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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法制宣传活动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6 22:12:31 来源:活动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司法所法制宣传总结

六管齐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特殊群体、用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司法所根据自身实际,拓宽思路,灵活方式,通过多项措施,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一、法制讲堂进社区。3月中旬,司法所邀请专业律师在革新社区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题讲座,50多名社区群众参与。本次讲座通过介绍如何识别消费陷阱、消费者维权知识及合法途径,常见消费欺诈手段等,使参会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得到一定提升。5月下旬,司法所联合区检察院莎姐宣讲团在司法所会议室开展了法律讲座,30多名辖区居民参加。本次讲座主要是通过让居民了解检察院的职能职责,讲座结束后,部分居民群众进行了法律咨询。

二、法制咨询进院坝。司法所多次在辖区群众活动集中地院坝开展法律知识答疑解惑活动,并邀请专业律师为群众详细解答法律问题并给予相关建议。同时向居民发放了便民服务卡,方便居民随时进行法律咨询。

三、法制教育进学校。为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司法所邀请法官、民警入校开展法制教育,通过图文结合的方式,详细讲解近年来未成年犯罪和伤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以及青少年面对犯罪行为的自我保护技巧,使广大师生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

四、法律服务进企业。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工厂,

建筑工地等地,通过发放《企业常用法律法规手册》、《农民工维权知识手册》,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努力提高本辖区用工单位知法守法的意识以及员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合法维权的能力。

五、法制理念融民心。一是在居民生活区充分利用黑板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二是向居民发放印有法制宣传语的手提袋、扑克、以及便民服务卡等形式,使广大居民在不自觉中接受法制理念,从而实现自我学习和自我教育。

六、法律改造重实效。为强化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的法制教育效果,司法所采取灵活的思想教育方式,一是采取多媒体授课的方式,图文结合,醒目了然。除开展一些法律条文的学习,司法所适时播放一些《今日说法》、《拍案说法》、《走出大墙的人》诸类的法制节目及影视,采取鲜活的案例使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灵魂受之触动,产生强烈的自我悔改意识。同时,课堂上充分利用互动模式,就用案例供学员探讨,让他们说出自己的看法,相互交流,从而自我学习,自我修正。

截止8月1日,司法所共开展法律宣传4次,法律讲座2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悬挂横幅20幅。

推荐第2篇: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政勤政意识,我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六届六次会议部署,结合“双评双创”和“依法行政深化年”活动,在全体干部中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解决纳税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市局成立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金嘎敦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分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监察室,负责本次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抓好宣传教育月活动各项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搞好宣传动员。结合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召开各分局、直属单位“一把手”会议,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各项工作,邀请市纪委领导出席并讲话,通过报纸、简报、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各单位也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力求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二)上好廉政党课。各单位负责人要联系工作实际,结合学习《廉政准则》的体会,为所在单位党员干部上一堂廉政党课,并组织干部职工以“如何更好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为主题进行大讨论,每人认真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

(三)抓好警示教育。5月中旬,组织全系统中层干部到监狱参观,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拒腐防变思想信念。同时,更新市局网页“廉政影院”内容,组织观看一部警示片《贪欲使他走向了深渊》,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的威慑力。

(四)开展传统教育。5月下旬,市局组织全系统部分党员干部到红色根据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发扬优良传统、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五)评好勤廉典型。结合“双创”活动,在全系统开展“我身边的勤廉典型”评选活动。各单位要通过民主推荐、班子研究,评选出1名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秉公用权、清政廉洁的先进典型,在6月5日前报市局监察室,并附3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

(六)做好自查自纠。5月下旬,市局党组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对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精心组织,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领导干部要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提高,带动广大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围绕中心,注重实效。要以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突出抓好《廉政准则》及其实施细则学习、勤政廉政典型评比、廉政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等活动,以活动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增强廉政意识,推动全局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三)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宣教月各项活动的组织落实,注意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宣教月活动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大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宣传力度,认真总结,将宣教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

宣教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对宣教月活动取得的成果、主要经验、特点进行总结,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工作的建议。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天门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2011年5月11日印发

打字:肖会军校对:监察室邱泽云

推荐第3篇: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纪王场乡法制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有关文件和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特制订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法制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乡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王峰担任组长,分管副乡长赵程丽任副组长,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冯辉负责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时间安排

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五、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六、活动方式

1、利用本地媒体进行生动丰富的宣传。新闻媒体开设宪法专题学习宣传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播放宪法宣传主题公益广告。

2、举行“宪法知识竞赛活动”。

3、利用本乡短信平台进行短信宣传。

4、在乡信用联社门口设置法律咨询台,为群众提供法律知识。

5、悬挂横幅,在乡主要路口悬挂横幅、在学校开设法制宣传讲座、发放宣传单。

七、工作要求

1、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四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宣传活动要庄重大气,形式多样,气氛热烈,务求实效。

3、可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作为宣传标语。

4、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吸引公众参与互动。

5、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纪王场综治办 2014年11月19日

附件:

组 长:王副组长:赵程丽(副乡长)成 员:刘

纪王场乡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名单

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刚(司法所所长) 牛琪军(派出所副所长) 孙东风(财政所所长)

祝 琳(纪检委副书记、信访办主任)祝 岩(统战部部长) 祝传瑞(中心校校长) 冯 辉(综治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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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轩辕小学

2013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讲话精神,根据市教体局关于开展2013年法制宣传活动的安排,制定我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教体局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师生中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全校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3 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 11 月中旬开始,到 12 月 15 日结束。

四、主要工作安排

1.积极组织师生参加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贴文征集活动。2.组织在职教师参加全市学法用法考试。

3.在学校内醒目位置悬挂国家语言文字法规及其他法制宣传标语。出法制宣传板报。利用校园广播、多媒体、板报、主题班会、学校师生集会等形式开展国家语言文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教育法、教师法等涉教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学校良好的普法宣传及法制教育工作氛围。

4.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工作,做好校园板报、印刷资料、学生作业、学校上传网络信息、校园广播、师生交流等方面的用语用字规范工作。

总之,我校把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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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12.4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为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推进法制建设,提高在校大学生的法制理念,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的大局,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法制学习,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校进程,广泛地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法制安全学习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三、活动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四、组织领导

1.成立法制宣传工作小组

2.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五、活动内容

1.11月20日-12月7日展出法制宣传展板

2.11月20日-12月7日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班会、团日活1

3.12月3日8:30-18:00,在校内设立法律知识咨询点,邀请资深老师或大四已过司法考试的学生就《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为全校师生开展咨询服务。

4.向校广播电台报送相关宣传材料和信息,利用校园广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六、具体工作实施细则

1.本次活动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具体实施

2.工作分配:

①制作活动展板:

两块展板:一块为咨询点会标,一块为宣传主题。

②借还4套桌椅、展板维护:

③照相:

④简报:

⑤预算:

⑥购买所需物品:

⑦院旗、场地布置:

⑧12月3日校园法制宣传咨询点值班安排:

8:30-13:30

13:30-18:00

七、附:预算

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0年11月30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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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小学2018年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为了更好、更深入地开展普法工作,增强学生的法律认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培养懂法、守法的好学生,让全体学生明确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制定法制宣传周活动计划。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小学生的法律认识,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和谐社区营造优良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2018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三、宣传重点

(一)不遗余力的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宣传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我国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在我国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

(二)不遗余力的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着眼于维护宪法权威,不遗余力的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基本原则等内容,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贯彻执行宪法的氛围。

(三)主动开展与师生成长、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小学中学生守则》、《小学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

(四)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遗余力的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等法律法规,引导师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6月4日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各教室领导

1、利用升旗时国旗下讲话时间,向学生发出活动倡议。

2、开一次法制教育主题队会。并由各中队辅导员带领少先队员在队旗下进行庄严的宣誓活动。(附:宣誓词)并将本次主题队会记录上交大队部。

3、各中队分别上交法制教育主题队会材料一份,上交五份法制宣传手抄报,两篇心得体会。并在活动期间充分利用教室板报做好法制宣传主题教育。

4、看一次法制宣传特别节目。宣传月期间布置观看一次中宣部宣教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与中央电视台一套联合制作的12月法制宣传月特别节目。

5、做一份总结。法制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找出不足,再行落实,确保活动开展的实效性。

推荐第7篇:司法所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活动

司法所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活动

作者:刘帅

6月26日,付村街道司法所积极行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禁毒日”法制宣传活动。“新型毒品会伪装成生糖片、奶茶等,看起来友好无害,实际上却混合了冰毒、k粉„„”活动现场,针对新型毒品的层出不穷,工作人员结合图片为群众详细讲解毒品种类及危害,并通过悬挂禁毒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向过往群众发放各类禁毒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禁毒法律宣传,力求宣传覆盖面最大化,共向群众发放禁毒宣传图册、画报500余份。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全民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为全街道禁毒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推荐第8篇:12.4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活动方案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又适逢改革开放30周年,我们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制精神。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制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围绕今年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弘扬法制精神,培养公民意识,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时间安排

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具体活动

1、各班利用班队课组织学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以及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果。(将宣传教育讲稿于12月4日下午交少大队)

2、4——6年级每班交两份以“法制”为主题的手抄报到少大队,上交时间12月8日前。

3、12月份的黑板报要办一个“法制”角。

4、4——6年级每班至少交3篇心得体会到少大队。

5、对知法、懂法、用法的优秀学生做一个评比。

松烟小学少大队

2008年12月1日

推荐第9篇: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XXXXXX人民政府 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入宣传统计法律知识,积极推动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和统计“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全面推进统计普法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三、活动时间

本次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全力做好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重点组织宣传《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五、活动内容

(一)认真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日活动。12月4日前后,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好各种面向社会,以传播统计法律知识和宣传经济普查工作为主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经济普查工作,自觉遵守统计法,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

(二)丰富普法宣传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采取座谈会、讲座、展览等方式,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图片等活动,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宣传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精心设置统计法制和经济普查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借助手机短信、微博等创新统计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手段,提高统计普法宣传的效果。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切实保证各项统计法宣传活动取得积极效果,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通过宣传提高统计法的社会认知度,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推进奠定基础。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与党政办、综治办等部门联系,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活动。

(三)在活动期间要注意收集、整理和保存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和材料。

XXXX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6日

推荐第10篇:12.4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小学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主 题 活 动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认真抓好《***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的贯彻落实,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根据流长乡中心校的安排,特制定磅寨小学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三、活动对象及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对象为全校学生。活动时间:11月底到12月中旬。

四、活动内容及主要形式

1.营造一种浓厚法制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板报、各班黑板报、班会、晨会、国旗下进话等宣传阵地的作用,整合多种宣传资源,形成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2.举行一次以普法为重点的国旗下讲话。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利用12月3日的国旗下讲话,进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宣传我国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进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3.召开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为重点,举行知识问答、法制恳谈与心得交流活动。

4.组织一场法制讲座。由学校教师作一次法制宣传教育讲座,紧扣各学段学生中易出现的现象、问题,突出形势教育与案例佐证,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5.开展一次“学法留言”活动。各班可以通过组织撰写“守法倡议书”、征集普法漫画、做守法小公民的签名、举办法制故事会等形式让学生在动笔、动口、动脑的过程中增强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加强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让学生在与社会的接触中,增强法制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守法的自觉性,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小学

2012-11-29

第11篇:11月份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襄阳市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研究院

根据院统一安排设计二室定于11月28日举行“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活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法制宣传

推进依法治国

二、时间、地点

定于28号下午2点30分

一楼大会议室

三、主持人 王方伟

四、流程安排

1、实践锻炼

主持人带领大家一起学习宪法等一些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

2、讨论交流

围绕本次活动主题,大家讨论交流。

2018年11月27日 2018年11月份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第12篇:法制宣传方案

本文作者:卜范慧 好范文原创投稿

今年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的总结验收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为了宣传和展示我镇“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镇工作成就,全面落实“五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六家子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

动主题

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时间安排

2010年12月4日到2010年12月底。

三、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2、宣传我镇“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镇工作成就,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成绩。

3、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组织与实施,由司法所牵头组织土地,计生,社保几家单位共同做好宣传活动。

1、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2、镇土地所宣传《土地管理法》

3、镇计生办宣传《人口与计划法》

4、镇社保所宣传《就业管理条列》

五、工作要求

1、各参加“12.4”法制宣传单位,要组织好宣传材料和人员,确保“12.4”法制宣传顺利进行。

2、各参加宣传单位宣传结束后写出书面总结,报司法所总结上报。

第13篇:公司12.4法制宣传方案活动方案

公司12.4法制宣传方案活动方案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为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取得成效。按照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全面推动我公司普法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我公司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弘扬法治精神。现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全区、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各级人大常委会决议,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确定的任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主要内容

1、出版一期“ 12.4” 法制宣传月板报。

2、在办公楼前悬挂宣传标语。

3、组织学习《劳动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经济法》、《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条例。

5、充分利用OA办公网等网络媒体,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集团公司各部门、下属子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当前的中心工作,认真做好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安排,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公司全体职工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做知法守法爱法护法的好公民。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一活动在贯彻落实依国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中积极作用,推进我公司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把做好今年的“12· 4” 法制宣传月活动作为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公司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部门、下属子公司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抓好落实。活动要突出单位、 行业特色和优势,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宣传效果。

2、围绕主题、创新形式、增强实效。要围绕“深入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这一主题,紧贴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公司、本部门工作实际,突出单位、行业特色和优势,进一步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宣传活动的重点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紧密联系起来,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通过开展座谈会、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丰富法治文化活动等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使“12· 4” 法制宣传月的整个活动过程,成为促进公司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助推器,成为惠及职工群众、解决职工群众矛盾纠纷,关注民情的过程,成为扩大全市法制宣传工作社会影响力的过程。

3、加强协调、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加强协调、积极参与,主动与市广播电视台、右江日报等新闻媒体沟通,提供线索、报送素材、共享资源。依托本单位普法平台和载体,充分发挥企业内刊、OA办公网、QQ等大众传媒及法制宣传栏、橱窗等平台优势,围绕“12· 4” 法制宣传重点内容及与公司联系紧密的《劳动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规条例,加强宣传,形成浓厚地法制宣传氛围。

4、其他要求。集团公司各部门、下属子公司要做好本 次宣传活动的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在宣传活动结束后于 XX年12月16日 前将活动总结材料电子版报党委办公室。同时公司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下属子公司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宣传活动中工作扎实、效果突出的部门给予通报表扬。

集团公司党委

XX年11月10日

第14篇:第一幼儿园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第一幼儿园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界六中全会会议精神,继续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教师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维护合法权益,培养懂法、守法的好娃娃,促进我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园教育工作实际,围绕提高广大师生法律意识,维护学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园进程,为我园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法制氛围。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三、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8日

四、主要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学园在显要位置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利用国旗下讲话、早谈、教育活动,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宣传栏、家教园地及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三)组织广大教职工利用政治学习时间,认真学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五五”普法教师读本》、《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教水平。同时,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四)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交通安全教育进园为抓手,各年段以班为单位对幼儿进行一次“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主题教育,利用教学活动,生活活动,游戏活动等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势,促使幼儿熟记最基本的交通标志,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掌握交通安全常识,明确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教育幼儿从小知道珍爱生命,平安出行。切实提高幼儿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培养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2017年11月6日

第15篇:惠民小学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惠民小学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创建法治盐边,共筑伟大中国梦”

——从小学法、知法、守法长大不违法

我们惠民乡小学将充分利用今年“12. 4”全国第九个法制宣传日这一契机,做好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宣传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的中心,彰显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大力弘扬《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维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权威和尊严,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我校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依法治校的氛围。 我校法制宣传活动主题安排如下:

1.学校周围墙壁粘贴《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口号“从小学法、知法、守法长大不违法”,营造法制宣传氛围;

2.学校教师QQ群共享里上传有关《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识供老师们学习;

3.各班更换一期以“法率宣传周”为内容的黑板报;

4、班主任带领学生学习小学生法律知识;

5、国旗下演讲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

6、学校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向全校师生宣讲有关《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7、全校组织学生制作宣传活动手抄报,各班级选优秀的在本班“比一比谁最棒”中展出,学校统一评选。

我校广泛利用各种活动形式让学生了解有关《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方面的知识,使学生已了解了我国已步入法制轨道,我们要自觉的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增强学生的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

惠民乡中心小学2013年11月28日

第16篇:中心幼儿园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中心幼儿园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以幼儿园领导、教职工、幼儿为重点对象,以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为载体,以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以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目的,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提高法制管理水平,为学前教育事业能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营造和谐校园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按照依法治园,建设和谐园所的要求,着力培养师幼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不断适应社会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律素质的提高的需要,结合幼儿园的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幼儿园教学活动的主渠道作用,深入、广泛、持久地在全园师幼、家长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园师幼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园。

三、组织机构:

幼儿园成立“幼儿法制宣传教育”普法领导小组,落实普法内容和要求,检查普法效果,负责日常事务。

组长:罗婷(园长)

副组长:董小英、沈菁

成员:杨小爱、刘宝婷及各班班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四、参与活动人员:全体师生和幼儿家长

五、活动内容:

(1)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让广大教职员工通过学习,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深入认识。教育广大师生员工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励,帮助教职员能自觉维护法律,用法律的武器自我保护,不断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2)为了加大幼儿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幼儿从小自我保护观念和意识。把粗浅的法律常识、自我保护意识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之中。运用游戏、故事、谈话等活动,开展法制教育。

(3)利用家委会、幼儿园宣传橱窗等多广度的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教育方法,增强家长的守法、用法意识,从而让法律走近每个家庭,让知法、守法的家长成为孩子们身边最直接的榜样与表率,达到向幼儿言传身教的目的。从而形成幼儿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

的法律、安全、道德教育格局。

第17篇:法制宣传活动

平度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11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初中、驻地小学,局属及开发区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一年。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对于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扎实推进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2011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

本法律。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握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集中开展以《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四、活动内容

1、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集中宣传活动。以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集中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学生家长和中小学教师,就青少年维权和预防犯罪等问题,举办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同时,通过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权益观念和自护能力,推动青少年维权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

2、开展普法大赛、“争做学法用法好少年”等系列活动。各学校要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青少年成长成才需要,通过举办普法知识竞赛、评选“学法用法好少年”等活动,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培养青少年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

务意识,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3、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律服务。充分发挥青少年心理健康专家志愿者、青少年维权专家志愿者、法制副校长等的作用,为广大青少年提供法律帮助、心理咨询、矛盾调处和困难救助等服务。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认真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2.丰富形式,形成声势。各学校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以法制教育宣传周为契机,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橱窗、黑板报等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开展法律知识征文活动;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使法律法规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展现在课堂上,让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努力探索和开辟普法工作新渠道,强化建立学校、社区、基层政法部门和家庭“四位一体”的普法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

良好氛围。

3.完善过程,务求实效。各学校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请各学校完善学校开展活动的方案,保留活动过程材料。

活动结束后,请各学校将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的活动记录、带说明的活动照片2张、展板照片1张、宣传栏照片1张)于12月13日前将电子稿、纸质稿报基础教育办公室,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年终督导考核评估。联系人:侯新建,联系电话:88368113,电子邮箱地址:hxj@pd.qdedu.net。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第18篇:司法所12·4法制宣传授课稿

某某司法所12·4法制宣传授课稿

提纲:

一、“12·4”法制宣传日的由来

二、介绍某某司法所的职能

三、法律的含义

四、《宪法》知识

五、《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

讲稿:

各位同学们大家好!

一、“12·4”法制宣传日的由来

我是某某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某某。今天来到这儿,跟大家一起学习一节法制课。再过几天就是十二月四号了。有哪位知道十二月四日是什么日子呀?(互动,小朋友回答)

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同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2001年经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因此,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14年是十四个法制宣传日,宣传主题是XXXXXXXX.

二、介绍某某司法所的职能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下司法所的职能。我们某某司法所是繁昌县司法局在某某镇的派出机构。主要有以下几项职能:

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某某镇党委、政府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本地区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落实,组织和建立基层法制宣传网络。

三、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辖区人民调解网络,达到组织、人员、制度、工作“四落实”。

四、利用社区资源,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当好法律顾问,做好“148”法律服务,协办法律援助工作。

五、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组织志愿帮教队伍,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完善、落实帮教措施。

七、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本地区治安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防范和上报等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社会治安工作。

三、法律的含义

同学们听说过“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么?谁知道这句话的意思?

1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是句俗语,常强调做任何事都要有一定的规矩、规则、做法,否则无法成功。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说的是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有规矩和行为制度。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的规程和行为准则。无论多么复杂的事情都可以用简单的的事例加以说明。如有些人就不明白,就拿乱占交通要道的事情来说,就是有人不顾交通要道的划分,不守规矩,自行其是,乱闯交通要道,不仅阻碍他人出行,还有可能也危及他人和自己的人身安全。没有交通法则,事情就不会圆满。

生活中若没有一个规则,一个道德来约束,一个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我们的生活的会怎样?社会又怎样?人与人又怎样?国与国又怎样?也许我们很多人没有去思考过这个问题,或是根本没过这种问题,只是每天按照自己的方式而生活着。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制度国家有着不同的社会背景和文化。但得依靠一个规矩处事,作为行为准则和标准。有一套制度,有一套规章,有一套做事处事的程序规范。那就是一种法律,那就是一种圆满完成。法律是唯一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准则。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人人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完善组织,都有自己的标准。无规矩不成方圆,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人“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再次阐明了这个既明了以又重要的社会哲理。世界要和平,国家要发展,国家要安定,百姓要富裕。离不开国家制定法律法规。世界要和平,需要联合国的作用。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单可循。强制人们该做那那些事情,不该做那些事情,这样我们国家才会和谐。我们才能繁荣昌盛,安定和谐的发展环境。才能吸引更多的外商到和平的中国来投资建厂。而安定和谐的环境需要你我遵守。遵纪守法。只有形成了这种局面,才以保持和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和经济发展局面。才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百姓富裕的步伐。

所以法律就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该遵守的“规矩”。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法律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从我们每个人出生时开始直至我们死亡时止,都生活在法律的框架中,受法律的保护,同时也受法律的制约。

四、《宪法》的含义及相关知识

同学了了解了什么是法律,那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了解一下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我们国家有很多具体的法律。其中有一部法律比较特殊,就是我们国家的《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习近平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宪法的主要内容

宪法的主要内容有;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及国旗、国徽、国歌、首都。

(一)序言

1、国家的根本任务 ;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国家的指导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

3、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4、统一战线: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政治联盟。

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的组织,不属于国家机关,也不属于一般的人民团体。主要职能: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地方的重要事务、政策和法律的贯彻、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二)总纲

1、国家性质:(我国的国体)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社会制度:社会主义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3、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4、国家的结构形式: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普通的地方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统一国家下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

5、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6、分配制度: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7、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8、财产权: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的基本权利: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6)参与社会、经济、文化活动和教育的权利;有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享受生活保障权;7)其它权利。

2、公民的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的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6)其它义务。

(四)国家机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行使国家立权的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每年开会一次。其主要职权:修宪;宪法监督;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它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免其它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由等职权以及应有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的其它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和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由委员长、副委员长、委员、秘书长组成。任期也是五年,每两月开会一次。主要职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宪法监督;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它法律;任免国家机关人员;决定国家重大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合宪合法性;对“一府两院”和中央军委的工作进行监督及全国人大授予的其它职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一个相对的国家机关。任期五年。其主要职权: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动员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的废除条约和重要协定。

3、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总理负责制。任期五年。主要职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提出方案;组织和领导全国性行政工作;领导和管理各部门、各行业的工作;保护有关合法权益;监督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以及全国

3 人大常委会授予的其它职权。国务院行政机构分为六类:办公厅、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议事协调机构。

4、中央军事委员会:全国武装力量(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武警、民兵)的最高领导机关,由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主席负责制。任期五年。主要职权由国防法规定。与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一套班子。下设总政治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和总装备部。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任期也是五年。主要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选举和罢免本级地方国家机关组成人员或领导人员;决定重大地方性事务;监督其它地方国家的工作;此外,省级人大、省会或首府市人大、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以及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人大,可有地方立法权。 地方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同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服从国务院统一领导。此外,省会或首府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以及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人民政府,可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除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可行使自治权。

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分别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上下级法院之间是监督关系;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

(五)《宪法》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第一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五、《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

第一,宪法是一个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它有这么几个特点:最高权威性、原则性、概括性、适应性、无具体惩罚性、相对稳定性。

第二,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有这么几个特征:它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由国家来制定和认可,并辅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第三,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是最具权威的,任何法律与它不一致的地方都是无效的,而法律则是法律体系中根本大法(也就是宪法)之下的部门法,是子法,如民法、刑法等。

第四,二者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法律渊源也不同。宪法代替不了法律,它不具有专门性;法律也代替不了宪法,否则各个部门法之间相互冲突(矛盾)时谁的效力更高?——这样会让我们无法适从。

总的来说就是宪法具有最高的权威,其他法律必须符合宪法的精神,如果其他法律和宪法规定的相冲突,其他法律无效。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

同学们知道有哪些法律呢?

如:《刑法》、《刑事诉讼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等等。那么和我们同学们关系最密切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了。下面我们来一起学习一下《未成年

4 人保护法》这部跟我们大家密切相关法律。我认为,大家记住我今天要跟大家谈的两个观点,应该说就基本掌握了这部法律的精神实质。一是要把未成年人当人看,二是不要把未成年人当成年人看。

(一)要把未成年人当人看

未成年人是不是人啊?两千多年前诸子百家中的名家代表人物惠施就提出“白马非马论”,他认为“白马不是马”。同学们,你们认为白马是不是马?那我再问大家,未成年人是不是人?但是,我们社会上确实是有那么一些人不把未成年人当人看,或者是他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未成年人也是人。下面,我举几个例子来跟大家一起探讨这个问题。

案例一:2000年12月28日下午,安徽省淮南市新庄孜矿第三小学六(4)班的9个同学被班主任李蕴英逼着轮流站在讲台前,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用小刀刮自己的脸,同学边刮李蕴英还边说:“你的脸皮怎么这么厚啊,刮了这么久还没有刮出血。”9个同学,轮流站在讲台前,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用小刀刮自己的脸,一直刮到出血为止。这起事件的起因极其简单,就是头一天,也就是12月27日,在学校会议室举行了一次演讲会,当时六(4)班的这9个同学堵在门口看热闹,还有的同学在外面敲打窗户,这些都被班主任李蕴英看到,当时她就非常生气,觉得自己对这个班抓得很紧,而这些同学却要给她丢面子,于是就发生了刚才的一幕。

这是一起典型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在本案中,班主任李蕴英竟然仅仅是因为感到自己的学生给自己丢了面子,就极无人道地命令自己班上的学生拿小刀刮脸,甚至说出 “你的脸皮怎么这么厚啊,刮了这么久还没有刮出血”这样的话,要9个学生将脸刮到出血为止。这反映出她冷酷无情,没有怜悯心,同时,也表明了她是一个十足的法盲。《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屡教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义务教育法》第16条规定:“禁止侮辱、殴打教师,禁止体罚学生。”这些法律规定,都是对未成年人给予的特殊保护,李蕴英对这些可能一无所知。

案例二:小军的父母离婚后,8岁的小军随改嫁的母亲来到了继父家一起生活。继父的脾气极为暴躁,对不是自己亲生的小军非打即骂,并且经常不给饭给小军吃,对小军进行饿肚子的惩罚。一天,小军实在饿的不行了,就到厨房里偷偷拿了一个馒头,继父发现后,就用绳子将小军捆住,并且对小军不断地拳打脚踢,一直打到小军晕过去才停手。

这也是常见的现象,已经触犯了我国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行为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小军的继父虐待小军的行为不但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的规定,同时已经触犯了刑法,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三:刘某(男)是一所中学初二的学生,平时比较调皮,上课时爱与同学讲话,最近老是旷课。一天下午上课时间,他又一次丢下书包,跑到外面去玩。班主任黄老师就将其书包带到办公室,并打开来检查。黄老师在书包中发现了一封外校寄来的还没开封的信件,就拆开来看,原来是外校一女生写给刘某的信。放学前,刘某前来索取书包。黄老师要求他交代与那位外校女生的关系。当刘某知道黄老师已经拆看了他书包中的信件时,非常生气,抢过书包就走了。同学们,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

《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机关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的

5 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1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教师不能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为由,拆看学生的信件。同样,父母也不能以关心、爱护子女的成长为由拆看自己小孩的信件。

案例四:小文的父母经营了一个火锅大排挡,冬天到了,吃火锅的人多了,生意很红火。由于店里实在忙不过来,小文的父母考虑到请外人还不如要自己的儿子来帮忙,想让读初中二年级的小文退学和父母一起经营这个大排挡,就去学校找学校领导和老师商量这件事。老师、同学们,你们认为学校能够同意他父母这样做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学校不能同意小文的父母这样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9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义务教育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因此,必须让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导致未成年人失学或辍学,都是家长的失职,都在一定种度上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有些家长因家庭经济困难,有些家长只考虑眼前暂时的经济利益,认为读书不如赚钱,要未成年子女辍学在家,或弃学从商、从工,出现了一些“小保姆”、“小商贩”、“小个体户”和“小童工”,象这些现象就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本案小文的父母要读初中二年级的小文退学经营大排挡是侵犯了小文的受教育权,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上面案例中,我们提到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通信自由权、受教育权等,未成年人作为公民的一部分,除法律规定,只能由成年公民才能享有的某些权利外,未成年人享有与成年公民一样的各种权利,包括政治权利、人身权利、受教育权、个人财产所有权、继承权、社会经济权、司法保护权等。未成年人的这些权利是由《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义务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明文规定的,任何妨碍未成年人实现上述种种权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的行为。未成年人最常见不享有的权利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因为未成年人的思想觉悟和认知水平还达不到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要求。

(二)不要把未成年人当成年人看

由于未成年人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没有达到与成年人同等成熟的程度,具有思想单纯,易冲动,对事物的接受能力以及判断是非能力较弱,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的特点,容易受外界不良事物和风气的影响和毒害,并直接影响自身的健康成长。因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该给予特殊保护,也就是“不要把未成年人当成年人看”。下面,我再举几个例子来跟大家一起探讨这个问题。

案例一:小明马上就要过12岁生日了,这天课间,他和周围同学七嘴八舌地商量起来要到哪去庆祝生日,小清说:“不如我们到XX歌舞厅去过生日怎么样,听我叔叔说那里可好玩了,又有卡拉OK唱,又可以跳舞,多好!”大家听了都一致响应。同学们,你们认为他们可以到歌舞厅去庆祝生日吗?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3条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是供成年人交谊和娱乐的地方,不适合未成年人。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还有录象放映室、电子游戏机室,这些场所是黄赌毒的主要据点,是社会管理的重点场所。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不健全,辨别是非的能力还不强,到这些地方会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会使青少年染上不良习气。比如服用摇头丸(一种毒品),绝大多数就发生在DISCO歌舞厅。因此,国家法律明文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这些场所。

6 同时要求,这些场所要有明显的“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牌标志。现在大家知道,作为未成年人,是不能进入歌舞厅的,当然不能去歌舞厅开生日PARTY。

案例二:小朋和小列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同班同学。上个月的一个周末他们相约前往科技馆参观。在科技馆入口处,工作人员要他们2人购买全票后才可以进入。小朋和小列不明白,就问工作人员:为什么以前来科技馆都只要购买半票,而今天却要购买全票呢?工作人员回答说因为目前参观科技馆的人数不多,如果再对中小学生优惠,科技馆就可能赔钱了。

我们认为科技馆的做法是错误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2条规定:“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因此,科技馆必须向小朋和小列提供优惠。国家鼓励未成年人积极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案例三:小风是个12岁的小学六年级学生,他很想拥有一台电脑来上网、学习电脑知识。春节过后,他将过年大人给的利是钱(总共5000元)集中在一起,在一个周末,自己就到商场买回了一台电脑。他的父母知道后,认为孩子太小,不知道买什么电脑比较好,就把电脑带回商场想退货。商场认为是小风自愿合法购买的电脑,电脑又没有出现可退货的故障,不能退货。小风的父母就投诉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消协的负责人员听完了他们的陈诉后,表示支持小风父母的观点。同学们,你们知道消协为什么支持小风父母要退货吗?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行为能力人,即他们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不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当他们需要进行民事活动时,要由他们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进行,否则,便没有法律效力。10周岁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如接受赠予、荣誉权、发明权、著作权等。凡是不适宜由他们独立进行的其他民事活动,必须通过他们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理,或者征得他们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后才能进行,否则,他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本案中,小风年仅12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擅自购买电脑的行为,显然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因为他很可能意识不到此物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所以,他的这一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其父母有权要求卖方退货或者将其收回。

案例四:XX大酒店就要开张了,酒店负责人想请学校仪仗队为他们的开张仪式助助阵,于是找到了某某中学的校长,说:“星期天我们想请你们学校的仪仗队为我们酒店的开张仪式助助阵,我们还将付给学校演出费。”这位校长能不能答应酒店负责人的请求啊?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学校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审批程序进行。本案中,酒店邀请中学仪仗队为他们的开张仪式表演的行为本身就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因此,这位校长不能答应酒店负责人的要求。

同学们,前面我把《未成年人保护法》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归纳总结。下面我再教你们两句话,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你就要用这两句话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句话是“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另一句话是“我是未成年人,受到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最后,提醒同学们注意,在另一部法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对于有下列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不必经家长同意)。这些严重不良行为是: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食、注射毒品;

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同学们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坚决杜绝以上九种严重不良行为,以健康的人生去迎接美好的未来!

今天我们的法律知识讲座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是法律的知识不是今天就学完了,它还有很多很多,感兴趣的同学们课后可以上网搜集和学习。谢谢大家!

第19篇:林家崖街道司法所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2013年林家崖街道司法所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推动司法所法制宣传工作,促进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结合林家崖办事处辖区实际,制定2013年林家崖司法所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司法所中心工作,以创新的理念,求真务实的作风,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平安社会”和“法制司法所”,构建“和谐司法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

1.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以宪法为核心,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针,学习宣传民主法治作为和谐社会主要特征的深刻内涵。牢固树立宪法的权威,强化国家意识,民主观念,法治观念。

2.大力宣传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促进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市场主体依法经常,依法维权的意识,保障经济建设有序进行。

3.大力宣传打击黄、赌、毒、娼,惩治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与维护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抓好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抓好征地拆迁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保障社会和谐有序。

4.加强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宣传,重点安排好《公务员法》、《公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即将出台或修改,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对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各级行政机关发布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宣传其制定的意义,所要解决的问题和确立的主要措施。通过普法专栏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本内容。

5.围绕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月份开展“3.15”消费者维权日的学习宣传,四月份开展《税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学习宣传,五月开展《劳动法》学习宣传,六月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七月开展禁毒宣传,八月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宣传,九月开展药品、食品安全宣传,十月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十一月开展《交通安全法法》宣传,十二月开展《宪法》、“12.4”法制宣传月活动宣传。上街宣传新出台的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府依法行政实施情况,宣传行政复议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政府的最新政策和行政复议程序,方便群众办案。

6.全面总动员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继续抓好各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充分发挥社区家长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认真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组织企业经营人员参加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深入开展司法所干部法律知识轮训和测试,引导他们认真学法,正确用法,加强对妇女的法制宣传教育。

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阵地的建设,在巩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巩固现有的法制宣传阵地,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新阵地,挖掘群众法制文化资源,组织有关人员创作并演出法制文艺作品。组织群众收听收看法制宣传栏目,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题,提高宣传效果,增强法制宣传的感召力和影响力。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问题,举办法制文艺汇演等形式,将法律知识送到外来务工人员的驻地,推进普法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第20篇: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三岔小学2017年法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师生学法、用法热潮,以学校为主阵地,加强法治教育,增加遵纪守法意识,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形成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学生遵纪守法的和谐氛围。根据县教体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校,法制教育,紧密联系小学教育的要求,注重教育的实效,加强对宪法的再学习和再领会。深入进行以宪法、基本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

二、活动目的: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师生掌握与学习、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增强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广大师生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提高广大师生思想道德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办学和管理水平,全面维护学校稳定、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扎实推进法制进校园工作,为建设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三、活动时间:2017年4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做好对宪法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 1.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宪法,把握宪法主要内容,领会宪法基本精神,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坚持依宪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

2.要积极推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全体教职工人员就职宪法宣誓活动,激励和教育教师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3.加强学生宪法学习教育,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学生宪法主题班会、板报、手抄报和征文演讲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信仰。

(二)进一步加大对“一反两讲”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学校要始终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按照“法治约束极端化”的要求,在教职工中加大反恐维稳法治宣传力度,着力推进依法维稳常态化,强化社会法治基础,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而且将《反恐怖主义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宣传月的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入脑入心的反恐维稳法治宣传活动,调动教职工反恐维稳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其反恐维稳意识和能力,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学校在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大力开展《国家安全法》学习宣传,通过开展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大宣讲等活动,增强教职工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敌情观念,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筑牢反渗透、反策反、反窃密、反恐怖、反颠覆、反破坏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三)加强媒体法治宣传。学校将充分发挥广播、橱窗、校报、网络等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平台法治宣传主阵地作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要利用宣传月契机,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开展权威法律解读,提高宣传的参与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引导社会法治新风尚。学校在宣传月期间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字幕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基本法、部门法以及法治宣传口号,在全社会营造深厚的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将“宪法法律宣传月”作为推动“七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的首要一环、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学校将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工作,落实法治宣传内容、形式,将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三)创新形式,营造氛围。学校将根据学校的特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在开展法治讲座、学习培训、制作板报、悬挂横幅、广播等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微信群、朋友圈等新形式,制作传播趣味性强、受人喜爱的法治内容,以正能量占领手机等新媒介宣传平台,挤压宗教极端传播空间。要将法治宣传融入学校的各项师生喜爱的文体活动中,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积极性,潜移默化地培养师生的现代文化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全方位、立体式、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在全教育系统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凤县留凤关镇三岔小学

2017年4月1日

三岔小学2017年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为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们努力做到经常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学生的基础道德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文明行为习惯得到基本养成,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得到了及时的预防和矫治。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在法制教育中,成立了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负总责,抓好法制教育制度的制定、健全和贯彻实施。副校长为副组长,做好各项具体的安排、组织和教育工作,班主任等其他老师工作者充分认识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教导处、总务处、班主任、少先队等各方面,形成了法制教育的合力,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二、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

通过各种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通过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广大教职工增强了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帮助教师确立了转化一个后进生比培养一个优等生更重要的意识,加强帮教转化工作。在工作中多给后进生一份理解、一份关心、一份爱护,为他们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转化环境。

三、学生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出现了护法典型

我们先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宪法》、《刑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讲解,使学生了解了我国已步入法制化轨道,我们要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保护自己。同时,利用课堂教育,配合重大节日、活动和课外阅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

通过学校法制教育,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见义勇为的观念开始树立,出现了护法典型。

四、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实施立体化教育

继续探索法制教育方法和途径,力求形式多样。积极组织对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引导家庭开展各种学法活动,充分发挥好家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在校进行“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图片展示让每个学生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知道两法赋予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学生听课后,知道了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懂得了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

我校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利用晨会、班会活动,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学习,培养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总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将不断努力,扎实开展具体工作,勇于开拓创新、探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途径,以提高工作的实效,确保我校的违法犯罪率为零,争创平安学校。

凤县留凤关镇三岔小学 2017年4月28日

司法所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司法所法制宣传活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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