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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02:32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办公用房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第三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制度规定,强化监督管理;

(二)科学规划,统筹机关办公和公共服务需求,优化布局和功能;

(三)规范配置,科学制定标准,严格审核程序,合理保障需求;

(四)有效利用,统筹调剂余缺,及时依规处置,避免闲置浪费;

(五)厉行节约,注重庄重朴素、经济适用,节约能源资源。

第四条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有关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中央和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建设项目审批、建设标准制定以及投资安排等,财政部负责预算安排、指导开展资产管理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权属、使用、维修等有关管理工作,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委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前款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相关机构承担办公用房管理职责。

各级党政机关是办公用房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内部管理和日常维护。

第二章 权属管理 第五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以下统称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应当登记在行政主管部门名下。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办公用房权属的登记主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的,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核准,可以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在使用单位名下。

因历史资料缺失、权属不清等问题无法登记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公用房权属备案,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处置。

第六条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制度。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办公用房资产管理分台账,资产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调整更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产管理总台账,定期组织清查盘点,确保总台账信息与使用单位分台账信息账账相符,与办公用房实际状况账实相符,与权属证书信息账证相符。

第七条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统计报告制度。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定期统计汇总办公用房管理情况,报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并送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数据库,并纳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共享共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统筹推进本地区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上下一体、互联互通、动态管理。

第八条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制度。使用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办公用房档案管理,及时归集权属、建设、维修等原始档案,并移交产权单位。产权单位应当加强办公用房档案的收集、保存和利用,确保档案完整。

第三章 配置管理

第九条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人员编制情况、办公与业务需要等,编制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保障规划,优化办公用房布局,具备条件的逐步推进集中或者相对集中办公,共用配套附属设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时,应当统筹安排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用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驻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有效保障上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用地需求。

第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从严核定面积。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制定和完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并实行标准动态调整。

第十一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方式包括调剂、置换、租用和建设。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需要配置办公用房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优先整合现有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

第十三条 采取置换方式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确保符合办公用房各类功能要求,并按规定组织资产评估,置换所得超出面积标准的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置换所得收益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

置换旧房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置换新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建设审批程序。不得以置换名义量身打造办公用房,不得以未使用政府预算建设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

第十四条 无法调剂或者置换解决办公用房的,可以面向市场租用,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需租用办公用房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核准后,报财政部门审核安排预算;或者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筹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需求,制定租用方案,报财政部门审核安排预算后,统一租赁并统筹安排使用。

任何单位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制定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金标准,并实行标准动态调整。

第十五条 无法调剂、置换、租用办公用房,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的,可以采取建设方式解决,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从严控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购置。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申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

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申报前应当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出具必要性审查意见。

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厅(局)级及以上单位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申报前应当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出具必要性审查意见;厅(局)级以下单位的项目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

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由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审批权限分别负责审批,其中由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项目,申报前应当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出具必要性审查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地方其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县级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和乡(镇)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市级人民政府审批。

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十六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所需资金,应当通过政府预算安排,不得接受任何形式赞助或者捐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者摊派,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借款,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用房配置。涉及新增资产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第十七条 新配置办公用房的党政机关,应当在搬入新办公用房后1个月内,将超出核定面积的原有办公用房腾退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不得继续占用或者自行处置,不得自行安排其他单位使用。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十八条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办公用房使用协议,核发办公用房分配使用凭证。

办公用房分配使用凭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办理使用单位法人登记、集体户籍、大中修项目施工许可等,不得用于出租、出借、经营。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核定面积内合理安排使用办公用房,不得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不得调整给其他单位使用。办公用房安排使用情况应当按年度通过政务内网、公示栏等平台进行内部公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配备情况应当按年度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领导干部在不同单位同时任职的,应当在主要任职单位安排1处办公用房;主要任职单位与兼职单位相距较远且经常到兼职单位工作的,经严格审批后,可以由兼职单位再安排1处小于标准面积的办公用房,并在免去兼任职务后2个月内腾退兼职单位安排的办公用房。

工作人员调离或者退休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办理调离或者退休手续后1个月内收回其办公用房。

第二十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大开间等形式,提高办公用房利用率。 会议室、接待室等服务用房,可以采取可拆卸式隔断设计,提高空间使用的灵活性。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批复中已经明确和机关一并建设办公用房的事业单位,按照面积标准核定后可以继续无偿使用机关办公用房。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已经占用的机关办公用房,按照面积标准核定后可以继续无偿使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已经占用的机关办公用房,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腾退;确有困难的,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批准,可以继续有偿使用,租金收益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事业单位已经新建、购置办公用房或者租用其他房屋办公的,应当在6个月内将原有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原则上不得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第二十二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重新核定其办公用房面积。超出面积标准的,使用单位应当在6个月内将超出部分的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党政机关转为企业的,应当在办理企业工商注册后6个月内将原有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转企单位确有困难的,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批准,可以继续有偿使用,租金收益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新建、购置或者租用办公用房的,应当在6个月内将原有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党政机关撤销的,应当在6个月内将原有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购买物业服务机制,逐步实现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具备条件的逐步推进统一物业管理服务。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经济、适度的原则,制定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费用定额。

第二十四条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试行办公用房租金制,逐步推进办公用房经费预算管理和实物资产管理相结合。

第五章 维修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包括日常维修和大中修。中央和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制定,并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十六条 使用单位负责办公用房的日常检查和维修,所需资金通过部门预算安排。

第二十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需要大中修的,使用单位向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结合办公用房建筑年代、历史维修记录、老化损坏程度、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水平和使用单位的实际需求,统筹安排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报财政部门审核安排预算。

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批。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委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厅(局)级及以上单位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审批情况应当报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六章 处置利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有下列情形之一闲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调剂使用、转换用途、置换、出租、拍卖、拆除等方式及时处置利用:

(一)同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总量满足使用需求,仍有余量的;

(二)因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房屋结构等原因,不适合继续作为办公用房使用的;

(三)因城乡规划调整等需要拆迁的;

(四)经专业机构鉴定属于危房,且无加固改造价值的;

(五)其他原因导致办公用房闲置的。

处置利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涉及权属、用途等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 同一区域内闲置办公用房具备条件的,应当加强跨系统、跨层级调剂使用。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之间调剂使用的,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提出意见,经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调剂使用情况报财政部备案。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与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之间调剂使用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审核提出意见,经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批准后实施。

地方同级或者上下级党政机关之间,以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之间调剂使用的,参照前两款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具备条件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可以商有关部门将闲置办公用房转为便民服务、社区活动等公益场所,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置换为其他符合国家政策和需要的资产。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招租,租金收益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党政机关如有需要,应当及时收回出租的办公用房,统筹调剂使用。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出租办公用房。

第三十一条 闲置办公用房无法通过调剂使用、转换用途、置换、出租等方式处置利用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拍卖,拍卖收益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三十二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内部使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办公用房监管,严格履行相关管理程序,对使用单位的办公用房违规管理使用问题及时按照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和单位查处。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办公用房管理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第三十三条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巡检考核制度。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本级党政机关(含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以及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联合巡检,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

办公用房专项巡检应当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政府绩效考核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巡检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公开制度。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需要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办公用房建设、使用、维修、处置利用、运行费用支出等情况,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共平台定期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管理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违规审批项目或者安排投资计划、预算的;

(二)不按照规定履行调剂、置换、租用、建设等审批程序的;

(三)为使用单位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的;

(四)不按照规定处置办公用房的;

(五)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统计报送中瞒报、漏报的;

(六)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不及时处理的;

(七)有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情形的。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擅自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至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名下,或者不配合办理权属登记的;

(二)未经批准建设或者大中修办公用房的;

(三)不按规定腾退移交办公用房的;

(四)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的;

(五)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或者处置办公用房的;

(六)擅自安排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使用机关办公用房的;

(七)为工作人员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或者未经批准配备两处以上办公用房的;

(八)有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情形的。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党政机关本级的技术业务用房以及机关办公区内的技术业务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从严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途,原则上不得调整用作办公用房。

党政机关本级的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以及机关办公区内的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项目申报前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出具土地、人防等审查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各类技术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合理区分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

第三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用房管理适用本办法。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1]

推荐第2篇: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XX]17号)精神要求,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我们学校对这次清查活动高度重视,首先召开校委会,认真学习有关的文件精神,其次召开全体教师会,集思广益,安排部署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采取的主要做法: 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体教师共同排查外,成立了以蔺德文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由南永谦,赵荣二位同志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另外由办公室承担绘制图纸的工作。

三、自查情况

1)学校的基本情况

我校位于称钩驿镇镇政府所在地,目前核编教职工人数为30人,实有教职工38人,现有教学班8个,现有学生人数230人,其中有103名学生住校就读。

2)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

我校的办公用房都是三级办公用房,没有房产证,有土地证,总建筑面积为544.2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408.15平方米。具体每栋建筑的使用情况是:

01号综合教学楼,砖混结构,三层,建筑面积1173平方米,共有三间教室,一间音乐教室,一间电教室,10间办公室,有10位教师在上面办公并兼宿舍。

02号教学楼,砖混,总建筑面积422平方米。一层为商品房,已出售,二楼有二间白板多媒体教室,一间学生兴趣小组活动室;一间是党员活动室和一间学生广播室。

03号宿舍楼框架结构1273平方米,三层,全部住校学生宿舍。 04满江楼(砖混结构184平方米2F):二层,14间房,共28位教师在上面办公并兼宿舍。

05教学楼(框架结构2112平方米4F),4间教室,一间多功能室,一间学生体操室,三间仪器室,三间实验室,一间图书室,一间阅览室,三间储藏室。

3)我校总建筑面积为3991平方米,其中大部分为教室,多功能室,学生活动室等,教师的办公面积为544。2平方米。

4)存在的问题: 我校的编制人数和实际人数不相符,如果按照编制人数30人算,则办公用房面积是超标的,但如果按照实际人数38人算,则没有超标。

五、清理效果

经过我们对学校办公用房的清理和整顿工作,学校的办公用房得到了规范和整齐。学校的工作面貌有了新的改观。我们认识到,办公用房不仅仅是简单的作风问题,更是一个学校工作面貌的集中体现,没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就没有良好的工作成绩。只有把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做好,把学校的工作面貌搞好,我们的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

推荐第3篇: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

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号)精神要求,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学习,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号)标准,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现将我部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专题召开×××会议,并成立了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二、自查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现办公用房为××××××总共使用面积为××××平米。通过自查,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使用面积上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

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要求,无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多处占用办公用房、无已理离退休手续的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和无退居二线、转任人大或政协专委会主任、副主任的领导干部使用办公用房等违规情况和行为。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

×××年×××月×××日篇二: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报告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中心小学

达川梯小发〔2014〕第3号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中心小学

关于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

达川区教育局:

根据达川委办发〔2014〕17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在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刻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校长赵锐成同志为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

二、自查整改情况。

我校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工作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教师共同清理外,还抽调专人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让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1、认真清理教职工办公用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在编人员人数对人均办公面积进行统计,并对各办公室教职工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在编教职工72人。我校实行教师集体办公,以教研组和年级组为单位,每间办公室面积为20平方米,办公教师都在6人以上,人均办公面积约4平方米,未超出标准;

2、严格对学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一是书记校长室建筑面积为18平方米,按要求超标9平方米,经整改将办公室分出9平方米作为学校文印室,整改后校长办公面积9平方米,未超标;副校长、政教和少先队办公室共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副校长、工会和安全办公室一间,面积18平方米,共3人办公,未超标;教务、教科室和学籍管理办公室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总务办公室一间22平方米(含财务档案室12平方米),共2人办公,未超标。

经自查整改,我校办公用房无超标使用现象,符合标准。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又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方针。

三、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

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达川区石梯镇中心小学

2014年3月19日

报:达川区教育局、石桥片区教育工作联络点

送:各村小学、办学点

达川区石梯镇中心小学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印发

篇三: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汇报

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汇报

根据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和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清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有关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研究工作措施,并进行动员部署,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形成了领导有力、配合密切、责任清晰的组织机构,为该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详细调查,摸清底数。为保障清理工作有效开展,我局把摸清现有办公用房面积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对机关办公楼层进行了核查。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督导。完善了工作机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坚决制止违规启用,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问题,确保始终符合勤俭节约、安全适用的原则。

三、清理结果

我局现有办公楼两层,局在职人员23人,临聘人员5人,共28人。二楼办公用房共17间(人均面积16平方米),其中大会议室1间;三楼办公用房共11间,其中领导干部办公室5间(正厅非领导干部1间,面积24平方米。正县级2间,人均面积22平方米;副县级3间,人均面积24平方米),小会议室1间,库房1间,档案室及阅览室1间(面积均为24平方米)。

我局将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清查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

xx市xx局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xxxxxx工作部署,按照xxxxx要求,xxxx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起来,对办公用房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现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清理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

目前,xxxxx共有工作人员x名,县级干部xxxx,科级干部xxx名,科员xxxx名,编外人员xxxx名。原有办公用房xxx间,办公面积xxxx,现有办公室xxx间,办公面积xxx;共清退办公用房xxx间,办公面积xxx。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室、办公面积等方面全面落实xxx工作部署,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严格依据办公用房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xxxxx 2014年2月27日篇五:关于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 3 关于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

办公用房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x委办发电[2013]38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x财资[2013]4号)的工作要求,我台迅速组织了有关人员对照清理内容进行了办公用房使用的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报告如下:

一、大楼办公用房的基本情况

xx市广播电视中心大楼于2002年底投入使用至今已近11年了,因历史遗留问题大楼建筑、消防尚未验收,未明确使用权,未取得房产证。目前,在大楼内办公共有三个单位,分别是xx市文广新局、xx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和我台。我台人员编制数为230人,实际在编数197人,临聘人员63人,共260人,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共12089.75㎡。

二、自查情况

对照6项清理内容,我台自查第

二、

三、

四、五项发现没有出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和未经批准租用、出租、出借、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自查内容第一项,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的规定,由于我台承担着广播、电视新闻节目制作和播出的职能,有行业特殊性和工作需要,生产

运营用房较多。在我台建筑面积为12089.75㎡的办公用房中,用于生产运营用房分别有各类型演播厅约1100㎡,录制、编辑、播出机房(室)约1600㎡,大、小会议室约800㎡,维修间、设备库、档案室、资料室、杂物间共约1000㎡,空置的办公用房约500㎡,另外还有大堂约300㎡、电梯间901.5㎡、走廊1500㎡、卫生间约500㎡,我台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888.25㎡,实际人均办公用房约14.95㎡。

推荐第4篇: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一)

根据中国共产党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县质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办公楼使用上: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90年代末一建公司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200余平方,于2006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50万元从县房产局购买,购买后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办公面积上:我局在职人员16人,聘请人员5人,借用人员1人,共21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5.71平方,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1999)》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开委办发[20**]2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县编办核定:>交通运输局机17人、开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3人、开江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所10人、开江县地方海事处6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人,科级以下24人。

2.企业性质:开江众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人员6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县交运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县稽征所办公楼,位于开江县城普大道老年公寓旁,建筑面积747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4.9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443.05平方米(含会议室121.28平方米,档案室42.14平方米,驾驶员休息室10.31平方米,走廊、楼梯、阳台、卫生间等269.32平方米)。由于资产(该资产权属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系借用,所以我局并无产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德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雪云任副组长,办公室雷挺、胡永红、徐丽、黄子均为成员的交运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开江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开江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三)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推荐第5篇:教学办公用房

济渡职业中学办公用房概况

我校办公用房概况:设有专门的校长办公室一个,副校长办公室两个,学生管理处办公室一个,后勤、财务室一个,教导处一个,行政办公室一个,会议室一个、安全保卫处一个。教室办公用房两个。

我校教学用房概况:共有教室18个,音乐室一个,物理实验室两个,化学实验室一个,生物实验室一个,计算机房4个,机床操作室两个,电子实验室三个。

推荐第6篇:车辆办公用房

整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和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制度

一、公务用车通过政府采购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严格执行单车预算标准,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

二、严格规范车辆审批程序。公务用车达到更新标准的且不超编,经请示公务用车管理部门按照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办法予以更新。已到报废期的公务车辆,经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按照车辆报废程序报废。

三、不得公车私用,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下班后驾驶员要及时将车辆入库,节假日期间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要经委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委领导多人参加公务活动,尽量安排统一车辆或拼车,各处(室)、单位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

五、保持车容车貌的整洁,按时做好车辆养护,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准带故障出车。

六、做好安全管理,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注意车辆安全,遵守交通法规。

七、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新增、调整、变更办公用房,向市管局提出申请。

八、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

在核定的办公用房范围内按规定标准安排、合理使用。不得超过规定面积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凡有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一律予以腾退。

九、加强办公用房日常管理,保证办公用房安全和完整。不得改变办公用房的用途,不得将办公用房抵押、转让、租借。

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办公用房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原有设施,不得违反安全规范和变相进行改建扩建。

推荐第7篇:办公用房清理

涿州市教育局

关于办公用房清理需要进一步明确问题的

通 知

机关各科室,全市各学校:

日前,涿州市清房办转发了保定市清房办《关于办公用房清理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的通知》,为做好教育系统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对照《通知》精神,立即开展清查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严格标准。各学校要将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把手直接负责,亲自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严格标准,严明责任,确保规范彻底达标。

二、把握政策,严格执行。按上级通知要求,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应含休息室。明确有领导带班的单位,可单设一间领导带班室,且不得超过规定面积(12—18平方米)。

三、实事求是,严防虚假。领导干部不得在办公室虚增工作人员作假达标,其中各学校一把手要单独办公,决不能通过虚增人员方式假达标,办公用房面积要严格符合规定标准。

四、严格时限,严肃问责。根据保定市清房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学校务于10月31日前清理整改到位。凡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根据相关部门移交线索或信访举报情况,教育局将进行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和学校领导进行问责追究。

附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指标有关规定摘录

涿州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23日

附件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有关规定摘录

一、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 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 县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 县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科级以上: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领导干部超标办公用房整改原则

办公用房(含休息室、不含卫生间)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及以内且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的,可暂不腾退或隔断;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50%的,可暂继续使用,待下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领导干部职务变动调换办公用房时一并整改;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50%及以上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或房管部门及时安排整改。

推荐第8篇:办公用房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级,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2,24,18,9,6平方米。

该标准还规定了省级及直属机关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以及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公务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大小。

根据该标准,县(市、旗)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而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而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处处时时为人民谋利益,关心人民的疾苦,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有事同群众商量,努力改善人民生活。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联系群众,一直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如何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是摆在每名领导干部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明确着眼点,夯实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思想基础 要强化理论武装。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新形势下促进、保证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思想武器。要不断深化学习、提高素养,加深对密切联系群众的基本观点、基本原理的理解和运用,把握衡量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基本标准,以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和群众的实际需求。 要严格制度约束。要严格形势分析制度,定期检查党组织决议的制定、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背群众意愿的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查找突出问题,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严格检查讲评制度,结合民主生活会,总结讲评对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并以此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要严格群众评议制度,畅通群众表达意见的渠道,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真心换取群众的真话。

二、选好结合点,找准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途径 首先,要同党组织建设相结合。要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从组织上保证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能自觉地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要做到“五个不争”,即在行使职权上,不争谁大谁小;在处理工作上,不争谁说了算;在原则问题上,不争个人的面子;在使用干部上,不争一己的好恶亲疏;在生活待遇上,不争谁先谁后。 其次,要同中心工作相结合。只有围绕中心,才能抓住大局,才能实现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目的。既要抓物质建设,又要抓精神建设,以联系群众的成果促进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以中心工作的有效开展,保证密切联系群众向更深、更广处延伸。 第三,要同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相结合。群众看待领导干部、看待一级党组织,往往是从身边具体的事情开始的。因此,要坚持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致力于优化内部环境。要切实做到“抓大事、做实事、办好事、不出事”,力争做到群众有呼声,党组织有回声;群众要求办,党组织有行动。

三、抓住关键点,树立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良好形象 领导干部要把权力使在为群众服务上。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领导干部要把心思用在解决群众疾苦上。要时刻做到心系基层办好事,履行职责带好头,群众面前做榜样,献身事业当好官。凡是群众生活上的难题,都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做到以关心群众促稳定,以解决问题促发展

党的教育方针:

党的十八大对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进一步明确强调了教育在国家战略中优先发展的地位。

二、坚持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坚持改革创新。

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四、坚持协调发展。

要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五、坚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六、坚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要努力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袁贵仁指出,报告在“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中提出,要使我们国家快速发展起来,使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起来。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对教育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经济发展方式 的转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教育承担的任务十分艰巨,机遇与挑战并存。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广大教育工作者神圣而光荣的使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战线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当作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迅速在全国教育系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推荐第9篇:办公用房清理

古井镇董门楼小学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谯城区教育局、古井镇中心小学有关清理办公用房的会议精神,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并立即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认识,加强管理

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节约资源,维护学校教书育人形象的重要做法。为了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们董门楼小学成立了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对我校的办公用房及教学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我校现有建筑面积137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其他为教学建筑用房。我校在编人员16人,接上级通知后,我校对于本校教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对于教师办公用房进行了统一规划、合并,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办公。目前,我校教职员工、学校领导办公用房人均使用面积均符合文件规定标准,简单、整洁又卫生,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校在办公室、教学用房等方面使用符合上级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室,维持办公场所普通、简单现状;2.严格依据办公室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古井镇董门楼小学

2014-6-20

推荐第10篇: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群龙乡办公用房清理管理制度

接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群龙乡积极响应,乡党委立即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安排专人对乡机关的办公用房进行检查登记,对乡机关所有的办公用房面积、用途、所属部门逐一建档,同时规范各部门的办公用房,对乡机关各部门办公用房进行了合理调整,对占用的办公用房立即进行清理,所有办公用房由乡党委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二、确立相关制度,乡机关各部门使用的办公用房必须确立相关使用制度,严禁对外违规租借办公用房,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办公用房使用制度。

三、形成自查报告,对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后,乡机关根据目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形成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报送县机关的同时在全乡进行传阅,集思广益,以便更好的加强办公用房管理。

第11篇:办公用房总结

常河学区发„2013‟85号

常河学区办公用房清理总结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 和市委“八项规定”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我学区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到位

成立了学区校长任组长,各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对我学区所属19所学校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明确责任,细化分工

依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明确了清理对象、范围、内容及清理依据,采取先清理登记后整顿的程序进行。对全学区各学校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情况及使用情况集中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

三、加强检查,监督到位

学区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清理办公用房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拖延不报。坚决纠正和查处清理整改工作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了清查整顿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建立长效机制

我学区针对清理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方面的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巩固清理整改成果。

2013年11月26日

第12篇:办公用房申请

办公用房申请

校领导:

由于我处承担着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报名和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要求,有许多工作必须在具有数字证书(密钥)的电脑上进行,要严格保密,该电脑及操作人员须要有单独的工作场所。所以需申请一间专门的办分室,望批准!

特此申请!

学科规划与建设处(研究生处)

2013年10月11日

第13篇:办公用房超标案例

办公用房超标

1.上饶市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2013年至2014年期间,上饶市质监局存在弄虚作假以会议费、培训费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冲抵不合理开支;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普遍超标且未按有关要求整改到位;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树仁的儿子王某在“吃空饷”专项整治后仍然在下属单位上饶市计量所“吃空饷”等问题,有关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胡平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上饶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玉山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周义水超标准面积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经上饶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周义水党内警告处分。

第14篇:办公用房整改方案

办公用房整改方案

>方案一:办公用房整改方案

根据分析评议阶段委机关各部室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办公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先进性教育分析评议阶段,办公室共收到意见和建议32条。经过分析、归纳和梳理,我们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于服务工作的问题(9条);二是关于内部管理的问题(5条);三是关于综合协调的问题(6条);四是关于车辆的管理和使用的问题(4条);五是关于财务管理的问题(3条);其它有5条。

二、整改的目标

通过整改,使办公室的全体同志在理想信念,服务观念,自身素质,自我管理能力和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等方面均有明显的提高;使办公室的服务、协调、综合管理等各项工作都有明显的进步和增强,工作效率更高,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得更好。

三、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1、树立\"五个\"服务思想。即为领导、为离退休老、为基层党务工作者服务、为机关各部室和全体同志服务的思想和\"能办的事,要不讲条件马上办;可能办得到的事,要创造条件尽快办;在目前的条件下办不到的事,要耐心讲明情况,待条件成熟后立刻办\"的服务思想。

2、确立\"四个到位\"的工作原则。即\"工作到位、服务到位、态度到位、语言到位\"。

3、处理好\"一个关系\"。即正确处理好按规章制度办事与\"以人为本\"的关系,在不违背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尽量做到服务工作的\"人性化\"。

4、加强与机关党委的沟通、协调工作,配合机关党委做好为离退休老同志的服务工作。

(二)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1、实行问责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对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程序的人和事,严格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使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对机关现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清理,编印《机关党务工>作文件汇编》;编印《机关党建工作通讯录》。

3、制定和完善《劳务工管理暂行规定》、《党工委机关外出学习考察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管理使用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形成综合管理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4、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的沟通,尽快办好\"货币化分房\"工作。

5、认真学习办公室工作、后勤管理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等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提高综合协调的能力,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1、摆正位置,明确职责。办公室是委机关的一个服务部门、综合协调部门,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不是领导部门。因此,在工作中要多做协调工作,不越位,不越权,不指手画脚。

2、当好联络员和播音员。在工作中,主动与委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交流、沟通,充当委机关各部室之间的联络员和播音员,帮助各部室疏通信息交流渠道。

3、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思想,积极协助领导处理好内外关系。多为领导决策出主意、想办法,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四)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车辆管理和使用。

1、修改和完善委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2、严格执行委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委机关现有的所有车辆,实行统一调配,在保证委领导工作用车和离退休老同志用车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证委机关各部室工作用车。

3、办公室的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和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所有的公务用车和因私用车,均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未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车辆。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委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

1、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委机关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2、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每半年在办公会上通报一次行政经费收支情况。

3、财务人员不得直接处理未经分管财务工作的委领导和处室领导签字的单据,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每周

二、周四的下午为报帐时间。离退休老同志和驾驶员因情况特殊,可区别对待。

方案二:办公用房整改方案

为落实中央两办和湖南省委省政府清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相关要求,我院严格对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清理现有办公用房,并于12月13日之前整改到位。

一、我院基本情况

目前我院共有工作人员17名。其中院领导4名,院长由***兼任(在我院未设办公场所),常务副院长(由国防科技大学选派),2名专职副院长由副厅长级干部担任,正处长2名,副处长1名,出纳1名,会计1名,其它工作人员8名。

二、我院办公场所使用和整改情况

为积极响应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四风\"突出问题解决的要求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精神,我院领导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查找突出问题,边查边学边改,整改活动推进扎实有序,取得了明显成效。

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我院在装修时注重办公用房简洁适用,建筑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现有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918.8平方米,可使用面积550平方米,目前已使用办公用房面积150平方米,未出现超标情况,对于暂未使用的房间,都已上锁以备未来所用。

三、下一步打算和>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改革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和监督,合理使用办公用房。在业务不断扩展和引进新团队的过程中,我院将严格按照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以实事求是和勤俭节约的原则,最大限度使用现有办公设备和利用现有办公用房,做到合理调配,不增加另外开支。同时,加强对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和调配,引导全院干部职工在办公用房和办公机具配备方面不攀比、不摆阔,对多余的办公用房收拢上交,确保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取得成效。

方案三:办公用房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冀办发﹝2013﹞36号)和《关于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工作方案》(冀组群发﹝2013﹞42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局清理规范办公用房、出租房屋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效果,加强领导,我局成立省体育局办公用房、出租房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新

副组长:牛祯贵、方明

成员:申振刚、田建功、马金亮、张长军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方明(兼)

副主任:申振刚

办公室成员:周文斌、张冠男、魏东霁、王酥晰、周月芹

办公用房清理办公室主要是对局机关、各直属单位落实冀办发〔2013〕36号、冀群组发〔2013〕42号和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整改措施、上汇报材料审定等情况的督导。

二、工作分工

办公室:主要负责局机关、各直属单位的办公用房、出租房屋清理工作方案的拟定;局机关整改措施的意见;拿出整改措施,进行科学论证,负责分割施工,合理调配办公房间,撰写局机关自查自纠报告、填写局机关清查整改相关报表。

人事处:主要负责机关、各直属单位是否按照\"三定\"方案确定机构,填写人员配置报表。

计划财务处:主要负责各直属单位这次办公用房、出租房屋清查、房屋产权归属、完成整改任务、上报各类材料的监督落实情况。

监察室:主要负责对本次办公用房、出租房屋的清查、整改、完成任务时限进行监督。

局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办公室设在401室,联系电话:85266300,联系人:周文斌;王稣晰联系电话:85266995;魏东霁联系电话:85266997;监督电话:85266992,监督人:周月芹。

三、清理整改范围和工作步骤

清理整改的范围为局机关和局各直属单位的各级干部现占有、使用办公用房。

(一)学习动员阶段(9月17日)。传达学习我省《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8日—9月19日)。局机关各处室在9月1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的人数编制,办公用房总面积,拟写自查自纠落实汇报材料,拿出整改措施,联系设计单位进行科学论证,提出调配计划,绘制局机关办公用房平面图,填写《河北省领导干部办公室用房清理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河北省党政机关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汇总表》,出租房屋合同一并上报;计划财务处各直属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9月20日之前)进行自查,填报《河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和《河北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室用房清理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能够立即纠正的立即纠正到位,能够马上整改的马上整改落实,并形成自查报告。9月20日前将《统计表》、《汇总表》、自查自纠情况(按文件规定拟写)和>总结报告经计划财务处审核后按冀群组发〔2013〕42号文件规定分别上报。

(三)审核汇总阶段(9月21日)。按时将对各单位上报资料进行核查,并形成文字总结。将总结、《统计表》、《汇总表》和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整理备案,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清理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开展调查研究,必须进行科学论证,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努力探索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方面的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巩固清理整改成果。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统计表》、《汇总表》各项内容,并对上报的报表及自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二)自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办公用房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性质、办公用房资产登记情况);2.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机构设置依据、人员编制数、实有人数、租赁情况、房屋产权归属等);3.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整改完成时限、责任人等。

(三)确实需要分割的办公室要进行科学论证,不得破坏整体结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进行合理调配使用,各单位经整改、调配后有剩余办公用房面积(本单位办公用房面积=按本单位\"三定方案\"编制人×按级别享受办公用房规定面积)要上交省体育局集中调整使用。

(四)按成员分工对所负责单位执行文件规定,按时完成任务,及时对上报各类材料的情况进行监督。

方案四:办公用房整改方案

日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深刻领会。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镇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这项工作按照相关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了由镇长张东担任组长的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和任务要求,具体对镇政府、司法所等办公用房采取先清理登记后清理整该的工作程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严明纪律,确保实效。对我镇现有镇政府办公楼(平房)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镇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严格按\"科级办公用房不超过9平方米,科级以下不超过6平方米\"的规定,实事求是,积极迅速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填写《榆中县党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和《榆中县党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对我镇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经镇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审慎研究后决定:科级以下干部每4人1间办公室,科级干部每2人1间办公室,对于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领导干部立即进行腾退、清理,做到即知即改;各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上要全部符合标准,一律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严禁豪华装修;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改建、扩建、迁建、购置单位办公用房,不以各种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不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

截止目前,依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的要求,对我镇现有的办公楼(平房)进行了清理整改,各办公用房在占用面积等方面全部达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标准》,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让党组织、同级相关部门、人民群众看到我镇的决心与行动力度。

第15篇:办公用房借用合同

办公用房借用合同

出借方(简称甲方):何国兴

借用方(简称乙方):象山石浦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富兴

甲方拥有坐落于石浦金山路402号办公楼(县港航局所有)的使用权,乙方因工作需要要求借用办公楼,经双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借用房范围:办公楼二楼东首(以中间楼梯为界),共5间办公用房。

二、借用时间: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止。

三、借用房的修缮费用及付款方式:年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其他共同费用另摊。

四、承担共同费用等

1、水费:按实际用水量由四层楼面各单位共同分摊承付。

2、电费:按各借用单位分表实际用电量加总耗按实际用电量分摊数由乙方承付。

3、物业管理费:门卫费用、卫生清洁费和政府收缴的环境卫生费、花草养护费等由四层楼面各单位共同分摊承付。

4、食堂费用及水电费等由搭伙单位共同分摊承付。

5、使用中用房修缮发生的费用由各楼层单位自负,其他公共设施修缮发生的费用由四层楼面单位承付。

五、乙方所借用的用房仅限于办公,不得改变用途和变动结构,不得出借转租。若乙方私自违反上述约定,甲方可采取无条件收回借用房,终止协议,已交付的年修缮费用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另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借用房使用中,应服从甲方房屋使用权的统一管理和消防安保工作。

七、相关事宜:办公室内空调设施、办公用具等物件按交接清单移交,由乙方使用保管,缺少损失按价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何国兴乙方:

签名:签名:

年月日

于石浦

第16篇:办公用房租赁合同

办公用房租赁合同

甲方:南京长江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办公用房租赁事宜签订以下合同:

一、根据乙方需要,租赁甲方办公用房(其

中部分面积为公摊面积),作为业务办公使用,年租金为元。

二、甲方按年向乙方收取办公用房租赁费,采取先办手续,先缴费后使用

方式。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若停止租用,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缴纳违约

金,乙方合同期满内若需续用,应于合同到期前15天办理合同续签。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服务,乙方用水按元/度挂表计收,电费买

卡使用,价格以市场规定为准。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纪守法,切实执行甲方的治安、消防.安全、卫

生等管理条例,并保持办公室内整洁,走廊过道严禁堆放一起物品。

六、办公用房不得作为宿舍留宿或另作它用,乙方如确因办公需要延长工

作时间,应事先向市场总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办公时间以市场规

定为准。

七、乙方装饰装潢费用自理,凡退场或遇政府规划市场调整,一切损失由

乙方自理。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双方必须确保正常施行,一方违约,必须承担另一

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双方约定违约赔偿以一万元为限,超过部分,不再追究。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

承租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年月日

第17篇:办公用房买卖协议书

办公用房买卖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办公用房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购买甲方投资开发的两当县种子公司旧址新建办公楼靠泰山路

二、三层一部分(约448m)作为办公用房。

二、房屋座落:位于两当县城关东街县种子公司旧址,泰山北路。

三、面积m,另建车库一间,面积约m。

四、房屋结构:砖混结构。

五、房屋建筑标准:以现已建成的房屋现状为标准。

六、房款及支付方式:

1、房款:单价为元/ m,总房款为元/m×m=元,最终结算面积以房产证为准。

2、付款方式:乙方已向甲方付款万元,剩余房款约元及修楼梯费用元,待甲方产权证办理好交于乙方后1个月内全部结清。

3、产权证办理:房屋交付使用后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产权证,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附屋设施及室内设施: 222222

1、院子属于共有部分,乙方有共同使用和共同管理权力。

2、二楼阳台归乙方使用。

3、甲方负责安装室内水、门窗设施,并负责接通水、电。

4、室内墙面为防瓷涂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5、室内地板砖由乙方自己负责。

6、已做楼梯所花费用元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于最后结算房款时一并付给甲方,此楼梯由乙方拆除,乙方在此处另建车库,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年月日

补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于2009年9月3日友好协商同意鉴定的由甲方提供土地,乙方投资开发的综合住宅楼,因部分条款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变化,现经协商补充条款,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与乙方于2009年9月3日鉴定的原协议约定,乙方给甲方无偿提供m的办公楼一栋,但因周边住户的反对,甲方未能给乙方提供相应报建手续,导致此办公楼无法修建,现经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的二层m办公楼一栋,改为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体委综合楼一楼铺面一间。

二、铺面面积和位置:从门球场至交通局方向第三间铺面面积约m。

三、其它按原协议履行。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222

年月日

第18篇:办公用房租赁合同

出租人:xxx (以下简称甲方).电话:

承租人:xxx (以下简称乙方)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方愿意将位于咸阳渭城区朝阳路长庆石化小区新区第53号搂4单元6楼601的私有楼房以每月租金 元租给乙方仅为单位办公 之用。租期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以资共同自律遵守,不得反悔违约。

一 .物业管理费(包括水.电,暖.卫生费,电视闭路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与租金同时付给甲方。

二 .乙方在租住期间必须遵守本小区有关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等其他管理规定,不得从事非办公等其他包括“黄赌毒”在内的一切有碍邻居正常生活的违法违规违约活动,否则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担。

三.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私自将现租住房以任何名义方式出售.转租,转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甲方同意乙方因为办公需要对该租住房进行适当装修装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时不得随意对房屋进行建筑结构改造,乱接水电,暖线路,不得破坏房屋内外原有设施.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五。 甲方应尊重乙方合法权利,不得随意追加租金

六.合同到期后除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续租续签《租房合同外》。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最后一天搬出非甲方的一切物品.否则甲方在十日之后将对房内滞留物品按乙方自动放弃物品处理.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再续租该房时,原屋内由乙方装修部分不得拆卸故意破坏或者折价要求甲方付费,应作为双方诚信守诺愉快合作乙方友情赠与甲方行为。

八.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认真协商.逐字逐句慎重认可签订.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增减,修改,涂抹,伪造.因此甲乙双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均属违约,违约方付对方违约金 五千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合同签订立即生效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租期全部租金 元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水.电,暖.卫生费,电视闭路费 元,共计 元,大写 元,甲方同时向乙方签写收款收据。

十 .合同签订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

十一.此合同共 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

出租方(下称“甲方”)

姓名或名称:

注册地:中国北京

注册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承租方(下称“乙方”)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地:

注册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XX年 月 日订立位于北京 大厦 座 房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一、租赁房产

1.甲方合法拥有座落于 大厦 房(下称“该房产”),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2.该房屋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房屋平面图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二、租赁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约的规定,承租该房产作为办公用房,租期 个月,自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三、租金

免租期: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 个月的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此期间免收租金。但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额缴纳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

乙方租赁该房屋须同时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电费:

管理费:

电话费:

车位租费:

卫星天线费: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 的价格向甲方承租该房产(此租金不包含家具、电器、通信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该房产每月租金为 元,即(大写) 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7.租赁期满,乙方如欲续租需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双方另行议定续约事宜并签署新租约。

8.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

9.租赁期满,乙方需将自已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10.乙方的员工亲友、访客及其受许可人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乙方自身的行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出租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自行申报交纳与该房产和出租该房产有关的税费。

2.因非乙方责任而致该房产的屋顶、主要结构、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气管道、电缆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在出现该等损坏时,乙方在一周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并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在确认甲方确有过错的情况下,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3.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一个月内,陪同意欲承租该房产的人员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产内进行察看。

4.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详见违约责任),甲方予以纠正并要求赔偿。

5.若本合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十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6.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产、收回房产、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7.为使该房产处于适当维修状态,甲方负责维修该房产的任何瑕疵,除非该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转让该房产(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两周内通知乙方。在此种情况下,第三方应如本租约的原签署方一样,完全接受本租约。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发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约。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同意遵守本租约的规定,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该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2.本租约所定租期开始后,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约,则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其根据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收取的租赁押金;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3.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赁押金,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缴付。乙方逾期10日内未能缴付租金或租赁押金,乙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缴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 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4.除上述第3款规定外,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书面通知其更正后20日内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十、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若本租约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租约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该租约其他条款。

2.凡有关本租约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需以书面形式为准,并采用挂号

邮寄或专人送达或传真任一方式传递至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传递至该房产所在地地址。双方在该书面信函专送15日后即视为函件已经收到。

3.本租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附件。本租约的附件以及经业主授权通过的《数码大厦物业管理公约》和管理公司关于管理数码大厦和该房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租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4.本租约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19篇:办公用房租赁合同

办公用房租赁合同

甲方:河南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就以下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所属的位于郑州市

路(街)

号(面积

平方米)办公用房由乙方使用,

二、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交款方法:每次交纳租金

个月,先交后用。第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交纳,以后在已交租金到期前5天交纳。水、电、暖、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相关规定另行交纳。

四、乙方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赁保证金:

元(租赁保证金不产生利息)。

五、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时,应保证房屋能够正常使用;

2、甲方为乙方所租房屋提供基本的电源及公共水源的,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征得工商部门同意并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保证所租房屋用于日常办公,遵守治安、环境、车辆出入等正常办公的相关管理秩序,严禁任何人住宿,做饭,不准聚众酗酒、赌博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详见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书)。

4、乙方按有关规定及时交纳房租、水、电、暖气费及物业管理等其他相关费用,逾期不交将每日加收相关费用5‰的滞纳金,超期5日,甲方有权停供水电,也可直接收回所租房屋。若收回所租房屋,甲方不退租赁保证金,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5、乙方应保证所租房屋结构的完整,如需变动,应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所租房屋进行各类装修,费用自负,退房

时甲方不补偿,乙方也不可拆除。同时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拖延交房时间。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的房屋,不得以所租房屋进行抵押。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乙方要自觉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乙方对自己在租赁房屋期间内的一切活动及行为,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9、合同期内,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退租的,须于退租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退租手续。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在退房时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10、任何一方违约时,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补偿。

六、在租赁期即满时,乙方如需继续租用,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双方重新商议价格后,签订合同,乙方才可继续使用。

七、租赁期满日,经甲、乙双方对所租房屋验收后,计算结清相关费用,甲方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合同自行终止,。

八、因城市改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关系,不作违约,并在乙方交房后,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房屋或使用安全责任书

甲方(签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乙方(签章):

第20篇: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

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中支精神和党政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为切实提高办公楼的使用管理效率,确保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使用

办公楼一楼为营业室,二楼为机房和档案室,三楼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会议室,四楼为行长室、副行长室。

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各股室负责各自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全体职工要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楼内设施,保持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设备因人为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闲置办公用房的调配和使用由使用股室向办公室申请,办公室经审核报请支行党组同意后方可实施,任何股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报告用房的用途,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二、安全管理

为加强办公楼的防火、防盗、防灾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值班期间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做好来访记录,预防治安事件。各办公室在下班后关闭源、门窗,管理好重要文件和财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节假日加班时要告知值班人员。

三、公共卫生

办公楼内的公共卫生各科室排班轮流进行清扫保洁,包括楼道(窗台)、楼梯(扶手)

、卫生间卫生清扫,并由专人进行清理垃圾,卫生打扫人员每天中午、下午下班各清扫一次,每周消毒一次,确保办公楼整洁卫生。各办公室自行清扫各自室内卫生,同时要保持公共环境卫生,做到纸宵烟头放入垃圾箱,不得乱倒垃圾,不得随地吐痰。院内由值班人员负责清扫保洁,车库由司机负责清扫保洁。

办公用房承诺书
《办公用房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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