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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14:11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化工企业安全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要有突出重点的原则。要分清轻重缓急,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化工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化工企业安全工作计划范文一

坚持“我要安全”理念,强化“我会安全”意识,杜绝重伤事故,降低轻伤事故,工伤事故损失工时不超过100小时

文章来源于 房 地 产E网

化工企业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

一、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目标和安全生产年度目标

1、安全生产方针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全员参与逐级负责消防结合降低事故

2、安全生产目标

全员参与、逐级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立与运行持续发展。

3、安全生产年度目标

坚持“我要安全”理念,强化“我会安全”意识,杜绝重伤事故,降低轻伤事故,工伤事故损失工时不超过100小时。

二、安全生产负责人

生产技术部:

工程师:

办公室:

财物部:

运输部:

三、安全工作计划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的职能,保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进一步强化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消防结合的意识,下大力做好本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生产本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全员参与逐级负责制、坚持每周一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机制,以摸索经验建立安全生产排查隐患长效机制。

2、月安全工作检查定在每周一,由各部门检查纠正;季度安全工作检查由总经理统一安排部署,生产班组负责人每天对班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安全目标分解到部门:生产技术部不超过80小时,运输部不超过10小时,财物部不超过5小时,办公室不超过5小时。

四、为实现20年的安全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通过多种形式引导职工立足本职岗位,深刻理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不断加大力度,广泛开展争当岗位能手活动,开展无 “三违”、无事故安全标兵等活动,引导职工提升安全生产认识,努力学习,使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在实践中得到锻炼提高,继续要围绕“五个一”开展“五赛” 活动。

2、“五个一”即:

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每季一评、每年一赛。

3、“五赛”即:

3.1赛思想。要求职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对党、对企业的信念,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3.2赛生产。要求职工瞄准先进的生产指标,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3.3赛技术。要求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技术,能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具有操作过程中排除故障的能力,熟知应知应会的要求。

3.4赛质量。要求职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提高优质工程率,降低消耗,严把工程质量关。

3.5赛安全。要求职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消灭违章操作,认真搞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及时排除故障,消除不安全因素,熟知安全知识,按章操作,杜绝事故。

4、通过强化安全宣传教育,使管理人员、职工认识到安全是职工的最大利益,职工生命高于一切,意识到安全生产是实现企业发展、职工富裕的基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到第一位,自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5、加强现场管理,狠抓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质量要求。在每天的班前会上对每个职工在上一个班的生产过程中,安全质量及操作上存在的问题,一一提出进行培训,让职工以理论知识指导生产实践。在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对职工的违章行为和不规范操作当场予以纠正,并按规程规定进行规范指导;班组长从职工的劳动纪律、工序操作、生产任务、安全技能上进行现场考核打分,按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奖罚,以此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全面有效地提升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管理意识,树立“我要安全”理念,强化“我会安全”技能,规范操作,主动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学习其他单位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技术,努力实现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杜绝重伤事故,降低轻伤事故。”

化工企业安全工作计划范文二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化医集团《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环保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化医司 [2019]386号文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企业长周期安全运行。

二、控制目标:

无因工死亡事故;

无重大泄漏、中毒事故;

无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

无重大特种设备事故;

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或公共安全事故;

无重伤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0元/百万元产值现价;

千人轻伤率控制在0.5‰月均以下。

三、工作要点:

㈠通过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实施装置和过程的安全性配置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进一步完善工艺措施安全性以及极限操作的评估机制,从危险操作着手,抓好平稳操作,逐渐树立系统地平衡操作的观念,并系统地进行改进。

2、继续探索化学反应模式的系统改进,积极推进新催化剂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化学反应的安全性,优化工艺过程,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3、抓好苯胺、聚碳扩产等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探索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安全。

4、继续深化以消灭危险源为目标,把循环经济和节能运行与安全运行相结合。通过工艺创新,尽可能消除或减少危险源,实现化工过程放热过程和用热过程集成联动,将化学反应热和工艺余热回收利用,完善全厂热交换网络,进一步优化热量的梯级利用。

5、设备管理部门对企业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及其安全附件按期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对检验为有缺陷的设备要及时停用或降级监护使用,并有计划地更换相应的设备或管线。

6、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在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要害部位,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加强厂区道路整治,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

7、加强现场围堰的完善及规范管理,加强惰性气体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㈡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完善安全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并保障有效实施。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风险奖励金制度。进一步细化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分解到经济责任制、风险奖励金、安康杯考核办法中,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

2、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评价组织,加强作业活动的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切实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对重大风险要制定风险削减计划并予以落实过程改进,确保作业活动的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评审,实现管理承诺,保持体系持续合规、有效运行。

3、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各单位要按照规范及《安全标准化工作整改方案》重长风化[2019]104号文要求,按时完成、改进各项工作,争取在一季度实现达标验收。

4、认真贯彻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5、严格执行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强化各项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平稳运行。并深入继续开展消除危险源的工作。

6、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投入,做到组织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的认真落实。

7、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抓好危险作业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作业单位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作业过程监控,加大监护力度,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作业单位领导必须坚守现场,确保作业安全。

8、合理进行工作安排,加强协调、沟通,抓好跨区域作业、交叉作业、工作变动时段的管理。

9、严格执行企业各级人员驻厂制度,加强检修管理,中、夜班原则上不安排检修,特殊情况如涉及安全而进行的检修,必须坚持六到场:工段长、车间安全员、车间领导、技安处领导、设备处领导、生产副厂长厂长助理到现场,组织协调指挥检修工作。紧急情况下,检修单位值班领导应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并立即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到场确定检修方案。

10、严格按照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组织开展综合、专业、节假日等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单位应按时完成厂部下达的隐患项目,并将隐患整改情况书面报厂技安处备案,纳入年终考核。

11、严格执行外单位来厂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协管规定,明确安全生产条款和责任,并加强监督。

㈢加强全员安全技能、意识的培养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1、加强新进厂职工包括民工、协议工、租赁承包单位人员、参观实习人员以及来厂施工人员等厂级安全教育,各单位切实搞好“

二、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复工、换岗、转产职工和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投产前的安全教育工作,使之掌握基本安全生产技能,合格上岗。

2、抓好危化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人员的危化物品操作处置技能和安全意识。

3、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保证100%有效持证上岗。明年4月份,分别有77个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到期该复审,与市质量技术4、综合管理处汇同组织处、技安处,按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5、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抓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和日常安全教育。以车间为单位组织职工学习企业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准化相关规定,明确各自安全职责,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提升管理水平。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安全生产月”,不断提高企业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查找隐患,加大整改力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7、开展“安全员业务竞赛”活动以及“安康杯竞赛”活动。通过各种竞赛活动,进一步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各类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提高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安全纪律、环保纪律、提高操作技能的自觉性,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确保企业长周期安全运行。

8、继续开展好“三查三反”活动,尽可能地控制违规操作、违章操作事件的发生。

㈣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和环境安全水平。

1、把防火、防爆炸、防泄漏、防污染作为危化品管理的重中之中来抓,认真汲取吉化“11.13”事故教训,加大生产过程监控力度,加强防溢堤、水封井和应急功能围堰以及流体化学品泡沫灭火系统和现场围堰泡沫覆盖系统的管理、维护并进一步完善。

2、加强有害气体多级吸收系统和尾气多级破坏系统的运行监控,每季度组织对应急喷氨装置进行试车。

3、加强对现场应急喷淋装置、洗眼器、急救箱、氧气空气呼吸器等应急设备施维护保养,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确保随时有效好用。

4、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应急响应能力。继续修订应急救援预案,特别是二级单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应急预,完善应急预案文件体系。除厂部组织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二级单位要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应急处置及自救能力。

㈤做好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安全健康。

1、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各单位在检修、技改、内部环境整治时,要不断改善作业场所条件。

2、坚持定期对各尘毒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向职工公告。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跑、冒、滴、漏,确保尘毒监测达标率100%。

3、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对劳保用品的计划、审批、订购质量、发放把关,并指导、督促职工按要求穿戴、使用。

4、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保障职工的健康。

㈥本安全工作计划中的各项事项纳入企业《二○○七年经济责任制》、安全风险金奖励、“安康杯竞赛”考核办法中进行考核。

燃气安全工作计划(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加快建立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燃气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村居供气、用气安全。

二、目标任务

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整治重点

(一)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各相关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依法查处燃气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充装不合格钢瓶、缺斤少两、掺杂二甲醚等违规行为;查处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查处销售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

(三)依法查取小液化气供应网点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不符合规划、无证照小液化气供应网点;查处价格欺诈、强买强卖、违章倒灌、倒残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擅自在未经核准场所经营、非法改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超量存放实瓶等违法行为。

(四)规范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用户的燃气采购、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查处使用不合格燃气和不合格燃烧器具、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瓶库使用行为;查处不规范瓶组、擅自改装燃烧器具、液相直烧、管道瓶装气混用等违法使用燃气行为。

四、职责分工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组织、有效开展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各村居,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新河派出所、新河交警中队:负责依法查处禁行区域内未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入禁行区域时间、路线规定”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查处液化气运输超载行为;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液化气运输的行为;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规范“三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运送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协助质监、行政执法中队做好对运输途中的气瓶检查工作。

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居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确保站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安监中队: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燃气安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

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经营单位和个人、燃气用户(重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

消防中队:负责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单位和经营者,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不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

各办、服务区:将燃气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本服务区的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配备专兼职燃气安全管理员;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每月配合执法中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小餐饮、小液化气供应站等经营场所;负责重点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和督查,对治理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燃气经营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为加强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各办、服务区、镇属有关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监管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小学安全工作计划范文四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和“”重要思想,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观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创建“构建和谐校园”的目标,认真贯彻学习《校园安全管理法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卫生防疫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力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力争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目标,争取教育局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合格,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声誉的提高。

三、安全领导工作小组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主要工作

(一)大力加强安全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

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科任教师的作用,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化作学生的自觉行动。计划于9月下旬进行一次遵纪守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主题的安全常识教育。帮助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安全基本常识,熟悉报警、求助电话的使用,具备对危险的初步判断能力,掌握躲避危险和自救的简易方法。

(二)大力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把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签订班主任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

2、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校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查重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结合上级精神,加强群防群治,共建平安校园。

4、健全资料档案制度。要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日常管理检查等工作台帐系统整理,及时归类建档,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讲评、年度考评和保障校园合法权益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规范性和针对性。

5、强化安全预案制度。以自然灾害、暴力犯罪、重大伤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为设想条件,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置机制。

(三)大力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安宁详和的校园环境。

1、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学生途经公路时要小心来往车辆,教师驾驶车辆来校时要注意避开学生,杜绝发生意外事故。不组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有危险的活动。

2、加强卫生防疫及校园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做好流行病防治工作,避免流行疾病发生和蔓延;严禁学生在校购买、食用小食品及各类饮品,杜绝食源性疾患发生;注意搞好饮水卫生,要定期对饮水机消毒,建议学生自带凉开水饮用,以保证饮水卫生;要教育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要明确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3、加强校园防盗安全管理。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制度齐全,措施到位。学校里不准存放现金,严防盗窃事件发生。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制度,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措施到位。

4、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建设,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学校应组织师生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保证紧急情况下能遏制和消除火情,有序组织师生撤离火灾现场。

5、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学校应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规范化建设,电器设备工作性能正常,无超负荷或缺相工作现象出现。

6、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处理。

7、加强体育安全管理。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

(四)大力加强与镇及公安、村委安全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认真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把侦破盗窃、敲诈、抢劫、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防止学生往返学校途中出现打架、被社会闲杂人员敲诈、抢劫、侮辱等事件发生。

五、做好安全工作经验总结

每学期都要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细致全面的总结,积累经验,找出差距、漏洞,不断完善措施,改进工作方法。以推动安全工作的开展,保证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

推荐第2篇:化工企业安全演讲稿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演讲稿

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会陌生,而对水钢这个企业来说,它包含的意义尤为深刻。我们天天都在生产一线,时时处处谈到的都是安全,它带给了我们企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同时又凝聚了太多人的牵挂和责任,每一个企业的建设者都能感受到这份责任的重大。

参加工作后,耳濡目染了许许多多的安全生产事例,我深深感受到安全所带来的深刻含义。安全就意味着责任,一个人的安全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多地是对关心你的家人负责;安全又等同于效益,我们更能体会到安全生产带给化工企业的勃勃生机。 铸造分厂行车工私自操作混沙机,导致刮板挤死清沙工人;炼铁厂职工由于例行检查不慎,掉入皮带,经抢救无效死亡;某某厂二轧钢车间职工隐患排查不及时,摔倒在冷床上,被冷床上红钢烫伤,抢救无效死亡。“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安全工作永远是‘从零开始,向零进军’ 一幕幕悲剧,犹在昨天;一片片血泪,近在咫尺。惊醒麻木的灵魂,唤起的是对生命浓浓的眷恋。需要的天平上,经济需求与安全需要在较量,懒惰侥幸与规章教训在挑战。艰苦的作业环境,瞬间的违章冒险,事故乘虚而入,悔之已晚。

朋友,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仅仅的一次,我们没有理由不珍爱自己的生命呀?难道你真的就愿意愧对那日夜翘首盼你

平安归来的老父老母?难道你真的就忍心撇下那爱你、疼你、想你的妻儿吗?

人的生命仅有一次,一旦丧失就无法复生。我们要尊重生命,就要敬畏规章。遵守规章是责任,也是道义;是权力,更是义务。只有遵章才能保安全,这是安全生产的经验昭示。安全源于长期警惕,事故出于瞬间麻痹。思想上的松懈麻痹必然会导致安全隐患的存在和违章现象的发生我们从精细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手,从创建标准化区队、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做起,我们用“猛药”治“三违”,用“重锤”砸“隐患”, 我们要用行动告诉大家:杜绝三违,远离事故。我们的目标是: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让行为变得更安全。

遵章二字,正是水之源,树之根,安全之本。万丈高楼起于一砖一木,千里长堤筑于一土一石,安全大厦立于一举一动,安全巨坝源于一人一事。从个人无违章做起,安全的基础如磐之坚;从班组无事故做起,安全的长青树根壮脉连。愿我们每个人用责任筑起安全的铁壁铜墙,。我们脚踏实地,我们信心百倍,因为我们心中永远有一个不变的理念“安全为天、生命至尊”。篇2:化工厂安全演讲稿

关注安全,珍爱生命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

很荣幸来到这个舞台上,今天,我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关注安全,珍爱生命。 安全,我们把这个词拆开来看:安,宝盖头下面一个“女”,代表你的妻儿在家默默地等你平安归来。全:上面一个“人”,下面一个“王”,以人为王,意思是人才是安全的根本,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都还记得2008年汶川,一起见证那一个个生命奇迹的诞生,看着那感人的一幕幕,突然觉得,活着真好。想起了2007年那30吨钢铁的沸腾,32个鲜活生命的消逝,活着真好。看到公交车上哪24双绝望的眼睛,活着真好。是啊,活着真好。我们所有人都是5.12那场灾难的幸存者。2008年,中国在地震的废墟上重重的书写了一个大大的“人”字。可如果接班室离钢水包在远一些,生命会依然鲜活,如果公交车上有了那把救命的小铁锤,眼神就一定不再绝望,可惜一切都只是如果。 两年前,当我即将踏上工作岗位的时候,我的父亲,一位老建筑工人给我讲述了一个惨痛的真实故事:那是80年代初一个寒意未尽的残冬的下午,大楼主体已经完工,几位脚手架工在拆脚手架,开始有条不紊,后面越来越乱。当拆至西侧只剩最后一排时,突然发生倾斜垮塌,年仅50岁的王师傅从十几米的高空重重的砸向了地面,他就这样走了,来不及告别相处多年的同事,来不及看看三个儿女和满头白发的双亲,来不及向远在故乡操劳的妻子告别。人这一生,哀莫大于年少丧父,中年丧夫,老年丧子吧。一个鲜活的生命,刹那间消失在我们的眼前,遇难者的亲人悲痛欲绝,整个天空都黯淡了,死神的面前,人的生命是如此的渺小,如此的脆弱,长不过一粒种子,厚不过一页日记,零落的不堪一击。 在生产工作中,因小事而引发大祸的事故屡见不鲜,随手翻开事故记录本,一起起血淋淋的事故,在无情的吞噬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忘不了,建筑工地坍塌的工棚,松散的脚手架曾夺走多少强壮的生命;忘不了,生产车间,流水线旁,那些被机器无情卷走的残肢断臂;忘不了烟花仓库的火花,忘不了石油化工厂的硝烟,更忘不了煤矿事故中那撕心裂肺的呼唤,用血和泪诉说着一个个本不该发生的惨剧,多少白发人送黑发人,多少新婚燕尔的妻子独守空房,多少幼儿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父亲。 生命是宝贵的,它承载着人们的理想,承载着人们所有的感情和信念,但生命也是脆弱的,一个小小的意外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用距离来衡量,生与死只有一步之遥;用时间来衡量,生与死只在瞬息之间。

为了让白发的双亲不在绝望,痴情的爱人不在哭泣,稚嫩的儿女不在呼唤,请您,请我们关注安全,珍爱生命!篇3:化工生产安全演讲稿

安全 效益 幸福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只有生命才会创造奇迹。没有生命,一切无从谈起。安全责任,就是生命的保护神!责任让家庭宁静安全、爱意盈盈!责任让工作更有战斗力和竞争力!责任让社会平安稳健发展!一句话:安全工作需要责任,责任让美丽的生命健康永恒!让我们手牵着手共建安全堡垒,肩并着肩共铸钢铁长城!

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会陌生,而对一个化工企业来说,它包含的意义尤为深刻。我们天天都在生产一线,时时处处谈到的都是安全,它带给了我们企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同时又凝聚了太多人的牵挂和责任,每一个化工企业的建设者都能感受到这份责任的重大。安全系于责任,责任重于泰山。失去了责任,随之而来的就是哭声、是血泪,是家庭的破碎,是企业的泥潭,是社会无法承受之重。责任多一分,隐患少十分。让我们一起,担起责任,守护健康,呵护生命! 参加工作后,耳濡目染了许许多多的安全生产事例,我深深感受到安全所带来的深刻含义。安全就意味着责任,一个人的安全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多地是对关心你的家人负责;安全又等同于效益,我们更能体会到安全生产带给化工企业的勃勃生机。不管你在什么岗位,不管你从事什么工作,请看到事故的危害、平安的可贵。让我们用责任,来呵护身边每一个生命吧!

在年复一年的工作中,我深深感到:如果说还有什么可以和幸福等同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安全!虽然是两个普通的字眼,但

却联系着千家万户,涉及到我们每个人,因此它在每个人的心中有着不同的分量。幸福和痛苦,仅在一念之差,只缘于你触碰了那本不该碰的“高压线”。安全关乎你、我、他,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有可能以你、以我、以他,甚至更多的无辜生命为代价,在岗一天,就要尽职一天。岗位上的一时疏忽,也许留给你的是一世的苦痛与不幸。 安全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是企业生产的薄弱环节,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家庭的安危。来到福尔股份这个发展中的企业,作为员工,我更加感到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最近,一直在很费心思的琢磨:我们究竟应该如何进一步推进安全责任的落实;如何创新安全管理机制:如何做到结合实际,如何真正避免安全工作成为一页泛黄的纸张。那就是落实。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应着力完善安全责任制,保障安全责任传递到岗、落实到每一个人,同时,努力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对外协队伍的管理,强化组织绩效考核促进责任落实,深化安全思想保障工作。

总之,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只要我们有强烈的安全意识,自觉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对自己的安全责任做到心中有数,实时掌控,那么安全就一定有保证。

谁都清楚,灿烂的青春之花,会在安全的沃土上开的绚丽多姿,也会因事故的肆虐变得淡然无光。展望未来,我们每个人该走的路还很长,肩负的责任也很重。在新形势、新目标下,我们的一举一动应当更稳健更成熟。当我们看见红艳艳的骄阳拔地而起,金色的沙漠上

管道纵横??,每一个静止的、运动的生命体都被渲染的蓬勃、美丽。我们一定会情不自禁地感叹:生命竟是如此美丽而精彩!然而,有两个字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如果没有这两个字的相拌相依,我们将无法感受和拥有这美好的一切,这就是安全!篇4:化工行业安全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和师傅们:

大家好,我很荣幸能有这样一个机会参加这次演讲。还记得那一串串带血的数字符号吗? “12.23”、“10.27”、??、“4.13”等等,那一幕幕令人心痛的场面是否还浮现在你的眼前。你是否还记得那些在井喷事故中,被毒气伤了双眼的小孩哭天喊地的无助;你是否还记得那位在火灾事故中,刚完婚就失去丈夫的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你是否还记得那些在矿难事故中,老母亲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你是否还记得那位被烫伤钳工涂满黑色药膏的脸。此刻的你是否有一种揪心的痛,此时的你心里正在想着什么呢?也许你正在为失去亲人而感到痛苦;也许你正在为避免了那场事故而感到庆幸;也许你正在为自己的违章操作而感到懊悔。而就在这时的你一定会想到“安全”,它就像一个紧箍咒一样套在了每个人的头上,紧紧的、直至痛到内心的深处。哪一个人不愿笑语常在,哪一个家庭不愿幸福美满,哪一个企业不愿兴旺发达,哪一个国家不愿富强昌盛,而这一切的前提就是安全。国家的安全是国泰,民众的安全是民安。有了安全,我们才能在夕阳下散步;有了安全,我们的企业才能蒸蒸日上;有了安全,我们的国家才能繁荣稳定。

我们化工行业是一个事故多发的部门,只要你一不小心忽视了安全,危险就会像影子一样出现在你的身边,常伴左右。我们操作员工所掌控的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为我们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可以说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但是,如果我们违反了操作规程,它们马上就全变成一只只魔兽,张开血腥的魔瓜,对谁都毫不留情。也许就是它一声怒吼,可能就是上百条的人命。前车辙,后车鉴。那些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难道不应该让我们为之警惕吗?难道不应该让我们把珍惜生命、杜绝违章铭记在心吗?假如我们每个人都以他们为戒,重视安全、杜绝违章,我们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悲剧的再一次发生。喜见薪火耀眼明,值得欣慰的是,从国家到地方、从公司领导到员工,每个人都开始高度的重视安全。“安全”这个词正逐渐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国家开展 “安全基础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我们的企业也开展“重视安全、杜绝违章”的各种宣传活动,安全理念正逐步地植根于员工的心中。为此,我们呼吁“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亲爱的您,请重视安全、不要违章,好吗?”篇5:化工安全在我心中演讲稿

安全 效益 幸福

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陌生,而对一个化工企业来说,它包含的意义尤为深刻。我们都知道:化工生产中,所使用的原料多属于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质。稍有管理不当,就会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和烧伤等事故,给企业带来重大的损失。同时,化工生产离不开高温、高压设备,如果设计不规范,质量不合格或操作失误,都将发生灾难性的事故。种种原因决定化工是一个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就是企业的效益,就是家庭的幸福。

大家一定还记得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化工企业一次又一次的“爆炸泄漏事故”,这对一个企业是重大的撞击,对一个家庭是一场无法弥补的灾难。我们天天强调安全生产,但是,在生产现场仍然出现这样的现象:有人随便把安全帽摘下;有人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有人随意脱岗...谁都清楚,灿烂的青春之花,会在安全的沃土上开的绚丽多姿,也会因事故的肆虐变得淡然无光。当安全的链条突然间断开,生命的花朵霎那间枯萎,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如何得以缓解? 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只有安全做保障,才能生产出优质的产品,为企业创造效益。只有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才能从本质上保证安全,才能“安全一个人,幸福全家人!”

安全,对于职工意味着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更意味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康!安全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起点。

推荐第3篇: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附录2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1991年4月14日 化学工业部[91]化劳字第247号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3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4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5条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6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7条 企业和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8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9条 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1.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2‰~5‰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8.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10.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1.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10条 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1.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7.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11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6.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厂部局面报告。 7.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9.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12条 工段长安全职责

1.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并填写安全作业证。 3.搞好本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4.组织或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搞好本工段的安全生产竞赛,维护本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

第13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

3.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第14条 车间安全员职责

1.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定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车间工艺员、设备员、保管员等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15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3.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16条 工人安全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三节 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17条 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安全职责

1.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定安全技术规程。 4.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

第18条 设计部门安全职责

1.执行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的项目不留隐患。(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

2.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按《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 4064)执行。 3.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4.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19条

1.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

2.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一经列项,则不准挪作安用。 3.协助生产技术部门做好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20条 生产技术(含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2.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3.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4.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第21条 安全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厂长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2.组织制定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3.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劳资、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5.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6.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 7.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8.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10.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2.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3.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第22条 防火(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2.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3.编制或修订企业的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4.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5.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6.组织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第23条 设备动力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2.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 5.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

6.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第24条 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3.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第25条 基建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要求。 2.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 3.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5.按“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

6.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第26条 供销、运输部门安全职责

1.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2.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

4.销售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有证方可发货。

5.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厂管车辆检审工作。 6.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对车辆、船舶的维修保养。 7.参加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按规定或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

第27条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专款专用。

2.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3.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全部门签字同意的费用,不准报销。

第28条 劳资、教育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调入职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2.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 3.执行劳逸结合的原则,控制加班、加点。 4.厂办技校应开设有关劳动保护课程,并作为各专业的必修课。

5.在就业前的教育和各种在职培训中都应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 6.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

第29条 行政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搞好食品饮食卫生。

2.负责本部门的锅炉、气瓶(罐)、热交换器及机具的安全管理,并保持完好。 3.搞好集体宿舍、仓库的安全卫生防火工作。

第30条 医疗、工业卫生部门安全职责 1.搞好职工体检、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工作。 2.参加工伤鉴定,提出鉴定依据。 3.参加事故抢救,负责医疗事故的管理。

第31条 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和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行政做好企业的各项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

2.组织和健全群众劳动保护管理监督网络,协助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法。 3.定期研究企业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4.参加群众性的综合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5.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竞赛,评选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8.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一节 入厂教育

第32条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教育(一级),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与防火(保卫)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冷分配车间及单位。

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3.班组(工段)级教育(三级),由班组(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每一级的教育时间,均应按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对新入厂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第33条 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第34条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第二节 日常教育

第35条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第36条 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第37条 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第38条 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第39条 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日常教育的时间应符合(83)化生字第0154号文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 特殊教育

第40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41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第42条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第43条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节 安全考核

第44条 厂级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第45条 其他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4.本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5.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6.车间(单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7.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8.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

第46条 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2.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3.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4.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7.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安全作业证 第一节 发放范围

第47条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第48条 安全作业证发给经过教育培训或学徒期满后,有一定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技术复杂的化工岗位工人,必须经所在工段(车间)转岗学习并经考试合格)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职工。

第49条 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第二节 考核内容和办法

第50条 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1.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处理、以及紧急救护能力。

2.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

第51条 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厂安技科核发。 第三节 使用管理

第52条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证件,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53条 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罚情况。

第54条 安全技术部门每月至少对安全作业证抽查一次,车间应随时检查。 第55条 持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除对其进行教育提高外,还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五章 工艺操作 第一节 运行

第56条 必须编制产品的工艺规程,并根据工艺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操作法,严格按操作法进行操作。

第57条 改变或修正工艺指标,必须有工艺管理部门以书面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第58条 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颁发的《操作工的六严格》规定,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

第59条 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

第60条 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第61条 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第62条 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第63条 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第二节 开车

第64条 必须办理开车操作票,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备、合格。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

第65条 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在完好状态。

第66条 保温、保压及洗净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第67条 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消防、气防及医疗卫生部门的人员到场。

第68条 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第69条 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第70条 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第三节 停 车

第71条 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

第72条 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第73条 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第74条 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第75条 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 第四节 紧急处理

第76条 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作出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必要时,先处理后报告。

第77条 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第78条 发生停电、停水、停气(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

第79条 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尽速通知相关岗位并向上级报告。 第六章 生产要害岗位管理

第80条 凡是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岗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仓库,贵重机械、精密仪器场所,以及生产过程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都属于要害岗位。

第81条 要害岗位应由安全、防火(保卫)部门共同认定,经厂长审批,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思想、技术素质,由企业劳资、保卫部门与车间共同审定。

第82条 应建立、健全严格的生产要害岗位管理制度。凡外来人员,必须经厂主管部门审批,并在专人陪同下经登记后,方可进入要害岗位。 第83条 施工、检修时,要设监护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七章 防火与防爆 第一节 生产装置

第84条 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1987年12月16日七部一委规程),以及《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第85条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第86条 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第87条 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第88条 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单向阀。

第89条 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

第90条 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第91条 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CD90A3)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92条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第93条 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第94条 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第二节 动火、用火

第95条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第96条 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1.动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第97条 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如:化验室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许超过1年。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

第98条 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第99条 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第100条 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6.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厂明文规定,并在厂区平面图上标明。

第101条 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1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6天(144小时)。

第102条 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第103条 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证。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化工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第104条 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如下:

一级动火,是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任复查后,报厂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基层单位主管主任终审批准。

特殊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第105条 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2.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3.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

第106条 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 1.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以下同)。

2.若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 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干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 0.2%。

第107条 动火尚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3.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4.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5.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第三节 消防组织与设施

第108条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第109条 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第110条 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第111条 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第112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第113条 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第114条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第115条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第四节 其他消防安全规定

第116条 执行化工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892号)。

第117条 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第118条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第119条 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第120条 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第121条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第122条 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塔杆高的1.5倍。

第123条 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

第124条 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方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第125条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第126条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第127条 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第128条 对生产或使用氯气、煤气、乙炔气、氧气、氢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全规程》(GB 1198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城市煤气设计规范》(TJ 28)、《乙炔站设计规范》(TJ 31)、《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81]劳总锅字10号)、《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氧气站设计规范》(TJ 30)、《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129条 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 67)等有关规定。 第130条 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制度第

八、九章中的有关规定。

第131条 其他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他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八章 危险物品 第一节 通 则

第 132条 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133条 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 3130)中的有关规定。

第134条 使用和运输放射性物品,尚须执行《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 4792)中的有关规定。

第135条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第136条 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第二节 生产和使用

第137条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第138条 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加工后的起爆炸药,必须单独存放,严禁个人自带、私存炸药和雷管,不得将炸药和雷管用于非生产活动。

第139条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3.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本制度第十三章第二节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40 条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

第141条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第142条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第143条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和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第144条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第145条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第146条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第147条 凡用于生产水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第148条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三节 装卸运输

第149条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第150条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第151条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第152条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1.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2.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3.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4.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5.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第153条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 2人。

第154条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第155条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第156条 蒸汽机在调车作业中,对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挂不少于2节的隔离车,并严禁溜放。

第157条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第四节 报废处理

第158 条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在安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第159条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第160条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第161条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第九章 物资储存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162条 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 3月 23日公安部第 6号令)《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 年 2月 17日国务院发布)和《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的规定。

第163条 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第164条 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第165条 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二节 仓库管理

第166条 企业应制定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第167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安全措施。

第168条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 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

第169条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1.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他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2.炸药不能与起爆器材同存一库。

3.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4.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5.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6.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第170条 剧毒。炸药、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 第171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企业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172条 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173条 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第174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第175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第三节 储罐区管理

第176条 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

第177条 易燃、可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的储用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第178条 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外,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第179条 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第180条 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第181条 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J 74)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电气安全 第一节 电气运行安全

第182条 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77]水电生字第113号)。

第183条 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第184条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第185条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执行。

第186条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第187条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第188条 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 具。

第189条 变、配电所必须制定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现场运行规程 中明确规定。

第190条 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 移和终结制度。

第191条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片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 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第192条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第193条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 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第194条 供电单位与用户(调度)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第195条 电解整流运行人员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调压稳流方法,保持恒流生产。 2.电槽初次启动电压要求低于极化电压值。

3.氯氢处理站与整流所.应同时有氯气泵和氢气泵等设备的运行状态信号显示.及紧急全停电、紧急降电流的事故声光报警信号,并定期联系试验。

4.氢气系统着火时,要防止系统内造成负压,不得采用电解停直流电的办法处理,单槽因槽内盐水中断起火时,应采用降低直流电流或全停电处理。

第196条 电炉运行人员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制定电炉变压器、短网及所有导电系统的现场行动规程。

2.电炉变压器及其他设备的检查工作,应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路线、次数和内容应在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

3.要定时抄录电流、电压、功率、变压器上层油温、冷却系统各点温度、油压、水压等内容,加强综合分析。

4.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须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0.05~0.1兆帕。

第197条 静电除雾(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静电除雾或静电除尘的高压直流电源,要根据除雾气量、浓度或尘埃粒子最大荷电量,供给与这一状态相适应的最高电压,以维持其最大场强和最大的电晕电流。

2.除雾、除尘器电源应有自动稳压、稳流装置,使最高压略低于闪络极限电压,在短路故障和超载时,应能迅速自动切断高压并报警。

3.配电控制柜及高压整流油箱要接地,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4.高压整流油箱及附属高压设备,应安装在专用单独配电间或金属网格内,每个控制柜分开设置,配电间应设门开关,打开配电间门,高压自动跳闸,以利安全。 5.高压整流油箱,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要吊芯检查、但应定期进行测试检查。 6.高压硅整流器不得在空载状态进行开关试验,要做时,一定要将高压接入除雾(尘)器电场。单独试验控制柜(不接高压整流油箱),输出端需接一些负载,再通电试验。 7.油箱(高压整流器)高压测量输出端子(接地柱),应与测量表计和附加电阻接地,不允许在通电状态下断开此电路。

8.油箱高压输出应经无感阻尼电阻接入电场。

9.高压配电间应设专用接地闸刀;在除雾(尘)器停用或检修时将高压输出接地。 第二节 电气检修安全

第198条 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 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第199条 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第200条 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201条 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 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第202条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 进行作业。

第203条 外线、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1.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 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6.在同杆共架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为此,线路不但要有线路名称,还要有上、下、左、右的称号。登杆、塔和检修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第204条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千伏及以下的为 1.5米;10千伏以上的为3米。

第205条 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第206条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第十一章 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 第一节 范 围

第207条 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第208条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称为防护用品,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第二节 安全装置的维护管理 第209条 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第210条 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第211条 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第212条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三节 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

第213条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第214条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应经常检查。

第215条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发放标准。 第四节 管理分工

第216条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第217条 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电气部门负责管理。

第218条 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仪表部门负责管理。

第219条 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防火部门负责管理。

第220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二章 施工与检修 第一节 施工组织

第221条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1.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动土施工,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 2.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爆破、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第222条 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第223条 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第224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第225条 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焊接、设备内作业、电气检修等,分别按本制度本章第九节、第十节及第十章第二节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施工现场管理

第226条 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第227条 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第228条 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第229条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来到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230条 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第231条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并按本制度第九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232条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防火栓和消防器材,并按本制度第七章中有关规定履行动火、用火手续。

第三节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

第233条 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第234条 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第235条 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第236条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l.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2.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3.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塔吊、龙门吊及铆焊平台等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第四节 拆除工程

第237条 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并经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确认,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238条 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第239条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第240条 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第241条 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

第五节 土石方工程

第242条 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他作业。

2.挖土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拆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按回填自下而上进行。

3.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0.8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得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米。 4.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气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5.在靠近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地点动土时,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243条 爆破工程必须在施工前提出爆破方案,经保卫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1.爆破方案审定后,不准任意变动方案或随意加大药量,否则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并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3.必须根据爆破施工方案确定安全警戒距离,对警戒线以内的人、畜、生产设施和建筑物、构筑物等,必须进行安全防护,对人的安全警戒距离不少于200米。

4.放炮后,要经过20分钟后方可检查,遇有哑炮时,严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内重新装药,必须在距原炮眼60厘米以外的地方另打炮眼。

5.同一工地必须由专人统一掌握放炮时间,放炮前必须使全体人员退至安全地带,危险区四周应设岗哨和危险标志,禁止人、车通行。使用电炮时,必须专人掌握电爆机,在电线完全接好后,方可通电点炮。

6.在生产区内进行爆破作业,严禁使用敏感性大的硝化甘油等烈性炸药。在生产允许的情况下,爆破时要停止爆破区附近的设备运转,并切断电源。

7.雾天、雷雨、六级以上大风和有碍警戒视线的情况下,以及夜间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第六节 检修组织与管理

第244条 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

第245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第246 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第七节 检修安全通则

第247条 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第248条 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第249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250条 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第251条 检修的设备、管道与在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第252条 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第253条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第254条 在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第八节 检修准备

第255条 根据检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要为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第256条 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第257条 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第258条 检修单位要检查动火证、设备内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第259条 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第九节 焊接作业

第260条 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261条 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1.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2.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3.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4.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5.乙炔发生器(或溶解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6.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气钢瓶。

第262条 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1.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2.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4.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263条 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264条 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第265条 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节 设备内作业

第266条 设备(槽罐、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膛、沟道、烟道、排风道等)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该设备必须与其他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其他方法代替),并清洗、转换。

第267条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第268条 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

第269条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作业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若要继续再进入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手续。

第270条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第271条 设备内作业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第272条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安全电压,灯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第273条 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气吹风。

第274条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本制度第七章中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

第275条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由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进入设备内作业证上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孔。 第十一节 抽加盲板作业

第276条 盲板管理基本要求: 1.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盲板。 2.要建立盲板档案卡片,并进行编号。

3.盲板由第各生产车间及设备动力车间分别保管、使用。

第277条 要指定专人负责抽加盲板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第278条 抽加盲板必须确认部位,并挂牌做记号,对较大系统抽加盲板的工作,应绘制盲板分布图,防止因误抽加盲板造成事故。

第279条 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加盲板,应在系统卸压后保持正压,以防空气吸入造成事故。 第十二节 检修完工后处理 第280条 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 1.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2.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加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

3·检修任务书归档保存。 4.清理现场。

第281条 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和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三节 高处作业

第282条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第283条 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以及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按国家《高处作业分级标准》(GB 3608)执行,化工企业高处作业按《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定》([87]化生字第 671号文发布)执行。

第284条 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手续及审批权限按《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第285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286条 高处作业的脚手架、吊篮、吊架、手拉葫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

第287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第288条 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在石棉瓦、玻璃钢瓦上作业,必须采取铺设踏脚板等安全措施。

第289条 遇六级以上的风力或其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第290条 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作业时,应进行现场环境监测,并设专人监护。

第291条 高处作业人员在邻近有带电导线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77]水电生字第113号)中的有关规定,与带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四节 起重吊装

第292条 对20吨以上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的吊装,或吊物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吊装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293条 起重吊装工作必须分工明确,并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规定的统一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第294条 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确认、许可,也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第295条 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除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外,还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者须按《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 6720)的要求,经特种作业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持证操作。 2.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检查,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

3.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吊装,吊具、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 第十三章 防尘防毒 第一节 防护与治理

第296条 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297条 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第298条 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第299条 凡治理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业岗位,要列科研计划,进行攻关。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者,要停业整顿。

第300条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第301条 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第302条 机械铸造和清砂作业,应积极采用“七○”砂、水爆清砂、湿式开箱清砂和密闭落砂等。喷砂作业应积极采用密闭机械喷砂、喷丸、抛丸及密闭除尘等措施。

第303条 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第304条 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厂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第305条 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第二节 组织与抢救

第306条 生产、使用、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厂长(副经理)担任组长。 第307条 企业应成立救护站,并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组织训练合格的救护队员昼夜值班。

第308条 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车间应成立抢救组,100人以上的车间,至少有4名兼职救护员,并备有急救箱。

第309条 职工医院、职防所或保健站等基层医疗机构,均应设立由职业病科、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和放射科的医务人员组成的抢救组,并配备充足的急救器材和药品。

第310条 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第311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急性中毒事故的抢救网络系统和抢救方案,强化联络和报告制度。

第312条 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应严格按照《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86]化生字第1078号文)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三节 体检与职业病

第313条 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第314条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第315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

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第316条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第十四章 厂区交通 第一节 管理组织

第317条 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必须指定有关部门全面负责厂区交通管理工作。

第318条 对车辆和船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铁路技术管理规程》([82]铁安监字第 1144号)、《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和本制度,制定厂区交通管理细则。 第二节 信号、标志

第319条 厂区交通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应按有关规定,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信号标志。 第320条 厂区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明显的警告路标。

第321条 厂区铁路要按规定,在线路上安装信号灯、道叉灯及各种警告路标,通道路口要设有落杆、警铃或信号灯。

第322条 铁路站台、装卸货位、罐车洗刷区域和跨越路轨、搬运物资区域等,要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要有信号灯。

第323条 破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除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324条 厂区交通道路、铁路沿线站台货位,要设有足够的照明。 第三节 交通线路

第325条 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第326条 企业可根据需要将道路划分为:

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

限制路:允许“安全车辆”通行,其他车辆须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通行;

管制路:为消防车、救护车专用的通道路线,禁止其他车辆停留。

第327条 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集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企业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占用。

第328条 交通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米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米。

第329条 履带车未采取护路措施不得在交通路上行驶。

第330条 铁路两侧距钢轨1.5米内,不准堆放物资、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外堆放的物资必须稳固,以防溜塌侵入轨道,并不得影响机车行驶视线。

第331条 跨越铁路拉设输电线和管道,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架设要牢固,距离轨面的高度,输电线路不得低于7.5米,管道不得低于5.5米。

第332条 在铁路两侧挖沟(坑)穿越路基、埋设电缆及各种管道时.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和批准。

第333条 在铁路两侧、上空、地下从事非铁路运输作业而影响铁路运输时,必须取得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时应随时与铁路部门联系。 第334条 要经常维护铁路路基、路轨、保证畅通。禁止随意设置平交道口,如必须设置,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四节 车 辆

第335条 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按公安、交通部门规定定期检审,发给检审证方可行驶。

第336条 厂管小型机动车辆(电瓶车、小型翻斗车)和特种车辆(叉车、吊车)车况要保持良好,由企业主管部门检审,每年不应少于二次,检审合格后应发牌照及检审证方可行驶。

第337条 企业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机动车辆、小型车辆和特种车辆保养修理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实行三级保养制度,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行驶的车辆,不得使用。

第338条 铁路机车要按铁道部规定进行检修和保养。

第339条 企业自备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应按本制度第七章和第十二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节 车辆驾驶

第340条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方可驾驶。

第341条 企业自管小型和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主管部门或企业考核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可驾驶。

第342条 厂管小型车辆及特种车辆禁止在厂区外行驶。

第343条 铁路机车司机、司炉、调车人员等,都必须经专门训练,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铁路部门进行考核取证后,方可作业。对上述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344条 厂区铁路运输,必须严格执行调车联系制度,确保机车车辆运行安全。 1.机车通过道口,要减速鸣笛,认真了望,确认信号,严禁臆测行车,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2.调车员与连接员的调车联系,白天用旗,夜间用信号灯指挥,信号标准以铁路部门规定为准。

3.机车司机没有收到调车信号,不准动车,变更调车计划应彻底传达。蒸汽机车作业时,调车人员严禁在车辆外侧调车。

第345条 厂区内各种车辆要执行厂区限速规定。 1.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及转弯处为5千米/小时。直线路为10~15千米/小时。

2.机车在正线行驶为20千米/小时,支线为15千米/小时,路轨末端、连接作业及轨道衡为3千米/小时。

3.机车挂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罐车时为10千米/小时。

第346条 厂内教练车或检修试车,应划定线路和时间,并应挂有“教练车”、“试车”照牌,非司机禁止试车,教练车必须有驾驶员指导。 第六节 车辆装载

第347条 机动车辆载货要符合下列规定: 1.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2.装载散装、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须封盖严密。 3.装载化学危险物品,按本制度第八章中有关规定执行。

4.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5.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大型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他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子板等)不准载人。 第七节 非机动车、行人

第348条 自行车、三轮车不准牵引其他非机动车辆或被机动车辆牵引,转弯前必须慢行,井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第349条 不准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畜力车进入易燃、易爆场所,蹄钉要进行防火花处理。停放时须拴紧车间、拴牢牲畜。

第350条 厂房内、设备旁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和畜力车,自行车必须集中存放管理。

第351条 厂内行人必须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不准突然横穿马路。

第352条 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

第353条 不要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超重物下穿行。 第十五章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第一节 计划编制依据和范围 第354条 计划编制依据:

1.国家发布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 2.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3.预防火灾、爆炸、工伤、职业病及职业中毒需采取的技术措施。

4.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第355条 计划范围包括:

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的要求(1956年9月21日,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

2.以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

3.劳动保护科研、劳动安全卫生检测、安全宣传教育等设施及安全图书资料和教材。 4.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作为目的的一切措施。 第二节 计划编制及审批

第356条 由车间或职能部门提出车间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指定专人编制计划、方案报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汇总。

第357条 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总工程师或主管厂长审核。

第358条 主管安全生产的厂长或经理(总工程师),应召开工会、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会议,研究确定以下事项: 1.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2.各个项目的资金来源。 3.设计单位及负责人。 4.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5.竣工或投产使用日期。

第359条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生产计划部门在下达年度计划时一并下达。

第360条 车间每年应按时编制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送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汇总。

第361条 企业每年应按时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362条 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范围或申请上级拨款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企业应先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再列入计划,如撤销或调整上级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同样应办理报批手续。

第三节 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第363条 企业应在当年留用的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2O%以上的费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敷需要的可从税后留利或利润留成等自有资金中补充,亦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综合利用的产品,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减免税。

第364条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进行改装或重大修复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由大修理费开支。

第365条 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

第366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供应(设备动力)部门按计划供应。 第四节 检查和报告

第367条 主管厂长、工会负责人每季度必须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第368条 安全技术部门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定期向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五节 竣工验收

第369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后,经试运行3个月,正常后,在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由计划、技术、设备、安全、防火、工业卫生、工会等部门会同所在车间或部门,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邀请上级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第370条 使用单位应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运行情况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术及其经济技术效果和存在问题做出评价。

第371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投人使用后,应纳入正常管理。 第十六意 科研与设计 第一节 科 研

第372条 确定科研专题应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防范社会灾害性事故的要求。

第373条 制定试验方案,除提出试验所用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和副产物的有关毒性、理化性质及安全防范措施外,还必须确定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三废”(即废气、废水、废渣下同)处理措施。 第374条 必须履行科研项目小型到中型、中型到扩大试验的程序.每一程序必须有保证安全的内容和措施。

第375条 小型试验可通过探索性试验,选择安全合理的工艺方法.确定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以达到安全可靠性。

第376条 中型试验的总结报告中.必须包括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内容、以及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377条 扩大试验要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安全技术部门查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中型和扩大试验,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

第378条 扩大试验装置(包括安全防护、工业卫生和“三废”处理设备)安装完毕后,须经安全、消防、工业卫生部门和工会检查合格后方可投料试车。

第379条 在扩大试验中,应将各种安全、卫生和“三废”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总工程师,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

第380条 扩大试验成果,应经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正式技术鉴定后,方可推广应用于生产。

第381条 小型试验和扩大试验所用的各种危险物品,按本制度第八章《危险物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382条 扩大试验装设的安装与检修,按本制度第十二章《施工与检修》和第十章《电气安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383条 科技成果的应用、转让、推广必须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和“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技术规程等文件。 第二节 设 计

第384条 设计任务书和施工设计必须有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和“三废”治理等篇章,试验规模放大的设计要有安全可靠的依据。

第385条 设计应选用成熟的生产工艺。若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必须有经过鉴定的试验报告及具备设计条件的数据,方可进行设计。

第386条 对厂址的选择,要认真收集当地有关气象、地质、水文和生态等资料,加以综合分析进行选择。

第387条 设计过程中,必须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有关安全、消防、环保和工业卫生等内容,不得削减或撤销。

第388条 各级审核人员在审核设计文件和图纸等过程中,必须同时审核有关安全方面的内容,并对设计负有安全责任。 第十七章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

第389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390条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属于甲、乙类物品和易燃品、剧毒品,必须有所在地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鉴定书。 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设备选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第391条 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第392条 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第393条 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第394条 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应会同工会组织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均不能验收。

第十八章 安全检查 第一节 任务与要求

第395条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396条 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第397条 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定《安全检查表》。

第398条 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二节 形式内容

第399条 综合检查分厂、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主管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厂级(包括节假日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级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工段)级每周一次。

第400条 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第401条 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的主管领导,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第402条 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第403条 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第三节 整 改

第404条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405条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第406条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

第407条 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第408条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和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汇总并存档。 第十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一节 事故分类与管理

第409条 事故可分以下几类分别进行管理:

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 4.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船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6.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7.医疗事故,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 8.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破坏事故。

9.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第410条 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管理;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由保卫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由防火(保卫)部门负责管理;伤亡事故和爆炸事故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第411条 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送安全技术部门。

第二节 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第412条 设备事故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89]化生字第43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13条 火灾事故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89]公发26号令)执行。

第414条 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415条 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业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 6441~6442)和化工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16条 其他各类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损失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节 抢险与救护

第417条 企业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418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领导要直接指挥,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防火、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的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第419条 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第四节 事故报告程序

第420条 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或调度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企业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用快速方法在24小时内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第421条 发生事故的基层单位,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出时间:一般事故3天内,重大事故7天内。

第422条 对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20天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第423条 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报告。

第424条 凡外单位人在企业劳动、实习、培训时发生伤亡事故,由企业按表外进行统计上报。

第425条 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若 1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 第五节 责任划分

第426条 企业安全管理实行厂长负责制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

第427条 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总工程师和分管厂长负责,管用部门已制定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 第428条 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产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第429条 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

第430条 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制造、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第431条 持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无安全作业证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

第432条 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第433条 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六节 调查和处理

第434条 企业发生事故都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办理。

第435条 对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由车间和有关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

第436条 对重大事故,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领导,应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437条 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75号)。

第438条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第439条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出厂,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440条 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第441 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企业应予以表彰、奖励。

第442条 各级化工主管部门,应对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搞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授予各种荣誉称号或奖励。 第二十章 附 则

第443条 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出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444条 本制度由化学工业部解释。

第445条 本制度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1980年以(80)化调字第1488号文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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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厂在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全厂干部职工克服全球金融危机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连续生产、清洁生产这一工作目标,大力开展点线管理、强化现场管理、深挖企业内部潜力,坚持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截止6月底,我厂共生产甲烷氯化物18606吨,未发生安全事故,较好的完成了股份公司下达给我厂的生产经营任务,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干部职工思想,增强战胜困难信心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国经济发展形势急转直下,对刚刚投产的我厂来说更是雪上加霜。面对前所未有的困难,我厂干部职工也曾一度出现过信心不足、悲观失望的情绪。针对这一情况,厂党总支认识到,要想渡过难关,必须统一全厂上下思想,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为此在全厂干部职工广泛开展了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大家纷纷建言献策,找到了从内部挖潜来战胜困难的突破口,形成了全厂上下勒紧裤腰带过紧日子的共识,建立了战胜困难的信心,为完成上半年的生产任务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矗

二、实行点线管理,深挖内部潜力

在广泛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我厂从年初就大力推行点线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经过反复研究,全厂共制定了5条管理线,44个费用控制点,做大了横到边、竖到沿、责任到个人,使各项费用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今年上半年,甲烷氯化物单位制造成本比计划降低了586.8元/吨,单位原料消耗也比去年和计划有较大幅度降低。同时培训、组建了内部维修力量,大力开展修旧利废,半年修理费比计划减少支出46.5万元。

清退外聘人员,原由外聘人员承担包装、维修、绿化等工作全部由本厂职工承担,上半年比去年同期节省零工费开支万元。

严格加强对管理费用的控制,管理费用比计划少出140万元,其中车辆费节支65863.79元、应酬费节支3593.8元、办公费节支2912.8元、绿化费节支15005元、销售费用比计划节支38.5万元。

三、狠抓现场管理,促进管理工作上水平现场管理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为促使管理上水平、上台阶,在原有现场管理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了现场管理方案、考核方式、检查方式等内容,并对办公、生活、生产现场等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每周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板报公告,检查结果与部门薪酬挂钩,极大的提高了职工搞好现场管理的积极性。目前全厂基本消灭了跑冒滴漏,工作现场和生活现场干净整洁。

四、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基础管理工作上台阶

安全工作是企业生产的生命线。今年以来,我厂全面贯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网络,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全力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增强了全员的“基本功”。以“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题,认真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投入,不断增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积极举办了“安全月”活动,强化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了员工应急事故的处置能力。积极推动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受到了上级安全部门的肯定和认可。

五、加强设备基础管理,保障生产平稳运行

为加强我厂设备管理工作,今年我厂成立了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工作有了较大起色,设备基础管理工作明显加强。今年以来,我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设备管理制度,对全厂各种设备报表进行了规范,修订并落实了设备管理考核制度,完善了设备台帐和设备档案,进一步强化了月度检修计划管理。今年以来共完成了13台到期超重设备、50台压力容器、86台安全阀的定检工作,保障了生产的安全、平稳运行。

六、精心组织生产,做好节能减排

为了做到安全生产、连续生产、清洁生产,我厂在做好设备维修、加强查漏堵漏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生产工艺,甲烷氯化物

5、6月份分别比计划超产428吨和301吨。产品蒸汽单耗和用电单耗及蒸汽凝液回收等指标均超额完成任务,其中蒸汽单耗比计划减少0.227立方/吨,用电单耗比计划少用158度/吨,1-6月份全厂共达标排放污水17737.82立方,合理转移危险废物221.284吨。

七、坚持比价采购,减少资金占用,实现效益最大化

今年以来,我厂紧紧把握市场行情变化,加强市场信息的多渠道沟通,坚持比价采购,将原材料采购价格保证在同期市场相对最低位,最大限度的提高采购效益,实现采购效益37.5万元,同时通过延期付款及调整库存,比年初减少资金占用,成品占用资金比年初减少355万元。

八、立足本职,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分析任务

严格控制原料及产品进出厂质量,充分发挥质控工作在生产过程中的“眼睛”作用。我厂对所有供应商实行“先抽样检验合格再允许送货”的办法,把不合格原料从源头开始控制,共检验进厂原料280批次,查出并按程序退回不合格原料1车次,确保生产用上合格的原材物料,同时共检验并出具产品质量证明书2100余份,做到一车一单,保证了“出厂产品优等品率100%”的目标,随时对客户的反馈意见疑惑及时进行沟通,并根据客户要求随时取样分析,维护企业信誉。上半年及时准确上报分析数据2xx个,为车间连续、高效运行作出了贡献,真正起到了生产“眼睛”的作用。

推荐第5篇:化工企业安全工作计划

化工企业安全工作计划

、2010年安全工作计划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化医集团《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环保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化医司386号文)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企业长周期安全运行

二、控制目标:

无因工死亡事故;

无重大泄漏、中毒事故;

无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

无重大特种设备事故;

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或公共安全事故;

无重伤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0元/百万元产值(现价);

千人轻伤率控制在0.5‰(月均)以下

三、工作要点:

㈠ 通过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实施装置和过程的安全性配置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进一步完善工艺措施安全性以及极限操作的评估机制从危险操作着手抓好平稳操作逐渐树立系统地平衡操作的观念并系统地进行改进

2、继续探索化学反应模式的系统改进积极推进新催化剂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化学反应的安全性优化工艺过程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3、抓好苯胺、聚碳扩产等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探索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安全

4、继续深化以消灭危险源为目标把循环经济和节能运行与安全运行相结合通过工艺创新尽可能消除或减少危险源实现化工过程放热过程和用热过程集成联动将化学反应热和工艺余热回收利用完善全厂热交换网络进一步优化热量的梯级利用

5、设备管理部门对企业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及其安全附件按期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对检验为有缺陷的设备要及时停用或降级监护使用并有计划地更换相应的设备或管线

6、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在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要害部位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加强厂区道路整治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

7、加强现场围堰的完善及规范管理加强惰性气体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㈡ 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完善安全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并保障有效实施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风险奖励金制度进一步细化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分解到经济责任制、风险奖励金、安康杯考核办法中)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化工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化工企业安全工作计划》。

2、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评价组织加强作业活动的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切实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对重大风险要制定风险削减计划并予以落实(过程改进)确保作业活动的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评审实现管理承诺保持体系持续合规、有效运行

3、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各单位要按照规范及《安全标准化工作整改方案》(重长风化104号文)要求按时完成、改进各项工作争取在一季度实现达标验收

4、认真贯彻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5、严格执行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强化各项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平稳运行并深入继续开展消除危险源的工作

6、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投入做到组织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的认真落实

7、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抓好危险作业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作业单位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作业过程监控加大监护力度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作业单位领导必须坚守现场确保作业安全

8、合理进行工作安排加强协调、沟通抓好跨区域作业、交叉作业、工作变动时段的管理

9、严格执行企业各级人员驻厂制度加强检修管理中、夜班原则上不安排检修特殊情况如涉及安全而进行的检修必须坚持六到场:工段长、车间安全员、车间领导、技安处领导、设备处领导、生产副厂长(厂长助理)到现场组织协调指挥检修工作紧急情况下检修单位值班领导应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并立即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到场确定检修方案

10、严格按照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组织开展综合、专业、节假日等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单位应按时完成厂部下达的隐患项目并将隐患整改情况书面报厂技安处备案纳入年终考核

11、严格执行外单位来厂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协管规定明确安全生产条款和责任并加强监督

㈢ 加强全员安全技能、意识的培养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1、加强新进厂职工(包括民工、协议工、租赁承包单位人员、参观实习人员以及来厂施工人员等)厂级安全教育各单位切实搞好“

二、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复工、换岗、转产职工和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投产前的安全教育工作使之掌握基本安全生产技能合格上岗

2、抓好危化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人员的危化物品操作处置技能和安全意识

3、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保证100%有效持证上岗明年4月份分别有77个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到期该复审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联系争取在3月份请培训中心老师到厂里进行复训;6月份分别有37人、2人、15人的危化物品操作人员、电工、焊工作业证到期该复审本年度工作计划在5月份进行复训并对因工作变动和新进厂从事危化品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取证;12月份有198个危化物品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到期该复审计划在11月份进行复训

4、综合管理处汇同组织处、技安处按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推荐第6篇:安全工作计划(化工企业)

安 全 工 作 计 划

(2011年度)

山东绿徳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安全工作计划

一、目的

为了加快我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争取安全标准化年内达到三级水平,加强安全生产,逐步提升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造成人员伤害、我单位财产损失和环境遭受污染等恶性事件,特制定本计划。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各车间、部门及外来承包商和供应商的2011年度安全工作,旨在指导各部门按部就班的做好做足我单位各项安全工作。

三、职责

1.本计划由我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制定;

2.安全领导小组对我单位的各车间、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考核;

3.各车间、部门在各自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四、计划规定相关内容

1.安全教育培训

1.1年度阶段性培训

为了逐步提高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为我单位的快速发展做好强大的后盾,特将2011年度安全培训分为上、下半年两个培训阶段,培训要有培训教材、记录、考核,并将严格按照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实施。

1.2日常安全培训

严格执行好班组“安全日”活动,依照对全体干部职工互动学习的方式,逐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要求各单位将每月的学习计划、内容纲要提前上报等形式,便于安全环保部门随时不定期抽查验证学习效果,并严格履行考核制度,切实保证学习效果。

1.3专项安全培训

对于每年度的临时性培训工作(譬如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依据我单位统一布署安排,要求各单位严格履行,采取多种形式、寓教于乐的方式,增强干部职工的自觉学习行为,变被动学习为主动接受,从而在本质上提升安全意识。

1.4新工人入我单位及外来人员培训

针对进我单位的新工人,严格履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若经培训不合格者,予以退回原籍。对于外来的承包商及供应商,严格履行我单位的管理规定,加强其入我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保证所有入我单位人员掌握必备的安全常识和应急措施。

2.安全检查

2.1综合检查

由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安全检查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我单位性综合检查,要求检查的内容包含全面。各单位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综合性检查,各单位下属车间每周组织2次安全综合检查,重点查找生产经营中的不足了缺陷,并及时加以整改。

2.2日常检查

本项检查主要由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和岗位职工巡检。岗位职工上岗前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及班中巡回检查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2.3专项检查

各部门组成安全检查小组,针对某一项具体事项,依据专项检查规定进行细致的检查,查找出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隐患,及时要求相关部门加以整改。

2.4季节性检查

根据我单位目前所处地理位臵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针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冻保暖等工作进行预防性检查,以便及时完善,确保我单位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运行。

3.消防管理

3.1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规定,并逐步修订完善实际操作中可操作性不强的缺陷,努力改进具有可操作性强的应急措施和人员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

3.2 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加强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种消防器材绐终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对于存在危险性大、防火防爆的特殊区域加强消防设施的配臵,配备易燃易爆监测报警仪器的数量,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运行。

4.职业卫生管理

4.1 建立健全我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职业危害标准,使作业现场的有毒有害、粉尘、噪声等浓度或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2在存有职业危害因素的现场设臵警示标志和危害告知牌。

4.3按照要求发放个人劳保用品和必备安全防护用品。

4.4定期协调和组织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对离职或辞职的职工要求进行查体,否则,不得给予输手续。

4.5做好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5.环保管理

依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日常三废指标的监测,及时制止和消除超标“三废”的排放。

安全领导小组2011年 1月1日

推荐第7篇:安全工作计划(化工企业)

江苏托球农化有限公司

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努力,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提高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避免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遭受污染等恶性事件,特制定本计划。

二、目标

全年安全无事故

具体目标:

(1)全年无国务院493号文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分类的事故发生。

(2)轻伤事故发生率≤3‰

(3)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4)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率为100%

(5)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为100%

(6)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合格率100%

(7)隐患整改完成率100%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各部门、车间及外来承包商和供应商。

四、职责

1.本计划由我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制定;

2.安全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考核;

3.各部门、车间在各自范围内依据本计划实施监督管理。

五、计划规定相关内容

1.安全教育培训

1.1员工安全培训

为了逐步提高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为我单位的快速发展做好强大的后盾,特将2011年度安全培训分为上、下半年两个培训阶段,培训要有培训教材、记录、考核,并将严格按照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实施。

1.2日常安全培训

严格执行好班组“安全日”活动,依照对全体干部职工互动学习的方式,逐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要求各单位将每月的学习计划、内容纲要提前上报等形式,便于安全环保部随时不定期抽查验证学习效果,并严格履行考核制度,切实保证学习效果。

1.3专项安全培训

对于每年度的临时性培训工作(譬如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依据我单位统一布署安排,要求各单位严格履行,采取多种形式、寓教于乐的方式,增强干部职工的自觉学习行为,变被动学习为主动接受,从而在本质上提升安全意识。

1.4新工人入我单位及外来人员培训

针对进我单位的新工人,严格履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若经培训不合格者,予以退回原籍。对于外来的承包商及供应商,严格履行我单位的管理规定,加强其入我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保证所有入我单位人员掌握必备的安全常识和应急措施。

2.安全检查

2.1综合检查

由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安全检查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我单位性综合检查,要求检查的内容包含全面。各单位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综合性检查,各单位下属车间每周组织2次安全综合检查,重点查找生产经营中的不足了缺陷,并及时加以整改。

2.2日常检查

本项检查主要由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和岗位职工巡检。岗位职工上岗前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及班中巡回检查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2.3专项检查

各部门组成安全检查小组,针对某一项具体事项,依据专项检查规定进行细

致的检查,查找出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隐患,及时要求相关部门加以整改。

2.4季节性检查

根据我单位目前所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针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冻保暖等工作进行预防性检查,以便及时完善,确保我单位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运行。

3.消防管理

3.1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规定,并逐步修订完善实际操作中可操作性不强的缺陷,努力改进具有可操作性强的应急措施和人员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

3.2 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加强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种消防器材绐终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对于存在危险性大、防火防爆的特殊区域加强消防设施的配置,配备易燃易爆监测报警仪器的数量,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运行。

4.职业卫生管理

4.1 建立健全我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职业危害标准,使作业现场的有毒有害、粉尘、噪声等浓度或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2在存有职业危害因素的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和危害告知牌。

4.3按照要求发放个人劳保用品和必备安全防护用品。

4.4定期协调和组织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对离职或辞职的职工要求进行查体,否则,不得给予输手续。

4.5做好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5.环保管理

依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日常三废指标的监测,及时制止和消除超标“三废”的排放。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010年 12月20日

推荐第8篇: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分类号】 225706199101 【时效性】 有效

【标题】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颁布单位】 化工部【颁布日期】 19910414 【实施日期】 199110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安全、卫生

【文号】 (1991年4月14日以(1991)化劳字第247号文发布) 【名称】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题注】

第一章

则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遵守本制度。

第2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第3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4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工第5条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6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7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

第8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第9条

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1.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作。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2 ~5‰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7.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8.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9.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10.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1.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第10条

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1.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6.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7.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第11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

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5.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作6.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8.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7.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9.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12条

工段长安全职责

1.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2.组织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并填写安全作业证。3.搞好本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4.组织或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第13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班后总结安全。

5.搞好本工段的安全生产竞赛,维护本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第14条

车间安全员职责工作。

1.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育和考核工作。查工作。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产工作负责。

10.车间工艺员、设备员、保管员等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第15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告。

第16条

工人安全职责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

3.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第三节

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17条

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安全职责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疑难问题。技术规程。

1.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

2.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4.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

第18条

设计部门安全职责

1.执行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的项目不留隐患。(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

2.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按《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执行。

3.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4.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19条

生产计划部门安全职责

1.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2.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一经列项,则不准挪作它用。大事故的调查。3.协助生产技术部门做好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其它重第20条

生产技术(含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的修订。

1.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2.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3.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4.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第21条

安全技术部门安全职责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准,并监督检查。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厂长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3.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劳资、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5.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建立好台帐。

6.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7.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8.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10.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12.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13.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第22条

防火(保卫)部门安全职责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1.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卫和要害岗位、

2.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3.编制或修订企业的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4.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5.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统计上报工作。

6.组织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第23条

设备动力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2.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

3.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5.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

第24条

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职责规程。

6.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1.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3.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第25条

基建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要求。2.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

3.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4.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竣工验收和使用。

5.按“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6.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第26条

供销、运输部门安全职责的质量负责。

1.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2.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4.销售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有证方可发货。

5.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厂管车辆检审工作。6.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对车辆、船舶的维护保养。

7.参加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8.按规定或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第27条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专款专用。 2.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3.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全部门签注同意的费用,不准报销。第28条

劳资、教育部门安全职责

2.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3.执行劳逸结合的原则,控制加班、加点。

5.在就业前的教育和各种在职培训中都应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

1.组织调入职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4.厂办技校应开设有关劳动保护课程,并作为各专业的必修课。

6.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第29条

行政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搞好食品饮食卫生。2.负责本部门的锅炉、气瓶(罐)、热交换器及机具的安全管理,并保持完好。

3.搞好集体宿舍、仓库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第30条

医疗、工业卫生部门安全职责2.参加工伤鉴定,提出鉴定依据。1.搞好职工体检、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工作。

3.参加事故抢救,负责医疗事故的管理。第31条

工会安全职责项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遵章守法。

1.贯彻和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行政做好企业的各

2.组织和健全群众劳动保护管理监督网络,协助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教育职工

3.定期研究企业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4.参加群众性的综合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5.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全生产先进经验。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竞赛,评选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8.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三章

安 全 教 育

第一节

入厂教育

第32条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教育(一级),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与防火(保卫)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车间及单位。

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3.班组(工段)级教育(三级),由班组(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每一级的教育时间,均应按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对新入厂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第33条

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第34条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第二节

日 常 教 育

第35条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第36条

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第37条

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第38条

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第39条

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日常教育的时间应符合(83)化生字第0154号文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

特 殊 教 育第40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41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第42条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第43条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节

安 全 考 核

第44条

厂级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第45条

其它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4.本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

5.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6.车间(单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8.化学工业部颁发《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行,考核内容包括:

7.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46条

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2.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3.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4.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章

安全作业证

7.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节

发放范围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第47条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

第48条

安全作业证发给经过教育培训或学徒期满后,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技术复杂的化工岗位工人,必须经所在工段(车间)转岗学习并经考试合格)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职工。安全作业证。

第49条

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第二节

考核内容和办法

第50条

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1.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处理、以及紧急救护能力。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核发。

第三节

使 用 管 理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工种应

第51条

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厂安技科

第52条

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证件,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

第53条

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罚情况。第54条

安全技术部门每月至少对安全作业证抽查一次,车间应随时检查。

第55条

持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除对其进行教育提高外,还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五章

工艺操作

第一节

行法,严格按操作法进行操作。

第56条

必须编制产品的工艺规程,并根据工艺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操作

第57条

改变或修正工艺指标,必须有工艺管理部门以书面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自离开自己的岗位。断。

第58条

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颁发的《操作工的六严格》规定,不得擅第59条

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第60条

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工具。

第61条

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第62条

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第二节

开车第63条

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第64条

必须办理开车操作票,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备、合格。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

第65条

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在完好状态。和分析,使之合格。

第66条

保温、保压及洗净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第67条

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消防、气防及医疗卫生部门的人员到场。第68条

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第69条

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第70条

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第三节

停车

第71条

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

第72条

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第73条

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第74条

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第75条

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第四节

紧 急 处 理方面报告,必要时,先处理后报告。

第76条

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作出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

第77条

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第78条

发生停电、停水、停气(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

第79条

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尽速通知相关岗位并向上级报告。

第六章

生产要害岗位管理

第80条

凡是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岗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仓库,贵重机械、精密仪器场所,以及生产过程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都属于要害岗位。

第81条

要害岗位应由安全、防火(保卫)部门共同认定,经厂长审批,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思想、技术素质,由企业劳资、保卫部门与车间共同审定。

第82条

应建立、健全严格的生产要害岗位管理制度。凡外来人员,必须经厂主管部门审批,并在专人陪同下经登记后,方可进入要害岗位。 第83条

施工、检修时,要设监护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七章

防火与防爆

第一节

生产装置

第84条

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1987年12月16日七部一委规程),以及《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第85条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第86条

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第87条

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单向阀。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

第88条

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

第89条

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

第90条

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第91条

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CD90A3-)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92条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第93条

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第94条

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第二节

动火、用火 第95条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第96条

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米。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第97条

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如:化验室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许超过1年。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

第98条

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第99条

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第100条

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6.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厂明文规定,并在厂区平面图上标明。第101条

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1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6天(144小时)。

第102条

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第103条

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证。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化工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

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第104条

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如下:

一级动火,是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任复查后,报厂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基层单位主管主任终审批准。

特殊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第105条

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2.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样标定合格。

3.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第106条

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0%(体积比,以下同)。

1.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2.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2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

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2%。第107条

动火尚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3.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

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4.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5.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第三节

消防组织与设施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会;

第108条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第109条

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第110条

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第111条

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第112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第113条

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第114条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第115条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第四节

其它消防安全规定892号)。

第116条

执行化工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第117条

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118条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第119条

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第120条

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

第121条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第122条

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塔杆高的1.5倍。第123条

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

第124条

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第125条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钉的鞋。具。

第126条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第127条

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

第128条

对生产或使用氯气、煤气、乙炔气、氧气、氢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城市煤气设计规范》、(TJ28-)、《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81〕劳总锅字10号)、《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129条

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等有关规定。第130条

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制度第

八、九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危 险 物 品

第一节

则第131条

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

第132条

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133条

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中的有关规定。

第134条

使用和运输放射性物品,尚须执行《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中的有关规定。

第135条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等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第136条

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

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第二节

生 产 和 使 用

第137条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第138条

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加工后的起爆炸药,必须单独存放,严禁个人自带、私存炸药和雷管,不得将炸药和雷管用于非生产活动。个人防护措施。

第139条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1.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2.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业场所。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3.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本制度第十三章第二节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140条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第141条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第142条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第143条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第144条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第145条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第146条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第147条

凡用于生产水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第148条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 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三节

装卸运输

第149条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第150条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第151条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后必须洗刷干净。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第152条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1.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2.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3.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4.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疆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5.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第153条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第154条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品”标志。

第155条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 并悬挂“危险第156条

蒸汽机车在调车作业中,对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挂不少于2节的隔离车,并严禁溜放。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第157条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

第四节

报 废 处 理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第158条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在安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第159条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第160条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第161条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第九章

物 资 储 存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162条

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和《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的规定。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第163条

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第164条

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第165条

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第二节

仓 库 管 理第166条

企业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第167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第168条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第169条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1.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2.炸药不能与起爆器材同存一库。

3.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4.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5.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放。

6.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第170条

剧毒、炸药、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

第171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企业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172条

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第173条

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第174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第175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第三节

储罐区管理

第176条

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第177条

易燃、可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第178条

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第179条

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第180条

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74-)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第一节

电气运行安全第181条

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J

第182条

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77〕水电生字第113号)。

第183条

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验。 第184条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第185条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执行。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人员担任。

第186条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

第187条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

第188条

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第189条

变、配电所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现场运行规程中明确规定。第190条

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第191条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第192条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第193条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第194条

供电单位与用户(调度)联系,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第195条

电解整流运行人员尚应遵守下列规定:1.采用调压稳流方法,保持恒流生产。2.电槽初次启动电压要求低于极化电压值。

3.氯氢处理站与整流所,应同时有氯气泵和氢气泵等设备的运行状态信号显示,及紧急全停电、紧急降电流的事故声光报警信号,并定期联系试验。

4.氢气系统着火时,要防止系统内造成负压,不得采用电解停直流电的办法处理,单槽因槽内盐水中断起火时,应采用降低直流电流或全停电处理。

第196条

电炉运行人员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制订电炉变压器、短网及所有导电系统的现场行动规程。内容应在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水压等内容,加强综合分析。

2.电炉变压器及其它设备的检查工作,应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路线、次数和3.要定时抄录电流、电压、功率、变压器上层油温、冷却系统各点温度、油压、

4.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须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0.05~0.1兆帕。第197条

静电除雾(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静电除雾或静电除尘的高压直流电源,要根据除雾气量、浓度或尘埃粒子最大荷电量,供给与这一状态相适应的最高电压,以维持其最大场强和最大的电晕电流。

2.除雾、除尘器电源应有自动稳压、稳流装置,使最高压略低于闪络极限电压,在短路故障和超载时,应能迅速自动切断高压并报警。3.配电控制柜及高压整流油箱要接地,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4.高压整流油箱及附属高压设备,应安装在专用单独配电间或金属网格内,每个控制柜分开设置,配电间应设门开关,打开配电间门,高压自动跳闸,以利安全。

5.高压整流油箱,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要吊芯检查,但应定期进行测试检查。

6.高压硅整流器不得在空载状态进行开关试验,要做时,一定要将高压接入除雾(尘)器电场。单独试验控制柜(不接高压整流油箱),输出端需接一些负载,再通电试验。

7.油箱(高压整流器)高压测量输出端子(接地柱),应与测量表计和附加电阻接地,不允许在通电状态下断开此电路。8.油箱高压输出应经无感阻尼电阻接入电场。地。

第二节

电气检修安全9.高压配电间应设专用接地闸刀,在除雾(尘)器停用或检修时将高压输出接

第198条

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第199条

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第200条

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201条

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第202条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规定后方可作业。

第203条

外线、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1.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6.在同杆共架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为此,线路不但要有线路名称,还要有上、下、左、右的称号。登杆、塔和检修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米;10kv以上的为3米。

第204条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的为1.5第205条

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替。

第206条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

第十一章

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

第一节

第207条

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第208条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称为防护用品,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第二节

安全装置的维护管理

第209条

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第210条

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第211条

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212条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第三节

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

第213条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第214条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应经常检查。

第215条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

发放标准。第四节

管 理 分 工

第216条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第217条

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电气部门负责管理。均由仪表部门负责管理。

第218条

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第219条

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防火部门负责管理。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二章

施工与检修

第一节

施工组织第220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安

第221条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1.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动土施工,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2.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爆破、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第222条

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第223条

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第224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第225条

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焊接、设备内作业、电气检修等,分别按本制度本章第九节、第十节及第十章第二节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施工现场管理

第226条

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第227条

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第228条

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第229条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来到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230条

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按本制度第九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关规定履行动火、用火手续。

第231条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并第232条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防火栓和消防器材,并按本制度第七章中有

第三节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第233条

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第234条

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第235条

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第236条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2.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3.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塔吊、龙门吊及铆焊平台等必须保持接地良好。第四节

拆 除 工 程

第237条

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并经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确认,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238条

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第239条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第240条

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并及时清理现场。

第241条

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第五节

土 石 方 工 程

第242条

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1.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作业。

2.挖土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拆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按回填自下而上进行。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0.8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得小

4.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气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查明原因及时消除。5.在靠近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地点动土时,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第243条

爆破工程必须在施工前提出爆破方案,经保卫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1.爆破方案审定后,不准任意变动方案或随意加大药量,否则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作业。2.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并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爆破 3.必须根据爆破施工方案确定安全警戒距离,对警戒线以内的人、畜、生产设施和建筑物、构筑物等,必须进行安全防护,对人的安全警戒距离不少于200米。

4.放炮后,要经过20分钟后方可检查,遇有哑炮时,严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内重新装药,必须在距原炮眼60厘米以外的地方另打炮眼。5.同一工地必须由专人统一掌握放炮时间,放炮前必须使全体人员退至安全地带,危险区四周应设岗哨和危险标志,禁止人、车通行。使用电炮时,必须专人掌握电爆机,在电线完全接好后,方可通电点炮。

6.在生产区内进行爆破作业,严禁使用敏感性大的硝化甘油等烈性炸药。在生产允许的情况下,爆破时要停止爆破区附近的设备运转,并切断电源。

7.雾天、雷雨、六级以上大风和有碍警戒视线的情况下,以及夜间禁止进行爆 破作业。第六节

检修组织与管理并履行审批手续。

第244条

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第245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安全。

第七节

检修安全通则

第246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

第247条

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第248条

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第249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250条

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隔绝。 第251条

检修的设备、管道与在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第252条

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第253条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第254条

在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第八节

检 修 准 备

第255条

根据检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要为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第256条

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第257条

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第258条

检修单位要检查动火证、设备内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第九节

焊 接 作 业第259条

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第260条

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261条

氧─乙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1.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2.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4.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第262条

电弧焊割必须作到:3.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5.乙炔发生器(或溶解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

6.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气钢瓶。

1.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欧姆。

2.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4.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第263条

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第十节

设备内作业

第264条

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第265条

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第266条

设备(槽罐、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膛、沟道、烟道、排风道等)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该设备必须与其它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

第267条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 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第268条

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第269条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作业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若要继续再进入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手续。

第270条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第271条

设备内作业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第272条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安全电压,灯具必须符合第273条

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气吹风。第274条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本制度第七章中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第275条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由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进入设备内作业证上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孔。

第十一节

抽加盲板作业第276条

盲板管理基本要求:1.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盲板。

2.要建立盲板档案卡片,并进行编号。3.盲板由各生产车间及设备动力车间分别保管、使用。

第277条

要指定专人负责抽加盲板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护。第278条

抽加盲板必须确认部位,并挂牌做记号,对较大系统抽加盲板的工作,应绘制盲板分布图,防止因误抽加盲板造成事故。吸入造成事故。

第279条

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加盲板,应在系统卸压后保持正压,以防空气第十二节

检修完工后处理第280条

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1.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2.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加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3.检修任务书归档保存。4.清理现场。办理交接手续。

第281条

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和检修双方

第十三节

高 处 作 业

第282条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第283条

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以及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按国家《高处作业分级标准》(GB608)执行,化工企业高处作业按《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定》(〔87〕化生字第671号文发布)执行。

第284条

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手续及审批权限按《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第285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286条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篮、吊架、手拉葫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第287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第288条

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在石棉瓦、玻璃钢瓦上作业,必须采取铺设踏脚板等安全措施。

第289条

遇六级以上的风力或其它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第290条

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作业时,应进行现场环境监测,并设专人监护。第291条

高处作业人员在邻近有带电导线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77〕水电生字第113号)中的有关规定,与带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四节

起 重 吊 装

第292条

对20吨以上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的吊装,或吊物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吊装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293条

起重吊装工作必须分工明确,并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规定的统一联络信号,统一指挥。第294条

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确认、许可,也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第295条

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除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外,还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者须按《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720-)的要求,经特种作业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持证操作。

2.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

检查,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3.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吊装,吊具、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

第十三章

防尘防毒

第一节

防护与治理

第296条

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297条

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第298条 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第299条

凡治理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业岗位,要列科研计划,进行攻关。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者,要停业整顿。

第300条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第301条

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第302条

机械铸造和清砂作业,应积极采用“七○”砂、水爆清砂、湿式开箱清砂和密闭落砂等。喷砂作业应积极采用密闭机械喷砂、喷丸、抛丸及密闭除尘等措施。

第303条

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第304条

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厂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第二节

组织与抢救

第305条

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第306条

生产、使用、储存有毒、有害物 质的企业,应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厂长(副经理)担任组长。的救护队员昼夜值班。

第307条

企业应成立救护站,并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组织训练合格第308条

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车间应成立抢救组,100人以上的车间,至少有4名兼职救护员,并备有急救箱。

第309条

职工医院、职防所或保健站等基层医疗机构,均应设立由职业病科、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和放射科的医务人员组成的抢救组,并配备充足的急救器材和药品。

第310条

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第311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急性中毒事故的抢救网络系统和抢救方案,强化联络和报告制度。第312条

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应严格按照《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86〕化生字第1078号文)中的具体要求执行。第三节

体检与职业病症患者的工作。健康监护档案。

第313条

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第314条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第315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第316条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第十四章

厂 区 交 通

第一节

管理组织须指定有关部门全面负责厂区交通管理工作。

第317条

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必

第318条

对车辆和船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铁路技术管理规程》(〔82〕铁安监字第1144号)、《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和本制度,制订厂区交通管理细则。

第二节

信号、标志

第319条

厂区交通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应按有关规定,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信号标志。第320条

厂区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明显的警告路标。通道路口要设有落杆、警铃或信号灯。

第321条

厂区铁路要按规定,在线路上安装信号灯、道叉灯及各种警告路标,第322条

铁路站台、装卸货位、罐车洗刷区域和跨越路轨、搬运物资区域等,要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要有信号灯。第323条

破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除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三节

交 通 线 路

第324条

厂区交通道路、铁路沿线站台货位,要设有足够的照明。

第325条

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第326条

企业可根据需要将道路划分为: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

限制路:允许“安全车辆”通行,其它车辆须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通行;管制路:为消防车、救护车专用的通道路线,禁止其它车辆停留。

第327条

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集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企业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占用。

第328条

交通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米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米。第329条

履带车未采取护路措施,不得在交通路上行驶。

第330条

铁路两侧距钢轨1•5米内,不准堆放物资、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外堆放的物资必须稳固,以防溜塌侵入轨道,并不得影响机车行驶视线。

第331条

跨越铁路拉设输电线和管道,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架设要牢固,距离轨面的高度,输电线路不得低于7•5米,管道不得低于5.5米。

第332条

在铁路两侧挖沟(坑)穿越路基、埋设电缆及各种管道时,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和批准。第333条

在铁路两侧、上空、地下从事非铁路运输作业而影响铁路运输时,必须取得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时应随时与铁路部门联系。

第334条

要经常维护铁路路基、路轨,保证畅通。禁止随意设置平交道口,如必须设置,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四节

车辆检审证方可行驶。

第335条

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按公安、交通部门规定定期检审,发给第336条

厂管小型机动车辆(电瓶车、小型翻斗车)和特种车辆(叉车、吊车)车况要保持良好,由企业主管部门检审,每年不应少于二次,检审合格后应发牌照及检审证方可行驶。

第337条

企业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机动车辆、小型车辆和特种车辆保养修理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实行三级保养制度,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行驶的车辆,不得使用。

第338条

铁路机车要按铁道部规定进行检修和保养。十二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339条

企业自备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应按本制度第七章和第第五节

车 辆 驾 驶 第340条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方可驾驶。第341条

企业自管小型和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主管部门或企业考核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可驾驶。

第342条 厂管小型车辆及特种车辆禁止在厂区外行驶。

第343条 铁路机车司机、司炉、调车人员等,都必须经专门训练,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铁路部门进行考核取证后,方可作业。对上述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344条 厂区铁路运输,必须严格执行调车联系制度,确保机车车辆运行安全。

1.机车通过道口,要减速鸣笛,认真了望,确认信号,严禁臆测行车,执行“要道还道”制度。2.调车员与连接员的调车联系,白天用旗,夜间用信号灯指挥,信号标准以铁路部门规定为准。3.机车司机没有收到调车信号,不准动车,变更调车计划应彻底传达。蒸汽机车作业时,调车人员严禁在车辆外侧调车。第345条 厂区内各种车辆要执行厂区限速规定。时。

1.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及转弯处为5千米/小时。直线路为10~15千米/小2.机车在正线行驶为20千米/小时,支线为15千米/小时,路轨未端、连接作业及轨道衡为3千米/小时。

3.机车挂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品的罐车时为10千米/小时。第346条 厂内教练车或检修试车,应划定线路和时间,并应挂有“教练车”、“试车”照牌,非司机禁止试车,教练车必须有驾驶员指导。第六节 车 辆 装 载1.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第347条 机动车辆载货要符合下列规定:

2.装载散装、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须封盖严密。3.装载化学危险物品,按本制度第八章中有关规定执行。

4.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5.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 大型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子板等)不准载人。第七节 非机动车、行人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第348条 自行车、三轮车不准牵引其它非机动车辆或被机动车辆牵引,转弯

第349条 不准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畜力车进入易燃、易爆场所,蹄钉要进行防火花处理。停放时须拴紧车闸、拴牢牲畜。第350条 厂房内、设备旁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或畜力车,自行车必须集中存放管理。

第351条 厂内行人必须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不准突然穿马路。第352条 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

第十五章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第一节 计划编制依据和范围第354条 计划编制依据:及标准。

第353条 不要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起重物下穿行。

1.国家发布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制度2.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3.预防火灾、爆炸、工伤、职业病及职业中毒需采取的技术措施。4.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第355条

计划范围包括:

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的要求(1956年9月21日,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

2.以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3.劳动保护科研、劳动安全卫生检测、安全宣传教育等设施及安全图书资料和教材。4.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第二节

计划编制及审批计划、方案报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汇总。主管厂长审核。

第356条

由车间或职能部门提出车间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指定专人编制

第357条

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总工程师或第358条

主管安全生产的厂长或经理(总工程师),应召开工会、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会议,研究确定以下事项:1.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2.各个项目的资金来源。3.设计单位及负责人。4.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5.竣工或投产使用日期。时一并下达。

第359条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生产计划部门在下达年度计划第360条

车间每年应按时编制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送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汇总。管部门审核。第361条

企业每年应按时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企业上级主

第362条

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范围或申请上级拨款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企业应先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再列入计划,如撤销或调整上级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同样应办理报批手续。

第三节

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第363条

企业应在当年留用的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20%以上的费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敷需要的可从税后留利或利润留成等自有资金中补充,亦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综合利用的产品,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减免税。

第364条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进行改装或重大修复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由大修理费开支。成本。

第365条

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第366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供应(设备动力)部门按计划供应。第四节

检 查 和 报 告行一次检查,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第367条

主管厂长、工会负责人每季度必须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执行情况进

第368条

安全技术部门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定期向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五节

竣 工 验 收

第369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后,经试运行3个月,正常后,在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由计划、技术、设备、安全、防火、工业卫生、工会等部门会同所在车间或部门,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邀请上级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第370条

使用单位应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运行情况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术及其经济技术效果和存在问题做出评价。

第十六章

科研与设计

第一节

研害性事故的要求。

第371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应纳入正常管理。

第372条

确定科研专题应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防范社会灾第373条

制订试验方案,除提出试验所用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和副产物的有关毒性、理化性质及安全防范措施外,还必须确定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三废”(即废气、废水、废渣、下同)处理措施。必须有保证安全的内容和措施。

第374条

必须履行科研项目小型到中型、中型到扩大试验的程序,每一程序

第375条

小型试验可通过探索性试验,选择安全合理的工艺方法,确定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以达到安全可靠性。以及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第376条

中型试验的总结报告中,必须包括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内容,

第377条

扩大试验要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安全技术部门查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中型和扩大试验,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

第378条

扩大试验装置(包括安全防护、工业卫生和“三废”处理设备)安装完毕后,须经安全、消防、工业卫生部门和工会检查合格后方可投料试车。

第379条

在扩大试验中,应将各种安全、卫生和“三废”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总工程师,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方可推广应用于生产。

第380条

扩大试验成果,应经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正式技术鉴定后,第381条

小型试验和扩大试验所用的各种危险物品,按本制度第八章《危险物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382条

扩大试验装置的安装与检修,按本制度第十二章《施工与检修》和第十章《电气安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383条

科技成果的应用、转让、推广必须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和“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技术规程等文件。

第二节

第384条

设计任务书和施工设计必须有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和“三废”治理等篇章,试验规模放大的设计要有安全可靠的依据。第385条

设计应选用成熟的生产工艺。若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必须有经过鉴定的试验报告及具备设计条件的数据,方可进行设计。

第386条

对厂址的选择,要认真收集当地有关气象、地质、水文和生态等资料,加以综合分析进行选择。第387条

设计过程中,必须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有关安全、消防、环保和工业卫生等内容,不得削减或撤销。第388条

各级审核人员在审核设计文件和图纸等过程中,必须同时审核有关安全方面的内容,并对设计负有安全责任。

第十七章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

第389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390条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属于甲、乙类物品和易燃品、剧毒品,必须有所在地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鉴定书。

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处理装置等)。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4)设备选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第391条

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第392条

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第393条

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第394条

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应会同工会组织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均不能验收。

第十八章

安 全 检 查

第一节

任务与要求

第395条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396条

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第397条

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

订《安全检查表》。第398条

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第二节

形式与内容

第399条

综合检查分厂、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主管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厂级(包括节假日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级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工段)级每周一次。

第400条

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第401条

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的主管领导,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第402条

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第三节

改改措施。

第403条

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第404条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第405条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第406条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

第407条

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

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第408条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和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汇总并存档。

第十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一节

事故分类与管理

第409条

事故可分以下几类分别进行管理: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规定数额的事故。规范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

4.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船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故。

7.医疗事故,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8.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破坏事故。 5.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

6.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9.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第410条

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管理;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由保卫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由防火(保卫)部门负责管理;伤亡事故和爆炸事故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事故情况送安全技术部门。

第411条

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第二节

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43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12条

设备事故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89〕化生字第第413条

火灾事故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89〕公发26号令)执行。行。

第414条

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第415条

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业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1~

推荐第9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是社会和谐的永恒主题,安全更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在我们生活和工作中,关于安全的话题已经举不胜举,安全关口把不好,可能会使一个人的生命受到威胁,一个家庭的幸福受到破坏,一个企业的发展受到制约。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在我公司为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氛围做以下几点

1.在近几年来生产过程中,发生突发情况,经过会议都有相应的对策,今年新任的基层干部占公司比例还是想较大的,在今后工作中还要像老干部多学习,上班是要多走多看,预防跑,滴,漏的现象发生。

2. 维修作业时,必须对该设备停产,检修人员进入设备作业后,如对管道检查不仔细,一旦发生漏气、漏液现象,将造成着火、爆炸、烧伤、中毒等严重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工艺人员一定要认真确认与设备连接的所有管道安全和防护措施具备的前提下进行。

3.正确劳保着装,劳动保护并不是简单的穿上工作服即可,在进入化工设备内部作业时;劳保必须起防护作用,有一定的防护要求。在易燃、易爆的设备内,应穿防静电工作服,要穿着整齐,扣子要扣紧。

4.安全帽必须保证帽带扣索紧,帽子与头配戴合适,由于在设备内部作业施工空间不足,很可能出现碰头现象,还要保证帽芯与帽壳间留有一定缝隙,防止坠物打击帽子后帽芯不能将帽奏与头隔开,帽壳直接压在头上造成伤害。因此,帽芯内部要留有够的缓冲距离。

5.正确穿戴劳保手套,在一些酸、碱等腐蚀性较强的设备内作业要穿戴防酸、碱等防腐手套,手套坏了要及时更换,尤其是夏季作业手出汗多,会降低手套的绝缘性能和出现打滑现象,所以应最好多备几副手套。

6.劳保鞋要采用抗静电和防砸专用鞋。所穿的大头皮鞋,鞋底应采用缝制,不要用钉制,同时要考虑防滑性能,鞋带要系紧,保证行走方便。

当前,化工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涉及到的化学物质的种类和数量显著增加。 但是,由于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易腐蚀等特点,与其他行业相比,很多化工物料的易燃性、反应性和毒性,决定了化工生产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更多,危险性和危害性更大。这就要求化工企业必须不断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一、安全生产管理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1、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明

许多领导者片面追求生产进度,严重轻视安全工作,将“安全第一”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在政策上、措施上和制度上搞得都是生产第一。只求自己任期内不出事故,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更不愿进行长远的安全规划和必要的安全投入。不少事故看起来是发生在职工身上,但根子还是因企业领导者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致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处于一种松懈的状态。当然,不少企业领导者也抓了安全工作,但因认识不到位且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工作常常抓不到点子上,使得安

全生产管理工作始终不能上档次、上水平。而造成如此种种后果的主要原因又是企业未真正建立和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公司虽然制定出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仍然有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比如前段是又有吸烟被抓的现象,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上。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语言含糊,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也有一人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化工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3、安全宣教培训工作力度不够,流于形式

公司安全宣教培训工作说起来都知道重要,但实际工作与要求差距甚远。首先是力度不够,大多走过场。宣教培训工作许多企业也都搞了,钱也花了,但大多流于形式,根本未按有关法规对学时、内容、考试等严格要求进行,因此,实效性很差。其次是覆盖面窄,安管人员培训多,生产人员培训少,未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其三是秩序十分混乱,公司发个通知就可搞有的甚至课都不上,其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4、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不统一

一些人错误地认为安全工作只是安管部门的事,与生产无关。负责经营的相当一部分人员对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了解,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生产部门只顾片面追求进度和效益,而常常忽视安全,与安管部门不能形成统一认识,因此出现生产与安全“两张皮”的现象,严重阻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我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意义,用科学先进的安全理念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作为企业领导者,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站在确保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明确安全发展就是要零事故发展。通过编制安全发展规划、制订配套和保障措施,确保“零”理念坚决落到实处。二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在全体员工中牢固确立不安全不生产的思想,领导干部坚持靠前指挥,坚持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抓细、抓实、抓好。三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把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作为中心任务,,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解决好影响制约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四要牢固树立求实创新的理念。公司各工段都要立足

找问题、查弱项,深入分析,扎实改进,深化安全管理规律的研究,实施安全管理创新,探索安全长效机制,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

2、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干部《安全管理行为规范》。要明确各级干部的安全职责,制定各级干部的安全工作标准,明确各级干部怎样抓安全,怎样抓好安全,使各级干部在安排工作、部署任务、检查落实时,按照自己的安全职责和行为规范约束自身的管理行为。同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严格考核。二是规范工人安全操作行为,建立健全每个员工的《岗位操作标准和行为规范》。让员工从上下班、班前会、操作等方面养成良好的行为和操作习惯,使员工明确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增强员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和操作技能。使工作现场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于管理的可控状态,并形成规范的激励和惩处机制。三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各分管副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绝不姑息。同时对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细化责任、分解和落实,做到每起事故都能找到与事故责任相对应的责任人。

3、认真落实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管理素质

人生来就有求生的本能和安全的需要,但岗位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不与生俱来,而人的安全意识强弱、技能的高低直接决定安全生产的具体过程和结果,因此,公司只有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来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人的安全素质,使人人都懂得安全、会安全,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具体实践中,一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工作。要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用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二是要注重培训的实际、实用和实效性,利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通过分层次、分对象、分岗位、分工种、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岗位资格和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员培训和班组长的培训,进一步增强班组长事故预防、职业危害控制和应急处理能力;要按照各自岗位职责要求,加强对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和实际操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其安全管理和岗位操作技能。三要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加大培训投入,拓展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法,健全激励机制,注重效果考核。要对各类安全培训进行效果评价与考核,凡培训不合格或考试不及格者,一律不准上岗。通过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促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整体提高,从而适应化工生产的需要。

安全生产事关企业的发展和稳定,要站在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努力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履行安全职责,扎实做好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公司安全工作,积极、主动的开展以安全为主题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全方位筑牢每一条安全防线,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力争实现“零”重伤奋斗目标。

综上所述,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确保化工安全生产的总则。目前,随着化工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在大量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于实际生产的同时,对化工安全生产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化工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有新思路,新举措,并及时贯彻执行于实际工作中,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促进生产安全、员工安全、企业稳定。

编辑人:ZhangXian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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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演讲稿范文五篇

演讲稿特别注重结构清楚,层次简明。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演讲稿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你写演讲稿时总是没有新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化工企业安全演讲稿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化工企业安全演讲稿 篇1

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会陌生,而对水钢这个企业来说,它包含的意义尤为深刻。我们天天都在生产一线,时时处处谈到的都是安全,它带给了我们企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同时又凝聚了太多人的牵挂和责任,每一个企业的建设者都能感受到这份责任的重大。

参加工作后,耳濡目染了许许多多的安全生产事例,我深深感受到安全所带来的深刻含义。安全就意味着责任,一个人的安全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多地是对关心你的家人负责;安全又等同于效益,我们更能体会到安全生产带给化工企业的勃勃生机。铸造分厂行车工私自操作混沙机,导致刮板挤死清沙工人;炼铁厂职工由于例行检查不慎,掉入皮带,经抢救无效死亡;某某厂二轧钢车间职工隐患排查不及时,摔倒在冷床上,被冷床上红钢烫伤,抢救无效死亡。“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安全工作永远是‘从零开始,向零进军’ 一幕幕悲剧,犹在昨天;一片片血泪,近在咫尺。惊醒麻木的灵魂,唤起的是对生命浓浓的眷恋。需要的天平上,经济需求与安全需要在较量,懒惰侥幸与规章教训在挑战。艰苦的作业环境,瞬间的违章冒险,事故乘虚而入,悔之已晚。

朋友,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仅仅的一次,我们没有理由不珍爱自己的生命呀?难道你真的就愿意愧对那日夜翘首盼你平安归来的老父老母?难道你真的就忍心撇下那爱你、疼你、想你的妻儿吗?

人的生命仅有一次,一旦丧失就无法复生。我们要尊重生命,就要敬畏规章。遵守规章是责任,也是道义;是权力,更是义务。只有遵章才能保安全,这是安全生产的经验昭示。安全源于长期警惕,事故出于瞬间麻痹。思想上的松懈麻痹必然会导致安全隐患的存在和违章现象的发生我们从精细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手,从创建标准化区队、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做起,我们用“猛药”治“三违”,用“重锤”砸“隐患”, 我们要用行动告诉大家:杜绝三违,远离事故。我们的目标是: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让行为变得更安全。

遵章二字,正是水之源,树之根,安全之本。万丈高楼起于一砖一木,千里长堤筑于一土一石,安全大厦立于一举一动,安全巨坝源于一人一事。从个人无违章做起,安全的基础如磐之坚;从班组无事故做起,安全的长青树根壮脉连。愿我们每个人用责任筑起安全的铁壁铜墙,。我们脚踏实地,我们信心百倍,因为我们心中永远有一个不变的理念“安全为天、生命至尊”。

化工企业安全演讲稿 篇2

这么多年来发生在我身边太多的安全事故,无论是亲眼看到被电弧烧伤的两位同事,还是造气炉爆炸压死的同事父亲,还有被氧压机皮带轮夹死的同事姑姑,没有一件不令人痛心疾首。厂里曾举办过安全教育图片展,所陈列的是兄弟单位发生的各种事故图片。照片一张张触目惊心,惨不忍睹,车祸身亡,高空坠落残废,被电弧烧伤,一段段文字都是血与泪写就的教训。每当夜幕降临,望着万家灯火,霓虹闪烁,我就会感慨万千。这美妙的夜景凝铸着无数企业职工的心血与汗水,冥冥之中我也在默默为一些永远远离这些繁华的生命惋惜痛心。他们就如同这浩瀚星空陨落的一颗颗流星,只在一瞬间就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在年复一年的工作中,我深深感到:如果说还有什么可以和幸福等同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安全!虽然是两个普通的字眼,但却联系着千家万户,涉及到我们每个人,因此它在每个人的心中有着不同的分量。

安全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是企业生产的薄弱环节,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家庭的安危。20xx年来到神木化工这个新建的企业,作为班长,我更加感到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因为我所带领的是一批刚刚毕业的学生。看着他们一张张年轻的面孔,让我想起刚参加工作时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起电弧短路事故,虽然没有给我的脸上留下痕迹,但却是当头棒喝,将我从安全意识淡薄的悬崖边上打了回来。我给他们讲发生在我身边一例例血的教训,因为公文写作一时的疏忽和麻痹而付出的代价往往是惨痛的,而那些侥幸者,他们虽在抢救之下活了下来,可他们的身体和心灵却留下了难以弥补的创伤和痛苦。痛定思痛,从一幕幕血的教训中我们应该树立一个正确的、坚强的安全意识。

曾给他们讲看过的一篇文章,至今还记忆犹新,某火电公司在一化工工厂施工时,一位日本专家曾这样说施工人员:“你们中国人的确有不怕死的可贵精神,在施工现场有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在日本,厂长,经理开会时安全帽都系得紧紧的。”这是对违章现象的莫大讽刺。它一针见血地言明了一些人安全意识的淡薄与无知,对自己的轻视就是对家庭和社会的.犯罪。安全的警钟要常鸣,奉劝可叹的“勇士们”,收起你的蛮干和无知吧!有人说:安全生产的难点在我们自己,在我们自身的安全意识。仔细想想不无道理今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展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两票三制”的严格执行……,这不都是为了搞好安全生产,领导和职工们用血的教训组成的努力与决心。安全的隐患像一只狡猾的狐狸,隐藏着、等待着、观望着我们的违章行为,伺机侵吞我们健康的生命。“在岗一分钟,安全六十秒”,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这一点。在工作岗位上的每一分钟,我们不仅要做到保证自己的人身 安全、同时要保证自己所辖的电气设备和电网的安全。

谁都清楚,灿烂的青春之花,会在安全的沃土上开的绚丽多姿,也会因事故的肆虐变得淡然无光。展望未来,我们每个人该走的路还很长,肩负的责任也很重。在新形势、新目标下,我们的一举一动应当更稳健更成熟。当我们看见红艳艳的骄阳拔地而起,金色的沙漠上管道纵横……,每一个静止的、运动的生命体都被渲染的蓬勃、美丽。我们一定会情不自禁地感叹:生命竟是如此美丽而精彩!然而,有两个字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如果没有这两个字的相拌相依,我们将无法感受和拥有这美好的一切,这就是安全!

化工企业安全演讲稿 篇3

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会陌生,而对一个化工企业来说,它包含的意义尤为深刻。我们天天都在生产一线,时时处处谈到的都是安全,它带给了我们企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同时又凝聚了太多人的牵挂和责任,每一个化工企业的建设者都能感受到这份责任的重大。我小时候生活在矿区,安全给我的第一课,便是孩提时天天见到母亲伫立街头焦急地等待不能按时下班归来父亲的情景,父亲的每一次平安归来都包含了全家人的深深牵挂,而母亲那翘首以盼的身影成了记忆中永远抹不掉的回忆。

长大后我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怀揣着自己的梦想迈入化工企业这个特殊的行业,成为一名光荣的电气工人。参加工作后,耳濡目染了许许多多的安全生产事例,我深深感受到安全所带来的深刻含义。安全就意味着责任,一个人的安全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多地是对关心你的家人负责;安全又等同于效益,我们更能体会到安全生产带给化工企业的勃勃生机。

这么多年来发生在我身边太多的安全事故,无论是亲眼看到被电弧烧伤的两位同事,还是造气炉爆炸压死的同事父亲,还有被氧压机皮带轮夹死的同事姑姑,没有一件不令人痛心疾首。厂里曾举办过安全教育图片展,所陈列的是兄弟单位发生的各种事故图片。照片一张张触目惊心,惨不忍睹,车祸身亡,高空坠落残废,被电弧烧伤,一段段文字都是血与泪写就的教训。每当夜幕降临,望着万家灯火,霓虹闪烁,我就会感慨万千。这美妙的夜景凝铸着无数企业职工的心血与汗水,冥冥之中我也在默默为一些永远远离这些繁华的生命惋惜痛心。他们就如同这浩瀚星空陨落的一颗颗流星,只在一瞬间就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在年复一年的工作中,我深深感到:如果说还有什么可以和幸福等同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安全!虽然是两个普通的字眼,但却联系着千家万户,涉及到我们每个人,因此它在每个人的心中有着不同的分量。

安全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是企业生产的薄弱环节,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家庭的安危。20xx年来到神木化工这个新建的企业,作为班长,我更加感到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因为我所带领的是一批刚刚毕业的学生。看着他们一张张年轻的面孔,让我想起刚参加工作时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起电弧短路事故,虽然没有给我的脸上留下痕迹,但却是当头棒喝,将我从安全意识淡薄的悬崖边上打了回来。我给他们讲发生在我身边一例例血的教训,因为公文写作一时的疏忽和麻痹而付出的代价往往是惨痛的,而那些侥幸者,他们虽在抢救之下活了下来,可他们的身体和心灵却留下了难以弥补的创伤和痛苦。痛定思痛,从一幕幕血的教训中我们应该树立一个正确的、坚强的安全意识。

曾给他们讲看过的一篇文章,至今还记忆犹新,某火电公司在一化工工厂施工时,一位日本专家曾这样说施工人员:“你们中国人的确有不怕死的可贵精神,在施工现场有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在日本,厂长,经理开会时安全帽都系得紧紧的。”这是对违章现象的莫大讽刺。它一针见血地言明了一些人安全意识的淡薄与无知,对自己的轻视就是对家庭和社会的犯罪。安全的警钟要常鸣,奉劝可叹的“勇士们”,收起你的蛮干和无知吧!有人说:安全生产的难点在我们自己,在我们自身的安全意识。仔细想想不无道理今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展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两票三制”的严格执行……,这不都是为了搞好安全生产,领导和职工们用血的教训组成的努力与决心。安全的隐患像一只狡猾的狐狸,隐藏着、等待着、观望着我们的违章行为,伺机侵吞我们健康的生命。“在岗一分钟,安全六十秒”,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这一点。在工作岗位上的每一分钟,我们不仅要做到保证自己的人身 安全、同时要保证自己所辖的电电气设备和电网的安全。

化工企业安全演讲稿 篇4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

很荣幸来到这个舞台上,今天,我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关注安全,珍爱生命。

安全,我们把这个词拆开来看:安,宝盖头下面一个“女”,代表你的妻儿在家默默地等你平安归来。全:上面一个“人”,下面一个“王”,以人为王,意思是人才是安全的根本,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都还记得20xx年汶川,一起见证那一个个生命奇迹的诞生,看着那感人的一幕幕,突然觉得,活着真好。想起了20xx年那30吨钢铁的沸腾,32个鲜活生命的消逝,活着真好。看到公交车上哪24双绝望的眼睛,活着真好。是啊,活着真好。我们所有人都是5.12那场灾难的幸存者。20xx年,中国在地震的废墟上重重的书写了一个大大的“人”字。可如果接班室离钢水包在远一些,生命会依然鲜活,如果公交车上有了那把救命的小铁锤,眼神就一定不再绝望,可惜一切都只是如果。

两年前,当我即将踏上工作岗位的时候,我的父亲,一位老建筑工人给我讲述了一个惨痛的真实故事:那是80年代初一个寒意未尽的残冬的下午,大楼主体已经完工,几位脚手架工在拆脚手架,开始有条不紊,后面越来越乱。当拆至西侧只剩最后一排时,突然发生倾斜垮塌,年仅50岁的王师傅从十几米的高空重重的砸向了地面,他就这样走了,来不及告别相处多年的同事,来不及看看三个儿女和满头白发的双亲,来不及向远在故乡操劳的妻子告别。人这一生,哀莫大于年少丧父,中年丧夫,老年丧子吧。一个鲜活的生命,刹那间消失在我们的眼前,遇难者的亲人悲痛欲绝,整个天空都黯淡了,死神的面前,人的生命是如此的渺小,如此的脆弱,长不过一粒种子,厚不过一页日记,零落的不堪一击。

在生产工作中,因小事而引发大祸的事故屡见不鲜,随手翻开事故记录本,一起起血淋淋的事故,在无情的吞噬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忘不了,建筑工地坍塌的工棚,松散的脚手架曾夺走多少强壮的生命;忘不了,生产车间,流水线旁,那些被机器无情卷走的残肢断臂;忘不了烟花仓库的火花,忘不了石油化工厂的硝烟,更忘不了煤矿事故中那撕心裂肺的呼唤,用血和泪诉说着一个个本不该发生的惨剧,多少白发人送黑发人,多少新婚燕尔的妻子独守空房,多少幼儿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父亲。

生命是宝贵的,它承载着人们的理想,承载着人们所有的感情和信念,但生命也是脆弱的,一个小小的意外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用距离来衡量,生与死只有一步之遥;用时间来衡量,生与死只在瞬息之间。

为了让白发的双亲不在绝望,痴情的爱人不在哭泣,稚嫩的儿女不在呼唤,请您,请我们关注安全,珍爱生命!

化工企业安全演讲稿 篇5

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会陌生,而对一个化工企业来说,它包含的意义尤为深刻。我们天天都在生产一线,时时处处谈到的都是安全,它带给了我们企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同时又凝聚了太多人的牵挂和责任,每一个化工企业的建设者都能感受到这份责任的重大。我小时候生活在矿区,安全给我的第一课,便是孩提时天天见到母亲伫立街头焦急地等待不能按时下班归来父亲的情景,父亲的每一次平安归来都包含了全家人的深深牵挂,而母亲那翘首以盼的身影成了记忆中永远抹不掉的回忆。

长大后我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怀揣着自己的梦想迈入化工企业这个特殊的行业,成为一名光荣的电气工人。参加工作后,耳濡目染了许许多多的安全生产事例,我深深感受到安全所带来的深刻含义。安全就意味着责任,一个人的安全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多地是对关心你的家人负责;安全又等同于效益,我们更能体会到安全生产带给化工企业的勃勃生机。

这么多年来发生在我身边太多的安全事故,无论是亲眼看到被电弧烧伤的两位同事,还是造气炉爆炸压死的同事父亲,还有被氧压机皮带轮夹死的同事姑姑,没有一件不令人痛心疾首。厂里曾举办过安全教育图片展,所陈列的是兄弟单位发生的各种事故图片。照片一张张触目惊心,惨不忍睹,车祸身亡,高空坠落残废,被电弧烧伤,一段段文字都是血与泪写就的教训。每当夜幕降临,望着万家灯火,霓虹闪烁,我就会感慨万千。这美妙的夜景凝铸着无数企业职工的心血与汗水,冥冥之中我也在默默为一些永远远离这些繁华的生命惋惜痛心。他们就如同这浩瀚星空陨落的一颗颗流星,只在一瞬间就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在年复一年的工作中,我深深感到:如果说还有什么可以和幸福等同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安全!虽然是两个普通的字眼,但却联系着千家万户,涉及到我们每个人,因此它在每个人的心中有着不同的分量。

安全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是企业生产的薄弱环节,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家庭的安危。20xx年来到神木化工这个新建的企业,作为班长,我更加感到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因为我所带领的是一批刚刚毕业的学生。看着他们一张张年轻的面孔,让我想起刚参加工作时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起电弧短路事故,虽然没有给我的脸上留下痕迹,但却是当头棒喝,将我从安全意识淡薄的悬崖边上打了回来。我给他们讲发生在我身边一例例血的教训,因为写作一时的疏忽和麻痹而付出的代价往往是惨痛的,而那些侥幸者,他们虽在抢救之下活了下来,可他们的身体和心灵却留下了难以弥补的创伤和痛苦。痛定思痛,从一幕幕血的教训中我们应该树立一个正确的、坚强的安全意识。

曾给他们讲看过的一篇文章,至今还记忆犹新,某火电公司在一化工工厂施工时,一位日本专家曾这样说施工人员:“你们中国人的确有不怕死的可贵精神,在施工现场有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在日本,厂长,经理开会时安全帽都系得紧紧的。”这是对违章现象的莫大讽刺。它一针见血地言明了一些人安全意识的淡薄与无知,对自己的轻视就是对家庭和社会的犯罪。安全的警钟要常鸣,奉劝可叹的“勇士们”,收起你的蛮干和无知吧!有人说:安全生产的难点在我们自己,在我们自身的安全意识。仔细想想不无道理今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展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两票三制”的严格执行……,这不都是为了搞好安全生产,领导和职工们用血的教训组成的努力与决心。安全的隐患像一只狡猾的狐狸,隐藏着、等待着、观望着我们的违章行为,伺机侵吞我们健康的生命。“在岗一分钟,安全六十秒”,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这一点。在工作岗位上的每一分钟,我们不仅要做到保证自己的人身 安全、同时要保证自己所辖的电气设备和电网的安全。

谁都清楚,灿烂的青春之花,会在安全的沃土上开的绚丽多姿,也会因事故的肆虐变得淡然无光。展望未来,我们每个人该走的路还很长,肩负的责任也很重。在新形势、新目标下,我们的一举一动应当更稳健更成熟。当我们看见红艳艳的骄阳拔地而起,金色的沙漠上管道纵横……,每一个静止的、运动的生命体都被渲染的蓬勃、美丽。我们一定会情不自禁地感叹:生命竟是如此美丽而精彩!然而,有两个字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如果没有这两个字的相拌相依,我们将无法感受和拥有这美好的一切,这就是安全!

第11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4 5.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 ......................................................................................................................4 第三章 公司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5 6.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5 7.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5 8.公司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兼职) .........................................................................................................6 9.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7 10.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7 11.主管设备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8 12.主管仪电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9 13.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9 第四章 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0 14.生产技术处安全生产职责 ..........................................................................................................................10 15.生产调度处安全生产职责 ..........................................................................................................................10 16.设备管理处安全生产职责 ..........................................................................................................................11 17.安全环保处安全生产职责 ..........................................................................................................................11 18.工程管理处安全生产职责 ..........................................................................................................................13 19.计划财务处安全职责 ..................................................................................................................................13 20.人力资源处安全生产职责 ..........................................................................................................................14 21.党群工作处安全生产职责 ..........................................................................................................................14 22.经理办公室全生产职责 ..............................................................................................................................15 23.投资管理处安全生产职责 ..........................................................................................................................15 第五章 各处室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6 24.经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16 25.经理办公室文书档案员安全生产职责 .......................................................................................................16 26.经理办公室办事员安全生产职责 ...............................................................................................................16 27.经理办公室行政秘书员安全生产职责 .......................................................................................................17 28.安全环保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17 29.安全环保处副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18 30.安全环保处消防、监察岗位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8 31.安全环保处职业卫生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9 32.安全环保处安全岗位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20 33.安全环保处环保岗位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20 34.生产调度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21 35.生产调度处副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21 36.生产调度处调度长安全生产职责 ...............................................................................................................22 37.生产调度处调度员安全生产职责 ...............................................................................................................22 38.生产调度处统计核算员安全生产职责 .......................................................................................................23 39.生产调度处生产计划员安全生产职责 .......................................................................................................23 40.生产调度处质量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23 41.生产调度处能源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24 42.生产调度处装置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24 43.生产调度处计量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24 44.生产技术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25 45.生产技术处副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26 46.生产技术处工艺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26 47.生产技术处总图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27 48.生产技术处资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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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设备管理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27 50.设备管理处副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28 51.设备管理处资料员合同员兼办事员安全生产职责 ...................................................................................29 52.设备管理处特种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29 53.设备管理处润滑油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30 54.设备管理处技术员兼计划员(材料、备品备件计划)安全生产职责 .......................................................31 55.设备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31 56.设备管理处调度员安全生产职责 ...............................................................................................................32 57.设备管理处动、静设备责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32 58.设备管理处防腐保温责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33 59.设备管理处仪表责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34 60.设备管理处电气责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34 61.人力资源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35 62.人力资源处薪酬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5 63.人力资源处社保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6 64.人力资源处人事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6 65.人力资源处培训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6 66.人力资源处岗检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7 67.人力资源处岗检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7 68.计划财务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37 69.计划财务处综合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38 70.计划财务处出纳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38 71.计划财务处材料核算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39 72.计划财务处成本核算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39 73.计划财务处收入、税收核算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40 74.计划财务处费用核算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40 75.计划财务处固定资产核算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40 76.投资管理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41 77.投资管理处预算员安全生产职责 ...............................................................................................................41 78.投资管理处投资员安全生产职责 ...............................................................................................................42 79.党群工作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42 80.党群工作处党委干事安全生产职责 ...........................................................................................................43 81.党群工作处工会干事安全生产职责 ...........................................................................................................44 82.党群工作处团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44 83.党群工作处纪委干事安全生产职责 ...........................................................................................................45 84.工程管理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45 85.工程管理处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46

第六章 各车间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47 86.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47 87.车间副主任(生产)安全生产职责 ...........................................................................................................47 88.车间副主任(设备)安全生产职责 ...........................................................................................................48 89.车间、处室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职责(兼职) .......................................................................................48 90.车间、处室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兼职) ...........................................................................................49 91.车间技术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50 92.车间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50 93.车间设备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51 94.车间设备员安全生产职责 ..........................................................................................................................51 95.车间装置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52 96.车间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53 97.值班长、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53 98.车间办事员安全生产职责 ..........................................................................................................................54 99.车间核算员安全生产职责(兼职) ...........................................................................................................55 100.车间库房保管员安全生产职责(兼职) .................................................................................................55 101.车间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兼职)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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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兼职) .....................................................................................................56 103.控制室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56 104.现场主操安全生产职责 ............................................................................................................................57 105.现场副操安全生产职责 ............................................................................................................................57

第七章 其他特殊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8 106.成品车间聚烯烃产品核算员安全生产职责 .............................................................................................58 107.成品车间包装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58 108.成品车间叉车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59 109.成品车间叉车司机安全生产职责 .............................................................................................................60 110.储运车间计量员安全生产职责.................................................................................................................60 111.储运车间栈台岗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60 112.电气车间变电所所长安全生产职责 .........................................................................................................61 113.电气车间总变值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61 114.电气车间总变值班员安全生产职责 .........................................................................................................62 115.电气车间现场电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62 116.聚乙烯、聚丙烯车间助剂加药(弹性)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63 117.裂解车间裂解炉岗岗长安全生产职责 .....................................................................................................63 118.水汽车间巡线工的安全职责 ....................................................................................................................64 119.水汽车间加药工的安全职责 ....................................................................................................................64 120.仪表车间各装置仪表工安全生产职责 .....................................................................................................64 121.处室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兼职) .........................................................................................................65 122.中心化验室维修员安全生产职责 .............................................................................................................66 123.中心化验室成品物性岗分析工安全生产职责 .........................................................................................66 124.中心化验室化分岗分析工安全生产职责 .................................................................................................67 125.中心化验室仪分岗分析工安全生产职责 .................................................................................................68 126.中心化验室油品岗分析工安全生产职责 .................................................................................................68 127.中心化验室X-荧光岗分析工安全生产职责 ............................................................................................69 128.中心化验室环保岗分析工安全生产职责 .................................................................................................70 129.中心化验室标液岗分析工安全生产职责 .................................................................................................71 130.中心化验室色谱岗分析工安全生产职责 .................................................................................................71 131.中心化验室质量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72 132.苯乙烯抽提车间加药岗位加药员安全生产职责 .....................................................................................73 第八章 附则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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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增强安全生产执行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履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1号)、《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结合乙烯二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乙烯二分公司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车间、处室一把手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上述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类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由其主管领导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生产指令,并有权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4.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第二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5.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

5.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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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5.2研究和决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决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5.3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听取安委会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完成情况;

5.4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定期向安委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代表安委会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本单位贯彻落实安委会会议精神;

第三章 公司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6.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6.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7.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按照“党政同责”的原则,党务主要负责人与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负同等责任;

7.1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7.2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先进安全文化,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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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7.4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7.5认真履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定期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7.6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委(支部)和优秀党员时,应将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7.7支持行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8.公司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兼职)

8.1支持和督促行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教育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8.2听取行政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审查安全规划、重大的安全生产方案和措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实施;

8.3经常深入基层了解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要求,定期组织职工代表检查劳动保护设施状况,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8.4积极推广技术创新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并且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8.5参与事故调查工作,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并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8.6参加、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经验,并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建议行政给予奖励,对阻碍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8.7组织职工进行文化、体育等活动时,要确保安全;

8.8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发放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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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纠正;同时,督促有关部门确保劳动保护专项费用的到位和使用; 8.9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知识、劳动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8.10结合企业的生产运行实际,与安全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各种竞赛、教育活动; 9.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9.1按照“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则,监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所分管车间业务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9.2统筹组织所分管车间的生产管理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督促所分管的单位或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9.3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生产管理中的安全工作,及时解决生产管理中的安全问题;

9.4负责组织本单位生产系统的安全检查,分析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9.5组织本单位所分管车间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6认真履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定期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10.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0.1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10.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划、计划、规章制度,研究、协调、指导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10.3组织、领导本单位安全检查,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并督促实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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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认真履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定期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10.5组织、协调、指导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安全、消防、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10.6负责组织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技术改造,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 10.7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调查处理;

10.8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10.9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奖惩方案;

10.10审批特级动火作业证;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及运行工作; 11.主管设备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1.1按照“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则,监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所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1.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检修规程,并组织实施;

11.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11.4负责组织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调查处理结果;

11.5负责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分析设备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1.6定期召开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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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认真履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定期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11.8组织本单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1.9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落实;

12.主管仪电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2.1负责仪表、电气的维修组织、人员调配和可控费用的管理使用;12.2主持仪表、电气例会,听取汇报,传达上级指示,布置任务; 12.3负责电器与仪表自动化的备品备件计划报表审批工作; 12.4按照分公司安全部门的要求,组织仪电系统开展安全活动;

12.5负责仪电设备故障诊析、事故原因分析、处理方案、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

13.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13.1按照“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则,监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所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3.2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费用和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的落实;

13.3保障安全生产奖和安全累进奖兑现资金的落实;

13.4负责公司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编制风险管理报告,制订风险预警指标和评价标准;

13.5负责公司重大事项风险审查,并对重大事项进行风险监督;

13.6认真履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定期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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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将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13.8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落实;

第四章 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各级职能部门在各自负责管理的业务范围内,坚持“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一岗双责”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落实,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14.生产技术处安全生产职责

14.1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部门业务所涉及的安全管理;14.2负责变更管理制度的制定及监督执行;

14.3在制定工艺技术规程的同时,要附有安全操作规程;

14.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设计的新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并负责组织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14.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技术防范措施;15.生产调度处安全生产职责

15.1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 “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召开会议汇报研究生产运行情况时,应同时汇报、研究所涉及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15.2在生产过程中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完善安全生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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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15.3及时掌握生产过程中内外部安全生产动态,迅速、准确传递安全生产信息;

15.4负责安全生产工艺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15.5负责生产系统的平衡,严禁超能力生产,严禁乱排乱放,做好文明生产工作;

15.6负责应急救援时的调度协调工作;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15.7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 16.设备管理处安全生产职责

16.1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部门业务所涉及的安全管理;16.2负责探伤作业、吊装、检维修、断路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16.3负责起重、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完好状态;

16.4负责检维修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下达检修计划时,要对检修项目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制定检修方案与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本单位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对检修时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6.5负责检维修承包商的直接安全管理,组织签订安全协议,督促其制定安全措施并严格检查督促落实;

16.6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其他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17.安全环保处安全生产职责

17.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集团公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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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在安委会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17.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制定年度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基层安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17.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7.4组织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组织重大隐患评估、申报、整改及验收工作;

17.5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管理;

17.6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17.7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重点安全监督; 17.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17.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7.10负责安全工作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党群、工会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7.11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会议;17.12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7.13负责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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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工程管理处安全生产职责

18.1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卫生要求;

18.2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

18.3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18.4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18.5按“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

18.6负责动土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18.7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分析;19.计划财务处安全职责

19.1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部门业务所涉及的安全管理;19.2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费用和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建立安全费用台账,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的落实;

19.3负责安全生产奖、安全累进奖、安全先进表彰等安全资金的落实;19.4负责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编制风险管理报告,制订风险预警指标和评价标准;

19.5负责编制和审查财务预算方案,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资金、安全教育及事故隐患治理等费用的落实;19.6负责承包商安全保证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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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力资源处安全生产职责

20.1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部门业务所涉及的安全管理;20.2负责制定分公司年度职工培训计划,监督检查并考核各车间、处室职工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培训结果有效性的综合评价。协助安全环保部门对职工和外来实习培训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与考核;

20.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及人员配置,保持人员素质和队伍稳定;20.4负责公司劳动用工管理;

20.5负责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和考核工作;20.6参与对公司领导干部安全责任追究的处理; 21.党群工作处安全生产职责

21.1做好对外安全宣传报道及新闻公关工作;

21.2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方针政策,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听取她们的意见,及时反映和协助解决女职工的困难;

21.3带领党员和干部发挥党员干部在公司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教育党员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制止身边违纪行为,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21.4深入生产一线,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及时消除干部职工中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做到防患于未然;

21.5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的作用,积极支持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21.6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1.7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定期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宣传活动;

21.8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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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积极开展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职工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22.经理办公室全生产职责

22.1起草有关文件,应当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在调研中,要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22.2及时传送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对安全生产和事故隐患整改方面的请示报告和领导批示,做好登记并及时传送;

22.3负责做好班子会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的记录,对领导做出的决定和指示,及时传达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22.4做好领导干部带班、值班的安排工作; 23.投资管理处安全生产职责

2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23.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23.3做好公司的投资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监察等方面工作,加强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23.4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费用落到实处;

23.5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职工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23.6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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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各处室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24.经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24.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4.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4.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24.4协助企业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公司班子有关安全会议记录,对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下发;

24.5安排落实、及时更新管理人员及带班领导的值班工作;25.经理办公室文书档案员安全生产职责

25.1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催办、保管、立卷、归档及销毁等工作;

25.2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保密管理工作;25.3负责安全生产电脑办公系统网页的维护工作; 25.4负责公司生产倒班人员用餐量的统计、申报工作; 26.经理办公室办事员安全生产职责

26.1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财务工作账目管理;

26.2做好本部门工资、津贴、奖金、加班等核对和发放;

26.3负责统计、上报安全生产办公物资计划,做好领取和发放工作;26.4参加本部门安全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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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经理办公室行政秘书员安全生产职责

27.1按照领导意图和要求,起草、撰拟公司、办公室安全生产方面的公文;27.2做好公司、办公室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准备和组织工作; 27.3严守安全生产方面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记录; 27.4负责公司EPR系统平台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搭建和日常工作; 27.5负责公司办公楼、中控室等办公区安全、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工作; 27.6参加本部门安全教育学习; 28.安全环保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28.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8.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8.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28.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28.5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28.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28.7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28.8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修订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28.9组织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28.10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企业各项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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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安全环保处副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29.1协助处长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9.2协助处长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9.3协助处长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29.4协助处长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29.5组织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29.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29.7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29.8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29.9组织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29.10协助处长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企业各项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要求;

29.11完成分管的其他工作;

29.12在处长与职工之间做好联系工作,实施指令、信息畅通、达到工作高效,做好团结纽带,形成工作合力;

30.安全环保处消防、监察岗位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30.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0.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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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情况;

30.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30.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30.5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及时排查消防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

30.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30.7督促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整改措施;

30.8 组织或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消防“三同时”审批和验收工作;

30.9监督、检查消防维保单位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标志的维护保养情况,确保其完好有效;

30.10对现场危险作业的审批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察;30.11上级领导委托的其他消防、监察管理工作; 31.安全环保处职业卫生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31.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职业卫生委员会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1.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总结推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先进经验; 31.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31.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31.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定期组织现场职业危害检查,及时排查生产安全、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31.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31.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31.8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建档及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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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组织或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31.10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接触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负责建立公司的职业卫生档案; 32.安全环保处安全岗位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32.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2.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32.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32.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32.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32.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32.8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管理工作; 32.9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档案,将安全管理资料及时归档,做到齐全、规范化; 33.安全环保处环保岗位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33.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情况;

33.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点污染源的安全环保管理措施;33.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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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状况,及时排查安全环保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环保管理的建议;33.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33.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环保整改措施;

33.8负责乙烯二分公司危险废物转移及贮存的监督管理工作;33.9负责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管理工作; 34.生产调度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34.1组织并参与拟订、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预案定期组织学习和演练;

4.2组织并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34.3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34.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34.5严格操作纪律管理,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车,实现安全生产; 34.6开展安全生产考核竞赛活动,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34.7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要求;

35.生产调度处副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35.1协助处长组织并参与拟订、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预案定期组织学习和演练;

35.2协助处长组织并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35.3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35.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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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严格操作纪律管理,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车,实现安全生产;35.6开展安全生产考核竞赛活动,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35.7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要求;

35.8完成分管业务的其他工作;

35.9在处长与职工之间做好联系工作,实施指令、信息畅通、达到工作高效,做好团结纽带,形成工作合力;36.生产调度处调度长安全生产职责

36.1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6.2负责组织调度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 36.3负责组织调度岗位人员应急救援演练; 36.4负责组织各单位的安全、连续、稳定生产,做好安全生产的协调和互供料、公用工程平衡工作; 36.5负责组织协助突发事故的处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36.6督促落实公司各类预案,保障各装置安全运行; 37.生产调度处调度员安全生产职责

37.1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7.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 37.3参与调度岗位应急救援演练; 37.4组织各单位的安全、连续、稳定生产,做好安全生产的协调和互供料、公用工程平衡工作; 37.5组织协助突发事故的处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37.6督促落实公司各类预案,保障各装置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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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生产调度处统计核算员安全生产职责

38.1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8.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 38.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38.4负责调查、收集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物料、公用工程消耗数据; 38.5负责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防护措施的落实; 38.6掌握火场逃生知识;

38.7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39.生产调度处生产计划员安全生产职责

39.1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9.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 39.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39.4负责编制安全生产经营计划; 39.5负责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防护措施的落实; 39.6掌握火场逃生知识;

39.7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0.生产调度处质量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40.1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0.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 40.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40.4负责监督入厂原材料、中间产品、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分析; 40.5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防范措施的落实; 40.6负责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防护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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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掌握火场逃生知识;

40.8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1.生产调度处能源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41.1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1.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 41.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41.4负责各装置公用工程安全使用,做好安全节能工作; 41.5负责能源定额考核及分析;

41.6负责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防护措施的落实;41.7掌握火场逃生知识;

41.8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2.生产调度处装置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42.1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2.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 42.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42.4协助各装置落实各类预案,保证安全生产运行,做好定期工艺纪律检查工作;

42.5负责协调、平衡三剂化学品的安全使用;42.6负责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防护措施的落实; 42.7掌握火场逃生知识;

42.8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3.生产调度处计量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43.1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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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43.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43.4负责各装置计量表安全使用,做好周期检定工作; 43.5负责计量表的考核及数据分析;

43.6负责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防护措施的落实;43.7掌握火场逃生知识;

43.8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4.生产技术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44.1负责公司改扩建项目和工艺技术改造变更的审批与固定资产的立项申报,跟踪项目实施过程,组织质量与风险评估等验收工作。

44.2负责公司各装置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技术交流,承担节能降耗等改造的研发项目推广工作。

44.3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分管的变更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控制措施与改进方法。

44.4负责对公司各专业所发生的变更接受、整理、发放、保管等各种资料的管理工作。

44.5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从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分析事故原因与制定控制措施。

44.6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对公司各车间的优化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可行性研究与论证,承担项目设计相关各方面工作。

44.7负责组织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技术改造。

44.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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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生产技术处副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45.1协助处长做好公司改扩建项目和工艺技术改造变更的审批与固定资产的立项申报,跟踪项目实施过程,组织质量与风险评估等验收工作。45.2协助处长做好各装置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技术交流,承担节能降耗等改造的研发项目推广工作。

45.3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分管的变更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控制措施与改进方法。

45.4负责对公司各专业所发生的变更接受、整理、发放、保管等各种资料的管理工作。

45.5负责设计过程条件反馈及组织施工图审查,掌握工程特点与关键部位。45.6组织生产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45.7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要求。

45.8在处长与职工之间做好联系工作,实施指令、信息畅通、达到工作高效,做好团结纽带,形成工作合力。46.生产技术处工艺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46.1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节能降耗项目。

46.2参与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设计完善。46.3参与工艺与设备变更的设计工作,协助设计单位确认设计条件。 46.4负责安全整改项目评估的准备工作,参加项目的采购技术附件签定及验收与考核工作。

46.5积极协调督促设计单位与供货厂商图纸资料确认及往返工作,检查限额设计执行情况,按改造进度及质量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46.6参与工艺与设备变更的考评检查工作,对变更资料进行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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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对安全生产变更改造项目的工艺流程图及时作出修订工作,确保其准确性以满足生产要求。

46.8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审核与自己岗位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与方案,做好检查落实情况。47.生产技术处总图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47.1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审核与自己岗位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与方案,做好检查落实情况。

47.2负责全公司各装置的总图变更管理,对建筑物与公用管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与落实。

47.3负责全公司地下管网泄露隐患排查工作,对检查问题提出控制措施与整改方案。

47.4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7.5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48.生产技术处资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48.1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审核与自己岗位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与方案,做好检查落实情况。

48.2负责工艺与设备变更的各类资料进行归档管理。48.3负责管理施工图等设计资料的发放及借阅工作。

48.4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8.5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49.设备管理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49.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设备方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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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组织加强机动、设备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9.3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 49.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49.5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49.6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与安全部门配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审查资质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49.7做好备品备件接收前验收工作,确保质量合格,避免事故发生; 49.8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设备例会,研究解决设备隐患和问题,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9.9对重大项目和大型设备检修的施工过程进行危害识别,制定防护措施,保障作业安全;

49.10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要求;

50.设备管理处副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50.1协助处长组织或者参与拟订设备方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0.2协助处长组织加强机动、设备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0.3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 50.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50.5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0.6协助处长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与安全部门配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审查资质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50.7做好备品备件接收前验收工作,确保质量合格,避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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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设备例会,研究解决设备隐患和问题,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0.9对重大项目和大型设备检修的施工过程进行危害识别,制定防护措施,保障作业安全;

50.10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要求;

50.11完成分管业务的其他工作;

50.12在处长与职工之间做好联系工作,实施指令、信息畅通、达到工作高效,做好团结纽带,形成工作合力;

51.设备管理处资料员合同员兼办事员安全生产职责

51.1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修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1.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51.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1.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检修规程的行为; 51.5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1.6审核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防护措施方案,做好检查落实工作;

51.7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51.8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52.设备管理处特种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52.1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修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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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52.4检查主管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52.5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检修规程的行为; 52.6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2.7审核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防护措施方案,做好检查落实工作;

52.8及时申报及办理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编制检验计划,负责转让、报废手续的办理及掌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9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52.10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53.设备管理处润滑油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53.1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修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3.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53.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3.4检查主管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53.5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检修规程的行为; 53.6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3.7审核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防护措施方案,做好检查落实工作;填写情况;负责检查机组润滑油品质分析的落实情况,检查现场设备润滑情况;

53.8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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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54.设备管理处技术员兼计划员(材料、备品备件计划)安全生产职责 54.1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修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4.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54.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4.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检修规程的行为; 54.5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4.6审核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防护措施方案,做好检查落实工作;认真审核车间备件及材料计划,对标准、规格型号、材质等技术参数进行审核确认;

54.7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54.8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55.设备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55.1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修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5.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情况; 55.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5.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检修规程的行为; 55.5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5.6审核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防护措施方案,做好检查落实工作;负责做好固定资产的账目、调用、检查、核对、建立管理公司的设备固定资产台账,以及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登记、填表及造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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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55.8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56.设备管理处调度员安全生产职责

56.1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修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6.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56.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6.4检查主管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56.5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检修规程的行为; 56.6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6.7审核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防护措施方案,做好检查落实工作;认真审核主管车间的施工作业票,对检修风险、检修内容、检修说明、安全环保措施等进行识别确认;对于风险识别不全面 的作业票证不予执行;

56.8不定期抽查现场检修施工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56.9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6.10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57.设备管理处动、静设备责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57.1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修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7.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和培训情况;57.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7.4检查主管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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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57.5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检修规程的行为; 57.6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7.7审核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防护措施方案,做好检查落实工作;认真审核主管车间的施工作业票,对检修风险、检修内容、检修说明、安全环保措施等进行识别确认;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的有关条款进行识别确认;在施工过程中对上述条款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7.8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57.9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58.设备管理处防腐保温责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58.1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修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8.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和培训情况;58.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8.4检查主管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58.5制止和纠正防腐保温施工中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检修规程的行为; 58.6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8.7审核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防护措施方案,做好检查落实工作;认真审核主管车间的施工作业票,对检修风险、检修内容、检修说明、安全环保措施等进行识别确认;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的有关条款进行识别确认;在施工过程中对上述条款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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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58.9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59.设备管理处仪表责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59.1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修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9.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和培训情况;59.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9.4检查主管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59.5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检修规程的行为; 59.6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9.7审核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防护措施方案,做好检查落实工作;认真审核主管车间的施工作业票,对检修风险、检修内容、检修说明、安全环保措施等进行识别确认;在施工过程中对上述条款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9.8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59.9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60.设备管理处电气责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60.1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修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0.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和培训情况;60.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60.4检查主管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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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检修规程的行为;60.6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60.7审核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防护措施方案,做好检查落实工作;认真审核主管车间的施工作业票,对检修风险、检修内容、检修说明、安全环保措施等进行识别确认;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有关条款进行识别确认;在施工过程中对上述条款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0.8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0.9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61.人力资源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61.1贯彻落实国家、上级部门的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61.2制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61.3组织做好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与考核,协助安全环保部门对职工和外来实习培训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与考核,组织检查各单位培训计划落实;61.4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证书复检工作;

61.5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对职工劳动纪律进行教育、检查和处罚;62.人力资源处薪酬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1.1贯彻落实国家、上级部门的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61.2制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61.3组织制定分公司年度职工培训计划,组织对各车间、处室职工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培训结果有效性的综合评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考核;61.4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证书复检工作;

61.5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对职工劳动纪律进行教育、检查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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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人力资源处社保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3.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人力资源处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63.2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岗位业务所涉及的安全管理;63.3参加分公司和人力资源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3.4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验证申报等管理工作; 63.5做好职工社保审核、申报等管理工作;

63.6做好人力资源处能源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工作及内审员工作;64.人力资源处人事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4.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人力资源处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64.2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岗位业务所涉及的安全管理;64.3参加分公司和人力资源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4.4做好职工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64.5做好公司员工岗位调配等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配置满足安全生产需要;64.6人力资源处兼职安全员工作,做好人力资源处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工作及内审员工作;

65.人力资源处培训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5.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人力资源处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65.2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岗位业务所涉及的安全管理;65.3参加分公司和人力资源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5.4做好公司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与考核,检查各单位培训计划落实,协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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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65.5完成培训中心下达的各项培训工作,做好人力资源处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及内审员工作;

66.人力资源处岗检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6.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人力资源处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66.2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岗位业务所涉及的安全管理;66.3参加分公司和人力资源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6.4每周组织岗检管理员对分公司各车间和处室职工进行劳动纪律检查,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检查管理规定;

67.人力资源处岗检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7.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人力资源处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67.2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岗位业务所涉及的安全管理;67.3参加分公司和人力资源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7.4协助安全环保部门对新入厂职工、外来实习人员进行厂规厂法培训教育工作;

67.5协助岗检组长做好劳动纪律检查工作,做好岗检检查各种报表工作及职工刷卡违纪事务处理工作;做到劳动纪律检查时注意自身安全; 68.计划财务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68.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68.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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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费用到位;

68.3将安全费用资金编制年度资金费用计划里;

68.4分析公司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并落实安全竞赛及其他安全生产竞赛的费用;

68.5做好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监察等方面工作,加强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68.6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费用落到实处;

68.7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要求;

69.计划财务处综合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69.2负责审核所有安全生产费用原始单据的真实与完整性。69.3负责检查安全生产费的提取和使用的正确性。

69.4上岗按照规定着装,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械;

69.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69.6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70.计划财务处出纳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70.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70.2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准确性,做到日清月结。70.3负责财务印鉴和票据的管理,并保证其安全性。 70.4负责金柜钥匙的保管,保证其安全不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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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上岗按照规定着装,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械;

70.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70.7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71.计划财务处材料核算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71.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71.2负责各车间领用安全设备材料的出库核算,保证原始资料的真实完整。71.3正确归集安全生产领用的材料、设备,及时计入安全生产费用中。 71.4上岗按照规定着装,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械;

71.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71.6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72.计划财务处成本核算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72.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72.2负责各车间安全生产费用成本的归集,保证原始资料的真实完整。72.3保证安全生产成本费用计算的正确性,各产品单位成本连续真实。 72.4上岗按照规定着装,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械;

72.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72.6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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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计划财务处收入、税收核算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73.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73.2负责计算每季度安全累积奖发放的个人所得税,要保证依法计算、依法纳税。

73.3上岗按照规定着装,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械;

73.4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73.5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74.计划财务处费用核算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74.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74.2执行华锦集团关于安全生产费用和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预算总额,建立安全费用台账,做到专款专用。

74.3负责安全生产奖、安全累进奖、安全先进表彰等安全资金的发放。74.4负责承包商安全保证金的管理。

74.5上岗按照规定着装,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械;

74.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74.7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75.计划财务处固定资产核算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75.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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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负责安全生产设备的日常核算工作,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性。75.3随时掌握安全设备资产的状态,避免不良资产的发生。

75.4上岗按照规定着装,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械;

75.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75.6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76.投资管理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76.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76.2保证安全方面投资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76.3分析公司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6.4做好公司的投资方面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监察等方面工作;

76.5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费用落到实处;

76.6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要求;

77.投资管理处预算员安全生产职责

77.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77.2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77.3加强安全常识学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办公室内注意用电、防火,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77.4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77.5做好本部门的工程预结算管理等方面工作,妥善保管好原始资料,建立工程项目台帐,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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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6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78.投资管理处投资员安全生产职责

78.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78.2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78.3加强安全常识学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办公室内注意用电、防火,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78.4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78.5明确合同管理程序和职责分工,提升合同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妥善保管好合同原件等原始资料,谨防毁坏、丢失,提高安全风险意识;

78.6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79.党群工作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79.1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公司党委指示精神,开展日常思想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79.2做好对外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及新闻公关工作;

79.3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方针政策,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听取她们的意见,及时反映协助解决女职工的困难;

79.4带领党员和干部发挥党员干部在公司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教育党员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制止身边违纪行为,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79.5深入生产一线,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及时消除干部职工中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做到防患于未然;

79.6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的作用,积极支持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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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79.8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定期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宣传活动;

79.9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79.10积极开展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职工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79.11做好公司值班制度考核工作; 80.党群工作处党委干事安全生产职责

80.1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令,了解和掌握本部门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80.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 80.3增强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

80.4加强对干部的检查考核,并把安全工作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80.5按照“三型一化”干部要求,做好后备干部培养、调整充实、考核管理以及干部培训工作;

80.6督促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过好组织生活,并进行检查通报;

80.7配合基层党组织抓好对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认真搞好政审、考察和发展工作;

80.8负责党员教育工作,了解和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抓好典型,总结经验,宣传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

80.9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做好总结和评比表彰工作;80.10做好(指导好)党建基础建设工作;

80.11做好党员统计报表工作,并负责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和党费收缴工作;80.12协助处长做好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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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党群工作处工会干事安全生产职责

81.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搞好安全生产;教育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81.2经常深入基层了解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要求,定期组织职工代表检查劳动保护设施状况,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81.3积极推广技术创新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并且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81.4参与事故调查工作,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并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81.5参加、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经验,并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建议行政给予奖励,对阻碍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81.6组织职工进行文化、体育等活动时,要确保安全;

81.7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发放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纠正;

81.8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知识、劳动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81.9结合企业的生产运行实际,与安全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各种竞赛、教育活动;

82.党群工作处团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82.1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

82.2负责全公司青工的安全生产全面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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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认真做好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列入团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青工安全工作研讨会,研究安全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向安全部门提出建议;

82.4负责抓好青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基层,掌握青工安全思想动态,开展形式多样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思想教育,解决青工安全思想隐患,调动广大青年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

82.5、负责听取各团支部的工作汇报,了解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82.6负责定期召开团干部例会,检查各支部的安全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解决;

83.党群工作处纪委干事安全生产职责

83.1认真完成单位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遵守纪检监察制度,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努力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83.2做好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党员干部执行党员决议,履行党员义务及遵章守纪情况,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负责整理会议记录,起草调查报告及有关文件规档工作;

83.3要作风正派无私,立场坚定,实事求是,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83.4围绕全公司安全生产中心,经常检查督促党员干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法规和制度纪律的执行情况,认真做好对“三违”党员干部的帮教工作以及参加有关安全会议和安全检查; 83.5严格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84.工程管理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84.1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管理制度;

84.2坚持“管施工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对施工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导;84.3在编制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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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经上级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实施;

84.4掌握重难点工程进度,组织有关部门解决重难点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难题;

84.5根据有关行业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技术细则,并根据生产发展、技术进步随时加以补充;

84.6检查施工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84.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4.8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84.9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要求;

85.工程管理处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85.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85.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在生产运行装置任务特点,组织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障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

85.3经常检查所辖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85.4组织协调承包单位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85.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85.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85.7掌握灭火和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材的使用方法,参与本单位应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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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演练;

85.8认真开展落实施工项目的安全标准化工作;

第六章 各车间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86.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86.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6.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86.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86.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86.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86.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6.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86.8定期召开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解决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公司安全例会布置的各项工作;87.车间副主任(生产)安全生产职责

87.1协助主任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7.2协助主任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87.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87.4协助主任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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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87.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7.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87.8协助主任定期召开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解决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公司安全例会布置的各项工作;88.车间副主任(设备)安全生产职责

88.1协助主任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8.2协助主任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88.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88.4协助主任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88.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88.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8.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88.8协助主任定期召开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解决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公司安全例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88.9贯彻上级部门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88.10备件入库前做好验收工作,确保质量合格,避免事故发生;89.车间、处室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职责(兼职)

89.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健全安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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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安全监督干部;

89.2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89.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89.4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89.5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双文明评比和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89.6支持安全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90.车间、处室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兼职)

90.1贯彻国家及公司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90.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进行舆论监督; 90.3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公司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

90.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90.5组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90.6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90.7落实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做好职工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工作;

90.8定期到装置现场指导安全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整改;

90.9参加安全检查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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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处理工作;

91.车间技术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91.1积极推广应用于安全方面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91.2不违章违纪,不违章指挥,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91.3参与编写、修订车间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开停车、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时的工艺方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91.4对操作人员进行生产技术培训,组织开展技术考核; 91.5深入现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

91.6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92.车间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92.1积极推广应用于安全方面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92.2参与编写、修订车间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开停车、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时的工艺方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92.3对操作人员进行生产技术培训,组织开展技术考核; 92.4深入现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

92.5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92.6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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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化工企业 安全生产 管理

化工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安全、人民生活利益,以及职工的安康,是化工企业最根本的效益所在。安全生产关系到化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化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在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大好时期,化工生产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当前,化工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涉及到的化学物质的种类和数量显著增加。 但是,由于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易腐蚀等特点,与其他行业相比,很多化工物料的易燃性、反应性和毒性,决定了化工生产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更多,危险性和危害性更大。这就要求化工企业必须不断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一、安全生产管理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1、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明

许多企业领导者片面追求生产进度,严重轻视安全工作,将“安全第一”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在政策上、措施上和制度上搞得都是生产第一。特别是实行承包制后,部分企业领导人短期行为极为严重,只求自己任期内不出事故,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更不愿进行长远的安全规划和必要的安全投入。不少事故看起来是发生在职工身上,但根子还是因企业领导者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致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处于一种松懈的状态。当然,不少企业领导者也抓了安全工作,但因认识不到位且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工作常常抓不到点子上,使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始终不能上档次、上水平。而造成如此种种后果的主要原因又是企业未真正建立和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相当企业虽然制定出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仍然有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上。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语言含糊,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也有一些单位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化工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3、安全宣教培训工作力度不够,流于形式

企业安全宣教培训工作说起来都知道重要,但实际工作与要求差距甚远。首先是力度不够,大多走过场。宣教培训工作许多企业也都搞了,钱也花了,但大多流于形式,根本未按有关法规对学时、内容、考试等严格要求进行,因此,实效性很差。其次是覆盖面窄,安管人员培训多,生产人员培训少,未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其三是秩序十分混乱,任何单位甚至个人发个通知就可搞安全培训,而课时、师资、教学质量根本无法保证,有的甚至课都不上,其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4、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不统一

一些企业错误地认为安全工作只是安管部门的事,与生产部门无关。负责经营的相当一部分人员对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了解,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生产部门只顾片面追求进度和效益,而常常忽视安全,与安管部门不能形成统一认识,因此出现生产与安全“两张皮”的现象,严重阻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我认为应采取如下措施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意义,用科学先进的安全理念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作为企业领导者,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站在确保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明确安全发展就是要零事故发展。通过编制安全发展规划、制订配套和保障措施,确保“零”理念坚决落到实处。二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在全体员工中牢固确立不安全不生产的思想,领导干部坚持靠前指挥,坚持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抓细、抓实、抓好。三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把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作为中心任务,,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解决好影响制约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四要牢固树立求实创新的理念。企业各二级单位都要立足找问题、查弱项,深入分析,扎实改进,深化安全管理规律的研究,实施安全管理创新,探索安全长效机制,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

2、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干部《安全管理行为规范》。要明确各级干部的安全职责,制定各级干部的安全工作标准,明确各级干部怎样抓安全,怎样抓好安全,使各级干部在安排工作、部署任务、检查落实时,按照自己的安全职责和行为规范约束自身的管理行为。同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严格考核。二是规范工人安全操作行为,建立健全每个员工的《岗位操作标准和行为规范》。让员工从上下班、班前会和施工、操作等方面养成良好的行为和操作习惯,使员工明确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增强员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和操作技能。使工作现场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都处于管理的可控状态,并形成规范的激励和惩处机制。三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各分管副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绝不姑息。同时对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细化责任、分解和落实,做到每起事故都能找到与事故责任相对应的责任人。

3、认真落实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管理素质

人生来就有求生的本能和安全的需要,但岗位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不与生俱来,而人的安全意识强弱、技能的高低直接决定安全生产的具体过程和结果,因此,企业也只有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来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人的安全素质,使人人都懂得安全、会安全,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具体实践中,一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工作。要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用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二是要注重培训的实际、实用和实效性,利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通过分层次、分对象、分岗位、分工种、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岗位资格和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员培训和班组长的培训,进一步增强班组长事故预防、职业危害控制和应急处理能力;要按照各自岗位职责要求,加强对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和实际操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其安全管理和岗位操作技能。三要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加大培训投入,拓展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法,健全激励机制,注重效果考核。要对各类安全培训进行效果评价与考核,凡培训不合格或考试不及格者,一律不准上岗。通过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促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整体提高,从而适应化工生产的需要。

4、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形成人人关心生产安全的良好局面

安全生产事关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涉及到企业各个部门和各个生产环节的系统工程,单靠某个或某几个部门的努力是绝对不行的,企业党、政、工、团及女工、等组织和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努力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履行安全职责,扎实做好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公司安全工作,积极、主动的开展以安全为主题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全方位筑牢每一条安全防线,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力争实现“零”重伤奋斗目标。

结束语

综上所述,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确保化工安全生产的总则。目前,随着化工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在大量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于实际生产的同时,对化工安全生产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化工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有新思路,新举措,并及时贯彻执行于实际工作中,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促进生产安全、员工安全、企业稳定、社会和谐。

第13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

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批准页

为适应厂安全生产的需要,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财产,促进炼厂发展,炼厂HSE委员会在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重新编写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经炼厂领导班子讨论,厂长批准下发。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本标准由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提出,HSE安委会起草并负责解释。

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各级人员和各部门。 2 管理具体内容

2.1总则

2.1.1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炼厂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2.1.2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厂各级领导的安全职责和车间各级人员、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本制度适用于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各级人员和各部门。 2.1.3管理职能

1)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厂长批准颁发并负全责。

2)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最高专业管理组织,安全科为主管安全的职能部门。

3)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履行其安全职责,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 4)生产车间、职能部门兼职安全员业务上受安全科领导。 2.1.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厂长负责制,厂各级主要领导为各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厂其他领导人和各部门职能人员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厂的每个员工必须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1 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2.2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2.2.1厂长安全职责

1.全面主持厂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经济贸易置业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定要求,对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现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安全考核指标。

3.负责建立、健全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并定期检查考核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组织制定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程等。

5.定期主持召开黄金带炼油厂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分析、总结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制定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督促、检查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保证本单位安全费用投入并有效实施。

8.组织制定并实施黄金带炼油厂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监督。

10.督促安全科落实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工作,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培训与考核。

11.全面负责厂的安全生产工作。2.2.2书记安全职责

1.协同厂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实现安全生产。

2.组织党、团组织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组织黄金带炼油厂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工作,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领导政绩考核。

3.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团组织重要工作内容,教育党员、团员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作用。

2 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4.协同厂长抓好领导干部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点制度的执行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解决损害职工安全利益的各种问题。

6.制定《个人HSE行动计划》,并逐项落实。2.2.3安全副厂长安全职责

1.协助厂长管理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工作,对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

2.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制定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工作计划。3.负责组织审核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年度HSE工作计划、奖惩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经费计划、事故隐患的整改计划和方案,并组织或督促实施。

4.组织检查厂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5.组织开展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及重大安全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协调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7.定期向黄金带炼油厂安委会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8.制定《个人HSE行动计划》,逐条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9.完成厂长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2.2.4副厂长安全职责

1.负责贯彻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要求,审议厂安全环保重大决策,对厂安全环保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2.协助厂长抓好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对主管部门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3.负责在分管业务范围内贯彻炼油厂安全环保方针、管理体系文件,对分管的业务负安全环保分管领导责任。

4.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环保问题或者隐患整改的落实。5.负责编制分管业务的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6.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分析活动。

3 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7.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和分析。2.2.5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负责贯彻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要求,审议厂安全环保重大决策,对厂安全环保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2.协助厂长抓好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对主管部门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3.生产副厂长在厂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炼油厂生产的指挥,建立健全炼油厂生产指挥系统。

4.建立健全各种生产管理制度,实行生产上集中统一指挥,协调生产中各种问题,保质保量地完成安全环保生产任务;5.负责在分管业务范围内贯彻炼油厂安全环保方针、管理体系文件,对分管的业务负安全环保分管领导责任。

6.负责领导炼油厂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编制并落实炼油厂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

7.负责领导炼油厂安全环保事故、事件调查与处理,组织炼油厂权限范围内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2.2.6安全科科长安全职责

1.安全科科长是安全科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科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的执行情况。

3.协助安全副厂长组织开展厂风险评价工作,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4.负责厂安全、职业危害防护、环保、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工作。

5.负责厂生产现场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厂管理人员和其它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准确地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加强对厂工伤事故的管理,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教育和

4 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处罚。

8.制定《个人HSE行动计划》,并逐项落实。9.负责督促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10.负责组织落实置业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要求。 2.2.7监督站站长安全职责

1.监督站站长是监督站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厂安全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安全监督工作程序,根据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制定监督站的年度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3.在安全副厂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日常的安全监督工作,对特殊施工项目,合理选派安全监督员,负责对现场安全监督,并负监督责任。

4.每月向安全副厂长上报监督工作情况。5.制定《个人HSE行动计划》,并逐项落实。

6.负责组织专、兼职安全监督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2.2.8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要求。

2.负责编制安全生产年度HSE工作计划,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组织各相关部门实施并考核。

3.协助制定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制定控制措施,定期评审和实施有效监控,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档案。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查处“三违”行为。6.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费的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及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工会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5 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9.定期向主管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2.2.9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是属地车间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属地车间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组织拟订、修订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指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等。

3.组织落实新入厂职工二级安全教育培训、车间安全教育培训,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及时记录活动开展情况。

4.组织车间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5.组织或参加车间内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6.督促、教育职工按照标准,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制定《个人HSE行动计划》,并逐项落实。 8.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临时安全工作任务。 2.2.10车间指导员安全职责

1.协同车间主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实现安全生产。

2.组织车间党员、团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监督、考核执行情况。解决职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种思想问题。

3.认真贯彻落实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本单位HSE负领导责任。

4.协同厂长抓好领导干部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点制度的执行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解决损害职工安全利益的各种问题。

6.制定《个人HSE行动计划》,并逐项落实。2.2.11车间副主任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组织拟订、修订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指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等。

6 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2.协助车间主任组织落实各项教育培训工作和应急演练工作。

4.组织车间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5.督促、教育职工按照标准,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6.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临时安全工作任务。 2.2.12车间技术员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厂内各项规章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HSE工作负责。

2.负责车间工艺、设备、设施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技术工作,确保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3.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 4.不断提升自身安全技术水平,强化安全环保防护意识,加强风险识别、分析、评价、控制能力,指导、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5.车间技术员即车间安全员,负责车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2.13班组长安全职责

1.模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本班安全生产负责。

2.坚持安全活动,搞好新老职工和实习培训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3.督促检查本班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搞好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领导。

5.发生事故时,除积抢救外,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6.带领全班组职工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2.2.14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1.服从领导,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学习厂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工艺要求准确计量,压力与温度按要求标准控制。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生产记录。

7 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正确处理,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5.合理使用和维护生产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6.积极参加厂组织的各种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水平,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7.工作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检查使用的设备,做好设备的例行检查工作,保护设施齐全有效,确保安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劝阻和制止。

2.2.14.1操作工岗位安全职责

1.工作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检查使用的设备,做好设备的例行检查工作,保护设施齐全有效,确保安全,。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工艺要求准确计量,压力与温度按要求标准控制。3.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杜绝污染。 4.车间杜绝明火、碰撞、敲击、吸烟。

5.遵守劳动纪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6.下班前,做好交接工作,各种器具摆放原位。填写有关记录。

2.2.14.2化验工岗位安全职责

1.实验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检查使用的设备、仪器等安全情况。2.严格遵守操作规,杜绝违章。

3.两人或多人操作时,应相互协作,互相监护。

4.做好原材料、生产中间产品、成品的相关分析,严格执行标准。5.试验结束后,关闭电门、水阀,整理好仪器设备,做好试验结果的记录。

2.2.14.3电工岗位安全职责

1.负责全厂的电路,电气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2.及时检查整改生产电路与其他电气设备的隐患,保证生产、工作正常运行。3.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避免事故发生。 4.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5.服从分配,遵章守纪,持证上岗。

2.2.14.4气焊工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制度。

2.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确认安全作业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8 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3.焊工在工作后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漏焊、夹焊,并立即补焊。

4.确保氧气、乙炔表定期经有关部门检测,并妥善存储保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5.工作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作好记录。

2.2.14.5门卫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本职工作,对进厂、出厂的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否则严禁进入。

2.进厂人员严禁带有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对违反者门卫有权制止。

3.认真值勤,杜绝脱岗、睡岗、酒后上岗。2.3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2.3.1安全科安全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计划和规划,并督促检查其在各职能部门的执行情况。

2.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推进厂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

3.协助安全副厂长组织开展风险评价工作,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4.经常深入现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了解安全工作情况。发现安全问题,有责任要求立即整改或限期解决。遇到严重的安全问题,有权制止,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5.负责厂安全、职业危害防护、环保、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工作。

6.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档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7.负责全厂安全管理和厂内的消防器材、特殊防护器材管理、检查工作。8.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定期监测和检查工作。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准确地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加强对厂工伤事故的管理,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教育和处罚。

9 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10.负责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部门、班组和个人。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人员素质。

12.监督安全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确保安全经费足额提取和专款专用。13.负责督促新、改、扩建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

14.负责锅炉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档案。对锅炉、起重、电气焊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5.负责厂安全生产有关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工作,监督检查厂安全生产领导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项。2.3.2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经常分析厂安全生产形势,掌握安全生产规律,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当安全与生产、进度、设备、任务、节能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搞好安全环保生产工作。

4.监督执行厂安全管理制度,对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者,要及时制止,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5.负责及时落实生产中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6.督促各岗位严格执行岗位操作法和工艺指标,组织好开停车的安全工作。7.负责编制、修改工艺指标,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8.负责生产、设备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生产操作人员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操作员工安全生产技能。10.组织编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定期组织进行预案演练。 2.3.3技术科安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负责对炼油厂生产单位的生产运行、工艺设备、数据统计、技术改造、成本控制、设备大修、等方面进行管理。

3.负责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编制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制定新投产项目的投产运行的设备安全运行措施,并组织检查和实施。

10 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4.负责对生产工艺设备变更引起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

5.负责设备的建档和安全运行等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和鉴定。

6.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监督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

2.3.4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在年度预算内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支出,并予以资金保证。2.负责厂内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缴和返还的财务管理工作。 3.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和防暑降温及其他安全费用及时到位,并监督执行。

4.定期向厂长汇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2.3.5保卫科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2)负责起草炼油厂年度的安全综治、保卫工作计划。

3)负责综治、保卫工作及\"三防\"检查、督促、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工作。 4)参与部门安全环保工作,做好综治、保卫档案资料的整理与存档,完善规章制度; 5)负责协调公安机关,建立联防机制,及时有效打击违法犯罪; 2.3.6综合计划科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2.负责编制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将安全环保纳入厂发展规划和计划。

3.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运行及内审。产品质量认可认证的管理; 4.负责QC小组活动的日常管理,并组织成果的评定及申报。 5.负责组织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审查。 6.负责安全环保纠纷案件处理。

7.负责炼油厂合同管理、厂登记、厂变更、厂年检、商标注册、法律事务

11 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管理工作及炼油厂的普法工作,并建立档案。

8.负责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监督检查;9.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 10.负责炼油厂的土地管理工作。 2.3.7安全监督站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2.负责本单位的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负责安全监督责任。3.负责组织厂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的落实。 4.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的督察工作。

5.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现场监督和工程验收工作。6.负责安全检查、考核,验收并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7.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每月向安全副厂长和有关部门汇报监督工作及考核意见。

9.负责组织教育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2.3.8厂长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安全环保应急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接收、报送、协调处理、动态跟踪以及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协助炼油厂领导协调厂机关各部门开展安全工作,传达炼油厂对各单位和部门的指令,并督促贯彻执行,反馈各种信息。

3.负责向有关部门报送重特大安全环保事故信息工作。

4.负责接收传达上级部门与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环保的信息和群众的来信来函。

5.负责全炼油厂在职人员安全环保业务培训。2.3.9销售科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油品销售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认真研究安全销售政策,根据计划需求及市场情况,负责原油采购、成品油销售等相关事务过程的安全管理。

12 盘锦辽河油田黄金带炼油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3.掌握厂内产品的生产、储备、质量情况,及时、准确的收集、整理相关数据,按期上报各类统计报表,确保销售安全。

4.了解成品油储运等安全方面的知识,根据用户的不同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保证销售计划的完成。

5.负责组织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2.3.10供应站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精神,负责供应站整体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厂里下达的各项承包指标。

2.库房必须按照物品种类放置消防设施并做到去熟练使用各类消防设施。3.负责组织供应商准入的安全环保资质审查和业绩评价。 4.库房内物资应注意适当储量,要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

5.负责监督管理采购的物资装备满足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6.库房内严禁动用明火和架设临时电源,确保安全无事故。

第14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二、不准违规使用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严格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法。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取得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一、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挡溜车。

四、严禁带病行车。

五、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六、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七、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1、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三个对待”

1、指外单位发生的事故当作本单位对待,

2、小事故当作大事故对待,

3、未遂事故当作已遂事故对待。

第15篇:化工企业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强化过程控制 夯实基础管理

各位领导:大家好!

感谢上级领导为我们提供这次学习交流的平台。下面就****的安全管理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回顾融入永煤三年来,****不论是安全工作,还是生产经营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在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两级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化工事业部、永煤安监二处指导下,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践行安全“零”理念,牢固树立“生命至高无上,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全面推行“012345”安全管理模式的结果,通过强化工艺操作、设备检维修、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实现了“零死亡、零伤害、

一、二级非伤亡事故为零”的安全目标。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坚持安全“一号”工程不动摇

自融入永煤三年多以来,董事长贾修启带给三星的最早的就是 “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实际工作中他切实把安全作为“天”字号工程来抓,形成安全“一号”工程在****全体员工思想上的高度统一,从而铸就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企业安全文化灵魂。三年多来我们始终把安全目标作为企业经营的第一目标,把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特别是煤化“012345”安全管理模式理论的出台,集团公司和永煤控股两个一号文的高屋建瓴,为我们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企业安全文化落地生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目标分解,狠抓责任落实。

制定安全目标,实施责任分解,落实结果考核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根本。每年公司都制定详细的量化目标、细化的方针、措施等,公司总经理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分厂负责人与班组、员工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了目标责任的分解、细化,安全目标市场化,让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目标得以体现,形成了安全目标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安全原则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全员管理。为强化责任落实,公司生产一线干部、员工实施了安全承诺,让承诺书挂到岗位上,办公室,时刻提醒自己的责任。保障了把责任制内容 “零盲区”、责任制边界“零错位”、责任制落实“零缺位”。

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实施以教育保安全的战略

从事故致因理论看,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根本要素,而其最根本的是人,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技能(术)差,是企业安全生产中最大的安全隐患。为此,我们实施了以教育保安全的战略:一是从思想意识上入手,不断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四个敬畏”责任意识和员工遵章守纪意识教育;二是从技能上入手,根据岗位危敬险有害因素、安全操作要点和安全检查重点,组织编写了《生产岗位安全知识手册》,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业务技术、事故应急处理和自我防护能力的教育培训。在教学手段上通过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结构工资、培训市场化等经济手段,提高广大员工学习业务技术的积极性,实现安全培训的目标。 1、强化宣传教育,排除思想隐患。

思想隐患是安全生产中最大的隐患。排除思想隐患的唯一方法,就是深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为此,我们采用多种方法、多种形式,坚持对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进行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的安全教育。利用每日的调度会、班前班后会学习事故案例,并及时传达学习两级公司、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文件、法规制度。每年开展一次亲情呼唤安全座谈会,用工伤员工和家属的亲身经历,引导教育员工关注安全,珍爱生命;每季度开展一次电化教育,受教育率100%;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考试,参考率100%,并把考试成绩同经济挂钩;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岗位事故演练,岗位双述等活动,使广大职工 “安全生产第

一、生命至高无上”的思想和理念落实在具体行动中。

2、抓好“三级教育”,做好特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

抓好“三级教育”,关键要做到一贯性。多年来,不论是一个人进厂、还是多人进厂;不论院校毕业生,还是外来施工人员或临时工,我们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核发安全作业证,做到持证上岗。对于特种作业人员我们坚持请进来、送出去,进行严格的教育培训。2011年先后对62名新职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40名外来施工人员人进行了厂级安全知识教育及167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了复训,公司作业人员100%有效持证上岗。

3、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渲染安全生产气氛,提高技术素质。2011年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学习活动以及导师带徒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创新活动方式,通过安全生产周报、“多棱角”曝光台、安全演讲竞赛、调度会提问、包保活动、员工抽考、七想七不干等多种形式,规范了“两个行为”,提高了职工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实现了安全生产的强基固本。

四、稳步推进“双基”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公司双基建设要求,逐步推进“双基”建设工作,制定双基实施方案,建立考核体系,积极推行“012345”安全管理模式。目前双基建设框架、制度、台账、流程已基本定型。依据双基建设要求实施两个规范管理,制定《安全管理行为规范》和《岗位操作标准和行为规范》并狠抓落实。通过双基建设的开展,夯实基础管理,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但是由于我们“双基”建设起步较晚,与中原大化、煤气化等先进的企业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我们相信经过不断的努力,差距会越来越小,管理会愈加规范。

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过程监控。

1、以生产现场为重点,强化日常现场检查。

隐患发现在现场,消除在现场。多年来我们坚持以生产现场为重点,通过部室“每日两查一公布”,安全员日查、日报制度,分厂周检查、操作工现场巡检确认制度等,实施对现场人、物、环境的管理。把落实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作为现场检查的重点,专业部室、分厂两级确认,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有效地消除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2、严格执行安全包保制度,实行安全分片监管。

实施公司领导及部室主管领导包保管理,对关键装臵、重点部位实行包保签到制度,强化日常巡检,确保包保单位日常生产安全。生产专业部室实行安全分片监管,对生产运行岗位及作业现场实施监管。

3、强化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

每月组织相关专业部室开展综合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做到活动有方案、有评价总结,整改结果有检查考核。严格执行安全隐患三级旬报制度,做到夏季“三防”和冬季“四防”等专项检查与专业检查、日常检查有效结合,构建公司、部室、分厂、班组安全检查网络。2011年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000项,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保证了企业安全生产。

4、强化两个过程控制。

结合生产工艺过程复杂,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腐蚀、易中毒等危险有害因素多的特点(公司危险源共计830个),加强工艺安全操作过程和装臵安全检维修过程的控制尤为重要。强化工艺安全操作过程,重点做好生产系统控制和单元操作管理,生产系统控制重点抓好水、电、气、热、人力资源的平衡,综合协调,均衡生产,装臵合理匹配,工艺调整优化,杜绝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装臵开(停)做到有序、安全、可靠。单元操作重点抓好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巡检确认制的管理,按照氮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中的“三懂、四会”和岗位危险因素辨识、“双述法”的要求,规范岗位人员操作行为。装臵安全检维修过程,按照《永煤****安全检修管理制度》要求,加强检修安全措施管理,严格四包机制度;装臵检修前,做好检修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装臵检修期间,抓好“一案两措”的落实,特别是对危险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除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外,实施分厂和专业部室两级确认。连续三年实现大修无一人轻伤,无一起非伤亡事故,开停车顺利、检修效果理想。

六、持续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管理提升小分队督查活动。

1、根据煤化集团安全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组织各专业部室、分厂专业技术人员对七大标准进行研究学习,对公司800多个危险源进行重新辨识,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一次评估,强化风险控制管理,按照国家局新颁布《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对原达标要素进行重新对标。

2、成立管理提升督查小分队,对关键装臵、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执行等薄弱环节进行跟踪检查。提高了各级人员的执行力。

七、做好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的监管,提高应急能力。

成立重大危险源管理领导小组,制订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实施了公司、部室、分厂、班组、员工五级检查网络体系,加强了对重大危险源及液氨、甲醇充装现场制度的落实和监管。2011年先后开展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消防安全演练。通过演练提高了综合处臵能力和全员安全意识。

八、加大安全投入,实施科技兴安。

2011年先后投资近千万元,实施了调度指挥视频监控系统的改造,对110KV线路避雷线、601和602断路器进行更换,将热电、汽循四台变压器更换为S11型技能型变压器;将49台高压开关柜少油断路器更换为真空断路器;对20多个岗位DCS系统 和尿素P4阀、压缩机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确保了设备的本质安全。

九是创新群众安全形式,实施隐患排查确认。

公司强化群众安全自主管理,一是开展群监员隐患排查活动 ,对排查的隐患进行确认,形成发现隐患—生产调度确认—登记处理—安环部、工会复查的闭合管理。二是在生产一线开展安全为主题的“1+1”伙伴活动,采取“党员带员工、师傅带徒弟、管理人员带三违人员”的形式,提高了群众安全监管水平。目前已有68对伙伴对象136人参加,筑牢了****安全生产的第二道防线。

过去的三年,****安全生产虽持续向好,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随着30000立方甲醇储罐、三聚氰胺项目的投入运行,安全管理难度将不断加大。作为一家有着近四十年的化工企业,我们的安全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装臵的本质安全水平还不是很高,职工处于新老交替,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安全管理有待提升。2012年是我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和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审核之年,我们将紧密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标准化建设新的评审标准的要求,通过抓基础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抓核心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抓技能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堵缺漏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重预防突出事故与应急管理,强监督实现安全检查常态化,进一步推进自主管理,强基固本,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做出新的努力。

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3月20日

第16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公司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基础,细化责任,强化现场监督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化安全水平,先将今年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考核机制,落实安全责任

我们把安全工作切实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根据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要求,公司建立和不断完善了安全生产机制和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了安全责任制,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和岗位。

公司领导能坚持每天召开生产调度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的情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大了对安全目标、安全事故、“三违”现象的考核力度,对现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据新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安监总局186号文的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评审,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同时能根据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对违章作业从严处罚,已累计考核违章25起,处罚金达一万多元。

二、推进专业管理力度,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从系统安全、本质化安全入手,我们大力加强专业管理,严格监督检查,认真、细致、全面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盲区、死角、治理不留后患,落实管理责任,每月重点对各车间的电器、机械设备、压力容器、工艺等方面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各车间每周对所属岗位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改到位。目前已累计查出事故隐患148处,整改148处。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经济运行

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一是对对氨加氢车间生产工艺进行了改造,投入部分资金增加了一些设备,增加了一些连锁,使生产更加安全可靠;二是对各车间配备了一些应急救援器材和防护用品;三是注重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增添了一些培训器材和用具;四是组织职工外出参观学习,学习一些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

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公司能在醒目的位置设置“三栏一卡”,对生产岗位进行了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并对生产岗位的所有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在可能发生的急性职业损伤场所设置了冲洗设施,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好职工职业健康档案。

公司能足额提取安全经费,不断改善安全、环保条件,缴纳了风险抵押金(30万元)和雇主责任险。

四、夯实基础,安全标准化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公司今年对安全管理机构做了调整,成立了安全部,设立了专职安全员,增加了安全管理人员。公司现有安全管理人员9名,注册安全工程师2名,并将安全管理人员送至安监部门进行培训,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同时,公司还鼓励职工参加国家安全注册工程师的考试,对取得证书的予以奖励。

2、强化各项基础工作,健全各类工作台账。能按照《泰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安全基础台账进行管理。

4、坚持公司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每天公司领导能做到轮流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各车间也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参加值班,以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及应急处置。

5、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今年有2名主要负责人、5名安全管理人员、44名特种作业人员、131名危化操作人员依法参加了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对上岗、转岗人员能做好三级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17篇:化工企业安全演讲稿(版)

在这人海如潮的现实社会中,请问您最需要什么?是金钱美女,还是功名利禄?如果让我来回答,我就说:我最需要的是安全!

在人生的旅途上,我们一直依赖着“安全”这个拐杖,没有它,我们可能会摔跤,可能走不过风风雨雨,更不可能到达人生辉煌的顶峰。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它是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安全生产既是人们生命健康的保障,也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更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

化工安全生产是化工企业永恒的主题。事实证明,我们只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安全生产,才有可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否则一切效益无从谈起。

从我们踏入化工行业的大门,就开始接受安全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我们是天天讲、月月学,年年喊,安全工作规程翻破了一本又一本,安全记录是厚厚一大叠,那么,为什么一出事故进行分析,结果就是“违章”。我想不会有人对安全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公司劳动纪律有任何怀疑,这些都是鲜血教训的经验凝结,每个人都对这些耳熟能详,但为什么最终却不能落实到行动上?究其原因就是怀着侥幸心理,心里头少了安全生产这根弦。

自XX年6月份以来,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公司发生了数起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这么短的时间发生多起安全事故,不能不令人深思!深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安全整顿”未深深触及到每个人的灵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未真正落到实处,部分员工还存在不健康的安全思想,认为出现安全事故是运气不好,安全意识相当淡薄,习惯性违章行为严重,这是其根本所在!

《化工安全工作规程》明确规定:“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说明了安全生产对我们每个人的重要性。其中“责”可以把它理解为“责任心”、“安全职责”、“安全思想认识和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等。分析目前所有的安全事故,绝大多数是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习惯性违章所引起,也就是一切的根源出现在我们的思想上,安全意识仍然不足,凡事掉以轻心!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从事电力行业的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端正自己的思想作风,有“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时刻紧绷安全之弦,从严要求。从我做起,熟练掌握安全专业知识,预知危险,分析和控制危险。从我做起,掌握和熟悉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动手,综合治理,常抓不懈。只要我们真正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装在每一个人的心中,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我相信,如果每个人都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思想,我们就能把好我们的安全关。

唯有安全生产这个环节不出差错,我们的企业才能去争取更好的成绩!让我们共同努力,心存安全,建起一座座平安的丰碑。

第18篇:化工企业的安全认识

化工企业的安全认识

随着企业的第三次创业的转型化跨越式发展,各种化工行业应运而生。引进的化工新技术,这就要求在新的管理和操作上有新的模式。其中安全是首要考虑的重点问题。实现化工安全检修不仅确保检修作业的安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而且还可以促进检修作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确保设备的检修作业质量,使设备投入运行后操作稳定、运转率高,杜绝事故和污染环境,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为此,在检修前务必做好检修前停车的安全技术处理和检修前停车后的安全技术处理。

停车方案一经确定,应严格按照停车方案确定的停车时间、步骤、工艺变化幅度,以及确认的停车操作顺序表,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装置停车阶段进行得顺利与否,一方面影响安全生产,另一方面将影响装置检修作业能否如期安全进行以及安全检修的质量。装置停车的主要安全技术处理如下:1)严格按照预定的停车方案停车:按照检修计划、并与上下工序及有关工段(如锅炉房、配电间等)保持密切联系,严格按照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停止设备的运转。2)泄压要缓慢适中:泄压操作应缓慢进行,在压力未泄尽之前,不得拆动设备。

3)装置内物料务必排空、处理:在排放残留物料前,必须察看排放口情况,不能使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料任意排人下水道或排到地面上,而应向指定的安全地点或贮罐中排放设备或管道中的残留物料,以免发生事故或造成污染。同时,设备、管道内的物料应尽可能倒空、抽净,排出的可燃、有毒气体如无法收集利用应排至火炬烧掉或进行其它处理。

4)控制适宜的降温、降量速度:降温、降量速度应按工艺的要求进行,以防高温设备发生变形、损坏等事故。如高温设备的降温,不能立即用冷水等直接降温,而应在切断热源之后,以适量通风或自然降温为宜。降温,降量的速度不宜过快,尤其在高温条件下,温度、物料量急剧变化会造成设备和管道变形、破裂,引起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泄漏或导致发生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5)开启阀门的速度不宜过快:开启阀门时,打开阀门头两扣后要停片刻,使物料少量通过,观察物料畅通情况,然后再逐渐开大阀门,直至达到要求为止。开启蒸气阀门时要注意管线的预热、排凝和防水击等。6)高温真空设备停车步骤:高温真空设备的停车,必须先消除真空状态,待设备内介质的温度降到自燃点以下时,才可与大气相通,以防空气进入引发燃烧、燃爆事故。7)停炉作业严格依照工艺规程规定:停炉操作应严格依照工艺规程规定的降温曲线进行,注意各部位火嘴熄火对炉膛降温均匀性的影响。火嘴未全部熄灭或炉膛温度较高时,不得进行排空和低点排凝,以免可燃气体进入炉膛引发事故。同时,装置停车时,操作人员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关很多阀门和仪表,为了避免出现差错,必须密切注意各部位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参数的变化。

其次要完全切断该设备内的介质来源,进入化工设备内部作业,必须对该设备停产,在对单体设备停产时要保障所有介质不能发生内漏。由于设备长时间使用,许多与该设备连接的管道阀门开关不到位,会出现内漏现象,尤其是气体阀门。检修人员进入设备作业后,如对管道检查不仔细,一旦发生漏气、漏液现象,特别是煤气、氨气、酸气、高压气、粗苯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物质发生内漏,将造成着火、爆炸、烧伤、中毒等严重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工艺人员一定要认真确认与设备连接的所有管道,对一些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介质的管道要在阀后(近塔端)加盲板。

再次置换设备内有毒、有害气体,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设备进行置换。一般用于置换的气体有氮气、蒸汽,要优先考虑用氮气置换.因为蒸汽温度较高,置换完毕后,还要凉塔,使设备内温度降至常温。对于一些高温液体的设备,首先应考虑放空,再采用打冷料或加冷水的方式将设备降至常温。对有压力的设备要采用泄压的方法,使设备内气体压力降至常压。

最后要正确拆卸入孔 ,在对检修设备进行介质隔断、置换、降温、降压等工序后,要

进行严格的确认、检测,在确保安全的情况再拆卸入孔,对于有液体的设备,拆入孔时,要拆对角螺栓,拆到最后四条对角螺栓时,要缓慢拆卸,并尽量避开人孔侧面,防止液体喷出伤人。对于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绝对禁止用气焊割螺栓。对于锈蚀严重的螺栓要用手锯切割。对于粗苯油罐等装置上设新人孔或开新手孔的情况下,绝对禁止用气焊或砂轮片切割,要采用一定配比浓度的硫酸,周围用蜡封的手段开设新的入孔、手孔。

劳保穿戴也很重要,不容忽视:1)劳动保护并不是简单的穿上工作服即可,在进入化工设备内部作业时;劳保必须起防护作用,有一定的防护要求。在易燃、易爆的设备内,应穿防静电工作服,要穿着整齐,扣子要扣紧,防止起静电火花或有腐蚀性物质接触皮肤,工作服的兜内不能携带尖角或金属工具,一些小的工具,如角度尺等应装入专用的工具袋。安全帽必须保证帽带扣索紧,帽子与头配戴合适,由于在设备内部作业施工空间不足,很可能出现碰头现象,还要保证帽芯与帽壳间留有一定缝隙,防止坠物打击帽子后帽芯不能将帽奏与头隔开,帽壳直接压在头上造成伤害。因此,帽芯内部要留有够的缓冲距离。2)正确穿戴劳保手套,在一些酸、碱等腐蚀性较强的设备内作业要穿戴防酸、碱等防腐手套,手套坏了要及时更换,尤其是夏季作业手出汗多,会降低手套的绝缘性能和出现打滑现象,所以应最好多备几副手套。3)劳保鞋要采用抗静电和防砸专用鞋。所穿的大头皮鞋,鞋底应采用缝制,不要用钉制,同时要考虑防滑性能,鞋带要系紧,保证行走方便。在有条件的塔内工作时,尽量在作业范围的塔底铺设一些石棉板或胶皮,这样即防滑又隔断了人与设备的直接接触。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确保化工安全生产的总则。当前,化工以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随着化工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在大量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于实际生产的同时,涉及到的化学物质的种类和数量显著增加。但是,由于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易腐蚀等特点,与其他行业相比,很多化工物料的易燃性、反应性和毒性,决定了化工生产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更多,危险性和危害性更大。这就要求化工企业必须不断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对化工安全生产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化工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有新思路,新举措,并及时贯彻执行于实际工作中,建立起健全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促进生产安全、员工安全、企业稳定、社会和谐。

新工地:韩 顺 利

第19篇:化工企业夏季安全工作措施

夏季安全工作措施

为切实抓好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各类人身伤害和生产事故的发生,动力车间根据公司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时召开专门会议,传达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分析、讨论目前车间安全生产状况,针对安全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把“搞好夏季四防,保证安全度汛”确定为当前工作重点,并围绕这一重点,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夏季安全生产责任

成立以车间主任为组长,车间副主任和安全员为副组长,工艺员、设备员和各值班长为成员的夏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以“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着手点,全面领导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强化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教育,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专题安全会议等形式,结合有关事故案例,重点针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增强安全操作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切实保证夏季安全生产,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开展以“查违章、查隐患、堵漏洞”为目的岗位自查、车间安全巡查、综合安全大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形式,针对锅炉、油库、除盐水站等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切实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各系统薄弱

环境进行梳理,对各水箱、水池孔洞进行加盖盖板,防止人员伤害事故发生。

四、落实夏季“四防”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度汛

协调公司领导,配备齐全必要的防汛工具、物资、器材;对区域内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疏通,确保排水渠道畅通;对损坏的门窗玻璃及漏雨部位进行及时修复,对低洼部位进行配备防汛沙土和潜水泵,确保一旦进水能够及时抽排;会同电气仪表人员对避雷设施、接地装置、安全连锁装置、报警装置等电气设备、仪表、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汛期正常运行;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齐全合格有效。强化动火作业票据的办理和监管,保证动火作业安全;减少雷雨天气人员室外操作,保证人身安全;强化抗洪救灾队伍建设,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及时开展有效救援;加强车间领导24小时带队值班制度和有关人员的通讯联系,重点加强雷雨天气时的工作沟通协调和应急事项的有效处理。

五、做好环保治理工作,避免污染事件发生

夏季由于雨水频多,造成公司经常外排水,在环保部门进行严格环保监管和处罚的形势下,外排水能否达标排放是关系到公司能否正常生产的大事,环保工作成为分厂汛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此,车间将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强化人员的责任心,强化设备管理、工艺操作和水质分析、检测力度,确保外排水达标排放;对污水系统的漏点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同时,加强脱盐水中和水池外排水PH值的检测,确保外排水的PH值达标排放;总之,全力以赴抓好夏季环保工作,确保各环保系统正常运行,切实做到不因分厂工作疏忽发生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和公司形象的污染事故,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六、加强工艺设备管理,保证各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夏季天气复杂多变,给正常生产带来不利影响,车间将从加强工艺设备管理入手,保证汛期正常供水供汽;加大工艺指标的控制和检查力度,确保工艺指标正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切换、润滑加油,保证设备的安全平稳运行;强化各类作业票的办理和各类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作业安全。避免因人为责任原因造成系统非正常停车,给化工系统的正常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七、加强安全考核力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公司和车间有关规章制度积极查处各类“三违”行为,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严格按照《员工考核细则》的有关条款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切实做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人人抓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促进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形成和提高,保证汛期安全生产。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动力车间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断强化安全管理,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对安全工作严抓强管,力争以周到细致的工作,保证安全度汛。

第20篇:安全告知书(化工企业)

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来宾:

您们好,欢迎您来到 ﹡﹡﹡﹡﹡ 公司!

﹡﹡﹡﹡﹡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从事﹡﹡﹡﹡﹡的化工类企业,主要的生产特点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多和高温高压设备多,是﹡﹡市的重点防火单位。为了您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请您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为了您的人身安全,所有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请戴好阻火器(防火罩)。

二、企业厂区内机动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主要干道限高4米。

三、企业办公和生活区域以外及整个生产区均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内严禁吸烟。进入生产区前请交出火种(存放门卫)。

四、进入生产区活动应戴好安全帽及其它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请勿到其它地方随意走动,或者触摸设备等。

五、进入生产区内的防爆区域请不要穿化纤衣服,不要穿戴铁掌的鞋,请将您的手机及其它能产生静电的电子设备处于关闭状态。

六、未经本公司允许不得在厂区内拍照。

七、您的机动车辆请按指定停车场停放,不要阻塞企业的消防通道。

八、请不要沿途抛洒杂物,如有杂物垃圾请投入固定分类垃圾箱。

九、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在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前必须经本公司安全培训和安全审核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监督;

十、任何人员进入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十一、任何人员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而造成事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谢谢您对我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公司年月日

化工企业安全承诺书
《化工企业安全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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