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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调研报告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07 21:08:34 来源:调研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基层法院司法统计工作调研报告

基层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是指对审判工作所产生的各种数据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其他社会现象方面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归类、分析的过程。是一项重要的调查研究工作,司法统计是人民法院掌握审判工作情况、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调整审判活动运行的

重要依据,它对改进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对各类数据进行保存和提供利用等工作的活动过程。是对法院工作主要是审判工作和其他有关社会现象进行调查研究的重要方法,是人民法院和各级领导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正确执行法律和政策,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基本方法和重要保证。长期以来,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司法统计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上,在人员素质、管理机制、硬件保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并注重在工作中摸索经验,多措并举,将司法统计工作与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等工作有机地结合,使法院司法统计工作更好地发挥服务审判的作用。

一、基层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层次原因

(1)重视程度不够,未调动干警积极性。

司法统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综合管理工作,需要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在一些法院干警以及领导眼中,司法统计工作只是法院工作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干不出业绩,抓不出成就,因此往往忽视其重要性。只注重统计工作成绩,未关注统计人员投入的劳动过程,有丁点的通报则得不到领导的认可和全院各庭室同志的配合而失去工作热情,致使兼职人员迫于完成统计任务而应付了之。

(2)司法统计员水平不高,缺乏业务培训。

目前,本院司法统计工作人员属于非专业人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司法统计培训,因此司法统计工作的质量得不到保障,全靠积累的经验去操作,由于缺乏相应的连续性的培训,难以实现统计工作的创新,但如果人员更替,老统计员的数据统计不够科学、规范,新统计员很可能会出现同类问题,并且没有被纠正的机会。或是对电脑操作不熟悉,或是各类法律程序知识欠缺,终因理解的偏差导致录入、生成错误。

(3)审判案件录入不及时、基层法庭未联网。

1.数据报送不及时。老式的司法统计结案数据都是由各相关庭室报送至司法统计员,有的案件应上半年已结案,因为承办人未及时报,可能拖至年底才将结案信息报至司法统计员,从而导致各月结案统计出现差异。此外,由于司法统计工作是逐级进行的,各级法院完成此项工作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尤其是基层法院,因为每个月份都是最先开始司法统计工作的,为确保整个法院系统的司法统计工作顺利进行,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的报表工作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而基层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本身也较为复杂,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进行数据核查与合成,这就要求各个庭室的报表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上报本庭室的各类办案作息。但是,实践中,部分庭室习惯性的将报表时间拖后,没有给司法统计人员预留整理信息的时间,从而导致基层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完成得较仓促,难免出错。

2.现行三套新老统计报表并行局面,形成重复劳动,难以实现高效和快捷。《人民法院案件信息管理与司法统计》通过不断的更新升级,确以成熟;内网案件信息的录入,可以实现司法统计报表自动生成,建立起全面、科学、高效、快捷、准确的司法统计体系。但是,在逐级的报表方面,现行老法综表、新综合表、内网自动生成表三种报表并列报送局面确有加重基层负担、重复劳动、将简单业务复杂化之疑?目前由于在审判环节内网案件信息录入滞后,导致“自动生成”错误,统计员只有到各录入环节一一查询原因,投入了时间、精力却不能被理解。

3.基层法庭数据报送工作迟缓。由于基层法院的财力、人力、物力尚不能达到安装局域网到基层法庭,无法在近期内实现局域网联网,所以数据仍需要每月基层法庭到立案庭录入报送,不仅保密性不强,安全值不高,而且报表人员还不得不为录入、报送数据往返于基层法院与其派出法庭之间,造成人力与财力的浪费。

(4)司法统计人员多属兼职,统计队伍不稳定

基层法院司法统计工作都由立案庭负责,作为全院的立案、案件流程管理部门,肩负除司法统计以外的八个方面的工作职能,业务繁琐、复杂,但由于编制等问题,立案庭人员本来就相对偏少,他们在繁忙的业务工作中还要兼职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申诉复查等事务,顾此失彼现象难免。

二、解决基层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司法统计工作既要相应的统计专业知识也需要法律知识,更需要各级法院领导和干警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本人认为做好基层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准确定位,提高重视度。司法统计工作在法院综合事务中虽不居显要地位,但法院领导并不能因此而忽视。搞好司法统

计,对于领导及时掌握审判工作动态,了解审判工作质量,研究审判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统计软件的不断升级,设计功能不断增多,新报表模式出台,旧报表仍不取消?工作量日趋加重,对统计工作人员的耐心和毅力是一个挑战,统计人员一要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提高计算机

操作水平;二要加强司法统计知识的学习,掌握统计工作的内在规律,认真分析统计数据,积极主动提供统计信息;三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保证上报数据质量,为本院的审判管理和上级法院决策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3)加大办公自动化建设力度,完善网络化功能。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基层法院的办公自动化建设程度并不高,以本院为例,目前虽然已建立了局域网,但是,现在还处于使用的初期,运行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与不便。此外,由于局域网覆盖不全面,基层法庭数据录入和报送工作仍要到县院进行。因此,应大力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对司法统计工作给予政策倾斜,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要尽快启动基层法庭的局域网建设,以增强数据报送的效率,同时,为司法统计人员配备相应电子设备,保持数据传输通畅,为司法统计工作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4)稳定队伍,严格管理。基层法院各个庭室应该指定专人来完成报表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稳定性,以保障司法统计工作的连贯性。统计员对各庭室每月上报数据记录在册,同时,各个庭室报表人员也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保护好用于报送数据的计算机及相关数据,当电脑或者系统出现问题时,应该主动找相关人员维修,不等不靠,避免因个别庭室录入、报送不及时,影响全院的司法统计进程。

总之,司法统计工作是基层人民法院非常重要的一项日常工作,能为院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改进法院审判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因此,应更好地推进司法统计工作的各项硬件和软件建设,激发司法统计人员工作热情,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最终提升法院司法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

推荐第2篇:基层法院思想政治建设调研报告

基层法院思想政治建设调研报告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中重要的司法群体——法院干警,面临着公正高效司法的职业要求与个人价值要求的考验,职级待遇、经济收入、工作压力、社会期望等多方面因素,给法院干警的思想状态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利益需求正日益呈现多元化趋势。为了深入了解和及时掌握全院干警的思想状况,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升干警工作热情,促进干警身心健康,提高队伍管理水平,按照湖南省高院《关于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研究的通知》要求,古丈县人民法院政治办通过对各部门干警进行调查了解,现就我院干警思想状况分析如下:

一、我院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按照《古丈县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编办核定我院设置13个内设机构,其中政治办为副科级机构,执行局、法警队负责人高配。3个法庭为副科级机构。下设一个党总支,三个党支部。我院实有人数50人,党员干警37人,团员干警6人,群众7人。男干警31人, 女干警19人 。35周岁以下20人,36-49周岁21人, 50岁以上9人。大专学历及大专以下人数5人,本科学历人数43人,研究生学历2人。副科以上21人,科员以下人员

29人。现有审判员24人(包括正、副院长、审委会委员、正副庭长21名),助理审判员4人,书记员4人正式法警10人,其它审判辅助人员8人。

二、干警思想动态表现

在县委、上级法院的领导和指导下,我院干警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取得进步,特别是经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我院干警队伍思想状况比较稳定,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该院党组织把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的工作主线,认真严格地组织推进。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握全局、统筹兼顾,把思想政治建设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妥善处理工学之间的关系,确保工作与活动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组织建设,通过积极争取,我院于去年成立了党总支,下设三个支部,进一步完善了组织机构,各支部有声有色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深入调研、找准问题。该院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领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督查、指导,把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列入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对各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好做法,及

时挖掘、培育和推广,抓点带面,提升整体水平。

三是创新探索、积极实践。该院党组巩固深化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精心设计载体,丰富实践内涵,创新活动形式,及时总结经验,大胆实践,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推陈出新,健康发展。

三、当前基层法院干警思想动态呈现的问题及成因 (一)、社会各种纠纷凸显,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判压力加大

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变化和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由于当事人对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缺乏了解劝,当纠纷发生后,选择单一的诉讼途径解决(人民调整、仲裁机构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导致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院,法院受理的案件出现“井喷”现象。面对审不完的案子、做不完的事、听不完的争吵、写不完的判决书,很多干警对工作产生了极大的厌烦情绪,对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工作态度都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由于进入渠道不畅,人员流失严重等原因,我院干警人数尤其是审判人员逐年减少,现我院24名法官中,班子成员、审委会委员、正副庭长占21名,审判员仅3名,3人中1 人今年退休,1 人长期病假。书记员4 人。而每年我院收案数近1000件,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人民法庭甚至

出现“一人法庭”的现象。案多人少造成的法官个人超负工作,工作压力大。

再者,执法环境也是不容乐观。主观上看,少数法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不高,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不牢,对待群众态度冷淡,审判效率不高,损害了法院和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客观上看,由于近几年“执行难”、法律白条、司法腐败等现象屡见不鲜,加上老百姓法律观念的提升以及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院的不理解,甚至存有偏见等种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社会形象也受到一定影响,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权威受到严重挑战,法院面临舆论、发展瓶颈,执法环境不容乐观。基层法院干警从事的是一线工作,接触的是形形色色基层群众,直面的是经其他社会调处方式不能有效调和的纠纷矛盾,职业风险大,但由于基层安保设施有限、警力不足和“司法为民”大气候下部分当事人对法院干警形象的恣意扭曲抹黑,干警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法官办案存在顾虑

(二)、基层人民法院机构建制与其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

职级晋升问题是最牵动也是最能集中体现出干警思想动态的问题。由于受到编制和职数限制,法院干警解决职级待遇的机会较其他单位少,因此每到有解决职级待遇的时候,都会引发干警思想情绪的较大波动。改革开放30多年

来,我国各项事业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党和国家为加强政法工作,先后将政法系统的基层公安派出所、基层司法所明确为副科级建制。但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内设机构和人民法庭的建制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关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内机构和人民法庭的建制,仍然沿用2002年机构改革时的有关规定,对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未予明确规定,2006年人民法庭明确为副科级机构。各地执行不一,即使同一地区不同时期执行也不一样,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我院配备的庭长、副庭长的职级直接明确为正科级、副科级。较好地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全院呈现出了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2006年进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时,将基层人民法院作为乡科级单位对待,内设机构按股级对待,低于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基层司法所的建制级别,我院班子成员中的副职虽然任职满三年后明确为正科职级干部,但同过去任命的庭长、副庭长一样,一律作为非领导职务对待。目前基层人民法院的这各种机构建制和干部职级状况,对法院干警的心理情绪和实际工作产生了相当程度的消极影响。很多老同志觉得自己工作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但一直得不到认可,心灰意懒,牢骚满腹,工作缺乏生气。作为法院工作的骨干和主力军的中层干部和资深法官不少仍是科员级,职级待遇与所承担的繁重工作压力极不相称,自然对工作的意义和价值的评价下降,工

作上缺乏动力,从而抑制个人才能的充分发挥。年轻干警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有解决职级待遇的机会,因此产生了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多做也无益的想法,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很多人等着熬资历或找机会“东南飞”,没有年轻人应有的活力。

(三)、进入渠道不畅,留人机制不优,法院队伍极不稳定

进人机制不畅。法院进人不仅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还要通过公务员考试,既有上级法院把关,还有地方党委、政府的制约。这一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新进法官的素质,但由于法官的高要求与低待遇之间形成的较大反差,导致通过司法考试的较高素质的人不愿进法院。2009年我院计划公开招考一名审判人员,竟无人问津,最后取消了该职位的招考。

留人机制不优。一是职级待遇偏低。目前虽然《法官法》已颁布多年,但由于组织部门对法院干警的管理仍按局、处、科级干部的管理模式进行,使法官等级形同虚设,等级的高低不影响法官的经济待遇,有的法官工作几十多年还是科员,与同时参加工作的其他单位或部门人员相比,职级待遇严重滞后,这一现状严重影响了法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挫伤了干警感情,也使少数意志不坚定者,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未能坚守住阵地,在办案中出现了违

规违纪情况。二是经济待遇偏低。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而目前相当部分法官经济待遇偏低,经济收入与工作付出相差悬殊。由于案多人少,干警们加班是常事,但由于县级财政困难,加班补贴、执勤津贴等政策性的补贴一直得不到落实。纵向跟其他发达地区法院比,经济待遇差距很大,同工不同酬。横向与其他部门比,基层法院队伍工作任务重、纪律要求严、职业风险大、收入待遇低、执业保障欠缺,从而造成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降低。干警经济上的拮据加之现行的管理模式等原因,引发了部分干警无利的事不愿做,有利的事争着做。长此以往,容易导致审判执行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公共权力私有化,办案滥权自由化,滋生出群众不满意、法律不允许的司法腐败行为,既害了干警自己,又影响了单位形象。三是内部管理不顺。法院内部有些工作岗位要求高任务重,有些工作岗位则相对清闲,有的部门收入高,有的部门没有收入。部分干警不能理解这是由于工作性质所决定的,倾向于相互攀比,滋长了惰性思想。同时,年龄差别对干警思想有一定的影响,老同志审判经验丰富,但精力有限,多在法院后勤综合部门工作,平常法院对这些干警约束少、过问也少,自觉性和责任心强的尚可安心工作,差一点的则成为法院的“自由人”,或无所事事等退休,或忙于自己的第二事业。中年干警是法院的中流砥柱,他们大多是法院的院领导和中层骨

干,由于法院领导职数限制和本身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都已基本定形,通常满足于能应对现有工作就行。35岁以下干警,大多数是科所班出身,勤学善思,接受新生事物强,是法院审判工作发展要求的希望所在,他们急切希望体现出个人价值,但在法院中往往缺乏话语权和展示舞台,加上考试制度为广大青年干部提供了广阔的平台,许多干部将考入基层作为进入公各员队伍的跳板,一些通过司法考试的书记员和中青年法官由于不满足现状而辞职或调往其他单位,或者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发达地区法院工作。据统计,2008年以来,我院共调出干警16人,其中13人是35岁以下的,他们大多都是刚过了司法考试的。

综上所述,现行的法院用人制度造成了法院进人难、人才留住难的“两难”局面。

(四)团队意识渐趋淡化,整体作战能力削弱 为应对“人少事多”矛盾,基层法院多以细划岗位目标,落实具体责任的方式进行管理,实行“干警——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单线联系模式,虽然保障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但管理模式的不完善对法院干警思想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在这种管理模式与格局下,同一部门内部的干警之间、不同部门的干警之间、审判部门的干警与综合部门的干警之间、分管领导与非分管部门干警之间的联系沟通较少,造成了部门间、干警间各自为阵,埋头提指标、突任务,相互交

流沟通少、从而导致干警集体观念淡薄,团结协作意识不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减弱,干警的种种心理状态变化,很难被及时察觉并及时得到正确引导。因此表面上法院内部似乎是风平浪静,但这种风平浪静表象的底下却酝酿着尖锐激烈矛盾和隐患,不利于法院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四、新时期开展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

(一)、加大对人民调解、仲裁等诉讼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构的宣传力度。

要加大对人民调解、仲裁等诉讼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构的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多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等诉讼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缓解法院审判压力。

(二)、加强对法官的监督管理,确保队伍纯洁。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对法官队伍要严格教育,严格培训,严格监督,确保队伍的纯洁。一要充实力量,保证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健全配足配齐政工人员,做到组织健全、制度落实,要保证政工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形成齐抓共管、覆盖全面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二要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教育法官树立正确的法权观,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审判,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要使每个工作人员懂得法权是人民赋予的,一定要代表人民,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三要加强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建立

健全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建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四要加强制度建设,使每一个司法环节、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切实做到靠制度管理,靠制度监督,靠制度办事。通过制度建设,建立起教育管理队伍的长效机制。四要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公开、公正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按规范动作,从自我监督做起,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革命化、职业化法官队伍。

(三)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改善干警待遇

政治待遇上,充分借助中央、省、市对法院给予的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干警职级待遇。强化对上级法院的工作汇报,对于某些如职级职数等基层法院不能自行解决的政策福利问题,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由上级法院汇同同级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出文进行统一划定,避免地区差、行业差带来的负面影响。在经济待遇上,面对现行财政体制,法院经费受制于地方财政的现状,我们需要进一步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逐步完善法官津贴制度,努力争取地方财政对法院经费的支持和保障,通过提高干警收入、改善干警待遇,提高干警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其营造一个更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使干警能够心无旁骛地全身心投入办案,办出高质量、高水平的案件。

(四)建立科学管理机制,发挥干警主体地位 在管理方面,在坚持从严治院的同时,充分尊重和用好现有干警。针对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威信的老同志,在审判方面,可以安排从事调解、调研、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工作,在行政管理方面,可以从事后勤保障协调工作;对中年干警,要着重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发挥他们承上启下、挑大梁的作用,调动工作积极性干事创业;对青年干警,要适时给予机会、压担子,充分发挥他们的创造力,并积极教育他们立足岗位,树立集休荣誉感,全力以赴实现青春价值。

建立科学的考评和奖惩激励机制,建立更加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干部考评和选拔任用体制。以严格法官考评为抓手,激活队伍整体合力。一是按照法官的职业特点,从法官的业绩、职业技能、职业形象、职业精神等方面,并综合法律、党纪、院纪实行量化考核,建立一套科学的法官考评机制。同时,要把考核评价结果,与部门、个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与领导班子调整、干部任免和岗位交流以及离岗培训、待岗试岗、辞职辞退等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法官业绩档案,逐步加大平时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上的权重。二是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激励机制,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切实解决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和论资排辈以及“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五)以文化建设为载体,增强凝聚力激发活力 法院文化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内部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原动力和软实力,是法院队伍的灵魂和精神食粮。要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体活动,增强干警间的联系与沟通,培养和激发干警们的团队意识、竞争意识,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使法院各项工作充满生气、充满朝气,让干警充分体会到自我价值,实现由干工作就是谋生向干工作就是干事业的转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把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六)畅通进人渠道,加强干警交流。

重视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加强对后备人才的培养,增加一线办案人员数量,充实审判队伍并保持稳定性。不断为基层法院补充新进力量,增强发展后劲。建立畅通的人才流动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从社会法律人才队伍中选调优秀人才,充实法官队伍。同时探索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和留住优秀人才的机构,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坚持在实践中培养人才,开展轮岗锻炼和岗位练兵,培养具有多方面能力的复合型法官。

2014年3月20日

推荐第3篇:基层法院法官断层问题调研报告

建设高素质的人民法院队伍,是做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也是做好其它各项工作的基础。从2002年开始试行的司法考试制度是从起点上提高法官素质的重要举措,它提高了法官的职业门槛,但法官断层问题也因国家司法考试制度而凸现出来。尤其是基层法院,现有在职干警司法考试通过率低,通过司法考试的少部分干警又因种种原因辞职,资格老那一世小说网 穿越小说网 网游小说网 http://www.daodoc.com的法官逐渐退休或调离审判岗位,新鲜“血液”难以补充,这些问题更加剧了法官的断层,本文在调查**市三个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基层法院法官断层问题进行探析。

一、**市三个基层法院法官队伍的基本情况

**市共有3个基层法院,设有基层人民法庭11个,共有干警174人,其中法官92人,占总人数的52.8%。

(一)队伍年龄结构

174名干警中,51岁以上32人,占18.4%;41至50岁的57人,占32.8%,31至40岁59人,占33.9%,30岁以下26人,占14.9%。 92名法官中,51岁以上23人,占25%;41至50岁的47人,占51.1%,31至40岁21人,占22.8%,30岁以下1人,占1.1%。

(二)司法考试通过情况

自2002年实施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以来,全市各基层法院总共有15人通过司法考试,其中2005年1人,2008年14人,其他年度通过率均为零。

(三)人员编制情况

**市3个基层法院共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96个,现有在编人员161人(包括离岗退养人员10人),空编35人;地方编制10人,现有在编13人,超编3人;总编制数206个,总人数174人,合计空编32人。

综合以上情况,我市基层法院队伍结构尤其是法官年龄结构十分不合理,法官各年龄段分布不均衡,年轻干警中法官比例尤低。自2002年实施司法考试以来,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官为数极少,案件数量却逐年增长。种种迹象表明,我市基层法院法官断层现象尤为突出。

二、法官断层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法官年龄结构不合理

各年龄段的法官分布不均匀,特别是年轻法官与年长法官相比数量偏低,显示出法官后备力量不足。随着法官不断新老更替,必然导致法官数量逐年下降,引发法官断层的危机。以我市基层法院法官年龄结构为例,30岁以下以及31至40岁法官分别只占法官绝对数的1.1%和22.8%,两者相加仅为23.9%,41岁以上法官却占了76.1%,法官老龄化趋势明显。法官年龄结构不合理客观上造成法官数量逐年下降,这是法官断层最直接也是最表层的原因。

(二)司法考试通过率低,法官后备来源不足

2002年新修订的《法官法》开始实行后,将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作为任命法官的基本条件,从而提高了法官职业的准入门槛。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有“中国第一考”之称,难度相当大。自2002年以来,我市各基层法院司法考试通过率极低,每年取得法官职业资格的寥无几人。司法考试在推动法官职业化、精英化进程的同时,也引出了法官断层问题。

(三)法官压力大、待遇低,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众所周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日渐增强,司法权威也日渐提高,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利益需求向多元化发展,社会矛盾复杂化,案件审理难度增大,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繁重,法官工作强度很大。与此同时,法官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受到各种关系的干扰,担当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重任,部分法官的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胁,法官承受着极大的身心压力。法官职业的高风险性,使一些缺少事业心的人不想多办案,以免“做多错多”,而有事业心的人则屡屡受挫的情况下萌生去意,另觅岗位。在这种情况下,法官队伍步入一种模式,即经济条件不理想—心理不平衡—办案“不求有功,只求无过”—负担重、办案效果不佳。法官压力大和待遇低的不对称性,极大削弱了法官职业的吸引力,使优秀人才不愿选择法院,法院内部通过司法考试的一些人才流向律师等行业,法官数量有减无增。

(四)缺编现象严重

全市法院现有编制206个,共空编32个,3个基层法院中,每个法院都缺编,按照公务员招录办法补充录用新公务员,但由于法官压力大和待遇低的不对称性,使一些通过司法考试的优秀人才不愿选择法院,所以招录公务员大多是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这些人员进入法院后因司法考试难以通过,又想办法调出法院,法院内部通过司法考试的一些人才也流向律师等行业,这就造成法院缺编现象更加严重,法官数量有减无增,这不仅与案件数量的增加,法官压力大、负担重,法院人力不足的格局不协调,也为法官断层问题埋下了更大的隐患。

三、解决法官断层问题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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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基层法院送达情况调研报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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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送达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民事诉讼法也对送达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在基层人民法院的送达实践中,主体的送达方式为电话送达、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具体针对法律规定的六种送达情况进行调研,均存在一定的问题。

关键词 基层法院 民事诉讼 送达

作者简介:杨胜,中共无锡市委党校行政学教研室副主任,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及行政法。

中图分类号:D9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2-197-03

送达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是确保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送达效率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审判效率的高低。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反映出的送达难的问题,暴露出我国民事送达制度弊端,已经成为一个困扰法院的难题,制约审判效率的提高,干扰了人民法院正常诉讼秩序,并妨碍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因此,本文在对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在法院送达方面的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对送达制度的实践所存在问题进行总结与思考,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一、案件送达基本情况

目前大多数法院采取的均是采取电话通知本院送达优先,邮寄送达为主体,直接送达为辅助,公告送达为最后选择的送达模式。据不完全统计,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2010-2012年审结案件的送达情况,其中通过电话通知等直接在本院送达的约占18%,通过送达人员直接送达的约占8%,通过快递送达的约占67%,委托送达的约占1%,公告送达的约占6%。

二、目前送达方式存在的问题及疑惑

实际上《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送达人,但在一般人包括法院工作人员的概念中,人民法院即送达人,送达回证也注明系“某某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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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送达回证”,甚至还盖有法院公章。其实在国外,送达人并不限于法院,例如在美国,一般性的司法文书的送达被看成是当事人或代理律师的事情,送达的目的是向受送达人通知诉讼进程的情况和消息;在法国,也是由原告向被告送达传唤状。德国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如果没有其他的规定,送达依职权为之”。在我国的司法实务中,送达是专属人民法院的职权,只能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而其他当事人的送达行为并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至第八十四条共规定了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六种送达方式,下面就每种送达方式存在的以及本院送达工作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一)直接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直接送达属于司法实务中最为直接、稳妥的送达方式,同时在直接送达的同时可以以让当事人直接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形式,作为后续审判工作中的送达依据。然而,在实际司法实务中,直接送达方式适用较少,同时成功率也较低,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占用大量的审判资源。采用直接送达方式往往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送达成功率也较低,而每次送达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往返时间常常也需占用半天时间。因此,往往送达人员花费了大量的人力、时间,却无法取得良好的送达效果,有时甚至三番四次的进行直接送达,导致了司法资源的极大重复浪费。同时,直接送达还面临着“夜间送达”的问题,社会上大部分人白天需要工作、学习,很少在家,因此白天送达成功率较低,夜间送达成功率较高。而法院正常工作时间均为白天,因此采用直接送达方式,基本上需要法官牺牲晚间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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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达到一定的送达效果。

2.社会人员流动性过大,送达地址不明确。原告在起诉时提供的送达地址大多为被送达人的户籍地,而公安机关可以提供的明确的当事人地址一般也为户籍地。而根据实践情况来看,由于户籍制度的滞后与混乱,因拆迁、学习、工作、租房等原因,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情况非常普遍,这就导致了送达人员对于被送达人的实际居住地址根本无迹可寻。而对于外来人员,其户籍地仍为外省市地区,一旦其在本地未办理暂住情况登记,法院工作人员也根本无从得知其确切送达地址。

3.受送达人恶意逃避,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在直接送达过程中,受送达人一旦看见是法院工作人员上门,往往采取拒接电话、拒不开门、拒绝露面等方式,有时甚至是受送达人本人接受却谎称并非本人,以此恶意逃避送达,而法院对于受送达人此类恶意行为却缺乏必要的强制制裁手段。

4.协助义务人不配合法院送达工作。一种情况是,协助义务人不愿配合法院工作。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不在家的,可以由同住近亲属代收,而同住近亲属作为送达协助义务人,往往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有时甚至提供虚假信息为被送达人“掩护”。另一种情况是非协助义务人随意代收法律文书而不代为转交。例如,租赁人员代房东或是前一租户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却怠于通知有关人员,也不将相关信息告知法院,导致法院工作人员后续审判程序错误进行等。

5.受送达人为单位时员工拒绝签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8条的规定,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6.单位拒绝签收。司法实践中,单位拒收诉讼文书的情况增多,特别是涉及到军队、国家机关等重要部门时,送达机关有时连这些单位的大门都难以进入,送达根本无法按法律规定完成。

(二)邮寄送达

2005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确认了邮政速递法院司法文书的途径、方式及法律后果。虽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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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需要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才适用邮寄送达。但实践中大部分案件直接适用了邮寄送达,事实上已经确立了直接送达与邮寄送达相平行的送达体系。利用邮政机构广泛的传递网络,很好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法院送达的任务,缩短了案件审理的期限,在司法实务中成为使用率最高、适用面最广、效果最好的送达方式。但是,由于邮寄送达同样也是通过邮递人员直接送达,因此法院直接送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邮寄送达过程中也普遍存在,在此就不再赘述。另外,即使部分邮寄送达“成功”的案件,同样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缺少收件人身份信息说明。根据《邮寄规定》第八条规定,收件人或代收人在签收时需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并在回执上填写该证件的号码,而在实践中并没有按照此规定办理,导致了很多案件收件人身份不明确,甚至出现了代签他人姓名的情况。

2.邮件回执表述内容不规范。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代收、当事人拒收、未送达等情况下,邮递人员应当注明具体情况及理由,而现在的回执上一般只是简单的寥寥数字,也没有任何理由说明。尤其是同住人代收或者是单位工作人员代收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必须要注明代收人与受送达人关系,而实际情况中大多只有签收人签名,而未注明签收人与受送达人的关系,这给后续审判工作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和隐患。

3.送达成本较高,承担主体不明确。法院专递属于特快专递,费用相对较高,消耗数量也并不少,而该费用的承担主体也长期缺乏具体法律规定。

(三)留置送达

关于留置送达,我国民诉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民诉意见》第82条作了补充规定:“受送达人拒绝签收诉讼文书,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者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这种送达方式与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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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达产生同样的法律效力。《简易程序规定》)第11条也规定:“受送达的自然人以及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诉讼文书的,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负责收件的人拒绝签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见证,被邀请的人不愿到场见证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时间和地点以及被邀请人不愿到场见证的情形,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或者从业场所,即视为送达。”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对于留置送达从送达条件、送达程序、送达辅助人员等多个方面做出了严格的限制性规定,虽然其本意在于遏止司法权的滥用,但是却让该规定在实际中严重缺乏可操作性。

首先,但是我国民诉法只规定了“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单位代表到场”,作为一项义务性规范,该项义务只约束送达人员,而法律却没有明文规定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有义务必须见证,是否到场见证往往取决于其自觉性和法律意识的高低。此规定使得法院送达人员的工作处于需要他人证明的境地,在实际操作中更是困难重重。

其次,民诉法没有明确对“基层组织”的含义和范围进行界定,按通常理解,当受送达人是自然人时,其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属于基层组织。然而,其余基层单位,如派出所、社区服务中心等,是否也能作为“基层组织”适用?当受送达人为法人时,“基层组织”如何确定?法律并无具体规定,实践中也操作不易。

最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当基层组织拒绝接受邀请、拒绝履行协助送达义务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基层组织所管理的事务异常繁杂,常常无暇顾及送达人员提出的配合和协助要求,或者就抱着事不关己或者不愿意得罪人的的态度敷衍了事。

由此可见,我国民诉法中关于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行为以基层组织和单位代表的见证作为其合法性要件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有效开展,制约了送达效率的提高。

而另一个问题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上述原因,法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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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受送达人不在住处或者刻意回避不见实,常常在确定该住处确实为受送达人住址或经营地后,直接将相关材料留置于该住处,并采用摄像、摄影等方式固定送达过程及周围环境,然后作为送达凭证留存入卷。该类型的“留置送达”法律效力问题目前在法律并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值得商榷。

(四)公告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公告送达的规定,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民事权益,也使得法院在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正常办案。但实践操作中公告送达也存在不少问题:(1)适用前提标准不一。公告送达只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也就是说经调查、寻找仍不知受送达人的处所。二是其它几种方式无法送达的才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但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受送达人已下落不明,由于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在审判实践中法官掌握的尺度也就不一样,导致适用公告送达的随意性和不规范。(2)公告内容不全面。目前,公告中往往只是简单的登记被送达人姓名,可能造成同名等情况,建议应当补充当事人身份信息情况;同时,公告送达时,只简单的交代所送达的法律文书,如诉状副本、开庭时间等,而根据《人民法院报刊登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规定应当在公告中应当载明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需载明答辩期、举证期限、开庭的准确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判决书要载明上诉期限、上诉的法院;另外,现行司法实践中公告很少注明法院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导致受送达人即使得知了公告事项,也难以与公告法院及时取得联系。(3)公告送达形式化严重。公告送达作为法律规定的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的一种拟制送达方式,其目的最终仍然是告知受送达人享有某些诉讼权利或者应该履行某些诉讼义务。而由于公告的地域性限制以及公告报纸流通渠道的局限性等原因,即使法院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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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手续,绝大多数情况下,受送达人依然无从得知相关信息,因此,公告送达的实际意义已逐渐丧失,逐步流于形式化。(4)存在恶意利用公告送达规避审理。有的当事人利用法院公告审查不严,而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法院就会据此作出缺席判决的特点,通过刻意隐瞒当事人确切地址或是利用被送达人因其他原因长时间前往异地期间进行起诉等方式,进而达到利用法院公告送达骗取判决书的目的。

(五)委托送达

根据《民诉法》八十条、《民诉意见》第86条规定,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的,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在司法实践中,委托送达主要应用于上下级法院之间,以及移送交办案件的法院之间,而在基层法院之间应用极少。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异地法院之间缺乏配合意识,不愿意费心费力办理其他法院的委托送达案件,加上部分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导致委托送达案件时间往往较长,效率较低,甚至许多委托送达的案件石沉大海,音讯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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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基层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管理调研报告

基层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管理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书记员队伍对审判工作至关重要。下面以XX市XX区人民法院为视角,阐述聘任制书记员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一、基

本情况(略)

二、面临问题

1、条件受限。现在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书记员的条件一般为年龄18—25周岁、文字录入100字/分钟以上、法律本科。法律专业毕业后,毕业生们普遍把法官、检察官、律师作为其职业理想和职业追求,而极少有人愿意把书记员作为其职业理想和追求。法院书记员开庭记录以听打为主,要达到100字/分钟以上的录入速度需要经过长时间系统的训练,而非一朝一夕的事。25周岁以下,就是说

22、23岁法律本科毕业后,系统训练文字录入并要在2—3年内通过公务员考试,这样筛查下来,符合条件的少之又少。

2、年龄受限。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工作难以胜任。一般来说,人的反应速度和手指灵活性在30—40岁前都较高,一旦书记员年龄超过40岁以后,这些能力都在逐渐下滑,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无法完成庭审记录,对审判工作有较大的影响。那么,当一个书记员超过40岁不再从事书记员工作后,怎样安排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实际问题。

3、职级受限。根据《书记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基层法院书记员的职级最高配备为副科级。”可见,书记员在职级晋升方面存在上限限制,但地方编委又未给予相应编制指数,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削弱了聘任制书记员的争先意识。

4、流动受限。过去有很多书记员通过了司法考试,却因是聘任制书记员不能转任法官,现在虽然允许通过司法考试的书记员转任法官,但须经省法院组织考试有一定比例转任,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

5、身份受限。聘任制书记员,是以公务员身份招录的,冠有“聘任制”有点不适合,容易产生后顾之忧,招录困难。现在有很多法院招录书记员都以法官助理等的名义同时附加打字数量等条件招录。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1、书记员不应确定为终身制。从实际看,书记员适合年龄应在40岁以下。超过这个年龄应安排到其他工作岗位。由此说,书记员应在本岗位工作至少10年,满10年的可以在通过司法考试的情况下转入法官序列,这样既可保持书记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又可以激发书记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也可弥补法官力量的不足。

2、“聘任制书记员”应更名为“书记员”。这样更符合审判建制序列的要求,更能体现对书记员工作的重视,一个建制序列不应有不同等的待遇。聘任制给人的感觉是可以根据工作情况随时可以解聘,会给书记员造成心理压力。应叫“书记员”,公务员的一部分。

3、实行单独序列。在法院内部设立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对书记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培训,统一考核。这样既能使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管理便于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解决由于各庭收案数不等而使书记员忙闲不均的情况,从而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书记员职务的特点,设立相应的职务级别,在职级上分别对应公务员职级序列的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工作出色的书记员可以按照相应年限提升职务,也可以参照法官模式晋级。

4、畅通选任渠道。对通过自身努力获得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司法考试证书的聘任制书记员,由于他们经过一定时期的训练和积累,掌握一定的审判技能,可以任命为法官。另外可以解决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问题、法官断层等问题。因此,应当畅通选拔渠道,合理选用人才,推行聘任制书记员可以任法官的制度,即通过司法考试的聘任制书记员经省高院集中培训、考试合格后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

5、加强书记员培养与管理。书记员业务能力的提高,主要是法院的培养以及书记员任职后庭审经验的不断积累过程,一名合格的、业务能力强的书记员需要几年时间才能锻炼出来,这就要求法院首先要培养书记员的长时间从事此项工作的意识,留住书记员,保持书记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性。书记员队伍不稳定,将在某种程度上极大的影响审判工作质量。其次就是通过各种奖励机制,加强对书记员的管理与激励,消除书记员的消极情绪与后顾之忧,使书记员能够安心本职工作,否则法院极容易出现“招录——培养——不满现状辞职——再招录”的恶性循环之中。

推荐第6篇:基层法院实习报告

勤思与践行

————暑期法院实习报告

08法学1班0890301050 王继玲

2010年的暑假,我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实习。实习中主要是工作是整理文书,协作处理日常法院工作。通过这次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操作,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已学习的知识,同时还学习了自己还没学的专业知识。

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和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并及时与法官交流。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审理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所以在这向所有为我在法院实习总结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

实习期间我主要的法院实习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

1、诉讼文书的写作。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现在我知道,举证通知书是发放给原告和被告的,而应诉通知书是发放给被告的。所有的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给当事人,另一份法院保存。然后还负责了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严谨和程序性,每一份打印的诉讼书,判决书等都要盖有“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的章,并且要到办公室盖法院的公章。而在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在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2、联系当事人。在此期间我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其他诉讼参与人。一开始很害怕自己的表达不清楚,当事人不能理解我的意图,所以打电话很胆怯,但是所谓孰能生巧,通过老师的指导和自己的体会,我慢慢掌握了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

3、整理卷宗,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我学会了整理卷宗。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法院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立案文书、起诉状、应诉答辩状、送达回证、开庭笔录、质证笔录、双方提供的证据等等,正卷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带离法院,阅卷完毕后应及时送还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顺序排列内部文书、填写封面、装订成册、张贴封条、书记员盖章等工作。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使我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4、旁听案件。在实习的过程中,我参加了多次的旁听案件。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想象中的却是千差万别。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却与现实格格不入。并且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三小时。虽然事先没有看卷宗,但还是能听懂大概。我觉得,在庭审的过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导着整个审理过程;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很关键,关系到能否准确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个好的律师,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够自圆其说,还要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问题的深层含义。

5、做案件的记录。多次的旁听,让我对庭审的流程有了很好的了解。因此我有幸担当了几

起案件的记录,平时从没参加过速记方面的锻炼,开始的几次不仅记不下全部内容,写字涂改厉害,而且无法把握真正该记录的内容,最后还是在法官的指导下,重新写了一遍,才让当事人双方签字的,经过几次的练习和老师的批改,后来几次慢慢掌握了庭审记录的技巧并能独立完成记录工作,但速度还是有点慢。准确听庭是书记员的基本功之一,而且打字也是个很大的问题,一定要快,准确,才能完全准确记录当事人的言语,通过这项工作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应该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更加培养自己实际性操作方面的能力。

在这次实习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还存在很多不足和缺点,感到自己不擅长与人交流和沟通,动手能力不强,做事情不够有条理,但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老师的指导之下,我不断努力,不断实践,不断提高。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称得上是很大。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

短短一个月的实习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让我明白,所有的成功都不会从天而降,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脚踏实地,一步一步的来,投机取巧都不是长久之计,唯有真本事才是看家本领。

再一次庆幸我有这样一次实习机会,让我学到这么多的知识。非常感谢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给我实习的机会。

推荐第7篇:基层法院实习报告

本次实习主要有三个目的:

(1)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2)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3)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背离,现实与模拟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

二、实习主要过程

(一)实习前

不少同学常抱怨说,在法院里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觉得,当我们走到社会上,谁一开始能够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板,也是需要付出更多辛苦代价的。至于跑腿,每个人都要从基层做起,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积极,依旧能够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集体中的待人处世。

(二)实习中

我在实习期间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首先,在法院做的事情就是翻阅和整理卷宗,通过阅读卷宗,我从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看的越多,就把握的越详细。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而后来慢慢地了解和认识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

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最好机会,当我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一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

其次,在行政庭实习做的很多的就是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书写,有时也会帮着书记员填写一些执行通知书、传票、提押票、公告。这些法律文书的制作,毫无疑问都有一个比较模式化的框架,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是需要你根据每个案子的情节来构建的,这就需要我们十分地仔细和谨慎地去抓住每一个细节问题了。在法律文书书写的过程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理解了许多理论问题。一个案子的案由字数可能最长也不过十来字,但是我们却不可忽视这几个字,判决时对一个案子的定性是很重要的。

最后,在法院实习,最大的方便就是可以经常去旁听庭审。开始的时候,总是不敢去跟法官提出来,后来,庭长跟我说,来实习最好的不就是去旁听吗?勇敢的跟法官商量就是了,他们会同意的!结果,真的是这样,法官们都对我很好,我也就有了更多的机会去旁听庭审。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气氛、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身处其中,至少可以让人感觉到程序的正义在这里是一种淋漓尽致的体现。在旁听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整个案件的驾驭能力、清晰的思路、逻辑严谨的语言着实令我羡慕和惊叹。虽然已经学习了两年半的法律,但在旁听的过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们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

(三)实习后

具体说来,我在实习中主要有以下收获:

第一,基层法院法官的优秀素质加深了我对法官职业的认识。

我实习的民庭的法官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在审判案件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法官之所以威严,除了法官职业本身的威严外,还需要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廉洁公正,自省自重,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欲望永无止境,欲望也是不能自拔的深渊。法官的个人魅力还体现在法官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法律专业素养,时刻清晰的理性。

第二,我较为熟练的掌握了司法文书的写作要领。

实习期间,我整理了大量的案件材料,这些经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在学校所学知识的不足。

三、实习所想、所感

实习真的是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才知其中滋味。课本上学的知识都是最基本的知识,不管现实情况怎样变化,抓住了最基本的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如今有不少学生实习时都觉得课堂上学的知识用不上,出现挫折感,但我觉得,要是没有书本知识作铺垫,又哪能应付这瞬息万变的社会呢?

在法院我接触的最多的就是城管拆迁工作所引起的纠纷

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自己人生的一段非常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使我提前了解了社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准备,为就业打好了一定的基础,对我的将来有着重要的作用。

短暂的实习期一瞬即逝,看似漫长的两个月的工作也在白驹过隙间走到了终点,看着自己在那些天来所经历的诸多案件,看着自己在那些天来所整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文件,这段过程不可谓不充实,期间经过的每一

天,结交的每一位同事朋友,都是我难以忘怀,衷心的祝福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现,我也会怀抱着这段充实美好的经历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走向自己的未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

推荐第8篇:基层法院服务新农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必须集中各方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长期努力,才能达到预期目标。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担负着打击犯罪,调节社会经济关系,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直接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在

建设新农村中将起到至关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已经成为当前基层法院做好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笔者结合近年来罗山县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分析当前涉农案件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提出当前基层法院服务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一、近年来我院审理各类涉农案件的基本情况

2006年至2008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涉农案件1629件,占全部案件(3984件)的40.9%,审结1607件,结案率98.6%。审结案件中,刑事案件113件,涉及抢劫、强奸、盗窃、滥伐林木、故意伤害、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交通肇事等14种犯罪;民事案件1478件,主要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相邻关系、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农村承包合同、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劳动合同等29种纠纷;行政案件16件,涉及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确认、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登记、房产管理行政登记、林木砍伐许可管理、工商管理处罚等4个行政机关的6种行政行为。通过对这些案件的调查发现,近年来,涉农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农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逐年增多,且占民事案件比重较大。2006年至2008年,我院共审理各类农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913件,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的61.8%。分别是2006年281件,2007年307件,2008年325件,2008年比2006年增加了15.6%。

(二)涉农合同纠纷数量和种类增多,其中,民间借贷合同仍为主要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呈上升趋势。2006年至2008年,我院共审理各类涉农合同纠纷案件351件,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的23.7%,其中,民间借贷纠纷206件,占58.7%。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这两种类型案件2006年我院共审理19件,2007年审理21件,2008年审理26件,2008年比2006年上升了36.8%。

(三)采取公告送达的案件较多。近年来,由于农民外出打工人数逐年增多,而这些人又是涉农诉讼纠纷的多发人群,他们长期在外打工,与家中失去联系,造成诉讼文书无法送达,延长了诉讼周期,也增加了诉讼成本。2006年至2008年,我院审结的各类涉农民事案件中,采取公告送达的有228件,占15.4%。

(四)“民转刑”案件时有发生,农村故意伤害案件频发。近年来,随着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和利益格局的变化,我县农村地区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生活琐事等引发的恶性伤害案件时有发生,我院审理的各种“民转刑”案件比例也一直居高不下。2006年至2008年,我院共审理农村故意伤害案件33件,其中“民转刑”案件20件,占60.6%。

(五)因农村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的行政案件增多,并呈迅速上升趋势。2006年至2008年,我院共审理农村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确认案和农村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登记案6件,占行政案件收案总数的37.5%;分别是2006年1件,2007年2件,2008年4件,2008年比2006年增加了300%。

二、基层法院服务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判资源的缺乏制约服务三农工作。随着社会转型,农村社会改革的步伐逐渐加快,这也使得涉农矛盾纠纷大量增加,而有限的审判资源无法服务到农村每个角落,一些矛盾纠纷无法得到及时化解,导致了一些“民转刑’案件时有发生;同时,由于我院的办案经费严重不足,难以为基层法庭配备优良的物质装备,也无法经常性地深入农村开展各种法制宣传,特别是人民法庭撤并后,财政未给付专项的巡回办案经费,巡回办案往往难以保证,导致农村地区诉讼难、寻求法律帮助难。

(二)农村法制不健全制约服务三农工作。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及各级政府对农村扶持政策的落实,大量的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纠纷涌现,如土地承包、林权、集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纠纷。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承包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为审理土地承包、流转、集体收益分配等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仍然存在有些问题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明确规定,如农村房屋的拆迁、安置纠纷等。目前,这些案件只有参照适用针对国有土地拆迁、安置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而关于农村集体土

地拆迁、安置的规范性文件尚无规定。

(三)农村村民法制意识不强制约服务三农工作。大多数地区的农村村民,由于法制意识不强等原因,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要么怨天尤人,自认倒霉;要么搞家族主义,人多势众;要么一味蛮干,不惜铤而走险,或者是采取“私了”的办法,一般不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如农村经常遇到的农民工追讨工资、种子

问题、债务纠纷、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不去寻找法律途径,反而去上访即属此类情况。

三、基层法院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水平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涉农案件的审理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司法保障。一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转包、征用、租赁农副产品购销等案件的审理,稳定农业生产关系和生产条件,保护各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保障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慎重地化解农村各类民间纠纷,尤其是房屋、宅基地使用,以及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纠纷等案件,维护农民之间和谐、和睦的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三是妥善处理涉及农民工权益纠纷,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依法快审、快结、快执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劳务纠纷和工伤赔偿纠纷等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二)进一步创新审判工作方式方法,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一是突出重点,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加大力度审理和执行好农村借贷纠纷,农田通路、排水等相邻纠纷案件,尽快排除农村生产耕种中的障碍。二是加强农村地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坚持对失足青少年进行回访和帮教,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农村地区未成年人权益的抚养费、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进一步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充分保障未成年人享受教育的权利。三是树立“法律优先、参考政策”意识,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时,以党的农业农村工作政策精神为指导,结合民法基本原则公正、高效地裁决、解决各类涉农矛盾纠纷。

(三)进一步强化调解意识,及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一是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程序简便、速度快捷、不伤和气、履行率高等优点,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案件代理人、当事人亲属的作用,把调解原则贯穿于庭前、庭审、庭后全过程,不拘形式与时间,建立双休日、夜间法庭,进行电话、面对面、背对背等多种方式调解,实现调解工作在调解理念、程序、时间和方法上的新突破,切实做到案结诉息。二是构建以司法为主导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由政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村基层组织等部门组成的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与衔接,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实现解决纠纷方式的多元化。三是做好司法服务延伸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村支部、村委会以及有关涉农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他们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此外,基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农村的普法教育,坚持送法下乡,引导农民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四)进一步优化农民诉讼环境,努力减轻农民诉累。当前农民由于受文化层次、法律素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对诉讼的程序、规则比较陌生,农民群众往往不懂得利用法律的手段来及时有效地保护自身合法利益。为及时将农村纠纷引入法律解决的渠道,人民法法院应积极推行便民诉讼措施,不断降低诉讼门槛。一是要便利诉讼。建立完善导诉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制度等,努力实现诉讼便民化、快捷化,使当事人更加理性、更加充分地行使好诉讼权利。二是要对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力度。目前农村地区由于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够健全,因疾病、天灾、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的贫困农民仍大量存在。对于这部分弱势群体,尤其是要求赡养的老人、请求抚育的孩子和追索报酬的农民,确有困难的时,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真正让农民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三是坚持下乡巡回办案。对行动不便、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大力推行“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巡回办案活动,在农忙季节要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利用早中晚时间到案发地开庭、调查,尽量减少农村当事人往返奔波,以缩短法庭与农村的地理距离,有效拉近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

推荐第9篇: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法院文化如同无声的细雨,对法院干警的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办案质效和办案能力等方面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如何抓好法院文化建设,**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政治业务素质提升,突出文化建设的实用性,使法院干警在思想觉悟、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等方面取得质的突破。

近十年来,**法院先后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法院”、“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等荣誉称号,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文化建设这一“助推器”。

该院文化建设的具体做法

一是充分发挥精神文化的凝聚功能,努力提升班子队伍的综合素质。着力构建颇具特色的思想政治文化、职业道德文化、廉洁勤政文化、团队协作文化。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法院干警的精神粮食,该院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活动,举办“学习身边典型,弘扬法治精神”的演讲比赛,开展zd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活动,从思想上提升干警素质。开展书记员打字速录竞赛、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听评庭审等活动。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通过层层签订廉洁责任状、发放廉政卡、观看反腐倡廉录像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加强干警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以防患于未然。通过举办文艺晚会、篮球赛、拔河比赛等文娱活动,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磨炼了干警的意志,增强了团队协作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法院行为文化的引导功能,努力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规范》纳入干警政治业务学习范围,模范遵守司法礼仪,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围绕法院“人民性”不断深化便民诉讼举措,开展假日法庭、山野法庭、巡回办案,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方便,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缓解畏诉心理,真正做到法官是人民的法官。

三是充分发挥法院制度文化的约束功能,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为规范权力运行,该院将诸多管理制度汇编成《法院管理规范汇编》,涵盖综合管理、审判管理、人事管理、廉政管理等法院管理的方方面面,每一项具体制度都细化到各个重点部位和具体环节,使干警时时可对照,处处有标杆。并且,狠抓制度落实,加强制度执行的“平等化”和“效果化”,所有干警不论职务高低,在制度面前一律平等,政工、纪检部门不定时地对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贯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努力提高制度的刚性力,增强干警的规则意识。

文化建设的瓶颈

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干警在思想上对文化建设不够重视。认为搞文化建设只不过是走走形式,进而简单地认为组织几次书画展、开展几次文娱活动、或者投点资金改善一下硬件设施、悬挂几幅文化匾牌或标语就是“文化建院”了;或者认为搞好这项工作是领导的事、是多数人的事,少一两个无关大局。二是少数干警对推进文件建设态度消极。对开展的各项文化建设活动消极对待,能推就推,能省就省,应付了事,缺乏主观能动性。三是文化活动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文化建设还停留在学习宣传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状态,不少庭室局队的宣传学习仍然停留在读读文件、开开例行会议等传统的学习教育方面,很难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四是文化建设的行政化现象严重。一些所谓学习教育活动,无视文化建设的规律,盲目下达文化建设的任务和指标,随意规定文化建设的期限,结果非但没有促使文化建设得到理性培育,反而使文化建设迷失了方向。

文化建设的对策

加强文化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既要防止庸俗化,搞形式主义;又要避免抽象化,避免文化建设与工作实际相脱节。要找准切入点,坚持实用有效的原则,服务于法院工作大局。

一是要立足法院自身,同时大力争取外部支持。首先,法院文化建设应当立足法院自身,做好法院力所能及的事情,完成法院文化建设初期的各项准备,营造法院内部的学习氛围。其次,要积极优化外部环境,进一步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支持,使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基层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二是要重视司法礼仪。司法礼仪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是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司法礼仪不仅树立了法官及法院平等、公正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捍卫了国家法律的神圣权威和尊严。它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因此法官要充分认识到司法礼仪的重要性,在生活和工作中都要严格依照法院司法礼仪来要求自己。

三是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开展文化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使法院文化为广大干警易于接受和乐于接受。首先是提炼法院精神,设立集中体现法院精神的院标,以激发群体成员的责任感、尊荣感,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群体的向心力、凝聚力;其次是打造平台、优化载体,丰富法院文化建设;办好审判理论刊物,打造法院文化名片;办好法官博客论坛,开辟法官理论交流阵地;办好法院互联网站,擦亮传播司法文明窗口。

文化建设结语

法院文化建设是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文化建设理应与时俱进。在新的历史时期,文化建设必须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以群众工作为着力点,以自身管理为结合点,在遵循司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努力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推荐第10篇:法院实习调研报告

法院实习调研报告

伍静

在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迎来了毕业实习。本次实习安排在开学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让我们把在学校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苏埠镇人民法院实习。苏埠镇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在民庭实习的几个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一、整理卷宗。

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及书记员整理一些卷宗,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指导,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

二、旁听案件。

苏埠镇人民法院管辖区域人口较多,民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刚去的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开庭。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三、写一些法律文书。

在实习期间,帮法官草拟了一些简单的判决书、裁定书、公告和做一些简单的笔录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但是还是免不了出现一些问题,真是映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四、跟随法官送达法律文书。

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仅签收环节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或避而不见,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理论和实践是不可分的。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同时,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他们对于我的实习进行了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五、经验总结。

通过本次实习,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我们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中的操作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说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我们都认为会是当庭宣判判决结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为了节省时间都是直接写判决书或裁定书,让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律师)来领,就算代替宣判,远没有我们平常看到的当庭宣判的庄严效果。

2、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者是无视国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我是在民庭里实习,每天所接触的案件一般都是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借贷纠纷、离婚案件。在上班比较空闲的时候,我就在研究法院案件报告总结,我发现其中离婚案件占据大部分,这说明了什么呢?不免让我十分震憾!当我看卷宗的时候,我都会十分留意离婚案件的判决书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几点:(1)、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有感情;(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3)、婚外情;(4)、吵架问题,夫妻平常的吵架算正常,但如果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不正常了;(5)、婆媳关系紧张引起夫妻感情不和。本次实习让我知道法律的学习及案件的审理,远远没有自己想像及书本上说的那么轻松,案件的复杂性不是一两句话就能总结出来的,我自己还要加大对这方面的学习及实践。

在法院民庭各位审判员及书记员的指导和帮助下,我把在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将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地完善自己,提高自我。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助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很多

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邢台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师、及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第11篇:法院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法院文化建设包括物质文化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其中法院的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院文化的精髓和灵魂。农十师两级法院十分重视法院文化建设,多年来始终坚持以精神文化为主导,以行为文化为要务,以制度文化为重点,以物质文化为载体,努力建设“公正、严谨、拼搏、关怀”的具有法院特色的文化,营造浓厚的法官职业文化氛围,形成一种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人文环境,推动十师两级法院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十师法院文化建设以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职业群体的素质为目标。因此,具有鲜明的审判色彩,其以法官群体和其他工作人员共同的道德观念、价值理念、思维模式、行为规范及与之相关的物质载体,富有全体干警个人色彩的印记,是法与文化的和谐共舞。

一、十师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

十师法院文化建设主要包括:物质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观层面,它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基础;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中的组织架构层面,发挥着稳定和规范作用,它是法院文化本质外张的具体表现,也是人们评判的重点;而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层面,是法院文化的精髓,蕴含着法官和其他全体干警的职业使命和核心价值观,它不仅体现着现代司法理念,而且主导法院现代司法理念的实质与方向,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点。法院文化建设的作用不言而喻:对内,有利于提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素质、增强集体凝聚力、促进法院管理;对外,它对于实现社会公正、促进和谐建设、建立公众的法律信仰也都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一)物质文化建设,也就是以实物形态显露于外,能被人们直观感受,并能反映审判活动特点的物质实体,包括审判建筑的特征风格、审判法庭的设置装备、工作人员的服饰仪表以及法院内部的办公设备、文体设施等等。近年来,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农十师两级法院均建设了综合审判办公楼,并于XX年和XX年分别投入使用,成为农十师和阿勒泰地区具有法制权威的地标性建筑。农十师中级人民法院与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法院的审判综合大楼,在整体设计上突出建筑功能、风格与法律文化历史、审判人文理念的融合,在细节上通过法院文化长廊、永久法官誓词、办公场所的各类书画牌匾和法官名册等系列设计以及配套设施的完善,为法院形象注入深厚文化底蕴。两级法院还设置了荣誉室,通过开辟专门场所设立荣誉室,以图片、文字、实物陈列等多种形式,集中介绍法院的发展历史、工作成果、先进模范人物等。对外,有效展示法院文化建设成果;对内,有效激发干警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

(二)行为文化建设。法院的行为文化是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基于共同意识,在行为上的具体表现,包括审判行为、思维模式、内部管理行为以及职业行为规范等等。为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农十师法院创建了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以高标准管理规范司法行为;为提升法院公信力,制定了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法官制作裁判文书能力为的突破口的《农十师法院“三项评查”规定》,规范裁判文书,禁止“无理裁判”;制定当事人满意度测评等制度,为公众提供信息平台、互联网邮箱的数字化信访渠道;为进一步便民利民,制定了预约办案、电话立案、远程立案、远程接访、巡回审判、繁简分流等工作举措。抓好节假日值班、指导群众诉讼、假日法庭、农忙晚间法庭等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一切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工作出发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落脚点,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通过联席会议、法制讲座、司法建议等形式,及时与共建单位沟通交流情况,分析审判形势,商讨对策措施。积极依靠共建单位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各方面力量整合起来,努力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把便民利民的“特色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延伸到群众炕头、延伸到群众的心头。

(三)精神文化建设。法院文化的精神文化建设是法院在审判、管理、教育等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法院特征的意识和价值观念,包括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理念、管理理念、群体精神等意识形态,是法院群体的共同认识和追求。在精神文化建设方面,农十师法院系统注重弘扬兵团法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追求公平正义、勤勉敬业、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组织了一系列主题鲜明、生动活泼、富有感染力的活动,寓教于审、寓教于趣、寓教于行、寓教于乐的活动。把文化渗透到法院的一切活动中,潜移默化地熏陶法官。

(四)制度文化建设,建立一种长效运行的管理机制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始终坚持的理念。农十师两级法院首先加大了制度建设的力度,坚持制度创新,践行司法为民,为了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适用于审判工作实际,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编撰了《农十师两级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汇编》。汇编按照党政事务和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事务收集了三大类60项规章制度,分发给每位干警,做到人手一册。同时成立政务督查小组,负责规章制度的督查落实,定期公布各部门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打造一流审判队伍

王胜俊院长在中国法官协会法院文化分会的报告中批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充分体现人民司法事业的特点,其中最重要的是法院及法官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职业道德以及行为准则等,既具有完美的精神内涵,又具有丰富的物质内涵;既表现为外在形象,又表现为内在素质;既有政治标准的要求,又有司法能力标准的要求。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关键在于培育有先进的法院文化展示平台。

十师两级法院坚持精英带动主流、全员参与、开拓创新的原则。以创办好“法制在线”栏目为依托、以创办好法院局域网站为核心、以创办好法官论坛为重点、以创办好各类文体活动为目标。开展以干警为运作中心的评比表彰、岗位练兵、学术研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娱晚会、体育锻炼等各种活动,主要分为教育型、学习型、竞赛型、表彰型、高雅型等几种最为大家熟悉并广泛运用的法院文化活动方式,有利于活跃干警文化生活,陶冶情操,促使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多年来,两级法院每年举办以“天平颂”、“和谐之春”等为主题的文艺汇演,其中,XX年两级法院干警编排的音诗画情景剧《党旗颂》在师政法系统获得二等奖,较好地展现了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精神风貌和法院文化建设成效。两级法院每年组队定期开展训练参加师举办乒乓球赛,增进法院群体成员之间的团队精神,加深彼此之间的情感与理解,从而培养全体干警心系法院的职业感情。

(一)围绕精神文化建设,做强支撑点,实现政治建院

法院精神文化是先进法院文化的精髓,是法院群体的灵魂,它支配着法院群体的价值取向,决定着法院群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两级法院以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为目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各项措施,全力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氛围。

1、抓好“维稳”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坚定政治立场。通过“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主题教育中,不断强化两级法院法官和干警的政治立场,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维稳意识。使两级法院干警进一步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守土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打下坚实的基础。

2、抓好各类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活动,着重强调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三个至上”,正确处理好三种关系,并通过设立爱岗敬业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演讲、推选名言警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使“三个至上”逐步深入人心,进而有效地指导自身的司法行为。

3、抓好和谐司法理念教育,引导干警创建法院内、外和谐的司法关系。组织干警收看宋鱼水、郑桂兰、陈燕萍的先进事迹,通过学习,倡导在法院内部营造心灵相通、工作相融、人缘相亲、和谐合作、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在法院外部寻求和构建和谐的诉讼模式,倡导诉讼当事人之间的依法诉讼、诚信诉讼、文明诉讼、积极诉讼、平等诉讼,形成和谐诉讼秩序。

(二)围绕物质文化建设,做优结合点,夯实基础强院

物质建设是法院文化的物质载体,夯实法院物质基础,对树立法院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具有重要作用。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开通了三级法院局域网,安装了法院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了审判、办公的现代化。两级法院始终把提升法院创办专栏和网站质量做为重要抓手,办好两级法院网站,提高品位。我们主要在解决目前法院网站信息更新滞后、缺乏层次性等问题上下功夫,设立网页的信息主管,加强对下级法院相关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与信息交流;通过管理和评比,增强网站的学术性和实用性。通过现代化的资讯手段,传播独特的法院文化,让更多的人了解法院、关注法院、聚焦法院。办好《法制在线》专栏。两级法院吸收文字功底较强、具有学术专长的审判业务骨干参与编辑,在版式设计上更加富具有地域和法院文化特色,在栏目设置上加大法律适用研究的力度,在稿件来源上不断扩大撰稿人的队伍,使《法制在线》专栏成为法院干警进行学术交流、审判研讨的阵地,通过刊发优秀的文章关注法律的人性基础、价值构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广大干警产生“司法共同体”的归属感。

(三)围绕管理文化建设,做实着力点,完善制度建院

软文化建设,硬制度先行。近年来,十师两级法院对人事制度、管理机制、审判方式进行了的改革,建立起用制度规范人,用机制激活人,用责任约束人,用绩效评价人,用奖惩回报人,符合法院职业特点的科学司法管理机制。

推行了中层干部竞岗制度、主审法官选任制度等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选任中层干部、主审法官,探索了法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高素质法官在审判中的核心作用。正确的用人导向,从政治和生活上关心了同志的成长与进步,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展示才华的宽松环境和广阔舞台,激活了内力,凝聚了人心,增强了战斗力。

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修订了关于领导决策、审判流程、质量考评、廉政建设等八大管理规范体系,实现了决策规范化、办案规范化、管理规范化和监督规范化,使两级法院的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四)围绕行为文化建设,做牢立足点,树立作风塑院

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对法院群体各类行为的规范要求。

1、倡导文明用语,规范司法文明的细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标准,要求干警工作时间统一规范着装,做到仪表整齐、风纪严整、举止端庄、行为规范。坚持做到 “态度和蔼、办事认真、公正司法、人民满意”十六字方针,真正形成公平、公开、公正、为民的司法作风和勤政、文明、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

2、开展“三项评查”活动,提高案件质量。我们把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查、案卷质量评查活动作为规范庭审行为、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案卷装订,提高庭审能力和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通过组织两级法院其他干警观摩、评查法律文书和案卷,让审判员在真实案例中掌握质证认证、查明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控制庭审秩序等能力,杜绝了“无理裁判”和“无序装订”现象。

(五)围绕审判文化建设,做亮培育点,培养人才兴院

丰富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厚实的文化底蕴是人民法院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我们以培养“复合型人才、精英型法官”为目标,以教育、培训和实践历炼为手段,着力加强法院审判文化建设,花大力气着力培养专业化、复合型的法官队伍。

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坚持日常学习制度,采取法官讲课和领导领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克服经费紧张、审判任务重的困难,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推行“外出培训人员讲课制”,使“一人受培训、全员有提高”。

定期举办法官论坛,提高法官素质。两级法院每年举办一期 “法官论坛”、“法官会议”等活动,旨在增强法官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丰富审判经验,届时邀请政法委及公、检、司有关领导、专家、社会人士参与讨论点评。活动结合审判实践,确定若干司法实践性较强的论坛专题,由法官收集资料,准备讲稿,轮流主持、发言,这种关于法律适用沟通交流的形式为法官提供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有效激发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其更深次的意义在于通过共同探讨法律法规适用,交流办案技巧,促使法官们对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产生最大限度的趋同,最终形成法官职业共同体,提升论坛的品味和层次。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提升干警修养。在司法宣传上要严格落实《农十师法院新闻宣传与调研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每个干警必须完成网络新闻稿件12篇,报刊宣传稿件2篇、调研文章1篇的宣传与调研任务,并将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每月通报完成情况,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格局。对于完成任务多、质量好的给予重奖,对于未完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干警当年评优评先以及晋升职务职级的资格。领导干部带头撰写宣传与调研文章,发挥资深法官和高学历人员的智力优势与资源优势,以其活跃的法律思维、丰富的审判经验、文明的道德修养影响和感染和带动其他法官,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加强能力培训,提高司法技能。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下大力气抓好审判业务理论学习,形成“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例为教材”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机制,用身边的人教育培养身边人;强化岗位锻炼,通过开展庭审观摩、以案析理等形式,切实提高法官“四种能力”。

举办法院文体活动,提高法院活动品牌。两级法院创新活动方式,定期举办各类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在活动中借鉴其他行业特点来丰富和发展法院文化,创出具有两级法院的特色和品牌。在教育型文化活动中,两级法院充分运用自治区高级法院出版的《新疆审判》和兵团分院出版的《兵团审判》等刊物,以及《兵团日报》、《新疆法制报》、《北屯报》、《阿勒泰报》;兵团电视台、北屯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将法院文化的要义进行系统地梳理,提炼出具有法院特色的基本精神,既有效解决每年学习教育的主题各不相同难以整合的问题,又能使法院文化不断发展。同时组织广大干警向报刊杂志以及电视台报送案例和通讯,通过生动直观的案例,将法官调解、审判的经验和技巧向广大传民众播给,成为农十师两级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法院内部刊印的《兵团法官》、《兵团法院新闻集》,这些内刊是法院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不仅开拓了法院干警的才气,而且成为所在法院的一张文化“名片”。在学习型文化活动中,每年举办各类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以及经验交流会,让干警们登上讲台为审判工作献计献策,既增强他们演讲与示范的技能,又集合审判一线的智慧,丰富法院文化的内涵。两级法院充分利用办公楼走廊、墙壁、门前平台、黑板报、展板、学习园地等载体,分不同阶段介绍法院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措施,展示法院开展的教育活动成效;既宣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法院精神文化,也宣传了先进模范人物事迹,图文并茂,每天出现在法院干警周围,反映法院文化不同层次的内容,寓教于潜移默化中,对营造法院文化氛围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宣传栏或学习园地中由每个干警亲笔写下自己的警句或座右铭,连同个人工作生活照、获得的最高荣誉一起进行展示,时刻警醒干警公正司法、奋发进取。

在竞赛型文化活动中,开展 “优秀法官”、“调解能手”、“办案能手”“优秀书记员”、“优秀司法警察”、“优秀通讯员”等高定位的审判技能竞赛,探索融岗位练兵和法学研究为一体的文化活动新模式。在表彰型文化活动中,树立真正能代表法院精神的知名法官和其他典型人物,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并通过法官文学的创作形式加以升华,使其他法院干警有学习的具体典范,社会各界对法院精神与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在高雅型文化活动中,定期在业余时间开展活动,培养干警高雅的业余爱好,提升干警的生活品味,使干警的业外行为也成为法院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十师两级法院全体干警还积极参与兵团法院和农十师举办的摄影书画展,有十余幅书画和摄影作品获

一、二等奖,并被收录进刊印成的画册、文集,对两级法院文化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两级法院还在电视台、电台、报社开办《以案说法》和《法制在线》专栏,干警们积极撰写各类文章,成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个品牌。两级法院摄制了《活跃在阿勒泰草原上的巡回法庭》、《困境中崛起,艰苦中创优》、《追求》、《天平下的蒲公英》等电视专题片,在十师专题片比赛中获得

一、二等奖,热情讴歌兵团法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的法官精神,通过拍摄专题片,提升法院文化的内涵,真实地刻画了十师两级法院法官的内心世界和职业追求。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通过推行以上措施,十师两级法院的文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力保障了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自XX年以来,中院在农十师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第二名,连续两年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在XX年兵团法院绩效考核中取得第三名的好成绩,XX年再上新台阶,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全体干警争先创优,有十余名干警受到自治区高级法院、兵团分院表彰,先后涌现出“自治区十佳女法官”、“自治区办案能手”、“自治区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自治区先进政工个人”等先进典型。

第12篇:法院实习调研报告

实习调研报告

前 言

法律工作不仅要求司法工作者熟练运用法理处理纠纷,更强调实务人员对于社会关系的把握,用情理化解矛盾。但对于长期处在象牙塔的大学生而言,书本的基本知识和老师的言传身授虽然能够夯实理论功底,但是对人情世故的准确把握却稍显不足。而专业实习却能够完美地嫁接法理与情理,在理论与实践之间架起平衡的桥梁。

每一次实务实践都是对理论知识的检验和巩固。虽然我在本科期间已经进行过一次专业实习,大体熟悉了整个法院审判流程,但是此次实习真正培养了我的法律逻辑思维。特别是这次我在专门处理交通纠纷的法庭实习,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有了更为详致的认识,尤其在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认定这方面更加熟练。

每一个案件审判都启发我对冷暖人生的思考。不少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引发财产损失,更关涉到人的生命与健康。在短短的三个月实习期内,我见过为了因交通事故不幸离世的儿子而嚎哭的母亲,见过拿不出赔偿款而愁眉苦脸的肇事者,也见过为了争夺赔偿款而反目成仇的婆媳。一个交通事故的背后往往引发一个个悲剧,可能是破碎一个圆满的家庭,可能是加剧一个人的困苦,也可能是一个生命无声地消逝。法官老师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教会我一个社会效果良好的判决不仅应当要有公正严密的法理支撑,更要有体贴抚慰的情理关怀,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微妙,感受到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不同。

一、实习纪律遵守情况

在出发前来实习时,辅导员老师便嘱咐道,专业实习不同于在学校学习,应当严格遵照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实习的第一天,指导法官便告诉我法院的规章制度,并要求我严格遵守,尤其是实习中必须严格保守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对于学校老师和实习指导老师的教诲,我谨记在心。参加专业实习的这三个月里,工作上我严格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听从指挥,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实习期间从未请假缺席;生活中我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法官和书记员老师,虚心向各位法院骨干学习,以自己的行动维护学校声誉,获得实习单位的认可和好评。我深知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严格遵守纪律,制定计划、实施行动,才能提高自己执行力、行动力,真正在实习中学到知识。

二、实习主要内容

(一)整体实习概况

我在交通庭的主要工作是协助审判法官及书记员处理案件。庭审前期,辅助法官整理汇总相关案件资料;庭审过程中,如实记录庭审情况,协助书记员做好庭审笔录,间或参与调解工作;庭审结束后,参与案件的讨论,并在审判法官的指导下草拟裁判法律文书;结案之后,辅助书记员整理卷宗、扫描卷宗、归档结案。同时,在处理部分案件时,还会跟随法官调查案件材料,并进行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及案件回访工作。

期间,我还在交通庭工作较为清闲的时候,去旁听其他法庭案件的审理,观摩其他案件的审理过程,并回来与法官、书记员进行探讨,交流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学习法官审理案件的思路及技巧。

(二)案件处理工作

以下我就庭审前期的资料整理、庭审中的笔录制作、庭审后的文书写作、卷宗归纳整理以及法律文书的送达等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1.庭审前期的资料整理。交通庭每天都要接收大量的案件,尤其是五月份立案登记制实施以后,案件数量激增。部分案件的当事人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未委托法律工作者作为诉讼代理人,因此递交的案件资料杂乱无章,需要在开庭前进行整理归纳。但是我的实习指导老师刘华法官要求我,不管案件材料是否由专业法律人士递交,都要在开庭之前进行整理汇总。起初我并不了解刘老师的意图,认为对已经有序整理好的材料再次汇总是在做无用功,浪费宝贵的时间,但后面通过对于资料的整合,我慢慢体会到刘老师这个要求背后隐藏的深意。原来简单对案件资料排序汇总的过程,会无形促进对案件情况的了解,在案件材料的梳理中潜移默化地熟悉整个案情,有助于更加准确地把握案件争议焦点。

2.庭审笔录的制作。记录庭审对我而言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其中最大的难题在于语言交流的不便。考虑到许多当事人习惯使用当地方言,审判法官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往往也使用方言进行审判,这对于我这个外地人而言,无疑是巨大的考验。如果因为无法听懂当事人的话而放弃记录庭审,那么本次的法院实习肯定是有缺憾的,为了获得完整的法院实习体验,我必须克服语言上的障碍。为了帮助我强化对于当地方言的理解,整个交通庭的法官、书记员在工作中都坚持用本地方言与我对话,教我用方言讲法律术语及日常事物。此外,我在征得院领导及法官老师的同意后对庭审进行录音,在工作之余对于当事人的表述反复消化,在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后,已经能够基本上理解庭审中当事人及法官老师的话语。到了自己独立记录庭审时,审判法官顾及到我的特殊情况,特意放慢语速,加上在庭审前我已经消化了基本案情并且充分掌握了笔录的书写格式,整个庭审记录特别流畅,已经能够大体还原庭审实况,得到了审判法官的认可。

3.裁判法律文书的拟写。在实习的三个月内,我在法官的指导下草拟了5份民事判决书,在这些判决书的写作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一份裁判文书,不仅是人民法院审理过程和结果的记载、诉讼活动结果的载体,更是人民法院确定和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唯一凭证,必须要做到结构完整、要素齐全、逻辑严谨,同时法律文书用语必须书面化、正式化,法律术语的使用必须准确、适当。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首部应当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辩称,其内容为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接下来是审理查明部分,应当逐一写清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证据的采纳与不采纳的理由以及认定的事实。之后便是本院认为,写明裁判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此部分是对法理与情理的阐述,最后写判决结果。我草拟的第一个判决书被法官进行了大面积的修改,成型之后的判决书基本上没有我本人攥写的内容,为此我颇为沮丧。但法官却鼓励我说写得还不错,作为一个新手,第一次写判决书能够做到结构完整、逻辑较为清晰已经很不错了。之后他对我草拟的判决书进行了逐一点评,他认为我在原告诉称、被告辩称部分写得过于冗长,对于当事人阐述的事实应当进行精简而不是直接照搬他们的说辞;在证据采纳和事实认定部分,写得过于简单,用语不够规范,说服力不够,法院的判决必须是基于证据和事实,为此这部分必须要写得能够令人信服;在本院认为这部分对于争议焦点的归纳必须准确,使用的法律依据必须要站得住脚,逻辑一定要严密。在刘法官的悉心提点下,我仔细对照了自己写的草拟判决书和刘法官修改之后的判决书,确实发现了自己文书写作的欠缺。为了弥补在文书写作上的不足,我在工作之余时常翻阅交通庭以往的判决文书,斟酌审判法官的用词,梳理法官的文书写作逻辑。在之后的几份判决书写作中,类似的问题大大减少,也在无形之中培养了法律条文推导适用的能力。但目前而言,我在文书写作中仍然存在用语啰嗦、表述拖沓的情况,在日后的学习工作中仍然需要继续改进。

4.案件卷宗的整理归档。诉讼案件卷宗,是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做好审判工作、实行审判监督的重要依据,规范整洁的诉讼卷宗也是展示审判人员良好职业素养的一扇窗口,为此卷宗的整理归档是整个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看似简单实则不易,遇到证据繁多的案件,不仅需要细致,更需要有技巧。其实卷宗整理归档的顺序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进行的,因此这个是熟悉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好办法,而掌握了有关民事诉讼程序再反过来整理卷宗,也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一般而言,民事一审诉讼文书材料按如下顺序整理:(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诉状或口诉笔录;(4)立案通知书(通知交纳诉讼费或免费手续);(5)应诉通知书回执;(6)答辩书;(7)询问笔录;(8)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9)调解材料和调解笔录;(10)准备庭笔录;(11)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鉴定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2)开庭前的通知、传票等;(13)开庭公告;(14)庭审笔录;(15)案情报告;(16)评议笔录;(17)调解书、撤诉书;(18)审判委员会决议或记录;(19)判决书或裁定书原本和正本;(20)宣判笔录;(21)送达回证;(22)上诉书;(23)上级法院退卷函;(24)上级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正本;(25)证物处理手续材料;(26)执行手续材料;(27)备考表;(28)卷底。

5.法律文书的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是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基本联系方式和法院传递诉讼信息的手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五种方式。在实习所在的交通庭,一般而言,如果当事人委托了当地律师,书记员会电话通知律师前来领取相关文书材料并签署送达回证;如果当事人未委托当地律师且经常居住地离法院较远,一般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如果当事人未委托律师并且居住地离法院较近,经书记员电话通知拒绝前来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的,审判法官为了能够及时解决案件纠纷,会和书记员亲自前去一同送达文书材料。在我亲身参与的一次送达中,一位当事人并不理解接收文书材料能够便于自身了解案情、主张权利,误以为法官送达文书是伙同另一方当事人侵犯其利益而对法官破口大骂,主审法官只好耐心讲解,好不容易劝服其接收法律文书材。事后,法官对我说,在送达过程中经常碰到此类缺乏法律知识的当事人,但是法官的职责在于案结事了,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为此无论遇到何种无理蛮横的当事人,必须耐心对当事人普及法治知识,让他们相信法律,相信法院审判工作,实在没有办法劝服他们再采用留置送达的办法。

(三)庭审旁听心得体会

实习期间,我在院机关旁听了许多案件,其中印象最为深刻的是郑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案情大致是:原告郑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商品房住房一套,并规定了交房时间,同时约定交房条件须包括商品房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逾期交房的,按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但在约定交房时间过后的一段时间里,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原告在订立合同当天即向被告支付了首付款,此后亦履行了付清房款的义务。原告要求被告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自交房时间起至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止期间的违约金,被告辩称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并非其所能控制的,且法律并未对该条件进行强制性规定。在庭审中,原被告举示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收款收据》等证据。

由于本案并非当庭宣判,故在庭审结束后,我向本案的独任法官老师请教案件审判思路。老师认为,本案的基础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出自原被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不存在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因而该份合同的效力应当认定为有效。既然双方对于交房条件的规定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且被告房地产公司完全能够预见该规定的法律后果,因此被告关于交房条件其无法控制且不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抗辩,不应当支持。本案双方当事人应当遵照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现原告已经履行了支付房款的义务,被告违约迟延履行交房义务,理所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通过与法官的交流,我深刻感受到审判工作的严谨与庄重。法官判案必须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对本案证据进行认证,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再通过所认定的案情,选择适用的法律规范,从而作出裁判,达到定份止争的效果。同时,本案被告因为在订立合同上的一个瑕疵导致败诉的教训,也警醒我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必须要细致、认真。

三、实习感受

(一)实习收获

虽然之前有过在法院实习的经历,很多审判工作流程驾轻就熟,但是因为本次是在专业化类型更强的交通庭里实习,并且同一个庭里不同法官的审判风格也不一样,还是学到到很多全新的知识、感悟:

第一,要学会从简单重复的工作中得到不同的灵感和启发。交通庭,顾名思义,其处理的案件类型主要是交通事故案件,虽然案件类型较为单一,但是基于各个案件当事人情况、责任承担及事故发生背景等情况的差异,每个案件在证据认证以及事实认定上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正如我的实习指导法官老师所言,基于交通事故案情的复杂性及个案差异性,我们在处理每一个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像第一次审理案件一样对待,要深入案情,落脚细节,不受既有经验的禁锢局限。法官的话启发我日后无论面对什么工作,不要因为习惯了工作流程、熟悉了工作方式,就对工作掉以轻心,要像第一次从事这份工作一样,保持新鲜感,从不同的角度来对待工作,使自己永远对工作保有热情。

第二,要夯实巩固基础理论,不断学习掌握新理论。在交通庭的三个月里,我时常看到法庭里的法官和书记员老师订购法学理论书籍,午休之余,时常看到法官认真阅读《人民法院报》、《法律适用》等期刊报纸。法官经常说,要提高审判技巧,必须紧跟学术动态,时刻更新自己的理论知识,但是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坚实的理论功底。法庭里法官、书记员老师对于知识孜孜以求的态度,十分鼓舞我,也提醒尚未步入社会的我,要趁在学校的这最后几个月,赶紧巩固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水平,为日后走上法律工作岗位打下稳固的基奠。

第三,要注重情理与法理的统一,注重审判案件的社会效果。习主席曾强调要用法治思维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份好的判决,不仅是要在法律层面上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裁量确定,更要在情理上使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心服口服,真正达到定份止争的效果。这就要求法官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更要具备得当的审判技巧。要注意在审判过程中运用情理,要倾听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的阐述,要在严守法律规范的同时兼顾当事人的情感情绪,实现案结事了。

(二)建议与意见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遇到的大部分问题,都是老师在上课时有所提及的内容,但是由于彼时并不熟悉实务工作,因此对老师提到的内容并未十分关注。为此,建议日后的课程设置上,可以增设模拟实践环节,老师在讲基础理论内容之后,利用部分课时设置模拟庭审辩论、出具法律专家意见书等形式,强化同学们对于理论知识点的理解。

结 语

通过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工作,我发现时间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交通庭几位法官老师、书记员老师的帮助下,我兢兢业业地参与审判工作,努力提升自我,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充分运用其中,同时根据工作实践的要求及时弥补理论上的缺漏,汲取了许多司法审判实践的经验技巧,切实锻炼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在为人处世、协调各方关系的能力上有了长足的进步。感谢交通庭各位老师在实习期间对我的关怀和指导,让我的实习充满收获!

第13篇:法院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兴业县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职能、忠诚履职,大力推进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呈现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新常态。

一、兴业法院2014年以来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政法队伍的新变化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我院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抓好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2014年1至10月共受理各类案件1547件,执结1515件(含旧存)。当庭裁判1137件,当庭裁判率为75.05%,适用简易程序1283件,一审简易程序使用率为84.69%,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232件,陪审率保持100%。

1、严惩各种刑事犯罪。1至10月共受理刑事案件126件,结案136件(含旧存),作出有罪判决149人,其中,侵犯财产罪43件57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2件43人,危害公共安全罪11件13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件3人,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31件41人,贪污贿赂罪6件12人,渎职罪1件1人。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保护”的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实行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工作制度。我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收案数为6件15人,结案数为6件15人,为少年犯提供法律援助2件2人,法援率达100%,为失足少年重新做人打下了良好基础。

2、妥善调处民商事、行政纠纷。我院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依法及时化解金融、电信、债务、房地产、劳资等纠纷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月至10月受理民商事案件1412件,结案1374件(含旧存),其中调解595件,调解率为62.02%,撤诉386件,撤诉率为25.48%。受理行政案件2件,结案1件,始终将“协调和解优先”原则贯穿于行政审判全过程。

3、加强案件执行工作。今年以来,我院继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清理出涉民生案件41件,其中财产刑执行案件3件,抚养赡养案件5件,交通损害案件21件,劳动争议案件3件,人身损害案件9件。通过半年多的努力,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其中和解结案10件,因无财产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3件。从今年五月份开始,最高法院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清理化解涉执信访案件专项活动,我院经过认真排查,共清理出涉执信访案件5件,执结1件,化解2件,有2件正在化解中。如对老上访梁家模、杨庆椿工程款纠纷两个案件,制订了化解上访预案,经过多方努力和协调,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配合下,及时化解了该案,避免涉执案件当事人赴邕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1至10月我院受理执行案件146件,收案标的3202.85万元,执结81件,执结标的1130.99万元,未结24件,未结标的1535.5万元,共拘留被执行人1人次,搜查1人次,查封和拍卖房屋2幢,到银行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40多人次,扣划被执行人存款40多万元,办理外地法院委托调查案件12件,协助外地法院执行5次。

(二)实践司法为民宗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立案信访工作。通过完善立案窗口服务功能、加大司法救助、加强立案前调解、开展判后答疑和判后回访等措施,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各项工作制度,加大矛盾排查调处力度。1月至10月立案信访部门接到并处理来信6件,接待并解答法律咨询100批140人次。对来访人员及时做好登记造册和疏导工作,没有中央有关部门及自治区高院转交的信访案件,信访维稳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强化弱势群体保障。以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为抓手,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利益。今年我院妇女儿童维权岗与兴业县妇联联合开展妇女儿童知识讲座5次,到兴业县辖区学校上法制课32次,开展向留守儿童捐书活动3次,联合兴业县团委、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在兴业县葵阳镇创建兴业县维护留守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基地,到兴业县高级中学开展“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活动1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为困难当事人开通“诉讼绿色通道”,1至10月缓减免交案件诉讼费20万元,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3、积极参加中心工作。加大重点领域的治安排查整治工作,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在节假日,安排干警600余人次进行24小时值班待命,重大活动期间开展大排查40余次,排查出杨庆椿及梁家模不服执行等案,均已建立台账,明确包案院领导、部门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密切关注其动态,没有出现非正常上访行为。我院党支部与兴业县山心镇山心村党支部开展“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筹措资金3万元创建党员活动中心。在案多人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又派出一名法官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两名法官担任新一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我院党支部多次组织党员下到挂点村开展慰问贫困党员、“清洁乡村”等结对共建活动,累计慰问困难老党员15名,累计捐款捐物近14000元,化肥1.5吨。

4、积极创新社会管理。今年5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全体干警全面开展“转作风、走基层、促廉洁、创平安”为载体的为民务实公正清廉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采取一村一警、干警包村、一包到底的方式,组织全体干警真真正正地走出机关,进入农村,倾听群众的心声,虚心向群众学习,牢固树立了群众的观点,增进了群众感情。活动中共为兴业县山心镇21所村小学上21节法制课,为420名贫困小学生捐赠420个书包,走访农户500余户,发放法制及平安建设宣传资料1000多份。

(三)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司法为民宗旨和理想信念教育

1、精心做好工作部署。2月28日,我院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就我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全面部署。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的同时,认真制定了兴业县人民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到组织领导落实,活动内容明确。

2、认真开展各项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等共10次。二是组织党员集体学习、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及文件选编。三是围绕“对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重要性的认识;对新形势下群众路线时代内涵的认识;对“四风”、“六病”、“五化”问题具体表现和危害的认识主题,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分别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发言。四是组织了全体党员干警集中观看“先锋力量——玉林市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先进事迹专题教育纪录片,开设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悬挂宣传标语。五是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组织我院干警围绕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开展征文活动。

3、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一是以开展问卷调查的方式,围绕法院工作和领导班子“四风”作风建设方面,向县委、政府等有关单位发放征询意见和建议表共计25份,收回25份。二是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征求意见,对院党组领导班子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何提高审判工作和改进作风听取意见建议。三是院党组领导班子深入挂点联系村兴业县城隍镇莲塘村、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兴业县山心镇21个行政村针对“四风”问题和法院工作征求意见,走访农户500余户,发放征求意见表500余张,共征求和梳理出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意见和建议56条。

4、开展集中谈心谈话活动。5月30日,我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交心谈心活动。活动中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敞开心扉、坦诚相见、互指问题、多作批评,有计划、分层次地深入开展了谈心活动,进一步查找自己还没有认识到的问题,明确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为撰写好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5、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院党组及班子成员对照查找到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内容。

(四)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1、深化司法公开。坚持公开促公正、透明保廉洁,用人民群众可闻、可见、可信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把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和突破点放在“网上办案、办公”上,全面实现公文和裁判文书网上阅签。5月底,我院在完成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新建设了兴业县人民法院政务网及阳光司法网两大网站。今年以来,我院网上受理案件1547件,执结1515件(含旧存),其中立案、分案、开庭、合议、结案、送达、归档、执行等8个审判流程关键节点操作均达100%,网上办案工作开展良好。

2、加强审判公开。一是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增强了司法透明度。今年以来,我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13份。二是开展案件庭审网络直播和微博工作。1至10月共209次利用新浪微博对案件庭审情况进行网络直播,以接受网民、公众和社会的监督,有力地推进了“阳光司法”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宣传公开,为监督搭建平台。今年以来开展新闻发布会3次,发表信息宣传稿件379篇。我院自编《法院信息》17期报送至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时反映我院的重要工作情况。

3、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人民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29名,1至10月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264件,全部安排有人民陪审员参审,陪审率达100%,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作用,有力地促进了阳光审判。

(五)加强审判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1、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我院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廉洁司法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六个一律”、“五个严禁”、“六项措施”、“十个不准”等规定,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发挥21名外聘执法监督员、14名内部审务监督员和兼职廉政监督员作用,切实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日常监督。制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细则》等规范文件,从制度上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提升干警“一岗双责”和勤政廉政的意识,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覆盖全院干警。

2、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培训工作,今年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及本院举办的培训班30期,培训干警720多人次。其中参加区高院举办的“法官讲坛”6期、预备法官培训班2期、基层法官轮训培训班1期、其他审判业务培训班10期;参加市中院举办的民商事审判干部全员培训班1期、审判管理工作2期;参加上级党委政府举办的专题培训班4期;我院举办司法作风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专题培训班4期。

3、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我院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学党章、学宪法、读经典”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觉悟,增强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营造出人人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我院共有1篇学术论文、2篇调研报告、50幅廉政书画作品在全区、全市法院系统比赛中获奖,并有17位干警的书画作品入选《墨韵清风》玉林法院干警书画作品集。

4、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和完善玉林市ISO9001党建质量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推进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信息化。1至10月我院党支部报机关工委发展预备党员1人,按期转为正式党员3人,吸收积极分子4人,并认真做好8名党员同志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警的模范带头作用。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促进司法公正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工作监督,主动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通过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政协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到法院视察,召开座谈会,旁听案件审理,跟进了解重大执行和疑难案件,参与执行现场听证,不断加强联络,接受监督。今年以来,我院开展阳光司法“公众开放日”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庭审1次,有力促进了司法公开。

二、政法队伍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对策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

1、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部分政法部门还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问题,只注重工作指标是否完成,忽视了对队伍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与严格教育,抓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停留于形式,对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八小时之外的生活情况了解不多,对如何搞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够,新办法、新招数不多,针对性、时效性不强。

2、警力严重不足,队伍不够稳定。日趋繁重的工作任务与严重短缺的警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存在警力不足、业务部门人员短缺、工作任务繁重、司法编制短缺等问题。存在体制上进口不活,出口不畅,进人难、留住人才更难的问题。处突、维护稳定任务重,执法压力大,职业认同感、归属感下降。社会要求高,致使部分干警想方设法调离工作岗位。

3、队伍素质与执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少数干警缺乏责任感、事业心和实干精神,办事效率低;少数干警执法不严、办案不公,徇私舞弊、违反办案程序、以权谋私等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干警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

(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1、深化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既是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的根本举措,更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保障。一要不断强化宗旨意识。政法队伍首先是党的队伍、人民的队伍。面对新形势、适应新要求,政法队伍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真正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显于行。二要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必须积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坚持把学习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务必把集中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切实把开展各类政治学习活动常抓不懈。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三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政法部门要从群众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思想深处查找问题,从宗旨意识的高度剖析问题,从对党的事业危害上解决问题,认真解决政法干警执法作风和执法不公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2、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政法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关键在于要加强组织领导。一要积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支持,不断加大对政法部门的资金投入,彻底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积极争取为政法部门增加人员,解决人员特别一线办案人员短缺问题。配齐政工部门人员,做到专人专用。二要采取有力措施为政法干警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坚决维护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充分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三要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有计划地组织政法委各部门班子成员参加培训班,健全领导班子学习制度、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决策的科学、民主。

3、坚持从严治警,加大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一是要在监督制约机制、手段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执法执勤、服务群众和内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纳入督察的范围,实时、同步、动态监督,确保执法权力运行到哪里,督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二是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要把纪律作风整顿和教育制度化,从开展思想教育入手,加强对干警遵纪守法教育。要重点查处漠视群众疾苦、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的案件。要及时发现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对民警出入娱乐消费场所进行明查暗访,确保队伍不发生问题。

4、强化主动服务,提升政法队伍公信力。一是要牢固树立主动服务意识。自觉把政法工作置于当地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安排,坚持并指导政法各部门,把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当地经济建设的现实需要来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并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向政法部门领导和干警宣传、灌输强化主动服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做到在思想上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在行动上落实服务发展的工作举措。三要教育广大政法干警要善于维护群众的利益。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推进,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方面的问题不断增多。因此,一定要教育基层政法干警在办案工作过程中要把工作的基点放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注意尊重、保护群众的权益,严格执法,坚决制止一些部门、干部利用权力到处向群众伸手牟取部门和个人利益,随意侵害群众的利益,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企业与地方政府共同协作、齐抓共管的综治工作机制,把服务送到企业“家门口”。在当地的一些重大项目建设上,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配合做好群众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有效降低项目实的施维稳风险,促进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

5、落实从优待警,加强对政法部门的保障力度。关心干警身体、待遇、生活和进步,让干警有干头、有劲头、有盼头,各项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一是积极创造从优待警的条件。将落实政治和经济待遇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保障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及时解决干警的职级待遇,经常过问干警生活中的冷暖,对于较困难的干警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帮助,使干警切身体会到组织的关怀,不断提高从优待警内容。二是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气氛。每年定期组织干警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三是营造崇尚实干的良好氛围。要真正把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人员选拔到领导班子中来,做到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不断完善对政法部门中层单位及中层领导班子的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干部考核推荐、提拔任用、评选先进结合起来,形成制度,认真坚持。

三、目前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的评价

长期以来,政法队伍滋生了一些让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有的干警在办案时人情至上,抛弃原则,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的干警在群众面前霸气十足,以管人者自居,对群众呼声敷衍了事,推诿扯皮;也有干警“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知法犯法„„

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损害了队伍的形象,甚至给社会埋下了不稳定的因素: 在对某部门的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政法队伍问题的信访件一度占了总数的30%„„政法队伍自身所存在的种种问题,成了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

四、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1、要提高对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的认识,要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要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2、各级政法机关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做好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推动政法工作向前发展;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掀起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潮;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国家建设,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忠于党、国家和人民的政法队伍。

3、要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不断加强、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力度,使之成为推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维护者、捍卫者;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努力巩固活动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谋划好当前和明年的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五、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明年应抓好以下工作

1、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和道德建设,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操守纯洁,永葆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优良政治本色;

2、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做好作风整改工作,做好从严治党工作,做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为明年开局打下良好基础;

3、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当前的政法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依法办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深刻领会全会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观点、新论述、新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结合政法工作实际,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全面落实,强势推动政法工作发展大跨越。

第14篇:法院实习调研报告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实习调研报告 当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了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有详尽的了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最近,笔者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实习期间对该院2010年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希望能为红桥区区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政策提供基础资料。

一、犯罪概况和特点

2010年,红桥区人民法院共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8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30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数量的8.7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从犯罪类型看,种类呈现多元化

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刑法四大类10个罪名。抢劫案件32件,盗窃案件23件,敲诈勒索案件6件,诈骗案件1件,故意伤害案件15件,强奸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13件,聚众斗殴案件2件,交通肇事案件1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件。

(二)从犯罪形式看,共同犯罪较多

未成年人共同作案的犯罪案件43件,占全部案件的48.86%。未成年共同犯罪案件中多数是偶合性的共同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人之间往往是邻居、同学、朋友的关系,相互感染,在人多势众的心理影响下,相互纠合在一起实行犯罪;少数是结伙共同犯罪,不少未成年人,在他人的纠集下,结成团伙,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犯罪目的明确,暴力倾向明显。

(三)从犯罪手段看,成人化特征明显

未成年人有意识地模仿媒体上的犯罪方法现象较多,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时手段老练,作案后毁灭证据,伪造现场。有的未成年人利用网络、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作为作案工具,犯罪手段现代化。

(四)从身份性别看,男性居多,在校生数量较大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女性仅6人,在校生31人。男性犯罪人中,闲散人员较多。在校生多为职业中学和民办学校的学生。

(五)从犯罪年龄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14至16周岁的占到18人,且有数个犯罪人刚满14周岁。

(六)从犯罪结果看,社会危害严重

15件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死亡的案件为3件。抢劫犯罪案件中,将被害人殴打致伤的

案件较多,且不少人实施了多次抢劫行为。

二、犯罪原因分析

(一)未成人本身的原因

未成人认知能力低,受暗示性强,情绪不稳定,易受情景感染。缺乏独立评价能力,行为方式具有模仿性,未成年人文化知识水平较低,不能正确地评价自己和别人的品质和行为,思想简单,行为盲目,因而喜欢模仿他人。视为潇洒有风度。好奇心强,喜欢录求刺激,少年时期,人心理上探求能力和好奇心也加速发展,因而他们好动、好问、好奇。对什么事情都想去试一试,有时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会作出不顾后果的冒险行为,甚至产生犯罪的动机。精力过剩,缺乏支配力,少年迅速的生理发育,大大增强了他们的体力活动量,而心理水平的提高却相对缓慢一些,这就使得少年缺乏调节和支配自己活动的能力。处于少年时期的末成年人,生理发育加速,特别是性的发育逐渐成熟,给末成年人的心理发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如把握不住,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家庭原因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诸因素的缩影,家庭教育、熏陶,环境好坏,对青少年成长至关重要,家庭的不良现象主要表现在:(1)家庭不健全,对子女失于管教。不健全的家庭往往家务负担重,生活紧张,愁苦多。子女往往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得不到应有的关怀,享受不到应有的欢乐。(2)家庭无力管教子女。这类家庭完整、父母健在,但往往由于父母只顾自己的工作或享乐,无力顾及子女。还有一些家庭一方或双方作风不正,文化水平低,对子女疏于管教,或粗暴野蛮体罚性教育,或放任自流,有的家庭本身就是个“五毒”俱全的场所,孩子耳濡目染,养成不良恶习。(3)家庭管教不当。现在独生子女较多,有些家庭过于溺爱子女,助长小孩任性,放荡不羁。

(三)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的失误也能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学校通常是负责照顾刚脱离家庭保护伞的孩子的第一个机构,是孩子适应社会的重要媒介之一。学校教会学生接受由陌生人制定并执行的种种规章制度和各种技能,教会学生在制定和执行制度的专业人员的指导监督下,与伙伴展开智力和体格竞赛。然而,学校教育也存在多方面的失误,并没有真正的、完全的为青少年们提供一个完全适应所有青少年心理的学习环境,其失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l)学校制度存在弊端,学习的内容与现实脱节。对于青少年犯罪学生来说,学校和学习如同他们司空见惯的其他东西一样,是一种对现实的歪曲,学校加剧了他们与同学的分歧,变成了早在家庭里就开始的对立情绪的演武堂。对他们来说,学习是虚假而不是真实的,这

一方面固然是由于他们本身的问题,但另一方面是由于他们觉得所学的东西与他们家庭和周围社会遇到的实际生活毫无联系。(2)许多学校普遍存在片面重视智育而忽视学生全面发展的偏向。学校领导成天忙于抓教学、抓考试、抓分数,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缺乏计划性,抓的不细、不具体,有的教师只教书、不教人。由于放松了思想政治教育,忽视对学生进行理想、道德和纪律的教育,以至学校的纪律松弛,学生的思想混乱。(3)有的学校和教师对后进生、双差生和失足的学生,不是耐心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帮助、教育和引导,而是嫌弃他们、歧视他们,把他们看成是“包袱”。这种做法,不但无助于这些学生向好的方面转化,反而激起他们对教师和学校的不满,产生与老师对抗的心理和行为。至于那些被强令退学或开除的学生,离开学校后流落在社会上,无人管教,往往更快的加入了违法犯罪青少年的行列。(4)不少学校限于师资力量、水平及场地、设备等条件,学习内容枯燥、学校生活单调,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甚少,使得学生对学习索然无味,对学校感到厌烦,他们的旺盛的精力无处发挥,精神无所寄托,心灵感到空虚,免不了就要胡思乱想,惹是生非,进而走到邪道上去。

(四)社会原因

社会上不健康的东西污染着青少年生活成长的环境,尤其是影视、书报及其它音像制品、文化娱乐传播媒体无限制无选择无管理充斥社会、充斥市场、充斥青少年活动空间,暴力、色情和低级庸俗的东西直接毒害着青少年。适于青少年的正常场所被挤占,青少年活动无去处,部分唯利是图的人利用未成年人的幼稚和好奇,把青少年作为猎取对象,开僻游戏机厅、歌舞厅、网吧,使青少年沉迷其中,不思上进,手中无钱向家里要,家里要不到就萌生犯意。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具有艰巨性、长期性。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状况进行调查,对犯罪原因进行分析,逐步掌握犯罪规律,制定针对性强且行之有效的预防犯罪政策,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第15篇:基层调研报告

基层调研报告

——服务基层践初心、凝心聚力担使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开展“下基层活动”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深入基层,认真开展了针对新形势条件下,基层员工想什么、盼什么、愿什么、难什么的调研活动。

为切实掌握第一手详实、具体的调研资料,本人做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走访客户,详细了解公司服务贯彻落实情况。在与客户访谈时,主要了解了客户对服务、工作保障、审计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客户近期工作安排、以全力做好优质服务工作。

二、与部门召开座谈会。围绕公司党群建设、业务发展、经营管理、生活后勤等诸多方面问题,开展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鼓励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所欲言、谏言献策。

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分管部门基层员工,特别是新员工重点开展了面对面交流谈心,调查群众的工作生活情况和实际困难,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上调研走访等形式,本人梳理了如下存在的问题:

一、

公司与其他机构相比,核心竞争力不明显

相较竞争对手在服务态度和效率上不够突出;在规范性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各厂所的项目在后期提出的问题,应及时纠正,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

业务流失、市场份额下滑

该客群出现了客户流失、收入下降的趋势。如何进一步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维护老客户,拓展新客户,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客户粘性,保持业务量持续增长,是摆在业务部门面前的一大难题。

三、

员工面临工作强度大、待遇较低的问题

目前对标行业,公司薪资待遇较低、出现核心岗位与关键人员薪酬水平与市场严重脱节,薪酬水平与员工实际价值贡献不对应等问题,加上职业发展路径不明确等多种因素,导致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并形成人浮于事,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局面。

第16篇:基层调研报告

践行科学发展 大胆改革创新 促进红山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关于红山区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红山区委七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激发文化建设新活力,促进我区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近日,由区委宣传部、文化局共同组成调研组,深入我区部分镇(街)村(社区)、基层文化单位和区直相关部门,采取听汇报、实地参观、座谈等形式,对我区文化建设工作进行了摸底调研,并对所掌握信息资料进行集中分析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文化建设现状

近年来,区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意见,坚持“二为”方向,贯彻“双百”方针,以创建文化发展强区为目标,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全区文化建设整体呈持续健康发展态势。

(一)文化底蕴博大深厚。红山区地处赤峰市中心城区,是举世闻名的红山文化命名地,红山文化的核心分布区。境内红山文化、草原青铜文化、契丹辽文化、蒙元文化源远流长,在自治区乃至全国都具有一定影响力,特别是红山文化代表了已知中国北方地区新石器时期文化的最高水平,把中华文明起源史由四千多年推进到五千年。我区地方文艺特色鲜明,大秧歌、踩高跷、地方大戏十分正宗,手工艺品、乐器、服饰等地方传统民族遗产丰厚,特别是地方乐器——马

头琴,不仅代表蒙古族地方特色,更代表了我国民俗文化,是我国文艺节目中优秀演奏乐器,被全世界所关注。

(二)公共文化事业初具规模。红山区有区级文化事业单位7个:5个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民族少儿图书馆、电影公司),2个文化执法单位(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文物管理所)。有基层文化站(室)55个:其中乡镇综合文化站2个(文钟镇、红庙子镇),社区、村级文化室53 家。29家基层图书分馆,27家草原书屋,实现了我区草原书屋的全覆盖。文化长廊12处,宣传橱窗170余块,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处,博物馆1处,国家AA级风景区3处,国家级旅游景区1处,城镇健身路径650件,健身广场12处,68个篮球、网球等活动场所逐步实现免费向公众开放。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基层中心1个、基层服务点7个。2011年建成了自治区首家数字科技馆,填补了全市数字科普的空白。

(三)文化队伍逐步加强。红山区属文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83人,年龄、学历、职称及专业结构现状统计如下(表

1、表2)。

表1.区直文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年龄、学历、职称结构详情

年 龄 结全日制本科学 历 全日制专科中专及函授高中以下高级中职 称 初员工人数 比例 9.6% 构≦30 30—40 40—50 ≧50 级级级人 8 24 29% 31 20 6 7% 13 16% 51 61% 13 16% 5 6% 32 23 13 16% 10 12% 37.4% 24% 38% 28% 2

表2.区直文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专业结构详情

20151050语言类教育类政法类计算机艺术类管理类传媒类其他类高中学历人数 群众文艺队伍不断壮大。长年活跃在文化馆的13支文化艺术队伍(民乐队、舞蹈队、合唱队、京剧队、评剧队、书画队等),拥有队员300余人;10余个文化艺术辅导班(美术、器乐、舞蹈、声乐等),有教师18人(文化系统在职人员),每期培训学员300人;涵盖京剧、评剧、皮影、美术等11个门类的文艺协会,拥有会员近千人。这些队伍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发挥着骨干作用。

(四)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充分利用节庆假日、纪念日及市区重大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迎庆活动,如“知识宫有奖猜谜”、“红山秧歌会”、“皮影戏”、“百日消夏文化活动”、“红山广场文化节”、“邻居节”等活动已成为红山地区文化品牌;“农民趣味运动会”、“大篷车二人转”、“评剧”等贴近农民生活、反映新农村建设风貌的文化活动丰富多彩。通过文化进社区、辅导员进社区、送文化下基层、把图书馆办到社区农村去等活动和项目丰富了群众文化活动内容。2011年,累计在40余个社区、15个行政村举办了60多场活动,开展了34场次系列读书活动,在部分基层图书分馆和草原书屋开展了54次业务辅导。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不定期从科技局、电视台、图书 3

馆和音像专卖店选取种养殖等农业科教片、爱国主义故事片播放,印发科技小报、宣传册等,让广大农民朋友学到了农业科学知识,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有效地推动了我区广场文化、社区文化、老年文化、军营文化、村镇文化建设和发展。

(五)文化市场日趋活跃。经过多年培育、引导和建设,我区文化市场已形成分门类、多层次、上规模的发展态势。目前,全区共有各类文化经营单位400多家、从业人员3000多人,年上缴税额500多万元。其中投资百万元以上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有10余家。初步形成了广告、娱乐、音像、图书等几类综合型文化市场,对我区经济发展贡献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成功举办了六届全国性“古玩藏品展示交流大会”,吸引着全国30多个省、市上万名古玩商、藏友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参与展示交流的“赤峰古玩城”;综合收藏赤峰地区史前文化、辽金元文化、草原青铜文化和北方民俗文化于一体的民间“龙乡博物馆”;荣获“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称号,年产值4000万元、实现利税近600万元,集民族工艺品、旅游纪念品研发与制造为一体的“内蒙古力王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启动规划占地70余亩、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体现契丹辽文化,集风味小吃街、古玩区、民族民俗工艺品区、旅游纪念品区、法物流通区等五大商业区为一体的“红山旅游商贸城(一期)” 项目,已成为海内外了解赤峰、认识红山的重要载体,更是打造和发展红山区文化产业品牌的重要推介平台。

(六)文物保护发掘成效显著。在辖面积506平方公里范围内,共发掘和整理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红山遗址群),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清真北大寺、天主教堂、蜘蛛山遗址),赤峰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鲁班庙、玉隍庙山城遗址),红山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二道井子遗址、魏家窝铺遗址),还有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170多处。其中,在历史文化遗产中占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的遗址有3处(红山遗址群、魏家窝铺红山文化聚落遗址和二道井子夏家店下层文化聚落遗址),填补了红山文化在聚落遗址研究上的缺环,为国家文物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初见成效,《赤峰雅乐》、《红山剪纸》被列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红山剪纸》被列入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调研显示,我区文化底蕴深厚、资源丰富,文化发展态势良好。但距离实现文化发展强区新跨越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基础设施薄弱,文化产业滞后,管理机制不合理等制约因素。

(一)思想观念认识存在差距。社会上普遍存在文化就是一种娱乐活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思想观念,对文化凝聚民族精神、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及陶冶人们情操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给人们带来现代文明成果的同时,信仰缺失、理想淡化、金钱至上、假冒伪劣、腐化堕落,缺乏社会责任感等不良现象也日趋严重。没 5

有认识到这些现象存在深层次原因是文化素养的缺失。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薄弱。一是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调查统计全区95个社区(村)中,没有达到标准化社区(≧300㎡)要求的有79个、占83%,除办公以外无任何其他场所的社区(村)有26个、占27%。公共文化建设投入不足,没有稳定的文化活动经费来源。人均1元的全民健身专项资金及科普经费不能落实到位。二是基层文化阵地功用发挥不足。社区图书室和草原书屋利用率不高,很难发挥图书室应有功能和作用。文艺团队组建意识不强,没有普遍建起群众自己的队伍,缺少符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的文体活动。三是文化宣传阵地缺失。随着广播、电视、报纸的上划,我区目前只有一档《走近红山》栏目,缺少广播、电视及平面媒体等思想文化宣传主流阵地,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无力解决人们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匮乏。一是学历偏低。“表1”中显示,全区文化系统在职人员中专及函授学历占61%,高中以下学历占16%,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仅6人、占7%。二是对口专业比重小。能够在群众文体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对口专业人员仅占14%(表2)。三是年龄结构偏大。全区文化系统在职人员50岁以上临近退休20人、占24%(表1),作为全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组织中心的文化馆50岁以上临近退休9人、占全馆人员45%。四是文艺协会人才青黄不接。我区文艺协会门类齐全,但主力军多是退休职工,且多数年 6

事已高,协会中年轻人少,有的甚至没有年轻人,各文艺协会普遍后继乏人。五是基层服务人才培养滞后。文艺骨干培养力度不够,群众文化活动距离实现自编自演、自娱自乐还有很大差距。基层图书馆人员不稳定,科技人才匮乏。

(四)文化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一是文化资源整合不够。比照克旗、喀旗等兄弟旗县,我区多数文化资源处于零散状态,缺少有实力的公司、企业直接来参与文化资源开发和利用。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还没有转化为产业优势,产业集约化程度不高。二是文化市场发育缓慢。我区多数文化产业规模小、档次低,有实力的文化企业数量较少,除内蒙古力王工艺美术有限公司等少数企业外,其余文化产业如休闲娱乐、音像书刊、民族餐饮等,都属小作坊式经营,没有进一步做大做强。三是文化产品数量、质量和品种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文化品牌不强,缺少精品力作和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作品。四是缺少文化艺术引领者。我区多年来一直没有自己的专业艺术团队,文化人才优势发挥不足,尤其缺乏文化经营管理人才。五是文化产业扶持力度不够。如2011年我区68项国家专利技术成果试验和推广,因缺少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而无法顺利实施。

(五)文物保护开发有待加强。一是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宣传力度不够,缺乏向社会进行有效宣传教育的方法、载体和经费,工作效果与实际要求差距较大。二是文物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形成,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被动,在处理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矛盾时,文物保护工作难度 7

极大,急需建立一套长期培训和管理机制。三是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不平衡,较侧重地面文物古建筑复原、维修等项目,缺乏经常性养护、文物征集、普法宣传等经费,设备配备不足。

三、文化建设对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发展强区、打造历史文化名城的目标,按照“承文化、重遗址、促整合、出精品”的思路,依托厚重的文化底蕴、浓郁的民族风情、独特的红山景观,全面提升文化的引领能力、服务能力、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全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一)抓组织,建规章

1.加强领导,完善格局。从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高度,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管理服务,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文化建设格局。

2.充分发挥文联机构职能。通过多种渠道把全区的文化艺术资源聚集到一起,纽成一股绳,形成我区文化事业发展的合力。配备组织能力强、既懂管理又懂业务的专职人员,设立专项活动经费,用于组织学术研讨、艺术交流、文艺创作等相关活动的开展。

3.制定文艺人才引进和文艺作品奖励制度。对文化建设 8

做出短期、中期及长远目标规划,制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通过设立政府特殊津贴等方式,吸引国家、省、市各级各类文艺人才,对有特殊才能的要通过优惠政策聘请进来,使之成为我区文化发展生力军。建立符合区情的激励机制,对在文化艺术方面取得的成绩要充分肯定,并给予表彰、奖励,提高他们对文化艺术工作和文艺精品创作的热情,创作出一批具有一定艺术水平,体现时代风貌、红山精神和地方特色的作品。

(二)抓基层,夯基础

1.大力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文化惠民”工程为统领,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重视文化站(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四馆一中心”建设步伐。按照“建管并重”原则,加大对基层图书分馆、草原书屋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管理力度,提高利用率。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赤红政办发[2010]15号),进一步加大现有文化活动场所及设施的开放、使用力度。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

2.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供给。以“十百千万”人才工程为契机,加强我区文化系统队伍建设,在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人员编制到位的同时,补充新鲜血液,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3.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积极探索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文化下乡新方式和新形式,推 9

动文化科技卫生“常下乡、多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常进社区、多进社区”。利用重大节庆假日,组织实施好大型广场文化活动,如红山文化节、农民文艺节、迎春文艺晚会、基层文艺演出等活动。

(三)抓建设,促发展

1.增强经济反哺文化能力。在经济飞速发展同时,政府应重点加大对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使政府资金成为文化建设资金投入的主渠道,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区经济支柱性产业。

2.激励企业对文化产业的投入。按照“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思路,通过出台政策鼓励市场运作,积极引导企业投资兴建更多适合群众需求的文化消费市场,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让文化进企业、使企业有文化,形成企业与文化双赢的良性循环。

3.加大对民间资金的吸纳。积极倡导“群众办文化,文化为群众”的理念,广泛吸纳民间资金对文化事业,特别是对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形成政府投资为主,企业融资为辅,民间资金补充并重的良好格局,彻底摆脱我区文化建设资金瓶颈制约。

(四)抓亮点,树品牌

1.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加大对特色文化及非遗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力度,根据不同特色,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培育特色文化社区、村镇,推出不同文化品牌,形成“一社区一品牌”、“一村一特色”的文化格局,让隐于民间的宝贵文 10

化遗产得以传承。

2.培育文化产业龙头。依托我区厚重文化底蕴,借助京蒙旅游大厦、红山旅游商贸城的平台,创造性地推进文化与旅游资源整合,打造赤峰地区集食、住、行、游、购、娱和文化展示于一体的文化特色旅游航母。利用天虹花卉市场经济及区域优势,通过引入“文化大院”、“绿色疗养基地”等模式,把天虹花卉市场打造成为蒙东地区集花卉养殖、培育、销售和文化展示于一体的市区两级文化产业亮点。

3.建设文化旅游地标。大力推进红山遗址群、二道井子遗址、魏家窝铺遗址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加快谋划红山文化遗址公园、二道井子夏家店下层文化聚落遗址博物馆等文化项目,借助“草原驿站”集散地功能优势,吸引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和国内外友人前来了解、认识红山历史文化,提升红山区国内外知名度。

(五)抓宣传,造氛围

1.以《走近红山》栏目为依托,尽快打造属于我区的平面媒体、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以及移动视频等宣传阵地,不断完善文化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充分利用中央、自治区等外界新闻媒体,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外宣格局,大力宣传红山地区优秀传统和历史文化,增进外界对红山文化的深入了解。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充分发挥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喉舌作用,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加强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和形势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区各界 11

对文化建设的认识,形成全民参与文化发展强区建设的自豪感,营造出红山区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总之,“十二五”期间文化建设是一项浩大工程,承担着我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重任,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文化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理清思路,精心谋划,实现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发展强区的新跨越,推动红山区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

第17篇:对基层法院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

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必须集中各方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长期努力,才能达到预期目标。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担负着打击犯罪,调节社会经济关系,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直接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在建

设新农村中将起到至关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已经成为当前基层法院做好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笔者结合近年来**县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分析当前涉农案件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提出当前基层法院服务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一、近年来**县法院审理各类涉农案件的基本情况

2006年至2008年,**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农案件1629件,占全部案件(3984件)的40.9%,审结1607件,结案率98.6%。审结案件中,刑事案件113件,涉及抢劫、强奸、盗窃、滥伐林木、故意伤害、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交通肇事等14种犯罪;民事案件1478件,主要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相邻关系、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农村承包合同、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劳动合同等29种纠纷;行政案件16件,涉及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确认、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登记、房产管理行政登记、林木砍伐许可管理、工商管理处罚等4个行政机关的6种行政行为。通过对这些案件的调查发现,近年来,涉农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农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逐年增多,且占民事案件比重较大。2006年至2008年,**县法院共审理各类农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913件,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的61.8%。分别是2006年281件,2007年307件,2008年325件,2008年比2006年增加了15.6%。

(二)涉农合同纠纷数量和种类增多,其中,民间借贷合同仍为主要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呈上升趋势。2006年至2008年,**县法院共审理各类涉农合同纠纷案件351件,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的23.7%,其中,民间借贷纠纷206件,占58.7%。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这两种类型案件2006年**县法院共审理19件,2007年审理21件,2008年审理26件,2008年比2006年上升了36.8%。

(三)采取公告送达的案件较多。近年来,由于农民外出打工人数逐年增多,而这些人又是涉农诉讼纠纷的多发人群,他们长期在外打工,与家中失去联系,造成诉讼文书无法送达,延长了诉讼周期,也增加了诉讼成本。2006年至2008年,**县法院审结的各类涉农民事案件中,采取公告送达的有228件,占15.4%。

(四)“民转刑”案件时有发生,农村故意伤害案件频发。近年来,随着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和利益格局的变化,我县农村地区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生活琐事等引发的恶性伤害案件时有发生,**县法院审理的各种“民转刑”案件比例也一直居高不下。2006年至2008年,**县法院共审理农村故意伤害案件33件,其中“民转刑”案件20件,占60.6%。

(五)因农村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的行政案件增多,并呈迅速上升趋势。2006年至2008年,**县法院共审理农村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确认案和农村土地行政管理行政登记案6件,占行政案件收案总数的37.5%;分别是2006年1件,2007年2件,2008年4件,2008年比2006年增加了300%。

二、基层法院服务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判资源的缺乏制约服务三农工作。随着社会转型,农村社会改革的步伐逐渐加快,这也使得涉农矛盾纠纷大量增加,而有限的审判资源无法服务到农村每个角落,一些矛盾纠纷无法得到及时化解,导致了一些“民转刑’案件时有发生;同时,由于**县法院的办案经费严重不足,难以为基层法庭配备优良的物质装备,也无法经常性地深入农村开展各种法制宣传,特别是人民法庭撤并后,财政未给付专项的巡回办案经费,巡回办案往往难以保证,导致农村地区诉讼难、寻求法律帮助难。

(二)农村法制不健全制约服务三农工作。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及各级政府对农村扶持政策的落实,大量的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纠纷涌现,如土地承包、林权、集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纠纷。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承包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为审理土地承包、流转、集体收益分配等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仍然存在有些问题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明确规定,如农村房屋的拆迁、安置纠纷等。目前,这些案件只有参照适用针对国有土地

第18篇:基层法院如何有效提高法官业务素质调研报告

没有高素质的法官,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审判。因此,要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人民法院工作的世纪主题,就必须大力加强审判业务建设。基层法院法官的学历水平普遍不高,其中前学历为大专以上的法官很少,大部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而现实又不允许基层法院大量增加编制,通过引进新人来改变这种结构。以笔者所在法院为例,前学历为本科的只占10%。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基层法院应遵循“加强指导,全员培训,重点培养”的思路,来规划本院的审判业务建设。

一、切实加强业务指导

审判方式改革要求将审判权还给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但是,基层法院法官的业务素质有高有低,参差不齐,如何保证“放权不放任”,做到既推行了改革,又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笔者认为,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切实加强业务指导。 首先,要实现院庭长职能的转换。就基层法院而言,审判方式改革后,院庭长不再直接根据汇报定案,加之院务、庭务等事务性工作任务相对较轻(一把手除外),因此,基层法院的分管院长和庭长应转变观念,转换职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审判业务的指导中去,具体方式可以是列席合议庭评议、旁听庭审、组织业务研讨、讲评,也可以是亲自担任审判长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等。

审判方式改革后,法院普遍通过追究错案责任来强化对法官的监督。由于目前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设计是“谁发表错误意见,谁承担相应责任”,这种设计势必造成“两厢不情愿”的尴尬局面:一方面,院庭长不愿主动进行指导,不指导不会承担错案责任,指导得愈多,承担错案责任的风险就愈大;另一方面,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也不愿主动争取指导,对指导意见听也不是,不听也不是,听了,自己还是要承担错案责任,不听,又有不尊重领导之虞。这一问题在基层法院表现得极为突出。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两步走的方法。第一步,要建立健全院庭长履行职能的程序制度,做好明晰责任的工作,即规定院庭长行使建议权、提议权应制作规范的建议卡、提议卡,对院庭长的建议、提议采纳与否,合议庭应当进行评议并作出结论,独任审判员应当制作有明确意见的工作笔录,从而免除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后顾之忧。第二步,从长远考虑,要重新设计我国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使之既有利于对责任人的追究,又有利于业务指导的加强。 其次,要改革审委会,发挥最高审判机构的指导作用。基层法院的审委会一般由院庭长组成,而由于体制的原因,很多院领导系由外单位调入,对审判业务不一定熟悉,审委会的日常工作也仅仅是研究一些个案,总体来看,审委会的人员组成不理想,工作质量不高。这主要是因为对审委会性质认识上存在偏差。笔者认为,审委会是专业的审判机构,而不是领导机构,院庭长不一定当然要成为审委会委员。当前,要提高审委会的指导水平,基层法院必须尽快从两个方面来对现在的审委会进行改革:一是要按照专业化、专家型的要求,对审委员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在审委会委员的产生上,要引入竞争机制,吸收业务骨干参加审委会,提高审委会委员的素质;二是要加强审委会制度建设,把审委会工作重心转移到讨论研究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审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上来。

二、改进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由于前述原因,基层法院只能正视现实,通过加强对现有人员的教育培训来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对基层法院来说,教育培训是提高干警业务素质的最经常、最有效、也是最简捷、最经济的方法,因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笔者认为,基层法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这类培训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带有较强的指导性。二是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讲授业务知识及现代科技、经济等相关知识,开拓干警的视野,针对性地提供指导和帮助。三是探索建立疑难案件研讨制度,形成比较成熟的立足岗位学业务的自我教育机制。可以就兄弟法院已结典型案例及本院未结新型、疑难案件组织研讨,营造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高水平地开展审判工作。四是实施奖励政策,鼓励、支持干警自学、函授,提升学历层次。我院多年来一直坚持对参加函授、自学的干警给予报销80%的学杂费或给予一次性奖励,而且,每门课均给予二天考前复习时间。应该说,这样做的成效还是比较明显的。截至目前,我院干警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已达72%,另有11人正在参加本科专业学习,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有5人。

三、重点培养精英法官

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中,重大疑难案件的比例一般占10%左右,这部分案件已经成为制约基层法院案件质量的“瓶颈”。我们认为,基层法院应该针对性地重点培养一批精英法官,专门审理这类案件。对精英法官,不要求他们“办最多的案件”,但必须能够“把最难最新的案件办得最好”。 重点培养,需要重点投入。基层法院的领导对这部分法官要给予特别的关注,一要充分信任,大胆地使用;二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充电”机会,甚至可以安排他们脱产一段时间,进行系统地学习;三要保证他们享有较高的待遇;四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比较宽松的环境,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第19篇:暑期基层法院实习报告

暑期实习报告

2011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被统一安排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基层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的暑期实习,在这一个半月的实习生活中,不仅巩固了我所学的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我的法律实践能力,而且还与法院的各位老师建立起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强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丰富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受益匪浅。

沙区人民法院坐落于乌鲁木齐市西虹路繁华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或是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面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空间也不是很大,第一感觉是没有想象中的那种宏伟的大厅气势,办公条件也不是很好,每个办公室的空间都不是很大,每天都感觉的非常闷热。虽然办公设施简单,但是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经过一周的熟悉,我发现整个沙区法院只有一个大法庭可以同时容纳一百人旁听,剩下的都是在一楼和二楼的小法庭,最多也只能容纳十来人旁听。整个法院就是这么小,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的”法院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也是为了人民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老师将我们带进了法院,在老师的安排下我被分到了刑庭,当时我很自豪,我认为在法院只有在刑庭实习才最有意义,处理刑事案件才是与法律较高的接触。老师将我带进办公室后,迎接我的是三名书记员,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在一开始我就有大量的东西要学同时又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们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在闲谈交流中才不时教导我们几句。刚到刑庭的时候带我的书记员姐姐因为快要放产假了,要在很短的时间内要将手里的工作处理完,所以我就是火线上岗,在很短的时间内学习了大量的法院工作程序,有句话说的不错,人就是逼出来的,为了给老师们留下好的印象,我努力学习,很快就基本掌握了书记员的基础工作。在法院的一个半月的实习我学到和做了以下事情:

一、整理卷宗。这听起来简单,但是做起来却不是这么回事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整理卷宗包括卷宗的排序,卷宗的编号,卷宗的装订。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时间紧凑,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已经订好的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准备归档的卷宗。虽然每件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排列的顺序基本就是案件从立案到起诉到审理再到宣判的全过程,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二、扫描卷宗。扫描卷宗是在法院的书记员必须学会而且要及其熟练地运用和操作的一项技能。由于每件案件在审理完结之后都必须装订卷宗归档,在档案室保存,为了方便的管理和更好的保存卷宗,在卷宗装订归档前必须要将所装订的卷宗在电脑上扫描制定成电子档案,之后将电子档案与文书档案核对后方能归档存档。这样既方便管理又方便查找。记得刚开始书记员都觉得麻烦没人教我扫描卷宗,我就在他们扫描的时候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默默的学着,最后在另一位法官老师的指导下,我现在能够比较熟练地独立进行卷宗的扫描了。

三、打判决书。在实习期间,由于法官宋老师的书记员出差去外地送执行,我就临时帮助宋老师处理一些简单的事务,在此期间宋老师教会了我打判决书。在此我发现了在实际工作中的写文书与我们学习司法文书课中的写文书的不同。我们在课堂上写判决书时,往往是有现成的案例和经过,非常的详细,只要在材料里找就好了,而且写得要非常严谨。但是在

实际工作中卷宗里往往很少仔细又详尽的把案件全过程写下里,在现实司法工作中往往在文书中的“经法院查明”之后写检察院的起诉内容,而在“另经查明”之后写的是公安机关的抓获经过。由此看来我们学的和现实中用的相差很大。

四、填写各类传票、提票、换押票。这些票分为送达票据,开庭票据等。在法院立案后,首先向被告送的是送达票据,我们也说是“填送达”。“填送达”包括6张单子:提票、送达笔录、换押票、起诉书,量刑建议书和。开庭之前还要写公告,说明开庭时间,还要写开庭传票通知有关证人到庭参加诉讼。填好之后再在登记本上登记送到法警队,再由法警队送到各个看守所的被告手中。这些都是我们在学校学不到的。

五、制作宣判笔录。这是我一次难忘的经历,当时书记员有事就交代我当事人下午来拿判决就走了,让我给他宣判就行了,但是这个谁也没有教过我。当时我很着急,于是找到法官老师,老师很耐心的教会了我,制作宣判笔录的关键在于:要在笔录上写好判决,之后向被告人宣读判决书,宣读完毕后问清其是否听清,是否上诉,是否愿意网上公开法律文书,被告人在作出答复后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这样一份宣判笔录就基本做好了。虽然过程是一波三折,但最终我还是学会了制作宣判笔录。

六、旁听案件。沙区法院由于收案条件放的比较低,又是老城区,管辖人口较多,所以在我们刚来的时候,正是案件集中的时间,刑庭一共有四位法官,几乎一个礼拜有3天都有开庭,这对于我来说可以算是一件好事,因为我可以听的案件就比较充足。以前在班上我们也搞过模拟法庭,我们当时比较注重程序,审理的过程中的辩论比较自由。可是在旁听过几次故意伤害、贩毒的案件后,我发现刑庭的案件审理起来法官都很严厉,在审理时几乎律师都说不上什么话,而且只要法官一严厉的训斥被告时,被告都是很快的就把实话说出来了。法官的那种威严不是用言语能形容的,只有亲生感受才能明白。这更加的体现了国家刑法对犯罪惩罚的强制力。

在沙区法院实习的一个半月中,我学到了很多,也将我所学的知识在现实得到了运用,同时我对这里受理案件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沙区人民法院刑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一、故意伤害犯罪。这类案件比较众多,大概占到了所有案件的3o%,。孟法官审理过一个案件是因为小偷偷了被告的手机后被发现,然后被告将小偷打伤,小偷将被告告上法庭。还有的就是家庭暴力所致的故意伤害案件。在和法官们的探讨后我发现,现在的故意伤害罪的特点有了新的变化,一个是家庭暴力导致的故意伤害犯罪率上升,另一个是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个案件的被告成了故意伤害案件中的原告。

二、盗窃罪犯。这类案件也是比较众多。经过多次的旁听,我发现现在的盗窃罪的主体越来越趋于年轻化,而且这些年轻人的家庭经济状况都还是不错的,盗窃的动机并不是主要为了钱财。同时大部分盗窃犯都是属于犯罪未遂,都是被现场群众捉获,这说明了现在广大群众在打击犯罪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了,人们的法制意识也是在不断的加强。

三、毒品类犯罪。新疆属于祖国边远地区,这里民族众多,对于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一向很大,可是毒品犯罪依然是屡禁不止。而经过多次的旁听和对案件的浏览,我发现毒品类犯罪的犯罪人一般都是法律意识淡漠,文化程度较低,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案发被抓大部分都是由群众举报的,这也说明说明了现在广大群众在打击犯罪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了,人们的法制意识也是在不断的加强。而且犯罪人大部分都是以自己不懂法以及贩毒克数少来为自己进行辩解的。经过几次旁听我记住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四、妨害公务罪。这类犯罪比较少,基本也都是处罚的比较轻,犯罪人都基本是出于冲动而造成公务人员轻伤,认罪时候的态度也基本都是良好的。

五、交通肇事罪。这类案件也是比较少见的,在我从实习的第一天起只看过一个交通肇事罪的卷宗,但是由于现在我国对于酒驾醉驾抓的非常的严,案件的处理结果虽然还没有出来,但是我根据有关法条了解到酒后驾车致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的,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虽然被告是国家某机关的干部,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纪检委的人过来查看过卷宗,但是法官们依然是依法办案,执法严明,纪检委的看过也是无话可说。

在这短短一个月的实习生涯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不易。虽然,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但法院和法官也有那么多的难处。取证工作困难重重,知情人不愿吐漏实情;有关人员漠视法律,恃权凌法不配合;弱势群体忍气吞声,维权意识淡薄;当事人法律观念匮乏,因小失大。这一切都促使我坚定了将来从事法律职业的梦想。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历,对我而言意义重大。使我以前掌握的本本理论接受了实践的检验,提高了我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宽了我的思维,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更重要的是,我结交了许多法官老师和其他从事法律作者,对我在法律方面的进步有很大的帮助。

以上就是我在法院实习的情况。总之,在法院实习期间,我学到了很多在书本里找不到,也学不到的东西,为我踏入社会参加工作奠定了基础。

第20篇:法院调研

调研文章(范文)

2009-10-10 10:11:57|分类:|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迎难而上,科学发展,努力提高

企业的竞争力

——临江市龙山湖水电厂应对金融危机的对策与思路

临江市龙山湖水电厂地处北江干流中游,距临江中心市区25公里,电厂装有4台1.8万KW和1台2万KW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9.2万KW,设计年平均发电量3.2亿KW.H,是临江市的重点国有企业。电厂经济效益显著,自1997年4月首台机组并网发电以来,管理局、电厂以发电生产为中心,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经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到2008年12月底止,累计发电28.77亿千瓦时,创造产值11.66亿元,上缴利税7548.9万元,支持市重点工程建设3.6亿元。为临江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许多企业陷入了困境,从而使企业用电量出现了下滑,龙山湖水电厂作为一个发电企业,也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如何摆脱困难,走出阴影,在逆境中求生存,是摆在电厂决策者们面前的一项紧迫的任务。管理局、电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审时度势,沉着应战,使企业在逆境中稳步发展。电厂的主要经验和做

法是——

一、科学调度,努力提高发电效益

去年,对于龙山湖水电厂来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一方面,全年的降雨量极不均匀,降雨量比往年偏少,对电厂的发电生产构成了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的用电量需求量大幅削减,虽然从短期来说对电厂造成的冲击和影响尚不突出,但对发电企业长远的发展来说,这种潜在的压力还是不容忽视的,对面如此严峻的形势,龙山湖水电厂化危机为转机,审时度势,果断决策,采取进一步科学调节,合理调节的措施,使有限的水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取得了2.93亿kw.h的好成绩,使全年单位耗水量降低为40.6m/kw.h,比设计单位耗水量46 m/kw.h节约了5.4 m/kw.h,折算多发电量约2900万kw.h,全年平均结算电价为0.426元/ kwh,高出综合电价(0.39元/kwh)9%,合算增加收

入980万元。

二、科学制定今年的目标和任务

进入2009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继续漫延,对电厂的影响继续存在,同时,广东省对小水电的上网价格进行调整的有关方案,也对电厂经济效益形成了极大的压力,在这严峻形势下,管理局、电厂及时调整思路,一是科学制定今年的发电生产任务。电厂综合了北江流域其他四个电站(韶关孟洲坝电站、曲江濛里电站、临江长湖电站和清远飞来峡电站)的发

电任务制定方案,以及近年的北江流域平水年偏枯或平水年偏丰的年份较多,很少出现典型丰水年的气象特点,并结合这厂多年的运行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最后确定了龙山湖水电厂今年的发电考核指标为2.95亿kw.h(比多年平均发电量高出3.7%),并在职代会上顺利通过;二是合理制定奖罚措施,把职工的收入与效益直接挂钩,制定了月发电提成奖、年度超产奖、单位电量节水奖等8个奖项,以及未完成发电任务及考核指标的7项扣罚措施,同时,重新制订了今年的奖金分配制度,从岗位、劳动量和劳动纪律等计算资金分配系数,真正体现了责、权、利的关系,进一步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为电厂今后摆脱困境,

迎难而上,实现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告诉我们,要实现企业的稳步发展,必须要有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在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更加需要有力的纪律保障机制,才能保证企业顺利克服一切困难,在困难中稳步前进。为此,龙山湖水电厂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对策之一,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在电厂发展中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去年以来,电厂纪委在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纪委的要求和部署,卓有成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如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市纪委的有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和出台管理局(电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制,形成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位,领导亲自抓的局面;扎实开展“十个一”倡廉工程、纪律教育学习月和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构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在生产一线部门党员中设立党员责任区,以好的党风带动经济发展;结合组工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切实加强组工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树立组工干部的新形象。通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使电厂党风廉政取得了显著成效,电厂从未出现过一例违法违纪现象,广大党员干部全心全意地扑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埋头苦干,齐心协力,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各种困难和挑战,促

进和推动电厂各项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实现

四、解放思想,树立信心,敢于面对一切困难和挑战

越是形势紧迫,越是任务繁重,就越是要求人们的必须做到思想大解放,才能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从容应对一切困难和挑战。去年以来,管理局、电厂在全厂干部职工中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 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其中最大的亮点是2008年7月下旬,管理局、电厂积极配合清远市委宣传部在电厂成功召开了“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理论现场会,将电厂的发展历程进行全面的总结,得到了专家学者的指导,为电厂今后发展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其中经验介绍材料《思想大解放迎来大发展》刊登于《北江》杂志上,并被市委宣传部推荐获得“清远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全厂厂部职工更新观念,拓展思路,克服自满情绪,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电厂生产和管理中积极挖潜,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使电厂克服了重重困难,发电生产和各项工作仍然取

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临江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较大贡献。

今年以来,我们又迎来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管理局、电厂深刻认识到,在金融危机影响的形势下,开展这项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电厂全体党员干部正在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这场重要的学习活动中,通过学习,大家更加精神振奋,并以高度的主人翁意识和政治责任感,树立“厂兴我荣、厂辱我衰”的思想意识,决心战胜前进道路上

的各种困难,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建设和谐电厂、和谐临江作出重要贡献。

二00九年四月十日

基层法院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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