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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移交协议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20:48:06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资产移交协议书、承诺书

资产移交协议书

甲方(资产接受方):

乙方(资产移交方):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最大限度利用资源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移交范围、方式、期限

移交资产的范围详见附件“资产物品移交清单”,限期年月日前完成移交工作,以资产住所为移交地点、经双方代表清点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成。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具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移交资产的处置权;

2、甲方具有知悉移交方所移交资产的数量、质量、状况的权利;

3、甲方具有确定移交方所移交资产的范围、数量的权利。

4、甲方具有按照协议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乙方移交清单上费用的义务;

5、乙方具有配合移交资产、并协助甲方储存、保管、清理资产的义务;

6、乙方具有保证所移交资产真实状况和提供资产相关资料的义务。第三条 双方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的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各种资产资料均为真实、有效;

(2)移交方在接收方处置资产期间,在仓储、保管、清理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服务。

2、接受方的声明与保证

接受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照移交清单上的数额,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完成资产的接收确认手续。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赔偿金额由双方按照合理的原则、依据实际经济损失数额协商确定。

第五条 其他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负责人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资产物品移交清单

资产移交方(盖章): 资产接受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月 日 年

月 日

资产移交承诺书

由我负责的因无力经营,现将公司物品移交贵司管理,物品清单详见附表“资产物品清单移交清单”。

我司承诺如下:

1、凡因我司原因造成的资产损坏、折旧、报废等损失由我司自行承担;

2、贵司具有选择可接收有利用价值资产的权利和不接收无利用价值资产的权利;

3、贵司有权对各项可接收资产进行估价,我司承诺对于贵司所做出的资产估价完全接受;

4、我司保证按照贵司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物品交接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有义务清理剩余资产;

5、我司有义务移交之前物品所有凭证、票据等(包含但不限于物品保修单、房屋或其他押金、员工保证金、物品票据等)

特此承诺。

承 诺 人:

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配变资产产权移交协议书

配变资产产权移交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由甲方()新建住宅小区配变(容量为KVA)及低压线路(包含商品房、集资房等),由开发商均按“一户一表”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现已竣工,并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核、验收通过,现将配变及低压线路设备资产产权移交给乙方直接管理,为划分好甲、乙双方今后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此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住宅小区配变、高低压设备无偿移交于乙方管理。

二、资产分界点:以10KV高压线路至小区专用配变线路搭接点为界。分界点(含分界点)电源侧设施为乙方管理,分界点受电侧设施为甲方管理。

三、双方共同确认无偿移交设施及设备如下:

小区公用高、低配电设施(含高压电源线路、变压器、低压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等)。

四、移交后的配电设施产权归属:

本协议生效后,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经乙方验收合格,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被移交的(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管理。

2、甲方承诺:被移交的(第三方所列)配电设施所占土地、房屋归乙方永久无偿使用,不得另作它用。甲方保证不向乙方收取任何物管费用(如卫生费用、停车费用)等其他所有费用,如小区公共设施产权发生变化或甲方委托物业公司管理时,甲方应将此协议条款告知第三方。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日常设备运行维护及检修工作,保证进出配变台架处的公共通道畅通无阻,并告知小区全体业主们,鉴于配变地址由甲方选定,若配变投运后因运行噪音、地点等客观原因与小区业主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释并无条件进行整改、乙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和费用。

4、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其相关责任,未经双方共同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更改协议内容,违者将视为违约,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3篇:配变资产产权移交协议书

配变资产产权移交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由甲方将配变(容量为KVA),设备资产产权移交给乙方直接管理,为划分好甲、乙双方今后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配变、高低压设备线路无偿移交于乙方管理。

二、双方共同确认无偿移交设施及设备如下:配变公用高、低压配电设施(含高压电源线路、变压器、低压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等)。

三、移交后的配电设施产权归属:本协议生效后,第二条所列电气设施经乙方验收合格,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被移交的(第二条所列)电气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

2、被移交的(第二条所列)配电设施所占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归乙方永久无偿使用。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其相关责任,未经双方共同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更改协议内容,违者将视为违约,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协议签定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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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移交协议

甲方:铜陵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委会

乙方:

根据2008年12月日拍卖会成交确认书,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签订如下协议:

1、在乙方按照约定缴清款项后,凭拍卖公司出具的资产交接通知单,甲方即向乙方移交了资产,本协议签定之日为资产交接日。

2、资产交接后,乙方即可按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编制拆除方案,办理相关手续,实施拆除工程,履行协议职责。

3、对厂区内存放的焦炭,由甲方负责协调,在双方的监督下,存放人在资产交接后运出。

4、乙方在资产拆除过程中,不得损害甲方的水电气公用设施及管网,如发生损失,甲方将在其缴纳的拆除保证金中扣除。

5、资产拆除完毕后,甲方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退还其拆除保证金,达不到要求的,乙方按每超一天承担违约金3万元,从其缴纳的拆除保证金中扣除。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由铜陵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7、本协议自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一试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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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资产移交协议书

资产移交协议书(样稿)

乙方(资产移交方):

根据《杨浦区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的实施办

法》(杨国资委[2006]107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

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最大限度利用资源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依据区国资委、一级企业或主管部门的财务核销的批复文件

和“损失资产”处置的授权,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已办理核销审批

手续的“损失资产”处置权,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移交范围、方式、期限

移交资产的范围详见附件“核销资产移交清单”,限期 年 月

日前完成移交工作,以核销资产企业住所为资产移交地点、经双

方代表清点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成。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具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移交资产的处置权;

2、具有知悉移交方所移交“损失资产”的数量、质量、状况

的权利;

3、具有确定移交方所移交“损失资产”的范围、数量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具有按照协议配合“损失资产”移交行为的义务;

2、具有按照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乙方“损失资产”

仓储、保管、运输、清理等费用(以资产处置收入为限)的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具有提交所移交“损失资产”范围、数量的建议权;

2、具有按照协议方式收取所移交资产仓储、保管等费用的权

利;

(四)乙方的义务

1、具有配合移交资产、并协助甲方储存、保管、运输、清理

“损失资产”的义务;

2、具有准确披露所移交“损失资产”真实状况和提供“损失

资产”相关资料的义务。

第三条 移交税费的承担

1、双方约定,对本次资产移交行为所涉及的属于双方分别应

交纳的税费,采取分别承担的方式解决。即移交方承担移交方应

交纳的税费,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交纳的税费。

2、对于本次资产移交行为所涉及的属于单方交纳的税费,双

方约定由____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的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各种“损失资产”的资料均为真

实、合法、有效;

(2)移交方在接收方处置“损失资产”期间,在仓储、保管、

运输、清理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服务。

2、接受方的声明与保证

接受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照移交清单上的数额,在规定的

时间内办理完成“损失资产”的接收确认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赔偿金

额由双方按照合理的原则、依据实际经济损失数额协商确定。

第六条 协议纠纷的处理

双方对本协议的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

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区国资委或区政府提出裁决请求。

第七条 其他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

法定代表人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备

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核销资产移交清单

资产移交方(盖章):资产接受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篇2:资产移交协议范本

变压器设施移交协议

移交方: (以下简称甲方) 接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由宝龙山安装公司施工的节水增粮工程 项目区农田变压器经过验收合格,移交给。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好下协议:

一、甲方将 低压配电设备移交给乙方

二、双方共同确认本次移交设施及设备如下:

变压器数量:30kva台,50kva台,63kva台,80kva 台,100kva台

三、移交后的配电设施归属管护。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本协议生效。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一切后果(如被盗、人为破坏等)由乙方承担。

施工质量方面发生问题甲方负责,及时处理故障,恢复供电。(不包括低压线路)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3:实物资产移交协议

资产移交人: (以下称“甲方”) 资产接收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 协议书》,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促使甲方注入乙方的资产移交工作顺利完成,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就移交资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资产移交 1.移交资产概况。

(1)保教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453,423.00元; (2)其他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1,442,398.00元; (3)电脑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106,600.00 元 (4)空调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129,960.00 元 (5)家电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8,000.00 元 (6)洗涤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80,000.00 元 (7)炊事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10,000.00 元 (8)其它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39,700.00 元 (9)滑梯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44,500.00 元 (10)汽车设备,评估价值共计: 185,419.00 元 (设备资产明细参见附件1) 2.资产移交方式与步骤。

本次移交资产以实地清点方式移交。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步骤进行: (1)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到达现场,甲方设备移交人员为陈美琳,乙方接收设备人员为王德辉;

(2)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备齐移交资产的档案,并按评估基准日状态要求配齐相关配置;

(3)在满足前款条件的前提下,甲乙双方设备移交人员就资产评估范围内各设备逐一进行现场勘验、试车测试、验证设备实际状况。

(4)现场勘验检测合格的,乙方对该设备进行实物验收,甲乙双方签订该台设备,为移交手续的有效凭证;

(5)现场勘验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记录资产实际情况、存在问题,在现场查验合格设备交接后,汇总报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执行。

(6)经现场勘验检测合格的设备,由乙方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卡片,重新对设备进行编号,同时按各台各号设备完成接收相关的合同、技术协议、光盘及设备维修保养管理资料;

(7)资产移交完成后,乙方财务人员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验收清单表、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进行财务账务处理。

(8)乙方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3.甲乙双方同意以本协议产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至2014年3月28日止作为资产移交期。 4.甲方承诺在资产移交期内完成该移交资产有关权属的变更(包括车辆过户、保单等)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5.资产移交期结束次日为资产移交完成日。自该日起,乙方即成为该移交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移交资产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不包括甲方于 该移交资产所列明的应付款和应收款,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

6.自资产移交完成日起,乙方将完全有权接管该部分移交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二条 其他约定

1.若甲方已经为移交资产购买了保险(任何种类),并且该等保险在成交日仍然有效,则甲方应于资产移交完成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该等保险的保险单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变更为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对移交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移交该移交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移交完成日后将享有作为移交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当发生针对移交资产或乙方,起因于本协议签署日前甲方占有、使用移交资产的行为,而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承诺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移交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移交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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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变资产产权移交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由甲方承建的 住宅小区配变及低压线路(包括环网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低压无功能补偿柜等),开发商均按“一户一表”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已于2004年竣工投入使用,并已由泉州亿兴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查、验收通过。现将配变及低压线路设备资产产权移交给乙方直接管理,为划分好甲、乙双方今后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此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 XXXX 住宅小区配变、高低压设备无偿移交于乙方管理。

二、资产分界点:以10KV高压线路至小区专用配变线路搭接点为界。分界点(含分界点)电源侧设施为泉州亿兴电力有限公司管理,分界点受电侧设施为乙方管理

三、双方共同确认无偿移交设施及设备如下:小区公用高、低配电设施(含高压电源线路、变压器、低压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等)。

四、移交后的配电设施产权归属:本协议生效后,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经乙方确认,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被移交的(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的安

全、正常运行管理。

2、甲方承诺:被移交的(第三条所列)配电设施所占土地、房屋归乙方永久无偿使用,不得另作它用。甲方保证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3、如小区公共设施产权发生变化或乙方委托物业公司管理时,乙方应将次协议条款告之第三方。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其相关责任,未经双方共同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更改协议内容,违者将视为违约,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电力公司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

协议签定日期: 二〇一四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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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项目 工程资产(安全使用)移交协议书

南京市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 浦口区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项目

工程资产(安全使用)移交协议书

甲方(接受方): 乙方(移交方):南京市浦口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相关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双方应认真履行。

本着充分利用资源和工程设施的原则,甲、乙双方现就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项目工程资产移交达成如下协议。

一、移交范围、期限和地点

1、移交范围。范围详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

2、移交日期。年 月 日。

3、移交地点。沼气项目工程现场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单位使用过程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明确责任到人。

2、培训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持证

2 上岗,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3、接受乙方的沼气工程安全使用知识培训,禁止违章作业。

4、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火、防爆工作,沼气贮气柜周边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以及明火产生。

5、灶具应安装在通风、明亮的室内,若有异味应立即开门开窗通风,此时禁止明火,关闭总阀门并排查漏气点,及时修复。

6、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沼气工程检修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操作,防止火灾、爆炸和人生窒息事故的发生。

7、贮气柜避雷针每年雷雨季节前必须做好检修、保养以及检测工作。

8、抢修沼气贮气柜应由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并制定安全技术方案。

9、具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移交资产的处置权(所有权、使用权及安全责任等);具有确定移交方所移交资产的范围、数量和质量的权利。在本协议签订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资产接收确认手续。

2、乙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具有提交所移交资产范围、数量的建议权。具有配合工程施工方移交资产、并协助清理资产的义务;向接受方提供的各

3 种资产的资料均具有真实、合法和有效性。

三、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资产移交方(盖章):

资产接受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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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固定资产移接交协议书

移交方(以下简称甲方):区委体育局 接收方(以下简称乙方):区中心小学

根据华侨区管委会【2016】5号《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经区管委研究决定,经双方协商后同意将甲方管理使用的部分原多功能体育运动场地(公有)移交给乙方管理和使用。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移交的体育动场地位于区中心小学西北角与府前路边篮球场之间,场地长45.82米(东西走向)、宽10米(南北走向),场地总面积为458.2平方米(公有)。

二、该场地移交类型为无偿移交。

三、甲乙双方根据区财政局对场地签署意见后下达的通知书内容进行移交接。

四、出让的场地,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区实验幼儿园的项目。

五、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本协议同附件《工作会议纪要》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自协议签订日起,甲方对这块场地不再负任何的法

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五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另一份交区财政局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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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协议书

建设单位:湖里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施工单位:厦门全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接受单位: 湖里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养护单位:

工程名称:2012年下半年枋湖片区/老工业区绿地彩化美化工程(F标)绿化地总面积:8000平方米(是否新增绿地面积或原有绿地改造提升积)

开工时间:2012年09月11日竣工时间:2012年10月20日验收时间:2012年09月11日移交时间:年月日 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接收单位、养护单位代表协商后,就该工程移交养护事宜达成如下几点协议:

1.经过施工单位与养护单位现场清点,现场苗木情况基本满足合同要求,经各方确认后移交。

2.本协议经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未尽事宜由四方协商后对此协议进行补充。

4.本协议一式肆份。四方各执壹份。

建设单位(盖章):接收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养护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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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移交档案协议书

移交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接受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广阳区卫生局统一安排,将甲方所辖管理的×××居委会、×××居委会、×××居委会3个居委会划归乙方管理。现将居民健康档案移交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接时间:2014年 8月13 日。

二、交接项目:

1、甲方管理的永丰道居委会、万方街居委会、清河街居委会三个居委会居民健康档案,合计:

2、居民老年人档案,合计: 份(其中包括:老年人年度体检、随访、中医体质辨识)。

3、居民慢病患者档案,合计: 份(其中包括:慢病随访、健康体检)。

4、居民重症精神病患者档案,合计: 份(其中包括:健康体检、随访)。

5、居民妇女保健档案,合计: 份(其中包括:产前随访和产后访视)。

6、居民儿童保健档案,合计: 份(其中包括:访视和中医指导)。经双方确认后全面移交给乙方。

三、责任:

1、甲方按要求全面交接,乙方全面接管,所有交接的档案项目当面核实。

2、甲方即时终止永丰道居委会、万方街居委会、清河街居委会三个居委会居民健康管理责任。

四、本协议的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此协议一试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广阳区卫生局存档。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广阳区卫生局: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2014年8月13日

第11篇:移交协议书

篇1:移交协议书2 移交协议书

移交方:顾和龙锦名都业主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接受方:龙祥苑业主委员会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代管龙祥苑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接时间:2012年 10月21 日。交接后,乙方有权独立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甲方不得干涉。

二、交接项目:

1、甲方在代管龙祥苑物业管理期间的物业管理收支帐务经双方清算确认后全面移交给乙方,移交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所有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龙祥苑8栋2单元402物业管理用房一套,用作物业管理专用。

3、门卫室及苑内附属设施设备交给乙方。

4、龙祥苑内的供电房交给乙方管理,并提供本供电房所用用户的详细名单和底度。交接前,甲方与外界所发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从交接后龙祥苑内的配电房设备设施更换维修及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5、原甲方聘请的物业管理人员(含保安和清洁工)的工资及相关待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聘请物业管理人员,甲方不得干涉。

三、龙祥苑各单元楼梯间的线槽由甲方负责督促开放商填补。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时全面交接,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若甲方交接给乙方的帐务,乙方发现有差错,乙方有权随时向甲方追还,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3、自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有权终止对龙祥苑内相关义务与责任。

五、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此协议一试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社区存档。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在场人:

2012年10月21日篇2:资产移交协议书 资产移交协议书(样稿) 甲方(资产接受方):上海杨浦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乙方(资产移交方):

根据《杨浦区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的实施办 法》(杨国资委[2006]107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 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最大限度利用资源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依据区国资委、一级企业或主管部门的财务核销的批复文件 和“损失资产”处置的授权,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已办理核销审批 手续的“损失资产”处置权,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移交范围、方式、期限

移交资产的范围详见附件“核销资产移交清单”,限期 年 月 日前完成移交工作,以核销资产企业住所为资产移交地点、经双 方代表清点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成。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具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移交资产的处置权;

2、具有知悉移交方所移交“损失资产”的数量、质量、状况 的权利;

3、具有确定移交方所移交“损失资产”的范围、数量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具有按照协议配合“损失资产”移交行为的义务;

2、具有按照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乙方“损失资产”

仓储、保管、运输、清理等费用(以资产处置收入为限)的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具有提交所移交“损失资产”范围、数量的建议权;

2、具有按照协议方式收取所移交资产仓储、保管等费用的权 利;

(四)乙方的义务

1、具有配合移交资产、并协助甲方储存、保管、运输、清理 “损失资产”的义务;

2、具有准确披露所移交“损失资产”真实状况和提供“损失 资产”相关资料的义务。 第三条 移交税费的承担

1、双方约定,对本次资产移交行为所涉及的属于双方分别应 交纳的税费,采取分别承担的方式解决。即移交方承担移交方应 交纳的税费,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交纳的税费。

2、对于本次资产移交行为所涉及的属于单方交纳的税费,双 方约定由____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的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各种“损失资产”的资料均为真 实、合法、有效;

(2)移交方在接收方处置“损失资产”期间,在仓储、保管、运输、清理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服务。

2、接受方的声明与保证 接受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照移交清单上的数额,在规定的 时间内办理完成“损失资产”的接收确认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赔偿金 额由双方按照合理的原则、依据实际经济损失数额协商确定。 第六条 协议纠纷的处理

双方对本协议的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 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区国资委或区政府提出裁决请求。 第七条 其他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 法定代表人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备 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核销资产移交清单

资产移交方(盖章):资产接受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篇3:市政设施移交协议书

市政设施移交协议书

甲方(接管单位): 乙方(移交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由市领导临时交办市统建集团承建的新政务中心两个公交站点已顺利完工,经双方协商,现就设施移交达成如下协议:

一、移交项目

(一)移交数量:移交公交站两座(详见附表);

(二)移交范围:公交站点及其附属设施;

(三)交接条件:按设施现状进行移交、接管;

二、甲方责任

(一)自设施移交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拥有该项目的产权,包括使用权、管理权、改造权;

(二)依照相关规定,对移交设施实施占有、使用;

(三)负责对移交设施的更新改造和日常维护,保证移交设施完好、清洁;

三、乙方责任

(一)同意将移交设施的产权无条件地交给甲方(包括使用权、管理权、改造权);

(二)负责对移交设施的在移交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以确保移交设施正常发挥其功能。

四、其他事项

(一)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并予以补充完善;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二○一二 ( 公章)年 日(公章)

第12篇:资产移交协议范本

公用电气设施移交协议

甲方:重庆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重庆XX电力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合理用电实施意见》(渝价[2005]568号)和重庆市《关于实施电力增供扩销的意见》(渝办发[2001]67号)之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含商品房、集资房等),由开发商或集资建房单位按“一户一表”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供电企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查、验收,建成验收后的输、配电设施必须移交供电部门直接管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好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兴欣佳园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小区公用高、低压配电设备无偿移交给乙方直接管理。

二、配电房公用设施与专用设施分界点:以安置房小区10KV高压公用配电房至专用配电房的高压柜与出线线路搭接点为界。分界点(含分界点)电源侧设施为乙方管理,分界点受电侧设施为甲方管理。

三、双方共同确认本次无偿移交设施及设备如下: 兴欣佳园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小区公用高、低配电设施(含高压电源线路、高压配电屏、变压器、低压配电屏、低压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等)。

四、移交后的配电设施产权归属:

本协议生效后,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经乙方验收合格,产权归乙方所有。

本协议生效后,配电设施安装所占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移交资产、房屋等经南岸供电局“固定资产移交验收签证书”所列单位及部门验收签字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乙方返还固定资产无偿移交卡片,本协议生效。

协议未生效前,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为甲方所有,甲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出现的问题及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移交的公用电气设施正常运行管理,在电气设施故障时,负责及时处理故障,恢复供电。

2、甲方承诺:配电设施所占房屋归乙方永久无偿使用,房屋属于小区公用设施,不得另作它用。甲方保证不收取乙方任何物管费用(如清洁费用、停车费用等)其它所有费用。如小区公共设施产权发生变化或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时,甲方应将本条款告知第三方。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运行维护及检修工作,保证进出配电房的公共通道畅通无阻,并告知小区物管公司及小区全体业主。鉴于配电房地址是由甲方选定,若配电房投运后因运行噪音、地点等客观原因与小区业主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释并无条件进行整改,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应委托小区物管公司对公用配电设施房屋等土建部分进行正常维修,其费用按有关规定(在小区的大修基金中支出)执行,特殊维修由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一周之内安排进行维修,正常维修周期为两年。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XX 乙方:重庆XX电力公司

有限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二○一○年 月 日

第13篇:电力资产移交申请

电力资产移交申请

致:供电公司

我奥林公馆住宅小区交房在即,为了保障安平县居民能按时用电特将我小区电力资产移交给贵供电公司。

我奥林公馆小区一期工程已经建成,共计容量4410KVA,其中居民用电1890KVA,双电源1260KVA,商业2060KVA。有1个开闭所和4台箱变承担供电。1#箱变为2台变压器各630KVA,负责双电源供电。2#箱变为2台变压器,1台630KVA负责商业供电,1台630KVA负责居民供电。3#箱变为2台变压器,1台630KVA负责商业供电,1台630KVA负责居民供电。4#箱变为2台变压器,1台800KVA负责二期商业供电,1台630KVA负责居民供电。一期居民共计752户,商业面积16704平方米。

我奥林公馆小区二期工程在建,供电系统已经安装完成。共计1830KVA,有4#箱变与5#箱变负责供电。4#箱变1台800KVA负责商业供电,5#箱变为2台变压器,1台630KVA负责居民供电,1台400KVA负责采暖供电,

4、5#箱变高压有1期开闭所引至。二期居民共计293户,商业面积12120平方米。采暖为整个小区供暖泵房与地热泵用电。

以上为我小区具体电力布置情况,望贵供电公司给予接收。 此致:

第14篇:资产移交协议范本

公用电气设施移交协议

甲方:重庆丹龙润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重庆市电力公司南岸供电局(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合理用电实施意见》(渝价[2005]568号)和重庆市《关于实施电力增供扩销的意见》(渝办发[2001]67号)之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含商品房、集资房等),由开发商或集资建房单位按“一户一表”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供电企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查、验收,建成验收后的输、配电设施必须移交供电部门直接管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好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兴欣佳园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小区公用高、低压配电设备无偿移交给乙方直接管理。

二、配电房公用设施与专用设施分界点:以安置房小区10KV高压公用配电房至专用配电房的高压柜与出线线路搭接点为界。分界点(含分界点)电源侧设施为乙方管理,分界点受电侧设施为甲方管理。

三、双方共同确认本次无偿移交设施及设备如下:

兴欣佳园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小区公用高、低配电设施(含高压电源线路、高压配电屏、变压器、低压配电屏、低压线路

及其附属设施等)。

四、移交后的配电设施产权归属:

本协议生效后,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经乙方验收合格,产权归乙方所有。

本协议生效后,配电设施安装所占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移交资产、房屋等经南岸供电局“固定资产移交验收签证书”所列单位及部门验收签字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乙方返还固定资产无偿移交卡片,本协议生效。

协议未生效前,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为甲方所有,甲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出现的问题及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移交的公用电气设施正常运行管理,在电气设施故障时,负责及时处理故障,恢复供电。

2、甲方承诺:配电设施所占房屋归乙方永久无偿使用,房屋属于小区公用设施,不得另作它用。甲方保证不收取乙方任何物管费用(如清洁费用、停车费用等)其它所有费用。如小区公共设施产权发生变化或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时,甲方应将本条款告知第三方。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运行维护及检修工作,保证进出配

电房的公共通道畅通无阻,并告知小区物管公司及小区全体业主。鉴于配电房地址是由甲方选定,若配电房投运后因运行噪音、地点等客观原因与小区业主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释并无条件进行整改,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应委托小区物管公司对公用配电设施房屋等土建部分进行正常维修,其费用按有关规定(在小区的大修基金中支出)执行,特殊维修由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一周之内安排进行维修,正常维修周期为两年。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丹龙润洲置业乙方:重庆市电力公司

有限公司南岸供电局

负责人: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二○一○年月日

第15篇:公路移交协议书

篇1:市政、公路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协议书

市政、公路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协议书

甲方(移交方):

乙方(接收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在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移交接收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天津市城市基础设施移交接管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就以下建设项目的移交、接收事宜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书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内容执行。

一、工程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及涉及范围: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工程甩项内容: 建设项目勘测单位:

建设项目设计单位:

工程项目监理单位:

建设项目施工单位:

建设项目验收组成员及其所属单位和部门:

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结论:

三、建设项目移交、接收资料清单:

四、甲方责任

甲方保证所移交的设施范围、质量、使用寿命等要素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有关设计文件及批复的规定和要求;保证所移交的建设项目有关文字、图纸、数字化资料等真实、准确。

移交后出现重大质量、结构问题的由甲方负责维修。 主要工程内容:

甲方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在保修期后组织质量回访。

五、乙方责任

乙方承诺已对涉及移交、接收的建设项目内容有了必要、充分的了解和理解;已对甲方提供的移交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验,认可甲方移交工作内容、程序完备、合法。

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生效后负责所接收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工作;积极配合甲方执行保修、回访。

六、关于争议和违约的约定

甲、乙双方在移交接收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甲、乙双方单方面违约的,另一方有权向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协调意见,甲乙双方必须执行。

七、补充约定

八、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盖章)

签署时间: 年

经办人: (盖章)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篇2:公路移交方案

公路移交协议

移交方:长寿区交通局 接管方:长寿区市政局

随着长寿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区道路的不断延伸,我局管养的部分路段已纳入城市规划范围,并正在实施建设,过去的公路已成为城市道路。为了进一步适应城市开发建设的需要和规范管理,根据长寿区城区总体规划和区领导的批示,双方就长晏路、桃大路、长东路、长大路、长邻路等五条公路部分路段的管护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长寿区交通局将长晏路(城区黄桷湾至晏家工业园区)、桃大路(桃花大桥至东新村岔路口)、长东路(长寿化工总厂门口至东新村路口)、长大路(桃花转盘至何石井)、长邻路(西门转盘至梓潼岔路口)路段移交给长寿区市政局管理,负责日常养护和维修,并确保道路畅通。

二、移交时间:双方协商定于 年 月 日正式移交。

三、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具体移交路段明细表附后。

移交方: 接管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二○一一年 月 日

附件:

移交路段明细表

篇3:移 交 协 议

移 交 协 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环城路网及沿线设施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

二、乙方参照相关技术规范、法规的要求,具体负责辖区内环城路网的路基、路面、桥梁、排水管线、涵洞、绿化、人行便道、沿线设施的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按路面、人行便道、桥涵、排水管线不同的破损程度进行小修及大中修,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并做好路政管理工作,以达到甲方要求。

三、双方责任

乙方责任及工作内容:

(一) 养护管理工作

1、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包括保洁、绿化、沿线设施维修(标志、标牌、标线、五桩)桥涵、排水管线维修、辅道保洁、人行便道的维护保洁等。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保养,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使公路沿线设施各部分保持完好,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行车舒适,排水管线畅通,人行便道清洁,构造物完好,公路养护无差等路;沿线设施完善;绿化协调美观。保障行车安全、舒适、畅通。养护经费标准参照交通部门规定执行,经费由县政府拨付。

2、路面、人行便道、桥涵及地下排水管线的中小修及大修工程。按照国省干线中小修及大修有关规定,国省干线中小修及大修实行计划审批制。我县环城路网的中小修及大修资金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工程预算报县政府审批,经费由县政府拨付。经费到位后再按规定组织施工。

3、路面养护设备。由于环城路网清洁标准高,按照城区保洁要求,应配置保洁清扫车一辆。资金由县政府拨付。

4、因保养工作不善造成公路不必要的损失或其他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路政管理工作

1、鉴于环城路网的重要性,应该安排一个路政中队对该路线进

行日常巡视和管理。

2、开设平交路口及各种管线的铺设、架设,穿、跨越公路等事项。应由县交通运输局依照本部门规定,相互结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3、涉及路损案件及其他的涉路违法违规等相关行为的处理,按照管理权限、依据相关规定由县交通运输局处理。

甲方责任

1、审定乙方提交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报告。按期支付管理经费。

2、因经费不到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管理交接问题

管理交接手续应按照道路管理交接有关规定执行(新建道路在工程竣工达到验收标准后,由业主组织监督、设计、监理、施工、接管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接管单位)。新建环城路网在质保期(交通部规定两年)内,如出现质量缺陷,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

本协议共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移交方)盖章: 乙方(接收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1年7月12日 2011年7月12日

阅工程移交协议的意见

1、该协议应当把政府关于移交内容的相关文件作为附件附后。

2、在养护管理工作的条款当中,增加“因养护资金不到位,导致养护工作难以开展或造成其他后果属于产权人的责任,不属于养护责任”

3、增加一条“在该道路质保期限内,应由甲方协调承建单位履行好质保责任。” 篇4:桥梁移交养护协议书

xx桥改建工程养护移交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见证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xx桥养护移交工作,2012年7月3日,由xx局牵头,组织xx公路局、xx公路分局、xx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通过对桥梁工程实地检查后,并在xx人民政府会议室对xx桥改建工程交工验收及养护移交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意见:

一、对xx桥在交工验收时,所存在工程整改项目,由施工单位委托xx局负责整改,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

二、xx桥改建工程,至交工验收后,该工程预留5%的保修金于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两年)合计人民币13.07万元,由承包施工单位承担,并由坂里乡人民政府按施工合同代扣暂收工程保修金于缺陷责任保修款。

三、2012年7月xx乡人民政府应送规范竣工内业资料给市公路局、xx分局各一份存档备案。

四、该桥梁改建工程于2012年7月3日交工,2012年7月20日起移交xx分局养护。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若与《xx桥改建工程交工验收会议纪要》相矛盾的以本协议为 1 准。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见证单位:xx 法人代表(签名):

2012年7月20日 2 篇5:工程移交协议,竣工资料移交目录。

工程移交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 工程移交乙方管养事宜达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已建成的 工程及附属设施移交乙方,由乙方负责维护和管理。

二、工程在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由 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做好质保期内的整改和维护工作。质量缺陷期满后,经乙方验收确认,甲方方可结付施工单位质保金。

三、甲方移交时一并提供乙方一套完整的竣工图和具体的设施量及附属工程资料。

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共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16篇:物业管理移交协议书

物业管理移交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市人民政府 年第 次和第 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为了加强我市小区楼房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房产物业管理公司,对我市小区物业实行规范化统一管理。为了给住宅楼房的居民创造整洁、文明、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将位于××路××街的××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移交乙方进行管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年×月×日起甲方正式将建设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移交乙方进行全面管理。

二、从××年××月×日起乙方按着《物业管理手册》中指定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和管理。

三、为了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甲方在市物业办公室指导下,组建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使物业工作依法进行。

四、物业管理用房和供水等设施、设备产权不变,但归乙方无偿使用、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应将××年××月××日以前的物业管理工作中所发生的费用(雇用人员工资、电费、维修费等)结清,没有结清的由甲方负责。

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有关物业管理资料:

1、住宅小区规划平面图。

2、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3、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4、公用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5、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

6、有关设施、设备安装竣工图及使用和维修技术资料。

七、关于大、中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问题:用户专项维修资金按有关规定应由市物业办公室收取,由于该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已由甲方收缴,并存入专用账户,待今后发生大、中型维修工程,由乙方提出施工方案及工程预算,甲方进行审核,经业主同意后,由甲方负责出资,资金从维修基金中扣除,因资金不到位影响维修由甲方负责。

八、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费用,乙方管理费用依靠收取住户的服务费解决,物业服务收费由乙方收缴,服务标准与收费情况无关,收费标准由乙方确定,但不得超出有关规定。

九、乙方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十、乙方的服务应按指定性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执行(具体内容见附页1)。乙方如违约或不按承诺实现,甲方有权通过法律渠道向乙方进行索赔,同时,业主无理拒交服务费,物业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十一、在物业公司管理该小区之前,甲方应向业主通知乙方进入管理及服务情况,经得业主的同意。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见附页2)

十三、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待签字盖章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如单方违约负法律责任。

十四、此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期满后视情况可以续签。

甲 方:

甲方代表:

乙 方:

乙方代表:

二OO 年 月 日

附页

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标准

服务内容:

一、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养护、维修;

二、公共场地的养护、维修;

三、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供暖等共用设备、设施的养护、维修;

四、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

五、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六、公共区域内的环境绿化。

服务标准:

一、环境卫生管理

1、公共场所、区域卫生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无杂物、无卫生死角。

2、物业区内无违章搭建物,公共和共用部位无乱堆、乱放、乱贴、乱刻和乱挂现象。

3、物业区实行垃圾袋装化,做到日产日清。

4、物业区内房屋楼梯间,共用通道地面、楼梯扶手、窗台应保持清洁卫生。

5、房屋楼梯间,共同通道墙面灰尘和窗户,每年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和窗户玻璃春秋两季清洗。

6、共用休闲娱乐设施保持清洁、卫生、不被占用。

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1、共用设施、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并按原设施用途使用,有严密的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2、物业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安全、卫生管理措施,按规定定期对水质检验,对水箱进行消毒清洗,保证二次供水水质合格。

3、需二次供水的物业,应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或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

4、对物业的公共照明设施、设备,应保持数量齐全,状况良好,运行正常,随坏随修。

5、公共休闲娱乐设施状况完好,做到随损随修。

三、绿化管理

1、对花、草、树木定时浇水,按期施肥,及时消除病虫害。

2、随时铲除花、草间的杂草,草坪、树木定期修剪,保持美观。

3、制止占用绿地和在绿地上堆放物品,抛扔杂物或利用树木晾晒衣物行为。

4、制止践踏绿地和损坏花草、树木行为。

5、保持物业区内花、草、树木成活率90%以上。

四、房屋管理

1、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制止业主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用途的行为。

2、保持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3、保持房屋完好率达90%以上。

4、定期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提请业主或业主委员研究处理。

五、房屋修缮

1、制定年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修缮计划,报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2、按《黑龙江省城镇楼房大、中修工程分类试行标准》划定和进行房屋的大、中、小工程修缮。

3、对损坏的房屋共用部位,应及时予以修缮。

4、房屋修缮后,应达到国家城住字(84)第677号文件规定的修缮标准。

5、设立和公布报修电话等便民报修设施。

6、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急修项目即时维修。

7、大、中修项目按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审定的维修计划确定的开、竣工时间进行修缮。

六、治安管理

1、已形成户外封闭区域的物业管理区域,实行门卫夜间值班制度。

2、物业区内,禁止流动商贩经商。

3、制止物业区内打架斗殴和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场地行为,劝阻在公共场区、所内的人员纠纷。

七、道路、场地管理

1、物业区内区域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2、公共活动场地地面平整,无其他物品堆放,无积水和降雪堆积。

3、室外雨水排放畅通,沟道无大量积水。

八、其它

1、摩托车和自行车应放在停车棚内,自己看管,丢失或损坏乙方概不负责。

2、双方未约定事项及非物业企业服务内容乙方不负责。

甲方:

乙方:

附页

2有关未尽事宜说明

1、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按北安市房产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手册》中有关条款执行。

2、水箱清洗、化粪池清掏等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并做到定期、及时清洗、清掏。

3、乙方应负责每天3次供水,具体时间为早6.30-7.30,中午12.00-13.00,晚间17.30-18.30.4、庭院灯亮灯时间为开刚黑至晚10点,春节期间增加亮灯时间和灯的盏数。

5、原物业设施包括泵房、物业房、水箱等由乙方使用并负责维修。

6、建设小区西侧巷道由乙方负责保洁。

甲方:

乙方:

第17篇:移交协议书[优秀]

移交协议书

移交方:顾和龙锦名都业主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接受方:龙祥苑业主委员会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代管龙祥苑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接时间:2012年 10月21 日。交接后,乙方有权独立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甲方不得干涉。

二、交接项目:

1、甲方在代管龙祥苑物业管理期间的物业管理收支帐务经双方清算确认后全面移交给乙方,移交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所有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龙祥苑8栋2单元402物业管理用房一套,用作物业管理专用。

3、门卫室及苑内附属设施设备交给乙方。

4、龙祥苑内的供电房交给乙方管理,并提供本供电房所用用户的详细名单和底度。交接前,甲方与外界所发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从交接后龙祥苑内的配电房设备设施更换维修及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5、原甲方聘请的物业管理人员(含保安和清洁工)的工资及相关待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聘请物业管理人员,甲方不得干涉。

三、龙祥苑各单元楼梯间的线槽由甲方负责督促开放商填补。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时全面交接,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若甲方交接给乙方的帐务,乙方发现有差错,乙方有权随时向甲方追还,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3、自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有权终止对龙祥苑内相关义务与责任。

五、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此协议一试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社区存档。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在场人: 2012年10月21日篇二:资产移交协议书

资产移交协议书(样稿)

甲方(资产接受方):上海杨浦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乙方(资产移交方):

根据《杨浦区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的实施办

法》(杨国资委[2006]107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

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最大限度利用资源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依据区国资委、一级企业或主管部门的财务核销的批复文件

和“损失资产”处置的授权,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已办理核销审批

手续的“损失资产”处置权,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移交范围、方式、期限

移交资产的范围详见附件“核销资产移交清单”,限期 年 月

日前完成移交工作,以核销资产企业住所为资产移交地点、经双

方代表清点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成。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具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移交资产的处置权;

2、具有知悉移交方所移交“损失资产”的数量、质量、状况

的权利;

3、具有确定移交方所移交“损失资产”的范围、数量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具有按照协议配合“损失资产”移交行为的义务;

2、具有按照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乙方“损失资产”

仓储、保管、运输、清理等费用(以资产处置收入为限)的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具有提交所移交“损失资产”范围、数量的建议权;

2、具有按照协议方式收取所移交资产仓储、保管等费用的权

利;

(四)乙方的义务

1、具有配合移交资产、并协助甲方储存、保管、运输、清理

“损失资产”的义务;

2、具有准确披露所移交“损失资产”真实状况和提供“损失

资产”相关资料的义务。

第三条 移交税费的承担

1、双方约定,对本次资产移交行为所涉及的属于双方分别应

交纳的税费,采取分别承担的方式解决。即移交方承担移交方应

交纳的税费,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交纳的税费。

2、对于本次资产移交行为所涉及的属于单方交纳的税费,双

方约定由____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的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各种“损失资产”的资料均为真

实、合法、有效;

(2)移交方在接收方处置“损失资产”期间,在仓储、保管、

运输、清理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服务。

2、接受方的声明与保证

接受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照移交清单上的数额,在规定的

时间内办理完成“损失资产”的接收确认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赔偿金

额由双方按照合理的原则、依据实际经济损失数额协商确定。

第六条 协议纠纷的处理

双方对本协议的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

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区国资委或区政府提出裁决请求。

第七条 其他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

法定代表人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备

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核销资产移交清单

资产移交方(盖章): 资产接受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三:资产移交协议范本

变压器设施移交协议

移交方:

(以下简称甲方) 接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由宝龙山安装公司施工的节水增粮工程 项目区农田变压器经过验收合格,移交给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好下协议:

一、甲方将 低压配电设备移交给乙方

二、双方共同确认本次移交设施及设备如下:

变压器数量:30kva 台,50kva 台,63kva 台,80kva 台,100kva 台

三、移交后的配电设施归属 管护。

四、本协议生效后,归乙方管理。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本协议生效。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一切后果(如被盗、人为破坏等)由乙方承担。

施工质量方面发生问题甲方负责,及时处理故障,恢复供电。(不包括低压线路)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篇四:资产移交协议范本

公用电气设施移交协议

甲方:重庆丹龙润洲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重庆市电力公司南岸供电局 (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合理用电实施意见》(渝价[2005]568号)和重庆市《关于实施电力增供扩销的意见》(渝办发[2001]67号)之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含商品房、集资房等),由开发商或集资建房单位按“一户一表”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供电企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查、验收,建成验收后的输、配电设施必须移交供电部门直接管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好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兴欣佳园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小区公用高、低压配电设备无偿移交给乙方直接管理。

二、配电房公用设施与专用设施分界点:以安置房小区10kv高压公用配电房至专用配电房的高压柜与出线线路搭接点为界。分界点(含分界点)电源侧设施为乙方管理,分界点受电侧设施为甲方管理。

三、双方共同确认本次无偿移交设施及设备如下:

兴欣佳园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小区公用高、低配电设施(含高压电源线路、高压配电屏、变压器、低压配电屏、低压线路

及其附属设施等)。

四、移交后的配电设施产权归属:

本协议生效后,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经乙方验收合格,产权归乙方所有。

本协议生效后,配电设施安装所占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移交资产、房屋等经南岸供电局“固定资产移交验收签证书”所列单位及部门验收签字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乙方返还固定资产无偿移交卡片,本协议生效。

协议未生效前,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为甲方所有,甲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出现的问题及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移交的公用电气设施正常运行管理,在电气设施故障时,负责及时处理故障,恢复供电。

2、甲方承诺:配电设施所占房屋归乙方永久无偿使用,房屋属于小区公用设施,不得另作它用。甲方保证不收取乙方任何物管费用(如清洁费用、停车费用等)其它所有费用。如小区公共设施产权发生变化或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时,甲方应将本条款告知第三方。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运行维护及检修工作,保证进出配

电房的公共通道畅通无阻,并告知小区物管公司及小区全体业主。鉴于配电房地址是由甲方选定,若配电房投运后因运行噪音、地点等客观原因与小区业主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释并无条件进行整改,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应委托小区物管公司对公用配电设施房屋等土建部分进行正常维修,其费用按有关规定(在小区的大修基金中支出)执行,特殊维修由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一周之内安排进行维修,正常维修周期为两年。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丹龙润洲置业 乙方:重庆市电力公司

有限公司 南岸供电局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二○一○年 月 日篇五:移交协议

移 交 协 议

(草 稿,待整理完整后,再报双方领导阅)

甲方(移交方):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接管方):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集团产业板块管理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股份公司所

属石材家属院、员工宿舍楼及物业人员整体移交乙方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接事项:

1、石材家属院整体区域及附属设施;

2、两栋家属楼、一栋员工宿舍楼;

3、物业人员三名。

二、交接日期

1、两栋家属楼、一栋员工宿舍楼的物业管理责任于2011年

2、水电暖的交接日期为2011年 月 日。

3、三名物业人员人事及劳资关系交接日期为2011年 月 日。

三、委托服务的内容

1、两栋家属楼、一栋员工宿舍楼的公用面积保洁、绿化,共用设

施设备及房屋公共部位的维修与养护。

2、两栋家属楼、一栋员工宿舍楼物业服务费、租金的收取以及水

电费的代收代缴业务。

四、收费标准

1、物业费:住宅楼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按 元〃㎡/月

收取,在以后的缴费年度按服务成本的增加根据政府指导价另行约定。

2、宿舍楼租金:宿舍楼租金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由物业公司收

取。

3、水费:住宅楼水费按每家水表实际发生量执行政府水费标准。

宿舍楼水费按楼层水表总量由各楼层使用人均摊。

4、电费:住宅楼电费由使用人向供电部门购买。宿舍楼电费按楼

层电表总量由各楼层使用人均摊,执行政府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

4、遇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变更时,按新标准执行,本合同未

列入的相关物业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指导价另行收取。

四、其它事项

1、甲方向乙方划拔一辆价值40万元以上的车辆,作为抵扣该家

属区房屋维修、改造工程费用(包括屋面防水、外墙修补、外墙保温、单元粉刷、下水井改造、绿化等工程)。

2、移交时双方对移交物业的欠费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核实后发现

债务是移交之前产生的应当由甲方承担,移交后所发生的责任与义务由乙方承担。

3、宿舍楼应由甲方将房屋清理完毕后整体移交乙方管理,宿舍楼

涉及的水电费用双方应在移交时共同抄表签字,移交前由甲方负责,移交后由乙方负责。具体的费用结算方式及标准由双方协商补充约定。

4、员工宿舍楼移交后,乙方应优先安排和解决好甲方员工在员工

宿舍楼的住宿问题。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18篇:移交协议书2

移交协议书

移交方:顾和龙锦名都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接受方:龙祥苑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代管龙祥苑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接时间:2012年 10月21 日。交接后,乙方有权独立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甲方不得干涉。

二、交接项目:

1、甲方在代管龙祥苑物业管理期间的物业管理收支帐务经双方清算确认后全面移交给乙方,移交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所有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龙祥苑8栋2单元402物业管理用房一套,用作物业管理专用。

3、门卫室及苑内附属设施设备交给乙方。

4、龙祥苑内的供电房交给乙方管理,并提供本供电房所用用户的详细名单和底度。交接前,甲方与外界所发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从交接后龙祥苑内的配电房设备设施更换维修及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5、原甲方聘请的物业管理人员(含保安和清洁工)的工资及相关待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聘请物业管理人员,甲方不得干涉。

三、龙祥苑各单元楼梯间的线槽由甲方负责督促开放商填补。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时全面交接,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若甲方交接给乙方的帐务,乙方发现有差错,乙方有权随时向甲方追还,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3、自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有权终止对龙祥苑内相关义务与责任。

五、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此协议一试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社区存档。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在场人:

2012年10月21日

第19篇:移交协议书 改

房屋及资产移交协议书

移交方(以下简称甲方):南郑县汉山镇人民政府 接收方(以下简称乙方):南郑县住建局

鉴于住建局下属单位市政园林工程管理处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同意将位于汉山路原县环卫站办公场所全部整体移交给住建局下属单位南郑县市政园林工程管理处使用。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办公场所位于汉山路以北,建设巷以东,县建筑设计院和县物价局以西,土地面积 ㎡,二层办公楼一栋,计16间,建筑面积 ㎡,车库四间,建筑面积248㎡,小房5间,建筑面积 ㎡,整体移交给住建局局属单位市政处使用和管理(具体方位附图)。

二、甲方应在移交前腾空、清理办公室及院内人员和物品,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

三、甲方应督促原环卫站缴清其使用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服务费。

四、乙方接收后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对房屋进行改造、粉饰、装修。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另一份交县国资局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第20篇:电梯移交协议书

电梯移交协议书

移交单位:浙江耐士伦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接收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方便乙方使用甲方宿舍楼电梯进行货物搬运及其它相关工作,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移交协议如下:

1、移交日期:年月日。乙方今后如果不再使用甲方电梯,在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后,可以退还甲方电梯。

2、经乙方确认该电梯已通过台州市特殊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性能完好,符合使用要求。

3、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电梯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安全等一切责任及相关经济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协议签订后乙方享有该电梯的使用权,但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

5、该协议自签字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6、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电梯保养作业报告》、《产品保养服务合同》、《产品安装合同》、《产品买卖合同》、《电梯保质期回访单》、《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资产移交协议书
《资产移交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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