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申请书

义务兵退伍申请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23 08:37:22 来源:申请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义务兵退伍申请书

义务兵退伍申请书4篇

(752字)

尊敬的领导、敬爱的党组织:

我叫王萌,现任北京市通州区消防支队马驹桥中队,20xx年12月我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怀着非常激动的心情步入了火热的军营,穿上了这身橄榄绿军装,实现了由一名地方青年向一名革命军人的转变,成为了首都的一名消防战士。

入伍两年来,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和部队各级领导的教育、关怀下,在部队这个大家庭里,我汲取了母亲般的乳汁,一步步成长了起来,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逐步形成,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为我将来的人生旅途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这两年间,我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积极工作,为部队的全面建设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作为党的儿子,我遗传了父母勤劳朴素的美德。工作中我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从不偷懒;生活中我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与同志们和睦相处,从未争执;学习上我知难而进,有一种紧迫感、危机感。我热爱所从事的航天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当一枚枚火箭腾空而起之时,与所有人一样我也热血沸腾,为之兴奋,有一种无比的自豪感。

来五中队工作以来,由于自己不能适应环境的改变,工作上没有做出什么成绩,平平淡淡。可中队和营里的领导对我却格外的关照,对于组织和领导的关爱,我铭记在心,在此以表谢意!

随着我军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我越发感到自己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不足。而面对来自于家庭的和自身的实际困难,我感到自己已不适应在部队继续服役。

(961字)

尊敬的领导:

我郑重向组织和领导提出退出现役的申请。

我于20xx年从地方高中考入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同年入伍。五年来,我一直生活在痛苦和煎熬之中,这种状态无论对部队干部队伍的建设还是自身的发展都是很不利的,所以我递交这份申请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反复斟酌后的决定。

当初被南京政治学院录取我是毫无心理准备对部队也是很不了解的。我的性格和部队的环境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四年的军校生活也没有磨平我的棱角。毕业后到登五支队宣传科负责理论学习,工作重点是写材料。对于从经济系毕业的我来说,写八股文一般的材料实在是强人所难。调到训练基地政文教研室后,离开部队的决定更加坚定。 曾经有领导劝我应该适应环境,服从命运。但我想这个环境实在不是我应该去适应的,每天拿着国家的钱,主要的工作就是扫地和锻炼身体,青春就这样耗费,我想如果是您自己的孩子您肯定不希望她过这种生活,也会希望她能够去一个真正实现她人生价值、创造社会价值的地方。

每个人在年轻时都会有自己的理想,我也一样。就算实现不了,也应该选择一个最能发挥自己价值的地方为社会创造价值。可是在这里,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去想自己的理想,想得越多会越痛苦因为永远不可能实现,唯一的价值就是作为部队的一个编制存在。没有任何事可做,上班的目的就是告诉领导你出现了,你还存在。每个人都在熬到转业的那一天,就这样把青春用在无尽地等待中,作为女性,如果我真的熬到四十几岁,再去社会上发挥价值,还有多少精力能去工作呢?

最近一年家里也出了很多事,表哥死于车祸,半年后爸爸又遭车祸造成左腿膝关节粉碎性骨折,妈妈前些年得过甲状腺癌,后来又是肾炎,他们都需要我的支持,我也只能以自己的拼搏让他们放心,可是在这里连拼搏的机会都没有。

我也知道有规定必须服役到一定期限才能转业,所以我申请做义务兵处理退回原籍,不要部队任何福利。《军官法》上规定,如果没到服役年限强烈要求复员的,经领导反复思想工作后还是执意要求复员的,可以让其复员,但要给予处分或取消军官资格。

递交这份申请不是一种背叛,如果在战争年代我会义不容辞地为国家奉献自己的生命,可是现在在这种环境中,我觉得自己的存在对部队来说是一种浪费,我应该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环境,有去拼搏和努力的机会,也能为社会创造价值。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恳请您成全我这个年轻人的理想和人生。

此致 敬礼

义务兵退伍申请书四:义务兵提前退伍申请书(495字)

尊敬的部队领导 :

您好!

我是 x x 年入伍的士兵 x x x。入伍前前,我是一颗红心、想当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 ,锻炼自己,保卫国家,所以通过努力,我终于如愿以偿, 到部队后,觉得自己对部队生活很不适应 ,性格内向、不与人交流 ,去部队医院诊断 ,说我不适宜长期在部队生活 ;后来,经部队领导批准 回家修养了一个月 ,在家里各方面都很好 ,但一回到部队就感觉压力很大 ,又变得内向起来 因此,我想申请提前退伍, 请首长批准 。

到部队以来,在对部队有一定了解后,发现军队是一所大学校, 有众多弟兄在一起,还有严肃认真、可亲可敬的领导,能当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 ,实在是很荣幸。 但是,就我本人而言,也逐渐发现 对部队生活, 有种种不适应。我对自身学习和训练的信心、存在很大缺失。在这种不适应与不自信情况下,我很难全身心的投入到 部队生活 中去。

而 相比较之下,我更喜欢在地方工作,对在地方工作 ,我也很十分关注。 我也想从事 有关于 x x x 方面的工作。我相信,在地方工作,同样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我会 报以最大的热情全身心的,投入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能 提前退伍是我的期待。

因此,我向部队领导申请提前退伍 ,希望领导能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 x x

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大学生义务兵退伍安置待遇

大学生义务兵退伍安置待遇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的安置待遇主要包括:一是适当减免学费。2002年9月,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4条规定:“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二是复学。《通知》第5条规定:“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三是不愿复学的,按照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通知》第6条规定:“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安置机构负责接受,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他们的安置工作。”

推荐第3篇:城镇退伍义务兵的安置

城镇退伍义务兵的安置。针对城镇退伍义务兵入伍前原系待业青年、入伍时原系在职职工、入伍时原系在校学生这三种情况,分别采用“归口安置”政策、按系统分配任务、指令性计划、包干安置政策、“区别对待”政策。政府对城镇入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安排就业岗位,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优惠政策扶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招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城乡退伍军人。对报考大中专院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伍军人。对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就业;生活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农村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农村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将回乡务农。但是,国家和社会对农村退伍义务兵在生产、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困难,视不同情况予以解决。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创办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服务机构,开发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在思想、政策、资金和物质上扶持退伍军人勤劳致富;大胆启用退伍军人承担乡村基层组织和乡镇企业管理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

安置资格的取消。在五种情况下,退役士兵将被取消安置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路途退伍的;

(二)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

(三)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工作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四)为谋取安置资格办理假材料、占用农村指标入伍、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在农村入伍后私自购买城镇户口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

接收安置的程序。退伍义务兵在回到接收地30日内,持退伍证和部队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并携带户口报入处户籍簿、《城镇义务兵家庭生活补助领取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到接收地区县民政局安置科办理报到、接收手续。

对符合有关外地入伍退伍义务兵在安置条件的和入伍时为本边区农业户口,退伍后可转为非农业户口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自区县安置部门上报省市区安置部门之日起,一个月内审批完毕,由区县安置部门开具申报户口介绍信。持申报户口介绍信到户口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入报手续。

对本边区在职入伍或入伍同时已发安置通知书的对象,由户口落户地区县安置部门开具介绍信,介绍回原单位报到工作。

退役士兵的异地安置。根据实际情况,退役士兵也可以异地安置。允许异地安置的情形有四种:一是国家或者军队建设需要的;二是服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动的;三是结婚满两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在驻地找对象结婚或婚后将配偶户口迁往驻地的除外);四是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心上人民政府安置部门批准的。其中,“结婚满两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础的”,是指配偶婚前在当地(驻地除外)生活且有常住户口。对于配偶婚前因工作调入、毕业分配、转业、退伍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迁往当地,具有常住户口且有稳定职业的,也视为生活基础在当地。

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有偿转移。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有偿转移,是指按照均衡负担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原则,承担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指令性任务的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全部落实当年安置计划,愿以经济补偿形式来代替其履行安置退役士兵的一种形式。

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金专项主要用于:

(一)对自谋职业不再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一次性经济补助;

(二)对超额完成指令性安置任务的单位给予补偿;

(三)用于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价值规律开发使用相关事宜经费;

(四)用于其他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经费。

推荐第4篇:湖北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做好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退伍义务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期满或超期服役退出现役的人员,以及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旅)级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人员:

(一)因战、因公负伤(含因病)致残,档案中有评定伤残等级的批准材料,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

(二)经驻军团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并持有原诊断治疗病历,在部队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继续服现役或患精神病住院治疗半年未愈的;

(三)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或经总参谋部商民政部联合发文决定,因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退出现役的;

(四)服役期间家庭发生主要成员伤亡病残等重大变故,家庭的生产、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经家庭所在地的市、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

(五)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部队成建制或成批转业而退出现役的。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含地区行署,下同)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安置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认真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

县以上人民政府,都应成立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以下简称安置办),配备与安置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日常工作。在义务兵大批退伍时,可临时从人民武装、公安、劳动、人事、粮食、交通等部门抽调人员,协助安置办做好接待、中转和安置工作。安置办所需经费,本着节约的原则,由财政部门核定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 接收退伍义务兵的时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规定执行。因气候、地理原因或执行战备、抢险、救灾等任务,经国防部批准提前或者推迟退伍的,可相应提前或推迟接收。

第五条 义务兵退伍期间,省和有关地、市、州、县应在主要车站、港口设置临时接待站、中转站,负责安排义务兵退伍途中的食宿和中转换乘;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证他们优先购买车(船)票和中转换乘,优先乘坐车船和托运行李。各地军供站、接待站、旅社、招待所应当优先安排他们的食宿。

义务兵退伍回到家乡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热情接待,采取多种形式介绍家乡情况,进行形势、政策教育,鼓励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作出新贡献。

第六条 退伍义务兵应在回到原征集地后的三十日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市、县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并到安置办报到。超过三个月仍不登记、不报到的,不享受退伍军人的有关待遇。

凡自带档案的退伍义务兵,安置办可不予接收。

第七条 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服役期间个人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下同),以及经中央军委或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并获得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奖章,退伍时立功奖章、证书和奖励登记表等证明材料齐全的,由市、县安置办负责安排工作,转为城镇户口,并由国家供应商品粮。

义务兵退伍后补办立功证明手续的一律无效(退伍途中舍已救人、抢险救灾事迹突出,部队按严格审批手续补功的除外)。

第八条 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包括农业户口到城镇入伍)的,除本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安排工作的外,原则上回农村安置。具体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义务兵退伍回农村后,乡(镇)人民政府应继续给予半年的优待款,并落实责任

田。口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证明,当地粮管所审查,乡(镇)政府批准,可按统销价供应到接新粮,以保障他们的生活。

(二)对当年退伍回农村而无住房或严重缺房的,应当采取自筹为主,集体扶持,群众帮工,政府从“退伍军人安置费”和地方掌握的建筑材料指标中酌情补助的办法加以解决。

(三)各用人单位经县以上人事、劳动部门批准,向农村招收工人、招聘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招收男性工人,录用退伍义务兵的比例一般应不少于招收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其中乡镇企业应尽可能多招收。对有一技之长、超期服役和立三等功的退伍义务兵,招工招干时应给予适当照顾。

(四)对退伍义务兵中的军地两用人才,应根据需要和可能,扶持他们发展种植、养殖业;推荐他们到乡镇企业生产或工作,到全民、集体企事业单位做临时工;支持他们从事第

二、第三产业生产经营;推荐他们中的优秀分子担任村、组干部等,采取多种形式、多条渠道发挥他们的专长。

第九条 各乡(镇)可在军属和义务兵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将义务兵服役期间群众优待款的全部或部分存入银行,义务兵退伍后交给本人,以缓解他们退伍回乡后的经济困难。

第十条 退伍义务兵原系城镇户口,由国家供应商品粮,入伍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市、县安置办统一安排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有条件的市、县,可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分配安置任务。各部门、各单位对分配的安置任务必须完成。凡有增人指标和编制余额的单位,都应优先接收安置。

义务兵退伍回原征集地前,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和安置办应当下达预分增人指标。其中:中央在鄂企业单位和省属企业单位的指标,由省劳动厅和省安置办下达;中央在鄂机关、事业单位和省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指标,由省人事厅和省安置办下达。地、市、州、县所属单位的指标,分别由同级劳动、人事部门和安置办下达。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先安置,待劳动计划指标正式下达后统一结算。

第十一条 对原是城镇户口,由国家供应商品粮,入伍前没有参加工作的退伍义务兵的具体安置,实行区别对待的原则:

(一)在部队个人立二等功以上和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在可能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

(二)对具有一定专业技术和特长的,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无技术专长的,接收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培训。

(三)服现役期未满,不属于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的五种原因,部队作中途退伍处理的;被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期间因犯罪(过失罪除外)受到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安置办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其中:部队作退伍处理的,由安置办出具证明,被开除军籍和除名的,由部队师(旅)以上机关出具证明,原征集地公安、粮食部门凭上述证明恢复其户口、粮食关系。凡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的,本人档案移交父母所在单位,父母无固定工作单位的,移交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第十二条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退伍后原则上仍回原单位工作。对于因残、因病不能坚持八小时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对同等情况职工的安排原则予以妥善安置。退伍义务兵原工作单位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原工作单位撤销的,由上一级主管单位负责安置。

第十三条 义务兵入伍前是城镇户口、由国家供应商品粮,退伍后愿意自谋职业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给予支持和帮助,安置办不再负责安排工作。

第十四条 义务兵原是城镇户口、由国家供应商品粮,但不是在户籍所在城镇入伍的,退伍后由户籍所在地接收,安置办可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十五条 对特等、一等革命伤残退伍军人,经部队派人联系,原征集地的市、县民政部门应予接收,并安置在医疗、交通方便的城镇。要求到原征集地县城或配偶居住地城镇安置的,应当允许。其配偶及十六岁以下子女或已超过十六岁仍在校读书的子女,原为农业户口的,可转为安置地城镇户口并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由当地公安、粮食部门审查办理。他们中需要建房的,当地政府应给予解决,按规定标准建房的经费由市、县财政负担。

特等、一等革命伤残退伍军人因伤残留有后遗症,需要经常医疗处置或者生活需人护理,回家又无人照顾的,先由原征集地的市、县接收安置,在报经省民政厅批准后,送省荣军休养院休养。

第十六条 对二等、三等革命伤残退伍军人,原征集地市、县人民政府可采取指令性分配办法,将他们安排在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接收单位在安排工作时应予以照顾。对个别原为农业户口、残情较重不能工作的,经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可就地转为城镇户口,供应商品粮,发在乡残废怃恤金,保留自留地、自留山,并享受必要的优待照顾。第十七条 对患精神病的退伍义务兵,由部队出面与征集地的市、县安置办商妥,并派人护送回家后,市、县安置办应予接收。对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的,当地卫生、民政部门应安排入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由市、县自行解决。病情较轻的,分散回家休养,其中生活有困难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补助。基本治愈,是城镇户口并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应安排工作。

第十八条 从国营农、林、牧、渔、茶场入伍的义务兵,退伍后仍回原单位安置。第十九条 义务兵入伍前系城镇户口、自理口粮的,退伍后仍回原征集地落城镇户口、自理口粮,安置办不负责安排工作。

第二十条 义务兵入伍前是学校(含中专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又符合条件的,年龄可放宽三至五岁,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原学校撤销、合并或因其它原因在原学校复学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市、县以上教育部门应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学校应将他们与同届学生同等对待。安置办不负责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 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荣立二等功以上和被大军区、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录取分数可适当放宽,具体办法按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在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退伍后回原地无直系亲属,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城镇迁往城镇(指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城镇户口)的,其中:从外省入伍,需到我省安置,以及在本省跨地、市、州安置的,由省安置办审批;跨县(市)安置的,由地、市、州安置办审批。经批准异地安置的,由其父母迁入地的市、县负责安排工作并落户。

(二)入伍时是农业户口,服役期间全家迁往城镇并转为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城镇户口的,退伍后由父母所在单位和父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原征集地的市、县安置办审查并逐级上报,经省安置办批准后,在其父母迁入地安排工作并落户。

(三)入伍时是农业户口,服役期间父母进城落自理口粮户口的,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征集地安置。若失去了在原征集地的生产、生活条件,要求随父母落户的,由原征集地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市、县安置办负责联系,在征得父母所在地公安部门同意后,可以在父母迁入地落自理口粮户口。安置办不负责安排工作。

本条

(一)、

(二)、

(三)款各类人员的父母迁往武汉,本人要求进武汉市落户安置的,应从严控制。

第二十三条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义务兵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

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入伍前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复学的,其复学的军龄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义务兵回农村安置后,经招工、招干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实行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可计入投保年限。本实施细则规定“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的对象,其待业时间不计算为工龄。

退伍义务兵安排工作后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超过半年并经多次教育仍不报到的,安置办不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二十五条 退伍义务兵的安置手续,由县以上安置办办理(经省批准,到中央在鄂单位和省属单位安排工作的,由省安置办直接办理安置手续)。公安、粮食部门凭安置办的入户证办理户口、粮油关系,用人单位和银行凭安置办的工作介绍信接收安置和办理工资关系。第二十六条 对认真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规定,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给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造成损害、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应用中的问题,由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5篇:义务兵退伍后能做什么

专注于健身教练培训

义务兵退伍后能做什么

退伍了做什么?马上就进入退伍季了,即将退伍的军人所面对的就是进入社会后的迷茫,不知道如何选择该从事什么职业,感觉与社会脱轨了一样。因为没有学历,没有经验,很多企业公司不会要退伍兵,而一些类似保安,仓管,司机这样的工作来做又不甘心。

不过最近流行的一个职业特别适合退伍军人,就是健身教练,首先退伍军人适合做健身教练的几点优势:在原来的一些例子的中就能够发现,退伍军人从事健身教练的工作并不是一次两次了,这些人因为原来有过底子,所以总是能够比普通人更快的进入到教练的职业角色中,而且在军队里面练就的本领本身就是一级资质,对于健身的这些内容来看其实要简单的多,还有就是辛辛苦苦的当兵几年以后,回来的人都不愿意就这样浪费掉自己一身的本领,如果这样荒芜了的话未免就可惜了。另外现在教练的行业的工资水平有的已经超过了金领的水平,还不用每天朝九晚五的上班下班,工作时间相对来说有很多的活动余地。

现在在社会上闯荡,每个人都知道人脉的重要性,当一个教练能够有机会认识更多的行业精英,也能够给自己以后的发展带来更广阔的路子。所以一名军人想要成为教练并不是一个说过就算了的提议,而是一个可以真正去用心考虑的方案。

退伍了能做什么?健身教练现在是这个社会上比较有优势的存在,不仅工资高,对于自己本身也有很多的好处,不管是有了更多发展的机会还是说自身的锻炼,都是很好的发展方向。

百度搜索“星航道健身学院”,中国最大的实战型健身学院,有问题直接问老师

专注于健身教练培训

推荐第6篇:辽宁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

【发布单位】80602

【发布文号】辽政发[1989]111号 【发布日期】1989-12-20 【生效日期】1989-12-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辽宁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

(1989年12月20日辽政发〔1989〕

111号文件发布)

第一条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退伍义务兵是指《条例》第二条所列人员。

凡在我省境内安置退伍义务兵,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可根据安置工作的情况,设立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和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负责退伍义务兵安置的具体工作。

人民武装、计划、劳动、人事、粮食、财政、卫生等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协助同级民政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

第四条 第四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坚持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安置手续由县以上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办理。公安机关、粮食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的介绍信分别办理落户、粮油供应手续和接收安置。

第五条 第五条 当地人民政府对原是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有条件的应在技术、信息、资金等方面给予帮助,扶持其发展农业生产。

第六条 第六条 对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原是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离队前立功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的,由原征集地县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应安排在本县全民所有制或者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本人改为非农业户口,供应商品粮。但离队后补发立功证件的除外。

第七条 第七条 对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的

二、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其中原农业户口的义务兵,退伍后原征集地不能安排工作的,可在每年千分之二农转非指标内给予适当照顾,并发给在乡残废抚恤金。

第八条 第八条 原是农业户口的孤身退伍义务兵,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的,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建房所需木材,由省、市、县物资部门单列指标,凭县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出具的证明供应。建房所需其它建筑材料和住宅建设用地,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第九条 第九条 由全民所有制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应征入伍的职工或者职工子弟,退伍后应由原所在单位接收安置。但其中原是城镇户口的,应按城镇退伍义务兵对待。

第十条 第十条 原是城镇户口的义务兵退伍后,由省、市、县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凭《城市和农村非农业人口应征青年安置卡片》接收安置。安置卡片由省统一印制。

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应在退伍义务兵返回原征集地前,及时向各系统下达预分劳动指标。安置机构按预分劳动指标安置退伍义务兵。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原是城镇户口的义务兵退伍后,要求自谋职业的,原征集地的市、县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支持和帮助。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再负责安置。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原是城镇户口的义务兵,被部队除名或者开除军籍的,由原征集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接收;公安机关凭部队师(旅)以上机关出具的证明,给予办理落户手续,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符合《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退伍义务兵,在其复学后,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再负责安置。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退伍义务兵报考省属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年龄可放宽三岁。在退伍一年内参加考试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安置;如一年后再次报考,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再负责安置。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服役期间患有精神病或者慢性病的义务兵,退伍时本人档案中必须有部队团级以上医院开具的患病证明。

原是农业户口的义务兵服役期间患有慢性病,退伍后未愈或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由本人自理。确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给予适当补助。

各级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对患病负伤致残的退伍义务兵,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接收手续。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义务兵服役期间父母从城镇迁往城镇或者从农村迁往城镇,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安置的,应凭其父母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父母的《户口簿》和《粮油供应证》接收安置。义务兵服役期间,父母从城镇迁往农村的,退伍时根据本人自愿,可在父母所在县境内的城镇或农村安置。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义务兵因特殊情况退伍后要求易地安置的,在不改变户口性质的前提下,除应提供有关证明,填写《退伍军人因特殊原因易地安置申报表》外,在征得接收地的同意后,按下列规定分别办理:

(一)跨省(含出入省)、跨市安置的,由省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审核批准;

(二)市内跨县安置的,由市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审核批准,报省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备案。

对被发现的采取欺骗手段实现易地安置的退伍义务兵,一律退回原征集地。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对义务兵退伍时自带人事档案密封被开启时,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予接收。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经费,应分别列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用于农村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的孤身退伍义务兵建房补助、退伍义务兵的技术培训、待分配期间的患病医疗以及印制宣传材料等项开支。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对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由人民政府或者民政部门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的单位,由省或者市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接收安置并承担在拒绝接收期间应发给退伍义务兵的全部工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单位主管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各级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中,应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推荐第7篇:河南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

河南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

河南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 颁布时间:1989-9-23发文单位:省政府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退伍义务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现役的人员以及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旅)级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人员:

(一)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按评残规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

(二)经驻军团级以上医院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经治疗半年未愈,且有详细病历的;

(三)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或当年民政部、总参谋部规定,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四)父母等家庭主要成员伤亡病残,非本人退伍不能维持家庭生活,经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

(五)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因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第三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

第四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

县以上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设置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下设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接收、安置的日常工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办公费用由同级财政解决。

人民武装、计划、劳动人事、财政、物资、公安、粮食、卫生、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第五条 接收退伍义务兵的时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的规定执行。因气候或地理原因,经国防部批准提前或推迟退伍的,可相应提前或推迟接收。

第六条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时,当地人民政府应认真组织有关部门接待,在主要车站设置临时接待站、中转站;义务兵退伍期间,交通运输部门应保证退伍义务兵优先购票,优先乘坐车船,优先托运行李,优先中转换乘。

第七条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当地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凭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安排工作的退伍义务兵,到工作单位报到前,须到原登记的兵役机关备案。

第八条 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当地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按下列规定安置:

(一)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不含集体功,下同)以上的以及由大军区、中央军委批准获誉称号并分别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一级英雄模范奖章的,应当安排工作,转为城镇户口;

(二)对确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省、市(地)、县(市、区)的计划、财政、物资部门每年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其经费和建筑材料指标,由当地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掌握分配,不得挪作它用;

(三)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推荐;

(四)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收工人、招聘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应给予适当照顾。

第九条 原是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当地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到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转为城镇户口:

(一)自幼失去父母,由国家或乡、村基层组织照顾抚养长大的孤儿,并在服役期间经部队批准结婚,其爱人系城镇职工和城镇户口的;

(二)服役期间,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全家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三)服役期间,经部队批准全家随军的;

(四)在保卫国家安全中牺牲的烈士,其兄、弟或姐、妹接替入伍的。

第十条 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各接收单位(含中央驻豫和省属单位)必须接收、妥善安排。因接收单位推拖造成退伍义务兵不能按时上岗工作的,由接收单位补发自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出安置介绍信之日起的工资。具体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每年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前,由省、市(地)、县(市)按管辖范围分别下达预分劳动指标。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由当地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按计划指标进行分配。各部门、各单位凭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介绍信,接收安置退伍军人,待国家计划下达后统一结算;

(二)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

(三)在部队被培养成为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第十一条 原系城镇户口的下列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一)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

(二)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

(三)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工作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四)入伍前有严重问题,不符合《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到部队后被退回的;

(五)非农业户口占农业户口征兵指标入伍的;

(六)在部队被处劳动教养期满后中途退伍的。

第十二条 退伍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对于因残、因病不能坚持八小时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对具有同等情况的一般工作人员的安排原则予妥善安置。原工作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的,由上一级机关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

第十三条 省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可根据全省情况,调部分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跨市(地)安置。各接收退伍义务兵单位所在的市(地)、县(市)公安、粮食部门凭原户口所在地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安置介绍信和接收单位的证明办理户口、粮食关系。

第十四条 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无正当理由,经教育逾期半年拒不报到的,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再负责安排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十五条 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本人到原征集地城镇或配偶居住地城镇安置的,允许将其配偶及未婚子女的农业户口转为安置地城镇户口;回原籍农村安置的应予鼓励,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照顾,其配偶及未婚子女可转为非农业户口。需要安排其配偶工作的,劳动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安排。需要建房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给予解决。

第十六条 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城镇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工作的,由民政部门按规定增发伤残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第十七条 对在服役期间患有精神病的退伍义务兵,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年退伍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的,由部队与原籍卫生部门联系及时安排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由病员原籍市(地)卫生部门报销;生活费和出院返乡的路费(包括医院派人护送的路费)由病员原籍县(市)民政部门报销;

(二)病情较轻的,由部队直接与病员原籍县(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联系,护送回原籍,妥善安置;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规定酌情给予补助。

第十八条 退伍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家庭由外省迁入我省,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安置的,经省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审批,由有关市(地)、县(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接收安置。

家庭住址在省内变迁的,由有关市(地)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协商接收安置。

第十九条 退伍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按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退伍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第二十二条 模范执行《条例》和本细则,在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给予表彰。

第二十三条 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单位或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监察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推荐第8篇:吉林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优秀]

【发布单位】80702

【发布文号】吉林省人民政府第4号 【发布日期】1988-11-10 【生效日期】1988-11-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吉林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

(1988年11月1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第4号令发布)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限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切实做好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退伍义务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下列条件退出现役的人员:

(一)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现役的;

(二)服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旅)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

(1)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

(2)经驻军团级以上医院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经治疗半年未愈的;

(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或民政部、总参谋部当年的退伍工作通知,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4)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成为家庭唯一劳动力,非其不能维持家庭生活,经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

(5)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第三条 第三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由原征集地负责接收安置。对原系农业户口到城镇入伍的,退伍后由常住户口所在地接收,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负责安排工作。

第四条 第四条 接收退伍义务兵的时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的规定执行。因气候或地理原因,经国防部批准提前或者推迟退伍的可相应提前或推迟接收。

第五条 第五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

县以上人民政府设置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日常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指定专人负责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人民武装、计划、劳动、人事、财政、物资、公安、粮食等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和。

第六条 第六条 安置工作所需经费,由市、地、州、县(市、区)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纳入预算。主要用于解决农村单身退伍军人建房补助,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培训,退伍军人待分配期间患病医疗以及宣传教育和日常办公所需的经费开支。

第七条 第七条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时,当地人民政府要热情欢迎,亲切接待,向他们进行形势、政策、法纪、传统等宣传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八条 第八条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市、县(市、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公安和粮食部门凭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介绍信办理落户和粮食关系手续,兵役机关负责办理预备役登记。凡自带档案的,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予受理和接收。

第九条 第九条 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当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按下列规定安置:

(一)对确无住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由省、市、地、州、县计划、物资、财政部门每年按照国家规定拨给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其中对无房单身退伍义务兵的建房由乡、镇、村组织力量帮助解决;

(二)在服役期间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的义务兵,退伍时具备五种手续(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奖励登记表、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的,由征集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安排工作,落城镇户口和商品粮关系。退伍后补办立功证明手续的一律无效;

(三)各地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服务机构,对有一定专长的退伍义务兵,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发使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给予大力扶持和照顾;

(四)对有一定专长的退伍义务兵兴办的各种经济实体,农业银行、信用社等部门要视其效益给予贷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发给营业执照,开办初期确有困难的,按税收管理规定,报请税收部门审批,可适当给予减免税照顾;

(五)各用人单位向农村聘用干部、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应当给予优先照顾。

第十条 第十条 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当地政府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同时,照顾生产建设需要分配安置任务,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具体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每年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各市、地、州、县民政、计委、劳动部门协商分配计划,由政府下达分配劳动计划指标。对特列情况需要安置的,需经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审批。各部门、各单位包括中央和省属驻各地的企业、事业单位,都要把接收安置退伍军人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不得拒绝接收分配的任务;

(二)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对有一定专业和特长的,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对在服役期间受各种纪律处分的,在工作安排上要区别安置;

(三)对不参加国家统一分配工作要求自谋职业的,应当允许。按规定有关部门应从贷款、税收、场地、物资和办理营业执照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再负责其工作分配;

(四)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在部队或退伍后待安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负责安排工作,由原征集地的公安、粮食部门办理落户口、粮食关系。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由部队师(旅)以上机关派人联系,原征集地的市、地、州、县(市),按照政策规定,确定安置地点后,再办理退伍和接交手续。对他们中需要建房的,当地政府应当给予解决,所需经费,由市、地、州、县(市)财政列支。对其配偶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包括超过十八周岁仍在中、小学读书的子女),原为农业户口的,可转为非农业户口。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城镇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落城镇户口和商品粮关系。原是农村户口的,就地就近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就地落城镇户口和商品粮关系,按照规定发给在乡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对患精神病的退伍义务兵的安置,经部队派人与入伍所在地的县、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联系,落实后再办理退伍手续,并派人护送回家。对于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的,当地卫生、民政部门应及时安排入院治疗;病情较轻的,则分散回家休养。城镇退伍义务兵治愈后,可根据情况适当安排工作。对他们住院治疗所需医药、住院费由县、市卫生部门予以减免,生活有困难的,由当地乡、镇给予群众优待,民政部门给予补助,切实保障他们的生活。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患慢性病的义务兵,退伍时部队应将驻军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材料,装入本人档案,退伍后需要治疗的,当地卫生部门应优先安排治疗。对于带病回乡长期不愈,以致生活严重困难的,当地民政部门应酌情给予优待补助和救济。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对于因残因病不能坚持八小时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对具有同样情况的一般工作人员的安排原则予以妥善安置。退伍义务兵原工作单位已撤销合并的,由上一级机关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含合同制工人、集体所有制工人)、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城镇人口占用农村征集指标入伍的退伍义务兵或农村人口占用城镇指标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均应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负责分配工作。自****年起,城镇和农村非农业人口入伍的义务兵应填写《城啊镇非农业人口应征青年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作为退伍后安置的凭据之一。无《城填非农业人口应征青年登记表》的城镇和农村非农业人口入伍的退伍义务兵,属超指标征集入伍,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予分配工作,只准其落户口、粮食关系。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逾期三个月无正当理由,并经多次教育仍不报到的,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大、中专院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根据服役期限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立三等功以上的,享受当年录取照顾条件的待遇。毕业后按同期毕业生分配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对在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退伍时其家庭在农村从甲地到乙地的,允许在变迁后的地方落户。入伍前与父母同一户口共同生活的退伍义务兵,父母由农村迁往城镇落户、吃商品粮的,经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审批后,允许到父母所居地落户,并安排工作;入伍时是农业户口,服役期间父母进城镇落自理口粮户口的义务兵,退伍后仍回原征集地安置,本人要求随父母落户口的,公安部门凭据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给予办理自理口粮户口,不负责安排工作;由城镇迁往城镇(指商品粮户口)的,允许到变迁后地方落户和安排工作。跨省安置的,由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审批;跨市、地、州、县(市)安置的,由市、地、州、县(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协商办理。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省过去有关规定与本细则相抵触的,按本细则执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推荐第9篇:福建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

福建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实施细则

(1998年11月28日闽政〔1988〕64号发布)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八条,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退伍义务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经部队团或相当团级以上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二)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

(1)因战、因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

(2)经驻军团级以上医院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经治疗半年未愈的;

(3)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4)因遭受严重天灾人祸,父母等家庭主要成员伤亡病残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本人成为唯一劳动力,非其退出现役回家不能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民政、武装两部门的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

(5)因国家建设需要,部队成建制转业到地方参加经济建设的。

第三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由入伍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负责接收安置。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动场所。

第四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

(一)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下设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办理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日常工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其编制由各地自定;

(二)在义务兵大批退伍时,可临时从武装、公安、劳动、粮食、交通、卫生等部门抽调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协助做好接待、中转和安置工作;

(三)乡、镇、街道的安置工作,由民政助理和武装部承办;

(四)退伍义务兵接待、转运和安置所需经费,农村义务兵退伍后,其生产、生活困难和修建房困难补助经费以及两用人才开发培训经费,由各级民政、安置部门编报年度预算,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给予核拨经费,单独列支。

第五条

接收退伍义务兵的时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的规定执行。因执行任务或气候、地理原因,经国防部批准提前或者推迟退伍的,可相应提前或推迟接收。

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考验期满后不宜继续留队服现役的;被处劳动教养,期满解除劳教后,不宜留队服现役的;图谋行凶、自杀或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经师(旅)以上机关批准,作提前退出现役处理,原征集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给予办理接收手续。

第六条

义务兵退伍期间,各车站、港口、码头要保证优先购票、优先托运行李、优先乘坐车船、优先中转换乘,确保运送安全。各军供站、接待站要认真做好接待转运工作,提供食宿。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时,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单位要采取召开欢迎会、座谈会和走访等形式热情接待,形成“当兵光荣,退伍也光荣”的良好风气;并对他们进行形势、法纪和安置政策等宣传教育,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七条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市(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凭县、市(区)安置办公室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无特殊原因超过三个月不报到的,不享受退伍军人的待遇。凡部队未寄送完整档案以及本人自带档案的,安置办公室不予受理。

第八条

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按下列规定安置:

(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安排工作,同时转为城镇户口、供应商品粮: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不含集体二等功),退伍时具备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奖励报告表、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的(退伍后补办立功手续的不予办理);

(2)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不含退伍后由地方补评残的)能坚持工作的;

(3)在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父母双方户口由农村迁入城镇转为吃商品粮并在城镇居住(包括入伍前父母一方迁入城镇,另一方在军人服役期间迁入的),本人入伍前又是跟家人共同生活,原征集地无直系亲属的;

(4)在服现役期间,因国家建设需要,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被征用,全家转为城镇户口吃商品粮的;

(5)飞行学员确因身体不适应飞行而作义务兵退伍,持有航校或师以上机关证明(含航医部门的诊断证明)的。

(二)入伍前属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册的民办教师,退伍后如本人愿意,在两年内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继续担任民办教师,与一九七九年底在册的民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三)各用人单位和乡镇企业向农村招聘干部、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择优录用退伍义务兵,尤其要优先照顾荣立三等功、参战、孤儿和女性义务兵,并免交企业集资费。

(四)对回农村有专业或特长的退伍义务兵,当地政府应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对专业不对口的,应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培训,开辟生产门路。

(五)各级政府在组织劳务输出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派退伍义务兵。

(六)各地财政、银行、税务、劳动、物资、商业、供销、科技、工商行政管理和乡镇企业管理等部门,对自谋职业的退伍义务兵,应予以扶持和帮助。

(七)对确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帮助解决。

(八)义务兵从部队退伍回到农村时,在新粮登场前退伍的,由国家按城市统销价每月供应30斤成品粮到新粮登场为止。退伍义务兵未落实责任田的,应按有关政策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尽快予以调整落实。

第九条

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和坚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区别对待”的原则进行安置:

(一)安置任务由当地政府统一下达,部分中央、省属单位由省劳动局、省安置办公室联合下达。先安置,后结算劳动指标;

(二)各级政府在分配指令性名额时,事先要与有关接收单位商定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业、事业单位应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对无特殊情况拒绝接收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对在部队荣获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和超期服役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的特长和志愿;

(四)对有一定专业技术和特长的,安排工作时,应当尽量做到专业对口;

(五)对要求自谋职业的,由本人在报到后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安置办公室审查批准,各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提供方便。开业后三个月,安置办公室不再负责安排工作;

(六)对被部队作提前退出现役处理的(除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所列五项原因外),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负责安排工作,由街道办事处按待业人员对待。民政部门负责收回其服役期间的优待金(含农业户口入伍的);

(七)对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遣返回原征集地的,公安部门凭部队师(旅)以上机关出具的证明,依照户口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落户手续。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负责安排工作,由街道办事处接收。民政部门负责收回其服役期间的优待金。其重新参加工作时,不能将过去的军龄计算为工龄。

第十条

因残、因病退伍的义务兵,按下列规定进行安置:

(一)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应由原征集地的安置办公室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各接收用人单位要积极配合,在分配工种时,给予照顾;

(二)对患有精神病的退伍义务兵,应视其病情轻重,由部队与原征集地的安置办公室联系后送地方医院治疗或回家休养,其医药和生活费用,原则上自理。住院期间,支付医疗费确有困难的,由本人或家庭提出申请,由当地民政部门酌情帮助解决;回家休养生活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

(三)患有麻疯病的退伍义务兵,安置办公室接收后,由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治疗。回乡后旧病复发的,由当地医疗部门治疗,本人支付医疗费确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酌情给予补助。

第十一条

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义务兵,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对因残、因病不能坚持八小时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按照对具有同样情况的一般工作人员的安排原则予以妥善安置。退伍义务兵原工作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

原是集体所有制单位入伍的义务兵,退伍后本人要求回原单位工作的,应予允许;入伍前系城镇吃商品粮的,本人不愿意回原单位,由当地安置办公室统一分配工作。

从国营农、林、茶、渔、牧场入伍的义务兵,入伍前吃自产粮的,退伍后仍回原单位安置;入伍前是城镇户口吃商品粮的,退伍后由当地安置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

第十二条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的,在年龄上可放宽三至五岁,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撤销、合并或因其它原因复学有困难的,可由本人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复学的退伍义务兵毕业后,安置办公室不再负责安排工作。

第十三条

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应予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对要求异地安置的退伍义务兵,应区别情况处理。户口在省内由城镇迁往城镇的,由两地安置办公室协商办理,经批准到异地安置的,由迁入地的县、市(区)负责落户并安排工作。从外省入伍,退伍后要求在我省安置的,经省安置办公室审查批准后,由迁入地接收安置,

当地公安、粮食部门凭省安置办公室的批件办理户粮手续。对从我省入伍退伍后要求到外省安置的,按迁入省规定办理。

本实施细则发布后,每年征兵时,实行城镇户口应征青年(含在职职工)预填《退伍安置卡片》制度。安置办公室凭《退伍安置卡片》对退伍义务兵进行安置,凡城市(含县城)吃商品粮的居民占用农村征集名额入伍的,退伍后由入伍地乡(镇)自行安排。如要求回入伍前城市(含县城)户粮所在地的,当地可给予接收落户,安置办公室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第十五条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

(一)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三)农村籍退伍义务兵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后,又由劳动部门安排就业或者自行找到工作列入正式编制的,他们的军龄亦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但其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时间,不计算为工龄;

(四)退伍义务兵安排工作后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及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经多次教育仍不接受,逾期半年不报到的,安置办公室可撤销其分配工作决定,不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十七条

对认真贯彻执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本实施细则,安置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超越安置政策范围,擅自安排退伍义务兵工作的,一律无效,由当地政府取消被安排退伍义务兵的户口、粮油和工资关系,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10篇:义务兵入党申请书

2016义务兵入党申请书

2016义务兵入党申请书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主义的社会制度。中国***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党的辉煌历史,是中国***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历史;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一切困难,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中国***无愧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我身边的领导和同志们的行动告诉我什么是党员,无数先烈告诉我什么是真正的***员,我从入伍第一天起,就有要加入中国***的远大志向,并且一直持续到了今天,热情更是有增无减。在部队的每一天工作和训练中,身边的党员给我做出了榜样,此刻,再一次向党组织郑重的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平时,我还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同首长、老党员谈心交流思想,使自己能够在正确的引导下更快的成长。在这不但学习和为之奋斗的漫漫长路上,洒下了我无数的汗水,也耕耘出了丰硕的果实。那就是我从最初的要当英雄的幼稚的感性认识,逐步上升到了为***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性认识阶段。可以说我唯一的入党动机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不断追求思想进步的同时,我时刻记得自己还是一名军人,***员只有精通自身的业务,才能在群众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为此我努力学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在班(队)中培养了良好的学习训练工作氛围。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活动。

我还经常作自我批评,发现自己还有一些不足之处。2016义务兵入党申请书2016义务兵入党申请书。如理论学习过于死板,不能灵活运 用;工作中有些情绪化,容易冲动。不过我会尽我所能予以改正的,同时还请组织给与指导和帮助。

在组织的关怀与培养下,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和个人综合素质都有了长足进步,已经基本符合了一名党员的标准,特此请求组织批准我的申请。如果组织批准礼我的申请,我一定会戒骄戒躁,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作一名名副其实的党员。如果组织没有接受我的请求,我也不会气馁,会继续为之奋斗,相信总有一天会加入中国***的。

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2016义务兵入党申请书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d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自1921年建党至今,我们的党已经走过了80多年光荣的道路。这几十年,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幼稚到成熟,不断发展壮大。从建党之初的几十名党员,逐步发展到今天这一个拥有六千多万党员的执政党(2016学校高中生入党申请书)。党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共产党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历史;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一切困难,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中国共产党无愧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我之所以要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016义务兵入党申请书

大一下学期,我参加学院业余党校的培训,通过学习,我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条件等党的基本知识有了比较系统的了解,提高了对党的认识,懂得了怎样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同时,我有了更多的时间和机会接触到身边的党员,政治视野也得到了扩充,看到当前存在党风不正的现象,希望自己能加入到党组织,做一名优秀的党员,重新确定党的形象。这种看法现在想起来是非常片面和狭隘的,这种错误想法的产生源于对党的认识还不够清楚,不能以因为有些党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点就否定他们是无产阶级的先锋战士,以至影响对党性的认识,也不能把极少数蜕化变质的党员和党组织等同起来,他们并不能代表党。经过这一次认知意识的转变,我觉得入党前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和全面地认识我们的党。

2016义务兵入党申请书

敬爱的党组织:

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庄严地向您提出(早就压在心头的愿望),迫切要求加入无产阶级先锋队组织——中国共产党。

当我提起笔时,不禁心潮起伏,思绪难抑。我想得很久很多,想得很远很远......。

几千年来,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民在生息的土地上耕耘劳动,以建设一个美好的家园,求得安定幸福的生活。然而,这一切在奴隶主、封建势力、地主阶级、资本家、外国列强侵略的压榨下,只不过是空想。他们得到的是数以亿万针的劳苦大众长期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 为什么辛苦劳累的人民颠沛流离,无以为家,乞讨度日?

为什么贪图安逸的不劳者骄奢淫逸,挥霍无度,为所欲为?

又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农民起义虽曾威慑一时,总是又以失败而告终?

我深深地思考过:是因为劳动人民没有掌握政权,更是因为没有一个以天下为已任的、替人民谋幸福的坚强的领导核心。

人民,曾寄以神话般想象,他们多么希望吃人的旧制度顷刻彻底崩溃,人间地狱化为灰烬,神州大地变为极乐天堂。几千年了,人民就这样盼着、想着,我们要当家,要作主!我们要平等相待!

一九二一年,中国共产党创建了,天空出现了曙光,人民翻身有了希望。从建党以来,党的纲领、任务和目标都吸引着无数的爱国志士奋勇前进。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领导中国人民前赴后继,浴血奋战,终于赢得了全国的解放。腐朽的社会制度被彻底****,人民当家作了主人,从此,中国从黑暗走向光明,人民的希望终成现实。2016义务兵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每当我捧书独思,每当我与亲朋威友交谈,只要回首这些历史,我总要从内心发出深深的赞叹:党啊!伟大的党,只有您才有勇气和力量来医治、挽救一个百孔千疮、支离破碎的旧中国。

我通过读党史和亲眼所见的事实,深深懂得,尽管党经历过曲折的路程,遇到暗礁险滩,遭受过寒风的袭击,苦偿过蛀虫的咬伤,但是,几十年的事实证明:中国共产党仍是全中国人民当之无愧的核心,中华民族的救星。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今天的幸福,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明天的更美好。尤其是当今,我们的党为了保证自己约纯洁、健康,作了巨大的努力,一点一滴地医治自己的创伤。党的勇敢、果断、英明及力量,又给我的心灵添上了一层爱、一层一层的爱使我更加认识了您,党啊!您确实无比伟大、光荣、正确。

党啊,您象磁铁一样吸引着人们,也吸引着我,不单纯是您的功绩,更重要的是,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队伍,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各民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的。党在现阶段的总任务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政党团体不同,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反对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反对个人主义和形而上学;党除了谋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联系群众,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还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经常保持自己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中国共产党能使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一天天好起来,直至最后实现共产主义。

第11篇:义务兵入党申请书

以下关于义务兵入党申请书范文由xiexiebang.com范文大全整理,希望对您有帮助。

敬爱的党组织:

xiexiebang.com范文网【www.daodoc.com】

我志愿加入中国***,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主义的社会制度。中国***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党的辉煌历史,是中国***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历史;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一切困难,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中国***无愧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我身边的领导和同志们的行动告诉我什么是党员,无数先烈告诉我什么是真正的***员,我从入伍第一天起,就有要加入中国***的远大志向,并且一直持续到了今天,热情更是有增无减。在部队的每一天工作和训练中,身边的党员给我做出了榜样,此刻,再一次向党组织郑重的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平时,我还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同首长、老党员谈心交流思想,使自己能够在正确的引导下更快的成长。在这不但学习和为之奋斗的漫漫长路上,洒下了我无数的汗水,也耕耘出了丰硕的果实。那就是我从最初的要当英雄的幼稚的感性认识,逐步上升到了为***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性认识阶段。可以说我唯一的入党动机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不断追求思想进步的同时,我时刻记得自己还是一名军人,***员只有精通自身的业务,才能在群众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为此我努力学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在班(队)中培养了良好的学习训练工作氛围。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活动。

以上关于义务兵入党申请书范文的文章出自xiexiebang.com范文大全,我们将继续为您更新义务兵入党申请书范文相关资料,请继续关注xiexiebang.com范文大全。

第12篇:义务兵入党申请书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主义的社会制度。中国***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党的辉煌历史,是中国***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历史;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一切困难,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中国***无愧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我身边的领导和同志们的行动告诉我什么是党员,无数先烈告诉我什么是真正的***员,我从入伍第一天起,就有要加入中国***的远大志向,并且一直持续到了今天,热情更是有增无减。在部队的每一天工作和训练中,身边的党员给我做出了榜样,此刻,再一次向党组织郑重的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平时,我还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同首长、老党员谈心交流思想,使自己能够在正确的引导下更快的成长。在这不但学习和为之奋斗的漫漫长路上,洒下了我无数的汗水,也耕耘出了丰硕的果实。那就是我从最初的要当英雄的幼稚的感性认识,逐步上升到了为***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性认识阶段。可以说我唯一的入党动机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不断追求思想进步的同时,我时刻记得自己还是一名军人,***员只有精通自身的业务,才能在群众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为此我努力学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在班(队)中培养了良好的学习训练工作氛围。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活动。

我还经常作自我批评,发现自己还有一些不足之处。如理论学习过于死板,不能灵活运 用;工作中有些情绪化,容易冲动。不过我会尽我所能予以改正的,同时还请组织给与指导和帮助。

在组织的关怀与培养下,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和个人综合素质都有了长足进步,已经基本符合了一名党员的标准,特此请求组织批准我的申请。如果组织批准礼我的申请,我一定会戒骄戒躁,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作一名名副其实的党员。如果组织没有接受我的请求,我也不会气馁,会继续为之奋斗,相信总有一天会加入中国***的。

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第13篇:义务兵留队申请书

义务兵留队申请书

申请书一:

尊敬的团队、指导员:

不知不觉中,两年的义务兵已接近尾声,是时辰抉择是走仍是留了。相信良多人在面临退役或者转士官的抉择时城市踌躇不决,然而,对于我而言,我会毫不踌躇的选择继续留在戎行里。作为一名甲士,我的价值在于党和国家赋予我身上的那套戎服的高尚的使命-- 保家卫国甚至维护世界和平。假若有一天我卸下这一身戎装,我想阿谁人已经不是我了。所以我要继续作为甲士而被国家所需要和依靠,继续为甲士特有的声誉感、责任感、使命感而不懈奋斗下去。所以此时此刻,选择留队是我的不贰选择,无论若何,我是一名甲士,一个最可爱的人。

两年义务兵,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在这两年里,我接管了戎行的练习,从一个通俗的青年摇身一酿成为英姿飒爽的甲士。然而练习的过程老是让人感受漫长的,因为那其实是太苦太累了。无论是最根基的军姿练习、队列练习、耐力练习,体力练习、仍是技巧性很强的射击练习抑或三更里突如其来的拉练,无一不令人筋疲力尽。然而,恰是这些艰辛的练习把我练习成一个真正的男人汉,一个顶天登时的男人汉,一个可以委以重任的男人汉。所以无论过程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相信每一个从戎行里走出来的人,无论是留守戎行到最后一刻仍是走向了其他岗位的人城市纪念那些挥汗如雨的日子的,因为那确实是一种可贵的经验,一份刻骨的感应感染。

另一方面,这段时刻的进修又让我受益匪浅。在这两年时刻内,我接管了党的教育,从而深刻地熟悉到中国人平易近解放军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惟,邓小平理论为思惟指导,是以诚心诚意为人平易近处事为宗旨的武装集团,是人平易近的后辈兵,也是一支捍卫国家平安、维护世界和平的主要力量。它不仅是冲击外侵、捍卫祖国的武装集团,也是我们青年战士进修常识、把握手艺的年夜课堂。在戎行两年的摸爬滚打过程中,我练就了健旺的身体,学会了过硬的军事本事。同时,在与戎行诸多首长和战友的接触、交往中,也使我的做人、处事体例和人道获得了升华。短短两年的戎行糊口,使我成功地完成了从一名通俗的社会青年到一名及格的解放军战士的改变。

开国六十周年之际,我想,作为一名甲士,应该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而不仅仅知足于现状。除了要具备甲士应有的素质外,还应该在各个方面磨炼自己,这样才能不被时代所裁减。所以两年时刻真的太短了,我还想继续进修下去,继续履行甲士的职责,继续磨炼自己。每当看到肩膀上的肩章,胸中不禁燃起无比的神圣感与孤高感。中国人平易近解放军具有铁一般的纪律,执拗吃苦的作风,能够成为这支戎行里的一份子,我感应很荣耀。我但愿继续留守军营这个非凡群体,继续进修、磨炼,继续成长前进。

是以,我恳请组织再给我一次深造的机缘,给我一次奉献自己力量的机缘,我会一如既往地严酷要求自己,落实好戎行的新政策、新要求,在本职岗位上立异开展自己的工作,在戎行履行我军新的历史使命中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此致

敬礼

申请书二:

到今年底,我的服役期已满,到了退出现役或者转改士官的时间。通过在部队两年时间的磨练和学习,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新时期军人的价值所在。在面临着走与留的重要时刻,今天我怀着激动地心情向连队党支部提出申请,申请留队转取士官,为祖国的国防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部队不仅是打击外侵、保卫祖国的武装集团,也是我们青年战士学习知识、掌握技能的大课堂。在部队两年的摸爬滚打过程中,我练就了强健的身体,学会了过硬的军事本领。同时,在与部队诸多首长和战友的接触、交往中,也使我的做人、处事方法和人性得到了升华。短短两年的部队生活,使我成功地完成了从一名普通的社会青年到一名合格的解放军战士、一名合格的解放军指战员的转变,这除了我自身的努力之外,还要得益于连队党支部对我的培养和连队官兵热情的关心、帮助。

人类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时代的要求对于我们青年人来说也越来越高。部队是准备打仗的,是为国家的建设服务的,是为人民的安居生活做保障的。随着十六大的胜利召开,为适应未来世界军事新变革的发展要求,军委作出重大决定,今年部队实施体制编制改革,在“九五”期间裁减员额50万的基础上再裁减20万。这也意味着我军未来的装备保障体制增强,部队的整体作战力提高,同样,部队对于官兵具备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更有利于激发我们青年官兵学习成才的动力。

想留队转取士官,从大的方面讲是为了尽自己的微波之力建设国防,从小的方面讲是为了自己的生存。现在的社会是物欲横流、人才竞争的专场,如果没有过硬的技术和超长的才能很难在社会中立足,在竞争中生存。留队转取士官,在保卫国防、苦练军事本领的同时,也可激发欣欣向上的学习进取心,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针对这次的士官选取,我保持“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积极服从组织的安排。如果我被选取士官,我将一如既往地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骄不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专长,为连队、为部队贡献自己的力量;如果未被选取,这说明我距离一名士官的标准还不够,我听从组织决定,退伍后发扬老兵的风格在社会大潮中竞风流。请组织接受我的申请。

第14篇:义务兵留队申请书

义务兵留队申请书

尊敬的党支部:

我志愿申请加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队伍,志愿继续献身国防事业,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努力工作,坚决完成任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军队。

自2016年服役以来我已经在军队这个大熔炉中完成了由一名地方青年向合格军人的转变。尤其是在近两年的军营生活中,我接受了党的教育,领导和同志们的关怀与帮助;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具有铁一般的纪律,顽强刻苦的作风,能够成为这支队伍里的一份子,我感到很荣耀,我坚决作出继续留守军营这个特殊群体,继续学习、锻炼,迅速成长进步的打算!

通过在部队两年时间的磨练和学习,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新时期军人的价值所在。在面临着走与留的重要时刻,今天我怀着激动地心情向连队党支部提出申请,申请留队转取士官,为祖国的国防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部队不仅是打击外侵、保卫祖国的武装集团,也是我们青年战士学习知识、掌握技能的大课堂。在部队两年的摸爬滚打过程中,我练就了强健的身体,学会了过硬的军事本领。同时,在与部队诸多首长和战友的接触、交往中,也使我的做人、处事方法和人性得到了升华。短短两年的部队生活,使我成功地完成了从一名普通的社会青年到一名合格的武警战士、一名合格的武警指战员的转变,这除了我自身的努力之外,还要得益于中队党支部对我的培养和中队官兵热情的关心、帮助。

因此,我再次恳请组织再给我一次深造的机会,再给我一次奉献部队、扎根部队、服务官兵和人民的机会,我会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落实好军队的新政策、新要求,在本职岗位上创新开展自己的工作,在部队履行我军新的历史使命中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知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军令如山倒,军队是有组织性,纪律性的,只有这样,军队才是一个有力的整体,如果我能继续留在部队,我一定会遵守军人道德,服从组织分配,作一名合格的军人,为祖国的国防事业贡献自己全部力量。

如果留在中队,我保证以后在工作中完成自己的责任。不出事,不给领导添麻烦,坚决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如果我有幸能留下来,我会一如既往干好工作,更加一步把自己思想成熟起来,把好的作风拿出来,为连队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如果我没能留下来,我会服从组织对我的安排,我也会相信组织对我的按排是正确的。能早一点为祖国付出自己的微薄之力,为自己的事业近一步规化。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15篇:义务兵入党申请书

义务兵入党申请书

: 武警8661部队指导员吴卫国:

我是基层的一名党支部书记,新兵下连后,许多新战士向连队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表达自己加入党组织的愿望和决心,义务兵入党申请书。然而,义务兵的入党比例很小,新兵的入党难度更大,那么面对现状该如何处理这种突出矛盾呢? 新战士下连后,申请加入党组织的愿望非常强烈,基层党支部对战士的疏导教育就显得十分重要。 《军队党组织发展 党员 工作规定》明确规定:从义务兵中发展党员,每年控制在义务兵总数的5%以内。一方面,新战士迫切想入党,积极要求进步,另一方面,义务兵党员发展比例小,培养考察过程长,这的确是一个矛盾。如何化解这种矛盾,是基层党组织面临的一项经常性课题。 在“入党难”这个问题上,义务兵尤其是新兵应该理性地看待。入党标志着一个人的政治成熟和进步,每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热血青年,都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这值得肯定,入党申请书《义务兵入党申请书》。但是,由于入党指标少,这让许多人在短期内不能如愿,可能出现失落感。其实,应当看到,即使义务兵期间入不了党,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选取士官或退伍返乡后同样可以入党,实现自己的梦想。 上级把义务兵入党的比例控制在5%,我感到既是合理的,又是科学的。当前,义务兵的服役期都是两年,服役时间短,如果考察不好,就难以保持党组织的严肃性和纯洁性。有的新战士入党动机不纯,把入党当作复员安排工作的政治资本,所以新战士下连后,党组织要及时加以引导,使其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新兵下连,正是军旅人生的又一个起点,如果一味地把心思放在义务兵期间入党上,反而会造成思想压力,影响正常训练和工作,最终离党员目标越来越远。 作为基层“党代表”,只有让新战士正确理解党员的发展比例,才能保证部队的思想稳定。可以通过采取多种教育形式,让他们戒除虚荣心和相互攀比心理,从内心端正入党动机和对党态度。新战士入党比例小,在党员发展上更要严格把关,按照程序来办,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义务兵党员的质量,让广大官兵信服。

武警8661部队党委书记靳刚

第16篇:义务兵退役申请书

义务兵退役申请书

义务兵退役申请书

退役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敬爱的党组织:

你们好!

我叫xx,现在在xx服役,x年x月我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怀着非常激动的心情步入了火热的军营,穿上了这身橄榄绿军装,实现了由一名地方青年向一名革命军人的转变,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战士。

入伍四年来,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和部队各级领导的教育、关怀下,在部队这个大家庭里,一步步成长了起来,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逐步形成,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为我将来的人生旅途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这四年间,我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积极工作,为部队的全面建设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作为党的儿女,我遗传了父母勤劳朴素的美德。工作中我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从不偷懒;生活中我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与同志们和睦相处,从未争执;学习上我知难而进,有一种紧迫感、危机感。

来xx工作以来,由于自己不能适应环境的改变,工作上没有做出什么成绩,平平淡淡。可单位领导对我却格外的关照,对于组织和领导的关爱,我铭记在心,在此以表谢意!

随着我军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我越发感到自己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不足。而面对来自于家庭的和自身的实际困难,我感到自己已不适应在部队继续服役。

鉴于自己的实际情况,站在对部队高度负责的角度考虑问题,为顾全大局,不影响部队的整体建设,因此,我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退出现役,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如果组织能批准我的申请,我将争取做到退伍不褪色,永葆革命军人品质,为部队的全面建设再立新功。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第17篇:义务兵退役申请书

退役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敬爱的党组织:

你们好!

我叫xx,现在在xx服役,x年x月我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怀着非常激动的心情步入了火热的军营,穿上了这身橄榄绿军装,实现了由一名地方青年向一名革命军人的转变,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战士。

入伍四年来,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和部队各级

领导的教育、关怀下,在部队这个大家庭里,一步步成长了起来,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逐步形成,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为我将来的人生旅途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这四年间,我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积极工作,为部队的全面建设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作为党的儿女,我遗传了父母勤劳朴素的美德。工作中我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从不偷懒;生活中我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与同志们和睦相处,从未争执;学习上我知难而进,有一种紧迫感、危机感。

来xx工作以来,由于自己不能适应环境的改变,工作上没有做出什么成绩,平平淡淡。可单位领导对我却格外的关照,对于组织和领导的关爱,我铭记在心,在此以表谢意!

随着我军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我越发感到自己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不足。而面对来自于家庭的和自身的实际困难,我感到自己已不适应在部队继续服役。

鉴于自己的实际情况,站在对部队高度负责的角度考虑问题,为顾全大局,不影响部队的整体建设,因此,我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退出现役,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如果组织能批准我的申请,我将争取做到退伍不褪色,永葆革命军人品质,为部队的全面建设再立新功。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第18篇:义务兵入党申请书,

篇1:部队军人入党申请书范文

部队军人入党申请书范文 敬爱的党组织:

我是一名平凡现服役军人,在我心中,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先进和光荣的政治组织,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坚信,中国共产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最根本的人生目标。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并在此过程中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完善自我是我内心深处的愿望。所以,我再一次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首先增强了对党性方面的了解。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整个儿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诞生至今的全部历史证明,只有共产党的领导,才能肩负起民族的希望,才能领导中国人民把历史推向前进。入党申请书范文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员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年代各个时期,都起到了模范带头的先锋作用。

其次就进一步端正了入党动机。入党动机是争取入党的一种精神力量,是指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端正入党动机就是要摒弃个人利益和私心杂念,而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为了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生。争取入党的过程,实际就是不断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提高觉悟、以实际行动使自己具备党员条件和素质的过程。

最后更加深入理解xx大的重要论述。通过再次深入学习党的xx大精神内容实质,使我进一步认识到,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们要以良好的作风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xx大精神。落实好xx大精神,就是要与当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我们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让xx大精神在点滴中不断闪光、凝聚和体现。

相信在以后的工作计划和生活中,我们必将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更加坚定的立足本职,以更高的立意全身心的投入到各项事业;必将以更纯净的思想境界不断深入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思想方法,积极进取、持之以恒,转变作风,苦干实干,主动靠扰党组织,以实际行动来争取早日入党。我们必将在党的领导下,把党员的这面旗帜通过实际工作亮出来,把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每个党员的基本要求通过言行入党申请书范文举止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体现出来;我们必将在党组织培养下,通过个人的不懈努力和执着追求,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全面建设富强社会、和谐社会提供更加优良的舆论支持和工作支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篇2:部队军人入党申请书范例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 敬爱的党支部: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奉献一切,永不叛党。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之所以要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加强国家立法和法律实施工作,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国内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坚持实行和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全面进步。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各民族的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加强全国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中国共产党主张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在国际事务中,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不断发展我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 我会牢牢记住我是一名中国军人,是一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我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自入伍以来,在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训练,严格要求,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努力学习,苦练军事技能,很快完成了从地方百姓到革命军人的转变,以实际行动担负起革命军人神圣职责,不怕流血牺牲,为祖国站好每一班岗,坚决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认真履行保卫祖国的光荣义务,努力向组织靠拢,我愿担负起振兴中华的重任,以共产主义事业为毕生追求。

我会在现在和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时时刻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并绝对支持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领导的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活动。我会利用自己的特长,在社会中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与此同时还要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并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以我的实际行动来报效祖国。

敬爱的党组织,今天我郑重地递上申请书,是我人生历程中最庄严神圣的一件事,是我在入党前对人生的一次宣誓。若党组织在严格审查后能予以批准,我将认真履行党章上所要求的一切,严格要求自己,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严于律己、勤奋进取,努力作一名合格而且先进的共产党员,为党的事业、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向现代化事业贡献我毕生的精力和热血。即使组织上认为我尚未符合一个党员的资格,我也将按党章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总结经验,寻找差距,继续努力,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敬爱的党组织,请接受我的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篇3:部队义务兵入党申请书 部队义务兵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写法

(一)入党申请书的基本写法

根据党章规定,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可分为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两种形式。通常情况下,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 入党申请书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1.标题。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2.称谓。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3.正文。主要内容包括:①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②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③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4.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主要表达清党组织考察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全文的结尾一般用此致,敬礼。

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下一行写上××××年×月×日。另外,为了使党组织对自己有较全面的了解,申请人可另写一个附加材料,将个人的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清楚。将自己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奖惩情况也要写清楚。如果自己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政治历史情况比较复杂,或受过刑事或其它重大处分,也应实事求是地写出。

(二)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

1.要认真学习党章,掌握基本精神,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基本知识的理解。

2.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不要以旁观者身分一味评论别人。3.对党忠诚者实,向党组织反映真实思想情况。

4.申请书要写得朴实、庄重,不要追求华丽的辞藻,夸夸其谈。对基本写法正文中各部分的内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掌握。

(三)入党申请书参考例文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踏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我们党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的。 .......我之所以要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因为....... 目前,我坚持在业余时间学习有关理论知识,思想上有了极大进步....... 同时,我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踏实肯干,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此外,我还担任了...的社会工作,成绩也是不小的.......

在自己有了一些优点的同时,我还经常作自我批评,发现自己在以下方面还有不足之处.......不过我会尽快改正的,同时还请组织给与指导和帮助。

今天,我虽然向党组织提出了入党申请,但我深知,在我身上还有许多缺点和不足,因此,我希望党组织从严要求我,以便使我更快进步。今后,我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帮助与监督,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早日在思想上,进而在组织上入党。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2.入党申请书范文 入党申请书 敬爱的党组织:

在这金色的秋天、收获的季节,党的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了,这次大会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奋进的大会,十六大报告极大地鼓舞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近些天,我反复学习了党的十六大报告和新党章,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都有了新的认识,因此,我要求入党的心情更加迫切了。我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党的十六大修改并通过了新党章,全面总结了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在政治、经济、文化、国防、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十条基本经验,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尤其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党心民心,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十六大党章开宗明义,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有志青年,我从小接受党的教育和培养,对党和祖国怀有深深的敬仰和热爱。是党把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培养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是党激励我明辨是非、不断进步。通过以上学习,我对党的认识更加清晰、更加明确了,逐步认识到党的伟大和正确,从内心渴望成为先锋队中的一员,渴望能在党的教育和培养下,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党、为祖国、为人民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作为一名年轻的高校教师,我真诚地热爱党、拥护党,今后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我一定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在平凡的教学岗位上不断开创进取,争取取得一流的工作成绩,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今天,我虽然向党提出了入党申请,但我深知,我自身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离党员标准还相差很远。因此,我渴望党组织对我从严要求,并给予无私的帮助和培养,我一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对我的帮助和监督,努力克服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 请党组织看我的行动吧。

第19篇:义务兵入党申请书

义务兵入党申请书范文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主义的社会制度。中国***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党的辉煌历史,是中国***为民族

解放和人民幸福,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历史;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一切困难,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中国***无愧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我身边的领导和同志们的行动告诉我什么是党员,无数先烈告诉我什么是真正的***员,我从入伍第一天起,就有要加入中国***的远大志向,并且一直持续到了今天,热情更是有增无减。在部队的每一天工作和训练中,身边的党员给我做出了榜样,此刻,再一次向党组织郑重的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平时,我还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同首长、老党员谈心交流思想,使自己能够在正确的引导下更快的成长。在这不但学习和为之奋斗的漫漫长路上,洒下了我无数的汗水,也耕耘出了丰硕的果实。那就是我从最初的要当英雄的幼稚的感性认识,逐步上升到了为***主义奋斗终

身的理性认识阶段。可以说我唯一的入党动机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不断追求思想进步的同时,我时刻记得自己还是一名军人,***员只有精通自身的业务,才能在群众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为此我努力学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在班(队)中培养了良好的学习训练工作氛围。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活动。

第20篇:义务兵入党申请书

义务兵2018入党申请书

共产党是伟大的党,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义务兵2018入党申请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义务兵2018入党申请书范文一

敬爱的党组织:

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庄严地向您提出(早就压在心头的愿望),迫切要求加入无产阶级先锋队组织中国共-产-党。

当我提起笔时,不禁心潮起伏,思绪难抑。我想得很久很多,想得很远很远……。

几千年来,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民在生息的土地上耕耘劳动,以建设一个美好的家园,求得安定幸福的生活。然而,这一切在奴隶主、封建势力、地主阶级、资本家、外国列强侵略的压榨下,只不过是空想。他们得到的是数以亿万针的劳苦大众长期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

为什么辛苦劳累的人民颠沛流离,无以为家,乞讨度日?

为什么贪图安逸的不劳者骄奢淫逸,挥霍无度,为所欲为?

又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农民起义虽曾威慑一时,总是又以失败而告终?

我深深地思考过:是因为劳动人民没有掌握政权,更是因为没有一个以天下为已任的、替人民谋幸福的坚强的领导核心。

人民,曾寄以神话般想象,他们多么希望吃人的旧制度顷刻彻底崩溃,人间地狱化为灰烬,神州大地变为极乐天堂。几千年了,人民就这样盼着、想着,我们要当家,要作主!我们要平等相待!

一九二一年,中国共-产-党创建了,天空出现了曙光,人民翻身有了希望。从建党以来,党的纲领、任务和目标都吸引着无数的爱国志士奋勇前进。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领导中国人民前赴后继,浴血奋战,终于赢得了全国的解放。腐朽的社会制度被彻底共产党*,人民当家作了主人,从此,中国从黑暗走向光明,人民的希望终成现实。每当我捧书独思,每当我与亲朋威友交谈,只要回首这些历史,我总要从内心发出深深的赞叹:党啊!伟大的党,只有您才有勇气和力量来医治、挽救一个百孔千疮、支离破碎的旧中国。

我通过读党史和亲眼所见的事实,深深懂得,尽管党经历过曲折的路程,遇到暗礁险滩,遭受过寒风的袭击,苦偿过蛀虫的咬伤,但是,几十年的事实证明:中国共-产-党仍是全中国人民当之无愧的核心,中华民族的救星。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今天的幸福,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明天的更美好。尤其是当今,我们的党为了保证自己约纯洁、健康,作了巨大的努力,一点一滴地医治自己的创伤。党的勇敢、果断、英明及力量,又给我的心灵添上了一层爱、一层一层的爱使我更加认识了您,党啊!您确实无比伟大、光荣、正确。

党啊,您象磁铁一样吸引着人们,也吸引着我,不单纯是您的功绩,更重要的是,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队伍,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各民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的。党在现阶段的总任务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政党团体不同,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反对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反对个人主义和形而上学;党除了谋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联系群众,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还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经常保持自己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中国共-产-党能使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一天天好起来,直至最后实现共-产主义。

我是一个生长在新社会的青年,是在党的哺育下逐渐成熟,在党的怀抱中逐渐成长的。从我能讲清第一句完整的句子那时起,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名称就已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深深根植。孩时,我天真地想过,她是一个非常慈爱、可敬、亲切而又高大的母亲,是谁也不能摧毁的,是战无不胜的。长大一点后,我又感到她是一座心灵的丰碑,前进的路标,是任何庞然大物、任何力量也无法推倒的。以后,共-产-党员的品质也在我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身陷牢狱,面对屠刀,大义凛然;他们对共-产主义坚信不疑,坚定不移。我佩服成千上万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的用特殊材料制成的共-产-党员。在我身边就有一些这样的同志。我从与他们经常接触中,感受到共-产-党员优良品质之高尚,忠诚淳朴之动人,党在我心目中的威信日益俱增。我自己的成长,也无一不是党的亲切关怀培养所致。当我在前进的时候多是党教育我戒骄戒躁,不断前进;当我在滞的时候,是党为我指明方向,把我引上新道;当我在逆境的时候,是党给我勇气力量。我有过深切的感受;离开了党,似乎人类生存的大地没有阳光,没有党的启发教育,我们更将是一筹莫展,一事无成。我下定决心,要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

我是信仰共-产主义的,在人类生存的地球上实现共-产主义也是我的愿望。在“四人帮”横行的年月中,我的信念曾被那践踏党风、破坏党纪的种种不良倾向冲击过。对一度有过几分迷们、徘在,热情有些低落。这是不能从本质上认识一些暂时不理解的问题,不能很全面地鉴别香花与毒草,以至拖延了自己向党表示迫切要求加入组织的时间。但是,通过党的理论教育,尤其是看到党大刀阔斧整顿党风所采取的一系列得力措施和有效办法,又使我对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人类社会最终要实现共-产主义的规律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才更加坚定了实现共-产主义的科学信念。

我曾多次发誓,要百倍努力,争取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这个光荣的先锋队队伍中.

义务兵2018入党申请书范文二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党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党主义的社会制度。中国共产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共产党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党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共产党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历史;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一切困难,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中国共产党无愧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我身边的领导和同志们的行动告诉我什么是党员,无数先烈告诉我什么是真正的共产党员,我从入伍第一天起,就有要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远大志向,并且一直持续到了今天,热情更是有增无减。在部队的每一天工作和训练中,身边的党员给我做出了榜样,此刻,再一次向党组织郑重的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平时,我还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同首长、老党员谈心交流思想,使自己能够在正确的引导下更快的成长。在这不但学习和为之奋斗的漫漫长路上,洒下了我无数的汗水,也耕耘出了丰硕的果实。那就是我从最初的要当英雄的幼稚的感性认识,逐步上升到了为共产党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性认识阶段。可以说我唯一的入党动机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不断追求思想进步的同时,我时刻记得自己还是一名军人,共产党员只有精通自身的业务,才能在群众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为此我努力学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在班(队)中培养了良好的学习训练工作氛围。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活动。

我还经常作自我批评,发现自己还有一些不足之处。如理论学习过于死板,不能灵活运用;工作中有些情绪化,容易冲动。不过我会尽我所能予以改正的,同时还请组织给与指导和帮助。

在组织的关怀与培养下,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和个人综合素质都有了长足进步,已经基本符合了一名党员的标准,特此请求组织批准我的申请。如果组织批准礼我的申请,我一定会戒骄戒躁,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作一名名副其实的党员。如果组织没有接受我的请求,我也不会气馁,会继续为之奋斗,相信总有一天会加入中国共产党的。

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义务兵退伍申请书
《义务兵退伍申请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