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经营权转让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江西省大余县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江西省大余县
甲方从取得山林一块(自留山),现甲方同意将该山场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转让山场位置及四至界址
转让山场位置:东以:;南以:;西以:;北以:。
二、甲方应及时将林权证将会给乙方保管。
三、承包时间:经营权合作时间为拾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转让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元整(¥元)。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五、乙方经营期间,享有自主经营权、再行转让权,甲方不能干涉。
六、转让期满,乙方应将山场经营权及山林执照“山林转让协议书”交回甲方,交回时,当年生竹子不能砍伐,头径6公分以下下杂树不能砍伐。如乙方需造林,则应保证人工生长期不少于15年。
七、本协议签字后,甲方应保证转让山林权属无争议,保证道路畅通无争议,如出现山林权归属争议,甲方应负责处理。如因此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甲方应退还转让价款元整,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证明人:
年月日
《山林经营权转让协议样式.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