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协议书

股权变更协议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1:39:06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股权变更协议书

杨凌鼎康饲料厂股权变更协议书

甲方:乙方: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及丙方转让其持有的杨凌鼎康饲料厂40%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章程修正案

甲乙双方认可《杨凌鼎康饲料厂章程修正案》中约定内容。

一、股权变更

乙方将所占有的杨凌鼎康饲料厂的40%股权40万元出资转让于甲方30万元,丙方10万元。

二、转让条件

1、本次股权转让,甲乙丙三方同意按照甲方投资参股杨凌鼎康饲料厂的出资额为计价基础,扣除公司应收款项比例,计算甲方及丙方收购款。变更后甲方占股权90%,丙方占股权10%。

2、甲方支付金额=30万元.丙方支付金额=10万元。

三、工商变更登记

《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变更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件签署后,甲方,丙方将购股款支付给乙方后。乙方指定专人在10天内配合甲方,丙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推荐第2篇:股权变更

(六)股权变更

● 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打印,企业盖章);

2.企业董事会或权力机构一致同意股权变更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会成员或权力机构成员签字、企业盖章);

3.企业各股东认可股权变更的书面意见(原件1份,股东方的董事会决议,股东盖章);

4.企业成立的批准或核准文件及变更事项的批准或核准件(复印件各1份),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

5.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最新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

6.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含补充合同、补充章程)(复印件 1份,外资企业只提交章程、补充章程);

7.股权变更后的企业修改合同、章程或补充合同、补充章程(原件各4份,打印、股权变更后企业的各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股权变更后的企业为外资企业的免交企业合同);

8.新中方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新外方股东的注册登记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1份,外国投资者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应当提供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文件];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1份,均须附中文译件);

9.填报股权变更后的《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只填写变更事项);

10.新增外国投资者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授权人)和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载明:接受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11.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的有关资料》原件。 注:在申请报告中作出如下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属下列股权变更原因及相关情形的,须另提交相应的专项文件、材料:

⑴ 企业股东之间协议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企业股东向非股东投资者(新股东)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提交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

⑵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但股东不按原出资比例缴付增资额的,以及企业增加新股东并同时增加注册资本的,提交各股东签订的股权变更协议(原件1份,各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

注:股权变更后各股东订立的修改合同已包括有关股权变更协议内容的,免交本项要求的股权变更协议。

⑶ 企业股东因未缴付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自愿退出企业,而其他股东或新股东愿意

承接退股股东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的,提交退股股东自愿退股声明(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

注:在没有投资者承接退股股东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而导致企业注册资本调低,且符合法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的,企业须同时向审批机关申报调低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⑷ 企业股东已缴付部分出资,但未缴清全部出资,在不违反法定的出资规定情况下,该股东自愿放弃其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而其他股东或新股东愿意承接该部分股权的,提交该股东自愿放弃其未缴资股权的声明(原件1份,有关股东法定代表签字,股东盖章)。 注:股权变更后各股东订立的修改合同已包括有关股权变更协议内容的,免交本项要求的股东声明。

⑸ 企业股东不履行企业合同规定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义务,守约股东依法申请更换股东、变更股权的,提交:①守约方催告违约方缴付或缴清出资的证明文件;② 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催缴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③ 违约方已经按照企业原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提交企业对违约方的部分出资进行清理的有关文件原件。

注:在本情形下,必须提交的基本资料中的企业申请报告和董事会决议代之为:守约股东的申请报告1份(打印,全部守约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

⑹ 企业股东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股东在企业持有的股权的,提交股权获得人获得该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⑺ 企业股东被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裁定或裁决其股权变更的,提交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或调解书或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⑻ 企业股东合并或分立或其他方式重组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该股东股权的,提交股权承继者获得该股东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⑼ 企业股东经其他各方股东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并经审批机关批准,质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股东股权的,提交:

① 审批机关批准质押批文(复印件1份);

② 出质股东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复印件1份);

③ 质权人或其他受益人获取出质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⑽ 属第⑴、⑵项股权变更原因,且变更股权的中方股东(含新股东)的股权结构有国有资产出资的,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2003年第3号)执行。[即提交:① 以国有资产出资的股东的产权单位同意该股权变更的书面意见 原件1份(打印,产权单位法定代表签字,单位盖章);② 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需变更股权的企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1份;③ 有管辖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确认书(原件1份或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注:● 本情形提交的①、②、③项文件可代之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明确批准股权转让价/承让价或股权变更后的具体出资比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 对变更股权的中方股东不能明确其股权结构不含国有资产出资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的有关资料》(原件1份)。

⑾ 股权变更后的新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① 新股东董事会会议一致同意变更为新股东的决议(原件1份);② 新股东的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③ 新股东最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④ 税务局出具的新股东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推荐第3篇:变更股权承诺书

一、本人承诺对所向工商局提供的所有申请登记注册材料(含股东、董事、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签字)不含虚假成分,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包括愿为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全体人员保证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如有违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的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公司负责承担。

三、自然人股东不是国家公务员及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允许参与经营的其他人员。

四、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人签字:

推荐第4篇:股权变更协议

股权变更协议

甲方:临安市琦翔灯笼有限公司(法人:孙文琦) 乙方:孙飞翔(股东)

兹有乙方孙飞翔在临安琦翔灯笼有限公司有40%的股权,在公司成立到现在为止肆万元股金一直没有拿出。经双方协商,乙方(孙飞翔)退出40%的股权,今后100%股权归孙文琦。公司里帐一切已清。以后临安市琦翔灯笼有限公司的责任、权利、义务跟乙方没有任何关系。特此申明!

甲方:

乙方:

抄送办中心变更

2013年12月30日

推荐第5篇:公司股权变更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问:怎样办理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四)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六)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九)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

四、五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6、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

7、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8、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9、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10、新股东承诺书;

11、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12、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3、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推荐第6篇:股权变更流程

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8、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公司股权变更程序

三 申报的具体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推荐第7篇:股权变更手续

股权变更手续

股权变更手续

股权变更登记和审批手续对股权转让效力的影响

特殊性,股权转让虽采取签订合同的一般民事法律形式,但因股权不可能像有体物一样进行物理形态的移转,其交付转让与物的交付转让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完整有效的股权交付应包括股权权属变更和股权权能移转两方面的内容。在公司的股权权属变更中,与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相比较而言,股权的变更登记应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以其作为股权权属变更的要件具有更充分的理由:(1)股东的股权产生于公司的登记和成立,其转让当以登记为要件;(2)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只是公司出具和控制的股权证明形式,易出现不规范的随意行为,不具有登记所具有的公示力和公信力;(3)股权代表着十分重要的财产利益,其财产价值许多情况下要远大于其他财产,甚至不动产,为防止和减少可能的纷争,有必要规定与不动产转让类似的登记生效要件。

实践中,当事人对股权的交付并不总是能做到权属变更和权能移转的完整交付,只办理了权属变更而未移转权能或只移转了权能而未办理权属变更的情况时常发生,这是产生股权转让纠纷的客观原因。另外,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经常发生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原股东利用权属尚未变更、公司控制权尚未移转的事实,转移资产、非正常分配股利以及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恶意对公司提起巨额报酬请求权之诉,并在审理中与公司通过快速调解结案,以图通过民事判决的形式使其主张的巨额非法利益合法化;另一种情况是原股东和公司故意不协助或不到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受让方作为新股东的权属变更登记,原股东依然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股利分配,侵害股权受让方权益的情形。因此,股权的完整交付直接关涉到股权转让相关各方的切身利益。

我国的民事主体立法对股权的变更登记和审批手续的办理作了相应的规定。依据这些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股权的变更登记与审批手续的办理与股权转让行为存在一定的关联,但其究竟对股权转让的效力有无影响,有何影响,实践中不无争论。本文着重从两个方面对此进行探讨。

一、股权变更登记对股权转让效力的影响

1、合同效力的判断规则。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合同法在合同效力的判断上采纳了多层次的效力判断标准,如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以及效力待定合同等。不同的评价结果能够在最大限度内实现合同行为中私法自治与国家强制的完美结合。新的合同法对我国的社会现实影响深刻。这是因为,千百年来,我国是一个行政主导的社会,行政权力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传统上,我国也无私法意义上的权利意识,尤其在传统势力最盛的广大的农村,契约关系和契约意识根本没有立锥之地。体现在民事立法上,立法者不是给权利主体营造更大的自由空间,而是处处体现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立法中大量存在不得、必须、禁止、应当等词语和特定的行为必须经过审批、登记等程序、否则不生效或无效的规范。对于上述词语、法律规范的解读,直接影响着我们适用法律的结果,不同的理解将导致判决结果上的根本差异。法律规范在性质上属于何种类型的规范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行深入地认识。而在司法领域,合同的效力判断曾是一个令人迷惑的领域。究竟哪些登记手续影响合同效力、哪些与合同效力无关,这在当前司法实务中确是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领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大量的合同效力被否定了,这与现代合同法促成交易、鼓励交易的目标相悖。法律不仅没有

保护受害人,反而保护违约而获得不当利益的一方当事人,有人评断这乃是奇怪的法律。而在西方国家,权利是法律和诉讼的核心,合同的效力制度并不发达。 我国新的合同法确立了合同有效优先的原则。合同的效力判断有其自身的判断标准。合同的效力首先应依据合同效力的自身规则(主体是否适格、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自由、内容是否合手法律和公序良俗、标的物是否确定可能)进行判断。关于登记手续与合同效力关系的判断规则,合同法借用刑法上“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的表述方式,实行“不生效法定”和“推定生效”的规则。其基本原则是,一般情况下,应适用区分原则。如果法律和行政法规虽规定应进行登记但并未规定未经登记不生效的,则虽未经登记,合同仍发生效力。只有法律明文规定,登记为合同生效要件的情况下,才可将登记与效力挂钩,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私人利益的尊重。依据上述规则,我国的公司立法并未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行为生效的要件,也未规定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则转让行为无效,因此,股权变更登记与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无关。

2、股权变更登记与股权转让。从我国上述立法体例看,虽然规定股东的变动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但此处规定的“应当”的法律规范属于法律规范类型中的倡导性规范,而非强制性规范。应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是对交易关系当事人私人利益的冲突进行协调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只是提倡和诱导交易关系的当事人采取特定的行为模式,以求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的利益,犹如陡峭山路上提醒路人小心的指示牌。这种倡导性规范的存在,是与我国目前大多数人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水平相对较低,防范市场风险的意识较弱有一定的关系。对于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的双方当事人而言,第三人有权信赖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如果登记有瑕疵,按照商法外观主义原则,第三人仍可以认为登记是真实的,转让方仍必须按登记的内容对外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 64条的规定,公司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处罚。公司登记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是管理机关对未办理变更登记进行行政法上相应责任追究的处理行为,它并不意味着转让行为无效。由此可见,在股权转让中的股权变更登记,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转移权利应进行登记,这种登记在性质上属于宣示性登记,其仅仅在于公示权利,而不在于决定合同的效力。它主要起证据作用,使得公司有关登记事项具有公示性和外观性,并进而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并不会导致商事行为无效,而且,股权变更登记只是股权转让合同履行中的事项,不办理股权转让登记也只是不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问题。对于股权转让的双方而言,股权变更登记并不必然影响股权转让的实际发生。

二、股权变更审批手续对股权转让效力的影响

根据国家经济管理或国家安全的需要,公司性质属于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股权转让必须经其他股东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违反法定转让程序的,其转让无效。其基本出发点在于该类公司的股权转让对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产生重大影响,故需要国家意志进行干预。虽然此规定带有明显的时代色彩,在今天的司法实践中存有较大争议,但因它属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该禁止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该规定属于效力型的禁止性规范。效力型的禁止性规范是禁绝特定交易行为的发生,以此来维护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在该法律规范未被废止之前,如当事人在诉讼中又无进行补办的可能,则仍应严格依此执行,依法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为尽量维持合同的效力,对此作变通处理。如:股权转让已经合营他方同意,但未经审批机构批准,股权受让方不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股权转让方诉请受让方和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审批手续,并要求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法院就转让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诉请,先行作出判决,判决双方当事人就股权转让到审批机关办理相关批准手续,至于支付转让款的诉请,待先行判决生效后,视审查批准机关的审批结果再行处理。如该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入到审批机关申报了股权变更,并得到审批机关批准,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股权转让款支付事宜。上述处理方法值得借鉴。

推荐第8篇:股权协议书

公司股权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公司每年的盈利的50%做为次财年预算投资,50%按出合伙人股份比例进行利得分红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地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四、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五、出资方:

姓名: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六、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占出资比例:

出资方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全额注册。其中:

_____以__万元货币出资,占出资额的____%,另加%做为技术股份,出资人共持有企业____%股份

七、出资各方共同推举_______作为企业的组建负责人。

八、出资各方同意由组建负责人办理企业设立申办手续,企业设立失败,设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债务,由出资人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九、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十、经营期间任何一方请求退伙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才可以退股,同时执行退伙不退资的原则。退伙后,合伙人对退伙的股权有优先认购权,股权认购额度以公司实际注册资本100万的比例,即每股13万元的价格进行认购。

十一、未经双方同意而自行退股造成损失,损失全部由退股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资方亲笔签字:______________

公证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推荐第9篇:股权协议书

股权协议书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有限公司股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激励股权

1.1甲方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壹佰万 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壹佰万 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 %。

1.2甲方自愿将其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 %股权作为乙方激励股权对应的股权。该股权在公司B轮融资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不得转让,B轮融资成功时,股权解除锁定状态,乙方持有的股权进入股权行权期,可以转让。

1.3上述股权可以通过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行权。

第二条

股权的赎回 2.1 乙方取得股权后,如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赎回部分或全部股权: 2.1.1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B轮融资前,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乙方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到甲方名下)。

2.1.2乙方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本合同的约定(B轮融资前,乙方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本合同的约定,乙方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到甲方名下)。

2.1.3乙方岗位职责发生变化,为公司所做贡献严重降低(B轮融资前,乙方岗位职责发生变化,为公司所做贡献严重降低,乙方的全部股权无偿转让到甲方名下)。

2.2股权赎回价格

2.2.1行权后两年内赎回的股权,甲方赎回价格为乙方行权对价。

2.2.2行权后两年后赎回的股权,甲方赎回价格按该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价格计算。

1 2.3甲方可以指定第三方赎回乙方取得的股权。

2.4如发生股权赎回,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赎回的全部手续和法律文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按照赎回股权的市场价值支付赔偿金。

2.5股权赎回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的股权无偿转让给甲方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3.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取得的股权B轮融资前不得转让。3.2乙方取得的股权两年后的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3.2.1 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优先购买的权利,股权转让价格按该股权对应的上一个月财务报表公司净资产价格计算。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2.2 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2.3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3.3股权随售规定

3.3.1如第三方投资人购买公司的全部股权,原始股东同意转让其股权的情况下,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必须同意以相同价格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3.3.2如第三方投资人购买公司的部分股权,原始股东有权选择仅转让自己所持部分股权或要求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以相同价格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共同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原始股东选择要求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以相同价格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共同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必须同意。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在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甲方无条件收回乙方全部的激励股权:

4.1.1 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 4.1.2 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4.1.3 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1.4 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1.5 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4.1.6 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4.1.7 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五条

合同解除

5.1行权期之前发生下列情形甲方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无偿收回乙方全部的激励股权:

5.1.1乙方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5.1.2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5.2行权期内乙方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无偿收回乙方全部的激励股权。

第六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七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7.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7.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限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3 本协议内容如与《*******有限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有限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9.4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限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第10篇:股权协议书

股东股权协议书

在投资人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订立协议各方当事人: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二、投资

1、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大写

2、投资情况: (1)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2)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3)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4)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三、采用共同协商的经营形式

股东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并享用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公司的盈亏共同按照比例分担责任。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把公司业务做大、做强。

四、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是、、四人共同参加,如果其本人实在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可执行。

2、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6、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7、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经营所产生的红利。

8、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新增资本或投资新项目,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9、股东有临时会议的提议召开权。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如有要求,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0、股份转让权。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股份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

11、股份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12、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公司清算完结后,公司财产在按照法定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其股份比例请求分配剩余财产。

13、其他权利。如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权利规定。

(二)义务

1、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实物,其它产权功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定价额的,应由该出资的股东交补其差额。

2、壹年内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股东在协议签订后,壹年内不得退股或转让股份,壹年期满后,股东有意要退股或转让股份的须得到其他原始股东同意,但股东要向原始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得全体原始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原始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如转让或退股原始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新投资人入股,经全体合伙人通过方可加入持股成为股东。在入股的第一年内不得退股及转让;

3、遵守公司章程和义务。公司章程是由股东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股东行为的准则,因此,公司章程对每个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4、以其所交纳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责任的义务。

5、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6、保守公司经营相关核心内容的义务。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股东会职责

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投资项目,职务任免、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

3、审议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4、修改公司的章程。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和多数通过相结合的协商表决方式,有效表决按优先顺序依次为:

在所占股份等同的情况下,以人数占多的股东一方通过为准。在对下列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才能形成决议:

1、改变公司的名称和经营项目。

2、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3、转让或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增加新股东。

七、税后利润的分配 按照下列顺序先后进行分配:

1、按规定所交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上年的亏损。

3、发放员工奖金后按个人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红。

八、退股要求

1、声名退股。即自愿退股,要求是投资人在入股一年后如出现退股事由,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东,在客观上不会给公司经营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经得全体股东同意后可以退股。

2、当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资人因某种客观情况并非基于投资人自愿而退伙。如投资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能力人;个人丧赔偿能力;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在公司的全部个人财产份额。当然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将某一投资人从公司当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其全部(或部分)股资,使其退伙的法律行为。将投资人除名的事由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执行公司经营事务时不正当行为;以公司经营事务的便利谋取私利;其个人行为给公司经营带来很坏的声誉影响;缺乏诚信并恶意诋毁和损害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负责赔偿,并且视情节轻重经股东会讨论,扣除其股资的50%(或全部股资)。公司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除名的,必须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还(或不退还)其股资后完成被除名人退伙形式。如被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在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保护。 退股(退伙)的结果是退股人脱离由原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不再参与分红经营事宜,其他股东应当与退股人进行退股结算,根据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退还其财产份额(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如退股人退股时,公司财产少于公司债务的,退股人应当按照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部分。

九、其他

本协议书共 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备查外,各投资人自持一份,经全体投资人签名(按手印)后生效,至公司破产、解散或个人退股后失效,其他未尽事宜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并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 年 月 日 股东: 年 月 日 股东: 年 月 日

第11篇:股权协议书

股权协议书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鉴定本股权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一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三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元,计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元为总资产(已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甲方占股,乙方占股

四、分红:

1、每月.I一日为股东会议日,通报上月经营情况o

2、每满三个月分红一次,以当月日为分红日。

3、乙方每月工作须满24天方可参与分红

4、如甲方用折旧费开设新店,乙方享受同等股份。

5、(1)时间为三年,满一年按当时投资金额1/3退还(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2)满二年按当时投资金额2/3退还。

(3)满三年按当时投资金额3/3退还。

五、退股、合同到期按原始股金额如数退还。(折旧费及开店基金不予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在扣除行政管理费5%(以当月现金业

绩计算),折旧题摊费(以三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

润。

七、其他:

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进行同行业营利性投资,如有隐匿之

情形则以无条件退股论。

2、乙方连续旷工三天、无故六天不到岗视为自动退股。

3、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美发店o

4、合同到期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

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5、卡金在末消费前,不得入每月业绩帐,有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客户信用。

6、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

八、乙方获得xxx股权后,只保留分红权,乙方承诺其他权益均五条件由甲方全权代理。

九、甲乙双方拥有原始股份自合同期间,甲方以xxx名义开设新店都与乙方有关系。

十、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其他股东见证(签字

第12篇:股权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XX有限公司于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在XX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注册股东为乙方占65%股份、丙方占35%股份。现三方就该公司的股份一致确认如下:XX有限公司的股权100%为甲方所有,是甲方单独全额出资成立的公司;由乙方和丙方挂名出任公司股东,是因依有关法律的规定,但乙方和丙方仅是名义股东,并无任何实际投资,对该公司亦无任何股权。

2、鉴于该公司的上述情况,乙方和丙方不承担该公司在运营中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不享有公司运营所产生的一切收益。该公司在运营中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3、乙方和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行使法律意义上的股东的权利。甲方行使其权利时应遵守法律的规定,以避免乙方和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的行为造成乙方和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4、本协议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

第13篇:变更协议书

关键字:协议书

变 更 协 议 书

深宝更协字() 第号

商务单位:深圳市宝安外经发展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甲方工厂:

乙方:

承办单位与乙方在年月日签订深宝 协字()第号协议,成立甲方工厂,变更协议书范文。来源:范文中国www.daodoc.com批准文号是深宝外引字()第 号,加工装配。协议有效期至年 月 日。各方合作良好。由 于

原因,现作如下变更:

1、承办单位:由原变更为。

2、承办单位名称:由原变更为。

3、承办单位代表:由原变更为。

4、甲方工厂名称:由 变更为,协议书《变更协议书范文》。

5、甲方地址:由原变更为。厂房面积。

6、乙方:由原 变更为。

7、乙方名称:由原 变更为 。

8、乙方签字代表:由原 变更为 。

(协议变更后甲方工厂的债权债务处理请选择)①协议变更后甲方工厂的一切债权债务仍由现乙方 公司承担。②协议变更前甲方工厂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原乙方公司承担,变更后甲方工厂发生的债权债务自变更协议批准之日起由现乙方公司承担。③协议变更前后甲方工厂发生的债权债务自变更协议批准之日起由现乙方 公司承担。原协议的其他条款按原协议执行。

本变更协议一式六份,自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经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商务单位:深圳市宝安外经发展有限公司 原承办单位:

代表: 原代表:

 现承办单位:

 现代表:

甲方工厂: 原乙方:

代表: 原代表:

 现乙方:

 现代表:

注:

1、变更内容根据需要选择。

2、债权、债务处理选①款一般适用于变更上述

1、

2、

3、

4、6款。

选②款需提前三个月登报声明,适用更换乙方公司。

选③款适用更换乙方公司。

此变更协议为基本格式,使用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所需条款后重新打印并由各方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第14篇: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来源: 作者: 日期:2011-04-21

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第15篇:股权变更验资报告

云南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适用有限公司增资审验)

xx验字 [2012] 篇5:变更验资报告-未分配利润等转增

验 资 报 告

东方中汇会验[200 ] 号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年 月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元,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年 月 日止,贵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元、盈余公积 元、未分配利润 元,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转增资本。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已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由该所于 年 月 日出具 (文号)验资报告。截至 年

月 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若系外商投资企业且注册资本非人民币,除修改报告中的相关注册资本币种外,审验结果应改为:经我们审验,截至 年 月

日止,贵公司已将

资本公积 元、盈余公积 元、未分配利润 元,合计人民币 元,折合(币种) 元(大写)转增资本。)

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附送: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 年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月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的基本情况

贵公司(若系外商投资企业,需增加:经 (审批部门名称)以 字 号 文件批准,由(发证部门名称)于200 年 月 日颁发 号《批准证书》),由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出资组建,于200 年 月 日取得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 元。

(若公司成立后注册资本发生增减变动或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的,应简要说明历次变动情

况及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贵公司200 年 月 日股东会决议,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若系外商投资企业,应增加:增资决定及修改后章程已经(审批机关名称)以 字 号文件批复,由(发证部门名称)于200 年 月 日重新换发 号《批准证书》),于200 年 月 日取得 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正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经批准的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以截至200 年 月 日止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 元,以盈余公积转增 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元。

(若系外商投资企业且注册资本非人民币,上段应改为如下表述:

根据经批准的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币种) 元,

以截至200 年 月 日止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按审批机关批准当日的汇率 (或双方约定汇率 )转增资本,其中:以资本公积 元折合(币种) 元,

以盈余公积 元折合(币种) 元,以未分配利润 元折合(币种) 元。)

三、审验结果:

截至 年 月 日止,贵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元、盈余公积 元、未分配利润 元,合计人民币 元转增资本,各股东增加资本情况如下:

(一)甲方合计增加资本 元,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 元,以

盈余公积转增 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元。

(二)乙方合计增加资本 元,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 元,以

盈余公积转增 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元。

(若系外商投资企业且注册资本非人民币,审验结果应改为如下表述:

截至 年 月 日止,贵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元、盈余公积 元、未

分配利润 元,合计人民币 元,按审批机关批准当日的汇率1: 折合(币种) 转增资本,各股东增加资本情况如下:

(一)甲方合计增加资本(币种) 元,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币种)

元,以盈余公积转增(币种) 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币种) 元。

(二)乙方合计增加资本(币种) 元,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币种) 元,以盈余公积转增(币种) 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币种) 元。)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若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应说明:本次外汇出资,已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办

理外汇登记,外汇登记编号:×××-×。

2、有股权转让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需说明“上述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尚待本次变更时一并办理”。

3、以上年末未分配利润等转增的,需说明: 200 年度会计报表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号审计报告。

转增资本前的200 年年末资本公积为 元,200 年1~ 月账面增加 元,减少 元,截止200 年 月账面资本公积 元,转增资本 元后的账面资本公积为 元;

转增资本前的200 年年末盈余公积为 元,200 年1~ 月账面增加

元,减少 元,截止200 年 月账面盈余公积 元,转增资本 元后的账面盈余公积为 元,为转增前注册资本的 %;

转增资本前的200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元,已按规定缴纳所得税和计提盈余公

积、公益金,200 年1~ 月账面净利润转入增加 元,(或:200 年1~ 月 账面亏损减少 元),分配股利减少 元,截止200 年 月账面未分配利润 元,转增资本 元后的未分配利润为 元。

4、以当年某一时点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应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说明:

截至200 年 月 日止的会计报表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号审

计报告。

转增资本前的资本公积为 元,转增资本 元后的资本公积为 元;

转增资本前的盈余公积为 元,转增资本 元后的盈余公积为 元,为转增

前注册资本的 %;

转增资本前的未分配利润为 元,已按规定计缴所得税和计提盈余公积、公益金,转增资本 元后的未分配利润为 元。

若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中是先对利润进行分配,然后股东以应分得的利润转增资本,验

资报告及验资事项说明中“以未分配利润转增”等表述应改为“以应分得的利润转增”。

第16篇:苏州市变更股权流程

1、带好所需资料,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重新打印营业执照。需要股本本人去现场签字。(苏润工商局在长兴街,澳利的和鼎诺的工商局是吴中开发区工商,越溪国税南边)

2、带上股权转让需提供的资料去苏州市吴中区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205/405)办理股权转让。

3、携带第二分局出具的资料去行政中心先缴纳所得税及印花税,再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转让协议、变更税务登记表)

第17篇:股权变更申请书样本

股权转让申请报告

我公司是年月由(审批机关)批准成立的

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公司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

册资本为万美元,其中(股东)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的%;(股东)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已经全部缴清。由于

(原因)申请将(股东)持有的%股权以(价

格)转让给(新股东)。股权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改

变,股权结构变更为(股东)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现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审批机关,请予审核批准。

申请企业(盖章)

年月日

关于杭州广恩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变更公司股权的报告

杭州市工商局:

杭州广恩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是经你局以济外经贸审字

[2004]138号文批复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随文颁发了外经贸鲁府宁字[2004]1312号批准证书。近日,因生产经营需要,该公司申请变更公司股权,将外方投资者“美国李国华”的所有股权转让给中方股东“邹城市绿丰源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性质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相应变更为内资企业。经研究审查,我局认为该公司有关变更内容属实,相关材料符合要求,同意该公司作此变更。

以上报告当否,请予以批示。

附:l、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2、企业董事会关于股权变更的决议书;

3、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4、企业营业执照、原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5、企业审批设立的全套材料;

6、验资报告。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抄报:杭州市工商局;

抄送:市工商局:本局存档。

股权变更股东会决议

时间:XXXX-XX-XX

地点: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XXXX XXXX

会议内容:股东会关于股权变更的决议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XXX将其所占公司XX%的股权以XXX万元转让给XXX,……,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注册资本XXXX万元)

股权转让前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XXXX: 出资人民币XXXX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XXXX: 出资人民币XXXX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XX XX:出资人民币XXXX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XXXX: 出资人民币XXXX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原股东签名:

原股东签名:

年月日

第18篇: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到底企业更名后如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笔者认为,公司的股权、股份转让并不能引起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因为,公司的股权、股份转让使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称变更时,应按照更名登记办理,理由如下:

其一,应明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股东是不同的权利主体,只有公司才具有成为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主体资格。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系股份制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依法成立的股份制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由此可见,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股东是不同的权利主体。所以只有公司才具有成为公司企业土地使用权的主体资格,而股东、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不能成为公司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其二,股份制公司股权、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不影响公司作为企业土地使用权主体的法律地位。《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都可以依法变更,并办理变更登记。”由该法可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该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也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公司股权、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变动,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是属于该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变化,不是土地使用权主体的变更。”

其三,从国家税务部门规定来看,已经认定公司股权转让不属于权属转移范畴,不征收契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变动导致法人房地产权属更名登记不征契税的批复》中就明确规定:“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因北京首创集团受让其26.62%的股权而于2000年更名为宁波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哈工大集团又受让宁波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62%的股权,再次更名为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由于股权变动引起公司法人名称变更,并因此进行相应的土地、房屋权属人名称变更登记过程中,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也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因此,无论是土地使用权转让,还是房地产一并转让的问题,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都是房地产变更登记之前必须缴纳的税费。由此看来,企业因股东或股东出资额(股份)发生变化,引起企业名称变化的,属于土地权利人名称变更范畴。

其四,从土地管理角度看,股权转让不符合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要件。于2008年2月1日实施的《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变更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变更登记事项不包括土地权利人的股权转让或者因法定代表人的改变而办理的变更登记。该《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还规定了土地登记簿应当写明的四条内容,其中也不包括公司的股权、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版面内容也不记载公司股权、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内容。综上所述,企业因股东、股东出资额(股份)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时,需先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再到房产管理部门和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即可。

第19篇:股权出质变更

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出质人、质权人或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如下文件:

(1)出质人、质权人或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姓名)变更的证明文件;

为单位的,提交该单位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为自然人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2)变更名称(姓名)后的出质人、质权人及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会团体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工会的,提交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为基金会法人的,提交基金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加盖证书持有人公章)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4、变更出质股权的数额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出质人和质权人就变更出质股权数额达成协议的证明文件(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2)出质股权数额增加的,还应当提交出质人的持股证明(应显示持股数额,由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加盖公章);可以是以下形式中的任意一种: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股东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书;

(3)股票(仅针对股份公司)。

注:

1、依照《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江苏工商网(http://)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出质人与质权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

第20篇:市商务局股权变更

市商务局所需材料

1、地方外经贸委转报报告(省属企业则需主管厅局的转报报告)

2、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由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外经贸部门提出申请;省属企业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4、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5、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章程修改协议(原件)★

6、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清单(加该企业印章)

7、验资报告(复印件)

8、企业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合同、章程、批复、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的复印件

9、股权受让方不是原投资方的,需出具有关资信证明(境外企业提供公司注册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国内企业提供经工商管理部门同意复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说明:

1.股权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2) 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3) 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

4) 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5) 违约责任

6)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7)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 订立协议的时间与地点

注意事项: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时,必须经有关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需变更的股权进行价值评估,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应作为变更股权的作价依据。

2.标★的文件如超过1页,文件签署人应在每一页上加签。

3.如外方股权全部退出,须事先征求海关、国税、地税及外汇管理部门拟同意变更的意见

股权变更协议书
《股权变更协议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