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药局管理若干措施
一、处方划价务必准确,要求误差率一百元之内在±2%;二百元至
三百元误差在±1%;三百元以上误差率在±0.5%.
二、核查人员发现处方划价失于准确,药价过高或过低,做以记录,
责任人签字,处方复印以证明。处方中差错金额在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回。
三、不定期抽查中药饮片剂量、投放准确与否,每副中药饮片误差率不可超过±3%,每误差一副中药罚款十元,在当月科室人员工资中扣回。
四、中西药局应及时通报近期药品,应经常核查药品失效期限,在药品失效3个月前,填写近期药品告知单,送达药剂科负责人,药剂科签字,以证明责任。药局做以记录。一式两份。如药局人员粗心大意,疏于管理,没有在药品失效期3个月前告之药剂科负责人,导致药品失效,造成医院经济损失,按失效药品金额的50%扣除科室奖金。
五、希望药局工作人员认真遵守执行。
青冈县中医院
药剂科
2011年10月20日
《中医院药局管理若干措施.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