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税务登记委托书
税务登记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________因有事不能前来办理税务登记,特委托_______作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委托人:
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税务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兹委托__________在___________税务局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
授权范围: □
1、接受行政机关依法告知的权利。
□
2、代为提交申请材料、更正、补正、补充材料的权利。
□
3、代理申请人行政许可审查中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
4、签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批件的权利。□
5、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字)被委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注:已授权的请在 □ 中打“√”,未授权的请在 □ 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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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xiexiebang委托书栏目的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税务委托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税务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 代理人:
纳税人识别号: 身份证号码:(代理人) 纳税人编码: 住址:(代理人)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法人)
委托人现委托代理人到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办理 税务事项。委托人与代理人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
本委托书双方自签订并送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备案之日起生效。委托人撤销委托的须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送交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备案三个工作日后生效。
在对本委托的撤销生效期,代理人从事前述委托税务事项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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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注销税务委托书
注销税务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下列人员为我公司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业务: 姓名: 身份证:
代理权限:全权办理我公司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委托单位: 公章:
授权代表: 日期:
推荐第5篇:税务委托书范本
税务委托书
税务局(稽查局):
我单位现委托 (姓名)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接受你局 工作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在整个__________过程中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代理人无权转换代理权。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甲方): 纳税人识别号: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代理人(乙方): 身份证号: 代理人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授权的税务代理的期限为_____年,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签名: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第6篇:不动产登记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今委托 ______________(身份证明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我(单位)办理坐落于
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具体为:
□土地所有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林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建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森林、林木使用权 □抵押权 □地役权 □其它_________________
□首次登记(□总登记 □初始登记) □转移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 □预告登记 □查封登记 □补证 □换证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权限为: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接受询问,撤回登记申请,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或其他办理结果。
委托期限自 __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_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我(单位)对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依规定办理的有关登记事宜均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签字;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推荐第7篇:土地登记委托书
土地登记委托书
兹委托街(路、巷)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的土地登记事宜。
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盖章)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盖章)
土地指界委托书
兹委托同志全权办理我单位(个人)在街(路、巷)号的土地权属界线现场指界。
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盖章)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盖章)
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性别年龄,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法人代表,特此证明。
单位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年月日
土地指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性别年龄,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法人代表,特此证明。
单位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年月日
推荐第8篇:房屋登记委托书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登记委托书范文,欢迎来参考!
【范文一:房屋登记委托书】
申请人
姓名:_______(名称)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名称)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登记的房屋坐落:_______
委托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时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无转委托权: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现委托_______为合法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处理上述房产如下______________事项。在委托权限与代理时效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认可,并承担一切责任。
⑴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事宜;
⑵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事宜;
⑶办理上述房屋他项权利登记事宜;
⑷办理上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事宜;
⑸办理上述房屋权属更正登记事宜;
⑹办理上述房屋权属注销登记事宜;
⑺办理上述房屋权属异议提交事宜;
⑻签署房屋登记询问表(包括签名盖章);
⑼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⑽查阅房产发证档案;
⑾其他: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证明
此房屋登记委托书确系_______亲自出具。特此证明。
见证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注:代理时效一般不得超过六十天。
【范文二:房屋登记委托书】
单位:______________(全称)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现授权委托_______同志前来办理上述房屋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手续。
代理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范文三:房屋登记委托书】
今委托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为我(单位)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办理坐落于区(县)房屋的登记事项。
我(单位)对代理人依规定办理的有关登记事宜均承担法律责任。
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人(盖章、签名):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受托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注:
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范文四:房屋登记委托书】
委托人(房屋征收部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委托人将职权范围内征收工作中下列事项委托受托人:
一、进行调查、登记,具体包括:
1、征收补偿方案编制前,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现状进行调查、登记;
2、向相关部门调取被征收范围内房屋的土地、规划、房产等手续;
3、向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调取被征收人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情况;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1、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预评估并提供相关材料;
2、确定拟征收房屋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标准;
3、确定拟征收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户数;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就征收补偿的具体问题和被征收人协商。
四、组织被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公示以及组织被征收人搬迁,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对被征收房屋予以拆除。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受托人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委托人在委托范围内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受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推荐第9篇:户外广告登记委托书
委托书
回民区工商局:
我作为呼和浩特新视界眼科医院的法定代表,委派我院办公室主任XXX,性别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为全权代表,前去贵局办理我院户外广告登记申请一事,并代表我单位处理该申请中的一切事宜。望贵局给予接洽受理为盼!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2013年05月04日至2013年05月31日。
委托单位:呼和浩特XXXXXX医院(章) 法定代表(签字) 2013年5月16日
推荐第10篇:房屋登记委托书
房屋登记委托书
本人购买
开发企业
开发的坐落于栋楼(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号
为。本人自愿委托代为办理该房屋的下列登记业务: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
房屋所有权登记 □
房屋抵押权登记 □
我以将所有信息准确、真实的告知受托人,受托人可代我回答登
记机构的相关询问 □
领取相关权属证书、证明 □
委托人(单位)受托人
证件号码:
日期:日期:
委托人授权办理登记业务经办人
日期:
第11篇:房产登记委托书
编号:
申请人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代理人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登记的房屋坐落
委托原因
代理时效
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现委托 为合法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处理上述房产如下 事项。在委托权限与代理时效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认可,并承担一切责任。
□⑴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事宜;
□⑵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事宜;
□⑶办理上述房屋他项权利登记事宜;
□⑷办理上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事宜;
□⑸办理上述房屋权属更正登记事宜;
□⑹办理上述房屋权属注销登记事宜;
□⑺办理上述房屋权属异议提交事宜;
□⑻签署声明保证书(包括签名盖章);
□⑼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⑽查阅房产发证档案;
□⑾其他: 。
(注:请将委托事项的项目数填在横线上,并在“□”内打√,否则在“□”内打x)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 明
此房产登记委托书确系 亲自出具。特此证明。
见证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注:代理时效一般不得超过六十天第12篇:房产登记委托书
房产登记委托书
篇1:房 地 产 登 记 委 托 书
房 地 产 登 记 委 托 书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国籍:户籍: 电话:
联系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国籍:户籍: 电话:
邮编:
受托人 无 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现委托人委托 为合法代理人, 代理委托人处理坐落于之房地产如下 事项:
一、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事宜;
二、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事宜;
三、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事宜;
四、办理上述房地产抵押权登记事宜;
五、办理上述地役登记事宜;
六、办理上述房地产预告登记事宜;
七、办理上述房地产更正登记事宜;
八、办理上述房地产异议登记事宜;
九、办理上述房地产文件登记事宜;
十、办理上述房地产注销登记事宜;
十一、办理上述房地产补正、换证登记事宜;
十
二、领取房地产权证及初始密码凭证;
十
三、领取房地产登记证明。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所作的一切行为及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篇2:房屋权属登记授权委托书
房屋权属登记授权委托书
经济开发区房管局:
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吉辉英同志(身份证号:370112198503070563)前往贵局办理仁和盛庭小区房屋的转移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XX年12月31日。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授权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托人: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篇3:房屋登记委托书
房屋登记委托书
屏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本人(单位)身份证:购买四川省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屏山县新发乡丁发村丁家组《》 层 号营业用房一套(间),建筑面积平方米,设计用途为 。由于其他原因未能亲自办理登记手续,特委托四川省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权专人代办理房屋的下列登记或业务:
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
房屋他项权预抵押登记
房屋权属登记
房屋抵押权登记我已将所有信息准确、真实的告知受托人,受托人可代我回答登记机构的相关询问领取相关权证书、证明
委托人:(单位)
证件号码:日期:年月日
代理人(受托人)保证该委托书真实合法,如有失实、欺骗,委托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代理人(受托人)
日期: 年月日
篇4:房产证办理授权委托书(模板)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人购买的XX地XX小区号楼 单元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现因委托人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前往办理该房屋产权登记相关手续。现委托人全权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办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相关手续,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屋手续抵押;代表委托人结算该房屋面积差异款项;签署“该房屋”办理产权登记所需相关文件;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相关水费;领取该房屋面积测绘成果及相关办证图纸、文件、购房发票等。(代理权限部分根据房管局要求不同)
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做出的行为以及签署的法律文书,委托人均予以认可,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受托人承诺其已取得委托人的合法授权,有权代表委托人办理该房屋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委托人(签章及指印) 受托人(签章及指印) 月
篇5:房屋代办过户登记事宜授权委托书
房屋过户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 联系电话:
受托人: 联系电话:
住 址: 工作单位: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需将位于的房屋(购房合同号: ,房产
证号为: )过户至 名下,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系本人同事),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房屋过户有关事宜。
委托事项如下:
一、受托人有权代为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税务登记手续,并有权
代为签署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文件,代为缴纳相应税费。
二、受托人有权代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房屋产权证件和资料,并有权
查阅、复印、调取房地产交易相关的资料。
三、若委托人选择银行按揭的付款方式,受托人有权代其办理贷款的相应手
续、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四、受托人有权代委托人向银行办理上述房屋抵押贷款、还贷事宜及领取有关文件(房地产权证、他项权利证、还清款证明、购房发票/收据、还款清单等)。
五、代为向房管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抵押登记和涂销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六、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与房屋出卖人办理房屋交接事宜。受托人有权代为签署与房屋交易以及房屋交接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七、与房屋过户相关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在此确认,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
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托人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从事委托事务,应尽
到谨慎合理的注意义务,对于委托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持有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篇6:房产委托书
委 托 书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位于——————————房产证号-------因故无法亲自办理上述房屋购买/出售/出租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 项(共计 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购买/出售/出租本人名下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录:
壹、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贰、代为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房屋交接书/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出售合同/买卖合同 叁、办理有关合同公证、领取公证书
肆、代为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伍、代为签订有关房地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还贷、退保、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 陆、代办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及其变更、注销登记
柒、代为领取《房地产权证》、《房地产登记证明》
捌、代为支付房价款
玖、代为收取房价款
拾、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
拾壹、代为交房
拾贰、代为收楼
拾叁、代为办理房地产买卖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拾肆、维修并管理房屋
拾伍、代为进行房地产出租、签订出租合同、收取租金、办理与出租有关的文件登记备案
手续,并领取《备案证明》
(附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篇7:房产委托书
委托书
委托人: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我拥有位于 (份额 %) 的房产,现委托上述人员为我的代理人,可以我的名义在代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内,独立办理如下事项:
1.到银行开立账户,申请转按揭贷款(又称赎楼贷款),开立账户、领取和保管存折,办理所开立账户的存取款及转帐业务,签署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划款委托书、贷款合同、房地产买卖补充协议等办理转按揭贷款所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并将上述贷款放在业主或受托人指定的账户上。
2.到银行办理赎楼(还请银行借款)、终止授信额度及办理关闭随借随还系统等相关手续,代为在银行罚息或违 约金确认书及其它有关文件上签名,并领取《房地产证》、《房地产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保险单、贷 款借据、还款凭证、付清楼款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3.到银行或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上述房产的资金监管手续,收取或者指定账户收取监管资金,并签署 办理资金监管手续所需要签署的申请、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资料。
4.到银行或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解除资金监管手续,签署办理解除资金监管手续所需要签署的申请及相关文件资料。
5.到担保公司办理与赎楼贷款或赎楼贷款担保相关的事项井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表》、《服务协议》、《反担保保证书》、《借款借据》、《委托贷款合同》、《委托贷款担保保证》等相关法律文件。
6.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上述房产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回答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注销抵押登记相关询问、签署询问记录等及领取《房地产证》、《房地产买卖合同》等相关事宜;申请办理商品房《房地产证》及签署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房地产证》。
7.转卖上述房产、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领取《房地产证》、办理公证、办理过户并回答深圳房地产登记中心转移登记相关询问、签署询问记录等。过户回执遗失时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签署具结书和相关文件。到国税局或地方税务局办理减、免税费申请手续,签署并领取相关文件、资料。 8.收取上述房产售楼款全部或部分放在受托人或业主指定的帐上,偿还上述向银行赎楼借款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9.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办理该房产的抵押贷款和保险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及贷款合同、抵押合
同、借款借据等;并将该笔贷款放在受托人账户上。
10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井回答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抵抑登记相关询问、签署询问记录等,签署抵押物价值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及领取《房地产证》等相关事宜。
11办理上述房产的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有线数字电视、络等过户以及变更的相关手
续。
12.到银行办理申请提前还清楼款、打印上述房产的还款记录欠款清单,到银行或其他机构查询、打印个人征信系统信息及信用报告;到银行、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档案大度等相关机构办理查询及打印产权信息单,领取/复印《房地产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以及相关资料。
13.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上述房产变更手续并回答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变更登记相关询问、签署询问记录等,及领取修改记录单,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退件、撤销过户、变更手续并回答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相关词闷、签署询问记录等。领取《房地产证》、《房地产买卖合同》并签署《纳税申报表》、《缴款通知书》等相关文件。
14.办理上述房产租赁事直,签署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及押金。
15.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转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办理公积金贷款等一切手续。
16 到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查闹.复印并领取上述房产所涉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文件资料。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受托人有转委托权,并可独立办理以上事项。上述房产是指法律规定的本人份额内房产。 委托人:
日期: 年月 日
篇8:房产登记委托书
房产登记委托书
编号:
申请人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代理人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登记的房屋坐落
委托原因
代理时效
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现委托为合法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处理上述房产如下事项。在委托权限与代理时效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认可,并承担一切责任。
□⑴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事宜;
□⑵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事宜;
□⑶办理上述房屋他项权利登记事宜;
□⑷办理上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事宜;
□⑸办理上述房屋权属更正登记事宜;
□⑹办理上述房屋权属注销登记事宜;
□⑺办理上述房屋权属异议提交事宜;
□⑻签署声明保证书(包括签名盖章);
□⑼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⑽查阅房产发证档案;
□⑾其他: 。
(注:请将委托事项的项目数填在横线上,并在“□”内打√,否则在“□”内打x)
委托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年 月 日
证明
此房产登记委托书确系 亲自出具。特此证明。见证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注:代理时效一般不得超过六十天
篇9:房产登记委托书
房产登记委托书
兹委托 全权办理 在 的 记事宜。
委托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年月
委托代理人:姓名 性别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年月 的登 年龄 (盖章) 年龄 (盖章)日日
第13篇:变更税务登记
4变更税务登记(单位纳税人)
一、业务简介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其中股东发生变化的,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税务变更登记前,应提示原股东及时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东股权变化税源监控登记。
二、纳税人需提供的资料
纳税人申请变更税务登记需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如变更企业名称的还需领取《发票缴销表》(一式两份)。
(一)变更名称:填发票缴销表并带手工版发票到发票窗口进行缴销(没有手工版发票的也需到发票窗口进行确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
(二)变更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
(三)变更地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情况说明,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地址)。变更地址的同时,如果涉及邮政编码、电话变更的,必须在变更表中填写新的邮政编码和电话。(经核实后如变更科室需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四份)
(四)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变更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
(六)变更银行:开户核准通知书和结算帐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一式2份。
(七)变更注册资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章程修正案原件及复印件或新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注册资本因涉及印花税,请各纳税人到地税机关办理变更业务)
(八)变更登记注册类型: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
(九)变更股东:章程修正案原件及复印件或新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前,应督促转让股权的原股东(或委托人)先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凡是在国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发生股权转让都应提交以下资料:
1.转让股权的纳税人(或委托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管理窗口领取(或通过青岛市国税局外部网站下载)并填写《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一式三联.2.本次《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应已贴印花税税票);3.取得该项股权的投资成本证明资料。可区分取得方式分别提供投资合同(协议)、股权受让协议或债务重组协议等;
4.被转让股权企业上一年度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5.被转让股权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被转让股权企业股东会决议; 7.被转让企业章程修正案。
上述资料均提供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无误”并加盖企业公章。
(十)变更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内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或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
三、工作步骤
(一)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二)纳税人将填写好的《税务登记变更表》和需提报的有关材料一并交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三)“综合服务窗口”对纳税人提报的资料审核无误后给予变更(涉及税务登记证内容变更的还需交回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出具税务登记证)
(四)“综合服务窗口”按时将一套资料及时传递到地税机关
四、业务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二)税务机关完成业务的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如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综合窗口告之纳税人整改,经核实符合规定的,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五、操作范例
第一步:填报表格。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3份。 第二步:受理审核。
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人员对纳税人提报的资料审核无误后给予变更(涉及税务登记证内容变更的还需交回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变更税务登记表》填写范例如下: 变更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名称 XXXX 纳税人识别号 XXXX
变更登记事项
序号 变更项目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
1 法定代表人 张XX 李XX XXXX
送缴证件情况: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
纳税人
经办人: 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XX
纳税人(签章)
2009年XX月XX日
2009年XX月XX日
2009年XX月XX
经办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2套,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各留存一套):
(一)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
1、工商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
4、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2、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变更项目:填需要变更的税务登记项目。
四、变更前内容:填变更税务登记前的登记内容。
五、变更后内容:填变更的登记内容。
六、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凡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变更的项目需填写此项。
七、本表一式三份,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各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
第14篇:税务登记申请书
税务登记申请书
本纳税人,兹向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申请办理设立税务登记,除按规定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外,补充如下信息:
一、开业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联系电话:
二、财务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三、办税人姓名:
四、法定代表人(业主)签章: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经办税务人员签名:
电脑编码(税务机关填写): 版本号:200901)
联系电话:
纳税人公章:
Xx年xx月xx日
税务登记专用章:
Xx年xx月xx日
第15篇: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办理注销的时限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办理注销需提供的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一式三份
2、《注销前涉税事项清算表》 一式三份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薄及其他税务证件
4、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的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纳税人应在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填写、递交《注销前涉税事项清算表》。如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具有相关税务认定资格,应同时申请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相关税务认定资格;
2、稽查局、税源管理部门负责纳税人注销的税款清结算工作。如有补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清应补税款。
3、纳税人向国地税联合办证窗口递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时,应交回原税务登记正、副本,发票领购簿及有关涉税证件并到发票管理窗口缴销发票;负责向纳税人送达《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对于有分支机构的纳税人,在办理总机构注销登记时,需将所属分支机构全部注销后,再办理总机构的注销手续。
第16篇:税务登记期限
税务登记的期限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3、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5、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6、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17篇:变更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
办理机构:各区县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办理地址、电话:各区县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联系表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程序:
纳税人税务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在发生变更后三十日内,应下载或领取《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表》,并携带填写完整的表格和有关资料向原税务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需携带的资料:
一、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生变更而需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一式两份);
3.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区县局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非工商登记变更因素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2.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区县局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注意事项
1.各项资料复印件统一为A4纸格式。
2.在所有资料复印件的空白处,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首席代表)签字。
3.对于国、地税局共管的纳税人,只需向其中任意一个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收费标准及依据:对需要重新打印税务登记证件的收取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
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6〕1485号)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征 〔2004〕393 号)
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6]220号)
第18篇:设立税务登记
设立税务登记
第一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
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六)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二条 本办法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三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务登记地点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发生争议的,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五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住所、经营地点;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产经营方式;
(六)生产经营范围;
(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八)生产经营期限;
(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条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
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及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税务机关应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第七条 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
第八条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第19篇:税务登记流程
上海公司在办理完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后,需在1个月内办理税务登记,上海税务登记证办理所需材料、费用、流程、时间等信息介绍如下:
一、上海税务登记证办理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只需出示给税务局看下,复印件需3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只需出示给税务局看下,复印件需3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4、填写税务注册登记相关表格。
5、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6、注册地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复印件各三份(需加盖出租方公章,租赁协议需贴印花税)。
7、会计人员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三份,照片一张。
8、其它所需材料。
二、上海税务登记证办理所需费用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工本费:20元人民币。
三、上海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时间
税务注册登记材料齐全并审查通过后,办理税务登记证需10-15个工作日。
四、上海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
税务注册登记材料提交税务局,区税务局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报市税务局审批,市税务局审批通过过,打印税务登记证,并将税务登记证下发至区税务局,最后领取税务登记证。
五、上海税务注册登记好后的证照清单
上海市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一份。
上海税务登记证已不区分国税和地税(国税和地税统一,只是针对公司统一,在财政上还是区分国税和地税,主要目的是减少企业的麻烦),在办理税务注册登记时,现在只颁发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税务登记证办理完毕后,公司注册基本上完成,接来可以开设公司基本帐户、税种核定及购买发票,正式开展公司业务。
上海公司在购买发票后,每个月需纳税申报,可以有自己公司的财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帐公司办理纳税申报事宜。上海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名称等,税务登记证必须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第20篇:税务登记[推荐]
税 务 登 记 管 理
第1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2条:税务登记—— 开业登记
(一)新办开业登记申报资料
1、内资企业(包括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1)工商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身份证;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4)开户核准通知书。
2、外资企业
1)工商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身份证、护照;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4)开户核准通知书;
5)合同(章程)批准机关颁发的批准证书。
3、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同一县市)
1)总公司的国税税务登记件(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4)负责人身份证。
4、个体工商户
1)工商营业执照;
2)户主身份证。
(二)税务登记申报资料报全程服务窗口,资料齐全,填写完整、正确的,实时办结。
第3条:税种登记是税务认定、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税务稽查等税收征管活动的基础及重要依据。主要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全程服务台对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根据其填写的《纳税人税种登记表》,要及时、正确、完整地做好税种登记。每月25日后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税种登记可推迟至次月。对企业所得税难以确定是否属国税征管,各管理单位于每月25日前汇总报市局税政科协调处理。
第4条:注意事项
1)如果纳税人状态是“非正常”或“注销”或“特殊纳税人”,则系统不允许修改该纳税人的税种信息。
2)对新登记的纳税人,在进行税种登记时, “缴纳方式”确定为“一般转帐”方式。
3)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前,必须先核实清楚确属国税管辖,才能录入。
4)“纳税期限”应区别不同税种、不同征收方式进行选择。如纳税期限为“半年”的,其相应的征收方式必须是“定期定额”(适用于不上起征点定期定额户);纳税期限为“月”的,除起征点以上的定期定额户的征收方式为“定期定额”外,其他都应为“查帐征收”。征收方式确定后需调整的,应在征期结束后进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转查帐征收方式的,应同时将定税清册中的定额删除。
5)征收品目应按局计统科的规定进行登记或调整,并与定税清册中的征收品目保持一致。
6) 属于经营免税货物的纳税人,也应进行税种登记的处理,完整体现纳税人的各种类型、状态。
第5条:全程服务台在办理税务登记证后应及时做好:
1、向新办企业发放纳税须知及相关的申请表格。
2、按核定的区域划分标准做好主管税务官员、纳税人编码、乡镇街道等信息的维护工作。
3、管理员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和后续税收管理。并将需修改的信息移送全程服务台进行调整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