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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网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0:50:26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入网申请暨承诺书

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信息系统

入网申请暨承诺书

抚州市房产局:

本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已符合抚州市房产局有关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规定的条件,特向抚州市房产局申请入网销售并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和本市房地产预(销)售管理规定,恪守诚信和公平交易原则,维护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遵守《抚州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规定》等各项管理规定,保证杜绝下列有违诚信的行为:

(一)提交伪造、虚假的申请入网预(销)售认证文件;

(二)发布与实际成交价格有明显差异、不真实的房地产预(销)售参考价格;

(三)以抬高预(销)售价格或者虚构已成交信息等方式拒绝购房者购买可供销售的商品房;

(四)未通过网上备案信息系统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定金合同;

(五)诋毁网上信息的准确性;

(六)其他违背诚信的商品房预(销)售活动。

二、遵守抚州市房产局、抚州房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关于网上备案的各项技术管理规定,维护网络运行安全。在入网预(销)售期间,因不可预见的网络故障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因本公司操作失误导致的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三、受抚州市房产局委托,由抚州市房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公示房源、价格、预(销)售情况以及权利状况、权属变更等相关信息;未经抚州市房产局和抚州市房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允许,不得授权其他机构公示上述相同或者相似信息,不得发布与公示信息相悖的信息。

四、规范预(销)售行为,提供消费者知情权,增强消费者买房信心,树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形象,不与购房者签订国家和本市禁止或者限制交易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办理用户入网认证前,不以预定、预约等方式进行预(销)售活动。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出示所售房屋的登记查询信息,保证消费者购到“放心房”。

五、接受抚州市房产局和抚州市房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对商品房网上预(销)售行为的监督,妥善处理购房人的投诉。抚州市房产局或抚州市房产开发管理办公室要求对购房人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和解释的,本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反馈,确属本公司有违有关管理规定和所承诺事项的,应当及时改正并消除影响。

六、在入网预(销)售期间,本公司有违有关管理规定和所承诺事项的,贵局可通过抚州市房地产信息网站予以揭示并载入本公司的诚信档案。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推荐第2篇:电信用户入网承诺书

电信用户入网承诺书

一、用户使用电信接入业务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行政规章制度。不开展任何违法、违规业务。

二、用户不利用电信网络开展各种形式的非法VOIP和国际来、去话及转话业务。

三、用户不利用提供的电信网络资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用户不利用电信网络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宣传封建迷信、淫秽黄色等信息;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组织邪教活动、联络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五、用户不利用电信网络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用户数据资料,不得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六、用户不利用电信网络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七、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用户不开设各类服务站点(包括 BBS、WWW、FTP等)。

八、用户有义务对电信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进行宣传教育,依法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制止利用电信网进行的各种违法活动。

九、用户发现接入的电信网有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停止传输有害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

十、用户有义务协同电信运营商配合管理,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推荐第3篇:中国移动客户新入网实名承诺书

中国移动客户新入网实名承诺书

本人已知晓《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并承诺办理新入网号码所提供的本人身份证件真实有效。

承诺人:

年月日

推荐第4篇:商品房上市(入网)销售申请及承诺书

商品房上市(入网)销售申请暨承诺书

规划建设局: 公司开发建设的 商品房项目〖预售证号: 〗已符合有关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规定的条件,特申请入网销售并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和省市房地产销售管理相关规定,恪守诚信和公平交易原则,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杜绝下列有违诚信的行为:

(一)提交伪造、虚假的申请入网销售认证文件;

(二)发布与实际成交价格有明显差异、不真实的房地产销售参考价格;

(三)以抬高销售价格或者虚构已成交信息等方式拒绝购房者购买可供销售的商品房;

(四)未通过网上备案操作系统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和定金合同;

(五)诋毁网上信息的准确性;

(六)其他违背诚信的商品房销售活动。

二、遵守网上备案的各项技术管理规定,维护网络运行安全。在入网销售期间,因不可预见的网络故障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因本司操作失误导致的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三、规范销售行为,提供消费者知情权,增强消费者买房信心,树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形象,不与购房者签订国家和省市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房地产销售合同,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办理用户入网前,不以预定、预约等方式进行销售活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出示所售房屋的登记查询信息,保证消费者购到“放心房”。

五、接受对商品房网上销售行为的监督,妥善处理购房人的投诉。要求对购房人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和解释的,本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反馈,确属本公司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和所承诺事项的,应当及时改正并消除影响。

六、在入网销售期间,本公司有违房地产管理相关规定和所承诺事项的,可通过媒体予以揭示并载入本公司的诚信档案。

申请人:

年 月 日

推荐第5篇:商品房上市(入网)销售申请暨承诺书

商品房上市(入网)销售申请暨承诺书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

本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符合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关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规定的条件,特向贵处申请入网销售并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和本市房地产销售管理规定,恪守诚信和公平交易原则,维护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遵守建设部《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规定,杜绝下列违规行为的发生。

(一)提交伪造、虚假的申请入网销售认证文件;

(二)发布与实际成交价格有明显差异、不真实的房地产销售参考价格;

(三)以抬高销售价格或者虚构已成交信息等方式拒绝购房者购买可供销售的商品房;

(四)未通过网上备案系统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

(五)诋毁网上信息的准确性;

(六)其他违背诚信的商品房销售活动。

二、遵守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网上备案系统的各项技术管理规定,维护网络运行安全。在入网销售期间,因不可预见的网络故障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因本司操作失误导致的法律责任由本公司司承担。

三、同意由贵处独家公示房源、价格、销售情况及权力状况、权属变更等相关信息;未经贵处允许,不得授权其他机构公示上述相同或者相似信息,不得发布与公示信息相悖的信息。

四、规范销售行为,提供消费者知情权,增强消费者买房信心,树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形象,不与购房者签订国家和本市禁止或者限制交易的房地产销售合同。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出示所售房屋的登记查询信息,保证消费者购买到放心房。

五、接受贵处对商品房网上销售行为的监督,妥善处理购房人的投诉。贵处要求对购房人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和揭示的,本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反馈,确属本公司有违有关管理规定和所承诺事项的,应当及时改正并消除影响。

六、在入网销售期间,本公司有违管理规定和所承诺事项的,贵处可通过“西安市房产资讯网”网站予以揭示并载入本公司的诚信档案。

公司名称:

经 办 人:

申请日期:

推荐第6篇:入网协议

联网监控中心

入网协议书

委托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防盗的综合应变能力,有力地震慑和打击盗窃犯罪,保障甲方的财产安全,甲方特委托乙方,通过智能安全防盗网络和防范处理,对甲方和乙方约定的监控范围内,甲方的商品以防盗的形式达到安全目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入网方式:租用

二、协议范围:

甲方志愿加入乙方的智能安防联网监控中心,并在有偿正确使用乙方提供的智能防盗系统的前提下而造成甲方在协议载明的夜间布防后安全防范区域内:商店(含店内库房)、厅堂内的物品损失。

三、协议期限界定;

甲乙双方同意签约合同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签约付款之日后安装防盗设备受益乙方的有偿服务。期限满提前30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可续签协议,若未续签协议,原协议期限满后自动失效。

四、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l、正确使用智能防盗报警系统,日常妥善保护。上班前正确撤防,还必须要查看探头、门磁是否有电若没电马上通知乙方更换(客户可以自己更换电池)。在下班、放节假时:(1)断开传真机、收银系统等线路以免干扰报警系统,须取消该报警系统连线电话机的防盗打功能、秘书台登记功能。(2)在电话号码发生变化时,以及正确布防时报警系统主机没有应答的情况下须及时告知乙方。(3)下班后临时加班的须告知乙方,离开营业场所时务必仔细查看,锁固好所有门窗后及时正确布防。如有损坏或丢失防盗部件的或疑虑不清楚的,应即时告诉乙方监控中心配合解决,有明知不告知乙方造成布防报警失误的属甲方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应提供电话线路使用权,确保报警电话座机通讯无故障,并取消该电话机防盗打功能,以保证报警信号的传输,负责人手机通讯畅通以便应急联系。报警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话费由甲方承担。提供电源确保电源对报警器正常供电,如若临时停电甲方须自派人员留守。

3、甲方应积极配合支持乙方的防范工作,在接到报警信息和乙方通知后马上赶往现场查看情况。如发生外盗保护好现场,马上通知乙方并同时通知辖区公

安机关报案勘察备案。

4、甲方必须有清楚的进出库帐目,如发生外盗损失,应提供相关物品有效证明或帐单作为理赔的依据。并享有承保单位按保险合同赔偿的权利。

5、在营业和装修期间应妥善保护报警设备,不得私自变卖或人为损坏,损坏、丢失乙方报警部件的应即时告知乙方补装,损坏或丢失乙方的报警设备须按市场价格2600元/套(标配)或按增值部件价值赔偿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l、有权对甲方的相关设施、隐患地方进行检查,使其达到甲乙双方认可的安全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有权对甲方说明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如不整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有权要求甲方对人为损坏或丢失或变卖乙方的设备进行赔偿(设备所有权归乙方)。

3、乙方对被保险客户的经营工具、商品在保险期内受到的被盗损失,经公安机关确认且在三个月未能破案查获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代理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赔付。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被损物品正确详细的帐据材料,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五、不属赔偿的范围:

l、经公安机关鉴定不属外盗的损失,没有物品损前有效证明票据的。

2、电话欠费停机,没有正确布防的。

3、如果甲方擅自拆卸或保管不妥善导致报警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造成的物品外盗损失。

4、不属于监控范围内的物品损失(室外物品,含门、窗、玻璃、锁等)和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5、有入网协议但未按时交付服务费、拖欠服务费情况下的盗窃损失。

6、甲方或其家庭成员及雇佣人员的故意行为或纵容他人过失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7、由于用户未能在设防状态下以及未按规定启用防盗报警系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防盗报警设备开启与否,以入网的防盗报警主机通过电信部门传输监控中心记录为依据)。

8、商铺正常营业或工作时间、进出库过程中遭受盗窃造成的损失。

9、现金、票据(含彩票)、有价证劵、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艺术品、动植物、电脑软件及技术资料、便携电脑、无线通讯工具(通讯、照相器材专营商必须入柜上锁管理)。

六、赔偿处理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l、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2、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3、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损失赔

偿按财产进价成本计算,赔偿后冲减保额,一切赔偿均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物品财产投保清单内容按照保险公司理赔时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标准执行,本公司不承担额外赔偿责任,按收费凭证计算时间。

七、入网服务费付款方式及安装设备载明:

l、按元/月,总额合计元,大写万仟佰拾元。

2、系统标准配置为:主机部、大门磁套、小门磁套、红外探头个、高音警号个、电源个、电话线根、遥控器个。

3、财产盗窃险(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万元。

八、本协约生效时间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交付入网费三个工作日后本协议生效。

九、违约责任划分与合同解除及其它: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按本协议期限内总服务费 赔偿对方。

1、有协议但未按本协议期限交付全额服务费的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2、交付全年服务费,有属理赔条款责任范围的,协议期满未进行理赔的。

3、本协议以外的补充条款和增加内容必须经双方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印公章后生效,补充内容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一式二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本协议保险所管辖区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 法人代表:

甲方证件号码: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产品使用地址:联系 电话:

乙方 法人代表:

服 务 电 话:服务.监督.电话:

年月日

推荐第7篇:入网协议书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居民户接入校园宽带网协议书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本单位利益,请用户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网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9、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用户要自觉爱护公共网络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电教网络中心。

三、收费:本单位用户(包括实验林场职工)每台计算机每月信息费30元;外单位用户每台计算机每月信息费50元;实验林场职工和外单位用户必须由校内一名正式职工担保。信息费一年交纳一次,每年年初从本人或担保人工资中扣除。

四、接入调试:接入计算机带有网卡的或用户自备网卡的,用户必须保证有配套的驱动软件;无网卡的由学校统一配备,相关费用自理。第一次安装由学校负责调试接通(联接到校园网和互联网)。

五、本协议书从年月日开始执行,至本年年底期满。协议双方若无异议,本协议顺延到下一年度;若要中止协议,请于每年12月底前到电教网络中心申请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之外出现的其它问题,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学院、本人各执一份。

学院代表(签字):用 户 (签字):

用 户 住 址:

公章:担保人(签字):

年月日

推荐第8篇:商品房预(销)售入网申请暨承诺书

商品房预(销)售入网申请暨承诺书

随州市房产管理局:

本公司开发建设的 商品房项目,已达到随州市有关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所规定的条件,特向贵局申请入网销售,并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规定,恪守诚信和公平交易原则,维护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杜绝下列有违诚信的行为:

1、提交伪造、虚假的入网申请认证文件;

2、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信息等恶意哄抬房价,误导、诱骗消费者争购;

3、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

4、虚假按揭套取银行贷款;

5、拒不销售网上已公布的可售房源,诋毁网上信息的准确性;

6、恶意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逃避税费;

7、未通过网上备案系统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8、其他违背诚信的商品房销售活动。

二、遵守随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实行商品房预(销)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履行“入网销售”中的责任和义务,维护网络运行安全。在入网销售期间,因本公司操作失误导致的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三、本公司网上申报的商品房项目资料是真实的,视为商品房合同要约,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若商品房交付时与客观情况不一致,我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四、规范销售行为,树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形象。不与购房者签订被限制交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从事预定、预约等方式的预售活动。

五、接受贵局对商品房网上销售行为的监督,妥善处理购房人的投诉。贵局要求对购房人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和解释的,本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反馈,确属本公司有违有关管理规定和所承诺事项的,应及时改正并消除影响。

六、在入网销售期间,本公司有违有关管理规定和所承诺事项的,贵局可通过随州房地产信息网站予以曝光,并载入信用档案。

申请单位: (签 章)

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移动电话入网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客户填写):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精神现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为乙方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范围内提供移动通信网络服务和客户服务,向乙方提供其申请开通的各项移动通信服务,并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必须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由于乙方使用无入网许可移动电话机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入网后的移动电话均具有区内、国内长途和国内漫游功能。

4、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国际漫游功能及各项服务功能。乙方如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和国际漫游功能,须在甲方营业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并预存话费,方可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使用移动电话。

5、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6、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8、乙方应于每月1日至20日与甲方结清上一计费周期的通信费用。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停机,并依欠费金额按每日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欠费满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做销号处理,本协议自动终止。销号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费用。

9、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通信服务。

10、甲乙双方同意:若乙方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入网或过户的,乙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_________元时,甲方有权通过发送短消息(以甲方短消息成功发送视为通知送达)通知乙方交纳至少_________元的预存费用。如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_________元乙方仍未交纳预存费用,甲方有权暂停为乙方提供通信服务。本条优先于第八条的适用。

11、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处理。

12、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停机保号费;因欠费等原因被甲方停机期间,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基本月租费。

13、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4、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5、乙方要求退网时,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收取的入网费、sim卡费、选号费等不退还。

16、乙方可自行设置和解除s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在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此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入网时所用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厅解锁,严禁自行解锁。因人为操作不当致使s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甲方不提供免费更换业务。

17、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移动电话,由于乙方移动电话功能不支持造成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8、客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客户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凡使用客户服务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不知道乙方客户服务密码的内容。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客户服务密码被盗用,乙方须缴纳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19、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0、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被他人非法盗打,乙方须缴纳因被盗打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21、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人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22、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3、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4、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客户入网登记单

┌─┬─────────────────────────────────┐

│ │客 户 资 料(请您详细填写)│

│ ├────┬────────────────────────────┤

│ │客户名称││

│ ├────┼────────────┬──────┬────────┤

│ │传真号码││联系固定电话││

│ ├────┼────────────┼──────┼────────┤

│客│经 办 人││联系固定电话││

│ ├────┼────────────┴──────┴────────┤

│ │证件名称│□身份证 □军官证 □护照 □营业执照 □其他 签发地__│

│ ├────┼┬┬┬┬┬┬┬┬┬┬┬┬┬┬┬┬┬┬──────────┤

│ │证件号码││││││││││││││││││││

│ ├────┼┴┴┴┴┴┴┴┴┴┴┴┴┴┴┼┴┴┴────┬┬┬┬┬┬┤

│户│通信地址││邮 政 编 码│││││││

│ ├────┴──────────────┴───────┴┴┴┴┴┴┤

│ │业 务 功 能 选 择(请在您需要的业务前的□内画√)│

│ ├────┬────────────────────────────┤

│ ││□国际长途□国际漫游(含国际长途) □语音信箱│

│ │││

│填││□邮寄话单□移动秘书(□密码__) □wap业务│

│ │││

│ │服务项目│□手机银行□手机证券□gprs业务│

│ │││

│ ││数据业务□主叫/□被叫号码(营业员填写) ____ │

│ │││

│写││传真业务□主叫/□被叫号码(营业员填写) ____ │

│ ├────┴────────────────────────────┤

│ │付 款 方 式(请在您需要的业务前的□内画√)│

│ ├──────┬───────────────────┬──────┤

│ │入网付款方式│□现金 □支票 □其它││

│ ├──────┼───────────────────┤│

│ │话费付款方式│□现金 □预付款 □银行托收 □其它 ││

│ ├──────┼────┬──────────────┤单位加盖财务│

│ ││开户银行││章│

│ │├────┼──────────────┤│

│ ││银行行号│││

│ │银行委托收款├────┼──────────────┤│

│ ││帐户名称│││

│ │├────┼──────────────┤│

│ ││银行帐号│││

├─┼──────┴────┴──────────────┴──────┤

│ │受 理 单 位 填 写(由业务受理人员填写)│

│ ├──────┬──────────────────────────┤

│受│担保│□无□有担保合同编号________│

│ ├──────┼────────┬─────────┬───────┤

│理│移动电话号码│sim卡号│imei码│机型│

│ ├──────┼────────┼─────────┼───────┤

│单│(1)││││

│ ├──────┼────────┼─────────┼───────┤

│位│(2)││││

│ ├──────┼────────┼─────────┼───────┤

│填│(3)││││

│ ├──────┼────────┼─────────┼───────┤

│写│(4)││││

│ ├──────┼────────┼─────────┼───────┤

│ │(5)││││

│ ├──────┴────────┴─────────┴───────┤

│ │受理人:受理日期:发票号:│

├─┼─────────────────────────────────┤

│ │1.以上客户资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效;本公司如发现客户所填写的│

│ │ 内容不真实有权停止网络服务。│

│备││

│ │2.全球通数字移动电话开通时已具有国内长途和国内漫游功能,不能取消该│

│ │ 功能。│

│ ││

│ │3.入网登记单一式两联,客户与本公司各存一联,请您妥善保管。│

│注││

│ │4.客户服务密码是客户重要的个人资料,可作为办理业务的凭证,请客户务│

│ │ 必注意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客户亲自办理,并由客│

│ │ 户负责。部分业务仍需持证件办理。│

└─┴─────────────────────────────────┘

推荐第10篇:移动电话入网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客户填写):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精神现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为乙方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范围内提供移动通信网络服务和客户服务,向乙方提供其申请开通的各项移动通信服务,并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必须使用国家给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由于乙方使用无入网许可移动电话机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入网后的移动电话均具有区内、国内长途和国内漫游功能。

4、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国际漫游功能及各项服务功能。乙方如申请开通国际长途和国际漫游功能,须在甲方营业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并预存话费,方可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使用移动电话。

5、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6、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8、乙方应于每月1日至20日与甲方结清上一计费周期的通信费用。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停机,并依欠费金额按每日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欠费满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做销号处理,本协议自动终止。销号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费用。

9、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通信服务。

10、甲乙双方同意:若乙方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入网或过户的,乙方未付的通信费用超过_________元时,甲方有权通过发送短消息(以甲方短消息成功发送视为通知送达)通知乙方交纳至少_________元的预存费用。如未付的通信费用达到_________元乙方仍未交纳预存费用,甲方有权暂停为乙方提供通信服务。本条优先于第八条的适用。

11、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处理。

12、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停机保号费;因欠费等原因被甲方停机期间,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基本月租费。

13、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4、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5、乙方要求退网时,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收取的入网费、sim卡费、选号费等不退还。

16、乙方可自行设置和解除s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在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此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入网时所用证件)前往甲方营业厅解锁,严禁自行解锁。因人为操作不当致使s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甲方不提供免费更换业务。

17、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移动电话,由于乙方移动电话功能不支持造成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8、客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客户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凡使用客户服务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不知道乙方客户服务密码的内容。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客户服务密码被盗用,乙方须缴纳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19、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0、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被他人非法盗打,乙方须缴纳因被盗打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21、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人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22、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3、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4、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客户入网登记单

┌─┬─────────────────────────────────┐

│ │客 户 资 料(请您详细填写)│

│ ├────┬────────────────────────────┤

│ │客户名称││

│ ├────┼────────────┬──────┬────────┤

│ │传真号码││联系固定电话││

│ ├────┼────────────┼──────┼────────┤

│客│经 办 人││联系固定电话││

│ ├────┼────────────┴──────┴────────┤

│ │证件名称│身份证 军官证 护照 营业执照 其他 签发地__│

│ ├────┼┬┬┬┬┬┬┬┬┬┬┬┬┬┬┬┬┬┬──────────┤

│ │证件号码││││││││││││││││││││

│ ├────┼┴┴┴┴┴┴┴┴┴┴┴┴┴┴┼┴┴┴────┬┬┬┬┬┬┤

│户│通信地址││邮 政 编 码│││││││

│ ├────┴──────────────┴───────┴┴┴┴┴┴┤

│ │业 务 功 能 选 择(请在您需要的业务前的内画√)│

│ ├────┬────────────────────────────┤

│ ││国际长途国际漫游(含国际长途) 语音信箱│

│ │││

│填││邮寄话单移动秘书(密码__) wap业务│

│ │││

│ │服务项目│手机银行手机证券gprs业务│

│ │││

│ ││数据业务主叫/被叫号码(营业员填写) ____ │

│ │││

│写││传真业务主叫/被叫号码(营业员填写) ____ │

│ ├────┴────────────────────────────┤

│ │付 款 方 式(请在您需要的业务前的内画√)│

│ ├──────┬───────────────────┬──────┤

│ │入网付款方式│现金 支票 其它││

│ ├──────┼───────────────────┤│

│ │话费付款方式│现金 预付款 银行托收 其它 ││

│ ├──────┼────┬──────────────┤单位加盖财务│

│ ││开户银行││章│

│ │├────┼──────────────┤│

│ ││银行行号│││

│ │银行委托收款├────┼──────────────┤│

│ ││帐户名称│││

│ │├────┼──────────────┤│

│ ││银行帐号│││

├─┼──────┴────┴──────────────┴──────┤

│ │受 理 单 位 填 写(由业务受理人员填写)│

│ ├──────┬──────────────────────────┤

│受│担保│无有担保合同编号________│

│ ├──────┼────────┬─────────┬───────┤

│理│移动电话号码│sim卡号│imei码│机型│

│ ├──────┼────────┼─────────┼───────┤

│单│(1)││││

│ ├──────┼────────┼─────────┼───────┤

│位│(2)││││

│ ├──────┼────────┼─────────┼───────┤

│填│(3)││││

│ ├──────┼────────┼─────────┼───────┤

│写│(4)││││

│ ├──────┼────────┼─────────┼───────┤

│ │(5)││││

│ ├──────┴────────┴─────────┴───────┤

│ │受理人:受理日期:发票号:│

├─┼─────────────────────────────────┤

│ │1.以上客户资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效;本公司如发现客户所填写的│

│ │ 内容不真实有权停止网络服务。│

│备││

│ │2.全球通数字移动电话开通时已具有国内长途和国内漫游功能,不能取消该│

│ │ 功能。│

│ ││

│ │3.入网登记单一式两联,客户与本公司各存一联,请您妥善保管。│

│注││

│ │4.客户服务密码是客户重要的个人资料,可作为办理业务的凭证,请客户务│

第11篇:移动电话入网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客户填写):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服务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若乙方使用甲方网站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则视为乙方同意依据甲方现行的《_________》及本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确认开通_________服务,承担购买和更换数据专用卡的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服务,_________数据专用卡服务只能提供短信和gprs业务,甲方根据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如乙方因使用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而发生费用,应照常交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提供任何服务。本协议适用于_________数据专用卡服务。

2、为保证通信质量,乙方同意只使用甲方认可的无线网卡。乙方使用非甲方认可的无线网卡而造成无法通信及其他乙方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3、本协议项下提供的可进行国际漫游的服务的国际漫游的开通需经甲方按规定办理,国际漫游的开通情况以乙方使用时甲方与漫游地运营商的协议的存在、生效状况及内容为准,由于国际漫游的资费标准根据漫游地运营商的资费标准确定,漫游发生的费用按乙方实际使用时甲方当时的资费标准计算,甲方公布的资料仅供乙方参考;通信服务的国际漫游费用单独计算,不计入各项套餐方案和其他任何业务方案(如促销等)所包含的免费流量中,与乙方的其他费用一起收取。

4、乙方入网时,个人用户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用户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证所有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登记资料。甲方如发现乙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5、乙方入网登记资料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通知甲方。凡因乙方通信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发出的话费帐单、用户认证信函以及其他业务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住所地(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住址或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不在本市的客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入网:

(1)须由本市居民或本市单位提供担保,同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或担保单位盖章认可;

(2)乙方凭有效证件,办理话费预存,预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项目由甲方确定。

在乙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如担保人要求撤销担保并经甲方同意,则乙方须提供新的担保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亦可到甲方营业场所办理话费预存。如乙方既未提供新的担保人又未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有权停机。

如乙方因欠费被停机,担保人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乙方必须提供新的担保人或办理话费预存,甲方方为乙方重新开机。

乙方应保证所登记的担保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甲方发现担保人的登记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停机。

7、乙方应于每月5日至下月4日与甲方结清上月数据专用卡上发生的通信费用。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停机,并依欠费金额按每日3‰的标准加收违约金。欠费满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做销号处理,本协议自动终止。销号后,甲方有权继续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费用。

如乙方为非捆绑用户,则对其数据专用卡单独计费;如乙方为捆绑交费用户,则对其数据专用卡与所捆绑移动电话号码共同计费,数据专用卡所捆绑的移动电话号码必须为乙方的全球通移动电话号码。乙方如需改变捆绑移动电话号码,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

8、乙方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费信用程度确定乙方的话费透支额度。为了保护乙方的权益,若乙方通信费用超出话费透支额度,甲方应通知乙方有关情况,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间内交清已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机。

9、如甲方发现乙方通信费用异常,甲方有权根据《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的规定采取临时停机等措施。

10、若乙方对甲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且有充分理由,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应予调查核实并作相应处理。

11、乙方申请停机,应照常交纳每个月的应付费用。

12、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13、乙方转让移动电话号码使用权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索未结清费用的权利。

14、如乙方向甲方申请终止_________服务,应结清_________的各项费用,本协议自乙方办理完相关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后终止。甲方已收取的数据专用卡费用等不退还。

15、乙方可自行设置和解除sim卡的个人密码(pin),初始pin是1234。在连续三次输入错误的密码时将会锁卡,此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入网时所用证件) 前往甲方营业厅解锁,严禁自行解锁。因人为操作不当致使sim卡损坏或永久性锁死,甲方不提供免费更换业务。

16、乙方申请开通各种新业务时,应配备具有该功能的通信设备,由于乙方通信设备功能不支持造成无法使用新业务的,甲方不负责任。

17、客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客户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凡使用客户服务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不知道乙方客户服务密码的内容。乙方应对自己的业务密码及数据专用卡的安全性负责,由于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客户服务密码、业务密码泄露或数据专用卡被盗用,乙方须缴纳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调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不对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损失负责。

18、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9、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甲方有权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并以业务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对因此导致乙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因甲方通信网络整体升级,导致本入网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同意在乙方转到甲方其他网络时提供优惠,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不退。

通信出现故障的,甲方应在可能的情况下通知乙方并尽快修复,但对因通信故障造成的乙方损失或乙方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0、因第三方责任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1、本协议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将视为乙方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2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本协议的解释权归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客户入网登记单

┌─┬──────────────────────────────────┐

│ │客 户 资 料(请您详细填写)│

│ ├────┬─────────────────────────────┤

│ │客户名称││

│ ├────┼────────────┬──────┬─────────┤

│ │传真号码││联系固定电话││

│ ├────┼────────────┼──────┼─────────┤

│ │经 办 人││联系固定电话││

│客├────┼────────────┴──────┴─────────┤

│ │证件名称│□身份证 □军官证 □护照 □营业执照 □其它 签发地__│

│ ├────┼┬┬┬┬┬┬┬┬┬┬┬┬┬┬┬┬┬┬───────────┤

│ │证件号码││││││││││││││││││││

│ ├────┼┴┴┴┴┴┴┴┴┴┴┴┴┼┴┴┴┴┼───────────┤

│ │通信地址││邮政地址││

│户├────┴────────────┴────┴───────────┤

│ │业 务 功 能 选 择(请您在需要的业务前的□内画√) │

│ ├────┬─────────────────────────────┤

│ │服务项目│gprs业务: □自由套餐 □经济套餐 □时尚套餐 □商务套餐 │

│ │││

│填││数据卡交费方式: □不捆绑 □捆绑交费 移动电话号码:__ │

│ │││

│ ││pcmcia卡 品牌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 │

│ │││

│ ││□gprs国际漫游│

│ ├────┴─────────────────────────────┤

│写│付 款 方 式(请您在需要的业务前的□内画√)│

│ ├──────┬──────────────────┬────────┤

│ │入网付款方式│□现金 □支票 □其它││

│ ├──────┼──────────────────┤│

│ │话费付款方式│□现金 □预付款 □银行托收 □其它││

│ ├──────┼────┬─────────────┤│

│ │银行委托收款│开户银行│││

│ │├────┼─────────────┤单位加盖财务章 │

│ ││银行行号│││

│ │├────┼─────────────┤│

│ ││帐户名称│││

│ │├────┼─────────────┤│

│ ││银行帐号│││

├─┼──────┴────┴─────────────┴────────┤

│ │受 理 单 位 填 写(由业务受理人员填写) │

│受├──────┬───────────────────────────┤

│ │担保│□无□有担保合同编号____│

│理├──────┼────────────┬──────────────┤

│ │移动电话号码│sim卡号│客户编号│

│单├──────┼────────────┼──────────────┤

│ │(1)│││

│位├──────┼────────────┼──────────────┤

│ │(2)│││

│填├──────┼────────────┼──────────────┤

│ │(3)│││

│写├──────┴────────────┴──────────────┤

│ │受理人:受理日期:发票号:│

├─┼──────────────────────────────────┤

│ │1.以上客户资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效;本公司如发现客户所填写的内│

│ │容不真实有权停止网络服务。│

│备││

│ │2.入网登记单一式两联,客户与本公司各存一联,请您妥善保管。│

│ ││

│ │3.客户服务密码是客户重要的个人资料,可作为办理业务的凭证,请客户务必│

│ │注意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客户亲自办理,并由客户负责│

│ │。部分业务仍需持证件办理。│

│ ││

│ │4.捆绑交费是指数据卡的费用与客户选定移动电话的费用一起交纳。选定的移│

│ │动电话号码必须为客户本人的全球通号码。│

│注││

│ │5.通信服务的国际漫游费用单独计算,不计入各项套餐方案的其他任何业务方│

│ │案(如促销等)所包括的免费流量中,与其他费用一起收取。│

│ ││

└─┴──────────────────────────────────┘

第12篇:供热入网申请书

供热入网申请书

呼和浩特城发供热公司:

我公司开发建设的的内蒙古元和国际(内蒙古总商会项目),位于金桥开发区乌尼尔东街,由1#、2#写字楼和3#、4#住宅楼组成。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住宅楼已具备入住供暖条件,供暖入网协议已于201x年x月签订,换热站已建设完毕,3#、4#楼供暖面积27000平米。

特申请住宅楼供暖,请贵公司予以办理。

第13篇:新入网协议

中国电信用户入网协议

甲方:

乙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重要提示:

1.甲方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法人、非法人组织、获得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授权的依法登记的经营单位。如甲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方签署本协议应当经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并由法 定代理人同时签署本协议。

2.在签署本协议前,请甲方或其代理人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3.甲方或其代理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4.甲方所需的业务内容、办理方式以及资费方案请详见乙方的相关业务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电信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要求

1.根据《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25 号),甲方办理入网手续时须向乙方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甲方委托他人办理入网手续的,代理人须出示甲方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提供甲方和代理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并且配合乙方进行身份信息查验、登记,留存办理手续的记录。

2.甲方为个人用户的,办理入网时使用二代身份证。无法提供二代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的有效证件包括现役军人居民身份证、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限 16 周岁以下公民使用)、临时身份证、护照(仅限外国公民使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仅限外国公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仅限港澳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仅限台湾居民使用)。

3.甲方为单位用户的,办理入网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单位办理登记的,除出示以上相应证件外,还应当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证件和单位的授权书。

4.单位用户办理移动电话入网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与每一张移动电话卡一一对应的实际使用人的有效证件,由乙方进行查验并登记实际使用人的身份信息。

5.甲方应当保证登记的信息及提供的身份信息登记资料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并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查验。甲方登记的身份信息可以通过乙方营业网点查询。如不符合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或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甲方应当及时到乙方营业网点更正或变更。因甲方登记信息不符合规定或未及时办理更正或变更手续等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申请入网时,在中国电信全国范围内登记在同一个个人用户名下的移动电话卡达到 5 张的,乙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不再为其开办新的移动电话卡。

7.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办理相应担保手续。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电信服务质量,及时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对电信服务持有异议的,可以向乙方进行咨询或投诉。

2.甲方有权自主选择乙方依法提供的各类电信业务,有权自主选择乙方公示的资费方案,有权自主选择乙方提供的各类业务办理、咨询、查询和投诉渠道。

3.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取得入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并负责安装、调测和维护(包括建筑内自建管线的维护)。甲方自主选择的终端、设备应当具备符合乙方网络的相应功能,否则可能无法支持所选择的电信服务,甲方将自行承担损失。如甲方选择的是智能手机,根据智能机产品性能,为确保其各类软件及时更新,提高终端使用效率,智能机内置部分软件程序会适时进行自动更新,更新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的上网流量费用。乙方提供移动数据网络服务并已明确告知甲方,甲方已明知,并自愿承担此消费服务。为有效控制或合理使用上网流量,甲方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在手机中关闭“无线上网”功能,自主控制内置软件的更新。

4.甲方对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但所有权归乙方的线路、设备或终端有保管责任,不得转借、出租、出售或赠与他人,也不得用于非乙方提供的业务中。如因甲方原因(违约、提前解约和合同到期等)终止使用乙方的服务后,需要返还乙方公司提供的终端设备。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等线路、设备或终端损坏、丢失的,甲方需承担修复费用或按提供终端当期的乙方采购价格赔偿。

5.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交费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交纳电信费用。电信费用计费周期一般为自然月,即每月1 日0 时至当月最后一日24时,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交纳电信费用(欠费)的,甲方须每日按所欠费用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由于通信设备产生费用清单及相关处理会有时延(如国际漫游业务等),可能会发生上一计费周期的部分电信费用计入下一计费周期收取的情况。

6.甲方可以自愿订购或退订第三方服务提供商通过乙方网络提供的增值电信服务,并同意乙方根据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委托代为收取相关费用。如甲方对代收费用有异议,可以向第三方或乙方提出,由第三方自行解决或由乙方协调第三方解决。 7.甲方对交纳的电信费用及代收费用有异议的,应当在乙方计费原始数据保存期限内向乙方提出。

8.甲方有权自主选择或终止以代扣、银行托收等方式支付电信费用,并自主到银行等机构或具备受理条件的营业网点等渠道办理相应手续。9.甲方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依据法律法规有权进行调查的其他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提出调查要求的,乙方将依法配合。

10.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或从事下列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暂停或限制向甲方提供电信服务,直至终止电信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2) 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 散布虚假信息、诈骗信息、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 散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6) 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7) 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接受方同意发送骚扰信息或商业性信息的;

(8) 其他利用乙方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法犯罪信息或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

11.甲方不得实施或协助他人实施下列危害乙方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暂停或限制向甲方提供电信服务,直至终止电信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1) 侵入或非法控制乙方网络或电信设备,盗接乙方电信线路、非法复制乙方电信码号; (2) 非法获取、删除、修改乙方网络或电信设备中存储、处理、传输的信息和应用程序;

(3) 利用乙方网络从事窃取或破坏他人信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制作、传播、使用网络改号软件以及对他人进行骚扰的恶意软件; (4) 提供从事入侵乙方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传输扩散违法信息、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工具及制作方法; (5) 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6) 故意制作、复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以其他方式攻击网络等电信设施; (7) 使用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网络质量的终端设备或软件的; (8) 危害乙方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其他行为。

12.甲方同意乙方基于提供电信服务、与甲方沟通联系、改善服务质量等目的,收集、储存并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包括身份信息、服务数据及日志信息等。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识别仪、高拍仪、纸质表单、互联网等方式收集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拍照人像、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服务数据及日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过程中上传和产生的位置信息、终端信息、通话记录、使用记录、订购信息、账单等。如甲方不同意提供或不同意乙方收集、储存并使用如上的某一或某些信息,甲方将可能无法成为乙方的用户或无法享受乙方提供的某些服务,或无法达到相关服务拟达到的效果。

13.为保护公共利益、优化电信服务质量、保障甲方电信服务知情权、及时警示通讯信息诈骗、创新电信服务体验,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个人信息通过营业网点、网站、短信、互联网媒体、电子邮件、语音外呼等方式,向甲方告知社会公益、电信服务、业务使用、诈骗风险警示等信息。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其通信网络与设施覆盖范围内,向甲方提供电信服务;其中,乙方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国际移动通信漫游服务及港澳台地区移动通信漫游服务。乙方提供的电信服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质量标准。 2.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限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等紧急呼叫服务。 3.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成本、电信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公示电信业务资费方案。

4.乙方可以通过营业网点、网站、电话、广播、短信、彩信、电子邮件、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互联网媒体等一种或数种方式,公布、通知或告知业务种类和服务项目、范围、时限、资费方案以及其他电信服务内容。

5.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热线、营业网点、网上营业厅、掌上营业厅或短信等多种渠道为甲方提供业务办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投诉受理等服务。6.乙方负责网络接入保障、提供相关设备的安装、调测和维护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费用等详见相关业务说明。

7.甲方向乙方申告除网络覆盖和终端设备故障外的电信服务障碍,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城镇 48 小时、农村 72 小时内修复或调通。 8.乙方因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可能影响正常电信服务的,应当提前 72 小时向社会公告,通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广播、短信、电视、公开张贴、报纸、互联网媒体等。 9.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电子账单服务,并有义务对账单进行解释。乙方对甲方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 5 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 5 个月,不含当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如数据保留期限内甲方对电信费用提出异议,乙方应当保存相应计费原始数据至异议解决。 10.乙方可以根据对甲方实际情况的综合评估,与甲方约定一定时间内的电信消费透支额度(“信用额度”)并可以进行周期性调整。 11.乙方有权根据具体业务类型按预付方式或后付方式向甲方收取电信费用:

(1)预付方式下,甲方需预存费用。当账户余额加上信用额度(如有)不足以支付甲方拟使用的电信业务费用时,甲方应当及时充值或交费,否则乙方可暂停提供电信服务(“欠费停机”)。

(2)后付方式下,甲方累计未交的费用到达信用额度、或到达交费期时,甲方应当及时充值或交费,否则乙方可暂停提供电信服务。其中,甲方当月累计出账费用的交费期 为约定日期,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上述(1)、(2)欠费停机所涉业务,不包括单独的固定电话业务。固定电话业务的欠费停机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12.甲方在欠费停机之日起 60 日内交清费用并申请复机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费用时起 24 小时内为甲方恢复暂停的电信服务(“复机”)。 13.如甲方自欠费停机之日起满 60 日仍未交清欠费和违约金,乙方有权自欠费停机第 61 日起终止提供电信服务,收回相应号码(“销户”)、解除本协议,以及通过信函、电话、诉讼或委托第三方等形式追缴欠费和违约金,并可以依法向征信机构提供甲方失信信息。

14.乙方承诺对甲方个人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篡改或毁损,不得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并应用行业通行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手段(如脱敏展示、访问权限等)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

四、特殊情况的责任承担

1.甲方入网后,应当妥善保管原始票据(如押金票据等),发生遗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甲方密码是甲方办理业务的重要凭证。甲方入网后应当立即设置甲方密码,并妥善保管。为方便办理业务,乙方也可以根据甲方申请以短信等方式提供随机密码,该密码可以作为办理业务的临时凭证。

3.凡使用甲方密码或随机密码定制、变更或取消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因甲方对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4.甲方应当合理管理电信费用支出,出现异常的高额电信费用时(指超过甲方此前 3 个月平均电信费用 5 倍以上的费用),乙方一经发现,应当尽可能迅速告知甲方,如告知后未得到甲方确认的,乙方有权暂停本协议约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5.在甲方欠费停机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办理除交费、电信费用查询外的其他电信业务。甲方所办理的通信服务中如含有多个业务或多个独立业务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其中一个业务出现欠费的,乙方有权暂停其它业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甲方使用本协议项下电信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第三方服务(如第三方支付、银行转账、与第三方应用绑定等),由第三方承担责任。对于甲方提出的异议,乙方可以协调第三方解决。

五、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协议自甲方签字(甲方为自然人)或盖章(甲方为非自然人)、且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通过电子渠道、电子签名、电子协议或其他电子数据形式签订本协议的,甲方以点击确认等方式表示同意本协议的电子数据进入乙方系统的时间视为甲方签字时间。

2.甲方如终止使用电信服务,应当结清电信费用及违约金(如有),并至乙方营业网点申请销户,销户后本协议终止。甲方如预约销户,则自甲方办理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可持相关手续办理正式销户或恢复入网手续。如果超过三个月,甲方仍未办理相关手续,协议解除。

3.未经双方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甲、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协议办理的业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转让时,甲方应先缴清所有通信费、违约金等费用。转让双方须持各自有效证件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且受让方已知晓甲方与乙方签署的未履行完毕的协议内容,并承担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申请销户时仍有余额的,其中通过银行划扣、现金等方式交纳的,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将余额一次性转入甲方指定的乙方运营的其他有效号码的账户中,或以现金或充值卡等方式退还;甲方通过参与赠送、优惠、兑换等营销活动获取的余额,按营销活动当时的具体约定和业务规则处理。 5.因技术进步、国家政策变动、服务质量提升等原因,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时,乙方有权变更或终止该协议,但应当提前发布公告,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做好客户服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协议: (1) 甲方未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要求,提供的登记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或经乙方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配合提供的; (2) 甲方存在本协议第二条第 10 款、第 11 款所列任一行为,或由此引起用户投诉或举报的; (3) 甲方以担保方式取得业务使用权的情况下,违反担保约定或担保人无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 (4) 甲方未办理相关手续,自行改变电信服务使用性质、用途,或自行转让协议的; (5) 甲方利用乙方服务从事相应活动,依法应当取得而未取得或丧失相应许可或备案; (6) 甲方欠费停机后,逾期 60 日仍未交清所有欠费、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的; (7) 有权机关要求乙方停止对甲方提供电信服务的; (8) 甲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9)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继续保留向甲方追交所欠费用的权利,并有权收回甲方原使用的业务号码(销户的号码)、IP 地址等电信资源。为保证甲方权益,乙方对销户的

业务号码至少冻结 90 日,方可重新分配给其他用户使用。

8.甲方改号、销户或过户时应当主动注销或解绑在该号码上的注册或绑定的第三方应用(如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如银行验证号码)等信息、以及第三方软件,自行解除银行托收、代扣等第三方协议,自行卸载甲方加载的第三方软件,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或其他人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

1.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双方也可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所争议的事项做出裁决。

2.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业务登记单、表单、补充协议,乙方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关于宽带服务质量的电信术语和约定,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按照本协议附则理解和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以电子方式签署本协议的,甲方可登录乙方网上营业厅查询、下载本协议。

甲方:

乙方:(名称并盖章)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

地址:(乙方单位注册地址)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日 甲方法定代理人或代理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附则:双方确认的有关宽带服务质量的术语定义和约定

上网带宽:甲方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主要取决于骨干带宽、运营商提供给甲方的接入带宽和甲方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乙方向甲方提供宽带业务时,按下行速率最高可达签约速率的 90%进行承诺。乙方提供的宽带速率还与甲方所在地区线路损耗、甲方家庭网络环境及上网终端性能等密切相关。如甲方向乙方购买百兆及以上的宽带产品,甲方上网的终端、操作系统、外延设备需具备千兆速率的配置要求,乙方只负责测速终端直接连接家庭网关进行单机测试达标。速率常用统计单位是比特/秒(bps),1Mbps=1024Kbps,1kbps=1024bps。 甲方方面设备停电约定:由甲方供电的终端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向乙方租用的宽带和天翼高清等终端设备),在停电期间, 导致宽带、天翼高清、电话等业务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装(移)机和维护服务范围及约定:

(1)乙方按约提供家庭网关的,乙方负责将线路布放到家庭网关摆放地点;除此之外,乙方负责将线路布放到用户指定地点。用户入户线的暗线如不能使用的,乙方可以提供明线接入。

(2)根据用户所申请的电信业务,乙方免费调通相应数量的信息点。

(3)宽带线路界面维护约定:以线路产权分界点作为维护界面分界点。通常以电信线路进入甲方室内的第一个接点处为双方的产权分界点,室内线路属于甲方资产,甲方应自行负责布放、维护;如果室外线路产权属于乙方,乙方负责布放、维护。不属于乙方线路及设备维护范围内的,乙方可提供有偿代维服务供甲方自主选择。

第14篇:会员入网协议书

客户名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布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加入乙方所拥有之“_________网”,并成为______会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加入“______网”,并成为会员单位。会员有效登记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十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交纳会员服务费人民币______拾______万____仟_____佰______元(¥______)整

三、乙方将在甲方会员登记的有效时间内,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网络服务,具体服务条款详见“会员权益”。

四、甲方应于本协议书签署七日内,向乙方提供图文资料或甲方网站(网页)链接,并保证其客观真实;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资料,乙方将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五、乙方承诺将在签约后一周内,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加入“______网”的供应商数据库。

六、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协议后,若一方单方面毁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协议书总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

客户(甲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布单位(乙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5篇:入网认证流程

CTA入网认证需求清单

一、摸底测试

摸底机构:中心实验室及其它检测中心

摸底目的:保证入网检测顺利通过。

摸底周期:无委2天、EMC/泰尔3天、现网1天

摸底项目:

EMC:射频杂散骚扰(需要合作方提供摸底检测报告)、辐射连续骚(需要合作方提供摸底检测报告)、静电放电抗扰度(ESD);

无委:射频传导杂散、辐射杂散(需要合作方提供摸底检测报告)、射频;

泰尔:业务与功能测试、性能测试、音频测试、环境适应性测试、寿命测试;

现网:电信业务、GPRS业务、与不同移动通信运营商长时间通话的通信效果。 摸底样机:EMC\\泰尔样机:12部;

无委样机:6部;

现网样机:2部;

二、省市无委型号核准申请办理

目的: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和审批。

周期:15天(市无委3-5天,省无委7-10天)

项目:功能(所提供机器功能良好,外观与送样机器一致)

样机:1部(带电池)

资料:①技术指标1份;

②彩照2份(要求机型型号,身份条型号清晰、完整);

③省无委入网申请表1份;

④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3份。

备注:省市无委核准证办理样机需尽早提供。(办理无委型号核准证必须拿到省无委型号核准申请才可办理)

三、北京无委测试

检测机构:国家无线检测中心检测目的:无线电检测中心测试通过后,获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检测周期:测试及出报告加急需10个工作日,核准证办理10个工作日,总计20个工作日检测项目:频段GSM900、DCS1800射频性能,传导杂散发射,辐射杂散。检测依据:YD1214-2006,YD1215-2006,YD1032-2000测试内容:

⑴RMS相位误差;⑵频率容限;

⑶功率控制;⑷射频输出调制频谱;

⑸传导杂散发射;⑹峰值相位误差;

⑺最大平均功率;⑻突发时间功率关系;

⑼射频输出切换频谱;⑽静态参考灵敏度。⑾辐射杂散发射

测试样机:6部(配电池及充电器)

测试配件:假电池2块;

射频测试线1根(需标注衰减补偿值);

测试资料:①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1份;

②送检样品技术申报确认单1份;

③GSM移动台电池申明表1份;

④技术手册3份(带彩照)

⑤用户手册3份;

测试费用:XXXXXXXXXX

备注:改型机无委测试时需提供改型机和原型机技术手册、彩照各3 份;无委样机需进行射频杂散摸底测试。

四、现网(模拟网)测试

检测机构:北京传输研究所

检测目的:测试手机与各个厂家的基站的兼容性及通信效果。

检测周期:15个工作日

检测项目:试用

检测依据:MTNeTGF038

测试内容:

⑴位置更新测试;⑵电信业务测试;

⑶与不同厂家的基站的兼容(切换)测试;⑷与不同的移动通信运营公司的兼容性; ⑸在城区、近郊、远郊的通信效果测试;⑹在有无双频覆盖区域的通信效果测试; ⑺在固定、低速移动和高速移动中的通信效果测试;

⑻在移动中进行较长时间通话的通信效果测试;⑼GPRS业务测试(MTNET)。

测试样机:2部(配电池及充电器);

样机要求:业务与功能正常,长时间通信效果正常

测试资料:①设备检验确认书1份

②技术手册1份(带彩照);

③用户手册1份;

测试费用:XXXXXXXX

备注:①现网测试样机需提前10天送北京传输研究所测试;

②改型机不作现网测试。

五、认证中心审批

检测机构: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简称“认证中心”)

检测目的:随机抽取一部样机审核,具备进网条件后开具电信设备进网检验通知书,并通知检验机构到认证中心领取样机与检验通知书。

检测周期:2天

样机要求:

① 12部样品均应满足EMC\\泰尔实验室要求;

② 有一部样机具备完整包装:移动电话机、充电器、电池、数据线、耳机、说明书、

合格证、保修卡、售后服务信息、驱动程序(若有)等。

③ 每一部样机应有:充电器、电池、合格证、IMEI贴纸

检测项目:样机包装、基本功能测试、拍照留样、样品检验受理。

测试样机:手机12部,配电池及充电器,且有一部样机具备完整包装。

测试资料:①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表1份;

②移动电话机出现的字符及图案说明,包括开关机时出现的字符及图案

④ 移动电话机彩照1份

备注:送样的12部样品应同时满足EMC、泰尔实验室检测要求。

六、送样样机准备

1、EMCEMC实验室测试项目

检测机构:通信计量中心

检测目的:检验样品的电磁兼容性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周期:15个工作日(改型机7个工作日)。

检测项目:EMC(骚扰测试、抗扰度测试)、SAR(比吸收率)、安全性能测试。 检测依据:EMC:YD 1032-2000,

安全性能:GB 4943-2001。

SAR:无线通信终端电磁辐射测量方法。

测试内容:⑴辐射杂散骚扰;⑵传导连续骚扰;⑶辐射骚扰抗扰度;⑷AC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⑸浪涌(冲击)抗扰度;⑹辐射连续骚扰;⑺静电放电抗扰度;⑻电快速瞬变脉冲群;⑼DC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⑽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⑾安全性能测试。⑿电磁辐射性能(SAR)。

EMC实验室测试项目

测试样机:6套(包装完好,与市场销售产品一致)

测试配件:射频测试线1根,假电池2块,

不带铜铂的PCB测试样条20条,

外壳基材样条20条,

手机外壳、LCD镜片、按键盘各4套;

测试资料:①终端设备登记表1份;

②安全器件列表及材料列表1份;

③电磁兼容元器件列表1份;

④充电器CEMC认证证书

⑤改型机需提供改型机、原型机技术手册各1份,彩照各3份;

⑥改型机用户手册1份;

测试费用:XXXXXXXXXXX

备注:测试配件和测试资料在送样机时同时提供至认证中心

2、泰尔实验室测试项目

检测机构:中国泰尔实验室

检测目的:检验抽检样品的射频性能和音频性能是滞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出 具检测报告。

检测周期:15个工作日(改型机7个工作日)。

检测项目:业务与功能、GSM900/DCS1800频段GSM射频性能、音频测试、环境适应性测试、寿命测试、电池性能、充电器安全性、GPRS射频性能;

检测依据:业务与功能、环境、寿命、音频性能、射频性能:YD/T1215-2006;

电池:GB/T18287-2000

充电器:YD/T965-1998

测试内容:

⑴包装、外观和装配;⑵900MHZ频段射频性能;

⑶环境适应性测试;⑷电池性能;

⑸GPRS业务和功能测试;⑹1800MAZ频段GPRS射频性能;

⑺业务与功能测试;⑻1800MHZ频段射频性能;

⑼寿命试验;⑽充电器的安全性;

⑾900MHZ频段GPRS射频性能;⑿音频性能测试

泰尔实验室测试项目

测试样机:6套(包装完好,与市场销售产品一致)

测试配件:射频测试线1根,

电池7块;耳机1个;数据线1根;存储卡1张;等其它

测试资料:①设备简介1份;

②改型机需提供技术手册2份(原型机、改型机各1份),彩照3份(原型机、

改型机各3份);

③改型机需提供用户手册1份;

④音频测试条件说明1份。

测试费用:

备注:测试配件和测试资料在送样机时同时提供至认证中心。

七、进网许可证书办理

办理机构: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受理中心。

办理周期:10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①EMC测试报告;

②无委型号核准证;

③泰尔实验室测试报告;

④现网(MTNET)测试报告;

⑤GCF声明(FTA测试报告)

九、改型机入网注意事项

1)改型机不要求作MTNET(现网)测试;

2)改型机EMC测试项目、泰尔测试项目根据改型鉴定决定,一般改型报告中会给出需要测试的项目;

3)改型机需提交《电信终端设备改型申报表》和改型说明(技术改动说明);

4)改型手机 改型手机鉴定通知办理 鉴定通知办理:

办理机构:电信设备认证中心;

测试样机:原型机、改型机各1部,配电池及充电器;

所需资料:①改型申报表1份(需附带改动部份对比照片)

②改项8项说明1份

③原型机、改型机技术手册各1份(带彩照);

④用户手册1份。

5)改型手机鉴定报告办理:

办理机构:EMC、泰尔实验室;

办理周期:15个工作日

测试样机:EMC、泰尔实验室原型机、改型机各1部,配电池及充电器(共2部) 所需配件:假电池、射频测试线各1根;

办理说明:认证中心对改型手机审查通过后,出具改型手机鉴定通知给泰尔实验室和EMC测试实验室,EMC和泰尔实验室对改型手机进行改型鉴定测试,并出具改型鉴定报告。

6)改型鉴定审批:EMC泰尔改型鉴定测试通过后,企业向认证中心提交EMC、泰尔实验室出具的改型手机鉴定报告,经审批同意后,可以改型手机入网(后续与原型机相同)

7)无委:技术手册原型机、改型机各3份,彩照各3份,用户手册各1份;

泰尔、EMC:技术手册原型机、改型机各1份,彩照各3份,用户手册各1份。 除以上7点外,其它办理流程等均与原型机入网要求一致。

十、3C认证 认证

认证机构: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英文缩写为“CCC”。

认证周期:5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①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1份;

②安全元器件清单1份;

③充电器CEMC认证证书;

④技术手册1份(带彩照)。

认证说明:3C认证和进网许可证是独立的两个认下过程。3C认证需取得EMC检验报告、充电器CEMC证书后方可办理。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如机型外观及开关机画面中有特殊字符或图案,请提前与测试认证部确定是否允许使用; 对于已经送样后,需要更改手机外观的(包括字符、图形、按键等情况),需要重新送样; 对于已经送样后,需要更改设备型号的,需要重新送样。

非移动定制手机,外观丝印及开、关机界面不允许出现“MO、CHIAN MOBILE”等相关字样及LOGO。

以移动定制版手机入网,必须拿到与中国移动公司签订的入围协议才可办理。 入网资料及相关配件需提前准备。

样机照片要绝对清晰,尤其是图案、文字、不易照清楚的应采用特写照片;照片要全面:包括正、反面,两个侧面,推拉、旋转的正反面,翻盖后的正面,上下端有文字的也要,打开后背壳卸下电池后要照;照片与样机的比例要大于1:1。

英文说明要用照片直接说明。即另外打印照片,直接在照片(可以是黑白的)上标出英文及图案的意义,最后总体说明非其他公司标识。

第16篇:有线电视入网协议

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建设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有线数字电视是服务大众的公益事业,本着“用户自愿、有偿服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所属自愿接入

有线数字电视网。乙方在向甲方缴纳

施工费后,甲方按设计进行施工。

二、甲方按国家技术标准及规范为乙方用户设计安装有线电视接收网络系统,其系统保证数字广播电视信号的正常传输,并提供质量稳定的数字广播电视信号及宽带数据信号。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入网设计、施工所需的管网图纸等资料,并为甲方的安装、施工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四、甲方负责在协议约定区域内建设有线电视线路,线路材料及设备的产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给甲方提供进入楼栋室内外的暗埋管道及墙箱,其管道建设要符合国家标准及有线数字电视安装技术要求,并保证管道的畅通。为保证信号的传输,乙方应协助甲方接入有线电视系统设备所需电源。

五、甲方投资的设备及设施使用权和产权归属甲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供给其他方使用。乙方应遵守甲方用户管理的规定,不得擅自拆装、迁移有线电视系统设备及终端,如因违反规定造成信号质量下降或接收不到信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擅自拆装造成系统设备、器材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如因建设需要对甲方在本区域内的线路进行迁改时,双方协商改迁路由后,甲方无偿进行迁改。

六、在保证按期缴纳收视维护费的前提下,甲方承诺免费对建设完成的网

络系统负责终身维护,技术升级和技术改造。

七、若遇国家(含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甲乙双方应按相应政策之规定执行本协议。

八、双方应对本协议各条款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责任由泄露方承担。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和违约的由仲裁机构或法院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2016年

2016年

第17篇:电信入网认证事项

1.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或者提供盖有发证机构证明印章的复印件

3.企业情况介绍

应按企业概况、生产条件、仪表配备、质量保证体系、售后服务措施等逐项详细介绍。

企业概况:应包括企业性质、上级主管、成立日期、资金资产、员工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数量)、厂址、厂房面积、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情况等。

生产条件:提供主要生产用设备清单。

仪表配备:提供主要检测设备清单。

质量保证体系:介绍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时间、依据标准、运行情况、获得认证情况及质量方针等。 售后服务措施: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措施

必须使用中文,并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4.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审核报告

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且认证范围包含此次申请的设备的,提供认证证书;

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或者提供盖有发证机构证明印章的复印件

5.电信设备介绍

功能、性能指标、原理框图、外观和内部照片、使用说明等,有备案的企业标准的应附相关的企业标准,对国家规定包修、包换和包退的产品,还应提供履行有关责任的文件。

必须使用中文,并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6.检测报告

7.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无线电发射设备)

8.试验报告(无线电通信设备、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或者电信新设备)

9.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其他事项 A:根据《电信设备进网检测产品取样管理规定》(信电函【2006】85号),生产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且认证范围包含申请进网产品的,取样方式为送样;生产企业未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包括通过认证但认证范围不包含申请进网产品)的,取样方式为抽样。

生产企业虽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但出现《电信设备进网检测产品取样管理规定》第五条所列情况的,取样方式为抽样。

移动电话机送样时,由电信设备认证中心(含深圳样机接收点)统一接收;其他设备送样时,由申请单位直接送至相关实验室。

取样方式为抽样的,申请单位向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检验机构组织抽取样品。

第18篇:设备入网管理规定

全南供电公司设备入网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属所有生产设备和非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

1.2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以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1.3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证设备完好,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取得良好的投资效果。设备管理部门,应按设备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应积极采用先进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逐步采用设备动态监测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现代化水平。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分级列入企业责任目标考核。设备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必须做好设备的规划、造型、购置(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企业购置重要设备和进行大型技术改造必须进行技术论证,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审批。

1.4以生产副经理和生技部主任为主的设备全过程管理领导小组,是设备全过程管理的决策机构,办事机构设在生技部,组织协调各项管理工作。

2设计和设备选用

2.1送、变电工程建设,按基础程序进行。生技部负责工程前期工作、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安排设计任务。

2.2设计组根据设计任务,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择优选用设备。要有技术论证,要充分听取使用、检修、运行部门意见,在初审时决定。

2.3财务部门根据下达的工程项目计划,负责落实资金。

2.4调度部门参加新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负责提出继电保护、通信、远动、电气设备选型审查意见。

2.5设计中有特殊技术条件时。应与使用部门、制造单位协商落实,作为鉴定合同的附件,并认真编制工程设计概(预)算书,供货合同中应按国家规定预留保证金。

3设备的订购、制造、检验

3.1工程选用设备必须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运行可靠的原则,并填写计划报经理审查后订货。对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无质量标准和未经有关部、公司鉴定的产品不得订货。对新产品必须报公司批准。

3.2物资公司对工程设备,从订购、监造、运输、验收等 实行全面负责。设备选购按“合同法”规定签定正式合同。应明确供货规范、型号参数、技术标准、试验方法、质量要求、交货日期、保修及图纸资料份数,在价格中必须明确预留设备总价的10%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

3.3合同签订后,随时了解制造厂的生产情况,质量保证等情况,基建部门及施工单位应派有经验的人去制造厂监造检修,参加重大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向厂家提出,要求厂家现场

服务和安装监督。

3.4设备出厂验收合格后,必须对设计包装、防潮、防腐提出要求,符合海、陆、运输条件,配合图纸资料,一次到现场,重大设备运输过程,须由专人押运。

4设备的安装与移交生产

4.1设备到达现场后,物资供应部门会同生技部、档案室、施工单位、接收单位等一起开箱检查,按发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做好记录共同签证,对装箱的技术资料、原件交档案室复印存档保管,供施工使用,发现供货产品与合同不符合或有质量问题,以签订合同单位为主及时上报,并通知财务部门拒付货款。

4.2送、变电设备要分别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标准进行验收。

4.3工程施工阶段设计部门根据设计任务和工程进展情况,派驻设计代表协调设备安装土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其设计变更问题,生技部组织检修、运行人员参加,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4.4输、变电设备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电气试验,以保证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设备试运前,以生技部主任为主的,由基建、设计、施工、生产、调度、修试等部门组成启动验收委员会。设备调试阶段,生产运行部门参加试运,整套启动24小时带负荷试运等工作。输、变电设备必须按有关施工、安装验收、生产单位认证签署意见后,方能结束。

4.5试运行结束一个月,施工单位将设备安装、记录、调试报告、设计修改说明及附图、竣工图隐蔽工程图、设备制造厂说明书及技术资料、装配制造图、以及专用工具、测试仪器、备品配件等进行整理清点,列出清单,移交生产部门,生产、施工部门提出工程竣工决算书。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扣除施工单位一定数量的质量保证金。

5设备、财产管理

5.1新设计安装、大修、更新改造的设备经调试检验合格按规定办理搬运手续,经半年试运良好,由技术和实施部门负责按规定移交设备管理单位纳入正常管理。各项交接中必须交清全部资料,办理交接手续,应有主管领导和有关单位参加。

5.2专项设备到库后由物资公司通知生技部开箱检查,以便索取技术资料。检查合格后,通知财务部付款入库。财务、生技部办单项建卡,由仓库管理。

5.3设备出库,由施工单位办理出库手续,施工单位以主机为单位分项作出预算,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报财务部结算,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5.4新安装设备、大修合格搬运的设备、更新改造后投运的设备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由财务部调整,建立固定资产台卡。生技部及使用单位建立设备台帐,纳入正常运行管理。

5.5停用设备(停用半年以上不包括备用设备)由使用单位和技术部门提出,生技部组织审核,确定就地或退库封存,办理停运手续,财务、生技部撤出台卡,停止折旧。

5.6需要报废的设备,由生技部组织审核,提出设备报废报告,经领导审定,报上级批准,报废设备由财务公司组织拟定新价格,重新建卡,生技部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定价处理。

5.7对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逐步报废更新:

a) 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工艺和运行要求的设备。

b) 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设备。

c) 大修后虽能恢复精度要求,但不如更新经济的设备。

d)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设备。

6设备的基础管理和技术管理

6.1生技部应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全公司设备设施,建立设备台帐,达到帐、卡、物相符。

6.2各站所应按技术管理要求,努力掌握设备运行的各项技术参数,健全各项运行记录,按时准确填写异常运行报表,建立技术档案,为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制定防范措施和合理的检修周期,提供可靠的技术数据。

6.3各站所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维护检查界限进行工作,不得出现空白,依计划按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器仪表、压力容器及各供电设施进行维护、检查检测和预防性试验,并按规定报告各项成果。各新投运运行的设备运行前必须按照试验规程、验收规范办理投运手续。

7运行管理

7.1各站所应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设备检修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检修规程,严格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以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周期,降低检修成本。为确保安全运行,未经许可不得超参数运行。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领导、生技部主任现场审查批准。

7.2各设备使用单位应按规定上报有关设备正常和异常运行数据、检修情况等报表,在领导和主管部门的指挥下及时消缺,对站所消缺确有困难的应通过主管部门报有关部室和公司主管领导,对重要设备带病运行,公司、部、站、所的领导应特别巡视,以提出防范措施。

7.3设备事故备品和检修品应分别管理,事故备品按定额进行储备,检修备品按需要储备。

7.4城内公用变压器和低压线路,应由有关部室按计划进行动态测试,填报运行数据,以保安全经济运行。

7.5公司全部机动车辆,保养和大修计划由运输公司按规定自行实施,但应按月向设备主管部门填报月单车行驶公里和单车的公里耗油量,以及二级保养以上、大修等技术状况报表。8设备计划管理

8.1生技部应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设备动态检修计划、设备动态检测计划、设备升级计划、设备安全防范措施的实施计划、设备大修计划、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经领导批准后,应纳入企业的年度计划,并严格执行。

8.2企业所提取和使用调和大修理基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遵守财经制度,接受审计监督。

8.3设备消缺计划,应由生技部编制,有关单位按计划执行。如需停电作业,执行单位应提前48小时向调度室提出申请,统一安排,避免重复停电,其它停电事宜按停电申请规定

办理。

8.4备品备件的供应计划,应由物资公司按备品备件中库存最低限额和盘存自行编制采购计划。

9设备缺陷管理

9.1站所负责将发现的缺陷,按其类型和规定方式及时上报(设备专责每月5日前)生技部和调度室,并根据其性质采用相应的监督、限制措施。站所设备专责人应对缺陷性质、严重性汇报负责。

9.2调度员在接到一类缺陷汇报后,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断,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对汇报的缺陷性质,严重程序内容负责,同时必须从运行方式上限制缺陷的继续发展。

9.3各班组负责检查本标准在班组内的执行情况,同时还应负责对所报缺陷进行核实,并及时组织消除所辖设备的设备缺陷。

9.4生技部应及时协助检修班鉴定一类缺陷性质,拟定消缺技术措施,负责安排消缺计划,督促消缺计划的实施。

9.5凡应设备缺陷管理不善而造成事故、障碍及临修者,均按上述分工职责追究责任。10大修更改工程管理

10.1年度大修更改计划的制定,应由运行部门提报下年度设备大修、更改工程计划草案,于10月底交生技部,11月20日前生技部负责汇总调整,编制公司下年度设备大修、更改项目计划,交生产副经理审查,计划方案应力求全面、准确、不漏项目。

10.2由生产副经理或生技部主任主持召开计划平衡会,对计划方案进行调整和平衡。生技部对经调整和平衡后的计划进行整理,待经理批准后,下达各部门,做为公司年度大修更改计划。年度大修更改计划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实施,未经经理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10.3生技部下达年度计划后,承办单位要分解制定本部门大修计划,做好大修工程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要按照检修工艺标准和要求进行。加强质量监督,充分发挥质保体系和质监体系的作用。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分段验收”和工程竣工后的“三级验收”,做好设备大修后的试运行工作。

10.4大修工程竣工后20天,更改工程30天,施工单位将全部图纸、技术资料及安装调试记录等送交生技部。生技部对全部工程资料进行审查,正确、齐全后交档案室存档,由生技部下发有关部门使用。

第19篇:小区入网协议范本

供 热 入 网 协 议

订立协议双方:

甲方:焦作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

乙方:焦作市某某臵业有限公司

根据乙方用热申请,甲方同意在供热管网上开口向乙方热。为了增强双方责任感,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订立入网协议如下:

一、乙方小区居民共计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平方米,商业建筑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每户需交纳2000元的入网费和1500元的热力计量装臵安装费(以下简称热表费),房屋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用户,热表费视具体情况而定。

乙方应一次性支付甲方入网费元,热表费元,费用合计。

二、甲方负责一次供热管网和换热站设施的建设及费用,负责一次供热管网的运行、维护及管理费用。一次供热管网的产权归甲方(一次管网侧距换热站1.5米处为产权分界点),1.5米之外直到一次管网产权归甲方,1.5米之内及换热站、二次管网和其他供热设施的产权归乙方。

甲方在保证乙方正常供热情况下,从一次供热管网、二次供热管网或换热站上外接管道供热时,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热,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和对第三方赔偿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消除和承担。

三、乙方负责一次供热管网和换热站施工的协调及费用,负责一次供热管网施工前的破道、园林、规划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

费用。乙方负责换热站的土建工程建设及费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设计、装饰、维护,位臵必须经甲方认可(附规划图),换热站土建工程完工后要达到《GB22337-2008》和《GB3096-2008》环保要求并由甲方无偿使用。换热站没有达到环保要求前,甲方有权拒绝换热站工程施工。换热站投入使用后因噪声或振动扰民引起居民投诉的,均由乙方负责居民赔偿和设施整改。换热站使用的水表、电表乙方要按照甲方指定的位臵安装, 并单独立户,不准使用套表。乙方负责换热站照明、通风、排水设施的安装和费用。

乙方负责换热站及其它供热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费用,在乙方供热小区换热站及庭院管网失水率及热损达到甲方要求前提下(失水率要求小于2‰,热损要求小于7.5%),甲方按乙方当年用户用热使用率(用热户按当年度购买热费居民户数为准)比例支付乙方换热站水电费。当用热使用率大于等于80%,且满足甲方失水率及热损要求时,换热站用水表和电表可以过户到甲方。

乙方拒不配合甲方对热量表的检修、维护和数据的确认,导致甲方无法检修乙方热量表的,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热,直至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热量表检修工作。乙方承担由此停止供热及检修期间无法用热的全部责任。

四、热表安装位臵由甲方指定,户内采暖管道出口位臵距楼道立管1.5米内管道连接费用含在热表费内,超出1.5米部分的管材及施工等费用不含在热表费中,用户需另行交纳。

小区热量表安装及管理事宜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五、乙方在收取用户相关费用前,必须协助甲方与用户签订《焦作市居民住宅计量供用热合同》。

六、乙方建设的二次管网及供热设施,需经供热行政主管部

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并网供热,验收协议另定。

七、根据乙方具体情况和要求,甲方承诺在供暖期内换热站出口温度不低于 60℃(根据焦作地区的气温变化情况)。

八、甲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和方法收取采暖费,乙方按时缴纳采暖费。

九、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合同款,甲方收到全部合同款之日为本合同生效日期。甲方在收到全部合同款前有权拒绝供热。

十、甲方承诺本入网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向乙方供热(乙方必须具备供暖条件并且主管网铺设到该小区)。

十一、本入网协议如有不周之处,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该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入网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20篇:光纤入网服务协议

成都市******************

光纤业务入网服务协议

服务商:***********

客 户:

为保障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信息办(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 享有使用光纤接入服务(含接入INTERNET、点对点、点对多点)的权利。2 有权对关系接入业务的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述。

3 须遵守INTERNET的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的文件和商业广告。4应配合本公司因对光纤的计费系统、管理系统进行技术改造而实施的业务变更。5不得擅自利用本公司光纤接入开展ISP、ICP业务,即不得转租第三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把本公司提供的宽带接入作为第三方营运电路的出口。如经发现有此事实,本公司除有权停止提供一切服务外,同时保留追究客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6客户办理更改资费、拆机等业务变更时,分两部分交纳当月使用费,A、变更前,按原资费标准收取;B、变更后,按新资费标准收取。

7客户如不继续使用光纤业务接入服务,须及时与本公司书面申请办理拆机手续,以免继续产生费用。因未办理拆机手续而产生的网络使用费,客户应按时缴纳,否则视为客户欠费。

8本公司提供的光终端设备,客户享有正常协议期内的使用权及保管权。未经本公司许可,客户不得擅自拆改或更换设备与线路。

9.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传输线路、设备安放位置原则上不得发生变动、迁改,若因客户的原因发生变动、迁改,由客户与本公司协商拟定。

二、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本公司有权利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收回为光纤业务线路提供的固定IP地址。

2.按照协议签订的资费标准收取光纤业务的各项费用,并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3.本公司按年进行网络使用费结算。

4.负责投资建设光纤线路和提供光终端设备供客户使用,产权归本公司所有;保证客户端设备(含光终端设备)到本公司域网的线路畅通;在建设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及时开通光纤线路。

5.在保证客户扩容需求的前提下,有权使用光终端设备的剩余端口作其它通信需求使用。

6.应按客户在协议中填写的业务类型向客户提供光纤接入服务。若因该业务类型政策性调整、客户未履行义务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时,本公司有权终止该项业务。

成都市***********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监督网址:http://****************

24H服务TEL:028-************* 邮政编码:610000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确保通信质量,提供符合协议要求的服务内容及相关技术支持。

8.客户办理拆机业务后,本公司有权收回光终端设备。

9.本公司有权根据上级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调整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内容。

10.网络开通后,本公司向客户提供7*24网络监控维护服务,保证网络的正常工作,当发生线路故障时,乙方承诺:如一级故障(包括挖沟、交通意外等)确保在24小时内排除;如二级故障(包括甲方设备、软件配置、配件等)确保在12小时内解决。

11.本公司向客户公开网络故障申告电话及受理流程,并对客户的故障申告及时做出响应。

12.光纤收发器以下设备、材料和施工可根据客户的需求由本公司有偿负责。

三、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并退还光终端设备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解除。

2客户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公司终止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 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 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客户: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已经丧失或者可能丧失付费能力的其他情形;

(3) 逾期1个月以上未交纳网络使用费;

(4) 客户利用已享受的服务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5) 以保证金、担保人和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保证条

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6) 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

四、违约责任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网络阻断,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接入使用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使用时为止。

2本协议一经鉴定即具备法律效力,除法定不可抗力的非常情况或政府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或终止协议,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违约金和赔偿金。违约金金额为5000元整。若由于一方擅自终止协议或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需赔偿对方损失。

五、证明资料

1.客户的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客户委托书。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执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选着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1.向有管辖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2.由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协议中双方认可的网络带宽、资费、付款时限与付款方式

1、本公司此次协议中向客户提供的网络带宽为:。

成都市***********

3、付款时限:网络接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付清款项。

4、其它补充:。

5、付款方式:转帐

单位:******************

开户行:*******************

帐号:********************

八、附则

1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协商签订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客户与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本公司租用的光纤接入业务的协定,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3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对方有关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 4本协议有效期限。即年年

期限届满之日起提前一个月,除非一方通过书面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展一年,延展次数不受限制,本协议期满后,在相同竞争条件下,本公司享有优先合作权。

5本协议一式两份,客户与本公司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和签章后生效。 服 务 商:

签约代表人:

签约 日期:年月日

客户: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成都市***********

入网承诺书
《入网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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