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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03:52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放弃再生育承诺书

2016放弃再生育承诺书

放弃再生育承诺书

男方: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夫妇俩_____年____月结婚,于_____年___月____日生育第一个孩子,女孩,现自愿放弃再生育小孩,保证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与法规,积极响应上级领导的号召,努力宣传和贯彻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如有违反,我夫妇愿承担法律责任。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2016年8月30日 不再生育承诺书

按照 〔2016〕x号文件县委县人民政府《 》的规定,我夫妇申请领取农村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一次性奖励金,我夫妇承诺不再生育,如违反承诺再生育,愿意将所领取的奖励金退回并接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此承诺书为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诺夫妇:(签字并盖章) 承诺夫妇现居住地: 年 月 日 不再生育协议书

甲方: 镇计生办

乙方:丈夫姓名 妻子姓名 ( 镇 村 社)

根据《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甲、乙双方自愿签订不再生育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

1、积极主动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

2、向乙提供免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3、依法为乙方办理相关的证件及奖励等。

二、乙方责任

1、依法收养一个小孩;

2、自愿放弃再生育的权利;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无帮造成乙方不享受政策优惠,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违约,以及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自愿接受相应的处罚,并退回享受过的优惠政策或奖励等。本协议自签订之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办理再生育承诺书

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承诺书

我们夫妻两人申请领取再生育服务证,谨此承诺:

女方:

姓名:,出生日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部门文化程度:,户籍地:现居住地:婚姻状况:(初婚;再婚),结婚日期:生育状况:(是否一孩)

男方:

姓名:,出生日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部门文化程度:,户籍地:现居住地:婚姻状况:(初婚;再婚),结婚日期:子女状况:(是否一孩)

子女情况:

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我们承诺上述情况完全属实,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夫签名)

承诺人(妻签名)

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3篇:再生育审批个人承诺书

再生育审批个人承诺书

我们夫妻承诺:《夫妻两生育申请表》(《夫妻特殊情况生育申请表》)所填写的所有信息属实,提供的相关资料、证明真实有效,自愿承担因不实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

1、承认取得的再生育证始终无效;

2、已生育的,承认是违法生育,并依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承担社会抚养费按自由裁量最高倍数征收(包括个人年实际收入超出部分,按最高倍数加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责任。

3、承担纳入各类征信系统诚信体系黑名单的失信责任。

承诺人(手印):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当事人保留一份,案卷存档一份。

推荐第4篇:办理再生育承诺书(全文)

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承诺书

我们夫妻两人申请领取再生育服务证,谨此承诺:

女方:

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民族: , 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部门 文化程度: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婚姻状况:(初婚; 再婚) , 结婚日期: 生育状况:(是否一孩) 男方:

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民族: , 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部门 文化程度: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婚姻状况:(初婚; 再婚) , 结婚日期: 子女状况:(是否一孩) 子女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

我们承诺上述情况完全属实,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夫签名) 承诺人(妻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5篇:“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承诺书

“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承诺书

本人,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现住址 我与(配偶姓名)在年月结婚,婚后(或婚前)于年月生育第一孩且截至申请之日仅生育一孩。因我们其中一方(或双方)为独生子女,现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生育一孩,并签署本承诺书。

我本人承诺:我是父母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完全符合国家关于独生子女的有关规定。

我和配偶共同承诺: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均合法取得、在《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中所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准确,没有隐瞒、欺骗。我和配偶愿意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核查,如果存在虚假情况,取得的再生育审批自动失效;因此造成超计划生育的,我们夫妇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依法按最高倍数缴纳社会抚养费,并自觉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其他相关处理。

本人:(签名并按手印)配偶:(签名并按手印)年日

推荐第6篇:单独再生育情况承诺书 副本

单独再生育情况承诺书

男方

女方工作单位:

我俩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方系独生子

女,于年月日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现共同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并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无弃婴、溺婴和非法收养子女,无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否则,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男方(手印)

女方(手印)

年月日

— 1 —

推荐第7篇:再生育+样本

卷内目录

临安市大峡谷镇

再生育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清单

临大人许再〔2010 〕 001号

申请人:章必胜、戴叶香 申请事项:再生育审批 接收材料目录:

接收方式:当面交接 接收地点:临安市大峡谷镇 接收时间:2010年4月1日

申请人(转交人)签字及联系方式:申请人承诺: (提交材料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

【申请人(或者初审机关)采用邮寄、留置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的,应当记明其他方式,并附有关凭证】

接收人签字及联系方式:(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许可机关存档,一份申请人收执)

2010 年4 月1 日(盖章)

再生育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临大人许再〔2010 〕 001号 申请人:章必胜、戴叶香

2010年 4月1 日,本机关收到你提出的再生育申请及提交的下列申请材料:

注:打√表示收到,未√表示未收到。

经审查,你所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书及上述材料齐全,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

年 月日(盖章)

再生育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

临安市人口计生局

再生育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临人许再决字〔2010〕第20号

章必胜、戴叶香:

你们于2010年4月1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再生育审批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认为你们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条第款第项,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再生育。

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本机关领取《再生育证》。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盖章)

临安市人口计生局再生育 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

推荐第8篇:再生育审批表

本市居民婚育情况证明

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现住地址:

据查该人婚姻、生育情况核实如下:

1、该人系我单位存档(户籍)管理人员。

2、该人婚姻状况:□初婚、□再婚、□复婚。

3、该人婚史情况:

4、子女情况:该人共生育()子女

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5、该人档案中无关于(□婚姻、□生育、□独生子女)情况记载。

6、特殊情况说明:

此证明仅限办理事项使用。

经 办 人:单位:联系电话:(存档单位或户籍地村/委会盖章)年月日

注:

1、请用碳素笔或签字笔填写,“√”选婚姻状况初、再、复婚。

2、若婚姻状况选择“再婚”、“复婚”的,应说明既往婚史、子女情况。

3、为便于核实情况务必填写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推荐第9篇:再生育审批表

再生育审批表

1、符合法定再生条件的夫妻应怀孕前向女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户籍所在村或居委会)领取本表,女方无单位又无本地户籍因婚嫁居住男方的,向男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户籍所在村或居委会)领取本表;男方是外省居民的,在女方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或居委会领取。

2、申请人填写好本表,到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户籍所在村或居委会)签署意见后携带有关材料到领表单位或村(居)委会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审批手续。

3、乡(镇、街道)计生办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状况,签出初审意见报送审批机关。

4、审批机关收到乡(镇、街)上报材料10日内,由本机关政法工作机构审批材料后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通知双方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张榜公示,5日后收到无举报或异议的反馈信息后上报审批小组。

5、审批小组审定符合条件的,在本表签署“同意发放再生育证”的意见,发放《再生育证》,委托乡(镇、街道)计生生办送达给申请人。送达回证交审批机关存档。

6、审批编号以县级为单位,前两位为发证年度,后四位按审批顺序从0001开始编号。

7、批准副级以上干部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再生育的报市(州)人口计生委统计科备案;副处以上干部报省人口计生委统计处备案。

推荐第10篇:再生育申请表

重庆市再生育审批表

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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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女方1寸免冠近照2张,同时根据申请理由的不同分别提供如下所需材料。①以子女病残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符合再生育条件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②2002年11月1日后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要求再生育的,应提供收养前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的鉴定结论、收养子女证明和现已怀孕的证明。2002年11月1日前依法收养的应提交收养登记证明,可不提供不能生育的鉴定结论;③以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交双方父母婚育情况证明;④以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⑤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以一方为烈士独生子女或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交《革命牺牲工作人员家属光荣纪念证书》、烈士的婚育情况证明或者伤残军人残疾证明;⑥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以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交残疾鉴定结论、因公致残证明;⑦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以一方两代以上为独生子女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交申请人的一方及其上一代为独生子女的证据材料;⑧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以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交女方为独生女的证据和男到女方家落户的户籍证明;⑨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以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双方或者一方为少数民族为由要求再生育的,应提交属少数民族的证明材料;⑩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以在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部分山区、边远高寒大山区居住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交夫妻双方在部分山区、边远高寒大山区居住的户籍证明和居住时间证据。只有一方户籍在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部分山区、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应提交另一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证明材料。

2、申请人具体婚育居住等情况应填写具体规范,对有两次以上的婚育史的其每次婚育情况均应填写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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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再生育申请书

再生育申请书

资阳市雁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我叫钟志均,出生于1978年5月29日,我爱人叫丁祥琼,出生于年10月11日在雁江区民政局结婚,于2005年9月14日生育一男,取名钟介辉,属合法生育一孩,现年6岁,属独生子女。我父亲叫钟家金,母亲何正菊,我父母现只有我一个独子;我爷爷钟芝佰,奶奶只生育了我父亲一个独子。我们属两代独生子,根据《四川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八款之规定: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我们符合此条件,特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望上级计生部门批准为谢!

申请人(夫妻双方签章):

年月日

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

签名:(公章)

年月日

第12篇:再生育申请书

再生育申请书

建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我叫 ,身份证号码: ,我爱人叫 ,身份证号码: , 。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条第 款之规定: ,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我们符合此条件,特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望县计生部门批准为谢!

申请人(夫妻双方签章) 村(居)委会意见: 男方:

女方: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3篇:再生育条件

再生育条件

一、生育条件:

(一)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婚后五年以上不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3.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仍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一个子女为女孩的;4.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一方残疾,相当于残疾军人五级以上标准的; 5.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6.夫妻双方均在国有农牧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不享有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已有一个子女为女孩的。

(二)蒙古族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蒙古族公民,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两个子女均为女孩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子女。

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公民,提倡优生,适当少生。

全国总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其他少数民族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再婚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一方未育,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已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2.夫妻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均依法判随原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夫妻双方再婚前一方丧偶,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4.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5.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都为女孩的。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全国总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少数民族再婚夫妻,其生育除适用前款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一方未育,另一方已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2.夫妻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夫妻一方曾以再婚为由已批准生育过一个子女的,不再适用前两款规定。

二、所需材料: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向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

(二)户口本;

(三)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

(四)按规定填写的《二孩及二孩以上生育审批表》;

(五)足以证明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条件的技术鉴定或其他材料。

三、办理程序:

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应及时将生育二孩及二孩以上审批表及有关材料报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应认真核实全部材料,由《计划生育服务证》审批小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属病残儿鉴定生育二孩的,按病残儿鉴定的规范要求做决定)。

(一)符合生育二孩及二孩以上条件的,由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审批小组的决定发给《计划生育服务证》,并由夫妻双方各自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分别张榜公布;

(二)材料欠缺的,应予补齐;

(三)不符合生育条件的,退回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第14篇:生育承诺书

生育承诺书

我夫妻于

日结婚,属初婚(再婚),至今只生育一个小孩,符合二孩生育政策。我夫妻所携带证件材料真实有效无任何修改。

我夫妻承诺以上事实,若承诺与事实不符,愿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承诺人手印:

2016年

生育承诺书

我夫妻于

日结婚,属初婚(再婚),至今无生育及抱养子女。我夫妻所携带证件材料真实有效无任何修改。

我夫妻承诺以上事实,若承诺与事实不符,愿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承诺人手印:

2016年

第15篇:“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承诺书(参考样式)

附件

3“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承诺书

(参考样式)

本人ххх,х族,хххх年хх月хх日出生,身份证号码ххх,户籍地хххх,现住址хххх,工作单位хххх。

我与ххх在хххх年хх月结婚,婚后(或婚前)于хххх年хх月生育第一孩且截至申请之日仅生育一孩。因我们其中一方(或双方)为独生子女,现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生育一孩,并签署本承诺书。

我本人承诺:我是父母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完全符合国家关于独生子女的有关规定。

我和配偶共同承诺: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均合法取得、在《“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中所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准确,没有隐瞒、欺骗。我和配偶愿意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核查,如果存在虚假情况,取得的再生育审批自动失效;因此造成超计划生育的,我们夫妇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依法按最高倍数缴纳社会抚养费,并自觉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其他相关处理。

本人:ххх(签名并按手印)

配偶:ххх(签名并按手印)

хххх年хх月хх日

第16篇:再生育审批委托书

再生育审批委托书

委托人:合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合江县合江镇建设路中段83号 受托人: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搞好再生育的审批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经我局研究决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再生育审批过程中有关工作的职责。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实施再生育申请人的社会调查、送达是否批准再生育的书面决定书及张榜公布再生育审批情况。

二、委托方的责任

(一)对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的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对受托人在受托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与受托人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受托人的责任

(一)接受委托人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受托权限范围内的工作,受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三)承担超越委托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四)对再生育审批过程中的社会调查,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

序合法,处理适当。

(五)受托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行为所涉及的法律文书制作必须规范,填写必须工整。

四、具体事宜

(一)对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申请再生育的,由受托人进行社会调查。

(二)受托人送达批准或不批准再生育决定书,主要采用直接送达方式,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可采用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

(三)送达批准或不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注日期,并签名盖拇印。

五、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委托人、受托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止。(本委托书在委托期限内,不因法定代表人变更而终止)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

委托人:合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受托人: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二○一二年月日二○一二年月日

第17篇:再生育审批手续

再生育审批手续

一、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十九条十二项)

1、再生育审批表一份(报市两份)

2、双方合影一张(2寸)

3、女方孕检证明

4、男、女双方户口及孩子户口(户口页上须有户籍章和户籍员章)

5、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6、男女双方婚育证明信及公示证明(公示10天)

7、结婚证

8、一胎登记卡(准生证)

9、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盖民政局此间与原件相符章)

二、双方独生子女(十九条第三项)

1、再生育审批表一份(报市两份)

2、双方合影一张(2寸)

3、女方孕检证明

4、男、女双方户口及孩子户口(户口页上须有户籍章和户籍员章)

5、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6、男女双方婚育证明信及公示证明(公示10天)

7、结婚证

8、一胎登记卡(准生证)

9、男女双方独生子女光荣证(证上单位与父母婚育信单位须一致,新补办的独生子女证要求父母任何一方提供子女18岁以前享受10元奖励原始的工资单据或退休3000元奖励领取单据)

10、男女双方父母单位婚育信(证明独生子女)

三、井下五年(十九条第十项)

1、再生育审批表一份(报市两份)

2、双方合影一张(2寸)

3、女方孕检证明

4、男、女双方户口及孩子户口(户口页上须有户籍章和户籍员章)

5、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6、男女双方婚育证明信及公示证明(公示10天)

7、结婚证

8、一胎登记卡(准生证)

9、井下五年需写清从何年何月开始工作

四、双回(十九条五项)

1、再生育审批表一份(报市两份)

2、双方合影一张(2寸)

3、女方孕检证明

4、男、女双方户口及孩子户口(户口页上须有户籍章和户籍员章)

5、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6、男女双方婚育证明信及公示证明(公示10天)

7、结婚证

8、一胎登记卡(准生证)

第18篇:再生育服务证

《再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许可事项名称: 山西省《再生育服务证》办理

受理机构: 符合《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况且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人中要求生育的,或符合《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况要求生育的,由市(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发放《再生育服务证》;符合《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二款或符合《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况要求生育的,由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发放《再生育服务证》;符合《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情况要求生育的,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发放《再生育服务证》。

办理地点: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办计生办、县(区)、市或省人口计生部门所在地(省人口计生委地址:太原市长风街7号省人口计生委一楼政务大厅)。

服务内容概述: 为育龄夫妻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提供依法生育,免费享受婚育知识咨询。再生育服务证为孕情查询,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和奖励优待以及承担法律责任的有效凭证。 政策法规依据 《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西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事项申办条件 符合《条例》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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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条规定生育条件,由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 符合《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条件,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

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4、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5、《生育服务证》(再婚夫妻女方未生育过的除外);

6、夫妻双方近期合影2寸免冠照片4张;

7、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市、县、乡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再婚夫妻要求再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双方或一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等。 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国家工作人员要求再生育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的审核材料。

办事处理流程: 办理再生育服务证的基本程序:第一步:符合《条例》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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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条规定生育条件,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将申办条件规定的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初审。第二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对申请和证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人的申请和证明材料符合法定形式、齐全的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办公室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证明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再生育申请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在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和证明材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初审意见,并连同申请人的申请和证明材料上报至与《山西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相对应的审批发证机关。 第三步:审批发证机关按照审批权限,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例》规定再生育条件的,应在接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予以批准备并发给《再生育服务证》;需要进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不得超过180日。不符合批准条件的,应当自批准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不予批准生育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生育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再生育服务证》或《不予批准生育通知书》应自发证机关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申请人。夫妻双方户籍不在一地的,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的一方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应在30日内向另一方通报办证情况。《再生育服务证》的发证机关,应定期向下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再生育的审批情况。对《生育服务证》和《再生育服务证》的发放要及时造册,建档备查。第四步:申请人自主选择生育时间,生育后到到相关部门注册(备案)、信息反馈。 服务办理时限 审批发证机关按照审批权限,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例》规定再生育条件的,应在接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予以批准备并发给《再生育服务证》;需要进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不得超过180日。不符

合批准条件的,应当自批准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不予批准生育通知书》。

收费标准: 免费

第19篇:再生育审批所需

夫妻再生育申请表

说明:此表由申请人夫妻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县、乡镇(街道)各存一份。

夫妻再生育审批表

申请再生育审批(特批)提供证明材料清单

注:复印件需当事人签名并按手印 申请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 接收时间:年月日

送达回证

行政机关办理再生育审批工作记录表

说明:

1、本表随申请批表逐级上报

2、本记录表用以明确各级行政机关的审批责任。

第20篇:再生育申请书[推荐]

再生育申请书

再生育申请书一:再生育申请书

尊敬办事处各位领导:

我们是XXX辖区的居民,与XX年结婚,现在女方已怀孕,符合计生再生育规定,现在特申请领取准生证明,请批准。

申请人XXXXXX

X年X月X日

>再生育申请书二:再生育申请书>>(239字)

我叫 ,女(男),是 乡(镇、街办) 村(社区)村(居)民,(现任职于 单位),生于 年 月 日,系农村(农业、非农业)人口, 年 月 日与 乡(镇、街办) 村(社区)村(居)民 ( 年 月 日出生,现任职于 单位)结婚,均系初(再)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女(男)孩,取名, 。目前我夫妇只生育过一个孩子,已(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符合《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 条 款所规定的生育条件,特提出再生育申请,希望给予批准。

我夫妇对以上所属事实负责, 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手印)

年 月 日

>再生育申请书三:再生育申请书>>(233字)

(双方户口为本市申请二胎)

我叫( ), 年 月 日出生,性别:男(女),系初婚,未生育子女(或再婚,原婚有一子或女,归对方或本人抚养、或再婚无子女)。户口在 市 区 街道 号楼 门 号。

我爱人叫( ), 年 月 日出生,性别:女(男),系初婚,未生育子女(或再婚,原婚有一子或女,归对方或本人抚养、或再婚无子女)。户口在 市 区 街道 号楼 门 号。

我们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根据《温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关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我们夫妻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申请人:

年 月 日

情 况 属 实

(档案所在地盖章)

再生育承诺书
《再生育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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