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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协议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13 08:38:01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临时用电协议书

临时用电协议书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用电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

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三、乙方不再需要用电时,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

四、乙方用电费按1.00元/度计算(以电表数为准)。

五、费用结算,乙方先预付2000元,最后按实际使用度数多退少补。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推荐第2篇:临时用电协议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新疆红光山酒店工程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 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 2011)及《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

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

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

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

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

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

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

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

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

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

源,对甲方提供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

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6、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

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殊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

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市政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四、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电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国家临时用电标准及地方标准。如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整改达到规范要求时方可复工。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3篇:临时用电协议书

临时用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西藏顺通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现乙方因施工需要,欲向甲方申请临时用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临时用电订立相关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乙方用电需求地址为: 察古大道西交1-4路南处。

二、甲方允许乙方在其变电室内安装电表予以测量用电量,乙方受电工程自电源接入点至用电点架设线路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安装。

三、经双方约定,乙方用电容量为 120 KW,使用时间为 2个月 。

四、双方约定乙方预交 壹万 元 电费,用电结束时多退少补;

五、其它事项:

1、乙方负责临时用电安全,属乙方产权的用电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并由乙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因乙方故障超协议容量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供电,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 1

推荐第4篇:临时用电协议书

临时用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用电地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办理用电申请

乙方要写出用电申请(其中包括电压等级、容量和用电地址),经甲方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安排专业电气人员进行对接操作,接电地点由甲方电管组根据实际情况指定。

二、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

2、双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当遇到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或违约用电、窃电、欠费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更动或操作乙方的供电设备。

3、在乙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甲方负责管理、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配合。

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

1、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制定专门人员联系供用电、停电事宜。须严格遵守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4、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5、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6、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7、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 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9、乙方对其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做好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发现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2、甲方应对乙方电气设备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说明整改期限),乙方整改后,应及时报甲方进行验收;若乙方拒绝整改或到期未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4、乙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由此造成的触电事故,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的,乙方必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用电计量

1、甲方应按要求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六、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收取当期电费, 单价为

元/千瓦时。

2、甲方每月25日抄表,乙方应在用电统计表上签字,电费将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直接与甲方财务结算;若乙方拒绝签字、交费,甲方将直接中止供电,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3、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进行处罚。

七、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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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甲方: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配套公寓楼(二期)项目部 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配合完成工程任务,确保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顺畅和双方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安全,避免发生各类人身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

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共同遵守制定以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甘肃省行业和企业制定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规范和规章制度。

二、乙方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

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生产的各项活动。

三、乙方配备的现场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用电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且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四、甲方发现施工现场的各类用电隐患,有权对乙方发出书面隐患整改通知和函件,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对险情严重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乙方应对所属施工作业面及作业内容必须进行检查,并接受甲方以及上级单位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期整改。

五、甲、乙方自备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严格管理,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使用自有设备时应严格管理,因机械原因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由于甲方的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在施工现场中如有电气焊、明火作业,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备案,由甲方开具动火证,乙方在此作业中必须设专人看护及管理。

八、乙方作业使用临电设施,必须由甲方指定专业人员来完成,乙方人员不得乱接、乱用,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九、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J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要求,对自行使用配电箱的标记,安全管理和维修做出规定,安排电工24小时轮流值班,箱门配锁并由专业电工负责,严格确保“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漏电装置)”制,熔断器必须用符合要求的熔体,手持电动机等漏电保护器设置不得大于15MA。现场必须设置开关箱,开关箱内设置闸刀和漏电开关箱门配锁,开关箱应由使用机械的班组设专人管理。

十、乙方使用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相负荷平衡。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禁止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5)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

(6)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十一、乙方施工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要求。

(3)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排列整齐,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紧混用和相互代用。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卷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涮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8)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9)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十

二、乙方配备的现场电工及用电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紧设备带“缺陷”运转;

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十

三、乙方安全用电必须建立的组织措施

1、建立技术交底制度

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2、建立安全检测制度

从临时用电工程使用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3、建立电气维修制度

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4、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

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十四、乙方安全用电必须采取的防火措施

1、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从理论上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当线路上出现长期过负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涮锡后再与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4、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5、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6、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7、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9、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要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10、当电源线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11、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十五、防雷措施

1、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采用电缆埋地缚设,电缆线路一般不会遭到直击雷,雷电过电压波只能从其相连的架空侵入,故只考虑对雷电侵入波的保护。

2、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3、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十六、应急措施

触电由于人体直接接触电源,受到一定量的电源通过人体致使功能障碍,甚至死亡。电流通过心、脑、脊髓等重要组织和脏器时常为致命性损伤,触电时间越长,机体损伤越严重,因此要积极预防触电。

立即切断总电源(如打开总闸刀、拔去插座等)。也可利用现场附近一切绝缘物(干燥的竹、木棍等)挑开电源,尽快使病人脱离电源。切不可用手拉电线及触电的病人,防止现场人员再次触电。 如果触电人在高空,要做好病人保护措施,以免摔伤。

呼吸、心跳停止者要取仰卧位,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心脏、肺复苏措施。要坚持5-6小时或更长时间的抢救。

有条件时应气管插管或采取呼吸器维持呼吸。 有条件的可用呼吸中枢兴奋剂,如尼可杀米等。 在抢救的同时尽快送医院抢救处理。 十

七、安全用电自我防护

施工现场用电人员应加强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电动建筑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以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对于现场中一些固定机械设备的防护和操作人员应进行如下交底:

1、开机前认真检查开关箱内的控制开关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漏电保护器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员汇报,施工员派电工解决处理。

开机前仔细检查电气设备的接零保护线端子有无松动,严禁赤手触摸一切带电绝缘导线。

2、电工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凡一切属于电气维修、安装的工作,必须由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工具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要停止使用。

3、电工严禁带电操作,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线,正确使用电工器具。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容量相匹配。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绝缘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必须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

5、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6、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周围施焊。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

一、二次侧防护罩齐全。焊机机械二次线应选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手柄和电缆线的绝缘应良好。电焊变压器的空载电压应控制在80V以内。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焊人要有用火证和看护人,必须穿戴绝缘鞋和手套,使用护目镜。

7、手持电动工具安全防护 手持电动工具依据安全防护的要求分为I、II、III类。

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额定电压超过50V,属于非安全电压,所以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同时还必须接漏电保护器以保安全。

I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额定电压超过50V,但它采用了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措施。双重绝缘是指除了工作绝缘以外,还有一层独立的保护绝缘,当工作绝缘损坏时,操作人员与带电体隔离,所以不会触电。II类手持电动工具可以不必做接地或接零保护。I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铭牌上有一个“回”字。

III类手持电动工具是采用安全电压的工具,它需要有一个隔离良好的双绕组变压器供电,变压器副边额定电压不超过50V。所以III类手持电动工具也是不需要保护接地或接零的,但一定要安装漏电保护器。

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或漏电保护器。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GB1169-74《通风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施工现场优先选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高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十八、此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到乙方分包工程完成并退场后终止。

九、上述条款中涉及有关作业问题需由甲方协调时,乙方应书面送达甲方,一式贰份,由甲方在文件中签字及注明送达时间。甲方通知乙方的事项,可以在协调会上讲明并记录,也可书面送达乙方。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二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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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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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为确保工程分包项目临时用电安全,基于供、用电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中建一局集团京东方运营与研发中心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京东方运营与研发中心

工程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开发区地泽东街 承揽项目:

二、供、受电方式:

1 供电方式:甲方提供电源至二级箱

2 受电方式:各分包自行配置二级箱以下配电设施,必须符合临时用电施工规范及中建一局临时用电管理的相关要求。

三、人员配置:

依据乙方用电量及工程复杂程度,需乙方提供合格电工 1 人,受甲方统一管理,如乙方所提供维修电工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电工。如乙方确实无法提供合格电工的,可由甲方提供电工服务,教育并收取

元/月服务费。

乙方在施工现场配备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通过项目的安全技能考试,并在甲方处经过备案,其他人员将一律视为非电工。

四、安全责任: 1 甲方责任:

1.1 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电源,生活电源

1.2 向乙方提供电源配电系统资料,保障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乙方电度表箱以上)的安全,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1.3 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安排恢复供电。

2 乙方责任:

2.1 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度表箱及以下)的用电安全,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一切电气事故,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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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1.1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2.3 乙方应教育本单位人员不得破坏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

2.4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北京市地方标准和甲方关于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度表箱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兼容,保障整个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2.5 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2.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 2.7 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2.8 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用电负荷,以防止因突然来电造成事故。

2.9 乙方应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供电系统的统一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10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现场所有用电设备、材料、配电设备清单,上述物品必须符合中建一局标准,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 2.11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2.12 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做出专项教育,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

2.13 乙方用电过程中如出现违章用电或临电设施出现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罚款单、停工令等书面通知,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如因乙方问题,不能按隐患整改通知单、罚款单、停工令等书面通知,对临电设施的安全隐患按期整改时,甲方有权不再通知乙方而对上述隐患进行纠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14 在施工用电过程中,甲方如有违章指挥现象,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2.15 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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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符合临电规范要求。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单位(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

月第3页(共3页)

推荐第7篇:临时用水用电协议书

临时施工用水电管理协议

甲方:民富·宜都汽贸城 乙方:

因工程施工需要,乙方在

范围内从事①、

,②、

。并经双方诚挚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费、人工工资、安全措施费等及其它场地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在所需场地施工使用前通知甲方,乙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如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它工程或设备、设施等造成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乙方工程施工过程所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

3、乙方进场前需提供施工现场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

4、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并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及规定,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同时必须配合和协调商户的营业时间,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根据工程施工规模的需要,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必须向甲方缴纳施工及公共设备、设施损坏等押金和使用临时用水、用电押金等款项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6、工程施工完成后,根据所发生费用双方进行核实结算后甲方退还乙方不计息的押金。

7、乙方应根据甲方指定的水表、电表接驳处自行安装计量水表、电表和所需设备、设施等,并根据当月实际产生水、电费用在每月底前按时与甲方相关负责人计量登记结算一次,并于次月5日前向甲方缴清上月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不按时缴纳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如发现乙方人员偷窃水、电费用或甲方设备、设施等行为的则处以所发生水、电费用的10倍罚金或设备、设施等费用的5倍赔偿价。甲方根据供电、供水部门收费标准作相应调整:电费按人民币

元/度、水费按人民币

元/M3由甲方计取(如供电、供水部门的水、电价格发生浮动则按比例作相应的价格调整)。甲方收到款项后需向乙方提供收款收据。

8、乙方施工完毕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至施工现场抄表,甲乙双方按照民富汽贸城《临时用电用水申请表》如实填写,双方签字确认后,乙方应立刻拆除当初安装的计量水表、电表和所需设备、设施等。再根据《临时用电用水申请表》与甲方财务结算。

9、与民富置业有工程款往来的单位费用可以向财务部申请扣款、挂往来账等多种结算方式。

10、根据乙方的需要和请求,甲方配合和协调协助有关工作。

11、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推荐第8篇: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强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责任,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现场严禁吸烟。

2、非电工不得乱接机电设施,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非电工不得私自拆改、变卖电气元件。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如造成伤亡或其它事故,承担其全部责任。

3、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5、电焊机必须使用专用开关箱,内设电焊机二次测触电保护器,焊把线和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使用钢筋、架管等做地线,电焊机一二次测保护罩必须齐全。

6、电焊机应搭设防雨、防砸、防潮棚,并单独设置开关箱,箱内必须装设漏电开关,外壳应做接地保护,焊把线应绝缘良好无破损。

7、电焊工要按操作规程施焊,电焊机

一、二次线符合规定(一次侧不得超过3m,二次侧不得超过30m),必须装有防护罩,并且要双线到位,严禁借路。

8、电焊工施焊时,必须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做到持证上岗,施工前必须到甲方开动火证,无动火证和上岗证者不得施焊。

9、要检查整个现场小型手动电器,是否符合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保护零线应使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芯橡皮线,其截面不得小于1.5mm2,其芯颜色为黄、绿双色。如有不符合临电规定的现象要停工、停电。

10、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施工现场配电箱护栏周围1米之内严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配电箱护栏上严禁悬挂金属构件。

11、自带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本现场规定的要求,。施工现场所有分包队伍自带的三级开关箱、施工活动箱必须按临时用电规范要求,统一配置。经我方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开关箱、手提活动箱必须完好、整齐、必须按规范要求接线。

12、使用电气设施应做到下班拉闸,人走关灯。

13、用电人员要使用电源时,必须提前申请,经现场电气负责人同意,由现场电工指定或拉接电源后,方可使用,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气设施,用电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好电气设施,如使用当中发生故障应叫现场电工维修,不得私自拆、改、卸电气设备。

14、使用砂轮机时应设防护挡板,且应随时将砂轮机电源线保护好。

1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一类手持电动工具。现场使用碘钨灯时,必须固定使用,距地高度不得底于3m,并有防雨防砸设施,作好接地保护线,楼内不得使用碘钨灯作照明。

16、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两芯线、双绞线,碘钨灯必须设专用接地螺丝,单相设备必须使用三芯线,三相设备必须使用五芯线。

2

17、使用打夯机和振动棒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设备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18、使用插座、插头时,应完整无损,不得私自拆改插头及电源线。电源线应从配电箱底部进线,先拉断开关再插插头。

19、各分包队伍使用的电缆必须悬挂,严禁电缆拖地或直接在钢筋、架管上敷设。

20、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烧水必须在食堂使用热水器。严禁工人在宿舍使用热的快烧水。

21、职工宿舍电扇必须安装在总包指定位置,严禁个人私拉乱接小电扇。

22、冬季施工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褥子和电炉子,分包队伍可自己配备功率不大于1000W的电暖器。

23、非专职维修电工严禁私自拉闸断电。

24、生活区各分包单位食堂配电箱必须安装电度表,严禁偷、漏电行为。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违反以上条例或违反安全用电规范而造成事故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外,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盖

章:

章: 日

期:

期:

推荐第9篇:临时用水用电协议书

临时用水用电协议书

供水电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用水电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施工生活区需要向甲方借用水源、电源,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单价

由于乙方属于特种用水及甲方定额用水情况,水单价:7.20 (元/吨)。鉴于甲方总表是分时电表及损耗情况,电单价:1.50 (元/度)。

2、预付款及结算方式

乙方在双方签订协议后,即向甲方交纳水电预付款2000元(两仟元)。水电结算方式为按月结算,每月30日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月双方共同确认的水表、电表的实际发生量,乙方根据当月实际用水量及用电量按实结账,同时甲方向乙方开具相应月份的水、电费用收据。

3、乙方保证水电仅用于生活方面需要,不得随意改变水电用途,由此导致的用电事故及超额损耗,乙方负责。

4、乙方应遵守国家节能政策,节水节电,由于乙方用水用电不当导致的损耗、火灾、触电等事故,乙方负责。

5、协议生效及终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乙方施工完毕,支付完水电费用,甲方中断水电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负 责 人:负 责 人:

日期:2013年4月17日日期:2013年4月17日

推荐第10篇: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中建一局(集团)五公司CHINA FIRST CONSTRUCTION BUREAU GROUP FIFTH COMPANY

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为确保工程分包项目临时用电安全,基于供、用电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

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 清华大学综合科研楼一期二号楼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清华大学综合科研楼一期二号楼工程

工程地点:清华大学院内东柳村

承揽项目:

二、供、受电方式:

1 2 受电方式:

三、人员配置:

依据乙方用电量及工程复杂程度,需乙方提供合格电工人,受甲方统一

管理,如乙方所提供维修电工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

电工。如乙方确实无法提供合格电工的,可由甲方提供电工服务,教育并收取元/月服务费。

乙方在施工现场配备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通过

项目的安全技能考试,并在甲方处经过备案,其他人员将一律视为非电工。

四、安全责任:

1 甲方责任:

1.1 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电源,生活电源。

1.2 向乙方提供电源配电系统资料,保障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乙方电度表箱

以上)的安全,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1.3 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安排

恢复供电。

2 乙方责任:

2.1 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度表箱及以下)的用电安全,在乙方

管辖范围内出现的一切电气事故,由乙方承担。

2.2 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1.1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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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乙方应教育本单位人员不得破坏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

2.4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北京市地

方标准和甲方关于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

(自乙方电度表箱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兼容,保障整个

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2.5 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

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2.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

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

2.7 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

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

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2.8 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

用电负荷,以防止因突然来电造成事故。

2.9 乙方应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

供电系统的统一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

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10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现场所有用电设备、材料、配电设备清单,上述物品

必须符合中建一局标准,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

2.11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2.12 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做出专项教育,

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

2.13 乙方用电过程中如出现违章用电或临电设施出现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接

受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罚款单、停工令等书面通知,并在限期

内整改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如因乙方问题,不能按隐患整

改通知单、罚款单、停工令等书面通知,对临电设施的安全隐患按期整

改时,甲方有权不再通知乙方而对上述隐患进行纠正,所发生的一切费

用由乙方承担。

2.14 在施工用电过程中,甲方如有违章指挥现象,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2.15 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

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经济合同同等效力。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五、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11篇: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书

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书

为确保工程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基于合同(协议)关系,经双

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海淀区白颐路

2、分包项目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项目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供、受电方式:

1、供电方式:从甲方变压器或指定配电箱一侧引出供电电源线。

2、受电方式:乙方在甲方供电电源线以下安装电度表及漏电开关用电系统。

三、安全责任:

1、甲方责任:

1.1 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及临时生活照明电源KW。

1.2 向乙方提供电源配电系统资料;保障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乙方引接漏电开关以上) 的安全状况,并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1.3 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及时通知乙方。排除故障重新供电之前, 必须通知乙方。

2、乙方责任:

2.1 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度表及以下)的用电安全。

2.2 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1.1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2.3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确保本单位管 辖范围内(自乙方引接漏电开关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相容,保障整个现场临 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2.4 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引接漏电开关及以下)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 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2.5 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 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 外)。

2.6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 规范现__________场电气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7 因本单位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 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年 月 日起,至双方书面解除借用电协议止。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甲方安全部门留存一份)

五、

五、补充协议: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月 日

第12篇:临时安全用电协议书

【导读】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这里是小编分享临时安全用电协议书,希望的大家能够喜欢。

临时安全用电协议书

1新欣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新欣园《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特制定如下安全用电条例,以供乙方用电时遵守执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2、甲方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巡回检查,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对于整改不力者有权进行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甲方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及国家相关临时用电规定。乙方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全国统一颁发的有效地电工操作证作业), 现场作业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乙方在签订临时用电安全协议的同时需如实申报用电负荷量,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用电作业。

3、乙方在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4、乙方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如需增加负荷须向甲方申请批准后方可增加。

5、若乙方借用甲方设备、线缆时,需保证完好并需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

三、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临时用电线路一般不允许埋地敷设,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孤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管道、阀门上。

3、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悬挂安全标识。配电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米,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图,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应摆放整齐, 周围不能有杂物。

4、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灵敏性检验。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一定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四个一”规定。

5、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使用不小于6m㎡黄绿线且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6、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插座应使用专用地拖,应安装在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

7、不许私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或让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电动工具。

8、在更换熔断丝、拆修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或移动用电机具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操作。

9、雷雨天应将临时用电设备停用,在施工作业区人行走,不要用手触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10、发现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发现电线断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拣。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断落在地上时,应远离其8米范围以外。通知电工或供电部门处理。

11、焊接机械安全标准

11.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11.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11.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11.4 焊接机械的外壳必须良好接地,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12、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标准

12.1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12.2一般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12.3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12.4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12.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13、临时照明器的安全标准

13.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防爆照明器;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13.2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3.3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3.3.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13.3.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13.3.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13.4.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13.5.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14、以上条例未尽事宜按甲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定执行。

四、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是电热所致的灼伤和强烈的肌肉痉挛,这会影响到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电击伤可致残,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3、施行急救。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电话呼叫救护车。

4、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五、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划定协议

1、甲方职权范围

甲方只负责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电源进线侧以上的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2、乙方职权范围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甲方供电出口以下的(包括电源电缆线)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责任

3.1由于乙方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2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的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临时安全用电协议书

2临时用电接线位置:

一、本协议的制定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二、本协议的制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三、申请单位必须遵守XX市电业局XX科、XX科、XX科、XX科、XX科等相关用电管理部门的现行国家电业系统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

四、申请单位必须遵守XX市市政、建设局、安全局、消防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等相关管理单位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规范。

五、申请单位必须遵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相关国家、地方强制性规章制度

六、申请单位如有特种用电设备,必须遵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必须遵守地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布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

七、申请单位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现行与临时用电有关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八、批准单位只负责申请单位的接线、计量、抄表工作,其它如准备电线、买电表、校验电表、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电器元件的规格类型、制作临时用电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工作全部由申请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九、申请单位临时用电设备在XX台及XX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XX千瓦及XX千瓦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十、申请单位临时用电设备在XX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XX千瓦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十一、申请单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十二、申请单位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遵行第十一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十三、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申请单位电工完成,并且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十四、一旦申请单位有违、法违规操作,批准单位可随时进行必要纠正甚至处罚,处罚的决定权在批准单位,申请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十五、任何由于申请单位造成的批准单位的损失,批准单位有权对申请单位进行处罚,并由申请单位赔偿批准单位的一切损失。

十六、申请单位的电表必须经过电业局校验确保正常使用,电线、电缆、电器元件、配电箱、配电柜、配电盘等必须有相关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使用的证明,否则批准单位拒绝为其接线。

十七、用电设施应有符合当地电业局验收的相关条件和安全措施。

十八、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用好个人防护用品。

2、使用电焊机等其他用电设备时,其接电应由专业电工完成,不得私自乱接线,乱扯乱拉。

3、临时照明不得使用违反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灯具、线缆等,如有发现,立即没收,严重者进行罚款或移交其它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4、工地施工人员不得私自使用电炉、花线、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等产品设备,如有发现,立即没收,严重者进行罚款或移交其它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5、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施工,施工时的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理,作到工完料净。

十九、电费的收取由批准单位计量收取,电价按照当地电业局的规定制定价格。

十、本协议批准单位有随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内容或增加条款的权利,申请单位必须无条件遵从本条。

二十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的其它有关技术问题尚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

二十二、本协议如有异议,甚至产生纠纷或触犯法律,解决的部门必须由批准单位代表指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批准单位代表和批准人、申请单位代表和申请人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临时用电批准单位:

批准单位代表:

批准人:

临时用电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代表:

申请人:

日期:

第13篇: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加强现场施工用电的管理,使现场的施工用电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达到创建市级文明工地的目标,本项目部特与进入施工现场的外协及分包单位签定《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内容如下:

1.

2.

3.

4.

5.

6.

7.

8.

9. 进入本工地的施工的乙方负责人应该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教育,宣传安全用电的重要性。在现场必须遵守临时用电的各项规定。 乙方进入现场施工,必须配备专业电工,并持证上岗。施工用电只允许电工操作,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现场的一切用电设施。 严禁乱接电线及用电设备,以防引起触电事故,有事找项目部暂电工长。没有经过项目部暂电工负责人同意或私自接线出现事故的,乙方责任自负。 使用电焊机时,二次接线必须按规定执行,双线到位,不可用钢筋代替。 按项目部要求,职工宿舍使用36V低压安全照明;食堂配备高压动力电。项目部设专用电表,收取电费的------ %。乙方严禁私拉乱接,禁止使用电炉等禁用电器。 现场所用的临时配电箱不经项目部暂电负责人同意严禁搬移。项目部对一次电源箱体内的安全负责;乙方对二次接电的电源及使用、安全负责。 现场使用任何电器设备必须找暂设电工,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带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 电焊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如果没有上岗证,不准操作。电焊工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外协单位进入现场,使用滚动配电箱,并要求箱体完好。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保证灵敏

有效。电源线不得有接头。

10. 外协及分包单位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各项规章制度,友好协作。如因违反用电制度

及用电操作规程而发生用电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由责任方全部负责。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第14篇: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甲方(供电方):

乙方(用电方):

因 原因,需临时搭线用电,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

二、用电方用电负荷:

三、临时用电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安全责任

1、电力线路及保护装置应根据用电容量配备。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

3、临时用电应装设配电箱(户外应配设防雨型),导线应绝缘良好,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4、配电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等电器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的烧灼现象。

5、配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只插座。

6、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保护开关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7、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8、供电点由甲方指定,供电点后的计量装置、动力线及保护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备。

9、临时用电期间,乙方应设专人(姓名 电话 )负责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10、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开展用电检查工作,乙方应接受检查,并根据检查人员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回答有关询问、协助提取证据。

11、乙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因乙方用电不当造成的人身、设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临时用电期间需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并粘贴于配电箱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15篇: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书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项目部:

工程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各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 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 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项目部责任:

1、项目部建设临时用电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职电气工长,明

确责任分工,落实到人。

2、建立各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

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3、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

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

和注意事项,并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

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4、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电阻值、电

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等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

解决处理,并做好记录。

5、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

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

6、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

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项目部管理人员做到不违章指挥,并及时纠正和制止施工人

员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

8、建立电气火灾日常检查制度,强化安全用电管理,成立预防

电气火灾应急抢救队伍。

二、施工队及其负责人的职责:

1、施工队必须认真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各种临时用电管理制

度: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建立安全用电领导小组,设立专业电工,明确责任,并与本队所有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签订安全用电协议书。

2、施工队负责人负责每月组织本队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

识教育和培训,并负责监督检查本队人员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处理。

3、施工队负责人必须保证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持有效证

件上岗作业,并对其进行日常性安全用电培训和检查。

4、施工队长、专业电工班组长必须监督施工人员劳保用品的

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严禁违章作业。

5、班组长每天要在施工中自检,发现电气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

处理并报告项目部,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按照项目部及上级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临电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人员、按规定时间和整改要求进行落实。

6、施工队长及班组长必须按照项目部下达的临时用电安全交

底内容施工,并负责向施工人员传达和履行签字手续。

7、施工队专业电工负责定期和不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

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监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监测维修记录。

8、发生触电事故和电气火灾要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及时向

项目部及相关部门汇报。

三、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的规定,出现争议和责任

事故,应协商解决,分清法律责任,各负其责。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日期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甲方后

自行终止。

注: 项目部可依据本协议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队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第16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协议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协议书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的要求,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颁发的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用电及隐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2、

3、需要停电时,甲方应在停电前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制定现场用电管理制度,作业前甲方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二、乙方职责

1、

2、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和遵守北京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标准指导施工。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持证上岗,非专业人

员严禁拆除、修理用电设备。

3、操作人员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共用电设备,如需要必须有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Ⅱ类绝缘的电动工具,严禁小插板串接使用,应使用移动开关箱。使用中电源线要求无接头、无破损,应使用专用铜芯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应适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低压灯。

7、使用电焊机是必须穿戴好防触电的防护用品。现场使用的电焊机要求有二次漏电保护装置方可现场使用。一次线和二次线不得有破损和接头。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应配置两处漏电保护,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秒。潮湿场所使用的电器漏电开关应适用漏电电流不大于15毫安。配电箱内设置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固定箱箱中据地1.5米。移动开关箱箱中0.6至0.8米)、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压线无松动。箱内各支路标明用途要明确,箱配锁并有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主要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关

认证。

10、发生临时用电系统安全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人员完成。

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本协议所引发的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17篇: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北京中防恒立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0101-017地块项目

为强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责任,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现场严禁吸烟。新进场员工必须在甲方办理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后合格方可上岗。

2、乙方必须设有专业电工,用电作业应由专业电工负责接线。

3、非电工不得乱接机电设施,不得乱拉电源线。非电工不得私自拆改、变卖电气元件。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如造成伤亡或其它事故,承担其全部责任。

4、乙方负责电气施工管理人员应对用电人员进行培训必须做到施工人员人员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6、乙方专职安全员、电气管理人员要与专职电工做到经常检查用电设备及电源线路,包括各工种电焊机,电焊机的防护罩是否齐全,有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要检查一次线和二次线是否符合规定。

7、要检查整个现场小型手动电器,是否符合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保护零线应使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芯橡皮线,其截面不得小于1.5m㎡,其芯颜色为黄、绿双色。如有不符合临电规定的现象要停工、停电。

8、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9、用电操作顺序:送电时,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除外)。

10、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用电设备。

11、自带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本现场规定的要求,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2、电焊机应搭设防雨、防砸、防潮棚,并单独设置开关箱,箱内必须装设漏电开关,外壳应做接地保护,焊把线应绝缘良好无破损。

13、电焊工要按操作规程施焊,电焊机

一、二次线符合规定(一次侧不得超过5m,二次侧不得超过30m),必须装有防护罩,并且要双线到位,严禁借路。

14、电焊工施焊时,必须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做到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施焊。

15、使用电气设施应做到下班拉闸,人走关灯。

16、用电人员要使用电源时,必须提前申请,经现场电气负责人同意,由现场电工指定或拉接电源后,方可使用,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气设施,用电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好电气设施,如使用当中发生故障应叫现场电工维修,不得私自拆、改、卸电气设备。

17、使用砂轮机时应设挡板,且应随时将砂轮机电源线保护好。

18、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一类手持电动工具。现场使用碘钨灯时,必须固定使用,距地高度不得底于3m,并有防雨防砸设施,作好接地保护线,楼内使用碘钨灯作照明必须有审批。

19、使用打夯机和振动棒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

20、使用电、气焊时,应清除周围易燃、易爆物品,且应将氧气瓶、乙炔瓶保持5m以上距离,距操作地点10m以上距离。

21、配电箱体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22、使用插座、插头时,应完整无损,不得私自拆改插头及电源线。电源线应从配电箱底部进线,先拉断开关再插插头。

总包单位:

负责人:

(单位盖章)

月 日分包单位:负责人:年 月

(单位盖章)

第18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协议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协议书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南昌鑫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华润凯祥门小区II标段 工程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西站东大街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南昌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颁发的关于《南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用电及隐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2、

3、需要停电时,甲方应在停电前及时通知乙方。

甲方应制定现场用电管理制度,作业前甲方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二、乙方职责

1、

2、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和遵守北京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标准指导施工。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严禁拆除、修理用电设备。

3、操作人员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共用电设备,如需要必须有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Ⅱ类绝缘的电动工具,严禁小插板串接使用,应使用移动开关箱。使用中电源线要求无接头、无破损,应使用专用铜芯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应适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低压灯。

7、使用电焊机是必须穿戴好防触电的防护用品。现场使用的电焊机要求有二次漏电保护装置方可现场使用。一次线和二次线不得有破损和接头。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应配置两处漏电保护,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秒。潮湿场所使用的电器漏电开关应适用漏电电流不大于15毫安。配电箱内设置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固定箱箱中据地1.5米。移动开关箱箱中0.6至0.8米)、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压线无松动。箱内各支路标明用途要明确,箱配锁并有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主要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关认证。

10、发生临时用电系统安全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人员完成。

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本协议所引发的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9篇:临时用电协议书(精)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西部机场集团建设工程(西安)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在西港·锦天城项目施工过程中,需从甲方接出施工用电,根据乙方提出用电申请,甲方同意向乙方供电。为明确供用双方责任,甲乙双方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用电地址:西港·锦天城项目施工区域;

2、用电用途:施工用电;

3、用电容量:80千瓦;

4、乙方用电电费单价按 度计算,用电量以计量电表抄度为准,双方确认后计量结算。电表的原始计量度数由双方确认后为准、按标准另加用电损耗。

5、乙方如有改变用电容量,应提前向甲方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接入使用,否则以违章用电处理,甲方单方有权中止供电。

6、甲乙双方维护管理责任范围。甲方以二级配电箱进线为界,乙方自配电箱出线后,应自行负责维修保养,确保用电安全。若出现任何用电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均有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严禁私自迁移、更改容量和擅自违章转让电能对外供电,若造成甲方用电设备的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8、用电结束后电费一次交清。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0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2、遇到需要停电的紧急情况,甲方应在停电之前及时通知乙方。

3、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二、乙方职责

1、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 3

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负 责人: 乙方名称:负责人:

2011年4

临时用电协议书
《临时用电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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