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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手续专员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2-15 08:37:00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报批报建专员岗位职责说明

报批报建专员岗位职责说明:

1.协助部门经理根据项目报建报批计划,向国土局、规划局、房产管理局、交易所等相关政府部门申报从征地手续到总确权各阶段的项目报批文件,办理各类证书、批文,以满足项目各阶段报批报建的需求。

2.维护并发展同政府部门的公共关系,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树立企业品牌形象,确保所属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根据国家、各省市有关房地产企业政策法规的更新,及时掌握并传达有关政策的调整或变动,并对政策变化对各项目开发的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4.协助部门主管根据地块信息和公司市场开发战略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研究。

5.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建立部门档案室,整理归档各类文件。6.负责部门召开会议的通知、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推荐第2篇:工程报建手续

建筑工程报建手续.txt

建筑工程报建手续

一、工程立项:

1、立项申请(开发区审批后,区计委批复);

2、建设用地位置图;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

4、关于公司成立的批复复印件(外经贸委);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二、人防审批:

1、《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登记表》(到人防办公室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总平面图及施工图(厂房除外)。

三、消防审批: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到消防处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4、全套图纸。

四、规划审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到区规划局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人防审批表;

4、消防审批书;

5、建筑施工图两套半:即施工图两套,半套是指封皮、目录、总平面布置图、建筑平、立、剖面 面图等。两套半图纸的封面须由设计单位盖章,方可有效。

五、建委(办理施工许可证):

1、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2、

2、报建登记表;

3、建设规划许可证;

4、设计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5、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6、施工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7、勘察、设计合同;

8、施工合同。

(

1、计委:计委批文

2、计委:投资许可证

3、计委:建设单位自筹基本建设奖金来源审批表

4、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统计登记表

5、建设局:红线定位图(项目选址意见书)

6、消防科:消防审核意见书

7、土地局:建设用地批准书

8、州审图办:图纸审查批准书) (

1、凭两证一书领取施工申请表,施工审批表。

2、审核: (1)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人员证书。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质检、安全手续。 (5)资金到位证明。 (6)图纸审查意见书。

3、局领导批准。

4、办理施工许可证。) (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供资料 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供资料

一、竣工验收各方签署意见、盖章后的备案表

二、质监站提供的工程

监督报告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填写)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准文件)

五、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施工单位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八、公安消防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竣工验收条件 本工程已符合下列竣工验收要求: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

约定的各项内容 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工程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团。工程质量评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字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

建设工程施工报建工作程序

依据《行政许可法》、《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部令第 91 号)、《湖南省建筑市场 各种规费交纳、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5 项内容。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报建工作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含开工安全生产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在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勘察设计招投标、勘察设计文

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后进行。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办理

续,在接受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招标公告、投标入围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和签定施工(监理)合 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二、施工合同备案

设工程招标备案手续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 委托监管招投标的省直管建设工程有关招标备案手续由

建设单位向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机 施工合同备案在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工程招标并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后进行。

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合同备案机构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递交有关合同备案资料。施工合同备案机

案资料后及时提出备案意见,合同双方按照备案机构的意见协商修改备案资料,再次申请备案。省直管建设工程施工

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委托监管施工合同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关施工合同备案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

三、质量安全监督(含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建设工程必须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建设单位完成工程项目招标、施工(监理)合同签定与备案后在建设

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并交纳工程质量安全监

安全监督登记机构实施建设工程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我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年 4 月 1 日起实行(湘建建[2006]78 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理工程项目(含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分包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前和总承包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有关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四、各种规费交纳

通过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省直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为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工报建费用主要有劳动保险基金、质量监督费、定额测编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

容。各种费用的交纳应在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之前完成。劳动保险基金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

部门委托劳保基金统筹管理机构为建筑业企业代收的费用。 质量监督费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

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收取。定额测编费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机构收取。目前 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省有关政策收取。

五、施工许可证核发

工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收取。委托监管的省直管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

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要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招标、施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纳工作,并接受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施工许可条件审查。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

查及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由省建设厅建管处组织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省建设厅有关

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工条件审查后可发放该工程项目的临时施工证。临时施工证即施工联系单,建设单位在办理临时 主管部门办理。

只提交规划联系单,待提交规划许可证后,核发施工许可证。委托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有关手续由被委托

为便于办理省直管建设工程相关施工报建手续,省建设厅拟在省质量安全监

督总站三楼设立政务中心分窗口,专 建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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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报建手续

一、工程立项:(中外合资、外商独资项目)

1、立项申请(开发区审批后,区计委批复);

2、建设用地位置图;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

4、关于公司成立的批复复印件(外经贸委);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二、人防审批:

1、《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登记表》(到人防办公室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总平面图及施工图(厂房除外)。

三、消防审批: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到消防处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4、全套图纸。

四、规划审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到区规划局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人防审批表;

4、消防审批书;

5、建筑施工图两套半:即施工图两套,半套是指封皮、目录、总平面布置图、建筑平、立、剖面 面图等。两套半图纸的封面须由设计单位盖章,方可有效。

五、建委(办理施工许可证):

1、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2、报建登记表;

3、建设规划许可证;

4、设计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5、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6、施工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7、勘察、设计合同;

8、施工合同。

(

1、计委:计委批文

2、计委:投资许可证

3、计委:建设单位自筹基本建设奖金来源审批表

4、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统计登记表

5、建设局:红线定位图(项目选址意见书)

6、消防科:消防审核意见书

7、土地局:建设用地批准书

8、州审图办:图纸审查批准书) (

1、凭两证一书领取施工申请表,施工审批表。

2、审核: (1)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人员证书。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质检、安全手续。 (5)资金到位证明。 (6)图纸审查意见书。

3、局领导批准。

4、办理施工许可证。) (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供资料 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供资料

一、竣工验收各方签署意见、盖章后的备案表

二、质监站提供的工程监督报告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填写)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准文件)

五、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施工单位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八、公安消防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竣工验收条件 本工程已符合下列竣工验收要求: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工程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团。工程质量评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字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

建设工程施工报建工作程序

依据《行政许可法》、《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部令第 91 号)、《湖南省建筑市场 各种规费交纳、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5 项内容。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报建工作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含开工安全生产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在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勘察设计招投标、勘察设计文

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后进行。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办理

续,在接受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招标公告、投标入围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和签定施工(监理)合 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二、施工合同备案

设工程招标备案手续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 委托监管招投标的省直管建设工程有关招标备案手续由

建设单位向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机 施工合同备案在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工程招标并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后进行。

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合同备案机构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递交有关合同备案资料。施工合同备案机

案资料后及时提出备案意见,合同双方按照备案机构的意见协商修改备案资料,再次申请备案。省直管建设工程施工

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委托监管施工合同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关施工合同备案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

三、质量安全监督(含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建设工程必须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建设单位完成工程项目招标、施工(监理)合同签定与备案后在建设

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并交纳工程质量安全监

安全监督登记机构实施建设工程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我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年 4 月 1 日起实行(湘建建[2006]78 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理工程项目(含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分包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前和总承包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有关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四、各种规费交纳

通过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省直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为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工报建费用主要有劳动保险基金、质量监督费、定额测编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

容。各种费用的交纳应在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之前完成。劳动保险基金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

部门委托劳保基金统筹管理机构为建筑业企业代收的费用。 质量监督费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

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收取。定额测编费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机构收取。目前 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省有关政策收取。

五、施工许可证核发

工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收取。委托监管的省直管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

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要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招标、施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纳工作,并接受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施工许可条件审查。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

查及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由省建设厅建管处组织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省建设厅有关

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工条件审查后可发放该工程项目的临时施工证。临时施工证即施工联系单,建设单位在办理临时 主管部门办理。

只提交规划联系单,待提交规划许可证后,核发施工许可证。委托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有关手续由被委托

为便于办理省直管建设工程相关施工报建手续,省建设厅拟在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三楼设立政务中心分窗口,专 建手续的办理。

推荐第3篇:建筑工程报建手续

建筑工程报建手续

一、工程立项:(中外合资、外商独资项目)

1、立项申请(开发区审批后,区计委批复);

2、建设用地位置图;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

4、关于公司成立的批复复印件(外经贸委);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二、人防审批:

1、《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登记表》(到人防办公室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总平面图及施工图(厂房除外)。

三、消防审批: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到消防处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4、全套图纸。

四、规划审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到区规划局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人防审批表;

4、消防审批书;

5、建筑施工图两套半:即施工图两套,半套是指封皮、目录、总平面布置图、建筑平、立、剖面图,基础平面图等。两套半图纸的封面须由设计单位盖章,方可有效。

五、建委(办理施工许可证):

1、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2、报建登记表;

3、建设规划许可证;

4、设计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5、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6、施工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7、勘察、设计合同;

8、施工合同。

(

1、计委:计委批文

2、计委:投资许可证

3、计委:建设单位自筹基本建设奖金来源审批表

4、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统计登记表

5、建设局:红线定位图(项目选址意见书)

6、消防科:消防审核意见书

7、土地局:建设用地批准书

8、州审图办:图纸审查批准书)

(

1、凭两证一书领取施工申请表,施工审批表。

2、审核:

(1)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人员证书。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质检、安全手续。

(5)资金到位证明。

(6)图纸审查意见书。

3、局领导批准。

4、办理施工许可证。)

(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供资料

一、竣工验收各方签署意见、盖章后的备案表

二、质监站提供的工程监督报告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填写)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准文件)

五、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施工单位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八、公安消防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竣工验收条件

本工程已符合下列竣工验收要求: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工程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团。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字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

建设工程施工报建工作程序

依据《行政许可法》、《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部令第91号)、《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报建工作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含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各种规费交纳、施工许可证核发等5项内容。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在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勘察设计招投标、勘察设计文件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后进行。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在接受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招标公告、投标入围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和签定施工(监理)合同。省直管建设工程招标备案手续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委托监管招投标的省直管建设工程有关招标备案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二、施工合同备案

施工合同备案在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工程招标并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后进行。建设单位向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合同备案机构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递交有关合同备案资料。施工合同备案机构收到合同备案资料后及时提出备案意见,合同双方按照备案机构的意见协商修改备案资料,再次申请备案。省直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机构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委托监管施工合同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关施工合同备案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三、质量安全监督(含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建设工程必须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建设单位完成工程项目招标、施工(监理)合同签定与备案后在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并交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用。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实施建设工程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我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于2006年4月1日起实行(湘建建[2006]7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试行)》的通知),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项目(含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分包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前和总承包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

工前,必须通过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省直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为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委托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有关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四、各种规费交纳

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工报建费用主要有劳动保险基金、质量监督费、定额测编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内容。各种费用的交纳应在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之前完成。劳动保险基金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劳保基金统筹管理机构为建筑业企业代收的费用。质量监督费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收取。定额测编费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收取。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机构收取。目前,省直管建设工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收取。委托监管的省直管建设工程项目各种规费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省有关政策收取。

五、施工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要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招标、施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各种规费交纳工作,并接受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施工许可条件审查。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条件审查及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由省建设厅建管处组织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省建设厅有关部门在完成对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工条件审查后可发放该工程项目的临时施工证。临时施工证即施工联系单,建设单位在办理临时施工证时,可只提交规划联系单,待提交规划许可证后,核发施工许可证。委托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有关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为便于办理省直管建设工程相关施工报建手续,省建设厅拟在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三楼设立政务中心分窗口,专门负责施工报建手续的办理。

推荐第4篇:建筑工程报建手续

建筑工程报建手续

一、工程立项:(中外合资、外商独资项目)

1、立项申请(开发区审批后,区计委批复);

2、建设用地位置图;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

4、关于公司成立的批复复印件(外经贸委);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二、人防审批:

1、《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登记表》(到人防办公室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总平面图及施工图(厂房除外)。

三、消防审批: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到消防处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4、全套图纸。

四、规划审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到区规划局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人防审批表;

4、消防审批书;

5、建筑施工图两套半:即施工图两套,半套是指封皮、目录、总平面布置图、建筑平、立、剖面面图等。两套半图纸的封面须由设计单位盖章,方可有效。

五、建委(办理施工许可证):

1、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2、报建登记表;

3、建设规划许可证;

4、设计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5、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6、施工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7、勘察、设计合同;

8、施工合同。

(

1、计委:计委批文

2、计委:投资许可证

3、计委:建设单位自筹基本建设奖金来源审批表

4、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统计登记表

5、建设局:红线定位图(项目选址意见书)

6、消防科:消防审核意见书

7、土地局:建设用地批准书

8、州审图办:图纸审查批准书) (

1、凭两证一书领取施工申请表,施工审批表。

2、审核:

(1)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人员证书。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质检、安全手续。

(5)资金到位证明。

(6)图纸审查意见书。

3、局领导批准。

4、办理施工许可证。) (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供资料

一、竣工验收各方签署意见、盖章后的备案表

二、质监站提供的工程监督报告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填写)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准文件)

五、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施工单位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八、公安消防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竣工验收条件

本工程已符合下列竣工验收要求: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工程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团。工程质量评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字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

建设工程施工报建工作程序

依据《行政许可法》、《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部令第91号)、《湖南省建筑市场各种规费交纳、施工许可证核发等5项内容。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报建工作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含开工安全生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在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勘察设计招投标、勘察设计文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后进行。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办理续,在接受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招标公告、投标入围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和签定施工(监理)合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二、施工合同备案 设工程招标备案手续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委托监管招投标的省直管建设工程有关招标备案手续由

施工合同备案在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工程招标并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后进行。建设单位向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机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合同备案机构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递交有关合同备案资料。施工合同备案机案资料后及时提出备案意见,合同双方按照备案机构的意见协商修改备案资料,再次申请备案。省直管建设工程施工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委托监管施工合同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关施工合同备案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

三、质量安全监督(含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建设工程必须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建设单位完成工程项目招标、施工(监理)合同签定与备案后在建设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并交纳工程质量安全监安全监督登记机构实施建设工程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我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年4月1日起实行(湘建建[2006]7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试行)》的通知),理工程项目(含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分包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前和总承包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有关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四、各种规费交纳 通过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省直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为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工报建费用主要有劳动保险基金、质量监督费、定额测编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容。各种费用的交纳应在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之前完成。劳动保险基金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部门委托劳保基金统筹管理机构为建筑业企业代收的费用。质量监督费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收取。定额测编费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机构收取。目前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省有关政策收取。

五、施工许可证核发 工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收取。委托监管的省直管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要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招标、施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纳工作,并接受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施工许可条件审查。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

查及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由省建设厅建管处组织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省建设厅有关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工条件审查后可发放该工程项目的临时施工证。临时施工证即施工联系单,建设单位在办理临时主管部门办理。 只提交规划联系单,待提交规划许可证后,核发施工许可证。委托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有关手续由被委托

为便于办理省直管建设工程相关施工报建手续,省建设厅拟在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三楼设立政务中心分窗口,专建手续的办理。

建设工程档案登记与归档报送业务程序告知书

发布日期:2007-9-13

各建设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省长令第127号)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鄂建[2006]86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将一套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工程档案报送市城建档案馆此项工作,现将建设工程档案登记与归档报送业务程序等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建设工程档案登记手续

1.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到市城建档案馆办理建设工程档城建档案馆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及《城建声像档案服务协议》。 2.市城建档案馆发放《建设工程档案登记与归档报送业务程序告知书》,建设单位签收。 3.办公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海慧路17号)建委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724—2381621(行政服务中心) 0724—2346248(市城建档案馆)

二.建设工程档案收集阶段

1.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建设工程档案的套数、编制内容、质量要求、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及时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要求,行文组建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监理部、施工项目部,安排持证档案员(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①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为每个开发小区配备1—2名档案员,负责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的收集管理,负责施工文件和监理文件的汇总和报送。 ②监理公司应为每个开发小区配备1—2名档案员,负责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监理公司总监负责监理文件和施工文件的审核。 ③施工单位应为每个单位工程配备1名档案员,负责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

3.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通知城建档案馆对工程原貌进行声像拍摄收集;建设过程中指定专人根据工程进度按声像档案服务协议规定的环节通知城建档案馆进4.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城建档案馆业务指导人员将不定期对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情况进行抽查。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基础、主体完工时应将文件材料报请城建档案馆业务指导人员核查。

三.档案验收

1.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一周,应先由施工企业对工程档案进行自检,监理审查合格后,填写《荆门市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报表》,提请市城程档案进行专项验收,验收通过之后建设单位才能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送审的全套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及电子档案。

2.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质量要求:

①建设工程文件的内容及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相符合。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签章手续完备。案卷整理符合规范要求。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②建设工程文件经市城建档案馆审查尚存在一些问题的建设工程项目,市城建档案馆出具整改意见书,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重新申报验收。

③对建设工程文件收集不齐全,签证手续不完备,不按规定编制竣工图或没有编制竣工图的不能通过验收。

3.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后,由市城建档案馆核发《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发放《荆门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报送责任告知书》,建设单位签收。

四.档案报送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范要求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2.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报送完毕后,由市城建档案馆和建设单位办理《荆门市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移交书》,双方签字、盖章办理移交手续。

五.处罚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59条规定,责令改正,元以下罚款。

商住楼竣工资料目录

(第一册、共九册)

一、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资料

1、

立项申请报告批复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

工程规划许可证

4、

土地使用证

5、

环境影响报告表

6、

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7、

公安消防审核意见书

8、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9、

免标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核准意见书

10、

免标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意见书

11、工程质量保证书

1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

13、白蚁预防合同

14、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15、施工安全监督登记表

1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7、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汇审表

18、工程建设前期法定建设程序检查表

19、工程概况、项目机构、监理备案表及报验表 20、工程造价(预算书) 商住楼竣工资料目录

(第二册、共九册)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

(一)、施工管理记录

1、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2、工程开工/复工申报审表

3、设计图纸会审记录

4、设计变更记录

5、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回复单

6、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7、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

商住楼竣工资料目录

(第三册、共九册)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

(二)、施工过程记录

8、工程基线复核表

9、单位工程坐标定位测量记录

10、地基基坑回填施工检查记录

11、地基基坑开挖、施工检查记录

12、屋面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表

13、厕所、厨房、阳台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表

1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表

15、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表

16、工程(工序)间交接质量检查记录表

17、混凝土坍落度检测记录

18、混凝土养护情况记录

19、隐蔽验收记录 20、防雷引下线连接记录

21、管道水压试验记录

22、阀门安装前试验记录

23、管道系统冲洗记录

24、室内消火栓试射试验记录

25、室内排水管道灌水试验及通水试验记录

26、室外排水管道灌水试验及通水试验记录

27、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商住楼竣工资料目录

(第四册、共九册)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

(三)、试(检)验报告

2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29、水泥质保单、复试单汇总表 30、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31、防水材料检验报告

32、砂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33、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

34、混凝土试块试验结果汇总表

35、混凝土抗压强度计算表

36、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37、砂浆试块试验结果汇总表

38、砂浆抗压强度计算表

39、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40、钢材质保核查记录表

41、钢筋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

42、钢筋焊接试验报告汇总表

43、钢筋焊接接头检验报告

44、砖试验报告汇总表

45、烧结普通砖检验报告

46、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报告

47、铝合金建筑型材检验报告、建筑外窗性能检测报告

48、建筑给排水用硬聚乙烯管材、管件检验报告

49、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

50、砼板厚及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

51、地基轻型动力触探试验检测报告

52、电线电缆进场检验报告

53、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检验报告

54、管道工程水压试验检测报告

55、电气设备及线路绝缘电阻检测报告

56、电气保护接地及等电位检测报告

57、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58、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59、建筑物沉降观测检测报告

6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商住楼竣工资料目录

(第五册、共九册)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 6

1、随机监督抽检检验报告

62、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说明书(建龙砼资料) 6

3、工程用材、试件见证取样清单、6

4、工程用材产品质量合格证 6

5、工程用材产品质量证明书

商住楼竣工资料目录

(第六册、共九册)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基础与基础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主体结构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装饰装修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防水屋面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四、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

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

土方回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

模板拆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5、

钢筋加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6、

钢筋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

混凝土施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

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

现浇混凝土结构观感质量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二)主体结构工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1、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2、

模板拆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3、

钢筋加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4、

钢筋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5、

混凝土施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6、

现浇混凝土结构观感质量及尺寸偏差检验批验收记录表

17、

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8、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商住楼竣工资料目录

(第七册、共九册)

四、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三)装修装饰工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9、

找平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0、一般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1、铝合金门窗制作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2、木门窗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3、金属门窗安装制作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门窗玻璃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5、饰面砖粘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6、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7、双飞粉涂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四)、屋面工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8、屋面找平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9、卷材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0、细部构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1、保温层屋面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五)、建筑给水排水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2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3、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4、

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5、

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6、

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7、

消防水泵结合器及消火栓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8、

室外排水管道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9、

室外排水管沟及井池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六)、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0、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1、接地装置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2、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3、开关、插座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4、普通灯具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5、工程用材、试件见证取样清单、工程用材合格证

五、竣工验收文件 (一)、验收文件

1、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

2、施工技术总结

3、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4、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6、质量评估报告

7、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8、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9、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0、安全评价书

11、规划验收文件

12、公安消防验收文件

13、环保验收文件

14、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15、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16、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1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8、工程验收计划书

19、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1、工程造价结算书 (二)、监理文件 (三)、工程相片

(第九册、共九册) (四)竣工图纸

1、

建筑竣工图纸

2、

结构竣工图纸

3、

水电、消防、防雷竣工图纸

某校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请问如何下载、如何交费?点这里查看......

(附件在本页底部) 目 录

一、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编制依据…………………………………………………………………3 第二章、工程概况…………………………………………………………………3 第三章、施工总规划

第一节、本工程项目施工目标…………………………………………………………….4 第二节、项目组织体系…………………………………………………………………….4 第三节、项目班子及施工队的确定……………………………………………………….5 第四节、施工顺序………………………………………………………………………….6 第五节、总体施工方案…………………………………………………………………….7 第四章、施工准备及平面布置

第一节、定位测量…………………………………………………………………………8 第二节、搭设临舍…………………………………………………………………………8 第三节、修建临时道路和场地……………………………………………………………9 第四节、施工现场临时水电线的布置……………………………………………………9 第五节、消防设施的配备…………………………………………………………………9 第六节、通讯呼叫的配备…………………………………………………………………9 第五章、施工机械的选择和布置

第一节、塔吊……………………………………………………………………………..10 第二节、井架……………………………………………………………………………..10 第三节、集中搅拌站的设置……………………………………………………………..10 第六章、主要施工方案

第一节、桩基工程………………………………………………………………………..10 第二节、土方工程………………………………………………………………………..18 第三节、砼工程…………………………………………………………………………..19 第四节、钢筋工程………………………………………………………………………..20 第五节、模板工程………………………………………………………………………..21 第六节、后浇带施工……………………………………………………………………..21

第七节、脚手架工程………………………………………………………………………..22 第八节、现浇水磨石施工方法…………………………………………………………..22 第九节、花岗石地面施工………………………………………………………………..25 第十节、砌体工程………………………………………………………………………..28 第十一节、抹灰工程……………………………………………………………………..29 第十二节、涂料工程……………………………………………………………………..30 第十三节、SBS屋面防水卷材施工……………………………………………………..31 第十四节、季节性施工…………………………………………………………………34 第七章、施工总进度计划………………………………………………….35 第八章、新技术的应用

第一节、管桩施工………………………………………………………………………36 第二节、砼砌体块新型施工法…………………………………………………………36 第三节、砼养护剂使用…………………………………………………………………38 第四节、计算机的利用…………………………………………………………………38 第五节、PVC型材的利用………………………………………………………………38 第九章、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第六节、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39 第七节、工程进度保证措施……………………………………………………………53 第八节、安全生产保证措施……………………………………………………………54 第九节、文明施工保证措施……………………………………………………………55

二、水电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工程概况……………………………………………………………60 第二章、编制依据……………………………………………………………60 第三章、施工部署…………………………………………………………….60 第一节、工期目标…………………………………………………………………….61 第二节、质量目标…………………………………………………………………….61 第三节、安全施工、文明管理目标………………………………………………….61 第四节、施工组织机构……………………………………………………………….61 施工组织机构 表一………………………………………………………………...62 驻项目现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表二………………………………………….63 施工机械配置计划 表三…………………………………………………………….64 劳动力计划 表四…………………………………………………………………….65 第四章、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66 第五章、工程质量保证措施…………………………………………….70 第六章、施工安全保证措施…………………………………………..86 第七章、文明施工保证措施…………………………………………..93 第八章、环境保护措施…………………………………………………..97 第九章、安装与其他配合措施………………………………………99 第十章、工程执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102 第十一章、管道施工方案………………………………………………..104 第十二章、电气工程施工方案………………………………………..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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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报建手续

一、工程立项:(中外合资、外商独资项目)

1、立项申请(开发区审批后,区计委批复);

2、建设用地位置图;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

4、关于公司成立的批复复印件(外经贸委);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二、人防审批:

1、《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登记表》(到人防办公室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总平面图及施工图(厂房除外)。

三、消防审批: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到消防处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4、全套图纸。

四、规划审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到区规划局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人防审批表;

4、消防审批书;

5、建筑施工图两套半:即施工图两套,半套是指封皮、目录、总平面布置图、建筑平、立、剖面图,基础平面图等。两套半图纸的封面须由设计单位盖章,方可有效。

五、建委(办理施工许可证):

1、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2、报建登记表;

3、建设规划许可证;

4、设计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5、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6、施工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7、勘察、设计合同;

8、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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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用地申请==>项目立项==>消防报建、防雷报建、规划报建==>验收申请==>办理产权证

:: 用地办事程序 ::

(一)、征(使)用地程序和收费标准

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

(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

(2) 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做好征(使)用地补偿的调查、登记和核实工作;

(3) 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村予以公告,听取意见;

(4) 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5) 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

(1)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

(2) 耕地开垦费:一般耕地20元/平方米(现时有用地指标的已减至15元/平方米,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45.8元/平方米),一级基本农田40元/平方米,二级基本农田35元/平方米;

(3) 耕地占用税:8元/平方米(集约工业区范围4.1元/平方米);

(4) 公路控制线两侧纵深,一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为300米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附加费:30元/平方米;

(5) 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2.1%计收;

(6) 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

(7) 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3.3%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交。

(8) 位于集约工业区内的建设用地在办理用地手续后,按顺府办发[2002]33号文件\"关于推行集约工业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内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二)、农村村民申请建房条件和程序

1.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履行兵役义务,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 没有安排过住房用地的无屋村民,或村民需分户建房,但原用地面积较小,不能分户建设的;

(3) 没有住宅空置、出租、出售或者改为经营场所的;

(4) 村民建住宅用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超80平方米的标准的规定;

2.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程序如下:

(1)申请人应向所在村提出用地预申请;

(2)村委会根据村民的申请,按照上报审批确认后的村民宅基地固化名单,把符合条件的名单在村内张榜公布1个月,确认无异议后统计好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安排,并将名单上报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3) 镇规划建设办审定各村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安排,根据宅基地固化备案名单确认符合建房用地条件的名单;

(4) 符合用地条件的申请人正式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提出建住宅用地申请;

(5) 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地块内依据已批准的村民住宅留用地小区建设规划安排用地,并审查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前断开)

1、办理抗震设防要求(区地震局)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

(1)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申请一份;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审核抗震设防要求:

(1)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申请一份;

(2)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原件二份(部分要);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标准核准确认书》六份;

(5)工程选址位置图一份;

(6)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签定的技术合同复印件一份。

建筑面积超100000平方米需做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10万元

2、办理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区国土资源局)

(1)地震局出具的抗震要求(区政府综合楼603房间);

(2)申请一份(项目名称、坐标、面积等)。

3、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规划处用地规划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土地权属证件或建设用地预审报告;

(3)新测1:500现状地形图2套(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大型管线工程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4)与现状地形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

(5)相关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4、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处用地规划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未经选址的项目不需提交);

(3)土地权属证件或建设用地证明;

(4)已经规划选址划定用地范围的项目,提交规划选址实测成果图2套,未经规划选地址的项目,提交1:500现状地形图2套(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办事处公章);

(5)与现状地形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

(6)相关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5、办理基建计划(区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申请:

(1)正式打印的申请报告(申请单位的请示一份,街道办事处的函一份);

(2)用地预审报告;

(3)《选址意见书》;

(4)环境影响评估文件;

(5)海域使用意见(涉及使用海域的建设项目);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7)房地产开发企业需附开发资质证书;

(8)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涉及加油站、游艇码头等特殊行业的建设项目,需由相关部门出具同意建设证明)。

核准申请:

(1)正式打印的申请报告(申请单位的请示一份,街道办事处的函一份);

(2)项目申请报告(应由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按注册资金的2.8‰收费);

(3)用地预审报告;

(4)《选址意见书》;

(5)环境影响评估文件;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7)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费、散装水泥扶持金缴费证明,耕地占用税交纳证明单。(耕地占用税--区财政局,9000元/亩;水土保持费--区水利局,1.5元/平方米,可仅交市水利局部分15%;散装水泥扶持金--区经贸局,2元/平方米,可免85%)。

6、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规划处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3)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4)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套(四图一书: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管线综合设计、环境设计、说明书,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5)与报审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含地形图)。

7、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处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3)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或下达的当年前期工作计划;

(4)相关部门的书面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5)新测1:500现状地形图2套(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大型管线工程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6)与报审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含地形图)。

交纳技术咨询费:2.4元/平方米(青岛市规划局城阳分局)

8、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区国土资源局)

(1)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资料上报省需5份、国务院需7份)

①新测1:500现状地形图;

②详查图;

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纸;

④《集体土地所有证》。

(2)建设用地供地(资料需4份);

①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②《用地规划许可证》;

③新测1:500现状地形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交纳费用:管理费:1200元/亩;登记费:70元/亩;有偿使用费:14000元/亩;契税:2100元/亩(可打报告等额扶持)。

9、办理建设工程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规划处建管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选址意见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4)《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及附图;

(5)进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的项目,出具相应的专家评审意见、社会公示意见及全部参审方案(参审方案提交文本各一套,推荐方案按第6条提交蓝图)

(6)建筑方案设计文件2套(含建筑、环境、外装饰方案的图纸、效果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7)与第六条报审资料相符的电子数据文件;

(8)高层建筑的日照分析图及报告书。

10、办理人防工程审核手续(人防办)

(1)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及附图。

交纳人防工程建设费:企事业单位10元/人·年;个体工商户50元/户·年。 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新建十层(含)以上或基础开挖深度超过三米(含)以上的按2700元/平方米收取;其他26元/平方米。

11、办理消防审查(消防大队)

(1)申请表;

(2)完整的施工图1套;

(3)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4)请照单2份。

12、办理施工图审查(审图中心)

交纳施工图审查费: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9%-12%执行。

13、燃气、热力设计审查(燃管处)

(1)供热、供气图纸。

交纳燃气管道工程建设费:18元/平方米。

交纳集中供热建设费:57元/平方米。

14、办理商业网点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确认手续(物业办)

(1)开发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

(2)确认网点房所在楼座的平面图。

交纳物业管理公共资金:18元/平方米。

15、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处建管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4)《建设工程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及附图;

(5)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6)有效的土地使用证件及确界图;

(7)消防、人防、环保、空港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8)经施工图审查部门审核的施工图纸(2套)及审查意见书;

(9)与报审图纸相符的电子数据文件。

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非工业项目按120元/平方米;中心城区规划区以东区域及红岛街道所辖区域内的非工业项目按80元/平方

米;中心城区规划区以西区域(不含红岛街道所辖区域)内的非工业项目按60元平方米;全区工业项目按15元/平方米。

16、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招标办)

(1)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招标公告或备案表(邀请招标,直接发包工程需填报邀标、直接发包表)。

17、办理质量监督手续(质检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3)施工、监理合同;

(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合同书;

(7)施工图纸文件及审查意见;

(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9)建设、勘察、设计、检测(实验)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

(10)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

交纳监督检测费:不实行监理进行质量监督的工程项目按工程总投资的1.75%收取,对已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的大型建设项目,按0.5%收取,对已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中、小建设项目,按0.7%收取。

18、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基建科)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4)中标通知书;

(5)质量监督手续;

(6)安全报监手续。

交纳劳保费(劳保站):按工程总投资的2.6%。劳务合同押金:工程总投资的5%。

19、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申请(规划处建管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测绘放线资料一套;

(3)《施工许可证》;

(4)批后管理跟踪表。

20、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规划处或规划分局)

(1)申请书(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总平面;

(3)建设工程环境设计审查意见书及附图;

(4)单体验收意见书;

(5)相关部门验收意见(消防等部门);

(6)综合竣工测量文件2套;

(7)重新申请规划管理验收,须提交前一次审查意见。

21、办理建设工程外装饰设计审查意见书(规划处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房产证明材料;

(3)房屋安全鉴定及现状照片(修缮工程);

(4)邻居、产权单位意见、其他部门审查意见及相关协议(此项可原则同意后提交);

(5)设计图纸3套(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较大的装修工程提交效果图)。

22、办理房产证(房产处)

(1)《土地使用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竣工验收证明;

(5)营业执照复印件。

交纳房产交易手续费:住房转让手续费--3元/平方米,非住房转让手续费--10元/平方米。

交纳房产登记费:100平方米以下80元/宗;100-500(含)平方米120元/宗;500-1500(含)平方米200元/宗;1500-3000(含)平方米300元/宗;3000-10000(含)平方米500元/宗;10000平方米以上800元/宗。

推荐第7篇:报建工作手续

用地申请==>项目立项==>消防报建、防雷报建、规划报建==>验收申请==>办理产权证

:: 用地办事程序 ::

(一)、征(使)用地程序和收费标准

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

(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

(2)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做好征(使)用地补偿的调查、登记和核实工作;

(3)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村予以公告,听取意见;

(4)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5)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

(1)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

(2)耕地开垦费:一般耕地20元/平方米(现时有用地指标的已减至15元/平方米,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45.8元/平方米),一级基本农田40元/平方米,二级基本农田35元/平方米;

(3) 耕地占用税:8元/平方米(集约工业区范围4.1元/平方米);

(4)公路控制线两侧纵深,一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为300米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附加费:30元/平方米;

(5) 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2.1%计收;

(6) 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

(7)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3.3%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交。

(8)位于集约工业区内的建设用地在办理用地手续后,按顺府办发[2002]33号文件\"关于推行集约工业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内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二)、农村村民申请建房条件和程序

1.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履行兵役义务,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没有安排过住房用地的无屋村民,或村民需分户建房,但原用地面积较小,不能分户建设的;

(3) 没有住宅空置、出租、**或者改为经营场所的;

(4)村民建住宅用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超80平方米的标准的规定;

2.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程序如下:

(1)申请人应向所在村提出用地预申请;

(2)村委会根据村民的申请,按照上报审批确认后的村民宅基地固化名单,把符合条件的名单在村内张榜公布1个月,确认无异议后统计好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安排,并将名单上报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3)镇规划建设办审定各村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安排,根据宅基地固化备案名单确认符合建房用地条件的名单;

(4) 符合用地条件的申请人正式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提出建住宅用地申请;

(5) 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地块内依据已批准的村民住宅留用地小区建设规划安排用地,并审查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 规划报建办事程序 ::

(一) 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程序

1.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的资料:

(1) 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资料;

(2)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3) 建设项目申请选址报告;

(4) 环境影响报告书;

(5) 选址位置图及其用地范围图。

2.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

(1)提出选址申请:建设单位持所需提交的资料向选址所在镇规划建设办提出选址申请。 (2)提出选址意见: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初步选址意见。

(3)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单位按初步选址意见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内有关部分,经镇规划建设办签署初步意见后,附上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统一报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

(4)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交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

(二)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程序

1.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用地报告(需说明项目性质、用地依据、建设用途、面积、技术工艺流程及环境要求等情况,并说明被征用地的类别、水电、交通、房屋拆迁情况);

(2)建设项目的有关批件(主管部门、计划部门、市镇政府批复,建设别墅式商品房和连壁式单门独院商品住宅须附市政府批文);

(3)用地位置图或地块所在区的规划图,总平面布置图(含四至);

(4)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国土、环保、水电、供电、交通、公路、市政、消防、卫生等)的书面意见;

(5)规划科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不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的除外)。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1)申请建设用地单位备齐规定的文件资料,向所在镇的规划建设办申请定点,并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

(2)选定用地的位置和界线

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其用地性质、面积和范围,按照城市规划,议定用地的具体位置和界线,并标注在地形图或所在规划的地块图上。

(3)征求意见

申请建设用地单位根据需要征求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对用地的位置和界线的具体意见。

(4)提供规划设计要点

镇规划建设办根据规划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向申请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它要求,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要点进行总图设计。

(5)审核规划设计总图

镇规划建设办组织审核申请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主要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它要求),并签署初审意见后,连同有关附图、附件统一报规划科审批。

(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交镇规划建设办发给申请建设用地单位。

(三)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程序

1.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需要提交资料:

⑴、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委托书;

⑵、地块用地手续;

⑶、地块位置图。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程序:

⑴、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应提交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提出申请;

⑵、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地块所在规划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⑶、属\"一书一证\"范围的由镇规划建设办核发。

⑷、属\"一书三证\"范围经镇规划建设办核准后,附上提交资料,报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核发,交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四)申办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办事程序

1.申办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的程序。

(1)提出申请:

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应提交文件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提出申请,并填写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一书三证)或报建表(一书一证)。

(2)建筑方案审定:

需要建筑方案审定的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向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及建筑初步设计方案,由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进行建筑施工图设计。

(3)规划报建审批:

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根据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审核报建资料,并签署初步意见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建表。

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2.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私人住宅报建

A类:新建住宅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或报建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房申请书;(居委会或村委会加具意见)

4、①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国有用地)

②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及用地许可证复印件;(集体用地)

5、位置图;(1:500-1:1000实测图)

6、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立面、基础及大样图)

7、施工报建手续

8、凡涉及水利、交通、供水、供气、卫生、人防、文物管理等部门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

B类:旧房改建、扩建、重建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或报建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房申请书(居委会或村委会加意见盖章)

4、原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5、位置图(提供1:500-1:1000实测图)

6、四邻协议书(四邻签名、村(居)委会加意见)

7、房屋拆旧重建、改建、扩建核实宗地平面四邻关系图

8、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立面、基础及大样图)

9、施工报建手续

10、凡涉及水利、交通、供水、供气、卫生、绿化、人防、文物管理等部门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

C类:拆迁安置住宅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或报建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房申请书(居委会或村委会加具意见)

4、原房屋位置图

5、现安置用地位置图

6、拆迁用地许可证复印件及拆迁批文复印件

7、拆迁协议书复印件

8、被折迁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9、买地发票复印件

10、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立面、基础及大样图)

11、施工报建手续

12、凡涉及水利、交通、供水、供气、卫生、人防、文物管理等部门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

(2)公建、厂房、商品房报建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或报建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报建的)

3、建房申请书(街道办或村委会加具意见)

4、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基建工程防火设计审核意见书(未建)

6、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已建)

7、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表(厂房提供)

8、建(构)筑物防雷设施规划申请表

9、小区规划图或规划批复

10、位置图(1:10000-1:25000)

11、产品工艺流程(厂房提供)

12、征地图(集体用地时须提供)

13、土地使用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14、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各向立面、剖面、基础及大样、总平面图、四至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等)

15、凡涉及水利、交通、供水、供气、卫生、绿化、人防、文物管理等部门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

注:

1、以上资料属市审范围提供两份(建筑图未建的提供三份、已建的提供两份);属镇审范围资料提供一份(建筑图未建提供两份、已建提供一份)

2、凡已建的,须提供测量宗地平面图,报建与验收一起补办报建手续。

(五)、申办《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的程序

(1)提交申请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后,持有关文件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申请规划管理验收。

(2)进行现场验收

由镇规划建设办组织人员根据测量宗地平面图,到现场按规划管理验收,填写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并签署验收意见后,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3)核发验收合格证

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交由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发给建设单位及个人。

(4)申办《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应提交的资料: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书三证)或报建表(一书一证)(原件);

②建设工程有关规划改动时的有关批件;

③测量宗地平面图;

④ 基建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住宅除外);

⑤原盖有规划报建审图章的建筑图。

: 环保审批办事程序 ::

1.项目申办人到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开业申请书,加具计生、规划建设部门意见后到镇环保办领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

2.项目申办人如实、详细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后,直接将有关资料交镇环保办终审,对超出镇环保办审批职权范围的建设项目由市环保局终审,具体依照顺环字[1998]56号文件办理。

说明:属镇城区范围内敏感经营行业(如:饮食业;摩托车、汽车维修清洗业;水泥、钢材批发零售业;气味化工、易燃易爆物品经营等)。必须签订协议书到规划建设部门确认后环保办才能批办。

3.经环保办审批建设项目由镇环境监测分站负责进行环境本底调查,具体收费标准招待顺工商物价[94]159号《关于调整环保监测收费标准的复函》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一、说明

1、以下行政性文件为复印件时,需加盖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文件需盖勘察、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师章;

2、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勘察完成后提前送审勘察报告,未经审查批准的勘察报告不得用作施工图设计依据。

二、工程勘察报告送审需提交资料

1、工程勘察报告一式两份及岩芯照片光盘一份;

2、工程勘察合同一份。

三、建筑、结构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2、盖有公安消防大队审核章的建筑报审图一份;

3、经审查批准的工程勘察报告一份;

4、建筑施工图一式两份;

5、结构施工图一式两份;

6、结构计算书(纸质文件)及数据磁盘(电子文本)各一份

7、工程设计合同。

四、给水、排水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给水施工图一式两份;

2、排水施工图一式两份;

3、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五、消防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消防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盖有公安消防大队审核章的消防设备工程报审图一份;

3、消防施工图一式两份;

4、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六、玻璃幕墙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玻璃幕墙施工图一式两份;

2、玻璃幕墙结构计算书(纸质文本)及数据磁盘(电子文本)各一份;

3、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七、网架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网架施工图一式两份;

2、网架结构计算书(纸质文本)及数据磁盘(电子文本)各一份;

3、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注:①除以上资料外,应同时提交审图机构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它资料;②佛山市以外的勘察设计单位需同时提交进入佛山市的跨区备案文件一份;③被政府确定为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按政府有关绿色通道的要求执行。

八、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

窗口受理申请->程序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建设局签发审查批准书->建设单位凭缴款单取件

九、办理时限

送审资料齐备后,设计文件审查10个工作日内,勘察报告5个工作日内回复。特级和一级建筑工程、大面积群体工程、复杂的项目审查时间适当延长。

十、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1] 300号)和顺德市建设局《关于落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具体措施的通知》(顺建发[2002] 40号)执行。 收费标准:

1、一般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

2、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企业投资、外地企业投资、各镇集约工业园的项目或一次性报审土建造价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的60%收取(缴费时外商、外资或者合资企业需提供《工商****》复印件并加盖**);

3、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敬老院、文化馆等福利工程或一次性报审土建造价超过一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计算以上施工图审查费时,勘察设计费取值暂依据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立项

2、需提交的资料:

2.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申请表 2.2招标基本情况表 2.3资金来源证明 2.4项目总平面 2.5项目立项请示 2.6预供地意向书 2.7用地证明 2.8地形图 2.9规划要点 2.10安全专篇 2.11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12环境评估报告 防雷报建

一、办理开工手续:

1、到国土规划部门(或市防雷局)领取《顺德市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设施规划申请表》。经市防雷局防雷安全管理科审定后到规划国土部门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2、提交防雷设计图纸(2份)经防雷局防雷安全管理科复核后,到当地建设管理站办理建筑物施工手续。其中,防雷设计图纸包括:设计说明及施工大样图;防雷接地平面图;天面防雷平面图(针、网、带)等;立面图;高层建筑物均压环平面图及立面图;总配电图。

3、若没有进行防雷设计,则须带齐全套建筑物设计图纸到防雷局审核。

4、必须提供建(构)筑物防雷设施的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证书

5、办文工作日:7个工作日

6、办事机构: 区气象防雷局

二、工程总验收:

1、办理开工手续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进度通知市防雷局派员现场监督或检测。

2、每一环节的防雷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市防雷局派员进行综合质量检测,最后持《手册》到市防雷局办理防雷设施质量证明书(合格证)。

3、防雷设施验收完毕后,建设单位应持市防雷局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交当地建设工程质监站,作为建设工程总验收的依据之一。

4、办文工作日:7个工作日

5、办事机构: 各镇制定检测点。 消防报建

一、申报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消防审核

1、部门:消防大队

2、需提交的资料:

2.1领取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 2.2用地批文复印件 2.3建筑报建图纸(2份)

2.4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报审高层建筑需提交)

3、办文工作日:10个工作日

4、办事程序:填写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与建筑报建图纸一并送消防大队进行报建。审核通过,将由消防大队发消防审查意见书。

二、申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

1、部门:消防大队

2、需提交的资料:

2.1领取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 2.2提交《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2.3消防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并加盖**) 2.4消防设计图纸(一式2份)

3、办文工作日:10个工作日

4、办事程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消防设计图纸,与填写的《建筑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一并送消防大队进行报建。审核通过,将由消防大队发审查意见。

房地产发证办事程序 ::

(一)、办理房地产权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程序

1. 申办房地产权初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登记审批书》;

(2)宗地图、房产平面图;

(3)土地、房产来源证明文件、材料;

① 属申请划拨用地,需有《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及《用地许可证》、《使用土地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复》文件、划拨用地证(国有)或其它权属合法来源证明材料;

② 属出让、转让获得土地使用权,需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

③ 属拆迁安置建房的,需提交《拆迁协议书》、《拆迁用地许可证》及原宗地的《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旧屋契、地契,共有房屋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④ 已领屋契未领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交旧屋契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房屋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4)报建、验收材料,包括《报建表》、《施工许可证》、《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证》或其它合法的报建验收材料(已领屋契未有改建过的房地产免此项);

(5)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等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如果出现业主姓名同音不同字等情况需出具户口所在地街区或派出所证明,涉外的需提交公证材料。

(6)其它证明权属来源合法的文件、材料等。

2. 申办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已填写的《房地产权变更(更正)登记呈批表》,只领土地证未领房产证的,需填写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审批书;

(2)《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国有或者集体)和《房屋所有权证》或旧契证;共有房屋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3) 宗地图、房产平面图;

(4) 变更申请依据材料;

① 分家析产监证书、夫妻共有监证书及结婚证影印件;

② 继承公证书、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③ 出让合同书;

④ 属超标用地或改建、扩建的要提交《用地许可证》、《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已缴交土地开发基金、罚款的收据,《报建表》、《施工许可证》、《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证》;

⑤ 其它申请变更原由的调查报告书,申请书等。

(5)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等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如果出现业主姓名同音不同字等情况,需出具户口所在地街区或派出所证明,涉外的需提交公证材料。

(6) 其它证明权属来源合法的文件、材料等。

3. 申请商品房预售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1份; (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1份;

(4)《建筑施工合同》(经公证)复印件;

(5)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物各层平面图;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7)预售款的监管协议; (8)预售房说明书;

(9)向境外预售的商品房要提交贸发局批复文件。

4. 申请商品房确权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

(3)《商品房屋产权确认申请审批书》;

(4)《商品楼移交管理协议书》或《物业管理条例》;

(5)由镇绘制并加盖有镇发证办**的《宗地图》及单元平面图;

(1) 街区出具的房屋所在地址证明;

(2) 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的要提交《商品房预售证》;

(3) 《国有土地使用证》。

5. 申办房地产租赁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已填写的《顺德区房地产租赁合同》及《顺德区房地产租赁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 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3) 出租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出租单位和承租单位的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 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私房交易的程序及税费标准

1. 私房交易程序

(1) 填写有关表格

到交易(分)所领取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表、买卖契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如实申报交易价格不得隐瞒。

(2) 验证签约

买卖双方亲自带齐填写好的表格、身份证(护照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等原件到交易(分)所监证签约。经审定符合条件的,三天内我所通知预约评估,如不具备条件,则通知当事人终止买卖。

(3) 预约评估

在约定时间内由评估所委派两名以上的房地产评估员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实地查勘,初步评估房地产价格,送领导审批。买卖双方四天后缴交有关税费。

(4) 领取《房地产权证》

要办理土地出让的房地产,在有关税费缴交完毕四十五个工作日后;不用办理土地出让的房地产,在有关税费缴交完毕三十个工作日后,凭交易(分)所出具的《顺德区房地所有权申请登记证件收据》到房屋所在地的镇房地产发证办公室领证。

2. 税费标准

(1) 契税:按产价的3%、1.5%计征,由买方负担。

(2)交易服务费:一手商品房按建筑面积3元/㎡计收、二手楼按建筑面积6元/㎡计收,买卖双方各负担50%。

(3) 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宗,买卖双方各负担50%。

(4) 查档费138元/宗。

(5)土地出让金开发基金: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需签定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发基金,按用地面积计算。住宅用地141元/平方米,商业用地92元/平方米,综合用地95元/平方米,工业用地45元/平方米,由买方负担。

备注:

1.共有房地产买卖,必须一并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明》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及共有权人的意见;同等条件下,共有权人有优先购买权。

2.出租的房地产买卖,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并交验承租人意见;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集体性质的房地产,只允许在本村委会内的农民之间进行交易。交易时由村委会在交易通告加具意见。此种交易暂不交纳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开发基金。

4. 分层**的楼宇,要到税所缴纳营业税,方能办理转户手续。

5.土地来源于出让的房地产转让,不再缴纳出让金开发基金,土地使用年限为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若改变土地用途还要视乎实际情况补地价。

6.向单位购买的房改房再转让,其增值部分的20%需回缴给财政。属单家独户的土地要补交地价款,每平方米120-200元。

7.从买卖双方亲自到交易签约、交件之日起计算,我所规定于五十二个工作日内整宗交易办理完毕,该时限不含因业主原因所延误时间。

(三)、办理房地产赠与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1. 房地产赠与的程序

(1) 权属审定

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提供给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分)所,办理权属审定。

(2) 预约评估

在约定时间内,由评估所委派房地产评估员进行实地查勘,核出房地产价格,出评估书。

(3) 办理赠与公证

赠与双方凭已通过权属审定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交易(分)所核准的房地产评估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大良以外地区的房地产到所在地的司法办)办理房地产赠与的公证手续,出公证书。 (4) 契证的变更

凭《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评估书、公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再次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分)所办理契证转名手续,同时缴纳有关税费。

(5) 领取《房地产权证》

要办理土地出让的房地产,在有关税费缴交完毕四十五个工作日后;不用办理土地出让的房地产,在有关税费缴交完毕三十个工作日后,凭交易(分)所出具的《顺德区房地所有权申请登记证件收据》到房屋所在地的镇房地产发证办公室领证。

2. 收费标准

(1) 契税--按产价3%计征,由受赠方负担。

(2) 赠与手续费--按建筑面积6元/㎡计收。

(3) 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宗。

(4) 查档费--138元/宗。

(5)土地出让金开发基金--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非直系亲属间赠与房地产需签定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开发基金。按用地面积计算,住宅用地141元/平方米,商业用地92元/平方米,综合用地95元/平方米,工业用地45元/平方米。

备注:

1.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性质的房地产只允许在直系亲属之间或本村委会内的家民之间进行赠与,且属后一种情况的办理契证的变更手续时须交验户口簿,并暂不缴交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开发基金。

2. 赠与的公证手续,必须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3.房改房办理赠与手续,须征得原产权单位同意,并回缴20%增值部分给原产权单位;若原产权单位已转制或解散,则回缴给财政,单家独院房改房,还须补交120-200元/平方米用地的地价款。

(四)、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程序 (1) 权属审定

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提供给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分)所,办理权属审定。

(2) 预约评估

在预约时间内,由评估所委派房地产评估员对继承的房地产进行实地查勘,核出房产价格,出评估书。

(3) 办理公证

继承人凭已通过权属审定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评估所核发的房地产评估书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大良以外地区的房地产到所在地的司法办)办理房地产继承的公证手续,出公证书。

(4) 契证的变更

凭《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评估书、公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到房屋所在地的镇房地产发证办公室办理转户手续,领取新的《房地产权证》。

推荐第8篇:装修报建手续

物业手续

在写字楼、商务楼里的办公空间装修改造前必须要到所属物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施工,客户和装饰公司可以共同到物业公司办理,也可以由装修公司准备好相关材料,由客户也物业方洽谈办理,申报前应备齐以下资料:

1、房屋的产权证明,非业主需出具业主授权书;

2、聘请的装饰装修施工队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如属简单装饰装修,必须由业主出具装饰装修担保书后,可不提供资质证明等资料;

3、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图、各立面图、水电施工图等资料。

4、提供的资料送达管理处审查后,由业主或业主授权人填写《装饰装修工程申报表》。

5、《装饰装修工程申请表》及施工资料交由管理处工程枝术人员审核通过后,由管理处主任审批同意装饰装修。

6、经审批同意后,装饰装修施工负责人与管理处签定《装饰装修责任书》。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及保证金:管理服务费由施工单位按每平方米2元向管理处缴纳;押金由施工单位按每平方米10元向管理处缴纳(装饰装修骏工并经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无任何工程遗留问题,保证金可全额退还);

8、管理处开出《装饰装修开工单》、《装饰装修责任牌》,施工单位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后可进行施工。

消防报批所需资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3)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

(4)甲、乙双方签订的消防安全协议;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施工现场平面图和文字形式表示,标明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消防报批程序

1.先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记住申报单位应为建设单位,而不是施工单位.需要建设单位盖公章,并出示租房协议或购房协议.假如施工单位去办理,只能说是代办。

2.申报表上所填内容基本为主要建材,如隔墙材料/地面材料/顶面材料。

3.需要准备该场所的整体消防验收的图纸复印件(一般在物业管理处有)。

4.需要准备具体施工的场所的平面布置图,电气图,和消防改造图(若不动消防设施,可以在备注中说明),上述图纸需晒蓝图,并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比如建筑设计院)盖上出图章。

5.当地消防大队会在10个工作日内去现场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若同意,即可开工,不同意,可能要修改装修方案.

6.装修完毕前二周,就可以递交《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内容和申报表基本一致.一般消防大队会抽查2~3种建材去检测(最有可能抽到的是PVC管、木工板、窗帘等)。

7.检测合格的话,建设单位至少2人参加消防培训(强制的)。

8.消防大队在工程竣工时去现场再次巡查,会列出一些整改意见,照办就是了.然后就发一张消防验收审核同意书给建设单位.

推荐第9篇:报建手续程序

项目前期程序

1、项目可行性方案拟定(项目策划、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会议纪要(财经领导小组或县政府会议纪要)

3、立项

4、地形图测量

(1)、国土局勘测规划所出用地红线

(2)、土地预审(国土利用股文波:会议纪要、立项、红线图、地界表、预审申请报告、耕地占补平衡承诺书、平面布局图) (3)、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开土地出库单(所需资料:会议纪要、征地协议、补偿协议、政府向国土局用地函、用地申请等)

(4)、土地利用股向建设局出函(需土地出库单) (5)、土地利用股办理土地使用证:(立项——出库单——定界图——套盒图——面积计算单——政府用地申请——征地批文——选址意见书——资质证书)

(6)建设局规划办出具规划红线、规划设计条件书(所需资料:国土局函、用地红线图纸质文档、电子文档)

5、前期环评编制及审查

6、确定地勘单位及地质勘察

7、确定设计单位及初步方案设计

8、建筑设计方案上规委会及规划审查(三台县规划委员会)

上会:设计方案PPT电子文档、纸质文档——上会申请——汇报材料——政府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

规划审查:申请——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土地手续——立项——规委会纪要——工业项目需环评影响书——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设计方案文本——国土勘测定界图(纸质及电子文档)

9、初步设计及审查、初设批复

初设审查:立项——概算书——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电子文档)——地勘报告——规划红线图

初设批复(发改窗口):初设审查报告——业主申请文件——立项文件

10、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资质企业公章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文件图纸专用章——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勘察纲要、岩土工程勘察现场记录、原位测试成果报告和原始记录、室内土工试验成果报告和记录等过程控制程序资料——全套施工图——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经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及其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各专业主要计算书和相应的计算软件名称、版本号及其有效性证

明——设计内容超出现行设计标准、规范规定的,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组织的专家论证会或评审会的相关文件资料——施工图光盘资料

11、工程量清单编制及造价

12、财评(初设批复——施工图——施工图审查报告——立项——清单、控制价(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地勘报告)

13、前期报建(可与6——12同步进行)

14、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开招标)

15、确定施工单位(比选、公开招标)

报建手续程序

1、土地使用证

2、规划红线图:

国土测图——建设局规划办画建筑红线

3、选址意见书:

书面申请1份——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建设项目的建筑(道路)规划红线图;(收原件1份)——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及会议纪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建设项目环评意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用地规划许可证:

书面申请1份——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建设项目的建筑(道路)规划红线图;(收原件1份)——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及会议纪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建设项目环评意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原件1份)——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审批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工业项目提供投资协议复印件1份。

5、消防审查:

立项文件——土地使用证——选址意见书——规划红线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消防设计文件(设计单位)——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设计图纸及电子文档(光盘)

6、建筑施工图规划审查

申请——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报告——消防审查意见——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规划设计条件——施工图(纸质、电子)

7、农能审查

立项——选址意见书——规划申请(说明)——总平面图和底层水施平面图

8、人防

立项——选址意见书——规委会纪要——总平图

9、绿地审查

立项——总平面布置图——绿地审查表

10、施工图审查备案(政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建设项目施工图规划审查意见;(原件1份)——建设项目施工总平面图;(原件1份)——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查意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意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原件1份)——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请带上所有原件5-7份)

11、用地批准书:

立项文件——土地使用证——规划红线图——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资质证书——消防审查报告——申请书(可与6——10同步进行)

12、工程规划许可证:

防空地下室审查意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城市建设配套费缴费发票或减免缓缴证明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已经办理了土地抵押的项目,请出示银行同意办理本宗土地相关建设手续的证明文件,并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上加盖银行行政公章)

备注:施工总平面图需加盖规划办审查章;商住项目还需加盖物业股审查章和项目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公章

13、政务中心建设局窗口报建登记

立项文件——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报建登记表——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节能审查备案表——施工图审查备案表——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审查报告——用地批准书(以上资料办理完毕后进行施工单位招标工作)

14、质检站报监登记

立项文件——选址意见书——用地批准书——用地规划许可证——报监登记表——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节能审查备案表——施工图审查备案表——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审查报告——图纸一份——地勘报告——施工、监理、设计、地勘合同

15、施工许可证 (1)、建设单位:

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网上申报打印)——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书——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施工图审查备案通知书——质量监督书——报建登记表——中标通知书——甲方安全措施资料——消防审查意见书——立项文件——选址意见书 (2)、施工单位:

建筑企业验证登记表(三台县建设局出)包括施工、监理单位——安全措施核查表——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安全文明保证书——施工企业意外保证书——农民工担保书——

施工企业五大员任命书(红头文件)——监理企业人员任命书(红头文件)——劳务承包合同

16、验工验收后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许可证——消防产品供货证明(并由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确认盖章)——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销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及验收光盘一份

17、环保验收:

验收申请——工程项目污水处理说明——工程项目平面布置图——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记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

18、规划验收:

(1)、镇乡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规划验收申请 (2)、城区项目:

规划验收申请(介绍基本情况,提出申请)——规委会纪要或同意修建的其他文件——土地使用证(盖国土鲜章)——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盖公司鲜章,注明同原件)——道路(建筑)红线图——方案效果图——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办盖章的)——施工图审查意见——跟踪管理表(相关人员单

位签字盖章)——选址意见书(盖公司鲜章,注明同原件)——用地规划许可证(盖公司鲜章,注明同原件)——工程规划许可证(盖公司鲜章,注明同原件)——放线记录(相关人员签字)——配套费发票——建筑面积实测报告书(资质单位盖章)——竣工测绘图(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19、综合验收(房产开发项目)

农能验收证书——规划验收认可书(规划办出具)——消防验收意见书——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书

20、项目所有资料包括施工单位资料、监理单位资料由建设单位配合施工单位移交至城建档案馆办理了档案移交书(移交全部资料为原件)

21、项目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竣工验收报告——施工许可证、压证管理人员复印件——消防验收意见书——规划认可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监理、勘测、质监出具的质量报告——档案移交书——主体、基础验收资料——安全、监理评价书——有资质单位审查认可的“工程决算”原件和造价站认可书——质量监督报告——质量保修书——甲乙双方工程款兑付情况——施工单位民工工资发放承诺——民用建筑节能验收资料

22、办理产权证

(1)、办理初始登记

申请表——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规划认可书(原件)——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原件)——土地使用权证——城建档案室移交清单(原件)——开发项目综合验收表(原件)——规划竣工图原件竣工立面图、平面图(蓝图)——房产面积测绘报告(原件) (2)、办理分户登记

个人身份证---结婚证(单身证明)---共有协议---维修基金缴纳凭证---不动产发票

备注:

1、报建手续及程序需与项目前期程序相结合

2、14——21为项目移交现场代表后 由施工单位配合项目现场代表办理

推荐第10篇:前期手续报建流程

前期手续报建流程

—→市地震局《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市政及公用设施用地,产权调换安置村民用地,回迁安

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服务及办公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市发改委批文————→市规划设计院《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等)--用地处— →规划主管行政部门批准的拆迁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人防、消防、环保(环评)等部门设计意见

(5张总平图、1套电子图、透视图)、日影分析结果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设计院:两个以上图纸设计方案、电子图、透视图,市人防办出具的《人防设计要求》,施工图设计(2套及电子图) [设计院人防部分设计与省人防设计院进行沟通]

建管处— 渣土办:渣土处置费《办理渣土处置证》

持相关合法文件到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报

市收费局,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减免

用于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包括回迁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服务及办公设施,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渣土处

置费、墙改费→市人防办: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区人防填表市人防窗口报建)

,市、区规划局检查科现场勘查办理《建设项目公示牌》

→审图机构对施工图审图完成《审查报告书》

设计院全套施工图设计完成————→市消防支队审图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人防部分设计与省人防设计院沟通]→市气象局审图签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省人防设计院审人防部分图纸,人防监理站备案

〈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施工合同备案—→环保审查招标公司——→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完成、银行资金证明—→施工合同招标完成(集中交费)—→建设局窗口领取 《施工许可证》

[报建窗口(设计合同、勘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 )] —→市质监站备案

第11篇:项目前期报建手续流程

建筑工程前期报建手续办理全过程

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过程: 用地申请==>项目立项==>消防报建、防雷报建、规划报建==>验收申请==>办理产权证

一、用地办事程序(征(使)用地程序和收费标准) 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

(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

(2)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做好征(使)用地补偿的调查、登记和核实工作;

(3)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村予以公告,听取意见;

(4)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5)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

(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

(2)耕地开垦费:一般耕地20元/平方米(现时有用地指标的已减至15元/平方米,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45.8元/平方米),一级基本农田40元/平方米,二级基本农田35元/平方米;

(3)耕地占用税:8元/平方米(集约工业区范围4.1元/平方米);

(4)公路控制线两侧纵深,一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为300米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附加费:30元/平方米;

(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2.1%计收; (6)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

(7)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3.3%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交。

(8)位于集约工业区内的建设用地在办理用地手续后,按顺府办发[2002]33号文件\"关于推行集约工业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内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二、项目立项

1、需提交的资料: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申请表

(2)招标基本情况表

(3)资金来源证明

(4)项目总平面

(5)项目立项请示

(6)预供地意向书

(7)用地证明

(8)地形图

(9)规划要点

(10)安全专篇

(11)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环境评估报告

三、规划报建办事程序

(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程序

1.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的资料:

(一)提供包含建设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情况说明的书面申请报告;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五份);

(三)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者其它上报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文件;

(四)项目选址地点地形图,并标明选址意向用地位置和用地范围(五份);

(五)大型建设项目、对城乡规划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应附送规划设计单位编写的选址论证意见(报告);

(六)需报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还应提供有关城乡规划总平面图(注明项目选址位置、范围),以及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查意见;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2.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

(1)提出选址申请:建设单位持所需提交的资料向选址所在镇规划建设办提出选址申请。

(2)提出选址意见: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初步选址意见。

(3)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单位按初步选址意见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内有关部分,经镇规划建设办签署初步意见后,附上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统一报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

(4)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交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

(二)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程序

1.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用地报告(需说明项目性质、用地依据、建设用途、面积、技术工艺流程及环境要求等情况,并说明被征用地的类别、水电、交通、房屋拆迁情况);

(2)建设项目的有关批件(主管部门、计划部门、市镇政府批复,建设别墅式商品房和连壁式单门独院商品住宅须附市政府批文);

(3)用地位置图或地块所在区的规划图,总平面布置图(含四至);

(4)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国土、环保、水电、供电、交通、公路、市政、消防、卫生等)的书面意见;

(5)规划科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不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的除外)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1)申请建设用地单位备齐规定的文件资料,向所在镇的规划建设办申请定点,并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

(2)选定用地的位置和界线: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其用地性质、面积和范围,按照城市规划,议定用地的具体位置和界线,并标注在地形图或所在规划的地块图上。

(3)征求意见:申请建设用地单位根据需要征求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对用地的位置和界线的具体意见。

(4)提供规划设计要点:镇规划建设办根据规划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向申请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它要求,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要点进行总图设计。

(5)审核规划设计总图:镇规划建设办组织审核申请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主要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它要求),并签署初审意见后,连同有关附图、附件统一报规划科审批。

(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交镇规划建设办发给申请建设用地单位。

(三)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程序

1.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需要提交资料:

⑴、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委托书;

⑵、地块用地手续;

⑶、地块位置图。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程序:

⑴、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应提交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提出申请;

⑵、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地块所在规划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⑶、属\"一书一证\"范围的由镇规划建设办核发。

⑷、属\"一书三证\"范围经镇规划建设办核准后,附上提交资料,报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核发,交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四)申办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办事程序

1.申办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的程序。

(1)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应提交文件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提出申请,并填写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一书三证)或报建表(一书一证)。

(2)建筑方案审定:需要建筑方案审定的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向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及建筑初步设计方案,由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进行建筑施工图设计。

(3)规划报建审批: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根据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审核报建资料,并签署初步意见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建表。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2.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或报建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报建的)

(3)建房申请书(街道办或村委会加具意见)

(4)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基建工程防火设计审核意见书(未建)

(6)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已建)

(7)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表(厂房提供)

(8)建(构)筑物防雷设施规划申请表

(9)小区规划图或规划批复

(10)位置图(1:10000-1:25000)

(11)产品工艺流程(厂房提供)

(12)征地图(集体用地时须提供)

(13)土地使用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14)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各向立面、剖面、基础及大样、总平面图、四至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等)

(15)凡涉及水利、交通、供水、供气、卫生、绿化、人防、文物管理等部门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

注:

1、以上资料属市审范围提供两份(建筑图未建的提供三份、已建的提供两份);属镇审范围资料提供一份(建筑图未建提供两份、已建提供一份)

2、凡已建的,须提供测量宗地平面图,报建与验收一起补办报建手续。

(五)、申办《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的程序

(1)提交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后,持有关文件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申请规划管理验收。

(2)进行现场验收:由镇规划建设办组织人员根据测量宗地平面图,到现场按规划管理验收,填写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并签署验收意见后,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3)核发验收合格证: 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交由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发给建设单位及个人。

(4)申办《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应提交的资料: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书三证)或报建表(一书一证)(原件);

②建设工程有关规划改动时的有关批件;

③测量宗地平面图;

④基建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住宅除外);

⑤原盖有规划报建审图章的建筑图。

四、环保审批办事程序

1.项目申办人到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开业申请书,加具计生、规划建设部门意见后到镇环保办领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

2.项目申办人如实、详细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后,直接将有关资料交镇环保办终审,对超出镇环保办审批职权范围的建设项目由市环保局终审,具体依照顺环字[1998]56号文件办理。【说明:属镇城区范围内敏感经营行业(如:饮食业;摩托车、汽车维修清洗业;水泥、钢材批发零售业;气味化工、易燃易爆物品经营等)。必须签订协议书到规划建设部门确认后环保办才能批办。】

3.经环保办审批建设项目由镇环境监测分站负责进行环境本底调查,具体收费标准招待顺工商物价[94]159号《关于调整环保监测收费标准的复函》

五、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一、说明

1、以下行政性文件为复印件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勘察设计文件需盖勘察、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师章;

2、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勘察完成后提前送审勘察报告,未经审查批准的勘察报告不得用作施工图设计依据。

二、工程勘察报告送审需提交资料

1、工程勘察报告一式两份及岩芯照片光盘一份;

2、工程勘察合同一份。

三、建筑、结构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2、盖有公安消防大队审核章的建筑报审图一份;

3、经审查批准的工程勘察报告一份;

4、建筑施工图一式两份;

5、结构施工图一式两份;

6、结构计算书(纸质文件)及数据磁盘(电子文本)各一份

7、工程设计合同。

四、给水、排水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给水施工图一式两份;

2、排水施工图一式两份;

3、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五、消防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消防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盖有公安消防大队审核章的消防设备工程报审图一份;

3、消防施工图一式两份;

4、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六、玻璃幕墙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玻璃幕墙施工图一式两份;

2、玻璃幕墙结构计算书(纸质文本)及数据磁盘(电子文本)各一份;

3、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七、网架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网架施工图一式两份;

2、网架结构计算书(纸质文本)及数据磁盘(电子文本)各一份;

3、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注:①除以上资料外,应同时提交审图机构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它资料;②佛山市以外的勘察设计单位需同时提交进入佛山市的跨区备案文件一份;③被政府确定为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按政府有关绿色通道的要求执行。

八、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

窗口受理申请->程序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建设局签发审查批准书->建设单位凭缴款单取件

九、办理时限

送审资料齐备后,设计文件审查10个工作日内,勘察报告5个工作日内回复。特级和一级建筑工程、大面积群体工程、复杂的项目审查时间适当延长。

十、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1] 300号)和顺德市建设局《关于落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具体措施的通知》(顺建发[2002] 40号)执行。

1、一般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

2、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企业投资、外地企业投资、各镇集约工业园的项目或一次性报审土建造价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的60%收取(缴费时外商、外资或者合资企业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敬老院、文化馆等福利工程或一次性报审土建造价超过一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计算以上施工图审查费时,勘察设计费取值暂依据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防雷报建

一、办理开工手续:

1、到国土规划部门(或市防雷局)领取《顺德市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设施规划申请表》。经市防雷局防雷安全管理科审定后到规划国土部门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2、提交防雷设计图纸(2份)经防雷局防雷安全管理科复核后,到当地建设管理站办理建筑物施工手续。其中,防雷设计图纸包括:设计说明及施工大样图;防雷接地平面图;天面防雷平面图(针、网、带)等;立面图;高层建筑物均压环平面图及立面图;总配电图。

3、若没有进行防雷设计,则须带齐全套建筑物设计图纸到防雷局审核。

4、必须提供建(构)筑物防雷设施的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证书

5、办文工作日:7个工作日

6、办事机构: 区气象防雷局

二、工程总验收:

1、办理开工手续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进度通知市防雷局派员现场监督或检测。

2、每一环节的防雷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市防雷局派员进行综合质量检测,最后持《手册》到市防雷局办理防雷设施质量证明书(合格证)。

3、防雷设施验收完毕后,建设单位应持市防雷局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交当地建设工程质监站,作为建设工程总验收的依据之一。

4、办文工作日:7个工作日

5、办事机构: 各镇制定检测点。

七、消防报建

一、申报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消防审核

1、部门:消防大队

2、需提交的资料:

(1)领取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

(2)用地批文复印件

(3)建筑报建图纸(2份)

(4)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报审高层建筑需提交)

3、办文工作日:10个工作日

4、办事程序:填写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与建筑报建图纸一并送消防大队进行报建。审核通过,将由消防大队发消防审查意见书。

二、申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

1、部门:消防大队

2、需提交的资料:

(1)领取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 (2)提交《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消防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消防设计图纸(一式2份)

3、办文工作日:10个工作日

4、办事程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消防设计图纸,与填写的《建筑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一并送消防大队进行报建。审核通过,将由消防大队发审查意见。

八、房地产发证办事程序

(一)、办理房地产权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程序

1.申办房地产权初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登记审批书》;

(2)宗地图、房产平面图;

(3)土地、房产来源证明文件、材料;

① 属申请划拨用地,需有《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及《用地许可证》、《使用土地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复》文件、划拨用地证(国有)或其它权属合法来源证明材料;

② 属出让、转让获得土地使用权,需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

③ 属拆迁安置建房的,需提交《拆迁协议书》、《拆迁用地许可证》及原宗地的《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旧屋契、地契,共有房屋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④ 已领屋契未领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交旧屋契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房屋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4)报建、验收材料,包括《报建表》、《施工许可证》、《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证》或其它合法的报建验收材料(已领屋契未有改建过的房地产免此项);

(5)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如果出现业主姓名同音不同字等情况需出具户口所在地街区或派出所证明,涉外的需提交公证材料。

(6)其它证明权属来源合法的文件、材料等。

2. 申办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已填写的《房地产权变更(更正)登记呈批表》,只领土地证未领房产证的,需填写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审批书;

(2)《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国有或者集体)和《房屋所有权证》或旧契证;共有房屋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3)宗地图、房产平面图;

(4)变更申请依据材料;

①分家析产监证书、夫妻共有监证书及结婚证影印件;

②继承公证书、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③出让合同书;

④属超标用地或改建、扩建的要提交《用地许可证》、《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已缴交土地开发基金、罚款的收据,《报建表》、《施工许可证》、《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证》;

⑤其它申请变更原由的调查报告书,申请书等。

(5)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如果出现业主姓名同音不同字等情况,需出具户口所在地街区或派出所证明,涉外的需提交公证材料。

(6)其它证明权属来源合法的文件、材料等。 3.申请商品房预售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1份;

(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1份;

(4)《建筑施工合同》(经公证)复印件;

(5)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物各层平面图;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7)预售款的监管协议;

(8)预售房说明书;

(9)向境外预售的商品房要提交贸发局批复文件。 4.申请商品房确权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

(3)《商品房屋产权确认申请审批书》;

(4)《商品楼移交管理协议书》或《物业管理条例》;

(5)由镇绘制并加盖有镇发证办公章的《宗地图》及单元平面图;

①街区出具的房屋所在地址证明;

②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的要提交《商品房预售证》;

③《国有土地使用证》。

5.申办房地产租赁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已填写的《顺德区房地产租赁合同》及《顺德区房地产租赁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3)出租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出租单位和承租单位的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九、私房交易的程序及税费标准

1.私房交易程序

(1)填写有关表格:到交易(分)所领取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表、买卖契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如实申报交易价格不得隐瞒。

(2)验证签约:买卖双方亲自带齐填写好的表格、身份证(护照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等原件到交易(分)所监证签约。经审定符合条件的,三天内我所通知预约评估,如不具备条件,则通知当事人终止买卖。

(3)预约评估: 在约定时间内由评估所委派两名以上的房地产评估员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实地查勘,初步评估房地产价格,送领导审批。买卖双方四天后缴交有关税费。

(4)领取《房地产权证》:要办理土地出让的房地产,在有关税费缴交完毕四十五个工作日后;不用办理土地出让的房地产,在有关税费缴交完毕三十个工作日后,凭交易(分)所出具的《顺德区房地所有权申请登记证件收据》到房屋所在地的镇房地产发证办公室领证。

2.税费标准

(1)契税:按产价的3%、1.5%计征,由买方负担。

(2)交易服务费:一手商品房按建筑面积3元/㎡计收、二手楼按建筑面积6元/㎡计收,买卖双方各负担50%。

(3)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宗,买卖双方各负担50%。

(4)查档费138元/宗。

(5)土地出让金开发基金: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需签定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发基金,按用地面积计算。住宅用地141元/平方米,商业用地92元/平方米,综合用地95元/平方米,工业用地45元/平方米,由买方负担。

备注:

1、共有房地产买卖,必须一并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明》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及共有权人的意见;同等条件下,共有权人有优先购买权。 2.出租的房地产买卖,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并交验承租人意见;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集体性质的房地产,只允许在本村委会内的农民之间进行交易。交易时由村委会在交易通告加具意见。此种交易暂不交纳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开发基金。

4.分层出售的楼宇,要到税所缴纳营业税,方能办理转户手续。

5.土地来源于出让的房地产转让,不再缴纳出让金开发基金,土地使用年限为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若改变土地用途还要视乎实际情况补地价。

6.向单位购买的房改房再转让,其增值部分的20%需回缴给财政。属单家独户的土地要补交地价款,每平方米120-200元。

7.从买卖双方亲自到交易签约、交件之日起计算,我所规定于五十二个工作日内整宗交易办理完毕,该时限不含因业主原因所延误时间。

第12篇:工业厂房报建手续

工业厂房报建手续

一、工程立项

1、立项申请(开发区审批后,区计委批复);

2、建设用地位置图;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

4、关于公司成立的批复复印件(外经贸委);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二、人防审批

1、《放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登记表》(到人防办公室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总平面图及施工图(厂房除外);

三、消防审批

1、《建筑消防设计放火审核申请表》(到消防处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4、全套图纸;

四、规划审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到区规划局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人防审批表;

4、消防审批书:厂房施工组织设计;

5、建筑施工图两套半:即完整施工图两套;半套施工图是指封皮、目录、总平面布置图、建筑平、立、剖面图等。两套半图纸的封面须由设计单位盖章方可有效;

五、建委(办理施工许可证)

1、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2、报建登记表;

3、建设规划许可证;

4、设计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5、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6、施工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7、勘察、设计合同;

8、施工合同;

第13篇:报建主管岗位职责

报建部岗位职责

一、负责承办公司所开发项目的政府报批、报建手续:

1、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向发改委申请办理:《立项批复》

3、向市国土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4、向市建委申请办理:《绿化方案批复》、建筑等各项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

5、向市房管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备案证书》;

6、向市环保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7、向人防办申请办理:《建设项目人防工程批复和竣工验收》;

8、向消防支队报审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建筑设计审查合格意见;

9、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包括雨污水验收、绿化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规划验收,协助工程部门组织质监竣工验收;

10、竣工验收合格后负责档案馆的资料备案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1、负责联系房屋面积测绘单位针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定位放线、预测和实测;

二、负责提出项目具体报批报建的图纸技术要求(文本内容、图纸深度、份数等);配合主设计师对经济技术指标和相关规范的报建要求进行核查。

三、负责向项目设计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解释或指出报建过程中的政府政策及导向。

四、负责进行项目报批报建所需的攻关活动,对参与攻关协调的领导负责。

五、负责及时促进或优化政府合作关系,为公司建立良好、长期的沟通平台。

六、为公司提供新项目调研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七、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八、积极完成公司及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报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开发项目的初始化登记;

2、负责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开发项目的各业主房产证;

3、负责向国土局办理开发项目的土地分割登记证;

4、负责向国土局办理开发项目的各业主土地证;

5、负责协助售楼处对工程竣工后各业主交房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6、负责协助主管对自己在本项目的报建工作;

7、

报建主管的工作规范

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由于报建工作大多时间是外勤工作,在每次出门办事之前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填写《外勤单》、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公司打上、下班卡时必须向办公室提前请假,随后按公司规定补填《考勤异常单》。

二、每周五下午按时向行政部报《工作完成情况表》

三、由于报建工作需要公司各个部门的紧密配合,报建主管要积极与公司各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有工作需其它部门配合时必须填写《工作联系函》。

四、根据报建主管岗位职责要求,报建主管需按照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每项报建资料报建主管必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备齐上交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如遇以下情况报建主管可顺延交件时间:

1、工程项目调整及优化规划方案,由于设计单位出图时间耽误的(以工作联系函时间为准);

2、设计方案无法满足执行的规划设计条件,经过多次修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以工作联系函时间为准);

3、因其他部门的不配合而无法将资料备齐的(以工作联系函时间为准);

4、工程施工过程设计发生变更变更手续不齐或未达验收标准需进行整改的(以工作联系函时间为准);

5、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工程规划施工图纸施工,需增加其他手续如:增加道路开口等手续的;

6、遇到不可抗力的其它原因;如:执行政府新的政策法规等。

五、参与攻关活动,要经上级领导同意后方能向财务部申请所需经费,所涉及到的费用要清楚明细,事后及时填写《情况说明》让上级领导签字。

六、要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七、服从领导安排,主动按时按量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14篇:报建主管岗位职责

报建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负责承办公司所开发项目的政府报批、报建手续:

1、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向市国土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3、向市建委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手册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联验收)》;

4、向市房管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初始登记》;

5、向市水务局申请办理:《取水、排水许可》;

6、向市环保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7、向人防办申请办理:《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8、向消防支队报审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9、向交警支队申办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立项,报审项目总设计方案;

10、向市规划局、消防支队、人防办、环保局、建委、城管局、交警支队、园林局等政府部门申办的其他报建事项;

11、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向公司提供、推荐相关合格供方(包括工程材料、设计、监理、勘察、施工等合作单位);

12、负责联络各有关单位,协助工程部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物业移交手续;

13、负责联系房屋面积测绘单位针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预测和实测;

14、负责工程竣工后,协调整体环境、配套工程的完善和验收工作,包括供水、供电、排水、电讯、电视、天然气等工作。

二、负责提出项目具体报批报建的图纸技术要求(文本内容、图纸深度、份数等);配合主设计师对经济技术指标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核查。

三、负责向项目设计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解释或指出报建过程中的政府政策及导向。

四、负责(牵头)进行项目报批报建所需的攻关活动,对参与攻关协调的领导负责。

五、负责及时促进或优化政府合作关系,为公司建立良好、长期的沟通平台。

六、为公司提供新项目调研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七、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八、积极完成公司及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报建主管的工作规范

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由于报建工作大多时间是外勤工作,在每次出门办事之前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填写《外勤单》、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公司打上、下班卡时必须向办公室提前请假,随后按公司规定补填《考勤异常单》。

二、每周五下午按时向行政部报《工作完成情况表》

三、由于报建工作需要公司各个部门的紧密配合,报建主管要积极与公司各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有工作需其它部门配合时必须填写《工作联系函》。

四、根据报建主管岗位职责要求,报建主管需按照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每项报建资料报建主管必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备齐上交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如遇以下情况报建主管可顺延交件时间:

1、工程项目调整及优化规划方案,由于设计单位出图时间耽误的(以工作联系函时间为准);

2、设计方案无法满足执行的规划设计条件,经过多次修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以工作联系函时间为准);

3、因其他部门的不配合而无法将资料备齐的(以工作联系函时间为准);

4、工程施工过程设计发生变更变更手续不齐或未达验收标准需进行整改的(以工作联系函时间为准);

5、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工程规划施工图纸施工,需增加其他手续如:增加道路开口等手续的;

6、遇到不可抗力的其它原因;如:执行政府新的政策法规等。

五、参与攻关活动,要经上级领导同意后方能向财务部申请所需经费,所涉及到的费用要清楚明细,事后及时填写《情况说明》让上级领导签字。

六、要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七、服从领导安排,主动按时按量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15篇:报建主管岗位职责

报建主管岗位职责:

一、负责承办公司所开发项目的政府报批、报建手续:

1、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向市国土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3、向市建委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手册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联验收)》;

4、向市房管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初始登记》;

5、向市水务局申请办理:《取水、排水许可》;

6、向市环保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7、向人防办申请办理:《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8、向消防支队报审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9、向交警支队申办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立项,报审项目总设计方案;

10、向市规划局、消防支队、人防办、环保局、建委、城管局、交警支队、园林局等政府部门申办的其他报建事项;

11、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向公司提供、推荐相关合格供方(包括工程材料、设计、监理、勘察、施工等合作单位);

12、负责联络各有关单位,协助工程部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物业移交手续;

13、负责联系房屋面积测绘单位针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预测和实测;

14、负责工程竣工后,协调整体环境、配套工程的完善和验收工作,包括供水、供电、排水、电讯、电视、天然气等工作。

二、负责提出项目具体报批报建的图纸技术要求(文本内容、图纸深度、份数等);配合主设计师对经济技术指标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核查。

三、负责向项目设计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解释或指出报建过程中的政府政策及导向。

四、负责(牵头)进行项目报批报建所需要的攻关活动,对参与攻关协调的领导负责。

五、负责及时促进或优化政府合作关系,为公司建立良好、长期的沟通平台。

六、为公司提供新项目调研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七、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八、积极完成公司及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16篇:房地产报建岗位职责

房地产报建岗位职责

1、房地产报建岗位职责

1、完成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审查工作,并向各级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立项核准、取得相关批复;

2、组织实施项目申报规划意见书选址、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规划意见复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报批工作,完成相关测量、测绘工作,配合设计部做好规划外部征询工作;

3、办理各项目用地土地出让手续,进行出让合同变更、缴纳及退还地价款及契税手续,申报地价款核实函,及办理地籍测绘、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公司寻找新项目,并办理拿地审查的各项手续;

4、办理人防、消防、园林绿化、文物、城建档案馆、涉外审查、等各专业的审查报批手续,协调专业部门,取得相关批复;

5、办理项目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配合完成施工图外审工作,缴纳散装水泥及粘土砖限制使用费,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预售许可;

6、办理项目竣工后规划验收、环保验收以及面积实测、土地变更、办理大产权、细产的初始登记手续;

7、完成上级部署的临时任务。

2、房地产报建专员岗位职责

1、负责协调房地产开发前期主管部门,完善各种具体手续,保证开发计划顺利实施。

2、负责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关系,确保市政配套设施符合公司开发项目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市政配套设计,完善小区的各种市政配套设施。

3、完善房屋入住所需的各种手续,证件等。

4、参与各有关单位及部门经济合同的谈判,并及时整理已完成的合同。

5、处理公司交于的其它事宜。

3、房地产报建员岗位职责

1、根据项目报建报批计划,向相关政府部门申报项目报批文件,办理各类证书、批文,以满足项目报批报建的需求。

2、维护并发展同政府部门的公共关系,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树立企业品牌形象,确保所属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房地产报建员岗位职责

1、拓展维护公司与政府、国土、规划及企事业单位等外部的关系,做好往来单位的日常接待工作;

2、加强与外部关系的信息沟通,做好常规拜访,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及时了解政府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政策,帮助公司得到政府及企事单位的政策支持与帮助;

4、做好公司内部相关业务的沟通、协调及联络工作;

5、做好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5、房地产开发报建员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项目开发的总体要求,办理项目开发各项审批手续;

2、协调、联系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相关批复;

3、及时反馈有关政策和信息,提供建议;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公司资质证件的申报、延续、变更等;

6、公司注册人员证件的初始、延续、变更等;

7、保管及借阅公司的各种证件;

8、领导安排的其它事情。

第17篇:报建员岗位职责

报建员岗位职责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和整体经营计划,组织管理各项目的前期开发手续办理工作,按时办理各项目开发所需证件,保证公司各项目的顺利开发。 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到发改委、规划局、土地局、建委等部门办理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及可研批复等手续;

2、负责土地前期谈判,组织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3、负责组织办理工程项目的所有开工任务手续和土地勘查手续等;

4、负责办理消防验收、规划验收、档案验收、环保验收的竣工验收手续;

5、负责组织办理各项能源及通讯设备的报批、安装。

6、全面熟悉掌握建设项目报建程序和规费交纳标准。

7、根据院基建规划和处工作安排,协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起草《立项请示》,报处长和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向省市发改委申请立项。

8、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报批和建设报批手续。

9、严格控制规费交纳数额。

10、负责报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在报批工作完成后15天内移交档案管理员。

11、完成领导交办的与项目相关的具体工作,参加指派的有关会议。

第18篇:报建员岗位职责

报建员岗位职责

一、岗位名称:报建员

二、职责说明:

(一)根据项目报建报批计划,向国土局、规划局、房产管理局、交易所等相关政府部门申报从征地手续到总确权各阶段的项目报批文件,办理各类证书、批文以满足项目各阶段报批报建的需求。

(二)了解所报项目的总图设计、工程内容和审批单位的具体要求,催办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等落实情况。

(三)负责组织办理工程项目所有开工任务手续和土地勘查手续等。

(四)负责办理消防验收、规划验收、档案验收等的竣工验收手续。

(五)做好房屋入住所需的各种手续,证件的办理。

(六)负责有关报表的填写、上报,及时向档案、资料员移交工程报建的完成资料。

(七)维护并发展同政府部门的公共关系,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确保所属项目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八)根据国家各省市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的更新,及时掌握并传达有关政策的调整或变动,并对政策变化对各项目开发的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建设性建议。

(九)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建立部门档案室,整理归档各类文件。

三、直接上级:副总经理、总经理

第19篇:如何办理消防工程报建手续

如何办理消防工程报建手续?

一、审核范围

在本市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下列建设工程及变更用途、功能的建筑物,施工前的设计图纸应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

1、党政首脑机关、科研、金融、医院、广播电视、电信大楼、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体育馆、影剧院、教学楼、商场、娱乐场、集贸市场、酒楼、宾馆、招待所、办公楼、商住楼、宿舍楼、室内机动车停车场等;

2、不论建筑规模大小的各类生产加工和贮存甲、乙、丙类物品的仓库和厂房、综合性办公楼、汽车站、加油站、气站、燃气管道等;

3、人防工程、地下、半地下建筑和临时搭建简易建崐筑(含工棚等)。

二、消防设计审核报批

(一)报批须提交的资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城市规划部门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审批表;3、建筑图纸一套(总平面图、建筑物平、立、剖面图); 4、生产建筑应提供工艺流程、生产原料和产品性能资料; 5、仓库建筑应提供储存物品的性能资料; 6、消防系统的设计图纸两套。

(二)审批时限

公安消防机构认为符合审批条件的,服务窗口给予办理收件手续,自受理登记之日起,一般工程在7&127;个工作日内、国家和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在15个工作日内、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特殊工程在30个工作日内批复,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方可前往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三、竣工消防验收

(一)验收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附消防产品质量证书、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消防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调试开通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及《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2、公安消防机构原审核意见和中间查验意见及有关崐修改批复文件等;3、工程监理公司的《消防工程监理评定报告》及建设、施工、设计单位的自检报告;

4、重点建筑工程应提供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名单。 (二)验收时限

申请验收资料齐全,办理收件手续后,10个工作日之内安排消防验收,验收完毕3至7个工作日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收到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书后,建筑工程方可投入使用;收到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意见后,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整改情况报告并申请复验。

四、违规未办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建筑物已建成,须补办消防审核手续的:

1、按第二项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外,还须提交一份补办消防审核的申请书,说明违规原因;

2、公安消防机构安排进行现场检查,视乎情况依法处罚;

3、没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符合验收条件的,给予补办验收,若违反建筑消防规范,存在隐患需按规范整改后方办消防验收。凡补办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的,均不作出时限承诺。

五、注意事项

1、领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时,须按规定,&127;按建筑面积缴交消防设施配套费(每平方米3元)。

2、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要落实消防设备的维护管理措施,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使用单位应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

第20篇:自建房报建程序和手续

26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海南近日出台实施《农村居民建房流程图》,要求农村居民遵照“流程图”建房

(记者黎光 通讯员程叶华)

农村建房户向宅基地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其中申请新宅基地建房的,应提供建房的相关材料;原址重建的,提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拆除旧房在新宅基地建房的,提供《退还旧宅基地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审查结果在村务公示栏公示7日,建房户填写《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报乡镇政府审批。

乡镇政府将审查结果公示7日,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报市县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建房户应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其中自建3层以下(含3层)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由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进行施工备案;竣工后15日内,向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申请,由乡镇政府备案。自建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的,由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后15日内,向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申请,由市县主管部门备案。

建房户向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申请办理房产证,由市县房产主管部门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规划报建办事程序

::

(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程序 1.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的资料: (1)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资料; (2)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3)建设项目申请选址报告; (4)环境影响报告书;

(5) 选址位置图及其用地范围图。

2.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 (1)提出选址申请:建设单位持所需提交的资料向选址所在镇规划建设办提出选址申请。 (2)提出选址意见: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初步选址意见。

(3)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建设单位按初步选址意见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内有关部分,经镇规划建设办签署初步意见后,附上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统一报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

(4)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交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

(二)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程序

1.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用地报告(需说明项目性质、用地依据、建设用途、面积、技术工艺流程及环境要求等情况,并说明被征用地的类别、水电、交通、房屋拆迁情况); (2)建设项目的有关批件(主管部门、计划部门、市镇政府批复,建设别墅式商品房和连壁式单门独院商品住宅须附市政府批文); (3)用地位置图或地块所在区的规划图,总平面布置图(含四至);

(4)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国土、环保、水电、供电、交通、公路、市政、消防、卫生等)的书面意见;

(5)规划科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不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的除外)。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1)申请建设用地单位备齐规定的文件资料,向所在镇的规划建设办申请定点,并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

(2)选定用地的位置和界线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其用地性质、面积和范围,按照城市规划,议定用地的具体位置和界线,并标注在地形图或所在规划的地块图上。

3 (3)征求意见 申请建设用地单位根据需要征求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对用地的位置和界线的具体意见。

(4)提供规划设计要点

镇规划建设办根据规划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向申请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主要

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它要求,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要点进行总图设计。 (5)审核规划设计总图镇规划建设办组织审核申请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

(主要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它要求),并签署初审意见后,连同有关附图、附件统一报规划科审批。

(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交镇规划建设办发给申请建设用地单位。

(三)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程序

1.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需要提交资料:

⑴、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委托书; ⑵、地块用地手续; ⑶、地块位置图。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程序:

⑴、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应提交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提出申请;

⑵、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地块所在规划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⑶、属\"一书一证\"范围的由镇规划建设办核发。

⑷、属\"一书三证\"范围经镇规划建设办核准后,附上提交资料,报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核发,交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四)申办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办事程序

1.申办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的程序。

(1)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应提交文件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提出申请,并填写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一书三证)或报建表(一书一证)。

(2)建筑方案审定:

需要建筑方案审定的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向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及建筑初步设计方案,由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进行建筑施工图设计。

(3)规划报建审批: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根据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审核报建资料,并签署初步意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建表。

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2.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私人住宅报建 A类:新建住宅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或报建表 4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房申请书;(居委会或村委会加具意见)

4、①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国有用地)

②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及用地许可证复印件;(集体用地)

5、位置图;

(1:500-1:1000实测图)

6、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立面、基础及大样图)

7、施工报建手续

8、凡涉及水利、交通、供水、供气、卫生、人防、文物管理等部门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

报建手续专员岗位职责
《报建手续专员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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