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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11 21:03:44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内宿管理质量,培养学生自理、自立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使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促进学校良好校风、学风的建设。特制定此制度。

一、内宿纪律 学生宿舍管理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学生自爱、自强、自律的品质。

1.凡在校住宿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定,服从寝室管理员的安排,接受寝室管理员的教育。

2、宿舍清洁卫生实行轮值管理,每个星期有指定的楼层长和室内值日生。

3、内宿学生必须在学校住宿,不准在外面租房或住同学家。学生按指定的床位就寝未经允许不准自行更换床位。因故需要外宿者须经班主任、级组长批准并向生活指导老师报告否则以无请假外宿论处。

4、学校饭堂吃饭,无特殊情况不能在外面吃饭,不得带外卖或方便面进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内就餐,如果特殊情况,可以向宿管办申请。

5、保持宿舍内整洁,室内要做到五统

一、五干净。即被褥摆放,叠成军被型统

一、洗漱用具摆放统一,衣柜内、鞋、帽摆放统一口杯、晒衣架摆放统一,清扫工具摆放统一。地面桌面干净、卫生间阳台干净、墙壁天花板干净、门窗玻璃干净、服装鞋袜干净。

6、要保持宿舍、楼道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使用其他照明或电器设备、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7、搞好个人卫生,仪表端庄,服装整齐,在校期间必须统一穿校服不得穿拖鞋走出宿舍区,不得踩鞋跟。

8、禁止抽烟、喝酒、赌博、盗窃、打架的不文明行为。

9、服从生活教师的管理,积极支持宿舍长和楼层长的工作,楼层长和宿舍长对工作要认真负责,要热心为同学服务。

10、严禁男、女互串宿舍,有事必须通知宿管老师。严禁男、女间交往过密,不得单男单女单独行走在一起。

11、必须在规定时间回宿舍,不得到操场或校园某个隐蔽角落逗留,不严禁到施工现场及附近玩耍。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准点蜡烛、蚊香。不准讲话或做其他事情。

12、申请住宿、退宿必须经家长同意班主任、级组长核实德育处批准后宿管老师办理入宿、退宿手续方可住宿和退宿。

13、学生在寝室内应讲文明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弘扬正气有正确的集体舆论使宿舍成为优秀的生活集体。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节约用水、用电爱惜粮食爱护公物(床铺、门窗、灯具、风扇、空调、锁等)损坏或遗失公物应照价赔偿。

14、各宿舍A床为舍长负责维护寝室纪律、安全和安排打扫寝室卫生全寝室学生必须服从室长安排。

15、在上课和学校放假期间宿舍长应指派专人负责关窗、锁门以保证寝室安全。

16、早、晚自习课及课间操不得逗留在宿舍里除生病执校医室证明经宿管老师批准才许可。同宿舍同学要互相关心发现同学有病或出现特殊情况要立即报告宿管老师及时处理。

二、内务卫生要求

1、每个宿舍都要拟订内外卫生公约,排出卫生值日表,做好每周宿舍内外清洁工作。

2、每天搞好寝室内务整理打扫环境卫生。建立轮流值日制度定期大扫除和评比制度。要保持寝室干燥勤洗脏物各种陈设要排列整齐。

3、每月初组织一次全面的卫生大扫除和内务整理由宿管老师、学生会宿管部组织检查评比。

4、住宿生要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不得在房间内洗脸、漱口、洗衣服不得往窗外或走廊仍果皮、纸屑、杂物、或者泼水不得随地吐痰室内垃圾装袋由值日生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在走廊或门口湿衣服不准晾宿舍内不准在宿舍用膳。

5、做好个人卫生认真搞好内务确保宿舍整齐清洁。保持厕所清洁做到便后随手冲洗。

6、建立宿舍卫生检查记录和卫生评比制度表扬卫生较好的宿舍和个人对不遵守卫生规则或不认真完成卫生工作的宿舍或个人视情节给予整改、重扫、扣分等处分,情节严重者停宿或退宿。

三、公物保管使用要求

1、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涂改、张贴不得随便变动床位不得任意搬动室内固定物件。

2、节约用水用水后关紧水龙头。

3、节约用电宿舍内无人时要随手关灯、关空调、关风扇。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吹风筒、电热杯、手机充电器等电器。

4、严禁将违禁物品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内打球、下棋、打扑克、玩游戏机等。

5、对于违反公物保管使用条例的住宿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者作停宿、退宿处理甚至给予行政处分。

四、安全要求

1、水电安全 及时关水、关灯、关风扇、关空调禁止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宿管老师学校派水电工维修。

2、消防安全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蜡烛等火源带入宿舍不许吸烟、点蜡烛、烧纸物坚持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3、财物安全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各栋楼的大门由宿管老师负责学生上课时间及时关锁好严禁任何人出入严把此关杜绝疏漏。

4、上下楼梯安全 在紧急集合、上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楼宿管老师必须提前敞开大门、敞通疏散通道、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和应急灯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梯要按规定楼梯分流并必须靠右行。同学之间要礼让三先不得拥挤起哄。

5、值班安全 上课含晚自习期间不得回宿舍特别情况须有专用校医的证明或班主任签字的假条证明并详细登记后方可进入。学生不得带外来陌生人员进入宿舍。

6、人际安全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翻爬围墙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不许串宿严禁男、女互串宿舍。不得在宿舍、楼道、洗澡房等地聚集吵闹、推拿起哄。舍长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7、其它安全条例

1上课和自习时间各宿舍要自行锁门。 

2住宿生不得留宿非住宿的人员不得带外宿生或陌生人进入宿舍遇特殊情况须征得宿管老师同意违者必究。 

3宿舍如发现失盗事件要及时报告宿管老师和学校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

4受到停宿处理的住宿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宿舍受到退宿的学生应于一周内将行李搬离宿舍。 每星期五六1800—星期日1900前未申请双单休日留宿的同学必须离开宿舍回家。暑寒假期间除学校特批之外住宿生一律不得在校住宿。

五、日常生活常规管理要求

1、开水器管理规定 为了学生宿舍开水器统一管理保证有足量供水时间和水温100ºC以上。促进节能降耗节约用水本规定 (1)严格用开水瓶打开水严禁将水桶、脸盆、塑胶瓶等物品装开水。 (2)按顺序排队打水严禁插队。 (3)严禁在开水器喧哗、追逐、打闹、拥挤等现象。 (4)供应时间早晨600 — 晚上2250。

2、洗衣房和凉衣服使用管理办法

1洗衣房要定期为全校住宿生免费清洗床单枕巾、床帘、桌帘(每半月一次)被罩、窗帘(每月一次)。

2严禁将内衣、内裤带入洗衣房大件衣服按宿舍为单位划分每间宿舍集体一天只洗一次不得多洗或乱洗。 

3洗衣房内洗涤时严禁在洗衣房内嘻笑、打闹切实注意安全防触电、防意外事故发现不安全因素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 4洗衣房只许当天值日生出入。非正式值日生一律禁止入内。  5各宿舍长熟悉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换部件。洗衣机等设备属正常损坏须及时上报不得自行维修。人为原因损坏的按价赔偿情况严重的按价双倍赔偿严重者以勒令退宿处理。 

6洗衣要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做到开机时有人看守离开时切断电源并节约用水节约能源和物资严禁浪费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违章操作机器造成事故追究责任另将停洗一个月。 

7对不按规定时间洗取凉衣服的宿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拾错衣物不及时送回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按偷盗行为予以纪律处分。 8各值日组长及时、全面的打扫好洗衣房内务确保洗衣房整洁凡是检查不合格将通告批评屡教不改停洗一个星期。  9为了他她人健康凡是患有皮肤病或其他传染病一律不得将衣服带入洗衣房。 

10各宿舍凉衣服一律凉在内阳台如将湿衣服将扭干后和大件衣服凉在内阳台外杆上毛巾和内衣、内裤统一凉在内杆凡是不按要求将按内务处罚处理。 

11开放时间规定 周一至周五1200——14001645——19002200——2240 周六1200——1400 周日1750——19002200——2240

3、公共浴室管理制度

1住宿生洗澡每天洗一次分别可以在宿舍内和公共浴室每人每个轮次最长洗澡时间不超过20分钟注意节约用水如果发现超过规定时间或浪费水按有关条例处理。

2各宿舍学生到公共浴室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轮次洗澡做到不夹塞、不捅挤文明礼让不替他人抢占水龙头。  3轮到公共浴室洗澡的宿舍要保持肃静不洗澡的同学一律在宿舍休息严格遵守休息制度。 

4到公共浴室洗澡时要讲文明、讲礼让要爱护公共浴室内的一切设施和物品。 

5不准在公共浴室内吃东西、洗衣服不得将洗漱用品随地丢弃垃圾一律扔入桶内注意保持澡堂内卫生。 

6不抢用、强用他人洗漱用品在洗澡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严禁在公共浴室内疯闹、喊叫等。 

7严格执行进出公共浴室时间洗完澡后须及时回宿舍不得在公共浴室逗留。

8要妥善保管好个人的钱物严禁将贵重物品带入公共浴室。 9开放时间规定 周一至周五1200——14001645——19002200——2240 周六1200——1400 周日1750——19002200——2240

4、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与调试

1每次使用时必须在有手动键往红色方向转用手试水的温度大概在16秒左右方可使用。 

2节约用水严禁用热水洗衣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 3供应时间规定 周一至周五1230——13001640——19002200——2240 周六1230——1300 周日1700——19002200——2240

六、来访登记规定

1、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进入寝室必须由学生本人陪同到值班室登记登记后方可进入。

2、值班人员必须检验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证件做好登记告知注意事项方可准许入内。

3、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离开宿舍时值班人员要注明离开时间做好检查方可准许离去。

4、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进入宿舍不登记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5、值班人员发现学生家长强行进入宿舍或发现可疑之处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门卫室。

七、请假规定

1、除周六晚——周日下午以及固定节假日以外住宿生不得随意回家如有特殊情况使用请假条经过班主任或年级长、德育处审批后向宿管老师请假凡是电话请假一律无效按缺勤处理。

2、周日晚必须在700前回宿舍并按时到教室参加晚自习。凡是违反以上述各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宿甚至退宿处分。

大沥高级中学学生宿舍管理 绿、黄、红牌的评比规定

一、绿、黄、红牌的评比目的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使宿舍成为干净舒适、陶冶情操的园地。

二、评比标准 清洁卫生方面 评分标准 1室内地面清洁干净无污迹。评为优可得10分良8分中6分。

2天花面无蜘蛛无污迹。照明灯、风扇无积尘。评为优可得10分评为良可得8分评为中可得6分。 3走廊、阳台、护栏无污迹、无尘埃、无积水。评为优可得10分评为良可得8分评为中可得6分。

4门窗、窗台无污迹、无积尘光洁明亮。评为优可得10分评为良可得8分评为中可得6分。

5厕所、冲凉房无污迹、无异味。评为优可得10分评为良可得8分评为中可得6分。

6床上摆设床上用品叠成四方形蚊帐应收起、叠好各种物品摆放整齐和有序。评为优可得10分评为良可得8分评为中可得6分。

7床下摆放用品、鞋按指定方向和位置有序地摆放。评为优可得10分评为良可得8分评为中可得6分。

8洗涤用品、用具、清洁工具按要求整齐有序地统一排放。视排放情况评为优可得10分评为良可得8分评为中可得6分。 9墙壁整洁墙上无球鞋印、无张贴物等电源开关无积尘。评为优可得10分评为良可得8分评为中可得6分。

10室内摆设整洁、有序。无悬挂物。评为优可得10分评为良可得8分评为中可得6分。 十项评分标准合计为96分以上可挂绿牌94分-92分可挂黄牌92分以下可挂红牌。

三、纪律方面分白天纪律、晚上纪律 1正常情况可挂绿牌 2下列情况可挂黄 (1)提前起床影响他人。 (2)取饭不排队起哄或相互拥挤。

(3)回宿舍吃饭乱丢果皮、纸屑、杂物、剩饭菜、袋装垃圾。 (4)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污水抛倒垃圾到楼下。 (5)宿舍不定时上锁关窗。

(6)上课和晚修时间进入宿舍特殊原因应有批条。 (7)宿舍内打球、打扑克、下棋。

(8)1230午休铃声响后迟回宿舍的进行讲话、冲凉、洗衣服、喧哗、听音乐等影响他人睡眠的。

(9)1020晚休铃声响后迟回宿舍的进行讲话、冲凉、洗衣服、喧哗、听音乐等影响他人睡眠的。 (10)在床上蹦跳、打闹。 (11)不依时熄灯或熄灯后再开灯。 3下列情况可挂红牌。

(1)在宿舍乱钉、乱贴、乱拉、乱接私自打开消防栓取水。 (2)故意损坏门窗、床铺、行李架、卫生用具、水龙头。 (3)故意弄脏宿舍内外墙壁。 (4)在宿舍内吸烟、喝酒。 (5)在宿舍内聚众赌博。

(6)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风扇以外的各种电器和照明器具使用明火照明、煮食等。

(7)私自调换床位留宿他人。 (8)爬越围墙和门窗进出学校和宿舍。 (9)不经宿舍管理人员许可进入异性宿舍的。 (10)顶撞和不尊重宿舍管理人员。

四、评比办法

1每天公布检查结果。每月总分总牌数=每月住宿天数×3个检查项目+不定期的卫生抽检。

2不论该班住宿人数多少每个内宿生、宿舍均代表所在班级。 3混合宿舍共同违规没有具体责任人所挂的黄、红牌按×失分的比例由所在班承担。 41张红牌等于2张黄牌。

五、奖惩制度 奖励

1凡是2周没有被挂上红牌或黄牌的可评为一星级宿舍。 2凡是坚持3周没有被挂上红牌或黄牌的可评为三星级宿舍 3凡是坚持1月没有被挂上红牌或黄牌的可评为五星级宿舍并给予奖励。 每月定期给获得\"星级\"称号的宿舍张挂\"星级\"标志进行公开表彰。但是假若该宿舍每月累积1张红牌或2张黄牌即降级一次。原五星级宿舍即降为三星级宿舍以此类推该班文明班评比由级部按\"星级\"给予加分。 惩罚 1该宿舍每月累积1张红牌和2张黄牌的由班主任给予警告和批评。 2该宿舍每月累积3张黄牌的该宿舍每人都要写一份深刻的检查材料交到级部在宿舍公布栏公布该宿舍人员名单及所属何班的。 3该宿舍每月累积2张红牌或4张黄牌的将停止该宿舍全体成员在校住宿权利2周以上并通知家长。如再入住宿舍必写一份入宿申请书经班委会、纪卫组、级部同意后方能办理重新入宿的手续。 4各宿舍黄、红牌的扣分由各级部自行操作。 5.每个月对获奖的级部、班级和宿舍授于锦旗。并在晚上或周四放广播时加以播放。 以上规定望全体住宿生自觉遵守。舍长要对本宿舍全体成员负责。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宿舍内务要求 1整齐五个“一” ① 被子成方放成一条线。 ② 蚊帐靠墙挂成一条线。 ③ 毛巾拧干晾成一条线。 ④

鞋放床底排成一条线。 ⑤

桶、盆、杯排成一条线。 2干净五个“无” ① 玻璃明亮无灰尘。 ② 墙壁洁白无污迹。 ③ 室内空气无异味。 ④ 地面勤扫无尘污。 ⑤ 垃圾勤清无积压。

二、内宿生守则

1自觉遵守内宿规定服从老师的指导管理共同维护好正常的生活秩序保持宿舍的整洁、安静团结同学尊重他人乐于助人互让互谅共同营造亲切健康的生活氛围。

2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上课、夜修和归宿就寝。未经批准上课和夜修时间不得滞留宿舍内因病确需休息须有级长批条。

3按编定的室号和床号住宿不得擅自换室换床位。星期日晚应在夜修前回校入宿。每晚夜修开始后不得离开学校。

4爱护公物随手关好水龙头周末离校要关灯不损害他人利益不擅入他人宿舍不擅取用他人物品。

5严格执行礼仪常规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同学宿舍。 6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一切废物放进垃圾筐不得在墙上乱涂写乱张贴。搞好宿舍及公共区域卫生轮值工作每天一打扫每周一小洗每月一大洗。早餐前应整理好内务垃圾袋须于每天早上拿到指定地点投放。

7遵守公德不占用公共空间扫把、拖把不得放置在阳台罩上严禁把杂物扔到楼下或厕所里厕所堵塞应自行清通。 8除生病外不得在宿舍用餐。在校学生禁止吸烟、喝酒。 9言谈举止文明不说粗话、脏话不谈无聊话题不准起哄。确保宿舍区内安静不准撞击地板、墙壁、楼梯不准高声喊叫、追逐打闹不准打扑克。

10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寝息时间不得洗澡、洗衣服不得谈笑、喧哗、打电话不得使用照明工具。

11宿舍楼不准使用明火严禁私自改动电路、私自使用电器。 12要有安全防卫意识不要带贵重物品到校钱物妥善保管注意锁门碰到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老师。

13不得留宿任何校外人员周末留校住宿须于星期六上午办理好申请手续。

14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擅自离校离宿。 15禁止骑摩托车到校自行车按划分区域整齐停放。

三、内宿生请假制度

1内宿学生因事因病要请假离宿须向班主任领取并完整填写请假条班主任与该生家庭联系后提出意见。 

1请假1—3天者持班主任签字、级长批准的请假条之“内宿联”到内宿管理组办理请假手续。 

2请假3天至一周者持班主任签字、级长批准的请假条之“内宿联”到德育处办理请假手续。 

3请假一周以上者需由家长与到校说明情况。

2内宿生若需在夜修时间外出办理好请假手续后须由家长到校接人。

3内宿管理组每晚熄灯前清点人数发现有擅自离宿的学生要迅速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反馈到班主任、德育处。

四、内宿生违规处理办法

对违规的内宿生视情节做如下处理

1批评教育。对偶犯内宿纪律的同学对轻微违规的同学进行批评教育。

2要求参加公益劳动。对没有履行好值日生职责和不参加宿务活动的同学对没有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的同学对浪费水电的责任人安排参加公益劳动。

3暂停内宿。对不服从管理但已认识错误的对严重干扰正常生活秩序的对严重违反交往礼仪的对侵犯同学权利造成一定后果的对多次违反内宿纪律的对引起安全问题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停宿反省并做相应的纪律处分。

4取消内宿资格。对不适应内宿生活的,对不服从管理并且不承认错误的,对严重违反内宿纪律或多次违反内宿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取消内宿资格,并做相应的纪律处分。

金园高中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上级有关法规通知精神的要求为增强安全意识防止出现安全事故特就安全问题规定如下

1、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弹簧刀、三角刀、匕首等违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严禁下河洗澡违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3、严禁在寝、教室私拉电线、私装电器。寝教室照明灯具、电器出现故障时由班长或生活委员报告办公室由专职人员检修。发现电线起火、电器异常等现象报告政教处、办公室工作人员处理。凡违犯上述规定私自操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4、禁止在教室、寝室燃烧纸张寝室内不得点燃蜡烛油灯不得烤火违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5、严禁在校内外打架斗殴。发生此类事件给予警告、记过直至勒令退学处分对于一方有两人以上参与的打群架者和串班滋事及勾结校外人员参与打架者学校将从严处理情节严重者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搞好寝、教室治安保卫工作。各班班长、生活委员要切实负责管好寝、教室钥匙夜间寝室要按规定锁门。发现坏人行窃要勇于检举直至擒拿节假日寝、教室留守人员要切实负责做好保卫工作最后一个离开寝、教室的同学要关好门窗对失职并造成严重损失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记大过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7、禁止翻越栅栏和院墙违者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同时学校还将给予纪律处分。

8、禁止在池塘附近玩耍。违者给予警告处分。

9、禁止在楼顶上逗留嬉闹、追逐不得攀爬走廊扶手、窗台等危险处。违者给予警告处分。

10、严禁夜不归宿或私自离校。违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1、因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要求,造成他人伤害的根据责任大小除负担医疗费用外还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学校政教处对学生安全负教育管理责任各班班主任对学生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学生家长负监护责任。

10、金园高中住宿管理规定

一、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和学习的场所。学生应发扬主人翁精神严格遵守住宿纪律增强自我管理意识培养自治、自立、自理的能力。

二、学生必须服从宿舍生活老师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讲文明有礼貌虚心听取他们的指导或批评如有分歧应以适当的方式向班主任、政教处反映情况。

三、学生家长应尊重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家长不得进入学生寝室与学生会面可以在门岗室进行。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学生寝室必须征得门岗保卫人员和生活老师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在规定时间内进出宿舍。

五、学生宿舍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全面负责寝室各项事宜。同学间应团结合作、互谅互让。

六、严禁抽烟、喝酒。不准在寝室内玩纸牌、下棋、打球及进行其它一切文娱活动。

七、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或休息做好寝室内务和值日工作。寝室长协助管理员做好内务考评工作。

八、讲究卫生不准在寝室内就餐严禁向窗外倒水或抛扔垃圾、杂物。寝室垃圾须袋装后投入垃圾箱内。

九、爱护公物如有损坏应如实报告并按学校规定赔偿。不准在寝室内随意张贴纸张严禁在窗户、墙壁上乱写乱画严禁在寝室内随意钉钉子、拉绳。

十、熄灯后保持安静不讲话、不谈笑、不点蜡烛不用手电筒和应急灯看书。

十一、住宿生一人一铺位不可交换床铺就寝。

十二、上课时间不得擅自留在宿舍晚间不得擅自在外留宿特殊情况须经政教处或班主任批准在生活教师处完善手续备案后方可。

三、男女生不能随意进入对方寝室。

十四、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禁在寝室内拉电线私安插座使用电炉、取暖器等加强自我保持意识。不带贵重物品到寝室。拾到他人物品要及时交到政教处。

十五、学生寒暑假、毕业离开宿舍前必须将寝室打扫干净待宿舍管理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离开。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学校将酌情对其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广东实验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暂行)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的场所凡学校同意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二、学生出入宿舍楼必须出示学校统一发放的住宿证持校园卡按照刷卡制度的要求进出宿舍楼。严禁使用他人证件严禁

外人随意出入宿舍楼发现异常现象应该及时报告生活指导老师或宿舍管理员。

三、严格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按时离开宿舍上课和自习按时回宿舍午休和晚休按时就寝。

四、每栋宿舍楼设置一个学生舍务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宿舍楼内的管理、评比等方面的事务每个班级设置舍务长两至三人负责本班级内各寝室的事务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本寝室内的事务。

五、上课和晚自习期间不准进入宿舍楼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班主任或级组长、校医批准凭条进入宿舍。

六、住宿生因特殊情况不在学校住宿必须严格按照《广东实验中学住宿生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

七、住宿生必须按学生处规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或串寝不得擅自挪动室内设施的位置不得擅自更换门锁和乱配钥匙。

八、学生宿舍要保持肃静不许大声喧哗、起哄打闹、吸烟、喝酒、赌博或做其它有碍大家学习和休息的活动。宿舍成员要发扬民主作风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团结合作创设民主和谐温馨的生活氛围。

九、寝室内要保持空气清新物品按规定摆放每周每天要按规定进行清扫生活指导教师、宿舍管理员和舍务干部定期予以检查评比参照《广东实验中学高中校区学生寝室评比制度》执行。

十、增强公德意识严禁在宿舍楼内及向宿舍楼外乱扔乱倒拉圾、杂物和乱倒脏水等严禁携带盒饭进入宿舍楼不允许边走边吃喝小食品及饮料等做文明的省实人。

十一、严禁在寝室内乱贴、乱画、乱钉、乱接线挂衣物等。

二、严禁私接电线严禁私自用电严禁在宿舍楼内使用明火严禁私自焚烧废纸及杂物严禁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严格遵守《广东实验中学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要节约用水、用电注意安全离开宿舍要关闭灯管、关闭空调、关闭风扇排气扇锁好门、锁好柜、关好窗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

十四、严禁把体育运动器材带进宿舍楼内严禁把足球、篮球、排球等带进宿舍楼内严禁在宿舍楼内的走廊、天台等处打球、踢球严禁在寝室内喂养各种动物。

十五、要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不得破坏、丢失或挪作它用。

六、严禁攀爬、跳跃宿舍楼栏杆、围墙、窗台、天台严禁做一切危险的活动。

十七、严禁在宿舍楼内从事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

十八、外来人员一律在宿舍值班室登记不经允许不准进入寝室。

九、住宿生要积极配合和接受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讲文明懂礼貌。

十、学生宿舍管理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量化内容、标准、要求按照《广东实验中学宿舍管理量化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二十一、住宿生应该尊重和服从生活指导教师、宿舍管理员和学生舍务委员会的统一管理共同维护学校宿舍的管理秩序。二十

二、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南宁十四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及休息的场所。为了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美化、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对在校住宿学生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作息时间

1、起床时间上午630下午1420。

2、上课时间上午735—1205 下午1445—1740 晚自习1925—2230。

3、休息时间中午1300—1420晚上2330—630。

4、每周的星期六下午1800可离校回家星期日晚上2000前回宿舍区到宿舍管理员处报到。

5、宿舍锁门时间上午710下午235

二、宿舍纪律

1、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接受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学校安排好的床位学生不得擅自更换。宿舍管理员指出的问题学生要虚心接受改正不得顶撞不得欺骗更不允许谩骂或者打击报复宿舍管理员。

2、在校住宿的学生要做到按时起床按时上课按时休息。休息时间不得讲话、不得做其他事情或提前起床影响他人休息。上课时间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宿舍包括学生及家长,如因病或者急事需要回宿舍必须持校医或班主任的证明交给宿舍管理员登记。

3、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按时到位就寝。因有事不能按时到位就寝必须要提前持班主任或分管宿舍领导的批条向值班管理员报告。因急事来不及请假时由家长打电话到宿舍区向值班管理员作个说明。

4、宿舍和楼道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逐打闹不得大声喧哗不搞不利于健康的活动不影响他人的学习与休息。

5、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宿舍,非家长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区。在校住宿的学生不得擅自带人进入宿舍,不得留客人在宿舍内住宿。

6、禁止男女学生互串寝室。不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不随便吃他人的东西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向同学之间借钱、借物时必须要打借条而且还要有第三个同学在场作证。

7、下晚自习后,到学校指定的教室去再自习服从值班老师的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下请假需经下班老师批准并电话报告班主任。

三、内务卫生

1、爱护环境卫生不准乱丢纸屑瓜皮果壳更不准向窗外扔废物、倒水或饭菜。

2、保持良好的室内卫生。寝室卫生要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要大清扫。始终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地面保持干净墙体保持整洁。不乱贴乱画、乱钉乱拉、乱摆乱放。

3、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衣服鞋袜和床上用品勤洗头洗澡和勤剪发。起床以后一定要叠被子、整理床铺和生活用品。

4、不准将便纸、卫生巾及各种杂物丢入厕所内。发生堵塞疏通费用一律由当事人负责。

四、公共物品的管理

1、公共物品是提供给宿舍学生共同使用的物品不得占为已有个人使用或者带回家里不得擅自移动室内公共设施。

2、爱护公共物品。不得故意损坏宿舍内的公共物品如门窗、玻璃、床铺、桌椅板凳、卫生清洁用品和消防设备等。即使无意损坏了公共物品也要及时向管理员或老师报告。不得在墙壁上随便张贴、刻画、在墙上踏脚印或者对墙踢球。禁止在宿舍内进行任何体育运动。

3、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生活用水后要随手关闭好水龙头离开宿舍时最后一个学生要关闭好电灯、电风扇和关好门窗。

五、安全防范

1、不准私接电源

2、不准自带家用电器到宿舍内使用。

3、不准在宿舍内用明火如点蜡烛、油灯、酒精灯在宿舍内燃烧纸张或废弃物品在宿舍内玩火柴、打火机或者点蚊香。

4、不准带易燃、易爆、剧毒药品、枪枝弹药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到宿舍区。

5、不准动用消防设施。

6、贵重物品不得带入宿舍内使用保管。如果确实需要带来学校宿舍一定要委托管理员或者老师帮忙保管。

六、文明礼貌

1、同学之间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准打人骂人不准拉帮结派打架斗殴。

2、文明用语不说脏话、粗话。

3、不得将不健康的小说、杂志、报刊等物品带入宿舍区。

4、不准在宿舍区吸烟、喝酒或者赌博。

5、尊敬老师和宿舍管理员协助老师或管理员作好宿舍管理各项工作。

七、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罚规定

一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及处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1、不按时起床起床时间10分钟后检查上课时间在宿舍区逗留每个阶段第一个上课时间前20分钟内检查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宿舍休息中午1300晚上2300关闭宿舍区闸门

2、第二次晚自习时迟到、早退或者不到指定的教室自习的以下班老师的情况记录为准

3、男女学生互串寝室擅自动用他人物品随便拿别人的东 吃或者借钱物不打借条、没有人作证的

4、在宿舍内追逐打闹休息时间讲话或做其他事情影响他人休息的

5、不爱护环境卫生在宿舍区乱丢纸屑瓜皮果壳向窗外或厕所内乱扔垃圾自带饭菜到宿舍内吃的

6、个人卫生差不勤洗澡脏衣服、鞋子堆放在一起不洗床上用品脏

7、不积极参加内务卫生值日起床后不整理内务个人用品摆放混乱的

8、在宿舍区内的墙上乱贴乱画不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的

9、不注意文明礼貌说话出口成脏的。对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我们采取第一次进行说服教育第二次点名批评违反规定达三次以上的将视情给予纪律处分对于多次教育屡教不改的将取消其在校住宿的资格。 

二严重违纪违规的行为及处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1、不服从学校安排不接受宿舍管理员或老师的管理有顶撞、欺骗、谩骂管理人员或者向管理人员打击报复的

2、不请假外出夜不归营私自外出到网吧上网或干一些违法活动的事件

3、在宿舍区吸烟、喝酒、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或者传播反动、黄色信息的

4、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或者侵害他人利益的

5、违反安全规定在宿舍内私自拉接电源线私带家用电器在宿舍内使用不听劝阻自带易燃、易爆、剧毒品、枪枝弹药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宿舍或者擅自动用明火照明、点蚊香在宿舍内玩火、燃烧废弃物的 对于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和规定的同学我们将严肃处理不仅要视情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还将取消其宿舍的资格。 南宁十四中高中部 2008年9月

学生宿舍文明公约

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同学们的安全和身心健康,养成文明习惯,提高综合素质,特制定学生宿舍文明公约如下:

1、实行宿舍舍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宿舍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宿舍值日管理制度;

2、宿舍成员按指定的寝室、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床位和宿舍、随意搬动床位,不得合睡;

3、宿舍成员要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友爱,互助互谅,将文明礼貌,说文明用语,自觉维护公共道德,共同建设高雅、健康、文明宿舍文化;

4、每天值班生按时打扫,保持宿舍整洁卫生;宿舍成员不向窗外、走廊乱倒污水、乱扔杂物;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勤洗澡;

5、严禁饮酒、打麻将、赌博、打架斗殴、打闹喧哗;晚休和午休不得进行诸如打牌、吹拉弹唱等影响他人休息的的活动,保持宿舍安静;

6、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防火防盗。现金存放银行,出入寝室要随手关门,最后离开宿舍要关窗锁门。钥匙专人保管,随身携带,不准外借;门、窗、玻璃坏了及时报修;发现事故隐患或可疑陌生人及时报告;

7、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私拉乱接电源,不使用电炉、电热杯(器)、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保护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拆除、擅自挪用;不使用明火(如蜡烛或焚烧物品),禁止抽烟;

8、自觉遵守作息制度,严禁夜不归宿;严禁进入异性宿舍,不得私自留宿舍外来人员;

9、严禁存放管制刀具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宿舍;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销售商品和食物;擦洗高层楼房玻璃时,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注意安全;禁止到宿舍楼顶聊天玩耍或过夜;

10、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协助、配合各级宿舍管理人员的工作。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舍务教师工作职责

舍务教师主要负责住宿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良好的生活习惯主要包括按时起居,整理内务,认真值日,文明礼貌,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等。

一、舍务教师负责全校宿舍日常管理工作,向学生科负责。

二、按照各岗位管理职责,督促、检查、指导和评价所属工作人员工作。定时召开舍务会议,包括工作人员会议和生活部会议,总结工作,提出要求。

三、认真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指导学生合理的正确的寝室生活,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四、检查和评价各寝室、各住宿学生的情况,对出现的旷寝晚归、吸烟喝酒、损坏公物等违纪行为进行及时的处理并上报学生科。

五、抓好宿舍的内务卫生工作,要求学生做到一全二齐三净,即白单铺全,被褥叠放和物品摆放整齐,地面、窗户、墙面洁净。

六、负责宿舍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备品的登记、发放、回收和赔偿处理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设施设备安全,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七、注意防火、防盗,经常巡视楼内外。教育学生不吸烟、不点蜡烛、不用煤油炉、不使用禁用电器等,贵重物品和钱财不要放在寝室内,以免丢失。出现校外闹校或其他重大事件时,要及时报告或直接报警110。

八、负责住宿学生的编寝、编卡工作,掌管好寝室备用钥匙。

九、认真做好宿舍值周工作,负责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

十、指导学生会舍务部工作,保持和班主任的工作联系。做好工作记录。

双鸭山市师范学校 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 2005年3月

清扫员工作职责

清扫员主要负责宿舍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和维护。做到:地面、洁具、窗台、楼梯等全天清洁;墙面、棚面、无灰尘、无涂抹、无划痕;窗户明亮,空气新鲜无异味,洁具、窗户等设施设备无损伤;关好窗户、关好水门。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冲洗厕所,擦拭洁具、窗户窗台、洗漱台、楼梯扶手等,拖扫地面,开窗通风,保持楼内空气新鲜;

二、维护楼外和院内卫生,保持卫生清洁,没有纸屑、杂物等,积雪时注意及时清理出过道,特别是台阶的清理,保证学生出入的安全。

三、经常巡视和维护各部位卫生,保持全天洁净,检查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门等无人时是否关好。

四、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自觉爱护。

五、教育学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存放。

六、发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舍务教师报告。

七、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双鸭山市师范学校 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 2005年3月

门卫工作职责

门卫主要负责人员出入的检查,确保宿舍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到;无外来人员、非住宿学生和异性学生擅自进入,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回寝,按时开门、锁门,准时打铃。

一、按时开门、锁门,打铃、熄灯。

二、严禁外来人员、非住宿人员和异性学生进入,确实有事,须在收发室登记、办事。

三、禁止学生在上课期间回寝,确实需要回寝必须有学生科批条。

四、检查出入宿舍的大宗物品或可疑物品,没有学生科批条不能出入。

五、坚守岗位,时刻注视楼内外的情况,发现情况特别是安全隐患,要及时向舍务教师报告并处理。

六、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完成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双鸭山市师范学校 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 2005年3月

二、基本制度

住宿须知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寝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寝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5、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寝,必须有学生科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开窗时要挂好窗钩,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寝室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寝室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寝室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老师和学生科请假,并报舍务老师备案。各寝室长在每晚就寝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舍务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十一、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观大方,体现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学生在宿舍出现违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双鸭山市师范学校 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 2002年8月

宿舍大型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一、报警、报告。发生火灾、斗欧、闹校、重伤、死亡及其他大型突发事件立即报1

19、110或112,同时报告学校领导。

二、组织学生疏散。以大走廊卫生间为界,小号寝室学生从主楼梯下走小走廊安全门疏散;大号寝室学生从侧楼梯下走大走廊安全门疏散。

三、组织救护、抢救。联系112救护车把受伤人员送往医院,小型火灾使用灭火器等先行进行抢救,大型火灾按要求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灭火。

四、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当事人情绪,恢复住宿秩序,配合公安、医疗部门开展事件处理工作。

五、应急处理机构。

总指挥:王新武

副总指挥:康波、宋喜富

指挥:舍务教师

协助:保干、保安、副管理员

双鸭山市师范学校

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 2005年12月

宿舍安全防火制度

一、宿舍安全防火工作由舍务教师负全责,具体地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门卫、清扫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分别负责所属责任区,寝室长负责本寝室。

二、舍务教师要经常巡视各部位,督促防火安全工作,各部位要经常自查,做到对隐患的早发现、早处理。

三、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热杯、电炉子等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点煤油炉等,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寝室要人走关灯,其他部位也要按要求及时关灯。

四、要爱护防火设备,学会使用防火设备,一楼两侧安全门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发现火灾,要及时灭火,组织学生疏散,及时报告和报警,火警119。

五、对违反防火制度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承担经济赔尝责任。

双鸭山市师范学校

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 2005年3月

宿舍备品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宿舍备品管理,充分发挥备品应有的作用,适应学校发展的要求,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

宿舍备品设施管理采取三级管理办法,即:学生科负责全校宿舍的管理,向学校负责;舍务教师负责本宿舍楼的管理,向学生科负责;工作人员和学生负责本责任区和本寝室的管理,向舍务教师负责。

1、公共区域设施备品管理由门卫和清扫员负责。包括正厅、走廊、楼梯间和卫生间。正厅由门卫负责,其他由清扫员负责。包括门窗、地面、墙壁、天棚、灯照、暖气、清扫用具等。

2、水房和配电室由门卫负责,包括门窗、地面、墙壁、天棚、灯照、电水炉、配电箱等。

3、寝室设施备品管理由住寝学生负责。包括门窗、地面、墙壁、天棚、灯照、暖气、床、柜、桌、窗帘、电话、扫除用具等。

4、办公室、门卫、库房、洗衣房等设施备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包括门窗、地面、墙壁、天棚、灯照、暖气、床、柜、桌、窗帘、电话、扫除用具等。

5、接待室负责接待学校客人入住,由专人负责。包括门窗、地面、墙壁、天棚、灯照、暖气、行李4套、暖瓶1个、洗脸盆4个、单人床4个、柜、桌、窗帘、电话、扫除用具等。

6、宿舍应急工具由专人负责。包括钳子、扳子、镙丝刀、橡胶手套、下水疏通器、水靴。

二、检查

1、备品设施的使用情况的要定期检查,检查分为宿舍楼自查、学生科和学校抽查。

2、宿舍楼自查每月进行一次,由舍务教师负责。学生科和学校抽查每学期两次,由学生科或学校负责。

3、检查要有记录和处理意见。

三、处理

对于设施备品损坏或丢失负有责任的,要视责任大小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同时,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总务科核准价值进行赔尝和罚款,财务科收缴赔款和罚款。

双鸭山市师范学校

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 2005年3月

三、考核与检查

宿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调动宿舍工作人员积极性,科学评价宿舍工作人员的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内容

1、工作态度:是否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积极认真地富有创意地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2、履行职责:是否能够履行宿舍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讲原则,讲大局,一丝不苟。

3、工作效果:是否完成了对学生的教育任务,是否得到了学生、家长和主管部门的认可。

二、考核方式

1、检查工作记录

2、抽查上岗情况

3、了解学生

4、考查工作实绩

三、考核人

对全体宿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统一由学生科主持,在对清扫员和门卫工作进行考核时,同时听取舍务教师对清扫员和门卫工作的评价。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1、合格:能够履行宿舍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积极工作,全心投入。

2、基本合格;基本上能够履行宿舍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没有出现大的工作失职。

3、不合格:不能履行宿舍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出现大的工作失职,包括不遵守劳动纪律,累计旷工达半天;出现工作失误,经二次教育仍不思悔改;出现较大工作失误酿成较重后果;拒不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和要求;污辱殴打学生;私自占有、丢失或损坏公物备品情节严重;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或违法的。

五、奖励和处理

1、对工作合格的,效益工资建议评为一等;

2、对基本合格的,效益工资建议评为二等;

3、对不合格的,除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处分外,建议调离工作岗位,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双鸭山市师范学校

双鸭山市田家炳中学 2005年3月

宿舍工作人员效益工资评定办法

为了更好地调动宿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出色地完成宿舍管理工作,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效益工资等级的设立

1.舍务教师:一等50元,二等20元; 2.清扫员:一等40元,二等20元; 3.门卫:一等40元,二等20元。

二、效益工资等级评定标准 1.舍务教师

一等:能够准时交接班,遵守劳动纪律,正常履行舍务教师工作职责,工作效果好。

二等:基本履行舍务教师工作职责,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效果一般。 2.清扫员

一等:能够准时上班,遵守劳动纪律,正常履行清扫员工作职责,工作效果好。

二等:基本履行清扫员工作职责,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效果一般。 3.门卫

一等:能够准时交接班,遵守劳动纪律,正常履行门卫工作职责,工作效果好。

二等:基本履行门卫工作职责,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效果一般。

三、评定

宿舍工作人员的效益工资评定由学生科具体操作进行。学生科依据平时考核成绩和学生问卷成绩两项内容评定宿舍工作人员月工作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报送主管校长批准。

双鸭山市师范学校

双鸭山市田家辆中学

2005年3月

宿舍值周检查扣分标准

一、卫生方面:

1、地面有果皮、纸屑等垃圾扣1分;

2、垃圾未倒,往走廊堆垃圾、倒脏水,每项扣1.5分;

3、窗台上只允许摆放暖瓶、电话,有其它物品扣0.5分;

4、窗台、门、玻璃不干净各扣0.5分;

5、三单不全,每单扣0.5分;

6、床单未铺平,被单叠放不整齐,每铺扣0.2分;

7、室内不允许拉绳、挂衣物,违者每项扣0.2分;

8、床铺不许有其它杂物,有杂物的扣0.2;

9、不叠被者扣1分。

二、纪律方面:

1、晚归寝每次扣3分,旷寝扣5分;

2、在寝吸烟、喝酒扣3分;

3、在寝打架、骂人各扣3分;

4、不能按时就寝,大声喧哗以及其它影响别人休息的,扣3分;

5、不按时出寝每人次扣1分。

6、旷寝、酗酒、赌博、打架、欺负新生、故意损坏公物、拒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等视为严重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除按有关规定罚款、赔尝和扣分外,同时报请学生科给予警告和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寝籍、学籍,勒令退学。

舍务办公室

2002年8月

三、住宿登记

住宿登记

入住或退寝

——————————————————————————————

序 时 寝号 审批人 班 接收人 押金 收取人

号 间 和标准 和理由 级 或验收人 金额 或领取人

—————————————————————————————— 1

—————————————————————————————— 2

—————————————————————————————— 3

——————————————————————————————

班级申报

男寝或女寝 班级: 时间: 班主任:

——————————————————————————————

分组名单 标准 宿费收缴情况 建议寝室长 位置申请

—————————————————————————————— 1

—————————————————————————————— 2

—————————————————————————————— 3

——————————————————————————————

寝室登记

寝室号: 班级: 寝室长:

——————————————————————————————

序号 住寝名单床位号铁柜号所属班级班主任备品称号违纪

——————————————————————————————— 1

——————————————————————————————— 2

——————————————————————————————— 3

—————————————————————————————

四、开展活动

关于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文明寝室建设,提高寝室的文化和教育品位,充分展示新宿舍的新面貌,决定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文明寝室标准

1、按时作息,准时起床、准时就寝,准时出寝、准时归寝,没

2、有晚归、旷寝现象、

3、做文明人,办文明事,说文明话。不大声喧哗,不大声放录音机。不串寝,不容留外寝学生或非住宿生。

4、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打架,不私接电器、不点蜡烛。

5、爱护公物,节水节电,人走锁门、关灯。

6、认真值日,地面、墙面、桌面、窗台和窗户洁净,垃圾用塑料袋装好放到一楼指定位置。

7、三单齐全、白净,床铺叠放整齐,不乱堆杂物,不在室内洗晾衣物。

8、铁柜、桌子、床等摆放合理,床前无拉帘,墙壁不张贴字画。

9、窗台提倡摆放盆花。值日轮流表和住寝床位表贴在门背侧。

二、评比的日程安排

1、准备阶段:11月8日――11月19日

2、初评阶段:11月22日――11月24日

3、观摩阶段:11月25日――11月26日

三、总结和表彰

1、文明寝室评比的名额不限,只要达到标准,够一个,评一个。

2、拟评定出若干标兵寝室。

3、公开表彰。

学生科 2004年10月

推荐第2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乔楼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员培训资料

各种制度:

学生住宿制度

1、宿舍各成员必须自觉服从班主任管理,按时起床和就寝,严格遵守就寝纪律,熄灯灭声,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

2、按规定做好内务整理,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保持寝室床铺整齐、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无污水垃圾、墙面清洁无乱贴滥画。

3、住校生必须按时归宿,严禁窜室、窜寝。不经请假不得夜不归宿。男女生不得互相窜楼、窜室。

4、严禁在寝室私藏治安管制刀具或棍棒等凶器。

5、严禁在寝室吸烟、酗酒、抹牌赌博,欺负弱小、侵占、敲诈或偷窃他人财物。

6、上课期间,学生不经管理人员批准,不得进入学生宿舍楼。

7、严禁在寝室点蜡烛、私接电线或违规使用电器。

8、爱护公共财产,故意损坏公物和公用设施的,处原价三倍的经济赔偿。

9、不得留宿校外人员。没有生活老师同意,不得将校外人员带入寝室。

文明宿舍评比标准

1、地面(10分):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无杂物或垃圾堆放。用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5分):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网、污损,墙壁整洁无涂画;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贴物,墙壁无污迹,窗帘整齐。

3、生活用品(10分):洗漱用具归类摆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摆放整齐,鞋跟向外(两人最多只能摆放6双)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4、床上用品(10分):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下面不要放杂物,放在床头,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床上无杂物。

5、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10分):高雅、整洁,能展示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整体效果空间整体效果好,室内空气清新。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室长(或由班主任指定)。室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二)、各宿舍应该于每日早晨离开前,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寝室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寝室卫生不合格计。

(三)、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洗澡、刷牙、倒水、打(踢)球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饭菜等垃圾,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宿舍人员,并取消参与本周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四)、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卫生成绩均计不合格。

宿舍查铺点名制度

为保证学生宿舍作息制度的正常执行,培养学生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同时督促管理员坚持深入学生宿舍,及时发现问题,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学生宿舍实施查铺点名报告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方式

值班领导负责检查,管理员具体负责自己所管学生的检查点名工作;各班主任直接执行夜间点名制度;政教处不定期进行抽查。

二、实施办法

1、检查时间:每晚放学后40分钟开始

2、检查方式: (1)自查,各班主任每晚上和起床后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学生归宿情况班主任要及时掌握,并了解学生未归的原因和去向,向管理员汇报。

(2)固定检查,管理员对分管楼层每一个宿舍、每一个床铺、每一名学生进行检查,缺铺的要查明情况说明原因,做好记录并签字,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3)值班领导检查,值班领导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抽查,核实第一次检查情况并签字。

(4)巡查,管理员、值班教师再次对检查情况进行核实并签字,然后维护好睡觉秩序,直至学生安全入睡。

(5)抽查,政教处至少每周一次在晚上11:00前对学生归宿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夜间点名情况,确保夜间点名制度的落实。

3、具体细则:

(1)坚持每晚对所有住校生进行点到,对缺到的学生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同时做好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

(2)每日晚上,各班主任负责清点各宿舍人数。

(3)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宿者须向管理员和班主任书面请假,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的同学,要向值班领导写出书面检查,视其错误情节及认错态度做出相应处理。

(4)住校学生如因事不能按时回宿舍时,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持请假条到值班宿管员处登记。

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 为确保住公寓学生的生活、学习等后勤保障工作顺利完成,本学生公寓管理员为管理、安全、服务第一责任人,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本岗位管理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强化管理、诚信服务,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秩序管理,保持宿舍、公共卫生清洁,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岗位职责

在政教处的领导下,负责所辖区域公寓的防火、防盗、防治安事故等,保证入住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并提供一定的服务。

1、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岗位规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讲文明、讲礼貌,服从领导,团结同志,举止端庄,衣着整齐,热情待人,为人师表,接受学生和教职工监督;

2、按时到岗,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尽心尽职确保公寓安全。有特殊情况请拨打值班领导电话;

3、熟悉本公寓入住学生情况及公寓建筑结构。外来人员和异性无特殊原因严禁入内;

4、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能熟练运用消防器材;

5、懂得火警、匪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懂得必要的救护知识,遇到突发事件能积极处理,维护现场秩序,迅速查明问题和责任,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查处(火警电话:1

19、匪警110);

6、严格检查学生携带物品出入公寓,确保公共财产和他人财产不受损失;发现学生携带违禁品要没收并批评教育。

7、要留意责任区的各种物品设施(如床、水暖、电器、灭火器等)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给后勤处,督促学校派人及时维修。如果学生有意识破坏要予以赔偿。

8、严格办理退住、入住手续。(退住:注销住宿名单、理赔公物;入住:登记住宿表和公用物品配置表、建立住宿名册)

9、严格日查月评制度,认真落实每月星级寝室评比和每学期文明寝室评比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宿舍管理员工作要求 晚睡:

1、晚上放学提前十分钟开启宿舍门锁,并在自己楼道口负责学生安全纪律卫生。学生节假日放假、开学,提前两小时到岗,负责学生进出宿舍秩序、同时要等本责任区的学生全部走后,整理好卫生,关好窗、锁好门,才能离开。

2、每天晚上熄灯后,管理员要持点名表一个一个房点名查人,对未到学生要问明原因并登记,对无假条未回宿舍的学生要及时报给值班领导。杜绝学生不在管理员不知道现象发生。

3、学生晚上放学后两个小时,在所辖责任区不间断巡查,维持学生秩序。夜间不定时要巡查,禁止学生乱窜宿舍。对违纪学生要批评教育并登记。特殊情况(学生病)要及时联系值班领导。

卫生:

1、床铺:床单平整、没有杂物,被子叠放整齐、整个宿舍摆放有序,枕头放在叠好的被子上。

2、地面:清洁卫生,没有污水、杂物。要求房间内每天拖地一次,走廊每天拖地一次。

3、床下物品摆放有序,整个宿舍标准一致。

4、公寓楼走廊、楼梯间墙壁、窗台干净无污迹。

5、公寓楼洗手间地面无杂物,便池按时打扫,手纸篓按时清理。

四、其他工作管理规定:

1、值班时禁止吃零食、看书报电视、干私活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举动;

2、对可疑人员要大胆检查,勇于同坏人做斗争;

3、认真落实日查月评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政教处汇报,对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及时处理,立即上报。

4、不得在值班时内大声喧哗、嬉闹;

5、不得在值班室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6、禁止在值班时间收听音乐和收看影视、干私活、聊天。

五、宿舍楼钥匙管理规定

1、宿舍楼值班员负责保管楼内各房间钥匙、出入口钥匙;所有钥匙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

2、宿舍楼房间钥匙每个房间1把钥匙;

3、各楼值班员对钥匙实行统一管理,每月核查钥匙的数量和标签,发现钥匙数量减少或标签模糊不清,应重新配备或贴上新的标签,以便识别;

4、学生不在寝室期间,维修人员需进维修,必须由值班人员负责带领开门,并监督维修情况,搞好相互协作;外来维修人员进公寓维修,必须出据相关部门证明,否则不得进公寓维修。

宿舍管理员责任书

1、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做到无学生或学生家长到学校告状。

2、学生放假开学,提前两小时到岗,负责学生进出宿舍秩序、学生财物安全。

3、学生放假回家,负责学生进出宿舍秩序、学生财物安全,同时要等本责任区的学生全部走后,整理好卫生,关好窗、锁好门,才能离开。

4、晚上放学提前十分钟开启宿舍门锁,并在自己楼道口负责学生安全。

5、学生晚上放学后两个小时内,在所辖责任区不间断巡查,维持学生秩序,防止学生打架,制止学生做危险游戏。晚上处理好突发事件。

6、所辖责任区没有卫生死角、干净,垃圾随时清理,各种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墙壁没有污迹、干净明亮。

7、认真逐房清点人数,落实好没有到宿舍学生的情况,填好所有规定的表格。

8、每天清扫楼道和宿舍卫生一次,用水拖宿舍和楼道各一次。

9、做好白天值班工作,报送“维修表”、锁好宿舍门、公寓大门,保证财物安全。

10、熟悉各种消防设施,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宿舍管理员签名: 政教处:

年 月 宿舍管理员考核细则

1、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一次罚5分/次。

2、对在查铺中漏查一人,罚10分。由此造成重大事故,由校委会研究处罚额。

3、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一次罚5分。

4、值班时间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干私活、看电视等),每次罚2分。

5、工作记录、交接班记录填写不清,不详或空缺的,罚2分/次;

6、工作中发现各类安全隐患不及时汇报处理的,罚5分/次;

7、服务态度不好,受到学生、家长投诉的,视情节罚10-100分,累计三次/学期,予以辞退;

8、值班人员不按时开关宿舍门和大门,扣2分/次;

9、私拿或盗窃学生或他人物品者,一经查实,立即辞退;

10、经政教处考核发现存在管理、服务质量问题者,则视情节予以扣分,扣5--10分/次,以此类推;其它不按职责和规范要求工作的情节,由政教处提请具体处罚额度,直至辞退;

12、发现或抓获偷盗者,奖励5--20分/次;

13、发现或清除重大安全隐患者,奖励5--20分/次;

14、认真履行职责,用心为学生服务,得到学生及上级部门表扬的,奖励20分/次;

15、为学校取得荣誉,奖励5--20分。

16、请事假需提前一天办理手续,并征得政教处批准,替班人员需自行安排,并报政教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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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一高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寝管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寝管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也不能私自移动床位;不准留宿客人。

3、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寝管处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4、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二、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做到熄灯息声。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家长电话号码等,将请假表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理。

7、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8、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生活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9、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1、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2、全体学生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3、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寝管人员,要服从教师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他人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以寝室为单位设卡建档,宿舍管理员每周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并将检查情况作为优秀班级评比和学生个人综合测评的依据之一。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折码整齐。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2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老师的检查。

5、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在垃圾筒内,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6、熄灯后不得使用电话。

7、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8、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9、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四、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2、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

3、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教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

出加倍赔偿。

4、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五、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个人的钱、餐卡、收录机、MP

3、手机等等物品,一律妥善收好。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六、住校生违反纪律处理办法

1、学生违反《兰考一高住校生管理条例》,将进行批评,给予违纪告戒、警告等处分,并通报全校。

2、不按要求做好寝室内务及卫生工作,限期改正;进行扣分处罚,多次扣分累计达5分,给予违纪告戒一次。

3、违反寝室纪律要求,熄灯后讲话、劝阻不听,多次扣分累计达5分,给于违纪告戒一次,性质严重的让其直接搬离学校宿舍。

4、故意损坏宿舍公物,且不能主动承担责任者,除给予违纪告戒外,并按原价2至5倍赔偿。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寝管处劝其搬离学校寝室住宿,屡教不改者,强制搬离宿舍。

a、累计三次违纪告戒。

b、住校期间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擅自离校而夜不归宿。

c、夜间翻墙外出者。

d、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e、打架者。

f、偷盗同学钱物者。

6、“文明寝室”评比资格:本寝室成员有给予通报、警告等取消。

7、住校生受过三次违纪告戒或各类处分者,将取消评优条件,不能参加本年度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其他个人先进的评比。

兰考县第一高级中学

2011年9月1日

推荐第4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广大同学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创建优美、舒适、文明的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我们每位同学所热切期望的。为了实施宿舍的规范化管理,建议文明有序的宿舍,创建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休息环境,鼓励同学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增强同学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住校生守则学生宿舍是广大同学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为了使每位同学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守则:

第一条 凡由学校统一招收的学生都有住宿的权利,有遵守宿舍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条例、办法的义务。

第二条 学生宿舍由政教处和总务处统一调配。

第三条 学生按指定寝室、床位住宿,并发给住宿卡、床头卡。未经政教处同意,学生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床位。

第四条 学生除节假日和学校规定可以离校的时间外,平时一律住校,不得在外住宿和留宿他人。因特殊原因而临时外住的,事前要向班主任、值日领导或政教处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在外住宿。

第五条 学生寝室部分生活用品、家具由总务处统一配备,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学生离校时,总务处进行清查,物品非自然损坏,应予以赔偿或处罚。

第六条 寝室维修实行报修制度,需修理的东西报宿舍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由总务处负责维修。

第七条 男女宿舍谢绝异性入内。

第八条 自修、上课期间(含课间休息),不得返回寝室逗留。

第九条 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用膳、熄灯和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讲话,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

第十条 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吸烟、喝酒、打牌、赌博等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 住校生必须服从值日老师、舍长的管理。

第十二条 注意防火、防盗和用电安全。不准点蜡烛、油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吹风、电热棒、电热杯、电热毯等违禁电器。如有发现,一律没收并予以违纪相应处分 1 或停学。

第十三条 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水龙头、关灯、关电风扇等。

第十四条 爱护宿舍的财物和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和损坏门窗玻璃,严禁用脚踢门。

第十五条 讲究寝室内外整洁卫生,搞好宿舍内务管理,不得乱丢杂物、纸屑,做好卫生值日工作。

1、衣物,一律折叠好放在床头另一端,鞋子一律摆成一条直线放在床底下,学习用品等一律摆放整齐。

2、脸盆(牙刷、牙膏、牙杯、碗放入脸盆中)放在脸盆架上,脸盆架放在寝室靠阳台窗户下。

3、塑桶、热水瓶集中起来整齐放在指定位置。

4、床底下摆放的鞋、箱柜要求整齐。

5、起床时被子一律要折叠整齐,女生枕头放在南端,男生枕头放在东端,折好的被子放在靠墙一端。

(二)宿舍卫生管理制度优美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利于培养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的全面发展,为创建一个舒适、优美、整洁、卫生的环境,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要分为公共场地卫生和寝室卫生。

1、公共场地卫生公共场地卫生包括宿舍区周围环境、楼梯、走廊、洗室、浴室、厕所等,由宿舍清扫人员专人负责打扫。

(1)检查方式:天天检查、由值日老师和校医在早读时间检查评分,每周一大扫结束由政教处和值日领导负责打分,检查不合格,责令补扫并扣除班主任补贴。

(2)卫生要求: ①每日两小扫、每周一大扫; ②周围环境做到无杂物、无纸屑、无乱石、无落叶、无杂草; ③楼梯、走廊做到无垃圾、无蛛网、无积水、无纸屑、无灰尘; ④每天冲洗 洗室、浴室、厕所,做到无臭味,无异味。

2、寝室卫生:寝室卫生由该室的值日生打扫,其他室员也应积极参与,共同搞好寝室卫生。

(1)检查方式:每天上午7:20—8:00,由校医和值日老师普查记分,每周政教处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检查时间不固定。

2 (2)卫生要求: ①整齐:床上被物叠放整齐、鞋放整齐、箱柜整齐; ②干净:地面干净、门窗干净、墙壁干净; ③整洁:桌椅整洁、日常用品整洁、阳台整洁; ④布局:总体布局合理,有美化寝室摆设。

3、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十个不准”

①不准向窗外和在楼内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瓶子或向楼梯走廊泼水;

②不准在厕所、盥洗室乱扔杂物和乱倒垃圾;

③不准向水池、便池内倾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

④不准在宿舍楼内和寝室内乱写、乱画、乱张贴;

⑤不准在便池外大小便,更不准在其它地方方便;

⑥不准在宿舍外穿拖鞋;

⑦不准在走廊和寝室内乱拉绳子、乱钉铁钉、乱挂衣物;

⑧不准在走廊上打球、踢球,更不准朝墙上、门上、玻璃窗上打球、踢球;

⑨不准用水冲洗寝室;

⑩不准在宿舍里吸烟、喝酒、打牌、赌博等违纪行为。

(三)宿舍纪律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的学生有很大一部分时间是在宿舍里,因此宿舍也就成为反映学生文明程度和学校管理水平的一个主要标志,搞好宿舍的纪律管理也就成为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我校学生宿舍纪律管理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宿舍值班人员管理职责:

(1)认真负责门卫工作,对外来人员实行登记会客制度; (2)禁止学生进入异性寝室;

(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利用闲暇时间对管辖楼层进行巡视,对不上锁的寝室予以批评教育;并在文明班级评比中扣分。

(4)发现打牌、赌博、打架、大声喧闹等违纪现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政教处严肃处理。

(5)对每晚熄灯后的就寝纪律进行巡视监督,发现违纪现象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相关班主任和政教处;

(6)检查寝室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禁电器等违纪情况;

3 (7)发现学生其他违纪情况,及时制止并通报政教处; (8)关心爱护住宿生,做好住宿生的思想工作。

(四)宿舍治安保卫制度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的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治安保卫制度。

1、各学生宿舍楼设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一律佩证上岗,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定时巡回检查。

2、学生离开寝室必须将房门锁好,若门锁损坏,必须及时报告,立即修理。如发现室内无而房门未上锁,扣当天卫生分10分。

3、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需办理会客登记手续,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等,离开时办理离舍手续。

4、禁止男女生进入异性寝室,如确有要事,由值班人员通报。

5、对夜间迟归学生,凭请假证件进入,否则上交政教处,并作违纪处理。

6、值班人员在学生上课离开寝室后,应对各楼层进行巡视,未上锁的房门帮助学生锁好房门,以防外盗。

7、学生宿舍内发现失窃,学生要协助值日老师或校警保护现场,并立即报政教处处理;发生打架等事件,值日老师和校警要尽量缩小事态,并及时报政教处处理。

8、严禁携带啤酒、白酒等所有酒类以及饭菜进入宿舍。

9、加强学生宿舍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做好学生宿舍的防盗、防火、漏电等工作。

(五)宿舍家具物品管理制度学生寝室家具是住校生的必备生活资料之一,家具完好率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生活质量。为确保学生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延长家具使用年限,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学生寝室部分家具由总务处根据学校统一定出规格,由学生自行购买、调配、布置。

2、总务处负责对家具的统一管理,对各种家具由舍长统一进行登记造册,统一摆放。

3、学生寝室家具物品实行寝室长负责制。

4、学生必须按规定标准使用家具,不准多占或改作他用,不准任意搬移,不准任意破坏,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或给以行政处分。

5、学生不准私自将家具带出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凭总务处证明。

(六)宿舍节水节电制度为使学生宿舍用电、用水安全、节约、合理,根据学校水电管理办法,特制定学生宿舍节水节电制度。

1、在校学生应树立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注意保护水、电基本设施。

2、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电吹风、电熨斗、电热毯、电烙铁等),违者除没收电热器具外并处以记过处分。

3、学生宿舍内严禁任何人乱拉接线板、私接电线,一经发现,除没收外,将给以记过处分。

4、学生宿舍中,不准使用各种台灯、床头灯,一经发现,除没收外,并作违纪处理。

5、凡在路灯上私接电线的,按窃电从严处罚。

6、舍长发现水龙头损坏,走廊灯损坏,应及时向总务处上报反映、整改。

7、学生洗涤衣物后不关水龙头或用水冲洗衣物后,任水长流,一经发现交水费3-5元。

8、故意损坏水龙头、开关者,按价赔偿,并作违纪处理。

9、晚上熄灯后,值日老师应全面检查公共场所的水、电设。

(七)宿舍维修管理制度学生宿舍维修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学习、生活的正常秩序和学校的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搞好维修工作,特制定学生宿舍维修管理制度。

1、日常维修范围:

(1)对室内渗漏部位进行及时维修。

(2)对室内的墙面、顶棚涂料脱落,架脱落及时修补。 (3)门窗开启不灵、配件不齐、玻璃损坏等要随报随修。 (4)卫生设施、上下水道、阀门跑漏水等要及时修理。 (5) 排污管堵塞,要立即进行疏通。

(6)对照明线路、灯具、闸盒等供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故障要随报随修。 (7)发现门框损坏、门锁开启不灵,要及时根据报告进行修理。

2、维修工作程序:

(1)报修手续:学生将需要维修的项目报给值日老师或总务处后,检查为人为损坏

5 的需先交赔偿金,然后由总务处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2)突击抢修:水管破裂、粪便槽下水道堵塞溢污水、夜间佩电设施损坏,应立即进行抢修。

(3)定期维修:根据检查和使用情况,组织维修人员在开学前、假期里对需要进行大修的地方进行定期维修。

(八)宿舍检查评比制度为搞好学生寝室内务卫生,使学生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学生寝室检查评比制度。

1、检查标准:(总分:100分)

(1)整齐栏:床上被物叠放整齐(15分);鞋放整齐(15分);箱柜整齐(15分)。 (2)干净栏:地面干净(10分);门窗干净(10分);墙壁干净(5分)。 (3)整洁栏:桌椅整洁(10分);日常用品整洁(10分)。 (4)总体感觉舒适,优美(10分)。

2、检查方法:

(1)每日上午早读时检查打分,按检查标准记分,达不到标准酌情扣分。 (2)总务处每周抽查1-2次,不固定时间进行,以促进卫生的保持。 (3)学校宿管会每学期对各寝室进行不定期的全面检查。

3、评比方法:

(1)每月评比优胜寝室(男生评一个优胜寝室,女生评一个优胜寝室)。凡是被评为优胜寝室的,将给以一定的物质奖励,还发给优胜标牌。

(2)对卫生不合格的寝室给以全校通报批评和曝光,屡教不改者将根据情节轻重以行政处分。

(九)宿舍规范化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校园文明建设、培养良好校风和学风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的管理对学生的人格塑造、个人情趣、行为习惯、道德养成,甚至生活道路的选择,都将产生直接的影响。我校学生宿舍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到“三化”。 “三化”是:内务整理规范化、评比检查经常化、文明寝室制度化。总体目标是彻底解决宿舍的脏、乱、差局面,创建“整洁美观、安静有序、健康高雅、团结友爱”的文明宿舍。

二、管理机构:

1、政教处负责学生宿舍的全面管理工作,团委、学生会辅助政教处工作。

2、政教处下设、宿舍管理员(即舍长、值日老师)等,主要负责门卫生管理、作息管理、卫生管理、保卫管理、服务等一系列工作。

3、学校政教处和总务处直接指导工作,是广大同学进行宿舍文明、卫生、纪律、安全自我检查、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三、规范分奖罚实施办法学生在宿舍里的日常行为表现,是学生在校表现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为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进一步强化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在宿舍的日常行为表现要实行量化,并与德智体综合考评挂钩。

1、记分办法:每位学生基本规范分为60分,根据平时奖罚分,每学期期末时,政教处、总务处根据规范分高低,评选文明住校生。

2、规范分奖分:

(1)每天寝室卫生检查和每周卫生抽查100分的,值日生加3分,其他同学加2分;85分以下的,值日生扣3分,其他同学扣1分;60分以下的,值日生扣5分,其他同学扣3分。

(2)每月被评为优胜寝室的寝室长加8分,其他成员加4分。

(3)大扫除卫生检查,优秀寝室除全校通报表扬外,寝室成员每人加2分。 (4)在宿舍表现受政教处表彰的个人加8分,集体加5分。

(5)参加政教处和总务处组织的宿舍比赛获前三名的每人分别加

12、

10、8分。

3、规范分罚分:

(1)凡在宿舍内违反校纪校规受通报批评的扣5分,受警告处分的扣10分,处分每加一个档次加扣5分。

(2)禁止在走廊、过道等宿舍公共场所打球,违者扣3分。

(3)禁止乱扔纸屑、杂物、瓜皮果等,禁止乱倒污水、乱倒剩饭、剩菜和垃圾,违者扣5分。

(4)不准以任何名义在寝室饮酒,违者扣10分,酗酒滋事、划拳、吵闹者,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5)故意用脚踢门、墙壁,用球击门墙壁者扣5分。故意损坏纸篓、玻璃、桌椅等

7 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扣10分。

(6)熄灯后点蜡烛、应急灯者,扣5分,无人承担责任的,扣该室每人3分。 (7)严禁在寝室使用违禁电器和私拉电线,违者除按有关规定处分外,扣15分。 (8)夜间迟归者必须登记,申明原因,并出示请假证件,无正当理由者扣3分;擅自留宿外人或在外留宿者,扣10分。

(9)严禁异性同学进入寝室,违者扣分10分。

(10)严禁在寝室内打牌、赌博,违者除有关规定处罚外,扣15分。 (11)熄灯后在宿舍喧闹、唱歌及影响宿舍安静的其他行为,扣10分。 (12)晚自修迟到扣1分,晚自修旷课一节扣5分,就寝点名缺勤扣10分。 (13)不服从老师和宿舍长管理,甚至辱骂老师和宿舍长,除有关规定处罚外,扣15分。

四、奖励评比办法

1、优秀寝室评比:

(1)经值日老师和政教处或总务处打分,一个月的卫生总成绩男生寝室在前3名,女生寝室在前6名的寝室有资格评为优秀寝室。

(2)凡是卫生抽查分数低于90分,不管是任何寝室,一律降为普通寝室。 (3)凡是在本月内寝室出现违纪情况的,一律降为普通寝室。

2、期末文明寝室评比:

(1)必须是被为优胜寝室的寝室; (2)寝室同学政治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

(3)寝室成员必须无违纪行为,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4)寝室全体同学和睦共处,学习成绩优良。

(十)寝室长职责为了调动寝室长的工作积极性,明确工作职责,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寝室工作,以进一步深化宿舍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职责。

1、寝室长要模范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2、寝室长对本寝室的财产、卫生、纪律等负责。

3、寝室长有权对本寝室的课余学习、生活等统一安排,室员必须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4、安排值日生,督促值日生做好寝室卫生工作。

5、要求本寝室遵守作息制度,熄灯后禁止点蜡烛、应急灯、喧哗吵闹。

6、禁止室员在寝室内私拉电线,使用违禁电器等。

7、禁止室员在寝室内打牌、赌博和变相赌博。

8、防止和监督室员出现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如有发现及时报告值日老师或班主任或政教处老师。

9、按时参加寝室长会议。

(十一)住校生请假离校制度

1、住校生在住校期间如有事必须请假,如不请假按旷课处理。

2、星期日晚至星期五住校生请假必写请假条,由班主任签字后经值日领导批准才有效。交到校警室。返校时到校警室取回请假卡。如没上交请假卡,晚上就寝点名没在寝室的同学按外宿处理。

3、住校生在星期

五、星期六在校留宿的同学必须到校警室处登记,经班主任同意才能在校留宿,否则不能在校留宿。

4、如有特殊情况中途不住校的同学,必须经过班主任的同意,家长的证明,政教处的批准,方可不住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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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坡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终是整个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务。宿管值日老师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者;负责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现、报告与防范,监督检查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水电安全

及时关水、关灯、关空调、关龙头,禁止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充电器及电子设备。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拆表,更不得私拆水电设备,发现有问题应报告宿管老师,报告学校派水电工维修。

2.消防安全

宿舍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易燃易爆物进入宿舍区,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宿舍,严禁抽烟、点蜡烛、烧纸物,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宿管办要组织宿管老师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救生常识等,必须演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检查更新各种消防设施。 3.财物安全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要及时关锁窗户,严防任何人从窗户出入,相关舍长要严把此关,绝无疏漏。

4.上下楼梯安全

学生上下楼要按规定进行分流,并必须靠右行。同学之间要礼让三先,不得拥挤起哄。

5.生活与食品卫生安全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不许窜床窜宿,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不

得在宿舍、楼道等地聚集吵闹、推桑起哄。舍长要观察宿舍动态,有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员或班主任,并积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另外,在宿舍区不得进行聚餐、生日庆祝等活动,不准带不健康食品(包括各种零食,水果与牛奶除外)进入宿舍区,更不得进行食品与零食买卖、不得接收外卖等行为,杜绝一切食品安全隐患的发生。

请大家各负其责,切实遵守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坚决贯彻学校的安全治理方针,严格开展监督管理。如有违反,必将严肃处理。

注:

1、特殊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

2、所有住宿生必须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规定,准时出入宿舍楼,非住宿生不得进入宿舍楼。

3、上课(含自习、体育、活动课)期间学生不得滞留或回归宿舍,特殊情况(生病等)须持有班主任许可或签单字条,并进行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

4、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5.外来陌生人员确需入宿舍楼者,必须出示证明、核实身份、履行登记手续。

海南东坡学校宿舍管理处

海南东坡学校学宿舍区违纪处理规定

集体住宿生活必须统一作息时间、统一规章制度、统一严格管理。因此,学校制定和实施关于宿管工作的一系列条例、办法、守则、职责等必须遵守。为了进一步严格落实这些规章制度,我们将对那些集体观念差、严重违规违纪、屡教不改、不适合宿舍生活的住宿生给予严肃处理。具体来说,凡有下列情况者,将给予警告、记过、责令停宿、退宿及相应的校纪处分。

1、晚上不按时归宿与休息者(毕业班与非毕业班按不同的时间段要求关灯关门,上床休息,宿管老师开始清点各宿舍人数);

2、不能和他人和谐相处、拉帮结派、闹矛盾、打架斗殴者;

3、有喝酒抽烟、小偷小摸、自由散漫、进网吧等不良习气者;

4、窜床窜宿、高声喧哗、严重影响他人休息、引起公愤者;

5、熄灯后放音乐、违规使用电器、造成不安全事故者;

6、恶意污染墙壁、损坏公物、造成严重后果者;

7、生活自理能力极差、内务卫生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者;

8、翻越门窗、水管、围墙,造成恶劣影响者;其他严重违反宿舍有关规章制度者。

以上所有违纪行为若有发生,均通知家长并严肃处理。请同学们认真学习,切实遵守,不抱任何侥幸心理。我们对违规者将严肃追究,坚决退宿,毫不姑息。

海南东坡学校宿舍管理处

班级生活委员及宿舍长工作职责

一、班级生活委员

根据需要配备两名生活委员(一男一女),宿舍管理工作是一个整体,实行生活委员负责制。生活委员的宿管工作职责如下:

1.检查、督促各宿舍舍长的工作,使舍长能够切实履职责。 2.协助宿管老师清点本班住宿人数、追查落实缺宿者(迟归或请假等)的去向及原因,准确地向宿管老师通报本班学生有关情况。

3.监控本班宿舍各种动态,及时与宿管老师、班主任沟通交流,认真完成各项纪律或卫生等方面的任务。

4.负责宿舍文化建设等事宜,教育引导大家和谐相处,化解矛盾,消除一切不稳定、不安全因素。

二、宿舍舍长工作职责

各宿舍均实行舍长负责制。舍长的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本宿舍卫生轮流值日办法,检查督促值日生的工作情况。2.督促舍员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作息纪律。晚熄灯前协助宿管老师核查本宿舍人数、确认缺宿者去向;熄灯后维护宿舍纪律,确保安静。

3.在宿舍各项工作中应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团结和带领大家融洽相处,互让互谅,化解矛盾,争创文明宿舍。

4.经常与生活委员、宿管老师、班主任联系沟通,交流信息,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各项任务。

5.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对宿舍内的重大事态(含打架、抽烟喝酒、串床串宿、聚集玩闹、带违禁品、财物失窃、公物损坏、舍友矛盾、生病、情绪异常等)承担及时“报告”责任。

特别强调:在宿舍楼内,有事请先找宿管老师!有问题要报告宿舍管理处或班主任。

海南东坡学校宿舍管理处

学生宿舍值日生工作职责

值日生必须听从舍长的安排,按照本宿舍“值日生表”的轮流顺序,认真完成当天的卫生值日工作:

1.每天至少清扫宿舍两次,按照管理处的要求认真按时完成(时间由管理处规定)。

2.清理窗台、桌面、地面、柜子上方等公用场所的物品,使其排列有序、整洁美观。

3.湿擦桌凳门面,不留水迹污物,桌凳摆放整齐。 4.清扫拖擦地面,垃圾及时到掉;清洁工具整齐摆放在规定位置。

5.值日生根据宿舍的情况进行及时通风及防潮工作。 7.离开宿舍,要关好水、电、门窗等,确保宿舍安全并节约用水用电。

8.值日生有权督促本舍成员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不得乱丢垃圾,乱倒水乱吐痰等。

9.若值日生不完成值日工作的,由舍长报告管理老师,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注:个人内务即床铺整理、悬挂物清理、床下物品摆放等每天由个人自行按规定及时完成。

海南东坡学校宿舍管理处

海南东坡学校宿舍管理员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宗旨。

2、管理员必须按照政教处的提供的名单安排学生住宿,不准私自安排学生及他人住宿。建好学生登记档案(姓名、班级、房间、床铺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增删整改。

3、树立为学生服务着想的思想。不断探索宿舍管理的规律,提高管理水平,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清静的住宿环境。

4、时刻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止坏人入侵宿舍,严禁乱拉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电子产品,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排除,确保住宿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5、监督指导学生打扫房间内的卫生,训练学生铺床、叠被、摆放物品。定期对房间内的卫生、纪律进行检查、评比、量化,及时提出表扬和批评。宿舍楼内要达到:走廊洁净,洗刷间、厕所及时清扫、疏通、冲洗、无异味,无污物积存,楼梯无痰迹,无拖后泥水痕迹。创造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宿舍内务要达到:学生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放置有序,整齐划一,地面、阳台、四壁、门窗干净,无灰尘污物。宿舍要注意保持通风,防潮等。

6、按时开关楼道门及大门,督促学生按时作息,提醒学生保管好贵重物品,维护宿舍秩序,处理好突发事件。

7、关心爱护学生,严禁打骂和侮辱学生,对违反《学生守则》及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以正面教育为主,耐心说服教育。对于屡教不改者结合班主任共同管教,严重违纪者上报政教处,由政教处进行严肃处理。

8、严禁在宿舍楼内买卖东西,不准向学生推销物品;严禁私自安排学生住宿,严禁值班室内留宿他人。

9、管好、用好宿舍楼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及时上报学校进行维修,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10、午休及晚休查铺仔细认真,对于无故缺勤或夜不归宿者,及时上报夜间督导人员;严禁学生单独滞留宿舍,严禁上课期间学生进入宿舍;发现学生生病要告知班主任或年级长,严重者及时上报校领导并采取急救或送诊。

海南东坡学校宿舍管理处

学生宿舍楼门卫岗位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及门卫交接班制度,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窜岗、聊天、干私活。

二、负责各自宿舍楼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执行会客登记制度,主动检查来访者的证件,认真做好记录。

三、负责管理宿舍对讲系统,及时呼叫和传递有关信息。

四、负责管理好学生出入宿舍的物品检查,作好安全保卫工作。

五、认真执行作息制度,按时锁门、开门、送电、熄灯。宿舍楼关门后,对迟归宿舍的学生验查证件,负责登记。

六、保持楼道畅通,禁止自行车进入宿舍楼,发生火灾等重大事故,应及时开启大门,以利疏散。

七、严格执行宿舍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及时向上级汇报。

八、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海南东坡学校宿舍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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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内容要求

(一)各宿舍要建立卫生摆设制度,每天早晚各扫一次地板,每星期一大扫除一次,保持室内整洁,空气新鲜,生活用品摆设整齐。每个宿舍要有一束鲜花,墙上要有健康进取的字画。用物要“十个一条线”,卫生要做到“六面光”。

(二)室内用物标准化统一要求如下:

1、被子折好要放在一条线;

2、蚊帐要挂成一条线

3、水桶、脸盆要摆成一条线;

4、箱子要摆成一条线;

5、鞋子按类别摆成一条线;

6、热水瓶、牙刷、口杯、肥皂盒等要摆成一条线;

7、毛巾要晾成一条线;

8、卫生工具舍与舍之间要摆成一条线;

9、衣服折叠整齐,放在箱子里或床的统一位置上;

10、帽子摆成一条线。二.安全制度

(一)宿舍人走门上锁,贵重物品不能放在宿舍或教室内,带在身上的零用钱不超过20元,余钱存银行(加密码)。

(二)宿舍的东西要妥善保管,未经其本人同意,不得翻用别人的东西。

(三)严禁私装电源或用电炉,不准在宿舍点蜡烛看书,要防火灾。

(四)若万一出了问题,不要惊慌失措,应听从指挥有序疏散,不能围观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五)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客人。亲友来校无法回去要留宿者,要先向生管组报告,生管组同意后才能住宿。

(六)学生在上课、晚自习期间不得提前返回宿舍。

(七)不能擅自到江河里游泳,防溺水。

(八)按床位入睡,不能甲舍到乙舍,也不能甲床到乙床住宿,不能任意到校外住宿,若要外宿须向生管组请假。

三、卫生制度

1、鞋袜、衣服穿了要及时洗干净,晾干后及时叠放整齐,要防臭、防丢失。

2、早晨洗脸后,脸盆或水桶、口杯、牙刷及时放回宿舍,毛巾晾干、防沙眼发生。

3、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和果皮。

4、不准在宿舍吃饭,不准在宿舍或走廊洗脸、洗脚刷牙、保持走廊干净。

5、每一星期要洗刷一次宿舍和走廊的地板。

6、不准在浴室小便或大便。

7、宿舍要保持清洁卫生。

四、纪律、文明

1、准时熄灯,按时起床,保证睡眠时间(高中生睡足8小时)

2、中午休息时,不准高声大叫,不吹笛子、口琴,不准下棋等,要保持生活区安静。

3、宿舍里不能讲下流话和反动的话,不能有蛊惑人的宣传,不能看黄色书刊。

4、全体舍员齐心协力,搞好宿舍各项工作。

5、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6、服从生管组和舍长的领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7、为人处事要文明礼貌,对领导、老师、家长来访要热情接待。

8、在膳厅要排队买菜,不准挤队,剩菜剩饭不准乱倒。

五、评比和奖励制度

宿舍评分为百分制,“十个一条线”每条2分,室内外卫生10分,每周由宿舍生管理干部对各舍评分上墙,每周公布,期末按积分高低,每学期评1-3名为文明舍,给予表彰,按积分高低评选优秀舍长、好舍长、鼓励奖舍长。积极分子等20余人。

如违反生活管理条例的学生每次由生管组扣该宿舍量化分。若严重违纪报学校,执行批评教育、警告、取消住宿资格、直至勒令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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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九鼎职业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成为文明、卫生,安静的得到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个宿舍选举出宿舍舍长一名,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宿舍,并负责宿舍的公物领取和保管,负责本宿舍学生在宿舍内的组织纪律。

二、住宿学生应按学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三、每个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晚上22:30熄灯熄灯就寝,周末为23:00,按时起床,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哄、吵闹、喊叫。熄灯后不允许开各种音响设备,不许弹奏乐器。

四、宿舍内按规定摆放的床位,配备的桌椅,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便挪动,被褥衣服要折叠整齐,毛巾、脸盆、牙具、茶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

五、住宿人员必须爱护宿舍内外一切公物和设施,任意损坏和丢失要由当事人酌情赔偿,无责任人由该宿舍人共同赔偿。

六、宿舍内要保持整洁,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或钉钉子,墙上不得张贴任何字画,不得使用电炉或用其它炉子生火做饭烧水等。未经允许不得乱接电源。

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负责当天本宿舍内及宿舍外走廊卫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床单等。

八、必须爱护宿舍楼道内一切公物和措施,如有损坏除按价赔偿外,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九、宿舍内提倡健康有益的活动,抵制不文明行为,不讲污秽言语,不看低级趣味黄色书画报,不听庸俗的录音,宿舍内严禁吸烟,喝酒,赌博。

十、男女生未经值班员允许不得互窜宿舍,校外人员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确需住宿者须经班主任批准。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一、住宿学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不搞小团体,不以大欺小。

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回校,不准无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未回宿舍住宿,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即视为 “夜不归宿”。

十三、学生有一次无故“夜不归宿”者,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通知家长。

十四、学生住宿期间所消耗的水、电费由各宿舍成员共同承担。

五、其它规定参照《学生违纪条例》、《学生宿舍管理违纪处理条例》。

昆明九鼎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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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工部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学工部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也不能私自移动床位;不准留宿客人。

3、学生离校(含毕业、退学等),必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学工部、总合部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4、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二、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熄灯后不得使用蜡烛小电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家长电话号码等,将请假表交班长登记保管,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理。

7、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8、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生活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9、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劝退等处分。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1、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2、全体学生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3、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工人师傅,要服从教师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师傅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以寝室为单位设卡建档,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并将检查情况作为优秀班级评比和学生个人综合测评的依据之一。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折码整齐。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2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老师的检查。

5、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在垃圾筒内,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6、熄灯后不得使用电话。

7、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8、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9、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四、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楼的一切设施不得安装、拆改电路,不得在宿舍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电热袋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取暧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

4、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教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5、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五、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个人的钱、餐卡、收录机、MP

3、手机等等物品,一律妥善收好。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六、住校生违反纪律处理办法

1、学生违反《火石岗中学住校生管理条例》,将进行批评,给予违纪告戒、警告等处分,并通报全校。

2、不按要求做好寝室内务及卫生工作,限期改正;进行扣分处罚,多次扣分累计达5分,给予违纪告戒一次。

3、违反寝室纪律要求,熄灯后讲话、劝阻不听,多次扣分累计达5分,给于违纪告戒一次,性质严重的可直接作出违纪告戒处理。

4、故意损坏宿舍公物,且不能主动承担责任者,除给予违纪告戒外,并按原价2至5倍赔偿。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政教处将作出处分处理, a)累计三次违纪告戒。

b) 住校期间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擅自离校而夜不归宿。 c) 夜间翻墙外出者。 d) 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e) 打架者。 f) 偷盗同学钱物者。

6、“文明寝室”评比资格:本寝室成员有给予通报、警告等取消。

7、住校生受过三次违纪告戒或各类处分者,将取消评优条件,不能参加本年度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其他个人先进的评比。

仁怀市火石岗中学

2010年3月1日

推荐第9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宿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5、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推荐第10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也是学生集体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之一。为了使学生有一个清洁、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公共道德,严明组织纪律和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特制订宿舍管理制度和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遵守公共秩序

1、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换床位。替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管理部门的调整。

2、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管理,安排值日表,并督促检查落实。

3、住宿生不得随意乱串、非本宿舍人不得随意进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洗漱,出操,按时规定时间熄灯,上课时间或熄灯时间不会客,其余时间有客人来访出示有效证件登记,押证后,方可按规定时间会客,出楼时到值班室取证。

4、严谨就寝后在室内喧哗打闹,吹口哨,在宿舍弹唱歌、敲打等有碍他人的活动。

5、严禁从窗口往外泼水,扔纸屑,瓜果皮等。

6、不允许在宿舍抽烟、喝酒、赌博、划拳行会和搞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7、住宿生凭住校证出入宿舍楼,非本校住宿生及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8丶宿舍、走廊不准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宿舍无人时,应随时锁门,关窗,熄灯,以确保宿舍安全。

9、学生必须按时返回宿舍(特别严禁晚上出去夜场、看电影丶上网),晚上迟归者,应向值班人员,分院综合办说明原因,登登记后凭学生证进入。(临时外宿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

二、讲究卫生方面

1、宿舍内保持整齐美观,物品放置整齐统一,作到床面净,地面净,墙裙净、餐具物品净、被子统一放置一头,毛巾放置一条线,鞋子整齐排放床底,窗台物品整齐洁净,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准乱倒污水,饭菜等。

2、自觉保持楼道、洗漱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严禁往水池、便池内到废纸、剩饭剩菜等、瓜果皮核等,以免堵塞下水道。

3、走廊内禁止焚烧废纸,室内、走廊和分担的卫生区每天要清扫,每周四卫生大查一次。

4、禁止在宿舍做饭,违者按情节不等罚款10——20元不等,并报告班主任扣操行了5——10分。

5、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并协助工作,不妨碍人员检查工作,查房,否则视情节处罚。

6、宿舍中的学生要团结互助,若有人生病,应及时送门诊就医,若有危重病人,宿舍长应及时报告班主任。

7、为加强宿舍管理,出配有专职门岗值班外,个分院综合办每月要对住校生清查,校对住校证一次,每周组织学生会对各班宿舍卫生纪律等情况检查评比一次,由一白关管理人员及宿舍管理部的学生会干部在下晚自习后半小时内进行夜查房。

三、爱护公共设施

1、宿舍内的各种设施(门、窗、桌、凳、床、柜)等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如有丢失或损坏,不到追究责任,而且加倍赔偿。

2、不准在墙上乱贴乱画随意钉钉,安设挂钩,板条,违者立刻清除,所有损坏按损坏程度赔偿。

3、爱护公物,用脚踢门或乱砸门窗者,宿舍长应即给予批评,不论何原因损坏玻璃,门者,照价赔偿,若无人承担责任,或无理狡辩,给予宿舍人员加倍罚款处分,举报者奖。

4室内的照明灯及其它电器设施,如有故障需要维修,应及时报总务处有关人员,协调电工前来修理,严禁私自乱接电线,安装灯头,插座,使用电炉、电器,违者造成事故的视情节及后果给予处罚,除没收物品外,给予经济处罚和校纪处分。

5、养成出门关窗的习惯,以免风雨天损坏玻璃,由轮值日生负责检查,若出现问题,由当天值日生负责。

6、毕业生离校前,要彻底清扫宿舍,由管理人员清扫宿舍设施,交回所配锁和钥匙。

四、节约用水电方面

1、节约用水,洗漱后及时关闭水龙头,防止流水不止。

2、节约用电,做到天不黑不开灯,人不在灯不亮,人睡觉灯关闭。

五、安全防范方面

1、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带进宿舍,不准随意乱动消防器械。

2、离开宿舍和就寝时,要注意关门锁门,发现可疑的人和事以及失火,被盗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及保卫处,对有功者学校给予奖励。

3、任何人不得擅自留宿他人过夜,来访家人应当天离去,不准留宿,对擅自留宿者罚款5元,扣操行分3分。

4、严禁在外就寝,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5元,扣操行分3分。二次给予通报批评扣操行分5分,罚款10元。

第二部分 文明宿舍评比条件

1.宿舍全体团结一致,相互关心,帮助;

2.不在宿舍抽烟、喝酒、跳舞不看黄色书刊,不讲脏话;3.室内卫生好,不向室外倒脏水,室内美观、大方 4.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归宿,不留宿外人; 5.坚持宿舍值日制度,主动打扫厕所;

第三部分 宿舍评比标准

1.宿舍玻璃、门、干净无尘,为1.5分;2.地面无杂物、干净,为2分; 3.床铺整齐,被子统一,为2分; 4.墙上无乱画痕迹,为1.5分; 5.桌子,抽屉干净利索为2分;

6.床铺、盆、鞋,排放有序为1分;

第四部分 学生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学生宿舍安全用电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并根据节约用电的原则,对学生宿舍用电的管理做如下规定:

1.照明用电实行按时送、断,具体按学校作息时间而定;

2.各室安装的电不得私自改装,若遇到问题一律由学院工负责维修,若因私自拆装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并承担2-20元的维修费

3.宿舍绝对严谨私自拉电源,等各类用电器,一经查出除没收电器外罚款5-20元(电费)并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4.因违反《用电管理制度》所造成的事故者,除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承担法律责

任;

5.对制止或反映违章用电现象者,分别给予表扬,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学生公寓生活指导教师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公寓的防水、防盗及日常安全工作,兼顾值班室周围和公寓大院内侧的卫生清扫工作;2.遵守纪律,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岗,24小时值班室

3.按规定时间开、关公寓大门,按规定时间送电,停电、关门后不准学生随便出入,不准自行车进入公寓,特殊情况须查看学生证并详细登记;

4不准异性进入公寓,学生须佩戴胸卡,来访人员一律登记,在值班室接待和会客,要限时离开;

5.认真记好值班日记,电话登记,学生晚归登记来访客人登记,维修登记

6.定时巡回检查学生宿舍,看管好学生晾晒的衣服和公共物品,发现安全隐患和卫生脏乱差现象,在及时报告相关人员的同时,要协助有关人员及时排除和予以改正;7.写好交班记录,交接好各种登记,明确责任;

8.按时上,下班,有事不能值班要提前向楼长,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请假,未经同意不准擅自调班;

9.服从领导,服从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学生公寓清洁工岗位责任制

1.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

2.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期间不能脱岗、不能干私活;3.尊重、关心、爱护学生,不得与学生发生争执;

4.负责区内的公共卫生,做到每天两扫两拖、两冲两刷,每周擦一次门窗玻璃和墙裙。保证走廊、楼梯、门厅地面干净,无垃圾、污水、痰迹;墙裙污染、鞋印、痰迹;墙壁、顶棚无灰尘;厕所大小便池内外及地面无迹、便纸、尿液、积水,下水道通畅,禁止从窗户扔东西; 5.协助楼长督促检查学生宿舍房间的卫生,负责将楼内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6.对责任区内的公共设施(水、电、门窗、玻璃、消防设施等)进行监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联系维修;

7.协助门卫做好本楼的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相关人员;8.帮助做好本楼的各项服务工作和临时性工作。

学生公寓守则

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清洁、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守则。

1.学生须凭学生证出去公寓,在宿舍内要遵守校规校纪和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作息,按时归宿,严禁晚归者爬墙,熄灯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宿舍楼;

3.学生要按照规定时间回公寓就寝,同宿舍发现有未按时回公寓就寝的要向值班人员或分部(系)老师上报;

4.不得在宿舍会客,也不得将外人领入宿舍内,更不得乱自留宿外人,学生之间异性不得互窜宿舍;

5各位学生应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别是现金,存折,IC卡等更要妥善保管房门钥匙,不准私自

借人和私换门锁,要配合协调楼内管理人员工作,如发现失窃等情况,要及时报告楼长和值班人员。

6.宿舍内除配备照明设施外,任何人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电线,网线,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子、电饭锅、热的快等电器,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在宿舍内烧费纸等其他物品;

7.不准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玩各种球类,不准有跳舞,吹喇叭,击敲等影响他人的休息行为。8.严禁在公寓内吸烟、饮酒。

9.宿舍内严禁进行赌博、流氓、散播淫秽物品、斗殴等有碍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10.禁止在楼内墙、门、窗等处乱贴、乱画、乱钉,搂外墙壁禁止张贴。 11.严禁在公寓楼内饲养各种小动物。

12.宿舍内不准私藏匕首、长刀、铁棍等凶器,发现和知情者要及时报告给楼长或门卫值班人员。

13.学生一律在食堂用餐,不准将饭菜带入宿舍,不准在宿舍内烹调食物。

14.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污水和剩餐剩饭,不准在墙上钉钉子、刻画及书写。15.要有良好的节约意识,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拒绝长明灯、长流水、学生宿舍按规定每月缴纳超额用水、电费,缴费标准执行有关规定(每生每月2M³水、三度电,六人房间最低用电指标18度,八人房间为24度)寒、暑假无用水、用电指标。 16.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脑要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搬入或搬出公寓。 17.公寓楼内不准私自经商和以盈利为目的的推销活动。

18.如果经医生确认学生患有传染病,应服从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安排,到指定区域住宿舍或回家休息。

19.学校放假期间,学生公寓关闭(放假时拖后两天关闭、开学时提前两天开放),学生应该按规定时间离校或返校。特殊情况留住者,须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批准。

20.要尊重学生公寓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妨碍学生宿舍的正常管理工作。

住宿生要爱护楼内的公共设施,损坏按价赔偿,有意损坏者按规定从重处罚,广大同学要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守则,共同创建优良的生活环境,对违纪住、者学院要按照《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记律处分。

楼长岗位责任制

1.负责所辖楼的安全、卫生、物管等工作,对本楼的清洁工、门卫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工作失职或违纪的生活指导老师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寓管理中心。

2.每天对所辖区楼的安全、卫生、学生组织纪律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寓管理中心汇报。

3.负责所辖楼区的节电、节水工作,严格执行各楼用水用电指标并进行监督、检查。4.全面掌握所辖楼内的各种物业情况,负责公共设施、设备、家具统计、登记工作。 5.做好在校学生的宿舍安排、调整及毕业生离校、新生入校时的宿舍安排工作。

6.每月对本部门生活指导老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学期对部门生活指导老师进行考核总结。对新生活指导老师要认真讲解和培训。

7.积极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处理发生在所辖楼内的刑事、治安、消防等案件。

8.每月对所辖楼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管理中心和保卫部门。9.协助管理中心所辖楼的人员招聘、考核、录用及人员调整工作。

10.对所辖楼生活指导老师的调、换班工作进行审批,做好记录并对换班期间所发生的责任事故负责。

11.每周检查两次学生宿舍卫生,并填写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表,于周五报管理中心。

12.对上级领导和管理人员提出来的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11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田黄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学生入住时必须按统一安排的房间和床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内不允许非住宿生进入,更不得留宿他人。

二、自觉遵守学校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课期间一律不允许回宿舍,有病需要休息的,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如有体育课提前做好准备,早自习到上午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

四、严格请假制度。晚上有病或有事不能住宿的学生必须书写请假条,并有班主任或值班老师的签字,一式两份,一份由本人或宿舍长交宿舍管理人员,一份交班主任保存,以便随时查对。

五、宿舍内要保持安静,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允许到其它宿舍休息,不允许乱串宿舍,不允许遮挡观察窗口。宿舍内精神生活健康,语言文明,不讲脏话,室内布置要文明健康,美观高雅。自觉爱护宿舍一切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宿舍内的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

六、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整理内务,房间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墙面、地面要干净整洁,被褥要及时洗换,床上要保持平整,被褥要叠放整齐,并放在靠近窗口一侧的床头,被褥在下,枕头在上。各房间由室长安排轮流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将垃圾送到指定的地点,垃圾要做到早晨倒一次,晚上倒一次。禁止往门外或窗外倒垃圾、泼水。不要随地吐痰,乱抛果皮和纸屑,乱倒污水和剩饭菜。不准随意在门窗和墙壁上张贴刻画书写。

七、为保证宿舍安全,学生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离开宿舍要及时锁门,禁止点蜡烛,不准焚烧任何物品。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爱护消防器材。

八、宿舍内一律不准会客,男女生均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因公进入需由管理人员陪同。

九、学生宿舍每一间设立室长一名,协助有关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务,并具体负责安排值日与卫生检查,其它同学应积极配合。

十、学生宿舍内如发生突发事件,立即找宿舍管理员及班主任(也可直接拨打电话)。

一、未经物品主人同意,不随便使用他人物品,更不能偷盗别人物品。贵重物品、钱、卡要妥善保管。

十二、住宿学生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大胆纠正不文明行为,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宿舍管理由管理员负责,日有检查,周有评比,学期有总结。

十四、成立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协助搞好有关管理工作和组织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努力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五、手纸、卫生用品入篓,垃圾入筐。如果违反通报批评,严重者取消住校资格。 十

六、严禁趴窗台,不准在宿舍内嬉戏打闹,违反者扣班级量化分,对学生进行违纪处理。

七、违反宿舍管理体制规定,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和取消住宿资格的处理处罚。

十八、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纳入考核之列。凡在宿舍表现不好的同学,将取消评优资格。学生违纪记入档案,一般违纪扣班内量化1—2分,严重违纪扣3分以上,并取消住宿资格。

田黄中学宿舍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宿舍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住宿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良好的生活习惯主要包括按时起居,整理内务,认真值日,文明礼貌,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等。

一、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全校宿舍日常管理工作,向政教处负责。

二、按照各岗位管理职责,督促、检查、指导和评价住宿生工作。定时召开宿舍会议,总结工作,提出要求。

三、认真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指导学生合理的正确的寝室生活,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四、检查和评价各寝室、各住宿学生的情况,对出现的旷寝晚归、吸烟喝酒、损坏公物等违纪行为进行及时的处理并上报政教处。

五、抓好宿舍的内务卫生工作,要求学生做到一全二齐三净,即床单铺整齐,被褥叠放和物品摆放整齐,地面、窗户、墙面洁净。

六、负责宿舍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备品的登记、发放、回收和赔偿处理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设施设备安全,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七、注意防火、防盗,经常巡视楼内外。教育学生不吸烟、不点蜡烛、不玩手机和mp

3、不玩火等,贵重物品和钱财不要放在寝室内,以免丢失。出现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事件时,要及时报告或直接报警110。

八、负责住宿学生的编寝、编卡工作,掌管好寝室备用钥匙。

九、认真做好宿舍值周工作,负责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

十、指导住宿生工作,保持和班主任的工作联系。做好工作记录。

田黄中学宿舍安全防火制度

为保证学生宿舍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宿舍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宿舍的秩序,结合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高职学院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宿舍安全防火工作由宿舍管理人员负全责,负责监督和管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务。

二、宿舍管理人员要经常巡视各部位,督促防火安全工作,各部位要经常自查,做到对隐患的早发现、早处理。

三、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热杯、电炉子等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点煤油炉等,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寝室要人走关灯,其他部位也要按要求及时关灯。

四、要爱护防火设备,学会使用防火设备,一楼两侧安全门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发现火灾,要及时灭火,组织学生疏散,及时报告和报警,火警119。

五、对违反防火制度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承担经济赔尝责任。

田黄中学宿舍大型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一、报警、报告。发生火灾、斗欧、闹校、重伤、死亡及其他大型突发事件立即报1

19、110或112,同时报告学校领导。

二、组织学生疏散。男住宿生从西侧楼梯下走北门疏散;女住宿生从东侧楼梯下走北门疏散。

三、组织救护、抢救。联系120救护车把受伤人员送往医院,小型火灾使用灭火器等先行进行抢救,大型火灾按要求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灭火。

四、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当事人情绪,恢复住宿秩序,配合公安、医疗部门开展事件处理工作。

五、应急处理机构。

总 指 挥:陈宏

副总指挥:田忠义

指挥:宿舍管理人员

协助:政教处团委总务处 年级组

田黄中学学生宿舍内务整理规范要求

一、床上物品摆放的要求:床铺上只能有垫子、被子、被单、枕头、枕巾、衣服。被子叠的要像豆腐块(教官要示范),统一摆放在床铺南头﹙开口朝外﹚。另一方向放枕头等物,从下往上依次摆放备用床单、枕头、枕巾,上下整齐、美观。所有同学的衣服叠整齐统一放在床北面(枕头内侧)。

二、床下摆放的要求:双层床的下面摆放盆(靠南)和鞋子(靠北)。脸盆里放香皂盒、漱口杯,餐具,盒里摆香皂,杯里放牙刷牙膏。盆边把毛巾叠整齐且在一条线上。鞋跟朝外﹙从内向外﹚摆放成一条直线。

三、暖壶摆放:暖壶放在窗户下,暖气片两侧。

四、清洁工具的摆放:扫帚、叉子按高矮次序摆放在门的后边﹙紧靠墙边﹚保持室内洁净,及时将垃圾及污水倒入指定地点,不得在室内存放。

五、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不得在宿舍乱拉绳子、铁丝和乱接电线。

六、每早起床后按时拉开窗帘,并与左右窗沿对齐。非特别要求,不得随意打开窗子,窗台要保持清洁并不许放置任何物品。

七、任何宿舍同学不得遮挡瞭望口,平日做到人走灯灭,关好窗户,锁好门。

八、未尽事宜,另行安排。

田黄中学宿舍管理员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宿舍管理,确保在校住宿学生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学校与管理人员特签订安全责任书。宿舍管理人员应该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时开、锁宿舍门。周末和节假日督促、检查学生及时关好窗和锁好宿舍门,让学生把贵重物品带走,以保障宿舍财物安全。

二、在学生晚休、午休期间,要对各宿舍的纪律、人数等定时检查,要求学生按时熄灯,保持安静。宿舍熄灯后,还应不定时抽查宿舍纪律。认真做好宿舍管理记录,对说话、打骂、串宿舍等违纪现象及时报政教处。对未按时到宿舍的学生要如实登记,查明去向,并通知相关的班主任。对打闹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学校。禁止非住宿生入舍休息。

三、教育住宿生爱护公私财物,讲究个人卫生及公共卫生,指导住宿生打扫与保持好宿舍卫生,合理布置好公、私生活用品。每天的卫生检查不少于两次,在早上上课前和下午上课时,必须检查宿舍卫生等情况。

四、禁止学生带易燃易爆物品,凶器等危险品进入宿舍,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玩火、生活取暖、点蜡照明。禁止在宿舍内追逐打闹、喝酒或从事赌博等非法活动。

五、经常性地对宿舍内电路、电器、墙体、床架、门窗、宿舍水管等物品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

六、关心住宿生的生活和健康。经常与学校分管宿舍领导、值日领导和舍长保持工作联系,遇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得力措施,或向班主任、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七、管理好宿舍备用钥匙,学生借用要登记并及时要回。办理住宿登记和退宿登记,分配住宿房间,建立各种记录并保管好,及时交学校存档。

八、认真履行《田黄中学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若因宿舍管理员玩忽职守而造成学生人身及财产损失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九、坚守工作岗位,对岗位负责, 服从分配,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工作。

宿舍管理员签字:

邹城市田黄中学

年月

第12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宿舍内务卫生规范及要求

1.1床位号要与柜号、桌号、凳号相对应,特殊情况需调动床位,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生活指导科批准,方可办理。

1.2 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物品按指定地方摆放。

1.3 宿舍必须按床号轮值搞卫生,全校统一,星期一住一号床的同学搞卫生,星期二住二号床的同学搞卫生,周而复始,当日请假的同学需找人顶替,宿舍门前的走廊卫生和绿化带的垃圾,由当日值日生负责清除,不足8人的宿舍由宿舍长统一安排。

1.4 宿舍物品摆放法:

1.4.1 八人间物品摆放法:

1)行李统一放在行李架上;

2)床上除被子、蚊帐、枕头、草席外,不准放任何东西,铁柜顶提倡放艺术装饰品,美化净化宿舍,不准摆放其他东西;

3)鞋类放在床底下离床脚步向15厘米处排成一直线;

4)毛巾一律挂放在套间的不锈钢架上;

5)水桶一律放洗衣台底下;

6)口杯、饭盒、洗衣粉放在洗衣台上方的台面上;

7)热水瓶放在铝合金窗下面;

8)半干湿的衣服挂放在套间的铁丝上;

9)拖把挂放在套间窗侧的不锈钢钩上;

1.4.2宿舍六人间或四人间宿舍物品摆放法:

1)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棉被、毛巾被,并按下列要求放好:棉被放在靠阳台的床外,贴墙第一层放枕头,枕头上面是毛巾被,毛巾被上面是蚊帐,草席等物品要求铺垫整齐;除此,床上、蚊帐架上不能有其他物品。

2)开水瓶放在不锈钢铁架最低层,铁架上面

一、二层放洗漱用品与茶具,中间三层是鞋架。(如鞋不够地方放可放于床下,鞋尖向外摆成直线即可。)

3)清洁用具摆在阳台一端,水桶随阳台墙体摆成一直线;

4)电脑柜顶不准放任何物品,柜中部几个小框内放书等学习用品,柜台面不准放任何东西。

5)各种行李包、箱放在位于冲凉房顶部的行李台上面。

1.5 各宿舍的内务卫生每天必须在早上八点前完成,八点后值班老师组织检查。

2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2.1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乱*用,更不能故意破坏。

2.2 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带入或放在宿舍内;

2.3 宿舍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任何电器;

2.4 宿舍内不准自炊,点火燃烧物品;不准抽烟,点蜡烛;

2.5 学生亲友来访必须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允许方可入内,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宿;

2.6 不准闲散人员或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区;

2.7 发现不法分子或可疑人员以及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宿舍值班老师报告;

2.8 学生应积极防盗,关好门窗,锁好柜门,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宿舍内。

2.8.1 凡超过50元现金必须到西校区信用社开存折存放,随用随取,凡将钱包遗忘、乱放而造成丢失的,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8.2贵重物品不要带回学校,不听劝告而在校内丢失的责任自负;

2.9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2.10上课和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课间因事回宿舍须凭老师的批条,在值班室履行审查手续后方可;

2.11学生应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 学生宿舍公物财产管理规定

3.1 学生宿舍外所有公共设施,由生活指导老师负责管理,宿舍内部设施由宿舍成员共同负责管理;

3.2 新生入住后,要派代表与值班老师签订《宿舍设备设施使用与管理责任书》;

3.3 楼内公共区域即走廊、卫生间、洗漱间的门窗等公共设施,如人为破坏,由当事人按价赔偿;恶意破坏的,加赔处罚。如责任人无法落实,由本楼层住宿人员共同赔偿。

3.4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即床、书桌、凳子、灯具、门窗、玻璃、电话等若属人为破坏。由当事人赔偿;恶意破坏,加倍赔偿;若责任人无法落实,则由该宿舍全体成员平均承担。

3.5 学生离校前,由管理人员对其室内设施进行统一检查,若有人为破坏,需按价赔偿。恶意破坏,扣留有关证件,并严肃处理。

3.6 每周由生活指导科组织进行一次公共设施普查。

3.7 学生宿舍内所有公共财产,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保管,爱护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拆卸;不得随意刻画、涂写、张贴。

3.8 不准往洗手间排污孔道倒杂物,凡因人为造成管道堵塞的,一切维修费用由事主负责,无人承认则由该房共同使用者负责。

4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规定

4.1 学生宿舍根据不同季节确定开关电源时间。

4.2 学生用水、用电实行定额配置。每年

1、

2、

3、

4、12月份,每人每月用水限额为3吨,其它月份每人每月用水限额为3.5吨,超过限额,每吨按1.5元收超量用水费。宿舍用电每人每月用电限额为8度,超过限额,每度按0.65元收超标用电费。5号楼、大田宿舍、桃园阁对面宿舍用电根据不同季节统一开关电源。

4.3 凡超过用水、用电量的宿舍由宿舍长自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财务处交费,逾期每日收滞纳金1%。

4.4 宿舍内严禁乱接电源和使用任何电器,一经发现,没收用具并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4.5 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用电,应由班长写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将批条交宿舍值班室,方可用电。

5 文明星级宿舍创建工作及要求

5.1 目的意义:为了树立良好校风,提高学生的文明意识和综合素养,营造优美的育人环境,把学生生活区建成德育基地。

5.2 活动时间:以一个学期为一活动周期;

5.3 参加对象:技校全体学生及培训大中专课程班学生;

5.4 评比办法:

5.4.1 每天由生活指导老师、宿管部学生干部根据评分细则对宿舍环境、宿舍纪律进行评分,及时公布。学生处安排工作人员督促指导;

5.4.2 每月25日,由生活指导科根据月评分结果进行汇总,把达到各项标准的宿舍及评比情况报学生处审批。

5.5 总结表彰:

5.5.1 每月月底公布“文明宿舍”“星级宿舍”,并颁发奖旗,奖牌和奖品。

5.5.2 获“文明宿舍”发给流动红旗和奖品,并给宿舍成员每人加操行评分3分,获“星级宿舍”的发给星级牌匾和相应的奖品,并按2星级、3星级、4星级、5星级分别给宿舍成员加操行评分4分、5分、6分、7分。

5.5.3 各专业科、各班级在活动中的表现情况和获奖情况将与专业科、班级工作月度考核成绩挂钩。即文明、星级宿舍达20%,每超过5%间加1分,每低5%扣1分。

5.6 “文明宿舍”评比条件及评分标准

5.6.1 宿舍环境(每次满分为100分,每天上、下午评分)

1)寝室地面、卫生间须打扫干净,地面有垃圾、烟头扣10分。地面不干净(有污渍、脚印)的,扣5分。

2)床底除放鞋子外,不准放其他东西,乱放杂物的扣5分。鞋子必须摆放床底,与床外沿15厘米成同一条直线,鞋子摆放不整齐扣10分。

3)被子折叠整齐、蚊帐规范,并与枕头统一摆放在床里头。被子不叠、蚊帐不拆各扣10分。被子、蚊帐、枕头、被单摆放不整齐划一的扣5分,床上、空床上有杂物的扣5分。

4)柜顶除放工艺品、闹钟、电话机外,一律不准放任何物品,否则扣10分;

5)墙壁、天花板、窗口、床架、风扇、光管及线路不准挂放衣服、物品,否则每项扣10分,有污尘、蜘蛛网的扣5分

6)生活用品(如热水瓶、水桶、口杯、牙膏、肥皂、洗发水、矿泉水瓶等)必须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否则扣5分

7)人走五关(关水、关灯、关风扇、锁铁柜、锁房门),否则每项扣5分

8)门前三包:门前走廊地面不准堆放垃圾、鞋子或其它杂物;门板、门前住宿一览表不得乱写乱画、乱涂乱贴,否则扣5分

5.6.2 宿舍纪律(每天满分100分)

违反如下宿舍管理规定的,每人每次每项扣5分

1)不得在宿舍打球、溜冰、打水仗、戏闹、耍弄刀、棍等;不得坐阳台、窗台、攀高等;不得在地面、走廊铺草席坐卧和睡觉。

2)严禁在宿舍吸烟、喝酒、打牌、打麻将、摆功夫茶阵、搞聚会。

3)禁止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女生进入男生宿舍,禁止用望远镜望异性宿舍或用手电、镜光等照射异性宿舍。

4)不准留宿外来客人。外来人员来访需经值班室登记准许才能上楼。

5)按时起床、按时就寝 。出操、上课不迟到。上课、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

6)晚上11:00以后回宿舍的,按晚归处理,并须登记,写清原因。

7)午休、晚休必须安静,不得串宿舍,串床位,不准嘈乱或搞其他影响休息的活动。

8)服从老师、学生干部管理,言行举止文明、不骂人、不侮辱他人等。

9)宿舍成员团结协作,搞好宿舍值日,按时交超标水电费。

在宿舍严重违纪的,每人次扣10~20分

1)故意破坏公物(如消防设施),电话机及宿舍其他设备);

2)拉帮结派,打群架,聚众闹事,带头起哄,报假案;

3)贪小便宜,进行偷盗、拐骗或恐吓,对他人人身进行攻击等;

4)赌博、吸毒、贩毒、观看(藏匿)反动、黄色书刊的,

5)携带或藏匿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如刀具等)。燃放烟花爆竹等;

6)夜不归宿的,带外人冲击学校宿舍的。

7)严禁在宿舍私接电线,使用电器、点蜡烛、烧水、烧任何东西,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类。

8)不准往窗外、花槽、走廊、楼下抛物、扔垃圾、泼水、吐痰等。不准往厕所管道倒垃圾或塞东西。

5.7 星级宿舍评比条件:

在达到“文明宿舍”条件的基础上,分别按如下标准授予各级别星级宿舍:

连续两个月获得“文明宿舍”称号,授予“二星级宿舍”;连续三个月获得“文明宿舍”称号,授予“三星级宿舍”;连续四个月获得“文明宿舍”称号,授予“四星级宿舍”;依此类推。

6 学生宿舍电话机管理规定

6.1 装在房内的200校园电话属国家电讯财产,每位同学均有维护、保管的责任,每个房 间所装的电话机,该房的宿舍长为管理责任人。

6.2 电话机因人为损坏或遗失,责任保管人负有追赔的责任;谁损坏谁赔偿,若责任无法落实,则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6.3 严禁私自拉接电话线路,违反者学校将对私自拉接的电话机予以没收,并对私自拉接者给予处分。

6.4 为了不影响他人休息,中午通话应尽量小声,晚上熄灯后不得使用电话,违反者,任何人均有责任劝止,如屡教不改,并由此引发不团结事故的,学校将予以纪律处分。

6.5 对严重违反电话使用规定而屡教不改的房间,学校将对该房间作停机处理。

6.6 宿舍学生必须使用学院统一配置的电话机,不得更换使用其他电话机。

6.7 学生提醒持卡同学必须对自己的个人密码严格保密,以免因个人密码泄露而被盗打造成损失,因密码泄露所造成的损失,电信部门将不负责任。

6.8 宿舍学生应爱护使用的电话机,保持电话机清洁,美观。

6.9 电话机出现故障,请到值班室及时报修。

6.10 本规定从2006年9月开始执行

第13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在本宿舍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后勤生活服务科学生宿舍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及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学生宿舍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由各系从党员责任岗的学生负责人中推举产生。寝室设室长一人。管委会受学生会和宿管中心双重领导,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新生入校后必须持报到注册缴费清单到学生宿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后,方能按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生宿管中心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凭校徽和学生证进出宿舍,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或班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酗酒、赌博、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不准推销物品。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处以5—30元的罚款,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水煮器、煤油炉等,不准私自乱接电线、电话线、网线,违者将视情节按供电部门的规定处以20~35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棕垫、竹胶板、锁、门窗、玻璃、灯具、开关、插座、电话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都必须由该室的学生负责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上课前将垃圾清扫出寝室(其它时间一律不准往过道上堆放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和居民房上乱倒剩菜剩饭,乱泼污水,乱砸酒瓶,乱丢鞋袜、馒头、纸屑等一切杂物。

第14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休息的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质量和水平,为同学们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入、退宿制度

(1) 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按制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3) 退宿时如果本人使用的公有物品有损坏须按价赔偿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2、宿舍作息时间早6:30起床,晚上20:00洗漱,20:30就寝休息。

3、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 异性学生不得进入寝室。

(2) 不得带校外学员进入寝室。

4、日常管理制度

(1) 每个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负责寝室事物。

(2) 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待老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并

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 爱护公务,不准在墙上、门上乱涂乱画,不准在寝室内乱贴纸张,乱拉绳带,损坏

公物者,要加倍赔偿。

(4) 住在上铺的同学,上下铺是注意安全,严禁上翻下跳等不安全行为。

(5) 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务、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

(6) 同学们洗漱时要保证地面干燥,不得在地上随意撒水,若地面有湿滑情况,同学们

可及时告知老师处理。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7)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间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手机、窜床聊天、洗漱、打电话等。

(8) 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

的行为。

(9) 宿舍内禁止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10) 起床时要背把整理好的被子靠墙壁一侧摆放,床单抻展平。

(11) 不得在宿舍内打闹、做恶作剧。

(12) 寄宿生应坚决服从辅导老师和室长的管理,接受老师的检查,不得顶撞、辱骂辅导

老师。

(13) 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个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禁止在

室内悬挂衣物,不能将书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净、齐、美。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 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 洗漱用具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擅动他人物品)脸盆放在床铺下。

(3) 鞋子头朝前放在床下,摆成一线。

以上为情况,学员有违反或顶撞老师的,都要给予相应的处理,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出现,辅导老师可根据学生的情况给予相应处理。(教室静默、阅读图书半小时、生字练习、数学习题50到等)

学校设立文明宿舍评比制度,定期对各宿舍的学习、生活、卫生、纪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优胜集体给予一定的表扬和鼓励。

第15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良好、舒适、温馨、稳定的的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宿舍内务卫生规范及要求

1.1 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1.3 宿舍必须按床号轮值搞卫生,星期一住一号床的同学搞卫生,星期二住二号床的同学搞卫生,周而复始,当日请假的同学需找人顶替。

1.4每位同学应注意卫生保持,有生活垃圾尽量自己带到垃圾桶或垃圾池内。

1.5不要将剩饭、剩馍、剩菜等乱扔、乱倒,以免影响室内整洁,或造成无谓的浪费。

2 学生宿舍安全纪律管理规定

2.1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乱*用,更不能故意破坏。

2.2 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带入或放在宿舍内;

2.3 宿舍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任何电器;

2.4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及音响设备,不准私接其它用电器,不准点蜡烛,生火自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麻将,赌博,看不健康电影;

2.5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防火、防电,以免出现火灾等事故。

2.6 学生亲友来访必须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允许方可入内,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宿;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2.7 不准闲散人员或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区;

2.8 发现不法分子或可疑人员以及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宿舍值班老师报告;

2.9 学生应积极防盗,关好门窗,锁好柜门,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宿舍内。

2.10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不得挤扛、推拉,以免发生不安全事件。

2.11贵重物品不要带回学校,不听劝告而在校内丢失的责任自负;

2.11上课和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课间因事回宿舍须凭老师的批条,在值班室履行审查手续后方可;

2.12学生应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 学生宿舍公物财产管理规定

3.1宿舍内部设施由宿舍成员共同负责管理;

3.2 楼内公共区域即走廊、卫生间、洗漱间的门窗等公共设施,如人为破坏,由当事人按价赔偿;恶意破坏的,加赔处罚。如责任人无法落实,由本楼层住宿人

员共同赔偿。

3.4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即床、书桌、凳子、灯具、门窗、玻璃、电话等若属人为破坏。由当事人赔偿;恶意破坏,加倍赔偿;若责任人无法落实,则由该宿舍全体成员平均承担。

3.5 学生离校前,由管理人员对其室内设施进行统一检查,若有人为破坏,需按价赔偿。恶意破坏,扣留有关证件,并严肃处理。。

3.6 学生宿舍内所有公共财产,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保管,爱护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拆卸;不得随意刻画、涂写、张贴。

3.8 不准往洗手间排污孔道倒杂物,凡因人为造成管道堵塞的,一切维修费用由事主负责,无人承认则由该房共同使用者负责。

4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规定

4.4 宿舍内严禁乱接电源和使用任何电器,一经发现,没收用具并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4.5 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用电,应由班长写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将批条交宿舍值班室,方可用电。

5 文明星级宿舍创建工作及要求

5.1 目的意义:为了树立良好校风,提高学生的文明意识和综合素养,营造优美的育人环境,把学生生活区建成德育基地。

5.2 活动时间:以一个学期为一活动周期;

5.3 参加对象:技校全体学生及培训大中专课程班学生;

5.4 评比办法:

5.4.1 每天由生活指导老师、宿管部学生干部根据评分细则对宿舍环境、宿舍纪律进行评分,及时公布。学生处安排工作人员督促指导;

5.4.2 每月25日,由生活指导科根据月评分结果进行汇总,把达到各项标准的宿舍及评比情况报学生处审批。

5.5 总结表彰:

5.5.1 每月月底公布“文明宿舍”“星级宿舍”,并颁发奖旗,奖牌和奖品。

5.5.2 获“文明宿舍”发给流动红旗和奖品,并给宿舍成员每人加操行评分3分,获“星级宿舍”的发给星级牌匾和相应的奖品,并按2星级、3星级、4星级、5星级分别给宿舍成员加操行评分4分、5分、6分、7分。

5.5.3 各专业科、各班级在活动中的表现情况和获奖情况将与专业科、班级工作月度考核成绩挂钩。即文明、星级宿舍达20%,每超过5%间加1分,每低5%扣1分。

5.6 “文明宿舍”评比条件及评分标准

5.6.1 宿舍环境(每次满分为100分,每天上、下午评分)

1)寝室地面、卫生间须打扫干净,地面有垃圾、烟头扣10分。地面不干净(有污渍、脚印)的,扣5分。

2)床底除放鞋子外,不准放其他东西,乱放杂物的扣5分。鞋子必须摆放床底,与床外沿15厘米成同一条直线,鞋子摆放不整齐扣10分。

3)被子折叠整齐、蚊帐规范,并与枕头统一摆放在床里头。被子不叠、蚊帐不拆各扣10分。被子、蚊帐、枕头、被单摆放不整齐划一的扣5分,床上、空床上有杂物的扣5分。

4)柜顶除放工艺品、闹钟、电话机外,一律不准放任何物品,否则扣10分;

5)墙壁、天花板、窗口、床架、风扇、光管及线路不准挂放衣服、物品,否则每项扣10分,有污尘、蜘蛛网的扣5分

6)生活用品(如热水瓶、水桶、口杯、牙膏、肥皂、洗发水、矿泉水瓶等)必须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否则扣5分

7)人走五关(关水、关灯、关风扇、锁铁柜、锁房门),否则每项扣5分

8)门前三包:门前走廊地面不准堆放垃圾、鞋子或其它杂物;门板、门前住宿一览表不得乱写乱画、乱涂乱贴,否则扣5分

5.6.2 宿舍纪律(每天满分100分)

违反如下宿舍管理规定的,每人每次每项扣5分

1)不得在宿舍打球、溜冰、打水仗、戏闹、耍弄刀、棍等;不得坐阳台、窗台、攀高等;不得在地面、走廊铺草席坐卧和睡觉。

2)严禁在宿舍吸烟、喝酒、打牌、打麻将、摆功夫茶阵、搞聚会。

3)禁止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女生进入男生宿舍,禁止用望远镜望异性宿舍或用手电、镜光等照射异性宿舍。

4)不准留宿外来客人。外来人员来访需经值班室登记准许才能上楼。

5)按时起床、按时就寝 。出操、上课不迟到。上课、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

6)晚上11:00以后回宿舍的,按晚归处理,并须登记,写清原因。

7)午休、晚休必须安静,不得串宿舍,串床位,不准嘈乱或搞其他影响休息的活动。

8)服从老师、学生干部管理,言行举止文明、不骂人、不侮辱他人等。

9)宿舍成员团结协作,搞好宿舍值日,按时交超标水电费。

在宿舍严重违纪的,每人次扣10~20分

1)故意破坏公物(如消防设施),电话机及宿舍其他设备);

2)拉帮结派,打群架,聚众闹事,带头起哄,报假案;

3)贪小便宜,进行偷盗、拐骗或恐吓,对他人人身进行攻击等;

4)赌博、吸毒、贩毒、观看(藏匿)反动、黄色书刊的,

5)携带或藏匿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如刀具等)。燃放烟花爆竹等;

6)夜不归宿的,带外人冲击学校宿舍的。

7)严禁在宿舍私接电线,使用电器、点蜡烛、烧水、烧任何东西,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类。

8)不准往窗外、花槽、走廊、楼下抛物、扔垃圾、泼水、吐痰等。不准往厕所管道倒垃圾或塞东西。

5.7 星级宿舍评比条件:

在达到“文明宿舍”条件的基础上,分别按如下标准授予各级别星级宿舍: 连续两个月获得“文明宿舍”称号,授予“二星级宿舍”;连续三个月获得“文明宿舍”称号,授予“三星级宿舍”;连续四个月获得“文明宿舍”称号,授予“四星级宿舍”;依此类推。

第16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拟定本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一)、学生宿舍由学校宿管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宿管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新生报到注册后到管理员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三)、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外人。

(四)、学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被套、床单、枕头等物品)均按学校统一要求发放。

(五)、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由管理员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六)、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七)、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管理员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八)、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管理员请假,办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

(九)、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二、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一)、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插座等。

(二)、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音响。

(三)、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

(四)、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或管理员请假并签名,将请假条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星期五下午必须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须返校。如因故无法返校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五)、在上课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六)、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它地方学习或无故不上晚自习学生一律旷课处理。

(七)、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理。

(八)、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九)、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十)、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十一)、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十二)、全体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十三)、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十四)、住宿生要尊重教师,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并要求有记录。

(二)、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三)、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必须做到“八个一条直线”

(四)、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30-8:0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五)、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六)、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七)、要保持宿舍周围的卫生清洁,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后的地面上,便后要立即洗水。

(八)、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九)、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四、值日生和室长工作职责

(一) 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每两人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二)室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作室长。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寝室。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按时熄灯。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室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室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该同学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五、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一)、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末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二)、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三)、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四)、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教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五)、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六、“文明寝室”评选制度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营造恬静、舒适、整洁、温馨的宿舍生活环境,现制定“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一)、评比办法

1、评比共分三项即卫生、纪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周计算一次成绩。

2、每月汇总检查结果,一学期评选一次。

(二)、评分标准 (1)宿舍卫生

1、学生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床铺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2、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及宿舍的卫生工作,值日生早上8:00前做好宿舍卫生,并接受管理教师的检查后方可离开。

3、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到宿舍吃。

4、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勤换洗衣服,做好个人内务。

第17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发表单位:政教处

发表时间:2008-2-23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政教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政教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生报到注册后到总务处、政教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4、学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床单、空调被、枕头、蚊帐等物品)均按学校统一要求购买。

5、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政教处、总务处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生活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8、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班主任、生活老师请假并由家长到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办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

9、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二、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请假并签名,将请假表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

六、星期天不回家者,应主动到班主任处请假并手持签名表交宿舍管理员,回家后又返校住宿的要填写返校登记表。留校期间出门要主动填写外出申请表。星期天返校的学生,须在晚上5:30前赶到,星期天不返回的学生,需要办理请假手续。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它地方学习或无故不上晚自习学生一律旷课处理。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理。

9、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1、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有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3、全体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4、学生寝室设置电表、水表,注意节水节电。

15、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6、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工人师傅,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师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师傅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以寝室为单位设卡建档,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卫生档案并每周公布一次,作为优秀班级评比和学生个人综合测评、保送、评优、入党、聘任学生干部的依据之一。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折码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0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7、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及大小便池中,便后要立即洗水。

8、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走水关。

9、熄灯后不得使用电话。

10、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1、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厕所内以保持水房干净整齐。

12、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13、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计入班级“四项红旗”成绩。

四、值日生和舍长工作职责

(一) 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每人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舍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舍长工作。

(二)舍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作舍长。舍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寝室。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舍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室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舍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舍长不负责任将追究舍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该同学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五、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楼的一切设施不得安装、拆改电路,不得在宿舍使用台灯、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电热袋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取暧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教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六、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个人的钱、餐卡、收录机、MP

3、手机等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柜中。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七、住校生违反纪律处理办法

1、学生违反《衢州市高级中学住校生管理条例》,将进行批评,给予违纪告戒、警告等处分,并通报全校。

2、

不按要求做好寝室内务及卫生工作,限期改正;进行扣分处罚,多次扣分累计达5分,给予违纪告戒一次。

3、违反寝室纪律要求,熄灯后讲话、劝阻不听,多次扣分累计达5分,给于违纪告戒一次,性质严重的可直接作出违纪告戒处理。

4、故意损坏宿舍公物,且不能主动承担责任者,除给予违纪告戒外,并按原价5倍赔偿。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校务会将作出处分处理,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参加学习班,学习《衢州市高级中学住校生管理条例》,参观“寝室之星”等,时间为下午

3:30-5:00。对不参加学习班者作违纪处分。 a)累计三次违纪告戒。

b) 住校期间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擅自离校而夜不归宿。 c) 夜间翻墙外出者。 d) 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e)打架者。

f)偷盗同学钱物者。

6、“文明寝室”评比资格:本寝室成员有给予通报、警告等取消。

7、住校生受过三次违纪告戒或各类处分者,将取消评优条件,不能参加本年度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其他个人先进的评比。

对住宿生家长的要求

1、注意多在思想上关心孩子,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加强与学校的联系。

2、住宿生由自已安排使用的时间较多,家长应特别注意培养学生在思想、学业、娱乐等各方面的自控能力,管理能力。

3、注意处理好即要培养孩子自立能力又要加强教育管理的关系。

4、严格把握和了解孩子节假日,离校和返校的时间及留宿地点。

5、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应在当日打电话通知学校,事后补交书面证明,宿舍电话:

6、节假日回家要注意孩子的饮食卫生,不要暴饮暴食。

7、应根据家庭的实际经济条件引导掌握孩子合理的消费水准,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铺张浪费,过度消费,不要让孩子随身带过量的钱,对孩子的开支要做到心中有数反对攀比,不要助长孩子的虚荣心。

8、帮助教师了解您孩子的身体情况及病史,准备少量的常用药。

9、督促孩子搞好个人卫生,每隔四周换洗一次床上用品。

10、无重要事情请不要到校看望孩子,必要时到校找孩子,应先到宿舍教师值班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宿舍,未经允许家长不要用自已孩子的钥匙自行开门,进入宿舍取放物品,或在宿舍休息。

11、家长请勿在学生床上躺卧,请勿在楼道、宿舍吸烟,对负责学生宿舍工作的人员,请称呼:"老师"勿用不规范用语。

12、要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不要到宿舍帮助孩子洗衣服,整理内务及清扫宿舍卫生。

13、学生宿舍办公室电话系工作电话。不用传呼电话使用。

14、住宿生若因违纪被学校给以停宿或退宿处理,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尽快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住宿问题。

15、家长应将自已的家庭及单位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告知学校,以便必要联系。父母不在家的,应告知监护人的地址和电话。

16、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临时患病需医院救治时,学校将立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但是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找到家长或监护人的情况下,为了学生的安全和康复,学校教师有权按照医院的要求,作出医疗担保,不同意此项条款的家长需在住校前,将自已的意见告知学校,学校可另作处理。

17、学校有关禁令向你通告:

(1)严禁进入营业性电子游戏厅及营业性网吧、酒吧等不适宜中学生的场所。 (2)严禁将手机、小灵通、随身听、游戏机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进校园。 (3)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

(4)严禁传阅黄色书刊、黄色书,看黄色录像等不健康书籍及音像制品。 (5)严禁打架、斗殴、偷窃、敲诈、抽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6)严禁考试作弊,自觉遵守考试规则。 (7)严禁擅自离校出走。 (8)不配戴首饰、持件,不披发,不定发,不化妆,男子不留长发,不穿奇装异服。

“文明寝室”评选制度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营造恬静、舒适、整洁、温馨的宿舍生活环境,现制定“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一、评比办法

1、评比共分三项即卫生、纪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周计算一次成绩。

2、每月汇总检查结果,一学期评选一次。

二、评分标准 (1)宿舍卫生

1、学生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床铺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2、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及宿舍的卫生工作,值日生早上7:00前做好宿舍卫生,并接受生管教师或学生生管干部的检查后方可离开。

3、全校大扫除时每个寄宿生都必须按宿舍长分工参加大扫除。

4、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到宿舍吃。

5、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勤换洗衣服,做好个人内务。

卫生检查分为床铺、物品摆设、鞋子和袜子的摆放、地板及垃圾筒卫生、桌面整洁 *具体要求:

1、及时换洗衣服;

2、鞋子统一放在鞋架上。摆放整齐,干净、无异味;

3、被褥成方块{三折四叠},放在床头北端(南面宿舍靠南端)折叠整齐;

4、蚊帐挂吊整齐一致,帐门挂起的高度要一致;

5、牙刷、牙膏、口杯摆放整齐,方向一致;

6、物品无乱挂、乱放现象;;

7、壁橱内物品干净、摆放整齐。(2)宿舍纪律

1、纪律实行各人扣分,宿舍累加制度,每学期进行一次计分。

2、计分情况将作为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入团、聘任学生干部依据,扣分多的学生期末不能参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和各单项先进个人。

3、具体扣分细则

(1)地面不干净,床上堆放物品不整齐,被子未叠整齐,桌面杂物多不整洁,垃圾未及时倒,鞋子、衣裤、桌椅、热水瓶等放不整齐。每项扣1-2分。 (2)擅自调换床铺、睡在他(她)他人寝室。每项扣2分。 (3)擅自更换寝室居住。扣3分。

(4)无人时未关灯、电扇、水、门等。每项扣2分。 (5)随意串门、嬉闹打骂、乱扔。每项扣1-3分。 (6)熄灯后无特殊情况又亮起灯或手电。扣1-3分。 (7)餐自习迟到1次。扣1分。

(8)上课或晚自习未经同意留在寝室内。扣2分。 (9)未请假缺席生管大会或迟到。扣1-3分。

(10)未经他(她)人同意随便使用他人物品。扣2分。 (11)餐自习结束后不及时回寝室。扣3分。

(12)住校期返家假条或放假期间留校申请表未交。扣2分。 (13)对管理工作人员不尊重。扣3分。

(14)追跑、打牌、喧哗、拍打篮球、聚集起哄。每项扣2分。 (15)上课或晚自习期间未经请假擅自留在寝室里。扣2分。

(16)熄灯后不安静:洗涮、讲话、听音乐、找物品、打电话等。扣2-5分。 (17)该返校无故不按时返校,并不请假。违告一次。 (18)不注意自身安全,擅自爬上小阳台。违告一次。 (19)欺负辱骂同学、吵架。违告一次。

(20)不服从生活老师的正常管理,出言不逊,态度蛮横。违告一次。 (21)发现违禁电器并使用,作没收处理并违告一次。

(22)夜间翻墙外出、打架、偷盗钱物,累计三次违纪告戒,参加违纪告戒学习班。 (23)其它违纪将酌情扣1-5分。

(24)对好人好事将酌情予以表扬并加分、奖励。 (3)宿舍文化建设

1、宿舍可根据同学们个性、爱好、特长来确定宿舍文化主题,突出各自特色。

2、每间宿舍可自由为宿舍命名,可将宿舍成员的照片、个人介绍等张贴于宿舍门上。

3、宿舍内可以依照同学们的文化主题布置,如张贴墙纸或海报,在桌上摆放盆景或其它装饰物品。

4、宿舍布置必须注意如下几点: *内容要健康向上,给人以美感;

*主题突出、和谐优雅,符合中学生特性和时代特点。 *总体要保持整洁;

*床、桌、椅等不可擅自移动; *不准破坏公共设备。

宿舍文化评比每由政教处分管领导组成的评比小组每月对宿舍进行检查评选,对优秀宿舍给予加分,表彰。

三、

奖惩办法

1、在寝室管理中,每班累扣3分,即扣该班当天“四项红旗竞赛”1分。

2、每学期末对文明寝室进行表彰(校级)。

3、对排名在倒数几位的宿舍将在寄宿生大会上点名批评,对屡次倒数的宿舍将进行批评教育并适当安排参加公共卫生区的义务劳动。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的生活场所,也是体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了维护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园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纪律

1、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定员居住。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准私自配房间钥匙。

2、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院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学生宿舍每晚23:00关大门,23:30熄灯,星期

五、六及节日延长1小时。宿舍大门关闭后,晚归者须凭证登记,方可进入宿舍;多次无故晚归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严禁学生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

1、保持宿舍安静。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与播放大音量的音响,午休时间与晚上熄灯后,不准开放音响与吹奏乐器。

2、不准在宿舍门口、楼道乱放物品与踢球。

二、学生宿舍安全制度

1、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要履行登记手续,禁止商贩进入学生宿舍兜售商品。

2、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校外人员,更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异性及进行经商活动。

3、在正常作息时间以外进出宿舍的学生,应主动向宿舍管理员出示学生证和有关证明,并主动接受管理人员的查询。

4、不准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及明令禁止物品带入学生宿舍。

5、注意防火。严禁在宿舍内生火煮饭、点蜡烛、焚烧纸物或燃放鞭炮,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热器具。

6、提高防盗意识。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和房门钥匙,数量较大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外出时关好门窗,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后勤管理人员。

7、不准高空抛物,危害他人安全。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1、保持环境卫生,禁止乱写、乱贴,保持学生宿舍的整洁、清新与舒适。

2、讲卫生、爱清洁。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乱倒脏水饭菜,不准随地吐痰及往墙上蹬脚印,不准在家具上涂写刻划,不准从宿舍楼向外面摔砸瓶子或杂物,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和随意乱丢烟头。

3、室内用具要摆放整齐、卫生要自觉清扫。脏物垃圾须倒入楼道内固定桶里,不得随意扫入楼道。

4、各宿舍对室外卫生责任区要实行包干负责。

5、自觉接受卫生检查和其它查房工作。

四、学生宿舍物资设备管理

1、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准将寝室内的家具与设备搬动、调换或拆作它用。

2、爱护公物。发现门锁失灵、水管破裂、水笼头失控、下水道堵塞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后勤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新生入住学生宿舍使用家具及房间设施时,需与学院后勤签订住宿协议,按照清单接收本室的财产数量和质量(新或旧)。以后学生对家具及房间设施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有关维修费用由责任者承担,丢失家具设备要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从严处理。

五、学生宿舍水电管理

1、学生宿舍用电实行“限额管理、超用收费”制度以及用水原则,具体标准如下:

(1)公寓宿舍以每个宿舍每月18度电的限额指标分配到各宿舍。超过部分,按供电部门制订的标准收费。所有学生宿舍每年按10个月(即

2、8月除外,下同)计算指标。

(2)所有公寓的学生使用自来水实行按时按点供应原则。公用水房严禁长流水,做到随手关水,学生洗衣服不得同时开启多个水龙头,一经发现,对其批评教育,如劝告无效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2、逾期不缴纳电费的宿舍,宿舍将自动停电,直至该宿舍履行交费手续为止。对无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源、电源及任意拆卸、调换和破坏水电设施者,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额免费使用的权利,实行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并报学院予以处理。

3、严禁在宿舍里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热杯、电水壶、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毯、等电器,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违者,除没收电器、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外,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为节约用电,防止事故发生,严禁在室内外的电线、灯头、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上拴挂物品,严禁擅自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并要做到人离电源关,包括关掉灯、收音机、充电器、复读机、电脑等学习必用电器的电源。

5、由于夏季天气较热,学生公寓将给予24小时供电,学生公寓实行自觉关灯制度,不按时关灯累计达三次的宿舍,报系、院处理。

6、宿舍内饮用桶装水,其费用由入住人员共同负担。

六、学生宿舍钥匙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对宿舍钥匙发放与保管作如下规定:宿舍住宿学生人手一把门锁钥匙,其余由各宿舍值班室掌握;抽屉钥匙全部由住宿学生个人保管,各宿舍值班室不再另外保留。

2、新生进校登记注册后领取钥匙,学生毕业办理离校手续时根据钥匙使用登记册交还全部钥匙。

3、学生不准私自更换门锁和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值班室,由后勤统一配制,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4、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还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赔偿工本费2元。

5、无特殊情况,各宿舍值班室备用钥匙不外借,必须借用值班室备用钥匙的,需凭借申请人使用有效证件登记,然后再经证明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确认为借用钥匙宿舍的住宿人员后才予以办理。

七、寒暑假学生留校住宿规定

1、寒暑假需要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请在规定放假时间前一周到本宿舍楼的值班室登记,以便管理。

2、家住本市的同学原则上寒暑假不予留校住宿,确实需要住宿的,需由家人或其直系亲属开具证明。

3、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作息时间里,凭学生证出入宿舍。

4、从安全出发,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在一栋宿舍楼住宿的原则。其余宿舍楼由宿管部门采取封楼的办法进行管理,封楼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需本人书面申请,经楼栋管理员核实签字后方可由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5、学生寒暑假留校住宿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住宿学生离校管理

1、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宿管部门,宿管部门做出验收家具的时间安排,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交还手续。

2、毕业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后的三天时间里办理完离校手续。

3、毕业生个人使用的宿舍家具设备,待有关人员按清单检查验收完好无损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如有丢失损坏,按采购价格酌情予以赔偿。

4、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里即视作违规住宿,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先离校学生交还的家具设备,经查验后由后走的室友负责保管。

6、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离校时必须全部交清,如拒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上报系、院作相应处理。

学生宿舍设备设施采购价格一览表

项目

名称

单位

数目

傢俬

1 照明

光管

1 傢俬

电风扇

2 电话

电话机

2

玻璃门窗

玻璃门窗

平方米

书桌(公寓) 书桌(含椅)

1 衣柜(经济房)

衣柜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学管办

湖北职院财经系宿舍管理委员会

二00七年九月一日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2005-6-3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管理,把优质服务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安全、舒适、安静、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住宿由学院学生工作处统一安排、调配和管理。

第二条

学生宿舍实行男女分开住宿的原则。来访者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宿舍内探访,探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十分钟,探访完毕,应在登记本上注明离开时间,严禁擅自闯入宿舍。禁止进入异性宿舍。

第三条

学生必须认真遵守学院的有关作息制度,自觉统一熄灯(学院学生休息时间为中午12:30-14:30,晚上23:00-6:30,周日到周四晚上23:00熄灯,周

五、六晚上为23:30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和学习时间。

第四条

学院学生宿舍实行以行政管理为主,学生参与管理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第五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到所在宿舍楼的值班室办理住宿手续,交纳家具水电押金费200元。学院根据宿舍编制,统一安排,指定房间和床号。新生入住后,应及时清点已编号的家具。

第六条

任何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楼层、宿舍、床位上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号,不得随意搬移家具,学生宿舍未经许可,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严禁留宿异性。

第七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威胁人身安全的物品和淫秽、反动物品进入宿舍,禁止在宿舍楼内点蜡烛、生火、焚烧物品,禁止使用煤气炉、煤油炉等用具。如有携带物品离开宿舍者,值班人员或执勤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当事人应接受检查。

第八条

学生应节约水电,每人每月免费使用电限额为5度,超过此限额者,按市场价收费。学生应在电费通知下达5天内交齐电费。

第九条

学生要在宿舍规定容量范围内安全用电,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棒等不安全的电热用具和禁止使用空调、冰箱、洗衣机等高瓦数电器,禁止私接电线,严禁破坏、损坏宿舍供电设施,严禁盗用公用电源,因超功率或非安全用电而烧坏保险等供电设施者,当事人应向有关部门检讨并给予停电三天的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照价赔偿。

第十条

学生因学习需要在宿舍安装电脑的,必须递交申请书,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才可使用电脑,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因使用电脑影响周围同学休息和学习; 2.不得在学习时间玩电脑(与学习无关的内容);

3.禁止在休息时间内使用电脑;(休息时间为中午12:30-14:30,晚上23:00-6:00) 4.严禁播放内容不健康的影碟; 5.严禁使用电脑进行非法活动;

6.使用电脑者,应按每日耗电2度计算缴纳电费;以‘物主归责'为原则,电脑所有者应管理好自己的电脑,如有其他同学使用其电脑违反以上规定的,电脑所有者应负主要责任。违反电脑使用规定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以上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并取消其在宿舍安装电脑的资格。

第十一条

严禁在宿舍内打麻将、酣酒、打架、斗殴、赌博和吸毒。

第十二条

宿舍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及乱扔乱砸。在宿舍内使用音响、玩电脑等应以不打扰他人为前提。禁止在学习时间内唱歌、弹琴、打扑克、玩电脑(与学习无关的内容),及使用音响等妨碍他人学习的行为;禁止在作息时间内使用电脑、音响、聚众喝茶、叫外卖、逗留他人宿舍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第十三条

禁止在宿舍周围踢足球、滑旱冰、打排球、打网球、打篮球等,违者将没收运动器具,因此而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

严禁打架斗殴、无理取闹等扰乱宿舍日常秩序的行为。

第十五条

未经学院批准,不准在宿舍内进行推销、传销或其他经商活动。

第十六条

学生住宿期间,要注意个人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禁止乱贴、乱写、乱倒、乱丢、乱吐。宿舍实行卫生轮值制度,保证宿舍内外的整洁。

第十七条

爱护公物,保管好发放的清洁工具及床、桌、凳、柜、门窗、电开关等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必须赔偿全部损失。人为损坏的,当事人还应被处以按损失金额的三至五倍的罚款。第十八条

学生宿舍出入口、走廊、楼梯等公共走道或公共场所,必须保持畅通和空旷、不得在以上地方停放自行车或堆放物品。

第十九条

家具自然损坏,水、电等服务设施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宿管员,并填写报修单向总务处上报维修。

第二十条

毕业生离校前,应及时办理退宿手续,清洁宿舍卫生,按学院规定时间,交回宿舍钥匙。宿舍管理员检查验收,清点家具无缺损后,发回家具水电押金,统一按规定时间离校。

第二十一条

学生退学、体学、转学,办理好其他离校手续后,由宿管员清点家具,交回宿舍钥匙后,退回家具押金,方可离校。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在校学生,如有违反本规定者,将按照《学生思想品德错误行为处理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二十三条

全院师生有责任共同搞好宿舍文明建设,本规定是院文明班评比内容之一,对本规定未涉及的影响宿舍文明建设和正常秩序的其他现象,将参照相近条文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在学院学生工作处。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新安学院广州东校区 

2005年6月7日

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广药[2005]194号) 总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公寓)管理,严肃校规校纪,创造一个安定、文明、整洁、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根据教育部2005年3月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宿舍(公寓)居住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统称学生,下同)。

第三条 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一切管理工作的开展必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进行。未经批准,禁止私自留宿他人,异性互进宿舍(公寓)须经宿舍(公寓)管理人员批准。

第四条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物业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各二级学院(中山校区)应主动关心学生,为学生排忧解难,不断改善学生的学习和居住环境。

第五条 学生以相对集中的形式,以班为单位分别安排男、女同学住宿。

相关部门管理职责

第六条 后勤基建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公寓内的家具、水电、环境卫生和消防设施等物业管理,负责学生的住房调配等管理工作。

第七条 保卫处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学生宿舍(公寓)内治安刑事案件的侦破,监督、检查物业管理中心做好治安消防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协同有关部门对学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 二级学院(中山校区)负责本学院学生遵纪守法和治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管理工作,监督物业管理部门开展学生宿舍(公寓)各项管理工作,处理学生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学生工作处(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遵纪守法和治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管理等工作,处理学生违纪违规行为。

学生宿舍(公寓)秩序管理

第十条 成立学生自律委员会,在学生工作处(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学生宿舍(公寓)秩序,实现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目的。

第十一条 学生应按宿舍(公寓)管理部门、各二级学院(中山校区)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或搬到其他房间、床位住宿,不得占用、搬动家俱等设施。

第十二条 学生一经安排在宿舍(公寓)内居住,原则上不允许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确有特殊情况需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学生,必须提出申请说明租房原因、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和后果,由本人和家长双方签字后经学校同意、备案。

第十三条 上课期间不准在宿舍(公寓)内会客,其他时间来访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经宿舍(公寓)管理人员同意,登记后方能进入学生宿舍(公寓)。探访时间不能超过22:00。

第十四条 本校师生员工进入学生宿舍(公寓),必须佩戴校章或出示工作证、学生证、校园一卡通,无证章证件者,均需在宿舍管理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否则,宿舍(公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生宿舍(公寓)。

校外人员进入探访,须将本人有效证件交给宿舍(公寓)管理人员,并履行登记手续经同意后方能进入宿舍(公寓)。探访完毕,须在登记本上注明离舍时间并取回证件。

外来人员,不得在学生宿舍(公寓)留宿。确因特殊情况需住宿的应经保卫部门批准。学生未经批准留宿外人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学生必须按时作息,学生宿舍(公寓)每天 23:00自行关灯,关灯后禁止使用电脑。逾时不关灯或关灯后仍坚持使用电脑,且不听劝喻者或屡次迟关灯者将按违纪论处。

关灯后回宿舍(公寓)者视为晚归,晚归者一律进行登记,说明原因,无充分理由者按违纪论处。

如需要外出住宿应向班长报告;本寝室同学外出未归超过24小时以上的,同室同学必须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 学生宿舍(公寓)必须保持安静。学习时间(包括上课时间和自修时间)、午休和熄灯后,不准在宿舍(公寓)内会客,不准高声谈笑、弹琴、下棋、打扑克、跳舞、开电视机和收录机等,如确因学习需要开录音机的,必须戴耳机。

第十七条 严禁在宿舍(公寓)内溜冰、敲打铁桶脸盆、饭盆、口盅、喧闹起哄等;严禁在公寓或宿舍(公寓)内或周围焚烧纸张、信件、点蜡烛、燃放鞭炮或使用任何明火煮食等。

严禁在宿舍(公寓)内打球;宿舍(公寓)区球场使用时间为早上 6:00-8:30,下午16:00-20:00,周

六、日及节假日6:00-20:00,其余时间一律禁止在宿舍(公寓)区球场打球或嘻闹。

第十八条 严禁在宿舍(公寓)内打麻将及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不准酗酒,因酗酒肇事违反规定者,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学生宿舍(公寓)区未经批准不得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举办社团活动需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学校批准并张贴在指定位置(墙报栏、宣传栏等)。否则,责成其清理干净,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自行车按后勤基建处或物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区域自觉摆放整齐。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包括学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公寓)内经商、推销、设点对外进行有偿服务或维修。

第二十二条 学生应每天整理内务,打扫宿舍(公寓)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各宿舍(公寓)应设立舍长并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认真配合、积极参与校、二级学院组织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不准随地倒剩饭、剩菜或污水;不准在宿舍(公寓)饲养宠物;不准在走廊上乱扔垃圾或擅自放置鞋、鞋架、水桶、热水瓶等杂物。

第二十三条 学生必须爱护公共财物。丢失或损坏床铺、桌椅、门窗、栏杆、水电、空调、门锁及钥匙等家具用品者,须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者,给予纪律处分。

不乱扔杂物,不乱张贴海报,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创建文明公寓。

第二十四条 学生应保持宿舍(公寓)整洁、美观,不准在墙、门、窗、桌椅等公共设备上乱涂、乱画、乱写。

违者经教育不改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第二十五条 学生之间要团结互助,相互尊重,以礼相待,遵守纪律;不粗言恶语,不吵架斗殴。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宿舍(公寓)水电管理细则

第二十六条 住宿学生要强化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意识。按学校规定的用电量和用电时间用电,要严格执行规定限额用电指标,即学生用电9度/人/月,用水4.5吨/人/月,超出用电量、用水量,按供电供水部门规定标准收费。

住宿学生使用空调时应关好门窗,空调费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费。

第二十七条 学生不得私改电源插座位置,不得擅自拉接电源线、网络线、电视天线。 禁止使用大功率产热电器(电吹风、热饮水器等限制在800W内)。

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电饭煲等。

以上情节,违者除由学生工作处(部)或二级学院(中山校区)代管违章用品,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损失,须赔偿相应损失;造成事故的,要承担事故责任。

第二十八条 爱护消防安全设施,不准私自使用消防用水;不准挪用、损坏消防器材。违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损失,须赔偿相应损失;造成事故的,要承担事故责任。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本规定,服从管理。对不遵守本规定、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同学,将按照《广东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部)及后勤基建处负责解释。

2005年11月23日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2008-5-26 11:28: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及权益保障,关系到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院的稳定和发展。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创建“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学习场所,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宿管老师工作职责及目标考核办法 第二条

宿管老师工作职责

(一)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和改进对学生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的理论知识和方式方法。每学期结束,写出管理工作经验总结报所在系。(10分)

(二)密切联系学生,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行为,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室长会议,学期结束召开一次室长、楼长工作总结会议,并作好记录。对住宿学生要做到“五知”,即知姓名、知年级、知房号、知床号、知班主任及联系方法。(20分)

(三)认真组织落实“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每天组织学生宿管干部根据卫生标准进行打分。并做好每周、每月、每学期和每学年的统计。(20分)

(四)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开、关门。(10分)

(五)认真管理和维护宿舍公共设施和物资,有问题及时上报后勤处和所在系,并做好处理记录。每学期结束将宿舍公共设施和物资使用、损坏等情况统计上报后勤处及所在系。(5分)

(六)负责打扫和维护所管辖区内的卫生,指导学生搞好宿舍文化建设。对学生要有热情、有耐心,语言文明规范。(10分)

(七)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并将调查事实材料及处理意见报所在系。(10分)

(八)每晚必须巡查学生寝室,对夜不归宿学生作好登记,并于当晚或次日向系领导或学生的班主任报告。(15分)

第三条

宿管老师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一)各系负责对宿管老师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目标考核。院对宿管老师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监督管理。

(二)各系根据宿管老师工作职责的量化工作指标分值,按月逐一考核打分。

(三)考核等级:59分以下为不合格,60—79分为合格,80—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考核不合格者,扣发当月坐班津贴。优秀以上者根据优秀宿管老师评比条件给予奖励。

第三章

宿舍的内务、卫生标准 第四条

内务标准(30分)

(一)床铺:床单平整,被子折叠整齐并统一摆放。(15分)

(二)蚊帐统一挂放。(5分)

(三)衣、裤、袜等要放入箱子;鞋子要整齐摆放在床下;洗晒的衣物等要挂在规定的晒衣物处。(10分)

第五条

室内卫生(30分)

(一)地板、桌椅干净,无积水、无灰尘、无垃圾。(10分)

(二)衣裤、鞋袜、铺盖、蚊帐等干净。(10分)

(三)门窗、玻璃干净,无灰尘,室内无蜘蛛网。(10分) 第六条

生活用具(20分)

(一)餐具、洗漱用具干净。(10分)

(二)餐具、洗漱用具摆放整齐规范。(5分)

(三)温瓶摆放整齐规范。(5分) 第七条

卫生用具(20分)

(一)撮箕、扫帚、拖把干净。(5分)

(二)撮箕、扫帚、拖把按规定摆放。(5分)

(三)室内布置整洁、美观、大方,寝室文化内容健康向上。(10分) 第四章

楼道、走廊、公共卫生间、宿舍楼周边环境标准

第八条

楼道、走廊的地板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无蜘蛛网,扶手干净。(30分) 第九条

洗漱间、厕所、便槽冲洗干净,无大小便及手纸,无积水、无杂物。(40分) 第十条

宿舍楼周边无垃圾。(30分) 第五章

学生宿舍内违纪处分规定

第十一条

学生住宿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入住登记手续,入住后必须服从统一管理。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在按规定办完离校手续后应立即离开宿舍。违者按校外人员处理。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者,除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一)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擅自调换房间床位经教育不改者。

(二)擅自转让、出租床位经教育不改者。

(三)开“长流水、长明灯”者。

(四)不讲究公共卫生,向走廊、楼梯、阳台及窗外倒水及乱丢果皮等废物者。

(五)随地大小便者。

(六)在宿舍内饲养动物,经教育不改者。

(七)不服从宿舍卫生值日安排,不履行职责者。

(八)就寝时间,大声喧哗、吵闹、唱歌、弹奏乐器、播放音乐等影响他人休息经教育不改者。

(九)不自觉遵守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宿舍、擅自留在宿舍或夜不归宿,经教育不改者。

(十)爬围墙、护栏、窗户进出宿舍,经教育不改者。

(十一)不按规定佩带校牌或有效证件出入宿舍,经教育不改者。

(十二)在宿舍区内打球,经教育不改者。

(十三)在宿舍内抽烟,经教育不改者。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者,除赔偿外,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一)不经申请批准,擅自到校外租房住宿经教育不改者。

(二)私自拆卸、挪用宿舍内家具或设备者。

(三)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贴、乱挂、乱钉,经教育不改者。

(四)不经申请同意,无故留宿外人,屡教不改者。

(五)随意更换门锁,随意配制、调换或转让给他人钥匙,经教育不改或因此造成损失者。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者,除赔偿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一)私接电源,使用电热器者。

(二)在宿舍内赌博者。

(三)在宿舍内酗酒闹事者。

(四)在宿舍内打架斗殴者。

(五)携带有毒、有害、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到宿舍内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如造成损失要进行经济赔偿。

(一)宿舍熄灯就寝后点蜡烛等使用明火造成火灾者。

(二)私自留宿异性者。

第六章

文明寝室、优秀宿管老师评比 第十六条

文明寝室评比

(一)“文明寝室”的评比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9月进行。

(二)“文明寝室”的内务卫生评比以第三章为标准。

(三)宿舍学生无违纪行为。

(四) 评比分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宿管老师组织每天的检查分,每周总评达80分以上,学期总评达90分以上方能参评,该项占评比总分的70%;二是院、系抽查分,占总评分的30%。

第十七条

优秀宿管老师评比

(一)优秀宿管老师每学年评比一次,一般在每年的9月进行。

(二)按宿管老师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每月得分良好以上,学期总评优秀的方能参评。学年总评以两学期总评分相加除以2得学年总评。

(三)优秀宿管老师评选比例按学年总评分从高到低取宿管老师总数的30%。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2008-09-11

学生宿舍是高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场所。为建立一个安全文明、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住宿和家具管理

1、凡需住宿本校学生宿舍的学生,其住宿由学生处安排。安排住宿的学生必 须凭录取通知书领取宿舍钥匙对号人住。未经学生处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学生宿舍或私下调换寝室和床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管理部门的调整、宿舍钥

匙由学生个人保管,并收取一定按金。调整寝室、中途休学、退学或毕业离校时, 必须把钥匙交还学生处,办理手续后退还按金, 不准私自安装暗锁、配钥匙和换锁。

2、宿舍床、桌凳、行李架、书架等家具实行按金借用制度,统一编号管理, 保管责任到人;学生学习期满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应到学生处办理归还手续, 经验收清楚后,退还按金;如有损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3、宿舍内公共的家具物品和公用设施,由该宿舍全体同学负责保管和维护,如有丢失或损坏,由该宿舍学生集体照价赔偿。

4、未经同意,不准私自进入空房住宿、学习或搞其他非办公活动。

5、宿舍内设施人为或自然损坏的都应主动到宿管员处填写维修单,情况紧急 的应立即报告总务处。

6、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办完离校手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宿舍。

二、清洁卫生管理

1、宿舍室外的清洁卫生由宿管会安排人员负责、学生要配合做好清洁卫生工 作,要尊重他人的劳动。

2、要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厕所、冲凉房内无臭味、无废纸、无污渍。舍长要 安排好值日事项。

3、起床后,应叠好被褥、蚊帐;毛巾、衣物、鞋袜、水桶、餐具、口盅要有 序整齐摆放;台面书本保持整齐,生活用品放置有序。

4、不得在宿舍内开小灶、煮饭做菜、烤烧等餐饮活动。

5、要保持宿舍内整洁、美观,不得在楼内踢、打各种球,不得污损墙壁;除 指定的宣传栏外,宿舍任何地方不准张贴、涂画,打钉;破坏公共财物要照价赔 偿。

6、要保持梯道、走廊和宿舍楼周围的清洁畅通,必须把垃圾放置在宿舍的垃 圾桶内,剩饭、剩菜要倒进剩饭盆内,不准从室内、阳台、走廊向外倒水、吐痰 和扔果皮、纸屑、瓶等杂物;不准在走廊堆放鞋及杂物。

7、为保障宿舍内学生及他人的人身安全,不得在宿舍阳台、走廊栏基用重物(如凳、哑铃等)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栏基摆放花盆或容易 下坠伤人的重物;如发生事故,应由违纪者负全部责任。

8、禁止在宿舍内喂养畜禽、宠物。

9、定期进行宿舍的安全、文明、卫生检查评比。一年的评比结果作为评选文 明宿舍的主要依据。由宿管会和学生会生活部组织进行评比。

三、安全防范及住宿纪律

1、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午休。早上6时起床, 12时30分-14时15分午休,晚23时30分熄灯睡觉,星期

六、日、节日延长到 24时熄灯。

2、晚上因故超过规定的时间回宿舍时,要持《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向管 理员登记。写明原因方可进入宿舍,无有效证件者必须报明身份,找证明人证明, 否则管理员有权按外来人员处理。寄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住宿,违者除纪律处分 外,一切后果自负。

3、在自习和午、晚休时间内,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喧哗、起哄、弹乐器、播放 音乐、开电视、用电脑聚众娱乐、玩扑克、打麻将、下棋等,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4、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个人钱物等贵重物品;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随身携带宿舍钥匙。

5、不能带外来人员或异性到学生宿舍住宿,发现可疑人员和失窃要及时报告 保卫处。

6、男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午休或晚上十点以后,女生不得在男生 寝室逗留。违反本规定不听劝告者,对当事人双方按违纪处理。

7、宿舍实行携带行李物件外出凭《学生证》检查制度,学生出入宿舍必须服 从管理员管理。

8、宿舍楼内禁止停放一切车辆。学生单车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整齐。

9、不得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在学生宿 舍区经商、有偿服务或进行商业广告活动。

10、严禁学生擅自打开楼顶天棚门锁到楼顶进行各种活动。

11、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煤气炉、酒精炉、煤炉和电炉、电饭堡、电水壶、电热棒等各种大功率电器等煮食品或烧水;禁止在宿舍楼内生火、烧纸及点蜡烛看书和吸烟。造成后果者,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12、严禁携带毒品、腐蚀剂、易燃易爆品、枪支弹药、凶器等进入宿舍,违者上交保卫处或公安部门处理。

13、严禁破坏消防设施或使用消防水作非消防用途,违者追究责任。

四、水电、直饮水和热水使用管理

l、宿舍用水用电,按人定指标,计量收费。多用部分按市价收费,节余部分 给予奖励。

2、每季度抄录水电表和收费一次。舍长接到收费通知后,限定时间内交清。

3、直饮水机由使用单位(宿舍、科室)负责保管。属于人为故意损坏,追查 不到具体行为人责任的,由该使用单位按修复造价及所连带的损失负责赔偿,情 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治安处罚。

4、直饮水是属有偿供应。每年八月底注册时(新生、旧生)一次缴交10个月 /年的直饮水费.离校实习生按实际使用月数缴交。以维持制水成本。

5、热水供应将卡片放在控水器顶部,用水完毕后即拿开卡片,控水器自动显 示停止收费。

6、放假、离校实习、宿舍转移、住宿人员变更等,各班负责人及时到总务处 办理饮水机移交手续、饮水机及室内水网在办理移交手续前损坏的,按本规定第3 条执行。属于人为故意损坏而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7、宿舍区严禁窃电,严禁私拉电线,造成后果者,由该宿舍当事人或全员负 完全责任。

8、注意节约水电,严禁开长流水长明灯。

五、学生离校规定

1、学生外出见习、实习、毕业或中途退学离校,应将借用的桌、凳、床行李 架和其他用品等如数清退。宿舍的门、窗、水电要经总务处验收,有损坏的要照 价赔偿。

2、学生离校时要按规定时间交清在校期间的水电费或其它费用,按时办理离校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离校的;要经学生处批准,若强行留住或无理取 闹的,交保卫处或派出所处理.

六、处罚规定

对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除批评教育外,视情况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罚款,严重的直至开除学籍。

七、本规定解释权在学校宿管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住宿,由总务处统一调配,学生须按指定房间,床位住宿,不得私自换房或换宿.如果有特殊情况须调换房间,必须经总务处同意,并办理好必要的手续,否则按违纪处理.2.学期中途,不办理退宿退费手续.学习期满按规定到总务处办理有关退房手续.3.爱护公共财产,妥善保管,使用宿舍配备电器设备电器设备和生活用品,不的私自更换或改变用途.如有丢失,故意损毁的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

4.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午休时间和晚上10:00后须保持安静,不准在房间内或走廊过道上嬉闹,喧哗,不准大声开放收音机, 弹奏乐器.关门动作要轻,以免影响他人休息.5.保持宿舍整洁美观.建立宿舍卫生轮值制度.由宿舍长监督执行,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学校定期组织宿舍评比活动.6.培养良好生活习惯,保持公共场所卫生.不随地吐痰,丢果皮纸屑烟头,不乱倒垃圾。不往窗外丢弃杂物,泼洒污水.如有高空抛物伤人,要负法律责任。粗硬杂物切勿倒入便池,便后自觉冲洗.7.节约用水,安全用电.人离开房间要关灯,用水后要关紧水龙头,发现水电设备,宿舍生活用品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填写维修单,后勤人员应及时进行维修.公用电费按住宿人数平均分摊,房间电费以电表度数为准,水费按人均平摊.水电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8.增强防火意识,杜绝火灾隐患,妥善保管和使用消防器材,设备,如有破坏消防器材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使用高功率电器,热水棒,电饭锅,电炉等.严禁私接电源,电器.宿舍里严禁使用明火.违反本条规定的,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没收电器设备,暂停电源供应,情节严重的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9.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出入锁紧门窗,宿舍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大额现款,防止盗窃.注意自身安全,严禁攀爬门窗

10.正确处理男女同学关系,严禁男女生互相串门或留宿,经查实,严肃处理.11.为方便宿舍管理,保护学生安全,学生宿舍一律不准留宿外来人员.来访人员须出示有效证件,经受访人确认,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登记入内.来访时间截止22:30分.12.晚上11:00宿舍锁们后不准随便出入.晚11:30熄灯休息.如情况特殊,须事先到管理处申请登记并征得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晚归

13.宿舍区内严禁酗酒,赌博,观看淫光盘或录象.14.为加强宿舍管理,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决定成立宿舍纪律检查小组.小组由学生处,团委,学生会成员组成,会同总务处进行宿舍管理工作.15.违反以上规定这,学校将根据其违反性质及认错态度,分别处以劝告,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纪物品,通报家长.情节严重的,处以勒令退宿(勒令退宿的一律不退费),并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有以下情节之一的,视为清洁严重:

A.多次违犯宿舍规定,屡教不改的.

B.违反宿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影响的.

C.违反宿舍规定,检查认错态度不好,不知改悔的或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管理的.

D.故意损毁消防器材或私拉电源,插座的.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在本宿舍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后勤生活服务科学生宿舍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及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学生宿舍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由各系从党员责任岗的学生负责人中推举产生。寝室设室长一人。管委会受学生会和宿管中心双重领导,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新生入校后必须持报到注册缴费清单到学生宿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后,方能按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生宿管中心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凭校徽和学生证进出宿舍,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或班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酗酒、赌博、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不准推销物品。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处以5—30元的罚款,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水煮器、煤油炉等,不准私自乱接电线、电话线、网线,违者将视情节按供电部门的规定处以20~35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棕垫、竹胶板、锁、门窗、玻璃、灯具、开关、插座、电话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都必须由该室的学生负责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上课前将垃圾清扫出寝室(其它时间一律不准往过道上堆放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和居民房上乱倒剩菜剩饭,乱泼污水,乱砸酒瓶,乱丢鞋袜、馒头、纸屑等一切杂物。

10、不准偷电,违者罚款50元,如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按时按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者予以罚款。

11、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放音乐、弹乐器、洗衣物、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12、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闭维修),个别留校者的住宿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搬动。留校学生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住宿费用。

13、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闭宿舍大门。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所在系或学生处。

14、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由学生宿舍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学生处。

宿舍开关门时间

开门时间:早上6∶30

关门时间:晚上11∶00(星期

五、六为12∶00)

三、卫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保持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保持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3、洗衣房坚持每学期为学生洗涤三次卧具(蚊帐每学期洗一次)的制度。并做到认真负责,不污染、不损坏、不丢失。(洗衣房每天公布洗涤班级,由各班生活委员统一送取)。

4、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5、各系生活部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专项奖励。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党员责任岗”在各系的指导下起好示范作用,协助学生宿舍开展宿舍管理工作,共同营造文明、清洁、有序的寝室环境,为校园文化建设作贡献。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从2001年9月1日开始执行,由后勤服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文理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入住时按宿舍管理委员会提供的名单入住,先缴纳住宿费,办理住宿手续签定住宿协议后方可入住,学生退宿在手续办好后,三日内离开宿舍,违者由中心强制搬出,并收取住宿管理费(10元一天)。

住宿学生必须按规定缴纳住宿费,不得拖欠。

住宿学生必须按经营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的房间和床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

宿舍内不准留宿他人,更不能留宿异性。违者将上报学院严肃处理,同时缴纳住宿管理费(10元一天)。

自觉遵守学院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宿舍内精神生活健康,语言文明,不谈、不看、不传播低级下流的书刊、录像等,不讲脏话。室内布置要文明健康,美观高雅。

说话要和气,待人要有礼貌,互相尊重,不要讥讽和嘲笑别人。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以理服人,做到不打架不骂人不欺负人。

自觉爱护宿舍一切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宿舍内的各种家具及设施,不得拆卸和搬走。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灶具及大功率电器,一经查出没收器具,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造成严重损失者,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整理内务。各房间由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将垃圾按照制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由宿舍清洁工人负责清理。禁止往门外或窗外倒垃圾、泼水。

不要随地吐痰,乱抛果皮和纸屑,乱倒污水和剩饭剩菜。不准随意在门窗和墙壁上张贴刻画书写。

为保证宿舍安全,学生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离开宿舍要及时锁门,禁止点蜡烛,不准焚烧任何物品。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爱护消防器材。

严禁在宿舍内经商,包括出售电话卡、衣物、化妆品等。

不准在宿舍内外打架斗殴、酗酒,摔酒瓶、打麻将、赌博、张贴广告、标语、大小字报、严禁搞迷信活动、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活动。

严格遵守会客制度,宿舍内一律不准会客,男女生均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因公进入需持有本中心证明或由管理人员陪同。

学生宿舍每一间设立宿舍长一名,协助管理有关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务,并具体负责安排值日与卫生检查,其它同学应积极配合。

学生要自觉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家具及设施不得擅自拆卸和搬走,退宿时经中心对宿舍内的家具及电器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学生宿舍内如发生突发事件,可找值班员也可直接报保卫 部门。院保卫科电话:62004514;62004610.

未经物品主人同意,不随便使用他人物品,更不能偷盗别人物品。贵重物品、钱、卡要妥善保管。

住宿学生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大胆纠正不文明行为。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宿舍大门早6点开门,晚11点关门,有特殊情况在值班室登记。对于宿舍晚上锁门后的晚归宿者应主动出示学生证和住宿证,经说明原因登记后方可入内。

自行车按指定位置存放。否则不准进入宿舍区。

宿舍管理由管理员负责,日有检查,月有评比,年有总结表彰。

成立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在中心的指导下,协助搞好有关管理工作和组织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努力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和取消住宿资格的处理处罚。

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纳入考核之列,凡被评为先进宿舍和先进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凡在宿舍表现不好的同学,将被取消评优资格,该表现直接影响到学院给予荣誉称号和奖学金的评定。

本制度解释权归经营服务中心。

学生住宿分配办法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6月24日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起草了《学生宿舍分配办法》,经2004年6月30日第18次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本分配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入住程序:在校生入住者,本人(包括新生和老生)到经营服务中心领取住宿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报系和宿舍管委会(办公室)审批,并将被批准入住名单通知本人和经营服务中心。被批准住宿学生在经营服务中心签定住宿协议并交费,安排住宿生房间和床位。

住宿费标准按有关规定办理(附住宿标准),住宿学生采取先交费后入住。

住在学院内宿舍的毕业生腾空的床位由院宿管会统一安排。外地生、特困生、特长生、研究生、优秀生、特批生优先。

未经院宿管会批准,顶替他人入住的学生必须搬出现住房。学生住宿调整结果由院宿管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经营服务中心。未经批准者不允许住宿。

专升本的学生、新生按自愿原则提出申请在外租宿舍适当安排。

廊坊返校学生在外租宿舍适当安排。

院内外宿舍如有空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大四的学生。

在分配床位时,应给补录生保留适当床位。

特困生按学院有关规定严格审批。二年级特困生须有低保证明或乡一级的证明。

未交齐欠费的在校生必须交齐欠款后才能允许继续住校。未交齐欠费的毕业生不予办理转单。 对欠交电费的学生宿舍予以公示,仍无结果时将采取控制用电等措施。

入住学生须爱护公物及相关公用设施,损坏者将追究责任,并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假期中学院要求不留住宿生,行李集中存放,为各系、部门组织安排有关教学实践活动和宿舍设施检修提供方便。

学生住宿资格每学年审批一次。

本办法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定(本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对学生宿舍的用电管理,有效利用能源,增收节支,避免浪费,现对我院学生宿舍的用电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对学生宿舍的用电实行“适度控制,指标分解,超额自付”的管理模式,即为学生宿舍在一定时间内的用电量提供一定限额的电量指标。

我院每月为每间宿舍的每位学生提供3度的限额电量指标,该指标内电费由学院支付,超额电费由学生自行支付电费。

每间学生宿舍限定使用功率合计500瓦(装有空调的宿舍

6、

7、8月限定使用功率合计1500瓦)超出规定的功率值时,智能表将自动切断电源至恢复到正常的功率范围后的一定时间方可恢复供电。

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包括电炉、电饭煲、电热水器等,我院的智能表将时时监管学生宿舍的用电情况,如发现有使用违章电器,智能表将自动记录违章电器,一经查出,除没收违章电器外,还将接受学院有关规定的严肃处理。

为保证用电的安全性及可靠性,学生应爱护用电设施,严禁私自拆改及私接电线和电表,更不允许偷电、窃电,如发现上述行为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将接受学院有关规定的严肃处理。

学生宿舍购电办法(本部)

根据2003年11月10日学院制定的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定:学生宿舍每人每月用电额度为3度,超额电量由该房间的住宿生共同支付电费。对于每月剩余电量可结转至下月,每月的25日为用电结转日,为此,制定学生宿舍购电管理办法:

购买超额电量的同学以宿舍为单元,到各宿舍区值班室办理购电手续,购电时间为每周—18:00至20:00。

购电金额为每度0.57元。(依据:供电局收取我院电费每度0.57元) 事务科每周二凭购电收据将所购电量于9:00输入微机。请同学及时注意本宿舍的用电情况并及时补充电量。

事务科每月25日(双休日、节假日顺延)在各宿舍区值班室公布各宿舍的用电情况。

超出规定的功率限额智能表将自动断电,待功率恢复到正常范围后的一定时间供电才能恢复。

望同学们本着安全、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能源,爱护用电设施共同创造美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而共同努力。

学生宿舍家具管理规定

经营服务中心负责固定资产,家具设备的配置和管理工作。

住宿人员应爱护使用室内家具,设备和各种用品,不得乱自增减、拆卸、更不得损坏、丢弃。室内家具、设备及用品,若有异常损坏,宿舍长及其它人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以便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各室宿舍长要教育本室人员爱护室内家具,设备及各种用品,加强管理,互相监督,防止丢失和损坏。

室内家具、设备及用品逐一选册、登记,由管理员清点交宿舍长签字验收。

损坏家具、设备及各种用品由宿舍长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责任人按家具、设备及用品的现价赔偿,故意损坏应受纪律处分。

若本室家具、设备及各种用品人为破坏后,原因不清、责任不明,由本宿舍人员均摊赔偿。

住宿违纪处罚条例规定

为维护住宿生活秩序,加强住宿管理,住宿人须遵守《住宿管理制度》,违反者将予以宿舍处罚,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违纪处罚分四挡: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二、严重警告:

四、取消住宿资格。

一、警告:有以下情形之——将处以警告处罚: 未经中心批准,私自凋换房间或床位的。

在宿舍内私门留外人住宿(并罚交每天10元费用) 擅自动用防火器材。

在宿舍内喝酒、吸烟。

在宿舍内从事各种经商活动。

随地吐痰、乱巧、乱画、乱贴、乱扔废弃物、乱倒饭菜及破坏宿舍卫生。

影响他人休息、大喊、吵闹、喧哗。

违反作息制度、不服从管理。

内部卫生检查中累计三次不合格。

二、通报批评:一次警告仍不改正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使用多种灶具和电热器、乱拆、乱拉电线:

点燃蜡烛、焚烧纸张、使用明火等:

存放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

毁坏公物

存宿舍进行赌博

三、严重警告:二次通报批评仍不改正.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 出租床位给他人住宿(罚收每天10元管理费)。

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无理取闹。

在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中二次不合格的。

四、取消住宿资格;

二次以上通报仍不改正或有下列情形之—,取消住宿资格; 在宿舍留宿异性。

在宿舍内观看色情、反动音像制品及书刊、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法纪、校规校纪。

无理取闹,辱骂、殴打管理人员。

造成公共财物较大损失。

以上行为造成财产、人身损失,除给予处罚外,还要负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查不出责任人,由宿舍全体人员集体负责赔偿。

此制度解释权归经营中心。

学生宿舍卫生制度 室内卫生标准:

室内空气清新,没有异味.

床上用品要整洁干净,被子叠放整齐,床上的书和小物品摆放整齐。

一律不许挂床帘。 室内的装饰不得对墙体和公共设施造成破坏。

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纸屑污物等。

桌椅干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并且干净无尘土。

床下鞋子摆放整齐,脸盆、箱子等物件不超出床沿。

门和玻璃干净,窗台灯管上无尘土,室内无蜘蛛网,暖气上无尘土杂物。

室内无人时应关闭电器电源。

不乱拉电线,不在电线上挂衣物、毛巾和其它物品。

不使用各种灶具和电热器。

室内整体布置健康、高雅、和谐、美观。

室内卫生检查制度:

各宿舍管理员每月对宿舍内卫生进行检查。

经营服务中心与管理员对宿舍内卫生进行检查。

学生宿舍洗漱间,卫生间卫生条例

剩饭菜,废弃物等必须到在指定容器内,不准倒在水池、便池及地面上。

不准随地大小便。

不准将其它物品扔进便池,以免堵塞水管。

不准在洗漱间及厕所的墙上、门上、隔板上、乱写乱画,乱张贴。

不准在洗漱间,卫生间内焚烧废弃物。

不准将拖把放在宿舍内,用完后冲洗干净。

不要随地泼水,水龙头要及时拧紧,要节约用水。违反上述规定者,严肃处理。

学生宿舍保卫制度

为维护我院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确保公共财产和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员,有权检查进出宿舍人员的证件,如发现非住宿学生或可疑人员,有权询问和检查,被查人员必须主动配合管理人员进行验证,不得无故阻挠,更不得恶语顶撞辱骂甚至殴打管理人员,否则以破坏宿舍正常秩序论处并上交处理。

男性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性不得进入男生宿舍,因公或特殊情况需进入者,需持有经营服务中心的证明或中心下发的出入证。

宿舍管理人员不准擅自进入学生宿舍因公务(卫生检查、维修)需进入宿舍时,必须两人以上。

住宿学生不准擅自留非本室人员入住和过夜,更禁止留宿异性。

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及传播反动、淫秽物品等非法活动。

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开关大门,按时熄灯后值班员对晚归的学生进行登记。

严禁小商贩和学生在宿舍区内经商。

严禁在走廊和宿舍内使明火,焚烧纸张或其它物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异味的物品,禁止使用各种炊具和电热器。

宿舍管理人员、学生发现各种违纪行为,受人搔扰、偷盗破坏,要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象。

离开宿舍外出时,要随时锁好门,关好窗保管好钥匙。

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务,宿舍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要保存好,不要经常在别人面前显示。

火灾事故预案

一旦火灾发生,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请所有住宿学生及工作人员谨记:

所有住宿学生每学期需要接受一次院保卫科组织的安全防火培训,内容包括:如何防止火灾发生,如何使用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如何自救,逃生等知识、技能。

一旦发生火情,不要慌乱,一方面在工作人员和老师的指挥下进行有序的疏散、避险,另一方面速报119求救,并使用备用灭火设备灭火。

每个宿舍区均有二处出口,出口上方挂有“紧急出口”的指示,值班人员须熟悉路线,一旦发生火情,要负责引导学生有序疏散。

一旦发生火情,且已堵塞紧急出口,同学们应退回寝室,关紧房门,塞紧门缝,并用水等灭火物泼洒房门,待救。一旦情势严重可用床单、被罩结成绳索,由窗逃生。

一旦发生火情,大家应积极配合消防队的救火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治安防火制度

宿舍值班员要严格按照《应用文理学院宿舍管理制度》的要求,克尽职守,严防事故、火灾的发生。

非本宿舍住宿的一切人员不得进入宿舍区,公务、维修等人员需进入宿舍时,必须出示证件、相关证明,经登记并由值班员陪同,方可入内。

除卫生检查、紧急维修外,他人不得擅入学生寝室。

宿舍的档案钥匙只得在应急维修、检查时使用,不得交给学生自行开门,更不能交给他人使用。

对违规吸烟者,要记下其名字、系别,并劝告,通报警告,直至取消住宿资格,命其搬出宿舍。

禁止在宿舍内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褥子、电饭煲、电炉子等,一经发现将予以没收。

禁止在宿舍区使用明火或焚烧东西。

楼道、防火通道不准存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存放在明显的、方便取用的位置,不得覆盖遮挡。

爱护消防设备,每周检查一次应急灯、灭火器,确保功能良好。学会使用消防器材,掌握突发事故疏散、救生、自救的常识、程序和技巧。

加强忧患意识和责任心,将事故、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旦发生火情,值班人员要一面迅速打开防火通道,组织学生紧急疏散或自救,一面电告“火警119”。

学生宿舍安全及秩序保证协议

甲方: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经营服务中心 乙方:联大应用文理学院学生姓名:系别:

为更好地维护我校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确保学生人身、财物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同时也为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宿舍秩序责任心,甲方与乙方在平等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宿舍内住宿,必须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二、甲方负有对宿舍安全及秩序问题进行宣传、教育、管理和处置等杈利与责任。

三、乙方在宿舍内不得有下列行为,如有其它成员发生下列行为,应及时制止,制止无效,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处罚制止直至取消其住宿资格。 在宿舍内留宿外人,尤其是异性。

使用未经允许的各种灶具,电器。

私接电源,点蜡烛。

在宿舍内焚烧物品。

在宿舍内抽烟喝酒。

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

拆卸搬移毁坏宿舍内的公用设施设备和用具。

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不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阅,影晌他人休患。

不讲卫生,东西混乱,影响宿舍环境。

其它影响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四、乙方要做到以下要求:

按规定按时交纳住宿费、押金款等应交的费用。拖欠费用按1%。/天收滞纳金,超过1个月,甲方取消乙方住宿资格,原床位安排他人住宿。

住宿日期为每学年的开学之日至放寒暑假之日,其它时间不留住宿。行李要求本人带回家或中心为其集中存放。要求在寒暑假住宿者,本人申请,经批淮,交纳相应费用方可留住。

因处分被取消住宿资格的,中途搬出宿舍不退住宿费。

宿舍每年调整一次,原则上按系、班安排住宿,要求新入住或继续住宿的要进行申请、审批后方可入住。

住宿学生必须参加每学期进行的防火培训教育。

卫生考核不合格三次以上取消住宿资格,卫生检查每周二次,一次固定,一次随机。

五、如发现有以上行为,先由甲方委托宿舍长查清责任者,如果不能确定责任者,由该宿舍全体成员承担责枉并接受学校的相应处理。造成损失责任的要依法迫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六、甲方提醒左方注意以下事项:

离开宿舍外出时,要关好门窗,随手锁门,保管妤钥匙。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在宿舍内搁置大量现金。

不私自转借,配置宿舍钥匙。

末经本人同意,不随便使用他人物品。

遇有坏人侵扰,偷盗破坏等,要敢于斗争,及时报告保卫部门,电话:6200461(校内保卫科)。

按规定的时阁归宿,因故不能归宿要告知值班室。

七、本协议有效期与宿舍日期一致,即自入住之日起到退宿之日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甲方:经营服务中心

乙方:

日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日期:2005-08-05] 来源:大悟一中校办室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行为的重要课堂,为了对学生宿舍的管理,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使学生宿舍成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房管理

1、新生入学,各班按新生住房分配方案,将寝室、铺位落实到人,并选出寝室长。

2、学生必须按指定寝室、铺位住宿,不得私自换楼层、寝室、铺位,特殊情况确需调换寝室或床位,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政教处批准后,方能调换。

3、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放假时间或毕业时间离校。

二、宿舍财产管理

4、爱护寝室用具、设施、若丢失、损坏,由学生个人或集体赔偿。

5、故意损坏寝室用具、设施及公共设施者,除赔偿外,还按校纪予以处分。

6、课桌、椅一律不准搬进学生寝室。

三、水电管理

7、寝室内外严禁乱接电线、电灯、插座,禁止使用电炉、吹风、电热杯等电器。违者,没收电器及电源材料,赔偿损失,还给予相应罚款。因乱接电源造成事故者,按校纪予以处分。

8、水电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擅自维修造成事故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节约用水,节约用电。

10、用水一律在卫生间进行,洗刷完毕应立即关好水龙头。

11、严格按规定时间开门、锁门、送电、停电。

12、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学生宿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必须凭证登记,并接受宿舍管理员查询。

13、本校学生一律凭证出入,带大量物品出宿舍区,凭寝室长签字证明,并自觉接受管理员检查,办理登记手续。

14、严格遵守作息制度。

①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谢绝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晚上19:00前离开。

②学习期间任何学生不准进入宿舍楼(生病学生必须有班主任或医务室签字证明方可进入)。

③凡我校住宿学生,严禁随意借宿他处。

15、注意防火防盗

①不准搬弄消防设施,不准在宿舍内烧酒精(煤油)炉,不准点蜡烛;违者罚款,并给予相应校纪处分。

②出门注意上锁、关窗,晚上闩门。

③学生不准撬锁砸门,造成事故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④宿舍内不准留客住宿,私自留客住宿者,作违纪处理。

⑤寝室门钥匙严禁转借他人。

⑥严禁燃烧废弃物。

16、严禁在宿舍停放自行车。

17、严禁在宿舍区内拍球、踢球或向墙壁、玻璃击球。违者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造成事故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纪律管理

18、宿舍内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赌博、盗窃他人财物、抽烟喝酒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的行为,违者,从重从严处理。

19、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寝室。

20、言行高雅健康,不说脏话,不骂人,不谈论低级庸俗的话题,不看不健康的读物,不传播错误言论。

21、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严禁在寝室打扑克、下棋、拉琴、吹笛、唱歌、跳舞、高声喧哗及其它干扰他人的休息的行为,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有关校纪处理。

22、严禁在宿舍任何墙壁张贴各种告示、通知、海报等。

23、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他人宿舍,借用他人物品要经允许并及时归还。

24、服从管理,不得顶撞老师和管理人员,违者,给予相应校纪处分。

25、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卫生检查,违者,给予校纪处分。

26、实行寝室长报告制度,报告须实事求是。

六、卫生管理

27、各寝室都应建立寝室公约、寝室值日表,由寝室长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28、保持寝室清洁,寝室要求视觉区域整洁、明净,各种用品井然有序,门窗上下玻璃无灰尘、蛛网。

29、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保持寝室、卫生间、走道清洁,不乱扔废弃物,不乱泼水,不乱倒饭菜,不随地大不便。

30、值日生每天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值日寝室须及时清扫走廊、清理垃圾桶,否则取消其当月红旗寝室评选资格。

31、不准乱泼污水、乱扔废弃物;不准在墙壁上乱贴字画,打孔钉钉,乱写乱画(除规定张贴值日表、寝室公约、课程表外不用浆糊或胶水粘贴);不准向墙壁乱踩脚印、击球,违反以上任何一条,取消其当月红旗寝室评选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校纪处分。

七、建立违纪档案,违纪学生必须按宿舍管理的要求,给予校纪处分。

八、实行楼长、寝室长报告制度,报告须实事求是。

九、积极开展争创红旗寝室活动和有意义的活动。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欢迎全体同学参与管理,欢迎大家监督。欢迎揭发检举违纪事件,积极报告宿舍中出现的好人好事,提出合理化的管理意见和建议。

前位置:学生科

发表或更新日期:2006年4月13日 编辑:xiaowei 有284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大 中 小】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营造洁净、安宁、温馨、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建设优良的学风、校风,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学院对学生实施教育和管理的重要阵地。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宿舍管理规定。各部门、各系要充分重视,同心协力,齐抓共管,要在管理工作的实践中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学生处宿舍管理科管理为基础,以系管理为主导,以学生工作相关部门管理为补充”的宿舍管理运行机制。各部门、各系均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共同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学生宿舍是指由学院指定并提供基本生活设施,学生获得批准后交费入住的生活居住区域。本规定适用于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各学生宿舍入住的学生。

第二章 入住、退宿管理

第四条

学院原则上以班为单位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必须在学院统一安排的宿舍住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调换及擅自在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住宿的须填写《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在学生公寓外住宿申请表》,获学院批准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五条

学院接受“走读生”入学方式,要求“走读”的学生需认真填写《走读生申请表》,符合条件且获学院批准后方可“走读”。学生如要求入住学生一级公寓,须填写《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入住一级公寓申请表》,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入住。

第六条

学生应按学院规定交齐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后,方可入住学生宿舍。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本人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缓交手续。寒暑假期间,留校学生须事先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留住学生宿舍。

第七条

学生因毕业、休学、退学、出国等原因需办理退宿手续时,应经相关部门核查、同意。无特殊原因拒不办理,或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退宿手续的,学院有关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定强制搬出宿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八条

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自我管理和自救逃生能力。

第九条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入住学生宿舍。学生宿舍实行分区管理,非本区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入内。外人来访须到生活管理员处登记,认真填写《学生宿舍来访出入登记表》。严禁留宿异性。

第十条

未经管理人员批准,入住学生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床位。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室内家俱或设备。

第十一条

学院可根据学院住宿定额情况、公寓基建和维修工作等的需要,以及学生学习所在环境的改变,调整学生宿舍的安排。

第十二条

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发生时,学生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十三条

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细菌和病毒标本、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

第十四条

严禁在宿舍实施以下行为,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

(一)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二)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或杂物,使用煤饼炉、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

(三)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

(四)私拉电线或私接电路,严禁偷电行为。

(五)其它可能给宿舍和学生安全带来危害或隐患的行为。

第十五条

发现寝室人员违反安全规定和宿舍管理规定,或有可能给其他同学带来利益损害的行为,应及时阻止或报告相关部门(人员)。

第十六条

按时就寝、按时息灯。特殊情况迟归的应向生活管理员说明理由(周日至周四11:00,周

五、周六11:30),登记后方可入内。严禁漏宿。

第十七条

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内务整齐有序。不得随意张贴、涂写。房间每天打扫一次,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门窗、天花板每月要洗擦、清扫—次,宿舍沟渠每周冲洗一次,做到宿舍地板、墙壁、天花板、灯架、走廊、门窗清洁干净;宿舍内务要整齐、雅观;被子叠成方形置于床内端,宿舍空间不准晾挂衣服及其他杂物,桌椅摆放整齐得当,其他学习用品及生活用品放置要整齐有序。

第十八条

不得乱泼污水和乱扔废纸、果皮、烟头等杂物,不得随地吐痰。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应在规定地点停放。

第十九条

不得实施乱贴、乱写、乱画、乱刻等损坏公共财产的行为。

第二十条

未经批准,任何学生及单位、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租赁、修理、代售代销等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禁止组织校外勤工俭学等中介代理活动和传销活动。禁止小商小贩或传销人员在宿舍内兜售物品。

第二十一条

妥善使用和保管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电话及其它各项公共设施、设备。不得私自调换寝室门锁或另加门锁。

第二十二条

节约用水。发现水电设施、床铺桌椅等损坏,应及时到生活管理员处登记报修,不得擅自修理或拆卸。

第二十三条

严禁私拉网线及跨宿舍、跨楼进行计算机联网或在公共网络线上私拉乱接。如要求按装网线须认真填写《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网线申请表》,允许后方可安装。

第二十四条

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不得在宿舍内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不得在宿舍打架、斗殴、赌博、饮酒、向窗外乱丢(摔)物品、张贴标语、广告、大小字报等;严禁在宿舍内开展迷信活动。

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宿舍进行高声播放音乐或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生活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学生应积极配合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工作,不得蓄意阻挠。

第二十八条

物品出入须到生活管理员处登记,认真填写《学生宿舍物品出入登记表》,获允许后方可出入。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宿舍的行为表现应作为各系对学生进行综合考评、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违纪、违规处理

第三十条

学生在宿舍的违纪行为应按照《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执行,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一条

对尚不足以构成校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及时给予口头批评教育、书面警示、通报批评教育等。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原《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南京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的重要课堂。为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秩序、环境与卫生的管理和对学生行为规范养成的教育与引导,创造安全、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南京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以下简称成教学院)提供的学生宿舍内住宿的所有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

成教学院学生工作科(以下简称学生科)代表成教学院具体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秩序、卫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宿舍文化建设、调整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物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管学生宿舍的安全、秩序、清洁卫生及日常维修等管理工作,并在每幢学生宿舍楼配备专职宿舍安全管理员和清洁员。

第二章

住宿管理

第五条

成教学院全脱产学生(家住南京市区的走读生除外)由学生科统一安排在学生宿舍内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在学生宿舍外住宿。

第六条

学生应在成教学院安排的学生宿舍内住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在学生宿舍外住宿。如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在学生宿舍外住宿的,须由学生家长来校签订学生宿舍外住宿协议或办理学生宿舍外住宿公证手续。

第七条

在学生宿舍外住宿的学生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凡因在学生宿舍外住宿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八条

成教学院安排在学生宿舍内住宿的学生,除节假日外,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学生宿舍外住宿。一经发现有夜不归宿的学生,将作严肃处理。夜不归宿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九条

学生应按照学生科安排的房间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因特殊情况需进行个别调换时,须报学生科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

休学的学生,须在两周内到学生科办理退宿手续,其床位不予保留。如需复学,请在开学前一个月向学生科申请,以便安排住宿。

对因毕业、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等原因必须离校者和获准学生宿舍外住宿者,应及时到学生科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将个人所有物品搬离宿舍,按时离校。不按时将个人所有物品搬离宿舍者,由于各种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退宿者本人负责。

第十一条

学生退宿的,住宿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超过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第十二条

学生离校时应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离校; 在离校期间要注意对宿舍内物品及公共财产的爱护,主动配合管理人员清点公共设施和财产,若有缺损的,相关责任人须按价赔偿。

第十三条

学生科对学生现住宿舍、床位实行动态调整,学生必须服从。对因毕业、休学、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学生科将及时予以调整,有关学生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安排其他学生入住,调整到他舍住宿者,也应服从。

第十四条

寒、暑假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离校。

第十五条

在学生宿舍内住宿的学生必须在每学年开学并于注册前一次性交清全年住宿费用。未交且未被学生科确认为正当理由的,不得注册。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做到出门及时关锁门窗,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宿舍安全、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

第十七条

发现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学生科及宿舍安全管理员。

第十八条

严禁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十九条

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因留宿他人住宿而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留宿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住宿学生不得将宿舍钥匙借与他人,严禁私自调换或另加门锁。丢失门锁钥匙要及时上报宿舍安全管理员,由其统一更换门锁。更换门锁的成本费由责任人员负责承担。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第二十一条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饭锅等电热器具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功率大于200瓦的其它电器设备;严禁损坏、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严禁私拉电线及不当使用电灯、充电器、收录机、电视机等。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必须事先向学生科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宿舍计算机使用申请登记表》,经批准并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2、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对计算机信息管理的规定;

3、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从事其他与学习科研无关的话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4、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电子游戏和看黄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计算机网络中反动、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

5、在使用计算机时,应当自行配置可靠的电源稳压保护器,学校不承担因电压异常可能造成的各种责任。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宿舍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宿舍安全管理员负责看守宿舍大门及防火、防盗、来访登记等治安保卫工作。严禁小商小贩进入宿舍楼。

第二十四条

严格会客制度。

1、原则上不允许在学生宿舍内会客。如父母来访、检查宿舍安全、卫生等特殊情况,需经宿舍安全管理员同意,方可到学生宿舍内会客或检查;

2、来访客人须在宿舍安全管理员值班室登记,交押有效证件、领取会客单后方可会客;会客结束离开时取回所押证件;

3、来访客人进入学生宿舍内会客的,必须在22:00前离开宿舍,会客时不得影响周围学生;

4、严禁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女生进入男生宿舍。

第二十五条

学生不宜在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否则责任自负。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宿舍内住宿的学生,严禁擅自夜间迟归或夜不归宿。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宿舍安全检查制度,在重大节日、冬季防火以及其他情形有必要时,学生科应组织班主任、有关学生进行宿舍安全检查。对违规者,要按照本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

秩序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应当认真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得在宿舍及周围墙壁上乱刻乱画、涂写及张贴各种大小字报、启事、标语、漫画、传单、广告及海报等;不得向窗外、门外泼水、随地吐痰、乱丢果壳、纸屑等杂物;不得在宿舍内饲养狗、猫、鸟等宠物。

第二十九条

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在宿舍楼内从事经营活动、打球、踢球、溜冰等 ;不得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酗酒、起哄闹事、摔酒瓶等;午休、自修时间及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和进行打牌、下棋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不得在走廊和房间内私拉绳晾晒衣物、在走廊等公共场所放置脸盆架等杂物和在宿舍楼内停放自行车等 。

第三十条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熄灯;宿舍楼夜间 22:30 熄灯及关门(节假日、周末延迟半小时)。夜间迟归者必须说明理由并在“迟归登记簿”上登记后入内住宿。

第五章

卫生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为保持宿舍整洁、优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和劳动习惯,防止疾病的传播,宿舍实行一人一周的卫生值日制度。每舍须推举宿舍长一名。

(一)定人定周值日

从每个学期开学初到学期末,由同舍全体成员轮流专人每天(含周

六、周日)值日。

(二)值日生职责

1、负责打扫卫生,将室内物品如热水瓶、卫生工具等统一定点整齐摆放;

2、在每天上午8:00、下午2:00之前打扫完宿舍卫生,一律将垃圾直接倒入走廊里的垃圾桶内或在指定的地点集中堆放;

3、负责本宿舍的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4、督促宿舍其他成员搞好个人卫生;

5、做好熄灯、报修等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6、协助宿舍长做好宿舍安全、纪律等工作;

7、配合宿舍长组织参与宿舍文明建设活动。

(三)宿舍长的职责

1、负责排定本宿舍同学的卫生值周班次,将值日表张贴于本舍门后,并于第一周内将值日表报学生科;

2、检查与督促值日生做好每天的卫生值日工作;

3、督促本宿舍同学做好财产、人身安全工作;

4、负责组织宿舍文明建设活动。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宿舍卫生检查制度,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一)宿舍卫生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学生会生活部进行每周不少一次的宿舍卫生普查。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并作为当天值日生的值日成绩记录在册;

2、学生科要组织专人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抽查。抽查结果予以公布并记录在册。

(二)卫生检查包括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两个方面,评分标准如下:

1、宿舍卫生评分主要包括地面、家具、门窗、整体印象等4项,每项10分;卫生得分记入值周生个人成绩;

2、个人卫生评分主要包括床面、桌面、床下物品(上下床同学都有责任)等3项,每项10分。

第六章

设施管理

第三十三条

宿舍楼内水电设施、门窗、家具及其它设施、设备均为公有财产,要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私自拆装、调换、故意损坏。

第三十四条

学生宿舍内家具由学校统一配置。个人使用的配置家具由使用人本人保管,共同使用的配置家具由全体使用的同学共同保管,宿舍长负总责。

1、未经宿舍安全管理员同意,一律不准将任何配置家具转借他人或互换使用;

2、不准将宿舍内配置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

3、学生按规定调整宿舍时,书桌、床铺、箱架等配置家具不得擅自搬迁。

第三十五条

宿舍安全管理员要定期对公用设施、设备和配置家具进行清点检查,遇有丢失、损坏现象,相关责任人须按价赔偿,并按本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

学生应当做到节约用电,人离灯熄;节约用水,随用随关。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三十七条

宿舍用电实行电控柜管理,一般规定保险丝为 1A 。 因使用计算机等,经学生科同意后可安装 2A 保险丝(宿舍安全管理员负责安装)。因宿舍用电超负荷而导致保险丝烧坏,更换保险丝的成本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七章

第三十八条

为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宿舍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敦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创建规范、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学生科要大力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宿舍”、“文明宿舍”活动,评比办法按《南京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文明、卫生宿舍评比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

在宿舍楼内进行下列活动或发生下列行为者,将予以通报批评:

1、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乱张贴、乱刻画,污损宿舍或走廊墙面,停放自行车、吸烟等影响他人者;

2、私自调换宿舍,占用另外床位;私拉电线、网线、使用床头灯者;

3、向窗外和楼道乱倒污水、垃圾、剩饭剩菜;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

4、自修、午休时间或熄灯后在楼内大声喧哗、打牌、高声播放收录机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

5、无正当理由在晚上熄灯、锁门后迟归的。

第四十条

学生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除没收有关物品外,将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1、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私自换、加门锁者;

2、擅自搬迁、拆换家具或其它公用设施者;

3、宿舍夜间关门后,爬窗、翻门等返回宿舍者;

4、上课时间在宿舍玩游戏、看影视碟片或从事其他与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者;

5、包夜上网或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者。

第四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没收有关物品外,将视不同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1、故意损坏公私家具及公用设施者;

2、在宿舍楼内吸烟或乱仍烟蒂等过失引起火险者;

3、在宿舍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具有放射性等物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使用明火者;

4、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热锅、电饭锅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使用功率大于200瓦的其它电器设备)者;

5、私开、拉电闸及偷换电表保险丝者;

6、未经允许在宿舍里使用计算机者;

7、在宿舍内从事租贷、修理,代售、代销等经营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者。

第四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视不同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1、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或变相赌博者;

2、聚众斗殴、起哄闹事者;

3、非法张贴或散发有不正当内容的大小字报、标语、漫画、传单等;

4、干扰、阻碍学校工作人员履行宿舍检查或依法、依校规执行公务者;

5、留宿外来人员;

6、恶意拨打“ 119”、“ 110”、“ 120” 等特种服务电话及学校急用值班电话。

第四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视不同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1、使用计算机玩黄色游戏、看黄色影片;使用计算机查阅、调用、复制、传播计算机网络中反动、黄色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者; 传播计算机病毒、攻击他人计算机造成损失者;

2、容留异性在宿舍内过夜者;

3、其他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二次及以上者则加重处分等级。

第四十五条

一学期内宿舍卫生检查累计扣分满80分者,将取消该学生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等的评选资格。

第八章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南京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南京农业大学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南京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社交的重要场所,也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阵地。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保证广大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和正常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制定本规定。

㈠学生宿舍分配由学生宿舍管理科负责,学生必须按照分配的寝室、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不得多占床位,不得堵宿舍文明窗口。

㈡寝室内配备的家具和一切设备、设施要爱护使用,妥善保管,不随意搬迁外借。如有人为的损坏或丢失,由责任者予以赔偿并被处以罚款。

㈢维护宿舍安全,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入宿舍存放,不准在宿舍或楼道里使用煤油或燃烧废纸废物,严禁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设备。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不在外住宿、不串宿。

㈣严禁在宿舍中酗酒、抽烟、赌博、打架斗殴或进行经商活动,严禁传播、阅读和张贴淫秽书画,以及进行其他的违法乱纪活动。

㈤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起居有常,生活有序。宿舍大门开放时间为5:30-23:00,其他时间出入宿舍须持学生证在门卫登记。按时起床、出操,按时熄灯、就寝,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嘻闹、不得高声播放音响,以及进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其他活动。

㈥搞好寝室和个人卫生,建立卫生值日制度,物品放置做到统一有序,整洁美观,个人衣物做到勤换勤洗,放置整齐。

㈦学生宿舍门锁及钥匙由学生宿舍管理科统一配置,学生不得自行配置,更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

㈧讲究社会公德,维护室内外公共卫生。不随意吐痰,不准向楼道内或窗外泼水,乱抛果皮、纸屑等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严禁在楼道内或公寓楼周围踢球。不准在墙壁、门窗上涂写刻画,不得用脚踢门或践踏墙裙。

㈨注意节约水电,严禁违章用电,不准使用任何电热器具,不准私拉电线、插座、乱接灯头、台灯,不准私自拆卸室内电器设备,如遇故障应及时通知电工检修,不得自行处理,做到人走灯熄。

㈩患有传染性疾病者,应及时诊治,必须服从校医院的决定,及时实施隔离治疗,防止扩大传染。隔离终止后方可回原宿舍住宿。

(十一)住宿学生应填写住宿登记卡,中途转学、退学或毕业离校时,要向宿舍管理科交清家具、结清费用,经宿舍管理科签章后,一周内必须离校,否则保卫处、宿舍管理科将进行清理。学校不负责对个人物品的保管。

(十二)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生上述规定,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按章给予纪律处分。一学期有两次因违章被通报,取消文明宿舍评比资格。

(十三)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的有关管理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必要的处罚。

⒈凡向室外、窗外泼水、扔杂物,在楼道内踢球、摔瓶子,发现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再次发现给予通报批评。

⒉凡在宿舍内抽烟、酗酒、留宿他人、乱涂乱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⒊凡私接电线、乱接灯头、台灯、使用电炉、电热器具,一经发现立即没收除罚款200元以外,同时给予通报批评,找不出责任人,每人罚款50元,第二次发现罚款400元,并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⒋凡在宿舍或楼道内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燃烧废纸、废物,使用蜡烛照明者,所用之具给予没收,酌情给予50元罚款,同时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⒌宿舍内的家具、设备要爱护使用,责任到人,损坏门窗、玻璃和家具设备者要照价赔偿,凡故意损坏家具等设备者,按原价2-5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校纪处理。

⒍凡自行配制钥匙或将钥匙转借他人,一经发现罚款5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者加重处罚。

⒎对拒绝接受宿舍卫生安全检查或对检查人员不予配合,进行刁难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通报批评,态度恶劣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⒏为了杜绝住宿违章现象,实行责任制,凡违章责任明确者,由当事人负责。凡违章责任因故不明确者,由所住宿人员共同负责。

⒐对住宿人员因违章需处以罚款时,按以下办法执行:

⑴对应处以罚款者,由宿舍管理科签发"罚款通知单",通知当事人限期如数交纳,同时通报所在系。

⑵凡不能以现金交纳罚金者,由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由其押金抵交全部或部分,押金不足罚金数时必须补齐。

⑶押金用完后,学生必须在本学期内交齐,否则下学期不予注册。

⑷宿舍管理科在收取罚金时,应开收据,罚金主要用于奖励先进宿舍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检举人,以及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做得好的先进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推进学生宿舍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住房管理。

1.严格宿舍管理制度,全体寄宿生都必须在学生宿舍住宿。

2.高一年级寄宿生入住时,日常用品、生活用品均按成本价由学校统一配置。

3.学生宿舍住房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任意占用和调整宿舍作其他用途。

4.实行按年级、班级相对集中住宿的原则,由生管组统一安排,学生不得擅自调换。

5.各宿舍楼由总务处指派管理人员负责本楼一切事务管理。

6.毕业生应文明离校,交房实行接力移交制度,最后一位离校同学对室内公物负责,宿管员验收。

7.学生毕业办理离校手续后不得继续占用住房,否则宿舍内的个人物品作废品处理。

二、公共财产管理

1.学生宿舍公共财产包括床铺、桌子、凳子、电话机、门窗等,由总务处指导生管组管理。总务处负责公用物业的配置和维修,生管组负责日常管理。 2.学生不得在家具、墙、门上乱写、乱画、乱刻;不得随意搬动、拆卸和损坏室内公物。不得用脚踢门,开关窗户要小心,室内公物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登记维修。如有丢失、人为损坏者,按以下规定赔偿:

(1)丢失赔偿按当时家具的添置价执行;

(2)人为损坏的,按维修成本或原价两倍罚款。

3.自觉爱护学生宿舍区域的消防器材等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损坏。如有损坏者,按公物原价2-3倍赔偿。

4.学生在校期间对宿舍用品负责,入住时由生管组入户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认可,宿舍内所有公物,学生必须爱护和保管好,属自然损坏的,给予维修;人为破坏的,按价赔偿。室内公物管理本着“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在查不出原因或责任人的情况下,由同宿舍全体成员共同赔偿。

5.毕业生做到文明离校,届时生管组统一查验宿舍内的公物及所有公共设施并予以公示,合格者可按期毕业离校。否则将暂扣留毕业证,待处理完后,方能准予毕业离校。

三、水电管理

学生宿舍内的供电线路是按一般照明容量设计安装的,学生一定要做好安全用电工作,为了确保用电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1.严禁私自接电线和电源插座,严禁在室内外的电线、灯头、开关、插座、电扇、电灯等电器及设备上挂衣物、节日装饰等。违反者视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

2.严禁学生宿舍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热杯、电热棒、电饭煲、电炒锅、微波炉等电器。严禁学生在学生宿舍使用各种炊具自做饭菜。违反者,除没收电器外,处以30-100元罚款;因此造成物业损坏的,按物业原价两倍赔偿。

3.凡因违章用电而造成电表、电线等设施毁坏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对由此造成的停电后果负责。

4.节约水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做到人离随手关水关电。宿舍无人时,电灯和水龙头未关或学生洗衣时,开多个水龙头的,一经发现,第一次通知寝室长,第二次通报批评。凡两次(含两次)以上人离开宿舍未关水电造成损坏的,报修时视损坏程度收取相应的材料费。

5.寝室实行每晚10:00统一拉电闸熄灯制度。熄灯后,不得使用蜡烛及其他明火照明。

6.生管会对学生宿舍用电制度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宿舍门岗管理

1.学生在非正常时间进入宿舍,必须持班主任证明后方可。

2.外来人员如要进入寝室,必须在值班室验明身份证件,办好会客登记手续后,方可由被找学生或同寝室同学带入并送出。

3.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客人。对留宿的外来人员除批评教育外,每晚处以50-100元罚款。

4.禁止在学生宿舍经商。

5.禁止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入楼。

6.严格钥匙管理。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不得随意到值班室拿钥匙开门;如遇钥匙丢失,学生不得自配,应及时报告值班室换锁或重配钥匙,丢失钥匙者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7.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凡违反作息时间的,值班室管理人员有权查问;若无正当理由,值班老师有权不给开门出入宿舍。

8.查房制度。每天晚上熄灯前,学生必须按时回到宿舍休息。由值班学生检查,如有学生未在宿舍,一律作未归处理。凡未按生管组安排的房间和床位居住,属本人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而造成检查时出现未归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五、卫生内务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区域的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由值日学生打扫;寝室内的卫生由学生自己负责。

2.寝室卫生要求按“文明寝室标准”执行。

3.公共卫生要求保持地面干净,无尘垢、无垃圾、无痰迹、无死角;楼梯扶手、墙壁干净,垃圾进垃圾箱。

4.不得向门外、窗外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和乱倒剩饭剩菜、脏水等,禁止随地吐痰。

5.禁止在楼内乱写乱画、乱踏、乱刻、乱张贴、乱拉电线。不得在楼内、寝室内打球;不得将室内的任何物品摆放在公共走廊上;不得在楼道、楼梯内存放自行车及其他杂物,保持走廊畅通。

6.禁止在宿舍内豢养宠物。

7.不得在宿舍内喝酒、抽烟。

8.不得将废弃物投入下水道,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经确认人为或故意造成下水道堵塞,视堵塞程度交纳10-100元疏通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堵塞,免费疏通。

9.清洁工具由学校统一配置,定期领用,以旧换新。

10.学生宿舍房间卫生、内务管理实行定期评比,评比办法参照五项常规评比细则规定。

六、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处理程序

对在宿舍违纪学生的处理,由生管组提出处分意见并附有关综合材料交年管会,报政教处审核,确定处理结果并公布。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2007-10-29 15:44:54 发布人:xgc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行为的重要课堂。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阵地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宿管理

1. 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学生的住宿分配、调整方案。

2.凡本校学生无特殊原因均须入住学生宿舍,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

3. 新生入学前,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按新生住宿分配方案将寝室落实到系部,系部落实到班,各班将铺位落实到人,并指定出寝室长。学生无下班通知书或未交纳住宿费用,不得安排住宿。

4. 学生必须按指定寝室、铺位住宿,不得私自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寝室,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批准后方能调换。

5. 学生务必按照学校的放假时间或毕业时间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校住宿,必须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留宿。不履行手续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二、财产管理

6. 寝室配备的家具(床、柜、桌、凳),由学校统一编号,责任到人,若丢失、损坏,由学生个人赔偿;不得擅自调换家具。

7. 寝室内公共设备(门窗、墙壁、玻璃、线路、灯具、电话机、水嘴、洁具等)由寝室成员共同负责,若有损坏,由学生个人或集体赔偿。

8. 家具、设施损坏应及时向楼管员反映,登记报修,学生宿舍管理部门验证后进行维护或调换。

9. 故意损坏寝室家具以及其它设施者,应在当日主动到楼管室照价赔偿;逾期除责令其赔偿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水电管理

10. 寝室内不允许乱接电线、电灯、插座,不得违规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杯、电茶壶、电饭煲、电热水器等电器。违规电器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对屡教不改或因违规使用电器造成责任事故者,除没收电器外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1. 水电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到楼管室报修,擅自维修造成事故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2. 自觉养成节水节电的好习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3.宿舍水电供应实行免费限量、超用收费、按月核算。

四、纪律管理

14. 学生宿舍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按时开门、锁门;对外来人员要严格查询,履行登记手续。

15. 本校学生一律凭学生证出入,其他人员出入必须凭证登记并接受楼管员查询;携带大宗物品出宿舍区,须凭辅导员签字证明,并自觉接受楼管员检查,办理登记手续。

16.严格遵守作息制度:

(1)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谢绝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上课或晚自习前离开;

(2) 宿舍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关大门,晚自习期间不准进入宿舍区(生病学生须有辅导员或辅导员老师签字证明后方可进入);

(3) 凡我校住宿学生,不得随意借宿他处,如有特殊情况务必事先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在学生宿舍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

17.注意防火防盗:

不准搬弄损坏消防设施,不准在宿舍内烧火做饭,不准在宿舍内私藏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违规物品;不得撬砸门窗;不允许留客住宿;寝室内不宜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要主动申报,登记造册。

18. 学生车辆应停入车棚并摆放整齐,不得将车辆停放在宿舍楼道内,骑车出入宿舍区大门时应下车推行。

19. 不允许在宿舍区内拍篮球、打排球、踢足球、溜冰和向墙壁击球等,违者扣押球、冰鞋等物品并予以通报批评。

20. 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乱扔乱倒,更不得有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等违纪违法的行为发生。

21.不允许男女生互串寝室。

22.不得在宿舍里观看和传阅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传播负面言论。

23. 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午休、晚休、自习时间不允许在寝室打扑克、下棋、弹琴、跳舞及其它有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发生。

五、卫生管理

24. 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由公寓保洁员负责打扫,室内卫生由学生打扫;各寝室室长负责安排卫生值日并组织实施;寝室要求整洁明净,物品摆放有序,家具、门窗无灰尘、墙角无蜘蛛网。

25. 寝室值日生每天必须在上午8:00之前,中午12:00-14:00将垃圾到入楼道垃圾桶内,以便保洁员及时运走;不得将寝室的垃圾扫入走廊。

26. 不允许在宿舍区乱泼乱倒;不得故意蹬踏墙壁;不准在墙壁上打孔钉钉、乱涂乱贴乱画(规定张贴的值日表、寝室公约、课程表可贴门后)。

六、退宿管理

27. 学生实习离校时务必保持宿舍设施的完好和寝室内的整洁,各班辅导员负责收清本班寝室钥匙。系部应在学生离校三日内组织辅导员到宿舍管理部门集中办理财产验收及退房手续。

28. 学生中途转学、退学或开除学籍等退宿时须经宿舍管理部门进行财产验收,交还寝室钥匙并办理退宿审批手续。住宿费以学生实际住宿时间为准按月收取,学生凭退宿审批表到学校计财处结算。

29. 学生休学退宿时须经宿舍管理部门进行财产验收,交还寝室钥匙并办理退宿审批手续。住宿费余额经学校计财处核算后转入下年度。

------------------ 上一条: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下一条:“星级文明寝室”创建活动方案

海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 来源:校长办公室 ] 2003-10-20 [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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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创造一个整洁、安全、文明、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宿舍的居住对象是全日制普教生及经成人统考录取的全日制成教生和经学校批准开办的各类短期培训班、联合办学班的学生(统称成教生)。

第三条 学生宿舍的具体事务由后勤服务中心的学生区宿舍服务部统一管理。包括:宿舍(区)的安全、卫生、纪律、寝室分配调整、公共财产管理、住宿资源的调配、日常维修及向校有关学生管理部门提出学生违反有关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处理意见等。同时宿舍服务部还负责建立、建全各项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并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加以修订和完善。 第四条 学生宿舍服务部聘请宿舍管理员,具体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事务。入住学生必须尊重和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宿舍管理员应本着 “服务学生,教育学生”的工作宗旨,认真、负责、耐心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生宿舍管理人员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有权对辖区范围内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进行考评,考评结果记入学生综合测评“德”分成绩。 第六条 学生宿舍服务部应在各学生宿舍楼内设置“意见箱”,认真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欢迎广大同学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第二章 住宿管理

第七条 住房分配按先全日制普教生后成教生、以学院为单位按专业年级分类相对集中、普教生与成教生分开住宿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 学生宿舍分普通宿舍和学生公寓两种。学生宿舍服务部根据校招生办提供的各学院全日制普教生的招生数拨给各院系相应的床位数,普通宿舍数及学生公寓数须搭配合理,再由各学院按年级、专业集中的原则自行妥善安排学生入住。各学院须在新学年开学两周内将本院系学生住宿情况汇总整理交宿舍服务部,由其建档。

第九条 成教生住宿统一由成教学院向学生宿舍服务部提出申请,由学生宿舍服务部根据当前宿舍情况进行安排。

第十条 被安排入住的学生到后勤服务中心缴纳住宿费、家具押金,再凭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家具押金等票据在宿舍管理员处填写住宿登记表、住宿卡、档案表等。按分配的寝室、床位入住。在入住期间,不得擅自变更房间或床位及宿舍类,如有特殊原因要变更房间或床位及宿舍类的,必须取得所在学院辅导员的同意,持辅导员的意见证明,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变更。擅自变更经教育不改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校纪处分。

第十一条 入住学生于每学年开学时,按时、按标准缴交住宿费。迟交住宿费者,须讲明原因,确定缴交期限,并由所在学院做出意见,报宿舍服务部批准。无故拖欠住宿费者,每天按所欠住宿费金额的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校纪处分。

第十二条 所有全日制普教生必须在校内宿舍住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擅自在校外居住者,其宿舍考评成绩为零分,并且引起的责任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同时学校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校纪处分。

第十三条 转院系学生在住宿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可申请调整宿舍,但须经转入院系作意见,由学生宿舍服务部同意及安排,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 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留宿外来人员,确有特殊情况临时(两天之内)留宿校外人员(仅限同性别直系亲属)的,须征得同宿舍的同学同意,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办理有关住宿手续,留宿人员离校后应注销登记。因留宿人员造成其他同学或公共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留宿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擅自留宿者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校纪处分。

第十五条 毕业及中途离校的学生均应在按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房验收手续,包括结清住宿费、水电费、交还宿舍钥匙及搬离学生宿舍,并保证宿舍内公共财产完好,凭住宿卡及押金凭条退还押金。公共财产因非自然原因损坏的,责任人须 照价赔偿。否则不予退还押金及通知有关部门不为其办理有关离校手续。逾期不办理退房验收手续者,学生宿舍服务部有权对其宿舍进行强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十六条 因各种原因休学的学生须到宿舍服务部及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在休学期内将保留其原有床位。不登记者,按自行退房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十七条 学生在离校时,应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离校,主动配合宿舍管理员清点公共设施和财产。严禁在宿舍内外乱涂乱画,焚烧纸张或其他物品,破坏公共设施和财产等。违者将按校纪校规从重处理,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八条 因未报到或中途离校等原因空出的床位,由学生宿舍服务部加以调整。

第十九条 假期需要留校住宿的同学,应在宿舍服务部通知的时间内到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办理出入证,凭证出入宿舍。未登记办理有关手续的,查实后罚交管理费及按每天5元加收宿舍租金。

第二十条 假期住宿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舍服务部及宿舍管理员的假期管理。

第三章 财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宿舍楼及宿舍内的门窗、玻璃、门锁、家俱、电话(电视)线路,水电及消防设施及其它设施、设备均为学校财产,要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私自拆装、改换、调整、故意打砸破坏等,违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 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将宿舍内的各种家具设施、设备搬出宿舍楼外或宿舍间调换;不得将统一配备外的家具搬人宿舍内,学生按规定调整宿舍时,宿舍内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搬迁。

第二十三条 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的,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修。非自然损坏的,由相关责任人员按价赔偿;相关责任人不能确认的,全体宿舍成员共同赔偿。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住前,要对宿舍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如有配备不全或未经使用已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登记,以便及时处理;如未报告登记,视为齐全完好处理。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宿舍安全、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

第二十六条 发现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积极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点。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宿舍服务部及保卫部门,并协助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七条 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细菌和病毒标本、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 危险物品。违者,所造成的财产、物品损失由责任人赔偿;造成人身伤害的,由责任人承担医治费及相关费用;并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八条 住宿人员应妥善保管寝室钥匙,不能转借他人。严禁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门钥匙丢失应及时上报宿舍管理员,由宿舍服务部统一更换门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违反此条者,所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 养成离室锁门的习惯,个人物品妥善保管。因宿舍为学生密集,各类人员进出频繁的场所,故不宜在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否则责任自负,宿舍服务部或宿舍管理员不承担财产保险责任。建议入住人员自行参加个人财产保险。寒暑假期间,个人贵重物品应随身带走,如有需要,宿舍服务部提供代管服务,但需交纳保管费用。

第三十条 宿舍内禁止烧煮食物及使用各种电热器具。违者,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责任人负责。宿舍管理员在检查中有权将违规器具没收代管,于退宿离校时归还。

第三十一条 严格会客制度。校外来访人员须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并交押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被访者宿舍。来访客人于午时1:00前、晚10:00前必须离开宿舍。

第三十二条 宿舍管理员和保安员有权对宿舍楼(区)的所有人员询问情况,有权对所管辖的所有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学生应随身携带住宿卡,并主动出示以便检查。

第三十三条 学生带包裹或行李进出宿舍楼(区)时,宿舍管理员和保安员有权查问,必要时进行查看与登记。

第五章 水电管理

第三十四条 宿舍水电实行计量管理。每人每月免费用电额度为两度,当月有效,超过部分须缴费;学生公寓用水按实际用水量缴费。每月由宿舍管理员抄表,学生核实水电用量。每月的1—7日,学生须到宿舍管理员处缴纳水电费。收费标准将按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不按时缴纳水电费者,宿舍管理员有权停止对其供电供水,直到缴费后才恢复供水电。

第三十五条 应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主动制止任何浪费行为。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第三十六条 严禁偷电、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等违章违规用电行为。

第六章 计算机管理

第三十七条 严禁私自跨寝室、跨宿舍楼进行计算机连网或在公共网络线上私拉私接,违者将按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八条 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须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对计算机信息管理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上午7:40—11:40、下午2:40—5:40、周日至周四晚7:40—9:40),不得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等与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违反此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校纪处分。

第四十条 严禁使用计算机玩色情电子游戏,看色情电子出版物和上色情网站;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反动、色情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违反此规定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四十一条 将计算机搬运进出宿舍楼(区)时,须经宿舍管理员或保安员登记。

第七章 秩序与环境管理

第四十二条 宿舍内严禁异性同宿。未经宿舍管理员批准,男性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楼。经批准进入的男性必须于午时1:00、晚10:00前出来,并在宿舍管理员处注销登记。女生进入男生宿舍楼,须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须于午时1:00、晚10:00前出来,并在宿舍管理员处注销登记。

第四十三条 学生应遵守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熄灯。迟于晚熄灯后归者,须在宿舍管理员处如实登记及说明原因;不遵守熄灯制度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18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拟定本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校宿管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宿管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生报到注册后到管理员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4、学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被套、床单、枕头等物品)均按学校统一要求发放。

5、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由管理员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管理员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8、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管理员请假,办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

9、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二、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插座等。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音响。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或管理员请假并签名,将请假条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星期五下午必须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须返校。如因故无法返校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5、在上课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它地方学习或无故不上晚自习学生一律旷课处理。

7、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理。

8、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9、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0、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1、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2、全体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3、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师,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并要求有记录。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必须做到“八个一条直线”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6:00-6:3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7、要保持宿舍周围的卫生清洁,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后的地面上,便后要立即洗水。

8、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9、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四、值日生和室长工作职责

(一) 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每两人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二)室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作室长。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寝室。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按时熄灯。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室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室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该同学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五、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末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2、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3、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4、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教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5、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六、“文明寝室”评选制度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营造恬静、舒适、整洁、温馨的宿舍生活环境,现制定“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一、评比办法

1、评比共分三项即卫生、纪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周计算一次成绩。

2、每月汇总检查结果,一学期评选一次。

二、评分标准

(1)宿舍卫生

1、学生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床铺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2、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及宿舍的卫生工作,值日生早上7:30前做好宿舍卫生,并接受管理教师的检查后方可离开。

4、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到宿舍吃。

5、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勤换洗衣服,做好个人内务。

水城县营盘中学宿管组

2012年8

第19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乌桕坝小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少队部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少队部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3、学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床单、被等物品)均按学校统一要求摆放。

4、学生放假必须离开寝室,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5、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班主任、少队部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6、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班主任、少队部请假。

7、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扣除班上日量化积分。

二、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到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请假并签名,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天返校的学生,须在晚上5:30前赶到,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其它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它地方学习或无故不上晚自习学生一律旷课处理。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五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9、未经允许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10、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有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1、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

12、全体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3、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工人师傅,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师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师傅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实行量化积分管理制度,进行卫生检查。以班级为单位,少队部每天检查三次寝室卫生,(早、中、晚)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校务日志、并每天公布一次,作为优秀班级评比和学生个人综合测评的依据之一。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统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折码整齐。鞋子、桶成一条线。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值日生的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规定地点就餐。不得在校外进餐。

7、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扔到地上。

8、注意防火、防触电。

9、熄灯后不得外出。

10、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1、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值日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四、班级值日生和寝室长工作职责

(一)班级值日生职责

1、各班按要求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2、班级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3、班级值日生必须服从寝室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寝室长工作。

(二)寝室长职责

1、各寝室选出一名寝室长。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寝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室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寝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寝室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该同学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当天值日干部。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五、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楼的一切设施不得安装、拆改电路,不得在宿舍使用台灯、热得快、电吹风、电热袋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箱子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少队部报告,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六、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七、住校生违反纪律处理办法

1、学生违反《住校生管理制度》,将进行批评,给予违纪告戒、警告等处分,并扣除相应日量化积分。

2、不按要求做好寝室内务及卫生工作,限期改正;进行扣分处罚,多次扣分累计达5分,给予通报批评一次。

3、违反寝室纪律要求,熄灯后讲话、劝阻不听,可扣3分。

4、故意损坏宿舍公物,且不能主动承担责任者,除给予违纪告戒外,并按原价5倍赔偿。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文明寝室评比资格。

1) 住校期间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擅自离校而夜不归宿。 2)夜间外出者。 3)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4)打架者。

5)偷盗同学钱物者。

八、“文明寝室”评选制度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营造恬静、舒适、整洁、温馨的宿舍生活环境,现制定“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一、评比办法

1、实行量化积分管理制度,每周计算一次成绩。分中年级、高年级组,每周评出男女各一间。

二、具体扣分细则 一)物品摆放

1、床 单摆 放(不规范的班级一次扣1分。)

2、被 子叠 放(不规范的班级1次扣1分)

3、鞋 子摆 放(不规范的班级1次扣1分)

4、杯具摆 放(不规范的班级1次扣1分)

5、毛 巾、窗帘悬挂(不规范的班级1次扣1分)

6、水 桶摆 放(不规范的班级1次扣1分)

7、劳 动工 具(不规范的班级1次扣1分) 二)就 寝

就 寝纪 律(第一次警告不扣分,第二次直接扣分,1次扣2分) 三)卫 生

寝 室包括本班寝室门口,打扫不干净或未倒垃圾1次扣2分 四)文明行为

1、得1次 流动红旗加1分。

2、在寝室吃饭的班级1—3人每次扣1分。4—6人每次扣2分,以此类推。3分封顶。

3、私自端饭1—3人每次扣1分。4—6人每次扣2分,以此类推。3分封顶

乌桕坝小学

第20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请假并签名,将请假表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

六、星期天不回家者,应主动到班主任处请假并手持签名表交宿舍管理员,回家后又返校住宿的要填写返校登记表。留校期间出门要主动填写外出申请表。星期天返校的学生,须在晚上5:30前赶到,星期天不返回的学生,需要办理请假手续。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它地方学习或无故不上晚自习学生一律旷课处理。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理。

9、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1、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有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3、全体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4、学生寝室设置电表、水表,注意节水节电。

15、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6、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工人师傅,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师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师傅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以寝室为单位设卡建档,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卫生档案并每周公布一次,作为优秀班级评比和学生个人综合测评、保送、评优、入党、聘任学生干部的依据之一。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折码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0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7、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及大小便池中,便后要立即洗水。

8、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走水关。

9、熄灯后不得使用电话。

10、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1、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厕所内以保持水房干净整齐。

12、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13、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计入班级“四项红旗”成绩。

值日生和舍长工作职责

1、各宿舍每人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舍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舍长工作。

(二)舍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作舍长。舍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寝室。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舍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室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舍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舍长不负责任将追究舍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该同学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五、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楼的一切设施不得安装、拆改电路,不得在宿舍使用台灯、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电热袋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取暧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教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六、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个人的钱、餐卡、收录机、MP

3、手机等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柜中。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a)累计三次违纪告戒。

b) 住校期间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擅自离校而夜不归宿。 c) 夜间翻墙外出者。 d) 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e)打架者。

f)偷盗同学钱物者。

6、“文明寝室”评比资格:本寝室成员有给予通报、警告等取消。

7、住校生受过三次违纪告戒或各类处分者,将取消评优条件,不能参加本年度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其他个人先进的评比。

“文明寝室”评选制度及奖惩办法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营造恬静、舒适、整洁、温馨的宿舍生活环境,现制定“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一、评比办法

1、评比共分三项即卫生、纪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周计算一次成绩。

2、每月汇总检查结果,一学期评选一次。

二、评分标准 (1)宿舍卫生

1、学生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床铺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2、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及宿舍的卫生工作,值日生早上7:00前做好宿舍卫生,并接受生管教师或学生生管干部的检查后方可离开。

3、全校大扫除时每个寄宿生都必须按宿舍长分工参加大扫除。

4、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到宿舍吃。

5、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勤换洗衣服,做好个人内务。

卫生检查分为床铺、物品摆设、鞋子和袜子的摆放、地板及垃圾筒卫生、桌面整洁 *具体要求:

1、及时换洗衣服;

2、鞋子统一放在鞋架上。摆放整齐,干净、无异味;

3、被褥成方块{三折四叠},放在床头北端(南面宿舍靠南端)折叠整齐;

4、蚊帐挂吊整齐一致,帐门挂起的高度要一致;

5、牙刷、牙膏、口杯摆放整齐,方向一致;

6、物品无乱挂、乱放现象;;

7、壁橱内物品干净、摆放整齐。(2)宿舍纪律

1、纪律实行各人扣分,宿舍累加制度,每学期进行一次计分。

2、计分情况将作为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入团、聘任学生干部依据,扣分多的学生期末不能参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和各单项先进个人。

3、具体扣分细则

(1)地面不干净,床上堆放物品不整齐,被子未叠整齐,桌面杂物多不整洁,垃圾未及时倒,鞋子、衣裤、桌椅、热水瓶等放不整齐。每项扣1-2分。 (2)擅自调换床铺、睡在他(她)他人寝室。每项扣2分。 (3)擅自更换寝室居住。扣3分。

(4)无人时未关灯、电扇、水、门等。每项扣2分。 (5)随意串门、嬉闹打骂、乱扔。每项扣1-3分。 (6)熄灯后无特殊情况又亮起灯或手电。扣1-3分。 (7)餐自习迟到1次。扣1分。

(8)上课或晚自习未经同意留在寝室内。扣2分。 (9)未请假缺席生管大会或迟到。扣1-3分。

(10)未经他(她)人同意随便使用他人物品。扣2分。 (11)餐自习结束后不及时回寝室。扣3分。

(12)住校期返家假条或放假期间留校申请表未交。扣2分。 (13)对管理工作人员不尊重。扣3分。

(14)追跑、打牌、喧哗、拍打篮球、聚集起哄。每项扣2分。 (15)上课或晚自习期间未经请假擅自留在寝室里。扣2分。

(16)熄灯后不安静:洗涮、讲话、听音乐、找物品、打电话等。扣2-5分。 (17)该返校无故不按时返校,并不请假。违告一次。 (18)不注意自身安全,擅自爬上小阳台。违告一次。 (19)欺负辱骂同学、吵架。违告一次。

(20)不服从生活老师的正常管理,出言不逊,态度蛮横。违告一次。 (21)发现违禁电器并使用,作没收处理并违告一次。

(22)夜间翻墙外出、打架、偷盗钱物,累计三次违纪告戒,参加违纪告戒学习班。 (23)其它违纪将酌情扣1-5分。

(24)对好人好事将酌情予以表扬并加分、奖励。 (3)宿舍文化建设

1、宿舍可根据同学们个性、爱好、特长来确定宿舍文化主题,突出各自特色。

2、每间宿舍可自由为宿舍命名,可将宿舍成员的照片、个人介绍等张贴于宿舍门上。

3、宿舍内可以依照同学们的文化主题布置,如张贴墙纸或海报,在桌上摆放盆景或其它装饰物品。

4、宿舍布置必须注意如下几点: *内容要健康向上,给人以美感;

*主题突出、和谐优雅,符合中学生特性和时代特点。 *总体要保持整洁;

*床、桌、椅等不可擅自移动; *不准破坏公共设备。

宿舍文化评比每由政教处分管领导组成的评比小组每月对宿舍进行检查评选,对优秀宿舍给予加分,表彰。

三、

奖惩办法

1、在寝室管理中,每班累扣3分,即扣该班当天“四项红旗竞赛”1分。

2、每学期末对文明寝室进行表彰(校级)。

3、对排名在倒数几位的宿舍将在寄宿生大会上点名批评,对屡次倒数的宿舍将进行批评教育并适当安排参加公共卫生区的义务劳动。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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