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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19:35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合同签订承诺书

合同签订承诺书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合同当事人双方 (招标单位名称) 和(中标单位名称) 就 (工程名称) 合同签订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内容未存在与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不一致的地方。如合同签订内容与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不一致的,合同当事人双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招标单位: 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签字)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中标单位: 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签字)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第2篇:签订党员承诺书

树立威信,增强党性党员签订承诺书

(文:贾玉梅靳莉莉 图:宁一鸣)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师德行为,树立教师威信,维护教师形象,11月10日,克市第十九小学召开了党员廉政承诺大会,党支部组织36名在职党员签订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承诺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本次签订的承诺书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办事公平、公正,不在各类考核、评价中徇私情;不利用职权为自己及其他人谋取私利等。党员教师严格办事程序和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不歧视、挖苦、侮辱学生;不谋取私利,不接受家长的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巧立名目乱收费、乱订资料;树立“以德立身,以身立教”的良好形等共十条。

学校党支部要求全体党员要以承诺为行动指南,时刻提醒自己,约束自己,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让领导放心、让家长满意。各位党员教师表示一定要将承诺化为自觉行动。

克市第十九小学通过开展公开廉政承诺活动,增强了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服务意识,今后学校将师德教育常抓不懈,进一步纯洁师生关系,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教育党员充分展示教师的时代风貌,增强党性修养,增强使命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表率作用,为学校健康向上,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为教育教学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推荐第3篇:合同签订委托书

合同签订委托书

委 托 人:湖北省烟草公司鄂州市公司

法定代表:郑祖雄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02号

sd

受委托人:

职务: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条例规定,我单位委托同志以单位的名义与鄂州市天度视觉设计中心直接签订《品牌诊断报告书设计制作》合同,并对其签订的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行使管理职权,对其合同签订和管理行为为我单位承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湖北省烟草公司鄂州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推荐第4篇: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合同文本的起草

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自然,就提出了由谁起草合同文本的问题,一般来讲,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因为口头上商议的东西要形成文字,还有一个过程,有时,仅仅是一字之差,意思则有很大区别。起节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而对方则毫无思想准备,有些时候,即使认真审议了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但由于文化上的差异,对词意的理解也会不同,难以发现于己不利之处。所以,我方在谈判中,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也要与对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但现在我们的一些涉外谈判,往往是由外商一开始就提出一份完整的合同文本,迫使我方按照合同文本的内容讨论每项条款。这种作法会使我方在谈判中处于极端被动的地位,一方面由于思想准备不足,容易让对方塞进一些对我方不利的条款或遗漏一些对方必须承担义务的条款;另一方面,按一方事先拟好的合同文本进行谈判,极大地限制了我方谈判策略和技巧的发挥,并且很难对合同进

行比较大的修改或补充,甚至有的只是在对方的合同上签字。

另外,如果用外文文本作基础,对我方也有诸多不利,不仅要在翻译内容上反复推敲,弄清外文的基本含义,还要考虑法律上的意义,一些约定俗成的用法,包括外文的一词多义,弄不好就会造成麻烦,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因此,在谈判中,我方应该争取拟就合同谈判的草稿。在此基础上进行谈判,形

势就会有利于我方。

要起草合同的文本,需要做许多工作,这可以同谈判的准备工作结合起来阐述。例如,在拟定谈判计划时,所确定的谈判要点,实际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起草合同文本,不仅要提出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而且我方珲要对所提出的条款进行全面细致地讨论和研究,明确哪些条款不能让步,哪些条款可作适当让步、让步到什么程度。这样,当双方就

合同的草稿进行实质性谈判时,我们就掌握了主动权。

(二) 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因此,要求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具有签约资格。否则,即使签订合同,也是无效的合同。在签约时,要调查对方的信资情况,应该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合法资格。一般来讲,重要的谈判、签约人应是董事长或总经理。有时,虽具体业务谈判,出现签约的不是上述人员,但也要检查签约人的资格。如了解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常见的有授权书、委托书等。了解对方的合法身分和权

限范围,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一定要严肃认真,切不能草率从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迅速扩大。但是,在与外商、港商谈判时,由于盲目轻信对方,草率签订合同,以致吃亏受骗的现象屡有发生。有些单位为了急于引进、输出,仅凭熟人介绍,不进行任何信资调查,就签订数额巨大的合同,结果给企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所以,进行信资调查,了解对方的企业信誉及其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是十分重要的。此外,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名片,名片不能代替证书,有的人名片关衔很大,实际上是空的。还有,与外国公司找交道,不要只看母公司的信誉和资产情况,实际上母公司对子公司是不

负连带责任的。

(三) 合同要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无形中等于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架空了合同或削减了合同的约束力,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合同条款写得十分含糊笼统,即使是规定了双方各自的责任、义务,但如果合同条款不明确,也无法追究违约者的责任。例如,我国南方某一城市与港商签订了一个出售矿渣

的合同。合同中只明确港商可以每天拉一车,时间一个月。由于没有 确提货车的型号,结果对方拉货的车越来越大,我方明知吃亏,却也无可奈

何。

合同文字如果含糊不清,模棱两两,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争议纷纷,扯皮不断,甚至遗祸无穷。例如,某一合同中有这样一条:“合同生效后不得超过45天,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万美元的履约保证金。……超过两个月如未能如期缴纳,则合同自动失效。”这里“两个月”究竟从哪一天开始算起,是合同生效

之日开始算起?还是合同生效45天以后算起,写得不明确。

此外,对合同中的一些关键词句,一定要谨慎推敲,不能含糊迁就,有时仅一字之差,却“失之千里”。例如,福建某企业在与外商谈判合同履行保证书时,外商要求写上“在发生受方取损失补偿时,要先取得供方认可。”为保留或取消“认可”两字,双方展开了辩论,僵持了两天,最后我方以理服人使外商放弃了“认可”要求。因为,如果我方同意保留“认可”这一条,则供方银行的《履约保证书》就失去了任何意义。如供方不认可,出具《履约保证书》的银行就可以不受理受方索赔的要求。《履约保证书》只不过是一纸空文,成了骗取信

任的一种形式。

(四) 合同中的条款具体详细、协调一致

合同条款太笼统也不利于合同的履行。例如,某化肥厂从日本引进一套化

肥设备,合同有这样一条:“

某管线采用不锈钢材料“。没有具体指明管线应包括阀门、弯管、接头等。结果,在合同履行中,日方认为管线只指管子,我方则认为包括其它,但由于

合同没能写明,也无从交涉,干吃哑巴亏。

同时,也应注意合同中的条款不能重复,更不能前后出现矛盾。例如,我一企业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合同,在价格条款中有这样一条规定:“上述价格包括卖方装到船舱的一切费用。”而在交货条款中却又出现了这样的规定:“买方负担装船费用的1/2,凭卖方费用单据支付。”这种前后矛盾的现象,最容易被人

钻空子。

(五) 争取在我方所在地举行合同的缔约或签字仪式

比较重要的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后,举行的合同缔约或签字信式,要尽量争取在我方举行。因为签约地点往往决定采取哪国法律解决合同中的纠纷问题。根据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如果合同中对出现纠纷采用哪国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一旦发生争执,法院或仲裁庭就可以根据合同缔结地国家的法律来做出判决或

仲裁。

推荐第5篇:合同签订工作总结

合同签订工作总结

作为公司分管领导,在经管的合同签订工作中严格按照合同法的各项条款,始终围绕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的,始终坚持从公司的立场出发,坚决维护公司利益为根本点。通过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签订合同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更多的利益。

一.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则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各项条款,对合同法内容中描述的重点进行强化,并运用到实际合同签订的过程中,通过合同的谈判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所需产品的质量、交货期、价格和服务等条款,对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全面的评估,使合同签订是合法的、有效的,能够在国家法律范围内执行。

二.以公司利益为根本

在签订采购合同中,作为评审的一员始终将公司利益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公司的招投标办法进行,争取以低成本购进质量好,服务优良、完善的产品,尽量降低公司在供应环节的成本,同时加强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交货期限的条款约束,使供方完全按照合同的各种条款有效执行。

在签订销售合同中,把控制资金风险放在首位。在以公司大的发展方向为前提,加大对货款的风险,付款条件和期限的有效控制,同时以合理的价格、优质的产品提高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辅以完善的售后服务尽量降低公司在销售合同上的资金风险,对合同的执行进行全面监控,不断加强与客户的联系,确保公司的供货能通过验收,客户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公司付款,提高公司的货款回收率。

三.按照公司合同签订流程为基础 1.合同前的评审

在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有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判断,在合同起草时注意合同的字、词、句和语法,形成合同草案后,及时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沟

1 通,从各个部门的角度考虑公司的利益和执行情况,确保合同能够有效执行。待合同评审完后,形成正式的书面合同。

2.合同中的监控

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保证合同执行在公司可控范围内。

3.合同后的总结

对合同签订、执行完后,对每一单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进行总结,更加丰富合同的谈判、签订和执行的经验。

在各部门的配合下经管的合同签订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然看到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相信在集团相关领导及部门的指导下,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我司的合同签订工作将做的更好!

总结人:刘宝佳(医塑) 2013年6月26日

推荐第6篇:合同签订流程

合同签订流程

1、市场部人员提供信息采集表(提供电子版图纸),制作预算任务单,经分管副总签字交由预算人员编制预算;

2、成本部人员根据预算任务单编制成本预算、定额预算、投标预算;

3、成本部根据市场部提出的要求,编制与业主方签订的合同范本;

4、需要盖章的合同必须由对应的成本部人员进行签字,再由市场部人员交由总经理签字;

5、成本部每周要对已发出的合同对市场部进行跟踪收集;

6、成本部将已签订合同的电子版交由资料室管理;

7、分管负责对应的成本部人员必须建立合同签订台帐,每周交于成本部经理备案;

推荐第7篇: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招标文件起草阶段注意事项

招标文件的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招标需求、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投标文件制作格式及附件。

1、明确招标范围及招标工程内容,以及专业承包资质要求。

2、合同价款方式及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分为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固定总价:一次包死;固定单价:竣工据实结算;并对于合同中的材料价格是否约定可调整范围。

3、工程预付款的约定: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情况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将产生一定影响,所以招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4、总承包服务费的计价方式:招标文件对总承包服务费的处理方式有两种:①总承包服务费暂不计入,签订施工合同另行约定。②暂定专业分包工程暂估价总额,在限定上限费率情况下,投标单位竞争费率及报价。

5、招标文件中需明确水电费由承包方按实际发生费用向提供方缴纳。

6、设备招标文件的起草,在使用部门提出具体用户需求的基础上,要综合考虑公用工程的配套情况,设备吊装,就位等实际工况,结合具体设备自身的安装要求,约定卸货、吊装、就位的具体实施责任主体。

7、招标项目若涉及二次深化设计,要求对设计深度和最终实现的功能,应在招标文件中给与详细说明。

8、招标文件必须写明付款方式,供货期、运输、吊装等涉及后期合同签订的关键因素。

9、招标文件对企业资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售后服务承诺、相关业绩等信息必须要求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提供。

10、关于招标的纪律要求,招评标规则、标书份数等要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以利投标人能认真准备和完善的提供。

11、关键的工程或设备在项目初期,必须进行必要的现场调研或前期的技术澄清,再组织开标。

二、招标阶段注意事项

1、对于招标的项目,要编制招标清单,能使各投标单位在一同平台上进行报价。

2、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针对投标方提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在答疑会上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在答疑会后通过邮件方式把汇总后的问题发送至各投标单位。

3、要提前和评标的相关部门结合URS的具体要求做好评标的规则统一,科学、合理制定评分表。

4、要在开标前3天进行投标情况的核实,以确保有足够的厂家参与投标,并对不按规定回应的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与供应商冻结投标资格。

5、在项目发布公告结束前1天,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反馈,避免有资质较强的企业被遗漏,同时应提前做好供应商筛查工作。

6、开标前提前安排好开标时间、地点、参与开标人员,评标人员不得少于3人,严格按照《集团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7、涉及技术澄清的标的,必须在开标前联系使用部门及时做出回复,不得耽误对方投标时间。

三、标书审核及评标对比阶段注意事项

1、技术标的审核:技术标准和要求是符合响应招标文件及URS要求 ,其他评标因素包括设备配置、财务能力、业绩与信用等;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质量目标和标准要求。

2、商务标的审核:投标内容是否符合招标范围和内容,有无实质性偏差;投标文件内的完成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范围和工程量清单或货物进行报价、是否存在算数错误,并需要按规定修正。

3、按照招标流程,主持人要做好签到、抽签、招标纪律及厂区的禁令要求的告知,并组织好开标现场秩序管理。

4、开标会议实行当场开标,当场评标,原则上当场出具授标方案,特殊或复杂的标的需要议标或会后报告公司的,经评标小组同意后延迟出具授标方案。

5、对现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出现重大偏差的应标情况,应在开标现场评标小组立即做出是否废标决定。

6、对现场商务谈判过程中,双方达成的协议,应详细记录在标书正本上,并让投标方负责人签字确认,以利后期合同签订。

四、合同起草与谈判阶段注意事项

1、合同中的设备材料或承包范围描述清楚。如: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规格型号、品牌、出厂商、数量、含税价、质量标准和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等。(注意量词尽量使用国际通用计量单位,不要用瓶、套等概念性词语。)

2、合同价款方式:(分为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固定总价:一次包死;固定单价:竣工据实结算。)对于合同中的材料价格是否约定调整范围。

3、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联系电话、传真、邮寄地址,以及通讯地址及方式,若发生变更,则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不通知则视为送达地址”。

4、尽量明确工程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5、付款条件:明确付款的条件,付款时间(尽量避免出现多少天后支付工程款);最后一笔款的比例应高于税率比例,否则可能拿不到税票,建议在倒数第二笔款时见票付款,并且明确税票的类型(专票还是普票)。

6、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的约定,仔细核对技术参数,以及开标现场的承诺,合同经办人必须严格核实,相关合同审批人严格审核,避免遗漏关键参数或约定事项。

7、若涉及深化设计的项目,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出详细的方案或图纸,以双方技术人员签字确认的为准。

五、合同执行阶段注意事项

1、注意履行中各种文件的取得。特别对合同附件、订单等的订立、变更、修改等,需双方确认,并注意注明日期,可是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同中约定的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传真件,但最好是原件;合同中的预算文件、技术要求文件的内容要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内容一致,不得有删减或者修改。

2、向对方发出的比较重要的函件,应当取得对方的书面回复(内容至少为对方承认收到了我司的函件)。

3、在签订合同后的履行中,如果合同条款或主体方面有比较重大的变更,一定要有对变更的书面确认文件(最好另签合同)。

4、注意合同签订方、订单方、收发货方、发票方、收付款方、收货方的一致性。

5、对于对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如质量不合格、延期交付、服务不到位等,建议及时与对方联系,最好能取到对方对存在问题的书面承认,具体实行中可以备忘录、会议记要、问题解决说明等(要有对方有授权的人的签字或公司公章)形式,尤其是若以后可能涉及合同的变更、取消,价格的减少、不予支付,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求赔偿等情形。

6、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注意收集过程文件,对存在问题的关键事项必须有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件。

8、按照公司标准合同模版不能涵盖特殊约定事项的,必须有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支持。

9、合同的技术附件必须和招标文件相一致,如有偏差,应明确最准的技术参数要求(以使用部门确认的为准)。

10、各项目负责人,要对整个合同有全面的掌握,明确合同中的各项要约,严格执行。

推荐第8篇: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

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以下是小编精心准备的老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学校老师师德承诺书【1】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老师为本。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肩负着时代的重任。为了认真履行《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强化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面提高师德素养,做人民满意的老师,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我愿意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爱国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老师职责权利。不发表、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歪理邪说;不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不传播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奉献与获得之间的关系。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做到未备课、无教案不上课,不随意旷课、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

三、以生为本,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偏袒、讽刺、挖苦、歧视、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学习的权利。

四、教书育人,因材施教。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快乐学习、彰显个性、全面发展。不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不组织、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不乱收费;不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在课堂上吸烟、使用通讯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或玩游戏;不参与赌博活动;不透露考试内容或组织、参与学生考试作弊;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不做与老师身份不相符的任何活动。

六、团结同志,共同发展。尊重他人,关心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和教育形象,共创文明教风、学风、校风。不做有损于学校荣誉、教育形象和不利于同事团结的事。

七、坚持家访,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保持联系,向家长反馈学生的表现,认真听取家长的建议和意见。妥善处理家长与学校、家长与家长、家长与学生之间的各种问题与矛盾。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不把老师的责任推给家长。

八、终身学习,勇于创新。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不在职务评聘、教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修师德,塑师表,铸师魂,争做好老师; 励师生,博师学,强师能,争当名老师。提高师德素养是时代的要求,是自我成长的需要。为了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希望领导监督、同事监督、社会监督。

xx乡中心学校 承诺老师:

年 月 日

师德承诺书【2】

作为一名光荣的正面形象的人民老师,我倍感荣幸。为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这个基本职责,严格遵守《老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规范正面师德行为,努力做一个“为人民服务和人民满意的老师”,在此我向崇高的老师职业和学校、家长、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1、依法执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老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做违犯法规法纪的事。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全体学生,不使学生受到生理或心理伤害,做到理解、尊重、信任每一位学生。

3、要为人师表,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衣着得体,作风正派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

4、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技能。

5、坚决杜绝“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行为,决不利用寒暑假办班补课,不增加学生负担

6、要尊重家长,热情接待,坚持家访;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或建议,不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不把老师的责任推给家长。

7妥善处理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8、要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礼物和宴请,不利用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自觉维护老师形象。

9、坚持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用品。

10、热爱教育,对工作尽职尽责,工作勤奋,求真务实,乐于奉献,遇事不推委、不拖沓。

11、认真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处理教育教学过程,要与时俱进,更新教育观念。

12、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事,不做有失老师形象的事。

1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教学水平,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实践与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以上几条,特向学校、学生和家长作出公开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学校批评,同时敬请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

时间:20XX.8.2

4老师师德承诺书【3】

为认真贯彻落实《老师法》、《小学中学老师职业道德规范》、《老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规定,更好地履行老师职业道德,塑造优良的老师形象,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父母满意、获社会好评的人民老师,我承诺如下:

1.遵守《老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坚持依法治教,认真执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老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参与色情、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有损老师形象和尊严的活动。

3.好学上进,勇于创新。主动参加教改实验和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式。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4.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并保护学生避免受到他人伤害。

5.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在教室使用通信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参与邪教活动,不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6.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优良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尊重父母,主动与父母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父母来访热度接待,不指责、训斥学生父母。坚持家访,新接班正副教室领导学期家访率需达100%,原班正副班家访率达30%,任课老师学期家访率需达所教教室总人数的20%,以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互动。

8.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乱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课辅资料,不向学生父母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9.身正为范,以德立身。在申请认定老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晋级、评选优秀老师、特级老师等活动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

10.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团结同志,谦虚谨慎,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领导。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有违犯,愿意接受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汽车修理厂安全承诺书签订

遂宁市良合汽车修理厂

厂长安全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防止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事故的发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本企业承诺做好如下安全工作:

第一条 企业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条 建立健全了与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网络,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在营业场所明示。

第三条 对所有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做好台帐记录。对新进员工,先培训教育,后上岗。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条 配备与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均符合有关规定。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剂、压力容器等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和维修派专人负责。

第五条 建立和健全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明示在相应的工位或设备附近。定期对举升设备、校正设备、烤漆房等易发生生产事故的设施设备、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好检修记录。

第六条 落实专人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自查自纠,主要负责人每月到作业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

第七条 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等已符合安全、环保和消防等各项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

第八条 建立健全了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维修前、维修中、修竣后的质量检验规定。对汽车进行一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检验合格后,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

第九条 按许可证核定的许可项目承修机动车辆,不超范围经营。不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擅自改装机动车。对维修配件实行入库检验制度,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凡涉及汽车安全部件的维修,均加强检验或检测。

第十条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上报。

如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愿接受相应的处罚。

承诺人:

年 月 日

遂宁市良合汽车修理厂

员工安全承诺书

本人作为 班组的员工,自愿接受本班组和车间管理,并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2、自愿接受公司、车间、班组等各级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及工作业务技术水平,做到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监督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工作中自觉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技能操作规程》,认真按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操作,做到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

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要求使用和维护本岗位的安全防护设施。

5、熟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技能,知道岗位存在的危险性,会采取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

6、积极参加班组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危险、危害、因素立即向上报告,并配合班组和车 间进行解决。

7、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上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上级指挥。

8、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注意上下班车辆行驶安全及乘坐班车的安全。

如在生产作业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本人将自愿接受厂部、车间、班组的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

员工签字:

班组长签字:

车间主任签字:

遂宁市良合汽车修理厂 班组长安全承诺书

本人作为 车间的班组长,自愿接受本车间管理,并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2、自愿接受公司、车间等各级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及工作业务技术水平, 做到 “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3、工作中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认真按要求和程序安排班组人员工作检查督促班组作业中的安全事项。

4、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要求设置和维护各岗位安全防护设施。

5、熟悉班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班组岗位安全技能,知道本班组作业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会采取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

6、积极参加车间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危险、危害、因素,立即向上报告并配合车间进行解决。

7、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上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上级指挥。

8、切实做好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安全注意事项,保证班组安全生产无事故。

如在生产作业中本班组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本人将自愿接受厂部、车间的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

班组长 签字:

车间主任 签字:

遂宁市良合汽车修理厂 车间主任安全承诺书

本人作为车间主任,自愿接受公司管理,并郑重承诺在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2、自愿接受公司各级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及工作业务管理水平,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让员工违章作业”

3、工作中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按要求和程序安排车间员工工作,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作业中的安全事项。

4、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要求设置、配备相应安全措施。

5、熟悉车间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知道本车间范围内生产作业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

6、积极参加车间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上报告公司并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

7、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上报告,并积极组织本车间人员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切实做好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对本车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和督促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保证车间安全生产无事故。

如本车间在生产作业中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本人将自愿接受公司的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

车间主任签字:

厂长 签字:

推荐第10篇:小学教师签订安全承诺书

小学教师签订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杜绝事故的发生,把各项“创安”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东阿县牛角店镇中心小学于3月25日下午召开了学校安全工作会议。

会上题校长首先传达了“2010年东阿县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分析了学校安全、综合治理等方面面临的形势,强调了本年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具体要求:一要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县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提高认识,加强防范,确保安稳。二要按“深、细、实”的要求,切实做好安稳工作。要有大安全观,不仅要管好校内,而且还要管好校外;不仅要进课堂,而且还要延伸到生活与家庭。每次上课与大型活动前,要多想几个问题——可能出现什么?还有哪些细节没有想到?安全措施落实与否?三要切实抓好安全稳定的基础环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室、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台账资料。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是老师的安全职责;加强巡视制度,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及时处理与汇报是工作重心。四要建立与牛角店镇派出所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五要建立学校安稳长效机制,安全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和班级活动之中,渗透到特殊群体之中,确保师生的安全与健康。

接着题校长代表学校与各年级组及教研组负责人签定了安

全、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位负责人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

第11篇:不签订劳动合同承诺书

不签订劳动合同承诺书

本人自愿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发生任何与合同有关的纠纷或争议时,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时间:

第12篇:签订承诺书仪式主持词

签订承诺书仪式

主 持 词

2013年10月28日

近年来,全国卫生系统发生了一系列的商业贿赂案件,教训深刻,发人深省。卫生系统腐败案件大多数发生在药品购销、医疗设备采购、医院基建工程、人事管理工作等领域,这些部门和环节是医疗腐败案的高发区。为进一步提高抑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自觉性,9月份,省卫生厅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医药购销领域纠正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周院长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求下发了实施方案,亲自带队分两批共130多人到郑州市监狱参观反思,下发《腐败案件警示录》供科室自学。今天下午,我们集中收看《河南省卫生系统商业贿赂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签订“拒绝过度用药、过度治疗、过度检查承诺书”和“拒绝医药回扣承诺书”仪式、在“转作风,正行风,树新风,坚决拒绝医药回扣;讲医德,端品行,践承诺,坚决遵守院纪行规”条幅上签名。目的是,造舆论,铸烙印,长记性,勿沉伦。

《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收看完毕!签订仪式开始:

下面进行第一项,请:刘凯、张红梅、冯迎军、陈永兴、杨房、王军建、韩富根、张向峰、张磊、李永春 10名管床医生代表,签订“拒绝过度用药、过度治疗、过度检查承诺书”,请工作人员组织签订。依次上台呈周院长后,从右后侧退回科室

这份承诺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留存患者病历首页、一份留

1 医院纪检监察室。今天只个形式,希望能引起大家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临床科室请注意:这份承诺书从2013年11月1日起执行,对每位住院患者,管医生都必须签订,一份留存患者病历,一份先由科室保管,每周一院周会时纪检收取一次。

下面进行第二项:分两轮签订“拒绝医药回扣承诺书”

第一轮,请:熊虹 侯广军 沈照波 尚清 成怡冰 吴素玲 靳秀红 刘炜 贾英萍 姚满叶共10名临床科主任代表到前排签订,每人签订两份( 一份存医院、一份报卫生局),依次上台呈周院长后,退回原座位。

第二轮,请:孟顺利 陈海燕 马姝丽 牛光明 杨慧芳 南冰郭振欣 陈志平胡勇军 周明锦10名重要部门、重点岗位人员和医技科室主任到前排签订。

签订“拒绝医药回扣承诺书”的人员为:临床医生和科室主任(副主任)、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药学部全体人员(不含静配)、设备、财务、信息、总务科长、基建科长,以上4类人员约636人。今天没有签订的,会后,由纪检到科室组织签订。

会议中间休息时,请与会的全体同志在后面两侧的条幅上签名!转作风、正行风、树新风,人人有责!讲医德,端品行,践承诺,个个有份!

个人心得体会和科室自查报告(方案中明确的三项自查内容),本周六上午送交纪检监察室。

最后,请周院长讲话,大家欢迎! 仪式结束!

第13篇:如何签订购销合同

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九条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签订购销合同应有以下内容:

1.产品的名称必须明确,使用地区习惯名称时,双方要意见一致。

2.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要清楚准确,对有的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合理耗损,超欠幅度和正负尾差等。

3.产品的种类、等级和质量,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对某些干、鲜、活产品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后方可交易。

4.产品的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由承运方与托运方协商确定,包装物的供应由双方当事人商定。5.产品的价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签订。国家允许自主定价或议价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

6.交货期限和地点,要根据产品的生产周期、收获季节、交换能力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易霉烂变质、易碎产品及鲜活产品,供需双方则更要有明确的规定,可协商推迟或提前交货日期。

7.交(提)货方式,可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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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交(提)货日期的计算。凡送货和代运的,以发货时运输部门邮戳记准;实行提货的,以供方通知的提货日期为限。

9.要明确规定贷款的结算方式和时间。

10.要对产品验收的地点及办法做出明确的规定。

11.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明确,发生违约时处理。

12.还要有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它条款。相关合同范本·标准产品购销合同书表格范本·酒水购销合同·电缆购销合同·电脑计算机产品购销合同·服装购销合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第14篇:如何签订购房合同

目前,大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最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最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

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

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最高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15篇: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一、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7.保修责任;8.乙方使用权限;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注意

在签定上述各项条款时,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

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要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4、其它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地加以说明。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购房者不按期付款;开发商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签合同了,现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签一个认购书,然后再签正式合同。这里面的问题就更多了。

二、常见购房陷阱

陷阱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对策:律师建议买家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同时,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没收定金的,这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陷阱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

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对策:在签约前您可以找律师帮助查证主体资格。最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

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策: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

陷阱四:“最短时间”与“最好”

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不知道。合同里出现这种模糊的概念时,法律也没有办法,因此产生的纠纷购房者根本打不赢官司。

对策: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陷阱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

开发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产开发又是一件对资金要求很高的行业。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就是对消费者的侵害。

对策——购房者应请调查费用收取是否合理

陷阱六:卖方解除合同

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

这显然是不公平条款,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非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对策: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本合同条款是无效条款。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类似的合同条款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购房者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陷阱七:处理结果不明确

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你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对策:购房者与发展商签署的合同中要明确对开发商如果没有履行承诺、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等等的处理办法,做到越详细越好。

陷阱八:以偏盖全

这里所说的以偏盖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对策:对于这类问题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要把合同写得越细越好。不给开发商一点空隙。当然也需要购房者有非常广泛的建筑、建材方面的知识。如果需要可以请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参与购房。

陷阱九:拒签补充协议

前面说了,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最好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买的塔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这种情况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但是,就像你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北京是很普遍的,特别是一些卖得很好的楼盘都是如此。

对策:不管开发商态度如何,购房者还是要争取这个权益。实在不行,又觉得没有把握,那就只好放弃了。

三、使用示范文本,购房人注意事项

目前,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购房人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将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

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最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本律师认为不能从《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

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

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

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

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

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最高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关于购房合同附件

买房前要认真签订购房合同,更不要轻视合同中的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共有五处明确规定了由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对这些附件,购房人切不要掉以轻心,要注意防止约定不明,留下隐患或者查看不细而误入陷阱。

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图。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提供的平面图非常简单,既无尺寸也无比例,一旦发生争议,购房人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对此,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长、宽等基本数据,并尽可能要求开发商同时提供电器、供水、照明以及其他线路和装修的平面图。这既是购房人的一个基本知情权,也是今后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

附件二是有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说明。这里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凡不是为所购房屋所在的楼宇单独服务的建筑设施,均不应计入该构成面积。双方应约定,卖出人违背该分摊原则的,应退还不应计入分摊面积部分的相应价款,并按该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附件三是关于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对于购房人而言,此约定的关键是要把装修标准具体化。要避免采用诸如“高级面砖”、“高级外墙涂料”、“高级木地板”之类的模糊性名称。应当尽量写清装饰材料和设备的商品品牌及其质量标准。

附件四是双方自由约定的补充协议。有些开发商事先拟好了补充协议,对此,购房人要仔细阅读、审查,防止有的开发商利用补充协议擅自变更主合同的条款而单方加重购房人的义务。其次,购房人还要充分利用该补充协议把自己关注和担心的一些事项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例如,不含房价款中的有关交纳的费用,如管道煤气安装费、安全门对讲机费(要标明厂家、品牌),按规定设置的供电容量,买受人要求增容部分的增容费等都可在此附件中约定。

第16篇:桩基合同(已签订)

武汉广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民邦●槐荫东岸项目部

武汉广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孝感民邦•槐荫东岸 项目

桩 基 分 包 合 同

2013 年 5 月 29日

武汉广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民邦●槐荫东岸项目部

桩 基 施 工 合 同

甲方: 武汉广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邦槐荫东岸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孝感市黎明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方桩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质量与工期,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范围及内容

1、工程名称:民邦槐荫东岸商业C、D区

2、工程地点: 董永路东侧、规划路南

3、承包方式:本工程必须由持有相应资质单位施工,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发生的所有费用。

4、合同价款:

(1)长螺旋钻孔成孔灌注桩施工承包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φ600mm为300元/米,φ800mm为490元/米,其中,抗拔桩钢筋按工程桩增加工程量部分另外增加钢筋材料和人工费。此单价已包含成桩所需的一切费用,任何情况下不作调整,其中:钢筋和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钢筋按孝感市信息价另加200元/t采购费用,商品混凝土按甲方合同价计算,甲方提供的钢筋和商品混凝土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合同外签证部分按湖北省2008年定额标准抽取工日及计算人工单价,其它费用不计。

(3)甲方做静载使用乙方机械时,乙方无条件地给予配合,其费用和机械损耗由乙方负责。

(4)乙方按设计图纸及甲方相关技术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爆桩、断桩、偏桩所发生的补强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负责桩基检测不合格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延期费用。 (6)合同总价暂定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5、结算方式:

5.1本工程结算按施工图纸及现场签证单进行核算,结算造价按合同规定进 武汉广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民邦●槐荫东岸项目部 行结算;

5.2乙方在工程完工且通过验收合格15天内附齐所有相关结算资料提交结算申请;

5.3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工程结算资料后,15天内对本工程结算进行审核, 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通知乙方审核结果。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7 天内与甲方积极协商,完成工程结算,否则按业主审定工程量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5.4结算需要提供资料:

5.4.1工程验收备案资料并且要求符合相关要求 5.4.2工程结算书(施工方加盖公章或签名) 5.4.3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 5.4.4甲供材料汇总表(主材) 5.4.5工程承包合同 5.4.6会审记录

5.4.7设计变更单或业务联系单 5.4.8工程洽商记录 5.4.9关于结算的其它证明 5.5结算其它条件:

5.5.1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5.5.2质量缺陷处理全部完成;

5.5.3所借用甲方工具、设备、材料均已全部归还并取得相关部门证明;5.5.4工人已全部退场并将宿舍全部归还给甲方。

5.5.5生活区的用水用电和床铺按公司2013年管理指导书相关规定扣除。5.5.6施工用电按现行电力公司单价乘以用电总量所得金额从工程款中扣除。

5.6成本控制

5.6.1钢筋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钢筋节约量(按施工图纸计算)按原材料价格7:3分成,甲方占70%,乙方占30%。

二、施工要求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要求组织施工,所使用的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得到甲方确认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施工工期 武汉广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民邦●槐荫东岸项目部

1、开工时间: 年 月 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日期为准)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2、因为下列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成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方能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施工场地交出滞后。

(2)甲方代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导致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24小时。 (4)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情形。

乙方在上述情形发生相应顺延内容时,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四、施工验收

1、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灌注桩的长度调配、工程数据、技术签证必须经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施工结束15日内,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对桩基进行检测试验。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监督。

五、工程结算依据及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依据:本工程结算依据业主代表或现场监理签证的工程量,合同约定单价乘以桩总长度。

2、付款方式:

(1)前期垫资由乙方自行解决,后期支付按甲方合同同步支付。 (2)工程桩施工完成经验收后,按照业主付款比例同步进行(甲供材料按照付款比例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款至桩基工程总造价的95%,余款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乙方不承担税金。(提供收据)

六、质量保证

检测中发现不合格和偏离现象的须重新补桩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理,直至合格为止。

七、甲、乙双方应履行的职责 武汉广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民邦●槐荫东岸项目部 〈一〉甲方职责:

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

2、协助乙方协调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提供现场施工所需水电接头,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顺利进行。

3、协助乙方办理现场签证、验收付款等有关手续。

4、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水通、路通、电通和场地平整)。

5、负责支付进度款和协调与相邻单位关系。〈二〉乙方职责: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 , 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接受甲方监督,保证工程质量;负责桩位测量放线。

2、维护施工秩序,保证施工安全。由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现场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等自行保管,提供机械设备的证明和相关的施工证件,施工结束后,向甲方交待施工原始点;工程试压、验收合格后5日内,乙方所有机械、人员必须清退出场。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中的公共安全和环保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与设计图纸施工。

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甲方的红线范围内财产安全负责,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如市容、环保等),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发生的罚款等一切其他费用,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进入工地的材料需提供检验报告,并经甲方、监理认可,方可进行施工;乙方应将每根桩、每天完成的工程量上报甲方检查验收签证,未经甲方、监理检查验收签证,不得继续施工;配合监理完善各项乙方该完成的手续及资料,服从监理的安排,提供甲方基坑开挖中应注意的技术措施;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安全质量有隐患的,甲方、监理有权勒令限期整改直至合格,所使用材料必须合格;工程结束后,提供施工记录及竣工报告。

7、乙方要统筹安排、施工顺序合理,由施工原因引起单桩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由乙方全部负责补强,其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

8、特殊工种:安全员、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及按照工人数量配备安全员。武汉广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民邦●槐荫东岸项目部

9、遵守劳动部门有关劳动用工的政策、法规、规定、办妥一切手续,乙方负责办理民工保险事项及相关部门手续,安排好施工班组工人住宿和饮食;乙方应配备足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的施工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并做好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登记造册,相关手续应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

10、乙方负责各相关部门来人来访接待工作;施工水、电及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1、按照国家及当地城建档案管规定的标准收集整理、完全齐备后方能验收并提供完整的资料,要求完整、清楚、准确并符合湖北省及孝感市档案要求提交甲方及有关职能部门。

12、施工班组负责人必须驻守在施工现场,有特殊情况向公司领导请假,如发现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者,每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未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验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合同暂定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每停工一日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进场施工的,乙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项目,乙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

5、乙方将该工程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公司,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合同暂定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因乙方施工质量、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通知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合同暂定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按期履行,各方的损失由各自承担。本合同不可抗力指:战争、自然灾害等。

8、因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造成工程延期,连续超过5天,工期顺延且其超出时间按500元/天.补偿乙方人员机械费。

九、其他约定

十、合同的解除 武汉广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民邦●槐荫东岸项目部

1、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通知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

2、乙方将该工程转包、分包的;

3、法律规定或其他合同约定的情形。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式: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临时住房合同、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环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组成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17篇:合同签订时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前业务员要对合同进行自审。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前要坚持公司利益至上的原则,合同条款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若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和形象,这样的合同就没有必要拿回公司进行审核。

合同签订后,积极组织市场部、设计部、生产部、安控部、售后服务部等相关负责人召开研讨会议,仔细研读分析合同内容,特别注意合同中约定的双方责任、付款方式、工期、违约责任等条款。各部门应相互协调,依据合同约定的工期制定出各部门完成本工程的合理时间,各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如若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应说明理由,并提供法律规定的证据材料以排除自身原因。

安装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工期问题,安装负责人按规定与对方确认安装进度。如若出现影响设备正常安装造成安装不能正常的情况,安控人员应及时同业务员联系,说明情况,由业务员与设备购买方进行沟通,业务员要与设备购买方就延期事由及期限进行确认,或直接用邮寄的方式致函,说明延期事由与期限,注意保存证据材料。

遇到对方延期付款等情况,公司业务及售后人员不能以对方不付款等事项为由将设备停用、拆除其设备元件或停止售后服务,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结果双方之间的纠纷。

各部门之间应相互沟通,积极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18篇:签订、修改合同注意事项

合同名称【】

一、合同双方基本信息

甲方信息: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等 乙方信息:同上

修改注意---合同对方名称处一般应如下批注:请核实乙方名称与营业执照、公章或合同章是否一致。并请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建议复印件加盖公章纳入合同协议附件,此处需注意,乙方为我方提供的服务应在其经营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相关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于【】年【】月【】日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二、合同所涉项目的具体内容(该项根据具体合同具体细化)

1、

2、

3、

4、【】方向【】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1)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组建成立的合法公司、有效存在及声誉良好,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格;

(2)具有所需的公司权力和授权从事其现时从事的业务,且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取得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业务所需要获得的全部正式授权或取得有关许可或资格、资质;

(3)乙方具备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权力和授权;

(4)其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给甲方的全部数据、照片、文档、资料、方案等内容的合法性,并且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民事权利等。

三、付款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费用金额承担

2、费用支付方式:

【】方以【】方式向【】方支付本合同项下价款,【】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

开户行:

开户行地址:

账号:

【】方账户信息如有更改,需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方自行承担。

3、发票条款

3.1甲方的任何本协议价款支付行为均以乙方出具了正式的等值足额发票为前提。

3.2【】方公司纳税类型,第【】种,(如为一般纳税人,请一定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第一种: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

第二种:小规模纳税人;

【】方提供的发票类型,第【】种

第一种: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种:其他类型发票。

四、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2、乙方权利与义务

五、违约责任

六、不可抗力

合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性疾病等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一方,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失的进一步夸大,且须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甲乙双方以谅解的方式协商解决,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知识产权归属(根据合同性质决定是否需要此项)

八、保密规定(根据合同性质决定是否需要此项)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或由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2、由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不论争议金额大小,均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适用申请时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未尽事宜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生效和份数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修改注意事项

合同中不可出现模糊性词语,以某刊物承印合同中出现的几处为例:

a、“【】市内可免费送货5个地方”,此处应将5个免费送货的地址加以明确,以免到时候对方借口拒绝免费送货至某地。

b、“提前3-5天通知对方”,最好将时间进一步明确。

C、“色调以广告色调为主,或以大方向为主”,应进一步明确色调或确定色调的方式。

d、“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此处应明确质量事故的标准。

e、“乙方定期向甲方报告纸张价格动向”,此处应明确“定期”的具体时间范围。

第19篇:如何签订采购合同

如何签订采购合同

买卖双方经过询价、报价、议价、比价及其它过程,最后双方签订有关协议,合约即告成立。

采购合同的签订要根据采购商品的要求、供应商的情况、企业本身的管理要求、采购方针等要求的不同而各不相同。在复杂的采购情况下,企业的任何采购合同都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商定的,其中的有关条款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性、地方性法律法规。

采购合同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的组成

合同、合约、协议等作为正式契约,应条款具体、内容详细完整。一份采购合同主要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 首部

合同的首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名称

如生产用原材料采购合同、品质协议书、设备采购合同、加工合同等。

2.编号

如XXXX:C—2003—01。

3.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地点。

买方和卖方

(二)正文

合同的正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等级、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2.货物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包装、运输要求。

4.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5.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6.付款的方式及期限。

7.产品的售后服务。

8.违约责任及赔偿。

9.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尾部

合同的尾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的份数。

2.附件与合同的关系。

3.合同的生效日期和终止日期。

4.双方的签字盖章。

5.合同的签订时间。

二.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合同起草

在合同起草讨论过程中应有采购、品管、财务、法律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代表签署。

2.格式统一

对于生产用原材料与零部件应尽可能采用统一的合同格式和条款,以便于对供应商统一管理。

3.单价及交货数量

对于生产用原材料与零部件的采购合同,单价及交货数量尽可能采用“开口”方式。即只确定定价的原则与方法、交货数量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具体的价格用采购订单等合同附件进行约束,为定期评审价格与日常交货付款提供方便。

3.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较为复杂,为防范欺诈行为,降低交易风险,签订合同前,必须要对交易对方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履行合同的能力、信用等级进行严格审查。

4.合同条款的对等

合同条款的对等是公平原则的体现,其中包括义务、责任、权利等内容。

5.合同条款的明确

合同是双方交易的准则,根本要求是实用。合同条款用词要简洁、明了,不能含糊其词。同时条款之间不能存在有相互矛盾的地方。

6.仲裁机构名称要具体

明确仲裁机构,要求在我方所辖范围内进行裁决。

7.签字盖章同时操作

合同签订时,签字、盖章应同时进行,避免其它问题发生。传真签订的合同必须注明有传真件有效的字样。只签字或只盖章的合同在法律上属无效合同。

8.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在法律上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若给付定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的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的债务,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有人将定金写成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是被认定为预付款。

三.合同管理

合同的管理由专职人员操作,主要有包括以下内容:

1.计划审查

审查采购合同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化为订单。

2.合同审查

审查合同编号、供应商、数量、单位、单价、总价、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

3.合同跟踪

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对未按期交货的合同研究对策,加强监督。

4.缺料预测

(1)与合同主办人员一起操作,根据生产需求情况,推测可能会产生缺料的供应合同,研究对策并实施。

(2)根据实际采购情况,妥善处理合同的变更、合同的提前终止、合同的纠纷

等。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有:

① 双方协商解决。

② 第三方调解解决。

③ 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④ 司法机关组织的诉讼解决。

四.合同正常执行的条件

合同正常执行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

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合同提前或延缓要征得供应商的同意。

2.满足企业物料需求

正常的交货时间要严格执行,而且要有一定的柔性,对要求紧急交货的货物要能按时完成,对于需要延迟交货的物料要妥善处理。

3.控制库存水平在合理的范围内,在缺料与库存之间找到平衡点。

第20篇:合同签订评审制度

合同签订评审制度

第一条 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二条 合同评审的要点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 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真实性。包括对方履行合同的意愿是否诚恳,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

(四)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备案。

第四条 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合同签订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公司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审核。对送审的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员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至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合同签订承诺书
《合同签订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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