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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车辆管理制度]
2006-06-0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机动车驾驶员指局内在职的机动车驾驶员、聘用驾驶员和持有驾驶证的职工。
第三条 局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机动车的使用、维护及管理制度
第四条 局机关各处室(包括机关科室、业务处室、办、队)(下同)及基层单位应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车辆使用具体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条 局内所有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局机关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由各用车单位具体负责管理,各科室长是第一责任人。局属基层单位应指定一名人员兼任车管员,负责车辆使用、维护、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基层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车辆执行外出审批登记制度。因工作需要出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的车辆到局办公室登记,经局长批准同意;局属基层单位的车辆由局分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报局办公室备案。禁止未经局长批准的车辆私自出市区。
第七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封车制度。局机关节假日值班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基层单位用车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报局办公室备案,其余车辆一律停封。
第八条 车辆的保养应坚持“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坚持例保、预检预修制度,消除故障隐患,降低油材料的消耗,提高车辆的运行质量。
第九条 局办公室负责局领导车辆的维修管理,各科室负责本部门的车辆维修管理。局属基层单位车辆的维修可依据经费情况和单位生产实际自行管理。
第十条 年初由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根据每台车辆运行状况、实际运行公里数,分级别、分档次核定车辆年维修费用,并按包干指标分配到单车。年度内包干指标节余的可累计到下年使用,不影响下年度维修费用核定基数,超出包干指标的维修费用各科室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 局机关车辆的年检费、养路费、保险费均由局办公室统一办理,发生的费用不包含在包干指标内。 第十二条 局机关各科室车辆的日常维修,在包干计划内由驾驶员提出申请、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各科室负责自行安排车辆维修,费用由用车单位直接到计划财务科报销。
第十三条 局领导车辆的日常维修,在包干计划内由驾驶员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局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车辆维修,费用由局办公室到计划财务科报销。
第十四条 局机关各单位车辆需要大修的,年初由各科室申报计划,经局办公室和计划财务科联合组织鉴定后,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同意,由计划财务科按程序到市政府采购办申请办理大修款项,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修理。
第十五条 因工外出,途中车辆发生故障需临时维修、购买零件的需通知局办公室,同时车辆使用人要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否则所发生费用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 凡未按要求私自去修理厂维修车辆的,所发生的费用由送修人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 车辆应按单位指定的位置停放或入库,不准随意停放。局机关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存放地点,在局内车库存放的车辆全年存放在指定库位,冬季在外临时租库的车辆,其他季节应停放在局办公楼后院;局属各基层单位在保证车辆安全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存放地点,不得私自在它处停车。
第十八条 凡到市外、省外新购车辆,必须由车辆所属单位专职驾驶员驾驶。
------------------- 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局内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驾驶技术,增强法纪观念,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条 因违章行车扣证或发生交通事故的罚款,单位概不负责。
第二十一条 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因此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责任全部由驾驶员负责。
第二十二条 持有驾驶证的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本单位车辆,必须经单位第一责任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不准私自聘用驾驶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局长批准后,报局办公室备案,并签订由局办公室统一印发的聘用合同。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四条 车辆发生安全事故,除执行交警部门处理意见外,局内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未经局长同意,车辆私自出市区的,一经发现,对责任处室(单位)作出收车处理,并予第一责任人全局通报批评,如在外出期间发生车辆被盗、损坏、交通事故的,责任全部自负。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因私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全额赔偿。
第二十七条 工作时间之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存放,造成被盗、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在接新车过程中,非车辆所在单位专职驾驶员驾驶的,发生交通事故或损坏的追究车辆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按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80%予以赔偿。
第二十九条 酒后驾车发生行车交通事故,不论什么情况,均追究驾驶员责任,并给予驾驶员待岗处理。
第三十条 驾驶员把车辆私自交给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给予驾驶员待岗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责任人承担全部证、牌补办费用。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或变卖油卡),一经发现将对其处以同等数量油料价值三倍的罚款,在职的驾驶员给予待岗处理,外聘驾驶员解聘,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第三十三条 发生交通事故,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以责论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赔偿。
1、全部责任:责任人承担保险赔偿金额以外损失的100%,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车管人员(兼职)各扣罚800和400元。
2、主要责任:责任人承担保险赔偿金额以外损失的80%,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车管人员(兼职)各扣罚500和300元。
3、同等责任:责任人承担保险赔偿金额以外损失的50%,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车管人员(兼职)各扣罚300元和200元。
4、次要责任:责任人承担保险赔偿金额以外损失的30%。
5、造成单位职工伤亡的交通事故,对相关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及车管人员按交通部门认定责任进行处罚。
第五章 其
他
第三十四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责任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应在当日将事故报告送交局办公室,同时责任人应在两日内写出书面检查(事故经过、原因教训、整改措施)分别交本单位、局办公室各一份。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局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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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卫部门领导负责环卫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度,按时按质完成垃圾清运、道路清扫、洒水等环卫工作。
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车辆,报批流程如下:由司机填写维修保养审批单—车队队长核实并记录—修理厂报价—环卫科科长审核—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送车到修理厂维修—车队队长、司机共同验收签字确认修理完成,费用按月结制,由修理厂到局财务结账。未经批准的维修费用自负。
三、车辆加油遵循“先登记审批后加油”原则。
四、每天车辆作业,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以便车队队长核实里程和油耗情况,驾驶员不得事后补填或造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车队队长,根据情况报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处理,车队队长不能作出决定的须报环卫科科长和或局领导审定。
六、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驾驶员必须清洗车辆,并按指定地点和车位停放并锁好车门。
七、车辆由环卫站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由车队队长填写《其它单位用车单》,环卫科科长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方能派车。未经允许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由派车个人及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八、每月车辆修理、加油、出车情况,车队队长要负责及时汇总,经环卫科科长核实,报局领导审核后,作为财务报销凭据。
九、驾驶员日常检查保养车辆规定
1 (一)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有无渗漏现象。2.检查照明信号、喇叭和雨刮器的工作情况。 3.检查制动装置的工作情况。 4.检查转运装置的连接和工作情况。 5.检查轮胎气压。 6.检查随车工具和附件。 7.检查其它情况。
(二)途中检查
1.在行驶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2.在不同转速下检查发动机和各仪表的工作情况。 3.检查发动机润滑油与冷却水液面的高度和有坎渗透现象。 4.检查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紧定情况。 5.检查转运轴,紧定情况。
6.检查轮胎螺帽的紧定情况和轮胎的状态。7.检查其它情况。
(三)车辆作业完毕后保养 1.清洁车辆。
2.检查风扇皮带和空调压缩机皮带的紧度,必要时调整。3.检查轮胎气压,必要时充气。
4.清洁蓄电池外部,并检查极柱的连接和蓄电池的安装固定情况。5.排除故障。
6.加添燃油、机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有关润滑点。7.检查整理随车工具和附件。
十、车辆维修规定
(一)一般常见故障,由司机、车队队长、环卫科科长想办法解决,需要费用的维修必须按程序报批,实行先批后修,驾驶员本人不得擅自
2 作主维修或故意做出车辆故障。
(二)对车辆所更换的部件,价格如实上报,待批后方能更换,旧件随车带回验证。
(三)车辆维修和保养必须在指定的技术好、服务好、价格合理的汽车维修厂进行,要确保一次性维修质量合格,避免同一故障多次进行维修。
(四)行车途中如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尽力排除、减轻损坏,确实无法排除时,在保障行车安全的前提下返回车队维修;如确实需要在故障地点维修,应通过电话汇报、审批后就地维修。
(五)逾龄且车况差、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修复、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应及时报废,确保行车安全。
十一、车辆加油规定
(一)驾驶员如实填写《出车记录表》,车辆需要加油时,及时报告车队队长,并如实填写《车辆加油登记表》,车队队长和驾驶员同时签字。
(二)车辆下一次加油时,车队队长必须核实加油情况是否与出车里程相符。
(四)每月1—10日前,车队队长负责核实前一个月车辆加油量与原始登记和石油公司明细单是否相符,附上发票并报环卫科科长审核,局长审批后,交财务报销。
十二、车辆保险管理
车辆保险采用统一投保方式,根据保险周期,统一选择一家保险公司,统一签订所有车辆保险合同。
十三、车队岗位职责
(一)队长职责
1.协助环卫科科长组织做好车队车辆维修、保养、加油、新车入户、年审、报废等工作,按权限实施日常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转。
3 2.负责抓好全体司机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
3.负责对车队车辆及驾驶员的出车作业情况进行督查工作。4.统计好车辆每月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和作业量、出车里程、油耗等,为局领导决策出谋献计。
5.负责处理突发事故,根据需要填写事故报告。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驾驶员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调配。
(2)实行定车、定员、定路线、定范围,分清责任,各司其责,主动配合完成任务。
(3)认真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4)装车作业完成后,负责督促装车工盖好网,避免垃圾清运过程中二次污染,做到车走地净。
(5)所有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地点,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偷工减料、半车运送或半路自行卸车。
(6)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7)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禁止吸烟,饮食、打电话和闲谈,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8)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转交(借)给他人驾驶。
(9)驾驶员按要求出车,没有特殊情况途中不得任意改变去向,确因工作需要增加或改变去向,则向领导或车队队长报告申请。
(10)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经常检修、保养、擦洗车辆,保证车辆完好,随时可以出动。
(11)司机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违章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十
四、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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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驾驶员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环卫车及驾驶员的管理,保障环卫车正常运行和驾驶员安全出行,完成垃圾清运任务,制定本责任书。
一、热爱车职工作,服从调派,听从指挥不准出私车,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搞特殊化,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做到随叫随到。
二、驾驶员必须具有专业技术和与本职工作相符合、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证照,并要定期审照,证照不全者不得出车。
三、驾驶员工作不得无故缺勤。除正常清运垃圾外,车辆启动运行必须经社区中心领导同意。
四、如因特殊原因,需离岗外出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
五、驾驶员要对环卫车爱护和进行日常清洁,保持车辆整洁、安全。
六、驾驶员按照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对机车进行检修、保养。车辆检修、大修情况要预期向领导报告,要保证车辆处于随时能正常运行状态。
七、车辆修理所需材料必须报请领导审批后,不得擅自做主否则责任自负。
八、所备材料专用工具一经清点交与驾驶员保管后,未经请示不得借用。私自外用一次处200元罚款,丢失的照价赔偿。
九、车辆启动和运行情况单位领导必须知晓,未经本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借用、他用,否则一次处500元罚款。车辆停放位置由单位安排。工作时间不得随意停放或脱离自己的视线,更不能停放在自己家里。
十、每次出车情况必须做好出车日记,协同人员也必须签名相互配合协同工作。
十一、驾驶员必须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平安出行原则,注重车辆和工作人员安全。因驾驶员违章造成的事故由个人承担。
十二、车辆加油及更换材料,经领导同意由单位开出票据后方可执行,否则费用自理。
十三、驾驶员要坚持拉满箱少跑空,本着不留死角历行节约的原则,力争做到及时拉运,不要因垃圾箱已满而无处堆放造成垃圾成堆。
十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解释权属社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驾驶员签名: 社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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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更好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环卫车辆安全操作制度。
1、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接受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安全会和交通宣传等活动。
2、不准酒后驾车、强行超车和违章超速行驶。
3、认真执行车辆“三检”制度,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行。
4、车辆在通过铁道口和交叉路口时,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车辆在加油时,不允许打手机,不准吸烟和明火出现。
6、做到文明操作、礼貌待人。
7、加强冬季和雨季的安全教育。
8、不允许在工作间内吸烟、点燃明火及往中转箱中丢带火的烟头,无关人员禁止操作机械设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工作现场。
9、定期检查配电箱、操作开关,用电线路的设施、设备等其它用具,设备是否漏点。
车辆三检制度
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
行驶中注意
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车后检查
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6、检查整理随车工具。
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按照“统一”的原则,全部车辆要建立台帐。
2、车辆外借时,必须经负责人同意,方准出车。
3、车辆驾驶员,任何时间不准出私车,有事必须提前请示领导,如发现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的驾驶员,按照奖罚规定处理。
4、车辆驾驶员,定车定人,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外借他人驾驶、串开车辆。
汽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车辆司机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例行维修、保养,完成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2、车辆司机维修、保养设备,必须做好记录,对维修、保养的部位、技术和质量负全部责任。
3、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以旧换新,经指定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4、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车辆司机临时安排。
5、车辆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6、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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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程 前言
目的:加强环卫车辆的日常管理,规范车辆作业,管控车辆作业安全,控制车辆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市政环卫分(子)公司;
权责范围: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人事行政部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制度实施的监督监管;如现场情况发生改变导致本制度不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时,由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人事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共同讨论制度的修订,并经项目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一章 车辆购买及验收
第一节 车辆申购评估
车辆的申购根据标书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进行车辆型号的选购,如项目实际情况对车辆的需求与标书有出入,应与甲方充分沟通,以实际需求为依据购买车辆。车辆的申购以内网签报进行,内网签报流程如下:市政环卫部写签报内容,要求写明标书要求,项目实际情况——分公司总经理签字——集团市政环卫部及集团财务会签意见,给出参考价格——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请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节 车辆购买
车辆购买时必须按签报审批意见进行购买,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分公司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的签报作为附件,集团财务在费用把关时参照签报内容进行审核。
第三节 车辆验收
车辆原则送到项目指定停车场,验收时必须由车队长、市政环卫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随车所送易耗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车辆技术方面主要由车队长把关。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甲方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甲方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节 车辆资料管理
车辆验收完成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将所有资料收集,完成如下工作:
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如备用钥匙等;
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过塑随车放置;(样表见附件一)
3、编制《新增车辆汇总表》并发送给财务及集团市政环卫部车辆管理人;(样表见附件二)
4、根据车辆资料类别,将资料分部门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车辆资料分类存放记录表
第二章 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节 车辆保险类别
车辆需购买的保险分为交强险与商业险两大类,交强险为保监会统一规定,而商业险具体分为:车辆损失险(标准与车辆价格保持一致,上下相差不大)、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全车资抢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机动车损失险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陪、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全车盗抢损失险不计免赔。另外还有车船税。由于环卫作业车辆要求行驶速度较慢,玻璃单独破碎险可以考虑不购买。
第二节 购买车辆保险原则
车辆保险由集团公司指定保险公司,并由集团公司与保险公司确定险种、赔偿限额、费率、折扣、理赔方式、理赔过程各阶段所需时间等内容。各分子公司在车辆投入使用前自行与保险公司联系购买保险,已购买保险的车辆在保险到期前自行续费。未经集团公司同意,各分子公司不得更换投保保险公司及更改保险内容及相关条款。各分子公司对险种及赔偿限额等内容有需要更改必须告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进行操作。
交强险按保监会规定执行,使用保监会2006年批复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保协条款[2006]1号)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中2008年2月最新标准中交强险浮动办法,结合当年的出险赔付率决定下年的折扣。商业险如果没有国家调整,在深圳购买按5.6折,另外折扣由保险公司按每月或每单直接返还到
各分公司财务。如果遇国家保险政策调整,另行由集团公司与保险公司协议确定折扣及返还。
第三节 出险及理赔流程
出险后报保险公司指定的各区域的负责人电话或指定保险公司的统一报险电话,经过定损后与保险公司指定的区域负责人联系,按保险公司预先给予的优惠条件确定修车与理赔的先后顺序,理赔事务与保险公司指定的负责人进行联系进行理赔。相关详细内容参照集团公司发给各公司的由集团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相关内容执行。
第三章 车辆使用管理
1、车辆使用前必须进行油箱的改装,加装防盗油箱盖,油箱盖钥匙由行政人事部保存,需要加油提前至行政人事部领取,加油后归还。
2、在进行车辆作业安排时,市政环卫部必须保证所安排的驾驶员为考核合格驾驶员,有资格及能力驾驶所安排的车辆,否则出现事故,市政环卫部相关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3、行政人事部必须保证所有车辆必须要保险的保单时间期限内,否则出现事故由行政人事部第一责任人承担。如因故无法及时购买保险,行政人事部须以文字形式通知市政环卫部,市政环卫部接通知后应进行应急调整,不得安排非保险期内车辆出行,否则出现事故由市政环卫部承担。
4、任何人不得私配车辆钥匙,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
5、车辆在使用之前必须进行检查,此工作由驾驶员完成,并如实填写《车辆使用检查表》,每月上交市政环卫部备案,如因驾驶员没检查或检查不认真造成车辆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维修费用。(《车辆使用检查表》样表见附件三) 第四章 驾驶员的管理
第一节 驾驶员招聘、考核及上岗要求
1、严把驾驶员招聘关:驾驶员招聘时认真审核身份证、驾驶证,并进行体检,要求身体健康,无心脏病等既往病史,且无酗酒的不良生活习惯,所持驾驶证为a
1、a
2、b2三种证照,并有三年以上大型货车或环卫车辆实际驾驶经验,合格方可参与笔试,经笔试合格方可参加上车试驾(在不使用扫路功能状态下),试驾时公司车队长先行对车辆进行驾前讲解,然后由试驾人员驾驶,车队长在副驾驶陪同,选择空旷无人或少人区域。经试驾合格后方可参加扫路车操作培训。在试驾过程中,车队长须时刻紧盯试驾人
员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2、驾驶员培训:经试驾合格的驾驶员,参与环卫作业车辆的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培训与实操培训,理论培训课时必须达到10课时,实操培训课时必须过到20小时。驾驶员必须充分熟悉环卫作业车辆的构造原理及各部件的功能,并能正常操作。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习期。
3、驾驶员见习作业:经培训考核合格驾驶员可跟车见习,见习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熟手驾驶员作业,见习驾驶员在副驾驶位置跟车观摩作业,此过程必须经过10天,第二阶段由见习驾驶员驾驶,熟手驾驶员在副驾驶陪驾,此过程必须经过10天,两个阶段均正常完成后,方可发放上岗证,进行单独作业。驾驶员正式入职必须签订《车辆使用安全责任协议书》。(《车辆使用安全责任协议书》见附件四)
第二节 驾驶员的日常管理
1、驾驶员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及操作培训,并作好培训记录,培训工作由车队长组织,行政人事部根据情况列席。
2、驾驶员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行驶,不得为早下班开快车降低作业质量,不得越区域作业。
3、驾驶员作业必须凭《环卫车辆日作业安排表》至车场管理员处领取钥匙,作业后必须按要求将钥匙交至车场管理员处。驾驶员必须凭单作业,按《环卫作业车辆日安排表》指定区域及路段作业,严禁越界作业,越界作业视为公车私用,发生事故与公司无关,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公司将对此驾驶员作开除处理并保留处罚权利。(《环卫车辆日作业安排表》见附件五)
4、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加油表等公司要求的表单,不得事后补填或造假,一经发现,作开出处理。
5、驾驶员间应相互交流,提升技术及作业效率。
6、按要求定期对车辆进保养,拟定车辆保养计划,以半年为一个期间,逐月落实。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对于长期不按要求对车辆进行保养的驾驶员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开除处理。
7、驾驶员作为公司的一员,必须时遵守公司其它行政人事及财务方面的制度。
8、驾驶员作业凭单驾驶所安排车辆,严禁私自与人换车或将车交给别人驾驶,否则出现一切事故与公司无关,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公司将对相关驾驶员作开除处理。
9、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因违法驾驶产生的一切事故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发生车辆损坏,根据情况赔偿。篇2:环卫车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环卫车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环卫所各项规章制度,服 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 迟到、不早退,确保垃圾及时清扫、收集、运转,做到日产 曰清,严禁车内装有垃圾隔夜转运;严禁无故旷工、脱岗,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休 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如人 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经查实后, 给予相应的处罚。
2、安全行车管理
⑴每月由车辆管理办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 员安全行车意识。
⑵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 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 车,一经发现立
即开除。
⑶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⑷车辆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 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⑶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 车私用。 ⑷每曰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 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 价赔偿。
3、车容车貌
⑴、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 垢污渍。 ⑵、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 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⑶、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 挂现象。 ⑷、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 并建立车
容车貌检查档案。
⑶、所有环卫作业车辆应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的车容车貌 检查活动。
4、燃油管理
⑴实行油卡加油制,原则上不允许用现金加油。
⑵加油时,必须有指定的专人陪同驾驶员前往加油站加 油,并做好加油记录,经驾驶员和油卡持有人签字备案。
5、车辆维修及保养
⑴、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
序。
⑵、确需维修的,由驾驶员申请,经车管办主任审核, 报所领导同意后,填写派修单,并由车管办主任现场查看修 理部件是否属实,否则不予报销。
⑶、如遇车辆途中抢修,必须报车管办主任和负责人, 并在事后及时补开派修单。否则,不予结账,由驾驶员自行 负担。
⑷车辆进行修理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对修理部位 及更换配件进行监督并认定保修期。
⑶车辆修好后,更换的配件必须带回单位验收,并集中 处理。 ⑷如驾驶员人为原因造成车辆维修费用增加的,一经查 实,根据费用的多少给予处罚。
⑵车辆每半月打一次黄油,并定期更换空气滤清、机油。
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案”,记录每次 车辆保养、维修、检查、更换轮胎和零配件等情况。
6、考核的奖惩措施
⑴、对违反环卫所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根据违反情节 的轻重,每人(次)处罚50-100元。
⑵对违反以上各条环卫车辆工作纪律的,将根据违反情 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50-100元。
⑶、车容车貌不达标准的,每人(次)处罚20-50元。 ⑷、被上级领导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处罚100元。
⑶、对超出油耗管理标准的不予发放节油奖,超过1升 以上视实际情况给予处罚(根据油量、当月公里数、市场油 价计算〉。 ⑷驾驶员因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的,一切 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全额赔偿。
⑵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按责任〈以交警 队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为准〉作如下处理:
①对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当月安全奖不予发放。
②对在事故中产生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费用,应按实 际经济损失以责论处,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负全 责的,承担全部篇3: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环卫车辆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更好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环卫车辆安全操作制度。
1、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接受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安全会和交通宣传等活动。
2、不准酒后驾车、强行超车和违章超速行驶。
3、认真执行车辆“三检”制度,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行。
4、车辆在通过铁道口和交叉路口时,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车辆在加油时,不允许打手机,不准吸烟和明火出现。
6、做到文明操作、礼貌待人。
7、加强冬季和雨季的安全教育。
8、不允许在工作间内吸烟、点燃明火及往中转箱中丢带火的烟头,无关人员禁止操作机械设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工作现场。
9、定期检查配电箱、操作开关,用电线路的设施、设备等其它用具,设备是否漏点。
车辆三检制度
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
行驶中注意
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车后检查
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6、检查整理随车工具。
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按照“统一”的原则,全部车辆要建立台帐。
2、车辆外借时,必须经负责人同意,方准出车。
3、车辆驾驶员,任何时间不准出私车,有事必须提前请示领导,如发现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的驾驶员,按照奖罚规定处理。
4、车辆驾驶员,定车定人,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外借他人驾驶、串开车辆。
汽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车辆司机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例行维修、保养,完成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2、车辆司机维修、保养设备,必须做好记录,对维修、保养的部位、技术和质量负全部责任。
3、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以旧换新,经指定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4、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车辆司机临时安排。
5、车辆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6、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推荐第6篇: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保证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就公司环卫工程施工车辆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环卫工程车辆
(一)管理主体
各城乡环卫管理部门;
各城乡环卫车辆由公司各城乡管理部门参照本办法管理,县市容卫生管理站监督检查。
(二)环卫车辆人员岗位设定
目前城乡直属环卫车辆驾驶员共XX人,保洁队驾驶员XX名,由各城乡管理站站长直接管理。
(三)环卫驾驶员岗位职责
根据车辆类型的不同,制定相应的驾驶员岗位职责。
(1)垃圾运输车:配合垃圾中转站的工作,负责将站内垃圾运往处理场,确保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
(2)垃圾收集车:负责站区内垃圾收集工作,确保垃圾桶无满溢,及时将垃圾送往各垃圾转运站,为道路清扫提供有力保障;
(3)机扫车:包括扫路车、洒水车、前推车、前扫车,负责对道路的清扫冲洗及冬季路面的冰雪清除。
(四)、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有专职司机负责对车辆驾驶,维修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的有关证件、保险资料、运转记录、加油记录及备用钥匙统一由管理部保管,按车建档。
(3)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需要到修理厂维修的车辆,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
(4)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行车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如出现违规处罚,其费用由驾驶员全额承担。
(5)司机应认真填写《机械设备运转维修记录》,每月一日将《记录》交于公司办公室审核存档。
(6)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准私自用车,加油卡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一车一卡,每次加油由办公室登记存档,未经允许不得自用现金加油。
(四)环卫车辆驾驶人员的岗位工作和纪律要求
⑴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垃圾必须运送结束,确保垃圾中转正常运转,严禁车装垃圾存放站内;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及时配合各垃圾中转站的工作,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必将严惩。 ⑵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a、所有驾驶人员必须考核通过,并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路驾驶。 b、每月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c、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d、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e、车辆出站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f、车辆必须在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g、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⑶、车容车貌
a、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
b、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c、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挂现象。
d、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 ⑷车辆维修
a、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序。 b、填写派修单,并由负责人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 c、派修单上报领导批复后,方可进行修理。
d、如遇车辆途中抢修,必须汇报负责人,并在事后及时补开派修单。否则不予结账,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e、车辆进行修理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对修理部位及更换配件进行监督并认定保修期。
f、车辆修好后,更换的配件必须带回单位验收,并集中处理。
g、如驾驶员人为原因造成车辆维修费用增加的,一经查实,根据费用的多少给予处罚。
h、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案”,记录每次车辆保养、维修、检查、更换轮胎和零配件等情况。
(五)考核的奖惩措施
1、对违反垃圾中转站各条管理制度的,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XXX元。
2、对违反以上各条环卫车辆工作纪律的,将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XXX元。
3、车容车貌检查不达标准的,每人(次)处罚XXX元。
4、对超出油耗管理标准的不予发放节油奖,超过XX升以上视实际情况给予处罚(根据油量、当月公里数、市场油价计算)。
5、对违反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的,每人(次)处罚XXX元。
6、驾驶员因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全额赔偿。
8、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按责任(以交警队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为准)作如下处理:
对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当月安全奖不予发放。
对在事故中产生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费用,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以责论处,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负全责的,承担全部费用;负主要责任的,承担XXX的费用;同等责任的,承担XXX的费用;负次要责任的,承担XXX的费用。 对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汇报局领导,做出相应处理。
9、对认真执行以上各项管理制度的,给予发放节油、安全等奖金。
10、保洁队驾驶员除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外,上班时间和保洁队一致,并肩负安
全员的职责,保洁员在工作过程中,驾驶员要来回巡视,提高警惕,随时观察道路的交通状况,提醒保洁人员安全作业。如发现不按时上下班等问题,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乡镇都配发有挂臂式和挂桶式垃圾收运车,对车辆管理参照本制度,建立和完善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及检验、监督、安全、节油、备品备件等各项内部制度,保持车辆的完好状态。
(六)工作时间安排
冬季: 上午 10:10-13:30 下午 3:00-6:00 夏季: 上午 9:30-13:30 下午 3:30-6:30 (如有紧急任务需提前上班,以临时通知为主)
河南天翔新能源专用车有限公司
2015年5月30日
推荐第7篇: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作业车辆
为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切实做好我县垃圾一体化收集工作,完善环卫各种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制度,以提高环卫车辆的工作效率,保证环卫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环卫车辆
(一)管理主体
市容卫生管理站;
各乡镇环卫车辆由相关环卫部门参照本办法管理,县市容卫生管理站监督检查。
(二)环卫车辆人员岗位设定
目前县直属环卫车辆驾驶员共XX人,保洁队驾驶员XX名,由站长直接管理。
(三)环卫驾驶员岗位职责
根据车辆类型的不同,制定相应的驾驶员岗位职责。 (1)垃圾运输车:配合垃圾中转站的工作,负责将站内垃圾运往处理场,确保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
(2)垃圾收集车:负责站区内垃圾收集工作,确保垃圾桶无满溢,及时将垃圾送往各垃圾转运站,为道路清扫提供有力保障;
(3)机扫车:包括扫路车、洒水车、前推车、前扫车,负责对大旗公路及华中旅游综合服务基地的道路清扫冲洗及冬季路面的冰雪清除。
(四)环卫车辆驾驶人员的岗位工作和纪律要求
⑴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局、站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垃圾必须运送结束,确保垃圾中转正常运转,严禁车装垃圾存放站内;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及时配合各垃圾中转站的工作,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必将严惩。 ⑵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a、所有驾驶人员必须考核通过,并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路驾驶。
b、每月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c、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d、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e、车辆出站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f、车辆必须在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g、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⑶、车容车貌
a、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
b、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c、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挂现象。
d、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 ⑷车辆维修
a、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序。 b、填写派修单,并由负责人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 c、派修单上报领导批复后,方可进行修理。
d、如遇车辆途中抢修,必须汇报负责人,并在事后及时补开派修单。否则不予结账,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e、车辆进行修理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对修理部位及更换配件进行监督并认定保修期。
f、车辆修好后,更换的配件必须带回单位验收,并集中处理。
g、如驾驶员人为原因造成车辆维修费用增加的,一经查实,根据费用的多少给予处罚。
h、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案”,记录每次车辆保养、维修、检查、更换轮胎和零配件等情况。
(五)考核的奖惩措施
1、对违反垃圾中转站各条管理制度的,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XXX元。
2、对违反以上各条环卫车辆工作纪律的,将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XXX元。
3、车容车貌检查不达标准的,每人(次)处罚XXX元。
4、对超出油耗管理标准的不予发放节油奖,超过XX升以上视实际情况给予处罚(根据油量、当月公里数、市场油价计算)。
5、对违反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的,每人(次)处罚XXX元。
6、驾驶员因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全额赔偿。
8、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按责任(以交警队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为准)作如下处理: 对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当月安全奖不予发放。
对在事故中产生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费用,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以责论处,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负全责的,承担全部费用;负主要责任的,承担XXX的费用;同等责任的,承担XXX的费用;负次要责任的,承担XXX的费用。 对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汇报局领导,做出相应处理。
9、对认真执行以上各项管理制度的,给予发放节油、安全等奖金。
10、保洁队驾驶员除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外,上班时间和保洁队一致,并肩负安全员的职责,保洁员在工作过程中,驾驶员要来回巡视,提高警惕,随时观察道路的交通状况,提醒保洁人员安全作业。如发现不按时上下班等问题,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全县XX个乡镇都配发有挂臂式和挂桶式垃圾收运车,对车辆管理参照本制度,建立和完善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及检验、监督、安全、节油、备品备件等各项内部制度,保持车辆的完好状态。
(六)工作时间安排
冬季:
上午 10:10-13:30
下午 3:00-6:00 夏季:
上午 9:30-13:30
下午 3:30-6:30 (如有紧急任务需提前上班,以临时通知为主)
(七)工资待遇
按规划建设局局研究确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每月XXX(不含社保)
推荐第8篇:环卫车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环卫车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环卫所各项规章制度,服 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 迟到、不早退,确保垃圾及时清扫、收集、运转,做到日产 曰清,严禁车内装有垃圾隔夜转运;严禁无故旷工、脱岗,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休 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如人 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经查实后, 给予相应的处罚。
2、安全行车管理
⑴每月由车辆管理办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 员安全行车意识。
⑵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 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 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⑶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⑷车辆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 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⑶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 车私用。 ⑷每曰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 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 价赔偿。
3、车容车貌
⑴、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 垢污渍。 ⑵、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 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⑶、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 挂现象。 ⑷、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 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
⑶、所有环卫作业车辆应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的车容车貌 检查活动。
4、燃油管理
⑴实行油卡加油制,原则上不允许用现金加油。
⑵加油时,必须有指定的专人陪同驾驶员前往加油站加 油,并做好加油记录,经驾驶员和油卡持有人签字备案。
5、车辆维修及保养
⑴、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 序。
⑵、确需维修的,由驾驶员申请,经车管办主任审核, 报所领导同意后,填写派修单,并由车管办主任现场查看修 理部件是否属实,否则不予报销。 ⑶、如遇车辆途中抢修,必须报车管办主任和负责人, 并在事后及时补开派修单。否则,不予结账,由驾驶员自行 负担。 ⑷车辆进行修理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对修理部位 及更换配件进行监督并认定保修期。
⑶车辆修好后,更换的配件必须带回单位验收,并集中 处理。 ⑷如驾驶员人为原因造成车辆维修费用增加的,一经查 实,根据费用的多少给予处罚。
⑵车辆每半月打一次黄油,并定期更换空气滤清、机油。 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案”,记录每次 车辆保养、维修、检查、更换轮胎和零配件等情况。
6、考核的奖惩措施
⑴、对违反环卫所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根据违反情节 的轻重,每人(次)处罚50-100元。 ⑵对违反以上各条环卫车辆工作纪律的,将根据违反情 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50-100元。
⑶、车容车貌不达标准的,每人(次)处罚20-50元。 ⑷、被上级领导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处罚100元。 ⑶、对超出油耗管理标准的不予发放节油奖,超过1升 以上视实际情况给予处罚(根据油量、当月公里数、市场油 价计算〉。 ⑷驾驶员因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的,一切 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全额赔偿。
⑵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按责任〈以交警 队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为准〉作如下处理:
①对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当月安全奖不予发放。
②对在事故中产生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费用,应按实 际经济损失以责论处,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负全 责的,承担全部费用;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收的费用;同 等责任的,承担507。的费用;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纟的费 用。
③对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汇报局领导,做出相应处理。 ⑶对认真执行以上各项管理制度的,给予发放节油、安 全等奖金。
推荐第9篇:环卫车辆作业管理制度
车辆三检制度
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行驶中注意
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车后检查
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6、检查整理随车工具。
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按照“统一”的原则,特车队要建立全站车辆台帐。
2、车辆外借时,必须经站长同意,方准出车,车辆超出辖区,必须经局领导、站长同意,方准出车。
3、车辆驾驶员,任何时间不准出私车,有事必须提前请示领导,如发现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的驾驶员,按照奖罚规定处理。
4、车辆驾驶员,定车定人,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外借他人驾驶、串开车辆。
5、车辆驾驶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行车路线、行驶里程,收车后特车队设专人进行核实。
6、车辆驾驶员不允许私自脱线或改变工作任务。
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汽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驾驶员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检查、完成初级保养和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3、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报告上级领导,以旧换新,经专业维修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4、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操作工临时安排。
5、设备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6、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现有环卫车辆油耗标准
经多次驾驶不同型号的环卫车辆往返龙工作固定路线进行公里和用油量测算,确定目前线路运行的垃圾运输车百公里油耗标准,各车辆油耗均按实际核定为准。参考上面油耗标准做为发放节油奖励标准.
环卫车辆驾驶工作流程
1.按时上班
2.车辆出车前安全检查
3.接受出车调度安排,明确行车路线和工作任务 4.随车环卫人员明确分工安排到位
5.到达垃圾转运站,按安全规范流程操作,对行驶路线,6.里程,车辆情况,垃圾清运地点,时间等配合垃圾中转站如实做好记录
7.出车任务完成,及时回到车队交接待命,调度单和行车记录上交主管人员保管,按照车辆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保持正常安全工作状态,无异常。
8.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并保证车辆停放在指定安全位置,确保车辆熄火上锁方可离开。
推荐第10篇:环卫员岗位职责
1.负责景区内的环境卫生及景区所辖外包摊点“门前三包”范闱外的卫生。2.负责度假区内湖、河水面的漂浮物打描。3.负责各部门“门前三包”、店铺卫生的监督管理。4.负责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存放,交付合法单位处理。5.负责清卫设备的管理。6.负责洗手间的卫生和化粪池的检査。
第11篇: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管理规定
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管理规定
(一)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履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调度,按驾驶技术规范,安全规程,集中精力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充足,车况是否良好,随车工具及证件是否齐全,门窗是否开关灵活、车门是否牢固。
(三)行驶中注意发现车辆是否有异常现象,定时进行途中检查车辆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检查。遵守车辆载客标准,严禁超员载客,不得超速行驶。
(五)严禁饮酒后驾车,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开车进入设有禁行标志的路段。
(六)途中停车或在外过夜车辆停放,应办理保管手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和物资的安全。
(七)车辆接送完学生后,做好车辆检查、清洁工作,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八)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单位的安监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12篇:环卫车辆及设备技术参数
环卫车辆及设备技术参数
0.5吨垃圾箱技术参数及要求
技术参数:
1、与微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配套使用,并确保倾卸后,箱体内无残留垃圾,提供实物照片
2、箱体为整体式密闭结构,有足够的刚度、强度,转运中不得有垃圾飞扬及污水滴漏
3、箱体内部采用防腐,详细描述防腐工艺及措施,表面光滑
4、注明箱体主要材质,采用Q235锰板,要求材料的屈服极限≥235N/㎜2;
箱体底板厚度/材质:2.0㎜/Q235 箱体边板厚度/材质:1.2㎜/Q235 箱体顶板厚度/材质: 1.2㎜/Q235 箱体前板厚度/材质:1.5㎜/Q235 箱体后门板厚度/材质: 1.5㎜/Q235
5、箱体两侧各设置2个投料口,还应分别设置投料盖,投料口的设置能最大限度满足箱体容积使用率;投料盖的开启和关闭应灵活、可靠,且露天情况下雨水不进入厢体内
6、箱体后门必须加装密封装置,并且后门密封胶条须耐油、耐腐蚀、耐老化,确保无污水泄漏;后门框和后门应具有足够的刚度,确保正常使用中不会出现变形
7、箱体有效容积≥1.5m³
8、吊耳中心高度:≤1100mm
9、外形尺寸:≤1900×1600×1200mm
10、要求与乌鲁木齐市现有箱体必须可以互换使用 要求:
1、投标交货日期为合同签定45天内;
2、必须带样品,样品不得喷任何厂家标识,评选以实物为准。
3吨垃圾船技术参数及要求
技术参数:
A、箱体尺寸:(下底长1.7m,上口长2.51m)×1.6m×1.1m B、箱体容积≥5立方米 C、底板材质4㎜ 普通钢板 D、边板材质3㎜ 普通钢板 E、底架材质6.3cm角钢
F、箱体要求:防渗、防尘、防滑、防腐 要求:
1、投标交货日期为合同签定45天内;
2、必须带样品,样品不得喷任何厂家标识,评选以实物为准。三吨垃圾箱技术参数及要求
技术要求
1、与3吨拉臂车配套使用。并确保倾卸后,箱体内无残留垃圾,提供实物照片
2、箱体为框架密闭结构,有足够的刚度、强度,转运中不得有垃圾飞扬及污水滴漏
3、箱体内部采用防腐,详细描述防腐工艺及措施,表面光滑不得刮膏灰
4、
箱体主要材质,采用Q345锰板,要求其材料的屈服极限≥345N/mm2 箱体底板厚度/材质:3mm/Q345 箱体边板厚度/材质:3mm/Q345 箱体顶板厚度/材质:2mm/Q345 箱体前板厚度/材质:2mm/Q345 箱体后门板厚度/材质:3mm/Q345
5、箱体两侧各设置2个投料门,投料口的两侧设置能最大限度保证箱体容积使用率
6、箱体后门必须加装密封装置,并且后门密封胶条必须耐油、耐腐蚀、耐老化,确保无污水泄漏;后门框和后门应具有足够的刚度,确保正常使用中不会出现变形,后门需有安全支撑装置。
7、箱体有效容积≥5 M³
8、吊耳中心高度:≤1000mm
9、外形尺寸≤3100×1900×1500mm
10、要求与乌鲁木齐现有箱体必须可以互换使用 要求:
1、投标交货日期为合同签定45天内;
2、必须带样品,样品不得喷任何厂家标识,评选以实物为准。
4辆可提自动装载240L标准垃圾桶后装式压缩车二标段技术参
数及要求
A、底盘型号:东风地盘
B、发动机要求6缸,功率(转速):≥136KW(2300r/min) C、排放标准:欧Ⅲ D、燃油种类:柴油 E、垃圾箱容积:≥12m³ F、配备冷暧空调
G、控制方式:原装进口全自动PLC控制,车内、车外有自动、手动两套控制装置。特别设置的紧急制动按钮可使垃圾压填机构在任何状态或任何位置停止,保障作业人员、设备的安全
H、推板驱动油缸、刮板油缸、滑板油缸、垃圾斗举升锁定装置油缸、前后组合阀、单向阀、液压软管、管接头等关键液压部件、电器部件为进口件。
I、填料器容积≥1.8 m³,填料器上方装有电子声像传感器(摄像头),通过装在驾驶室内的监视器可看清垃圾压缩和倾卸过程以及车后的场地和环境状况。 J、装载循环作业时间≤50S K、排出板垃圾排出时间≤40S
L、整车箱体侧板一次冲压成型,耐压能力好,外型美观,环保耐用。
M、车厢厢体及填料器底板等具有耐腐蚀性,不易变形。 N、前后有大容量污水箱,以满足乌市瓜果多的特点,同时先进的污水处理装置及锁紧装置及锁紧装置确保箱体密封性能,彻底解决跑、冒、滴、漏等二次污染问题。 O、整车上装部分为全密封,防止异味污水泄露。 P、设有紧急停止按钮、安全棒、防止降下、防止排出板返回连锁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报警和警示装置配置完备。
Q、排出板滑块为进口耐磨尼龙板。 R、压缩方式:双向压缩
S、填料器上升后,刮板具有清料功能,防止垃圾残留在料斗内,以及填料器突然下落时排出板自动缩回,以保护排出板及填料器不损坏。
T、垃圾上料方式:可提3 m³摆臂式垃圾箱或240升标准垃圾桶。 要求:
1、本标段4辆为可提自动装载240L标准垃圾桶。
2、投标交货日期为合同签定1个月内。
3、产品为国家上网公告目录产品且免征车辆购置附加税。
4、在我市有常设的售后服务点,并提供应急服务预案。
5、提供相关产品的业绩证明。
6、所有进口部件需提供相关证明。
可提3 m³摆臂式垃圾箱后装式压缩车技术参数及要求
U、底盘型号:东风地盘
V、发动机要求6缸,功率(转速):≥136KW(2300r/min) W、排放标准:欧Ⅲ X、燃油种类:柴油 Y、垃圾箱容积:≥12m³ Z、配备冷暧空调
AA、控制方式:原装进口全自动PLC控制,车内、车外有自动、手动两套控制装置。特别设置的紧急制动按钮可使垃圾压填机构在任何状态或任何位置停止,保障作业人员、设备的安全
BB、推板驱动油缸、刮板油缸、滑板油缸、垃圾斗举升锁定装置油缸、前后组合阀、单向阀、液压软管、管接头等关键液压部件、电器部件为进口件。
CC、填料器容积≥1.8 m³,填料器上方装有电子声像传感器(摄像头),通过装在驾驶室内的监视器可看清垃圾压缩和倾卸过程以及车后的场地和环境状况。 DD、装载循环作业时间≤50S EE、排出板垃圾排出时间≤40S
FF、整车箱体侧板一次冲压成型,耐压能力好,外型美观,环保耐用。
GG、车厢厢体及填料器底板等具有耐腐蚀性,不易变形。 HH、前后有大容量污水箱,以满足乌市瓜果多的特点,同时先进的污水处理装置及锁紧装置及锁紧装置确保箱体密封性能,彻底解决跑、冒、滴、漏等二次污染问题。 II、整车上装部分为全密封,防止异味污水泄露。 JJ、设有紧急停止按钮、安全棒、防止降下、防止排出板返回连锁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报警和警示装置配置完备。
KK、排出板滑块为进口耐磨尼龙板。 LL、压缩方式:双向压缩
MM、填料器上升后,刮板具有清料功能,防止垃圾残留在料斗内,以及填料器突然下落时排出板自动缩回,以保护排出板及填料器不损坏。
NN、垃圾上料方式:可提3 m³摆臂式垃圾箱或240升标准垃圾桶。 要求:
7、本标段6辆为可提3 m³摆臂式垃圾箱
8、投标交货日期为合同签定1个月内。
9、产品为国家上网公告目录产品且免征车辆购置附加税。
10、在我市有常设的售后服务点,并提供应急服务预案。
11、提供相关产品的业绩证明。
12、所有进口部件需提供相关证明。
240L两轮移动垃圾桶
1、容积:240L,适用于后装式压缩垃圾车自动提装。
2、桶体与盖使用100%高密度聚乙烯(HDPE)一次注摸成型。
3、原装进口,颜色不少于2种(绿色、黄色)。
4、抗热:所用原料熔化温度不低于120ºC自燃温度不低于350ºC软化度不低于110ºC。
5、耐低温达-30ºC。
6、塑料桶壁厚≥5 mm,硬度测试达到69。
7、便于清洁使用原料水份吸收力低于0.01。
8、移动轮不易被盗卸,每轮承载力≥50kg,轮轴坚固耐用。
9、产品正常使用下,使用寿命≥5年,箱体还能再循环。
10、必须提供样品,否则视为废标。要求:
1、投标交货日期为合同签定2个月内;
2、提供相关产品的业绩证明;
3、在我市有常设的售后服务点;
4、必须带样品,评选以实物为准;
5、所有进口部件需提供相关证明。
果皮箱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技术参数:
1、规格尺寸:1040mm×400mm×1000mm
2、内胆容积:标准容量≥100L
3、重量≥40公斤
4、颜色:底座和支架外观颜色为黑色;箱体外观颜色为银灰色。
5、箱体正门取料门采用冲孔喷塑冷轧板,厚度≥1.0mm。
6、上盖冷轧板厚度≥1.2mm(国标、带灭烟板)。
7、桶身冷轧板厚度≥1.0mm(国标)。
8、内胆采用厚度≥1.0mm的冷轧板(国标),喷塑处理,并在内胆两侧有拉手,方便倾倒垃圾。
9、地脚采用厚度≥3.0mm的工业优质冷轧钢板。
10、两侧立柱采用30mm×60mm×1.5mm矩形方管(国标)。
11、桶面及中将按的废电池箱采用厚度≥1.2mm工业用优质冷轧板;桶体采用≥1.2mm优质冷轧板。
12、底座和支架采用优质工业冷轧板,镜面,板材厚度≥2.0mm;底座使用国际优质钢板加强产品的牢固度。
13、分类标示采用国际统一标志,喷涂醒目,耐日晒、洗刷,不褪色。
体外侧两面有分类投放标识,标识采用喷涂或高温丝网印刷,“可回收物”标识为绿色底色,白色字体及图案;“其他垃圾”标识为黄色底色,白色字体及图案;灭烟盒与电池通标识为白底色,红色字体及图案。
14、废物箱底部采用固定支点适用12mm不锈钢螺钉,安装要垂直平衡、牢固,防止桶盖被盗。
15、产品顶部焊接牢固,防止桶盖被盗。
16、表面喷塑磷化处理,桶身表面采用船用环氧富锌防锈底漆,面漆采用进口漆,保证三年不退色。
17、箱体及内胆表面平静、光滑,焊接均匀、平滑,无明显结接、伤疤、划痕和裂纹等缺陷,人体易触及表面没有飞边及毛刺;内胆除专用雨水流水孔外不漏洒污水。
二、要求:
1、投标交货日期为合同签定45天内;
2、必须带样品,样品不得喷任何厂家标识,评选以实物为准。 压缩车专用箱技术参数及要求
1、容积≥3 m³适用于压缩式垃圾车自动提装。
2、箱体牢固可靠,箱体为框架密闭结构,有足够的
3、
4、
5、
6、要求:
1、
2、
刚度,强度,转运中不许有垃圾飞扬及污水滴漏。 箱体主材采用Q235国标优质板材,框架为国标槽钢型材,箱体底、边、前、后板厚度≥3mm,顶板≥2mm,要求委托本地企业加工。 防腐:酸洗磷化为喷涂防锈漆和石漆。 箱体顶部带密封盖,提料口能最大限度保证箱体容积使用率,提料门需有安全支撑装置。 每箱打印编号。 投标交货日期为合同签定45天内; 必须带样品,否则视为废标。
第13篇:环卫收费员岗位职责(共)
篇1:物业收费员岗位职责 物业收费员岗位职责
2、熟悉掌握小区业户的情况,每月对小区各项应收费用
3、对小区收费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并将欠费户欠费原因
4、对业主在交纳费用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合理解释,
5、每月将所收取的各项费用及时交回公司财务部,以确
6、及时提供业主(住户)应收已收与未收款清单等有关
押金、装修管理费、装修工人治安管理费、停车场收入、维修费租金等 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会计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会计核
二、每月27日前,向经理提交综合服务费、水、电
三、财务现金借用(含各小区收费员)必须由经理签
字批准,不得私自借用,违反者由当事人以工资
四、出纳会计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作为零
五、对各类奖罚,月底由出纳员编制工资表,在当月
六、对各类费用报销,由出纳督促,事后七日内必须
七、各小区发生的任何收付款项必须统一入帐,不得
经理岗位职责
2、带领全体员工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保证物业完
6、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任,督促所属部门履
7、重视人才,合理使用干部,按照德、勤、能、绩定期进
10、经常与上级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理顺关系,创造
处理)
七、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八、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禁止收受用户任何
九、除因工作需要,禁止中午喝酒,反对酗酒,不得
十、水电工要求严格执行水电工岗位责任制,水电查
十
一、工作时间定为每天8小时,职工周日除留一
十
二、对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性服务要求,在规定
范围内的要立即去办,服务范围之外的能办则办,不能办的须做好耐心的宣传解释工作。
十三、业主(或使用人)对收费(含代收费项目)
广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篇2:收费员岗位职责 人民医院收费员岗位职责
3、收费员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做到形象好、态度好,掌握与患者沟通的技巧,遵守首问责任制,耐心解答患者的各种咨询。
4、熟悉操作门诊和住院收费系统软件,熟悉收费项目编码。
5、医院为大家提供了备用金,收费员必须备足零钞以方便病员。
7、门诊收费处录入微机内容必须规范(如姓名与药品
处方、报告单、缴款单要一致)发票必须加盖章印,给病员收据必须齐全。因信息录入不准确或未加盖章印被投诉者每次扣绩效100元。
11、住院记账组凡是待结病员不得记账,也不得恢复后再记账。
12、每日扎帐并编制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不得跨月扎账(月末值班可于次日扎账),按日报表生成数据将当日应缴现金交收款出纳。每天进行现金盘点一次,做到账款相符。
13、妥善处理病人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
14、请假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书面请假,三天以内向组长、科主任同时请假,三天以上除向组长、科主任同时请假外,还必须向院办公室请假。
19、保持工作场所的干净整齐。
本职责从二0一二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人民医院财务科 2012年5月11日
篇3:收费员岗位职责8257624843 收费员岗位职责
六、严格遵守收费作业规范。收费时必须出具收费凭证,当场核对凭证和清点款项,杜绝误收、漏收等差错,并防止款项短损。应留意对假钞的识别和支票的查验,并按作业规定妥善处理。
十、收费经办人必须提高工作警惕,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款项安全。
十一、收费经办人必须按章收费。
十二、收费经办人应坚持文明收费。
十
四、收费经办人必须加强欠费催收工作。应耐心地据理说服业主,千方百计提高收费率。对拒不缴费者,应查明缘由并上报处理,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篇4:收费员岗位职责 物业管理中心收费员岗位职责
3、自觉遵守收费作息时间,按时到岗。
篇5:收费员岗位职责 物业收费员岗位职责提要:根据银行划账结果,统计未能成功划账的金额,并制作、打印客户的欠费通知单、制作欠费台账,以便楼管员进行费用的催缴工作;物业收费员岗位职责
收费员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
1、负责园区内业主的水电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统计核算工作,确保费用收缴的及时准确,提高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率;
2、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收费制度,及时准确地做好园区收费的各项管理工作;
3、每天到银行取回银行交款单,并登记在现金收取台账上,以便查询和核对;
4、每月将楼管员抄录的各各业主的水电表及公用电表读数录入电脑生成水电费及公摊电费等,保证数据录入的差错率为0;
5、根据各业主的费用情况,打印出各业主的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交款通知单,核对后交楼管员派发;
6、及时更新业主资料,以便进行费用的生成和管理工作;
7、每月制作银行划账软盘,并及时将软盘送至银行进行当月费用的划账工作
8、银行划账后,填制《银行进账单》交财务;
9、根据银行划账结果,统计未能成功划账的金额,并打印相应业主欠费通知单、欠费台账,以便楼管员进行费用的催缴工作;
10、每月底统计各业主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催缴情况,经客服主管审核后,上报部门及公司领导;
11、定期统计园区住宅、商铺的用电、用水量,制作水电费的平衡报表;
12、协助其他部门及业户的费用查询工作及收费投诉处理工作;
篇6:环卫收费员文明服务行为规范1 双鸭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收费一队
环卫收费员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1 适用范围
2 基础行为规范
品质、技能、纪律是文明服务行为规范的基础规范,是对环卫员工在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职业纪律等方面提出的总体要求,也是落实文明服务行为规范必备的综合素质。
2.1 品 质
敬业爱岗、忠于职守
2.2 技 能
勤奋学习、精通业务
2.2.2 刻苦钻研业务,苦练基本功和操作技能,精通业务规程、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礼仪,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 2.3 纪 律
遵章守纪、廉洁自律
3 外在形象规范
3.1 着 装
统
一、整洁、得体
3.1.1 服装整洁得体,端庄大方,无污渍。
3.1.2 着西装时,打好领带,扣好领扣,不挽袖口和裤脚。
3.2 仪 容
自然、大方、端庄
3.2.1 头发梳理整齐,修饰得当,不染彩色头发,不戴夸张的饰物。 3.2.2 男员工头发长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触领,不留胡须。
3.3 举 止 文雅、礼貌、精神
3.3.2 坐姿良好,上身自然挺直,不用手托腮,不翘二郎腿,不抖动腿。 3.3.3 站姿端正,抬头、挺胸、收腹,双手自然下垂,双脚并拢。
4 一般行为规范
接待、会话、服务、沟通属文明服务的一般行为。 4.1 接 待
微笑、热情、真诚
4.2 会 话
亲切、诚恳、谦虚
4.2.1 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平和,语意明确,语言简练,态度亲切,提倡讲普通话。
4.3 服务、沟 通
冷静、理智、策略
4.3.1 耐心听取业户的意见,虚心接受业户的批评,诚恳感谢业户提出的建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 具体行为规范
具体行为规范是指与业务工作更直接相关的服务规范。 5.1 收费一队柜台服务
优质、高效、周全
5.1.3 接待业户时,应起身相迎,微笑示座,认真倾听,准确答复。
5.2 信息服务
畅通、方便、高效
5.2.2 受理业户咨询环境卫生业务时,应耐心、细致地答复。
5.2.3 接到业户投诉或举报时,应向业户致谢,详细记录具体情况后,立即转递相关部门或领导处理。
5.2.6 当业户打错电话时,应礼貌地做出说明。
5.2.7 在接听电话过程中,重要内容要注意重复、确认。 5.3 现场服务
安全、守信、满意
上门收费时,应先按门铃或轻轻敲门,主动出示工作证件或做自我介绍,并说明收费 内容。遵守业户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尊重业户的风俗习惯。 6 基本文明用语
6.1 您好,请坐,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吗? 6.2 请稍候,我们马上为您办理! 6.3 再见,您慢走! 6.4 打扰了,再见,谢谢您的合作! 6.5 别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6.6 您好! 我是环境卫生管理处的xxx,现在来您家收取环境卫生管理费,请您给予支持和配合!谢谢!
6.7 您好! 环境卫生管理处×号为您服务。
6.9 (工作出现差错时)对不起,是我不对,请原谅,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第14篇:清洁环卫人员岗位职责
XX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部管理文件 XHWY-01/00 1 清洁环卫管理由物业管理公司清洁环卫部门执行
(一) 清洁环卫部门的职责 1.从事清洁环卫管理的人员要有文明意识,自觉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 项卫生条例。 2.环境卫生要注意“扫”和“防”相结合,尤其在“防”上下功夫,要使全 体业主(使用人)树立“讲卫生”的思想,纠正不卫生习惯。
3.保持所管辖区内的物业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4.工作认真、作风廉洁、不收小费、拾金不昧、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 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按照公司经理的指示精神和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各项清洁服务 的具体工作。 2.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治学习,进行业务培训,进行思想教育,使全体 工作人员树立“热情为住户服务,献身环卫工作”的思想。 3.每日巡查各个区域,检查清扫保洁任务完成的情况,发现未清扫之处及时 组织人员清洁返工,不允许任何不卫生的状况出现。 4.负责组织小区内的住户进行卫生评比,促进小区内精神文明建设。 5.接洽各种组织服务业务,为公司创收。
(三) 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部门经理的要求,拟定清扫管理的实施方案。 2.对一些专用清洁设备进行使用指导,并定期检查和保养清洁机械。 XX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部管理文件 XHWY-01/00 2 3.监督检查分管的清洁区域和项目。 4.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事情。
(四) 公共卫生清洁班班长
岗位职责 1.接受清洁环卫部门经理的领导,向清洁技术管理员负责。 2.每日班前留意部门经理、清洁技术管理员的提示和工作要求。 3.检查班组员工到岗情况,察看是否全勤工作,对缺勤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 施,合理安排下属人员工作。 4.检查所管范围的清洁卫生状况,如行人道路、走廊、有关厅堂、外墙、玻 璃、地面、不锈钢装饰品及各种灯饰、公厕的清洁卫生。 5.随时检查员工的工作状况,及时调整各种工具及人力的配置。 6.编制公共卫生辖区内的人员安排计划,清洁用品供应计划,做到精打细算, 减少损耗,控制成本。 7.关心员工生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绪,指导好员工的工作,增强班组的凝 聚力。 8.定期做好维修报告(包括公共区域内的水、电照明、清扫器具等)以便公 司做好预算,资金到位。
(五) 保洁员岗位职责
1.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细则,统一着装上岗,树立良好形象。 2.听从班长指挥,保质保量地完成本人所负责区域内的清扫卫生工作。 3.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照清洁程序搞好区内卫生。 4.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XX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部管理文件 XHWY-01/00 3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必须得到班长同意后才可离岗。 3.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要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当班时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看书报、睡觉、
干私活、吃零食等)。 5.上班时必须穿着整齐,佩带岗位证,不允许穿短裤、拖鞋上岗。 6.对住户投诉必须立即处理,不得与住户发生争执。 7.做好交接班工作,原则上当班事情当班完成。 8.拾金不昧,拾到住户丢失的物品,立即上交公司,寻找失主。
第15篇: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业务100问
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业务100问
1、机动车登记分为哪几种?
答: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2、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什么?
答:是保险公司出具的《权益转让证明书》。
3、对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注册登记之日起,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对营运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5、对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6、对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是如何规定的?
答: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7、哪些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后,应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督下解体? 答: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
8、哪些车辆应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
答:用于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及车长大于9m的公路客运载客汽车和旅游客运载客汽车。
9、哪些车辆不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答:大型载客汽车和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
10、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应当提交哪些凭证和证明?
答: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1、如何确定大型载客汽车的规格?
答:车长大于等于6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
12、如何确定中型载客汽车的规格?
答:车长小于6m且乘坐人数大于9人小于20人。
13、如何确定重型载货汽车的规格?
答: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
14、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的初次登记日期是如何计算的?
答:按照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日期由登记程序自动录入;没收的走私机动车按照机动车出厂年份录入年,按照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月、日录入月、日。
15、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变更哪些内容需要在变更后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答: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16、机动车获得方式有几种?
1 答: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购买、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调拨等。
17、申请注册登记,应交验机动车,并提交哪些证明和凭证? 答:(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8、申请注册登记时,车辆管理所应当如何审核、发放机动车牌证? 答: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对机动车的车辆类型、厂牌型号、颜色、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及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进行确认,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的拓印膜,对提交的证明、凭证进行审查,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19、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答:(1)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的;(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5)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7)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20、申请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和车辆管理所应当分别履行哪些手续?
答: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22、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申请人应当履行哪些手续?
答:变更双方应当共同到车辆管理所,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行驶证;(4)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23、在哪些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答: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 住所地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4、在哪些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行变更?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行变更:(1)小型、微型载客车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2)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3)机动车增加车内装饰等。
25、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车辆所有人应当提交哪些证明、凭证? 答:(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凭证;(3)机动车登记证书;(4)机动车行驶证;(5)属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6)属于超过年检有效期的,还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26、申请抵押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哪些手续?
2 答: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7、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如何办理?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28、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的程序是什么?
答: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辆管理所。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登记注销信息,出具注销证明。
29、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办理补领的时限规定? 答:对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30、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如何办理补领手续? 答: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登记编号不变。
31、申请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所需的证明、凭证及受理时限? 答: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来历凭证;(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核发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
32、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车辆识别代号或发动机号码被改的?如何办理变更?
答: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或发动机动号码被改变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凭有关技术鉴定证明办理变更备案。
33、申请驾驶证对年龄有哪些规定? 答:(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或自行机械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有轨电车准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3
34、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哪些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答: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机动车驾驶证。
35、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哪些种类的驾驶证?
答: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机动车驾驶证。
36、申请增驾大型客车驾驶证需要哪些条件?
答: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准驾车型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两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不能有死亡事故中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记录。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37、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申请增驾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几日内核发驾驶技能证明?
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申请增驾的科目一考试合格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证明。
38、申请人预约科目二考试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1)、报考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轮式自行机械车(M)、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10日后预约考试。
(2)、报考A
1、A
2、A
3、B
1、B2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20日后预约考试。
39、申请人预约科目三考试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1)、报考C
3、C
4、D、E、F、M、N、P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2)、报考C
1、C2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3)、报考B
1、B2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4)、报考A
1、A
2、A3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六十日后预约考试。
40、持军队、武警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有哪些规定?
答:持军队、武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考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直接换发驾驶证;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应同时收回所持的军队、武警驾驶证。
41、持境外驾驶证申请换发驾驶证的,应考哪些科目?
答: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科目一,申请A
1、A
2、B
1、B2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
42、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有何规定?
4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4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如何处理? 答: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接受驾驶技能的考试(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44、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12分的如何处理?
答: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12分的,应在十五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接受教育后,车管所应在二十日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45、对达到12分拒不参加教育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驾驶人如何处理? 答: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46、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几年? 答: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两年。
47、科目
二、科目三如何补考?
答:每个考试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在考试日期二十天后重新预约。
48、驾驶证到期如何换证?
答: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换证。换证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提交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符合规定,三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49、机动车驾驶人委托他人换证有何规定?
答:机动车驾驶驾驶人可委托代理人办理驾驶证换证、补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车管所应记载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50、如何办理驾驶证补证手续?
答: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51、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是何时开始施行的?
答: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均是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52、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公开、公正、便民。
53、警用车辆登记业务由哪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答: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5
54、已注销的企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什么? 答: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
55、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什么?
答: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56、机动车具备什么条件方可上道路行驶?
答: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57、《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保险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58、《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号牌使用做了哪些规定?
答:机动车号牌应当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59、按规定哪些车辆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
答: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 60、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有何要求? 答: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61、对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核发牌证有何规定?
答: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汽车列车,其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62、按机动车的结构将机动车分为哪几类?
答:分为汽车、摩托车、全挂车、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6
3、“机动车”是如何界定的?
答: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64、营运车辆的分类有哪几种?
答:营运车辆分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货运、租赁、教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65、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如何处理?
答:应当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
66、对汽车尺寸参数和质量参数公差允许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汽车尺寸参数包括外廓尺寸、货厢内部尺寸、轴距、轮距、前悬/后悬,其公差允许范围是±1%。汽车质量参数包括整备质量、额定载质量、总质量,其公差允许范围是±3%。
67、《机动车登记规定》中住所的含义是什么?
答:单位的住所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个人的住所为其身份证明记载的地址。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记载的地址。
68、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车辆管理所应将哪些资料存入机动车档案?
答:(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4)行驶证;(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6 码)拓印膜。
69、对在暂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的范围做了怎样规定?
答:由原来只能办理9座以下小型客车、摩托车注册登记扩大到所有机动车。
70、海关监管车辆是指哪些车辆?
答:是指按照海关总署规定,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外商常驻机构及其常驻人员、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等从境外进口的,限特定对象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并由海关实行监管的机动车。
71、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国产机动车,所有人无法提交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的,如何办理注册登记?
答:车辆管理所可以凭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72、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根据刑侦部门提供的情况,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记录,停止办理该机动车的各项登记。被盗抢机动车发还后,车辆管理所应当恢复办理该机动车的各项登记。
73、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时限和告知的要求有哪些?
答: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74、可以委托办理的机动车业务有哪些?代理时应当提交哪些手续? 答;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但申请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除外。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与代理共同签字的申请表。
75、车辆管理所应当如何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答: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应当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76、申请增驾牵引车驾驶证需要哪些条件?
答:申请增驾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客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不得有死亡事故中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记录。
77、申请增驾中型客车驾驶证有哪些条件?
答:申请增驾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没有满分记录或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不能有造成死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记录。
78、年龄达60周岁持准驾车型为A
1、A
2、A
3、B
1、B2的机动车驾驶人如
7 何换证?
答:年龄达60周岁,持准驾车型为A
1、A
2、A
3、B
1、B2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79、年龄达70周岁持D、E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如何换证?
答:年龄达70周岁持D、E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到核发地车管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驾驶证。
80、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如何处理? 答: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接受驾驶技能的考试(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81、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持有A
1、A
2、A
3、B
1、B
2、N、P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应当几年提交体检证明?
答: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持有A
1、A
2、A
3、B
1、B
2、N、P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应当每年在记分周期结束15日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82、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有哪些规定?
答: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83、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三)。
84、考试按什么顺序进行?
答:考试顺序按照科目
一、科目
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后一科目考试。
85、对达到12分拒不参加教育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驾驶人如何处理? 答: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86、驾驶证有效期分几种?
答: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长期三种。
87、哪些部门不能举办或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答: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88、交通警察违规办理驾驶证的如何处理?
答:交通警察为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前可以停止其执行职务,必要时可以予以禁闭。
89、吊销驾驶证后几年内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答:吊销驾驶证后两年内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90、对驾驶人考试合格后几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答:对科目
一、科目
二、科目三考试合格的驾驶人,车管所在5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8 9
1、初次领取驾驶证后实习期为几个月?
答: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后的实习期为12个月。 9
2、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什么要求?
答: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93、机动车驾驶人在哪些情况下不得驾驶机动车?
答: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94、汽车场内道路驾驶考试共有多少项目?
答:汽车场内道路驾驶考试共有十项: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档、起伏路行驶。
95、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场内道路驾驶必考项目有哪些? 答: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场内道路驾驶必考项目不得少于4项:小型汽车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小型自动档汽车必考项目:桩考、侧方停车。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取。
96、大型货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场内道路驾驶必考项目有哪些?
答:大型货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场内道路驾驶必考项目不得少于6项: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取。
97、申请驾驶证对身高有什么要求?
答:申请大型客、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身高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98、撤销驾驶证几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 答:撤销驾驶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 9
9、申请手动挡汽车驾驶证对四肢有什么要求?
答: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100、报考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科目三考试多少分合格?
答:报考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科目三考试应达到90分合格。
第16篇:车辆所有人与驾驶人的责任关系
车辆所有人与驾驶人的责任关系
根据风险和对物的控制相联系,获得利益的人负担危险的原则,确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标准,一是运行支配权,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谁应作为责任主体。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谁应作为责任主体。
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者,又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擅自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擅自驾驶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存在雇佣关系的受雇人实施非雇拥行为,擅自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如雇员擅自驾驶雇主的车辆,公司职员擅自驾驶公司的车辆等,原则上仍然由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根据其与受雇人的雇佣合同向受雇人进行追偿。另一种是不存在雇佣关系的其他人擅自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驾驶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的所有人或保管人除非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否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3.出租、出借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车辆所有人将车辆租给或借给他人使用,是基于利益和信任关系自主支配其车辆的使用权,在此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承租人和借用人都是车辆运行的支配者,同时也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因此如发生交通事故,承租人、借用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和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
4.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车辆买卖未过户违反的是行政管理规章,与驾车致人损害没有因果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据此,车辆买卖未过户但实际交付车辆后,登记车主因交付车辆而丧失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和运营利益,
因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登记所有人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分期付款买卖情况下的责任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明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在购买人实际支配下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应是购买人,而不是保留所有权的出卖人。
6.车辆送交修理或保管期间的责任主体
机动车送交修理,依车辆所有人的意思,车辆已停止运行,并实际脱离所有人的控制和支配。修理厂则依合同取得了对该车的控制支配权。修理厂在试车或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修理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样,在委托保管的情形下,车辆所有人失去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权,也并不因此取得运行利益,保管人成为运行支配者,如果在车辆交付保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自然应由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7.盗窃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的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执行中应当注意的是,不论车辆所有人对于车辆的管理有无不当或者瑕疵,车辆被盗后发生事故的,车辆所有人一律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车辆被质押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车辆作为质押标的物被质押后,车辆所有人丧失了对车辆的占有、支配,不再是运行支配者和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如果在此间发生交通事故,所有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可根据车辆使用情况确定责任主体。
9.车辆承包、发包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汽车运输公司、企业进行承包经营,将车辆发包给个人或企业,收取承包费,实际上是车辆所有权人将自己对车辆的支配权交给他人。他仍然是车辆的支配者和运行利益的归属者,承包方发生交通事故,发包方自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承包人实际支配下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发包人、承包人应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同样,出租车主与出租汽车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由车主实际支配出租车进行运营,并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出租汽车公司收取承包费。在承包期内,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由承包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汽车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0.挂靠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所谓挂靠,是指车辆为个人出资购买,但为了服从当地对车辆管理的要求或运输经营的需要,而将车辆挂靠于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的公司。出租车挂靠出租汽车公司进行运营,有偿使用公司标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汽车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出租车主自带车辆、且自己拥有标书挂靠出租汽车公司,出租车公司仅收取服务性的管理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出租公司应在收取管理费总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货运车辆亦应参照上述原则处理。
综上车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1)分期付款以及所有权保留的车辆买卖;
(2)盗用;
(3)一般的出租、出借、分包;
(4)其他车辆未过户的情形。
第17篇:车辆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车辆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档案管理员在人事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做好公司档案室的管理工作。
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规定。接受上级档案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及检查,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使档案管理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争取档案室的升级达标。
2、负责公司材料的收集、鉴定、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对各科室形成的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积极主动地收集各科室、部门的有关档案材料。接受档案、文件、材料时,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好移交手续。
4、将收集的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编排、立卷,并根据标准分类法进行加工和保管。将永久、长期、短期分类存放、编写案卷目录、专题索引、卡片、分类汇编。对各类档案要做到:目录齐全、类别清楚、排架有序、便于查阅。
5、严格执行《档案库房管理制度》,做到库房“八防”确保档案管理安全。
6、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不得将档案内容外泄、未经公司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档。更不得让外来人员随便进入档案室。
7、按各类档案供阅规定出供档案、既要态度热情、优质服务,又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同时做到手续完备,并督促做好档案利用效果的登记工作。
8、做好档案统计工作。收集、销毁、使用、使用档案必须登记,造册。对档案收进、移出和保管情况清楚。按上级要求及时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上报有关档案情况的各种报表。
9、做好档案鉴定工作,对应销毁的文件材料及清理,按规定销毁。其中密级较高的文件要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超过保存期限的一般材料的销毁,要登记文号或在收入登记簿上加盖销毁章。所有须做销毁处理的档案材料,均需提交主管领导鉴定后方可销毁。
10、积极完成公司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
一、视情节轻重负相关责任。
1、违反档案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2、因推诿、拖拉、产生不良后果。
3、因失误造成重要文档丢失。
第18篇:车辆调度岗位职责
车辆调度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维修、调度、保险理赔、违章办理;
2、登记司机出勤情况,记录司机的出车情况及车辆的动态情况;
3、检查车辆行驶路线的合理性,时效性;
4、平衡司机的工作量,做好调度记录统计;
5、协助车队长根据客户的运输要求,安排督促检查司机/车辆的随车物品;
6、管理安排统计好车辆的年审,二维及日常维修保养;
7、协助车队长组织安排司机会议,做好会议纪要;
8、登记车辆附件拆装,并进行保管等事务;
9、协助车队长检查运输车辆的车况,督促司机完成车容车貌并进行登记;
10、及时填写约车,定车,包车记录,交接班时做好记录,交待清楚需跟办的遗留事项;
11、初审司机路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互相沟通。
第19篇:车辆调度岗位职责
车辆调度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维修、调度、保险理赔、违章办理;
2、登记司机出勤情况,记录司机的出车情况及车辆的动态情况;
3、检查车辆行驶路线的合理性,时效性;
4、平衡司机的工作量,做好调度记录统计;
5、协助车队长根据客户的运输要求,安排督促检查司机/车辆的随车物品;
6、管理安排统计好车辆的年审,二维及日常维修保养;
7、协助车队长组织安排司机会议,做好会议纪要;
8、登记车辆附件拆装,并进行保管等事务;
9、协助车队长检查运输车辆的车况,督促司机完成车容车貌并进行登记;
10、及时填写约车,定车,包车记录,交接班时做好记录,交待清楚需跟办的遗留事项;
11、每日定时向司机收取磅单、日报等单据,按顺序、路线装订好,
交予业务员。
12、定期抽检车辆状况,提醒驾驶员做好保养及检修工作。定期抽检
驾驶员能否遵守公司岗位职责,对不能遵守规定的驾驶员向领导报告。
第20篇:车辆管理所岗位职责
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车管所岗位职责规范
一、机动车业务岗位
(一)机动车登记审核岗职责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
3、查验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
4、进行机动车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色。
5、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6、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对符合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
8、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二)牌证管理岗职责
1、管理计算机自动选牌系统,及时添加机动车号牌。
2、核发号牌。
3、受理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5、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6、回收、销毁废旧牌证。
7、保管好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8、与档案管理岗核对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用量,并做好登记。
9、提请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10、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牌证的制作计划,及时安排牌证的制作和领取。
11、做好牌证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12、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三)业务领导岗职责
1、按职责和权限审核或审批机动车有关手续。
2、审核进口机动车手续。
3、检查监督各岗位的工作情况。
4、掌握发牌发证数量。
5、受理群众投诉。
6、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四)档案管理岗职责
1、清点全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并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
2、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3、保管好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与牌证管理岗核对发牌发证数量,防止空白证件流失。
4、因涉嫌走私、盗抢、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或其他业务需要,出具核对车辆档案的证明或车辆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
5、做好档案(室)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五)嫌疑车辆调查岗
1、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资料被套用、涂改或者有伪造嫌疑,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
2、对各岗位移交的嫌疑车辆资料进行调查,建立嫌疑车辆调查台帐,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
3、根据取得的证据和询问记录,对不能排除嫌疑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立案侦察,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对作出排除嫌疑结论的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注明情况,附有关证据和询问记录,经业务领导审核后,交相应岗位继续办理登记业务。
5、其他执法部门办理涉嫌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需要查阅档案或出具证明时,负责接待并协助办理。
二、驾驶证业务
(一)驾驶证受理岗岗位职责
1、受理驾驶证业务申请,审核申请人身份证件、身体检查结果和准驾车型资格。
2、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申请人是否有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和申请人累积积分情况。
3、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将申请人的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
4、出具申请人考试预约凭证。
5、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6、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7、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二)驾驶员考试岗岗位职责
1、安排科目
一、科目
二、科目三考试计划。
2、严格审核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严格按照考试项目、内容、标准和规定的时限进行考试。
3、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科目
一、科目二考试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试场地。
4、考试后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落实双签名制度。
5、保管考试有关资料,收回被终止考试申请人的考试预约凭证和《准考证明》。
6、将申请人的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系统。
(三)业务领导岗岗位职责
1、审核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2、检查监督各岗位的工作情况。
3、组织考试监督小组对驾驶人考试质量不定期进行抽查,随车监督科目三考试。
4、掌握发证数量。
5、受理群众投诉。
6、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四)档案管理岗岗位职责
1、档案管理岗复核受理岗收存的资料和科目一考试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制作《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2、复核科目
二、三考试等有关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符合规定的,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
3、办理提交年度体检证明业务。
4、制作机动车驾驶证。
5、确认查询结果,整理资料并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6、向社会公告驾驶证注销信息。
7、与受理岗核对发证数量
8、做好库房防潮、防火、防盗工作。
“一窗式”综合服务
2009年6月16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表示,将实行车管所“一窗式”综合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针对车管所业务窗口数量和业务不平衡导致排队等候严重或资源浪费的问题, 李江平介绍,“一窗式”综合服务,就是要求车管所业务大厅的所有业务受理窗口都可以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主要是为了和当前大部分车管所业务大厅实行车辆和驾驶证业务分开区域、分开叫号、分开办理的模式相区别。这一措施的提出主要是因为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由于车辆和驾驶证业务数量不平衡,导致车管所有的窗口业务量大,群众排队等候现象严重;有的窗口业务量小,造成了一定的资源浪费。因此规定所有地市车管所和县级车管所,在加强对窗口民警业务培训的前提下,实行“一窗式”综合服务,所有业务受理窗口均可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群众排队等候的时间。
2009年6月16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表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话等现代科技手段为群众提供服务便利。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电话选定机动车号牌号码、预约驾驶人考试、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备案变更登记信息或者查询交通违法信息查询等。
2009年6月16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表示,根据公安部党委的工作部署,公安部交管局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选取了十项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比较强的交通管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便民利民措施5月15日正式面向公众推出,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