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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诚信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0:37:53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考生诚信承诺书

考生诚信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1.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要求,在考核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个人信息均准确、真实。

2.本人提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

3.考核时遵守考场规则,不作弊,不请人代考。4.如本人有违背上述任何一款的情况,愿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本人签名)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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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考生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 县 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简章》,理解其内容,符合应聘条件。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填写)的个人信息、证件、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否则,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二、自觉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各项规定。持本人准考证、报名时所填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应聘人员的义务。遵守考试纪律,绝不采取替考、高科技作弊等违纪手段。如因违反考试纪律、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推荐第3篇:考生诚信承诺书

考生诚信承诺书

我是报考参加2017年度赤峰学院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我已经了解国家对考试纪律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坚决遵守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2、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3、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配合监督检查。

4、保证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依据有关规定,国家将对异常雷同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作出成绩无效处理。本人承诺在本次考试中不作弊,不传抄,同时保证自己的答案不被别人抄袭。

6、我保证在考试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监考人员和考试主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法律法规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第4篇: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2

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

考生诚信承诺书

我是2014年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的考生,在专接本考试工作中本人作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管理暂行规定》、《河北省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考生应试守则》、《河北省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处理办法》,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2.保证本人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

3.诚信考试,拒绝舞弊,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

4.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违反考试纪律,自愿接受处理,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由考生本人及各系保存1年。

推荐第5篇:考生诚信承诺书

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考 生 诚 信 承 诺 书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事先知晓、认可并遵守考试规则和纪律,应认真阅读《考试规则》,了解考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

(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臵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第十条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

对考生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将作为诚信记录载入其电子档案。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考试有关规定,并已知晓、认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规定,愿意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接受相应的处理。

我承诺: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的相关要求,本人所提交的报考材料、

证件和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考生本人在以下区域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抄写最后两个有下划线的自然段:

2014年普通高考政策加分确认书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提供身份证、地市及以上级证书。分值为10分。

2.⑴‚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

一、

二、三等奖的学生‛;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

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

以上均指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身份证、获奖证书。分值为1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提供身份证、获奖证书、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和秩序册,集体项目运动员的上场时间证明。加分的体育运动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分值为10分。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含)技术等级要求的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提供身份证、获奖证书、成绩册和秩序册,集体项目运动员的时间证明。名单上报后,将由省体育局审核其资格,审核通过的将组织全省统一测试,经省统一测试合格后方可加分,二级运动员加分分值为5分,一级运动员加分分值为10分。加分的体育运动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地市及以上侨务办公室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证明(证明事项须与加分项目完全一致)。分值为10分。

6.‚烈士子女‛,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革命烈士‛证书(由军级以上政治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总政治部或民政部颁发有效),公安机关或民政部门关于子女关系的证明。分值为10分。

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安臵地民政部门颁发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分值为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证书,分值为20分。

8.‚少数民族考生‛,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县及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分值为5分。

9.‚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审核其身份证、户口簿,地市及以上侨务办公室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证明(证明事项须与加分项目完全一致)。分值为5分。

10.⑴‚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⑵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

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⑶ ‚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以上为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申报条件,申报办法与加分相同,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证书、证明(证明事项须与上文表述完全一致)。

如符合以上政策加分条件,请考生提供所有加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请于11月18日至12月10日进行申报。

报名序号_________________所在市、县_________________所在中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考生本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201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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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汕头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下简称“中考”),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了解汕头市2017年中考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规定和守则并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有关条款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汕头市2017年中考有关报名规定,按照报名相关要求和程序办理报名手续,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等。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及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员的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自觉维护考试公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生签名: 2016年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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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我申请参加贵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201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01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5.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高考(单考单招)报名号:考生:

二○xx年月日

201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文为大家带来承诺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我报名参加20____年普通高校招生____专业术科考试,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招生院校专业考试《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教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作出的处理决定。201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我坚决遵守专业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2016最新公司承诺书)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三、我保证在专业考试中诚实守信,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我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____

考生号: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1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考试规章制度,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本人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本人将服从监考老师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201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

四、如果本人在考试中违纪或作弊,本人服从学校按照相应规定对本人的处理;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愿意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承诺人:

20xx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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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

本人申请攻读福建师范大学______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所提供的体检报告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体检医院及时间:

申请攻读学院和专业:化学与材料学院

专业

申请人: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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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013年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所在市、县 报名确认号 我在网上报名时已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考试中保证遵守纪律,诚信考试,如有违反,接受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考生签字

2013年 月 日

有效毕业文凭保证书

(报考专升本考生填写)

本人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考试,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本人保证所持证书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后果由本人负责。

注:2014年春季应届专科毕业生持所在学校出具的《2014年春季专科毕业生证明》允许报考专升本,但在新生入学时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证书编号

保证人签字

2013年 月 日

推荐第10篇: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

篇1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

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送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案、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严禁携带小灵通、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或电子记忆储存器等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小刀、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 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我已认真学习了并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承诺人:

日期:x年x月x日

篇2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考试规章制度,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本人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本人将服从监考老师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在考试中违纪或作弊,本人服从学校按照相应规定对本人的处理;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愿意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

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承诺人:

XX年*月

第11篇:中考考生诚信承诺书

中考考生诚信承诺书

中考诚信考试承诺书一

为维护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 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 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中 的下列内容,并签字认可。

一、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一)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 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 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 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 绩无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 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 行为。

(三)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

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考生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 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考生须知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 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不得扰乱考场及 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除 2B 铅笔、书写黑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其它任何物品不准 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 (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 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首先看清试卷总页码,清点试卷总数,检 查有无缺页、漏印、破损、字迹不清等,然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 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等。凡漏填或字迹

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5、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 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每科开考 15 分钟后(外语科 目开考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 30 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7、在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 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 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 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 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 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我已阅读上述有关考试规定,保证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 考生, 如有违反, 将接受各级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按违规行为的认定与 处理进行处理。本人报考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有 不实,后果由本人自负。 考生准考证号: 考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考生诚信承诺书二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关于XX年全区初中升学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内教招考中【XX】2号)的有关要求,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种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不再变更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及全区五年制高职(3+2)录取、注册、转段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注册、指静脉验证等,本人愿意承担责任。

二、本人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通过身份和证件核验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承诺考试期间遵守《考生考试规则》。

特此承诺

考 生 签 名: 公民身份号码: 法定监护人签名: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12篇: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

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

我这次报名填写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有内容是真实、可靠的,没有任何虚假信息和不实之辞,所提供的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承诺人:

二0一三年七月

第13篇:考生诚信倒置承诺书

考生诚信倒置承诺书

平坝县招聘办:

我是2013年学校专业的应届毕业

生,现持校201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平坝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

本人填报平坝县(单位)岗位,本人郑重承诺:

如果通过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及聘用后,

将按照本次《招聘公告

(一)》的规定,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再作审查;如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

(一)》规定的聘用条件,自愿解除聘用资格。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13年5月日

第14篇: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诚信是做人的立足根本,作为一名考生最基本的诚信就是在考场上决不能舞弊。下面是小编整理分享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欢迎阅读与借鉴,希望对你们有帮助!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篇一】

我是一名xx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篇二】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小纸条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案、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严禁携带小灵通、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或电子记忆储存器等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小刀、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我已认真学习了并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篇三】

我是参加xx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的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15篇: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内蒙教招考普发[2010]33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生考试办公室):

现将重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印发给你们,请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做好《承诺书》签订工作。未按要求签订《承诺书》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

各盟市要高度重视《承诺书》签订工作,要将其与诚信应考教育和考前警示教育紧密结合,不得敷衍了事、走过场,以此来打消考生企图作弊的念头。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

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0年12月8日

主题词:印发 高校 招生 艺术 办法 通知

抄报:教育部学生司,自治区政府连辑副主席、孙惠民副秘书长,

教育厅李东升厅长、满达副厅长,高校纪工委钱晓颍书记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是本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本人已阅读并知晓了本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及实施意见、《考生守则》、《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本人郑重承诺:

一、报名期间,所填报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存在个人信息弄虚作假,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由于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不准确而引发的问题,责任自负。

二、考试期间,按规定接受并配合进入考点、考场前的相关检查;同意考试过程中反作弊设备的配置和图像采集,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决不违规。如有违规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考生号:

承诺人:

年月日

第16篇:考生诚信承诺书[版]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诚信考试、杜绝舞弊承诺书

为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和考风,在全校形成诚信考试的氛围,杜绝考试舞弊行为,本人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本人严格遵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之《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考场规则》,考试之前认真复习,在各类考试中诚信应试,不违纪、不舞弊。在规定时间内带好考试证及其他有效证件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坚决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以上事项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所在班级:班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

附件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考场规则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要关闭各种通讯工具(手机等),并对号入座,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座位,将考试证放在座位右上角。缺证或证件不符者,不准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用品或老师指定应带的用具,不允许携带任何物品和自备草稿纸,带入的考试资料等物品必须在开考之前集中放置在指定地方。

3、迟到30分钟以上不准进入考场,该课程记旷考。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事前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缓考;否则记旷考。开考后3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擅离考场后不得再次入场参加考试。

4、学生接到试卷后,应首先将所属系名称、专业名称、课程教学班级编号、本人姓名及学号在试题纸和答题册的规定位置上填好,因错填或漏填而造成课程成绩错误由本人自负。

5、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保持考场内安静。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考场秩序或干扰监考教师工作。有事向监考教师询问,须先举手,但不得询问或试探与解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6、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如果发现学生偷看、夹带、交头接耳、递条子等舞弊行为和

对协助他人作弊者,视共同作弊论,监考教师有权没收作弊学生该课程试卷,令其退出考场。教务处将参照学院《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给予该生纪律处分。

7、答题完毕,将试题纸和答题册放在桌面上举手示意,经监考教师核对后才可离开考场;考试时间终止,应立即停止答题,经监考教师清点试卷数目无误后才可离开考场。拖延考试时间继续答题的考生,作考场违纪处理。试卷及答卷不得带出考场。

8、学生交卷后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高声谈论。考生交卷退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9、考生之间如发现有舞弊行为者或监考教师失职者,有义务向各系或教务处举报。

附件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摘要)

第三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应当场给予口头警告和批评教育,警告或批评教育无效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或资料(含电子设备和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无故不参加考试的;

(十)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四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记过处分,对给予记过处分的学生,其相关课程成绩以零分记。

(一)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二)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三)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四)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五)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六)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答卷答案雷同者;

(七)其他作弊行为(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认定为严重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成绩无效,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因违反考试纪律在本校曾受到处分,再次作弊者。

(二)使用不正当手段更改试卷答案或考试成绩者。

(三)公选课替考和被替考者。

(四) 使用通讯设备作弊者。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认定为严重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成绩无效,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 找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者。

(二)盗窃试卷者。

附件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大学英语

四、六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汽院办发[2009]6号)摘要

三、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和考试纪律规章教育

对作弊的考生(含试卷雷同者),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载入本人档案,且一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大学英语

四、六级考试。

第17篇:中考考生诚信承诺书

静宁县中考考生诚信承诺书

我是一名参加静宁县2011年中考的考生,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我郑重向县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招生考试政策规定,遵纪守法,服从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安排,文明诚实应试,公平公正竞争,维护考试的权威性。

二、实事求是填写报名和志愿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按时交验报名考试所需的各类证件及有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尊重监考老师;遵守学校考试期间各项纪律制度,不迟到,不提前交卷,端正考试态度,树立良好的考试形象;真正做到安全、沉着、冷静、认真、细心、文明应考。

四、遵守考试规定,不将传呼机、耳机、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和电子存储器、电子词典、计算器带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作暗号;不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等;不擅自在考场内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尊重监考人员,不抢答或拖延考试时间。

五、填报志愿时,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要求、个人考试成绩、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报志愿。以对自己、招生学校负责的态度,慎重填报志愿。已被招生学校录取后,不再到他校就读。

六、如有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愿自觉接受招生考试部门的处罚。

七、因自己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时的失误所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承诺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

校长签名:

2011年月日

第18篇: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2:

2010年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

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

我自愿参加湖北省成人高考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已阅读并了解了国家和省制定的与该考试有关的政策和规定,现就参加该考试作如下承诺:

一、本人报名时所填报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本人所填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珍惜个人声誉,诚信应考。在考试中遵守考场规则,不违纪,不作弊。如有违反,甘愿接受考试管理部门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所作的处理。

三、维护考试秩序,维护考试公平,不协助他人违纪,不协助他人作弊。如有违反,甘愿接受考试管理部门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所作的处理。

所属学校:考试语种:

报 名 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考生签名:

年月日

第19篇: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凡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前必须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认可,为此,请考生认真阅读、知晓、认可、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实、准确信息及有关证件,如有违反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本校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须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签名,以表明其对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知晓、认可并承诺自觉遵守。考生考前应阅知的有关内容如下:

一、教育部关于《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公告

公告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 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 《2008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等有关规定。在报考过程中,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是对每一个考生的基本要求。如有违法、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考试组织机构将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建立违规、违纪考生记录档案,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各招生单位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或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都必须签定《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报名时点击后即视为签字认可)。

请每一位考生务必于报名前在认真阅读上述有关规定基础上,郑重签定(点击)该项承诺。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〇〇七年九月一日

二、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考考试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办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是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试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中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考生有以上第一至三条所列考试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所在学校按校纪校规给与相应纪律处分。

六、考生有第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无效;所在学校按校纪校规给与相应纪律处分;考生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注意事项

1、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带入考场,所以清考生不要将手机及其它贵重物品带到考点,以免遗失,否则后果自负。

2、填徐信息卡不符合要求,后果由本人自负。考生在考前应事先准备好所需的2B铅笔、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响考试。

3、考试时不得使用各种字(词)典。

承诺人:2013.1.3

第20篇: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国家和本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试名称:2010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考点(学校)名称:

报名号或学号:

考生身份证号或学员证号:

考生院系:

考生签名:

年月日

考生诚信承诺书
《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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