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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局安全科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11:33:40 来源:岗位职责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安全科岗位职责

安全科岗位职责

一、负责内、外港码头和搅拌站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对安全生产和安全制度进行落实,深入一线对安全进行检查和督促。

三、经常进行现场检查,遇有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提出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做好月、季、年度安全总结,不断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五、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机械设备的年检工作。

六、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七、督促各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员工的劳动力保护工作,防止职业病。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推荐第2篇:安全科岗位职责

安全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计划安排、督促本公司建筑安全大检查及评比工作。

2、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负责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

4、加强经常性安全检查、对查出或各项目部、班组提出的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

5、认真开展“三查”、“三无”、“三不伤害”、“三个标准”及全国“六月安全月”、“百日安全生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

6、对发生的事故及时组织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参与抢救和分析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 查 材 料

宣威市来宾建筑建材公司 二оо七年八月二十日 目 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规章制度

3、保证安全投入的管理规章制度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5、各类执证人员名单

6、特种作业人员名单

7、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8、从业人员保险证明

9、施工机械检测证明

10、危害防治措施

11、危险性较大的预防和监测措施

12、应急救援预案篇2:安全科职责及岗位职责

一、安全科科室职责:

1.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 2.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hse体系建设;

4.负责安全事故分析、调查处理和安全隐患评估与整改; 5.负责消防、交通安全管理; 6.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8.负责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有毒有害岗位保健、防暑降温费、安全措施费、安全科技等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公司hse委员会、防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负责hse监督站工作。

二、岗位职责

(一)科长

1.协助公司安全总监开展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工作。 2.依法对基层单位执行有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解决公司安全监督站在现场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 4.参加公司重大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整改。

5.协调解决公司安全监察过程中存在的各项困难,保证公司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6.安排对各关键部位或需要监督部位的总体监督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 7.组织公司安全监督站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8.定期向安全总监汇报安全监督工作。 (转载于:安全科岗位职责) 9.定期向安全总监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 10.完成安全总监交办的其它安全监督工作。

(二)副科长

1.协助安全副总监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hse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并组织落实; 3.负责公司hse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推行工作; 4.负责公司hse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负责组织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并定期评审和实施有效监控; 6.负责公司hse委员会文件及hse管理体系记录管理工作; 7.负责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8.负责公司水源站等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年审工作; 9.负责公司hse信息系统信息总体管理工作; 10.负责公司hse监督站日常管理工作; 11.完成安全副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 2.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级安全培训和取证工作。

4、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消防管理工作。 6.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器材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各种安全活动的组织、开展和检查评比工作。 8.参加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现场监督工作。 9.负责公司及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和办理工作。 10.负责公司防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负责公司安全宣传工作。 12.负责安全合同文本的起草并组织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3.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办理及安全评价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监督、交通管理 1.负责组织hse日常监督检查及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2.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审查生产现场制定的安全措施,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并监督实施。 4.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执行hse检查表,发现隐患问题下达隐患整

改通知单,并监督整改。对发现的“三违”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发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和生产运行状态,责令停工整改。 5.参与事故调查,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监督落实。 6.负责安全监督管理资料报表总结工作。 7.负责派驻现场安全监督员工作。 8.负责公司车辆、驾驶人员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综合管理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2.负责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及兑现的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费用横向指标控制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劳动保护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工伤管理及建档工作。 6.负责科室有关合同的签订工作。 7.负责科室经费管理工作。 8.负责安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篇3:安全科的工作职责

安全科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南通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对下属项目部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指导、督促、检查下属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目标管理的落实进行考核,搞好年终总结评比,兑现奖惩。

4、组织下属项目部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组织单位员工(包括劳务队伍)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6、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协助安全第一责任人及主管领导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制订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

7、参加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参加重点施工项目、特殊复杂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审定和交底;参加各种经营承包合同、项目管理合同中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办法的制定,组织对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考核。

8、督促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9、实施领导交办的其它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篇4:安全设备科工作职责

安全设备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协助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等工作。 2.具体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及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依据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完成全年控制目标。 3.抓好意外伤害保险办理等工作,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台账,逐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复审等工作,杜绝无证上岗作业现象。 5.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做好各季度性及节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检查。 6.深入施工现场,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调查研究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向分管负责人汇报。 7.组织召开企业的各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当前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指导性意见。

8.加大企业创建文明工地、样板工地的力度,指导、帮助创建工作。 9.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防护技能。 10.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人员安全管理素质。 11.及时总结、推广、表彰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个人。 12.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统计、教育及上报等工作。篇5:安全科科长岗位职责

安全科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积极落实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四、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五、制止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对违反安全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劝阻,制止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七、对出现的事故,组织调查,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不断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专职安全员安全工作职责 1.在安全科科长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2.协助安全科科长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编制并完善各项安全制度。 3.负责编制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检查分公司对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现场消防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禁止指令、标志等。 5.负责公司定期安全检查,按规定填写记录。 6.负责各项安全报表的填报工作。 7.发生事故,执行相应的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立即组织抢救和执行上报制度,并保护好现场,按规定参加事故调查。 8.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质检生产部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

1、总负责生产技术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调配。

2、组织实施生产设备各项管理和事故分析处理。

3、抓好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4、抓好电调度,实施节能降耗。

5、抓好cad工作的管理。

6、组织实施iso9000质量体系的有关管理和质量监督

7、安排周期检定、修理各类计量器具。

8、安排各种量具的规划和正常使用管理工作。

9、组织安排实施外购物资的进厂检验。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

1、严格按规定编制定员。配备公司安全专职人员,保证人员素质。

2、负责组织并协安全科对新进入公司人员进行安全、防火及职业卫生的教育,负责组织对新进入的公司人员作业前的体检工作。

3、负责为公司员工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4、及时传达印发安全生产文件、资料、会议纪要等。

5、负责劳动组织和劳纪律的管理,对因劳动组织不合理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6、组织员工进行文件、技术学习及培训时,同时安排有关的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教育内容。

7、参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关工作。

8、参与事故调查,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手续,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工作。

9、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全责。

财务部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政策和财经纪律,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面管理,切实掌握经费开支的范围与标准,贯彻“双增双节”方针,严格控制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2、认真执行会计制度,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如实地、全面地反映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按期结报,并及时向领导汇报经费动态。

3、遵照会计法规定,加强财务监督,对违反财务纪律的收支和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的凭证,有权拒办。

4、按照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资金效果,总结经验,揭露存在问题,向领导汇报,提出建议。

5、负责财会的领导工作,组织全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辅导,开展业务交流,提高业务水平。

6、按照会计法规定,妥善保管好凭证、帐册、报表等资料,按照建档规定,及时做好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推荐第3篇:安全科岗位职责

安全科岗位职责

一、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 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坚持 劳动保护法律、法规。 以“零事故”为目标,坚决杜绝死亡事故,避免重伤事故,减 少一般事故。

三、

四、督促、检查、协助各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机构, 坚持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安技干部交流工作情况, 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千方百计提高安技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文件, 推广安全生产和先进工作经验, 通报 表扬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

六、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安技干部进行培训,确保持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协助项目部 证率达 100%。 解决安全和生产上的存在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做到查隐患一丝 不苟、罚违章不留情面。

七、负责事故统计上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 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

推荐第4篇:安全环保科岗位职责

安全环保科岗位职责

一、安全环保科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制定、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月”、“环境保护宣传周”教育、培训活动。

4、配合上级安全、环保等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环保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做好内部日常性的安全、环保工作监督检查,纠正违章。遇有危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大修、技改项目的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协助有关单位按时做好特种设备的检测和办证工作。

7、监督检查有关单位特种设备、各类安全附件和安全技术装备以及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8、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票证管理。

9、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

10、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做好各种月度、季度报表的统计上报,完成上级部门和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环保科科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服从董事长、总经理和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在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有领导和监察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伤亡事 - 1 -

故负责。

2、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劳动用品保护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环保审批手续等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网络体系,合理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层层分解落实。

3、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员工安全教育档案。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环保计划及编制长期安全环保规划。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现场调查,查明原因、分析责任、处理意见及拟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5、监督检查公司所属部门各专业管理安全环保工作及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并指导完成各项计划。

6、组织公司环境因素调查与评价、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并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环境保障和治理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不安全因素、设施和影响安全、环境因素有权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期限,对不整改的单位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7、组织企业生产部门重大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和改进措施。

8、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票证管理。

9、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

10、参加各种生产会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各类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管理,提出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方面的建议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到“三同时”。

11、积极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与协调工作。

12、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予的其它任务。

三、安全环保科副科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对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当好处长的参谋和助手。

3、参与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生产计划的会审。

5、具体安排组织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形式、检查重点、负责人,并协助处长督促隐患的整改工作。

6、监督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涉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先令停止作业,限期整改,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7、组织推广安全、环保新技术、新经验。

8、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工伤鉴定工作。

9、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10、组织实施日常、综合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情况,要求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11、配合地方安全、环保部门,做好安全检查、环保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环保科技术员职责

1、认真学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业务知识,努力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公司领导和科长的领导下,从事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环保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环保监督部门的指导,对操作员工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公司安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公司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环保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5、参与权限范围内新、扩、改建项目安全评估文件、安全竣工验收文件、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及环保竣工验收文件。

6、负责公司污染源的调查、建档工作,清水口的COD检查。

7、负责对新进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员工安全培训率达到100%;培训合格率100%。负责组织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

8、协助科长做好员工的安全环保思想、安全环保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公司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环保教育。

9、保存安全环保方面的文件及档案。

10、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五、安全环保科科员职责

1、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

2、经常深入车间、现场等各类场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违章作业者有权制止或停止其作业,遇有紧急的不安全状况,有权指挥停止作业,并协助处理。对作业场所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督促责任单位按期整改。

3、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对违反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4、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并积极参加组织抢救,参加本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整改,对本公司发生的人身事故及时填表上报。

5、动火现场分析及监督、监护。

推荐第5篇:安全环保科岗位职责

安全环保科岗位职责

一、安全环保科部门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制定、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4、配合上级安全、环保等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环保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做好内部日常性的安全、环保工作监督检查,纠正违章。遇有危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大修、技改项目的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协助有关单位按时做好特种设备的检测和办证工作。

7、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车间特种设备、各类安全附件和安全技术装备以及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8、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票证管理。

9、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

10、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做好各种月度、季度报表的统计上报。

11、负责污水处理工段的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环保科科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服从主管副总的领导,在主管副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有领导和监察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伤亡事故负责。

2、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劳动用品保护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环保审批手续等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网络体系,合理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层层分解落实。

3、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员工安全教育档案。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环保计划及编制长期安全环保规划。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现场调查,查明原因、分析责任、处理意见及拟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5、监督检查公司所属部门各专业管理安全环保工作及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并指导完成各项计划。

6、组织公司环境因素调查与评价、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并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环境保障和治理工作。对各部门、各车间不安全因素、设施和影响安全、环境因素有权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期限,对不整改的单位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7、组织企业生产部门重大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和改进措施。

8、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票证管理。

9、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

10、参加各种生产会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大、中、小各类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管理,提出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方面的建议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到“三同时”。

11、积极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与协调工作。

12、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予的其它任务。

三、安全环保科副科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对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当好科长的参谋和助手。

3、参与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生产计划的会审。

5、具体安排组织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形式、检查重点、负责人,并协助科长督促隐患的整改工作。

6、监督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涉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先令停止作业,限期整改,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7、组织推广安全、环保新技术、新经验。

8、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参与工伤鉴定工作。

9、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10、组织实施日常、综合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情况,要求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11、配合地方安全、环保部门,做好安全检查、环保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污水处理操作工岗位职责

1、负责污水处理所有设备运转、停机的操作。

2、负责在线监测系统的查看。

五、污水处理机修工岗位职责

负责污水工段所有设备的维护、维修和保养。

推荐第6篇:稽查科安全岗位职责

稽查科安全岗位职责

根据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相关要求,为加强我站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能够使线路小车正常经营,充分发挥小车的运输力,合理调配岗位,现将稽查科人员调整如下:

一、由马瑞民负责小车长线发班工作,在工作期间要按顺序,公平公正的发好每一班,杜绝无证车辆(黑车)经营。如有串线车辆,必须经过同意后,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费用,方可发班。一定要做好营运车辆的稽查工作,保持好站内的秩序及卫生。如未经允许私自承诺无证车辆装班,一次处罚100元。

二、由王建民负责乡村线路校车的发班工作,在上岗期间必须摆放好停车牌,认真检查各线车辆的到位及安检情况。需及时收取发班费,对未交或欠交的车辆要及时追缴。搞好停车场的秩序、卫生以及站内的安保工作,对站内停放的私家车进行收费工作和打黑工作。及时掌握车辆的动态,如在当班人员检查时,发现未按要求做好工作一次处罚100元。

三、由郭建、张玉泉负责对进站旅客的“三品”检查工作,主要针对打火机、管制刀具以及携带的危险品“三不进站”。在工作中按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如有因工作失误造成的后果,“谁在岗、谁负责”,提高服务质量,如在当班检查中发现不负责任,有脱岗、串岗、不按时上岗的情况一次处罚100元。

根据各岗位的职责要求,以上岗位人员必须在上岗期间,按企业的要求做好本岗工作,并肩负客运站的保卫工作。如有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听到命令后必须及时到位。在上岗期间必须着安保装备,所有装备“谁领取,谁负责”,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乌苏市客运站 2013年9月24日

推荐第7篇:安全科技术员岗位职责

安监科技术员岗位职责

第1条、积极配合矿、科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

第2条、参与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3条、组织、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活动等,切实提高煤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第4条、按时参加煤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了解安全情况,做好安全例会的会议记录、存档管理,按时写好年、季、月的安全工作总结、各种报告、简报。

第5条、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档案、隐患统计台账。

第6条 加强事故管理,做好事故资料记录和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

第7条 严格“三违”罚款的录入,并根据罚款内容,定期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具体建议。

第8条 负责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各种文件的印制、下发及回收、管理、存档工作。

第9条 负责各级和矿自检的隐患录入和复查验收。 第10条 负责安全科各种资料的报送和各种系统的录入。 第12条 收集整理各种文字资料。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经常深入现场,不断提高个人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13条 参与“三违”及事故分析,收集、整理、汇总各种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14条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第15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行为,随时完成各级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安全科 2018.1.1

推荐第8篇:基层单位安全科岗位职责

基层单位安全科岗位职责

1在安全处及所在公司的领导下工作,对本公司行车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总公司年度下达行车安全四项频率和安全管理日程严格管理,落实到位。 3坚持以安全生产促经营发展,做到管理服务相结合,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积极发动全体司承人员参加总公司的行车安全竞赛活动,把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变成每个驾驶员的自觉行动。

4做好事故预防工作,针对驾驶人员不同情况,实行A、B、C分类管理。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好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做到重大以上事故跟踪报告,建立健全各类事故台帐、报表、档案。

6负责整理和填写交通事故材料上报总公司安全处索赔事宜。 7坚持原则,对违章、违纪、事故隐患不姑息迁就,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配合机务部门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车辆及驾驶员的转入转出,新车入户的具体手续办理和各项年审工作的具体操作。 9完成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推荐第9篇:安全科职责及岗位职责

一、安全科科室职责:

1.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

2.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3.负责HSE体系建设;

4.负责安全事故分析、调查处理和安全隐患评估与整改;5.负责消防、交通安全管理; 6.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8.负责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有毒有害岗位保健、防暑降温费、安全措施费、安全科技等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10.负责公司HSE委员会、防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负责HSE监督站工作。

二、岗位职责

(一)科长

1.协助公司安全总监开展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工作。2.依法对基层单位执行有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解决公司安全监督站在现场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4.参加公司重大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整改。

5.协调解决公司安全监察过程中存在的各项困难,保证公司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6.安排对各关键部位或需要监督部位的总体监督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

7.组织公司安全监督站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8.定期向安全总监汇报安全监督工作。

9.定期向安全总监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10.完成安全总监交办的其它安全监督工作。

(二)副科长

1.协助安全副总监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建立HSE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并组织落实;

3.负责公司HSE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推行工作;4.负责公司HSE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负责组织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并定期评审和实施有效监控;

6.负责公司HSE委员会文件及HSE管理体系记录管理工作;7.负责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8.负责公司水源站等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年审工作; 9.负责公司HSE信息系统信息总体管理工作; 10.负责公司HSE监督站日常管理工作; 11.完成安全副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

2.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级安全培训和取证工作。

4、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5.负责公司消防管理工作。

6.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器材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各种安全活动的组织、开展和检查评比工作。 8.参加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现场监督工作。

9.负责公司及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和办理工作。10.负责公司防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负责公司安全宣传工作。

12.负责安全合同文本的起草并组织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3.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办理及安全评价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监督、交通管理

1.负责组织HSE日常监督检查及各项专项检查工作。2.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审查生产现场制定的安全措施,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并监督实施。

4.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执行HSE检查表,发现隐患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整改。对发现的“三违”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发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和生产运行状态,责令停工整改。

5.参与事故调查,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监督落实。6.负责安全监督管理资料报表总结工作。 7.负责派驻现场安全监督员工作。 8.负责公司车辆、驾驶人员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综合管理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2.负责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及兑现的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费用横向指标控制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劳动保护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工伤管理及建档工作。 6.负责科室有关合同的签订工作。 7.负责科室经费管理工作。

8.负责安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工作。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10篇:安环科安全岗位职责

安全环保部职责

1.贯彻执行业主、公司等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

2.负责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环保工作规划、管理目标;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安全、环保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监督检查本部各施工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环保教育培训、交底;监督安全环保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负责组织本部体系运行工作。

4.定期组织安全环保大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配合监理、业主单位的日常检查,并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5.负责项目部及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杜绝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6.积极主动深入施工生产第一线,为施工现场提供有效的服务和指导。

7.按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环保污染事故,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上报事故调查报告。

8.建立安全、环保台帐,作好各项记录和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告及总结。

9.组织开展对本部各施工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的考核、评比,奖惩兑现。

安全环保部部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质量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不部年度、月度安全环保工作计划,明确各岗位管理职责。

三、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开展项目部安全环保检查,发现安全环保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四、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改技术方案、操作规程、反事故措施,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对重大危险作业,亲临现场监督作业单位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五、协助领导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环保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环保活动。

六、组织开展安全环保责任制考核,提出奖惩建议。

七、督促各作业队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环保教育,经常对职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环保教育。组织特殊作业人员的参加培训取证及复审工作,并按规定建立档案。

八、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经授权,按项目部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九、审核部门各类报表,确保及时、准确、真实地反馈安全环保工作信息。

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劳务组织评价和合同评审。

安全员职责

一、在部门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按时报送各类安全资料。

三、协助部长编制安全工作计划和技术措施,对批准的计划项目、技术措施,督促相关人员按期落实。

四、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指导工人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五、负责组织项目员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参与安全交底工作。

六、参加各类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相关领导,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下发隐患通知单,并验证整改结果。

七、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做好各种安全生产记录。

八、贯彻执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

九、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提出处理意见。

十、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科研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组织并参加各类安全活动。

质检员职责

一、在部门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企业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二、严格执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认真学习和掌握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验评内容和要求,及时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等级进行检验评定。

三、参与制定创优工程和重点工程的质量检查计划,并认真执行。建立创优工程和重点工程检查台帐。

四、参与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对不合格的施工部位下发整改通知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质量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五、负责对作业队员工进行质量思想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对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指导各分部开展QC小组活动。

六、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验工作,发现有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指令执行不了的可向主管领导报告。

七、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八、参与审查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及工程竣工资料。

九、总结质量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经验教训,并参与经验交流。

环保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及所在地方政府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定本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总结,并督促检查其实施,经常向领导汇报环保工作情况。

二、监督检查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三、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不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而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作业队,有权会同有关部门作出批评或限制治理、局部停产整顿等决定。

四、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施工废水超标排放,防止水土流失,发挥治理效果。

五、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做好各类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工作。

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总结、评比工作,交流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

七、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和劳动部门作好环境监测工作,各类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检测工作,健全各类环境数据档案。

八、建立健全环保工作台帐,做好项目部环保工作统计报表。

九、协助做好防火检查工作以及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检测和分析。

资料员岗位职责

一、对文件、资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

二、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工作,做到登记清楚,手续齐全,传递准确,分发及时。

三、负责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做到回收及时,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四、文件、资料借(查)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写文件、资料借(查)阅登记表。

五、负责本部门相关公文的撰制、核稿、分发、签收、拟办、归档与处理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及纪要整理。

七、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严格审批手续,按份数打印(复印),不得多印和私自留存。

八、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类台帐。

九、工作调动时,必须事先办理移交手续。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1篇:洗矿厂安全科岗位职责

安全科岗位职责

一、自由组织开展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加强组织班前班后会的教育。

二、组织开展安全巡检工作,通报生产和建设中违规、违章情况,纠正和处罚违规、违章现象。

三、参与公司安全处的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全厂大检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协同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限期整改。

四、制定、修改本厂安全规则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执行,参与制定、修订事故的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演练和评估。

五、负责动火、动土、高空、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票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生产,立即报告生产部门处理。

六、负责各类事故的调查上报、分析建档等处理工作。

七、制定劳防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督促仓库按规定时间发放和合理使用,配合并参与公司安全处组织职工每年体检一次,做好职业病防护工作。

八、负责每日隐患排查并且要详细记录,要追踪到底,落实到位。

九、负责督促防火、防盗,发现后严肃处理。

十、负责督促检查各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整改措施的工作落实。

第12篇:铁路局上半年安全工作报告

同志们:

受路局、路局党委的委托,下面,就全局运输安全工作,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上半年全局安全工作的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全局干部职工在铁道部和山东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全路运输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快规范新体制下安全管理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不移位,突出客车安全不动摇,强化专业管理,完善检查监督,提

高站段能力,夯实安全基础,确保了全局运输安全持续稳定,杜绝了责任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和责任职工死亡事故。截至6月30日,全局实现行车安全2857天、劳动安全283天。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下大力气,继续规范新体制下的安全管理工作

针对铁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和生产力布局微调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局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努力实践,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明晰职责,理顺安全管理关系。进一步界定了路局和站段的安全管理职责,重新修订路局各业务部门及站段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二是适应变化,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路局直管站段新体制的变化情况,修订完善了安全逐级负责制、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设备质量管理、安全检查监督、职工教育培训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归口管理,逐步完善基本规章制度。制定《行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界定了行车规章管理权责和建、修、补、废程序,修订了《行车事故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基本规章制度。四是落实安全责任和考核机制。路局对运输站段、专业系统实行行车和职工劳动安全双百日安全考核;各业务部门对站段安全管理进行考核排序,各办事处对区域内运输单位开展安全评估。今年以来有6个单位被路局差点公示。五是强化安全检查监督。各专业部门认真落实检查标准和量化要求,加大对站段的安全检查力度;路局和办事处安监室按照“四统一”的要求,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强化现场作业控制,业务部门和安监系统共下发通知书902张,并及时督促整改;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添乘机车检查制度,路局机关和有关站段领导共添乘机车检查458人次、1137列,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281件。

2.主动加压,认真开展提速安全标准线建设

按照“设备优质、动态保持、管理到位、安全可控”的目标,我局迎难而上、自我加压,在管内京沪、陇海、京九和胶济线开展了提速安全标准线建设。各工务、电务、机务、车辆、运输等单位严格“十全”标准,克服重重困难,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按计划完成了铺设无缝线路、更换Ⅲ型轨枕、移设栅栏、绿化、胶济线四显示改造、电力远动系统、车辆“5T”系统等工程。经铁道部验收,我局京沪线、陇海线、京九线提速安全标准线建设已经达标,取得阶段性成果。

3.加强组织,做好电气化改造和施工安全工作

在建设、设计、施工和运营同步进行的情况下,路局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建设、施工单位认真落实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路局《实施细则》,坚持安全第一,加强施工组织,周密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等关键环节的控制,在管内电气化施工改造、胶济线提速试验以及各种维修施工任务异常繁重的情况下,团结协作,克服重重困难,完成了接触网、抬落道、三电迁改、胶济线CTC、GSM-R等工程,平稳、顺利地进行了路局调度所搬迁和部分调度台整合工作,确保了“7.1”京沪线电气化开通运营和胶济线列控试验的顺利进行。

4.汲取教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大反思活动

按照铁道部的部署,全局以“查领导、查管理、查设备、查职工作业”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大反思和回头看活动。各级领导眼睛向内带头自查,专业部门突出重点系统检查,基层站段查整结合认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机务、车辆、工务、电务等部门集中开展了设备故障大检查大整治,解决了一批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和问题;对机车乘务员、车站值班员等7个行车主要工种进行了集中培训考试,重新认定上岗资格。全局共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问题11046件,已整改10481件,正在整改的565件。

5.稳步推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今年铁道部和路局确定的专项整治重点及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本着“手续完备,程序规范”的原则,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立项、验收、销号和建档工作,采取刚性措施,狠抓立项问题的整改,解决了安全生产中的一些问题。机务部门更换机车监控装置新控制模式;车辆部门处理走行部较大故障234件;电务部门整治不良地线343处,更换不良防雷元件228个;工务部门检查整修道口67处、清理非法土道口16处,山东省境内99处铁路道口和24处国道、省道与铁路平交道口的警示标志已分别移交山东省公安和公路部门管理。

6.强化技能,进一步抓好职工业务培训

今年以来,全局组织机务、车辆、工务系统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电气化铁

第13篇:铁路局上半年安全工作报告

同志们:

受路局、路局党委的委托,下面,就全局运输安全工作,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上半年全局安全工作的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全局干部职工在铁道部和山东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全路运输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快规范新体制下安全管理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不移位,突出客车安全不动摇,强化专业管理,完善检查监督,提高站段能力,夯实安全基础,确保了全局运输安全持续稳定,杜绝了责任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和责任职工死亡事故。截至6月30日,全局实现行车安全2857天、劳动安全283天。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下大力气,继续规范新体制下的安全管理工作

针对铁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和生产力布局微调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局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努力实践,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明晰职责,理顺安全管理关系。进一步界定了路局和站段的安全管理职责,重新修订路局各业务部门及站段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二是适应变化,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路局直管站段新体制的变化情况,修订完善了安全逐级负责制、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设备质量管理、安全检查监督、职工教育培训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归口管理,逐步完善基本规章制度。制定《行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界定了行车规章管理权责和建、修、补、废程序,修订了《行车事故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基本规章制度。四是落实安全责任和考核机制。路局对运输站段、专业系统实行行车和职工劳动安全双百日安全考核;各业务部门对站段安全管理进行考核排序,各办事处对区域内运输单位开展安全评估。今年以来有6个单位被路局差点公示。五是强化安全检查监督。各专业部门认真落实检查标准和量化要求,加大对站段的安全检查力度;路局和办事处安监室按照“四统一”的要求,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强化现场作业控制,业务部门和安监系统共下发通知书902张,并及时督促整改;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添乘机车检查制度,路局机关和有关站段领导共添乘机车检查458人次、1137列,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281件。

2.主动加压,认真开展提速安全标准线建设

按照“设备优质、动态保持、管理到位、安全可控”的目标,我局迎难而上、自我加压,在管内京沪、陇海、京九和胶济线开展了提速安全标准线建设。各工务、电务、机务、车辆、运输等单位严格“十全”标准,克服重重困难,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按计划完成了铺设无缝线路、更换Ⅲ型轨枕、移设栅栏、绿化、胶济线四显示改造、电力远动系统、车辆“5T”系统等工程。经铁道部验收,我局京沪线、陇海线、京九线提速安全标准线建设已经达标,取得阶段性成果。

3.加强组织,做好电气化改造和施工安全工作

在建设、设计、施工和运营同步进行的情况下,路局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建设、施工单位认真落实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路局《实施细则》,坚持安全第一,加强施工组织,周密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等关键环节的控制,在管内电气化施工改造、胶济线提速试验以及各种维修施工任务异常繁重的情况下,团结协作,克服重重困难,完成了接触网、抬落道、三电迁改、胶济线CTC、GSM-R等工程,平稳、顺利地进行了路局调度所搬迁和部分调度台整合工作,确保了“7.1”京沪线电气化开通运营和胶济线列控试验的顺利进行。

4.汲取教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大反思活动

按照铁道部的部署,全局以“查领导、查管理、查设备、查职工作业”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大反思和回头看活动。各级领导眼睛向内带头自查,专业部门突出重点系统检查,基层站段查整结合认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机务、车辆、工务、电务等部门集中开展了设备故障大检查大整治,解决了一批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和问题;对机车乘务员、车站值班员等7个行车主要工种进行了集中培训考试,重新认定上岗资格。全局共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问题11046件,已整改10481件,正在整改的565件。

5.稳步推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今年铁道部和路局确定的专项整治重点及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本着“手续完备,程序规范”的原则,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立项、验收、销号和建档工作,采取刚性措施,狠抓立项问题的整改,解决了安全生产中的一些问题。机务部门更换机车监控装置新控制模式;车辆部门处理走行部较大故障234件;电务部门整治不良地线343处,更换不良防雷元件228个;工务部门检查整修道口67处、清理非法土道口16处,山东省境内99处铁路道口和24处国道、省道与铁路平交道口的警示标志已分别移交山东省公安和公路部门管理。

6.强化技能,进一步抓好职工业务培训

今年以来,全局组织机务、车辆、工务系统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电气化铁路委外培训497人,路局机关及附属单位干部专题集中培训2047人,参加铁道部动车组运用维修管理与技术、提速运输安全管理和行车安全保障技术等培训34期115人。全局共举办规范化培训班128期,培训1822人,其中“三新”人员培

训123期,培训1755人;举办适应性培训班1240期,培训91196人次,其中工班长培训20期,培训767人,劳动安全培训329期,培训35935人。

7.加强教育,切实抓好劳动安全管理工作

全局各单位以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三不伤害”技能为基础,以防止“六大伤害”和电气化铁路劳动安全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和形式多样的宣传警示教育,切实强化劳动纪律和现场作业控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劳动安全保护措施,不断提高职工执行安全作业标准的自觉性,促进了各个工种和岗位作业标准的落实。

8.集中力量,深入开展铁路运输治安环境治理

各级公安机关围绕铁路沿线和站车治安秩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三项重点,组织实施了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了危害铁路运输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突击整治了一批影响行车安全和滋扰站车、沿线秩序的治安问题,确保了辖区治安持续稳定。今年以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56名,查处各类治安案件5321起,抓获票贩子1644名,查获“三品”5529起,清理、查堵扒乘货车人员761人。

二、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上半年,我局管内共发生行车事故148件(均为一般事故),与去年同比增加95件,上升179.2%;其中,定我局责任一般事故31件,同比增加7件,上升29.1%。这些事故反映出安全基础仍然不牢,安全隐患和漏洞还大量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新体制下的安全管理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一是职责界定不清。路局、业务部门和站段的安全管理职责界定方面还存在不够清晰的问题,综合与业务部门、业务部门与站段以及各业务部门之间仍然存在一些管理空档。二是规章制度不尽完善。生产力布局微调后,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及时修订和完善,还存在一些过渡性、阶段性的管理制度和办法;部分规章不严密、不规范,部分安全措施和办法没有及时纳入规章制度。三是履行职责和执行规章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不适应新体制的要求,在履行职责上不尽心、不尽力,在执行规章、落实标准上不严格、不彻底。

2.施工安全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个别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不细,控制不力,问题不少,甚至造成事故。有的设备管理单位不按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而是以口头要求取而代之;施工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监控干部不按规定到场监控以及擅自施工、超范围施工、挖断电缆、防护不到位等问题时有发生。如:1月5日,电气化勘测设计院安装工程处济南项目部,在张夏站下行进站信号机处线下顶管施工时,顶弯正线钢轨约200毫米,幸被及时发现。问题虽然发生在施工单位,但根源在于设备管理单位和施工项目管理、监管单位没有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这个问题如得不到有效解决,在下半年大量繁重的施工任务面前,就有可能出大的问题。

3.行车惯性事故不断。今年以来,调车冲、脱、挤惯性事故接连发生。全局共发生调车冲、脱、挤事故9件,同比增加2件;其中定我局责任的6件,同比增加2件。比较典型的是:2月24日,兖州车务段滕州站调车作业时,在调车信号未开放的情况下,挤坏道岔后盲目后退,造成车辆脱轨;4月1日,日照站调车机在18股顶送车辆时,第

2、3位车辆脱轨;5月20日,兖州北站丁班溜放作业时,由于峰下制动员下鞋不当,致使第一辆罐车前台车脱轨。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原因:一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松懈;二是干部好人主义严重,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三是考核没有效果,发生问题重经济处罚,不认真分析,不制定整改措施,扣钱了事,教训得不到接受,以至于冲、脱、挤事故屡屡发生。

4.行车设备故障危及行车安全。今年以来,行车主要设备故障上升幅度较大。全局共发生各类故障88件,同比增加58件,上升193%。其中机车故障54件和信号故障32件,占了总数的97.7%。机车故障中,济南机务段发生29件,占53.7%;故障部位最多的是增压器故障,为20件,占37%。信号故障中,济南电务段发生14件,占43.7%;故障最多是道岔失表和信号机故障,分别发生9件,各占28%。设备故障带来大量非正常情况行车,不仅干扰了正常的运输秩序,而且有些故障直接导致行车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专业部门和设备管理单位在设备质量源头控制不力、日常养护维修标准不高、养护维修责任不落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5.部分职工三违问题屡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基本规章和作业标准,特别是行车主要工种人员群体性违章违纪问题大量存在。今年以来,全局发生的9件责任A类行车事故中,有8件是因职工违章作业造成的,占到A类行车事故总数的88.8%。比较典型的如:云台山站“3.2”调车脱轨事故,驼峰调车区长、驼峰调车长、驼峰作业员、调车长、连结员等联控脱节,违章蛮干,臆测行事;日照站“4.1”调车脱轨事故中,车站调车区长、调车长、连结员等不执行作业标准;兖州北站“5.20”调车脱轨事故以及“4.30” N484次潍坊站错办事故等,也都是作业人员群体违章、盲目作业、工种之间联防联控脱节而造成的。反映出部分单位职工作业标准化流于形式、现场控制薄弱等一系列的问题。同时,也充分表明部分单位领导干部“在位不作为”、“严不起来,落不下去”的问题依然严重。

6.劳动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今年以来,全局虽然没有发生责任职工死亡事故,但是,劳动安全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共发生责任职工重伤事故2件、重伤2人,责任轻伤事故3件、轻伤3人,与去

年同期相比重伤增加2件、2人,轻伤减少6件、6人。劳动安全问题多年来在我局未能彻底解决,说明我们在控制劳动安全方面仍然缺乏有效手段,或者说既有的手段、措施未得到真正落实;说明如何确保劳动安全仍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需要认真研究、思考、解决的主要课题。

以上问题的存在,暴露出我们在安全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漏洞和隐患,反映出干部作风不深入、现场监控不到位,职工作业标准不落实、业务素质不过硬以及行车设备质量不稳定等安全隐患。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此要保持清醒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全力以赴确保运输安全稳定。

三、下半年运输安全重点工作

下半年全局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呈现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一是生产力布局调整后运输安全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路局直管站段和站段规模的普遍扩大,对强化专业管理、管理重心下移提出了迫切要求;路局如何对站段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和控制,如何充分发挥办事处安全检查监督的职能,站段如何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等,都需要我们继续进行积极的探索;二是整合后的站段安全管理还没有完全理顺。站段和车间管理职能界定不尽完善,生产资源和劳动组织整合、基本规章制度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规范站段安全管理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三是管内电气化开通运营后安全生产面临新的考验。京沪线电气化已开通运营,胶济线和陇海线徐郑段将于8月底开通运营,我们无论在运输组织、设备管理、现场控制,还是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等方面,都将面临全新的考验。机车车辆乘务、检修,车站作业,工电维修,货物装载加固,以及内燃和电力机车混用等,给我们的运输调度、车站管理、机车整备、运用管理、事故抢险等带来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是我们从未遇到的,特别机车乘务员值乘、工务人员手持工具、信号工登高等上线作业情况下的人身安全控制更是难上加难。如何有效应对,确保安全万无一失是我们全局上下无法回避和必须面对的问题;四是第六次大提速各项准备工作任务艰巨。要在10月1日前高质量完成提速基础改造工程,搞好时速200公里动车组的安全运行试验,制定完善时速200公里条件下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办法等,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五是施工任务繁重,施工与安全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六是黄淮地区已进入主汛期,管内降雨较常年偏多,局部地区可能出现洪涝灾害。特别是在电化施工,新筑路基、新拨接、新开通的线路以及新设的接触网立柱、栅栏等设备在没有经过雨季考验的情况下,要保证行车安全,抗洪防汛工作的任务更重、压力更大。

面对严峻的形势,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扎扎实实地抓好运输安全工作。

下半年,全局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全路运输安全工作座谈会精神,建立运输安全管理新体系,提高站段安全管理能力,突出客车安全,强攻设备质量,提高职工素质,全力推进安全基础建设,落实安全重点工作,坚决实现全局安全生产奋斗目标。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步伐,规范新体制下的安全管理

下半年,全局要认真分析新体制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顺站段内部安全管理关系,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有效管理上下功夫。重点要做好3项工作:

1.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规章制度。路局有关部门和各站段要结合生产力布局调整后站段管理机构、生产资源、劳动组织的新变化,继续修订完善安全管理规章;进一步完善以逐级负责制为主线,以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委会工作细则、差点公示办法、安全成绩考核办法,以及备质量、人员培训、检查监督、责任追究、应急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在进一步完善站段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对专业处室、办事处的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把安全管理目标作为重要内容,明确专业处室的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对其工作情况定期检查,并组织站段对专业处室的工作定期进行评议分析,作出评价,实行奖优罚劣。

2.进一步强化站段安全管理。一要抓紧理顺管理关系。要进一步明确界定科室、车间的安全管理职能,细化岗位安全管理职责。要坚持站段、车间、班组三级管理模式,在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作业标准、收入分配、考核奖惩等方面要做好整合优化,规范统一工作。二要提升车间管理能力。要配齐配强车间管理力量,根据专业特点和作业需求,优化管理干部和技术干部结构,车间干部编制要向技术干部倾斜,增强车间专业管理能力。要针对车间规模扩大特别是异地车间大量存在的情况,按照责权对等的原则,把生产组织、人员调配、考核奖惩等方面的权限适度下放给车间,增强车间安全管理的能动性和积极性。要健全车间安全基础台账,建立安全问题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分析,强化快速解决问题的落实机制,不断夯实车间安全管理基础。要抓好自控型班组建设,选配好技术精、作风硬的班组长,健全职工自控和他控措施,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坚决杜绝违章违纪蛮干问题。对此项工作路局将制定加强运输站段车间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具体要求。三要加强现场作业控制。要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和干部现场检查监督制度,及时掌握和解决现场安全问题。

3.进一步加强安全检查监督。要进一步完善、运作安全检查监督体系,切实提高安全监督的整体效能。一要强化领导干部检查监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的原则,对所属部门和单位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要加强对主要行车设备质量和现场作业控制的检查,严格落实路局领导干部定期添乘机车检查制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性质严重的安全

问题要进行通报。

二要加强专业检查监督。路局专业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担负起代表路局对系统内分管站段实施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结合生产力布局调整后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本专业部门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标准、频次,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要有明确的规定。运输、客运、货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处要按要求将上述制度办法上报铁道部对口专业管理部门并报路局安委会备案。

三要充分发挥两级专职安监队伍的作用。路局安监室和办事处安监室在对站段的安全检查监督方面具有同样的职责,要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发挥作用。一方面,路局安监室要加强对办事处安监室的业务领导、日常管理和检查指导,针对生产力布局调整后一个站段跨多个办事处的新情况,修订办事处检查监督指导的标准和要求;要按照“四统一”的要求定期下达安全监察要点和检查计划,加强对办事处安监室检查质量的考核,确保检查监督指导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办事处安监室的作用,结合京沪、胶济电气化开通运营的实际,针对冲、脱、挤惯性事故和设备故障居高不下以及其它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发挥属地优势,深入调查分析,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做到抓小防大,超前防范。路局各业务部门要支持、帮助办事处安监室开展工作,凡涉及安全生产的制度办法、技术要求、工作标准、施工计划等,要及时下达给相关办事处;对办事处检查发现的问题,各业务部门和站段必须要与路局安监室检查发现的问题同样对待,同样重视。

(二)扎实推进,深化安全大检查大反思活动

全局前一阶段开展的安全大检查、大反思以及“回头看”活动虽然取得阶段成果,但是还存在不全、不深、不细、不实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刘志军部长“5.31”全路运输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安全大检查大反思活动,把检查发现的关键性、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做到立项整改、跟踪销号。一要认真梳理归类。各单位要把前期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回头看”查出来的问题,特别对干部作风、设备整治和职工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梳理、立项。二要切实整改到位。路局有关部门和基层站段要制定有效的整治措施和明确的验收标准,有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站段的指导帮促,按照问题原因未查明不放过、整改措施未制定不放过、责任人未明确不放过、整改效果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全部彻底整改到位。三要纳入正常管理。各站段要注重从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作业标准的修订,设备运用维护管理办法的完善,职工教训培训考试等方面,研究治本之策;对经过整改达标的,要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纳入正常管理。

(三)强力攻坚,全面提升设备质量

各部门、各站段一是要强化设备基础,全面提高设备质量。要加强源头控制,严格执行设备物资准入和质量保证制度;要严把设备运用维护关,严格执行设备运用养护维修规则,加强设备的动态监控、检测和检查特别是客车机车车辆的检查,提高日常养护维修质量,发现隐患迅速进行全面整治,确保主要行车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要明确设备管、用、修的责任,对行车设备的维修及管理,要定岗定责,实行“记名修”并纳入动态考核,对因失职造成设备故障或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二要集中开展设备整治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前一阶段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设备整治攻坚战。电务系统要围绕轨道电路、区间信号设备、道岔转辙设备、电缆、防雷、机车信号、微机监测等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大力减少信号设备故障件数和延时。机务系统要深入开展围歼机车、牵引供电设备故障的攻关活动,重点攻克机车柴油机增压器、走行部、制动系统,电力机车受电弓等车顶高压设备、电器电线路故障,严把运用机车出入库检查关,努力减少机故。工务系统以线路晃车、道床翻浆、防胀、轨料管理、道口管理、栅栏管理、道岔质量、防洪、公铁并行道路钢轨防护栏、桥梁防护设施等内容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认真抓好无缝线路的应力放散和扣件紧固及道床的稳定,加强线路巡视和检查,严防胀轨跑道。车辆系统重点对客车的电器、“两炉一灶”防火安全和发电车设备进行整治;货车以制动故障关门车、车轮踏面擦伤、辐板孔车轮裂纹、轴承钢保持架裂损、车钩分离等为主要整治内容,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实现铁道部提出的消灭段修和辅修定检过期车的目标。

(四)强化培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电化改造及开通运营、设备更新、修程修制改革和生产力布局调整后劳动组织、作业方式变化对职工作业技能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加强职工技术业务培训特别是必知必会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一是要针对电气化铁路开通运营带来的新变化,尽快补充、修订、更新职工技术业务培训内容;二是要加强培训的针对性,突出岗位基本要求和非正常情况下应急处理能力,运用案例教育、现场演练等多种方式,提高培训效果;三是要严格执行培训考试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职工必须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上岗。要严格培训责任制,谁组织培训谁负责,凡因培训不到位发生问题的要追究培训组织部门的责任;对培训后素质仍达不到岗位要求的职工,要调离主要行车岗位;四是要按照素质决定岗位,岗位决定收入的原则,推行“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一体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将职工素质、工作业绩与个人收入、晋级提职紧密挂钩,调动职工学技练功的积极性,促进职工素质不断提高。

(五)把握关键,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施工安全责任。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铁道部《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和路局的《实施细则》,明确建设、施工、运输以及设备管理等部门、单位的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分级管理的要求。路局主管

领导负责抓好Ⅰ级施工的组织;路局各有关业务处要严把施工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施工计划、施工组织、交付质量和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等“六关”;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措施,严禁无计划、超范围施工;站段作为设备管理单位必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指派专人对施工质量进行过程监控和验交把关。

二是强化施工关键控制。有关单位要认真接受兄弟局的施工事故教训,严格把握好施工准备、施工组织和施工后开通放行列车等关键。施工前要开好预备会,合理安排施工项目,详细制定各项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各项施工准备;施工中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行单一指挥,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格按规定标准及批准的范围设置防护和慢行标志;施工后要严把施工质量验收关和列车放行关,坚持逐级复查制度,及时清理施工机具、路料等,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开通放行列车。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监控。施工单位以及设备管理部门、单位要委派熟悉业务并胜任监控工作的干部对各种施工实行监督检查监控。Ⅰ级施工时,有关工务、电务、供电、车务段主管副段长或段长,特等站、直属一等站主管副站长或站长必须到场监控。各级施工安全监控人员,要严格按照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控办法》的规定要求和检查内容进行监控,发现质量问题及施工安全隐患要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因施工发生事故,除对事故责任者或责任单位严肃处理外,同时追究主管单位和部门监控干部的责任。

(六)落实责任,保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效果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克服厌战情绪,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路局专业部门要按照铁道部专项整治方案和济铁安发〔2006〕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日常检查指导推进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安全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本着“手续完备,程序规范”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的阶段性目标,特别是目前进展比较缓慢、没有按计划推进到位和整治效果不好的项目,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加快整治步伐。各部门、各单位10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项目的评估验收工作并写出书面报告。

(七)打防结合,确保铁路运输治安秩序

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铁路设施、拆盗铁路设备、掀盗运输物资等严重危及行车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重点区段要集中优势警力进行围剿,防止形成气候。各单位要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大铁路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加强线路行车设备的人防和技防工作,加强清站查车工作,加强对施工路材路料的清理回收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及行车安全案件的发生。特别是对既有线施工区段、电化区段,公安部门要与运输、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共同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

(八)加强防范,确保从业人员劳动安全

全局上下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严格贯彻落实《伤规》,对人身事故易发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实行严格管理和控制,在下半年要坚决杜绝从业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一是要规范劳动安全管理。完善劳动安全责任机制,明确界定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各个岗位的劳动安全责任。各单位要更新劳动安全管理理念,改变管理方法,加强检查监督,定期分析和解决劳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关键性和倾向性问题,增强单位自管能力。各专业部门要全面清理修订劳动安全控制措施,规范各层次管理行为和从业人员作业行为,定期对本系统劳动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促进劳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是要强化安全警示教育。要进一步落实劳动安全警示教育制度,结合电气化开通运营充实警示教育内容,严格执行新职、全员、特种作业和转岗人员的“四个100%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干部以人为本的管理意识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三是要强化现场作业监控。各单位要针对今年以来车辆伤害事故频发,特别是电气化改造和开通运营、第六次提速即将开行时速200公里动车组及重载货物列车等情况,加大对劳动安全“六大伤害”关键环节的防控,健全完善防止机车车辆伤害的现场控制措施,加强现场检查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伤害事故。要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及时纠正不安全作业行为,通过检查考核促进职工按标准作业习惯的养成。

四是要抓好交通安全。要切实加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济南铁路局机动车安全管理规定》,加大对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力度,严禁违章驾驶及车辆状态不合格上路,对违反规定者要从严分析、追究责任,确保机动车交通安全。

五是要加强劳动保护。要严格落实路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电气化铁路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监管的通知》,加强劳动保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措施的检查和落实,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九)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当前重点工作

1.确保电气化铁路开通及运营安全。既京沪线电化开通运营后,陇海线徐郑段、胶济线电化也将于8月底开通运营。确保电气化铁路开通及运营安全是我们当前最重要、最迫切的任务之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保证电气化开通运营安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各级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首位责任,亲自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在降雨时,坚持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或危及安全时,要立即报告,果断采取慢行、拦停、封锁区间等措施,杜绝冒险放行列车;其次,要落实汛期安全行车措施。机车乘务员要根据“汛期危险地点一览表”和调度命令,严格按规定速度运行,不间断瞭望,情况不明,严禁臆测行车;各级调度指挥人员接到车站值班员,机车、列车乘务员或工务人员的报告后,要认真核对,确认符合放行条件后再放行列车,严禁盲目发布调度命令;第三,要完善防洪预案,积极抢复通车。各有关单位要对防洪抢险预案进行一次检查,操作性不强的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要加强对抢险预案的学习和演练,所有涉及人员要熟知预案内容,发生险情,果断判明情况,迅速启动预案,争取以最快速度开通线路,将水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要加强对水害抢险复旧工程的监管,保证工程质量;第四,要畅通防洪信息,加强干部值班。路局防洪办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沟通,随时掌握降雨预报,重要气象信息及时通报全局。路局机关各部门及有关站段要加强汛期值班,有关站段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在岗值班,强化汛期安全生产指挥。

同志们,规范新体制下的安全管理,任重道远,做好下半年的安全工作,任务艰巨。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充分认清自己所肩负的安全管理责任,大力发扬苦干实干拼命干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工作,为保持运输安全持续稳定,实现全年安全奋斗目标,全面推进铁路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第14篇:铁路局

铁路局:

先介绍铁路体制

一个铁路局大体包括车(务)、机(务)、工(务)、电(务)、辆五个系统。 具体分:

1.车务段、车站(特等站、

一、

二、三•••)。2.机务段。 3.供电段。 4.桥工段。

5.工务(机械)段。6.电务段。

7.车辆段(客车车辆段、货车车辆段)。8.客运段。

9.其他产业(旅游服务、房地产等)

运输专业的一般被分到车务系统(一般都是车站),铁路局的大领导一般都是这个系统出来的。 再谈待遇 铁路局待遇

现状:全路18个铁路局待遇差别很大。发达地区的铁路局收入多些,上海局本科1年后可以拿到3000-4000.西部的局本科是2000左右。

建议:去发达地区的铁路局,例如上海北京等,要知道等以后铁道部撤了,各个局的收入差距就拉开了。(个人意见,未考虑城市生活品质等诸多因素,同学们自己判断~)

以武汉铁路局为例进行剖析:

见习工资:1800元,扣三金一险后拿到手1500元左右,包住(单身宿舍),不包吃。 定岗工资:

以“某同学”为例,9月份刚定岗股级干部,9月份应得工资1700,扣三金一险290,拿到手1410元。外加干部津贴900元。干部津贴根据所在车间不同而有差异,最少是620,最多的900多,接近1000。1410+900=2310元,这是其定岗后的工资,这个工资明年会减少一点,因为明年三金一险扣得多一点,对于以后要买房的人来说扣得越多越好,因为扣多少,奖金每个月都有点但是不多都是几百几百的,年终奖1500元。除了基本的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外,铁路系统内部还设立了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怎么操作也不是很清楚。上面说的都是真实拿到手里的工资,不包括扣除的。铁路局每一个职工的工资差别不是很大,少的1000多,多的也就3000多(站段级领导工资单也就是这么多),工资高扣得也多,最后到手的也是2000多。领导和普通职工收入差距就在于从来没有见过的那部分所谓“奖金”,工资条也是不显示的,奖金是打到另一张卡上的。

谈干部身份:

1.铁路院校招聘进去的本科生人事处都会下助理工程师的“干部令”(一张纸)。

2.下的“干部令”只是纯技术干部,不占用铁路上所谓的“干部编制”,所以下令没有限制,人事处也承认是干部,但只是有干部身份,没有干部岗位,没有干部级别(级别分干事、股级、主任干事、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助理工程师同比股级待遇。 相对来说是“幸福”的

比如现在很多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的大专生,通过自己的努力比本科生混的好的多的是,他们往往目标明确,比如刚开始他们的目标就是弄到一个干部令,随后再慢慢朝着另一个目标进发。而作为我们这些见习完以后轻松就获得干部令的本科生们,往往更容易迷茫,目标不明、方向不对。加上大学生的“清高”、“自以为是”、“外地人”等劣势,很多人很容易被遗忘。

谈发展

本科生在铁路发展还是可以的

首先是路局比较重视,基层单位也重视。据统计某局1460名大学生,最终由140人走上了站段领导岗位,也就是你又0.1机会过上年薪15万以上的生活。但是大部分人还是靠死工资的。

而路局机关很多岗位招聘条件中很多要求第一学历为本科,无形中给我们创造更多的机会。

设计院

以铁一院为例,93年时铁一院待遇还很一般和铁路局的平均工资差不多,直到2000年,开始了大规模的提升,这也是得益于国家增加的铁路投资。我以这几年效益最好的时候运输专业的正式员工工资说吧,工资是2000元,扣完三险一金到手1500元,每个季度奖金20000,年底奖金2-7万,这些奖金主要是看项目。但是这些奖金要上20%的税,也就是说实际到手12万。以后的发展就不好说了,2012年后大型的项目会减少,毕竟铁路基建不能长久。铁四,铁三,大概也是这个数目吧。

第15篇:济南铁路局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岗位职责

济南铁路局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

岗 位 职 责

王新春编写

1.职务名称:济南铁路局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

2.直接上级:路局主管领导

3.直接下属:副所长、党总支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情报室主任、财务主管、劳资主管

4、本职工作:

4.1负责科研所行政全面工作。

4.2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路局、路局党委以及路局机关党委的具体工作部署,结合科研所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

4.3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配合科研所党总支书记全面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教育,抓好领导班子、党支部以及党员队伍建设,引领党员和领导干部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4不断规范科研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并督促落实。

4.5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强化检查监督,确保科研所安全稳定,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6主持制定科研所发展规划和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全力推进工作计划的完成。

4.7了解铁路技术最新发展动态,学习掌握铁路新技术、新知识,组织职工搞好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科研所整体科研能力。

4.8紧紧围绕铁路安全生产和运输经营工作中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以提高行车设备可靠性、保障运输安全和降低经营成本为重点,组织做好科研项目的选题、立项工作,组织动员全所科研力量,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并形成科研成果。

4.9在大力组织开展实用技术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引进适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加强科研产品的推广应用,加速科研知识成果转化。

4.10加强经营管理和成本控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组织开展创收增效活动,在服务和服从于全局经济效益增长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科研经营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生活和工作条件。

4.11组织开展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做好科技图书资料室管理、《济铁科技》杂志编辑发行和路局电子科技图书馆管理维护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铁路科技新知识普及宣传工作,为全局科技人员和广大职工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4.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各类腐败问题发生。

5.工作责任:

5.1对科研所安全生产负责。

5.2对科研所职工队伍稳定负责。

5.3对科研所全面任务完成负责。

5.4对科研所廉政建设负责。

第16篇:安全质量环保科岗位职责限

安全质量环保科岗位职责

⑴ 履行《程序文件》中的相应职责,制定本科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 全的目标;

⑵ 负责贯彻执行与质量安全、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指导本单位质检系统的业务工作;

⑶ 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和部门,填写好监督检查的记录;

⑷ 监督特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负责对不合格品和质量、安全、环境事故事件处理方案的制定,负责改进措施的监督和追踪检查; ⑸ 参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和工程验交;

⑹ 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创优工程计划申报、资料收集总结和评审工作,协助公司安全、质量、环境监察部办理与地方质量、安全、环境监督部门的业务联系;

⑺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

⑻ 参与安全、质量、环境案件的调查、分析、处理,配合起草事故案件调查报告,并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⑼ 及时填报各类安全、质量、环境报表,健全内业资料; ⑽ 负责本部门区域内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 ⑾ 制定本科室人员的岗位职责;

⑿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编 制:审 批:日期:

第17篇:梁邱一中安全科岗位职责

梁邱一中安全科目标责任书

安全无小事,我身为安全科长,一定把学校的安全工作作为第一要务,力争我校的安全工作走在全县的前列。具体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消防法》,加强师生员工的消防教育。

二、贯彻落实 “ 防消结合,预防为主 ” 的方针,代表学校与各二级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在业务上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严格照章办事;

三、管理学生住宿楼、教学楼及各办公楼的防火、防爆安全,意外火灾、灾害事故的现场应急行救;

四、校内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监控管理,对各类物品的数量、性能、用途进行有效管理;

五、全校消防管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请修理,保证性能完好;

六、全校灭火器材的配置、保养及维修;

七、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施的配置、申报、审批、验收。

八、对所辖重点单位进行消防检查,杜绝隐患;

九、配合重大活动做好防火、防爆、防毒安全工作;

十、利用各种形势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十一、承担保卫处值班任务;

校 长________安全办主任(签字)_________

梁邱镇第一初级中学

2012年3月2日

第18篇:南宁铁路局劳动安全守则

南宁铁路局劳动安全守则

南 宁 铁 路 局 2009年·南宁

关于印发《南宁铁路局劳动

安全守则的通知》

宁铁安[2009]31号

全局各单位:

现将《南宁铁路局劳动安全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印发给你们,原发《柳州铁路局职工劳动安全守则》(柳铁劳[1988]068号)、《防止人身伤害惯性事故实施细则(暂行)》(柳铁安[2007]60号)同时废止。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广大从业人员根据本工作、本岗位的要求认真学习。各级领导、生产业务部门及劳动安全专职干部必须经常督促、检查本《守则》的执行情况,对于违反本《守则》制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和其他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

南宁铁路局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一、全体作业人员共同遵守的劳动安全守则

1.做到班前充分休息,班前4小时及班中严禁饮酒;工作前认真检查设备、机具,确认良好后方准操作。

2.做到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做到工作场所整洁;产生有毒有害物的作业场所或使用火炉取暖的场所,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设施或保持室内外通风条件。

4.做到工作中精力集中;不准擅离岗位和嬉戏打闹。 5.做到停机处理机械、设备故障。

6.遇有大雾、大雨(雪)、雷电密集、扬沙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准进行露天登高作业和上道维修施工作业;因抢修等特殊情况必须作业时,有关领导必须到场监控。

7.在线路上(基本建筑限界内)作业或检查时,严禁接听、拨打手机。

8.电器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不准擅自拆接电线;电气设备的接插件、电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和绝缘性能良好;严禁使用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电器移动设备。

9.危险场所、地段和重要设施、设备处所,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设置安全防护隔离区;进入高电压区域时,必须与带电部位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10.特种设备(包括场内机动车辆)必须定期检测,严禁带病运行;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操作。

11.特殊工作禁止无证操作。

12.乘坐铁路交通车的所有人员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不准在列车、车列、机车、车辆上向外抛弃杂物。

二、在站场、线路上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守则

1.顺线路行走时,应做到:

(1)行走路肩,注意邻线机车、车辆及货物装载动态,身体及所携带物品不得侵入限界。

(2)不准脚踏钢轨面、道岔连接杆等,严禁在道心、轨枕头上行走。

(3)不准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里休息或滞留,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2.横越线路时,应做到:

(1)必须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并注意机车、车辆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站内设有天桥、地道、平过道的,严禁横越线路。

(2)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必须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在距机车、车辆5m以外处通过;严禁在运行中的机车、车辆前面抢越线路。

(3)因作业必须横越列车、车列时,应确认列车、车列暂不移动,从车辆的通过台越过,不得碰开钩销,并注意邻线有无机车、车辆运行,严禁钻车底。

3.上道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有黄色标志的防护服(帽),夜间要有反光标志。

4.上道作业时必须设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并执行以下规定:(巡道作业除外)

(1)驻站联络员应身挂工作牌,及时掌握和通报列车运行动态,特别是列车反方向运行动态;按规定每3至5分钟与现场专职防护员联络一次,并认真记录。

(2)现场防护员必须携带无线电台、喇叭(口哨)等有效防护用具,站立在便于瞭望和通知的适当地点,掌握作业区段列车运行时刻,集中精力做好防护,不得做与防护职责无关的工作;联系中断时应视作来车,必须立即通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携带机具(料)撤离到安全地点。

5.下道避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列车速度在120km/h及以下时,不小于2m;列车速度在120 km/h~160 km/h之间时,不小于2.5m;列车速度在160 km/h ~200 km/h之间时,不小于3m。

(2)本线来车时,包括杆塔(隧道顶部)上作业人员,在以下距离之前提前停止作业并下道避车:列车速度在60 km/h及以下时,不小于500m;列车速度在60 km/h ~120 km/h之间时,不小于800m;列车速度在120 km/h~160 km/h之间时,不小于1400m;列车速度在160 km/h~200 km/h之间时,不小于2000m。

(3)本线不封锁的情况下,邻线(线间距小于6.5m)来车时,按以下要求下道避车:邻线来车速度在60 km/h~120 km/h之间时,必须停止作业(了望条件不良好时必须下道避车);邻线来车速度大于120 km/h时,必须在距离来车方向不小于1400m前下道避车。

(4)本线封锁的情况下,邻线(线间距小于6.5m)来车时的下道避车规定:邻线来车速度在120 km/h~160 km/h之间时,必须停止作业;邻线来车速度大于160 km/h时,必须在距离来车不小于2000m前下道避车。

(5)在站内其他线路作业时的下道避车规定:躲避本线来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500m;邻线来车时,与本线相邻的站线按本条(1)、(3)项办理;其他站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

(6)列车速度小于120 km/h区段且了望条件大于2000m时,钢轨探伤小车、轨道检查小车作业,邻线来车可不下道。

(7)下道避车时,作业机具(材料)必须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限界;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或放置机具(材料);避车时应面向来车认真了望,以免列车落物伤人。

6.电气化区段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电器化区段内严禁人员登上机车、罐车以及有棚车辆(包括客车、货车和特种用途车)的顶部或车辆装载的货物上。

(2)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及所携带的物件(包括长杆、导线等)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

(3)当作业处所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m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接地等规定。

(4)在电气化区段作业的有关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保管和定期检测绝缘防护用品(具)。

(5)在接触网带电的情况下,禁止用水管冲洗车辆、向牲畜车上泼水、开启罐车或带棚车辆顶盖及用非绝缘杆子测量货物高度等。

(6)禁止在带点接触网区域内登上棚车、敞车使用手制动机,不得站在高于闸台的车梯或货物上。

(7)进行调查作业时,调车人员必须在进入有电区(线路)前站立于安全位置。

三、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劳动安全守则

1.易燃易爆品贮存场所和危险品存放仓库,必须按规定配备有效地消防器材;在明显处设置警示标志,并严格执行公安、消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贮存场所的电器设备必须安装防爆装置。 2.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或携带火种。 3.氧气瓶、乙炔瓶禁止靠近货源或阳光下暴晒,使用时安全距离不小于10m;两者严禁混放,且间距不得少于5m。

4.炸药和雷管不准与易燃品放置在一起,不准同车携带;携带雷管时必须将引线短路;电雷管和电池不得由一人携带;雷雨天不得携带电雷管。

5.搬运易燃易爆品时做到轻搬轻放。

四、调车人员劳动安全守则

1.必须严格按规定的速度在平坦无障碍的适当地点选择适当的时机上、下车,同时注意邻线机车、车辆动态。

2.在站台上或路肩窄、路基高的线路作业时,必须停车后再上、下车,确需在运行中从低于1.1m的站台上、下车的,应报经铁路局批准且车列速度不得超过10 km/h。

3.上车时,应选择良好的扶手、车梯、脚蹬等,抓紧站稳;严禁迎面上车或者反面上、下车。

4.站在闸台上或进行手闸制动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5.溜放车辆前必须认真试闸,检查闸台是否牢固。 6.在车列运行中,严禁以下行为:

(1)站在机车(车辆)连接器或提钩杆上,骑(坐)在端(侧)板上或探身过远。

(2)进入车档内方摘接风管、提钩,调整钩位、闸链,加车辆紧固器,安放防溜铁鞋或木止轮器。

(3)脚踏轴箱站立。

(4)两人站在同一车梯或闸台上(师傅带徒弟除外)。 (5)在棚车顶部或货物上站立、行走,或在无扶手的平车、砂石车靠端、侧边站立。

(6)跨越车辆(使用对口闸除外)、爬越车钩。 (7)在机车车辆脚踏板或车辆制动台上两手撒开。 (8)在装载易于窜动的货物的空隙处站立或坐卧。 7.使用无线灯显调车时,必须按下“紧急停车”键进行防护,不得双脚踏入道心。

8.严禁徒手使用铁鞋或带铁鞋叉上车。

9.严禁臆测作业或站在线路内(含轨枕头)显示信号。

五、车站行车、客运人员劳动安全守则

1.接发列车时必须做到: (1)站在固定的安全地点。

(2)遇特殊情况需另选适当地点时,必须事先通知列车司机。

(3)在大风天气时,做到远离列车。 2.检查、清扫道岔时必须做到:

(1)严格执行登记销记制度,未经车站值班员同意不得清扫;做到逐副申请、逐副清扫、逐副报告。

(3)必须携带无线电台、安全木等,按规定穿着防护服,按规定线路行走,在规定的时段按道岔顺号清扫。

3.列尾装置作业人员在取送或摘挂列尾装置时,应确认股道号码和列车停妥,按规定的线路行走。

4.拆装减速顶作业时,必须停止行车作业,封锁线路并设专人防护;日常检查作业时,一人防护、一人检查,不足2人不准作业。

5.客运人员应做到提前出场;接送列车时,应站在安全线以内;给列车上水(补水)时,不准侵入邻线。

六、车站货运、装卸员劳动安全守则

1.搬运危险品、爆炸品及压力容器时,做到轻搬轻放。 2.装卸作业必须正确使用防护信号和装卸机具;确保作业场所照明良好。

3.指挥装卸时必须执行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定。 4.必须按规定将货物堆码整齐、稳固。

5.开关敞车扇门时,必须做到呼唤应答,逐个开门;在打开的敞车下扇门处作业时,下扇门必须拉起卡牢或用支门器支牢。

6.靠近邻线进行装卸作业时,必须注意了望或设专人防护。

7.禁止在吊运物件上、下站立。

8.开关门时,禁止迎面站人、手扶门框直接推拉车门或用叉车顶撞车门。 9.机械运转时,禁止人员上、下或从事检修作业。 10.禁止机械带病、超负荷运转。

七、旅客列车乘务人员劳动安全守则

1.出乘、腿勤必须整队集体行动,按规定的路线行走,横越线路时必须设专人防护。

2.车门管理必须做到停开、动关、锁。

3.上、下车时,要握紧扶手,严禁飞乘飞降。列车运行中,严禁开门处理故障、探身了望或清扫垃圾。

4.运行中,不准摘挂方向牌;会车时,不准在两列车之间互相抛掷物品;值乘中,不准擅离岗位。

5.列车尾部通过台末端(车辆部门负责)、餐车开启的侧门(客运部门负责),必须加装防护栅栏。

6.列车在车站停车时,严禁打开反面车门下车作业;在区间停车时,严禁打开邻线一侧的车门下车检查。

7.严禁在非吸烟处吸烟。

8.车辆乘务人员在区间和车站处理车下故障时,必须加强联系,并插设安全防护信号。

9.在站内作业的机车车辆(拖车)、行包牵引车,通过站内平过道时,必须派专人引导防护,随车人员应下车步行,严禁抢越;车辆行驶中不超速(限速10km/h),物件堆码不超高,严禁在物件上坐立。

10.行包装卸人员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车停开始作业,开车前停住作业”的规定;严禁车动时抢装抢卸,抓车、跳车或随车奔跑。

11.禁止携带危险品上车。

12.禁止在茶炉、锅炉室内放置可燃物品。

13.行李架物品摆放安全、整齐,做到长横短顺、方外圆内、大不压小、重不压轻、不放箱柜、锐器和沉重物品。

14.严禁在配电房内堆放杂物。

15.行李车内不准有明火或火种,车内行李必须按规定堆码,保持行走通道畅通。

16.在电气化区段作业必须做到:

(1)客车上(补)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先接水管后开阀门,先关阀门后拔水管”的作业程序(上水管使用连接器的除外)。

(2)严禁使用流水冲刷机车、车辆。

(3)在接触网未停电和接地的情况下,严禁攀登车顶;严禁使用长杆物件在车外疏通烟筒或调整通风口。

八、机车乘务人员劳动安全守则

1.禁止人员不齐动车或出入车库;严禁在检修、给水等作业时动车。

2.在列车运行中,要做的:

(1)精力集中,谨慎驾驶,坚持不间断了望。 (2)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制度,并按规定鸣笛。 (3)必须紧闭机车两侧车门,确须打开时,需挂好安全链。

(4)不得打开车门探身了望或探身窗外。

(5)进入机械室巡视设备时,应系紧衣扣、鞋带,站稳抓牢。

(6)禁止到机车上部、顶部作业。 (7)禁止擅自关闭自动停车装载。

3.内燃机车带负荷时,禁止进入高压室作业。 4.电力机车受电弓在升起前,必须确认高压室、变压器室、机车下部及地沟内无人,并执行呼唤应答、鸣笛制度。

5.禁止在检查、给油过程中侵入邻线。

6.检查蓄电池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作业,严禁将金属导体放在蓄电池上。

7.在检查承压仪表管子、截止阀等设备时应轻敲轻打。 8.在检修作业时,对禁动处所应悬挂禁动牌或安放止轮器。

9.处理故障时应先切断压源,排除余压后再进行作业。 10.救援列车在运行中,必须关闭车厢两侧边门和末端通过台的车门;在电气化区段,必须确认接触网已停电后方可开展救援作业。

11.严禁飞乘飞降。

九、机车检修人员劳动安全守则 1.进行立体作业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上部人员要抓紧站稳,下部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进入各种容器或危险处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3.禁止跨越灰坑或地沟。 4.禁止压力容器带压维修。

第19篇:某铁路局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XXX铁路局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铁路局(以下简称“路局”)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构建科学有效、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路局及所属单位(含局属各运输站段、各运输辅助单位、各非运输企业、各合资铁路公司)。

第三条 路局及所属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设备质量安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劳动安全、运营食品安全等生产安全为目标,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发展。

第四条 本细则是路局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路局及各单位应依据本细则,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五条 坚持安全第一。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始终把安全作为 铁路工作的生命线,始终把确保安全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对危及安全的问题要立即解决。

第六条 坚持以人为本。以保证高铁、客车和劳动安全为重 点,确保旅客安全和路局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强化安全隐患的源头控制,严格卡控关键环节,落实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充分依靠全体员工,全员参与,共保安全。

第七条 坚持安全风险管理。准确把握铁路安全风险全系统性、全过程性和易发多变性特点,突出管理问题是主要风险源,实施对安全风险的动态研判,明确岗位管控责任,强化过程监管和控制,落实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第八条 坚持基础取胜。把规章制度、人员素质、设备质量和应急处置作为安全基础建设的主要内容,狠抓基层、基础、基本功,强化站段、车间管理,加强班组建设,严格现场控制,推进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和检查整治常态化。

第九条 坚持从严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准确把握现场问题,深入分析管理原因,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第十条 坚持逐级负责。明确路局各部门和站段、车间、班组及岗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权力,建立逐级负责、层层确保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 路局及所属单位要按照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 业负责、岗位负责的要求,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领导负责。明确各单位、部门第一管理者对安全生产负第一位责任。局长、站段长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推动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落到实处。分工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专业负责。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专业部门在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作业标准、行车设备、职工教育培训、运输生产组织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基本台账和基础资料,履行管理、检查、指导、协调职能,实现对本专业安全生产的有效管控。岗位负责。按照“有岗必有责”的原则,明确各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十二条 路局在总公司统一领导下,承担全局的安全生产 法人主体责任。按照总公司部署,落实国家和有关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安全发展计划、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和安全风险管控各项机制等规范性文件,对所属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业、专职督导检查,每半年对局属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和考核评价。局属各单位受路局委托,是管辖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部责任。负责落实国家、有关行业及总公司、路局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规划、系统研究,细化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办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各项机制,及时、彻底消除本单位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和相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亲自或授权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上报安全信息和生产事故。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路局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局安全生产管 理的领导、决策和指挥,组织安委会成员部门健全完善路局安全管理制度、办法,不断规范全局安全管理。主任由路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路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察室。局属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规范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主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负 责安全管理的部门。

第十五条 局安全监察室承担对各部门、局属各单位的安全 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配合国家铁路局、总公司安监局、特派办进行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定性定责和责任追究建议;作为路局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对全局各系统、各单位的安全评估评价,对路局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阶段安全重点工作、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以及安全考核提出建议。局安监室成都安监分室和贵阳、重庆铁路办事处安监室负责 辖区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阶段性安全评估,落实路局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开展安全检查,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局属各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生产实际,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路局专业部门作为业务管理责任主体,承担本专业安全管理责任。根据职能、职责及总公司的专业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和文电,负责细化、制定、完善、落实有关规章、标准及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掌握本专业涉及各单位的专业安全管理情况,定期开展专业管理评价,指导、检查、督促本专业涉及单位落实总公司和路局安全工作要求,推进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负责建立、健全本专业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严格过程管控,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负责系统安全工作的规划,对本系统单位的安全考核、事故责任追究提出建议。

第十七条 铁路局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范围,对安全基础建设、人员配备、从业资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设备设施管理、反恐维稳和后勤保障等方面,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八条 铁路作业人员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

第四章 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国家、有关行业、总公司、铁路局发布的技术规章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路局安全工作的基本准则,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按照实际进行细化落实,不得违背,并为有效执行创造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 技术规章制度管理按照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的要求,实行铁路局、站段两级负责,负责规章制度的制定、补充、修改、废止、审核、发布等,并对规章制度的内容负责。总工室 归口管理铁路局技术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技规》的贯彻落实和《行规》等基本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各专业部门负责管理本专业规章制度,负责基本规章制度及上级专业规章制度在本专业的细化、落实,组织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第二十一条 技术规章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铁路局每年定期 公布有效文件目录。对经过实践有必要保留的临时规定,应及时修改发布正式技术规章或纳入相应的技术规章。

第二十二条 路局总工室、各专业部门、站段应结合实际, 及时制定、补充、细化有关技术规章,建立技术规章意见反馈、摘录机制和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并将技术规章转化为可具体操作的作业标准、作业流程或作业指导书,做到每项工作、每个岗位都有规可依、有标可循。专业技术规章不得违背或宽于基本技术规章,下级技术规章不得违背或宽于上级技术规章,不得以临时性的文电、通知代替技术规章。

第二十三条 路局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工作的内容、标准、流程、责任、考核等, 规范管理行为,保证规章落实。管理制度不得违背和替代技术规章。

第二十四条 路局各专业部门要根据《技规》、《行规》等 基本规章以及生产组织、设备设施和作业条件的变化,及时补充制定本专业作业标准和非正常情况下作业标准、技术标准、设备标准、工艺标准,指导站段及时修订完善《站细》、《段细》和规章制度实施办法以及车间、班组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保证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及时下发到基层单位和作业岗位,确保执行到位。

第五章 职工素质

第二十五条 路局劳卫处、职教处要根据总公司职工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和要求,围绕路局发展和运输生产实际及安全生产需要,结合职工素质实际,编制职工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明确职工队伍素质总体要求,制定主要行车工种准入制度、岗位等级管理办法,明确岗位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人员的范围,指导、督促各单位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二十六条 路局及局属单位应科学合理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岗位、生产岗位,根据生产组织、作业方式及工作量配备人员,不断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第二十七条 路局及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岗位准入标准和铁 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许可和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落实资格性培训制度,严格执行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许可和持证上岗制度。相关从业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按规定持证上岗。

第二十八条 局属各单位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 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以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作业标准、应知应会、岗位风险、案例教育、应急处置等为基本内容,重点进行适应性培训。建立一人一档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三新”(新职、转岗、晋升)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安排。新技术、新设备、新规章、新工艺应用前,以及作业环境、生产组织或作业方式等发生变化,提前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的适应性培训。

第二十九条 局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岗位技能激励考核机 制。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培养优秀技能人才,定期组织以学标、对标、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员学习、全员练兵的浓厚氛围,激发从业人员的学技练功积极性。定期开展非正常情况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条 进入铁路运输生产场所的劳务派遣、路外施工及 学习、实习等人员,必须经过用人、用工单位的铁路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记录备案后。

第三十一条 路局及所属各单位分层、分类对专职、专业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并定期组织对安全监督管理专职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专业技术业务、安全监督检查、事故故障调查处理,以及相应技术规章和科学管理方法等方面培训,提升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人员素质。

第六章 设备设施质量

第三十二条 铁路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铁路行业有关的强 制性标准和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采用的铁路行业推荐性标准,以及总公司的技术标准和标准性技术文件要求。路局物资处、设备监造处、机车车辆验收室、各专业处和设备管理单位应制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及流程,严格设备设施采购、制造、维修、验收、运用各环节控制,保证设备设施质量达标。

第三十三条 设备设施采购部门、单位要加强设备设施源头 管理,严格对设备供应商的审查,落实国家和总公司有关行政许可管理、强制认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设备设施采购质量把关制度和产品检测检验制度,凡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以及未经权威部门认证的产品一律不得采购;明确设备设施采购合同签订单位和部门责任,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责任、产品验证接收条件以及违约责任。设备使用或采购部门、单位应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存在制造、销售及建设质量源头问题单位的相关责任。

第三十四条 引进先进技术装备时,应同步引进关系安全及 检修作业的专用设备、故障诊断、操作程序和相关技术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因技术资料不全或培训不到位发生问题,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路局各专业部门须遵守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和铁路其他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设备质量管理办法,并指导、监督、检查设备管理单位落实情况,承担主要行车设备质量的相应管理责任。坚持以预防为主、检修和保养并重、预防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检修项目和检修周期,建立健全设备“修、管、用”制度和办法,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规则,落实修程修制、检修范围、工艺标准等,细化具体的操作流程、作业指导书及质量控制措施,承担设备质量管理责任。对主要行车设备实行履历管理,强化动态检测监控,建立检查、检修、保养、验收等记录,并探索建立维修管理综合电子档案,实现对设备技术状态、养修履历的全过程管理,保证质量可追溯。建立和完善铁路落后技术产品淘汰制度,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实行强制淘汰。严禁有禁止性缺陷的设备投入运用。

第三十六条 路局各专业部门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检测监控 装备,按照“专业建设、专业管理、专业运用”原则,健全安全装备的管理、使用、维修办法,完善安全检查监测信息数据采集、传输、响应、处置、跟踪、反馈、分析、预警的闭环控制机制,动态掌握运用情况,完善装备功能,实现“机控”、“人控”有机结合。新建线路、新购置设备要同时设计、安装、使用安全装备,既有线路和设备应统一规划、积极推进。

第三十七条 路局信息化处和专业部门应大力发展和应用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健全信息系统应急保障体系,明确信息设备及软件“修、管、用”职责,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新建信息系统或既有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应按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同步设计、实施安全子系统。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运维管理和安全检查,保证信息系统安全。

第三十八条 路局相关部门要加强科研试验项目安全管理, 明确相关责任,细化安全保障措施。局科研计划项目的上线试用(试验),须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局总工室提出试用(试验)评审申请,由局总工室会同局有关业务部门组织专家对科研项目是否满足上线试用(试验)考核进行评议。通过试用(试验)评审后,项目承担单位向局主管业务部门提报相关资料,由局主管业务部门确定试用(试验)地点、审定安装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并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试用(试验)。凡经路局批准并报总公司核备后的技术革新项目、科研项目在运营线上试用(试验)时,发生安全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路局设备维修及使用部门和单位须定期对技术设备进行检查,对设备质量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对设备设施重大质量缺陷组织专题分析,监督指导和追踪问题整改解决。

第七章 运营安全

第四十条 运输生产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路局、专业部门和站段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措施办法必须保持有序衔接、协调一致。涉及运输生产两个及以上单位或系统的规章制度必须有牵头部门,并进行审核、会签;与行车相关的各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措施办法必须符合路局基本技术规章的规定。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配合、协同动作。

第四十一条 严格按照列车运行图组织行车,与列车运行有 关的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列车运行图的要求,组织工作和生产,有计划地安排施工、检修作业,维护正常列车运行秩序,避免或减少非正常行车。

第四十二条 按照旅客运输安全有关规定,做好旅客运输组 织。客运站、段要加强客运人员管理和售票、验证秩序维护,严格执行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客运车站、列车要公告禁止携带物品种类及数量,加强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行李物品的安全检查,强化旅客乘降组织和联合检查工作,落实站车防火防爆要求。

第四十三条 货运部门应加强货物装载质量源头控制,完善 货运安全检测监控技术手段,加强承运货物的安全检查,禁止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危险货物。严格危险货物、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管理,做好特殊货物运输预告通报和生产组织工作。制定并落实防止货物超载、偏载、偏重、集重、坠落、漏泄和火灾爆炸等措施。

第四十四条 在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等旅客运输高峰期,以 及新线开通、新图实施、风雨雪恶劣天气和地震自然灾害等条件下,路局各运输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执行应急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干部值班和人员值守,对运输生产的安全关键环节组织专项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四十五条 加强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突出抓好“天窗修”制度的落实。严把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列车放行等关键,强化干部现场监控,落实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安全监督责任。严厉查处违规上线作业和不按规定设置防护问题,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第四十六条 坚持全员防洪、全年防洪、全方位防洪、科学 防洪。汛前应全面排查隐患,确定防洪重点处所,制定完善防洪预案,做好汛前准备工作。汛期加强雨量监测,落实巡查看守制度,严格执行降速运行、扣停列车、封锁线路、停运列车等灾害天气下的行车安全措施。要加强风雪、雷电、地震等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风险的防范,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及时组织灾害复旧和病害整治。管内进入汛期前,路局防洪办要制定年度防洪工作安排,明确汛期时段、防洪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四十七条 局属各单位应结合实际,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 突发情况,分别制定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后续的补充、修订、审核、发布和演练等工作。要加强应急教育培训工作,确保相关岗位人员熟知、掌握应急预案和流程并严格执行。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工作应纳入常态管理。加强救援基地、救援列车和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先进、实用的救援装备,配齐、配强救援人员。事故发生后,必须把人员救治放在第一位,科学组织救援,减少事故损失,防止次生事故。

第四十八条 加强与国家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结合部的安全管理,规范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不符合铁路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的,不得办理过轨手续;不符合铁路运用技术条件的机车车辆禁止过轨上线运行。

第四十九条 路局与受托管理的合资铁路企业、受托调度指 挥的铁路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时,应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十条 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环境保护工作。加强铁路安全环境方面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严格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的设置和日常管理,落实巡线、巡查、巡守制度。铁路线路两侧应当依法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保护区内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安全保护区监控,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侵害铁路生产安全的行为。铁路局综治、护路、安监等部门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铁路行业监管机构,开展综合治理和行政执法。

第五十一条 加强铁路站区和沿线的治安防控。路局综治护路部门要强化铁路内部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主动联系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深入排查治理铁路站区和沿线的治安隐患,建立完善反恐防暴防破坏安全防范制度,严厉打击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十二条 加强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主动配合地方政 府有关部门和铁路行业监管机构,经常性开展保障铁路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对铁路沿线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铁路安全普法教育,增强沿线群众保障铁路安全的法制观念和爱路护路的自觉性。

第五十三条 加强道口安全管理。加大道口“平改立”推进力 度,逐步减少平面交叉。严禁擅自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和人行过道。依据道口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道口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设置道口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加强道口日常维护管理及认真开展道口安全整治工作;加强道口看守、监护人员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和清理,确保业务素质满足岗位要求,严格按标准作业。

第五十四条 路局管内新建铁路项目开通运营前,由局安监 部门牵头组织对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人员配备及培训、设备设施运用及养护维修、路外安全、治安防范、应急预案等运营准备工作进行安全预评估,并按规定程序提请中国铁路总公司开展安全评估。相关单位应做好运营准备工作。

第五十五条 管内高铁开通运营后,原则上自运营之日起一 个月内为运营过渡期,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及时解决运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组织施工、单位、设备生产厂家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安全包保、应急值守,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暴露出的问题、工程建设遗留问题;相关专业部门和运输站段要根据运营实际情况,及时修订规章制度,补强人员素质,加强对安全关键环节卡控,确保高铁运营安全持续稳定。

第五十六条 高铁运营实行相对独立的专业安全管理,路局 建立完善的高铁行车细则和各专业管理制度、办法,各运营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办法,确保高铁运输生产安全。

第五十七条 高铁实行设备周期性综合检测检修和“天窗修”制度。各运营单位要健全设备维护管理办法,完善并充分运用监测监控和防灾系统,实施严密的封闭措施。

第五十八条 路局总工室、安监室、各专业部门要加强结合 部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确定牵头部门和单位,建立并落实联合检查、联合整治、联系协调的联动机制。

第八章 建设安全

第五十九条 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勘察 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按规定设置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满足专业技术条件和数量要求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依法承担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按规定组织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积极推行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条 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选择 以及建设物资、设备的采购,应当依法招标。铁路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等产品,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总公司企业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和验收、运营标准。铁路建设工程要按规定合理确定和调整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压缩建设工期。 第六十一条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督促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安全质量责任,认真整改工程安全质量问题。

第六十二条 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接受国家、行业以及总公司、路局依法进行的安全监督和检查。路局建设处、各业务处室共同对营业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处对新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路局总工室、各业务处、建设处应根据运营管理需要,组织设备管理和运用单位,提前介入设计、建设、施工过程,及时提出相关意见,熟悉设备功能和性能,做好运营安全管理准备工作。

第六十四条 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安全设施初验合格后,设备设施和技术资料要一并移交铁路局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六十五条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应当按照国家和总公司有 关规定组织工程初步验收和运营安全评估,经验收、评估合格, 符合运营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运营。

第六十六条 高速铁路工程须对全线技术设备及运行系统 进行联调联试和运行试验。路局各业务处、建设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静态验收程序和标准,确认联调联试条件。铁路局总工室、运输处分别负责牵头组织路局各参试部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客专公司)、铁路公安局、检测测试单位,按照总公司、路局高速铁路联调联试管理规定组成联调联试现场指挥部和运行试验现场指挥部,分别具体负责实施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试验)、运行试验组织和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十七条 铁路与道路立体交叉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建 设项目管理机构要按照国家、路局有关规定实施移交,由地方有关部门或单位管理、维护,在移交材料中明确安全责任同时移交。

第六十八条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所承 担铁路建设工程的危险源状况、风险类型和等级、可能发生的后果,制定铁路建设工程事故及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发生铁路建设工程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报告的同时,还应及时向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报告,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及时向总公司、路局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十九条 局管铁路建设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应按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还要纳入路局招投标挂钩考核,并按规定纳入信用评价扣分和公示等考核。

第九章 劳动、特种设备、食品及消防安全

第七十条 局属各单位要开展劳动安全宣传教育,制定和完 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劳动安全装备、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和评价,落实职业健康体检、防暑防寒、工伤保险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第七十一条 路局及各单位必须明确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 理部门,实行汽车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维修、保养、检查制度和汽车驾驶员台帐以及汽车安全技术档案。明确汽车使用审批权限,严禁公车私用。加强汽车驾驶员的选配、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对汽车驾驶员的管理和考核。严格铁路生产经营场所机动车辆管理,严格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考核。

第七十二条 路局各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范 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经营、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铁路特种设备管理、使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办法,完善档案资料和台账记录,制定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各单位需使用取得生产许可并经检验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并按规定进行使用登记,定期开展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和整治,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取证复审和适应性培训,确保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第七十三条 在路局管辖范围内从事铁路运营食品工作的 有关单位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用食品安全关键点控制技术,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和诚信制度管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和健康体检,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加强食品运输污染控制,组织开展食品质量监测,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第七十四条 铁路公安消防部门应履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职能,局属各单位应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路局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各单位要加强铁路车站、客车、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货场、油库、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和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配套消防安全设施,开工前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竣工后依法经第三方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申请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验收或备案,经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章 综合保障

第七十五条 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安全“三化”建设,大 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抓好安全理念文化、安全管理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和安全环境文化建设,不断强化安全理念培育、制度约束、行为养成和环境营造,切实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对安全生产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促进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纪,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防范安全风险的内在动力。

第七十六条 财务、计统、各专业处和设备管理单位应建立 完善安全生产优先投入保障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投入,使安全设施与铁路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保证行车设备更新改造投入,积极采用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产品、新工艺,优先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加快铁路运输技术设备的升级改造;保证行车设备养护维修投入,切实落实设备大、中修和维修资金;保证安全技术装备投入,建立完善安全技术装备投入和安全应急投入保证机制。对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实行强制淘汰。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承担相应责任。运输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由路局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由各单位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

第七十七条 路局、局属单位各综合部门要围绕安全工作重 点,积极做好综合保障工作。人事部门要把业务素质、安全业绩作为有关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和参考依据。劳卫和职教部门要加强生产一线人员配备和培训教育工作。计统和财务部门要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费用提取。物资监造、采购、使用部门要落实设备源头质量控制责任。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要为铁路安全生产提供法律支持。总工室要积极为运输安全提供技术保障。形成与专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工作机制。

第七十八条 各级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充分发挥作用,大力 培育和践行“安全优质、兴路强国”的新时期铁路精神,坚持严格管理与关爱职工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宣传教育;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保安全活动,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发挥团组织和团员生力军、突击队作用,调动企业全体青工安全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好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信访稳定工作,形成各级组织围绕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第十一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检 查,建立安全问题库管理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纳入安全问题库,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实行闭环管理。专业部门要组织对安全风险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明确整治项目、标准、责任、完成期限和保证措施。路局及各单位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第八十条 路局各相关部门和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每日安 全信息跟踪分析、周安全分析、安全问题深度分析、典型事故及安全问题定期通报、典型事故及安全问题交班分析、安全对话会、安全预警”等七项制度,强化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防范。分别对安全管理薄弱的部门、单位、车间和班组,以及突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实施安全预警;对安全管理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车间和班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要组织对其进行重点帮促。

第八十一条 路局安监室、专业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加强事故、故障和安全信息的管理。建立完善安全信息日分析制度,及时组织事故、故障调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深度分析管理原因,全面查摆教训,细化防范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影响高铁、客车和人身安全等重要安全信息的追踪调查和分析,针对现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明确整改要求,督促抓好落实。

第八十二条 路局及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 监督检查人员的行为规范、工作标准,加强对安全管理、设备质量、现场作业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环境的监督检查,管控安全风险过程。充分运用安全监察指令(通知)书以及安全检查通知书等形式,督促整改安全突出问题。监督检查人员要加强对安全管理问题的检查调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整改,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八十三条 路局健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评估制度和办法,明确评估内容、标准和方法,定期开展规章制度、安全管理、设备质量、职工两纪、人员素质、安全绩效,以及干部作风、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方面评估。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第十二章 考核奖惩

第八十四条 路局、局属各单位在制定对机关部门(职能科 室)及下级单位(管辖车间)的考核办法中,安全业绩必须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第八十五条 路局坚持实施“月检查、季平推、半年评估、年度安全优质站段评比”的考核制度,严格兑现安效达标考核、月度安全质量考核、干部安全责任制考核、百日安全考核等安全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

第八十六条 路局各相关部门和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路局安 全“红线”相关条款,明确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的考核标准,严格按标准进行考核。通过现场问题分析追溯管理责任,注重对干部履职过程的考评。

第八十七条 路局、各单位应制定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按照 管理权限,明确各类事故责任人员的组织处理、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规定。

第八十八条 对防止事故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集体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八十九条 根据本细则,路局各部门、各单位应健全完善 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第九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路局安全监察室负 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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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铁路局安全与责任演讲稿

文章标题:铁路局安全与责任演讲稿

铁路演讲稿=安全与责任

朋友们,当你行走在路上,看到街头那春风拂面的笑容时,你是否因为他们其乐融融的美好生活而心生快感?当你看到古稀老人含饴弄孙的情景时,你是否因为他们心情舒畅的尽享天伦之乐而惬意满足?当你看到甜蜜的爱侣相拥漫步在花园时,你是否会因为他们的幸福与美满而送上美好祝愿?当我们欣赏眼前这一幕幕美景时,我们可曾想过?没有嫣然绽开的花蕾,哪有飘香可人的温馨?没有安全稳定的环境,哪有这舒心宁静的绿色家园?

生活如此,我们的事业同样如此。安全保证着铁路国民经济大动脉的畅通,保护着我们在铁路跨越式发展的道路上驰骋前进。今天,我们在这里聚首,畅谈“安全”这一永恒的主题。那么,安全到底是什么?在我来看,安全就是在平凡的岗位上立足本职,尽忠尽责。

责任是什么?责任是一种使命、一种义务。一种保持铁路持续稳步发展的使命,一种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义务。回首百年,责任在铁路发展历程中无处不在。一代代铁路人胸中无限恪守的职责,伴随着我们行进在安全生产的漫漫历程中,走过春夏秋冬、走过酸甜苦辣、走向成长、走到今天。

今天,我们不禁要问,安全与责任到底有着怎样的联系,安全为什么需要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尽职尽责。我想说:

责任是一种激情。一种为国家、为民族、为事业奋斗不息的激情。因为有激情,我们的心中才能不断升腾出追求事业的渴望,因为对事业的渴望,才让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安心工作,奉献到底。

责任是一种力量。在隐患危及安全的关键时刻,它激励我们在危难面前挺身而出,用行动去阻止事故的发生。

责任又是一种志气。当我们饱尝事故教训的苦涩失败后,没有因此输掉重塑安全辉煌的决心,而是坚信自己的实力,从头做起,顽强而不可战胜。

责任还是一种斗志,一种勇于进取、敢于胜利的精神。这种精神足以让我们在安全难题面前游刃有余,把一线工人的能力和水平显现得淋漓尽致。

责任是天,是铁路安全生产赖以生存的源源动力;责任是我,是我用无限激情时刻保持的高度警惕;责任是擎起的利刃,具有斩断一切事故根源的力量与锋芒。因为有责任,我们才足以从微小的细节中发现事故的隐患;因为有责任,我们才可以从不断变换的安全问题上积累进步的经验。

朋友们,我们都是来自铁路运输生产战线最前沿的战士,对自己的事业与未来都曾有着一份美好的憧憬。我们曾向往驾驶万吨巨龙驰骋祖国大地,在轰轰烈烈的事业中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然而,我们现在是平凡的,我们的岗位也是平凡的。但是,我想告诉大家,惊天动地固然壮美,润物无声更具回味。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兵在安全生产的天空里,不用光芒万丈,只要责任不熄,哪怕只发射出一点点光辉,也足以成为一颗耀眼的明星。

朋友们,安全生产需要我们的责任,安全生产更加依靠我们的责任,让我们在苦过、累过的日子里,继续谱写如歌的岁月。让未来去见证我们的誓言吧:于无声处创造自我价值,为铁路安全竭尽绵薄之力,用青春的职责去谱写铁路事业更加辉煌绚丽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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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局安全科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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