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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0:36:11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评审专家承诺书

评审专家承诺书

本人作为评委,在参加 组织的 采购项目项目的评审工作中,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履行评委职责,本着公正、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同时本人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私自透露评审情况;负 责参与对供应商的答疑或项目的复评、复审等工作。

评审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评审专家承诺书

评审专家承诺书

本人在参加 组织的 项目的评审工作中, 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工程《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履 行评审委员的职责,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严格遵守招标评标工作纪律,不与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不收受投标人、招标人、其它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和好处;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参与招标活动中所获知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五)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给监督人员统一保管。若要对外联系,需在监督人员的陪同下进行;

(六)评审委员会与招标人、投标人或者与评审工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七)评审过程充分发扬民主,对有争议的事项或内容,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表决,决定后要服从,不对外泄露;活动有关的其他情况。评审结束后不复印或带走与评审内容有关的资料。

(八)不论在评审时还是评审后,都不向外界透露任何评审内容,包括:评标人员、评审资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过程。

(九)配合招标人及监督部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和项目的复评、复审等工作。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组织的处分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第3篇:评审专家承诺书

评标专家承诺书

本人声明:

本人在评标前未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未收受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未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本人没有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回避的情形。

本人承诺:

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各项工作纪律,对在评标过程中获知的各投标人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二、发挥专业特长,对所有投标文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对出具的个人评审意见,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在评审活动中提出客观公正、合理有效的意见,不发表有引导性、倾向性、歧视性言论。

四、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各相关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给与提醒,不听劝告者,向财政等监管部门报告。

五、评标期间,主动将通讯设备交由组织方集中保管,不擅自与外界联系。

六、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复议和诉讼等事项。

七、按《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收取劳务报酬,不得因超标准索要劳务报酬未果,拒绝对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八、评标结束后,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代理机构,不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不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评标资料。

评标专家签名:

推荐第4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一)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和接受业务培训的权利;

(二)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四)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的义务:

(一)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款第四条内容);

(三)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四)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五)客观、公正地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六)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或记录:

(一)被选定为某项目并且已接受邀请的评审项目专家,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评审,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

(二)在评审工作中,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现象的;

(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审情况及其他信息的;

(四)不能按规定回答或拒绝回答采购当事人询问的;

(五)在不知情情况下,评审意见违反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

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财政部门将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

(一)故意并且严重损害采购人、供应商等正当权益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私下接触或收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的财物或者好处的;

(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审情况及其他信息,给采购结果带来实质影响的;

(四)评审专家之间私下达成一致意见,违背公正、公开原则,影响和干预评审结果的;

(五)以政府采购名义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形象的其他活动的;

(六)弄虚作假骗取评审专家资格的;

(七)评审意见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的。

五、由于评审专家个人的违规行为给有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评审专家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人声明:已完全理解以上条款,承诺所填写、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自愿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如违反,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承诺人:

二00 年 月 日

推荐第5篇: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

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

本人承诺:

一、自愿申请成为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二、所填写、上传的申请材料以及需回避的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三、具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四、履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等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自愿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依法作出的处理、处罚。

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参加评审活动,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自律、认真地履行评审职责,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六、不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则主动提出回避。

利害关系包括: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七、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本承诺书自申请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申请人):

承诺日期:

推荐第6篇:评审专家邀请函

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及特邀专家:

《xx项目设计报告》已由xx公司编制完成。经研究,兹定于xx年x月x日x时在xx地点召开专家评审会,会期x天。请各有关单位专家、代表(名单附后)届时参加。请报告编制单位做好汇报准备,请业主单位做好有关会务工作。 会议地点:xx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 电子邮箱:xxx xxxx x年x月x日

附:

参加会议单位、名额和特邀专家名单

单 位 人数 xxx人 xxx xxx xxx 特邀专家:

xxx xxxx xx xx 人 人 人篇2:评审专家邀请函

2011年信息技术,计算机工程及管理科学国际学术会议 (icm 2011) 审稿专家邀请函

中国 南京2011.09.24-25 尊敬的专家以及ieee会员:

您好!

2011年信息技术,计算机工程及管理科学国际学术会议将于2011年9月24-25日在南京举行。为扩大会议影响力,icm2011组委会诚挚的邀请您成为icm2011会议审稿专家,为大会推荐稿件,参与论文评审工作。

1.推荐论文。您每推荐一篇文章给icm2011并成功注册后,组委会将给您200元/篇的奖励。推荐注册论文超过10篇,组委会将给您300元/篇的奖励。

2.ei 期刊论文发表。icm2011组委会将优先推荐您的论文在ei期刊正刊上发表。 3.审稿费。您在规定时间内每评审一份论文,即可获得100元的论文注册现金抵扣卡。 注:第1点推荐论文奖励和第2点ei期刊论文发表奖励、第3点审稿费不重复计算。

审稿专家申请回执 icm2011大会组委会

网站:

电话: 025-58699609 13914792735篇3:专家评委邀请函

邀 请 函 xx:

xx公司拟公开发行第一期企业债券,正在实施主承销商招标工作,现拟定于x月x日上午开标,具体如下:

一、时间:x月x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地点:xx公司会议室。

xx公司诚邀您能够作为此次主承销商招标评标委员会的专家评委出席评标,敬请拨冗莅临。

推荐第7篇:专家评审意见

深圳市宝安区防洪(潮)排涝工程规划评审会

评审意见

深圳市水务局于2007年1月23日~24日在银湖会议中心八角亭会议室主持召开《宝安区防洪(潮)排涝工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宝安区政府、区规划分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广东省及本市相关专业的九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名单附后)

会议首先听取了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关于“规划”编制情况的介绍,与会代表进行了咨询和质疑,专家组进行了广泛和认真的讨论和评议,兹将专家组的评审意见综述如下:

1、“规划”做了大量的资料收集、调查和整理工作,对宝安区的洪(潮)涝状况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研究。“规划”内容全面,依据充分,资料翔实,指导思想和技术路线正确,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的运用合理,设计原则和任务明确,与相关城市规划基本协调一致,规划深度基本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请根据本次的评审意见,协调相关规划,经过补充、修改完善以后可以供展开下阶段工作的参照依据。

2、洪(潮)涝灾害给宝安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已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和严重的影响,从根本上治理洪(潮)涝灾害已刻不容缓,这是弘扬“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和谐深圳”最基

1 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应全力推进这项工作的展开。

3、治理洪(潮)涝灾害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加强管理的规划原则是正确的,要做好全流域治理,系统布局、统筹兼顾,要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突出重点,近远期结合的基本原则。近期应先解决流域中比较紧迫,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工程项目,使老百姓早日摆脱水涝之苦。

4、根据《深圳市防洪(潮)规划修编报告(2002~2010年)》提出宝安地区城市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的洪水标准,防潮标准为200年一遇潮位是合理和正确的。

排涝标准按:有调蓄能力时,1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完的标准;无调蓄能力时,按市政室外排水暴雨重现期1~3年的标准是合适和可行的。建议采用P=2设计标准。

鉴于计算所得50年与100年一遇的水位差和相遇洪水时的淹没范围均不大,因而工程所有设防标准建议均按标准值一步到位,不再分期。

5、对于茅洲河、观澜河及西部沿海流域的各主要支流防洪标准,以及防洪体系相结合的河道治理标准,按照支流保护对象的重要性,不降低现有支流堤防标准以及洪灾经济损失的定量对比分析等因素提出的设防标准基本上是合理和可行的。

6、根据地理特征分列茅洲河流域、观澜河流域和西部沿海三大水系的水文资料,推算所得两岸潮位、洪峰流量等计算方法基本合理

2 的。

7、关于防洪(潮)排涝工程规划:

7-

1、对防洪排涝提出的泄、蓄、渗三种方式即通过大力清除河道内违法建筑和其它河道障碍以及河道清淤加大河道泄洪能力。充分挖掘现有水库、利用有条件的地形兴建水库,保留现有河道已有的鱼塘、低洼地兴建滞洪区或人工湿地等实施滞洪、削减洪峰、以及结合城区内雨水利用及城市建设等,修复下垫面,增大地面下渗能力,增加地面地下滞蓄能力的措施和理念是合理和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应予以肯定。

7-

2、对茅洲河流域河道的治理方案采用上游以蓄为主,下游以泄为主,蓄泄结合的原则理念是合理和可行的,要坚持对影响河道的所有违章、违法和一切障碍物必须坚持予以拆除,不留隐患,要把河道划定的红、蓝线务必保留下来,坚持下去,早拆比晚拆好,应保障河道的基本泄洪断面尽可能不采取提高堤防和抬高水面的办法。

结合城市水环境改善等景观需要建设蓄水滞洪区削减洪峰的设想是很好的,但因涉及城市用地,市政规划,运行调度和管理上及实施上会有较大难度,作为唯一的推荐方案不恰当,应把

一、

二、三个方案的优点和可实施的条件有机的结合起来,并以果断的行动推进一方案的实施。

7-

3、对现有河道实施清淤护岸是十分必要的。一定要尽早尽快对河道实施全面的清淤工程,并对清淤后的河道强化管理手段。要进一步优化河道横断面设计,做到尽量少占地。对沿河景观、亲水文化

3 或护堤绿化等护岸形式,务必首先服从河道泄洪、行洪需要。要重视中水河床的整治。

要做好污泥处置及弃土场的选择和落实工作。

7-

4、原则认同对燕罗片区、公明片区、沙井河-排涝河片区及衙边涌片区排涝方案中设定的高水高排、低水抽排的方案,应根据各片区水涝的严重程度和外河水位的水文条件进一步做好设计参数计算的复核、论证工作,并要与上层次和相关的市政规划进行协调,统一规划意见,尽快付诸实施。

7-

5、观澜河流域干流大部分河段已经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整治或正在整治,可维持其原有整治方案,根据流域的地形特征和现状,流域的防洪宜采取以排为主,以蓄为辅的方案按设定的标准,继续完成全河段的流域内的整治工程。

7-

6、西部沿海区域防洪(潮)排涝工程提出的两个方案尚需进一步予以深化技术、经济方面的比较。推荐利用沿江高速公路的开发用地,将十条河涌连通,分设三个排水口集中排海方案涉及公路用地、路桥桩基基础,河道水力坡降的利用,淤积和河涌水环境等多方面的不定因素,较难实施,而维持现有排水系统,各河涌独立排海的方案具有互不干扰、泄水顺畅,还可充分利用现有河涌、鱼塘滞洪削峰,安全可靠有较多优点,应予深入比选。

7-

7、对沙井、福永、西乡、新安等街道办片区的局部内涝问题、因地势低洼,点多,面广,但单个内涝面积又不大的特点,采用分散设泵站抽排的方案是合适的,治涝标准可按不同条件选用短历时暴雨

4 P=1~2年(原则可按2年选用),进行排涝泵站设置和复核计算。

7-

8、机场外排渠至西乡河河口及西乡河口至新圳河河口段的海堤工程部分已施工完成,部分也已进入施工阶段,基本定型,但其设计标准按100年一遇潮位允许部分越浪标准设防,建议结合远期规划海堤轴线沿组团规划海岸线外推和结合港口布置等新建海堤方案,对防潮堤和防潮闸进行复核和调整。

8、河道生态修复及景观工程

结合河流和区域的排涝治污工程,实施对河道的生态修复和河流景观的改善是必要的,进行全面安排,合理布局,布置景点的规划也是必要的,但修复和景观工程必须建立在治污和河道整治取得基本成效的基础上实施并应以原生态的自然风貌为主体,不要过多的实施人工雕凿为好,景点设置也要结合市政规划,有重点的安排。不宜全流域、大面积、无目的展开。

9、工程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编制依据和取费标准,基本上是合适的,但鉴于工程项目庞大、名目繁多,工程难度和影响面很大,不定因素很多,为此工程投资的估算,要分项目、分工程分门别类的进一步细化和深化。

要按工程轻重缓急,分年度、分时段提出分期的实施和投资计划,特别要把近期必须实施的项目列详实、列细化。

建议

1、茅洲河流域下游河段为深莞两市的界河,整治工作必然涉及到东莞市的协调配合,需要推进协调工作的进程,同时要做好在协调

5 工作未成效时,深圳如何应对过渡期的防洪排涝的手段并如何采取相应的措施。

2、鉴于“规划”涉及范围很广,内容繁多,影响面大,“规划”的深度很难覆盖和满足全局,建议“规划”名称改为“初步规划”或取消“工程”二字。

3、对防洪排涝设计的分区、分流域标准问题建议结合城市规划、地貌特征、水文条件等予以进一步论证明确。

4、“规划”文本的编制中部分原始资料,水文数据,计算方法或标准数据的取值存在一些偏差和错误,建议进一步详细校核和验证。

5、在防洪规划的理念上,要重视和研究对洪水资源的综合利用,要在防的基础上,把宝贵的洪水资源服务于人类的生存和环境。

专家评审组

2007年1月24日

推荐第8篇:评审专家感谢信

篇1:写给林国裕专家的感谢信 写给林国裕专家的感谢信

敬爱的林国裕专家:

你辛苦了!为了病人你付出了自己的爱心、仁心、耐心,彰显出高尚的医德,高超的医术,周到的服务。我,邢桂丽,一位脾胃病患者衷心感谢你!

回想我刚入院的样子,脾胃阵阵绞痛难忍,无食欲,不知饿,厌食,口干思饮,饮后更痛,十分痛苦,是林国裕专家用高超的医术,配伍得当的中药,精心搭配的各种药物和输液、输药等一系列的治疗措施使我渐渐脱离了难忍的痛苦,病情症状一天比一天好转,胃基本不痛了,不厌食了,有活路了 在我住院治病中,护士们功不可没。刚到病房,护士就热情的迎着我说“我是您的责任护士,有事找我”一句话,使我到病房如到家的感觉。以后护士见到我总是微笑着问候,态度好,扎输液针的技术也很好。我佩服北京体坛中医院的护士们,她们没有架子,工作认真负责,带领出这一班好护士。

总之,北京体坛中医院的领导有方,带出医德好、医术妙、服务到的医疗班子,名副其实的权威医院,科研领先。有这样好的医院是我们病人的福,病人的望,病人生活的信心和质量。篇2:寄:杜淑云专家的感谢信 尊敬的杜淑云医生: 您们好! 首先我代表全家送上对贵院最真挚的祝愿,祝贵院事业蒸蒸日上,在医学科学领域里取得更大的成绩。 此刻,作为一名患者,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表达对贵院的无限感激,尤其是对贵院杜杜医生表示衷心感谢。

我是一名干燥综合症患者,在北总三院痿症科医院治疗干燥综合症已经一年多了,在诊治期间,我得到了贵院杜淑云主任的悉心治疗,和无微不至的照顾,我非常感谢贵院培养出了这样一位优秀的医务工作者。 进入六十岁以后,由于种种原因,我夜里经常失眠,无法入睡口干舌燥,出现眼干涩、异物感、泪少等症状。家人想了很多方法,但是始终没能挽救我逐步下沉的心灵状态,最严重的时候我一度有轻生的念头,家里人心急如焚,束手无策。后经人介绍,我找到了贵院杜淑云主任,经过测试,我被确诊患了干燥综合症,杜主任耐心细致地给我及家人讲解这种病的得病机理,并肯定地告诉我,经过药物治疗我的干燥综合症是可以治愈的,坚定了我生活下去的信心。

在诊治期间,无论是见到杜主任本人还是打电话,杜主任都会亲自去指导治疗,制定治疗方案,使用有效的药物,他确实做到了关心百姓的疾苦,把患者当做朋友来对待,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诠释着当代医生的职责操守和医道本色。现在一年多过去了经过杜淑云主任的准确诊断合理用药,我的干燥综合症已经有了大幅好转不但重新恢复了对美好生活的那种感觉而且慢慢恢复了我的社会交往功能 现在的我对自己干燥综合症的彻底治愈终于有了很好的信心。

我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无论是自己的亲身感觉还是每次挂号时和排队等候的其他病友聊天都深切的感觉到杜淑云主任平易近人的工作态度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杜淑云主任根据患者的经济状况和病情制定医治方案,既让患者病情得到治疗又不用患者经济负荷过重,是位难得的为百姓切身利益着想的好医生。看到了我家的实际情况,杜主任给予了我很大帮助。一次,杜主任上午刚做完门诊,中午正准备吃饭时,我找到他询问我女儿的治疗情况,他顾不得吃饭,放下碗筷就来接待我,详细告诉我一些治疗情况,令我十分感动。

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很多医生在金钱面前失去了职业道德,但也总有一些杜主任这样的人除了有精湛的医术外还保留了医生崇高的品德,让我感慨颇多。医者父母心,是的,医术精湛、医德高尚是我及家人对杜主任客观真实的评价和高度赞扬! 最后,让我发自肺腑地说一句:祝愿杜杜医生和杜院的全体医护 人员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全集幸福。李鑫娟患者 2014年2月 3号篇3:感谢信 感谢信

尊敬的领导、老师: 您好! 我来自浙江的一个小村庄4口人,母亲生病需长期服药,需要人照顾,父亲腿脚不好还需照顾母亲,还有一个弟弟正在上初中,家里无稳定的家庭经济来源。今年我申请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很感谢各位领导老师的帮助和培养。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这次能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我感到非常荣幸和高兴。因此写写封信向领导、老师表示由衷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谢谢!在此,我要感谢国家的方针政策,感谢学校领导、老师和同学们对我的肯定和信任。

这次申请奖学金,不仅减轻了我们家庭的压力,让父母肩上担子稍微得以缓解。作为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我深知上学和赚钱的不易,家庭的原因让我明白读书的重要性。只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在过去的一年里,我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增加更多的经验为将来的工作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获得此次国家励志奖学金,我深深感到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感到无限的温暖,感谢学校领导和老师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感谢领导老师的亲切指导和悉心关怀,感谢各位同学对我的支持和信任。 人们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现在是国家对我的帮助,学校对我们的期望,我将会努力学习争取在大学期间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以便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将来才有能力回报那些帮助过我的好心人。在校期间我积极参与学校各类活动,参加了学生会、社团,也让我学习到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通过活动时与别人的互动、交流,提高了我与人交往、为人处世的能力。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增加了自己的见识。

从古至今,滴水之思定以涌泉相报。我不能确定的说我以后一定会成为多么了不起的人物,成为多么杰出的人物,但是我想,我一定会努力,尽量让自己做的更好!让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为帮助过自己的人尽自己所能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获得,使我受到莫大的鼓舞。但成绩只能代表过去,这些成绩的取得,需要坚持不懈的人。国家励志奖学金不仅是物资上的帮助也是精神上的鼓励。让我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将更加努力更加自信,做一个有理想有奋斗的大学生,作为一名获得者,让我深感社会、国家、学校、老师、同 学的温暖,同时提醒我必须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感谢那些帮助我的人,再次感谢国家,感谢学校,感谢老师,感谢同学给予我的帮助和信任,谢谢!

此致 敬礼!

推荐第9篇:专家评审合同

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确保施工安全,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爆破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评审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方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规定编制爆破施工方案。

二、乙方为甲方组织专家评审,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三、甲方对合同指定爆破施工方案

进行专家评审工作,并由乙方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该方案进行评审工作,并出具专家安全评审意见书给甲方。

四、本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专家评审费用元(大写:)

五、付款方式:(如为支票支付,则必须待款项到账后,乙方才能为甲方组织专家

评审)。

六、专家组进入评审程序后,已交评审费用概不退还。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推荐第10篇: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山东省财政厅 文件 山东省监察厅

鲁财采„2010‟25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监察局,省直各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反映。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1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评审专家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由省财政厅确认并颁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的人员。

第三条 评审专家参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政府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全省评审专家库建立、管理和使用应遵循统一建库、资源共享、管用分离、划分区域、随机抽取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监管的政府采购活动聘请使用评审专家要按照本规定从全省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监管的政府采购活动聘请使用评审专家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第六条 评审专家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要持《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和本人身份证。评审专家库以外专家要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和专业职称证书。

2 第二章 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七条 省财政厅主要职责:

(一)建设全省评审专家库;

(二)明确山东省评审专家聘任条件;

(三)审查评审专家人员资格,颁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

(四)动态管理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及时更新评审专家库人员信息;

(五)制定全省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规则;

(六)监管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

(七)对全省评审专家进行复验;

(八)对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有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进行处理处罚;

(九)其他监管事项。

第八条 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一)征集本地区的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并向省财政厅推荐;

(二)监管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

(三)对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有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进行处理处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四)省财政厅规定的市级财政部门应承担的其他监管事项。

3 第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一)征集本地区内的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并向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推荐;

(二)监管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

(三)对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有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进行处理处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四)省财政厅规定的县级财政部门应承担的其他监管事项。第十条 各级监察机关负责对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使用评审专家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照管理权限对属于监察对象的评审专家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三章 资格条件及确认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采取本人申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审专家。

第十二条 评审专家认定过程包括本人申请、初审、受理、确认、发证。

第十三条 评审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

4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四)能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能正常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五)认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接受财政、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七)省财政厅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对达不到第十三条

(二)所列条件,并取得中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精通某类专业产品性能和市场状况,且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员,经省财政厅审查确认后,也可聘为评审专家。

第十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身体健康,一般不应超过65周岁),可在每年3月、6月、9月、12月向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中央驻鲁单位、驻济南省直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向省财政厅申请。申请人应填写《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作及专业简历;

(三)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

(四)取得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获得“正高”职称的专家,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省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六条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要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对初审合格的,当日退回各类证书原件。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在下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证件复印件等报送省财政厅。

第十七条 省财政厅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对符合条件人员颁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

第十八条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编码组成:所在设区的市代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业编码。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

(二)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独立评价;

(三)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四)按照评标规定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按规定获得评审劳务报酬;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6

(一)按时参加评审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不能按时参加评审的,应及时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二)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打分和评审,提出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

(三)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以及其他非法干预评标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

(四)配合有关方面解答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处理供应商的投诉、复议和诉讼等事项;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 取得评审专家资格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本人应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专栏上修改信息;技术职称变动、获得省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津贴信息应报省财政厅确认后进行修改。

第五章 工作纪律

第二十二条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通讯设备必须交由组织方集中保管,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要有工作人员陪同;

(二)严禁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严禁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 7 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

(三)评审过程中严禁对投标文件及供应商发表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严禁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严禁以澄清、说明或补充为借口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表达与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意见,严禁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分,严禁对不同投标供应商相同情况打不同分数,不得拒绝对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四) 严禁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因事先不知情而参与的,获悉与评审项目有利害关系后应立即告知退出;

有利害关系是指,近三年内曾在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五)被通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后,严禁私下接触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不得收受政府采购项目相关各方的财物或者其他报酬;

(六)严禁参加前期采购方案论证的评审专家担任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

(七)财政、监察部门规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第六章 抽取与使用

8 第二十三条 评审专家的抽取地点及监管抽取的办法,由监管政府采购项目的财政部门会同监察部门确定。

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天。

第二十四条 抽取评审专家的区域范围按照批准采购计划金额确定。货物类项目,采购计划300万元以下的可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抽取;3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要在至少3个设区的市(包括本市,下同)范围内抽取;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要在至少9个设区的市范围内抽取; 2000万元以上的,要在全省范围内抽取。技术复杂、竞争激烈的重大项目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聘请部分外省知名专家。

服务类和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抽取评审专家的区域范围,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监察机关确定。

第二十五条 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方面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计划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每次要抽取确定5名以上评审专家。其中,采购计划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技术、经济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7人。每个政府采购项目每次要抽取2名评审专家作为替补,并按抽取先后顺序递补。

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3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小组,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 9 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二十六条 每一政府采购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业分类编码,从规定的区域范围内抽取相应数量的评审专家(包括替补专家),每次抽取后要告知并落实参加人员,不足时,可按照上述范围和专业再次随机抽取,但抽取总次数不能超过6次。

随机抽取到同一单位的2名以上评审专家,只能使用1名,并按照抽取顺序先后确定。

招标采购单位对技术复杂、专业性极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采取选择性方式确定评标专家(包括替补专家)。

第二十七条 每个政府采购项目(一个包)应当单独确定评审专家。对于同类多包政府采购项目同一天评标确需使用同一评标委员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事前经监管政府采购项目的财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评审专家抽取要由专人管理,确定评审专家后,要及时告知评标的时间和地点,但不得告知拟评标项目的有关情况。告知过程要全程录音,以备检查。负责抽取的人员要当场填写《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结果登记表》(附件2),并于事后存档,对确定的专家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严格保密。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使用替补评审专家:

(一)确定的评审专家未能参加评审活动;

(二)确定的评审专家到达评审现场后发现自己与评审项目10 有利害关系需要回避;

(三)确定的评审专家到达现场后,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参加评审活动。

使用替补评审专家后仍然缺少一名评审专家的,经监管政府采购项目财政部门同意,可直接确定一名评审专家;缺少两名以上评审专家,要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抽取确定评审专家。

第三十条 评审专家到场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代表和公证人员要核对《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第三十一条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项目所属财政部门报送《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结果登记表》和《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工作情况评价表》(附件3),并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系统报送省财政厅。

第三十二条 同一评审专家原则上在一个年度内随机抽取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不得超过3次。

第七章 劳务报酬

第三十三条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和相关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确定评审专家劳务报酬,要根据工作时间、政府采购数额、11 专家级别等因素计算。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每位评审专家一天的基本报酬应在400元左右;对500万元以上且技术复杂、专业性很强的项目,标底每增加100万元基本报酬应增加10%,最高增加1倍。对获得“长江学者”、“泰山学者”等省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以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评审专家,要在基本报酬上增加100%;“正高”职称的评审专家,要在基本报酬上增加50%。从外省聘请专家的报酬可以商定。

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要制定相对统一的评审专家报酬制度,原则上一定两年。报酬方案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制定,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要报驻地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

由于废标等原因评审不能进行的,要付给到场评审专家基本报酬的25%-50%。

差旅费要按照国家标准据实报销,也可与评审专家协商费用包干。

第三十四条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核定的标准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不得随意降低或者提高标准。

第三十五条 评审专家不得超标准索要劳务报酬。

第八章 复 验

第三十六条 省财政厅每2年对评审专家复验一次,符合条12 件且本人同意从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继续聘用。

第三十七条 评审专家资格复验工作应以平时的考评记录为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按照本办法履行评审专家义务;

(二)是否违反本办法评审专家工作纪律;

(三)是否有其他违纪违法的不良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评价;

(五)财政部门认为应当复验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八条 评审专家经核实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验不合格:

(一)违反评审专家工作纪律;

(二)受到财政部门的处理处罚、监察机关的处分;

(三)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四)不配合质疑、投诉、复议、诉讼等政府采购事项调查;

(五)答应参加而无故缺席,或告知后6次以上不参加;

(六)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3次评价“一般”;

(七)因身体状况或工作调动等情况不再适宜从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第三十九条 评审专家应当在聘期届满2个月前,填写《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复验表》(附件4),并同《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送交驻地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中央驻鲁单位、驻济南省直单位可直接向省财政厅报送。评审专家在聘期届满前 13 1个月仍不填报《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复验表》进行复验的,视同放弃评审专家资格。

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要负责督促辖区内评审专家做好复验工作,并应在评审专家聘期届满1个月前,将《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和《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复验表》报送省财政厅复验。

第四十条 评审专家复验合格的,由省财政厅在《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上加盖复验合格戳记和有效期或颁发新证;复验不合格的,终止评审专家资格,由省财政厅收回《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

复验期间评审专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核对身份证和《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复印件。

第九章 处理处罚

第四十一条 评审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二)在知晓自己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

(三)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四)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14

(五)未按评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第四十二条 评审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省财政厅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收回《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投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第四十三条 财政部门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抽取确定评审专家,或未经批准采取选择性确定评审专家,或故意对外泄露被抽取评审专家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的,由其上级部门或同级监察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属于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暂停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第四十四条 采购人代表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过程中,应尽的义务和应遵守的工作纪律,比照本办法对评审专家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严重违反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其评审工作,按规定替换评审专家或采购人代表。

第四十六条 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对评审专家的管理工 15 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或不正当干预政府采购工作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其上级部门或同级监察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原《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鲁财库„2004‟20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

2、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结果登记表

3、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工作情况评价表

4、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复验表

主题词: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 办法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0年11月18日印发

16

第11篇:专家评审会议议程[材料]

安全防护产品专家评审会议议程

一、评审程序

1、14时30分至15时,参评企业代理人办理签到手续,并缴纳专家评审费;

2、15时,专家评审正式开始,按照签到顺序,参评企业代理人对本公司产品进行陈述,陈述时间10分钟,专家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由工作人员负责计时;

3、评审方式:评审会由专家推选一名组长统一组织,采取专家逐家听取陈述答辩、集体讨论、各专家独立评分的方式进行,最后,统一交组长汇总,计算平均得分,并形成专家书面评审意见,全体专家签字确认。技术评审合格企业标准为综合得分80分以上,合格企业可进入下一阶段办理准入手续。

二、评审要求

1、各评委要认真听取各企业代理人的陈述内容,仔细阅读各企业的评审资料,并做好相应记录。

2、评委要根据各企业代理人的陈述内容和评审资料,有针对性地提出有关问题,交由企业代理人解答。

3、各企业代理人陈述答辩结束后,评委可就陈述答辩情况和评审资料进行集体讨论,并在此基础上,相互比较,独立打分。

三、评审纪律

1、所有评委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以任何方式与企业代理人接触;

2、评审前,所有评委的手机均要关闭或调整到振动状态;

3、在评审结果未报批并完成公示前,所有评委不得对结果发表任何意见,不得向任何企业或个人透漏评审结果信息;

4、所有人员进出评审现场必须进行登记;

5、所有评审资料均由安监总站办公室保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带走、借阅或复印。

第12篇:专家评审单位公告

全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专家评

审情况公示

按照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经各单位申报,各盟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资料受理、初审,总队组织专家实地核查及综合评审,现将专家评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7日。

受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受理电话:0471-5227152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附件:

1、专家评审合格单位名单

2、专家评审不合格单位名单及情况说明

2015年9月21日

专家评审合格单位名单

一、消防安全评估临时一级

(一)乌兰察布市

1、内蒙古拓澋建筑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消防安全评估临时二级

(一)呼和浩特市

1、内蒙古晟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2、内蒙古信如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3、内蒙古智敏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4、内蒙古天行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5、内蒙古蒙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内蒙古轻化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7、内蒙古呼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8、内蒙古智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9、内蒙古海泽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二)赤峰市

1、内蒙古中蒙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2、内蒙古众安消防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三)通辽市

1、通辽弘扬职业安全技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通辽市安顺安全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乌兰察布

1、内蒙古华兴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鄂尔多斯

1、内蒙古雅安消防设施有限责任公司

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

(一)呼和浩特市

1、内蒙古亿邦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内蒙古铁甲消防应用有限公司

3、内蒙古众友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内蒙古隆威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

5、内蒙古天行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6、内蒙古安宜消防电气检测有限公司

(二)包头市

1、内蒙古权威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包头市精安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三)乌兰察布市

1、内蒙古华兴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内蒙古拓澋建筑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四)鄂尔多斯市

1、鄂尔多斯市云安消防设备维护有限公司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二级

(一)呼和浩特市

1、内蒙古晟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2、内蒙古信如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3、内蒙古智敏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4、内蒙古博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内蒙古祥泓建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内蒙古蒙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7、内蒙古维蒙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8、内蒙古江英贸易有限公司

9、内蒙古胜安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10、内蒙古力维士消防设施有限责任公司

11、内蒙古海泽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2、内蒙古中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13、内蒙古讯达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4、内蒙古宇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5、内蒙古威保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

16、内蒙古自治区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察院

17、内蒙古松华消防电气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18、内蒙古辉泰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19、内蒙古火神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20、内蒙古融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内蒙古宗瀚消防工程公司

22、内蒙古呼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23、内蒙古蒙铁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4、内蒙古顺安消防维保检测有限公司

25、内蒙古森泰消防安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6、内蒙古源仁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

27、呼和浩特市广厦消防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8、呼和浩特市朝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包头市

1、包头铁路消防器材厂

2、包头市源威科技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3、内蒙古海防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4、内蒙古三信电器有限公司

5、内蒙古腾旭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乌海市

1、乌海市达炳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2、乌海市先锋消防装备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3、内蒙古商桥消防安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四)赤峰市

1、内蒙古众安消防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内蒙古盟安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五)呼伦贝尔

1、呼伦贝尔市鑫众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2、呼伦贝尔市中其消防设备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3、呼伦贝尔市宸瑞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4、呼伦贝尔市新华消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六)兴安盟

1、兴安盟泰宇消防设施检测维保有限公司

2、兴安盟呈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3、兴安盟鑫维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七)通辽市

1、内蒙古华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2、通辽市通鑫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八)锡林郭勒盟

1、锡林郭勒盟锡安消防电气检测有限公司

2、锡林郭勒盟兆泰消防设施维保有限责任公司

(九)乌兰察布市

1、内蒙古航承消防商贸有限公司

(十)鄂尔多斯市

1、鄂尔多斯市瑞宇圣科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2、鄂尔多斯市京蒙情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3、鄂尔多斯市泰通祥消防有限责任公司

4、内蒙古嘉和安消防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十一)巴彦淖尔市

1、巴彦淖尔市安力特电子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2、巴彦淖尔市顺泰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十二)阿拉善盟

1、内蒙古天维消防技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五、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三级

(一)呼和浩特市

1、呼和浩特市兴宇达消防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2、内蒙古陶安消防物资商贸有限公司

3、内蒙古庆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4、内蒙古安越商贸有限公司

5、呼和浩特市安蒙消防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6、内蒙古安保消防器材工程有限公司

7、呼和浩特市昊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8、清水河县国世安消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9、内蒙古旺昊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10、内蒙古宗瀚消防工程公司

(二)包头市

1、包头市丰安消防器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包头市宏森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包头市蒙安消防器材工程有限公司

(三)乌海市

1、乌海市天盈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2、乌海市金汇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3、乌海市祥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4、乌海市达炳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5、乌海市先锋消防装备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四)赤峰市

1、内蒙古迅捷消防设备安装维保有限公司

2、赤峰乐融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3、赤峰城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4、赤峰市华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5、敖汉旗众泽消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6、克什克腾旗环新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敖汉旗金盾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有限公司

8、赤峰市广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五)呼伦贝尔市

1、阿荣旗君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2、牙克石市森安消防器材经销有限公司

3、鄂伦春自治旗鑫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鄂温克大雁镇海雁消防器材销售维修厂

(六)兴安盟

1、兴安盟尚科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兴安盟鑫源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科右中旗天利奇消防器材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4、兴安盟源科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七)通辽市

1、通辽市佳合万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2、通辽市宁永惠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3、通辽市宏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4、通辽市平安消防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5、通辽市泓大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6、通辽市新星商贸有限公司

7、霍林郭勒市红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八)锡林郭勒盟

1、锡林郭勒盟消安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2、锡林浩特市茂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3、锡林浩特市民利消防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九)乌兰察布市

1、商都县民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2、乌兰察布市晨丰消防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3、四子王旗泰源物业有限公司

(十)鄂尔多斯市

1、鄂托克旗启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2、鄂尔多斯市嘉泰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神华神东煤炭集团设备维修中心三厂

(十一)巴彦淖尔市

1、乌拉特前旗国安消防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2、巴彦淖尔市鸿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3、乌拉特前旗云生消防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4、内蒙古柏安消防设施维护有限公司

5、内蒙古国安消防设施维护有限公司

(十二)阿拉善盟

1、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正金消防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专家评审不合格单位名单及情况说明

一、消防安全评估临时二级

(一)呼和浩特市

1、内蒙古慧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①未提供购货发票、购货合同及相关设备;②无软件熟练操作人员;③被查验的6份合同过期。)

2、内蒙古安宜消防电气检测有限公司(①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数量不满足申报要求。

3、内蒙古蒙铁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①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资格人员数量、劳动合同不满足要求,未提供学历证明;②无评估软件;③企业《消防安全评估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不符合要求)

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

(一)呼和浩特市

1、内蒙古正伟消防科技有限公司(①业绩不符合要求,申报企业内蒙古正伟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无检测业绩,提供的业绩为内蒙古宜安消防电气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检测报告;②内蒙古正伟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与内蒙古宜安消防电气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法人不同;③现场提供人员学历证明文件数量与申报资料中人员情况不符。)

2、内蒙古荣凯消防检测有限责任公司(①业绩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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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2、

13、16编号的检测报告无主检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无批准日期,18项业绩不属于消防设施检测业绩;②未提供办公场所出租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③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的“工作年限证明”由本公司提供证明,未附往年社保缴费证明(乔峰、邢春明、李晓燕);④项目经理王可欣未提供高级职称证书;⑤检测设备未能提供购货合同及发票;⑥检测设备的检定报告均在2015年2月和8月过期;⑦未提供验资报告。)

3、内蒙古蒙安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①篡改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时间,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显示为2010年11月27日成立,经在自治区企业信息系统查询为2014年11月27日成立;②提供业绩中2011年、2012年、2013年签署的合同全部为虚假合同;③未提供认定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的工作年限证明;④提供的从业人员2012年、2013年社会保险证明虚假。)

4、内蒙古优盾消防安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①仪器设备校准证书过期;②未提供人员社保缴费证明。)

5、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①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劳动合同大部分过期(李红旺、闫慧敏、曹丽蕊、王刚、王鹏、李原欣、李文青、冯燕涛、吕连平、夏禹、张淼等),社保缴纳证明截至止2014年7月,未提供2014年8月至今的缴纳证明;②所提供的张向军、王春艳、张凤仙等人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均为初级证,不能满足申报要求,未提供企业与操作人员的劳动合同;③业绩均为维保、无消防设施检测内容,且维保合同未体现被维保建筑的体量;④未提供检测仪器设备的计量鉴定证书;⑤质量手册部分内容。)

6、内蒙古森海职业培训学校(①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内容不符合要求;②未提供企业营业场所权属证明;③个别人员不符合申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社保只提供缴费单据,无有名册;④无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包头市

1、内蒙古安建消防检测维保有限公司(①业绩不符合要求。现场提供5份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其中3份为练习报告,另外2份报告检测时间在取得计量认证证书(2014年6月11日)之前,且提供业绩的建筑面积均不符合要求。②仪器设备购货清单不全,且提供的发票金额与明细金额不一致;③现场提供人员学历证明文件数量与申报资料中人员情况不符,仅提供1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三)赤峰市

1、内蒙古中蒙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①部分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从业年限不满足报名条件,出具虚假工作证明(索长江);部分由本公司证明从业年限的人员,未提供从业期间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②从业操作人员数量不足,部分从业证书由辽宁消防局出具,不符合申报要求;③购臵消防设施检测器材的发票,购货单位名称为:内蒙古中蒙消防安全监测有限公司,与申报企业名称不符)

(四)呼伦贝尔市

1、呼伦贝尔市永安消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①从业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与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兼任,不符合申报要求;②未提供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从业年限证明;③仪器设备检定证书均过期;④业绩中部分检测项目的面积与实际情况不符。)

2、内蒙古北疆伟业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①从业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仅8人,不满足申报要求;②从业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与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兼任,不符合申报要求;③未提供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的从业年限证明;④业绩仅提供了17项,且其中2项未达到20000平米,其他业绩仅提供了《检测合同协议书》,未提供《检测报告》)

(五)巴彦淖尔市

1、内蒙古国安消防设施维护有限公司(①从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不足3年;②部分设备未检定校准,部分设备缺少检验报告、合格证、发票;③人员仪器操作不熟练;④业绩方面,数量不够,部分缺银行账目往来情况,无法证明真实性;⑤质量体系:《质量手册》内容不完整,缺少实验室平面图。)

2、内蒙古祥泰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①无从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建(构)筑物消防员人数不足;②部分设备未检定校准,部分设备缺少检验报告、合格证;③人员仪器操作不熟练;④业绩数量不满足资质申报要求。)

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二级

(一)呼和浩特市

1、内蒙古利源消防器材检测有限公司(①人员:申报消防注册工程师人员与其他申报单位重复,无消防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无社保缴纳证明;②维保检测设备无购货合同、发票、合格证、检验报告,无设备设施现场实物照片、车辆证明文件;部分设备未检定校准;人员仪器操作不熟练;③质量体系:《质量手册》无实验室平面图,授权签字人签字识别未完成。)

2、内蒙古消安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①公司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及从业操作人员共计18人,仅签订12分劳动合同,经核实部分人员工作证明为虚假。

3、内蒙古国安消防器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①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工作年限证明有公司自行出具,但未提供工作期间相应社保证明;②无质量手册。)

4、内蒙古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站(①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计量检定证书三份执照显示的公司营业地址不一致;②检测设备购臵发票开具时间为200年、2010年和2012年,但经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设备销售单位呼和浩特市助援商贸有限公司的注册时间为2013年6月;③所提供的设备检测报告为虚假。)

5、内蒙古和鼎大良消防检测有限公司(①未提供程序文件及质量手册;②未提供社保证明,无劳动合同;③营业执照无消防技术服务;④部分设备未校准。)

6、内蒙古安普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①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10人,仅有5人由公司缴纳社保,且无法提供工作年限证明;②从业操作人员6人均未提供社保证明;③无质量手册。)

7、内蒙古新拓消防电气安全检测有限公司(①符合申请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仅1人,不符合申报要求。

(二)包头市

1、内蒙古誉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①未提供人员学历证明文件;②仪器、设备无计量检定证书和合格证;③质量体系和程序文件不齐全。)

2、包头市宏泰消防器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①未提供人员学历证明文件;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包含消防技术服务项。)

3、包头众安消防电器安全检测责任公司(①未提供人员学历证明文件;②场地面积与租赁合同的面积不一致不符合要求;③仪器、设备计量检定证书不全;④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包含维保项目。)

(三)呼伦贝尔市

1、内蒙古震宇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①从业操作人员数量不足;②未提供维保检测设备购货合同,发票、检测报告、合格证及检定校准报告;③未提供基础设备购臵合同、发票。)

2、呼伦贝尔市蒙泰消防安装有限公司(①申请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200万元,但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企业的注册资金100万元,不符合申报要求。

3、呼伦贝尔盛安消防检测公司(①未提供中级操作人员的相关资料;②未提供检测设备清单、发票;③未提供质量手册)

(四)兴安盟

1、兴安盟尚科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①未提供办公用场所的权属证明材料;②未提供设备仪器购货发票,收据无效,未提供设备检验报告;③没未提供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

(五)通辽市

1、通辽弘扬职业安全技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①所有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均未提供从业年限证明;②未提供办公场所的权属证明;③申请单位提供的验资报告显示验资时间为2012年7月21日,实有资本为500万元,但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企业在2014年5月13日将注册资金由300万增至500万,验资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

(六)乌兰察布市

1、乌兰察布市迅达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①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②未提供场地权属证明材料;③未提供仪器、设备购货合同,未提供计量检定证书;④质量体系不齐全(只有维保质量体系缺检测),缺程序文件。)

(七)鄂尔多斯市

1、内蒙古蒙联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①申报人员与其他申报单位人员重复,无消防工作年限证明,无社保缴纳证明;②部分设备未检定校准,未提供检验报告、合格证、购货合同、发票,辆车未过户;③租用房屋,未提供房屋产权证。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缺少《质量手册》。)

2、鄂尔多斯市铭烨消防检测有限公司(①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未提供消防工作年限证明,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学历证明不符合申报要求;②车辆未过户,大部分设备未提供检定校准证明;③质量体系缺少《质量手册》。)

3、内蒙古宏泰亿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①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未提供消防工作经历证明,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学历证明不满足申报要求;②设备:设备缺失,未提供部分设备发票、检验报告,车辆未过户,部分设备未检定校准;③质量体系:《质量手册》缺少人员一览表、实验室平面图、授权人签字识别,缺少《程序文件》。)

4、鄂尔多斯市泰远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①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未提供无消防工作经历证明,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和消防工作经历证明;学历证明不满足申报要求②未提供部分设备发票、检验报告,车辆未过户;部分设备未检定校准。③质量体系:《质量手册》缺少人员一览表。④租用房屋,无房屋产权证。)

5、鄂尔多斯市维安消防器材有限责任公司(①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未提供消防工作年限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与其他申报单位人员重复。②部分设备未提供发票,设备未检定校准,车辆未过户。③质量体系:缺少《质量手册》。④营业执照地址与租赁合同不符;⑤经营范围无“消防检测、维修、保养”)

6、内蒙古雅安消防设施有限责任公司(①人员:建(构)筑物消防员人数不足,工作年限不够;未提供单位缴纳社保证明;②缺少部分设备设施、未提供购货合同、检验报告;未检定校准;③缺少《程序文件》,《质量手册》缺少检测流程、组织机构框图、检测能力分析表、仪器设备表、实验室平面图、授权签字人签名识别等项目。)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三级

(一)呼和浩特市

1、内蒙古荣田消防器材有限公司(①未提供消防工程师和维修人员有关资料,未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文件;②未提供设备证明,购货合同,购货发票,未提供计量设备定期检定证明。)

2、内蒙古雲生消防器材有限责任公司(①有租房合同,未提供产

权证明,面积不详;②未提供从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从事消防工作年限证明;③未提供购货合同,秒表、电子称、水压试验装臵,部分设备设施未提供发票。)

3、内蒙古胜安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①有租用房屋,未提供房产证明;②未提供从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从事消防工作年限证明;③未提供购货发票、合同、合格证、检验报告,未检定校准,无技术服务用车辆证明文件。)

(二)赤峰市

7、赤峰市国卿消防器材有限责任公司(①未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②未提供购货发票、基本设备清单、购货合同;③未提供部分合格证明、设备检验报告。)

(三)、呼伦贝尔市

1、牙克石增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①未提供社保证明文件;②未提供设备、仪器购买发票;③未提供设备、仪器计量鉴定证书。)

2、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祥安消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①未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文件;②设备、仪器不齐全,未提供计量鉴定证书。)

3、新巴尔虎右旗金盾消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①灭火器维修人员不足5人;②未提供清洗设备相关材料;③部分设备、仪器未提供购货合同、购货发票。)

(四)兴安盟

1、突泉县大众消防器材经销检测维修有限公司(①从业人员无培训从业经历及资格证书资料;②无工艺流程管理制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灭火器维修记录保存管理制度等。)

(五)通辽市

1、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安消防器材经销处(①申请单位为个体工商户,不符合企业法人资格;②灭火器维修人员不足,劳动合同3人,未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材料;③未提供场地权属证明文件;③未提供维保检测设备检验报告、检定校准报告;④未提供基础设备清单,发票;⑤未提供验资报告。)

2、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国路保安消防器材经销处(①申请单位为个体工商户,不符合企业法人资格;②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注册号不统一,无组织机构代码;③未提供场地权属证明,场地面积74.05㎡,不符合申报要求;④未提供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检测设备购货合同,发票、检定校准报告,合格证;⑤未提供基础设备清单,发票。)

3、奈曼旗大镇奈安消防器材经销中心(①申请单位为个体工商户,不符合企业法人资格;②仅有缴费证明,未提供缴纳社保发票;③未提供场地的权

属证明;④未提供维保检测设备检验报告、检定校准报告;⑤未提供基础设备清单,发票;⑥未提供验资报告。)

4、通辽市鑫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①未提供从业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②未提供场地权属证明;③未提供维保检测设备购货合同发票;④未提供基础设备清单,发票。)

5、通辽市永峰消防器材有限责任公司(①未提供申请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姓名、劳动合同、学历证书;②场地租赁协议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0日,且为体现租赁场地的面积;③未提供维保检测设备购货合同发票;④未提供基础设备清单,发票;⑤设备校准的日期为2008年1月,不符合要求。)

(六)鄂尔多斯市

1、达拉特旗凯安商贸有限公司(①未提供从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缺少相关消防工作年限证明;②未提供部分仪器设备材料,未提供发票,未检定校准;无技术服务用车辆所有权证明文件。)

2、鄂尔多斯市驰誉嘉泰商贸有限公司(①未提供从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缺少相关消防工作年限证明;②未提供部分仪器设备材料,部分设备、仪器未提供发票与购货合同,设备未检定校准;未提供技术服务用车辆所有权证明文件。)

3、达拉特旗安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①未提供从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缺少相关消防工作年限证明;②未提供部分仪器设备材料,部分设备、仪器未提供发票与购货合同,设备未检定校准。)

4、鄂托克前旗欣瑞消防设备器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①未提供从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缺少相关消防工作年限证明;②未提供部分仪器设备材料,部分设备、仪器未提供发票与购货合同,设备未检定校准。)

第13篇:二甲评审专家意见

二甲评审专家组意见反馈

综合管理组(曾义岚组长):

综合管理组是按照《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的要求,2013年11月28日到11月30日,对安岳县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共检查的医院科室14个,部门19个,病房8个,访谈医院工作人员共141人次,其中:医院领导12人次,管理者23人次,科室主任23人次,医生22人次,护士24人次,药师6人次,医技人员18人次,工程技术人员5人次,访谈患者及家属8人次,现场查看设备设施33台件,查阅病历17份,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安岳县第三人民医院领导班子及全院职工高度重视等级评审工作,以“评审”为工作抓手,建章立制,以评审标准为指引,逐点梳理,逐点整改,在医院管理中,表现出如下亮点:

1、安岳县第三人民医院在医院党政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社会公益性,以人为本,服务社会,发扬救死扶伤,服务社会的宗旨,积极开展“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服务”“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等活动,为本区域百姓提供了“安全可靠”“便捷价廉”的卫生服务;

2、医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监督能起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有较为详实、定期的财务分析报告,对持续改进财务管理,有较大帮助;

3、医院病案管理科、质控管理部门对住院病案首页定期管理监督,有整改措施,能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与评价,监管和持续改进有成效;

4、医院重视病员的就医体验,就医环境干净整洁,保洁管理措施有力,监管到位。

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精神,我们就对亮点不再赘述。下面通报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建议:

1、制度建设和人力资源:医院人力资源配置不足,床位设置与工作人员之比未达标;未见住院医生接受规范化培训的制度;医院发文格式前后不一,时间与发文号存在逻辑错误的情况;各类会议记录未分类归档;未见行政后勤人员的医德医风考评档案;财务管理方面:医院从2011年至2013年每百元业务收入的人员支出比例,虽然逐年有所上升,但人员支出在整个支出中的比例偏低,建议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支出比例到卫生计生委规定的水平;医院绩效分配方案欠合理,全院分配体系未充分体现院科二级管理,建议绩效分配体系要加大对医院管理层、中层管理人员和年轻住院医生倾斜,提高管理人员和低年资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强化执行近期和远期人才战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2、应急管理:灾害脆弱性分析不够,未进行分类排序;应急药品大箱储存,不利于分发携带;医院视频监控和消防同时集中设置场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和防爆器材不足;建议规范脆弱性分析,梳理应急预案针对性,合理配置应急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医疗质量安全和病历管理:病历中的入出院证、知情同意书等有缺项,公布的医生出诊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门诊医生离开诊室无去向说明;门诊诊室未做到一室一患;门诊病员登记本有缺项;门诊病历书写简单;检查申请单书写不符合要求,缺项较多;未按要求在医院显著的地点公示投诉及相关信息,如管理部门、上级部门的电话;入出院结账处的意见箱未按规定开箱,在门诊部未见患者投诉记录;医院的入院证不规范,骨科高值耗材使用知情告知不完善;建议加强二三级质控考核,确保各种医疗文书填写不缺项和漏项;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相关要求,强化培训,严格监督,切实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强化“三基三严”培训,减少医疗纠纷隐患;

4、后勤保障和信息化建设:信息科的建设有所滞后,医院缺乏门诊、住院医生工作站,LIS、PACS、OA等系统,机房未配置防雷装置;数据无异地容灾备份;消火栓未用密封条加签章作为日常检查的标识,部分安全出口标识没有处于常明状态;医院氧气室没有使用防爆照明,应该使用防爆灯,而是使用的普通照明;总务科对食堂进行有效监管,食品未按规定留样;节能降耗工作缺乏数据收集;设备科对全院设备运行情况没有进行定时巡检;建议进一步加强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每年应有固定预算,用于图书馆的建设,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以上是管理组反馈的不足和缺陷,由于时间较为短促,评审人员视角的局限性,难免有不全面的地方。最后,希望医院以本次评审活动为契机,在管理上敢于创新,始终将严格制度的执行和监管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强化管理和学科建设,以结构调整为最终着力点,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精细化管理,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改善环节质量,为当地人民提供“优质”、“及时”、“满意”、“价廉”的卫生服务。 医疗药事组(刘文君组长):

我们医疗药事组,四位专家经过对医院二天的现场评价,共检查了科室20个,访谈人员40人次,检查仪器18台,病历32份。现在我代表医疗药事组,将情况通报如下:

工作亮点:

1、全院职工高度重视本次评审工作,各部门、科室联动较好,科室员工回答问题积极主动;

2、内一科、内三科、外一科病情评估及医患沟通执行较好,患者的满意度较高;

3、各科室院内会诊,均能在24小时内完成,随机抽查内二科急会诊到位率好;

4、医技及临床科室对危急值报告处置流程比较熟悉,均能较准确的回答;

5、外科在手术方式告知的选择、最后方式的选择上处处为病人着想,并能用形象易懂的语言与病人沟通,指导病人术后康复,得到了受访病人及家属的高度评价;

6、麻醉科医生,在工作极度繁忙的情况下,仍能坚持每月业务学习、疑难病人讨论,不断的提高业务技能;

7、医院高度重视药品管理的持续改进工作,2013年以来持续优化药品目录,阳光采购考核项目中“基本药物”比例、“四川造药物”使用比例等指标均达标;医院的药品目录结构合理,能确保医院提供给患者的药品有效、价廉。

可能医院在工作中还有许多亮点,由于只有二天的时间,难免有疏漏。下面通报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部分科室核心医疗制度执行不足,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A、疑难危重病例讨论不及时,记录不规范,不完善,内容不深入,上午在晨报中已经通报了具体的科室;B、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不规范,死亡的时间,未单独列出,参加抢救的相关护理人员未参与讨论,死亡原因讨论欠深入;C、三级医生查房质量有待提高,查房不规范,个别病例仅体现了二级医师查房;D、部分科室危急值处置不当,处置后未记录,病历上未记录,而且转归不清楚,处置后的情况不清楚,有些危急值设置不合理;E、产科的有关质控指标,比如产后出血、围产儿死亡率等没有记录,而且没有分析,不利于监控;F、重大手术审批,医务部门无审核登记记录;建议科室加大核心制度的落实与考核的力度,医院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并持续改进。

2、急诊科布局不合理,设备比较简陋,急诊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不足,医疗核心制度执行不力,如医院已向科室下达整改通知,但科室无整改记录;

3、医院急诊患者入院制度中,第五条,所有患者入院前,均需要缴纳预交款,我们认为不符合危重患者要“先诊疗、后付费”的原则;

4、急救物品储放的地方不合理,检查中发现,门诊二楼的急救物品放在胃镜室,不能满足急救之需;

5、建议进一步完善门诊预约服务,管理组已经提到;

6、医院应进一步加强麻醉医师的授权管理,加强麻醉效果的追踪及评价,完善“麻醉前镇痛计划”;

7、麻醉机旁应有规范的中文操作程序;

8、建议医院在“高值耗材”的告知书中,附上病人可以选择的材料目录;

9、医院开展的POCT项目较少,建议医院开展必要的POCT项目,并进行有效的质控管理;

10、医院应对实施临床路径及单病种管理的病种进行疗效、费用、平均住院日、自愿率、患者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分析与评估,并对退出临床路径的病例,进行原因分析及总结;

11、医院应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完善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比如配备专职的临床药师,开展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专项点评,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的专业医师,完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流程,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12、尽快建立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电子医嘱,规范门诊处方等;此条管理组也已经通报;

13、药剂科应进一步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指标;定期考核,用质量管理工具开展药事质量管理改进工作;

14、建议在科级层面,建立人员紧急替代方案以确保医疗安全。

以上是我们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如与事实不符,敬请批评。 护理院感组(赵佛蓉组长)

11月28日到30日,我们根据卫生厅医院评审办公室的安排,依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对安岳县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我们通过查看医院自评报告、医院数据统计信息,持续检查、抽查考核等方式,走访查看了20多个科室,访谈人员有80多人次,查看了仪器40余台件,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工作亮点:

1、全院护理人员团队意识很强,执行力很强,上午发现的问题,下午再查,就普遍得到了整改;

2、病人的住院环境舒适、整洁,护理服务好,病人满意度高,我们凡是抽查到的病人都伸起大拇指说“态度好”;

3、优质护理工作得到了科室主任、医生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4、有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规定,重点部门开展了目标性监测、落实到位,而且质量控制得到了持续改进;

5、血透室分区、布局、设施合理,运行规范,并能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6、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规范,院感科的监管到位。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1、在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细菌耐药监测及预警应该加强;重点部门医护人员应充分了解医院感染的细菌谱和耐药率;

2、抗生素使用患者标本送检率比较低,细菌培养阳性率偏低,建议医院改善细菌室培养设备,对院感工作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3、手卫生依从性不足,职能部门应加强督导检查,医院感染科应规范其名称;

4、建议医院规范医疗废物暂存点的规范管理,改善污水处理的条件;护理管理方面:

1、希望医院应该认真落实《护士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医院的实际工作量,合理配备护理人员,科学使用护理人力资源;

2、加强护士“三基三严”和专科能力的培养,提高护士业务技能,尤其应该加强重点部门护士业务能力的培训;

3、建议医院保障供给临床必用、必备患者医疗用物,以满足临床常规医疗、急救和应急之需;规范外来手术器械的管理环节,确保手术的安全和防范医疗纠纷以及院内感染的发生;

4、认真执行医疗保护制度,有效杜绝男女病人混收一室的现象,使病人的隐私权得到尊重和保护;

5、建议医院充分发挥优质护理领导小组的职能,落实组员的职责,有效推动“优质护理”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6、进一步加强护理核心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医疗安全;

7、医院应该有效、规范的落实基础护理、分级护理工作,为病人提供安全、必须的护理服务;

这是我们的整个通报、反馈意见情况。

最后,衷心的感谢安岳县第三人民医院的领导以及我们的全体员工,在我们现场评审的期间,给予的大力支持、配合,谢谢大家。 社会监督员(游建讲话):

尊敬的濮组长、各位评审专家、各位领导、同志们:

经过几天来的紧张、努力工作,我县第三人民医院二甲评审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规定动作。

本次评审,专家组的全体同志,严格执行评审工作组的纪律要求,恪尽职守,工作严谨,平易近人,切实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评审的程序规范,全部成员廉洁自律,其行为完全符合中央、省市有关纪律要求。达到了让评审工作成为评价医院的管理水平及综合实力的重要参考,成为帮助医院发现管理缺陷、全面改进各项工作的重要工具的目的。

我作为享受卫生健康服务的安岳公民,与医院全体干部职工一样,非常期待三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二甲”,另外三人民医院创建“二甲”,是几代三医人的梦想,凝聚了几代三医人的心血和汗水,金诚所至,金石为开。此次若能成功,必将成为第三人民医院持续、健康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衷心感谢专家组一行对安岳卫生事业的关爱与支持,由衷敬佩你们专业、严谨、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感谢全院职工为此次评审工作,付出的艰辛劳动。

最后,让我们一起共同欢迎各位专家常作客安岳,不吝赐教三医院的医务工作者,指导安岳卫生事业的发展,谢谢。

整理时间:2013-12-14

整理人:黄谦

第14篇:专家评委承诺书

X X 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

尊敬的评委:

感谢您参与X X 县 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评审活动(参与供应商名单附后),为保证本次采购评审活动公平、公正的进行,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请您在评审过程中认真履行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请您作如下承诺:

1.在评审、谈判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职业道德; 2.不收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单位、人员的财物;

3、本人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无需申请回避;4.保证尽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依法进行独立评审, 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努力做到公平、公正;

5.保守商业秘密,不向外界透露有关项目评审或谈判、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6.自觉维护采购人、供应商的正当权利,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7.认真履行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质询、监督,积极配合质疑、投诉等处理工作。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15篇:专家申请承诺书

天津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承诺书

经认真学习理解《天津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后,本人 自愿申请成为天津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所填写、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二)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制度规定;

(三)承诺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四)承诺严格保守在评审活动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五)承诺对本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16篇:6中国法学会课题评审专家承诺书、工作人员保证书

中国法学会2015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评审专家承诺书

我作为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评审专家,为确保评审工作按时高效、结果客观公正,特作以下承诺:

一、认真阅读每一份课题申报书,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各项评审内容作出评分。

二、公平对待每一份课题申报书,不论其观点是否与本人的观点相左。

三、如发现课题主持人可能与本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四、在评审过程中绝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不打听其他专家是否参与评审并交流评审情况。

五、尽快完成评审工作,并于

时之前提交评分表。

承诺人:

2015年

中国法学会2015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评审

工作人员保证书

我作为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评审工作人员,为确保评审工作正常有序、结果客观公正,特作以下保证:

一、绝不对外泄漏评审专家名单、评审进程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的信息。

二、绝不擅自与评审专家联系,干扰专家正常的评审活动。

三、认真统计评审分数,杜绝统计错误。

四、不得向基础评审专家透露内容评审的结果。

五、评审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课题申报人以任何方式进行联系,包括发邮件、短信、微信、打电话、聚餐等。如有申报人、申报单位及其他相关人主动联系,应明确拒绝。

六、按照评审计划,尽心尽职推进评审各个环节,服从指挥。

保证人:

2015 年 9 月

第17篇:职称评审承诺书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诚信承诺书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获奖证书、考试合格证书及论文、业绩材料等)均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申报材料,本人愿就此承担相应责任,接受有关部门给予的严肃处理,三年内不得申报任职资格。

承诺人(签名):

所属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诚信承诺书

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程序进行审核、推荐申报,保证本部门、单位每个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本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推荐申报,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审核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18篇:评审整改承诺书

上海市

一、二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评审整改承诺书

编号:0130272

市局技防办:

嘉定喜来登酒店技防工程,工程造价231万元,工程级别壹级。2013年9月30日经专家组评审,基本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公安部门有关规定,但有以下内容需整改:

根据2013年9月30日评审结论意见书,现作出以下评审修改承诺:

(一)

(二) 地库电梯厅摄像机朝向全部调整监看出电梯人员的正面图像;地库通大楼内部各楼梯口摄像机方向全部调整为一致监看进

入地库人员的正面图像;地库通大楼外部各楼梯口摄像机与地

库车辆出入口摄像机方向全部调整为一致监看出地库人员及

车辆的正面图像。

地库车辆出入口、大楼与外界想通的出入口替换为1080P摄像

机、配SD卡存储卡,非POE供电。

服务台外侧设置摄像机监看包、箱存放情况;吧台收银台等现

金交接处设置摄像机。

所有出入口(通外界)摄像机已满足监看整个出入口要求,避

免盲区和死角。

(三)

(四)

(五)

现作出郑重承诺:在该工程进入正式施工前,完成上述整改内容。否则,根据《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建设单位)(盖章)

(从业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四份,第一联(白色)交建设单位,第二联(红色)交从业单位,第三联(黄色)交市局技防办,第四联(蓝色)交分县局技防办。

第19篇:职称评审承诺书

附件5: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

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

若有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申报人:

年月日

兹承诺同志所申报材料审核属实。若有弄虚作

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所在单位(盖章):

审 核 人(签字):

年月日

主管部门(盖章):

审 核 人(签字):

年月日

第20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书

申 请 书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本人具备《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评审专家条件,现自愿申请成为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人员。

本人将按照《办法》的要求,提交评审专家入库的申请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评审专家承诺书
《评审专家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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