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公证委托书有效期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款项接收人。款项接收人根据授权,
以我方名义接受材料款,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篇三:浅谈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
浅谈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 作者:廖继楣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4年第11期
摘要: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
关键词:委托期限委托书公证 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首先,表现在不动产委托交易中买卖双方存在交易风险,委托期限过长继而产生纠纷。其次,实务操作中期限过长产生不确定的法律事务,委托主体、内容变更导致公证书失效继而产生纠纷。现就以上两种情况对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进行浅谈。
据我省司法厅公管处统计2014年全省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59753件,其中委托39406件,我市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1614件,其中委托1299件,而我公证处去年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476件,其中委托441件,常见的委托内容则是:委托签订不动产买卖及租赁合同、委托不动产抵押贷款及其不动产相关的法律事务,其中80%以上的委托书公证都与房屋交易有关。在当今社会办理房屋委托交易公证中,由于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容易被用作他途,名为委托,实为借贷、名为委托,实为买卖等情况常有发生。
当事人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大致原因:一种是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他们委托亲戚、朋友帮忙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务;另一种则是中介公司出资购买房屋,不办理过户登记,再由卖方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交易公证书,受托方则是中介公司的员工,他们办理公证业务目的则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管哪种委托原因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都存在风险。首先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人一旦委托被委托人买卖房屋,由于产权尚未转移,责任则仍由原业主承担。如果委托期限过长被委托人将委托人的房子“一房二卖”的纠纷由此而产生。其次被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书公证是委托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委托人具有绝对的权利,被委托人如果是中介公司的员工委托期限过长一旦由于房价上涨或者其他不确定因素,卖家随时可以撤销了委托,最终受损失的将会是中介公司,此种风险的存在也会产生纠纷。办理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纠纷,期限过长的委托书不但不能预防纠纷反而容易产生新的纠纷,所以我们不宜设置不确定或过长的委托期限。
我国对单方面的委托书的效率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中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
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行为终止,委托书就失效。在房屋交易中,当事人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期限约定为“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受托人没有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事隔一段时间发生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情形,委托书是否继续有效?我们无法确定。在实务操作中公证处与相关部门目前尚且不能达到信息共享,办理委托书公证后的实施情况公证部门无法得知。然而委托行为是委托生效后持续不断的行为,直到委托期限或委托事项办理完,操作中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是否还可以依据时隔两年、三年以至于更长时间的委托书公证办理公证事务及房屋的交易?值得我们深思。特别在转委托中委托期限过长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无更法审查委托书的效率。所以在办理委托书公证中,如果我们可以在委托书中合理设置委托期限,公证后的委托书实施起来更加合理。
在实务操作中委托书公证的委托期限不应该让当事人随意决定,公证处应当帮助委托人依据委托事项合理设置委托期限。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依据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事项的行政法律、法规来确定如何合理设置。首先,委托行为属人身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委托书中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产生了纠纷,相关的侵权责任就会接踵而来,就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其次,在不动产交易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第三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的规定。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九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土地登记审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十日;第五十三条: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等的相关规定。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行政办理程序事项中均未超过1年的办理期限。所以委托申请办理不动产相关事项的期限最好不要超过1年。 综上所述,我认为在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委托期限不宜过长,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诉讼时效二年的规定结合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委托办理房屋事项的委托期限最好在一年内,最长不能超过两年。如果委托期限到了事项没有完成,还可以到公证处继续办理委托,如果委托期限到了,公证事项办理完,委托书的效率也完成了。委托期限时间越短,产生的法律纠纷就越少。我认为通过对委托期限的合理设置,虽然不能完全杜绝委托书公证的纠纷,但是减少委托书公证的风险及纠纷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另外,设置合理的委托期限是对委托书公证效率的保障。篇四:公证处委托书经典范本 两篇
公证处委托书经典范本 两篇
公证处房产委托书 委托人:
姓名: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托人:
姓名: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我拥有位于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的房产,现委托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在代理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内,办理如下事项:
1、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银行按揭贷款(即赎楼)手续,代为签署融资担保协议,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房产证等产权证明。
2、全权办理转让、出售上述房产的有关手续,打印房产买卖合同,代为签署房产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受托人代为收取上述房产转让的全部楼款或银行按揭楼款。
3、委托人办理签署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全部楼款。
4、受托人办理公证、到国土、房产等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及签署、递交有关文件,办理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物业管理费、缴税或免税等一切相关手续。
5、到有关部门办理与房产转让一切有关手续。
6、受托人办理上述房产解除国土局买卖合同公证书以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7、办理出租管理房产及签署租赁合同、收取租金,代理人有权选择承租方并确定租赁价格。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上述房产是指法律规定的本人份额的房产。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证处股权转让委托书
委托人:某某,男(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托人:某某,男(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本人系_____公司的股东,本人占有该公司_____%的股权,因拟以人民币_____元转让上述公司的股权给_____,兹委托_____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表本人出席_____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二、与_____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委托期限: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二○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本委托书适用于发生转让的股东;并在其所在地的公证处就近办理委托书公证)篇五:公证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证件号码:
原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证件号码:
委托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出售坐落于上海市 路 弄 号 室房屋及 车位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在委托人的权利范围内就出售上述房地产代表本委托人履行附录中所列的第 项共计 项权利,受托人 转委托权。
凡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代理委托人就上述房地产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妥之日止。
推荐第2篇:小车年检委托书有效期
委 托 书
我公司 _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委托办理 车辆年检手续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三日内有效
代理人: 性别: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年篇二:车辆年审授权委托书
车 辆 年 审 授 权 委 托 书
南昌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 年审 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篇三:车辆年审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
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推荐第3篇:车辆委托书
委 托 书
兹委托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的机动车的业务,受委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签名或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等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善,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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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
委托人:
1.姓名:性别: 男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2.姓名:性别: 男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1:姓名:性别:男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2:姓名:性别:男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拥有品牌的车辆一部,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现委托上述受托人为我(们)的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内, 受托人均可单独以我(们)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
1.到银行全权办理车辆抵押贷款或按揭贷款等手续,开立账户、领取并保管卡/折,签署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划款委托书、贷款合同、终止综合授信合同、退还抵押物申请书等办理按揭贷款及抵押贷款所需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查询存折及银行卡有无开通网上银行转帐功能、电话银行,取消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修改卡/折密码。收取与上述车辆有关的款项,签署银行明确收款帐户的文件;签收银行出具的各种文书。
2.到银行或典当行办理提前结清上述车辆按揭贷款的手续,打印贷款还款记录及未结清贷款清单,在还款帐户或第三方帐户扣除相关款项。领取或复印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保险单、借款借据、还款凭证及付清贷款证明书等相关文件资料,签署银行或典当行罚息违约金确认书。
3.到深圳市车管所或相关主管部门打印车辆信息;到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数据变更、调档、领取修改记录单等相关手续;到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查询、复印并领取上述车辆所涉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文件资料;到税务部门办理申请免税等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4.到担保公司及银行办理上述车辆贷款担保的相关手续,签署担保公司及银行的《担保申请书》及《保证担保合同》等办理车辆贷款担保所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5.全权办理上述车辆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回答相关部门、注销抵押登记机关相关询问、签署询问记录及领取办妥注销抵押登记等相关事宜,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申请办理车辆过户及签署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变更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全权办理车辆保险转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等。
6.全权办理上述车辆的变更登记手续,转卖上述车辆、签署办理车辆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办理公证、车辆过户并回答转移登记机关相关询问、签署询问记录。
6.办理上述车辆过户以及变更的相关手续。
7.办理与上述车辆相关的手续及支付与上述车辆有关的税费。
8.如有其他与办理该车辆有关事项未能列明的,委托人认可代理人签署的任何文件均为有效代理。
9.代为追偿,权限为特别代理,代为提起诉讼(包括签订起诉书、答辩状、上诉状等全部法律文件)、申请回避、申请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进行质证、反驳诉讼请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申请执行、领取执行款、签署代收诉讼文书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我(们)均予承认。上述受托人均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月日
推荐第5篇:公证委托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浅谈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 作者:廖继楣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4年第11期
摘要: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
关键词:委托期限委托书公证
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首先,表现在不动产委托交易中买卖双方存在交易风险,委托期限过长继而产生纠纷。其次,实务操作中期限过长产生不确定的法律事务,委托主体、内容变更导致公证书失效继而产生纠纷。现就以上两种情况对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进行浅谈。
据我省司法厅公管处统计2014年全省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59753件,其中委托39406件,我市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1614件,其中委托1299件,而我公证处去年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476件,其中委托441件,常见的委托内容则是:委托签订不动产买卖及租赁合同、委托不动产抵押贷款及其不动产相关的法律事务,其中80%以上的委托书公证都与房屋交易有关。在当今社会办理房屋委托交易公证中,由于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容易被用作他途,名为委托,实为借贷、名为委托,实为买卖等情况常有发生。
当事人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大致原因:一种是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他们委托亲戚、朋友帮忙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务;另一种则是中介公司出资购买房屋,不办理过户登记,再由卖方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交易公证书,受托方则是中介公司的员工,他们办理公证业务目的则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管哪种委托原因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都存在风险。首先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人一旦委托被委托人买卖房屋,由于产权尚未转移,责任则仍由原业主承担。如果委托期限过长被委托人将委托人的房子“一房二卖”的纠纷由此而产生。其次被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书公证是委托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委托人具有绝对的权利,被委托人如果是中介公司的员工委托期限过长一旦由于房价上涨或者其他不确定因素,卖家随时可以撤销了委托,最终受损失的将会是中介公司,此种风险的存在也会产生纠纷。办理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纠纷,期限过长的委托书不但不能预防纠纷反而容易产生新的纠纷,所以我们不宜设置不确定或过长的委托期限。
我国对单方面的委托书的效率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中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 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行为终止,委托书就失效。在房屋交易中,当事人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期限约定为“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受托人没有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事隔一段时间发生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情形,委托书是否继续有效?我们无法确定。在实务操作中公证处与相关部门目前尚且不能达到信息共享,办理委托书公证后的实施情况公证部门无法得知。然而委托行为是委托生效后持续不断的行为,直到委托期限或委托事项办理完,操作中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是否还可以依据时隔两年、三年以至于更长时间的委托书公证办理公证事务及房屋的交易?值得我们深思。特别在转委托中委托期限过长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无更法审查委托书的效率。所以在办理委托书公证中,如果我们可以在委托书中合理设置委托期限,公证后的委托书实施起来更加合理。
在实务操作中委托书公证的委托期限不应该让当事人随意决定,公证处应当帮助委托人依据委托事项合理设置委托期限。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依据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事项的行政法律、法规来确定如何合理设置。首先,委托行为属人身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委托书中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产生了纠纷,相关的侵权责任就会接踵而来,就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其次,在不动产交易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第三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的规定。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九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土地登记审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十日;第五十三条: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等的相关规定。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行政办理程序事项中均未超过1年的办理期限。所以委托申请办理不动产相关事项的期限最好不要超过1年。 综上所述,我认为在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委托期限不宜过长,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诉讼时效二年的规定结合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委托办理房屋事项的委托期限最好在一年内,最长不能超过两年。如果委托期限到了事项没有完成,还可以到公证处继续办理委托,如果委托期限到了,公证事项办理完,委托书的效率也完成了。委托期限时间越短,产生的法律纠纷就越少。我认为通过对委托期限的合理设置,虽然不能完全杜绝委托书公证的纠纷,但是减少委托书公证的风险及纠纷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另外,设置合理的委托期限是对委托书公证效率的保障。篇3: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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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款项接收人。款项接收人根据授权,
以我方名义接受材料款,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篇5:公正委托书
委 托 书
委托人: 帅艳 (女), 1986 年 09 月 12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430203198609127527 。
受托人: 赵晓兰 男(女), 1985 年 10 月 11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342427198510116627 。
我的徽商银行黄山卡号为603601 07030 000880 因个人原因不慎丢失。因我工作繁忙,特全权委托 赵晓兰 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到徽商银行及相关部门办理上述徽商银行黄山卡的挂失,补办新卡等相关手续。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文件与材料我均予以承认。
受托期限:直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公 证 事 项 申 请 表(自然人)
谈 话 笔 录
时间: 地点: 询问人: 被询问人:
问:请问你们申请办理何项公证? 答:
问:请问你们和受委托人的关系? 答:
问:请问你们所委托的事项是什么? 答:
问:请问你们受委托人的权限是哪些? 答:
问:请问你们委托的期限是多久? 答:
问:请问你们受委托人有无转委托的权利? 答:
问:请问此委托书是否是你们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答:
问:请问你们对委托书还有无其他补充意见? 答:
办理委托书公证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与本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书是公民、法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公证处是对委托书上委托人签名(或捺指印、盖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二、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委托的期限等)由委托人(被代理人)自行决定,公证机构对委托书的内容不作干涉。请在办理委托书公证前,与将要接受委托书的机构、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以确定委托书的格式和内容,以利于委托书的顺利使用。请在确认你(们)自书的委托书或请公证人员代书的委托书的内容已经完全表达你(们)本人的意愿并且符合使用方的要求后,在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按指印)。
三、受托人是否接受委托由受托人决定。委托人应委托自己了解、信赖的人作为受托人(代理人),并依据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信赖程度确定委托的权限和期限。委托人可在委托书内对受托人(代理人)的权限作一定的限制(如委托售房时,可在委托书内限定房屋的最低售价等)。
四、委托人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委托人(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受托人(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六、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和做出委托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没有受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如有受胁迫、受欺骗等情况的,请如实告知公证员。
七、委托人如有配偶的,委托他人办理夫妻共同事务、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要分别或共同出具委托书,隐瞒婚姻状况,单方面出具委托书去办理夫妻共同事务或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其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湖南省长沙市蓉园公证处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推荐第6篇:公证委托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篇1: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篇2:浅谈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
浅谈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 作者:廖继楣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4年第11期
摘要: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
关键词:委托期限委托书公证
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首先,表现在不动产委托交易中买卖双方存在交易风险,委托期限过长继而产生纠纷。其次,实务操作中期限过长产生不确定的法律事务,委托主体、内容变更导致公证书失效继而产生纠纷。现就以上两种情况对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进行浅谈。
据我省司法厅公管处统计2014年全省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59753件,其中委托39406件,我市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1614件,其中委托1299件,而我公证处去年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476件,其中委托441件,常见的委托内容则是:委托签订不动产买卖及租赁合同、委托不动产抵押贷款及其不动产相关的法律事务,其中80%以上的委托书公证都与房屋交易有关。在当今社会办理房屋委托交易公证中,由于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容易被用作他途,名为委托,实为借贷、名为委托,实为买卖等情况常有发生。
当事人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大致原因:一种是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他们委托亲戚、朋友帮忙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务;另一种则是中介公司出资购买房屋,不办理过户登记,再由卖方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交易公证书,受托方则是中介公司的员工,他们办理公证业务目的则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管哪种委托原因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都存在风险。首先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人一旦委托被委托人买卖房屋,由于产权尚未转移,责任则仍由原业主承担。如果委托期限过长被委托人将委托人的房子“一房二卖”的纠纷由此而产生。其次被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书公证是委托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委托人具有绝对的权利,被委托人如果是中介公司的员工委托期限过长一旦由于房价上涨或者其他不确定因素,卖家随时可以撤销了委托,最终受损失的将会是中介公司,此种风险的存在也会产生纠纷。办理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纠纷,期限过长的委托书不但不能预防纠纷反而容易产生新的纠纷,所以我们不宜设置不确定或过长的委托期限。
我国对单方面的委托书的效率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中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
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行为终止,委托书就失效。在房屋交易中,当事人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期限约定为“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受托人没有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事隔一段时间发生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情形,委托书是否继续有效?我们无法确定。在实务操作中公证处与相关部门目前尚且不能达到信息共享,办理委托书公证后的实施情况公证部门无法得知。然而委托行为是委托生效后持续不断的行为,直到委托期限或委托事项办理完,操作中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是否还可以依据时隔两年、三年以至于更长时间的委托书公证办理公证事务及房屋的交易?值得我们深思。特别在转委托中委托期限过长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无更法审查委托书的效率。所以在办理委托书公证中,如果我们可以在委托书中合理设置委托期限,公证后的委托书实施起来更加合理。
在实务操作中委托书公证的委托期限不应该让当事人随意决定,公证处应当帮助委托人依据委托事项合理设置委托期限。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依据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事项的行政法律、法规来确定如何合理设置。首先,委托行为属人身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委托书中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产生了纠纷,相关的侵权责任就会接踵而来,就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其次,在不动产交易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第三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的规定。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九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土地登记审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十日;第五十三条: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等的相关规定。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行政办理程序事项中均未超过1年的办理期限。所以委托申请办理不动产相关事项的期限最好不要超过1年。
综上所述,我认为在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委托期限不宜过长,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诉讼时效二年的规定结合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委托办理房屋事项的委托期限最好在一年内,最长不能超过两年。如果委托期限到了事项没有完成,还可以到公证处继续办理委托,如果委托期限到了,公证事项办理完,委托书的效率也完成了。委托期限时间越短,产生的法律纠纷就越少。我认为通过对委托期限的合理设置,虽然不能完全杜绝委托书公证的纠纷,但是减少委托书公证的风险及纠纷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另外,设置合理的委托期限是对委托书公证效率的保障。 篇3: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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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篇4:公证的时效、效力问题
公证的时效、效力问题
《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实践中,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篇5:公证书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姓名)为我方款项接收人。款项接收人根据授权, 以我方名义接受材料款,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限: 。
人身份证明
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 (盖单位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地 址:
年
月 委托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件1:法定代表附件2: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附件1:法定代表单位性质: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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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
金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兹委托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的机动车的受委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内有效。
委托人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签名或盖公章):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经办人签名:在办理辖区内转移登记业务时,经新旧机动车所有人协商可不从新选号(非营运的小型汽车、大型轿车除外)。协商后请在决定事项前打√。□重新选号□不选号
原机动车所有人签名或盖章:现机动车所有人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
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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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号牌号码)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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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挂靠)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今委托凭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本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办理车号为车的业务,被委托人办理委托手续时所填写的表格,提供的资料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签名:
法人签名:
年月日
被委托人保证:委托书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被委托
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被委托人(签名):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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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让委托书
:
因原因,特委托转让车辆一辆,车牌号码为;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登记日期;车辆保险期至;年检时间至;行程公里;车牌随车辆(是/否)一并转让;(是/否)要求购买者变更颜色;车辆转让起始价为元,(是/否)设有保留价。由(委托人/买受人)承担;保证该车辆权属明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符合有关过户条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有关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
委 托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11篇:车辆保险委托书
委 托 书
我单位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证件号: )现有一辆车号为
的奥迪轿车。现委托 (证件号: )办理此车的保险事宜。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篇二:汽车保险委托书承诺书
委托书
南京人保公司
因需要将车辆鲁kxx80x长期在南京使用,委托xxx在南京办理交强险。
签名: 日期:
承诺书
南京人保公司
因工作需要将车辆鲁kxx80x申请在南京人保公司承保交强险,保险公司已如实告知,交强险回山东年检不过关不予退保
签名: 日期:篇三:人保车险划款委托书
划款委托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本人(单位)在贵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填写保单号)保险单项下投保的车辆_______________(注:填写车辆号牌号码)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生交通事故,本人(单位)作为被保险人,委托贵司将本次事故保险赔款中人民币 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划付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余保险赔款仍划付到本人(单位)账户中。
委托人签章
联系电话:
日期:篇四:授权委托书(保险理赔)4 授权委托书
(法人或其他组织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用) 委托单位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物流有限公司
电 话:12345678910 现派我公司宋玉山 同志前往你处办理鲁lc****车辆违法超载处罚事项,作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
委托单位: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是我*****物流有限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我*****物流有限公司单位任总经理职务。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篇五:汽车保险过户委托书
单位委托书 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我公司委托 xxxxx 同志,性别 女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到贵公司办理车辆保险过户事宜,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12篇:车辆入户委托书
委托书
许昌市车管所:
现委托我公司艾飞同志(身份证号411002196007231037)前往贵处办理我公司车辆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入户手续。
襄城县东方公交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13篇:车辆过户委托书
车辆交易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拟过户其名下的车辆,车辆信息为:
车辆型号: ,车牌号 , 发动机号: , 车架号: 。
现委托 (身份证号: )全权处理该车辆转户及相关事宜。委托人授予受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与他人签订车辆转户合同或者协议;
二、代为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汽车过户登记,按照车辆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文件或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
三、代为缴纳与汽车转让有关的、并依法或依约定应由委托人缴纳的税费;
四、代为签收与汽车转让有关的文书;
五、其他与汽车转让有关的行为。
六、为我向相关部门办理车辆的涂销抵押登记或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七、代为签订抵押贷款等有关的文书。
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从事的行为或者签署的文书,委托人均予以确认,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至该车转户完成之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第14篇:车辆过户委托书
公司车辆过户委托书
兹委托:
我公司工作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办理我司车辆:号牌(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的过户提档案手续,给予办理为盼!
委托人:
某某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代办车辆过户委托书
兹因XXX原因确实无法亲自办理XX申请,特委托:XXX代为向XX申办XX,申办资料项目范围为:以供汽车过户之用。
此 致
委托人: (签章)身份证号:
户籍地:
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电 话:(1) (2)
年 月 日
委托人证件影印本 受托人证件影印本
车辆过户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拟过户其名下的车辆,车辆信息为:
车辆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现委托
(身份证号:
)全权处理该车辆转户及相关事宜。委托人授予受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与他人签订车辆转户合同或者协议;
二、代为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汽车过户登记,按照车辆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文件或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
三、代为缴纳与汽车转让有关的、并依法或依约定应由委托人缴纳的税费;
四、代为签收与汽车转让有关的文书;
五、其他与汽车转让有关的行为。
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从事的行为或者签署的文书,委托人均予以确认,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至该车转户完成之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第15篇:车辆买卖委托书
车辆买卖委托书范文3篇
委托授权是一种重要的授权方式,是指用户将自己拥有的权限转让给其他用户,从而使其替代自己完成相关任务的过程,可以提高系统授权管理的效率和灵活性。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辆买卖委托书范文,仅供参考。
车辆买卖委托书范文一:
委托人:
受托人:xxx ,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编号:xxxxx 。 委托人拥有 的车子一辆【号牌号码为 ,车辆识别代码为 ,车牌类型为 , 品牌型号为,发动机型号为 】,因我工作繁忙,现委托受托人刘新宇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出售上述车辆,与买方签订《车辆买卖合同》;
2、代为查询档案、办理《车辆所有权证》的过户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3、代为交接车辆,办理与车辆买卖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4、代为收取售车所得款项;
5、代为办理上述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过程中的税款的申报、申请减免以及缴纳相关的费用;
6、协助买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办理公证。
7、办理与出售上述车辆相关的其他事项。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人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受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本委托人承诺上述授权行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委托出售的车辆有完全处分权。
本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车辆买卖委托书范文二:
委托人: xx, 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zzzzzz ,户籍所在地:zzzzz , 现居住济南市: 。 被委托人: ,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 现居住济南市: 。
我将汽车(发动机号:L2B 132493246 、车架号: LSGJA52H9DS176853 )委托给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本人办理此汽车的买卖处理等事宜,代理人办理此车所有事宜,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人: 被委托人:
日 期: 日 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车辆买卖委托书范文三:
合同编号:
委托人:
现住地址:
身份证号:
受托人:
现住地址:
身份证号:
委 托 事 项
一.委托人委托车辆概况
1.车辆品牌及型号:
2.车辆牌照号码:
3.车辆车架号:
4.车辆发动机: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对外出售上述委托人自有车辆,并与买受人办理上述车辆的买卖及过户手续。委托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过户费等费用。上述车辆的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如在实际买卖该车辆时,买卖价格超出委托出售价格。所超出部分归受托人所有
三.受托人在办理上述车辆的买卖及过户手续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四.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办理完上述手续为止。
五.在委托期间,委托人对该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法律效应。
六.本委托书一式2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书签订地点:
第16篇:车辆保险委托书
委托书
我单位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证件号:)现有一辆车号为的奥迪轿车。现委托(证件号:)办理此车的保险事宜。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17篇:车辆业务委托书
车辆业务委托书
市交警支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科:
现委托
同志(身份证号:
)
到贵单位申请办理
(车辆识别代码: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委托人(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请把下列资料粘贴在委托书的背面:
1、委托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18篇:车辆过户委托书
车辆过户委托书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码:
受 托 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拟过户其名下的车辆,车辆信息为:
车辆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现委托 (身份证号: )全权处理该车辆转户及相关事宜。委托人授予受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与他人签订车辆转户合同或者协议;
二、代为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汽车过户登记,按照车辆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文件或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
三、代为缴纳与汽车转让有关的、并依法或依约定应由委托人缴纳的税费;
四、代为签收与汽车转让有关的文书;
五、其他与汽车转让有关的行为。
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从事的行为或者签署的文书,委托人均予以确认,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至该车转户完成之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第19篇:车辆注销委托书
车辆注销委托书
委托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拥有五菱宏光车辆一部,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现委托上述受托 人为我代理相关事宜。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第20篇:车辆过户委托书
委托书
兹委托办理我单位车辆相关事宜(车牌号:,厂牌型
号:,发动机号码:,车架号:)。
XXXXXXX
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