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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费用核算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02 07:32:47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成本费用核算办法

成本费用核算办法

根据国家发布的成本管理条例和成本核算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需要,拟定我公司的成本核算办法如下:

一、编制成本费用计划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上级下达的成本、费用降低任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挖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编制成本、费用计划并按年、季、月将指标分解层层落实,实行归口分级管理,组织成本费用计划的实现。

二、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

要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定额管理和计量检验制度,为确保计算机成本提供可靠的依据。组织企业内部的班组核算,根据公司情况实行二级核算、三级管理(或三级核算、三级管理)开展目标成本管理。综合办要制定内部核算的产品、半成品和劳务供应的价格,计算核定本单位有权定价的产品出厂价格。

三、核算产品成本

严格按照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正确归集、分配生产费用,根据实际产量,实际消耗的材料、人工、费用、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日常核算,应正确计算成本差异,并应按照规定办法按月调整实际成本,不得以计划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要划定本期产品成本和下期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待摊和予提费用。要划清在产品成本和产成品成本和不可比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得虚报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凡是规定不准列入成本的开支,都不得挤入产品成本。按照规定的成本、费用项目和成本核算对象,登记成本费用明细账。

四、编制成本、费用报表,进行成本费用的分析和考核根据账簿记录、成本计划和上年的成本等有关资料,按照规定编制各种成本,费用报表,按时写出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分析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升降原因,预测成本发展趋势,对照同行业的成本费用资料,提出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和加强成本管理的建议。

五、协助管理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

协助各单位建立在产品的台账和半成品登记簿,在产品的内部转移和半成品的出库入库,都要认真登记,并要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六、开展各单位经济核算

根据分解下达的成本、费用计划指标,层层落实到班组或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单位群众性经济核算,贯彻经济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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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费用核算制度

为规范公司成本费用核算方法、核算程序和核算步骤,根据公司的生产特性、生产工艺和生产步骤,特拟订本成本费用核算制度。公司的成品生产加工和各个部门的各项费用核算,严格按本制度的要求统一进行业务处理。

本制度所涉及公司的成本费用核算包含以下两个部分:

一、成品成本核算;

二、期间费用核算。

第一章 成品成本核算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一条 公司成品成本的核算按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公司主要成品为虫草等。

第三条 成本指产品加工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原辅包装、燃料动力、直接人工工资和其他支出,即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第四条 公司产品成本包括下列各项:

1.直接材料;2.燃料及动力;3.直接人工;4.制造费用。

第五条 公司采用品种法计算产品的成本,成本计算以产成品品种为成本核算的对象。

第六条 产品成本的核算应提出单位成本的分析资料,以作为生产管理或决策的参考,超过物资消耗定额时,应查明原因,做出成本说明。

第二节 材料成本的核算

第七条 计入成本的材料 1.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入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2.间接材料

1

第八条 材料成本的计价原则

材料成本的计价,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购进的材料成本应包括买价、运费、税金、在途保险和验收入库费用等。外购材料的实际成本应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购入价格应根据发票不含税金额确认。

2.附带成本包括购入材料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第九条 材料成本的核算

材料成本的核算采用材料入库时,按照材料的实际成本计入原材料科目,出库时,按照加权移动平均法计算材料出库成本。

1.帐户设置

材料成本核算应设置“原材料”、“包装物”、“委托加工材料”、“应付帐款”、“预付帐款”、“应付票据”等帐户。

(1)“原材料”帐户是资产类帐户,核算公司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各种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公司的自制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五金杂品、劳保用品、燃料等的实际成本。该帐户的借方登记公司库存原材料增加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原材料减少的实际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公司库存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2)“包装物” 帐户是资产类帐户,核算公司库存的各种包装物。该帐户的借方登记公司库存包装物增加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包装物减少的实际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公司库存包装物的实际成本。

(3)“委托加工材料” 帐户是资产类帐户,核算公司委托加工产品所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包装物。该帐户的借方登记公司委托加工产品所提供给受托方的各种原材料、包装物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公司收回完成委托加工的产品后,从“委托加工材料”科目转入“产成品成本”科目的各种原材料、包装物的实际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受托方尚未完成委托加工所剩余的各种原材料、包装物的成本。

(4)“应付帐款”帐户是负债类帐户,核算公司因购买材料、商品及接受劳务等应支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贷方登记应付未付款项和结转的预付款项,借方登记偿还的应付未付款项和支付的预付款项,贷方余额表现

2 为公司债务大于债权的差额,借方余额表现为债权大于债务的差额。该帐户按供应单位的户名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5)“应付票据”帐户是负债类帐户,核算公司对外发生债务所开具、承兑的商业汇票。贷方登记公司因采购材料、商品等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汇票的金额,借方登记已支付的商业汇票以及商业汇票逾期不能承兑按规定转入“应付帐款”帐户的金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承兑的期末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金额。

2.材料领用及退回需办理以下手续:

(1)材料的领用及退回均应填具领、退料单,办理进退料手续。 (2)领、退料单应依规定填写并经权限主管核准。

(3)发料人员应将领料、退料或发货单据加以连续编号,于规定日期送交财务部登入存货明细帐。

(4)供应部保管人员应于每月末将本月的原材料、包装物收发存月报表送财务部核对。

第三节 人工成本的核算

第十条 人工成本是公司付给职工的工资、加班费、各项津贴补贴和奖金以及按工资总额提取的福利费。

第十一条 人工成本应依照人力资源部提供的职工人员清册区分为直接人工和间接人工。

第十二条 直接人工:指生产车间直接从事生产操作、维护人员的工资、加班费、各项津贴补贴和奖金以及按工资总额提取的福利费。

第十三条 间接人工:指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加班费、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以及按其工资总额提取的福利费等。

第十四条 财务部根据人力资源部核算的生产人员的工资总额按工作岗位进行归集,分别进入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工资项目。

第十五条 财务部依据产品耗工工时比例编制“工资、福利费分配表”,并依据“工资、福利费分配表”编制记帐凭证并登记入帐。

第四节 燃料及动力费的核算

第十六条 燃料及动力费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及自制的各种

3 燃料和动力费用(包括:水、电、蒸汽等)。

第五节 制造费用的核算

第十七条 制造费用是指公司生产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发生的间接费用和不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直接费用。包括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试验检验费、运输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租赁费、差旅费、机物料消耗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十八条 制造费用的归集及分配

1.生产车间发生的制造费用,按其用途和发生的地点,通过“制造费用”帐户进行归集及分配。

2.制造费用的分配依据产品耗工工时比例编制“制造费用分配表”,并依据“制造费用分配表”编制记帐凭证计入各种产品成本。

3.制造费用发生时应按其性质根据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各项费用于每月终了结帐后编制“制造费用明细表”。

第二章 期间费用核算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十九条 公司期间费用的核算按照国家现行的《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规的规定执行。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在利润表中分别项目列示。

第二节 营业费用的核算

第二十条 营业费用是指公司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公司销售产品所发生的费用,具体项目为产品销售提成费用和专设销售机构的员工工资及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租赁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以及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宣传费和广告费等。

第二十一条 账户设置

1.公司为了归集和结转营业费用,设置“营业费用”总分类账户。本账户属于损益类性质。本账户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

4 末,将本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 账户,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期末,编制《营业费用明细表》。

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宣传费和广告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公司发生的为销售本公司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员工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租赁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银行存款”等科目。

3.产品销售提成费用,根据当期的产品销售收入发生额和公司的销售政策提取。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收回销售货款,支付产品销售提成费用时,借记“预提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第二十二条 业务核算

本账户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工资

核算销售机构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销售市场销售人员的工资也在本科目核算。

2、职工福利费

核算公司按规定提取的销售机构员工的福利费,销售市场销售人员的福利费也在本科目核算。

3、差旅费

核算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途中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出差补贴等。销售机构发生的会议费(包括销售工作总结会)、销售市场的差旅费也在本科目核算。

4、办公费

核算电话费、邮寄费、办公用品费等。销售市场的办公费也在本科目核算。

5、修理费

核算销售机构日常修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6、低值易耗品摊销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

5 资产的、并且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各种用具物品。

7、运输费

核算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发运车辆消耗的汽油费、停车费和其他日常杂费等。

8、医院开发费

核算销售人员开发医院的费用。

9、完成目标任务奖励支出

核算按公司销售方案计发的销售机构完成目标任务的奖励支出。

10、广告宣传费

核算支出的广告费、宣传费以及发出样品的成本等(含销售市场学术推广会费用)。

11、租赁费

核算销售机构办公场地、退货成品库等的租赁费。销售市场的租赁费也在本科目核算。

12、业务招待费

核算因销售业务需要而发生的各项招待费、应酬费。

13、折旧费

核算销售机构使用固定资产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14、工会经费

核算销售机构提取的工会经费。

15、职工教育费

核算销售市场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

16、其他费用

核算上述明细科目不能列支的费用。

第二节 管理费用的核算

第二十三条 管理费用是指公司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由公司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具体项目为行政管理部门员工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工会经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

6 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计提的坏账准备等。

第二十四条 账户设置

公司为了归集和结转管理费用,设置“管理费用”总分类账户。本账户属于损益类性质。本账户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将本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 账户,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期末,编制《管理费用明细表》。

发生的行政管理部门员工的工资及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

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 “累计折旧”科目。

支付的办公费、修理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支付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研究开发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无形资产按规定摊销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第二十五条 业务核算

本账户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工资

核算行政管理部门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2、职工福利费

核算公司按规定提取的行政管理部门员工的福利费。

3、差旅费

核算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途中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出差补贴等。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会议费也在本科目核算。

4、劳动保险费

核算公司按规定为全体员工购买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为员工购买的由单位承担部分的基本医疗保险

7 费,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由员工个人承担的前述各项社会保险费,从员工个人的应发工资中扣缴。

5、工会经费

核算公司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按全体员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

6、职工教育费

核算公司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按全体员工工资总额的1.50%提取。

7、业务招待费

核算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招待费、应酬费。

8、税金

核算公司应交和交纳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

9、坏账准备

核算公司提取的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于每年年度终了提取。

10、排污费

核算公司向政府部门交纳的排污费。

11、住房公积金

核算公司按规定为全体员工购买的住房公积金。由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从员工个人的应发工资中扣缴。

12、办公费

核算电话费、办公用品费等。

13、修理费

核算行政管理部门日常修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费用(含车辆修理费)。

14、低值易耗品摊销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并且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各种用具物品。

15、咨询费(含顾问费)

16、审计费

核算公司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的费用。

17、汽车使用费

8 核算车辆使用的汽油费、停车费、过路费和其他日常杂费。车辆的日常修理费不在本科目核算。

18、董事会费

核算公司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

19、存货损失

核算存货的盘亏或盘盈、以及不能用或不合格存货的销毁等。 20、财产保险费

核算公司财产的保险费,如车辆保险费等。

21、租赁费

核算行政管理部门办公场地等的租赁费等。

22、折旧费

核算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23、研究开发费

核算公司新药研发方面的研究与开发费,以及新药研发机构员工的工资及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技术咨询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予以资本化。取得生产批文产品所购买的对照品进入“制造费用-试制试验费”,未取得生产批文产品所购买的对照品进入本项目核算。

24、无形资产摊销

25、评估费

核算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的费用。

26、其他费用

核算上述明细科目不能列支的费用。

第三节 财务费用的核算

第二十六条 财务费用,是指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利息收入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以资本化的部分,不属于财务费用。

第二十七条 账户设置

公司为了归集和结转财务费用,设置“财务费用”总分类账户。本账户属于损益类性质。本账户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

9 将本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 账户,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期末,编制《财务费用明细表》。

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二十八条 业务核算

本账户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利息支出

2、利息收入

3、手续费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成本核算制度针对公司实际予以制订,如公司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有新增品种且有新的生产线后,则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

第三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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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成本费用核算规程

酒店成本费用核算规程

酒店的成本费用,包括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两个方面。为社会提供各项服务而进行的生产经营过程所发生的各种直接支出和耗费,属于酒店的营业成本,未列入营业成本的各项耗费为酒店的期间费用。

一、酒店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的划分、认定:

(一) 营业成本的划分、认定

根据酒店的经营特点,营业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商品进价成本。

1、直接材料成本:

酒店经营中直接材料主要是指餐饮部在其饮食加工,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原料,如鸡、调料和配料的耗费。其中原材料:是制成各种饮食制品所用的辅助原料,一般以各种蔬菜、干货等为主;调料:是制成各种饮食所用的调味用料,如油、盐、酱等。

根据新制度规定,酒店各部门(包括餐饮部)的人工费用直接计入部门费用,不需摊入营业成本。

2、商品进价成本:商品进价成本主要是指为销售而购入的商品的价格及相关费用 。分为:国内购进商品粮进价成本和国外购进商品进价成本。国内购进商品进价成本,是指商品的实际采购成本,不包括购入商品粮时发生的时进货费用 ,如各项手续和运杂费;国外购进商品进价成本,以到岸价(CIF)成本加海上运费、保险费作为商品的计价原价,同时加上商品在进口环节需缴纳的税金,如进口关税,进口产品税,以及购进外汇价差等。

(二)期间费用的划分、认定

酒店的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这些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从酒店获得的当期营业收入中得以补偿。

1、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是指酒店各个营业部门在其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开支,根据新制度规定,酒店的营业费用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运输费:指酒店购入存货,商品的各项运输费用,燃料费等。

(2) 保险费:指酒店向保险公司投保所支付的财产保险费用。

(3) 燃料费:指酒店餐饮部门在加工饮食制品过程中所耗用的燃料费用。

(4) 水电费:指酒店各营业部门在其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水费和电费。

(5) 广告宣传费:指酒店进行广告宣传而应该支付的广告费和宣传费用。

(6) 差旅费:指酒店各营业部门的人员因出差所需的各项开支。

(7) 洗涤费:指酒店各个营业部门为员工洗涤工作服而发生的洗涤费开支。

(8) 低值易耗品摊销:指酒店各营业部门在领用低值易耗品分别进行的费用摊销。

(9) 物料消耗:指酒店营业部门领用物料用品而发生的费用。物料用品包括客房、餐厅的一些日常用品(如针棉织品、餐具、塑料制品、卫生用品、印刷品等)办公用品(如办公用文具、纸张等)包装物品,日常维修用材料、零配件等。各营业部门发生的修理费用也记入此。

(10) 经营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指酒店各营业部门直接从事经营服务活动的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11) 工作餐费:指旅游饭店按规定为各营业部人员提供的工作餐费。

(12) 服装费:指旅游饭店按规定为各营业部人员制作工作服而发生的费用。

(13) 其他与各营业部门有关的费用。

2、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酒店为组织和管理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不便于分摊,应由酒店统一认定负担的费用,包括:

(1) 公司经费:指酒店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人员工资,福利费、工作餐费、服装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物料消耗低耗品摊销,以及其他行政经费。

(2) 工会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的费用。

(3) 职工教育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的费用。

(4) 董事会经费:指酒店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以及董事为执行各项职能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5) 税金:指酒店按规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6) 燃料费:指管理部门耗用的各种燃料费用。

(7) 水电费:指管理部门办公用水、电费。

(8) 折旧费:指酒店全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9) 修理费:指酒店除营业部门以外的一切修理费用。

(10) 开办费摊销:指酒店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 ,按规定摊销期摊销。

(11) 交际应酬费:指酒店在业务交往过程中开支的各项业务招待费,按全年营业收入净额的一定比例控制使用按实列支。

(12) 存货盘亏和毁损:指存货在盘亏和毁损中的净利损失部分。不包括非损失部分。

(13) 其他一切为组织和管理酒店经营业员活动而发生的费用。

3、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酒店在其经营业员过程式中为解决资金周转等问题在筹集资金时所发生的费用开支。包括利息(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金融机构手续费等。

二、酒店营业成本,其间费用的核算。

酒店营业成本费用核算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区分本期成本费用与下期成本费用,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的界限,按照各营业部门设置有关帐户进行核算。

(一) 营业成本核算

酒店的营业成本,通过营业成本帐户进行核算。

餐饮成本核算

酒店餐饮成本实际上就是餐饮部门在饮食制品的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配料、调节器料、成本。对餐饮成本的核算通过“营业成本”帐户进行,核算期每旬核算一次,以每月初至月末最后一天为本月会计计算期间,计算总的营业成本。

按照核算要求和实行“永续盘存制”,餐饮核算员应将每日所领物品的领料单加以汇总算出当日的食品成本额,通过每天的餐饮营业收入,计算出当日的毛利及毛利率,使餐饮部能较好的控制营业成本。月末,通过借“营业成本”贷“原材料”帐户结转餐饮成本,对于已领用的原材料期末未消耗的部分,作耗用成本调正,调正公式:实际耗用原材料成本=厨房月初结余额+本月领用额+/-本月调入(出)额-厨房月末盘存额。其中的厨房月末盘存额(剩余原材料、未出售的半成品和制成品总额)需要通过实地盘点,按各自的配料定额与帐面价格折合计算。同时在会计核算上,采用“假退料”的方法进行调整。即月底用红字借记“营业成本”贷记“原材料”帐户,次月月初再用蓝字作出相同方向的调回分录。

(二) 期间费用核算:

酒店期间费用的核算通过设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帐户,汇集和反映各项费用的支出情况。

“营业费用”帐户按营业部门设置,用以核算酒店各营业部门发生的,按《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应计入营业费用的各项费用。费用发生时,借记本帐户、贷记“现金”“银行

存款”“应付工资”等帐户。期限末将本期发生的各项费用直接入当期损益。

“管理费用”帐户用以核算酒店管理部门为管理酒店经营业员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费开支和应由酒店统一负担的其他费用。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坏帐准备”等帐户,期末将全部转入“本年利润”帐户。“管理费用”帐户按以上明细项目设置。

“财务费用”科目用以核算酒店在其经营业员过程中为筹集资金所需的费用开支,发生时记入该帐户借方,以及酒店所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汇兑收益等,应记入本帐户的贷方,期限末将余额转入“本年利润”帐户。

期间费用帐

3、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酒店在其经营业员过程式中为解决资金周转等问题在筹集资金时所发生的费用开支。包括利息(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金融机构手续费等。

二、酒店营业成本,其间费用的核算。

酒店营业成本费用核算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区分本期成本费用与下期成本费用,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的界限,按照各营业部门设置有关帐户进行核算。

(一) 营业成本核算

酒店的营业成本,通过营业成本帐户进行核算。

餐饮成本核算

酒店餐饮成本实际上就是餐饮部门在饮食制品的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配料、调节器料、成本。对餐饮成本的核算通过“营业成本”帐户进行,核算期每旬核算一次,以每月初至月末最后一天为本月会计计算期间,计算总的营业成本。

按照核算要求和实行“永续盘存制”,餐饮核算员应将每日所领物品的领料单加以汇总算出当日的食品成本额,通过每天的餐饮营业收入,计算出当日的毛利及毛利率,使餐饮部能较好的控制营业成本。月末,通过借“营业成本”贷“原材料”帐户结转餐饮成本,对于已领用的原材料期末未消耗的部分,作耗用成本调正,调正公式:实际耗用原材料成本=厨房月初结余额+本月领用额+/-本月调入(出)额-厨房月末盘存额。其中的厨房月末盘存额(剩余原材料、未出售的半成品和制成品总额)需要通过实地盘点,按各自的配料定额与帐面价格折合计算。同时在会计核算上,采用“假退料”的方法进行调整。即月底用红字借记“营业成本”贷记“原材料”帐户,次月月初再用蓝字作出相同方向的调回分录。

(二) 期间费用核算:

酒店期间费用的核算通过设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帐户,汇集和反映各项费用的支出情况。

“营业费用”帐户按营业部门设置,用以核算酒店各营业部门发生的,按《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应计入营业费用的各项费用。费用发生时,借记本帐户、贷记“现金”“银行

存款”“应付工资”等帐户。期限末将本期发生的各项费用直接入当期损益。

“管理费用”帐户用以核算酒店管理部门为管理酒店经营业员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费开支和应由酒店统一负担的其他费用。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坏帐准备”等帐户,期末将全部转入“本年利润”帐户。“管理费用”帐户按以上明细项目设置。

“财务费用”科目用以核算酒店在其经营业员过程中为筹集资金所需的费用开支,发生时记入该帐户借方,以及酒店所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汇兑收益等,应记入本帐户的贷方,期限末将余额转入“本年利润”帐户。

期间费用帐户期末应无余额。

“营业成本------其他”略。

推荐第4篇:工业企业成本费用核算方法

5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

5.1 企业对于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费用,摊销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应当在费用支出时,列作待摊费用,并分别费用项目,按受益期确定分摊额,分月摊入产品成本,不得多摊、少摊或不摊。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待摊费用,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

5.2 企业对于应由本月成本负担而在以后月份支付的费用,应当在本月提取时,列作预提费用,并分别费用项目计入本月的产品成本,不得多提、少提或不提。预提费用的标准,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预提费用与实际发生额差异较大时,应及时调整提取额。多提数额一般应在年终冲减成本,不得保留余额。因特殊情况需要保留余额,应在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并由上级财务机关审查批准。 6 生产损失的核算

生产损失是指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损失,包括废品损失、停工损失、“三包损失”等。 6.1 废品损失

6.1.1 企业应对废品损失进行单独核算,废品的报废损失和修复费用均计算到制造成本。收回材料和废料的价值以及过失人负担的赔款应冲减废品损失成本。

6.1.2 废品损失的计算,应以质量检验部门签发的废品记录和返修为依据,分清责任对象,分别进行核算。

6.1.2.1车间内部发生的属于本车间责任的废品损失,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分别归集其材料费以及应负担的人工费和其他费用,直接列入该产品成本计算单的“废品损失”项内。月末全部计入同种产品的完工产品成本,不留在产品。如当月无完工同种产品时,可结转下期的同种产品成本。

6.1.2.2发现因上工序车间的责任而造成的废品损失,应将上工序车间转入的该项废品的成本连同本车间发生的直接损失费用或修复费用一并转入上工序车间。也可采用废品由上工序车间补料,加工损失转账的办法。由上工序车间将废品损失列入本期有关产品成本内。

6.1.2.3由于厂部管理部门责任(如材质混淆、工艺失误等原因)而造成的废品损失,应转入厂部财会部门,直接列入本期完工的有关产品成本的“废品损失”项目内。

6.1.2.4产品(自制半成品)入库后发现因生产过程造成的废品损失,应查明原因,按责任归属退回责任车间,或转入厂部财会部门,列入有关产品成本。

6.1.3 经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而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其成本与合格品相同;其售价低于合格品所发生的损失,应体现在销售损益中,不做废品损失处理。 企业发生的“三包损失”,以及产品入库后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而损失变质的损失,均列入“管理费用”。

辅助生产车间,不单独核算废品损失。

6.2 停工损失

6.2.1 车间连续停工三日及以上或全厂性的整日停工,其停工期间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等停工损失由开工生产的产品(不一定是同类产品)负担。厂部财会部门将停工费用分别成本项目汇集后按照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当期完工产品的各有关成本项目,不再单另增设“停工损失”成本项目。 6.2.2 少数企业因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全厂性整月停工,经上级主管财务部门批准,其停工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有关项目内。

6.3 “三包损失”

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的企业,发生的“三包损失”,包括修理费(材料、工资、差旅费等)、退修或调换产品的运杂费、退回报废产品实际成本减去残料价值后的净损失等,应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三包损失”科目。 7 在产品与产成品成本计算 7.1 企业的生产车间一般应设置在产品实物台账,记录各种在产品投料数量、各个阶段及工序中在产品的加工数量、完工数量、转出数量和结存数量。在产品和半成品在车间内部及车间之间传递时,要办理交接手续。

企业的在产品,有实物台账记录的,可以按季盘点;没有实物台账记录的,必须每月盘点,编制在产品盘点清单,以确定在产品实存数量、完工程度或约当产量,作为计算在产品成本的依据。对于在产品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的有关项目。 企业对已完工的产品(包括工业性作业),应当及时办理检验、入库手续,产成品的账面结存数量,必须在年度内定期与实物进行核对盘点。对产成品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的有关项目。关注《东成空间那点会计文件资料》为上网时间少的会计朋友而备。我们团队在60多个会计群中收集编著了 《会计财务群杂志问答集》电子书相信对在职的会计同仁有所帮助

7.2 企业应当根据在产品实际结存数量、在产品完工程度,以及完工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数量,结合不同的特点,计算在产品和产成品的成本。

7.2.1 实行按产品批量或定单设置成本计算单的,月末完工产品成本计算单按成本项目所汇集的全部费用,即为完工产品成本。未完工各批产品或定单的成本计算单所汇集的生产费用之和,即为在产品成本。

按批投产、分次完工的产成品,月末计算成本时,完工产品的成本,可暂按定额成本或同种产品最近一期的实际成本计算;该批产品的总成本减去完工产品成本,即为在产品成本。全部产品完工后,再计算全部产品的实际成本。

7.2.2 按品种设置成本计算单,按台(件)计算产品成本的,如产品结构比较简单,且生产配套性强,可按月末在产品数量和完工程度,计算在产品的约当产量,再根据约当产量与完工产量的比例,计算在产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

产品结构比较复杂,零部件较多,生产车间完工产品数量按部件转移,成本按台(件)结转的,可分别将当月完工的零部件和在产品按计划价格(或其他标准:如定额工时、定额材料费等)折算出完工产品数量和在产品数量。

完工产品数量=∑(完工零部件计划成本或定额工时)/单位产品计划成本或定额工时 在产品约当产量=∑(在产品零部件数量X完工程度X计划单价)/单位产品计划成本 或=∑(在产品零部件定额工时)/单位产品定额工时

本期该成本计算对象生产费用总额除以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约当产量之和即为单位产品实际成本。根据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约当产量的比例,计算出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成本。 采用约当产量法计算在产品成本时,如材料是一次投入,或材料投入量与加工进度不同步时,应分别计算材料费和人工费的在产品约当产量,再按不同的约当产量计算在产品和完工产品的材料(自制半成品)成本和加工成本(包括燃料和动力、直接工资、制造费用等)。 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和生产分工比较稳定,为了便于计算在产品约当产量,可按工序或生产阶段分别查定各种产品(或零部件)的在产品成本系数,即某工序上在产品(或零部件)按价值量计算折合完工产品的程度。

某工序在产品成本系数=(产品材料费+截止该工序的加工费)/单位产品计划成本 在产品约当产量=∑(在产品数量X在产品成本系数)

7.2.3 实行大批量连续生产,按品种或产品类别设置成本计算单,进行成本核算的企业或车间,可采用“定额比例法”计算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 定额比例的确定,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定额工时比例法”、“材料定额比例法”、“计划成本(价格)比例法”等,也可同时采用两种方法,分别确定材料费和加工费的定额比例。采用“材料定额比例法”计算完工产品材料成本可采用下列方法: 完工产品材料成本=完工产品定额材料费X材料费分配率 材料费分配率=(月初在产品材料实际成本+本月发生材料实际成本)/(完工产品定额材料费+月末在产品定额材料费)

燃料和动力、直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制造费用等,可按当月完工产品实际产量的定额总工时与在产品的定额总工时的比例,将其实际总费用划分成完工产品成本和在产品成本。 7.2.4 定额管理比较健全,定额资料比较准确的企业,可以根据在产品的结存数量和各项消耗定额,计算在产品成本,再根据全部实际成本扣除在产品成本,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对当月发生的脱离定额的差异,全部计入完工产品成本。

7.2.5 在产品数量很少或期初期末在产品数量基本相等的,可以不计算在产品成本。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全部作为完工产品成本。

7.2.6 在产品数量较多而且各月之间有变化的,如其全部成本中材料费比重很大,也可以只计算在产品的材料成本,当月发生的工资和其他费用,全部计入当月完工产品成本。 7.3 联产品和副产品

7.3.1各种联产品,应当视同同类产品,计算其分离时的实际成本;分离后继续加工的,其成本应当包括分离时的实际成本和加工费用。

7.3.2有副产品的企业,应将各种副产品的价值从总成本的原材料费用中扣除,价值较大的,也可从各个成本项目中比例扣除或单项综合扣除。扣除的副产品价值,一般应当根据副产品的出厂价格扣除整理费用和税金以后的净额确定。需要继续加工的副产品,按照上述副产品价值加上加工费用,即为加工后副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对外销售和本企业不能综合利用的副产品,不应单独作价冲减产品的实际成本。

7.3.3 企业在同一生产过程生产同品种不同质量等级的产品,其单位成本应当相同,未经事业部批准,不得采用某种分配方法,对各种等级产品确定不同的单位成本。

8 产品销售成本的结转 8.1 产品销售成本的结转,必须以销售收入的实现为依据,按照收入与成本配比的原则进行。产品销售成本的计算口径必须与销售收入的计算口径相一致。不能只计算销售收入不计算成本,或者只计算成本不计算销售收入。

8.2 销售产品的生产成本,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采用实际成本进行产成品明细核算的企业,对于销售产品的生产成本,可以在“分批实际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中选定一种。采用计划成本的差异及其差异分配率,一般应按产品品种分别计算;如果产品品种繁多,也可按产品类别计算,但不能使用综合差异率。销售产品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必须按当月的实际差异率计算。

8.3 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应在分期确认销售实现的同时,按该批分期收款产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

9 期间费用的核算

9.1 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由厂部财会部门负责归集和结转。期间费用除按集团规定的明细项目进行汇集外,还应根据费用的性质和责任归属进一步进行分解,按责任单位(部门)核算其发生额。

9.2 当月实际发生的期间费用,分别计入“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内。属于为取得其他业务收入而支付的销售费用,应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9.3 当月归集的各项期间费用,应在月份终了,采用“账结法”或“表结法”直接计入当月损益,无需再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

9.4 期末编制“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时,期间费用可以按主营业务各项目销售收入(或销售成本)的比例,分配计入各项主营业务之中,以便于反映各项目的实现利润情况。 10 成本费用要素的核算

10.1 成本费用要素内容包括: 10.1.1 外购材料:是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耗用的一切由厂外购入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低值易耗品等的买价、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等。委托加工材料的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也包括在内。

10.1.2 外购燃料: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耗用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液体、气体燃料)的价值,其计算口径与外购材料相同。

10.1.3 外购动力:是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耗用的向外购进的各种动力。 10.1.4 工资:是指企业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

10.1.5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10.1.6 折旧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计入成本费用的折旧费。

10.1.7 利息支出:是指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的借款利息(包括贴现息)支出减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后的净额。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计入成本费用的利息也应列入本科目。

10.1.8 税金:是指企业计入成本费用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10.1.9 其他支出:是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以及计入本期成本费用的待摊费用(不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摊销)和预提费用(不包括预提的利息支出)等。其他支出分为“物质消耗”和“非物质消耗”

10.2 按费用要素核算的成本费用总额与成本费用转出额之间,存在着下列等式:

10.2.1本期按要素费用核算的成本费用发生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期初余额=本期成本费用转出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期末余额

10.2.2本期成本费用转出额=本期商品产品成本+本期完工自制设备成本+其他不包括在商品产品生产成本内的成本费用+本期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结转额

10.2.3 不包括在商品产品中的成本费用,是指:

10.2.3.1 对本企业在建工程、生活福利部门提供的水电、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费用。 10.2.3.2 对外和对本企业基本建设、在建工程、生活福利部门提供的运输劳务费用。

10.2.3.3 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盘亏、毁损减去盘盈后的净损失,应在本项目扣除。

10.2.3.4 转入“其他业务支出”的各项费用。

10.3 按费用要素归集成本费用的基本方法是,按成本费用类各总账科目建立成本费用工作底稿或费用要素核算台账,对每个科目都明确其费用要素所对应的会计科目,按借贷关系确定确定各要素的成本费用实际发生额和转出额。归集方法可分为由厂部直接归集和由厂部汇总归集。

10.3.1 由厂部直接归集

厂部按成本费用类科目(包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自制半成品”、“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建账,根据所发生各项经济业务的经济性质和科目对应关系,分别列入生产费用和转出额的有关项目内。 10.3.1.1 成本费用发生额

10.3.1.1.1外购材料和外购燃料,领用时,根据“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建工程”等科目的贷方计入材料费的发生额;通过分期摊销方式计入成本费用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根据“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计入发生额;生产领用本企业建设单位的基建材料,通过“工程物资”科目计入发生额;库存原材料的盘亏和毁损经批准后列入管理费用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将其盘亏和毁损减去盘盈后的净损失计入发生额;材料退库、生产过程中回收废料和自制材料交库、以及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自营运输费用,应根据“原材料”等科目的借方,按其实际成本抵减当期材料费的发生额。 10.3.1.1.2 外购动力,通过“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科目计入发生额。 10.3.1.1.3 工资,通过“应付工资”科目计入发生额。 10.3.1.1.4 10.3.1.1.5 10.3.1.1.6 10.3.1.1.7 职工福利费,通过“应付福利费”科目计入发生额。 折旧费,通过“累计折旧”科目计入发生额。

利息支出,通过“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科目计入发生额。利息收入抵减发生额。 税金,计入成本费用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通过“应交税金”科目计入发生额。印花税通过“银行存款”、“待摊费用”科目计入发生额。

10.3.1.1.8 其他支出,通过“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科目计入发生额。

其他支出按其性质可分为“物质消耗”和“非物质消耗”两部分,按费用消耗对象属有形物质还是无形物质为划分标准。一般以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为物耗,其他的为非物耗。 经批准转入管理费用的库存商品盘亏和毁损,减去库存商品盘盈后的净损失,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计入“其他支出”的“物质消耗”项目内。

10.3.1.2 上述几个成本费用科目间的内部转账,其借、贷方总额相等,相互抵消,不计入成本费用要素的有关项目。

10.3.1.3 成本费用转出数 商品产品工厂成本,包括转入成品库的库存商品和不通过成品库而直接发交用户的产成品和劳务,应分别通过“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的借方发生额记列,并与商品产品成本表所列实际总成本一致。 自制设备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记列。

其他不包括在商品产品中的成本费用,应根据“其他应收款”、“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记列。

本期期间费用结转额,是指计入当期损益的期间费用。企业在采用“账结法”计算并结转本年利润时,该项目根据“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科目的贷方发生额(或“本年利润”科目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10.3.1.4 期末结余的成本费用,即为“生产成本”和“自制半成品”科目总账余额之和。 10.3.2 由厂部汇总归集

厂部财会部门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分成本费用要素向车间转账。车间按月编报成本费用表(按成本费用要素支出、内部转账、成本费用转出额、和期初期末在产品余额分项),由厂部财会部门审核汇总,再与厂部的“部室成本费用表”相加,即为全公司的成本费用表。关注《东成空间那点会计文件资料》为上网时间少的会计朋友而备。我们团队在60多个会计群中收集编著了 《会计财务群杂志问答集》电子书相信对在职的会计同仁有所帮助

推荐第5篇:银行业成本费用的核算

成本费用的核算

(一)营业支出的核算

如前所述,营业支出是银行在经营业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支出。包括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汇兑损失、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银行营业支出,是在当期营业收入中能够得以补偿的成本性支出。因此,对上述支出发生时必须及时、准确地进行核算。

1.利息支出的核算。

利息支出是银行向单位、个人等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所支付给债权人的报酬。银行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期预提应付利息,但对活期储蓄存款,考虑到其户数多,计息业务量大、利息支出额度较小,对各期成本支出和整个财务成果影响不大等特殊情况,其利息支出也可按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核算。

为反映利息支出的增减变动情况,银行设置“利息支出”科目进行核算。“利息支出”科目用于核算银行在进行存款、借款业务中发生的利息支出。预提应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实际支付各项利息时,借记本科目或“应付利息”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期末本科目的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支出”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余额应反映在借记。期末结转利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利息支出的明细科目。

“利息支出”的明细科目为:(1)活期存款利息支出;(2)定期存款利息支出;(3)活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4)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5)发行金融债券利息支出;(6)其他存款利息支出等。 (2)利息支出的账务处理。

①发生利息支出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户

贷:现金或××活期存款——××户

②预提定期存款应付利息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户

贷:应付利息

③实际支付已预提的应付利息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利息

贷:现金或××活期存款——××户

④期末结转利润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户

2.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核算。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是指银行系统内联行之间、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因资金往来而发生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是商业银行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多少,直接影响损益的变动,而且还可以从中分析了解银行拆借、占用联行资金等所占负债的比例是否合理,有无存在偏高的情况等。所以,必须加强对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核算和管理。

为了核算反映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增减变化情况,银行设置“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科目。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和同业之间以及系统内往来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发生往来利息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应反映在借方。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明细科目。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明细科目主要有:(1)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2)同业存放款项利息支出;(3)系统内存放款项利息支出;(4)拆入款项利息支出;(5)全国联行往来利息支出;(6)省辖联行往来利息支出;(7)其他往来利息支出等。

(2)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账务处理。

①定期支付利息的核算。

发生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支出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利息支出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②计提应付利息的核算。

对于跨年度的各项借款,应按期预提应付利息。预提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利息支出户

贷:应付利息

③发生还款付息时,冲销“应付利息”,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利息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④期末按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利息支出户

3.手续费支出的核算。

手续费支出是银行委托其他单位办理有关业务而支付的工本费,如代办储蓄手续费、其他银行代办业务手续费等。手续费支付方式有两种:(1)现金支付;(2)转账支付。 为了反映手续费支出的增减变化情况,银行设置“手续费支出”科目。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银行委托其他单位代办业务而支付的手续费。发生各项手续费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应反映在借方,期末结转利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手续费支出的明细科目。

手续费支出的明细科目可设置为:①结算手续费支出;②代办储蓄手续费支出;③代办其他业务手续费支出等。

(2)手续费支出的账务处理。

银行参加票据交换的结算手续费,由组织清算的中央银行确定;代办储蓄手续费的总体标准,按代办机构吸揽储蓄存款年平均余额的1.2%控制;各分支行可以根据本地区、本行处的经营特点在此指标内确定内部控制比例。但在实际计算手续费时,以代办机构吸收储蓄存款的上月平均余额为基数,扣除银行职工在揽储、复核和管理工作中应分摊的数额,据此计算后予以支付。

手续费支出应按有关规定和付费标准如实列支,不得预提。

①发生手续费支出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手续费支出——××手续费支出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或××活期存款——××代办单位存款户

②期末按“手续费支出”科目余额结转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手续费支出——××手续费支出户

4.汇兑损失的核算。

汇兑损失是银行进行外汇买卖、外币兑换以及结售汇等业务发生的各种损失。由于本币汇率的变动,银行经营外汇业务可能会带来收益,也可能会产生损失。汇兑损失和与之对应的汇兑收益一样,是通过“外币买卖”科目的余额来反映的。当“外币买卖”科目的外币结余额为零,而“外币买卖”科目的本币有借方余额时即为汇兑损失;或者外币结余额按当期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本币低于本币账面借方余额,其差额也是汇兑损失。

为了核算反映汇兑损失的增减变动情况,银行设置“汇兑损失”科目。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银行进行外汇买卖、外币兑换以及结售汇等业务产生的汇兑损失。发生汇兑损失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外币买卖”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有余额应反映在借方,期末结转后应无余额。

(1)汇兑损失的明细科目。

汇兑损失的明细科目可设置为:(1)外汇买卖损失;(2)外币兑换损失;(3)结售汇损失等。

(2)汇兑损失的账务处理。

①当发生汇兑损失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汇兑损失——××损失户(本币或外币) 贷:外币买卖(本币或外币)

②期末结转利润时,本币账户的汇兑损失直接结转,而外币账户的汇兑损失则应根据年终决算日换算价格进行换算后结转。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本币)

贷:汇兑损失——××损失户(本币) 或:

借:本年利润(外币)

贷:外币买卖——结转时汇率(外币) 借:外币买卖——结转时汇率(本币) 贷:汇兑损失——××损失户(本币) 5.营业费用的核算。

营业费用是指银行在业务经营及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安全防卫费、企业财产保险费、邮电费、劳动保护费、外事费、印刷费、公杂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理赔勘查费、职工工资、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修理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会议费、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取暖费、审计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绿化费、董事会费、上交管理费、广告费、银行结算费等。

营业费用有关账户的支出,除按有关规定可先提后用外,其他一律据实列支,不得预提。银行对需要待摊和预提的费用,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确定。待摊费用的摊销期一般不超过1年。预提费用当年能结算的,年终决算不留余额,需跨年度使用的,应在决算说明中予以说明。银行营业费用项目较多,而且繁杂,在会计核算中,应加强对营业费用的核算和管理。

为了核算营业费用的增减变动情况,银行设置“营业费用”科目。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银行在业务经营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发生各项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应付工资”、“应付税金”、“其他应付款”等有关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有余额应反映在借方,期末结转利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营业费用的明细科目。

由于营业费用的项目繁杂,“营业费用”科目可按费用性质进行明细核算,其明细科目可设置为:(1)业务宣传费;(2)业务招待费;(3)业务管理费等。

(2)营业费用的账务处理。

①业务宣传费。银行为了更好地开展业务,必须做好宣传工作,以吸引客户。如设置定点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配合有关业务不定期上街宣传等,在这些活动中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实行比例控制,即宣传费用不得超过银行营业收入的2‰,其计算公式如下:

业务宣传费最高限额=(营业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2‰ 业务宣传费应按期如实列支,不得预提。

发生宣传费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②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是银行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公关费用。新的财务制度规定,业务招待费实行分档次按比例控制,最高限额的控制标准如图表15—1所示:

(图表15—1) 控 制 标 准 控制比例

1 500万元以内 5‰ 1 500万~5 000万元 3‰ 5 000万~1亿元 2‰ 1亿元以上 1‰

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业务招待费最高限额=(营业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控制比例 业务招待费必须当期如实列支,不得预提。

发生业务招待费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③业务管理费。业务管理费是银行在业务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业务管理费包含的内容很多,一般根据费用的具体项目设置更详细的明细账进行核算。

发生业务管理费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费用户

贷:应付工资或应付福利费或其他应付款等有关科目

上述有关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业务管理费等,在期末应按规定结转本年利润。结转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费用——××费用户

6.其他营业支出的核算。

其他营业支出是除了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汇兑损失、营业费用以外的其他营业支出。银行的其他营业支出作为一个单独的费用项目,通过设置“其他营业支出”科目来核算,反映其他营业支出的增减变动情况。

“其他营业支出”科目属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投资跌价准备、减值准备等其他营业支出。发生其他营业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平日在借方,反映累计发生的其他营业支出总额,期末结转利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其他营业支出的明细科目。

其他营业支出的明细科目可设置为:(1)贷款损失准备;(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等。

(2)其他营业支出的账务处理。

①当发生其他营业支出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营业支出——××支出户

贷:现金或贷款损失准备等有关科目

②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营业支出——××支出户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核算

营业税金和附加是指银行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按适用税率或费率交纳的各种税收或附加费。它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是国家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就其营业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而征收的一种税收。它是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根据税法规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也应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款和其他税款,依法纳税是银行的义务。目前国家对银行营业收入中的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暂不征收营业税金和各种附加,因此,银行应以其营业收入扣除金融企业往来收入为缴纳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营业税=(营业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营业税率(5%)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为加强城市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征收的一个税种,其性质属于附加税。银行应以缴纳的营业税为课税对象,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按银行所在地确定:银行分支机构在市区的按7%的税率缴纳;在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5%;不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其计算公式如下: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营业税额×适用税率

教育费附加是为了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的来源而征收的一个税种。教育费附加是以银行实际缴纳营业税额的2%计交的用于地方教育事业的费用附加。其计算公式如下:

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额×2%

为了核算反映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增减变动情况,银行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银行缴纳应由营业收入负担的各种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期末终了,按规定计算出本期应纳的各项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应反映在借方,期末结转利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明细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明细科目可设置为:(1)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教育费附加等。

2.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账务处理。

(1)银行期末计提应纳营业税金及附加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税户

贷:应交税金

其他应付款——教育费附加

(2)银行实际交纳营业税金及附加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 其他应付款——教育费附加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期末结转利润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税户

(三)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营业外支出是指银行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资产一般损失、资产非常损失、出纳短款、罚没支出、赔偿金、违约金、固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清理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职工子弟学校经费支出,以及技校、干部培训中心经费支出等。

为了核算反映实际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银行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平日在借方,反映银行发生的营业外支出的累计数额,随着结转利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营业外支出的明细科目。

银行按规定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下,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科目:(1)固定资产盈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2)出纳短款;(3)院校经费;(4)非常损失;(5)公益救济性捐赠;(6)罚没支出等。

2.营业外支出的账务处理。

(1)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根据有关凭证,编制借、贷方记账凭证。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支出户

贷:现金或有关科目 (2)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支出户

推荐第6篇:成本费用岗位职责(共)

篇1:成本主管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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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成本会计岗位职业

一、岗位职能描述

1、负责公司月度产品成本核算及相关账务处理;

2、定期检查公司产品库存,保证账实相符;

3、对公司生产成本与制造费用进行分析,提出降低成本费用的制度与措施。

二、岗位职责

(一)审核材料出库单

1、回收并审核仓储部当日打印的材料出库单,登记异常情况。

2、统计材料出库单回收与审核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对其中的非账务处理问题,通过工作快报转物流中心协查。

(二)审核产成品入库单

审核仓储部产成品入库单录入情况,登记异常情况表,并及时与仓储部和调试部沟通解决;月末,向调试部提交当月产成品入库明细表。

(三)审核销售凭证

依据账务核算原则及公司销售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公司销售凭证。

(四)参与产成品、在产品盘存工作

1、参与物流中心产成品、商品盘点工作,并按相关盘存制度,对账实差异予以处理。

2、参与制造中心在产品盘点工作,对差异情况进行统计并提出处理方案。

(五)核算月度产品成本

1、按照成本核算办法归集和分配相关成本要素,核算当月产成品生产成本。

2、根据销售出库单,核算并结转当月产品销售成本。

(六)清理物品借支

月末,对各部门及个人的物品借支情况进行清理,并按相关政策提交借物逾期表和处理意见。

(七)提交成本管理报告

提交在产品、产成品账龄分析表、产成品成本异动分析表等管理报表,并提出完善成本管理、改进生产效率的建议和措施。

三、岗位标准

1、按时、准确完成月度销售成本与完工产品成本核算;

2、对原材料出库单、产成品入库单等单据审核及时、无误;

3、准确评审销售合同(含标书);

4、及时、准确完成制造中心账务处理;

四、相关制度

1、《关于物料报损账务处理的规定》

2、《关于成本核算相关流程的规定》

3、《关于移动电话话费报销的有关规定》

五、岗位流程与规范

(一)材料出库单审核流程与操作规范

1、材料出库单签收流程与操作规范

(1)在一个工作日内收回仓储部当日录入的材料出库单;对不能收回的单据,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将单据号提交部门经理; (2)回收材料出库单时,要填写单据回收签收表,登记相应的单据号码。

2、材料出库单审核流程与操作规范

(1)计划内领料材料出库单

a、计划内外协报损在录入材料出库单时,应录入产品名称; b、报损领料的内部领料单上每种物料都要注明对应的产品名称,物流中心在录入时也要按对应的产品打单;

c、材料出库单应发数与实发数不一致的,需退回仓储部核查处理。

(2)计划外领料材料出库单

a、计划外领料范畴:生产报损领料、工程变更领料、外协赔偿领料、研发领料、个人借物。

b、生产报损领料审核规范

1)依据质检部报损文件审核报损物料的领用;物料报损率大于质检部正常范围的,内部领料单须由制造中心总经理和质检部经理签字;对未查出原因或责任人的,应由制造中心总经理签字并挂其个人借物。物流中心依据经审核的内部领料单打单,出库类别为生产报损领料,并在出库单右上角标注内部领料单号码。

2)个人赔偿也计入正常报损,出库类别为生产报损领料,备注须注明赔偿人。 3)填写内部领料单时,相关部门要注明报损物料所属的批次,产品编码和名称。 4)仓储部打单时也要录入报损物料的产品编码和名称,一种产品打一张单。 c、外协报损领料审核与账务处理

1)按外协加工合同约定的报损比率领取的报损物料,视为计划内领料,记入生产计划领料。

2)物料已送至外协加工处,因外协单位没有焊接而报缺料的,出库类别记个人借物,领料人为该外协单位,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某外协单位 (赔偿金额)

贷:原材料

加工的产品检验入库后,应将这部分由外协单位赔偿的缺料金额从应支付的加工费中扣除,分录如下:

ⅰ)支付的同时收回发票,依据请款单各发票作以下分录:

借:制造费用——外协加工费 (发票金额/1.1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发票金额/1.17*0.17)

制造费用----外协加工(赔偿金额)

贷:银行存款 (发票金额减赔偿金额) 应付账款——某外协单位(赔偿金额)

ⅱ)发票未收回的情况下,依据请款单先作如下分录:

借:应付账款——某外协单位 (请款金额减赔偿金额) 制造费用----外协加工(赔偿金额)

贷:银行存款 (发票金额减赔偿金额) 应付账款——某外协单位 待回发票时,再作以下分录:

借:制造费用——外协加工费 (发票金额/1.1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发票金额/1.17*0.17)

贷:应付账款——某外协单位 (发票金额减赔偿金额) 审核制造中心交过来的外协加工费请款单时,需查询该外协单位借物明细,将需赔偿的金额从外协加工费用中扣除,按以上规定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d、换货(记“个人借物”)领料审核规范 1)生产过程中发现物料有问题、又急需发货的情况下,需向质检部申请;质检部审批后,由质检填写领料单,从仓库借出该物料(记李琦“个人借物”);采购人员将物料换回后,再办理入库手续,由质检部填制红字出库单,财务作冲红处理。

2)质检部发现某物料报损率过高,需对该物料进行复检时,要填制内部领料单从仓库将该物料领出(记李琦“个人借物”),复检完毕入库再作冲账处理;检验出的不合格物料,继续记李琦“个人借物”,采购员将物料换回来后再办理入库手续,质检部填制红字出库单冲账。 3)对于个人借物,为保证公司财产及时退还,特做出以下规定:个人借物一个月内未交还的,按每日0.05%进行罚款;超过一个月未交还的,按借物的平均销售价格从借物人工资中扣除。

e、研发领料(记“制造费用1”)审核规范

对于研发领料,相关人员需在内部领料单上注明领料对应的产品或项目,仓储部也要在原材料出库单的备注栏注明产品或项目名称。

3、其他出、入库单的审核

(1)由调拨单自动生成的其他出、入库单

产品和材料在各个仓库进行调整时,仓储部要制作调拨单。通常情况下,一个调拨单会自动生成一张其他入库单和其他出库单。在审核时,一定要注意核实内部领料单的产品名称和数量等内容。

(2)因库位调整等原因制作的其他出、入库单

对于因库位调整等原因制作的其他出、入库单,成本会计在审核时一定要注意仓储部提供的调整依据,认真核对系统中录入的内容与调整依据是否一致。

(二)成本核算工作流程

1、结账日相关部门工作流程

每月结账日,财务中心(成本会计)、制造中心、物流中心(仓储部)要分别做好以下工作:

(1)每月28号下班时间为当月结账时点,成本会计要在此时点关闭库存管理系统(具体方式为在库存管理系统点击“业务处理”,然后选择“期末结账”)。各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此时点,避免因核算时点不一致对产品统计数量造成误差。

(2)成本会计要参与制造中心每月在产品盘点工作。

(3)成本会计每月29号提交当月投产发料表,提供当月投产产品的批次、产品编码、产品名称及投产数量,并提交仓储部和制造中心审核。

投产发料表的制作方法为(以2005年7月份为例):在库存管理系统点击“限额领料单列表”;在“高级条件选择”中的“逻辑”项选择“并且”,在“条件”项选择“计划下达时间”,在“关系选择”项选择先后选择“≥”和“≤”,在“条件值”项相应先后选择“2005-07-01”和“2005-07-31”(在先后录入“2005-07-01”和“2005-07-31”时,别忘了点击“加入条件”);之后,点击“过滤”,即得到当月的投产发料表。

除投产发料表外,成本会计还须制作当月产成品入库表,并提交调试部审核。每月产成 品入库表的制作方法为(以2005年7月份为例):以7月31日为业务日期进入存货核算系统,点击“业务核算”之“产成品成本分配”,并在“产成品成本分配表”中点击“查询”;之后,在“仓库条件”中选择“产品库”,要记住分别在“包括红字入库单”和“只处理当月的单据”前面打“√”号;最后,点击“确定”,即得到当月的产成品入库表。

(4)物流中心仓储部主要审核是否已打印投产发料表所列投产产品的材料出库单、数量是否一致,并反馈哪些产品在结账日已下账但还没有分料;另外,对于28日入库的产成品,仓储部一定要于当日下班前将入库信息全部录入系统。

(5)制造中心主要审核是否收到投产发料表所列投产产品的物料、产品和数量是否一致,反馈哪些产品已经下了计划但材料还没有送上来。 (6)制造中心根据投产发料表所列产品做月末在产品报表,包括料没有送到的产品,以保持报表上的投产数量与计划一致。

(7)调试部将经质检部检验合格的产成品入库,入库前填写产成品入库单,注明入库产品的编码、名称、型号和数量;

产品入库后,仓储部要于当日将入库信息录入系统;

成本会计根据收回的产成品入库单,审核系统中产品的录入情况,要重点审核两者的产品编码、名称、型号及数量是否一致;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在异常情况登记表(见附表)上登记并及时向仓储部和调试部反馈,督促他们做出正确处理。

(8)每月月末,调试部要对当月所有产成品入库单进行统计,编制单据统计表。表上要说明当月共有多少张单据、起止号码、短缺号码及缺失原因(见附表)。

(9)为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生产部投产产品的名称、编码、投产数量必须与生产计划一致,调试部入库的产品名称、编码、数量也要与生产计划一致。

(10)质检部对因管理不善而遗失的单据要及时补上,并附部门经理的签字。

(11)每月28号,财务中心主持召开月度成本核算工作会议。各部门要将自身工作中的相关报表提交出来进行核对;各部门工作统一进度后,制造中心再做月末在产品报表。生产部的报表统一做一份,每种产品都要有投产批次和编码;调试部也是如此。

(12) 制造中心需在次月4日前完成生产报表的编制工作,质检部应在次月2日前完成报损物料清单。

2、审核制造中心生产报表

生产部本月投产数量与系统本月新增限额领料单一致;生产部本月送检与调试部本月收检数量一致;调试部本月入库数与系统产成品入库单一致;生产部和调试部期末在产品数量与盘点数量一致。完成时间为次月5日。

3、产成品成本核算流程与操作规范

(1)为保证成本核算的时点一致,进行存货核算前要关闭采购管理和库存管理系统。

(2)以当月最后一天的日期进入存货核算系统——业务核算——正常单据记账 a、记账前确定所有的单据均已审核; b、选择原材料库和商品库; c、单据类型:材料出库单;

d、分别在“包含未审核单据”和“包含未开发票的出库单”前面打“√”号; e、分别录入“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 f、点击“确定”,进入“正常单据记账”界面; g、先后点击“全选”和“记账”。

(3)存货核算系统——业务核算——结算成本处理(选择与上一步相同的库) a、选择原材料库和商品库,输入结算日期; b、点击“确定”,进入“暂估结算表”界面; c、先后点击“全选”和“暂估”。

(4)存货核算系统——业务核算——期末处理 a、选择原材料库和商品库,之后点击“确定”,进入“仓库成本计算表”界面; b、分别在“01仓库成本计算表”和“03仓库成本计算表”界面点击“确定”。

(5)存货核算系统——账表——汇总表——出库汇总表 a、点击“查询”,在“查询条件选择”的“收发类别”中选择生产计划领料,“项目大类”中选择“成本对象”;“单据日期”输入“当月1日”至“当月30日”。 b、在“汇总依据及排序方式”中分别选择“项目大类”、“项目分类”和“项目名称”汇总求和; c、在“单据类型和仓库选择”中,“单据类型”选择“材料出库单”,“仓库”选择“原料库”和“商品库”,“业务类型”选择“全选”; d、点击“确定”,就会显示当月各种产品所耗物料的总金额。

(6)存货核实系统——账表——汇总表——出库汇总表

选择不同的出库方式,导出对应的出库单列表,分别得出应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及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物料金额,具体方法如下: a、在“单据类型和仓库选择”中,“单据类型”选择“材料出库单”,“仓库”选择“原料库”和“商品库”,“业务类型”选择“全选”; b、在“查询条件选择”中输入“单据日期”;

c、在“汇总依据及排序方式”中分别点击“仓库编码”、“收发类别编码”。

以上操作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可。之后,在总账系统中填制凭证,作以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制造费用——材料消耗

其他应收款——个人借物

主营业务成本——包装物

贷:原材料

商品

(7)对制造费用进行归集和结转。在总账系统先后点击“期末”、“转账生成”,选择“结转制造费用”,并把月份改为结转当月。之后,点击“确定”,并把日期改为当月最后一日,就生成了如下凭证: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制造费用——相关二级科目

(8)根据系统材料出库单汇总各产品耗用材料成本→总账中“直接人工”科目取生产部和调试部工资总数→总账中“制造费用”科目余额取生产部和调试部制造费用总数(两部门均分) →制造中心报表中取各产品耗用工时(制造中心工时为根据自定的标准工时以及期末在产品完工程度统计)→生产部送检产品和期末在产品成本分配(材料成本在考虑已投产料未齐产品的缺料情况下根据送检数量所占比例分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按照约当产量分配) →调试部入库产品和期末在产品成本分配(按照入库数量所占比例分配) 生产部:送检产品材料成本=(期初材料成本+本月投产材料成本+期末缺料成本)* 本月送检数量/(期初数量+本月投产数量) 送检产品费用成本=(期初费用成本+本月投产费用成本) * 本月送检数量/本月约当产量

调试部:完工产品成本=(期初成本+收检成本)*完工数量/ (期初+收检数量) (9)存货核算系统——业务核算——产成品成本分配

当月完工产品成本核算出来之后,要把产成品成本录入存货核实系统。具体操作为:进 入“产成品成本分配”界面,点击“查询”,在“仓库条件”中选择“产品库”,同时点击“只处理当月单据”和“包括红字入库单”。点击确定,就可以录入各个产成品的成本了。录入完毕,点击“分配”,就可以进入下一步操作了。

(10)存货核算系统——业务核算——正常单据记账 a、选择“产品库”,“单据类型”点击“全选”,输入单据日期; b、点击“确定”,进入“正常单据记账”界面; c、先后点击“全选”和“记账”。

(11)存货核算系统——业务核算——结算成本处理 a、选择产品库,输入结算日期; b、点击“确定”,进入“暂估结算表”界面; c、先后点击“全选”和“暂估”。

(12)存货核算系统——业务核算——期末处理 a、选择产品库,之后点击“确定”,进入“02仓库成本计算表”界面; b、在“02仓库成本计算表”界面点击“确定”。

以上是“原材料库”、“商品库”和“产品库”的期末处理流程。其他仓库的期末处理流程与上述流程类似。

4、结转销售成本

本月出库已做收入部分直接从“产成品”转为“主营业务成本”;本月出库但未作收入部分从“产成品”转为“发出商品”;以前月份出库本月做收入部分从“发出商品”转为“主营业务成本”。

控制点:每月已做收入的产品销售数量和收入金额需有对应的成本数量和金额,未发货已做收入部分需根据做收入产品数量结转暂估成本,待实际发货后冲回暂估成本并结转实际成本。

5、物品借支管理

样机:客服申请→计划投产→完工入库→客服开单领用(用调拨单从产成品库转入样机库);

销售换货:销售人员开单→总裁审批→仓储部打单

成本会计每月要对物品借支进行统计并对外通报,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三)销售合同审核工作流程与规范

1、销售合同中的产品一定要有编码,没有编码的一律不予审核;

2、销售的产品为自产产品时,根据合同中的销售价格和成本清单中的成本计算该产品毛利率;

3、销售合同中的业务费项,要填写具体比例,没有的一定要写“无”,不能空着不填;业务费的比例是指业务费占合同额的比例,在计算毛利率时要减去这部分费用;

4、销售的产品为外购产品时,要求研发中心提供编码,物流中心提供采购成本,然后根据合同价格计算产品毛利率;

5、货款支付的方式要注明是“电汇”,

6、合同要注明购买方名称、收货人姓名、电话、发货地点等内容。

(四)外协加工合同评审工作流程与规范

1、制造中心外协加工当事人必须凭外协账本请款、报账;

2、请款单必须附请款人与制造中心总经理签字,并注明合同编号和合同项目;

3、请款金额不能高于合同金额;若前者低于后者,成本会计要将二者的差额与库存管理系统供应商的“个人借用”金额核对;

4、合同对账单与扣款明细表必须附当事人、质检部及制造中心总经理签字。

六、管理工具

1、材料出库单回收签收表

此表主要考核仓储部材料出库单录入系统和物料分配工作及时性;另一方面,也可以检查成本会计回收每日材料出库单的及时性情况。

2、材料出库单异常情况登记表

此表主要登记成本会计在材料出库单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异常问题。成本会计要积极与仓储部沟通,及时解决这些问题。

3、产成品入库单异常情况登记表

此表主要考核仓储部产成品入库单录入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于发现异常情况,成本会计要及时通知仓储部解决。

4、财务部相关核算文件及管理报表。

七、大事记

2005年5月 接任成本会计; 2005年7月 产品分类的变更

出于管理及会计核算的需要,从7月份起,公司销售产品的分类有如下改变:将以往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合并为“原材料”;也就是说,公司销售产品的分类仅包括两种:“原材料”和“产成品”。财务处理方法是: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产成品

八、案例

案例名称:强化经营风险意识——对物料报损的处理

案例描述:长期以来,生产部在进行报损领料时,调试部均会在内部领料单上注明该物料的报损率。如果报损率在公司规定的范围之内,成本会计会直接以报损方式进行账务处理;如果报损率超出规定的范围,调试部会在内部领料单上注明赔偿人的名字,成本会计仍以报损方式处理。

但是,8月下旬,在报损领料方面,成本会计的工作出现了漏洞。调试部在审核报损领料时,由于种种原因,个别报损物料的责任人一时无法确定;在领料较紧急的情况下,调试部就在内部领料单上标上“待查”字样。对于此种情况,按照常理,成本会计应该先挂李琦“个人借物”,待找到责任人时,再进行红字冲回;然而,由于李琦个人借物数量较多,又长期得不到清理,陈总不得已做出了“不准再挂李琦个人借物”的决定。在此情况下,成本会计就把“原因待查”的报损领料均以“报损”而不是“个人借物”方式处理了。

仔细分析上述处理方式,我们会发现其中蕴含着一定的经营风险。对于“原因待查”的报损领料,如果调试部及时跟踪处理,找到责任人赔偿,则公司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失;但是,如果调试部不进行后续处理,超出报损率的物料就得不到赔偿,这样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公司经济利益受损,进而使公司蒙受一定的经营风险。

上述案例及“姜华事件”表明,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具备风险意识,时刻关注各种经营风险,并努力将其降至最低。为此,我们要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认真研究自己的岗位,深入分析各项工作内容,列举工作中的各个细节; 其次,在分析工作的各个细节的基础上,找出其可能为公司带来的风险;

最后,评估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并努力寻找相关的应对措施。

篇3:成本部岗位职责 成本部岗位职责

一、成本测算及目标成本管理

1、参与项目策划定位的确定工作,进行各类产品方案的成本测算。

2、负责在设计阶段与设计部研究确定设计限额和控制建议,进行建安成本测算。

3、根据项目所处不同的设计阶段及进展程度,分阶段调整并分解、细化项目成本控制指标,并最终形成目标成本指导文件。

二、施工阶段成本管理

1、负责在集团审批的目标成本之下,逐步实行责任成本管理、动态成本管理,保证各项目的成本控制目标实现。

2、负责建立动态成本信息台帐,收集和录入项目动态成本,并进行汇总和分析,对超出预期成本变动范围的情况启动预警程序,并根据需要提出目标成本调整申请。

3、审核项目超出目标成本控制范围内的支出,控制目标成本的非预期超支。

4、审核项目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费用申报,与工程部共同完成工程签证的认量工作,提出成本控制意见。

5、参与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包括招标文件编制、入围单位考察、评标等工作。

6、组织工程项目预结算委托及结果审核。

7、负责项目成本分析评价及效益评估。

三、合同管理

1、负责项目公司经济技术合同的归口管理(不包含银行贷款合同、融资合同、房屋销售合同、商业租赁合同),负责经济技术合同的登记及台账建立。

2、负责工程施工单位采购合同的起草、谈判、合同交底及有重大变化的合同修订工作。

3、参与其他合同价格的谈判及确定,指导、配合、支持、审核其它合同的签订。

4、审核项目公司经济技术合同的付款申请。

5、组织并推动合同标准化工作在项目公司的开展。

四、工程施工单位采购

1、根据项目情况调整具体项目的合约框架,确定工程施工单位的总分包关系及合同关系。

2、审核工程施工单位采购计划(年度、季度、月度)。

3、组织项目施工单位采购的实施(项目公司主导的),主要包括组织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意向书、组织入围单位考察、组织现场勘查及答疑、组织项目公司负责的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合同洽谈和发布中标通知书等。

4、参与项目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包括招标文件编制、入围单位考察、评标等工作。

五、成本数据库管理

1、收集、整理已完工项目/当地其他项目的建安成本经济指标数据,完善集团成本数据库。

篇4:成本经理岗位职责说明书 成本部经理岗位职责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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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费用会计工作职责 费用会计工作职责

一、直接上级:会计主管

直接下级:无

二、费用会计任职要求

1、认同金源理念,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中专财会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3、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4、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酒店的有关知识;

5、具有独立划清两类资金界限和商品流通费与非商品流通费界限的能力,具有正确地进行会计财务处理、能用电脑操作和调用各项数据的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费用会计岗位职责

1、熟悉会计制度和财政部门对各

项费用开支的有关规定,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掌握费用开支标准,坚持原则,节约费用,不该支付的费用不予报销;

2、认真审核各种费用单据,授权审批人和经手人签字齐全,原始单据数字清楚,业务情况反映明确;

3、收到费用单据及时填制记帐凭证,金额和摘要清楚,按照规定分清各部门和各项费用的小细目,制单和复核手续齐全;

4、每月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有关费用预结入帐;

5、对各内部营业口的对内服务费用进行分配;负责每月工资的审核;

6、和往来及时进行对帐;

7、对使用年限1年以上,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或价值未到2000但认为有必要做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财产作为固定资产;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按类别设专栏,正确反映各类固定资产原值的增减变动;定期与使用部门资产管理人员核对,年末必须清点实物,做到帐帐、帐物相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在规定的折旧年限内,确定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8、月末编制部门费用汇总表,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对每月的费用进行预警,对超当月预算的费用,提请各部门关注;

9、对预算的执行进行总体跟踪和控制,保证在预算控制范围内开支,对异常费用做专项分析,编制相关的管理报表;

10、承办经理或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进行成本预测,参与经营决策,编制成本计划,为企业有计划地进行成本管理提供基本依据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应在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和制度的前提下,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正确地组织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为此,企业必须在经营管理中加强预见性和计划性。也就是说,面对市场,企业应在分析过去的基础上,科学地预测未来,周密地对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实行计划管理。就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来说,它是一项综合性很强、涉及面很广的管理工作,仅靠财会部门和成本会计工作是难以完成的。但成本会计作为一项综合性很强的价值管理工作,应充分发挥自己的特点,在成本的计划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为了使企业成本管理工作有计划地进行和对费用开支有效地进行控制,成本会计工作应在企业各有关方面的配合下,根据历史成本资料、市场调查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方面(如生产、技术、财务等)的资料,采用科学的方法来预测成本水平及其发展趋势,拟定各种降低成本的方案,进而进行成本决策,选出最优方案,确定目标成本;然后再根据目标成本编制成本计划,制定成本费用的控制标准以及降低成本应采取的主要措施,以作为对成本实行计划管理,建立成本管理的责任制,开展经济核算和控制费用支出的基矗

(二)严格审核和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努力节约开支,不断降低成本

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应贯彻增产节约的原则,加强经济核算,不断提高自己的经济效益。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企业的客观要求。在此方面成本会计担负着极为重要的任务。为此,成本会计必须以国家有关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以及企业的有关计划、预算、规定、定额等为依据,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监督企业内部各单位严格按照计划、预算和规定办事,并积极探求节约开支、降低成本的途径和方法.,以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 (三)及时、正确地进行成本核算

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有用的信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的要求和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及时、正确地进行成本核算,提供真实、有用的成本信息,是成本会计的基本任务。这是因为,成本核算所提供的信息,不仅是企业正确地进行存货计价、正确地确定利润和制定产品价格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进行成本管理的基本依据。在成本管理中,对各项费用的监督与控制主要是在成本核算过程中,利用有关核算资料来进行的;成本预测、决策、计划、考核、分析等也是以成本核算所提供的成本信息为基本依据的。 (四)考核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开展成本分析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成本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经济指标,它可以综合反映企业以及企业内部有关单位的工作业绩。因此,成本会计必须按照成本计划等的要求,进行成本考核,肯定成绩,找出差距,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成本是综合性很强的指标,其计划的完成情况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在成本管理工作中,还必须认真、全面地开展成本分析工作。通过成本分析,揭示影响成本升降的各种因素及其影响程度,以便正确评价企业以及企业内部各有关单位在成

本管理工作中的业绩和揭示企业成本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从而促进成本管理工作的改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篇6:成本会计岗位职责说明书 成本会计岗位职责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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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成本管理岗位职责 成本控制部岗位职责

1、成本控制部经理岗位职责 ? 目标管理

? 组织确定项目的目标成本;

? 确定部门的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 ? 定期检查成本控制目标的执行情况; ? 制定有效的成本控制方法;

? 负责监督和落实部门的工作计划; ? 造价审核

? 组织完成各项造价(含合同价、结算价)的确定工作;审;

? 组织重大结算工作及合同的谈判; ? 招投标工作

? 参与公司所有招投标工作; ? 制度建设

? 组织制定成本管理的有关规范;

? 组织对成本管理规范的有关培训工作; ? 负责公司成本管理制度的制定; ? 新项目投资测算

? 组织项目前期成本调研,便于公司决策; ? 合同管理

? 起草格式化标准合同文本; ? 对上报合同进行审核;

? 根据实施情况对合同的经济条款进行全面的把握; ? 预决算管理

? 负责装修工程及室外园林绿化工程结算工作; ? 部门管理

? 培养业务骨干;

? 部属激励和绩效考核;

对造价工作完成部门内的终 ? 负责本部门人力资源的配置和调遣; ? 相关总协调工作

? 负责本部门所有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 ? 组织对外的业务交流活动;

? 负责公司内部成本意识的建立并组织相关培训。

2、成本综合管理岗岗位职责

? 施工图预算管理—土建、安装工程

? 根据图纸等资料委托咨询单位编制预算,协调咨询单位与施工单位预算核对工作; ? 负责编制咨询合同; ? 目标成本制定

? 确定项目目标成本,制定材料设备成本控制明细表; ? 结算工作 ?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书; ? 负责按相关文件规定审核工程结算资料;

? 负责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并按规定进行复审和终审; ? 信息管理 ? 负责按集团要求有效使用成本管理软件,及时完整录入各类数据; ? 负责汇总编制每月公司成本月报,并上报总部; ? 动态目标成本

? 负责进行项目动态目标成本跟踪,包括:主体建筑的土建费、公共配套项目及开发间接费等;

? 按月提供出动态成本分析报告(土建部分); ? 审计配合工作

? 对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管理,各项审价工作协调 ? 负责准备编制审计所需数据表格工作; ? 负责审计的其他配合工作; ? 合同及付款管理

? 负责审核合同中有关经济条款;

? 负责建立合同及合同付款台帐及成本核算工作; ? 日常管理

第2/4页

? 配合及时提供成本管理软件所需相关数据; ? 及时总结工作中经验教训供部门内共享; ? 编制项目每月工程资金计划; ? 协助部门经理处理日常事物。

3、安装成本管理岗岗位职责 ? 施工图预算审核--安装工程

? 根据图纸等资料委托咨询单位编制预算,协调咨询单位与施工单位预算核对工作; ? 审核工程进度款

? 负责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审核工程进度款(安装部分),经过审核签认的工程进度款审核表作为工程部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 招投标工作

? 对安装工程和材料(设备)招投标工作,预算员要负责对相关的投标单位的入围进行审签;

? 负责协助编制主体工程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经济条款进行审核; ? 对经济标书进行分析; ? 审核现场签证变更

? 负责全部安装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单费用的初审;

? 负责按月向成本管理部汇报项目上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办理情况; ? 结算工作

?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书; ? 负责按相关文件规定审核工程结算资料; ? 动态目标成本

? 负责进行项目动态目标成本跟踪,包括:主体建筑的安装、社区管网及安装甲供材料等;

? 按月提供出动态成本分析报告(安装部分); ? 现场管理

? 负责抽查现场有关工程量的准确性;

? 负责督促工程部执行《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范》; ? 合同及付款管理

? 负责审核合同中有关经济条款;

第3/4页 ? 日常管理

? 负责总部成本管理软件的日常数据管理工作; ? 及时总结工作中经验教训供部门内共享;

4、成本信息管理岗

? 施工图预算审核(兼)—土建工程

? 根据图纸等资料委托咨询单位编制预算,协调咨询单位与施工单位预算核对工作; ? 审核工程进度预算

? 负责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审核工程进度款,经过审核签认的工程进度款审核表作为工程部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之一; ? 审核现场签证变更

? 负责全部土建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单费用的初审;

? 负责按月向成本管理部汇报项目上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办理情况; ? 结算工作

?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书; ? 负责按相关文件规定审核工程结算资料;

? 负责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并按规定进行复审和终审; ? 动态目标成本 ? 负责进行项目动态目标成本跟踪;

? 按月提供出动态成本分析报告(签证变更部分); ? 现场签证变更及档案管理

? 负责建立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费用台帐; ? 负责各类决算资料档案及图纸资料管理; ? 招投标管理

? 负责招投标工程量清单计算; ? 日常管理

? 配合及时提供成本管理软件所需相关数据; ? 负责每周部门例会纪要记录及整理; ? 及时总结工作中经验教训供部门内共享; ? 协助部门经理处理日常事物。 篇8:成本部岗位职责简化版 部门职能:

1、目标成本、责任成本管理:搜集、整理、汇总历史成本资料;确定目标成本总控指标,分解成本控制指标,提出控制要点;汇总编辑项目目标成本指导书及目标成本控制责任书,并负责监控、评估;每月分析目标成本变动情况,汇报项目动态成本;

2、预结算管理:组织编制及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全面审核竣工工程结算;根据结算报告完成各项工程清算;

3、成本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工程造价和材料设备价格信息资料库;定期进行专题或综合的成本分析和研究收集内及其他工程造价信息资料;收集内及其他公司成本管理先进举措,加以吸收利用和推广;有效使用下发的成本管理软件;标准合同文本(工程设计类)的组织编制及审核;审核并及时办理各项合同的审批工作;审核各项付款的审批工作;审核并及时办理各项结算的审批工作;按不同类别建立合同及执行情况台帐;

4、成本管理监控评估:参与工程、材料及设备的招投标工作;参与合同有关经济条款的审核;定期动态报告目标成本和责任成本的执行情况;定期和不定期抽查评估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对项目前期土地成本、方案设计等进行评估,提出意见;对报批报建进行监督控制;

5、成本管理规范建设:制定并完善部门内部管理规范制度;制定并完善目标成本管理体系;制定成本管理的有关规范及实施细则;

6、培训指导:组织成本管理规范的培训;为工程部提供预算、结算和成本管理的业务指导

7、成本预结算管理:预算资料原件工程结算前由主办人留存保管;结算资料原件工程结算后由专人统一归档管理;

成本经理职责:

1、目标管理:组织确定项目的目标成本;确定部门的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成本控制目标的执行情况;制定有效的成本控制方法;负责监督和落实部门的工作计划;

2、造价审核:组织完成各项造价(含合同价、结算价)的确定工作;对造价工作完成部门内的终审;组织重大结算工作及合同的谈判;

3、招投标工作:参与公司所有招投标工作;

4、制度建设:组织制定成本管理的有关规范;组织对成本管理规范的有关培训工作;负责公司成本管理制度的制定;

5、新项目投资测算:组织项目前期成本调研,便于公司决策;

6、合同管理:起草格式化标准合同文本;对上报合同进行审核;根据实施情况对合同的经济条款进行全面的把握;

7、预决算管理:负责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8、部门管理:培养业务骨干;部属激励和绩效考核;负责本部门人力资源的配置和调遣;

9、相关总协调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组织对外的业务交流活动;负责公司内部成本意识的建立并组织相关培训。

成本主管职责:

1、施工图预算管理—土建、安装工程:根据图纸等资料委托咨询单位编制预算,协调咨询

单位与施工单位预算核对工作;负责编制咨询合同;

2、目标成本制定:参与项目目标成本的确定,制定材料设备成本控制明细表;

3、结算工作:负责按相关文件规定审核工程结算资料;负责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并按规定进行复审和终审;

4、信息管理:负责按要求有效使用成本软件,分析成本数据;

5、动态目标成本:负责进行项目动态目标成本跟踪;

6、审计配合工作:对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管理,各项审价工作协调;负责准备编制审计所需数据表格工作;负责审计的其他配合工作;

7、合同及付款管理:负责审核合同中有关经济条款;负责审核合同付款及成本核算工作;

8、日常管理:配合及时提供成本管理软件所需相关数据;及时总结工作中经验教训供部门内共享;审核项目每月工程资金计划;协助部门经理处理日常事物。

成本管理员职责:

1、施工图预算审核(兼):根据图纸等资料委托咨询单位编制预算,协调咨询单位与施工单位预算核对工作;

2、审核工程进度预算:负责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审核工程进度款,经过审核签认的工程进度款审核表作为工程部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之一;建立健全合同付款台账;

3、审核现场签证变更:负责全部土建、安装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单费用的初审;负责按月向成本部汇报项目上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办理情况;

4、结算工作: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书;负责按相关文件规定审核工程结算资料;负责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并按规定进行复审和终审;

5、动态目标成本:负责进行项目动态目标成本跟踪(签证变更部分);按月提供出动态成本分析报告(签证变更部分);

6、现场签证变更及档案管理:负责建立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费用台帐;负责各类预结算资料档案及图纸资料管理;

7、招投标管理:参与招投标部分材料、零星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参与部分材料、零星工程的招标工作;

8、日常管理:配合及时提供成本管理软件所需相关数据;负责每周部门例会纪要记录及整理;及时总结工作中经验教训供部门内共享;协助部门经理处理日常事物。

推荐第7篇:毛利率核算与成本费用控制

毛利率核算与成本费用控制

【导读】在很多人的印象中,餐饮业是个暴利的行业,这是由于他们混淆了毛利和纯利这两个不同的概念。

餐饮企业的成本核算与工业企业不同,它只包括原材料成本及燃烧成本。而除去原料、燃料成本外,餐饮企业还须支付大量人工、水电、物料消耗、房租、折旧等营业费用以及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此外还要按营业额5.5%的比例缴纳营业税金。因而,毛利减去“三费”及营业税金以后才是纯利,这样算到最后,餐饮业企业的“纯利”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多。

而且,自2003年10?月以来,由于国家农业政策的调整及国际能源供应形势紧张,米、面、蔬菜及水、电、气等原料、燃料价格出现了大幅上涨,大大提高了餐饮企业的经营成本,同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餐饮企业又不敢随意提高价格,这就摊薄了餐饮企业的利润,使其面临着极大的成本压力。

在此情况下,很多餐饮企业不得不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发展战略,对以往那种粗放式的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加强成本管理与控制,以努力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利润。

成本费用的管理和控制是提高公司利润、增强公司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而有效的成本费用归集和核算是科学的成本费用管理与控制的必要前提。

目前通用的财务核算方法在毛利率的核算中由于没有考虑到代金券、打折、免单及退菜等因素,使计算出的毛利率并不真正反映产品线管理和营运水平,对成本管理和控制的帮助不大。因而笔者试图寻找一种更好的核算方法,来分清成本费用责任,以利于成本费用的管理和控制。

长时期以来我一直在思考这一问题,并试将在工作中总结出的一些想法归纳整理成本文,以期对提高餐饮公司成本费用管理水平有一点帮助。文中难免还有疏漏和偏差,望业内人士多多批评斧正。

一.餐饮企业毛利率的特点

1.餐饮企业的平均毛利率要大大高于制造企业,这是由餐饮企业独特的经营特点所决定的。餐饮企业与制造企业的经营特点不同,因而其成本费用构成与制造企业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餐饮企业由于多为自建渠道(即自主管理经营场所),自己负担渠道费用(包括房租、装修、水电气费、人员工资等),各项中间费用较高,因而其毛利要大大高于制造企业,以弥补由于渠道管理(即餐厅运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开支。

而制造企业大都是利用现有渠道(包括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等)来实现产品的大规模分销,这样就大大减少了渠道费用,其毛利率较低是由于它要将部分毛利向渠道商让度,以补偿渠道商在产品分销过程中所付出的成本费用,并保证渠道商获得一定的经营利润。

2.餐饮企业酒水的毛利率一般要高于厨房制作食品的毛利率,二者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

餐饮企业内所销售酒水、饮料的价格一般要高于市场平均零售价格。酒水是餐饮企业中毛利率最高的一部分产品,是餐厅毛利润的重要来源。由于餐饮企业的渠道管理费用要远高于制造企业,因此餐饮企业往往通过酒水销售的溢价收入来提升整体毛利水平,以弥补渠道管理中发生的各项开支。

由于餐饮企业所经营酒水(包括外购酒水饮料及自制的酸梅汤、鲜榨汁等)的毛利率一般要大大高于厨房制作食品的毛利率,二者之间有较大差异,因而应该分开核算,以利于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3.餐饮企业所用原材料(以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为主)价格的周期性变动会对餐饮企业的平均毛利率水平产生较大的影响,这是由农产品生产的特点所决定的。

餐饮企业的原材料以农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为主,其价格经常出现季节性或系统性的上涨,从而使菜品毛利率下降,直接影响餐饮企业的利润。

农牧产品价格的周期性变动包括每年为一周期的季节性变动和若干年为一周期的系统性变动。农牧产品的生产具有很强的季节性特点,这就决定了其价格每年都会随季节不同发生较大的变化。农牧产品的生产又受主产区的气候、市场供求关系、农牧产品生产及贸易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且受国际市场的影响很大,其价格会在若干年内出现较大的非季节性波动。

农牧产品价格的周期性变动是餐饮企业自身所无法左右的,但餐饮企业可以认真分析、充分认识其变化规律,从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餐饮企业传统的生产方式不利于控制成本,这对于毛利率的提高将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目前大多数中餐企业仍沿用传统的烹饪工具和烹饪方式,手工化生产的特点在导致产品质量不易稳定的同时,使其控制成本的难度也大大增加,这主要表现在主料、辅料及调料的投放数量上缺乏科学详细的标准或有标准但得不到认真有效的执行。

而西式快餐由于其产品线短,并且实现了工业化、流程化和标准化的生产,因而它们对成本的控制能力非常之强,从而能够始终保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因而,改革中餐企业传统的生产操作方式,逐步实现工业化、流程化和标准化生产,不仅是实现产品品质稳定统一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加强成本控制的有效途径。

推荐第8篇:工业企业成本费用的核算方法

1 成本项目的划分

1.1 企业计算产品生产成本,应当设置原材料、自制半成品、燃料和动力、直接工资、职工福利费、废品损失、制造费用七个成本项目。 1.1.1 原材料: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等。 1.1.2 自制半成品:指在本企业内已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但尚未制造成为商品,仍须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包括交入半成品库或成本采用逐步结转方式直接转入下一个生产车间(或特定生产工序)的半成品。

1.1.3 燃料和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燃料和动力,如原煤、焦碳、原油、重油、汽油、柴油、煤油、压缩空气、蒸汽、氧气、水、电等。 1.1.4 直接工资:指直接参加产品生产(改变原材料性能、形态)的工人工资。 1.1.5 职工福利费:指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按其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1.1.6 废品损失: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或入库后发现由于生产过程造成的各种废品的报废损失和修复费用。

1.1.7 制造费用:指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厂部发生的属于制造费用的各项支出)。

1.2 成本项目中直接工资、职工福利费、制造费用等的计算口径,应与其有关科目的费用发生额一致,企业不得未通过费用发生额而将上述费用直接并入成本项目内。

1.3 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时,应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成本项目,不得任意变动。 各事业部和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增减成本项目时,应由主管事业部报集团财务中心批准后方能执行。 2 成本核算对象和计算方法 2.1 企业要根据生产组织类型、生产过程特点、产品繁简程度和成本管理的要求,充分考虑企业内部贯彻分级管理的目标成本费用责任制的需要,合理的确定成本核算对象、选择相应的成本计算方法,汇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和归属单位的责任成本。 2.2 核算对象的确定

2.2.1 按定单或批量组织生产的企业应以每批或每件产品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2.2.2 生产工艺过程相对比较简单。产品按大批大量组织生产的企业应以产品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

2.2.3 生产过程分为若干步骤的连续式生产和装配式生产的企业,需要单独核算各步骤成本的,以每种产品和各生产步骤为成本核算对象。

2.2.4 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生产过程简单,且产品结构、耗用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基本相同的企业,如混凝土制品和小型配件等,可将产品品种规格适当分类,以产品类别为成本核算对象。

2.2.5 企业在合理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上,应结合贯彻目标成本费用责任制的要求,根据产品生产的工艺过程、现行产品的结构以及成本费用的经济项目,划分成本费用的责任归属单位,以产品的生产步骤和责任单位为成本核算对象,分步或分项计算责任成本,将产品成本的核算与责任成本的核算紧密结合起来。

企业的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应按责任单位(个人)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以便于考核费用的管理责任。

2.3 企业应根据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选择相应的成本计算方法。如品种法、分批(定单)法、分步法等。

以产品类别作为成本核算对象的企业,在计算出各类产品成本后,再选择一定的分配标准,按系数或定额比例的方法,确定各种产品的实际成本。 在定额管理比较健全的企业,为了有效的管理成本。可以在定额目标成本基础上,采用成本计算的定额法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

2.4 企业也可以根据生产的特点,将数种成本计算方法结合使用。 3 成本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3.1 材料费用

3.1.1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备品备件、外购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的成本,包括买价、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等。

自制材料的成本,包括制造过程中所消耗的材料、工资和其他各项实际支出。 委托外部加工材料的成本,包括加工耗用的原材料或成品的实际成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

3.1.2 企业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燃料,应当分别计入“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成本项目,其列支范围应与消耗定额口径一致。凡能够确定由某一项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直接计入该成本核算对象;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按照合理的分配标准(如材料定额消耗量),在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一般消耗性的材料,应当按照领用材料的车间或部门,根据材料的用途,计入“制造费用”等有关项目。 3.1.3 计入产品成本的原材料和燃料费,必须是领出后经过加工、组装的原材料和实际消耗的燃料。已令未用或生产完工后剩余的原材料、燃料应在月末退回仓库;留待下月继续使用的材料,要办理“假退料”手续;车间储备的材料应当作为企业库存材料的移库处理,不得计入成本费用。 生产中回收的下脚废料,一般应当按照可以利用的价值,或者按照可以销售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收集整理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净额计价,从有关产品的材料费用中扣除。

3.1.4 企业库存材料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或计划价格进行日常核算。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领用材料的实际成本。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月中必须将耗用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应当按照材料类别进行核算,不能使用一个综合差异率。占成本比重较大的主要材料,还应当按材料品种进行单独核算。材料成本差异必须按材料品种进行单独核算。材料成本差异必须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可以按当月的成本差异率计算,也可以按上月的成本差异率计算。

3.1.5 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由厂部财会部门集中核算,其核算办法如下: 3.1.5.1 根据“原材料”等科目计算出实际的材料成本差异率,按照当月“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实际领用的材料计划成本,分别计算出当月应分配的成本差异额。

3.1.5.2 将当月应分配的材料成本差异额,按当月完工(或结转)的产品及劳务中材料计划成本的比例,分配计入当月完工产品及劳务的成本中。

分摊材料成本差异的完工产品及劳务的范围包括:当月完工的商品产品及劳务;当月完工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当月完工入库的自制材料、自制工卡模具;当月结转的自制设备;当月完成的其他不包括在商品产品生产成本内的各种劳务、作业等。

3.1.6 企业也可按当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和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额,列转给各车间,由各车间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 3.1.7 采用上月材料实际成本差异率分配材料成本差异的企业,如遇调整厂内材料计划价格时,在调整的当月,应按调整后的材料成本差异和计划成本计算分配材料成本差异。

采用计划成本为主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如有部分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应将这部分材料费用在成本计算单上单独反映,不在分配材料成本差异。 3.1.8 燃料成本差异的分配,亦按此办理。

3.1.9 企业应建立和健全材料、燃料的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按消耗定额发料,并按集团规定,计算和汇总主要原材料的实际消耗量和单位产品耗用量。 3.2 动力费用

3.2.1 企业列入“燃料和动力”成本项目的动力费用,是指生产工艺过程直接耗用的动力,包括压缩空气、水、蒸汽、电、氧气、乙炔等。照明通风用电、取暖用蒸汽、非工艺性用水的费用,应当计入“制造费用”等科目的有关项目。 3.2.2 动力费用应当根据计量仪表记录的实际耗用数量分配计入受益的车间和部门。暂时没有计量仪表的,应由动力部门或有关部门确定合理的分配标准,作为分配动力费用的依据。分配标准应随用电部门生产和设备变动以及季节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

自制动力的费用应当先通过辅助生产核算;外购电力经过本企业变电部门改变电压的,其费用也应通过辅助生产核算,然后按用电的车间和部门的实际消耗量和计划价格进行分配。

3.2.3 各车间动力费分配,应遵循受益原则。凡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应当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应当选择合理的分配标准(如工时、设备台时或换算系数标准等)分配计入;没有耗用动力的成本核算对象,不负担动力费用。 3.2.4 按计划成本分配结转动力费用的企业,当月实际发生的动力成本差异由厂部财会部门进行归集,并按照当月各项完工产品动力费的比例,直接分配计入完工产品的“燃料和动力”项目。 3.3 工资及福利费

3.3.1 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应当根据手续完备的工资计算单(表)等有关资料进行汇集。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和提取比例计算。

3.3.2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应当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分别计入“直接工资”和“职工福利费”项目。计件工资按规定直接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计时工资应按劳动定额管理人员提出的工时统计表中所列生产工人为生产各种产品发生的实际工时(或完成的定额工时)的比例进行分配,分别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非直接生产工人和独立操作的学徒工直接从事产品生产时,其相应的工资也应列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工资”项内。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应比照工资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3.3.3车间和企业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不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应当按照车间或部门,分别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的有关项目。直接生产工人非生产时间(如开会、学习、参加社会性活动以及生产间断等)的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也应计入制造费用。 3.4 制造费用

3.4.1 企业的制造费用由各生产车间汇集和分配,除按集团规定的明细项目进行核算外,还应按照目标成本费用责任制的要求,根据费用的性质和责任归属,实行分级归口核算和管理,将成本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

3.4.2 企业计入成本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和集团的有关规定,按月提取,并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车间和部门,分别计入“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的有关项目。专门设立销售机构的企业,其费用计入“营业费用”的有关项目内。 企业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包括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的“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的有关项目。专门设立销售机构的企业,其费用计入“营业费用”的有关项目内。

3.4.3 企业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应在领用时一次或分次摊销计入“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的有关项目。专门设立销售机构的企业,其费用计入“营业费用”的有关项目内。低值易耗品报废时的残值和应向过失人收回的赔偿款,应从当月的摊销数额中扣除。

3.4.4 生产车间内部提供的制造费用劳务,不分摊制造费用。为其他车间提供或列入管理费用的劳务(如运输费、设备修理费、房屋修理费、工卡模具费等),计算到生产成本,一般应按内部计划价格转账。所发生的计划价格差异,应在月末转入厂部财会部门,由厂部财会部门按当月完工产品成本中“制造费用”项目的比例,分配计入完工产品成本。同时,应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按照费用的经济内容,分项目汇入全公司的制造费用明细表的本期发生额。 3.4.5 制造费用的分配要贯彻受益原则,应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单独负担的某项制造费用应当直接计入。由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可以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和标准(如生产工人工资、生产工人工时、耗用直接材料的数量或成本、产品产量、直接成本总额等),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3.4.6 制造费用一般应按上述标准分配计入当月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生产任务比较均衡或期初期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车间,可全数计入完工产品成本。 3.4.7 厂部发生的属于制造费用核算范围的各项支出,如生产工艺过程质量检验、计量、化验、设计、技术、生产调度等人员的工资、试验检验费用等支出,应在“制造费用”下单设明细科目,并按费用项目进行归集。其当月实际发生额,可由厂部财会部门按当月完工产品中“制造费用”项目的比例,分配计入完工产品成本;也可以按各生产车间当月“制造费用”发生额的比例(或实际查定的比例和金额),转入各生产车间,由其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同时在编制“制造费用明细表”时,应包括这部分费用的实际发生额。 4.自制半成品的核算

4.1 对生产过程划分为若干步骤,各生产步骤按零部(组)件组织生产,可以单独计价,完工后直接转入自制半成品仓库的中间产品,应进行自制半成品的核算。 各生产步骤的半成品成本,采用平行结转方式的企业,不单独核算自制半成品成本。

4.2 自制半成品生产过程的成本核算办法,应根据企业生产组织和管理的要求来确定。单位价值较大的,可以采取分批法或品种法进行核算;大批量组织生产、品种规格多的自制半成品,也可适当归类,采用分类法核算成本。 4.3 企业应对自制半成品,制定完善的厂内计划价格。自制半成品不通过半成品库,在生产车间之间直接转移的,应办理交接手续,按实际转移数量和厂内计划价格进行转账。自制半成品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由厂部财会部门汇集分配。自制半成品的转移通过半成品库进行的,其生产车间的中间半成品库和独立的半成品库。应当设置半成品的实物卡片,记录半成品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数量,并用厂内计划价格核算其收、发、存金额。自制半成品卡片在年度内要定期与实物数量进行核对盘点,以确定半成品的实存数量。对半成品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的有关项目。 4.4 自制半成品计算到生产成本。已转入半成品库,需要对外销售的自制半成品,应在销售实现时,将其实际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比照产成品的销售处理。

4.5 自制半成品成本差异的分配办法,包括差异率的计算、差异的分摊方法和分摊范围,比照原材料成本差异分配办法办理。但采用由厂部财会部门集中核算办法时,当月完工入库的自制半成品,不在分配自制半成品差异。 4.6 为了在编制会计报表时,正确的计算自制半成品成本项目还原率,企业应建立“自制半成品完工统计台账”,逐月按成本项目统计,季度汇总,求出自制半成品各成本项目费用占其总成本的比率。如企业自制半成品生产经过多个连续式生产步骤,应采取反顺序还原的方法,按主要生产步骤逐步分解还原。采用的还原统计资料,按储备期间向前推算,如储备期为三个月,则按决算编报期间提前一个季度的累计资料进行还原。 5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

5.1 企业对于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费用,摊销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应当在费用支出时,列作待摊费用,并分别费用项目,按受益期确定分摊额,分月摊入产品成本,不得多摊、少摊或不摊。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待摊费用,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

5.2 企业对于应由本月成本负担而在以后月份支付的费用,应当在本月提取时,列作预提费用,并分别费用项目计入本月的产品成本,不得多提、少提或不提。预提费用的标准,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预提费用与实际发生额差异较大时,应及时调整提取额。多提数额一般应在年终冲减成本,不得保留余额。因特殊情况需要保留余额,应在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并由上级财务机关审查批准。 6 生产损失的核算

生产损失是指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损失,包括废品损失、停工损失、“三包损失”等。 6.1 废品损失

6.1.1 企业应对废品损失进行单独核算,废品的报废损失和修复费用均计算到制造成本。收回材料和废料的价值以及过失人负担的赔款应冲减废品损失成本。 6.1.2 废品损失的计算,应以质量检验部门签发的废品记录和返修为依据,分清责任对象,分别进行核算。

6.1.2.1车间内部发生的属于本车间责任的废品损失,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分别归集其材料费以及应负担的人工费和其他费用,直接列入该产品成本计算单的“废品损失”项内。月末全部计入同种产品的完工产品成本,不留在产品。如当月无完工同种产品时,可结转下期的同种产品成本。 6.1.2.2发现因上工序车间的责任而造成的废品损失,应将上工序车间转入的该项废品的成本连同本车间发生的直接损失费用或修复费用一并转入上工序车间。也可采用废品由上工序车间补料,加工损失转账的办法。由上工序车间将废品损失列入本期有关产品成本内。

6.1.2.3由于厂部管理部门责任(如材质混淆、工艺失误等原因)而造成的废品损失,应转入厂部财会部门,直接列入本期完工的有关产品成本的“废品损失”项目内。

6.1.2.4产品(自制半成品)入库后发现因生产过程造成的废品损失,应查明原因,按责任归属退回责任车间,或转入厂部财会部门,列入有关产品成本。6.1.3 经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而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其成本与合格品相同;其售价低于合格品所发生的损失,应体现在销售损益中,不做废品损失处理。

企业发生的“三包损失”,以及产品入库后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而损失变质的损失,均列入“管理费用”。

辅助生产车间,不单独核算废品损失。 6.2 停工损失

6.2.1 车间连续停工三日及以上或全厂性的整日停工,其停工期间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等停工损失由开工生产的产品(不一定是同类产品)负担。厂部财会部门将停工费用分别成本项目汇集后按照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当期完工产品的各有关成本项目,不再单另增设“停工损失”成本项目。

6.2.2 少数企业因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全厂性整月停工,经上级主管财务部门批准,其停工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有关项目内。 6.3 “三包损失”

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的企业,发生的“三包损失”,包括修理费(材料、工资、差旅费等)、退修或调换产品的运杂费、退回报废产品实际成本减去残料价值后的净损失等,应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三包损失”科目。

7 在产品与产成品成本计算

7.1 企业的生产车间一般应设置在产品实物台账,记录各种在产品投料数量、各个阶段及工序中在产品的加工数量、完工数量、转出数量和结存数量。在产品和半成品在车间内部及车间之间传递时,要办理交接手续。

企业的在产品,有实物台账记录的,可以按季盘点;没有实物台账记录的,必须每月盘点,编制在产品盘点清单,以确定在产品实存数量、完工程度或约当产量,作为计算在产品成本的依据。对于在产品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的有关项目。

企业对已完工的产品(包括工业性作业),应当及时办理检验、入库手续,产成品的账面结存数量,必须在年度内定期与实物进行核对盘点。对产成品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的有关项目。 7.2 企业应当根据在产品实际结存数量、在产品完工程度,以及完工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数量,结合不同的特点,计算在产品和产成品的成本。 7.2.1 实行按产品批量或定单设置成本计算单的,月末完工产品成本计算单按成本项目所汇集的全部费用,即为完工产品成本。未完工各批产品或定单的成本计算单所汇集的生产费用之和,即为在产品成本。 按批投产、分次完工的产成品,月末计算成本时,完工产品的成本,可暂按定额成本或同种产品最近一期的实际成本计算;该批产品的总成本减去完工产品成本,即为在产品成本。全部产品完工后,再计算全部产品的实际成本。

7.2.2 按品种设置成本计算单,按台(件)计算产品成本的,如产品结构比较简单,且生产配套性强,可按月末在产品数量和完工程度,计算在产品的约当产量,再根据约当产量与完工产量的比例,计算在产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

产品结构比较复杂,零部件较多,生产车间完工产品数量按部件转移,成本按台(件)结转的,可分别将当月完工的零部件和在产品按计划价格(或其他标准:如定额工时、定额材料费等)折算出完工产品数量和在产品数量。

完工产品数量=∑(完工零部件计划成本或定额工时)/单位产品计划成本或定额工时

在产品约当产量=∑(在产品零部件数量X完工程度X计划单价)/单位产品计划成本

或=∑(在产品零部件定额工时)/单位产品定额工时

本期该成本计算对象生产费用总额除以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约当产量之和即为单位产品实际成本。根据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约当产量的比例,计算出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成本。

采用约当产量法计算在产品成本时,如材料是一次投入,或材料投入量与加工进度不同步时,应分别计算材料费和人工费的在产品约当产量,再按不同的约当产量计算在产品和完工产品的材料(自制半成品)成本和加工成本(包括燃料和动力、直接工资、制造费用等)。

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和生产分工比较稳定,为了便于计算在产品约当产量,可按工序或生产阶段分别查定各种产品(或零部件)的在产品成本系数,即某工序上在产品(或零部件)按价值量计算折合完工产品的程度。

某工序在产品成本系数=(产品材料费+截止该工序的加工费)/单位产品计划成本

在产品约当产量=∑(在产品数量X在产品成本系数) 7.2.3 实行大批量连续生产,按品种或产品类别设置成本计算单,进行成本核算的企业或车间,可采用“定额比例法”计算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

定额比例的确定,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定额工时比例法”、“材料定额比例法”、“计划成本(价格)比例法”等,也可同时采用两种方法,分别确定材料费和加工费的定额比例。采用“材料定额比例法”计算完工产品材料成本可采用下列方法:

完工产品材料成本=完工产品定额材料费X材料费分配率

材料费分配率=(月初在产品材料实际成本+本月发生材料实际成本)/(完工产品定额材料费+月末在产品定额材料费)

燃料和动力、直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制造费用等,可按当月完工产品实际产量的定额总工时与在产品的定额总工时的比例,将其实际总费用划分成完工产品成本和在产品成本。

7.2.4 定额管理比较健全,定额资料比较准确的企业,可以根据在产品的结存数量和各项消耗定额,计算在产品成本,再根据全部实际成本扣除在产品成本,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对当月发生的脱离定额的差异,全部计入完工产品成本。 7.2.5 在产品数量很少或期初期末在产品数量基本相等的,可以不计算在产品成本。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全部作为完工产品成本。

7.2.6 在产品数量较多而且各月之间有变化的,如其全部成本中材料费比重很大,也可以只计算在产品的材料成本,当月发生的工资和其他费用,全部计入当月完工产品成本。 7.3 联产品和副产品

7.3.1各种联产品,应当视同同类产品,计算其分离时的实际成本;分离后继续加工的,其成本应当包括分离时的实际成本和加工费用。

7.3.2有副产品的企业,应将各种副产品的价值从总成本的原材料费用中扣除,价值较大的,也可从各个成本项目中比例扣除或单项综合扣除。扣除的副产品价值,一般应当根据副产品的出厂价格扣除整理费用和税金以后的净额确定。需要继续加工的副产品,按照上述副产品价值加上加工费用,即为加工后副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对外销售和本企业不能综合利用的副产品,不应单独作价冲减产品的实际成本。

7.3.3 企业在同一生产过程生产同品种不同质量等级的产品,其单位成本应当相同,未经事业部批准,不得采用某种分配方法,对各种等级产品确定不同的单位成本。

8 产品销售成本的结转 8.1 产品销售成本的结转,必须以销售收入的实现为依据,按照收入与成本配比的原则进行。产品销售成本的计算口径必须与销售收入的计算口径相一致。不能只计算销售收入不计算成本,或者只计算成本不计算销售收入。 8.2 销售产品的生产成本,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采用实际成本进行产成品明细核算的企业,对于销售产品的生产成本,可以在“分批实际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中选定一种。采用计划成本的差异及其差异分配率,一般应按产品品种分别计算;如果产品品种繁多,也可按产品类别计算,但不能使用综合差异率。销售产品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必须按当月的实际差异率计算。

8.3 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应在分期确认销售实现的同时,按该批分期收款产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

9 期间费用的核算

9.1 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由厂部财会部门负责归集和结转。期间费用除按集团规定的明细项目进行汇集外,还应根据费用的性质和责任归属进一步进行分解,按责任单位(部门)核算其发生额。

9.2 当月实际发生的期间费用,分别计入“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内。属于为取得其他业务收入而支付的销售费用,应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9.3 当月归集的各项期间费用,应在月份终了,采用“账结法”或“表结法”直接计入当月损益,无需再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 9.4 期末编制“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时,期间费用可以按主营业务各项目销售收入(或销售成本)的比例,分配计入各项主营业务之中,以便于反映各项目的实现利润情况。 10 成本费用要素的核算

10.1 成本费用要素内容包括:

10.1.1 外购材料:是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耗用的一切由厂外购入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低值易耗品等的买价、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等。委托加工材料的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也包括在内。

10.1.2 外购燃料: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耗用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液体、气体燃料)的价值,其计算口径与外购材料相同。 10.1.3 外购动力:是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耗用的向外购进的各种动力。 10.1.4 工资:是指企业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

10.1.5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10.1.6 折旧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计入成本费用的折旧费。

10.1.7 利息支出:是指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的借款利息(包括贴现息)支出减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后的净额。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计入成本费用的利息也应列入本科目。

10.1.8 税金:是指企业计入成本费用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10.1.9 其他支出:是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以及计入本期成本费用的待摊费用(不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摊销)和预提费用(不包括预提的利息支出)等。其他支出分为“物质消耗”和“非物质消耗” 10.2 按费用要素核算的成本费用总额与成本费用转出额之间,存在着下列等式: 10.2.1本期按要素费用核算的成本费用发生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期初余额=本期成本费用转出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期末余额

10.2.2本期成本费用转出额=本期商品产品成本+本期完工自制设备成本+其他不包括在商品产品生产成本内的成本费用+本期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结转额

10.2.3 不包括在商品产品中的成本费用,是指:

10.2.3.1 对本企业在建工程、生活福利部门提供的水电、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费用。

10.2.3.2 对外和对本企业基本建设、在建工程、生活福利部门提供的运输劳务费用。

10.2.3.3 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的盘亏、毁损减去盘盈后的净损失,应在本项目扣除。

10.2.3.4 转入“其他业务支出”的各项费用。

10.3 按费用要素归集成本费用的基本方法是,按成本费用类各总账科目建立成本费用工作底稿或费用要素核算台账,对每个科目都明确其费用要素所对应的会计科目,按借贷关系确定确定各要素的成本费用实际发生额和转出额。归集方法可分为由厂部直接归集和由厂部汇总归集。 10.3.1 由厂部直接归集

厂部按成本费用类科目(包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自制半成品”、“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建账,根据所发生各项经济业务的经济性质和科目对应关系,分别列入生产费用和转出额的有关项目内。 10.3.1.1 成本费用发生额

10.3.1.1.1外购材料和外购燃料,领用时,根据“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建工程”等科目的贷方计入材料费的发生额;通过分期摊销方式计入成本费用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根据“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计入发生额;生产领用本企业建设单位的基建材料,通过“工程物资”科目计入发生额;库存原材料的盘亏和毁损经批准后列入管理费用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将其盘亏和毁损减去盘盈后的净损失计入发生额;材料退库、生产过程中回收废料和自制材料交库、以及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自营运输费用,应根据“原材料”等科目的借方,按其实际成本抵减当期材料费的发生额。 10.3.1.1.2 外购动力,通过“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科目计入发生额。 10.3.1.1.3 工资,通过“应付工资”科目计入发生额。

10.3.1.1.4 职工福利费,通过“应付福利费”科目计入发生额。 10.3.1.1.5 折旧费,通过“累计折旧”科目计入发生额。

10.3.1.1.6 利息支出,通过“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科目计入发生额。利息收入抵减发生额。 10.3.1.1.7 税金,计入成本费用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通过“应交税金”科目计入发生额。印花税通过“银行存款”、“待摊费用”科目计入发生额。

10.3.1.1.8 其他支出,通过“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科目计入发生额。

其他支出按其性质可分为“物质消耗”和“非物质消耗”两部分,按费用消耗对象属有形物质还是无形物质为划分标准。一般以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为物耗,其他的为非物耗。

经批准转入管理费用的库存商品盘亏和毁损,减去库存商品盘盈后的净损失,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计入“其他支出”的“物质消耗”项目内。

10.3.1.2 上述几个成本费用科目间的内部转账,其借、贷方总额相等,相互抵消,不计入成本费用要素的有关项目。 10.3.1.3 成本费用转出数 商品产品工厂成本,包括转入成品库的库存商品和不通过成品库而直接发交用户的产成品和劳务,应分别通过“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的借方发生额记列,并与商品产品成本表所列实际总成本一致。 自制设备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记列。

其他不包括在商品产品中的成本费用,应根据“其他应收款”、“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记列。

本期期间费用结转额,是指计入当期损益的期间费用。企业在采用“账结法”计算并结转本年利润时,该项目根据“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科目的贷方发生额(或“本年利润”科目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10.3.1.4 期末结余的成本费用,即为“生产成本”和“自制半成品”科目总账余额之和。

10.3.2 由厂部汇总归集

厂部财会部门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分成本费用要素向车间转账。车间按月编报成本费用表(按成本费用要素支出、内部转账、成本费用转出额、和期初期末在产品余额分项),由厂部财会部门审核汇总,再与厂部的“部室成本费用表”相加,即为全公司的成本费用表。

推荐第9篇:成本费用规范性核算自查自纠报告

****关于“成本费用规范性核算”的自查自纠报告

我司根据省公司下发的****通[2017]79 号《关于开展“成本费用规范性核算”自查自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及对照该《通知》中对相关具体问题的描述,我司于2017年11 月5日前开展了2017年度各项成本费用列支的自查工作,认真分析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了具体整改措施。

一:具体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会计基础工作状况

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均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和省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信息真实,账表之间、账账之间、账证之间对应真实。财务报销制度完善,严格按照经办人填写报销凭据、经办部门负责人复核业务真实性、会计人员检查原始凭证、财务部主任审核、分管财务部经理复核、管理层领导审批的报销程序进行,有效地保证取得的原始凭证真实、合法。

涉及各项成本费用的财务收支不存在坐支现象,出纳每月月初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并编制余额调节表,同时由会计人员及时复核确认。

(二)费用预算执行状况

根据2017年度利润及成本费用预算明细说明,财务部每月对各项主要成本费用的实际数与预算数进行比较,认真分析其使用进度和差异幅度情况,根据查明原因做好经费使用预警和报销时限的催告要求。 (三)财务管理办法完善和执行状况

根据公司实际管理工作状况,2017年上半年对原有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包括对财务管理办法整体上的修改,以及对差旅费开支标准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修改。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明确了职责权限,能有效防止舞弊;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了经费开支。完善各项管理办法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相互监督,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自查结论

1、不存在《通知》中描述的违规行为和人力薪酬福利不按规定程序审批发放的情形。

2、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预算开支报帐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3、无开具假发票或自制票据或使用假发票报帐等问题。

4、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公司账户统一核算。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1:公司财务制度体系建设不完善,相关制度没有及时更新,存在部分已在执行的工作流程,没有形成书面制度文件(比如: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整改措施: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制度和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省公司财务管理要求,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将已经实际执行的制度书面固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变化,及时修订更新相关制度。

问题2:查看会计凭证,发现购置零星办公用品的原始凭证没有另附明细清单,单据的完整性部分缺失。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集团和省公司下发的《会计凭证管理规范办法》,及时要求业务部门取得完整的辅助性单据或清单凭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关于费用报销中的凭证规范要求”的培训指导工作。

问题3:经营费用等日常业务活动费用,存在报销不及时的情形 整改措施:重申《费用报销制度》文件中的报销时限要求,适当纳入财务执行考核事项中,保证公司各类费用核算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总体上,从学习、制度、检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开展自检自查及对问题的整改,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督促业务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会计制度进行操作,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报告单位:****

日期:2017年 11 月 8日

推荐第10篇:核算岗位职责

内部核算员的岗位职责

1、在财务部门经理的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和成本管理有关规定,负责拟订公司成本核算实施细则,在董事会批准后组织执行。

2、负责整个公司的内部核算,并及时提供其相关的数据分析;对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进行考核并计算,对相关的数据指标进行经济核算,并将核算后的数据准确、及时提供给公司相关部门。

3、解读和精通公司现行预算和提成核算的全部内容及相关的标准和文件,掌握员工人数及其工种、工资等级、工资标准等与工资相关的情况;负责公司成本和销售的核算工作。制定和实施成本控制措施,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

4、复核或审核考勤表和工资表、奖金表;办理代扣款项,计算实发工资额;组织工资、奖金的发放。

5、主动为有关人员对公司重大项目、产品等进行成本预算、编制项目成本计划,提供有关的成本资料和财务分析报表,分析公司各部门资金占用情况,提出资金管理方案建议。

6、当公司推行全面新的成本核算管理和内部核算等制度时,协助有关主管制定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确定各类成本定额、预算标准,并协助各部门的核算员数据的及时上报和核对其数据。

7、学习、掌握先进的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方法及计算机操作,提出降低成本的控制措施和建议。

8、负责组织存货的定期清查,盘点工作,按会计制度规定,对所发生的盘盈、盘亏、过时变质、毁损需要报废的货物,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要认真查明原因,进行鉴定后,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9、做好相关成本资料的整理、归档、数据库建立、查询、更新工作,不断监督、调查各部门执行成本计划情况,并就出现问题及时上报。篇2:核算员岗位职责

核算员岗位职责

为了加强岗位价值管理的精细化,确保岗位价值核算员每项工作内容有章可循,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恪尽职守,特制定核算员岗位职责。

一、核算员岗位职责

1、熟悉岗位价值的一整套流程,热爱本岗位,对核算工作能够熟练操作,认真贯彻执行岗位价值制度,做好本队职工的岗位核算工作。

2、每日及时整理班组工作量得分、各岗位岗位绩效考核、职工个人行为考核表、班组奖罚分,并将分数输入岗位价值软件。

3、每日及时的填写,做到公正公开。

4、核算员应对职工关于自己的岗位价值核算疑问给予解释。

5、核算员不得徇私,随意增减职工分数。

6、做好数据的备案整理工作,做到每项数据都有案可查。

7、核算员有责任对岗位价值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合理的建议。

8、岗位价值核算员由办事员兼任。

二、核算员工作流程:

1、每天上班时间必须严格根据一号煤矿规定上班时间

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2、每天按时到岗,将各考核分值在核算中心规定时间10点半之前输入至系统,否则按照核算中心制定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3、核算员在输入员工作业计分时,要仔细认真,避免造成错误,否则对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4、对没有及时分分的班组,核算员要敦促班组长,对一些有疑问的分,要及时与班长沟通,弄清之后,方可上分。

5、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现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汇报与核算委员会。篇3:核算员职责 hot 总下载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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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一、岗位名称:总帐核算员

二、岗位职责

1、负责长期投资相关科目的核算及管理。

2、负责所有者权益相关科目的核算及管理。

3、负责月末结转损益。

4、负责制作上报集团的各种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和年报)。

5、负责财务分析工作。

6、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职责实施细则(另附样式)

四、岗位工作业务流程(图表说明)

五、参照文件及台帐资料

㈠ 参照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会计基础规范》 ㈡ 台帐资料 ·某大公司全套管理制度 ·可行性报告样本 ·如何定制完美的商业计划 ·房地产企业投资分析报告 ·某某市现代物流园项目可

各类报表的归档

六、岗位必须具备的业务技术和培训要求(另附)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下午5:30 联系电话:0731-6583444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7f 邮编:410005 热 点 文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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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员\\核算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制订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物资管理制度。

2、保管员必须每天现场验收物资,把好物资验收过称关,对库存物资要遵循先进先出,易受潮变质的物资要进行翻晒,防止霉烂变质,对食物用油等重要物资必须备有生产厂家的“四证”复印件以作检查,对直接使用的原料如面粉、奶油、酱油等必须密封保管在安全的地方,防止有人投毒。

3、仓库内各种伙食物资必须分类摆放整齐,并设有标签,防止错用。

4、保管员负责所有库房整洁卫生工作,并做好七防(防毒、防火、防鼠、防虫、防窃、防潮、防霉)工作。

5、必须严格执行中心规定的领料制度,出货、清帐要有领料单,物资入库要及时建帐、并根据各班组当天领料单做好班组的日核算工作,结合微机收银系统打印的营业额报表,做好营业日报表。

6、配合财务检查人员在月底盘库,并做到帐物相符,帐目清楚,并按中心规定时间交月报表。

7、对食堂使用的米、面、燃气、配料、调味料的消耗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并提前一周向食堂经理、厨师长提出进货计划,经批准后及时向采购供应部门交进货计划单,蔬菜等的用量必须提前一天把计划报到采购部。

8、保管员无权出售进入食堂的库存物资,需转让和调拨的物资,必须经主管采购的经理批准。

9、保管员负责保管食堂全部固定资产、厨用具、家俱、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及家具要建帐、建卡,领用、调出、报废必须以书面报告形式经经理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并做好财产移交登记工作,对低值易耗品要建立领用登记本,必须有领用人亲自签名。

10、配合厨师长做好各种菜点的定价工作,并负责全部标价出售,每天应在售卖饭菜的高峰期抽出时间在第一线工作。

11、保管员休息时,必须指定食堂经理或专人负责当天物资进库验收工作。每天下班前,要检查库存物资情况,门窗是否关好,上锁,做好防盗安全工作. 财务部保管员\\核算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制订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物资管理制度。

2、保管员必须每天现场验收物资,把好物资验收过称关,对库存物资要遵循先进先出,易受潮变质的物资要进行翻晒,防止霉烂变质,对食物用油等重要物资必须备有生产厂家的“四证”复印件以作检查,对直接使用的原料如面粉、奶油、酱油等必须密封保管在安全的地方,防止有人投毒。

3、仓库内各种伙食物资必须分类摆放整齐,并设有标签,防止错用。

4、保管员负责所有库房整洁卫生工作,并做好七防(防毒、防火、防鼠、防虫、防窃、防潮、防霉)工作。

5、必须严格执行中心规定的领料制度,出货、清帐要有领料单,物资入库要及时建帐、并根据各班组当天领料单做好班组的日核算工作,结合微机收银系统打印的营业额报表,做好营业日报表。

6、配合财务检查人员在月底盘库,并做到帐物相符,帐目清楚,并按中心规定时间交月报表。

7、对食堂使用的米、面、燃气、配料、调味料的消耗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并提前一周向食堂经理、厨师长提出进货计划,经批准后及时向采购供应部门交进货计划单,蔬菜等的用量必须提前一天把计划报到采购部。

8、保管员无权出售进入食堂的库存物资,需转让和调拨的物资,必须经主管采购的经理批准。

9、保管员负责保管食堂全部固定资产、厨用具、家俱、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及家具要建帐、建卡,领用、调出、报废必须以书面报告形式经经理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并做好财产移交登记工作,对低值易耗品要建立领用登记本,必须有领用人亲自签名。

10、配合厨师长做好各种菜点的定价工作,并负责全部标价出售,每天应在售卖饭菜的高峰期抽出时间在第一线工作。

11、保管员休息时,必须指定食堂经理或专人负责当天物资进库验收工作。每天下班前,要检查库存物资情况,门窗是否关好,上锁,做好防盗安全工作. 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在部长领导下,负责仓库的物料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

提出仓库管理运行及维护改造计划、支出预算计划,在批准后贯彻执行。 严格执行公司仓库保管制度及其细则规定,防止收发货物差错出现。入库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要求不准入库;出库时手续不全不发货,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签批。

负责仓库区域内的治安、防盗、消防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对意外事件及时处置。 合理安排物料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料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码,不得混和乱堆,保持库区的整洁。

负责将物料的存贮环境调节到最适条件,经常关注温度、湿度、通风、鼠害、虫害、腐蚀等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

负责定期对仓库物料盘点清仓,做到帐、物、卡三者相符,协助物料主管做好盘点、盘亏的处理及调帐工作。

负责仓库管理中的入出库单、验收单等原始资料、帐册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及时编制

相关的统计报表,逐步应用计算机管理仓库工作。

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监守自盗。

完成采购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成本核算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方针政策,听从公司统一管理,服从公司统一领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二、精通现行定额的全部内容及相关的取费标准和文件,熟悉各项目部的施工图纸。

三、参加各项目部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四、整理齐全各项目部的招投标文件、图纸答疑文件、标书、技术交底文件、工程变更资料、施工合同和工程预决算资料。

五、做出每个项目部施工图纸预算(施工预算)、材料分析。要求按分步、分项、分层和分类计算,以备后用。

六、做出每个项目部的成本核算。分:基础、主体和内外装饰装修三大块核算。

七、审核每个项目部的每月人工工资结算单、工程量及合同承包单价和金额。

八、工程竣工后做工程决算和成本核算。

成本会计岗位是企业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岗位,该岗位的主要职责(仅供参考)是: 1.在财务部门经理的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和成本管理有关规定,负责拟订公司成本核算实施细则,在董事会批准后组织执行。 2.主动为有关人员对公司重大项目、产品等进行成本预算、编制项目成本计划,提供有关的成本资料。 3.当公司推行全面成本核算管理和内部银行等制度时,协助有关主管制定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确定各类成本定额、标准,并协助各部门和下属企业的推广培训。 4.不断监督、调查各部门执行成本计划情况,并就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5.学习、掌握先进的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方法及计算机操作,提出降低成本的控制措施和建议。

6.做好相关成本资料的整理、归档、数据库建立、查询、更新工作。 7.完成财务部门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核算会计在中心领导下工作,在核算业务上对中心主任负责。

其主要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熟悉掌握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兵团、师制定报销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师财务局下达的年度预算录入预算数。

3、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解释报账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业务事项,提高会计核算效率,增强服务意识。

4、要加强与核算单位报账会计的联系与沟通,了解核算单位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5、对已审的原始凭证认真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待审核无误时录入会计凭证。确实保证会计核算的合理性、合法性、规范性。

6、负责向核算单位提供每月预算执行情况表,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的会计信息。

7、登记账簿。每月最后一日根据会计凭证及时与结算会计对账,作出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记账、结账,保证账账相符。年度账按中心统一规定打印。

8、对记账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定期分类装订成册,托善保管,每年2月底前按中心规定移交审核组归案。

9、负责完成全师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年审、销毁等管理工作。

10、认真学习税务知识,每月底将当月核算单位收入与报账会计核对,准确计提应纳税额,随时发现核算单位存在税务方面的问题。及时反映,减少核算单位的损失。

11、负责核算单位每年决算前固定资产、材料、债权、债务清理的核对、实地核实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12、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核算员述职报告

[如果您觉得文秘114对工作有帮助,请将文秘114加入您的收藏夹] 200*即将过去,回顾过去一年,在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的正确领导下,我的工作紧紧围绕公司的工作方针和经营目标开展,紧跟公司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和贯彻公司的“绩效管理年”号召,在核算、管理方面做了一些的工作。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现将200*的工作做如下简要回顾和总结。今年的工作分两个方面: 〔一〕在计划财务部的工作 200*1月-8月,我在公司计划财务部综合室负责成本费用的核算。在此期间,做了如下工作:

1、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认真执行《会计法》,加强财务基础工作,严格按照《中国联通专业核算办法(试行)》的要求,按新会计制度的要求组织核算,保证公司帐务的处理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联通总部及省公司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对所有成本费用按部门、项目进行归集分类,月底将共同费用进行分摊结转。

2、每月参与财务报表的编制,在年中审计及各专项审计中,积极配合审计师事务所及审计人员,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3、今年,是我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及绩效考核的第一年,为此,进行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年初按项目、部门对收入、成本制定并下达了相关预算。在以后的工作中,根据预算,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为绩效考核小组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数据。

4、四月,根据省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各经营服务部支出专户管理的规定,完善了货币资金管理;六月,为了很好地执行省公司将顺德分公司纳入佛山分公司管理、考核的精神,及时制定了顺德分公司运营资金的管理流程。

5、树立很好的服务意识,对各经营服务部核算室提出的问题总是进行快速反应、解决。及时下拨各经营部每月的运营资金。日常工作中,注意对他们的工作提出些指导意见,为此,跟各经营服务部核算室建立了很好的工作关系。

6、正确计算营业税款及个人所得税,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对末有发票的费用,及时到税局开具发票、代扣代缴税款。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指导。

〔二〕在核算室的工作 2003年9月-12月,我在担任核算室主任。从会计核算人员转为基层管理者,我很快地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与工作思路。在此期间,做了如下工作:

1、首先在短时间内熟悉了业务,然后制定、理顺了营业款结算、分销结算、篇4:核算部岗位职责

核算部岗位职责

基本职责:

1、提醒物业公司领导,对单项采购总额3万元以上需要履行招标程序采

购项目的报批。

2、物业公司库房管理。

3、物业公司帐务管理。

4、复核物业公司员工工薪资发放。

一、核算部经理

1、统筹协调并安排本部门工作。

2、依据iso质量认证体系完善本部门运行程序,并运行实施。

3、负责物业公司采购物品品质、数量的监管。

4、负责物业公司采购单以外所有合同、协议的审核,包括对合同、协议

中供方、合作方资质、以及核算部认为所有需要进行审核项目的监审。

5、组织安排对物业公司所有收费项目的收缴、建账、账目进行指导管理

与监察。

6、负责部门廉洁自律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与监督检查。

7、负责部门员工的业务培训与业绩考核。

8、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核算主管

1、统筹管理物业公司帐务审核工作,其工作同时向部门经理与总经理负

责。

2、负责物业公司日常帐务登记。

3、编制物业公司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收入支出统计报表。

4、编制物业公司住宅/商铺/写字楼/车场管理费收缴情况统计报表。

5、负责审核各项目费用收缴情况。

6、负责物业公司所有收费项目收缴、建账、监察工作。

7、负责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检查和监察工作。

8、负责物业公司物品库房、现金库房的建账指导、账目检查与盘点,并

根据盘点结果完成盘点报告,向总经理报告。

9、负责接待、协调地产公司财务部对物业公司帐务的管理与检查。

10、复核员工工资发放表。

11、完成部门经理和总经理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帐务管理员(收入)

1、负责物业公司费用收缴单据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2、负责物业公司每期费用收缴明细统计及月报统计工作。

3、负责物业公司对各项目小区收银人员的工作进行督导,做好协调工作。

4、负责物业公司与地产财务中心的业务联系,上传下达,做好各项统计。

5、负责对各项收银处的现金盘存情况。

6、完成主管和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帐务管理员(支出)

1、负责物业公司报账单据的审核与各类报销工作。

2、负责物业公司涉及现金管理、借支手续以及报销的审核与办理。

3、负责物业公司用款申请各项手续的审核与办理。

4、负责物业公司员工押金和由物业公司管理的业主押金的收缴、管理与

退还。

5、负责物业公司合同协议收付款时间、金额的登记、并按照合同协议的

约定,及时提醒有关经手人按时履行收付款责任。

6、接受帐务主管对现金管理的指导、盘点与检查。

7、完成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收银员岗位职责

部 门:管理处

职 位:收银员

直接上级:项目总经理

技术支持部门:核算部

岗位职责:

一、岗位工作内容

1、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各项收费的核算,出具缴费通知单、催费通知

书和费用收缴单,并做好帐务登记;

2、定期对缴费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编制收费报表。负责统计

欠缴费用情况,定期汇报所在项目管理处;负责向经理提供整个收费的进展及情况;

3、现金和支票要认真查验、核对,当天收入及时上帐并录入系统。

遵守收银管理制度,及时正确做好收银款的结算工作,规范填写收银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上缴公司核算部,统一上交地产财务。

4、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保存好存款凭证。

5、办理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各种经营服务收费及代收代缴费用

的代收代付业务。

二、岗位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唱收唱付原则,收款付款吐字清晰,提醒业户当面点清,

找赎金额、发票再次确认,无误后交给业户。不得私自为任何人多添写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支取或兑换现金。

2、现金管理只收不支,未经批准,绝不能动用库存现金。因工作疏

忽发生错单造成款项不符的,多款上缴,少款自补。定期盘存现金库。做到帐款、帐帐相符。凡违反财务制度,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公司视情节轻重将给予重罚或开除。

3、不得擅自离岗、串岗、闲谈等,拒绝无关人员进入收银台。

4、保管好印章,不允许乱放,乱盖。否则后果自负。保存好所有票

据,收费信息资料等,做到各类票据凭证无遗漏。负责对所有财务信息的保密。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查询。

5、爱惜公司财产,定期进行保养、检查,发现故障问题及时上报,

保证收银设备的正常使用。保持收银室内的清洁整理工作,随时清理台面,整齐摆放所有物品。收银台内一律不允许存放杂物及私人物品,尤其私人现金。

6、收银员下班前,必须核对实收现金与当天收入款是否相符,并对

当天业务进行结算。认真填写当班记录交接本,与下一班人员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

7、严格按公司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可以公循私。服从各级领导

管理,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篇5:核算员岗位职责

核算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油库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二、了解公司的财务制度及相应处理程序并切实执行。

三、负责油库油品的保管和账务处理工作。

四、按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对账,并及时解决油品账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按时统计油品进、销、存数量,并及时汇总,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账货相符。

六、认真填写油品进、销、存统计表等,保证所出具的数据准确、完整、并及时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七、参与油库盘点工作,负责油品损耗的账务处理,对超耗和溢余要及时查明原因向领导汇报。

八、熟悉本岗位的安全防范知识,妥善保管油品进、销、存账簿、凭证、单据及有关印章。

九、负责本岗位室内外责任区卫生,积极参加油库组织的各种活动。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量员岗位责任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布的计量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正确使用计量器具,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时准确测量收、发、储油容器内的油品的各项数据,并计算油量,做到作业符合规程,测量和计算准确。

三、在收、发、储环节作业时,负责对油罐和管线、储油罐进行巡检、监视、防止发生跑油、冒油事故。

四、认真做好定期盘点工作,保证各种记录准确、可靠、清晰、完善,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汇报,妥善保管计量计录。

五、负责计量器具的保管和送检工作,并在每次使用前进行完好性和有效性的确认。

六、严格执行油库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成品油计量管理各项规定。对所出具的计量数据承担法律责任。

七、负责日常油品汽运的押运工作,并保证人员安全和油品的安全运输及车辆的安全行驶。

八、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九、负责本岗位室内外、责任区卫生的干净整洁,积极参加油库组织的各种运动。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付油员岗位职责

一、付油岗位人员负责油槽汽车灌装全过程的安全管。

二、必须熟知石油产品的有关知识,岗位工艺流程,熟练操作,做到一般故障能及时排除。

三、监督油槽司机连接静电接地、上罐监装及付油鹤管插、拨等操作,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付油。

四、付油前按《出库单》中的品种,数量复核槽车油罐容量,包括带隔板油槽车的分装容量,付油前、后应认真核对表数,填好各项记录。

五、付油员负责巡视工作区域内的付油设备,出现异常或紧急情况,应严格履行《应急反应预案》中的相应职责。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正确操作,精心维护、擦拭付油系统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八、有权拒练违章指令,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九、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1篇:铁路运输企业成本费用管理核算规程.

铁路运输企业成本费用管理核算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运输成本、费用管理与核算,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铁路运输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铁路运输企业的特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铁路运输成本是指企业直接为运输旅客、货物发生的耗费,费用是指企业一定期间运输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铁路运输成本、费用是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指标,是制定运输价格、营销政策和投资决策、财务清算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铁路运输成本、费用管理与核算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财务会计管理的重要内容,基本任务是:通过预算、核算、控制、分析、监督和检查,挖掘潜力,降低消耗,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第四条

铁路运输成本、费用实行铁道部、铁路运输企业、基层站段分级管理责任制。企业在成本、费用管理与核算过程中,要

1 严格执行国家以及铁道部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遵守财经纪律。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铁路运输的国有独资铁路运输企业及国家控股铁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非国家控股铁路运输企业和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可参照执行。企业可根据本规程,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运输成本、费用管理与核算实施细则。

第二章 成本费用的范围、内容及分类

第六条

铁路运输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按其经济用途划分为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共同构成运输总支出。

第七条

主营业务成本是企业运输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与运输生产有关的各项耗费,主要内容包括:

1.运输生产人员及运输生产单位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效挂钩结算工资收入与实际工资支出的差额,以及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含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下同);

2.按规定计提的运输生产用及运输生产单位管理用固定资产折

2 旧;

3.为了恢复固定资产原有性能和生产能力,对固定资产进行周期性大修理的支出,包括成段更换钢轨、轨枕、道岔及成段清筛道床的支出,为消除路基、桥梁、隧道的严重病害进行的局部修理支出,灾害复旧支出,机车车辆和大型养路机械及其大部件的大修支出,其他设备的大修支出;

4.设备运用、养护修理耗费的材料、燃料、电力、配件、工具备品和其他支出,配件修理支出,生产场所用煤、水、电及生产用杂费;

5.运输生产人员及运输生产单位管理、服务人员的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制服补贴等;

6.运输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事故净损失,灾害预防及抢修支出;

7.办理保险、保价运输业务发生的支出;

8.按照模拟市场和内部分账核算要求发生的付费支出; 9.按照国家规定发生的其他支出。

第八条

管理费用是企业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运输生产活动

3 发生的费用以及企业按规定发生的管理性费用,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管理机关(以下简称机关)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2.机关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职工制服补贴,办公设施设备的折旧费、修理费、租用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管理费用;

3.按规定计提的机关人员的职工福利费、运输生产单位人员及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基本养老保险金、职工失业保险金、职工工伤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工资附加费;

4.土地使用费、土地换证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业务招待费、咨询费(含顾问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广告费、展览费、董事(监事)会经费、防疫经费、客货营销费用、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

5.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产品的实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与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等研究与开发

4 费用;

6.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存货盘亏(减盘盈)、毁损和报废的净损失;

7.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8.企业内部铁道资金结算机构发生的费用;

9.企业按规定上交的集中费(用于全路集中管理及调度指挥); 10.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管理费用的支出。 第九条

财务费用是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

1.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利息收入;

2.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借款利息(含交付使用资产的借款利息)、应收票据贴现利息、发行债券利息等;

3.外币折算产生的汇兑损益;

4.铁道部与铁路运输企业之间的资金占用费收入,以及铁道资金结算机构向内部单位发放调剂资金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铁道部与铁路运输企业之间的资金占用费支出,以及铁道资金结算机构吸收内部单位存款而支付的资金占用费;

5 6.支付给金融机构、铁道资金结算机构的手续费以及铁道资金结算机构收取的手续费。

第十条

营业外支出是与运输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主要内容包括:

1.营业外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按规定计提的营业外人员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基本养老保险金、职工失业保险金、职工工伤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工资附加费;

2.铁路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疗养院等营业外单位的经费; 3.自然灾害造成的资产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

4.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

5.债务重组损失、非货币性交易损失,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被没收财物,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

6.按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7.按规定摊销的移交社会职能补贴支出。

(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的具体项

6 目、内容及有关标准按附件

1、2执行)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支出不得列入运输总支出:

1.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支出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

2.应由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基本养老保险金、职工工伤保险金、职工失业保险金等负担的支出;

3.应由工附业、事业、代办工作、多种经营和集体企业成本负担的支出;

4.新建、改建(含既有线改造)和扩建铁路、站场等工程在正式验收交接以前或正式交付运营开通以前发生的应由工程成本负担的支出;

5.其他按规定不得列入运输总支出的支出。

第三章 成本费用核算和计算

第十二条

成本、费用核算是反映运输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耗费的基本手段,是实现成本、费用全过程管理的基础。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通过支出科目进行确认和归集。 第十三条

支出科目由科目编号和科目名称组成。科目编号由

7 类别、部门、顺号、子目、细目、要素六部分构成。企业可根据需要在铁道部统一规定的支出科目下增设子目、细目进行明细核算,最末一级为要素(要素编码:1-工资、2-材料、3-燃料、4-电力、5-折旧、6-外购劳务、7-其他)。 第十四条

成本、费用核算应遵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应由本期(月、季、年)负担的支出要全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应按规定的成本核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十五条

主营业务成本按旅客运输成本、货物运输成本、行包运输成本、基础设施成本、其他成本等五类进行核算。

1.旅客运输成本核算为旅客运输直接发生的各种支出,包括车站旅客服务、旅客列车服务、客车运用和维护支出,相关服务付费及其他支出。

2.货物运输成本核算为货物运输直接发生的各种支出,包括货物发送、运行、中转、到达作业费用,货车、集装箱运用和维护费用,货车使用费,相关服务付费及其他支出。

3.行包运输成本核算为行李、包裹运输直接发生的各种支出,包括行包发送、运行、中转、到达作业费用,专用行包车辆运用和

8 维护费用,相关服务付费及其他支出。

4.基础设施成本核算为铁路路网、行车指挥等基础设施运用和维护所发生的各种支出,包括铁路线路设备等行车设施运用、养护费,行车指挥调度费及其他支出。

5.其他成本核算企业运输生产中发生的除旅客、货物、行包运输成本和基础设施成本以外的各种支出。

第十六条

主营业务成本分类确定的原则是:能够直接归属到相应成本类别的,全额列入该类成本;不能直接归属成本类别的,按照规定的工作量指标分配列入相应类别成本。分配比例根据本单位正常运输生产情况测算确定。单位须在季度决算报告中说明分配比例确定的方法及调整依据。

第十七条 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工务、电务支出分运行区间、编组站、非编组站核算,电气化铁路供电支出分运行区间核算,核算原则是:正线(含与正线连接的道岔)支出归集到相应运行区间成本,站线支出归集到编组站和非编组站成本;能直接归属运行区间、编组站、非编组站的支出,全额列入相应运行区间和编组站、非编组站成本中;不能直接确定归属的共性支出,采用分配方法分摊列

9 入相应运行区间和编组站、非编组站成本中。具体核算方法按附件2。

第十八条

内燃、电力机车折旧、中修、大修支出分机型核算,客车折旧、段修、大修支出分车型核算,货车折旧、段修、大修支出分车种核算。能够直接区分机型(车型、车种)的修理支出,全额列入各机型(车型、车种)的相关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按规定方法分摊。具体核算方法按附件2。

第十九条

成本、费用按要素分为工资、材料、燃料、电力、折旧、外购劳务、其他。各项成本、费用均应分要素核算。各要素核算内容和要求为:

1.工资,指按规定支付给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效挂钩结算工资收入与实际工资支出的差额。生产人员工资按工作岗位、作业地点、作业对象进行分类归集,对应列入有关成本、费用支出科目及其子目、细目,只对应一个细目、子目或科目的生产人员工资直接列入,涉及多个细目、子目或科目的按附件2规定的分配方法列入。

2.材料,指运输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费的材料、配件、油脂(含清洗用柴油、汽油)、工具备品、劳动保护用品等有实物形态的物品。

10 材料支出的核算应严格执行定向定量制度。已领未用的材料应在月末办理盘点退料手续,不得发生账外料。存放在铁路沿线的线上料应加强管理,采取分存制进账,不得一次出账。低值易耗品领用后一次列销,建立保管台账实行数量动态管理。材料、配件修旧利废所发生的支出在运输总支出中核算。

3.燃料,指运输设备运用所消耗的固体、液体、气体等燃料支出。燃料支出应根据燃料消耗报表及有关记录,按用途归集到相关支出科目。

4.电力,指铁路运输设备运用、修理过程中的动力、照明及其他用电。电力支出应按用途归集到相关支出科目。

5.折旧,指按《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及应计折旧固定资产价值计提的折旧支出。

6.外购劳务,指支付给与本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的外请劳务的支出。各单位的运输生产任务原则上由本单位职工完成,不得外请劳务;对因运输生产需要确需外请劳务的,须经企业劳资部门和财务部门批准,与对方签订劳务合同,发生的支出在有关支出科目中按外购劳务要素核算。

11 7.其他,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支出,主要包括:差旅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基本养老保险金、职工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事故费用、付费支出、委外修理支出、财务费用和其他支出。

第二十条 根据内部模拟市场和分账核算的要求,企业内部客运、货运、路网之间,以及国有独资铁路运输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实行收付费制度。提供服务方取得提供服务收入,发生的支出在运输总支出中分要素核算;接受服务方支付的费用按付费支出核算。

列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付费支出项目主要包括:

1.客运线路使用费、客运机车牵引费、客运跨企业电力机车接触网使用费及电费、车站旅客服务费、旅客列车上水服务费、提供加挂客车服务费、售票服务费、客车租用费、客运机车修理服务费、客车修理服务费用、其他服务费等;

2.列入货物运输成本的付费支出项目:货运线路使用费、货运机车牵引费、货运跨企业电力机车接触网使用费及电费、承运及发送服务费、到达作业服务费、中转作业服务费、货车使用费、车辆

12 租用费、车辆编解服务费、车辆挂运费、空车调用费、、货运机车修理服务费、其他服务费等;

3.列入行包运输成本的付费支出项目:行包(行邮)专列线路使用费、行包(行邮)专列机车牵引费、行李车邮政车车辆挂运费、行包专列车辆使用费、行李车邮政车车辆租用费、行包承运及发送服务费、行包到达作业服务费、行包中转作业服务费、行李车修理服务费、行包运输劳务费、其他服务费等;

4.列入基础设施成本的付费支出项目:工务、电务设备修理服务费、其他服务费等。

第二十一条

企业内部付费支出,由企业在核算期末按内部收付费关系进行冲抵,冲抵后企业内付费支出为零;国有独资铁路运输企业之间的付费支出,由铁道部统一按收付费关系进行冲抵,冲抵后国铁内付费支出为零。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运输设备维修、中修业务,按照职责分工由运营单位完成的,发生的支出在运输总支出中分要素核算。工务、电务设备大修由运营单位施工,发生的支出在运输总支出中分要素核算,因施工能力和条件等原因需将大修项目委托非运营单位施工

13 的,应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发生的支出在其他要素核算。

企业因能力不足,运输设备修理需由其他国有独资铁路运输企业承担的,实行收付费制度,委修方支付的修理服务费按付费支出核算;承修方取得提供服务收入,发生的支出在运输总支出中分要素核算。承修方相关人员工资在工效挂钩工资中列支。

第二十三条

预提费用是指支出已经发生但尚未支付、需预先提取的成本、费用。预提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必须按铁道部规定的办法执行;预提数与实际数发生差异时,应按实际发生数调整成本、费用的列支数。

第二十四条

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支出,根据费用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数额,按其性质列入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

大修理支出按实际发生金额一次列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五条

铁路运输成本计算是在成本、费用核算的基础上,将一定时期的成本、费用归集到不同的计算对象。为满足企业盈亏分析、经营决策、财务清算对成本信息的需求,企业应正确、合理计算各种运输成本,根据企业的特点和管理需要,主要计算客运总

14 支出、货运总支出、行包总支出,单位旅客运输成本、单位货物运输成本、单位行包运输成本,单位客运支出、单位货运支出、单位行包支出,客、货运作业成本(包括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分线成本、区域平均成本等。

第二十六条

成本计算的方法可以采用直接分配法、直接分析法、作业成本法、回归分析法、典型调查法、工程模型法。铁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行包运输单位成本、单位支出的计算采用直接分配法,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5。

第四章 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

第二十七条

铁路运输成本、费用管理实行集中统一与分级管理相结合、技术与经济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的管理责任制,企业是成本、费用管理控制主体,基层站段是成本中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成本管理职责。

第二十八条

铁道部负责铁路运输成本、费用的综合管理,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财经政策法规规定,制定和修改《铁路运输企业成本费用管理核算规程》及相关成本管理办法;

15 2.监督检查企业成本、费用管理与核算情况; 3.制定、推广企业主要成本、费用定额及标准;

4.编制、下达国有独资铁路运输企业的成本、费用预算,审核企业预算编制情况,监督、检查、考核企业预算执行情况;

5.指导企业成本费用管理与核算,总结推广成本、费用管理经验;

6.其他由铁道部管理的项目。

第二十九条

企业的运输成本、费用管理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组织,财务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实施。主要职责是:

1.执行成本、费用管理核算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企业成本、费用管理核算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建立横向到部门,纵向到站段的成本、费用管理体系; 3.制定各项实物消耗定额和成本、费用定额及标准;

4.提报企业成本、费用预算建议,根据铁道部下达的支出预算和企业的经营目标,分解下达成本、费用预算,监督、检查、考核所属单位和部门的成本、费用预算执行情况;

16 5.组织成本、费用核算,指导所属单位成本管理工作; 6.组织成本、费用分析,提出并落实加强管理、改进经营、提高效益的措施;

7.培训成本管理人员,总结交流成本、费用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

基层站段是成本、费用预算执行与控制的主体,其成本、费用管理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财务、计划、统计及有关部门具体实施。主要职责是:

1.执行成本、费用管理核算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

2.建立以成本、费用控制为核心的经济核算体系和相应的站段、车间、班组经济责任制;

3.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办法,提高定额管理水平;

4.向企业提报成本、费用预算建议,将企业下达的成本、费用预算分解落实到各部门、车间、班组、科目负责人,监督、检查、考核预算执行情况;

5.加强车间、班组核算,车间应设专(兼)职核算员,班组应

17 设兼职核算员,保证反映及时、核算准确;

6.加强成本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各项原始记录、成本费用有关台账;

7.按月组织经济活动分析,分析成本费用节超原因,制定并落实加强成本管理的措施。

第五章 成本费用预算管理

第三十一条

预算管理是成本、费用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重要保证。通过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下达、执行、控制、考核和评价,实现对成本、费用全员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十二条

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目标性原则。成本、费用预算的安排要以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为前提,保证运输安全生产、客货营销所必需的支出;

2.全面性原则。所有的成本、费用应纳入预算编制和管理范围; 3.协调性原则。成本、费用预算与其他预算相衔接,形成互为支撑、相互协调的预算体系;

4.分级分类管理原则。成本、费用预算由铁道部、企业、基层站段分级管理和编制,并按照预算内容的不同类别由各职能部门分

18 工负责。

第三十三条

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两上两下”程序,可采用弹性预算、零基预算等方法。

第三十四条

成本、费用预算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未按规定调整前不得发生预算外支出。预算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运输生产布局的重大调整、运输生产方式的重大改变、市场的重大变化等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调整成本、费用预算。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成本、费用预算考核制度及考核办法,严格考核预算完成情况。

第六章 成本费用管理基础工作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定额管理体系,加强定额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成本、费用定额、劳动定额和各种原材料、燃料、动力、工具的实物消耗定额指标体系,扩大定额管理的覆盖面,凡能够实行定额管理的项目,都应按定额进行管理、组织生产、考核消耗。

定额的查定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运用技术测定、历史统计、现场写实、综合分析等方法进行。定额的确定应兼顾先进性、可行性。定额要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查确定。在执行过程中应保持定额

19 的相对稳定性,但在技术条件改进或运输组织及相关客观条件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有关定额。

第三十七条

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制度。运输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运输生产任务指标,质量验收,设备修理、利用,劳力、材料、燃料、电力等消耗以及物资的收、发、转移、毁损等都必须有正确、完整的原始记录,并根据管理的需要进行分类、统计。

第三十八条

加强计量和验收工作。物资的收、发和水电等能源消耗都要经过严格计量。各种计量用具和仪表应配备齐全,符合国家标准。入库物资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要严格验收。

第三十九条

建立成本要素价格指数制度,反映主要材料、燃料、电力市场价格变动对运输成本、费用的影响。

第四十条 加强成本、费用分析。成本、费用分析分为日常分析、定期分析、专题分析、动态分析等形式,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作业成本分析法、量本利分析法、回归分析法等方法。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经济活动分析制度,检查和评价成本、费用预算执行情况,查找节超原因,提出并落实改进经营管理的各项措施。

20 第七章 成本费用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成本、费用监督检查应贯彻实事求是、严格纪律、严肃认真的原则。成本、费用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的执行情况; 3.成本、费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

4.成本、费用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5.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各级财务、审计部门要及时纠正违反成本、费用管理规定、擅自修改成本核算软件和数据的行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及时落实。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程由铁道部财务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规程自2006年1月1日起实行。

附件

1.铁路运输成本费用科目表

21 2.路运输成本费用科目说明 3.铁路运输成本费用工作量 4.铁路运输成本费用报表

5.铁路运输单位成本、单位支出计算办法

22

第12篇:交通部施工企业成本费用核算办法

交通部施工企业成本费用核算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施工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要求,加强施工企业成本费用核算管理,努力降低工程成本,控制费用支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航务、航道、公路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直属施工企业。部属企、事业及双重领导港口的所属施工单位及其对外投资开办的拥有控制权的施工企业也适用本办法。

施工企业内部附属工业、运输等企业,其工业产品和劳务的成本计算,可按其业务性质参照国家有关工业、运输等行业制度和成本管理的规定执行。

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所属施工企业及部属自营建设单位,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各施工企业可根据本办法,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部备案。

第二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一节 成本费用管理的任务和内容

第四条 成本费用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在施工生产管理过程中,根据工程承包价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历史成本资料、市场调查等成本费用信息,研究成本费用变化规律,进行长期和短期、定期和不定期、综合和专项成本费用的预测,确定目标成本。

二、编制切实可行的成本费用计划,提出降低成本和控制费用的措施。

三、根据成本费用计划、有关定额和费用开支标准,结合本单位、部门成本费用发生的特点,逐级、逐项分解为可操作、可控制的指标,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成本消耗和费用开支实行全面控制和监督。

四、正确、及时地计算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和期间费用,为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确定投标报价,参与市场竞争,进行企业决策提供成本信息。

五、分析、考核成本费用计划的完成情况,研究成本费用节约和超支的原因,挖掘企业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制定进一步降低成本费用的措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 成本费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成本费用计划、成本费用控制、成本费用核算、成本费用分析、成本费用考核。它们互为条件、互相制约,构成一个有机的成本费用管理体系。

第二节 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 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是企业经济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施工企业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归口管理的原则,根据企业内部组织分工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和健全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第七条 施工企业主要领导人成本费用管理的职责:

一、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执行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一切侵占国家收入以及铺张浪费,虚列成本费用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生产经营的经济效果负全部责任。

二、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建立健全各级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审定成本费用计划。

三、组织和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努力增收节支、增产节约,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消耗,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成本费用。

四、领导开展组织经济活动分析,检查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本企业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和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五、负责执行财政、审计、税务机关和上级对成本费用违纪行为的处理决定。

第八条 施工企业总工程师成本费用管理的职责:

负责挖潜、革新、改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审定和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讲求经济效益,组织制定并审定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做到技术上先进合理、经济上节约、实施中有成效;在现场施工管理工作中挖潜,采用相应的降低成本的技术组织措施;组织开展科研和技术革新,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瞄准国际同行业先进技术水平,制定相应的技术引进、设备改造、技术人员培训的规划和计划,对各项技术组织措施的经济效益负责。

第九条 施工企业总经济师成本费用管理的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法令,负责工程投标报价审定工作,确保投(议)标价合理并具有竞争力和一定的经济效益。

审定施工生产经营计划及执行情况,抓好企业计划管理、统计核算、施工定额的管理;参与签订经济协议、合同;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合同管理。

对施工中超出承包价以外的工程设计、材料价款、自然灾害损失等根据合同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办理书面登记,以便进行工程款的追加和索赔,督促下级单位进行单位工程的竣工决算工作。

负责组织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出企业技术经济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革建议和措施,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十条 施工企业总会计师成本费用管理的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应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成本费用管理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负责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查成本费用计划,建立健全成本费用管理制度;控制成本费用支出;组织成本费用核算和分析;加强成本决策;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确定成本目标,进行成本费用信息的预测、控制、反馈和考核。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经济效益负责。

参与审查施工预算和重要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

督促财会部门将成本费用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检查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与财会部门的工作关系。

各施工企业可根据领导人员配备和分工情况对上述领导在成本费用管理方面的职责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

第十一条 管理层成本费用管理职责:

一、工程局、航道局为独立核算的施工企业。实行统一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全面领导所属施工单位的成本费用管理。制定本企业成本核算制度和成本费用管理实施细则。汇总本企业年度成本费用计划,下达成本费用计划指标,审核汇总局属施工单位的成本费用报表(季度、年度)和竣工工程成本决算,考核成本费用计划完成情况,组织全局的全面成本分析,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努力增收节支,审核内部结算价格,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工程公司(处)、疏浚公司为局内部独立核算单位。负责根据局下达的成本费用计划指标,编制本级的成本费用计划,并向所属工程处(队)、项目经理部、船队、管线队、测量队、机运队、机修厂等下达成本指标和费用支出限额,组织编制施工预算,核算全公司(处)盈亏,落实各项成本指标的归口管理责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产品销售),全面核算建筑安装工程、疏浚工程(工业产品)、运输作业等成本,编制成本费用报表,组织竣工决算的编制,进行成本、费用的考核和分析。

第十二条 作业层成本费用管理职责:

一、工程处(队)、项目经理部、船队、管线队、测量队、机运队、机修厂等为内部基层核算单位,负责执行成本计划和施工预算,贯彻执行施工定额,实行效益指标包干、工、料、机包干和单车、单机、单船核算;建立和执行人工、材料、机械、船舶、车辆使用等原始记录和标准计量制度,提供工、料、机使用数量资料,核算工程制造成本和部分期间费用,计算其盈亏,并组织分部分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成本分析、费用分析。

二、公路、航务工程远离公司(处)独立施工的工程处(队)、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实际需要由上级管理部门授权代行部分管理层成本费用职责。

三、航道局根据现行管理体制和实际情况,可暂采用航道局和疏浚公司两级核算,航道局全面核算疏浚业务的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疏浚公司核算其直接负责的成本,也可核算其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下属船队、管线队、测量队等单位实行内部核算。

第十三条 施工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成本费用管理职责:

一、经营计划部门:组织编制生产经营计划,检查和定期通报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投标报价,根据中标价编制施工预算,编审和修订施工定额,检查定额执行情况;负责签订有关合同协议;负责分包工程合同签订,办理工程进度结算及竣工结算,组织工程量、产值等指标的统计核算工作,按月度、年度定期及时地提供经外部监理、建设单位签证的已完工程工作量报表,提供已完工程预算成本分析表和统计核算的有关资料,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材料代用、追加费用和签证资料,具体组织经济活动分析。

二、施工技术部门:编审和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技术组织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签发施工任务单及限额领料单;配合经营计划部门提供已完工程、未完工程(产成品、在产品)的有关资料;加强技术管理,合理组织施工,降低工、料、船机费用,提高生产技术的经济效果。负责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和工程施工中技术、质量事故的处理,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

三、安全劳保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和工业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经常对企业全员进行安全意识和操作规程的教育;杜绝重大死亡事故,确保安全指标实现;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做好安全技术的统计资料工作,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努力降低非正常性劳动保险支出,降低期间费用。

四、船机管理部门:制订和管理船机设备使用定额和能源消耗定额;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船、机使用计划;编制船机修理计划;提高船机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建立和完善船、机使用原始资料的收集,组织开展单船、单机、单车核算;建立船舶、机械档案和台帐;开展设备改造,技术革新,节能降耗,负责处理船机事故,参与竣工资料的编制,并组织考核和分析船机使用费的节超,归口负责降低船机使用费成本。

五、劳动工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工资政策,参与制定企业劳动定额,编制工资资金计划,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平衡调剂劳动力,严格劳动纪律,控制非生产人员和用工,提高出勤率、工时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负责组织对工资与产值、利润挂钩办法的实施、考核和结算,做好考勤管理工作,健全工时利用和定期及时提供人工统计报表资料,参与竣工资料的编制,做好人工耗用考核、分析工作,归口负责降低人工费成本。

六、物资管理部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按施工进度和物资需要量计划、编制各类物资供应、采购计划,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健全物资验收、保管制度,严格收、发料计量,控制物资储备,加速资金周转,努力降低供料成本。积极推行限额领料,作好现场材料管理工作,抓好修旧利废回收利用,控制物耗。按期提供物资收、支、存资金动态和物资市场价格信息,按期提供材料成本分析资料,参与竣工资料的编制,归口负责降低材料费成本。

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办公用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定额和管理制度,编制行政管理费用预算,实行费用指标分解并监督执行,加强对行政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及时提供相关的核算分析资料,归口负责降低管理费用。

八、财务会计部门:贯彻执行财经纪律、政策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全面负责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组织成本考核,制定成本费用管理实施细则,制定费用开支标准。参与施工预算、合同的审定和费用、储备、消耗定额及内部结算价格的制定,核算建筑安装工程、疏浚工程、工业产品、船机、运输作业等成本;结算工程价款;编制成本计划,负责分解各职能部门和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成本费用指标,并考核执行情况,协同施工技术、物资、劳动工资、船机管理部门组织效益指标包干,工、料、机包干和协同进行单车、单机、单船核算,定期编制成本费用报表,负责竣工决算资料的编制,协同经营计划部门组织经济活动分析,考核分析成本、费用节超,分析筹资成本升降;积累成本数据,为经营决策提供资料,综合负责降低成本指标。

九、审计部门:负责对执行成本费用管理的各级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各个层次项目经理部的经营成本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及时、真实、可靠地提供成本责任审计报告。

各施工企业可根据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上述各职能部门在成本费用管理方面的职责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

第三节 成本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十四条 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完整的施工定额及管理制度,加强施工预算的管理,在计量、检验、盘点各个环节严格管理,建立完整的施工、人工、材料、船机等原始记录;制定符合市场供求规律与内部管理相衔接的内部结算价格。不断健全和改善企业内部在核算基础、成本责任、考核办法等方面的管理条件;逐步建立和完善在价格体系、承包方式、与成本相关的政策法规等相适应的企业行为机制,以降低人、财、物的消耗,控制成本合理支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 加强定额管理。施工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定额并根据新结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使用及时制定所必须的补充定额,力争做到工时、材料、设备、工具、能源、消耗有定额,费用开支有标准,并随生产技术改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定期修订。

第十六条 加强施工预算管理,施工预算是施工企业在投标(议标)后根据中标价所编制的标后预算,它是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和签订分包合同、编制成本费用计划、考核成本支出升降的依据。

一、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承包价按建设单位的要求分解为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作为统计工程进度、办理工程进度款结算的依据。同时按标后施工预算,分解计算出按成本项目归类的预算成本。无论中间结算或竣工结算都要按成本项目明确划分,计算出预算成本,以便对工、料、机、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和期间费用等具体项目进行分析。

二、建立合同管理和经济签证制度,在施工中发生原合同内容中没有包括的工程(变更)项目和费用,必须及时办理书面签证,以便进行追加和索赔。

三、企业各个成本管理部门要妥善保管投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熟悉施工预算和各成本项目及费用的组成和计算,正确反映归集分配各成本费用项目,以保证预算成本、计划成本、实际成本核算口径的一致性。

第十七条 严格计量、验收、盘点制度。一切物资财产的收、发、领、退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计量、验收、办理领退手续,对库存物资、财产都要定期盘点,保证帐、卡、物相符和消耗准确,对工地现场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工完场清,余料退库。

第十八条 健全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是企业成本核算和经济活动分析的基础记录资料。在施工过程中,要建立工程日志,工日考勤,材料收、发、领、退,船机台班耗用,已完、未完工程和在产品盘点、产量、质量、安全等业务统计资料,为工程结算,成本核算和分析及定额的测算提供真实可靠数据。

第十九条 健全内部结算价格。施工企业应根据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体制和业务核算的需要,对各种材料、燃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动力、产品、劳务等,根据稳健性原则掌握市场信息,确定与价格动态相适应的计价方法,制订统一的内部估算价格,作为内部核算的依据。

第三章 成本费用计划

第一节 成本计划

第二十条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管理成本,完成降低成本任务,施工企业必须编制成本计划,作为考核企业经营成果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成本计划编制原则是:遵守国家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保证上级下达的成本指标;组织职工参与计划的编制,从各个方面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以施工定额为依据,有具体、切实可行的措施;成本计划指标既要保持先进,又要保证经过努力可以完成。

第二十二条 成本计划包括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和单位工程成本计划。年、季、月度成本计划是企业编制的在计划年度内完成降低成本目标的规划性及执行性计划;单位工程成本计划是以施工企业承接的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为对象编制的成本计划,是成本控制的基本依据,分期的单位工程成本计划是编制年、季、月度成本计划的基础。

企业应按年、季、月度编制:

(一)工程成本计划,包括现场管理费计划。指标有:预算成本,计划成本,成本降低额,成本降低率。

(二)其他业务成本计划,包括附属工业产品成本计划、运输作业成本计划、船机作业成本计划等,按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性质分别编制。

企业应按单位工程编制单位工程成本计划,指标同工程成本计划指标。

第二十三条 年度成本计划的编制

在总会计师具体领导下,以财务部门为主,经营计划部门配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年度成本计划。

一、根据企业计划年度施工生产任务落实情况,材料市场价格、施工定额、工资水平、历史成本等与企业成本有关的信息资料,按企业的目标利润,经分析研究,试算平衡,提出降低成本目标。

二、编制程序

(一)施工企业汇编成本计划,根据当年施工生产任务和目标利润的要求,综合平衡确定成本计划目标。根据局属各工程公司(处)具体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和承包利润指标,及上报的成本计划,按年下达各工程公司(处)的成本计划,监督落实成本降低指标。

(二)各工程公司(处)应根据局下达的降低成本指标要求,采取有效的技术组织措施,编制公司(处)计划年度降低成本措施计划,根据各工程处(队)、项目经理部的生产任务情况和承包利润指标,及上报的成本计划,下达各工程处(队)、项目经理部的年度成本计划,用以控制基层单位成本开支。

三、工程公司(处)和工程处(队)、项目经理部的有关业务部门,应根据下达的成本计划,按所分管的费用项目,采取相应的节约措施,定期考核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以保证完成成本计划指标。

四、工程局、工程公司(处)在制定成本计划时,应有一定余地,由于施工企业受自然界、工程任务落实的影响,成本计划在实施中往往会出现一定变化,这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计划期内进行调整计划,以保证成本计划与实际的可比性和同步性。

第二十四条 单位工程成本计划的编制

工程处(队)、项目经理部应按所承建的单位工程编制项目成本计划,由财务、施工、劳资、机械、行政等部门协同配合,按所分管的成本费用项目,根据生产计划和项目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分别提供劳动工日及物资的消耗总量、专用设备材料摊销总量、机械台班使用总量、冬雨夜施工增加费、材料二次搬运费、施工辅助费、施工队伍进退场费、临时设施费摊销以及按公路、航务工程分列的专项费用等,由财务部门按建设项目汇总上报,用以加强单位工程成本管理工作、控制单位工程成本开支。

第二节 费用计划

第二十五条 为了有效地控制期间费用,实现收入与开支的配比平衡,确保利润指标的实现,施工企业必须编制费用计划,作为考核费用支出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费用计划编制原则是:遵守国家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开支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费用计划的编制,从各方面挖掘降低费用支出潜力,以内部定额和近几年费用支出水平为依据,有具体、可行的措施,费用计划既要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又要尽可能压缩降低费用开支。

第二十七条 费用计划的编制

在总会计师的具体领导下,以财务部门为主,经营计划部门、行政管理部门配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本级和审定下达所属单位费用支出计划。

一、根据企业计划年度施工生产任务落实情况、管理人员编制、工资水平、行政用固定资产、职工养老保险费用及离退休人员的其他费用的变化情况、按营业收入计算的业务招待费额度、应上交管理费的额度、社会物价上涨指数、资金需求量、以及企业为降低费用开支所采取的措施,经分析测算后,提出费用支出计划。

二、编制程序

(一)施工企业汇编费用计划,参照上年支出水平,根据当年施工生产任务和目标利润要求,综合平衡确定费用计划目标,确定本级费用计划,并根据局属各工程公司(处)具体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和承包利润指标及上报的费用计划按年下达各工程公司(处)的费用计划,监督落实期间费用降低指标。

(二)、各工程公司(处)应根据局下达的降低期间费用指标,采取定额定量定标准等措施,编制本公司(处)计划年度降低费用措施计划,然后,确定本级费用计划,并根据各工程处(队)项目经理部的生产任务和承包利润指标,结合上年费用中突破较大费用项目,针对性地提出重点控制目标,下达各工程处(队)项目经理部年度费用支出计划,用以控制本级和基层单位费用支出。

三、工程局、航道局、工程公司(处)和工程处(队)、项目经理部的有关业务部门,应根据本级或下达的费用支出计划,按各自分管的费用项目,采取相应措施,严格进行控制,定期考核费用支出计划执行动态情况,保证完成费用计划降低指标。

四、施工企业费用计划内容及指标

(一)、管理费用计划:主要控制费用项目有差旅交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劳动保险费。其中:业务招待费按财务制度规定按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

指标:预算费用、计划费用、降低额、降低率。

(二)、财务费用计划:根据生产规模,合理组织资金供应,力争降低筹资成本。

指标有预算费用、计划费用、降低额、降低率。

五、施工企业的附属工业企业、物资供销企业应编制销售费用计划,编制原则、程序和方法,参照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计划办理。

第四章 成本与费用的划分

第二十八条 成本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货币表现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耗费。施工企业成本的核算采用制造成本法。制造成本法就是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密切关系的费用计入工程(或产品)成本,这些费用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船机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或制造费用)五项。

期间费用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联系,费用的发生基本上不受业务量增减所影响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制造成本法下,它们不再是工程(或产品等)成本的一部分,而是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在成本、费用核算中必须严格划清制造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

第二十九条 为了正确反映当期经营成果,企业应正确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如果一笔业务支出仅仅与本会计年度收益的取得相关,则为收益性支出;如果它与几个会计年度收益的取得相关,则为资本性支出。

属于资本性支出的主要有:

一、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以及技术改造的支出;

三、无形资产支出,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四、递延资产支出,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五、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临时设施购建支出。

属于固定资产性质的资本性支出,在工程完工时按实际支出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并按规定的折旧率计提折旧,提取的折旧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属于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临时设施的资本性支出,按规定的摊销期限计算当期摊销额,并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第三十条 企业应严格遵守成本、费用开支范围,正确区分收益性支出中成本费用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

营业外支出包括:

(一)固定资产(包括专项工程)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

(二)临时设施报废清理净损失;

(三)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

(四)固定资产、存货及专项工程的非常损失;

(五)自办技工学校经费;

(六)职工子弟学校经费;

(七)公益性、救济性捐赠;

(八)赔偿金、违约金;

(九)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其中,捐赠、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纳税调整。

第三十一条 为了正确计算工程(或产品)成本,企业在成本核算中必须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之间的成本界限,已完工程成本与未完施工的界限,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的界限,销售产品成本与库存产品成本的界限。

第三十二条 为了正确核算制造成本,企业必须划清制造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尤其是制造成本中间接费用与期间费用中管理费用的界限。

间接费用是指工程施工(或产品生产)现场管理机构(如工程处(队)、项目经理部、生产车间等)为组织、管理施工(生产)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但工程处(队)、项目经理部发生的属于期间费用的支出(如业务招待费、利息支出等)应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不得并入间接费用。

管理费用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如局机关、公司机关、厂部机关等)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三十三条 为了正确归集和计算企业各项费用,必须划清采购保管费、间接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应付福利费等之间的费用界限,不能相互混淆。

第三十四条 为了正确反映企业各类成本,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必须划清施工工程成本(或工业产品成本等)与专项工程成本的界限。

施工企业的专项工程包括:

一、固定资产的自建以及改、扩建工程;

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购入、投资转入或接受捐赠的设备的安装工程;

四、固定资产的技术改造工程;

五、固定资产的大修;

六、临时设施的建造。

企业由于上述工程而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船机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等支出,应直接或按规定的分配方法计算分配额,分别转入专项工程支出的各项成本。上述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直接计入各专项工程项目成本。

企业的专项工程,均应按实际成本计价。

企业利用各种贷款投资于专项工程的,其发生的利息支出或汇兑损益,在项目尚未完工交付使用之前,列入专项工程支出,计入固定资产价值;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发生的,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专项工程发生的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计入专项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生产经营期间计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应加强对专项工程的管理,在立项时要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在项目建造过程中,要组织好现场管理,确保每个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应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企业内部的基建项目按有关规定核算、管理。

第五章 成本费用核算

第一节 成本费用核算原则

第三十五条 施工企业应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及《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和本部有关规定统一组织成本费用核算工作。

第三十六条 施工企业以季为成本计算期,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按月计算;内部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机械施工和运输单位以及材料供应部门,应按月计算产品、作业和材料成本。

第三十七条 施工企业的工程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核算。要严格划清成本费用的受益期限,对于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不论本期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凡不属于当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应计入当期成本。

第三十八条 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时,实际成本的核算范围、项目设置和计算口径,应与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施工预算或成本计划取得一致。实行投标承包制和概、预算包干的工程,可根据中标价或合同价编制施工预算进行成本核算,据以计算成本降低额和成本降低率。

第三十九条 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划清各项业务成本、专项工程支出、营业外支出的界限;划清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之间的界限;划清已完工程与未完工程成本的界限。

第四十条 企业必须按期计算工程和其他业务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企业的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必须及时调整价格差异。

第四十一条 成本计算必须根据合法的凭证和真实的原始记录进行。凡能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应直接按对象列入成本,不能直接列入的,应按规定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有关成本。

第四十二条 成本计算单位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列角、分。

第二节 成本核算对象

第四十三条 航务、航道、公路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要根据企业管理和施工现场条件,并与施工预算口径一致。成本核算对象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成本核算对象确定后,各种成本核算的凭证和原始记录,都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的工程项目编号、名称填写清楚,各项费用支出,都必须按照用途和核算对象切实划分,使会计核算与业务核算和统计核算的口径取得一致。

第四十四条 成本核算对象的划分原则,一般应以每一个独立编制施工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合并或分列成本核算对象。

一、一个单位工程由几个单位共同施工时,都应以同一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各自核算其自行施工的部分。如总、分包是同一施工企业的,上级单位汇总工程成本时,应按其单位工程予以归并。

二、规模较大,工期较长,可以将一个单位工程分段或分部、分项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三、同一建设项目,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工况条件基本相同,开竣工时间相接近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可以合并成为一个核算对象。

四、改建、扩建的零星工程,可将开、竣工时间相接近的各个单位工程,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五、临时工程可按同一结构类型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六、疏浚工程属于经常性的航道维护疏浚,可以航道段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七、航道、航务、公路工程根据管理上的需要,还应计算单位成本。

八、附属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

企业所属的工业性生产、机械化施工作业和材料物资供应等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附属工业性生产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可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生产一种或几种产品,以产品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

(二)分批、单件生产的产品,以每批或每件产品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三)分步骤连续加工的产品,以每种产品或各生产步骤为成本核算对象;

(四)产品规格繁多的,可将产品结构、耗用原材料和工艺相同的各种产品适当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机械化施工作业成本对象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化施工单位,一般应以独立编制施工预算的单位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也可将同一建设项目,同一施工地点,开竣工时间相接近的若干单位工程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二)机械化运输作业单位,应根据运输工具,内部经济责任制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按单车作为成本核算对象,也可以同类型运输机械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九、其他业务核算对象

施工企业在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根据附营业务的性质和费用发生的特点,按照有利于加强管理、控制成本费用的原则,区别业务类别,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三节 成本费用项目

航务、公路建筑安装工程及航道疏浚工程的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大项组成,其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第四十五条 航务、公路建筑安装工程成本项目

一、直接成本、即直接用于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费用。分为人工费,材料费,船舶机械使用费,其它直接费四个成本项目。

(一)人工费:即在施工过程中从事施工的工人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1、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工资性津贴(包括流动施工津贴等)、物价补贴(包括副食品价格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应计入成本的奖金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开会和执行必要的社会义务时间和工资,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期间的工资和探亲假期的工资,因气候影响停工的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由施工生产直接支付的病(六个月以内)、产、婚、丧假期的工资,徒工服装补助费等(下同)。

2、职工福利费指按工资总额和规定标准提取的费用。

3、劳动保护费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和保健费,防暑降温费和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技术安全设施的摊销和维修费,技术安全措施及事故处理费,以及在工地洗澡、饮水的燃料费等。

下列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包括在本项目内:

1、直接从事施工作业的工人;

2、在施工现场制作构件、模型板、脚手架、支搭和拆除的工人;

3、在施工现场从事布置设备、传递工具和清理道路的工人;

4、在施工现场为机械送料、配料、供水和搬运施工机械的辅助工人。

下列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应按其不同情况处理。

1、政治、经济、技术、试验、公安、警卫、消防、勤杂、炊事人员;

2、材料采购管理和保管人员;

3、施工船舶船员和机上人员;

4、材料运到工地仓库以前的搬运装卸工人;

5、从事专项工程的人员;

6、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

7、出国施工人员和在营业外开支工资的人员。

8、医务、福利人员和脱产工会人员。

(二)材料费:即在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所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种材料、结构件的实际成本,以及周转材料(如模板、拱架、脚手架及跳板等)的摊销及租赁费用。材料实际成本由下列费用组成(材料采购的核算方法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

1、外购材料的实际成本由下列各项组成:

(1)买价:即供应单位的发票价格(包括供销部门的手续费及运输途中定额范围内的耗损);

(2)运杂费:即由供应单位运达工地仓库前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和其他费用(包括包装、搬运、装卸、仓储、整理、验收等费用,但不包括包装物押金);进口材料还包括国外运费、保险费、进口关税、增值税等。

(3)采购保管费:企业的物资管理部门和仓库在组织材料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一般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减检验试验收入),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输费,材料盘亏及毁损(减盘盈)和积压物资削价处理的损失,其他费用等。实行内部独立核算的材料供应单位,还应包括支付的银行借款利息。

2、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加工耗用的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及加工过程中支付的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

3、自制和自采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在制造和采掘过程中消耗的材料、工资、机械运输费用和其他费用。

下列各项材料费不应计入本项目内,应按不同情况处理:

1、按规定应由间接费用、管理费用列支的非工程用料;

2、施工船机经常修理及运转过程中消耗的燃润料和其他材料;

3、在运输过程中由运输工具消耗的燃润料和其他材料。

(三)船机使用费:指为建筑安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使用船舶机械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施工船舶机械的租赁费。

船机使用费的组成应按照预算定额所规定的成本内容归集,一般分为以下各项:

1、第一类费用

(1)折旧费:系根据船舶机械的使用期限逐渐恢复其原始价值的费用;

(2)大修理费用:系船舶机械使用达到规定时间必须进行的机械大修理和船舶检验所需费用;

(3)维修费:系指使船舶机械正常运转保证施工所必须的机械的经常性修理、航修以及各级定期保养的费用;

(4)工属具及材料费:系指船舶机械正常运转所必须的附属消耗品及工属具的摊销费用以及船舶机械日常保养所必须的润滑油脂及擦拭用布、棉纱的费用;

(5)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系指机械在工地安装拆卸所需的辅助设施费,包括基础底座及固定锚桩等项费用;

(6)船机管理费:系指船舶机械管理部门(单位)的管理费。如发生海损、机损事故,可增设“其中:事故损失”。

2、第二类费用

(1)船、机人工费:系指船员和随机操作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2)燃料及动力费:系指船舶机械消耗的动力,固体和液体燃料以及水、电的费用等。

(3)其他费用:如养路费、牌照税、航养费等费用。

(四)其他直接费:即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直接发生但未包括在人工费、材料费、船机使用费项目中的其他费用:包括:

1、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增加费:指工程在冬季、雨季及夜间施工时采取防寒、保温、防雨防潮、排水、照明等措施发生的费用。(注:预算成本按四三三比例分人工、料、机项目内)

2、材料二次搬运费:指在施工现场发生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二次倒运费。

3、施工辅助费: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用具及检验、试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2)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费用等)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不包括新构件、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4、施工队伍进退场费:指施工队伍承担工程施工时所使用的船舶及施工机械进入和退出施工现场的费用及派出部分施工力量所发生的往返调遣费用。内容包括:调遣期间职工工资、差旅交通费、施工船舶、机械、工具、器具、周转材料和生产及管理用具的调遣和运杂费,以及船舶、机械在调遣时需要开舱、封舱、改装、复原、拆卸、安装的费用。

5、临时设施摊销费:指为完成施工任务而在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设施所发生的费用在施工期内进行摊销而进入成本的费用。

6、外海工程拖船费:指大型工程船舶在外海施工时,由于风浪水流等原因不能连续驻船作业,必须拖回临时停泊地而发生的船舶拖运费。航务工程的外海工程拖船费并入船机使用费核算。

7、高原地区增加费:指在海拔高度在200米以上地区施工,由于受气象、气压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所增加的费用。

8、行车干扰工程增加费:指由于边施工边维持通车,受行车干扰的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

(注:7项和8项预算成本按四:三:三比例分别列入工、料、机项目内)

二、间接成本:成本项目为间接费用,即企业各内部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主要包括:

1、人工费:指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及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2、固定资产使用费:指施工单位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修理费和租赁费。

3、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单位行政管理用低值易耗品摊销及不属低值易耗品的工具、器具等的购置和维护费。

4、办公费:指施工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用品购置费、邮电费、报刊杂志费、水电费、烧水和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5、差旅交通费:指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职工因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和误餐补助费,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费,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牌照费等。

6、保险费: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7、工程保修费:指工程交付使用后在规定保修期内的修理费用。

8、工程排污费: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9、外单位管理费:指支付给分包工程项目提供劳务单位的管理费。

10、其他费用:指施工现场的检验试验费、一般照明费、临时工管理费以及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四十六条 航道疏浚工程成本项目

一、直接成本:即在航道疏浚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人工费、材料费和船机使用费等。由下列四个成本项目组成:

(一)人工费:指航道工程(如炸礁、陆域钻探等)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二)材料费:指航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如炸礁用的炸药、雷管、导火索、钻头等。但不包括施工船舶、排泥设施所耗用的工属具及材料费用,以及排泥管架(包括木架及架头、钢木架、竹架)的购置摊销和安拆费。

(三)船机使用费:指航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船舶、排泥设施和其他施工机械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租用外单位施工船舶和机械的租赁费。

船机使用费设置以下六个明细项目:

1、船机人工费:指船舶、泵站、管线、测量队等机上人员的工资、奖金、工资性津贴、船员伙食津贴、提取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包括防署降温费)。

船舶、泵站、管线、测量队等机上人员停工期间的人工费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核算。

2、燃料及动力费:指船舶、泵站及其他机械在施工过程中所耗用的轻重柴油、汽油、渣油、煤和电等。

3、工属具及材料费:指维持船舶、泵站及其他机械在施工期间的正常运转所必须耗用的材料费用(如润滑油、液压油、淡水擦试材料等),以及工属具的摊销(如缆绳、锚链、大型消防救生器材等)。包括排泥设施所耗用的构成工属具及材料费用、排泥管架(包括架口架头、钢木架、竹架)的购置摊销和安拆费,以及排泥管的摊销和租赁费。

4、折旧及修理费:指航道工程施工期间使用的船舶、泵站等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的折旧以及各种修理费用的实际支出和摊销。

施工中租用外单位船舶、机械所发生的租赁费以及使用租入船机等设备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开支也在本项目内核算(不包括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5、停工期费用:指船舶等机械因卧冬期、修理期和待命期等不能施工,应由当期工程成本分担的停工期费用。包括停工期船员等机上人员的人工费、船舶等机械折旧费和消耗的燃料等费用。

6、其他船机费用:指船舶等机械在施工期间发生的未包括在上述项目中的其他各种船机费用。如码头、浮筒停靠费,船员生活设施更新费,船机事故损失和船舶保险费等。

(四)其他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的外埠调迁费、过闸费、临时设施摊销、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和工程保险费等。

二、间接成本:成本项目为间接费用,指航道施工企业作业层直接为组织和管理航道疏浚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船队、泵站、管线队、测量队和船舶基地的费用。间接成本的具体内容同航务公路工程的间接成本内容。

第四节 航务、公路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的核算

甲、航务、公路工程的工程价款和预算成本的确定

第四十七条 航务、公路工程的工程价款组成

公路、航务工程的价款组成项目基本相同,其中所不同的是:航务工程在其他直接费中增加外海工程拖船费,公路工程在同项目内增加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和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具体项目详见附表一)

在预算总价以外,公路、航务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项目有临时工程费和技术装备费,组成公路、航务工程价款总收入。

第四十八条 航务、公路工程预算成本的确定。

一、公路、航务工程预算成本的确定原则。

施工企业承包的单位工程,应根据施工图和企业施工定额并参照相应的概预算编制规定中费用项目及其费率和企业历史成本水平编制施工预算;据以划分预算成本,做为企业考核成本的依据。当承包价低于施工预算时,其差额按以下顺序调整预算:

1、计划利润;

2、企业管理费;

3、现场管理费;

二、施工预算以外单独计列的大型临时工程,单独编制施工预算(扣除回收金额);收取的技术装备费及施工专用设备购置费直接列入企业资本公积金。

第四十九条 航务、公路工程施工预算中列入“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的下列费用,应将预算成本按定额或比例分列有关成本项目:冬季、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加费,按工料机费用的四:三:三比例分别列入人工、材料、船机使用费成本项目;航务工程的外海工程拖船费、施工队伍进退场费按预算直接费全部转入船机使用费成本项目;临时设施费按预算直接费全部列入“其他直接费”成本项目;公路工程的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按四:三:三比例分列人工、材料、船机使用费预算成本项目中核算。公路工程施工预算中的施工队伍调迁费列入预算成本的“其他直接费”成本项目。

第五十条 预算成本的确定方法

为了便于施工中把工程实际成本与工程预算成本进行口径一致的比较,据以考核成本的节超。需要对施工预算进行分解和归并,形成工程预算成本,一般可采用以下二种方法:

一、实算法:指根据已完分部分项工程量,按各项工程项目的预算单价,进行分析计算分解归并成各成本项目费用,然后把当期所完成的工程成本项目费用逐项累加,从而形成当期已完工程预算成本。

二、固定比例法:按核算期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作总量,分别乘以根据单位工程施工预算中各成本费用项目与施工预算总造价的百分比比例,计算出当期已完工程预算成本各成本项目的工作量,以此作为当期已完工程的预算成本。这种方法,对某一单位工程而言,各成本项目费用所占比例一经确定,固定不变。并按上述百分比计算当期已完工程预算成本。

第五十一条 承包工程中标价外追加费用及索赔收入在预算成本中的处理

1、由于超出原设计范围有改变设计增加工程量形成的收入,应据各工程项目变更的情况相应调整预算成本。

2、由于物价超出承包合同规定的标准,据实向建设单位追加收取的物价上涨差异收入,应根据施工预算按比例调整。

乙、航务、公路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的计算

一、人工费成本计算

第五十二条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工资制度,正确计算应付的职工工资,财务会计部门应按有关原始凭证及其所发生的属于工资性质的在“应付工资”帐户核算。月终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工资分配。其明细分类核算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企业职工是指在施工企业及其附属机构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按其使用期限分为长期职工和临时职工,长期职工指用工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职工,包括原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长期临时工以及各单位使用的城镇集体经济单位的人员和其他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原计划外用工,临时职工指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职工,包括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用的,签订一年以内的劳动合同或使用期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在计算职工人数时应注意

1、不论是编制内的还是编制外的人员;2、不论是出勤的还是因故未出勤的人员;3、不论是在国内工作的还是在国外工作的人员;4、不论是正式的还是试用期间人员;5、不论是在本单位工作的,还是临时借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只要由本单位支付工资均应统计为职工。

第五十三条 实行工资与产值、利润挂钩办法的单位,要依据上级核定的产值、利润工资含量系数,按完成的建筑安装工作量、利润和其他技术经济考核指标,计提工资总额,采用“按月预提,按年结算”的办法,实际发生的工资和奖金,均通过“应付工资”帐户核算。当年工资含量节余额,可以从利润中提取跨年度使用,以丰补歉。未实行工资含量包干的单位,应在不超过规定的工资总额控制范围内,按当月实际发生的工资及奖金,进行分配计入“人工费”成本。

工资含量计算范围,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及交通部制定的工资与产值、利润挂钩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人工费成本的计算,应分别使用下列原始凭证:

1、工程任务单;

2、用工记录(可与工程任务单合并,印于工程任务单背后),组长日报;

3、加班加点证;

4、停工证;

5、工资结算单(表);

6、工资增(减)结算单。

第五十五条 工程任务单,应根据作业计划和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以及施工图纸的要求,于施工前由施工员(工长)签发,并签定工资结算的方式(计件工资或计时工资)通过工程任务单,将工程任务、技术要求、需要完成的工程数量、工期、劳动定额和质量要求等具体内容,贯彻落实到生产班(组),工程任务单是工人执行工程的重要原始记录,施工单位必须切实做好工程任务单的原始凭证工作。

1、按照签定的工资结算方式结算基本工资:

“计件工资”应根据工程任务单所列实际完成工程数量乘以签定计件工资单价计算;

“计时工资”,应根据工程任务所列各级工的实际工日数乘以各级工资率计算。

无论“计件工资”或“计时工资”的发放,一般都应通过编制“工资结算单”进行。

2、为测定先进的产量定额和工日定额,制订计件单价和日工资率,应分别按以下资料计算。

(1)产量定额:应以实际产量和工日记录所列实际工日数与劳动定额工日分析计算。

(2)工日定额:应以工日记录所列实际工日数与劳动定额分析计算。

第五十六条 实行计时工资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任务紧迫或必须连续作业等原因,必须加班时,应填制加班单并报经工地负责人按审批权批准后执行。加班终了由施工员(工长)将实际加班时间填入并送给考勤员据以考勤记录。

加班工资应按国家现行工资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单不得事后补办。实行计件工资及定额包干的不得计发加班工资。

第五十七条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更,而原施工定额不符合实际情况,需要增加(减少)工日数以致需要增加(减少)工资时,由施工员(工长)会同定额员确定,根据确定的应增(减)额填制工资增(减)结算单,报送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作为工程任务单的附件。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标准或其他原因发生返工时,应由生产班(组)提出返工报告,经施工单位主管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施工员(工长)另行填发工程任务单重新施工。

上项返工如由于施工班(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标准,实行计件工资或定额包干结算方式的只计发符合质量标准的已完工工程数量部分,返工部分不发给工资。非施工生产班(组)责任造成的返工部分应照发工资,列入有关成本项目。

第五十八条 第一工程任务完成后,经施工员(工长)验收合格并在工程任务单上签证后由劳动工资部门审核、计算工资,并由财务部门据以结算工资。

第五十九条 为了正确核算当月所发生的人工费成本,所有当月签发的工程任务单,必须在当月终了时,全部办理结束手续,但在月终时对尚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工程任务单,应就其已完施工部分测量验收,以便将其应付工人的工资记入当月份“人工费”成本。对其未完的工程任务部分,应另签发工程任务单,继续施工。

第六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非因工作过失造成的停工(窝工)和因气候(如风、雨、洪水、潮水等)影响停工时,由生产班(组)及时填写停工证,经施工员(工长)签证后,作为本班(组)停工记录凭证,工人进入现场未接受任务以前的停工(即窝工)应由考勤员填写停工证,并经施工单位主管人员签证。以上停工证经签证后交考勤人员保管,作为支付工人停工工资的依据。

第六十一条 由于建设单位(或是发包人、业主,下同)设计变更,图纸供应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其工资应由建设单位负担,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停工报告,经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作为向建设单位结算窝工费(停工工资)的依据。

第六十二条 为反映工人逐日出勤情况,考核劳动生产率完成程度,劳动时间的利用情况,以便计算工资,应按照考勤制度,分别班(组)对每一工人设立工时记录,按月签发,由考勤员负责进行考勤记录(考勤记录由各企业自订)。

第六十三条 月份终了考勤员应将工时记录予以整理结算,连同工程任务单,加班证,停工证,工资增(减)结算单及其他有关工资核算资料送劳动工资部门审核签证,并由劳动工资部门编制工资结算单及工日利用月报,一并送财务会计部门,据以发放和分配工资。

第六十四条 财务会计部门根据劳动工资部门送来的上述各种单据凭证经审核无误并计算各种扣款后,据以发放工资。根据工资结算单编制工资结算汇总表及工资分配汇总表,以便分别计入施工工程及其他受益对象的“人工费”成本。

第六十五条 人工费的分配应区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工资的分配

(1)实行计件工资的,可根据工程任务单和工资结算凭证直接计入各受益对象。

(2)实行计时工资的,可按实际耗用工日数求出每工日的平均工资(即工资分配率),然后再按照受益对象的实际工日数进行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标准工资+加班工资+其他工资

+工资性津贴(补贴)+奖金

日平均工资=-----------------

出勤工日数+停工工日数+公假工日数

+享有工资的缺勤工日数 (或)

标准工资+加班工资+其他工资

+工资性津贴(补贴)+奖金

日平均工资=-----------------

日历日数-公休日数-旷工日数

-不发工资的事假日数

(注:其他工资指附加工资、水上津贴、港口津贴等)

某受益对象应分配的工资=该受益的实际用工日数×日平均工资

(或)某受益对象应分配的工资=预算成本×预算工资率×实际工日数。预算工资率与实际工资率的差异按季调整工程成本。

(3)作业层管理及服务等部门人员的工资,根据实际发生数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分别进入“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应付福利费”等有关科目。

2、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的计提,应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和工资分配表等有关资料,按照工资总额的提取比例,在月末编制“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计算表”,按照工资分配的标准和步骤,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分别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和期间费用。

3、劳动保护费的分配,作业层实际发生的劳动保护费,能够直接计入各受益成本对象的应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应首先根据生产工人,材料采购保管人员,船机作业人员、作业层管理工作人员等不同人员的性质,按实际发放数和一定的分配标准,在“工程施工——人工费”,“采购保管费、”“机械作业”、“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等科目之间进行分配,然后根据各受益对象的实耗工日数分配计入各项目成本。

二、材料成本的计算。

第六十六条 材料费成本的核算。应以实际成本计算为原则。企业根据管理需要,对于发出材料单价的确定,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可选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和后进先出法等方法中的一种,材料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为简便核算,在收发材料时,可采用预算(计划)价格进行核算,月份终了时应将材料预算(计划)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差异,按其耗用预算(计划)价格的比例分别按各工程(产品)调整为实际价格。施工单位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采购材料的,其实际采购价格与合同材料价格的差异,直接调整材料成本差异。

第六十七条 材料的领用、退回或回收、残次材料交库,分别使用下列原始凭证(凭证份数由各单位自定)。

1、限额领料单;

2、领料单;

3、退料单;

4、残次料交库单;

5、其他领料凭证;

凡领用(或退回)经常耗用的材料,均应按耗用定额的规定限额使用“限额领料单”(退料用红字)。领用(或退回)非经常耗用材料时(指未具有限额规定者)使用“领料单”或“退料单”。残次料交库使用“残次料交库单”。

第六十八条 限额领料与限额领料单的使用方法:

1、限额领料单由施工员(工长)根据工程任务单下达的工程数量及材料消耗定额扣除计划节约指标签发一式两份,经材料员会签后,一份随同工程任务单发给生产班(组)凭以向工地仓库领料;一份送工地仓库,据以发料。仓库发料时,领发料双方应分别在实发数量栏后签章。

为了监督在月份终了时能将限额领料单及时收回计算成本,限额领料单经材料员会签时进行编号,应设置备查薄进行登记。并将备查副本送财务会计部门存查。

2、在施工过程中,如实际领用数超过限额时,应由生产班组填报限额领料单申请,经施工技术主管人员审批后交材料员在限额领料单上填制经批准的追加数,并将批准的申请单附在原限额领料单上,作为追加领料的依据。

原签发的限额领料单,如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而不能适用时,应依据原来签发的程序,重新签发限额领料单。

3、限额领料单一律不得跨月使用,月份终了而工程任务尚未全部完成时,应就其已完成部分,清算结束原签发的限额领料单。并根据规定程序,按照未完成工程数量和材料消耗定额另填发新的限额领料单。

月份终了,本工程尚未完成,限额领料单已领出而未用的剩余材料,应办理“假退料”手续,剩余料在原限额领料单上以红字填写,并按规定程序与手续,在签发下月限额领料单上以蓝字填写剩余材料数量,以表示下月领用的材料。

4、工程任务全部完成时,应及时办理剩余材料退库手续,退回的剩余材料,在原来签发的限额领料单上用红字填写以表示冲减原领数量。

第六十九条 领料单、退料单的使用方法:

(一)领用非限额材料时,应填写领料单;经施工员(工长)签证后据以核发材料,并由工地仓库填写实发数量,经领料人签认后,作为仓库发出材料入帐凭证。

(二)领用非限额材料如有剩余,应及时填写退料单,将剩余材料退回仓库,经验收填写实收数量并分别由退料人及收料人签章后,作为仓库收料入帐凭证和退料单位退回材料的凭证。

第七十条 凡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残次料,应及时办理回收交库手续,填制残次料交库单,经交料人及收料人签证后,作为仓库收料和交料单冲减有关工程的材料费成本的凭证依据。

第七十一条 露天堆积的大宗材料(如砂石等)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位置堆放,认真进行计量验收。

1、在每一个工程项目开工前,仓库负责人应向施工员及生产班(组)指定领用大宗材料堆放位置,并交清数量,做好记录。未经许可,不得在指定堆放位置以外乱拉乱用或用于非指定的工程项目。

2、月份终了或月份未到终了,但本工程任务已经完成,应由工地仓库会同施工员(工长)与生产班(组)进行实际丈量盘点,确定实际耗用数量,并由施工员(工长)编制大宗材料耗用计算表,交工地仓库核实据以作发出材料凭证。

大宗材料实际耗用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际耗用数量=上月结存数+本月购入数-本月调出数-本月结存数

3、如几个工程项目同时领用一个堆垛的大宗材料,其实际耗用量与已完工程数量的定额消耗量之间的差异,根据定额耗用量和差异分配率进行计算,分别调整各工程项目的材料费成本。

大宗材料差异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大宗材料-本期大宗材料

定额耗用总量 实际耗用总量

大宗材料差异分配率(%)=-------------×100%

本期大宗材料定额耗用总量

某工程大宗材料差异分配额=该工程大宗材料定额耗用量×差异分配率(%)

或按以下办法计算:在盘点时编制大宗材料盘点报告单,计算出实际盘存与按定额耗用计算应存之余额的差异同时编制大宗材料耗用计算表,按下式分配计列有关工程成本。

某单位本期耗用量=本期完成工程量×材料消耗定额

盘存差额

×(1+------------)

各单位工程本期定额耗用量

4、对于大宗材料的盘点结果,应进行必要的分析,在超定额耗用部分中,凡属于施工超耗部分计入有关工程成本,属于过失原因造成的损失应报施工单位负责人追查过失人的责任或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第七十二条 施工单位组织力量自行采掘砂、石等大宗材料,在一般情况下,应将采掘数量先经采掘场负责人会同材料员验收并填制料单入帐,领用时按大宗材料领用手续办理。如在施工地区就地取材,一面采掘,一面即将其直接使用在工程项目上,应于采掘和使用完毕时,根据实际完成工程数量乘以材料消耗定额所计算的定额耗用数填制收料和领料凭证,正确计算材料成本。

第七十三条 施工企业固定预制场内除机械设备以外的全部生产性固定资产(如出运码头、滑道、护岸、车间、场地,台座、散装水泥罐等)维护修理费用、出运码头前沿维护挖泥等费用,对于一次发生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待摊或预提的办法处理。采用预提办法的,预提标准原则上以定额取费标准和实际使用的预制构件数量列入各该项目成本,实际发生数与定额取费标准差异较大的,可按实际调整预提标准。

第七十四条 周转材料的制作、领用、摊销和租赁。周转材料包括:模板、脚手架、跳板等,也包括按固定资产管理的钢模、万能杆件、贝雷架、钻头、钢板桩等。

1、由原材料等经过加工改制而成型的周转材料,应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及材料消耗定额签发限额领料单办理领料手续,对加工好的周转材料按原材料加工运杂费等计价后,办理进库入帐手续,并报财务部门做帐。

2、周转材料在周转使用过程中,由于耗用必须添补而领用材料,应依照规定的工程耗用材料定额计算其需要添补数量,其手续与一般材料手续相同。

3、周转材料当月实际使用数量,应由物资管理部门按月提供每一工程使用周转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使用次数、使用天数等资料,签证后送财务会计部门,据以计算当月摊销费用并计入工程施工的材料费成本项目。

周转材料摊销费的计算,应根据施工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但每一种周转材料确定摊销方法后,不要任意变动。

1、模板使用次数的摊销公式如下:

模型板数量×(1-预计残值回收率)

本期模板摊销额=-----------------×本期使用次数

预计使用次数

2、脚手架、跳板等周转材料摊销公式如下:

周转材料原值×(1-残值占原值的%)

周转材料每期摊销额=------------------

预计使用期限(月数)

周转材料也可采用定额摊销法,根据实际的实物工程量和预算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本期的摊销额。

3、列作固定资产的钢模等金属结构架设工具,应以固定资产折旧率计算折旧费,直接计入工程施工“材料费”成本项目。

未列作固定资产处理的小型金属结构架设工具,可以其使用期限确定摊销率,计算摊销费用计入工程施工“材料费”成本项目。

4、周转材料使用完毕,应及时清点办理退库手续,重新盘估价值,其估价与摊销余价值之间的差异调整工程成本。

5、施工过程中搭、拆脚手架需用人工及其它材料(元钉、铁口、麻绳等)应直接加入该工程的“人工费”和“材料费”成本项目中。

6、租入的周转材料所付的周转材料租金,直接列入该工程项目的“材料费”成本中。

第七十五条 由于技术组织措施或其它原因需耗用代用材料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原则下,应先经施工单位技术主管部门批准,征得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由施工员(工长)核减原限额领料单某种材料数量,并办理代用材料领料单手续,其领料单应附于原限额领料单之后,作为修正限额领料单及分析材料成本的依据。

第七十六条 月份终了应根据材料实际价格与预算(计划)价格的差异,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月初结存材料+本月收入材料

的成本差异

的成本差异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100%

月初结存材料+本月收入材料

的计划成本

的计划成本

根据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和当期耗用材料的计划成本计算差异额。材料成本差异率系属借差时,应以蓝字调整之,系属贷差时,应以红字调整之。

第七十七条 月份终了,财务会计部门根据材料部门提供的用料汇总表(附有领料凭证)以计算工程施工和其它业务应负担的材料费成本。

凡对于工程耗用的主要材料(如“三大”材料,大宗材料等)要求控制消耗定额时,应根据要求控制的主要材料品名及数量在“用料汇总表”内反映,以便与工程预算(计划)进行比较分析。

三、船舶机械使用费成本计算

第七十八条 施工船舶机械在使用过程中,所经常发生的一切费用,一般应按其实际发生数记入当月船机使用费成本内。其船机使用费成本按本办法第四十五条一

(三)的成本费用项目划分内容进行核算。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内:

1、施工船舶机械进行加工对象(如捣制混凝土用的水泥、砂子、碎石、轧石机用的块石等)的使用费,应直接列入工程施工辅助生产的“材料费”成本项目。

2、为施工船舶机械担任送料、配料、供水及搬运成品的工人的基本工资,应计入工程对象的“人工费”成本项目。

3、施工船舶机械在工地试运、安装、拆卸、搬运以及安设机械的基础、底座、固定锚桩等费用,凡船机台班定额中列有“安拆及辅助设施费”者,在船舶机械使用费成本项目内核算,如一次发生费用较大时,可列入“待摊费用”帐户核算,以后按使用期限摊销计入船机使用费成本内。其摊销计算公式如下:

费用总额

本期摊销额=-------------------

施工期内施工船机使用时间(月份)计划数

其余如打桩机的安装费以及大型发电机的混凝土底座等,不在船机使用费成本核算,应列入临时工程项目。

第七十九条 大型施工船舶机械使用费,应分别船舶机械类型进行核算;小型施工机械的使用费,应按施工机械种类进行综合核算,小型船机的具体划分,按本部关于施工船机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八十条 施工单位用自有的船舶机械进行施工时,所发生的船机使用费,按照规定的船机使用费项目通过“机械作业”帐户核算,然后按月分配计入“工程施工”帐户的船机使用费成本,如按船机艘(台)班定额分配成本,“机械作业”的差异应调整“工程施工”的工程成本。

第八十一条 施工单位用非自有的施工船舶机械进行施工时,应根据签订的合同内容,分别按照不同的计费方法进行核算。

1、向工程局内部独立核算的船舶机械单位(船机公司、机械队、站)或其他单位租入的船舶机械进行施工时,应按照船舶机械艘(台)班(时)单价或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费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应根据提供船机单位的帐单分别计入“工程施工”的船机使用费成本和受益对象的成本,提供船机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盈亏不调整工程施工成本。

2、委托施工企业内部独立核算或外部其他单位进行施工时,应视为分包关系,并按照分包方式结算工程价款和进行会计核算,不计入工程施工成本,由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船机配合施工的,应计入工程施工的“船机使用费”成本。

第八十二条 施工船舶机械在进行工作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船舶机械施工作业计划及施工定额由施工员(工长)签发船舶机械作业任务单,施工机械使用记录(运转日报),交给船长、机械驾驶人员进行施工。施工船舶机械的工程任务单及使用记录应按每一工程对象分别签发。

在施工过程中,船长、机械驾驶人员应逐日将施工船舶机械的运转情况及时登记,并交施工员(工长)逐日审核签认。月终或当月工程任务完成时,船长、机械驾驶人员会同施工员(工长)对所完成的工程任务进行验收签证,并将工程任务单及施工船机使用记录送交船机部门作为结算工资和考勤记录以及结算船机艘(台)班费用的依据。

船机管理部门根据各船长、机械驾驶人员交回的工程任务单和施工船机使用记录进行汇总并填制实际完成工程数量和施工船舶机械使用情况月报表,交财务会计部门,作为分配使用费、结算船机(艘)台班费用和分析船机使用费成本的原始凭证。

财务会计部门应按照船机类型(种类)和船机使用费项目分别设置船机使用费明细分类帐,以登记所发生的施工船机使用的实际成本。月终根据船机使用费明细分类帐及船机管理部门提供的施工船舶机械情况月报表编制船机使用费分配表,据以入帐。

船机使用费的计算与分配,应按施工船舶机械工作艘(台)班(或以时、吨公里、实际工程量),将当月所发生的船机使用费分别计入受益对象成本。根据施工船舶机械大、小型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计算方式进行分配。

1、大型施工船舶机械使用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某受益对象本期受益分配的某类型船机使用费

本期该类型船机

使用费实际总成本

该受益对象的本期

=-------------×

本期该类型船机使用艘(台) 该类型船机实用艘

班数或实际工程量总计

(台)班或实际工作量

或:=定额艘(台)班费×使用台班

定额艘(台)班费与实际艘(台)班费的差异按季调整工程成本。

本期该类船机使用费实际总成本

或:=---------------×该项工程项目定额船机费用

受益工程项目定额船机费用总和

2、小型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某受益对象本期应分配的某种类型机械使用费

该种类机械使用费实际总成本 该受益对象使用该

=-------------×

×各该机械台班定额单价

该类各种机械实际使用台班

类机械的定额费用

四、其他直接费成本的计算

第八十三条 在航务公路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其他直接费,均要按实际发生数进入当月成本中。由本单位内部的辅助生产部门生产或提供的水、电、风、蒸气和现场材料二次搬运发生的费用,应先通过“辅助生产”帐户归集,月末再按一定的分配方法结转“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帐户。由外单位或其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供给的,按发票或帐单的结算价格直接计入工程施工(或部门)的成本。工程用水如在预算定额中列为材料费时,应并入材料费核算,计入工程施工直接费的“材料费”成本。

公路施工企业施工队伍进退场费的核算可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工程合同中的规定条款来确定,分别采用一次性摊销法或造价比例摊销法。

第八十四条 临时设施因使用而转移的价值通过临时设施摊销摊入有关受益的工程成本之中,因报废等原因减少临时设施净值(报废清理回收的残值扣除清理费用)通过“固定资产清理—清理临时设施”核算后列营业外支出。临时设施的摊销应遵循配比原则,具体方法可采用直线摊销法、分期摊销法或一次摊销法。

1、直线摊销法:即按预计使用年限将购置临时设施的原始成本平均摊入各期成本。该方法适用于周转多个工程使用的临时设施摊销。计算公式为:

临时设施原值-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

每年临时设施摊销费=------------------

预计使用年限

每年临时设施摊销费

施工期内每月应摊销临时设施费=---------

当年施工期月数

2、分期摊销法:就是将临时设施的营造成本在工程施工期内分期全部摊入工程成本中的方法。该方法适用于一次性使用且随工程价款分次收取临时设施费的临时设施摊销。计算公式为:

该工程临时设施的原值

临时设施摊销率=-----------×100%

该工程合同价款

本期临时设施摊销额=本期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临时设施摊销率

3、一次摊销法:是指临时设施营造成本较低,在营造完成后,一次摊入成本的做法。

第八十五条 企业发生的检验试验费,一般应按各工程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在当月直接计入各该项目成本。企业自设实验室等检验部门,发生的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等不能直接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可在“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科目中先行归集月末再根据各受益工程发生的定额直接费或其他标准,分配计入各该项目的成本。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按实际发生数,在当月直接或分配计入各该项目成本。

第八十六条 低值易耗品分为“在库”和“在用”两部分,凡购置入库者为“在库”,各部门领用者及经过使用过后又退库者为“在用”。在库低值易耗品由工地仓库按照材料的管理办法负责保管,在用低值易耗品由领用部门指定料具经管人办理领用和保管,并按品名、规格进行登记。

在库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或退回都应填制领料单或退料单,其手续与一般材料领用、退回手续相同。

工地仓库应按领用部门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领用登记簿,凡长期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在发出或退回时在领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同时在料具保管人经管的工具领用簿(卡)上进行登记。登记完后,双方在登记簿上相互盖章。料具保管人变更时,应向工地仓库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即工人上班时领用,而下班时交回),应采用工具牌向工地仓库以工具牌领用,工具退库时工具牌退还领用人,以简化领用手续。

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计算,应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价值较低容易破损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可采用一次摊销法,即在领用时一次列入成本。

2、价值较高而耐用时间较长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期摊销法,即按其耐用期限分期摊销。

3、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根据会计制度规定,也可采用其他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计划价格核算时,其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之间的差异,采用一次摊销法者,应在领用当月分配价格差异;采用五五摊销法者,在报废时分配价格差异。

财务会计部门月末应根据低值易耗品摊销分配表分别计入“工程施工”、“机械作业”、“采购保管费”、“管理费用”等有关帐户的对应明细项目。

五、间接成本计算

第八十七条 间接费用应以当月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

间接费用一般是不能直接计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月终必须按照各成本核算项目当月所完成的工作量或实耗工日数比例进行分摊,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分别进入“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应付福利费”等有关项目。

第八十八条 间接费用应按照本办法第五章节第三节规定的费用项目设置明细分类帐,核算实际发生额,并经常与计划进行比较分析,控制实际发生额,达到节约的目的。

凡应由本期负担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固定性经常维修费等)或有关帐单尚未到达,可通过“预提费用”帐户核算。

第八十九条 间接费用的分配,如在一个施工现场内,既有建筑工程,又有设备安装工程,则分配间接费用应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步先在各类工程之间进行分配。即以这些工程的人工费预算(实际)成本作分配标准;第二步再在各个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建筑安装工程的以直接费预算(实际)成本作为分配标准,间接费用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总额 该类工程人工费

某类工程应分配的间接费用=-----------×

各类工程人工费预算

预算(实际)成本

(实际)成本总额

建筑安装工程某个成本核算对象应分配的间接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成本应

分配的间接费用总额

=-----------×该成本核算对象预算(实际)直接成本

各建筑安装工程的预算

(实际)直接费成本总额

间接费用除上述分配方法外,也可采用系数分配法,直接分配于各工程受益对象,系数分配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某受益对象应

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总额

=------------×该工程间接费用定额

分配的间接费用 ∑(各工程间接费用定额)

第五节 航道疏浚工程成本的核算

甲、航道疏浚工程价款组成和预算成本的确定

第九十条 航道疏浚工程价款组成。

一、疏浚工程价款收入的确定。疏浚工程的工程价款组成,按照附表二确定。其他航道工程的工程价款组成,可参照附表一确定。

二、疏浚工程价款收入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和专项费用五部分组成。其中疏浚工程预算成本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和专项费用组成。疏浚工程价款收入与疏浚工程预算成本的关系如下表(见附表二《疏浚工程价款收入分解表》)

第九十一条 疏浚工程预算成本的确定

一、航道疏浚工程预算成本的确定原则。

施工企业承包的疏浚工程,应根据施工图和企业施工定额,并参照相应的概预算中的费用项目及其费率,以及企业历史成本水平等资料,据以划分预算成本,并作为企业考核成本的依据。当承包价(或中标价、议标价等)低于施工预算时,其差额按以下顺序调整预算:

1、计划利润;

2、企业管理费;

3、现场管理费。

二、各成本项目的预算成本可采用以下方法计算:

1、人工费预算成本:按施工预算中编列的直接人工费计列。

2、材料费预算成本:按施工预算中编列的直接材料费计列。

3、船机使用费预算成本由下列项目组成:

(1)船机人工费:疏浚工程施工预算直接费中的挖泥、运泥、吹泥费,开工展布、收工集合费,施工队伍调迁费、疏浚测量费、浚前扫床费,排泥管线管架安拆费等项目中所含预算工资(含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下同)之和即本项目预算成本。

其计算方法如下:

①挖泥、运泥、吹泥费,开工展布、收工集合费,施工队伍调迁费等按下式计算:

船(机)定员×12个月

×船(机)人员平均工资

船机人工费预算成本=-----------×船(机)艘(台)班总数

年定额使用艘(台)班数

即:艘(台)班工资×船机艘(台)班总数

其中:船机总艘(台)班根据施工定额或参照疏浚工程预算中的工程量、施工船机类型、工况、土质、泥土处理方式和疏浚工程预算定额确定的各类施工船机的艘(台)班数计算求得(包括按艘班乘系数换算的艘班数)。船(机)人工定员和船(机)人员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按定额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及年定额使用艘台班数根据《船舶艘班费用定额》的有关规定计列。

②疏浚测量费:按预算定额中规定的每万方收取的费用和施工图预算中的工程量计算出测量费用总额后,根据测量船定额艘班中工资占艘班费的比例计算船机人工费项目预算成本。

③浚前扫床费:按工程预算中的扫床面积和定额收费标准计算出浚前扫床费总额后,可根据测量船定额艘班费中工资占艘班费的比例计算船机人工费项目预算成本。

④排泥管线管架安拆费:按定额规定的安拆次数,每百米管线安拆人工费(包括接卡费、整套安装费、拆除费)和工程预算管线长度计算的预算成本。排泥管架的人工费也在本项目计列。

(2)燃料及动力费: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艘台班总数,并根据《船舶艘班费用定额》规定的各类船机的轻重柴油、煤、电等消耗量(包括不同工况调整的消耗量)和规定的预算单价,再加上因市场涨价而高于预算单价的专项费用计算出每一艘(台)班燃料动力费,即为燃料及动力费的预算成本。其计算内容和计算方法可参照船机人工费预算成本计算的办法逐项确定。

(3)工属具及材料费:根据工程使用的各类船机艘(台)班总数(计算方法同前)和各类船机定额艘(台)班材料费,计算出工属具及材料费包括排泥管摊销费的预算成本。排泥管架设和拆除时,根据所需材料的额定数量和材料预算单价计算预算成本。其计算内容和计算方法,可参照船机人工费预算的计算方法逐项确定。

(4)折旧及修理费:根据工程预算确定的各类船机艘(台)班总数(计算方法同前)和定额艘(台)班折旧及修理费(包括第一类费用中的折旧费、检修费、小修费和保修费等四项),计算折旧费及修理费预算成本。其计算内容和计算方法可参照船机人工费预算成本的计算方法逐项确定。

疏浚工程中租入船机完成工作量,应按预算原规定的船机类型和作业方式确定预算成本。

(5)停工期费用:按疏浚工程预算定额中规定的停置艘班费(或停置艘班比例)、经与建设单协商同意支付的停置艘班费,烟台和黄河以北地区施工增加费,均列作停工期费用预算成本。

(6)其他费用:按船机的使用总艘(台)班数与各类船机定额艘(台)班中的其他费用项目算其他费用预算成本。

4、其他直接费预算成本:施工浮标抛设及使用维护费按施工图预算所需的浮标的数量和每座天数收费标准计算的费用总额、按疏浚工程预算总额计算的临时设施费列入本项目预算成本。检验试验费、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和场地清理费的预算成本也列入本项目。

5、间接费用预算成本:按疏浚工程预算定额计算的现场管理费列入本项目的预算成本。

以上各项预算成本均以施工预算为基础,若采用招投标方式承接的工程,应按规定予以调整后作为预算成本。

乙:航道疏浚工程实际成本的计算

一、人工费成本计算

第九十二条 航道施工企业应按国家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付给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财务会计部门应按有关原始凭证和规定的传递程序、计算方法,通过“应付工资”科目进行归集。月份终了,应根据考勤记录、工时记录、工程任务单及其他工资核算资料,编制工资结算单,根据工资结算单编制工资分配汇总表,按受益对象耗用工日数和日平均工资分配计入各成本费用项目。炸礁、钻探(包括陆域钻探)等从事施工现场生产的工人的工资,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直接或按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各单位工程的人工费成本项目。有关核算内容和方法比照本章第四节的有关人工费成本计算的规定办理。

二、材料费成本核算

第九十三条 航道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燃料、机械配件和其他材料,应根据物资部门提供的领、退料凭证,按使用单位和工程项目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直接计入受益的成本核算对象。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使用的材料,应确定合理的分配标准,在受益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对于水下炸礁、陆域钻探等工程,在生产过程中领用的材料,如炸礁用的炸药、雷管、导火索,钻探工程所消耗的钻头等,应根据工程实际消耗的数量,直接分配计入各该工程的材料费成本项目。航道工程在施工现场使用的周转材料应按规定的摊销方法一次或分期计入各受益对象的材料费成本。租用外单位周转材料的租赁费按规定列入本项目核算。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单位,季末应将耗用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按规定分摊材料成本差异。有关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比照本章第四节有关材料费成本计算的规定办理。

三、船机使用费成本计算

第九十四条 船机使用费是航道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因使用船机设备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船机使用费应通过“机械作业”科目进行归集和分配,并按规定的六个明细项目,以实行内部核算的船队、测量队、泵站单船(机)或同类船舶(机械)设置明细帐进行核算。

1、船机使用费的归集

(1)“船机人工费”的归集:本项目归集船员、机上人员等施工作业期间按规定实际支付的各项人工费用。包括:

①船员、机上人员等的工资、工资性津贴和应计入成本的奖金等。按编制的工资分配表从“应付工资”科目转入“机械作业”的各该船机的船机人工费项目。

②船员、机上人员等按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计入各船(机)、管线队等的船机人工费项目。

③船员、机上人员等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修理费、保健费和防暑降温等劳动保护费,计入各船(机)、管线队等的船机人工费项目。

(2)“燃料及动力费”的归集:本项目归集船舶和其他机械在施工期间实际耗用的轻重柴油、汽油、渣油、煤、电等费用。

航道施工企业应当建立燃料消耗统计制度,即不管燃料是否通过本单位油库收发,均应通过物资部门核算统计,月末各单位船舶、机械应按实耗燃料吨数编制燃料消耗计算表”,报经物资部门核实签认后送财务部门作为计算当期船机燃料费依据,并按消耗数计入各船(机)等的燃料及动力费项目。为避免以领代耗而引起的成本失实,期末船存燃料不得列入当期燃料成本。

企业机械设备等在施工生产中消耗的水、电、风、气等动力,按实际消耗量及费用计入当期船(机)的燃料及动力费项目。

(3)“工属具及材料费”的归集:本项目归集船舶和其他施工机械在施工生产中实际消耗的润滑、液压油料、淡水、擦试材料等费用以及领用的随船随机的工属具摊销。月末,应根据物资部门提供的领、退料原始凭证按不同材料类别和各船舶、机械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和“低值易耗品摊销计算表”,直接或分配计入各船(机)的工属具及材料费项目。

工属具可一次性摊入成本,对其中价值较大的,也可分次或分期摊入成本。

工属具及材料的日常核算如采用计划价格的,月末应按规定分摊材料成本差异,即调整为实际成本。

排泥管按规定的摊销额和租赁费以及修理费支出,均按实际发生数列入本项目。

(4)“折旧及修理费”的归集:本项目归集船舶、机械等在施工作业期间,按规定提取的折旧以及应由当期成本负担的修理费。

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按船机设备的月初帐面原值和规定的折旧率分别计算各船机设备当月应提取的折旧费用,计入各船机设备的折旧及修理费项目。企业船机设备发生的检、小修理费用和其他修理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直接计入各船、机械设备等的折旧及修理费项目。对其中修理费较大的,也可采用预提或待摊的办法,分期计入本项目。对列入递延资产的大修理费用,应按规定分期摊入本项目。

施工中租用外单位船舶机械所发生的租赁费及其相关费用(不包括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列入本项目。

(5)“停工期费用”的归集:本项目归集航道施工企业当期实际发生的停工期费用。

停工期限的计算按下列规定确定:

①按规定小修以上并列入年度计划的,按实际修期计算;

②工程竣工退出施工现场并回基地(或在指定地点)待命的,按回基地后(或指定地点)实际待命期计算;

③长期待命的,按实际待命期计算。

为了均衡计算停工期费用,企业应在“机械作业”科目下增设“本年停工期费用”明细科目,当月实际发生的停工期船机人工费、折旧和修理费、材料费及工属具摊销、其他费用等,直接或按规定方法分配转入“本年停工期费用”明细科目。即借记“机械作业——本年停工期费用”科目,贷记“机械作业——××船(机)人工费”等科目。

停工期费用一般不分摊燃料费。

(6)“其他费用”的归集:本项目归集船舶、机械在施工期间发生的未包括在上述项目中的其他费用支出。根据发票、帐单等原始凭证,按实际发生数直接或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其他费用项目。

2、船机使用费的分配

(1)船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工属具及材料费、折旧及修理费和其他费用,如涉及单个成本对象的,直接计入该成车对象;如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对象的,按各工程、作业对象实际施工天数或作业天数进行分配。

某工程(作业)实际船机人工费分配额=某工程(作业)实际施工天数×每一工作日船机人工费分配额每一工作日船机人工费分配额

当月实际施工(作业)船机人工费总额

=-----------------

当月实际施工(作业)总天数

燃料及动力费、工属具及材料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费用分配额计算比照船机人工费分配公式进行计算分配。其中燃料及动力费、工属具及材料费也可按船机运转小时数为基数进行计算分配。

(2)停工期费用在各船(机)间的分配采用固定比例法进行摊销。

固定比例每年年初计算一次,计算公式为:

全年预计(或上年实际)停工期费用总额

停工期费用摊销固定比例=------------------

全年计划(或上年实际)船机

使用费总额(不包括停工期费用)

当月应摊销的停工期费用=当月实际发生的船机使用费(不包括当月实际发生的停工期费用)×停工期费用摊销固定比例

每月应摊销的停工期费用分别计入各船舶机械等的停工期费用项目,即借记“机械作业——××船(机)—停工期费用”科目,贷记“机械作业——本年停工期费用”科目。“机械作业—本年停工期费用”科目的差额,1~11月份分别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提费用”或“待摊费用”项目中反映。年末如有差额,应按实际发生的停工期费用调整成本,调整后该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机械作业——××船(机)——停工期费用”在工程成本对象间的分配比照船机人工费分配方式进行计算分配。

四、其他直接费实际成本的计算

第九十五条 其他直接费成本按实际发生的数直接计入各工程成本项目。

五、间接费的实际成本的计算

第九十六条 航道施工企业的疏浚工程项目经理部等现场管理机构发生的各项支出,应设置“间接费用”科目和规定的明细项目进行归集核算。月末将间接费用的实际发生数直接或按一些比例分配计入、各工程的成本项目。

如果属于管理费用开支的项目费用不应列本项目核算。

第六节 工程咨询监理成本的核算

第九十七条 工程咨询监理企业指从事交通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提供咨询、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等业务的施工企业。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施工企业,实行统一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工程咨询监理公司为总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总公司、公司组成企业的管理层;项目经理部、项目组等为内部基层核算单位,构成企业的作业层。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的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应比照第二章第二节公路、航务、航道工程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建立。

第九十八条 从事交通工程施工的单位,其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成本项目的设置、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的核算内容和方法,参照航务、公路工程成本核算的规定,编列单位工程预算(如交通工程的护栏工程、隔离工程、标线工程等),建立单位工程成本费用明细帐,组织成本核算。

第九十九条 从事工程监理、咨询、勘测设计项目的单位,按以下规定组织成本核算:

1、成本核算对象的划分,一般以承接的单项合同项目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对于项目性质相同、作业地点较近、合同金额较小、开竣工时间接近的合同项目可以合并成为一个核算对象;对于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合同项目,可以分段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2、成本项目的设置。

(1)直接成本项目:

①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咨询、监理、勘测、设计项目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以及与项目直接有关的外聘专家咨询、劳务费。

②材料费:指项目直接消耗的材料、辅助材料、配件、计算机软盘、打字复印绘图用文具纸张、燃料、动力及低值易耗品摊销。

③差旅交通费:指项目工作人员赴外埠和市内出差及人员调遣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④折旧费:指项目专用的机械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由公司临时调用的固定资产设备按公司规定收取的使用费或向外单位租用固定资产而支付的租赁费用。

⑤修理费:指项目直接使用的机械用具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日常维护、保养支付的修理费用。

⑥试验检验费:指项目按规定或因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案必须经过试验、检测、鉴定而支付的试验检测鉴定费用。包括需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评审而支付的会议费用。

⑦其他直接费用:指上述直接费用以外而必须支付的其他直接费用。如临时设施推销。

(2)间接成本项目:间接费用,指现场管理费。

指项目组、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工作必须支付的办公及通讯费用;工作人员办公及住宿用房租赁费,办公及住宿用具购置或摊销费;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用水、暖、电等费用开支;因现场工作人员较多(10人以上)或工作时间较长(3个月以上)需办职工临时食堂而支付的炊事用具及炊事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费用(应由职工自理的伙食费不包括在内)等。

3、预算成本的确定,以向业主或委托单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费用,或双方协议价格为基础,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计划利润和期间费用后作为预算成本,预算成本各明细项目按成本项目内容和历史成本水平或通过测定的内部定额进行计算划分,据以控制实际成本,分析考核成本节超。

4、实际成本的核算程序和方法,参照航务、公路工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节 分包工程管理与核算

第一00条 施工单位应提高劳动生产率加速工程进度,合理安排好生产,力求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基本建设任务。

施工单位由于施工能力、施工力量等因素影响,可酌情将一部分工程外包,但主体工程不能分包,且需加强外包工程的成本管理,以保质保量保工期地完成工程任务。

第一0一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分包过程中,首先要注重队伍的选择,选择分包队伍时,要对外包队伍的资质、资信、信誉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对于较大的分包工程项目,应通过工程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通过多方分析比较,选择那些有承担同类工程项目经验、资信条件较好、报价合理、工期保证的施工队伍承接。在确定施工队伍及承包价时应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

第一0二条 合同的签订。施工单位在选好分包单位后,要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合同价款、款项支付、材料供应、质量要求、安全措施及工期要求等。特别是合同价款,能够确定的,要予以一次包死;不能够确定的,要明确结算原则。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进行公证。

第一0三条 分包工程价款支付。分包工程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要求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备料款,月度终了,根据分包单位提供的已完工程工作量表及工程价款结算表,由发包单位施工员、统计或预算员审核,经发包单位负责人核准,财务部门方可支付进度款;支付进度款时,要注意扣回供料款。在分包工程完成一定比例后,要注意按比例扣回工程预付款和备料款,确保分包工程款项不超付。

第一0四条 分包工程材料管理。分包工程所需材料,在由发包单位供应的情况下,要根据工程计划和合同规定控制供料;工程设计变更,分包单位需要追加的材料品种、规格、数量,必须由发包单位工程、预算人员审核,发包单位负责人批准,材料部门方可供料。另外,对分包工程的材料供应范围,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各地方建委的文件规定,超出甲方供应范围的材料,要严格按市场价格结算。

第一0五条 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分包工程完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验收,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办理竣工结算。工程结算时要按一定比例扣留分包单位工程保留金,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分包单位要负责维修,保修期满,如无质量等问题,则退还分包单位工程保留金。

第一0六条 财务会计部门在核算分包工程时,视不同情况分别核算。

对于在产值统计上作为企业非自行完成部分的分包工程,根据分包单位当月完成的工程预算价款,借记“工程结算成本——×××单位分包完成工程名称”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同时由总包单位按规定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应结算价款,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工程结算收入”科目。

对于在产值统计上作为自行完成部分的分包工程,为了简化核算,每月根据分包工程完成的工程量应计算的应付价款,借记“工程施工”科目及有关成本明细项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

第八节 待摊、递延及预提费用的核算

第一0七条 施工企业对于应由本月工程(或产品)成本负担的费用应在发生当月计入成本,不得任意提前或者拖后。对于一次性支付,分期摊入成本的费用,应在费用支出时列作待摊或递延费用,按受益期限确定分摊额,分期摊入成本。待摊费用分摊期限一般在十二个月以内。递延资产核算企业发生的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

对于应由当期成本负担而尚未支付的费用可以预提。预提期短,年底应当结清的,年终决算不留余额。如果确需跨年使用的,必须在年底决算报表中说明,并由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待摊、递延及预提费用的管理,按照规定的摊销标准,准确计算待摊、递延及预提费用,不得任意变更摊提内容,摊提期限和摊提标准,更不得以待摊费用、递延费用及预提费用的手段任意调节成本。坚持成本的真实性,防止虚盈实亏、盈亏不实。

第一0八条 待摊、递延及预提费用的内容包括下列各项:

一、企业采用“一次摊销法”和“分期摊销法”的低值易耗品,在一次大量领用时,可将摊销数在核算期内摊入有关成本;

二、冬季取暖补贴:如一次发放,应按照取暖期分期预提或待摊;

三、一次发生数额较大的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辅助设施和进出场费;

四、按照规定应分期计入工程成本的技术转让费,包括许可证费、专利费、设计费以及为掌握引进技术发生的有关费用;

五、在施工生产经营中支付数额较大的契约、合同公证费、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咨询费;

六、预提收尾工程费:指工程已经完成,具备了使用和投产条件,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已办理竣工结算,由于特殊情况影响收尾工程的进行而预提计入成本的预提数额,不得超过收尾工程的预算成本。

七、一次支付数额较大的劳动力招募费、职工探亲路费和探亲期间的工资;船舶和大型施工机械等固定资产,按修理对象(或类别)和修理间隔期预提大修理费用,实际发生的修理费用冲减预提费用,预提费用与实际修理费用的差额调整成本。预提标准按项目预计修理费用和修理间隔期计算确定。

八、船舶停工期费用;

九、新办企业的开办费;

十、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修理间隔期一年以上);

十一、预提资金借款利息支出;

十二、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一般应由出租方支付。如果合同规定大修理费由承租方负担,应根据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和企业大修理计划,比照企业的同类固定资产按月预提大修理费用,实际支出的大修理费用大于预提数的差额,应当在租赁期满后调整成本。

十三、工程保修费:指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扣留的工程保修金。一年内如工程没有质量问题,则工程保修期满后,保修费如数退回,若工程有质量问题,则施工单位负责保修。根据会计核算稳健性的原则,按合同规定的比例,预提保修金,发生保修费用,则冲减保修金,一年后,如果预提工程保修金有溢余或不足,则冲减或追加间接费用支出;

十四、其他需要进行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递延费用和预提费用。

企业的预提费用预提数与实际数的差额,无论余缺,应以实际发生数为依据调整有关项目的成本,不得保留余额。

待摊、递延及预提费用均应按照费用项目进行分类核算,对于摊提标准应按规定计算,编制“待摊、递延、预提费用分配表”,按照不同计算对象分别计入有关成本。

第九节 工业生产、机械作业和辅助生产成本的核算

第一0九条 施工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附属工业企业,如船机修造厂、修配厂、站、预制构件厂和机械作业的机械站、运输队等,其生产产品和提供作业、劳务的成本核算,可按其性质分别比照工业、运输企业的成本计算方法和本办法关于船舶机械使用费成本计算的规定进行成本计算。

一、附属工业企业对承包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工程成本,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对施工企业内部修造机具按照批准的价格结算。

二、附属船机施工单位,如承包工程施工,也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工程成本,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对施工企业内部提供船机作业,配合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施工,可按预算包干或按艘(台)班费收费。

第一一0条 有条件的附属工业企业,要实行厂部、车间两级成本核算,车间核算直接发生的材料、工资、费用,并核算产品的车间成本。厂部核算产品全部成本。

成本核算对象及成本项目内容规定如下:

一、成本核算对象

1、修造船、机及设备按单个产品核算。

2、零配件、工具制作、加工按品种核算。

3、试制新产品和为本企业基建、专项工程加工设备按项目核算。

二、成本项目:

1、人工费: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生产工人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构成产品实体的主要材料和有助于产品形成的其他材料成本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数。回收的残料估计价值应从本项目扣除。

3、机械使用费:指机械设备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按照规定对机械设备计提的折旧以及发生的大、中修和经常性的维护及修理费用。

4、其他直接费: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其他直接费用,包括专用工具,专用设备,设计费、吊运费、委托外部协作费,调试检验费等。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可修复的废品损失和可修复的废品修复费用及停工损失等也在本项目核算。

5、间接费用:指生产单位直接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所有支出。包括的项目与工程间接费用基本相同。

三、成本计算方法:

附属工业企业可根据产品特点,采取分批法(定单法)、定额比例法、定额法等成本核算方法进行成本计算。

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可比照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办理。

第一一一条 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所属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车间、单位),其生产费用的计算以简化为宜,费用项目应视其生产性质而定。

一、开采、预制成本项目可分为下列各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机械使用费;

4、其他直接费;

5、间接费用;

二、修理车间的成本项目可分为下列各项:

1、人工费;

2、配件;

3、燃料及动力;

4、辅助材料费;

5、折旧及修理费;

6、其他直接费;

7、间接费用;

三、运输成本项目可分为下列各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燃料及动力费;

4、折旧及修理费;

5、其他直接费;

6、间接费用;

其他辅助生产亦可比照上述成本项目自行拟定。

第一一二条 为简化辅助生产产品和劳务的成本计算,凡进行单一产品的辅助生产部门而工艺过程又与产品的形成无关时,其产品的单位成本计算,可以本期出产产品的数量除各项生产费用的总额求得。

凡制造数种产品或一种产品多种规格的辅助生产部门(如开采、预制等)其所生产产品的费用,月终按各种产品计划成本的比例分摊求得各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再用各自产品的数量除之求得单位成本。

第一一三条 施工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附属工业企业、船机施工单位、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所发生的生产费用,除间接费用应先通过“工业生产——间接费用”帐户核算外,均分别以“工业生产”、“机械作业”和“辅助生产”一级帐户进行核算。并根据需要,按照生产车间和产品或劳务、船机作业的种类或单机、单船、单车、或产品的批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一一四条 辅助生产部门为本单位相互提供材料、结构件和劳务,应按实际成本或参照内部结算价格计算,对外单位,本企业基建部门和其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专项工程、福利事业单位等提供材料和劳务,应按内部结算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第一一五条 财务会计部门对辅助生产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当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月终根据辅助生产部门月报提供的资料编制“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将本期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工程施工成本和有关受益对象。劳务费用按下列计算公式分配:

该项劳务当期发生费用总额

某工程本期应负担的劳务费用=-------------×某工程耗用劳

该项劳务当期供应劳务总数量

务数量由外单位提供的劳务,应根据劳务帐单计入受益对象成本。

第十节 工程成本的综合核算

第一一六条 工程公司(处)财务会计部门应根据施工合同(协议)和开工通知单,按照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施工”帐户和“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明细类帐”,以分别计算从开工到竣工、交工验收所发生的实际成本。

第一一七条 月终财务会计部门根据工资分配表、用料汇总表、大堆材料耗用计算表、模板摊销计算表、周转材料摊销表、未完施工盘点表、船机使用分配表、间接费用分配表和有关其他材料,填制记帐凭证,据以登记建筑安装工程制造成本明细类帐。

第一一八条 凡与施工有关的费用,以及可以直接计入相应工程施工对象的建筑场地的整理、布置、砍伐树木、平整土地和工地排水等工作费用,应在其发生时直接计入工程对象的成本。

一个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工地担负两个以上单位工程时,上述费用可采取适当比例进行分配。

第一一九条 为了正确计算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施工生产技术部门应于月终对未完施工进行盘点,并编制未完施工盘点表送财务会计部门(按月进行未完施工盘点,如有困难者可按季办理)。财务会计部门根据未完施工盘点表计算本月已完工程实际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已完工程(点交工程)实际成本=本期施工工程实际成本+期初未完施工成本-期末未完施工成本(即期末未完施工盘点表预算价值)

第一二0条 由于建设单位的责任造成的返工,施工单位应将实际耗用的材料、人工费和其他费用分别计入有关成本项目,单独向建设单位办理结算。

非施工单位责任而停止和废止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亦按上述工程价款结算的办法,向建设单位进行结算。

第一二一条 企业财务会计部门对每一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在核算时必须强调与预算(计划)成本费用项目的内容取得一致。根据计划统计部门提供的已完工程预算成本资料进行比较,分析差异,从而了解单位工程降低成本任务完成情况及其效果。

第一二二条 施工企业财务会计部门应于每一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后,编制单位工程竣工成本表,用以反映主要工程项目在本报告期间已竣工工程的工程量、工程价款收入、实际制造成本及成本降低额、降低率,为企业内部管理、对外投标积累核算资料。

第六章 期间费用

第一二三条 期间费用是指管理层(包括工程局、航道局、工程公司、疏浚公司、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工程咨询监理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以及作业层不能并入间接费用的上述费用。

第一二四条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工程局、航道局、工程公司、疏浚公司收取管理费均在上级管理费项目核算,实际支出管理费用按财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项目按月归集。年终超节调整管理费用,不留余额。

第一二五条 管理费用的核算项目和内容

1、工作人员工资:指施工企业管理层的政治、行政、工会、经济、技术、试验、公安、警卫、消防、炊事和勤杂人员以及行政管理部门汽车司机等的工资。不包括由材料采购及保管费、职工福利费、专项工程、营业外开支的人员的工资。

2、工作人员福利费:指根据会计制度规定,按照工作人员以及福利部门的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劳动保护费指管理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费。

4、办公费:指行政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取暖用煤等费用。

5、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工出差、调动工作(包括随行家属)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和误餐补助费,上下班交通补贴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离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以及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过桥费、牌照费等。

6、固定资产使用费:指行政管理部门和试验部门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设备(附属生产单位的生产设备除外)仪器等折旧费,修理费和租赁费等。

7、行政工具用具使用费:指行政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试验、检验、测绘、消防用具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等。

8、排污费:指企业排污按规定交纳的费用。

9、绿化费:指企业对本厂区进行绿化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用。

10、财产保险费:指按照规定交纳的企业财产保险费。

11、工会经费:指根据会计制度规定,按照企业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的提取标准提取的工会经费。

12、职工教育经费:指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按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点五的标准提取的在职职工教育经费。

13、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企业参加离退休统筹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统筹基金)、各种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退职职工的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14、待业保险金:指按照规定交纳的职工待业保险金。

15、税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6、合同公证鉴证费:指将工程承包合同、材料、产品购销合同等向有关部门公证、鉴证支付的费用。

17、董事会费: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差旅费、会议费等。

18、咨询费: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而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19、诉讼费:指企业起诉或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0、审计费: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21、土地使用费: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如临时租用土地、场所支付的租赁费等。

22、土地损失补偿费: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23、技术转让费:指企业按照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约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给非专利技术所有人的费用。

24、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及半成品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机关报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费用,以及试制失败发生的损失。

25、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房产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

26、开办费摊销: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分摊的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用。

27、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

28、坏帐损失: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的坏帐准备金,实行坏帐准备金制度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据实列支。

29、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损失: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单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所造成的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损失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净损失。发生存货盘盈,冲减该项费用。

30、上级管理费: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交给企业的管理费和企业按照规定上交给总公司的管理费。

31、其他费用:指上列各项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支出。

其中:1-10项费用作业层应在间接成本中核算。

第一二六条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代销手续费、销售服务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服务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以及其他经费。

销售费用发生较少的单位,可以在管理费用中反映。

第一二七条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手续费及其投入使用后利息支出,股票发行手续费不包括在财务费用之内。

施工企业根据当年生产规模,编制资金需求量计划在所属单位中,根据实际所承担的任务、设备购买量进行内部综合平衡,计算出总的资金计划支出量,按规定利率计算出年度计划利息支出,据以分解所属单位,作为年度筹资成本计划下达控制。实际支出的利息等在本项目归集,存款利息收入则冲减财务费用。

第七章 成本费用控制

第一二八条 成本费用控制的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和分级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企业应制定切合实际的成本费用目标,将其分解到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和各岗位并按照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实施全过程的控制。做到成本费用在哪里发生,就由哪里负责。

第一二九条 成本费用控制体系

成本控制体系应以工程局(航道局)为指导,并与工程公司(疏浚公司)、工程处(船队)、班组等基层成本指标的日常管理相结合;以财务会计部门为中心,并与船机、物资、劳资、施工技术等部门的成本指标相结合。

期间费用控制体系要求按照费用的发生地点(归属层次)和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建立严格的预算制度、费用审批制度、明确工程局(航道局)与工程公司(疏浚公司)的权责范围,同时,以财务部门为中心并划清与其他职能部门在费用管理控制上的关系。

第一三0条 成本费用控制的基本条件

成本费用控制要求具备的内部条件,包括:

1、有较好的核算基础工作;

2、建立和完善成本责任制;

3、有一套完整的企业施工定额;

4、建立一套成本升降的考核方法。

成本费用控制要求创造的外部条件,包括:

1、以工程中标价为依据,建立合理的成本核算指标;

2、落实工程项目承包方式,以确定成本管理的方法;

3、弄清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价格组成,以利做好全过程成本的内控工作;

4、了解熟悉成本管理的有关法规。

第一三一条 成本费用控制的依据

施工企业分解下达的成本计划指标是控制成本的基本依据,企业内部编制的施工定额和其他内部管理制度是控制成本的辅助依据。施工企业应按分级管理的要求将成本计划指标纵向分解到基层。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将本部门归口管理的指标,按所属单位提出分解指标(包括技术经济指标和费用指标,如质量、工期、安全、燃材料消耗、管理费用等),经综合平衡后统一下达。分解指标必须保证成本计划总指标的实现,且必须是各单位的可控指标。成本计划指标的控制必须与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紧密配合,实行有额生产,奖罚兑现。

第一三二条 成本费用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1、人工费成本的控制;

2、材料费成本的控制;

3、船机使用费成本的控制;

4、其他直接费用成本控制;

5、间接费成本的控制;

6、期间费用的控制;

7、其他业务成本的控制。

第一三三条 成本费用控制的程序和方法

施工企业的成本费用控制首先要确定成本目标,制定成本费用计划,规定消耗定额和成本限额,建立健全原始记录、计量手段和经济责任制,实行成本分级归口管理;在成本计划执行过程中,要及时审查各种消耗支出,控制费用和成本限额,通过成本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产生的偏差(差异),分析形成偏差的原因和责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保证实现成本目标;企业要定期公布成本目标的执行情况,总结成本控制的经验教训,对责任者进行奖罚,利用成本信息反馈,修正完善成本控制制度及控制标准(如施工定额等)。在施工企业实行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情况下,仍要坚持上述程序和方法来保证工程成本费用能够得到总量上的控制,防止以包代管。

实施成本控制应抓好以下环节:

一、成本目标的可操作性。成本计划指标的分解应由粗到细,工程局对工程公司可以相对指标(如成本降低率)控制,工程公司对工程队可以绝对指标(如成本降低额)附以相对指标控制,工程队对

第13篇:“动迁”项目的房地产成本费用核算

一、用实物安臵拆迁居民的财税处理

请问:用实物安臵拆迁的居民,怎么进行账务处理,是不是还需缴营业税?答:账务上作为非货币性交易处理。

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面积相等的部分按成本价,超面积的部分按实际收取的价款。所得税全部按照市场价格缴纳。

拆迁者对被拆迁者的补偿征税规定如下:

(一)营业税规定

作为拆迁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以房屋回建的形式作为拆迁户的补偿,实际上也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也应征收营业税。具体操作可按下文执行,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49号)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就其取得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偿还面积与拆迁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税务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核定计征营业税,对最终转让时未作价结算的住宅区配套公共设施(如居委会用房、车棚、托儿所等),凡转让收入已包含在住宅房屋转让价格中并已征收营业税的,不再征收营业税。

(二)所得税

作为拆迁者的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以房屋回建的形式作为拆迁户的补偿,实际上是视同销售行为,其企业所得税的计征应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第六条:以开发产品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应作为视同销售行为收入,并应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其确认的方法和顺序为:

1、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3、按成本利润率确定,其中,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含15%),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作为征地拆迁者的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此阶段财务处理一般应是:

1、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拆迁补偿费时,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贷:预收账款现金(银行存款)。

2、将开发的房屋交付被拆迁者时,借:现金(银行存款)预收账款,贷:开发产品。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日常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将市场正常售价与拆迁面积部分按成本价计算的利润差额作为纳税调增项目;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将拆迁补偿的开发产品以当时正常的市场价格填列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栏。拆迁补偿的开发产品以其成本价填列在第15行“销售(营业)成本”栏。

支付拆迁补偿费时: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

贷:预收账款(实物补偿的金额)

现金(除实物补偿外的补偿额)

将开发的房屋交付被拆迁者时:

借:预收账款(房屋实物补偿的金额)

现金(超过拆迁建筑面积外拆迁户应补交的金额)

贷:开发产品

二、“动迁”项目的房地产成本费用核算

当前,房地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新兴行业已初具雏型,但相对于国民经济的其他成熟行业,房地产行业的成本费用核算,无论是国家的政策法规、会计制度,还是房地产行业的财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数量等都不能满足房地产行业成本费用核算的需要,这已经成为约束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障碍。

本文通过列举出“动迁“项目下的房地产行业成本费用核算问题,一方面给予地产企业投资开发决策参考;另一方面,就是希望能够引起有关管理部门的重视,以便统

一、细化、规范房地产行业的成本费用核算,推动房地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动迁回搬”项目“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的核算

“动迁回搬”项目是指项目所需的土地地处旧城区需动拆迁,且用项目建成后的房屋安臵动迁居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这类项目的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的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及各级会计主管部门都没有明确的、详细的规定,在实践中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认为,用于安臵动迁居民的房屋,不论外购房屋的购入成本,还是自建房屋的建造成本,都应视为取得该土地所需的费用,应列入“开发成本(××项目)——土地迁移及补偿费”科目核算。

[案例1]A公司于199×年获划拨的国有土地一幅,占地面积15023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面积2745平方米,沿河岸规划通道用地面积2219平方米,项目实际用地面积10059平方米,该项目共动迁居民107户,全部回搬原地安臵。三年后该项目完工,共建有实际可用建筑面积51452平方米的住宅,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29494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21958平方米。用于安臵107户“动迂回搬”居民的住宅总建筑面积为7758.92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6335.59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1423.33平方米。其余43693.08平方米的住宅由A公司自由销售或使用。

经过工程竣工决算,得知该项目高层住宅建造成本(不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为每平方米1958.95元,多层住宅建造成本(不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为每平方米1597.56元。A公司会计账簿上开发成本(该项目)——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余额为5093336.34元,每建筑平方米土地成本(楼面价)为98.99元,明显太低,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本文认为,A公司在该项目上实际得房为建筑面积43693.08平方米,虽然该项目总的建筑面积为51452平方米,但其中的7758.92平方米建筑面积已用于安臵107户“动迁回搬”居民,此7758.92平方米建筑面积房屋的建造成本费用应视为A公司取得该项目所需土地

而应付出的费用,应列入开发成本(该项目)——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科目核算。按此原则A公司应对该项目的成本核算进行如下调整:

借:开发成本(该项目)——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14684959.10贷:开发成本(该项目)——建安工程费等14684959.10

经过上述调整A公司该项目实际得房建筑面积43693.08平方米,其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成本)总额为19778295.44元,“楼面价”(即单位土地成本)为每建筑平方米452.66元,与A公司其他开发项目的单位土地成本基本一致。

二、动迁用房的成本核算

目前房地产开发商在动迁居民时,采用最多的方式是异地安臵,即从他处购入大批量动迁房用于安臵动迁居民。购臵大批量的动迁用房,其进价以批量购入价格计算,但动迁房的使用往往是一套一套的分配,一些大的综合性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时还几个项目同时使用、分配一批动迁房,并且,许多情况下批量购入的动迁房往往是

二、

三、

四、五楼等层次较好的房屋大部分使用完毕,而一(底楼)、六楼(顶楼)等层次较差的房屋则无人问津。但留下来的一(底楼)、六楼(顶楼)房屋的市场价一般情况下比

二、

三、

四、五楼的市场价格要低很多。如果一(底楼)、六楼(顶楼)房屋成本也按批量进价计算,与

二、

三、

四、五楼的房屋成本相同,从理论上讲它不符合会计核算的稳健性原则,从实际来看也不太合理。如何合理核算批量动迁房的成本,将直接影响各项目的动迁成本(土地成本)及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存货”的价值,影响公司的资产质量。本文认为,批量购入动迁房的批量价格只是此批量动迁用房的市场价格的加权平均,动迁房成本核算的关键是必须按房屋的层次等因素调整每一套动迁房的实际购入价格,并按每一套动迁房调整后的实际购入价格核算其成本,只要每一套动迁房的成本真实、可靠,则分配进入各项目的动迁成本(土地成本)也就真实、可靠,资产负债表项目“存货”的价值,也就真实、可靠。

[案例2]A公司批量购入××一村58号101-601室6套动迁房,总建筑面积298.32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为1815元,总价541450.80元,按购入进价计算101室建筑面积47.87平方米合计86884.05元,201-601室建筑面积各50.09平方米分别合计90913.35元。六套动迁房实际使用情况是101室、401室分配给23号地块的动迁居民,201室、301室、501室分配给24号地块的动迁居民,601室没有使用暂存A公司。如按购入进价分配各项目成本,则计入23号地块“土地成本”为177797.40元,计入24号地块“土地成本”为272740.05元,公司存货中的库存房屋为90913.35元。

本文认为,批量购入动迁房的批量价格只是此批量动迁用房(101-601室)的市场价格的加权平均,购入此批动迁用房后,公司会计部门应根据101-601室各层次的“权数”调整每层动迁房的实际单价,并根据调整后的实际单价计算各层次动迁房的成本入账,而批量购入的动迁房总价保持不变。参照目前市场上动迁房各层次的价格差,一楼(沿街道房除外)可按购入此批动迁用房平均价的98%计算;二楼可按购入此批动迁用房平均价的100%计算;三至四楼可按购入此批动迁用房平均价的103%计算;五楼可按购入此批动迁用房平均价的102%计算;六楼(顶楼)原则上按购入此批动迁用房平均价的94%计算并调整总体价差,以维持批量购入的动迁房总价不变。按此原则A公司应对此批动迁房的成本进行如下调整:101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778.70元计算,总成本为85146.37元:201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15.00元计算,总成本为90913.35元;301室至401室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69.45元计算,总成本分别为93640.75元;501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51.30元计算,总成本为92731.62元;601室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704.49元计算,总成本为85377.96元;101室至601室批量动迁房总价仍为541450.80元。经过上述调整,计入23号地块的“动迁成本(土地成本)”增加了989.72元为178787.12元,计入24号地块的“动迁成本(土地成本)”增加了4545.67元为277285.72元,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下的库存房屋减少了5535.39元为85377.96元。调整后的各项目成本与调整前的数据有较大差异,但与市场购入价格相比,的确更为符合实际,而调整后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下库存房屋的成本与市场价格相比也比调整前更显得稳健。

第14篇:2月财务培训资料搅拌站成本费用核算

2011年2月财务人员学习资料 第二章搅拌站成本费用核算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项目混凝土生产改变原“作坊式”生产方式,现基本以“工厂化”方式即建立混凝土搅拌站进行生产以满足项目施工生产需要,为此原有会计核算方式已不适应当前项目混凝土搅拌站核算管理需要。为规范混凝土会计核算,统一公司各项目会计核算模式,进一步提高项目混凝土核算管理水平及分析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各部门职责

1.工程部根据工程收方情况,按时提供当月已完工程砼的设计量。

2.工经部根据试验室提供的施工配合比,结合工程项目投标单价,合理测算各类砼的预算单价;按时完成搅拌站劳务队伍结算工作,

3.试验室按月提供当月生产砼的各类配合比及各类原材料不同单位的换算公式并及时报销当月有关砼试验检测费用。

4.物机部在材料方面:负责对当月搅拌站的各类材料支出工作并协同其他部门做好材料盘点工作,准确核算当月砼材料实际支出额;同时对每次成品砼出库时填制发料单,发料单必须分工号填制,准确核算当月砼的支出量及支出对象。在机械使用费用及其他方面:负责当月搅拌站所使用装载机、混凝土罐车及泵车机械租费结算并报销当月设备维修费、电费、水费。

5.财务部负责搅拌站经理部正式职工及聘用人员工资计算、材料收支签账、搅拌站及相关设备折旧提取工作,准确核算各类成本,同时根据各标号砼支出对象结合当月实际成本支出总额按工号对辅助生产成本进行分摊。

6.搅拌站负责混凝土原材料管理,关注库存材料情况并有预见性根据现场施工需求提前备好料,避免出现停工待料。同时做好砼生产管理工作,准确核算当月砼的实际生产量。

二、会计核算办法内容 搅拌站混凝土生产成本通过“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核算,在该科目下级设明细科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 主要会计事项分录如下:

1.人工费主要是搅拌站项目经理部正式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外协队伍结算费用、聘用人员工资成本费用,会计核算: 借:辅助生产成本-人工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社会保险费

应付账款(劳务费) 现金(或银行存款)(注:发放聘用人员工资时)

2.材料费为生产砼的各类材料及搅拌站、租用的装载机、混凝土罐车、泵车发生油料,会计核算:

借:辅助生产成本—材料费 贷:主要材料 其他材料 机械配件

3.机械使用费搅拌站的折旧或维修费用、租用装载机、混凝土罐车、泵车发生的费用,会计核算:

借:辅助生产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累计折旧

现金(设备维修费) 应付账款(租赁费等)

4.其他直接费用为生产混凝土而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如水电费、试验检测费用,会计核算:

借:辅助生产成本—其他直接成本 贷:应付账款

5.月末对材料进行盘点,确定本期(生产)消耗金额。本期(生产)消耗金额=上期库存金额+本期收入数量金额-本期库存金额。

6.月末根据材料部门提供的各工号砼实际消耗数量或调拨数量,按照“附表四”对搅拌站实际发生成本费用进行分摊。公司内部单位调拨,原则上是以实际成本价调拨;外协队伍调拨如合同单价与实际成本价有价差,两者差额在“材料成本差异”内核算,同时根据其使用工号对“材料成本差异”进行结转进入成本,会计核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应付账款 内部往来

材料成本差异(合同价小于实际成本价时) 贷:辅助生产成本—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其他直接费

材料成本差异(合同价大于实际成本价时) 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材料成本差异(合同价小于实际成本价时) 或借:材料成本差异(合同价大于实际成本价时)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注:上述1至4项辅助生产成本借方发生金额与“附表一”中的本期收入数量金额一致,上期库存金额、盘点金额分别与辅助生产明细账中的“辅助生产成本—材料费用”本月借方月初余额、本月借方月末余额一致,季(年)度末余额在资金负债表中“存货-主要材料”里反映。

三、经济活动分析

1.工程部根据附表四中实际使用量与设计量的对比情况,分析本月砼节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2.物机部根据本月实际砼生产量、施工理论配合比,按照附表三计算出砼理论原材料消耗量,对比附表一实际原材料消耗量,分析原材料消耗节超原因,找出其中原因,并分析对项目经济效益影响;根据附表四结合项目砼运距情况对单方砼的机械使用费、油料消耗进行分析,分析机械使用效率以及是否存在油料是否存在不正常消耗现象。 3.财务部准确核算各标号砼实际成本单价,根据附表四对实际使用数量与设计量进行对比,分析砼节超及对项目经济效益影响。同时,根据各标号砼预算单价确认砼收入,与当月砼生产成本进行对比分析,计算砼的盈利水平。

4.搅拌站临建费用、大电费用属于100章费用,根据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在确认100章建造收入的同时成本也应确认,为此单方砼的生产成本不摊临建费用,但在对每方砼成本分析时可根据设计总量,预计每方砼需调整增加成本。

四、其他

1.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项目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2.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表一:混凝土(砼)生产实际成本表

附表二:混凝土(砼)施工配合比及预算单价表

附表三:项目工号砼实际使用量及砼理论消耗主要材料与实际消耗量对比分析表 附表四:混凝土(砼)成本项目工号分摊及砼节超盈亏情况表

第15篇:餐饮酒店企业成本费用的核算

餐饮酒店企业成本费用的核算

一、酒店餐饮业业成本管理的思路及相应事例

(一)成本控制思路

1.酒店、餐馆、宾馆和旅店、茶馆、酒吧和网吧现金交易频繁,数量不大,现金经手程序多,营业款容易出现两个方面流失:一方面是外部的,如消费者消费结束后,有些没有结账付款就走了;另一方面是内部的,营业员会少收款或不收款。这些都是服务业容易出现的现象,称为现金流失。

为有效防止现金流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餐饮业可采用点菜单控制的方法,即采用一式三联的点菜单,每本应有连续编号,每个营业员领取的点菜单应由餐馆登记。在每个客人点菜消费时,一联给厨房做菜用,一联给收银台结账用,一联给营业员留底。这样,每次消费要经过三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应保留点菜单备查,其中,收银机的一联为结账用,用于记录收到的营业款,查证记录时,对任何一个营业员的开单都可抽查结账是否正确。相反,也可用收银机收到的单和营业员手存的点菜单对照,查看有无走单现象。

2.对于宾馆和旅店来说,经营成本控制的思路有所不同。宾馆和旅店的客房不能储备,不像餐饮,客人未点菜,原材料如没有用,下次仍可提供服务。而客房是今天未用,作用未发挥,就不会产生收入,但宾馆和旅店的场租是不变的,如果是自有房屋,则折旧照常发生,因此宾馆和旅店就需要尽可能地提高开房率,在计算开房率时,了解自己宾馆和旅店的保本开房率尤其重要。计算保本开房率的程序是,每家宾馆和旅店的成本为固定开支和变动开支,固定开支是指宾馆和旅店一个月的全部固定支出,如房租、员工工资、管理费用等;而变动开支是指有客人入住房间后,耗用的水、电及消耗品的合计数,当客房收入=固定开支+变动开支时,就是这间宾馆和旅店的保本开房点。

因为客房收入=房价×开房数量,变动开支=变动开支×开房数量,那么,保本开房率为:

保本开房率=保本开房量/(实有房间数量×30天)

保本开房量=固定开支/(房价-变动开支)

(二)实例

宏声宾馆和旅店有客房20间,不分档次,定价为100元/间,宾馆和旅店固定开支30000元/月,变动支出为12元/间,则有关计算如下:

保本开房量=30 000/(100-12)=341间/月

保本开房率=341/(20×30)=57%

从以上计算得知,宏声宾馆和旅店要想不亏本,每天开房率必须在50%以上。即至少有10间房间住人,房价如果打折还要提高开房率,房价保持100元/间,房间不变,就必须使开房率达到10间/天以上,宾馆和旅店才能谈到利润及投资回报。

二、餐饮服务业经营成本的内容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概述

酒店餐饮业中的油米酱醋,宾馆和旅店业中的毛巾肥皂,酒吧中的各种酒水,茶社中的各种茶叶,购买时,一般都采购量较大,以便取得价格上的优惠,采购回来后,并不是马上全部用光,少则用上三五天,长则用上十天半个月,在等待耗用的时间里,它们叫存货,耗用以后就形成了经营成本。如某餐馆,一次采购250千克大米,100千克食用油,每天则只需耗用10千克大米、2.5千克油;茶馆一次购买回100千克各类茶叶,而每天耗用量也就是1~2千克。每天耗用的部分,就从存货变为了经营成本,在耗用前,存货属于业主的资产,耗用了就变为成本的一部分,作为收入的扣减。从这个特性上来看,经营成本应该是越低越好的。当然,低有个限度,在这个应该的限度内,节省的成本就是获得的利润。

如清蒸鱼,一份售价8元钱,成本是:鱼的原料成本是3~5元,调料辅料0.2元,水电0.1元,成本占40%~60%;如回锅肉一份,售价7元,而成本是:猪肉的原料成本是3元,辅料0.5元,调料0.3元,成本占55%。所以,将成本降10%,就是利润增加10%。当然,这里所说的降成本并不是指将每份出品的数量减少,以减少数量来降低成本等于是自杀。管理者应从经营成本的源头,即购置时进行降低。

一般来说,小型餐馆都由业主亲自去采购原料,因为餐馆的最大支出就在这一环,将这一环控制住了,利润的流失也就把握住了,可以说,小型餐饮服务类企业赚钱都是省出来的。但大中型酒店餐饮企业靠业主自己控制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必须建立一套请购、审批、询价、采购、验收、保管、领用制度,确定每个环节的控制点。才能从源头上控制成本。

成本在这里还有个较为麻烦的问题:从仓库中领取用品,如餐馆中的油、米、酱、醋等,应按什么价格记账?比如,大米,上次买回250千克,单价3.20元,还剩有25千克,又买回250千克,单价3.60,而从大米的质量上已经无法区分批次了。常用的计算领出存货价格的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先购进的先领用);平均单价法(将每次购进的存货单价平均算出一个价格);直接认定法又叫个别计价法(领用时能分清每批购进的数量、价格,就用此方法)。

在小型餐饮服务类企业中,以上各种常见的价格认定方法,除了酒吧能采用个别认定法外(因为酒吧中存货以酒为主,而酒的外观特殊,品名各异,容易直接认定),其他企业都不太适合使用,故建议采用近似平均单价法的大批单价法或加权平均法,大批单价法如餐馆买回大米250千克,单价3.4元,用到剩下20千克时,又买回250千克,单价3.2元。从购回单价3.2元这天开始,领用的大米单价就按3.2元计价。这种方法,保证基本接近准确,而又简单实用。

(二)核算

餐饮业务是酒店的主要经营业务项目,其经营业务核算分述如下。

1.原材料内部调拨和委托加工的核算

(1)原材料内部调拨的核算

企业内部不独立核算的单位之间原材料的调拨是原材料的内部移库,在核算上原材料总账的金额不发生增减变动,仅在明细账上反映为此增彼减的会计分录。

①内部仓库之间的调拨。内部仓库之间的调拨,调整原材料保管部门的明细账户。

比如,由中餐厅仓库调拨给快餐厅仓库一批原材料,计价5 200元,根据内部调拨单,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快餐厅

5 200

贷:原材料——中餐厅仓库

5 200

②内部厨房之间的调拨。因厨房的原材料已从“原材料”账户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因此对“原材料”账户所属明细账户不作调整,仅调整“主营业务成本”账户所属明细账。

比如,由第一厨房拨给第二厨房副食品一批,计3 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一第二厨房

3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第一厨房

3 000

(2)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很多酒店餐饮企业所需的材料会发外加工,我们称之为委托加工材料。其所有权仍属企业所有,加工时暂时由受托单位负责保管,加工完毕后再运回本企业验收入库,因而健全委托加工材料的交接手续,是保证委托加工材料安全完整的重要步骤。

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时,要由业务部门与加工单位签订合同,填制委托加工发料单。委托加工发料单一式数联,一联交仓库据以发料和登记保管账,其余各联随加工材料送交委托单位签收,签收后退回两联:一联由业务部门留存据以对委托加工材料进行管理;一联交财会部门进行核算。其格式如下表所示。

【例1】正保大酒店餐厅委托千山豆制品厂加工腐竹100千克,发出黄豆500千克,每千克5元,开出委托加工发料单如下:

①根据委托加工发料单,作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腐竹

2 500

贷:原材料——粮食类

2 500

②以现金50元支付运费时,作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腐竹

50

贷:库存现金

50

③以转账支票支付腐竹加工费用及税金800元,作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腐竹

800

贷:银行存款

800

委托加工材料收回时,由业务部门填制“委托加工材料人库单”一式两联,一联由仓库验收后留存;另一联交由财会部门入账,其格式如下表所示。

委托加工材料入库单

已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收到委托加工材料入库单(见上表),腐竹的加工总成本为3350元,作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干货类

3 350

贷: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腐竹

3 350 2.原材料发出的核算

餐饮业务发出原材料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由于各种材料一般都是多批购进,每批购进的单价常会因季节、调价等原因而各不相同,因此,在发出原材料时应先确定其单价。通常发出原材料的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等,具体核算内容因第三讲中已作详细阐述,在此不再赘述。 3.原材料的明细分类核算

对原材料进行明细分类核算,这有利于对原材料进行管理,可以使管理者清楚地了解、掌握各种原材料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便于进行账实核对,保证原材料的安全。

因此,各饮食业务无论其规模大小或采取何种管理方式,都必须设置一套既有数量又有金额的明细账。

根据各饮食业务的自身条件,材料明细账的设置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将整套明细账设置在仓库,由仓库保管员根据材料出入库单登记材料收发的数量和金额,并负责在月底结出各种材料的余额。财会部门则可按仓库设立的原材料二级明细账,对仓库的数量、金额明细账起到控制和监督的作用。

另一种是因条件限制,仓库仅设置原材料数量明细账,而不设原材料金额明细账。采用这种方法同样由保管员登记材料收发数量账,并结出库存数量。财会部门每月末进行盘点清查,并填制金额。

4.餐饮制品成本的核算

饮食制品的成本包括所耗用的原材料,即组成饮食制品的主料、配料和调料三大类。

(1)计算原材料消耗的方法

由于饮食制品品种繁多、数量零星、现做现卖、生产和销售紧密相连,一般不能按食品逐次逐件进行成本计算,所以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应与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相适应。有两种现行方法来计算饮食制品的原材料消耗。

①永续盘存制。此法适用于实行领料制的餐饮企业,因为如原材料的耗用实行领料制,则所领用的原材料月末不一定全部被耗用,还会有一些在制品和未出售的制成品;同样,月初还会有已领未用的原材料、在制品及尚未出售的制成品。若不考虑这些因素,则会影响成本的准确计算。因此,应对未耗用的原材料、在制品、未出售的制成品进行盘点,并编制厨房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盘存表,其格式如下表所示,并以此作为退料的依据来计算实际耗用额凭以结转成本。

其计算公式如下:

耗用原材料成本=厨房月初结存额+本月领用额-厨房月末盘存额

月末剩余原材料、半成品和待售产成品盘存表

厨房月初结存额和本月领用额,可以从“原材料”或“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的有关项目中求得;厨房月末盘存额按盘存表计算。对在制品、制成品,有的要按配料定额和账面价值折合计算。

财会部门将“月末剩余半成品和待售产成品盘存表”代替“退料单”,不移动厨房实物,作假退料处理。

【例2】正保大酒店中餐厅厨房4月30日编制“月末剩余原材料、半成品和待售产成品盘存表”如表所示。

根据“月末剩余原材料、半成品和待售产成品盘存表”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2 916

贷:原材料

-2 916

下月初根据“月末剩余原材料、半成品和待售产成品盘存表”再填制领料单,作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2 916 贷:原材料

2 916 ②实地盘存制。此法适用于没有条件实行领料制的餐饮部门。在平时领用原材料时,不填写领料单,不进行账务处理,月末将厨房剩余材料、在制品、制成品的盘点金额加上库存原材料的盘存金额,倒挤出耗用的原材料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耗用原材料成本=原材料月初仓库和厨房结存额+本月购进总额一月末仓库和厨房盘存总额

【例3】正保大酒店中餐厅“原材料”账户的月初余额为7 600元,本月购入材料总额为148000元,月末根据盘存表计算仓库和厨房结存总额8 000元。采用盘存计耗法计算耗用的原材料成本。

耗用材料成本=7 600+148 000—8 000=147 600(元)

根据计算结果,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7 600

贷:原材料

147 600

采用这种方法,虽手续简便但因平时材料出库无据可查,会将一些材料的丢失、浪费、贪污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利于加强企业管理、降低成本和维护消费者利益。相比之下,采用“永续盘存制”计算产品成本,虽然手续繁琐,却因材料出库有据可查,对耗费材料的成本计算就能比较准确,从而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降低产品成本。

(2)餐饮制品成本的构成

餐饮制品的营业成本为直接过程的原材料成本,不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其他一切费用。原材料以外的各种费用,一般另列项目,计入销售费用。

原材料成本包括餐饮产品的主料、配料、调料和这些原料的合理损耗。在价值构成上,包括原材料的买价、运杂费、仓储费用以及相关税金。

主料、配料是构成餐饮产品成本的主体,所以核算产品成本,必须首先从核算主料、配料成本做起。

未加工处理的原料称为毛料;加工处理后的原料称为净料。菜谱主料、配料的标准、投料量,通常都以净料量计算,所以计算产品成本的第一点是计算各种净料的成本。因此,餐饮产品的原材料单位成本就是所用主料、配料的净料成本及调料成本的总和。

(3)净料成本核算

净料是指加工处理后的原材料,净料成本也称为生料成本、半制成品成本。

①生料成本。生料是指仅经过拣洗、宰杀、拆卸等加工处理,而没有经过任何半制或热处理的各种原料。例如将活鱼洗净后切成鱼片、蔬菜去皮切丁等。

生料成本核算用如下公式:

生料单位成本=(毛料总值-下脚料总值-废料总值)/净料重量

②半制成品成本核算。半制成品是经过热处理,但还没有完全加工成制成品的净料。餐饮业大部分原料在烹调前要经过半制。所以,半制成品的核算是主配料核算的重要方面。

无味半制成品的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无味半制成品成本=(毛料总值一下脚料总值一废料总值)/无味半制成品重量

调味半制成品的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调味半制成品成本=(毛料总值-下脚料总值-废料总值+调味品总值)/调味半制成品重量

成本的具体计算方法,有一料一档的计算方法和一料多档的计算方法。

其中:

A.一料一档的计算方法。一料一档是指原材料经初始加工后,只有一种半制成品,一料一档的下脚料分为两种:一种是不可作价利用的;另一种则是可作价利用的。

下脚料不可作价利用的半制成品单位成本等于购进原材料的总成本除以加工后半制成品的重量。其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半制成品成本=购进原材料总成本/加工后半制成品总重量

【例4】正保大酒店中餐厅购进竹节虾5千克,每千克单价为20元,总计100元,经加工后得净虾4.45千克,虾须等下脚料不计价。求净虾的单位成本。

净虾单位成本=100/4.45=22.47元/千克

若有可作价利用的下脚料,则其半成品的单位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半制成品成本=(购进原材料总成本一下脚料金额)/加工后半制成品重量

又如该中餐厅厨房购进冻牛肉80千克,每千克购进价为18元,总计1440元,经加工后得净牛肉49千克,牛筋25.50千克,损耗5.50千克。牛筋作价为每千克2.80元,计71.40元。求净牛肉的单位成本。

净牛肉单位成本=(1 440-71.4)/49=27.93(元/千克)

B.一料多档的计算方法。原材料经初加工后,产生几种半成品,即称为一料多档,需分别计算各半成品的价格。各半成品价格的总和应等于加工前原材料购进的总价。其中质量好的成本较高,质量较差的成本略低。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未定价半成品单位成本=(原材料购进总值-其他半成品价值之和)/该项半成品重量

比如,火腿一只重5千克,每千克30元,经处理得:脚爪和脚圈0.8千克,每千克8元;下方1.4千克,每千克16元;中方1.6千克,每千克52元,求上方的单位成本。

上方单位成本=(5×30-0.8×8-1.4×16-1.6×52)/(5-0.8-1.4-1.6)=31.67(元/千克)

(4)调味产品成本的核算

调味品是餐饮制品不可缺少的部分,它的成本是产品成本的一部分。虽然在单个产品中,调味品用量极少、调味品成本所占的比重不高,其管理和核算容易被忽视;但是,从整体情况来看,对调味品的正确核算也是降低成本的很重要的途径。

①调味品的分类。调味品分为单一调味品和复合调味品,前者是只有一种味道的调味品,后者是把某些单一调味品按比例配合,加工合成具有多种味道的调味品。其单位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复合调味品单位成本=(调味品1成本+调味品2成本+…)/复合调味品总重量

②调味品的生产方式。餐饮产品的生产方式有两种类型,即单件生产和成批生产。而餐饮产品里的调味品则依其生产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如果为单件生产。它是指单件制作产品的调味品成本,核算时先要把各种惯用的调味品的用量估计下来,然后根据其进价,分别计算出各调料品的成本,并逐一相加。其计算公式如下:

单件调味成本=用料1用量×单价十用料2用量×单价十…

如果为成批生产。它是指某些菜肴的调味品可以先配制一批,以节约时间,提高劳动效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单个菜肴应分摊的调味品成本=成批生产调味品成本/制成菜肴数

(5)菜肴制成品成本的核算

在分清了菜肴主料、配料及调味品成本核算之后,菜肴制品的成本就是制作这道菜肴所需的主料、配料和调味品的成本之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产品原料成本=主料成本十配料成本十调味品成本

这里计算出来的单位产品成本,是一个菜肴的用料成本,并未包括人工费用。因此,在核算菜肴制成品成本时,还需将与制成这道菜肴有直接关系的人员人工成本计入其中。因为厨房内员工分工不同,即使同一厨师也要制作不同种类和价格的菜肴。因此,其人工成本只能采用估计的方法。具体估计方法如下:

①将制作菜肴相关人员的工资薪酬支出除以一定时期制作菜肴的总数,计算平均每盘菜肴应分摊的人工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菜肴应分摊的人工成本=相关人员工资薪酬/菜肴总数

②将制作菜肴相关人员工资支出按菜肴用量成本多少估计。菜肴成本高、花费时间也多,因此,应更多地分担人工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菜肴应分摊的人工成本=相关人员工资×(某菜肴用料成本/各种菜肴用料成本)÷该种菜肴的份数

③将与制作菜肴相关人员的工资支出,按菜肴制作时间的多少进行估计。菜肴制作的时间长,花费的人工就会长。因此,应分摊更多的人工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菜肴应分摊的人工成本=相关人员工资×(某菜肴平均制作时间/各菜肴平均制作时间之和)÷该种菜肴的份数

餐饮业务在进行人工成本核算时,可以选择其中一种分摊人工费用的估计方法。在计算完人工成本之后,就可以进行单个菜肴制品的成本核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产品成本=单位产品用料成本十单位产品人工成本

比如,某菜肴主料成本为5元,辅料成本为0.5元,调料成本为2.6元,按菜肴制作时间分摊菜肴人工成本计算为0.4元,则这道菜肴的单位成本为:

5+0.5+2.6+0.4=8.5(元)

(6)筵席成本的核算

筵席是由冷盘、热菜、大菜、汤、点心等各种菜点,按一定规格组成。计算成本时,只需将组成筵席的各种菜肴成本相加,其总值即为该筵席的成本。

在计算筵席成本时,还有另一种做法。筵席往往是由顾客预订的,如顾客预订一桌1500元的筵席,餐饮企业即可根据筵席的标准和成本率,先核算出筵席的成本总值,再依各种组合菜点所占筵席或成本总值的比重,核算出各种菜点的成本。具体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策划:

①顾客需订多少元的菜肴?假设1 500元。

②餐饮部门的销售毛利率一般是多少?如果为40%,则这桌菜肴的成本计算如下:

1 500 ×(1—40%)=900(元)

③将提供多少菜肴?菜肴所占筵席成本的比重为多少?如果有15道菜,其中5样菜平均成本为10元,5样菜平均成本40元。另5样菜平均成本90元,则总成本为:

10 × 5+40 ×5+90 ×5=700(元)

900—700=200(元)

④企业还有200元的活动空间,可以考虑为顾客加大菜量,或免费赠送一些酒水、果盘或其他礼品。

如果计算的成本高于900元,则要考虑在什么方面可以有效地降低成本。或将销售毛利率降低,让利给顾客。

(三)餐饮制品售价的制定

1.销售毛利率法

销售毛利率法。它是以售价为基数,先确定各种饮食制品的毛利率(毛利额占售价的百分比),再用倒扣方式确定饮食制品的售价。其计算公式如下:

售价=原材料成本/(1-销售毛利率)

比如,正保酒店中餐厅规定青瓜肉片每盆配料价6.50元,规定毛利率45%,求每盆青椒肉片售价。

每盆青椒肉片售价=6.5/(1-45%)=11.8(元)

2.成本毛利率法

成本毛利率法亦称外加毛利率法。它是一种以饮食制品的成本价格为基数,按确定的成本毛利额加成本计算出销售价格的方法。成本毛利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成本毛利率=毛利额/成本价×100%

假如,正保大酒店中餐厅出售的清炒虾仁成本为16元,如核定其外加毛利率是50%,求其单价。

每盆清炒虾仁单价=16 ×(1+50%)= 24.00(元)

3.销售毛利率与成本毛利率的换算

采用销售毛利率法计算餐饮制品的售价,有利于核算管理,但计算较为麻烦;采用成本毛利率法计算饮食制品的售价,其核算较为简便,但不能满足管理上的需要。为了既满足管理上的需要,又简化计算手续,可采用换算的方法将销售毛利率计算为成本毛利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成本毛利率=销售毛利率/(1-销售毛利率)

比如,销售毛利率为45%,将其换算为成本毛利率。

成本毛利率=45%/(1-45%)= 82%(小数四舍五入)

三、酒店餐饮业费用支出的内容及核算

(一)餐饮服务业费用支出的内容

对于这些支出,按照与企业的经营关系和表现划分,主要是:

1.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

(l)销售费用:水费、电费、用品的运输费、保管过程中的损耗、员工的工资等等。

(2)管理费用:购买办公用品支出、租赁房屋的支出、员工的制服费、制作广告招牌费,自有房屋的折旧费等等。

餐饮服务类企业,只要企业开张,各种各样的费用就纷至沓来,像预料之中的店内开支:水费、电费、燃料费、运杂费、保管费、员工工资、员工制服费、办公用品支出、店堂客房用品支出……。没有在预算中的开支:门前“三包”费、治安费、计生费、卫生检疫费、排污费、办证费、年检费……不一而足。所有的费用支出,从最终结果上看,都和经营成本一样,是扣减经营收入、减少利润的。

从这个角度看,对待费用支出,如同对待经营成本一样,能省则省,省下的就是赚到的利润。像宾馆和旅店中的电费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客人早上出门办事或旅游去了,马上要检查客房中的空调、电扇、热水器、电灯是否关上。在夏天,有的客人为了回到房间就有清凉的环境,很快能用上热水,往往出门时将空调和热水器开着,l天下来耗电20度以上,按0.5元/度计算,就是10元钱了。还有像餐馆中采购原料,100千克大米、50千克油要雇辆三轮车;买250千克大米、100千克油一辆三轮车同样能拖回来,都是一个价钱。同时,采购量大时,还能获得价格上更多优惠。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酒店餐饮企业根据费用发生的环节和作用,应分为“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两个账户来核算。但通过对现实中的小企业进行考察,得出结论是:小企业的费用支出绝大部分都是以“销售费用”形式体现的,而以“管理费用”的性质支出的很少,直接将两项费用归纳在“销售费用”一个账户中反映。从核算结果看,既不会影响盈利计算的正确性,又可以简化核算的工作内容。

除此之外,还有些是以前发生,还未支付现金的费用;有的是以后要发生,而需要现在就支付现金的费用。这些就分别叫做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

2.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

有些费用,在支付现金时,是不应计入当期内,而应在以后一段时期分摊的费用;而有些费用虽已经发生了,但暂时不用支付现金。前者如租房费,一次性支付3个月或1年,如全部作为当期费用,显然是不合适的;还有如支付广告费,为宣传企业而树立的广告牌,其作用是长期的,在支付当月全部计入费用也不合适,应按期摊销。而另外的业务,如在银行贷款用作流动资金,贷款期3个月,银行要求在3个月到期时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在借款的前2个月银行未收本金,也未收利息,在还款月将3个月利息一起计入费用,也是不合理的。故这种情况下要在借款的前2个月将已发生但未支付的利息费预提计入当期的费用。

另外还有一项费用就是折旧。

如宾馆和旅店中的自有房屋、大型中央空调机、冷冻食品柜,都应提折旧。对这一部分内容,要设置“累计折旧”账户进行反映,而在折旧所建议的四种方法(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根据餐饮服务企业的特点选用“年限平均法”为宜。对折旧计提时间的规定是: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这些内容第三讲已做介绍。

正确提取折旧,资产的磨损能得到弥补,不计提折旧,磨损部分没有从利润中扣除,企业就要多交所得税。不正确地计算和提取折旧,比如资产在启用或报废时一次计入费用扣减利润,将使启用或报废时当期的费用变得很高,利润大部分被扣减掉,甚至变成亏损,不能正确反映企业当期的经营状况,因而税务局规定,凡是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都应计提折旧。

除了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外,对于像冷冻机、空调、运输车辆还可以用工作量法来计算。

如大型冷冻机,原值125 000元,可连续工作使用3万小时,残值12 500元,则冷冻机折旧计算如下

折旧费=(125 000元-12 500元)/30 000小时=3.75元/小时

当月冷冻机使用29天,每天24小时,则当月折旧费为:

29天×24小时×3.75元/小时=2 610元。

将计算出的房屋折旧费、冷冻机折旧费以费用形式记录下来,同时记录固定资产折旧的增加,这部分工作便告完成。

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因为符合固定资产价值的资产实在太多,税务局专门编制手册以分类指导,涉及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不清楚的,可请教税务局人员。

四、职工薪酬及其核算

在所有费用开支中,职工薪酬占了很大一部分,其中工资又是费用开支中很独特的一类,工资既是一个常数(指正常情况下员工工资),又是一个变数(指需要加班时加薪);工资既是单纯的支出(指应付给员工的报酬),又是能带来收益的支出(好的员工在接待顾客上,在消费者心理掌握上很优秀,能做出比普通员工高出几倍的营业额),所以,工资的支出,要注意它的特点,既要降低工资的开支,又要注意工资支出所能带来的效益。企业员工工资支出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

在我国,工资一般是按月计算的,并且是先劳动后支付报酬。上班不到一个月的员工,要按月工资换算成日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支付。我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天不超过8小时,超出这个时间的工作劳动,应支付加班费,并且每月加班不应超出36个小时。按我国目前的规定,每月工作有效天数是21天,因此月工资换算为日工资的公式如下:日工资=月标准工资额/21天

例如:宾馆和旅店前台李小姐标准工资是月薪800元,换算成日工资则是800元/21天=38.10元/天,李小姐当月7日开始上班,至月底工作天数为15天,应付工资为38.10元/天×15天=571.5元。

酒店餐饮企业应建立考勤记录,可用考勤机打卡来记录每个员工的实际上班天数和时数。考勤卡就成为每个员工的劳动报酬的记录,同时也是企业工资开支的原始记录。如根据某宾馆和旅店当月考勤卡的记录,本月该宾馆和旅店员工出勤率如下:

①李某,上班21天,月工资600元,应发600元;

②张某,上班22天,月工资680元,应发712.36元;

③赵某,上班18天,月工资800元,应发685.80元;

④孙某,上班25天,月工资650元,应发773.75元;

⑤钱某,上班23天,月工资650元,应发711.85元;

⑥王某,上班23天,月工资650元,应发711.85元;

⑦刘某,上班20天,月工资650元,应发619.00元;

⑧吕某,上班22天,月工资1200元,应发1257.08元;

⑨林某,上班18天,月工资1200元,应发1028.52元;

⑩冯某,上班22天,月工资800元,应发838.20元;

根据上面所发工资出勤记录,实际付出数经员工签字后就成为记账的依据。对于计算出的员工工资数,一般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账户。

第16篇: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项目及核算内容

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项目及核算内容

1、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应视开发产品的具体情况,按制造成本法设置成本项目。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下列六项: 1)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2) 前期工程费 3) 基础设施费 4) 建筑安装工程费 5) 配套设施费 6) 开发间接费

2、各成本项目的开支范围如下: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土地征用费: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转让费、土地效益金、土地开发费,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应税金等。

(2) 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应估价入帐,分别冲减有关成本。 (3) 市政配套费:指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征用生地向当地市政公司交纳的红线外道路、水、电、气、热、通讯等的建造费、管线铺设费等。 (4) 其他:如土地开发权批复费、土地面积丈量测绘费等。 前期工程费

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筹建、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整体性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 如:人防工程建设费、规划管理费、新材料基金(或墙改专项基金)、教师住宅基金(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贴费)、拆迁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

(2) 规划设计费:项目立项后的总体规划设计、单体设计费、管线设计费、改 造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含支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调研费),制图、晒图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

(3) 勘测丈量费: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

(4) “三通一平”费: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给排水(含地下排水管、沟开挖铺设费用)、供电、道路(含按规定应交的占道费、道路挖掘费)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和进行场地平整发生的费用(包括开工前垃圾清运费)等。

(5) 临时设施费:工地甲方临时办公室,临时场地占用费,临时借用空地租费,以及沿红线周围设置的临时围墙、围栏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临时设施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家具等不属于临时设施费。 (6) 预算编、审费:支付给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受聘为项目编制或审查预算而发生的费用。

(7) 其他:包括挡光费、危房补偿鉴定费、危房补偿鉴定技术咨询费等。 基础设施费

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小区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之外的道路、供

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费用,红线外两米与大市政接口的费用,以及向水、电、气、热、通讯等大市政公司交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道路工程费:小区内道路铺设费。

(2) 供电工程费:变(配)电设备的购置费,设备安装及电缆铺设费,供(配)电贴费、电源建设费,交纳的电增容费等。

(3) 给排水工程费:自来水、雨(污)水排放、防洪等给排水设施的建造、管线铺设费用,以及向自来水公司交纳的水增容费等。

(4) 煤气工程费:煤气管道的铺设费、增容费、集资费,煤气配套费,煤气发展基金、煤气挂表费等。

(5) 供暖工程费:暖气管道的铺设费、集资费。

(6) 通讯工程费:电话线路的铺设、电话配套费,电话电缆集资费,交纳的电话增容费等。

(7) 电视工程费:小区内有线电视(闭路电视)的线路铺设和按规定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8) 照明工程费:小区内路灯照明设施支出。

(9) 绿化工程费:小区内人工草坪、栽花、种树等绿化支出;绿地建设费。 (10) 环卫工程费:指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支出。如垃圾站(箱)、公厕等支出。 (11) 其他:小区周围设置的永久性围墙、围栏支出、园区大门、园区监控工程费、自然下沉整改费等。 建筑安装工程费

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内的各项费用 (含设备费、出包工程向承包方支付的临时设施费和劳动保险费),有甲供材料、设备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发包工程应依据承包方提供的经甲方审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单”来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土建工程费

① 基础工程费:土石方、桩基、护壁(坡)工程费,基础处理费、桩基咨询费。 ② 主体工程费:即土建结构工程费(含地下室部分)。 ③ 有甲供材料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费。 (2) 安装工程费

① 电气(强电)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照明等电气设施安装费,有甲供材料、设备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

② 电讯(弱电)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通讯、保安监视、有线电视系统等电讯设施安装费。

③ 给排水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上下水、热水等给排水设施安装费。 ④ 电梯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电梯及其安装、调试费。

⑤ 空调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换热站、冷冻站、风机盘管控制、楼宇自控系统等空调设施安装费。

⑥ 消防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自动喷洒、消防栓、消防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安装费。

⑦ 煤气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煤气管线等燃气设施安装费。 ⑧ 采暖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水暖、汽暖等供热设施安装费。

⑨ 上述各项如有甲供材料、设备,还应分别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 (3) 装修工程费:内外墙、地板(毯)、门窗、厨洁具、电梯间、天(顶)蓬、雨蓬

等的装修费,有甲供材料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费。

(4) 项目或工程监理费:指支付给聘请的项目或工程监理单位的费用。 (5) 其他:工程收尾所发生的零星工程费和乙方保修期后应由开发商承担的维修费(零星工程费和乙方保修期后应由开发商承担的维修费能够归类的,应按从属主体原则归类计入上述相应费用中),现场垃圾清运费、工程保险费等。 配套设施费

指房屋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产权及其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该成本项目下按各项配套设施设立明细科目,具体核算内容可区别以下情况:

(1) 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不会产生经营收入的不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如建造消防、水泵房、水塔、锅炉房(建筑成本)、变电所(建筑成本)、居委会、派出所、岗亭、儿童乐园、自行车棚、景观(建筑小品)、环廊、街心公园、凉亭等设施的支出。

(2) 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根据法规或经营惯例,其经营收入归于经营者或业委会的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的支出,如建造幼托、邮局、图书馆、阅览室、健身房、游泳池、球场等设施的支出。

(3) 开发小区内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大配套设施项目不能有偿转让和取得经营收益权时,发生的没有投资来源的费用。

(4) 对于产权、收入归属情况较为复杂的地下室、车位等设施,应根据当地政府法规、开发商的销售承诺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摊入本成本项目。如开发商通过补交地价或人防工程费等措施,得到政府部门认可,取得了该配套设施的产权,则应作为经营性项目独立核算。 开发间接费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开发产品的开发建设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开发间接费的内容包括:

(1) 现场管理费用:内部独立核算的、开发项目现场管理的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修理费、办公费、办公用水电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运输费、通讯费、业务交际费、劳动保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2) 利息并借款费用:直接用于项目开发所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减去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的净额。

(3)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按规定应计缴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4) 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按规定应拨付给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5) 质检费:包括按规定支付给质检部门的质量检验费,项目发生的材料、设备质量检验费、工程质量自检费、工程竣工验收费等质量鉴定性费用。

(6) 其他:项目交付使用后发生的,按规定或协议应由开发商承担、补贴给物业管理公司的水、电、煤气、暖气等价差,以及其他应计入开发间接费的费用。

3、开发企业期间费用的开支范围为: 营业费用

指在开发产品销售环节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1) 已完开发产品销售以前的改装修复费,开发产品看护费及按规定或协议应交物业管理公司的空房物业管理费,根据规定或协议应承担的按单位、面积分摊的空房和自留、自用物业水电费等。

(2) 小区内、主体外临时样板房、售楼处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样板房、售楼处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等资产性购置支出不得在销售费用列支。主体内临时样板房、售楼处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在房屋开发成本中列支。

(3) 开发产品销售、转让、出租过程中发生的广告审批费、广告制作费(含资料制作费)、广告宣传费、展览费、销售模型(沙盘)制作费、代销手续费、销售服务费、咨询费、办销售许可证时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物业管理启动金、商品房注册登记费、产权交易费(或商品房交易手续费)、房屋面积审核费、房屋评估费、诉讼费、中介佣金、销售许可证、外销费等。

(4) 专设销售机构的职员工资、工会经费、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业务交际费以及其他经费。 管理费用

指企业行政、财务、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1)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包括驾驶员保险费)、折旧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用水电费等。 (2)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 财产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4) 税金:指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金、费)、印花税等。 (5) 审计费、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董事会费、公司活动费等。 (6) 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 坏账损失及存货盘亏、毁损损失。

(8) 环境费:支付清洁工的工资、摆花费、租花费等 (9) 租金:包括房屋租金、车库租金等。

(10) 分摊上级管理部门和总部的管理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等。

财务费用

指企业为筹集开发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减去利息资本化部分)、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含票据工本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问:房地产企业单独修建的售楼部、样板房等营销设施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如何扣除?

答:房地产企业单独修建的售楼部、样板房等营销设施费,应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小区内、主体外修建临时性建筑物作为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应计入房地产销售费用扣除。售楼部、样板房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等资产性购置支出不得在销售费用中列支。

二、房地产企业在主体内修建临时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

三、房地产企业利用规划配套设施(如:会所、物业管理用房),发生的售楼部、样板房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按以下原则处理: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2.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临时的售楼处、样板房及其装修费用如何列支? |

2011-2-15 13:58:00 0 推荐

有关这个问题争论较多,现予以分析:

一、国家税务总局答疑:

房地产开发企业修建的临时的售楼处、样板房及其装修费用,是计入开发成本呢还是计入期间费用?如果计入开发成本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是否允许扣除?

回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修建的临时售楼设施,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作为开发间接费用,不可以计入开发成本并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

2010/12/21

二、国税发(2009)31号文件:

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

6、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修建的临时的售楼处、样板房及其装修费用属于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理应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三、可以这样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对上述费用在企业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扣除规定是不一样的:

1、临时样板房、临时售楼厅其建造费和装修费,作为所得税扣除要求会计上处理作开发成本中列支。而土地增值税扣除规定不作1+2项目中进行扣除,而作为期间费用扣除。

2、建造用于销售的工程中的临时样板房、售楼处建造费(临时样板房或售楼处,以后出售),所得税处理上也作为开发成本,随同完工产品出售结转销售成本。土地增值税上由于建造及装修的临时售楼处利用了会所等设施,临时样板房以后也作为完工产品出售,可以作为开发成本进行扣除,并可加计扣除处理。

第17篇:酒店营业成本费用的划分、认定核算

酒店营业成本费用的划分、认定核算

酒店的成本费用,包括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两个方面。为社会提供各项服务而进行的生产经营过程所发生的各种直接支出和耗费,属于酒店的营业成本,未列入营业成本的各项耗费为酒店的期间费用。

一、酒店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的划分、认定:

(一) 营业成本的划分、认定

根据酒店的经营特点,营业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商品进价成本。

1、直接材料成本:

酒店经营中直接材料主要是指餐饮部在其饮食加工,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原料,如鸡、调料和配料的耗费。其中原材料:是制成各种饮食制品所用的辅助原料,一般以各种蔬菜、干货等为主;调料:是制成各种饮食所用的调味用料,如油、盐、酱等。

根据新制度规定,酒店各部门(包括餐饮部)的人工费用直接计入部门费用,不需摊入营业成本。

2、商品进价成本:

商品进价成本主要是指为销售而购入的商品的价格及相关费用 。分为:国内购进商品粮进价成本和国外购进商品进价成本。国内购进商品进价成本,是指商品的实际采购成本,不包括购入商品粮时发生的时进货费用 ,如各项手续和运杂费;国外购进商品进价成本,以到岸价(CIF)成本加海上运费、保险费作为商品的计价原价,同时加上商品在进口环节需缴纳的税金,如进口关税,进口产品税,以及购进外汇价差等。

(二)期间费用的划分、认定

酒店的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这些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从酒店获得的当期营业收入中得以补偿。

1、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是指酒店各个营业部门在其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开支,根据新制度规定,酒店的营业费用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运输费:指酒店购入存货,商品的各项运输费用,燃料费等。

(2) 保险费:指酒店向保险公司投保所支付的财产保险费用。

(3) 燃料费:指酒店餐饮部门在加工饮食制品过程中所耗用的燃料费用。

(4) 水电费:指酒店各营业部门在其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水费和电费。

(5) 广告宣传费:指酒店进行广告宣传而应该支付的广告费和宣传费用。

(6) 差旅费:指酒店各营业部门的人员因出差所需的各项开支。

(7) 洗涤费:指酒店各个营业部门为员工洗涤工作服而发生的洗涤费开支。

(8) 低值易耗品摊销:指酒店各营业部门在领用低值易耗品分别进行的费用摊销。

(9) 物料消耗:指酒店营业部门领用物料用品而发生的费用。物料用品包括客房、餐厅的一些日常用品(如针棉织品、餐具、塑料制品、卫生用品、印刷品等)办公用品(如办公用文具、纸张等)包装物品,日常维修用材料、零配件等。各营业部门发生的修理费用也记入此。

(10) 经营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指酒店各营业部门直接从事经营服务活动的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11) 工作餐费:指旅游饭店按规定为各营业部人员提供的工作餐费。

(12) 服装费:指旅游饭店按规定为各营业部人员制作工作服而发生的费用。

(13) 其他与各营业部门有关的费用。

2、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酒店为组织和管理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不便于分摊,应由酒店统一认定负担的费用,包括:

(1) 公司经费:指酒店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人员工资,福利费、工作餐费、服装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物料消耗低耗品摊销,以及其他行政经费。

(2) 工会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的费用。

(3) 职工教育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的费用。

(4) 董事会经费:指酒店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以及董事为执行各项职能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5) 税金:指酒店按规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6) 燃料费:指管理部门耗用的各种燃料费用。

(7) 水电费:指管理部门办公用水、电费。

(8) 折旧费:指酒店全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9) 修理费:指酒店除营业部门以外的一切修理费用。

(10) 开办费摊销:指酒店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 ,按规定摊销期摊销。

(11) 交际应酬费:指酒店在业务交往过程中开支的各项业务招待费,按全年营业收入净额的一定比例控制使用按实列支。

(12) 存货盘亏和毁损:指存货在盘亏和毁损中的净利损失部分。不包括非损失部分。

(13) 其他一切为组织和管理酒店经营业员活动而发生的费用。

3、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酒店在其经营业员过程式中为解决资金周转等问题在筹集资金时所发生的费用开支。包括利息(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金融机构手续费等。

二、酒店营业成本,其间费用的核算。

酒店营业成本费用核算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区分本期成本费用与下期成本费用,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的界限,按照各营业部门设置有关帐户进行核算。

(一) 营业成本核算

酒店的营业成本,通过营业成本帐户进行核算。

餐饮成本核算

酒店餐饮成本实际上就是餐饮部门在饮食制品的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配料、调节器料、成本。对餐饮成本的核算通过“营业成本”帐户进行,核算期每旬核算一次,以每月初至月末最后一天为本月会计计算期间,计算总的营业成本。

按照核算要求和实行“永续盘存制”,餐饮核算员应将每日所领物品的领料单加以汇总算出当日的食品成本额,通过每天的餐饮营业收入,计算出当日的毛利及毛利率,使餐饮部能较好的控制营业成本。月末,通过借“营业成本”贷“原材料”帐户结转餐饮成本,对于已领用的原材料期末未消耗的部分,作耗用成本调正,调正公式:实际耗用原材料成本=厨房月初结余额+本月领用额+/-本月调入(出)额-厨房月末盘存额。其中的厨房月末盘存额(剩余原材料、未出售的半成品和制成品总额)需要通过实地盘点,按各自的配料定额与帐面价格折合计算。同时在会计核算上,采用“假退料”的方法进行调整。即月底用红字借记“营业成本”贷记“原材料”帐户,次月月初再用蓝字作出相同方向的调回分录。

第18篇: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1、依法按章办公。认真执行会计法及新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对原始凭证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按规定设置账簿,做好收入,支出、费用等业务的填制,会计账簿的登记工作;按规定时间核销项目部的各项费用及需上报的各项表格。

2、能做到每月按时结账,定期与新捷股份公司财务部对帐,及时、完整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3、库存材料的核算管理,严格控制材料库存的合理储备,减少资金占用。建立了材料入库和材料领用制度;定期进行材料盘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4、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会同出纳开户银行营业柜台办理大额存款业务,妥善保管银行存款预留印签卡片、有价证券,确保资金安全,定期核对银行账户存款余额,现金库存余额。

5、印章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财务专用章及做好使用登记工作;

6、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资料,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19篇:核算员岗位职责

核算员岗位职责

职责范围:

1.根据批生产指令,及时准确地领取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经质量监督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根据公司领料制度,严格按消耗定额领发物料,做到手续齐全,帐物相符。 3.每个品种生产结束后,对剩余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4.认真做好车间考核工作,做到认真准确并及时汇报。 5.做好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入库工作。

6.每天报产量日报单及工时记录,日报单及工时记录要准确无误。 7.上报生产所需物质的计划单。

8.核算员日常填写领料单,必须按规定的材料目录名称、单位、规格、数量填写,采用实际价格结算,到月末按规定时间与财务部材料会计衔接,由材料会计提供本月材料实际平均单价划价做消耗,填写领料单时不得随意变更材料名称及单价。

9.核算员每月按规定日期及时与保管员对票之后,与材料会计对清当月材料的出库 帐目。

10.每月结帐日,核算员要及时准确的清点在产品,如因在产清点不实造成产品成本价格不准确,由核算员负责。

11.核算员接到财务成本会计下达的各项指标通知后,必须在第二天上报车间成本,成本计算按“成本核算实施细则”要求执行,制造费用,在产品的分配计算,按标准执行,不得估计。

12.核算员应按“成本核算实施细则”要求设置帐目,登记帐目,在成本会计下达各项指标三天内将“产品成本单耗表”、帐本及记帐凭证一起报送到财务成本会计审核。13.核算员必须熟悉并掌握各产品消耗定额,每月根据生产计划各产品所需材料开具领料单到仓库领料,不允许超定额领料(超计划产量除外)、随意领料,控制不当造成材料成本不实由核算员负责。

14.核算员要熟悉生产过程,掌握各产品的生产流程及各产品所需原料名称,以便正确核算产品成本。

15.在财务成本会计的指导下搞好成本分析工作。权限:

1.对车间物料消耗有考核的权力。2.对车间劳动定额有考核的权力。 责任:

1.对所保管的物料的数量和包装完好性负责。

2.对物料管理不善造成的混料、交叉污染负责。3.对有关危险品不能及时退库造成的事故负责。 4.对各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第20篇:核算员岗位职责

核 算 员 岗 位 职 责

1、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有关现金管理制度、规定遵守财经纪律。

2、具体负责加油站销货款收缴、核对清点、缴存银行。

3、负责加油站内收入款及时按规定限额投入保险柜的监督落实工作。

4、负责检查各班组投币记录的登记、保管工作,负责日、周、月销售报表的编制工作。

5、负责加油站备用金的借入、保管、使用台帐登记工作。

6、负责加油站日常费用的报销工作。

7、负责加油站油品调价记录簿的登记工作。

8、负责加油站销售日报表及其他报表的上传工作。

9、负责普通发票的领、用、存、交接登记工作。

10、及时传递收支票据,以便会计及时做账。

11、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登记工作。

12、负责完成与资金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13、遵守加油站管理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本费用核算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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