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转出方:姓名住址:建湖县宝塔镇前庄组(以下简称甲方) 转入方:建湖县宝塔镇前庄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集镇绿化,改善人居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共识,签订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座落面积
1、座落:,承包地名称:,数量:亩; 计亩。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流转费用
流转期间,承包金为每年每亩为元,从签订本合同之日付清第一年承包金,并在每年的月日前一次性结清当年承包金。
四、权利义务
1、流转期间,国家以田亩为依据的政策性补助和政策性收费均由甲方享有、承担,因自然灾害造成乙方田间作物损失的政策性灾补归乙方所有;
2、乙方必须按绿化用地的有关要求,管好用好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改变土地绿化用地性质,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3、乙方在获得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置权;
4、流转期间,如果土地被上级部门征用,土地征用补偿归甲方所有,农作物损失补偿归乙方所有;
5、流转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在相同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违约责任
因违约需报请有权部门调解、仲裁直至上诉人民法院,由此发生的费用,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由违约者承担。
六、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乙方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公章):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前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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