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围鱼塘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经甲方集体研究决定,现将坐落于三围内225亩鱼池的养殖权发包给乙方承包养殖,就有关承包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三围鱼塘面积225亩的养殖权发包给乙方承包养殖,四址:东靠二围老埂,南靠原坊前村鱼池,西靠省滆湖鱼种场,北靠油车埂。
二、承包期限:乙方承包鱼池的时间为拾年,自公历2011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止。
三、承包价格及缴款方式:乙方承包鱼池总面积为225亩,其中155亩价格为每年每亩人民币1100元,交款方式为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交一年承包款元,押金100000元,押金不计利息,期满退还。承包款在每年的12月30日前交清。另70亩价格为每年每亩人民币1000元,交款方式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承包期内前5年的总承包款为350000元(1000元/亩*70亩*5年),后5年的承包款350000元于2016年12月30日一次性交清,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一切生产费用,及政策性规费均由乙方承担,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甲方无涉。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如因养殖所需改造鱼池现状及在承包地上添
置固定地上附着物,乙方必须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承包期届满,在承包面积范围内属于乙方的财产,甲方协助乙方处理。
七、在承包期内,如遇上级政府及国家建设需用该甲乙双方合同内的土地,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本合同终止土地的收益权归甲方所有,属乙方财产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到后期,乙方按时将承包的所有鱼池交付甲方,不留屯鱼池。
九、违约责任:以上合同各条款均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如违约,由违约方给付违约金壹拾万元给未违约方。
十、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单位一份,合同经甲方代表和乙方当事人签字即生效。
附:1.龙塘片7个村民小组长会议记录
2.三围面积图
甲方代表: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