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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13 18:01:50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经双方协商,对劳动合同作如下补充:

1: 员工每月基本工资人民币1300元,饭贴150元,营业员奖金提成按分班业绩计算,完成当月规定的平均指标的员工,按个人业绩2.5%提成,超出部分按3.%提成,没有完成指标,则按个人业绩的2%提成。总指标全额完成的,每位员工当月再奖励100元。

2:连续三个月销售排名第一的员工奖励人民币500元,连续六个月销售排名第一的员工,奖励人民币1000元。

3:实行个人实际销售排名(个人开单率)登记。月销售排名第一的员工,销售指标完成另行奖励人民币500元 ,销售指标未完成奖励人民币300元,月销售排名第二的员工销售指标完成另行奖励300元,销售指标未完成奖励人民币100元,月销售排名最后第一的员工,销售指标完成不罚款,销售指标为完成罚款人民币100元每位员工应做到当天销售自己当办登记,如发现未登记的员工,发现一次罚款20元,以此类推。

4:连续三个月销售排名最后一名的员工,公司经作自动离职处理。

5:如遇商场正式通知延班员工按每人每小时10元补贴眼半只24点以后的,当班员工每人补贴20交通费。

6;如因销售或其他原因,公司通知员工加班的,每班按60元补贴(包括饭贴)也可以报批调修 7: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的,按杭州市相关给定发放工资。法定节假日轮休的员工,不补贴加班工资。 8:按上海公司规定,每位员工每年需不定期到上海进行员工培训。

9:员工实行上下午翻班制,如有特殊情款需要调班,应提前向商场和公司提出申请,富商场和公司统一,方可调班。

10:厂房到货时,每位员工都应及时验收货品,并做好相关账目,如发现货品短缺、质量问题等,都应及时向公司和厂房汇报,以便尽早解决。如不及时汇报,于此造成损失,应有挡板员工进行赔偿。每天营业结束后,应及时做好相关报表传真厂方并发简讯通知当日营业额。

11:每天两班交接时,需点清货品,交接本登记并签字确认。如有货品短缺,应有挡板员工按厂房规定折扣赔偿。

12:每月月底盘存,有挡板员工盘点清楚教育店长核对确认,并传真厂房队长。

13:如员工休息日加班,按杭州大厦规定每人每月补贴307元。

14:新招员工,试用期按劳动合法执行使用契约基本工资家饭贴1050元,其它待遇与正式员工相同,公司不支持

15:店长每月补贴200元做账津贴,店长应尽责任:

(1):主动做好厂方到货时的登记和商场规定的验货工作,如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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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应当遵守如下劳动纪律:

1.1乙方出勤时间确定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中午12:00-2:00为午休时间。

1.2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体的岗位职责予以陈述):

2、乙方违反本补充协议第1条之出勤规定,如迟到或早退3次及以上、年累计迟到或早退达5次及以上、旷工或年累计旷工达5天及以上等情形均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并不承担补偿义务。

3、本补充协议作为双方之间劳动合同的补充,同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约定同劳动合同约定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4、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2014年7月15日

推荐第3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 动 合 同 补 充 条 款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

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乙方月工资调整为人民币元(其中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

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其他假期工资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数。基本工资之上的报酬,为岗位及综合能力所体现的回报,一岗一定,不作为其它保险福利的依据),上述工资均为税前工资。

3、保密义务:甲方的销售信息、采购信息、人事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规范、业务流程等)、

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资讯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无关人员。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对于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全部行为皆予以承认和接受,对于原劳动合同的履行无任何争议,且甲方已按原劳动合同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了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含加班工资)、奖金、保险、各类补贴等费用,乙方对此无异议。本协议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完善和补充,凡本协议与原劳动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其余仍遵照原劳动合同履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其他: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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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正楷)身份证号: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条款:

1、乙方承诺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离职证明、教育学历、个人简历、工作简历、婚姻及生

育状况、体检证明等)真实无误。乙方承诺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传染病及其它影响工作的病症,能正常工作。如乙方提供前述资料不真实或存在影响工作的健康状况,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在以下情况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记工资报酬,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1乙方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未达到严重程度,甲方根据规章制度进行的降职、降工资或留用查

看处罚的;

2.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对乙方进行调整工作岗位的;

2.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或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甲方对其

另行安排工作。

2.4在一个年度内,乙方经考核两次以上处于不合格状态或处团队未位的;

3、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为乙方的基本工资,乙方领取的实际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发

放绩效奖、工龄奖、加班工资、津贴等,乙方同意的社保交费基数为:元,乙方同意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元。

4、在签订劳动合同和协议时,乙方已仔细阅读了甲方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对规章制度内容没有异议

并愿意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5、以下行为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5.1在一年有效劳动合同期内,因违反规章制度被记过累计四次以上(含四次)或被处罚累计达二次以上

(含二次);

5.2无正常理由连续矿工时间超过3天,或者一年(按合同年度计算)累计矿工时间超过10天;

5.3未经甲方同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其它机构或个人提供服务而接受报酬的;

5.4因工作上的原因或态度问题被客户投诉三次以上;

5.5工作时消极怠工或与工作无关事情,经教育后不悔改的;

5.6在合同期内,有吸毒、斗殴、赌博等各种劣迹或有其它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人条例行为的:或被公安

机关拘留的,被判刑、劳教的;

5.7私自利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技术、客户等内部资料造成公司损失的或泄漏公司前述资料的;

5.8挑拨离间,散布流言蜚语,无事生非,有意制造上、下级之间、员工之间的矛盾,影响严重的;

5.9未经公司同意,从事第二职业的;

5.10为了个人得到钱物,有收取、索要“回扣”行为的;与客户私作交易、行赌,未经允许为客户提供私

人额外服务,收取费用的;

5.11在公司工作、生活场所所聚众闹事,煽动或参与殴斗事件,煽动或参与员工怠工、罢工的;

5.12损毁公司领导或公司声誉的;不服从上级指令及工作安排造成对上级管理权能影响或造成公司损失

的;

5.13偷盗客户或员工钱物、捡拾客户或员工财务不上交,隐瞒并占有该钱物的;

6、以下行为属于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甲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严重失职是指: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害。

营私舞弊是指:因图谋私利而玩弄欺骗手段做损害用人单位的事或做违反用人单位纪律的事。

重大损害是指: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达到一千以上或用人单位管理的损害或给用人单位声誉上的损害。

6.1、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他人、自己伤亡或设备损坏及公司损失的;

6.2、故意造成公司财产浪费或损失在伍佰元以上的;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公司财产浪费或损失一千元以上的;

6.3、收取回扣500以上的;

6.4、泄漏公司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或造成客户流失或不良影响的。

6.5、捏造并散播虚假事实,影响用人单位声誉的。

7、存在以下情形时,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7.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同达成协商的。

7.2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7.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剪人员的;

7.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严重亏损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7.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不服从安排的;

7.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甲方对其另行安排工作不服从的。

7.7乙方违反规章制度虽未达到严重程度,但违反规章制度次数达到三次以上的,或在一个年度内,乙方经考核两次以上处于团队未位的;

8、合同期期届满,乙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7日提出书面申请,否者,视为乙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9、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办理关系调动所支付的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损失不能计算或难以计算时以乙方一个月工资数额计)

10乙方离职时,应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部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油乙方承担。

11乙方认可联系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该地址为甲方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乙方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者甲方送达到乙方地址文书视为送达。

本协议是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在签订补充协议时,乙方已仔细阅读并理解了本协议的条款内容,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姓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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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派 遣 单 位)唐山市人才派遣中心

乙方(被派遣人员)

填写说明

1、填写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时,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摁手印,不得由他人代签。

补充协议

甲方:唐山市人才派遣中心乙方:

法定代表人:陈瑞强身份证号:

地址:唐山市西山道65号住址:

邮编:063000邮编:

联系电话:0315-2313981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乙方声明:

1、乙方声明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有关身份、学历、资历、职称(职务)、党团关系、婚姻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均是合法的,有效的,本人对上述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2、乙方声明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的家庭住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电话)均为真实有效,如上述发生变化或更改,乙方于3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声明人签字:

第一条 乙方待遇

1、乙方的劳动报酬(工资),按用工单位的考勤和计酬办法及岗位标准执行。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用工单位当地规定的①养老保险、②工伤保险、③失业保险、④医疗保险(执行6个月等待期)、⑤生育保险、⑥住房公积金待遇;(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原有各项保险关系转移至甲方办理接续手续,在用工单位及时足额缴纳相关保险费用的前提下,方可享受各项保险待遇,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说明具体原因:)

3、乙方工作中的工作时间、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等待遇按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4、鉴于人才派遣工作的性质,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地点、岗位、内容、时间等标准由用工单位根据签约时乙方的个人实际情况及用工单位工作岗位的要求确定,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的个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患病、工伤 或职业病、乙方怀孕等情况,由用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安排乙方待岗,乙方的薪酬(工资)会相应调整;待岗期间,乙方享受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及国家、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乙方理解并接受本条约定内容。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责任,负责乙方的人事档案关系、薪酬(工资){是□否□代发}、社会保险、(劳动)聘用合同、计划生育等劳动现场工作以外的管理工作。

2、甲方按法律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事宜。

3、乙方如实告知甲方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基本情况,保证所提供个人有关证件等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如乙方从事的是特种工作岗位的,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再签订劳动合同。

5、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向甲方提交缴纳社会保险等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学历证书和健康证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滞纳金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认真遵守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规则及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岗位工作,尽职尽责。

7、乙方欲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 天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或甲方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

3、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或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未经甲方允许,与用工单位或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因战争、地震、火灾、重大疾病流行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7、因乙方提供假信息和材料、或隐瞒重大疾病史、或隐瞒不适合到用工单位工作的背景及其他重要情况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或经济补偿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鉴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质,因用工单位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整顿、或企业改制、分立、合并、解散或其他法定事由等原因退回甲方的,本合同终止。

(四)鉴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质,因用工单位发生生产经营发生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等原因需退回甲方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乙方接到用工单位合同解聘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到唐山市人派遣中心办理合同解除手续,如乙方未按时到甲方办理解聘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应承担保守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用工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保障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用工单位的利益和社会声誉。

第五条乙方遇工伤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甲方或用工单位,甲方按法律规定予以办理工伤认定;乙方因未按生产操作规定进行操作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甲方有权根据损失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中“用工单位”是指与甲方形成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他组织。

第七条 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续签的,应在甲方与用工单位续签人才派遣协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续签劳动合同。

第九条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充分了解并熟知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人才派遣协议》内容和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并承诺遵守执行。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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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补充协议

甲方:四川九彩文化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因甲方注册地在四川巴中,乙方在甲方的办事处成都任职,乙方的社会保险关系也在成都,如果将保险转入巴中,对今后因工作变动而产生的保险转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现根据乙方要求,甲方每月将按成都市最低社会保险,其中甲方应承担80%的社会保险费部分在乙方工资中予以支付,甲方不另行为乙方购保社会保险,因此而产生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不再追纠甲方的责任。

此协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四川九彩文化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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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乙方的出勤日基本工资不低于30.00元(含加班加点费),按月支付;乙方的奖金及其它各项补贴视企业实际效益在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任务时暂定;技工不低于合日收入20.00元;普工不低于合日收入10.00元,此收入部分约定于来年春节前30日内一次性结清。

双方约定: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农村大忙或学生开学等为由再行索要费用或擅自离岗,违者按甲方规章处罚。

双方约定:如发生劳动争议,乙方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得以游行、示威、静坐或围攻等其它极端手段处理,如有发生,相关经济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二、甲、乙双方关于其它方面的约定

乙方自愿要求甲方将养老、失业、大病统筹等国家规定的保险费用中应由企业缴纳的部分作为工资的一部分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向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因乙方未自行办理的责任由乙方本人自负。

乙方必须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如患有慢性病、心脑血管疾病、传染病、癫痫病、精神病及其它不能从事体力劳动的疾病不得参加甲方招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如有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所签劳动合同无效,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根据甲方需要,无需同乙方协商,乙方可被调往甲方的另一部门或项目,报酬支付形式及工作时间执行本合同相应条款。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赔偿金为2000~5000元。

构成劳动合同的附件有:本补充协议;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甲方(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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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现就原合同内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甲乙双方原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现调整为:从原合同签订之日至乙方达退休年龄。

2、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按原主合同及两份约定事项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不作任何变动。

3、补充协议签订之前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原合同《约定事项》的

第4条、第5条以及《劳动合同约定事项》的第6条即作废。

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做一个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补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及任意第三方的行为,如果乙方违背,甲方将按公司相关规定采取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情节严重者通过相应司法途径解决。

5、补充协议和原合同有同等效力,原合同条款和补充协议约定事项不一致的,按补充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补充协议

甲方;云南楚雄仁恒化肥有限公司

乙方:云南省烟草楚雄州烟草公司委托安置个人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甲方与云南烟草楚雄州烟草公司签订的《委托安置协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云南省劳动合同书》、《约定事项》及《劳动合同约定事项》,经协商一致,在上述合同条款及相应约定事项基础上,补充以下协议:

一、取消《约定事项》中的第3条款。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甲方及云南烟草楚雄州烟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甲方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

2 013年月日

乙方;

2 01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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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导购员适用)

甲方: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双方自愿在《劳动合同》基础上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依据甲方相关考核制度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奖金、津贴、补贴不构成工资,法律规定构成的项目除外;

2、乙方在签署劳动合同时,甲方已经将所有的系列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交由乙方阅读,乙方已经阅读完毕,并接受制度约束、考核,甲方对此不再要求乙方另行签署文件确认本事项。

3、鉴于甲乙双方初次合作,因此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岗位及地点为甲方依据乙方自荐后的初步决定,乙方同意甲方可在后期的工作中就乙方的工作能力和甲方的发展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地点进行调整,乙方接受调整,甲方调整以上内容不构成违约,不需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本条款适用于甲乙双方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天,或在甲方对其工作岗位地点调整后3天未到岗的,视为乙方已经向甲方申请辞职,且甲方同意乙方辞职,甲方将不再保留乙方的工作岗位、社保等,因乙方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如乙方在聘用期限内任何3个月或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的,则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职务、薪资进行调整,直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因此构成甲方违约或承担任何补偿金、赔偿金。1

6、乙方任何截留甲方物质、款项的行为均构成严重违反甲方公司制度,甲方可依法要求乙方返还、赔偿损失并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职责、地点、职务、薪资进行调整,直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因此构成甲方违约或承担任何补偿金、赔偿金。

7、乙方被甲方合作对象书面投诉到达或超过3次的,则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职务、薪资进行调整,直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因此构成甲方违约或需承担任何补偿金、赔偿金。

8、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甲方每月依法发放乙方上月劳动报酬,如乙方对上月劳动报酬有异议,则应在收到劳动报酬后3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异议书》,逾期未提出的,则甲方已经向乙方全额发放上月乙方应得之劳动报酬,且乙方已经全额收取。

9、本补充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有效补充,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补充协议有效期与劳动合同有效期一致。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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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动 合 同 补 充 条 款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日)终止,为期年。

二、工作岗位:乙方的职衔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

三、工资薪酬:

1、乙方工资按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2、乙方的试用期薪酬为人民币元/月;转正期的工资构成分为:月基本工资、津贴及现场补贴。总额元/月。

工资组成为: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月,岗位津贴为:元/月,技能津贴元/月,现场补贴为:通讯补贴元/月,交通补贴元/月,伙食补贴元/月(其中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其他假期工资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数。基本工资之上的报酬,为岗位及综合能力所体现的回报,一岗一定,不作为其它保险福利的依据),上述工资均为税前工资。

四、保密义务:

甲方的销售信息、采购信息、人事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规范、业务流程等)、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资讯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无关人员。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对于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全部行为皆予以承认和接受,对于原劳动合同的履行无任何争议,且甲方已按原劳动合同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了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含加班工资)、奖金、保险、各类补贴等费用,乙方对此无异议。本协议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完善和补充,凡本协议与原劳动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其余仍遵照原劳动合同履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其他

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11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被聘用人)

甲、乙双方本着权利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在此前签定的劳动合同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根据公司每年经营的效益以及工作需要等,可以对乙方的工资

或岗位做相应的浮动及调整或调换工作地点;

(二)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因个人身体或其他合理的原因可以申请辞职,但

需给予甲方足够的安排接替人员的准备期和对接替人员的培训期,待接替人员符合接替条件时,乙方才可以办理辞职手续(含辞职审计),准备期将不少于30日内;

(三)乙方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甲方有权采取辞退或开除措施,并有权

按公司制度对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四)乙方如果在任职期间发生徇私舞弊、行贿、受贿、在外兼职等情况,

甲方有权开除或者辞退乙方,并追究赔偿损失和其他法律责任;

(五)乙方泄漏公司保密文件或信息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有关责任

与赔偿;

(六)乙方其他违约造成甲方的各项经济与名誉损失,由甲方依照管理制

度追究赔偿损失和其他法律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必须遵守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在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提出辞职。如果无故提出辞职则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和甲方为培养乙方的工作技能而支出费用。

三、乙方辞职审批完毕在继任者到岗后,应对继任者的工作进行相关的引

导,确保工作交接顺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就工作事务(包括资料和信息等)有任何保留。否则视为交接未完成,按擅自辞职处理。

辞职手续未办理完毕,甲方有权保留员工档案以及当月工资报酬。逾期半个月未交接,甲方有权以法律手段追究相关损失与责任。

四、乙方确认,本协议签定时已经对甲方于此前制定的公司管理制度做了

充分了解。同时,对公司今后制定的新的管理制度,在甲方以文本的方式在公司内部传阅后既视为向乙方送达,甲方可以不再另行单独向乙方送达。

五、为确保因工作需要对乙方的送达及时准确,乙方确认,送达形式为会

议通知学习或文件发各部门接收部门自行学习或公司公告通知。如果此类内容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承担通知不达的法律后果。

六、本补充合同与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第12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动用工合同》附加协议书

甲方:注册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及西安市的有关劳动政策及法规,于年月日订立了劳动用工合同,在此基础上,鉴于公司行业经营特殊性,就《劳动用工合同》中未能明确约定的有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关劳动关系事宜,经双方充分在公平、公正与公开的氛围下经沟通、协商一致同意,现就相关问题补充约定达成如下共识,愿共同遵守:

1.工作业绩规定

1.1 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根据阶段性经营管理需要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职位、工作地点的组织决定。

1.2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作业绩考核,并通过公司内部程序将考核的结果给予相应的职位和待遇,甲方可以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晋升、加薪等奖励或降职、降薪等处分,违反公司规定者依据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处理。

1.3营销员在推广时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资料、货源情报、产销策略、将手中客户源转让谋私利等技术和经营信息,乙方愿意承担相当于本人在公司任职最近12个月或离职前12月的月平均收入的6倍的补偿金。

1.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由此乙方获得相关资格证书或其他证书,证书所 有权属公司所有,公司有权使用三年(从获得证书之日起计算);乙方获得相关证书之后,未满三 年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及相关费用并且必须承担甲方经济损失, 其损失标准培训费用的10倍。.

1.5营销人员在占用公司资源情况下,取得卓越业绩者并依此作为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来要挟公司者,并且有充分的佐证证实者,乙方自愿放弃本次业绩提成及佣金。而对公司造成直接利益损失者,公司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同等的提成金额。

2.重申保密规定

2.1下列内容属于甲方商业秘密范围,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2.1.1 乙方从甲方获知已经或将要用于(包括未公开的)行业或业务中的技术信息与经营、管理1

信息。

2.1.2 甲方的业务模式、操作流程以及与业务、管理有关的合同、客户信息、管理制度、表 格、工作标准、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业务相关资料。

2.1.3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1.4 乙方不得打听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1.5不使他人获得、使用这些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 密的员工离开企业;保证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订的相关制度与规章,认真执行保密措 施;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有责任向甲方报告;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 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不得带离甲方 或泄漏给第三方。

2.1.6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含有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商业秘密的产品,如乙方 为了谋利,而利用甲方论文、文章、评定产品成果、职称等需要在有限范围内进行同类产品 营销活动时,应先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书。

2.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经包含了保密费用,员工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得以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

3.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3.1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公司已发布或今后将发布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规定标准、流程及权限操作执行,不越权或违反流程处理任何事情;乙方有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行为 的,须接受公司内部各项制度、流程配套考核办法考核,甲方视其严重程度有权无条件解除 乙方劳动关系,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损失等额赔偿责任。

3.2 乙方是否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处理事项的依据,除留有乙方签名的书面依据及其他证明是 乙方所为的有效证据外,还包括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记录。乙方有义务保护 其各系统中使用的用户密码,如有密码泄露等原因至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统中处理相关事 务的,则其责任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

3.3 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忠于甲方公司,维护甲方利益,始终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不得收受业务单位或结算人员的礼品、钱财,不得发生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无论收受金额大小,全年各类奖全部取消,同时甲方公司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3.4在任职期限内或《保密协议》期限内,非经公司同意,不得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 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担任任何职务,包括入股、合伙经营、担任董事、监事、代理人、顾问等职;已经甲方发现,并且具有佐证者,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乙方当年销售额10倍给予甲方弥补其经济损失,同时甲方保留其民事诉讼权益。

4.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4.1 除《劳动用工合同》、《公司人事规章制度》中约定的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 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⑴乙方在职期间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或者相近的单位从事第二职业的,同时依据3款3.4 条处理。

⑵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职位、岗位、工作地点,乙方不服从甲方公司 调动或安排的。

⑶《劳动合同法》及西安市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⑷甲方根据上述情形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的,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

4.2 《劳动用工合同》终止的,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4.3 乙方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主动提出辞职的,均需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严格按照 甲方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办理的有关离职的其他各项手续。经甲方确认完成移交手续,方可 结清工资,乙方若移交不完整而离职的,甲方有权不予发放剩余未结算所有工资,因此造成 甲方损失的,且乙方未结算工资不足以赔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必要时提起民事 诉讼赔偿责任违约金计算标准为:(90天-乙方当期实际工作天数)×乙方日标准薪酬(工资 总额/21)

5.违约责任

5.1 乙方应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及合同或协议期满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乙方若泄露甲方商 业秘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资收入(按劳动合同存续 期间的平均年薪,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解除与乙方的 聘用关系。

5.2 乙方单方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的,应当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必要时透过适当的媒介进 行公示,并提起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⑴ 甲方招聘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⑵ 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各项培训费用。

⑶ 甲方出资配备的相关设备以及各种用具器材等。

⑷ 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用、仲裁费用。

6.免责申明

6.1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之日起,即承诺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用工合同》 并没有续约,今后若有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6.2乙方愿意接受财务、营销部、办公室等各部门的审计和稽查,如发现违规,愿意接受处罚, 如违反法律法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本协议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承诺与保证,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果其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应承担与之相应的赔偿责任。

8.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有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法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贰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址:

第13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政策及法规,于年月日订立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就《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劳动关系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工作考核的相关规定

1、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根据管理需要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职位、工作地点的决定。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作成绩考评,并通过考评结果给予相应的职位和待遇,甲方可以根据考评结果对乙方进行晋升、加薪等奖励或降职、降薪、调岗等处分,甲方可以根据考评结果终止和乙方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双方的义务

乙方应明确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具体职责,明确对该岗位的工作的具体要求。附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表。

三、保密条款

1、下列内容属于甲方商业秘密范围,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2、乙方从甲方获知已经或将要用于(包括未公开的)行业或

业务中的项目信息、技术信息及经营、管理信息。

3、甲方的业务模式、操作流程以及与业务、管理有关的合

同、客户信息、管理制度、表格、工作标准、采购资料、定价

政策、财务资料等业务相关资料。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

的事项。

5、乙方不得打听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

密。

6、乙方不得允许或协助任何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使用

甲方的商业秘密。

7、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销毁、修改

甲方的技术资料,包括电脑资料、档案、程序等有商业价值的

资料,不得携带上述资料外出使用或保管。

8、乙方离职时应当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资产,包括记载着

甲方上述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

9、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

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10、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经包含了保密费用,

员工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得以任何额外补偿为

条件。

四、公司制度执行

1、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公司已发布或今后将发布的规章制

度,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规定标准、流程及权限操作执行,不

越权或违反流程处理事情;乙方有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行为

的,须接受各项制度、流程配套考核办法考核,甲方视其严重

程度有权无条件解除乙方劳动关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

方应负赔偿责任。

2、本协议所指的制度流程的发布形可以是书面形式发布,

也可以是甲方公司信息办公系统(例如OA办公系统)发布的,

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类制度流程、技术类制度流程、资金类制

度流程、行政类制度流程、人力资源类制度流程、生产类制度

流程、业务类制度流程及其他制度流程等。

3、乙方是否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处理事项的依据,除留有

乙方签名的书面依据及其他证明是乙方所为的有效证据外,还

包括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统(包括不限于现有办公系统、

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及今后建立并使用的其它信息系统)中的处

理记录。乙方有义务保护其各系统中使用的用户密码,如有密

码泄露等原因至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统中处理相关事务的,

则其责任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忠于甲方公司,维护甲方利

益,始终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不得收受相关单

位的礼品、钱财,不得发生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无论收受金

额大小,乙方的所有奖金奖励部取消,因此造成甲方公司损失

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除《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

2、乙方在职期间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或者相近的单位

从事第二职业的。

3、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职位、岗位、工作地点,乙方不服从甲方公司调动或安排的。

4、甲方根据本协议中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向

乙方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三) 乙方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主动提出辞职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要求办理的有关离职的其他各项手续。保证积极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职务持有或保管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书面或电子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资料、设施设备、钥匙、公司印章、备用金等),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正式办理离职手续,乙方若移交不完整而离职的,甲方有权不予发放剩余未结算所有工资,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且乙方未结算工资不足以赔付甲方损失的,

乙方应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合同期间内及合同期满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乙方若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资收入(按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平均年薪,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且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若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前述违约金不足偿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2、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甲方实际损失,赔偿金额视甲方实际损失评估后确定,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⑴ 甲方招聘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⑵ 甲方为乙方支付的专业培训费用。

⑶ 甲方出资配备的相关设备以及各种用具器材等。

⑷ 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用、仲裁费用。

七、免责申明

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即承诺与原单位

已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续约,今后若有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处罚与赔偿

1、甲方根据公司的奖惩制度的规定,可以给予乙方警告、能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降级、辞退等形式的处罚。

2、乙方违反甲方公司规章制度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九、甲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经充分了解本补充协议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十、本补充协议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第14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 动 合 同 补 充 条 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及经济补偿、赔偿责任。

2、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乙方月工资为人民币元(其中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其他假期工资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数。基本工资之上的报酬,为岗位及综合能力所体现的回报,一岗一定,不作为其它保险福利的依据),试用期工资为元,上述工资均为税前工资。

3、保密义务:甲方的销售信息、采购信息、人事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规范、业务流程等)、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资讯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无关人员。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4.1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引进、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甲、乙双方签订专项培训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

4.2劳动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办理录用和社会保险手续的有关资料、证明的,甲方可视作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视作乙方主动放弃其应享有的保险福利待遇。

4.3劳动合同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于甲方的虚假资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第15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绩效或岗位技能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晋升、加薪的奖励和进行撤职、降级、降薪等的处分。

2、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乙方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包括:基本工资、全勤奖、住房补贴。、绩效奖金、技能补贴、周六加班工资,其中基本工资为1240元),上述工资均为税前工资。

3、劳动合同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于甲方的虚假资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4、乙方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主动提出辞职的,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要求办理的离职手续,保证积极配合移交工作,乙方若移交不完整而离职的,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乙方在申请离职后,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销毁、修改甲方的文件资料,包括电脑资料、档案等有商业价值的资料。

6、乙方属于自离的,甲方不给予乙方当月全勤奖并扣除乙方旷工工资。(乙方有三天以上包含三天不出勤记录的属于旷工三天自离。)

7、免责申明: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即承诺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今后若有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8、乙方确认甲方已将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公示给乙方,乙方已经熟知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并愿意遵守甲方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

9、乙方确认甲方告知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他情况。

10、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外出培训申请表》或《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在服务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

11、乙方郑重声明提供给甲方的通讯地址真实有效,承诺如有变动将于5日内将新的通讯地址书面通知甲方,并自愿承担因通讯地址不实,造成文件无法送达的不利后果,乙方确认通讯地址为:

12、甲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经充分了解本补充协议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13、本补充协议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第16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安徽省、合肥市的有关劳动政策及法规,于

日订立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就《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劳动关系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1、工作考核的相关规定

1.1 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职位、工作地点的决定。

1.2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作成绩考评,并通过考评结果给予相应的职位和待遇,甲方可以根据考评结果是否对乙方进行晋升、加薪等奖励或降职、降薪等处分。

2、保密条款

2.1 下列内容属于甲方商业秘密范围,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2.1.1 乙方从甲方获知已经或将要用于(包括未公开的)行业或业务中的技术信息与经营、管理信息。

2.1.2 甲方的业务模式、操作流程以及与业务、管理有关的合同、客户信息、管理制度、表格、工作标准、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业务相关资料。

2.1.3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1.4 乙方不得打听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经包含了保密费用,员工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得以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

3、公司制度执行

3.1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公司已发布或今后将发布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规定标准、流程及权限操作执行,不越权或违反流程处理任何事情;乙方有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行为的,须接受各项制度、流程配套考核办法考核,甲方视其严重程度有权无条件解除乙方劳动关系,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2 乙方是否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处理事项的依据,除留有乙方签名的书面依据及其他证明是乙方所为的有效证据外,还包括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记录。乙方有义务保护其各系统中使用的用户密码,如有密码泄露等原因至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统中处理相关事务的,则其责任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

3.3 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忠于甲方公司,维护甲方利益,始终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不得收受业务单位或结算人员的礼品、钱财,不得发生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无论收受金额大小,乙方的月度奖金、年终奖全部取消,同时甲方公司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4、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4.1 除《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⑴ 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

⑵ 乙方在职期间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或者相近的单位从事第二职业的。

⑶ 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职位、岗位、工作地点,乙方不服从甲方公司调动或安排的。

⑷ 甲方根据上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

4.2 《劳动合同》终止的,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4.3 乙方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主动提出辞职的,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办理的有关离职的其他各项手续。保证积极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职务持有或保管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书面或电子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资料、设施设备、钥匙、公司印章、备用金等),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正式办理离职手续,乙方若移交不完整而离职的,甲方有权不予发放剩余未结算所有工资,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且乙方未结算工资不足以赔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违约责任

5.1 乙方应在合同期间内及合同期满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乙方若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资收入(按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平均年薪,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5.2 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⑴ 甲方招聘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⑵ 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各项培训费用。

⑶ 甲方出资配备的相关设备以及各种用具器材等。 ⑷ 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用、仲裁费用。

6、免责申明

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即承诺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续约,今后若有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7、处罚与赔偿

7.1 甲方根据公司的奖惩制度的规定,可以给予乙方警告、能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降级、辞退等形式的处罚。

7.2 乙方违反甲方公司规章制度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8、甲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经充分了解本补充协议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9、本补充协议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第17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书补充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补充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能力、工作表现,合理调整乙方岗位及劳动报酬,若乙方不同意调整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期届满前乙方主动提出不再续约的,或者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提出辞职的,均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制度的要求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乙方应积极配合移交工作及乙方使用保管的公司财物,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工资,乙方未完成工作移交的,甲方有权不予发放剩余未结算工资。

三、自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乙方承诺与其他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今后与其他单位发生劳资纠纷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处罚与赔偿

1、工作期间若乙方违反甲方公司制度的,甲方可依据制度给予乙方警告、记过、记大过、换岗、免职、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等形式的处罚。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公司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已经充分了解制度的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

2、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录用资料和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乙方提供虚假录用资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六、本补充协议是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已经充分了解本补充协议的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

七、本补充协议所约定内容与《劳动合同》所约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涉及事项,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八、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终止。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18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秘密法》的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共同遵守所列如下条款:

1、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乙方对本职岗位的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2、乙方参加保密教育培训,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掌握保密知识和技能。

3、乙方要熟悉与本职岗位保密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4、乙方要开展保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脱密期管理。脱密期内乙方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及外商独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驻华)机构、组织、人员及外商独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其他服务。

6、乙方发现泄密隐患和泄密事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保密管理办公室报告。

7、乙方因私出国(境)必须遵守甲方的审批制度,因私出国(境)证件由甲方集中保管。

8、乙方对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应当严格保密,不得私自保留、复印或提供给他人,也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未经甲方允许的第三方透露;如乙方违反此项之规定,甲方可以依据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及本协议,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9、乙方因履行保密职责导致个人利益受到损害,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保密津贴。

10、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私自携带涉密载体外出。

11、乙方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存储国家秘密信息。

12、乙方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内容的著作和论文。

13、乙方因违法甲方保密制度,甲方有权无条件的将乙方调离涉密岗位或给予辞退等处罚。

14、乙方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职责,甲方优先给予乙方评选先进个人的机会等奖励。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9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基于已经成立的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条款,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一、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的责任:

1、如果乙方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如:学历证书、学习成绩、工作履历表及工作业绩等),甲方有权力立即辞退乙方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经济损失: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应保证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劳动法律纠纷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从事兼职活动,否则,

3、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泄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及商业数据和公司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如乙方违反,甲方有权力立即辞退乙方并不作任何补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由于违反本条而给甲方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4、乙方在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提出辞职并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离职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乙方擅自离职三个月内甲方付给乙方的平均月薪收入乘以未服务满的合同期限及计算(以月为准)。同时甲方保留对聘用该乙方员工的用人单位追究由于乙方擅自离职而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所应承担的连带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同意执行甲方指定的工资方案。

2、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单位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服从按新岗位的工资标准领取工资,对不服从甲方对乙方新的岗位及工资标准安排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3、乙方任职岗位为销售类的,连续三个月达不成至少一台整机销售,甲方有权视乙方的工作表现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外人事兼职活动,否则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5、乙方违反下列行为的,均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 员工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打扑克、麻将、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事宜者; 2) 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截留、挪用、私分公司资金、应收客户款项及其它财物; 3) 利用职务之便,如公司采购中(包括办公用品采购、车辆维修、保险购买等),向他人索取回扣,或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

4) 假公济私,利用公司资产、客户资源、供货渠道、信息渠道,以出卖信息或“干私活”方式为自己谋取个人利益。“干私活”是指:私自向客户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收取费用;私自向客户销售零配件,牟取利益;将销售机会(包括整机销售、维修服务销售、零配件销售)介绍给公司外的第三人,从中提取中介费;

5) 与客户里应外合,外抬内压,联合向公司压价,牟取不正当利益;私下与客户联合谎报维修,骗取公司零配件;

6) 涂改、伪造公司合同、文件及其它资料,损害公司利益或牟取不正当利益 7) 在职期间,假公济私,利用公司资产、客户资源、供货渠道、信息渠道,以出卖信息或“干私活”方式为自己谋取个人利益。“干私活”是指:私自向客户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收取费用;私自向客户销售零配件,牟取利益;将销售机会(包括整机销售、维修服务销售、零配件销售)介绍给公司外的第三人,从中提取中介费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出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三、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培训协议》 2.《保密协议》

3.本合同与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年限不一致时,以约定时间最长的服务年限为准。

四、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代理人签字、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 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0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政策及法规,于

日订立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就《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劳动关系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该岗位的月薪总额在试用为税前RMB

,转正后为税前RMB

,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公司每月代扣。

二、薪资调整及年终奖金的发放的依据为公司的业绩和个人表现。

三、公司按照辽宁政府的要求缴纳社会保障金,其中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四、每年均可享受 5天的带薪年休假。通常情况下,该年休假次年休完,过期作废。

五、甲方有权要求于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签署包含竞业禁止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条款的协议,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签署。

六、以下情况,甲方将会直接将乙方辞退:

a) 在办理入职手续或工作工程中有欺骗公司的行为发生;

b) 不能严格遵循有关保密,竞业禁止和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的员工协议;

c)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构成辞退的[参照劳动合同、《员工手册》以及公司其它具体规章制度的规定],如探听或试图探听他人工资或倾听他人诉说本人或他人工资;

七、试用期间如有一方不适合此职位提出离职或辞退,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转正后若乙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并得到甲方批准。甲方有权在提前通知期内将您调离原职位。

九、甲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经充分了解本补充协议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十、本补充协议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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