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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协议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6:05:26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安全用电协议书

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以下称甲方)常德市中房建筑工程公司芙蓉观邸项目部 乙方:(以下称乙方)常德市安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省政府、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甲方提供电源,乙方负责安装合格的配电箱(带电表),安装完成后请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配电箱以下的安全维护,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

8、JCJ59—2011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2、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四、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柜)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五、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六、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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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协议书

一. 安前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 现场施工用电严格按照(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范)的要求执行。

三.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照明等必须规范化。密切配合项目部文明施工及安全检查等各项活动。气设备,所有的用电设备必须与依然物隔离开。

四. 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配电箱要按规定设置,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

五. 施工现场和宿舍内要按规定安装或架设用电线线路照明,插座等,严禁私拉乱接,不得使用电炉子,电风扇电饭锅和其它不合格电。

六. 项目部,值班电工可随时拆除违规用电线路,设备,照明等,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罚款处理。

七. 对所出现的任何事故由你单位承担,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施工现场的用电必须申请,不得随意乱接。

九. 配电箱内应装设国家认证的电表进行计量,按月向项目部结算。

用电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项目三部:

怀建辰辉项目三部

临电安全交底

1. 认真学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按照具体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落实。

2. 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得操作。

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操作时穿好绝缘鞋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

4. 高空作业时,要系安全带,并检查登高物的稳固和牢固性。 5. 电气焊作业时,要开动火证,配备灭火器和水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穿戴好防护用品,一人操作一人看火,并视察周围环境,远离易燃物和坠落物。

6. 配电箱、照明灯具、插座安装和电缆敷设,应按技术要求进行,完毕后经检查方可按照规定的停、送电顺序操作。 7. 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不得使用电炉子和床头灯。

8. 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严禁酗酒、斗欧、闹事和参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交底人:

接底人:

怀建辰辉项目三部

2007年3月20日

推荐第3篇: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关于《西安****楼宇亮化》点亮工程,因市政供电暂未到位 ,现就《****》《****》《******》三个区域临时用电签订本协议。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使用和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使乙方安全、合理、有序地用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

2、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乙方的供电设备。

3、在乙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甲方负责管理、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配合。

二、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

1、乙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2、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3、乙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4、乙方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断开电源。

5、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甲方电工处理。

三、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2、乙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甲方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配电箱、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3、乙方应根据甲方指定位置安全规范取电,禁止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用电时间暂定为签订协议后用电 三 个月。(20**年元月份-三月份)

四、用电计量

1、乙方应按要求安装电能计量装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安装我这边及数量,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完成后向物业提供电表清单。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

五、电费收取及其他。

1乙方提前向甲方预交电费¥20000元(大写: 贰万元整)。

2、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在乙方预交电费中扣除,电费单价为 1.25 元/KWh。

3、乙方结束用电后甲方将结余电费于3日内返还乙方。

4、甲方收取乙方的电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乙方出具正式发票。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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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协议书

单位名称:(甲方)深圳海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队: (乙方) 北京实创鸿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为了保证安全用电,甲乙双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规范、规程及本单位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监督检查,经双方签定如下用电协议:

一、乙方进场后,甲方对乙方工人进行入场教育同时,进行安全教育。

二、甲方根据施工任务,对乙方进行分项工程安全用电交底,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交底进行操作,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必须给用电人员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并督促用电人员正确使用。

三、乙方用电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和私拉乱接电气设备,搬迁和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甲方电工认可后方可进行。

四、乙方工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一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伤亡事故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六、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满,工人全部退场后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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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全面贯彻《安全法》,切实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实现我公司“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总目标,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使用和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使乙方安全、合理、有序的用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甲方责任):

1.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管理权限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营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于乙方,由乙方自行运营维护和管理。

2.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乙方的供电设备。

3.在乙方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甲方监督负责管理、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甲方有权先行处置并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必须配合。

二、供用电设施安全责任(乙方责任):

1.乙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2.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线。3.乙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4.乙方发现电线松弛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或段落时,任何人不得靠近,要远离导线危险点、段落点 8米,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电力单位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5.乙方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断开电源。6.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装置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装置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漏电保护装置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安装单位处理。

8.从协议日起(以协议上日期为准),如因乙方对区内消防设施进行修改、移位、改装等原因引起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作,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修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终止供电。

2.甲方对乙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3.乙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应按用电规范要求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供电单位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6.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移交供电单位进行处罚。

四、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属地仲裁单位进行仲裁或所在地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加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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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协议书

1、安全用电协议书

单位名称: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全聚德前门店扩建工程

施工队:重庆圣华劳务有限公司

为了保证安全用电,甲乙双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规范、规程及本单位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监督检查,经双方签订如下安全用电协议:

一、乙方进场后,甲方对乙方工人进行入场教育的同时,进行安全用电教育。

二、甲方根据施工任务,对乙方进行分项工程安全用电交底,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交底进行操作,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必须给用电人员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并督促用电人员正确使用。

三、乙方用电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和私拉乱接电气设备,搬迁和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甲方电工认可后方可进行。

四、乙方工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一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伤亡事故处理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六、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满,工人全部退场后止。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2、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用电设施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临时用电协议,来约束双方共同坚持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管理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用电安全工作,预防发生预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

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循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要求,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甲、乙双方均对各类施工人员和电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义务,杜绝一切违章行为。

3、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相互采纳安全管理中先进经验和合理化建议,更好的保证施工安全。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必须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提供合格、有效的a级配电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范围为,现场a级配电系统的用电配置,a级配电以下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按标准实施安全管理。

3、甲方严格检查标准,并有权对乙方区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电设施和用电设施实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用电区域实行断电措施,或没收不符合安全用电的设施和设备,有停电权、处罚权和责令整改权。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工和不听指令的维修人员给予开除或撤换职务的权利。

5、甲方具有对乙方施工区域用电设施实行工程监控、检查、验收的职责。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XX)对用电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2、乙方对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会同甲方对施工管辖区域内的

一、二级配电的管理和维护及检修。

3、乙方对二级以下配电设施和日常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乙方自身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每日检查,杜绝一切违章用电行为和违章接用电器设备、设施。

4、乙方必须从甲方安装的二级电箱内接用电源,现场一切用电设施都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都属违章行为。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级配电箱和电源设施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指定的电源点接电,不得擅自借接,否则视为违章行为。

6、乙方自备的电气组件、用电器材、漏电开关、各类闸箱、线缆、用电设施、各类手动电器工具、用具、各类中小型机械在使用前必须申报总包安全监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擅自使用、否则视为违规。

7、乙方委派的电工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相应的技术素质。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录用。

8、乙方所有的用电设备均须达到三级控制,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漏电保护,且末级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各类线路均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类闸箱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条款执行,施工人员违章用电、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违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经确认是乙方责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3、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甲方(供电方):

乙方(用电方):

因原因,需临时搭线用电,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

二、用电方用电负荷:

三、临时用电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安全责任

1、电力线路及保护装置应根据用电容量配备。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

3、临时用电应装设配电箱(户外应配设防雨型),导线应绝缘良好,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4、配电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等电器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的烧灼现象。

5、配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6、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保护开关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7、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8、供电点由甲方指定,供电点后的计量装置、动力线及保护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备。

9、临时用电期间,乙方应设专人(姓名电话)负责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10、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开展用电检查工作,乙方应接受检查,并根据检查人员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回答有关询问、协助提取证据。

11、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因乙方用电不当造成的人身、设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临时用电期间需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并粘贴于配电箱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4、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4、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6、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6、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码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7、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纪录。

三、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5、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北京XX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XX广场物业管理处(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每一项施工任务,应统一进行临时用电书面交底。

l、具有一定规模的分项工程,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

8、JCJ59—99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2、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四、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柜)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2、在二级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供电。乙方接线供电顺序为:开关箱-流动箱或专用箱-机具、用电器具。

3、在楼层电源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或专用接口供电,乙方应自备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配电箱向负荷供电。

五、甲方有权检查施工区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和严重违章现象下达书面隐患通知单(应双方签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无正当理由拖延者,检查人员有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数额参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乙方《安全施工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XX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XX广场物业管理处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乙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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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协议书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

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

方):

工程名

称:工程地

点: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颁发的关于《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2、遇到需要停电的紧急情况,甲方应在停电之前及时通知乙方。

3、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二、乙方职责

1、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 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

负 责人:

乙方名

称:

负 责

人:

年月日

推荐第8篇:安全用电协议书

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陕西万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佳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每一项施工任务,应统一进行临时用电书面交底。

l、具有一定规模的分项工程,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

8、JCJ59—99标准进行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2、乙方在施工现场未配备或无能力配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四、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柜)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2、在二级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供电。乙方接线供电顺序为:开关箱-流动箱或专用箱-机具、用电器具。

3、在楼层电源箱内接线:甲方应指定专用开关或专用接口供电,乙方应自备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配电箱向负荷供电。

五、甲方有权检查施工区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和严重违章现象下达书面隐患通知单(应双方签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无正当理由拖延者,检查人员有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数额参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乙方《安全施工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电费结算:

甲方:

盖章:

负责人

日期: 陕西万润置业有限公司(签字):乙方; 盖章: 负责人 日期:(签字):

推荐第9篇:用电安全协议书

用电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分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4、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三、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乙方在甲方现场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现场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甲方:

乙方:

推荐第10篇:安全用电协议书

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使用和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使乙方安全、合理、有序地用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办理用电申请

乙方要写出用电申请(其中包括电压等级、容量和用电地址),经甲方签字同意后,安排专业电气人员根椐情况在合适的地方进行对接操作。

二、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现场施工用电电源,其供电系统为 TNS 三相五线制,并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置进行可靠供电。

2、甲方为乙方施工提供一级二级电源,并设有两级配电装置,以保证施工者的安全。

3、负责对施工现场用电设施的维修及管理,

一、二级闸箱及电源线由项目部电工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维护,外分包人员不得私自拆改。乙方负责二级箱以下电源线和漏电箱的配置。

4.甲方应对所有进行施工的外施人员进行进场用电教育。以保证用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1、乙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2、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乙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4、乙方严禁拾取断落的电力导线,发现电线松弛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或断落时,任何人不得靠近,要远离导线危险点、断落点8米,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5、乙方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断开电源。

6、乙方应及时对可能危及受电线路廊道的树木、竹子进行修剪或砍伐。

7、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甲方电工处理。

四、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2、乙方应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并及时进行整改。

3、乙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4、乙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第11篇:安全用电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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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使用和管理中の权利和义务,使乙方安全、合理、有序地用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办理用电申请

乙电方要写出用电申请(其中包括电压等级、容量和用电地址),经甲方办公室和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机动处负责安排专业电气人员根椐情况在合适の地方进行对接操作。

二、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甲方与乙方之间の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

2、双方分管の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乙方の供电设备。

3、在乙方受电装置内安装の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甲方负责管理、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の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配合。

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乙方对其所有の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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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の导线接电。

、乙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4、乙方严禁拾取断落の电力导线;发现电线松弛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或断落时,任何人不得靠近,要远离导线危险点、断落点 8米 ,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5、乙方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断开电源。

6、乙方应及时对可能危及受电线路廊道の树木、竹子进行修剪或砍伐。

7、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の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の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漏电保护器の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甲方电工处理。

四、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の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の,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2、甲方应对乙方电气设备存在の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3、乙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の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4、乙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の触电事故,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の,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用电计量

1、乙方应按要求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の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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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安装の计量装置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の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六、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の记录收取当期电费, 单价为1元/KWH。

2、甲方每月20日抄表,当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户收取电费。用户拒付电费或逾期不交清电费者甲方直接中止供电,由此引起の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能按期足额向甲方缴清电费の,应承担电费滞纳金,电费违约金按每日2%计算。乙方若无正当理由而拒缴电费及电费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供电并按法律程序追收电费、电费滞纳金。

4、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の10倍进行处罚。

七、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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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用电安全协议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漳县余热发电工程

工程地点:漳县工程现场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协助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2、遇到需要停电的紧急情况,甲方应在停电之前12小时及时通知乙方。

3、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二、乙方职责

1、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定西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 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 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定西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 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

安全用电管理员:

日期

乙方名称: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用电管理员:

日期

第13篇:安全用电协议书

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贵州世纪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大建

住所地: 遵义县松林镇干堰村

乙方:遵义县松林镇银源矿石粉加工厂 法定代表人:陈伟

住所地:遵义县松林镇

为支持松林镇镇政府推荐的乙方在甲方三矿区二号硐处理渣场渣料。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力使用和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使乙方安全、合理、有序地用电,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办理用电申请

乙方要写出用电申请(其中包括电压等级、容量和用电地址),并在用电前向甲方缴纳用电保证金10000.00元。停止用电后归还。经甲方办公室和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由甲方安排专业电气人员根椐情况在合适的地方进行对接操作。

二、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甲方配电闸刀出线桩处,乙方加装计量电表。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

2、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乙方的供电设备。

3、在乙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甲方负责管理、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在恢复采矿生产后,首先保证甲方的生产用电,在超负荷时,甲方具有无条件停止向乙方供电的权利。

4、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配合。

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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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2、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

3、乙方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地一线”方式用电。

4、乙方严禁拾取断落的电力导线;发现电线松弛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或断落时,任何人不得靠近,要远离导线危险点、断落点 8米 ,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告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5、乙方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断开电源。

6、乙方应及时对可能危及受电线路廊道的树木、竹子进行修剪或砍伐。并作相应的赔偿。

7、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漏电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甲方电工处理。

四、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2、甲方应对乙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3、乙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4、乙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用电计量

1、乙方应按要求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六、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收取当期电费, 单价为0.8元/KWH。

2、甲方每月20日抄表,当月25日到30日向用户收取电费。用户拒付电费或逾期不交清电费者甲方直接中止供电,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能按期足额向甲方缴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金,电费违约金按每日2%计算。乙方若无正当理由而拒缴电费及电费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供电并按法律程序追收电费、电费滞纳金。

4、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进行处罚。

七、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对其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运输安全负全部责任。对涉及周边村民的纠纷等自行与村民友好协商解决。

八、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 2011年 11月 10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14篇:安全、用电、消防协议书

安全、用电、消防协议书

为加强商场范围内工程改造管理,做好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银座商场工程改造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用电,杜绝电气隐患,结合商场实际情况,物业管理部(甲方)特与施工单位(乙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适用于商场范围内、货区装修、工程改造。

二、乙方应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配合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负责施工区域的消防用电安全,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用电安全管理与监督,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患意识。

三、乙方任何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施工人员出入证》进出施工现场,进出商场携带的物品必须主动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无《施工人员出入证》或不接受检查者,安保人员有权拒绝入内。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无证施工者个人罚款200元,单位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必须本人使用,严禁转借、涂改。

四、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由施工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将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及时贯彻传达,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五、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施工路线进出工地,并在指定的区域内作业,不得超出指定区域乱走动,不得动用商品,避免发生误报警现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掩盖、遮挡、圈占或堵塞消火栓、灭火器具、疏散通道等一切消防设施及报警装置。乙方需临时移动或拆除消防设施及报警装置的,经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管理部、业主方共同审核认可后方可实施。

七、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定,保证施工安全,确保消除电器及施工材料方面的隐患,杜绝使用“三无”施工材料。

八、乙方施工时严禁用户增加用电设备容量,应根据国家用电规范进行施工,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电线和电气材料等,禁止在施工区域内私自乱接电线,不按规定及规章用电的违者处罚100元——1000元。

九、乙方需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理,用水、用电前须征得甲方技术人员同意。

十、各用电施工单位,在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检查所用电气设备开关是否关闭,供电设备应单独控制,严禁连带其它设备,不服从管理者从严处理。

十一、动火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行业操作证》,操作时须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操作,在动火部位配备监护人、灭火器材,清除周围不安全隐患,确认无误后,方可动用明火施工。同时随身携带物业管理部审核批准过的《动火证》,服从商场物业管理部工作人员的管理。

十二、凡参与登高作业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并按规范进行作业,警告无效者,甲方将对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整改和处罚。

十三、为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具。灭火器具必须符合消防要求,所有施工人员要熟知放置地点,并会实际操作。乙方不得私自动用甲方消防器材,对破坏和偷盗消防器材者处以1000元罚金。

十四、进入商场范围,严禁吸烟,对违反规定者未造成损失的处以个人罚款100元,单位罚款500元,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人员必须把火种交由安保值班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时归还。

十五、乙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放置在安全位置,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派专人看管。

十六、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当关闭施工区域内的照明设施及电器设备,检查是否有火种等消防隐患,做到人走灯灭,设备断电;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并堆放至指定位置,做到装运垃圾不过夜,对不及时清理者处以200元——500元罚款。对不能及时清理的垃圾,甲方派人清理,费用由乙方支付或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十七、对乙方严重违反以上有关规定并不听从甲方人员劝阻者,物业管理部保留停止乙方施工的权力,并会同业主或职能部门视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十八、凡乙方违反国家、省、市及甲方治安、消防安全规定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防水管理,对因施工引起火灾的除按要求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采取最低处罚10000元,并保留追加处罚的权力,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九、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物业部 时间: 年

日乙方(施工单位):代表:

时间: 年 月

月 日

第15篇: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CHINA FIRST CONSTRUCTION BUREAU GROUP FIFTH COMPANY

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为确保工程分包项目临时用电安全,基于供、用电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中建一局集团京东方运营与研发中心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京东方运营与研发中心

工程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开发区地泽东街 承揽项目:

二、供、受电方式:

1 供电方式:甲方提供电源至二级箱

2 受电方式:各分包自行配置二级箱以下配电设施,必须符合临时用电施工规范及中建一局临时用电管理的相关要求。

三、人员配置:

依据乙方用电量及工程复杂程度,需乙方提供合格电工 1 人,受甲方统一管理,如乙方所提供维修电工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电工。如乙方确实无法提供合格电工的,可由甲方提供电工服务,教育并收取

元/月服务费。

乙方在施工现场配备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通过项目的安全技能考试,并在甲方处经过备案,其他人员将一律视为非电工。

四、安全责任: 1 甲方责任:

1.1 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电源,生活电源

1.2 向乙方提供电源配电系统资料,保障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乙方电度表箱以上)的安全,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1.3 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安排恢复供电。

2 乙方责任:

2.1 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度表箱及以下)的用电安全,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一切电气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1页(共3页) 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CHINA FIRST CONSTRUCTION BUREAU GROUP FIFTH COMPANY

2.2 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1.1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2.3 乙方应教育本单位人员不得破坏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

2.4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北京市地方标准和甲方关于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度表箱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兼容,保障整个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2.5 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2.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 2.7 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2.8 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用电负荷,以防止因突然来电造成事故。

2.9 乙方应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供电系统的统一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10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现场所有用电设备、材料、配电设备清单,上述物品必须符合中建一局标准,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 2.11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2.12 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做出专项教育,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

2.13 乙方用电过程中如出现违章用电或临电设施出现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罚款单、停工令等书面通知,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如因乙方问题,不能按隐患整改通知单、罚款单、停工令等书面通知,对临电设施的安全隐患按期整改时,甲方有权不再通知乙方而对上述隐患进行纠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14 在施工用电过程中,甲方如有违章指挥现象,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2.15 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

第2页(共3页) 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CHINA FIRST CONSTRUCTION BUREAU GROUP FIFTH COMPANY

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符合临电规范要求。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单位(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

月第3页(共3页)

第16篇: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强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责任,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现场严禁吸烟。

2、非电工不得乱接机电设施,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非电工不得私自拆改、变卖电气元件。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如造成伤亡或其它事故,承担其全部责任。

3、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5、电焊机必须使用专用开关箱,内设电焊机二次测触电保护器,焊把线和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使用钢筋、架管等做地线,电焊机一二次测保护罩必须齐全。

6、电焊机应搭设防雨、防砸、防潮棚,并单独设置开关箱,箱内必须装设漏电开关,外壳应做接地保护,焊把线应绝缘良好无破损。

7、电焊工要按操作规程施焊,电焊机

一、二次线符合规定(一次侧不得超过3m,二次侧不得超过30m),必须装有防护罩,并且要双线到位,严禁借路。

8、电焊工施焊时,必须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做到持证上岗,施工前必须到甲方开动火证,无动火证和上岗证者不得施焊。

9、要检查整个现场小型手动电器,是否符合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保护零线应使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芯橡皮线,其截面不得小于1.5mm2,其芯颜色为黄、绿双色。如有不符合临电规定的现象要停工、停电。

10、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施工现场配电箱护栏周围1米之内严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配电箱护栏上严禁悬挂金属构件。

11、自带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本现场规定的要求,。施工现场所有分包队伍自带的三级开关箱、施工活动箱必须按临时用电规范要求,统一配置。经我方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开关箱、手提活动箱必须完好、整齐、必须按规范要求接线。

12、使用电气设施应做到下班拉闸,人走关灯。

13、用电人员要使用电源时,必须提前申请,经现场电气负责人同意,由现场电工指定或拉接电源后,方可使用,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气设施,用电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好电气设施,如使用当中发生故障应叫现场电工维修,不得私自拆、改、卸电气设备。

14、使用砂轮机时应设防护挡板,且应随时将砂轮机电源线保护好。

1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一类手持电动工具。现场使用碘钨灯时,必须固定使用,距地高度不得底于3m,并有防雨防砸设施,作好接地保护线,楼内不得使用碘钨灯作照明。

16、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两芯线、双绞线,碘钨灯必须设专用接地螺丝,单相设备必须使用三芯线,三相设备必须使用五芯线。

2

17、使用打夯机和振动棒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设备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18、使用插座、插头时,应完整无损,不得私自拆改插头及电源线。电源线应从配电箱底部进线,先拉断开关再插插头。

19、各分包队伍使用的电缆必须悬挂,严禁电缆拖地或直接在钢筋、架管上敷设。

20、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烧水必须在食堂使用热水器。严禁工人在宿舍使用热的快烧水。

21、职工宿舍电扇必须安装在总包指定位置,严禁个人私拉乱接小电扇。

22、冬季施工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褥子和电炉子,分包队伍可自己配备功率不大于1000W的电暖器。

23、非专职维修电工严禁私自拉闸断电。

24、生活区各分包单位食堂配电箱必须安装电度表,严禁偷、漏电行为。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违反以上条例或违反安全用电规范而造成事故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外,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盖

章:

章: 日

期:

期:

第17篇: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中建一局(集团)五公司CHINA FIRST CONSTRUCTION BUREAU GROUP FIFTH COMPANY

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为确保工程分包项目临时用电安全,基于供、用电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

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 清华大学综合科研楼一期二号楼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清华大学综合科研楼一期二号楼工程

工程地点:清华大学院内东柳村

承揽项目:

二、供、受电方式:

1 2 受电方式:

三、人员配置:

依据乙方用电量及工程复杂程度,需乙方提供合格电工人,受甲方统一

管理,如乙方所提供维修电工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

电工。如乙方确实无法提供合格电工的,可由甲方提供电工服务,教育并收取元/月服务费。

乙方在施工现场配备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通过

项目的安全技能考试,并在甲方处经过备案,其他人员将一律视为非电工。

四、安全责任:

1 甲方责任:

1.1 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电源,生活电源。

1.2 向乙方提供电源配电系统资料,保障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乙方电度表箱

以上)的安全,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1.3 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安排

恢复供电。

2 乙方责任:

2.1 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度表箱及以下)的用电安全,在乙方

管辖范围内出现的一切电气事故,由乙方承担。

2.2 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1.1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第1页(共3页)

2.3 乙方应教育本单位人员不得破坏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

2.4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北京市地

方标准和甲方关于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

(自乙方电度表箱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兼容,保障整个

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2.5 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

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2.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

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

2.7 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

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

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2.8 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

用电负荷,以防止因突然来电造成事故。

2.9 乙方应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

供电系统的统一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

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10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现场所有用电设备、材料、配电设备清单,上述物品

必须符合中建一局标准,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

2.11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2.12 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做出专项教育,

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

2.13 乙方用电过程中如出现违章用电或临电设施出现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接

受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罚款单、停工令等书面通知,并在限期

内整改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如因乙方问题,不能按隐患整

改通知单、罚款单、停工令等书面通知,对临电设施的安全隐患按期整

改时,甲方有权不再通知乙方而对上述隐患进行纠正,所发生的一切费

用由乙方承担。

2.14 在施工用电过程中,甲方如有违章指挥现象,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2.15 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

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经济合同同等效力。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五、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18篇:学生安全用电协议书

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王磨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校内寄宿生用电安全和管理,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电热毯、热水壶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质量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乙方在投入使用前,应通过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故障未彻底解决前,不得通电使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

三、甲方经常检查学生宿舍的用电安全,对乙方有私拉乱接、违章和严重违章现象的下达书面隐患通知单(应双方签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无正当理由拖延者,检查人员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取消校内寄宿资格。

四、学生宿舍楼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用电线路和设备。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王磨学校乙方监护人(签字):

盖章:乙方学生(签字):

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第19篇:施工安全用电协议书

施工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兰州新区支行营业用房和档案库房项目部 乙方:

甲方承担 中国农业银行兰州新区支行营业用房和档案库房项目 工程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使工程顺利进行,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的安全用电的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特签订本施工安全用电协议书,双方应予以认真遵守执行。

1、甲方负责施工总电源的安装接通工作,其装置必须符合规范及现场地方要求。使用前,由用甲方安全员及专职电工验收合格后转交乙方进行接电。

2、乙方在接收甲方施工电源时,应认真验收,确认装置完善,符合规范要求。

3、乙方接收施工总动力电源之日起,要派专职电工负责管理、维护并确保使用结束移交甲方时装置完善,由甲方专职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如有问题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整改完善。

4、乙方根据施工情况,敷设临时电源,在敷设时要严格遵照施工电源的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敷设电路安全有效。

5、施工期间,乙方在用电时发生意外及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6、在施工期间不能随便乱拉、乱接施工电源,接电源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同时要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7、施工期间,甲方要对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作检查,发现违章用电,及不安全情况除及时制止外,必要时有权停止供电,并通知乙方工地负责人,加以整改,待整改措施落实后,方可恢复送电。

8、乙方负责教育施工人员加强安全用电的意识,并经常督促施工人员安全用电(工棚、生活用电等),并遵照安全用电的规定及国家消防管理条例规定。

9、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协议,违约方将各自承担安全责任及相应经济责任。

10、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第20篇:施工安全用电协议书

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

工 程 名 称: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北京城建十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障电气设备 的正常运行以及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

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和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总包单位相关规定和要求

1、总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

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总包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总包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

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3、总包方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设施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总包方负责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有权处罚或令其停止作业。

5.总包方对电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6.总包方对分包方自购的电气设备(配电箱、电缆)进行检查验收。7.总包方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分包方用电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方。

8.总包方电工负责人按规定及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资料档案。

四、分包单位相关规定和要求

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

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总包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分包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

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3、分包方电工必须按住建部现行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持建筑电工操作证上 岗工作;其他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分包方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 并应有人监护。

5、分包方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解决;

(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4)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6、分包方不得在外电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区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7、分包方在施工现场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8、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时,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9、分包方在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10、分包方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11、分包方配电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

12、分包方使用的电缆线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做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五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做PE线,严禁混用。。

13、、分包方使用的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过路或引出地面的部位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14、分包方的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米。

15、分包方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达到逐级漏电保护。

16、分包方的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所有用电设备必须达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要求。

17、分包方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

气连接。

18、分包方的配电箱必须装设总(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各分路安装漏电保护器以及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隔离开关)。

19、分包方的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20、分包方的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的严禁继续使用。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21、分包方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22、分包方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23、分包方使用夯土机械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绝缘,使用夯土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电缆长度不应大于50M,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24、分包方使用交流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得大于5M,二次线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结构或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焊把线,不得破损,并双线到位,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使用中的配电箱必须装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25、分包方使用I类或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6、分包方在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抵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12V。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行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藕变压器。

27、分包方在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防尘、防雨封闭式灯具,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

28、分包方必须使用合格的配电箱及控制箱和用电设备,所用配电箱、用 电设备必须编号并标明单位,维护好线路和用电设备。

29.分包方必须按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柜)、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管理规定》的通知(城建安全发﹝2007﹞85号)和关于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柜)及开关箱进行改造达标活动的通知(城建安全发﹝2007﹞84号)文件要求,进行采购、安装使用,严禁违规采购,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30.遇有在高压线路周围作业,且不能保证有效安全间距,请拨打95598电话联系,严禁带电作业。

以下空格为自填补充内容,若无补充内容请在下列空格中手写补充内容无正文:

五、违约

1、违反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六、争议

当总分包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诚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七、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总包单位电工负责人 操作证 电话

分包单位电工负责人 操作证 电话

安全用电协议书
《安全用电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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