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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21 09:00:31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管理规定

车辆与司机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增强风险意识,保障司机自身生命安全,维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如下规定,望各位严格遵守。

一、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

1、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

4、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30公里/小时,若在厂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特殊情况除外,司机每天按时上班,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

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

7、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8、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其它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9、对发现车辆或拖架故障需维修的却故意不及时维修的,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0、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造成事故的由司机自行负责。

11、在运输途中和码头装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如车辆须维修或装柜时间过长等,却不及时反映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50元。

13、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4、对公司要求过磅而不过磅的司机,每次罚款50元。

二、安全行车制度

1、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

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公司不予报销。

7、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

三、奖励方法

1、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2000元的奖励,包括对方负全责的事故和因公司办证而证件不全、货物超重、高、长、宽等造成的违章罚款。

2、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3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500元。

3、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5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300元。

4、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

四、扣罚方法:

1、每次事故造成公司损失的,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剩余损失按责任主次予以相应的罚款,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30%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0%罚款。

2、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3、如有私开封志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第2篇:管理规定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6]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财政部、科技部制定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科技部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 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

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 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第六条 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 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 设备费:是在指课题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 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首席科学家审核同意。 (八)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973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 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 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三章

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九条 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立项、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当编制项目概算。结合重大项目的综合评审和研究专项的复评,应当对项目概算进行独立的咨询评议。咨询评议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决策和控制项目总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条 项目确定立项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会同首席科学家组织课题承担单位编制前两年课题预算。

第十一条 课题预算编制要求:

(一)课题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课题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四)课题预算书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五)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课题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第十二条 课题预算由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

第十三条 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课题预算评审或评估。科技部建立预算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十四条 科技部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公示。对于课题预算存在重大异议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五条

科技部提出项目(课题)前两年预算安排建议报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项目(课题)前两年预算。批复预算的项目(课题)应当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年度滚动安排。

第十六条

科技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前两年项目(课题)预算书,作为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依据。其余年度的项目(课题)预算,结合中期评审评估的结果,按照以上程序进行编制、评审评估、审核批复和签订预算书。

第十七条

项目(课题)年度预算由科技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报送财政部。

第十八条

科技部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将课题年度预算下达到课题承担单位,并抄送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十九条 专项经费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 (一) 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

(二) 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由项目专家组民主决策,并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预算调整申请,报科技部核批。

(三) 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核批。

第二十一条

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二十三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决算。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当年可以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中反映。课题决算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决算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于每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科技部。

第二十四条

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由科技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首席科学家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或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科技部批准。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专项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科技部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973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时,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的结果,作为调整项目(课题)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项目完成后,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及时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和课题验收的前提。科技部负责组织对项目和课题进行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一) 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 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 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 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 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 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 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当及时全额上缴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科技部应当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逐步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第三十三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承诺机制。课题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课题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科技部对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评议专家在专项经费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三十五条

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不及时编报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课题承担单位,科技部将会同财政部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或课题。对于未通过财务验收,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以及不按照规定及时上缴结余经费的,科技部、财政部可以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单位和个人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1998]508号)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国科发财字[1999]28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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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

1.工作态度不端正的。例如:不服从上级主管的合理指导及工作安排,出言顶撞或消极怠工的;对来自公司同事的协作要求不理不睬或敷衍、推诿的;因消极怠慢导致工作出现偏差或受到延误,甚至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进行,情节严重的;其他同等性质的行为。

2.因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或违反公司制度(如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违章作业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千元(含)~5千元的;遗失公司的各种重要票据和资料的。

3.违反劳动纪律,一年内连续旷工1天(含)以上2天以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含)以内的。

4.违反公司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对公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例如:散布谣言,导致同事之间关系紧张的;以各种借口有意掩盖或隐瞒工作失误,情节轻微的;对客户无礼、服务效率低下、服务质量欠佳,导致客户投诉的(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打探他人的薪资状况、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状况以及议论他人的薪资状况的(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其他同等性质的行为。

5.工作态度不端正的。例如:无合理原因拒不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或相关决定,对相关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工作安排消极抵制的;其他同等性质的行为。

6.因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违章作业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千元(含)~1万元的;

7.严重扰乱公司正常经营、办公秩序,情节恶劣的;散布谣言,情节恶劣,损害公司声誉的;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形式将问题、投诉群发给多人,影响重大,严重扰乱公司工作秩序的;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恶意投诉、举报他人,造成严重影响的;利用职权任人唯亲、拉帮结伙、损害团队氛围,影响重大的;对同事的正当投诉、举报 进行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的;威胁、辱骂投诉调查人员,情节恶劣的;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严谨、手续完备的违规、违纪事件,当事人拒不服从处分决定,经耐心说服教育后仍无理取闹,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串联、煽动、组织其他员工聚众闹事的,串动、煽动、组织怠工、罢工的;故意损毁公司设备物资,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损失的;殴打同事或者客户、相互殴打的(受到严重不法侵害时的正当防卫除外)偷窃、侵占员工、客户或公司财物的;收取客户或供应商回扣或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户或供应商索取财物或接受宴请的;未经公司允许私自给予客户打折优惠损害公司利益的。

8.严重损害或侵占公司利益的:私自截留、扣押公司或者客户物品、重要文件、快件、款项、有价证券的;利用工作之便,挪用或侵占公司公款的;倒买、倒卖、盗取、出售快件的;故意损坏快件的;收取同行快件的;未尽检查义务或者明知是违法禁寄物品而收取的。

9.侵犯公司商业秘密及违反在职竞业禁止规定的:违反保密合同,故意泄露公司重要商业秘密或经营信息的(如客户资料、规章制度、操作手册和经营情况等);在职期间,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直接或以信托等间接方式参股、入股公司国内外的竞争单位及其股东单位的;以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受托人、顾问等任何形式任职或兼职于公司国内外的竞争单位及其股东单位;自营或与他人合营与公司业务领域上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利用他人或其他单位与公司业务进行竞争;向公司国内外竞争单位或其股东提供任何方式的指导、帮助或支持的;在公司国内外竞争单位或其股东单位领取薪金、报酬或以其他形式获取相关利益的;私自从事与其在本公司任职岗位同类或相关性质的活动,损害公司利益的。

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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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员工宿舍的秩序,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宿舍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项目部住宿员工。 3.职责

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按规定检查员工宿舍。 4 .管理规定

4.1.保持宿舍的卫生清洁,每个宿舍的住宿员工要轮流值班清洁本宿舍卫生,每天将垃圾装袋放入楼层垃圾桶内;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一次不合格,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不合格,给予10元罚款,以后每次发现加倍处罚

4.2.不得在宿舍内及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电视音量要适中,不得影响他人,如有违反制止不听者和被他人投诉者,每次处于10元罚款

4.3.宿舍内严禁酗酒、赌博,发现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如再违反,给予50元罚款,三次给予开除

4.4.住宿员工外出归宿时间夏季最晚不得超过22:30,冬季最晚不得超过21:30,严禁夜不归宿,本地员工回家住宿须本人事先向管理人员请假,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如再违反,给予50元罚款,三次给予开除;异性在宿舍中逗留,最晚不得超过23:00,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如再违反,给予50元罚款,三次给予开除

4.5.严禁本宿舍以外人员在宿舍内留宿,发现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如再违反,给予50元罚款;家属、朋友前来探望,留宿者需请示领导,统一安排

4.6.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不得有长流水、长明灯,浴霸加热灯不得连续打30分钟以上,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如再违反,每次给予50元罚款 4.7.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财产,不得故意损坏,如有发现,照价赔偿 5.整理箱管理规定

5.1.对于有住宿需要的员工,在正式入职后,由项目部统一配发整理箱。

5.2.整理箱每人一个,统一放置在床铺下方的指定位置,箱体最好标识清楚使用人姓名。5.3.整理箱用于存放员工个人物品,如鞋子、衣帽、零食等。员工床铺上、下除了一套被褥、枕头及生活必需品外多余物品均需置于整理箱内,不允许随处乱丢乱放。

5.4.整理箱内物品要求放置整齐,无异味,箱体定期清理,以保持整理箱内外卫生清洁。5.5.整理箱员工只有使用权,自配发之日起,员工对其有保管和维护责任,如有损坏、破损、丢失等情况,找到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责任人不详的由员工本人照价赔偿。

5.6.员工离职时,需将整理箱完好、整洁交还部门主管,不允许故意损坏或带走。5.7.如整理箱损坏且员工不接受自愿赔偿的,公司有权从员工工资中按原价扣除。 5.8.整理箱成本价每个100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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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管理制度

1、进入大门,应主动出示证件,自行车进出大门,一律礼貌下车推行。

2、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工地。外单位来联系工作者,凭介绍信等有效证件,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内。

3、平时大门关闭开小门,严格执行出门证制度,不管任何人及车辆退场 ,必须到安全保卫科开出门证,门卫履行开包检查手续。

4、职工晚上外出,应预先向门卫打招呼,在22时前返回工地,如有特殊情况晚回的,可叫门卫开门。如发现夜间爬门、爬围墙者,由工地安全保卫科处理,并可罚款50元/次,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5、职工进出必须佩戴胸卡,否则门卫有权阻止于门外.持他人证件或假证件进场者,与门卫无理取闹者,按工地治安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施工现场,非本工地工作人员,未经本单位领导同意,没有本单位有关部门陪同者,一律谢绝参观。

7、门卫具体责任人:

8、该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项目创优管理目标,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配合项目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本公司管理规定,并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工地现场主要道路、材料堆场、架体基础等处四周作砼地坪硬化处理,同时四周作好排水处理,路面作好坡度流向处理,以防积水现象发生。排水沟要及时清理疏通,如排入城市管网要在适当位置设置沉淀池。

2、对进场的材料、机具、安全禁令标志、配电箱、消防器材等应严格按布置图位置进行堆放、设置,堆放设置要做到整齐有序,材料应挂设标识牌,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检验状态。

3、对进场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松香水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分类存放,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退领手续。

4、为了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和生活办公环境,工地现场应摆设或种植一定的花草。材料加工作业和零散材料区应有栏杆围护,所有栏杆应黄黑或红白相间的分色油漆,现场各区和设施有指示牌,办公室应有适当装饰。

5、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一律罚款100元。生活垃圾、剩菜剩饭应倒在指定地点,违者罚款10元/次。厕所做到专人清洗,每天不少于两次,同时经常喷药,消灭蚊蝇。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及时清扫,棉被物品需折叠,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各种材料,及半成品构件应整齐堆放,搬运到指定地点,不服从管理,乱堆乱放者,罚工种负责人每次100 元。由炊事员负责清扫排通食堂边的污水沟,保证废水外排同物。泥工落地灰,木工扣件模板钢管钢筋工成品钢筋等,随清随收,做到建筑物内外清洁。

6、由项目部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应涉及场容场貌的检查内容,具体内容包括:大门围墙、临时设施、现场道路硬化,排水系统,材料、构件、设施料分类堆放情况,平面布局、落手清工作、楼面堆料情况等。对于检查中的问题应定时定人措施及时整改,并作相应的记录。

7、该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标牌标识管理制度

1、标识、标牌的制作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标识、标牌的宣桂应醒目、正确,并符合国家规范及省市上级部门要求。

3、现场应保证标识、标牌的干净和整齐。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其位置、用途或损坏,因此所引起的相关事故,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4、工程竣工以后的标识、标牌,应清理干净后统一由仓库保存。

5、该项工作应指定具体责任人进行负责。

6、该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作业条件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

一、作业条件环境保护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与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此检查制度:

1、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每日自检每天由环保员进行上下午二次全面自检,凡违反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定的要及时指出并整改,在当天的施工日记中做出自检记录。

2、项目经理定期月检每月由项目经理带队对工地进行定期检查,按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检查表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检查中,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复查工作。

二、施工现场垃圾管理制度

1、现场垃圾管理应符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文件规定。

2、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卫生。施工杂物应分类堆放整齐,不得混放、乱放。现场钢筋头应堆放在钢筋废池内。砼废料应堆放在砼废料池内。

4、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按布置要求分类集中密闭覆盖堆放。现场可按场地堆放垃量进圾数行清运,最多不超过一星期一清。

5、现场垃圾的管理由于项目部指派专人进行负责管理。负责人的职责:联系有准 运证及运输资格证的车辆外运,对班组的落手清工作进行考核等。

6、负责人为该制度的执行者,后勤负责人进行督促。以上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防火防爆防毒各项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分灯、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2、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

3、建设工程内不准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4、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执行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设置警示标志,配备灭火器材,并由专人保管。

5、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6、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7、领用方面:仓库保管员必须进行登记工作,作业完入库时进行检查,以确保下次领用时能做到心中有数。

二、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1、有毒物品必须设专用通风良好的仓库,远离职工生活区,并由专人保管。

2、有毒仓库应设置警示标志牌,库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防止有毒物品的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3、有毒物品的搬运必须有专人监护,搬运工人有相应劳动防护用品,搬运或操作时尽量避免与有毒物品的直接接触。

4、有毒物品的包装储存应符合有关的防毒法规中的规定。

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6、领用方面:仓库保管员必须进行登记工作,作业完入库时进行检查,以确保下次领用做到心中有数。

三、消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抓好防火宣传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部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根据我司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应利用板报、标语、开会等多种形式,经常对管理人员、工人宣讲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对消防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二、各项目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抓消防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出2~3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三级教育活动时必须加入消防知识的培训。

三、项目部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消防业务培训工作。

四、布置生产任务要把安全、防火、防盗和开展创安工作要同时安排。

五、安全检查时应将消防检查列为必检内容,发现危险源应及时提出整改。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公司部门和领导反映汇报。

六、施工现场、宿舍要重点抓好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因工作需要用火时,必须经工地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方能用火。工人宿舍区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供电。

七、对木工工房、油库、配电房、库房、食堂、宿舍、装修现场等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制定出有关防火制度,设防火警示标志,并标明火警电话“119”。

八、对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动用明火的(如施工现场电焊、使用明火等),应填写用火申请单。

四、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消防设施在出现火险的情况下,有效发挥各种设施的作用,以迅速消除火险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规定在各个区域设置消防设施。

2、定人保管,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3、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

4、各灭火器应成组设置,置于去拿方便的位置。

5、泡沐灭火器要求定期做好换药记录。

6、设置消防器材布置图与火警119指示牌。

7、消防设施由防火领导小组负责管理,负责日常的保养、维护工作,并组织经常性检查以保证使用良好。

五、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1、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在具有明显危险因素的禁火区域内作业,均属一级动火。禁火区域如下:

(1)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2)各种受压设备;

(3)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等场所;

(4)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5)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工程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凡属下列之一的情况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由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工程部批准后,方可动火。

4、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内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三级动火由所在班组填写,经安全员或项目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动火。

5、动火许可证有效期均为一天。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二级动火申请应在四天内提出,三级动火应在三天前提出。

6、动火人员须持特殊工种上岗证上岗。

7、使用明火现场应指派专人监护,在动用明火部位监护人必须在场。监护人对动用明火部位未采用有效隔离措施时,可履行否决权。

六、防火检查制度

为了健全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保护好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进 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防火领导小组在上下班前后应对施工现场做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2、每日都要有消防员值班,对每处消防场所进行检查记录,并对发现的情况及时提出整改,落实到人,及时整改。

3、项目部在定期安全检查的同时应对防火工作做检查,检查内容,除公司制定的防火检查内容外,还应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对木模堆放点、厨房间、木工间、仓库、使用明火处等重点防火部位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做好整改后复查。

4、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决不可掉以轻心马虎从事,对不负责任的职工除教育外,可按《施工现场防火制度》进行处理。

七、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布置和施工。

2、项目部应根据工地实际情况,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

3、防火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和消防学习。定期开展消防预案练习。

4、在施工现场重点部位:仓库、食堂、职工宿舍、木材堆场、电焊气割、配电箱处等易燃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人保管,不得随便挪用。

5、选用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应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以保证其性能良好。

6、易燃区域严禁吸烟,并应设置明显的警告、警示牌。

7、严格执行气割、气焊\"十不烧\"规定,动用明火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未经安全部门批准,不得动用明火。

8、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转,以保证电线电缆与漏电断路器的完好无损。重点防火部位严格执行相关防火规定。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以便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0、对随意挪用消防器材者,可按情节轻重,给予10-50元的罚款。对损坏消防器材者,可按情节轻重,给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1、对违反防火制度,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可给与5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重点防火部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工地、职工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安全,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仓库、食堂、宿舍、木工间、使用明火处等为重点防火部位。

2、重点防火部位应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并应在相应部位悬挂“严禁烟火”、“重点防火部位”等警告、警示牌。

3、重点防火部位防火管理采用部位负责制。相关部位负责人在平时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防火知识,以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增强自我的保护与应变能力。

4、防火领导小组在每月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填写记录,并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及时整改并复查。

5、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严禁不懂材料性能的人员随意使用和玩弄。

(2)仓库要求做到阴凉、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火源。 (3)仓库内严禁住人,严禁吸烟、烤火或做饭。 (4)仓库应悬挂“严禁烟火”等警告牌。

(5)对易燃易爆物品专地隔离存放,并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有火灾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6)仓库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防止电气火灾。

6、食堂防火制度

(1)食堂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并应在相应部位悬挂“严禁烟火”、“重点防火部位”等警告、警示牌。

(2)食堂堆放的柴火或柴油等燃料应专库保存。每餐烧好后,应整理好柴火(柴油)等燃料,并及时熄灭火种,严禁火种引出。

(3)食堂除炊事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灶火。

(4)每餐生活垃圾,必须当时清理,用箩筐倒入垃圾箱内,严禁焚烧。

(5)食堂应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的防火卫生大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6)食堂防火管理采用堂长负责制。堂长在平时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防火知识,以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增强自我的保护与应变能力。

7、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生活区配备灭火器及其他消防材料和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并应在相应部位悬挂“严禁烟火”、“重点防火部位”等警告牌。

(2)宿舍防火管理采用舍长负责制。舍长在平时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应定期组织舍员学习防火知识,以提高舍员的防火意识,增强自我的保护与应变能力。

(3)宿舍内严禁私接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核准后,由项目部派专人安装,违者出现问题,按制度严肃处理。

(4)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或用火及小太阳灯取暖。

(5)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未经项目部同意,严禁使用。 (6)严禁在床上吸烟。

(7)发现火险,应立即通知项目部管理人员,火情严重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并组织力量灭火。

(8)项目部每月不定时对宿舍进行防火检查,各个宿设应积极配合,对查出的隐患落实“三定”措施,并及时整改。

8、木工间防火制度

(1)木工间配备灭火器及其他消防材料和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并应在相应部位悬挂“严禁烟火”、“当心火灾”、“重点防火部位”等警告牌。

(2)木工间防火管理采用木工班组长负责制。班长在平时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应定期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以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增强自我的保护与应变能力。

(3)木工场地,严禁吸烟。冬季严禁烧材或用火炉取暖。

(4)木工棚必须保持整洁,刨花、木屑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5)项目部每月不定时对场地进行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落实“三定”措施,并及时整改。

(6)发现火险,应立即通知项目部管理人员,火情严重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并组织力量灭火。

9、电焊气割防火制度

(1)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2)焊工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应用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3)电气焊的弧活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

(4)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5)应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涵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6)冬季露天作业,在总软管与回火防业器冻结时,应用热水或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烧烤。

(7)气瓶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及其它易燃物,分类堆放。不得同车运输。 (8)作业后,清理场地,清灭火种,消除焊割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九、电气防火制度

1、使用固定用电设备时,采用敷设电缆的方式来避免架空线的倒杆、断线事故而导致短路产生火花电弧引起的爆炸和燃烧。

2、使用移动式或临时用电时,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蕊软电缆。为防止导线机械受损,按JGJ46-88规范要求采用穿管式或架空固定式。

3、导线的相互连接或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要牢固稳定,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拉力。

4、室外或特殊场所的照明灯具应有防溅设施,防止水滴溅到高温的灯泡表面使灯泡炸裂而发生事故。

5、开关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合理选用,正确安装。

6、电器控制设备必须保证其性能安全可靠,接触良好,防止接触电阻过大,线圈过热而起火。还应定期检查发现零部件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7、用电设施等要认真按照规定选用,并且要经常维修确保灵活好用。定期检测绝缘性能,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8、材料间、更衣间不得使用超过60W的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高电流电器烧水烹饪。

以上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将调离岗位或辞退。

卫生管理制度

1.划分区域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2.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职工宿舍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班组宿舍的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

3.厨房卫生整洁,符合卫生检疫要求,炊事员须持定期体检健康证,上岗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和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做到生熟食品隔离,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4.保证供应符合卫生饮用水,茶水桶加盖锁。

5.厕所必须落实专人清洁,保持时时清洁,便槽不得有积垢,严禁随地大小便。 6.工人作业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得留余料。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严禁随地丢垃圾,污水、废水不外溢。

7.车辆进出清洗干净,不污染道路。

班前安全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的途径。班组必须做好此项活动。

1.每个班组每天上班前15分钟,由班长认真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安全活动,总结前一天安全施工情况,结合当天任务,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和记录。

2.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或特殊部位的施工,应组织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资料的学习。

3.对班前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周围环境等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完好,才能使用和进行作业。

4.班组长每月5日前要将上个月安全活动记录交给安全员,安全员检查登记并提出改进意见之后交资料员保管。

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

为维护本区工人利益,保证正常的工作次序和生活次序,特制订如下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2.严禁在本生活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执行用电用水制度。室内不准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早上7点钟以后要关灯,用完水以后要关闭水龙头。

4.工人入住本生活区,必须由班组长申请,经项目部领导签字同意。非本工地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5.工人进场应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退场时,必须到登记处注销床号。

6.爱护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地点;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清理,各班组必须派人负责本责任区的清洁工作。

7.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将视情节给予罚款。 以上守则,请自觉遵守。

办公环境各项管理制度

一、办公制度

1、准时上下班,不迟到, 不早退。有事外出要请假。

2、办公室内禁止大声喧哗、聊天、聚会赌博、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商讨问题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原则,尽量不在办公室会客。

3、经常保持办公室整洁,办公室桌上的图纸或资料放置整洁,看完报纸随即把报夹挂回报架上,不准随便乱扔纸屑和果壳。

4、职工一般不能进办公室玩耍,更不能任意翻阅图纸和资料或开动抽屉。

5、办公室内不得存放个人大型物品和自行车等。

6、办公用品、桌椅要保持整齐,位置固定,不准乱拉乱放。

7、项目部定期对办公室卫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办公区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及《项目部除四害管理办法》,保证办公区符合创卫条件要求。

2、办公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办公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临时外出留言说明去向,请假按有关规定办理销假手续。

3、办公室禁止吸烟和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办公室人员按值日轮流表轮流值勤,清扫地面、擦拭门窗、桌椅,做到窗明地净。

5、办公人员上班一律佩带工作证,图纸、文件等阅后要收拢整齐,放回原处。

6、工作人员每日上班时要衣冠整洁、文明礼貌、讲究个人卫生。以上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食堂各项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制度

工地职工食堂必须本着为大家服务的思想,做到干净、卫生并以《食品法》为准则。根据工地的要求全心全意地按时、保质保量地为全体职工服务。

特制订以下制度:

1、食堂设施布置必须符合创卫要求及现场平面布置要求,配置适量的除四害设施,并由保洁员每日对除四害效果进行巡查。

2、炊事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持有健康证。对职工态度和蔼,做到微笑服务。

3、确保“三净”:一净为食堂人员卫生干净。二净为锅、碗、瓢、勺洗净落锅三净为各种蔬菜洗净落锅。

4、对食堂各类食品实现生熟分开放置,不准买变质异味的食品、蔬菜。

5、炊事员应随时保持场地清洁,实行门前卫生责任包干。

6、饭菜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并保证供应。菜价每餐在黑板上公布。

7、职工买饭菜时应遵守秩序。

8、食堂必须确保工地的开水供应,并放置在茶水亭内。职工不得浪费开水,如发现按规章处罚。

9、食堂炊事员要正确使用厨房设备,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并报告以便及时修复。剩饭菜必须倒在固定地立的容器内,容器加盖,保持环境卫生。

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是创卫工作的重点,必须按要求进行布置,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除四害措施,消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消除其孳生条件。

2、食堂应按照生进熟出的原则合理布局,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3、食堂应建立清洁卫生制度和卫生责任区包干制度。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4、食堂应做到厨房地面干爽,没有油腻和垃圾,墙面干净,灶面、操作台整洁。

(二)食品采购和储存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必须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严格执行索证、验证制度。

2、食品的采购和储存应由专人负责。建立食品入库、出库和日常性查验制度。发现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进行处理。

3、仓库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冰箱食品应生熟分开存放,并分别标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

(三)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发现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

2、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并浸泡10分钟以上;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肉类、水产类、蔬菜类食品应分别在专用清洗池、操作台中清洗、切配,荤、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应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4、加工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5℃。

(四)食堂餐具、工用具消毒卫生管理制度

1、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

2、洗刷消毒要有专用设施设备,并有明显的标记和足够的容积,不得一池混用或一池多用。池内、外壁要完整、光洁、采用不锈钢板或瓷砖,下水道要通畅,污物要用加盖容器盛装,当日消毒。

3、煮沸消毒温度100℃不少于五分钟,蒸气消毒温度95℃以上不少于十五分钟。

4、对不易蒸气、煮沸消毒的茶、酒杯具可用经国家批准的用于食品用工具消毒的化学药物进行消毒,消毒剂的使用量、作用时间,应根据所用消毒剂的性能和要求浓度进行配制和操作。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5、经消毒后的餐具,内外壁应光洁,无油垢和食物残渣,呈现出本色。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后宜储存在保洁柜中备用,防止再污染。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整洁。

6、消毒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消毒,并接受监督部门检查和群众的监督。

(五)食品供应和留样制度

1、烹调好的食品应当在备餐间内存放,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2、在用餐场地外就餐的,应在备餐间内分装成单人份再供应。

3、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隔夜隔餐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

4、每日供应的菜肴(包括含陷的面制品)应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留样量为100-2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先洗手并用消毒水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戴外露饰物。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项目部每月组织两次对食堂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奖惩。

三、食堂防火制度

1、食堂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并应在相应部位悬挂 “严禁烟火”、“重点防火部位”等警告、警示牌。

2、食堂堆放的柴火或柴油等燃料应专库保存。每餐烧好后,应整理好柴火(柴油)等燃料,并及时熄灭火种,严禁火种引出。

3、食堂除炊事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灶火。

4、每餐生活垃圾,必须当时清理,用箩筐倒入垃圾箱内,严禁焚烧。

5、食堂应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的防火卫生大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6、食堂防火管理采用堂长负责制。堂长在平时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防火知识,以提高人员的防火意识,增强自我的保护与应变能力。

四、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1、遵守西安市民公约和项目部的文明班组,文明职工守则和制度。

2、准时开饭,依序排队,有秩序的进行买菜、取饭。每位职工每次只允许打一份饭菜,严禁插队。

3、买菜取饭时不准吵架、嬉闹,不得对炊事员进行无理取闹,侮骂,有问题可向班组长或项目部反映。

4、就餐时应保持餐厅整洁,剩菜剩饭倒入垃圾桶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

5、爱护餐厅内公物,如就餐时人多,要发扬风格,互谅互让。不得起哄、闹事和损坏公私财物。

6、保证代用票证的完整性和票面币值的正确性,如有损坏或辨认不清的,请及时掉换。以上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一、宿舍治安综合管理制度

1、集体宿舍采用\"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负责宿舍内的日常管理事务,每天安排值日人员对宿舍进行清理、打扫。

2、项目部所有员工均应注意公共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乱倒剩饭、剩 菜、垃圾,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涂、乱画,爱护公共财物,如有违反给予10-100元的经济处罚。

3、工地内严禁用麻将牌、扑克牌等进行赌博,一经发现除没收赌具、赌金之外,另处以50-100元每人次的罚款。

4、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如发现每只灯头或插座罚款10元,使用家用电器 须经项目部批准,否则除发现没收外,每千瓦处以150元的罚款。

5、严禁躺在床上吸烟,如有发现每人次处以10元的罚款。

6、职工家属、亲戚来探亲一律不得留宿于工地,非本处职工不得在集体宿舍过夜,违者罚款10-100元。

7、宿舍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如发现偷盗行为,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另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8、除夜间加班外,晚间宿舍熄灯时间不得超过11点。

9、职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理解,互相帮助。工地内严禁打架斗殴,凡参与者不论是非均罚款300-1000元。

10、制订文明寝室评比方法,每半月由项目部组织一次评比,评出的文明寝室除挂流动优胜红旗外,每次给予50到 100元的奖励。

二、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要有卫生管理规定,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净,通风良好。

2、宿舍内各类物品应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出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并及时清理。

4、宿舍进行每月卫生检查评比。

5、宿舍定时喷投除四害药剂,并由保洁员进行每天一次的除四害效果巡查。

6、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二楼以上也要有水源用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倒乱流。

7、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8、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三、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生活区配备灭火器及其他消防材料和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并应在相应部位悬挂“严禁烟火”、“重点防火部位”等警告牌。

2、宿舍防火管理采用舍长负责制。舍长在平时应加强监督管理,并应定期组织舍员学习防火知识,以提高舍员的防火意识,增强自我的保护与应变能力。

3、宿舍内严禁私接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核准后,由项目部派专人安装,违者出现问题,按制度严肃处理。

4、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或用火及小太阳灯取暖。

5、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未经项目部同意,严禁使用。

6、严禁在床上吸烟。

7、发现火险,应立即通知项目部管理人员,火情严重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并组织力量灭火。

8、项目部每月不定时对宿舍进行防火检查,各个宿设应积极配合,对查出的隐患落实“三定”措施,并及时整改。

四、职工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1、电是宝贵的资源,要节约用电,做到不用电时随时关掉。

2、爱护室内电器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和损坏。如有损坏,责任人要加倍赔偿。

3、室内使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未经同意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

4、宿舍内严禁乱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核准后,由项目部派人安装,违者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5、晚上11:30按时熄灯,准时休息。

6、宿舍长要起表率作用,带头以身作则,并且对各舍员进行监督,以杜绝浪费电的现象。

五、文明宿舍检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制度

1、由项目部组织每月在安全生产检查的同时对宿舍文明进行检查;

2、项目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二)经常性检查制度

1、班组长对本班组职工宿舍要经常不断性的进行检查;

2、宿舍长对本宿舍随时检查;

(三)本班组间的自查.互查

1、本宿舍职工对自己宿舍每周进行检查;

2、各宿舍间要开展互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以上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创建文明工地,保障厕所卫生,提高职工健康水平、减少疾病,特制定本制度:

1、厕所必须配备适量的灭蝇、蚊灯等除四害设施,并由保洁员定时对除四害效果进行巡查。

2、厕所每天至少打扫二次,由专人负责保洁。

3、厕所内不准乱涂乱画,发现一次队擦掉以外,罚款10元。

4、用指定的草纸,不能用报纸、香烟纸及其它不易冲洗的硬质纸,以防止下水道堵塞,如发现每次罚10元。

5、每个职工都有使用和保洁的义务,大便要入沟,不能在大便坑外小便,以免弄脏蹲坑。

6、每个职工都有监督,检举制止不卫生行为,对举报者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7、每个月由生活卫生管理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8、厕所保洁责任人:

9、该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卫生与急救各项管理制度

一、浴室卫生管理制度

1、严禁在浴室内随地乱扔杂物,自觉维护于是环境卫生。

2、不得损坏公物,自觉爱护浴室设施。

3、不得乱拿他人衣物,自觉按规定保管好自己的衣物。

4、互助互爱,严禁不文明行为。

5、洗澡完毕随手关闭阀门,节约用水。并自觉将遗弃物品带走,不得乱扔,以免堵塞下水口。

6、自觉在浴室管理人员安排的时间内洗浴,不得私自撬门。

7、报界原每日对浴室喷洒除蝇、蚊、蟑螂药剂,以保证符合创卫条件要求。

8、浴室仅供内部人员使用,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二、防止传染病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开展防治和监测,加强与当地医 疗单位联系,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病在工地内的发生、传播和流行。

2、工地应由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完整,转报及时、准确,漏报率小于5% 。

3、加强疫情监测与控制,法定传染病的总发病率,不得高于所在地区的总发病率\"四苗\"覆盖率不得低于95%。

4、加强传染病传播途径管理

(1)加强饮水及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确保饮水食品安全。 (2)搞好环境卫生,处理好粪便、垃圾、污水、消灭苍蝇。

(3)加强卫生宣教,搞好个人卫生,纠正群众中不卫生的生活习惯。

(4)坚持灭早、灭小、灭了的原则,彻底搞好环境卫生,消灭蚊虫孳生地,流行季节前,在住所加强灭蚊工作,流行季节使用药物大量杀灭蚊虫,同时搞好人群防蚊,如挂蚊帐、用蚊香等。

5、加强传染源管理。对各型病人和带菌者加强管理,作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病人应在大便正常后一周或大便培养二次阴性后,才可解除隔离。从业人员带菌者应及时发现,并调离工作,经彻底治疗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6、在疫点发生区应让全部职工服用预防药物。

7、采取经常性预防措施与卫生检查工作,开展\"三管一除\"(管水、管粪、管饮食、除四害)为中心的卫生活动,搞好环境卫生。

8、做好计划免疫工作,按照预防接种的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对职工进行预防接种工作,提高职工免疫水平。

三、医务室管理制度

1、医务室应配备保健医药箱、急救器械及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2、医务室内配备的药品、急救器械均应符合医疗卫生要求。 3、急救人员经培训上岗,持证上岗。 4、医务室保证每天时间内在人值班。

5、医务室应保持卫生清洁,建立值日制度。

6、定期对药品、急救器械进行检查,发现药品过期,器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处理

7、事故发生后,工地急救小组必须维持好秩序,并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护。

四、医疗卫生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医务人员要对就诊的病人做到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做好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做好职工流行病预防工作,配合环保员做好除四害、创卫工作。

3、认真工作,诊断正确,确保不出现医疗事故。

4、对使用过后医疗器械进行严格的消毒后方能再次使用。

5、医疗垃圾处理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严格执行。

6、医务人员要经常打扫内外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7、医务人员应经常性地做卫生宣传工作,使大家正确对待环境卫生与身心健康之间的联系。

8、发生病情,应严格按《卫生急救预案》执行。

五、工地急救制度

1、工地若发生工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急救小组排除险情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

2、急救小组应对伤员进行紧急包扎或作紧急治疗,病情较重者应送就近医院治疗。

3、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负责人还应及时和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当地劳动检查等部门)汇报,并配合对现场勘察、拍照绘做成笔录。

以上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生活环境各项管理制度

一、生活区卫生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及《项目部除四害管理办法》,保证生活区符合创卫条件要求。

2、生活区场地必须做硬地坪,有明(阴)排水沟,排水畅通,场地无积水。

3、每个职工都应该搞好个人卫生,做到穿戴,起床后整理好个人用品。

4、不随地吐痰、乱到剩饭剩菜,不乱倒脏水。

5、食堂、厕所、浴室间等部位,门前实行卫生包干制度。

6、宿舍二楼以上要有给水源,水斗及落水装置。

7、宿舍要明亮、通风、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有卫生负责人轮流值日、清扫制度,保持室内整洁。

8、生活区配备垃圾箱,并配置消毒除四害设施,并开展经常性卫生检查评比。

9、生活区设有专职卫生保洁员负责保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卫生监督员负责对生活环境的监督与管理。

10、生活区卫生保洁责任人:

二、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1、生活垃圾管理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市政办发【2003】200号文件和市政办发【2005】111号文件规定。

2、生活垃圾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要求集中密闭堆放,并保证日产日清。

3、生活垃圾可按场地堆放的数量进行清运,最多不超过一星期一清。堆放的垃圾

4、生活垃圾的管理由于项目部指派专人进行负责管理。负责人的职责:联系有准运证及运输资格证的车辆外运,参与卫生检查等。

5、该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工地综合治理奖惩管理制度

工地招聘职工必须办理身份证、暂住证、职业资格证、安全资格证,禁招童工及年老体弱多病职工,并检验职工计划生育证明。

一、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订本制度。

1、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当地的有关规定,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前提,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协调解决。严禁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根据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资程度大小一律没收赌资、赌具并酌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交公安机关。

5、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任何职工不得用煤油炉、电炒锅、电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项目部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200元罚款。

6、严禁使用钢锯条烧开水,项目部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罚款500元。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临时生活用电,必须由本项目部电工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不得

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核准后,由项目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1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挂钩用电,违者每次处罚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9、在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不得随便摘取,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

10、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11、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便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品,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2、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3、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4、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到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的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

15、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外来人员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混入本工地,一经查实,视情处以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50~100元。

16、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7、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8、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饭,或用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或视情加倍处罚。

19、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处罚款每次20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20、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除清扫干净外,罚款10~50元。不听劝阻,屡教不改者,严加处罚。

21、禁止随地乱倒废物、废水,严禁在阳台开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处罚款2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罚。

22、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未经同意,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200元。

23、严禁用饮用开水洗脸,洗脚等,违者每次处罚款10元,或视情处理。

24、每个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的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十点必须关灯,否则,一经查实,每次处同室人罚款5元。

25、任何职工严禁翻墙或翻大门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6、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者应及时以门卫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处被访者罚款20元,或视情处理。

27、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处理。

28、女工及本单位职工的家属,须经工程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单位。否则劝其退场或视情处理。

29、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

30、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审批而班组长自行接收,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组长承担。职工擅自叫其进场者,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人,如发现使用一律处以5000~10000罚款。

31、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32、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33、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制止或纠正。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又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600元,或视违纪程度酌情处理。

34、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5、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加倍处罚。

36、全体人员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各部门工作。干扰其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理。

37、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8、全体人员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和精神奖励。

39、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物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按3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窃物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5)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各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6)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资金20~50元或视情奖励。 (7)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奖金30~100,或酌情奖励。

(8)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著者,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奖。 (9)在外来人员扰乱或工地内职工争吵、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显著者,奖金30~200元,或酌情重奖。

(10)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11)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组织核实后,能按本细则对口的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的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12)所有罚款及奖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务从每月工资款中扣加。 该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宣传娱乐各项管理制度

一、宣传娱乐设施管理制度

1、娱乐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定时开放。

2、正常工作时间任何人不准在娱乐室内进行娱乐活动。

3、爱护娱乐设施,如:电视、CD、功放、音箱、报刊书籍、报夹、桌椅、灯光设施等,如损坏者,照价赔偿。

4、书籍、报刊等及时更新。

5、在娱乐室内不得吵闹及大声喧哗,阅完书籍报刊后应自觉放回原处。

6、不得在黑板报上乱涂乱画,黑板报上的内容不得更改甚至涂掉。

7、娱乐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挪作它用。

8、娱乐设备应定期检修,保证娱乐活动顺利开展。

9、娱乐室内应自觉遵守卫生纪律,不随地吐痰、乱扔果壳。

10、在负责人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娱乐活动。以上制度由批准者签字生效,并从即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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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的规范商场经营秩序,引导商户养成文明、守法经营的习惯,保持市场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巩固我们市场“领头羊”的地位,依据瑞馨购物广场的的相关法规要求及结合业态市场的行业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商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该管理规定。

一、所有上班员工上班着装必须整洁大方、得体(有统一制服的必须按照制服着装规定执行),不得着奇异服装,不得浓妆艳抹;

二、节约用水用电,不得随意乱拉乱接水电,不得擅自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如有需要必须报商场管理处经公司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严禁在商场大声喧哗、高声喊叫,禁止有粗话、脏话等不文明用语现象发生;

四、各商铺内物品要摆放整齐、规范、美观,要进行分类摆放;严禁摆放与出售无关及私人生活用品,摆放各种商品宣传资料必须按照市场或物业公司统一规定摆放,柜台要时刻保持干净;

五、营业人员严禁在商场内扎堆聊天、嬉笑打闹、打牌下棋等,禁止有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的一切行为;

六、营业及商场工作人员严禁有与顾客发生争持、吵闹现象发生;坚决杜绝漫骂、使用攻击性语言;发生矛盾时要及时与物业管理处联系,由物业管理处出面解决;

七、爱护商场卫生,严禁随地乱扔烟蒂、果皮、纸屑等生活垃圾;严禁随地吐痰、蔗渣、槟榔及乱倒茶叶、水等严重影响商场卫生环境的现象发生;

八、爱护商场公共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挪用或摆弄商场内公用设备;人为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不得在商场内随意张贴宣传画册、广告,以免响应商场整体布局;

九、柜台内必须采用北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物价标签,标签要按规定要求填写,字迹清晰、端正;

十、柜台出售物品必须要有本柜台盖有公章的发票或收据做为销售凭证,需维保物品要给顾客提供保修卡(单);

十一、任何柜台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商场管理处将对其严肃处理并清理出场;

十二、推广产品时要实事求是的宣传,只许宣传企业、产品的特点,禁止夸大;不得违反商业道德,诋毁其它商家与品牌,禁止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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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

为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根据《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严肃借调工作人员制度

1、除上级党委、政府(含县委、政府)决定开展的活动,需要成立临时机构可借调干部外,原则上不得借调。

2、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单位编制限额内借调干部职工。借入单位在征得借出单位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县委或县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组织或人保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经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保局开具借调令。

3、省、市有关单位到我县借调工作人员或抽调人员跟班学习,由被借调单位提出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保局开具借调令。

4、借调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借调期间的工资、津补贴由原单位发放,其他福利由借入单位负责,年度考核由原单位负责,借调单位出具工作表现材料。

5、未经批准,擅自借调的,扣罚被借调单位该借调人员一年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借调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6、现已借调的人员,必须在文件下发后7天内返回原单位上班,待按程序批准后办理借调手续。否则,每延迟一天扣罚被借调单位1万元财政拨款。

二、严格请销假管理

依照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婚假、产假、病假、事假等请销假手续。

(一)婚假、产假由单位负责人按有关规定批准,报主管部门备案,不记入公休假范围。

(二) 请事假一律由本人填写请假条。

1、请假七个工作日以下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一月内请假七个工作日以上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各单位要对请销假手续和证明材料建档立卷。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按全办字[]号文件执行。

3、事假(因公除外)记入公休假范围,一年内累计请事假超过应休公休假的作旷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论处。

(三)因病请假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1、因病住院请假。请假连续10天以下(含10天)的,由用人单位审批;请假连续10天以上30天以下的,经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后报主管部门审批。请假连续超过30天以上60天一下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或人保部门审批。连续请假超过60天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并按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或人保部门备案。请假人出院后,凭医院医院住院记录到审批单位(审批人)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2、因病休假。请假连续10天以下(含10天)的,由用人单位审批;请假连续10天以上30天以下的,经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后报主管部门审批。请假连续超过30天以上60天一下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或人保部门审批。连续请假超过60天的,请假人须提供我县(市、省)公立医院的诊断证明,由县卫生部门组织三人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医务人员集体研究提出请假或休假天数的建议,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并按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或人保部门备案。

(三)目前因病休假人员必须在文件下发后10天内办理有关请假手续或者返回原单位上班,否则作辞退或自动离职处理。

(四)对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后,根据其年龄、工龄条件和有关规定办理病退或退职。

三、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

1、在编但不在本县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上班人员,由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其在11月 日前返回单位上班,否则按有关规定作辞退或自动离职处理,

2、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调出、考取非在职研究生、判刑、亡故及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等情况吃财政“空饷”的人员,所在单位必须按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组织、人事、财政和编制部门,按规定核销当事人的编制,停发工资。

3、对以上情形,隐瞒不报的,扣发单位主要领导和报帐员第十三个月的奖励工资。

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和编制等部门组成监督检查办公室,定期不定期的到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的考勤考核记录,请销假,病休人员的诊断证明材料,单位领导审阅评鉴情况等。检查可采取现场点名、个别座谈、当场公示、主要领导签字证明等形式。今后,凡发现或举报后经核实属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实行下列责任追究制度:

1、休假证明责任。凡为病休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调离工作岗位。

2、主要责任人责任。对知情不报、故意谎报、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虚报冒领工资补贴人员及所在单位责任。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查实有虚报冒领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金行为的,由单位直接责任人(负责发放工资的财会或报帐员)按虚报冒领财政资金1.5倍的金额负责追回上缴财政。不能按规定时间追回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各负担10%,同时按虚报冒领金额的三倍扣减责任单位当年的财政预算内拨款。

4、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对虚报冒领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金等行为进行有奖举报(给举报人绝对保密),一经查实,由财政部门根据举报人提供的银行帐号(或其他方式),按清理出虚报冒领金额的20%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5、本通知所指机关事业单位包括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举报电话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2632330

县人保局2632029县财政局

县编委办

推荐第8篇:管理规定

卫生管理规定

1、经常打扫卫生,做到墙面、窗沿、地秤、货垛无垃圾、无积法、无蛛网。

2、每天清扫仓库地面、垃圾、污土、纸屑等杂物,始终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3、对一些易霉变、易虫蛀、易鼠咬的物品要勤检查、勤翻倒。

4、办公室、食品库每天拖地,定期清洗墙壁,货架等设施。

5、每天对库房整理,定期翻看贮存货物。

6、下班前打扫库房卫生。

消防管理规定

1、库房严禁吸烟,凡库房人员都有责任予以制止。

2、凡与业务有关人员入库时,必须查明是否携带火种,仓库严禁火种入库。

3、在仓库设置严禁用火的明显标志。

4、对一些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仓库设置。

5、货物堆放时,严格要求防火“五距”。

1、顶距。即货物距屋顶50CM。

2、灯距。即货物距灯50CM。

3、墙距。即化距墙50-80CM。

4、柱距。即货物距柱子10-20CM。

5、垛距。即货物垛与垛之间应100CM。

6、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

7、下班前对电源,消防器材等检查一遍。

8、定期培训消防知识,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对检查出来的和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实事求是的做好记录,抓紧时间迅速解决,对重大火险隐患应立即上报。同进必须采取可靠的监视性措施,以确保安全。

员工工作守则

1.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及宾馆的各项制度。

2.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服从管理,廉洁奉公。爱护公物,自觉维护宾馆声誉,贯彻勤俭办公工作方针。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串岗、离岗。 4.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营私舞弊,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看与业务无关书籍,不准吃零食,不准索取礼品、小费。

5.无关人员不得在仓库逗留、打电话、看报等。6.工作时间一律穿工装,戴工号牌,工装要经常保持整洁,皮鞋要光亮。

7.与部门之间,同事这间能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8.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安全工作制度

1.库管员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学习,遵纪守法,发现有破坏,盗窃等可疑情况及进汇报。

2.库管员在当天进出库任务完成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3.对于存放重要或贵重物品的部位,以及易燃、易爆的部位,应协同保安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4.贷物在存取工作完成后人离灯灭门上锁。

5.库管人员上班后,首先应查看门窗,锁封有无异状,如发现物品有移动,破坏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并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弄清为至。

6.与宾馆保卫部门做好配合,加强巡视,消除隐患。

台账登记制度

一、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分门别类建立台账。

二、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三、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四、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以由餐饮服务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各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五、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时间、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帐实相符。

六、台帐应当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顺序有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查验记录,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一)

一、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

二、认真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三、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四、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工作。专(兼)职人员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五、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六、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作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二)

从流通经营单位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计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从流通经营单位少量或临时为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等级森严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九、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采购的产品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的感官、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

食品及原辅料采购储存卫生管理制度

一、采购者和保管员应具备鉴别食品及原辅料卫生质量的知识和技能。

二、采购食品及原辅料时,应向供货商索取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明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并留存备查。

三、采购鲜(冻)畜、禽肉类,应当索取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查看畜肉体上是否加盖验讫印章,并按规定做好登记。

四、采购的食品及原辅料必须保质、新鲜,具有相应的色、香、味和组织形态。定型包装食品标识清楚,内容齐全。进口食品应有中文标识。

五、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污秽不洁、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卫生法»第九条所规定的禁止生产的经营的食品及辅料。

六、采购食品及原辅料车辆专用、保持清洁中。采购和储存食品所用包装物和容器材无毒无害,重复使用的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

七、采购和储存食品过程中,生、熟分开,严防生、熟交叉污染。

八、建立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台账,严格出入库登记验收。收货时按本制度

二、

三、

四、五条规定验收入库并做好记录,出库时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九、储存的食品及原辅料应分类分架,挂牌离地、离墙存放。散装易腐的应储存于密封加盖的容器内。须冷冻的应按规定温度储存。

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原料。对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超过保质期的要及进上报,并清理出库,不得食用。

十一、保持仓库通风良好,温度适应,干燥洁净,做好防蝇、鼠虫、蟑螂工作。

十二、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包括杀虫剂)及其它杂物。

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餐饮业(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制度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行为进行监督,支持和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开展餐饮业食品采购和进货验收的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 餐饮业经营者应根据本规定要求,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台帐存放应方便查验。

负责食品索证、验收和台账记录的人员应掌握餐饮业常用食品卫生法规规定、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感官鉴别常识。

第五条 餐饮业经营者应实施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的食品种类包括:

(一)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

(二)食用农产品;

(三)食品添加剂;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索证项目。第六条 餐饮业经营者在采购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产品时,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

采购前应按以下要求对产品进行查验:

(一)产品一般卫生状况、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是否不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

(三)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第七条 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的,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应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并保证食品卫生质量。

第八条 餐饮业经营者应实施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进行台账记录。

台账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台账格式见附件(餐饮业经营单位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 。

从固定供货基地或供货商采购食品并签订采购供应合同的,应留存每笔供货清单,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与食品索证有关的资料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备查。

第九条 餐饮业经营者需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第十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业经营者食品索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用语定义如下:

索证:是指餐饮业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查验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卫生法规或标准要求,查验供货产品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的行为。

购物凭证:是指能够满足食品溯源所需要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废弃油脂管理制度

一.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 的规定》进行管理,不得交由其他非法地沟油生产厂家,做到提高觉悟。

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管理,专人负责,从源头遏制这一现象。

三.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签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处理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六.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推荐第9篇: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

一、周二至周四训练时间服装统一,着制服(夏短袖),或者作训服。操课时间严禁穿着裤衩、花裤衩、拖鞋、便装。

二、外出请假,持请假条找班组长签名、后找队长审批,外出期间着便装。严禁袒胸露背,衣服混搭,衣冠不整。

三、(请假条上注明正在使用的电话联系方式)

四、周一至周五操课时间的内务卫生,房间内保持干净,桌子保持干净,杂乱物品不要有,柜子擦干净,上面不要有多余的东西。

五、玻璃、风扇、电灯、空调都需要每周擦一遍,卫生工具放在门口。

六、个人卫生,勤洗勤换勤打扫。个人物品放在自己的橱柜里。贵重物品放好保存好,防止丢失。

七、环境卫生的打扫,办公室、洗簌间、厕所、门前屋后,各班组长负起责任带头抓工作。

备注:请大家积极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各班组长带头负责落实管理规定,如有不落实以上管理规定者拟根据处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推荐第10篇:档案室管理规定

公司档案室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本制度的档案指公司日常工作中发生的重要书面文件、音像资料,包括:国家政府部门重要公文、工程技术档案、财务档案、法律文书、各种文书档案及其他专门档案(人事档案由人事部中心管理)。公司对档案实行集中管理。

第二条: 档案管理架构

公司档案管理由办公室主管,并设有综合档案室。

综合档案室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各部门设兼职档案管理员。综合档案室负责公司全部重要档案原件的管理。各部门由兼职档案保管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三条: 档案分类:

文书类档案

政府部门各类文件

公司对外、对内各类正式发文

法律公文

项目文件

工程技术类

开发档案

预算合同档案

工程档案

财务类档案

合同类档案

公司各类证照

第四条: 归档工作流程

一、档案工作分为八个环节: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目、检索、统计、利用。各部门以工程项目为单位,按档案分类要求,在第一时间将文件、证照原件整理后,负责移交至公司综合档案室归档。

二、各部门按要求建立档案,做好档案登记目录,经部门负责人审签后,及时交送公司综合档案室备查,并依据要求将档案原件移交公司综合档案室。如部门确需留存原件的,应与公司综合档案室办理档案借阅手续。

第五条: 归档要求

一、归档文件必须完整齐全。

归档文件必须按规定分类整理、编目。

档案编目

文书类档案:年度+(项目)部门+案卷号

如:2004/市场/001

工程类档案:年度+工程项目+档案分类+案卷号

如:2004/某某项目 /工程/001

财务类档案:会计年度设置

合同类档案:部门(项目)+合同类型+年份+案卷号

二、归档文件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彩笔和蓝色复印纸书写。热敏纸类的传真件、复印件均不能归档。

三、音像档案要求:磁带、录像带、光盘要原版;计算机软盘、光盘要可运行。 照片、底片要求清晰完整,并附有说明文字材料,包括事件、时间、人物、背景、摄影者五要素。装入照片档案盒 。

四、录音带、录像带、计算机软件应在盒套贴有标签注明:题目(内容)、制作日期、制作人、盘数、序号等。

五、档案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档案件叙述数事或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再编列档案号。

六、档案号应自左而右编列,右方装订的档案,应将档号填写于案件首页的左上角;左方装订者则填写于右上角。

七、归档文件,应依目次号顺序以活页方式装订于相关类别的档夹内,并视实际需要使用“见出纸”注明目次号码,以便翻阅。

八、档案夹的背脊应标明档案夹内所含案件的分类编号及名称,以便查档。

第五条文件整理

一.文件点收

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根据如下原则点收:

1.检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入。

2.文件如经过抽查,应有管理部门主管的签认。

3.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备,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

4.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

5.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应退回经办部门,经办部门送指定保管部门签收后,将文件归档处理。

二、文件如有皱褶、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补整、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第六条: 档案借阅、移交

一、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1、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2、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二、内部借阅程序

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需借阅档案时,应填写“借阅单”,经其部门主管办公室主任副总核准后向主管档人员借阅。

2、档案管理人员接到“借阅单”,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于“借阅单”上填注借出日期后,将档案交与借阅人员。“借阅单”则按归还日期先后整理以备催还。

3、在档案室当场借阅者,免填“借阅单”。

4、档案归还时,经档案管理人员核查无误后,档案即归入档案夹。“借阅单”由档案管理人员留存备查。

5、“借阅单”以一案一号为原则,借阅时间最长以一周为限,如有特殊情形应延长调阅期限时,应按借阅程序重新办理。

6、借阅人员对于所借档案,不得抽换增损,如有拆开必要时,亦须报明原因,请管档人员负责处理。

7、借阅人员借阅档案,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员借阅同一档案时,应变更借阅登记,不得私自授受。

8、借阅档案限与经办业务有关,如借阅与经办业务无关之案件,应经相关部门主管同意。

9、各部门只能借阅本部门形成档案,若跨部门借阅,须经各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外部借阅程序

1、公司档案室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其他单位,如确需外借,需经公司主管总经理批准。借阅档案、证照一律办理借阅手续,档案需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拆卷、复印及转借他人。

四、移交

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在调离岗位、或离职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督办理档案的交接工作, 将档案移交表填写清楚。

第七条: 保管和保密制度

1、存放档案的档案柜排放整齐;采用统一的档案盒,且要求标识明确。档案保管要做到防火、防光、防尘、防盗、防鼠、防潮。

2、档案的保密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采取相应保管措施。销毁档案要由专人监销,防止泄密。

3、节假日期间,档案库房、档案柜要加封条。

4、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原则上禁

止借阅,如确需要经总经理同意方可在档案室借阅,不准外借;机密级档案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机密级档案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部门主管办公室主任同意及副总批准。副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办公室主任审批,日后要补办补签手续。

第八条保存期限与销毁

一、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1.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册;(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4)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5)财务报表;(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7)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8)工程设计图;(9)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 的文书。

2.10年保存:(1)预算、决算书类;(2)会计凭证;(3)事业计划资料;(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

3.5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

4.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5.各种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间予以保存。

第九条档卷清理

1.档案管理人员应随时擦拭档案架,维护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每年更换时,依规定清理一次,已到保存期限者,给予销毁,销毁前应造册呈总经理核准,并于目录表附注栏内注明销毁日期。

2.保管期限届满的文件中,部分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管档人员应注明继续需保存日期,并呈报副总经理批准。

二、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第八条: 附则

工程档案、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由部门另行制定。

附:

《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公司档案资料销毁登记表》《借阅单》《档案登记目录》

第11篇:考勤管理规定

深 圳 市 中 汽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ZHONGQI CAR RENTAL CO.,LTD.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0目 的:为了加强考勤管理,实行规范化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作息时间

3.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

六、周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AM08:30--12:00;PM1:30--6:00。

3.2员工每天正常上班8小时,市场外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

3.3公司将随国家政策、工作环境、季节性变化等可变因素对工作时间做出调整,具体再另行实时通知。

4.0打 卡:

4.1员工每天须打卡两次,分别是:早晚下班各一次。

4.2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并由部门经理报行政人事部登记;部门经理因事未打卡,须于次日或出差回公司的第二天由总经理核准。不办理签批手续者,视时间长短以迟到或旷工论处。 4.3下列人员不需打卡:

⑴总经理、副总经理 ; ⑵因公出差经核准者;⑶请假经核准者;

⑷临时事故,事后填表说明事由,经部门和行政人事部双重核准者。

5.0内勤规定(迟到、早退、加班、旷工、忘打卡、代打卡、请假、缺勤、全勤) 5.1迟到

5.1.1上午正常上班时间为AM 8:30,超过AM 8:30以后即为迟到;

5.1.2一个月里,迟到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的次数在2次以内(含2次)的情况,作为交通缓冲期不做处罚;但每月若有3次以上(含3次)迟到,则从第3次开始本月以往的迟到全部要做出处理,三次合计迟到时间超过20分钟的,超出部份按每分钟3元罚款。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的,超出部份按每分钟3元罚款。月累积迟到5次者(每次迟到15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5次以上者每多一次加罚旷工半天。

5.2早退

5.2.1以“上班时间”为基本时间段,从AM12:00、PM6:00往前倒推,早 下班多长时间即为早退多长时间;早退多长时间及早退次数的处理 按迟到的处罚情况一样。

5.2.2其它未考虑到的情况,由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5.3加班

5.3.1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工薪标准执行;

5.3.2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给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并当即交行政人事部备案考勤,每月加班累积的时间可做调休处理。5.3.3司机的加班管理方案相关部门、各分公司、各办事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订,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案。

5.4旷工

5.4.1 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也没有征得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同意的缺勤情况视为旷工;旷工情况发生后,部门经理须书面知会行政人事部。 5.4.2请假获批后,超假的部分算旷工;

5.4.3月累积旷工3天者,扣发半月工资并严重警告;年度累积旷工达7 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5.4.4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的时间返回岗位(经请示获准不在此列),无合理解释者,均视为旷工。

旷工半天按扣罚其本人一天工资计算;旷工一天按扣罚其本人二天 工资计算,依此类推。

5.4.5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而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其部门直接负责人将亲自联络其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给行政人事部,同时行政人事部按照考勤制度做出相应处罚。

5.5忘打卡

5.5.1员工遇考勤异常情况,由员工本人拿卡给本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并经行政人事部签字方为有效;

5.5.2在一个月内,员工在遵守了上述第一款的前提下,允许有一次忘打卡的情况;从第二次开始,每次将扣罚30元,并且前提必须是在部门经理或分公司负责人及行政人事部签字的情况下;否则一律当旷工处理。

5.6代打卡

员工每次到达公司后须主动打卡,任何人不得相互代打卡;否则,公司将严肃查处:

5.6.1第一次发现将予以警告,责任双方各罚款100元;5.6.2第二次发现将严重警告,责任双方各罚款200元。

5.6.3第三次发现将做记过处理,责任双方各罚款300元。3次以上的,公司将严肃处理,直致劝退。 5.7请假、缺勤

5.7.1事假一天扣减当天薪酬;

5.7.2病假一天扣减半天薪酬(须有社区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

书》,否则当请事假处理);

5.7.3其余各类请假按中汽租车《请假休假例管理制度》执行。5.8全勤

如一个月内没有旷工、请假、早退、迟到在二次以内(含,每次少于15分钟)等现象者,每月奖励100元作为全勤奖,发放在其本人的当月工资中;并公布全勤人员名单。 5.9外勤规定

5.9.1因公外出: 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指当天外出办事时间很长)需在前台登记,方便查询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须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登记。

5.9.2外勤人员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出发或返回单位,每超过一天,按事假二天计算处理。

5.9.3员工因参加社会活动,经领导批准后给予公假,工资照发。6.0考勤资料:

6.1考勤统计:各种请假、休假单应在员工休假或请假前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后,再由其本人直接交行政人事部备案。部门若有疏漏的情况最迟亦须在每月3日前递交上个月的请假休假单至行政人事部统计,否则作无效处理。 6.2《员工月考勤统计表》其它部门有各自的证实权,行政人事部有权签署决定性意见。

6.3每月须对当月的考勤表公示一天;有重要考勤异常情况者在有部门确凿证明时经行政人事部复核后可及时更正。

6.3各相关部门、各分公司、各办事处须在每月3号前将考勤汇总表报行政人事部。7.0考勤计薪:由财务部按照员工的薪资规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员工月考勤统计表》、《请假休假管理制度》几者的综合考量、结合办理。

深圳市中汽租赁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十月一日

第12篇: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企业交通安全工作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交通安全工作“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和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

1、副总经理负责企业交通安全工作。

2、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

3、各基层单位确定一名交通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4、总经理批准确定专人负责本企业机动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以及同交通管理部门和地区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

5、由集团公司交通安全负责人、各基层单位的交通安全负责人和车管干部组成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和检查集团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

二、总经理和各部门主管须将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和安全员会议,检查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和企业交通安全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经常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征求他们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三、认真贯彻交通安全法规,实行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领导监督,做到逐级落实,做到交通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把

交通安全工作同基层单位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经营效益结合起来进行评比检查和落实。

四、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半年小结和年度评比,对模范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成绩突出的公司职工和司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犯交通安全规定,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

五、机动车管理

1、公司司机必须服从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杜绝酒后驾车等各种严重违章行为,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保证安全行车。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驶安全。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3、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交通安全负责人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不经主管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4、公司非专职司机驾驶机动车辆,须经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批准。

5、认真执行车辆回库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库,须经主管批准,并确保车辆在外停放安全。

6、出长途车,按集团公司出长途车管理规定执行

六、自行车管理

1、骑自行车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主管部门对非机动车管理和行驶的有关规定,遵守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并随身携带自行车执照和完税标牌,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纠正。

2、保持自行车牌号齐全,使车辆部件处于良好状态。

3、上班时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并排列整齐。

七、个人交通安全管理

1、集团公司职工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公司交通安全小组的管理,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执法人员指挥、检查和纠正,做遵守交通安全的模范。

2、公司临时工作人员在交通安全方面须服从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认真执行各项交通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有权对模范执行交通法规并做出成绩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交通法规、不服从管理和纠正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提出扣除临时工工资和辞退的建议。

八、公司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按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和本规定予以惩处。

九、交通事故及违章处理要点

公司员工违反本规定,个人原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伤害时,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负担。

公司员工在执行企业业务过程中,除认定是本人过失或故意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因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由当事人负担罚金的

全部。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但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担实额与保险金差额的1/3。

十、发生交通事故时

1、迅速与公司及本单位负责人联系,及时汇报事故情况。

2、如发生人身伤害时,应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和出生年月。

5、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和程度。

6、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用于事后联系。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能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9、除完全认定是自己的过失外,不能把原因揽于一身。

一、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十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13篇:办公大楼管理规定

办公大楼管理规定

为维护办公大楼正常的工作秩序,为全体人员创造安全、有序、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人员管理

(一)实行出入验证制度。全体工作人员进出大楼时必须佩戴工作证或由局办公室配发的出入证,并主动向执勤保安出示证件,服从其验证。

(二)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外来人员需上楼办事时凭有效证件在一楼大厅向保安人员办理登记后方能前往。

(三)基层单位人员来大楼参加会议,凭会议通知或工作证进入;特别会议或紧急会议由会议主办单位将有关名单通知门厅保安,由门厅保安安排进入。

(四)各单位因维修、施工工程需要聘请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物业公司备案登记,办理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入楼内施工。

(五)实行每日清楼制。清楼时间为每日20:00;每日20:00至次日6:00对出入楼内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签销,外来人员不得入内。

(六)对双休日及节假日因工作和加班需要进入办公楼的人员一律进行出入登记,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二、办公秩序

(一)进入楼内人员不得大声喧哗,除局里统一组织的活动外,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楼内进行娱乐活动。

(二)进入楼内人员要仪表庄重、礼貌待人,接待客人要热情礼貌、诚恳谦虚,着装得体、大方;女士不得穿超短裙、拖鞋、及鞋托,男士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入内。

(三)实行一站式服务,在一楼大厅设立业务接待、收发中心,由各事业单位、局机关业务处室派人具体负责,现场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特别业务确需前往各楼层办公室办理的, 需经登记并经保安联系后方可前往。

(四)各单位需更换、购置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办公家具时,向局办公室申请,按批准的型号、规格、颜色进行采购。

(五)各办公室办公桌椅、文件柜摆放整齐有序(原则上各单位相对统一)。玻璃台板下除放置电话号码表外一律不得放置其它照片、名信片、报纸等物品。桌面上除电话、微机、办公文具盒(或台历架)、茶杯外不得摆放其它物品,办公用文件、图纸、资料用后及时归档。

(六)各所(中心)、站的实验室设备、实验台、仪器仪表、资料柜由各单位制定统一的摆放规定。

(七)随时保持室内整洁, 需就餐人员一律在餐厅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办公室就餐,不得在办公室内开小灶。

(八)局党委会议室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其它公共会议室由管理中心负责。各单位使用公共会议室时,需提前一天向管理中心申请,并提出会议要求,由管理中心准备会场,会议结束后由会议室使用单位通知管理中心(物业)交接室内物品。市局召开有关会议时,与会人员应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于震动位置。

(九)会议室内桌椅、音响设备禁止随意挪动或搬至会议室外使用,因工作需要借用时应向管理中心申请。

(十)不得破坏墙体结构、随意改扩门窗、隔断,不得在楼内私设电器设备、乱拉乱接电线。

三、能源管理

(一)注意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随手关闭空调、微机等电气设备和水龙头开关。

(二)中央空调使用时间为:夏季,室外最高气温超过29℃时,室内温度应控制在26℃以上;冬季,按政府规定供热取暖时间执行,室内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一、

二、三层大厅及会议室不使用时,一律关闭中央空调,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

(三)中央空调、电开水器8小时以外及双休日、节假日一律关闭,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空调时,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公共区域内水、电设施使用情况由管理中心安排物业人员每日组织巡查,并随时通报检查情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五)未经局领导批准,不得另外安装和使用空调、电暖器等电器设备。

四、卫生管理

(一)楼内公共区域卫生由物业公司保洁员随时清扫,始终保持卫生状态,门窗玻璃由物业公司安排人定期擦洗,办公室内卫生由各单位自己每天组织清扫。

(二)楼内禁止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杂物,不得随地吐痰;公共走廊、大厅禁止堆放其它物品,不得将残茶、杂物、垃圾倒入洗手(刷)池内,以免阻塞下水道。

(三)保持墙面整洁,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在墙面上乱贴、乱画;各单位室内用的图表、展板、指示牌、制度、规定、职责需张贴(挂)的由局办公室、各所(中心)各自确定的统一方案实施。

(四)公共区域内需布置展板、宣传画、条幅等物品时,按大楼管理中心指定区域进行。

(五)会议室、实验室、资料室、档案室、电梯间、仓库、机房等场所禁止吸烟。

(六)未经局领导批准,不得在室内窗户上挂置窗帘。

五、设施及设备管理

(一)爱护室内门窗、开关、插座及公共实施,不得野蛮使用,无人时关闭门窗及电器。

(二)各楼层电开水器由电脑程序控制,供水时间已按工作时间设置程序,主要保证周一至周五工作用开水,节假日加班需用开水时,需向管理中心申请临时设定供水时间,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电开水器操作按键。

(三)室内通信网络接口,应加以爱护,网络线、电话线的安装、移机、维护由专业人员负责。

(四)公共区域摆放的花卉、盆景供观赏用,不得随意挪动和搬进办公室,日常维护管理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对其浇水、施肥。

(五)室内照明灯具、开关插座、供水供电及卫生设施发生故障、损坏时,各单位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安排人员维护,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修理。

(六)使用楼内电梯运送货物、设备、器材时注意爱护电梯,防止出现碰、挂、撞等现象;大批量运送货物或占用电梯较长时间的应在八小时以外进行,必要时可请物业人员帮助操作。

六、安全管理

(一)楼内办公的各单位应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发生水、电、暖、电梯、消防等发生故障及意外情况时,请在第一时间通知管理中心,以便及时安排处理,发生被偷、被盗案件时及时报告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联系公安机关进行侦破。

(三)楼内配备的消防、灭火、烟感喷淋、报警等装置严禁无故动用或玩试;消防通道内严禁堆放物品,各楼层消防通道门严禁锁闭,始终保持畅通状态。

(四)楼内配电柜(井)不许随意开启,发生跳闸等情况要立即报告管理中心,由专业人员排除故障后,方能恢复供电;各单位实验室新增大功率电器设备时应及时向管理中心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以防止线路过载引起火灾。

(五)各单位办公室门锁应区分在用与备用钥匙,备用钥匙应集中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管理中心,以便发生意外情况时应急使用。

(六)各单位重点部位(如财务室、档案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络机房、电话机房、设备机房、配电室、消防监控室等)安全应有专人负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七)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进行工程项目施工时,须及时向管理中心报告,在确定对大楼主体结构、水、电、暖线路及正常的工作秩序等方面没有影响时方可展开施工。

(八)管理中心定期组织物业管理人员检查消防设施在用情况,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各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演练和安全检查,以随时应急突发事件。

七、庭院管理

(一)办公楼大门口前只允许临时停车上下人员及装卸货物,其它车辆一律不得在此停放。

(二)在楼内工作单位车辆凭局里发放的车辆通行证出入庭院,严格按局里划分的指定车位停放,车辆进入庭院要服从门卫保安的指挥。

(三)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相关车辆,按指定区域停放,办公楼地下车库除停放指定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入内。

(四)各分局及外单位来办事的车辆由门卫保安安排临时停放点停放。

(五)院内假山、花木、草坪禁止攀爬和踩踏,禁止采摘盛开的花、果。

八、其它

(一)各单位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检查本单位的办公秩序、安全、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局领导将不定期组织对楼内各单位的办公秩序、安全、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必要时予以通报。

(二)楼内水、电、暖、设备维修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的支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规定由大楼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四)本规定自 月 日起实施。

第14篇:公文管理规定

致TO :各部门文号NO :HRD007/1010

由FROM :人力资源部日期DATE :2010年10月29日 主题SJ :酒店公文管理规定签批AP :

会签部门TD:

一、目的:

1、提高公文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2、实现酒店公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适用范围:

酒店全体员工。

三、制度内容:

(一)公文种类:

本酒店公文使用“红头文件”、“内部文件”、“内部通启”、“呈请书”等四种

行文格式。

1、“红头文件”主要用于酒店内部下发正式文件,如人事任命、表彰决定等,

该行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稿、校对,加盖酒店公章,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下发。

2、“内部文件”主要用于酒店内部下发的规章制度,如管理办法、管理规定

等,该行文由相关部门按照统一文件格式、编号拟写文稿,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下发。

3、“内部通启”主要用于酒店内部的通知、通报等,如活动通知、质检通报

等,该行文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统一文件格式、编号,拟写文稿,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下发。

4、“呈请书”主要用于酒店各部门向上级领导上报的请示报告等,该行文由

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统一文件格式、编号拟写文稿,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下发。

(二)行文规则:内部文件 restricted document

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并注重效用,行文专题专用,一文一事。

2、行文一般以逐级行文为原则,并根据文件内容确定呈报和抄报的部门。

3、行文格式规范正确,文字简洁,力求准确,条理清晰,文号编写规范,

避免重复。

(三)公文格式:(附电子版)

1、标题:三号宋体字,加粗,文件头行距为固定值20磅;

2、正文:一律为小四宋体字,行距一般设为固定值25磅,字符缩放100%,

字符间距为“标准”,段落间距(段前段后)为0磅;

3、主题:简明扼要、高度概括;

4、日期:为文件的定稿上报审批日期;

5、文号:由部门英文缩写代码+序号+年份组成,如人力资源部2010年10

月的第1号“内部文件”“内部通启”“呈请书”表示为:“文号HRD:001/1010”。

(四)公文管理:

1、各部门应设专人负责公文的保管、立卷归档工作,并根据《酒店信息保

密制度》,履行借阅等手续,同时严禁将酒店的业务机密文件、资料内容泄露在

外。

2、部门负责人对当日签收的文件及时进行传达、培训,并作为工作交接的

一项重要内容。

3、人力资源部定期对文件的保管、培训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

者及学习执行不到位者进行考核处罚。

呈报:总经理

抄送:各部门

致TO :文号NO :

由FROM :日期DATE :

主题SJ :签批AP :

会签部门TD:内部文件 restricted document

酒店内部文件(规章、制度类)格式如下:

1、标题:三号宋体字,加粗,文件头行距为固定值20磅;

2、正文:一律为小四宋体字,行距一般设为固定值25磅,字符缩放100%,

字符间距为“标准”,段落间距(段前段后)为0磅;

3、主题:简明扼要、高度概括;

4、日期:为文件的定稿上报审批日期;

5、文号:由部门英文缩写代码+序号+年份组成,如人力资源部2010年10

月下发的第1号内部文件表示为:“文号:HRD001/1010”。

呈报:总经理

抄送:各部门

钧瀚大酒店

内部通启

MEMORANDUM致TO :文号NO :

由FROM :日期DATE :

主题SJ :签批AP :

会签部门TD:酒店内部通启(通知、通报类)格式如下:

1、标题:三号宋体字,加粗,文件头行距为固定值20磅;

2、正文:一律为小四宋体字,行距一般设为固定值25磅,字符缩放100%,

字符间距为“标准”,段落间距(段前段后)为0磅;

3、事由:简明扼要、高度概括;

4、日期:为文件的定稿上报审批日期;

5、文号:由部门英文缩写代码+年份+序号组成,如人力资源部2010年10

月下发的第1号内部通启表示为:“文号:HRD001/1010”。

签发(总经理):

抄送:各部门

钧瀚大酒店

呈TO :文号NO :

由FROM :日期DATE :

事由RE :签批人AP :

呈请书 PETITION

酒店呈请书(请示、报告类)格式如下:

1、标题:三号宋体字,加粗,文件头行距为固定值20磅;

2、正文:一律为小四宋体字,行距一般设为固定值25磅,字符缩放100%,

字符间距为“标准”,段落间距(段前段后)为0磅;

3、事宜:简明扼要、高度概括;

4、日期:为文件的定稿上报审批日期;

5、文号:由部门英文缩写代码+序号+年份组成,如人力资源部2010年10

月上报的第1号呈请书表示为:“文号:HRD001/1010”。

6、呈请事宜叙述完毕后,统一用“当否,敬请批示”。

呈报:总经理

抄送:相关部门

第15篇:日常管理规定

日常管理规定

一、奖励制度:

1.主动要求主持晨会者,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主持,每主持一次晨会奖励10元,每人每月五次机会

2.每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矿工者奖励全勤奖100元

二、惩罚制度

1.迟到:迟到十分钟以内的,罚10元,每超过10分钟,加扣10元

2.请假:请假需提前写请假条,经张总同意后告知马经理(紧急情况除外)请假扣除当天工资

3.矿工:矿工一天除扣除当天工资外,另加扣10元

三、下市场前准备

1.出发前应检查自己的随身用品和营销工具是否准备完全,将个人家庭事务处理完毕。出发前必须汇报出发车次、时间等内容并填写出差协议书

四、到达市场

1.到达市场后要及时向营销中心汇报,每天早上七点至七点半之间准时向马经理汇报出差情况,并微信定位

2.业务员必须每天写工作日记,记录到达路线和交通费情况,以作为报票依据

3.每三天传一份行销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拜访客户的基本情况和其活动动态、市场状况和竞品情况(竞品的价位、策略、市场走向)、经销商意见(对公司、产品的建议和改进意见)、业务员自我评价等内容

五、票务管理规定

1.业务员每天补助70元,交通费实报实销,按规定头尾只算一天,每次出差回来2天内必须报交通费

2.报票标准:(1)市内公交和出租车费用不报.(2)不允许乘坐豪华大巴或火车动车,高铁,卧铺(特殊原因可预先电话申请)

3.报票前每人提供一份实际行动路线清单;报票应事实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多报或废票报销,特别是手撕票

4.按时间的先后顺序粘贴,不得乱贴

第16篇:灭火器管理规定

薄板厂灭火器管理规定

1.目的: 1.1规范灭火器的日常管理、使用与维护;

1.2确保火灾发生时,灭火器能有效发挥灭火作用,及时将火灾在初发期扑灭,保证人员安全,减少火灾损失。2.范围: 薄板厂内所有灭火器 3.灭火器的配置: 灭火器的配置要严格按照消防设计进行配置,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配置位置或减少灭火器数量,改变灭火器的类型。如需更改位置和数量必须与安全员申请存档,否则已经发现严肃处理。

3.1灭火器类型的配置: 灭火器类型的配置要根据配置场所的火灾类别和配置场所的危险 等级进行配置。

3.2灭火器设置点的要求: 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 灭火器应设置在便于人们取用的地点; 灭火器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人员对灭火器进行保养,维护及清洁卫生; 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灭火器的稳固安放; 灭火器的设置点环境不得对灭火器产生不良影响。 3.3灭火器摆放的要求: 灭火器需置于灭火器箱内,或设置在挂钩、托架上; 面向外,摆放稳固,并对摆放好的灭火器进行分组编号。 4.灭火器的使用条件: 所有消防器材只可发生火灾时灭火之用以及消防训练、消防演习、不得挪做它用。

5.灭火器的检查内容与制度: 5.1每月月中和月末要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填写灭火器巡检记录卡,检查内容包括: 安全插销和铅封是否完好无变形; 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

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色区域; 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喷筒等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破裂; 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

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损伤和堵塞; 瞄杆接头是否旋转灵活; 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从生产日期(每具灭火器的筒体上都有生产日期)算起,是否达到规定的维修年限。

5.2每半年对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一次称重检查。6.灭火器的更换、维修与报废: 6.1对不符合要求的灭火器进行更换。

6.2换下的有故障的灭火器及时委托有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部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6.3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维修中筒体经水压试验不合格的灭火器必须报废

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规定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有磕碰,焊缝外观不符合质量规定要求,也应该进行水压试验,经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 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必须报废;

灭火器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 灭火器报废年限: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第17篇:生产计划管理规定

生产计划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顺利完成生产,及时达成交货,提升生产执行率,提高客户满意度,充分利用公司各种资源,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流畅,减少库存成本,降低生产环节非必要的损耗浪费,特设立生产计划部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订单的生产计划制定与控制。

三 部门职责与权限

部门职责:

1.计划:根据车间产能和订单交货计划对车间生产进行排配;并根据相关部门准备情况,合理制定生产计划指令;

2.跟踪:对生产计划的执行进行跟踪,确保生产计划如期进行;

3.调整:因客户需求,物料供应,生产状况的改变,对生产计划进行及时调整,并确保相关部门知晓并及时执行调整。

4.协调:当发生生产异常情况,影响顺利交货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异常进行沟通协调并及时处理,确保顺利达成出货;

5.反馈:及时将无法协调解决的异常反馈给上一级领导协助解决;对因异常无法按时交货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商务部;

6.现场检查:协助公司相关人员对生产现场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部门权限:

1.对车间下达生产计划指令,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生产计划执行;2.对车间下达生产计划的临时调整指令,相关部门必须及时执行调整; 3.对生产执行中异常情况的处理,相关部门必须及时负责沟通协调与处理; 4.直接与商务对接,对订单的交货期进行协调和建议;

5.由于各产品部门订单量的不同,对生产人员的调动有建议权,并跟踪落实情况;6.对各车间管理在生产计划执行方面有日常考核和每月绩效考核的20~40%的权力。

四生产订单管理流程

1.生产计划部接收商务部下发的订货单及客户确认图纸,并将订货单转发至相关产品分管总工;

2.与库房核对相关物料库存,与采购部确认相关配件的采购周期,与生产部确认大体的相关产品生产周期;3.制定生产计划表;

4.接收技术部采购清单及技术图纸,将采购清单电子档和纸质签核档转发给采购及库房;5.制作生产流程卡,与技术档一起提供给相关生产部门,同时转交一份技术档至质检部; 6.做好物料追踪并确保按时到位,满足生产车间的需求;

7.生产过程发生异常情况,存在影响按时交货的情形时,及时向生产部经理如实反馈,由生产部组织协调解决;

8.随时了解和掌握生产的实际情况及进度,如发现生产进度延误时,应督促相关部门改善并及时通报,以确保生产计划按时完成;

9.及时反馈完成订单情况至商务部,接收发货通知单;10.发货通知单给仓库打包发货;

11.对生产计划与实际生产情况的差距并进行相应分析,进而提出改进意见。

五 附则

本制度由生产计划部提出 本制度授权生产计划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8篇:产假管理规定

中北学院关于女教职工产假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女教职工产假管理作出如下暂行规定。

一、产假假期规定及工资待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符合晚育年龄(24周岁)的妇女,可享受产假120天(含法定产假10天),其配偶可享受护理假7天。

3.专业教师根据教学工作实际,产假时间为一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原则上不能跨学期请假。若遇特殊情况,跨学期请假的,需另行申请,由系(室)主任、教务处、分管院领导审批。

4.流产假期:怀孕3个月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证明,给予15至30天产假;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7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90天。

5.接受节育手术者,如放置宫内节育环、取宫内节育环、输精管结扎、单纯输卵管结扎、人工流产、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等,根据医院诊断证明确定假期。

6.休产假不得提前或退后,女教职工产假遇寒、暑假可顺延。

7.产假期间,绩效奖停发,其他工资待遇不变。专业教师因跨学期请产假的 5个月以外期间,岗位工资、绩效奖、各类补助停发。

二、哺乳假、妊娠假、保胎假假期规定及工资待遇

1.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两次不够,时间可合并使用。(针对行政管理人员适用)

2.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分管院领导、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报组织人事处备案,可请哺乳假。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一孩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为6个月;符合生育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哺乳假为3个月。婴儿满周岁经医疗单位诊断为体弱儿的,可延长哺乳期,但不超过半年。哺乳假期间,岗位工资、绩效奖、各类补助停发。

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分管院领导批准,报组织人事处备案,可休产前妊娠假60天,期间,岗位工资、绩

效奖、各类补助停发。

4.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院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分管院领导批准,报组织人事处备案,可休保胎假,期间,岗位工资、绩效奖、各类补助停发。

三、请假流程

由教职工在预产期前一个月(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填写《中北学院女教职工休产假申请书》,行政人员由部门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教师由教务处、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报院组织人事处备案,领取《中北学院关于女教职工生育相关费用报销的说明》。

中北学院组织人事处

二零一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一:中北学院女教职工休产假申请书

附件二:关于女教职工生育相关费用报销的说明

第19篇:门卫管理规定

门卫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为维护公司资源安全,确保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安全有序,提高公司形象,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门卫岗位职责及应遵守的条例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2、严格执行本公司门卫管理制度,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不得酒后上岗或擅离岗位。

4、对非本公司人员、车辆进出厂区要实行查询登记。

5、所有外来快递门卫进行登记,领取时进行签字。

6、随时清扫门卫室,保持门卫室干净卫生。

7、值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注意安全。

8、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裤者,不得上岗。

9、值勤人员必须文明执勤,不得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员工、外来人员、公司客户及合作伙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如情况属实,每次处10~200的罚款。

二、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员工

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除外;员工须凭厂牌进入厂区。员工上班期间外出须提交经过签核的《人员外出单》。

(二)、外来人员

1、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入公司,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来客登记表》,方可进入公司。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到被访人,可在门卫室内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2、对来访人员,使用“请问”、“您是哪个单位的”、“您找谁”、“您有预约吗”、“您有什么事”、“对不起”、“请您出示XXX证件”、“请您填写来宾登记表”、“请您稍候”、“请他来接您”、等等文明用语,做到礼貌待人,文明值勤。

3、客户来访,问明情况,并填写《来客登记表》,登记完毕,向来访客人说明行走路线,发放《探访条》,方可进入公司。

4、应聘人员来访,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来客登记表》,发放临时厂牌,(临时厂牌出厂时收回,如丢失需交工本费10元)方可进入公司。

5、夜间外来人员来访,无预约的一律不准入内,不予接待。

6、未经总经理或各部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客人带进车间参观、拍照、录像。

7、凡被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者,未经公司综合部同意的,门卫不得放行。如遇强行闯入者,门卫应立即通知公司相关领导处理,如在夜间强行闯入者,应立即报警后通知相关领导。

(三)、职工亲戚、朋友来访

1、厂内员工非经允许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公司。

2、员工家属及家属朋友、亲戚来厂访客,必须办理登记手续,不得在公司区域闲逛,严禁进入车间参观、拍照、录像。

三、物资出入管理

(一)、公司物资

1、所有物资出厂(包括产品外协和加工成品),由公司厂部开具《物品放行条》或仓库开具出库单报相关人员签字批准后,门卫根据单据核对物品无误并登记后方可出公司。

2、离职人员携物品离开时,公司综合部开具《物品放行条》,门卫根据单据核对物品无误后方可出公司。

(二)、外来物品

1、供货商送货入公司,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出公司时,门卫根据《物品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放行。

2、外来人员或车辆带物品进入时,门卫人员需了解物品情况,如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等,除高层领导核准外严禁进入.

四、车辆管理

(一)公司车辆外出

1、本公司车辆送货时,需凭成品仓开具的《物品放行条》及送货清单,开车检查是否一致,并登记车牌、司机姓名、及出车时间、回来时间。

2、门卫值班员应对车辆进行引导、停放,维持停放秩序;(各类车车位将规划区域)

3、进出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门卫值班员应报公司办公室,责其照价赔偿;

(二)外来车辆

外来车辆因公进入公司,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来客登记表》后方可进入公司。会客结束后,凭签核过的《探访条》离开公司。外来车辆一律先登记再放行。

六、工作考核

1、未按规定实施进出人员、物资、车辆出入登记、检查及日常巡视管理,一经发现每次扣减当月收入10元。若因此造成公司物资流失的,按有关规定承担赔偿。

2、如门卫工作人员其言语和行为有抵毁或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作开除处理。

3、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公司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本办法经公司领导核准后颁布实施,由工安卫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浙江吉高实业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2日

第20篇:宿舍管理规定

宿舍管理规定

一、住宿管理

1、宿舍原则上仅供非本室员工住宿,并由公司或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如确因特殊原因需携家属入住的,应事先向公司或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入住。如未经批准擅自携带家属入住的,公司将限期搬出并处罚金50-100元。

2、来访人员进入宿舍区时应由受访员工在《来访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3、来访人员未经公司相关主管部门或服务中心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如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留宿的,应由受访员工事先提出申请,并出具留宿人的合法身份证明,经同意并在《来访登记表》上记录后方可留宿。如未经批准擅自携带外来人员入住的,每次罚款20-50元。

4、员工家属来探亲且需在宿舍临时住宿的,应提前向公司或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的身份、关系证明,经批准后方可如住。如未经批准擅自携带外来人员入住的,每次罚款20-50元。

二、住宿人员的管理

1、禁止在宿舍内酗酒、大声喧闹,影响他人正常休息,违者每次罚款15元。

2、严禁在宿舍内赌博,看黄色、淫秽书刊及影音制品,私存违禁品等违法行为,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将直至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不得在宿舍区内随意晾晒衣被,影响宿舍区整体美观,违者每次罚款15元。

4、禁止其他有碍宿舍公共秩序行为的发生,视情节给予10-100元的处罚。

5、晚上12点为统一休息时间,没有当值的安保人员必须在12点之前回到宿舍,有特殊情况的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超过12点仍未回宿舍的且没有请假的,每次罚款30元。

三、公共财物的管理

1、宿舍区内的公司财产,使用时应爱惜并保持其整洁。未经公司或服务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拆移或损坏,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50-100元,并赔偿公司损失。

2、宿舍内应统一放置铁架床,不得私自架设其它床铺,违者处罚50元。

四、安全管理

1、宿舍区内供水线路及水龙头由服务中心统一安装,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动、装接,违者罚款20元。

2、住宿人员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上班前检查宿舍电灯、空调是否关好,违者罚款50-100元。

3、宿舍区内供电、电信等各类线路及其插座盒均由服务中心统一布线、安装,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动和装接,违者罚款20元。

4、严禁在宿舍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在床上抽烟等存在安全隐患行为的发生,违者罚款10-100元。

5、注意用电安全,各类电器使用后应将插头拔离插座,不得在宿舍区内使用明火电炉、自制加热棒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器具,违者罚款20元。

6、个人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好,以免丢失。

7、禁止其他可能对住宿安全产生影响的行为的发生。

五、宿舍内务的管理

1、每个部门宿舍由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宿舍的内务卫生。

2、保持宿舍内务的统

一、干净、整洁。床位铺面应保持整洁,不摆放杂物,被子应叠方正。床下鞋子应排放整齐。帽子、口杯、水桶、毛巾、衣物等日常生活用品应有序排放,违者罚款5-20元。

3、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经常性对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及场所进行清洗,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违者罚款50-100元。

4、每个部门宿舍应制定值日制度,具体安排由部门负责人制定住宿人员卫生值日表。

5、卫生间使用后应随手冲水,浴室使用后应清洗干净,并清除地面积水。

石狮市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海花园城物业服务中心

管理规定范文
《管理规定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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