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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31 08:35:01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

NJHW-120104 - 1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殡仪管理处的委托,就南京市殡仪馆搬迁工程所需特种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宁发改投资字[2010]923号

项目名称: 南京市殡仪馆搬迁工程项目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马家店村西天寺墓园旁

公告标段名称: 骨灰存放架招标数量:

1 批

资金来源: 财政招标内容及规格:

特种设备;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企业,且骨灰存放架的生产、销售在其营业范围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企业应具备中国殡葬协会会员单位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尚未满的。

2.因为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期限未满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02月10日至2012年02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现场报名地点: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2年02月10日至2012年02月16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领取地点: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12-02-17 17:00

七、其他说明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a、单位授权委托书。b、授权代表身份证。

2、2012.2.17下午2时~5时为递送资料参加资审时间,过时不再接受资审文件。

3、投标人提供的资审文件中必须有以上要求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殡仪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安德门大街10号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

邮 编: 210012邮 编:

联 系 人: 秦国勇联 系 人: 施工

电 话: 13357817563电 话:13951893163

传 真:传 真: 83247336

推荐第2篇:资格预审内容

在招标实践中,招标人应专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明确资格审查的要求和标准并平等地适用于所有潜在投标人。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是否符合这几方面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工作人员;(3)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在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在不损害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潜在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能证明上述有关资质和业绩情况的法定证明文件或其他资料。招标人必要时,可以网上查寻或要求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进行验证,可以实地调查取证;对确需提高资质等级的特殊情况如招标项目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受自然区域和地理环境限制等一般相应资质干预不了的工程,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依法审批后方可进行。

对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企业,招投标管理部门 不仅网上予以公布供招标人查阅,还应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论处: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第3篇:资格预审邀请书

资格预审邀请书(招标公告)

:(被邀请单位)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为_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______ 年 月 日,工期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省外企业分支机构进琼备案手册》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_ (合格制/限数量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年_ 月_ 日至_ 年_ 月 _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_ 时至 _时,下午 _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_ 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_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不发布项目无)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推荐第4篇:招投标资格预审

第三讲 招投标资格审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适用本办法。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资格预审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第四条 资格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资格预审过程和结果。

第二章 资格预审程序和要求

第五条 资格预审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三)发出资格预审文件。

(四)潜在投标人编制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六)确定合格投标人,并向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者不合格通知书。

第六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特点和要求,参照使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颁布的示范文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第七条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须知,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和提交方式、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等。

(二)资格要求,包括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现场管理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资料和证明材料等方面的要求。

(三)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

(四)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等。

第八条 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时,不得与投标申请人相互串通。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含有以下内容的条款:

(一)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投标申请人,对投标申请人实行歧视待遇。

(二)对投标申请人提出与招标项目实际要求不相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三)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潜在投标人规定不同的资格标准。

(四)倾向某些特定投标申请人。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九条 资格预审文件中关于投标人数量、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经理资质条件等方面的规定应与资格预审公告中载明的内容一致。

第十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国家或者本市政府指定媒介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应当载明潜在投标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其中拟限制投标人数量的,还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数量。

第十一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方法发出资格预审文件。自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及补充的,应当至少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资格预审文件收受人。该澄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投标申请人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从停止发出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第三章 资格预审申请 第十四条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对资格预审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第十五条 投标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由两个以上的投标申请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共同申请参加资格预审。以联合体身份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其他联合体名义申请参加资格预审。

第十六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当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资格预审、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第十七条 投标申请人拟安排其直属子公司参与招标项目具体施工任务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明确具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子公司名称及负责施工的主要内容,并提供其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的资料。

(二)具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申请该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

第十八条 凡投资参股招标项目、承担招标项目代建、项目管理工作、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法人,不得在其参股、代建、管理或者服务的项目招标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第十九条 同一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标段同时招标,而且需要同时施工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载明拟投入不同标段所对应的人员、资金、机械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等生产资源。

第二十条 投标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方式将密封好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对于按时送达并符合密封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投标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并妥善保管,在审查前不得开启密封。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无效申请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第二十二条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方式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补充、修改、替代的内容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签收和保管。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后,投标申请人补充、修改、替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第四章 资格评审办法

第二十三条 资格评审可以采用定量评审法、定性评审法、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其他评审方法。

第二十四条资格预审评审因素一般应当包括投标申请人以往承担同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经验和业绩、资信、生产经营状态、财务状况和能力、注册资本金、技术能力、设备状况、人员素质及配备等。

第二十五条定量评审法:是指资格预审文件明确规定了所有评审因素,并设置相应分值,以及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或者资格预审合格分数线等内容。资审委员会对各投标申请人的综合实力进行量化评审,并根据量化得分进行排序。拟限制投标人数量的,应当按排序确定拟选数量的投标人;不限制投标人数量的,高于资格预审合格分数线的投标申请人都应当为合格投标人。

第二十六条 定性评审法:是指资格预审文件明确规定了所有评审因素以及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合格条件等内容。资审委员会对各投标申请人是否满足合格条件进行评审。满足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全部为合格投标人。

第二十七条 拟限制投标人数量的,一般应当采用定量评审法。

第二十八条 对同一工程建设项目不同标段同时招标的,在资格评审时应当对投标申请人拟投入对应标段的生产资源进行统筹考虑,综合审查。

第五章 资格评审

第二十九条 资格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审委员会负责。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审委员会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评标委员会组成的规定,聘请专家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一般工程建设项目,资审委员会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评标委员会的规定组成,也可以由招标人内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和具有技术、经济等专业职称的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具有技术、经济等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对资格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三十条 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资审委员会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投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资格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三条 资格评审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初步评审: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有关要求和规定,主要审查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符合性,企业和项目经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条件和其他强制性标准等。

(二)详细评审: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的履约能力进行审查,推荐或者直接确定投标人。

第三十四条 资格评审应当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文件没有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第三十五条 在资格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合格投标人:

(一)以他人名义申请投标的。

(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三)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设计、咨询服务的。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对资格预审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

(六)与招标项目已确定的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只能择优选择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同一母公司的几个子公司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通过资格预审的子公司不得超过合格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十七条 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资审委员会应当立即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招标人应当及时处理资审委员会提出问题和建议,并做出书面记录。

第三十八条 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资审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推荐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应当经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但应当在书面评审报告中做出说明。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合格投标申请人确定投标人,也可以授权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投标人。

第四十条拟限制投标人数量的,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放弃投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应当根据资格评审时所确定的排序,依次递补投标人。

第四十一条 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不合格通知书。

第四十二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在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时,应当附送下列文件:

(一)资格预审文件。

(二)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审报告。

(三)资格预审结果。

第四十三条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资格预审,并可以在符合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标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并于处理决定送达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记入本市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系统。

第四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的资格预审,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工作规范》第三十三条规定的集中招标采购程序提出了“进行资格预审”的要求。这里所说的“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谓潜在投标人,是指获得招标人公布的招标项目信息后可能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药品供应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是《招标投标法》赋予招标人的权利。为了防止不具备招标项目实施能力的供应商以低价中标,有关国家、国际组织的招标投标法律,都规定招标人应对投标人的经济、技术能力、资信状况、业绩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以保证投标人能够以良好的状态投标并在中标后履行合同义务。

资格审查一般可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工作规范》第三十三条规定进行资格预审,不要求进行资格后审,是因为通过资格预审在投标开始前剔除不适合于成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人的投标人,可以减少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的工作量,避免没有合同履行能力的投标人以低价中标。如果进行资格后审,将已经提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剔除出去,会大量增加投标人的无效劳动,也会给评标、定标带来困难。

对集中招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需要在正式发布招标公告前,先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一般应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品种的类别和数量,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办法,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的时间安排等。

资格预审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一是由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查,对合格者发售招标文件,获得参与投标竞争的资格;对不合格者予以剔除,经办机构不得对其发售招标文件。二是对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分别进行审查。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审查为资格预审,对预审合格者发售招标文件,不合格者予以剔除。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的审查既是资格预审,也是评审和比较。只有通过评审和比较筛选出来的药品批发企业可以购买招标文件,在招标人单位开设结算帐户,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和中标药品配送企业。药品生产企业作为中标人,必须将中标品种委托给通过了资格预审的药品批发企业代理配送。

2.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有:

投标单位组织机构和企业概况;

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

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资源方面情况(财务、管理人员、劳动力、机械设备等);

其他奖惩情况

3.1)招标文件修改在投标截止日前15天,或者延后投标截止日;

2)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也不超过80万元(勘察设计不超过50万);

3)正确,截止之日的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发出中标通知到签定合同,时间为30天。合同谈判不能改变实质性内容。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

二、申请书附表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申请人自我评分表

3、投标人一般情况

4、投标申请人优质工程获奖情况

5、投标申请人文明标化工地获奖情况

6.1、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已完工及在建主要工程一览表

6.2、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经验

7.1、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

7.2、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表

8、投标申请人拟分包企业情况

9、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情况

10、投标项目经理一般情况

11、投标项目经理优质工程获奖情况

12、投标项目经理文明标化工地获奖情况

13.1、拟组建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

13.2、拟组建项目部主要施工设备配备情况

13.3、现场组织机构(现场组织框图、文字详述)

案例20 (P26) [背景]某工程项目,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由业主自行组织施工公开招标。该工程项目为政府的公共工程,已经列入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但征地工作尚未完成,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因估计除本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外,还可能有外省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因此业主委托咨询公司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市和外省市施工企业投标的评定。业主要求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某承包商在封口处加盖了本单位的公章,井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前1天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当天下午,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声明将原报价降低5%,但是业主的有关人员认为,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2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开标会议由市招投标管理机构主持,市公正处有关人员到会。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了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业主在评标之前组织了评标委员会,成员共8人,其中业主人员占5人,招标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发投标邀请函;

(2)发放招标文件;

(3)进行资格后审

(4)召开投标质疑会议

(5)组织现场勘察

(6)接收投标文件

(7)开标

(8)确定中标单位

(9)评标

(10)发出中标通知书 (11)签订施工合同

[问题]

1.招标活动中有哪些不当之处?

2.招标工作的内容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改正,并排出正确顺序。

[参考答案]

1.招标活动中的不当之处体现在:

①因征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不能进行施工招标;

②一个工程不能编制两个标底,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③在招标中,业主违反了招投标法的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了潜在的投标人;

④承包商的投标文件若由项目经理签字,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⑤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一天,承包商都可以递交投标文件,也可以对投标文件作出补充与修正,业主不得拒收;

⑥开标工作应由业主主持,而不应由招投标管理机构主持;

⑦市公正处人员无权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⑧评标委员会必须是5人以上的单数,而且业主方面的专家最多占1/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不符合要求。 2.招标工作内容中的不正确之处为:

①不应发布投标邀请函,因为是公开招标,应改为发招标公告;

②应进行资格预审,而不能进行资格后审,施工招标的正确排序为:

(1)→(3)→(2)→(5)→(4)→(6)→(7)→ (9)→ (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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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

百科名片

是指对于大型或复杂的土建工程或成套设备,在正式组织招标以前,对供应商的资格和能力进行的预先审查。是招投标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招标工作的起始,它既是贯彻建设工程必须由相应资质队伍承包的政策的体现,也是保护业主和广大消费者利益的举措,是避免未达到相应技术与施工能力的队伍乱接工程和防止导致出现豆腐渣工程质量事故的有效途径。

程序

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量评审法

内容 工程项目总体描述 简要合同规定 资格预审文件说明 书面报表

评审 评审委员会 评审内容 评审方法 评审报告 意义

程序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由业主组织有关专家人员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也可委托设计单位、咨询公司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的主要内容有:1)工程项目简介, 2)对投标人的要求,3)各种附表。资格预审文件须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核。

2、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政府指定的报刊、网络发布工程招标信息,刊登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工程规模、工程量、工程分包情况、投标人的合格条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日期、地点和价格,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3、报送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报送资格预审文件。

4、评审资格预审文件。由业主负责组织评审小组,包括财务、技术方面的专门人员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确性的资格预审。

1)财务方面: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将根据其提交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来判断,其中特别需要考虑的是承担新工程所需要的财务资源能力,进行中工程合同的数量及目前的进度,投标人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新的工程。其财务状况必须是良好的,对承诺的工程量不应超出本人的能力。不具备充足的资金执行新的工程合同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施工经验:是否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特别是具有特别要求的施工项目;近年来施工的工程数量、规模。投标入要提供近几年中令业主满意的完成过相似类型和规模及复杂程度相当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情况。同时还要考虑投标人过去的履约情况,包括过去的项目委托人的调查书。过去承担的工程中如有因投标人的责任而导致工程没有完成,将构成取消其资格的充分理由。

3)人员:投标人所具有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工作经验、能力是否满足本

工程的要求。投标人应认真填报拟选派的主要工地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及有关资料供审查,应选派在工程项目施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人员,特别是派往作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经验、资历非常重要。投标人不能派出有足够经验的人员将导致被取消资格。

4)设备:投标人所拥有的施工设备是否能满足工程的要求。投标人应清楚的填报拟投人该项目的主要设备,包括设备的类型、制造厂家、型号,设备是自有的还是租赁的,设备的类型要与工程项目的需要相适合,数量和能力要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经过上述四方面的评审,对每一个投标人统一打分,得出评审结果。投标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和说明要负全部责任。如提供的情况有虚假或不能提供令业主满意的解释,业主将保留取消其资格的权力。

5、向投标人通知评审结果。业主应向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申请人公布评审结果。

以上资格预审程序主要适用于利用外资,如世界银行或亚洲开发银行等贷款项目。广州的内环路、地铁、新体育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等重点工程项目都采用严格的资格预审,以确保有相应技术与施工能力的投标人参加竞争。

方法

定性评审法

资格预审方法一般分为定性评审法和定量评审法两种。

资格预审现场定性评审法是以符合性条件为基准筛选资格条件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通常,符合定性条件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内容: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以往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情况;

(4)财务及商业信誉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对以上五方面的条件进行细化制定出评审细则,潜在投标人必须完全符合资格预审条件方能通过资格预审。

定量评审法

定量评审法是定性评审法的的延伸和细化,评审标准较为复杂。一般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1)资格符合性条件。包括潜在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是否满足要求;

(2)建立百分制评分标准,即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将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内容,按照一定的分值比例建立起评分标准,并设定通过资格预审的最低分数值。潜在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的条件为通过资格符合性条件检查并且得分不低于最低分数值。具体评审步骤为首先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条件检查,条件符合者方可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评分标准对其赋分,达到或超过最低分数线的潜在投标人评判为通过资格预审,具有进行投标的

资格。

定量评审法的特点为:

(1)对可比要素进行客观的打分,使得主观判断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2)将评标中的评审工作内容进行了部分前移,这大大减轻了日后的评标工作量,使评标工作更能将精力放在技术实力和技术方案合理性方面的评价,使评选出的中标人更适合承担工程建设的任务。

内容

工程项目总体描述

工程项目总体描述使潜在投标人能够理解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做出是否参加资格预审和投标的决策。

(1)工程内容介绍:详细说明工程的性质、工程数量、质量要求、开工时间、工程监督要求、竣工时间。

(2)资金来源:是政府投资、私人投资,还是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落实程度。

(3)工程项目的当地自然条件:包括当地气候、降雨量(年平均降雨量、最大降雨量、最小降雨量)发生的月份、气温、风力、冰冻期、水文地质方面的情况。

(4)工程合同的类型: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或是交钥匙合同,是否允许分包工程。

简要合同规定

简要合同规定对潜在投标人提出具体要求和限制条件,对关税、当地材料和劳务的要求,外汇支付的限制等。

(1)潜在投标人的合格条件。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必须该组织的要求。如利用世界银行或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工程,投标人必须来自世界银行或者亚洲开发银行的会员国。

(2)进口材料和设备的关税。潜在投标人应调查和了解工程项目所在国的海关对进口材料和设备的现有法律和规定及应交纳关税的细节。

(3)当地材料和劳务。潜在投标人应调查和了解工程项目所在国的海关对当地材料和劳务的要求、价格和比例等情况。

(4)投标保证和履约保证。业主会对潜在投标人提出提交投标保证和履约保证的要求。

(5)支付外汇的限制。业主应向潜在投标人明确支付外汇的比例限制、外汇的兑换率,这个兑换率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否保持不变等。

(6)优惠条件。业主应明确是否给予本国潜在投标人价格优惠。

(7)联营体的资格预审。联营体的资格预审应遵循下述条件:

A、资格预审的申请可以由各公司单独提交,或2个或多个公司作为合伙人联合提交,但应符合下述第(C)款的要求。2个或多个公司联合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如不符合对联营体的有关要求,其申请将被拒绝。

B、任何公司可以单独、同时又以联营体的一个合伙人的名义申请资格预审。

C、联营体所递交的申请必须满足下述要求:

a、联营体的每一方必须递交自身资格预审的完整文件; b、资格预审申请中必须确认:

联营体各方对合同所有方面所承担的各自和连带责任; c、资格预审申请中必须包括有关联营体各方所拟承担的工程部分及其义务的说明, d、申请中要指定一个合伙人为牵头方,由他代表联营体与业主联系。

D、资格预审后联营体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得到业主的书面批准,如果业主认为后组建的或有变化的联营体可能导致下述情况之一者,将不予批准和认可:从实质上削弱了竞争,其中一个公司没有预先经过资格预审(不管是单独的还是作为联营体的一个合伙人),联营体的资格经审查低于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可以接受的最低标准。

资格预审文件说明

(1)准备申请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包括联营体)必须回答资格预审文件所附的全部提问,并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2)业主将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资格申请文件依据下列4个方面来判断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能力:

A、财务状况。潜在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将依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财务报告,以及银行开具的资信情况报告来判断。

B、施工经验与过去履约情况。投标人要提供过去几年中令业主满意的、完成过相似类型和规模以及复杂程度相当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情况,最好提供工程验收合格证书或业主方对该项目的评价。 C、人员情况。潜在投标人应填写拟选派的主要工地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的姓名及有关资料供审查,要选派在工程项目施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人员,特别是负责人的经验、资历非常重要。 D、施工设备。潜在投标人应清楚地填写拟用于该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包括设备的类型、制造厂家、生产年份、型号、功率,设备是自有的还是租赁的,设备存放地点,哪些设备是新购置的等。 E、诉讼史。有些业主为了避免授标给那些过度提出工程索赔而又在以前的仲裁或诉讼中失败的承包商,有时会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近几年所发生的诉讼史,并依据某些标准来拒绝那些经常陷于诉讼或者仲裁且败诉的承包商通过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的评审前提和标准。潜在投标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和说明要负全部责任。如果提供的情况有假,或在审查时对提出的澄清要求不能提供令业主满意的解释,业主将保留取消其资格的权力。

书面报表

在资格预审时需要填写的各种报表基本包括:

A、资格预审申请表。 B、公司一般情况表。 C、年营业额数据表。 D、目前在建合同/工程一览表。 E、财务状况表。 F、联营体情况表。 G、类似工程合同经验。 H、

类似现场条件合同经验。I、拟派往本工程的人员表。 J、拟派往本工程的关键人员的经验简历。K、拟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机械设备。 L、现场组织计划。 M、拟定分包人(如有)。

N、其它资料表(如银行信用 证明、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争端诉讼案件和情况等)。 O、宣誓表(即对填写情况真实性的确认)。

评审

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的技术服务素质的高低,是否参加过评审工作,直接影响到评审结果。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证性,评审委员会必须具有权威性。评审委员会必须由各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资格预审的目的完全是为了检查、衡量潜在投标人是否有能力执行合同。

评审内容包括:

(1)财务方面:能否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本工程,潜在投标人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

(2)施工经验:是否承担过类似于本工程的项目,特别是具有特殊要求的施工项目;过去施工过的丁程数量和规模。

(3)人员:潜在投标人所具有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工作经验和能力是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特别是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资历能否满足要求。

(4)设备:潜在投标人所拥有的施工设备能否满足工程的要求。此外,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守合同、重信誉的良好记录,才能通过业主的资格预审。

评审方法

(1)首先对收到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整理,检查资格预审文件是否完整,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财务能力、人员情况,设备情况及履行合同的情况是否满足要求。

(2)一般情况下,资格预审都采用评分法,按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评审时,先淘汰资料不完整的潜在投标人,再对满足填报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逐项打分评审。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选定要根据参加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如潜在投标人的数量比较多,则可适当提高最低合格分数线。

评审报告

资格预审评审报告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要写出书面报告,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项目概要;资格预审简介;资格预审评审标准;资格预审评审程序;资格预审评审结果;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名单及附件;资格预审评分汇总表;资格预审分项评分表;资格预审详细评审标准等。

总之,只有完全掌握了资格预审的程序, 才能真正重视和做好这项基础工作,才不至于因为资格预审的不合格而导致企业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导致投标资格的丧失,从而痛失企业发展的大好机会。

意义

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

展的一种竞争形式,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就是按照价值规律,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经济运行形式。资格预审是为招投标工作的开展把好重要的第一关。对施工企业来说,通过招标项目发布的信息,了解工程项目情况,不够资质的企业不必浪费时间与精力,可以节约投标费用。

招标投标制将建筑企业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给予建筑企业压力和动力。促使建设工程按经济规律办事,促进优化建筑业结构,实现优胜劣汰。通过资格预审体现择优原则,达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业主来说,首先可以了解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状况及类似本工程的施工经验。可选择在财务、技术、施工经验等方面优秀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其次,可以淘汰不合格或资质不符的投标人。减少评审阶段的工作时间,减少评审费用;第三,还能排除将合同授予没有经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风险,为业主选择一个优秀的投标人中标打下良好的基础,使建设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各方面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推荐第6篇:7资格预审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资格预审

结果通知书

公司:

我方建设项目江苏中江国际房地产公司饮马桥小区工程 的资格

预审工作已结束。我方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的资格预审条件及要求,对你方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你单位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核实,结果如下:

,由于名额限制,经择优评价不能邀请你方参加投标,感谢支持,欢迎再次合作!

□你方因未通过资格预审。

你方在接到本通知后对上述结果可以向我单位提出疑议,或向南京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

异议方应当以书面方式,于 2002 年月日时之

前,送达我方。逾期我方将不再受理。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15楼邮编:210003

联系人:朱滢高腾

电话:025-3581325

传真:025-3581325025-3341452

2002年月日

推荐第7篇: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滨海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医技楼等装饰改造项目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滨海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医技楼等装饰改造项目的资格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规定,现将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公示如下:

1、江苏鼎宏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未通过资格预审原因: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过期,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2、江苏七彩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未通过资格预审原因:未提供企业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3、江苏腾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未通过资格预审原因:未提供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未提供履约情况承诺原件,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本公示在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http://)发布。如你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0515-84198006)。 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于2011年8月5日17时之前,送达或传真我方。逾期我方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丽娜

电话:0513-89011008

传真:0513-85518108

滨海县人民医院

2011年8月4日

推荐第8篇: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1、工程名称:溧阳市燕岭茗苑安置小区(林家坝国庆村拆迁安置地块)建设项目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S241以西、林家坝村北侧(2)批文号:溧发改(2011)189号

(3)招标内容:桩基、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 (4)合同估算价:约9500万元

(5)建筑面积:约6.4万㎡(包括地下建筑) (6)资金来源:财 政

(7)总工期:680日历天 (8)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投标人及建造师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企业注册资本金额须满足本项目规模要求。 建造师: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2009.1-2012.1月期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过2万㎡以上群体住宅建筑工程,参加资审时必须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1、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2、施工合同;

3、工程竣工验收书。

4、其他报名条件:(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详见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项目网上报名须知》;(2)执行常建(2006)186号文;(3)投标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记录,以相对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4)投标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具体按常建2009【175】号文件执行); (5)根据建设市场廉政准入规定,投标报名单位应当携带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投标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从本单位基本帐户缴纳(转帐)投标诚信保证金 80 万元至溧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江南农村银行溧城支行,户名:溧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8703204811201201000024511,资审时须携带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溧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进账单复印件。(7)、项目经理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时参加资审 ;

8、本工程评分细则见附件。

9、本项目实行法定代表人面谈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2年2月27日上午9时30分准时到溧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参加集中面谈,并签订相关承诺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迟到或者不参加集中面谈、不签订承诺书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5、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签章三份);(2)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在溧);(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包发包计价手册(所属停用或不实行区域的施工企业以及网络版的到溧阳市建设局一楼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8)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溧);(9)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10)本地企业带溧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手册,外地企业带当地建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及在溧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的《投标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11)拟派安全员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须无在建工程);(12)本公告第

3、

4、5条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到溧阳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资审。(在溧注册建管处咨询电话0519-87575008)。

6、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2年日 至2012年日 ;网上报名24小时开通或溧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计算机网上报名(工作日9:00-17:00)。

②资审时间:2012年日:时至时(超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地点:溧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

7、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抽签。(如不足9家,则招标人重新发布公告)

8、本工程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800元整;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 元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800000元整。(本项目只提供施工图纸的电子版,故不再收取图纸押金)

10、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江苏方升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地址:溧阳海关大楼北五楼,0519-87925608。

招标人:溧阳市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方升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校内地址:常州市延政中路2号金源大厦17室 联系人:陈敏联系人:戴珂、刘光兴

电话:0519-87333988电话: 0519-87925608,85353158

传真:传真:0519-87925608

附件:

评标细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具体办法如下:

一、投标报价(75分)

a、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要求并且在最高限价(拦标价)以下的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的除外)均为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拦标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b、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进行恶性竞争、低价承包损害质量、损害发

包人的利益。要求如下:

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按照下列规定指标予以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

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数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公证员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在95%-98%。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 C值的,按废标处理。

c、得分

高于C值的最低投标报价得满分75分,每高于最低投标报价1%扣0.8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施工组织设计(25分)

(1)总体概述:包括工程概况、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的针对性及施工段的划分。

(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临时设施的布置,施工机械、材料、周转材料、加工场地、各类仓库的布置摆放;临时线路的布置等。(2分)

(3)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和各阶段的进度计划表以及进度保证措施。(3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含质保体系、技术保证、材料保证等)。(4分)

(5)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消防措施。(4分)

(6)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及材料的投入计划和进退场计划。(2分)

(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5分)

(8)达到常州市建设工程“双创”示范样板工程要求的项目总体建设规划、初步设想及相应技术保障措施和管理保障措施(2分)

(9)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有针对性的提出关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2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说明】:

1、每个技术评委应对全部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对每一分值项目按照优、良、中、差、无五个等级对各投标文件的上述内容作出评价,各评定等级分别对应于相应内容满分值的100%、80%、50%、30%和0,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应详细说明评定该等级的原因。

2、各投标文件该部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评委评分的平均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本次评标将依据苏建招(2009)140号文、苏建法(2004)229号文、苏建招(2010) 333号文规定的程序与办法进行评标,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中标。

投标诚信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⑴投标诚信保证金专用帐户名称:溧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南农村银行溧城支行;帐号:8703204811201201000024511。

(2)投标单位必须用转帐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银行进帐单第一联原件到溧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开具财政结算收据,交易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不受理解款事项。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时必须在转帐支票、电汇单等票面的用途栏上注明所报工程项目的名称,进帐单上注明票据号码。

(4)投标诚信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5)投标诚信保证金的退还时间:①未进入投标阶段的单位在资格预审结束后第三个工作日起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②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起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

(6)投标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单位凭缴款收据在规定时间内到交易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退还至原基本帐户。

(7)其它未尽事宜按常建[2008]58号文执行。

本规定从二OO九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

法定代表人面谈书面承诺书

溧阳市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参加 燕岭名苑工程投标的法定代表人集中面谈会。

本人特此承诺:

1、本项目拟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 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2、本单位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 假,否则,愿意放弃在工程所在地一年内的投标权;

3、保证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有此类行为, 一经发现,愿意无条件接受相关处罚;

4.一旦中标,本项目中标项目负责人将常驻施工现场,绝不违法分包、转包;

5、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人或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推荐第9篇: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标准资格预审文件

1、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要有年检部分)

3、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要有年检部分)

4、税务登记证(彩色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彩色复印件)

6、公司管理程序

7、企业概况一览表、主要人力及设备资源;

8、获奖项目一览表

9、近两年来承建主要工程一览表

10、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11、与本工程相关项目一览表

12、公司财务状况明细表(包括: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以及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13、质量、HSE体系认证(彩色复印件):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健康、

安全与环境(HSE)认证(或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8000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4、其他资料(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预审文件按照以上要求提供完整资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

推荐第10篇:渣土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渣土外运处臵工程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总

1、

作为

项目渣土外运处臵项目的招标人,已完成了招标前的所有核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运输处臵招标的条件,且筹措了一笔足够的资金,用于本次项目招标后的按运输处臵合同的支付。

2、招标人就本项目对投标报名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报名人对本次运输处臵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本招标项目的概况已在招标公告中说明。

二、资格预审申请

1、本次招标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核发的具有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通过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至少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符合运输密闭要求的

辆运输车辆及以上,有符合要求的驾驶人员的潜在投标人。

2、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他们具备条件和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要求,用不退色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

3、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4、投标报名的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的原件按时参加资格预审。

5、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使用其他语种的资料应附有中文译文,对资料的理解以中文译文为准。

三、申请书递交

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资料在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时送至:

,地址: ,收件人: ,迟到的预审资料将被拒绝。

2、资格预审申请书封袋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并骑缝加盖企业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后密封,密封袋内的资料应是原件或复印件,招标人审查后不退回,投标申请人只需提供一份资格预审资料。

四、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至少包括: (1)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 (3) 运输处臵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份证、劳动合同;

(4) 企业、车辆、人员的资格条件满足要求,以上企业、车辆、人员无被限制参与投标的情况或者虽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分,但未达到被限制投标的程度,或者虽被限制投标,但不在被限制投标的期限内;

(5) 提供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6) 提供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

(7) 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承诺书; (8) 提供满足招标人对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同时承接运输处臵项目限制条件的承诺书;

(9) 提供本项目周期内投标企业在手工程渣土运输处臵项目(含本工程)不得多于2个的承诺书;

(10) 提供在过去三年及目前,与本项目的咨询公司(包括招标代理、造价、监理等)没有任何隶属关系的承诺书;

(11) 企业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运输密闭要求相应数量运输车辆30辆(含30辆)以上且有符合要求的驾驶人员。提供拟投入运输处臵的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运输车辆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行驶证上的所有人应为投标企业;行驶证号牌号码需为苏A-X号段开头;驾驶人员需持有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核发的有效驾驶证;

(12)提供投标申请人已向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缴纳50万元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作业道路安全卫生保证金的凭证原件 (13);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书;

(14)投标申请人可以保证联系到的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等信息; 投标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以上所有资料文件的原件(行驶证与驾驶证提供复印件),以供招标人审查,如果投标人不能提交以上所述材料的原件(行驶证与驾驶证除外),将直接导致资格预审不能通过。

五、通知和确认

1、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1)修改招标公告的规模及总金额;投标申请人只有满足修改后的要求且资

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2)取消资格预审或拒绝全部申请。

招标人将不对上述行为负责,亦无义务告知投标申请人其有关上述行为的理由。

2、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3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以网上公示的方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并被邀请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招标文件。

3、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运输处臵项目投标的资格。

第11篇:资格预审申请函(整理)

资格预审申请函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卢龙县彤辉有限广告公司)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用于你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审查我方参加(2015年营销印刷品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的申请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赵伟辉:15076010080)的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再次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真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申请人地址:

第12篇: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仅供参考)

附件

1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仅供参考) 致: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1、经研究资格预审文件中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方愿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格预审资料,对珠江三角洲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首通段(魁奇路至西朗)供电系统33kV交流电力电缆采购项目的招标提出申请,并接受贵公司对我方进行的资格预审。

2、我方将接受并遵守资格预审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3、一旦我方资格预审合格并得到允许参加投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对所投标段列明的所有货物及服务投标,而不只对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并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招标单位的各项规定。

4、本申请充分理解并接受下列情况:

1)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的投标,投标时必须核实所有为资格预审时递交的资料。

2)你方保留如下的权力:

更改本项目下任何合同的规模和金额,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仅面向资

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和

拒绝或接受任何申请,取消资格预审和废除全部申请。

你方将不对其上述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申请人解释其原因。

5、我方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报表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与事实不符,因而导致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我方负责。

6、你方可联系下列人员获取进一步的资料:

申请单位(盖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申请单位地址:电话:传真:

附件

2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注:

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由投标单位代表。

2、此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表格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案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表中如有标明“择优资料”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原件审核情况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案人员与投标单位代表对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案人员签字:投标报名单位代表签字:

附件3:

珠江三角洲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首通段(魁奇路至西朗)供电系统

33kV交流电力电缆采购项目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一、前言

1.1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

选择机电设备供货商,对所有依据招标公告规定递交了报名资料的申请人进行投标资格预审。

1.2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设备货物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和方针、政策,结合轨道交通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本评审细则,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1.3本评审细则仅适用货物采购招标。

1.4本评审细则的解释和修订权属广佛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

二、评审小组

2.1资格预审由业主代理(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成立一个专业的资格预审小组在总

公司监察审计部的见证和监督下完成。小组成员由建设事业总部系统部3人、合同预结算部2人,共5人组成。

2.2评审小组的职责主要是根据评审细则,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

审报告。

三、评审办法 3.1评审原则

见招标公告第7条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3.2评审过程

3.2.1评审按以下步骤进行:

1)第一步:符合性审查; 2)第二步:完成评审报告。

3.3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如果其中一项不通过则资格预审视为不通过。只有通过了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资料才可进入资格预审评分,否则将被淘汰。

附件4:廉洁承诺书格式

廉 洁 承 诺 书

承诺企业: 地址: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本公司就参加_____________项目投标工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我公司已经充分阅读并清楚理解招标要求,我司参加投标所提供的报名材料是真实、合法的。如有机会成为正式投标人,我公司保证不与其他投标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和私下联系,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本人和本公司愿意接受没收投标保证金及6个月至2年内不得参与贵公司管辖工程项目的投标等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如果中标,本公司愿意与贵公司签署并执行《廉洁协议》。

特此承诺!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签字: 企业公章年月

第13篇: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方案征集通知书

致:

鉴于你方参加了我方组织的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业务实验综合楼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经我方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业务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复总建筑面积为49000平方米。本次方案征集就该范围进行公开方案征集。中选人将承担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业务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院区详细规划,建筑概念性方案设计;继续完成方案优化、深化、细化,配套及环境设计至方案通过XX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批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可,并协助后续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工作。

二、凭本通知书于x年X月x日起到xxxxxxxxxxxxx领取方案征集文件。

三.接到本通知后,请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如果你方不准备参加本次参选,请于收到该通知书后次日内书面通知我方。

四.递交参选文件的时间:x年 x 月x日下午16:00时之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五.参选文件递至:xxxxxxxxxxxx

六.初次评选日期及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初次评选会议。

七.初次评选地点: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方案征集提出询问,请在x年x月x日下午x时前与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系。请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形式询问。

征 集 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邮政编码:

传真:

E-mail:

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

第14篇:资格预审申请函(推荐)

致:

根据贵公司资格预审邀请,授权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按资格预审

问卷规定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据此函,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并完全理解全部资料预审问卷信息。

2、我公司将严格按资格预审问卷规定递交随函所附之所有的信息及文件。

3、我公司完全理解贵公司有权:

● 调整招标项目的供货范围,以及调整相应的审查标准。

● 接受或拒接任何一个资格预审潜在投标人。

● 终止或取消资格预审活动。

● 拒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

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在发生上述情况,xx工程没有义务通知潜在投标人有关这样做的原因或背景情况,也不负任何责任。

贵公司或贵公司授权代表有权通过调查或询问以证实我公司所提供信息机文件的真实性,也可通过我公司银行或客户进行证实。

与本资格预审活动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邮编:

传真:电话:

联系人:手机:

潜在投标人名称: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第15篇: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6〕57号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审工作,现将《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二月十六日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发出投标邀请前,对潜在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的审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取得投标资格。

第四条 潜在投标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第五条 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员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六条 资格预审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不得实行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不得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潜在投标人设定不同的资格标准。

第二章 资格预审程序和要求

第七条 资格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三)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四)潜在投标人编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六)编写资格评审报告; (七)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第八条 资格预审文件应当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资格预审公告; (二)资格预审须知; (三)资格预审申请表格式;

(四)有关附件:工程概况、各标段详细情况、计划工期、实施要求、建设环境与条件、招标时间安排等。

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科学划分标段,合理确定资格标准。

第九条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和各标段的基本情况; (三)各标段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四)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时间、地点和费用; (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六)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资格预审公告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公告中不得含有限制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

第十条 资格预审须知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潜在投标人可以申请资格预审的标段数量,以及可以通过资格预审的标段数量;

(二)对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和财务状况)、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要求;

(三)对工程分包、子公司施工、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递交要求(包括编制格式、内容、签署、装订、密封及递交方式、份数、时间、地点等);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要求; (六)资格预审方法、评审标准(包括符合性条件、强制性标准、评分标准等)和合格标准;

(七)资格审查结果的告知方式和时间; (八)招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分别享有的权利; (九)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自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 资格预审文件的售价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时间,自开始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潜在投标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4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 招标人如需对已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7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已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的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第三章 资格预审申请

第十五条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

(二)相关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三)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公证书;

(四)财务资信和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近三年来财务平衡表及财务审计情况等);

(五)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并按要求提供备选人员的相关信息; (六)拟用于完成投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七)初步的施工组织计划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 (八)近五年来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情况及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 (九)目前正在承担和已经中标的全部工程情况; (十)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十一)潜在投标人若存在工程分包、分公司施工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符合第十

七、十

八、十九条要求; (十二)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正本)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密封,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送达招标人。

第十七条 潜在投标人如有工程分包计划,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分包人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和施工能力; (二)提供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设备等资料表以及拟分包的工作量。

第十八条 潜在投标人如由所属分公司承担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明确具体承担施工的分公司名称及负责施工的主要内容; (二)该分公司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参加该标段的资格预审;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提供分公司施工经验、施工能力 (包括人员、设备)、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的资料。

第十九条 潜在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联合体主办人应具备与所投标段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成员单位应具备与所承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施工资质等级; (二)联合体主办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啪;

(三)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四)搪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主办人及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条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于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第二十一条 凡投资参股招标项目或承担招标项目代建工作的法人单位不得申请该项目的资格预审。

第二十二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可以撤回申请文件或修改申请文件。如需修改申请文件,应当以正式函件提出并作出说明。

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式函件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形式要求、密封方式、送达时间,应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对于按时送达并符合密封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应当向潜在投标人出具签收证明,并妥善保管,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第二十四条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无效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第四章 资格评审

第二十五条 资格评审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六条 资格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入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十七条 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专家从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进入资格评审委员会:

(一)与潜在投标人的主要负责入或授权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与潜在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工作结束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八条 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潜在投标人,不得收受潜在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资格评审的有关情况。

第三十条 资格评审方法分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法和综合评分法两种。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特点和潜在投标人的数量选择合适的评审方法。

第三十一条 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评审,应当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戴明的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进行。不得采用抽签、摇号等博彩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十二条 资格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符合性检查;

(二)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或综合评分; (三)澄清与核实。

第三十三条 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主要条件: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完整;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应加盖潜在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三)潜在投标入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公证书有效; (四)潜在投标人的施工资质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五)潜在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六)潜在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七)潜在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八)潜在投标人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 (九)潜在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第三十四条 采用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法的,招标人应按照标段内容和特点,对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经验、财务能力、施工能力、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资格条件,制定强制性的量化标准。只有全部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才可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论分“通过”和“未通过”两种。

第三十五条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招标人应对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经验、财务能力、施工能力、管理能力、施工组织和履约信誉等资格条件,制定可以量化的评分标准,并明确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总得分值。只有总得分超过规定的最低总得分值的潜在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对重要的资格条件也可制定最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最低资格条件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查。计算得分时应以评审委员会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第三十六条 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划分如下: (一)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分值范围15-25; (二)财务能力分值范围 10-20;

(三)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机械设备分值范围10-20; (四)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人员资历分值范围15-25; (五)初步施工组织计划分值范围10-15; (六)履约信誉分值范围 15-25。

第三十七条 资格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可通过招标人要求潜在投标人进行澄清,但不应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理由。如潜在投标人不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澄清,其资格审查可不予通过。澄清应以书面材料为主,一般不得直接接触潜在投标人。

第三十八条 资格评审委员会在审查潜在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历和施工业绩、信誉时,应当通过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交通行业施工企业信息网进行查询;若潜在投标人所提供信息与企业信息网上的相关内容不符,经核实存在虚假、夸大的内容,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第三十九条 对联合体进行资格评审时,其施工能力为主办人和各成员单位施工能力之和。对含分包人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时,其施工能力为潜在投标人和分包人施工能力之和。 第四十条 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潜在投标人明显偏少的标段,在征得潜在投标人同意的情况下,评审委员会可以对通过评审的潜在投标人申请的标段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仍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第五章 资格评审报告

第四十一条 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由资格评审委员会编制资格评审报告,其内容包括; (一)工程项目概述; (二)资格审查工作简介; (三)资格审查结果;

(四)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理由及相关附件证明; (五)资格评审表等附件。

第四十二条 招标人应在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将资格评审报告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交通主管部门在收到资格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五条 资格预审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负责组织重新评审。

(一)由于招标人提供给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导致评审结果出现重大偏差的;

(二)由于评审委员会的原因导致评审结果出现重大偏差的; (三)由于潜在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对于公路工程附属设施以及工程规模较小、技术较简单、工期特别紧的工程或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少的,招标人如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七条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采用合资、合作、独资方式融资的公路项目,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6年 5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97年8月1日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交公路发[1997]451号)同时废止。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说明

新修订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交公路发[2006] 57号)于2006年2月16日发布实施。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交通部1997年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交公路发[1997]451号)实施以来,对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加强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管理理念的转变,该办法在实际运用中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迫切需要进行修订。修订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应法律法规的需要。原办法制订的依据是原《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管理办法》(交通都令[1999]8号)和《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6]4号),而两个办法巳分别在2002年和 2004年进行了修订。同时,原办法实行期间,国家颁布了一系列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如《公路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些新规定、新要求需要在办法中体现。

(二)形势的需要。原办法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出台,带有相当部分计划经济的色彩,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国有大中型公路专业施工队伍”。而目前公路建设市场化程度比较高,资格预审办法要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统一开放市场的要求。

(三)发展的需要。随着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方面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政府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也在变化,要通过管理和制度的创新,引入信息化管理,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这些内容也要在办法的修订中得以体现。

二、修订思路

调整资格预审办法,深化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是严格市场准入、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的重要环节,资格预审的工作深度将直接影响到招标工作目标的实现。在对原办法修订中,体现制度创新,考虑实施效果,同时把资格预审工作与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修订时原则上不与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冲突,同时将分散在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关资格预审工作的零散规定进行整合。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原办法共六章第二十六条,内容相对简单。修订后的《办法》共六章第四十九条,针对当前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可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的新观点、新思路、新举措,工作程序更加清晰,内容更加丰富,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提出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备选人员的要求。潜在投标人在资格预审中请中应提供备选人员,使施工单位在人员调配上有一定的灵活度,也增加了中标后合同的约束力。

2.调整和深化资格预审工作内客。把原评标阶段需要对投标人审查的内容,如技术管理、施工能力、信誉情况、施工组织计划等前置于资格预审阶段,简化评标工作,使各阶段工作更加清晰有效。

3.资格评审引入专家评审。资格评审工作由不少于成员总量二分之一的专家参与,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保证资格评审工作的公正、专业、严谨。

4.不再限制通过资格预审单位的数量。原办法限制通过资格预审单位的数量为4-8家,使一些不法单位围标和串标有机可乘。为有效防范围标和串标行为,不再限制通过资格预审单位的数量,通过单位的数量由评审的实际情况确定。

5.对母子公司及与项目关联企业。申请资格预审提出要求,规定了其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于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于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凡投资参殷招标项目或承担招标项冒代建工作的法人单位不得申请该项目的资格预审。 6.资格审查工作引入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的先进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出具备条件的,资格预审文件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发售,资格评审工作中结合交通行业施工企业信息网,对潜在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历和施工业绩、信誉进行查询,若经核实,潜在投标人所提供信息存在虚假、夸大的内容,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第16篇: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预审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投资格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的预审工作,依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格预审是建设单位在发出邀请前,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取得投标的资格。

第三条 实行公开招标的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均须按照本办法进行资格预审。

第四条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实际承担工程施工的具有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通过资信登记的主(兼)营公路施工企业。

第五条 资格预审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

资格预审管

理和程序

第六条

按照建设项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由交通主管部门主持、邀请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预审领导工作。建设单位负责具体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资格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建设单位准备资格预审文件;

(二) 公开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邀请书);

(三)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四) 投标申请人编写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五) 对投标人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对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评审;

(六) 编制资格预寂评审报告,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审定;

(七) 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

第三章

资格预审文件

第八条

资格预审文件主要内容:

(一)资格预审通告(邀请书);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

(三)资格预审申请表;

(四)工程概况及合同段简介。

第八条

资格预审通告(邀请书)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性质和数量;

(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时间、地点和费用;

(四)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地点和截止日期;

(五)资格预审的时间安排。

第九条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应作如下规定:

(一) 投标申请人一般应独家申请资格预审。如以联营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每个成员均须通过资信登记,并单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3、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办人和各方承担的责任。

(二) 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不得以其它形式对同一个合同段再次申请资格预审。

第十一条

资格预审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善、人员、设备、业绩等资料表;

(二)拟投入到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设备等资料表;

(三)如有分包计划,应有分包人的资信登记、人员、设备等资料表。

第四章

资格预审

第十二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建设单位制定资格预审评审细则,报评审委员会审定。评审细则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期之前,应予保密。

在资格预审评审细则中,对投标申请人公路施工业绩,拟投入到本工程的关键人员、主要设备、主要财务指标和履约情况等资格条件,均应制定强制性资格标准;对投标申请人技术能力、施工经验和财务善制定具体资格评分标准。

第十三条

资格评审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符合性检查;

(二)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

(三)资格评分;

(四)澄清与核实。

第十四条

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主要条件: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完整;

(二)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和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应有效;

(三)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企业资质等级和资信登记等级应与拟承担的工程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四)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应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

(五)如有分包工程,应提交分包人的资信登记、人员和设备资料。未全部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第十五条

根据资格预审评审细则规定,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

未全部通过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第十六条

根据资格预审评审细则规定,对通过符合性检查和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各项资格进行评分,计算每个投标申请人资格总分。

第十七条

在资格评审过程中,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投标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不明确的和重要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和核实。如内容失实,建设单位有权不通过其资格预审。

第十八条

对联合体进行资格评审时,其综合能力为各成员单位之和。联合体主办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第十九条

对含分包人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评审时,其能力为投标申请人的分包人之和,分包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量的30%。

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主体工程不得分包。禁止转包和二次分包。

第二十条对同一个合同段的投标申请人,按照资格总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推荐4至8家单位为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

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国有大中型公路专业队伍。

第五章

资格预审评审报告

第二十一条 资格预审结果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资格预审评审报告(格式见附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审定。

建设单位应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将审定结果通知所有投标申请人,同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邀请。

第二十二条 资格预审评审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项目概述;

(二)资格预审工作简介;

(三)资格评审结果;

(四)资格评审表等附件。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采取邀标、议标方式招标的项目和对境外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采用合资、合作、独资方式融资的公路项目,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本办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17篇:《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2007年01月26日 14:47]

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6]第57号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工作,现将《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二)资格预审须知;

(三)资格预审申请表格式;

(四)有关附件:工程概况、各标段详细情况、计划工期、实施要求、建设环境与条件、招标时间安排等。

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科学划分标段,合理确定资格标准。

(一)营业执照;

(二)相关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三)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公证书;

(四)财务资信和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近三年来财务平衡表及财务审计情况等);

(五)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并按要求提供备选人员的相关信息;

(六)拟用于完成投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七)初步的施工组织计划,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

(八)近五年来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情况及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

(九)目前正在承担和已经中标的全部工程情况;

(十)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十一)潜在投标人若存在工程分包、分公司施工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符合第十

七、十

八、十九条要求;

(十二)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式函件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形式要求、密封方式、送达时间,应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重大影响;

(八)潜在投标人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

(九)潜在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第18篇:3投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根据你单位的投标申请,经我们评审核准,同意你单位参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材料第 次招标会议,请你单位派人于 年 月 日前,到(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认真填报投标书,若有疑问请于 月 日前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到招标单位咨询。投标标书按约定的标记于 年 月 日前交到(招标单位)。

招标会议通知另发。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 月 日

第19篇:大家看看资格预审申请函 2

天 津 理 工 大 学 招 投 标 模 拟 实 战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申请人:

新视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013年 5月7 日

目 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

三、申请人在过去五年内的施工经验及业绩

四、主要管理人员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

五、申请人对提供各类担保或保证金的能力的说明和承诺

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七、申请人近五年所获荣誉奖项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致:天津未来有限公司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 新视建筑公司 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审查我方参加天津理工大学招投标模拟实战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资格预审须知”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代表,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15122112756(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申请人:新视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 话: 15122112756

2013年 5月

7日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新视建筑公司 成立时间:

2001年

6月 23 日

经营期限: 12年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海晓

公司简介:新视建筑公司属于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可承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等。本公司注册资本二千一百万人民币,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公司已在我市建筑行业有了重要的地位及强大的影响力。 本公司内部已形成了以“项目部、技术部、监理部、办公室、财务部、预算部”六个部门为中心的公司综合办公管理机构。公司重管理、讲效率,求信誉,谋发展,并通过对公司员工的技术教育和知识考核,强化公司上至领导下到员工的质量生存认识。本公司秉承“务实、创新、发展”的理念,脚踏实地,求质保量,不弄虚作假,在务实的基础上寻求创新和优化,通过提高管理与施工效率,以寻求发展。

申请人在过去五年内的施工经验及业绩

2012年5月6日,本公司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柳州市双冲特大桥建成通车。双冲特大桥是本公司与铁道部脱钩后与大桥设计院作为联合体承揽的第一个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大桥全长4092.619米,桥面总宽32.9米,其中主桥长415米,南引桥长1011米,北引桥长1375米,大桥合同总造价1.7896亿元。建设初期,由于大桥所处地地质属典型的喀斯特结构,在大桥孔桩施工中,隐蔽工程变更设计量大,工程量和施工难度增加,致使工程费用加大。由于是设计施工总

承包,加之施工工程中与业主缺乏积极有效的沟通,变更设计、隐蔽工程施工量加大、施工难度和工程费用增加等困难,一时得不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使施工陷入了困难之中。在大桥施工处于最困难的时候,本公司项目经理、和中铁大桥局集团的领导及时到施工现场进行调研,对外积极与业主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对内积极理顺关系、调整机构,切实解决施工中的各种困难。作为施工主体的中铁大桥局集团二公司双冲大桥项目部,也积极制订各种措施,领导班子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针对施工中的重难点优化施工组织,合理调配人员和机械,很快扭转了施工被动局面。尽管在两年多的施工中,双冲大桥项目部遇到了两次特大洪水,造成了200多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隐蔽工程施工工程量加大,施工费用增加,以及前期业主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造成项目部出钱租地等诸多困难,在业主的支持下克服重重困难,以较快的施工进度和较好的施工质量于2011年3月2日实现了主桥边跨与直线段的合拢,9月30日又实现大桥的主体施工完工,2012年5月6日大桥顺利建成并提前近两个月通车。

在双冲特大桥通车典礼上,柳州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对大桥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四、主要管理人员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

项目经理:何海晓,具有十年工程施工及管理经验,持一级建造师证,造价师证,同时具有中级项目经理证书。能独立组织和管理大、中型项目的施工,具有很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故能宏观指导整合团队,建立高效的管理系统,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控制。同时具有很强的交流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及时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处理。曾参与过“南水北调”子项目及建筑施工项目的管理,获得巨大

成功。

项目经理助理:李亚娟,具有四年工作经验,荣获施工员证书,助理工程师。工作期间,独立完成监理抽检资料,曾获得社会实践先进单位个人奖,持施工员上岗证,精通各种办公软件, 熟悉劳动合同法、保险法、工商和政府相关法规,及现场施工的流程。能自主完成公司的大小事务,如:工地列会、监理月报、监理记录。对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己,有高度的责任感,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团队意识和诚信度。

项目总工程师:周昆 , 博士学历,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同时持有一级建造师资格证,结构师资格证,造价师资格证 。具有十年以上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同等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能审查工程建设各阶段的总平面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设计等施工图纸,确保科学合理;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协调各专业施工图的配合问题;现场跟踪和指导工程进度和质量; 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卓越的执行能力,善于与人沟通,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操守,办事沉稳、细致,思维活跃,有创新精神。曾参与过“上海环球金融中心”等建筑的建设。

财务主管:于洁欣,拥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质,从进销存到账务处理到财务管理,都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作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对人员的招聘、培训到位,同时也经常参加公司的一些业务会议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制定相应对策的财务流程与制度;对资金的调配、管理,付款审核,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的操作有一定的了解和熟练操作;作为公司的管理层,对公司其他部门的了解,尤其是除业务部门以外的后勤部门,有一定的督导作用。

监理工程师:张小兵,博士学历,具有十年工作经验,持有监理工程师职业

资格证书,曾参与过北京,天津等地的各种大型建设项目,所建立过的项目从未出现过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很强的专业技能,法律意识和合同概念,还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很强,能系统的与业主方和施工方沟通,协调。工作严谨,认真,能很好的掌控项目的质量,进度等工作。

技术负责人:邱阳耀,持一级建造师资格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对土建、水电、绿化各分项工程的部位技术交底及施工工艺做法对下交底,并负责协调土建、水电、绿化的施工工序搭接的相互间的配合工作,土建、水电、绿化的施工员相互配合工作;对材料进场的核实,对施工队已完成的分项工程量进行数量、质量验收,并负责对进度、安全、质量、现场管理、成本控制的检查工作。2009年3月参与贵阳市小河区翁岩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估价2.96亿。

预算主管:刘光明。具有全国土建造价师执业资格,熟练操作AutoCAD建筑平面制图,概预算软件和office办公软件。参加过操作性较强的实习,实习期间参加了两个较大的工程项目,在项目中负责楼体与钢筋的预算;现能独立组织工程项目前期的预算。曾参与过过湖北民族学院附属医院手术大楼的预算工作,成功控制了项目的造价,获得巨大成功。

五、申请人对提供各类担保或保证金的能力的说明和承诺 致:天津未来有限公司

 我方 新视建筑公司 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审查我方参加武清区柴官住宅给排水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 我方在此承诺:通过

资格预审后,将按时交付投标保证金,签订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合同,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申请人:新视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013 年 5月 7日

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申请人:新视建筑公司 被申请人:广州某建设工程公司

2008年6月19日,申请人新视建筑公司与被申请人广州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约定:申请人承包被申请人的职工宿舍楼工程,承包范围是桩承台以上全部土建工程(不包括铝合金门窗及木门窗工程);工期自2008年6月3日开工至2009年4月3日竣工验收止;工程进度达到50%以前,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付(收)进度款,当工程进度累计超过50%时,每次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50%付(收)款;延期竣工的,每逾期1天,由申请人按工程造价付给被申请人万分之二罚金;被申请人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或逾期组织竣工验收,从逾期次日起,按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申请人偿付拖欠数额的0.02%违约金。

2009年7月20日,涉案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2010年5月30日,申请人编制出《工程结算书》,被申请人于2010年8月

21日予以确认。根据《工程结算书》,涉案工程造价为9454088.37元。

被申请人于2008年1月21日向申请人支付30万元。

从2008年7月10日至2012年3月7日,被申请人共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7990988.33元。

涉案工程施工期间,被申请人共支出水电费30173.7元。

2012年8月7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发函,要求归还拖欠的工程款170多万元。

2012年10月27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复函,称短期之内没法偿还所欠的工程结算款。

2013年3月9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发函,称被申请人拖欠工程款160多万元,要求每月归还10万元。

被申请人至今未付清工程款,为此,申请人提起申请,仲裁请求为:1.裁决被申请人即时支付工程款1346565.04元,并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向申请人支付此工程款自2009年8月21日起至付清工程款日止的违约金(暂计至2012年1月20日止为437256.49元);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 裁决结果

仲裁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1316391.34元及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以1316391.34元为本金,按每日0.02%的标准,从2012年3月8日起计至支付之日止);

(二)本案仲裁费29275元,由申请人承担4391元,被申请人

承担24883元(被申请人应承担的费用已由申请人向本会预付,由被申请人直接支付给申请人)。

七、申请人近五年所获荣誉奖项

新视建筑公司在2011年11月,凭借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图文信息中心的建设,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新视建筑公司在2009年11月,凭借武汉天河机场航站区及配套设施扩建工程航站楼工程的建设,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20篇:资格预审申请书文件封面及目录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项目名称:东苑小区B区工程地质详细勘察 投 标 人: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成都市花圃北路14号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目录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1 资格预审申请书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1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3.1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3.2 2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附表

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附表2 投标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汇总表 附表3近两年工程地质勘察营业额数据表 附表4 财务状况表

5近三年类似工程地质勘察的已完任务

及目前任务一览表

附表6 类似工程地质详细勘察经验 7 院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人员配

附表8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主要人员表 附表9 拟派往本招标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 10 拟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主要勘察设备情

(三)其它资料

、现场组织机构情况、四项声明

附表附表附表

资格预审岗位职责
《资格预审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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