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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协议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4-27 07:45:26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旅游安全协议书

《旅游安全协议书》

为了提高员工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员工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公司与员工双方的责任,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员工和公司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深圳联融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一条: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参加乙方组织集体旅游,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愿独立承担旅游期间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的一切损害,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

第三条:甲方旅游期间因自身原因给集体带来损失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旅游期间甲方如有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及财产损失的,全部由甲方自负,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方旅游途中若要中途离开务必要通知乙方组织者,声明是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均由甲方自负,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本协议生效时间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至本次活动结束。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两负责人各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推荐第2篇:旅游安全协议书

为了提高学习部各成员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各成员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各成员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负责人与各成员双方的责任,保护各成员和负责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学习部工作的顺利进行。学习部各成员和负责人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学习部外出旅游各成员 乙方:负责人( 潘荣勇)

第一条:甲方由乙方带队外出旅游取于自愿,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旅游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等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旅游期间发生事故,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两负责人各一份,甲方(学习部外出成员代表)一分。

第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也返回学校后自动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贵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习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

1、甲方外出旅游自愿,承诺遵守协议之规定,乙方按规定审批。

2、甲方中途转车,可能出现安全、经济等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4、乙方对甲方在外出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概不负责,甲方在旅游期间发生事故,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自行负责

6、发现或发生有关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

7、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9、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 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甲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第3篇:旅游安全协议书

旅游安全协议书

为了提高员工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员工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公司与员工双方的责任,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员工和公司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方自愿参加乙方集体旅游,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旅游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旅游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务,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但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参加。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负责。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返回公司后自动解除。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推荐第4篇:旅游安全协议书

凤凰两日游出游活动协议书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及家属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凤凰两日游出游活动协议书》。

二、此次活动甲方仅限支付旅行社费用,即出游个人产生的,不包含在旅行社项目内的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三、凤凰两日游活动性质属于公司给员工的福利,但旅游过程中如出现意外事件、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四、凤凰两日游活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全体参加人员购买完善的旅游钓

保险,包括: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铁路、汽车、轮船等各种交通工具的保险,为职工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服务。

五、如活动期间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员工或家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若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七、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

时间:

推荐第5篇:外出旅游安全协议书

外出旅游安全协议书

针对此次上海F1观战赛活动,为了提高客户安全意识,强化潍坊远方泰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带队员工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责任,保护客户和潍坊远方泰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客户、潍坊远方泰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带队工作人员与潍坊远方泰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潍坊远方泰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自愿参加由乙方组织的上海F1观战赛活动,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旅游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在观看F1比赛期间和来回途中,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参加此次活动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甲方使本人或者他人人身安全、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该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该切实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参加。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承担。

第九条:乙方承担甲方往返路费,根据方便安全的原则,选择路线。甲方须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区内,到甲方店内签订安全协定,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便乙方购票。

第十条:乙方负责甲方在活动期间的午餐,以餐券的形式发放,如果客户需要自行购买其他食物,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经双方沟通之后,甲方同意参加活动,并且乙方已经购买路票。甲方自行选择出行方式,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经双方沟通之后,甲方同意参加活动,并且乙方已经预留给甲方F1比赛上海站比赛门票、餐券,甲方放弃活动,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负责甲方的住宿,甲方若自行选择酒店住宿,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房费、餐费等所有费用

第十三条:在活动期间,若甲方自行活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集体用餐,乙方不承担额外产生的费用。

第十四条:以上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乙方带队工作人员各执

一份。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返回后自行解除。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

乙方带队人信息:

李春

电话

电话:

推荐第6篇:外出旅游安全协议书

外出旅游安全协议书

针对此次活动,为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强化某某公司员工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责任,保护员工与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外出旅游顺利进行。 员工与某某公司共同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员工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某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自愿参加由乙方组织的外出旅游活动。 第二条:甲方旅游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在旅游期间和来回途中,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参加此次活动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甲方使本人或者他人人身安全、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该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该切实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参加。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承担。

第九条:乙方承担甲方往返路费,根据方便安全的原则,选择路线。甲方须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区内,到甲方店内签订安全协定,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便乙方购票。

第十条:乙方负责甲方在活动期间的午餐,以餐券的形式发放,如果客户需要自行购买其他食物,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经双方沟通之后,甲方同意参加活动,并且乙方已经购买路票。甲方自行选择出行方式,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负责甲方的住宿,甲方若自行选择酒店住宿,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房费、餐费等所有费用

第十三条:在活动期间,若甲方自行活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集体用餐,乙方不承担额外产生的费用。

第十四条:以上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乙方带队工作人员各执一份。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返回后自行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乙方带队人信息: 电话:

推荐第7篇:留学生外出旅游安全协议书

留学生外出旅游

安全协议书

甲方(留学生):

乙方(学校):

留学生外出旅游安全协议书使用说明

一、留学生与学校签订本协议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协议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留学生亲自签章,并加盖学校公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

四、留学生应保证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其旅游期间的行为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中国的公序良俗。

五、学校应旅行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在留学生旅游期间遇到问题,应协助解决。

六、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协议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一并履行。

七、本文本仅适合于留学生外出旅游安全协议书使用。

甲方(留学生):

(性别:国籍:专业班级:班主任:)护照号码:

邮 编:

联系电话:

其他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乙方(学校):

法定代表人:

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

住 址:

邮 编: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为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强化纪律观念和法律观念,保护学校和留学生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留学生外出旅游安全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申请外出旅游系本人自愿,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乙方按规定审批。

第二条 甲方所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全部属实,如有隐瞒或欺骗,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三条 甲方应定期主动向乙方汇报其在外旅游情况。

【律师提示】:甲方不定时汇报,乙方除追究甲方合同责任外,还可以“通报批评”“开除学籍”“留校察看”。

第四条 凡因甲方在外旅游联系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乙方可根据特殊工作要求,督促甲方提前返校。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甲方外出前对甲方进行法制与纪律教育,加强对甲方的人身,财产和饮食卫生等安全教育,甲方必须积极配合并严格遵守。乙方对甲方在外旅游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概不负责任。甲方在外旅游期间发生事故,致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损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律师提示】:甲方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第七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律师提示】:补充协议也应由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方生效。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

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律师提示】:甲方如不了解中国语言,可要求校方提供其母语的版本,且该版本与中文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律师提示】:学校名称应与公章名称相符。

推荐第8篇:学生外出旅游安全协议书

学生外出旅游安全协议书

甲方(学生):

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外出旅游的管理规定,根据甲乙双方协定,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申请外出旅游系学生自发自愿,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所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全部属实,如有隐瞒或欺骗,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三条:凡因甲方在外旅游联系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特殊工作要求,督促甲方提前返回。

第五条:乙方对甲方在外旅游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概不负责任。甲方在外旅游期间发生事故,致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损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本协议共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推荐第9篇:旅游协议书

东风日产石家庄区域旅游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东风日产石家庄区域在3月9日—4月22日开展“带上恋人去旅行”活动。双方就此次活动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提供最高额度为4999元畅游基金。此基金不折现,不找零。只用于旅游。

二、本次旅游地点为阳朔、丽江、九寨沟、张家界、蜈支洲岛、凤凰古城六个旅游胜地,乙方可任选其一。

三、本基金使用期限2012年3月17日——2012年5月30日。

四、乙方必须保证已提车的情况下,才可使用此基金。

五、乙方须自费前往旅游胜地,等行程结束后,乙方可凭此协议、身份证复印件、购车发票、景点门票、旅行社出具的发票、旅游照片等,到甲方处办理手续。畅游基金以现金形式返给乙方(乙方提供发票须为正规发票)。甲方只负责乙方交通费、住宿费及景点门票费(实报实销,以实际发生费用核销,最高额度为4999元)。

六、乙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干系。

七、若乙方未提车或出游过程中弄虚作假,甲方有权利取消本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推荐第10篇:旅游协议书

很多人出游都会选择跟团,但是跟团都要签一份协议书,协议书是保护双方的一份具有法律效果的协议。

甲方:广州航旅旅行社有限公司(供车方)

乙方: (用车方)

为了统一规范客运市场,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 座(空调)

旅游客车, 辆,为接持旅游团队(机关单位职工)提供客运服务。

起止时间: ,线路: ,经停: ,路程(单程、往返),沿途司机食宿由乙方安排。途中如有线路变更,须征得甲方调度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总计车费共人民币 元,乙方负责支付往返的路桥费、停车费、高速公路费以及司机的食宿。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须具有:齐备合法的营运证照,购齐国家规定的固定税费和车况良好的客运车辆。

四、乙方在甲方承载前交清本次租车费用,或签署协议当天交付甲方订金,出发当天乙主一次性支付所有包车费,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发票的,请提前告知甲方准备,当天出具发票,发票另加5%税点。

五、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超员,运载货物,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车辆,不得在车内吸烟,不得装载有腐蚀性或其他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得强行要求驾驶员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程,并按规定上落客,否则甲方司机有权拒绝出车,由此造成的罚款、扣证等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在派出车辆前,需提前一至二天与乙方再次明确上车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并将车号、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告知乙方。

七、乙方在交付租车定金后要求退车的,甲方按用车7天前扣总车费的10%,用车前6至4天扣总车费的50%,用车前3至1天扣总车费的80%,用车当天车费不退。

八、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权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九、双方特别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

电 话: 传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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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第11篇:旅游协议书

旅游合作协议书

甲方:北海天隆三千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海风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号:l-gx-gj00023 为共同拓展旅游市场,开拓旅游资源,甲乙双方结合各自资源优势,本着互

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甲方客户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客户需要向乙方提供旅游客源,乙方负责甲方客户在北海市涠

洲岛的地接旅游活动。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地区域的最新旅游价格信息,以便于甲方为客

户安排行程。乙方为甲方提供独立成团的4人(含4人)以上的北海涠

洲岛一日游优惠价格(服务及价格标准详见附件《中国最年轻火山岛—

—涠洲岛一日游》),如不足4人,则由甲方向乙方补足差价。因客观 因素造成价格变动,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免造成失误。

3、甲方客户在旅游行程中,自费项目及增加景点产生的费用由客户现付。

4、旅游全程不含餐,如客户需安排团队餐。乙方按以下标准提供餐饮:团

队餐不低于20元/人/餐;围餐按10人一桌,最低按200元/桌起,如

人数不够,按比例上菜。旅游行程中,产生餐费由客户现付。

5、甲方客户如有需求去斜阳岛或出海打渔等项目,需提前与乙方确认,乙

方提供具体行程安排协。此自费项目不含在优惠价格内,亦与乙方无关,

所产生的费用由客户与第三方自行结算。

6、特殊团队实行一团一议,如老年团,外宾团。

二、付款方式

1、甲方以月结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2、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费用结算函,甲方收到乙方结算函后

于当月15日前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三、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在执行交接过程中,以双方盖章传真方式的确认函为依据,本

确认函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与每个团队或散客确认函上约定的服务标准为甲方客

户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给甲方。因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控制因素(如遇到台风,海浪,不能开船,导致

客人留宿岛上,景区接待能力不足等第三方因素)导致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约定的

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出团后人数、房间数、景点等确认函数量和项目发生变化,甲方

应及时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则及时进行修正及调整,如产生费用增减或产生损

失,由甲方弥补给乙方。

4、为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乙方必须为甲方客户投保旅行社

责任险并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及安全责任问题,双

方应参照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或【合同法】等

法律来执行,依法解决。

5、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甲方必须付给乙方定金。

四、甲乙双方如不能按以上条款履行协议,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以书面形式

相互告知。如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协商不成诉讼管辖地为协议发生地。

五、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补签协议,其法律效力与本协议等同。

附件: 《中国最年轻火山岛——涠洲岛一日游》

甲方: 北海天隆三千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海风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中国最年轻火山岛——涠洲岛一日游 篇2:出境旅游协议范本

出境旅游协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成都悦途秘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协议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集合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

出发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

出行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 费 用:_____元/人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_人,单价见附表,总金额为(___________元)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预付定金(__________元)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时间__________ 费用包含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游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领队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旅行境外指定地接服务提供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监督、投诉电话: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在签订协议时未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以终止协议。

如甲方在出发前四天还未支付预付款的,甲方承担乙方的直接损失,并支付旅游协议总价20%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乙方需付完旅游总价除预付款外的剩余款项。

2、甲方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出境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到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到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出境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甲方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乙方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转载于:旅游协议书)

1、乙方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的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到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到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乙方擅自减少行程活动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协议总价2%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3、乙方作为有别于旅行社的专业户外公司,行程中不得设置任何购物地点。

4、乙方领队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用并支付旅游协议总价5%的违约金。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旅途中甲方自身行为、身体健康原因、第三人责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失的,

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乙方不承当赔偿责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应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如面对乙方的关于安全方面的警告,甲方不听劝阻的,则甲方负相应产生的全部责任。

3、乙方应按规定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对于甲方个别队员拒绝购买的,可以尊重对方意见,但是该队员必须私下自行购买相关保险。

4、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尊重甲方的人格尊严及其相关的合法权利,不得强迫甲方参加自费项目,不得设置任何购物环节。

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个人资料,或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为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约定。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加解释】

1、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游览景点变化或景点减少,敬请谅解!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2、请如实申报儿童、孕妇、老人或患特殊病史者的实际情况,若因报名情况与实际不符合造成无法接待,乙方不承担责任。

3、在以上行程中各景点地区的局限性,请听从领队安排,以免走散。

4、行程之区域性景点可能调换顺序,乙方不能擅自减少景点。

以上范本是在旅行社合同范本基础上修改,但是户外带队又和旅行社有许多不同之处,请阅读以下文字,了解户外带队的不同:

根据我们俱乐部多年的给公司,单位,企业带队出行的经验,

有几个经常发生歧义的问题,需要解释一下,在达成认可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后面的细节商谈:

第一, 价格问题. 我们和旅行社属于两种不同的概念,价格没有任何可比性,请勿进行对比。

第二,人数问题.

1、关于出行包车,若不是全包,出现剩余座位,则可由我方负责补招填满(方式:发帖等);若全包,出现剩余座位情况,我方则不负责补招,包车费用也不会因人数原因而有所变动。

2、如果包车出行,那需要提交人数核算价格,但是这个人数是个虚头,只是我们核算的一个依据,如果我方报总价,会稍显不直观。您提供的人数只是一个核价依据,与实际出行人数会有出入,根据我们多年的经验,我们保证你在出发前一天,人数还会变化。

所以,一旦核价后,根据车型(商务车出行只允许减人,不允许加人),可以随意减人,减少到剩一个也可以,可以有1~2人的人数增加,减人,只减少吃住门票等实际发生费用,车费保险不减;加人,只加吃住门票等实际发生费用,车费保险不加。

所以,最方便的办法就是报总数给你,这样加人减人,你们自己可以把握。

第三,保险问题. 我们办理的保险每人20万团体意外险,远远高于旅行社的10万险。而且我们的保险都有正规发票,全国查询的保单号,不同于旅行社的保险只是一个传真件。

第四,领队和导游区别. 我们作为户外公司,户外俱乐部,带队的是户外领队。我们的操作模式是:由领队专人专程考察线路,有些线路甚至要有2次以上的实地考察,然后由领队全程带队。我们带队去的地方,一般旅行社不会涉足。

第五,意向谈好后,先支付50%定金,用于订车,订房。集合出发当日,交付余款。

第六,合同问题. 中国目前还没有一个户外带队出行的合同范本,故我们的合同是参照旅行社合同简化而来。 第七,发票问题. 如果要发票,则需加10个点税费。如果要免费的发票,就是我们用带队的加油票抵,旺季我们一个礼拜可以加一万元的油,但是淡季比较慢,您需要等待。

以上是几个容易发生歧义和对户外俱乐部操作容易误解的地方。

当然了,户外领队水平参差不齐,责任心良莠不辨,但是我们可以保证的我们的户外领队认真负责,把一路成就快乐作为自己永远不变的宗旨。

第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

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成都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如有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以游客在旅游当地所填的游客意见反馈表为准!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放弃旅游,所产生的相关损失费用由游客承担!

第九,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篇3:旅游合同范本

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2009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旅游局

使用说明

一、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旅行社应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旅游前,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旅行社应开具发票。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可采用本合同示范文本。

三、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项目以及其他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先向旅游者作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旅游者应结合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项目。

四、旅行社委托组团的,须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

五、在填写本合同第二条“游程与标准”时,旅行社应以准确、明晰的语言表述,不得出现“准x星级”、“相当于x星级”等模糊用语。

六、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应真实注明该旅游项目所包含的景点门票及住宿、餐饮、交通标准、导游服务等相关内容。自选项目应安排在自由活动时间,并不得影响旅游整体行程。旅行社不得强制旅游者参加其安排的自选项目。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2004年a版和b版)》合并修改版本,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使用,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八、旅游咨询与投诉机构:

上海市 区(县)旅游部门地址: 旅游质量监督电话: 邮编: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地址:中山西路2525号 邮编:200030 投诉电话:643936

15、962020 上海市旅游局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03 质量监督电话:962020 国家旅游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 邮编:100740 质量监督电话:(010)65275315 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

举报投诉电话:12315 合同编号:

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

(2009版)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编号:

经营范围: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旅游路线名称 团号: 。

组团方式 □自行组团 □委托组团(被委托方 )。

行程共计 天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

途径地点 。

目的地 。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 。

第二条 游程与标准(如附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名称 。

游览时间 。

景点名称 。

景点游览时间 。

往返交通 ,标准 。

游览交通 ,标准 。

住宿天数 ,旅游饭店名称 ,标准 。

用餐次数 ,标准 。

自选项目名称 ,费用 。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 ,次数 。

购物场所名称 。

购物次数 ,时间 。

地接社名称 。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第三条 旅游者保险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

保险金额: 元 ,保险费 元。

第四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 元,费用付款期限 。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3.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有权要求乙方协助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可凭有效凭证要求乙方先行赔付。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7.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如实介绍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向甲方推荐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对在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乙方应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3.甲方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4.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团队多数成员同意后可以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按实结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旅游出行前,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以上违约责任如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票务等损失,可参照相关部门有关条款另行赔偿,违约金或赔偿金总额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旅游途中甲方或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其它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单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约地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住 所: 营业场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编: 邮 编:

日 期: 日 期:篇4:旅游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h45299 天津金龙国际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

甲方:

乙方: 天津金龙国际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编号: 津甲a492833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旅游路线名称北京北海公园—天坛—雍和宫—颐和园—圆明园 团号: 金丙101222 。

组团方式 □自行组团 □委托组团(被委托方 )。

行程共计 2 天 1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2010年1月1日 ,出发地点:北京展览馆路甲26号华云酒店写字楼d座底商(百万庄园北边) 。

结束日期 2010年1月2日下午(4点集合) ,返回地点 景点集合大巴统一送站北京南 。

第二条 游程与标准

第三条 旅游者保险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中国平安旅游意外保险 。

保险金额: 35 元 ,保险费 5000 元。

第四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 249 元,费用付款期限 。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3.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有权要求乙方协助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可凭有效凭证要求乙方先行赔付。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7.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如实介绍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向甲方推荐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对在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乙方应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3.甲方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4.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团队多数成员同意后可以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按实结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旅游出行前,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以上违约责任如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票务等损失,可参照相关部门有关条款另行赔偿,违约金或赔偿金总额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旅游途中甲方或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其它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单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篇5:旅游安全协议书

《旅游安全协议书》

为了提高员工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员工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公司与员工双方的责任,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员工和公司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 方:

乙 方:深圳联融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一条: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参加乙方组织集体旅游,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愿独立承担旅游期间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的一切损害,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

第三条:甲方旅游期间因自身原因给集体带来损失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旅游期间甲方如有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及财产损失的,全部由甲方自负,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方旅游途中若要中途离开务必要通知乙方组织者,声明是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均由甲方自负,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本协议生效时间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至本次活动结束。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两负责人各一份。

第12篇:旅游协议书

承 诺 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报名参加了贵司组织的【 】旅游团,定于【 】年【 】月【 】日出发,【 】年【 】月【 】日返回,行程共计【 】日。

对于行程中的注意事项贵社工作人员已如实详尽地向本人告知,本人完全理解。特向贵社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了解自已的身体状况,适合参加此旅游团;本人能够完成旅游团全部行程并按期返回。

2、如本人没有按贵司要求如实告知相关情况,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以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3、在旅游过程中,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禁止高龄人群参加的,本人放弃参加的权利;对高龄人群参加有限制的,本人遵守相关制度,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4、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本人不能继续完成行程,或需要贵公司协助提前返回的情况,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以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于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贵司工作人员已充分告之本人相关含义,本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各项条款的意思。若发生纠纷,以本承诺函中本人的承诺为准。

特此承诺!

承诺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直系亲属(签字认可及按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第13篇:驾车旅游安全责任负责协议书

驾车旅游安全责任自负协议书

我们是旅游爱好者,志趣相投。从2004年以来曾租车、借车结伴旅游,一直安全责任自负,现旅伴刘有权先生购长安欧诺商务型车一辆,免费提供旅游服务(借车)。经协商达成如下安全责任自负等协议:

一、车辆由车主免费提供,(免原租车一切费用)无论外出旅游有无车主参加,均免费提供,(即借车)但驾驶员必须旅游者自选,并为信赖的朋友。

二、车辆只参加了第三人身险,为万全起见,每次出游最好自买相关保险,安全责任自负,与负责提供车辆的车主无关。

三、每次出游由出游人自愿参加,无人组织,安全责任由参加者自负,与他人无关。

四、驾驶员为信得过的朋友,免费提供驾驶服务(如驾驶员为梅家宇,2012年内由他驾驶出游,其他七人自愿共同承担旅游费用,无工资),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不让驾驶员喝酒,疲劳驾驶,超载超速,确保驾驶安全。

五、旅游途中,车速以120码为限,每天行车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行车2-3小时,一定要在服务区休息20分钟左右,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夜间天气不佳,不行车赶路。

六、旅游途中万一出现安全事故,自愿旅游者及家属不能追究驾驶员及他人责任。

七、旅游途中的食宿、门票、油费、过路费均由出游者承担,费用AA制、责任AA制。

八、每次出游前,出游者必须认真阅读本协议,并亲自签字安全责任自负,并将本协议内容告知配偶或子女,否则,不得参予。

九、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即旅游开始至结束。

本人认真阅读了本协议,我并自愿承担旅游费用,并承担安全责任。

自愿旅游者签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

第14篇:旅游开发协议书

XXX乡旅游开发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

XXX旅游开发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就XXX旅游开发项目合作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XXX旅游开发项目

二、项目地址 XXXXXXXXXXXXXXX

三、合作方式

XXX旅游开发项目,由XXXX公司投资建设,独资经营。XXXXXXX协助办理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等相关事宜,并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保障。

四、项目内容

以旅游开发,荒山绿化为主体。拟建餐饮住宿房屋XXX平方米,凉亭、蒙古包X个,建鱼塘、生态采摘园、生态养殖场各一处,开发域内环形交错道和蹬山阶梯路,并配套旅游功能设施,集休闲避暑、生态观光、生态餐饮于一体。建设周期XXX年,X年X月—X年X月。项目预计总投资X万元人民币。

五、效益分析

该项目开发运营后,预计年观光游客可达X万人次,按每人次消费X元计算,年收入可达X万元,预计可实现利润X万元,三年后可回收全部投资。

六、约定示范条款

为便于操作,本示范条款中政府简称为甲方,被招商公司简称为乙方。

1、国家利益至上、公共利益优先条款。甲方为执行国家法律、产业政策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社会公序良俗之需要,或认为本合同的继续履行有悖国家法律政策及社会公共利益时,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2、兜底条款。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与国家法律政策不一致的,或在履行过程中遇到有国家法律政策修改调整的,执行国家法律政策之规定。

3、反不正当抗辩条款。本合同项下的甲方义务并不构成甲方依法对乙方相关行为实施监管职能的消减或灭失,亦不能成为乙方针对甲方履行政府职能行为而消极履行义务或不履行义务进行抗辩的理由。

4、反延迟履行条款。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的义务,未能达到投资规模、投资强度或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进度要求进行投资建设,迟延投产、达产或应完成而未完成项目计划内容的,甲方应当相应地缩减为乙方提供的各项政策及优惠支持比例,也可直接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另行招商。

5、反恶意套惠条款。甲方拟提供给乙方的包括土地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内的各项项目优惠条件,是基于乙方对本项目的所涉内容中有关乙方资信、信誉、财力等商业条件和履约能力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且不存在重大遗漏、隐瞒和误导而做出的,且此等作出是以乙方能够全面实现本合同目的为先决条件,亦是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披露信息有瑕疵而影响本合同的实现时终止履行及收回权益并实施索赔之依据。

6、反不当得利条款。乙方因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税收、各种权益等在内的利益应返还甲方,甲方也有权收回给予乙方的各种利益及权属证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7、反不诚信条款。乙方作为当事人一方签署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协议、文件,履行本协议及其他协议项下承诺及义务,符合其他协议、文件及经营范围,且已得到其内部全部必要的批准及授权,并且不违反或有悖于其他任何协议、合同、判(裁)决、公司章程、组织性文件或必须遵守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条件、条款、规定,或与之冲突。

8、争议解决方式条款。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宜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张家口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XXXXXXXXXX

代表签字:

乙方: XXXXXXXXX 代表签字:

年 月

第15篇:旅游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旅行社):厦门 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 许可证号:l-fj- )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 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 许可证号:l- )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在 一地的旅游团队接待(即地接接待)。为保证团队接待质量,共同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旅行社的信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就接待旅游团中的有关事项及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保证甲方团队在委托乙方接待范围内的旅行安全、顺利,甲方委托乙方安排交通、住宿、游览、餐饮、购物、娱乐等旅行服务项目,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的内容迅速、准确地实施安排。双方特此以甲乙双方间的业务委托合同的方式,正式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作主体的认定

甲乙双方应为在各自属地旅游主管部门注册并获得经营许可的合法经营旅行社,其中一方以任何方式欺诈或隐瞒对方自己的真实资质的则视为其违约,对方有权视合同无效,停业、歇业、被旅游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将视为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负责具体操作的人员必须是各自公司的正式员工并有公司负责人的授权证明。

第三条:适用范围

(1)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签订的业务委托合同。但在本协议若另有补充协议时,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2) 对本协议中未作规定,并且在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亦无特别规定的事项,则遵循行业惯例。

(3) 本合同适用于合作期间内的多批次散客及团队.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为各批次散客及团队的委托接待合同。

第四条:委托的内容

甲方委托给乙方的业务,以委托行程内的安全、顺利运行为目的,其内容如下(但甲方可以根据个别要求限制或扩大下述安排业务范围):

(1) 提供有益于甲方业务开展的有关交通、住宿、旅游设施、名胜古迹等的信息和实施方案。

(2)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交通部门签订客运合同并落实各项交通的安排、承运。

(3)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并符合甲方团队所需标准的饭店签订住宿合同并落实住宿安排.(4)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安排用餐、旅游及观看文艺节目、购物等。

(5)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配备导游、翻译等。

(6) 对计划外发生的事情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甲方报告。

(7) 其它为保证甲方团队旅游活动安全运行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五条:相关证明文件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时,各自向对方提供一份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旅行社责任保险协议及发票、开户银行、帐号、通讯地址、组织机构和部门负责人名单(含联系电话、传真一览表)等相关资料.第二章: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办法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旅游服务时,应将行程接待计划(以下所指行程接待计划包括散客和团队)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以下将这些通讯方式的通知统称为“送达”)乙方,行程接待计划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旅游线路名称;

(2) 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3) 旅游行程中交通工具(包含航班及车次、旅游汽车标准)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4) 旅游行程中住宿酒店的星级、房型、间数、陪同房类型等及其报价;

(5) 旅游行程中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6) 旅游行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及报价;

(7)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8) 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9) 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10) 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11) 当团操作人员的联系电话、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12) 双方确认的参团成员人数及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等)

(13) 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二、乙方在接到前项团队接待计划书后,应迅速(最晚在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是否受理该申请。

第七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生效

(1) 根据前条第二项,甲方在接到乙方行程接待计划确认书时,则甲乙间业务委托合同成立。

(2) 乙方若对甲方前条第一项计划中的一部分不能受理,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若同意删除不能受理部分后仍委托乙方安排时,则应再次履行第六条第一项所定程序对甲乙双方的委托接待协议进行重新约定;如果甲方不同意删除则视为协议解除;

(3) 行程接待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以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则被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其进行赔偿,可投诉到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

第八条:委托报价

甲方接到客户请求之后,整理出初步方案,向乙方进行询价,乙方有义务给予及时回复,甲乙双方均应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操作。

一、对甲方的操作规定

(1) 甲方操作人员必须以书面(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提出询价要求,条件不允许或者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用电话口头的方式。

(2) 尽可能详细地表述客户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人数、等级、是否安排购物店等其它具体要求。

(3) 特殊情况应注明最晚答复时间。

二、对乙方的操作规定

(1) 乙方必须以书面方式回复(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

(2) 甲方需要分项报价时,乙方的报价必须与甲方的询价要求逐条对应。乙方报价应注明所含与不含内容,特别应注明:航班信息;酒店星级、位置、房型、是否含早餐;早餐及正餐标准、种类、地点、餐顿、酒水;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导游、司机的小费、超时费,是否安排购物店,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游行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等。

(3) 乙方的报价必须准确,不允许提供模糊的数字或概念,并明确告知甲方报价的币种,甲方收到的乙方报价单,即刻构成甲乙双方合同的一部分。因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价格上涨的或甲方已经与客户签订协议的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原先的报价执行,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4) 一般团队的报价,应在12小时内回复;特殊要求较多的团队,可在24小时内回复;甲方规定最晚答复时间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回复。

(5) 对于行程中不合理之处或由于交通等问题需更改之处,乙方在报价时,应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供替代方案.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初或在每年度之初,为甲方提供尽可能完整的当地旅游资讯,其中的价格仅供甲方临时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旅游资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乙方人员名单、岗位及联络方式,包括常用的导游、司机等。

(4) 另立委托接待协议时,乙方不得以其他借口推托、刁难甲方,应一如既往的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5) 在甲方与客人签定协议后,乙方提出变更的,所有因协议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章:旅程管理

第十五条:宗旨

(1) 甲方的团队在旅行中,如认为可能得不到应提供的服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提供委托业务合同规定的服务。

(2)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得不变更委托业务合同中的内容时,如变更旅行日程,要尽量使变更后日程符合当初日程的宗旨.如变更旅行服务内容,要尽量使变更后的旅行内容与当初的一致,使委托业务合同的内容变更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十六条:接待质量标准

因甲方团队多为同行客户所委托团队,团队类型分为:散拼团、独立团;团队等级分别为:普通团,特别关注团,vip团。乙方在接待过程中应针对团队类型及团队等级的不同特点,在确保接待质量的前提下提供符合团队要求并符合以下甲方质量标准的服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和委托接待合同所确认的日程、标准、报价内容提供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0号令《旅行社条例》的要求,选择具有安全保障和质量保证的单位安排用餐、住宿、用车、购物等,为确保甲方团队能安全、顺利地旅行,乙方应按下列原则实施:并按以下各项的要求严格执行:

一、酒店客房

(1) 乙方不得使用模糊概念,将酒店以次充好,欺瞒甲方工作人员,乙方所提供的酒店必须符合甲方团队所要求的标准,一经确认之后的准确酒店乙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经得甲方的同意,具体酒店标准以甲方操作人员要求为准.(2) 酒店硬件设施应符合相应的国际等级星级标准,所有设施应保持干净整洁、保养 良好、运转正常,并配有足够的安全设施及足够的提醒标志;

(3) 酒店位置应符合交通便利、治安良好的原则,使客人的商务活动和自由活动既方便又安全。

(4) 酒店的服务应热情周到,随时为客人的特殊要求提供有效的帮助。如:甲方要求乙方为vip团、特别关注团在客房放置欢迎卡、鲜花或果篮时,酒店能积极配合。

(5) 酒店前台人员不得向除乙方工作人员之外的人员透露协议价格,因酒店人员向游客或组团社领队人员透露协议价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可向酒店追偿;

(6) 如酒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星级的客房时(或分为主楼、附楼),乙方应在报价时特别说明。

(7) 乙方安排的酒店不得对中国团队有歧视性行为,如单独安排早餐或与其它客人隔开用早餐,服务态度差等歧视性行为。

(8) 乙方因自身或所预定酒店原因需要更改酒店的,所提供的酒店标准不得低于已确认酒店的标准,中间的费用差额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二、餐饮

(1) 就餐环境清洁干净,具有国家允许经营餐厅的各项证照要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拥有足够的营业场所(大厅、包厢、停车场等)其所配备卫生间不准有污渍、异味。

(2) 用餐需使用到的餐桌、桌布、餐具干净、清洁、无毒;经营场所要有必要的防滑措施和警示标志;

(3) 按餐费标准订餐,严禁克扣餐费,酒水及菜单按单团合同标准执行

(4) 满足客人特殊要求,如:素食、穆斯林餐等。

(5) 餐食要卫生、可口、足够足量,如遇菜量不足或口味严重不符,乙方陪同人员应立即现场调整、解决,并避免以后再次发生。

(6) 每桌原则上最多安排10人,超过10人,必须分桌。(人数在12人以下不够分桌时必须增加菜品,菜量)。

三、城市间交通

(1) 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好的行程、日期、等级、班次安排城市间的交通,包括:机票、火车票、船票等。

(2) 由于不可抗力(如更改、延误、取消等)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需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3) 由于人为失误造成的损失,如漏订、错订等,由责任方赔偿。

(4) 乙方有责任协助确认全程机票(包括内陆段)。

(5) 遇航班变更,乙方负责及时通知下一站接待社或导游。

四、车辆

(1) 必须使用在交通部门注册的合法运营旅游车,一定要为乘客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每团确认单上说明具体保额.(2) 严禁使用非运营车辆(黑车)以及超龄服役的车辆;

(3) 车内外保持干净整洁,车内设施能正常使用,如麦克风、空调、阅读灯、窗帘、座椅调节、卫生间设施等。

(4) 车况良好,保证机械设施运转正常、有效。如出现意外,导致抛锚或其它影响行程的事故,应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更换正常车辆,不得出现反复修车耽误行程的现象。因此造成的投诉、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5) 不得超载,至少要预留出1-2个以上空位,司机不得同意团队及导游以外的人员搭车或路上收客;

(6) 司机应证照齐全、经验丰富、安全驾驶记录良好、服务热情,熟悉行程内路线、路况,如遇未知地点、路线,乙方应提前查询,确保将客人及时、准确无误地送达目的地。

(7) 旅游车辆要确保有足够的空间供客人放置行李,能够正常使用,并保证客人物品的安全。

(8) 司机在车上不得抽烟、喝酒、赌博、兜售物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中国道路交通法》《营运车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导游服务

(1) 拥有导游执业资格的中文普通话或甲方指定的特殊语种导游。

(2) 经验丰富,熟悉目的地的情况,特别是熟悉与旅游相关的情况,如交通、景点、酒店、餐厅、机场、车站、码头等;

(3) 导游接机(站)时,应在机(车)抵达前到达机场(车站),按甲方要求举牌接机(站)。

(4) 导游为客人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做到热情周到、主动到位,对经常发生或可能预见的情况要提前提醒或告知客人,确保客人安全,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客人投诉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某地多扒手,被盗案件时有发生,应如何预防;某地严禁吸烟;在某景点易掉队;如何保证不掉队;万一掉队如何返回等。

(5) 导游接送团和随团出席重要活动时.必须注意仪表,着正装.平时着装要求整齐、简洁、大方、得体,化妆要适度。

(6) 遇客人参加自行安排的商务活动及用餐时,导游应积极配合、为客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7) 导游应向客人讲解旅游地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当地习俗;但不得迎合个别客人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中搀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8) 在带团过程中,导游应严格执行接待计划,严禁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店、行程外客人需另行付费的项目;或压缩计划内项目游览的时间。

(9) 特殊情况下如需变更行程,应以保障客人利益为原则,经甲方同意并在甲方或由甲方授权者与游客签订行程变更同意书之后方可根据新的行程安排进行接待工作;

(10) 严禁向客人索要小费;

(11) 其他未提及的事项,导游的行为必须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旅行社法规》的相关要求,如果因为导游违反相应要求而造成的投诉,甲方有权根据旅客的要求或者法规的许可向乙方索赔;

六、购物

(1) 以客人自愿为原则,严禁强买强卖,严格执行甲方计划内的购物安排,严禁增加购物次数及购物时间;

(2) 每次购物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导游应告知客人,严禁擅自延长购物时间;

(3) 如客人提出退货,乙方应无条件协助客人在离境前解决,不准将问题带入下一站或造成投诉;

(4) 甲方要求无购物的团队,乙方不得安排客人进旅游购物店;

(5) 乙方导游人员应告知客人购物退税有关规定,并在团队离境前协助客人办理退税手续。

七、娱乐活动

(1) 严格执行接待计划内娱乐活动。

(2) 严禁随意增加自费项目或高价销售自费项目,如因增加自费项目造成客人投诉,乙方应双倍返还客人所支出的费用.(3) 严禁乙方导游人员诱导或组织客人涉足黄、赌、毒场所。

第十七条:领队或全陪

甲方或委托业务给甲方的组团社派领队或全陪陪同旅行时,领队有权代表甲方与乙方协调旅程有关事项。乙方及乙方选派的导游在旅行实施过程中,应听从领队的合理要求。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除了以上约定的权利义务,乙方为甲方旅游团队所提供的接待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0号令《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要求,乙方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并造成游客投诉、索赔的,甲方有权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向乙方索赔:

(1) 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2) 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3) 未经甲方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

(4) 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5) 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6) 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

(7) 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

(8) 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9) 地接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的;

(10) 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

(11) 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

(12)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

(13)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14) 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第十九条:接待部门的责任

乙方在履行委托业务合同时,由于乙方或乙方从业人员以及乙方委托的相关旅游服务部门的故意过失,对甲方或甲方旅游团(者)造成损害时,乙方应承担对甲方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七章:事故对策

第二十条:

(1) 乙双方事故对策责任人,要在履行本协议前,协商事故发生时的联络体制,另行交换事故处理备忘录。

(2) 乙方为在甲方的旅行实施中万一发生事故或其它不可预见事件时能迅速联络,应建好通讯联络组织,在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迅速将通讯组织图交给对方。

第二十一条:

(1) 甲乙双方无论责任归属,在甲方团队旅行中,万一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乙方迅速、准确处理,并及时通报给甲方及相关的旅游主管部门,并努力防止进一步扩大损失。

(2) 凡因不可抗拒力(如战争、火灾、地震、铁路中断、机场关闭、因机械故障、气候等航班专列改点)或意外事故(如车祸、食物中毒、疾病)使旅游团滞留在旅游目的地或途经地,乙方应妥善安排旅游者,并采取措施使旅游团(者)尽快离开当地。意外事故所发生费用属于《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规定》理赔范围的,由甲乙双方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不在理赔范围且属于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意外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负责追索第三者赔偿的同时,由双方协商处理。

(3)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旅行社过失的原因造成损失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八章:特别条款

第二十二条:

严禁乙方以回扣的方式贿赂甲方员工,甲方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与乙方合作,必要时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遇甲方竞标大客户或大型活动时,乙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细节。

第二十四条:

严禁乙方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业务、向客户透露双方合作中的商业机密。

第二十五条:

乙方对外进行文字宣传,如需使用甲方名义或涉及甲方时,应事先争得甲方同意或授权。

第二十六条:

其他未提及或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参照XX年版国务院550号令《旅行社条例》及中国旅游局相关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章:杂则

第二十七条:(协议期限)

协议签订后,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3个月内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以后类推。

本协议因期满失效后,仍适用于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签订的个别业务委托合同。

第二十八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请求调解;也可申请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十九条(语言)

本协议由中文撰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厦门 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第16篇:旅游客运协议书

汽车公司租车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用车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条款。

1.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从________起,途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安全抵达__________止。

2.乙方提供____座车____辆,车牌号为__________,车型_______,派出司机_____人,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安全运行的行程共_____天,合计费用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在出发前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_%费用______元,剩余费用_______元,待团队按计划行程安全结束后_____ 天全部付给乙方。

4.乙方必须按行程出发时间提前_____分钟抵达指定地点,乙方车辆费用:燃油费由_____方来承担,过路桥费、停车费由_____方来承担。其余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由于甲方原因所导致的超员、违约、汽车损坏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6.甲方导游应配合乙方司机搞好车内卫生。

7.乙方车辆在行驶中发生故障应在三小时内修复,按原合同执行,超出时间根据情况协商处理,如发生行车事故,按车辆的保险及责任进行赔偿。

8.乙方须确保行车安全,400公里以上(高速600公里以上)配备两名驾驶员,车上证件及承运人保险齐全有效,所提供的车辆、司乘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的合同约定规定要求。

9.乙方司乘人员的住宿费、餐费由_____方承担,乙方不得带与甲方无关人员。停车后,在不影响行程正常进行、安全驾驶和随车行李物品安全的情况下,司机可游览景点。

10.甲方必须爱护车辆一切设施,如有丢失损坏由甲方照价赔偿。

11.行程的变更取消,应在出发前_____日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双方协商解决,中途行程如有变更,双方协商同意后,费用相应增减。

12.合同生效:甲乙双方以负责人签名为准,盖章生效。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4.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负责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17篇:旅游包车协议书

甲方:广州航旅旅行社有限公司(供车方)

乙方: (用车方)

为了统一规范客运市场,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 座(空调)

旅游客车, 辆,为接持旅游团队(机关单位职工)提供客运服务。

起止时间: ,线路: ,

经停: ,路程(单程、往返),沿途司机食宿由乙方安排。途中如有线路变更,须

征得甲方调度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总计车费共人民币 元,乙方负责支付往返的路桥费、停车费、高速公路费以及司机的食宿。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须具有:齐备合法的营运证照,购齐国家规定的固定税费和车况良好的客运车辆。

四、乙方在甲方承载前交清本次租车费用,或签署协议当天交付甲方订金,出发当天乙主一次性支付所有包车费,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发票的,请提前告知甲方准备,当天出具发票,发票另加5%税点。

五、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超员,运载货物,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车辆,不得在车内吸烟,不得装载有腐蚀性或其他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得强行要求驾驶员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程,并按规定上落客,否则甲方司机有权拒绝出车,由此造成的罚款、扣证等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在派出车辆前,需提前一至二天与乙方再次明确上车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并将车号、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告知乙方。

七、乙方在交付租车定金后要求退车的,甲方按用车7天前扣总车费的10%,用车前6至4天扣总车费的50%,用车前3至1天扣总车费的80%,用车当天车费不退。

八、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权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九、双方特别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

电 话: 传真: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车包车协议如下:

1、甲方仅作为中介,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服务(并非甲方车辆),同时仅承担相应的中介责任。

2、甲方本着为游客的健康状况着想的目的,乙方及随行人员有特殊病史(如各种慢性病等)、年纪较大(60岁以上)或健康状况不适宜乘车外出旅行的须如实书面说明,如有隐瞒的,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 __天,总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

4、本次用车中的过路费由____方承担,油费由____承担。

5、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___旅游牌照),此车允许载人数为____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6、车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方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车方法人______________车方地址______________.8、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9、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

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10、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同等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按协议执行。

11、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12、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检查核实,如有问题,乙方可拒绝使用,并要求甲方为其改换其它合格车辆。

14、甲乙双方违反用车合同,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该责任自负,若给对方造成损失,则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15、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或驾驶员的原因造成抛锚,在超过合理限度的时间内不能修理好的,则由甲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剩余的费用,若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赔偿直接损失,也可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临时为其紧急寻找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16、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17、为保证行车安全,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驾驶员可以拒绝乙方的不当要求,乙方不能以此作为投诉的理由;乙方的合理要求如在中途停车休息、拍照、观赏风景等,在不影响安全及旅途的完整性上,驾驶员应该尽量满足,如由此发生矛盾,甲方应该协调。

18、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协商调整行程,协商一致后调整的行程应作为合同的补充而予以确认;如因乙方违反用车规定或乙方人员相互之间产生矛盾、私自冒险行动而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以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所发生的行为造成的任何意外由乙方自行负责。

19、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如涉及到向车辆所在单位索赔,甲方可协助处理,同时按相关的保险条例赔偿,甲方同时建议乙方另行购买意外保险,甲方可代其购买,若非甲方的原因造成伤害或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20、由于乙方的伤病等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甲方扣除乙方已花费的费用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后,余款退回乙方,乙方的医疗费用自理。

21、此次包车乙方____(填写提供或不提供)司机的食宿,如需提供,标准如下:

22、免责条件: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件原因的详情。

2)甲方或车方在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甲方及车方的责任:

a.甲方或车方对服务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警告或事先说明的;

b.甲方或车方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

c.服务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份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的;

d.服务质量的问题发生后,甲方或车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的。

23、补充条款:

24、补充条款:

25、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特别声明:乙方可以修改或增加、减少以上条款,但一旦双方达成协议,希望严格遵守。

附:包车价格

第18篇:旅游协议书范本

甲方:广州航旅旅行社有限公司(供车方)

乙方: (用车方)

为了统一规范客运市场,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 座(空调)

旅游客车, 辆,为接持旅游团队(机关单位职工)提供客运服务。

起止时间: ,线路: ,

经停: ,路程(单程、往返),沿途司机食宿由乙方安排。途中如有线路变更,须

征得甲方调度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总计车费共人民币 元,乙方负责支付往返的路桥费、停车费、高速公路费以及司机的食宿。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须具有:齐备合法的营运证照,购齐国家规定的固定税费和车况良好的客运车辆。

四、乙方在甲方承载前交清本次租车费用,或签署协议当天交付甲方订金,出发当天乙主一次性支付所有包车费,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发票的,请提前告知甲方准备,当天出具发票,发票另加5%税点。

五、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超员,运载货物,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车辆,不得在车内吸烟,不得装载有腐蚀性或其他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得强行要求驾驶员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程,并按规定上落客,否则甲方司机有权拒绝出车,由此造成的罚款、扣证等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在派出车辆前,需提前一至二天与乙方再次明确上车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并将车号、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告知乙方。

七、乙方在交付租车定金后要求退车的,甲方按用车7天前扣总车费的10%,用车前6至4天扣总车费的50%,用车前3至1天扣总车费的80%,用车当天车费不退。

八、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权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九、双方特别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

电 话: 传真: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第19篇:旅游协议书范本

旅游协议书范本

1、旅游安全协议书

为了提高学习部各成员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各成员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各成员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负责人与各成员双方的责任,保护各成员和负责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学习部工作的顺利进行。学习部各成员和负责人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学习部外出旅游各成员 乙方:负责人( 潘荣勇)

第一条:甲方由乙方带队外出旅游取于自愿,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旅游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等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旅游期间发生事故,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两负责人各一份,甲方(学习部外出成员代表)一分。

第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也返回学校后自动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贵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习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2、旅游安全协议书

为明确客户在外出旅游时和员工人身伤害等事故发生时双方的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 方: 乙 方:

第一条:乙方自愿组织客户外出集体旅游,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乙方在组织客户外出旅游时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在乙方组织客户外出旅游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乙方所招聘的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医疗、保险等各种费用及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负责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 间: 时 间:

3、旅游合作协议书

甲方:北海天隆三千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海风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号:L-GX-GJ00023

为共同拓展旅游市场,开拓旅游资源,甲乙双方结合各自资源优势,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甲方客户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客户需要向乙方提供旅游客源,乙方负责甲方客户在北海市涠洲岛的地接旅游活动。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地区域的最新旅游价格信息,以便于甲方为客户安排行程。乙方为甲方提供独立成团的4人(含4人)以上的北海涠洲岛一日游优惠价格(服务及价格标准详见附件《中国最年轻火山岛——涠洲岛一日游》),如不足4人,则由甲方向乙方补足差价。因客观因素造成价格变动,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免造成失误。

3、甲方客户在旅游行程中,自费项目及增加景点产生的费用由客户现付。

4、旅游全程不含餐,如客户需安排团队餐。乙方按以下标准提供餐饮:团队餐不低于20元/人/餐;围餐按10人一桌,最低按200元/桌起,如人数不够,按比例上菜。旅游行程中,产生餐费由客户现付。

5、甲方客户如有需求去斜阳岛或出海打渔等项目,需提前与乙方确认,乙方提供具体行程安排协。此自费项目不含在优惠价格内,亦与乙方无关,所产生的费用由客户与第三方自行结算。

6、特殊团队实行一团一议,如老年团,外宾团。

二、付款方式

1、甲方以月结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2、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费用结算函,甲方收到乙方结算函后于当月15日前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三、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在执行交接过程中,以双方盖章传真方式的确认函为依据,本确认函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与每个团队或散客确认函上约定的服务标准为甲方客户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给甲方。因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控制因素(如遇到台风,海浪,不能开船,导致客人留宿岛上,景区接待能力不足等第三方因素)导致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约定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出团后人数、房间数、景点等确认函数量和项目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则及时进行修正及调整,如产生费用增减或产生损失,由甲方弥补给乙方。

4、为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乙方必须为甲方客户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及安全责任问题,双方应参照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或【合同法】等法律来执行,依法解决。

5、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甲方必须付给乙方定金。

四、甲乙双方如不能按以上条款履行协议,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以书面形式相互告知。如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协商不成诉讼管辖地为协议发生地。

五、本协议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补签协议,其法律效力与本协议等同。

附件:《中国最年轻火山岛——涠洲岛一日游》

甲方:北海天隆三千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北海风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4、旅游安全协议书

为了提高员工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员工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公司与员工双方的责任,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员工和公司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 方:

乙 方:山西泰舆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第一条:甲方自愿参加乙方集体旅游,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旅游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旅游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参加。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负责。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两负责人各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返回公司后自动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山西泰舆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20篇:龙凤小学工会组织教师旅游安全协议书。

龙凤小学工会组织教师旅游安全协议书

本着放松心情、亲近自然、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龙凤小学工会应全体教师要求组织教师旅游活动。为了提高教师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教师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教师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与教师双方的责任,保证外出旅游的顺利进行。学校与教师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涧池镇龙凤小学

第一条: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集体旅游,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旅游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全部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得擅自离开集体,给集体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旅游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参加。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负责。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两负责人各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返回汉阴县城自动解除。我已经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涧池镇龙凤小学

旅游安全协议书
《旅游安全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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