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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读后感(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3-11 08:36:33 来源: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兄弟读后感

读余华作品《兄弟》有感

-----是人改变的社会还是社会改变了人

陈庚元

《兄弟》有两部,其实就是两个时代,前一个是*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时代就是现在的故事,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欧洲要用四百年才能经历的这两个天攮之别的时代,但是中国用四十年就可以了。两个兄弟就是连接这两个时代的纽带,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天翻地覆,最终他们恩怨交集,自食其果。

一个作家写久了,他会有一些固定的“人物”或者一些固定的“特征”出现,而且似乎他写的每一部书中都可以看到一些影子,就像安妮宝贝她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穿着棉麻布长裙和白色布鞋的女子,她的好多作品里的人物描写外貌时,就是这样一个打扮。余华他也是这样,他真的是对“粪坑”情有独钟,《在细雨中呼喊》中孙光明的爸爸喝醉酒掉进粪坑里死了,《活着》中福贵的爸爸,和《一个地主的死》中的地主都是倚着粪缸死了,《兄弟》中余华又让李光头的亲爸李山峰因偷看女人上厕所而掉入粪坑死了。他还是喜欢用代号来表示一个人,干什么的就叫什么名字,和他前期弱化人物形象,突出细节的写法,比如用“短头发的男人”这样的代称相比,他似乎有进步了, 起码他们有姓氏了“余拔牙”“王冰棍”“童铁匠”“小关剪刀”。

这部小说好像把从*开始的现当代文学史里的重要流派代表作都写了一遍。看到文化大革命中,两兄弟的父亲宋凡平被红卫兵打死,妈妈李兰最后病死,爷爷也老死了,经常欺负他,给他扫堂腿的长发孙伟,因为反抗剪头发,被活活用剃刀杀死。这不就是另一部《活着》吗?最后就剩下两兄弟相依为命了。李光头凭借自己天生的经商头脑,当上了福利厂的厂长,创业失败后又在破烂里创出了一番天地,卖了垃圾西装,赚了钱又开始投资房地产,商场,洗浴中心,成为了百万富翁,这不是另一部《创业史》吗?后来的李光头已经不会恋爱了,他纵情声色,举办处美人大赛,演绎一场一场滑稽的闹剧,间接害死了他的兄弟宋钢。人们更看重名,看重利,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做,行骗讹炸,不顾伦理,这不是另一部《浮躁》吗?

余华的书很多都十分粗俗,他从来不避讳写“性”,写“粪坑”,他也更喜欢写暴力写血腥,他对死很冷漠,却足够把一个读者看哭,我读《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哭了,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哭,余华他从来不给读者以希望,他要是准备把他写死了,他一定会死,死得很悲惨,《兄弟》里的宋钢又把我看哭了,我很难过,宋钢是一个多么正直,多么憨厚,多么隐忍,多么爱自己的兄弟和妻子的人啊,他说了一刀两断,他就不回头了,男人的自尊,想给林红好的生活,让他跟着江湖骗子周游到各地推销增强丸,丰胸霜。甚至为了推销出去,答应周游做丰胸手术,忍受多么大的耻辱和身体的病痛,用这一切换来的不过是自己妻子和自己的兄弟偷情的事实,最后他选择了卧轨自杀,他不埋怨他的妻子,也不埋怨他的兄弟,他觉得他在这世上有这两个人陪他,他足够了。余华的笔还有另一个魔力,有一些情节的荒谬怪诞,就是让你笑,他的诙谐和黑色幽默是不经意的,往往可以让你忍俊不禁,哈哈大笑。与前期余华的《现实一种》《战栗》短篇小说集冷漠的叙述相比,《许三观卖血记》《兄弟》,都多了一些温情,文化大革命是许三观给妻子送饭那一段,为了躲避检查的,他总是把菜放在米饭下面,给妻子放哨,卫兵一走,他就让她快点吃菜。《兄弟》里李光头和宋钢一个十三岁一个十五岁,尽管历经磨难,父母亲不能好好照顾他们两,父亲被红卫兵打死,他俩哭的瘫倒了,向了与人求救,他的父亲送回家去。母亲身体虚弱,想给乡下的父亲扫墓,李光头给母亲做了专车,推着她去,还去医院捡了剩下的葡萄糖液,兑了水,让母亲喝。后期余华那里没有被毁坏的温情,让读者也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余华。

余华把中国40年社会转型纪事史,写进了《兄弟》,让读者在这本书中感受中国从文化大革命到经济蓬勃发展对中国百姓的大影响,沉湎醉心于文化大革命和市场经济的百姓的精神状态。这是一部国内和国际都享有盛誉的小说,值得一看。

推荐第2篇:读后感—兄弟

兄弟读后感

近日连续读了余华的三部作品,《兄弟》《在细雨中呼喊》《活着》,看完都很难受。

其中《兄弟》让我备感痛惜。

《兄弟》上半部我认为写的更好,即温馨又真实。宋凡平无疑是塑造的很好的一个人物,一个让人流泪的好人,好父亲,好丈夫。他英俊高大,正直幽默,对家庭充满责任感,还打得一手好篮球。对两个孩子疼爱有加,乐观坦荡。被抄家后若无其事地笑着用“古人的筷子”(树枝)给他们开饭,快乐地教他们“扫堂腿”,人来却屈辱地被“革命小将”扫堂腿,被看守期间手臂被打断了啷当着,但却对孩子说这是个“啷当着手”的游戏,以保护他他们童稚的心灵,让人不由想起电影《美丽心灵》里那个父亲。

他对妻子李兰温柔体贴呵护,处处尊重她,重建她饱尝多年屈辱后对生活的信心,又恪守诺言,说好了到上海去接她,哪怕冒生命危险冲出被看守的监牢\'也要到码头去乘船接她,四次被看守毒打阻挠,四次踉踉跄跄冲向轮船,最后被“革命群众”活活乱棍打死在码头……他真的应该反抗啊,可是他没有,那个时代的人都不知道反抗。他的遭遇让人痛彻心肺。

宋凡平活着时是英俊潇洒顶天立地的伟丈夫,只因为他是地主成分他就要被批斗,只因为他教孩子认字时又说了“地主宋凡平”地是天地的“地”,主是毛主席的“主”,就瞬间招来了杀身之祸。他这样的死让人掬一把惋惜之泪,他不该就这么死了。

今天看来,那时的“革命群众”的政治信仰是多么的单纯,又是多么的盲目狂热多么残暴!以“革命”的名义就可以六亲不认,滥杀无辜,指鹿为马,丧尽天良,呜呼,这真的就发生在“*时期”的中华大地上……余华写这些,也许就是让我们从这些闹剧、悲剧中反思“*”就是一出天大的闹剧、悲剧的实质吧。

李光头宋刚两个孩子在父亲死后孤苦无依,建立起了深厚的兄弟情谊,没几年妈妈也在忧愤中死去,他们更加相依为命。这部分都写的温馨可信,无论是李光头的调皮贪吃,还是宋刚的善良懂事。

下半部分篇幅很长,却有点故作喧嚣。而我唯一愿意关心的是宋刚。这个像他爸爸一样英俊高大的宋刚,这个心灵手巧会织毛衣的宋刚,这个为了兄弟情义隐忍自己爱情几近木讷的宋刚,这个与林红恩恩爱爱二十年骑着永久牌自行车接送妻子的宋刚, 让人看不懂了。 如果说他下岗后宁肯扛大包、装水泥,弄得腰扭伤得肺病也不肯找已发达的兄弟李光头帮助,这是骨气,是讲做人的原则的话,那么当他看清周游的骗子嘴脸后为什么不马上离开他回到刘镇,还跟着他继续南下推销“保健品”,他的做人原则到哪去了?当周游为了推销丰乳霜劝说他做丰乳手术以招徕女顾客,他竟然接受了手术时,他作为一个有骨气的男子汉的原则又到哪去了?说不通的,就算是为了给林红一个好的生活拼命挣钱也说不通的。不由觉得了宋刚这个人物的几分昏庸,作者设计的几分荒谬。当看到他卧轨自杀的情节时,已无泪可流。

兄弟俩,一个发迹了,一个消陨了,但他们的命运最终都化作了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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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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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兄弟》读后感

一家、两代、三人情

——《兄弟》读后感

以前一直认为我是个不喜欢读书的主儿,没有看书的习惯,是偶尔翻翻网页,浏览下电子书打发时间。现在才知道,原来是自己没花时间去读,而且是没有选择的去读。最近莫名的在学校鼓起的读书热潮中也慢慢的喜欢上了在安静的午后:一杯茶、一本书、一米倾泻在窗棂的阳光。

一本646页,50万字,乍一看足有5厘米厚的小说,看的我废寝忘食,看的我头昏眼花,看的我浮想翩翩,看的我咬牙切齿。看的我让我一会笑,一会哭,一会激动,一会郁闷,一会仇恨,一会温馨。两天的时间看完它,并用好几天的时间在回想小说里的情节,回味里面的滋味。这也是我第一次最短对快的时间读完这么长的一个小说。看完后,我无法接受这么一个让人揪心的结果,这种结果在我看来是一个三败俱伤的结局,虽说之前在余华笔下的《活着》也是让人看的痛侧心扉,但那是一个年代的痛,而这涉及到的不只是友情亲情还有爱情。虽然这本书不是讲人的爱情和事业。但是幸福的爱情和宏伟的事业,其实书中三个人到最后没有一个人得到。两个相爱的人得到“无论我做过什么,我的一生爱过的人只有你一个”;两个手足兄弟得到“就是生离死别,我们永远是兄弟”。 用背叛换来的爱情,和用生命换来的兄弟情,我不懂这是不是伟大的爱情也不懂是不是伟大兄弟情!

文中记忆犹新的还有宋凡平在狱中时,教孩子扫堂腿,以及在手筋断了的情况下用乐观的态度面对孩子的画面。无论生活给予他多少的苦难,他始终昂着他骄傲的自信的头颅,即便受到非人的殴打,非人的虐待,他也一样傲视一切,他永远是儿子们心中的英雄,永远的父亲。这又是让人无法理解的父爱!

真是一部污垢斑斑的时代杰作。这个评价真的是贴切到位,这本书让我看到了那个时代诙谐的一面,也让我体会到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羡慕小关剪刀和他女人那样不离不弃的爱情,也羡慕宋刚对林红忠贞不渝的爱情,可现实就是现实。我更羡慕李兰对宋凡平那样让我无言表述的爱,可现实还是现实。现实是可以让你对着你喜欢的人说“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是不会喜欢你的”;现实

是可以叫你为了你喜欢的人去干违背自己原则的事以至于是伤害自己的事。现实是当你看到自己最亲的人被伤害时自己却无能为力,且没有人帮助你。想想其实现实终究是现实,可我们还得往前走不是。希望现实中的人们,不管你是被现实所拦住还是把现实超越了。

又一次陷入他们一家的情意里,一家的心酸里,我无语凝噎。

推荐第4篇:《兄弟》读后感

读完了全书,自己怅然若失,好像一下子从刘镇走了出来,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一声声熟悉的声音,随着我的离去消失在了身后的刘镇,从*到新时代,李光头和宋钢一个地痞流氓,一个书生意气。两个从小相依为命的兄弟随着社会的潮流走着不同的路。

李光头作为人们眼中的笑话,一步一步成为了一个商业巨头,宋钢是所有人都羡慕的人,他娶到了全镇最美的女人,是所有刘镇上男人羡慕嫉妒的目标,宋钢老实忠厚,固执倔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最终过上了最为平凡的生活。

李光头睡了无数的女人,最后包括为了林红而去做了结扎手术的林红,但李光头一生没有过恋爱;宋钢和林红结婚,两人相爱,宋钢爱林红,林红爱宋钢的心从没有变过,然而宋钢卧轨自杀的时候,林红正躺在李光头的身下。

上天是公平的,你得到什么就一定会失去什么。从宋钢和李光头小时候第一次跟着双方父母见面,到两人相依为命,再到宋钢知晓一切卧轨自杀,李光头和林红睡在一起时,两人的兄弟情依然没变过;林红一个所有人心中纯洁的仙女,历经一生,最后成为红灯区的林姐,然而她这一生永远只爱着一个人—宋钢。

全书充满了讽刺讥笑,人情冷漠,世态炎凉,人言可畏,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命运,也许早就忘了最初的坚持,然而有些事永远埋在心底。

有很多话本来想趁此说出来,然而实在是不想写下去了,突然觉得没必要写,我没有什么文学水平,上学的时候写个作文都胡言乱语,语言混乱,与其丢人现眼,还不如就此打住。如果有机会,一定要读一遍《兄弟》。

推荐第5篇:《兄弟》读后感

两天的时间读完了余华的小说《兄弟》上部,一次次在泪水中抬起模糊的双眼,一次次唏嘘不已,这部小说带给我强烈的震撼~~~这是一部描写文化大革命前后的小说,同样的题材,同样的时间隧道里却带给我和其他小说不一样的感受。

上部主要描写了兄弟两个悲惨的童年,他们所经历的苦楚,真是一部辛酸血泪史~~~最欣赏宋凡平,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是一名中学教师,尤其爱好体育,曾经的一记扣篮被那时的人们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世一击。其实这些只是他的一部分,他的独到之处在于他永远是一个乐观的人,无论生活给予他多少的苦难,他始终昂着他骄傲的自信的头颅,即便受到非人的殴打,非人的孽带,他也一样傲视一切,他永远是儿子们心中的英雄,永远的父亲~~~~~~还有他的妻子,一个充满韧性的女人,以前的丈夫给他带来的是屈辱,是愤恨,而宋凡平给他带来的却是一生的爱,尽管他们在一起只生活了一年零两个月,而且他连丈夫的最后一面也没有看到,在他住院的时间里,丈夫一直用幻想的幸福来安慰他,让他放心,安心,而此时的丈夫却受着摧残,丈夫用超乎常人的意志支撑着他的心,为了接她出院,丈夫逃跑了,结果被惨无人道的红卫兵活活打死,从此离开了他所真心爱恋的妻子,儿子~~~当李兰回到刘镇,迎接他 的是丈夫的尸骨,在丈夫惨死的地方,她一点点的将染有丈夫鲜血的泥土捧回家,在路上她一声也不哭,回到家里看见丈夫的尸首,沾满血迹,甚至爬满苍蝇,这个坚强的女人心疼的昏死过去,她为他洗涮,为他换衣,要知道宋凡平一米八多的大个,体重将近200斤,天知道这个瘦弱的女人是怎么为他擦洗,换衣,为他梳洗?这就是爱的力量吧,收拾停当,她靠着丈夫的胸前度过了一个漫漫长夜,走时热情洋溢,回来时却已阴阳相隔,人鬼殊途,这种生死离别是何等的残忍?可是这一切的一切却催不跨坚强的女人,他给丈夫送终,遇见了那些造反派,他还依然坦然的承认她就是那个地主婆,尽管那些人教训他,侮辱他,他却不改初衷,依然昂然的面对那些残忍的人,甚至带着鄙视的微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呀,送行的路上他没掉一滴眼泪,他不想被别人笑话,及至墓地,他才痛哭起来,把这许多日子以来的悲痛统统哭了出来,那是一种痛彻心扉的哭泣~~~~~~七年之后他也离开了人世,在这七年里,他没有洗过一次头,刘镇有这样的风俗:亲人走后几个月不洗头,感情越深坚持的时间越长,而我们 的李兰,从丈夫走后他一直没有洗过头,不知道他对丈夫的爱究竟有多深?她不但不洗头,还每次把头发弄的又黑又亮,因为他忘不了宋凡平为他洗 头,为他梳头,那是多么幸福的日子,如今这些已经成为了永远的爱,也是永远的痛~~~生命弥留之际,他把自己的后事都安排好了,因为孩子们太小了,他就这样带着对丈夫的爱,对儿子的不舍,离开了这个带给他欢乐,带给他痛苦的人世,永远的和丈夫依偎在一起了~~~~~~

而故事的两位主人公在经历了父母双亡的悲惨后依然坚强的生活着,宋刚在农村和爷爷相依为命,安葬好爷爷后,他自然的想到了他的兄弟,李光头,这也是他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他们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尽管他们没有一点血缘关系,但是那感情却割舍不下,而且越来越重~~~~~宋刚是一个斯文而重情义的男孩,李光头是一个虽有点流气,但是却也很讲义气的男孩,宋刚永远不会忘记妈妈临终时对他的嘱托,还有自己的誓言,正是这些誓言,使他永远保持着哥哥的本色,永远爱护着自己的弟弟~~~~~~

掩卷又一次陷入他们一家的情意里,一家的心酸里,我无语凝噎~~~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明天就可以看到下部了,好期待~~~~~~

推荐第6篇:兄弟读后感

《兄弟》读后感

一、图书信息

作者:余华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05 页数:476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版次:1 印次:1

二、作者介绍

经历

1960年4月3日生,祖籍山东高唐。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当医生的父亲华自治、母亲余佩文(父母的姓,是余华名字的来源)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先后进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余华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在鲁院期间,结识了后来成为他妻子的女诗人陈虹。因陈虹在北京工作,余华后来迁居北京十余年。现居浙江杭州。 写作

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苏童、格非、孙甘露等的创作形成了一股文**流,评论界称之为“先锋文学”。其作品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意大利文、荷兰文、挪威文、韩文、日文等在国外出版。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 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2年获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与艺术骑士勋章。长篇小说《活着》由张艺谋执导拍成同名电影。

著有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短篇小说集《世事如烟》、《黄昏里的男孩》、中篇小说集《现实一种》《我胆小如鼠》《战栗》和长篇小说《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在细雨中呼喊》等。他也写了不少散文与文学音乐评论。

三、故事梗概

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四十年就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了四十年之中,这是弥足珍贵的经历。连结这两个时代的纽带就是这兄弟两人,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地天翻地覆,最终他们必须恩怨交集地自食

其果。

四、作品特点

作品以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的语言秩序,组织着一个自足的话语系统,并且以此为基点,建构起一个又一个奇异、怪诞、隐秘和残忍的独立于外部世界和真实的文本世界,实现了文本的真实。余华曾坦言: “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小说主要写血腥、暴力、死亡,写人性恶,他展示的是人和世界的黑暗现象。小说中的生活是非常态、非理性的,小说里的人物与情节都置于非常态、非理性的现实生活之中。结构上,余华采用时间结构小说,他把物理时间转换为心理时间,几个时间交错叙述,把时间进行分裂、错位,呈现出多重象征。余华的小说在形式和语言上做过大胆的试验与探索,语言感觉与法国新小说相似。

五、读后感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于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忍不住的难过。

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和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和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推荐第7篇:兄弟读后感

李光头,不是一个人的战斗,他浓缩了改革开放后,广大创业者资本积累、扩张的身影,时代的弄潮儿,兄弟读后感。我比较欣赏李光头的性格,他恩怨分明,勇于承担各种责任,能屈能伸;他对爱情忠贞不移,呵 这句话 应该是对女的来说,但李光头确实这样做了。他知自己魂牵梦萦的林红就要和自己的兄弟结婚后,就在他们结婚那天坚定的去医院做了“结扎”。按他的说法,是我不能把第一次给你,也不给别人。李光头,对于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有独具慧眼的一面。就说刘作家,这个小时给他“横扫荡”的死对头,又被他狠K过的人;后因写了一篇文章给“成功人士”的他正名,把李光头偷看屁股一事,写成是为了拣掉到厕所里的钥匙。李光头觉得他,太有才了,于是不计前嫌,把他招来做新闻发言人,后又直升副总,CEO。从小说中的描述,也证明了,他的任用是正确的。

宋钢,在小说的后半部份,写得有些凄惨,以至于读到他那些段子时,都有些发麻。他和林红结婚后,曾一度走上春风得意的日子,买了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每天下班都准时到工厂接林红。这样的好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他下岗了。这时正是改革开放生机勃勃的时候,适者生存、弱者淘汰。为让林红过上好日子,一无作落的他卖花,惨淡经营;当苦工得了肺病,闪了腰;出走刘镇、行骗江湖、隆胸、到最后的卧轨自杀,无一不让人心酸。宋钢的悲惨,是性格的悲惨。他缺少主见和判断力,做事犹豫不决,...。

林红,就像一个扁担,挑着李光头和宋钢两头走。所不同的是,一个走向了成功、爆发,一个走向了落寞、绝路。同时,她也被两个人推向毁灭的深渊。

小说中,提到的童铁匠、关剪刀、余拔牙、苏妈、赵诗人和陶青等等,他们都是时代中放大了的典型人物,读起来总能会心一笑。在我们的记忆深处或多或少能挖据出这样的人物来。

小说中的绝大部分人物还“活着”,如今生活应该大不同了吧。李光头正在参加太空游培训?林红的“美发店”被查封了吗?苏妹的“周游点心店”是不是开始品牌化运作了,刘作家会行贿而,。。。还有陶青,。。。。我们这些70,80后也该上场了吧。哈哈 想象太丰富了,刹不住了。再续《兄弟》后记。

注:《兄弟》上借悦eliza的书

个人感觉,余华更多地是以这所谓的兄弟俩的不同命运来诠释,在社会变化的大潮中,人如果按照传统的观念和道德来按部就班,早晚会遇见天理人欲的冲突,读后感《兄弟读后感》。

最近一百年,神州大地每十年一轮回,余华所写的其实只要还是*投射,真正对于最近二十年写的笔墨似乎还是少了点儿。毕竟每一个生活在时代里的人都只能被时代的纷乱所纷乱,而很难看清这纷乱背后的丝丝缕缕的脉络。

宋钢的凄惨,来源于他自己一直以来的符合规矩在规则被打破的时候不能适应,而李光头最后的所谓复归也隐约折射了一部分穷得只剩钱的经济发达者精神上的困惑与追求——既然不能求诸于己,只好从自身以外寻求答案,外太空不过是避世的另一个目的地罢了。

以余华的年龄经历,如果兄弟只是为了写变化,倒可能把华哥看低了,呵呵。

个人感觉,兄弟写得还是人性的冲突,包括固守和变革,包括选择与放弃,包括精神与物质生活,而*至今的华夏,也不过是最好的人性试炼场。

看完这部小说不知道自己该怎样评价,一部感动到自己落泪的小说。

宋 刚憨厚老实,憨厚老实到了有点“傻”的程度,他的生活中心一直在别人身上,换句话说,他生命中的主角从来都是别人,自己只是在某一瞬间当过瞬间的主角!第 一次违背李光头的意思是为了林红,因为爱情的力量,最终的导火索是李光头那句“我就宰了你”;第一次对林红发火,只是为了“后妈”里面的“后”字,因为他 感觉李光头就是他的亲弟弟,妈妈就是他的生母,或者胜似生母!小时候,他的生活重心是照顾别人,照顾弟弟,照顾爷爷;结婚以后他的生活重心就全部在林红那 里,但是直到自杀前一瞬间的释怀时,他的心思一直在李光头和林红之间徘徊,左右为难,可能李光头和林红不以为然,但是宋刚这个哥哥和丈夫确实非常痛苦!为 了一个丈夫的责任,为了亲情、母亲临终的遗言,他这一生都在矛盾,在痛苦!自杀前的一瞬间他感觉自己找到了自己属于自己的位置:“自己是多余的”,他突然 间轻松了,第一次花钱吃包子,第一次逛街。

李 光头“机智聪明”,为人有点霸道,但为人讲究,处事圆滑,待人接物游刃有余,但他的心不坏!他一直以自我为中心,霸道甚至有点强硬!但他还有点孩子气,这 种孩子气是弟弟对哥哥的依赖,哪怕是见不到哥哥,但是在他心里一直有这么一个人在给他支持,他知道如果他在外面生活不下去了,一定会有一个人不会让他饿 死!他的孩子气也仅仅是对宋刚!

两 个兄弟心里最初的那份兄弟情义其实一直都还在,只是由于生活中的身不由己,生活中的灯红酒绿而把那份最纯的感情放在了心里最最深的地方,虽然不曾发觉,但 是已是自己的一部分。当李光头把那块“手表”送给宋刚,那块手表在林红那里不值一文,但是当时的兄弟俩都把它当做宝贝,李光头眼中最珍贵的手表配上宋刚的 永久简直是完美,在宋刚眼中这是兄弟情谊的见证;当宋刚实在走投无路去找李光头,当李光头连着骂了他几个“王八蛋”,宋刚高兴的却像个孩子;当李光头在林 红身上听到宋刚的死讯,当李光头读到宋刚的信,当李光头看到掉在的“受聘书”,他哭得像个孩子,说自己以后真是孤儿了。这种感情其他人根本理解不了,他们 不会想到在刘镇呼风唤雨,把买卖做到全世界的李光头,心底最深处得依赖竟然是那个穷小子宋刚,甚至宋刚自己都不会想到他这个最亲的弟弟对自己原来是这么依 赖。两个人之间有过两次:“我和你从此一道两断”,其实两句话在李光头那里都没当回事,他甚至都不知道宋刚为什么会这么干!但是在宋刚心里,李光头对他的 那句:“从此我们一刀两断”也不算什么,但是自己说的那句话,在他的心里却当真了!即使在他活不下去的时候他也没有丝毫想去找李光头,但是为了自己最亲的 人他又一次违背了自己的想法!他会在李光头走投无路的时候去毫无顾忌的帮助弟弟,但是哪怕自己生活艰难他也不会去求弟弟,因为他感觉只要他过的好,自己过 怎么样无所谓!

在宋刚的心里最亲的人是李光头和林红,他最大的心愿是两个人都过好,矛盾的他甚至在心里都不知道谁才是他最重要的人,反正都比他自己重要!知道他最后感觉两个最亲的人走到了一起,自己时多余的时,他感到了从没有过的轻松!

大鱼感受:

看这部小说,湿了好几回,刚刚写上面还湿了!昨晚看到李光头听到宋刚的死讯时自己跟着哭了!

以 前感觉自己在对自己的兄弟方面也挺够意思的,现在感觉,自己还差的很多!其实自己都是为了怕丢了和兄弟们之间的情谊,有的时候知道兄弟办了错事!但是自己 还是没有去阻止他们!现在感觉真的很惭愧!对不起,我的兄弟!自己也不能为了兄弟放弃自己的利益,最起码没有主动、彻底的放弃过,那时候还是心里最深的地 方想的还是自己!自己真是个自私的人!以后一定要改过来,做个有血有肉的兄弟!

推荐第8篇:《兄弟》的读后感、

两天的时间读完了余华的小说《兄弟》上部,一次次在泪水中抬起模糊的双眼,一次次唏嘘不已,这部小说带给我强烈的震撼~~~这是一部描写文化大革命前后的小说,同样的题材,同样的时间隧道里却带给我和其他小说不一样的感受。

上部主要描写了兄弟两个悲惨的童年,他们所经历的苦楚,真是一部辛酸血泪史~~~最欣赏宋凡平,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是一名中学教师,尤其爱好体育,曾经的一记扣篮被那时的人们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世一击。其实这些只是他的一部分,他的独到之处在于他永远是一个乐观的人,无论生活给予他多少的苦难,他始终昂着他骄傲的自信的头颅,即便受到非人的殴打,非人的孽带,他也一样傲视一切,他永远是儿子们心中的英雄,永远的父亲~~~~~~还有他的妻子,一个充满韧性的女人,以前的丈夫给他带来的是屈辱,是愤恨,而宋凡平给他带来的却是一生的爱,尽管他们在一起只生活了一年零两个月,而且他连丈夫的最后一面也没有看到,在他住院的时间里,丈夫一直用幻想的幸福来安慰他,让他放心,安心,而此时的丈夫却受着摧残,丈夫用超乎常人的意志支撑着他的心,为了接她出院,丈夫逃跑了,结果被惨无人道的红卫兵活活打死,从此离开了他所真心爱恋的妻子,儿子~~~当李兰回到刘镇,迎接他 的是丈夫的尸骨,在丈夫惨死的地方,她一点点的将染有丈夫鲜血的泥土捧回家,在路上她一声也不哭,回到家里看见丈夫的尸首,沾满血迹,甚至爬满苍蝇,这个坚强的女人心疼的昏死过去,她为他洗涮,为他换衣,要知道宋凡平一米八多的大个,体重将近200斤,天知道这个瘦弱的女人是怎么为他擦洗,换衣,为他梳洗?这就是爱的力量吧,收拾停当,她靠着丈夫的胸前度过了一个漫漫长夜,走时热情洋溢,回来时却已阴阳相隔,人鬼殊途,这种生死离别是何等的残忍?可是这一切的一切却催不跨坚强的女人,他给丈夫送终,遇见了那些造反派,他还依然坦然的承认她就是那个地主婆,尽管那些人教训他,侮辱他,他却不改初衷,依然昂然的面对那些残忍的人,甚至带着鄙视的微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呀,送行的路上他没掉一滴眼泪,他不想被别人笑话,及至墓地,他才痛哭起来,

推荐第9篇:《树叶兄弟》读后感

树叶兄弟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常新港写的《树叶兄弟》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内容是这样的:糖和森是一对最好的朋友,一枚用黄树叶做好的树叶兄弟成了俩人的最爱。但是有一天,森突然得了一种不能治愈的病,离开了糖,从此糖就像失去了亲人一样被悲伤湮没,他请气球邮差把信送给天堂的森,他相信森一定能收到他的来信。忽然有一天,一个叫木的小孩来到了糖的身边,糖发现木跟森的生活习性一样,也想森一样懂得他。糖的生活变得明亮欢快了,他终于收到了森来自天堂的回信。可是,糖在值日时,发现木的桌子里有一封草稿,原来木就是森。

朋友像一面镜子,随时都可以照出你心中的烦恼,帮助我们化为喜悦;也随时都可以照出我们心中的喜悦,和我们一起分享,使我们的快乐加倍。现在的孩子,也许他们没有兄弟,但可以有一个兄弟一样的朋友。《树叶兄弟》这本书,就是讲的兄弟之间的内容。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朋友,珍惜友谊。

树叶兄弟读后感(二)

我读了《树叶兄弟·兄篇》这本书,深深的被朋友之间的友谊打动了。

《树叶上的兄弟》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枚树叶上画着两个男孩——糖和森。他们是最好的朋友。这枚树叶做成的书签叫树兄弟,这成了两个人最珍爱的东西。但是,森因为得了不能治愈的病,离开了糖,糖就失去了一个朋友和一份欢乐。他请气球把信送给天堂的森,他相信森会收到。忽然有一天,一个叫木的男孩出现了,他做糖的同桌。木跟森很像,而且木也像森一样懂得糖。糖的生活又变得明亮起来了。他终于收到了森的回信。可是,糖在值日时,发现了木的课桌里有一个废纸一样的信,是一个草稿件。原来木就是森属于另一个世界的森再一次离开了糖,糖看见树兄弟上的两个小男孩只剩下了一个。

这个结局让我想到了珍惜这两个字,珍惜什么呢?——是友谊。真正的友谊是不掺杂任何杂质,是无价的。朋友需要的时候不请自来;朋友有难度时候奋不顾身。

讲到这里,我想问:友谊是什么?就是有了朋友,有了关心自己,懂得自己的人。

友谊可以把它比作亲情,朋友可以是兄弟,也可以是姐妹在一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对,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人生于世,有多少美丽的青春年华会像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唯有朋友间的真挚友谊不会枯萎,可以天长地久。

所以,我要说:朋友,珍惜友谊把!

树叶兄弟读后感(三)

一个晚上,我看完整本《树叶上的兄弟》后,看着窗外的星星,陷入了深思……

一枚树叶上画着两个亲如兄弟的好朋友——糖和森。这枚树叶被两人做为书签叫树兄弟是糖和森最最珍爱的东西。但不幸的事发生了,体弱的森得了不愈之症,离开了糖。但两人的友情依然存在。天堂的森扮成木再次到了糖的身边,可100天后,因为被糖发现了他是森,迫不得已又离开了糖,糖再次失去了朋友和欢乐。森被欲望花粉传染了,他又传染给了糖和老师同学。糖和森一起努力,终于终止了欲望花粉的传播,一切终于恢复正常了。森要回天堂了,只有糖听见了朋友森返回天堂的脚步声。

对糖好一点!这是死去的森——木常常对老师同学说的话。美君老师对糖说话没好声没好气,糖常常会被同学马龙山和宫宇欺负,木总会在这个时刻突然出现,说这句话。死去的森与活着的糖之间的友谊永远也无法磨灭……无法磨灭……尽管在不同的世界上……木,想让糖不受伤害,让糖快乐!木,要保护糖!……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与我的同学。我和同桌曾经闹过矛盾,吵过架,还发誓谁也不理谁,画三八线,说你别碰我、你超线了你就是小狗这些话,也因此我们隔开了友谊,好长一段时间我们都冷漠了对方,失去了以往的欢乐,而碰到困难时更是无助。我应该反省一下了:为什么我们大家不互相尊重、谅解、关注和信任对方呢?我想:我没有姐妹,但我可以有姐妹一样的朋友。有了朋友就不再是一个人,就会有温暖,就会有力量。就如同树叶上的兄弟——糖和森,我们也要拥有永远也无法磨灭的的友谊!我们应该珍爱朋友,珍惜友情!愿我们永远拥有……永远拥有……

推荐第10篇:牧犬兄弟读后感

牧工的儿子林达为了给牧犬黑云报仇,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藏进一个古老的陷阱里,希望按传说中的驯獒法驯出一条可以独占群狼的超级猛犬。小编整理了牧犬兄弟读后的感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牧犬兄弟读后感1

这本书讲述了黑头带着生死之交白娃(即白丑)回到了牧场,白娃却被凶残的黑狗咬死,黑?为它报了仇,但也因违背同类相残的禁忌而心智大受刺激。灰灰在山中回归了自然本性,不再滥杀,怀念起与人在一起的生活。小主人林达带领黑头进山寻找灰灰,遭到狼群的围攻。生死关头,灰灰赶来了……

一本很好很好的儿童读物,适合推荐给喜爱动物的孩子们看。此书故事情节非常生动、引人入胜,令人意犹未尽,内容也很具体,能让孩子们学习牧犬兄弟不怕困难的精神。真不愧是牧铃的书,不愧为继《艰难的归程》和《丛林守护神》后又一本有关牧犬的书。

我很爱看这本书,因为我本来就很喜欢牧犬这回更喜欢了,通过描写动物,了解人的世界,将黑头,白娃(即白丑)生动的展现在我们眼前,了解了牧犬心里的心声,和牧犬的抉择,使人一但看上就爱不释手,所以,这本书值得一看哦,作者,你写的真好,加油!

牧犬兄弟读后感2

作者不愧是一位讲故事的高手,这套“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主人公灰灰和黑头的命运云谲波诡,让人一读起来便无法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我们看到了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听到了一曲高亢嘹亮的男子汉之歌。

这本书讲述了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条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也被—迫出逃。城市,黑头遭人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

最终,灰灰从偷猎者手下逃脱,继续它的丛林生活;黑头则带着它的新朋友白丑,回到了牧常。

此书是一本非常非常好的少儿读物,故事情节生动有引人入胜,令人意犹未尽,一看便不会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能我们看到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被它们所震撼。真不愧是\"牧犬三部曲\",真不愧是继《艰难的归程》与《丛林守护神》后又一本关于牧犬的书。

一本让所有喜爱动物的孩子们爱不释手的好书。

牧犬兄弟读后感3

读了牧铃的《牧犬三部曲》,我更加喜欢狗了。比如说主人公之一黑头吧,它对牧场主人的忠诚让我佩服,它和白娃之间动人的故事让我热泪盈眶。更了不起的是,黑头对人类的友好和宽容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黑头和灰灰是一对双胞胎兄弟。由于出生以后不同的生活经历,塑造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性格。黑头和小狗白娃是一对好朋友。分分合合兄弟情,生生死死朋友谊,一切都让我感动不已。

灰灰小时候被中学生林达放到了一个古陷阱里,为的是让它成为一个超级猎犬。灰灰在古陷阱里茹毛饮血,渐渐变得凶残勇猛。灰灰是幸运的,因为他有了替被野狼咬死的母亲报仇的机会和能力;然而它又是不幸的,正是因为这个机会,让它没落成狼非狼狗非狗的山谷灰魔。即使这样,在林达被狼群围攻的紧急时刻,仍然不顾生命安危奋不顾身地冲上去,迅速转变成牧犬的角色。

我不赞成林达这样的做法,狗是人类的朋友,它对人忠诚友好。我们也要友好地对待他们。

再比如黑头进城以后处处遭人暗算。而当暗算它的人面临生命危险时,黑头竟然毫不犹豫地进行了救助。狗是如此对待人的,而人呢,总是有人为了自己利益残害狗。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狗贩子,用残忍的手段将狗抓住,然后杀害卖肉。我的姥姥曾经养过一只大狼狗,不行就遇上了狗贩子,下场很惨。

这套《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灰灰和黑头的命运悲喜交加,让人一读起来就无法放下,透过一连串故事,我看到了牧犬同胞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事迹。真的很精彩,推荐大家阅读。

第11篇:《牧犬兄弟》读后感

《牧犬三部曲》作者是牧铃,本书共有三本为一套,第一本《兄弟情仇》、第二本《独战苍穹》、第三本《浴火重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牧犬兄弟》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牧犬兄弟》读后感1

本书讲述了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条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也被—迫出逃。?城市,黑头遭人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

林达为了给牧犬黑云报仇,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进行秘密训练,希望将灰灰训成一只猛犬,不料,灰灰却变成比野狼还要凶残的牧场公害。而正常驯养下灰灰的同奶兄弟黑头成长为一只优秀的牧犬,成了灰灰的克星。灰灰逃入山林,沦为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被—迫逃入城市,不料遭人诱捕,加入了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着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天罗地网之中。黑头在白娃家里仍然想念牧场,带着白娃回到了牧场,白娃被黑狗咬死,黑头大受刺激,咬死了黑狗。灰灰在山中回归了本性,不再滥杀。林达带领黑头去寻找灰灰,遭遇狼群,生死关头,灰灰赶来搭救,最终灰灰回归了牧场,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

读了这三本书后,我深受感触,主人公灰灰与黑头的命运多舛,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使我们看到了黑头与灰灰虽然苦难,但又一次次站起的优秀品质,看到了黑头与灰灰历经挫折仍不屈不挠的坚强灵魂。仿佛听到了它们永不言败的吠声。

这三本书告诉我们: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只要用一颗从容的心去认真面对困难,一切难题就只不过是一只纸老虎罢了。

《牧犬兄弟》读后感2

暑假里我看了牧铃写的动物小说《牧犬三部曲》,在《兄弟情仇》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小主人林达训练牧犬灰灰的一段情节。小主人林达为了把藏獒灰灰训练成很厉害的牧犬,把灰灰送到一个离家很远的古陷阱里,开始他还不时给灰灰送点儿东西吃,渐渐地为了提高灰灰的独立生活能力,他什么也不给灰灰吃,慢慢地,灰灰学会自救和捕食猎物,变得十分勇猛,后来就连可口的熟食也不吃了,只吃一些自己捕获的的生肉,对任何东西都保持高度地警惕性,就连风吹草动它也充满警觉。最后竟连自己的主人也被它咬了一下。

这本书讲述了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条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也被—迫出逃。?城市,黑头遭人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

最终,灰灰从偷猎者手下逃脱,继续它的丛林生活;黑头则带着它的新朋友白丑,回到了牧场。

此书是一本非常非常好的少儿读物,故事情节生动有引人入胜,令人意犹未尽,一看便不会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能我们看到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被它们所震撼。真不愧是\"牧犬三部曲\",真不愧是继《艰难的归程》与《丛林守护神》后又一本关于牧犬的书。

《牧犬兄弟》读后感3

牧犬三部曲包含着《兄弟情仇》《独占苍穹》《欲火重生》这三本书,为我们呈现了两只牧犬出生长大的故事。

“灰灰”和“黑头”,原本是亲密无间的兄弟,但由于人为的因素,两兄弟反目成仇,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灰灰经历了牧犬———恶犬————野犬的变化,从牧场来到城市,最后又回到牧场。在这过程中我们看到了牧犬兄弟历经苦难但不屈不饶的灵魂。

作品呼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牧犬只有在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中才能重归物性,找回自然本色。字里行间大呼回归人性。有时,人性的丑恶让人性不如犬性。动物与人一样,同样是生命,同属于大自然。作为万物之灵长得人类应该尊重其他的生命!

我们还应学到的一点是,在这个功利化的时代,不能只追利,而忘了或是抛弃了心中的真情真爱。牧铃可以为了自己的兴趣爱好,放弃了城市,而你呢,当你面对这样的情况你会选择哪条路?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猎人和一条跟随他多年的猎犬迷失在森林中,他俩开始相依为命,寻找出路。几天之后,猎人和狗都饿得瘫软了,这时猎人有两个选择,一:和狗一起饿死,二:把狗杀死,吃了它的肉,然后继续寻找出路。他可能找的到。也可能找不到。

第12篇:莱特兄弟读后感

一百多年来,莱特兄弟发明飞机、为人类插上翅膀的故事频现于众人笔底,这一次,在时光悠远的摆荡中,那个飞向蓝天的梦能不能再让我们心潮激荡?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了“莱特兄弟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帮助到您。莱特兄弟读后感范文(1)

梦想使用追逐和努力地拼搏才能’’抓\"到的东西。有了梦想,人生的生活才会闪耀,\"发出胜利’’的光辉。对梦想的执着,只有努力会让自己的每一天发挥出光彩。

你还记得小时候追逐着断线的风筝,让大人们说我们长上翅膀,变成美丽的天使追上风筝。在那以后,对天空展现无尽的幻想,曾梦想着有一天人长上美丽的翅膀飞翔广阔无垠的天空。不错,他们就是莱特兄弟。他们对梦想的热爱是我们每个人所应学习的,看大街上的大人们的一张张疲惫不堪的脸,那就是他们在中途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你们可曾记得这样的一句话:在我们认为鸟类最会说话的是鹦鹉,但它是最飞不高的。莱特兄弟。不错,在人生的旅途,只说不做的人,他的梦想会离他越来越远,到最后变成了无目标的笨蛋。

我也曾经不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生活很迷茫,但现在不同了,我的一直向前走,因为我知道我的梦想在不远的前方!我要奔跑起来,就像莱特兄弟将他们的飞机翱翔在那广阔无垠的天空里无尽的翱翔!他们将梦想抓住了,稳稳的抓住了。我们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不能停留!也不能放弃!也不能休息!就像邓亚萍在信中写的一样我好像在攀登珠玛郎亚峰,我不能停留!一旦想好好休息,就会滑落谷底,永远不能到达顶峰!

梦想?在无尽的生命里永远伴随着你。

莱特兄弟读后感范文(2)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人传记——《莱特兄弟》。

大部分人应该都知道莱特兄弟,他们是世界上最早发明飞机的人。他们拥有梦想,并且朝着梦想不断努力,最后实现了梦想。

故事讲的是,莱特兄弟住在美国的一个乡村小镇上。有一次,莱特兄弟俩和妹妹一起跟着妈妈到野外远足。他们看到了一只白色的大鸟,他们就问妈妈为什么鸟儿能在天上飞,妈妈告诉他们因为鸟儿有翅膀。“要是我们也有翅膀多好呀!”莱特兄弟对广阔的天空充满了憧憬,怀着儿时的梦想,他们决心制造飞机。这个过程中,他们遇到了许多困难,一次的失败,但是他们没有放弃,不断改进,最后他们终于成功了。

故事看完了,我非常佩服莱特兄弟,他们不怕困难,朝着梦想坚持不懈。换做是我,如果碰到一次两次的困难,我就会感到厌烦,就放弃了。

有一次,我要用纸折一个盒子,我照着折纸书折,可是我总是不会折,折出来的盒子总是散的,一点也立不起来。我想再把它改一下,我把边再折好一点,结果还是不行,我就厌烦了,就把纸拆开不折了。

看了莱特兄弟的故事,我觉得我要向他们学习,以后做事情要坚持,不能放弃,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莱特兄弟读后感范文(3)

今天我读了青少年科普书籍——《莱特兄弟》。大家知道,莱特兄弟中哥哥是威尔伯,弟弟则是奥维尔。本书详细地描写了莱特兄弟发明飞机的起因、过程与结果。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兴趣改变人生,一个良好的兴趣经过努力奋斗最终会得到成果。

书中讲述了莱特兄弟为什么会有发明飞机的勇敢想法呢?因为莱特兄弟的祖先都是勇敢的冒险者,顽强的拼搏者。因此莱特兄弟得到祖先遗传,也具有机智勇敢的拼搏精神。莱特兄弟家有五个孩子,第三个叫威尔伯,第四个叫奥维尔,威尔伯和奥维尔与兄弟姐妹不同。其他孩子只知道读书,莱特兄弟却在课余时间做小制作,常有造飞机的梦想。虽然他们造飞机的梦想得到家庭的支持,但由于家庭经济贫困,他们只能以卖旧货维持生计,来成就他们制造飞机的梦想。终于有一天第一架载人动力飞机制造完成了,但得不到世人的认可,只能是废铁一堆。之后,在兄弟俩的再三努力和坚持下,终于向世界证明了动力飞机的存在。在1912年,威尔伯逝世,36年后奥维尔也离世。航空界的两颗巨星殒落了,但他们的精神与智慧不断的激励着更多的科学家。

莱特兄弟造飞机的起因是因为对动力飞机有浓厚的兴趣,并且在制造过程中努力坚持。如果没有兴趣,就不会坚持,也不会努力,所以兴趣能改变人生。

生活中,兴趣是自己培养出来的,一旦有了兴趣,自己就要坚持,努力去做。

莱特兄弟读后感范文(4)

只有鹦鹉才喋喋不休,但它永远也飞不高。创造—这就是人类精神最高表现,是欢乐和幸福源泉——莱特兄弟

莱特兄弟——维尔伯和奥维尔在一次雪橇的制作中,引来了人们羡慕的眼光。邻居们都知道这俩兄弟中的哥哥心灵手巧,喜欢搞创造发明;弟弟思绪敏捷,也喜欢自己动手制作东西。这哥俩无论做什么事都互相帮助、亲密合作。母亲把邻居们的夸赞告诉了她的丈夫密尔顿,密尔顿听了,微笑着说:“这两个孩子都对机械感兴趣,最难得的是,他俩在一起时,始终合作无间,因此才能制作出那些精巧的玩具。

他们的母亲临终时,嘱咐威尔伯和奥维尔“一切要为民众服务,待人要诚挚,兄弟手足要相亲相爱”,母亲希望他们要争气,力求上进。

在莱特兄弟的坚持与合作下他们的航空先驱作用受到人们的崇敬,“航空先锋”的美誉是在国外首先获得的。为了纪念威尔伯在欧洲建立的功绩,人们在勒芒中心查可潘广场的圣求里安寺院附近建立威尔伯·莱特纪念碑。碑高10米,表示其威尔伯当年第一次在勒芒飞行表演的高度。碑顶上屹立着一个男性雕像,袒裼裸裎,双手高高举起,仰望天空,意思是以赤诚之心向天空挑战。石碑四周雕刻有许多图文,意味隽永,以此纪念威尔伯和其他航空先驱。莱特兄弟实现了人类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自由飞翔的梦想,人类驾机航行的愿望终得实现,在航空发展史上立下了不朽的功绩!

他们的事迹让我领悟到了:其实,人各有所长亦有所短,只有合作才能取长补短,创造出一番事业。俗话说,“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一只蚂蚁来搬米,搬来搬去搬不起,两只蚂蚁来搬米,身体晃来又晃去,三只蚂蚁来搬米,轻轻抬着进洞里。”上面这两种说法有截然不同的结果。“三个和尚”是一个团体,可是他们没水喝是因为互相推诿、不讲协作;“三只蚂蚁来搬米”之所以能“轻轻抬着进洞里”,正是团结协作的结果。有首歌唱得好“团结就是力量”,而且团队合作的力量是无穷尽的,一旦被开发这个团队将创造出不可思议的奇迹。

在日渐强大的八班集体中,一定要形成一种团队精神以及积极向上的拼搏氛围。就如同狼群捕猎一般,狼是群动之族,攻击目标既定,群狼起而攻之。头狼号令之前,群狼各就其位,各施其职,嚎声起伏而互为呼应,默契配合,有序而不乱。头狼昂首一呼,则主攻者奋勇向前,佯攻者避实就虚而后动,后备者厉声而嚎以壮其威……。独狼并不强大,但当狼以集体力量出现在攻击目标之前,却表现强大的攻击力。

小溪只能泛起破碎的浪花,百川纳海才能激发惊涛骇浪!

第13篇:乌鸦兄弟读后感

乌鸦兄弟读后感

(一)

宋佳睿 青岛市黄岛区珠江路小学

《乌鸦兄弟》是一本我非常喜欢的书,读起来简直是爱不释手。

这本书和《拉?封丹寓言》一样,都是寓言书籍。书中有许多有趣的并且蕴含着人生道理的故事,这能给我们好多的启迪。例如\"拳师和西瓜皮\"的故事告诉我们:任何细微的疏忽都可能造成严重的危害。所向无敌的拳师之所以能败在一块西瓜皮手中,就是因为高傲的态度造成了他走路时总是大摇大摆、目空一切,结果踩在一块不起眼的西瓜皮上,滑到以后的他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这对拳师来说是个惨痛的教训,同时也告诉我们:一个人无论有多么强大,在生活中也应该严谨认真,不要忘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带给我们的警示。

\"金和铁\"的故事则讲述了这样一个道理:做人首先应该拥有像金子一样高尚的品德,在面对别人无端的嘲讽和挖苦时没有必要急于辩解。因为时间才是最公正的裁判—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另外,我还懂得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能学习\"两根木柴\"中那根湿烂的木柴,只会\"咝咝\"地冒烟。生命假若不能像那根干燥的木柴那样释放出自己的正能量,那我们的人生还有什么价值呢?

在这么多有趣而又值得深思的小寓言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猴子种豆\"这个故事了。一只可爱的小猴子看到农民伯伯\"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的情形以后,它也有模有样的学起了种豆子。可是小猴子又太急于求成了,豆子种上之后,它每天都要把种子挖出来看看发芽了没有,结果它的种子始终没有发芽。这个故事和揠苗助长的故事讲述了相同的道理:我们要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切忌只为了追求一个理想的结果而急于求成。同时,它也告诫我们只有在平时的生活中不断地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累丰富的经验教训才能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这本书中,作者将许多人生的大道理都蕴藏在了一个个浅显易懂而又生动有趣的故事中,我非常喜欢它。所以,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所有的同学们!

《乌鸦兄弟》读后感

(二)

今天,我和妈妈读了《乌鸦兄弟》这个故事,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从前,有两只乌鸦,他们住在一棵大树上。一天,它们的窝破了一个洞。老大想:老二一定会去修的,老二想:老大一定会去修的。结果他们谁也没有去修。冬天到了,风把窝给吹破了,它们也被冻死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有困难要想办法解决,不要向乌鸦兄弟那样相互推脱。同学之间要团结,互相帮助,才能做到该做的事。

妈妈的话:这是畅畅第一篇写读后感的日记,我觉得写读后感不仅增强孩子对故事的记忆理解能力,还能锻炼孩子的总结能力。这篇畅畅总结出了自己的感受,写得还不错,但如果能再结合现实生活中的例子会不会更好呢!宝贝,继续努力吧!希望以后越写越好!

乌鸦兄弟读后感

(三)

今天下午我读了《乌鸦兄弟》这篇文章,收获很大,此篇文章写的是乌鸦兄弟修窠的事。

乌鸦兄弟很懒惰。因为它俩同住在一个窠里,有一天,窠破了一个洞,大乌鸦和小乌鸦都不去修。

乌鸦兄弟都很依赖他人。因为窠破了个洞,大乌鸦想让小乌鸦去修,小乌鸦想让大乌鸦去修,结果谁也没修。后来洞越来越大了,结果又是这样,谁也没修。一直到了严寒的冬天,西北风呼呼地刮着,大雪纷纷地飘落,乌鸦兄弟俩蜷缩在破窠里,哆嗦地叫着:\"冷啊!冷啊!\"尽管这样,它们还是谁也没有动手,只是把身子蜷缩的更紧些。结果窠被吹到了地上,两只乌鸦都冻僵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不要懒惰,不要依赖他人。人生的路上会遇到各种事情,都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解决。要做一个勤奋、自强、自立的人。

第14篇:余华《兄弟》读后感

读余华《兄弟》之有感

——张生福 2016.12 “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 “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

小说里有很多真情的描写,特别是上部,让我多次感动得流泪。宋凡平的乐于帮助别人,善良,高大形象,那种对李兰的挚爱,那种宁死不屈,最后悲惨的死去。李兰的善良,忍辱负重,对宋凡平爱,对非亲生的儿子宋钢的爱。李光头与宋钢,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在苦难和艰难的岁月想依为命,感情至深。林红与宋钢的深爱对方,在苦难的时候都在为对方着想。这些都是真情实感的描写,让我多次一边读一边流泪。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作者在细节方面的描述很有意思,细节上的描写是附着在情节骨架上的血肉,我们所能引起关注的不是一个梗概的波澜壮阔,却是细微处的彼此共鸣。而兄弟一篇于我是有很多触发点的,很多忍俊不禁的地方,也是值得深思之处。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像是个小屁孩儿说的?

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

事实上,李光头也在为情字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偷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履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正如有的人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

把林红塑造得更加客观,更加接近实际。他甚至有意将林红的爱情淡化以此来突出令人在同类小说中不很长见的兄弟亲情。林红是在被李光头追得穷途末路的时候才慢慢注意到宋钢的。估且不说这里面到底有没有盲目性,单是这份情意就是无法和与他一起吃苦长大的李光头相比的。余华把林红最终变成了林姐,这无疑让兄弟的感情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升华,宋钢的死在林红心里留下了短暂的痛苦,之后她便开始了别样的生活,这种生活是即便宋钢活着也不会看到的生活,那是一种堕落,是沉沦。余华一改笔下好女人的形象,变成了这么一个有些自私有些势力又有些小气的小女人形象,虽让人有些讨厌却正符合特定背景环境下女性形象的本质。她不让宋钢接挤落难的兄弟,他恨丈夫当初没有明确征求她的意见(事实是当时她是支持丈夫的),就拒决李光头的帮助,他为丈夫为了自己而做的那些不起眼的工作感到可耻,李光头才大气粗后她为又为自己当初那样对人家而后悔,甚至为情欲迷醉后都忘了自己对丈夫的背叛。这样一个女人也值得兄弟俩去爱? 曾经我以为兄弟就是“兄弟妻不可欺”的独立与尊重,也曾以为兄弟或许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和协与快慰。然读过《兄弟》后似乎才对其间的情感有些一支半解的看法,原来兄弟情可以是有着这般差距又有着这般天攘之别的人生命运的两个非同父母个体之间的难以割舍的情感,这份情感可以不因任何人所能想到的事件而改变,她这么永恒的屹在宋钢和李光头的心里,哪怕天翻地覆,哪怕生离死别;她也那么深刻地屹在每一个读者心里,经久不息。李光头说要把宋钢的骨灰放在太空的轨道上,放在每天可以看见十六次日出和十六次日落的太空轨道上,宋钢就会永远遨游在月亮和星星之间了他最后说“我的兄弟宋钢就是外星人了”,看着这样的句子,我苦笑着用眼泪为整部小说划出了几滴难以割舍的省略

余华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年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诚然,我们现在就生活在后一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

伦理颠覆,浮欲纵生之中却有着那么永恒的情感。在看似并不复杂的情节中作家却用令人涕笑皆非且无华的语言塑造了两个从性格,语言,到爱情观,世界观都迥异的两兄弟形象,竟给我感觉不像是一个人所能写出的文字,并同时对人性欲望进行了深度开掘,反映了灵与肉的冲突碰撞。只要换个角度,你便会得出一个方面的理解。《兄弟》下部与余华其他的小说很不一样,作者很敢想,放得很开,用他自己的话讲“很放肆”,他把兄弟俩,把刘镇的众生万象放到了改革开放后这个浮燥却又是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的大背景下,直至结尾都未曾收敛,大喜大悲的演怿看似有些荒诞却催人下泪的故事.

第15篇:霸王龙兄弟读后感500字

霸王龙兄弟读后感500字

(一)

这本书写了美丽的白垩纪时代,凶残的霸王龙从弱小的小家伙成为原野霸主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是哥哥金眸和弟弟银睛。它们兄弟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让我带你们走近白垩纪吧!

白垩纪时代没有冬天,比现代暖和多了。霸王龙的一生将有三十年的岁月,经过夏天孵化进入秋天是小霸王出壳了。一共有两只雄性小霸王龙,一只眼睛像太阳一样金黄金黄的称它为金眸,另一只眼睛象皎洁的月光一样晶莹剔透称它为银睛。其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一段就是金眸和银睛的爸爸,勇敢与三角龙战斗不怕牺牲保护它们兄弟俩的生命。希望兄弟俩一起好好的活着!两只小霸王龙迅速长大,金眸张德非常健壮,高大,凶猛没有谁敢惹它。而银睛长的象它父亲一样瘦弱,没有自己的领地四处游荡。有一次偶遇它的哥哥金眸,满怀欣喜的它却被哥哥嫌弃,拒之门外。它灰心地走了。又过了数年金眸遇到天敌三角龙的围攻,它的两只幼仔被三角龙攻击。此时金眸回想起当年父亲就它们惨死的情景,它怯懦了没有像父亲那样勇敢冲上去救自己的孩子,而是选择逃跑。它的妻子离开了它。它也好像一下老了许多,颓废的活着,领地也丢了。金眸在一次遇到银睛时,银睛已有自己的领地,它收留了哥哥。没有嫌弃没有怨恨而是供养它。每次有挑衅者,银睛都独自勇敢地站出来打跑侵略者。捍卫自己的家园保护哥哥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书看完了,我在沉思为什么同样的经历对金眸和银睛的影响却不同。外表强悍不代表内心强悍,银睛身躯虽然瘦弱,但它内心勇敢,善良。它才是白垩纪的霸主。

第16篇:莱特兄弟读后感[推荐]

《莱特兄弟》,书中的莱特兄弟是飞机的创造者,一个叫韦尔伯。莱特,他在上小学时就很聪明,不但会教科书上的知识,还会用“温华斯词典”。另一个叫奥尔维。莱特,是韦尔伯的弟弟,他是一个优秀的飞行员,但有时也会出现意外。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了“莱特兄弟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您。莱特兄弟读后感(1)

梦想使用追逐和努力地拼搏才能“抓\"到的东西。有了梦想,人生的生活才会闪耀,\"发出胜利\"的光辉。对梦想的执着,只有努力会让自己的每一天发挥出光彩。

你还记得小时候追逐着断线的风筝,让大人们说我们长上翅膀,变成美丽的天使追上风筝。在那以后,对天空展现无尽的幻想,曾梦想着有一天人长上美丽的翅膀飞翔广阔无垠的天空。不错,他们就是莱特兄弟。他们对梦想的热爱是我们每个人所应学习的,看大街上的大人们的一张张疲惫不堪的脸,那就是他们在中途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你们可曾记得这样的一句话:在我们认为鸟类最会说话的是鹦鹉,但它是最飞不高的。莱特兄弟。不错,在人生的旅途,只说不做的人,他的梦想会离他越来越远,到最后变成了无目标的笨蛋。

我也曾经不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生活很迷茫,但现在不同了,我的一直向前走,因为我知道我的梦想在不远的前方!我要奔跑起来,就像莱特兄弟将他们的飞机翱翔在那广阔无垠的天空里无尽的翱翔!他们将梦想抓住了,稳稳的抓住了。我们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不能停留!也不能放弃!也不能休息!就像邓亚萍在信中写的一样我好像在攀登珠玛郎亚峰,我不能停留!一旦想好好休息,就会滑落谷底,永远不能到达顶峰!

梦想?在无尽的生命里永远伴随着你。

莱特兄弟读后感(2)

飞翔是很多人的梦想,莱特兄弟是飞行的始祖,他们忠于梦想,努力奋斗,才成功发明了飞机。

莱特兄弟从小对机械很感兴趣,但如果他们没有合作无间的话,可能飞机的发明又会晚了几十年,莱特兄弟一生奉献于飞机的发明,虽然在努力的过程中受到很多冷嘲热讽,但他们努力不懈,终于发明了飞机,完成了梦想。

伟伯˙莱特出生于一八六七年,奥维伯则在一八七一年出世,伟伯十一岁时,爸爸买了一个简单的飞行玩具,启发了两兄弟的灵感,飞行的梦想在他们小小的心灵中萌芽。他们同心协力发行了一份报纸——迪顿周刊,可是因为大报社的恶性竞争而改行做脚踏车。后来因为德国发明家李连的飞行实验,让他们重新对飞行感到兴趣。一九零零年莱特兄弟进行了第一次滑翔机的实验,虽然失败了,但他们锲而不舍,在第二年制造了第二号滑翔机并修改了第一次的错误。一九零五年,莱特兄弟的动力飞机成功飞行了三十九公里,创下佳绩。四年后他们在迪顿成立莱特兄弟飞机公司,开始大量制造飞机。但不幸的事降临了,伟伯染上了伤寒,虽然他努力的和病魔缠斗、抗争,终因天命难违,伟大的发明家就与世长辞了,享年四十五岁。而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们奉献一生所发明的飞机,竟然在世界大战中成为可怕的杀人工具,这件事让奥维尔痛心不已。奥维尔缠绵病榻,一九九年四一月三十日安祥的离开了人间。

莱特兄弟努力不懈,再接再厉,正是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最好的典范。虽然飞机的发明成了战争无情的杀手,但也让交通更无远弗届,使距离缩短了许多,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互动更加快速、频繁,这正昰他们伟大的地方。莱特兄弟克服了许多困难,从不向失败低头,他们对于发明的坚持和力求上进的态度,正是勇者的画像也是我们效法的最佳楷模。

莱特兄弟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想飞的莱特兄弟》这个故事。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莱特兄弟利用爸爸给他们的玩具飞机造了一架真飞机,帮助人类圆了想飞的梦。当然,要想造一架真飞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莱特兄弟在制造飞机时经过了许多风风雨雨,不断地研究,不断地实验,但每次都失败了,他们都没有放弃,坚持不懈。终于,他们获取了成功,造出了世界上第一架飞机。

看完这个故事,我在佩服莱特兄弟坚持不懈的精神时,也有一点惭愧。我记得有一次在做24点练习题时,有一道题我只思考了一小会,想不出来就放弃了,就去缠着爸爸妈妈给我讲解答案。我觉得这么做是不对的,应该像莱特兄弟一样,坚持不懈地思考,直到想出答案为止。

我从这个故事中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你坚持不懈地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关键是你努力了多少,你努力的越多,收获也就会越大。爱拼才会赢!莱特兄弟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下定决心,以后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直到把事情做好为止。

莱特兄弟读后感(4)

假期,我读了不少书,比如有《悟空日记》,《唐僧日记》,《莱特兄弟》这三本书,其中我对《莱特兄弟》这本书印象最深。

莱特兄弟是哥哥威尔伯,生于1867年4月16日,弟弟奥维尔,生于1871年8月19日。他们还有个妹妹,生于1974年7月2日。

莱特兄弟经过了许多风风雨雨的事情,有快乐的童年,发明的启发,各种的悲伤。

1867年威尔伯诞生。1871年奥维尔诞生。1978年,威尔伯11岁,奥维尔7岁,父亲密尔顿送给他们纸蝴蝶,启发了他们关于飞行的兴趣。不久,他们的母亲苏珊去世了,他们非常难过,但是,他们面对生活,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差不多没有不开心的时候,他们发明了飞机,开了自行车商店,出版《伐顿周报》,还有威尔伯在法国创设航空学校。

在《莱特兄弟》这本书后面有两句话,第一句:心中有梦想,有些梦想只要积极面对,是可能实现的。第二句话:莱特兄弟虽然去世半个世纪了,但他们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他们的发明将为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竖起了高高的丰碑!

这本书让我懂得愿望是可以实现的,我们的这一双手不是白生的,让它创造世界没有的东西,长大后我要比莱特兄弟强,我要向他们学习!

莱特兄弟读后感(5)

自古以来,飞翔一直是人们的梦想,不少人为此而牺牲。但这个梦想终究被一对兄弟实现了,他们就是飞机创始人——莱特兄弟。

莱特兄弟从小就爱好发明,做一些小发明。有一次,他们做了一个有灯的风筝,在晚上偷放,居民恐惧万分,以为是鬼火。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自食其力,自己制造出了自行车,还受到了热销,自己制造打印机,办了一家报社。他们越做越来劲,对飞机的制造更是情有独钟。终于在1903年12月17日,第一架载人飞机“飞机一号”试飞成功。但一件又一件飞机遇难的事触动着莱特兄弟的心:飞行技师皮尔机毁人亡,重机枪发明人马克沁试飞失败,航空学家兰利连飞机带人摔入水中……航空事业连连受挫,这使大多数人认为飞机依靠自身动力的飞行完全不可能,但莱特兄弟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努力奋斗,曾做了200多个机翼,进行了上千次试验。莱特兄弟的亲妹妹凯瑟琳莱特,是莱特兄弟的支柱,自从他们的母亲过世后,凯瑟琳莱特就承担了一切家务,除了要照顾父亲,还要帮哥哥们看管自行车厂和报社。有一次,奥维尔试飞失败,凯瑟琳莱特在医院照顾了奥维尔一个月……莱特兄弟把一生的精力投入了飞行事业,为科学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莱特兄弟之所以有这样的成功,是因为他们的不懈努力,他们花费了常人上百倍的努力。而我们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例子。就说我吧,今年我暑假里才去考上海钢琴7级。7月份我在家里练得不认真,本来我学得时间就没其他同学学得时间长,再加上不用功,就弹得最差劲。妈妈狠狠地批评了我的惰性,于是,接下来的8月份,我每天坚持练4个小时的钢琴,手指经常练到发麻才停止,经过半个月的努力,我才通过了上海钢琴7级考试。

莱特兄弟说过“鸟中最会说话的是鹦鹉,而鹦鹉永远是飞不高的”,我们要像莱特兄弟一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坚持不懈做一件事情,从中总结经验,最终才会取得成功。

第17篇:余华兄弟读后感

余华兄弟读后感

(一)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李光头这人不是个简单的小流氓,不简单,有非常坚强的神经,所有后来才成为亿万富翁。你能不能达到这点你就问问自己,你能不能做到,满街人都指着你议论,指点说你是个大流氓,你还自我感觉很好?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光头雷厉风行,他就是奉行着自己非常简单的逻辑,用坚强的神经去做了,很多次之后就成功了:他想看女人屁股,就去厕所偷看了;他喜欢林红,就死缠硬缠„„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在*被批斗的时候,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

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

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

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

余华兄弟读后感

(二)

第一次看《活着》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流着眼泪,把那本书从头到尾的读完。很长时间以来,我认为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余华,这个并不像周国平,余秋雨一样招摇的中年男人。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余华兄弟读后感

(三)

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活着》感动地要死,读《许三观卖血记》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兄弟》,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

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兄弟》,“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

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兄弟》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兄弟》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Inspirational quotes yuedu.mipang.com)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他妈的就得奖了。

读完《兄弟》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兄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

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

说真的,《兄弟》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垃圾。余华声称《兄弟》写*,我看他呀!*的边缘都没有摸到,只摸到了女人的屁股、男人的光头。

余华口口声声地说,《兄弟》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兄弟》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贝》、春树的《北京娃娃》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

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活着》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兄弟》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

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

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活着》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兄弟》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

第18篇:狮心兄弟读后感

《狮心兄弟》读后感

《狮心兄弟》是瑞典儿童文学作家林格伦的作品,从故事的内容和情节上看,塑造了一个长得很丑,不聪明,胆子又小且患有重病的弟弟卡尔·狮心(斯科尔班),和一个看起来像王子,聪明勇敢、英俊的,双腿很直的哥哥约拿旦·狮心。故事中两兄弟的感情非常深厚,这种简单而浓浓的兄弟情既是小说的基调,也是小说情节得以展开的主线之一。而小说整体给人的感情基调又是悲伤——快乐——冒险——幸福,作者围绕这四种情感通过塑造南极亚拉和南极里马两个童话般的世界勾勒出整个故事,故事情节极富冒险性,而又具有幽默性,人物心理及内心情感描写之处又极富感染力,使故事情节显得更为紧凑、更具逻辑性,给读者提供了无限的想象和幻想的空间。

从故事的创作手法上来看,故事中多处采用对比的手法来渲染故事情节,包括狮心兄弟在外貌和性格上的对比、樱桃谷与蔷薇谷生活的对比、以索菲娅为典型的善与以腾格尔为典型的恶的对比、母龙卡特拉与巨蛇卡尔玛力量的对比,故事中的卡特拉即可代表以腾格尔为代表的恶势力,最终在卡尔玛的激流中与巨蛇卡尔玛共同毁灭,这是两种恶势力想抗衡的结果,这与故事中善恶分出的邪不胜正是两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在此基础上善与恶的主题得以彰显,从而进一步衬托出兄弟间浓浓的感情、狮心兄弟的热情和勇敢、南极亚拉人们勇敢地战胜恶势力最终获得自由幸福生活的伟大精神。

想象以儿童的视角来读这篇文章,儿童可能会被与之年龄相当的狮心兄弟吸引,也可能会被南极亚拉的冒险吸引,但我觉得更多的是故事给了儿童思想上的震撼——从现实进入了充满幻想的童话般的世界。因为南极亚拉的出现,卡尔·狮心变得非常健康而没有真正的死去,反而真的到了如哥哥所描述的处于篝火与童话的时代世界,使故事情节发生逆转,提供了潜在的契机,使故事情节曲折生动。“童话是以‘幻想’为一岸,以‘真实’为另一岸,期间流淌着对孩子充满诱惑的奇妙故事。”(韦苇《世界童话史》)。儿童在故事中自由的幻想着,思想上可能常常迸发出各种奇思妙想或对童话生活的各种幻想,故事结尾南极里马的出现又给儿童提供了一个任其自由想象和幻想的空间,儿童可能根据自己的想象和幻想去创编新的故事来讲给父母和伙伴们听,在其良好的语言发展水平基础上通过语言来表现其年龄阶段特有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而从我(成人)的视角来看,往往是略过“幻想”游着去看“真实”的一岸,从故事的主要内容来看,我了解了作者笔下的死亡、自由和勇敢。

(一) 死亡

“跳下去便是无边的草地…..”这是作者对死亡的诠释,也是我理解作者笔下死亡的重要依据。这句话展示出死亡并不是意味着消失或恐惧,而是到了一个更加美好又充满快乐的世界。故事通过死亡实现了从现实(重病)→南极亚拉(健康快乐)→南极里马(幸福快乐)三者之间的层层递进,把死后得到的“极乐”完美的诠释出来,小卡尔开始半信半疑,当看到一只雪白的鸽子是他相信了,后来到了南极亚拉后他更加相信了,当哥哥约拿旦面临死亡时,哥哥告诉他说跳下去会到南极里马——仍然是篝火与童话的时代,他便毫不犹豫了。这给了现实中处于“十万个为什么”阶段的幼儿对死亡的诠释,在现实生活中儿童常常会问“死是什么?”这时家长和老师往往是不知所措,但在生活中谁又会给身心发展处于特殊年龄阶段的幼儿一个完美的诠释?当故事刚开始时,儿童可能会问“死亡是什么?”但是阅读完故事之后,儿童可能会主动去告诉成人“死亡其实是……。”而对我们成人来说,对死亡谁又能保持这种童话故事般良好的心态呢?

(二) 自由

自由是人类进行一切精神和物质活动的前提。一方面,故事中蔷薇谷的人们内心都满载着对自由的向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故事中的人物多次呐喊出“自由”,当面对腾格尔和卡特拉时,可以看出人们内心是在对他们充满厌恶的同时又有点害怕,但是在狮心兄弟和索菲娅、奥尔瓦等人的带领下,人们用智慧、勇敢和团结战胜了邪恶,从而真正走向了所向往的自由幸福的生活。在追求自由的过程中,读者可能会读到很多东西,如勇敢、智慧、坚强、团结、友爱等高尚的人格和品质,但在生活中有多少人拥有又有多少人欠缺呢?这是值得深思和揣测的。另一方面来看,我觉得故事中的自由也可看做是人们对物质和精神的追求,有人疯狂的追求物质生活,有人疯狂的追求精神生活,有这种追求心态的固然很好,但是可怕的是用什么样的态度去追求,是不择手段、自私、不惜牺牲别人的利益吗?亦如故事中腾格尔的所作所为。在现实生活中,追求物质生活崇尚物质享乐主义以发展成为一种“主流”,我不是批判,不是否定,而是想了解他们在追求物质时是否违背了自己内心原来的“纪律”——正确的道德观、金钱观和价值观。追求精神生活的人也是如此,所以基于追求的途径和方式,我们应该思考和提倡一种“绿色”的口号,过程中多一点自我了解、自我判断、自我控制、自我定位。我觉得人对事物无限的追求最终将会止于各种事物(环境、人、事)的反作用,所以在实际生活中,自由的追求自由时要有行为的自律。

(三) 勇敢

故事中约拿旦的勇敢是值得称赞的,但是卡尔·狮心从胆小而逐步变得勇敢更是值得称赞和学习的。故事中,每次在面临危险的时候,卡尔·狮心的内心独白便是儿童可以用自己

感情去融合和渲染的勇敢和和坚强,这种勇敢和坚强感染了樱桃谷和蔷薇谷的人们,不仅在心理上受到人们的敬佩,更重要的是给人们带来了希望,最终狮心兄弟与索菲娅、奥尔瓦、胡伯特等带领人们走向了光明和自由。我想这里的勇敢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勇敢,而是一种精神形式的伟大的勇敢,如同军人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和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精神,如同无数处于生死边缘的人与病魔顽强抵抗的精神,如同汶川地震中老师为救孩子不顾一切的精神等等,或许故事往往与现实相差太远,但是这种勇敢的精神和相关事迹是值得每个人铭记和赞扬的。所以我们应反思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精神领域中是否也有这样的一寸“勇敢之地”?

在故事“真实”的一岸我了解了作者笔下的死亡、自由和勇敢,文中兄弟间贯穿全文的深厚情感是我理解作品的基调,我觉得无论在心理还是精神上都收获很大,有时间,我将再把它作为儿童文学作品美文来仔细阅读,我相信我还会有更多的收获和思考。

儿童文学期中作业

07教3107091105孙红

第19篇:卡夫卡《兄弟谋杀案》读后感

弗兰兹·卡夫卡是奥地利小说家。出生犹太商人家庭,18岁入布拉格大学学习文学和法律,1904年开始写作,主要作品为4部短篇小说集和3部长篇小说。可惜生前大多未发表,3部长篇也均未写完。他生活在奥匈帝国行将崩溃的时代,又深受尼采、柏格森哲学的影响,对政治事件也一直抱旁观态度,故其作品大都用变形荒诞的形象和象征直觉的手法,表现被充满敌意的社会环境所包围的孤立、绝望的个人。

卡夫卡的许多作品所表现的社会意义比较宽阔、深刻,尤其卡夫卡的短篇小说《兄弟谋杀》更改变了以往我们读侦探小说的角度,读者不再只是单纯地、被动地“欣赏”,而且或许会不幸被卡夫卡选中做了故事中的某一个角色。

这篇小说和现在的侦探小说有所不同,某些现在的侦探小说虽然花样百出,情节也很精彩,但是它们的表演嫌疑太重。可能你看完这种小说以后会大呼过瘾。但是它们往往没有太深的社会意义,只是徒有华丽外表罢了。当今的文化市场普遍以这种“娱乐”的姿态出现。 《兄弟谋杀》情节虽然平淡,但是看过以后却会引发你的深层次的思考和对作者的进一步的认识。

与《罪与罚》一样,这是一起故意谋杀案,但杀人的意图却很离奇,凶手施马而不是因为私利,或个人恩仇,恰巧是为了某种善义、或维护正义采取了很荒诞、悲剧的方式。因为作者认为,世界是荒诞的,根本无法认识的,无法理喻的,只有通过荒诞的形式才能感受到

这个荒诞的世界。所以不用优美清新的语言去编造感人至深的故事情节,不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塑造高大完美的英雄想象,而是打破外在事物的表象,按照作者内在情感重新组合,人物、情节都为表现主观思想的存在。

被害者韦斯在故事中同时承担着双重悲剧的主要角色:一种是作者正面描述的谋杀案的受害者,另一种是作者隐藏在各个角落里、由于韦斯个人和现实的因素一直威胁着韦斯脆弱的精神世界的悲剧。作品中某些主人公或多或少带有作者本人的烙印,展示了作者自己的精神状态,这一切均与卡夫卡的人生经历有关。在卡夫卡短暂的人生历程中,个人生活可谓不幸,虽然订过三次婚却始终没有结婚,终身寂寞不得意,孤独、苦闷、抑郁终身相伴。为此卡夫卡曾说过:“在巴尔扎克的手杖上刻着:‘我能够摧毁一切障碍。’在我的手杖上刻着:‘一切障碍都能摧毁我。’”显而易见“, 孤独脆弱”、“悲观自弃”、“苦闷忧郁”的性格是卡夫卡小说艺术倾向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加之卡夫卡是犹太人,无法摆脱排犹种族歧视主义的精神折磨,从而加深了他的孤寂感,乃至形成“卡夫卡式”独特的艺术风格。

韦斯善良、单纯,工作勤勉,对社会制造的种种假象过于信赖,以至于对现实非常的无知,和麻痹。卡夫卡以为,贫穷、疾病、死亡都不是大悲剧,最痛苦的莫过于像韦斯这样善良、无辜的受害者至死都无法从虚空、无知的精神上觉醒。可以说第二种悲剧直接导致了第一种悲剧的发生。施马尔无计可施之下,采取了极端的手段,亦即卡夫卡无计可施之下,采取了极端的手法。人们既然对死亡惊恐,那么

就设计一起谋杀案引起大家对韦斯的注意。韦斯的“死”无法被人们理解,而同样余下来的苟延残喘者的“生”也不为卡夫卡理解。文章的末稍重又恢复到往日的平静,这“平静”却是深不可测,具有一种哀伤气质的。

悲剧有它特殊的生长条件,社会环境往往是一个未被受到足够关注的重要因素,悲剧一旦发生,很难区分得开哪一个原因是主要的,哪一个是次要的。我们不能忽略了更加复杂的客观因素——社会逃脱不了间接谋杀的罪名,而片面地强调个人的动机。实质上,悲剧常常是在多重因素相互协作、在一个恰当的时机偶然发生的。社会因素越被轻视,悲剧的发生将越普遍。

总之,凡是读过卡夫卡作品的人,都可以从中获取教益,认识社会,了解自己。正如美国女作家奥茨说:“卡夫卡是一个永恒的谜。要解这个谜就意味着解人生的真谛。”

第20篇:《树叶兄弟》读后感[优秀]

《树叶兄弟》读后感

我读了《树叶兄弟·兄篇》这本书,深深的被朋友之间的友谊打动了。

《树叶上的兄弟》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枚树叶上画着两个男孩——糖和森。他们是最好的朋友。这枚树叶做成的书签叫“树兄弟”,这成了两个人最珍爱的东西。但是,森因为得了不能治愈的病,离开了糖,糖就失去了一个朋友和一份欢乐。他请气球把信送给天堂的森,他相信森会收到。忽然有一天,一个叫木的男孩出现了,他做糖的同桌。木跟森很像,而且木也像森一样懂得糖。糖的生活又变得明亮起来了。他终于收到了森的回信。可是,糖在值日时,发现了木的课桌里有一个废纸一样的信,是一个草稿件。原来木就是森属于另一个世界的森再一次离开了糖,糖看见“树兄弟”上的两个小男孩只剩下了一个。

这个结局让我想到了珍惜这两个字,珍惜什么呢?——是友谊。真正的友谊是不掺杂任何杂质,是无价的。朋友需要的时候不请自来;朋友有难度时候奋不顾身。

讲到这里,我想问:友谊是什么?就是有了朋友,有了关心自己,懂得自己的人。

友谊可以把它比作亲情,朋友可以是“兄弟”,也可以是“姐妹”在一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对,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人生于世,有多少美丽的青春年华会像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唯有朋友间的真挚友谊不会枯萎,可以天长地久。

所以,我要说:“朋友,珍惜友谊把!”

兄弟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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