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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狗读后感(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8-02 07:35:47 来源: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狗来了》读后感

《狗来了》读后感

横山桥中心小学四(1)班 刘昊文

我读了一本狗来了的书《狗来了》。这本书主要讲了: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梦想。狗误入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得将计就计,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得以逃脱了,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于是装扮成妇女参加竞选,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把熊解救出来,最后狗和熊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作者用轻松有趣、欢快幽默的语言为我们刻画出了一只快乐又善良的老狗的形象:它不是一只普通的狗。它独自离家闯荡世界,想尽办法帮猪争取了一个角色,猪误打误撞成了喜剧明星。它又是那么平凡,看到小花狗会想到自己的儿子;被警察追捕时会感到害怕。狗向所有人毫无保留的伸出援助之手,用它的率真和善良给了我深刻的启发和感受,做一个助人为乐的人,满怀爱心用自己的真心去关怀他人,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们,努力为这个世界增添和谐的色彩。

推荐第2篇:隐形狗读后感

城市与狗—读后感

我曾经有过二十岁。我不同意任何人说那是最美好的年华 ——保尔·尼桑”

刚开始读这本书时,觉得很难懂,毕竟是由外语翻译过来的。不过随着读书的深入,渐渐地有了些感觉: 书中没有难懂的词汇,甚至避免委婉的抒情,作者平实的描写着一切,就算是重重环境,这只是化为当事人的眼睛,说的诚如所见。但是也绝不是那么好读的,如若你希望快速的抓住故事的线索,把握每一个人物的个性,一如“只要墙上挂着一把枪,那必然子弹会射出”的理所当然,你会失望。

说真的,很少有我无法专心一意读下去的书,即使是李泽厚错综复杂引用磅礴的美学史思想史,佛洛依德有些歇斯底里的关于梦的解释,贡布里希庞大的理论结构总有可以攀岩的小径供你辨识。但是略萨没有,这本书,看到第七页,你的自信就会降到很低,怀疑自己开始阅读的决定是否正确,反复的颠倒叙事方式,人人都以第一人称讲话的手法,动物的人物的象征意义,猜度,疑虑等等,所有的一切交织在一起,想一个初尝苦涩回味又甘甜的果子,又想一座明知后面风景独好但极其难攀的山峰,所以只能随他,随着自己的直觉、迷茫,坠入这个交织着残酷、冷漠、赤裸、真实的难以接受的迷宫,接受书中上帝安排的结果。但是到三分之二的部分,一如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学院从冬日的浓雾中显露出来,人物的片段终于开始连接,直至“美洲豹”的过去和现在开始呈现吻合在一起的端倪,所有的重要人物几乎都通过感情交织在一起,文字从艰涩跋涉的小溪汇合成流畅的河流,从每天鼓励自己读一点到舍不得放手,宁可连夜卧读合上最后一页都无法闭眼,一直回味。

每个人的现状都是过去的不断重复!篇2: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

(一)

《第七条猎狗》这本书讲述了狼、狗、豹三种动物,书中有8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分别是〈狼妻》、《狼狈》、《白狼》、《灾之犬》、《第七条猎狗》、《藏獒渡魂》,《逼上梁山的豹》和《暮色》。

其中,最震撼人心的一个故事就是《暮色》。

故事发生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豹王索坨带领着饥饿的豹群四处寻找食物,可是一连几天一无所获,再接下去的日子里,食用同类的事情时有发生。终于有一天,苍天开眼,让豹群找到了野猪窝。美中不足的是,洞口只容得下一只豹子出入。于是,索坨必须在豹群中选出苦豹,与野猪拼个你死我活。索坨在豹群中寻找着,发现一只做苦豹最合适不过的豹了,可是,这可是索坨的亲生豹娘啊!他想了想,决定自己代替豹娘。就当他正要进洞的时候,豹娘撞倒了他,她不愿看到儿子代替自己冒险,自己进洞了。不久,母野猪被拱出来了,而豹娘也为此献出了生命。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热泪盈眶,心不由得一痛。这,就是动物之间的母爱!多么伟大,多么感人啊! 合上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人世间最伟大的何尝不是母爱。它纯洁、无私,无微不至!妈妈为了我,放弃了三班倒而高薪的三甲大医院,而到一个被人瞧不起的小社区工作。下班了,除了做家务,就是不厌其烦地辅导我学习。为了能给我报英语听写,她每一册英语单词都和我一起认真学习。再想想我自己,贪玩不好学,还要跟她顶嘴„„相比之下,豹王索坨的知恩图报让我惭愧!

感谢作者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它让我了解了狗的忠诚,狼的凶猛勇敢,豹的才智,让我看到了蕴藏在动物之间那种如同人性的善良和亲情。它的每一个故事深深地打动着我,它通过对动物的描写把人类的丑美描写得淋漓尽致。

我建议大家都来读读《第七条猎狗》这本好书。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

(二) 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是既可怜有恐怖。这本书描写的不是只是狗,而是有狼、有狗也有豺,三方面动物的描写。当然,最动人的动物档案当然是——狗,这个部分。 在这个故事里,讲的是老猎人召盘巴前后养过七条猎狗,但却没有一条能让他称心如意。为此召盘巴常常唉声叹气,因为一个猎人,得不到一条极为满意的猎狗,就像骑兵没有一匹好马一样。但是他省吃俭用养的第七条猎狗十分威武漂亮,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召盘巴为他取名为赤利. 一次狩猎时,老猎人发现了一条野猪。一开枪,野猪扭了一下头,子弹没要了野猪的命,庞大的野猪向老猎人冲去。在关键时刻,赤利竟然跳到了草丛中,看到最后,我才知道,在猎人开枪时,踩碎了一颗眼镜蛇蛋。一般来说,狗不敢和蛇斗。哪料到草地里竖起一条黑褐色的眼镜蛇,血红色的舍须快速的吞吐着,紧盯着召盘巴。赤利在危急关头,蹿了上去两个动物在草丛中拼命地撕咬着,直到赤利胜利后。它跳出草丛,扑向卡在榕树中间的野猪„„它成了野狗。 但它运气也不错,成了豹中之王。一天,它发现豹它们正在和自己的主人搏斗。它拼命嚎叫,命令豹赶快离开。可一点也不管用。老猎人以为赤利是来报仇的,没想到赤利和那些豺拼了,也要救主人。拼到最后,赤利遍体鳞伤„„

多么忠诚的赤利,多么英勇的赤利,老猎人光凭这点,也能猜的出来吧„„篇3:忠诚的流浪狗读后感

忠诚的流浪狗读后感 忠诚的流浪狗>读后感

(一)

这个暑假不像原来一样枯燥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淘气包马小跳》的家族又迎来了一位新成员--《忠诚的流浪狗》,现在我来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 书中讲述了唐飞过生日的时候,他的叔叔送给他一个独一无二的>礼物—越野型平衡车。他们兴奋的在工地的土路旁边试驾时,一辆突如其来的摩托车,撞伤了一只叫金子的金毛犬,他们见义勇为,把金子用铁板抬着送回了主人家,可是金子的主人却诬陷马小跳他们撞伤了狗,并把金子送到了学校后扬长而去,使同学们用异样的眼光看待马小跳。

马小跳他们被冤枉了,面对这种种的不信任,他们没有怨恨,他们看着可怜的,只剩下一口气的金子,全都捐出了自己的零花钱把狗狗送到了宠物医院,经过手术,使金子恢复了健康。并且最终抓到了撞伤金子的人,洗清了他们的冤屈,恢复了他们的清白。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小伙伴们之间的友谊和他们善良的心,当马小跳他们被冤枉时,大家都站出来会他们辩护,比如漂亮的夏林果,善良的安琪儿,还有仗义的唐飞,张达,毛超。他们团结一致照顾金子,让我看到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点,这是我感受最深的一点,不如经常睡懒觉、自私自利的唐飞,如今为了金子变得大方有爱心了,还有毛超,原来有很多借口不愿帮助别人,现在也天使下凡般,勇敢热心的帮助金子。

关于这本书,我只简单的给大家介绍这么多,想要知道具体内容,赶快到书店去看看吧!

忠诚的流浪狗读后感

(二)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叫《忠诚的流浪狗》,里面的>故事我很喜欢。 故事里的主人公马小跳和他的几位小伙伴一起在工地上骑平衡车。他们骑着骑着,看见了一只被撞伤的狗,这条狗又老又有病,并且已经骨折了。他们觉得它很可怜,就连忙把它送医院。在路上,碰见了狗主人,狗主人认为是他们撞伤的,狗他也不要了。虽然马小跳他们被冤枉了,但还是把狗的病治好了,狗也和他们成了好朋友,经常在放学时陪他们玩耍。后来又在狗的帮助下,找到了真正撞伤狗的人,还了他们清白。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要爱护动物,做人要善良,富有爱心。在帮助别人时自己也会开心---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忠诚的流浪狗读后感

(三)

二六班 王荟茹 今天我读了杨红缨阿姨的《忠诚的流浪狗》, 这本书主要讲述, 一只 名叫金子的 狗被摩托车撞伤了,肇事的人逃走后 , 马小跳四人却被诬赖为撞了狗,但他们仍然将狗送去救治,后来真相大白, 马小跳和小伙伴们爱金子,和它度过了一段愉快的时光。 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感动了, 最让我感动 是: ---- 马小跳和唐飞、张达、毛超 他们四个小伙伴的真心付出。 在被污蔑的时刻,却不顾自己的利益,先治好金子 的 病,还把自己仅有的压岁钱和零花钱给金子做手术,并且精心照料它。 这一点是我们许多小朋友做不到的。 ----金子对 马小跳和唐飞、张达、毛超 他们的忠诚。 康复的金子也用自己的行动回报了帮助它的人们。金子带给了马小跳和三个小伙伴无限的开心和快乐。金子居然每天都在校门口一棵银杏树下等待马小跳他们, 风雨无阻, 和他们一起玩球 , 马小跳他们扔多少个球,金子就接多少个球 , 马小跳管金子叫天才守门员。有一次,金子被人用皮带栓了起来,它为了想活着来见马小跳他们,不顾一切地挣断了皮带逃了出来 ,金子的眼角边,有一道伤口,鲜红的血已经凝固了。读到这里,我深深地被金子的忠诚感动了。 ---- 马小跳他们和金子之间深厚的感情 .后来金子被带到流浪狗收容中心去了。大家都很想念它,就让夏林果的姐姐给金子做了一个雕像。这样金子就能永远在银杏树下等候,等侯从学校里走出来的四个男孩子。

我非常喜欢 这本书,喜欢马小跳和他的朋友 们,喜欢忠诚的流浪狗——金子。篇4:丧家狗读后感

《丧家狗》读后感

丧家之犬:比喻失去靠山,到处乱窜,无处投奔的人。也说丧家之狗

怎么说呢?看完之后诸多的还是感慨吧。

先前我看过一些评价《丧家狗》的书评。他们说孔子不是圣,而是人。我觉得这也许是对的,又或者是不对。孔子是在逝世之后,思想被人推崇,受后人拥戴,他的中国历史上不可磨灭的思想、学术足矣使他称为圣人。可惜,他在不对的时间遇到了不对的人推出了不合时宜的思想。孔子生在春秋末期,诸侯争霸的时候,每个人心中何尝没抱着野心,统治者的目的无疑便是征服。

中国的知识分子,拙于谋生,急于用世。《论语》一书,从来不讲谋生,除了做官食禄,其他营生,工农兵,做买卖,下田地,都不曾考虑。他培养的君子,在无官的情况下,一定要准备挨饿,粗衣恶食、房子破烂不堪,不改其乐。他说“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在他看来只有长看远,吃官饭,比种地划算。由此看来,孔子并不算是圣人,他披着圣人的衣装,又不曾考虑到现今。

有人说孔子是一个“怀抱理想,在现实世界找不到精神家园的丧家狗”。也许有人也对丧家狗不太认同。毕竟一代受人尊崇的学士,不应用狗比喻。解释一下丧家狗的出处把。丧家狗比喻无所依归的狼狈相。典故出处:《史记-孔子世家》:“孔子适郑,与弟子相失,孔子独立郭东门。郑人或谓子贡曰:‘东门有人,其颡似尧,其项类皋陶,其肩类子产,,然自要以下不及禹三寸,累累若丧家之狗。’子贡以实告孔子,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末也。而谓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这就是丧家狗的由来。不难看出,孔子被人称丧家狗是持肯定态度。又或是包含自嘲。孔子为了他的政治生涯不能说不是颠沛流离,他先是在鲁国国发生内乱,鲁昭公被迫逃往齐国,孔子也离开鲁国,到了齐国,齐国的大夫想加害孔子,孔子听说后向齐景公求救,齐景公说:“吾老矣,弗能用也。”孔子只好仓皇逃回鲁国。鲁定公13年,齐国送80名美女到鲁国,季孙氏接受了女乐,君臣迷恋歌舞,多日不理朝政,孔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离开鲁国,到外国去寻找出路,开始了周游列国的旅程。孔子带弟子先到了卫国。鲁哀年2年(孔子59岁),孔子离开卫国经曹、宋、郑至陈国。 孔子带着这个时代不包含的信仰,孔子拥有华夏子孙的精神图腾,我们无法把信仰连根拔起,我们无法轻易抹去图腾的痕迹。一个出身卑贱,却以古代贵族(真君子)为立身标准的人;一个好古敏求,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传递古代文化,教人阅读经典的人;一个有道德学问,却无权无势,敢于批评当世权贵的人;一个四处游说,替统治者操心,拼命劝他们改邪归正的人;一个古道热肠,梦想恢复周公之治,安定天下百姓的人。他很牺惶,也很无奈,唇焦口燥,颠沛流离,像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读他的书,既不捧,也不摔,恰如其分地讲,他是个堂吉诃德。

尚叶鑫讲述了这个两面性,我喜欢他的一句话:真正体会了才会有批判,不要让疏于体会的批判本身混入浮躁的浊流。

是批判是赞扬,全权是你的观点。不能叫所有人非要认同你,也不求你非要认同他人。孔子对于我来说,是不可磨灭的存在。

新高二 金慧洁篇5: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读《第七条猎狗》有感

今年寒假,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的著作——《第七条猎狗》,这本书让我感受到莫大的震撼,它揭示了人们对一些动物的偏见,令我受益非浅。

这本书中写了许多的人与动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暮色》这个故事,虽说不上可歌可泣,但是感人肺腑。

这篇短篇小说主要讲了埃蒂斯红豺群饥寒交迫了好几天突然发现有个野猪窝,可没有豺敢袭击。豺王索坨用了一种不得以的办法——在群中选出一只苦豺的标准是已经即将死亡的豺才要担当,一定是最老,最没用的。索坨居然发现这次的苦豺居然是它娘。在一番的思想斗争下,索坨想起往事,想起母亲为它的一切,想起母亲的关怀,得出一个结论,就是自己一命换一命,它去当苦豺。正当它准备牺牲时,母亲不顾一切的推倒索坨,自己跳进了野猪窝,与野猪搏斗。最终豺群得胜了,可母亲却早已伤痕累累,力气耗尽,永远的睡去了。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这是多么无私的母 爱,这是多么震撼人心的母爱。谁说动物无情,我看有些人都不如它们。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肯在危难当头舍弃自己而救亲人的有几个?社会上的有些人忘恩负义,忘记了父母的养育之恩,将年迈的父母扫地出门,导致了悲剧。难道这些人连动物都不如吗?豺王索坨愿意一命换一命,舍弃性命. 这本书让我发现了许多动物的奥秘,了解了许多知识,明白了许多道理。我将这本书放在床头,从中汲取更大的精神力量。

推荐第3篇:《狗来了》读后感

《狗来了》读后感

导语:这本书写的是一只老迈的狗,狗的孩子都长大成人了,老伴则去世了,孤身一人的狗决定出去闯荡闯荡。一开始他遇到了因运气差而作弊的猪本文是品才网小编精心编辑的,希望能帮助到你!

《狗来了》读后感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老迈的狗,狗的孩子都长大成人了,老伴则去世了,孤身一人的狗决定出去闯荡闯荡。一开始他遇到了因运气差而作弊的猪,他便帮助这只可怜的猪成为了明星,并与一个女老板喜结良缘。因后腰风湿病而且没有一家旅馆可以居住,只得在一所小学里暂住,因睡过头,被学校的熊校长当成新来的老师,狗只好在这所学校里授课,狗的教学方式独特,不拘泥于成法让学生在周围环境中实践、学习!好景不长,教育局的人发现了狗冒充教师,狗通过众人的帮助,终于逃脱了教育局的搜捕。由于熊校长的失职,熊校长便被解雇了,于是熊校长便和狗一起闯荡。熊校长和狗来到了熊校长的嫂子家。一段时间后,狗的后腰风湿病又发作了,在医院和一只老猫交谈后,决定帮助老猫,便开始养老猫的孩子…最后,狗和熊回到了狗的旧家。

人有悲欢离合,狗也有悲欢离合!和人一样,文中的老狗也是高兴时,欢呼雀跃,喜形于色;伤心时,悲痛欲绝,悲不自胜;无奈时,闷闷不乐又无可奈何。文中的老狗多少次不得已犯下错误?试问,有那一个人想犯错?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重在于可否改正错误!我记得小时候,父母总会在我承认并改正错误后,对我说:“知错就改还是好孩子!”小时候我对这句话只是懵懵懂懂并不是很理解,直到小学我才知道。到小学三年级时,我又知道了在三国时期,刘备在临终前对他儿子刘禅说的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两句话直到现在我还觉得对我感触很深,我们做人不也应该如此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意思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能去做;善,即使是小善也必须要做!知错就改还是好孩子的意思不就是让我们知道错了,就改正,这样不还是个乖孩子?

狗来了这本书不仅让我重温了这些做人的道理,也让我明白了一个真正的好朋友是来之不易的,要以真诚相待,不要想着只让朋友付出,自己只是不停地占便宜,这样是不可能有永远的好朋友。我们要像文中的狗一样,懂得为朋友付出!在熊被人揭穿时,就是狗冒险把他救了下来。

在文章的结尾处,写到狗和熊回到了狗的旧家,我不得不想象他们的生活,也对他们的生活十分憧憬…

《狗来了》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狗来了的书《狗来了》。这本书主要讲了: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梦想。狗误入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得将计就计,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得以逃脱了,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于是装扮成妇女参加竞选,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把熊解救出来,最后狗和熊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作者用轻松有趣、欢快幽默的语言为我们刻画出了一只快乐又善良的老狗的形象:它不是一只普通的狗。它独自离家闯荡世界,想尽办法帮猪争取了一个角色,猪误打误撞成了喜剧明星。它又是那么平凡,看到小花狗会想到自己的儿子;被警察追捕时会感到害怕。狗向所有人毫无保留的伸出援助之手,用它的率真和善良给了我深刻的启发和感受,做一个助人为乐的人,满怀爱心用自己的真心去关怀他人,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们,努力为这个世界增添和谐的色彩。

推荐第4篇:《狗来了》读后感

《狗来了》读后感

女儿将自己已经读完的《狗来了》递了过来,要求我也读。虽说封面已经告诉了我这是获得国际大奖小说之一,但是对它我并不以为然。因为书感觉时下有不少可读性并不很强的书在封面上下大功夫来装帧,打上各种大奖的字号来调动读者的购买欲望。况且毕竟这本还是一本孩子读的书。打开书本,前言部分是梅子涵老师写的,深入浅出的谈了阅读对于孩子的重要性,这是写给孩子看的文字,我分明感觉到了它对孩子所具有的引导力度是拿捏得恰到好处的。喜欢上了这段的文字,阅读的感觉就紧跟而上了。

才看了几页,就能感觉到了迎面而来的童心童趣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我很快的境进入到了那个童话世界中,回到了浪漫童年那种异想天开的快乐中来了。

我爱上了这本书。

这是一本充满童趣的书:狗离开了家,打算去辽阔的世界,他把房子卖给了驴子,开始了他的旅行„„整个情节设计生动有趣,。文字叙述也浅显易懂,充分考虑到了这个年龄段孩子的理解和接受能力。最难能可贵的是在讲诉故事中始终以孩子视角来看待理解主人公所经历的事情。比如离家的第一天,在教堂的钟声响了十二下时狗对自己说:“吃午饭的时间到了!”在草地上它把桌布铺在箱子,做了一个像样的餐桌,然后依次把所有的带出来东西拿出来:一瓶啤酒,五个香肠,一袋牛奶,一杯巧克力布丁,一罐泡菜„„吃完之后他又对自己说该睡午觉了,在橡树下酝酿时一直苍蝇一会停在我们主人公狗的嘴巴上,一会在它的肚皮上,一会又到它的鼻子上,搅和得它没睡着,这时它又对自己说:“睡午觉真是件愚蠢的事情„„”这么多年来这一直是他的好习惯,但他这会却联想着到了废除„„就这叙述过程中作者将文字着重于主人公狗的行动、语言和心理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那种孩子般的天真和浪漫。当然,这只是本书中的一个情节,事实上整本书作者是始终抓住了中年级孩子的心理,在实现文学作品的教育意义的同时将趣味性恰到好处的融入到其中。

确实,这也是一本寓教于乐的书。在感受童话故事的有趣的同时也让孩子在感受于人性中的善良和真诚。主人公它应了餐馆主人的要求当了保安,负责撵走捣乱的家伙。但是那样的情况极少发生,因为狗很温和,它绝对没有为了钱而凶神恶煞的对待那些胡闹的家伙,即便是遇到了十分无赖的小花狗,善良友好的主人公想到了自己的儿子,在把小花狗提到了大门外面,要他回家,告诉他妈妈在为他担心。不久,狗遇到了作弊猪,自己也上了猪的当。可是它用它的宽容和善良帮助这只作弊猪改正错误,最后实现猪的愿望。再后来狗误入学校,富有爱心的它被当做新的代课老师,它寓教于乐深受孩子们和家长乃至校长的好评,但是这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熊校长和它一起开始了逃亡。熊校长试图通过从政来改变教育的现状却被政敌揭穿,狗又奋不顾身的解救了熊„„在狗的整个旅行过中可谓是一波才平一波又起,充满的欢欣和无奈的,但是也处处能够向孩子们展示出着善良和宽容,将美德的教育渗透在故事情节之中。

走进《狗来了》,在感受到童心童趣同时也感受到了作者将教育实施在这个快乐的童话故事良苦用心。

这真是一本值得孩子和家长阅读的好书。

推荐第5篇:《狗来了》读后感

读了《狗来了》这本书后,试我知道了友谊的可贵。

这一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狗,想到自己的孩子已经长大自理了,而老伴也去世多年,于是它想远走他乡,到辽阔的世界去。在一家餐馆里,遇到了作弊的猪,并且帮助它摆脱了倒霉的运气,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又在一所学校里,同学误以为它是代课老师,给孩子们上课,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可是,狗当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幸好有大家帮忙,才得以逃脱,熊校长也因此解职。但是熊对教育现象不满意,于是扮成妇女参加竞选。最后,被一只山羊揭穿。这时狗奋不顾身将熊救了出来,回到了家乡。

是啊!友谊是可贵的,不能舍弃。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那件令我后悔的事。

天格外的晴朗,风吹得小草沙沙响,太阳晒得小树弯下了腰。而我的心情可不怎么好。不好的原因是,我和我最好的朋友吵了一架。起先,我们两个玩得好好的,我堆着我的城堡,她堆着她的别墅。突然,她的一个猛转身,把我刚刚堆好的城堡给弄塌了!我一下子站起来,生气的说:“你干什么?干嘛弄坏我漂亮的城堡?”“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说完,就急急忙忙地跑回家了。我一气之下,也把她的别墅踢倒了,愤怒地走回了家。回到家后,我仔细地想了想,好像是我做错了。我多次想跟她说一声真挚的:“对不起!”可是,在茫茫的人海中,却一直没有见到她的身影。直到现在,我都觉得后悔。

友情是可贵的,金钱买不到的。世界上的城堡多得是,不要让一个城堡,就丢失了一个友情,和真正爱你的人……

推荐第6篇:《文身狗》读后感

《文身狗》一书的作者是马尔。本书讲述了一只身上布满纹身的狗及其身上每个纹身所代表的故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文身狗》读后感(一)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寒假里,我读了不少书,其中最有趣的是《文身狗》。想知道它多么有趣吗?下面就和我一起进入书中精彩的世界吧。

从前有一只文身狗,它的皮肤上文着精美的图画,而且每一幅图画都是一个故事。一天,它遇见了爱听故事的狮子。于是,文身狗开讲了,有《大森林里的两个无赖》、《懒猫市长》、《猴子赛诗会》、《雌老鼠复仇记》、《想当斑马的驴》、《大魔法师卡达布拉克斯》共六个故事。其中最有趣的是《大森林里的两个无赖》——猴子施赖维和猴子酷酷克。它们把我逗得哈哈大笑,也让爸爸妈妈莫名其妙地看着我。

这本书引人入胜,吸引我一口气读下去,并且反反复复地读了好几遍。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给我带来了欢笑。让我每天高高兴兴,让我的寒假生活过得很充实,让我的阅读写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说了这么多,还是自己看吧,好看得不得了,好玩得了不得!

《文身狗》读后感(二)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浑身布满密密麻麻精美绝伦文身的狗。它是一只会讲故事的狗,它讲的就是它身上每一处文身的故事。

文身狗在开始时遇到了一只狮子,那只狮子酷爱听故事,文身狗就津津有味地给它讲了一个故事。狮子听了觉得文身狗讲的故事很好听。从此以后,文身狗就不厌其烦地给狮子讲了许许多多妙不可言的故事。

文身狗每天都会给狮子讲故事,讲得口干舌燥、气喘吁吁,令狮子却百听不厌,越听越想听了。而狮子从来都没有注意到一点:文身狗在讲的每个故事里都有它文身的一点来历。当文身狗讲完了最后一个故事时,狮子才恍然大悟:原来文身狗是由两只精灵古怪的猴子变来的。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两只猴子为了要把自己的耳朵变小,就历尽千辛万苦来到了魔法师的家里。谁知阴差阳错,魔法师把一只猴子变成了看门狗,把另一只猴子变成了色彩斑斓的一幅画。那只变成的看门狗趁魔法师不注意,刚想拔腿就跑的时候,那幅画里的猴子对它说:“喂,兄弟,你也救救我吧!”为了友谊,看门狗拼命地想把那幅画拿下来带着一起走,可是它怎么样也够不着,“哐啷”——那幅画掉了下来,不偏不倚地砸在了魔法师的脑袋上。说时迟那时快,变成了狗的猴子一口叼起那幅画拼命地往外逃,就在这时候它一不留神踩到了地上的魔法棒,一瞬间,魔力显现了,奇迹出现了……

文身狗和狮子分别的时候,它们的眼里都含一着泪珠,但最后它们还是恋恋不舍地分离了……

《文身狗》读后感(三)

如果每个人都像《文身狗》一样,切身的经历和故事能像画一样反映在身上的话,哪该多好啊!特别是对于小孩,有很多的好处!

在学习上孩子可以直接从大人身体上获是无穷无尽的学知,既简单又有趣。

在教育上,爸妈一看你的身体,就知道你有没有交不良朋友、有没有撒谎、有没有贪吃、有没有的打架、有没有上课不听讲……总之或是不良行为,一目了然!

在生活上,你可以像《文身狗》中的狮子一样享受到数不清的故事,你可以很快找到兴趣相同的朋友!你可以玩得更高兴。

《文身狗》不同于其他的故事书,很多的故事都是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给小和尚讲故事式的,《文身狗》直到最后一章,我才明白,原来《文身狗》就是书中故事的主角猴子酷酷克和猴子施赖维,原来文身狗在讲自己的故事。

《文身狗》的故事,还告诉了我不要恶作剧,正如俗话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损人利己是没有好结果的!

《文身狗》是一本值得一读故事书,别具一格,风趣离奇!正如封底上所说的:“好看得不得了,好玩得不得了!”

推荐第7篇:鞋狗读后感

鞋狗读后感

(一)

翁大叔

感谢清华金博三期郭佳莹同学组织金博读书会并推荐了《鞋狗》一书,按以前的习惯,读自传甚少,不是有句话:别人的成功不可复制。自传对我们能吸引的更多是一种精神,而不是一种方法,也不是一条相同的路。所以遗憾对企业界三大神一样的自传(松下幸之助,杰克韦尔奇,李嘉诚)至今没好好去拜读过,不过作为房地产界的一份子,不可避免翻过我们年轻时王石的书,准备谢幕时任大炮的书,还有所谓的房地产思想灵魂者冯伦先生的杰作,如果从MBA经典企业案例出发,就是十年前读过华为研究丛书,所以已生华发,却智慧缺乏。

读了两遍《鞋狗》,一个是因为清华杨斌校长的序,一个是因为突然发现《鞋狗》主人奈特先生三十年前其实也影响了我及我周遭的人生。

本书主要写到了1980年,奈特先生访问了中国便没了下文,但众所周知,八十年代耐克在中国设了厂,主要在福建莆田,才有今天的鞋城莆田。那时候中国什么都还处于懵懵懂懂年代,因为在外经系统有点关系的姑妈,身边的一大堆亲戚突然成为了耐克工厂的招工,每天都兴奋的回家说起耐克厂的种种故事,那是一个鞋子都不轻易穿得起的年代,突然去生产这么高档的鞋子,能不兴奋吗。而当她们都成长起来,成为厂里的技术骨干时,姑妈把她们都招回来,自己开了鞋模厂,成为了家族第一个工商者,我的父亲那时候生意失败,也在里面打工,我中学的每个月伙食费就是眼巴巴去那边拿的,所以我感谢奈特先生简接给了我学费。

当然,影响不至于此,我的一个漂亮表姐远嫁台湾,成为当初耐克鞋模厂一个技术总工的老婆,一个最漂亮的儿时玩伴,成为耐克鞋厂总经理的老婆,台湾人,目前已经三个小孩。我的表弟,表妹从耐克厂里偷师后,我的两个舅舅,一个表弟都开了自己的鞋厂,有了自己的品牌,他们很早也就攒了自己的第一桶金。所以感谢耐克,感谢奈特,除了他们抢走我们儿时最漂亮的女孩。

刚读这本书并不感冒,原因有二:

一、很多名人给本书作简序很假,完全有营销之嫌,例如柳传志先生的一句话\"一家企业只顾自己活着还是不够的,还得帮助其他人活得更加充实在,在这方面《鞋狗》是一个标杆\",我读了两遍,并没发现这方面内容,所以我估计是柳先生的秘书可能书都没看,胡编两句。李开复先生的简序也是,\"创业者可以从《鞋狗》中汲取宝贵的经验:愿景,信念,理智,耐心,真诚……\",用\"愿景\"与\"信念\"来描述过于高大上,一个企业一开始只是为了生存,并没有那么崇高,这是样板戏用词,\"理智\"也不见得,某种意义耐克是因为一开始不理智,或一直不理智才有今天,奈特的父亲一直觉得儿子疯了,从在电视上看到奥运选手穿耐克的鞋子比赛,才真正改变观念,耐克能有今天,奈特最引以自豪的就是\"恶棍会议\",这是一种不理智的头脑风暴,激发出许多真知灼见。真诚也只是体现在几次官司之中与法官,真诚与生意无关,至于耐心倒是贯穿始终。徐小平更是用了马列主义式序言,什么\"抓住机遇再创辉煌\",狗屁不通,还以为奈特生长在社会主义国家,所以估计也是没见地的代笔者写的,我到现在都怀疑这些人书都亲自看了没。二:本书一开头语言过于跳跃,过于抒情,铺垫过于冗长,好像一定要描绘成大事者之前,种种简单迹象都是有玄机的,冥冥之中埋下伏笔。一个历经沧桑的大成者,一个老者,用这种语调,不太可能,所以也有代笔之嫌,当然随着逐步进入正题,后面这种痕迹渐渐消失,也不影响阅读。

随着故事的深入,这本书还是吸引了我,也引起了我的一些思考,作为企业经营的参照,我读到了什么?这可能也是我们金博读书会会长郭佳莹女士一再嘱咐我要写的读后感,我想或许有这几方面。

一、人,一个企业最重要的财富,一群创业的基石。可以说没有鲍尔曼,没有约翰逊,没有伍德尔,没有斯特立瑟,没有海斯,没有凯尔,没有查克,没有一个又一个对耐克每个发展阶段,每个环节,每一个协作作出重要工作的人,也不会有今天的耐克,也不会有今天的奈特。正是这一个个所谓的鞋狗,因为他们的孜孜不倦,因为他们对鞋的痴迷,才有今天风靡全球的一双双漂亮的耐克运动鞋。

我见过很多运动教练,也听过很多训练案例,但像鲍尔曼教练那样,一直以一个外科医生的精神,用像手术刀一样的双手日以继夜地对跑鞋进行折腾的,又坚持不懈去赛场上去试验的,好像只有他了,可怜了他太太的华夫饼机。某种意义上耐克最终能攻克市场,并占领市场,靠得正是这种精神,精益求精,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也不放过每一个可能提高运动成绩,或让双脚更舒适的想法,只有过得硬的产品,才能真正并永久取悦客户,而不是一时的吹嘘与蒙骗。

约翰逊,耐克的第一个全职员工,有永不褪却的热情,就像永远在奔跑,搜集市场反应,维系客户关系,统计市场数据,不断开拓新疆域,让奈特烦不胜烦的源源不断产品与市场建议信件,每次都在拼命,抱怨,抗争,但每次又在听命,坚持,因为他爱这个事业,他可以为了这个为之奋斗的事业,作出各种牺牲。当别人都在兴高采烈,漫无天际的侃大山时,他总是静静在思考,阅读。

伍德尔,一个身残志不残的天生管理者,再复杂的事情都在他手上能慢慢理顺,总是充满耐心,一个企业的大管家。海斯,一个好酒的会计师,他有一双鹰般的双眼,总能从复杂的财务报表中发现重要的端倪,他为耐克建立了精确的财务系统,也为海外扩张建立了重要的对冲系统。斯特立瑟,一个优秀的律师,一个天生的谈判专家,总人不让人失望。凯尔,一个永远的支持者。查克,一个高瞻远瞩者,总在关键时刻扮演重要人物。

正是以上这一些人,在耐克发展过程中在各个不同的位置中扮演了重要作用。而想想奈特,除了有斯坦福的文凭,蛮多时候他处于害羞与彷徨之中,但他贵在坚持,贵在不懈,贵在为跑而生的信念,他一开始并没有远大理想,他只是为了鞋子痴迷,我理解这种境界,每个人都有爱好,并为之痴迷,不过有的是女人,有的是毒品,有的是邮票,有的是烟斗,有的是像海斯一样,是推土机。当然光痴迷还是不够的,还要付出,源源不断的付出。奈特最成功之处,他容得了这么多人,也懂得发挥每个人优势,奈特也是幸运的,更多时候,一将难求,而这些人总是在他需要的时候,来到他身边。

现实中,我们很多企业存在以下几个现象:

1、只有共患难,没有同享福,企业稍有起色,或盈利,合作伙伴就开始尔虞我诈,你争我夺,相互排挤。

2、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不重视创业基石员工,天天车水马龙换人,许以一大堆高薪,挖了一大堆眼花缭乱的人,干不了什么事。只有新人笑,旧人哭。

3、病态家族企业,任人唯亲,重要岗位都是七大姑,八大姨,明知道一个个玩忽职守,吃拿卡要,也当没看见,不是有句话:肥水不流外人田即可。根本没意识落下病根。

4、在人才使用上,没有运气,也没有努力,高高在上,或大胆独揽,或吝啬成性,公司永远是那几口人,秘书,助理,司机,些许业务员。

二、资本。靠自己的钱,太容易枯竭,企业要快速发展就要源源不断,如饥似渴地融资,要有各种渠道,各种平台,才能保稳,才能病毒式扩张。耐克的初期发展阶段一直处于百分八九十的负债,没有什么现金,没有什么资产,不可靠的浮存。多少次也因为融资出问题命悬一线,能快速发展也离不开银行资金与日商岩井的坚决的财务支持,当然后期就是企业债券与股市资金。()整本书中,奈特除了与鬼冢公司的北风斗争累一点,奈特先生主要精力耗在他一直在躲又不得不见的银行,永远在玩着猫抓老鼠的游戏。

我们很多企业家经常在炫耀没有怎么用银行的钱,所以也只能做做不大的民营企业,或融资渠道单一,容易出现财务风险,还有一个最重要就是中国的金融大环境并不开放,国企及一部份上市公司喝饱,民企,或应该说大部份提供就业的中小企业饿死,就更别指望他们像耐克一样成长。

三、产品创新。这个创新是教徒式的创新,对产品像狗一样的忠诚,像狗一样的凶悍,像狗一样的坚持不懈。如果放在我们现在的语境,或是口头禅,说温柔一点,叫\"以人为本\".病态式的研发,产生精益求精的产品,才能逐步吞食阿迪达斯与锐步等的市场,那时候阿迪达斯与锐步的研发人员,可能都在宽敞明亮的大楼里,高薪厚禄养着,却漫不经心地闭门造车研发,最重要他们拒绝了鲁迪的气垫鞋,这是致命的。

四、视野。奈特从一开始就是全球化视野,才盯住日本产品,并在一无所知的创业阶段开启环球观光之旅,获取人文与灵感,在生产阶段直接建立了低成本的海外生产模式,而在营销扩张阶段也就直接盯上了有20亿只脚的中国。当然盯住有潜力的运动明星更是耐克成功之道,没有慧眼识乔丹等,也不可能有今天,某种意义,乔丹创造了NBA的辉煌,也造就了耐克的辉煌。

五、企业要做大,必须先活下来。奈特先生创业早期一直在兼职打工,推销,业务员,老师,会计师,直到付得起自己联合创始人的薪水,办公地点也是自家地下室开始。现在很多年轻人不这么想,一开始就要求起步很高,宽敞明亮办公室,出入大奔宝马,户头有充裕现金,一大堆小弟跟在背后,不然觉得丢脸,关键动不动就要做高大上的行业,或前沿时髦行业,不然那还叫公司吗,到处去求人的卖鞋很难想像。

六、一见动心,且心永远都在上窜下跳的是情人,一见倾心,且心越见越安静的是老婆。对于奈特,萨拉是前者,太太佩妮是后者。

七、一个人的成功离不开家人的支持。奈特学成,父亲给了第一笔资金,后来给了担保,让他学会向银行要钱。当然最重要的是,奈特困难时都想起与父亲的交流。没有母亲坚定向他买第一双鞋,也不会有奈特的信心。妻子总是在最关键时候站在身边,为接待北见,几经崩溃的更换轮胎。

谈完学习心得,我们是否还有些遗憾呢,因为凡事不可能都是尽善尽美的,盲目地崇拜与跟风也不是我一惯的风格。下面我就谈两点遗憾:

1、通篇过于温情,对商业竞争的血淋淋,或在利益上的赤裸裸谈得不多。所有商业行为都不可能有我们想像的高尚、浪漫,充满了弱肉强食,你死我活,逐利是商人的根本,有时候并没有尊严,况且人无完人。对于姚明球鞋代言一事,我历历在目。当初因为在97年与耐克有12万美元代言,2000年与耐克有四年20万美元的代言的渊源,姚明在2004年进入NBA时,热情而又充满希望地等待耐克的代言报价,但是耐克给了姚明一个充满歧视的报价,2003年给了勒布朗詹姆斯7年9000万美元的代言报价,却在随后的2004年给了姚明4年160万美元的代言报价,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对大个,对黄种人,对中国人的歧视,也是对中国市场的一种歧视,大把拿着中国市场的巨额利益,却没把当初举国欢腾的大姚放心里,不是一个简单的商业行为。于是彻底把姚明激怒了,选择了极其有诚意,且充满了尊重的锐步7年5000万报价,拒绝了耐克7年1.2亿美元的二次报价,应该说开始不了解事情真相,我为姚明损失7000万美元可惜,但是在了解真相后,我对大姚充满了尊重,这是个中国的好孩子,在他眼里,中国人的尊严比再多的金钱重要。虽然耐克上下因为姚明的拒绝慌了神,但也给耐克历史上留下不光彩的一幕,置庞大市场而不顾,巨额的代言报价差异,就是发自内心的歧视。

2、文章对与同样作为鞋业巨头的阿迪达斯之间的竞争说的不多,特别是如何从无到有,从农村包围城市到正面战争没有太多文字描述,我相信有很多恩怨情仇,但是从商业原因不宜描述过多,所以如果从对一个MBA商业案例分析角度,还缺乏多面性,我想这可能要从第三者角度来调查、叙述、剖析,所以有的东西也就没了借鉴意义,边界条件不够。本书更多可从自传,或奈特先生的个人研究,或耐克企业文化,企业精神来阅读。

还有一点就是文中描绘的鬼冢公司令我诧异,听表弟讲鬼冢公司到现在生产的跑鞋还是世界领先,但是文中体现的是傲慢、拖拉、不严谨、没有信用。可能是那个是刚刚战后的日本社会形态,不是现在日本真实形态。这些年跟日本人也有多次接触,对日本人严谨的工作态度印象深刻,

一、时间观念十分强。

二、对于成果要求近于苛刻,与成本无关。我们国内概念方案经常偷工减料,但他们接近深化方案。

三、骨子里虽然有傲气,但是表面还是十分低调、谦逊。

四、去日本,你们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秩序的国家,且节约、努力。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巨大的转变。

最后,我在想如果耐克生在中国,会长成怎样?或奈特先生出生在中国,会不会创立出今天的耐克帝国。我想了很多,也假设了很多,这边没有去写,没有去展开,或许这也是一个课题,一个可以对我们体制如何培养国际性超级民营企业的课题。

作为一个平时读书有限的读者,也作为一个高度有限的工商业者,或许一时之间,我还没办法完全领略奈特先生的精神精髓,也没办法完全参透其中企业管理真谛,但都是我真实的思索,这是我写的第一篇书评,不足之处,请多包涵!

鞋狗读后感

(二)

Just do it!

臣哲

每天零零散散的阅读,终于把《鞋狗》这本书读完了。书的内容还不错,介于半自传和半企业历史之间,说了很多nike不为人所知的故事,读的过程中有时总会促使我停下来思考。美中不足的是,有些地方翻译得有点生硬,有机会希望在看看原文版的,可能更能深入了解到作者想表达的情绪。

正如那句经典的广告语「Just do it !」一样,全书看下来给我最大的反思和感触就是nike的这个精神,只管出发,只管去做。在奈特二十多岁刚毕业那会,他没有像其他读MBA的同学一样去做金融和会计,而是选择了一趟全球旅行,并去了日本拿了鬼冢虎鞋子的代理。他当时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那时全球刚结束战争不久,一切都很不稳定,他的旅途和未来充满了未知,他只是心里有一股源于对体育和跑步的热爱,有一股冲动想去做这件事,于是他出发了。旅行回国后,他创办了蓝带体育公司,开始在美国销售鬼冢虎的鞋子。

创业的十几年,蓝带公司一直处于破产的边缘,尽管业绩良好,但各种债务危机,各种代理权的争夺,各种现金流的缺水,各种官司缠身,一次次都让公司在鬼门关徘徊。创业之初奈特并没有获得多少人的支持,只有母亲支持他,但他靠着信念一直坚持一直努力,慢慢地吸引到越来越多目标一致,志趣相投的人加入,一起解决眼前的问题,同时让公司的销售量一直快速增长。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团队全身心投入到这个领域,成为\"鞋狗\",每天都在想着如何改善运动员双脚的体验,如何做出优化,对鞋子进行创新。这些积累,让他们一点点建立起优势和壮大队伍,在后期鬼冢虎毁约不再跟他们进行代理合作时,他们能用已掌握的技术快速建立一个全新的属于自己的品牌「Nike」,最后成为享誉世界的运动品牌。

叙事是作者以过来人身份在总结讲述的,在往回看的时候总能感慨陈词,读者能感受到成事非常难,但对于当事者可能当时在做这件事情本身时并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迫切想解决当下的问题。正如我2013刚来北京的时候,我也没考虑那么多,只是觉得应该来,在过来后遇到各种问题,每天想着怎么去解决,堆积起来重新回顾时,才发现走了很长的路了。人们总是越长大越胆怯,如果让几年前的我知道之后会发生的很多问题困难,可能也会让我当时在决定时有所犹豫,所以保持对内心冲动的追寻,保持勇敢无畏,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对于任何人都一样,不管你是已经成功的企业家还是一无所有的流浪汉,敢于坚持追随内心的冲动,能帮助你不断颠覆自我,创造一个又一个的奇迹。因为你敢于拥抱变化,敢于去承受变量可能带来挑战和失败,不被存量的事实所禁锢。现在越来越理解为什么所有真正的创新者和成功的企业家会反复提到\"永远不要停止追随你内心的想法和热爱\",大道至简,却知易行难。

不用害怕一开始一无所有,当你决心去做某件事情时,你的信念是可以感染到其他人的,感染他们加入你的队伍。而当你出发了,一定要懂得去坚持和努力,不要轻易停止。这也是在阅读时给我的最深刻的感受,不是说坚持就一定会成功,因为成功取决于很多因素,比如运气等等,但是你越努力,就能越接近。就算结果不是好的,但你在努力过程中积累下来的创造和经验,本身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是推动世界进步的一点力量。

创业真是一场修行,因为这是最难走的一条路,作为创业者,你要独自去品尝这个过程的孤寂和压力,不分昼夜地去解决旅途的种种问题,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但创业也是最有趣最自由的,能发挥你无限的创造力,实现你自己的价值,最大程度地掌握自己的命运,而不是为了他人的信念活着努力着。我越来越期待了,期待着自己跳出去开始出发的那天,去创立一个独一无二属于世界的品牌和产品。Just do it!

鞋狗读后感

(三)

《鞋狗》一本值得熬夜读完的书

杨小烦

《鞋狗》是我今年看完的第一本书,38万字。太好看,仿佛和作者—耐克创始人菲尔奈特一同经历了他的创业过程。

这本书的上架指导是:经营管理/商业,但你或许也可以把它看作是一本自传亦或小说。

清华大学的杨斌教授作序,他写道:这是一本写给每个人的书。不是写给创业者、管理者、企业经营者、运动爱好者、八卦阅读者的,是写给每个想活出真实的人、有感有望的人,或者正在把日子过得忙碌或者乏味的人的\"好读极了\"的一本书。

这本书好读,很大程度也是因为毛大庆高水准的翻译。我们有时候读一些国外作品,常常觉得翻译非常生硬,一看就不同于中文的语言习惯。而这本书不会,真的好读极了。

故事从带着一个疯狂想法的旅行开始。

1962年,24岁的菲尔奈特实现了他的环球旅行计划:夏威夷,东京,香港,仰光,加尔各答,孟买,西贡,加德满都,开罗,伊斯坦布尔,雅典,约旦,耶路撒冷,内罗毕,罗马,巴黎,维也纳,西柏林,东柏林,慕尼黑,伦敦。

他与朋友卡特在到达第一站夏威夷时,就决定先留下。环游世界的计划有变,在夏威夷找到一份卖百科全书的工作,后来又开始卖基金。挣到的佣金租了公寓,买了冲浪设备,贴补生活。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很多,就用来潜水和海上运动。

在决定离开夏威夷,去往东京的时候,朋友卡特因为遇见了一位漂亮的夏威夷女孩,决定留在那里。菲尔奈特开始了真正的单独旅行。

这实在是段太酷的经历,在1962年。

直到后来,在比弗顿的耐克全球总部,作为董事长的奈特看着周围的大楼,还是会时常想起24岁的那次重要旅行,想起站在雅典高处,凝视帕特农神庙的那一刻。

在第一次来到中国内地的时候,奈特依然可以回想起1962年在香港太平山顶远眺这片土地时的情形。

从1962年的一个疯狂想法直到1980年耐克上市的这18年,奈特在思考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或许与今天的每一位创业者一样。同样无数次为破产而烦恼,为现金流而发愁,为合作伙伴的背叛而愤怒。

奈特对今天的年轻人说,不要因为一份工作、专业甚至职业而安定下来,一定要寻找内心的冲动。即使你不知道其中的含义,也要坚持追寻。如果你追随自己内心的冲动,就可以忍受疲惫,每一次失望都会成为你的动力。

在绕着椭圆跑道或道路跑步时,根本不存在真正的目的地,至少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完全证明个人努力的合理性。跑步这个动作本身就是目的地,不仅是因为没有终点线,也是因为你可以自己定义终点。

所以,前进,不要停下来,甚至在你达到目标前都不要想是不是要停下来,不要过多地关注\"目标\"到底在哪里。无论面临什么,都不要停下。

推荐第8篇:《鞋狗》读后感

《鞋狗》读后感

曦鑫农耕

《鞋狗》是耐克创始人菲儿奈特的自传,他用详实的语言回顾了耐克的创业历程。

全文以时间为轴,没有任何肤浅的理论,回顾了奈特先生的创业初衷、蓝带皮包公司事业的发展和浮沉、耐克的诞生、耐克快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挑战、全球事业的发展等。我从中看到了如何将兴趣发展为可持续的事业、团队建设的关键、企业文化和企业价值观以及正确决策的方式。

一、源于兴趣,深耕事业

跑步是菲儿奈特的爱好,正是这种爱好,让他对跑鞋有很深的情愫,带着商学院管理硕士毕业,有服役经历的头衔,奈特没有选择工作,而是选择了\"啃老\",在父亲的资助下,选择了全球旅行,当然,首要目标是取得鬼冢虎在美国俄勒冈地区的销售代理权。为此,奈特创造了\"蓝带体育公司\"这个完全不存在的皮包公司,并取得了日本供货商的信任。创业初期,蓝带公司也曾有困境,奈特不得不学了会计学,谋求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不过,在蓝带最重要的事业合伙人——田径教练比尔鲍尔曼的帮助下,蓝带有了不错的发展后,奈特全身心投入了跑鞋事业。

二、团队建设

没有哪一项事业是靠\"单打独斗\"打拼出来的,团队建设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记,耐克也不例外。

奈特把\"四因子\"杰夫约翰逊形容为\"天字第一号\"业务员,他也是奈特在自传中提及最多的人物,让我佩服更多的是,约翰逊对待工作的态度和一如既往对耐克的忠诚,比如,他建立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鞋码和鞋类偏好的数据库,也正是这个数据库让他可以与消费者始终保持联系。当然,\"Nike\"一词,正是约翰逊在梦境中想到的。

我很是诧异,为什么在耐克的不同发展阶段,总是能有\"贵人\"相助,如果说在耐克与鬼冢虎的官司纠纷中,比如\"轰天雷\"斯特拉瑟,他放弃了保险和律师的工作,接受了耐克的邀请;比如\"世界末日\"海斯在海关2500万美元的税收谈判中扮演角色;还有相信并启用残疾人\"负重\"伍德尔辅助公司管理。与其说是共同的使命感凝聚了他们,我更相信奈特的求贤若渴,和对人才的珍视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耐克始终以\"为所有运动员提供创新与灵感\"为愿景和使命,他从日本企业学到了从商之道,以合作的方式做事,为同一目标努力。因此,奈特为员工们塑造了家庭的文化,每个成员都能发表自己的见解,有决策的权利。这也算是创意折优的体现。求胜心切也是其重要文化,懦者从不启程,弱者死于路中,只生我们前行。

我把耐克的价值观定义为\"诚信和真实\",正是这样的价值观,最终让它在与鬼冢虎的官司中获胜,也让它在银行切断贷款时,继续获得了日本投资方日商岩井的信任和支持。

四、小贴士

商场如战场,正确合理的决策往往能让企业化险为夷,而一步决策失误就可能满盘皆输,在耐克的诞生和成长过程中,奈特也经历了多次生死决策阶段。

(1)在自传中,他多次提到俄勒冈人的性格特征,并表示与来自俄勒冈的同事共事有较多优点,我的解读是,他寻找的是有共同价值观的人。

(2)他在乎吃苦耐劳的精神,自传之所以取名鞋狗,他表述的意思是,一批真正热爱鞋子的人,因此,在选择生产工厂方面,他甄选的合作伙伴,是真正的痴迷于鞋或运动的鞋狗。

(3)不断沟通,对沟通双方来说是双赢的,有利于企业的正向发展。

(4)定位清晰,并让员工都清楚你的定位。

五、我的想法

(1)兴趣和情怀不是不可以作为创业的依据,这最终还是取决于你的定位和坚持,真正为客户着想,注重为客户量身定制,是可以完成突破的;

(2)改革开放极大地改变了中国,让现代管理方式进入了中国;

(3)不要过度依赖政府,政府有时候会成为企业成功的绊脚石。

六、名句摘录

我说我们不仅要创立一个品牌,更要打造一种文化。我们正在与千篇1律、无聊乏味做斗争。我们卖的不仅仅是一种产品,更是一种理念、一种精神。

不要因为一份工作、专业甚至职业而安定下来,一定要寻求内心的冲动。即使你不知道其中的含义,也要坚持追寻。

懦夫从不启程,弱者死于路中,只剩我们前行。

打破陈规者,人恒敬之。

不是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会喜欢你或是接受你,我们会经常在自己最需要被接纳的时候被拒之门外。

不要跟任何人说如何做事,而是告诉他们该做什么,让他们创造你所惊叹的结果。

生活就是成长,不成长就死亡。

你在衡量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衡量你。

赢得比赛相对简单,而战胜自己却需要不断努力。

其实,创业真的不仅仅是赚钱,如果你对一个创业者说他只是为了钱,那么很有可能他会感觉受到了不小的屈辱。创业成功的,往往在钱之外还有追求:

把这个叫作\"生意\"好像也不对。所有忙碌的日子和无眠的夜晚,所有伟大的成功和绝望的挣扎,好像无法用这个平淡无奇的词语\"生意\"来概括。我们实际要做的要远远超出这个范畴。每当新一天到来时,都会有50个新问题出现在我们面前,50个艰难的决定需要我们立即做出。我们都十分清楚,一次轻率的举动、一个错误的决定都会让我们走到尽头。容许犯错误的余地从来都是越来越小,但利益却从来都是在慢慢增加。我们都坚信这里的\"利益\"不仅仅是\"金钱\".从某种角度上看,我觉得生意就是最大程度地追求收益、周期和结果;而对我们来说,生意就像人类制造血液。没错,人类的身体需要血液,需要生产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并流畅地及时平均分配到合适的地方。但是人类身体的日常工作并不是人类的使命,它只是一个生存的基本过程,而人总是努力超越这个基本过程而实现更高的目标。20世纪70年代的某一时刻,我也是这样做的。我重新定义了胜利,对我原来认为\"获胜就是不输,就是活着\"的看法进行了扩展。原来的看法已经不足以支撑我或我的公司。我们想和所有大企业一样,想要创造,想要奉献,我们敢于把这些大声说出来。当你创造了某项事物;当你改进了某样东西;当你传递了某种思想;当你为陌生人的生活增添了一些新事物或服务,让他们更开心、健康、安全和满意;但你干净利落地按照理所应当的方式解决上述问题,而其他人做不到,你就会更多地参与到宏伟的人类大舞台上。只是活着还不够,你还要帮助其他人活得更加充实,如果这算生意的话,那么,请叫我生意人。

推荐第9篇:《狗来了》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完了《狗来了》这本书。

主人公是一只狗。狗的孩子们长大成人了,老伴也去世多年,狗决定离开家,到辽阔的世界去闯一闯。

狗先遇见了作弊的猪,并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开后,狗来到一所学校,冒充老师,因为教学方法有趣,所以他深受学生们的喜爱。后来他又与熊一起闯天涯。他们经历了许多挫折,狗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和无奈,和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善良老实的狗,活泼有趣的猪和聪明正直的熊……读完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只要为人善良,就能得到更多的友谊。同学之间也一样,要为人善良,互帮互助,大家一起团结起来才能得到更多的友谊。

推荐第10篇:巴金《狗》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巴金爷爷写的狗这篇文章。

文章主要讲了巴金爷爷小时候很怕狗,一见到狗,他就逃,狗就追。后来,他渐渐认为怕狗是一件可耻的事,于是就不逃避,他站住,狗也站住,他顿脚,狗马上退了两步,最后他用石子扔,狗不等他扔第二duhougan块石子,就已经逃走了,从此他不再怕狗了。 想想我自己,小时候每次看见狗,我总是逃,而且边逃边哭,狗也总是追我。后来妈妈叫我看见狗别跑,要镇定自若地走过去,最要注意的是自己的眼睛不要看狗的眼。

有一次,我看到一只小狗,它用它那乌黑乌黑的眼睛看着我,我害怕极了,拔腿就逃,但在提腿的瞬间,我想到妈妈的话,就马上站在原地,努力装作镇定自若地样子,可事实上却心惊胆颤,生怕狗猛扑上来咬我。小狗与我对眼了一回会儿,看我镇定自若,就乖乖地走了。 其实,在人的一生中,会遇上无数只可怕凶恶的“狗”,而且很难缠的。但我从与狗的“交往”中,悟出了一个诀窍: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所以,我们决不能被这只“狗”吓倒。

就像像我们做奥数题,遇到复杂的题,只要你勇敢地去面对,认真思考,一步一步地解决,就能把这道题解出来。

第11篇:狗牙雨读后感

狗牙雨读后感(一)

我在寒假中看了一本叫《狗牙雨》的一本书,里面有许多好看的故事,有狗牙雨、海牛、枪魅、荒原茅屋、暮色笼罩下的祠堂、大水鱼鹰、城边有家酒店、古堡、等许多好的故事。我给大家讲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就叫狗牙雨。杜元潮是五岁那年来到——准确一点地说,是漂到油麻地的。也是在秋天,他和父亲杜少凭借一块厚大的棺材盖随着洪水在河面上漂了二个白天一个黑夜,他只模模糊糊看见妈妈被洪水卷走的情景,母亲徒劳地挥舞着双手,最后,一团黑发像马尾在浪花上悠悠一甩,就永远消失在眼前。杜少凭是怎样把杜元潮放在棺材盖上的,又是怎样把棺材盖找到的?已经无人记得了。杜元潮问父亲:“什么时候回家啊?”父亲杜少环顾四周说:“马上就可以回家了。”大水退了杜少岩没有带杜元潮回去我自己的家而是在油麻的地方住了下来。在那里保护、养护着自己的儿子。自己在外受苦不告诉儿子,怕儿子不让自己去挣钱。

读到这里,我读懂了父亲是很爱自己的孩子,不像有些爸爸一样,只要钱另外什么都可以没有。可惜杜元潮五岁就没有母亲,太可怜了,我们现在一定都有自己母亲的吧,我们一定要把学习提高上去,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狗牙雨读后感(二)

在每个暑假里,我都会读上好几本书;在这个暑假里,我迷上了曹文轩写的书,他写的纯情小说我全看了一遍,而我觉得最好看的就数《狗牙雨》。

《狗牙雨》是由曹文轩历年来发表的23篇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悲惨,让读者都替他们感到惋惜。

第一篇叫《狗牙雨》讲的是一个叫杜少岩的人因家乡发大水不能回家所以带儿子去一个地主家干长工。由于儿子和地主家的女儿光着身子睡觉而被驱逐出去的故事。

文中的地主心肠很不错,可两个小孩睡觉纯粹是出于玩和真挚的友谊,可大人们却用自己的思维,自己的角度去评判这件事。这件事说明了大人们总是以为自己的想法是百分之百正确的,还从不理睬小孩子的观点。

像这样被别人误会的事情在我的身上也发生过。记得那一次,我去上美术班。一推开问,一个纸团就正好落在我的头上。我心想:谁弄得?这么没公德心,正可恶!我仰起头一看,才发现门上还有一堆纸团呢,我赶紧搬来一把椅子,踩在椅子上,可那时候我太矮了,就这样我也够不到,气死人了!我鼓起力量,往上一蹦,终于够着了。可立马,我的耳边传来一声“啊”。我立马惊呆了,后来她却热泪盈眶的跑了出去。不一会儿,老师就把我叫进了办公室,我还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可老师不问三七二十一,就叫我写检查。我到那时还是一肚子疑问呢?在教室里,我面对朋友们的安慰,只说了五个字“我是冤枉的”到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同学以为我要捉弄她。

被人误会的滋味真是不好受的,我也理解杜少岩儿子的感受。所以我读起这本书,感觉异常亲切。

狗牙雨读后感(三)

不久前,我又读了一本由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着相同的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本书是由23个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中,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都让我们替他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难过。其中《海牛》这篇小说给我印象比较深刻。主人公是个十五十六岁的少年。从小,他是靠瞎祖母一人拉扯大的。现在祖母衰老了,搓的绳子也卖不出去了。他读书向来很好,但这一次,为了祖母,他放弃了读书。他决定拿着祖母攒下的钱去买一头海牛。他选了一头很强壮的海牛。但在回去的路上,他被这头海牛折磨的很惨。为了追到海牛,身上满是血迹与伤痕,触目惊心。但在最后,不知为什么海牛竟变得意外的温顺,不再那么暴躁。我想也许因为少年的执着吧,虽然系着海牛的绳子断了,但他确还是坚持去追逐海牛,到最后海牛终于服从了他。

这篇文章讲了一个精神执着的孩子,让我明白,坚持,不放弃,就是胜利!

第12篇:狗猫鼠读后感

狗猫鼠读后感

篇一:狗猫鼠>读后感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着《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艰深的,多读风遍,就会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

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分明的胸怀。: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篇二:狗猫鼠读后感

这个周末我的语文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让我们细读鲁迅先生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并写出读后感。我回到家,就翻开书,简单看了一下目录。顿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一篇名叫《狗·猫·鼠》的章节上。初看题目,还以为是先生小时候与他们家的三种动物发生的奇闻轶事。但当我把这章看完之后,我才茅塞顿开。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仇猫——既不喜欢猫的原因。在这一章节中,先生清算了猫的三种恶性: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玩弄厌了,才肯吃掉它;第二,猫与狮子、老虎等凶残的肉食动物同为一类,但展现在人面前的却是一副娇宠可爱的姿态;第三,它总在交配时嚎叫,让人心烦。读到这里,除了对先生精湛的写作手法感叹外,也不得不对鲁迅先生的“骂人术”心生赞叹!先生就是先生,连写一个儿时的回忆录也不忘骂骂那些跟猫一样的“正人君子”。

在《狗·猫·鼠》这一章节中,鲁迅先生取猫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恰到好处得把生活中那些与猫相似的伪君子描写得淋漓尽致,生动形象得把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欺软怕硬、恃强凌弱的特点表达出来,表述了他们对弱者的“尽情折磨”和对强者的“一副媚态”,写出了先生对这些人的厌恶。同时,作者追忆童年时救下的一只隐鼠的经历,也表达了作者对弱小者的同情。

《狗·猫·鼠》是一篇借物喻人的文章,讽刺了那些与猫一样有丑恶嘴脸的人。直到现在,对文坛的影响依然十分巨大。

篇三:狗猫鼠读后感

不曾发现,狗和猫原来是有着过节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鲁迅先生原来是仇猫的。

现在读了《狗·猫·鼠》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是有着正当理由的:一是猫欺负和折磨弱者,二是猫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态,三是它们的嗥叫令人心烦。然而这些都不是鲁迅先生起初仇猫的原因;那是后来才添加进去的。

令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它吃了鲁迅心爱的隐鼠。真是单纯!后来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而是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的猫不是单指猫,更是指那些“媚态的猫”——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借自己的仇猫而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看到这,我不免为猫抱不平。仇猫的人的确很多啊!我们身边就有不少人经常打猫、赶猫甚至吃它们。但是,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诚然,猫有着一些令人讨厌的恶习,如玩弄猎物、有时很娇媚。但是这毕竟只是它们先天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人为什么要给它戴上“媚态的猫”的臭名?常说人在进步,但借本无伤人之力的文字语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动物”去攻击人,这绝不是进步的表现。又如狗,和猫根本没什么深仇大恨。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看到猫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见了猫就穷追不舍。然而人却偏要说“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是所谓的“君子”应有的言行吗?这是人的堕落啊!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应该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骂槐般战斗,未免有点放肆。

猫也罢,狗也罢,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自人类会走路、会打猎那一天起,它们就已经追随人类了。然而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今却被用作人与人斗争的工具,那是它们的不幸,也是人的不义。同一摇篮下,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多一份尊重。

篇四:狗猫鼠读后感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列出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东西,总是西安玩弄够了,才一点一点的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在叫的时候,总是令人心烦意乱,最后,也是最令鲁迅先生痛恨的一点,它吃了他最爱的小老鼠。虽然他后来知晓,小老鼠并不是猫给害死的,但是鲁迅先生还是对小猫产生不了好感。这篇文章,典型讽刺和嘲讽生活中与猫同一类型的人。

我也和鲁迅先生的想法所见略同,即便它动作敏捷,惹人喜爱。

我则更喜欢够多一些,狗给我的感觉就是对主人的忠诚。不管主人怎么对它,它总是忠心不二,而且它很恋家。不像猫,天天弄得个早出晚归,有时还几天看不见猫影,等到终于有心想回来时,就懒散地趴在地上晒太阳。

猫的精神就像统治者,天生娇贵的贵族一样,要的只是面子。

狗的精神就像鲁迅先生一样的爱国人士的精神,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狗的嚎叫就像鲁迅先生用文学武器来扞卫,批斗和嘲讽无能的统治者所发出的呐喊。

整篇文章,内容精练,却无时无刻的不在讽刺着生活中像猫一样的人!

第13篇:《狗来了》的读后感

《狗来了》的读后感

狗因为自己的孩子都长大了,也成人了,《狗来了》的读后感。并且老伴也去世多年,于是便想离开自己的家乡到外面辽阔的世界去。首先他先来到了一家酒店当一个充当赶走捣乱分子的保安。然后第二天他遇到了一头会作弊的猪,因为他们在打黑彼得牌时如果他不作弊的话他就会输得很惨明明是狗赢了他却把自己的牌藏起来,他实在是太可恨了!而且狗帮助猪实现了自己的明星梦。他与猪分手后。直到有一天自己实在是太想睡觉了。就入误一间学校。结果,第二天他醒来了,熊校长却又把他当做新来的老师就只能好将计就计,读后感《《狗来了》的读后感》。 最后他成为了最受欢迎的老师了但好景不长,狗冒充新来的老师这件事。却被教育局的人给知道了。警察局的人也来逮捕他。之后熊校长也被辞职。开始伴随着狗逃亡。熊却又想改变这样的生活,于是扮作妇女去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政府揭穿。关键是时刻狗奋不顾身的将熊给就出来,带着他一起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我读完了这本名叫《狗来了》这本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狗的生活。他孩子长大了,他老伴也死了所以他决定到到外面的世界去

他遇到了会作弊的猪和熊校长和长相好似狗的小儿子小花狗,还到了一家餐厅当过保安。而且还到一个学校当过老师。而最后为了逃避所以狗带熊校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第14篇:贱狗阿宝读后感

贱狗阿宝读后感

《贱狗阿宝》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只长得很丑的杂种狗从流浪狗变成一只有主人的狗,到最后被遗弃,死在了打狗队手里的故事。读完《贱狗阿宝》全文,感触良多。特别是阿宝对主人的忠诚,让我非常感动。

阿宝的主人并不喜欢阿宝,对阿宝也很不好,很不客气地用拖鞋抽阿宝,不大乐意让别人知道阿宝是他的狗,阿宝靠得太近了,便会被他一脚踢到一边去,主人跟女友分手后也常常拿阿宝出气,搬家了,主人就遗弃了阿宝,阿宝就这样被打狗队打死了。但是阿宝却对主人非常忠诚,主任打它骂它,遗弃它,但阿宝却始终相信主人会回来接它,就算是死的时候阿宝也挣扎着爬到主人的家门口......

阿宝让我想起了另一只狗----忠犬八公。八公每天都送主人上班,接主人下班,没有一天中断过。可是有一天主人上班时突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没回来,八公就每天每天蹲在站台等主人坐车回来,直到死去。它不知道自己的主人死了,它只知道主人一定会回来,它一定要等到主人。

阿宝和八公一样都是忠犬,它们对主人的忠诚是我们人类都很难做到的,看看那些汉奸,卖国贼,贪官污吏,商业间谍,只要对自己有利,个个都见钱眼开,只要有利可图,可以没有人格,没有信仰,没有羞耻心,没有良心。在阿宝和八公面前,他们连狗都不如。

其实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我呼吁:善待我们的朋友,我们忠诚的朋友!

第15篇:《城市与狗》读后感

《城市与狗》读后感

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2010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他的作品保持着现实主义的风格,以抨击权力,刻画反抗形象为主。《城市与狗》是他众多作品中的其中一部,也是他的成名作。这部作品秉承着他的风格,具有浓厚的现实风,鲜明的人物个性,尖锐的话语,无不在诉说着那个时代的黑暗。其中作品中描绘着许多斗殴和交易场景,一些人类的负面,丑恶行为等,揭露了当时社会底层的窘迫的生活,以及权贵的丑恶行径。

这部作品,刻画了许多鲜明的形象,作者以这些形象,映衬着这个社会,以这些角色的经历和话语,诉说着这个社会。其中作者刻画了几个鲜明的人物让我印象深刻。

在第一章便有出现的羊驼,这一形象的刻画是通过周围人的动作完成的,或许我们会感觉羊驼在文章中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我觉得这一形象,羊驼的遭遇,正是这个社会底层的缩影。当时,卡瓦是在偷化学试卷时,遇到了羊驼,在卡瓦的口述中,我们得知了羊驼的境况。是谁把这只小羊驼带到学校里来的?是从安第斯山哪个地方来的?是的,没人知道羊驼从哪里来,即使它呆在这里已经很久了,在人们眼中,羊驼只是一个渺小的存在,只是一个欺凌发泄的玩偶。士官生们常常拿它当做投掷石块的靶子来打赌。它被石头打中时,毫不惊慌,而是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慢吞吞地躲开扔石块的人们。羊驼还会在士官生们吃餐时,穿行在三三两两靠在一起的一堆堆枪支中,无言地嗅着。羊驼默默地忍受着人们的欺凌,没有怨言,也不反抗,但也没因此丢失生活。羊驼正是那个时代,社会底层的映照,无法反抗,只有默默忍受,但绝不放弃生活。

其次便是阿尔贝托,这一人物个性最为鲜明,不卑不亢,尊重弱者,不与其他士兵官同流合污,也不容许他人的侮辱。可以说,这一角色是作者略萨所向往的自己,略萨希望自己成为这样的人,在这个吃人的社会,他想以一个超脱的形象立足,但却不被社会所允许。看到阿尔贝托为“奴隶”偷军装的那幕,我感到有一丝感动。在所有人都欺侮“奴隶”的时候,阿尔贝托能够像兄弟般地冒着风险帮助他。阿尔贝托,作为一个上层社会的人,又在底层社会生活着,以一种超脱世俗的方式生活于黑暗的军官学校。辗转于两个社会间,见证着,连接着两个社会。

最后便是“奴隶”这个角色,可以说,“奴隶”是另一个“羊驼”,虽然作为人活着,但是却被欺侮得失去了做人的尊严。说实在,对于“奴隶”这一形象,我是比较欣赏的,只是因为社会因素,不被当时所认可罢了。在故事中,“奴隶”有自己的坚持,就是不和其他军官同流合污,即使受到他们的欺凌,也不改变自己的初衷。在这个吃人的军官学校里,不变成魔鬼,便得被魔鬼所吃,即便这样,“奴隶”还是选择了心灵的那片净土。可是社会的邪恶,不容许这片净土的存在,“奴隶”最后也是悲剧收场。这是那个社会的错,作者以这个形象很好地抨击了那个社会。

总观全文,可以说,军官学校是整个秘鲁社会的缩影,里面充斥着金钱,权势,腐朽,黑暗。几乎所有人都被这种风气所同化,比如“美洲豹”。即使有不想被污染而极力反抗的净土,也是不得而终,比如“奴隶”。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构成了这个社会的缩影,诉说着这个社会的黑暗。充斥着现实的这部小说,无不在抨击这个社会,而作者所做的便是寄托于“阿尔贝托”这一形象,希望自己能够成为这样的人,来唤醒这个社会。

第16篇:《狗牙雨》读后感

狗牙雨是曹文轩先生写的一篇著作,而看了狗牙雨的我,在电脑前写下了这一篇读后感。

主人公杜元潮和父亲杜少岩凭借一块厚大的棺材盖顺着洪水,在大水上漂行了两个白天一个黑夜,被河滩上一架没有被洪水淹没的风车给拦下了,杜少岩爬上车顶之后顶一个欲望就上站起身来,他摇晃着,慢慢地站起,这时,他的目光越过了大堤,看到了大堤内的油麻地镇———一个规模很大的镇子。

杜家父子被大地主程瑶田收他走了长工,且一并收留了整天光着屁股的杜元潮,在走进程家大院时因大院深深,那房屋一进一进的似不见底,心里不免有点儿发虚,两腿竟然哆嗦不已。杜元潮则十分的害怕,瞪着眼睛,赖着瘦削的小屁股,死活不肯跟随杜少岩跨过那道高高的深红色门槛。

于是,杜少岩一把把杜元潮拉过了红栅栏,在程瑶田问杜少岩问话时,杜元潮一直藏在父亲的身后,当奶妈炳嫂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从东厢房里走出。这小女孩一眼就看到了杜元潮,两粒黑晶晶的眼珠便像两只落在青枝上的小鸟,落在了杜元潮的脸上。

杜元潮深深的望着程采芹,于是程采芹与杜元潮互相喜欢,于是今后杜元潮与程采芹成了一对最好的的朋友,可是这美好的一切总是如此的短暂,被一个叫邱子东的小朋友给打碎了,他喜欢程采芹并喜欢使唤雨欺负杜元潮,于是杜元潮采取了父亲的意见,看见邱子东就跑。

而故事的结局却是非常的悲惨:杜元潮与程采芹摆脱了邱子东的困扰,走出了程家大院,走出了油麻地镇,在树林里扮演着新浪与新娘的角色,并同床共枕,在找到他俩后,程瑶田一起之下,解雇了杜少岩,但给了他赖以生存的优越条件。

杜少岩带领着杜元潮走出了程家大院,而杜元潮一再询问父亲:“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杜少岩一起之下把杜元潮一巴掌打到了河里,从此以后,杜元潮成了一位口吃,但他还是询问父亲:“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

感想:在曹文轩的笔下,杜元潮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悲惨的人生,他遇见了程采芹,而最后有成了口吃,他的一生波澜曲折,可是一位孩子总是有着一颗童心,他们敢做,敢想,因为他们天真无邪,希望我们自己的人生不要荒废,不要浪费自己的光阴,人生是宝贵的,最是看你如何抓住人生。

第17篇:狗·猫·鼠读后感

读《狗·猫·鼠》有感

读《朝花夕拾》,第一篇就是《狗·猫·鼠》,印象中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很艰深的,所以读时有一种畏难情绪,初读有印证了这一点。细读几遍之后有了一些感悟。不知确否,望大家指正。

《狗·猫·鼠》这篇文章主要是围绕“猫”来写的,先写有人说我仇猫,有因狗仇猫所以推断我是狗,于是我查考狗仇猫的根源——德国童话中的故事曾讲到狗仇猫,但我仇猫自有我的原因——①猫碰到弱小动物,不是就咬死而是折磨;②有媚态;③配合时的嗥叫闹得人心烦。这都是近来仇猫的缘由,其实仇猫可以上溯到十来岁时,我不讨厌鼠,甚而救养了一只给我带来乐趣的隐鼠,隐鼠的不见据长妈妈说是被猫吃掉了,因此我开始仇猫,虽然后来确认这并非猫所为,但我和猫并没融合起来。这是旧仇,有加上猫伤害了兔的儿女们的新怨,所以我更加仇猫,但我现在却不虐猫了,只是赶走,我也学“聪明”了。

分析这篇文章,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逻辑严密,推理层层深入

如文章的第一段,开头就说“从去年起,仿佛听得有人说我是仇猫的。”为什么这样说呢?我的《兔和猫》是他们的证据。为什么会有人闲得如此无聊来考证我的隐私呢?因为我写文章触到了一些名流的痛处,他们要攻击我。于是按他们的逻辑:我仇猫,狗也仇猫,因此我是狗,而我还说要打“落水狗”,我是多么愚蠢的一个人啊。这是多么愚蠢的推理啊。从这一段环环相扣的说理,我们看到先生逻辑思维的严密。

单从文章的这一段就可以看出,说我仇猫、指我是狗是人们即那些名流们是别有用心的。 这篇文章条理清晰,说理层层深入,如文中写到:我写文章碰到一些人的痛处,得罪了名流就危险了。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大脚色是不好惹的。“怎的不好惹呢?”······通过设问,引导读者进一步的思考,层层深入地展开问题。

文中的第四段:其实人禽之辨······。最后一段;这确是先前所没有料想到的,也都很好的体现了先生逻辑的严密,层层深入地阐述道理。

二、渊博的学识,使文章妙趣横生

文章中写狗、猫、鼠,作者运用了古今中外的童话、故事、传说。写狗仇猫引用了覃哈特博士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中的童话;写我讨厌猫们配合时的嗥叫,又引用了大勃吕盖尔的铜版画来佐证;写我幼年时的不喜猫,有列出了日本的猫婆,中国古时候的“猫鬼”的传说;还有老祖母讲猫和虎的故事;“八戒招赘”和“老鼠成亲”的花纸;“墨猴”的传说······ 看完这篇文章,我一边叹服先生的博闻强识,一边汗颜自己的孤陋寡闻,一边也为现在的学生写不出好作文找到了缘由。

三、幽默的语言,辛辣的讽刺

鲁迅先生的文章历来充满讽刺意味,这篇也不例外,如第一段中,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语中就满含讥讽;如第四段中,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前者讽刺了那些自己“不干净”但还自命清高的学者权贵;后者讽刺了那些打着“正义”的旗子残害弱者的军阀权贵。如第五段中这些含有“阴险的暗示”的句子,多么幽默智慧啊。再如最后一段,作者由自己赶猫想到官兵们的剿匪或杀敌,接着说:我想,如果能将这方法推广应用,我大概也总可望成为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的罢,多么辛辣的讽刺啊,原来“指导青年”的前辈都是这样误导青年的呀。

四、文章结构严谨,前后照应

如文中第一段提到说我仇猫的依据是《猫和兔》,对于没有读过这篇文章的读者来说就也些不明就理,但文章最后一段就有了补充就,我仇猫因猫伤害了兔的儿女们。再如第一段中提到了我写文章“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而文章最后又写到我的只做表面文章而不求彻底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将这方法推广应用,我大概也总可望成为

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的罢”。原来鲁迅先生得罪的是这样的指导青年的前辈,我们也很庆幸先生没有成为这样的前辈,否则世上不知又多了多少祸国殃民的“名流”了。

以上是我的一点粗陋分析,我还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大家:文中写到老祖母讲猫作虎老师的故事,我仔细想了半天,也不明白这个故事与中心的关系。所以我大胆地想删去这个故事不致影响文意吧?敬待诸位高见。

第18篇:猫狗鼠读后感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了“猫狗鼠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您。猫狗鼠读后感(1)

“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承认自己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

那时,写篇文章,一不小心惹上某些大角色,明天的报上就可能写上这类消息,那时局面很乱,每次写完文章后,得看好几遍才能发表出去。在那时,这种事往往出现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补刀。

后面还说到了猫;它性情的不同:总是要折磨弱者,玩厌后再吃掉。反观历史;抗日战争日本对中国俘虏,秦始皇,纳粹……

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吗?却有这么一副媚态!

“人学会了,发明了语言,那自然是好,不然你就无法说话、写作、读书乃至玩了。可这样不免会说些奉承话,有人说:“发明语言是为了生存,现在都得讨好人家,不说怎行!”

可语言是为了表达,表达的东西应真,所以偶尔要拍个马屁,但绝不是一昧阿谀奉承!

《狗·猫·鼠》可能是《朝花夕拾》里唯一一篇具有讽刺意义的文章了。而我认为在他所写的众多讽刺文章中,这篇讽的最深。

猫狗鼠读后感(2)

不曾发现,狗和猫原来是有着过节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鲁迅先生原来是仇猫的。

现在读了《狗·猫·鼠》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是有着正当理由的:一是猫欺负和折磨弱者,二是猫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态,三是它们的嗥叫令人心烦。然而这些都不是鲁迅先生起初仇猫的原因;那是后来才添加进去的。

令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它吃了鲁迅心爱的隐鼠。真是单纯!后来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而是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的猫不是单指猫,更是指那些“媚态的猫”——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借自己的仇猫而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看到这,我不免为猫抱不平。仇猫的人的确很多啊!我们身边就有不少人经常打猫、赶猫甚至吃它们。但是,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诚然,猫有着一些令人讨厌的恶习,如玩弄猎物、有时很娇媚。但是这毕竟只是它们先天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人为什么要给它戴上“媚态的猫”的臭名?常说人在进步,但借本无伤人之力的文字语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动物”去攻击人,这绝不是进步的表现。又如狗,和猫根本没什么深仇大恨。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看到猫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见了猫就穷追不舍。然而人却偏要说“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是所谓的“君子”应有的言行吗?这是人的堕落啊!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应该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骂槐般战斗,未免有点放肆。

猫也罢,狗也罢,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自人类会走路、会打猎那一天起,它们就已经追随人类了。然而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今却被用作人与人斗争的工具,那是它们的不幸,也是人的不义。同一摇篮下,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多一份尊重。

猫狗鼠读后感(3)

《狗猫鼠》代表了鲁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猫狗鼠读后感(4)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艰深的,多读风遍,就会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

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分明的胸怀。

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猫狗鼠读后感(5)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第19篇:狗猫鼠读后感

狗猫鼠读后感第一篇: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狗猫鼠读后感第二篇: 《狗猫鼠》代表了鲁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矗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狗猫鼠读后感第三篇------一支犀利的标枪: 鲁迅先生的文笔一向是很犀利的,像一支支锋锐的标枪,总能准确无误的刺入当时昏庸无能的执政者的咽喉。《狗·猫·鼠》正是这样一篇文章。

文中对狗的描述不多,暗讽了目光短浅又自以为是的人,却用了大幅笔墨描述了猫和鼠。猫性情残忍,喜欢捉弄折磨弱者,虽与狮虎同类,却又带着让人恶心的媚态,猫自己要是身材再高大些,还不知道会怎样的狂妄。这种隐喻的手法暗讽当时反动文人的丑恶嘴脸,入木三分。鲁迅先生仇猫的理由最初很简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真正让他恨起这些猫,是因为他最爱的隐鼠被猫吃掉了。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对鼠的描写也十分有趣,特别是用老鼠数铜钱来描述老鼠遇到敌人的绝望和惊恐,体现了作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过人的洞察能力。那些跳梁的大老鼠显然是让人厌恶的,它们有损无益,只会破坏和偷窃,而猫呢,虽是饲养着的,却吃饭不管事,而且大多声张虚势,本事不足。隐鼠倒是个有趣无害的小东西,它弱小可爱,喜欢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却慰情聊胜无,给鲁迅带来了有关墨猴的遐想与快乐。尽管作者后来知道了隐鼠并不是被猫给吃了,但他还是讨厌猫。与其说鲁迅先生讨厌猫,不如说是借猫来表达他对反动文人和政客残忍无耻的行径的痛恨与鄙视!

鲁迅先生一身正气,但他所处的年代黑暗、腐朽、不平等,他用笔作为标枪,用力投中一切黑暗腐朽、麻木不仁的现实。《狗·猫·鼠》这篇文章生动有趣,却饱含深意,足以让当年所谓的狗、猫、鼠们无地自容!

狗猫鼠读后感第4篇: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的儿子写了一篇文章,他说现在青年的一代,如果你去问他们鲁迅是谁?他们就会说横眉冷对千夫指呀,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这太片面,不是真实的鲁迅。新中国成立后,鲁迅的革命性开始逾越他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的身份而得到了特别的强调。其实鲁迅是个根本的文学家,他的作品的文学价值是很高的。我们应该全面地学习他的文章,多关注其中的文学精髓。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狗猫鼠读后感第5篇: 回到家,拿起已经买来一个月的《朝花夕拾》,再次品读。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时期写的,而他这唯一的一部的散文集则是写他幼年与少年时期的事情。

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他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如无的清香更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名叫做《旧事重提》,收集了鲁迅少年青年时期的10个生活片段。分别是《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卜《琐记》,《藤野先生》,《范爱农》。

这10个片段大都是对旧社会现象的抨击吧!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前面记叙是他在百草园里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写三味书屋里乏味的学习,以此衬托鲁迅先生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狗猫鼠中,鲁迅先生算清猫的罪行,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的而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在《五猖会》中,记录儿时盼望观看迎神赛会的急切兴奋之情和被父亲逼迫背《简略》的扫兴和痛苦,指出强制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虽然鲁迅的童年时期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却不时地能从那字里行间透漏出天真烂漫的情感。读鲁迅的散文集,正如读着鲁迅发自内心的情感,如在书屋中,虽有寿镜吾老先生的严厉教诲,但也有他发自内心的那股孩子气。

一切都是那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般喜爱,尤其是以孩子气的眼光去看待世界,让我读起来感到异常的亲切。

第20篇:狗牙雨读后感

篇1:《狗牙雨》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中的《狗牙雨》。

狗牙雨,在文中是指一种类似狗的牙齿的暴雨。主人公杜元潮在5岁时与父亲来到油麻地,这里土地肥沃,是块富庶之地,他们还被好心肠的大地主程瑶田收留了,但杜元潮却受到另一位地主的儿子—邱子东的排斥,并把他推入坟坑,这时,下起了“狗牙雨”,它形象地表明了凄惨的杜元潮。

事情总有好的一面,当杜元潮遇上小女孩程采芹时,他的命运就被程采芹小小的心灵改变了。

我最可怜杜元潮,受了那么多委屈却无处诉说的他,让我懂得了不能软弱,不能退缩;我最讨厌邱子东,既高傲又瞧不起别人,让我知道了不能太自满于自己,要谦虚有礼;我最尊敬程瑶田,好心收留杜家父子的他,让我明白了要有慈悲心,要对别人有爱心;我最喜欢程采芹,给杜元潮带来欢乐的她,让我更进一步地了解了,真、善、美的世界。

这本书基本上没有华丽的词藻,朴素的语句中总是蕴含着这样的一个道理:世界上最有力量的不是重与刚,却是那不起眼的软与柔。武力只是会让事情变得更加不完美,甚至会毁掉自己。

篇2:《狗牙雨》读后感(曹凯旭)

说到曹文轩,他有许许多多优秀的作品,如:《草房子》、《红瓦黑瓦》、《细米》……《狗牙雨》也是他写的短篇小说集,故事生动有趣、脍炙人口。

这么多故事中,有些转眼即逝,没有留下一丝痕迹;有些却在我的心头上划出了一道道美丽的弧线……在这些故事中,《哑牛》的故事激荡了我的灵魂……

小男孩从小就是一个哑巴,爸爸退休之后就把他送到了菜场去帮助别人卖菜。因为他有力气,像头小牛,所以大家都叫他“哑牛”。但是那儿有个胖老婆婆比较奸诈,什么活儿都让哑牛一个人干:卸车、装车、送菜、搬东西……哑牛每天干得满头大汗却毫无怨言,任劳任怨。可是奸诈的胖婆婆偷了钱还诬陷哑牛,把哑牛当成替罪羊,但是哑牛还是宽容了她。最后恶有恶报,她再次偷钱时被捉了个正着。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震惊。惊得是哑牛竟然有如此宽大的胸怀。那个邪恶的胖婆婆让他干这干那,自己却在旁边悠闲自得。如果换做是我,早就撒手不干了,可是善良的哑牛却海纳百川选择沉默。俗话说得好:“宰相肚里能撑船。”我们要像哑牛一样,有个博大的胸怀,用忍去宽容地放过那些做了错事的人,让他们改正错误,接受正能量。

《狗牙雨里》不光是《哑牛》,还有许许多多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让我成为一个会生活的人。

篇3:《狗牙雨》读后感

这是作者的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包括《狗牙雨》、《海牛》、《枪魅》、《大水》等历年发表的15篇作品,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曹文轩。 其实让我最难忘的就是《大水》这一篇文章。

里面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漂儿,在一个被大水围困的小城镇里游荡,走着走着听到了了一阵手风琴声。抬头一看,看到了一个在拉手风琴的人,拉手风琴的人看他无依无靠就带她去呀饭馆吃饭,然后讲了自己的故事,原来他这手风琴是一位老人教给他的。最后拉手风琴的人和漂儿露宿了一晚上后,自己凑足了钱,雇了两名船工,自己从湖上走了。

这个拉手风琴的人,让我受益很大,但我不完全同意:他说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享受的,他反对苦行僧。他还说如果我能像大亨一样,住豪华的酒店,哪怕住一晚上,哪怕第二天只能喝白开水,但我认为来到世上不刚上为了享受,他单单作为一个地球人必须有自己的信仰,奋斗目标,而这个目标就是学好知识,为大多数的人谋福利,造福社会造福人类,然后才能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为了目标,我必不怕吃苦,认真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守诚信,有前进的决心,才能取得成功。

篇4:《狗牙雨》读后感

我读了曹文轩的小说《狗牙雨》非常感人,现在一回想心里还是酸酸的。

第一章故事说的是一个叫杜少岩的人,因家乡发大水,被冲到了一个小镇到一个地主家里干长工。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还看了短篇小说《海牛》《枪魅》等。《狗牙雨》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那么的艰苦,都让让我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流泪。其中一个故事《狗牙雨》,主人公杜元潮,在他还小的时候,他妈妈被洪水淹没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到了油麻地上。给程瑶田富人家里做了长工。她遇见了程瑶琴,邱子东。邱子东这个小孩十分可恨,他仗着他们家有很富有就老是欺负杜元潮,有一次邱子东因为和杜元潮不和他就把杜元潮他推进了刚挖的在棺材里他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那场雨下的像狗牙一样有力的打在杜元潮的身上十分可怜!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这是十分悲惨的一个故事,催人泪下!我心里想:我是一个幸运的女孩,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爸爸妈妈送我学校,每天和同学们开心、快乐的学习。同时我为杜元潮的经历感到悲哀。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青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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