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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运治理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06 08:35:26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制度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制度

1.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与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应符合《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的规定。

2.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逐步按分类收集方式设置。新建居民小区应按分类收集方式设置分类收集点和分类收集容器、设施。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应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分别收集。

3.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收集,日产日清。每个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每天至少收集两次,垃圾应不满溢、无积压、无曝露、不遗漏、不得随意堆放在路边。生活垃圾收集时间宜为每天早晨4:00-7:00、白天9:00-16:00、晚上19:00-22:00。

4.打烊垃圾宜在每天4:00-7:00时段进行专门收集,并应采取定时定点、按片巡回、上门收集的方式,收集至转运站点暂存。对临街门店关门时间不统的道路, 应增加收集次数或就近设置垃圾贮存点。打烊垃圾应及时收集,做到垃圾不落地、无暴露和堆存、临街垃圾容器无漫溢。

5.距离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运输距离小于10km的地区可采用-次收运模式。距离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运输距离大于10km的地区可采用二次转运模式。 6.垃圾收集转运站应按《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1J17

9、《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建标154.《生活垃圾转站技术规范》CJ

47、《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17.《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II109的要求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

7.有害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专用运输车辆进行运输。8 .收集转运站点正式开始工作前,操作人员应对转运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无故障,再开启设备进行垃圾转运,并开启监控设备对转运站点车辆、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监控,保证站点运转有序。

9.生活垃圾的运输主体应当遵守下: (1)定期清运生活垃圾;

(2)对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分装运输,不得混装混运; (3)采取密闭等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丢弃、扬撒、遗漏垃圾以及滴漏污水;

(4)及时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房(点)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5)充分发挥运输车辆料斗、压缩腔的容积效率,尽量降低车辆带功压缩等作业频率、避免空转;

(6)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0.垃圾收运作业时,应采取措施尽量降低作业噪音污染。垃圾转移过程中作业人员对垃圾容器应轻推、轻挂、轻放,禁止作业人员大声喧哗。

11.垃圾运输车辆按照规定的线路,依次进行不同收运点的垃圾收运作业。收运线路的安排上应优先主次干道和重点敏感部位。

12.运输作业完毕后,垃圾运输车辆应停放至指定的停保场所,驾驶人员应对车辆进行清洗和保养,为下一次收运工作做好准备。

13.餐厨垃圾与建筑垃圾应单独收运。

14.乡镇转运站的建设、服务半径、转运车辆应符合《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鄂建(2018) 7号)的有关规定。

15.现有敞开式乡镇转运站应逐步改造为密闭式收集站。乡镇转运站应当采取必要的防雨淋、防渗漏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乡镇转运站宜设置通风、除尘、除臭等环境保护设施,并应设置消毒、杀虫、灭鼠等装置,恶臭污染物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的有关规定。

16.农村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运输,由村(居)民、驻村单位与个人初步分类,村(社区)保洁员进行二次分类,具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可回收物,如废弃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由村(居)民、驻村单位与个人自行售卖,或者投放至对应垃圾收集容器,由村(社区)保洁员收集、集中暂存,交相关企业回收利用; (2)有机可堆肥垃圾,如厨余垃圾、植物枝叶、散养畜禽粪便等,由村(居)民、驻村单位与个人以堆肥、还田等方式自行处理,或者投放至对应垃圾收集容器,由村(社区)保洁员收集、清运至有机垃圾集中堆肥点,进行资源化利用; (3)有害垃圾,如废弃农药包装物等,由村(居)民、驻村单位与个人自行或者交村(社区)保洁员投放至对应垃圾收集容器,由所在乡镇分别转运至县(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专用场所,由县(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处理; (4)其他垃圾,如已污染、细碎、难分类的纸类、塑料、玻璃、织物等,由村(居)民、驻村单位与个人直接投放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房(点),或者投放至对应垃圾收集容器,由村(社区)保洁员收集、清运至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房(点)。

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上述分类方式制定公布生活垃圾分类细化目录,并根据情势变化适时予以调整, 17.农村生活垃圾的一次收运可选择“站点收集、直接运输”或“定点集装箱收集、直接运输”两种收运模式。 18.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选型应与收集点容器形式相配套,清运车辆吨位最小不宜低于8t。

19.鼓励农药、化肥等农业化学品生产、经营主体,通过以旧换新、押金等方式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农用地膜等废弃物。

20.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专业企业,从事生活垃圾的运输。

推荐第2篇:乡镇垃圾收运模式(优秀)

关于完善乡镇生活垃圾收运模式的建议

随着农村社区的加快建设及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由垃圾量的增多、处理不及时、垃圾乱倾倒等影响农村环境卫生问题造成的弊端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垃圾已成为影响城乡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并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乡镇社区生活垃圾收运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卫意识。首先要转变镇村领导干部思想观念,把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其次,要着力开展提高公众环卫意识的全民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倡导文明新风,大力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及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设立环保知识宣传栏、广告牌或利用媒体,让广大群众增强主体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逐步改变乱丢垃圾的不良习惯,养成科学卫生的生活方式,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环境卫生整治、保护环境的积极性。

二、科学规划布局,切实提高环卫设施的利用率。首先,合理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应体现资源共享、设施共用原则。如垃圾中转站建设,可根据中转站的实际处理能力及服务范围,实行二个或多个乡镇、村拼建共用;如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其布点则不宜过散,较中转站而言应更集中,以便整合资金,规范建设和管理。其次垃圾收集网点的设置要科学。垃圾设施收集设施(垃圾房、箱)的布点要符合村庄总体规划,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影响村容观瞻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投放方便,兼顾道路畅通,方便运输车辆进出,同时,应避免在池塘边、溪流旁设置垃圾收集贮存设备,以免因投放或管理不当造成二次污染。

三、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城乡环卫一体化是一项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工作,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的同时,抓好现有资源的整合。农村闲置大量24型或28型拖拉机,可利用其作动力进行简易改装,制造成拖式钩臂车和拖式侧翻清运车,改造技术简单,工艺成熟,后期维修成本较低,同时可以节约大量前期购置资金。

四、健全考核机制,实行农村垃圾处理的长效管理。将集镇环卫工作检查考核结果列入对乡镇(街道)、行政村的年度考核。首先,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做到至少每季一查,集镇、中心村每次必查,其它村抽查,并建立考核台帐挡案。合理确定考核分值。如道路、公共场所的整洁度、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垃圾收集清运是否及时等实行量化考核,对群众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进行测评。其次,对检查考核结果实行定期通报制度。以定期检查结果为依据确定年终评定结果,严明奖惩相应的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并严格要求按规定给予兑现,对整治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行动不力的予以曝光。

推荐第3篇:餐厨垃圾收运合同

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收运(处臵)方(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收运、处臵甲方产生的餐厨垃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工作

1.餐厨垃圾实际产出数量由双方工作人员共同确认,并由甲方代表在运输单据上签字认可。甲方执单据一联作为付款依据。

2.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日期准时付款。

3.自备餐厨垃圾收集容器,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应便于收运车辆使用和计量。

4.应妥善安臵管理好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保证环境卫生整洁。

5.应告知乙方将餐厨垃圾送至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核准的地点处臵,不得随意处理。

第二条 乙方工作

1.负责上门收集(运输)餐厨垃圾,每日(周)一次。

2.应做好收运记录,如实填写运输单据。

3.应按时、保质、保量作好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运输中不滴漏,避免二次污染。

4.按照甲方的要求,严格将餐厨垃圾送至指定的地点处臵。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收运作业后应保持现场环境整洁,若因为作业时造成污染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途径

甲己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五条 附则

1.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时,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并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推荐第4篇:村垃圾收运长效管理制度

村垃圾收运长效管理制度

为了巩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完善村庄环境卫生整洁,经村两委商议决定对全村垃圾收运实行长效管理。

一、管理目标

实施垃圾收运长效管理,村庄区域内垃圾设施完好齐备,垃圾集中收运,无散落垃圾,环境卫生整洁。具体目标为:

1.垃圾收运设施配备齐全完好,定期维护保养。

2.村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入垃圾桶或垃圾池,屋前屋后无散落垃圾。

3.每日两次对村域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垃圾池、垃圾桶外壁干净整洁,周边无散落垃圾。

4.每日对垃圾桶、垃圾池内垃圾进行清空,并运至集中处理点处理,中途不得随地倾倒垃圾。

5.加强垃圾收运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垃圾收运意识。

二、管理措施

1.村委会负责全村的垃圾收运管理工作,做好垃圾收运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2.指定垃圾收运工人,开展日常的垃圾收运工作,并签订合同,明确报酬及工作职责。

3.在村显著位置设置垃圾收运公示牌。

4.垃圾收运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上级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垃圾收运长效管理的资金来源稳定。

推荐第5篇:餐厨垃圾收运工作总结

xxxx公司

2011年餐厨垃圾收运管理工作总结

2011年,在区政府、区食安办的正确领导下,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xxx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宣传,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切实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收运队伍,为xxxx作出积极贡献,现将2011年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今年,我公司对内对外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我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引导职工、群众科学消费,提高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xx月初,公司组织自愿者主动到餐饮企业详细宣传《xxx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发放宣传单xxxx余份;xx月初,我公司结合我区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日活动,在xxx广场开展现场宣传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传的气氛非常浓厚,过往群众争先恐后地领取宣传资料。工作人员在宣传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解读资料的同时,引导群众做好社会的监督者,积极配合当前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勇于举报餐厨垃圾非法出售、收运和处置行为,做到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餐厨垃圾宣传资料xxxx余份,制作宣传展板一块,接受群众咨询xx起,投诉xx起。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初步形成了“人人知晓、单位自律、社会共管、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餐厨垃圾收运管理,扩大收运范围。

今年以来,公司加大餐厨垃圾收运设备和人员的投入,新增餐厨垃圾收运车辆xx台,加大收运力度,采取两班制工作时间,确保餐厨垃圾收干收净;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加强收运人员工作责任心和与餐饮企业的沟通交流,避免出现漏收的情况;加强工作主动性,及时为餐饮企业更换破损的垃圾收集桶;加强收运人员的培训教育,全年组织收运人员开展技能培训xx次,提高收运人员操作技能和道德文明水平,在工作中做到文明服务,树立良好的窗口单位形象。通过积极行动、制订措施、加强整改,北碚区餐厨垃圾收运工作不断规范化、专业化。

在今年xx月初召开我区教育系统餐厨垃圾座谈会,就学校食堂餐厨垃圾规范管理进行了座谈。北碚区固废运输公司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餐厨垃圾申报、收运所需办理的相关流程。目前我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按规定将食堂供餐中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由我区固废运输公司统一收运到黑石子处理厂集中处理。今年餐厨垃圾清运单位新增138家。

(三)大力开展餐厨垃圾集中整治工作

为了确保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xx月份,公司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在xx和xx执法的大力支持下,开展餐厨垃圾综合整治行动,取得了实效。此次整治行动共教育、处理非法收运餐厨垃圾xx起,处罚了xx起,共收缴非法运输的餐厨垃圾xxx斤,有效地宣传和防止了餐厨垃圾非法倾倒、收运、出售行为,为餐厨垃圾统、正规地处理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今年xx月份开展了“专项整治月”活动,我公司协同xx执法队员、xxx等进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行为的个人和企业,共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出动车辆xx台次,截获xx辆非法收运的私人车辆,收缴餐厨废弃物xx吨左右,教育xx起,处罚xx起。目前,我区厨垃圾收运量由年初xx余吨/天增加到xx余吨/每天,有效维护了餐厨垃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确保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卫生。

推荐第6篇:深圳市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规划

1 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生活垃圾产生量、清运量

深圳市2008 年全市常住人口1 176 万人,生 活垃圾平均产生量约10 199 t/d,清运量5 790 t/d (主要是城镇生活垃圾)。

随着深圳市城区面积的扩大、城市人口的增

加,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保持稳步增长的 趋势。从中心城区连续3 a 统计结果显示,市内6 区垃圾产生量3 a 内无显著变化,增长率与人口 增长基本持平。滨海新区3 a 内垃圾产生量增长 显著,平均年增长率达到28% (人口增长是主要 因素)。

由于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发生的变化,市内6 区的居住人口逐渐向外围扩展,市内6 区的生活 垃圾为负增长态势。

1.2 生活垃圾成分

根据2008 年生活垃圾调查,市内6 区生活垃 圾中的主要成分为厨余垃圾,约占垃圾总量的 59%;纸、塑料等可回收垃圾约占28%;灰土砖 瓦约占13%。

环城4 区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占总量的

51.73%;其次是灰土砖瓦占28.17%;纸、塑料 等可回收垃圾占20.08%。深圳市市区生活垃圾 物理成分见表1。

农村地区居民生活垃圾灰土成分较高,为 40%,厨余垃圾约占30%,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等占10%以上。

根据深圳市2003—2007 年城市生活垃圾调查

分析,市内6 区2003—2005 年生活垃圾中有机垃 圾及可回收垃圾含量逐年递增,无机垃圾逐年递 减。2005 年后有机垃圾含量的变化相对缓慢,可 回收垃圾继续呈增长趋势。 1.3 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及设施

目前深圳市生活垃圾仍为混合式收集,以人 力小车收集为主,配合少量电瓶车、微型机动车 收集。运输以二级转运为主,压缩车直运为辅。 中心城区(外环以内)、滨海新区、区县建成区做 到100%密封运输和日产日清。深圳市垃圾收集 运输流程见图1。

2008 年深圳市共建成大、中型垃圾转运站5 座,总占地面积为121 592 m2;小型垃圾转运站 212 座,其中压缩式52 座,吊装式94 座,其余 为没有设备的垃圾屋和压缩车进站转运的垃圾站。 深圳市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规划

理的垃圾收运模式,部分地区以村、乡、镇为单 位自主组织收集和运输。采用农用车及简易的地 坑式转运设施,收集方式以人力为主,大部分转 运设备及车辆简陋落后,垃圾收集率为50%。 1.4 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存在的问题

1.4.1 设施布局存在的问题

1) 城市建设中,拆迁改造区域内的垃圾收集 站被拆除后,未能及时补建,导致部分区域垃圾 转运设施严重缺乏。由于布局不合理,中心城区 垃圾转运站转运量悬殊较大。

2) 设施布局与城市发展规划不协调。如徐庄 子大型转运站被居民区包围,常引起环境问题的 纠纷,使转运站不能正常运行。 1.4.2 转运能力不足

环城4 区、滨海新区、5 区县转运设施一般集

中在城区、部分中心镇。一般建制镇垃圾转运设施 覆盖率很低(不足10%)。随着城区的扩大,镇 一级垃圾转运设施严重缺乏的问题将会更加突出。 1.4.3 设施设备问题

目前深圳市70%左右的小型垃圾转运设施仍 使用旧的吊装式设备。设备使用年限大多在10 a 以上,设施老化,工艺技术落后,操作不便,安 全性差,劳动、运输效率低。

1.4.4 作业环境问题

采用垃圾转运站集装箱运输垃圾,基本可杜 绝生活垃圾收运作业中散落、扬尘等对环境的影 响,做到密闭化运输。但部分地区还存在街边垃 圾倒运点,垃圾在倒运和挤压过程中渗沥液撒漏、垃圾挤压的噪声、渗沥液恶臭造成的污染,对环 境有较大影响。

部分乡镇没有垃圾转运设施,垃圾收集后在

收集点内暴露堆放、装卸,造成扬尘、恶臭、蚊 蝇孳生等环境污染。 1.4.5 用地及管理问题

环卫收运设施缺乏系统规划,各区发展目标 不统一,部分区县环卫用地未纳入城市规划。据 调查,99%的环卫设施没有土地使用证,因此造 成环卫设施拆迁改造后得不到补建和置换。 目前的小型垃圾转运站占地面积过小,大部 分不能就地进行升级改造,部分改造的小型转运 站,由于用地面积原因,设备多为非标或单件生 产,标准不统一,造成管理上的隐患。由于小型 转运站建设选址困难,一些区县只能临时在路边 摆放垃圾转运设施。

2 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规划 2.1 规划原则

以深圳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从保证人民生活 需要出发,完善城市功能,创造整洁、便利、安 全、卫生、人性化的公共环境。建立城乡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有效利用的现代化生 活垃圾收运体系。 2.2 规划期限和规划范围

规划水平年为2008 年,规划期限为2009—

2020 年,其中:近期规划年限为2015 年,远期 规划年限为2020 年。

规划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 面积11 919.7 km2,包括中心城市和近郊地区。 该规划区域分为中心城区、环城4 区、滨海新区、新城、中心镇、一般建制镇和乡村。其中重点地 区为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 2.3 规划目标

调整、完善、优化现有的垃圾收集运输系统, 经济合理地配置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全面提 升深圳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 力。规划目标见表2。

2.4 生活垃圾产生量及性质预测 2.4.1 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深圳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结果如表3 所示。 2.4.2 生活垃圾成分预测

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善,城市气 化率和热化率不断提高,预测至2013 年生活垃圾 中的灰土成分逐年减少,递减率逐渐降低,2013 年后生活垃圾的物理组分将维持相对稳定。垃圾 田春英深圳市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规划·31·

环境卫生工程第18 卷

中可回收物会逐年增加。

2.5 生活垃圾收运模式规划

生活垃圾收运模式采取以直运和转运相结合 的密闭运输模式。生活垃圾采用专用密闭容器存 放,由保洁员定时定点使用机动车机械化收集运 至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或压缩车收集点。

规划距垃圾处理厂运输距离为3~5 km 的区

域,采用后装压缩车直接收集转运;运输距离为 10~30 km 宜建设一级转运站,转运规模为10~60 t/d;运输距离大于20 km 采用大型转运站二级转 运至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流程见图2。 2.6 转运设施布局规划

2.6.1 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

1) 中心城市及新城。以3~5 km2 的服务范围 设置小型垃圾压缩式转运站,转运量为10~40 t/ (d·座)。距垃圾处理厂3~5 km 内可不设转运站, 运距超过20 km 可根据垃圾产生量,设置大、中 型转运站,形成

一、二级垃圾转运网络。2) 乡镇及农村地区。各乡镇及农村每3 万人 设1 座小型压缩式垃圾转运站;低于3 万人的乡 镇,每镇设1 座,转运量为10~50 t/(d·座);不 足1 万人的乡镇及农村不设。 2.6.2 垃圾转运站设置布局

根据各地区垃圾产生量及运距,配合大、中、小型垃圾转运站,形成

一、二级垃圾转运网络。转运站的设置情况见表

4、5。2.6.3 转运站设施配置标准

2.6.3.1 转运站选址原则

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以“整体统筹,分期实施; 先建后拆,以新替旧”为原则,改造和建设一批 垃圾转运站,增加一批专用垃圾收集车和压缩式 垃圾直运压缩车。

转运站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符合城市总

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②综合考虑 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 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③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 清运线路的地方;④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 的要求。

转运站不应设在下列地区:①立交桥或平交

路口旁;②大型商场、影剧院出入口等繁华地段。 若必须选址此类地段时,应对转运站进出通道的 结构与形式进行优化或完善;③邻近学校、餐饮 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

2.6.3.2 转运站设施配置

大、中、小型转运站均应采用压缩形式,有 垃圾储备功能,并设有配套的除尘除臭、杀虫灭 害、降噪装置及污水处置设施。

大、中型转运站还应设置垃圾称重装置、洗 车台、检修车间、操作控制室、办公设施、生活 设施和其他辅助设施。在转运站用地条件允许时, 可在站内设置运输车的停车场和加油站等设施。 2.6.3.3 垃圾转运站用地标准

垃圾转运站用地标准见表6。 2.6.3.4 转运站建设标准

转运站建设标准应符合CJJ 47—2006 城市垃 圾转运站技术规范要求。

大、中、小型城市垃圾转运站均应封闭,设

备力求为压缩式;其飘尘、噪声、臭气、排水等 指标应符合环境监测标准,垃圾转运站内建筑物、构筑物布置应符合防火、卫生规范及各种安全要 求;转运站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设计和外部 装修应与周围居民住房、公共建筑物及环境相协 调。大、中型转运站内应绿化,绿化面积应符合 国家标准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站内排水系统 应采用分流制,应设置污水处理设施。 3 结束语

深圳市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规划是保证城市生 活垃圾日产日清,保证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高 效运转,保证环卫设施标准化建设的关键环节。 规划实施后可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同为城市居 民提供一个整洁、卫生、文明、有序的工作和生 活环境,为城市经济建造一个良好的可持续发展 的空间。

《环境卫生工程》是由深圳市市容和园林管 理委员会主管、深圳市市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 主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市容环境卫生和环 境工程行业的应用性科技期刊。以从事市容环境 卫生、市政、环保等行业工作人员和一些大专院 校、图书馆及其他环境科技工作者为服务对象, 主要刊登国内外有关环境卫生的发展状况,城市 生活垃圾处理及相关专业的研究成果、设计方案、管理方法、实践经验、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等。 本刊承接国内外设备、设施、车辆、专利、清洁 制剂、市容设备设施、灯光设备、信息、技术等 广告,是环卫生产厂家宣传、推广产品的良好媒 体。

推荐第7篇:餐厨垃圾收运服务合同

餐厨垃圾收运协议

委托方(甲方):王大新

收运(处置)方(乙方):

处置地点:闵行区浦江镇闵驰二路65号

受甲方委托,1 乙方负责收运、处置甲方产生的餐厨垃圾!

推荐第8篇:国内外农村垃圾收运处理现状

1.我国农村垃圾产生及其面临的问题

1.1农村垃圾的产生及特点

随着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村垃圾问题成为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农村人均日产垃圾为0.8-1.0kg,按照9.43亿的农村人口计算,每年可产生农村垃圾3.75-3.44亿吨,“垃圾围村”现象屡见不鲜,农村垃圾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形式。农村垃圾是农民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主要分为主要分为生活性垃圾和生产性垃圾两大类[1, 2](如表1)。生活性垃圾指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其主要包括煤渣、厨余物、废纸、废塑料、废织物、废金属、废玻璃、陶瓷碎片、废旧电池、废旧家用电器等。在农村,这些生活垃圾往往不经过任何处理,就随意丢弃。生产性垃圾主要指农林业、畜牧业、工业、医疗卫生业等生产或执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这类废弃物组分复杂,且通常都带有一定的毒性,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都有影响。其中一些组分应该划分到危险废弃物种类,但由于农村缺乏相应的垃圾管理对策,只有极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城镇对其进行有效的安置处理。据报道,我国人均日生活性和生产性垃圾产量分别为0.86kg、2.03kg[3],并且垃圾结构较以前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农村垃圾中不易降解和危害程度大的成分在不断的增加。

表1农村垃圾的分类

生活性垃圾 可回收垃圾 厨余垃圾 有害垃圾 其他

生产型垃圾 农业垃圾 养殖业垃圾

硬纸板、金属、纸类等 果皮、剩菜剩饭等

废电池、废弃家电、废弃灯泡、过期药品等 陶瓷、渣土等 秸秆、废弃农药瓶等 粪便、饲料等

建筑、工业垃圾 废弃砖块、水泥、石灰等

与城市垃圾相比,农村垃圾的发展具有种类多、来源广、危害大以及处理难的特点。

1.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使农民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但是农村垃圾的种类也随之增多,无机垃圾和有害垃圾的增长速度令人咂舌。各种各样的农药代替了原来农民用来沤肥的有机垃,其使用后的农药瓶及其残留物危害极大。另外,随着一些化工企业在农村落户,这些企业产生的大量有害物质也无时不刻不在威胁着农村的生态环境。

2.与城市相比,农村垃圾的来源更加广泛。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分布比较分散,再加上农村独特的生产性垃圾占地面积较大,难以集中处理。

3.农村垃圾的任意堆放,自行填埋、焚烧等不科学的行为造成的危害是极大的。不易分解的塑料制品和电池危害最大。

4.治理农村垃圾和治理城市垃圾一样,需要在分类、运输、处理上下工夫,而治理农村垃圾的难度要远远大干治理城市垃圾的难度。业内人士认为,农村经济发展了,但是农民对于垃圾的分类、处理知识依然欠缺,农村环境管理的相对松懈是造成农村垃圾处理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1.2农村垃圾处理面临的问题[4]

1.垃圾数量增多,难降解垃圾增多

新农村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使大量的化工用品进入农村。建筑材料由木材、石块等可降解材料变为了钢筋、水泥等难降解材料。废旧饮料瓶、煤灰煤渣、塑料袋等不可降解的垃圾增多且被随意丢弃。同时城市的垃圾也被运往农村,使农村垃圾数量激增,环境更加恶劣。

2.农村素质教育落后,农民环保意识薄弱

我国村民受教育水平低,对垃圾分类回收的知识了解甚少,将垃圾随意堆放。部分村民对乱置生活垃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丢弃的垃圾经日晒雨淋终究会腐败并降解,对于认为不能分解的垃圾,则采用焚烧或填埋的方式,又进一步对空气造成了严重污染。

3.垃圾治理资金不足,农村交通运输不便

农村村民生活水平低下,仅能维持温饱,根本没有经济实力来上交处理垃圾所需费用。政府仅有的收入也都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充足的资金处理垃圾问题。因此,我国农村基础设施依然不完善,给农村的垃圾处理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4.相关管理体制不适应,法律法规体系不完整

大多数城市的环境保护局着眼于市镇的垃圾处理问题,而忽视了对农村垃 圾的管理。现阶段我国仍然没有形成系统的农村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这给农村依法管理带来了很多不便。致使部分村庄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2.发达国家(地区)农村垃圾的收运处理

发达国家对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始于20世纪60、70年代,这个时期各国就开始控制农村生活垃圾的污染,由专门机构对生活垃圾进行收运与处理。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农村垃圾收运起步较早,农村基础设施已相当完善,收运体制已较成熟[5-7]。

2.1 发达国家(地区)的农村垃圾管理

逐步完善的农村垃圾治理政策法规

发达国家对农村垃圾处理走过了一条从无序到有序、从无章可循到建章立制、逐步走上法治化的路子。20世纪50年代以前,世界各国对生活垃圾的管理几乎没有系统的法律条文,个别国家虽然有些规定,但大多不够完善。7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发达国家日益认识到,有必要将农村垃圾的处理纳入城乡管理机制,并用法律的形式把农村垃圾的管理一并纳入城市垃圾的管理中,列入城市的建设规划之中。在垃圾处理的法治化过程中,发达国家制定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法规政策。 2.1.1法规性政策管理

1.美国农村垃圾处理的法律制度

美国是世界上环境法规体系最为完善的国家,对于垃圾处理也制定了很多相 对应的法律法规。196

5、1970年,美国联邦政府与议会先后通过了《固体废弃物法》和《资源保护回收法》。美国国会1969年颁布了一个综合性的《国家环境政策法》,另外针对生活垃圾制定了《生活垃圾处置法》,除此之外,还有《全面环境响应、赔偿和责任法》及《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等。由于美国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为垃圾处理的管理和实施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保证了垃圾处理制度全面和彻底的执行。

2.德国农村垃圾处理的法律制度

1972年,联邦德国通过了《废弃物管理法》。1986年又通过了一项新的《垃圾法》,内容包括产品的回收再使用、作为二发原料或再生制品的再利用以及回收热能等的再利用,建立了较完善的农村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在垃圾处理时,要求首先考虑热能回收,然后考虑卫生填埋。目前。在德国针对农村垃圾处理的法律主要是《废物处置法》,以及在此基础上制定的《废物消除和管理法》、《产品再生利用和废物管理法》,另外,德国还制定了对废物污染进行控制的标准,即《环境最终管理标准》。当然,欧盟关于垃圾处理的法律在德国必须首先适用。德国的这些法律法规以及欧盟的相关法律为农村垃圾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3.其他发达国家(地区)农村垃圾处理的法律制度

1974年英国制定了《污染控制法》;

1976年,法国颁布了关于废弃物处置和回收的75-633号法令;

日本农村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废弃物处理与清扫法》和《空气污染控制法》,这两部法律为日本农村垃圾的处理提供了主要的法律依据。

除了国家颁布的法案包含有对农村垃圾治理有相关规定外,些国家或地区还颁布了专门针对农村垃圾处理的专项法规,比如美国的俄克拉荷马州和肯塔基州,就对农村地区路边倾倒垃圾的问题颁布了法规,对非法倾倒垃圾的行为有详细的条文加以规范和处理。加拿大的卡佩勒地区颁布了关于村庄垃圾收集设施的规定,对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收运管理有着严格的规

2.1.2经济性政策管理

为促进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减量、回收利用和处理,一些发达国家往往通过财政手段向生活废弃物处理者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如通融资金、补助金和税收等、有的国家对废弃物生产者则要收取垃圾收集和处理的全部费用。经济性政策极大的促进了农村垃圾治理的发展,大大减少了农村垃圾的产量。 1.美国鼓励废弃物处理的研究开发

美国的一项经济奖金制度规定,对制定和修改固体废物计划的州、市或州间机关实行补助;对固体废弃物处理方法的研究开发、调查研究以及实际验证实行补助;对资源回收装置的设计、操作管理、监督和维护人员的训练计划实行补助。此外,美国西雅图市还实行垃圾收费制度,结果是垃圾产量减少了25%。 2.德国利用经济杠杆进行调节

德国在垃圾处理中十分重视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这种调节正反两个方面:正面鼓励包括对废弃物输送车实行免税制度等;反面惩罚包括对垃圾生产者直接收取对垃圾的收集、处理和处置的全部费用。此外,德国还实行生活垃圾收费制。环境卫生收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排污处理费,另一部分是社会服务费。生活垃圾收费制是管理生活垃圾的有效措施之一,它可以抑制垃圾量的增长,同时还可补偿垃圾处理的运行费。 3.日本实行垃圾收费制

收费标准有三种:一是按垃圾排出量收费;二是按户或人头收费;三是超量收费。日本实行垃圾收费制的时间并不长,但却取得很好的效果,实行收费后垃圾数量明显减少。

4.新加坡征收垃圾处理费用

新加坡规定,所有单位和居民都要缴纳垃圾收集与处理费用。其标准为:居民垃圾每月每户5-10新元(居民的垃圾收集分间接收集与直接收集两种,直接收集费高于间接收集)。

2.1.3 农村垃圾分类管理

1.美国

在垃圾分类方面,美国对垃圾进行严格的分类处理,比如废旧电器物、有机生活垃圾、瓶罐书本杂志、大件废旧生活用品是分别收集的,而且不同种类的垃圾必须投放在不同颜色的垃圾筒中,以方便垃圾的集中处理和回收利用。

在美国的农村垃圾收运系统中,垃圾源头分类是整个系统的关键,每个家庭备有两个垃圾箱,分别放置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政府部门免费发放垃圾分类指导手册,介绍如何根据垃圾的特性进行相应的处理,能否作为循环利用的材料是首先要考虑的,比如纸张、饮料罐、电子废料等都可以找到回收公司和具体联系方式。美国许多州市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来督促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放置和回收利用,不进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当的行为将受到处罚。

2.德国

德国的垃圾处理公司负责当地的垃圾分类与标准制定,比如德国著名的绿点公司,专门收集包装废弃物。德国农户每个家庭备有3个垃圾桶,一般用黄色、棕色和灰色区分。黄色垃圾桶放置有“绿点”标志的包装类废弃物,棕色垃圾桶放置剩饭剩菜等厨余垃圾,灰色垃圾桶放置不能回收利用的垃圾,如白炽灯泡、煤渣等。德国的垃圾公司负责给居民发放小册子,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指导,并且会定期派人来收集、清理垃圾并收取清运费用。由一些环境保护协会的会员或小区志愿者进行监督,没有遵守分类回收等规定的家庭将会被罚款。

3.日本

日本的规定可谓严格细密。日本垃圾是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资源垃圾和有害垃圾4大类,日本居民根据当地环卫部门的规定,都自觉地将垃圾分类,日常垃圾用垃圾袋装好,按规定的时间放在规定的地点。日本法规规定每个居民必须严格按照生活废弃物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并制定了垃圾定点投放、定点收集等配套政策。

2.2发达国家(地区)的农村垃圾收运

2.1.1欧盟

欧盟的收运管理理念是“乱倒垃圾是犯罪”。农村垃圾收运多采用“市政当局主导——社区居民监督”的管理方式,所有农村社区生活垃圾都是市政当局集中收集和处理,社区垃圾箱等基础设施由市政当局负责配置和安装。市政当局会在村庄部分地方用宣传板的形式提醒居民按照规定收集垃圾,农村社区居民对政府的垃圾收运服务和规划有异议可以上诉。

欧盟推荐采用的是分类收集(见图1)收运模式,居民将有机垃圾和无机垃圾用不同颜色的垃圾箱分类收集,经过专用收集车辆的运输,到达指定处理点集中进行处理。收取垃圾时,工作人员根据规定对垃圾进行分类,对违反规定收集的垃圾箱,工作人员将拒绝收集甚至罚款。整套农村收运设施和收集处理的费用由地方政府征收的房地产税及其他税收支付,在资金上确保收运系统的正常运行。

有机垃圾农村垃圾无机垃圾专用车辆分类运输集中处理点

图1欧盟农村垃圾收运模式

2.2.2美国

在美国农村,每个家庭的厨房水龙头旁边,都安有一个小粉碎机,用于随时处理一些生活垃圾,然后流到下水道冲走。每个家庭都要将垃圾分类,装入塑料袋,然后装进不同颜色的垃圾桶里,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垃圾桶推到大门外的马路旁,等待环卫公司特大垃圾车将分类的垃圾装到车厢不同的格子里运走。杂草与落叶由每个家庭成袋堆放在自家周围。环保部门也派工具车前来割草、清扫路边的树叶、修整树枝。割下的草当场粉碎,可作饲料;截下的树枝,由粉碎机粉碎,将之用在公共场所,如放到树根周围,防止水分蒸发,并可防止泥土直接暴露在大气中,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美国农村的大多数人不是住在市镇,而是一家一户分散住在自家的土地上,比我国农户的分散居住程度高。每家每户都有一个带轮子的垃圾箱,居民每天早晨送到公路边,由专车带走分类垃圾。美国拥有完善的农村垃圾收集运输网络,收运理念是“垃圾公司深人乡村”。一般由规模不大的家庭公司承担,全国范围存在数量巨大的小型公司负责垃圾的收集运输,基本能够覆盖到每家每户。这些公司的员工也可以是农民,他们开着小垃圾车,到各家各户收取垃圾,同时收取一定费用。例如:美国的西雅图市政府规定,每月每户居民的四桶垃圾,需交纳13.25美元的费用,每增加一桶垃圾,加收9美元。这一规定实施以后,西雅图市的垃圾量一下减少了25%以上。每户将分类后的垃圾用轮式垃圾箱收集,按照规定时间送到收运路线边,由专车收集运输运到指定的集中处理点。

农村垃圾农村垃圾家庭公司收集家庭公司收集农村垃圾„„2.2.3日本

后续处理阶段的难度。

家庭公司收集家庭公司收集图2美国农村垃圾收运模式

日本农村垃圾的收运强调“各种垃圾分类回收”。农村垃圾分类较细,能回收的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投放,有多个分类箱收集,部分地区按不同星期回收不用类型的垃圾,包括玻璃制品、塑料、橡胶、皮革、金属、家电等。专用垃圾车定期收集经过严格分类的废弃物,然后直接送人处理厂回收利用。分类收集减少了

„„集中处理点集中处理点 垃圾收集车也有严格的分类,统一为自闭式和自动加压式。自动封闭式可以防止恶臭等二次污染,自动加压式可以将易拉罐等废弃物成片,提高垃圾收运效率。

玻璃制品橡 胶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点不可回收塑 料专用收集车皮 革„„可回收回收企业金 属

图3日本农村垃圾收运模式

2.2.4 加拿大

加拿大对农村垃圾收运处理的制度相当完善。例如卡佩勒北部针对该地区的垃圾收运就发布了乡村生活垃圾收运规范,对乡村垃圾收集处理有非常严格的要求。户主必须按照规范设置自家的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容器必须是有盖的金属或塑料容器,所有废弃物在进入收集容器之前必须经过打包,并且不能超过容器限定的重量。

此外,对垃圾收集时段和垃圾尺寸大小都有规定。规范对可回收垃圾的收集也有详细规定,可回收垃圾的收集容器用特殊颜色标明并附说明性语言,设置在特定区域,垃圾在进入收集容器前必须保证满足容器上提示要求。比如废纸必须达到干燥和没有被污染等要求。

2.3发达国家(地区)的农村垃圾处理

欧美、日本等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农村垃圾与城市垃圾一并由政府统一管理或委托专门企业管理,统一立法、收运、处理,并已建立相对完善的管理体制,而发展中国家在这些方面都处于较低水平。许多发达国家治理垃圾的战略目标是通过选择较高层次的管理目标。首先是避免产生垃圾;如果产生,产生量最少。第二是最大可能地进行回收利用。在过去几十年中,几乎所有的工业化国家在生活垃圾问题上,都在由单纯的处理向综合治理方向转变,从根本上改变了垃圾处理的内涵,注重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从而能够有效控制污染、回收资源,减少垃圾的处理量。德国法令对单种物质的回收设立了目标,1996年对于纸张和塑料提高到50%、金属和玻璃为70%。同时也对可重新灌装的啤酒罐的市场占有率设立了目标。美国、奥地利、希腊等许多国家制定了垃圾回收计划。如英国2000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40%;奥地利2000年废弃物回收率达80%。在生活垃圾的管理模式方面,德国和加拿大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2.2.1德国

德国农村垃圾的处理主要采用卫生填埋、堆肥和焚烧3种方法。有机垃圾直接送到堆肥场进行堆肥处理,堆肥后的产品再制成肥料出售;对于废旧木材、轮胎等则进行焚烧处理;卫生填埋也是德国农村处理垃圾的方法之一,但根据德国的法律规定,垃圾在填埋之前必须前处理,前处理后剩余的残渣才能填埋。

德国非常重视包装废物的回收利用。目前,纸张纸板的回收率已达到67%,发达国家的首位。德国一次性塑料饮料瓶的使用量比其他欧洲国家要少得多,主要是加大了可重复使用容器包装特别是玻璃瓶和周转箱等的使用量,减少了一次性包装的使用。为了使垃圾的处理与环境相容,德国对垃圾处理的技术选择做了严格的规定,其优先顺序是:①源削减;②回收利用(包括堆肥);③焚烧回收能源;④最终填埋处理。垃圾处理必须服从这个技术等级,即只有在高层次的技术方案不能被利用时,才能使用低层次的技术方案。垃圾处理技术等级的确立,强制实施垃圾的回收利用,使得垃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很低的程度,有利于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同时也会推动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

在垃圾处理费用方面,一是德国政府用税收来支付收集、运输、清除和回收垃圾的费用;二是农民也要缴纳垃圾处理费用,费用的多少取决于垃圾的数量和种类。 2.2.2日本

日本根据垃圾种类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日本处理垃圾的方法, 包括直接资源化利用、焚烧、填埋和加工处理再利用。日本的垃圾处理以源头减量处理为主,焚烧的目的也是为了资源的再利用,填埋和加工处理也并非进行简单填埋,

日本的垃圾处理费用主要来源于农民缴纳的费用。收费标准有3种:一是定额收费制,以人头或户为单位收取费用。二是计量收费制,按照产生垃圾的数量缴费,垃圾数量多,则费用相应就高。三是超量收费制。对于某些垃圾,在一定数量内免费,超量则要缴费。日本实行这种办法后,产生了比较好的效果,大大降低了垃圾的数量。 2.2.3美国

在垃圾处理方法方面,美国主要使用卫生填埋、堆肥和焚烧3种方法。填埋是美国处理垃圾的主要方法,但在3种方法中使用比例各州有所不同。垃圾堆肥处理在美国属于资源回收利用的范畴,庭院垃圾大多作堆肥处理,美国禁止庭院垃圾直接填埋。焚烧的垃圾有的可以用来发电,属于废物变为能源的类别之一。

在垃圾处理费用方面,美国的垃圾处理基本上采取商业化运作,成立大大小小的垃圾处理公司,这些公司负责处理垃圾,农民要向公司缴费。美国的西雅图市政府规定:每月每户居民清运四桶垃圾的费用是13.25美元,但是如果垃圾量每增加一桶,加收费用9美元。据悉,这一规定实施以后,西雅图市的垃圾量一下减少了25%以上。但是,对于有些项目,美国政府也给予一定的补贴,如固体废弃物的研究开发、资源回收装置的设计等。

3.我国农村垃圾的处理进展

1995年制定的《固体法》没有对农业废物的处置提出要求,也没有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管理体系。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废物和农村垃圾所造成的污染问题已经开始显现。对城乡垃圾的区别对待,不仅使农村垃圾处于无序堆放的状态,还导致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造成垃圾围城、土壤和水源污染、农村卫生条件恶化。

2005年修订后的《固体法》规定“从事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农业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秸秆、畜禽粪便、淤泥及其他农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收集、贮存、处置,防止污染环境”。我国农村垃圾处理起步较晚,现行的环卫标准和处理模式大多以城市为参照依据。但是完全照抄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可能造成的结果是标准过高、建设费用过大、运行成本昂贵,当成本一旦超过了当地的经济承载力就会使巨额投入的垃圾处置设施遭到闲置。

2016年3月17日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了农村垃圾治理的目标:到2020年,全国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要得到有效治理。但是,要完成这一目标并非易事,必须切实加强农村垃圾处理的能力建设。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品种越来越丰富,商品更新换代的速度明显加快,农村垃圾数量与日俱增,垃圾成分越来越复杂,治理难度增加。农业主产区秸秆资源大量过剩问题日趋突出,焚烧秸秆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禽畜养殖由分散户养殖的方式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也带来局部地区禽畜粪便的过度集中。垃圾污染问题已成为影响农民生活生产、农村城镇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3.1农村垃圾的管理现状

据住建部测算,截至2013年末,在全国58.8万个行政村中,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和非无害化处理的仅占37%,全国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只有11%。农村垃圾分类、收运、管理以及处理等问题已不容忽视,直接关系到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和改善。由于不同地区的生活习惯,经济状况以及各地方政府的管理理念等方面的差异,目前我国的农村垃圾管理现状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8]。 3.1.1农村垃圾管理的“无序”状态

国内已有研究表明,目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甚至没有处 理设施。大多数农村的生活垃圾无专人管理,处于“无序”状态,家家户户以“自扫门前雪”为主。对一些可变卖的固体废弃物,如废纸、橡胶制品、铁罐、塑料瓶等,基本上都能自行收集,待废品收购人员上门收购。其余一些暂时无法回收利用的垃圾,特别是塑料包装物等不可降解物,由于缺乏有效的环境管理机制和资金问题,除了相对比较富裕的村镇,大多数农村没有专门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处置系统,从而将其随意丢弃在房前屋后、路边、沟旁、农田、河谷等,日积月累堆出了一座座垃圾山,在很大程度上威胁到村民的健康。许多乡村,随处可见任意堆积的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包括公路边、铁道边、村边、河边、池塘边等,另外,院落周围。村中道路上,还有树枝上、草丛中也常常看到各色塑料袋随风飘动。农村居民生活生产分散,农民生产生活活动物任何约束,各种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经过日晒雨淋,既影响村容村貌,更会污染水体和空气,传播疾病,危害人们身体健康。这些暴露的垃圾中既有生活垃圾,也有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物质。根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2002年的统计,在全国人口小于10万人的近2万个小城镇中具有垃圾处理设施的只有27个,绝大多数小城镇的垃圾处理还处于原始的自然堆放状态。

3.1.2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

随着各地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 市越变越美,同样也希望我们的农村越变越漂亮。因此,一些城市已经关注农村生产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提出城乡一体化垃圾理模式,即把城市垃圾管理体系向农村延伸,对农村垃圾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清运、定点处理”。北京市按照农村垃圾管理城市化的思路,将在2020年实现全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实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北京市农村地区全面开展垃圾密闭化管理工作,新建垃圾楼54座、新建小型垃圾中转站70座、建成垃圾焚烧处理站3座,投资总额达到1.5亿元。各行政村设立保洁员,负责道路清扫和垃圾收集、运输以及环卫设施的日常维护。生活垃圾实行集中管理,每天按时密闭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浙江省也在很多地方推行“村收集、镇(乡)中转、市(县)区域处置”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义乌市把城市垃圾管理的体制引人农村,对农村垃圾全面实行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2005年被确定为“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年”,将投资36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60%)用于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程,包括建造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和清运农村垃圾等,集中清运的垃圾最后进人垃圾焚烧发电厂。杭州市余杭区依靠区镇两级财政投人上千万元,统一购置了24辆专用垃圾运输车,改建、新建17个垃圾中转站,配备了一支近千人的专职保洁队伍,使90%的农村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上海郊区农村的垃圾管理目前也是采取城市环卫体系向农村延伸的形式。 3.1.3农村垃圾“三化”处理

垃圾“三化”处理的核心是减量化,减量化的关键是垃圾的分类收集。在发展 生态农业,推进生态示范村建设的过程中,一些地方也对如何处理农村垃圾进行着认真的思考。浙江省开化县桐村镇黄石村探索出一条垃圾分类处理办法,建起垃圾分拣场、有机垃圾堆沤场、无机垃圾填埋场和建筑垃圾堆置场。由村里聘用保洁员将统一收集到的垃圾,分为建筑垃圾、可回收废品垃圾、纯垃圾和有机垃圾等4类分别进行处理,建筑垃圾回填机耕路面,可回收废品垃圾销售给回收公司,纯垃圾进行堆集焚烧,有机垃圾发酵后送往农田做有机肥。通过分类处理垃圾,不仅做到了垃圾不出村,省去了一笔可观的运输费用,还解决了垃圾填埋场地的紧缺和今后土质的劣化问题,而塑料、酒瓶等可回收废品,又是一笔可观的收人。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之一的孟州市,则推广沼气发酵发展生态农业,不仅解决了禽畜粪便污染问题,更是极大地改善了整个村落环境卫生面貌。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之一,但目前很多地方推行的农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中涉及的往往只是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在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方面涉及甚少。

3.2农村垃圾的处理

我国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缺少固定的垃圾堆放处和专门的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垃圾没有得到分类收集和统一处理。我国农村垃圾的处理主要采取单纯填埋、堆肥还田、临时堆放焚烧、随意倾倒的处理方式[2]。但是无论哪一种处理方式,对环境产生的危害都不可低估。单纯填埋使一些可回收利用物质也是直接填埋,造成资源浪费,也使得垃圾成分在处理时更加复杂化;随意堆放,不但影响村容美观,而且垃圾在长时间经雨水冲洗过程中会有一些污染物如重金属(Hg、Cd等)、COD等溶出,随雨水流入地表水体或者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同时对当地的土壤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露天焚烧无任何烟尘收集处理装置,焚烧温度低且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的二噁英等有毒有机污染物;简单沤肥没有控制发酵条件,且没有污染防治措施,产生恶臭气体直接释放到大气中,产生渗滤液直接释放到环境中。

整体而言,农村垃圾治理缺乏资金,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农民卫生意识不高,缺乏农村垃圾处理处置的整体规划。目前,参考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技术,农村垃圾处理可行性技术主要有堆肥化、卫生填埋以及焚烧三种[9]。

1.堆肥化

堆肥化是利用自然界广泛存在的细菌、放线菌、真菌等微生物,有控制地促进固体废物中可降解有机物转化为稳定的腐殖质的生物化学过程。能用堆肥化技术进行处理的废物包括庭院垃圾、有机生活垃圾、有机剩余污泥和农业废物等。

2.卫生填埋

卫生填埋是采取防渗、铺平、压实、覆盖等措施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和对气体、渗沥液、蝇虫等进行治理的垃圾处理方法,最终对填埋场封场覆盖,从而将垃圾产生的危害降到最低的处理技术。

3.焚烧

是一种高温热处理技术,即以一定量的空气与被处理的有机废物在焚烧炉内进行氧化燃烧反应,废物中的有害物质在高温下氧化热解而被破坏,是可同时实现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技术,但处理费用高、操作复杂、产生二次污染。

依据目前农村的垃圾成份及经济状况,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必须遵循因地制宜、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确保“建得起、能运行”,因此农村垃圾应采用组合式处理技术。

基于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2008年对全国5个省(江苏、四川、陕西、吉林和河北省)2020个农户的资料,刘莹分析了我国农村生活固体垃圾的处理现状,主要结果见表2。

表22008年农村生活垃圾不同处理方式(%)

省份 江苏 四川 陕西 吉林 河北 非规定地点

规定地点

还田 8.2 19.0 20.6 12.7 16.2

燃烧 16.4 23.8 8.8 7.6 5.8

其他 6.5 1.8 5.3 5.8 0.3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没有统一清运) (统一清运)

30.3 48.3 53.9 48.5 64.6

38.6 7.1 11.4 25.4 13.1平均 49.1 19.4 15.3 12.2 4.0 100

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以丢弃为主,只有19.4%的垃圾被扔到规定地点进行统一清运处理;49.1%的垃圾处于无人管理的裸露状态;垃圾还田和燃烧的比率分别为15.3%和12.2%,另外还有其他少量垃圾被掩埋或丢弃到水体(占4%)。就不同省份而言,在江苏垃圾得到统一处理的比率远高于其他省份,而四川、陕西、河北的处理比率则偏低。江苏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是丢弃到规定地点进行统一清运、处理(占38.6%),这一比率高于随意丢弃的比率(占30.3%)。而在其他省份则主要以随意丢弃为主,其中河北的随意丢弃比率最高(占64.6%)。相对而言,在这5个省份中,陕西的垃圾还田率最高(占20.6%),而四川的垃圾燃烧比率最高(占23.8%)。

3.3先进农村垃圾管理处理模式

3.3.1广东地区

2011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将兴宁、鹤山、新兴等县(市)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城乡收运处理试点,在试点基础上,2012年省政府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模式[10]。

为推进城乡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紫金县政府先后制定了《镇村环境卫生考核暂行办法》、《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转运站和收集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与工作督查方案》等,并将城乡清洁工程定性为“镇长工程”,各镇村均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干部负责此专项工作。为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效开展,县政府还采取不定期明查暗访,定期季度考核的形式,督促各镇加强环境卫生工作,限期整改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并在当地电视台进行曝光。同时,还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对各镇进行严格奖惩,对年度考核总评分95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级,奖励10万元;对年度考核总评分90~95分的,评为先进等级,奖励5万元;对季度或年度考核总评分排名在倒数三位以内的镇,由县委、县政府对该镇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紫金县每年从财政里按户籍人口每人每年拨款5元,同时也要求辖区内各镇再按当地户籍人口每人每年分别以3元和2元的标准,补助农村垃圾收运工作,剩下的费用则由村里自行解决。每年过春节时,村委会都会要求村干部到各外出乡贤家中汇报一年村里的垃圾收集及清洁情况,希望各乡贤自愿慷慨解囊资助。

兴宁市的管理和考核方式同样值得推荐。2014年兴宁市政府制定了《兴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方案》,并与各镇签订了责任书;由市里抽调人员成立检查小组,每月对各镇(街道)的农村垃圾收运情况进行暗访,从管理措施、硬件措施、运行保障、垃圾收集清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季度排名情况下拨市级奖补资金。除此以外,兴宁各镇还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对辖区内村委会进行2~3次考核,对工作不力的镇干部、村干部进行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处罚。在农村垃圾收集方式上,兴宁市新兴县龙田镇金星村的收集方式可谓别具一格。村民每天只需将生活垃圾放在靠近村街道路边位置,保洁员每天早上九点左右会开着垃圾收集车上门收集垃圾。除此以外,村里还 设立宣传标语,专门引导村民将建筑垃圾倾倒到指定的坑里面去。

值得一提是,为解决经费不足问题,兴宁市则通过“一事一议”,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由村干部向村民收集。2013年我们共收取农村生活垃圾费用约612万元,其详细的账务情况我们都要求各村每月上墙公布,公开透明其使用情 况。以有偿服务的形式向村民收取垃圾服务费,在减轻财政压力的同时,又增强了村民环保意识,同时还能接受群众的监督。目前兴宁市全市20个镇(街道)都开展了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以每户5~10元/月的标准向村民收集,据统计,收集率达到了80%以上。除此以外,兴宁市还通过“三个一点”筹集农村生活垃圾费用。所谓的“三个一点”即:政府出一点,村民收一点,乡贤捐一点。 3.3.2石屏县篇

为了让农民对垃圾也是资源有准确的认识,云南省石屏县汉尼拔村的相关负 责人组织村民参观县垃圾收购站,查看可变卖垃圾的种类,让村民更直观地感受到这些垃圾的经济价值。通过交流学习,村民转变了观念,把垃圾作为一种“人们暂时放错地方的可利用的资源”,从家庭垃圾源头进行分类,通过变卖和堆肥 的方式进行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对于用什么来盛装分类后的垃圾这个问题,村民经过讨论,认为用当地竹制箩筐最环保。村里对妇女进行编制培训,确定编制规格,利用当地资源竹子编制垃圾箩筐以取代塑料桶,为垃圾处理项目打下了基础。垃圾回收需要全村共同行动。社区负责人确定时间,对全村进行一次大扫除,清扫出的垃圾收集到专门设立的堆肥点。针对堆肥温度低这个问题,村里有人想出了办法,将堆肥翻高到1.2m左右,在竹子上打好孔并插入堆肥中补充氧气,以保证微生物的活性。全村形成一个共识,计划将今后的垃圾肥送给需要农家肥的困难人群,也作为对分类、收集好的农户的一种奖励。在环保越来越重要的今天,云南省石屏县汉尼拔村推出的治理社区垃圾的项目是首次在农村进行试点治理垃圾的新举措,将对我国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的借鉴。 3.3.3阎良篇

在阎良区垃圾处理场,人们见到了一组人造“胃”,就是这组“胃”化腐朽为神奇,它将“仿生技术”应用到了垃圾处理当中,把垃圾中的剩饭剩菜等有机质迅速分解、转化为植物所需的有机肥料,这只是阎良垃圾处理的神奇之一。虽说该处理场还处在生产调试阶段,但其中的那些神奇已足以让人们叹为观止:全封闭、自动化的垃圾分拣,金属、玻璃、纸张等全部回收利用,把废旧塑料全部再生制成塑料颗粒,把有机物质全部制成有机肥料,对垃圾实行全资源化再生处理;把有害重金属脱离后的废液制成植物叶面肥,工厂运行中所需的水、气均实现了循环利用,做到无废气废液排放,无废渣残留。众所周知,阎良是远近闻名的航空城,由于航空工业对空气质量要求较高,阎良区一直把环保作为服务航空工业的重要标尺,于2007年5月又引进了垃圾处理项目。据悉,这是西北地区首家无害化处理场,该处理场占地3hm2,总投资580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3000万元,形成150t/日生活垃圾和30t/日污水污泥的处理能力,可满足5年内阎良区全部生活垃圾处理要求。二期工程投资2800万元,于近期内完成,将形成500t/日的有机固体废弃物处理能力,并加大对周围农村畜禽粪便、秸秆、农产品加工下脚料的处理能力。该项目在垃圾处理技术上融合了众多领域的高科技成果,形成了包括7项发明专利的知识产权体系,实现了垃圾日产日清,生产过程全封闭、无二次污染。挂在车间门口的“分类还原,循环利用,化腐朽为神奇;珍爱环境,和谐发展,看大地获新生”的大红对联,就是阎良垃圾处理的真实写照。他们下一步还将利用这里的闲置厂房,建设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预计产值超过2亿元人民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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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宽丰,孔鲜艳.我国农村地区垃圾处理现状及对策[J].新西部(理论版).2016(01): 5-9.[5] 杨列,陈朱蕾,史波芬.国外农村垃圾治理综述与思考[Z].北京: 200967-74.

[6] 唐艳冬,杨玉川,王树堂,等.借鉴国际经验推进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管理[J].环境保护.2014(14): 70-73.

[7] 解源源.中外农村垃圾处理法律制度的比较[J].世界农业.2014(07): 74-77.[8] 罗如新.农村垃圾管理现状与对策[J].中国环境管理丛书.2006(04): 23-26.[9] 陈军.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探讨[J].江苏环境科技.2007, 20(z2): 96-97, 100.[10] 梁光源.“收运体系”能否成为“治本”良药[J].环境.2014(08): 10-13.

推荐第9篇: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合同书

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合同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餐厨垃圾管理,确保餐厨垃圾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按照市镇政府相关工作要求, (本合同甲方)作为餐厨垃圾运输处理服务单位,就餐厨垃圾的统一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事宜与镇区内所产生餐厨垃圾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学校幼儿园食堂等签署相关协议:

据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本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定于 年 月 日起,对乙方所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集中收运,时间为壹年;

(2)甲方应于每天 时许到达乙方所在地(餐厨垃圾放臵指定位臵)进行收运,以确保乙方餐厨垃圾的日产日清;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须确保将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全部交由甲方收运处臵,不得交由无资质单位或个人收运处臵,禁止排入下水道或随意倾倒;

(2)乙方应将餐厨垃圾盛放于桶内,不得将其它生活垃圾如塑料物、筷子、瓶子、破损餐具、铁器等混入餐厨垃圾;

(3)乙方应于双方约定的收运时间前将餐厨垃圾桶放臵在便于装卸的指定位臵;乙方有妥善保管餐厨垃圾专用桶的义务,应确保专用桶的整洁、完好,不得随意损坏,防止第三人肆忌破坏,如因乙方人为损坏(如烫坏、摔碎)丢失或乙方因保管不善,至使他人毁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4)乙方依据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履行,乙方不得以其它理由对餐厨垃圾另行处理。

二、附则: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所协定的内容,如一方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第10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考核工作意见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考核工作意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考核工作意见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改善农村环境、培育文明行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效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的意见》的精神,现对进一步完善《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考核评分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的组织方式

为了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实际运转效果的检查考核,把暗访的检查情况纳入季度及全年考核的结果中。并在每次的暗访中随机对

3—5位村民进行调查了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运行效果反映,计入考核成绩。

二、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将日常资料收集报送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1、各区县垃圾处置场,对各镇建立农村生活垃圾进场处置的台帐,包括进场处置的时间和数量,由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汇总按季度报市城管局区县处。

2、无垃圾处置场的区县,由城市管理部门汇总报送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处置垃圾量合同和长安垃圾处置场进场记录。内容全面准确、报送及时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3、其他工作资料、基础资料收集报送,包括规划方案、规范布点图、进展情况、简报、总结等,按要求全面、及时报送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加强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和设备购置情况的考核

1、各区县要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财政资金补贴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实行专帐管理,并将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配套经费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否则,每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

2、各区县按照市财政经费中设备购置资金要求,购置足额保障农村生活垃圾运输所需的专用密闭车辆,条件特殊的山区镇购置小型适用密闭的垃圾运输车辆的,得10分,未按要求足额配置的,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

基础设施建设

1、按每个村建设3—5个垃圾桶点,每个桶点配备2—3个垃圾桶的标准,每个村少于3个垃圾桶点的扣3分。

2、垃圾桶基座、垃圾房周围要进行硬化处理,未硬化扣1分。

将社会宣传工作纳入考核内容

1、垃圾桶点设置有宣传标语、包

括编号、村名、管理人员、举报电话的告示牌,得2分,缺一小项,扣分。

2、在省市级媒体宣传一次得分。

3、在中央媒体宣传一次得2分。

4、其它宣传工作,按1分计考。

保洁队伍建设管理

1、按每150户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少于总数5%的扣1分。

2、保洁员职责不落实,管理范围内卫生差,发现1处扣1分。

生活垃圾清运

1、农村生活垃圾夏季2日内清运,冬季3日内清运。4—5日清运1次的扣1分,5日以上清运1次扣1—3分。

2、垃圾桶不得穿靴戴帽,垃圾房不得超过容量的50%,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3、镇农村生活垃圾未按要求进入处置场而自行处理的扣5分,随意倾倒的扣10分。

清除积存垃圾

1、在管理辖区内无积存生活垃圾,

发现一处扣2分。

2、垃圾桶点周围有垃圾,发现1处扣1分。

鼓励在清扫、收运和处置工作中实行市场化运作

1、对清扫保洁环节实行市场化运作方式的,加1—2分。

2、对在收运环节实行公司化运作的,加2—4分。

3、没有实行市场化运作,但建立了以区县为收运主体的清运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能够及时清运的,加1—2分。

4、在处置环节实行市场化运作,且效果好的,加1—2分。

三、进一步完善考核结果的通报制度

季度检查考核、全年检查考核结果实行书面通报与会议通报的方式,其中暗访的检查考核情况以影像、口头等方式予以通报。那一世范文网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

的考核结果与市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的补贴数额挂钩。一次考核结果在85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两次考核结果在85分以下的,扣减5—10%的以奖代补资金,全年考核结果在85分以下的扣减10—30%的以奖代补资金,并不得参与城市管理的先进、优秀评选。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的考核结果按60%计入14区县城市管理年终目标考核得分。

第11篇:宁波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收运管理规定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宁波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收运管理规定》的通知

(甬政办〔1996〕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收运管理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三日宁波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收运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7号)和《宁波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生活垃圾袋装管理,是指将生活垃圾(含经营和社会公益活动产生的垃圾)装入垃圾袋,集中收集和运输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凡建成区内的所有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均应遵守本规定;居民住宅区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实施本规定。

第四条 工业垃圾、建筑垃圾、装璜垃圾不纳入袋装收运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 第五条 宁波市市政公用局是本市生活垃圾袋装及收运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市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袋装及收运管理工作。

各级工商、卫生、规划、环保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规定。

第六条 单位以及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区域内的居民必须自行将生活垃圾装入无破漏的垃圾袋中,扎封袋口后按下列规定方式收集,并运至指定的站点:

(一)居民的袋装生活垃圾,由居民按规定时间自行投放到指定的投放点,或由居民委员会代为统一委托专职清扫保洁人员按规定时间上门收集。具体收集方式由各居民委员会选择决定。居民的袋装生活垃圾如由居民自行投放的,居民委员会应委派专人管理,禁止散零垃圾倾倒。居民的袋装生活垃圾如采用上门收集的办法,居民应支付一定的劳务费用。费用由居民委员会负责收取,专款专用。收费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核定。

居民的袋装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环卫部门如委托居民委员会代为清运,应根据工作台班核定车辆购置费、运输费、修理费、劳务费等划拨给居民委员会。

(二)沿街店铺的袋装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收集和运输。

(三)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袋装生活垃圾,由各单位自行收费和运输。

(四)机场、码头、车站、停车场、地下和空中通道(含天桥、立交桥)、文化体育娱

乐场馆、集贸市场、早(午、夜)市摊群、经营服务点等公共场所的袋装生活垃圾,由其管理部门或经营者负责收集和运输。

第七条 居民委员会、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委托收集和运输袋装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劳务费用。委托劳务,应当签订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委托劳务后,委托方在生活垃圾袋装管理中的主体属性和责任不变。

第八条 袋装生活垃圾收集时间不作限制,由实施单位自行决定。收集次数一天不得少于2次。

第九条 生活垃圾塑料袋必须具备适当强度和容量,使用者可以到当地居民委员会或环卫部门购置。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利用生活垃圾塑料袋发布广告,并将载有广告的资料袋赠送居民使用。

利用生活垃圾发布广告,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条 在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区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应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利用各种形式配合开展生活垃圾袋装收运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而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的,由市或区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宁波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宁波市市政公用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宁波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6年09月13日 实施日期:1996年09月13日 (地方法规)

第12篇:1211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BOT项目

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BOT项目

有关问题的汇报

市城乡建设局

为尽快改变农村环境特别是农村垃圾管理的无序状态,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的发展水平,不断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努力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城乡宜居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安排,市城建局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到广东、江苏和我省济南、青岛、寿光等地区学习考察先进城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BOT项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农村垃圾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自去年以来,我市通过实施城乡环境整治、农村垃圾处理达标镇和示范镇活动,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目前,全市1788个村庄只有建成区内211个村庄的生活垃圾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行了集中收集、进市级垃圾场无害化处理。镇驻地和154个中心社区村的生活垃圾则实行了统一收集、就近简易填埋处理。其余大部分村庄的垃圾收运处理基本处于一种无序状态,乱倒的各种垃圾被随意堆放于村边、道边、沟边、湾边和田边,由此形成的垃圾污染日趋严重。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虽然各级对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越来越重视,但大多数镇 1

村对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尚停留在设想上、形式上,对农村垃圾处理等方面的管理、投入明显不足,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对农村垃圾处理束手无策。

2、随着农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农村垃圾量每年都在增加,但受传统形成随意倾倒垃圾的不良习惯影响,大多数农民群众对垃圾危害性认识不足,对垃圾集中投放收集处理的自觉性、自律性不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3、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配备滞后,远不能满足农村垃圾处理的实际需要。市、镇两级财政对农村垃圾处理经费虽有安排,但缺口较大。目前投入的财力十分有限,缺乏稳定经费保障和配套资金,无法保障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到位。

4、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人员虽有一定配备,但远不能满足农村日常保洁工作需要。大多数镇仅镇驻地环卫人员落实了保洁责任、工资报酬及奖惩管理措施,开展了低标准的保洁清运工作,其它行政村尚未配备保洁人员,未正常开展保洁清运工作。

二、推进农村垃圾收运BOT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目前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原因比较复杂,其中垃圾污染是重点和难点所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加快推进,广大群众对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的呼声越来越强烈,解决农村垃圾问题愈加迫切。近期中央领导同志对浙江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给予肯定,要求在全国推行,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置也做了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拟 2

将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列为2014年为民办实事之一,因此推行农村垃圾集中收运处理尤为必要。

目前国内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有三种:一是以镇村为责任主体组织清扫保洁、收集垃圾运至转运站,再由环卫部门负责转运至市级垃圾处理场处理。胶州、莱西、即墨等市基本上采取此种方式。二是由环卫部门直接管理,负责镇村环境卫生包括村庄保洁、垃圾清运、处理在内的所有日常养护管理任务,如潍坊市的寿光、昌邑就实行此种办法;三是采取BOT模式,实施市场化、公司化运营管理,济宁市金乡县就采取此种办法。

前两种模式本质上都是由政府直接从事环卫生产和作业养护,也是多年来传统管理模式,优点是可控性强,但管理的灵活性、创新性不足。采取BOT模式就是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这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可以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增强公众参与环卫意识,增加环卫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提高环卫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其优势如下:一是选择有实力的运营商可减轻财政一次性投资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选择有经验的运营商,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镇村垃圾收运处理启动起来,提升管理水平;三是选择有品牌、信誉度高的运营商,有利于建立产业化发展模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因此,我们认为应迅速实行。

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涉及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转运处理等多个环节。就我市实际情况来看,“政府监管、统筹发展、市场运 3

作、规范运行”的农村垃圾收运BOT管理新机制是可行的。与此同时,应同步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扩大垃圾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能力。如此方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问题,消除垃圾污染,切实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

三、推行农村垃圾授予BOT项目成本测算

为稳妥实施该项目,前段时间我们进行了大量的考察学习,实地考察济宁市金乡县BOT项目,深入了解寿光、昌邑等有关城市经验与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分析测算我市农村(不含街道和开发区)每天产生

吨垃圾,按60%收集率计算该项目每天需清运转运农村生活垃圾(不含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预计在500吨左右,清运转运每吨垃圾的政府补贴费用预估大约在3600万元左右。

四、工作目标

计划用一年的时间,基本建立“户分类、村收集、统一清运、集中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新体系,按照“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体制完善”的要求,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全方位覆盖保洁、无缝隙收运,一体化处理。到2014年底,力争全市范围内村庄全部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垃圾统一收运处理率达到100%。

五、推行农村垃圾收运BOT项目推进计划:

实施农村垃圾收运BOT项目是个社会主流工程,需各方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具体推进计划如下:

(一)确定项目投资运营商。采取适当方式在2013年12月底前择优确定管理经验丰富、信誉度高、综合实力强的项目投资运营商。

(二)在2014年1月上旬确定转运站建设地点。由建设局会同各镇政府,按照选址要求,确定垃圾转运站建设地点。

(三)签订BOT特许经营协议。市城乡建设局代表市政府与确定的项目投资运营商在1月底前签订BOT特许经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争议解决等事项。

(四)项目正式启动运行。农村垃圾收运BOT项目在2014年4月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六、实施农村垃圾收运、BOT项目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镇两级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解决遇到的各类问题。各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2、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按照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镇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顺利、规范、有序进行。市城建局负责,各镇要根据全市工作目标,全面负责行政管辖区域内的镇驻地、村庄道路保洁、垃圾收集工作;建立健全资金保障、管理制度等长效化管理机制。负责组织环卫工人将辖区居民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集中于垃圾收集点内,交由专业公司统一收运处理。各行政村负责规范村庄 5

环境卫生秩序以及垃圾处理费用的筹缴、垃圾桶配置、周边陈积垃圾清理等工作,引导村民按规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放置垃圾。

3、加强资金保障。要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市镇两级财政要加大扶持力度,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村级通过村集体出资、“一事一议”筹资。保障经费开支,确保正常运转,将农村生活垃圾全部定点收集起来。

4、加快保洁人员和收集设施配套。各行政村按照每100户至少设1名保洁员配足镇村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人员、按每10-15户配置1个垃圾桶的标准统一配备垃圾桶,且要合理布局,方便村民投放。

5、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实施城乡垃圾管理一体化工作的现实好处、重要意义和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更新生产生活方式,切实增强全民的环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环卫事业的良好氛围。

6、严格考核奖惩。把城乡垃圾管理一体化工作纳入对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适当提高考核所占比重。市城乡建设局要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市考核办要将城乡垃圾管理一体化工作纳入对镇科学发展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准确评价各镇工作情况。对城乡垃圾管理一体化工作成绩突出的镇,市 6

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补助。各镇要把该项工作纳入对镇村两级干部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切实提升城乡环卫工作水平。

附: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BOT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6日

附件: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BOT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长:杨钊贤副组长:刘玉明成

员:倪平

赵建波史洪杰黄武

张炳卫万昌海高明江 刘凯森 肖永文 杨海波 杨春光 于钦彬 崔咏梅 万俊菊 张海波 陈鹏程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市政府副市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南村镇镇长

蓼兰镇镇长

崔家集镇镇长

明村镇镇长

田庄镇镇长

新河镇镇长

店子镇镇长

大泽山镇镇长

旧店镇镇长

云山镇镇长

古岘镇镇长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光林

仁兆镇镇长

董云寿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乡建设局,董云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9

第13篇:上半年度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情况汇报

文章

来源莲

山课件 w ww.5 Y K j.Co M 6

2010上半年度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情况汇报

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建设和谐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上级关于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逐步建立完善了村街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系统。

一、街办概况

街办现有10个村(居委),30个自然村落,常住人口3.85万,流动人口0.65万;目前已设置农村垃圾箱(桶)2151只,配备村级拖拉机2辆,村二级中转库6只,板车47辆,保洁人员186人。

二、2010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办成立以主任为负责人的领导班子,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班子;由集镇管理办公室抓整个工作的推进。

(二)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洁队伍。由各村(居)委负责,建立村组环境卫生保洁队伍,落实村组区域内生活垃圾收集和道路、通道、水域、绿化内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三)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队伍。由各村(居)委负责,按照“村组收集、街办运输”的模式,建立村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队伍,对农户的生活垃圾实行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运输。目前每天运送到城东压缩式中转站有15吨左右。基本完成了上级下达给街道的垃圾收运量。

(四)合理配备环卫设施设备。由各村(居)委负责,按照实际需求,建造固定式垃圾箱、放置垃圾桶,同时配备相应的收集垃圾板车47辆,拖拉机2辆。

(五)建立村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由各村(居)委负责,落实各村(居)自治管理职能,排查环境污染隐患,完善垃圾清运的管理、考核制度,开展日常化的管理。

三、2010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群认识。村街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我们将利用有限的宣传工具与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提高群众的认识,同时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参与。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硬件建设更到位。我街办将在现有硬件设施配备的基础上,将利用有限的资金,增设村垃圾收集箱,力求合理布局,加大收集覆盖面。同时增加村保洁人员数量,按季考核以奖兑补。

(三)加大监管机制,确保长效管理。我们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10个村(居)的生活垃圾收运、环境整治、日常保洁和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行政村农户房前屋后的环境保洁、监督检查工作,切实落实保洁员包干制度,禁止垃圾乱倒乱放,做到保洁员配备到位、垃圾收集到位、保洁经费安排到位、垃圾容器配备到位。全面落实长效管理考核机制。

街道集镇管理办公室

2010年7月14日

文章

来源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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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考核工作意见[推荐]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改善农村环境、培育文明行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效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的意见》(成府发〔XX〕56号文件)的精神,现对进一步完善《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考核评分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的组织方式

为了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实际运转效果的检查考核,把暗访的检查情况纳入季度及全年考核的结果中(5分)。并在每次的暗访中随机对3—5位村民进行调查了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运行效果反映,计入考核成绩。

二、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将日常资料收集报送情况纳入考核内容(5分)

1、各区(市)县垃圾处置场(厂),对各镇(乡)建立农村生活垃圾进场处置的台帐,包括进场处置的时间和数量,由各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汇总按季度报市城管局区县处。

2、无垃圾处置场(厂)的区(市)县,由城市管理部门汇总报送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处置垃圾量合同和长安垃圾处置场进场记录。内容全面准确、报送及时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3、其他工作资料、基础资料收集报送,包括规划方案、规范布点图、进展情况、简报、总结等,按要求全面、及时报送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二)加强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和设备购置情况的考核(20分)

1、各区(市)县要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财政资金补贴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函〔XX〕46号)要求,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实行专帐管理,并将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配套经费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否则,每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

2、各区(市)县按照市财政经费中设备购置资金要求,购置足额www.daodoc.com保障农村生活垃圾运输所需的专用密闭车辆,条件特殊的山区镇(乡)购置小型适用密闭的垃圾运输车辆的,得10分,未按要求足额配置的,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

(三)基础设施建设(15分)

1、按每个村建设3—5个垃圾桶点(房),每个桶点配备2—3个垃圾桶的标准,每个村少于3个垃圾桶点(房)的扣3分。

2、垃圾桶基座、垃圾房周围要进行硬化处理,未硬化扣1分。

(四)将社会宣传工作纳入考核内容(5分)

1、垃圾桶点(房)设置有宣传标语、包括编号、村名、管理人员、举报电话(区县城管局公开电话)的告示牌,得2分,缺一小项,扣0.25分。

2、在省市级媒体宣传一次得0.5分。

3、在中央媒体宣传一次得2分。

4、其它宣传工作,按1分计考。

(五)保洁队伍建设管理(10分)

1、按每150户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少于总数5%的扣1分(以配备人数招聘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人员花名册为准)。

2、保洁员职责不落实,管理范围内卫生差,发现1处扣1分。

(六)生活垃圾清运(30分)

1、农村生活垃圾夏季2日内清运,冬季3日内清运。4—5日清运1次的扣1分,5日以上清运1次扣1—3分。

2、垃圾桶不得穿靴戴帽,垃圾房不得超过容量的50%,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3、镇(乡)农村生活垃圾未按要求进入处置场(厂)而自行处理的扣5分,随意倾倒的扣10分。

(七)清除积存垃圾(10分)

1、在管理辖区内无积存生活垃圾,发现一处扣2分。

2、垃圾桶点(房)周围有垃圾,发现1处扣1分。

(八)鼓励在清扫、收运和处置工作中实行市场化运作(加分)

1、对清扫保洁环节实行市场化运作方式的,加1—2分。

2、对在收运环节实行公司化运作的,加2—4分。

3、没有实行市场化运作,但建立了以区(市)县为收运主体的清运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能够及时清运的,加1—2分。

4、在处置环节实行市场化运作,且效果好的,加1—2分。

三、进一步完善考核结果的通报制度

(一)季度检查考核、全年检查考核结果实行书面通报与会议通报的方式,其中暗访的检查考核情况以影像、口头等方式予以通报。

(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的考核结果与市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的补贴数额挂钩。一次考核结果在85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两次考核结果在85分以下的,扣减5—10%的以奖代补资金,全年考核结果在85分以下的扣减10—30%的以奖代补资金,并不得参与城市管理的先进、优秀评选。

(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的考核结果按60%计入14区(市)县城市管理年终目标考核得分。

第15篇: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最新版)

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

( 2008年8月21日 )

(2008年8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

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了加强对本市生活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以及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地区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实施部门)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工作。

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市容环卫部门指导。

本市经济、规划、财政、物价、房屋、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规划和预算)

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国土管理部门、市房屋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对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进行统一规划。市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

生活垃圾收运以及处置设施建设、运营所需经费,纳入市和区、县政府财政预算。

第五条 (容器和设施设置)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新建住宅区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为开发建设单位;

(二)已建商品住宅区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为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单位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为产生单位;

(四)经营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为经营单位;

(五)其他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为区、县市容环卫部门。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的要求。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应当保持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设施的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六条 (分类收集)

本市对生活垃圾逐步实行分类收集。其中,装修垃圾,有害有毒垃圾,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应当单独收集。

市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根据生活垃圾处置方式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具体方式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投放要求)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的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在规定的容器、设施或者场所中。

第八条 (产生申报)

新建住宅区以及没有纳入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的新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产生量和种类:

(一)居民生活垃圾,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物业服务企业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所有者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

(二)单位生活垃圾,由产生单位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其中,船舶生活垃圾由船舶使用者向市市容环卫部门申报。

第九条 (收运单位确定)

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根据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划定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区域,并以招标方式确定每个作业服务区域的收运单位。船舶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单位由市市容环卫部门招标确定;其他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单位由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招标确定。

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与中标单位签订收运作业服务协议,并由市市容环卫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核发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资质证书。收运作业服务协议应当明确收运服务区域、收运期限、收运作业服务标准、运送场所、违约责任等内容。

除单位自行收运生活垃圾外,其他生活垃圾的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将生活垃圾交由本条第一款确定的所在作业服务区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单位收运。

单位自行收运生活垃圾的,自行收运单位应当向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处置方案。

第十条 (收运作业单位具备的条件)

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二)有分类收集功能的收集工具;

(三)有全密闭、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的运输工具;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六)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七)有固定的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第十一条 (收运规范)

从事生活垃圾收运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收运生活垃圾;

(二)对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运;

(三)收运生活垃圾后,将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复位,并及时清扫,保持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整洁;

(四)收运生活垃圾的专用密闭的车辆、船舶应当保持设施完好和外观整洁;

(五)将生活垃圾运送至市容环卫部门规定的中转站、处置场所存放或者处置。

第十二条 (中转站)

市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或者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可以根据生活垃圾运输需要,设置生活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和中转站设置技术规范,并按照规定办理规划、环保等有关审批手续。

生活垃圾在中转站应当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生活垃圾中转站内产生的渗滤水,经处理符合国家和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十三条 (处置单位确定)

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单位。

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与中标单位签订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协议,并由市市容环卫部门向中标单位核发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资质证书。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协议应当明确处置生活垃圾的来源、处置作业服务期限、处置作业服务标准等内容。

第十四条 (处置作业单位具备的条件)

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规模小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规模大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焚烧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二)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和焚烧厂的选址符合规划,并取得相关规划许可文件;

(三)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六)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备沼气检测仪器,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

(七)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应当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其中,卫生填埋场还应当有不同垃圾进行分区填埋方案;

(八)有污染物达标排放处理方案。

第十五条 (处置方式确定)

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和生活垃圾处置场(厂)的处置能力,按照“就近、经济”的原则,对各区、县生活垃圾的处置方式和处置场所作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 (处置规范)

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接收生活垃圾。

处置生活垃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生活垃圾处置技术规范,并维护处置场(厂)内外环境整洁。

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应当保持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生活垃圾处置场(厂)排放的污水、废气、残渣等,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生活垃圾处置场(厂)排放污染物期间,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应当对污染物排放情况作定期检测,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向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提交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 (垃圾处理费)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应当按照市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单位生活垃圾收费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产生生活垃圾的居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具体时间和标准,由市物价管理部门会同市市容环卫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市物价管理部门、市市容环卫部门在起草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缴费标准方案时,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第十八条 (数据报送)

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和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应当建立收运、处置台帐,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季度收运、处置情况报送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收运台帐应当如实记录所收运生活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生活垃圾处置台帐应当如实记录所处置生活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和处置结果。

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将收运、处置数据汇总后报市市容环卫部门。

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内向社会公布上年度生活垃圾产生量、处置情况以及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支情况。

第十九条 (停业处理)

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和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擅自停止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业服务。因特殊原因确需停止的,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

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在接到通知后或者当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处置作业服务单位擅自停止作业服务时,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收运或者处置生活垃圾。

第二十条 (应急机制)

市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编制生活垃圾处理应急预案,建立生活垃圾应急收运和处置系统。

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和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根据市和区、县生活垃圾处理应急预案的规定,编制本单位生活垃圾处理应急方案,并报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备案。

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或者处置作业服务单位无法正常进行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或者处置作业服务单位应当立即向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报告,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收运、处置生活垃圾。

第二十一条 (无主垃圾处理)

对丢弃在本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上的无主生活垃圾,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收运单位清除和收运。

第二十二条 (禁止行为)

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禁止任意丢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将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同收运、处置。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从事生活垃圾收运或者处置活动。

第二十三条 (监督检查)

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对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现场实施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处置单位派驻监督员。

实施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被调查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现场开展检查;

(四)发现现场有违法行为的,责令立即改正。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二十四条 (评议)

市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业服务评议制度,每年对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和处置作业服务单位进行评议,评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作业服务规范的实施情况;

(二)符合从业条件的情况;

(三)台帐建立和数据报送情况;

(四)受行政处理的情况;

(五)作业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在评议过程中应当听取被评议单位、公众和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

评议结束后,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将评议结果书面通知被评议单位。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单位可以在收到评议结果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市市容环卫部门申请复核;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第二十五条 (对评议不合格单位的处理)

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或者处置作业服务单位连续两年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收运作业服务或者处置作业服务协议,并组织其他有关单位收运、处置生活垃圾。

被解除收运作业服务协议或者处置作业服务协议的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业服务招标。

第二十六条 (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按规定申报生活垃圾,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生活垃圾在中转站内不按规定密闭存放或者存放时间超过48小时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单位未保持处置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提交检测报告、未建立台帐或者未按规定报送收运、处置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单位未按规定通知市容环卫部门擅自停止收运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生活垃圾处置作业服务单位未按规定通知市容环卫部门擅自停止处置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业服务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应急收运或者处置方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业服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对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四款、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由市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中转站内排放的渗滤水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其他规定)

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和管理,按照《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和管理,按照《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16篇:海珠区零星建筑垃圾收运市场化改革报告

海珠区零星建筑垃圾收运市场化改革报告

一、市场化改革背景

作为人口密度较高的居住性城区,海珠区内街居民的零星建筑垃圾排放量正逐年增加。由于管理力量分散,监督机制较弱,居民对装修后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处置较为随意,乱倒偷倒现象难以杜绝。堆积在街巷角落的余泥渣土,不仅占用公共场地,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容易形成卫生死角,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市场化改革概况

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区积极组织零星建筑垃圾的调研工作,并选定滨江街、素社街两条街道为试点,试行由街道委托保洁公司收运零星建筑垃圾的市场化改革。

三、市场化改革主要思路

(一)街道保洁公司承担零星建筑垃圾的收运工作。

1、街道环卫体制改革使内街保洁的具体事务公司化、企业化。在这方面,我区滨江街、素社街已走在前头。两街撤销了街道环卫站,成立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委托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市、区“双竞赛”专业检评标准进行环卫作业,作业质量均要求达到全区良好以上水平。

2、借助良好的市场化平台,我区深化改革,要求滨江、素社街道保洁公司在负责内街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的基础上,一并承担街道零星建筑垃圾的收运任务。街道办事处负责成立零星建筑垃圾领导小组,制定本街零星建筑垃圾管理细则,向辖内居民、住户宣传零星建筑垃圾的有关政策,并通过市容环卫监督检查所运用监督及经济手段对公司收运零星建筑垃圾进行质量管理。

3、鼓励未进行环卫体制改革的行政街在实行体制改革时,将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合并标的,由保洁公司负责以上两种垃圾的收运。

(二)居民建筑垃圾实行有偿收运。

1、居民装修排放建筑垃圾时,应告知街道或保洁公司,不需办理余泥渣土排放证。

2、根据“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保洁公司为居民提供有偿收运服务。保洁公司利用人力物力优势,在日常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过程中,主动发现房屋装修、修缮情况,主动与业主进行磋商,达成有偿收运协议。

3、保洁公司以专用容器将建筑垃圾运至收集点,收运过程不得漏洒、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和其他危险性的废弃物。

(三)收集点管理规范化,经营公司化。

1、规范零星建筑垃圾收集点建设,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引入公司进行管理,由公司负责将收集点的零星建筑垃圾及时运至受纳场处理。

2、鼓励街道委托保洁公司管理零星建筑垃圾收集点,实现零星建筑垃圾收运一条龙服务。

四、市场化改革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设定合理的收运价格。零星建筑垃圾收运作为一项公益性服务收费项目,需要由政府部门进行行业指导,以体现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

(二)理顺保洁公司在零星建筑垃圾收运方面与街道监检所、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理顺政企关系,确定上门收费的实施主体,理顺监督部门和处罚部门之间的关系,实现部门间的整合协调。

(三)收集点和收集容器规范统一。为确保收运过程不得漏洒、不得混入生活垃圾,需配备统一的收集容器。为提升零星建筑垃圾收集点的服务质量,达到“规范管理、有效转运、减少污染”的作业要求,需对街道收集点规范建设,提升现有零星建筑垃圾收集点硬件水平

五、市场化改革推广

在试点期间,我区零星建筑垃圾的收运工作主要将依靠政府投入,待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之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再根据试点经验向其他街道推广此项改革。

第17篇:市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监督考核办法

**市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

监督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镇村生活垃圾收运监督考核工作,确保镇村生活垃圾安全收运,高效收运,维持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环卫公司

二、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日查月考”制度,并采取倒扣分制,满分为100分,分值扣完为止。月度累计扣分,每1分折人民币1000元,从当月清运费用中扣除。

三、考核内容和扣分标准

(一)严格控制生活垃圾质量

1、不得擅自混入和超标收运非生活垃圾,不得收运农作物秸秆、尾菜等农业生产垃圾,不得收运煤渣、煤灰。凡违规收运的,计量清零,并每车扣3分。违规收运工业垃圾、医疗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每车每次扣5分,停运整改。

2、严禁超合同约定的范围收运生活垃圾。每发现一次扣10分。

3、严禁人为向生活垃圾中掺入沙土、加水等行为。每发现一次,扣5分。

— 1 —

4、未经压缩的垃圾严禁超过0.6吨/立方米的限度,已经压缩的生活垃圾严禁超过0.9吨/立方米的限度。未达要求的,计量清零,每车扣3分。

1-4项问题一个月之内累计出现3次,给予双倍罚款,并提出严重警告。对屡次违反双方协议约定要求,造成恶劣影响的违规行为,给于包括终止协议在内的处罚。

5、严格控制生活垃圾含水量,垃圾运输车辆进厂(场)前必须彻底排放垃圾渗滤液。进厂(场)垃圾直观不能有明显的渗滤液溢出、滴漏。如有渗滤液溢出、滴漏,计量清零,并每车扣2分;垃圾渗滤液量超出正常范围的,计量清零,每车扣3分。

6、及时清除垃圾收集点及辐射半径3米内散落的垃圾。垃圾桶及垃圾收集点地面及时冲洗,保持桶体及垃圾收集点的卫生整洁,无污水横流及刺鼻气味。未达要求的,每次每处扣1分。

7、公司完全接管的镇街,按与镇街协议要求,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若更换不及时,每发现一次扣1分。

(二)中转站管理

1、中转站运行登记台帐清晰、准确。未达要求的,每次扣1分。

2、中转站安全制度上墙,办公场所规范,站容站貌保持整洁。未达要求的,每站每次扣1分。

3、中转站压缩箱内垃圾及时转运,严禁积存。每发现一次,扣1分。

— 2 —

4、中转站垃圾渗滤液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禁随意排放。未达要求的,每次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终止合同。

5、中转站严禁外来车辆进站倾倒垃圾。未达要求的,每站每次扣5分。

6、中转站内严禁放养家禽、牲畜等。未达要求的,每站每次扣1分。

7、中转站内不得露天堆放废旧物品,严禁焚烧枯叶、废品。未达要求的,每次扣1分。

8、根据上级要求和形势需要,做好中转站绿化美化净化,确保站内外环境整洁、优美,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未达要求的,每站每年扣2分。

9、停车场、中转站、车辆的视频监控系统,GPS定位系统与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城管数字化监管平台联网,系统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对未达要求的,每次扣2分。

10、公司要积极配合对车辆的视频监控系统,GPS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转。对未达要求的,每次扣2分。

(三)机动车管理

1、机动车辆管理要做到“五有”,即有管理档案、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有交接班记录、有运行记录、有维修检查保养记录,每缺一项扣1分。

— 3 —

2、清运车辆须统一张贴或悬挂标志,保持清洁,密闭化运输,沿途无散落。未达要求的,每辆每次扣2分。

3、清运车辆严禁超范围收运生活垃圾。每发现1次扣10分。

4、清运车辆须严格按照本车行车证载重总质量要求,严禁超载。未达要求的严禁进厂(场)。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有进厂(场)车辆驾驶员、随车人员及车辆所有人承担一切责任。

5、所有车辆须遵守交通规则,牌、证、保险齐全,定期维修保养,不带病行驶和作业,作业完毕后及时入库。未达要求的,每辆每次扣2分。

6、所有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室乘坐人数进厂(场)与出厂(场)人数一致,否则不予计量,车辆每次扣2分。

(四)队伍管理

1、按照国家劳动定额配齐管理及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劳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规费。

2、上岗人员证照齐全。

3、管理及作业人员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规范文明服务,严禁以各种方式刁难服务对象。

4、根据行业要求定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建立影像文字等记录档案。建立落实考勤制度。

5、按时发放工资,不得造成劳资纠纷。以上未达要求的,每项每次扣2分

(五)安全生产管理

— 4 —

1、按照有关法规办理垃圾收运行政许可,具有健全完备的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上墙并严格实施。

2、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操作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和劳保用品。

3、站区设置相关安全标志、标线、信号、文字等警示设施。

4、定期对中转站进行安全检查,并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5、针对各种重型设备和机械,制定相关的安全使用和操作规程。

6、建立疾病预防和控制计划,并严格执行。以上1-6项未达要求的,每项每次扣2分。

7、垃圾清运车辆严禁携带火种进站、进厂(场)。未达要求的当车垃圾不予计量,每发现一次扣20分。

8、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终止合同,并根据情节,严肃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

(六)其它事项

1、对反映到上级**市级、*省层面的投诉电话和舆情等举报投诉问题,每查实一起扣5分、10分、15分。

2、出现污染或群体性事件,每次扣20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终止合同,并依法追责。

3、遇到上级检查或有临时突击任务时,应服从市统一安排

— 5 —

管理,按规定及时完成下达的任务。若完成不达标,根据实际情况,每次扣10分。

— 6 —

第18篇:耿集办事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耿集办事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有序推进耿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结合耿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的意义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是农村环境卫生的核心工作,也是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的关键工作。农村生活垃圾不仅成份复杂,而且数量庞大,有厨余垃圾、废弃物品,也有动物的粪便、植物残体、河道漂浮物,还有大量的农业下脚料,有机物含量较大,一般占垃圾总量60-70%,而无机垃圾含量只占40-30%。如果全部运往垃圾场进行卫生填埋,既增加运输成本,也增加处理成本,同时加重垃圾处理场负荷,缩短垃圾处理场使用年限。如果进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理,有机垃圾就近就地沤肥堆肥返田使用,无机垃圾能利用的就回收,不能回收的就运往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不仅节约了运输、处理成本,还利用了生态资源,变废为宝,变害为利,体系的建设必须实行源头分类,减量处理。因此,科学的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对于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良性循环,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是现代新农村建设

1 势在必行的客观需求,同时是农村农民生产生活中一项重要工作。

二、目标任务

1、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试点任务。

2、建立健全我办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基础设施体系、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全面提高村民自我保洁和公共环境保洁意识。

①总体模式。按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集中处理和“户分类减量,村分类利用,少量村填埋或镇中转填埋”的分散处理模式处理,紧密结合农村实际,以村民为主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村组负责一线操作。

②垃圾处理。目前镇村垃圾处理主要采用村收集后由办事处负责运至垃圾中转站压缩,由公司将垃圾转运至处理厂处理。

③设施建设。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做到“三无”: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基础设施完善规范做到“五有”:户有垃圾桶、组有垃圾池、村有垃圾斗、有垃圾清运车、有专职保洁员。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做到垃圾入池、分类处理、及时清运、专人保洁。

三、部门职责

坚持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原则,按照区委区政府曹志区长、李建书记的要求,抓好落实:

1、垃圾中转站的运行及垃圾外运至垃圾焚烧站由区政府安排,实施市场化运作,由徐州天久重工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镇区范围内的保洁由办事处安排,实施市场化运作, 2 由徐州云洁物业公司实施保洁。

3、各村(居)范围内的垃圾收集由村安排固定的保洁人员,尽可能安排一定的低保人员进行收集,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4、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内部和指定的服务保洁范围内的保洁,并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箱或者垃圾中转站。

5、办事处、村(居)共同负责将村垃圾集中点的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分工是村(居)将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全面集中至垃圾清运点,办事处定期、定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四、政策支持

1、垃圾中转站的运行和垃圾的运出的费用由区政府实施市场化运作方式。

2、各村垃圾外运费用由区政府实施适度补贴,办事处和村相对负担的方式进行。

3、各村垃圾的收集费用由各村按属地原则进行。

4、各村垃圾箱的配备争取区级对口扶贫单位的援助。

5、集中清运各村垃圾的运输工具争取上级支持。

五、组织领导

成立贾汪区耿集办事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赵昌忠 常务副组长:苏常安

副 组 长:闫长庆、陈增辉、张 颂

成 员:李文明、李 栋、李朋飞、朱效同、赵洪彬、

3 张兆刚、王 辉、耿庆华、郑士敏、耿以华、耿庆胜、张信军、王希俭、曹加增、王兴周、阚 潮、郑尊付、曹久生、李贤良、黄文光、郑建军、赵宝安、郭夫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文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

做好宣传发动,并于本月21日召开动员大会,利用宣传车进行宣传。宣传的内容主要为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村民做好垃圾的分类存储并送到指定地点。

宣传动员时间2012年11月19日至21日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在全办事处范围内开展环境大整治和卫生大清除活动。各企业、事业单位、各村(居)、各主要个体大户自行清理辖区及周边环境,并将垃圾进行集中储存或运送到指定位置。

活动时间11月22日至11月29日。

2、组织专人实施保洁及垃圾收集工作。配置垃圾箱,建设垃圾收集点和集中清运点。

建设时间11月30日至12月15日。

3、办事处组织专用车辆和专业人员对收集的垃圾进行清运,并编排好合理的清运顺序和间隔时间。

集中清运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2日。 (三)、建档立志阶段

编制垃圾存放点的网络图和收运流程图,并制定规章制 4 度,搞好台账和档案归储工作,加强信息化管理,设立举报信箱与投诉电话。

档案建立时间12月21日至12月23日。

(四)、组织验收阶段

验收时间2012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

七、奖惩措施

为促进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我办将对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工作情况实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综合考评挂钩;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任务完成好、组织得力、运行完善的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在考核后进行奖励;对组织不力、运行较差的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予以处罚(考核制度与奖励数额和处罚标准另发)。

村(居)要建立环卫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制度,转变“重建轻管”的思想。认真制订设施维护、卫生保洁、垃圾收集等管理制度,把阶段性环境集中整治与经常性动态管理结合起来,把整个垃圾收运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结合起来,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第19篇:关于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工作情况的

报 告

一、目前情况

1、二级转运。

自去年12月至今年3月,二级转运已运行4个多月,运量分别为123车次(493吨)、181车次(693吨)、400车次(1598吨),3月份的运量可达570车次,上升非常快。

①集中纳入区级转运的乡镇有:泽林镇、新庙镇、燕矶镇、碧石镇、长港镇、汀祖镇、杜山镇。

②自行转运至市百洪垃圾厂的乡镇有:花湖镇。 ③送黄石黄荆山垃圾焚烧厂处理的有:花湖开发区。 ④自行填埋的乡镇有:杨叶镇、沙窝乡。

2、一级转运。

①市场化转运的乡镇有:泽林镇、汀祖镇、花湖镇、燕矶镇、花湖开发区。

②村镇服务中心转运的乡镇有:长港镇、杜山镇、碧石镇、杨叶镇、新庙镇。

③未开展一级转运的乡镇有:沙窝乡。

3、村组保洁。

根据各乡镇上报情况,保洁人员基本到位,保洁方式有两种,村民轮值与工资支付,工资一般为每月150-500元。由于缺少保洁桶,镇、村领导不重视,部分村民保洁意识差等原因,导致保洁效果总体欠佳,特别是交通主干线两侧、小型企业门口等区域,未明确保洁责任人,污染明显。

近阶段,我区二级转运日转运量已达到22车次左右,城管考核成绩突出,在2012年11月—12月份市城管委综合考核中,我区非主城区考核成绩第一;在2013年1月—2月份市城管委综合考核中,我区主城区考核成绩第一,非主城区考核成绩第二。

二、提请解决的问题

1、对全区垃圾二级转运进行政府采购。

区政府决定二级转运专业公司运行3个月,现已进行4个月,按规定应进行政府采购,2013年需转运费160万元,请区政府批准。

2、2013年继续对全区每村补贴10万元,。

资金的安排不能进行一刀切,要根据各村完成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奖惩,如燕矶镇对每村先发放5万元,剩下5万元根据考核成绩进行发放。

3、落实区城市管理局编制。

鄂城区城市管理局必须挂牌,明确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名。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20篇:收倒垃圾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倡导小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及时收集、清运垃圾,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

三、职责

3.1清洁服务供方派驻现场主管为垃圾房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垃圾房的堆放、整理、转运、清理、清洁等日常工作。

3.2物业服务中心清洁外包监控负责人为垃圾房的管理负责人,主要负责对垃圾房的堆放整齐度和现场的清洁监督工作。

四、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生活垃圾的收集

4.1.1住户须及时将生活垃圾放置到小区设定的垃圾桶中,不得将垃圾堆放在楼道内;

4.1.2住户不得高空抛掷垃圾或在小区内随意制造垃圾;

4.1.3清洁公司保洁员负责每天定时对小区垃圾桶内进行清理,并将生活垃圾袋装清运到垃圾中转站;

4.1.4清洁公司保洁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清洗;环境监控员负责安排消杀公司消杀员对垃圾桶周围进行消杀。

4.2垃圾中转站的维护

4.2.1垃圾中转站的整理、清洁由清洁公司负责,消杀工作由消杀公司消杀员负责,全体保洁员有义务维护和保持垃圾房的卫生;

4.2.2清洁公司应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对垃圾中转站进行清洁、整理,保证地面、墙面、铁门的干净以及摆放物品的整齐;

4.2.3在垃圾转运、装车运输时,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如遇有散落的垃圾或有遗漏的垃圾水需及时处理;

4.2.4当垃圾车离开后,马上清理地面的污水。将垃圾桶、垃圾车冲洗干净,摆放回原处并整理好其它的工具和物品,垃圾房门保持常锁状态;

4.2.5清洁监控员应不定期检查垃圾中转站“四害”情况,并根据情况安排消杀工作,保证垃圾中转站良好的卫生状况。

4.2.6如小区垃圾中转站未正式启用,条件允许下,临时垃圾房应尽可能参照本作业指导书操作。

垃圾收运治理岗位职责
《垃圾收运治理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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