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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30 06:06:51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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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制度

1、工作期间与养殖场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工作组组长成为养殖场党支部委员、副书记,工作组组长负责对工作组成员的组织管理、思想教育、工作安排和纪律监督。

2、坚持集体领导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除按时参加养殖场党支部例会之外,工作组每周召开工作汇报会,总结一周工作,安排部署下周工作,工作组每月召开一次小结会议。

3、坚持思想汇报。工作组每月召开一次思想汇报会,组长听取工作组成员的思想汇报,并结合形势和任务,开展思想教育。

4、讲评制度。结合每月工作会议制度,工作组组长对工作组成员的工作做出讲评。

5、坚持监督制度。加强对工作组成员遵守政治纪律、生活纪律、工作纪律的监督,提倡互相监督,接受团党委、养殖场党支部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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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宇星公路勘察设计院党支部

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党支部生活会,党小组生活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二、一般情况下,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三、每个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必须向党组织请假。

四、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如确有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也应事先请假。

五、如有党员临时出差,经党组织同意,可暂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回原单位后,应向党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六、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的组织生活,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病情较重,过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党员,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党支部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重要活动情况和文件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病情较轻,身体许可,本人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可安排他们适当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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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市局党委关于开展好组织生活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结合我厅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实施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对于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增强党员组织纪律观念,提高素质和能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加强党的组织,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对于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三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目标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借鉴和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坚持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健全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机制,促进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卫生事业的

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二章 组织生活制度

第四条 严格遵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交心、思想汇报、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切实做到党支部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原则上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经常与一般党员谈心交心,增进相互了解和沟通。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可根据需要增加次数。

第五条 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针对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的实际情况,积极创新和探索建立有利于他们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的制度。

第三章 组织生活质量

第六条 突出党的组织生活的思想性。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党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鉴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党的宗旨,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坚持“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重点抓好党章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党员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第七条 增强党的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加强党员的群众观念、群众路线的教育,加强牢记“两个务必”、艰苦创业的教育和社会注意荣辱观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上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卫生行风评议等工作结合起来,根据基层和群众反应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联系自身的思想、学习、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 调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教育,提高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定期组织开展党内谈心交心活动,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和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和情况通报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激发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热情。

第九条 严格落实党支部(党小组长)的责任。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是党的组织生活的直接领导者和具体组织者,要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中切实负起责任。要认真组织制

定党的组织生活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确定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提出组织生活的要求,提前通知党员做好参加组织生活的准备。要精心组织,切实保证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在党的基层组织中得到严格执行。

第十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带头交流思想,诚恳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本人要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请假。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严肃党的组织生活纪律。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党小组)对1次无辜不参加组织生活的 ,予以提醒;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连续六个月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党员,要按照党章规定严肃处理。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组织调整。上级党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指导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党组织对经民主评议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对经教育不

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 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 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职责。要把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分别纳入党建工作考评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 坚持分类指导。各级党组织要针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不同特点,研究制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党委组织部门要督促基层党组织定期、按时开展组织生活,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加强工作指导,不断创新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第十四条 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厅直机关党委每两年组织一次检查,对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好典型、好经验,进行总结宣传和表彰,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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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兴学区中心学校党支部

组织生活制度

为了严格学校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加强组织的纪律性,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提高党员素质,使党员更好地发挥核心作用,并完善自身的建设,根据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的“组织生活”是指党员每两个星期进行的一次组织生活,要求全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准时出席,进行时事学习、工作讨论、思想交流。

二、组织生活的总体规划

1、积极广泛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时事学习、工作讨论、思想交流,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与理论水平,树立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永远跟“党”走。

2、努力调动全体党员参与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主人翁责任感,使组织生活做到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

3、对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宣传、执行党和上级党组织的知识和决议,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5、每个党员都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6、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并对新的发展对象提出建议和要求,讨论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的形象工程。

三、组织生活的组织管理

1、全体党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2、因故缺席的人员必须事先以口头或是书面的形式跟党支部书记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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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制度,不断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使党员永葆先进性,按照中共港口区委员会和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支部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干部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大会: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四、上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育。

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

二、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四、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严格按党章规定程序办理,并做到手续齐全、材料规范。

五、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和突击发展党员,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五、党员学习制度

一、支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有保证。机关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学习时要认真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二、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制订出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学习理论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三、支部组织党员学习的基本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

四、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经常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心得交流。充分发挥党员电化教育的作用,每年组织党员观看电教片不少于12次,并在《一册三簿》上做好观看和讨论记录。

五、支部对每次学习的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提前请假。支部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述学、评学、考学、督学”活动。

六、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一、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外出党员或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坚持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党委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由支部出具介绍信,党委负责做好接转工作。

三、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地向上级党组织交纳。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作出除名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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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一、学习制度

团支部委员会应当每季度组织一次科学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 主要内容包括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青年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团的建设理论和上级关于青年工作指示;学习本级党委和政治机关对团的工作要求,以及有关团的建设和青年工作经验。

二、会议制度

主要包括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团小组生活会。

一是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根据《政工条例》的规定: 支部团员大会根据需要召开,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主要是传达学习上级和本单位党支部关于团的工作的指示;听取和审查团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团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作出发展团员和奖励、处分团员的决议。

(一)支部团员大会的职权是:传达上级团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查团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团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选举团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作出发展团员和奖励、处分团员的决议。

(二)召开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前准备:(1)支委会或正副书记确定议题、时间;(2)正副书记或有关委员事先准备好预案;(3)发出通知。各委员接到通知后要充分做好发言准备。

2、召开支部团员大会:(1)统计人数。主持人一般由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先宣布“准备开会了,请统计一下到会人数。”统计人数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组织委员清点人数后向主持人报告,应到X名,实到X名;另一种是由各党小组长报告人数,到会的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2)宣布议题。待清点人数结束后,主持人即宣布今天大会的议题是什么(一个或几个议题)。并就此进行动员式的简短讲话,内容包括为什么要讨论这个议题,要求团员以什么样的态度参加讨论等;(3)围绕议题展开讨论。主持人作简短动员后,询问一下到会的同志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没有。如有,则讲;如无,则算。随即主持人宣布“现在开始讨论,请同志们积极发表意见。”展开讨论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每个团小组派一至二名代表发表;二是全体同志自由式的发言。团内会议讨论问题,发言者不必“报告”,

自己用“我谈点看法”、

“我说几句”、

“我谈点意见”开场即可。讨论如果冷场,主持人要注意做好启发引导工作:如果场面非常热烈,主持人要注意防止讨论跑题;(4)适时归纳意见。对一个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后;很可能会出现多种不同的意见。对一些问题,主持人要边听大家的发言边归纳,将大家的意见进行梳理;(5)表决并形成决议。表决一般采取举手(除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外)的形式,只有团员才有表决权。如果大家的意见比较集中统一,主持人询问大家还有没有别的意见或提议“同意的请举手”即可。如果有几种意见,则要遂一举手表决。表决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并如实记录在支部会议记录本上。

3、宣布闭会。(支部团员大会一般程序 样本1-19) 二是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政工条例》的规定: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一般每月一次。主要是学习上级和本单位党支部对团的工作的指示、要求,分析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研究安排团支部工作,处理团支部的日常事务。

(一)团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团支部委员会是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是支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中队团支部的领导机关。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至7人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委员如有缺额,应当及时补选;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文娱、体育委员;书记一般由党员干部担任,并且应当是党支部青年委员;不是党支部委员而是党员的团支部书记,可以列席党支部委员会的有关会议。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人选,必须经过党支部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团组织批准。不足7名团员的团支部不设立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或只设书记。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程序是:

1、会前准备(1)正副书记确定议题准备预案,召开支委会前要做好准备,通常由书记和副书记提出议题并准备初步意见;(2)发出通知,书记和副书记提出议题后要及时告知支部委员预先进行思考。

2、召开支部委员会召开支委会时,一般由书记主持,(1)清查到会人数,一般由记录员清查人数;(2)宣布开会及议题。(3)逐个议题进行讨论。书记、副书记要在其他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言,以免堵塞言路;(4)、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每个议题都要有决议;(5)、明确落实决议的分工。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问题由队长负责抓落实;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问题,由指导员负责抓落实;属于后勤工作方面的问题由主管领导和司务长负责抓落实。

3、闭会会后对分工负责的问题要抓好落实及时向支部汇报,支部要定期回访。(支部委员会一般程序 样本1-20)

三是团小组生活会。根据《政工条例》的规定:团小组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至二次。主要是组织团员汇报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互相谈心帮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一)团小组的划分:团小组是团组织的组成部分,但不是团的一级组织。团员一般按班排划分小组,团小组组长由小组选举产生,必要时可增选副组长一人。团小组负责组织团员学习和组织生活,培养教育发展对象,分配团员工作,督促团员执行团支部决议,按时收缴团费。

(二)团小组会的一般程序:

1、预先准备。(1)根据执委会要求本小组情况确定议题;

2、通知团员。

2、召开团小组。(1)清查到会人数。(2)形成决议。(3)分工落实。

3、向团支部汇报。(团小组会的一般程序 样本1-21)

三、团日制度

主要用于进行团的教育、开展团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团支部每周安排半天过团日,被占用的要补上,必要时可以相对集中安排,但每月不得少于两次。每月的四个周日一般两个用于教育活动,一个用于处理团务,一个用于小组生活。

(一)团日制度的主要内容。

1、召开团的会议。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等一般安排在团日时间进行;有时也可用来传达学习上级团组织的会议和文件精神。

2、进行团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风团纪、做合格团员教育等。

3、开展组织生活。如组织评议团员,召开民主生活会,听取团员的思想汇报,表彰宣扬先进,检查团员完成团支部交给的任务的情况等。

(二)落实团日制度的一般程序。

1、制定团日活动计划。计划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学习上级指示领会精神实质。二是结合实际,制定计划。

2、按计划抓好落实。要从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3、根据情况调整完善团日计划。一是时间的调整。二是内容的调整。三是方式、方法的调整。

4、对应故未参加人员进行补课。应当对应其他原因没有参加的人员进行补课,要做好阶段性团日活动小结。

(团日制度的一般程序 样本1-22)

四、团课制度

(一)团课的教育内容:团课制度一般每月一至两次,根据上级制定的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团课主要以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团员青年思想修养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为主要内容,新技术革命知识等教育应占一定比例。

(二)团课教育制度的一般程序:

1、制定计划。(1)明确指导思想。(2)拟制教育计划。(3)党支部审查。

2、准备教案。(1)领会精神和计划要求。(2)准备材料、撰写教案。

3、组织授课。(1)发送通知、做好准备。(2)清点人数,精心施教。

4、组织讨论。(1)出好讨论题。(2)认真组织讨论。

5、考核总结。(团课教育制度的一般程序 样本1-23)

五、报告工作制度

结合部队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团员大会报告工作。

(一)报告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报告工作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支委会怎样履行职责,在加强思想政治领导,支委会和全体团员落实支部团员大会决议,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团支部自身建设和对团支部、军人委员会的领导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和成绩。第二部分,主要讲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和教训。第三部分,主要讲下一阶段团支部工作的主要任务或改进支部工作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

(二)报告工作制度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1)由支委向支委会汇报工作提出今后工作意见。(2)正副书记综合分析写出工作报告提纲。(3)支委会讨论审定。

2、召开支部团员大会。(1)统计到会人数。(2)书记或副书记作工作报告。(3)团员讨论提出意见。(4)形成决议。

3、宣布闭会

。(报告工作制度的一般程序 样本1-24)

六、民主生活制度

团支部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谈心交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民主生活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通常有支委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团员民主生活会两种形式,主要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团委的指示,坚持团支部集体领导、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团支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一次以一两个方面为重点,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民主生活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1)正副书记通气确定时间和解决的问题。(2)提前通知各委员或团员。(3)互相谈心做好个别人工作。(4)必要时向上级团委或政治机关报告。

2、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团员大会。(1)学习有关文件明确会议重点。(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归纳小结。

3、会后谈心,消除误会和隔阂。

4、向上级团委或政治机关报告。(民主生活会的一般程序 样本1-25)

七、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团支部每年对团员的思想、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的具体内容和重点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一)团员教育评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团员教育评议制度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思想情况,主要看政治学习是否自觉,政治立场是否坚定,道德品质是否端正,利益关系处理是否恰当,精神状态是否高昂;

2、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热爱本职,对待工作的热情和工作标准高不高,接受任务是否愉快,完成任务怎么样;

3、作风情况,主要看是否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干工作是否雷厉风行、深入扎实;

4、模范作用情况,主要看共青团员的先锋队意识强不强,工作上是否吃苦在前、勇挑重担,危急关头是否挺身而出,敢站前排,日常生活中是否严格自律、享受在后。

(二)团员教育评议制度一般程序:

1、预先准备。(1)支委会确定时间步骤。(2)做好有关准备工作。(3)发出通知。

2、实施阶段。(1)学习、动员。(2)个人准备。(3)民主评议(自评、互评、民主测评)。(4)组织讲评(评档定格)。(5)总结讲评、表彰和处理。

3、上报评议结果。(团员教育评议制度一般程序 样本1-26)

八、团籍注册制度

(一)团籍注册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团支部每年对团员进行一次团籍注册。团员入伍、退役、调动和超龄离团时,应当及时进行团籍注册。注册时间为上年度第四季度至本年度第一季度,内容包括对团员缴纳团费、团内奖励、超龄离团等情况进行登记注册,对团员团籍连续认定。落实制度的基本要求:坚持团的基本工作制度,是组织开展团的工作、发挥团组织作用的重要保证。各级团组织要明确制度的基本内容,制定落实制度的计划和措施,严肃认真的抓好制度的落实。要注重实效,讲求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二)团籍注册制度的一般程序:

1、开展组织生活。团员互相交流参加团的活动、思想工作等情况

2、支委会报告工作。听取团员和青年意见、写出报告工作提纲、支委会审议修改、向团员大会报告工作。3团籍注册。把握注册条件、进行团籍注册、发放团费收缴卡、办理离团手续。4.搞好年度统计。将注册情况上报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修订花名册。5.发展新团员。根据发展计划吸收新团员。(团籍注册制度的一般程序 样本1-27)(附:党团日活动计划 样本1-

28、党团日活动登记 样本1-

29、党课教育安排表 样本1-30、党团课教案示范 样本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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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为了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促使我校党建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从而建立党员组织管理的良好机制,进一步推动党组织建设,把组织的制约性与党员的自觉性结合起来,把远大目标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我校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主要包括: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会议时间和会议方式: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由支部负责同志主持。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征求党员意见;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也可因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讨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问题,对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支部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支部书记不能搞“一言堂”。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支委人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开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做决定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才能有效。

3、党小组会。每月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讨论贯彻支部决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的问题等。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将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会议要求:会前要有充分准备,会议主题要明确,会议内容要充实、新颖,会后要有会议记录或纪要,会议具体内容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4、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可以支部为单位上课,也可以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组织,集中上课。党课的内容要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委安排,从实际出发,针对党员当时的思想状况确定,每次集中解决党员思想方面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党课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做到集中听课与分散讨论相结合。上课教育与开展生动活泼的活动相结合。每次党课,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党支部应提前确定教育内容,并安排好主讲人,认真进行,保证党课教育质量。

二、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制度

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指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围绕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活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是将党员先进性落到实处的重要体现。

活动次数:党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

活动内容:党委每次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内容由校党委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而定;党支部每次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内容由党支部自定。

活动方式:

1、党支部在举办活动两周前,填写《党支部主题实践活动表》,向党总支报告本支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方案,包括活动主题、活动目的、活动方式;

2、活动结束后向校党委提供一篇活动报道;

3、党支部将活动开展情况记入《党支部主题实践活动表》,由党总支收齐后统一上交党委。

活动要求:

1、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树立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本着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制定的主题实践活动方案要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时效性。

3、填写表格时要一事一表,主题鲜明,条理清晰,内容充实。

4、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通过群众力量、团队力量提高党员素质、焕发党组织活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办法,为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沟通交流提供了良好途径。

评议次数: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 评议时间:每年12月中旬。

评议标准:《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和本校制定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

评议步骤:

1、学习教育。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和先进性教育。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

2、自我评价。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个党员对照评议内容,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发展、保持廉洁、加强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为,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明确方向,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支部审查。

3、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准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起到共同提高、共同促进的作用。

4、组织意见。支委会对每个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与处理。对民主评议为合格的党员,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对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评议中反映出的违法违纪等问题,党支部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纪委反映,认真核查,严肃处理。对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认真查明原因,区别情况,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坚决作出处理。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基层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关心和团结他们,发挥他们的作用。

评议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要客观地肯定优点、查找不足,积极地分析原因、制定措施。

2、坚持深入分析。要静下心来,积极反思,深刻剖析,切实提高自己。

3、坚持以诚相见。要诚心、热心、虚心,在沟通交流中求得理解、帮助、共识。

四、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是为了加强党委和党总支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促进领导干部间的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和相互支持,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专门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动接受党小组或党支部的领导,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会议次数: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活动时间:每年四月至八月。 活动步骤:

1、召开党委会会议,确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事宜。

2、将民主生活会的计划安排提前15日报告校党委,以便指派人员参加会议;

3、认真组织好政治理论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4、会前下发《关于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通知》的文件,向有关人员征求意见。

5、整理、汇总反馈意见。关系到领导班子的意见,反馈给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关系到个人的意见,反馈给相关领导干部。

6、各级党组织主要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或发言稿,深刻进行自我剖析。根据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思想情况,结合反馈意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7、召开民主生活会。在个人分析的基础上开展相互交流,相互评议。可邀请非党员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8、发布有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

9、会后呈报上级党委资料: ⑴《关于召开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通知》的文件 ⑵ 反馈意见汇总

⑶ 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分析资料 ⑷ 会议发言记录 ⑸ 纸质表格 活动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学习,认真反思;

2、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诚恳坦率,从工作出发,从大局出发。

——美术系

推荐第8篇: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企事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支部可适当增加次数。支部大会表决时,通过选举(推荐)事项以及其他问题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时,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5、讨论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二、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应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也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2、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3、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方法。4、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7、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8、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含不设小组的支部)每月应召开一至二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4、讨论选举(推荐)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四、党 课党课教育每季度1—2次。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教育。党课也可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层党组织自己编写,组织看电教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

五、民主生活会党小组(含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每年在4-8月间召开。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既要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小组(或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外,每年还要参加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推荐第9篇: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企事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支部可适当增加次数。支部大会表决时,通过选举(推荐)事项以及其他问题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时,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5、讨论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二、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应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也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2、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3、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方法。4、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7、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8、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含不设小组的支部)每月应召开一至二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4、讨论选举(推荐)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四、党 课

党课教育每季度1—2次。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教育。党课也可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层党组织自己编写,组织看电教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

五、民主生活会

党小组(含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每年在4-8月间召开。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既要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小组(或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外,每年还要参加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推荐第10篇: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企事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支部可适当增加次数。支部大会表决时,通过选举(推荐)事项以及其他问题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时,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5、讨论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二、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应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也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2、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管理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3、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方法。4、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7、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8、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含不设小组的支部)每月应召开一至二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4、讨论选举(推荐)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四、党

党课教育每季度1—2次。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教育。党课也可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层党组织自己编写,组织看电教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

五、民主生活会

党小组(含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每年在4-8月间召开。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既要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小组(或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外,每年还要参加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第11篇:团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附件二:

金证131团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一)支部团员大会制度

支部团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在团的生活日进行。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及上级团组织和本级党组织指示要求确定会议议题,由组织委员记录。

(二)团支部委员会制度

支部委员会至少召开一次,解决团内日常事务,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因工作需要可以支部扩大会议。

(三)团小组会制度

团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发扬团的民主,开展思想交流,密切团员之间在思想感情上的联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报告工作制度

团支部委员会每季度或按工作阶段向支部团员大会作工作报告,一般结合半年或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团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大事,及时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工作精神,并创造性地加以落实。

二、主动关心支部每一个团员,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向基层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汇报和请示工作。

三、按照支部团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开展支部的各项活动,使各团小组之间、团员之间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完成支部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对于落实上级团委的决议、组织重要活动、选举新的支委会、接收新团员、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重大问题,要为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提出初步意见。

1五、拟定团员大会的工作报告,组织上好团课,负责开好支委扩大会议和团小组长会以及团员大会。

六、组织支部民主生活会,建立支部工作档案,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好团的活动经费。

一、支部团员大会制度

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一般在团的生活日进行。召开支部团员大会的程序是:

1、统计到会人数:

2、宣布开会:

3、围绕议题开展讨论:

4、归纳意见:

5、形成决议:

6、闭会。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其召开程序是:

1、宣布议题;

2、开展讨论;

3、适时归纳;

4、就重要问题进行表决;

5、形成决议;

6、明确分工;

7、闭会。

三、团小组会制度

团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内容通常为:

1、组织团员学习、讨论;

2、贯彻支部决议

3、听取团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汇报;

4、讨论团务方面的工作;

5、分析青年群众思想,有针对性的提出措施。

四、报告工作制度

团支部委员会定期向团员大会报告工作,一般结合半年或年终工作进行。报告工作应该注意的问题:

1、要定期报告,落实制度;

2、报告工作要体现共青团的特色,突出青年的特色,不得与其他会议混淆不清;

3、报告工作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表扬先进,而不应搞成流水账式的报告。

金证131团支部会议纪录表

第12篇: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基层组织是市委会的根基,健全支部组织生活,是加强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和教育,以提高党员政治思想水平、发挥党员积极作用的一项重要组织措施,也是增强支部凝聚力,搞好支部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提高基层组织工作成效的一种重要手段。为了坚持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特作如下几项规定:

一、支部应把坚持组织生活制度作为一项日常的主要工作来抓,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应每2个月召开一到二次组织生活会。

二、组织生活的内容应紧密围绕民革市委布置的中心工作和支部的实际工作需要来安排,形式不拘一格,力求灵活多样,应特别注意讲求实效。

三、每次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应自觉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向支部请假。

四、在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可充分发表意见,但一旦形成决议,党员都要自觉服从,不同意可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

五、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的老党员可根据自身健康情况来参加组织生活,对于这些老同志,支部应指定专人联系,向他们传达有关活动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六、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将作为考核评优的内容。

第13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建立健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委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 (1)党委成员要按期参加党委内部的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 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2)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在召开之前,都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以便党委成员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3)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的时候,应向党委或党支部、党小组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缺席。因公外出时间较长,应在行前告知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回来后要及时汇报。

(4)党委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中,都要坚持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特别是在组织生活中,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

(5)党委和党支部、党小组都要认真记载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作为考核党委领导成员的重要依据。

第14篇: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是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的重要条件,也是党内监督的有效措施。主要有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今天主要讲“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个名词就是“党日”,是基层党组织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下面讲的“三会一课”就是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点,“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㈠支部党员大会:

1、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

2、会议的主要内容:⑴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会议精神;⑵传达和落实党委决定、指示和工作安排;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和支委会的工作报告;⑷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及对犯错误党员的处理;⑸选举支委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⑹讨论决定支部委员提交的其他问题。

3、如何落实好支部党员大会,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做好会前准备。支委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要明确,中心突出,正副书记会前对讨论的议题考虑出初步方案,做到心中有数。然后,把会议的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准备工作,必要时可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会前准备工作是开好支部大会的基础。二是认真开好会议。这里要注意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规定,才能开会和形成决议。开会时,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充分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力求把议题议深议透,并形成统一意见。三是形成会议决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主持人应适时集中多数者的意见,提请大会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并形成决议。对经过 讨论仍然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如无紧急情况,可暂缓作出决议,下次继续讨论;必要时也可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 ㈡支部委员会:

1、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是党支部议事决策的基本途径,是实行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会议的主要内容:⑴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定、指示提出初步计划和措施;⑵讨论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及处理违纪党员,并提出初步意见;⑶讨论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和支委会工作报告;⑷讨论和决定有关支部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⑸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

3、如何落实好支委会,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做好会前准备,确定支委会议题。研究确定讨论议题时,正副书记要应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根据《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议题范围、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确定支委会议题,要“安民告示”,让大家提前准备。二是落实会议内容,民主集中地开好支委会。一是要充分发扬民主。书记、副书记要有民主作风,主动启发引导其他委员围绕会议内容发表意见,不能一言堂,主观武断,每位委员都要有全局观念和积极负责的思想,自觉维护集领导。二是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时,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遇有重大分歧意见时,除紧急问题迅速决定外,不要匆忙作决议,可留下次讨论。三是要一事一议,为提高议事时效,会上应临时动议。三是形成支委会决议,抓好工作落实。表决结果以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赞成为通过。决议一经形成,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或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但在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未改变决定前,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也不能向外泄露支委会讨论的情况。 ㈢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也是党组织行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有特殊情况和任务,也可增加召开次数。党支部没有下设党小组的,由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学习一次。

2、会议的主要内容:⑴组织党员学习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⑵党员进行思想和工作汇报,检查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完成党小组分配任务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⑶讨论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思想政治工作。 认真开好党小组会是党小组长的一项重要职责。每次会议,要围绕党支部近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小组实际,重点解决一二个问题。 ㈣党课:

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用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是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计划,一般每半年上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如何上好一次党课呢?一是认真备课,准备要充分。课前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熟悉课题内容,掌握基本观点的基础上,联系实际,要突出重点,抓准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好准备,做到胸有成竹,努力回答党员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最关心的问题,解开他们的思想扣子,讲其所需,解其所惑,做到每上一次党课,弄清一二个基本观点,使大家提高一次认识,接受一次教育。二是内容要新意,讲课要艺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内容在不断发展,我们要吸收新知识、发现新问题、接受新观点、课题有新意、内容要求新,老课题,要老课新讲,讲出新的味道,这样才吸引人。三是安排要周密,处置要灵活。要合理布局讲课内容,一般控制在一到两个小时为宜,党课上解决不了的的问题,要灵活处置。

总之,“三会一课”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该具备的基本功。要联系好实际,不断学习总结,创新方式方法,抓住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工作重点,把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将“三会一课”有效地与当前的政治形势、工作实际、思想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内容上,不断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形式任务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共产主义道德规范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把重点放在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在形式上,要灵活多样,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员教育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制度就是民主生活会制度。

它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包括党小组(党支部)生活会、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应每年召开。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端正党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更好地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一个重要环节。

如何提高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1)提高支委会“一班人”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工作,解决相互容,它对反思矛盾,搞好班子内部的沟通、监督和制约,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的能力,提高战斗力和凝聚力十分重要。因此,支委会成员首先必须解决自身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意义的认识,克服那种认为支委会成员之间问题不多没必要开,或者问题多怕砸锅不敢开,或者因工作忙和人员不齐不能开等障碍,把坚持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党内立法来遵守。

(2)会前要做好准备。一是要确定好主要议题,党支部书记要根据班子中以及各个成员存在的主要问题,经与各成员“碰头”后,拟定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每次生活会集中解决一两个主要问题。二是要提前将开会时间通知各个委员,并将一段时间内收集到的干部、群众对支部成员的意见和要求告知与会者,使他们对这些意见和要求有一个消化的过程,作好参加会议的准备。三是根据需要,“班长”有针对性地找某些成员谈心,交流思想,统一认识,保证各个委员抱着正确的态度参加会议,以使民主生活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3)做好开会时的引导工作。党支部书记在主持会议时,要注意创造既严肃认真,又宽松和谐的会议气氛,要特别注意带头作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关键。还要掌握好与会者的思想动态,对不利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苗头,要善于作好启发和引导工作。一定要避免出现下面几种情况:①把民主生活会开成“评功摆好会”。只谈成绩,不谈问题,或者大谈成绩,轻描淡写谈问题。②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捂盖子会”。支部委员之间有矛盾,有思想隔阂,会上缄口不言,会下矛盾照旧,会议实际上不起作用。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明争暗斗会”。支部委员之间有矛盾敢说,但不是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而是各执一词,指责对方,或者拐弯抹角,“旁敲侧击”,缺乏同志之间的真诚,结果不但不解决问题,反而使矛盾加剧。④把民主生活会开成“研究工作会”或“杂谈会”,偏离民主生活的主题。在召开民主生活会过程中,要时刻注意纠正上述偏向,使会议紧紧围绕中心议题进行,把每次生活会都开成一个心情舒畅的会,一个鼓干劲的会,一个达到新的团结的会。 (4)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党支部书记与各个委员要认真研究分析,提出解决办法,落实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检查,否则就失去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意义。对民主生活会中适合于向党员、群众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以便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15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建立健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委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

(1)党委成员要按期参加党委内部的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 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2)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在召开之前,都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以便党委成员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3)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的时候,应向党委或党支部、党小组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缺席。因公外出时间较长,应在行前告知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回来后要及时汇报。

(4)党委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中,都要坚持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特别是在组织生活中,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

(5)党委和党支部、党小组都要认真记载领导干部参加民主

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作为考核党委领导成员的重要依据。

第16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作者:你猜你猜你猜猜猜 于 2012-03-23 13:58:48 发表只看该作者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建立健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委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

(1)党委成员要按期参加党委内部的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 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2)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在召开之前,都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以便党委成员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3)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的时候,应向党委或党支部、党小组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缺席。因公外出时间较长,应在行前告知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回来后要及时汇报。

(4)党委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中,都要坚持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思想性、原则性。特别是在组织生活中,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

(5)党委和党支部、党小组都要认真记载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作为考核党委领导成员的重要依据。

领导干部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

发布日期:2012-05-17 访问次数:20

为了切实保证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

1、党员领导干部是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

2、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在党内,不管职务高低、相互间都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编入党的一个党支部和党小组,并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活动。在党的组织生活上,党员领导干部应该以普通党员身份,同其他同志一样,按照生活会的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4、党员领导干部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生活会,应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为了使党总支委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更好地谈心沟通、交流思想、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认识,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特制定图书馆党总支委员会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一、坚持定期开会。党总支成员除坚持按时参加所属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外,还要按时参加总支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总支召开支委成员生活会的次数可因自己部门的工作需要而定,但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党总支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范围和委员之间的分工进行工作总结,交换意见,发表见解,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会前做好准备。每次组织生活会召开以前,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立会议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相对集中,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并事先通知各成员做好发言准备,防止会上偏离中心议题。

三、各支部开展活动前应先通知会议内容,领导干部有事不能参加支部活动的应向支部书记告假。

四、做好会议记录。每次会议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将记录结果报送上一级党组织。

第17篇:团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团组织生活制度

1、团的组织生活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团组织必须以严格的制度来保证团的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经常性,团支部应认真做好组织生活安排,做到时间、地点、内容、人员“四落实”。

2、坚持每两周举行一次团的组织生活会,每学期不得少于7次。

3、团的各级组织必须把好团的组织生活考勤关。由团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并自觉按要求签到。因病或因事需请假的团员,应事先向所在支部书记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否则均以无故缺席处理。

4、团支部要定期向团委汇报组织生活情况,随时反映团员的要求和各种意见,以便加强领导,保证团组织有的放矢,过好组织生活。

5、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应以学习党团知识、时事政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文体活动等思想性、教育性强的活动为主要内容。

6、各团支部对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要认真记录;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应作为考核团支部工作的重要依据。

7、各团组织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团委汇报,反馈各团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及时总结。

第18篇: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一、宣传、贯彻、执行《揭阳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10项制度》。

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每月十日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支委会,每季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上一次党课。

三、坚持党内监督。要求每个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内的监督。自觉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和局制订的《党内监督制度》。党支部在年中、年终要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四、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一年一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把民主评议党员的过程,当作一次学习教育、自我评价的过程;当作一次“创先争优”、以“争创‘三有一好’,永葆先进性”的过程。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召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征求党内外意见和建议,会后做好上报等事项。

六、坚持以“争创‘三有一好’,永葆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在党员中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的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七、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党员交纳党费时间定于每月十日。对党员交纳的党费由支部按期上缴上级党组织。

八、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发展党员程序,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19篇: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三会一课”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本单位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委会,增补、撤消委员;讨论和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各项任务;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上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二、民主评议党员

1、党支部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三、党员党性分析评议

1、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党支部提出的具体要求,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切实搞好整改。

2、在搞好思想发动、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谈心交心和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逐一进行分析评议。

3、党支部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综合评议意见,督促党员整改,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

4、党支部支委成员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20篇: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基层党支部落实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存在的矛盾问题

一是支部工作行政化。党支部召开会议本应以管思想把方向、抓中心谋打仗、管干部管党员、做决策抓落实为主。但现在有的党支部会议什么都研究,眉毛胡子一把抓,支部工作行政化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支部召开会议过频过滥,有一个连队2014年全年共召开了103次支委会平均3天半1次会议。有个连队从3月份到9月份了个月中共召开34次支委会,但分析连队思想政治建设形势和官兵思想形势只有次。有的墓层同志讲,党组织要围绕龙头做工作,现在更多的是关注上头、关注人头做工作,很少有议训的,即使议了也是不深不透。还有的把菜谱怎么订、过年插什么彩旗都搬上了支委会,把支部会开成了“万能会”,实际上是都议都抓,却都议不透抓不好。

二是党日制度挂空挡。党日活动主要是用于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开展组织生活、处理党务工作等。但有的基层党支部把党日活动时间看成是连队工作的调剂时间,训练之余的放松时间,义务劳动的专门时间,文体活动的落实时间公差勤务的机动时间,甚至很多连队经常将党日团日搞在一起过,葫芦搅茄子,导致党日活动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党日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这个时间,不少单位双休日休假干部要离队,很多人心思不集中,党日活动呈现“放羊”状态党日计划一般由旅团政治机关组织部门制订,以弹性计划为主,但很多基层党支部却往往机械执行,致使党日活动落实质量不高。

三是党课学习缺“党味”。党课主要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当前在党课制度落实上相比于政治教育还存在着重视不够、授课质量不高、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党课内容的安排随意性比较大,有的甚至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政治教育,随便找份文件或者从报纸上找篇文章学一学,与党员思想和部队实际结合不紧,“党味”不浓。有的党课仅仅满足于教案写了、笔记做了,具体内容缺乏针对性时效性。难以触及思想、引起共鸣。

四是组织生活走过场报告工作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规范支部工作、有效管理党员队伍的重要制度,但有些单位执行起来很随意。有的选择性执行,上级布置强调的、例行检查必查的、出现了问题必须开会解决的等,落实好一些,其他的则不够落实。有的以工作忙为借口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用谈心代替党员汇报,用军人大会民主测评代替民主评议党员一些党支部书记信奉多栽花少种刺的“处世哲学”,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缺少辣味、缺少批评,不敢直面矛盾问题,不敢解决棘手问题,不敢触碰“刺头”党员,尤其是支部委员之间的批评开展不起来,把严肃的党内生活变成了不正常的“潜规则”。

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的原因

一是动态冲击常态。部队每年野外驻训、演习、执行任务达半年以上,由于一些部队对动态情况下基层党组织抓建工作重视不够、研究不够,导致人员集合难;会议组织难、质量保证难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影响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一个难题。

二是事务冲击党务。一些单位“五多”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有的同志讲,过去是宁愿累身子也不愿动脑子现在是既累身子更累脑子,两眼一睁忙到熄灯,无暇顾及抓组织生活制度落实。

三是备检冲击备战。现在、在一些基层单位迎检迎考的任务仍然很重一些不必要的检查考核牵扯了基层大量人力精力物力。基层战士考试背题很多。有的战士调侃说我是不爱上学才来当兵的,到了部队一看比在学校背的题还多,有这种精神我大学都考上了。

四是拉力冲击引力。随着兵员成分的变化、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年轻官兵的思想越来越复杂,思想不好掌握、工作不好做、政治干部不好当等问题困扰着基层干部相反家庭的拉力、亲人的拉力、朋友的拉力、社会的拉力却不断增大,愿意干军事、不愿干政工甚至思走思转的思想在部分基层干部中抬头,从源头上削弱了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主体力量。

五是变化冲击计划。现在,基层很多时候还是早上听电话,一天才知道干什么,连队的正常工作、党务工作受冲击比较大。营连很多时候都是在疲于应付几乎没有连队干部自己想去落实的时间空间。基层官兵说“计划没有变化快变化没有电话快。”

六是虚拟冲击现实。信息网络高度发展,敌对势力利用网络的包容性、开放性、隐匿性、便捷性特点,加紧对我实施“文化冷战”“政治转基因工程”抹黑党政军形象、恶搞英模、妙作涉军事件、灌输“普世价值”等。在部分党员中,一次红色活动、一堂党课、一场典型示范的作用往往没有一条微信、一个网络段子的信息作用大

基层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对策措施 一是把组织者的素质强起来。要把好支部书记选拔关,抓好选、训、用三个环节选好苗。军校要对生长学员、国防生进行普遍的支部书记预培训,对预提指导员进行不少于半年的培训,对已任支部书记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强化回炉培训部队要对拟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针对性入门培训,组织书记副书记学政治、学党务、学军事、学装备、学指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并选取适当比例的连队政工主官与军事主官换岗锻炼。要开展“三帮”活动帮建支部、帮带干部、帮抓骨干突出党务能力的帮带,使他们成为抓好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带头人。

二是把组织生活制度的刚性立起来。现行组织生活制度具有普遍指导性要紧密结合不同类型单位的特点,把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细化、具体化,使之减少“弹性”、增加“刚性”,促进落实。要制定《支部议事规则》,明确相关原则和程序,正确确定议题动议搞好事先充分酝酿不仓促上会经过大家充分讨论后再集中正确意见,不搞事前定调、匆忙决定认真对待不同意见,不草率表决。要强化党组织生活的管理监督功能,开好党小组会,严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关开好支委会,严把党员划档关。开好支部党员大会,严把党员讲评关。要针对动态成为常态的实际,通过召开“帐篷支委会”“车厢支委会”、上“微型党课”、开展网络评议党员等形式,把组织生活贯穿于执行任务的全过程。

三是把支部党日活动的形式活起来。要积极创新党日活动形式,增强凝聚力吸引力如开展“联动党日’—充分利用驻地院校教育教学资源优势,定期开展“组织生活联过、党日活动联搞”活动开展‘红色党日”—充分利用驻地红色资源,组织党员参观见学,继承先烈遗志,感悟责任担当,强化党员意识;开展“网络党日”—充分利用政工网,适时设置主题讨论,在思想碰撞中搞好相互教育;瞄准“支部像团火、党员个顶个”的标准,利用党日时间开展“三评一诺”,即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个人公开承诺;组织开展“我为党员画像”活动,相对集中时间为每名不搞临时党员过“政治生日”。要利用党日开展好党课教育。党课内容要体现现代信息元素,多讲战士身边的鲜活例子,列举战士身边的先进典型,适应实际需要开展好“微型党课”、大党课或网络党课切实使党课成为塑造党员的重要一环。

四是把奖优罚劣激励的机制严起来。要保持组织生活制度主体对象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对于党员承诺没落实的、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平庸混日子的党员,要坚决依据党章和有关党纪处理规定,该给予党纪处分的要给予党纪处分,该劝退的要劝退,该开除党籍的要开除党籍。要提高党内表彰的含金量,把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同士兵提干、干部晋职晋衔、评先立功挂起钩来,改变目前党内表彰不疼不痒、吸引力不强的状况。在基层要营造浓厚的“党味”,党内要一律称同志或党内职务,在群众的眼中要让党小组长的地位高起来,在官兵的心目中要确立党支部的神圣地位。要严格组织生活监督问责,对随意减少组织生活时间、随意啊减组织生活内容、落实制度走过场的要追责问责。

组织生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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