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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2-20 08:33:16 来源:调研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小额贷款调研报告

**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

调 研 报 告

自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区陆续成立了6家小额贷款公司,为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平稳、快速和健康发展,我局对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调研,以切实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运营期间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问题,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小额贷款公司。

一、**区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

我区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信贷主要投放是中小型企业、个体户和自然人。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享受内蒙古自治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现在执行的所得税率为25%,营业税率为5%。在赤峰市还没有出台对小额贷款公司优惠的地方政策。

二、**区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区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一)经济环境风险,如受通胀压力及金融危机影响。

(二)政策性风险,如政府对产业方面政策的调整带来的影响。

(三)操作风险。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小贷公司“只贷不存”,完全靠自有 1

资金经营。对于其而言,唯有融资才能进一步扩大信贷资金。一般而言,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资金问题有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个渠道,内部融资即由股东增资扩股,而外部融资则包括向银行融资,信托增资等渠道。但在实际上,真正获银行贷款的小贷公司却寥寥无几。无论是增资还是从银行融资,都只是手段。理想状态下,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短缺的根本原因是其没有真正进入金融市场,不具备进入拆借市场、票据市场的资格。

目前,**区小额贷款公司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人的征信无法查询。小额贷款公司目前的身份很是尴尬,只是属于企业,并不是金融机构行列,所以和银行不可能有同等的待遇。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愿意转制为村镇银行,但是主要障碍是寻求合作银行十分困难。**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不愿意转制为村镇银行,原因是手续太繁杂,限制条件太多,而且没有控股权。

三、**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建议

当前小贷公司最主要合法身份问题和资金来源问题,这是制约其发展的最主要的制约因素。一是政府应结合小额贷款公司予以更多政策扶持,并促使其经营模式尽快成熟,降低金融风险;二是在严格监管、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杠杆率,并协调银行对一些资质好的公司给予同业拆借优惠利

率。三是小额贷款公司纳税可参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公司能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鼓励银行和保险公司与其加强业务合作。

还可以适当增加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从一定程度上缓解相关方面的供求矛盾,同时,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的增加,可以在小贷公司之间、小贷公司与银行之间形成竞争,一方面提升小贷公司的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另一方为银行融资提供借鉴。通过与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对接,提供相关信息,把中小企业、农村投资需求及时反馈给公司,找准需求,发现小贷公司的经营切入点,这样,公司的服务对象、贷款规模才能有较好的拓展。

*二O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推荐第2篇: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有关情况调研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有关情况

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资金供需矛盾日益显现,小额贷款公司作为补充显得尤为重要。小额贷款公司对多年以来以银行信贷为主的资金融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它已成为社会资金融通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势头,我们不能用老眼光去否定它的积极作用,要进行客观的评价和分析。为了实现这一点,同时也为了能够更好地完善金融体系,规范引导民间融资发展,我行对本辖区内七家小贷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管理及信贷投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到2011年九月末,辖内小贷公司共七家,注册资金共

计一亿九千万元人民币,股东数二十七家,股本金总额一亿九千万,贷款余额二亿六千八百三十五万。

(二)内部管理情况

辖内七家小贷公司共有员工五十八人,拥有符合规定的

章程和管理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状况良好,但同时也存在着职工专业知识薄弱和从业经验不足等问题。

(三)风险控制、贷款潜在风险程度

通过调查发现,辖区内小贷公司有严格的审批制度, 注

重核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尤其是对客户信用做认

真的调查,对客户的收入证明,流水等做仔细核实,贷后严密监管,逾期及时催促,对于高风险的行业或高危客户群体进行有效识别,尽量回避风险。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大大降低了潜在的贷款风险程度,但是还存在一些放贷规模小,业务范围窄的问题。

(一)经营效益

从调查情况来看,小贷公司借鉴金融机构的管理经验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审慎开展业务,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具体数据由于涉及公司机密 不予外泄,故无法获得并分析。

(二)对小贷公司的监管情况

小贷公司目前不是银行,企业家拿出自己的钱去社会放贷,承担了巨大的风险,要以保护服务为主,而不是监管为主。对于金融办而言,就是把日常的监管,经常性的、连续性监管变成不连续的监管,不是控制整个存款到贷款的全过程。比如说不非法吸储,不高息放贷,不暴力收贷……只管几个大的原则和底线。此外则是一些基础性的监管工作,比如对行业基本内控制度作出统一要求,制定考核、审查办法。存在监管虚拟化,不利于小贷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金融业务,却享受不到金融机构的相关待遇,经营成本偏高,不利于其持续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定性为一般工商企业,而非金融机构,享受不到农村

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运营中的优惠待遇。比如在同业存款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在银行的存款只能按照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远低于金融企业的同业存放利率,直接影响到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效益。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将营运资金不存放银行,造成资金体外循环。在税收方面,小额贷款公司的营业税目前按5.6%征收,而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则按3%的税率征收,运营成本高于一般金融机构,造成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

(二)小额贷款公司成立门槛高,影响了小额贷款公司数量、规模的增加,使资金供给受限。《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最低限为500万元。资本起点高,对防范风险有一定的作用,但也限制了社会部分闲散资金的进入,仅靠资本金运作,对“三农”和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受到影响。

(三)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尚未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造成小额贷款公司难以全面了解客户信用状况,经营风险增加,也影响到征信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四)小贷公司监管有待完善。目前辖区内小贷公司处于起步阶段,地方政府对小贷公司的监管还处在摸索时期,相关部门对小贷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管办法和职责还不太明确,不利于对小贷公司的统一监管和责任认定。

(五)目前辖内小贷公司只通过放贷收取利息来获得收益,产品单一,业务范围狭窄,盈利模式简单,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对策建议

(一)明确小贷公司金融机构的定位,赋予其金融机构的相关政策待遇,同时将其贷款业务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议从法律上明确小贷公司金融机构的法人地位和经营范围,使其能够享受与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同等的待遇,对小贷公司征收营业税,参照执行农村信用社目前的税率。同时尽快落实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相关措施,方便对个人和企业信用情况的查询,发生业务后及时在央行征信系统进行登记等。

(二)适当降低小贷公司准入门槛,建议降低成立小贷公司最低资本金要求,以利于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规范运作,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

(三)强化对小贷公司的监管。建议制定具体监管办法, 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地方金融办负责监管协调总则,银监会分支机构负责对小贷公司高管人员的从业资质进行把关,认定小贷公司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小贷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将小贷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为小贷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四)小贷公司自身应加快创新步伐,扩展金融服务领域和功能,强化利率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市场定位,拓宽融资渠道。

推荐第3篇:关于我县小额贷款公司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县小额贷款公司的调研报告

县政协副主席 张书芳

为了促进我县小额贷款公司平稳、快速和健康发展,防范可

能出现的风险。我们对我县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运行、监管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运营期间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困难。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近况

自2009年3月以来,在县财政等部门的积极服务下,我县

小额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壮大。目前,开业 3 家,已批准待开业 3 家,正在筹建 4 家,还有数家准备筹建。已开业的有科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汇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

司、蓝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分别为6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3家公司开业以来,累计发放贷款1.56亿元,其中涉农贷款5782亿元,贷款对象为“三农”和中小企业,两项贷款比例分别约占40%和60%。“草根金融”“补急需、促创业”的功能得到了积极的体现,小额贷款公司也都取得了较

好的经济效益。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明显地感觉到我县小额贷款公司在建立、发展全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问题。

1、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难到位。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1

管理办法(试行)(皖政办„2008‟52号)第八条规定“各县(市、区)政府是辖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臵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县级主管部门(金融办或其他指定部门)。县级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组织工商、公安、人行、银监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监控和风险预警,严密防范和依法查处小额贷款公司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金融违法行为。”但从现阶段来看,我县对小额贷款公司没有设立独立的监管部门,没有专门人员,财政部门目前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仅仅体现在报批和年度的例行检查上,对非现场监管的报表资料的查收、审核、整理、汇总、分析的职能未能履行。既难以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也没有能力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规范化、常态化监管,这样,就不能及时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的违规经营行为,从而可能导致社会风险的产生。

2、系统管理和要求未能得到执行。《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各小额贷款公司要在每月初7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到县(市、区)政府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构报送上个月的业务经营情况报表,同时向当地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提供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贷款偿还情况等业务信息。但我县小额贷款公司却都未做到,这样,就存在着监管漏洞,极易发生风险。

3、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尚待顺理。自2009年3月以来,我县已有3家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但至今仍未与县小额贷款公司

监管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三方服务合作协议,未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人民银行也未按规定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定期对其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这样,即使有不明资金大量流入,监管部门也难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控制风险。

三、加强我县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的几点建议

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对于增强市场竞争、丰富金融服务体系意义重大,也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必由途径。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有效的规范、引导,有利于盘活民间资本,促进经济发展,为促进我县“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为充足的“营养”补充。

1、建立县级监管机构。肥西县政府政办[2009]193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县财政部门暂为小额贷款公司县级主管部门”。但我们认为,小额贷款公司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因需要而出现的一个新生事物,应该也不是一个短期行为,与其在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同时之相伴生的则是具有较大的风险,而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资金额的快速膨胀,与之相适应的监管工作也是一个全新的紧迫的沉重的任务必须得到强化。因此,我们建议尽快成立县金融办,确定专人负责并配备专业人员,全面履行职能,从而实现有人办事向专人办事转变,实现服务为主向服务监管并重转变。以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及时掌握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

2、建章立制,完善相关政策体系。保障监管工作的权威性、

全面性、有效性,是开展监管工作的必然要求。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构应在县政府制定的相关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细化相关规定、制定相关制度、规范相关流程,建立小额贷款公司支农服务质量的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从而使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据可查、有法可办。

3、严格组织资格审核,搞好信用等方面的调查。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的状况,关键取决于主发起人、董事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为确保申办经营者的质量,可由县政府小额贷款监管机构会同工商、公安、税务、劳动保障、人行等部门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申请的资格审查机制。在开业申请审核阶段严格排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关系,确保公司治理合法稳健,并派员赴营业场所进行现场勘验,实地考察消防、安保、公司内部治理和员工素质等关键因素。通过严把入口关,促使企业和出资人信用观念、社会责任意识的强化,从而做到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4、加强日常监管,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县政府应严格坚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初衷,将其真实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放款额度、比例及担保诚信度作为业绩评价的首要标准,切实发挥其填补空白、活化融资的社会作用;坚持以防范社会风险为底线,开展系统、广泛的防范非法集资和非法吸纳社会资金等专项监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发展为第一要义,协调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与发展所面对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

协调银行机构为其注入后续资金,将其统一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尽快签订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开户银行三方服务合作协议,做好相关服务等。通过这些措施,真正为小额贷款公司保好驾、护好航。

5、建立肥西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主管领导为召集人,财政局、工商局、人行、公安局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构。联席会议负责做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臵工作,协调处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制定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和处臵预案,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相应的处臵责任,及时识别、预警风险,切实防范和处臵风险。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重点防范和处臵违规融资、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违法违规行为。

推荐第4篇:农村小额贷款调研报告

本文作者:young实践队 好范文原创投稿

一、内容提要

2009年7月25日至8月5日,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YOUNG实践队在福建省漳浦县、长汀县、屏南县、沙县四地开展调研活动,调研主题是“海西经济区农村小额贷款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其间,实践队走访了四地的县政府、县妇联、县扶贫办、县信用联社、邮政储蓄

银行,并深入走访了漳浦县石榴村、长汀县翠峰村、屏南县际下村、屏南县陆地村、屏南县高安村、沙县大洛村六个有代表性的农村,大致了解了海西经济区农村小额贷款的发展情况、相关政策及存在的困难等问题。

本调研报告共分为四部分内容:首先介绍农村小额贷款基本情况及其在我国发展的大致情况;其次分析海西经济区农村小额贷款发展现状,分别详细介绍了四个调研地的发展状况;再次说明我们在走访中发现的问题;最后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二、调研背景

(一)问题的提出

1999年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当时中国农民的信贷需求状况和信贷供给特点,发布了一系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制度和政策指导文件,在农村信用社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据官方统计数据,截至2008年1月,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农户贷款余额已达12260亿,受惠农户达7742万户。

然而,与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模式相比,我国的小额农信贷款无论从信贷质量,还是从自身盈利能力来看,都与尤努斯模式存在一定的差距:

1、尤努斯模式成功的首要一点就是做了细致、客观、真实的调查研究,在放贷的同时传授客户创业的信息和路径,如此,还款来源就得到了保证。

相比之下,我国乡镇信用社往往是几个信贷员分片包管若干个村,这使得信贷员难以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更无力帮助农户寻找高效的致富项目。

2、在诚信机制方面,尤努斯乡村银行要求社会经济地位相近的贫困者自愿地组成贷款小组,通过联保的形式,督促客户恪守信用。

然而,中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员要了解客户的信用情况,只能通过村委介绍、各方打听,不免受村委受贿腐败、人情错综复杂影响而无法得到真实信息。

3、除上述两点外,我国小额农信贷款还存在着贷款金额小,还款周期短;贷款范围小;农民付息压力大;金融监控难;信贷工作人员积极性低等很多问题,仍有很多农民不得不受高利贷的盘剥。

我们此次的实践调研,便是想从以上问题入手,审视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现状,寻求能使农村小额信贷健康发展、农民客户确实受惠的途径,提出解决上述部分问题的具体方法及途径。

(二)调研意义及背景

小额信贷通过一系列完全不同于正规商业银行的特殊制度安排来解决交易成本的问题,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比较成功地解决了为穷人提供有效信息服务的难题。小额信贷作为发展中国家缓解农村贫困、促进就业的一种新型金融方式,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广泛关注。

中国是农业大国,更是一向重视农村的发展,重视农民问题。党的第十七届三中全会再一次强调了关注农村,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一直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这包括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建立,都使农村金融朝着健康、完善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国家对农村发展建设的力度加强为小额信贷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的广阔的市场。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从1994年开始试验,2002年全面实行并推广小额信贷。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一直被国家重点关注,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而农村的大力发展,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农民的扶贫以及农民创收渠道的扩充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小额信贷不仅可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同样可以支持农村的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

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仍然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管理机制的不成熟,利率偏低,缺乏良好的风险评估方法,贷款种类单一,额度小,期限短以及资金供需矛盾大等。这些都阻碍着农村小额信贷的进一步发展。进而阻碍着农村金融的发展。农村小额信贷的更优化及可持续性发展是刻不容缓的议题,对农村小额信贷的相关调研富有实际意义,能推动相关问题的发现和解决,促进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

最后,我们将视角拉到具有重要经济、政治、文化战略意义的海西经济区。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对海西经济区农村的发展具有关键作用,对作为海西经济区的核心省份的福建省也是如此。身为处在海西经济区的南强学府——厦门大学的学生,我们更应该认识到海西的发展和学校发展的密切关系,更应该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感站在国家发展的高度上去关注农村发展问题。因此,对福建省农村地区的小额信贷调研是我们应该为之努力的。

(三)调研形式

1、查阅文献

在调研工作的预备时期,我们将查阅与课题有关的文献,主要途径包括:查阅相关的图书、期刊、档案、索引、文

推荐第5篇: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报告

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情况的报告

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是我市县区成立的较早小额贷款公司。

公司以灵活的贷款额度、灵活的贷款期限、多样的贷款方式、有竞争力的贷款利率、以最贴心的优质服务,立足XX、致力于XX地方经济发展。为当地小型企业,广大农户提供优质的贷款服务。在这一年多来,为XX地方经济建设做了微簿的贡献。就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情况做一简单汇报,有不妥之处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司基本情况

小额贷款公司于2009年11月筹备,12月正式成立。在职员工9人;公司下设: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财务部、综合事务部。

二、主要做法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做法是:科学把握贷款投放节奏,积极支持农村地方经济发展;

1、在投放节奏上,要做到“有快有慢”。

根据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急需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和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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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季节性特点及农副产品生产销售周期,大力支持春耕备耕等特定时点贷款需求,在保证核心法律、法规要素齐备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确保快审快放,特别对农户小额贷款要随用随贷,确保不误农时。

2、在投放顺序上,要做到“有先有后”。

要把农户、农村小企业作为信贷优先支持的重点,把农民工、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列入优先支持对象;把粮食生产、小城镇建设、节能减排、农村科技创新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全方位加强对农业生产链各链条和环节的信贷支持,优先涉农贷款的投放。

3、在投放结构上,要做到“有进有退”。

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项目的金融支持,支持发展低碳经济。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不予支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市场准入标准,达不到国家环评和排放要求的项目。不予支持对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流动贷款。

三、主要成绩

我县小额贷款公司,在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人民银行的专业指导下,于2009年12月份挂

牌营业。经过一年多的运营,截止到2010年12月底贷款余额为XX万元,其中:小企业贷款XX万元,农户贷款XX万元;上缴税金XX万元,利润XX万元。2011年3月底贷款余额XX万元,其中:小企业贷款XX万元,农户贷款XX万元。上缴税金XX万元,利润XX万元。目前,公司运行效果良好,公司下设机构全部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步入正规化。在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资金运用率达到90%以上。

四、小额贷款公司所面临的困难及建议

1、风险控制较难,建议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小额贷款公司至今未实现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对接,无法及时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造成了小额贷款公司和贷款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直接导致风险控制难度加大,经营风险上升。建议尽快实现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对接,有效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和贷款客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降低经营风险。

2、税收负担过重,建议减免或降低税收

小额贷款公司属于服务业领域,目前须承担5%的营业税以及25%的所得税,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高风险行业,给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带来了困难。应考虑小额贷款公司属于新型

的服务型企业,建议制定涉及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或地方财政给予补贴,给小额贷款公司予以扶持。

日月

推荐第6篇:小额贷款公司公司实习报告

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在2012年7月20号至2012年8月20日期间,我在弥勒红河雄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一个月左右的实习。本次的暑期社会实践很考验自己的社会交际能力。很感谢公司给了我这样的实习机会,能向身边的同事学习,能锻炼自己,不断的进步。

◆实习内容:

红河雄风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司简介:

红河雄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是属国家正规注册的专业贷款代理机构,对金融市场.融资领域的政策性走向和市场变化既有着独到的见解与分析研究,又有着深刻的感悟和高度的敏感性,并与之多家银行、信托投资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真正为客户提供准确、全面、专业、优质的资本市场解决方案和收益方案。

◆公司经营业务:

产品业务包括所有个人、企业的银行贷款、信托贷款发放和民间融资服务。产品丰富繁多、方式灵活多样。本公司全体同仁本着客户第一、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 ,竭诚为中小型企业流动资金紧缺和在创业中暂时遇到困难的个人提供支持与帮助。

◆公司的服务宗旨:

快速,高效,低耗的完成每一件您委托的专业的事。想客户之所需,解客户之燃眉,创彼此之双赢。

◆实习的过程:

根据公司要求,我随同主要业务人员上门约见市场主要负责人,了解专业市场总体经营情况,包括总体产销情况,在行业位置,租金,报税和手费总体多少等有关信息。通过各专业市场负责人分批约见重点商户。约见时,须了解商户各种资金需求,全年资金运用情况,重点介绍我司针对海印各专业市场而推出联银贷产品,顺便也介绍公司其它产品。

我与重点商户建立信任工作关系,通过重点商户引见各专业市场好朋友、生意上的好伙伴,协助新商户取得各专业市场负责人的信任,以此类推,把公司业务推广到整个专业市场。同时注重公司各种产品宣传,扩大公司影响力,结交新的商户。在实际操作中,总结经验,拓展业务,防范潜在风险。

经营好专业市场,有利于辐射周边市场,商户,这种工作方向就象蜘蛛网一样串起整个市场,而这个网最初关键点就是各专业市场的负责人。通过熟人加入其圈子里,与其建立良好私人关系。 ◆实习的心得:

这次实习对我以后的工作及求学道路是一种很大的推进。只有坚持学习新的知识,才能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而这里就有这样的气氛。同时这次实习也为我提供了与众不同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机会,认识到应从传统的被动受学转变为主动求学;从死记硬背的模式中脱离开来,转变为在实践中,增强了领悟、创新和推断的能力。掌握自学的方法,这些方法的提高是终身受益的,我认为这难得的一个多月让我

真正懂得了工作和学习的基本规律。其次,在本次实习中,我深刻体会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这次实习让我从各方面融汇知识,为将来的工作和生活铺垫了出色的一幕,这种改变是质的飞跃。

推荐第7篇:关于五华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调研报告

关于五华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调研报告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2009年5月15日)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农村金融和小企业、微小企业融资的一股力量,在我区刚刚萌生,为了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破解‚三农‛及小企业融资难题,正确引导、积极规范民间融资,完善五华区城乡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支持‚三农‛,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们通过对辖区金融机构的调查了解和我区两个小额贷款公司近段时间经营情况的调研,提出以下报告,力求在客观分析对于小额贷款资金供给与需求现状的前提下,继续推动我区小额贷款工作,壮大针对‚三农‛与小企业、微小企业的资金供给。

一、五华区金融机构及小额贷款机构的现状

(一)区域内金融机构现状

通过区金融与相关部门对辖区金融机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其基本情况为:驻辖区银行金融单位19家,网点布局187个,其中:中国人民银行1个,工商银行31个,建设银行33个,中国银行16个,农业银行6个,国家开发银行1个,交通银行8个,富滇银行19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3个,广东发展银行2个,华夏银行6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3个,招商银行3个,中信银行3个,光大银行5个,民生银行1个,深圳发展银行2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2个。

(二)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现有数量及放贷情况

‚五华区小额贷款公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区金融办积极主动配合省市部门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招标资格预审工作,共审核投标单位9家,最终成立了两家小额贷款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和谐小额贷款公司和昆明市五华区华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经营情况如下:

1、昆明市五华区和谐小额贷款公司

该公司注册成立于2009年元月7日, 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截至3月31日,共贷出款项12笔,金额1026万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作为常规融资渠道的补充,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针对小企业“短、频、急”的特点发放小额贷款,以解小企业发展的燃眉之急,为其提供一个合法、快捷、有效的融资途径,将为昆明市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开业以来截止5月12日,累计发放贷款1313万,其中涉农贷款12笔,金额813万,占比为61.91%,中小企业贷款3笔,金额300万,占比为22.85%。

2、昆明市五华区华隆小贷公司

该公司经批准于2009年2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金5200万元,3月3日正式开业,自开业以来,该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审批和发放贷款,截止5月12日,共累计发放贷款3190.5万元,其中,支农贷款占比为62.79%,中小企业贷款占比为8.20%;累计收回贷款400万元,贷款收息率为100%,不良贷款率为0,各项业务平稳发展,但在近2个月的运行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团难。

两个小贷公司贷款主要发放方向为农村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小企业贷款,用途主要是种植业方面的树苗采购、养殖业的鱼苗购买,小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以及少量的个人贷款,在贷款方式上主要采取私人房产抵押、担保、个人担保和应收账款担保几种方式。利率按照要求都控制在基准利率的0.9倍到4倍之间,主要集中在3.5-4倍之间,从前期已发生的款项分析,支农方面的贷款利率水平相对较低,月利率在4-10‰之间,而小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则利率水平相对较高,月利率基本为16‰。同时,和普通银行贷款相比较,贷款期限主要集中在3个月以内。

从两个试点小贷公司成立以来的经营情况来看,均能认真执行对贷款发放方向、利率水平的监管要求,也未发生吸收社会存款的现象,至今经营状况正常。

二、五华区小企业及涉农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全区个私企业户数近32000户,占全市个私企业户数的13%左右。其中:个体工商户近25000户,私营企业近7000户。

通过相关部门的了解与数据分析,全区中小企业与涉农企业有如下特点: 一是总体发展水平较低,缺乏龙头企业。我区小企业、非公经济虽然近年来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与沿海地区,特别是江浙等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在经济总量、税收贡献、企业质量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并且由于我区非公经济起步晚,基础差,自我积累能力较弱,对技改和新产品开发的投入不足。突出表现为产品科技含量低,名特优拳头产品少,自主名特优品牌少,大企业、大集团少。因而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竞争力仍不够强。

二是行业分布和产业结构不够合理。五华区的非公有制经济由于受地理位置、可用土地的制约,一直以来都以传统的商贸业、餐饮业为主,虽然区划调整后地域面积扩大,但商贸业仍然在全区的非公经济总量中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全区非公经济过于集中于批发、零售、餐饮行业,而从事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的生产型企业较少,产业结构的比例不够合理。中心城区与城郊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的情况较突出。

三是发展资金不足、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短缺是制约广大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虽然党的十五大、十六大以后,中央明确指出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非公有制企业要一视同仁。但由于国有银行加快向商业银行转变,加强对不良资产和金融风险的防范,而个体私营企业又难觅资产雄厚的担保者。尽管近年五华区也成立了融资担保公司,但由于僧多粥少,并且担保条件过高,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因此真正能够得到银行贷款支持的企业并不多。在资本市场融资方面,更是步履艰难。资金短缺使一些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不能及时上马,影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四是非公企业自身存在一定的缺陷和局限性。从总体上说,我区非公有制经济普遍存在着规模小、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企业经营决策水平低,盲目发展,急功进利,在宏观调控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容易陷于困境;同时,由于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内部管理,企业理念、诚信的规范化、制度化尚不健全。这就难于对企业做出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评估,给政策的有效执行也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小额贷款资金供给与需求现状分析

对于小企业和涉农企业而言,由于基层金融格局的失衡,造成了贷款资金的需求一直与各类金融机构所能提供的资金供给存在较大矛盾。

(一)网点分布上的失衡。四大国有银行先后逐渐淡出了农村市场,而市场上的股份制银行考虑到管理能力、风险控制和成本因素,往往在城郊结合部设置少量的点做零售业务,不涉足对公贷款,农村则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而许许多多的小企业考虑业务性质和成本因素,特别是涉农企业的经营场所基本上座落在城郊结合部甚至农村,这样的现实造成了企业与银行在服务对接上的极度不对称。

(二)资金需求与供给上的失衡。近年来,随着金融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各大商业银行出于规避风险,提高利润和降低不良资产率的需要,在从事贷款业务方面对于贷款对象、贷款项目往往‚嫌贫爱富‛,‚重大轻小‛,从贷款结构上看,又主要集中于中长期项目贷款,对于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增量较小,造成在城郊结合部、农村区域资金供给无法满足现实需要。

(三)涉农贷款管理较难。各大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支持主体,主要集中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涉及农村的,主要是一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实际工作中,支农中存在诸多困难,制约了支农工作的正常开展,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信社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其 3

难点主要集中在贷前调查实施、贷款风险规避、贷款担保落实、贷款责任承担、贷后管理、贷款催收、收贷效果几个方面。

四、两家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困难

目前,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但据其反映,面临许多自身难以克服的困难。

(一)税负较重收益偏低。尽管小额贷款公司从事金融服务业,但性质上并不属于金融机构,必须按照工商企业来纳税。这就是说,小额贷款公司要负担5.56%的营业税及附加,25%的企业所得税。如以一家注册资本规模为5000万元、可融资规模为2500万元的公司为例,如果能保持全年85%的资金使用率,按照平均15%的利率,全年利息收入为956万元,需缴纳53万元的营业税及附加,再去除120万元的人员成本、130万元的房租等,另有2500万元融资的年利息,需133万元。不仅如此,小额贷款公司还需提取1%至3%的坏账准备金,如按1%提取即68万元。照此计算,这家小额贷款公司可得利润为452万元,再扣除25%的所得税113万元,企业最终的净利润仅有339万元,资金年收益率为6.78%。就算按照资金100%的使用率计算,收益率也只有7.8%左右,比传统的制造业还低。‛因此按照目前的情况分析,小额贷款公司在未来1-3年难以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

(二)只贷不存难引“活水”。融资难、成本高。‚只贷不存‛,造成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紧张,流动性也大打折扣。根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两家以下金融机构融入不超过注册资本50%的资金。但事实是,受限于‚非金融机构‛的身份,他们融资不能享受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相反,只能依照企业贷款利率,从大银行‚批发‛贷款额度进行‚零售‛,从中赚取‚利差‛。这样一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显性和隐性成本均偏高,转而增加‚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而目前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云南尚未有哪家银行出台关于小贷公司贷款的政策,小贷公司若需要贷款同样面临提供担保或抵押的难题,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融资渠道的不通畅,将直接影响到融资规模和应有效能的发挥。

(三)征信缺位风险难控。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争取的多是一些银行不愿做的客户,通过信用担保、房产再抵押等创新的方式进行交易,潜在的坏账风险要高得多。加之征信体系的缺位,小额贷款公司在规避风险上自身也有着‚先天不足‛,由于不属于金融机构,还未加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无法获得申请贷款的企业以往的诚信记录。因此每做一笔业务,小额贷款公司都要多花很多精力,对客户的社会背景等详加调查。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公司风险控制的难度。

(四)业务创新受政策条件制约。小额贷款公司为拓展市场力图在业务创新方面做积极尝试,但在办理业务中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一是如对采矿权开采抵押的问题,据了解未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局备过案的银行一律不得办理抵押登记,若要通过备案必须具有采矿资质的认证。很多银行尚未取得该项资格,小贷公司就更不易了。二是小额贷款公司在办理抵押物 4

抵押登记时需要做二次公证、手续麻烦、延误时间降低效率。三是小额贷款公司的本金和利息的回收受到基本结算账户的制约,对其客户的贷款项目派生的存款,以及同城票据交换等条件尚未解决,也制约其业务发展与创新。四是受跨区和超限业务额度的限制,也制约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五、五华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规划的建议和意见

从区域内金融机构的数量、前期已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和区域内中小企业、涉农企业的特点来看,中小企业与涉农企业发展所带来的融资需求与现有金融体系的资金供给矛盾分析上来看,我们提出以下区域内小贷公司发展规划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一)增加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由于商业银行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限制,短期内希望有较大政策突破和依靠金融产品创新解决问题是不现实的,在小企业、涉农企业的资信评估、授信、抵押担保、发放周期上较难实现突破,因此,适当增加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相关方面的供求矛盾,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同时,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的增加,可以在小贷公司之间、小贷公司与银行之间形成竞争,一方面提升小贷公司的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另一方为银行融资提供借鉴。因此,我们提出:在未来几年内继续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新增多家小额贷款公司。

(二)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由于小贷公司只贷不存,资金来源成为其规模扩大和可持续发展的最关键问题,同时,其资本金规模也相应限制了其服务能力的规模。因此,一方面,对于新成立小贷公司,我们应该优先考虑注册资本金大的企业参与;另一方面,对于已成立的小贷公司,我们要鼓励他们增资扩股,不断扩大资金本规模。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服务对象与规模问题。按照《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主要服务对象都作了明确规定,比如‚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向‘三农’发放的贷款不得低于贷款总额的50%‛,‚为广大农户和小企业提供短期小额贷款服务‛等等,因此,就其服务对象而言,已确定为:小企业和农户,而两者中涉农企业与农户发放贷款必须要过半。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对于经营范围与服务对象上的考虑主要问题集中在支持的方式和程序上,即: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介入到农村生产生活;如何创新产品有效填补银行在支农方面的不足;如何降低经营风险的同时灵活经营,拓宽放款渠道、简便贷款程序;小贷公司如何与农户、小企业进行有效沟通,政府相关部门其中的定位与作用等等。

我们的建议是:

一是通过与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对接,提供相关信息,把中小企业、农村投资需求及时反馈给公司,通过经贸、工商联、就业、农业、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探索,找准需求,发现小贷公司的经营切入点,这样,公司的服务对象、贷款规模才能有较好的拓展。

二是积极向省市反映,争取给予政策扶持。结合小贷公司实际困难,积极向省市反映如下情况:

1、一方面政府应结合小额贷款公司予以更多政策扶持,并促使其经营模式尽快成熟,降低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在严格监管、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杠杆率,并协调银行对一些资质好的公司给予同业拆借优惠利率。

2、小额贷款公司纳税可参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公司能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鼓励银行和保险公司与其加强业务合作。

3、对一些经营状况较好、服务三农和小企业成绩显著,需要补充资本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区县政府预审并报金融办同意可优先提前进行增资扩股。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推荐第8篇:小额贷款公司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9〕28号 2009年2月1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三农”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问题,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日前,《江西省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省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正式启动。根据试点工作要求,争取今年4月底前,至少有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式开业;6月底前,全省首批获准筹建的小额贷款公司全部开业。具体时间安排为:2月20日前,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将本市辖区要求申报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情况上报省政府金融办,以便统筹确定各设区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名额;3月10日前,各设区市根据试点名额,确定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县(市、区)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布局,并报省政府金融办备案;3月15日前,各试点县(市、区)政府向省政府上报试点承诺书,承诺作为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3月31日前,各试点县(市、区)政府确定试点考察对象,并指导其拟定筹建申请材料,切实做好申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从4月1日起,省政府金融办开始受理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申请材料。

江西省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三农”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问题,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努力拓展金融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新领域,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基本原则。

1.试点先行、有序推广。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进行。按照每个设区市不超过3个试点名额的总量控制原则,参照各设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及试点意愿,适当调剂设区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数量。各设区市选择愿意承担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有积极性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办法,逐步在全省推广实施。

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责。小额贷款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 1 和个人的干涉。

3.严格监管、风险可控。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做好风险管理、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

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权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规范和管理工作。省政府金融办会同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和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成立“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一是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二是指导和督促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三是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分类评价和监督检查。

试点设区市政府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负责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统筹安排小额贷款公司的布局,确定试点区域。试点设区市政府应明确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管理部门,并确保人员和工作经费,成立了金融办的,指定金融办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管理部门。设区市政府金融办或其它指定部门(以下简称设区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和开业申请的复审、上报。

试点县(市、区)政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具体实施工作,确定试点考察对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和开业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

三、准入条件与运营要求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主要为“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一)准入条件。

1.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原则上要从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符合地方产业导向的企业中选择,要求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县级政府的组织指导下,由主发起人为主协商选择其他股东,鼓励引入熟悉金融业务、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入股。所有股东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2.试点期间,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国定或省定贫困县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国定或省定贫困县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资金来源必须是自有资金,不得用银行贷款投资入股,严禁社会集资、借资入股。

3.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持股比例应最高,但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余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但也不得低于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全部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累计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主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4.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上限为2亿元。对于真正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合规经营并实现赢利的小额贷款公司,经批准在设立2年后可增资扩股。

5.试点期限1年。

(二)资金来源。

1.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2.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0%。

3.小额贷款公司严禁吸收公众存款或以任何形式集资,不得发行债券或彩票。

(三)资金运用。

1.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所在县(市、区)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小额贷款公司至少70%的贷款应用于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贷款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其股东发放贷款。

2.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目前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四)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拟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并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及能力;高级管理人员还应熟悉金融业务,有金融从业经历,并具备较强的金融合规经营意识。

(五)风险内控。

1.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发起人承诺制度,公司股东应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

2.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3.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切实加强贷款管理。

4.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

5.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全面反映企业业务和财务活动。

6.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东、主管部门、对其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捐赠机构披露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年度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必要时应向社会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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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批准程序

(一)申请及批准。小额贷款公司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筹建和开业申请由县(市、区)政府受理初审,设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金融办审批。

(二)工商登记。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凭省政府金融办核发的开业批复文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送相关资料。

(三)变更等事项。小额贷款公司变更、终止等事项,参照《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五、监督管理

省政府金融办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开展业务创新、合规经营、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并每年进行分类评价。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宣传,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配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培训工作;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指导、配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登记、变更、年检、贷款投向指导及信息沟通等工作;省公安厅指导、配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政府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及时识别、预警和防范风险,督促有关部门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试点、谁负责”的原则,各试点县(市、区)政府是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

六、扶持政策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扶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出台适合本地的具体扶持政策,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创造良好环境。

(二)省政府金融办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年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分类评价,对依法合规经营、业绩优良、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向银监部门推荐按有关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

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政府要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及《江西省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主要为“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小额贷款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 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权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规范和管理工作。省政府金融办会同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和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成立“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一是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二是指导和督促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三是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分类评价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 试点设区市政府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负责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统筹安排小额贷款公司的布局,确定试点区域。试点设区市政府应明确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管理部门,并确保人员和工作经费,成立了金融办的,指定金融办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管理部门。设区市政府金融办或其他指定部门(以下简称设区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和开业申请的复审、上报。

第六条 试点县(市、区)政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具体实施工作,确定试点考察对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和开业申请的初审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

试点县(市、区)政府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依法组织人行、银监、发改、工商、中小企业和公安等职能部门跟踪资金流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各地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职能由当地县(市、区)政府承担。

第二章 机构设立

第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至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自有固定住所;

(三)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国定或省定贫困县不低于2000万元);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国定或省定贫困县不低于3000万元);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为2亿元;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七)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拟注册地县级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报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审定是否列入试点考察对象。原则上,按照不超过试点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第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 申请人列入试点考察对象后,在县级政府指导下,拟订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申请材料。筹建申请由县级政府受理初审,设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金融办审批。筹建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内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的拟定名称、组织形式、拟注册资本、拟注册地、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农业经济发展情况;拟设机构的市场前景和小额贷款需求分析;企业经营方针及未来发展规划等;

(三)股东基本情况。内容包括:主发起人和法人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出资额、股份比例、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自然人股东的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出资额、股份比例等;

(四)出资人承诺书。出资人应承诺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五)出资人协议书。股东之间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

(六)公司筹建方案。内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组名单、筹建步骤和时间安排等;

(七)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聘任其他从业人员计划;

(八)主发起人经审计的近3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法人股东经审计的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自然人股东入股资金来源证明;

(九)律师中介机构出具的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十)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资格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无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拟任董事长的,应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相关经济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

6 银行业工作2年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5年以上(其中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以上);董事、监事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及能力;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经省政府金融办审查同意后方可任职。从业人员需参加省政府金融办组织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期最长为自批准之日起2个月。筹建期内达到开业条件的,应由其筹备组向省政府金融办提出开业申请。开业申请由县级政府受理初审,设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金融办审批。开业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业申请书。内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注册地、业务范围等;

(二)筹建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筹建过程、筹建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开业要求等;

(三)选举董事、监事的决议及拟任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相关材料;

(四)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

(五)章程草案及主要内部管理制度;

(六)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七)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八)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九)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申请人应自批复同意开业之日起45日内,凭省政府金融办核发的开业批复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送相关资料。逾期未办理的,申请人应当报省政府金融办确认原开业批复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第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不允许设立分公司。

第三章 股东资格和股权设置

第十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原则上应当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企业,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三年连续赢利且三年净利润累计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在当地政府的组织指导下,主发起人为主协商选择小额贷款公司的其他股东。除上述条件外,企业法人作为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无犯罪记录;

(三)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六)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七)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八)除国家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 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无犯罪记录;

(三)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五)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第十九条 自然人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第二十条 其他社会组织为出资人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省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的持股比例应最高,但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余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但也不得低于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全部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累计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

第二十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足额缴纳。真正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合规经营并实现赢利的小额贷款公司,经批准在设立2年后可增资扩股,增资扩股方案由县级政府受理初审,设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金融办审批。

第二十三条 主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第二十四条 股东不得以持有股份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章 合规经营

第二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不得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借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时,应该认真审查是否符合上述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不得给予融资。

第二十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其资金只能用于在注册地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小额贷款业务和经省政府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方向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

第二十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小额贷款公司至少70%的贷款应用于同一借款人贷款余 8 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贷款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其股东发放贷款。

第二十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目前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第三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三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

第三十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

第三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

第三十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股东、主管部门、向其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捐赠机构披露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年度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省政府金融办有权要求公司以适当方式,适时向社会披露其中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

第五章 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股东、股权转让、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营业地址、变更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变更事项。以上变更事项,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受理并审批。省政府金融办核发的批准文件是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前置要件。

第三十六条 获准变更的事项,小额贷款公司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省政府金融办、设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当地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变更批复文件失效。第三十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包括解散和破产两种情况。小额贷款公司可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公司解散。小额贷款公司解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小额贷款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

9

第三十八条 为加强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小额贷款,省政府金融办协同设区市政府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优选协作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要在协作银行开立基本账户,于正式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10日内,将注册资金转入协作银行。协作银行要密切配合省政府金融办,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往来的监管。

第三十九条 省政府金融办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开展业务创新、合规经营、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并每年进行分类评价。对依法合规经营、业绩优良、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向银监部门推荐按有关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

第四十条 各级政府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及时识别、预警和防范风险,督促有关部门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第四十一条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宣传,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配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培训工作;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指导、配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登记、变更、年检、贷款投向指导及信息沟通等工作;省公安厅指导、配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十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年02月13日 实施日期:2009年02月13日 (地方法规)

10 2010年7月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补充意见》(赣府厅发[2010]48号),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补充意见

自《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省已批复筹建小额贷款公司36家,其中开业30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提高服务“三农”和微小企业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现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1.鼓励和支持实业经济类企业主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从严控制房地产和承包租赁经营等类企业主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2.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除必须符合《办法》相关规定要件外,拟投资额不得高于企业净资产额的50%。

3.拟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的一般法人股东,除必须符合《办法》相关规定要件外,其期末未分配利润必须大于等于零,且拟投资额不得高于企业流动性资产总额。

4.法人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的,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企业简介和企业信用报告,且所有复印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自然人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的,须提供由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财产状况证明材料、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和本人信用报告,以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凡需签名的,同时加按本人手模。

6.对未能如期完成筹建工作的试点对象,应在筹建有效期满7天前,向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提出筹建延期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0天。对在筹建有效期限内未能完成筹建工作且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或延期申请未获批准,以及延长期满未能完成筹建工作的,自筹建(延长期)有效期满之日起,其试点资格自动终止。被终止资格的试点对象,自被终止试点资格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申报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7.小额贷款公司(包括筹建)营业场所变更、业务范围调整、股份转让、增资扩股、高管人员变更、公司章程修改,以及机构终止等,须报经省政府金融办审批。

二、放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限制

8.放开对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上限限制。

9.提高主发起人持有小额贷款公司股份的比例,最高可达40%。

10.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时限,允许依法合规经营、内控制度健全、业绩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开业满1年后实施增资扩股,但再次增资扩股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1年。

11.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经营区域,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在注册地的周边邻县(市、区)开展面向微小企业和“三农”的小额贷款业务,但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内的贷款余额不得低于本公司全部贷款余额的60%。

11 12.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村种、养、加等方面客户单户业务规模限制。

三、明确市场定位,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内控机制

13.小额贷款公司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立足为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提供小额信贷服务,实行与商业银行错位发展,积极发挥银行信贷有益补充作用,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4.小额贷款公司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经营层持有公司股份。

15.小额贷款公司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的通知》(财金[2008]185号)要求,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财金[2010]21号)和《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等相关金融财务管理制度。

16.小额贷款公司要建立健全与小额贷款业务、微小客户相适应的内控机制和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

四、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

17.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制和体系,切实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防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风险。省政府金融办要制定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会同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各设区市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利率情况等实施持续动态监管。注册地县级政府要按照风险处置承诺函要求,切实担负起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职责,明确监管工作部门,建立监管目标责任制。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要积极协助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政府强化风险监测,并在监管手段上给予支持。公安部门要指导和配合当地政府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18.省政府金融办组织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的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年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违反《办法》和本《意见》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取消其参与考核奖励的资格,并在拓宽业务、增资扩股、改制转制等方面从严控制;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凡涉嫌非法集资、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高利贷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

19.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监管体系和信息报送系统。小额贷款公司须按月、季、年向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和江西银监局报送资产负债和贷款等情况动态统计监测表。各小额贷款公司协作银行要定期向省政府金融办报告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数据的统计分析与监测,及时提示预警风险。小额贷款公司通过表外形式转让信贷资产但仍保留贷款追索权的,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20.适时组建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自律,维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

21.小额贷款公司是以服务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为宗旨,从事小额放贷和融资活动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土地房产抵押及动产和

12 其他权利抵押、财务监督等相关事务时,应将其主体资格视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待并予以支持。

22.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利率原则上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具体利率和期限由双方自主协商。

23.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通过竞标方式择优确定一批中介服务机构,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高效率定向服务,并引导其对小额贷款公司相关收费给予优惠,按不超过行规最低标准收取。

24.人民银行辖内分支机构要积极为小额贷款公司查询客户信用报告提供便利,帮助和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加快信贷管理台帐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网络系统,尽快解决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通道的技术和身份认证问题,争取小额贷款公司早日接入征信系统。

25.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的规定,对依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经省财政厅和省政府金融办认定后,对其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

26.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范围,对合规经营、服务“三农”和微小企业成效显著的小额贷款公司予以奖励。

27.按照《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若干试行意见》及相关规定,建立由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各商业银行和试点县(市、区)政府参加的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协调工作机制,对持续经营3年(含)以上、近2年连续盈利、依法合规经营、内控制度健全、服务“三农”和微小企业成效显著的小额贷款公司,优先支持帮助其改制为村镇银行。

28.鼓励税收受益地政府借鉴兄弟省(市、区)已经出台的相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本地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壮大。

29.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县域全覆盖的工作目标,积极做好本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规划、设立初审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本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推荐第9篇:小额贷款公司

篇1:基本知识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知识:

一、什么是小额贷款公司?

答: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目的和意义?

答:建立小额贷款公司是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臵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5年以来,全国部分省市县及县以下地区已经试点设立了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对于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引导民间资本向正规化转移,引导民企资本向金融服务业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有哪些?

答: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有省金融办、市(地)、县金融办或相关机构、公安局、工商部门、银监部门及人民银行。

省政府授权省金融办作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制定和完善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批等工作。各市(地)、县(市、区)指定的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

市、县级主管部门负责依法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持续、动态的日常监管。市、县级主管部门要建立多方联动的协同监管机制,组织工商、公安、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检查,重点防范和处臵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

(四)有限责任公司应由9至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9至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五)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一次足额缴纳;

(六)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八)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九)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五、申请试点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在程序上怎么操作?

答: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期最长为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筹建期内达到开业条件的,申请人可提交开业申请。

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由县级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由市级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小额贷款公司达到开业条件,其开业申请由县级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由市级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经批准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由省政府主管部门发放批准文件,并凭批准文件在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按正常程序办理注册、登记等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小额贷款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六、筹建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

答:筹建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筹建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工作方案;

(四)筹建人员名单及简历;

(五)发起人或出资人基本情况及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发起人或出资人最近2年经审计的会计报告;

(六)其他材料。

七、申请人申请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应提交哪些文件、材料?

答: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开业,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一)开业申请书;

(二)筹建工作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拟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资料;

(五)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七)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八)其他材料。

八、拟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小额贷款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对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或对风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拟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及能力;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或者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九、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的最大股东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小额贷款公司最大股东应是境内企业法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入股前上一年度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入股前上两年度连续盈利,且上两年度利润总额之和不低于600万元。除上述条件外,最大股东和其他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企业法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上两年度连续盈利;

(四)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五)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六)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七)其他条件。拟入股的企业法人属于企业改制的,原企业经营业绩及经营年限可以延续作为新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经营年限计算。小额贷款公司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 篇2: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之管理制度汇编 第1页共211页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九年十月

目 录

第一 信贷管理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贷前调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试行) ......................................3 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9 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 .................................18 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22

(二)贷时审查类 ..............................................26 贷款审批会议规程(试行) ...................................26 信贷业务报批材料受理审查工作操作规程(试行) ...............34 授信额度项下信贷支用审批实施细则(试行) ...................45 类 ..............................................48 办法(试行) ...............................48 管理办法(试行) ...........................60 (试行) ...................................69 度 ...........................................79 度 .............................................87 理制度 .....................................90 理 ............................................99 度 ...........................................99 类 ............................................100 度 ..........................................100 度 ........................................107 制度 ......................................128 制度 ..........................................135 法 ..........................................135 法 ..............................................195 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 ........................207

(三)贷后管理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信贷档案管理办法信贷合同管理制贷款计结息制待处理抵债资产管第二 票据贴现管票据贴现管理制第三 风险控制稽核监督管理制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公司安全保卫管理第四 财务管理公司会计核算办财务管理办提取信贷资产减值第五 信息披露制度 ..........................................210 信息披露制度 ..............................................210 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试行) 为加强信贷业务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改善信贷服务,提高 办贷效率质量,结合我司信贷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本操作流程实用于我司开办的各类信贷业务。

一、个人类客户贷款流程

(一)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担保贷款单户余额在 10 万元(含)以内的贷款操作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请→业务发展部信贷员初审基本符合贷款条 件→查询个人征信→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双人调查→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整理贷款资料及撰写调查报告→业务发展部主任初 审→风险管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最高额抵押贷款由业务发展部提交支用手续,风险管理部审查后报有权审批 人审批发放)→完善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书→办理抵(质)担保登记手续→贷款发放→信贷资料打码装订→移交档案管理人员→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

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 2 个工作日 内完成,审查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遇审查、审批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抵押贷款 在审批完成后 2 个工作日交抵押登记部门,抵押登记完成、限制性条件落实后 1 个工作日内发放。对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贷款单户 10 万元(含)以内的贷款,

一、二级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组长或副经理) 为调查责任人;业务发展部主任为调查主责任人;风险管理部负 责人为审查主责任人;有权审批人为审批主责任人;一

(二)级部门经理、信贷人员(组长或副经理)为贷后管理及贷款收回主责任人。

(二)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贷款单户10万元(不含)以上、个人授信信用贷款的操作流程:

借款人申请→业务发展部初审结论→业务发展部oa 系 统上报业务发展部立项同意→由业务发展部、业务发展部派出管户信贷员共同参与调查→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整理 贷款资料及撰写调查报告→业务发展部主任初审→风险管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超过有权审批人审批权 限的由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阅同意→提交授信审查委员会审议→同意的报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签→报 总经理审批→超过总经理权限的报公司审批→管户信贷员 落实相关限制性条款→完善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借据等 法律文书→办理抵(质)担保登记手续→法律审查→申请支用→ 贷款发放→信贷资料打码装订→移交档案管理人员→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

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 4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会议审批。如遇审查、审批认为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抵押贷款在审批 完成后 2 个工作日交抵押登记部门,抵押登记完成、限制性条件 落实后 1 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额度在 10 万元(不含)以上至 30 万元的授信申请,业务发展部个人业务岗必须参与贷前调查; 贷款额度在 30 万元至 100 万元的授信申请,业务发展部负 责人必须参与贷前调查;贷款额度在 100 万元以上的授信申请, 分管前台的副总经理必须参与贷前调查。 对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贷款单户贷款余额在 10 万元以上,个人授信信用贷款,一级业务发展部副经理或 信贷组长为调查责任人;一级业务发展部主任为调查主责任人; 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为审查主责任人,有权审批人为审批主责任人。 超过审批权限的信贷业务有权审批人为经营主责任人,一级分 理处经理、信贷人员(组长)为贷后管理及贷款收回主责任人。

(三)贷款展期操作流程 个人类客户贷款符合展期条件的按以下操作流程办理:

1、单户贷款在 10 万元(含)以内的贷款:

借款人提出展期申请→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双人调查→分 理处经理初审→风险管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完善展期合同等法律文书→办理展期→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

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遇审查、审批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

2、单户贷款在 10 万元(不含)以上的贷款:

借款人展期申请→业务发展部作出初步结论→业务发展部

oa 系统上报业务发展部立项同意→由业务发展部派出管户信贷员共同参与调查→风险管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超过有权审批人审批权限的由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阅同意→提交授信审查委员会审 议→同意的报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签→报总经理 审批→超过总经理权限的报公司审批→管户信贷员落实相关 限制性条款→完善展期合同等法律文书→办理展期→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

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 4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会议审批。如遇审查、审批认为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

贷款额度在 10 万元(不含)以上至 30 万元的展期申请,业务发展部业务岗必须参与调查;贷款额度在 30 万元至 100 万元的展期申请,业务发展部负责人必须参与调查;贷款额度在 100 万元以上的展期申请,分管前台的副总经理必须参与调查。

二、公司类客户贷款操作流程

(一)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请→业务发展部调查→风险管理部审查→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阅同意→提交授信审查委员会审议→同意的报授信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签→报总经理审批→超过授权权限的上报公司审批。

(二)贷款发放流程 篇3:小额贷款公司基础知识

第一章 小额贷款公司基础知识

一、小额贷款公司及其法律地位

(一)“小额贷款公司”定义: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地位:

1、是企业法人;

2、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3、享有法人财产权;

4、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也就是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不是金融机构,但经营的是金融业务,可以说是“准金融机构”。

二、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特点

(一)经营特殊商品:货币(只贷不存)

(二)经营规则:

1、小额贷款公司必须专营小额贷款业务;

2、严禁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高压线)

3、信贷资金来源必须合法,主要来源应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和不超过两家银行的借贷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底线)

4、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从事投资业务和委托贷款业务;

5、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关系人发放贷款:关系人指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他们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三)经营范围:

1、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2、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

3、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四)经营要求:

1、小额、分散: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

2、坚持为农民、农业、农村及城区小型企业的经济发展服务。

3、自主选择贷款对象。

4、经营市场化。

5、不得向其股东发放贷款。

7、小额贷款公司营业大厅必须贴有安民告示:

“本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存款和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五)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

1、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2、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3、下限——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六)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

1、真正服务小企业和“三农”、合规经营的,一年后可增资扩股。

2、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以改制为村镇银行。

三、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及内部机构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不得冠省级行政区划。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包括下列二种: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三)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组织机构:

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高效、精简、稳健经营,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内部运行组织。要求做到上下协作、内外制约、审贷分离。 内部机构设置贷审会、综合行政部、财务管理部、信贷业务部、风险管理部等。其中信贷业务部为营销部门,风险管理部为调查审查部门,贷审会为贷款审批部门。

四、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

(一)企业法人;

(二)自然人;

(三)其他经济组织;

(四)试点期间,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士暂不能入股。

五、小额贷款公司的优势

1、高效性:一般七个工作日内做出贷与不贷、贷长贷短、贷多贷少的决定。

2、灵活性:一户一定;根据每个客户的实际情况,提供符合他本身条件的贷款服务。

3、市场大:客户群体多。

4、门槛低:不分贵贱只要符合制度就能办。

5、体制好:能够有效的解决信息不对称,与借款人相辅相成。

六、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

1、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户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经济的发展。

2、小额贷款公司在不同的层次上为农村金融领域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促进农村金融组织的竞争。

3、小额贷款公司引导民间借贷行为规范化、阳光化。

七、我公司经营业务种类

质押贷款 抵押贷款 保证贷款 联保贷款 信用贷款 篇4:小额贷款公司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尽管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其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却不可忽视。怎样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决定了小额贷款公司未来的发展空间,以及能否真正解决当前我国金融体制中存在的农民和小微企业贷款难、民间资金富集但缺乏投资渠道的“两难”悖论。

一、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性质定位不明。《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小贷公司“只贷不存”。这决定了小额贷款公司并非金融机构,只是依照《公司法》的要求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特殊法人。但在《公司法》中对于经营贷款这类特殊商品的公司却没有专门的规定。同时,小额贷款公司以工商企业之名进行金融业务操作时,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小额贷款公司与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一样承担支农责任,却享受不到国家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和定向补贴政策;无法进入银行间拆借市场进行融资,享受相对较低的同业拆借利率;在办理工商登记、税收征缴、土地房产抵押及动产和其他权利抵押、财物监督等有关事务时,也因企业性质问题面临诸多不便。

(二)后续融资能力不足。可贷资金不足已成为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最大的瓶颈因素。按照现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存不贷,主要靠资本金发放贷款,融资杠杆率只有0.5,与担保公司的10倍、银行平均的12.5倍相差很大。(我后附一片分析文章,可以简单地比较银行与小贷公司盈利能力)。有的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不足一个月,资本金即全部放完,只有争取银行融资或等待一年后增资扩股,难以形

成持续盈利的商业模式。尽管人民银行、银监会《指导意见》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以升级为村镇银行,但在实际操作中限制非常严格。2009年6月中国银监会出台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中规定,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最大股东必须是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这就意味着小贷公司要想升级为村镇银行,必须放弃控制权。这大大降低了小贷公司发展的积极性,也限制了其后续融资能力的扩大。

(三)税负水平偏高。按现行税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要交纳5.6%的营业税及附加和25%的所得税,税收上无优惠政策。这对冲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能力,也使得小额贷款公司面对借款人时只能尽量选择高利率,影响了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效果。以一家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的公司为例,以平均贷款利率18%和资金使用效率90%计算,按营业额的5.6%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再除去营业费用以及缴纳25%的所得税后,在不产生坏账的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的年收益率比传统制造业略高,与银行业相比相距甚远。而且,农商行(农合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还可以以3%左右的极低成本从人民银行获得再贷款,无形中降低了税负负担。

(四)风险分散机制缺乏。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风险分散机制。第一,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在县域开展经营活动。由于不可预测的市场变化和自然灾害,再加上担保机构不足,保险体系不健全,财政补贴有限,使得中小企业和“三农”客户的小额信贷回收存在较大风险。第二,小贷公司作为几乎以贷款为唯一经营业务的金

融企业,却不能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更不能登录,严重影响了小贷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随着小贷公司数量越来越多、贷款金额越来越大,全国数千亿的贷款游离于征信系统监管之外,这对整个金融行业都将是个越来越大的风险隐患。

二、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明确金融机构定位。小额贷款公司虽不吸收公众存款,但也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企业,理当属于金融业范畴。应明确把小额贷款公司定位为金融机构。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在开展与小额贷款活动相关的同业合作、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等金融活动时,应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待。

(二)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一是对信贷投放支持“三农”达到一定比例的小额贷款公司,享受与农村金融机构同样的财税政策,并允许税前计提风险准备金,鼓励增加涉农贷款投放。二是拓宽贷款资金渠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的限制,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杠杆率。三是适当扩大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如允许经营规范广、管理水平高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拆借、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业务,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小额贷款公司盈利空间。

(三)建立小额贷款风险分散机制。一是加强与担保机构、保险公司的业务合作,分享客户资源,实现利益捆绑,风险共担。二是探索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基金。政府每年拿出原给予企业的贴息成

立风险补偿基金,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过程中产生的不良贷款,经过财政审核认定属于小额贷款公司尽职的,可通过风险机制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三是构建完善的征信体系。小额贷款公司除了通过组建行业协会,着重加强县域内公司间交流与信息共享外,还应通过一定的渠道,充分利用其他商业银行的客户信用信息。可适时将小额信贷公司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提高审贷效率,防范信贷风险。

(四)适时放宽对小贷公司升级为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的严格限定。这一规定是在银行业监管能力和监管资源有限情况下的一个选择。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对于民间资金办银行还存在种种疑虑和担忧。对小贷公司升级为村镇银行实行严格限制,也与这种不信任的心理有关。其实,真正的金融监管不是控制“准生证”,而是对金融机构实行合规监管。所以,当前需要做的是如何进一步制定适应村镇银行特点的监管标准,加强监管力量,而不是限制小贷公司升级为银行,行政性地限制其发展的空间。

三、站在具体经营的角度,我还想特别补充如下建议:

1、小额贷款的发展虽有障碍,但并非不可为,只是难为。要发展,必须找准定位、找准市场、找准目标客户。要在银行的夹缝中求生存、求发展,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利用大股东自身的产业链、上下游客户,首先依托“圈子型”的客户开拓市场,逐渐拓宽业务渠道。股东一般对圈子型的客户比较熟悉,甚至有长期合作关系,知根知底,对客户的资信状况比较了解,贷款的前期调查比较方便。由于实业方面有业务合作,相互有资金兑付,通过合法的约定,可以方便扣收贷

款本息。

2、这里谈点内幕。很多人认为开小贷公司会赚大钱,如果严格按照4倍利率,按一年期6%算,4倍24%的利息收入。我测算过我们公司4年来每年的利息收入及费用,大概各种费用(包括税费、工资、办公费用、计提准备金等),要占10个点多点,也就是还可剩不到14%左右,但获得这个利润率的前提是没有任何风险损失。短期能保证,长期你能保证没有呆坏账?所以必须得违规,我们公司实际是按三分在放贷。踩了红线,就得做两套账。两套账就有很多需要特别小心的地方,不然会露马脚。

3、经营过程中,绝对要处理好跟市金融办的关系,主要是地方金融处。处长陈廷钊是我们丰都人,人行、银监系统出来的,业务还是很熟。本身小贷公司的定位不明,监管不是太严,这是有利条件,但如果金融办、人行认起真来,要想捉住你的尾巴,也是很容易的。所以需要一些沟通。 篇5:浅谈小额贷款公司现状及破解方法

浅谈小额贷款公司现状及破解方法

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源于小额信贷。2008年《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下发,标志着小额贷款公司至此在全国范围内广泛设立拉开了序幕。

那么现如今的小贷公司都面临哪些主要困境呢?

一、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猛增,竞争压力大

由于政策支持,全国范围内陆续成立的小贷公司不计其数,而且还有持续增长的势头。甚至一个小小的县城,形形色色的贷款公司也有很多。资源的需求量随着小贷公司的数目增长平摊到每个小贷公司的资源越来越少。只有不断的竞争、宣传才能勉强立于不败之地。

二、信贷资金供应跟不上

导致信贷资金供应跟不上的原因我总结了几点:

1、小贷公司的负面社会舆论太多。由于当今社会网络上小贷公司频频出事,网络上对小贷公司的信用等方面的负面议论很多,导致小贷公司获得的信贷资金有限,已经有些供不应求的现象。

2、短期实际回报率不及股东预期,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股东自身资金链紧张等因素的影响下,现有股东增资扩股意愿不强,甚至出现股东撤资现象,对做大做强小额贷款公司持消极态度。等内外多方面因素导致资金缺乏。

三、风险控制能力差

第一,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往往缺乏抵押(或质押)等较为有力的担保措施,担保品缺失或不能足额,在出现违约的情况下,仅仅依靠借款人的契约性承诺无法抵消债务,并且因为其借款人多为次优客户,在生

产经营中业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无法提供完整的、连续的财务信息,或者所提供财务信息(如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都较低;此外,社会信用缺失现象日益凸显,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央行征信系统至今推进缓慢,诸多因素导致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更为突出。 第二,小额贷款公司由于涉足信贷业务时间短,零经验上马的现象较普遍,股东也多为从事实业投资的法人或自然人,金融行业经历缺乏,部分拥有银行工作背景的高管对短期、小额的信贷业务并不擅长,实践中业务操作流程设计粗糙,不能覆盖贷前、贷中和贷后每个环节,或直接照搬银行操作模式,有的小额贷款公司甚至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制定,在实际操作中流于形式;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规模普遍较小,风险管理专业人才欠缺,对客户的信用评级系统不完善甚至没有,对借款人的风险评估缺乏科学依据,主要依靠人缘、地缘、经验等关系来衡量,主观随意性较大,内部控制薄弱;除此,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信贷次数相对较多,这些都有可能引发操作风险。 第三,当前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多头、力量分散,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小额贷款公司容易突破底线,违规经营。如高息吸存,与客户签订阴阳合同暗中高息放贷,洗钱等非法金融活动。2011年,包头市民商小额贷款公司、包头市万顺小额贷款公司等5家小额贷款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内蒙古金融办注销了经营资质。这也说明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风险不容小觑。

那么小贷公司应该如何应对呢?未来的小贷公司将经历一个革新的过程,而只有最后生存下来的才有机会成长的更加壮大。

一、利用外部资源,以小搏大

小贷公司拥有自己的团队,除了本职的工作之外其实可以利用一些其他手段来扩大影响力,获得更多的信贷资源和借贷资源。比如利用最近刚刚成立的“融联网”,它是一个以o2o为核心集用户的信息需求、资金需求、网络营销及推广需求、生活服务需求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因为其在全国各个区县找分站管理中心(代理商),而且每个区县只招一个。小贷公司完全可以利用这一机会,成为代理商,在网站上宣传自己,利用该网站的投融资模块等多种方式获得更多的投资资源;而且利用自己的团队拉拢本区县商铺入驻,再利用多种盈利模式获取到充足的资金。当然了,除此之外还可以采用投入大量资金,在网站方面和电视媒体等方面对自己进行宣传提高可信度,不过效果可能不佳,对比前一种,可能投入的资金更多但起到的作用却有限。

二、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自身建设

1.合理设计小额贷款公司治理结构。对于规模较大,股东人数较多的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采取三权分离的二元治理结构,相反则可采取一元制。同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三点:(1)股东经营理念应趋于一致,这样有助于提升公司运作效率。(2)必须建立强有力的董事会,进而正确发挥战略引领、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等作用,并能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和实施正向激励。(3)应从市场熟悉程度、信贷业务能力、职业素养、执行力以及创新意识等方面设置管理层选拔标准。

2.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在充分兼顾信贷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应贯穿始终,奖惩的力度也应合理;二是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权限,建立相互制约的授权体系;三是设计清晰的信贷流程,确保各操作环节无盲点,并要求严格遵循。

3.多手段提高员工素质。一是对小额贷款公司管理高层实施任职资格准入。建议将小额贷款公司一并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覆盖范围,并将其考试内容作相应调整,尽可能突出小贷特色。二是小额贷款公司将员工素质提升列入企业发展规划。可以通过人才引进、学历(学位)进修、业务培训、警示教育、参观考察、专业资格考试以及企业文化建设等多种方式并举,切实打造高素质经营团队。

4.创新信贷风险管理机制。一是在加强自身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构建小额贷款公司信贷风险评估及预警体系,实现科学授信。具体可借助客户风险审查前置和贷后客户跟踪服务等手段,在储备优质客户的前提下,除了督促客户贷款按约定使用之外,还应帮助客户共同应对经营或创业困境,与客户保持长期互动,实现动态预警。二是针对无法提供有效担保措施或不足的客户,深化与专业合作社、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市县(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的合作,提高化解信贷风险的能力。在此,要呼吁有关部门应增加农业政策性保险险种的投放以及扩大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的客户惠及面。

5.加快产品创新步伐。小额贷款公司应坚定立足服务于三农和小微企业,根据客户对贷款用途、利率、金额、期限、担保手段和还款方式等多方面的需求特征,不断丰富完善信贷产品线,尤其是在担保手段和还款方式上要大胆创新,寻求突破。可通过唤醒沉睡资产(如农房、应收账款、存货等等)来拓宽担保手段。而对于还款方式,可采用定期还款(如定期等额本金、定期等额本息)和非定期还款(如随心还、约定还)相结合的方式,在便利客户的同时,也促进了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周转。

推荐第10篇:小额贷款公司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达4144家 从业人员逾4万 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 王宇 王培伟)记者从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获悉,截止到2011年11月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突破4000家,达到4144家,从业人员达到4.4万人。

在此间召开的“第二届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年会”上,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会长刘克崮透露,截至去年11月末,我国小额信贷公司贷款余额3694亿元,同比增长11.2%。去年前11个月新增贷款为1713亿元,前11个月累计新增利润230亿元,同比增长16.96%。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小额信贷及其机构从无到有获得蓬勃发展,在过去一年里,全国小额信贷公司数量更是增长了近一倍。专家指出,由于小额信贷主要面向小微企业、低收入群体和农户个人,小额信贷及其机构的快速发展,可有利于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经济利益,提高全社会就业水平,增强经济内生动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成立于2011年1月,旨在为全国小额信贷机构搭建服务平台,打造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小额信贷市场,引导小额信贷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本届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年会吸引了来自全国二十多个省市的金融办、小贷协会及相关国际机构的积极参与,会议对外发布了小额信贷行业年度报告——《2011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竞争力发展报告》。此外,“2011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100强”“2011中国小额信贷年度人物”“2011中国小额信贷最佳社会责任奖”等奖项也在会上一并出炉。

第11篇:县妇联小额贷款调研报告

县妇联小额贷款调研报告

县妇联小额贷款调研报告

一、**县妇联小额贷款的现状

(一)领导重视**县妇联参与小额贷款工作以来,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妇联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这项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同时,县妇联多次召开班子会议,明确了由妇联主席亲自负责,副主席专抓此项工作。

(二)工作进度通过努力,2004年以来全县此项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目前,已为1038户发放贷款3041万元,其中有520名妇女享受贷款1421万元。

(三)产生的效益

1、为妇女创业就业创造了条件这些贷款在妇女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有效地缓解了贫困妇女发展生产的资金问题。培养了一批致富女能手,帮助了一批妇女就业。通过实施妇女小额贷款项目,也挖掘了女创业者更大潜能,使她们能够在扩大生产、开拓市场中不断完善管理,生产经营逐步走向规范,她们的行为在社会上引导和带动了更多妇女想创业、创大业。小额信贷不仅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也吸纳了大批妇女就业。贷出去的款项,有用于开办个体超市的、有用于污水管道制造的、有用于服装品牌专卖的、有用于酒店经营餐饮服务的、有用于专业或特种养殖的等等不一而足。通过这几年的小额贷款扶持,我县妇女创办的一批中、小企业如春笋般发展,一批女创业者脱颖而出。

2、提升了妇联的社会地位妇女创业贷款的实施,在我县引起了强烈反响,人们过去对妇联的传统认识是搞活动,做宣传,一没钱,二没权,而现在认为我们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经济工作中能够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对推动妇女发展,促进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在项目实施中,我们深入企业和农户为妇女当参谋,选项目,搞培训,密切了妇联组织与妇女群众的关系,增强了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提高了妇联组织社会地位。

二、采取的措施

(一)从思想上重视开展妇女小额贷款工作对妇联而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具有风险且责任重大的工作,最初大家有一定的畏难情绪,为了推动这项工作,我们无论是召开各种会议还是深入基层调研,都要求各个妇联干部要树立发展理念,把小额信贷工作作为妇女发展的重中之重,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小额贷款工作是一项推动妇女发展、实现增收致富的好方式。

(二)从调研上切入 按照上级小额信贷工作的要求,我们做了大量的摸底排查工作。了解到广大妇女都有创业、就业的意愿,并且有部分妇女想扩大再生产正缺少资金,小额信贷政策的到来犹如雪中送炭,是促进女性创业的务实之举。如我县河口乡80后女青年黄玉华,感觉长年在外打工不如回乡创业,2008年回乡但苦于没有创业启动资金。了解到这一情况,我们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协调,2009年她成功申贷3万元,养殖了十余亩龙虾。2010开办了红红火火的机制蜂窝煤厂,带动20多名妇女就业。

(三)从宣传上下力一方面抓住各类时机,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全面介绍妇女创业就业小额贷款优惠政策的申办流程、申办条件、资金使用要求和贴息范围等内容,帮助她们了解政策积极申请小额信贷,让广大妇女真正享受到政策实惠。另一方面严格强调申请小额信贷的申办资格和条件、还款与风险意识,使有创业意愿和积极性的妇女不仅知晓这项惠民政策,还要具备还贷责任意识。

(四)从服务上使劲

1、妇联耐心细致的日常工作发挥妇联贴近基层、贴近妇女、贴近家庭的优势,深入家庭进行了解和掌握其经济、生产发展情况。对原有项目,有一定偿还能力但有顾虑的妇女,做好动员工作使她们早下决心,抢抓机遇,及早扩大生产规模;对申请贷款的妇女倾听其发展的计划,根据其生产的情况、信誉程度,帮助其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确保小额信贷的有效投放。对摸排出来符合妇女小额信贷人员分门别类进行登记造册,积极做好妇女创业基础信息登记工作,及时组织她们参加市、县市各级小额信贷培训学习。

2、部门齐心协力的优质服务加强与小额信贷办理部门的联系,及时并多次与劳动保障、财政、信用社等单位进行沟通,增进了妇联与这些部门的感情,得到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快了信贷办理与发放的进度。通过不懈的协调和沟通,我县劳动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大开绿灯,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妇女放贷服务。比如说劳动部门为妇女优先办理的各种手续,凡是妇联与妇女办理的贷款,一律先行;信用社则采取提前介入的方法,即:凡女性贷款,只要妇联审核过关的女性经营者,在参加劳动部门的培训之前,就与之签订同意贷款协议书;财政部门更是留足了贴息资金,随时可以为贷款户提供足额贴息。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为了保证贷款资金回收率,我们不敢把贷款轻易放给特别贫困的申请人,而恰恰需要帮助的人群,就是这些贫困妇女;

2、通过几年摸索工作经验及方法,我们发现小额贷款数额不大,依靠小额办大企业不理想;

3、缺少必要的工作经费。虽然此项工作有奖励政策,但需要漫长的申请与协商的过程。为了让小额贷款项目更好的开展起来,我们需要经常联系相关部门、下乡进行调研和实地跟踪服务等,需要工作经费做保障。

四、工作打算与建议

1、加强宣传力度。让广大有创业愿望的妇女及时了解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增强贷款人和担保人的法律意识。

2、继续加强妇联与各部门的横向联系与沟通,继续调动各部门的为贷款对象优质服务的积极性,把服务工作做得更具体更上水平。

3、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的成功率,提高失业妇女的各种技能和综合素质,帮助她们强化创业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实现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机结合。

4、2015年计划为我县50名创业妇女发放小额贷款400万元。

第12篇: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报告

2011年度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报告

2009年以来,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按照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09〕5号),在各地稳步推进。三年来,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以及市、县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从地级以上市深入到各县域,从“双转移”产业园区推广到发展特色小额贷款公司,多策并举,多途径加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至2011年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利率价格稳定,信贷业务稳步增长,资产质量优良,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小额贷款公司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一)机构规模稳步扩大。

截至2011年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196家,注册资本193亿元,累计投放贷款744亿元,贷款余额186亿元;从业人员3045人。其中,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35家,注册资本43亿元,累计投放贷款270亿元,贷款余额50亿元。全省县域覆盖率为87.6%。

2011年全省新增小额贷款公司56家,同比增长40%;新增注册资本74亿元,同比增长62%;新增投放贷款390亿元,同比增长110%;新增从业人员1545人,同比增长103%。2011年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特点是,以鼓励增资扩股、做优做强为主,与其他省份相比,机构数量相对不多,但资本总规模较大;资金来源仍以民营企业和自然人股东为主,占资本总额95%。

(二)信贷投向基本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信贷结构持续优化。全省(不含深圳,下同)累计投放贷款3.3万笔,其中2011年1.8万笔,同比增长128%。50万元以下的1.7万笔,占51%(其中2011年9386笔,同比增长130%)。

信贷期限呈“短、频、快”。全省累计投放贷款中,贷款期限1年以上占2%,1年以下占98%;其中,3个月以下占45%,6个月以下占71%。办理手续简便、周期短,有的贷款一天内可办完手续并发放。

“三农”贷款稳步增长。全省累计投放涉农贷款1.3万笔。其中,2011年累计投放涉农贷款8245笔、金额69亿元,占投放总笔数45%、占投放总额26%。农户贷款余额20亿元,同比增长54%;农业贷款余额27亿元,同比增长71%。 信贷担保方式灵活多样。2011年,全省以信用或保证方式累计投放贷款185亿

元,占70%;以抵(质)押等担保方式累计投放贷款82亿元,占30%。

(三)信贷资产质量总体良好。

2011年末,各项不良贷款余额6280万元,比上年末新增6143万元(其中有4000万元贷款利息未按月偿还,按五级分类原则计入关注类贷款);不良贷款率0.46%,比上年度增加了0.44个百分点。总体信贷资产质量良好。

(四)经营利税均增长,资本回报率偏低。

2011年,贷款平均年化利率15%,实现净利润6.5亿元,同比增长116%;实现税收2.89亿元,同比增长154%;资本回报率4.29%,同比增加0.94个百分点。

(五)信贷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业主及自然人的创业发展,大胆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结合县域经济的特点,相继推出 “联银贷”、“网上贷”、“循环贷”等信贷产品,提高借款人融资效率,实行差异化经营,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深受客户的欢迎。

(六)合规经营和风险管控能力不断增强。

全省小额贷款公司逐步健全公司治理,规范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未发现有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超规定利率发放贷款、以及暴力收贷等违法违规情况。

二、积极创新,深入推进试点工作

(一)继续推进广覆盖工作。指导各空白县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全省机构县域覆盖率比去年增加了16个百分点,14个市已实现县域试点全覆盖,共覆盖106个县(市、区)。

(二)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针对2011年民间借贷的形势,省金融办加大了监管力度,专门于2011年8月,会同省发展改革、经信、工商、人行、银监以及高等院校专家组成多个检查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及市、县级监管部门的业务监管到位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三)积极出台政府扶持政策。2011年,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1〕59号),提出了包括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小额信贷风险补偿等一系列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扶持措施。

(四)完成非现场监管系统安装、使用。为加强监管,在反复试用的基础上,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监管系统于2011年10月起陆续在全省各小额贷款公

司和市、县监管部门安装,于2012年1月正式使用。此系统可实现数据报送的安全、及时、准确以及监测预警的及时性。

(五)扩大了资金融入渠道。省金融办与国开行广东省分行、省再担保公司签署了《关于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发挥政府协调优势、银行资金优势和担保公司增信优势,推出了“小贷通”产品,为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补充融资搭建了持续、便捷渠道。2011年,“小贷通”产品的融资余额8.64亿元,占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总余额45%。其他银行机构如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融资余额4.86亿元、工商银行融资余额3.1亿元、中信银行融资余额1.1亿元等。

(六)建立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在各方的努力下,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于2011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一次会员大会,依法选出了机构的班子,开展了相关工作。

三、主要存在问题

融入资金困难,资金缺口56亿元;投资回报偏低,资本回报率不足4.3%;监管力量不足;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尚需提高。

四、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广东小额贷款公司总的监管思路是,积极发展与加强监管并举,加强风险防范,全面提升融资服务功能,推进行业平稳较快发展。

(一)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粤府〔2012〕17号)中关于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方面工作的意见。

(二)实现机构县域全覆盖。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投资者或小额贷款公司,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或分支机构,消除试点空白。

(三)发展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小额贷款公司。大力支持监管能力强的县(市、区),设立为“双转移”园区、开发区、专业市场和大型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小微企业等提供配套小额信贷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广州市建设“金融一条街”中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规划和监管工作。

(四)继续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小额贷款公司高管和从业人员合规经营和风控素质。

(五)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功能作用。协助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尽快开展行业协会的各项工作,发挥自律、自我发展的社会作用。

第13篇:某小额贷款公司监测报告

白银市2011年第二季度xx小额贷款公司监测报告

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

xx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小额信贷作为近30年来国际社会探索的促进贫困地区发展的一种有效方式,越来越显现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公司经营一直遵循的准则是:只发放小额贷款,不吸收公众存款,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最高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原则上不能跨区域。自开业以来,xx小额贷款公司始终围绕合法合规经营,稳健持续发展的创业宗旨,积极开展各项小额贷款业务。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和监管部门相关要求,深化“三农”服务,强化风险管理等为重点,实现了贷款业务经营稳健发展,现将我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二季度末,我公司累计发放贷款90笔,共计2146万元,月末余额1026.55万元;贷款最高利率为20‰,最低利率为10‰,贷款期限全部是短期贷款。

白银市白银区xx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完善了以风险防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努力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我公司的稳健发展。现将白银市白银区xx小额贷款公司2011年第二季度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白银市xx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开展情况

(一)从贷款数额分析:

我公司贷款主要投向于50万元以下的客户,符合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的贷款原则。

4-6月份,共发放贷款笔数为12笔,贷款金额为325万元.

(二)从贷款对象分析:

白银市白银区xx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主要投向于农户、个体工商户及中小微型企业。

4-6月份,共发放贷款笔数为12笔,贷款金额为325万元。其中1笔是中小企业贷款,11笔是 “三农”个人贷款。

二、如何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技能水平。经过开业以来一段时间多形式的培训,公司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初步适应了业务经营的需要,但距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对实际问题的把握和处理上认识不够,层次不深,处理方式不得当,容易产生纰漏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并保证学习工作的连续性;

二是进行业务理论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学习活动,提高业务人员独立办理业务的操作水平;

三是加强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其树立爱岗敬业的人生价值观,有一个端正的态度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四是加强风险管理,积极挖掘资金潜力,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有效的风险管理是业务安全运营和效益实现的保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贷后管理制度,确保

贷款“放的出,收得回”,保证效益。鉴于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可用资金额度受限的实际情况,在用足用活自有资金的前提下,进一步向银行寻求融资支持。对贷款利息收入部分也要充分利用,使公司经营资金规模最大化,确保经营效益的稳定实现。四是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在保证业务正常运营和员工待遇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和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对非必要支出部分更是要严格管理,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杜绝堵塞各项跑冒滴漏,以提高股本回报的最大化。

四是树立良好的服务理念,建立灵活、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我公司对客户的贷款申请坚持实地考察,做到及时调查,回复,具有期限灵活、放款快捷的特点。

五是建章立制,确保业务有序发展。良好的制度管理是一个公司 持续、稳定、长久发展的保障。我公司面对成立时间短、人员结构新、业务处理水平相对较低的不利局面,始终坚持“两条腿走路”,发展业务的同时不忘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为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业务规范运作,在公司成立初期,我们就组织制定了《贷款管理 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安全管理规定》、《印章使用管理规定》、《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办法的实施,为小额贷款公司的正常运营、有效管理奠定了基础,从而保障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是合法合规经营,促进业务稳健发展。白银市白银区钰海小额贷款公司从创业初始就确立了合法合规经营,稳健可持续的创业宗

旨,不片面追求业务发展速度、不片面追求经营利润,对于每一笔、每一项贷款业务做到依法合规经营。除了纯农业贷款,其余的贷款客户都持有合法手续。公司发放贷款,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贷款对象全部为白银范围内的中小企业和“三农”经济。同时严格执行贷款利率上下限规定,没有出现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现象。

三、存在的困难

(一) 信息来源狭窄,客户信用了解困难。根据政策规定,具备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根据“先建立制度、先报送数据、后开通查询用户”的原则,可申请加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比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报送相关数据并合规查询和使用查询结果,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但调查发现,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且业务处于发展初期,征信管理技术标准较低,管理经验缺乏,目前接入征信系统的条件尚不具备,且无法比照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前通过征信系统查询企业和个人征信情况,因而其控制贷款风险的难度增加。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定性问题。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定性为准金融机构,如经过一段时间试点运行,对依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参照金融机构,对一些限制性管理条款给予一定的放宽,如融资比例、规模比例。

(三)融资问题。从当前其他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情况分析,金额机

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还是比较谨慎,积极性不高,附加条件较高。在只贷不存的前提下,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途径单一。但无论哪一种途径,都面临着现实的筹资难题。

(四)经营风险较大。虽然小额贷款公司执行的贷款利率比较高(一般为基准利率的4倍),但由于不能吸纳存款,不能开展贷款以外的其他业务,并且放贷对象多为信用等级较低、风险评估较难的小企业,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对不良贷款率的控制难度大。

(五)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被限定在股东缴纳的资本金,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不少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仅两个月,放贷额已接近或超过其注册资本金。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陷入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地。

四﹑对小额贷款公司改善经营的建议

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特建议:

(一)扩大抵押担保品范围。一是简化手续,降低费用,完善土地、房屋、设备等物权作为抵押担保品的制度体系。二是鼓励使用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抵押担保品。三是支持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应收账款、仓单等纳入抵押品范畴。

(二)明确身份定位。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法律身份,不仅有利于政府相关机构的明确监管以及内部审核管理,而且有利于

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业务拓展。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制度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尚待改革完善,尽快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切合市场实际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把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到金融机构范畴,对规范管理小额贷款公司、促进金融体系改革完善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三)对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组织从业人员系统学习法律法规、金融业务知识和金融案例。提高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操作行为,减少和杜绝风险,保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

(四)资本金不足,难以满足市场需要。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能接受社会存款,贷款资金来源只有公司注册资本,难以满足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如果资金利用率接近注册资本,公司很快将陷入“无钱可贷”的局面。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公司会本着合法合规经营,稳健持续发展的创业宗旨,积极开展各项小额贷款业务,为客户提供了快捷、方便、细致周到的服务。

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科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第14篇:小额贷款公司公司实习报告[1]

赤峰市翁牛特旗xxx小额贷款公司实习报告

在2012年1月11号至2012年2月11日期间,我在赤峰市翁牛特旗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了一个月左右的实习。实习过程中我将书本上所学到的理论知识结合运用到社会实践环节中,对“学以致用”这一说法有了更深层次的体会。很感谢公司给了我这样的实习机会,能向身边的同事学习,能锻炼自己,不断的进步。 实习内容

赤峰市翁牛特旗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司简介:

zzz市aa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是属国家正规注册的专业贷款代理机构,对金融市场.融资领域的政策性走向和市场变化既有着独到的见解与分析研究,又有着深刻的感悟和高度的敏感性,并与之多家银行、信托投资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真正为客户提供准确、全面、专业、优质的资本市场解决方案和收益方案。

公司经营业务:

产品业务包括所有个人、企业的银行贷款、信托贷款发放和民间融资服务。产品丰富繁多、方式灵活多样。本公司全体同仁本着客户第一、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 ,竭诚为中小型企业流动资金紧缺和在创业中暂时遇到困难的个人提供支持与帮助。 公司的服务宗旨:

快速,高效,低耗的完成每一件您委托的专业的事。想客户

之所需,解客户之燃眉,创彼此之双赢。

实习的过程:

根据公司要求,我随同主要业务人员上门约见市场主要负责人,了解专业市场总体经营情况,包括总体产销情况,在行业位置,租金,报税和手费总体多少等有关信息。通过各专业市场负责人分批约见重点商户。约见时,须了解商户各种资金需求,全年资金运用情况,重点介绍我司针对海印各专业市场而推出联银贷产品,顺便也介绍公司其它产品。

我与重点商户建立信任工作关系,通过重点商户引见各专业市场好朋友、生意上的好伙伴,协助新商户取得各专业市场负责人的信任,以此类推,把公司业务推广到整个专业市场。同时注重公司各种产品宣传,扩大公司影响力,结交新的商户。在实际操作中,总结经验,拓展业务,防范潜在风险。

经营好专业市场,有利于辐射周边市场,商户,这种工作方向就象蜘蛛网一样串起整个市场,而这个网最初关键点就是各专业市场的负责人。通过熟人加入其圈子里,与其建立良好私人关系。

1、及时摸清民间融资需求情况,找准市场切入点

本小额信贷公司成立之初,其发放贷款的余额不足100万元。几个月后其贷款余额已达900万元,假设所有贷款期限均为一个月,以同期民间融资平均月利率1.9%来计算,其业务融资量相当可观。

2、加强银行合作,巧用银行资金扩大信贷投放规模

前两个月,此小额贷款公司已从商业银行融入资金1500万元。此外,为了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资金能够惠及更多的中、小、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并打破公司自身的资金来源瓶颈,公司提出了“联银贷”的模式,即小额贷款公司作为牵头单位,按照该公司与银行共同认可的标准去挖掘客户,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对每笔贷款的投放比例为8:2。在“联银贷”模式里,公司发挥自身对所在经营区域信息的熟悉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为银行挑选最优质的客户,并承诺在出现坏账时,先由小额贷款公司赎回该笔贷款。“联银贷”模式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一是银行可以实现以最小的成本开展小额信贷业务,进一步拓展了市场份额;二是客户融资额度得以提高,支付的利息成本得以削减,有效降低了“联银贷”产品的资金成本;三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群得以稳固,并可使自有资金充分利用。

目前该公司已与商业银行签订了“联银贷”合作协议,总授信额度为2亿元,该产品将于近期推向市场。该模式使银行走出了“想做又不敢做或不愿意做小额信贷业务”的困境,为其带来了新的业务增长点。

3、一切从客户出发,信贷产品灵活多样

除“联银贷”之外,本小额贷款公司借助各股东的人脉关系,充分发挥所在地缘优势和对客户的熟悉度,勇于开拓专业市场,以客户为中心,从客户实际出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

对客户的不同特点推出了系列信贷产品,如“应急贷”、“过桥贷”、“货押贷”、“组合贷”、“信用贷”等。

4、完善内控机制,科学控制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是完全以自有资金经营的高风险的金融组织,科学、合理有效控制风险是其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公司从开业之初就根据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和客户特点,不断完善内控机制,从制度、组织结构、业务流程和环节上加强风险控制。一是从制度上控制风险。该公司科学、合理地制订了贷前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法、贷款风险防范管理办法、五级分类办法、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应急预案等多项管理办法,涵盖了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保证公司合法合规稳健经营。二是从组织结构上控制风险。该公司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业务部、风控部员工由具有丰富银行经验的人员组成。贷款审批实行层级制和分权制管理。该公司300万以下贷款须经业务部、风控部、总经理审批;300万以上贷款须经业务部、风控部、总经理、董事会(含董事长)贷款审批委员会审批。三是从流程和环节上控制风险。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贷前调查由业务部双人进行,经主管业务部的公司副总经理审查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后交由分管风控部的公司副总经理进行可行性、风险评价、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风险审查,贷款审批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同意后才放款,放款后业务部定期进行贷后检查,出现风险及时移交风控部和律师处理。 实习的心得:

这次实习对我以后的工作及求学道路是一种很大的推进。只有坚持学习新的知识,才能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而这里就有这样的气氛。同时这次实习也为我提供了与众不同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机会,认识到应从传统的被动受学转变为主动求学;从死记硬背的模式中脱离开来,转变为在实践中,增强了领悟、创新和推断的能力。掌握自学的方法,这些方法的提高是终身受益的,我认为这难得的一个多月让我真正懂得了工作和学习的基本规律。其次,在本次实习中,我深刻体会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这次实习让我从各方面融汇知识,为将来的工作和生活铺垫了出色的一幕,这种改变是质的飞跃。

第15篇: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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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度行业报告

尊敬的中国小额信贷联席会: 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在市金融办的关心支持下,2012年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推动行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将行业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我市小贷协会共有132名会员(开业公司全部入会),25名理事,15名常务理事,5名监事,7名会长、副会长;建立健全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制度。同时设立了法律维权等6个委员会,分别由6位副会长担任主任、副主任。秘书处设立了会员部、财务部等6个部门;招聘了6名专职工作人员,选聘了4名秘书长、副秘书长,协会组织和人员得到了健全。逐步形成了由协会理事会集体决策,会长、副会长分工负责,协会秘书处具体落实的工作体系和机制,为行业发展服务工作提供了组织领导保障。 入会小贷公司注册资本110亿元,累计放贷300多亿元,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三农”经济1万多户,整个行业坚持风险控制与业务创新齐抓并重,在严守国家政策法规,严守不触碰高利贷、揽储、暴力催贷三条高压线的前提下,不断创新服务产品、经营模式,涌现出妇女就业创业贷、青年创业贷、汽车消费贷、科技“小巨人”贷、资产转让、票据贴现、产融结合等多种金融产品和模式。小贷公司已成为金融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小微企业的主要金融服务商。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认可。今年,我市福信、信德、天士力融通、华北创业、融通5个小贷公司的法人代表被评为天津市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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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建设者”。 2012年协会在服务行业发展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帮助会员融资。我们先后5次组织有十几家银行参加的融资洽谈会,与国开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天津农商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组织12家小贷公司与国开行天津分行商谈融资问题,到目前,共有12家公司从国开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天津农商行等5家银行批发融资近15个亿,并与中金国际、北方信托等金融机构初步达成合作意向。组织小贷公司参加了两届天津国际融资洽谈会,有11家小贷公司进行现场宣传展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宋建军会长还亲自协调5家有实力的小贷公司协助滨海龙达小贷公司为主发起人滨海龙城集团进行融资服务。 二是搭建法律救助平台,帮助会员维权。协会去年4月份和今年10月份先后两次,与市金融办、天津仲裁中心联合举办“法律风险防范与仲裁”讲座,邀请市高院审判专家田浩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陶修明讲授风险防范、争议调解仲裁等专业知识;与二中院民二厅举行贷款涉诉业务研讨,使小贷公司受益匪浅。为了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救助;聘请长丰律师事务所安好主任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帮助会员审核贷款合同,解决法律纠纷,提供全天候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帮助会员协调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积极与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市工商局、市交管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系,开通了房屋、土地、在建工程、股权、机械设备、机动车、应收账款等领域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与有关部门协调享受税收和财政奖励优惠政策。到目前共有30多户小贷公司享受财政奖励近千万元。 四是帮助会员规范建立业务处理系统。从2010年11月份开始启动,从选择软件公司到价格谈判、软件选型、系统测试安装、--------------------------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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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对接到最后的全面验收都由协会全程组织。到目前全市132家开业和批筹小贷公司全部安装了业务处理系统,对加强业务规范,提高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是帮助会员协调加入人行征信系统。协会多次与人行天津分行组织调研会,研究小贷公司接入征信系统问题。请人行天津分行有关处室介绍全市征信系统建设情况及小贷公司接入征信系统政策和网络要求。组织会员单位对接入征信系统涉及的程序、技术、软件、费用等问题与人行天津分行征信处进行沟通交流,初步达成了共识,现在该项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六是加强与会员的信息情感沟通。

1、办好网站和刊物,搭建会员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协会创办了《小贷之友》会刊,现已出版发行6期。协会还重视办好网站、不定期编发“协会简报”、“行业动态”,为全行业会员单位及时提供动态信息。

2、组织外出考察,搭建全国同行业的学习交流平台。今年分两批组织了25家会员单位,分别赴广州、深圳、四川、重庆对口学习考察,开阔眼界,沟通情感,共谋发展。

3、组织多次会员联谊会,加强会员之间信息沟通。

4、加强业务培训,搭建素质集合提升的综合平台。到目前协会共举办十期小贷公司高管和从业人员培训,共981人获得了培训证书,提高了从业人员政策和专业知识水平。 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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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报告

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度行业报告

尊敬的中国小额信贷联席会:

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在市金融办的关心支持下,2012年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推动行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将行业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我市小贷协会共有132名会员(开业公司全部入会),25名理事,15名常务理事,5名监事,7名会长、副会长;建立健全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制度。同时设立了法律维权等6个委员会,分别由6位副会长担任主任、副主任。秘书处设立了会员部、财务部等6个部门;招聘了6名专职工作人员,选聘了4名秘书长、副秘书长,协会组织和人员得到了健全。逐步形成了由协会理事会集体决策,会长、副会长分工负责,协会秘书处具体落实的工作体系和机制,为行业发展服务工作提供了组织领导保障。

入会小贷公司注册资本110亿元,累计放贷300多亿元,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三农”经济1万多户,整个行业坚持风险控制与业务创新齐抓并重,在严守国家政策法规,严守不触碰高利贷、揽储、暴力催贷三条高压线的前提下,不断创新服务产品、经营模式,涌现出妇女就业创业贷、青年创业贷、汽车消费贷、科技“小巨人”贷、资产转让、票据贴现、产融结合等多种金融产品和模式。小贷公司已成为金融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小微企业的主要金融服务商。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认可。今年,我市福信、信德、天士力融通、华北创业、融通5个小贷公司的法人代表被评为天津市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012年协会在服务行业发展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

一是帮助会员融资。我们先后5次组织有十几家银行参加的融资洽谈会,与国开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天津农商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组织12家小贷公司与国开行天津分行商谈融资问题,到目前,共有12家公司从国开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天津农商行等5家银行批发融资近15个亿,并与中金国际、北方信托等金融机构初步达成合作意向。组织小贷公司参加了两届天津国际融资洽谈会,有11家小贷公司进行现场宣传展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宋建军会长还亲自协调5家有实力的小贷公司协助滨海龙达小贷公司为主发起人滨海龙城集团进行融资服务。

二是搭建法律救助平台,帮助会员维权。协会去年4月份和今年10月份先后两次,与市金融办、天津仲裁中心联合举办“法律风险防范与仲裁”讲座,邀请市高院审判专家田浩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陶修明讲授风险防范、争议调解仲裁等专业知识;与二中院民二厅举行贷款涉诉业务研讨,使小贷公司受益匪浅。为了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救助;聘请长丰律师事务所安好主任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帮助会员审核贷款合同,解决法律纠纷,提供全天候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帮助会员协调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积极与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市工商局、市交管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系,开通了房屋、土地、在建工程、股权、机械设备、机动车、应收账款等领域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与有关部门协调享受税收和财政奖励优惠政策。到目前共有30多户小贷公司享受财政奖励近千万元。

四是帮助会员规范建立业务处理系统。从2010年11月份开始启动,从选择软件公司到价格谈判、软件选型、系统测试安装、系统对接到最后的全面验收都由协会全程组织。到目前全市132家开业和批筹小贷公司全部安装了业务处理系统,对加强业务规范,提高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是帮助会员协调加入人行征信系统。协会多次与人行天津分行组织调研会,研究小贷公司接入征信系统问题。请人行天津分行有关处室介绍全市征信系统建设情况及小贷公司接入征信系统政策和网络要求。组织会员单位对接入征信系统涉及的程序、技术、软件、费用等问题与人行天津分行征信处进行沟通交流,初步达成了共识,现在该项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六是加强与会员的信息情感沟通。

1、办好网站和刊物,搭建会员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协会创办了《小贷之友》会刊,现已出版发行6期。协会还重视办好网站、不定期编发“协会简报”、“行业动态”,为全行业会员单位及时提供动态信息。

2、组织外出考察,搭建全国同行业的学习交流平台。今年分两批组织了25家会员单位,分别赴广州、深圳、四川、重庆对口学习考察,开阔眼界,沟通情感,共谋发展。

3、组织多次会员联谊会,加强会员之间信息沟通。

4、加强业务培训,搭建素质集合提升的综合平台。到目前协会共举办十期小贷公司高管和从业人员培训,共981人获得了培训证书,提高了从业人员政策和专业知识水平。

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2012年11月28日

第17篇:小额贷款公司可研报告

关于在XX市

成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为支持农村和农业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依托民间资本,开辟新型金融渠道,努力为农民、农村和农业经济以及区域內微型、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供高效、便捷、全方位的信贷服务,缓解和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或个体户的融资困难,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及《太原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并政发[2009]4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XX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组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对太原市经济金融状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考察,并结合发起人、出资人的实际情况,对成立山西XX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进行了周密论证,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太原市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分析:

太原市属于老工业基地,金融生态环境本身基础差,起点低,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下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之社会信用观念不强、中介机构职能不健全、司法机关执行力度不够、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利益,挫伤了银行机构增加信贷投入的积极性,制约了吸引资金流入的能力。为了加速提升城市影响力,有效推动区域金融经济的发展,在山西省委、省政府号召建立“信用山西”的目标指引下,太原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发挥金融在经济中的核心作用,把不断改善金融环境作为打造省会城市率先发展的一个细化目标加以落实,以提高太原市对各类资金的吸引能力,大力扶持中小型企业、民营企业、农业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促进社会经济整体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以及市场前景分析

小额信贷是国际公认的帮助农户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最行之有效的一种方式,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是现阶段金融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首先,农村小额信贷需求群体巨大。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由于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在低收入和贫困居民占主体的农村,既不能提供市场需求的金额小、频率高的贷款,也缺乏其他适合的金融产品可供选择。金融运行效率非常低,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农村、农户等低收入阶层、贫困居民,以及城市中的微型企业处于传统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的边缘地带,甚至被排斥在外,迫使他们寻求别的途径获取资金投入。

其次,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群体非常巨大。中小企业50%—60%有信贷需求,这些企业急需扩大企业规模而自有资金缺乏,而本身融资也比较困难,微型企业一般缺乏符合正规银行要求并受法律保护的抵押品,一般没有自有资本或者只有很少的生产资料,而且这些生产资料和他们的生活资料是混同使用的。这样导致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必须寻求其它方式和途径获取更大的资金投入。此外,在现阶段,城镇登记失业人口众多,甚至大学毕业生也没有充足的就业机会,需要自主创业,但由于创业资金的来源有限,也只能寻求信贷支持。

在这种背景下,小额信贷公司应运而生,成为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小额信贷公司实行区域性经营的优势也使得它能够获得更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有效降低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呆、坏账风险。使得它在成立之初就拥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非常乐观。

三、未来业务发展计划

1、公司治理目标:

公司拟实行简单、灵活的治理方式,针对贷款规模小、业务操作简单的特点,按照因地制宜、运行科学、治理有效地原则,建立和设置公司组织架构。

公司拟实行商业化运作,建立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实行调查、决策、审查三岗分离的机制,权责明确、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保证公司内控机制的有效运行。从根本上建立民主管理的制度,构建聚才、留才、用才的人才智能环境,营造科学管理,严谨经营,开拓创新的企业气氛。

公司拟通过建立现代化企业组织框架和引进人才战略着力健全公司治理、增强内控机制、强化风险管理,形成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架构与机制,在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架构、规避风险的同时,逐步建立优秀的企业文化。

2、公司治理架构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下设董事会、监事和经营管理团队,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公司拟设审贷委员会,由公司部分董事、高管、部门领导、以及对外聘请的专家组成,负责贷款的审核、评审、决策工作。审贷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拟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财务总监一人。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总经理直接领导,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有关业务经营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等。

拟设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由六部门组成,分别为信贷业务部、风险控制部、审计稽核部、计划财务部、法务部、综合事务部。

3、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拟实行商业化运行,以切实可行的经营策略和灵活的商业运作模式,制定行之有效的商业运行机制:在管理上要与国际金融运作接轨,学习和借鉴贷款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技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全新的小额贷款业务流程和工作机制,创建现代化经营网点,不断扩大规模,努力成为太原市小额贷款行业的标兵和龙头。

公司将实行以人为本的经营管理宗旨。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和专业的需要,公司的激励机制更加注重与约束机制的结合,采用基本薪金加奖金期权的模式,即以一定的基本薪金以及各种必要的社会保险作为员工必要的生活保障;以业务激励,实行客户经理责任制,奖金与绩效挂钩,把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利益和长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整体利益。另外采用部分费用报销政策,鼓励员工积极参加进修,以提高业务水平。

四、风险处置预案

1、加强管理,严控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

首先,汇总金融记录、将涉及市场风险的因素逐一细化,并严密关注政策出台及利率浮动带来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建立客户信用评级机制、汇总其他信用记录(如纳税情况等),对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信用等级每年进行调整。

其次,紧跟国家出台的有关市场政策、利率调整等相关因素的各项法规,加大贷款“三查”执行力度,即调查人员深入企业核实相关数据,进行“贷前调查”;信贷人员深入企业,监控其经济活动和资金流向,把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监控信贷执行的全过程,进行“贷后调查”。对确实发生的不良贷款,以相关法规政策及内部约定

为依据,依托政府在不良贷款清收方面给予的大力支持,加大清收力度。

第三,贷款利率按市场化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综合考虑借款人信用等级、贷款金额、货款期限等因素,在浮动区间内,由借贷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

2、加强内部控制与监督,降低道德风险、操作风险

在国家的规章制度范围内,制定本企业切实可行的财务内控制度。明晰权责,规范经营,制定内部授权、外部授信制度;全过程融入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控制制度。

建立完善的内部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和落实经营目标责任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做到责权分明,奖罚分明。

注重文化道德建设,积极推行信贷风险管理文化,促进信贷人员形成良好的信贷价值取向。合理定编定岗,引进竞争机制,并加大员工培训、培养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在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内计提一定比例的呆账准备金。加大拨备提取力度,努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严防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的发生。

3、分散风险原则

贷出款项同一贷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十大客户贷款额度最多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0%。实行“审贷分离”的审查机构。建立“信贷制度制定权”、“贷款发放执行权”和“风险贷款处置权”三权分立的贷款审查组织机构,建立相对独立的风险调查制约系统、风险审查制约系统、风险审批制约系统和风险检查制约系统。

建立直观科学的风险预警体系,建立企业承贷能力分析指标体系,通过对企业最大限度承担负责能力的分析,控制企业贷款规模。同时充分运用企业的现金流量指标,搞好企业偿债能力分析,并加强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分析,预测企业的发展前景和趋势。加强贷款客户的综合贡献度测评分析,对贷款客户评定授信等级,并据以进行贷款投放和管理决策。

4、实行保证金制度和抵押担保制度,有效转移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出具的借款合同可根据需要,要求资金需求方出具一定数额的风险保证金以及相应的抵押担保。抵押担保需求严格按国家法规政策执行。

五、综合分析

小额贷款公司以农村农户和城市地区微型和小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为服务对象,本着“只贷不存”、“小额、分散”的原则进行商业运作,它的成立能够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对现有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

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使民间贷款逐步走向正规,使民营资本通过合法、正规渠道流通,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有效地规范和引导,可以有效缓解地方融资压力。“来自民间、服务百姓”,山西宝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有成立,必将给辖区内的农户和微小型企业享受到高效、便捷的一流金融服务。

XX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组

二O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第18篇:小额贷款公司竞争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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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竞争性分析报告

本文基于市场竞争分析与国家政策分析探讨民营小额贷款公司如何在现有条件下持续经营以及如何在未来的竞争中不被银行挤出市场。由于本人对金融了解较少,文章写作较匆忙,难免会有一些认识上的错误。希望老师予以纠正,学生不胜感激。

——尹翀云

E-mail:yunhuazhiwu@gmail.com

本文核心观点:

为了保持经营的持续性以及使利润最大化,小额贷款公司需锁定短期(半年以下)贷款,将利率提升至法定上限,贷款数额应以20万元以下的微型贷款为主,并灵活运用联保、信用等贷款方式。

正文:

一、国家批准民资进入小额贷款领域的意图

本人认为国家对民资开放贷款业务的意图主要有:

第一, 利用民间资本为银行开辟渠道。

现阶段政府政策上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将70%的贷款用于三农,且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区县大多为较落后的农业地带,这些地带处于现阶段中国金融体系的神经末梢,而要在短期内激活这些末梢神经需要在资本上,尤其是人力资本上的投入是现在银行业无法实现的。因此需要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让民企代为建设渠道,之后再以控股方式取得渠道。

第二, 利用民资试水高风险领域。

据悉,有不少民企经营小额贷款公司是为了,可以转制变为村镇银行,但直接找金融机构做发起人成立村镇银行要比西安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再转制为村镇银行要简单的多。为什么多数民企都选择了前者,而村镇银行却只开办了寥寥几家呢?原因很可能在于银行认为成立村镇银行的风险大于利润。因此,要快速大面积试水小额贷款领域只能靠吸引民资来完成。

第三,利用社会闲置资本投资落后地区

金融风暴以来中国面临产业升级,不少制造业民企倒闭,加之本年煤矿业、房地产业国进民退,产生了大量闲置资金,与其让其流入股市楼市,不如吸引其投资于落后地区,引导这部分闲置资本进入实体经济。

因此,当试水成功后,当银行业末梢渠道激活后,我们如何保持住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不被银行挤出市场成为我们需要密切关注的焦点。

二、小额贷款政策探讨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不足,这是由现行政策所决定的。目前,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半年之后即出现“无米下锅”的局面,更有甚者在开业的

2、3个月内资金就已所剩无几。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政策带来的局限性,二是由于公司管理者的行为方式,首先说一下政策性问题。

1.现行政策

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除了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还包括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向信贷征信系统提供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贷款偿还等业务信息,但无法与征信系统链接获取其贷款客户的信用信息;

小额贷款公司还不属于金融机构,不可接受存款,也不能享受银行2%左右的同业拆借利率,只能按银行一年期基准利率5.31%下浮10%,年利率约为4.779%

2.未来政策展望

09年08月31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表示将坚持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就政策来说,本人认为,在近几十年内国家不可能向小额贷款公司开放存款业务,原因有二:一是存款的稳定性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民生及国家经济的稳定;二是:现阶段国家正试图集中优势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母型国企,,存款数直接关系到银行的竞争力,因此,国家不会将这部分资源让渡给民企。

唯一有可能变化的是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融入资金的比例,09年6月,中国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短期内不会提高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机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50%的限制。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姜丽明表示, 目前这个比例是合适的:“小额贷款公司还刚刚处于一个起步试点阶段,对它经营的情况和一些问题还需要时间来检验”。这意味着只有在这2-3年的试点成功后,才可能放宽融资杠杆。

对于连接征信系统获得客户信用记录来说,本人认为这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无关紧要。因为小额贷款公司的用户是银行不愿接受的客户,因此其信用记录不会很多。再者,小额贷款公司立足于当地,对其客户可以有较多的了解,且额度较低,因此可以有效降低风险。但是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向征信系统提供用户诚信信息。这意味着我们的优质客户可能会被逐渐蚕食。当然,这是有一个过程的,但最终只有两条路,一是让银行控股进行转制。二是逐渐边缘化。

因此,短期内国家不会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杠杆,另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业不会对民资开放存款业务。所以,如何在现有资金下保持持续运转并提高盈利是我们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另外,被并购是必由之路。如何保持高盈利低风险让公司卖个好价钱也是十分重要的。

三、小额贷款运营状况分析

1.正规金融机构

(1)央企

中国农业银行:

今年一季度,农业银行金穗惠农卡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稳步推进。截至3月末,惠农卡发卡总量达1500万张,激活率达95%以上;惠农卡贷款授信户数超过99万户,授信总额244亿元;新增惠农卡贷款155亿元,惠农卡贷款余额达201.1亿元。

农业银行2009年惠农卡推广工作实施“四个一工程”,即:围绕3年发卡1亿张的总体目标,选择1个省级分行、10个左右地市分行、100个左右县支行,从省、地(市)、县三个层面实施整体推进。力争年内新发惠农卡2300万张,年末发卡总量达到3000万张,确保激活率达到95%以上;惠农卡授信率不低于当地农户有效信贷需求的30%,惠农卡贷款授信户数达到350万户以上;当年新增惠农卡贷款500亿元。

另外,在农行农村小额贷款的试点地区山东省临沂,新增业务捆绑率达87.03%;农户小额贷款辐射全市174个乡镇、1845个行政村,覆盖面分别达97%和26%。该行针对小额农户贷款发展迅速、面广分散、管理难度大的实际,下沉人力资源,充实营销一线,推行 “1+2”营销模式,即:网点主任+两名客户经理的营销模式,每个网点组成3人营销小组,负责本网点所在乡镇,并辐射周边2-3个乡镇的惠农卡和农户小额贷款营销,推行贷前调查、受理申请、搜集资料等“一站式”服务,在全省率先实施独立审批人派驻审批制,充分授权运作,提高了审批效率。并不断探索“一县一策”、“一镇一模式”、“一村一特色”等多种集群营销与批量营销模式,加快推动小额农户贷款推广。与市供销社系统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依托162个基层社、492家农村专业组织、1.47万个超市等“一网两平台” (商品流通网络、农村专业合作社、社区服务组织),批量营销农户小额贷款等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

截至2006年3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小企业贷款(不含贴现)余额突破了1000亿元,达1023亿元,贷款的不良率则低于全行各类贷款的平均水平,质量优良。“小企业贷款正日益成为工商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工行人士说。工行取得这一成绩的关键因素之一是,联手阿里巴巴网站。工行利用阿里巴巴是1300万出口型中小企业的门户网站的优势,向这些企业提供授信服务。

(2)普通股份制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从2006年起便明确主攻方向:将逐渐把注意力集中于中小企业贷款,而将国有企业的贷款市场让渡给四大国有银行,从而退出在这一领域的竞争。并于近期推出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品牌“财富罗盘”锁定中小企业市场。该行行内对中小企业的界定也堪称“中小的中小”,即总资产不超过2亿元,这个标准低于国家标准50%。

今年头3个月,全国信贷规模总量增加了4.8万亿,其中中小企业贷款增加额度只占不到5%。但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数据,在我国,中小企业对GDP的贡献超过60%,提供了近70%的进出口贸易额。

中国民生银行的期望是,到2011年末按该行定义的中小企业贷款达到2000亿元,未来3年全行中小企业贷款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0%。同时,为了与二线城市、县域的中小企业“亲密接触”,提供更为便捷的金融服务,民生银行将在未来3年加大二级分行和异地支行的建设力度,实现总网点数翻番。

天津:

天津民生银行推出“商贷通”,可接受的贷款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保证、联保等共11种。除传统的住房、商业用房及工业厂房抵押外,民生银行允许的担保方式还包括自然人联合担保、市场开发商(或管理者)保证、产业链的核心企业法人保证、商铺承租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及共同担保方式等。 北京:

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成立3年来, 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截至9月末,累计向中小企业放款58亿元,开户数达900户。管理部与海淀区政府共同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对获得担保的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担保风险基金8倍的资金支持,近日,他们与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首创信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联合开展贷款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为中小企业融资探索出一条新路。

小节:

目前,真正向小额贷款发力的银行有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和民生银行。其中,农业银行行为与国家惠农政策直接相关,工行则是通过与阿里巴巴合作授信出口型中小型外贸企业,民生银行将目光锁定在中小企业中的中小企业(资产在2亿元以下),推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品牌“财富罗盘”。

这3家银行所主攻的区域有所不同,农业银行主要是针对农村,而工行只是针对出口型企业。而民生银行主要关注的是中小企业中的中小企业,这一块一般是传统商业银行看不上的领域。但是,即使是在这个领域中,其界定标准也是资产在两亿元以下。这意味着其单笔贷款的数额也不会很低。

农村有农行,中小企业有工行以及民生银行,待其业务发展成熟后最后剩下留给小贷公司的就只有微型企业了,也就是说规模以下企业(年产值500万以下)。因为,我们的成本限制,无法同这些银行正面竞争,因此只能选则他们未涉足的领域:微型企业所需的微型贷款。

现有商业银行不愿进入微型企业贷款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高风险。虽然,目前不少小额贷款公司以证实小额贷款风险很低,但是其原因在于小额贷款公司里立足当地,对当地企业较为了解,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对于银行来说这个问题将会长期存在。因此。立足于微型企业是小额贷款公司得以生存的长期性选择。

2.小额贷款公司 《每日经济新闻》对上海地区24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调查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水平约为4%至7%。参与调查的24家企业均于今年上半年前成立。统计结果显示,这批小贷公司全年股东投资回报率,即可分配利润与注册资本金的比率,集中在4%至7%的区间,接近全国6%的平均水平,但低于浙江温州10%至12%的平均水平。与此同时,上海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两极分化的现象也在加剧,投资回报率最高的青浦兴众小额贷款公司约为10%,较低的徐汇华擎小额贷款公司甚至不足2%。

华擎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的主发起人大多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并不像民营企业一样重视投资回报率。且公司旨在培养中长期的合作企业,贷款期限大多集中在一年。而投资回报率较高的企业,贷款期限一般集中在6个月以下,很少超过一年,贷款用途集中在企业短期的周转资金。

目前,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尚处于试点阶段,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竞争尚未形成。由华擎负责人的发言我们可以看出,收益率高者一般都是以短期贷款为主,利率高,收益自然就高。本人认为华擎负责人所说的培养中长期的合作企业这一点并不适用于小贷公司。因为由于小贷自身资金瓶颈,以及融资成本较高,因此必须以高利率求生存,因而必须锁定短期贷款。而其所谓培养中长期的合作企业,即使培养成功了,也会为他人做嫁衣。因为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向信贷征信系统提供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贷款偿还等业务信息。当银行得知其信用良好,便会将其挖转,客户必然会被其较低的利率吸引过去。我们不具备抵抗银行的能力,所以必须做银行不愿做的事。即稳定性较低的短期贷款业务。另外,由于自身资金的局限性,要保持持续运转,进行低数额的短期贷款也是必然的选择。目前,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半年后面临资金紧缺,无款可贷的局面。所以,站在持续经营的角度来说我们也应主要进行短期微小企业信贷。虽然传统观念认为这一领域风险较大,但是实践已经证明,只要管理得当完全可以将风险控制在1%以内。

据了解,民间“高利贷”月息一般在3%以上,高的甚至可达6%以上。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完全可以将利率调至法定最高点,甚至还可以以手续费为名变相提高利率。因为现在供不应求,所以应用撇脂定价提高盈利,获取资金。这样既可以增加资金的积累,也可以将资金投入到技术、培训等领域提升竞争力,以应对将来将发生的竞争。

另外,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条件明确规定,必须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这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乃至经营骨干都是从现有银行机构中“挖”过来的,但是这部人人有小额贷款运营经验的并不多,而且,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的经营与银行机构差别很大,接的是银行不愿接的用户,所以必须有新的运营思路。所以,目前小额贷款公司需要通过培训、咨询等方式转变管理层的思维模式,探索适合短期微小企业信贷的经营方式。

孟加拉国的小额信贷经验借鉴

在孟加拉的金融实践中,小额信贷是一种小额、期信贷方式,不需要担保,直接贷款到户,手续简单方便易行,按周期还款,整贷零还,这是GB模式的关键。(1)提供小额信贷的机构:孟加拉的乡村银(Grameen Bank,GB),又被称为格拉明银行。(2)资金来源:乡村银行目前的股份92%是由借款人持有,而政府只持有8%的股份。贷款中的63%来自款者本身的存款。而且乡村银行对低成本资金的赖也逐渐降低,从商业资源中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借贷资金,实现了乡村银行的可持续发展。(3)小信贷的发展规模:仅30年的时间,就已经在孟加拉的46620个村庄中建立了1277家银行,服务于639万借款人;还款率始终维持在97%以上,至今已满足了孟加拉全国一半的小额贷款需求。(4)降低贫困效应:乡村银行的服务对象只限于穷人,96%的贷款是发放给妇女的。在孟加拉,接受GB贷款的农户,人均收入大约可以增加32%。在银行的帮助下,58%的借款人及其家庭已经成功脱离了贫困线。(5)组织系统:“乡村银行”的组织系统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自身的组织机构,分为4级,即总行———分行———支行———营业所;另一部分是借款人机构,分为3级,即会员中心———会员小组———会员。(6)政府的作用:1983年孟加拉的中央银行与政府相关机构共同出资创立了孟加拉的“乡村银行”,主要向农户发放小额信贷。政府为银行提供的便利条件,一是提供资金支持,以4%~5%的利息向GB提供贷款,累计超过50亿达卡;二是法律支持,允许银行以非政府组织的形式从事金融活动;三是政策支持,对银行提供免税的优惠政策。自1983年创办以来,除了创办当年及1991年、1992年国内水灾特别严重的两年外,一直保持盈利,在2005年,盈利高达1521万美元。孟加拉乡村银行是世界上第一家专为贫困者服务的金融机构,乡村银行被誉为世界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扶贫模式。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不仅是一种扶贫方式,还是一种金融创新,它比较成功地解决了正规金融机构长期以来无法为贫困户提供有效信贷服务的问,实现了公益性和商业性的完美结合。孟加拉乡银行创始人尤纳斯教授被美国商业周刊文章列为史上最伟大的30位企业家之一。孟加拉乡村银被视为福利主义模式的代表。

小额贷款公司专注10万业务 税后回报率最高20% http://www.daodoc.com2012年09月28日 07:05第一财经日报微博

“劳累的”微小贷也能成大事

秦丽萍

尽管企业贷款需求萎缩,但一家笔均(每笔平均)贷款额仅为10万元的小额贷款公司,今年的税后资本回报率预计可达20%;而另一家笔均贷款额仅6万元左右的小贷公司,税后资本回报仍可达10%。在广东251家小贷公司中,这已算数一数二的利润回报。

日前,广州市花都万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穗”)及佛山市南海友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友诚”)内部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详解了其获得高额回报的原因,除了风险控制异常严格之外,利润可观来自真正意义上的微小信贷。

与同行不同的客户定位

“我们与绝大多数同行不一样,大多数小贷公司定位于中小企业,我们定位于微小企业,不做中小企业,也不与银行拼抢中小企业市场,微小企业贷款是银行不愿意做的业务,市场相当庞大。” 万穗一位高层人士对本报记者解释。

据万穗相关人士介绍,万穗自2009年4月开业以来,截至目前累计发放贷款近4000笔,目前笔均贷款额为10万元;据友诚内部人士介绍,自2009年7月开业以来,累计发放贷款共5400多笔,笔均贷款额为10万元。而这5400多笔贷款中,30万元以下的贷款累计共5200笔,占比96%,笔均贷款额仅为6万元,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微小贷款。

广东省金融办副主任叶穗生对本报记者称,截至目前广东省有251家小贷公司,多数公司的笔均贷款额在100万元~200万元,个别单笔贷款超过1000万元的情况也存在。而广东省要求,小贷公司单笔贷款封顶额度为500万元。“前段时间发文,希望小贷公司笔均贷款额向100万元及以下过渡,但目前来看,笔均贷款额在100万元以下的贷款占比少。”

“与很多背靠专业市场开发客户的同行相比,万穗和友诚是在做真正意义上的微小贷款。”广东多位受访小贷公司人士如此评价。

叶穗生则对本报记者说,万穗和友诚虽身在城市,但两家公司六成贷款属于“三农”贷款,而小贷公司诞生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三农”和小微贷款问题。

微小企业信贷并未像外界所想象的那样如同鸡肋。据上述万穗高层人士介绍,万穗去年的税后资本回报率达到16%,今年预计可达20%,税后利润为3000万元。而友诚去年税后资本回报率为10%左右,今年预计与去年相当。而根据广东省金融办披露的数据,2011年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不含深圳)资本回报率为4.29%。

在人力上,目前友诚员工数达160多人,万穗员工接近100人,其中一部分是培训用作后备人才,以备业务扩张之用。而多数同行的员工人数在10~20人左右。

叶穗生称,万穗和友诚两家小贷的资本回报率一年比一年高,今年上半年两家公司的净利润分别达到1500多万元和1400多万元。

风控措施严

风险控制良好是小贷公司资本回报率高的主要原因,而万穗和友诚均拥有严格的风控技术和手段。

上述万穗高层人士对本报记者称,万穗从外部引入了一套调查技术,依据借款人现有的还款能力,经过万穗推算并打折后,决定对其放贷的额度;此外,每笔贷款均需一个担保人。这样为贷款加上了两道锁,贷款人违约成本比较高,不会为这点小额贷款“跑路”。

经过这套调查技术考验后,再将贷款申请提交审贷会,申请资料需真实,并经审贷会分析、审查和验算,再帮客户做出一份资产负债表。无论多大金额的贷款都必须通过审贷会批准。审贷会实行一票否决制。

友诚在风险控制上也有一套完备的流程。上述友诚人士介绍,其一笔贷款要经过至少4个部门才能最终放出。首先是经过营销部的审查,再到运营部进行内核外访,此后经信贷风险管理部审批,最后经财务部审核放款。其中,风险控制部设不同的审批级别,比如一笔10万元的贷款申请,应由10万元审批级别人员进行审核。而超过30万元的大额贷款必须由审贷会审查,并采取一票否决制度。

除了风控可为利润保驾护航之外,微小贷款本身特点也决定了其丰厚的回报率。

“小额贷款本身就很分散,风险比集中在几个大客户身上要小。若再摸索出一套可行的贷款方法,风险就更小。”上述万穗高层人士称。

此外,由于笔均贷款额小,可将总贷款资金最大程度上零散化,将趴在账面上的资金最小化,由此提高微小信贷的资金利用率。只要资金不闲置,就能产生利润。上述万穗高层人士表示,虽然今年企业贷款需求萎缩,向万穗申贷的客户同比下滑了40%左右,但万穗并不发愁,资本金全部放贷出去。

风控上,万穗和友诚均要求贷款客户每个月等额本息还贷,这样客户一次性还款的压力就小得多。而接受采访的其他小贷公司人士则称,其客户还款方式为每月还息,到期还本。

叶穗生评价说,万穗和友诚两家小贷引进了来自香港等地的高素质专才,包括财务等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管理,加上有一套专业的服务技术,因此业绩良好。getty图

小额贷款公司常被误解为放高利贷 吓跑小企业

2012年04月25日 14:55 来源: 深圳商报 【字体:大 中 小】 网友评论

讯 深圳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人皆共知的现象。但记者昨日在采访中了解到,企业到处找钱但放钱的公司到处找企业的怪圈还在继续。深圳应运而生的小额贷款公司已有35家,但不少企业不信任、不接受小额贷款公司,有些甚至把小额贷款公司与高利贷画等号。这让小额贷款公司很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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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百余公司谈不成一单生意

深圳中恒泰小额贷款公司是2009年深圳首批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之一,公司针对工业园的小企业量身定制了“企贷通”。昨日,该公司总经理李俊对记者大倒苦水:“我的一个业务经理上周跑了科技园里的一百家企业,他们都说\"不缺钱\",或说\"老板很忙,不需要钱,以后再说\"。甚至连谈都不愿意谈!都说中小企业贷款难,那么真正需要钱的中小企业在哪里?那些口里说不缺钱的老板,真的就没有资金需求吗?贷款难是不是被夸大化了?”李俊甚至把这一现象设置成课题请公司员工研究。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对记者坦陈,上述现象“太正常了”。他承认,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找合适的放款企业仍然需要花力气。这需要小额贷款公司好好研究自身定位,找准客户群。“比如现在经济景气下滑,一些企业开始收缩,他们当然不需要钱。有些企业定位找得很准,还在扩张,当然需要钱。我们需要找到这样的企业。”

小贷行业常被误认为放高利贷

为什么会出现相互寻找的怪圈呢?李俊认为,至少有两方面因素困扰:第一,信息不对称。许多小企业主根本不知道小额贷款公司是干什么的。他们不知道在高利贷和银行之间还有一个中利贷融资服务机构,这就是小额贷款公司。第二,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公信力有待提升。许多小企业甚至把小额贷款公司与高利贷混为一谈,根本不愿意招惹,很怕以后碰到暴力催收惹麻烦。

上述不具姓名的小贷公司负责人也对记者表示,他们接触的企业中有不少根本不接受小额贷款公司,因为他们对小额贷款公司根本不了解,甚至不知道小额贷款公司合法不合法。

他表示,尽管缺钱的小公司很多,但小额贷款公司寻找客户绝非手到擒来,真正符合贷款条件的小企业仍需广泛搜寻、筛选。“有些企业找上门来,我们觉得不合适,也不做。”

深圳小额贷款公司2009年5月首批出炉至今不过三年,但发展相当迅速。据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已有35家,去年贷款超过200亿元。由于时间短,发展快,小贷公司要树立行业公信力尚需时日。

小贷公司利率吓跑客户

记者了解发现,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苦觅客户,另一方面找上门的小企业,也常被小贷公司的利率吓跑。

鲁学锋,深圳富显奇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深圳电子进出口领域摸爬滚打20年。他告诉记者,进出口的利润现已很薄,如果一年多做几次,年利率在15%以下的资金才敢借,否则就吃不消。近期他跑了两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年利率均在20%-30%之间。“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国家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他们放贷的利率都是刚刚卡在不违法的边上,但是我们承受不了。”鲁学锋说,“如果借款利率达20%,我们几乎是替他们白打工了,能赚的非常少。”

他告诉记者,金融危机前圈内大把的朋友赚到了数千万、上亿身家,但接着炒股、投资又亏掉了。许多人只剩下房子和车子。现在虽然经济下滑,但订单还能接到,生意还要维持。因此大家都在找年利率在15%以下的资金。他告诉记者,着急的时候,他也是靠房产抵押借钱,来满足生意上急需的资金需求。

他告诉记者,深圳成千上万家他们这样的小型外贸公司都需要资金,资金需求量也不需太多,200万-500万最好。(深圳商报记者 胡佩霞)

目前,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5629家,从业人员62348人,实收资本4657.26亿元,贷款余额5329.88亿元。国内小额贷款公司平均贷款余额在8200万左右,员工11名。除去管理、行政和财务等必要岗位,真正从事网络信贷业务的员工基本不会超过7人。由此数据推测,其“小额贷款”平均放款规模并不小,否则这样的人力配备并不足以覆盖业务量。虽然各小额贷款公司放款额度差异很大,并且针对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之间额度标准不同,但现在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均放款规模在百万级别。随着市场的发展和细分市场的形成,未来小额贷款公司的竞争和业务定位如何?其现行的业务尤其是大额贷款和过桥贷款等业务等是否前途光明?如何在未来的小额贷款行业竞争中占得先机?就中长期而言,小额贷款公司做百万及其以上级别贷款的前途并不光明,小额分散与快速周转的贷款业务才是行业的未来。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所能获得的百万及其以上级别贷款的利润空间依靠于市场上的资金稀缺性与企业周转需要(比如过桥贷款),是不稳定且不可持续的;而真正的小额贷款(小额分散快速周转)是在细分市场提供核心价值,这种价值是内生的、可持续的。

为什么说小额分散与快速周转的贷款业务才是行业的未来呢?首先是市场空间的问题。在细分市场理论下,百万及其以上级别的贷款还是银行的市场。即使银行体系暂时不能完全满足百万及其以上级别贷款的市场需求,因银行贷款利率较低,且有包括结算、理财等综合服务的优势,小额贷款公司得到的也会是银行挑选剩下的“次级客户”。在百万以下的小额贷款市场中,大银行决策缓慢、要求严格、成本高企,需要细分市场机构去满足需求。这个需求就是小额分散快速周转的业务,就是小额贷款公司能发挥核心竞争力的市场。其次是利率空间的问题。小额分散及快速周转是小额贷款的高利率保证。百万及其以上级别的贷款客户从事的行业,几乎都无法维持在年化20%以上的利润,无法负担持续性的年化20%以上的资金成本。只有百万以下小额贷款客户,其还本付息压力小,能承受的利率更高;而他们的快速周转使资金使用价值集中在短时间内或者使资金保持极高的使用效率。所以能在借款额度小、期限较短或者分期还款的情况下,承受年化20%甚至更高的资金成本。第三是风险的问题。最大的中长期战略风险来自于大额贷款市场空间缩小和利润空间下行。但事实上,即使从单笔业务和短期上看,小额分散的贷款业务风险也不一定高于大额贷款。尤其是现在小额贷款公司热衷的大额短期过桥贷款,并不是一个可以复制和放大的金融产品,是不具备持续性和扩展空间的。综合起来看,其风险并不小。部分有战略眼光的小额贷款公司已经“牺牲部分利润”,砍掉了过桥贷款产品。第四是成本的问题。行业从业者普遍对小额分散的业务存在成本上的顾虑。真正的小微业务成本要高于大额贷款和过桥贷款等业务。其单笔业务小而多,业务频次密集,且缺少担保和抵押,相同额度的贷款产品需要花费更高的尽职调查成本。但是,这种小额分散的业务为市场和客户提供了核心价值并在较高的利率中体现出来,市场化的利率中已包含操作成本和风险成本。

我国小额信贷已经逐渐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主导、农业发展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元化小额信贷市场格局,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经营户、农户等。随着我国持续加大“三农”投入和扶持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展开,小额信贷行业面临巨大的市场需求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并有望快速崛起,成为金融市场上的重要力量。预计,到2015年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或将突破10000家,小额贷款公司实收资本将突破10000亿,批发融资将突破5000亿,贷款额度有望突破15000亿。作为金融业的补充主体,新兴的小额贷款行业虽然收到政策的扶持,但目前仍未形成较强大的行业规模,小额贷款机构普遍规模较小,缺乏抗风险能力和发展后劲。虽然我国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小额信贷体系,但在放贷金额方面,其市场弱势则更加明显。另一方面,从放贷主体构成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的房贷份额占绝对优势,而小额贷款机构所占比例较少,具有较广阔的提升空间。在形势大好的背景下,小额贷款机构还应加强动态信用体系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意识,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同时极力避免洗钱等非法金融活动,在防范金融风险和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下,探索出自己的村镇银行之路。未来,小额贷款业务在政府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行业迎来了发展的良机。随着市场的变化,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方向还将怎样变化?小额贷款公司如何在权衡自身的利弊之后实现转型和提高经营业绩?

本研究咨询报告由中研普华咨询公司领衔撰写,在大量周密的市场调研基础上,主要依据了国家统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行业研究网、全国及海外多种相关报刊杂志的基础信息等公布和提供的大量资料,首先分析了国内外小额贷款行业的发展,接着对中国小额贷款行业的运营状况进行了细致的透析,然后具体介绍了小额贷款公司、农行、农商行等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随后,报告对小额贷款行业区域发展、小额贷款企业经营等进行了重点分析,最后分析了小额贷款行业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投融资建议。本报告数据权威、详实、丰富,同时通过专业的分析预测模型,对行业核心发展指标进行科学地预测。您或贵单位若想对小额贷款业有个系统深入的了解、或者想投资小额贷款业,本报告将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参考工具。

第19篇:小额贷款公司年度监管报告

ⅩⅩⅩⅩ年小额贷款公司年度监管报告

一、ⅩⅩ年度Ⅹ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状况

(一)ⅩⅩ小额贷款公司注册登记情况

截止ⅩⅩ年12月31日,全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共有105家,注册资本合计144.22亿元。其中ⅩⅩ年新增小额贷款公司63家,按月新增企业数见下图:

全省小额贷款公司遍及11个市,覆盖我省90个县(区)行政区划中的81个县(市、区),以及3个开发区。其中成立两家以上的县(市、区)达到21个。截至ⅩⅩ年底,各市成立公司情况如下:

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最高为4亿元(注:增资后),最低为2000万元,户均规模为1.33亿元,较上年的户均1.38亿元变化不大。从地区分布看,舟山、衢州、丽水等地规模较小,绍兴、杭州、宁波、温州等地户均规模在1亿5千万元之上。出资人除极个别外,基本上都是本地的民营企业和自然人。

相关分析:总体来看,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推进平稳,公司数量逐月增加。特别是6月以来,随着我省《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激发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热情,申报的公司数量明显多于上半年。近40%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达到省政府规定上限,无论数量和规模,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同时,公司发展同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基本呈正向的相关性,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公司发展也相对滞后。

*资料: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小额贷款公司注册登记情况

2005年,国家有关部门选定在内蒙古、山西、陕西、四川、贵州等五个省份实施商业性的有限责任制借贷公司试点。2008年5月,银监会与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由此,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始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根据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登记机关通报我局的资料显示,截止ⅩⅩ年底,广东省注册小额贷款公司共64家,注册资本金49.12亿元,户均7675万元;江苏省127家,注册资本136.17亿元,户均1.07亿元;安徽省214家,注册资本114亿元,户均5327万元;山东省49家,注册资本35亿元,户均7143万元;四川省31家,注册资本26.38亿元,户均8510万元;重庆市83家,注册资本45.05亿元,户均6171万元;黑龙江省53家,注册资本15.50亿元,户均2925万元;内蒙古自治区209家,注册资本132.68亿元,户均6348万元。

(二)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截至09年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融资余额为33.27亿元,约占资本净额的24.05%,尚未达到最高可达50%的文件规

定。各市中占比最高的绍兴达到38.83%,而衢州、舟山等地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融资未到位。实际融资情况见下图:

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年末贷款余额为17425笔,共144.1亿元,累计贷款金额49713笔,551.7亿元。按月贷款发放情况见下图:

ⅩⅩ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平均贷款利率为13.83%,最高年利率为21.24%,最低1.458%,利息总收入为15.55亿元,年平均资本收益率预计在9%—11%左右(注:最终数据待企业年度检验完成后确定),尤其在下半年,利息收入呈逐月增长的稳定态势,与贷款余额、累计贷款增长曲线基本保持一致。具体情况如图:

随着公司业务的逐步展开,贷款规模的扩大,贷款逾期率略微上升,年末全省逾期贷款余额1832.85万元,占年末贷款余额的0.127%。同时,小额贷款公司也通过财务手段进行风险防范,

全省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等3.3亿元,拨备率为2%,高于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要求。

相关分析:随着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按月新增贷款呈现逐步增大的态势,小额贷款公司在地方金融市场的占比逐月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逐步显现;ⅩⅩ年小额贷款公司对外贷款的平均利率呈现总体下降的趋势,从年初的年利率14.33%降低到年末的13.83%,说明公司对外贷款利率更趋理性;逾期贷款率随着整体贷款规模的增大,有略微上升的态势,其中上升较明显的分别是嘉兴、台州和宁波,分别为:0.44%、0.32%和0.17%,但目前全省从贷款损失准备金等的提取情况来看,风险得到充分覆盖,可保证资本金的完整。

(三)贷款结构的主要特点

结合我局的日常检查调研和全年数据分析,小额贷款公司对外贷款业务整体上呈现:

1、周期短、周转快

09年3月至12月,期限在半年以上的贷款金额占比普遍小于15%,而1个月之内的贷款金额占到所有贷款的40%至50%之间。

2、单笔贷款额度随政策调整变化明显

下图表示ⅩⅩ年每月贷款按额度分布图,图中显示年末单笔100万以上贷款占比相对年初减少约10%,而50—100万的贷款则增加了30多个百分点,这显示出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强烈导向作用。但是,50万以下贷款占比却从30%多降至10%。对应的,平均每笔贷款额度从3月份的88.86万,增至12月的112

万,其中8月份最高,达到123万。年均单笔贷款额为110.97万元。

3、贷款发放对象主要是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作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我省在试点小额贷款公司之初就以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为导向,在年中出台的两个文件中,这一精神在各个方面都加以强调。从运行数据来看,农户贷款金额从年初的10%左右,增至年末的25%以左右,而其余对象基本上均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4、贷款主要流向工业

从贷款用途看,种养殖业贷款金额较年初增长近2.5倍,但是在所有贷款中的占比只增加了2个百分点。流向工业的贷款占比从年初的60%逐渐减少至12月份的近45%,农副产品加工及其他农业则有较大增长,但工业仍是贷款的主要流向,与我省的经济结构基本吻合。

相关分析: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对外贷款的周期普遍偏短,这主要是贷款用途和资金价格水平决定的。说明这些贷款大多数用于短期的资金周转,或者暂时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服务“三农”、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也在随着政策的引导不断增强。而从全年贷款累计达550多亿元的总量可以看出,小额贷款公司为地方经济克服金融危机影响、促进转型升级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同时也从另一个角度体现出市场机制对资源优化配臵的作用。

(四)各市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特点比较分析

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推进过程中,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台州等经济较发达、民间资金拆借比较活跃的地区推进速度快,成立家数多,放贷金额大,投向工业企业比重大。舟山、丽水等地区虽然推进步伐较为缓慢,公司规模较小,但在服务“三农”与微型企业上有较好表现。绍兴、衢州两地则出现单笔贷款数量偏大,周期过短的情况。

我们选取了融资比例、平均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结构、服务“三农”比例、贷款利率等五个方面进行考察分析,比较不同地市之间的发展形态。

1、融资比例

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调研中,管理人员纷纷表示对于融资杠杆50%的限制是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原因之一,削弱了小额贷款公司做大业务的能力。但是,数据显示各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与50%的限额还有较大的距离,在比例最高的绍兴,也只达到38.83%。即使考虑到下半年新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较多,向银行融资资金尚未到位等因素,普遍低于25%的比例仍然过小,而衢州、舟山等地小额贷款公司没有获得银行融资。由此说明,剔除各银行贷款计划控制这一因素外,各地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

这一新事物的认识尚不统一,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瓶颈有待逐步疏通。

2、平均贷款额度

ⅩⅩ政府办公厅2008年46号文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70%资金应发放给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后,09年6月的71号文件对此规定进行调整,原则上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的70%应用于单户贷款余额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及种植业、养殖业等纯农业贷款。实际各地平均每笔贷款额度见下图:

从地区比较图中可以看出,多数地市平均每笔贷款额度超过100万元,其中绍兴最高,接近190万元;杭州、宁波、衢州三地尽管经济发展程度相差较大,但也分别突破110万元。从比例

上看,只有台州一地100万元以下贷款超过总量的70%,而绍兴、宁波、衢州三地都只在30%左右。

3、贷款期限结构

总体而言,各地发放的小额贷款期限大多数在6个月内,多为企业或个人用以解决一时现金流短缺之急。特别是绍兴、宁波、衢州三地,三个月之内的贷款量占到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4、服务“三农”及微型企业比例

在71号文件中,省政府明确将小额贷款公司定位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这一身份赋予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服务微型企业的社会责任。从贷款用途看,使用于纯农业的小额贷款占比最高只到七分之一,但是从贷款对象看,发放给农户、个人与微型企业的贷款占所有贷款的比例较高,最多可达82.99%。

究其原因,一是部分个人贷款最终流向工业、服务业等企业,二是我省经济较为发达,很多农户所经营的并不只是单纯的种养殖业,还包括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其他农业产业。但也应该看到,即使像衢州市,尽管农业占整个经济比重相对较大,可是流向“三农”的贷款比例是很低的,这说明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还需要当地政府部门发挥更大的导向作用。

5、贷款利率

从上报的加权平均贷款利率图表看,各地市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利率差别不大,多在13.0%到13.5%之间浮动,只有金华、台州等地超出15.0%,但仍然低于同期民间借贷利率。

(五)小额贷款公司在ⅩⅩ经济发展中的意义和作用

1、开辟了民间资本规范进入地方金融领域的渠道 民间资本通过组建公司的方式,有序注入到地方金融领域,有效的增加了社会资金的供给。尤其是对于应对金融危机下我省小额融资的迫切需求成效显著。全年累计放贷超550亿元,惠及全省约5万多户中小企业与农户,多数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后一个月内,公司资金便放贷告罄。尽管这对于满足全省250万各类市场主体资金需求来讲显得捉襟见肘,但却为以后试点规模的扩大、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与此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自身所具备的放贷手续方便、审查灵活、效率高、申请门槛低等特点,也为扩大市场资金来源带来了较高的乘数效应。从目前情况看,小额贷款公司基本上2-3天就能完成一个新客户从业务申请到发放贷款的全部流程,而部分

老客户只需一天就能拿到贷款。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平均资金周转率为4次,最高达17次。这种现象也将对改善地方金融服务环境产生积极的“鲶鱼效应”。

2、在一定程度上平抑了民间借贷的高利贷现象

ⅩⅩ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在外部监管和内部规范的共同作用下,严格执行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的规定,年平均利率控制在13.95%,尽管相比银行的商业贷款利率仍显得较高,但对于民间资本较为活跃的ⅩⅩ,高利贷现象在过去的民间借贷中屡见不鲜,在2008年还曾爆出高达120%的年利率水平,而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一方面为民间资金的正常借贷提供了合法渠道,使民间借贷趋于规范;另一方面也制约着民间借贷利率水平,并且这种影响还将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不断发展和规模扩大而愈加显著,从而促进金融秩序的改善和社会的稳定。

3、增加了金融业对“三农”、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小额贷款公司凭借其灵活快捷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在小额贷款市场上形成比较优势,反过来,小额贷款公司凭借这一优势,认真落实相关监管政策的要求,加大了对三农和微型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重视小额资金市场份额的开拓,体现了其作为“社会企业”的重要职能。

ⅩⅩ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农户贷款的平均比例为18.6%,远高于全国商业银行农户贷款占比3.4%的平均水平;支持三农、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总额占比为53.0%。各小额贷款公司纷纷推出多种便于三农以及中小企业融资的贷款产品,并在贷款条件上进一步倾斜,全省全年超过90%的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仅有6%的贷款条件为抵质押。

二、ⅩⅩ小额贷款公司

组织架构、发展理念和业务建设

从试点工作开展以来,ⅩⅩ小额贷款公司除迅速、平稳拓展公司业务外,在公司内部建设方面也逐步形成一定的ⅩⅩ特色:

(一)承担社会责任和追求长期发展的理念

一年多来,ⅩⅩ小额贷款公司申办经历了火热—低迷—稳定发展的变化。发展目的从抢占升格为村镇银行的先机、获取高额利润,逐步回归到趋向务实和理性,形成了适度回报、风险防控和承担社会责任的经营理念。导致这种变化的外部因素,是政府对试点政策不断完善、监管部门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着力引导、以及适度的监管约束;内部因素则主要在于公司对承担社会责任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认识的转变和统一。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绝大多数股东没有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年盈利能力制定过高目标要求。ⅩⅩ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对直接农业贷款、小额创业贷款普遍实行较低的利率,与同期银行贷款基本接近,最低的为年利率4.4%。全省公司平均资本收益率也控制在基本合理水平。

(二)主发起人制度的实施和作用

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的目标和功能,ⅩⅩ采取了主发起人发起设立制度。要求主发起人必须是当地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用

优良、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民营企业,并对其净资产、资产负债率以及盈利能力提出较高要求。同时,公司注册资本提高到不低于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不低于2000万元),其持股比例也从试点开始的最高为20%提高至增资时不超过30%。目前ⅩⅩ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基本都是当地经济的领头企业,其中有2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有近40%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之初注册资本就达到2亿元的上限。这一措施,保证了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足额到位和“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的规定得以落实。也为今后公司规模扩大奠定基础。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内部制度建设

目前已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基本上都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控机制。由于经营业务范围的相似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参照银行的基本框架建立了从客户调查到贷款回收等一整套较为完整的内控制度:一是机构设臵精简高效,一般为8—15人,营运成本低;二是业务经营合法合规,尚未发现有非法集资、异地经营、高利贷等情况;三是内部风险控制严格,运作管理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分工明确,公司内部机构、人员职责清晰。按照公司章程定期召开各种会议,有序决策,明确公司的发展目标和具体要求;四是创新了客户信用培育手段,温州、湖州、嘉兴等地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建立客户

信用档案等方式,对于成功贷款并按期归还3笔以上的客户开辟绿色通道,这些客户的业务申请基本能够在几小时内完成放贷过程。

(四)员工队伍建设

我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高管人员要“熟悉金融业务,有金融从业经历并具有较强的合规经营意识”。当地的日常监管部门在公司开业前,也将此列入核查项目。目前ⅩⅩ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多数具有金融业从业经验,个别没有金融从业经验的高管也是来自于当地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普遍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以杭州为例,09年底全市已经成立的16家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人员均来自于四大国有(控股)银行或当地的农村信用社,其财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一般也都具有扎实的金融从业基础。较高的人员素质保障了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初期,各项业务即可顺利开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也较强。

(五)创新实践小额信贷的风险防控机制

如何经营传统观念中信用记录相对较低的客户资源一直是全社会对小额贷款公司关注的焦点。从全省情况来看,尽管小额贷款利率相对较高,贷款对象承受风险能力薄弱,但随着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其客户群体均呈现良好的信用素质,全省90%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逾期率为0%。同时,小额贷款

公司本身精简高效的机构设臵,分工明确的公司治理结构,科学严格的业务操作,也有助于根据客户自身的信用等级来区分贷款条件。这套明确完善的内部架构反过来也使得客户更加注重自身的信誉,避免出现有损信誉的借款行为,促进了小额贷款公司自身业务的健康发展。

我省的小额贷款公司还纷纷在创新上做文章,不断催生新的业务品种。在自身风险管理方面,杭州、嘉兴等地小额贷款公司推出了“农户联保贷款”、“邦联贷款”等一系列信用互保贷款,通过信用这条主线,在开展小额信用业务的同时,加强了自身的风险管理;为帮助三农和中小企业以更优惠的条件取得贷款,湖州、嘉善等地的小额贷款公司还推出了“兴农-创业贷款”、“农户信用贷款”、“农户保证、抵押贷款”等信贷品种,并对部分经营当地优势产业的中小企业推出“货押贷款业务”;丽水积极探索办理股权、商标权利质押贷款的途径,拓宽了企业融资的渠道,并借助工商部门短信平台与工商报,向个私企业推介小额贷款金融业务与金融产品。

三、Ⅹ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框架及制度建设

2008年7月开始,ⅩⅩ政府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要求,先后出台了《ⅩⅩ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ⅩⅩ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监管的部门分工和职责。

(一)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省政府建立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金融办、省工商局、省财政厅、ⅩⅩ银监局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其主要职能:一是共同制订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相关的管理办法;二是对市、县(市、区)试点申报方案进行审核;三是沟通信息,指导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和风险处臵工作。

各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宣传和协调指导工作,统筹安排小额贷款公司的布局,转报县级政府有关试点方案,监测分析防范本地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

试点县(市、区)政府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确定试点对象,审定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方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初审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臵责任,并组织工商、公安、银监、人行等职能部门跟踪监管资金流

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金融违法活动。各地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职能由县级工商部门承担。

(二)负责监管的部门和权责

ⅩⅩ试点文件规定,县(市、区)工商部门承担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职责,在县(市、区)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合规经营。金融办、人行分支机构、银监、财政、公安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做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监管工作。

各监管部门要加强相互协作配合,推进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信息共享和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可以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形式。

(三)县(市、区)工商部门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

1、开展日常巡查、信用监管、年度检验等工作并通过年度检验以年度报告形式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2、指导并督促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办理公司设立、股权变更、公司注销和备案等事项。

3、定期分析小额贷款公司报送的数据信息,检查其报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评估小额贷款公司的合规经营情况。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报送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的,应要求其补充更正,必要时实施现场检查。

4、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行为、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资金和超范围经营等违反工商法律法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5、依法查处未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擅自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小额贷款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

6、完善监管网络和社会监督体制,加强动态监控,重点防范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违法行为。

7、对小额贷款公司违反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实施风险提示、约见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谈话、警告、公示,或者经县(市、区)政府同意后实施责令其停办业务和限期整改等措施。

县(市、区)工商部门于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日常监管报告报送县(市、区)政府和市工商局,并抄送同级相关监管部门。市工商局汇总后上报设区的市政府和省工商局,并抄送同级相关监管部门。省工商局按半年度、年度向省政府报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情况分析报告,并抄送省金融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ⅩⅩ银监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

(四)工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处理程序

1、发现擅自增资扩股、原有股东之间股份转让、主发起人发生变化、股份转让比例累计超过5%以上的,责令其限期报县(市、区)政府同意后送省金融办审核。发现擅自更换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令其限期将任职资格报省金融办审核。

2、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情形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抄告县(市、区)政府和所在地银监部门。其中所在地未设臵银监部门的,抄送上一级银监部门。

3、发现涉嫌发放高利贷或变相超额提高贷款利率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抄告县(市、区)政府和同级人行分支机构。其中所在地未设臵人行分支机构的,抄送上一级人行分支机构。

4、发现小额贷款公司有严重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可能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应当及时报告县(市、区)政府和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

5、发现小额贷款公司在设立及变更登记过程中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情形的,除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外,还应及时报告县(市、区)政府和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

(五)有关ⅩⅩ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制度建设情况 ⅩⅩ政府以及省工商局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制度,初步形成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制度体系,主要有:

《ⅩⅩ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8]46号;

《ⅩⅩ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ⅩⅩ]71号;

《ⅩⅩ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ⅩⅩ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ⅩⅩ]100号;

《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工商企[2008]16号;

《关于建立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数据月报制度的通知》浙工商直[ⅩⅩ]2号;

《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工商直[ⅩⅩ]4号;

《ⅩⅩ小额贷款公司年度检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浙工商直[ⅩⅩ]6号。

四、ⅩⅩ年工商日常监管工作回顾

一年来,ⅩⅩ工商部门从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手段设臵多角度切入,发挥省局和市、县局两个积极性,既注重监管方案设计,更重视制度贯彻落实。初步形成了一支与任务相适应的监管队伍,一套有针对性的监管机制和一种精确灵敏的监管模式。

(一)明确职责,建立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体系 ⅩⅩ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ⅩⅩ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暂行办法》100号文件,明确了工商部门承担的日常监管职能。此后,ⅩⅩ工商局按照省政府文件的要求,除做好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注册登记的指导工作外,制发了《ⅩⅩ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日常监管的内容,明确了工商部门监管的职责,强化了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两种手段,提出了监管的具体操作办法,为工商部门日常监管工作的开展打好制度基础。我们在小额贷款公司办事场所设臵告示牌,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禁止吸收公众存款、禁止贷款利率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并公布工商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网址,完善社会化监管体制,重点防范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违法行为。此外,从ⅩⅩ年初开始我局着手构建以日常监管报告与月度数据报表为主体的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

管信息传递机制,进一步畅通了由县局-市局-省局-省政府的信息传递渠道,形成了各级工商部门向地方政府报送日常监管工作报告的制度。通过各地市、县(市、区)局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监管政策,形成完整的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机制。

(二)抓住重点,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年检工作制度 我们在探索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的过程中,深刻认识到立足工商基本职能的重要性,必须将工商的基本职能作为小额贷款日常监管的基础,并在11月底出台了《ⅩⅩ小额贷款公司年度检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通知细化了小额贷款公司年度检验信息披露的内容,并对信息披露的管理作了相关规定,完善并丰富了小额贷款公司工商监管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年检这一工商重要行政手段在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中的作用。

(三)组建队伍,为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提供组织保障 09年,全省工商系统将队伍建设作为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初,省工商局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主要职能处室相关同志组成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通过抽调业务骨干、招收金融专业毕业生为公务员等方式组成了一只精干的队伍,负责日常监管文件制定、工作指导、协调等。各地工商部门也定人定职,落实了日常监管人

员,负责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的定期检查与数据报表收集、核查等日常监管工作。

11月份,召开了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现场会议,以以会代训的方式集中了全省负责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的相关人员,对日常监管相关文件以及信息化系统操作进行了深入的学习,提升了业务技能。

(四)探索创新,构建小额贷款公司信息化监管体系 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是省政府交给工商部门的一项全新工作,缺乏可借鉴的监管制度或模式,与此同时,小额贷款公司的快速发展也不断地向监管提出新的挑战,传统手工模式无法满足提升效能、提高监管准确性的需要。因此,年初,我局逐步开始探索信息化监管工作,选取长兴、杭州两个地点开展试点,加快建设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系统,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数据实现网络非现场监管、报表生成与网络考评等功能,并在11月中旬召开的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现场会上对全省所有县市区的一线监管人员进行监管系统操作培训,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五)强化服务意识,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 我们要求,象当年对待ⅩⅩ的个私民营企业和商品交易市场一样,充分发挥职能,全力支持和扶持小额贷款公司,推动试点

工作的开展。各级工商部门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做到第一时间走进企业、第一环节沟通信息、第一要务服务发展,从而为深入推进日常监管创造条件。为此,我们将“创新服务小额贷款公司的有效途径”作为省局日常监管工作的出发点、有效手段、主要目标,监管中体现服务内涵。

1、调研入手,建立监管主客体之间的沟通平台

为建立工商部门与小额贷款公司的良好沟通渠道,保障监管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一年以来,仅省工商局领导和承担日常监管的人员,就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行情况到全省11个市走访近50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多次实地调研,开展座谈。同时,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走进每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做到工商与小额贷款公司的零距离沟通,一对一的专人联系。针对当时各地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初期普遍存在困难重、问题多、发展前景不明朗等实际情况,我局向省政府建议及时出台了相应扶持政策,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同时,我们利用内部信息资源,向小额贷款公司开放其业务所需的信息查询服务,经被查询人授权,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登记机关查询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年检验照以及相关信用信息,为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有效信息服务支持。

2、上下联动,组建行业专业委员会,发挥行业自律的积极作用

为加强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相互沟通、学习借鉴,建立互惠互利的合作机制,ⅩⅩ工商局指导省民营企业联合会适时建立了金融专业委员会,着力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各地市积极行动,目前已有8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成为当地民营企业协会的专业理事。省工商局也利用年底全省民营企业峰会暨个私协会换届的机会,推荐发展较快、经营规范的小额贷款公司成为省协会专业理事,并及时组建金融专业委员会,综合运用行政监管与自律规范等手段,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

3、顺应需求,探索小额贷款公司人员培训长效模式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必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变化。公司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管的综合素质决定着企业今后的发展前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步发展、合法合规经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ⅩⅩ工商局利用ⅩⅩ香港活动周的契机,组织全省部分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部分日常监管人员共45人参加了由ⅩⅩ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联合授课的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员们深入了解了国内外小额贷款的发展模式,学习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内部治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内容,并就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拓展、未来发展等与一些专家、学者进行了研讨。今后我们按照小额贷款公司

发展的内在需求,还将联合相关机构,进一步探索建立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专业基础和知识更新教育的长效机智,以适应小额贷款公司的长期发展。

结束语

ⅩⅩ年,ⅩⅩ工商局将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工作要求,带领全省各地工商部门继续着力服务、规范监管、扶持发展,营造小额贷款公司良好的发展环境,力争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20篇:小额贷款公司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

2016小额贷款公司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

我公司自2016年12月底开业以来,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县金融办和人民银行的监督指导下;在公司各股东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业务逐渐步入正轨,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和实现全年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2016年上半年基本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业务经营情况

贷款总体运行情况: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发生贷款业务64笔,贷款累计发放额16029万元,累计收回6295万元,贷款余额9734万元。 贷款结构分布:“三农”贷款2733万元(含中小微型企业贷款1200万元),占比28.08%;个体工商户贷款7000万元,占比71.91%;城镇居民贷款1万元,占比0.01%。保证担保贷款7989万元,占比82.07%;抵押担保贷款215万元,占比2.21%;质押贷款100万元,占比0.01%;信用贷款1430万元,占比14.69%。

利息征收情况:1-6月应收利息710.85万元,实收676.11,未收34.74万元,逾期占比3.18%。

二、公司内部管理情况

1、根据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在公司开业初期制定完成了《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信贷业务管理制度》、《风险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人民银行和市、县金融办的认可,有效的指导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制定了借款合同、借款凭证、担保人承诺书等文本,并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在常年法律顾问的指导下不断的修订完善。

3、坚持重大情况报告制:一是及时将相关工作情况在董事会内相互反馈,确保了业务的顺利开展;二是按时对所发放贷款向市县金融办进行报备;三是及时向人民银行、农行、市县金融办报送相关报表、资料;四是加强了与农行、人行、市县金融办、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交流,逐步实现了业务规范化管理;五是积极参加人民银行、市县金融办组织的会议和相关活动。

4、加强对员工知识技能的培训,并将银行管理经验和小贷公司实际情况充分结合,不断的完善规范业务流程、风险管控,保障了公司业务平稳开展。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内部管理办法制定不完善和执行不到位。一是未建立《公司综合管理办法》、《公司安全管理意见》等。二是业务操作为完全按《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办理,为了满足客户对资金需求的紧急性,出现了公司业务流程不规范的情况,导致公司信贷档案资料质量不高,补救工作多。三是由于公司人少事多,贷后检查工作相对薄弱,多是采用电话回访的方式,而没有到现场进行检查,导致不能及时对贷款质量进行有效的评估。

2、风险控制管理落实不到位。一是公司内部没有全职法律顾问,不能对合同文本,借款相关手续进行及时的法律审查;二是由于要满足业务的快捷性,很多业务都不能及时有效的进行风险审查。

3、会计核算内容不全、时效性较差。一是未提取呆账准备金和一般准备金,虽然公司未组织存款,股东自有资金用作贷款发放,提取准备金是对可能损失的股本金做一定的补偿;二是由于不能及时加盖公司财务章和当月费用票据未及时审批,导致票据不能及时入账核算。

4、贷款审批时间不及时,延误贷款发放。虽然董事会内部能及时的沟通,但因对贷款事项的责任和认识上的差异,导致多笔贷款延迟审批,很大程度制约了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益。

5、办事效率有待提高:一是客户办理业务的资料,因领导不能及时签字和不能及时加盖公章,延迟了贷款时间,同时客户应拿走的资料也不能及时取走。二是公司财务章不能及时加盖,使其贷款划出时间延误,导致公司收益减小,又给客户带来一定的困扰。

6、从业人员偏少,一岗多职现象存在,不符合相关管理制度;有时因事务较多,导致工作出现脱节和延误的情况。

7、组织学习、培训的时间少。公司在开展业务时,由于没有足够的小贷公司管理经验,存在摸着石头过河的现象。建议组织员工到成都、绵阳、重庆等地的小贷公司,村镇银行去观摩学习相关管理经验,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一些专家、学者到公司现场指导工作。对公司实现规范化管理发挥积极的作用。

8、公司董事会召开的例会太少,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的分歧不能及时的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解决。

小额贷款公司调研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调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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