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调研报告

律师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22:39:48 来源:调研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律师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提供一篇调研报告范文,作为参考!

在全省、全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如火如荼的背景下,笔者数次深入律师基层党组织进行调研,获益匪浅。律师是社会组织的一名新成员,律师行业是新社会组织中具有特殊行业性质和广泛社会影响的新兴行业,与和谐社会建设、与法制民主建设密不可分。在律师队伍中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带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水平

的提升,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是律师管理面临的一项新课题。为了律师事业的良性高效发展,愿与有关人士商榷。

一、**市律师党建工作的现状

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下,截止到20XX年上半年,全市律师行业已实现党建工作的全覆盖。我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前,共有律师事务所×家,执业律师×余人,实习及辅助人员×余人。其中,中共党员律师×人,约占律师从业人员总数的×%。市县级政协委员×人,其中市级×人,县级×人;中共党员×人,民进党×人,民盟党×人,无党派×人,约占执业律师的×.×%。市级人大代表和各级党代表均没有律师人选。

自20XX年起,我市律师事务所全面实行了脱钩改制,律师事务所出资方式由国资为主转变为合伙人出资,性质也由国家事业单位转变为社会中介组织,人财物与司法行政部门完全脱钩,成为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四自”组织,是不要国家编制、不要国家拨款的“两不”的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改制导致律师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压力明显加大,党组织活动的时间和空间与律师事务所的经济利益和经营理念或多或少有所冲突。同时,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理念还比较落后,对现阶段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内在动力及其职业特点的结合点认识不清晰,往往以党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基本框架、基本形式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中生搬硬套,导致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发展和律师个人的发展相脱节,造成了律师队伍中党员和党组织作用难以发挥。

二、律师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环节,也是开展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基础。近年来,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如全市的律师基层党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在无党员律师事务所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者联络员等。但是,与党建工作的要求,与律师文化建设的内在需求还相距甚远,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如:流动的律师党员组织上无依托;部分党员未纳入律师党组织管理,个别律师党支部组织活动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少数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入党积极分子长期得不到培养考察,影响他们的政治进步等问题。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笔者认为上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律师党组织的定位缺乏制度上的明确要求,立法滞后。《公司法》第十九条明确了新经济组织的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而《律师法》里没有相关的、明确的法律条款。

(二)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隶属关系影响了监督、指导作用的发挥。目前,无党员或者未建立党组织的律师事务所,部分党员分散在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其他单位党支部。这样,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挥监督、指导的作用就缺乏科学设置的前提,新的“隐性党员”甚至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党的组织生活难以正常开展,出现了管党与管所相脱节、管党与管人相脱节、管党务与管业务相脱节的现象,而且律师的流动性相对比较大,难以把他们纳入稳定规范的管理之中。不少律师党员忙于业务,却忽视了自身的政治素养,有的几年不过组织生活,有的几年都不知道自己的组织关系在哪里,更谈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了。

(三)市律师协会成立党总支虽然是解决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隶

属关系有效途径之一,但也存在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是原企事业单位退休或退养的大多数律师党员怕影响在原单位的福利待遇,不愿迁移组织关系;二是政府机关党工委对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极其严格,作为律师行业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很难适应;三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问题,在部分律师,尤其是中老年律师心目中,存在党组织凝聚力不强,向心力不足,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大,是否党员无关紧要的落后思想,对年轻律师有一定的影响。

(四)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个别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对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存在模糊认识。担心过分抓党建工作会影响律师事务所业务的拓展,把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有的律师事务所只是把党组织当作一块招牌,以此来“包装”自己,从而提高其社会知名度;有的律师党员党性意识淡薄,对党建工作积极性不高,认为自己只要业务干得好,过不过组织生活无所谓;有的党员因组织关系没有转过来而成为“隐性党员”,抱着一种放任自流的心态,认为自己的主要任务是赚钱,而对党建工作缺乏热情。对律师队伍党建工作认识的误区,导致一些党员和党组织放弃了党在律师队伍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如果律师党员的党性不高,那么许多工作将难以完成;如果律师对党建工作缺乏热情,那么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就难以落实。

(五)律师队伍政治地位偏低。律师队伍是一个知识分子密集的精英群体,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库和智囊团,应该引起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但是,近年来,还没有党员律师参加各级劳动模范的评比,还没有党员律师担任省级甚至地市级党代表和人大代表等,仅有×名律师担任市政协委员,而且都是因为他们具有非中共党员身份。

三、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主要措施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环节,是开展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基础,也是创先争优和我市开展的“一创双优”活动的重要内容。

(一)及时进行基层党组织的调整和组建

在当前律师事务所尚未真正实现行业管理的情况下,司法行政系统要积极配合律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对下属律师事务所及时组建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对律师情况要及时进行调查摸底,并按党章规定对党支部进行调整和组建,核实律师党员人数,对挂靠的党员律师分别安排到各个党支部,使每个党员都在组织中。

(二)选好党支部书记,加强对他们的政治和组织培训

本着有利于党组织规范管理,有利于党员管理教育,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重新考核律师事务所的党支部书记,按照程序对不适合做支部书记或由于工作变动不宜做支部书记的律师进行调整,选用一批德才兼备、有工作责任感的中青年骨干律师担任支部书记职务。加强党务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党务能力素质,有意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逐步成为律师党务工作的中坚力量。

(三)重视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为申请入党的律师创造发挥作用的条件和空间

本着“坚持条件、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新党员的规划,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热情支持和鼓励中青年律师申请入党。对入党积极分子要成熟一名发展一名,扩大党员队伍、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四)逐步提高律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

律师的高素质精英群体形象与其较为低下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很不相称,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律师服务社会的热情、质量及其良好形象。本着有利于社会,有利于法制民主进程,有利于律师行业发展的原则,呼吁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如增加律师行业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职数等,切实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

(五)发扬党内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组织活动

健全民主制度,实行党内民主是我们党的组织原则,也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支部书记的产生、新党员的发展、评先评优、先进典型的表彰和重大决定的提出上,按照民主程序,经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反复讨论进行,在充分表达广大党员意愿的基础上,形成统一意志,逐步形成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推荐第2篇: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调研报告

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调研报告2013年度,本所在市律协和司法局的领导下,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现将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调研报告如下:

一、队伍建设有一定成效

本所人员现由二部分构成:

一、律师团队。包括主要合伙人,专职律师。他们是本所开展执业活动的主力军。2012年,本所共有执业律师13名。均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二、行政团队。本所现聘有行政人员3人,他们担负着繁杂的行政与后勤工作,是律师执业的重要保障力量。

本所自1992年11月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规范执业,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科学发展,不断吸引各类人才加盟本所。如何化数量优势为质量优势,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能力和作用,凝聚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打造一流的团队,创造一流的业绩,是我们面临的紧迫问题和重要任务。为此,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牢固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2011年度,本所常召开全所律师大会。在这些大会上,我们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了新的《律师法》,继续开展了“大学习”和“大讨论”活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着重开展了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三进三同活动及争先创优活动。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时学习了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有关律师工作的相关文件。通过学习,使全体人员坚定信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进一步 1

明确律师新时期的任务和使命。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执业观,荣辱观,大局观。对疑难案件进行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有助于律师文化建设。

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本所自1992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司法局、市律协主导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并在实践中,结合本所工作实际需要,不断发展,创新完善。

一、加强和完善了以合伙人会议为中心的民主管理制度。重大问题和决策,一般要经过合伙人之间的酝酿、沟通、提出讨论,再分头征求广大律师的意见,再进行讨论。经过这种由上而下,再由下而上的反复酝酿与讨论,我们所的各项重大决策,都能做到符合实际需求,符合全体律师的意愿、符合大家的长远利益,因而能够得到全体律师的衷心拥护与支持,因而就能够具体落实见实效。2010年以来本所基本上每月都召开合伙人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整了合伙人的分工,明确了主任和各合伙人的职责。进一步确立本所制度管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治所理念。创新和完善了全所律师大会的民主管理职能。

二、继续加强和完善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大幅提高了本所规范执业的水平。2013年,我们更加严格的使用和

填写统一收案登记表,努力做到规范登记,不缺项、不漏项、不错登。进一步完善了受理案件审批手续。加强了档案管理。

三、加强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2013年,我们对全部诉讼案件、所有法律文书装订,统一规范、统一格式和标准,加强了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

四、加强了执业风险防范。经常性的对全所律师开展执业风险防范教育,在规范执业的基础上,防患于未然。2012年,我们还将有重点地对一些律师加强执业风险防范教育,确保本所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三、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

本所现拥有近320平方米办公用房,不断添置、更新办公设备,还配备、完善了电脑及网络,以便更好地发展律师业。 今年下半年将保障每位律师一人一间办公室。

四、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本所接受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一、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活动

本所律师×××、×××在2011年为故意杀人案被告×××、×××(兄弟两人)提供法律援助,担任其辩护人,及时会见被告人,按时出庭辩护,为他们提出改变定性罪轻的辩护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以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积极参加义务咨询活动

本所律师接受律师所指派,积极参加漳州市司法局、漳州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各种社会法律咨询活动。多人多次参与漳州市广播电台、漳州电视台(记者在线栏目)、海峡都市报的义务法律咨询。提供咨询律师能凭借娴熟的法律技巧和较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法律难题,同样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人才不足,尤其是事务所发展急需的懂网络、懂新型业务人才不足。

二、对律师培训力度不够,指导业务不足,还有个别律师执业水平和执业技能停滞不前。

三、业务领域需进一步拓展,表现为业务集中在诉讼代理业务,法律顾问、非诉讼业务类型少,数量低,非诉讼案件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偏低。

四、综合素质、执业技能、服务质量等核心竞争力亟待提高。

五、相互协作、合作不够,还没有发挥出我们团队优势和集体联合作战力量。

六、下一步工作目标与措施

下一步,我们要在现有基础上制定新的目标,采取新的措施,争取在2013年下半年创造出新的成绩。

一、加强各类业务质量监管,全部诉讼案件统一指派律师,采取合议制,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在立案前、立案后、开庭前、开庭后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讨论。代理词、辩护词、法律意见书要经过办

案小组的集体研究,重要的还需组织集体讨论,文书的格式、体例要统一。证据目录编制、证据材料装订要统一规范、统一标准。

二、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从学习掌握技能开始,用适当方式宣传推广,争取实效。

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推荐第3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阿尔山市

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针对我市律师行业发展现状,为了进一步探索新时期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律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市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我局成立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调研组,于今年8月对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进行调研。本次调研采取座谈、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重点就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基本情况、党建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并结合今年的年审注册工作,对全市律师的政治面貌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调研,全面掌握了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情况,摸清了底数,也发现了我市律师党建工作中的亮点和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律师党建工作提供了依据。

一、我市律师党建工作的基本状况

2003年以来,我市律师业因原有的律师事务所暂缓注册,导致我市的律师也成空白状态,2009年在我局的积极协调下引进了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并于2010年8月被内蒙古司法厅批准注册。现该所从业律师13人,其中执业律师7人、实习律师6人。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建设也随着律师业的发展而发展壮大,具有党员身份的律师所从业人员3人,律师党员占执业律师的29.8%;党员的平均年龄轻、文化程度高,35岁以下的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50%,并且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一)律师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正常。组织生活是党的基层组织

1 生命力活力的体现,支部有活动才会有生命力活力。通过发放的份律师党员调查问卷统计,90%的律师党员经常参加组织生活,80%的律师党员反映所在支部经常开展活动,30%的律师党员评价支部生活形式单一,流于形式,效果不理想。大多数党支部开展活动主要以支部会议为主,而支部会议的内容又以传达上级会义精神、学习上级文件为主;部分党支部将支部会议和所务会议结合在一起,没有专门的支部生活会;有的党支部活动形式和内容常有创新,丰富多彩,如将党员活动与行业奉献相结合,将党建工作与树立律师良好形象相结合。

(二)大多数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从调查表反映的情况看到,90%的非党员律师认为大多数律师党员都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据统计,律师党员多数是所在律师所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大部分律师党员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能较好地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他们带头遵纪守法,带头诚信执业,带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带领广大律师认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在服务中心、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全市没有一名律师党员因执业违法违规受到处分。

二、律师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其原因

(一)部分律师党员党的意识有所淡化。集中体现在一些律师党员长期不接转组织关系,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愿表明党员身份,将自己等同一般群众;一些律师党员政治意识淡化,不重视政治学习,不关心政治,价值观念扭曲,宗旨意识、党性观念淡薄,对党组织活动热情不高,在执业中急功近利,重经济利益轻社会效益。究其原因有两方面:一是这些律师党员放松了党的知识和政治理论的学习,忽视了世界观改造;二是一些律师党支部软弱无力,未能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未能为党员强化党性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 创造条件。

(二)部分律师党支部没有发挥作用,少数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调研发现,有的律师所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并且主动开展活动的少,而开展活动的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缺乏凝聚力和吸引力。有的支部除了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开展的活动外,没有召开过组织生活会,更淡不上组织开展其他活动了。在这些支部里出现了“党员找不到组织”,群众不知道谁是党员的情况,表明了这些党支部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党支部所在的律师所规模小、管理不规范,或者是由规模小的律师所联合成立的联合党支部。这些党支部的书记一般不是所主任或合伙人,党支部的活动得不到律师所的理解和支持,律师党员忙于业务,无活动时间又无活动经费,致使党支部生活不正常,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无从体现。二是有些律师所负责人、律师党员对律师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认为律师所只要搞好业务、不出乱子就行了,党建工作搞不搞没关系,因而主动性、积极性不够。三是有的律师党员对党组织和党员时律师所能不能发挥作用、发挥什么作用认识不清,导致了行动上停滞不前。四是一些律师党员从生存角度出发,重视律师身份,淡化党员身份,重视经济效益,淡化党的工作,对党组织生活不感兴趣,党员的作用也就无从发挥。

(三)律师所党支部活动经费缺乏。这是律师党建工作遇到的最大的难点和问题。党支部没有经费,就难以开展活动或只能开展一些不需要经费的活动。目前,除少数律师所党支部能自筹经费自主开展活动外,大多数律师所党支部的活动都是由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和市、区司法局组织推动,活动经费“挪用”了司法局办公经费和从市律师协会会员费中支出。律师所党支部经费缺乏是一个长期的老大难问题,

3 原因是多方面的。多年来上级党组织在律师党建经费上没有给予支持是其原因之一。律师事务所是一个自负盈亏的中介组织,除一些规模较大的律师所外,一般没有专门为党支部解决活动经费。

(四)对流动党员管理较为困难。个别党员特别是外省籍调入的律师党员长期不接转组织关系,有的甚至不表明自己的党员身份,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脱离组织”的现象。目前全市律师队伍中尚有81名党员未接转组织关系,其中大部分是在本地退休、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老党员,但也有少数无正当理由却不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组织关系不接转的原因:一是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繁琐,特别是跨省的接转,更是费时费力,加之律师工作流动性大,这也间接造成了个别党员不愿意接转组织关系。二是一些律师党员从生存角度出发,重视经济效益,淡化党员身份,不愿接转组织关系。

(五)在律师中发展党员难度大。一个时期以来,加入共产党对律师吸引力不强,部分律师更愿意加入民主党派。其原因:一是部分律师认为加入民主党派政治发展空间较大。律师加入民主党派后当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机会比中共党员大得多,而且加入民主党派还可以有机会进入民营企业家的交际圈子,有利于业务的拓展。二是律师所党支部对发展党员不重视、不主动,没有发展计划。有些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程序不熟悉,不知如何去发展党员;有的党支部无活力,没有发挥作用,缺泛影响力,无法吸引优秀律师向党组织靠拢。三是从发展党员的程序上看,非党员律师普遍反映加入共产党的程序繁琐,从入党积极分子到预备党员的时间长,一些有意向入党的优秀分子也因此打消了入党念头。四是部分非党律师对入党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入不入党对律师执业没有影响,入了党后对执业并没有帮助,反而在思想上组织上受约束;有的片面认为,党员只

4 有交党费的义务,却鲜有权利。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律师党建工作的建议

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必须重视研究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确实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发展出现新局面。我们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努力推进律师党建工作“一个提高,四个强化”。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律师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对于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七大明确作出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部署,对包括律师行业在内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领导对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建设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广泛覆盖,积极探索新社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的新方法新经验。各级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认识上升到律师党建工作是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重要组成部分、是律师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重要保障、是律师队伍完成时代使命的必然要求、是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这一高度,进一步增强律师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广泛开展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律师党组织和党员的地位、作用宣传,律师行业党员的先进典型宣传,提高广大律师对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的认识,为推进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打好思想基础。律协党总支要积极协调联系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对律师行业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宣传,不断扩大律师党员的社会影响力。

(二)强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各区司法局党组织和市律师协会党总支要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沟通协调。一是进一步理顺律师党建工作的管理体制。适应我市律师管理体制,我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应坚持以所在区司法局管理为主,市律师协会党总支指导的双重管理体制。在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条条管理与块块管理相结合,以块块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的律师党建工作管理体制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律师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新思路,在时机成熟时,将市律师协会党总支改为市律师协会党工委或党委,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指导全行业党建工作职能和作用。二是健全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形成市司法局党委和统一领导,市律师协会党总支牵头,各区司法局党组织具体负责,律师管理部门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律师协会党总支要结合开展行业自律,积极协助各区司法局党组织指导律师事务所健全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三是要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每年至少要研究一次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沟通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作出工作部署。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

(三)强化律师行业党务工作,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各区司法局党组织、市律协党总支和各律师所党支部,要认真学习和落实好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党组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员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律师党务工作者和律师党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律师

6 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律师党员的党的知识和党务知识培训,是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保障。建议市委组织部把律师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律师党员的培训纳入培训范围,每年组织安排一次律师党员高层次的专门培训班;市区司法局党组织和市律师协会党总支也要制定党务工作者和律师党员培训计划,确保律师党务工作者、律师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每年都能够参加一次党的知识、党务知识的培训。要适应新时期的需求,不断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律师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利用各地律师协会普遍建立的网上定期培训、年度业务培训等载体,精心设计律师党员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努力提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二是要切实加强对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指导。要建立健全律师党员档案,实现律师党员信息数据的互通共享。要切实做好律师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对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律师党员,要求其将组织关系转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对退(离)休后到律师事务所工作或一时不能接转正式组织关系的,要及时转入临时组织关系,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对于新执业、转所和申请实习的实习律师党员,律师管理部门要主动做好服务,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同步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党员的转入、转出的要实行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新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原来已是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的,律师所党组织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材料的衔接和移交工作,加强培养教育,确保培养教育工作有效衔接,不脱节不断线。律师所党组织要根据行业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党内生活制度,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三是进一步探索解决党支部活动经费的方法和途径。根据我市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可采取“六个一点”办法积极探

7 索解决党支部活动经费的途径:党支部所在律师事务所适当解决一点;市律师协会在每年会员费收支预算解决一点;律师所党支部通过开展公益性法行服务活动解决一点;律师所党支部建立支部活动基金向党员个人募集解决一点;上级党组织全额返拨党费解决一点;建议税务部门以退税方法在律师所上交的税费中按照党员数解决一点。

(四)强化律师党建固本强基工程,切实加强律师所党组织建设。一是根据律师党员数量、分布状态等,加强分类指导,努力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要指导帮助单独建立党组织;对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联合组建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业的广泛覆盖,做到律师事务所建在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要大力加强市律师协会和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注意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二是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党内生活制度,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在适当的地方挂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牌子,为党支部建立党员活动室,在律师介绍栏里公开律师的党员身份,为党组织和党员树立形象、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同时也便于群众的监督。三是健全律师所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各区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和市律协党总支要加强指导,督促并帮助律师所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健全组织生活。要根据律师行业的特点,创新活动方式和内容,组织律师所党支部开展与律师行职业相适应的党员活动,使党支部活动贴近律师工作、贴近律师业,为党员群众所欢迎,为律师所管理者所理解和支持,努力为律师所党支部和律师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选条件。要以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大局,服务科学发展,

8 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建立健全律师党员联系群众、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内关怀和监督等制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律师党员做依法、诚信执业的模范,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积极推动律师所党支部与村居党支部挂钩结对子,组织党员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普法宣传,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五)强化在律师中发展党员这项重要工作。要把在律师中发展党员作为推进律师所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要建立健全发展党员的工作机制,各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要指导各律师所党支部制定发展党员的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要突出重点,特别注意抓好律师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和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的培养发展工作。三是要积极务实地做好宣传发动,律师党支部要主动关心律师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吸引律师群众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一些活动,让他们认识党、靠拢党;要注重培养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律师思想中的一些模糊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坚持定人、定期培养考察制度,针对律师流动快的特点,及时建立动态的档案信息,保证培养工作的落实和连续性。四是要做好进入律师所执业之前已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律师培养衔接工作,建立有关信息统计交流机制。五是建议上级党组织充分考虑律师行业等社会组织的特殊性,对律师等从业人员在入党手续上进行创新,如简化程序,缩短积极分子培训期限等。七是建议上级党组织在机制上强化律师党员的政治待遇,如在各级人大、政协里设立律师界别,拓宽律师党员参政议政、参与社会事务的渠道。

推荐第4篇:律师行业发展状况之调研报告

律师行业发展状况之调研报告

〔内容提要〕:本文针对近年来某市律师队伍人数减少,律师业发展缓慢的现象进行了调研分析,总结出几大扼制律师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措施。

〔关 键 词〕:律师行业 发展 机制 改革 措施

一、某市律师行业发展现状

某市律师行业在2000年以前人数众多,队伍壮大,发展比较迅速。2000年,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全国律师事务所均进行了脱钩改制,改制后的律师事务所淡出了司法行政机关,进入法律服务市场,开始了新的发展。经过改制,某市一部分律师脱离了律师行业,使得律师人数有所减少,此后几年间,某市律师事务所数量以及专职律师人数变化不大,截至目前,较十余年前的律师人数减少了近四分之一。此前,我们也针对某市律师流动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表明:许多律师通过种种渠道流转到了其他地域或者其他行业,直接导致我市律师人数下降,律师队伍缩减,律师行业发展缓慢,甚至一度停滞不前,成为困扰某市律师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分析某市律师行业发展缓慢的原因

近年来,某市律师行业发展缓慢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律师人数变化不大,甚至呈逐年减少的趋势,通过调研,我们发现造成这种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具体如下:

(一) 地域经济原因

某市是一座中小城市,人口不多,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此,部分想取得更大发展,收获更多利益的律师并不满足于在本地执业,转而通过跨地域转所等途径转向经济发达地区,有的律师甚至选择脱离律师行业,转而从事其他行业,以谋取更大发展空间和机会。据统计,近年来某市跨地域转所的律师七十余人,这部分人员基本流转到了经济发达地区,属于律师执业的正常流动。另有部分年轻律师通过考取公检法公务员等途径转行到了其他行业,直接脱离了律师队伍。由此以来,造成了律师总人数减少,律师队伍逐年缩减的现状,影响了律师行业的发展壮大。

(二) 管理体制原因

目前,某市律师的流动主要有两个方向:经济发达地区和公务员队伍,究其原因,跨地域转所系律师执业的正常流动,而年轻律师的频繁流动转行则属现今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问题,现有的律师事务所分配机制不适宜年轻律师的发展。目前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仍是传统的“个体户”模式,即律师个人虽然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外签订代理合同,处理事务时打着律师事务所的旗号,但实际上律师只是向律师事务所交纳管理费,律师事务所并不向律

师分配任何利益,律师收入完全来源于自己代理案件的收费,其收入直接与个人的案源能力挂钩,而律师能否接到案件,其实与律师事务所的招牌并没有多大关系,而是与律师的个人能力、社会资源密切相关。在这种利益分配模式下,缺少社会关系的年轻律师基本无法找到案源,而那些从事律师工作时间较长的律师也始终处于原始积累阶段,无法顾及或很少顾及年轻律师,因此年轻律师收入得不到保障,对于他们来说,虽然律师有可能是一份发展前景可观的工作,但他们首先要面对的仍然是生存问题,为了生存,许多年轻律师不得不忍痛割爱,放弃初衷而投入其他行业,从而使律师队伍人数下降,律师业发展缓慢。

(三) 法制体系原因

我国现有的法制体系并不健全,法制环境也并不完善,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仍然会遇到许多阻力,比如众所周知的律师“会见难”问题,新《律师法》已经对这一问题做了相应的规定,以方便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目前全国范围内仍普遍存在律师“会见难”问题。在我市,据部分律师反映,在个别县市律师持“三证”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仍然遭到拒绝和阻拦,给律师办案造成了极大的困难。除此之外,据调研,律师办案还遇到了许多问题,比如律师取证难的问题,还有律师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材料遭拒绝阻拦的问题等等,这些都给律师办案造成了一定的阻力和困难,长此以往,极容易使律师对自己所从事的行业失去信心,从而转往其他地市或者转行从事其他行业,造成律师队伍的缩减,不利于律师行业的发展。

(四) 社会观念原因

律师是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掌握任何国家权力,但是,却同样担负着维护公平正义,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使命,因此,在发达国家,律师的社会地位非常高,非常受人尊重,但是,在我国,这一点却并不尽如人意。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点是“权力崇拜”和“官本位”,这就使得人们很难将不是“官”的律师置于一个很高的社会地位,现实是许多人不能平等地对待律师、尊重律师,特别是一些行政机关单位和企业单位,他们对律师往往并不欢迎,甚至认为律师是 “被雇佣者”,为“雇主”服务是应该的,“雇主”只需付钱给律师,哪还有“尊重”一说?另外,政府职能的设置不利于律师社会作用的发挥。比如国企改革工作,该项工作中许多有关材料的合法性审查以及依据法律出具改制意见等事项都非常需要律师的参与,但这些工作通常都由政府职能部门“一手包揽”了,律师往往参与不进去,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作用,也就无法彰显其社会地位。至于普通百姓,他们对律师的认知也并不全面,有时因为律师为之辩护的当事人犯有滔天大罪,百姓便会认为这个律师是在“助纣为虐”、“善恶不分”,认为律师与那个“罪人”一样——“简直就是个魔鬼”!其实,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而只是个中立者,他们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应该受到尊重的。

(五)业务风险原因

和其他许多行业一样,律师行业也并非风平浪静,其中充满了风险,身处其中的律师们,兼为社会人与法律人,其风险是双重的,他们除了要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风险以外,还要面对因为执业所带来的职务风险,这种风险大致分为两类:

首先,是安全风险,即律师因执业而导致的人身安全风险,它可能来自对方当事人,也可能来自律师自己的委托人,还有可能来自民间群众。如今,当事人因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满而迁怒于律师并对律师造成人身伤害的事件屡有发生,尤其是伤害对方律师的事件,往往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给律师带来了极大的伤害。而普通百姓因为对律师的误解而伤害律师的事件也偶有发生,他们认为律师只能替“好人”说话,而那些替“恶人”说话的律师,就如同“魔鬼”,让他们深深憎恨。

其次,是责任风险,即律师因为执业过错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是刑事责任,也可能是民事责任,还有可能是行业处罚和惩戒。比如《刑法》第365条和《刑事诉讼法》第38条,就是悬挂在律师头上的两把利剑,律师因此被判刑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民事案件代理中,如果律师因严重失职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有可能使一个收入菲薄的律师倾家荡产。另外,如果律师在执业中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可能遭受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的处罚,严重违规的律师还有可能被司法行政机关吊销执照而砸了饭碗。所有这些风险,都决定了律师这一行业干起来并不轻松,也正因为如此,才有许多才学丰富的人对这一行业望而却步,想进来又不敢进来,或者有进来了又因不能承受其责任之重而退出的,也因此造成了律师业人数逐渐减少,发展缓慢的现状。

三、解决措施

要想解决以上扼制律师业发展的种种瓶颈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 加强《律师法》宣传,特别强化领导干部法律普及程度。

造成律师业发展缓慢的现象有许多原因,归根究底是法律普及程度不够,法律以及律师的重要性并没有被提升到一个应有的高度上去,要改变这种现象,就要加强普法宣传,特别是《律师法》的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于2007年10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律师法》适应新时期我国律师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原律师法作了较大调整、补充和修改,新增、修订条款40余条,从律师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律师执业权利和义务、律师业务和律师执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了我国律师制度,对便利律师办案、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推动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此,不仅要在律师中积极宣传新《律师法》,还要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摆正对律师的认知,加强对律师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要特别在领导干部中加强包括新《律师法》在内的法律宣传,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普及程度,因为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和决策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了绝大部分民众的认知导向,在这个依法治国的社会,一切都应依照法律行

事,而这离不开律师的参与,只有广大民众认识到了法律和律师的重要性,律师的存在才有意义,律师的作用才能发挥出来,律师业也才能随之迅速发展。因此,要加强普法宣传,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众中宣传新《律师法》,扩大法律普及程度,强化大家的法律意识,凸显律师的重要作用,这样才能促进律师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 改革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为年轻律师创造发展机会。

目前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并不利于年轻律师的发展,要改变律师业发展缓慢的现状,改革势在必行。目前一些有效的改革措施已经萌芽,比如合作律师事务所的改制、律师事务所公司制改革的尝试等等,这些都有利于律师业的发展。除此而外,还要注重以下几方面的改革:

1、执行机制的改革。某市几乎所有律师事务所现行的执行机制都是主任负责制及合伙人管理制,主任直接指挥内勤,合伙人既负责决策又负责日常管理,甚至主任自己直接来实施管理,其他聘用律师从不参与律师事务所管理,只关注自己的业务和收入。使“平等的介入管理”成为一句空话。在部分大城市,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比较科学:部分合伙人组成管理委员会,由一个合伙人(一般是主任)来负责,而如果主任不是负责人,就只作为一个形象代表;建立行政办公室,聘请一名行政主管(一般非执业律师),上对合伙人负责,下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这样既可以减少合伙人的管理成本,同时避免了合伙人之间因日常管理而产生的矛盾,又减少了管理的层次和环节,提高了管理效率。如此的执行机制达到了淡化主任和合伙人在具体执行中作用的目的,强化了合伙人、行政主管在执行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提高了执行效率,有利于律师事务所的快速发展。我们应该借鉴这种管理模式和执行机制,使我市律师事务所也能够规模化、科学化发展。

2、分配机制的改革。目前某市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采取分配方式是“提成制”,即按照律师个人所承办业务收费的一定比例作为律师劳动报酬的分配方式。这种分配方式并不利于律师间的业务合作和新律师的培养。它使律师事务所形成了“个体户”式的大联合,律师之间不仅没有良好的协作关系,反而因为争抢案源而矛盾重重。同时,这样的分配方式直接决定了新律师收入偏低甚至得不到保障,一些素质很好起点很高的新律师甚至因此长期得不到发展,这必然造成律师事务所发展后劲不足的结果。因此,改革分配制度十分必要。当前,一些大型律师事务所实行“效益工资制”的分配方式,即以律师工作的综合绩效作为确定律师收入分配的依据。这种分配方式能够比较全面地考虑律师的综合素质,有效地鼓励了律师的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律师之间业务协作,也有利于年轻律师的发展,不失为一个良性分配机制,对我们有很好的借鉴作用。笔者认为,一个合理的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应该不仅能体现律师事务所的效益,也要能够体现律师个人的效益,充分考虑到律师的个体经济利益,这样,才能激发律师的主动性,从而创造更大的效益。我们应该淡化单纯以收费额为效益和能力指标的观念,强化综和素质、综合效益为指标的观念,以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

3、人才机制的改革。好的人才机制应该包括人才的认定、引进、培养、分工、使用、晋升、淘汰等多方面的制度规定,还应该有合理的人才资源配置,即合理的分工。当前我市律师事

务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不完善的管理模式和分配模式所造成的律师事务所人才机制的不健全,合伙人只关注聘用律师的代理费收入高低,以便通过收取更多管理费的方式来减轻合伙人的成本负担,而聘用律师也不会关心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而只是关注哪一家律师事务所给予的提成比例高。如此一来,合伙人以及其他律师都各自忙各自的,律师之间没有专业的分工也没有良好的协作,律师事务所的人才引进和发展也被忽视了,整个律师事务所形同一盘散沙,没有团队效应,也无品牌优势,难以得到长远的发展,与规模化、科学化、专业化的发展目标相去甚远,对律师业的发展毫无益处。因此,必须重视律师事务所人才机制的改革,加强对人才机制的研究和实践。首先,应优化组合并科学配置不同学历、年龄、性别、专业、特长和能力的人才,培育起有别于其他行业的律师文化。其次,应淡化以收费多少为衡量人才唯一标准的观念,以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保证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强化对不同人才(尤其是年轻、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另外,完善考评、激励等制度建设,尽快建立科学的人才管理和运行机制,保证律师事务所的发展长久不衰。

(三)做好律师管理工作,强化服务观念。

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离不开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律师协会的管理和指导。因此,做好律师管理工作对律师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应做好以下两方面:

1、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律师行业自律作用。

当今律师业的发展并不完全依靠于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行政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也有赖于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早在1993年,司法部颁布的《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中就指出:应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1996年颁布的《律师法》将这一体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了下来。此后,“两结合”管理体制便逐渐推行开来。目前这一体制还存在不足之处,需要不断完善。其一,应明确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管理职责,充分体现和发挥宏观管理功能。其二,要加强律师协会自身建设,充实其行业管理职能,发挥行业管理优势。其三,要妥善正确处理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之间的关系。此外,最重要的是要注重发挥律师协会行业自律作用,有效的律师行业管理能够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减少律师违法乱纪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律师执业环境;能够使司法行政部门更少的行使惩戒权,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局面,从而有效促地进律师业的发展。因此,要不断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实现两者之间黄金比例点的结合,使律师行业管理早日走向自律和自治。

2、强化管理意识,进一步树立服务理念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律师行业的主管部门,承负着对律师行业管理之责。新修订的《律师法》

第四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这就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行业有权依法监督,依法指导,协调配合。律师工作的政策性和法律专业性很强,与国家的法治秩序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因此,一定要强化管理意识,做好管理工作,这是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做好律师管理工作,就要做到两个方

面,一是要“管得住”,就是指律师能够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律师属于自由职业者,但这个“自由”必须有限度,这就有赖于行政管理。我们负责着对律师事务所建设、律师事务所年检、律师注册、律师违反执业纪律职业道德的处罚以及律师流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长期以来我市律师都能够服从管理,对相关工作能够积极配合,从未出现过律师不服从管理而与司法行政机关相对抗的事件,有效实现了律师工作的各项任务目标,保证了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二是要 “管得好”,这主要是指在管理好的同时也要服务好。平时我们也非常注重这方面的工作,与律师协会一起,积极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们做好各方面的服务: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律师之间的交流和协作;积极保护律师各项权益,及时了解律师生活与工作中的困难,为律师排忧解难;积极为律师办理各项行政事务,从不拖延、推诿;积极组织针对律师的各项表彰活动,鼓励律师工作积极性;积极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为律师提供便利的办案条件;积极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和发展,为律师创造优良的办公环境等等。如今,面对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我们更要进一步树立服务理念,在工作中的方方面面体现“服务”观念,真正做到“以律师之忧而忧,以律师之喜而喜”,如此才能做好服务工作,从而以服务助管理,以服务促发展。

全省目前正在开展“解放思想、科学发展、奋力实现新跨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我们正是以这次活动为契机,深入调研了某市律师行业的发展现状,总结了几大问题,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有待实践。今后,必须牢牢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实现新跨越为目标开展律师工作,推动某市律师队伍的发展壮大,促进某市律师行业实现快速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 《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吴爱英部长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中国司法》2008年第5期)

[2] 《律师事务所管理:一个不能忽视的道德问题》(《中国律师》2005年第12期)

[3] 《“危险”中的中国律师 ----律师业的执业风险及其防范》 (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演讲稿 吕良彪律师)

推荐第5篇:律师管理调研汇报

涉县司法局

关于贯彻律师管理制度的汇报

长期以来,律师管理工作对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说就没有过什么实质性、硬性规定、权限,县级律师管理工作显得可有可无、无足轻重,很难起到最基层、最一线、最真切的管理,想管、该管却没法管(无授权)、不敢管(律师队伍素质不一,职业习惯容易节外生枝、引发新的矛盾)。不知什么原因,真正的管理权限几乎全部集中于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该管却管不好(鞭长莫及)。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及李庄案件的出现,司法部今年出台了《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律师管理工作有了明确授权,尤其是《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中“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年度检查考核的初审工作”的明确授权,对切实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作为第一年,我县认真抓好了今年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初审工作,将各项规定高标准、严要求地落到了实处。但相比之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出台就比不上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对加强县级律师管理工作实在、有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中压根就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事,一个人要想成为实习律师,市律师协会无需任何机关就全给办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处罚主体仍为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只象征性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授权有点牵强,很易造成执行不力。

因此,下一步要切实搞好县级律师管理工作,我们认为还有待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更多配套制度的出台及进一步的权责下放。

2010年8月18日

推荐第6篇:某年关于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XX年关于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XX年关于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眉山律师行业现有律师事务所35家,律师317名,建有党支部12个,其中独立支部9个,联合支部3个。眉山市律师协会于XX年建立党总支,辖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6个,其中独立支部5个,联合支部1个。全市律师党员101名,其中专职律师党员89名,兼职律师党员1名,援助律师党员11名。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党员3名。市直律师事务所共有律师党员53名,组织关系在支部的43名,过临时组织生活的10名。近年来,平均每年发展律师新党员2名。按照市委、省司法厅党委、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做好律师行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精神和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眉山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情况调研。

(一)狠抓平台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长期备受各级党委关注。省委组织部将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支部确定为城市党建工作联系点,市委组织部将四川同序律师事务所确定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联系点并多次调研律师党建工作,市两新工委指导开展两新支部星级评定,市直机关工委在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党员示范窗口活动,省律师协会党委指导开展“党员律师进社区”活动,市司法局党委、各区县司法局党组也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坚持对行业党建和律所党建的督导和支持。党委重视,行业配合,形成了党建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平台,营造了党组织发展良好环境。律师协会党总支和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应势而动,借力拓展,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中组部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律师协会党总支、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四川贤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连续两年被评为五星支部。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提出的“将优秀律师发展为律师党员、将律师党员发展为优秀律师”做法受到各级领导肯定,并在全市推广。

(二)狠抓基础建设,增强党组织影响力

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是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基础,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就要夯实支部基础,扩大支部力量,提高行业党组织覆盖面和影响力。自XX年市律师协会成立党总支以来,一直由协会会长兼任党总支书记,协会副会长分别任副书记、委员,负责指导全市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律协党总支多次调研市直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对律师党员数达到3人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指导其建立独立党支部,XX年新成立了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四川齐协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不够3人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建立联合党支部,由联合支部统一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由市律协党总支委员兼任党建工作联络员,另配备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指导律所党员发展工作,实现了党组织对律师行业的全覆盖。各党支部均选举了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群众威信较高的律师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6个支部中有5名支部书记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提高了党组织的影响力。

(三)狠抓机制建设,增强党组织生命力

如何把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发展结合起来,以务虚的党建推动务实的律师业务,是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永恒命题。为了让党支部在律师事务所政治上领好航,确立党建工作在律师事务所发展中的“领导”地位,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率先将“重大经营决策征求党支部意见”“优秀律师党员优先入伙、升级”“鼓励优秀律师入党”“为党支部活动提供经费”等制度写进律师事务所章程,吸引了更多青年律师向组织靠拢。市人大、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在调研达宽律师事务所时称赞达宽律师事务所把合伙制度与党内制度结合得很好,党建工作抓得很好。四川贤济律师事务所率先实现管理团队和党组织一体化。该所切实遵循 “把骨干律师发展成为党员,把党员律师吸收进管理团队”的思路,用5年时间把2名骨干律师培养成党员,再吸收进入合伙人团队,实现了5名合伙人全部为党员,律所管理与党建工作同抓共管,很好地示范了党组织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了律所发展的精气神。

(一)律师党员缺乏政治地位

全市101名律师党员中,仅有1名人大代表、3名党代表。11名担任市县两级政协委员的律师全部是民主党派或无党派,没有中共党员。这样的比例和现状,让律师们明显感到在党内没有律师的政治地位,加入民主党派反倒更容易找到参政议政的渠道,更有从业优势。这种情况让律师行业不能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政治上的边缘化,造成律师在情感上对党和政府的疏远,也降低了党组织对律师行业的吸引力。

(二)律师组织缺乏优势元素

律师行业的竞争压力迫使律师们特别是青年律师们不得不将更多的精力和视线放到找案、办案、养家糊口上,入党对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的吸引力不强,有部分律师更愿意加入民主党派。究其原因主要是民主党派党员的思想教育束缚要少些,党员权利保障、党派活动开展丰富些。当选政协委员的机率大些,参政议政的比例高些;可以此为平台进入民营企业家交际圈,有利于业务拓展。

(三)律师活动缺乏经费保障

两新工委将律师事务所星级评定与划拨支部工作经费挂钩,评定为三星级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都能得到1000或XX元的支部工作经费,支部书记配备1200元的书记工作补贴。但是这些经费与开展支部活动经费相比真是杯水车薪。律师事务所支部活动经费主要从律所总收入中提取,或由担任书记的律所主任自掏腰包。由多个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党支部,支部活动经费无从列支。

(一)紧扣体制改革,提升律师党员参政能力

党委政府多听取律师工作汇报,在事关律师工作发展方向、发展规划、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上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及时研究解决律师工作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律师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律师行业的关怀和重视。加大从律师行业特别是律师党员中推举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力度,提升律师党员参政议政的地位,提高律师党员的荣誉感和政治责任感,增进党对律师行业的吸引力。积极推广“把优秀律师发展成律师党员,把律师党员培养成优秀律师”“把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写入律师事务所章程或管理制度”“把优秀党员优先吸收进律师事务所管理团队”等做法,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

(二)紧扣“两学一做”,提升律师组织吸引能力

按照省、市要求,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和全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扎扎实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下发《中共眉山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委员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召开律师协会党总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会。律师协会党总支对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四川洪运律师事务所、四川齐协律师事务所进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专项检查和指导。分别在眉山日报、四川法制网、眉山在线、四川新闻等报刊网站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宣传,组织律师党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等,不断提升律师党组织对律师的吸引力。

(三)紧扣制度创新,提升律师活动保障能力

制度创新是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是决定律师行业党建的源动力。鉴于律师行业实际情况和律师党建工作特点,可以把思想建设、党员培养、活动开展、经费保障等内容列入制度创新范围,创造一套适合于律师行业的党建制度,如,针对律师工作流动性大、人员分散的特点,安排党建工作联络员,不定期上门进行沟通和指导,形成党建指导员工作制度;针对党建经费保障问题,可以由两新工委划拨一点、支部党费返还一点、律师事务所自筹一点、律师协会列支一点、税务部门以退税形式在律所上交税费中按照党员数量返还一点的方式,形成律师行业党建经费筹措制度。

推荐第7篇:铅山县律师行业发展状况之调研报告

铅山县律师行业发展状况之调研报告

江西鹅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吴沈军

一、我县律师行业发展历史沿革和现状

我县律师行业在上世纪90代初,从事律师行的人员寥寥无几,在人口已经达到40万的县级区域内,只有区区的4名专职律师,平均每10万人,仅仅平均摊到一名律师。到了90年中期,特别是在小平同志要发展律师队伍、加大法制建设的倡议下,仅仅是在1995年,我县就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就达到了6人,并且这六人均在我县从事律师业务。因此,在90年代末,在我县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多达12人,律师发展速度之快、人数较多,在上饶市周边县级区域内,属于前列的。1996年,我县成立了第二律师事务所(后改名江西业荣律师事务所),1999年年底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全国律师事务所均进行了脱钩改制,改制后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身份进行了置换,从原来的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编变更到律师事务所的事业编,部分人员担心做了律师做不了公务员,同时兼职律师和特邀律师的限制和取消,使得我县律师人数锐减,第二律师事务所倒闭,现阶段专职律师人数只有4人,又回到了90年代初的状况。

二、分析我县律师行业发展缓慢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 近年来,我县律师行业发展缓慢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律师人数变化不大,甚至呈逐年减少的趋势,通过调研,我们发现造成这种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具体如下:

1、地域原因: 我县地处武夷山北麓,东、南比邻福建省武夷山市,西、北与鹰潭市、和上饶市交界。在地域上我县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不具有任何优势,之所以有这种情况是因为从东、南方向来分析,海拨1000多米的黄岗山和武夷山横亘在我县和武夷山市之间,两个地方的风土人情、乡规民俗、司法习惯均有着许多不同,因此,武夷山的诉讼和纠纷的当事人,不会到我县来聘请律师;而西、北的鹰潭和上饶,有着许多大规模的、并且很专业的律师所和律师,在这个区域内的当事人,也不会舍近求远到我县来请律师,相反的是我县许多当事人,跑到上饶和鹰潭去请律师,案源严重流失,这就是地域原因。

2、经济原因

我县人口46万人,工业总产值?经济属欠发达地区,由于这两年国务院宏观调控、经济转型,更由于我县许多企业不具有优质产品和过硬的生产技术,在经济萎靡和价格低廉的市场竞争中,许多企业如铜厂、煤矿、铅锌矿纷纷多处于全停产、半停产的状况。许多煤矿主和铜厂老板告诉我们,“不生产不亏、少生产少亏!”这样,直接造成了我县的财税收入锐减,也直接造成了我县失业人员的锐增,这就是经济原因。

3、社会观念原因

社会上很多人有这种认识,律师是干什么的?律师就是甩嘴巴皮子的,就好像做广告的。有一件案件笔者印象太深了,前两年笔者到浙江省温州市办了一起交通肇事罪的案件,法庭上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建议法庭对我的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我提出了被告人具有减轻处罚的证据和意见,建议法庭对我的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适用缓刑。休庭后,被告人很多亲属很忧虑,认为检察官说的话更有权威,律师说的话没用,更有甚者还当着笔者的面指责委托人,说请律师有什么用?律师就是做广告的!还举例说如果自己的东西好就不需要做广告,如果自己的东西不好做广告也没有用,请律师白请!全然不管不顾笔者在场。幸好浙江省采取当庭宣判制,在下午的宣判中完全采纳笔者的建议,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当庭适用缓刑,当天傍晚办好了缓刑手续就释放了,但被告人亲属所说的那番话和那个例子却深深烙在了我的脑海里。

4、法律制度原因

诉讼业务中,律师有的仅仅是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的功能,而这些功能对当事人能起到什么作用,完全取决于案件审理法官的重视程度和公正程度,这当然就取决于法官的政治素质(指处理处理案件坚持正义、不偏不倚),同时也取决于法官的专业素养(指对法律的娴熟程度和正确适用),作为一名律师,我们无法了解到我们律师的代理意见和辩护意见,法官会不会认真去看、认真去分析?更不知道我们律师正确的、独到的意见会不会在审判委员会的讨论中,承办法官会不会认真的、专门的提出来讨论?我们从业律师有时候也会听到来自个别法官不和谐的声音:他辩他的,我判我的!笔者认为这种法官不重视律师的代理意见和辩护意见的情况,源自于审判制度和错案是否责任追究的原因,如果将律师的代理意见和辩护意见在法院内部的审理报告和判决书、裁定书中认真引用而不要轻描淡写;如果法官对自己所承办的案件采取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那么,这种情况不重视请律师或不尊重律师意见的情况会好很多。

5、律师收费低、青年律师生存难

早在七年前,笔者接到一个政法战线领导的电话,说其老乡因为经济问题被看守所关押,同时涉及一场200多万元的经济纠纷,第二天就要开庭,让我所律师为其妻子申请延期开庭提供方便,该女子来到我所,接待律师因为其与政法战线的领导是老乡,我所律师就连一万元的律师费都不敢和她开价,相反的是为她书写了延期开庭申请书,为其延期开庭和聘请律师打下了时间基础,最后该女子到上饶市花了五万元聘请了律师。从这个事件可以折射出一个问题,也就是我县律师市场存在人情面子太重、律师收费低廉的情况。另外一个问题,也就是我县年轻律师难以发展,如前所述,在我县目前从事专职律师的四人中,50年代(57年5月出生)的律师一名,60年代(67年12月)的律师一名,70年代(71年12月、74年4月)的律师二名。也就是说,我县执业律师年龄均超过了40周岁,没有年纪在40周岁以下的年纪在二十多和三十多的年轻律师。为什么没有年轻律师呢?那是因为年轻律师生存难,难的原因在于年轻律师没有办案经验、没有一定的法律服务网络、没有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等等,这些原因是年轻律师生存难、发展难的客观原因。同时年轻律师在我县生存难、发展难的主观原因也是存在的:一是年轻律师眼高手低,简单的、标的小的、收费低的或者婆婆妈妈的案件不愿办;二是年轻律师一旦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就觉得小县城没有大作为,取得律师资格就往大中城市跑,据统计,我县在大中城市做律师的铅山籍人士已经接近20人(含老中青三类人员),在北、上、广、深均有铅山县籍从事律师的人士,这一数字远远超过我县本土从事律师服务的人员;三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人员觉得从事公务员更有政治前途,很多人不愿或者担心从事这种自收自支而且社会地位不高的律师行当,据统计,我县自2000年之后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已经远远超过了30人,而到了律师所从事律师工作的仅仅为两人,还不到这15年间所通过人员十五分之一。

6、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业务对律师行构成了严重冲击

无可否认,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对法律服务市场起到了一个有效的补充,在律师匮乏甚至没有律师的偏远地区,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起到了法律服务的主力军,但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在从事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往往不规范或者没有按照制度办案,比如说这批人尽管没有通过司法考试,但是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与律师工作相差无几,因此,对外他们也自称律师,加上法官、检察官为了方便起见也常常称他们某某律师,从而误导当事人、委托人也认为他们是律师,久而久之他们也觉得当之无愧。这样,就从名义上上解决了他们不是律师的困惑,他们也就敢在自己的名片上印上了某某律师的称谓。在业务上,他们越来越逾越雷池,在以往,他们没有律师资格不敢法律顾问、不敢接受刑事案件,而现在,他们既做法律顾问,又敢接受刑事案件。当然,担任法律顾问属于民事范畴,但不能以律师名义担任法律顾问。从事刑事案件则完全是逾越雷池,但他们往往利用本区域内司法机关熟悉或者把关不严的漏洞,从事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或者做诉讼掮客,介绍给和他们有利益分成的外地律师。加上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案件收费较低或者收费方式较灵活,往往抢到了很多案源,笔者在为一家建筑公司担任法律顾问的期间,这家法律顾问在2013年在江苏省所发生的案件,其中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有接近40%的人员均是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这一数字已经高的惊人,可以这么说,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业务对律师行构成了严重的冲击!

三、发展和壮大我县律师行业的对策和建议

1、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刚刚结束的十八大四中全会专门讨论“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这是中国法制发展史上可以浓墨重彩的同时又具有里程碑的大事,在党的高规格的大会上,作为一个专门的议题,专门讨论“依法治国”,并且提出了许多重大的改革方案,比如说加强司法界的人才交流、加强人大立法律师和法官参与的比例、对法官所承办的案件采取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的实施方案,这既加快了中国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的步伐,同时又对发展和壮大中国律师队伍、发挥中国律师职能和作用,起到了一个划时代的意义,笔者认为,中国律师业,已经迎来了一个崭新的春天。在“满园春色关不住”的大气候下,我县律师行也必将迎来一个属于铅山律师的春天!

2、加强律师法在全社会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现在许多普通百姓,对律师功能和作用的认知并不了解,有的人认为刑事辩护律师为犯罪分子辩护,便认为这个律师是在“助纣为虐”、“善恶不分”,认为律师与那个“罪人”一样——“简直就是个坏人”!其实,这就是律师的职责,律师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人权,这是法律赋予的律师职责,这也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律师是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掌握任何国家权力,但是,却同样担负着维护公平正义,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使命,律师是法律的守护神,已故的周恩来总理说,律师是中国司法战线的最后一道防线,中国律师必将担任加强中国法制建设、构建法制中国的生力军,因此,加强律师法在全社会的宣传和普及,让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律师、熟悉律师,与律师做朋友,也让社会上更多的有识之士能够从事律师,成为律师界的同行,壮大律师队伍,则律师行的发展指日可待。

3、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既然时代赋予律师如此神圣的职责,则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信制度,就不可能取信于民,就不可能以心换心,就不可能受托于人,就不可能发展业务,就不可能取得当事人的尊重,最终也就不可能取得社会的认可,因此,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已经是我县律师行一个重要课题。

4、把好人才关、针对性的培养年轻律师、加强律师队伍老中青结合

我县律师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老龄化的趋势,如前所述,我县在40岁以下的律师没有一人,也就是说没有一名年轻律师,因此,大力培养年轻律师、加强律师队伍老中青结合已经是刻不容缓、时不我待的当务之急!因此,我们要从大中专的毕业生和实习生里面,有针对性的、有目的性的去培养和去挖掘对律师感兴趣的青年学生,让他们树立做一名中国律师的光荣信念,让他们有一种在小县城也一样能够成为一名大律师的决心!当然,由于律师这一人才的重要性,一定要培养和发展高素质的律师人才,我所采取宁缺毋滥的宗旨,通过两三年的帅选,已经吸收了一名80后的法律系本科生,发展其做律师助理,争取其成为我县最年轻的律师,加强我县律师队伍老中青结合的建设。

由于时间紧迫,以上是我对铅山县律师服务和法律服务市场的调研和拙见,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2014年10月24日

推荐第8篇:关于我县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县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忻州市律师协会:

2012年5月14日至19日我所开展了律师行业管理调研活动。通过采取座谈、走访当事人、查看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对我律师行业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我县仅有国资律师事务所1家。

(二)全县现有执业律师1名,申请实习律师2人。本科以上学历的有3人。

(三)律师党建基本情况。律师党员1人,组织关系在司法局党委,与司法局党委一起过组织生活。

二、调研内容

1、2011年度我县律师考核情况为应考核1人实考核1人,考核结果为合格。

2、调研组一致认为省律协考核文件非常科学,可操作性强,因此完全赞成这一做法。

3、我县司法局专门成立了律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考核文件并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指挥。考核组领导认真组织人员实地查看,认真针对各所是否保持法定设立条件、是否规范执业、是否正常开业等几个方面进行突击检查。

通过现场察看资料、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行个别谈话、发放整改通知等方式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律所进行规范。

4、2011年度我县没有申请执业的律师因此没有对实习律师考核情况的调研。

5、律师业务培训好的做法、经验或存在的问题。

建议强化“法律共同体”意识,可由司法部出面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协调(这倒是十分宏观的司法行政管理内容,司法部理应当仁不让),在律师、法官、检察官培训方面互相开放、互相认同;必要时,可以共同组织“法律职业年度培训”,在法律职业业务培训上策应中国司法改革的深化。

6、服务转型跨越发展的基本情况

我县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2起及时化解了矛盾。参与城中村改造一起。

7、2011年我县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34件,我县律师仅办理6件。占4.5%。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被告人经济困难无钱请请律师的少;二是被告人及家属认为请律师不如请客送礼;三是认为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外来的律师水平高因此请外地律师。

8、我县律师事务所开通了网站。

网址为 http://hi.baidu.com/李新春山西律师/home

推荐第9篇:律师述职报告

导语:总结案件,可知办案得失,有利于提高业务水平;善后当事人,旨在息诉止怨,有利于和谐稳定。接下来小编整理了律师述职报告范文,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20xx年1月以来,我所在律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贯彻执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大三中、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服务大局为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管理,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江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过程中,我所履行职责和义务。

一、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刑事辩护职能作用。

(一)重点打击,全力维护稳定。

我所始终以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为目标,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已作任,严格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认真开展职责工作,突出打击重点,注重打击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为建设“平安江永”,构建“和谐江永”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宽严相济,依法保障人权。

我所在贯彻“三法”过程中,不仅着眼于社会稳定,更着眼于社会和谐,在刑法辩护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刑法、治安功能的效果。对于刑事犯罪采取区别对待的方法,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摄犯罪,维*律的*,又尽可能减少社会拉面,化清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的过失犯、未遂犯、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等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以宽缓为主,尽可能地给他们辩护,以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辩护和帮教工作。

我所认真贯彻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辩护、帮教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者于辩,惩教结合,使其认真悔罪,重新做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辩护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从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角度出发,尽可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向他们讲述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帮助他们分析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判决,防止他们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而给社会重新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对判处刑罚的被告人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增强生活信心。

(四)注重调解工作,提升“三法”实施的社会效果。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大多数当事人双方矛盾较深,对立情绪大,如果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新的刑事案件。为妥善解决附带民事案件,我所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全过程中。注重掌握案外情况,充分调查了解原告人及被告人的家庭状况、心理状态及经济情况等背景资料,为民事赔偿部分开展调解工作打好基础。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讲明相关法律知识,减少他们对被告人的仇恨心理,引导他们通过法定程序行使权利、缓解对立情绪。根据被告人经济状况,向被告人家属讲解法律,劝导被告人经济状况,向被告人家属讲解法律,劝导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二、依法办—理各类案件,着力提高办案质量与辩护效率。

(一)狠抓质量,严把实体和程序公正。在“三法”实施过程中,我所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充分说明法理,提高辩护质量。对控辩双方争执的焦点问题进行祥细阐述,增加透明度和论证力,统一从法理、客观事实的角度进行论证、说理、阐述取舍理由。

三、加强“三法”学习宣传,努力扩大“三法”影响。

(一)强化“三法”培训,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业务素质。我所以确保“三法”正确实施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强化“三法”业务培训,每年我所都会组织全体律师参加律协举办的各种培训,通过业务培训提*警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三法”宣传。我所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的进行“三法”实施相关宣传。

四、“三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今后工作意见。

近年来,我所认真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传统的观念和办案习惯仍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三法”的实施;案件质量和效率、办案技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辩护的尺度标准掌握还不够科学统一;法律文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推荐第10篇:律师述职报告

2 0 1 6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 张冰

2017年3月20日

2 0 1 6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在上一年度的执业过程中,本人对国家和人民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始终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撼和执业纪律,忠实展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业务上也取得了些许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不断加强思想建设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 师执业规范》,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展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律师事务所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敬业爱岗、廉洁自律、文明执业,认真展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树立品牌服务形象,坚守执业理念,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认真学习,严于律己。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并积极参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与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

二、认真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活动

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在法制宣传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 制环境,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 方法、新路子,采用到企业开展调研、开办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 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在热心公益、服务百姓的活动中,本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 解答百姓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在当今法治社会的背景下,社会群众法 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公众及律师行业能够在这样互相交流过程中相得益彰,一方面满足了公众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律师工作也能够通过 接地气的方式是自己的工作得到深入和沉淀,对于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和社会和谐稳定尽了自己的一份力。

三、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

过去的一年,通过大量办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办案方式取 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社 会和谐。本人无论是民事代理、刑事辩护,还是非诉讼业务,都能够 恪尽职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认真为顾问单位解答实际法律问题、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为顾问单位提供了优质服务。

回顾本人所接受的各类案件和所提供的各类法律服务,本人兢兢 业业,扎扎实实,每一个案子鄯尽心尽力,做到当事入满意,自己心 里安然踏实。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的双重效益。为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集体及公民的合法财产等均做出了自己应 尽的贡献。与时俱述,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当事人服务。

四、遵守律师职业职业道德职业纪律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入的合 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如委托人的各项权 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入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 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 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 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 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索要财物的行为;没有向司 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总之,为社会、为公众服务是律师工作酌永恒主题。息结过去, 通过此次考核,本人一定认真总结,纠正不足,找出工作中的差距, 虚心学习;展望未来,在新的一年里,本人一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 心系整体,服务社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在全 体律师中树更好的形象,时刻以良妤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扩展业务,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活动,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本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力求实现每经办、处理一起法律事务均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对上一年度律师的执业实践和理论学习的总结,本人对律师职业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加充满信心。在今后的律师执业中,本人将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在现有的执业基础与理念上锐意进取,创造更加辉煌的一年,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继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

张冰

律师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第11篇:律师实习报告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实习即将结束了,通过实习,可以巩固我们的专业知识,还可以累积经验,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帮助更大。

本人于2014年四月在xx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当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当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践经验

1 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xiexiebang.com范文网[CHAZIDIAN.COM]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 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 预期损失,根据05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 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 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 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 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第12篇:律师实习报告

下面我从毕业实习目的、毕业实习要求、实习成果等方面对我的实习过程作以总结,律师实习报告范文。

一、毕业实习目的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至四月十二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熟悉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文博。

二、毕业实习要求

要求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实习教学环节中的学习任务,提高实践能力。

(一)实习方式和要求

实习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者两种形式:

1、律师实务或司法实务:参与办理诉讼、非诉案件和仲裁案件,包括取证、开庭、起草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件、卷宗研习、提供各类法律咨询等。

2、项目、课题等科研实践:参与完成校级或者校级以上的经济、法律科研项目、课题。

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实习单位或者部门

学生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法院、经贸公司、高校或科研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实习,实习报告《律师实习报告范文》。

三、实习成果

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实习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管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譬如我们所里的所长老师非常热心的在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习证。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到所里实习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邵宇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工作,如和其他律师到车管所查车籍档案,到飞机场、八钢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法律援助)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盗窃罪的被告人是八八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

第13篇:律师述职报告

篇1:律师的述职报告

律师的述职报告

xx年年辽宁洪泽律师事务所严格贯彻执行了《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为建立和完善律师服务收费制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事务所进一步强调和规了律师收费制度的履行,采取深入学习、贯彻执行、落实行动的方式,将该办法和标准融入律师执业行为,在网络上广而告之,办公场所公示上墙,随案附委托须知,形成了程序化操作的标准制度体系。对收结案的登记和审批,是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树立本所信誉及对外活动的必经程序,全部案件实行法定代表人审批,以事务所名义接受委托并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执行“收案登记簿”制。在明确代理权限围,或予特别约定授权事项的基础上,事务所根据各律师的量、能情况,对所受理的案件在律师间进行调配。

提供的民事、刑事、行政、法律顾以其他非诉讼代理工作,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按照“办法”规定,均严格按计件或按比例收费的原则,由财务实行统一收费;统一出票。

办公室配置了专门的财会人员,在法定代表人与合伙人会议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财务票据的管理与使用,年度终了时向合伙人会议提交财务会计报告。事务所财务票据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所有出票均须报经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审核,律师的报酬按律师大会讨论规定和合伙人会议决议提取;法定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在当年税后利润中按10%比例提取;行政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市平均工资水平、年度效益及职务标准予以发放,诸如交通费、通讯费、租房等票据的报销和补贴按实际支出情况予以报销;律师出差办案费用基本执行实报实销制。

xx年年年初沈阳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开展全市律师队伍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我们洪泽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和最新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我们所做到了以下几项:

(一)严格执行律师执业公示制度,把律师服务围、收费标准、办案程序、投诉电话等事项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委托代理制度,全面实施统一收案、统一收费以及疑难敏感案件讨论和请示报告制度。

(三)强化质量跟踪反馈,规律师代理案件的程序。

(四)充分发挥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作用。

(五)加大投诉查处力度,严明律师执行纪律。

(六)建立服务质量评定制度。制定律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教育、内部制度建设、业务拓展和服务质量评定标准。

(七)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篇2:律师述职报告范文

律师述职报告范文

各位理事:

过去的一年,为了更好的组织会员进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深圳律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开拓深圳律师业务,我们以规范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探索加强执业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不断开拓律师业务为核心,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开展了以下的工作:

一、继续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

化,落实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根据我们规划的规范体系,本年度,我们通过深圳律师网上广泛征询了全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费用使用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费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继续建立和完善业务培训各项规章制度。

本年度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计分办法》实施的第一个年度,我们对平时的考核登录都作了具体要求,在今年年检注册前,我们对全年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统计显示大部分律师都能积极参与、认真完成《计分办法》的各项要求。

二、加强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和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和方式,构建多层次培训体系

本年度共举办由专家学者针对新法颁布、理论前沿、律师实务热点等重大课题所作的大型讲座22场,各专业委员会研讨会28场。

(二)本年度,我们加强了涉外法律业务的培训交流和研讨,先后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副主席,联系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美国洛杉机县高等法院法官分别进行了国际仲裁、英美证据法、公司法及美国律师制度的主题讲座,与美国律师协会等机构联合举办了房地产交易研讨会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讲座大多数主讲人都不要报酬,作为相互交流进行的。

xx年8月,我们面向全市律师进行了xx年度大型讲座综和评价问卷调查和业务培训征询意见问卷调查,共收回问卷1000余份,律师对一年来律协组织的业务培训认为满意的为68.8%,对律协的培训工作不满意的为2.2%。

三、加强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积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

我们不断加强专业委员会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组织专业委员会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研讨,提供咨询意见。同时,推动制定律师业务操作规范和律师收费指引。我们还确立了以律师在国企改制,农村城市化建设中发挥作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为切入点逐步确定重点课题深入研究、不断拓展深圳律师业务新领域。我们向市政府、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申请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请示报告》、律师在国企改革中的具体业务规范、《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国企改革的报告》。目前,国资委正在起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我们也组织专业委员会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篇3:2011年律师工作述职报告

2011年律师执业年度述职报告

至2012年8月份,是本人执业满一年的时间,回顾过去8个月的执业经历,感触颇深。

一、不断加强思想建设

认真学习,严于律己。

另外,作为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是其职业责任的应有之义,且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每一位律师都应当义不容辞地肩负起该责任。为了能够对律师行业和社会尽到一份绵薄之力,本人今年即报名参加了主管部分和律师协会组织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活。

三、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方面

过去的8个月,在前辈的指导下,通过独立办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办案方式取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社会和谐。其中,通过为某大型国企办理的一件“履约担保”非诉案件,不仅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委托人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减少、杜绝纠纷的发生,同时也促进了双方的良性合作。

总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 2平和正义是律师工作的永恒主题。本人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一定认真不断总结,纠正不足,找出工作中的差距,虚心学习;展望未来,在新的一年里,本人一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社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知识更新,时刻严以律己,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活动。

通过对2011年度律师的执业实践和理论学习的总结,本人对律师职业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加充满信心。

贵州民族律师事务所

彭幼强律师

2012年4月12日 3 篇4:律师述职报告范文

律师述职报告范文

各位理事:

过去的一年,为了更好的组织会员进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深圳律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开拓深圳律师业务,我们以规范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探索加强执业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不断开拓律师业务为核心,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开展了以下的工作:

一、继续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

化,落实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根据我们规划的规范体系,本年度,我们通过深圳律师网上广泛征询了全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费用使用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费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继续建立和完善业务培训各项规章制度。

本年度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计分办法》实施的第一个年度,我们对平时的考核登录都作了具体要求,在今年年检注册前,我们对全年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统计显示大部分律师都能积极参与、认真完成《计分办法》的各项要求。

二、加强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和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和方式,构建多层次培训体系

(一)xx年9月,我们举办了为期五天的“xx年度实习律师岗前教育培训”,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新执业的律师进行了系统化专项培训,这次岗前培训包括3名香港律师在内共有290名实习律师参加并全部通过了结业考试。

本年度共举办由专家学者针对新法颁布、理论前沿、律师实务热点等重大课题所作的大型讲座22场,各专业委员会研讨会28场。

(二)本年度,我们加强了涉外法律业务的培训交流和研讨,先后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副主席,联系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美国洛杉机县高等法院法官分别进行了国际仲裁、英美证据法、公司法及美国律师制度的主题讲座,与美国律师协会等机构联合举办了房地产交易研讨会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讲座大多数主讲人都不要报酬,作为相互交流进行的。

xx年8月,我们面向全市律师进行了xx年度大型讲座综和评价问卷调查和业务培训征询意见问卷调查,共收回问卷1000余份,律师对一年来律协组织的业务培训认为满意的为68.8%,对律协的培训工作不满意的为2.2%。

三、加强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积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

我们不断加强专业委员会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组织专业委员会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研讨,提供咨询意见。同时,推动制定律师业务操作规范和律师收费指引。我们还确立了以律师在国企改制,农村城市化建设中发挥作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为切入点逐步确定重点课题深入研究、不断拓展深圳律师业务新领域。我们向市政府、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申请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请示报告》、律师在国企改革中的具体业务规范、《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国企改革的报告》。目前,国资委正在起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我们也组织专业委员会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篇5:律师协会述职报告

律师协会述职报告

律师协会述职报告

各位理事:

过去的一年,为了更好的组织会员进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深圳律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开拓深圳律师业务,我们以规范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探索加强执业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不断开拓律师业务为核心,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开展了以下的工作:

一、继续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工作

的计划性和规范

化,落实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根据我们规划的规范体系,本年度,我们通过深圳律师网上广泛征询了全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费用使用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费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继续建立和完善业务培训各项规章制度。

本年度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计分办法》实施的第一个年度,我们对平时的考核登录都作了具体要求,在今年年检注册前,我们对全年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统计显示大部分律师都能积极参与、认真完成《计分

办法》的各项要求。

二、加强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和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和方式,构建多层次培训体系

(一)2004年9月,我们举办了为期五天的“2004年度实习律师岗前教育培训”,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新执业的律师进行了系统化专项培训,这次岗前培训包括3名香港律师在内共有290名实习律师参加并全部通过了结业考试。

本年度共举办由专家学者针对新法颁布、理论前沿、律师实务热点等重大课题所作的大型讲座22场,各专业委员会研讨会28场。

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大型讲座、专业委员会研讨会、

(二)本年度,我们加强了涉外法律业务的培训交流和研讨,先后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副主席,联系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美国洛杉机县高等法院法官分别进行了国际仲裁、英美证据法、公司法及美国律师制度的主题讲座,与美国律师协会等机构联合举办了房地产交易研讨会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讲座大多数主讲人都不要报酬,作为相互交流进行的。

(三)为更好的服务会员,我们联系中法图深圳分公司在举办大型讲座时进行主讲人专著及与专题讲座相关的著作展销。

2004年8月,我们面向全市律师进行了2004年度大型讲座综和评价问卷调查和业务培训征询意见问卷调查,共收回问卷1000余份,律师对一年来律协组织的业务培训认为满意的为68.8%,对律协的培训工作不满意的为2.2%。

三、加强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积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

我们不断加强专业委员会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组织专业委员会对一些

疑难案件进行研讨,提供咨询意见。同时,推动制定律师业务操作规范和律师收费指引。 [1] [2] 企改革中的具体业务规范、《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国企改革的报告》。

企改革。我们通过组织律师为行业协会和市民讲课,专业委员会联系各行业协会举办研讨会、律师所参加香港“中小企国际市场推广日”博览会等方式,扩大交流,为开拓律师业务创造条件。

我们组织专业委员会先后协助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的修改意见;接受广东省律师协会委托起草《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组织专业委员会召开主题研讨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送审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学者拟制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五、组织“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第二届深圳律师论坛,积极推动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去年,深圳律师事务所出现了重组整合的趋势,不少律师事务所在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方面进行了的尝试。为了积极引导,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2004年12月,我们组织召开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第二届深圳律师论坛,此次论坛共有深港两地十三名律师进行了发言,就各律师事务所发展中的经验与问题进行广泛交流和深入研讨。

六、编撰、筹备出版深圳律师论文集、案例集

为加强深圳律师对理论及实务方面的研究,我们决定编撰出版深圳律师论文集,在去年4月份和6月份就发出通知,面向全市律师公开征集论文和案例,还对各专业委员会做了具体要求。

第14篇:律师述职报告

律师的述职报告 xx年年,作为律师事务所所长,工作职责是主持全面工作,领导和带领全所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的法律、法规,保证完成基本任务和上级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 xx年年辽宁洪泽律师事务所严格贯彻执行了《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为建立和完善律师服务收费制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事务所进一步强调和规了律师收费制度的履行,采取深入学习、贯彻执行、落实行动的方式,将该办法和标准融入律师执业行为,在网络上广而告之,办公场所公示上墙,随案附委托须知,形成了程序化操作的标准制度体系。对收结案的登记和审批,是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树立本所信誉及对外活动的必经程序,全部案件实行法定代表人审批,以事务所名义接受委托并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执行“收案登记簿”制。在明确代理权限围,或予特别约定授权事项的基础上,事务所根据各律师的量、能情况,对所受理的案件在律师间进行调配。全年没有出现一例以律师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的现象发生。

提供的民事、刑事、行政、法律顾以其他非诉讼代理工作,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按照“办法”规定,均严格按计件或按比例收费的原则,由财务实行统一收费;统一出票。严禁律师个人私自收费或是“打白条”,以及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题。

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因委托人过错或委托人的要求超出合理围而终止委托关系的,事务所基本是根据承办法律事务的实际情况按阶段进行收费处理年度效益及职务标准予以发放,诸如交通费、通讯费、租房等票据的报销和补贴按实际支出情况予以报销;律师出差办案费用基本执行实报实销制。 办公室配置了专门的财会人员,在法定代表人与合伙人会议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财务票据的管理与使用,年度终了时向合伙人会议提交财务会计报告。事务所财务票据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所有出票均须报经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审核,律师的报酬按律师大会讨论规定和合伙人会议决议提取;法定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在当年税后利润中按10%比例提取;行政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市平均工资水平、年度效益及职务标准予以发放,诸如交通费、通讯费、租房等票据的报销和补贴按实际支出情况予以报销;律师出差办案费用基本执行实报实销制。本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带头作用。 xx年年年初沈阳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开展全市律师队伍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我们洪泽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和最新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我们所做到了以下几项:

(一)严格执行律师执业公示制度,把律师服务围、收费标准、办案程序、投诉电话等事项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委托代理制度,全面实施统一收案、统一收费以及疑难敏感案件讨论和请示报告制度。

(三)强化质量跟踪反馈,规律师代理案件的程序。

(四)充分发挥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作用。

(五)加大投诉查处力度,严明律师执行纪律。

(六)建立服务质量评定制度。制定律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教育、内部制度建设、业务拓展和服务质量评定标准。

(七)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全所人员服务意识、效率意识、诚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无当事人有理投诉,群众满意率达100%。篇2:2011年律师工作述职报告 2011年律师执业年度述职报告 至2012年8月份,是本人执业满一年的时间,回顾过去8个月的执业经历,感触颇深。作为一名律师行业的新兵,本人始终将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作为自身的执业准则,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现本人就过去8个月的执业情况向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作如下总结:

一、不断加强思想建设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贵州民族律师事务所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敬业爱岗、廉洁自律、文明执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树立品牌服务形象,坚守执业理念,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认真学习,严于律己。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并积极参加本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与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

二、认真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活动 按照贵阳市律师协会和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要求,积极投身参与本市的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尽管参与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数量 1 较少,但本人所承办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是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全心全意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最大化的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作过程中,不仅得到了当事人,同时也得到了承办单位的认可。

另外,作为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是其职业责任的应有之义,且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每一位律师都应当义不容辞地肩负起该责任。为了能够对律师行业和社会尽到一份绵薄之力,本人今年即报名参加了主管部分和律师协会组织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活。我想,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活动不仅能够为本人今后的执业,积累更多的法律实践经验,更重要的是能够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增强我们律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三、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方面

过去的8个月,在前辈的指导下,通过独立办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办案方式取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社会和谐。其中,通过为某大型国企办理的一件“履约担保”非诉案件,不仅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委托人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减少、杜绝纠纷的发生,同时也促进了双方的良性合作。回顾本人所承办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法律咨询,每一件法律服务都尽心尽力、勤勉尽责,争取做到当事人满意,承办单位认可。

总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 2平和正义是律师工作的永恒主题。本人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一定认真不断总结,纠正不足,找出工作中的差距,虚心学习;展望未来,在新的一年里,本人一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社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知识更新,时刻严以律己,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活动。在今后的工作中力求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工作目标和检验工作质量的标准。

通过对2011年度律师的执业实践和理论学习的总结,本人对律师职业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加充满信心。在今后的律师执业中,本人将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在现有的执业基础与理念上锐意进取,创造更加辉煌的一年,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继续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贵州民族律师事务所

彭幼强律师

2012年4月12日

3篇3:律师执业2011年度述职报告 2011年度律师执业报告

主任、各位合伙人: 2011年是我在咱们所执业的第二个年头。在这一年里,我在继续坚持走专业化执业之路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和摸索,以使得这种专业化能够生产出更具竞争力和市场的执业资本。此外,专业化探索的路上,也让我经历了一段挣扎、困惑的转折期,也就是在专业化发展的同时,对律师执业方向的把握又有了新的认识和定位。 专业化之路 我以“促进担保体系建设,完善金融外部环境,促进资金融通和中小企业发展”为目标,将自己的律师执业定位在“民间金融与担保”体系的研究与开发上面,争取在熟悉的基础上,对这一领域有一定的发言权。

逻辑学上对“概念”有这样的看法,叫做外延越小内涵越大,外延大了内涵反而就小。所以说在这个看似小的领域其实工作起来并不轻松,要想达到一定的效果当然也非要下一番功夫不可。“法律的价值在于经验”,律师在这一领域的作用并不是简单的有影响、有见解就够了,更特别的还在于律师能够发现你没发现的问题、解决你解决不了的问题——这才是律师的价值所在。

通过不断对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担保公司、中小企业等进行风险管理、法律咨询、尽职调查、培训等活动,我在民间金融与担保领用有了相当的实践经验,增强了发现和解决类似问 题的能力,提升了律师执业的价值。

执业价值核心

从仲裁诉讼的传统业务到非诉讼的某一专业领域,一般的律师执业经历是这样的。而我不是这样,我是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精力投到了非诉讼的某一专业领域,即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领域。

当对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有了相当的把握之后,我又进一步将风险管理给予细化,分为风险控制与和合规管理。后来我将风险管理业务延伸担保机构所服务的金融内部环境之一的小额贷款公司。至于对中小企业的尽职调查,可以说是投入的比例要高一些。后来我将“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民间金融,担保体系建设”这三个方面结合研究,就形成了自己对民间金融与担保的体系认识与把握,最终使其变为自己的执业价值核心。

执业的重新认识和定位 2011年担保公司处于全面整顿,并预计将持续至2012年5月。在整顿前后就暴露出担保公司的很多经营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合规经营问题。比如,一部分担保公司的担保授信不谨慎或非法集资行为使得民间放债人的债权出现逾期和得不到担保代偿的后果。这个时候出现一些财产保全、诉讼、清算破产等一系列法律问题,我们怎么解决更为合适?这让我重新思考我的律师专业服务之路:非诉业务固然独立存在,但是诉讼业务也会让我们重新审视非诉业务的预防效果,对诉讼业务的关注和把握会反过来促进我们的非诉业务。

结合上段的分析,我认识到,“民间融资与担保”——这一专业 服务领域,已经不再是独立的非诉讼业务了,而是应该赋予它新的涵义:诉讼、非诉讼、经验等综合体的法律专业服务领域。由次,我在自己的律师执业经历中,创立了自己的这一独立法律服务领域。

当然,这一独立的法律服务专业领域要想真正的让人们看带它的价值,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我的不足

不足有三。一是我“独立的法律服务专业领域”的业务还不够扎实,二是我“独立的法律服务专业领域”的业务怎样有效的开拓的问题有待解决;三是我“独立的法律服务专业领域”的业务跟同事们还没有足够的分享。

单兵作战和英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实实在在的团队时代了。“独立的法律服务专业领域”不是我个人的业务,也不是我一个人能作好的,需要我们同事们的合作,需要与同仁们的合作。

感恩 感谢主任和各位合伙人的关怀,感谢同事们的帮助与精诚合作,感谢同仁们、民间金融与担保业参与者的支持。 请予以批评!

河南未来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李大贺 2012年3月31日篇4:律师协会述职报告

律师协会述职报告

律师协会述职报告

各位理事:

过去的一年,为了更好的组织会员进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深圳律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开拓深圳律师业务,我们以规范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探索加强执业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不断开拓律师业务为核心,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开展了以下的工作:

一、继续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工作

的计划性和规范

化,落实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根据我们规划的规范体系,本年度,我们通过深圳律师网上广泛征询了全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费用使用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费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继续建立和完善业务培训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发展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都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并能很好的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本年度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计分办法》实施的第一个年度,我们对平时的考核登录都作了具体要求,在今年年检注册前,我们对全年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统计显示大部分律师都能积极参与、认真完成《计分

办法》的各项要求。但是,也有一些律师未能完成继续教育的积分要求,甚至有个别律师全年没有参加过一次培训。为此,我们紧急召开了发展委员会主任会议进行协商,把律协全年组织的培训情况向全市律师进行通报,并组织律师进行补课,在规范考核工作的情况下,保证了年检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和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和方式,构建多层次培训体系

(一)2004年9月,我们举办了为期五天的“2004年度实习律师岗前教育培训”,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新执业的律师进行了系统化专项培训,这次岗前培训包括3名香港律师在内共有290名实习律师参加并全部通过了结业考试。我们还就培训课程设置、任课教师授课效果等进行了问卷调查,收集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本年度共举办由专家学者针对新法颁布、理论前沿、律师实务热点等重大课题所作的大型讲座22场,各专业委员会研讨会28场。公司、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这方面的工作比较突出,另外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积极参与进行刑事律师的执业环境的改善工作,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金融法律业务委员会对零售商与银联的纠纷把握时机及时召开研讨会讨论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提交了教育培训计划,业务部也参加了一些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培训,基本上已经通过《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把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纳入到律协业务培训体系 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大型讲座、专业委员会研讨会、

律师事务所内部业务培训为主线,并且通过《业务培训学分计分办法》鼓励律师参加全国性、地区性业务培训、研讨的多层次、多方位培训体系。

(二)本年度,我们加强了涉外法律业务的培训交流和研讨,先后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副主席,联系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美国洛杉机县高等法院法官分别进行了国际仲裁、英美证据法、公司法及美国律师制度的主题讲座,与美国律师协会等机构联合举办了房地产交易研讨会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讲座大多数主讲人都不要报酬,作为相互交流进行的。另外,我们还开展了关于深圳律师留学人员情况问卷调查,希望在律师队伍中发现、培养一批涉外法律及法律英语的师资人才。

(三)为更好的服务会员,我们联系中法图深圳分公司在举办大型讲座时进行主讲人专著及与专题讲座相关的著作展销。中法图还现场向律师免费赠送会员卡,对购书的律师进行8.5折优惠,并向律协资料室赠送了一批价值近2000元的法律图书,为律师购买专业图书、到会所查阅资料提供了便利条件,受到律师们的欢迎。 2004年8月,我们面向全市律师进行了2004年度大型讲座综和评价问卷调查和业务培训征询意见问卷调查,共收回问卷1000余份,律师对一年来律协组织的业务培训认为满意的为68.8%,对律协的培训工作不满意的为2.2%。业务部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我们对数据进行了分析,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

三、加强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积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

我们不断加强专业委员会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组织专业委员会对一些 疑难案件进行研讨,提供咨询意见。同时,推动制定律师业务操作规范和律师收费指引。我们还确立了以律师在国企改制,农村城市化建设中发挥作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为切入点逐步确定重点课题深入研究、不断拓展深圳律师业务新领域。我们向市政府、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申请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请示报告》、律师在国 [1] [2] 企改革中的具体业务规范、《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国企改革的报告》。目前,国资委正在起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我们也组织专业委员会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我们计划联络深圳国资委联合举办一次关于深圳律师参与国企改革方面的研讨会,加强双方的沟通积极推进深圳律师参与国

四、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性立法及政策制定活动。

我们组织专业委员会先后协助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的修改意见;接受广东省律师协会委托起草《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组织专业委员会召开主题研讨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送审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学者拟制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国务院《专利代理条例修改草案(送审稿)》、中国证监会《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深圳房地产条例(代拟稿)》出具修改意见,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受到社会好评。;

五、组织“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第二届深圳律师论坛,积极推动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去年,深圳律师事务所出现了重组整合的趋势,不少律师事务所在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方面进行了的尝试。为了积极引导,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2004年12月,我们组织召开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第二届深圳律师论坛,此次论坛共有深港两地十三名律师进行了发言,就各律师事务所发展中的经验与问题进行广泛交流和深入研讨。此后,在徐建会长的倡导和直接领导下,律协先后组织多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专业化发展的交流会,前不久还召开了晟典律师事务所内部分配模式经验交流与研讨会,积极推动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六、编撰、筹备出版深圳律师论文集、案例集

为加强深圳律师对理论及实务方面的研究,我们决定编撰出版深圳律师论文集,在去年4月份和6月份就发出通知,面向全市律师公开征集论文和案例,还对各专业委员会做了具体要求。此次共征集到到论文73篇,案例26篇,由发展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进行审稿,并将刊登的文章进评定为优、良、一般三等,论文集最后选稿共77篇,保证了深圳律师论文集的质量。

第15篇:律师述职报告

2019年律师述职报告

2019年是我作为执业律师身份从事法律工作的第一个年度,经过时间磨练,多了些许的稳重;多了更多的慎思考量。既然做了律师,就是一个全新的工作,就必须沉下心来,钻研业务,真正成为律师。构成了自己职业生涯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年的工作有得有失,有经验有教训。现总结如下,供领导、同事指正。

一、积极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理论知识,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修养。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及“中国梦”等理论,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政治理论。只有真正的学习、领会,才能学以致用,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培养出敏锐的政治觉悟。

我深刻认识到,立足本职岗位,在解决当事人法律问题的同时,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维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得以贯彻实施,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积极的参加市律协党委组织以及律所党支部组织的党务会议和学习,深刻认识到了总书记提出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总书记提到“四风”问题,在律师工作中也有相应的指导意义,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一年来,我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在身份上,觉得自己有了一个更高的境界和提高,处理纷繁复杂的具体法律事务也显得沉着冷静、得心应手,少了以往的浮躁情绪。

二、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做人、做事,就是一个人一生的全部。不会做人就不会做事,不会做事就不会做人,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因此要想把事做好,就必须先做人。

律师是一个与人打交道的行业,就必然要求你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国家对律师提出了严格的执业纪律要求,要求不私自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及商业秘密,不能与对方或者法官等私自接触贿赂,不得私自收费,不得承诺包打赢官司等等。要求以你的专业法律知识最大程度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职业道德,更多体现的是当事人对你的评价,你的言谈举止,处事风格,当事人是否认可,直接体现你的职业道德风貌。在工作中,我一直要求自己谦虚、和善、坦诚相待、雷厉风行。当事人对我的个人评价比较高,说明他们心里认可了我。同时法官的评价也印证了这一点,一个法官不可能认可一个没有素质和道德的律师,这是律师最起码的要求。

三、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法律推陈出新的速度很快,几乎每天都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律师是适用法律的专家,要想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就必须第一时间掌握了解。为此,我坚持每天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对常用的法律知识进行温故。同时坚持学习理论及实务知识,中国法院网、中国普法网及中国律师网是我经常浏览的网站。上面经典案例及实务研究,通过对各个敏感、经典案例知识的学习,我的业务知识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提高。另外,其他学科的知识,譬如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文学、自然科学等知识,也是律师工作中涉及到的,为了准确的适用法律,我也利用空余的时间学习了解其他学科知识。一是充实了自己,更重要的是为本职的法律工作做了充分的准备。在与朋友和其他行业的人们在一起聊天时,他人玩笑似地说,一句话就知道你是律师。虽然有点玩笑的意思,但这句话绝对不是贬低,而是褒奖。

业务素质的提高,还体现在对案件的研究,法律规定浩如烟海,不可能精通每一个法律领域,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但在经办的每一个案件时,我会详细的分析案情,查阅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同时听取同行的意见,以案学法,这样的方式使我受益颇深。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首先,如公司并购、知识产权等高端业务没有涉及,说明自己在高端业务上的知识还很欠缺,还要继续努力学习,向高端业务领域发展。第二,还没有更好的更及时的回访当事人,我一直认为认识就是缘分,要珍惜这份感情。应该及时的与当事人保持联系,不能案结情了,这也是律师业务拓展的一个方面,以后要进一步的做好。第三,在业务知识上还存在欠缺,感觉到自己经验的不足,以后必须花费时间进行深入的研究。第四,在法律顾问工作中没有很好的处理好工作关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已有案件的办理。虽然是单位的法律顾问,但必须保证自己身份的独立性,不能让单位认为你是他们的打工者,这一定程度上有损律师这个群体和职业形象。

2019年度的工作,有得有失,给了我经验也给了教训。人要善于总结,才能进步。今天书面整理,顿觉得有时光倒流的感觉,收益和启发很大。2020年度已经开始,并且有了一个好的开端,我将继续以饱满的热情,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的理论知识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16篇:律师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司法局、律协的要求,近期全市同行皆绞尽脑汁,费尽心机提交一份自查自纠报告,汇报自己执业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大家笔下所写难免千篇1律,颇为枯燥,但此文不知出自哪位师兄之手,调侃之中略带幽默,不禁莞尔,想必看后必会眼前一亮。

党为了沌洁律师队伍,提高律师形象,维护法官与检察官清正廉洁,本着相信律师的态度,在中央七常委批示及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安排下,开展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之自查自纠。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与考试,我的思想觉悟,及对这次的整顿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深知司法腐败,皆源于律师。司法人员,那些可爱的法官与检察官们,一个个都是律师给拉下水的,我深感自已的职业的罪孽深重。从本质上说,律师制度的建立就是错误的,但党没有取消律师,仍让我们执业,实在是给我们这些不学无术的人留了一条生路。每思及于此,我便老泪纵横,感激与愧疚交激。党呀,你真是********,面对你的***,我不能对不起你。我要将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时时默念于心,溶会于自已的血脉之中。上升为工作执业之自觉行为,就如呼吸与吃饭一样,须臾不能离开。以实际行动确保法官检察官们的清正廉洁,维护党的伟大光荣与正确。基于如此刻骨铭心的领悟,我一定要做好本次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严于解剖自已,做一个党放心,法官检察官放心的好律师。

一、本人与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从来没有不正当的交往,没有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检察官,以支付介绍费,利用亲朋同学关系等不正当手段,要求法官检察官介绍案件。本人知道,律师天职乃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正因太专注于此,所以在诉讼中常与法官检察官意见相佐,由此本人与法官检察官由口角而生怨恨,真是既无亲,更少朋,见面视为路人,上庭便为斗鸡。所以,本人案源虽少,穷而至于撩倒,虽有心让他们介绍案子而不可得。常为此而戚戚焉。只有一次,某法院院长将我喊到办公室,让我免费为其治下的法官代理一桩案子,此案本人跑了两年,贴了不少钱。现在想来后悔不已。只恨自已当时觉悟太低,也 怪当时没有搞律师整顿,所以才犯此大错,以后这类得不偿失的事,绝不再做。

二、本人没有为法官检察官装修住宅、购买商品、出资邀请法官检察官进行娱乐活动。本人收入甚少,没有经济基础支持这样的不当行为。说句不怕人见笑的话。本人作风不好,经了两次婚变,历了无数的情感欺诈,已是馕中羞涩。现在屋不及50平米,一日两餐,旬月不识肉味,已到了生计艰辛,入不敷出的境地,只盼党在别人小康之际,也能接济些与俺。而法官检察官看到本人这等窘态,常扼腕叹息,从未为难本人。

三、本人没有向法官检察官请客送礼、行贿,没有指使、诱导当事人送礼、行贿。在当前国家繁荣,腐败昌盛之际,本人虽不是******员,不能代表别人,却能代表自已,本人以一个律师的尊严,对送礼、行贿亦是深恶痛绝。这种行为与本人的人格取向格格不入,也与自已的经济能力不符。但,这仅是自已的人格本色兼无可耐何,并未上升到政治高度来认识,并未提高到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广大法官检察官的高度来认识,所以也还有提高的空间。

四、本人没有为法官检察官报销费用、出借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其它物品。在第

二、第三项自查中,我言已及意,不另重复。仅说明:本人没有交通工具,无以出借。通讯工具虽有,乃工作之必须,一日不可或缺,本无可能出借。仅有一次,某法官手机没电,曾借我手机打过一个电话,此事我思之再三,总觉不妥,后来我找机会,也用了一次他的手机,并通话时间略长,大家扯平,我心尚安。

五、没有假借法官检察官名义或者以联络、酬谢法官检察官为由,向当事人索取财物或才其它利益,以法律禁止的方式干涉或者影响案件审判。本人经济拮据,深知人民币来之来易,所以从不鼓励当事人做这种事。基于本人的诚实本性,更不至于假借什么,也不会找什么由头向当事人索要不义之财。每遇到当事人论及送钱送物与法官检察官,本人就言以厉害,假称法官检察官都是黑了心的,常是些拿钱不做事的主,以打消其不法念头,为维护法官与检察官的纯洁,做出了自已的贡献。当然,当事人执意要送,本人一概告之:这事与我不相干,你说的事本人不知道,也不想知道。然后拂袖而去,一脸的正气。

通过以上的自查自纠,本人感到自已又受了一次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教育。今后,在司法局不下文件要求自查的日常执业中,要月月、日日、时时自查自纠,坚决做到\"日三省乎已\",并将其做为本人必修之课业,努力使自已成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一个不让法官检察官腐败的人,一个维护纯洁性的人。

相关推荐:

国税固定资产管理自查报告

支行思想政治情况自查汇报

2013年运管所目标考核自查报告

规划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查报告

公务员作风建设个人问题剖析报告

第17篇:律师述职报告

各位理事:

过去的一年,为了更好的组织会员进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深圳律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开拓深圳律师业务,我们以规范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探索加强执业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不断开拓律师业务为核心,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开展了以下的工作:

一、继续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

化,落实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根据我们规划的规范体系,本年度,我们通过深圳律师网上广泛征询了全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费用使用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费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继续建立和完善业务培训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发展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都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并能很好的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本年度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计分办法》实施的第一个年度,我们对平时的考核登录都作了具体要求,在今年年检注册前,我们对全年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统计显示大部分律师都能积极参与、认真完成《计分办法》的各项要求。但是,也有一些律师未能完成继续教育的积分要求,甚至有个别律师全年没有参加过一次培训。为此,我们紧急召开了发展委员会主任会议进行协商,把律协全年组织的培训情况向全市律师进行通报,并组织律师进行补课,在规范考核工作的情况下,保证了年检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和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和方式,构建多层次培训体系

(一)XX年9月,我们举办了为期五天的“XX年度实习律师岗前教育培训”,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新执业的律师进行了系统化专项培训,这次岗前培训包括3名香港律师在内共有290名实习律师参加并全部通过了结业考试。我们还就培训课程设置、任课教师授课效果等进行了问卷

调查,收集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本年度共举办由专家学者针对新法颁布、理论前沿、律师实务热点等重大课题所作的大型讲座22场,各专业委员会研讨会28场。公司、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这方面的工作比较突出,另外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积极参与进行刑事律师的执业环境的改善工作,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金融法律业务委员会对零售商与银联的纠纷把握时机及时召开研讨会讨论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提交了教育培训计划,业务部也参加了一些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培训,基本上已经通过《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把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纳入到律协业务培训体系

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大型讲座、专业委员会研讨会、律师事务所内部业务培训为主线,并且通过《业务培训学分计分办法》鼓励律师参加全国性、地区性业务培训、研讨的多层次、多方位培训体系。

(二)本年度,我们加强了涉外法律业务的培训交流和研讨,先后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副主席,联系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美国洛杉机县高等法院法官分别进行了国际仲裁、英美证据法、公司法及美国律师制度的主题讲座,与美国律师协会等机构联合举办了房地产交易研讨会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讲座大多数主讲人都不要报酬,作为相互交流进行的。另外,我们还开展了关于深圳律师留学人员情况问卷调查,希望在律师队伍中发现、培养一批涉外法律及法律英语的师资人才。

(三)为更好的服务会员,我们联系中法图深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圳分公司在举办大型讲座时进行主讲人专著及与专题讲座相关的著作展销。中法图还现场向律师免费赠送会员卡,对购书的律师进行8.5折优惠,并向律协资料室赠送了一批价值近XX元的法律图书,为律师购买专业图书、到会所查阅资料提供了

便利条件,受到律师们的欢迎。

XX年8月,我们面向全市律师进行了XX年度大型讲座综和评价问卷调查和业务培训征询意见问卷调查,共收回问卷1000余份,律师对一年来律协组织的业务培训认为满意的为68.8%,对律协的培训工作不满意的为2.2%。业务部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我们对数据进行了分析,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

三、加强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积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

我们不断加强专业委员会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组织专业委员会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研讨,提供咨询意见。同时,推动制定律师业务操作规范和律师收费指引。我们还确立了以律师在国企改制,农村城市化建设中发挥作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为切入点逐步确定重点课题深入研究、不断拓展深圳律师业务新领域。我们向市政府、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申请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请示报告》、律师在国企改革中的具体业务规范、《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国企改革的报告》。目前,国资委正在起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我们也组织专业委员会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我们计划联络深圳国资委联合举办一次关于深圳律师参与国企改革方面的研讨会,加强双方的沟通积极推进深圳律师参与国企改革。我们通过组织律师为行业协会和市民讲课,专业委员会联系

第18篇:律师实习报告

经过一年的律师实习锻炼,充分认识到律师职业是挑战性与机遇性并存的

职业。回想刚拿到律师资格证时的兴奋及对前途的美好憧憬,发现理想很丰满但

现实很骨感,经过实践的磨练与挫折,其间对律师职业面临的困境产生畏惧与退

缩,曾经质疑自己的能力,怀疑自己是否适合这种激烈竞争的环境。经过一段时

间的彷徨与思考,加上指导老师的鼓励及同事们的帮助,终于调整心态轻松面对

目前的困境,客观认识自身的不足,重拾信心坚定从事律师行业,把律师作为一

生的事业去经营、去奋斗。对实习过程中面临的专业知识不足,理论与实践脱节、

业务拓展困境,职业规划不清等问题,作如下总结分析以资勉励。

一、加强理论知识与执业实践的无缝对接。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加强主攻

方向(房地产、金融、行政案件)的专业知识提升,同时在实践中分析

总结各级法院在办案流程,审判的尺度、法律倾向的差异性,细致研究

各级法院的司法判例、审委会纪要等。加强与同行及前辈的学习与交流

以弥补自身经验的不足之处。坚持做到个案全程参与,事必躬亲,勤勉

好学的执业风格,坚持注重风险防范、缜密思维,坚守道德底线的律师

品行。

二、诚信交友,建立平台、积极开拓律师业务,逐步树立品牌。

如何取信于人是一门很高深学问,在实习及将来执业过程中一直以急功

近利、浮夸不实为戒,潜心修炼品行。律师业务需要广阔的平台支撑,

以诚待人,以勤做事才能建立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所以但凡校友会、

同乡会、商界聚会等都积极参加,广泛接触社会各阶层人士,了解各行

业的最新信息及经济发展动态,用法律知识为各个经济体之间及与政府

职能部门之间穿针引线,搭桥服务。同时充分利用原同事、亲友、同学

等关系,解决身边人的纠纷与麻烦事,树立口碑,以达到拓展业务的目

的。

三、规划执业方向,做专做强业务。法律业务类型很庞大,诉讼与非诉差异

巨大,刑、民、行政案件各有专攻,应适当取舍,以己之长搏他人之短

才有胜算的把握。所以我基于原来从事房地产行业的经验及积累的人脉,

考虑专攻房地产、金融及行政法律事务,当然也并未完全放弃其他业务

的学习及开展。新晋律师面对经验及人脉短板,加上大律师对主要业务

的垄断,必须先学会生存,无一技之长谈何竞争能力,所以我坚持研读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产交易合同,金融信贷、行政纠纷等较为细化的知

识,学以致用,不断发现新问题,处理新情势。

律师行业是充满竞争与机遇的行业,很容易产生两极分化,作为新晋律师我已做

好面对挑战的准备,先学会生存在积极谋划发展,不断进取与提升自身素养,努

力开拓属于自己的美好事业。

第19篇:实习律师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必须在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可见,实习是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必经阶段。然而,实习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实习之后有资格去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更是一种理论联系实践的需要。经过几年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大部分法学院的学生都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可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不等同于熟练的法律技能,法律的适用是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结合。2011年3月份,带着见习法律实践的梦想,有幸进入了****事务所,跟随**律师学习,在一年多的实习工作中收获颇多。

进律所的第一天,*律师就告诉我作为一名律师扼守道德底线,绝不可为了一点私利丧失良心,违法违规。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职责,切不可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去触犯法律或道德的红线。初听这一些话的时候,感触不是很深,甚至有疑问,以为作为律师就是不顾一切的去争取其所代理案件的胜诉,就如美剧《Boston Legal》(波士顿律师)中的Denny Crane(丹尼-克瑞恩)执业生涯中从未输过一场诉讼,也一直以为,胜诉就是律师成功的标志。几个月过后,我发现,永不败诉的律师是不存在的,胜败也不是衡量一个律师成功的因素。通过总结一些我认为比较成功的律师的共性,发现一个成功的律师是这样一个人—能够做到把客户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无怨无悔地、一点一滴地实现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并且对律师事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另外,实习期间,得益于我们所***老律师的教诲,明白了想成为成功律师首先需要将律师工作当做人生目标来追求,其次要集中精力与最重要的目标,最后要忘记过去、聚焦未来,专注于不断的进步。

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这小伙子没有经验”,说心里话,我很反感这句话。一直以为,就法律工作者来说,依法办事是法律工作者的天职,为什么要掌握技巧呢?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为什么还要借助于律师的经验与技巧去帮助当事人把问题复杂化呢?甚至认同一些社会人士说律师经常颠倒黑白的说法。当我开始接触一些真实案件的时候,才明白法律实践远比法律试题复杂。在法律的题海里,题干给我们的信息都是真实的,问题都是围绕一些既定的事实展开,要求我们依据既定事实作出判断。然后,法律实践中,作为一名律师,面对当事人的陈述,需要我们去全面分析所有的已知信息,利用法律知识对事实进行分析、判断和证明。才知道事实可以分成客观发生的事实和可以证明的事实。法律只认可可以证明的事实,在我参与的一起案件中就是如此,我心里很清楚我方当事人所说的是事实,然而,他所说的很多都是一些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凭证,也没有第三方证明,对于他说的事实,虽说是客观发生的事实,但都不是可以证明的事实,在法律上即不被认可。作为实习律师,要积累司法实践经验,提高办案技能,因为律师工作是一个注重实践的工作,律师办案是一种技巧、一种技能,它需要在实践中反复锻炼并形成自己的办案思路与风格。或许,在开始阶段作为刚走出校门,经过系统的理论学习的法学院学生,有着对立法、书本中条文及理论的熟练掌握的优势,可很多时候该优势同时又成了其在律师工作中的短板,因此通过实习积累实践经验是成为一名合格律师必经的一个过程。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经过了近一年的实习,对律师职业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尤其是在亲自参与了一些法律事务的处理

后,对如何成为一名有责任感的律师,乃至向成功律师行列靠近有了一些初步的想法:

第一,树立服务意识,众所周知,名气越大的律师案源越多,然而律师的知名度是与他自身对每一个案件的服务质量联系在一起的,正是因为他把每一个案件都力争做到最好,慢慢的,他积累了良好的口碑,进而有了名气。客户对某个律师的评价源自于他的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而服务态度毫无疑问地跟律师的服务意识联系在一起,有好的服务意识,才可能有一个好的服务态度。律师行业是典型的服务行业,服务意识是行业发展的生命线,对于律师个体而言,服务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着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可以说,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是关系到律师一生口碑和事业的大事。树立服务意识的关键在于诚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企业安身立命只根本,是对个人道德评价的起码标准,更是律师不能违背的基本原则。律师比一般人更应当讲究诚信不能为利益做出有违法律有违诚信的错事。如果违背了最起码的诚信,不仅仅会失去当事人的信任,斩断自己的大好前程,更加愧对律师这一维护法制运转,促进法治实施的光荣职业。在市场竞争日渐激烈的今天,律师一定要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完善的服务理念。

第二,加强自身素质,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只有自身强大了,才有能力去面对复杂案件,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赢得社会的认可。一方面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知识是律师执业的武器,不懂法律知识或没有完全理解掌握法律知识,就不可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也就无法完成每一项法律事务。进一步来说,律师要加强法律理论知识水平的提高的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

的学习和理解,当然,学习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也必不可少。另一方面,律师要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尤其是刚踏入律师行业的青年律师。由于律师的实践性很强,如果理论水平很高,但没有实践经验,也不能完成当事人委托的事项,而且很可能影响办案质量与水平,从而影响律师行业的形象。因此,要千方百计探寻法官办案思路、了解法院办案行规;同时还要向资深律师请教、与法律人士交流,掌握接待当事人的基本技能和解答当事人咨询的基本技能,熟悉并能全面顺利的运用知识分类处理民事、行政、刑事以及非诉业务的委托手续的办理,并设定案件的办理思路,从调查取证、开庭举证、质证到辩护或代理的整个程序的全面的运用。

第三、坚定信心,在踏入律所大门之前,就听过这样的忠告“律师行业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风光,你做好可能过很长一段苦日子的心理准备了吗?最开始的生活会很艰难”。说不在乎是假话,每个人都想有一帆风顺的开始,我也不例外,也曾做了很大的思想斗争,到底是选择一条平稳而有保障一点的职业,还是选择开始艰难而自己有兴趣的职业,经过全方位的比较衡量之后,我坚定了律师道路。我清楚,选择了就不后悔,选择了就要坚持下去,选择了就要去做到最好。这一点,我有信心,我坚信我能做好律师工作,当然信心不是盲目自信,是几个方面因素的综合判断,是对自己和对律师这个行业的一个总体考量后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是我们能否坚持的最重要因素。信心首先来自于自己的学习能力,换句话说就是悟性,一般来说,通过司法考试的每一个人都不笨,对法律的领悟能力都不会很定,有了对法律的悟性,做好法律事务也不是难事。其次,信心来自于一个好的环境,近几年来,作为律师行业部门的律师协会,在律师培训方面不断的加大投入,定期的举办一

些青年律师座谈会、邀请国内外资深律师同行进行律师实务操作方面的讲座、举办各类大型疑难案件研讨会等。最后,信心来自于一个好的就业平台,当前,很多律师事务所都十分重视青年律师的培养,立足于律所的长远发展,在青年律师身上花费巨大的精力、物力、财力,将对实习律师的培养作为律所管理工作的重点。这些因素都是促进我们不断在律师道路上前行的重要力量。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当代青年律师面临着巨大生存压力,因业务技能之稚嫩、收入之微薄让多数青年律师不得不面临着生存的艰辛和诸多的尴尬。然而,前期的艰辛没有浇灭青年律师的热情,越来越多的青年律师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进入到执业律师领域中来,在执业道理上凭借其真诚的服务意识、不断学习的能力及坚定的信心,不断前行!

第20篇:律师述职报告

导语:通过律师工作,对于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于自己也有了更多的了解。下面是小编为您准备的律师述职报告,供您参阅。范文一:律师述职报告

作为律师事务所所长,工作职责是主持全面工作,领导和带领全所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完成基本任务和上级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

xx年,xx洪泽律师事务所严格贯彻执行了为建立和完善律师服务收费制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事务所进一步强调和规范了律师收费制度的履行,采取深入学习、贯彻执行、落实行动的方式,将该办法和标准融入律师执业行为,在网络上广而告之,办公场所公示上墙,随案附委托须知,形成了程序化操作的标准制度体系。对收结案的登记和审批,是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树立本所信誉及对外活动的必经程序,全部案件实行法定代表人审批,以事务所名义接受委托并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执行“收案登记簿”制。在明确代理权限范围,或予特别约定授权事项的基础上,事务所根据各律师的量、能情况,对所受理的案件在律师间进行调配。全年没有出现一例以律师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的现象发生。

提供的民事、刑事、行政、法律顾问以其他非诉讼代理工作,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按照“办法”规定,均严格按计件或按比例收费的原则,由财务实行统一收费;统一出票。严禁律师个人私自收费或是“打白条”,以及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问题。

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因委托人过错或委托人的要求超出合理范围而终止委托关系的,事务所基本是根据承办法律事务的实际情况按阶段进行收费处理年度效益及职务标准予以发放,诸如交通费、通讯费、租房等票据的报销和补贴按实际支出情况予以报销;律师出差办案费用基本执行实报实销制。

办公室配置了专门的财会人员,在法定代表人与合伙人会议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财务票据的管理与使用,年度终了时向合伙人会议提交财务会计报告。事务所财务票据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所有出票均须报经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审核,律师的报酬按律师大会讨论规定和合伙人会议决议提取;法定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在当年税后利润中按10%比例提取;行政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市平均工资水平、年度效益及职务标准予以发放,诸如交通费、通讯费、租房等票据的报销和补贴按实际支出情况予以报销;律师出差办案费用基本执行实报实销制。本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xx年年初xx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开展全市律师队伍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我们洪泽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和最新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我们所做到了以下几项:严格执行律师执业公示制度,把律师服务范围、收费标准、办案程序、投诉电话等事项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委托代理制度,全面实施统一收案、统一收费以及疑难敏感案件讨论和请示报告制度。强化质量跟踪反馈,规范律师代理案件的程序。充分发挥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作用。加大投诉查处力度,严明律师执行纪律。建立服务质量评定制度。制定律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教育、内部制度建设、业务拓展和服务质量评定标准。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全所人员服务意识、效率意识、诚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无当事人有理投诉,群众满意率达100%。

本人在律师执业中,能端正执业观点,认真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在办理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时,能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最大化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

认真遵守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没有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或获取其他利益;没有对委托人进行误导或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没有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在承办案件期间,没有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没有以联络、酬谢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为由,向当事人索取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没有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作为,没有从事其他违法或者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在xx年,本人完全按照内容严格要求自己,没有违反承诺,没有违纪行为。没有私自收案收费,或收费后服务不到位的行为,相反本人习惯于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没有多收费用,不额外收费。没有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本人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没有从事过律师执业活动以外的收益活动。没有采取支付介绍费,刊登不实广告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本人的业务来源主要是靠自己的主动开拓,业务开展是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勤勉尽责。本人从未接受法官介绍的案件或以支付介绍费的形式要求法官介绍案件,没有办过金钱案和关系案,或指使、诱导当事人向法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亦未单方面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更没有向当事人宣称自己与承办法官有优势关系而干涉或施加影响,总之本人在诉讼活动中能够与法官处理好关系,没有禁止规定列举的事项发生。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本人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义务接待群众咨询,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获得群众的好评。

以上为本人的年度述职报告。

范文二:律师述职报告

至20xx年8月份,是本人执业满一年的时间,回顾过去8个月的执业经历,感触颇深。作为一名律师行业的新兵,本人始终将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作为自身的执业准则,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现本人就过去8个月的执业情况向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作如下总结:

一、不断加强思想建设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贵州民族律师事务所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敬业爱岗、廉洁自律、文明执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的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树立品牌服务形象,坚守执业理念,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学习,严于律己。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并积极参加本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与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

二、认真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活动

按照贵阳市律师协会和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要求,积极投身参与本市的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尽管参与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较少,但本人所承办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是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全心全意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最大化的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作过程中,不仅得到了当事人,同时也得到了承办单位的认可。另外,作为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是其职业责任的应有之义,且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每一位律师都应当义不容辞地肩负起该责任。

为了能够对律师行业和社会尽到一份绵薄之力,本人今年即报名参加了主管部分和律师协会组织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活。我想,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活动不仅能够为本人今后的执业,积累更多的法律实践经验,更重要的是能够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增强我们律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三、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方面

过去的8个月,在前辈的指导下,通过独立办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办案方式取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社会和谐。其中,通过为某大型国企办理的一件“履约担保”非诉案件,不仅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委托人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减少、杜绝纠纷的发生,同时也促进了双方的良性合作。回顾本人所承办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法律咨询,每一件法律服务都尽心尽力、勤勉尽责,争取做到当事人满意,承办单位认可。

总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律师工作的永恒主题。本人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一定认真不断总结,纠正不足,找出工作中的差距,虚心学习;展望未来,在新的一年里,本人一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社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知识更新,时刻严以律己,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活动。在今后的工作中力求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工作目标和检验工作质量的标准。通过对xx年度律师的执业实践和理论学习的总结,本人对律师职业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加充满信心。在今后的律师执业中,本人将依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在现有的执业基础与理念上锐意进取,创造更加辉煌的一年,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继续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律师调研报告
《律师调研报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