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承诺书

封闭阳台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1:38:32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业主封闭阳台承诺书

违规装修承诺书

本人为锦绣江城小区25栋2单元401 室的业主,现声明已详细阅读并清楚建设部令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中的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因本人装修需要,现需封闭外露阳台,特做以下承诺:

1、封闭外露阳台的框架材质、颜色、款式以及玻璃的颜色,完全按照盐亭县太和物业锦绣江城项目制定的方案执行。若有违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权益纠纷均由本人全部承担。

2、封闭外露阳台纯属本人个人装修行为,后期如因违规装修引起的相邻纠纷、有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等,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

身份证号:

年月日

推荐第2篇:封闭阳台

封阳台小知识

基础知识一 阳台封装形式阳台从构造上大概分两种封装形式。一种是防盗网封法,这种方法只能达到安全防盗的效果,其他作用无法发挥,在居住条件允许并宽松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另一种是以窗户的形式封堵,这种形式采用最为普遍。而窗户形式大致分为有框和无框两种,下面做重点说明

1、有框阳台与无框阳台的区别及特点目前市场阳台分两种(有框、无框)。区别:有框半敞开式,无框全敞开式。特点:有框:1.密封性好2.牢固性强 3.轻巧灵活 4.带有纱窗轨道便于安装 5.便于安装窗帘无框:1.视线好 2.通风好 3.其它恰与有框相反

2、经济性对比经济上,钢化玻璃的造价要高一些!而且无框阳台一般都得是8mm 或者是10mm的!有框阳台,也可以做钢化玻璃的,5mm的,可以选择双层的!或者不钢化,在隔音和密封效果上是差不多的!

3、有框阳台与无框阳台封闭方案优点之比较1)、有框阳台封闭是一个成熟的工艺,它如同铝窗一样,被建设部、质监部和设计院广泛认可和推广的产品,其优点是:密封性能好,安全可靠,使用年限长,真材实料,造价合理,国内知名品牌型材生产厂家都有完整的系列型号和纱窗配件可供选择。有框阳台封闭弱点是:不能将所有的窗扇推到一侧,让其它地方全部敞开,如同未封闭一样。2)、无框阳台封闭是在物管部门不允许影响外立面整体效果的情 况下进行封闭的产物,其优点是:它无论是在开启或关闭的情况下,远距离看不影响建筑物的整体效果,当它全部开启后,并将玻璃推到一侧时,整个阳台如同未封闭一样。其弱点是:工艺不成熟,至今未被建设部、质监部和设计院认可和推广,密封性能差,(封闭后不能当作真正的房间使用),安全性能差(玻璃无框固定),开启不灵活,使用年限短,用料少,造价偏高,纱窗配套生硬, 目前国内都是零星小型型材生产厂家在研制开发。基础知识二 封装阳台作用和选材

1、作用>>更加安全:封阳台后,房屋又多了一层保护网,在社会治安达不良时时,多一层保护,就给犯罪分子设置了一道大障碍,能够起到安全防范的作用。>>干净卫生:阳台封闭后,多了一层阻挡灰尘的窗,有效阻挡风沙、灰尘、雨水的侵袭,室内的卫生状况优于未封阳台的住户,还可以放心晾衣服,不用担心刚刚晾完的衣服被风吹走。>>扩大使用范围:在居住条件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封闭后的阳台可以作为写字读书、物品储存、健身锻炼的空间,也可作为居住的空间。比未封阳台时,利用的形式更为多样,增加了居室的使用面积。

2、封阳台的材料(1)实木窗:(优点)它可以制作出丰富的造型,运用多种颜色,装饰效果较好。(缺点)木材抗老化能力差,冷热伸缩变化大,日晒雨淋后容易被腐蚀。(2)普通铝合金窗:(优点)它具有较好的耐候性和抗老化能力。(缺点)隔热性不如其他材料,色彩也仅有白、茶两种。(3)塑钢窗:(优点)它具有良好的隔音性,隔热性、防火性、气密性、水密性,防腐性、保温性等。(缺点)它毕竟是PVC塑料型材时间久后表面会表面变黄、窗体变形,便用年限是20-30年。(4)断桥铝合金窗:(优点)1.4以上的铝材,在所有的基础上加上了隔热层;它也具有良好的隔音性,隔热性、防火性、气密性、水密性,防腐性、保温性、免维护等;它是金属铝性型材可以长期使用不变型、不掉色。(缺点)铝材的价格贵,制作成本比较高。(5)无框窗:(优点)它具有良好的采光、最大面积空气对流、美观易折叠等。(缺点)保温性差,密封性差,隔音一般。总结性价比:现在一般情况下不会选用实木窗和普通断桥铝合金窗;使用最多材料的要属塑钢窗,塑钢窗的价位一般在150--600元/平米之间,大多

数人可以接受,塑钢窗的性价比是它热销的主要因素;断桥断合金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型材料,它的很多性能都可以跟塑钢比,并且比塑钢耐持久,价位一般在400-1200元/平米,一般用于别墅,高档的阳光房等;只有少数人赶潮流用无框窗产品,无框窗的价位一般会在360--700元/平米之间。15.现在好像主流的都用凤铝的,不过听说市场上假货也很多,大家一起来做点功课,免得被JS欺骗教你如何识别真假凤铝由于有些商家为谋取利益,顾客要的是凤铝,可买回去的是别的牌子,只是上面打几个凤铝的标志而已。为避免大家上当受骗,下面是如何分辨假凤铝的几点小常识。

1、假凤铝上的字多擦几遍就掉,真的不会掉(备注:假型材的字体只在外表面,型材中间没有字,真的中间就有!)

2、假凤铝中间用的是pvc条,不耐高温,真的是尼容条(备注:凤铝出厂只有3个颜色:1.白色 2.浅香槟 3.深香槟。如需其他颜色需静电喷涂改色。还有尼龙条,凤铝的所有型材都是尼龙条,尼龙条上有钢印代码)

3、真凤铝的材质硬,敲在上面声音脆,假凤铝的软,发闷。(备注:主要看颜色,真的型材光泽好,颜色清晰,手感光滑)

4、怎么分辨隔条:pvc是光泽的,用火点不会着,用手掰不断。尼龙条是麻的,用火点就会着,易掰断。上面是比较基本的辨别,下面来点详细的,为更好的让我们远离假冒。买(做)风铝之前,做个预防这是很有必要的,只要对方能承诺提供的凤铝是正宗的让他签订一份 “ 正宗凤铝铝材承诺书” 要求对方提供有效证件、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如你对产品有疑问,联系厂家鉴定为假凤铝,可用承诺书要求赔偿或上告消费者协会和工商机关! 凤铝为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打假方面做出了不少的努力,为避免买(做)假凤铝,除了特约连锁店买(做)正宗凤铝铝材,下面的真假辅助鉴别知识和预防做假的方法也非常有效!精准真假鉴别方法是做化学成分检测。但在没有条件的情况下只能用 “ 观察法 ” 来进行区分。何为 “ 观察法”? 就是对铝型材表面做个不同角度查看。铝门窗型材是用铝棒由型材模具挤压而成的,假冒凤铝型材用废铝做原材料,所以材质里含有大量的杂质,挤压时容易将模具拉毛,使生产出来的型材表面不光滑,有较多的痕纹,而且用废铝生产出来的型材,强度、硬度等各种物理效果上都无法达标。假冒型材表面处理多为粉末喷涂(常见色有:绿色、白色、灰色)这种处理方式简单的说,就是将挤压出来的型材上面做粉末的覆盖,这种处理方式对垃圾假冒凤铝型材有着巨大的优势,可以将挤压出来型材上的痕纹做有效的掩盖。但由于造假人员为更多的节省成本,采用低劣粉末,附着年限短,容易脱落,而且覆盖在型材上的粉末又少又薄,另外挤压出来的型材痕纹过多过深,就算有了这层粉末的掩盖,只要从不同角度和型材位置上观察,还是很容易看到这些难看的痕纹。如图一当定做的凤铝铝材在安装前,务必仔细观察型材的表面,是否存在痕纹。如果你对表面观察看不准,还有权利要求加工安装人员将以做好的门窗,拆开一樘,看型材中间内壁,型材在做表面喷涂处理时,截面里面是无法喷到这样你看到也就是没有被粉末掩盖的型材本色,这样就很容易鉴别型材上是否存在痕纹。正宗凤铝是不会出现任何一条痕纹的。推荐你查看时,要求加工安装人员拆开你指定的一樘观察,没有颜色粉末表面观察,就能很轻松的鉴别拉!如图二

推荐第3篇:房屋装修封闭阳台承诺书

2016房屋装修封闭阳台承诺书

房屋装修封闭阳台承诺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龙马新居住宅工程交房在即,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租赁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龙马新居住宅工程交房期间乙方对本小区的阳台进行封闭工程。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付款方式

1、承包费用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以现金预付总价款的30%为定金给甲方,余款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现金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加工场地给乙方,甲方应维护乙方在本小区有独家经营权,业主房不允许经营同类行业。

2、业主若不在物管指定处(乙方)封闭阳台,应需让业主交纳3000元的质量保证金和签订门窗安全责任书。材料,规格必须统一,3个月后无质量安全问题再给予返还保证金。

3、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在本小区的各项业务活动。一旦发现任何乙方人员存在的隐瞒欺诈,无端骚扰业主,违章施工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甲乙双方相关约定。甲方有权及时制止。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活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质量保证对阳台统一规格进行封闭。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工作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另一方有权根据自身受损情况向违约方索赔。如双方协商后未能达成共识,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或指定授权人(签名):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 或指定授权人(签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主封闭阳台承诺书

本人 为锦绣江城小区 25 栋 2 单元 401 室的业主,现声明已详细阅读并清楚建设部令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中的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因本人装修需要,现需封闭外露阳台,特做以下承诺:

1、封闭外露阳台的框架材质、颜色、款式以及玻璃的颜色,完全按照盐亭县太和物业锦绣江城项目制定的方案执行。若有违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权益纠纷均由本人全部承担。

2、封闭外露阳台纯属本人个人装修行为,后期如因违规装修引起的相邻纠纷、有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等,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承诺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阳台承诺书

东营市万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为[万达财富新城] 栋 室的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现本人需要对购买的房屋进行阳台(露台)封闭装修,特承诺如下:

一、本人自愿对阳台(露台)进行封闭装修,本人已经完全明白进行该等行为所承担的法律义务与社会责任,并明确承诺对进行该等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与义务,所有问题与山东万达地产有限公司和东营市万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无关。承诺在今后使用过程中由于该建筑引起的任何问题“损害他人(包括相邻权人)的合法权益”经由本人承担。并承诺在政府有关部门为维护各位业主/使用人的共同合法权益,依法对本人的封闭装修阳台行为进行纠正时,无条件服从。

二、本人同意并保证在进行封闭装修阳台(露台)行为时,达到下列要求: (1)、本人自愿对阳台(露台)进行封闭装修时保证本物业原形结构完好; (2)、本人同意按照东营市万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统一式样、材料及颜色对本户阳台(露台)进行封闭安装,保持小区外立面墙、窗风格一致,不影响整体外观; (3)、本人同意承担对阳台(露台)进行封闭、安装材料符合国家建筑材料规定的全部责任,并同意对该物业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4)、本人保证委托选择具有建筑安装此项工程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安装商进行阳台(露台)装修工程。

三、本人承诺,保证在本物业阳台(露台)封闭安装期间的安全,如有违反,所发生的一切损害贵方及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及人身安全,全部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本人同意,如本人在进行施工期间,因违反本承诺而出现纠纷,贵方有权采取一定手段停止本人施工,并有权扣除所缴纳装修保证金。业主签名: 年 月 日

本表格由客服务中心留存

业主封闭阳台违规装修承诺书2016 本人 为xx-xx小区______栋______单元 室的业主,现声明已详细阅读并清楚建设部令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中的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因本人装修需要,现需封闭外露阳台,特做以下承诺:

1、封闭外露阳台的框架材质、颜色、款式以及玻璃的颜色,完全按照乌鲁木齐市万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制定的 号方案执行。若有违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权益纠纷均由本人全部承担。

2、封闭外露阳台纯属本人个人装修行为,后期如因违规装修引起的相邻纠纷、有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等,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承诺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推荐第4篇:封闭阳台合同

封闭阳台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华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甲方决定将****小区的阳台封闭工程承揽给乙方制作、安装,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1、价格及工程量:

隔热断桥窗玻每平方***元(包含损耗),工程量实际测量计算,总价在安装完毕后按实际发生计算。 在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人工费及政策变化引起造价增减时均不得调整;各项取费标准不变。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自带工具。

3、以上单价包含材料、五金件、玻璃、玻璃胶、制作、安装、运输、塞缝、密封等均由乙方负责。

4、封闭阳台所用材料:隔热型铝型材(壁厚1.4㎜),5㎜+12A+5㎜双白中空玻璃,中性硅酮密封胶,发泡剂,窗五金件,胶条(三元乙丙)及其他辅材。

乙方保证上述规定的材料非假冒伪劣产品,永壮型材材料为正品,其他材料保证材料质量。若非上述型材,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另承包他人。

5、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质量标准。

6、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材料进入小区,并且控制其他施工队伍进入小区封闭阳台。

7、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制作、运输。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未尽事宜,双方根据相关规定及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9、本工程项目的质保期为一年,按照每户阳台完工日计算。

10、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第5篇:阳台封闭方案

阳台封闭方案

目前物业已收集到信息:大部分业主有意愿封闭南阳台。为了保证小区楼宇外立面的统

一、美观,经与政府相关部门、开发商及房屋设计单位沟通和征询后,特制定如下封闭方案:

1、窗户扇数:

窗户数量按盛世宝邸(一期)封窗型号一览表

所有阳台窗使用侧移窗,不可使用其他形式的窗户;

护栏下方的固定玻璃安装在阳台护栏外侧,并按原护栏玻璃块数分

隔。

2、封窗材料:

窗料采用三轨道铝合金(创开、宝视、全景现场展品),颜色与原窗相同,参考色号为:1124﹟;

阳台下部采用夹膜钢化玻璃加铝合金边框予以封闭,玻璃块数按照原有阳台护栏玻璃数量进行安装;

在阳台原有护栏上用7厘米×12厘米、1.2毫米厚的不锈钢方管进行包边、固定。上方铝合金窗框固定在不锈钢方管上;

所有封闭阳台的玻璃需使用无色透明玻璃。

3、对于排风口的设置:

一、二楼南面工作小阳台须在铝合金窗框顶部加装一块10厘米的铝合金方管,颜色与窗一致。在铝合金方管两端距孔中心15厘米处打8厘米孔以供淋浴器及卫生间换气扇废气排出室外; 三楼以上南面工作小阳台可紧贴阳台顶棚在梁的两端距孔中心距离墙壁15厘米打出两个8厘米洞,以供废气排出室外。

为了保证业主们居住的安全性、美观性、统一性,原阳台栏杆和玻璃严禁拆除,望广大业主按照此方案进行封闭阳台的施工,并到物业办理相关手续。

盛世宝邸物业服务中心 2010年8月

推荐第6篇:业主封闭阳台违规装修承诺书1001

违规装修承诺书

本人为XXXX小区______栋______单元室的业主,现声明已详细阅读并清楚建设部令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中的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因本人装修需要,现需封闭外露阳台,特做以下承诺:

1、封闭外露阳台的框架材质、颜色、款式以及玻璃的颜色,完全按照乌鲁木齐市万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制定的号方案执行。若有违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权益纠纷均由本人全部承担。

2、封闭外露阳台纯属本人个人装修行为,后期如因违规装修引起的相邻纠纷、有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等,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推荐第7篇:阳台封闭质保协议

阳台封闭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翠湖庄园小区10号楼2单元2701室付静 乙方:彭天秋

2015年7月份由乙方彭天秋(以下简称乙方)承接德州市开发区翠湖庄园小区10号楼2单元2701户付静业主(以下简称甲方)的阳台封闭工程,经双方协议约定如下事项:

1.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阳台封闭的设计、材料供应及安装工作,并为以上工作的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对封闭阳台质量负责,责任期为20年,屋面防水责任期为5年;

3.在质保期内,因大风、降雪等恶劣天气造成的封闭阳台质量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造成其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但遇极端特殊天气情况时应除外;

4.因甲方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阳台损坏,乙方不承担维修义务,甲乙双方可协调有偿维修;

5.乙方在阳台封闭施工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全额支付封闭阳台所需费用。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推荐第8篇:封闭阳台面积计算方法

封闭阳台面积计算方法

无顶盖阳台不算面积

南京市房产局人士表示,目前正在执行的《房产测量规范》很多规定已经落伍,比如“阳台按照封闭和不封闭分别计算全面积和一半面积,阳台是否封闭是根据规划核准图设计为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阳台的设计状况在平面图和立面图上反映不一致,容易造成测绘人员测算失误。而另一方面,有的开发商为了获得不当利益,竟然提供假规划核准图,将不封闭阳台改为封闭阳台。

这次新《规则》做了调整,规定封闭或不封闭阳台均按一半面积计算;顶盖不能完全覆盖阳台的,视为无顶盖阳台,不计算面积。

房屋层高须为净高

在新《规则》中,对原来走廊、门廊计算全面积或半面积定义不清的地方也作了修改。对于不同结构类型的走廊明确了不同的计算方法,统一了计算标准,增加了定义,如“主墙体内”、“主墙体外”的走廊,“封闭”、“未封闭”的走廊、门廊,便于测绘人员现场认定,具有可操作性。还有斜面结构房屋,实际测量时无法准确定位层高2.20米的位置,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新《规则》中采用了净高的概念,从而能在室内准确测量。

商用部位不给住宅分摊

记者了解到,新《规则》对一些特别的共有共用部位也作出了具体的分摊规定。比如:“垂直穿越其他功能区而只为某一功能区服务的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等,其中位于其他功能区范围内的投影面积不予分摊。”如一幢综合楼,一层为商业,二至四层为办公,五层以上为住宅,专为住宅服务的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等共有共用部位必然穿越商业和办公功能区,按照新规则,一至四层内的这些共有共用部位就不给住宅功能区分摊。这样规定减少了上部功能区由于房屋设计功能的不同而增加的分摊面积,使共用面积的分摊更为合理。

新型墙体计入建筑面积

据悉,这次新《规则》还细化了分摊方式,如老《规范》对住宅楼只规定了按幢分摊共有共用部位,但目前即使是单一的住宅楼,设计形式也多种多样:有的单元设计有电梯,有的单元没有电梯;有的单元设计为多层,有的单元为小高层,如果有这些状况的住宅楼依然按幢分摊,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规则》明确了住宅楼应根据设计功能的不同设立不同的分摊系数。

同时,对过去《规范》中没有涉及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此次新《规则》也作了补充。如建设部正在大力推行的保温节能新型材料,房屋的外墙体增加了隔热保温层,形成了复合墙体,南京已有个别楼盘采用了这种墙体。这种墙体已列入规划核准的范畴,应一并计入房屋建筑面积。

快报记者 尹晓波

据了解,根据目前“入户花园”的楼盘设计状况,“入户花园”的部位有两种功能:一种是作为套内面积设计,是进入入户门后连接房屋客厅、厨房等部位的一个相对独立的过渡空间;另一种是作为共用部位设计,在入户门以外,与楼梯间、电梯间相连接的部位。第一种设计的部位实质上是阳台的功能,只是比一般常规的阳台面积要大,而第二种设计的部位实际上就是楼梯间内的“电梯前室”或“消防前室”,只是变换了名称而已。

这个面积又是怎么计算的?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人士昨天解释说,设计为阳台功能的“入户花园”应该按照阳台的测算规定测算面积,设计为“电梯前室”或“消防前室”功能的“入户花园”则按照楼梯间的测算规定测算面积。不过,由于设计人员在设计图纸时,对房屋各部位的名称标注有一定的随意性,也许“入户花园”以后还会被标注在房屋的其他部位。因此无论用什么名称,最重要的是要明确设计功能和用途,再判断该部位是位于主体结构以内还是以外,主体结构以外是封闭或不封闭,这样来确定计算面积的方式。

推荐第9篇:封闭阳台的报告

关于XX县各小区违章乱搭乱建

请求规范的报告

XX县政府:

现XX县各楼盘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据了解,普遍购买房屋的业主入住后对房屋的安全性能及实用性能要求较高,而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了保证楼盘的整体美观、和谐统一,其阳台的设计是开放式的,从而造成住户在装修或入住过程中出现了违章乱搭乱建、封闭阳台、窗户、推拉门等影响高档楼盘品质的一些不和谐现象。

如X小区是我县为数不多的高档小区之一,现小区为了保持楼盘的整体高品质、高素质,物管处(国家一级资质物管企业)采取先进的管理模式对小区业主进行管理、服务,因大部分业主安全意识较强,担心小孩攀越阳台护栏或灰尘多、飘雨、噪音大等而自行封闭阳台,而小区房屋设计是开放式阳台,其承载力不允许增加外挑构件(封闭阳台、晾衣架等),外立面设计已通过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审定,业主不得擅自改动,且封闭阳台使阳台的原规划设计使用功能发生了改变,违反了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权法》、《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物管协议》、《业主手册》、《业主临时公约》、《房屋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从而严重破坏了小区的整体外观形象,降低了小区的档次,侵犯小区其他业主的公共利益。

对此,开发公司和物管处高度重视,已采取一切措施阻止这种违章搭建的行为,如装修材料进入小区一律停车检查,管理员严加巡查等,并发《违章整

改通知书》,多次提醒、沟通、促请对正在进行或已封闭阳台的业主/住户,即刻停止并拆除封闭阳台行为,恢复原状,但收效甚微,有部分业主相当不配合物业的工作,甚至相互拉帮结伙前来物管处闹事,多次干扰物管处正常工作的开展。

因此,为了县各房地产企业的良性发展,维护本县各小区的整体美观、和谐,保证物业的保值、增值,争取达到并保持优秀住宅小区标准,恳请能得到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强政府管理和引导,完善物业管理法制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来规范各小区的违章乱搭乱建行为,共同营造县各小区和谐、美好的明天。

特此报告,恳请县政府规范为盼。致谢!

XX县房地产协会

2011年10月28日

推荐第10篇:封闭阳台事宜的规定

关于封闭阳台(露台)相关事宜的规定

、《临时管理规约》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相关约定,对业主封闭阳台和露台有明确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封闭阳台(露台)的管理,特规定如下:

一、为保证园区整体外观形象,统一风格,确保房产的保值、增值,封闭阳台必须:统一外型设计;统一外观颜色;统一材质型号尺寸;价位由业主自行选择。阳台安全护栏不允许拆除,私自拆除的需在窗口内侧增加白钢护栏。拒绝安装白钢安全护栏的业户,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安全后果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二、消防连廊不允许封闭,业主为了安全,私自强行封闭造成一切经济后果和法律后果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大连连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 1 -

第11篇:封闭阳台事宜的规定

关于封闭阳台(露台)相关事宜的规定

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临时公约相关条款之约定,阳台和露台为非封闭式。由于北区大部分业主强烈要求封闭阳台(露台),经开发公司、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协商,结合本土民情及业主的生活观念,现将阳台(露台)封闭事宜详情说明如下:

一、封闭阳台的原则

为保证园区整体外观形象及风格的统一,确保宏宇新城〃巴萨名门北区房产的保值、增值,封闭阳台必须坚持以下几点:

1、统一外形设计;

2、统一外观颜色及材质;

3、价位业主自行选择。

二、封闭阳台的步骤

(一) 即日起物业公司通过网络(和张贴通知等途径通知每一位已收房的业主,并请业主间相互转告。

(二) 3月15日起,业主可以通过服务电话:;服务QQ:;或来访确认是否需要封闭阳台。

(三) 封闭样式图及相关规格由物业公司客服中心给予提供。

三、可封闭阳台(露台)和非封闭阳台的具体说明

(一) **户型

可封闭阳台:东面厨房阳台、南阳台、北阳台;

非封闭阳台:西面阳台。

详解:

- 1

******公司 ***年**月**日

- 3 -

第12篇:铝合金阳台封闭工程施工合同

铝合金阳台封闭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杨岗村居民委员会第1组10组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铝合金阳台封闭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和盛家园(西城一品花园)

2、

3、

4、5#楼。

二、工程地址:新密市米村镇杨岗村(和盛家园)。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材料、包制作、包安装、包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负责协调与铝合金门窗监督和相关部门的所有工作,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交付使用。

四、工程范围与内容:阳台外封闭制作、安装。

五、工期:40天(肆拾天),在收到预付款项后开始计算工期。

六、工程质量:

按照甲方要求(80系列绿色厚度1.0彩铝,有样品。0.4标准玻璃),质保期2年。

七、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计价单位:人民币。按照每平方米大写贰佰元(¥200.00)元,其总面积按照封闭阳台的实际面积扣除阳台内推拉门面积计算。该总价已包括主辅材、制作设备、人工、机械、施工安装(含玻璃)、保险及风险等多项措施费。

八、乙方施工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共2页

甲方概不负责。

九、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按二次支付,签合同后付款30%,彩铝窗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交钥匙时余款全部一次性付清。

2、此工程不含税。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在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工作量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甲方付清尾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未尽相关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十、乙方提供材料资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1组:

10组:

鉴证单位:

共2页 2

第13篇:阳台花园封闭的利弊

封闭阳台有何利弊

总的来说,阳台封闭与否,各有所见。按阳台的功能来分析,封闭阳台意味着失去阳台本来的使用价值,尤其是南向阳台不仅能够欣赏阳台花园的美景,还能沐浴阳光。封闭阳台仅仅是扩大了室内使用面积。一旦遇意外,将失去一个良好的救生通道。此外,封闭阳台,将为盗窃者提供由阳台向上攀登入室行窃的途径。然而,有时封闭阳台(用玻璃窗)也有其有利的一面,既可隔绝或减少城市噪音对室内环境的干扰,还有利于室内空气良好小气候的创造(阳台封闭,内侧装落地门),还可以减少空调负荷,节约能源。下面是具体的利弊: 封阳台好处一

遮尘、隔音、保暖。阳台封闭后,多了一层阻挡尘埃和噪音的窗户,有利于阻挡风沙、灰尘、雨水、噪音的侵袭,可以使相邻居室更加干净、安静。阳台封闭后,在北方冬季可以起到保暖作用。 封阳台好处二

扩大居室实用面积。阳台封闭后可以作为写字读书、健身锻炼、储存物品的空间,也可作为居住的空间,等于扩大卧室或客厅的使用面积,增加了居室的储物空间。若是结构允许,除保留窗下半墙外,其余全部拆除,则更有利于房间的布局和设计。 封阳台好处三

安全。封阳台后,房屋又多了一层保护,在社会治安达不到夜不闭户水平时,多一层保护,就给犯罪分子设置了一道障碍,能够起到防范的作用,也能在夜间让我们更安心的入睡。安全才是居家生活最关键的保障,好的封闭阳台可以给你一个好的梦。

封阳台坏处一

影响采光。阳台封闭后影响了阳光直接照射房间,不利于室内自然杀菌。阳台封闭后我们

往会加上一层厚厚的窗帘,但是这种情况下,采光就不会很好了。 封阳台坏处二

不利空气流通。阳台封闭后阻挡了空气对流,夏季室内热量不易散发,造成闷热;冬季室内空气不易流通,加之做饭产生的生活废气,会给人体健康带来影响。洁净的空气对居住者的身体会有很大的好处,封闭阳台上的这点问题要引起注意。 封阳台坏处三

使居室与外界隔离。阳台顾名思义是乘凉、晒太阳的地方,封闭之后人就缺少了一个直接享受阳光、呼吸新鲜空气、望远、纳凉乃至种花养草的平台,也给家庭凉衣晒被带来不便。封住了阳台,一般的衣物晾晒就会在室内解决,还好现在有洗衣加烘干一体的洗衣机,但是,还是阳光的味道更吸引人吧?

所以,封闭阳台与否,应根据具体情况及特殊要求而定,不能一刀切,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用铁栅栏封闭阳台,表面看来,似乎安全可靠,其实这种做法并不明智。

第14篇:宿舍楼塑钢封闭阳台方案

宿舍楼塑钢封闭阳台方案

为阻挡风沙、灰尘、雨水的侵袭住宿楼阳台、室内,根据办公室申请要求需对住宿楼阳台用塑钢进行全封闭,单身楼共有120个房间,每个房间封闭面积约5.6㎡,总计约670㎡。方案如下:

一、封闭样式

顶上30㎝*370㎝宽固定封闭,左右两侧92.5㎝*115㎝固定封闭,中间两档92.5㎝*115㎝用梭槽控制为左右活动窗户,其中,中间活动窗户内侧设置一道纱窗

92.

5㎝*115

㎝。如图

二、注意事项

1、施工前先由工程部选定一件寝室作为样板房,待样板房安装完毕,经工程部和办公室以及相关领导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全面安装。

2、为保证施工的安全,整个施工过程都考虑在室内进行,对于窗户外上下口封胶是该工程的安全防护重点,施工单位必须要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交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由一楼至五楼逐一安装,在安装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通知工程部和办公 室,住户在收到工程部和办公室告知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后,施工单位在实施。

三、施工工艺

1、首先塑钢采用实德型材,玻璃厚度〉4.5mm(浮化玻璃)。

2、由于塑料型材的刚度较差,塑钢窗框、窗扇易出现弯曲变形的现象,不仅影响美观,也影响窗的密封性能。且在窗框、窗扇的四个角焊好后,是很难校正的。故焊接前必须进行校正工作。首先,下料好的增强型钢不直的要先校正,对装配完3增强型钢的窗框、窗扇构件焊接前要进行检查。

3、安装前首先将现有的砖砌阳台围栏顶面和滴檐底面打磨干净,并保证其面水平,若在安装过塑钢窗框架与阳台围栏顶面和滴檐底面的间隙大于2mm必须使用发泡剂填充,等发泡剂膨胀后切掉多余部分。

4、窗户顶部必须在梁的内侧,而且需要缩进来5CM以上,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楼上外墙流下来的雨水渗入到窗户、窗框中,造成渗水情况。

5、窗框安装后,框架与框架之间、框架与墙之间的所有缝隙要打胶,而且打胶要饱满,不能漏缝。

6、窗户玻璃与窗框之间除了密封条外,还需要打胶(使用耐候胶),做双重保护。

7、窗户安装完后,朝室外侧的窗台做好做成大坡度的斜面,雨水从窗户上留到窗台能迅速排干,不会形成积水。

8、在梭槽中间滑道与纱窗之间经常有积水,为及时将水排除,要在中间滑道加工三个排水孔。

9、在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剩余的建筑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

工程管理部

二0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第15篇:关于封闭阳台的法律依据

关于封闭阳台的法律依据 (关心封闭阳台的业主必看)

关于封闭阳台的法律依据(关心封闭阳台的业主必看)

一、建设部《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中,对封闭阳台的定义是“栏板以上全部用玻璃窗围闭的阳台。”因此,现行房屋建筑设计规范和建筑面积计算有关规定,对房屋阳台区分全封闭和未封闭两类。全封闭阳台建筑面积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未封闭阳台建筑面积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阳台建筑面积:a.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b.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c.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面积;d.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二、1.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业主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他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必要的添附、装饰、装修,是行使处分权能的一种表现,也就是行使所有权的表现。

2.我们业主与与前期物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非经双方协商的不平等、不合理的无效合同。理由是:如果我们业主不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我们将拿不到自己房产的钥匙,所以该合约是格式的霸王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业主没有约束力。

3.业主与物业是经营管理者与消费者(业主)的关系。业主作为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对阳台具有专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

4.业主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应属消费行为,其是处于弱者地位的自然人。物业管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就其性质而言,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服务行业,其与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即物业经营管理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受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的调整和保护。 5.综上所述,我们业主当时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格式合同,在法律适用上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6.所以本业委会主任认为,在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专有部分的物业管理,主要责任是监督。是否封闭阳台是业主的权利,物业管理合同不应进行约定。所以,对未向外侧扩展、延伸的封闭阳台的使用行为,应认定是未侵犯其他业主利益的正当行为。

举个真实案例给大家看(业主封闭阳台,物业要求拆除) 基本案情

2001年4月1日至5日,李恕等十二名业主交纳定金,确定购买了大成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长安新城日一楼的房产。2001年6月至7月,十二名业主分别与大成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了房屋入住手续。2002年12月9日,长安新城日一楼的一百位业主联名起草《长安新城日一楼业主封闭阳台的决议暨送达北京市大成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并交与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随后,首批十五户业主于2003年1月18日集体封闭了自家阳台。

对此,北京市大成物业管理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判决李恕等十二名业主拆除已封闭的阳台,恢复原状。

法院判决

原告为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与被告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格式合同,双方是物业经营管理者与消费者(业主)的关系。业主作为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对阳台具有专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原告在合同中没有考虑售房时所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阳台状况约定不明的情况而强制不准许“擅自封闭阳台”的约定不合理,该内容无效。鉴于十二名被告封闭阳台使用的材料及样式统一,并未影响小区内的整体美观、市容环境及其它公共利益,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北京市大成物业管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情分析

一、物业管理合同适用格式合同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对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设立了三项重要原则:一是明确格式条款制定者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二是禁止格式条款的制定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三是在解释格式条款发生争议时,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这些规定不仅对于经济上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的权利提供了有利的保障,而且也可以有效地防止和限制公司与企业滥用经济优势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依据我国《合同法》,本案当事人双方所签的物业管理合同,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格式合同。

首先,本案原告在与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违背有关行政规定,对房屋的南、北阳台是否为封闭阳台的约定摸棱两可,业主认为阳台是封闭的,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是不封闭的。格式合同双方对其中的条款有争议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其次,原告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没有考虑售房时所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阳台状况约定不明的情况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专有权利而强制不准许“擅自封闭阳台”的约定不合理,该内容应为无效。

故本案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格式合同,在法律适用上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法院根据以上规定,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适用消费关系

在我国,物业管理企业是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近几年才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分离出来的,因其收费及服务质量等问题产生的诉讼纠纷不断增多,目前对物业管理纠纷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争议也较大。

物业管理公司有独立的财产,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属于企业法人。同时,就其性质而言,物业管理公司以营利目的进行活动,属于服务行业。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经营者”,其与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即物业经营管理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受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的调整和保护。

本案主审法官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契合了其保护弱者的实质,更好地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法律精神的引领作用,是我国先进的立法思想在审判中的具体体现。

三、业主依法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本案是因业主使用阳台而引起的物业管理纠纷。那么,业主能否随意封闭阳台,其对阳台享有的是何种权利呢?

在梁彗星先生主持起草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二章“所有权”中,单辟第三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并对其做出明确定义:数人区分一建筑物而各专有其一部,就单有部分有单独所有权,并就建筑物极其附属物的共同部分,除另约定外,按其专有部分比例共有的建筑物所有权。同时规定,专有部分,指区分所有建筑物在构造上及使用上可以独立,且可单独作为所有权之标的物的建筑物部分。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区分所有权人对其专有部分,可以自由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的干涉。区分所有权人对专有部分的利用,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及违反区分所有权人的共同利益。

根据上述定义,本案的被告一业主,应当可以认定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业主对封闭或不封闭的阳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排除他人干涉。但业主同时也负有义务:如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正常行使和损害区分所有人的共同利益;维护、修缮时,不得妨碍其他区分所有权人的安宁、安全及卫生;应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检查、检修,相邻义务等。当然,法律在有些情况下会对业主的使用进行限制,从我国的立法看,常见的限制主要是针对业主在装修中改变建筑物用途、危害建筑物的安全,尤其是对于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进行拆改。

在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专有部分的物业管理,主要责任是监督,是否封闭阳台是业主的权利,物业管理合同不应进行约定。所以,对未向外侧扩展、延伸的封闭阳台的使用行为,应认定是未侵犯其他业主利益的正当行为。本案约定业主不得封闭阳台的内容不合理,也没有法律依据,故法院对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业主对封闭阳台的装修予以拆除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是正确的。

封阳台违法? 封阳台违法?

同里人家别墅位于风光旖旎的同里湖边,2004年4月,张先生以近3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幢独立别墅。去年11月,张先生开始为别墅装修,但因阳台能否封闭的问题与物业公司产生了分歧。据了解,张先生早在入住前就与物业签订了协议,上面明确说明业主“不得封闭阳台”。那现在张先生的所为不是明显违约了吗?最终,双方闹上了法庭。昨日,苏州吴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先生封闭阳台的“违约”动作竟然受到了法院的支持,事态的发展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本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物业:业主违反协议封阳台

2004年底,同里人家别墅的开发商苏州工业园区建兴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苏州新景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书,将该小区的物管权委托给了新景物业行使。

2005年11月,张先生拿房开始装修,新景公司则按约履行起了物业管理职责。

在入住拿房之前,作为业主,张先生与物业公司签署了《居住物业管理协议》、《同里人家业主公约》以及《苏州市住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开始装修后,由于二楼阳台和三楼露台没有遮蔽物,为敞开式设计,张先生就将阳台和露台全部封了起来。为了保持小区统一风格,他还专门购置了同样颜色的材料进行封闭。然而,张先生的举动很快招来了物业公司的不满,原来在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有这样一个条款,明确了如下规定,“住房房屋及阳台仅作居住使用,不得封闭阳台、露台或改作其他非居住用途”,禁止“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不得“封闭阳台,加装防盗棚等”。

为此,物业公司认为张先生的装修不仅违反了协议,而且严重影响了小区环境。于是物业公司多次发函要求张先生拆除,但张先生没有理睬。最终,双方的矛盾升级,物业公司将张先生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张先生拆除

二、三楼的违章建筑,恢复原样。

业主:物业无权禁止封阳台

对于物业公司的诉讼,张先生列出四条理由驳斥物业。

张先生说,从物权本质看,封闭自有阳台是基于房屋所有权,业主依法享有的权益。是否封闭阳台是业主的权利,物业公司无权干涉。

从权利行使的方式看,张先生所购房屋为独立别墅,并不妨碍小区内其他业主的利益,也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何况,封闭阳台的行为是出于生活之需,并且也采用了与别墅外观同样颜色的材料,这既顾及了物业外表的美观,也不违反国家在物业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张先生认为,自己的行为既不改变房屋结构,也未改变房屋外立面,只是行使了阳台空间专有权。

另外,从物业管理权的性质看,新景公司行使的物业管理权不具有行政管理性质,其权利应在全体业主的授权下进行。从装修协议条款来看,不得封闭阳台的约定是物业单方面制定的格式条款,并未就该内容与业主进行协商,该条款应为无效。并且在签订该条款时,业主被告知如果不同意签订,就不得进行装修,这说明业主的“自治”行为受到了物业的限制。况且,业主在购房时也从未与开发商签订过有关方面的禁止性条款。这样,从任何一个方面看,物业公司都无权要求业主拆除加建部分。

法院:封阳台出于生活需要

物业、业主各执一词,立案后,为了还原真相,吴江市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对涉案别墅进行了现场勘查。

承办法官了解到,该别墅没装修之前,二楼朝南阳台的上部屋檐探出墙体约0.5米,并未全部遮盖阳台,阳台地面高出房间地面约7厘米。而三楼北面露台则为全开放露台,无屋檐遮蔽。装修后,二楼阳台及三楼露台已全部封闭,封闭所用材料为暗红色铝合金外框及无色透明玻璃,颜色与其他窗户基本一致。

为了明白别墅交房时的真实状况,法官找了一幢结构完全相同但未经装修的同里人家别墅进行对比勘察,确认另一别墅二楼阳台地面高出房间地面10至12厘米。三楼露台为全开放露台,无屋檐遮蔽。

承办法官表示,勘查当天正好是雨天,他们发现阳台内部已全部被溅湿,而阳台与房间的玻璃门底部也全部被打湿。从现场情况来看,封闭之举确实是出于生活之需。

结果:“违约”封阳台受支持

经过多方面调查,法院认为,该案最终的审判结果应从两方面进行考虑。首先,应对双方关系进行明确。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平等民事主体。在业主大会选聘物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已经选聘了物业公司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本案中,物业公司已与开发商签订了相关合同。之后,张先生与物管签订的物管协议应视为对之前合同内容的再次确认。

依据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第25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也就是说,开发商应在与张先生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封闭阳台、露台作出禁止性约定。如果开发商没有将禁止性约定写入合同,那么作为物管服务提供者,新景公司就不能在张先生已经购房后,在物业管理协议中增设禁止性规定。

其次,从业主公约的法律属性来看。从程序上说,业主公约应当由全体业主通过集会决议方式制定和修改。但目前通行的做法是,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前,作为最大的业主,先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此,《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对于本案而言,物业公司所依据的同里人家业主公约是由物业公司自行制定,并在交房时要求业主签署,其制定主体及签署程序并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由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专家:协议签订违背平等原则

此案发生后,有业内人士认为,除了不符合法律规定外,新景物业与业主张先生签订的协议也有违平等原则。

新景物业要求张先生签署物业管理协议和同里人家业主公约时,均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为条件。显然,业主在支付巨额房款后,往往不愿意为部分限制性条款而放弃对房屋的受领,因此签署了有关协议。

该人士认为,此种缔约方式违背了合同法平等、自愿及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这种合同中的限制性条款,除非房屋买受人明示或以行动表示予以接受,否则不应对房屋买受人产生拘束力。

由于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对房屋阳台、露台是否应当封闭,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业主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对于阳台及露台的使用及外观具有处分权。

物权高于“整体美观”,这个可为之前的包阳台的争论提供一些法律依据

不许业主封阳台物业败诉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马乐乐

“我想安装封闭阳台,但是物业不同意怎么办?”打开不少小区的网络论坛,这样的疑惑普遍存在。由于安装封闭阳台带来的不同看法,让不少业主和物业之间矛盾重重,甚至有小区曾经为此发生过流血冲突。发生在江苏南通的一起安装封闭阳台纠纷中,当上被告的业主获得了最终的胜利。这起被江苏高院视为经典的案例说明:物权高于所谓的“小区整体美观”,业主有权安装封闭阳台。

封闭阳台惹出官司

朱女士是南通天安花园小区的一名普通业主,入住之前她并没有想过要安装封闭阳台。“房檐过窄,一下雨阳台就有积水。另外,我的房子靠着马路,噪音大、灰尘多,对我的生活质量影响不小。”朱女士说,为了美观,她特意安装了无框阳台。

然而即使是无框阳台,也让她和物业的矛盾闹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物业拿出了朱女士在领取钥匙时签订的《天安花园物业管理公约》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第6条明确约定:“本小区统一不得封闭阳台、改变立面。”而且,在朱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上也写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

朱女士承认自己在合同上签过字,但是她也有想不通的地方:“房子是我买的,我在自己家阳台上安装,怎么就不行了呢?”

“你作为业主对阳台有支配权,但不代表你有任意使用的权利,阳台从设计到交付,都是不封闭的,这符合国家规范和阳台的功能,能够满足业主的需要。”物业方面解释说,“阳台的主要功能是提供晾晒等,你要求阳台具有‘安全、防尘、防噪音’的功能,是对使用阳台权利的扩大。”

在物业看来,白纸黑字的合同,还有朱女士的亲笔签名,这还有什么好说的?由于朱女士拒绝将阳台恢复原状,物业以违约为由将她告上了法院,要求将阳台恢复原状,确认《补充协议》条款的合法有效。

法院判决物业败诉

此案经过两审,法院均判决物业败诉。在三个判决要点上,法院将道理说得非常透彻。

要点一

格式条款不能限制“物权”

朱女士是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人。阳台作为附属于房屋主体的特定部分,在构造和使用上均具有独立性,应确定为房屋的专有部分,朱女士享有专有所有权。《补充协议》以格式条款禁止封闭阳台,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根据合同法规定,应属无效。封闭阳台本是业主行使“物权”范围内的行为,而物业公司以位阶较低的物业管理权以未经协商的格式条款排除了业主位阶更高的“物权”,导致双方权利义务的失衡。

要点二

封闭阳台没损害他人利益

朱女士封闭阳台符合行使“物权”的正当性要求。她因居住安全、防尘、防噪音的需要封闭阳台,采用的方法已经顾及小区环境的整体美观,而且没有损害小区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其目的、方式和结果正当,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业主从事的行为。

要点三

物权高于“整体美观”

业主基于“物权”而享有的居住利益应得到优先保护。建筑物和小区外部美观、整体风貌的保护也属法理和通常意义上的正当利益,理应得到维护。这与将阳台封闭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然而利益衡量之下,业主因“物权”而享有的居住利益比建筑物和小区整体美观这样的表层利益等次更高,也更为重大,应得到优先保护。

第16篇:关于封闭阳台和窗户安装防护栏的承诺书

关于封闭阳台和窗户安装防护栏的承诺书

本人

为柳岸银洲小区

单元

室的业主,现声明已详细了解并清楚建设部令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中的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因本人装修需要,现需封闭外露阳台或在窗户安装防护栏,特做以下承诺:

1、因本人装修需要将外露阳台封闭或在窗户安装防护栏等事项,若以后因此问题出现的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权益纠纷均由本人全部承担。

2、因政府规划需要,面临强制拆除等问题,均由本人自行负责。

3、后期如因违规装修引起的相邻纠纷、有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等问题,均由本人自行负责。

包含并不限于以上问题带来的一切经济责任、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负责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

身份证号:

第17篇:阳台封闭业主胜诉的案例

阳台封闭业主胜诉的案例

封闭阳台是业主专有支配权的正当行使

——南通中院判决新海通物业公司诉裴蕾物业管理合同案

发布时间:2006-09-18 08:37:52

------------------

裁判要旨

物业公司以格式条款限制业主封闭阳台,排除业主的主要权利,按照合同法规定该条款无效。业主作为阳台的专有所有权人,有权对阳台正当支配使用,物业公司无合法依据不得干涉。

案情

2003年5月,江苏南通市民裴蕾向南通新海通有限公司购买天安花园2幢04室房屋一套,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擅自封闭阳台(除北阳台)”、“买受人在结清房款、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后,方能领取房屋钥匙”。同年11月,裴蕾领取房屋钥匙时与南通新海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签订了《天安花园物业管理公约》及《补充协议》等。《补充协议》第六条约定:“本小区统一不得封闭阳台、改变立面”。裴蕾入住后,发现房屋挑檐过窄,雨天积水,同时,由于紧邻马路,噪声大、灰尘多,遂在南侧阳台上加装了无色、无边框、平推开合式的玻璃窗。物业公司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裴蕾将南侧阳台恢复原状、确认《补充协议》中不得封闭阳台的约定合法有效。

裁判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以事先拟订的格式条款,排除各业主对阳台的专有支配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该条款无效。裴蕾出于居住安全、防尘、防噪音等因素将南侧阳台封闭不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所禁止。并且,裴蕾采用无色、无边框、平推开合式的玻璃封闭阳台,已顾及物业外观的美观,未与小区业主的公共利益相冲突,是对其合法权利的正当行使,故物业公司无权加以干涉。 据此,判决:

一、物业公司与裴蕾签订的《补充协议》中不得封闭阳台的内容无效;

二、驳回物业公司要求裴蕾将南侧阳台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

物业公司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支持其一审的诉讼请求。其认为:

一、封闭阳台不属于业主专有支配权的正当行使。

二、封闭阳台不属于裴蕾的主要权利。1.封闭阳台不属于专有支配权,更谈不上是业主使用阳台的主要权利。裴蕾房屋的南侧阳台从设计到交付,均为不封闭,这符合国家规范及阳台的功能,能够满足业主的需要。2.在阳台使用上要求其具有“安全、防尘、防噪音”的功能,是对使用阳台权利内容的增加,不属于业主的主要权利。

南通中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

一、《补充协议》中“不得封闭阳台”的条款是否有效?

二、裴蕾封闭阳台的行为是否正当?

一、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南通中院认为,本案物业公司通过其单方提供、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补充协议》,提出“不得封闭阳台”的条款,该条款未与裴蕾等业主协商,亦非遵从业主大会的决定或业主委员会的授权,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格式条款。裴蕾通过订立合同、支付价款、办理产权登记等取得房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涉阳台作为附属于房屋主体的特定部分,其以上下楼板和金属护栏等固定物与建筑物其他部分相隔离,并与房屋主体紧密相连,不存在建筑物中的共有部分,在构造和使用上均具有独立性,应确定为房屋的专有部分,业主裴蕾依法享有专有所有权。《补充协议》以格式条款禁止封闭阳台,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应属无效。

物业公司关于封闭阳台并非裴蕾主要权利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首先,权利在性质和数量上有主次之分。从权利性质上分析,封闭阳台本属行使专有所有权权能范围内的行为,而专有所有权作为一种完全的物权,具有直接支配性、排他性等本质属性,显然属于业主的主要权利。虽然从数量上分析,封闭阳台只是业主享有的整个专有所有权的一小部分,但物权具有“一物一权”的特征,阳台作为房屋主体不可分割的部分不成立单独的物权,而且阳台具有房屋其他部分不可替代的功能,业主即便只是失去这一数量上的小部分权利,也将严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因此,对权利主次的划分不能以孤立、简单的数量关系为标准。其次,权利在位阶和等次上有高低之分。格式条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最直接的后果是导致合同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本案当事人之间是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双方应依此确定平等的权利义务,而物业公司却依位阶较低的物业管理权以未经协商的格式条款排除了业主位阶更高的专有所有权,导致双方权利义务的失衡。因而,两权比较之下,业主的权利亦是一种主要权利。

二、关于本案第二个争议焦点。南通中院认为,裴蕾封闭阳台符合行使专有所有权的正当性要求。首先,封闭阳台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业主从事的行为。其次,裴蕾封闭阳台的目的、方式和结果正当。就目的而言,裴蕾出于保障居住安全和提高生活质量的考虑对阳台予以封闭,未改变阳台服务于居住的根本用途;就方式而言,裴蕾采用无色、无边框玻璃以平推开合式的方式加装于阳台上,有别于传统的封闭方式,已顾及物业外观的美观;就结果而言,裴蕾封闭阳台没有对房屋安全结构予以改变、破坏,不构成不当损毁,亦不影响相邻住户居住安全和便利,不影响建筑物正常使用。第三,裴蕾封闭阳台未损害其他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从南通市整体而言,大多居民小区交付时阳台即已封闭,即使交付时未封闭,大多业主往往也会选择自行封闭,这符合我市居民的居住习惯,亦和我国当前社会、自然环境以及社会观念密切相关,因此,封闭阳台是否损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整体利益的判断应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而且,天安花园不存在处于风景名胜区等的特殊情形,没有来自社会公共利益的特殊限制。第四,裴蕾封闭阳台的行为尚无来自业主整体意志的限制。根据小区业主自治原则,业主大会可以对阳台能否封闭及如何封闭等小区管理事项以民主方式议定,由业主委员会执行,该决议对全体业主具有合约的效力。而天安花园业主并未就此召开会议作出决议,业主委员会亦未正式成立。

三、关于本案最终的裁量。对于本案阳台能否封闭及如何封闭问题,理想的方式是由物业公司从符合多数业主意愿的原则出发与业主协商,以达到业主权利与小区整体利益的和谐共进。但由于物业公司与包括裴蕾在内的业主不能就此达成一致,因而,本院只能就本案个案依法作出裁量,以平衡各方利益。裴蕾封闭阳台不构成专有所有权的不当行使,法律应当保护这一合法、正当的利益。建筑物和小区外部美观、整体风貌的保护虽无法律明文规定,但亦属法理和通常意义上的正当利益,理应得到维护。而本案裴蕾对阳台加以封闭,不可避免地改变了房屋部分立面外观,对建筑和小区的整体和谐造成一定影响,但如物业公司在没有合法依据情况下因此限制裴蕾封闭阳台,又会侵犯裴蕾的正当权利,两者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利益衡量之下,业主基于专有所有权而享有的居住利益比建筑物和小区整体美观这样的表层利益等次更高,也更为重大,应得到优先保护。

据此,2006年6月29日,南通中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案号为[2006]通中民二终字第0190号)

案例编写人: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樊建兵 周 凯

第18篇:关于封闭阳台的温馨提示

关于封闭阳台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随着现在入住的住户逐渐增多,请仍未封闭阳台的业主尽快封闭阳台,以免雨雪天气渗水到下层已装修的住户家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对这方面的责任在《物权法》中有明确规定。请大家相互转告。

我们与已封闭阳台的住户沟通后,在阳台封闭过程中,对易出现的问题,总结出了几点意见,仅供大家参考。

1、业主应与阳台封闭安装公司签订有效的协议书,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阳台安装公司的资质、法人代表、公司地址、联系方式、安装质量、材料规格、保质期、违约及售后服务等,以保证业主的合法权益。

2、对阳台封装的材料规格、质量选用进行把控,是否按照约定,使用统一的材质、颜色、形状等。

3、业主应督促阳台安装公司到物业签订小区封阳台协议,阳台装修公司应承诺在封闭阳台期间,因施工作业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责任均由阳台安装公司承担。以免一旦发生意外,业主要承担相应责任。

明辉·阿卡迪亚物业服务处

第19篇:阳台封闭改造工程施工协议9.4

阳台封闭改造工程委托施工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姓名: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于年月日与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购买绿城沈阳全运村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

现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阳台进行封闭改造工程事宜,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将该商品房阳台改造为封闭式阳台,甲方向乙方支付改造工程费用。

第二条工程价款

1、阳台改造工程单价为人民币元/㎡,阳台改造暂定面积为平方米,工程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工程实施前由双方对阳台改造范围进行确认,最终按实际施工面积多退少补。

2、甲方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接手续前,将阳台改造工程暂定总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交付该商品房,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改造施工

1、甲方同意,本协议阳台改造工程由乙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甲方、乙方确认的图纸进行施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半年内,完成阳台封闭改造工程并交付给甲方。

2、因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阳台封闭改造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

1、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应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

第20篇:封装阳台承诺书

封装阳台承诺书

本人出于生活及使用的需要,欲自行联系商家对本人所属位于成都市温江区“锦秀城”

单元

号阳台进行窗户封闭,为确保小区整体美观和协调,本人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物业服务中心的管理规定制作窗户,包括:外形尺寸、样式、和规格、配件、颜色及制作工艺等(五层以下住户封装窗户材料采用塑钢或彩色铝合金,五层以上住户封装窗户材料采用彩色铝合金,玻璃颜色均为无色)。

二、同意不使用大玻璃封闭阳台。

三、同意不拆除阳台与飘窗的防护栏杆。

四、本人对因阳台进行窗户封闭造成的一切事故及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因封装窗户材料(整体或零件)坠落造成人员伤亡及公共设施设备损害等。

五、遵守物业服务中心规定,接受物业服务中心对封装阳台的监督,对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整改。

六、如因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拆除,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特此承诺

业主(承诺人)签字:

封闭阳台承诺书
《封闭阳台承诺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