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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集团安全总监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8:42:17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集团营销总监岗位职责

集团房地产营销总监岗位职责

1 参与制定公司的经营策略;

2 制定年度营销目标和分配任务;

3 组织制定部门的运营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4 组织制定公司市场营销策略;

5 控制公司的市场营运成本;

6 考核下属人员,督导下属制定并监督绩效改善计划执行;7 进行销售人才梯队建设。

营销总监工作职责

职位;营销总监

直接上级;公司总经理

市场部经理 直接下级;区域销售经理。

营销工作会议, 参加会议;年度工作会议。市场营销工作评审表彰会议,公司列会。新品开发研讨会

主要职责;

1 服从公司安排,尊守各项法律法规。

2 分析市场变化,市场占有率调查,竟争环境分析 ,成败原因分析。

3制定销售目标和制定产品组合计划,同时制定销售组合计划及销售目标。以及制定价格政策 制定因季节变化,竟争环境变化的应变计划和制定费用开支计划

4决定销售策略,销售渠道战略 ,市场细分化战略,广告促销

战略,支援经销商战略 。

5组织行动分配各地区销售目标,任务组织分配广告促销行动 ,

激励销售工作人员斗志,评定审核下属工作能力任免销售和市场经理。

6.销售数据汇总分析,对各地区工作量测定,提出市场开发建

议。

营销总监工作范围和权限

1.审核并汇编下属部门的工作计划

2.市场分析报告

3.制定销售计划和市场分析报告

4.报公司讨论通过同时分配销售任务。

6.调度销售资金

7.考核下属部门的工作效率

8.下属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调配安排

9.拜访重要客户

10.巡查下属部门的工作状态

11.分析并合理制定本部门的组织结构

12.编写本部门经济效益损益分析

13.审核下属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14.组织培训部门负责人

15.组织召开营销工作讨论会

16.计划外资金使用 2000 元内的审批(决定权)

17.监督审查下属部门的公司资产管理和分库管理

18.组织营销工作评审表彰会议

23.处理客户纠纷( 5000 元内的处置权)

24.协调同级部门工作

25.审核下属部门各项费用开支

26考核销售成本( 3000 元内的处置权)

27.对广告促销活动的审核( 10000 元内的处置权)

28.对重点客户的资料管理

29.广告促销分配计划的审批

30.处理当地职能部门的关系

31.积极开拓新市场

32.考核部门人员工作效能

任职资格的具体描述:

1、35-45岁之间,性别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营销学类专业

2、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五年以上本领域管理经验;

3、具有较丰富的营销战略管理、品牌策划与推广、市场调研的

知识与实操经验;

4、具有统筹的市场策划能力和市场推广经验;

5、接受过系统的战略管理、目标管理培训;

6、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监控能力,良好的决策能力。

推荐第2篇: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1.1.1 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1.1.1.1 行使安全施工(生产)监督管理权力,协助项目总经理全面履行安全施工(生产)管理职责。

1.1.1.2 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治安保卫、文明施工管理和员工的健康与劳动保护管理工作。

1.1.1.3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海油能源发展及本单位的安全施工(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

1.1.1.4 全面监督项目正确履行安全施工(生产)职责,参加项目工作会议,提出安全施工(生产)方面的意见、要求和措施,保证安全施工(生产)制度在决策环节中的贯彻落实。

1.1.1.5 负责审定项目安全管理投入计划,保证安全施工(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1.1.1.6 对存在事故隐患或不具备安全施工(生产)条件的部位、设施和作业;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重大事项,具有督促整改的权力、越级上报的权力和下令停工的权力。

1.1.1.7 组织实施安全施工(生产)检查与考核;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危险因素辨识监控;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管;负责牵头组织特种设备监检工作,相关部门配合。

1.1.1.8 组织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1.1.1.9 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

1.1.1.10 正确处理、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及时组织对项目组HSE工作进行总结和上报。

1.1.1.11 监督建设项目“三同时”并确保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

1.1.1.12 完成项目组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任务。

推荐第3篇: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代表企业对施工生产安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具体指导安全员工作。

2、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掌握安全防护标准,负责起草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并督促项目贯彻实施,主持编制本项目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并审核安全员编制的安全防护方案。

3、组织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开展旬(周)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督促整改并实施安全惩奖。

4、督促安全员每天进行项目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的有权通知暂停生产,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妥善处理,做好安全生产日记。

5、督促分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安全教育制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三类人员的安全资格取证、复审工作、监督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7、参加项目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监督实施整改措施的落实。

8、建立和健全职工伤亡事故登记档案和安全奖惩台帐,审核并按时上报项目各类安全统计报表及各类汇报资料,按上级有关要求收集,管理各项安全管理资料。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及规章制度,在上级业务部门或安全总监领导下,做好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掌握安全防护标准,参与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实施。

3、参加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开展旬(周)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督促整改和实施惩奖。

4、每天进行项目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的有权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督促项目整改,遇有严重险情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妥善处理,做好安全生产日记。

5、做好特殊工作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督促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持证上岗,不违章作业。

6、按时上报项目各类统计报表,按上级有关要求收集、整理各项安全管理资料。

7、参加项目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监督促实施整改措施的落实。

8、建立和健全职工伤亡事故登记档案和安全奖惩台帐,负责按实填写伤亡事故报告单(一式三份),项目内容填写齐全、清楚。

9、参与项目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安全标志牌挂放等。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料员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对项目形成的各门类不同档案资料进行收集、鉴定、保管、利用等工作。

2、根据(档案法)和公司有关档案分类规则进行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编目、统计、借阅和保管工作。

3、认真执行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档案借阅手续,确保档案安全,做好档案的(八防)工作,经常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

4、及时催收、鉴定、协助整理相关部门各门类不同的文件资料,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5、项目竣工后档案归档,并及时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4篇: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代表企业对施工生产安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具体指导安全员工作。

2、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掌握安全防护标准,负责起草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并督促项目贯彻实施,主持编制本项目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并审核安全员编制的安全防护方案。

3、组织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开展旬(周)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督促整改并实施安全惩奖。

4、督促安全员每天进行项目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的有权通知暂停生产,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妥善处理,做好安全生产日记。

5、督促分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安全教育制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三类人员的安全资格取证、复审工作、监督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7、参加项目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监督实施整改措施的落实。

8、建立和健全职工伤亡事故登记档案和安全奖惩台帐,审核并按时上报项目各类安全统计报表及各类汇报资料,按上级有关要求收集,管理各项安全管理资料。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及规章制度,在上级业务部门或安全总监领导下,做好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掌握安全防护标准,参与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实施。

3、参加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开展旬(周)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督促整改和实施惩奖。

4、每天进行项目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的有权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督促项目整改,遇有严重险情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妥善处理,做好安全生产日记。

5、做好特殊工作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督促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持证上岗,不违章作业。

6、按时上报项目各类统计报表,按上级有关要求收集、整理各项安全管理资料。

7、参加项目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监督促实施整改措施的落实。

8、建立和健全职工伤亡事故登记档案和安全奖惩台帐,负责按实填写伤亡事故报告单(一式三份),项目内容填写齐全、清楚。

9、参与项目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安全标志牌挂放等。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质部职责

1、负责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2、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参与开、竣工报告的编制工作。

3、负责制定项目部职业安全管理方案,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负责职业安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5、负责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制定目标并确保其落实。

6、负责职业安全运行、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

7、负责对工程质量、职业安全进行监视和测量。

8、负责劳动保护工作。

9、负责工程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管理工作,组织自检转序工作。

10、负责一般性质量事故的处理、上报工作,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上报工作。

11、在施工过程中依据有关《规范》、《标准》等经常性地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12、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不合格的材料坚决禁止使用。

13、负责本部区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推荐第5篇: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一、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具体领导和指导安全环保部门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三、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四、组织起草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查处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隐患。

五、协助项目经理并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按周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组织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六、协助项目经理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组织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七、组织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总结,改进完善。

八、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检查各部室、各作业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推荐第6篇: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代表企业对施工生产安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具体指导安全员工作。

2、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掌握安全防护标准,负责起草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并督促项目贯彻实施,主持编制本项目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并审核安全员编制的安全防护方案。

3、组织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开展旬(周)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督促整改并实施安全惩奖。

4、督促安全员每天进行项目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的有权通知暂停生产,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妥善处理,做好安全生产日记。

5、督促分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安全教育制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三类人员的安全资格取证、复审工作、监督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7、参加项目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监督实施整改措施的落实。

8、建立和健全职工伤亡事故登记档案和安全奖惩台帐,审核并按时上报项目各类安全统计报表及各类汇报资料,按上级有关要求收集,管理各项安全管理资料。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7篇: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安全主管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程序和建设单位、公司的相关规定。

2.在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环保、文明工地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安全员完成安质部门涉及安全、环保、文明工地建设的职能。

3.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环保、文明工地建设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办法,报项目经理审批后监督执行。

4.负责结合公司安全文明工地建设要求,制定本工程的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标准和管理细节,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监督执行。

5.负责配合项目总工完成本项目安全应急预案、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和涉及重大安全事项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并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涉及的安全事项进行审核。

6.负责组织安质部门对员工和作业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7.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对事故处置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本项目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和演练工作的开展。

8.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安全和文明工地建设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方案的执行情况,纠正安全违章行为,对安全违章行为具有处罚权。

9.负责组织项目部安全员、施工小组和作业队安全员对项目部驻地和现场安全文明工地建设进行定期检查评比。

10.负责安全用电、机械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监督执行。11.负责塔吊、人货电梯等大型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不定期抽查工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完成特种设备的安全备案工作。

12.负责组织安全员完成安全和文明工地建设各项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3.负责配合和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涉及安全和文明工地建设各项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4.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防护材料和涉及安全隐患的机械进行抽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材料和机械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到位的,下发退场通知。

15.做好安全监督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和文明工地检查迎检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闭环跟踪,并及时回复。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质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安全员、质量员完成安质环保部中安全、质量、环保、文明工地建设各项职责。

2.组织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环保工作策划。3.组织收集整理并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建设单位和企业内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环保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并对落实情况实施检查和合规性评价。

4.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落实管理要求和管理目标、方案,签订包保责任状,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配合内部和外部审核。

5.组织制定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根据上级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配合安全总监细化职业健康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环保管理办法。

6.牵头组织实施风险源、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参与制定管理目标、方案、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并督促演练,消除或降低安全风险和环境污染。

7.督促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和风险源告知工作,保证每一个作业人员了解本作业的风险源及防范措施。

8.组织实施及配合上级、业主、监理等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环保检查,及时纠正和预防违反安全生产、环保规定及违反施工方案、程序、规程、规范的行为。

9.监督检查本项目部安全专项费用的使用。

10.做好与各部门、业主、监理、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各种资料,协调各方关系。

11.协助做好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环保的学习培训与相关人员的考试取证工作。

12.组织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环保宣传和评比活动,推广先进经验。

13.接受和配合安全、环保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和监督检查事故处置方案的实施情况。

14.组织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相关信息的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15.负责组织项目部和作业队驻地的日常安全文明工地检查。

16.重点加强与公司安质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编制、收集、整理和上报相关安全文明工地建设资料,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片区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安质部长和安全主管的领导下,完成负责分管范围内工程现场安全和文明工地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建设单位和企业内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并对落实情况实施检查和合规性评价。

3.负责在分管范围内监督执行项目部内部关于安全和文明工地建设的各项标准和管理制度。

4.负责对施工小组和作业队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源告知工作,并督促实施层层交底,保证每一个作业人员了解本作业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负责指导施工小组和作业队的安全工作。

5.参与实施并配合上级、业主、监理等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和预防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及违反施工方案、程序、规程、规范的行为。

6.协助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的学习培训与相关人员的考试取证工作。

7.配合安全主管开展安全宣传和评比活动,推广先进经验。8.接受和配合职业健康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和监督检查事故处置方案的实施情况。

9.负责分管范围内工程的每日安全和文明工地巡检工作,负责组织施工小组和作业队安全员每天进行安全和文明工地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安全和文明工地建筑制度的执行情况,纠正违章行为,并对

违章行为行使处罚权。

10.负责现场安全高危项目施工的旁站盯控和现场指导工作。11.负责对分管范围内安全防护用品、防护材料和涉及安全隐患的机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材料和机械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到位的,下发退场通知。

12.执行。

13.工作。

14.15.

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用电、机械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的落实负责塔吊、人货电梯等大型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每日安全巡检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记录和现场安全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质环保部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程序和建设单位、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相应的管理办法。负责按公司精细化管理办法完成本部门工作,并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2.牵头编制本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并负责落实。参与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工作。

3.收集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类标准、规范、指南、实施细则等资料,并严格执行。

4.根据本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负责本项目检验批复检和报验工作。

5.牵头优质工程的规划、检查、申报联系工作;参与制定“样板示范段引路”规划方案及实施。

6.牵头辨识风险源和环境影响因素,参与制定相应的控制方案。牵头编制重大风险源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清单,参与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实时监控、更新,参与应急演练。

7.制定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标准,对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8.制止安全、质量、环保等违规行为,建立并执行奖罚制度。9.负责对员工和作业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考试。 10.参与“四新”技术在工程中的推广应用工作,积极开展 QC 活

动,参与编制、总结工法。

11.编制各种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计划,做好项目日常检查,参加项目部组织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实行环闭,并做好记录,建立台帐。

12.牵头做好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公司等各级单位组织的安全质量环保检查迎检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环闭跟踪,并及时回复。

13.对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按报告制度逐级上报。参与安全、质量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14.参与竣工初验、复验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推荐第8篇:总监办安全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安全管理监理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负第一责任,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总负责人。

2)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直接负责人。检查本项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督促施工单位申报安全监督;负责牵头组织对有关安全方面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3)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日常工作;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负责一般性安全隐患的处理;提出项目监理机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建议与要求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建议;定期向总监办汇报有关本工程的安全情况;负责组织总监办的安全知识学习;负责有关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资料记录与整理工作;编写安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

4)监理组长:服从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的安排,直接对工地进行安全监理。具体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整理收集和记录工作,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料。

5)现场专监、监理员: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施工管理。具体负责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的落实。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经常巡视工地安全情况,包括: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用电、起重、水上水下作业、挂篮施工和模板支撑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纠正并向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报。经常向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报工地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理情况,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参加安全监理检查;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6)安全工程师:

1、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在正常使用期;

2、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是否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

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4、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总承包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是否责任到人;

5、审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包括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逐级交底包括:○1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交底;○2总包和分包单位的技术人员向各自的施工班组长交底;○3施工班组长向操作人员交底。若未经安全交底即施工作业时安全监理人员鉴发安全指令通知整改。

7、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有持证要求的人员资格(如:三类人员持证情况);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9、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

10、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理检查;

11、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2、复核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13、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巡视检查;

14、对须实施旁站监理的专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15、定期组织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16、检查现场安全标语、标志、警示牌及材料堆放是否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17、协助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8、认真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19、按时报送安全监理工作月报;20、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推荐第9篇:电力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代表企业对施工生产安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具体指导安全员工作。

2、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掌握安全防护标准,负责起草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并督促项目贯彻实施,主持编制本项目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并审核安全员编制的安全防护方案。

3、组织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开展旬(周)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督促整改并实施安全惩奖。

4、督促安全员每天进行项目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的有权通知暂停生产,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妥善处理,做好安全生产日记。

5、督促分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安全教育制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三类人员的安全资格取证、复审工作、监督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7、参加项目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监督实施整改措施的落实。

8、建立和健全职工伤亡事故登记档案和安全奖惩台帐,审核并按时上报项目各类安全统计报表及各类汇报资料,按上级有关要求收集,管理各项安全管理资料。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第一条、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协助公司领导,建立并逐步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予监督检查。

第二条、编制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开展安全评价,策动公司安全文化的推行,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主持编制公司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三条、主持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四条、熟悉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现状。了解公司生产工艺、设备状况及各种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尤其对公司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及重大危险源点的变化情况进行监控,随时向公司领导提出事故隐患情况及整改建议。

第五条、公司发生伤亡事故,须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并根据国家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同时总结事故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第六条、如实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汇报本公司安全管理状况,主动协助劳动安全监察机关实施对本公司的安全监察活动。

第七条、结合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第八条积极主动地完成公司的各项生产施工任务,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成本及安全施工情况,实施全面的管理。

第九条检查监督项目部进场施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监督公司各部门配合工程进场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第十条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质量达标以及成本降低的完成情况。

第十一条 指导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消安全防、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化管理开展落实的情况。

第十二条 指导检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工作规范化管理开展落实的情况。

第十三条 组织处理重大工程事故,协调工程重大问题纠纷,审核重大工程事故及工程技术问题处理方案。

第十四条 组织与甲方协调重大方案变更、工程总进度调整、重大资金调整、重大技术问题处理。

来源:() - 安全总监岗位职责_紫色奇迹_新浪博客

第十五条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竣工图绘制,工程决算编制、工程施工人工与材料成本使用分析、工程资料整理、归档的完成情况。

第十六条 组织妥善处理项目部的解体,进行人员重新调配。

第十七条 监督检查用户投诉处理、工程保修及客户回访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第十八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10篇:安全总监的岗位职责

安全总监的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分包单位资质、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项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意见;

4、编写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经审批后负责具体实施;

5、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和履约情况;

6、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7、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交底及交底记录情况;

8、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巡视或旁站等形式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包括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发现隐患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签字(含回复单);

9、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10、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具体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11、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12、根据每日巡视检查情况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13、收集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完工后与监理资料一并交公司归档。

第11篇:安全环保部、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安全环保部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环保生产规章制度。

2.建立安全生产、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安委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健全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环保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环保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

4.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环保检查,纠正各种习惯性违章。监督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和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各施工队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5.参加和协助有关部门及领导组织事故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按期实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6.安全环保例会会议纪要、文件、记录及资料保存完整,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各类报表。 7.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分公司下发的“三项”业务工作任务,协助主管领导做好“三项”业务制度建立,组织相关培训和检查。 8.完成项目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项目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公司、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组织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负责审定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督促设备管理部门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5.组织、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危险因素辨识监控;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管;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应急预案演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报送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12篇:总监岗位职责

1.执行同艺中心成本核算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2.协助同艺中心执行主任制定科普开放发展规划,推动并确保营业指标的顺利完成。3.承担科普开放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营管理体系,营造积极的团队氛_。4.全面策划及统筹制定科普开放对外开放的发展方案,明晰定位、目标、发展战略并落实项目的实施与开展。5.组织科普活动的策划及实施。6.负责科普开放各项工作开展与实施有效性的监管。7.结合科普开放收人利润核算部门人员岗位津贴、绩效津贴。8.组织实施市场开拓及招商工作。

第13篇: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项目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在工程开工前组织编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保证其实施,负责管理项目安全机构的日常工作;

3、经常对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安全意识;

4、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齐抓共创文明施工,严防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事故的发生;

5、负责组织审核批准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使之符合安全施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6、协助承包单位从立法和组织上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7、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杜绝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8、协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9、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保护现场的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上报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处理方案;

10、检查和监督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其工作;

11、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等;

12、主持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安全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13、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法规规定的安全职责;

14、审查供货、出租单位执行《条例》规定的职责;

15、审查承包单位现场安全制度和安全体系;

16、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整改、验收;

17、审查承包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

18、审查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19、审查项目经理、安全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

20、监督工程造价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费资金的投入,确保专款专用。

责任人: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第14篇: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2招聘 成都]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2招聘 2012 发布时间:2011-10-18 工作地点:成都 来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发表日期:2011年10月18日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作者: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已经有193位读者读过此文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0年6月12日,是世界500强企业、世界品牌500强——中国 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总资产480余亿元,年综合生产能力600亿元以 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万名。拥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16个,其中控股的中铁二局股份有 限公司是中国铁路建筑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 半个多世纪以来,中铁二局高举贺龙元帅亲手授予“开路先锋”大旗,逢山开路,遇水架桥, 修通成渝,建成了新中国第一条铁路;突破“地质禁区”,钢铁动脉连接成昆;参建衡广,首 开铁路建设史全段创优先河;树誉南昆、青藏、京津,修铁路100余条,共计14000余公里, 为新中国的建设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当前, 承揽了沪宁、厦深、兰新、贵广、大西等重 点铁路项目,为祖国铁路建设再立新功。 公司实施发展战略以来,与多家国内外知名的金融投资、咨询设计和跨国大企业集团结成 战略联盟,搭建起广阔的发展平台,在工程咨询与设计、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项目建设管 理等领域积累了雄厚的实力和丰富的经验;在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机场、港口、工业与民用建筑、水工建筑、装饰装修等建筑工程领域具有强大优势,被誉为中国 建筑业“开路先锋”。在城市产业领域, 拥有较强的项目策划、建设管理、市场营销等综合 开发运作能力和城市产业系统集成能力, 享有“中国卓越城市运营商”美誉。 作为具有竞争实 力的国际工程承包商和投资商,6次荣登全球最大225家国际承包商排行榜,在40多个国家 和地区开展业务。涉足酒店投资管理、典当、物流等业务,形成了基础设施投资、资源开 发、城市产业与项目建设管理、建筑施工、多元经营相互依托带动的产业格局。 高位策划、领先一步的发展战略,厚积薄发的企业集成优势,建筑业价值链的大纵深开发, 中铁二局正成为中国领先的、提供全方位建筑服务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程承包商和城 市运营商。 亲爱的2012年的大学生朋友们,我们期待你们能成为了一名光荣的铁军战士,成为开路先 锋大旗下的开路先锋之子,和我们一起共创中铁二局的美好明天。 毕业生需求信息: 毕业生需求信息: 研究生:建筑工程专业10人 本科生:建筑工程专业42人;建筑与环境工程专业6人;

工程造价专业6人;给排水专业5人; 建筑学专业2人。 联 系 人:姜自成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8-87669433 如何写一份简单、直接、高效的求职信?-10倍提供求职命中率! bbs.yingjiesheng.com 有三件事使人生有意义-工作、意志与成功。意志开启通往成功之门,那是件宏伟且令人喜 悦的事。经由工作我们通过一扇扇的门,直到最后,终能摘取成功的果实。 [路易斯?伯斯 特]

第15篇:中铁隧道集团公司党委

中铁隧道集团公司党委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

根据总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巩固提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将《中铁隧道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中明确的整改思路和举措进一步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群众满意度测评有据可依,特制定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更新思想观念,树立科学发展思路

1、全面加强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以增强领导班子创新思维和战略思维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思想,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内涵和企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完善两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培训制度,把现代市场经济、先进发展经验等新思想新观念列入学习培训的内容,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的新思想新理念。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崔原、丁荣富;主要牵头人:郭大焕;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干部部;主要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2、大力培养树立科学发展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适时推出学习实践活动先进党组织1-2个和模范践行科学发展观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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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1-2名,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使全集团上下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切实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形成崇尚科学发展、谋划科学发展、实践科学发展的新气象。

(牵头领导:崔原、丁荣富;主要牵头人:丁荣富;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主要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3、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总部机关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职责,继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在思想碰撞中切实找准解决本部门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分清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量化细化解决问题的目标和时限,并接受员工监督。

(牵头领导:丁荣富;责任部门:机关各部门;主要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二、突出抓好经营生产,提高科学发展水平

4、提高传统主业的市场占有率。创新经营机制,强化系统管理和片区经营工作,加大资质和经营资源协调力度,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经营原则和“四不揽”的要求,不断提升专业经营、区域经营、长线经营、深度经营的能力。加强经营网络建设和信息追踪力度,要紧紧抓住铁路大上的历史性机遇,深度经营,尤其要加大铁路二级市场运作力度,保证2009年承揽铁路工程150亿元以上。稳步拓展地铁、公路市场,科学统筹做好行业、区域和重点城市的规模经营,确保2009年实现非铁路市场新签合同额在去年基础上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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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以上的目标。其中,新上地铁项目的城市要实现20%左右的市场份额。以特级资质重新就位为契机,加大水利水电、储油储气工程、地下空间、城市管道的介入力度,扩大经营范围,提升企业竞争层次。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崔原、初继旺、魏都、周振国、宋建平、范国文、罗琼;主要牵头人:宋建平;责任部门:经营部)

5、着力干好在建工程,确保项目履约。加强施组的优化设计和施工技术工艺创新,做到新上项目快展开、在建项目快推进、收尾项目快销号,确保重难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和效益。完善预派专家管理机制,建立集团专家库,扩大专家范围,于2009年7月底前向各单位收集统计现职专家,汇总审核后分片区登记造册管理,并研究制定预派专家补充管理办法,增强预派专家对重难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重难点项目管理,制定《监控量测管理办法》,抓好地质预报、有害气体检测等基础性工作。

(牵头领导:张继奎、崔原、初继旺、魏都、李建斌、周振国、范国文、唐忠、罗琼、洪开荣;主要牵头人:唐忠;责任部门:工程部、总工办、设备部、人事部、安质处、合同部、企划部;主要责任部门:工程部)

6、加大海外市场开发力度。积极适应国际市场变化,充分发挥集团专业优势,按照“广泛联合、共赢发展”的思路,加强与国内外企业间的合作,依托伊朗项目延伸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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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市场份额,确保2009年实现7亿元境外经营目标。继续完善海外公司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海外项目经营管理水平。

(牵头领导:魏都;责任部门:海外部)

7、加快主业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坚持“上中下游”协调发展的原则,抓好BT、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项目的运作,在注重防范风险的同时,善于把握潜在机遇,适度开发对企业战略发展切实必要、风险较小、回收周期短、收益率高的项目,不断探索集团产业多元化的新路子,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牵头领导:宋建平;责任部门:投资部)

8、完善子(分)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以及总部机关员工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子分公司负责人绩效考核,2009年10月1日前制定《中铁隧道集团子分公司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结合在建工程项目工期压力、地质环境、管理难度、技术难度、市场和政治等因素,2009年11月1日前制定《项目经理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在建项目风险抵押金与项目薪酬体系,体现项目经理的职业价值,推进职业经理人收入分配的市场化、规范化。根据企业管理规模、项目盈利水平和同行业单位收入标准,本着“多劳多得、效率优先”原则,2009年12月8日前制定集团公司《机关员工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满足企业管理需要。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责任部门:企划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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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部;主要责任部门:企划部)

9、建立健全项目成本管理体系。制定适合企业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以企业定额为依据,进行责任成本预算编制和项目成本管理;2009年下半年召开集团合同管理工作会,根据责任成本效能监察情况和目前企业成本管理现状,讨论修订《项目成本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成本管理行为。制定《合同人员专业化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合同专业人员管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满足项目精细化管理和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需要。

(牵头领导:唐忠;责任部门:合同部)

10、加快工程项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总公司试点为契机,大力推进工程项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促进项目管理的标准化、企业管理的信息化、领导决策的科学化。不断总结实践经验,2009年10月底以前制定发布《中铁隧道集团工程项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采取周保月、月保季、季保年的强有力措施,确保2009年8月底以前完成18个在建A类项目的推进工作,确保2009年底50%以上的工程项目正常运行该系统进行管理,确保2010年底该系统覆盖全集团所有工程项目, 力争用2-3年时间,使集团的信息建设综合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牵头领导:张继奎、唐忠;主要牵头人:唐忠;责任部门:公司办、工程部、合同部、设备部、安质部、财务部;主要责任部门:公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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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强以项目为重点的审计工作。抓好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管控,围绕工程项目资金、分包合同、材料物资、机械设备租赁、现场管理、劳动力使用等内容开展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一审”、“二帮”、“三促进”的监督服务职能,为项目健康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继续做好领导干部尤其是项目经理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不良资产、潜亏、潜盈等情况予以认真核实和披露,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加强跟踪、督促整改,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执行力。

(牵头领导:裴广进、丁荣富;主要牵头人:裴广进;责任部门:审计处、监察处;主要责任部门:审计处)

三、破解企业规模扩张与资源不足的难题,提升科学发展能力

12、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围绕“协作层队伍的管理关系和现场管理接口”、“综合大标段的项目组织、资源组织和现场的管控方式”、“检验与试验的定位及运行方式、测量的定位与运行方式”、“系统对信用评价的掌控机制与现场支持体系” 开展项目管理工作调研,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做法,同时挖掘集团内部在项目系统管理、资源组织、试验和测量、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好做法。召开项目管理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修订《预派专家管理办法》、《物资供应办法》。改进项目目标考核体系,将竣工验收手续移交、技术总结纳入项目竣工考核。

(牵头领导:唐忠;责任部门:工程部、企划部、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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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合同部;主要责任部门:工程部)

13、进一步规范协作层的管理。认真抓好《协作层成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协作层管理实施细则》的落实,并根据新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在2009年7月举办集团协作层高管人员研讨交流会,明确总部机关与协作队伍的管理接口和责任分工,2009年下半年推动各系统部门建立正常的管理接口,实现从系统到项目对协作层管理的正常化,通过管理机制楔入与延伸,提高协作队伍施工管理能力;通过企业文化渗透使其与集团专业队伍融合,确保协作队伍在施工组织、施工过程等方面得到有效控制;通过资本纽带,从企业层面加强对协作队伍成员的掌控。切实把好协作队伍的入口关,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牵头领导:唐忠;责任部门:企划部)

14、完善分包管理办法,规范分包管理。结合企业实际,2009年7月修订下发《集团分包管理办法》,加强工程分包过程监管。强化分包合同管理,在集团范围内签订分包合同必须经子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所有合同必须备案。加强分包管理监督检查,根据查找出的问题,2009年底完善分包管理配套文件。

(牵头领导:唐忠;责任部门:合同部)

15、采取自购、租赁、分包等办法解决生产设备紧张状况。贯彻总公司文件精神,探索制定适合企业实际的《设备集中采购办法》、《利用社会设备资源管理办法》、《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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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修订《专用设备租赁办法》。抓好项目施工前机械设备配置的策划工作,编制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并列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严把自带设备协作单位的入场关,合同签订前进行装备能力认证,认证不合格不得进场。针对项目施工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机械设备配置计划。

(牵头领导:李建斌;责任部门:设备部)

16、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和推行铁路工程项目“架子队”管理模式,2009年7月底前完成各铁路项目“架子队”管理模式的宣讲工作,指导施工型子分公司选择有条件的铁路项目开展“架子队”样板培育,并积极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通过完善“架子队”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用好、用活社会资源,力争2010年底形成项目管理监控层和劳务层分开管理、分开建设的格局。

(牵头领导:唐忠;责任部门:工程部、人事部;主要责任部门:工程部)

17、积极推进劳务公司建设。探索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的混岗劳务用工新机制,指导各用工单位建立劳务公司(基地)信用评价办法,对有条件的劳务基地实施资质增项,择机尝试用劳务分包协议取代劳务派遣协议,同时加强子分公司和项目部劳务用工管理业务人员从业能力培训,努力提高劳务用工管理水平。到2010年6月底,培育3-5家能够优质、高效满足企业混岗劳务用工需求的劳务基地。

(牵头领导:唐忠;责任部门: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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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企业改革,增强科学发展动力

18、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董事会决策重大项事前调查论证制度,建立和完善董事会决议执行跟踪和效果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联系机制,努力形成董事会独立决策、监事会监督约束到位、经理层严格执行的法人治理模式。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责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监事会办公室、公司办)

19、明晰母子公司职能定位。加强母、子(分)公司的职能定位研究,分析集团当前面临的外部发展环境和内部管理环境,2009年12月前理顺集团公司与子、分公司之间合法、合规的管控模式,进一步规范母、子(分)公司分工,健全和完善以资产为纽带、产权关系顺畅、资源优化配置的管理体系,加强内部管控,全面提高集团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责任部门:企划部) 20、运用市场经济机制,改进项目管理合同履约责任主体与资源配置方式。结合当前规模扩张与资源供需矛盾,明确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责任主体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主要管理人员实行项目薪酬制度,其他人员实行项目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完善项目考核奖励标准,建立项目管理团队中心,培育不同类型的项目管理职业人队伍。采取优惠政策,培育不同类型劳务派遣管理公司,建立项目所需施工队伍的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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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评价体系。

(牵头领导:张继奎;责任部门:企划部、人事部;主要责任部门:企划部)

21、深化劳动用工、干部人事、工资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按照市场化管理要求,进一步破除身份管理和劳动用工的双轨制,改革员工的聘用办法,对大学毕业生等新进人员逐步实行市场化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创新领导人员选拔管理方式,完善领导人员任期制。深入贯彻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公开招聘经营管理者和内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精神,2010年底前建立和完善项目部领导人员管理、项目经理竞聘管理、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管理、收入分配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内部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制度,以及子分公司负责人薪酬和绩效考核方案,尤其是要完善项目经理绩效考核制度,使经营业绩与薪酬、奖罚挂钩。健全和完善员工岗位业绩考核体系,做到“因事设岗、因岗定责、按绩付酬”,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责任部门:人事部、企划部;主要责任部门:人事部)

22、进一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以构建“集团大财务”格局为目标,加强对各单位资金系统银行账户的授权清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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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对不常用且没有特殊用途的银行账户进行销户。建立更大范围的资金集中管理和共享机制,增强集团公司资金调度中心功能,逐步将三级公司的资金大部分集中在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总部,争取2009年底实现银行账户集中数量、调控集中资金量双双达到80%以上。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银行、信托、租赁等金融单位的合作,科学筹措资金,努力降低融资成本和财务风险。

(牵头领导:裴广进;责任部门:财务部)

23、进一步加强对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工作。严格供应商准入制度,加强对供应商销售资质和诚信的把关,推行供应商动态考核和淘汰机制,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强物资招标采购管理,检查《中铁隧道集团公司物资招标采购办法》在各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限期整改。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对A类项目每月物资采购价格进行公示,达到物资采购公开透明。

(牵头领导:唐忠;责任部门:工程部)

24、进一步推进设备集中采购和统一调配。严格执行总公司大型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2009年9月底完成设备采购和闲置设备信息平台建设,加大新设备采购信息收集力度,统一协调各子分公司闲置设备的调配、租赁,优化常规设备与盾构(TBM)设备的资源配置比例,提高集中采购与调配效率。

(牵头领导:李建斌;责任部门:设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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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升科学发展实力

25、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完善以集团技术研发中心为龙头、科研所为主体、集团专家委员会为支持、高校和勘测设计单位为合作伙伴的科技创新体系,修订集团《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科技成果鉴定(评审验收)办法》、《国家“863”计划及纵向科技创新来源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大对重点科研项目的全过程控制,确保不低于年产值的0.5%科研投入比例。2009年组织完成科技创新成果通过集团公司评审或验收不少于10项;组织完成科技创新成果通过总公司级评审2-3项;组织完成科技创新成果通过省部级鉴定或评审1-2项;申报市级(含总公司级)及以上级别的科技进步奖4-6项。

(牵头领导:洪开荣;责任部门:总工办)

26、进一步提高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和前瞻性,创造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坚持把科技创新与服务现场结合起来,紧密围绕长大隧道、过江过海隧道、城市地铁等施工难题,争取立大项、出大成果。2011年突出抓好铁道部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隧道施工机械化配套技术及装备研究”以及总公司一批重点科研项目的参与研发工作。从提高集团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实力出发,2009年四季度举办山岭隧道施工技术专题交流会,进一步促进集团专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注重和鼓励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加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的保护和成果转让工作。2009年集团力争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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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6项。

(牵头领导:李建斌、唐忠、洪开荣;主要牵头人:洪开荣;责任部门:总工办、工程部、设备部;主要责任部门:总工办)

27、加强超前地质预报、通风、防水、注浆等专业技术开发,提升技术优势。紧密企业生产实际,加大在超前地质预报、通风、防水、注浆等专业技术的开发力度,加强核心领域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研究,认真做好科研立项的评审、验收和过程监控,完善科研创新规划,落实合同经费,严格执行实施大纲,确保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

(牵头领导:唐忠、洪开荣;主要牵头人:洪开荣;责任部门:总工办、工程部;主要责任部门:总工办)

28、加快推进盾构产业化步伐。瞄准“占领中国中铁内部市场、开拓外部市场”目标,加大科技投入,消化吸收外方技术,力争建成盾构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积极开展盾构关键技术攻关和自主创新,抢占国内盾构技术制高点。站在打造“中国中铁隧道盾构”品牌高度,努力争取中国中铁的政策扶持,将盾构产业积极融入中国中铁的工业制造板块,争取建立以中铁隧道为主导的研制基地,以中国中铁内部市场推动盾构产业化的良性发展,努力形成年设计制造12台的生产能力,今年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10台盾构、2台TBM的制造任务,实现盾构制造产值6亿元以上,使盾构产业成为集团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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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李建斌;责任部门:设备部)

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科学发展质量

29、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明晰各系统、各岗位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制度。扎实开展“大反思、大排查、大整顿”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深入抓好《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落实,保证项目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项目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区域性事故应急体系,达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按照“四个不放过”要求,严肃查处事故,促进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

(牵头领导:唐忠;责任部门:机关各部门;主要责任部门:安质处)

30、深入开展“生命至上,安全至尊”主题教育。适应企业发展需要,以“生命至上,安全至尊”为主题,在2009年广泛开展“六个一”(一场宣讲、一封家书、一次反思、一次整改、一次竞赛、一个联系点)活动,进一步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发展就是科学发展”、“安全就是效益、就是信誉”、“安全是最大的政治”等意识,提高现场管理和作业的合规性,为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打牢基础。

(牵头领导:丁荣富;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31、加强以农民工为重点的一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以重点工程为依托,开展现场管理技术培训,2009年三季度完成京石、贵广、渝利、南广、兰渝等集团大型铁路项目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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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安全培训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劳务工培训工作指导意见》,2009年下半年,进一步加大对子、分公司劳务工培训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并将各A类项目和子、分公司2009年劳务工安全培训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确保劳务工100%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

(牵头领导:张继奎、唐忠;主要牵头人:张继奎;责任部门:人事部、安质处;主要责任部门:人事部)

32、认真抓好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按照一线员工总数(含协作队伍)5%以上比例,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监督员队伍,2009年6月底前首批选聘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人数不低于2000人,到2009年9月底,各单位全部建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队伍,做到覆盖各工程项目。通过加强培训、强化考核、落实待遇等措施,激励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安全监督员的宣传、带头、监督、警示作用。

(牵头领导:初继旺、唐忠;主要牵头人:初继旺;责任部门:工会、安质处;主要责任部门:工会)

33、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青年先行”主题实践活动,以“青年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宣讲暨青年安全文化广场活动”为载体,从2009年7月开始,组织青年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到各重点项目和各大片区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举办第七期团干部暨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岗员(安全宣讲员)培训班,抓好共青团安全监督岗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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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购制1500个“中国中铁安全生产监督岗岗员”臂章,统一监督岗岗员标识,规范安全监督工作。联合安质处开展“中铁隧道青年百佳安全生产建议单”评选活动,鼓励团员青年填写《青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议单》,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牵头领导:初继旺;责任部门:团委)

七、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科学发展智力支持

34、深入开展“四好班子”创建活动。以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领导班子为重点,以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为载体,组织集团专家和高校知名教授、学者开展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和战略思维能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培训规划,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2009年7月将举办第一期青年干部培训班,着力提升优秀年轻干部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职代会、常委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议事机制和程序,强化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程序意识,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党的宗旨意识和理想信念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企业科学发展。

(牵头领导:全体党委常委;主要牵头人:郭大焕;责任部门:党委干部部、组织部;主要责任部门:干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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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创新适应市场要求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完善向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人员倾斜的分配激励政策,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把“四个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环境留人)的要求落到实处。建立企业人才选用“绿色通道”,2009年7月底前对集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普遍引入竞争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与引入市场机制、面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对企业急需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实行柔性选用和流动方式,通过兼职、咨询、技术交流等形式,广泛吸引紧缺性人才、高层次人才为我所用。

(牵头领导:张继奎;责任部门:人事部)

36、加强项目经理队伍建设。根据中国中铁《职业项目经理人制度》,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集团《项目经理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中国中铁推行职业项目经理人制度的契机,大力加强项目经理队伍建设,探索项目经理后备人才培养新机制,通过设立与行政、技术相并行的职业项目经理岗位职务序列、提升职业项目经理人才的经济地位、选派优秀技术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助理”、到国内高校进修等办法,引导项目管理人员将项目管理作为终身职业,加快培养适应企业发展要求的项目经理人队伍。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洪开荣;主要牵头人: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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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焕、张继奎;责任部门:人事部)

37、加强专家人才队伍建设。以重点项目和重大科研成果实践为依托,突出抓好院士、设计大师和专家后备人才的培养、推选工作,2009年7月底完成专家人才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突出选拔培养一批具有突出专业创新能力和业绩的优秀人才作为后备人选,建立专家队伍的梯次结构,为保持企业人才竞争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洪开荣;主要牵头人:郭大焕、张继奎;责任部门:人事部)

38、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抓好高级技师、技师的培训、评审、选拔的规划工作,2009年7月底修订下发《职业技能鉴定站考核管理办法》,加大技师评聘力度,在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评上,实行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工人,可放宽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同时通过多举办短、平、快的专题培训班,加强技术人才培训,努力提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牵头领导:张继奎;责任部门:人事部)

39、加强复合型政工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提高政工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2009年7月底前对集团《干部交流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尝试建立政工干部和行政干部定期交流制度,努力培养一批既熟悉思想政治工作、又懂生产经营管理、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

(牵头领导:郭大焕;责任部门:党委干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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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加强机关员工的能力素质建设。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高效型、和谐型机关为目标,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和创新,引导机关员工注重理论知识与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主动为基层服务、为现场服务的思想,切实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集中管控的能力、应对挑战的能力、推动发展的能力和严格执行的能力。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丁荣富;主要牵头人:丁荣富;责任部门:机关党委、人事部;主要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41、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加大法律事务工作力度。认真抓好企业总法律制度的落实,对尚未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子分公司进行分析评估,在有条件的单位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增强和完善企业法律事务系统建设。加强法律人员培训,提高法制队伍整体素质。到2010年底,确保子公司独立法律事务机构达到70%以上,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达到70%以上,执业法律顾问占有率达到70%以上,法律顾问队伍总人数能满足管理需求。组织开展法制工作调研,切实了解需和掌握工程项目对法律工作的需求,理清工作思路,健全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确保工程项目法律事务工作体系化、制度化。加强项目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监控,防范项目法律纠纷的发生。到2010年底,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

(牵头领导:裴广进;责任部门:法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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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着力解决企业运行质量不高的问题,加快科学发展步伐

42、全力做好四处脱困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四处的实际情况和造成困难的根本原因,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和措施。在经营方面,优先使用集团公司资质,并加强其自身经营系统建设,巩固和完善经营片区,提高长效经营能力。在资金方面,减少四处参建的A、B类项目管理费上缴比例。在人力资源上,进一步充实四处班子领导力量,协调、补充管理、技术等紧缺人才,同时在人才培训上给予指导和支持,加快四处人员素质的提升。在系统管理方面,加强指导,帮助四处梳理和完善系统管理制度,充实和加强系统部门力量,提高自身系统管理能力。通过以上措施,确保2010年四处基本实现脱困目标。

(牵头领导:郭大焕、张继奎;责任部门:企划部)

43、顺利推进内江321项目建设。在目前321项目已复工的基础上,就确保内江市政府将来实现项目回购的担保问题,以及为保证项目正常推进而产生的其他相关问题,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推动321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牵头领导:裴广进、罗琼;主要牵头人:罗琼;责任部门:投资部)

44、扎实做好与芳达公司的诉讼工作。把该案件的诉讼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完善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2009年底实现集团公司对芳达公司所形成的全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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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清偿,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裴广进;责任部门:法律部)

九、解决关系员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共享科学发展成果

45、确保员工养老保险足额缴纳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发放。及时掌握各子分公司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建立健全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信息报告制度,自2009年7月起要求各子分公司上报《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表》。督促各子分公司建立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制度,做好养老保险费按时足额征缴,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启动基金调剂机制,确保养老保险费足额上缴。督促各子分公司积极做好参保地社保机构的工作,及时反映我单位情况,以取得理解支持,保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牵头领导:魏都;责任部门:社管中心)

46、着力解决拖欠员工和农民工资问题。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会计核算的紧急通知》精神,督促各单位、各项目每季度末将拖欠的员工工资支付完毕,并保证年末不再有余额挂账。积极筹措资金,尽力解决部分项目无力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现状。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除按业主或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建立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外,督促集团各单位对协作队伍或分包单位也应按照相关要求收取一定比例的民工工资保证金。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由项目部财务根据工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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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的名单直接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定确保员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具体奖罚制度。通过以上措施,到2009年6月底,集团中期财务报表反映的应付职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一项余额下降一半;到2009年底,力争解决。

(牵头领导:裴广进;责任部门:财务部、人事部、企划部、工会;主要责任部门:财务部)

47、加快建设洛阳基地34号住宅楼,解决企业骨干住房问题。积极与洛阳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快项目进度。到2009年9月底,完成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单位确认及签订施工合同等前期准备工作,2009年10月1日正式开工,到2011年9月中旬完成基础和人防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以及室外管线和配套设施的施工,并交验使用。

(牵头领导:丁荣富;责任部门:事务处)

48、加快施工进度,解决洛阳地区供热、供气问题。制定详细施工进度表,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节点安排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2009年8月29日前,完成天然气管道安装;2009年11月15日前,完成热力工程施工。

(牵头领导:丁荣富;责任部门:事务处)

十、大力加强与改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科学发展保证

49、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组织建在项目上,做到在组建项目部的同时,同步建立项目党组织,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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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同步建立党组织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在劳务公司、协作队伍中开展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把劳务公司、协作队伍党建工作纳入项目党建工作范围,将劳务公司、协作队伍党员纳入员工党员教育管理。积极推进一线书记考核评价和奖罚激励机制建设,采取办班培训、岗位交流等措施,切实加强一线书记政治理论、党内业务、项目管理以及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培训,着力提高一线书记的能力素质。围绕工程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党员“五先五最”和创建“红旗项目部”主题活动,充分发挥项目党建对施工生产的服务保证、广大党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牵头领导:崔原;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 50、创新一线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注重人文关怀,把施工生产的难点、员工关心的热点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形势任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安全生产教育,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氛围。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活动,宣传祖国六十年成就,弘扬“中国中铁隧道”品牌,不断增强员工的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紧紧围绕企业中心任务,突出重点、抓住亮点、正面宣传,做到内聚人心、外树形象。制定集团《突发事件舆论应对工作实施细则》,改进和加强危机公关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利益。

(牵头领导:丁荣富;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51、加强工程项目文化建设。贯彻狮子洋项目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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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精神,制定全面推进项目人格化、员工人本化、工作人性化建设规划。以“出精品,出形象,出亮点”为目标,做好北京铁路地下直径线、杭州庆春路、中天山、厦门翔安、京石、渝利、西平、贵广、南广、穿黄等项目的企业文化建设策划和实施,抓好亮点包装,着力打造具有“中国中铁隧道”特色的工程项目文化品牌。在2009年四季度举办形象产品研讨和培训,组织形象产品论文交流,加快形象产品建设。

(牵头领导:丁荣富;责任部门:文化部)

52、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以报刊、闭路电视、网络、专栏为载体,结合中国中铁编发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警钟长鸣》,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努力建立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人员述廉议廉工作实施办法》、《项目重大事项党政会签制度》、《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以及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相关制度,为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制度保证。加强反腐倡廉监督工作,严肃查处领导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监督约束机制。指导各单位抓紧建设项目惩防体系,进一步加强项目惩防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素质能力。通过努力,确保2012年初步形成集团反腐倡廉的教育、制度、监督体系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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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领导:丁荣富;责任部门:纪委)

53、维护职工权益,建设和谐企业。适应企业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健全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职工民主管理体系,完善平等协商和签定集体合同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厂务公开工作。健全以劳动竞赛为主要内容的职工建功立业体系,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三工建设”,切实协助党政解决好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一线员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健全和完善以“送温暖”活动为基本形式的职工生活补充保障机制,扎实推进“三不让”承诺的落实。加强农民工管理,最大限度的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提高农民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确保施工任务顺利完成。

(牵头领导:初继旺;责任部门: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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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百科名片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系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隶属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是集设计、施工、科研、房地产开发、机加工为一体的多功能、大型企业集团,为中国500家最大建筑企业之一。

司名称: 称: 点: 间:

中铁九局集团有围:

质: China Railway No.9 Group C

额:

2003年1:

施工、科研、房地产开发、

40.6亿元(2018714人(20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资质

中铁九局具有国家建设部批准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铺架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铁路电务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装饰装修、机电安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路基、环保、预拌混凝土、管道、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中铁九局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三整合认证。

中铁九局是根据国资委《关于将铁道部部属勘察设计院等企业分别划入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铁工程总公司《关于筹备成立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原沈阳铁路局所属的沈阳铁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铁路局锦州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沈阳铁路局吉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三家施工企业重组而成。于2003年12月23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2003年12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

中铁九局有29个成员企业和所属单位。其中,12家分公司、15家控股子公司、1家全资公司、1家参股子公司。即:中铁九局所属铁路、路桥、桥隧、大连、桥梁构件、物资、机械设备、铺架、海外、城市轨道交通、上海、广州、成都等分公司;中铁九局第

一、第

二、第

三、第

四、第

五、电务、环保安装、混凝土、实业、装饰、爆破、房屋开发、工程监理、桥梁建设、设计咨询等子公司,检测试验中心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铁润工程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范围

中铁九局主营范围为:铁路、公路、市政、房屋建筑、水利水电、隧道、桥梁、城市轨道交通、钢结构、土石方、爆破、铺架、土木工程建筑、电力、信号、通信线路安装、电气化、环保水处理、装饰装修、暖通制冷、幕墙施工;锅炉安装;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工程施工;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检测试验、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维护、保养、改造、租赁;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租赁;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含桥梁构件)、建筑材料、钢材销售。

中铁九局重组前的几十年里,发扬艰苦创业、团结拼搏、开拓进取、诚实守信、勇于奉献、敢打硬仗的精神,积极投身于祖国的铁路、公路、市政、房屋建筑等工程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为我国的铁路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中铁九局依托优秀的人才队伍、现代化的技术装备、科学的管理体系、先进的施工工艺和雄厚的经济实力,承建了大量的国内外重点建设项目。市场不仅遍及国内铁路路基、轨道、桥涵、隧道、站场、运营生产设备、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给排水等新建与改(扩)建工程和各级公路、大型土石方与爆破、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建筑幕墙、桥梁及构件制作、水利、机场等工程领域,还承建了国外铁路、房建、水利、市政等工程建设,赢得了较好的国际信誉。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业绩

在国内先后承建了阳安、西延、焦枝、沟海、集通、通让、长林、沈丹、金窑、西宁、秦沈客运专线等铁路的新建和宝成、宝兰、溪田、哈大、沈山、沟海、平齐、大郑、沈吉、长图等铁路的改建和增建二线工程;承建了金州、灵山、苏家屯特大型铁路编组站和沈阳北铁路新客站及哈尔滨至大连电气化改造等大型铁路工程。

在国外先后承建了沙特、利比亚、伊拉克、坦桑尼亚、赞比亚、乌干达、博茨瓦纳等国的铁路、房建、水利、市政等国际工程。

从1994年至今,主要参与了著名的京九铁路工程建设,承建了沈阳市苏家屯区热电厂厂房及120米高度烟囱、苏北等地30米大跨度铁路机车整备库、沈山高速公路兴城服务区72米跨度预应力拱型钢结构跨线餐厅等大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在公路工程方面,完成了国内第一座斜交顶推架设抚顺石油一厂高架通道桥、沈阳市大二环快速干道单跨度100米的重工街立交桥、沈阳市公和立交跨线斜拉桥和营口市互通式立交桥等大型公路预应力箱型连续梁桥。完成国内设计标准最高的沈山高速公路国际二标段和国内二十三标段工程施工任务,在盘海高速公路中,完成施工技术难度最大的辽河入海口深水特大桥。在客运专线方面,完成新建铁路秦沈客运专线C

25、C24标段。在近几年来的工程施工中,始终运用先进的技术及施工方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近年来,中铁九局先后荣获国家鲁班奖2项,国家优质工程2项,省部级优质工程21项。连续多年被国家和辽宁省评为企业信誉AAA级单位和重合同守信用、先进建筑业企业、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施工企业、全国和谐劳动关系优秀企业。

2005年,是中铁九局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企业实力不断增强、社会知名度不断提高的一年。在中铁工程总公司、总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中铁九局广大员工上下同心,克服困难,奋斗拼搏,开拓创新,改革与发展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完成营业额创历史新高,共完成营业额40.6亿元,比上年增加了78.1%。2005年新签合同额达到68.8亿元,比上年增加了78.2 %,连续两年实现历史性突破,实现一年一个跨越。

中铁九局总部行政机构16个:办公室、企业发展部、经营开发中心、工程管理部、技术中心、机械设备部、安全质量监察处、海外事业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审计监察部、法律事务部、企业文化部、物资管理部、社会事业管理中心。

中铁九局驻国内各办事处:北京办事处、上海办事处、广深办事处、南昌办事处、重庆办事处、济南办事处、成都办事处、郑武办事处、西北办事处。

中铁九局隶属大型工程指挥部:沈哈指挥部、津沈指挥部、杭浦项目部、上海项目部、华南指挥部、阜朝项目部、东边道工程指挥部、长双烟工程指挥部、沈阳地铁指挥部、大连指挥部、洛湛指挥部、福夏客专工程指挥部。

中铁九局作为国有骨干企业,在国家经济建设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毛泽东主席、胡锦涛总书记接见过我集团的全国劳动模范田桂英;原副总理邹家华两次视察我集团承建的京沈高速公路工程;中央政治局委员刘琪视察我集团承担的北京地铁工程工地,给全体员工极大的鞭策和鼓舞。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理念篇

企业精神:勇于跨越 追求卓越

企业宗旨:建造精品 创造价值

核心价值观:真诚对待每个人 用心做好每件事

经营理念:诚信经营 业主至上

福祉员工 回报社会

价值理念:人的价值高于物的价值

团队价值高于个人价值

社会价值高于经济价值

企业风格:自强自信 能动高效

团队理念:和衷共济 互助共赢

管理方针:以人为本 科技创新

精细管理 持续发展

质量方针:创优质 创品牌 创一流

环境方针:依法施工 预防污染

持续改进 营造环保工程

职业健康方针:依法施工 预防为主

持续改进 确保员工健康安全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篇

中铁九局现有员工21518人,各类科技人员2955人,其中高、中级技术人员1129人。具有国家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的有483人,其中一级项目经理资格237人,国际项目经理资格45人;具有国家注册高级审核员5人,审核员44人,注册工程师14人;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31名;中国公路工程优秀项目经理11名。

中铁九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观念,以人才强企、强化培训、机制创新为重点,建立“金字塔”型的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拴心留人机制,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方式,为企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保障。一是制订人才战略。进一步更新人才理念,以满足规模扩张后企业人才需求为目标,以建设市场化、专业化、年轻化和复合型的各类人才队伍为方向,制订出统揽全局的、长期的、系统的人才战略。二是吸引人才。制定实施了“十一五”人才引进规划,进一步加大优秀毕业生的引进力度,对急需专业的毕业生实行“订单式”培养,提前一年与毕业生签订协议,补助一年的在校生活费用,确保优秀毕业生的引进数量和质量。同时,对企业急需人才,面向社会广泛猎取人才,逐步推进人才队伍市场化选择进程。三是培养使用人才。加快人才培养步伐,推行项目负责人“见习”制度。选拔优秀毕业生,配备到项目担任见习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技术主管。从而确定培养目标,明确培养责任,制定落实见习培训计划,推进梯次人才队伍的形成。四是留住人才。设立优秀人才奖励基金,在合同期内,每年储存一定的延期薪酬,进入个人帐户。合同期满后,每年可以提取使用一定数量的薪酬,实现留人目的。五是优化队伍结构。建立“金字塔”型的人才队伍结构,通过市场聘用、内部培养等手段,重点建设高中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政工队伍和高级技工人才队伍,逐步形成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高精尖专业技术和项目管理队伍体系。有重点和有计划的开发和培养一批外协队伍,适应集团规模扩张的需要。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装备篇

中铁九局从发展战略出发,为了拓展市场和提高施工生产能力,注重装备投入,现保有机械设备装备3999台,总装备价值将近5亿元

主要机械设备有:

盾构及后配套设备:四台套

旋挖钻机 :30台

900吨架桥机8台

900吨轮式运梁车8台

450吨龙门吊16台

130吨架桥机 1台

履带式挖掘机 34台

履带式推土机 36台

各类型压路机 14台

轮胎装载机 44台

液压露天岩石钻机 1台

各类型钻机 10台

沉拔桩机 1台

汽车起重机 35台(含300吨米)

各型电气化作业车辆 7台

塔式起重机 34台

各类型载货汽车 185台

半挂牵引汽车 12台

各类型自卸车 44台

各类型混凝土搅拌站 54台

混凝土输送车 35台

混凝土泵车 3台

铺轨机 1台

液压起拨道机 9台

各类型捣固机组 51套。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环境篇

中铁九局覆盖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大部,处于沈大经济带,内临渤海湾,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东北区域经济的发展,为中铁九局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中铁九局所处地理位置优越,自然环境优美,追求人文环境和谐。

中铁九局分子公司主要分布于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地带、环渤海经济区和中国未来的“第四增长极”—¬¬—¬¬大东北经济圈东北区域。主要集中于铁路长大线、沈山线、沈吉线、沈哈线。占据辽吉两省的省会城市和“北方香港”大连,并成功登陆领航长江三角洲的上海市。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

中国中铁九局第一工程公司限公司

下属的子公司,其前身为沈阳铁路局锦州工程处。始建于1948年。进入改革开放以后,公司积极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于1998年在全路运营局所属施工企业中第一个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沈阳铁路局锦州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底根据(中铁程总[2003]384)文件精神,重组为中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中铁九局第一工程公司具有建设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铁路辅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贰级、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具有钢结构工程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贰级、以及水泥预制构件制造、机械加工修理、工程检测等多项专业资质和生产许可,具备综合性施工生产能力。公司主要承担铁路、公路、市政、水利、管道、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和铁路电气化、通信信号、电力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通用设备、机电设备安装等工程施工任务。

公司下设3个分公司,3个子公司,下设若干个项目经理部。现有员工3100人,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2人。现有工程技术人员434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4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09人;项目经理84人;国家注册各类专业人员34人;三整合管理体系内审员40人。

公司现有固定资产原值19850.5万元,净资产14266.3万元,拥有总资产6.59亿元,各种现代化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仪表 815 台(套),并具有完善的生产、生活和后勤保障系统,年综合施工生产能力10亿元以上。

公司先后参与和承建了大量国内新建、改建重点工程项目。代表性工程有:沈山复线工程、京秦电气化引入工程、哈大电气化改造工程;山海关站、大连站、通辽站、金州编组站等铁路枢纽工程;宝天线罗家山隧道、锦州渤海大道隧道工程;沈山线六股河、高台山疏解线工程;哈大线浑河、盘锦双台河等特大桥工程等工程。近几年来,在建筑市场竞争日异激烈的形势下,公司把发展的目标瞄准西部开发、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上,先后中标陇海线宝鸡至天水段增建二线站前工程第2标段、秦沈客车专线第24标段、平齐线能力加强工程、襄渝线通信信号工程、

北京地铁工程、赣瑞高速公路工程、永武高速公路工程等多项重点工程。施工中运用了多项新技术、新工艺,在哈大电气化改造工程盖州老龄桥施工中率先在全路采用200m钢梁整体横向移动施工新工艺。完成了深水钻孔桩、大跨度连续梁、40m钢梁和混凝土梁架设、软土地基处理、控制爆破、大型钢模板、钢筋帮扎卡环、高速铁路路基等施工项目。由机电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研制的《XBG-10/0.4杆上防盗箱式变电站》于2005年6月注册了国家专利(专利号为200520091739.4),并通过沈阳铁路局新产品投产技术鉴定。这些新技术、新工艺确保了工程质量,赢得建设单位高度评价,公司先后获得多项国家和省(部)、市(局)级优质工程奖,其中,哈大电气化改造金州编组站工程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通辽枢纽通辽南站综合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银质奖,“北京—秦皇岛铁路工程”获国家质量奖银质奖;六股河铁路特大桥工程、锦州凌川大桥工程获辽宁省优质工程奖;平齐线能力加强工程获中国铁道建设协会火车头优质工程奖;沟海线秦沟联络线305国道特大桥获总公司优质工程奖;还有20多项工程获铁路局和市地级优质工程奖。

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公司参与建设了号称世界“十大建筑”的利比亚大型地下人工河给水工程施工,参与建设了利比亚国有铁路工程和乌干达排水渠工程建设,在整个工程施工中,公司以一流的质量,严格的管理赢得了国外投资商的好评。

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公司不断发展壮大,企业信誉不断提高,先后荣获省级先进企业,施工质量先进单位,安全标准文明工地,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全国用户满意工程等多项荣誉,连年获得辽宁省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公司重组以来,广大干部职工按照公司制订的“务实、管理、质量、效益、创新、发展”十二字工作方针,围绕 “外树形象扩市场、内抓管理提素质、改革机制注活力、减耗增效求发展”的工作思路,持续深化内部改革、积极开拓外部市场,开发领域不断延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施工领域不断拓展,生产经营指标连年出现新的突破。

在市场开发方面,公司由过去以沈阳铁路局管内建筑市场为主向更广阔的建筑市场拓展,市场开发上实现历史性突破,已形成辐射国内东西南北六个省(区)十大开发区域,新签合同额到2007年已达到9.8亿。

在生产经营方面,公司承担的工程项目已跨越全国9个省(区),2006年公司首次挺进客运专线工程,承担了福厦客运专线工程施工,公司还承建了东北最大的提篮拱桥工程“抚顺建荣皇家海洋世界跨线桥主体钢结构工程”工程。公司营业额连年大幅度提升,到2007年公司在建项目已达20个亿,创历史最好水平。工程施工质量验交合格率达100%,施工封锁正点率达100%,安全生产连续实现第三个安全年。

在加强企业管理上,公司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全新管理机制,全面实施经营体制改革,落实资产经营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1999年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2002年通过了ISO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三体系整合认证。在开展QC质量管理活动中,2004年以来公司QC质量管理成果连续三年获九局优秀成果一等奖,先后获铁道部优秀成果二等奖、连续三年获国家优秀成果二等奖。2005年公司被中铁九局授予“安全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在内部机制改革上,率先在全局实施了“撤段建项”,整合机构,精干人员,建立了开发、物资、机械、劳务、社管五大管理中心,全方位实施了扁平式管理;在项目成本控制上,制订规范了管理办法,加强了对项目成本过程的管理与控制,使项目成本控制出现新起色;在人才的开发引进上,建立了《人才激励管理机制》,加大各类人才引进力度,三年来公司仅引进高校毕业生就达152人,超过前10年引进高校毕业生的总和,为人才队伍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在促进科技进步上,积极引进和改进了施工工艺,促进了科技进步;在企业发展战略上,制订了“三大结构调整”, “四大发展战略”, “实施五大突破”的发展目标;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上,注重培养勇于吃苦,敢于拼搏的职工队伍,引导广大职工在施工生产各项工作中争先进、创一流。2006年在中铁九局组织的沈哈线电气化改造工程会战中,公司被中铁九局评为会战 “功勋单位”,在中铁九局举行的首届乒乓球、拔河、篮球、羽毛球比赛中,公司均夺得各项比赛的冠军。

中铁九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深化,员工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各项管理迈上一个新台阶,企业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三个文明建设得到协调发展,职工个人收入连年提高。2006年公司被中铁九局授予“项目管理先进单位”、“信访维稳先进单位”、“三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中铁九局第一工程公司已成为中铁九局中一支作风过硬、管理严格、技术全面,敢于攻坚,能打硬仗的施工队伍。

辽宁省

:22个单位,其中沈阳市19个,锦州市2各,大连市1各;吉林省:4个单位,其中长春市1个,吉林市3个;上海市2个单位;广州市1个单位;成都市1各单位。

驻沈阳市的单位有: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环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检测试验中心、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司、咨询设计有限公司、沈阳中铁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处、路桥工程处、铺架工程分公司、海外工程分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机械设备分公司、物资分公司、桥梁构件工程分公司

驻大连市的单位有:大连工程处

驻锦州市的单位有: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驻吉林省长春市的单位有: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驻吉林市的单位有: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分公司

驻上海市的单位有:上海铁润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驻广州市的单位有:广州分公司

驻成都市的单位有:成都分公司

中铁九局努力构建“干事业主张和衷共济,与人共事倡导和睦相处,待人接物强调和蔼可亲,搞经营提倡和气生财”的企业发展环境。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营销篇

中铁九局在充分考虑满足资质申报、专业合并、区域经营和市场发展需要等诸多因素基础上,科学谋划,成立了能满足铁路、公路、市政等工程施工专业要求的分子公司8个,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分子公司11个,驻外办事处9个。同时,分子公司及办事处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品牌优势,坚定不移地实施“走出去”战略,“以管理强项目,以项目拓市场”,增强了中铁九局的市场竞争能力,打入了华南、西南市场,巩固了华东市场,占据了沈阳局市场。中标项目已覆盖28个省、市、自治区。营销中实行强强联合,开拓了客运专线市场;拓展领域,打开了长江以南市场,眼睛向外,巩固扩大了海外市场。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篇

中铁九局着眼发展突出战略管理,强化基础管理,注重提升管理品质,依靠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

创新机制,提升整体管理质量。建立区域化管理制度,根据生产经营布局,划分华北、西南、东北、华南、华中、华东、西北六大区域。实行质量信誉考评制度,建立内部招标制度,完善业绩考核评价制度。

抓住关键,培训提升干部素质。中铁九局党委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推进九局发展的关键来抓,建局三年来,加强高层管理干部培训,选送省部级以上学习培训的党政干部86人;加强高等级学历学习培训,现共有42名各专业研究生在读,2006年也将选送50名员工参加工程及管理类研究生班学习;加强新技术新工艺培训,共送出培训747人,其中:铁路客运专线213人;加强执业及职业资格培训,其中,取得工程总承包和代建制项目经理资格142人,IPMP国际项目管理师、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6人,一级建造师执业培训69人,工程概预算培训26人,其它专业培训217人。

增收创效,提高企业理财水平。强化预算管理,加强经济活动分析,全面实施《建造合同》,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纳税筹划工作。

精细管理,建“经营型”项目。用市场理念和手段形成新的施工管理模式,探索项目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一套适应建筑市场要求,具备本企业特点、操作性强、相对完备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篇

中铁九局成立前后几十年来,承担了大量的国家、省、部级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共新建、改(扩)建东北铁路干线2,000公里以上,其中包括秦沈客运专线、沟海、沈丹、金窑、烟大轮渡等铁路的新建,东北路网中的:沈哈、哈大、沈山、沈丹、平齐、大郑、沈吉、通让等既有线改建和增建第二线工程;修建高速公路300多公里,参与了沈阳绕城高速、盘海高速、沈丹高速、沈山高速、锦阜高速、锦朝高速、阜朝高速等公路工程的施工,参建大连市、长春市城市轻轨工程,参建大窑湾疏港高速公路等公路工程。在1995年沈吉线抗洪抢险救灾施工中,以快速、质优、技术精湛和顽强的工作作风,获“火车头奖杯”。

中铁九局目前在线施工项目遍布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项目有:

1、沈哈提速改造工程,全长476公里,地处东北平原腹地,起点沈阳,路经铁岭、开原、昌图、四平、公主岭、长春、德惠,到兰棱。

2、津沈电气化改造工程,全长423公里,地处辽西走廊,起点天津,路经秦皇岛、山海关、锦州、凌海、新民到沈阳。

3、杭州至上海高速公路工程(第七合同段),地处钱塘江附近。

4、福厦客运专线工程(站前二标段),全长80公里,地处福建省浦田市、泉州市,临近湄州湾。

5、阜新至朝阳高速公路(第22标段),全长9公里,地处辽西建平县(红山文化)。

6、沈阳地铁一号线(第16标段),地处沈阳市大东区。

7、沈阳地铁一号线(第5标段),地处沈阳市铁西开发区。

8、长双烟新建铁路工程(CSY2标段),全长58公里,地处吉林省长春市。

9、东北东部新建铁路(DT2标段)工程,全长40公里,地处吉林省延边州合龙市(长白山脉)。

10、海南西环铁路提速改造工程(第

1、8标段),全长70.9公里,地处海南省三亚市(北部湾、海南)。

11、新建铁路洛湛CYI1标段及M3标段,全长68.89公里,地处广州市和广西桂林。

12、烟大轮渡工程,全长40公里,起点金州站,路经南关岭、革镇堡、营城子到长岭站,地处辽东半岛南端(旅顺口)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篇

中铁九局总体发展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总公司的发展战略为框架,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法人治理结构;通过组织结构的不断优化,实现资产合理布局,提高资产控制力和投资收益水平;通过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压缩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把握市场经济脉搏,分析行业、企业特点,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科技为先导,以管理为手段,以效益为目的,合理配置各种资源,为社会提供高品质的建筑产品。通过实施建筑业纵向一体化、相关多元化和国际化战略,提升中铁九局在国内外建筑市场的生产经营、资本运作和综合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中铁九局的战略目标是:致力于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内各集团公司同步发展、位居东北地区建筑业领先、为社会提供全方位建筑服务、核心竞争力较为突出的现代企业,成为集资本化、多元化、国际化和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在国内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国际影响的大型建筑业企业集团。

中铁九局正在实施五大战略:管理创新战略、科技创新战略、人才兴企战略、经营开发战略、企业文化战略。弘扬中铁工程总公司“勇于跨越、追求卓越”和中铁九局“视今天为落后,视创新为永恒”的企业精神,以打造“中铁工程”和“中铁九局”品牌为主导,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变局部思考为系统思考,变静态思考为动态思考,变现象思考为本质思考,巩固企业生存之基,弘扬企业发展之本,构筑企业经营之道,塑造企业诚信之形,铸就企业兴旺之魂,全面提升中铁九局国内外形象,努力成为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在东北地区的一面旗帜。

九局与您同行

中铁九局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弘扬“视今天为落后、视创新为永恒”的企业精神,遵循“人的价值高于物的价值、团队价值高于个人价值、社会价值高于利润价值”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信守“用我们的人品、铸就建筑艺术品”的经营理念,秉承“业主的需求我们的追求、用户的满意我们的宗旨”的市场理念 ,依托优秀的人才队伍、现代化的技术装备、先进的施工工艺、科学的管理体系和雄厚的经济实力,通过“以人为本、依法治企、科学创新、持续改进”的经营管理方针切实贯彻,企业经营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赢得较好的国际信誉。

中铁九局愿在未来的岁月里,遵循市场运行规律,一如既往地与国内外各界朋友真诚合作,共谋发展,共创伟业。

第17篇:中铁二十一局集团

东北特钢大连基地宗地改造B区项目二标段工程

创建“AAA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

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你们好!

首先对你们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 企业简介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隶属国务院国资委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工程建设、科研开发、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商贸经营于一体的国有特大型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具有六十年光辉历史,被胡锦涛总书记称赞为“是一支很有战斗力的队伍”。

集团现有员工13000余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000余名,其中教授级高工25名、中高级职称人员1600余名。具有铁路总承包特级,公路、水利水电、房建、市政、通信、矿山总承包一级资质,公路路基、桥梁、隧道、铁路电务、电气化、铁路铺轨架梁、环保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地质灾害甲级资质,境外经营资格许可证。

集团拥有施工机械、检测等设备2900余台(套),年度施工能力达200亿元以上。先后完成了青藏铁路等60多条(项)国家铁路干线工程建设、5300多条公里电气化铁路工程建设,都汶高速等40多条高等级公路建设,

先后完成了10多项境外铁路、公路、生活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

集团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詹天佑奖和国家优质工程金银奖、全国百项精品工程奖30多项,省(部)级优质工程奖60多项,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0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工法30多项,专利20多项,创中国建筑施工企业新纪录6项。

企业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全国百项精品工程奖”,多次被评为“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设备管理优秀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多次荣获省(部)“重点工程建设先进单位”,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授予的AAA级信用等级及省级“文明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企业”等称号,取得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格证书。

集团将秉承“不畏艰险、勇攀高峰、领先行业、创誉中外”的企业精神,落实“以人为本、诚信守法、和谐自然、建造精品”的管理方针,发

挥集团优势,拓宽经营领域,扩大市场份额,再铸新的辉煌。

工程概况:

东北特钢大连基地宗地改造B区项目二标段建安施工总承包工程,本工程地上建筑由14#、15#、16#、19#、20#住宅及商业;17#公建组成。地下建筑为27#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630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340平方米。本工程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路东侧、东方路南侧。

建设单位:中铁建(大连)置业有公司

监理单位:大连民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大连都市发展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自开工以来,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将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建绿色环保现场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建设、监理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顺利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验收。

现将该项目创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工程特点,建立建全了各级项目领导班子,确保了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争创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管理目标,并配备专职安全员全力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在落实管理网络方面,项目部与公司签订了以项目经理为负责的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安全奖罚条例等。

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在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大力倡导“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活动。上岗作业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对各工种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每天对职工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教育。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使工地安全生产保持在一个有序的管理状态之中。

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编制,经公司总工审批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在方案实施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作业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交底,严格按专项方案施工。施工中,公司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对查处的问题采取定期、定人、定措施整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日跟踪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

施工现场设置了有公司标志的大门,按照公司CIS形象要求设立了相关图牌,宣传栏和各种安全警示牌,做到规范管理。施工通道全部进行了硬化,排水畅通,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并挂设各种材料标识牌,同时项目部安排专人负责保洁,使场地每天保持清洁。项目部在工地搭设了办公楼和宿舍楼。为了丰富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建立了民工学校,不定时播放安全教育光碟和进行安全教育等。

本工程采用钢管脚手架,模板工程采用承插式脚手架,此种架体支承系统安全可靠、简捷高效,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外架采用钢管与主体结构进行层层拉结,剪刀撑交接点保持在同一水平上,脚手架外侧挂设密目式安全网,悬挑架底部用木板进行全封闭,防止坠物伤人。

现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均为检测合格产品。新工人进场后,向每位职工发放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安全帽严格按工种进行分色佩戴。在脚手架底部、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边防护等部位均按照要进行定型化设置严格防护,并挂警示牌。

根据经审批的施工用电专项方案要求,配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TN-S系统,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做好平时的检查。

所有大型机械设备均为市质安处注册登记产品。机械设备装拆单位均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前及时办理告知手续,安装完毕后,各级检测、验收均为合格,操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保养及时。机械设备的防坠装置、上下限位、门锁限位,型钢定制防护门等齐全有效,并做好例保记录,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中小型机具,实现定人、定机,并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按规范操作要求进行操作,项目部安排机修工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机具的正常使用。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现场消防要求,项目部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了操作人员消防安全的知识教育和培训。有效的保证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由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确保扬尘污染达标。

生活区宿舍内统一配置了高低床、桌椅、储物柜等生活设施;工人浴室、厕所均铺设地板砖,通风良好,定人定时保持卫生,厨房用带纱门窗,食堂内配蒸饭箱,生熟食分开存放。并设置了医务室、文化活动室,丰富了职工的业余生活。

2014年7月31日由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顾贵林站长带队进行“省级示范工地”验收检查并一次性通过获得辽宁省“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化文明工地”称号。

8月20日由大连市甘井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刘明副站长组织全区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安全主管、对本工程所做的工作进行了观摩。

该工程自开工以来备受关注,在省市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该建设工程整个施工期间未发生任何工伤事故和设备火灾事故,负伤频率为零,实现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目标。

我们通过创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过程,不断积累、改进、创新。我们有信心在今后的文明施工管理中更进一步,使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再上新台阶。

敬请各位专家、评委批评、指正。

第18篇: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草 稿

编写:邵礼斌 QQ:5453520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 和“安委[2011]4号”文件精神,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股份公司、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局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促进我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进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建立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保持安全常态化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各单位本部、施工现场管理机构、施工班组、施工人员四个层面的管理、实物状态都应符合本标准。

第三条

通过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我局企业市场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化的标准化。提高我局安全生产水平,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局平稳有序发展。

第四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根据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

第五条

本标准适用于我局建筑施工企业(局本部及各建筑施工相关的子、分公司)各管理层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第二章 术 语

1、建筑施工企业: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建筑施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

3、各管理层:指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架构中,包括总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等在内的具有不同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层次。

4、工作环境:施工作业场所内人员、作业、设施和设备安全生产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危险源: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职业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环境污染的根源或状态。

5、隐患: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6、风险:某种特定危险情况和环境污染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8、安全检查:对安全管理体系活动和结果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的常规监测活动,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动态,发现并纠正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活动或结果的偏差,并为确定和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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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合理分工,互相衔接”的原则,落实各管理层与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实施安全生产体系化管理。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为:

1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3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4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依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 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2 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3 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不具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条件的企业,可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依据《建筑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建筑施工企业要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标准的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第四章 安全管理目标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及中长期管理目标。安全目标应易于考核,目标制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2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2 3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及特点; 4企业的技术、工艺和设施设备。

第二条 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安全管理目标应予量化。其中,事故控制目标应为事故负伤频率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控制指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应为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及文明施工基础工作要求的组合。

第三条 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并根据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企业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制定自身管理目标和措施,共同保证目标实现。

相关文件:

《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中铁十安【2012】1号《2012年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发文公布。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及相关岗位人员。三类人员需按规定持证上岗。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安委会),负责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管理目标,审议、决策重大安全事项。

2 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管理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本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目标。

4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负责落实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

5 各管理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的安全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相关活动;

4)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计划,查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管理档案。 第四条

局本部具体安全生产职责为: 1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

2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 2)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4)组织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领导、组织考核工作;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 8)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2、企业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领导、组织对分包分供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资格考核与审查;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3、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出决定性意见; 领导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并组织技术鉴定和验收;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使用前,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4、企业总会计师

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保证经费到位和合理开支;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企业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6、安全管理部门

检查隐患,发布通报。

组织安全业绩考核,实施奖罚。 检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情况。

7、工程技术管理部门

组织均衡生产,保证安全工程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保证施工人员劳逸结合; 组织编制、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并抽查实施情况;

8、科学技术管理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使用前,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分析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9、物资设备管理部门

确保购置(租赁)的各类安全物资、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负责本企业机械动力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对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参与设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 分析事故涉及设备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10、劳务管理

审查劳务分包人员资格;

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11、人力资源部门

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开发、培养安全管理力量;

12、财务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13、保卫消防部门

贯彻执行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 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14、社保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15、工会组织

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对侵害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交涉; 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17、审计部门

18、安委会成员其他部门。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规定等。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中铁十人【2011】1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质量环保专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通知》

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中铁十安【2008】255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试行)》

中铁十人【2009】115号《关于在生产一线设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一步加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意见》

第六章 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各管理层安委会各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最新版本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每半年安质部汇编下发一次。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以下安全制度:

1、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2、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与备案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安全管理【支架、起重、运梁、架桥、盾构、铺轨、非标设备、栈桥、宿舍等临时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5、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制度。

6、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关键工序、重点部位旁站制度。

7、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危险源告知】、作业安全管理。

8、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资质检、查责任状】。

9、职业健康管理【如:职业病防治、高空作业体检】、安全防护、劳保护用品管理,

10、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1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的内容;

2本管理的主要责任人或部门以及配合的岗位或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策划、实施、记录、改进的具体工作过程及工作质量要求。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更新、修订完善。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法律、法规的获取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操作规程、技术规程汇编

第七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教育培训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内容。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

三类人员、群安员、一般管理人员、新员工、特种作业人员、铺架、盾构和主要行车工种人员(如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巡道工)等应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对分项、分部或关键工序、四新技术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安全教育同时进行。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转岗,节假日、事故后,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等进行针对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条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以及各类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

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学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其他从业人员不少于15学时,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不少于20学时,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项目、班组)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新上岗操作工人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安全操作规程;

3 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4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

5 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形势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应按规定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2 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6 第七条

企业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企业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第八条

我局常用特种作业包括: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T S W),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T S W)。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架子工(P F)。电工作业人员(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压力容器操作者。爆破作业人员。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架梁、盾构设备操作人员。 (说明:T塔式起重机,S施工升降机,W物料提升机;P普通脚手架,F附着升降脚手架)。

第九条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统计、汇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等相关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影像资料,签到表、考试卷),定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鲁建管发【2008】12号《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其他单位所在省的相关管理办法。

中铁十安【2004】117号《关于办理安全质量监察(检查)证的通知》

中铁十安【2005】60号 转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

中铁十安【2005】63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细则》 中铁十人【2008】58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局2011-186电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第八章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第一条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包括资金的储备、申请、审核审批、支付、使用、统计、分析、审计检查等工作内容。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储备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安全生产资金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应急救援等,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价、监测、检测、论证所需费用。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明确费用使用的项目、类别、额度、实施单位及责任者、完成期限等内容,经财务、安全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相关负责人必须在其管辖范围内,按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的要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的财务、审计、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等机构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分类使用台帐,定期统计上报。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汇总分析,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比例。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中铁十安【2010】266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

7 财企【2006】478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章 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1、施工设施、设备是指:用于施工现场生产所需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临时构(建)筑物、临时用电、消防器材等物料及施工机械等。如:高大模板支撑,升降梯,吊装起重,运梁、架桥,盾构,铺轨,吊篮移模等非标设备,消防、临电,栈桥,混凝土拌合站,宿舍等。

2、安全检测器具是指:用于力矩、厚度、尺度、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噪声等检测的工具和仪器。

3、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等。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配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安全管理档案,并记录以下内容:

1来源、类型、数量、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静态管理信息,以及目前使用地点、使用状态、使用责任人、检测、日常维修保养等动态管理信息;

2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实施情况。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指导、检查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技术管理包括:施工设施、设备安拆方案编制内容、审批程序,施工交底、过程监控、验收、检查内容和程序; 保养、维修的具体要求;改造和报废的依据、程序等。对企业使用面广,频次高、问题多发或曾发生事故的设施、设备等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第六条 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92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国务院令373号+第549号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988年1月3日《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 TSG 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JGJ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安全检验标准》 GB1005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T10054《施工升降机》

JGJ8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160《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162《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9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215《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建质【2008】76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8 鲁建管发【2009】6号《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鲁建管质安字【2009】16号《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 2008年5月29日《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其他单位所在省的相关管理办法。

中铁十物【2012】196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桥梁运架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机械的硬性规定 局发大临设施、铺架、盾构、大型设备(非标)检查、管理、验收管理办法。【部分需要新编制文件】

第十章 安全技术管理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应包括危险源识别,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的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建设部有关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包括: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承重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5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9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特殊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包括: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支撑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重大危险性工程。

第四条 企业应明确各管理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方案编制、修改、审核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及时限。

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标准、计算书及附图等,并符合以下规定:

1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度等要素,明确各管理层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的权限。

2专业分包工程,应先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总包单位审核备案。

3经过审批或论证的方案,不准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10 第五条 根据权限,按方案涉及内容,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审核、审批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盖章。编制、审批应在施工前完成。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明确安全技术交底分级的原则、内容、方法及确认手续。 安全技术交底应采取分级交底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开工前,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前,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2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会同方案编制人员、项目施工员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方案实施安全交底。

3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安全员应对新进场的工人应实施作业人员工种交底。 5作业班组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和审批权限的设置,组织相关编制人员参与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和检查,并明确其它参与交底、验收和检查的人员。

第八条

营业线施工按铁路部门规定执行。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可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安全技术标准和图集,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改造,完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作业环境。

第十条

变更

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1、涉及隧道地铁项目

铁建设【2010】120号《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

中铁股份安【2011】337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程施工防坍卡控红线》 局2012-140电报《转发股份公司关于加强地铁工程基坑施工防护工作的通知》

3、涉及连续梁、模板支撑体系施工

局2011-224电报《关于立即开展一次支撑体系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局2012-60电报《关于规范钢箱梁(钢桁梁)吊装作业的通知》

局2012-87电报《关于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第四条第

(一)、

(三)、

(四)”。

3、涉及铁路工程(营业线)施工

局2012-172电报关于实施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十条禁令”的通知》及有关路局的禁令或红线卡控

中铁十安【2004】2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铁建设函【2011】210号《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中第一条第

(二)款” 铁道部令第30号《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TB10401.2-2003 J260-2003)《铁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既有线“五必须、五不准”卡控制度,桥涵顶进作业的防控制度、“五不挖土、六不顶进”作业制度

4、涉及运梁、架梁、盾构方面

11 中铁十物【2012】196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桥梁运架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施工环节的硬性规定

5、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等工程通用标准

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254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 建质[2003]82号《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建质[2003]82号《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鲁建管发【2010】4号《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 JGJ/T7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GB5049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JGJ231《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128《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202《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66《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2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80《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166《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6、涉及火工品、安全用电、消防

局2012-95电报《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 局2012-156电报《关于进一步加强火工品管理的通知》 中铁十公【2004】277号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中铁十公【2004】199号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令【2006】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1990年6月1日《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

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第十一章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条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应包括分包(供)单位选择、施工过程管理、评价等工作内容。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目标,明确对分包(供)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和清退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和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 企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选择合法的分包(供)单位; 2 与分包(供)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3 对分包(供)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检查和考核; 4 及时清退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供)单位;

5 分包工程竣工后对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能力进行评价。

12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分包(供)单位检查和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分包(供)单位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 2分包(供)单位违约、违章记录; 3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绩效。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合格分包(供)方名录,并定期审核,更新。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第十二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和岗位,按职责分工,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 第二条 企业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应包括: 1 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责任考核;

2 配置满足要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资金、从业人员和劳动防护用品; 3 选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 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5 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7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和记录。 第三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考核,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2 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总承包的,应成立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3 按规定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 4工程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应承担本岗位管理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5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管理,落实总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6 施工作业班组应在作业过程中实施安全生产要求;

7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 第四条

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施工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①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应当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①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1亿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应当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配。

13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3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再适当增加。

第五条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企业委派,并承担以下主要的安全生产职责: 1 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实施,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2 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护并做好记录; 3 阻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4 定期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六条

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特征,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审批,论证,交底、验收,检查;

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计算书及附图等。

第七条

工程项目部应接受企业上级各管理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组织整改。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与工程项目及时交流与沟通安全生产信息,治理安全隐患和回应相关方诉求。

第十一条

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操作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纠正措施。包括:

A、检查一般安全规定的遵守情况,包括:

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情况;高空作业人员体检情况;安全标志和警告牌设置情况;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作业情况。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B、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遵守情况,工种包括: 装吊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含砼搅拌司机)、电工、电气焊工、动力机械工、机械维修工、起重机司机、运输车辆司机、张拉压浆人员、土石方机械司机、中小机械操作工等。

C、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情况,设备包括:

起重机、架桥机、卷扬机、空压机、发电机、钻机、打桩机、木工设备、挖掘机、推土机、各类混凝土设备、各类钢筋设备、电气焊设备等。

第十二条 按照GB2894及单位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建工劳字【80】第24号《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小型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局2012-104电报《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局2011-188电报 《关于加强冬季施工安全质量工作的通知》

第十三章 职业健康

第一条

各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第二条

各单位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第三条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第四条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第五条 各单位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第六条

各单位应建立职业病体检台账,高空作业者体检台账。

第七条

各单位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第八条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相关文件: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

中铁十安【2004】267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中铁十安【2004】267号《中铁十局集团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中铁十安【2004】67号《关于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铁十安【2005】39号《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令第20号《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21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

【87】卫防字第60号《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国发【1987】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999年10月25日《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卫生部1999年12月24日《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卫生部第49号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卫法监发【2002】108号《职业病目录》 1993年11月26日《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JGJ14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

第十四章 重大危险源监控

第一条

各单位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施工活动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定期按时发布。

15 主要包括: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火灾。路基坍塌,侵限危及铁路行车安全;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接触网触电伤害。

第二条

各单位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第三条

各单位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相关文件:

《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程序》

中铁十安【2011】23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大风险项目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中铁十安【2006】124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安全重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中铁十工【2012】271号《关于做好防洪防汛工作的通知》

第十五章 应急救援管理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应包括建立组织机构,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价、完善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及记录等内容。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库,组建救援队伍,并进行日常管理。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管理和环境特征,组织各管理层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要根据不同的程度分级制订,接到报告后,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这样更具操作性。

内容应包括:

1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

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必要应急设备、物资、器材的配置和使用方法;

4与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险、医疗、媒体、社区和公众等相关单位(部门)人员的信息报告、联系方法;

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针对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下列工作:

1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人员和应急设备、物资、器材,并落实到责任人进行管理,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2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

3定期组织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4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启动预案。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战的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价,必要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七条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中铁十安【2007】76号《中铁十局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中铁十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及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第十六章

事故统计报告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应包括记录、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等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企业负责上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如实向本企业负责人报告;企业负责人应按规定应在1小时内如实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 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 事故的简要经过;

3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 事故的初步原因;

5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 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第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4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伤残鉴定、政府的事故处理批复资料及相关影像资料;

5其他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事件处理程序》

中铁十安【2007】128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铁十安【2004】124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中铁十办【2011】73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十七章 安全检查和改进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和改进管理应包括规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类型、标准、方法、频次,检查、整改、复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与持续改进等工作内容。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2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 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和其他违规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17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形式应包括各管理层的自查、互查以及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等;安全检查的类型应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

1工程项目部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每月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至少进行一次定量检查。

2企业每月应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工程项目,组织专项检查。

3企业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的类型,确定检查内容和具体标准,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评分表,配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组织整改,并跟踪复查。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定期统计、分析,确定多发和重大隐患,制定并实施治理措施,防止同类问题的发生。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确定安全生产管理需改进的方面,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和评价。

发生下列情况时,企业应及时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评估:

1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2企业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变化。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安全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资料与记录。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中铁十局安全质量稽查办法》

国家安监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第十八章 安全考核和奖惩

第一条

企业安全考核和奖惩管理应包括确定考核和奖惩的对象、制订考核内容及奖罚的标准、定期组织实施考核,落实奖罚等内容。

第二条

安全考核的对象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及岗位和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标准等。

第四条 企业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对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下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五条

安全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实现程度; 2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3安全行为; 4安全业绩。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生产经营规模和管理状况,明确安全考核的周期,并严格实施。

18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奖励或惩罚的标准应与考核内容对应,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奖励或惩罚处理,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监视与测量程序》、

中铁十安【2004】186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考评办法》

中铁十安【2005】164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综合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中铁十安【2009】26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十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条 本办法由局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19篇:中铁隧道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

中铁隧道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

目 录

总则…………………………………………………2 安全管理机构………………………………………3 安全生产责任制……………………………………5 安全生产检查………………………………………32 安全教育培训………………………………………34 安全技术措施制定与实施…………………………36 安全生产投入及实施………………………………37 锅容管特安全监督管理……………………………38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40 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41 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43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48 附则 ……………………………………… ………51 ………………………………………………………………51 ………………………………………………………………91

1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附件附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安全管理行为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而制定。

第三条 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安全管理必须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认真贯彻党政工团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 安全管理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即:各级领导、各管理人员既要认真担负起岗位的本职工作责任,又要认真履行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负责,主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岗位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管理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同时,明确并落实每个项目、工区、班组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安全生产的责任链,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

第六条 各单位年初要层层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年终采取上一级考核下一级的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内部承包和各种考核中安全生产应占一

2 定比例,在评优评先中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权。以强化各级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心。

第七条 各岗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要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各项法规、规程、规则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等“五项规定”。建立健全包括生产、监察、保证三个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八条 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依据本制度,负责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集团公司各部门依据本制度,负责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第九条 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群众性生产活动。

第十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也适用于受控子公司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 集团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依据《中铁隧道集团章程》、《中铁隧道集团理事会工作制度》和《中铁隧道集团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对集团各单位进行安全管理;集团公司依据中铁隧道集团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和本制度对A、B类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管理;子公司、分公司参照本制度建立独立的、完整的、满足《安全生产法》规定、与集团公司管理体系相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子公司所属分公司、分公司所属工程队进行安全管理;项目经理部依据本制度对工区或工程项目进行安全

3 管理;工区和子公司所属分公司、分公司所属工程队依据本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子公司所属分公司、分公司所属工程队为安全生产最基本的管理单元。

第十二条 集团和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部、集团公司分立单位,均应成立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下称安质委)或安全质量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负责人担任安质委主任或安全质量领导小组组长。安质委下设办公室。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列职责:

㈠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研究确定本单位安全管理目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研究决策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㈡ 分析、部署、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听取安全检查工作汇报;对本单位相应等级的安全事故及其它相关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做出处理建议或决定。

㈢ 表彰、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处罚在安全生产及相关方面有重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㈣ 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活动,验评、推荐本单位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㈤ 就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进行联系。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施工型子公司、分公司及所属项目经理部应设臵安全生产总监、设臵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集团公司其他子、分公司或分立单位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生产的班组应设立兼管安全监督员。同时应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具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具备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持有相应上岗证方可任职。

第十五条 任免安全生产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前须征得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各级安全生产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计划性培养,针对性地进行专业培训、专业扩展,逐步完善安全员、安全环保部长、安全总监的梯队建设。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七条

各级生产经营组织

要做到“四个落实”,即:

1、落实第一负责人集中精力负起安全生产全面责任,使“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一岗双责”的原则体现在各级组织、各个部门、各个层次的工作之中,实现安全生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控制。

2、落实“领导是关键,教育是前提,设施是基础,管理是保证”的管理思路,实现“以人为本、规范管理、强基达标、有序受控”的总体目标;

3、落实安全生产的根本出路在于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落实以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作业纪律和施工作业标准化来减少事故率的控制措施。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子公司董事长,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工作的副职、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责:

5 ㈠ 董事长

1.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和评估集团公司安全、职业健康计划的实施。

2.负责组织对影响集团公司安全、职业健康领域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3.负责组织对较大及以上事故及责任提出质询,对事故的处理进行评估。

㈡ 总经理

1.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督促落实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负责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排查、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负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主持本单位的安质委会会议;决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奖惩。

10.定期或不定期地向集团董事会报告安全工作。 ㈢ 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1.对本单位施工生产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的领导责任。 2.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主管范围内的贯彻执行。

6 3.负责落实施工生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投入。

4.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主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评。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6.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7.督促主管部门、片区、项目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业管理、监督管理、直接管理职责。

8.组织或参与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㈣ 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副职(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2.督促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安排。

4.督促分管部门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专业管理职责。

5.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 6.组织督促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7.具体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安全责任追究。 8.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㈤ 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总工程师 1.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技术管理领导责任。

2.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有关技术安全标准和要求在主管范围内的贯彻执

7 行。

3.负责工程施工组织的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劳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4.组织审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督促贯彻执行。

5.督促分管部门、项目部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业管理、直接管理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的专项检查,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中的技术措施工作。

7.组织领导安全技术科学研究和试验,督促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中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㈥ 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主管设备物资的副总经理 1.对本单位机械、电力、设备、物资安全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

2.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主管范围内的贯彻执行。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主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评。

4.组织或督促危险性较大设备、电力、物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5.督促分管部门、片区、项目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业管理、监督管理、直接管理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6.组织或督促机械、电力、设备事故和物资、火工品管理事

8 件的调查处理。参与主管工作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㈦ 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 1.对本单位经营安全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

2.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主管范围内的贯彻执行。

3.督促在经营投标过程中,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单独列出,不得删减。

4.督促分管部门、片区、项目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业管理、监督管理、直接管理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5.参与主管工作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㈧ 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其他副总经理

1.对主管业务、部门、片区、项目安全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 2.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主管范围内的贯彻执行。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主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评。

4.督促主管部门、片区、项目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业管理、监督管理、直接管理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5.组织或督促分管部门对分管工作范围内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主管工作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㈨ 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总会计师 1.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财务管理责任。

2.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主管范围内的贯彻执行。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督促建立台账,专项管

9 理。

4.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参与主管工作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㈩ 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总监 1.对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协助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和部署,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监督落实。

3.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要求,负责组织内部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责令下属单位领导、项目负责人立即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

4.按照国家伤亡事故的处理规定,负责内部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的业务工作。

第十九条

安全质量环保处

㈠ 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综合管理责任。对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㈡ 协助主管领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修订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㈢ 监督、协调并评价集团公司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和子公司安全生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㈣ 审核、督促调配子分公司、集团公司A类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

㈤ 协助组织集团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㈥ 负责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参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0 体系审核,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及时解决。

㈦ 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责集团公司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实施。

㈧ 负责提出劳动防护、防寒用品及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督促各单位配备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监督检查个人防护、防寒用品及保健食品的发放、使用。

㈨ 按照管理权限参与有关伤亡事故、行车事故、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督促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有关事故的报告及统计工作。

㈩ 提出职业病防治计划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督促执行。负责职业病、职业中毒的调查处理。督促检查集团公司内各卫生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卫生防疫的规定和标准。

(十一) 负责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 主持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行使评先中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第二十条 工程管理部

㈠ 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施工、技术和物资管理责任。

㈡ 监督、指导全集团施工生产安全。在审查施组、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推行“四新”技术、进行施工、物资管理等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的技术、环保、工业卫生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㈢ 监督检查“施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制定和执行情

况,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问题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并监督及时解决。

㈣ 负责编制爆破物品、化学品等危险物资的购买、运输、贮

11 存、使用等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㈤ 主管物资人员的安全培训,组织或督促爆破物品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技术安全教育、考核发证工作。

㈥ 负责组织制定劳务协作队伍管理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并监督执行。

㈦ 负责及时布臵季节性(如防洪、防寒)的施工安全工作,监督实施恶劣气候、洪水、暴雨、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㈧ 负责施工、自然灾害和物资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辩识和重大危险源控制,安全风险管理。

㈨ 组织或督促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交底和实施。

㈩ 负责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和物资事件调查、分析和处理。参加工程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十一) 组织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第二十一条 设备部

㈠ 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机械、电力、管理责任。

㈡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和集团公司设备、电力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㈢ 组织编制全集团机械、电力、动力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技术操作细则,并监督实施。

㈣ 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电力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㈤ 负责督促项目部编制实施机械、电力设施“管用养修”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避雷设施安装与监测工作。

12 ㈥ 负责机械、电力设备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辩识和重大危险源控制,安全风险管理。

㈦ 负责机电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参加机电设备而引起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㈧ 组织机电设备专项检查。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营部

㈠ 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经营管理责任。

㈡ 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㈢ 在信息跟踪中了解业主安全意图,研究招标文件中的安全管理要求,在投标书中予以响应,将信息传递至相关部门。

㈣ 在编制标书和确定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和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㈤ 负责收集集团公司有关安全信息并向有关方提供记录进行资审。

第二十三条 合同管理部

㈠ 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合同管理责任。

㈡ 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㈢ 监督指导有关合同对安全责任、安全费用的约定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㈣ 在有关定额编制中合理考虑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设施、防

13 护和条件。

第二十四条 投资部

㈠ 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㈡ 在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中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 ㈢ 负责投资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展规划部

㈠ 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定员编制及安全投资资金、生产计划管理责任。

㈡ 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企业策划、定员编制、生产计划和安全资金投入计划中的贯彻执行。

㈢ 编制集团公司各级组织机构及定员时,按照规定设臵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

㈣ 下达集团公司建筑安装施工计划、房屋建筑物大修等计划时,同时收集有关部门拟订的安全技术与组织措施.在检查落实计划时,同时检查落实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㈤ 负责编制下达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

㈠ 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财务管理责任。

㈡ 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财务管理中的贯彻执行。

㈢ 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时,列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措施所需经费,并监督所列费用专款专用。

㈣ 负责设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进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对各单位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4 ㈤ 认真执行有关安全奖惩规定,督促各单位按标准及时发放安全奖金,按规定收扣事故罚款。

第二十七条

人事部

㈠ 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培训教育、人员配备管理责任。

㈡ 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人事、培训管理中的贯彻执行。

㈢ 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

㈣ 制订员工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计划,提供考核、考试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三类人员”的考核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监督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安全技术考核制度的执行。

㈤ 组织编写和购买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教材和宣传读物、图片等,督促员工学习。

㈥ 督促检查集团公司各单位对有毒、有害物品及矽尘作业等有关人员的体检和治疗,以及员工定期体检、普查工作,对不适合现岗位工作的员工进行调整。

㈦ 督促检查各单位为年老、多病、伤残及医务部门检查不适合从事现职工种的员工办理工作调动和因工伤亡劳保事宜。

㈧ 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绩纳入考核内容。按照有关决定办理安全奖惩事宜。

㈨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办理事故善后工作。

㈩ 组织培训教育、体检专项检查。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第二十八条 法律事务部

㈠ 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法律法

15 规的适用管理责任。

㈡ 负责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辨识和督促执行。

㈢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与企业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第二十九条 企业事务管理处

㈠ 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机关和基地安全负管理责任。

㈡ 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机关和基地管理中的贯彻执行。

㈢ 负责有关部门劳保用品的采购、检验和供应管理工作。 ㈣ 负责机关及洛阳地区各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办公楼火灾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

㈤ 监督检查、指导基地各单位房屋、用电、用水、用气、防火有关设施和环境的安全。分析管理范围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第三十条 社会事业管理中心

㈠ 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工伤保险管理责任。

㈡ 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工伤保险管理中的贯彻执行。

㈢ 负责办理集团公司工伤保险,并督促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办理工伤保险和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十一条 海外部

㈠ 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海外工程安全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

16 ㈡ 督促指导海外项目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㈢ 监督指导海外项目部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业管理人员。

㈣ 督促、指导、检查海外项目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㈤ 协助组织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分析海外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㈥ 负责海外项目日常信息的收集、传递。

㈦ 负责海外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二条 监察处

㈠ 负责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纪律监督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㈡ 依法监督各子、分公司领导人、机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㈢ 按照安全质量委员会决议,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落实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审计处

㈠ 负责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审计计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㈡ 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经济活动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 总工办

㈠ 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科研开发、设计管理中的贯彻执行。

㈡ 负责在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计划中列入安全科技内容,并指导督促计划完成。

㈢ 在工程设计项目中,明确危险较大工程及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对影响安全、环保的工程项目,必须贯彻“三同时”制度。

17 第三十五条

公司办公室

㈠ 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安全工作负信息管理责任。

㈡ 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信息管理中的贯彻执行。

㈢ 及时传达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收集了解全集团公司安全相关信息。

㈣ 负责安全文件资料收取、传递、归档工作的监督管理。 ㈤ 负责公司机关汽车所安全管理,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乘车人员安全和司机自身安全。

第三十六条 片区指挥部

㈠ 对所管理片区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

㈡ 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片区项目管理中的贯彻执行。

㈢ 负责危险性较大项目的监督。分析本片区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㈣ 参与应急预案的实施和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组织

要做到“四个坚持”,即:(1)坚持把安全生产当作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做出决议,采取措施,真正发挥保证监督作用;(2)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贯穿于安全生产活动的全过程;(3)坚持领导干部把握“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导向,任何情况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能松,位臵不能移,目标不能变;(4)坚持安全思想教育常抓不懈,特别是要组织动员、支持生产经营、工会、共青团组织认真抓好对管理、作业人员的纪律和技术业务教育。重点做好以下6点:

㈠ 各级党组织分别按年、季、月定期参加安全生产的讨论与

18 分析会,保证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参与决策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督促、研究作出决定。以专门会议记录和落实情况作为考核依据。

㈡ 把安全生产工作的优劣作为管理人员的重要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按照管理权限,对管理人员的奖励和处分及时下令执行。

㈢ 把安全生产作为党内创先争优的内容,充分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做到身边“三无”(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坚持“安全否决权”;认真执行中纪委《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㈣ 把安全生产工作完成的好不好作为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的一条重要标准。发生事故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订措施,不断强化保证监督作用和政治思想工作。

㈤ 利用《隧道工人》报等媒体宣传有关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结合集团实际情况,表彰先进典型,介绍先进经验和事故教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㈥ 协调生产经营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在齐抓共管中的关系,支持他们在安全生产中发挥各自的优势,独立自主地开展好各项活动。

第三十八条 党委组织部

㈠ 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党组织安全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㈡ 负责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党员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十九条 党委宣传部

19 ㈠ 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

㈡ 贯彻“生命至上,安全至尊”的安全理念,配合相关安全部门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

㈢ 负责在《隧道工人》报及企业宣传刊物进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知识、活动等的宣传教育。

㈣ 负责事故、事件应急处臵中与外界新闻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四十条 纪委

㈠ 负责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纪律监督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㈡ 依法监督各子、分公司领导人、机关部门负责人中共产党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㈢ 按照安全质量委员会决议,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落实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第四十一条 各级工会组织

履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维护员工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主要内容是:协助生产经营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自防、互防能力,支持员工对瞎指挥、盲目蛮干的冒险作业以及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下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行为进行抵制;开展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广泛开展“一法三卡”、“三无班组”、“安全哨兵”活动,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事故隐患,及时向生产经营组织提出建议,危及员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管理人员组织人员撤离。必要时可发出红、黄通知书,生产经营组织必须立即作出处理。主要工作有以下七点:

㈠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认真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和“工会

20 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责任,,针对施工生产过程中设备隐患、管理缺陷、环境因素、职业病危害和其他危害职工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隐患,代表员工向生产经营组织及有关方面以书面形式提出问题和建议,并要求限期答复和改进。不开展对生产经营组织的监督以及不反映员工合理要求,致使本单位员工事故多发和职业病危害日趋严重,视为工会的失职行为。

㈡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一遵两反三落实”群众活动(即:遵章守纪,反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落实监督检查的组织、措施和责任)。组织教育员工争当“安全哨兵”、创建“三无”班组活动,并定期检查评比。

㈢ 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订培训规划,强化班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培训。

㈣ 组织员工代表参加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并就有关重大问题向生产经营组织提出质询。

㈤ 主办评先工作,坚持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㈥ 参加涉及员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 ㈦ 参加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协助生产经营组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四十二条 各级共青团组织

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共青团安全责任包保和做好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主要内容是:开展适合青工特点的安全活动,如安全教育、安全知识竞赛、技术比武、双文明建设,反违章、违纪活动等,主要工作有以下四点:

㈠ 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共青团安全监督岗工作条例》,健全安全监督岗队伍,组织开展经常性活动。

㈡ 推行团员安全责任区制度,建立健全防范网络,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反违章、反违纪和团员身边无隐患、无事故活动。

21 ㈢ 参与青工安全培训,广泛进行安全宣传和安全知识竞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提高青工安全意识和标准化作业水平,做到集团公司每年有一次较大活动,子公司、项目经理部每半年有一次较大活动。

㈣ 各级共青团组织分别执行青工安全包保制度。 第四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

㈠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颁发和本项目制订的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法细则。

㈡ 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按规定使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作业措施费用。

㈢ 监督检查工区、施工作业队“三工制”和安全教育、安全活动的进行。

㈣ 负责监督检查中心试验室、采供站、通风、瓦斯检测、地质预测预报、注浆、降水及相关协议单位的安全工作。

㈤ 负责按月、分工序组织编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突出营业线施工和隧道及地下暗挖等特殊作业环境施工方案和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督促实施。

㈥ 负责定期月检,巡检和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解决。分析本项目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㈦ 负责组织轻、重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追查、分析,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㈧ 严格落实集团公司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十八项“卡死”制度(见附件1)。

㈨ 负责本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的奖惩。

㈩ 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2 第四十四条

项目部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总监(副总监)、工程部、经财部、安全环保部、办公室职责

㈠ 项目经理

1.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 2.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工程项目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主持制定执行规定和细则等。

3.组织制定落实本项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组织本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6.组织编制实施本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7.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

8.组织制定、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 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分析、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故。

㈡ 项目副经理

1.对项目安全施工生产负分管责任。

2.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执行。

3.负责安全生产措施、工序组织、安全生产投入在施工现场的具体实施。

4.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3 5.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6.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㈢ 总工程师

1.对项目安全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2.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有关技术安全标准和措施要求的贯彻执行。

3.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含技术安全措施),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

4.负责组织落实设计、施工规范、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措施。

5.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职责,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中的技术措施工作。

6.组织科学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7.负责督促超前地质预测预报、量测等工作实施。分析地质情况,组织变更设计。

㈣ 安全生产总监(副总监)

1.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与组织实施。

3.参与项目“施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编制、论证。 4.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要求,负责项目部日常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下令停工整改。

5.按照国家伤亡事故的处理规定,负责在上级企业、地方政府对本项目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时的业务配合工作。

㈤ 工程部

1.为项目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施工技术管

24 理责任。

2.在编制“施组”、确定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推行“四新”技术、进行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的技术、环保、工业卫生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管理规定,组织或进行安全交底并监督实施。

4.监督检查“施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安全交底的执行,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及时解决。

5.负责监督检查劳务协作队伍管理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6.负责及时布臵季节性(如防洪、防寒)的施工安全工作,针对恶劣气候、洪水、暴雨、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制定措施并监督实施。

7.参加工程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8.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辩识,重大危险源控制和安全风险管理。

9.负责“四新”技术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交底和实施。

10.参加项目安全检查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督促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㈥ 设备物资部

1.为项目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机电、设备和物资管理责任。

2.在参与编制“施组”、确定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推行“四

25 新”技术、进行机电设备、物资管理等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的技术、机电、物资、环保、工业卫生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项目机电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爆破物品、化学品等危险物资管理规定,组织或进行安全交底并监督实施。

4.监督检查“施组”中机电设备、物资贮运方案、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安全交底的执行,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及时解决。

5.负责对油库、炸药库、大型库房与高大建筑物避雷设施安装与监测的指导工作。

6.负责机电和材料装卸、储运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辩识,重大危险源控制和的安全风险管理。

7.负责“四新”技术中新设备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交底和实施。

8.负责或参加机电、物资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9.参加项目安全检查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督促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㈦ 经财部

1.为项目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经营、财务管理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在进行变更设计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和资金投入。

26 4.编制项目财务收支计划时,列入安全生产费用、环境保护措施所需经费,并监督所列费用专款专用。

5.负责设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进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对工区、作业队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保险事宜。督促检查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

7.认真执行有关安全奖惩规定。

8.参加项目安全检查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督促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㈧ 安全环保部

1.为项目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综合管理责任。对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监督、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督促调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协助组织项目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督促整改。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6.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及督促实施。

7.组织相应部门向作业人员及时、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检查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8.督促配备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监督检查个人防护、防寒用品及保健食品的发放、使用。

27 9.负责安全警示标志和消防设施设臵的策划,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在设臵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消防设施。

10.负责项目部权限范围内伤亡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有关统计报告工作。

11.组织“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落实“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工作,负责组织申报,总结活动经验,配合现场验收。

12.提出安全生产奖罚意见,并监督兑现实施。 ㈨ 办公室

1.为项目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培训教育管理责任。

2.负责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培训管理中的贯彻执行。

3.制订项目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安全教育、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监督检查三级教育、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制度的执行。

4.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的各种教材和宣传读物、图片等,督促员工学习。

5.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的及时收取、传递、归档。 6.督促检查对有毒、有害物品及矽尘作业等有关人员的体检和治疗,以及员工定期体检、普查工作。

7.负责治安保卫、医疗卫生工作。

8.参加项目安全检查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督促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第四十五条 子公司所属分公司、集团公司分公司所属工程队(工区)职责

㈠ 负作业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部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

28 法律法规,行业、上级颁发和项目经理部制订的规章制度、办法细则。

㈡ 运行本单位(子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㈢ 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教育。认真落实“三工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㈣ 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投入的执行人员、完成时间、地点、数量和标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㈤ 落实营业线施工及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

㈥ 负责本作业项目危险源控制,具体实施重大危险源控制、应急预案和保证安全的措施。并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措施和预案告知员工。

㈦ 进行定期月检、旬检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㈧ 按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及时购臵、发放施工防护和防寒用品。

㈨ 组织轻、重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追查、分析,实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㈩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十八项“卡死”制度。

(十一)负责本作业项目安全生产的奖惩。

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㈠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检和督查,检查规章制度落实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并做好记录。

㈡ 督促作业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㈢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督促排除事故隐患。

㈣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

29 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停工整改。

㈤ 参加有关生产会议,对施工现场操作、设施、机具等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㈥ 监督检查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安全控制重点,随时了解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㈦ 及时分析和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并提出下一步防范重点。如实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信息。

第四十七条 班组长职责

㈠ 班组长对本班组作业人员生产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㈡ 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单位安全制度、技术措施,并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制订安全守则,以身作则,带头实施。

㈢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违章操作,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

㈣ 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㈤ 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防护、防寒用品,应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保管,并教育工人充分注意,正确使用。

㈥ 在工作期间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如情况紧急排除有困难时,应先通知工人离开危险区后,再报告上级处理。

㈦ 发生工伤事故,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或工地负责人。组织本班、组员工协助调查、处理。

㈧ 负责本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坚持“三工制”(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和周一安全活动。

30 ㈨ 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

㈩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指令,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

第四十八条 班组兼管安全监督员职责

㈠ 协助班组长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㈡ 检查本班组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等,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班组长或相关人员处理;

㈢ 指导本班组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㈣ 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协助处理伤亡事故。 第四十九条 生产岗位员工职责

㈠ 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素质,严格执行施工纪律,保证安全生产。

㈡ 了解和熟悉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严格执行“三工制”,提高自防、互防、自控、联控的安全技能.

㈢ 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㈣ 发生事故,应积极进行抢救,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㈤ 服从管理,正确使用防护、防寒用品和安全生产设备。 ㈥ 积极参加周一安全活动,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提出建议、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条 其他单位

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子公司所属分公司、集团公司分公司所属工程队(工区)应依据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实际情

31 况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同时分解到各部门和施工作业范围的所有人员,做到人人有责。

集团公司所属其他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比照上述相应规定,结合实际自行制订补充完善,并报上级备案。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

第五十一条 检查方式

㈠ 定期检查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集团公司每年检查1-2次,集团子公司(分公司)每年检查2-4次,项目经理部(厂、站)每月1次,工区每旬1次,班组(车间)每周1次,专业人员每日检查。

㈡ 季节性检查:防洪、防暑、防寒季节检查和节日前安全、防火检查。

㈢ 专项检查:对危险因素较大的施工项目必要时进行检查,如营业线施工,桥梁架设,脚手架、突泥、涌水、瓦斯、不良地质地段隧道、高边坡、深基坑施工等。

㈣ 片区、系统检查:片区指挥部、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对管理范围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针对性检查。

㈤ 日常检查:片区指挥部、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对管理范围的安全生产情况抽查检查;项目部、工区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巡查。

第五十二条 检查重点: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查危害、推广经验、吸取事故教训。

检查内容:各层次人员安全意识的树立,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

32 和执行,劳动纪律、作业纪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警示标志,文明施工,作业区域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隐患及其他不安全因素等。

第五十三条 检查通知:定期检查由检查单位下发书面检查通知,受检单位按通知要求接受检查,并限期整改。季节性检查和专项检查可以书面通知,也可采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

第五十四条 检查组织方法:根据在建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形势,采用以下方法:

㈠ 由集团公司每年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㈡ 由集团公司、子分公司统一部署,并派出检查组。 ㈢ 以片区指挥部为主,集团公司部门派员组成查检组,突出片区工程特点进行重点检查。

㈣ 集团公司、子分公司相关部门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或过程审核。

㈤ 集团公司片区指挥部专项检查。 ㈥ 集团公司部门和子分公司联合检查。

㈦ 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部门,片区指挥部、安全管理人员日常检查。

第五十五条

定期或专项检查: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部门、片区指挥部、项目经理部等到受检查单位检查后,填写安全检查表,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受检单位认真整改,并回复整改结果。检查结束后,由检查单位发出检查通报,对整改结果收集验证,必要时派员现场验证。

第五十六条 日常检查: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表,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或发出《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见附表3)。责令受检单位认真整改,并回复整改结果,检查人员进行验证。

33 第五十七条 检查中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容易发生重大事故危害的,提出全面停工整改、部分停工整改、隐患排除前不准使用等措施,发出《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见附表4)。

第五十八条 受检查单位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进行整改,回复整改结果。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查找施工组织、施工工艺、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采取防止同类同类问题再发生的措施。

第五十九条 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安全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应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制定相应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每年度向集团安质委会汇报安全管理情况。

第六十条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过程审核按集团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进行。

集团公司片区指挥部、项目经理部、各子、分公司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检查办法,并报集团公司安质处备案。

第五章

第六十一条 普法教育。各级管理人员的全体员工应不断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画展、标语、挂图、黑板报和壁报等多种形式,经常进行广泛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应制订普法学习计划,总结学习效果。

第六十二条 周一安全活动。每周星期一为工程项目经理部和现场施工单位安全活动日。活动日内利用业余时间安排员工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学习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安全措施、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总结交流安全管理经验或教训,检查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听取员工安全生产合理

34

安全教育培训 化建议等。

第六十三条 岗前教育。新员工上岗前,由单位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及作业环境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培训教育,合格后,方能在熟练人员带领或指导下操作。

第六十四条 转岗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使用新设备时,由使用单位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能操作。

第六十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㈠ 员工凡从事A类特种作业,包括电力、锅炉司炉、压力容器、起重、爆破、金属焊接(气割)、瓦斯检验、机动车驾驶、建筑登高架设等作业,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能操作。

㈡ 员工凡从事B类特种作业(系指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明确不是其管理范围的特种作业),包括施工防护、信号、调车、土方机械(挖掘机、推土机、铲运机、装载机等)、电瓶车等作业,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取得集团公司、分公司或子公司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能操作。

第六十六条 “三类人员”培训。集团公司、子(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培训或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六十七条 日常教育。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培训考核并合格。

第六十八条 安全培训应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中;各种业务技术培训,都应安排一定的安全技术课程。

35

第六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第六十九条 各单位应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对一般危险源确定是否有控制措施,无措施是进行制定;对重大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进行日常控制。应编制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处臵措施,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完善。

第七十条 各工程技术、机电、物资等有关部门,在编制生产计划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

第七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由工程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其内容主要有:防止人身伤亡、行车、设备、交通事故,防止职业中毒和通风、降温等技术要求和措施;作业场所、技术设备的安全技术设施以及劳动保护措施等。由机电部门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第七十二条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爆破、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及地下开挖、模板、吊装、脚手架、拆除等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对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对重大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及水中、有毒、高空、交叉多层、高温、冬季、高原施工、防洪等作业,均应编制专业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十三条 设备部门应编制机电设备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突出大型设备安装拆除、使用和斜竖井、有轨运输等。同时组织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

36 签字。

第七十四条 物资部门应编制物资(包括爆破物品、有毒的害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七十五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由制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七十六条 施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七十七条 各单位和项目应组织实施《中铁隧道集团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十八项“卡死”制度》、《中铁隧道集团公司安全技术强制性标准》等相关制度。

第七十八条 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将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专业安全技术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交底,交底时应作出详细说明,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章 安全生产投入及实施

第七十九条 各项目经理部在每年12月确定项目下年度用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报集团公司或子公司。集团公司、子公司年初应确定本年度用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编制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下达各项目部。

第八十条 投入计划内容应充分考虑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器材、安全技术、安全防护用品、工业卫生、保健、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辅助设施、应急救援、隐患整改及其完善

37 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费用。

第八十一条 各项目经理部应认真实施“安全资金投入计划”,设立台账进行记录、统计,定期上报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列账管理。安全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八章

第八十二条 集团现有锅容管特设备包括: ㈠ 锅炉:热水锅炉、蒸汽锅炉、汽水两用锅炉;

㈡ 压力容器:空压机储气罐(俗称风包)、医用消毒罐、医用高压氧舱、蒸汽锅炉分汽缸。

㈢ 气瓶: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氮气瓶、石油液化气瓶、二氧化碳气瓶。

㈣ 特种设备:起重提升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电梯。 第八十三条 全集团任何单位均不得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进行自行设计、制造、安装、检验、改造、大修和所有受压元件(特别是锅炉、压力容器、气瓶本体)的修理。

第八十四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购买锅炉、电梯确定型号 前,应事先征得安质部门同意。安装(含移装)应委托具备相应安装资质须经地方地市级以上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队伍安装。由地方安监机构检验,取得《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十五条 在用锅炉、安全阀、压力表每年,气瓶每2-4年,压力容器每6年,必须经地方安监机构进行检验, 否则不准继续使用。

第八十六条

塔吊、门吊及其它提升机械等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应从专业生产单位生产购臵经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的产品,经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安装,取得安全使

38

锅容管特安全监督管理 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十七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选调、培训,并取得政府部门颁发《安全操作证》才能上岗、且应定期考核。

第八十八条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㈠ 厂内机动车辆:系指在厂区(施工区)内行驶和作业的,未经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牌照的自行式机动车辆、机械。包括叉车、轮式起重机、铲车、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电机车、电瓶车等等。

㈡ 自行式非交通运输特种设备除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应做到:

1.行驶中,不准违章充当交通工具载人。如须跟机实习,则只能是1人,且必须办理书面《跟机实习技术交底》,至少注明跟机实习地点、时间、区域、限速等内容)。

2.除叉车、电机车、电瓶车等运输车辆外,其它作业机械不准充当运输工具。

3.司机驾驶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经专门培训合格,发给“安全合格证”才能单独驾驶,无论其是否具备交警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

第八十九条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㈠ 机动车辆具体管理由车辆管理单位负责,安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㈡ 机动车辆必须严格执行“三不超、五不开”(不超载、超速、超劳;无证、无令、带病、病车、酒后不开)的规定和“三勤”(勤检查、保养、调整);“三检”(出车前、途中、回场后检查)制度。

㈢ 机动车辆驾驶员除取得交警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外,还应经人事部门考核下令后方准开车。

39 ㈣ 禁止本企业内司机驾驶非本人保管机动车辆(本单位专职司机有令驾驶车辆不属此例)。

第九十条 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锅、容、管、特设备由使用单位按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管理,并接受地方政府安监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十一条 设备部组织制定锅容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第九章

第九十二条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单位必须免费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十三条 各单位依据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7)和劳动防护具体要求申请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定点经营的单位或企业进行采购。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要确保产品安全性能质量。

第九十四条 单位应加强对防护用品领用、发放管理,建立保管使用等台账,并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十五条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检查产品有无合格标识,有无产品使用说明;检查外观和结构情况,检查部件是否齐全完整,有无损伤,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异常应及时调换或停止使用。同时应按要求作定期检查或检测。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教育,员工应服从管理,按要求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以保障安全和健康。

40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 第九十七条 各单位按规定内容(见附件3)发放保健食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第十章 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

第九十八条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活动,可达到提高现场施工文明水平,改善工作环境,规范各层次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和操作人员的作业行为,促进施工工地建设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使现场施工有序可控,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第九十九条 安全质量标准工地中的“工地”,指由项目经理部管辖进行经济核算的独立作业区域。安全质量标准工地的创建分为“安全文明达标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两个级别。

第一百条 各项目经理部要制定规划、按照《中铁隧道集团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建设标准》(见附件4)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达标工地”、“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活动。创建中还应结合项目工程特点,按行业、《安规》、《施规》、《验标》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照标准的达标活动。

第一百零一条 安全文明达标工地验评

㈠ 安全文明达标工地的创建主体是项目经理部,验评主体是单位工程(综合工程)施工现场。

㈡ A类工程项目,原则上按工程项目验评。但由两个及以上子公司施工队伍分工区施工时,或由同一子公司的两个及以上分公司施工,施工产值超过5000万元,且工程项目相对独立的分公司工区,也可分别验评。

㈢ B类工程项目和各子公司工程项目比照本款执行。 ㈣ 安全文明达标工地的申报时间:单位工程应在主要工序已经展开后申报;综合工程应在主要单位工程全工序展开,其它工

41 程已开工后申报。已完成主体工程,或处于收尾阶段的工程不再申报。申报时按要求填写《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申报表》(见附表6)。

㈤ 安全文明达标工地检查验收,对照“安全文明标准工地检查验收评分表”(见附表5)内容进行。安全文明达标工地的验评达标分为85分以上。

㈥ 安全文明达标工地,由施工单位自验后填表申请,由项目经理部复验后办理申报。A类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B类、子公司及集团公司分公司的工程项目由子、分公司分别验评、命名、表彰、奖励。

㈦ A类工程申报程序:①验评主体是项目单位工程的,由项目部填写《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创建材料”,报安质处。②验评主体是工区工程的,由工区填写《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申报表》,并附“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创建材料”报项目部,项目经理部复验合格后,向安质处办理申报,报送《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创建材料”。

第一百零二条 安全文明样板工地验评

㈠ 申报基本条件:工程规模在1500万元及以上、合同工期在十二个月及以上且已命名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工地,可由创建单位申报,经集团公司或子公司分别向集团安质委推荐集团安全文明样板工地(但已完成主体工程,或处于收尾阶段的工程不再推荐)。

㈡ 申报程序:

1.A类工程:①验评主体是项目单位工程的,由项目部向安质委办公室(安质处)办理申报。②验评主体是工区工程的,工区填写《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申报表》,并附创建经验材料报项目部,项目经理部复验合格后,报送《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申报表》一式

42 二份,并附“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经验材料”。

2.B类和子、分公司工程项目由子、分公司向安质委办公室(安质处)办理申报,报送《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经验材料”。

㈢ 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检查验收,对照“安全文明标准工地检查验收评分表”内容进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验评达标分为95分以上。

㈣ 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集团安质委验收、审批、命名、表彰奖励。并择优向上级推荐。

第一百零三条 荣获集团公司安全文明达标工地的项目,由集团公司颁发奖牌,一次性奖励一万元;荣获集团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由集团安质委颁发奖牌,一次性奖励二万元。

第十一章 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

第一百零四条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员工伤亡事故,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各单位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严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第一百零五条 事故报告:

㈠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类别、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损失、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㈡ 报告时间和程序:

1.A类工程:重伤、轻伤事故由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随本周“安全周报”快报集团公司安质处;死亡(可能造成伤亡的)

43 及以上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安质处,并在当月“安全月报”中统计上报。

B、Z类工程:轻、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于本周报告子、分公司安质部;安质部在本月“安全月报”报告集团公司安质处。死亡(可能造成伤亡的)及以上事故,由项目经理部于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子、分公司安质部,子分公司安质部报集团公司安质处。并在当月“安全月报”中统计上报。

死亡(可能造成伤亡的)事故的书面报告随后报至子、分公司安质部、集团公司安质处。

2.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的法人生产经营单位(集团公司、集团子公司、合资公司、集团公司分公司)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集团公司死亡及以上事故由集团公司安质处归口上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分公司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应依据法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㈢ 事故发生后,应按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㈣ 既有线施工引发铁路交通事故,按照铁道部令第3号《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执行,即:现场施工单位在向运输部门报告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告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和子公司本部。项目经理部和子公司接到报告后,在转报相关建设、运输单位的同时,必须在1小时内报集团公司安质处。

第一百零六条 事故调查:

㈠ 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工程、安质、公安、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

㈡ 死亡及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44 调查和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进行调查。

第一百零七条 事故分析;

㈠ 发生伤亡事故后,必须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等。

㈡ 根据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再根据这些责任人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㈢ 发生在A类工程项目的一般死亡事故,由负责施工的子公司和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共同调查分析,分别上报调查分析报告,由集团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按规定的管理职责仲裁并批复。较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分析,集团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批上报。

第一百零八条 事故现场调查组成人员:

㈠ 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指派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

㈡ 一般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或子公司主管领导带队,由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会同所在地政府安监、监察、公安、工会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㈢ 较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带队,组织集团公司安质、工程、人事、公安、工会及有关业务处(室)人员,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条例》进行调查。

第一百零九条 事故调查程序:

㈠ 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分公司/子公司(集团公司)项

45 目经理部要组织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标志。

㈡ 物证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臵等。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所有物体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㈢ 材料搜集:发生事故单位、地点、时间;受伤害者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形式;受伤害者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出事当天,受伤害者何时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臵;受伤害者过去的事故记录、违章记录、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健康状况。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使用的材料;相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工作环境方面状况和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其它可能与事故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㈣ 证人材料(对证人口述材料,应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 ㈤ 现场摄影:显示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伤痕、火灾引起损害的照片、坍塌、冒顶下落物的空间等。事故现场全貌。

㈥ 事故图:应包括了解事故情况所必需的信息。如:事故现场平面标准距离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臵图等。

第一百一十条 事故处理:

㈠ 事故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㈡ 死亡及以上事故,由事故现场调查组提出《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经事故单位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上一级主管单位批复执行。事故原因、责任者处理意

46 见、事故性质和责任、应汲取的教训、所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㈢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照企业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单位负责人或事故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对本项目工程劳务协作队伍安全生产负责协调和管理,劳务协作队伍发生事故,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㈣ 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㈤ 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㈥ 事故调查处理的详细规定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条例》。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事故处理结案后,事故资料应归档。主要包括:

㈠ 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㈡ 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 ㈢ 现场调查、图纸、照片; ㈣ 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7 ㈤ 物证、人证材料;

㈥ 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㈦ 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㈧ 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㈨ 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㈩ 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十一) 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十二) 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第一百一十二

事故统计:

A类工程由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统计,B类工程及子公司所管工程由子公司统计。集团公司安质处归口统计。

第一百一十三条 集团公司分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比照集团公司规定办理。死亡及以上事故由集团分公司安委会上报集团安委会批复。

第十二章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罚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为了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证集团安全目标的实现,须对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奖励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一百一十五条 集团安全生产奖励及处罚实行法人生产经营单位自主管理,集团公司、集团子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及处罚管理,接受集团安质委总体监督。集团公司通过对集团公司A类项目经理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管理。集团子公司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制定实施办法,对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奖罚管理。集团公司分公司和集团公司其他单位按本制度办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集团安质委依据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安全生

48 产年度考核指标,对集团各单位规定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对集团各单位实际完成安全生产指标及奖罚实施监督检查。

第一百一十七条 安全生产奖励

㈠ 集团公司设年度安全生产奖、一次性安全生产奖励和交通安全奖。

㈡ 安全生产奖由集团安质委办公室和安质处主办,财务部设台帐管理和奖金拨付。

㈢ 子公司、集团公司其他单位安全生产奖,由集团各子公司及各单位自主规定和实施,奖励及处罚办法以书面材料报集团安质委办公室备案。集团公司安质处负责主办集团公司机关部门(经费单位)的交通安全奖励。

㈣“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和“安全生产月”及其它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奖励,按具体规定执行。

㈤ 集团公司A、B类工程项目经理部、集团子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成绩突出时,经集团安质委审核确认,给予一次性安全生产奖励。奖励金额、形式(通报表彰、证书等)按集团公司现行规定考核、确定。

㈥ 交通安全奖励:

1.对驾驶人员的奖励:驾驶人员所保管汽车,在季度内未发生交通事故,无违章事件和车辆损坏。季度内可给予交通安全奖励,奖励标准为:

安全行驶5000公里及以下,每满100公里按1元计发; 安全行驶5000公里以上,每100公里按1.5元计发。 2.每季度最后一天,由汽车所在单位(部门)从汽车里程表上据实抄取读数并填写“汽车安全行驶季度奖励申请表”(见附表11),经单位(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在下季度5日前报送审定部门。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49 第一百一十八条 责任事故处安全生产奖励罚

㈠ 集团各单位发生责任伤亡事故的经济处罚,承担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及当地劳动部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处罚。由集团安质委办公室主办。

对责任伤亡事故的处罚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次1至2人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款4万元。同时,对合并负伤人员,每重伤1人罚款5000元;一次3人及以上较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款5万元。同时,对合并负伤人员,每重伤1人罚款1万元;隐瞒、谎报死亡事故被举报或经主管部门查出并确认的,每件事故处以应罚金额的2倍罚款。已获荣誉和奖金的,撤消荣誉并追回奖金,另处以奖金额的2倍罚款。

㈡ 对死亡事故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由集团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决定,集团安质委办公室主办。

㈢ 交通事故处罚:发生交通事故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执行;汽车驾驶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有照、因工、驾驶公车)中发生交通事故, 负相应责任时,由单位赔偿损失后, 根据肇事情节(主要依据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裁决书)向驾驶员追偿10-100%的费用(按保险公司赔偿后的损失计算,下同):负一定责任按10~20%追偿;负次要责任按30~40%追偿;负同等责任按50%追偿;负主要责任按70~90%追偿;负全部责任按100%追偿; 无责任不追偿。

㈣ 各类安全生产处罚,集团安质委办公室以书面方式通知到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于7日内将罚款汇缴至集团公司财务部,责任单位同时承担责任伤亡事故的其他费用。

㈤ 对较大伤亡事故及给集团带来不良社会影响的事故、事件,由安质委办公室负责通知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向集团安质委做事故交班、述职。

50

第20篇:人事总监岗位职责

人事总监岗位职责

职责一

负责制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规划。

工作任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参与公司重大人事决策。不定期组织收集有关人事、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方面的信息,为公司重大人事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不定期组织收集员工想法和建议。 职责二

督促公司人力资源战略的执行。

工作任务:根据公司的情况,组织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培训制度、薪酬考核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对公司组织结构设计提出改进方案。 职责三

负责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工作任务:负责建立公司、子公司内部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意见和想法。积极听取和采纳人力资源主管(人力资源主管)合理化建议,并反馈给相关部门。受理员工投诉,调查后落实相关部门解决。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职责四

全面负责集团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

工作任务:组织制定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组织人员招聘过程,通过多种渠道为公司寻求合适的人才。组织制定公司培训计划,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评估培训效果。负责处理各种与劳动合同相关的事宜。 职责五

职责表述:其它工作。

工作任务:负责公司人力资源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代表公司与政府及其他单位对口部门沟通、协调。 职责六

职责表述:内部组织管理。

工作任务:负责评价考核下属员工工作完成状况。控制部门预算的使用情况。

1)组织调研公司现阶段及中长期人力资源需求及外部供给情况,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及规划,并推动实施,确保人力资源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2)参与公司研发规划及产品立项评审,确保研发项目获得有效人力资源支持。

3)组织制定及完善公司的招聘体系、薪酬体系、绩效考核体系、培训体系,并推动实施。

4)跟踪研究职位及人员变化情况,拟订公司人员编制计划,控制人力资源成本。

5)制订公司企业文化的推进计划,并推动、监督实施,确保推进计划与核心价值观的一致性。

6)培养本职位接班人,提名人力资源管理干部,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干部队伍。

中铁集团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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