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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活动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2:28:24 来源:活动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中医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全文

发布时间:2016-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6年1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 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发展 第四章 中医药人才培养 第五章 中医药科学研究 第六章 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第三条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第五条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 国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为公民获得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支持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中医药事业。

第七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

第八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

第九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

第十条 对在中医药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

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应当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条 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第十四条 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

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第十五条 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风险拟订本款规定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第十六条 中医医疗机构配备医务人员应当以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主要提供中医药服务;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在医疗活动中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应当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应当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并运用和推广适宜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第十七条 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并符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发布。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应当与经审查批准的内容相符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督检查,并将下列事项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一)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是否超出规定的范围开展医疗活动;

(二)开展中医药服务是否符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

(三)中医医疗广告发布行为是否符合本法的规定。

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发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

第二十二条 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提高中药材质量。

第二十三条 国家建立道地中药材评价体系,支持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扶持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加强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采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措施保护道地中药材。

前款所称道地中药材,是指经过中医临床长期应用优选出来的,产在特定地域,与其他地区所产同种中药材相比,品质和疗效更好,且质量稳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中药材。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并加强对中药材质量的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做好中药材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采集、贮存中药材以及对中药材进行初加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

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提高中药材包装、仓储等技术水平,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药品生产企业购进中药材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中药材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和购销记录制度,并标明中药材产地。

第二十五条 国家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对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动态监测和定期普查,建立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种质基因库,鼓励发展人工种植养殖,支持依法开展珍贵、濒危药用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繁育及其相关研究。

第二十六条 在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并在其执业活动中使用。

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护中药饮片传统炮制技术和工艺,支持应用传统工艺炮制中药饮片,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研究。

第二十八条 对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医疗机构医师处方的需要,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医疗机构应当遵守中药饮片炮制的有关规定,对其炮制的中药饮片的质量负责,保证药品安全。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医疗机构可以凭本医疗机构医师的处方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

第二十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中药新药的研制和生产。

国家保护传统中药加工技术和工艺,支持传统剂型中成药的生产,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传统中成药。

第三十条 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前款所称古代经典名方,是指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的古代中医典籍所记载的方剂。具体目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十一条 国家鼓励医疗机构根据本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要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支持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支持以中药制剂为基础研制中药新药。

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委托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其他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向委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医疗机构对其配制的中药制剂的质量负责;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对所配制的中药制剂的质量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应当依法取得制剂批准文号。但是,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备案的中药制剂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备案的中药制剂品种配制、使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 中医药人才培养

第三十三条 中医药教育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以中医药内容为主,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注重中医药经典理论和中医药临床实践、现代教育方式和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完善中医药学校教育体系,支持专门实施中医药教育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发展。

中医药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修业年限、教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评价及学术水平评价标准等,应当体现中医药学科特色,符合中医药学科发展规律。

第三十五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十六条 国家加强对中医医师和城乡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培训。

国家发展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城乡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所在机构应当为其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第五章 中医药科学研究

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等,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促进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继承和创新。

第三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对中医药古籍文献、著名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以及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的整理、研究和利用。

国家鼓励组织和个人捐献有科学研究和临床应用价值的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诊疗方法和技术。

第四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推动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

第四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对中医药基础理论和辨证论治方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的中医药防治,以及其他对中医药理论和实践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项目的科学研究。

第六章 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

第四十二条 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遴选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并为传承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传承人应当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相关的学术资料。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传承活动。

第四十三条 国家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

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对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传承使用的权利,对他人获取、利用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知情同意和利益分享等权利。

国家对经依法认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传统中药处方组成和生产工艺实行特殊保护。

第四十四条 国家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标准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鼓励组织和个人创作中医药文化和科普作品。

第四十六条 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应当聘请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药物政策等医药卫生政策,应当有中医药主管部门参加,注重发挥中医药的优势,支持提供和利用中医药服务。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定价格管理权限,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五十条 国家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根据中医药特点对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标准并及时修订。

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制定或者修订,并在其网站上公布,供公众免费查阅。

国家推动建立中医药国际标准体系。

第五十一条 开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评估、鉴定活动,应当成立中医药评审、评估、鉴定的专门组织,或者有中医药专家参加。

第五十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加强少数民族医疗机构和医师队伍建设,促进和规范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

中医诊所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管理工作。医疗机构聘用上述不得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或者由原备案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经考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由中医药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或者责令停止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材料载明的要求配制中药制剂的,按生产假药给予处罚。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与经审查批准的内容不相符的,由原审查部门撤销该广告的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该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查申请。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有前款规定以外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中医药的管理,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军队的中医药管理,由军队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军队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六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促进和规范本地方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办法。

第六十二条 盲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的,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提供医疗按摩服务。

第六十三条 本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推荐第2篇:中医药法

中医药法明年7月1日实施.12月25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该法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向记者解释了中医药法的五大亮点和意义。

中医药法的五大亮点: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

黄薇表示,中医药是我国各族人员在长期生产生活和同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也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特色和优势,中医药法的通过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中医药法有五大亮点:

第一,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中医药法规定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第二,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中医药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正因为中医药具有鲜明的特色,所以需要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中医药法在中医诊所、中医医师准入,中药管理等多个方面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规定了适应中医药发展规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包括将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允许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凭处方炮制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或者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对医疗机构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和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同时,明确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等。

第三,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与人民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相比,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中医药服务能力仍然薄弱。为此,中医药法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包括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项目分别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和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发展中医药教育,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此外,还明确国家采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

第四,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加强对中医药的监管。针对中医药行业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中药材质量下滑等问题,中医药法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包括明确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符合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加强对中医医疗广告管理;明确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加强中药材质量监测,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医药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

第五,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针对中医诊所和中医医师非法执业、医疗机构违法炮制中药饮片、违法配制中药制剂、违法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明确了严厉的处罚: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以加大对危害中药材质量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同行业比较: 璟泓科技(430222) 股价:13.60元(12月27日)

2015年净利润:2300万元 2016年净利润:1300万元 (截至到6月30日) 营业总收入:1.07万元 营业总收入:6300万元 每股净资产:6.66元 每股净资产:6.91元 每股收益:0.57元 每股收益:0.25元 市盈率:27.01倍 市盈率:56.80倍 市净率:2.31倍 市净率:2.05倍 新健康成(831193) 股价:8.7元(12月27日)

2015年净利润:1500万元 2016年净利润:700万元 (截至到6月30日) 营业总收入:7700万元 营业总收入:4300万元 每股净资产:4.71元 每股净资产:2.79元 每股收益:0.72元 每股收益:0.16元 市盈率:23.95倍 市盈率:54.37倍 市净率:3.66倍 市净率:3.11倍

汉氏联合(834909) 股价:11.12元(10月18日停盘)

2015年净利润:2100万元 2016年净利润:-1700万元 (截至到6月30日) 营业总收入:8000万元 营业总收入:2400万元 每股净资产:2.91元 每股净资产:2.99元 每股收益:0.21元 每股收益:-0.15元 市盈率:133倍 市盈率:90.46倍 市净率:9.62倍 市净率:4.53倍 振东制药(300158)股价:19.82元(12月27日)

2015年净利润:6464万元 2016年净利润:10253万元 (截至到9月30日) 营业总收入:226209万元 营业总收入:194861万元 每股净资产:6.92元 每股净资产:9.76元 每股收益:0.22元 每股收益:0.29元 市盈率:92.04倍 市盈率:62.41倍 市净率:2.92倍 市净率:1.85倍

香雪制药(300147)股价:12.96元(12月27日)

2015年净利润:17729万元 2016年净利润:7678万元 (截至到9月30日) 营业总收入:146460万元 营业总收入:132699万元 每股净资产:5.15元 每股净资产:5.14元 每股收益:0.28元 每股收益:0.11元 市盈率:53.64倍 市盈率:125倍 市净率:2.91倍 市净率:2.68倍

哈药股份(600664)股价:8.73元(12月27日)

2015年净利润:58013万元 2016年净利润:61110万元 (截至到9月30日) 营业总收入:1585620万元 营业总收入:1034520万元 每股净资产:3.67元 每股净资产:3.07元 每股收益:0.3元 每股收益:0.24元 市盈率:30.63倍 市盈率:38.29倍 市净率:2.5倍 市净率:2.99倍

康恩贝(600572)股价:7.24元(12月27日) 2015年净利润:44037万元 2016年净利润:45021万元 (截至到9月30日) 营业总收入:530197万元 营业总收入:453749万元 每股净资产:2.47元 每股净资产1.74元 每股收益:0.28元 每股收益:0.18元 市盈率:25.35倍 市盈率:38.44倍 市净率:2.87倍

市净率:3.97倍

推荐第3篇:中医药法测试题

全区中医适宜技术培训考试

单位: 姓名: 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6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自 开始施行。共 章 条。 2.中医药是包括 和 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

3.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4.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通过 考试取得中医 资格,并进行 。

5.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以 为指导,运用 方法,并符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

6.痛风性肾病临床表现:、、、、肾萎缩、尿毒症。7.拔罐类器具消毒要求:罐具直接接触皮肤、消毒方法首选 。

8.进行穴位敷贴注意事项:贴敷部位皮肤 ,如有污渍皮肤不清洁状况,可用 擦拭干净再敷药。

9.位敷贴常用于咳喘、痹症、、、口疮、小儿遗尿等病症。10.贴伏的敷法适用于、、、浸膏剂的腧穴贴敷。

11.小儿咳嗽的中医分型论治包括:外感咳嗽分

;内伤咳嗽分、、、肺虚久咳。

12.中药炮制方法有:、、、共制法、其他制法类

13.合理用药就是以当代药物和疾病的系统知识和理论为基础,、、、、使用药物。

14.给药途径有、、、、吸入法给药。

15.影响药物作用的机体因素主要包括年龄、、、遗传因素和营养状态等。16.不合理用药的后果:、、、造成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 17.辨证论治辨证要点包括:辨外感内伤即轻重(久暂)、、、辨诱因(影响因素)

18.治病的两大法宝是一大法宝就是睡眠, ,另外一个法宝, 。 19.胃食管反流的临床表现为、、。 20.耳穴压豆选穴法有、。 21.现存最早的针灸文献是、。

二、多项选择题(1分/题)

1.中医药法规定下列哪些项目采取备案制进行管理的? A.举办中医诊所。 B.委托配制中药制剂。 C.医疗机构配置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 D.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 2.颈椎推拿的注意事项有

A.避免急、慢性损伤,体位正确。 B.枕高适宜,颈围或颈托固定、牵引。 C.颈部功能锻炼。 D.推拿手法注意安全操作。 3.中医药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

A.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B.政府举办妇幼保健机构。 C.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 D.个人诊所。 4.对中药材的保护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 B.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鼓励发展人工种植养殖。

C.在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并在其执业活动中使用。

D.鼓励发展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提高中药材包装、仓储等技术水平,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 5.关于中医药服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

D.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发布。

6.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的组成

A.中医针刺、微创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 B.中医刮痧、拔罐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 C.中医敷慰熏浴类、灌肠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 D.中医灸类技术和推拿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 8.穴位贴敷治疗注意事项

A.贴敷治疗期间忌肥甘厚腻、食海鲜、生冷辛辣刺激性食物。贴后12小时内不能洗澡,忌搓洗局部。 B.患关节疼痛及肢体麻木的病人,夜间不吹空调和室外露宿,注意保暖,以免风寒湿气蓄积于体内。 C.一遇风寒就会犯“头痛”的患者,夏季忌用冷水洗头,禁止直接对着电风扇和空调长时间吹风。 D.冬天手脚冰冷的体质虚寒者,夏季则应少食生冷瓜果和冷饮。 E.大汗淋漓时更不要贪凉去冲凉水澡,以免因此大伤阳气。 9.小儿咳嗽的中医辨证要点:

A.注意分清外感与内伤B.注意辨痰的颜色、性质及数量 C.注意辨别咳嗽声音及发作时间 10.服药方法小儿捏脊疗法临床常用于

A.治疗小儿疳积、消化不良、厌食 B.腹泻、呕吐、便秘、咳喘.C.夜啼、睡眠障碍等症 D.此外,也可作为保健按摩的方法使用。 11.中药炮制目的及作用(1)

A.增强药物的治疗作用,提高临床疗效 B.降低或消除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保证用药安全 C.改变药物的性能功效,可以更有效的适应病情需要。D.改变药材的某些性状,便于储存和制剂等。 E.矫味除臭,经炮制后可矫味矫臭减轻刺激。 12.中药的服用方法(即给药途径) A.除口服和皮肤给药

B.还有吸入、舌下给药、鼻腔给药.C.直肠给药、阴道给药等。

D.中药注射剂为皮下注射、肌肉注射、穴位注射和静脉注射等。 13.合理用药在选择用药时,必须考虑以下几点

A.是否有用药的必要。在可用可不用的情况下无需用药。 B.若必须用药,就应考虑疗效问题。 C.药物疗效与药物不良反应的轻重权衡。 D.联合用药问题。 14.合理用药的目的:

A.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药物治疗效能,将中药和中成药的不良反应降低到最低限度,甚至于零。 B.使患者用最少的支出,冒最小的风险,得到最好的治疗效果。 C.最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减少浪费,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D.方便患者使用所选药物。 15.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

A.安全 所谓安全,即保证用药安全。 B.有效 所谓有效,即确保用药有效。 C.安全 所谓安全,即保证用药安全。 D.简便 所谓简便,即提倡用药方法要简便。 E.经济 所谓经济,即倡导用药要经济实用。 16.中药使用的误区

A.中药无毒副作用 B.药性慢不能用于急救 C.夏季不宜服汤药 D.盲目使用不医药 17.头疼的辩证部位:

A.太阳头痛:前额及眉棱 B.阳明头痛:后枕部,下连于项 C.少阳头痛:颞侧、连及耳部 D.厥阴头痛:巅顶,或连于目部 18.病有六不治为:

A.骄恣不论於理及轻身重财,均不治也; B.衣食不能适和形羸不能服药, 均不治也; C.阴阳并,藏气不定,四不治也; D.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有此一者,则重难治也.” 19.胃食管反流病的中医辩证有

A.肝胃郁热证和肝胃不和证 B.脾胃湿热证和痰湿内阻证

C.脾胃虚寒证、脾虚痰阻证和脾虚气滞证 D.胃阴不足证、气虚血瘀证和气滞血瘀证 20.历史文献按摩专著有

A.《按摩疗法》 B.《中医按摩学简编》 C.《中医按摩脏腑图点穴法》 D.《新推拿十八法祥解》等 E.《中医推拿讲义》

一、判断题(正确的打“√”错的的打“×”,1分/题)

1.在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但不得在其执业活动中使用。( ) 2.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不需要提供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 ) 3.可以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 ( ) 5.对经依法认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传统中药处方组成和生产工艺实行特殊保护 ( ) 6.盲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的,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提供医疗按摩服务。 ( ) 7.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可以不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意见。 ( ) 8.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 ) 9.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 ) 10.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可以不经过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也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11.所谓合理使用中药,是指运用中医药学综合知识及管理学知识指导临床用药。也就是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在充分辨析疾病和掌握中药性能特点的基础上,安全、有效、简便、经济地使用中药或中成药,达到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医疗和社会效益之目的。 ( ) 12.合理用药这一概念是绝对的。 ( ) 13.什么是病?通俗讲就是不舒服,中医讲有六经病,西医讲有各大系统病,疾病就是健康反过来讲,不健康就是疾病。( ) 14.胃食管反流临床表现有特异性,仅凭临床表现就可区分生理性胃食管反流或病理性胃食管反流。( ) 15.常用耳穴治疗方法压丸法、毫针法、埋针法、水针法、电针法等。( ) 16.头部按摩有健脑安神,聪耳明目的作用。即使无病通过头部按摩醒脑明目,起到预防保健作用。( ) 17.颈椎病是指由于颈椎间盘变性、颈椎骨质增生,使周围的软组织受害所引起的症候群, 轻者只影响肩颈部肌肉,严重者可影响颈神经根、椎动脉、交感神经及脊髓。( ) 18.头痛是指头部经脉绌急或失养,清窍不利所引起的头部疼痛为特征的一种病证。( ) 19.耳穴压豆的禁忌症是皮肤感染、皮肤过敏、耳廓有炎症、溃疡或皮损者。( ) 20.中医有“治风先治血,血行则风自灭”之说。( )

推荐第4篇:中医药法心得

中医药法学习心得

中西医结合是在我国这样一个既有中医又有西医的特殊国土上成长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医学模式和医疗形式,是东西方文化和医学科学技术相互激荡、相互交融、相互结合的典范,是中国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交流融合的必然结果,是我国医学的一大优势和特色。中西医结合的目的,就是充分运用现代医学以及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研究和发展传统中医药学,吸收中西医之精华,丰富和推动我国医学科学的发展,努力提高为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服务水平。为此我院开展了中医学习班,以进一步学习体会中西医结合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以下是我的学习体会。

首先:中医和西医是两种不同哲学思想的碰撞,在学习中医的过程中,我应该改变观点不能轻视中医,从中医的角度学习疾病的治疗。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学习中医的系统理论和哲学思想,学习中医的辨证施治。中医有句话叫急则治标,缓则治本这就为同一个病人被不同有大夫看开不同的药有一个解释,因为不同的大夫他看问题的方面也是不一样的,橫看成岭侧成峰,互相标本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你认为从本治,本治好则标就去了,而他则认为先治标,标去以后再固本。其次:不同的大夫他的经历、性格等都会使他偏好于某种药,就是说对同一种病不同的大夫会用不同的药,比如说有的人爱用桂、麻之类的解表药,而有的人却爱用其他的发汗药,再比如说中医可以治病,其它民族的中医也可以治病的,像那个云南白药在止血方面就很有名的,这并不说在中医里就没有止血的药了。总之,条条大路通罗马,能治好病人的病,那才是最好的。

那么怎样学习中医呢?学习中医,就是让我们认识我们的大自然,认识我们自身的身体,从而让我们去融入大自然,寻求健康生存的养生之道,寻求疾病的治疗之道。每个人都可以学习中医,感受中医。因为学习中医就是感受我们身边的世界,学习中医就是内视我们自身的身体。学习中医,就是要培养一种返璞归真,化繁为简的思路,不要被一些局部的、细小的症候所束缚,治病必求于本,培养了这种思维,养成了这样的思维习惯,就会使我们的视野大为开阔,不仅仅是学习中医,学习养生,在工作生活俱多方面,都会变得轻松。

推荐第5篇:中医药法试题

中医药法试题

一、多项选择题

1、中医药法规定下列哪些项目采取备案制进行管理的?(ABCD)

A.B.C.D.举办中医诊所。 委托配制中药制剂。

医疗机构配置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 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

2、中医药法中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是(ABCD):

A.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B.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材料载明的要求配制中药制剂的,按生产假药给予处罚。

C.举办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后,但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或者责令停止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D.中医诊所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管理工作。

3、中医药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ABC

A.B.C.D.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 政府举办妇幼保健机构。 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 个人诊所。

4、对中药材的保护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

A.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 B.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鼓励发展人工种植养殖。

C.在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并在其执业活动中使用。

D.鼓励发展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提高中药材包装、仓储等技术水平,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

5、关于中医药服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

D.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发布。

二、判断题

共 7 页 第 1 页

1、在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但不得在其执业活动中使用。(×)

2、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不需要提供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

3、可以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

5、对经依法认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传统中药处方组成和生产工艺实行特殊保护 (√)

6、盲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的,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提供医疗按摩服务。(√)

7、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可以不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意见。(×)

8、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9、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10、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可以不经过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也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1、中医药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A.继承和弘扬中医药 B.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C.保护人民健康 D.以上均是 答案:D

2、中医药法明确了哪些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原则?()

A.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 B.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 C.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D.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答案:ABCD

3、中医药是具有悠久历史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发展中医药必须遵循中医药下列哪些内在规律?()

共 7 页 第 2 页

A.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 B.中医药教育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 C.中医药学校教育应当符合中医药学科发展规律 D.以上均是 答案:D

4、国家鼓励中医西医(),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A.相互学习B.相互补充 C.协调发展 D.以上均是 答案:D

5、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 )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 A.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B.规模适宜 C.结构合理D.形式多样 答案:ABCD

6、下面哪些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责。()

A.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 B.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C.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D.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答案:ABD

7、下列哪些内容体现了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意志?()

A.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为公民获得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 B.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 C.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D.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 答案:ABCD

8、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应当征求( )的意见。

A.同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 B.省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 C.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 D.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 答案:D

9、依据中医药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医疗机构属于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的范畴。( ) A.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 B.妇幼保健机构 C.社区卫生服务中心D.乡镇卫生院 答案:ABCD

10、经考核取得中医确有专长医师资格的,在执业活动中能否采用现代科学技术?( ) A.可以B.不可以 C.经培训后可以D.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 答案:B

11、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 )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共 7 页 第 3 页

A.准入、执业 B.基本医疗保险 C.财政投入D.医务人员职称评定 答案:ABD

12、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 )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A.名称、地址B.诊疗范围 C.人员配备情况D.注册资金 答案:ABC

13、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 )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A.考试B.考核 C.认定D.审查 答案:B

14、关于经考核取得中医确有专长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说法正确的是()

A.需在医疗机构内从事医疗活动满3年才可以个人开业 B.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以个人开业的方式从事医疗活动 C.只能在医疗机构内从事医疗活动 D.考核内容即执业范围 答案:BD

15、下列关于中医医疗机构人员配备和服务提供符合中医药法相关规定是()。

A.中医医疗机构配备医务人员应当以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主要提供中医药服务 B.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 C.在医疗活动中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应当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D.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应当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并运用和推广适宜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答案:ABCD

16、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应当经所在地( )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发布。 A.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 C.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答案:B

17、县级以上中医药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督检查,下列哪些事项是监督检 查的重点?( )

A.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是否超出规定的范围开展医疗活动

B.开展中医药服务是否符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 C.中医医疗广告发布行为是否符合本法的规定

共 7 页 第 4 页

D.以上均是 答案:D

18、下列哪些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中医药服务的职责?()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 答案:ABCD

19、国家制定中药材()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A.种植养殖B.采集 C.贮存D.初加工 答案:ABCD 20、下列哪些是中药材种养殖过程中禁止使用的?()。 A.化肥 B.催熟剂 C.高毒农药 D.剧毒农药 答案:CD

21、道地药材是指经过中医临床()应用优选出来的,产在()地域,与其他地区所产()中药材相比,品质和疗效更好,且质量稳定,具有较高()的中药材。

A.实践,一定,相同,驰名度B.长期,特定,同种,知名度 C.长期,不同,相同,美誉度D.短期,特定,同种,知名度 答案:B

22、下列哪些属于道地中药材保护与发展的措施?()

A.国家建立道地中药材评价体系B.扶持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 C.加强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生态环境保护D.鼓励采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答案:ABCD

23、关于中药材质量监测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中药材质量监测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 B.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做好中药材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C.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D.中药材质量监测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答案:A

共 7 页 第 5 页

2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并在其执业活动中使用的是()。

A.乡村医生.B.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 C.在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 D.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执业医师 答案:BC

25、关于在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中药饮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 B.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 C.根据本医疗机构医师处方的需要 D.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答案:ABCD

26、古代经典名方是指至今仍()、()、具有()与()的古代中医典籍所记载的方剂。

A.大量应用,疗效显著,资源丰富,优势 B.广泛应用,疗效确切,明显特色,优势 C.广泛使用,疗效确切,资源丰富,优势 D.大量使用,疗效确切,明显特色,优势 答案:C

28、对中药材的保护与发展,下列说法符合中医药法相关规定的是()。A.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 B.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鼓励发展人工种植养殖 C.对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动态监测和每5年一次定期普查 D.鼓励发展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提高中药材包装、仓储等技术水平,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 答案:ABD

29、关于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的规定,下列选项与中医药法相符的是()。

A.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的,应当向委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B.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仅限于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 C.医疗机构不可以委托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其他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 D.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 答案:A 30、中医药法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应采取备案管理?()

A.中药新药上市 B.委托配制中药制剂 C.医疗机构配制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 D.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 答案:BCD

31、中医药教育应当遵循下列哪些原则?()

A.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 B.以中医药内容为主,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 C.注重中医药经典理论和中医药临床实践 D.注重现代教育方式和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 答案:ABCD

共 7 页 第 6 页

32、在中医药教育体系中,( )是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 A.学校教育B.继续教育 C.师承教育D.自学 答案:C

33、国家对依法认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传统中药处方组成和生产工艺实行( )。 A.专门保护B.特殊保护 C.重点保护D.奖励 答案:B

34、中医药法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A.体现了国家意志和政府责任 B.体现了扶持与规范并重 C.注重了中医药发展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D.遵循了中医药发展规律 答案:ABCD

35、中医诊所应当将下列哪些项目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

A.《中医诊所备案证》B.卫生技术人员信息 C.诊所管理制度D.医疗技术规范 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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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中医药法 试卷 答案

红安县二程镇卫生院

中医药法培训考试(一) 姓名:

分数:

一、多项选择题(10分/题)

1、中医药法规定下列哪些项目采取备案制进行管理的?( ) A.举办中医诊所。 B.委托配制中药制剂。 C.医疗机构配置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 D.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

2、中医药法中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是( ): A.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B.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材料载明的要求配制中药制剂的,按生产假药给予处罚。 C.举办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后,但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或者责令停止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D.中医诊所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管理工作。

3、中医药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 ) A.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 B.政府举办妇幼保健机构。 C.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 D.个人诊所。

4、对中药材的保护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 B.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鼓励发展人工种植养殖。 C.在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并在其执业活动中使用。 D.鼓励发展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提高中药材包装、仓储等技术水平,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

5、关于中医药服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

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 D.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发布。

二、判断题(正确的打“√”错的的打“×”,5分/题)

1、在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但不得在其执业活动中使用。

( )

2、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不需要提供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 )

3、可以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 )

5、对经依法认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传统中药处方组成和生产工艺实行特殊保护 ( )

6、盲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的,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提供医疗按摩服务。( )

7、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可以不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意见。( )

8、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

9、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

10、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可以不经过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也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 红安县二程镇卫生院

中医药法培训考试(一) 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

1:ABCD;2:ABCD;3:ABC;4:ABCD;5:ABC; 二:判断题

×√√√√

√×√×√ 中医药法培训考试(二) 答案

一:不定项选择题

(1:B;2:ABC;3:A;4:ABD;5:ACD;6:B;7:ABCD;8:ABCD)

二、判断题

√√×√×

√×√×√

红安县二程镇卫生院

中医药法培训考试(二) 姓名:

分数: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5分,共40分)

1、中医诊所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

)不得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管理工作;

A、3年内

B、5年内

C、10年内

D、终身

2、中医药法规定以下哪些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

) A 、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 B.政府举办妇幼保健机构。 C.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 D.个人诊所。

3、医疗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应当经所在地(

)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发布。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

B、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

D、广告监察部门

4、按照中医药法,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B、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C、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D、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

5、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有以下哪些处罚(

A、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B、暂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执业活动

C、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

D、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6、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材料载明的要求配制中药制剂的,按(

)给予处罚。

A、生产劣药

B、生产假药

C、过期药品

D、质量不合

格药品

7、道地中药材是指(

A、经过中医临床长期应用优选出来的 B、产在特定地域内

C、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中药材

D、与其他地区所产同种中药材相比,品质和疗效更好,且质量稳定

8、制定中医药法是为了(

A、继承和弘扬中医药

B、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 C、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D保护人民健康

二、判断题(每题6分,共60分)

1、盲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的,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提供医疗按摩服务;

(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

)

3、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风险拟订本款规定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

)

4、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医疗机构可以凭本医疗机构医师的处方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

(

)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

)

6、国家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传统中成药。

(

)

7、除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可自愿设置中医药科室。

(

)

8、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

)

9、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农药和化肥等相关农业产品。

(

)

10、采集、贮存中药材以及对中药材进行初加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

红安县二程镇卫生院

术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

(

)

推荐第7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解读

《中医药法》解读

牟春兰

第一部分 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是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历经33年(于1983年由已故著名中医学家董建华首次提出)讨论,于2016年12月25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党和国家关于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将人民群众对于中医药的期盼和要求用法律形式体现出来,对于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医药法》全文共7004字,分9章63条。具体目录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 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发展 第四章 中医药人才培养 第五章 中医药科学研究 第六章 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中医药法》是中医药发展的一部纲领性法律,是“母法”,其他具体的规范会陆续在此基础上产生,目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在组织制定相关配套文件以助于本法的全面贯彻实施。

一、立法的背景意义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坚持中西医并重,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2003年国务院制定的中医药条例对促进、规范中医药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特色和优势发挥不够充分;现行医师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不能完全适应中医药特点和发展需要,一些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无法通过考试取得医师资格,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品种萎缩明显;中药材种植养殖不规范,影响中药质量;中医药人才培养途径比较单一,人才匮乏;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传承、发扬面临不少困难。中医药界一直呼吁制定一部较为全面的中医药法,几乎每年两会都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制定中医药法的议案、提案和建议。为了进一步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2008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中医药法列入立法规划。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中医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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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作。2011年12月原卫生部向国务院报送了中医药法草案(送审稿),2015年12月国务院将中医药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8月、12月进行三次审议后通过了中医药法。

中医药法的通过对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中医药法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医药法针对中医药自身的特点,改革完善了中医医师、诊所和中药等管理制度,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同时,中医药法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有利于规范中医药从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和中药质量。此外,中医药法的出台有利于提升中医药的全球影响力,在解决健康服务问题上,为世界提供中国方案、中国样本,为解决世界医改难题做出中国的独特贡献。在中医药法以及《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保障和促进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在给中国中医科学院的贺信中提到的那样,“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

二、立法目的

本法的立法依据为宪法。宪法第21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根据这一规定,制定中医药法。本法的立法目的包括:

一是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在与疾病长期斗争的过程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其有效的实践和丰富的知识中蕴含着深厚的科学内涵,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和人类健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健康服务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迫切需要继承和弘扬好中医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造福人类健康。

二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中医药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中医类医院(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3966所,中医类医院床位82.0万张,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45.2万人,中药工业总产值7800亿元。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病症、重大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加强,已经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

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2003年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对促进、规范中医药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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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中医药服务领域出现萎缩现象,特别是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发展规模和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二是现行医师管理、诊所管理和药品管理制度不能完全适应中医药特点和发展需要,一些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无法通过考试取得医师资格,同时现行的审批管理模式导致开办中医诊所门槛过高,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出现萎缩现象;三是由于中医药人才培养途径比较单一,中医药教育体系不够完善,导致中医药人才匮乏;四是野生中药材资源破坏严重,人工种植养殖中药材不规范,导致部分中药材品质下降,影响中医药可持续发展;五是中医药科学研究能力不足,导致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传承、创新方面面临不少困难。为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在现行中医药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中医药法,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使中医药这一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更好地发扬光大,造福广大人民群众,促进健康中国建设。

三、立法思路和亮点

立法思路:

中医药法立法工作遵循的总体思路:一是贯彻党中央关于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二是,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同时,进一步规范中医药从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和中药质量;三是,处理好与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的关系,对现行法律已有规定的,不再重复规定。

中医药法共9章63条,有五大亮点:

第一,明确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一是明确“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明确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三是明确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四是明确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第二,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中医药具有鲜明的特色和优势,在很多方面不同于西医药,例如,中医服务人员存在师承等培养方式,中医诊所主要是医师坐堂望闻问切,服务简便,不像西医医疗机构需要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中医药法充分考虑到中医药的特点和发展需要,对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完善:一是改革完善中医医师资格管理制度,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二是改革完善中医诊所准入制度,将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三是允许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凭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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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制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或者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四是对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和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五是明确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

第三,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中医药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中医类医院(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3732所,中医类医院床位75.5万张,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39.8万人,2014年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5.31亿。中药生产企业达到3813家,中药工业总产值7302亿元。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病症、重大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但是,与人民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相比,我国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中医药服务能力仍然薄弱。为此,中医药法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一是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二是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三是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四是明确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五是发展中医药教育,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大对中医药科学研究和传承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应用。六是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七是明确国家采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加强少数民族医疗机构和医师队伍建设;民族自治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制定促进和规范本地方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办法。

第四,加强对中医医疗服务和中药生产经营的监管。针对中医药行业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虚假宣传、中药材质量下滑等问题,中医药法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进一步规范中医药从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提升中药质量:一是明确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符合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应当经审查批准,发布的内容应当与批准的内容相符。二是明确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三是加强中药材质量监测,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四是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五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配制中药制剂的监管。

第五,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是规定中医诊所、中医医师超范围执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二是规定举办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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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或者责令停止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三是规定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未依法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材料载明的要求配制中药制剂的,按生产假药给予处罚。四是规定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与经审查批准的内容不相符的,撤销该广告的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该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查申请。五是规定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部分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及重点、难点

一、《中医药法》关键词的解读

从《中医药法》中的关键词角度解读,共提及关键词46个,详见下表:

(一)1个“并重”:

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 【解读】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了中医和西医具有同等地位。

(二)3个“规律”:

1.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 2.中医药教育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

3.中医药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应符合中医药学科发展规律。 【解读】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

(三)3次提到“支持社会力量”:

1.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2.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3.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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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社会资本迎来政策商机,中医药事业的市场化程度将大幅提高。

(四)3次提及“少数民族医药”:

1.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 2.加强少数民族医疗机构和医师队伍建设;

3.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制定促进和规范本地方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办法。

【解读】少数民族医药的发展迎来春天,但尚需各少数民族地区进一步制定发展细则。

(五)4个“中医药特点”:

1.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 2.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

3.国家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

4.国家„„根据中医药特点对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标准并及时修订。 【解读】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符合中医药特点。

(六)4个“备案”:

1.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2.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医疗机构医师处方的需要,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向委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

【解读】将由审批制变为备案制,解除束缚,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

(七)5项待定细则:

1.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2.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风险拟订本款规定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3.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4.前款所称古代经典名方„具体目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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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制定或者修订。 【解读】要全面落实《中医药法》,尚需中医准入、相关人员考核、经典名方目录及其制剂化免临床、标准化等细则出台。

(八)6个“结合”:

1.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 2.国家„„促进中西医结合;

3.中医药教育应当„„现代教育方式和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 4.国家发展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5.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促进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继承和创新; 6.民族自治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制定促进和规范本地方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办法。

【解读】传统与现代、理论与实际、中医与西医相结合,充分体现了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客观基础和实践性。

(九)7个“纳入”:

1.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3.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

4.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5.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6.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7.加强(纳入)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 【解读】纳入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及应急储备等7个纳入,确保中医药事业进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流。

(十)建立10个“体系”:

1.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 2.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3.建立„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 4.建立道地中药材评价体系; 5.鼓励发展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 6.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 7.完善中医药学校教育体系;

8.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 9.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 10.推动建立中医药国际标准体系。

【解读】建立中医药管理、服务、教育、流通、追溯、创新、评价、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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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际化等10个体系,切实贯彻《中医药法》。

二、从中医药产业链解读

从《中医药法》中的中医药产业链角度解读,涉及中医药产业链上37个关键点,详见下表:

(一)中药材

1.环保: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

2.道地药材:支持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扶持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加强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采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措施保护道地中药材;

3.流通:鼓励发展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提高中药材包装、仓储等技术水平,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

4.人工种养殖: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鼓励发展人工种植养殖; 5.使用:在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并在其执业活动中使用。 【解读】加强环保,保护道地中药材和野生药用资源,发展包装、仓储等技术,确保中药材质量和供给,根除“中医将忘于中药”的隐忧,从源头上确保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中药饮片

1.支持应用传统工艺炮制中药饮片;

2.对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医疗机构医师处方的需要,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

3.医疗机构可以凭本医疗机构医师的处方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 4.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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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发扬传统炮制工艺,纳入医保,根据中医药特点,适当放宽限制,大力促进中药饮片的发展。加强监管,杜绝“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怪相的发生,确保质量,改变中药饮片行业小散乱的现状。

(三)中药制剂

1.验方: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

2.鼓励医疗机构根据本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要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支持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支持以中药制剂为基础研制中药新药;

3.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

4.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解读】源于经典名方的制剂免临床、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变审批制为备案制、纳入医保等,根据中医药特点,适当放宽限制,丰富中药制剂组方来源,简化程序,弥补中药制剂新品种审批慢供给不足的短板,促进中药制剂的快速发展。

(四)中医药人才

1.储备: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 2.培养:

(1)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

(2)中医药教育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以中医药内容为主; (3)完善中医药学校教育体系,支持专门实施中医药教育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发展;

(4)中医药学校教育„„应当体现中医药学科特色,符合中医药学科发展规律;

(5)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

(6)加强对中医医师和城乡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培训; (7)发展中西医结合教育; (8)应当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

(9)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 3.考核:

(1)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

(2)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3)盲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的,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提供医疗按摩服务。

【解读】根据中医药特点,建立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考核机制,让民间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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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会合法行医(正所谓“高手在民间”),加强储备,彻底解决中医药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

(五)中医药服务

1.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

2.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3.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

4.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应当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并运用和推广适宜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6.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

7.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8、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9.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10.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

11.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解读】完善中医药人才、科室、技术配备,将中医药服务纳入规划、预算、医保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等,全方位保障中医药服务的供给和发展。

(六)中医药研究

1.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等,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

2.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对中医药古籍文献、著名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以及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的整理、研究和利用。

3.国家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推动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

4.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对„„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项目的科学研究。

5.国家鼓励组织和个人捐献有科学研究和临床应用价值的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诊疗方法和技术。

【解读】加大力度支持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推动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

(七)中医药文化

1.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传承人应当开展传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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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

3.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对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传承使用的权利; 4.对经依法认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传统中药处方组成和生产工艺实行特殊保护;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

【解读】明确中医药文化的保护、传承、宣传主体方法和责任,确保中医药文化的保护、传承和传播。

《中医药法》的出台,是落实宪法“发展现代医药和祖国传统医药”规定、贯彻“中西医并重”卫生工作方针的关键,使中医药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更加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广泛可及等优势,对中医药健康、自主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当前的医改定将产生重大而积极的影响。

三、《中医药法》核心释义系列解读

(一)本法所称中医药包括什么?

【第二条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一是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中医药发源于我国,是中国各族人民几千年来在同疾病作斗争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人民群众集体智慧的结晶。在西医传入我国之前,我国只有一种医药学,当然没有必要将其称为“中医药”,所以我国古代并没有一部冠以“中医药”的医学文献。在古代,中医药有各种代称,如岐黄、青囊、杏林、悬壶等。“中医药”的称谓是在近代以后,随着西学、西医传入我国,为了便于区分,我国本土原有的学术体系、医学体系就被称为“中学”“中医药”,从此“中医药”就成了与“西医药”相对应的概念。

从国际上来说,“中医药”作为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已得到国际上的普遍认同。许多国家的立法多以“中医药”称呼中国的传统医药,如泰国颁布了《中医合法化条例》,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颁布了《中医注册条例》等。此外,有70多个国家与中国签订了包含中医药内容的政府协议或者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这些均表明“中医药”的称谓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共识。

少数民族医药是我国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藏医药、蒙医药、维吾尔医药、傣医药等少数民族的医药。藏医药有自己的系统理论,几千年来为我国藏区人民的健康和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早在公元前3世纪,高原人就有了“有毒必有药”的医理。公元7世纪,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建立起强盛的吐蕃王朝。大唐文成公主入藏带去了大量的医学著作和医生。同时,藏王还请了印度、尼泊尔医生入藏,结合高原古老的医学,编辑整理了大量的医学经典著作,其中最负盛名的是云丹贡布所著的《四部医典》。蒙医药是蒙古族人民在长期的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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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逐渐形成与发展起来的,它吸收藏医、汉医及印度医学理论的精华,逐步形成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和独特理论体系、临床特点的民族传统医学。维吾尔医药、傣医药等也有着较系统的医学理论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是中医药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少数民族医药还包括壮医药、苗医药、朝医药、瑶医药等,目前全国已有十多个少数民族设有本民族的医疗机构。

二是中医药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例如,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念就是中医药一个非常独特的理论。中医认为,人本身是一个有机整体,由脏腑经络组成,脏腑经络互相联系、沟通,调节人体的气血,维持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同时,人与自然也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即天人合一,人是大自然的产物。人要适应自然,顺应气候变化,针对自然界的各种变化,如气候的变化,作出相应的调节,否则就容易产生疾病。中医的独特理论,深刻地阐明了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并用于指导临床实践。

在中医基本理论的指导下,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出来的,用以防治疾病、健康养生的中医药技术方法也具有不同于其他医学技术的独特性,主要包括:一是针灸疗法,属于针法类,指利用各种针具刺激穴位来治疗疾病的方法。常用的有体针、头针、耳针、足针、梅花针、火针、电针、穴位注射、小针刀疗法等。二是灸法类,指运用艾绒或其他药物点燃后直接或间接在体表穴位上熏蒸、温熨,借灸火的热力以及药物的作用,通过经络的传导,以起到温通气血,疏通经络、调和阴阳、扶正祛邪、行气活血、驱寒逐湿、消肿散结等作用,达到防病治病的目的。三是手法类,包括头部按摩、足底按摩、踩跷疗法、整脊疗法、捏脊疗法、背脊疗法、按揉涌泉穴、小儿推拿疗法、点穴疗法等。四是外治疗法,包括刮痧疗法、灌肠疗法、火罐疗法、熏洗疗法、药浴疗法、火熨疗法、芳香疗法、外敷疗法、膏药疗法、敷脐疗法、蜂针疗法等。五是内服法,包括方药应用、中药雾化吸入疗法、中药茶饮法、中药药酒疗法、饮食药膳、膏方疗法等。六是中药炮制技术。中药材多源于自然界的植物、动物、矿物,药用部位含有一定的药物成分,但也常因带有一些非药用部分而影响疗效,并且不同药用部位药效有异。因此,原药材在发挥治疗作用的同时,也可能出现一些不良反应,这就需要通过炮制,调整药性,增利除弊,以满足临床治疗要求。经过炮制的中药降低或消除了中药的毒副作用,保证用药安全,提高了中药的效果。

(二)关于中医药的地位、发展方针和促进中西医结合的规定

【第三条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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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本条第1款明确了中医药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中的重要地位。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医药工作。从1982年宪法明确“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到1985年中央书记处在《关于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指出“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1997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将“中西医并重”作为我国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之一,再到2009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都明确了党和政府坚持中西医并重的一贯方针。正是由于我国确立了“中西医并重”这一医药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使得中医获得了和西医同等的发展权利。

本条第2款明确了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方针。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这一方针强调了两个方面:

一是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中医药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独特理论和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正因为中医药是独特的,所以发展中医药事业必须有中医药的思维,遵循中医药的内在发展规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在医疗机构管理、医师执业管理、中药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都要体现中医药特点,这也是制定中医药法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

二是发展中医药应当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所谓“继承”就是要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全面系统继承历代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全面系统继承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同时,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等。所谓“创新”,就是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主要是发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升创新成果的转化效率

本条第3款规定了促进中西医结合的原则。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是我国卫生工作长期实行的一项重要原则,其内涵是指将中医药的基本理论、临床实践与西医药知识结合起来,二者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提高临床疗效,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医药学。中医药法在贯彻“促进中西医结合”原则方面也作出了一些具体规定,如国家发展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以及开展中西医结合科学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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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在发展中医药事业中的角色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中医药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自身的独特优势。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要统筹规划发展。

一是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纲要和基本遵循,用以指导全国或某一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建设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国务院、省级、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都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现有的管理体系,不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也不能适应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所以本条明确要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这一管理体系包括国家、省、地市和县四级,以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此外,中医药法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督检查,并将下列事项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1)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是否超出规定的范围开展医疗活动;(2)开展中医药服务是否符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3)中医医疗广告发布行为是否符合本法的规定,同时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对中医药服务中的违法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执法责任。

(四)中医药工作管理体制

【第五条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本条第1款明确了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的中医药管理工作,是政府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国家机构。

除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外,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包括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也要在各自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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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作为药品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中医药法和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负责对中药的生产和流通等进行监管;农业部作为农业主管部门,在中药材种植养殖环节的管理中要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国家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在中医医师和中医医疗机构管理方面要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要依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分别在中药材行业管理、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中医药服务定价、中医医疗广告管理方面承担相应的责任,等等。

本条第2款规定了地方政府中医药管理工作的体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地方各级,包括省级、地市级、县级政府的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包括卫生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农业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价格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等要依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有关的中医药管理工作。

(五)国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的规定

【第六条国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为公民获得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支持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中医药事业。】 本条第1款明确了国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是发展中医药服务的基础。中医药服务包括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和康复服务。中医药服务体系包括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包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其他医疗机构中设置中医药科室,以及加强社区卫生站、村卫生室这些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等。

本条第2款规定了国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方面,除了政府举办公立的中医医疗机构外,也要积极调动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举办民营的中医医疗机构,包括民营的中医医院和中医诊所等。为此,中医药法本着平等对待民营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的原则,规定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以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资中医药事业。同时,国家还支持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中医药事业。中医药事业本身是在一项造福于公众健康的公益性事业,所以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和个人对中医药事业进行捐赠和资助。需要说明几点:一是这里规定的“组织”包括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二是组织和个人对中医药事业进行捐赠和资助,符合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慈善法的相关规定的,可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六)发展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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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

人才培养是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根基。当前,我国中医药人才、特别是基层中医药人才严重匮乏,难以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此,国家需要通过大力发展中医药教育,培养能够熟练掌握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适应临床需要的中医药人才。

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需要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这一教育体系中,既包括中医药学校教育,也包括师承教育;既包括毕业前或者出师前的教育,也包括毕业后或者出师后的继续教育;既包括学历教育,也包括非学历的培训等,总之是一个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需要说明的是,中医药法明确规定了中医药教育的基本原则:“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以中医药内容为主,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注重中医药经典理论和中医药临床实践、现代教育方式和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

在中医药教育体系中,中医药学校教育是培养中医药人才的主要渠道。我国目前的中医药学校教育主要包括中医药高等教育、中医药中等职业教育和中医药方面的其他非学历教育。其中,实施中医药高等教育的既有专门实施中医药教育的中医药大学,也有设置有中医药专业的其他高等学校。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高等中医药院校42所,200余所高等西医药院校或非医药院校设置了中医药专业,在校学生总数达75.2万人。中医药法明确国家完善中医药学校教育体系,支持专门实施中医药教育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发展。中医药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修业年限、教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评价及学术水平评价标准等,应当体现中医药学科特色,符合中医药学科发展规律。

在中医药教育体系中,师承教育是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作为千百年来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师承教育以言传身教、传承学术经验为特点,以中医药理论认识、实践经验、思辨特点、认知方式、医德修养为主要内容,以跟师学习为主线,是中医药得以延续和发展的主要形式。为此,中医药法明确规定,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鼓励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第八条国家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

“十二五”期间,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迈上新台阶。中国中医科学院屠呦呦研究员因发现青蒿素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实现我国科学家获得诺贝尔奖零的突破,突显了中医药对人类健康的重大贡献。建立起以16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重点平台的临床科研体系,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和慢性病的临床科研网络得到完善。45项中医药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科研成果转化为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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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诊疗标准规范、关键技术和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新药,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本法将推进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规范,这有利于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效率与效益,进一步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提高中医药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贡献率。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中医药的发展离不开科技发展和创新。本法第5章单设一章,对中医药科学研究作了规定,并且在多个条文中规定了中医药科技创新方面的内容,包括: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等,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促进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继承和创新。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对中医药古籍文献、著名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以及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的整理、研究和利用。国家鼓励组织和个人捐献有科学研究和临床应用价值的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诊疗方法和技术。国家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推动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对中医药基础理论和辨证论治方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的中医药防治,以及其他对中医药理论和实践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项目的科学研究。中医医师可以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在医疗活动中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应当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国家保护中药饮片传统炮制技术和工艺,支持应用传统工艺炮制中药饮片,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中药饮片炮制技术研究。国家保护传统中药加工技术和工艺,支持传统剂型中成药的生产,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传统中成药,等等。

应当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中医药知识产权是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领域。从当前的情况看,我们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做得很不够,比如中医药专利、技术秘密、商标、商业秘密等方面的保护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果不能保护好中医药的知识产权,在国内外都会受到侵犯,不利于中医药发展。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具体工作包括:(1)建立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2)开展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理论、政策与法制研究。(3)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管理机制。(4)培养中医药知识产权人才队伍。(5)培育中医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6)强化中医药科研全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7)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技术研究。(8)加强道地药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9)加强中医药国际合作与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管理。(10)推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进程。(11)开展中医药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八)中医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国家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 中医药是中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是中华文明的杰出代表。中医药为中华民族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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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盛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世界人民的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对人类健康事业的独特作用,本法有必要对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作出规定。

近年来,随着健康观念和医学模式的转变,中医药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中的疗效和作用日益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和接受。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学在世界范围内健康发展,中医药的国际合作有着良好的基础和广阔的空间。目前,中医药已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已同外国政府、地区主管机构和国际组织签署了86个中医药合作协议。随着中医药在世界范围的传播与影响日益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已成为我国外交工作和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中富有特色且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方位外交理念指导下,中医药对外合作内涵日益丰富,外延不断拓展,构建和完善了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高层次的合作格局。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医药“一带一路”规划》经中央“一带一路”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发改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颁布。中医药双边合作不断拓展,加强了与大国在传统医药领域合作。根据《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方面是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另一方面要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

(九)关于表彰和奖励的规定

【对在中医药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法律具有引导作用。给予表彰、奖励是发挥法律引导作用的重要方式。表彰、奖励与处罚不同,处罚是通过制裁给予违法者的负向激励,表彰、奖励是通过鼓励给予社会成员的正向激励。发展中医药事业,不仅靠政府和有关部门,还需调动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性,鼓励全社会参与中医药事业,形成共同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条需要把握以下几点:(1)关于“突出贡献”。“突出贡献”是一个弹性规定,可以在相关规定中予以细化。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奖颁发的条件是“重大”科学发现,包括: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国家技术发明奖颁发条件是“重大”技术发明,包括: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评选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82号)规定,“国医大师”候选人申报条件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品行端正,医德高尚;从事中医临床或炮制、鉴定等中药临床使用相关工作50年以上,仍坚持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具有主任医师、主任药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成就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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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思想或技术经验独到,在传承学术、培养继承人方面有较大建树等。(2)表彰、奖励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精神方面,如通报表扬,颁发奖状、奖牌、奖杯、奖章、荣誉证书等;二是物质方面,包括发放奖金、给予物质奖赏等。(3)关于国家有关规定。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关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二是适用于中医药行业表彰、奖励的一般性规定,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教育成果奖励条例》等;三是关于中医药行业表彰、奖励的特殊性规定,有关方面积极推动对在中医药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工作。

2009年,为表彰德高望重、医术精湛的名医名家的突出贡献,营造名医辈出的良好氛围,调动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京联合举办首届“国医大师”表彰会,颁发奖章、证书,何任等30位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老专家获得了“国医大师”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2014年,召开第二届“国医大师”表彰会,干祖望等30位老专家获得了“国医大师”荣誉称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屠呦呦研究员因在青蒿素发现与药物研发方面的重要成就,被授予2016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四、从《中医药法》实施角度解读

2016年底,《中医药法》出台,整个中医药界为之沸腾;2017年的全国两会上,中医药领域的委员们依然在热烈地为中医药高呼。只是,这次委员们关注的焦点,不再是法的落地,而是法的实施。

国家《中医药法》明确提出了要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展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众所周知,张庭栋教授用砒霜治疗白血病,李可老中医用大量附子治疗危急重症,屠呦呦教授受《肘后备急方》的启发发明了青蒿素,他们实际上都是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在中医药的临床和疗效上下功夫取得的突破。这正是中医药的真正传承和创新发展。

但仅仅有了母法还不够,还需要配备细则保证中医药法的落地,并废除现有的跟《中医药法》相悖的内容。“比如,1999年出台的《执业医师法》规定,中医师需有4年以上的医学院校学历方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其考试内容一半是西医内容,这种管理办法不完全符合中医自身特点,把许多自学成才,师承,家传人才拒之门外。该《医师法》也取消了大批民间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一技之长的大约15万人的乡村医生的行医资格,导致乡村基层中医人才缺乏,农民看中医越来越困难。显然,这些规定与现行的《中医药法》相关规定不符。现行的《药品管理法》要求中药的评审完全按照西药的评审标准进行,也被委员们认为是极其不公正、不科学、不合理的。比如:《伤寒论》、《金匮要略》、《太平局方》、《医宗金鉴》等医书所记载的方剂,已经应用了上千年,接受了无数万例的临床验证,深受官方和业内认可。但按照现行的审批办法,还得按西药的要求做临床、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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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毒理等验证,这也不合理。

《中医药法》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好《中医药法》,是中医药行业当前的头等大事。要切实抓好该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以推动这部法出台的恒心、耐力和韧劲来抓好法的实施。要充分认识《中医药法》作为中医药工作“母法”的重要地位,以此为根本,创新中医医政管理制度和模式。目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将在2017年7月1日前出台中医诊所备案管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考核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底前出台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同时,还要配合出台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炮制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品种备案管理办法。各地要积极配合做好配套文件起草工作和配套文件出台后的实施工作,确保《中医药法》各项规定按时得到全面落实,不延时,不打折扣。要充分认识《中医药法》的重要作用,对照《中医药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他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性法规与之不相适应的规定进行梳理,主动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或起草中能够更好地反映《中医药法》的内容,体现中医药特点,使其他法律法规与《中医药法》更好地衔接。

五、结束语

《中医药法》作为中医药发展中的第一部纲领性法律,秉承的是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中医药事业不仅要发展,还要健康地发展,所以一方面得大力扶持,另一方面要依法进行规范。《中医药法》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改革完善了中医医师、中医诊所和中药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同时规范中医药从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和中药质量,为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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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周活动方案

2013年“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局“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意义

根据活动的“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的主题,活动主要突出卫生行业的特点、特色,紧紧围绕我院的办院理念和中医药文化建设内涵,以“关爱健康、普及科学”为主题,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切实做好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意识。

二、活动内容

1、中医药防病治病的基本理念和知识;

2、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与方法;

3、中医中药知识宣讲;

4、宣传方式:采取科普讲座、健身方法讲解、义诊咨询、发放宣传画册等方式。

三、活动地点

冷水卫生院

四、活动要求

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我院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中医中药科普知识宣传周”活动,充分认识举办科普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做好筹备和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1

冷水卫生院

推荐第9篇: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周活动方案

永平县中医院“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云卫发【2010】400号)、大理州卫生局(大卫发【2010】172号)“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巩固“中医中药中国行”取得的成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中医中药科普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紧紧抓住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战略机遇,深入广泛地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为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中医药更好地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活动意义

通过在全县范围举办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集中展示中医药悠久的历史、科学的理论、独特的方法、良好的疗效,让社会更加了解中医药在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推进中医药惠及千家万户,为大众健康服务。

三、活动内容

(一) 宣传内容、方式

1.宣传内容:一是中医药方针政策及中医药发展成就;二是中医药防病治病的基本理念和知识;三是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与方法;四是中医药历史知识、名人故事等。

2.宣传方式:采取科普讲座、健身方法讲解、义诊咨询、张贴发放

1宣传画册、科普游艺互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

(二) 具体活动项目

在我院设立分会场,活动期间将开展以下活动:

1. 举办云南省“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周”永平县分会场活动启动仪式;

2. 活动期间组织我院名老中医对广大群众讲解中医药养身保健不少于3场;

3.

4. 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义诊咨询3次; 活动周启动当天,按照“宣传方式”要求开展不少于4种宣传活动,同时发放中医药养身保健科普宣传单;

5. 和我县广播电视局配合,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争取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组织管理

(一) 成立我院“云南省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周”永平分会场活

动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

组长:周志伟院长

副组长:冯国杨副院长

程春副院长

成员:李红灿医务科长

蔡继勇医务科副科长

马建勤护理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人由李红灿兼任,成员包括院办公室、

门诊部、内科、外科、针推科、中药房各科室人员。负责各项任务的具体执行。

五、活动执行时间

本次活动执行时间2010年8月,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任务。

六、活动地点

主会场:永平县中医院

分会场:各乡镇卫生院

七、活动要求

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我院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中医中药科普知识宣传周”活动,充分认识举办科普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做好筹备和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永平县中医院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四日

推荐第10篇:《中医药法》知识竞赛主持词

《中医药法》知识竞赛主持词

男:尊敬的各位领导。 女:亲爱的各位同仁。 合:大家下午好! 女:六月的大地,欣欣向荣,百业兴旺。 男:六月的庆城,鲜花竟放,瓜果飘香。

女:在这火热充满激情的季节,我们迎来了期待已久的《中医药法》知识竞赛。本次竞赛由县卫计局和县总工会共同举办,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本次竞赛的领导和队员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男:今天光临现场的领导有??? 女:首先,有请?就本次活动做重要讲话。

男: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参赛队共24支,上午综合笔试选拔了前12名的参赛队参加本次竞答比赛,他们分别是1号台XXX代表队,2号台XXX代表队,......12号台XXX代表队。

女: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献给各位代表队,希望他们在今天的比赛中赛出成绩、赛出水平。

男:为了保证竞赛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赛事圆满成功,本次知识竞赛特设监督组和仲裁组,监督组由3名成员组成,负责监督竞赛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他们分别是:?。仲裁组由3名成员组成,负责对难以判定正确与否的答题进行仲裁,他们分别是:XXX,欢迎你们。

女:在正式比赛前,我先向大家宣布今天的赛场纪律:

1、参赛人员及现场观众一律将手机关闭或设为静音,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参赛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有关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人员回答问题时,观众和队员不得提示,否则回答正确也不计分。

4、参赛人员回答问题有争议时,由评委作出最后裁定,参赛人员及观众不得与主持人和评委就有关问题进行争论。

5、若比赛的最终结果有并列情况,我们将以抢答方式加赛试题,区分名次。

6、参赛人员作答时如未听清题目,可示意主持人重复题目,最多重复3遍。

男:希望各参赛队员赛出成绩、赛出风格,希望观众朋友们文明观看、切勿喧哗。

女:各代表队己按赛前抽签台次就座,各队选手也已按座次编号,比赛过程中选手编号不得改变。

男:现在,我们进入比赛的第一个环节:必答题,每队3题,每题10分。必答题的规则是这样的:

1、主持人提问,每题应按照顺序1号、2号、3号选手逐个独立回答问题,其他队员不得提示或补充,经他人提示后所答题不计分。

2、队员答题确定后,要说“回答完毕”,并不得再进行补充。

3、队员答题时间为30秒,回答正确加10分,回答错误或答题超时不得分。女:现在请1号台代表队1号选手听题:??? 请作答......,回答正确加10分?回答错误,不得分? 男:请2号台代表队1号选手听题: ......女:第一个竞赛环节-----必答题进行完毕,各代表队初试锋芒,均表现不俗,可谓旗开得胜。希望各代表队继续努力,在接下来的抢答题中继续取得好的成绩。现在让我们看一下各队当前的得分情况……

2 男:1号台……分、2号台……分、3号台……分、4号台……、5号台……分、6号台……分。

女:7号台……分、8号台……分、9号台……分、10号台……分、11号台……分、12号台……分。

男:下一个环节更加紧张,更加精彩,要求大家不仅要知识基础扎实,还要耳聪手快,听得准,按得快。下面开始本场比赛的第二环节——抢答题,这也是此次知识竞赛最紧张的一个环节,有效抢答(即抢答作废不计算在内)共15道题。 男:抢答题的规则是这样的:

每题分值为10分,答题时间为30秒,由取得抢答权的参赛队出1名队员独立回答,其他队员不得提示或补充。完全答对,加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倒扣10分:

1、答错或答题超时或抢而不答;

2、非答题队员独立完成;

3、在主持人尚未宣布“开始”前,按响抢答器,该题作废,该队视同答错题扣分。

女:现在调试抢答器。请1号台试一下,请2号台试一下,请3号台试一下,请4号台试一下,请5号台试一下,请6号台试一下; 男:请7号台试一下,请8号台试一下,请9号台试一下,请10号台试一下,请11号台试一下,请1,2号台试一下。

女:抢答器调试结束,没有问题。请各参赛队注意,请听好题: -----------------(以下由主持人临场分工变化)----------------------- 男:第二个竞赛环节-----抢答题进行完毕,现在让我们看一下各队当前的得分情况……

3 女:现在进入第三个竞赛环节:风险题竞赛,风险题分10分题、20分题和30分题, 答题时间为不超过1分钟。

男:风险题的规则是这样的,每队只有一次机会,可任选三种分值中的一道题回答,也可以放弃选题机会。各参赛队自选分值并选择1—12之间的任何一个数字抽取题目后,由1名队员完成,其他队员可以提示或补充。完全答对,加相应分值;答错或部分答对或答题超时,倒扣相应分值。

女:请1号参赛队选择分值并选择题号,他们抽到的题是…… 请作答......,回答正确加10分?回答错误,不得分?

男:请?号参赛队选择分值并抽取题号,他们抽到的题是…… ......女:第三个竞赛环节-----风险题进行完毕,现在让我们看一下各队当前的得分情况…… 男:宣布竞答得分情况。

下面休会十分钟,请大家不要走远,马上将宣布各队笔试竞答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如有排名重复,将加赛抢答题;

女:我们今天的知识竞赛最终得分情况是:***代表队 分;***代表队 分;***代表队 分;***代表队 分;***代表队 分。 男:现在举行颁奖仪式,首先请XXX??????各位领导到前台就位颁奖。

女:有请获得本次知识竞赛三等奖的*******代表队、*******代表队、******代表队上台领奖。

男:有请获得本次知识竞赛二等奖的*******代表队、*******代表队上台领奖。

女:请获得本次知识竞赛一等奖的*******代表队上台领奖。

4 男:下面为获得优秀个人的15名选手颁奖。请获得优秀个人的XXX、XXX、XXX、XXX、XXX、XXX上台领奖。

女:请获得优秀个人的XXX、XXX、XXX、XXX、XXX、XXX上台领奖。 男:请获得优秀个人的XXX、XXX、XXX上台领奖。

合: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获奖的各参赛队及优秀个人表示祝贺。 ------- 女;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一转眼,我们的比赛即将落下帷幕。今天,我们见证了激情和智慧,体验了欢笑与喜悦,在法律的海洋里尽情畅游,与知识交接,与法律同行。

合:敬爱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今天的《中医药法》知识竞赛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参与,再见。

第11篇:中医药文化建设方案

邵阳正骨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医院作为中医药文化继承和创新、展示和传播的重要场所,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有利于体现中医医院的基本特征, 有利于巩固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更好地保持发挥中医药特 色优势、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进一步推动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特制订《邵阳正骨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中华文 化,以大力培育和倡导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为核心,以营造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中医药文化氛围为重点,为广大百姓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进中医药文化创新,增强其发展活力,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力求做到中医药文化建设与医院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医院文化建设相结合,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达成有机统一。

二、基本原则:

(一)、以中医药文化为主体,融合时代文化特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充分体现我院中医药文化特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医院文化建设的全局,树立“大医精诚”的思想,强化员工职业素养,发扬“仁、和、精、诚”的中医文化精髓,为中医医院的改革与发展奠定基础。

(二)、坚持“突出特色”的原则。中医药文化建设与医院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医院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价值观 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的有机统一,使医院中医文化建设 充分体现医院个性特征和文化特征。围绕医院发展规划,以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科室建设、人才培养以及科学管理等各 项内涵建设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主要目标

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进一步增强我院中医药文化底蕴,彰显中医药文化氛围,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管理文明的有机统一,通过中医药文化建设,使人民群众从诊疗环境、就诊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切 实感受到独特的中医药服务。

四、医院文化建设的内容

(一)价值观念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是中华民族深邃的哲学思想、高尚

的道德情操和卓越的文明智慧在中医药中的集中体现,主导着中医医院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向。要深入挖掘中医药文 化中“医乃仁术”、“大医精诚”等价值观念,认清自身价 值需要、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关键,在思想理念、价值取向、培育方针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医生和护士是直 接为病人服务的人,必须确立和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 念,把维护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感动人,通过开展以“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次详细的入院介绍、一张舒适的病床、一壶热水、一 个整洁的环境”的活动,为病人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服务。各科室要在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 文化,切实改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 面的工作。

(二)医院宗旨医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与人民群众的生 命健康息息相关, 我院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坚持“仁爱、精诚、求实、创新”的精神,推动医院文化建 设,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三)建院方针几年来,我院坚持“科技打造医疗,疗效树立品牌,服务善待患者,关爱铸造人生”方针,不断强化科技技术含量,引进现代化的诊疗设备,营造专科特点,打造专科优势,为每一位患者提供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人性

化、现代化的医疗服务。同时,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保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灵魂,不断改进医院各方面工作、增强员工凝聚力。这是提高医院创造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源泉,是中医 事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证。

五、行为规范

(一)、诊疗行为规范医务人员要加强法律意识,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在医疗活动中,要遵守卫生管理条例、行政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免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事件;要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书写;要加强医务人员的责任心,避免在诊治过程中出现误诊、漏诊等现象发生。

(二)、言语仪表规范我院医务人员在接待患者和家属时,必须遵循文明服务用语规范,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配 合”等文明词语,做到一要有称呼,二要有礼貌,三要用亲切的语言,大力提倡文明敬语,坚决禁止使用禁语。 医生上岗统一着装男性必须配长裤、皮鞋,夏天不得穿大短裤、露脚趾凉鞋。女性也可搭配裙装,裙边不能超过隔离衣下摆。冬天不得穿长统靴上岗,夏天不得穿鞋拖。冬夏装更换按医院统一时间要求,不得擅自更换。隔离衣保持整洁无皱褶,每周换洗一次,特殊情况下随脏随洗。

(三)、教学传承规范规范教学传承行为,有利于我院中医文化的发展,也有利于我院人才的培养和医院的长期发展。教学传承规范,是传道授业、学医习业等方面的行为准则,应弘扬中医尊师重教、教学相长的优良传统,老师应为人师表、修身正行,平易待人、乐育英才,乐教敬业、口传心授,因材施教、循循 善诱,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示人规矩不示人以巧;学生应尊师重道、谦逊恭敬,持之以恒、精勤不倦,勤求古训、博采众方,学贵专

一、思贵沉潜,继承创新、与时俱进。

(四)、特定礼仪我院建立健全保障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发挥的医院各项

规章制度,将各种行为规范通过制度固定下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的体现中医医院特点的《员工手册》。同时,将《员工手册》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员培训中,定期开展讲座,并注重培训形式的多样性、趣味性,提高培训效果。

(五)、环境形象医院环境形象是中医药文化物质载体,是展示与传播

中医药文化的重要方面。我院在进行环境形象体系建设中充分彰显中医药文化,有利于体现中医医院的基本特征;有利于巩固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更好地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 势;有利于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管理文明的有机结合,达到医院内部的和谐统一,有利于提高医院的竞争力。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是党和政府振兴中医、弘

扬民族文 化的重要举措之一,不仅对促进文化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且对促进人体的和谐、家庭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医院在充分认识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重要性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医药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中医文化建设的领导,医务科、护理部和门诊部统筹协调,确保中医药文化建设规划的有效实施;各科室主任负责各科门诊室内、病房的文化建设,门诊楼走廊、大厅由门诊部具体负责,楼外庭院由总务科具体负责,办公楼由医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可持续发展计划,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协作、有效落实、逐步推进的医院文化建设责任体系。

(二)形式多样,内容广泛。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以中医人文关怀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把中医药文化建设成为一项群众性的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一方面充分利用院内会议、学术讲座等各种场合与途

径对医院文化进行宣传,以医院网络和宣传栏等作为宣传阵地,采用书法、图版、标语等多种表现形式,切实把中医经典、医德警言警句等富含中医哲学思想内容渗透到医院文化建设中来,开设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科学实用的中医药科普教育专栏,介绍中医药的基本知识、诊治原理,普及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与人们日常生活相关的中医药知识、方法、观念,力争使人 从中感受到中医药文化氛围,接受中医药文化的陶冶。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养。各职能科室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从事中医药

文化建设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加强对职工尤其是青年医护人员的中医药文化以及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培训,努力提高全员的中医药文化素养,使其言行、举止、思维、诊疗工作无不体现中医药文化的内涵,鼓励各科 室建设富有自身特色的个性化科室文化。

(四)长远规划,持续发展。中医药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医院对 此要有一个长期规划,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科学发展观,力争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从建筑风格、内部装潢、诊疗环境、形象识别等方面入手,通过传统文化元素和艺术手段展现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环境的氛围,体 现中医药古朴典雅、简约大方的特色,体现中医院的与众不同。塑造优秀的医院形象,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使长期规划得到具体落实,中医药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

(五)加强考核,注重实效。医院将文化建设列入各科室年度考核目标,定期检查督导,根据调查信息统计及反馈的结果进行阶段评估,重点对理念的认同情况、行为能力的程度、表象文化建设的进度和效果作出评价,制订必要的奖惩措施,切实把这项有利于事业发展,有利于体现医院价值观念的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附:邵阳正骨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廖怀章

副组长:刘长琪,孙江波

成员:何育新,宋祥勇,刘军,何乐善,熊圆圆,曾冬香,王玲,孙向云,

第12篇: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018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答案

单选题(共 10 题,每题 10 分) 1 .《中医药法》将于()正式施行

    A.0025, December 25, 2016 B.0001, May 01, 2017 C.0001, July 01, 2017 D.0001, December 01, 2017 我的答案: C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暂无

2 .中医药定义不包含下列哪一条()

    A.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 B.中医药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 C.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D.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我的答案: C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暂无

3 .《中医药法》的第五条是()

  A.关于中医药的地位、发展方针和促进中西医结合的规定。 B.是关于中医药工作管理体制的规定。

 C.本条是关于建立中医药教育体系的规定。 D.以上都是 我的答案: B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暂无

4 .关于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监管总体要求的规定是属于第()章的内容

    A.第二章 B.第三章 C.第四章 D.第五章 我的答案: B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暂无

5 .在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地产中药材并在() 中使用。

    A.自种 B.自采 C.其执业活动 D.以上都可以 我的答案: D

:D 答案解析: 暂无

6 .中医药重点科学研究领域的规定包括()

    A.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 B.重大疑难疾病 C.重大传染病 D.以上都是 我的答案: D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暂无

7 .关于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不正确的是()

    A.不得开展传承活动 B.可以开展传承活动 C.组织遴选传承项目 D.组织遴选传承人 我的答案: A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暂无

8 .国家对经依法认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传统中药处方组成和生产工艺实行()。

  A.特殊保护 B.强制公开

 C.不得转让 D.以上都是 我的答案: A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暂无

9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成药和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   A.中医诊疗项目 B.中药饮片 C.中药制剂 D.以上都是 我的答案: D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暂无

10 .经考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暂停()执业活动

    A.六个月

B.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C.一年 D.二年 我的答案: B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暂无

第13篇:与法同行活动方案

马坝初级中学

“健康成长,法律同行”演讲比赛活动方案

为了增强全县中学生的法治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营造中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着力推进“平安盱眙”、“平安校园”建设,根据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淮安市教育局淮检发〔2014〕50号《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实施“蓝天校园工程”的意见》和盱眙县教育局通知精神,马坝初中特组织开展“健康成长,法律同行”为主题的学法用法演讲比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让广大中学生通过演讲比赛阐释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成长环境,以增强他们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进一步推进“法治盱眙”、“和谐盱眙”和“平安校园”建设。

二、演讲主题

以“健康成长 与法同行”为主题。立足自身实际,围绕“学法、守法、用法”,演讲稿题目自拟、不得抄袭,要求内容实事求是、抒发真情实感,题材不限、形式不限。

三、比赛要求

1.参赛对象:各年级每班选派学生3--4名参加年级初赛,每年级选拔5名同学参加学校决赛。

2.时间安排: (1)学校和各班宣传发动阶段(9月12日-9月20日); (2)9月25日前各班必须将参赛学生名单报到德育处左仕明处; (3)9月27日至9月29日分年级组组织初赛。10月10日学校进行决赛。

3.演讲要求:

参赛选手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参赛选手需脱稿使用普通话演讲。

4.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一)、评分规则

1.比赛顺序按照抽签顺序进行。

2.本次比赛采用100分制进行评分。评委5人,取平均值作为选手最后得分。评委分值评到小数点后一位数,最后得分值算到小数点后二位数(四舍五入法)。

3.比赛由评委评分并当场亮分。评委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分析、打分。前三位选手将在第四位选手演讲后统一亮分,第四位选手将在第五位选手演讲后亮分,以此类推。

4.选手名次从高到低,评出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其余为鼓励奖。

(二)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紧扣主题,观点鲜明,条理清晰,思想性强,富有时代特色。事例真实、可靠、典型、生动。(30分)

2.语言水平:文词准确,朴实,生动,优美。字正腔圆,发音准确,表达流利。声音洪亮,声调抑扬顿挫,富有感染力。(30分)

3.形象仪表:仪态端庄,着装得体,礼貌文雅。眼神、表情传神达意。手势、动作、举止自然优雅。(30分)

4. 现场效果:演讲者具有控场应变和观众信息的反馈处理能力。要求脱稿演讲,带稿子的相应扣分。(5分)

5.时间控制: 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超过的相应扣分。(5分)

四、奖项设置

本次演讲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各若干名;

五、比赛评委:

赵昆来 王国余 蔡传荣 夏侯志 张石军 徐慧 张亮

六、音响和电子屏幕准备: 杨克波

七、计分统计: 左仕明

第14篇:侨法宣传活动方案

***区2012年侨法宣传

暨“侨爱工程——送温暖医疗队”义诊活动方案

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是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开展侨法宣传活动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为增强广大归侨侨眷、港澳同胞亲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根据我区侨胞、侨属人数较多的实际,及市外侨办有关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宣传贯彻侨法,促进侨界和谐。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持续宣传贯彻侨务法律法规,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做好侨法“进社区、进侨场、进侨乡”工作;更加有效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为构建和谐***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活动时间及牵头、协助单位

以10月份为主,个别项目提前安排到9月份。活动由本办牵头负责,联合区侨联、***卫生院及各乡(镇)等单位协助配合。

四、具体内容

1、开展侨法知识宣传活动。一是由本办负责向各乡(镇)、各单位提供侨法宣传相关材料,并督促做好宣传工作。各乡(镇)、各单

位要及时与本办取得联系,加强工作沟通。二是联合区侨联,通过移动通信部门,将侨法信息发送到侨资企业负责人、归侨侨眷、海外侨胞代表及市、区侨务系统、涉侨执法干部等手机上,通过发送移动信息开展侨法宣传。三是各乡(镇)、各单位要通过悬挂横幅、搭建宣传拱桥等形式宣传侨法知识;我办联合区侨联在机关、社区街头等悬挂宣传横幅、搭建宣传拱桥,同时要组织人员在埭头镇街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侨法宣传咨询等方式宣传侨法知识。

2、开展“侨法进侨企”活动。

组织办人员分片分批次走访、调研侨资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侨资企业负责人的建议和意见,切实为侨企排忧解难,提高侨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3、召开侨法学习座谈会。

联合区“五侨”共同召开侨法学习座谈会。邀请区外经局、经贸局、工商局、土地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统战委员及海外侨胞、侨资企业、归侨侨眷代表参加座谈。

4、组织走访贫困归侨侨眷。联合各乡(镇)组织人员逐户走访2008年侨情普查确认的及近几年更新的归侨侨眷,掌握归侨侨眷生产生活情况,帮助侨眷解决实际困难。

5、组织开展“侨爱工程—送温暖医疗队”义诊。

联合***卫生院,组织人员到***镇驻地义诊宣传。为侨界群众诊断病情、开处方、量血压、做心电图等。

***区外侨办

二0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第15篇:“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方案

“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组织全校学生开展一次学习宪法的主题队活动。并请

五、六年级的同学们积极学习宪法法律,寻找身边的法律故事,撰写演讲稿,进行演讲比赛,畅谈学习宪法、遵守法律的体会,传播宪法法治好声音。

二、活动时间:2015年10月15日

2:00—3:00

三、参加方式:

五、六年级各班在自行组织预赛的基础上,选拔推荐一名学生参加全校的决赛。

四、评比表彰:比赛设以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获一等奖选手将推荐参加全区、全市演讲比赛。

四、活动要求:演讲稿必须为演讲者或推荐班级原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紧扣宪法法治主题。参赛选手必须脱稿演讲,做到仪态自然、大方、得体,表情丰富,普通话标准,演讲时长不超过5分钟,鼓励各类有创意的表演形式。

第16篇:中医药实施建设方案

克山中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的要求,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以大力推进医院文化建设。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大力培育和倡导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为核心,以营造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中医药文化氛围为重点,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进中医药文化创新,增强其发展活力,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医院文化建设的全局,树立“大医精诚”的思想,强化员工职业素养,同时确保医院的一切行为,都要以满足患者的需求为出发点。

(二)坚持“突出特色”的原则。中医药文化建设与医院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医院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的有机统一。按照总体要求,从医院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建设工作充分体现医院个性特征和区域文化特征。紧紧围绕医院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以及科学管理等各项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医院文化建设主要目标

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医疗卫生发展要求、遵循文化发展规律、符合医院发展战略、反映医院优势特色的文化体系。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及医院自身特色,使人民群众从就医环境、诊疗方式、服务态度上能够切实感受到独特的中医药服务。通过医院文化的创新和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增强凝聚力,提高竞争力,实现医院文化与医院发展战略的和谐统一,医院发展与职工发展的和谐统一,医院文化优势与竞争优势的和谐统一,为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四、医院文化建设主要内容

医院文化建设主要包括总结、提炼和培育鲜明的医院核心价值和医院精神;结合医院发展战略,围绕“以病人为中心”,提炼个性特色、充满生机而又符合医院实际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完善医院制度,寓文化建设于制度之中,规范职工行为,提高管理效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打造医院品牌,提升医院的知名度、信誉度,树立医院良好的品牌形象;营造良好的医院视觉环境和人文环境,充分发挥环境对医院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作用和推动力;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构建协调有力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医院文化建设水平。

五、医院文化建设组织机构

(一)医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陈长江

副组长:王均刚张明孔凡胜谷大光裴新刚

成员:徐辉孙宏宇李彦文李本宽蒲春林王春福赵克启

职责:负责落实发展规划,并负责对各科室医院文化建设进行统一审核。指导各科室进行医院文化的培育、推行。

(二)医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王均刚(兼)副主任:徐辉赵克启

成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职责:办公室负责医院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

六、组织实施

(一)医院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是中医药文化的灵魂,在医院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是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保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灵魂,是改进医院各方面工作,增强员工凝聚力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医院创造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源泉,是中医药事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证。在医院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我们要结合医院自身特点以及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等特点,通过将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融入医院宗旨、发展战略、院训、院歌以及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加以体现。

医院核心价值:仁、和、精、诚

院训(医院精神):勤求古训、博采众长、厚德精技、患者至上。

宗旨:传承创新,弘扬中医

发展方向(医院目标):建设成为中医特色突出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

1、工作任务

(1)树立“大医精诚”、“仁、和、精、诚”的思想,强化员工职业素养。

(2)提供人性化医疗服务,让患者满意在医院。

2、工作内容

(1)培养全体员工崇高的职业使命感,在医务人员中倡导“大医精诚”的奉献精神,把一切为了患者的理念化为自觉的行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2)确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医疗质量、优质服务为立足点,以换取患者满意为目标。

3、负责部门

由党支部办公室牵头负责,人事科、院办等部门协同,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4、目标要求

(1)制定推动措施;(2)明确医院核心价值观和医院精神;(3)制定职工培训计划;

(4)制定评价指标;(5)通过主体活动,切实改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乃至思想教育、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面的工作。

5、完成时间计划于2010年12月底。

(二)医院行为规范体系建设

医院行为规范体系内涵丰富,涉及方方面面,其中诊疗行为、言语仪表、教学传承、同道相处等方面的行为规范以及特定礼仪,最能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

1、工作任务

(1)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保障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发挥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将各种行为规范通过制度固定下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的体现我院特点的《员工手册》。

负责部门:由党支部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完成。

(2)教育培训。将《员工手册》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员培训中,并注重培训形式的多样性、趣味性,提高培训效果。

负责部门:党支部办公室、人事部、医务部、护理部、科教部根据各自工作具体负责

(3)特定礼仪。护士取得执格证后,每年5·12”举行新护士授帽仪式;师带徒活动仪式中,徒弟向老师行礼鞠躬、献花。

(4)实施考核。将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制订考核指标,建立奖惩办法,落实考核结果。

负责部门:由人事部、党支部办公室主要负责。

(5)树立典型。在全体员工中开展执行行为规范的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立身边标杆,树身边典型,发挥先进的模范带动作用。

负责部门:由党支部办公室牵头负责,人事部、院办等部门协同配合完成。

2、工作内容

(1)激发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关心集体,关心广中医的发展,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并反馈医疗质量、医院服务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病人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服务

(2)医院文化培训主要是对全体员工为对象以医院价值理念和业务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要求医院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医院文化建设的基本知识,有重点选送人员参加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通过开展中医文化活动月等活动,加强对职工尤其是青年医护人员的中医药文化以及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培训,努力提高全员的中医药文化素

(3)通过举办各种仪式和活动,在丰富职工工作生活的同时,营造文化氛围,宣传价值理念,使得职工从中受到感染和教育,加强职工的归属感和对价值观的理解。

仪式和活动负责部门:

人事部:负责新职工岗前培训、表彰授奖仪式等。

医务部:负责中医知识讲座、中医经典知识竞赛、中医住院病历书写竞赛、中医外治法技能操作竞赛等,配合完成中医健身功法锻炼与汇演、中医名言、佳句书法及中医临床诊疗康复工作。

院办:负责中医治未病论文有奖征文活动。

工会:负责中医健身功法锻炼与汇演、中医名言、佳句书法及中医临床诊疗康复内容作品比赛、演讲比赛、联谊活动,组织职工文艺活动等。

(4)医院文化建设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进行考核和监督,通过对过程的监督及时纠偏,通过对结果的考核总结经验教训,调整和规划工作。用引导、约束、奖励、惩罚的方法帮助医院文化建设真正有效实施。

(5)通过对文化楷模的挖掘、奖励和宣传,阐明医院的文化导向,带动全体职工向文化楷模学习,从个人行为和思想上向模范人物和模范团队看齐,从而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3、目标要求

将中医药文化融入各种规章制度、工作规范以及员工手册的制订和实施过程中,从语言、举止、礼仪以及服务方式、服务流程等方面,建立并不断完善行为规范体系,形成富含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促进服务价值、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升。

4、完成时间计划于2010年12月底。

(三)医院环境形象体系建设

医院在环境形象体系建设中,在充分体现医院宗旨、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坚持统筹规划的前提下,还应注重大众化原则、实用性原则、个性化原则、审美性原则四个原则。优化医院环境形象建设,通过医院的建筑外观、庭院建设、内部装饰以及医院标识等,使医院的核心价值以视觉的形式得以外化。

1、工作任务

充分利用医院的庭院、大堂、走廊墙面、橱窗、候诊区、诊室、候药区、病房等区域及医院标识等,全面展示中医药文化,在全院形成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2、工作内容

(1)内部装饰医院内部装饰的部位主要包括门诊部的大堂、走廊、候诊区、诊室、候药区,住院部的走廊、病房、医生办公室、护士站、治疗室,办公区域等。门诊、病房走

廊墙面:适当放置宣传医院品牌学科的古代来源、鼻祖、名家、重要著作与学说、古代写实名医画像、名医书稿墨迹以及现代该学科的发展和我院与该学科有关的历代名医。候诊区:根据不同专科门诊特点,适当放置与该专科相关的中医药科普知识、诊疗特色、古代医家对该专科疾病诊疗的学术思想或有装饰效果的中医格言。

(3)医院标识医院标识主要包括院徽、院歌、标准院名、标准色系四个基础要素及其在指示标牌、办公用品、宣传用品等方面的应用。医院标识具有整合医院精神、规范行为文化、突出视觉个性、增强公众印象的作用,是医院环境形象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院徽:在院徽中使用文化内涵丰富而深刻的八卦符号及表达医道的“红十字”字符号,蕴含中医与西医文化有机的结合,表示我愿将以中医文化为基础包容万物,发展成为有中医特色的现代化综合医院的愿景。行业特征及“精诚仁和”等体现核心价值观的医院文化体系,既能直观地体现中医的文化渊源,又蕴涵着丰富的中医学人文思想体系。采用墨绿色为主基调,象征自

然、健康、成熟、安静、成稳、古老,同时确定医院的标识、宣传、装饰主基调为墨绿色。院歌:为了加强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提升医院文化品位,真实地反映医院近50年来的沧桑变革与辉煌历程,更好地展示我院“仁爱、敬业、务实、创新” 院训,讴歌广大干部职工热爱中医、恪守医德、精研医术、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增强医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拟在原有院歌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和全院职工公开征集院歌歌词。标准院名:克山县中医院

院徽、标准院名、标准色系除了目前已部分运用在医院的指示标牌(包括分布图、引导牌、方位牌、科室牌等)上,今后还将在办公用品、宣传用品、服饰等方面广泛应用。医院的办公用品包括处方、病历、信封、信笺、药袋等;宣传用品包括宣传栏、文化设施、员工名片等;服饰包括医院员工工作服、病员服、病床卧具等。

医院文化宣传材料制作:它是医院文化传播的基础工作,是文化培训的教材和内外沟通的桥梁。医院文化宣传材料包括标语口号、广告牌、院报、宣传栏、网络、墙报、文化典籍、文化展览、画册、电视专题片、广告策划等。通过宣传材料的制作,总结提炼医院文化的精髓,提升医院价值观理念;通过宣传材料的进一步传播,使之成为医院和职工、医院和社会的沟通媒介,内聚人心,外塑形象。

3、负责部门由院办负责,总务部、门诊办公室等部门协同,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4、目标要求从设计风格、内部装潢、诊疗环境、形象识别等方面入手,全方位、规范化展示和传播中医药文化,不断优化中医医院的公众形象和品牌价值,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信誉度和知名度。

5、完成时间计划于201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医院文化建设的经费投入

医院文化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把握好对医院文化建设的投入和产出的辩证关系。对医院文化建设工作给予必要的人力、资金、物力保障,切实提高医院文化建设水平。医院应从年度经费中划拨一定的专项费用,把文化建设经费纳入医院年度经费预算,而不能视为非正常的临时性开支,以保证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负责部门:由财务部负责,院办、医务部、人事部、党支部办公室、工会、总务部等部门协同配合完成。医院文化建设是个长期工程,必须通过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来计划、实施、检查、总结、提升。各负责部门要在医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互支持与配合,针对本部门的文化建设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党支部、职能部门、科室内要有专人负责医院文化建设工作,以确保医院文化建设长效有序地开展。

第17篇:中医药科室建设方案

平凉市第三人民医院 中医药科室建设方案

通过对卫生院中医药科室的合理设置、中医药设施设备的必要配备,满足中医药科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功能需求,营造中医药服务氛围,促进社区中医药服务的发展。

一、中医药科室设置

(一)卫生院

1.中医科作为一级临床科室,根据需要设中医诊室、针灸室、推拿室、理疗室、康复室、养生保健室等作为中医科的临床科室;

2.设置中药房和煎药室,纳入药剂科统一管理; 3.有条件的可设置名老中医专家门诊。

(二)卫生院、

1.设置1个以上中医诊室,有条件的设置中医诊室、康复室、养生保健室等;

2.设置中药房和煎药室,提供代煎药物服务。

(三)设置要求

1.中医临床科室以集中设置为主,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服务区,能够综合开展中医药服务;

1 2.中医临床科室采取中式建筑装修风格,营造古色古韵浓郁的传统医学氛围;

3.中医诊室面积≥8平方米,一人一诊室,体现以病人为中心和保护病人隐私的服务理念;

4.针灸室、推拿室、理疗室、康复室、养生保健室每床设置轨道式遮隔帘或移动式屏风,保护病人隐私;

5.按照《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设置中药煎药室; 6.在中医药服务区悬挂古代中医人物画像,塑立中医人物塑像,通过文字、图片、实物、塑像、宣传版面、电子屏等多种形式介绍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适宜技术等中医药基本知识和古代健康养生诗词;

7.有条件的卫生院服务机构中医科诊室、中药房应实施信息化管理。建立中医医师工作站、中药房管理系统,开展中医药服务“六位一体”的信息化管理,实施与预防保健、居民健康档案的信息实时交互、自动更新、统计分析、动态管理。

二、设备配置

(一)基本设备

办公桌、办公椅、病人椅、脉枕、听诊器、血压计、诊查床、器械柜、出诊箱等。

(二)中医设备

2 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

(三)中药房设备

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

消毒锅、标准筛、煎药机、包装机、冷藏柜等。

(四)配置原则

1.基本设备按照诊室数量配置;

2.中医设备按照中医科室设置情况配置;

3.根据中医专科(专病)工作需要可增加设备配置; 4.卫生院服务站设备配置可根据中医药科室设置情况进行适当删减。

(五)其它

1.设立卫生技术人员信息公示专栏,有条件的可将中医药人员与西医药人员分别公示;

2.有条件的卫生院可设置人工叫号系统或电子排队系统,避免围诊;

3.在候诊区醒目位置免费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处方和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防治手册等; 4.医务人员生活区与诊疗区分开。

中医药人员配备及培训

一、从事中医药服务工作的人员范围

(一)中医类别医师,包括聘任的和公立医院支援、巡诊的;

(二)接受过系统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

(三)从事中药饮片调剂的药剂人员;

(四)负责中医诊室和病床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

二、配置原则

(一)卫生院聘任的中医类别医师数应占医师总数的20%以上,保证每个中医诊室(含针灸室、推拿室等)配备至少1名中医类别医师;

(二)卫生院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三)卫生院服务站按照中医诊室(含针灸室、推拿室等)数量配置中医类别医师,没有中医诊室的,应有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临床类别医师;

(四)从事社区中药饮片调剂工作的药剂人员应具有中药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培训

(一)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中医药人员掌握全科医学概念和卫生院服务工作特点,能够熟练运用中医药理论与方法,开展中医药预防、养生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二)培训方式:

1.建立脱产与半脱产相结合、在职与学历教育相结合、机构内与机构外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长期与短期相结合的社区中医药人员培养机制,如外出参观学习、上级医院进修、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三基继续教育、专家专题讲座、疑难会诊讨论、拜师跟师学习、参与课题研究、参加各类竞赛、参加学术会议等;

2.搭建发挥乡镇中医药人员作用平台,如建立中医团队,参与全科团队工作,在乡镇、村、家庭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药“六位一体”特色服务;

(三)人员培训既要保证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医学知识不断更新,也要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

(四)各类人员培训具体要求: 1.中医类别医师(聘任)

(1)已在卫生院中从事中医药服务工作,但未参加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类别医师,应参加岗位培训,参考学时500学时(理论教学300学时,实践教学200学时),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新进入卫生院服务机构工作的中医类别医师,应参加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 (3)按“分层、分类、分岗”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缺什么,补什么”的继续教育;

(4)按照国家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要求,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2.其它类别医师

(1)对卫生院所有的其它类别医师重点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临床应用指南(中药)》开展中成药合理应用培训; (2)对有意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其它类别医师,特别是卫生院没有配置中医类别医师的,除中成药合理应用培训外,还要开展中医药基本理论和知识以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特别是火罐、刮痧、熏洗等中医非药物疗法;

(3)应鼓励支持其它类别医师参加中医学历教育、西学中班等,参加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 3.药剂人员

开展中药基本理论、药材辨识、中药配伍、饮片调剂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培训。 4.护理人员

开展中医辨证施护继续教育培训。

四、其它

(一)中医类别医师第一执业地点在卫生院的,注册的执业范围为“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二)开展全科医师团队服务工作的卫生院,每个团队至少配置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三)充分利用返聘的老中医药专家和公立医院支援、巡诊专家的技术力量,采取跟师学习、团队服务等方式,对本卫生院服务机构医师进行传帮带,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建立按照中医药工作质量和数量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制度,鼓励应用中医药服务;

(五)采取选聘中医骨干医师或首席医师,推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员,组织先进风采展示演讲等方式营造支持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氛围,鼓励医师提供中医药服务、社区居民选择中医药服务。

中医预防与养生保健

针对辖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及疾病的流行趋势,制定并实施中医干预方案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普及中医疾病预防知识,运用中医药养生保健理论方法指导居民开展养生保健,增强居民健康意识,达到未病先防、即病防变、病后调护、瘥后防复,提高辖区居民健康水平的目的。

一、基本原则

(一)定期体检,见微知著;

(二)重视先兆,截断逆转;

(三)安其未病,防其所传;

(四)掌握规律,先时而治;

(五)三因制宜,各司法度。

二、服务对象

(一)全体辖区居民,包括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

(二)重点人群:以辖区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和对养生保健有特殊需求的人群为重点。

三、内容与方法

(一)中医药预防与养生保健主要服务方式: 1.针灸养生、推拿按摩及经络养生; 2.四时养生; 3.食疗与药膳;

4.冬病夏治、夏病冬治;

5.五禽戏、八段锦、太极拳及气功导引等。

(二)主要内容

1.针对当地的气候条件、地理环境、风俗习惯,结合人群体质状况、生活方式、多发疾病谱等,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中医预防与养生保健方案,为不同人群提供相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2.针对季节性易感疾病和传染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并采取中医药干预措施,如在流感易发期,发放艾叶燃熏,板蓝根等中药煎水服用;在过敏性疾病易发 8 期,采用中药熏鼻喷喉等方法延缓发作;在节假日前后进行脾胃调理等;

3.针对孕产妇,运用中医药知识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如饮食起居指导、常见病食疗、康复训练指导、产后心理辅导等;

(1)孕期保健。普及孕期中医保健知识及分期保健要点,包括情志调摄、饮食起居、健康检查、用药指导等保健服务; (2)产后饮食起居指导。产后宜易消化富营养的饮食,忌辛辣或肥甘厚味,免伤脾胃;适当饮用补血、祛瘀、下乳的药膳;多吃流质食物,促进乳汁分泌。产妇忌食刺激性食品,勿滥用补品;

(3)产后常见病食疗。脾胃虚弱者可服山药扁豆粳米粥;肾虚腰疼者食用猪腰子菜末粥;产后恶露不净者可服当归生姜羊肉汤或益母草红糖水、醪糟;

(4)产后康复训练指导。通过中医手法刺激穴位和专人指导运动训练,防治产后病;

(5)产后心理辅导。预防产后抑郁症,主要表现是产妇在产褥早期出现的以哭泣、忧郁、烦闷为主的情绪障碍,此时应进行心理疏导,并加服补血养肝疏肝理气中药; (6)哺乳期饮食指导:若乳汁不足,可多喝鱼汤、鸡汤、猪蹄汤等。断乳可采用中药的方法回乳,用炒麦芽加水煎服,每日1剂,连服3天,乳房局部做湿热敷。

9 4.通过健康教育,向中年人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社区居民宣传相应的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调摄知识以及中医药慢性病防治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包括饮食起居、健身运动、心理调适、疾病预防、调护等;

5.卫生院服务中心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应用《中医基本体质分类量表》、《中医体质分类判定标准》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对平和质、气虚质、阳虚质、阴虚质、痰湿质、湿热质、血瘀质、气郁质、特禀质等九种体制类型的不同人群指导个体化调护方案,指导居民的起居调养、药膳食疗、情志调摄、动静养生和经络腧穴按摩保健等;

6.在社区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科普活动,传授养生保健和健康生活方式,推广普及扇舞运动、五禽戏、八段锦、太极拳等运动。

四、其它

(一)有条件的卫生院可开展中医体检,进行体质辨识服务;

(二)依托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构建中医药特色的动态全程的辖区居民健康状态信息平台。

中医康复

中医康复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通过针灸、推拿、中药等中医药康复手段,组织康复对象及其家属和卫生室共同参加,帮助病、伤、残者逐步改善躯体、心理、精神和社 10 会的功能,改善或恢复其独立生活、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以更好地适应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一、基本原则

(一)以中医辨证康复观和整体康复观为指导;

(二)遵循三因(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的原则;

(三)群体康复与个体康复相结合,中医药与现代理疗手段相结合。

二、服务对象

(一)先天发育障碍者,五迟五软等;

(二)中医康复有优势的病种,如中风、痹证、五硬(小儿脑瘫)、痿证(脊髓灰质炎)、痴呆(老年性痴呆)等造成的躯体、心理和社会功能障碍者;

(三)伤残诸症者,如肢残、骨折、伤筋等;

(四)恶性肿瘤以及热病瘥后诸症者。

三、内容与方法

(一)针对不同的康复服务对象,制订个体化的中医康复干预方案;

1.在卫生院设立中医康复室,配备必要的中医康复设备,应用针灸、推拿、理疗等技术方法开展康复服务。 2.对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上门康复服务。上门康复服务包括由医师在家庭应用针灸、推拿、中药等技术方法开展康复 11 服务;对患者及其家庭传授简单、安全、有效、易学的中医康复手段,进行康复训练指导;

3.做好服务记录,并及时进行效果评估,调整康复方案。

(二)与残联协作,辖区全科医师在村卫生室有计划地定期进行巡诊,开展中医康复咨询服务,为残疾人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社会行为等方面的健康和医疗康复帮助,指导康复训练。指导康复协调员利用卫生所简易康复设施或康复站内康复器械对患者进行康复训练;

(三)开展中医康复知识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卫生宣传日、残疾主题日、节假日,组织中医康复专家进入社区进行义诊和中医康复知识的宣传工作,给社区居民现场诊疗和讲解中医康复的各种知识,加大中医康复工作在社区的普及度。

四、其它

(一)卫生院要组织对康复对象的康复需求进行调查,综合利用社区资源,整合民政、残联等部门在本乡镇开设的康复场地和设备等相关资源,为康复对象提供中医康复服务;

(二)开展中医康复知识与技能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中医康复的基本思路,中医康复进行的最佳时机,中医康复技术的基本操作、原理、适应症、禁忌症等。

中医医疗

12 针对辖区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应用中医药方法和适宜技术开展连续性的诊断、治疗、护理,满足社区居民对中医医疗服务的需求。

一、基本原则

(一)以本地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为主;

(二)以病人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开展慢性病中医药防治;

(三)突出中医药特色,积极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四)建立中医医院和卫生院分工合理、密切协作的合作机制。

二、内容与方法

(一)中医药常见病证

1.内科常见病证:外感发热(急性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咳嗽病(咳嗽)、哮病(哮喘)、头痛、胸痹心痛(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胃脘痛病(慢性胃炎、功能性消化不良、上腹疼痛综合征、消化性溃疡)、泄泻病(肠易激综合征腹泻为主型)、便秘病(肠易激综合征便秘为主型)、痹证(骨关节炎)、眩晕(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高血压病等)、消渴病(糖尿病)、中风病(脑出血、脑梗死)、淋症(尿路感染)、郁病(抑郁症)、不寐(失眠)、面瘫病(周围性面瘫)、耳鸣、耳聋等;

13 2.外科与骨伤科常见病证:肩凝症(肩周围关节炎)、腰痛病(腰椎间盘突出症)、腰股痛(坐骨神经痛)、溃疡、疖肿、项痹病(颈椎病)、乳痈(乳腺炎)、痔病以及膝痹病(膝关节骨性关节炎)、软组织损伤、骨痿(骨质疏松症)等;

3.妇科常见病证:经行头痛、绝经前后诸证(更年期综合征)、痛经(子宫内膜异位症等)、乳汁不行、带下病、不孕症等;

4.儿科常见病证:哮病(哮喘)、肺炎喘嗽(肺炎/支气管肺炎/支原体肺炎)、小儿泄泻病(小儿腹泻病)、反复感冒(反复呼吸道感染)等;

5.皮肤科常见病证:银屑病、白癜风、湿疹、痤疮、带状疱疹、鹅掌风、脚湿气、隐疹、痱子、疥疮、冻疮、油风等; 6.眼科与耳鼻喉科常见病证:消渴目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白涩症(干眼)、视瞻昏渺(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慢喉喑病(慢性喉炎)、乳蛾病(扁桃体炎)、鼻鼽病(变态反应性鼻炎)、暴聋病(突发性耳聋);

7.传染病常见病证:时疫感冒(流行性感冒)、肝瘟、肝着、瘟黄(病毒性肝炎)、肺痨(肺结核)、痢疾等。

(二)慢性病中医药防治

针对眩晕(高血压病)、消渴病(糖尿病)、中风病(脑卒中)、痴呆(老年性痴呆)、骨痿(骨质疏松)、咳嗽、肺

14 胀病(慢性支气管炎)等社区常见慢性病患者制定个性化的中医防治一体化方案,采取中医防治菜单式服务,包括病因病机、诊断要点、预防和行为干预、中医辨证治疗、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中医药养生保健、家庭护理等。

(三)家庭中医药服务

针对患慢性病需连续治疗的卧床或高龄老人以及有特殊需求的患者,可上门提供针灸、推拿、刮痧、拔罐、敷贴、熏洗、湿敷、药熨、敷脐、穴位注射、吹鼻、耳压、点穴、雾化吸入、送药上门等中医药治疗服务。

(四)中医护理

中医护理要在辨证施护的基础上,开展慢性病、心理、母婴、临终护理和护理咨询指导以及家庭护理等专项中医护理服务。

(五)有条件的卫生院,根据需要可设立中医知名专家门诊,开展中医特色专科(专病)服务。

三、建立卫生院与中医医院协作关系

通过卫生院与中医医院建立的协作关系,建立和完善集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双向转诊、科研合作等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中医药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逐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双向转诊

15 1.制定双向转诊的实施方案,明确双向转诊原则、流程、标准、优惠措施、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双向转诊工作制度等; 2.建立快速转诊绿色通道,简便就医流程,提供优惠服务,部分医学检查结论中医医院与卫生院互认,实现双向转诊无缝式连接;

3.经中医医院诊断治疗后,适合在卫生院继续治疗的患者,持后续治疗意见及时转回卫生院。

(二)人才支援

1.中医医院选派具有丰富临床经验、中级职称以上的中医药人员,到卫生院对口支援,定期轮换;

2.支援的形式包括短期岗位支援、长期岗位支援、特殊岗位兼职服务等。

(三)技术指导

1.门诊:中医医院派员定期到卫生院出诊,同时带教卫生院中医药人员;

2.联合查房:中医医院派员定期到卫生院病房查房、专家会诊、疑难病历讨论等,提高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医疗技术水平;

3.义诊:中医医院派员定期到卫生院指导开展大型义诊、养生保健、针推康复、中医中药疾病预防等咨询活动; 4.技术推广:中医医院派员到卫生院开展业务讲座、技术操作示范,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卫生院的应用。

四、其它

(一)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规范,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中医临床路径;

(二)建立健全卫生院中医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切实加以执行,有效防范、控制医疗风险,及时发现医疗安全隐患;

(三)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中医医疗质量。

中医健康教育

中医健康教育是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健康教育,采取集体和个体的形式,普及中医基本知识及养生保健方法及技术的一项工作。

一、目的

通过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向辖区居民普及中医基本知识与养生保健技术,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使人们自觉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起居、饮食,增强体质,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

二、对象

(一)辖区居民,包括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

(二)重点人群,以社区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和对养生保健有特殊需求的人群为重点。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适用,突出中医特色;

(二)因人施教,重点突出;

(三)广泛参与,形式多样。

四、内容与方法

(一)内容

1.中医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中医四季饮食、起居,体质调养,中医防病等养生保健知识;

2.提供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时期的涵盖养生保健、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和体质调养等内容的中医健康教育处方。

(二)方法

1.开展中医健康教育知识讲座。以中医类别全科医师为骨干,依托全科医师团队,成立健康教育讲师队伍,在各责任社区向群众普及中医药知识;

2.开展中医健康咨询。全科医师团队在各责任社区进行义诊咨询,包括合理营养,各种慢性病的防治知识,家庭心理教育,以及暴饮暴食、偏食、酗酒对健康的影响等; 3.开展以家庭为单位的中医健康教育。内容可以包括食疗药膳,食补与药补,冬令进补,情志调摄与气功导引等;

18 4.结合“世界结核病日”、“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主题日活动开展相应的中医药健康教育活动; 5.健康教育的形式

(1)语言方法:采取口头交谈、健康咨询、专题讲座、医患(或群众)座谈等方法宣传中医药保健知识;

(2)文字方法:标语、宣传单、宣传画、宣传册、医药报刊、墙报、专栏、健康教育处方、运动处方等;

(3)图片与实物:图片、照片、中药标本、模型、示范等; (4)多媒体方法:广播、幻灯片、互联网、电视、电影等音像手段;

(5)趣味活动:如健身表演、知识竞赛、有奖竞猜等; (6)营造中医药文化环境:在卫生院显著位置悬挂古代名中医人物画像,塑立中医人物塑像,张贴古代健康养生诗词,中医食疗挂图和牌匾等。

五、其它

(一)卫生院应根据明确的诊断,针对重点人员和疾病谱、常见病、多发病,有针对性的制定中医药健康教育计划和方案,并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安排中医药健康教育活动;

(二)中医药健康教育应发动卫生院服务机构所有的卫生技术人员,分层次分方面进行宣传和教育;

(三)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人员应定期接受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提高素质,更新知识;

(四)要对辖区居民对中医健康教育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进行调查和评价。

第18篇:中医药适宜技术方案

雨花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我中心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件要求,现制定我中心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唐亚能

副组长:王淼贺志强

组员:肖智英李书诚张再君张玉泉陈永亮蒋周云文岐峰蒋军香

二、工作计划

1、积极建立和健全中医药队伍,完善中医相关科室设置和基本设备的配备,为进一步服务和推广适宜技术奠定坚实的基础。我中心现有中医药工作人员16人,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人:其中副主任医师2人,主治医师2人,执业医师5人;中药剂师6人,中药剂士1人。

我中心设立了中医馆,有专门的中医药服务区,包括了中医内科、中医骨伤科、康复科等中医特色科室,开展了一般针法、灸法、推拿、刮痧、拔罐、敷熨、熏洗、耳针等至少6种技术的规范化操作,配备有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

2、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在社区推广和应用的力度,根据我

中心实际技术力量和社区对中医药的需求制定适宜技术项目和具体推广办法,扩大应用面,提高受益面,在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方面做出积极的贡献。

我中心已具备一定的中医技术力量和病员基础,我中心中医全科医师全年6次以上深入社区向社区居民宣传中医药知识,发放中医药健康处方6种以上,为辖区内12000多居民建立中医药健康档案,充分发挥了中医药在防病、养生保健方面的积极作用。

3、积极做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提高工作。

我中心借助社区卫生培训的有利平台,认真做好了对全科医师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使用方面的培训和指导工作,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中心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和贡献。

三、实施方案

1、根据建设标准、要求和中心的实际情况,高标准,严要求,使科室设置、开展适宜技术项目和疗效方面各方面达标。

2、为使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社区居民实际健康需求,制定中心可行性工作计划和实施项目。如规范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等康复适宜技术,以达到扩大康复受益面及提高康复效果的目的。

3、加强技术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岗位培训和强化提高中医药适宜技术。定期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不仅是我们中心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更是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确保做好这项工作。

雨花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2年5月18日

第19篇:中医药健康教育方案

中医药健康教育方案

——浦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浦东新区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的意见》,,结合《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大力弘扬中医药进社区,切实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本街道的实际情况及人口特征,将中医药的健康教育落到实处,针对不同人群进行多样化、多形式的宣传教育,让本街道居民明白预防保健的重要性,提高本街道居民对健康教育的知晓率,在本街道实现健康的环境、健康的社会和健康的人群这一目标。特制定了浦兴中医药健康教育方案:

一、形成中医药健康教育网络

要加强领导重视,成立中医药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加强部门分工与合作,做到责任到人。从上到下及各个部门形成横向和纵向的中医药健康教育网络。让每位医务人员都有中医药进社区的服务意识,明白中医药健康教育的重要性。

二、中医药健康教育的阵地建设

利用多种形式、方法及可利用资源加强中医药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三、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中医药健康教育

重点和高危人群对中医药健康教育的实施起到很大的作用,所以对他们进行健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将对重点和高危人群(如高血压和糖尿病病人)进行重点教育,并建立健康档案,进行阶段式教育。

四、规范整理中医药健康教育档案资料

规范整理上一年度的各种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要做到分类准确,数据完整。对当年的资料要准确分类整理,做到无差错、无缺项、无丢失,,并对各年资料进行对比分析,进行全方位的评估。

五、加强中心在社区内中医药健康教育的重要地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本街道居民健康教育的主力军,中心应发挥积极作用,与街道协作建立居民卫生服务网点,提供各种便民中医药卫生服务,及时解决居民的中医药健康问题,积极组织各种中医药健康教育讲座。

六、注重中心外社区健康教育建设

积极发展吸收社区健康教育志愿者在社区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向社区居民举办各种各样的社区中医药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健康教育咨询点的作用。

浦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健康教育

第20篇:某医院中医药法知识竞赛活动总结

XX医院中医药法知识竞赛活动总结

为深入推进中医药行业“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实施落地,提高职工依法从业的思想意识,贯彻落实,XX文件精神,我院举办了“中国中医药法”知识竞赛活动。

本次竞赛活动我院采取网络答题,关注中国中医微信公众号,通过相关链接参与竞赛活动。知识竞赛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我院全员参与,积极互动,气氛热烈,通过晒答题截屏将活动推向高潮,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掀起了全院学习《中医药法》,弘扬中医药文化的热潮,营造了“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赛后院长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是中医药领域的根本大法,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是开展中医药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全院职工要广泛深入开展中医药法普及学习,通过此次活动实现以赛促学,促进依法从业意识,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敬业奉献精神,争做中医药法知识的宣传员和促进者,以实际行动推动中医药事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

中医药法活动方案
《中医药法活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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