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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读后感.(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1-05 08:34:51 来源: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风流去 读后感

风流去 读后感

“三千年来浪淘尽,一声叹息风流去”,这是鲍鹏山老师的著作《风流去》封面上的两句诗,翻开中国古代厚重的历史册页,你确实会不由自主的发出一声叹息,不论是忠臣烈士还是奸诈小人,留下的只不过是一纸泛黄的记录,风流去 读后感。而在鲍鹏山老师的著作中,他笔下的那些历史人物,却好像是超越了时空,活生生地站在我们面前,他们的所作所为也历历在目,如亲眼所见。

“认识”鲍鹏山老师是看他在中央电视台的《百家讲坛》节目里,他在主讲《新说水浒之鲁智深》,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在鲍鹏山老师斯文外表下藏着的是无尽的激-情。后来就在网上购买了他的一本作品《风流去》。细读这一篇篇鲍老师蕴藉深情的文章,感觉到他的每一篇文章都化合古今,干净纯粹,尖锐犀利,幽默风趣,让我从中照见自己的生活,窥见自己的影子,惊悚自己的命运。

在书中,我看见了睿智的老子,固执的孔子,骄傲的孟子,勇悍的墨子,偏激的屈原……,但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一些在历史上享有显赫名声的人物,原来只是沽名钓誉之徒,他们的声誉只是人们为了某种需要而强加在他们身上的,而我们现在看到的就是这些被人们刻意扭曲了历史。

司马相如,一个文字技巧超群的纯作家,相信我们大多数人并没有读过他的作品,但对这个人绝对有所认识,因为他和卓文君的“爱情故事”是被当作风流佳话来传颂的,有些时候更被当作所谓的冲破封建礼教的自由婚姻的第一个典范。但鲍老师为我们揭开了司马相如的面纱,原来司马相如只是垂涎卓文君的美貌,更垂涎他父亲卓王孙的财产,于是和他的好朋友王县令精心策划了一个骗局,最终目标是谋夺卓王孙的财产,读后感《风流去 读后感》。 为爱私奔只是谋夺财产的一个手段,可怜的文君小姐只是这个骗子手中的一颗棋子。小时候读到文君当炉卖酒的故事,有些奇怪司马相如和她已经回成都了,为什么又回到临邛来开酒店呢?要开酒店,在成都开岂不是更能赚钱吗?现在知道了,这其实是敲诈卓王孙钱财的一个无赖策略:你不给钱我,就让你的女儿抛头露面,就让你难堪。当然,他的目的最后还是达到了,因为卓王孙的脸皮没有这么厚,只有乖乖认输,把三分之一的财产分了给他。司马相如钱一到手,立马结束营业,回成都去做富翁了。所以,鲍老师称司马相如是“A playboy”。

孔融,一个天下知名的人,孔子的后代,在他生活的时代已经很出名了,往后更被后人不断给他戴上道德光环,让他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人物,他的“孔融让梨”故事是被当作德育典范来向小孩子讲述的。可是,鲍老师通过对历史材料的研究和分析,却告诉我们另一个孔融的形象:这是一个志大才疏的人物,自命不凡却毫无实干能力,自负才高却始终在二流境界徘徊,但他却凭着不凡的出身,出位的言行赢得了当时的名声和后世的赞誉。孔融在当地方官时(北海相),弄得当地政治崩坏,盗贼四起,而他收拾不了就一走了之,连老婆孩子都不管了(“弃郡而逃,仅以身免”),不过他有一件事倒比张飞厉害,张飞只是用柳条打督邮,还被刘备骂了,而孔融可以一天之内杀掉五个他认为该杀的督邮,也没什么麻烦事。他以孔子的继承人自居,但却说出严重违背儒家孝道的言论:说父亲是为了满足情欲才生下孩子,并没有什么亲情可言;而母亲只是一个装着孩子的容器,一旦分离,则二者毫不相关。(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这真是不孝之极!难怪曹操会把它列作杀孔融的理由之一。孔融因为让梨,骂曹操,最后被曹操杀掉。然后扬名于当代后世。与他一样的还有他的朋友祢衡,不过这个祢衡比孔融还要差劲,他连“让梨”都没有,只有骂人,不单骂曹操,什么人都骂,结果被黄祖杀掉,但也因为骂过曹操而成名了。

通过鲍老师的解读,你会发现我们所受的历史教育是经过精心剪辑的片段,并不是全貌,更没有教会我们分析历史事件的方法,因此我们所接触的历史是扭曲的历史,许多历史人物是人为另外包装过虚假形象。

推荐第2篇:风之王读后感

风之王读后感

(一):

这天,我慢慢的合上了《风之王》这本书,可我的脑海里还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细节。我想,阿格巴为了证明闪的血统,付出那么多,值不值得?但是他成功了,让闪成为了风之王,真正的风之王。

但是这背后,他又经历了多少磨难呢?从闪一出生,就多灾多难,因为他胸前的麦穗纹是不详的预兆,所以总管要杀了闪。又因闪跑的快,才勉强将它留下。但它被选去法国的途中又忍饥挨饿,所以到法国时已骨瘦如柴,变沦为一个拉车的马,挨打受骂,遭人白眼,因为这样,闪成了很卑微的工作马。

最后,命运出现了转机,闪的儿子板子在一次奔跑中奔跑如飞,让闪证明了它的血统,闪的命运再次出现了转机,它的儿子板子、凯德、帝王在一次次比赛中傲视群冀,一次又一次摘得桂冠,板子还赢得了赛马最高奖女王奖杯。闪成为了风之王,真正的风之王。

这是一匹马的传奇。它告诉我,什么是都要坚持到底,只要坚持到底,无论结果如何,你总会成功的。

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偶与忍辱重任的故事,者也是一个卧薪尝胆,用‘‘血液来证明自己血统的故事’’。这故事的主角不是人,而是以匹马。

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说,一匹小马出生了一生下来就命运多么不幸。它身上的命运符纹,分别代表着吉兆和凶兆-胸部的麦穗纹,证明它的一生会很不幸;右后腿上的白色斑点,证明它长大后将是一匹快如疾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厮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一再捉弄它,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口。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哑巴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言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为了这庄严地许诺,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最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是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这种对信念的执着,将使我们热泪盈盈。

风之王读后感

(三):

呜呜这个寒假太无聊啦,但是老师推荐我们读了两本书,分别是《风之王》和《我要做好孩子》,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本是《风之王》主要资料就应是这样吧:

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说。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一再捉弄它,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许诺,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最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不离不弃也就是永不放下的意思,在文中表示阿格巴与闪亲如父子,互相鼓励的品质。所谓不离不弃不就是不离和不弃这两个词语组成的吗?是啊,也许今年那个卑鄙(baby不算太小)让我把这个词理解的饿更加透彻一些吧!

呼呼,自从我那该死的妹妹来这儿以后我真是叫苦连天啊!每一天叫我陪她玩游戏,无非就是一些老鹰捉小鸡丢手绢之类的,小孩子可能就只能想到这些吧,诶。最后出来了,妈妈叫我把妹妹也带出来(再次崩溃)没办法,我一路逛来逛去,遇到了偶的好友应佳丽,还有张攀鑫嗨,在干吗?到处走走,你呢?诺,你看,我妈妈叫我把我的妹妹带出来逛逛。那我们一齐走吧。我正烦着呢,我妹妹她从来不和不认识的人玩(真保守),这不三个人一路走来她一句话都没说,诶~我对他们说起来:我的这个妹妹她不太会说话,而且也不会和不认识的陌生人玩的,而且她很坏哦。是吗?我看她挺乖的呀。呵,这只是表面现象,等到家里,有你好看的了!她一向看着我们亲爱的大地妈妈,盯盯@#¥%!@#¥%而我和他们两个人嘻嘻哈哈一向聊了一路好像根本没有顾及到她。无聊啊~平时人多得要命这天咋就这么无聊呢?我们快把整个西区饶了一大圈你说,丁丁我们去哪里玩呢?不晓得,别问我。姐姐,我们去玩游戏。玩什么?去奶奶家玩吧。那你自己去吧,我不想去。(准确的说是我懒得动了)她一个人能行么?怎样不能行啊?但是好像只有她一

个人吧,你叫她怎样玩?自己和自己玩?但是想起以前那这么为所欲为,我就来气,好歹我是她的姐姐啊!每次妹妹她为所欲为的时候外公和外婆都会把我逼到角落里去说:是妹妹不懂事,叫我让这她点,她只是孩子,而我是姐姐了,总不能对自己的妹妹不理不睬吧?再说童言无忌啊!对啊,我突然想起我前些天才看过的一本书《风之王》,只有凭着双方不离不弃的精神才这辉煌的成就!是啊,这只是孩子而已啊,我为何要和她过不去呢,她一个人呆在家里会不会很寂寞很孤独?我是能够照顾她的人;是能够让她快乐的人;是能够让她不孤独的人姐妹之间不是要互相扶持、互相鼓励、不离不弃的么?如果我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我真的是不配当这个姐姐了。也许是我想通了吧,我拉起妹妹的手,她的手有点偏凉,显然有点冻着了(之前我一向拉着她的手,只但是中间有一些事情,不具体说了哈)朝她会心的一笑,她看着一开始有一点惊到,之后就跟这我哈哈大笑了。那我先走了,拜拜。拜拜。

当妹妹不留意伤害到姐姐时,请姐姐千万不要生气,也不要对妹妹那么冷淡,姐姐就应尽量让着她点。妹妹毕竟只是妹妹比较天真,当然姐姐长大了懂的事情比较多,千万不要为这种事情和妹妹闹不和搞不好连别人都会被牵扯进去;当妹妹遇到不顺心的时候,姐姐就该安慰她,哄哄她,小孩子嘛,而不是在角落偷偷笑,只有尽心的关心妹妹,姐姐才会被妹妹当作真正的姐姐;当姐姐遇到一些要帮忙的事情时妹妹就就应去帮忙,而不是坐在椅子上尽情是看动画片,只有帮忙姐姐的妹妹才会让姐姐去更加爱护;当妹妹玩笑似的嘲笑姐姐,妹妹可能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妹妹错了,在妹妹的心里那种玩笑似的嘲笑对姐姐可能是最大的伤害!所以无论如何妹妹都要立刻对姐姐说一声对不起尽管那只是三分钟热度姐姐和妹妹的那种情感,我怎样也搞不懂,也许那就是不离不弃吧!

风之王读后感

(四):

我推荐大家读了《风之王》这本书,它是由美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玛格丽特亨利写的。玛格丽特6岁时就爱上了马,而这份对马的热爱便融入了她以后的写作生涯。在她写的故事中,马、狗、及其它宠物都扮演着重要主角。为了让她的故事更加精彩迷人,她总会投入很大的精力去研究宠物。

《风之王》讲的是发生在200多年前的一个传奇: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的宠儿、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并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高贵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

这是励志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就许下诺言:等你长大,你必须为成为风之王,大家都会对你鞠躬,我保证!为了这个庄严地承诺,他和闪不离不弃,相互鼓励,最后使闪成为了风之王。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无论面临什么困难,都不能自暴自弃;无论遇到什么命运不公,都要奋力抗争;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同时,信守承诺、忠诚能让朋友更坚强;执着、坚持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风之王读后感

(五):

《风之王》中的风之王是指一匹马闪,但是资料却和题目不相贴合。资料是讲的哑巴阿格巴与阿拉伯骏马闪流浪的遭遇及胜利成为风之王的过程。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双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再次的捉弄它,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而这一切都没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因为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这句话使得阿格巴对闪不离不弃,同舟共济,因此,有了之后的流浪,分离,团聚等感人的情节。如果在遭遇寄人篱下,被迫做工,遭人斥骂的状况下,阿格巴把马给卖了,也许会得到一笔能够安稳过上两天的钱财,但是两天过后,阿格巴又得要流浪,而且伯乐的美名,及之后的一切荣华富贵都会拱手让人。这样做,等于号的两边还等吗?!如果阿格巴把闪给杀了吃了,可能会充饥几天,但是几天过后,阿格巴又得挨饿,阿格巴还要背上对自己的诺言不忠之名,伪诺;之后的一切也会成为幻影,只要阿格巴稍有良心,也会对这件事愧疚一辈子。

正是因为阿格巴忠诚地对待马儿闪,正因为阿格巴坚守自己的承诺,所以阿格巴才会兑现承诺,让闪成为了风之王。

风之王读后感

(六):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风之王》。它让我从中得到了很大的启示!

读这本书使我认识了两个有情有意的父子:第一的是阿拉伯骏马闪,第二个是哑巴男孩儿阿格巴。闪虽是一匹马,但它却拥有高贵的血统,却在阴差阳错下,有一身本领却无法施展。阿格巴虽出身卑微,却心中充满了爱和豪情壮志,却有口难言。因为哑巴男孩儿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是你的爸爸,所以他们俩结为父子。只为一句庄严的许诺,他和它不离不弃,卧薪尝胆,最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天!

闪的一生就是阿格巴的一生,闪

是阿格巴的全部,阿格巴把他全部的爱都给了闪,因为他坚信闪是风之王,因为他坚信心中的那份承诺。闪的成功,不就是阿格巴的成功吗?忠诚与坚守就是成功,就是才华。

这本书是我得到了一个名言: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的不公,也要抗争。

我要想阿格巴一样永不放下自己的梦想!

风之王读后感

(七):

在老妈的推荐下,我看了有由美国玛格莉特亨利写的《风之王》这是一本送给学会忠诚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这是一个关于爱的与职责的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的宠儿,意外的机遇是闪来到法国,又在命运的捉弄下辗转到英国。老天爷又没有让它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闪被埋没嘈杂的市井中:干粗活、驮劈柴、挨打受骂、遭人白眼。闪本是摩洛哥的掌上明珠,却沦为最卑微的工作马。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高贵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证明自己,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上对自己不公,也要坚下去。

风之王读后感

(八):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风之王》。这部写于20世纪40年代的小说,在这天读来,仍能带给读者一种力量,一种震撼。该书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这是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哑巴男孩阿巴格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巴格。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的。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诺言,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最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阿巴格是个坚强、有职责心的男孩,也是一个富有爱心的男孩。他为了闪,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无怨无悔的付出了很多很多,即使是生命,他也心甘情愿,每一道难关,他都克服了,最终为闪创造了机会,使之在英国繁殖了优秀的品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风之王。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需要职责,自己说到的就要做到,先对自己负责,然后自己就应承担的职责,不能因为各种理由推脱。我还感觉到爱心还会产生奇迹,阿巴格很多次都处于绝境之中,总是有爱心的人士的帮忙,帮他克服困难,走出困境,我也要经常帮忙那些需要帮忙的人,做一个有爱心的人,不仅仅陶冶自己,还能温暖别人。总起来说我要像阿巴格那样做一个有职责心的孩子,同时也做一个有爱心、善良的人。

推荐第3篇:风娃娃读后感

16风 娃娃(读后感)

通过学习此篇文

章,让学生了解作好事不光凭力气,还要动脑子。也就是说:不但要有好的愿望,还得有好的方法。这样才能有所发展。

推荐第4篇:风之王读后感

《风之王》讲述的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风之王读后感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风之王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风之王读后感

1《风之王》这本书,是美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玛格丽特亨利的作品。玛格丽特6岁的时候就爱上了马,而这份对马的热爱便融入了她以后的写作生涯。在她写的故事中,马、狗、及其它宠物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让她的故事更加精彩迷人,她总会投入很大的精力去研究宠物。

《风之王》讲的是发生在200多年前的一个传奇: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的宠儿、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并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高贵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

《风之王》是励志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就许下诺言:“等你长大,你一定为成为风之王,大家都会对你鞠躬,我保证!”为了这个庄严地承诺,他和“闪”不离不弃,相互鼓励,终于使“闪”成为了“风之王”。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不管面临什么困难,都不能自暴自弃;不管命运多么不公,都要奋力抗争;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同时,信守承诺、忠诚能让朋友更坚强;执着、坚持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风之王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风之王》,这本书的作者是玛格莉特·亨利,这本书还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

《风之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哑巴男孩阿格巴实现在“闪”这匹马出生时许下的诺言的故事。阿格巴的“巴”与“爸”的读音很相似,他坚信以后他能成为“闪”的爸爸,并永远照看它。“闪”从阿拉伯转移到法国,又被转移到英国,因为“闪”的个子很小,没人认为它能跑得比风还快,没人认识到这是一匹纯种的阿拉伯赛马。“闪”的命运非常悲惨,它不仅沦为卑贱的工作马,还被遗弃在荒凉的沼泽地里,直到“闪”的儿子展示出奔跑的天赋,“闪”才被认识到是一匹高贵的阿拉伯赛马。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阿格巴坚信“闪”具有阿拉伯最优秀的赛马血统,对于命运的捉弄,他们并没有因此而屈服,他们互相鼓励,互相支持,就像是一对“父子”,最后他们终于迎来了他们的辉煌时刻,阿格巴终于实现了他的诺言。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被他们不屈不挠的精神感动了,以前我一碰到困难,总是依赖妈妈帮我想办法,从现在起我要学习阿格巴坚强乐观的精神,遇到困难要坚强地面对,勇敢去克服。

风之王读后感3

读了《风之王》这本书后,我非常感动,之前我忽略了人和动物之间的友谊,那种友谊是人们忘却的,但是那种友谊是人们无法想象的纯洁。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小男孩阿格巴在一匹金棕色的马——“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爸爸。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这个诺言成就了这匹后腿上有一颗白点,前胸部纹路酷似麦穗,在阳光下,身体略显金色的小马的命运,使它成为了英国所有优秀马种的赛马之父。

阿格巴和闪不是一路顺风的走向成功。我们也一样,在人生中崎岖和坎坷只是“家常便饭”,有的人遇到了会很悲观,觉得自己不幸运,他们只会垂头丧气,不努力工作,最后困难积少成多,他们也就彻底失败了;而有些人则乐观的去面对困难,认真的去克服它,困难就会变的越来越简单。

有三个旅行者,他们来到山脚下,面对陡峭的山崖,第一个旅行者在山下就放弃了,他说:“山路不好走,我看大家还是算了吧!”第二个旅行者走到半山腰,叹了口气,说:“我还是下山吧,这是很明智的选择。”第三个旅行者磨破了鞋子和脚,但他遇到困难毫不退缩,勇往直前的精神使他收获了他应得的礼物——美丽的风光。

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了顽强和永不言败的精神。

风之王读后感4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巨著,但每个世界都有不朽的传世巨著。这种巨著不管经历多少时间的打磨,都不会被人们忘却;不管经历多少人的阅读,都会给人力量,给人震撼。

作者玛格莉特·亨利是一位喜爱马匹的人,家里的马驹是她最好的朋友。在他的一些作品中,时常见到马儿的踪迹,而小说《风之王》就是一部这样的作品。这是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相信你也会被它折服,并从中受到深刻的启发。

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摩洛哥王画皇家马厩的宠儿,命运使它来到英国。然而命运却又一再捉弄它,一匹宝马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驯马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就时许下诺言:“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我会让你你会成为点亮希望,祭奠生命风之王,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许诺,使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支撑,终于等到了整个人生旅途中最辉煌的一刻,在不断的抗争中,“闪”最终成为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我们要学会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就算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一个人的出身高低不重要,即使命运没有靠向你这边,你也要把他推过来!只要努力,没什么难的!

推荐第5篇:风流去读后感

《风流去》读后感

“三千年来浪淘尽,一声叹息风流去”,这是鲍鹏山老师的著作《风流去》封面上的两句诗,翻开中国古代厚重的历史册页,你确实会不由自主的发出一声叹息,不论是忠臣烈士还是奸诈小人,留下的只不过是一纸泛黄的记录。而在鲍鹏山老师的著作中,他笔下的那些历史人物,却好像是超越了时空,活生生地站在我们面前,他们的所作所为也历历在目,如亲眼所见。

“认识”鲍鹏山老师是看他在中央电视台的《百家讲坛》节目里,他在主讲《新说水浒之鲁智深》,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在鲍鹏山老师斯文外表下藏着的是无尽的激情。后来就在网上购买了他的一本作品《风流去》。细读这一篇篇鲍老师蕴藉深情的文章,感觉到他的每一篇文章都化合古今,干净纯粹,尖锐犀利,幽默风趣,让我从中照见自己的生活,窥见自己的影子,惊悚自己的命运。

在书中,我看见了睿智的老子,固执的孔子,骄傲的孟子,勇悍的墨子,偏激的屈原„„,但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一些在历史上享有显赫名声的人物,原来只是沽名钓誉之徒,他们的声誉只是人们为了某种需要而强加在他们身上的,而我们现在看到的就是这些被人们刻意扭曲了历史。

司马相如,一个文字技巧超群的纯作家,相信我们大多数人并没有读过他的作品,但对这个人绝对有所认识,因为他和卓文君的“爱情故事”是被当作风流佳话来传颂的,有些时候更被当作所谓的冲破封建礼教的自由婚姻的第一个典范。但鲍老师为我们揭开了司马相如的面纱,原来司马相如只是垂涎卓文君的美貌,更垂涎他父亲卓王孙的财产,于是和他的好朋友王县令精心策划了一个骗局,最终目标是谋夺卓王孙的财产。为爱私奔只是谋夺财产的一个手段,可怜的文君小姐只是这个骗子手中的一颗棋子。小时候读到文君当炉卖酒的故事,有些奇怪司马相如和她已经回成都了,为什么又回到临邛来开酒店呢?要开酒店,在成都开岂不是更能赚钱吗?现在知道了,这其实是敲诈卓王孙钱财的一个无赖策略:你不给钱我,就让你的女儿抛头露面,就让你难堪。当然,他的目的最后还是达到了,因为卓王孙的脸皮没有这么厚,只有乖乖认输,把三分之一的财产分了给他。司马相如钱一到手,立马结束营业,回成都去做富翁了。所以,鲍老师称司马相如是“A Playboy”。

孔融,一个天下知名的人,孔子的后代,在他生活的时代已经很出名了,往后更被后人不断给他戴上道德光环,让他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人物,他的“孔融让梨”故事是被当作德育典范来向小孩子讲述的。可是,鲍老师通过对历史材料的研究和分析,却告诉我们另一个孔融的形象:这是一个志大才疏的人物,自命不凡却毫无实干能力,自负才高却始终在二流境界徘徊,但他却凭着不凡的出身,出位的言行赢得了当时的名声和后世的赞誉。孔融在当地方官时(北海相),弄得当地政治崩坏,盗贼四起,而他收拾不了就一走了之,连老婆孩子都不管了(“弃郡而逃,仅以身免”),不过他有一件事倒比张飞厉害,张飞只是用柳条打督邮,还被刘备骂了,而孔融可以一天之内杀掉五个他认为该杀的督邮,也没什么麻烦事。他以孔子的继承人自居,但却说出严重违背儒家孝道的言论:说父亲是为了满足情欲才生下孩子,并没有什么亲情可言;而母亲只是一个装着孩子的容器,一旦分离,则二者毫不相关。(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这真是不孝之极!难怪曹操会把它列作杀孔融的理由之一。孔融因为让梨,骂曹操,最后被曹操杀掉。然后扬名于当代后世。与他一样的还有他的朋友祢衡,不过这个祢衡比孔融还要差劲,他连“让梨”都没有,只有骂人,不单骂曹操,什么人都骂,结果被黄祖杀掉,但也因为骂过曹操而成名了。

通过鲍老师的解读,你会发现我们所受的历史教育是经过精心剪辑的片段,并不是全貌,更没有教会我们分析历史事件的方法,因此我们所接触的历史是扭曲的历史,许多历史人物是人为另外包装过虚假形象。

推荐第6篇:《风之王》读后感

《风之王》读后感

其一:

我读了《风之王》这本书,对我感受很深。故事讲的是哑巴男孩和一匹马的故事。

哑巴男孩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全成为“风之王”,我保证!这有力的诺言,就是阿格巴对于闪的希望,从那以后,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小男孩就像对待自己的宝贝一样对待小马。哑巴男孩阿格巴的细心照顾下,这匹有着高贵的血统的马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在这个故事里我感到哑巴男孩阿格巴对马儿闪的照顾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就像我们对待自己的宠物,也要向哑巴男孩阿格巴那样有爱心。我还感到,我们能在哑巴男孩阿格巴身上学到很多对我们现在有用的东西,比如:关心、信任、不怕困难、有责任心,我很佩服哑巴男孩阿格巴的这种执著精神。

其二: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闪”是一匹阿拉伯骏马的名字,是太阳的意思。哑巴男孩阿格巴是负责照顾“闪”的马童。给它起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的毛皮在太阳的照射下被染成了金红色,像太阳发出的光芒。“闪”出生的时候右后腿上有一个白点,那是象征疾速的记号。可是它的胸前有一块麦穗纹,这是噩兆。马夫总管想杀掉它,多亏阿格巴站出来保住了“闪”的性命。在以后的日子里,虽然他们历经磨难,但是他们始终不离不弃,亲如父子,互相鼓励,终于使“闪”成为了最优秀赛马品种,成为了“风之王”。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特别感动,读到“闪”被人毒打的时候我都哭了。我觉得命运捉弄阿格巴和“闪”的时候,他们俩都没有自暴自弃,而是与命运抗争,他们用不屈不挠的精神证明了自己是最棒的。

我觉得这本书告诉我们命不可能运是公平的,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只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

推荐第7篇:风之王读后感

《风之王》——爱与责任最好的诠释

龙岩市第二实验小学 詹沁琳

“命运无轨道”这句话成了我全新的座右铭,大概就是因为《风之王》那个激动人心的励志故事的缘故。《风之王》的作者是美国的作家玛格莉特·亨利。

这是一个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故事。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一匹母马生下了一匹小马,小马右后腿上有一个白点——象征急速的记号,还有着代表厄运的麦穗纹。他的马童——一个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许诺,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支撑,闪长大后,一个意外的机遇让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却不全是公平的,一匹宝马在人的压迫下埋没在了市井里颠沛流离。但是闪和阿格巴不管在什么环境中都尽力证明自己;在他们不屈的抗争中,最终成为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这是爱和责任最好的诠释。

书中有这么一段:“当闪被一个乡村的车夫驾驶运送木材的时候,那是怎样的天气啊,一个冷风刺骨、死气沉沉的深冬清晨,闪拉的木材比平时还要多,在进入乡村旅馆时,闪必须从街道爬上一个越来越陡的斜坡。可是不管它如何努力,却怎么也无法在结冰的圆石子上站稳,它的蹄子里结满了冰块,可他仍然在坡道的最底下拼命地往上爬,却又一再地滑开,在车夫的鞭笞与咒骂中,闪发出低低一声呻吟,随即弯膝卧倒在地,它被车子的两条车轴卡在中间动弹不得,眼里满是惊慌与恐惧,嘴巴流着血„„”读到这儿,我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对于闪,曾经那么骄傲的闪,这是多么大的耻辱啊。它完全可以倒地不起,两眼一闭,两腿一蹬,顺势咽下那口气,结束自己在人间屈辱的旅程。然而每一次它都坚强地爬了起来,两眼饱含泪水,屈辱却勇敢地站立,直视远方,像是遥望某种冥冥旨意的下达,更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得到自我的明证!这种对信念的执着,让我泪水盈盈。 命运无轨道,故事里闪与男孩阿格巴向我们证实了这个道理,一切都是靠自己去创造,马是如此,人更是如此。我觉得在我的生活中,我妈妈就是那个阿格巴,从小她就认定我将来一定是个不平凡的人,因此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她总是鼓励我,相信我。让我找到了迈向成功的自信,找到了努力的方向。我也要象闪一样坚持不懈地奋斗,一定会取得成功的!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因为它让我们学会忠诚与坚守,只要坚持我们的才华终能展现!我想把它推荐给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

推荐第8篇:《风之王》读后感

我推荐大家读《风之王》这本书,它是由美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玛格丽特亨利写的。玛格丽特6岁时就爱上了马,而这份对马的热爱便融入了她以后的写作生涯。在她写的故事中,马、狗、及其它宠物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让她的故事更加精彩迷人,她总会投入很大的精力去研究宠物。

《风之王》讲的是发生在200多年前的一个传奇: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的宠儿、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并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高贵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

这是励志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就许下诺言:“等你长大,你一定为成为风之王,大家都会对你鞠躬,我保证!”为了这个庄严地承诺,他和“闪”不离不弃,相互鼓励,终于使“闪”成为了“风之王”。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无论面临什么困难,都不能自暴自弃;无论遇到什么命运不公,都要奋力抗争;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同时,信守承诺、忠诚能让朋友更坚强;执着、坚持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推荐第9篇:《风之王》读后感

篇1:《风之王》读后感

五2班 杨甜

风之王这本书不仅讲了风之王,还讲了一个人,马,猫的奇怪组合。

这是一个关于两个世纪前的事,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产下了一匹小马,小马右后腿上有一个白点代表急速的记号,还有代表厄运的麦穗纹。它的马童给这名小马取名“闪”,并许诺要让他成为风之王,阿格巴认为闪是一匹拉动太阳战车的马。过了几天,母马死了,小马饿得奄奄一息,多亏了阿格巴即使带回了骆驼奶。瘦弱,皮肤棕黑的马童阿格巴成为了闪的“母亲”。他每天都细心照料闪,使闪的肌肤越来越健实了。它教自己旋转,冲刺,而且一直跑到自己飞起来为止,读到这里时,我似乎觉得闪已经是飞起来的“风之王”。但接下来的一切遭遇,使一切好运都消失了,但闪依旧是“风之王”。

俗话说得好,物极必反。正当遭受最残酷的虐待时,阿格巴被来自英国伦敦的退休商人柯杰若解救。我读到这时,为善良的柯杰若先生所感动了。现在我们社会上几乎没有一个人会这样,比如说街上有一个老奶奶倒了,在人群拥挤的潮流中,也没有一个人去扶,都怕老奶奶误会。其实我们应该学会做好事,即使他误会你,但我们没有做亏心事,我们不必害怕如果我们人人都学会帮助别人,社会该多么美好啊!记得那次,一直对我态度不好的戴晨思向我借钢笔,我与她平日里关系又不熟,加上她对我的态度不是特别好。我头发一甩,就应了一句﹕“我没有钢笔”事后,我阅读“风之王”这本书时后悔了。柯若杰竟愿意花15个金币买“闪”。天呐,这15个金币完全可以买一只上的马,不必来买当时瘦弱憔悴的“闪”。天啊,我真是太没爱心了,以后不管谁向我借文具我都会借。

我准备向柯杰若那样乐于助人,做一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篇2:《风之王》读后感

泰兴市新街中心小学五(2)班 孔岩

这个月,我们班阅读了《风之王》这本书。它令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这是一个发生在两个多世纪前的一个传奇故事。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一匹母马生下了一匹小马,小马的右腿有一个白点—象征急速的的记号,还有着代表厄运的麦穗纹,它的马童阿格巴给小马取名“闪”,并许诺让“闪”成为受人尊敬的“风之王”。阿格巴认为“闪”就是一匹拉动太阳战车的金马。“闪”长大以后,一个意外的机会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却不全是公平的,一匹宝马在人的压迫下,埋没在了市井里。但阿格巴的诺言买没有实现,为此,他和“闪”不断向命运挑战,终于铸成了真正的辉煌,用血书写了一张自己的证明。“闪”和阿格巴及时在皇宫贵族们鄙夷的眼神中,也尽力证明自己;在嘈杂的市井里,“闪”也差点沦为一匹工作马,但在他们不屈不挠的抗争中,终于坚强地迎来了生命的春天。

看完这本书,我思绪万千。想到阿格巴为了让“闪”成为“风之王”,付出那么多。只有努力过的人,才能到达成功彼岸。这是一匹马的传奇。它告诉我,什么是都要坚持到底,只要坚持到底,无论结果如何,你总会成功的。

篇3:《风之王》读后感

(二)班 蒋珂原

最近,我读了本好书,那就是《风之王》,这也是必读书目。一开始我还以为让我们看《封神榜》呢?可一听是《风之王》,我想会不会是神话,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是人和马的故事,所以我这个酷爱动物小说的人就津津有味的看了,同时它也给我留下了许多印象。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玛格莉特·亨利,是家中排行最小的孩子。在美国威斯康星州的密尔瓦基市长大的她,六岁时就爱上了马,而这份对马的热爱便融入了她日后的写作生涯。这本书的主人翁叫作阿格巴和闪,阿格巴是一个哑巴,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的宠儿,他十分喜欢一匹母马,经常带它去散步,可在怀孕生了小马之后却死去了,所以,阿格巴认它为“儿子”。之后,意外的机遇让它到了法国,经过重重磨难之后,闪的儿女为它赛跑老是拿第一,所以闪就成了“风之王”。

其中,最让我深有感受的是阿格巴,他和闪在一起,明知道会交厄运,但他坚持不懈不惧怕厄运,与闪一起直到死去。写到这里我想起了我小时候,隔壁邻居家买了许多个乐高拼装玩具,我和哥哥都来帮忙拼装,有一次装到飞机时,哥哥他们手都快流血了,他们都坚持不下去出去玩了。谁叫飞机易散难装!一向耐力十足的哥哥也放弃了,我要加把劲儿,最后我的手也流血了,但成功了。

怎么样,让我们一起向阿格巴学习吧!

推荐第10篇:《风之王》读后感

《风之王》读后感

我推荐大家读《风之王》这本书,它是由美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玛格丽特亨利写的。玛格丽特6岁时就爱上了马,而这份对马的热爱便融入了她以后的写作生涯。在她写的故事中,马、狗、及其它宠物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让她的故事更加精彩迷人,她总会投入很大的精力去研究宠物。

《风之王》讲的是发生在200多年前的一个传奇: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的宠儿、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并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高贵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

这是励志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就许下诺言:“等你长大,你一定为成为风之王,大家都会对你鞠躬,我保证!”为了这个庄严地承诺,他和“闪”不离不弃,相互鼓励,终于使“闪”成为了“风之王”。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无论面临什么困难,都不能自暴自弃;无论遇到什么命运不公,都要奋力抗争;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同时,信守承诺、忠诚能让朋友更坚强;执着、坚持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上海浦东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二中心小学四年级:卡卡西rk

第11篇:《风之王》读后感

风之王是由美国的一位女作家所写的一本世界名著,讲述一匹马成长为马王的故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风之王》读后感1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皇家马童阿格巴和一匹马“闪”的故事,他们来到英国,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实现了阿格巴对“闪”的诺言——等“闪”长大后成为风之王,让大家都敬仰你。“闪”也曾经遭遇了一些曲折的经历,如因为被一匹高贵的马(恶魔)冷落,“闪”便和它打了起来,然而却被伯爵赶出马房,并赶进了威肯沼泽。后因一匹高贵的母马罗珊娜出生的孩子和“闪”一模一样,而又回到了马房,处境因此也开始好了起来。

我们一定要和“闪”及阿格巴一样坚持不懈。如有些同学,一直很努力,一早起来就看书,晚上还在看书,终于他在期末考试中得了好成绩,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习这种精神。

让我们一起来看这本书吧,因为它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的。

《风之王》读后感2

这一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风之王》。

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遇与忍辱负重的故事。

一匹出生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纯种阿拉伯小马,一生下来就是命运多舛。它身上的运命符文,分别代表着凶和吉——胸部的麦穗纹,表示它一生不幸。右后腿上的白色斑点,证明了它长大会是一匹快如疾风的良驹。于是总管留了它的命。可是,他一开始妈妈就死了。到最后,“闪”成了工作马,但一次比赛的机会,它得到了女王奖杯。“风之王”的称号也属于了“闪”。成为了一匹真正的良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努力,一切都会成功,这就是我读的一本书。

《风之王》读后感3

读了《风之王》的前三章后,我知道了在加拿大的一个王国中有一个名字叫阿格巴的有责任感的马童。养了十匹马,其中有一匹是母马。总管对阿格巴说,晚上母马就要生小马了。晚上,阿格巴去吃饭了。回来时他发现母马舔着一只小马,阿格巴高兴地跳了起来。他给小马喂红糖水,给小马吃枣。过了一段时间,马儿好像把阿格巴当成了自己的小主人,它冷了就跑到阿格巴的被子里,寂寞了就去推阿格巴。阿格巴给小马起了个名字叫“闪”。闪就是太阳的意思。阿格巴许下诺言,一定会当世界的“风之王”。

阿格巴的爱心深深感动了我。我们也要像阿格巴一样有责任感,有爱心,关爱生命。

《风之王》读后感4

我读了《风之王》后深有启发,书中描写一匹有阿拉伯高贵血统的马竟然没了血统证明书,流落街头,最后这匹骏马用实力来证明自己品质的高贵。小说中的主角是一匹马,马都能这样努力,人为什么不行?有些人小时候发奋图强,长大了成就为伟大的科学家,他们为什么能当科学家?他们是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换来的。

有些人非常想和那些科学家一样,有所成就,受到人们的敬爱,但为什么你不努力呢?你努力了,你自然会得到天赐于你的报酬,你不努力,你就永远做一个失败的人。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注定要不断努力的,不进则退,没有一个人总是一帆风顺。所以勤奋或努力就是一把钥匙,只要你努力了,钥匙就会出现,带你走进成功的大门。你不努力,钥匙就会消失,你只能走进痛苦的暗道。所以你努不努力,注定你将来的成败。

《风之王》读后感5

《风之王》是一本外国小说,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阿格巴的小男孩和一匹叫“闪”的马。

阿格巴是一个哑巴男孩,他曾经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阿格巴为他许下的这个诺言,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使“闪”成为了风之王!

这是一篇爱与责任的故事,阿格巴和“闪”用心灵沟通,互相关心,互相鼓励,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获得了最后的胜利与辉煌,让它的优良品种继续传承下去。最可贵的,还是阿格巴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在“闪”出生时,阿格巴就看到它的腹部有一道麦穗纹,表明“闪”的一生并非一帆风顺,但阿格巴却不畏艰辛,带着“闪”一步步走下去。

“闪”和阿格巴因为努力、坚持才获得了最后的胜利,他们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发扬光大!

“闪”、阿格巴,你们是我们的榜样,我也一定会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努力学习,不管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要放弃,最后证明给别人看,我才是最棒的,我并不比别人差!

《风之王》读后感6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是《风之王》,虽然我看完它已经很多天了,但我的心里仍然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传奇,书中的主角“闪”是一匹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一匹骏马,负责照顾“闪”的阿格巴是一个不会说话的马童,“闪”身上有一好一坏的征兆:疾速的征兆和厄运的征兆。“闪”和阿格巴通过一次偶然的机遇来到了法国,由于一路上的饲料太差,“闪”消瘦了许多,因此没有被法国国王看中,成了一匹工作马,天天干粗活。终于有一天,“闪”和阿格巴来到了英国,可命运又一次捉弄了他们,“闪”这匹骏马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中。这一切都没有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地抗争中,“闪”成为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成为了“风之王”。

书读完后,我感触非常深,我们可以从阿格巴和“闪”的毅力,一般人如果经历和阿格巴一样的事,精神可能早就撑不住崩溃了,阿格巴就坚持下来了;我们还可以学习阿格巴和“闪”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阿格巴与“闪”之间的友情和互相之间的信任也令人感动。

通过读这本《风之王》,我懂得了在命运对你不公时,不要低头,要努力去抗争!

《风之王》读后感7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读书是多么的重要!我们要善读书,读好书。最近,我就读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风之王》。

《风之王》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两百多年前,在摩洛哥皇家马厩,一匹名叫“闪”的阿拉伯骏马出生了。它被命运捉弄,经多次辗转,来到了英国。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闪”丢失了血统证明书,淹没在喧嚣中。面对厄运,它坚持不懈地证明自己,终于在不断抗争中成就了英国最优秀的赛马品种,成为了“风之王”。

《风之王》中的主人公“闪”经历了一次次厄运,却一次次地站了起来,这份执着令我深深感动。要是我们在生活中也像“闪”一样坚持不懈,那么,曙光就会显现,黎明就会到来。其实,早已有人为我们做了先例。当富兰克林提出“雷暴就是人们熟知的放电现象”时,不知遭到了多少人的白眼,受到了多少人的嘲讽,可他并没有气馁,做了充足的准备,完成“风筝实验”,证明了自己的理论。发明家爱迪生为发明电灯用了上千种材料进行反复试验,以不懈努力证明了自己的才华。

我们是祖国的希望,肩负着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我们应该从小学会坚持。

有一次,我参加了一个义卖会,我被分配做推销。因经验不足,半个小时快过去了,我们“柜台”上的东西依然纹丝不动。其它组跑来嘲笑我,连我们自己组的队员都对我冷嘲热讽。我嗓子都快喊哑了,累得气喘吁吁。看到大家讥讽的样子和藐视的眼神,我急得都快哭了,想要放弃。正当我准备离开时,眼前出现了“闪”挨打受骂、遭嫌弃、遭白眼却又忍辱负重,在逆境中顽强勇敢地站起来的画面。只要坚持到底,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

比起“闪”来,我的遭遇根本不算什么,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有什么放弃的理由?想到这里,我便重拾信心,鼓足勇气,向诸位“成功人士”讨教经验。终于,我们的善款袋鼓起来了,“柜台”上的东西少了,我们激动得又蹦又跳。一个小时过去了,我们卖完了所有的物品,共募集了两千多元的善款,比其他组更早完成任务。我望着空空如也的柜台,开心地笑了,因为我像“闪”一样,用坚持超越了对手,证明了自己。

著名作家徐坤说过,“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我认为,证明自己的最好方式是坚持。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坚持,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坚持,不向困难低头;坚持,就能证明自己,就能攀向成功的顶峰!

《风之王》读后感8

读了《风之王》这本书后,我深受感动,之前我忽略了人和动物之间的友谊,那种友谊是人们忘却的,但是那种友谊是人们无法想象的纯洁。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小男孩阿格巴在一匹金棕色的马——“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爸爸。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这个诺言成就了这匹后腿上有一颗白点,前胸部纹路酷似麦穗,在阳光下,身体略显金色的小马的命运,使它成为了英国所有优秀马种的赛马之父。

阿格巴和闪不是一路顺风的走向成功。我们也一样,在人生中崎岖和坎坷只是“家常便饭”,有的人遇到了会很悲观,觉得自己不幸运,他们只会垂头丧气,不努力工作,最后困难积少成多,他们也就彻底失败了;而有些人则乐观的去面对困难,认真的去克服它,困难就会变的越来越简单。

有三个旅行者,他们来到山脚下,面对陡峭的山崖,第一个旅行者在山下就放弃了,他说:“山路不好走,我看大家还是算了吧!”第二个旅行者走到半山腰,叹了口气,说:“我还是下山吧,这是很明智的选择。”第三个旅行者磨破了鞋子和脚,但他遇到困难毫不退缩,勇往直前的精神使他收获了他应得的礼物——美丽的风光。

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了顽强和永不言败的精神。

第12篇:风之王读后感

马的信仰

----读《风之王》有感 这,是一个”用血液证明血统”的故事;这,是主人公是一匹马的故事;这,也是一个卧薪尝胆的故事。这就是《风之王》的故事。

一匹刚出生的小马,身怀吉兆与凶兆—麦穗纹与白色斑点。证明了他一生会很不幸,又能跑的飞快。两相权衡,才使马夫放下架在小马脖子上的屠刀,留他一条小命。命运果然阴险神奇。不到几天,小马的妈妈就被他克死了。没有奶水和食物的它奄奄一息。索幸阿格巴(他的“爸爸”)“换”来了骆驼奶与野蜂蜜救了它一命。在阿格巴的格外关怀下,“闪(那匹小马)”成了一匹合乎“出国标准”的壮马。然而。厄运才刚刚开始。长途海旅,“闪”到法国时已经骨瘦如柴,只能沦为奴役马。

更糟糕的是,阿格巴为了看一眼“闪”被抓进监狱时,又被自大的监狱长重创—证明闪的血统书被监狱长撕了!这对闪来说是一个天大的打击!怎么办……还好伯爵在关键一刻收留了他们,伟大的真主显灵了!宿命消失了!可在一场爱的争夺中,他们又被“押”到邓肯沼泽。这是黎明前的黄昏……

“闪”是一匹命运多舛的马。身怀双纹,一坏一好让它一生受了太多太多的折磨。它也骂过上天无情,可阿格巴给

了它鼓励,让他克制自己,走向成功!

一匹马,特别是一匹骏马。沦落到拉车的地步时,它可以一倒地就不起,两腿一蹬,一口气咽下去就完了。可“闪”却一次次爬起来,两眼直视前方。好像有种旨意在下达,让它不要死!这是一种信念,也是一种宗教。“闪”的事迹清楚地告诉我们:一匹马,也有他的信仰!

第13篇:风鸽子的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风鸽子》,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我被书中的主人公夏望和秋虎的友谊感动了。

这本书主要讲两个非常喜欢鸽子的男孩,虽然他们同住一座小城,又同在一个班级读书,但是他们的家庭情况却大不相同。夏望家很富有,而秋虎家一贫如洗。一次偶然的机会,秋虎得到一只很好的鸽子,给它取名叫“风”。好日子没过多久,秋虎的爸爸却将风捉住卖给了夏望家,秋虎伤心欲绝,于是,他努力赚钱想赎回风。不久,夏望家里也发生变故,夏望将风藏了起来。在一次放鸽比赛中,第一个飞回来的是风,它飞回了秋虎家,秋虎叫着夏望一起去领了奖金…

在这个故事中,我看到了秋虎和夏望之间纯洁的友谊,更看到了秋虎金子般的心。当秋虎发现风是第一名时也没有自己去领奖金,而是和夏望一起去。读到这里,让我想到我和朋友之间的一件事。

记得有一天,我在课后看护时恶作剧,将张文博的笔藏了起来。我们当时是同桌,张文博还不知道他的笔没了呢。放学时,张文博不小心将我的卷子装进了他的书包,这件事我也不知道。等到放学回家后,张文博发现他把我的卷子错拿了,就马上给我打来电话:“韩岐,你的卷子在我这儿呢,用不用我给你送去?”这时我才知道我的卷子没了,我既惭愧又感动地说:“不用了,那张卷子我做完了,明天早上到学校你给我就可以了。”接着我又不好意思地对张文博说:“张文博,今天我把你的笔藏起来了,每天上学我就还给你,别怪我行吗?”“好的 !”张文博说。等到第二天早上,我刚到学校,张文博就将卷子给了我。我又惭愧地向张文博道了歉,张文博大度地笑了笑说:“我原谅你了。”我想,我和张文博之间的友谊之树一定会常青的!

《风鸽子》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做人要学会爱护小动物,更让我明白朋友之间要互帮互助,学会分享快乐,这样才能收获真正的友谊和快乐!

第14篇:风之王读后感(材料)

前几天我读了《风之王》这本书,就好像亲眼目睹了“闪”传奇的一生。《风之王》这本书,它是由美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玛格丽特亨利写的,非常值得大家一读的。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关于《风之王》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篇1:风之王读后感

《风之王》这本书讲的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的宠儿、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并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高贵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

这是一个励志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就许下诺言:“等你长大,你一定为成为风之王,大家都会对你鞠躬,我保证!”为了这个庄严的承诺,他和“闪”不离不弃,相互鼓励,终于使“闪”成为了“风之王”。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在人生的道路上,肯定会遭遇到一些困难的,但我们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一定不要自暴自弃,要奋力抗争。要清楚一点,就是只要我们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同时,我们也要知道,信守承诺、忠诚能让朋友更坚强;只有执着、坚持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篇2:风之王读后感

今年暑假里我读了《风之王》这本书,我很喜欢。

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马“闪”的一生十分坎坷。它刚刚生下来,皇家马院的总管就差点杀了它,又把它的妈妈克死,要不是哑巴马童阿格巴淘来的骆驼奶,它很有可能就活不成。但“闪”虽然胸前有“麦穗儿”——厄运的象征,可是它的右腿上有一个白点—— 速度的象征。它的命运和注定的一样,十分坎坷:先是遇到了去法国的机会,又辗转到英国。命运一再捉弄它,它被埋没在嘈杂的市井里,竟然去干拉车的活,又被不实阿拉伯文的看守员撕了血统书。从此,“闪”没有了身份,但它的子子孙孙用自己的实力写出了一部新的血统书,最终成为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被称为“赛马之父”。可是厄运没有完结。小马“闪”被英国的格多分伯爵收留下来,并遇上了英国纯种骏马“罗珊娜小姐”之后,命运之星对它释放了光芒。它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它和自己的主人阿格巴还有朋友“老疯猫”一起被流放到了沼泽地里,那里有个小屋子,上面写着“别急,去任何地方都要5英里远”。直到它的儿子“板子”赢了比自己大几个月的小马之后,葛多芬伯爵才知道“闪”是一匹纯种阿拉伯马,把它们接回了家。

我很喜欢“闪”。虽然闪遭遇到了种种不幸,但是他不屈服,不害怕,勇敢的跟命运战斗,最终获得了胜利。正是闪用它的血液为它和它的后代重新书写了一张血统证明书,风之王的美称属于闪,也属于它的整个家族。这让我想起了《命运交响曲》的作者贝多芬,贝多芬35岁时已完全耳聋,他曾想过自杀,但他最终还是“扼住了命运的咽喉”,取得了胜利,创作了《命运交响曲》等许多乐曲。

这本书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不可以自暴自弃,碰到困难要勇于面对,不要退缩。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只要我们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屈服,那么困难就会向你低头。

篇3:风之王读后感

今年暑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一本书———《风之王》。《风之王》这本书是由美国杰出儿童文学家玛格莉特。亨利所著。

“闪”一生下来,就缺爹少娘,身上带有代表凶兆的麦穗纹和代表着它是一匹优秀赛马的白色斑点。多亏了哑巴马童阿格巴对它格外关爱,将它喂养成一匹有幸被国王选中作为进贡给法国国王的马。

“闪”的一生到处充满了荆棘与坎坷。 “闪”的麦穗纹既带给了它痛苦,也带给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当“闪”由赛马变为拉车的驽马,本以为“闪”的生命大可以这样草草的结束,但它用自己不屈不挠的精神重新书写了一张新的血统证明书。试着想想,在“闪”忍辱负重生活的背后,用自己的力量化解了麦穗纹的力量,需要的是怎样顽强的精神!

这本书让我感触非常的深,风,万物阻挡不了的东西。“风之王”是我们的榜样。的确,“闪”这匹马,纯正的阿拉伯马,用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是匹好马。它用它不朽的传奇向我们诠释了“坚强”的真正的含义。

第15篇:《风需要休息》读后感

《风需要休息》这本书写了年老的冬风累了,想找个地方歇歇,可是每到一处都遭到不欢迎的嘘声,每次都带着伤心离去。又热又吵的小镇真不适合他这样一位需要安静的疲惫老人;橡树林和大山怕冬风冻坏自己,都粗暴地赶走了他;小旅馆里的人们讨厌暖和的屋子里进寒风,他再次被驱逐出门。被拒绝伤透心的冬风变为怒吼的暴风雪,向这个不接受也在乎他的世界发起破坏和报复。这时候,一个小女孩的关心抚平了他的怒气,冬风接受了去她家地下室休息的邀请。冬去春来,老冬风离开时,周到地留下一份贴心的礼物,真让人惊喜。

这个故事最让我感动的是小女孩,书中的小女孩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强烈要求风停下来,而是带着关心问风:“在你身上发生了什么?”孩子们是不是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去对待那些脾气坏坏的小孩——“是什么事情让你这么生气?”“我能帮你什么?

第16篇:《奇风岁月》读后感

《奇风岁月》的作者是罗伯特·麦卡蒙。该书主要讲述了一辆单车,一只爱犬,一段追风岁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奇风岁月》读后感(一)

《奇风岁月》中我不仅喜欢那些善良正直的角色,就连那些反面人物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小说描写社会不公人性黑暗,让我看到一个更为真实的世界。

小说主题之一是美国南方种族矛盾,尽管布鲁顿区的黑人们在洪水来临时冲在最前面抗洪救灾,但依然改变不了白人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黑人多次向镇长请愿要求开放水池、公共绿地等正当请求,但始终未获同意。在种族平等深入人心得今天,我依然能看到新闻媒体中黑人因为肤色遭到歧视,要实现真正的种族平等世界和平,看来还需要走很长得路。

小说中安格恩·布莱萨牧师是守旧势力的代表。他衣着考就、气质非凡,但他的行为却狭隘偏激。他强烈抵制风靡美国的流行歌曲,认为这是撒旦的魔音,他利用自己牧师的身份召集居民并对他们进行洗脑,甚至动手砸碎小女孩的收音机。安格恩·布莱萨代表了现实社会中的强权统治,他锰执偏见,拒绝接受新鲜事物,并用手中得权利对新鲜力量进行打压。

尼莫的妈妈则是个蛮不讲理而且势利小人,她把尼莫关在家里,名义上是保护他不受伤,实际是心疼医药费的开销,而面对尼莫的好朋友科里,她是用金钱来衡量两个人的友谊:“没买我家的衬衫,那算什么朋友?”读到这里真是令我又气恼有惋惜,利益至上,用金钱来衡量一切,这样的人生信条侵蚀尼莫年轻单纯的心灵,也让科里更深刻的认识到:真诚善良是人世间美好感情的汇聚,亲情和友情的温暖就像黑暗中的光明,帮助他克服了挫折和困难,支撑他摆脱迷失和彷徨,变成了想要成为的那个男子汉。

《奇风岁月》读后感(二)

单的朱红色封面,底下有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少年在追逐风的脚步......

骑着“火箭”,载着“叛徒”,带着这样的朋友,飞到最高的天际。这是令我印象深刻的简介。“火箭”就是那辆经历岁月洗涤的自行车,“叛徒”是只与“我”形影不离的小狗。有这样的伙伴,生活真是多了几分趣味呢!

《奇风岁月》是1991年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写给自己的一本关于生活的悬疑侦察长篇小说。有些人说:当你觉得觉得人生找不到方向的时候,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来看这本书,这样你就会重新燃烧起对生活的热爱和活力。

我想说的不只是对生活的重新热爱,更是一种对人性的感悟与享受——主人公科里自始至终追求真相的决心,是深入心里的。为拯救精神濒临崩溃的父亲,一根绿羽毛成为追查真凶的“唯一”线索。全书的开始就生动表现了人物所在社会的黑暗,但是科里的“心”却是全书的一丝希望的曙光——对社会的讽刺、对家庭的热爱、对父亲的亲情全是与冷酷社会相反的温暖。人性的丑与美不是外表的奢侈、不是的浮夸、不是地位的衡量、更不是金钱的多少,最关键的是心灵的善与恶。

善良!是唐僧的愚善吗?是君子的伪善吗?真正的善良和心灵的美好是无论处于怎样的情况下,想到的都是身边的人,无论远近,只排除自己。人活着的确是为自己而活,但是如果人生只充满黑暗、阴沉、残酷的想法,活着不如不活。

单调的朱红色封面,底下有一个少年骑着一辆自行车在追逐风的脚步、照明黑暗的社会、寻找人生的真谛、诠释心灵的美丽!

《奇风岁月》读后感(三)

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美国南方小镇。十二岁的科里最亲的兄弟是一只叫“叛徒”的小狗,而他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辆叫“火箭”的脚踏车。每到夏季开始的那一天,他总是骑着“火箭”,载着“叛徒”,带着他最好的朋友,飞向最高的天际。

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萨克森湖畔发生离奇谋杀案。科里的父亲奋不顾身地跳下湖去救人,却目睹死者沉入湖底。从此父亲噩梦缠身,精神濒临崩溃。科里必须找出真相,才能唤回挚爱的父亲。一根绿色的羽毛,带着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

这本书表面讲的是谋杀案,但它的主题涵盖了亲情、友情、死亡、写作、勇气、正义、善良、恶势力、种族、偏见、信仰。我从未见过有一本悬疑小说能写到如此深情动人。在追查真凶的这一年里,科里也经历了他以前从未经历过的事。生离死别是人生道路上必经之事。如果我们来自那个黑暗世界,最终又要回去,那么,生命的意义将如何表现?在一年里,他最亲的兄弟“叛徒”因为一场交通事故,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最好的朋友戴维雷因为随爸爸外出打猎的一场意外去世;他的恩师,罹患癌症也走了。我和书中主人公科里一样,也曾认为自己懂得了什么是死亡,但是我错了。

正如书中所说,“死亡是无法理解的,死亡是不能亲近的。”正因为这样,所以科学家会努力研究人人都会经历的“临终状态”。自己研究自己会经历的状态,在平常听来,这真的十分好笑。但死亡是个例外,因为世人都没有经历过死亡,包括死亡后是上天堂,还是回到那个黑暗的世界不断轮回,还是死后享受荣华富贵。这是信仰。世上有数不清的教派,每个教派都说自己的教派才是真正存在的。但我们不知道,即使是到处宣扬教义的和尚或牧师也不知道自己的教派所说的是否为真实的。但我们为什么相信,因为信仰。有时,信仰会支持我们的灵魂;有时,信仰会转化为毅力,像耶稣,像那些不屈不挠的烈士。

其实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的不止死亡和信仰,还有许多人物品质,社会百态。

这是推理,是奇幻,是惊悚,也是深情动人的成长故事。

《奇风岁月》读后感(四)

今年的六一儿童节,妈妈送给我一份儿童节礼物,我迫不及待打开一看,是一本书,像字典一样厚得吓人呀。妈妈从来没送过我这么厚得书。我试着读几页,马上爱不释手,不仅是我最喜欢侦探类型的小说,而且这是写一个12岁的少年的破案经过。

这个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叫奇风镇的小镇上。一天清晨,十二岁的科里和他的爸爸挨家挨户地送牛奶,突然,前方冲出一辆车,急拐弯坠入旁边的河中。爸爸跳下车去救人却发现人已经死了,更奇怪的是他的双手被拷在方向盘上而且受过伤,这太离奇了……这件事一直困惑和折磨着科里的爸爸,科里很想帮爸爸,但是,线索只有一根案发现场带回来的绿羽毛。科里就凭着这根绿羽毛,带着他的忠实的伙伴“叛徒”狗儿,踩着它的脚踏车“火箭”展开了调查。调查案件的过程,科里从一个12岁的少年渐渐长大……最后发现那根绿羽毛是凶手家一只绿鹦鹉身上的,而那个凶手竟是在科里妈妈难产是帮助妈妈剖腹产的乐德善医生。

一个表面善良的医生竟然是一个杀人凶手,一个十二岁的小孩竟然可以破那么离奇的案件。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生活中我们不能相信那些道貌岸然的人。

科里在忠实的伙伴“叛徒”和朋友戴维雷死了以后,仍然坚持追踪这个案子。认真和执着让他长大成人以后,有了不同与常人精彩人生。

第17篇:《风到哪里去了》读后感

《风到哪里去了》是2007年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左罗托夫。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风到哪里去了》读后感1

寒假到了,我读了《风到哪里去了》这本书,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整本书都在写一个小男孩不断向妈妈提出问题故事。比如:白天为什么消失了?它会永远消失吗?蒲公英的绒毛为什么被风吹走了?吹到哪里去了?雨到哪里去了?等很多问题。这些问题都被小男孩的妈妈很巧妙地解答了。

我最喜欢的是,文中有一段写小男孩问妈妈:“那么,风停了以后,又到哪里去了呢?”妈妈说:“风停下来时,他其实是吹到别的地方,让那儿的树跳舞去了”。还有一段,小男孩问的太对了,我也是那么想的:“森林里的树叶变了颜色,落下来了,以后呢?”妈妈说:“回到了泥土里,变成长了新叶的新树啊。”类似很多很多问题,我都很喜欢!

总之,读了《风到哪里去了》,我感到没有任何东西会永远消失的。假如你很喜欢的一个朋友转学了,或者一个很喜爱的东西丢失了,你不要太难过,因为他们只是去新的朋友那里去了。你不必太过悲伤,因为他们一直都在你的心里,你会永远记住他们的。

《风到哪里去了》读后感2

这本书讲了一个小男孩问妈妈:“风停了它到哪里去了?”他妈妈说:“风只是吹到别的地方去了。”小男孩又问:“山到了山顶又到哪里去了?”“海里的波浪扑碎在沙滩上,又到哪里去了?”“云飘过天空到哪里去了?”“树叶落到地上以后到哪里去了?”妈妈告诉他:“什么东西都不会不见,只是到其他地方去了。”

这个小男孩又说:“可是当叶子落下来,秋天就不见了。”妈妈告诉他:“秋去冬来啊。”他又问:“冬天结束了呢?”“冬天结束了春天就来了。”小男孩终于笑了,甜甜的睡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世界上所有东西都不会消失,只是到了别的地方。就好像雨滴落入河里,到哪里去了呢,变成河水流进了大海,海水又蒸发到空中,变成云朵,下了新的雨。冬天小草枯萎了以后又到哪里去了呢?变成泥土长成新的小草。万物都会一直循环着,永远也不会消失。

这本书的文字优美,作者采用对话的方式,非常接近生活,让我一读就懂。这本书插图精美,用抽象的画法将万物循环的过程画了出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了好几遍也不想停下来!

《风到哪里去了》读后感3

今天上午,我读了《风到哪里去了》,知道了许多知识。

刚开始,讲述了小男孩眼巴巴地望着白天在他眼前消失,他和他的朋友一直在园子里玩,不想玩了,就躺在草地上,感到太阳覆盖在他们身上,后来,该睡觉了,小男孩问妈妈:“为什么白天会不见呢?”妈妈说:“有星星,月亮的夜色能让你入梦。那风停了以后又到哪里去了呢?风停下时,它其实是吹到别的地方,让那儿的树跳舞去了。那蒲公英的绒毛被风吹到哪里去了呢?带着新的花籽飞到别家院子的草地上去了。

从这些问题和答案,我知道了有月亮、星星的夜色能让我入梦;还知道,风停下时,它其实是吹到别的地方,让那的树跳舞去了;还有,蒲公英的绒毛带着新的花籽飞到别家院子里的草地上去了。

今天我收获了许多知识,你呢?

《风到哪里去了》读后感4

一个小男孩在快乐的白天结束时,问“风停了以后,它到哪里去了呢?”他妈妈向他解释风没有停,只是吹到别的地方去了,让那里的树跳舞。循序渐进地告诉了孩子世上物质不灭的道理,只是在另一个地方,或者以另一种形式开始。雨回到了云里,生成新的雨,波浪打在沙滩上,碎了退回到大海里,成为新的波浪,白天与黑夜循环往复,晚上给小男孩带来了黑暗,星星,让他入梦。

作者和绘图者以抒情的文字和丰富多彩的插图完成了一次美丽的对万物循环链的礼赞。

借着宝宝名义看l了很多绘本书,发现自己很享受看绘本的感觉,不知不觉爱上了绘本。《风到哪里去了》里面的画好精致啊,佩服小孩子看图的能力,观察的真仔细,根据图画有自己的想象,而且会问为什么?里面的内容也很不错,循序渐进地告诉了孩子世上物质不灭的道理,只是在另一个地方,或者以另一种形式开始。睡觉前儿子说:妈妈,现在我们这里是晚上,其他地方是白天了对吗?我回答说是的。那为什么呢?因为地球是圆的,围绕着太阳转动。转到太阳的一边就是白天,转到月亮的一边就是晚上。看儿子似懂非懂的嗯了一下,犹豫是不是解释的太专业了。呵呵,让他小脑筋去想吧!

《风到哪里去了》读后感5

自从我读过《风到哪里去了》之后,我就认识了一个小男孩,他很聪明才智,还很喜欢问问题,有一天晚上,他问了妈妈很多很多问题。

他问的问题有:“大海的波浪到了海岸之后又去哪里了?”,“晚上,太阳去哪里了?”之类的问题。

妈妈每次回答都回答得又好又正确,我觉得他问得最好的是“晚上,太阳去哪里了?”因为在这句话里我知道了这个小男孩很会担心别人,所以,我觉得这句话问得很好。

这本书真好看!

读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想对小男孩说:“其实每个东西都不会永远消失的,如果你最疼爱的一个人死了,他虽然不在你身边,但是却在你的心里的。并且你也不能让四季都是夏天或是春天,这样会影响到那些还没有开花的食物和花儿。”

并且读完这个故事之后,我知道了山谷也渐渐的会变成大山,海浪打下来之后还会退回海洋从新组成一个新的海浪,这些知识也很值得我们思考。

我最喜欢的一段就是小男孩问妈妈:“当山到山顶了之后会怎么样?”这个地方,因为这一句话就包含这很多的奥秘,我非常的喜欢这一段,并且我从来也没有听过这会怎么样,于是我就多添加了一些知识。

第18篇:奇风岁月读后感

奇风岁月读后感

(一)

沉睡在风里的人

范婷婷

读这本书纯粹是因为那个喜欢文字,喜欢读书的朋友,即便是被动的喜欢,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好书。

对于这本书的内容,我不再做阐述和解释。关于美国那些年黑人和白人的问题,我也一概不知。

即便是这样,这篇读后感里还有许多,我能写的鲜活的,生动的东西。

第一点,应该是和奇风镇一样的家乡。我是一个过于矫情的人。在大约十七岁的时候,我就要学着习惯在不同的清晨,打点好背包,然后一个人走到车站,然后去县里读书。妈妈说,读书是唯一的出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时我们还没有手机,一路上,我想的最多的是怎么才能挤上那辆班车。不过,我知道就算是被挤在满身烟味的人群中,也不必太担心,毕竟和我一起上学的人还有WJ当然习惯这么来写她的名字,这种类似于癖好的东西从很早很早以前就开始了。

我从来没想过她在车上静默的想着些什么?可是我知道,我想的永远是,如果有一天庞大的机器和汽车将把式沟的石山移走,那么我可怜的北山是不是就要被迫移进发展的行列,于是,我们的白天,不再是骑着马赶集,在集市上用我的羊羔交换你的青菜。路灯会不会惊扰到黑夜出来游玩的鬼魂和妖精,她们会不会在汽车鸣笛声和路灯的嘈杂下瑟瑟发抖?

我们的爸爸妈妈会不会在我们没长大之前老去,我们的朋友会不会去更远的地方?我们的少年会不会抛弃北山?我们的女儿是不是也要嫁到其他的地方?

当我们再次感叹时光,会不会只剩下一代又一代人的故事,还有所谓的遗留下来的力量?

第二点应该是友情,就像科里在戴维的坟前做了一夜,他感到他们还在一起聊天,聊森林里巨大美丽的雪灵。

老朋友是不是总是指那些曾经形影不离,而今又各自天涯的人?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所谓的回忆,到底是指回忆那个人,还是那时的自己。

儿 时的是伙伴,长大的是朋友。

曾经在四中的教学楼门口,我们也承诺过无比幼稚的誓言。我说,如果有一天,我要离开这个世界了。我会再一次拨通你的电话,告诉你,我要走了呢!就剩你一个了。朋友还笑着说,那时的你可能没有牙,说话漏风,我可能已经听不见,不过,我能猜出你说的话。

后来在榆中的中心广场,我们朝着家乡的方向。她说,以后,我要在那个地方盖一个图书馆,让喜欢看书的人泡在里面。大学我一定要学设计,图书馆我自己设计。你呢?没什么规划吗?

后来,我们都走进了医学院。

现在兰州火车站,我带着她去吃牛肉面。她没有说未来,我没有说理想。

第三点。应该是生死。曾经以为我看透了生死,那种很明朗的看透。于是,我对那种书上写着大人骗小孩说,死去的人是去了远方的句子从小就嗤之以鼻。

可是,当我的亲人离我而去的时候,整整一年里,我都能梦到他们。一直以为,当苟延残喘的人吐出最后一口气时,活着的人就接近崩溃。可是,当我随着出殡的人走到他们挖好的坟坑前,我才知道。当那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把沉重的棺椁放在墓坑里,然后挥起铁锹把你的亲人送进冰冷黑暗的地下时,你的心一定会像撕破了一样疼。

而后来,每次路过他们的坟茔,你都想他们去了远方,还会回来,对吗?

这时,我们就变成了小孩子,宁愿不相信科学,也要相信我们的亲人只是去了远方

奇风岁月读后感

(二)

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赎心情

我对此书宣传语中\"最好看的XX书\"、\"不朽传奇\"之类的词语向来嗤之以鼻,理由很简单,真正符合此类标准的书只要在封面上把题目和作者写得显眼一些就可以了,像福尔摩斯、爱伦坡之类本身就是传奇的代名词,即使内容不合口味,你也应该把记住这些名字当作基本素质的训练。当然,这些显眼的名字最好不要出现在腰封上,像斯蒂芬金经常以一句\"好书\"捞推荐费的作法让人牙酸齿冷。

另一个更好的拒绝它的理由是,在内容很和谐宣传很有料的情况下居然整整二十年的时间没有简体中文版本,这在译介速度堪比影视剧的今天是不可思议的,毕竟它不是《百年孤独》,没有那么大的扭捏资本。

另外它很厚,书名在读到内容之前、在四周环绕的青春奇幻推理小说中也显得很土。

用了一周的上下班在途时间读完后证实了几件事情:它很厚是因为一个小镇一年中的那些人和事恰好需要这么长的篇幅来回忆。它名字很土是因为它原来的名字更土,而且对于一本内容充实的书来说,名字贴切就好。它等待了二十年才出简体中文版本也许不是它本身的问题,而是我们真的没有欣赏它的心情。

人一上年纪,与老友痛饮时就爱说少年糗事,说来说去,原本普通的东西东加西添,变成了一段段传奇,会让人困在里面走不出来。童年是否真的如此精彩刺激,是否真的有死党一起偷瓜放火追姑娘,是否真的在斧头帮和连环杀手横行的时候结伴嗅闻到死亡的气息,不敢说,因为混了二十年,姑娘们一直在跟别人繁衍,传说中的受害者一直沉冤未雪,而越过了童年,我们无论攀爬到什么位置都会觉得景色平淡无奇。二十年,没有记录的二十年,喜欢的人们在美容院毁容,翻了一百倍的收入饿死在千倍增长的价格里。

可是就有人充当着臆想记录师的角色。《奇风岁月》的新序里麦卡蒙说一辈子有这么一本书摆在\"经典文学\"的平台上也就够了,的确,这本译成中文近五十万言的大书切入点却是小镇上的小孩遇到的小事,漫长的文字间极少冗余,跳跃自如,以至于看上去很好莱坞的结尾也让人感觉充满诚意。我始终相信一个人拥有的能够影响他人的正能量是有限的,他在砖头一样厚的作品中一次性释放地如此彻底,后来离开文坛也许不是世人眼中的躲避,而是种重新积聚的过程。

它曾被归类为推理小说并被日本读者选为\"这本推理小说了不起\"的二十年\"Best of the Best\"榜单,也正因为这重身份,它才会被快递到我手里。其实麦卡蒙自己回忆创作初衷,也的确是想写一个美国南方小镇的谋杀故事,还好因为写作过程的无聊而转向,否则少一本《奇风岁月》多一册冗长版的霍克故事就很不好玩。从推理角度正经看去,此书当然不是本格或者不可能犯罪的路子,而是悬疑加冷硬的感觉。虽然这条主线并非写作的重点,——科里诞生后,麦卡蒙的叙事核心就从一件揪心的案子转移到了孩子眼中的小镇人与事,就像裸男弗农沉醉于搭建一个拥有所有细节的全裸奇风镇,他的写作也散发出自传的味道,倾斜向一个人、一代人或者永远的同龄人的传奇记录——但是全书仍然至少包含了三个完整的谜团:一件作为主要叙事线索存在的谋杀案,一次意外遇到的有组织犯罪,以及多年前一个如幽灵般萦绕不去的撞车事故。三者虽并无直接联系,但却联手为这本厚度非凡的书提供了极佳的阅读节奏和许多经典桥段。日本推理奖项虽然一向喜欢拉扯非推理领域的作品以壮门面,但从此书提供的谜团和解答以及营造出的悬疑氛围来看,当选也无可厚非。

而颇有一些人将《奇风岁月》作为奇幻小说来读,证据是书中有女巫和幽灵赛车,有酋长的箭头和摆脱引力的棒球,有远古巨兽和亡者游魂,有对抗死神的祈祷,甚至还有详细描写了飞行的章节。如此一总结,倒更加深了麦卡蒙给我的绝顶高手印象。作为一个二十年后的成年人,我当然认为这些描写都来源于十二岁少年科里过剩的想象力。可当我看到真正的小读者埋怨书中奇幻情节太少的留言时忽然感到羞愧,我们自己的Boy’s Life沦为谈资后始终得不到整理,现在有人提供了一份接近完美的幻想纪事,我们居然不能全情投入?

当然把《奇风岁月》当作童书也没什么问题,虽然麦卡蒙自己说这书原本不是写给孩子们看的,但献词中那些\"永远的孩子\"显然不只包括成年人。或者把它作为小镇传奇也没什么不妥,在纸上用文字搭建一个城镇是写作过程中最有挑战性也最有趣的事情之一(并且书中还有一个用自己的方式建设虚拟城镇的裸男),不知道Zephyr这个古怪地名是否真的在地图上出现过,但它所拥有的生动细节让人忍不住串烧那些纸上城镇的名字。果园城,马孔多,圣玛利亚,北山镇,等等等等。\"奇风\",还真是个贴切的名字。现在我不觉得封面上的四个字有多土了。

最后说说此书被当作教科书的事情。据说在美国的很多中学,《奇风岁月》的段落会出现在教材中,甚至有不少学生因为追看此书而一生钟爱阅读。这些说法虽然宣传色彩浓厚,但仅就写作技巧来看,将其作为教材解析也并不让人惊讶。其中印象深刻的有两点。一是限知视角带来叙事困境的最简便解决方法可能就是此书序曲中所说的,那些是我后补的,或者是我编的,或者是我认为发生过的而已。二是小说的厚度导致人物与线索众多,但基本得到了前后呼应。不只三个谜题的解决过程,两次出现的教堂,两次湖底沉车等等桥段都有着很明显的对应关系,而最后一部接近三十年后的返乡之旅解决了所有剩余人物的去向和分支线索的收束问题,办法很笨但很有效。

《奇风岁月》里有种东西,在我为了躲避书托嫌疑少打一星的时候一直追杀我,直到满分为止。

这种东西的简单成分如上。

我觉得麦卡蒙的确可以死而无憾了。

第19篇:卫风氓读后感

卫风氓读后感

(一)

是到该离开的时候了,是该走了,应该带些什么离开呢?是后悔还是痛恨?这些我都不要,我只想平静的,不带走一粒尘埃。没想到我会走到这一步,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

叶子的离开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也许是迫不得已。我走了你会难过吗?会流泪吗?我想不会吧,我在你心里又算什么呢?!曾经我以为自己付出了一爱一就可以收获幸福,可是我错了,曾经我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结局却别样苦涩。我们的相遇即使不是一个错误,也可能只是命运的一个定数,我们没有过多的料到,伤害一个人要比挽回一颗心要容易得多。

也许我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同样,你也不过是我岁月中匆匆的穿行者。谁是谁的感动,谁是谁的刻骨铭心,谁又是谁的心灵归宿。不要问我心痛的感觉,我只知道,当我心痛时,只想到自己最一爱一的人。

一爱一到深处是心痛,情到深处是孤独,只是那一段青春终究被遗弃过。

陈家洛不愿负天下人便负红颜,也许他的命运早已注定,在那命运的路上,没有遇上幸福。张无忌放弃了江湖和江山,把幸福给了赵敏,把牵挂给了小昭,把漂泊给了蛛儿,把悔恨给了芷若。杨过跟小龙女最终做了神仙眷侣,也许他知道也许不知道,也许他装作不知道,程英跟陆无双为他付清青春抛尽少华,郭襄为他天涯赴君念念不忘。也许他记得,也许不记得,曾经有一位叫公孙的姑一娘一把一生的幸福都停驻在他的一刹那的目光里,而他所能给予的也只是一曲清萧,三枚金针,又或是一时的眷顾而已。

在这世间有太少的相濡以沫,有太多的笑望江湖。于是,我们终于明白,天长地久是多么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幸福又是一种多么玄妙又多么脆弱的东西。

选择放弃,转身,离开,明天,我依然可以笑得很灿烂,相信生活是美好的,相信人很善良,相信上天有颗仁慈的心,我会幸福的,我会的!

卫风氓读后感

(二)

【卫风·氓】是我国文学史上最早的一首民歌。诗歌通过生动的笔墨,叙述了女主人公从恋一爱

一、结婚直到被遗弃的婚恋过程,塑造了女主人公温柔痴情、忍辱负重而又刚烈坚强的复杂形象。

首先是描写的是女主人公的温柔痴情。诗歌是从热恋场面入手描写的。诗歌开头的“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几句,着墨不多,在女主人公说出“非我愆期,子无良媒”后,氓生气了,而女主人公马上劝到“将子无怒”并不顾父母一之命、媒妁之言,一口就答应了氓的要求,许下了“秋以为期”的诺言。婚期临近,痴心的少女天天登上破旧的城垣眺望复关,望眼欲穿。没看到氓的身影,她就“泣涕涟涟”,看见了他的身影,她就“载笑载言”。迎她的车一来,她就带上嫁妆不顾一切地跟他走了。所谓“痴情女子负心汉”正是她的温柔痴情为他的婚姻埋下了悲剧的种一子。

其次表现为女主人公的忍辱负重。为了获得真正的一爱一情,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她可谓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无怨无悔。“三岁为妇,一靡一室劳矣。夙兴夜寐,一靡一有朝矣”,多年来无论怎样的困苦她都甘心忍受,无论多重的担子她都愿意承挑,甚至连丈夫的暴怒虐一待她也毫无怨言。然而,尽管她如此地忍辱负重,残酷的现实留给她的只是一掬辛酸的眼泪,一幕凄惨的人生悲剧。原来那一片“信誓旦旦”的假忠诚,在氓“言既遂矣”之后,就露出来了他的真面目:生活上对她拳脚相踢,感情上也变得三心二意。尽管如此,女主人公追求理想一爱一情的梦仍没破碎,丈夫的辱骂毒打始终磨不掉她对他的一爱一,她坚信只要自己忍辱受重,维系这个破碎的家庭,丈夫终竟会有回心转意的一天,会和她再度共建美好的家园。

最后表现为女主人公的刚烈坚强。时间是一点一点的流逝了,在无望的等待中,她逐渐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的忍辱受重是不会让丈夫回心转意的。回忆起和氓相恋的情景,昔日的言笑,旦旦的誓言,仿佛还在眼前,何曾想到他会违背誓言?她不愿相信氓会将她抛弃。()可残酷的事实摆在她的面前,不得不让她重新冷静的面对这一切。“淇则有岸,隰则有泮”,自己的幽怨何时才有尽头?既然如此,与其整天生活在这种恨意绵绵之中,不如痛下决心与男子割断感情上的联系。“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想到这里,她终于做出了大胆的抉择,决定从感情的旋涡中勇敢地走出来,重新找回自己。同时她又用自己的血泪教训,告诫天下所有痴情的女子“无与士耽”,因为“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否则就会重蹈她的覆辙。

玖完之后,不知道是该同情这位身在古代的女人,当一个弃妇是何等的艰难,你要顶一住来自邻里街坊的议论,嘲笑,甚至是轻视,不光是他们,也许你的兄弟姐妹也会看不起你,而自己只能这么孤独一生。由此看来,婚姻对待女人的重要一性一。让人最佩服的是这女子的刚烈坚强,宁可担一个弃妇的名,也不要在负心人家中浑浑噩噩地度过余生。

男人请用心呵护身边的一爱一情,而女人,更要谨慎。在一爱一情中,不能只是沉醉,在感情中要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要自强,要那理一性一下的感一性一。

卫风氓读后感

(三)

红尘有一爱一,人间有情,我们总希望有情一人终成眷属,使他们的一爱一情从起点到终点,经历磨难回归美丽的一团一圆。然而,纵观古今,有多少一爱一情的悲剧在上演啊……

为什么相一爱一的人不能白头偕老。我们或许可以在【卫风。氓】中找到一点答案。【卫风。氓】是我国文学史上最早的一首民歌。诗歌通过生动的笔墨,叙述了女主人公从恋一爱

一、结婚直到被遗弃的婚恋过程,塑造了女主人公温柔痴情、忍辱负重而又刚烈坚强的复杂形象。

首先是女主人公的温柔痴情。诗歌是从热恋场面入手描写的。诗歌开头的“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几句,着墨不多,在女主人公说出“非我前期,子无良媒”后,氓生气了,而女主人公马上劝到“将子无怒”并不顾父母一之命、媒妁之言,一口就答应了氓的要求,许下了“秋以为期”的诺言。婚期临近,痴心的少女天天登上破旧的城垣眺望复关,望眼欲穿。没看到氓的身影,她就“泣涕涟涟”,看见了他的身影,她就“载笑载言”。迎她的车一来,她就带上嫁妆不顾一切地跟他走了。所谓“痴情女子负心汉”正是她的温柔痴情为他的婚姻埋下了悲剧的种一子。

其次表现为女主人公的忍辱负重。为了获得真正的一爱一情,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她可谓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无怨无悔。“三岁为妇,一靡一室劳矣。夙兴夜寐,一靡一有朝矣”,多年来无论怎样的困苦她都甘心忍受,无论多重的担子她都愿意承挑,甚至连丈夫的暴怒虐一待她也毫无怨言。然而,尽管她如此地忍辱负重,残酷的现实留给她的只是一掬辛酸的眼泪,一幕凄惨的人生悲剧。原来那一片“信誓旦旦”的假忠诚,在氓“言既遂矣”之后,就露出来了他的庐山真面目:生活上对她拳脚相踢,感情上也变得三心二意。尽管如此,女主人公追求理想一爱一情的梦仍没破碎,丈夫的辱骂毒打始终磨不掉她对他的一爱一,她坚信只要自己忍辱受重,维系这个破碎的家庭,丈夫终竟会有回心转意的一天,会和她再度共建美好的家园。

最后表现为女主人公的刚烈坚强。时间是一点一点的流逝了,在无望的等待中,她逐渐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的忍辱受重是不会让丈夫回心转意的。回忆起和氓相恋的情景,昔日的言笑,旦旦的誓言,仿佛还在眼前,何曾想到他会违背誓言?她不愿相信氓会将她抛弃。可残酷的事实摆在她的面前,不得不让她重新冷静的面对这一切。“淇则有岸,隰则有泮”,自己的幽怨何时才有尽头?既然如此,与其整天生活在这种恨意绵绵之中,不如痛下决心与男子割断感情上的联系。“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想到这里,她终于做出了大胆的抉择,决定从感情的旋涡中勇敢地走出来,重新找回自己。同时她又用自己的血泪教训,告诫天下所有痴情的女子“无与士耽”,因为“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否则就会重蹈她的覆辙。

张一爱一玲说:一爱一情有时就象五彩缤纷的气球,却经不起一根刺的考验。这根刺,也许是金钱,也许是容颜,也许只是一个眼神一个手势。男人请用心呵护身边的一爱一情,而女人,更要谨慎。在一爱一情中,不能只是沉醉,在感情中要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要自强,要那理一性一下的感一性一!只有这样一爱一才会长久,只有这样才不会再有“负心的汉”出现,只有这样有情一人才可以白头偕老。

生活不是童话,而婚姻,只有一爱一是远远不够的。

第20篇:等风来读后感

等风来读后感

(一)

程羽蒙,一个月薪两千却想活出两万生活品质的某杂志专栏写手,公出意大利的美梦被击碎后,不情愿地跟团踏上了赴尼泊尔的“幸福之旅”。与她同行的,除了冷酷沉默的摄影驴友团和俗不可耐的台湾大姐团外,还有风华正茂的女孩李热血、被父亲切断财源的富二代王灿。在这个幸福指数最高的国度,他们感悟虔诚的信仰,虽然怀着自己的故事彼此看不上,却也在*时刻坦诚相见抱团取暖。离开前,程羽蒙和她的同伴们终于找回了迷失的自我,明白人生在不断的加法里,也要懂得清空自己,只等风来。

小说的开头讲的是女主角程羽蒙如何在一群富家女面前展示自己的专业知识,一个美食专栏作家的水平,让我不得不惊叹这样一位女子的才华,可是让我傻眼的事情发生了,女主角原来所谓的公司专职车不过是自己租来的,让我一下意识到这是一个心酸的都市白领。小说接下来讲的便是女主怀着不公的心态和一个富家子弟、一个大学毕业生、一群来自台湾的大姐组成的旅游团来到了有着世界上幸福感很强的国家美誉的尼泊尔,开始了他们的《等风来》的历程!旅行团从一开始就麻烦事儿不断,但在经历了建团不久却就地解散、酒店停电的夜半惊魂、独住山顶小旅店、遭遇当地*等等一系列事件的过程中,旅行团里的成员们互相照应互相了解,每个人都表现了最真实的自己。当中的很多场景都让我过目不忘,一个是王灿乱改歌词,让大家欢笑的场景,刻画出这个人物单纯的性格;一个是他们在*中王灿第一个冲出去拿着火把,只是凭借一腔热血想要阻止当地的*,说这是我的梦想;一个就是滑翔前最后的等风来,不需要做啥,只需要静静的等待,等待风的来临,最后每一个在风的帮助下,翱翔在大峡谷的情景;让我们怎么能忘记这样三个场景。其中最深刻的一句台词,也是我们不管是生活上还是工作上常常会忽略的一句话就是“别瞎折腾,没什么用”,看似很平常的一句剪短的话,但是却道出了很多真理,是的,我们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上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我们往往容易在那里瞎折腾,但是却忘记了,有时候不折腾才是真的折腾!

就像程羽蒙和最后和滑翔伞教练的对话一样“不管你有多着急,或者你有多害怕,我们现在都不能往前冲,冲出去也没用,飞不起来的。现在的我们只需要静静的,等风来。我愣了一下,在愣着的几秒钟里,感觉身体里有什么东西瞬间被撞开了,那些积郁了很久的东西。‘等风来?教练点点头,如果想飞起来的话,只有勇气往前冲,是不够的。我们得停下来,什么都不要想,让自己清空,只是等风来。”

我们其实需要做的就是——等风来

等风来读后感

(二)

有人说,岁月就像一条河,左岸是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是值得把握的青春年华,中间飞快流淌的是年轻隐隐的伤感,但是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却很少,看庭前花开花落,荣辱不惊,看天上云卷云舒,去留无意,此生能真正做到如此的,又有几个人?

等风来,在我没看过这本书之前,我甚至都不知道鲍鲸鲸这个人,不是她不够出名,而是我对作者真的无感。那个夏天,我的朋友从很远的地方给我寄来的一本书,之所以说很远,是因为我生活在诗情画意的南方,而他去了我意识里的北方。仿佛隔了海洋那么远!等风来就这样到了我的身边,以平静的姿态陪伴我渡过了整个炎热的夏季。

在那些日子里,有个叫程雨蒙的让我心疼又感动,有个叫王灿的让我厌恶又喜欢到骨子里,就在她事业受挫、生活遇阻的时候遇到了王灿,他或许有着土财主的傲娇和玩世不恭的生活态度,在忙着把别人的自尊踩在脚底,并乐此不彼。这样的两个人奇迹般地在尼泊尔相遇了,可想而知,他们是多么的针锋相对,就是这样的两个人在后来的相处中也会去慢慢的改变,试着与世界和平相处,他会任性到把你想做的事情一一都陪你做完,虽然结果让你哭笑不得。

有时候王灿就是一阵及时雨,会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你身边,他还会经常嘲笑你的无能,却总是转过身去悄悄的鼓励你,人生中或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朋友,可是在经历磨难后依然在你身后的人,请一定要好好珍惜他。这一秒也许我们只是萍水相逢,()也许只是擦肩而过,但是谁又能保证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那一刻,我感恩所有的朋友,你们能在我身边是多大的恩赐,我也会想到那些与我分别的朋友,大概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变的生疏,但至少我们曾经都有一颗年少赤诚的心,我们一起对着天空发呆,一起在黑板上涂鸦,一起买着廉价的冰棍吃的津津有味,一起发誓要在下雪的日子里狂欢。那时的我们无忧无虑,那时的我们单纯可爱。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不管曾经的离别是怎样的痛苦,都造就了如今的风轻云淡,只是在岁月的长河里总会遇到几个真心以对的人,它会很淘气,它会和你玩躲猫猫,等着我们去发现,如果你忽略了就是一辈子的错过。所以记得一定要有耐心,认认真真的听别人把话讲完,当他哭泣的时候不要用玩笑话对他落井下石,你应该想到那个时候他或许会当真,如果他和你分享开心的事情一定要记得感恩,只因为他心里有你,时间慢慢,总有无趣,可是我们却可以时常感动,正是因为有彼此的存在。

生活起起落落,我们不是圣人,不犯错误就不可爱了,但是请记住任何时候都不要吝啬于去表达你对他们的爱,如果心凉了太久,它就不知道什么是热了。

等风来读后感

(三)

“鲍鲸鲸,90后的年轻女作家,创造书目有《失恋33天》,《游记,或是指南》和《等风来》等作品。”

当你埋头苦干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它所带来的结果呢?倘若没有,那一直到你干完活的时候,才会发现自己是白干一场。就像《等风来》的女主人公程羽蒙一开始为了去北京把八个版本的《山海经》都背下来,做了详细的资料,可是,却去了尼泊尔,到头来什么也没有得到。

在看《等风来》的女主人公程羽蒙去尼泊尔旅游团中,让我体验最深刻的一句话,还是王灿送给程羽蒙的话:“别瞎折腾,没什么用!”是的,这句话值得我去细细品味。我们有时候要学着别瞎折腾,没什么用!给自己放松,不要困在城市中每天都是一样的生活节奏。慢慢的等风来,做一次最真正的自己!

《等风来》里面的人物很形象,想飞却飞不高的程羽蒙,又爱打抱不平,又爱说些极其讽刺的话的王灿,老实人的拉辛,不分青红皂白的那姐,罗里吧嗦的大姐团。似乎在每个人物身上,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

《等风来》,是一篇很好的小说,看完以后,你稍微回味一下,就会发现,其中有很多很多的道理。如果你想飞起来,光有勇气勇往直前是不够的。我得停下来,闭上双眼,把自己的身体融入风中。什么都不要想,把自己清空。精疲力尽时,一定要告诉自己等等,先等风来。

风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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