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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公司有什么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17 08:32:51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目的:

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1999年10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执行。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填写“印章外出审批单”,由部门主管同

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 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 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四、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附件:

1、印章外出审批单

2、印章使用登记表

推荐第2篇: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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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及公司资质原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和公司资质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公司印章及资质包括总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章、各分公司公章、各个体门店公章及总公司及各分公司、个体门店资质原件。

第三条公章及公司资质文件的刻制、保管、交接、停用、使用

一、公章的刻制

1、总公司公章的刻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由人事行政部出具介绍信,由公章保管人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刻制手续。

2、分公司及各个体门店公章的刻制由各分公司和门店主要负责人和人力总监批准,由各分公司及门店负责人办理刻制手续。

二、公章及资质文件的保管、交接、停用

1、总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各分公司公章、各门店公章及资质文件原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总公司人事行政部备案。

2、公章和资质文件应妥善保管,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和资质文件原件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4、印章及资质文件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5、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⑴ 公司名称变动;

⑵印章使用损坏;

⑶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6、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人事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7、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和资质文件原件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资质文件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带出期间,部门主管应安排部门内2名员工一块办理,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8、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指定人员暂时代管并经部门主管同意,以免贻误工作。

三、公章的使用

1、使用范围

⑴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

公章;

⑵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⑶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⑷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2、使用程序

⑴总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

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鉴/资质文件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

⑵印章使用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

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⑶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

印时,须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在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过程中,公章使用人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⑷公司总部公章及资质文件的使用需经人力资源总监签字审批,各分

公司、各门店公章及资质文件的使用需经各门店店长及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并且由店长亲自来领取,如果确需别人代领,需由店长给印章管理者打电话告知代领者姓名,代领者在领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需填写《印鉴/资质文件使用签批单》。

3、部门章的使用,由各部门经理或负责人根据管理权限、工作规定、业

务办法等,对本部门相关文件、资料需要使用部门章时,进行审批、使用和登记。

4、财务用章的使用,由财务部经理或负责人根据财务制度、工作规定、业务办法等,对本部门相关文件、凭证、单据、表格等需要使用财务专用章时,进行审批和使用。

5、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公章的使用管理,不得违规使用公章,更要

防止公章被随意动用、冒用、盗用和滥用。

6、任何员工应服从公章管理部门和公章管理人员的管理要求,不得违规

使用和越权批准使用公章,更不得发生随意动用、冒用、盗用和滥用公章的行为。

7、对各部门章和财务用章的保管、使用,行政部应当行使必要的检查、监督等管理职能。

四、违纪处理

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推荐第3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董事长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因工作需要加盖公章,均应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经董事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在办公室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如董事长不在公司,需电话请示批准,随后补办申请表。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图形清晰。

四、原则上公章禁止带出公司使用,如因特殊需要,须董事长批准,并由公章管理人员携带前往办理相关业务,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董事长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董事长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对每一次用章要认真登记包括:用章内容、批准人、公章使用人、用章时间、用章份数,公章使用人要在登记表上签字。公章管理人员要留存用章申请表原件或用章文件复印件以备查。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推荐第4篇:公司印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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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本制度的核心规定:

凡是需用公司印章者,均需按照规定流程,填制“印章使用申请单”,并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使用。

未填制“印章使用申请单”、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的,均不得使用印章。

一、印章管理责任部门:

行政部:负责公司行政公章、法人印章、合同专用章的统一雕刻,负责按要求刻制公司各类印章以及印章启用前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公司作废印章的销毁。

二、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统一由行政部办理,行政部需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到公安机关指定专营单位刻制印章。任何部门、个人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印章。

2、司属各个部门因公需要刻制印章时,须由用章部门经理填写《印章采购申请表》,交总经理审批,再交行政部进行刻章处理。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采购章、文件受控章)、董事长(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员工的任免聘用。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董事长(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六)采购专用章,用于签署公司生产材料的采购。五、公司印章的管理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行政部经理负责管理。

2、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管理。

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4、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5、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

6、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二)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管理中心总监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六)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销毁。

推荐第5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信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印信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信。

第二条

印信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

印信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

印信盖用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1),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第五条各种印信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五条

监印人对未经判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六条

印信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第七条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二)公司内部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规定就公司内使用的印章的制发,改正与废止、管理及使用方法做出规定。

第二条

公司印章的定义

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在盖公司印章时使用含公司名称、部门名称及签名人的橡皮图章,不在本规定所指印章之内。

第二章

制定与改刻、废止

第三条

提起议案者

公司印章的制定,改刻与废止的议案由秘书处长提出。

第四条

手续

秘书处长必须在提出的议案中将新旧公司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说明。

第五条

刻印与改刻

公司印章的刻制由秘书处长负责,同时,如有需要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第十条规定的各管理人迅速将旧印章交还秘书处长。

第六条

废止印章的保存年限

除特别需要,由秘书处长将废止印章保存三年,然后在征得原使用者的意见后再处理。

第七条

散失、损毁、被盗

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秘书处长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同时秘书处长根据情况依本章各条规定的手续办理。

第三章

登记

第八条

印章登记台帐

印章在秘书处进行登记

秘书处长应将每个印章登人印章登记台帐内,并将此帐永久保存。

第九条

印章在公司以外申报时的登记

印章在公司以外登记或申报时,应由管理者将印章名称,申报年月日以及申报者姓名汇总后报秘书处长。

第四章

手续

第十条

盖章审批

公司章的使用依照以下手续:

(一)公司及高级职员名章

1.本公司

使用公司或高级职员名章时应先填写“公司印章申请单”(样式2)。(以下简称申请单),写明申请事项,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若领导不在时,由部长事先指定代理人),连同需盖章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

2.分店及工厂

在取得分店经理(或厂长)的认可后,将需盖章文件向总公司主管此类文件的部长呈递,由主管部长审查后依本条第(1)项所示手续办理。

(二)部门印章、分店及工厂印章

这几种印章同样需在申请单上填写用印理由,然后送交所属处长,获认可后,连同需用印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

第十一条

公司印章使用人

公司印章的使用原则上由印章管理人或文件处理人掌握。印章使用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和仔细检查用印申请单上是否有批准人的印章。

第十二条

代理使用印章人

代理实施用印的人要在事后将用印依据和用印申请单交印章管理人审查。同时用印依据及用印申请单上应有代理人印章。

第十三条

用印手续的简化

常规用印或需要再次用印的文件如事先与印章主管人取得联系或有文字证明者可省去填写申请单的手续。

此时,印章主管人应将文件名称及制发文件人姓名记入一览表以备查考。

第五章用印要领

第十四条

用印区别

公司印章的用印依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公司、部门名章及分店、工厂名章,分别用于以各自名义行文时。

(二)职务名称印章在分别以职务名义行文时使用。

第十五条

用印方法

公司印章的用印方法有以下几条:

(一)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

(二)盖印文件必要时应盖骑缝印。

(三)公司印章的盖章处除有另行规定或文件形式无固定要求的之外,一般参照以下规定进行。

1.公司名称章

名章一般盖于公司名称、部门名称、分店、工厂名称及出差地点的右侧。但公司名章与职务名章并用时应盖于名称中间或竖写名称的下方。

2.职务名章

盖于职务名称的右下。如竖式书写盖于下方。

(四)盖公司名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朱红印泥。

(五)股票、债券等张数很多,盖章麻烦时,在得到经理批准后,可采取印刷方式。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开始实行。

(三)公司公印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印有以下几类

(一)公司印、会长印、经理印、副经理印、董事印、监查官印。

(二)存款等票据上使用的可行使股东权利的专用公司印章及经理名章。

(三)表现公司所据有的股东权利的专用经理章。

(四)股票、债券专用章。

(五)现金收据专用章(总店、分店、分公司、营业所)。

(六)经理室印、秘书岗位印、计划岗位印、考核岗位印、部门印、部长印、技术研究所印、技术研究所长印、分公司的部门印、分公司的部长印、处室印(限于有必要强调的总店、分公司、分店的某些处室)、处长印(参照前项)。

(七)分店印、分店经理印。

(八)存款专用分店印、分店长印。

(九)分公司及分公司领导印。

(十)存款专用分公司及公司经理印。

(十一)职工培训处、营业所、经营部(需特别认定的)印及各自领导印。

(十二)存款专用职工培训处、营业所、经营部印及各领导印。

前项所列之第

(二)、第

(八)、第

(十)及第

(十二)中各印统称为存款专用公章。

第二条

前项所列第2类印章用于支票的背书、存款的支取、票据的发行、背书的认可等一切以经理名义行使本公司股东权限之行为时。

股票及公司债券专用会长印章,用于股票发行、抵押权登记(取消)、财产信托(取消)及发行公司债券时使用。

现金收据专用印章在收取现金(支票及票据等),发放收据时使用。

存款专用分店印及该分店主管印用于分店支票运转、支票背书以及存款支出时使用。

第一条所列第

(十)及

(十二)印章的用途参照前项。

第三条

前条各项所列公章不得在前条各项所定用途之外使用。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公章管理人”指每一种公章的直接管理者。

“管理代行者”代行公章管理职责。

“施印责任者”负责公章的施印。

“施印代行者”代行盖印业务。

第五条

第一条第1项所列各种公章的管理人,代行管理人,施印人和代行施印人另表规定。

除存款专用公章外,另表上没有规定的公章代行管理人、施印管理人、代行施印人,应由公章管理者事先指定。

第六条

公章管理者依照前项指定的代理人有变更时,应向分管公章管理的总店部长(以下称主管部长)报告变更情况。

总店的部、分店、分公司及其直属的业务机构和业务所的公章管理人,在处理上述第五第六条所列情况时,应各自向总店部长、分店经理、分公司经理或业务所负责人汇报执行经过。

第七条

(一)公章施印时,由施印人办理。施印人不在时,由代行施印人办理。公章管理者任何时候都可施印。

(二)各级公章代理人在经总店、分店、分公司及直属机构各级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施印。当公章管理人、施印人和施印代行者不在时,为使业务正常进行,公章代理人也可以使用存款专用公章。

(三)在专决权和特定管理权限中有关代理的规定,不适用于公章代理。

第八条

在文件上盖印时,要注意以下诸方面:

(一)以何种名义行的文盖何种公章。

(二)董事或监查官发的文件应分别盖董事或监查官印。

(三)除以上两条外,其他文件的公章参照第一条,股票、股权名义文件、抵押权的登记(注销)及财产信托的表示(注销)等文件应盖股票、债券专用公司经理章。公司内部使用的文件,除特殊要求外,一般可省去公章。

第九条

向公司外部发制的文件需盖公章时,应有对盖章文件的决议,并参照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向施印人出示有关证明。

公司内部文件特别需加盖公章的也照此办理。

施印人在给前述发往公司内外的文件盖章时,要在盖章决议上签注,并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记录必要事项。特殊文件除外。

第十条

支票发行、背书、存款的支出及票据的发行时,需加盖能反映公司股东权利的专用章及经理名章,此时需在支票帐、存款提取单及票据帐中记人必要事项,同时附加会计传票向施印者出示。

票据担保需盖经理名章以行使股东权利时,需向施印人出示盖有公章的有关决定、委托状。

使用标志行使股东权利的专用会长章时依照上述原则办理。

第一条所列

(八)、

(十)、

(十二)各类公章的使用参照本条第

(一)项所列原则。

第十一条

股权名义、抵押权登记(取消)及财产信托的依据(取消)等文件加盖公章时,应向施印人出示各种文件的请求报告。

第十二条

现金收据专用章的盖印手续由公章管理人规定。

公章管理人确定手续时要向主管部长(如是营业所,向分店经理)报告。

第十三条

施印人及施印代行人在准备盖印之前,要从公章管理人或代行管理人那里取出公章,并应在用毕后迅速将公章归还管理人或代行管理人。

施印人因事在盖印过程中需暂时离开时,应由施印代行人继续完成盖印,若此时施印代行人不在.应将印章收入专用容器,妥善保存。施印代行人若遇此种情况也由此同样办理。

第十四条

公章管理人中代行管理人离职时,应将印章收入专用容器,妥善保存。

第十五条

存款专用章必须单独保管。

第十六条

公章一律由主管部长按规定样式监制。

主管部长应将公章立帐。

主管部长对其直属部门、业务机关的公章,对分店经理、分经理所管辖的各类公章应建 有副本帐。

第十七条

当不需要公章或公章因磨损而不能使用时,要及时归还主管部长。

停止使用的公章上交后保存一年,保存期满后可以销毁。

(四)加盖部长印章的处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本规定就发信用部长印章(以下称本印章)的保管、管理及施印等有关事项进行规定。

第二条

本印章在适用于以下场合时,标志着一定的权利与义务,特别当转达经理旨意时使用,印章就标志着此旨意的权威性。

(一)就所管业务事项,以部长名义,信件形式发出的公文。

(二)就所管业务事项,以部长名义向公司以外的官方机构、协会等行文时。

(三)其他秉承经理旨意,应加盖此印的文件。

第三条

制作

本印章的制作由总务部庶务处经总务部长和经理的批准后,按照表11-10所列各类印章的形状、材质、尺寸等进行制作。

第四条

施印位置

本印章应盖于文件中部长姓名的下方。若是横写文件,应盖在部长姓名右方。文件分正副本时,原则上印章应盖在正本上,重要文件副本也应盖章。

第五条

保管

本印章的保管由部长执行,委托他人或运用都是不允许的。

第六条

施印的代行

部长出差或缺勤时,本印章的施印管理由总务部长执行,在受托代行部长职责时也可代行管理印章。

总务部长有不便之时,总务部长印由经理掌管。

第七条丢失和损毁的处理

本印章丢失或发生损毁时,应直接向经理及总务部长报告。

(五)印章处理要项

第一条

目的

本要项规定本公司重要印章及一般交易印章的处理事项。

第二条

保管

重要印章由经理或总务部长负责保管。交易用章由总务部秘书处长保管。

第三条

盖印手续

需加盖重要印章或交易用章时依照以下手续进行。

(一)重要印章

1.需盖章时,持需盖章文件及填写了使用目的、盖印期限、日期和盖印数量等规定内容的“重要用印申请书”,经所属部门的负责人批准报总务部秘书处。

2.接到申请的秘书处长,确认手续完备和申请单上填写无误后,将其与文件一并交总务部长批复。

3.总务部挺将对文件的效用进行审查,对有关疑点进行质询后注明意见,呈报经理。

4.经理在对上述过程及一应文件审查后,直接在文件上盖印。

5.盖过印的文件及“重要用印申请书”经总务部长返还秘书处长后,文件发还申请人。

“重要用印申请书”之“处理结果”一栏由经理填写,由秘书处长统一保存。

6.经理若认为文件有不完善之处时,要由总务部长、秘书处长依次向申请者反馈。

(二)一般交易印章

1.将文件及登记了文件名称、盖印日期、文件内容等规定事项的“交易印章施印登记表”递交总务部秘书处。

2.接收上述文件及表格的总务部秘书处长处理用印事务。

3.总务部长作为秘书处长的上级,负有管理用印的责任。

第四条

施印的代行

经理因不得已的原因而不能自行用印时,要预先征得经理同意委托事务董事代行用印。

第五条

办理时间

办理用印事宜应在营业时间之内。

第六条

禁止外携

印章严禁带出公司。

如不得不带出公司时,需经经理批准。

第七条

丢失时的处理

印章如遇丢失、损毁或被盗时,应迅速向经理或总务部长汇报。

第八条

印章的新刻或改制的手续

印章的新刻或改制由总务部长获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九条

印鉴簿的保管

公司的印章,不论是重要印章,还是一般交易用章,用于文件和凭证时就代表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应将这样印章的印模制成印鉴簿交由总务部长保管。

第十条

附则

本要项的制发和修改、废止,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本要项于×年×月×日实施。

(六)印章及介绍信使用规定

一、公司职工出差和到外单位办事,一律持公司介绍信加盖公司印章。

二、凡用公司介绍信时,应由各处处长签字。

三、外单位到有关企业联系参观、学习和洽商业务需转开公司介绍信时,应由有关处室介绍,并经处长签字。

四、凡涉及两个处以上的业务,在办理介绍信时,由一个处负责与另了个处协商后,再行办理。

五、在办理转开公司介绍信时,各处要严格审查,如遇有违背公司业务整体规划或部署时应不予办理。

六、开公司介绍信时,应注明本处代号,各处代号和简称为:

(一)科技开发处

(技)

(二)计划处

(计)

(三)供销处

(供)

(四)财务处

(财)

(五)人事劳资处

(人)

(六)公关处

(关)

(七)咨询处

(咨)

(八)办公室

(办)

七、公司的报告、协议、合同等加盖公司印章前,应由公司领导签字。

推荐第6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发放、保管、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部分 印章使用细则

第三条 公司印章的种类

1、公司公章 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对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公司公章名称以集团公司及各分公司营业执照相对应。

2、公司业务专用章 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力的印章,包括人事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3、法人章 刻有公司董事长名字具有法人效应的法人专用章。一般与公章配套一个法人章,不带编号;与财务专用章配套一个法人章,带编号。

4、各部门为方便工作刻制的公司名头章,条型章,门店用章等。

5、带有标识性的印章,常加盖在显要位置上,起提示作用。如“急”、“秘密”、“绝密”等字样。

第四条 公司印章的申请与刻制、废止

1、申请 必要的业务用章:支出合同、销售合同、财务、人事用章可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刻制印章申请表》。申请表必须由部门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人事行政部确认。

2、刻制 公司印章的刻制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负责。刻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散失、损毁、被盗、丢失 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损毁、被盗、丢失的情况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人事行政部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报告书须经部门领导和总经理、董事长确认。人事行政部根据情况依本制度办理改制。

4、废止 由于机构变更或其他原因废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门及时将印章交人事行政部处理。除特别需要,由人事行政部将废止印章保存三年(缴销的除外),然后在征得原使用者的意见后再行处理。

第五条 新制印章的登记 建立印鉴档案 申请刻制好的印章应在人事行政部进行登记。人事行政部应将每个印章登入《印章登记卡》内,建立公司印鉴档案,并将此档案永久保存。

第六条 印章分管权限划分

1、各公司(工会)公章、法人章(不带码)、合同专用章、公司名称条章、标识性印章由人事行政部归口管理。

2、各公司(工会)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带码)、发票专用章等财务类章交集团财务部管理。

3、“收货专用章”由门店店长(或指定的代管人)管理。

4、其它专用章的管理由相关部门按申请时批准的使用管理规定及在公司印鉴档案中登记的使用管理部门。

第七条 公司公章用印应严格执行用印审批和登记手续,填写《印鉴证照办公器材使用申请记录表》。

第八条 用印申请单位应根据用印的性质、重要性以及用印后果由相应领导审批。对公司的名誉和经济利益产生影响的用印必须由公司最高领导审批,否则人事行政部有权拒绝用印,产生的后果由用印申请单位自负;一般性用印可由部门领导审批;常规大批量用印(如人事部门的劳动合同用印)可视情况由用印申请单位经办人直接填写《印鉴证照办公器材使用申请记录表》,即可用印。

第九条 用印申请单位对所选印种负责,人事行政部有权对用印申请单位所选印种提出质询。

第十条 公司公章的保管人施印时必须认真核对《印鉴证照办公器材使用申请记录表》,上的内容是否一致,严格把关。如因个人把关不严格造成后果由施印人负责,部门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印鉴证照办公器材使用申请记录表》,必须由用印申请单位经办人依照所附填表说明,认真、清楚、详细的填写。

第十二条 公司业务合同的用印,不允许使用公司公章,须由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使用合同专用章。因公司合同签订需遵照《合同会签制度》原则,因此签订合同需加盖合同专用章时,必须出示《合同会签审批单》原件,施印人在《合同会签审批单》上编号(年+月+日,例如16040701号),并将编号备注到《印鉴证照办公器材使用申请记录表》中,后方可施印。最终将《合同会签审批单》返还给财务部。

第十三条 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专业性较强的业务方面的用印,须由相关部门协同人事行政部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印章设专人保管,原则上印章的保管人也是印章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印章管理人应坚持原则,工作细致,作风正派,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对不合手续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当的用印有权拒绝。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登记记录。

第十五条 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对公司各部的用章有监督权,应定期对印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公司印章的使用限在公司办公室内,不能将印章携带出办公室以外使用。如需外出携带公章,需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审批后,方可带出,并严格做好登记。外出携带印章人员承担印章的全部保管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公司董事长书面批准,人事行政部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八条 罚则

1、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刻制公章,否则无论用于何种目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2、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二十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即生效。

推荐第7篇:私刻公司印章

私刻公司印章,定什么罪,判多少年

签了4份合同,金额大约十万

这种行为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私刻公章是为了实施诈骗,则根据具体案情决定其构成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

推荐第8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总公司、分公司印章的刻制、发放、保管、使用、停用以及作废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用印的定义 用印分为法律性文件和其他文件两类,法律性文件是指公司签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包括:

1、各级各类商务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产品确认单等;

2、课题申请书,结题报告;

3、汇报材料;

4、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2.公司印章的种类

2.1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对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

2.2合同章/财务章 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力的印章。 2.3法人章 刻有公司负责人名字具有法人效应的法人专用章。

2.4其它专用章 因工作业务需要代表公司对外行使某项专业权力或部门内部使用的印章,包括。增刻此类印章的申请必须在申请时列明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并报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的公司领导签批。

3.公司印章的申请、刻制与废止

3.1申请必要的业务用章:应以书面形式向总经办提交《刻制印章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必须由部门领导与总经办主任签字确认并经总经理批准。

其它印章申请应严格控制; 全资/合资分公司增加印章须报公司总经办备案。

3.2刻制 公司印章的刻制由总经办统一负责。刻制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3丢失、损毁、被盗公司印章在受到丢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总经办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报告书须经部门领导和总经办、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的确认后,总经办根据实际情况并同时依本制度的规定办理。分公司印章发生此类情形,应在办理重新刻制之前向总经办请示,完成后向总经办汇报。

3.4废止 由于机构变更或其他原因废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门在印章废止后的2日内将印章交总经办处理。除特别需要,由总经办将废止印章保存三年,三年期满在征得原使用部门的意见后再行处理。 4.新制印章的登记

印鉴档案申请刻制好的印章应在总经办进行登记。总经办应对每个印章印模原件建立印鉴档案,并将此档案永久保存。 5.印章的管理使用细则 5.1 印章管理

公司印章由总经办独立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范围、数量;组织、执行印章的刻制、发放、停用和收回、销毁;管理公司及全资/合资分公司印鉴档案;管理公司公章、负责公司公章用印;制定公司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全资/合资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所分工管理的法人章、公司业务专用章负管理的责任。承担用印的后果并负直接责任。总经理人名章的用印由总经办负责管理,用印时须与公司公章同时使用。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支票)由总公司财务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 5.2 用印申请类别(公章、合同章)

用印分类说明

类型 子类

解释说明

各部门原有的业务开展与合作续签的合同协议用印可以直接申请合同用印;合同用印

业务投标 财务用章 公章用人力用章

国家课题项目申报用章 员工个人证明 用章)

介绍信、文件借阅用印 发文类用印

市场预期及项目合作收入进行预估和可行性分析。 各部门业务开展进行投标时所需公章用印申请。

财务部门对相关函、财务报表、财务报告、财务证明等公章用印的申请。 申请。

科技发展部对关于国家课题项目相关报告、资料使用公章用印的申请。 品牌推广宣传方面需公章用印的申请。 涉及员工个人事宜相关证明公章用印的申请。

各部门涉及到类似邀请函、调查表、申请书、证书、聘书等公章用印的。 填写纸质用印申请单 填写发文文件会签单

业务合作,新项目开展,需在用印申请的备注中进行合作内容简要说明,并

人力资源部对离职证明、收入证明、社保补缴、介绍信等人力相关公章用印类 品牌宣传用章

印 其他(包括邀请函、调查表、申请书、证书、聘书等

5.3用印申请流程(公章、合同章)

类型 子类 业务投标 财务用章 人力用章 国家课题项目申报用章

公章类用印

员工个人证明 其他(包括邀请函、调查表、申请书、证书、聘书等用章) 介绍信、文件借阅用印 发文类用印 品牌宣传用章

所属审批流

申请人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规则

审批人

总监 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

总监——>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 部门经理 总经办主任

金额

总监——>总经办主任

部门经理

总监——>财务经理——>法务——>分管副总 经理 合同用印

总监——>财务经理——>法务——>分管副总——>财务总监——>

5.4 用印使用登记

《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见附件3)必须由用印申请单位经办人依照表格项目,认真、清楚、详细的填写 5.5 用印使用要求

印章使用要慎重、安全、准确;不按规定程序,任何人都不得私自使用印章;对不让看内容的信件、材料或空白信函、表格,拒绝用印;用印登记内容和用印项目必须一致。 公司业务合同的用印,不允许使用公司公章,须由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使用合同专用章。

5.6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专业性较强的业务方面的用印,须由相关部门协同总经办进行管理。5.7公司印章设专人保管,原则上印章的保管人也是印章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印章管理人应坚持原则,工作细致,作风正派,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不得利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对不合手续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当的用印有权拒绝。公司印章的所有使用情况必须在用印前登记记录。

5.8公司印章的使用权限在公司总经办内,原则上不允许携带外出,如特殊情况需填写《印章借出申请表》由部门总监签字后申请方可借走。原则上借出的印章当天归还,不得延误。印章外借期间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外借部门承担。

5.9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印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的主管领导书面批准,总经办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6、使用程序:

每枚印章使用前,需经办人在OA系统中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提交《用印申请单》。在提交申请时,如此用印需要通报决支撑,请在申请时直接关联通报决,并上传用印文件。申请完毕后需经指定的审批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人要按本制度及公司有关规定审查要加盖印章的文本内容是否在授权的范围内,审批通过后执《用印申请单》,方可使用印章。经办人在用印时,需在系统中打印出审核通过的《用印申请单》(有通报决支撑的需打印通报决)以及与系统中附件一致的用印文件,交至用印人员处用印。审批人对文本加盖印证后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义务负主要责任,印章保管人需将加盖印章的文本连同《用印申请单》归档保存。

7.使用范围及权限:见附表 8.罚则

8.1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刻制公章,否则无论用于何种目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8.2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10.附件

总经理:

2014年7 月18日

推荐第9篇: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印章使用程序,明确印章使用范围,严格印章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各部门的行政印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印鉴、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及对产生法律效律的业务专用章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二、印章使用必须遵守登记、批准、用章的程序。使用印章的范围与批准人的职权相适应,印章使用批准人与印章管理人员不能是同一人。

三、使用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重大事项用章由总经理批准或授权。

四、批准人应有文字批准手续,批准手续完备后,由印章管理人员对所盖印章的文字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后用章。

五、印章由行政主管负责保管,使用印章必须由行政人员在专门的印章使用登记表上逐次进行登记存档、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

六、盖章后出现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七、财务印鉴由财务主管同意后方可盖章。

八、不符合规定手续的用印,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

推荐第10篇: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此办法适用于百利集团的印章管理。本办法未尽事宜或界定不清的呈请集团总经理或集团董事长裁决。

二、集团董事会授权由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总部的印章(各类印章共计20枚)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销售管理部经理处存放公司总部公章、合同章、董事长签名章各一枚,以供非正常上班时间备用,使用流程同第九条,所有单据由销售管理部经理事后转交集团财务部。

第二章 印章的雕刻

三、印章雕刻的申请、审核和批准:由需刻印部门负责人据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请,经系统副总/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分厂副总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方可雕刻。

四、印章雕刻:经过批准后的雕刻申请,统一由采购部办理。

第三章 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五、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六、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七、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

八、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九、公司各级人员每次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见附件1),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各类印章使用应具备的条件及审核权限应为:

(一)、集团总部:

1.各类行政章仅限于与之相对应的性质文件方能盖。(业务→业务,合同→合同)

2.合同章(含①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合同专用章;②上海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③广州市白云韦卓办公家具厂合同专用章;④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经销单合同经部门经理、分管系统总监/副总审核批准后盖章;直销单合同(含系统销售单等直接与甲方签署的)一律需评审(经法务专人评审条款,财务经理评审价格及付款方式,制造副总评审货期,销售总监综合评审),最终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将合同递财务,由财务指定专人盖章。市场部所有对外行为均需盖章。

销售合同盖章时,须有订货产品清单,且报价审核后的附件(单价、金额等)需体现审核过程,即要有审定人的签名,否则不予以盖章。

3.公章(含①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②上海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③广州市白云韦卓办公家具厂;④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⑤百利文仪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使用: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发文情况下,经总经办审核,集团总经理签署,由财务指定专人盖章(部分合同需加盖公章情况下,公章使用权限等同合同章)。

4.私章(含①“甄玉婵”两枚;②“梁纳新”两枚;③“梁敏宁”两枚)的使用:适用于签发支票、文件等,须经过其本人或其授权人确认,方可盖章。如合同中需使用私章,征得同意后也可办理。

5.董事长签名章(大、小各一枚):适用于需其签名的文件以及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原则上须经其书面确认(使用《印章使用单》)后方可盖章,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电话确认(应有记录),事后补签单。

(二)、各下属公司:

1.各类行政章仅限于与之相对应的性质文件方能盖(业务→业务,合同→合同,财务→财务)。

2.合同章(含总部及各分公司名义合同章)的使用:销售人员签订合同、订购单,须有各部门总监的签名方可盖章;采购部使用合同章须经分管系统副总签名,基建、设备须经董事长签名后方可盖章。

3.公章(含总部及各分公司名义的公章)的使用:公司之间各类证明文件需有各部门总监签名方可盖章,投标书的加盖章需各分公司总经理签名后方可盖章,采购部使用公章须经分管系统副总签名,基建、设备须经董事长签名后方可盖章。

4.人力资源用章、行政章的使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名后盖章。

十、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通过审批后的销售订单递至财务盖章,无特殊情况一般规定五分钟内给予落实。

十一、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十二、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十三、集团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十四、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十五、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 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十六、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进行整理后交财务部归档。

十七、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见附件2),注明事项,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由区域经理级以上(含)人员携带使用。

十八、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集团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集团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五章 印章的作废和销毁

十九、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遗失作废等。

十、经确认作废的印章由使用部门提出销毁申请,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见附件3)经系统副总/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分厂副总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销毁。

第六章 责 任

二十一、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办报告。

二十二、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二十三、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二十三、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总经办。

第11篇:公司印章制度

公司印章制度

印章是公司权利的象征,如果公司的印章被他人盗用,公司的利益必然会受到影响。因此,私营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私营公司内部印章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总则

1.目的

本规定就公司内使用的印章的制定、改正与废止,管理及使用方法做出规定。

2公司印章的定义

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在盖公司印章时使用含公司名称、部门名称及签名人的橡皮图章,不在本规定所指印章之内。

二、关于制定与改刻、废止

1.提起议案者

公司印章的制定,改刻与废止的议案由秘书处长提出。

2.手续

秘书处长必须在提出的议案中将新旧公司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进行说明。

3.刻印与改刻

公司印章的刻制由秘书处长负责,同时,如果需要更换或废止的应由各管理人迅速将旧印章交还秘书处长。

4.废止印章的保存年限

除特别需要,由秘书处长将废止印章保存3年,然后在征得原使用者的意见后再行处理。

5.散失、损毁、被盗

公司印章在散失、损毁、被盗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秘书处长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同时秘书处长应根据情况依本章各条规定的手续办理。

三、登记办法

1、印章登记台账

印章在秘书处进行登记。

秘书处长应将每个印章登入印章登记台账内,并将此帐永久保存。

2.印章在公司以外申报时的登记

.印章在公司以外登记或申报时,应由管理者将印章名称,申报年月日以及申报者姓名汇总后报秘书处长。

四、手续

1.盖章审批

公司章的使用依照以下手续:

公司及高级职员名章

(1) 本公司

使用公司或高级职员名章时应先填写“公司印章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写明申请事项,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若经理不在时,由经理事先指定代理人),连同需盖章文件一

并交印章管理人。

(2) 分店及工厂

在取得分店经理的认可后,将需盖章文件向总公司主管此类文件的部长呈递,由主管部长审查后依本条第(1)项所示手续办理。

(3) 部门印章、分店及工厂印章

这几种印章同样需在申请单上填写用印理由,然后送交所属处长,或认可后,连同需用印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

2.公司印章使用人

公司印章的使用原则上由印章管理人或文件处理人掌握。印章使用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和仔细检查用印申请单上是否有批准人的印章。

3.代理使用印章人

代理实施用印的人要在事后将用印依据和用印申请单交印章管理人审查。同时用印依据及用印申请单上应有代理人印章。

4.用印手续的简化

常规用印或需要再次用印的文件如事先与印章主管人取得联系或有文字证明者可省去填写申请单的手续。

此时,印章主管人应将文件名称及制定文件人姓名记入一览表以备查考。

五、用印要领

1.用印区别

公司印章的用印依照以下原则进行:

(1)公司、部门名章及分店、工厂名章,分别用于以各自名义行文时;

(2).职务名称印章在分别以职务名义行文时使用。

2.用印方法

公司印章的用印方法有以下几条:

(1) 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

(2) 盖印文件必要时应盖骑缝印。

(3) 公司印章的盖章处除有另行规定或文件形式无固定要求

的之外,一般参照以下规定进行:

① 公司名称章

名章一般盖于公司名称、部门名称、分店、工厂名称及出差地点的右侧。但公司名称与职务名章并用时应盖于名称中间或竖写名称的下方。

②职务名章

盖于职务名称的右下。如竖写书写盖于下方:

① 盖公司名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朱红印泥。

② 股、债券等张数很多,盖章麻烦时,在得到董事长批准后,可采取印刷方式

六、附则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开始实行。

第12篇: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恒大地产集团西安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各类印章的管理,明确印章工作流程和使用权限,保证印章的安全妥善管理和正确使用,根据西安公司公司快速发展的管理需要,特修订本制度。

一、印章的重要性及分类

1、印章的重要性:

印章是印信凭证的一种,是公司行使权利的象征。盖印,标志着文书生效和对文书负责,具有极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印章代表着企业领导的意志,无论是公文还是一般信件,只要加盖公章,就产生了法律效用。印章须严格管理,以免造成不良影响或无法挽回的损失。

2、印章分类:

本制度中所指印章主要是公司公章和各部门印章。(1)公章:公司必须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

(2)部门印章:刻有部门名称的印章,限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和协调,对外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印章的制发、更换与领取程序

(一)印章的制发、更换程序

1、所有印章都须由档案中心负责到公安部门指定单位统一刻制。

2、凡西安公司各单位或部门刻制印章,须提交刻制申请。刻制部门各项业务所需的条形章、个人签名章等,部门负责人审批即可;部门级印章的刻制、更换等,须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公司类印章的刻制、换发、补发等工作,须按照公司管理规定上报董事局领导审批。

3、西安公司下属新成立分公司印章的刻制、换发、补发等,均须上报本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基本印章(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财务专用章)刻制完毕后,印章印模须于3个工作日内送西安公司档案中心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规定。

(二)印章领取程序

1、法人代表私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中心统一管理,领取时,须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门负责人共同领取。

2、领取部门印章时,必须由申请部门助理级以上人员或者本部门印章管理员亲自领取。

3、下属公司公章由档案中心统一管理,领取该公司公章时,须由档案中心派驻印章管理员与该公司行政部门负责人共同领取。

4、领取印章时,须办理印章领取手续,申请部门人员、档案中心印章管理员与档案中心负责人三方共同签名确认。更换印章的,还须将原印章交回至档案中心存档。

三、印章的管理

(一)印章管理原则

1、确保印章安全:西安公司本部及各地区公司必须设立独立的印章室。公章必须存放于保险柜内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必须立即锁入柜内,防止被滥用或盗用,确保印章安全。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到对应公安部门报备。部门印章也须锁入柜内保管。

2、坚持用印原则:印章管理员必须有高度的原则性,严格按照西安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及有关办法用印。如遇制度规定外的特殊情况,必须书面或电话请示具有审批权的公司领导,不允许出现公司规定权限以外的非正常用印。

3、规范使用印章:涉及印章管理每一个环节必须规范有序。

(二)印章管理制度

1、分级保管制度

(1)公司对印章采取分级保管的办法,西安公司系统各公司公章由档案中心印章管理员管理,法人代表私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中心管理,部门业务专用章由各中心、部门指定印章管理员妥善保管。

(2)印章管理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必须认真履行印章交接手续。交接时必须由主管领导在内三人以上在场,共同清点、确认交接手续,在盖有印模的交接单上签名,交接单须存档处理。

(3)遗失印章,须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领导批准,签批遗失处理意见及处罚办法。遗失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都必须到公安部门报备。

2、用印审批制度

(1)所有印章用印,都必须严格执行西安公司印章管理相关办法,按照公司现行文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进行报批;特殊情况,须以董事局领导书面签署的意见为准。

(2)印章管理员必须认真检查用印文书是否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所有审批手续全部完成、审批内容和用印内容完全一致且相关责任人均已签字确认才能用印。

(3)用印审批权限划分参照表详见附件一。

3、使用登记制度

(1)印章工作有关表格均按照档案中心统一制表规范使用。

(2)用印前,印章管理员必须认真检查用印文书有否进行登记及登记内容是否完整,包括:用印日期、用印申请人、用印份数、用印类别、用印事由、审批人等,确认无误后方可用印。

(3)部门自行保管的各类业务章也须严格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四、印章使用办法

(一)用印流程(见附件二)

1、不具独立法人资格、隶属西安公司本部管理的部门或单位用印;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和地区公司用印;

3、部门印章使用审批人为本中心或部门负责人。

(二)用印要求

1、基本管理规定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办理领取手续,填写《印章领取登记表》,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

(2)所有与印章有关的业务,如印章刻制、领取、换发、使用、携带出外、废止等,均须到印章室领取档案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

(3)印章室应严格管理,非本公司人员严禁进入印章管理室。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由经办部门人员陪同。

(4)用印前必须履行用印程序,且立项审批环节完备。申请使用的印章必须与文件、材料的落款名称一致,不符者不得用印。

(5)印章管理员严禁违规使用印章。凡违规使用印章的,一律视作个人行为,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纠纷,均由违规使用印章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或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用印事项要求

(1)用印申请人须认真、详细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里的各项内容,字迹工整,而且每栏只能填写一个用印事项,禁止把多项工作混填在同一栏内。

(2)同一用印资料在不同时间里重复用印,或者同一批用印资料有部分内容漏报审批,都必须再次履行用印审批手续,杜绝“一次审批,重复使用”的投机行为。

(3)出现急需用印的文书,但该文书的审批权人未及时签字的情况,须由印章管理员和用印申请人共同在场,电话请示审批权人,经同意后方可盖章。审批权人返回后1个工作日以内完成补签手续。

(4)用印后,该印章使用申请表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管理人员留存,定期整理后交档案室存档,任何人严禁私自涂改、篡改、损坏或者撕毁原始记录。

(5)员工因个人事情要求盖公章的,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然后根据事情性质送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并经其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用印。涉及重要的事项可能会引起不良后果或其它无法预料的情况,必须上报有关董事局领导同意后方可用印。

3、有关业务要求

(1)使用公司证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时,必须写明用途,且印章须骑压公司名称。

(2)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文件,只要注明用途(政府部门等有特别要求的除外),报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即可用印。

(3)涉及合同类用印,须仔细核对合同文本五大关键要素:

A、甲乙双方名称是否与审批表内填写内容完全一致;

B、合同文本金额是否与审批表内合同金额完全一致;

C、该合同审批是否符合最新管理权限要求;

D、合同审核流程是否完备,最终审批人是否都已经签署明确的“同意”意见;

E、合同文本落款处必须由立项部门负责人或者公司董事长签名,并核对签订日期是否填写。

(4)不得在空白纸张、凭证、空白介绍信和空白便函上用印,如有特殊情况,西安公司本部和下属公司须报西安公司总裁或者董事局主席批准,地区公司须报本公司董事长批准。

(5)携公章外出工作规定

A、公章的使用必须在印章室内进行,如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印章室外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借用审批表》,经董事局领导或分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至少两人共同携带使用,原则上档案中心须安排专人亲自至现场监印。

B、如经董事局领导同意,由其他部门人员自行携印章外出用印的,印章管理员须封装后交给带章人。用章部门必须有两人同时在场,用印时当众拆封。用印完毕,现场封装,两人均须在印章封装口处签名确认。归还时,印章管理员须检查是否封装、签名,印章是否完好无损。若借用印章超出预计归还的时间,则应注明延迟的原因。

C、凡借用印章外出用印,均须严格按照《印章借用审批表》上所填事项规范用印。如遇超出申请范围以内的事项,均须电话请示董事局领导,事后须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一律视作越权用印,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用印规范

1、印章一般盖于公司名称、部门名称的中部,印泥要匀,落印要稳,确保印迹端正清晰,不漏盖、不多盖。印痕骑压年月。

2、介绍信、证明信如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间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3、由合同部审核过的合同、协议,须骑缝盖合同审核章;招标中心立项的合同须骑缝盖招标文本审核章,骑缝章盖齐之后方能盖甲方公章。

4、用于存档的合同、协议,还须连同审批表一起骑缝盖章。

五、印章的作废和销毁

1、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和遗失作废等。

2、经确认作废的印章由使用部门提出作废申请,将作废印章交回档案中心封存;如需销毁的,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统一交至档案中心,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销毁。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和财务专用章的作废都必须到公安部门报备。

3、如因机构变动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印章,应将原印章交回档案中心封存。封存印章尽量保管半年以上再按规定办理。

六、印章管理处罚规定(详见附件三)

第13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印章的制发、改正与废止、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印章的定义。

本制度中的印章是指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是用的印章。在盖公司印章时是用含公司名称、部门名称及签名人的橡皮图章,不在本制度所指印章之内。

第三条 提起议案者。

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议案由办公室主任提出。

第四条 手续。

办公室主任在提出的议案中将新旧公司的印章种类、名称、形式、适用范围及管理权限加以说明。

第五条 刻制与改刻。

公司印章的刻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同时,需要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第十条的各管理人迅速将旧印章交还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 废止的印章的保存期限。

除特别需要,由办公室主任将废止印章保存3年,然后再征求原使用者的意见后再行处理。

第七条 散失、损毁、被盗。

公司印章在遇到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办公室主任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办公室主任根据情况按本章规定的手续办理。

第八条 印章登记台账。

印章在办公室主任进行登记。

办公室主任应将每个印章登入印章登记台账内,并将此账永久保存。

第九条 印章在公司以外申报时的登记。

印章在公司以外登记或申报时,应由管理者将印章名称,申报年、月、日以及申报者姓名,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

第十条 盖章审批

公章的使用依照以下手续进行:

1.公司及高级职员名章。

(1)本公司

使用公司或高级职员名章时应先填写“公司印章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写明申请事项,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连同需盖章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

(2)分部及分公司

在取得公司经理(或分部经理)的认可后,将需盖章文件向总公司递交。此类恩见的呈递,由主管经济审查后依本条第(1)项所示手续办理。

2.印章、分部及分公司印章。

这几种印章同样需在申请单上填写用印理由,然后递交所属部门经理,认可后,连同需用印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

第十一条公司印章使用人

公司印章原上由印章管理人或文件处理人掌握,印章使用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仔细检查用印申请单上是否有批准人的印章。

第十二条代理使用印章人

代理使用用印的人要在事后将用印依据和用印申请单交印章管理人审查,同时用印依据

及用印申请单上应有代理人印章。

第十三条用印手续简化

常规用印或需要再次用印的文件,如事先与印章主管人取得联系后,有证明者可省去填写申请单的手续。最后,印章主管人应将文件名称及制发文件人姓名记入一览表以备考察。 第十四条用印原则

公司用印的用印依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公司、部门名章及分部、分公司印章,分别用于以各自名义行文时。

2.职务名称印章在分别以职务名义行文时使用。

第十五条用印方法

公司印章的用印方法由以下几条:

1.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下面。

2.公司印章的盖章处除由另行规定或文件形式无固定要求之外,一般照以下规定进

行。

⑴公司名章

名章一般盖于公司名称、部门名称、分部和分公司名称及出差地点的侧面,但公司名章与职务名章并用时应盖在名称中间或竖写名称下方。

⑵职务名章

盖在职务名称的右下方。如竖式书写应盖于下方。

4. 盖公司名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朱红印泥。

5. 投标文件、报价单等张数很多,盖章麻烦,在得到经理批准后,可采取印刷方式。第十六条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期开始实行。

第14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 章 管 理 制 度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和保管,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印章的分类

本公司印章分为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1)、合同专用章(2)、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质检专用章、公司部门章七类。

二、印章的管理

1.公司印章严格执行“专人管理、审批用章”的原则,本公司印章的保管人为:公司公章为行政部负责人、公司合同专用章为销售部负责人或采购部门负责人、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为财务部负责人,质检专用章为质监部门负责人,公司部门章为各部门负责人。

2.印章保管人负责印章启用、使用、保管、回收和监督。印章保管人要注意印章的保养,及时清洗,确保印迹清晰。

3.公司公章和对外对账时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必须预先填写用印申请表,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4.合同专用章(1)、合同专用章(2)、质检专用章以及公司部门章和非对账时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在使用时必须做好相应的登记备案工作。

5.印章保管人应将印章材料的复印件及用印申请表存档备查。

6.任何情况不得携出各类印章。若确因工作需要,须将印章外带,需提交《印章外带申请表》(附件一),经总经理批准,并由两名经办人带出使用。如需急用且总经理不在时,可通过电话向总经理请示,得到总经理同意后,领取印章,并签订《印章外带承诺书》(附件二)。在印章外带期间,该印章只能用于申请单上写明的使用范围,经办负责人必须对印章的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好印章。使用完毕后,印章应及时归还给保管人,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签订《印章移交登记表》。(附件三)

7.加盖印章应端正、清晰,位置在年月日处,即“骑年盖月”,若有需要应加盖“骑缝

章”。

8.禁止在空白的便条或白纸上加盖各类公司印章。

9.各类印章的保管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印章,不得外借,不因任何人指示、要求而违规用章。

10. 保管人员不在岗,则由总经理指定他人代管,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如保管公司印章的员工工作变更,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11.公司管理部负责对各类印章的使用进行监管,不定期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规之处,责令整改并向总经理提交监管报告。

三、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作为行政用章使用,范围限于内部公文、较大合作项目、与业务相关行政部门以及银行等业务上使用;

2.合同专用章(1)为签订采购合同使用;

3.合同专用章(2)为签订销售合同使用;

4.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只限于财务凭证上使用;

5.质检专用章限于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书上使用;

6.部门章只限于本公司内部使用,对外不得使用。

四、各类印章使用

1.公司公章的使用:

(1) 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附件四),写明用印事由,并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印。如需急用且总经理不在时,可通过电话向总经理请示,得到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2) 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经由总经理审阅批准,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

2.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1)合同专用章(1)由经办人填写《合同专用章使用申请表》(附件五)及合同交由供应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并由法务部加盖法务部门章后,

方可加盖印章。

(2)合同专用章(2)仅限于销售合同使用,由经办人在合同背面签字后,交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后,方可加盖印章。

(3)采购合同金额超过______万元以上(含本数)、销售合同金额超过______万元以上(含本数),在分别履行完本条第(1)、(2)款规定后,须再报总经理,经其同意后方能加盖相应的合同专用章。

(4)若销售产品只有订单而无合同作支撑,则订单由经办人签字后,交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并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

(5)销售合同中若需执行特殊价格的印章履行程序同本条第(4)款。

(6)各单位每月向管理部报送一次合同专用章使用情况,并将已签合同分类归档。

3. 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使用:

(1) 公司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交与非财务人员保管和使用。

(2) 除正常财务,需使用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其他事项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用印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财务部填写 《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申请表》(附件六)写明用印事由,并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同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

(3)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各部门印章的使用

(1)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盖章,并建立用章登记档案。

(2)各部门印章只用于公司内部,不得用于对外业务。

五.印章销毁

1.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需及时向管理部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管理部,并定期销毁。

2.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七),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管理部登记备案。由管理部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六.责任承担

1.印章管理人的责任承担见《印章保管协议》(附件八)

2.由于审批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决定,或由印章保管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履行盖章手续,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公司并追究其责任。 若上述人员的过错行为触犯《刑法》,公司将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责任免除:经批准带出用印被盗抢的,须凭事发地派出所证明,可不予追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丢失,可不予追究。

七.印章刻制、启用、销毁须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管理部统一刻制、启用、销毁。

八.本规定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实施。

九.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5篇: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概况

第一条 为严格规范公司用章行为,确保公司印章的正确使用和有效管理,维护印章的法定性、权威性和效用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管理印章是指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下简称合同章)、公司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业务章。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是指公司印章的保管及使用人员。

第二章 印章效力及使用范围

第四条 公章:公章的法律效力最大,适用范围包括以公司名义对内的发文、通知等日常事务文书;对外的证明、函、介绍信以及经营方面需要的证件等。

第五条 合同章: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使用。在合同上加盖合同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的行为。原则上规定合同类文件统一使用合同专用章,特殊用印情况如战略性合作项目、劳务合同等允许使用公章代替合同专用章。

第六条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并用又称财务印鉴章,主要用于公司内部的现金、银行收付业务(内部借款、往来结算)或对外的现金、银行收付业务(预留银行印鉴、支票、汇票、业务委托书等)以及其他外部业务(如工商部门备案等用途)等。

第七条发票专用章限于开发票使用。

第八条 各汽车公司业务章仅限于销售部签订购车协议时使用。

第三章 公司印章的保管部门

第九条 集团公章、合同章由集团行政部保管负责,各公司公章、合同章由各公司综合办保管负责。

第十条 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由各公司财务部保管负责。 第十一条 业务章由保管负责。

第十二条 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保存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四章 用印程序。

第十三条 用印申请。

(一)、凡需加盖公司公章、合同章时,用印申请人先填写《用印申请表》(见附件),经相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持《用印申请表》到印章专管人员处办理盖章手续。

(二)、除公章、合同章外其他公司印章均无需填写《用印申请表》。

(三)、用印申请表格式内容由集团统一规范制作,各公司必须认真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四)、编号遵循年度归零制原则,每一年将重新从“001”号开始编制。

(五)、在实际签署过程中若没有出现“甲方和乙方”,签署单位一栏中的“甲方和乙方”可不必填写。

(六)、对公司公章使用的核准人作如下规定:凡涉及经济、基建类文件需加盖公章的必须由董事长批准签字;除此之外的其他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的由各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因实际情况无法事前办理用印申请手续但获得相关领导口头批准的,要在一周内到印章专管人员处补办相关手续。印章管理员有提醒督促相关人员及时补办手续的责任,如有延误或遗漏,将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用印登记。

(一)、印章负责人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上不唯命是从,亦不能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违规违纪。印章负责人在用印前应认真审阅、了解用印内容、核准程序准确无误,涉及公司机密、公司信用、形象等重要文件,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盖章,并做好用印内容的保密工作。

(二)、印章专管人员要及时对照《用印申请表》填写《用印登记表》。印章取用须有记录,注明日期、印章名称、用印申请表编号、文件类型、文件名称、文件页数、用印枚数、保管人、经办人等信息。登记记录包括电子档和纸质台账两种形式。

第十五条 盖章落印。

(一)、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印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印要盖在署名中央,以盖印时能压

住年月日为宜。

(二)、文件、公函、合同如有数张,必须加盖上所有纸张的骑缝章。

(三)、不得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上用印。

(四)、加盖印章的文字材料的行文,格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件内容有误的,印章专管人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专管人员审核用印内容的,专管人员可拒绝用印,或报告领导处理。

第五章 印章专管人员及其职责

第十六条 用印程序完结后,《用印申请表》原件必须由印章专管人员收存,专管人员要及时对《用印申请表》进行整理,按编号、性质归档保存。

第十七条 特规定印章专管人既是印章负责人又是印章保管人,是印章使用、保管的直接责任人,必需严格遵守保管、使用印章的制度和纪律。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八条 所有印章均按同等要求保管,置于牢固的的柜内或抽屉内,并加锁。特别是单位对外使用的公章,均应放于保险柜内。保管员对所管印章要经常检查、保养。印章专管人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进铁柜内,妥善保管,不得将印章存放在办公桌内。第二天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铁柜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知相关领导和保安部门。工作时间印章保管人员因外出不在岗位时,应将印章妥善收存。

第十九条 发现印章有异常情况或丢失,要及时汇报,查明情况,及时处理。必要时报警。出现集团公司名称变动、印章使用损坏、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等情况,印章必须停用。印章停用时须经集团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同时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遇携带印章外出办事的,须做好外出用印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执行。

××××集团公司××年××月××日

第16篇: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一、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1、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

4、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二、印章的使用

1.各类行政章仅限于与之相对应的性质文件方能盖(业务→业务,合同→合同,财务→财务)。

2.合同章(含总部及各分公司名义合同章)的使用:销售人员签订合同、订购单,须有各部门总监的签名方可盖章;采购部使用合同章须经分管系统副总签名,基建、设备须经董事长签名后方可盖章。

3.公章(含总部及各分公司名义的公章)的使用:公司之间各类证明文件需有各部门总监签名方可盖章,投标书的加盖章需各分公司总经理签名后方可盖章,采购部使用公章须经分管系统副总签名,基建、设备须经董事长签名后方可盖章。

4.人力资源用章、行政章的使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名后盖章。

5、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通过审批后的销售订单递至财务盖章,无特殊情况一般规定五分钟内给予落实。

6、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10、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 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11、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进行整理后交财务部归档。

12、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见附件2),注明事项,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由区域经理级以上(含)人员携带使用。

1、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遗失作废等。

三 责 任

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办报告。

2、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四、附

二十三、本办法解释为权为财务部

第17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XXXXX有限公司正品、低价、量贩式

印章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运营,维护公司信誉,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使用规范

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二条、行政公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调动。

7、员工的任免聘用。

8、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9、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第三条、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类经济合同等。

第四条、法人印章使用范围

公司法人私章或总经理私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第五条:财务专用章使用范围

法人财务印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第六条、印章管理

1、公司印章按部门职责分工,由专人保管。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定移交登记表。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2、印章损坏,由公司下文件申明停止使用,办公室将印章统一登记,收缴销毁。

3、公司行政公章等重要公章被盗或丢失,需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登报申明作废。

4、印章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盖戳。对外重大投资、合资、合作协议在盖合同专用章前,需经总经理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总经理私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

5、印章使用须严格用章登记程序。印章使用,首先由用章人经有权审批人或被授权人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根据审批规定的使用范围在“用章登记簿”上做好登记,印章使用人签字,然后盖章。如遇紧急情况,审批人外出,审批人可电话批示印章保管人用章,但事后必须办审批和登记手续。“用章登记簿”由印章保管人保管。

6、未经批准不得在空白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7、非特殊情况不准携带印章外出或外借。

8、印章保管人必须书面承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私自使用印章,不因任何人指使、要求而违规用章。印章管理审批人必须书面承诺将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违规审批或运用权力压服印章保管人违规用章。印章管理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保留,一份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第七条、责任追究

1、对违规刻章使用、管理的行为和行为人追究行政、经济到法律责任。

2、印章使用人不经批准,私盖印章的给予纪律处分;偷盖印章的给予除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按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3、印章保管人履行职责不力,印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给予除名,因管理不善,被他人偷盖印章的,给予行政处分,不经批准使用印章的,给予除名:因违规使用印章或因保管不善丢失印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4、擅自用章给予除名处理。

第八条、附则

1、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总经理办公室

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4年1月7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8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

1、经总经理授权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监督行政公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监督财务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2、公司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使用以及领取、归还印章时应予以登记和审批;

3、公司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

2、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总经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公章使用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4、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在空白公文纸和未填好内容的介绍信、证明以及合同上盖章。

5、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时载明事项,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携带使用。

三、审批:

3.1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因公务需加盖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的,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公司员工因私事需出具证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由需使用的员工在公司行政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公司员工因私事需出具证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根据所证明的事项涉及的部门由相关部门经理或者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

3、行政部盖章,并将盖章的文件原件存档保管,在确实无法留存原件时以复印件存档;

4、已盖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行政部销毁。

3.2财务专用章使用审批手续

1、财务部使用的常规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规范性的各类报表等,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盖章;

2、公司其他各部门若需加盖财务财务专用章,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

3、经部门经理或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

4、财务部盖章,并将盖章文件的原件交行政部存档保管,在确实无法留存原件时以复印件存档,。财务部使用的常规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规范性的各类报表等除外;

5、已盖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财务部销毁。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19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需用印章的文本。

第四条、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综合办公室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综合管理部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

(三)公司印章应由综合办公室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市公安局备案。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的印章。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生产章)、董事长(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第五条、公司印章的管理:现阶段公司印章包括: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专用章。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合同章由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法人私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制定专人分别保管。

2、因业务发展各职能部门需要专用章(如人事部门专用章) 时,各职能部门准用章由各职能部门们负责人保管。

3、本制度生效之日起,本公司现用印章由综合办公室做好戳记,并统一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随着业务的发展公司陆续刻制的新章或旧章更换新章时也需要到综合部门留样保存并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4、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如因事、病、休假、或者岗位调动等原因),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

5、印章专管人员离职时,其管理的印章记录和档案须作为员工离职移交工作的以部门。印章专管员离职时,须办理分管印章的移交手续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新的印章专管员需要填写《留样备案表》。

6、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二)印章的使用

1、新印章启用前应由综合办公室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2、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3、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4、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总监私章由法人或总监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5、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6、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7、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

8、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综合办公室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9、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内容填写不全或者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10、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

持有效证件材料,经综合办公室总监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综合办公室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每日下班前应检查公章是否齐全并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更不能随便丢在办公桌上。

3、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4、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总监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第六条、法律责任:

(一) 任何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不符合规定时不得擅自使用。

(二) 违反本制度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据情节予其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20篇: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在经营中用途非常广泛,作用很大。它表明一个公司或一个部门的合法地位,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它是项目对外联络,对内行使职权的标志和凭证。

如果对印章的认识不够,造成管理不严、滥用或被非法使用,将会给项目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为加强印章的管理,避免出现经济纠纷等事件,特制定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种类

1、公章:是公司最重要的印章,代表公司的权利、凭信和职责。

2、专用印章:是为了使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专业性职责而发给部门使用的印章,这种印章有公司名称及用途。

3、领导人名章:是公司领导或部门主管的身份印章,是行使职权的标志。

4、其他印章:是起标识作用,如财务用的各类标识章、特定章。

二、印章制作

1、公章、专用章由上一级机关颁发或由上一级机关正式批准后,本级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并到其指定处刻制。

2、领导人名章一般用楷书或宋书按规定尺寸刻制领导人姓名方形章,不准用领导人私章代替领导人名章。

三、印章保管

1、公章、领导人名章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专业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专人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私章必须分开由专人保管。

2、印章要放在保险、安全的地方,放置印章的柜子钥匙不得乱放。

3、印章保管人外出时,由领导批准后交给指定人代为保管。

四、印章使用

1、凡盖公章、领导人名章,必须经上级领导批准或授权。

2、凡盖专业印章,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3、印章保管人在盖章前应认真检查上级的领导签字,审阅用章文件和全部资料。

4、印章保管人用印须登记,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5、盖印要符合要求、位置恰当、字迹端正、字图清晰。

6、不准在空白信纸、信封、纸张和介绍信盖章。

7、在文件、文书、资料上盖错了章要及时销毁。

8、严禁私自带印外出,如因签订合同须带印时,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印章保管人或指定保管人带上,并按规定实施使用。

五、印章丢失

如印章遗失,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上级机关,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登记,并声明作废,其补刻按印章颁发权限再行刻制,新刻制印章应与原印章有明显的区别。

印章公司有什么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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