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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工作亮点综述(一至六)

发布时间:2020-03-02 22:06: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让人民群众拥有公平正义“获得感” ——人民法院二0一五工作亮点综述之一

2016-01-18 07:26: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罗书臻

开栏的话

新年伊始,回首全国法院过去一年来的工作,让那些闪光的足迹一一重现。人民法院报今日起开辟“2015法院工作亮点回眸”专栏,记录下过去的2015年,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回眸过往,开启未来,相信人民司法事业必将取得更长足的进步。

走进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的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办公大楼,大楼外电子显示屏上的一句话分外引人注目——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句话,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机关提出的明确要求,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心声和期盼,也是人民法院孜孜以求的目标。

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过去的2015年,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了最直接的“获得感”。

司法公开永远在路上

2015年12月15日,在位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大楼9楼的信息集控中心,随着周强院长启动按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英文网站暨新版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开通。

作为对外发布的权威平台和面向世界的重要窗口,最高人民法院官方英文网站的开通,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显示了最高人民法院“拥抱世界”的胸襟。

“向世界讲述中国法治好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回应国际社会对我国法治建设和司法工作的关注,满足国际社会对中国司法的认知需求。”周强院长的话落地有声,表明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开始走向国际视野。

而新版中国裁判文书网最大的亮点,则是实现了少数民族语言裁判文书的公开,提供了蒙、藏、维、朝鲜和哈萨克等语种文书的浏览和下载服务功能,更好满足了人民群众和专业用户对裁判文书的多样化需求。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不遗余力,动作频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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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中国法院手机电视APP开通上线,第一时间向用户推送人民法院重点新闻和重要案件庭审情况等司法信息,开通四个月用户就超过50万人。

3月10日,《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白皮书)公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第一次以白皮书的方式介绍司法公开工作。

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正式开通,司法公开又多了一个渠道,实现了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出的“加快律师服务平台建设”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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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人民法院永远在路上。

“立案难”彻底成历史

2015年5月4日这一天,对全国法院来说,可能是全年最忙碌的一天。

4月1日,《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于4月15日印发了该意见,5月1日起该意见正式施行。

这意味着,实行了多年的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中国的案件受理制度发生了彻彻底底的变革,而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这一天,周强院长来到最高人民法院信息集控中心,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亲自检查各地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的情况。“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天。”他强调,“要坚决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权。”

据统计,立案登记制实施一个月时,全国法院案件总量增幅已接近三成,但在全国各级法院的努力下,登记立案秩序井然,案件入口更加畅通,当场立案率超过九成。

在多位对“立案难”有切身感受的律师眼里,“实行立案登记制,是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最彻底、最有效的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我们已经把人民法院立案难这顶帽子,扔进历史的垃圾堆。”

勇纠错案让天下无冤

2015年12月21日,倍受社会关注的云南巧家投毒案再审宣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再审案件进行宣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钱仁风无罪。

2015年,人民法院继续纠正冤假错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依法复查、及时纠正机制。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主持召开专门座

2 谈会,就建立健全发现和纠正刑事冤假错案机制听取著名法学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纠正冤假错案不仅没有影响司法权威,还提升了老百姓对两高的评价。”2015年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周俊军在审议“两高”报告时认为,司法机关坚决纠正冤假错案赢得民心。

2016年1月7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5年福建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十大举措”,“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是其中一项。据介绍,2015年,福建高院深入贯彻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程序法治、庭审中心等法律原则,完善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先后依法宣告30名被告人无罪,其中包括依法再审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案。

勇纠错案,努力让天下无冤,显示了人民法院在保障程序和实体正义上的态度和决心,赢得了媒体“勇于自纠”的舆论认可,也引发了社会公众“正义或许会迟到,但却不会缺席”的强烈共鸣。

以人民群众需求为风向标 ——人民法院2015工作亮点综述之二

2016-01-19 09:53: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荆龙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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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多次作出精辟论说。大道至简,言简意赅,一句句朴实但含义隽永的话语引领着人民法院戮力前行。

2015年,全国各级法院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努力满足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工作中,全国法院积极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诉讼事务一站式办理;进一步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非衔接,提供更多纠纷解决方式。

从立案、诉讼到解纷,人民法院努力打造了一条司法为民的全程服务链。

敞开大门 立案难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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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立案是公正司法的开始,有案不立、有诉不理,司法公正无从谈起。为了从制度上彻底解决立案难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先后出台了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决定自5月1日起实行立案登记制,要求各级法院敞开大门,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诉权保障全面落实。对依法应该受理,如涉及到物业纠纷、村民自治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拆迁纠纷、信息公开纠纷等案件,在实施立案登记制前一般不进入审判程序的,各级法院做到一律予以登记立案。

立案工作更加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对接受诉状、当场立案、告知补正、诉讼费收取等提出明确要求,各地法院规范诉讼指引,细化登记立案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轻轻松松完成登记立案程序。

诉讼服务同步跟进。各地法院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如上海在律师服务平台上开通网上立案,福建泉州推行异地立案等,通过形式多样的诉讼服务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姜启波表示,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人民法院兑现了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已经得到了根本解决。

建立平台 群众享有一站式司法服务

“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去年以来,各地法院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将除庭审外的诉讼服务事项整合前移至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当事人在诉讼服务中心就可办理申请立案、递交材料、申诉信访、判后答疑等事项。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称赞这一做法实现了诉讼服务“从后台到前台、从分散到集中、从多点到一点”的优化,不仅服务了群众,也方便了法官。

同时,各级法院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延伸服务触角,形成包括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客户端、12368热线在内的立体式服务网络,许多法院还建立了电子法院、网上法庭等智能服务平台,让当事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一些法院运用网络和移动应用技术,将实体诉讼服务向移动终端拓展,促进诉讼服务转型升级,为当事人提供智能服务,并开展视频接访、视频庭审、视频调解等,实现了“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司法文书电子送达系统,破解送达难问题。吉林法院开通了“微导诉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关注法院官方微信,快速了解诉讼指南、起诉须知、法律援助等诉讼信息。

有些法院在诉讼服务过程中引入自助服务,通过当事人自主完成相关诉讼事项,提高诉讼事务办理质效,缓解法院“事多人少”压力。北京法院开通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自助语音服务,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进展。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

4 级人民法院设立了自助立案服务区,当事人可以按照提示独立完成立案工作。

形成合力 打造多元解纷机制“升级版”

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实施,大量纠纷涌入法院,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迫在眉睫。

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面对案件数量激增的现实,人民法院整合法院内外的解纷力量,优化法院内外的资源配置,在全社会树立“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努力打造多元解纷机制的“升级版”,一年间实现了六个转变:将诉调对接平台从单一平面的衔接功能向多元立体的服务功能转变,将诉调对接机制从单向输出向双向互动转变,将诉调衔接对象从重点突破向全面启动转变,将诉调对接操作规范从零散差异向系统整合转变,将解决纠纷人才的培养从经验型向职业型转变,将法院内部调解机制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

四川省眉山市创造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眉山经验”,党政主导各方推进,眉山市委在组织、力量、制度、经费保障方面,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形成市、县、乡、村、组五级一万多个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网络覆盖全市各个角落。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构建了“走出去、请进来、搭平台”多元解纷机制。“走出去”,与街道社区、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单位组织沟通合作;“请进来”,在立案大厅推出人民调解工作室、心理驿站、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地、法官解难窗口等十项便民服务措施;“搭平台”,与行政机关、人民团体、行业组织、专业调解组织、公益组织等几十家单位合作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电子平台,探索建立互联网纠纷非诉解决机制尤其是电子督促程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将湖湘文化与现代司法理念有机结合,探索了“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微争议事实法官折中平衡机制”等机制„„

一项项具有特色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已在全国各地落地生根。正如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黄超所说,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为群众提供了很好的导诉工作,提高了效率,使法院在群众中的口碑树立起来。

让群众享受更多的司改红利 ——人民法院2015工作亮点综述之三

2016-01-20 07:49: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郭士辉

“登山不以艰险而止,则必臻乎峻岭矣。”2015年,是全面依法治国开局年,也是全面深化

5 改革关键年。一年以来,党中央审时度势,为司法体制改革导航定向,密集出台多项重大改革举措,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贯彻实施,使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司法体制改革呈现出蹄疾步稳、上下联动、次第开花的态势。

从北国到南疆,从都市到村庄,司法体制改革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蓬勃展开、深入推进,改革共识不断凝聚,改革成效正在显现。

见证改革力度:

三个月诞生巡回法庭

2015年1月28日上午,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院,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的诞生地,共和国司法史上也多了一个崭新的名字。

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部署到挂牌运行,第一巡回法庭的筹建只用了3个月,向世人展示出改革的“深圳速度”,也展示出最高人民法院实现公正司法的决心和力度。

两天后,3000公里外的沈阳,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也正式挂牌。

一年以来,有着“改革排头兵”称号的巡回法庭,司法改革、案件办理、矛盾化解、行政管理等各方面工作有序开展,开局良好。

据介绍,巡回法庭从成立之初就按照中央精神和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全面推行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实行法官员额制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机制,法官责任感增强,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赢得了各界赞誉。

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等前来参访后,对内地司法改革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对内地法官在庭审中表现出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表示由衷钦佩。

除了巡回法庭,一些中、基层法院以及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法院、跨行政区划法院等,都探索建立了现代化法院管理模式和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组建审判团队或者随机组成合议庭办理案件,建立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大幅减少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机制,逐步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一幅波澜壮阔的改革画卷,正在神州大地上渐进式铺开。

着力改革深度:

勇于动自己的“奶酪”

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各种矛盾、难题不断涌现。直面问题、勇于克难,是法院人的不二选择。

2015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改革重要

6 讲话的党组会上强调,对涉及法院自身利益调整的,要敢于打破各种利益藩篱,勇于向自身开刀,动自己的“奶酪”,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

“能者上、庸者下。” 因触动利益格局,39%员额制是绕不开的第一关口,关系到这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成败。

7月18日,经过严格的评审表决,首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市之一的海南省对外公布,1116名法官人选首批进入员额。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司法改革又迈出坚实一步。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原副主任黄勇,是1116名入额法官中的一员。重新走上审判岗位后,黄勇感受到了司法责任制的新变化,可以“我的案件我做主”,也要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改革有阵痛,也并非一蹴而就,但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带来的好处却是有目共睹的:法官们将更加注重案件质量,这意味着以后的瑕疵案会大大减少。

一面是法官数量减少近三分之一,一面是不断攀升的案件数量,如何应对?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给出了答案:将“审”和“判”之外的庞杂事务,从法官肩上卸下来,交由辅助人员承担。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释放出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的改革“红利”。上海全市法院审结案件同比上升11.3%,审限内结案率为99.13%。青海试点法院结案率同比上升80%。

目前,加上北京、河北等14个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全面铺开。

拓宽改革广度:

陪审员增至法官员额数四倍

在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的时代,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渠道,扩大司法民主,可谓正逢其时。

2015年5月,根据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全国10个省(区、市)的50个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

10月27日,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传来消息: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261名通过“海选”方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任命。晋江市民营企业家代表洪义锋从全市55万多名28至65周岁的常住居民中被随机选中。他表示,对于今后的“陪审之旅”,自己将尽心尽力,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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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月8日,全国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已陆续完成,试点法院新增选人民陪审员7800余人,人民陪审员总数已增至法官员额数的4倍左右,广泛性、代表性进一步增强。许多地方积极改进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普遍采取随机抽选方式,探索由3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大合议庭模式。

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情况。周强强调,要进一步健全随机抽选机制,扩大选任范围,严格落实随机抽选方式,严格落实每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上限,防止人民陪审员“驻庭陪审”“编外法官”等现象。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表示,只要坚定信心,下定推进司法改革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决心,我们就一定能够克服种种困难,达到改革预期的目标。

传承“燃灯”精神 夯实队伍根基 ——人民法院2015工作亮点综述之四

2016-01-21 07:42: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乔文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提出政法机关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随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这已成为了全国法院系统队伍建设的根本遵循和前行目标。

学习“燃灯”精神,打造“三化”队伍

“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法官先进事迹的重要批示。

一年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把学习邹碧华精神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集中宣传、巡回报告、研讨会、主题征文、主题演讲„„广大法院干警在邹碧华精神的鼓舞下砥砺奋进。

邹碧华勇于担当的敬业精神、处理案件精湛高超的审判技能、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审判管理的创新举措,对于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打造起到了推进作用。各级法院通过学习邹碧华精神,进一步提高了法院队伍建设水平,强化了法院公正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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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8日,全国法院第六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2015-2019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各级法院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干部培训工作。

上海海事法院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共同建立“一带一路”司法实践基地,共同致力于创新型、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培养,培养一批通晓国际法律规则、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法规、善于处理涉外事务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安徽省马鞍山中院出台《实施“青年法官成长工程”的意见》,以制度强化人才的发现、培养、锻炼和使用,多渠道提升青年法官能力素质,根据青年法官专长安排岗位,在办理重大案件、参加业务竞赛、参与专项活动中,给年轻法官交任务、压担子、给机会。

最高人民法院还通过派遣讲师团、举办少数民族法官培训班、免费提供培训课件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西藏及四川省藏区法院干警的培训力度。

关注基层一线,维护大局稳定

我国90%以上案件的审理执行任务在基层,基层的司法工作是给人民群众留下的“第一印象”,也反映着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审判队伍,让基层人民法庭发挥司法职能,带动区域法治走向良性循环,对于全面做好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不可或缺,也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北京市二中院民四庭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案件查清事实难、矛盾化解难、维护稳定难、案结事了难的特点,创设了“五下乡工作法”,对人数众多、诉讼困难、边远山区、示范作用强、矛盾尖锐等五类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坚持做到下乡审理,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和便捷为民。河北高院建设“一乡一庭”,一双筷子,吃住乡镇;一张桌子,就地办案。让两千多法庭扎根基层,十余万纠纷不出乡镇。在上海奉贤,“宅基法庭”“庭所联动”,让纠纷解决机制与法官下基层相结合,将法庭搬到村居委、乡间田头。

“帐篷法庭、车载法庭、马背法庭”是少数民族地区基层人民法庭的缩影,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两级法院“矛盾排查进乡村、立案服务进乡村、巡回审判进乡村、法制宣传进乡村、同心同向进寺庙”的人民法庭“五进”活动,将公平和正义送到高原的每一个角落。

在江苏淮安,为进城务工人员维权量身打造的“司法引航”工程,通过绿色通道、积极普法、司法救助等,用法律为进城务工人员撑起“保护伞”、做好“引航人”。

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创新诉前联调模式,相继在镇街设立驻村诉前联调工作站,把司法、行政及民间调解资源下沉至村,送法至户,更多地在纠纷之初、诉讼之前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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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是人民法庭的立庭之本。”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喻中表示,发展方式转变、功能区建设加快、利益关系重组、区域社会矛盾复杂等是基层的现实,也是整个中国的一个缩影,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意义重大。

改进司法作风,提升队伍形象

“要牢记庄严誓言,牢记肩负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努力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无愧于时代的共和国人民法官。”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年1月13日在新任法官宪法宣誓活动上的发言。

法官的职业尊荣感折射出来的是对法律的尊崇、对法治的依归、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要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就必须提升法官的尊荣感和归属感。

强化规则意识,则是改进纪律作风、提升法官整体形象的有效途径。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律作风专项教育、“六难三案”专项治理、“三严三实”专项学习等活动。

各级人民法院还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并结合地区实际,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诉讼服务。

山东各基层法院普遍建立了立案双轨制,当事人既可以选择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也可以在人民法庭立案。

福建泉州两级法院实行异地立案,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在12个中基层法院和42个人民法庭的任一诉讼服务窗口进行立案。

江苏南京中院的公众法律图书馆、上海二中院的自助超市、河南周口中院的残疾人无障碍爬楼机、成都武侯法院的盲文导诉等,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整体提升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形象。

责重山岳,能者方可当之。法院的队伍建设是向人民群众展示司法文明、彰显法治精神的窗口,更是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的可靠保障。

司法护佑碧水蓝天

人民法院2015工作亮点综述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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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建立专门化审判机构、颁布司法解释、发布典型案例、设立环境资源司法研究智库及召开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会议,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总结出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亮点。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讲话时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怎样让天蓝、地绿、水清,怎样保护好我们可爱的家园,人民法院正以专业化的审判队伍,从多方面着手,助力美丽中国的建设。

以审判专门化为总抓手

设立审判实践基地

截至2015年11月,全国共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巡回法庭共计456个。贵州、福建、海南、江苏、河北、山东、广西、江西、河南等9个省高级法院已经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福建、贵州、江苏、海南4省已建立三级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

此外,福建、贵州、河北、江苏、山东等地法院还选调刑事、民商事和行政审判业务骨干充实环境资源审判庭,为实行“二合一”或“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奠定基础。

201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福建古田召开了第一届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会议,对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最高法院决定

11 在福建龙岩中院、福建漳州中院等15家中级、基层人民法院设立首批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基地,探索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审判专门化。

起草制定相关司法解释

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

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施行,要求设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将民间力量有序纳入环境治理机制中。同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外,还在2014年7月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2015年6月发布《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关于审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被评为2015年度最高法院十大司法政策之首。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吕忠梅对此评价说,最高法院发布司法解释,采取独到的解释路径,解决环境司法专门化面临的最基本、最现实问题,使环境公益诉讼、环境侵权责任“落地”,让污染环境者受到法律惩罚、使环境污染受害人权益切实得到保护,有力地维护了生态环境秩序。

发布典型案例

提高破坏环境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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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曾在讲话时说,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

2015年12月18日下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新修改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的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依法维持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在该案中,谢知锦等四人被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令在五个月内恢复被破坏的林地功能,并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这是人民法院首次通过判决明确支持了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的赔偿请求,也进一步提高了破坏生态行为的违法成本。

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15年2月5日和12月29日发布了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环境资源十大侵权案例。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收入环境资源十大侵权案例。

吴青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尤为特别的是,专门邀请了10位环保法领域的专家对十大侵权案例进行点评,令她印象深刻。

成立司法研究中心

建立咨询专家智库

2015年5月19日,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聘任25位环境资源领域的优秀法官和知名学者担任研究员,同时建立环境资源审判

13 咨询专家库,聘任40位来自法学界、科学技术界的专家,构建智力储备平台,为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提供智力支持。

在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设立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并在15家中、基层法院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基地,在福建省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实务研究基地。

吴青认为,通过2015年的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设置方面完成了顶层设计及全国布局,在规范审判工作方面做出了指引,在外部支持方面搭建了框架,对进一步推动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做好了全国总动员。

“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掷地有声,也激励着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干警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王俏)

打造风清气正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2015工作亮点综述之六

2016-01-24 07:15: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 作者:记者 屠少萌

“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毁誉忠奸,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人命关天”,这是人们用来形容媒体良心重要性的一句话,要用在法官身上,丝毫也不为过。

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首先断案的法官必须公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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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2015年1月15日,新年伊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就在党组会议上强调四个从严,誓不让制度、纪律成为“稻草人”。

治党务必从严

猛药方能去疴

严明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治党务必从严。

2月12日上午,全国法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四个从严”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惩处司法腐败,继续加大对违纪违法干警的查处力度,为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随即,新的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在全国各地全面铺开。

2月,安徽高院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廉政建设出问题将终身追责。该办法规定,“实施责任追究不因相关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办法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需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3月,重庆高院编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手册》,用于全市三级法院317名领导干部记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并要求重庆高院机关和中、基层法院在各部门负责人中参照推行。

各地实招频出,扣紧法院工作各个环节,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了肩上、落到了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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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知廉明耻,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为了唤醒极少数麻木而不知耻者,中央政法委与最高人民法院在通报典型案例上下足了功夫。

中央政法委通报16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其中包括法院系统的3起。身边人倒下的案例给每一个法院人敲响了警钟。

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各地法院查处的6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并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以通报的案例为戒,继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12月,最高人民法院通报7起法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多名法院院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及纪检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情况受到通报,并受到相应的党内处分。这表明:全面从严治党不是喊口号,落实“两个责任”也不是走过场,不认真履行责任就要受到严肃追究。

严以修身律己用权

实在谋事创业做人

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在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

2015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对2015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出安排。

“三严三实”对于做好司法工作意义重大。从严修身律己,才能从源头上去

16 除滋生司法腐败的病根,法官才可能真正做到严以用权,做到清正廉明。而人民法官只有在做人与干事创业上实实在在,才能从根本上赢得群众的信任与认可。

4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门部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周强院长强调,要充分认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意义,从严从实组织实施,把作风建设良好态势保持和发展下去,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素质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

随即,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定,自4月底开始,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各地高院纷纷响应。陕西、河北、内蒙古、广西、宁夏等地高院纷纷以高院院长上党课的形式开启了当地法院“三严三实”教育的序幕。院长们深入剖析了法院干部队伍中“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要求各级法院深入对照查摆,着力解决问题,不断转作风树形象,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赢得人民满意。

上海高院重点围绕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等“四个关键动作”展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努力使“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青海高院邀请了黑龙江大学教授杨震为全省法院作了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为主题的讲座,从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及展望、中国腐败成因和反腐败斗争的必要性、中国反腐败问题治理对策等三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阐述。

各地形式丰富的专题教育活动,在广大法院领导干部心中夯实了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

打造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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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干预司法

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一直是影响司法公正的顽疾。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是司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2015年3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要求对任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都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中央政法委同时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形明确责任追究,确保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

两项规定相互衔接配套,共同构筑起抵御干扰公正司法的铜墙铁壁。

如何让规定真正产生震慑力?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庭长朱正栩认为:“只有让踏红线者人人尝到触碰高压线的惩戒滋味,才可能使权力在新规面前真正做到望而生畏,戛然止步。”

11月6日,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5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例——因过问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原庭长陈海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审判岗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原书记员刘一定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书记员职务;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法警队法警李朝阳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限期调离。因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云南省昭通市维稳办副主任彭泽高将被依纪依法追责;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已由纪检部门立案查处。

制度的铜墙铁壁已然开始显示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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