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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20:49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市委市政府城乡规划工作汇报

市委市政府城乡规划工作汇报

一、**市城乡规划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规划先行的工作理念,扎实推进\"三化\"建设,不断加快全市城乡规划编制进程,抓紧实施总规修编,完成了20多项专业规划,城市规划区详规覆盖率达到85%,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城乡建设的发展,2011年我市城镇化率达到47.2%。

(一)关于总规修编工作。2010年,我市委托**市规划院启动了第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目前规划修编工作已经四易其稿。期间,我们邀请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完成了\"城市经济发展战略\"、\"人口与城镇化水平\"两个专题研究和《**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等成果。今年2月24日,省住建厅组织省内专家对总规纲要进行了评审,并一次通过。

我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1、规划年限

远期为2011-2030年,近期为2011-2015年。

2、规划规模

至2030年,主城区人口规模50万人,建设用地面积60平方公里。

3、城市性质

**未来城市发展定位为:**城市圈中等工业城市,**平原重要创新基地,现代化平原水乡园林城市。

4、中等城市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是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构建层级分明、特色突出的市域城镇体系框架;

二是走内涵式产业发展道路,积极承接核心城市产业转移;

三是走区域协调发展道路,实现资源共享与错位发展;

主动与**以及周边城市进行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的对接,**在一体化发展以及城市圈发展中抢占先机。

四是走彰显文化与环境特色道路,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做好水文章,塑造宜居的中等城市以及水乡园林城市,提升城市品味与吸引力。

5、城镇体系规模结构

依据市域主要交通骨架及产业发展集群,构建\"一主、两副、三区、四线、十镇、百村\"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

6、城市发展战略--完善体系,通达城乡

一是交通提升战略;

按照\"拓宽出口,优化内网\"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市域交通体系。

规划依托荷沙一级公路、**大道、沿河路等道路系统形成串接各组团的城市绿道,同时结合各组团的市级、组团级公园、水渠和生态隔离带形成轴网相连的城区生态网络体系。

城市景观建设:

以建设水乡园林城为目标,借水兴绿。

对汉江、涵闸河、泵站河、徐家渠、汈汊湖等城市河流湖泊进行整治,实行雨污分流,两岸绿化、美化、亮化。使之成为彰显水乡特色的重要素材。

发挥地域特色,注重公共开放空间建设。

充分利用水系丰富的特点,通过综合整治,把河流、水渠两岸的开敞空间结合城市功能区进行整体设计,使之成为提升城市品质的亮点。

城市人文特色彰显:

通过策划不同类型旅游景点和线路,挖掘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潜力,以空间景观的语言阐释历史文化,为城市景观赋以独特的文化意向,建设文化强市。

(二)关于详规编制工作。以总规为统领,相继完成了城北新区、**大道、汉正服装城、**福星开发区等10多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了金山华府、帝景豪庭等总面积达160万平方米的修建性详规,银鹭二期、合新包装等占地22.21万平方米的工业项目和占地112.3亩的老城区改造项目的详规编制工作,城市规划区的详规覆盖率达到了85%,有效地控制和引导了城市边缘、合理发展。

其中:城北新区详规,106公顷;

**大道详规,460公顷;

市开发区汉正服装城详规,4.56平方公里;

福星开发区详规,7.36平方公里;

马庙工业园详规,450公顷;

**片区详规,519公顷;

金鼓城家居产业园详规,6.8平方公里;

华中国际皮草城详规,82.8公顷;

市民服务中心详规,68.6公顷;

涵闸河整治详规,由**规划院设计,全长4.65公里,总投资约6亿元;

白石湖综合开发详规,占地621.3公顷,总投资50亿元;

另有部分交通渠化详细规划。

(三)关于专业规划。为了进一步充实、深化、完善总规,我们先后完成了专业管线、城市污水、环卫设施等20多项专业规划。并结合城乡路网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市民服务中心、涵闸河整治等景观规划,这些规划编制和设计的完成,改善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

(四)关于土地规划。根据**实际,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我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含主城区)已经省政府批准,并已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已编制完成25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用途管制谋划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布局和建设用地预留的安排,全市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68731公顷,占耕地总量的80%,新增建设用地1285公顷。

(五)关于村镇规划。我们加大镇村规划编制力度,将11个重点乡镇(含4个口子镇)打包,委托省规划设计研究室进行规划设计。总体规划面积43平方公里,控制性详规面积26平方公里。近期,相关总规编制正在启动。其中,**、**作为城市的两个副中心、还分别完成了10平方公里和8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规编制,合理划分了功能分区。对其他一般乡镇场按3平方公里总规和1平方公里详规,委托湖北工程学院规划设计。目前,全市有26个乡镇场完成了集镇规划;592个行政村,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应编制村庄规划485个,已完成了279个,规划编制率达58%。

二、下一步的打算

今年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确立的规划修编之年,我们将按照\"三化同步\"的要求,进一步创新规划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建设水乡园林、绿色宜居中等城市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创新管理方式,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和建设水平,打造实力、活力、宜居、和谐**。

1、在规划引领上下功夫,推进规划全覆盖。今年8月底完成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快编制片区规划,确保\"十二五\"末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详规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中心镇、重点镇达到85%以上,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各类专业规划、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衔接配套。

2、在\"三化同步\"上下功夫,统筹推进全域发展。一是把新型工业化作为主攻方向,着力推进五大产业发展集群化、高端化,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提高工业发展的规模、效益和水平。二是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重中之重,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大力发展市场农业、科技农业、品牌农业。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在中等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指导下,按照\"一主两翼\"的城市发展思路,扎实抓好**镇、**镇强镇扩权试点,大力发展特色镇、中心村,加大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力度,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

3、在规划宣传上下功夫,提高全民规划意识。

4、在创新规划管理上下功夫,深入开展两违整治。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强化乡镇政府的责任,建立规划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走综合执法的路子,各乡镇,建设、国土、交通等部门之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整体合力,强力控违拆违。

推荐第2篇: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上半年工作汇报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上半年工作汇报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上半年工作汇报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上半年工作汇报

上半年,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县政协的支持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学习贯彻《城乡规划法》,统筹城乡建设,加强城市规划,提升城市品位;突出建设重点,加快建设进度,狠抓改造整治,实现整体推进;强化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深化体制改革,构建管理机制,较好完成城乡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一、强规划,提升城乡建设品位

1、规划编制有新推进。为了贯彻《城乡规划法》,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新要求,在《将乐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将乐县城区总体规划》指导下,各项规划全面启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已委托三明市规划设计院正在编制。各项专业规划编制正在编制中。东门二期规划已完成并通过评审,待修改后实施。上河洲小区规划已通过县规划委员会评议,设计单位根据评议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规划设计结果已提交我县待评审。府前中路规划已在收集资料和论证阶段。三华南路开发规划已委托三明境景建筑设有限公司、上海源景建筑设计事务所进行规划建筑方案设计,规划方案已完成待评审。积善工业园区二期规划已进行土石方平衡,场地平整等规划设计工作。站前广场规划已委托铁四院进行设计,初稿已完成。乡镇村规划修编已召开全县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会议,高唐镇总规修编和万安镇控规评审已通过;完成5个重点村规划编制,10个重

点村完成地形图测绘,正在确定规划设计单位。一纵两横、沿河绿化夜景等城市局部景观设计已请设计单位设计出两套夜景设计方案,待县政府审定。

2、规划管理有新举措。一是围绕《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和针对城区乱搭乱建现象,认真做好《城乡规划法》宣传工作,制定《将乐县开展城区乱搭乱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发布清理整顿城区违法建设通告。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城区违法建设进行摸底,截至6月27日共立案查处违法翻建60起,下发《停建通知书》88份,暂扣违法施工现场工具67件,拆除抢建部分模板面积410m2,毛石基础68米,剪断独立柱钢筋20根,拆除龙池村后山路违法建设孔桩基础6座,总深度24米。二是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规范规划放样、验线程序,严格控制好“五线”、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及配套设施指标,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凸显规划的龙头地位。上半年共完成测

绘面积平方公里,共核发公建项目30项,占地面积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审批私建项目57项,占地面积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二、重建设,完善城镇服务功能

1、续建工程有新进展。东门一期开发建设水木玉华小区已完成商品房开发建设万平方米,目前已封顶10万平方米;广场标志性建筑大楼已封顶,地面分格线暨园林绿化修整已全部完工。天源大饭店已投资约3200万元,主楼已封顶。玉华洞天旅游山庄完成项目投资约2100万元,会议接待中心、餐饮楼、娱乐休闲中心工程全面竣工;九幢单体商旅公寓施工主体,绿化工程进入二期移植、种植中。城区垃圾处理场建设已完成进场道路硬化、垃圾坝、库区平整、垃圾防渗工程、截洪沟、调节池工程并于4月份投入使用;现抓紧施工渗滤液处理土建工程和机械设备安装,已完成处理站尾水排放管道的测量和施工图设计,预计7月份可全面竣工。城区主干道夜

景改造工程进入优选夜景改造方案阶段。

2、新建项目有序开展。汽车站建设正在进行搬迁前期工作,新车站总体平面图已确定,立面方案已提请有关专家初审、修改,征用地也已获省政府批复,并确定填方取土点,现正在填土。上河洲小区开发建设确定填土取土点--侍郎地,用地规模146亩,并对取土点实物进行调查摸底,目前正抓紧做好地面补偿和坟墓迁移补偿工作。同时与新华、解放村就上河洲新区开发村民保障方案在进行协商中。东门二期开发建设华山市场店面已全部拆除并清理完毕;工商局宿舍楼剩余一户,已申请拆迁仲裁;公路稽征所办公楼已全部搬迁;新华村村部搬迁协议已经签订,村民安置地正在平整。三华南路开发建设调查摸底工作已完成,并制定了《三华南路东侧改造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关于县林业局公有部分产权房改房拆迁安置办法》、《关于调整三华南路东侧拆迁

私人住房产权调换新旧差价、优惠价标准等有关事项》等三份文件;县种子站、农业局、林业局、林业总公司等办公楼大部分已拆除;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42户,清退承租房60户,清退公有住房户8户。二桥四星级宾馆开发建设已完成地块拍卖工作,现准备进行地块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按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由三明恒源供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6月份已召开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可研、环评的评审会,并通过专家组的意见,目前正与投资商做好子公司的成立、工程初设、厂区征地等各项工作。

3、社会主新农村建设有新成就。一是抓好5个重点集镇改造工作,整治镇容乡貌,提升镇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二是开展农村住宅户型设计工作。根据我县近几年新村建设的现状和当地实际情况,设计了7套适合我县农村特点的住宅户型,目前已确定4种户型。三是继续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

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完成漠源、白莲、黄潭、万全、安仁、大源、余坊7个乡镇垃圾焚烧处理场建设,光明乡垃圾中转站建设也已竣工,拟在7月交付使用。同时按照“六个有”标准,开展全县70个行政村的整治工作,力争通过省、市考评组的验收,取得上级资金补助,确保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五是抓好挂钩村新农村建设。今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分工安排,我们积极与挂钩松岭村和温坊村相互沟通,从资金上、技术上帮助,精心指导,做好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改善乡村生活环境。

4、市政基础设施有突破。一是城区道路改造。三华南路、府前路改造已进入规划论证阶段;新将北路改造结合东门二期拆迁进行改造,通过改造,逐步提高城区道路的档次和品位。二是抓好东门、党校等公厕改造建设工作,其中东门公厕已完成外装修,党校公厕主体封

顶,拟推向市场公开拍卖。三是做好城区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完成沥清修复900多平方米,城区修复人行道破损彩砖200多平方米,城区沟盖板维修、更换3块,疏通排水管堵塞6次。四是积极协助安然公司推广使用管道燃气,城区完成日照东门燃气管道庭院管铺设120米,已有460户点火通气。

三、抓管理,树立城市对外形象

1、做好市容市貌管理工作。重点是城区8个市场和主要路段上的占道经营和开展城区“牛皮癣”整治工作,为我县经济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上半年,共审批占道展销促销、开业庆典21项,发出《市容整改通知书》余份,清理各类市容违章行为1000余起、依法暂扣违章物品180件,纠正店外店93起,清洗乱张贴广告2600多张,喷字110处,拆除违章设置悬挂标语65条、占道广告牌35块、简易遮阳蓬雨披17个。

2、做好城区主干道、沿河两岸和高速公路连接线行道树、绿化带的日常管理

工作。加强对现有城区19公里行道树、万平方米公共绿地的管护,做到定期修剪、定期防治病虫害,确保城区环境绿化、美化。半年来,完成春季义务植树6万株;加强步行街管理,补种红花继木、红背桂等850株、珍珠梅400袋,并投入12715元设置花池护兰283米;修剪行道树2478株、草坪4次;防治病虫害5次,查处破坏绿化行为4起。

3、加强街道清扫保洁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一是本着“群众满意是我们服务的宗旨”这一出发点,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建立卫生监察制度,做好城区32万平方米清扫保洁和日产60吨垃圾清运工作。二是加大垃圾场填埋和环卫设施资金投入。今年购置垃圾铲车1台,垃圾压实机1台,垃圾集装箱5个,新建垃圾中转站1个,果皮箱70个,并对城区18座公厕进行修缮。三是按市场化管理模式推进,将城区4座具备条件的公厕收费保洁权推向市场,配合古镛、水南两镇制定二级环

卫管理方案,增加二级环卫人员数量和提高工资待遇,确保城区生活环境文明整洁。

4、燃气、液化气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上半年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方式,6次对各液化气供应点进行安全检查,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5、建筑工地管理。对在建项目工地实施全封闭式管理,按规定要求设置围墙,临街面脚手架张挂密目网,场内各种标牌警示明显,“五小”设施齐全。同时,规范场内材料、设备放置和污水排放,推行建筑弃土运输“准运证”制度,做好建筑垃圾弃土的调剂消运,严禁建筑材料滴、洒、漏行为和尘土飞扬现象,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6、夜景工程管理。加强城区夜景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供电公司协调修复整改,今年在迎接省级文明县城检查和“五一”节期间,共投入15万元对城区夜景和路灯进行全面修复,确保城区亮化。

四、抓整规,促进“二个”市场健康发展 深入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建筑业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 半年来,我局认真按照省建筑业工作会议要求,狠抓全县建筑业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依法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行为。全县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万元,建筑施工面积万㎡。主要是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1、对全县2家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网上资质年检和施工许可证审批。认真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各施工企业的统计季报做到了上报及时、数据准确。上半年共发施工许可证11项,建筑面积万㎡。

2、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及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行为,严格执行专家抽取、评标等各项制度,组织开展《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提纲》学习活动。半年来,完成工程招投标项目5项,建筑面积共91225㎡,中标价567万元,节约建设资金约

60万元,招标率达100%,进入有形市场项目达100%。

3、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一1 2 下一页

推荐第3篇:临邑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汇报

临邑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汇报

临邑县辖6镇3乡3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1016平方公里,人口52万,其中城镇人口15万。2006年,GDP突破1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60元,农民人均收入4284元。自2001年以来,我县在全市经济社会综合考评中荣获“六连冠”。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城市化战略,以规划为龙头,以完善城市功能和膨胀城市规模为重点,以改善经济发展硬环境为目的,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化水平,城乡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几年来,我县城市建设总投资达30多亿元,完成拆迁面积100万平方米,修建各类楼房700多栋,建设面积300多万平方米,新建和拓宽城市主次干道20多条,形成九纵九横的路网框架,新增绿化面积150万平方米,县城绿化覆盖率达33%,城区内新增供水管线4万米,供水普及率达90%以上,全县城市化水平达32%。县城先后荣获“全国第三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县城”、“省级卫生县城”、“‘齐鲁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县城”等荣誉称号。小城镇建设成绩斐然,全县12个乡镇(街道)中有1个镇被命名为省级中心镇,3个镇(街道)被命名为市级中心镇。全县860个村已规划完成238个,其中林子镇弥家村等8个村庄被评为“全省示范村”。 今年以来,新一届县委、县政府站在新起点,为谋求新发展、实现新突破,将城市建设放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来抓,确立了“东西城区对接,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的总体思路,大力实施“南进、西连、东拓、北延”战略,提出建设“济南北部最亮卫星城”的口号,以南部新区建设为突破口,掀起了新一轮城市建设发展高潮。

一、科学编制县城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引导作用

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和依据。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我们把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城市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先后对城市建设实施了两轮规划。1996年对县城建设实施了第一轮规划,按照到2010年基本实现城市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基本要求,结合胜利油田、滇黔桂钻探公司等大型石油企业地处我县的实际,编制了“一心、一轴、二组团”的城市总体规划,对当时的城市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1996年的规划已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要求,2002年我们聘请上海同济大学专家对县城实施了新一轮规划,新规划以建设生态县为目标,进一步确定了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和轮廓。2003年以来,随着104国道改线、城市新区(原开发区)南扩,城区部分区域功能发生了变化,需重新进行定位、规划。为此,我们又先后多次会同上海同济大学专家,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论证和完善,努力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可持续发展,注重可操作性,注重突出特色。规划面积由原来的16.8平方公里,扩大到48平方公里,进一步拉大了城市发展框架,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同时,为维护规划的权威,我们组织专门力量,不断加大巡回检查力度,严查私搭乱建行为,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发展,打造城市新亮点,今年我们聘请省规划设计院对开元大街以南、南外环以北占地面积4平方公里的新区,进行了控制性规划,新区规划起点高,功能齐全。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实施这一规划,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将新区建设成现代化、高标准、高效能,集办公、服务于一体的综合中心。

二、高标准建设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城市功能,就是城市品牌。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宜人、活力无限的城市品牌,将极大地提高城市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我们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目的,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加快城市道路建设。道路是城市骨架,也是城市的形象,通过大力实施道路改造、建设工程,迎宾路、瑞园路、苍圣街、恒源路、洛源路、永兴大街、新104国道等一批高标准城区主干道相继建成,改变了道路狭窄、坑洼不平、尘土满天的交通旧貌,提高了城市承载力。建设中的南区瑞园南路、花园大街及筹建中的东外环、南外环建成后,我县城区发展的轮廓、筋络将更加清晰。二是加大治污力度。结合城市道路改造和公益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排污管道建设,形成了完整有效的排污管网。对原104国道城区段、瑞园路等敞口河道实施罩面工程。本着“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对城区各种弱电线路实施入地工程。兴建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并于2005年6月投入运营,极大地改善了城市环境;同时,第二污水处理厂也正在建设

之中,预计今年年底前可正式投入运营。三是实施精品工程,提升城市形象。规划建设了新世纪广场、邢侗公园、红坛寺森林公园等休闲娱乐活动中心,其中新世纪广场被评为省“十佳文化广场”和市“优秀样板工程”;红坛寺森林公园被评为省级旅游景点,提高了城市品味和活力。同时,客运中心、工人文化中心、县医院病房楼、新一中建设等一批精品工程融入先进设计理念,实用前提下力求美观,扮靓了城市环境。其中,新一中建设工程是我县为普及高中教育而兴建的一项民心工程,占地面积520亩,总投资2.5亿元, 2005年3月开工建设,2006年投入使用。四是加强城市供水、供热、供气设施建设。建有3处自来水厂和完善的供水管网,基本满足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其中第二水厂始建于2002年,于2005年投入使用,提高了城区供水普及率。建设了恒利热电联产项目,并于2003年实现了对城区部分用户的供热。城市燃气项目于2005年实现了对部分用户的供气,后续工程正在建设之中。五是加大市场建设力度。先后规划建设了副食品批发市场、机电产品市场、商贸城、鲁西北汽配大市场、金家园装饰材料大市场等专业市场,搞活了流通,丰富了城市发展内涵。六是大力实施安居工程。规划建设了近20处小区,满足了群众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

三、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质量

城市建设管理,三分建、七分管。近年来,我们下大气力强化城市管理,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加大管控力度,规范市容秩序。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加大对马路市场、户外广告、市政设施、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城区各单位、门店、居户门前实行五包责任制,对提升整体环境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精益求精,打造绿化精品工程。按照小环境、大生态的思路,对城区道路实施绿化改造,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乔灌结合。同时,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合理划分区域,责任到人,综合养护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全方位保洁,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对城区主要街道及重要区域按照“五净六无”(马路净、路沿石净、树坑净、下水口净、绿化带净,无纸片、无果皮、无树叶、无浮土、无污物、无烟蒂)的标准,进行全天候保洁。四是高标准亮化,美化城市夜景。经过近年的亮化建设,已形成以路灯亮化为基础、以高层建筑亮化为点缀、以户外广告亮化为衬托的亮化格局。

四、加强村镇规划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近几年,结合新农村建设,我们加大了村镇的规划建设力度,努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大力实施村庄规划。针对原有村镇规划起点低、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特色不够明显、设施建设不合理、村庄规划覆盖率低的客观实际,近年来把实施新一轮村镇规划作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来抓,在“政府支持、农民自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社会参与、典型带动”的原则指导下,聘请山东理工大学专家对全县9个乡镇政府驻地实施了规划,并组织力量对部分村庄实施规划,更好地发挥政府驻地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和部分村庄的典型带动作用。目前,各乡镇政府驻地规划工作已经结束,村庄规划工作正在进行中,今年将完成70%的300人以上的村庄规划。

(二)加强村镇设施建设 。一是实施了“六通(水、电、路、讯、排水、宽带网)一平”工程建设。目前,政府驻地、部分村共铺设排水管道25万米,硬化道路40万米,并配备了绿化、亮化、美化设施 。全县所有的村铺设了柏油马路;83%的村安装了自来水;村村安装了程控电话;村村通上了有线电视。二是实施了公共基础设施“扩容”工程。各乡镇(街道)教学、金融、邮政、卫生院、敬老院等单位办公及基础设施相继建成使用,扩充了公用基础设施的总量。三是加强市场建设。规划建设了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专业批发市场,搞活了商贸流通,形成了以石油化工、食品、农副产品、造纸等主导产业为主的工业体系,促进了乡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四是加大旅游开发力度。结合林子镇独特的万亩槐林优势和红坛寺古迹,规划建设了红坛寺森林公园。该公园占地面积1.4万亩,划分为6大区域,2000年被省林业厅批准为省级森林公园。近年来,我县以森林公园为载体,成功举办了六届槐花节,取得了丰硕成果。

五、拓宽融资渠道,做好借力发展的文章

资金短缺问题一直是制约城市建设的瓶颈。近年来,虽然我县的财政状况不断改善,但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耗资大,城市建设资金相对短缺。面对一浪高过一浪的发展热潮,如何实现财政少投入、不投入办大事的目的,其有效途径就是做活多渠道融资这篇文章。一是聚民资。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

受益”的原则,鼓励民资用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近年来,我们以此建设了部分专业市场和住宅小区,解决了部分单位、业户门前硬化问题。二是以地生财。通过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依法对各类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坚决管住土地一级市场。将城区各主要街道、尤其是新区的道路改造与沿路房地产开发结合起来,实行嫁接式同步建设,将土地收益投向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形成了由政府“独资”变社会“合资”的良好局面。三是“无”中生有。对城区重要地段,如迎宾路、新世纪广场、邢侗公园、原104国道等道路、场所的广告设置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拍卖或转让,将所获收益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良性循环的投资机制。四是招商引资。不断强化措施,先后引进了汽配城、金家园装饰材料市场、第二供水厂、热电联产、瑞兴小区等一批招商项目,不仅完善了基础设施、提升了城市服务功能,而且累计为县财政节约资金3亿多元。五是市场化运营。以市场化运营为手段,引进了城市燃气等一批城市设施建设项目,实现了合作双方的双赢。

我县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与城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应发挥得更大作用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城市规划体系有待完善。目前,我县城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控制性详规编制还不够完善,不利于更好地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过程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强化。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基础设施条件有所改善,城市服务功能日益增强,但基础设施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城区道路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路网格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三是资金短缺问题较为突出。近年来,虽然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努力破解城市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但城建投融资渠道不够宽、城建资金紧张仍然是制约城市建设的主要因素。四是城市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工作中个别环节关系不够理顺,存在执法难现象。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环境脏乱差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五是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村庄规划覆盖率低,基础设施建设较城区还较为滞后。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省建设厅领导视察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卫生整洁、文明和谐、生机无限的新型县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最后,请各位领导对我县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以推动我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推荐第4篇:城乡规划

城市居住区布局规划与设计探析 赵子建1103628068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摘要:城市居住区是城市结构组成的最基本单元之一,也是城市综合功能发挥的主要载体,其建设是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因此,研究、完善城市生态型居住区布局规划设计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生态型居住区;可持续发展;经济技术指标;住宅布局规划

1 从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居住区规划

目前,就居住区环境来说,由于一些现实要素的制约,有些指标应特别注意。由于受城市人多地少的制约,为了达到对有限土地资源的优化使用,其中居住密度是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此外容积率也是不容忽视的指标。1.1 居住密度。从居住发展的实际状况来看,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发展趋势对居住密度有较大影响。

1)对未来长远居住需求量发展的预测;

2)对居住面积需求发展的预测;

3)居住区中非居住用地在居住区用地中所占比例发展的预测。

随着时代的发展,住宅需求将大大增加,包括新产生的住户,迁移的住户需求以及由于旧城改造更新所形成的住宅需求。在建设新居住区时,对居住密度的再认识显得十分重要。从单元面积的角度看,单元的面积越大,居住密度越小。近年来由房地产开发的城市住房发展表明,大单元在居住区所占比重很大,然而与之相对的是,城市里的户规模却呈缩小趋势,这种情况带来的结果是居住区居住密度事实上的下降。随着我国目前家庭结构的小型化、核心化趋势,再加上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因此应适当对居住区中大单元的开发力度减小,加大对中小户型住宅单元的开发。这样不仅可以控制居住密度事实上的下降,并且符合生态型居住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影响居住密度的第三个因素是新居住区建设中非居住用地比居住用地呈现更快的发展速度。非居住用地比重的增加不仅是因为服务设施范围的扩大,而且加上建设标准的提高。例如,现在居住区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涵了越来越多的内容,其规模也越来越大。而对于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一般为1~2层建筑,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可以适当的将这类建筑的层数增加,从而可以在提高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同时适当减少居住区中非居住用地的占地比率。1.2 建筑容积率。建筑容积率是衡量一个城市居住环境质量的综合性指标,也是影响开发商经济利益的重要技术参数。一定程度上,容积率高低意味着住宅幢间间距的大小,绿地及室外活动空间的多少和居住环境质量的高低,同时决定了开发商经济利益上的相关性,从而使建筑容积率成了当今居住区开发建设中最敏感的指标。

近年来,随着地价的不断上涨,如何在一块给定土地上建造尽可能多的住宅,规划师、建筑师与房地产开发商一起,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如复式住宅、退层式住宅以及平面布局中的尽端转角单元等,对提高得房率、减少开发成本都起了积极的作用。但任何事情都有其内在规律,超过了这个规律,不遵守技术规范,就会带来不可避免的后遗症。因此,应针对容积率制定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的规划技术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从而正确引导住宅的开发建设。

2 住宅间距的规划控制

影响居住区规划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住宅间距,即住宅间的距离和住宅高度的比例。决定住宅建筑的因素很多,以满足日照、采光、通风、消防、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与空间环境等要求为原则。此外,住宅要有适宜的间距,住宅间要有适当绿地,小区与组团更需要庭院绿地,在住宅庭院空间里进行精心设计还能够强化住宅区的居住气氛。

2.1 住宅间距、庭院空间的d/h 与1 的关系对于居住区户外空间的设置效果和感受与建筑的间距、户外空间的尺度、该空间的布置形式与风格等因素有关。而空间的尺度却尤为重要。尺度过小的空间给人以压抑感,尺度过大的空间给人以疏远感。日本著名建筑大师芦原义信在《外部空间设计》一文中论述了两建筑之问的距离d 与建筑高度h(指两建筑高度相同,不同时h 取两建筑高度平均值)之间的关系,他指出:“以d/h=1 为界限,它是空间质的转折点。换句话说,随着d/h 比减小,则成近迫之感,随着d/h 比增大,即成远离之感”。从人的视觉空间尺度要求而言,住宅建筑的间距与高度之比d/h 大于等于1 才感觉不过于压抑,因此住宅建筑视觉空间尺度的最小间距要求也是d/h=1。芦原义信还指出:在建筑总平面规划中,当d/h>4 时,相互间的影响已比较薄弱了,因此d/h=4 是室外空间由亲近趋向疏远或由亲切感趋向公共性过渡的临界条件。住宅户外庭院空间的d/h 应在1 与4 之间较为合适,对于在1~4 之间又有不同。当dm 在1~1.5 之间时常常是控制多层(6 层以下)及小高层住宅的最小间距,也是人视觉不受干扰的最低条件;当d/h 在1.5~2.5 之间时亲切感与人情味之感受较理想,且又不感到压抑,它较适合于住宅组团的户外庭院公共空间的尺度,邻里交往空间更易体现;当d/h 在2.5~4 之间时较适合于小区中心庭院的公共空间,因为在这样的空间里邻里交往有所减弱,公共交往有所增强。因此,用适宜的尺度在住宅小区的户外庭院中创造一种有亲切怡人、人情味浓厚的户外空间是住宅建筑设计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住宅间距、庭院空间距离还应该注意其视觉卫生问题,主要是指从邻里住宅之间的视线方面保护其私密性。一般来说,在露天室外可以识别人脸的距离约为20m,而住宅内的人所处的室内光的亮度比室外暗,再加上窗户玻璃遮档等因素的影响,从室外或其它建筑内识别住宅内部人脸的距离约为16~17m,因此为了减少视觉干扰,住宅的最小间距一般不能小于16m,这对于控制低层住宅与6层以下住苞的间距更有意义。

2.2 日照要求对住宅间距与庭院空间的影响。在住宅组群的布局中可以合理利用太阳方立角的变化来

获得更多的日照,平面规划中可以果取的方式有:

1)错位布局,利用山墙空隙争取日照;

2)点条结合,点式布置在好朝向,条

状布置在其后,利于利用空隙争取日照;

3)成角度布置以及适当运用东西向住宅等。

这样的组合方式,既能提高日照质量,同时也能创造出不同形式的外部空问。总体来说,在规划设计时,必须在建筑物之间留出日照间距。它由日照标准、当地的地理纬度、建筑朝向、建筑物的高度、长度以及建筑用地的地形等因素决定的。在建筑设计时,应该结合节约用地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建筑的日照间距,并充分考虑建筑的合理布局,从而有利于改善日照条件。

3 住宅通风与朝向选择

3.1 住宅通风的要求。

为了创造良好的通风外部环境,住宅的布局形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行列式布置由于风正面吹过障碍物后会形成较长的涡流区,造成涡流区内建筑通风不良。因此,在住宅布局时可以让风斜吹进入住宅楼栋之间,其风的投射角为30~45°为好;

2)斜列式、错列式布置可使建筑增大迎风面,容易疏导气流进入建筑内部;

3)前短后长、前低后高的布置,有利于夏季开口通风,冬季有效防风;

4)封闭的周边式布置。合理的周边式布局(如适当封闭西北向开口位置)可有效的降低冷天风速,同时需通过其它方位角敞开等方式来改善夏季通风效果;

5)利用树木排列、导风墙等引导气流进入住宅区,设置引风口和出风口。在住宅区内部形成风道。

3.2 住宅朝向的选择。居住区在选择住宅朝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1)冬季能有适量并具有一定质量的阳光射人室内;

2)炎热季节尽量减少太阳直射室内和居室外墙面;

3)夏季有良好的通风,冬季避免冷风吹袭;

4)充分利用地形和节约用地;

5)照顾居住建筑组合的需要。

根据上部分对住宅通风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规划朝向(大多数板式建筑的主要朝向)与夏季主导风向的角度最好控制在30~45°之间,这样各排建筑都能获得比较满意的通风条件。从有利于住宅建筑单体日照的角度看,板式住宅墙面所接受日照射量的总和以正南朝向为最大。住宅向东或向西偏移时,接受日光照射量的总和逐渐减少,住宅在偏离35°左右时,一天之中的日照总量差别并不显著,而当偏离超过35°时,日照射总量就会大大减少,这一研究结果表明,在布置住宅时偏离角度最好在35°以内。还有一点要

注意的是住宅的北侧,正南朝向的住户北侧房间终日见不到阳光,而且室外北侧终日为阴影部分,因此,正南朝向的住宅也并非尽善尽美。总体来说,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南偏东或偏西的朝向为最佳。各地区住宅建筑的具体最佳朝向各有不同,可根据通过对各地区的日照和风向条件进行实测综合分析得出。如郑州地区最佳朝向为南偏东15°。适宜朝向南偏东25°,不宜朝向西北。

参考文献

[1] 城市生态住宅建设研究

[2] 我国城市住区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

推荐第5篇:城乡规划社会监督员第十组上半年工作汇报

城乡规划社会监督员第十组上半年工作汇报

一、进行了一次暗访(规划天元分局)

6月23日上午,我们一行4人对规划天元分局进行了一次暗访。总的感觉,该分局的工作令人满意。

1、在分局门口,我们随机调查了2名来办事的群众,他们反映,该分局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都不错。

2、上楼后遇到一名女工作人员,她主动询问我们:有什么事情?我们答,要咨询有关城市居民建房等问题。她立即带我们到刘所长办公室。刘所长很热情,详细地回答了我们提出的问题,倒茶敬烟。我们提出,要找有关副局长,他说副局长外出征地去了。我们说要找局

长,他二话没说,带我们到局长办公室。龙局长见一般群众找上门了,并没有推诿,或者摆架子,而是耐心细致地解答(他们根本没有看出我们的身份)。最后,我们才亮出了身份,双方作了进一步沟通。

3、存在问题:当日上午10时20分,我们打了该分局办公室两个电话,都没有人接听。一直到10时35分,才有人接电话。

二、走访了一个项目(湖南工业大学基建)

6月9日上午,本组社会监督员走访了湖南工业大学基建工地,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意见。据反映:

1、近年来,城市规划系统大力推进行风建设和提升服务质量,各方面工作有明显改进,服务态度与工作效率均有明显加强。

2、收费项目似乎每年都在增加,让人弄不懂,负担较重。如,地下管网图,原来是免费的,后来要收费。总规划要收费,单项规划也要收费。

3、有的项目收费较贵,如公示牌铁的要7000元一块,木的要4000元左右一块。

对规划工作的建议与意见

经过走访与参与规划项目立项报建,听取有关建设单位的反映,将有关情况综合反映如下:

一、简化工作程序,加强服务意识。

资源共享是政府多年来对机关各部门的要求,如此可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成本。但同一项目规划报建,在不同的科室都要求填写《申请报告》。在开始报建时就要提出《规划总平图》,进而报批《报建图册》。这两份主要资料在有关科室都有存档,应该有电子版的。但在后来的报建过程中,直至规划竣工验收,都要求出示上述资料,相当烦琐。如果在规划系统的网络上可调出有关资料,给予办理,势必给报建单位省不少事,提高工作效率。

在办理报建手续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程序该如何走,本应该一次性告知,如此才能少走弯路。但有的工作人员,人熟或高兴时就会多讲几句,交待清楚一点。否则就爱讲不讲,问多了还不耐烦。如此服务意识有待加强。

二、克服拖拉现象,提高工作效率

有建设单位反映,办理竣工验收,所有资料进件一个星期,还无人到现场实地踏勘。建设单位问窗口,窗口答:你们去找监察支队或原来到现场放线之人。又打电话问当事人,答曰:出差,要等7、8天。只好找支队领导,派员实地踏勘了。但手续还是等当事人回来办理,前后共花了20多天。

还有的反映,全部审查通过后,文件资料的签字也很烦琐。手签后,还要等电脑签完后才能发证。电脑签字亦是一个部门一个部门、一个领导一个领导轮着来,光是签字就耗去一个星期。

三、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业务熟悉,技术熟练,这对于搞好本职工作尤为重要。而市规划系统有的工作人员业务并不太熟悉,程序怎么走,先办什么,后办什么,交待不清。特别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弄不清楚,给报建单位的工作造成被动,拖延了时间。据反映,个别工作人员现代办公技术不够熟练,硬说光盘里面无资料,要单位用电子邮件发送。后来,找到制作光盘的设计院,设计院说这是不可能的。看来,抓紧培训,尽快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是很紧迫的事情。

三、建设项目竣工规划审核应协调好有关执行标准和程序,减少重

复劳动。

竣工审核面积时、定点放线和房产测量面积不一致。规划定点放线是中对中,以轴线为准计算,规划审核面积测量是以四周外墙为准进行计算,而房产面积测量是按住建部标准进行,测出的面积都有出入。房产局以超面积为由,不予办理。建设单位须回过头来重走一遍,

造成了麻烦。希望改进。

社会监督员:张人杰、黄辉、朱泉训、张望军2010年6月25日

推荐第6篇:莱芜市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一体化工作汇报

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莱芜市人民政府2009年01月14日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莱芜市人民政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工作的主线,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取得了明显效果,莱芜市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一体化工作汇报。08年10月份,省委、省政府将我市确定为全省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试点市。为开展好试点工作,市委、市政府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思路,把全市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提出了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管理服务等六个一体化建设。下面,我主要汇报一下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建设系统的工作情况。

一、突出四个重点,促进统筹发展一是重点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路,我们把全市城乡2246平方公里的区域面积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以解决城乡产业布局、人口布局、用地布局、空间布局、生态环境、资源配置、设施建设、政策配套等八个问题为重点,编制了《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规划了北部生态旅游、西部姜蒜加工储运、南部钢铁加工物流、东部生态农业、中部都市经济区五大产业板块,和高新区、雪野旅游区、钢城经济开发区、莱城工业区等四个功能区,覆盖全市市域面积,搭起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大框架。通过新一轮城区、镇、村和居民点布局规划,将全市1070个行政村规划为480个新的社区居民点,在全市形成了中心镇引领、重点镇支撑、市镇村联结、新型社区呼应的城乡空间新格局。二是重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按照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联网对接的要求,我们以城市道路和村村通油路工程为重点,加快城乡道路结构网络化建设,构建了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镇连线、村庄连线主次互补的交通网络;以提高绿化覆盖率和园林绿化水平为重点,在城乡结合部建设了占地640亩的综合性植物园,在各乡镇驻地建设了占地10亩以上的中心公园和绿化广场,并通过河道沟渠两岸绿化及城市周边山体绿化,将城乡绿化有机相连,构成了城乡一体化生态体系,使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4%,城乡森林覆盖率达到33.1%;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新上一批节能环保天然气公交车,使城市公交线路拓展延伸到8个乡镇,城乡之间形成了公共汽车、公交客车相互补充的公交网络;逐步将热力管网和天然气管线向乡镇延伸,并完成了对农村集中居住区供暖供气的规划设计;突出了乡镇驻地主要干线和中心村亮化工程,将城市亮化沿城镇连线向北延伸至与章丘交界处,向南连通到了钢城,各乡镇驻地、中心村主要街道都安装了路灯,每一个村都有了亮化一条街;结合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努力将城市自来水管网向周边乡镇敷设延伸,在偏远乡镇逐步建设小型供水设施,目前村村通自来水率达到83%。同时在市区规划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计划在莱城区、钢城区、高新区、雪野旅游区和部分重点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在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天然气供气工程;以打造水系精品为重点,在完成65公里牟汶河、3公里孝义河治理的基础上,高标准治理了青草河,并对市区内其他河道沟渠进行了规划设计。在乡村,推进了全市58个小流域、295条河流的综合治理,巩固了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三是重点推进城乡管理一体化。按照城市管理职能向镇村延伸的总体要求,我们进一步健全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镇管理体系,着力实现城市执法队伍向乡镇延伸。在职权下放但不改变执法主体、转变职能又不增加乡镇编制的情况下,采取业务领导与双重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在全市20个乡镇(街道)、2个大型企业内相继组建了执法队伍,目前基层执政上岗执法人员已达107人,使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同时,我们还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配套联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按照村收集、镇集中、市处理的模式,重点推进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通过四个机制的建立完善,在全市20个乡镇(街道)确定29家垃圾清运公司,按照每3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要求,全市配备农村保洁人员2696名,每天可清运农村垃圾近400吨,形成了农村垃圾集中治理网络,全市农村垃圾实现了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镇村环境明显改观。另外,我们还建设了沟通快捷、反应迅速、分工明确、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基本实现了城市管理的网格化、信息化、精细化和动态化。四是重点推进城乡住房保障一体化。在深化城中村改造和商品房建设的同时,按照农村居住布点规划,本着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完善功能、提升形象的原则,大力实施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全市已规划审批农村居住区50个,总建筑面积868万平方米,可安置农村居民近5万户、20余万人。08年已完成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5000多户农村居民入住居住区,09年计划开工120万平方米,竣工67万平方米,安置居民6000户。住房保障方面,我们进一步深化货币直补政策,在全省率先将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农民工家庭和城中村居民,真正实现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全覆盖。同时,我们正在研究将保障范围扩大到农村居民的相关政策,计划对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无房或现居住危旧房屋的农村低保户、不宜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以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发放住房修缮补贴或租房补贴;对符合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实施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农村住房困难家庭适当发放购房补贴,力争在全市形成覆盖城乡的住房保障网络,工作汇报《莱芜市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一体化工作汇报》。

二、坚持四个原则,注重把握导向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一体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推进中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按照有利于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不搞政绩工程,注重把握导向,努力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强化政府及职能部门在宏观调控、综合协调、政策指导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金筹集、项目运作方面的能动性,创新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投融资机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虑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实际承受能力,不加重财政和农民负担。坚持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对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每一项工作,我们都做到规划先行、分清缓急、试点带动、重点突破、稳步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实际,尊重民意,根据各地情况和实际需要,鼓励探索不同的发展路子,确保公众受益,赢得基层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三、强化四个体系,确保顺利推进为了推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一体化顺利实施,工作中我们强化了四个体系建设。一是强化规划政策体系。以《莱芜市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纲要》为基础,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初步形成了以《纲要》为龙头、规划为先导、政策相配套的规划政策体系。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建设、执法、规划、房管、水务、交通、电信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了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推进工作;各区、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了统筹协调、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执行顺畅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调度督查体系。建立健全了调度督查网络,完善了相关制度,采取定期督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等办法,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实行动态监控,坚持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四是强化考核监督体系。将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任务纳入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与岗位工作目标同等考核,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过实践和探索,我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一体化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建设报》及山东电视台、山东广播电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先后进行了深入报道。省委、省政府、省建设厅的领导对我们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做法,也给予了充分肯定。11月16日省建设厅与我市政府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城乡建设促进莱芜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合作协议》,决定给予我市政策、项目、技术和资金上的支持,这为我市统筹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在莱芜召开,更是对我们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不断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一体化工作推向深入,力争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试点中创出典型,为全省城乡建设工作做出新的贡献。http://www.daodoc.com/web/aembly/action/browsepage.do?channelID=1085043271592&contentID=1231899553282《莱芜市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内容丰富,其重点内容是实施“八个一体化”:(1)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规划形成“一带六片”的结构体系,通过有侧重的“组团”建设,形成挂靠在城市主干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之上的、结构舒展的建设实体。小城镇依托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和主要交通线,以组团式跳跃式“集结”发展,按地域功能单元划分,将现状14个镇、1个乡远期整合成6个小城镇。将城镇规划建成区外的828个行政村集约整合,形成577个新型居民点,其中中心村87个,基层村224个,规划撤并村266个。(2)城乡人口一体化。对人口发展趋势进行了科学分析、预测和判断,2030年全市总人口将达到160万人,城镇总人口120万人。按照城区—小城镇—中心村—基层村的四级城乡居民点布局结构,确定莱城、钢城、口镇新城、雪野新城四个城区总人口105万人,小城镇总人口15万人,农村人口40万人。(3)城乡用地一体化。对市域土地使用作了整体规划,科学合理地明确各地域单元的土地功能用途,制定了严格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通过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规划期内建设用地规模呈现先增后减的趋势,将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规模严格控制在省国土资源厅分配给我市的建设用地指标范围内。203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05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城、镇、村258.3平方公里,不确定用地43.3平方公里。(4)城乡产业一体化。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及发展趋势,规划确定了“六大产业板块”、“三大特色产业板块”等产业布局结构。(5)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规划确定构建城乡生态安全格局,一是斑块镶嵌,即8个森林斑块、4个水源地湿地斑块、3个城镇(人工)斑块。二是廊道相连,即2条河流生态廊道、5条交通生态廊道。三是基质铺垫,主要是农田基质作为生态铺垫。此外,规划对山前生态、基本农田、水土流失等重要的生态影响因素,提出了规划措施。制定了水污染控制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措施及环卫设施规划等。(6)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对城乡综合交通、供水、排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等基础设施进行了统一规划,作出了综合安排,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资源共享。(7)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对全市城乡学校作出统一规划,2030年全市中小学校191所,小学111所、初中50所,高中30所。卫生设施一体化。将医疗设施分为综合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等四个等级。(8)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重点对城乡居民就业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分别提出了具体措施。

推荐第7篇:城乡规划一体化

城乡规划一体化的困境与解决途径

摘要:城乡一体化是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城乡规划法的出台旨在加强统筹城乡管理,打破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协调城乡空间布局,逐步消除城乡矛盾,缩小城乡差别。但城乡一体化规划还面临许多问题和困难。本文将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解决的途径。

关键词:一体化;城乡规划;问题;途径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乡得到很快的发展,尤其是在发达的地区和东部沿海一带,城市和乡村之间不断融合,城市郊区化和乡村城镇化的进程也不断加快。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做到“五个统筹”。而当中统筹城乡发展是核心,实现其他几个统筹的前提和途径。

城乡一体化要想更好更快的发展,就必须科学规划。城乡规划一体化就是对城乡发展目标、性质和规模、总体布局、功能分区以及重点建筑和主要基础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展示城乡各个区域的发展前景,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依据和方向。

二、城市化过程中的城乡规划一体化探索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历了巨大的变化。昔日的农田村庄现在已经变成繁华的街区。但是我国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依然没有改变,依然适用于两部法规——《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这种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把城市和乡村相互割裂,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定与实施模式,使城市和乡村规划之间缺乏统筹协调,特别是对乡村规划的管理非常薄弱,现有的一些规划甚至无法体现农村特点,农村无序建设和浪费土地严重,已经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新形势。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有关部门着手制定一部规范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法律。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城乡规划法》。从《城市规划法》到《城乡规划法》,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意义深远。这也意味着我国将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规划体制,进入到一个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全新时代。

在这部法律中,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乡规划法的出台旨在加强统筹城乡管理,打破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协调城乡空间布局,逐步消除城乡矛盾,缩小城乡差别,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的发展。

三、当前城乡规划一体化中存在的问题

从宏观的角度看:(1)城乡一体化过程中产业发展不平衡。政府更注重城市的产业调整、投资环境的改善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忽视了乡镇的同步推进,以至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出现失衡。(2)城乡规划不科学,布局不合理。城乡规划受短期利益的驱动,缺乏长远发展计划。空间布局过于分散,“中心地”功能偏弱,工业的空间、产业和人口等集聚度很低。(3) 条块分割,整体协调不足。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包含着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并且需要有机组合协调发展,但行业之间,部门之间和地区之间发展相当不平衡,发展水平、速度和拓展面的落差都比较大。(4)生产要素的区域可流动性仍太低。上至城区之间,下至村与村之间,都在不同程度上形成自我封闭的区域单元,并力求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它不仅使布局过于分散的产业和人口难以集聚和优化组合,而且不利于扩大经营规模,对城乡的总体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构成重要制约因素。(5)城乡管理体制不健全。

此外,还存在土地开发征用问题、劳动力就业问题、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教育、医疗卫生、文化问题和环境问题等一系列的问题。

四、解决城乡规划一体化问题的途径

如何遏制城乡发展的失衡现象,加快解决二元结构的突出矛盾?我们认为,不仅要靠中央政府的政策向“三农”倾斜,而且要靠工农、城乡的直接互动,逐步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转变。而要实现这个转变,最大的障碍就是现行的城乡分割的体制。所以要从体制上下工夫,打破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筹的管理体制。

1、构建城乡一体的规划体制。将城乡分立、多头分设的规划部门统一于一个统筹城乡规划的部门之中,对城乡建设中涉及的土地利用、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建设、城乡住宅建设、城乡道路建设、水面和绿地分布、生态环境等进行统一规划和空间布局。

2、构建城乡一体的行政管理体制。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由只管城市或城乡分割管理一律向农村延伸,实行统一管理,创造城乡一体的行政管理模式。

3、构建城乡一体的土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的各项权利。鼓励和支持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出租、入股、质押、置换等各种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实行多种补偿安置办法,切实解决好土地被征占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就业问题。城市要构建完善的土地开发制度。土地开发要适度。

4、构建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体制。深化就业制度改革,实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平等就业,加快清理和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政策、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行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健全农民进城就业的服务体系,建立适合进城就业农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加强对进城就业农民享有平等合法权益的保护。

5、构建城乡基础设施一体体制。①加快城乡公路建设,构建城乡一体的公路交通体系。②深化水利体制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健全供水、防洪和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重点抓好江河防洪安全工程、微水节灌工程和人畜饮水工程建设。③加快城乡电网改造和建设,建立城乡一体的电网输送体系。

6、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制。建立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与城市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接轨。

此外,还要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户籍体制、城乡一体的生态环境体制、城乡一体的财政和税收体制、城乡一体的产业布局体制等的改革。

当前我国城乡一体化规划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在未来的进程中,要坚持城市反哺农村,工业支持农业,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统筹规划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城乡规划一体化的道路。

推荐第8篇:城乡规划工作总结

-----科 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我科室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牢固树立严把审批关、服务至上的思想,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以来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对今年以来的局机关业务工作做如下汇报:

1、规划审批方面,2017年以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总占地面积亩;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1项,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包含房地产开发项目个、医院项目个、行政办公项目个;核发《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项。

2、施工图纸建筑面积审查方面,2017年以来,审查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同时配合服务中心,对部分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的施工图纸建筑面积进行了审查,共审查个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3、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方面,对我局分包的个建设项目,积极配合企业做好手续办理工作,与企业工作人员共同到国土局、住建局、房管局、执法局、不动产登记局进行手续督办,催进度、抓效率,目前,个项目中有个项目手续已到达不动产局办理相关手续。

4、协助县执法局调查项目方面,对个建设项目的执法局协助调查函进行了回函;

5、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按照省、市、县要求,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香河县城乡规划局推行三项制度

工作方案》,明确了推行三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工作举措并加以落实,同时对三项制度涉及的文本、图表进行了网上公示。

6、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中涉及的“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项目“落地难”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对我局 “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涉及的个问题、项目“落地难”涉及的个问题进行了相关表格上报及问题处理档案整理,目前涉及我局的“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及项目“落地难”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7、按照省、市、县要求,制定了村庄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合法性审查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工作小组,积极落实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科室将继续做好规划审批、施工图纸审查、历史遗留问题督办等各项工作,并加强对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

1、学习业务知识方面,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巩固学习“一法一条例”,同时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北省行政许可条例》、《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使规划行政许可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同时增强解决疑难问题的办法,多为领导出谋划策。

2、规划审批方面,在严格按照“一法一条例”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规划审批的依据、程序、环节进行梳理,目前已上会取消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置条件中的消防选址意见,下一步将继续研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它前置条件的简化问题。

3、施工图纸审查方面,继续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廊坊市建筑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要求审核单体建筑施工图建

筑面积,目前单体施工图数量较多,需要存储空间较大,为节省仓库空间,下一步将请示市局研究仅存储电子版图纸的可行性。

4、继续做好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的手续催办工作,主动和企业工作人员共同到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争取尽快、尽早完成我局负责的8个建设项目的房本出具。

5、通过“一问责八清理”提出的“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项目“落地难”等方面问题,认识到我们日常工作中的不足,今后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按照活动要求努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不留后患。

2017年月日

推荐第9篇:城乡规划学

城乡规划学

21 世纪是城市的世纪,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未来20 年中国城镇化进程将对全球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党中央和国家政府高度重视我国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将社会经济、生态资源、生命安全等与城市和乡村建设统筹考虑,作为国家中长期发展战略。城乡规划专业教育,是支撑城乡建设事业的人才技术的重要保障。因此,将城乡规划学*作为一级学科进行建设,是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和城乡和谐统一的重要支撑性工作。近二十年来,我国城乡规划学的学科建设发展很快,据2008年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不完全统计,国内设有城乡规划专业的大学院校在180所左右。办学领域涉及面较广,如建筑类、地理区域类、人文社科类、农林类等。城乡规划学科的蓬勃发展,使得城乡规划教育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服务的必要性和现实性显得越来越重要,我国城乡规划教育正显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和承担重要社会职能的作用。城市规划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

我国早期城市规划营造思想可追溯至春秋战国时期。经过后世2000 多年的发展,形成以中国为特色的东方城乡规划理论体系和历史发展脉络,对世界产生很大的影响。世界现代城市规划虽开始于19 世纪的工业革命,但经过100 多年的发展,已在缓解区域与城乡尖锐对立的社会矛盾,引导城乡经济建设与发展,维护生态与环境等方面显示出无可替代的社会经济价值。现代城乡规划学科是在借鉴相关学科理论基础上逐渐形成与发展起来的。现代城乡规划学科开拓者霍华德倡导的“花园城市”、格迪斯的“人与自然融合”、芒福德的“区域整体协调”等思想,极大推动、深化和提升了现代城乡规划的理论思想,并在解决工业革命所造成的“城市病”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作用。正是这些相关交叉学科的渗透和理论拓展,使得现代城市规划学科诞生。自20 世纪中叶,以城市问题为导向的研究成为国际政界和科学界共同关注的焦点,社会、经济、政治、生态环境等交叉学科理论与思想大量涌入城市规划领域,促成了城市问题和城市发展研究的繁荣,并出现了诸如城市社会学、城市经济学、城市生态学、城市地理学、城市管理学等交叉学科。这些新兴学科的诞生促进了城乡规划学科研究领域与范畴的不断延伸和拓展。在20 世纪末(1999 年)国际建筑师协会(UIA)召开的世界建筑师大会上,中国清华大学的吴良镛教授撰写了大会的主题报告,提出“人居环境科学”的思想,吴良镛教授用东方融贯综合的哲学观念,论述“人与生存环境”的关系,提出建筑学、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的综合目标是为人类生活营建理想的聚居环境。吴良镛教授

“人居环境科学”思想在国际和国内得到普遍的认同和响应。现代城乡规划在学科理念上已经

发生很大的变革。现代城乡规划学科是以城乡建成环境为研究对象,以城乡土地利用和城市物质空间规划为学科的核心,结合城乡发展政策、城乡规划理论、城乡建设管理等社会性问题所形成的综合研究内容。研究对象应包括:对城乡规划区域发展、社会经济宏观层面的研究;对城乡规划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问题研究;对城乡规划的管理、法规、政策体系等层面的研究。

将城乡规划学作为独立的一级学科进行设置和建设,是我国国情所在,是从传统的建筑工程类模式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综合发展模式的需求,是有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客观需要,

也是中国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的必由之路。在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纲要》中,将国家“城镇化和城市发展”列为重要的领域。近30 年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使我们的国家竞争力不断增强。在未来的发展中,大中小城市和广大的乡村,都急需城乡规划学科的专门人才。快速城镇化提出对城乡规划学科综合性、跨学科的专业人才需要,关系到我国城镇化的质量水平,涉及经济运行的可持续化、社会安全和生态安全等重要领域的综合方面。将城乡规划学科调整为一级学科进行建设,这对于解决学科发展被制约的困境,推进当代我国城乡规划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促进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区域发展与规划

(2)城乡规划与设计

(3)住房与社区建设规划

(4)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

(5)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

(6)城乡规划管理

(1)区域发展与规划

学科研究方向:区域发展政策与战略、区域规划与城镇化。研究内容:区域发展、城乡统筹、城乡经济学、城乡土地规划、城镇化理论、政策与发展战略等。

(2)城乡规划与设计

主要研究方向: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城市设计、乡村规划。研究内容:城市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理论、城市设计、乡村规划与设计、城乡景观规划、新技术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等。?

(3)住房与社区建设规划

主要研究方向:住房政策与规划(包括房地产)、社区建设规划。研究内容:城市住房 政策、住区开发、房地产开发、社区建设与管理。

(4)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

主要研究方向:城乡历史发展与理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与设计。研究内容:城市建设史、城乡历史发展与理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与设计、乡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5)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

主要研究方向:城乡生态规划、城乡安全与防灾。研究内容:城乡生态规划理论、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社会型基础设施规划、工程型基础设施规划。

(6)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

主要研究方向:城乡建设管理。研究内容:城乡安全与防灾、城市建设管理、城市管理与法规、乡村建设管理。

城乡规划学学科可归属的二级学科包括以下6 个学科方向:区域发展与规划、城乡规划与设计、住房与社区建设规划、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

这 6 个建议的二级学科目前的学科所属大致情况:城乡规划与设计目前在建筑学一级学科所属的城市规划二级学科中;区域发展与规划目前在地理类和建筑学一级学科城市规划二级学科中均有覆盖;住房与社区建设规划目前在建筑学一级学科城市规划二级学科和建筑管理(房地产类)学科中有所覆盖;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目前设在建筑学一级学科城市规划二级学科中;城乡生态环境与建设管理中的城乡生态环境目前在建筑学一级学科城市规划二级学科、农林类有所覆盖,而建设管理在建筑管理类学科中有所覆盖;城乡基础设施规划目前在建筑学一级学科城市规划二级学科和市政类学科中有所覆盖。乡村规划学科内容以前尚未明确学科领域,属随国家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产生的新学科。2009 年以前的农村地区规划仍然在建筑类和地理类的学科覆盖中。乡村规划内容应随国家住房和城乡和住房建设部的设立纳入城乡规划的学科中。学科内容的建设,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和区域城乡规划学科内涵和外延的丰富和拓展,得到完善和成熟。

城乡规划理论是关于城市和乡村规划的普遍性和系统化的理性认识,是理解城市发展和规划过程的知识形态。城乡规划本身的复杂性、综合性与实践性,而且涉及不同的价值基础,因此规划理论本身也是多层次、多方面的,是丰富的。其理论基础兼容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和人文艺术科学的理论内容与技术方法。城乡规划学学科的理论总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关于城乡空间发展理论。包括城市发展的规律、城市空间组织、城市土地使用、城市环境关系等方面的相关理论,这些理论主要描述和解释城市发展的现象、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内容,通过这些理论可以认识城乡规划研究和实践对象的发展演变规律,包括城市经济子系统、政治子系统、交通通信子系统和空间子系统等。二是关于城乡规划基础理论。涉及规划质、思想、规划技术和方法,是关于如何处理城乡规划的本质内容,如何认识城市及其空间,如何来组织这些内容,依据怎样的思想来规划和建设城乡环境。通常包括三个部分:关于规划的整体框架;关于现在与未来演进的关系;对实际操作技术方法的解释。

城乡规划学学科方法论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4 个方面基础性思考:

第一,规划作为公共的和政治的决策,是确定未来发展目标及其实施方案的理性过程;第二,综合性空间规划是经济、社会、环境和形态的协调发展;第三,规划既是科学又是艺术,但在理论上和方法上更为注重科学;第四,规划受到价值观念的影响。

城乡规划学学科和建筑学、风景园林学曾经是“建筑学”

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风景园林曾经一度是城市规划学科中的一个方向),构成以人居环境科学为学科门类的三个一级学科群,学科群培育发展,以开放的学科体系构成,随着国家社会经济和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吸纳其他学科的加入和拓展,逐步成型人居环境学科门类。清华大学吴良镛教授(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院士)在《人居环境科学导论》中,对建筑、城乡规划、景观园林的学科关系,以及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进行了“融贯学科体系构架”的阐述。

我国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是要积极应对城镇化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期对高层次规划人才的需要,培养适应于社会、经济和区域发展和建筑学科基础审美与工程技术方法的专门人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专业人才需求量大,当前的高校对城乡规划人才的培养仍然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尽管近10 来,全国许多高校开设了城乡规划专业(全国10 年来增长出近100 所院校开办城乡规划专业),但办学的专业背景来自于不同的学科院系,专业差异性大,需要规范的办学指导。城乡规划专业人才特别是高级专业人才成为社会急需和紧缺人才,城乡规划专业成为高校热门专业。

我国城乡规划学学科所培养的毕业生就业状况普遍较好。尽管不同高等院校之间教学条件和水平存在差异,但是该专业的毕业生总体上供不应求,这也反过来刺激了新设院校的增加。城乡规划本身在当前我国各地受到了地方政府和领导的高度重视。规划的“龙头作用”的观点得到普遍认同。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对城市建设问题的日益重视、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市建设和开发的需要,使得社会对城乡规划人才日益关注,社会对于城乡规划专业人才的需要也呈日益增长态势,对于高端顶尖专业人才的需求呈现直线上升趋势。从城市规划专业就业情况来看,每年毕业博士、硕士和本科全日制学生保持100%的就业率,就业去向主要分布在国家或地区大的规划设计单位、政府部门、高等院校、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城建系统的企业、城市建设咨询和研究机构、国外相关研究、设计和咨询企业等。根据5 年数据跟踪,平均每年招聘岗位和毕业生比达到了5∶1 左右,呈现出长期高需求比。根据目前国内建设行业的趋势,城乡规划专业的社会需求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旺盛势头。

推荐第10篇:城乡规划工作总结

城乡规划工作总结

是最新发布的《城乡规划工作总结》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这里给大家转摘到。

xxxx年,xxxx城乡规划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总体要求,坚持规划编制的开放意识,规划管理的人本理念,规划执法的亮剑精神,规划机制的创新思想,通过抓学习,建制度,促管理,强执法,便服务,构和谐,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轨道,工作的各个方面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突破。

一、xxxx年主要工作

(一)坚持规划编制的开放意

识,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继续坚持面向未来,高起点、严要求,全面超前地做好城乡建设规划,加快城乡总体规划修编,控详规、专业规划编制及城市建设项目设计,为城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做先导性服务工作。今年我市共投入编制经费万元,将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7个乡镇的总体规划修编、4个城区地块和6个建制镇的控详规编制、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中国水杉植物园、滨江南岸景观规划、4个专业规划编制、安置小区和新农村规划编制等一系列的规划编制计划,编制项目总数达67个,编制任务基本完成。

1、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序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去年正式启动,目前华中科技大学正在紧张编制之中,计划年底完成纲要编制及评审。

2、乡镇总体规划基本完成。谋道、南坪、元堡、毛坝、文斗、沙溪6个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基本完成,即将进入评

审和上报程序。

3、城市控详规编制工作全面铺开。已完成谋道、建南、汪营、团堡、忠路、柏杨6个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了腾龙工业园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初稿;完成火车站片区街景规划、中山片区整体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校园规划设计;调整了民俗风情园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和滨江南路滨水景观规划方案,正待上报审批。主城区和西城文教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华中科技大学正在加紧编制;

4、专业规划编制顺利进行。已完成xxxx市城区绿地规划、城市消防规划。

5、安置小区规划基本完成。已完成油厂、关东六组、新桥、榨木安置小区的平面规划。

6、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有序进行。结合我市重大市政基础建设,先后完成了胜利路人行道、公园路人行道、城南路道路及人行道、龙船大道道路施工设计、高路安置小区道路设计等20余个城

市项目设计。

(二)坚持规划管理的人本理念,确保规划审批的严肃性。

1、继续实行规划一张图、管理一支笔制度。始终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配套一条龙”工作方针,出台了《xxxx市安置小区建设管理办法》,完善了《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办法》,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要求,一般建设项目由规划局审查后报分管市长审批,重大建设项目提交“两委”进行评审。今年先后对骏霖.金左岸、公安局综合楼、大北门、八一公寓、腾龙居、工业园区厂房等11个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查,对天然气深冷调峰、榨木安置小区选址、人民银行金库选址、市职校扩建方案等23个规划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查。

2、严格“一书两证”的审批管理。规划区内所有的建设项目实行“流线型”审批管理,即管片人员先到现场踏勘,对符合建设条件的收集、整理、完善基

础材料,并经用地性质、“四线”初审,管理科综合审核,工程师专业审查,最后由主要负责人和市领导审批。经审批的建设项目必须由规划管理人员实地放线后,方可能动工建设,制止先建设后报批和边建设边审批的行为。在办理“一书两证” 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把好建设项目初审关。全年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35份,其中单位选址11份,选址面积平方米;私人选址124份,选址面积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 103份,其中公建16份,建筑面积平方米;私建 87份,建筑面积37066平方米。

3、切实加强监察力度。继续由监察科负责对规划管理审批、规划执法程序和城市配套费的收取等进行监察,对建设工程竣工牵头进行规划验收,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处理,范文TOP100确保规划管理执法工作依法进行。全年共参与调解各种矛盾和纠纷60余起。受理信访件23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

事有回音。

4、严格实行竣工验收。进一步规范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程序,加强重点地段、重要街区和安置小区私房的立面控制,强化批后监督管理,严格工程竣工验收,逐步形成一条街一幅景,一个地段一个特色,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规划区内所有的建设项目验收按照《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办法》规定,严格把关,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一律按照《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后,再进行综合验收,对未批先建,不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行为实行先处罚,后补办相关证件。大中型建设项目验收严格按照总平面布置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复核,未经许可擅自变更设计要求、改变施工图纸、移位四线控制等,一律按严查重处;涉及绿化、消防、环保、人防等设施不满足相关部门技术规定或没有相关部门单项验收意见的,一律不进行规划综合验收,不发放规划验收合格证。全年共组织竣工验收110次,其

中单位建设项目6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02份,罚款20525元,追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48795 元。

5、分类解决规划遗留问题。成立了以政府办牵头,规划、国土、房产、办事处等为成员的安置小区工作专班,思想汇报专题对规划遗留问题分门别类,逐步破解。对原来国土和城建部门办理了许可手续,现又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未建住宅用地和城市基础设施近期建设用地争取由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控制范围的村(居)民房地产由安置办牵头,办事处负责将其房地产实行完全货币补偿或置换到安置小区后差价货币补偿;对铁路、高路拆迁户由办事处和安置办在铁路安置小区内进行了妥善安置。今年以来,先后对侵占金龙南路和清江大道道路红线的金龙南路8户,原酒厂改制遗留问题3户,“两路”(铁路、高路)拆迁户168 户在安置小区内进行了妥善安置。

6、全面建立公示制度。今年开通

了xxxx新闻网“市民直通车”栏目,广泛接受市民的监督;同时在xxxx规划网和局办公地点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对单位职能职责、规划编制、审批程序、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依据和工作动态进行全面公开,对建设项目实行了批前、批后公示。

(三)坚持规划执法的“亮剑”精神,确保规划的权威性。

1、创新机制,有效整合执法力量。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拆违机制。市“三违”领导小组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创建了新的执法机制,加大了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需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等,在规划、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完善相关案件材料后,由市“三违”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共同执法,还对涉及到违法建设户与在职职工有“血缘”关系的单位,市“三违”领导小组责令该单位参与执法,做好相应的善后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

境。

2、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执法网络体系。建立健全了市、办事处、村三级规划监察管理网络,对规划重点控制区内16个行政村聘请的规划协管员,进一步明确规划协管员的职责,实行了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规划管理制度。12月初还对新上任的村干部和专职协管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对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及时发现、纠正和制止,变单纯的行政管理为市民共同参与,促使规划意识深得人心。

3、严格执法,坚决打击违法建筑。建立防违、控违、拆违的工作机制,加大规划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是建立违法建设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力求做到“快”、“准”、“狠”。“快”就是管理执法人员发现及时,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主要领导;“准”就是对违法案件的定性准确;“狠”就是对违法案件的处理要狠,始终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在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的同时,对清理出来的

违法违章建筑,严格控制其直接进入市场交易。二是跟踪检查在建工程。建立在建工程跟踪检查台帐,收集在建项目“一书两证”等有关资料并登记备案,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实行全过程检查,杜绝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执法水平,推动执法工作。

对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违法行为,依托“三违”清理整治小组,联合国土、办事处等单位共同查处,对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不搞以罚代法。全年共下发《违法建设停止通知书》110份,强制停工50余起,通过多方做工作违法户自行拆除违法建筑1处,6月7日强制拆除了马桥村、岩洞寺村两处违法建(构)筑物;11月21日对岩洞寺村三组牟某、熊某及榨木村10组魏某等五户进行了拆除;正在申请人民法院对岩洞寺村三组罗某的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四)坚持规划机制的创新思想,推行“阳光规划”,推动规划工作的健康发

展。

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业务会议制度”、“规划委员会审批制度”、“批前和批后公示制度”等决策机制。为了保障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对“两委”工作的决策范围、议事制度、表决方式等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建立“两委”全会、主任办公会议、主任专题会等审批模式,对所有进入两委评审的项目实行票决制,增加了透明度。

(五)加强机关建设,打造高素质的规划队伍。

第11篇:城乡规划试题

单项选择题 1.城市进化理论以为,从工业化社会到后工业化社会,各个城市发展具有相似的进化过程,对于其过程,下列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绝对集中”时期 b.“相对集中”时期 c.“相对分散”时期;“绝对分散”时期 d.“绝对开发”时期;“相对开发”时期

2.城市物质环境的更新取决于现实的建筑物价值和潜在的地块价值之间的相对趋势,下列不能影响这一趋势的一项是(

)。

a.经齐和社会发展对于物质环境的需要发生变化,将会加速有些物业的价值下降 b.城市中的区位条件发生变化使有些地区获得新的开发机遇

c.公共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或旧区改造中,使得原有物业价值上升

d.技术进步使建筑物向空中发展成为可能,土地价值随之上升,为再开发提供了良机 3.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城市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性设施,具体有(

)。①企业生产要有金融、保险、科技、通讯业的服务;②产品流通要求有仓储、运输、批发、零售业的服务;③市场营销要求有广告、咨询、新闻、出版业的服务;④工业的专门化程度越高,越要求加强横向协作与交流。 a.①②③ b.①②③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4.城市化的实质含义是(

)。

a.人类进入封建社会时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渐下降和非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步上升的过程

b.人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时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渐下降和非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步上升的过程

c.人类进入工业社会时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渐下降和非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步上升的过程

d.人类进入工业社会时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步上升和非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步下降的过程 5.“后工业化”是指(

)。

a.第二产业的增长足以取代农业的衰退,导致总就业岗位保持不变或者增加

b.第三产业的增长足以取代第二产业的衰退,导致总就业岗位保持不变或者增加 c.第三产业的增长足以取代农业的衰退,导致总就业岗位保持不变或者增加

d.第三产业的增长足以取代第二产业的衰退,导致总就业岗位保持不变或略微减少 6.《中国21世纪议程》是根据中国国情,阐述了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对策,可以分为多个部分,分别涉及(

)。

a.可持续发展总体战略、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资源与环境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b.可持续发展总体战略、社会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资源与环境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c.可持续发展总体战略、社会可持续发展、资源与环境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d.社会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资源与环境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7.现代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是(

)。 a.规划行政 b.规划法规 c.规划运作

d.规划法规和规划行政

8.城市土地生态规划的总体规划的总体设计中不包括的层次是(

)。

a.城市土地生态总体规划。它是一定城市体系范围内全部土地的开发与利用,在生态学原理指导下所做的战略用地配置,主要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土地生态问题

b.城市土地生态专项规划。它是为解决某个特定的土地生态问题而编制的规划,如土地污染防治规则、公园及绿化用地规划、居住区用地规划、开发区用地规划等

c.城市土地生态设计。它是微观的土地生态规则,是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深化,也可称为土地生态详细规划

d.土地生态类型与土地利用现状之间协调程度及发展趋势,井进行生态价值和功能的评价 9.当前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是(

)。 a.深入开展城市规划的研究工作

b.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c.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d.完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提高规划质量和水平

10.工程地质条件对城市用地布局的影响包括(

)以及一些特殊地质现象和地质构造的影响。

a.水土流失 b.山体滑坡 c.地基承载力 d.地震

11.技术经济条件的评价主要包括(

)。①区域经济条件;②交通运输条件;③用水条件;④供电条件;⑤用地条件。 a.①②③⑤ b.①②④⑤ c.①②③④⑤ d.①②③④ 12.城市总体布局是通过城市用地组成的不同形态体现出来的,研究城市用地各项主要用地之间的内在联系,城市总体布局内容的核心是城市用地功能组织,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它们是体现(

)。①工业企业的组群方式布置,形成城市工业区;②按居住区、居住小区等组成梯级布置,形成城市生活居住区;③组织城市绿化系统,建立各级休憩场所;④组织公共建筑群,形成城市的公共活动中心体系;⑤划分城市道路的类别,形成城市道路交通体系。

a.①②③④⑤ b.①②③④ c.①③④⑤ d.①②③⑤

13.城市内部不同地段土地的相对位置及其相互关系是指(

)。 a.宏观区位 b.微观区位 c.中观区位 d.区位理论

14.概念模型一般用图纸表示,主要用于比较和分析,常用的方法有(

)。①几何图形法;②等直线法;③方格网法;④图表法。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②③④

15.城市规划中的统计分析方法有(

)。 a.频数和频率分析 b.集中量数分析 c.离散程度分析

d.频数和频率分析,集中量数分析,离散程度分析 16.区域条件评价一般来说(

)。 a.只讲有利条件,不讲限制因素 b.有利条件和限制条件不可以转化 c.有利条件和限制条件是可以转化的 d.不讲有利条件,只讲限制因素 17.城市规划的期限一般为(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12.下列属于基础资料搜集的是(

)。

a.城市历史、自然条件、城市人口、工业与仓库、对外交通、市政设施 b.城市历史、自然条件、人文素质、失业率 c.城市历史、人口流动、工业与仓库,建筑群

d.城市历史、人口流动、自然条件、失业奉、对外交通、市政设施 19.下面属于中心城市特点的是(

)。

a.即有政治、文教、科研等非经济机构的主要职能,也有经济方面的职能 b.以工业生产为主,工业用地及对外交通用地占有较大的比重 c.是联系广大农村的纽带,工农业物资的集散地

d.由对外交通运输发展起来,交通运输用地在城市中占有很大比例 20.城镇体系规划的成果包括(

)。 a.城镇体系规划文件和主要图纸 b.城镇体系规划文本和附件 c.综合规划报告和专题规划报告

d.基础资料和主要图纸21.社会环境的调查不包括的一方面是(

)。 a.人口方面,主要涉及人口的年龄结构、自然变动、迁移变动和社会变动

b.社会组织和社会结构方面,主要涉及构成城市社会各类群体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c.城市与周边发生相互作用的其他城市和广大的农村腹地所共同组成的地域范围 d.政府部门、其他公共部门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22.在城市布置中,下列有关客运交通枢纽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为(

)。

a.客运交通枢纽与城市客运交通千道无密切的联系,但不能冲击和影响客运交通干道的畅通

b.城市客运交通枢纽是指城市对外客运设施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

c.铁路、水运、航空等城市对外客运设施的布置主要取决于城市对外交通在城市中的布局 d.公路长途客运设施一般布置在城市中心区边缘附近或靠近铁路客站、水运客站附近,并与城市对外公路干线有方便的联系

23.为解决车辆停驻而设置的城市公共停车场可分为三种类型,其中没有(

)。 a.城市各类中心附近的市内公共停车场(包括停车楼和地下车库) d.城市公路两旁建筑物前小块停车场 c.城市主要出入口的大型停车场.

d.超级市场、大型城外游憩地的停车场

24.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的考核进行衡量,下列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 a.迅速的含义是指车速快、行车间隔短(或候车时间短) b.准点的含义是按标准时间计算,准时出发和到达

c.方便的含义是少走路、少换乘、少等候,城市主要活动中心驻地均有车可乘 d.舒适的要求是创造一个宜人的乘车环境

25.下列对城市工程系统规划的作用的主要体现,看法有误的一项是(

)。 a.通过各项城市工程系统规划和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有利于增强城市行政建设

b.通过各项城市工程系统规划所作的调查研究对各项城市基础设施的现状和发展前景有深刻的剖析,抓住矛盾和问题症结,制定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c.城市工程系统规划明确本工程系统的发展目标与规模,统筹本系统建设,制定分期建设计划,有利于建设项目的落实与筹建

d.城市工程系统详细规划对建设地区的工程设施和管网作具体的布置,作为工程设计的依据,有效指导实施

26.下列对历史文物遗产保护区阐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1974年,《城市建设促进法》付诸实施

b.1971年以后,地方性的城市更新和发展试点经验推广至全国

c.1971年,联邦和各州政府都依法开始制定有关促进城市发展、保存和更新具体措施的年度计划

d.至20世纪70年代末,内城居住环境的改善成为德国城市更新政策的焦点,从此,德国历史城市保护迅速扩展

27.不同国家的地方行政建制有不同的名称(通名),对我国的行政区通名分类有误的是(

)。

a.地域型通名:省、县、乡

d.城镇型通名:直辖市、市,市辖区、镇

c.民族型通名:自治区、自治州、旗、自治旗、民族乡

d.特殊型通名: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工农区、特区、林区等

28.经济机制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以自愿等价为原则。下列有关经济机制的表现理解不正确的一项为(

)。

a.政府借贷以解决实施城市规划的资金缺o b.城市基础设施使用的收费,包括各种附加费,通过有偿服务来筹集和归还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并维持正常运转

c.通过出让某些城市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有偿出让基础设施的经营权,以及采用bot方式

d.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做到政务公平,并有健全的信访、申诉受理和复议机构及程序 29.现代城市的含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因素,即(

)。 a.人,规模、空间规模、产业结构

b.人,数量、产业构成、行政管辖的意义 c.人,数量、空间数量、行政管辖的意义 d.人口规模、产业构成、城市化水平

30.通常我们把(

)称为第一次产业革命,把(

)称为第;次产业革命。 a.畜牧业的产生与发展;农业的产生与发展 b.农业的产生与发展;近代工业的产生与发展 c.近代工业的产生与发展;信息工业的产生与发展 d.信息工业的产生与发展;智力教育业的产生与发展

31.截至20世纪90年代,世界城市人口已达到总人口的(

)。 a.80% b.60% c.45% d.35%

32.一次调查表明,北京城市铁路建成开通后,沿线房地产价格上升一定幅度,这是城市物质环境的(

)效应。 a.区位性 b.可达性 c.内部 d.外部

33.城市产业构成的演化趋势不包括(

)。 a.从以第二产业为主导到以第三产业为主导

b.以经济活动的层面到以经济活动的部类为特征的产业构成变化 c.高科技产业正在取代传统的制造业 d.空间经济体制从水平结构到垂直结构

34.下列各条中,(

)是英国密尔顿·凯恩斯(mltionkeynes)规划的特点。 a.多种就业机会,社会就业平衡,交通便捷,生活接近自然,方案灵活经济

b.生活设施齐全,社会就业平衡,交通便捷,生活接近自然,依赖母城的工业生产 c.就业平衡,交通便捷,方案灵活经济,生活服务设施齐备 d.多种就业机会,吏通便捷,生活接近自然,依赖母城 35.当代城市规划思想方法的变革不包括(

)。

a.由单向的封闭型思想方法,转向复合发散型的思想方法 b.由最终理想状态的静态思想方法转向动态过程的思想方法 c.由刚性规划的思想方法转向弹性规划的思想方法 d.由指导性的思想方法转向指令性的思想方法

36.下列关于工业革命后的城市问题,提出的有关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理论正确的对应关系是(

)。①索里亚·玛塔(soriaymata);②西谛(camillositte);③戈涅(tonygarnier);④格迪斯(pattickgeddes);⑤工业城市;⑥城市形态研究;⑦线形城市;⑧现代城市演进学说 a.①—⑥;②—⑧;③—⑦;④—⑤ b.①—⑧;②—⑦;③—⑤;④—⑥ c.②—⑥;①—⑧;③—⑤;④—⑦ d.①—⑦;②—⑥;③—⑤;④—⑧ 37.《雅典宪章》的思想基础是(

)。 a.以人为本,功能分区 b.物质空间决定论 c.综合多功能 d.大众参与 38.“规划的选择理论”和“倡导性规划”是城市规划中(

)的体现。 a.政府大力宣传城市规划作用 b.公众参与 c.综合规划 d.系统思想

39.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

),全面准确地为可持续发展下定义。 a.《全球21世纪议程》 b.《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规划对策》 c.《我们共同的未来》 d.《人类环境宣言》

40.春兰集团将总部迁到上海,而生产基地仍留在泰州,这说明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城市发生(

)变化。 a.空间经济结构重组 b.性质 c.区域地位

d.产业经济结构

41.国民生产总值的含义是(

)。

a.一个国家所有部门在一定时期(季、年)内以货币表现的全部产品和服务的总价值 b.一个国家生产部门在一定时期(季、年)内所生产的产品的总价值 c.一个国家工业、农业在一定时期(季、年)内生产的全部价值

d.一个国家生产部门和服务部门在一定时期(季、年)内生产的货币价值 42.一般城市规划分为(

)两个层面。 a.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b.城市规划控制和城市建设 c.城市发展战略和建设控制引导 d.区域规划和总体规划

43.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比例为(

)。 a.1:5000~1:10000 b.1:1000~1:2000 c.1:500~1:1000 d.1:200~1:500 44.按照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居住用地人均指标为(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

)。 a.14~24;16%~25% b.16~26;18%~30% c.18~28;20%~32% d.20~30;22%~35%

4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城市郊区用地功能的是

)。 a.国家法、地方法

b.主干法及其从属法规、专项法、相关法 c.主干法、从属法、专项法 d.主干法、从属法、相关法

47.城市规划行政体系可以分为两种基本型制,即(

)。 a.编制和审批

b.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 c.城市管理和分区管理 d.国家与地方

48.以前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区域规划编制方法和内容体系是(

)编制模式;以前联邦德国为代表的是(

)编制模式。 a.计划经济,市场经济 b.市场经济,计划经济 c.宏观调控,微观调控 d.檄观调控,宏观调控

49.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中期计划一般为(

)年,长期计划为(

)年。 a.3,5 b.5,10 c.10,20 d.15,30 50.一组数据中出现次数最多的那个数值是(

)。 a.平均数 b.众数 c.极差 d.标准差

51.以下(

)项关于城镇体系含义的描述是错误的。 a.城镇体系属于一个区域 b.城镇体系是个城镇群体

c.城镇体系是相对集聚在一起的组合城镇

d.城镇群体之间有职能、等级、空间网络的关系

52.下列关于城市总体布局中工业区布局的叙述,(

)不正确。

a.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需要有方便的联系,职工上下班要有便捷的交通条件 b.有污染的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要有足够的防护用地 c.工厂在布置上应相互保持一定距离,以免相互影响 d.工厂出入口避免过多地干扰对外交通 53.控制住宅建筑密度的指标为(

)。 a.日照间距 b.容积率

c.人口住宅面积 d.绿地率

54.居住区内机动车道纵坡控制中,最大纵坡的坡长控制为(

)。 a.150m b.180m c.200m d.250m 55.大型机场一般长度为(

)m,宽度(

)m。 a.9000,1000 b.7000,1000 c.6000,1000 d.5500,1000 56.如果航空港的跑道轴线方向位于城市侧面相切位置,跑道中心线与城市市区边缘的最小距离为(

)km。 a.3~5 b.5~7 c.7~9 d.10 57.地面停车位占地(

)㎡/辆,地下停车位占地(

)㎡/辆。 a.25~30,30~35 b.20~25,25~30 c.15~20,20~25 d.30~35,35~40 58.城市对外客运设施在城市的位置主要取决于(

)。 a.城市人口规模 b.城市用地规模

c.城市对外交通在城市中的布局 d.城市用地布局形态

59.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为(

)m。 a.30~50 b.35~65 c.40~70 d.45~80 60.规划城市人口超过(

)人的城市。应控制预留设置快速轨道交通的用地。 a.50万 b.100万 c.200万 d.400万

61.城市公共交通站点服务面积,以300m为半径计算,不得小于城市用地面积的(

)。 a.90% b.80% c.60% d.50%

62.城市电力负荷分区面积一般以(

)为宜。 a.50km b.35km c.20km d.15km 63.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为(

)m;通往环境卫生设施的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m。 a.80,4 b.80,3 c.70,3 d.70,4 64.城市消防队应在接警(

)后,到达责任区的边缘。 a.3min b.5min c.8min d.10min 65.城市人防工程的人员掩蔽所距人员工作生活地点不宜大于(

)m。 a.70 b.100 c.200 d.400 66.“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这是对中国(

)的赞誉。 a.苏州 b.扬州 c.桂林 d.福州

6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成果中规划图纸内容不包括(

)。 a.文物古物、传统街区、风景名胜分布图 b.重点保护区域界线盯

c.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总图

d.历史文化名城重点地区消防规划图

68.我国现代意义上的文物保护始于(

)的考古科学研究。 a.20世纪20年代 b.20世纪30年代 c.20世纪40年代 d.20世纪50年代

69.城市规划实施的目的是(

)。 a.使城市向预定目标发展,靠近

b.合理分配城市土地资源,提高城市整体生活水平

c.对城市空间资源加以合理配置,使城市经济、社会活动及建设活动能够高效、有序、持续地进行

d.把预定的计划变为现实

70.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

)负责组织编制。 a.市人民政府

b.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c.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d.建设单位委托

多项选择题 1.影响建筑物价值变化趋势的因素包括(

)项。 a.经济和社会发展 b.区位条件变化 c.技术进步 d.可达性

e.周边环境条件变化

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不包括(

)。

a.详细规划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b.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c.做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 d.布置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e.提出各地堤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3.按建设地区的经济地理特征划分的区域规划包括(

)。 a.城市地区的区域规划 b.工矿地区的区域规划 c.省域规划

d.河流综合开发利用的区域规划 e.市域规划

4.以下(

)项属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中的内容。 a.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和地面坡度的范围、界线、参数 b.潜在地质灾害空间分布、强度划分 c.按防洪标准频率绘制的洪水淹没线 d.城市土地的影子价格

e.地下矿藏、地下文物埋藏范围

5.城市中铁路设施的用地布局要符合下列要求中的(

)。 a.铁路应安排在城市一侧,避免穿越城市 b.客运站应远离市中心区,设置在市区边缘 c.货运站应靠近工业区和仓库区

d.编组站要布置在市郊,避免与城市互相干扰 e.中间站布局多采用纵列式布置,多设在中小城市 6.客运站的布置形式有(

)。 a.通过式 b.尽端式 c.环式 d.混合式 e.放射式

7.公共交通的特点包括(

)。 a.运量大 b.投资大 c.集约化经营 d.占地空间少 e.污染小

8.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是一个庞大的综合性体系,以下(

)是它的特点。 a.服务社会的公共性

b.生产的连续性,不可间断性 c.消费的瞬间可变性 d.网络协调的综合性 e.配套建设的弹性

9.下列四项中。属于城市给水土程系统详细规划内容的是(

)。 a.计算用水量,提出对水质、水压的要求 b.布局给水设施和给水管网

c.平衡供需水量,选择水源,确定取水方式和位置 d.确定水源地卫生防护措施 e.选择管材 10.《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ⅱ类水体标准用水适用于( a.源头水

b.珍贵鱼类保护区 c.游泳区

d.鱼虾产卵场 e.工业用水

1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提高城市生命戏杀兢能力的措施的是( a.设施的高标准设防 b.完备的组织管理 c.设施节点的防灾处理 d.设施地上化

e.提高设施的备用率

12.热力管一般不应与(

)管道共沟。 a.雨水管 b.电力管线 c.通信电缆 d.污水排水管 e.给水管

13.根据功能不同,城市广场有以下(

)类型。 a.市民广场 b.绿化广场 c.纪念广场

d.商业区广场及市场 e.建筑广场

14.文物古迹点大体可分为(

)。 a.古建筑物 b.遗址 c.非建筑物 d.古树名木 e.出土文物

15.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由(

)审批。 a.国务院 b.建设部

)范围用水。 )。

c.国家文物局

d.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e.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6.历史地段保护的内容包括(

)。 a.地段生活的保护 b.建筑的保护

c.街道格局、空间系统的保持 d.景观界面的保持

e.制定建筑高度控制规划

17.城市整体环境的保护包含以下(

)三方面内容。 a.历史城区空间格局的保护 b.城市布局的调整

c.历史城市主导因素的延续 d.城市外围环境的控制 e.城市综合交通整治

18.城市规划行政行为合法应具备(

)。 a.行政行为主体合理 b.行政行为的权限合法 c.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 d.行政行为符合法定形式 e.行政行为客体合理

19.有效成立的城市规划行政行为具有(

)的效力。 a.说服力 b.确定力 c.拘束力 d.执行力 e.公信力

20.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不包括(

)。

a.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并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d.统筹安排城市内各项建设用地 c.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

d.规定城市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及用地的容量控制指标

e.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21.工业用地在城市中的位置,主要考虑(

)方面的因素。 a.污染程度

b.生产的卫生类别 c.货运量 d.危险性 e.用地规模

22.按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城市公共设施包括以下(

)。 a.行政办公类 b.商业金融业类 c.文化娱乐类 d.体育类 e.医疗卫生类 23.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现状图的内容包括(

)。 a.不同地段土地质量综合评价 b.城市现状各类用地范围

c.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范围 d.主要地名和主要街道名称

e.周围居民点、乡镇企业各项用地范围

24.城市道路红线内的用地包括以下(

)部分。 a.车行道 b.步行道 c.绿化带

d.道路设施带 e.分隔带

25.单位停车面积即停放一辆汽车所需的用地面积,其面积大小与以下( a.车辆尺寸 b.停放方式 c.车辆集散要求 d.地面材料 e.城市位置

26.下列各项城市消防设施中,城市中必不可少的消防设施有(

)。 a.消防栓 b.消防站 c.消防水池 d.消防嘹望塔

e.消防指挥调度中心

27.集中式城市布局的空间结构形态包括以下(

)类。 a.带状 b.星座状 c.放射状

d.多中心组团状 e.环状

f.单中心块聚状

28.经济全球化的基本特征包括以下(

)项。 a.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越来越突出 b.各个国家可以自由利用他国经济资源,实现共享 c.各国经济体系越来越开放

d.各种发展资源的跨国流动规模不断扩大

e.发展中国家可以无偿接受发达国家的经济知识

f.在全球化进程中,空间经济结构重组导致城市和区域体系的演化

29.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道路交通设施控制的主要规定性指标包括( a.道路定位与标高 b.停车泊位 c.公共站点 d.出入口

e.道路面积比例

)因素有关。)。

f.道路横纵断面形式

30.城市开发中常提到的“七通一平”中的“七通”是指(

)的贯通。 a.给、排水管道 b.电力线路 c.电话线路 d.热力管道 e.燃气管道

第12篇:城乡规划工作总结

2010年城乡规划工作总结

南通市规划局通州分局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我区城乡规划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南通市规划局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稳步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完善规划管理体系,深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按照城乡规划一体化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为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模式,全面均衡提升全区城乡规划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城乡规划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使我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一、高起点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按照今年工作目标和任务,我局紧抓重点,科学编制各项规划,规划编制工作有序进行。

1、开展各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城区给水、城区抗震防灾、城区绿地系统、城区市容环卫、城区燃气5个专项规划,已由专家评审会论证通过。

2、强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世纪大道以西4.88 Km

2及城东新区11 Km2控制性详细规划论证成果稿,并已经南通市规划局组织技术审查;完成老城区6.5 Km

2、银河新区3.9 Km2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规划评审;继续深化和延伸金西片区11.4 Km2控制性详细规划。

3、突出区域特色发展规划研究。结合江苏沿海、沿江开发战略,先后开展并完成了滨海新区101 Km概念规划和开沙岛10.96 Km旅游度假区概念规划编制并通过技术审查;协助滨海新区组织开展滨海新区总体规划修编和给排水等专项规划编制;组织开展金通公路与通吕运河通州区段规划定位研究、城区北部发展研究工作,目前已完成最终成果方案。围绕恒力项目,多次跑省跑市,已争取到省、市同意对《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调整。我局编制的通州城东新区城市设计及重点地区行动规划荣获2009年度南通市城乡规划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

4、指导和服务村镇规划编制。为更好地整合资源,结合近年来村镇建设的实际,进一步加强了对各镇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完成刘桥、兴东等镇新一轮(规划期限至2030年)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推进各镇2009年度控制性详细规划论证工作,完成刘桥和平东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论证;完成十总、

22三余、东社、兴仁4个镇道路专项规划最终成果;全面完成农村居民集居点布局规划,已通过论证,开始进入实施阶段。

5、完善城区基础资料收集。为满足城区建设发展的需求,结合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中通州城区未来发展规模,组织推进我区数字化地形图测绘工作,开展了石江公路以西约13.2 Km2范围内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并对通州城区已测各片区(包括城西北、城东北片区、老城片区、新城片区、开发区西区)的1:500地形图进行整合,已提交最终成果。

二、高质量做好规划管理工作,推进城乡建设有序发展 在规划体系日趋完善的同时,我们不断加强规划管理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推行阳光操作,确保各项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

1、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管理

以城区、城镇控制性详规为依据,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点和技术规范审查经营性用地(包括拆迁安置房)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完成城区金色城品, 刘桥苏沪花苑、平潮书香华庭、兴东机场拆迁安置地块、五接滨江花苑、张芝山拆迁安置楼四期工程等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论证,并已履行报批手续。开展果园名居、金霞东苑、金桥花园、泰山公寓二期、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的技术审核,并组织通州区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规划许可听证。

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许可程序和承诺制度,及时履行审批手续。今年以来全区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48份(总用地面积1770万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份(总用地面积672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41份(总建筑面积267万平方米)、审批农民建房926户。

2、积极服务项目建设

按照全区城市建设推进年动员大会的要求,积极服务全区城建重点工程和特色小城镇建设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方面:重点交通工程(江海大道东段、临海一级公路、先锋道口、223省道南延、青年东路东延等)、区域供水工程(通吕线通州段、通洋线通州段、区域供水支线等)、污水处理工程(平潮、石港污水处理厂等)、西气东输燃气工程(门站及高中压管线等)项目的规划方案技术审查及选址红线的确定,并配合各镇对项目拆迁安置地块进行现场踏看,为工程顺利拆迁建设提供服务;参加全区教育现代化工程涉及学校规划布局方案评审,并按照程序对条件成熟的学校履行了规划许可手续;特色小城镇建设方面:加强对特色小城镇建设重点镇如平潮、三余、石港、川姜、先锋等镇规划建设方面的技术指导,帮助各镇在道路基础设施、地块功能确定等方面进行深化研究,为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献计献策。

3、加强规划管理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工作,对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布、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结合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出台了《规划公示实施细则》、《南通市规划局通州分局公众参与实施办法》、《南通市通州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管理暂行规定》、《南通市规划局通州分局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四项制度;梳理了“一书三证”发放及规划方案审查的受理程序,要求窗口受理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受理后限时办结等制度。完善了网上审批工作,于6月份全面实行网上审批,并于11月下旬通过了区纪委的验收考核。

4、大力实施阳光规划

为促进规划工作的规范化,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们坚持简化审批程序,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实施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公开运行制度,坚持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建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机制和专家论证制度、重大建设项目公示与听证制度,提高了规划管理、权利运行的透明度和决策的科学性,确保 “阳光规划 服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切实加强效能建设,大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建设

今年以来,规划分局以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抓手,结合城乡规划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推进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民主评议”、“责任比黄金更重要”等活动,以及“首问负责”、“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建设,扎实有效地推进效能建设。

1、强化理论素养,提高服务意识。

始终把规划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坚持以素质教育为先导,注重发挥每一位同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把效能建设与思想教育、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等结合起来。一是加强机关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建立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通过完成“通州干部在线学苑”、“菜单式”学习,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二是以增强业务素质为目标,努力建设学习型团队。机关内部通过干部讲学、集体讨论决策及自主学习等形式,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机制。一方面积极派员参加省住建厅、南通市规划局举办的规划编制、规划管理业务培训,另一方面组织全区城乡规划工作人员进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培训,不断促进规划工作人员更新规划业务知识。三是不断加强服务意识,重视思想作风建设,激发规划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精神,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工作作风不断改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我局驻审批中心窗口今年被评为红旗窗口两次,获服务标兵称号3人次、服务之星称号6人次,全局上下形成了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夯实了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基础。

2、积极开展效能活动,提升机关形象。

一是扎实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推进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分局制定了《规划分局开展效能服务品牌的实施方案》,以“阳光规划、服务发展”为主题,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求实创新为原则,认真落实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根本要求,积极打造富有特色和体现时代精神的机关服务品牌,以品牌服务的理念和要求提升干部能力、提高服务效能。二是积极参与效能建设各项活动。在“责任比黄金更重要”征文活动中,全局共撰写征文20余篇。在“职责记心中,奉献在岗位”读书征文比赛中,我局荣获优秀组织奖。积极参与“999民生热线”活动,通过网络和现场咨询,第一时间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三是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将村镇规划管理科列为全区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科室,按照评议要求周密制定了工作方案,通过深入平潮、石港、二甲等镇进行现场咨询办公、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让群众知晓规划工作,了解规划审批程序,使自觉服从规划、执行规划、维护规划的法制意识深入民心。四是以效能建设为抓手,深入企业进行现场办公。为更好的服务全区经济发展,我局多次组织下乡服务,深入平潮南明集团、南通中辉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了解发展亟需解决的相关问题,切实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3、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以机关效能建设为切入点,结合分局新组建的实际情况,为确保规划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和创建一流机关形象,分局内部从日常管理、廉洁自律、财务管理、服务承诺等方面入手,加强内部管理,为外树形象、内抓管理提供了保障,确保机关作风建设有序开展;二是在规划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坚持依法从政、廉洁从政、高效从政,重新核定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明确办事依据、办理条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实行网上运行,大大提高了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今年我局权力网上运行办件量达到187件,绩效排名名列前茅;四是建立规划网站,及时公开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和规划审批信息,方便社会了解和掌握城乡规划信息;五是注重公众参与监督,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在第一时间内给予认真、明确的答复。高度重视“公众监督栏”答复情况,由专人负责“公众监督栏”答复,今年以来,公众平台共受理市民的咨询、投诉、建议共计141条,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99%。

四、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造城乡规划良好环境 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纪委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使党风廉政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开展,着力推进以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1、强化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今年以来,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分局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根据局“510思廉日”主题活动方案安排,规划分局集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局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参观了通州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通过深刻讲解及图片资料,给大家以极大的警示教育。在“算好廉政帐”专题教育月活动中,全体党员干部根据各自岗位职能特点,承诺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若干保证,自觉接受监督,自愿接受违诺的处理,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签订廉政承诺;积极参加《廉政准则》在线测试活动,掀起学习、遵守《廉政准则》的热潮;通过反腐倡廉教育党课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自身修养,增强了责任意识。

2、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今年我局围绕规范从政行为,深化推进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礼金礼品上缴登记制度以及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局行政执法运用权力、履行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程序不规范等行为;坚决纠正规划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结合规划工作实际,完善制定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十二项制度,真正做到用廉政思想教育人,用规范制度约束人。二是完善责任机制。印发了《规划分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明确了负责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全体工作人员签订了廉洁从政承诺书、个人专项承诺书,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

3、完善监督网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在制度健全和完善的基础上,狠抓制度监督执行。一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运行机制,坚持重点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制度,围绕优化发展环境,重点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扎实开展行政效能监督,解决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推诿等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过错追究机制,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勤政高效。二是局党支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符全实际的整改措施,有的放矢地步督促和检查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始终注重领导班子的模范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公务人员行为准则》和《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七不准”,大力弘扬清正廉洁、执政为民的良好风气。 我区城乡规划工作虽取得良好的成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规划编制超前性需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编制在科学性、前瞻性方面有待加强,城乡规划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是规划的指导作用需进一步加强。当前全区的规划工作主要注重于建设规划,对深入研究城乡经济发展战略不够,充分发挥出对产业布局的指导作用方面还有潜力可挖。

三是城镇、村庄规划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与城区相比,镇、村的规划工作尚未形成成熟的模式。城镇各项规划的特色需进一步塑造。

四是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需进一步确立。对违反规划的行为处置力度和办法不够,违反规划、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影响和制约了城镇化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南通市规划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规划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我们深知离区委、区政府和南通市规划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全力打造一支知识创新型、技术精湛型、服务高效型、勤政廉洁型的规划队伍,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规划和管理水平,为通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第13篇:城乡规划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产业强区、文化名区、宜居新区”的总体发展定位,立足统筹城乡发展,以示范区建设为重点,以“创先争优”为主线,积极探索适应新都规划引领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着力加强规划编制和研究,精细化规划管理,全面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严格规划执法监督,强化城乡规划调控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全年工作目标,进一步开创规划工作新局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突出规划的战略引导作用,深入推进示范区建设

(一)突出规划引导,加强规划编制研究工作 我局结合实际,多层次探索田园城市示范区发展途径,在指导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上发挥了规划的战略引导作用。一是深入开展区域战略规划研究。在产业体系构建、城镇空间布局、城市特色塑造及城市发展模式等战略性问题和制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上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提出了解决办法,指出了科学的发展路线。二是完成全区规划评估工作。从城乡空间结构调整、风貌塑造、产业定位三个方面入手,对全区已有的各类规划做了详细梳理,进一步引导空间结构调整、风貌定位和产业落地。三是继续深化示范县(区)规划编制。着重突出特色,打造亮点,逐渐从示范线的以点串线,以线带面,向组团式、区域化发展转变,以规划引领示范建设整区推进。

(二)塑造城乡特色,积极开展城乡空间形态研究和编制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城乡建筑形态,提升城市品质,形成人性化的城市空间,结合实际,制定了《新都区建筑形态规划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城市建筑形态、建筑品质、建筑空间等方面进行管理,形成指导新都区构建新型城乡空间形态的依据。并在编制具体的城市设计中,注重历史文化、地方地域建筑符号的深入挖掘和产业的植入,相继开展了石板滩城市设计、三河城市设计和东环路旧城改造城市设计,为城市形象塑造和空间形态管理提供科学指引。

(三)编制产业和城市共同发展规划,引导五大功能区项目入驻。立足“产城相融、核心突出,功能明确、配套完善,产业高端、业态提升”的功能区建设目标,为了使各功能区发展成为产业定位明确、服务配套完善、功能复合多样、主导产业在水平方向上协调互补、在垂直方向上不断提档升级的现代产业高地,我局今年以来积极加大对产业功能区“产城一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相继完成了北部商城功能区核心区、新都“198”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及全球家居CBD、西部公路物流枢纽、西部机电装备功能区产城一体规划,为打造“高端低碳、集约高效”的产业强区奠定了基础。目前,五大功能区建设迅速推进:3G创业园、富森美汽配展销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纷纷开工建设,浦发机械工业园、晨明汽车总部,中国塑料城西部中心、全球家居CBD、北新国际机电物联港等重大产业项目进展迅速。

(四)按照“一镇一特色”,抓好镇域规划编制工作。深化市级重点镇统筹推进力度,开展了新繁、石板滩重点镇城市设计,加快重点镇建设步伐;注重城镇功能完善、面貌改变、产业承载能力的提升,完成了三河城市设计、大丰控规修编,同时开展了龙桥镇“退二进三”规划和军屯镇整镇推进规划和泰兴、军屯、新民、木兰、马家五个一般场镇改造规划,为改善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基础配套、塑造城乡特色风貌、促进产业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导。

(五)强化规划服务,加快编制实施农村四大基础工程规划。按照“四性”原则,继续加快推进“四大基础工程”规划,坚持突出分类指导和重点发展原则,精心编制完成了军屯镇郭家、东岳,新民镇八字、护国,清流镇飞石、九龙,新繁镇高院、汪家等“四大基础”规划方案。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突出规划的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在规划选址、方案设计、建设施工等各个环节充分做好服务工作,并全过程对项目的工程质量、房屋结构的优化、外观风貌打造等做好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切实做好四大基础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规划服务工作。

(六)完善区域功能,扎实抓好民生工程规划的编制。高度重视社会公平和改善民生问题,抓好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快实施绿道建设,组织开展新都区幼儿园、养老设施专项布局等社会事业规划;开展了主城区城市排水规划的评估和新都区电力规划等。

二、创新规划服务举措,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围绕党代会确定的重点项目,强化对示范线、“四大基础”工程、五大功能区等重点项目的规划服务工作。着力建立高效便捷的规划审批服务机制,不断总结提高,进一步优化了办事程序,理顺了内部管理职能,提升了规划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

(一)以制度完善,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围绕管理制度的整合、完善和创新,先后制订了《新都区规划局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新都区建筑形态规划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都区农村地区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都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新都区一般场镇改造规划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制度,有效推进了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

(二)以“四项机制”建设,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建立组织保障机制,成立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重点项目分片区包干责任制的通知》,落实责任,突出服务,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建立内部运行机制,对重点建设项目在压缩和简化流程基础上,特事特办,即送即办。三是建立外部协调机制,建立重点项目联席工作制度,及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牵头同步办理。四是建立督促检查机制,为每个重点建设项目配备2名跟踪管理责任人,按时汇总项目办理质量和进度,及时跟踪检查项目推进情况。

(三)多措施并举,做好重大项目服务工作。一是实行重点项目“直通车”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集中受理,现场批复,即时办结;并做到个性化、无假日服务,竭力为重点项目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二是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列入重大项目管理库的项目实行并联审批机制,宽延审批前置条件等方法加快审批进度,全力保证申报项目快速、顺利的通过规划审核。三是加强过程服务。定期深入企业和建设现场,实施全过程动态跟踪服务,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前期调查、解决问题、定期回访一条线。先后深入基层50余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了各类问题30多个,切实把为项目排忧、为项目服务的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上半年共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9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7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3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35件;出具设计条件107份,审查建设方案65个。

第14篇: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修订送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修订送审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制定和严格实施城乡规划,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进行城乡各项建设,必须遵

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了实现城市和乡村

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城乡规划是规范城乡各项建设活动,保障社会发展整体利益,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准则。

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行政建制市规划(以下简称城市规划)、行政建制镇规划(以下简称镇规划)、行政建制乡规划(以下简称乡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 第三条 城乡土地开发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港口、机场、铁路、公路等专门性规划必须符合城乡规划。 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应当与城乡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 城乡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证。

第二章 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条 制定城乡规划应当遵循下列愿则:

(一) 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水、矿产等自然资源,科学合 理利用地下空间,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地区差别和城乡差别;(三) 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

(四) 确定合理的城镇发展布局、规模,l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五) 维护社会公平,体现公众意志,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六) 符合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卫生、治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等要求;

(七) 镇、乡规划应当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第八条 城乡规划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事权负责组织编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未取得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不得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任务。禁止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许可范周编制城乡规划。

承担城乡规划具体编制的单位应当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注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九条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勘察、测量以及气象等其它必要的基础资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第十条 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的强制性标准。

第十一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根据各类规划的性质,分别明 确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对城乡规划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规划报原批机关备案;但涉及调整强制性内容的,必须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一) 对调整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并向规划批准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二)经规划批准机关审查同意后,进行规划调整;(三)调整后的规划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三条 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应当明确规划实施期限。

地方人民政府在规划实施期限届满前两年,应当就规划的实施情况和重新编制规划的计划向规划批准机关提出专题报告。

规划实施期限届满,或者规划审批机关认为规划应当重新编制的,规划审批机关应当责成有关人民政府限期编制规划并报请批准。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就规划方案征求公众意见。规划方案报请审批时,必须附有征求意见的结果。未征求公众意见的,规划审批机关不得受理。

规划审批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对上级的规划方案进行技术评审。未经评审或者末通过评审的,规划审批机关不得批准。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的规划于批准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依法核定为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编制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第二节 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并根据需要组织编制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省域城 镇体系规划。

第十八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符合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

确定的基本原则,确定行政区域内城镇发展的用地规模与布局,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区域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因生态工资源、环境保护需要严格控制开发的区域等强制性内容。 城市规划、镇规划均应当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十九条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同级人民代 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第三节 城市规划

第二十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

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二十一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应当包括:发展目标和规模,用地布局和功能分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绿地系统,自然资源的评价和综合利用,因生态、资源、环境、文化遗产保护需要严格控制建设活动的地域,—因防灾减灾需要控制或者禁止建设的地域等。

城市总体规划的控制范围应当包括市区范围,以及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水源、生态等其他需要控制的区域。各项专业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十二条 详细规划是由总体规划确定的可开发建设地域内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必须遵循的强制性规则。

详细规划应当包括: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和高度,绿地率及公共绿地面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等强制性内容。

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近期建设规划,作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近期安排。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年限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一致。近期建设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近期建设所需土地的规模与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安排。未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建设。

第二十四条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和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市人民政府在报请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附件。、第二十五条 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编制的近期建设规划应当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第四节 镇规划

第二十七条 镇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或者由市、县人民政府授权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设市城市市区范围内的镇,不再单独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二十八条 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应当包括:根据农村经济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确定镇发展目标和规模,用地布局和功能分区,镇域内村庄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道路系统,绿地布局, 自然资源的评价和综合利用,因生态、资源、环境、文化遗产保护需要严格控制建设活动的地域,因防灾减灾需要控制或者禁止建设的地域。 各项专业规划应当符合镇总体规划。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规划应当包括县行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县域内镇、村庄布局,工业、农副产品集散与加工基地的布局,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布局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和国务院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镇,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本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城市详细规划的性质、内容的规定适用于镇详细规划。 其他镇可以不编制详细规划,但其总体规划的编制深度应当满足规划实施管理的要求。

第三十条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市管辖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在报请审批镇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其他镇总体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报市、县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批。 镇详细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五节 乡规划

第三十一条 乡、民族乡规划分为乡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乡总体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者由市、县人民政府授权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村庄建设规划由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镇域内的村庄建设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城市市区范围内的乡和村庄,不再单独编制乡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第三十二条 乡总体规划应当确定村庄等居民点布局、规模,交

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布局,医疗、教育、文化、邮电、商业、绿化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

明确生态、环境、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划定因防灾减灾需要控制或者禁止建设的地域。

第三十三条 村庄建设规划依据镇、乡总体规划,主要对住宅、

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邮电、学校、商业、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和用地布局作出布置。

乡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村庄建设规划还应当合理配置为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服务的设施。

第三十四条 乡总体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报市、县人民代表大 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批。

村庄建设规划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由镇、乡人民政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五条 农垦垦区、林区的居民点,应当按照本节规定编制规划,并纳入当地的城乡规划。 第三十六条 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第六节 风景名胜区规划

第三十七条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规划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在批准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人民政 府领导下,由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编制。

第三十八条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划定景区、核心景区的

范围,明确对生态、资源、自然景观及历史文化遗迹等保护措施,以及基础设施布局等强制性内容。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确定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和规模, 明确各类建设用地范围和建设的规划设计条件。

第三十九条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详细规划,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

批;省级风景名胜区的详细规划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四十条 核心景区内禁止进行与资源和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 第四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 城乡开发建设,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

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进行。新区开发,应当符合城市、镇、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布局,纳入统一的规划管理。

旧区建设,应当以优化用地布局、改善环境质量、增强综合功能 为基本目的,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三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据经批准并公布的 城乡规划进行规划许可审批。

第四十四条 新建工程项目、改变规划土地使用性质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前,应当取得项目批准机关同级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

各类重大项目的选址必须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镇的总体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选址与强制性内容租定十一致的,应当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确需按所选地址建设的,必须先按法定程序调整城乡规划。

未取得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者、违反选址意见书而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无效。 第四十五条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出让前,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详细规划提出国有±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位置、使用些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的组成部分。

未制定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国有土地不得出让,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未依法调整详细规划的,不得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条件。 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地使用权权属证明手续。

第四十六条 申请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规定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四十七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建设,在取得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前,应当取得与批准使用土地机关同级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

第四十八条 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第四十九条 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建设工程,应当持有关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详细规划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详细规划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村庄进行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向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镇、乡人民政府依据镇、乡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审查后,报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不得办理建设工程施工批准手续。

第五十条 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内因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察需要临时使用土地时,应当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临用地前,应当先征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必须向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临时建设不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详自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条件下,方可批准。

经批准的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

临时建设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一条 转让建设用地的,当事人不得改变转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受让方应当持转让合同到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详细规划的,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符合详细规划的,重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二通信设施、防汛通道、公共设施用地以及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五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取得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认可文件。

未取得规划认可文件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有关部门不得发给房屋权属证明等文件。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竣工档案。

第15篇:城乡规划法

《城乡规划法》溯及力刍议

济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处 王常磊

2008年1月1日,备受关注的《城乡规划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进入了城乡总体规划的新时代。《城乡规划法》强化了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赋予了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的权力。这在全国范围内违法建设查处难,特别是执行难的情况下,对于从根本上解决违法建设强制执行的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随着新法的实施和《城市规划法》的废止,执法实践中一个现实的问题急需解决,即:该法实施前已经建成的违法建设,在该法实施后需要作出处罚处理,应当适用于《城市规划法》还是适用于《城乡规划法》。对此,出现了三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适用《城乡规划法》。理由是原违法建设曾违反了《城市规划法》,且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现在依然违反着城市规划,其违法行为至今仍未改正,应适用《城乡规划法》予以查处。

第二种观点认为适用《城市规划法》。理由是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不能用后实施的法律去规范先前的违法行为。

第三种观点认为适用《城市规划法》进行处罚,但在执行阶段适用《城乡规划法》赋予的强制执行权,不申请法院执行,而由城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拆除,高效快捷。 笔者认为,对此类违法建设应适用《城市规划法》进行查处。 法律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不具有溯及力。一般认为,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溯及约束力,即对法实施前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处罚。二是溯及保护力,即对法实施前的行为进行保护和救济。

法不溯及既往,即不对法实施前的行为进行约束和保护,最早确立于1787年美国宪法,经过二百多年的实践和演化,目前已经成为国际上通行的立法原则,受到各国法律普遍采用。《城乡规划法》的实施也理应适用这一原则。理由有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明确规定

《立法法》第84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这条规定实际上就在我国确立了“法不溯及既往是原则,法溯及既往是例外”的基本原则。在《城乡规划法》中没有“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因此,就不存在溯及既往的例外。那么是否适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来选择法律适用呢?《立法法》第84条“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的但书规定,实质上就是在我国法律适用上确定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但是,《城乡规护法》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因此不能适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退一步讲,即使能适用这条原则,《城乡规护法》对违法建设的处罚规定也重于《城市规护法》,也应适用《城市规护法》。因为,《城市规划法》规定了违法建设只有在“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情况下,才予以拆除处罚,而新的《城乡规划法》则摈弃了“严重影响规划”的提法,规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从条文表述上可以看出,对违法建设无论是在罚款幅度上,还是在予以拆除的条件上,新法都给予了重于旧法的规定。综上,赋予《城乡规划法》溯及既往的效力,违背了立法法的宗旨。

二、法对人们行为规范作用的属性决定

从行为理论上讲,在生活实践中,人们的认知程度有限,只能根据现存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让一个普通人去预见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尚未生效甚至尚未制定的法律的要求,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违法建设当事人也同样如此,当时实施违法建设行为时,不可能想到其违法建设行为后的法律对自己的违法建设是罚款、是没收还是拆除,换句通俗易懂的话讲,如果想到事后的法律对自己的违法建设罚款幅度这么高,处罚力度这么大,违法成本如此之高,或许也就不再实施违法建设行为。因此用适用新法去弥补新法生效前出现的空白很容易损害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不溯及既往,这是由法对人们行为规范作用的属性决定的,用事后创设出来的规定约束和惩罚事前的行为,与法治精神相违背。

三、有建设部相关通知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复函予以借鉴

1990年4月1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城市规划条例》废止时,也出现过类似的问题。《城市规划法》实施后,一些地方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断给建设部去电或去函,询问在该法实施前发生的违法行为,在该法实施后发现并需作出处理,应当适用于《城市规划法》还是适用于《城市规划条例》。为此,建设部于1990年11月8日就《城市规划法》的法律溯及力问题以(90)建法字第577号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请示,提出“按照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该法实施后处理该法实施前发生的违法案件,还是应当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条例》,而不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12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常办〔1990〕秘字第093号函复:“关于城市规划法的法律溯及力问题,同意你部的意见。请按此办”。为此,建设部于1991年2月20日专门下发了《关于的法律溯及力问题的通知》,对此问题予以了明确。

至于第一种观点,有人认为,违法建设行为结束后,其违法行为一直处以持续状态,直至持续到新的《城乡规划法》实施,应用新法处罚。其实,这种观点混淆了违法行为处罚时效和法的溯及力问题。《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此条仅是对“时效制度”的规定,也即违法行为有连续(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实施同种行政违法行为的情形)或继续状态(一个违法行为发生之后,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不法状态一直处于持续之中)时,不受两年时效的限制,未超出处罚时效,依旧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前提是此违法行为已经实实在在的处于一种违法状态,其违反的法律是确定和存在的。本条旨在解决的是在违反法律确定的情况下对违法行为的追究处罚问题,而不涉及法的溯及力即法的适用问题。

第三种观点认为可以适用《城市规划法》进行处罚,然后在执行适用《城乡规划法》予以强制拆除,这种观点显然更是不妥当的。因为,一个案件的结束,也即结案,是对案件作出最后处理,使其终结。《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见,行政处罚决定一旦作出,就必须得到履行,作出予以强制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不代表案件的结束,只有当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才能结案。可见,第三种观点将案件的处罚决定和执行本属于一个案件范畴的两个行为生生割裂开来,虽然提高了行政效率,但于法无据。

第16篇:城乡规划 心得体会

依法规划 合理调控

——学习城乡规划专题讲座的心得体会

《城乡规划法》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要求而制定的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

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城乡规划法》的内容和实质

第一,突出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城乡规划法》明确提出: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从内容上看,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促进公共财政首先投到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强调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与;保证公平,明确了有关赔偿或补偿责任。

第二,强调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城乡规划法》指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这就从法律上明确,城乡规划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发展蓝图。

第三,新的城乡规划体系的建立。体现了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规划编制要求;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突出近期建设规划的地位;强调规划编制责任。

第四,严格城乡规划修改程序。对城乡规划评估,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修改详细规划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第五,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的完善。建立完善了针对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制度;规定了各项城乡规划的行政许可。

第六,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明确了上级行政部门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以及全社会的公众监督。

第七,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对规划师职业的管理,都有明确规定。

第八,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县城关镇总体规划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镇总体规划由人大审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县城关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定期评估须向人大报告。

第九,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政府和行政人员的责任;追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责任;追究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明确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范围和数额;授予市政府强制拆除权。

第十,法律授权,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法律体系。

要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开创我乡城乡规划工作新局面

第一,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要多渠道、多途径、多方法组织规划宣传,向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宣传《城乡规划法》。

第二、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一是向重点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转变,二是向重点编制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和重大项目的城市设计转变。编制内容从过去注重提目标、摆项目转向注重提高人居质量和环境承载力,坚持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突出城市特色、处理好遗产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第三、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一是“技术审查要与行政许可适当分开”,做到行政审批建立在规划技术审查基础上,使审批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二是“规划许可要与规划监督适当分开”,建立内部相互制约、监督机制。

四、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机制。切实增加城乡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方式,努力做到阳光规划、和谐规划。坚持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制度,重大规划全过程公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切实维护公众的规划知情权。以推进规划公开审批和规划许可听证制度为重点,切实维护公众的规划参与权。以执行规划许可公示牌等制度为重点,切实维护公众的规划监督权。

五、强化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坚持城乡规划向人大报告制度,加强法律监督。建立城乡规划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监督。加强城乡规划的批前、批后监督,依法处理和制止违法建设。同时,要严格城乡规划调整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杜绝城乡规划的随意性。

第七、加强规划队伍建设。要加强规划设计队伍建设,完善规划设计人才引进和使用制度,健全规划设计人才选拔机制,优化规划设计人才的管理与服务,为规划设计人才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加强与省内外优秀设计单位合作,大力引进先进规划理念和方法,促进规划设计队伍整体业务水平的明显提升。要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建设,按照干部队伍年轻化的要求,选派年轻干部到重要岗位锻炼,在工作实践中增长才干、增强本领,为城乡规划工作更好地开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第17篇:崇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7.3灾后重建工作汇报(优秀)

崇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灾后重建工作汇报

2009年7月2日至3日,我县遭遇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平均降雨量达到300毫米以上,其中聂都乡、铅厂镇、乐洞乡降雨量分别达到539毫米、399毫米和329毫米。强降雨导致我县16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受灾人口达6.8万人,倒塌房屋4100间,直接经济损失6.3亿元。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抗洪救灾各项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灾民安臵及时妥当,重建工作有序展开,灾民情绪稳定,生活安定,灾区社会秩序井然。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为确保住房重建顺利进行,立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捐款捐物,累计捐款2000余元,捐物50多件。洪水无情,竹乡有爱,万众一心,重建家园。尽我们的一份努力,希望灾区人民早日重建美丽家园。同时我局迅速组织专员技术人员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成立了工作小组,长时间驻扎受灾安臵点。第一时间组织测绘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测,积极动员和组织我局规划技术力量,加班加点,夜以继日编制规划成果。从“简单集中建房”的老观念,提升到“城镇小区”的新观理念。经过规划技术人员的反复交流,融合群智。在短时间内完成了章源新村安臵点规划、宝源新村安臵点规划、石口潭新村安臵点规划、天台山安臵点规划。

我局为确保灾合重建工程的质量,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和现场的巡查,强化灾后重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深基坑、高边坡的工程监控,严格落实《江西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

程管理规定》,加强建筑高边坡的动态监测,严格按标准对地基基础进行验收。二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施工用电的监督检查。密切注意现场及周边环境,加大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施工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及时制止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四是加强质量安全巡查工作,明确各方主体责任,根据集中重建点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统一风格的要求,严格按图施工,对不按质量要求进行重建施工的,及时督促整改。

我局在县里的正确指导下,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充分调动受灾群众重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成立了灾后住房重建理事会,组织讨论通过建设方案、户型设计等,有效加快了灾后重建步伐。

第18篇:某年住建局城乡规划科绩效考评工作汇报

XX年住建局城乡规划科绩效考评工作汇报

县住建局城乡规划科主要负责县城规划编制;重要建设项目论证;参与县城规划区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规划方案审查;牵头落实市对县“三改一拆”城中村改造和专项考核任务。XX年,在县关键岗位监督、考评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以“抓民生、促发展、保稳定、重项目”为主线,对今年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完成了预期目标和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

为做好本科室关键岗位考评工作,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制度,来规范科室全体同志的行为:

落实定岗定责制度。根据科室职能和每位同志的特点,对工作进行细化分工,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和完成时限。

实行定期学习制度。学习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各项规范,提升科室整体业务能力。

完善局规划例会审查制度,及时调整局规划例会人员组成和议事规则。

严格落实科室内部考勤制度,严肃上下班纪律。

严格执行文明服务规范,做到文明服务、热情服务。

严格督促执行四条禁令、下村五不准、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

二、推阳光规划,促进廉洁高效。

严格执行“阳光规划”各项制度,如:规划、建设项目批前公、告批后公布制度;规划现场公示、宣传栏公示、网上公示制度;修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公开听证制度。同时主动增加规划条件和建筑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环节,保障市民参与的渠道畅通,提供市民参与平台,充分听取利害相关人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执行局规划例会审查制度,各类规划编制、修改以及建筑方案均通过局规划例会审查,然后再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防止暗箱操作。

为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根据全局行政畅通工程要求,为涉及本科室的审批事项和中间环节提供代理服务,实行限时办结。

通过系列举措,全科室形成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提升了集体荣誉感和队伍执行力,一年来科室全体同志没有出现一例违犯禁令或党风廉政有关规定被查处、被投诉等不良情况。

二、抓重点突破,优化城乡规划。

抓编制,完善体系。

围绕县委提出的“生态立县、工业强县、特色名县、跨越兴县”四大发展战略和“一城三地”、富有特色的宜居城市建设目标,加大投入,精心谋划,统筹实施,全面提升规 划编制水平,有效指导了城乡建设。

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开展了xx县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在此基础上对县城总规和县域总规进行合理的完善和优化,该规划已完成专家和部门评审,年底完成上报审议。

为保障规划的严肃性,开展了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加强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全社会对城市远景发展目标有一个直观的认识。完成了县城13个单元控规图集的编制工作,标志着规划成果由技术文件向管理文件转化,通过数据控制落实规划意图,进一步加强规划的刚性控制作用。

为突出规划的xx特色,按照“全面提升城市品位,不断彰显山水特色”的要求,完成了县城地下空间利用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和城市排水规划、绿化规划修编,塑造鲜明的城市特色。

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开展县城城中村改造,基本完成省级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福应街道新联村建设,杜婆桥村立改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县前村、西灿村立改套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查,完成福应街道下王村、大庙后村、赵加垟村、中桥头村等5个社区规划审查与评审。

抓管理,强化龙头。

重视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尤其在项目选址阶段,充分发挥规划技术优势,特别是一些重大项目,如:总部园区、建筑业总部、县新水厂等重点项目,对项目的容量、空间布局 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使选址时的各项指标更加合理。

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技术指标管理,严格按照控规确定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技术指标经确认公布一律不准调整。规范批后管理,全面实行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制度。

在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对房地产项目和公建项目园艺及外墙色彩、材质的报批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今年我们牵头开展街道“三改一拆”城中村改造工作,督促改造进度,提供技术服务,通过努力,到10月底,城中村改造共完成拆迁改造、整治改造2409户,建筑面积50.8096万平方米,完成考核任务的390.8%,进度列北三县第一,使城中村在居住环境、管理秩序、文化设施等方面得到较大改善。

为全面推进我县治堵工作,改善我县城市交通拥堵状况,一方面根据我县快速发展对交通提出的更高要求,建立更完善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体系,今年完成了《xx县交通专题研究报告》。另一方面对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配建标准从严控制,进一步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空间容量和运行效率,XX年上级要求我县新增地下空间开发量10万平方米,全年新增停车泊位1500个,经过努力,到10月底,新增地下空间开发量255897平方米,停车泊位4078个。

为规范有序发展我县社会办养老机构,协助民政部门起 草完成《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补充意见》,就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出规划和建设方面的要求,促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健康发展。

四、抓工作创新,提升服务质量。

城乡规划科承担着县城规划管理和服务职能,一年来,我们变管理为服务,强化服务意识,为此,将工作机制优化和服务提升作为本年度重大难题进行着力破解。

为强化服务意识,推行温馨服务,做到进门有座、有茶、有笑脸,能办即办,为重点项目审批开通高速绿色通道。今年共召开局规划审查例会16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会议13次,讨论通过了22个建筑方案和24个控规、专规,完成审查各类规划图纸95份,办理各类中间环节审批手续216件。今年没有发生一件错办件,维护和提升了良好形象。

为解决遗留问题,制定《关于个人建房规划核实的若干规定》,对需要变通办理的事项实行定期例会研究制度,通过集体决策、变通办理,解决了和谐家园二期等9件规划遗留难题。

积极倾听社会对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局“行风满意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与党队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街道、社区、企业和服务对象的沟通,完成XX年提议案办理工作,主办的16件提议案满意率100% 。

为加快特色民居改造,编制了《xx地方特色民居建筑方 案图集》,免费发放至各街道、村,供村民作建房参考,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建设住宅,提升生活质量,改善居住环境。

为解决城区缺房户建房难问题,主动进行沟通衔接,探索解决方案,解决了街道50多户缺房户的审批,并圆满完成民生实事工程,帮助城区农村困难家庭改造危旧房160户,发放补助资金144万元,实施力度居xx各县市前列。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通过全科室的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但我们认识到:与周边县市相比,我县的规划工作仍然相对滞后;规划工作成果离xx长远发展需要、离社会各界的期望,也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在新的一年,进一步提升自身素质,进一步加快规划步伐,进一步落实科学管理,进一步优化规划服务,为推进我县城乡规划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

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第19篇:城乡规划协会总结

闽江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地理系分会

城 乡 规 划 协 会 总 结

2011年12月

前言

校园中五彩缤纷的社团活动丰富了学生的业余生活,也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我能力与发挥创造力的舞台。不但能开阔眼界,增加人生阅历,还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我们城乡规划协会的宗旨是热爱科学,崇尚科学,普及规划设计知识,传播科学理念,探索规划的奥秘;团结广大的规划设计爱好者,有组织、有计划、有成效地开展规划的学习与交流活动,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同时,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养和综合素质;为全校规划设计学者和爱好者提供交流的平台。因此,本学期我们开展了各式各样的活动,不少相关专业的同学都参与其中,同时也是想在这个环境中发挥个人特长,施展自己的才华,锻炼个人的能力。

一、纳新

今年纳新统一了四个协会一起组织纳新活动,协会各显神通,吸引新会员的加入。我们为这次纳新活动宣传准备了以往学生的规划作品展板为同学们做展示,并为同学们解答一些疑问。同时,将协会的会旗挂在显眼的位置,吸引过往同学的注意力。

这次纳新吸引了很多相关专业的学生报名参加,同学们的积极性和热情度都很高。

二、闽江学院第三届城乡规划文化节

为了促进我系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学科建设,加强城乡规划及其相关专业教学与社会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将规划知识技能与社会经济、法律法规等多方面的知识结合起来的意识及综合运用能力,我们举办了闽江学院第三届城乡规划文化节。

10月20日上午,闽江学院第三届城乡规划文化节开幕式暨闽江学院规划设计与不动产研究所挂牌仪式在广成楼一楼大厅隆重举行。出席仪式的有福建省规划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系主任林从华教授,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陈亮注册规划师,《海峡都市报》房产周刊主编林银来,在榕高校相关院系及相关单位领导,我校科研处副处长张庆守教授及地理科学系党政领导和相关专业师生。本次活动由地理科学系党总支书记许厚云主持。

(一)、学生作品展示

城乡规划协会在广成楼一楼大厅举办了第三届城乡规划文化节,共展出了20余幅建筑设计作品和建筑模型作品。开幕式结束后,出席仪式的领导和嘉宾们在我系领导的陪同下参观了这些作品,并饶有兴趣地讨论和评价起同学们的作品,在此过程中不时露出赞许的目光和欣慰的微笑,夸奖同学们的设计概念和动手能力。

随后,我们组织了09级和10级相关专业的师生有秩序地参观了展出的模型和设计作品,并让大家在分发的选票中评选出心中的“最佳视觉奖、最佳效果奖、最佳工艺奖”。 我们借本次城乡规划文化节的作品投票,将评出一等奖一名,奖金100元;二等奖三名,奖金7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30元。本次投票的结果为:有效票197票,无效票15票。此外,我们还根据城乡规划协会指导老师的专业评审意见,对每个作品给出了客观公正的分数来得

在参观的过程中,大家仔细地看着,揣摩着,有疑问的时候就像作品旁的作者提出自己的困惑,作者们也热心积极地回答了大家的问题,在这个交流过程中,不管是参观者还是作者,都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吸取了优点也认识到了不足之处,这正是此次规划文化节希望在学生中起到的作用所在。

(二)、学术报告

10月20日下午2:30,我们邀请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陈亮注册规划师在闽江学院学术报告厅A-205作《低碳城市与转型发展》学术报告。参加的学生有:2008级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2)(3)班、2009级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1)(2)(3)班、2011级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2)(3)班。 本次学术报告的内容与世界城市规划的趋势和目标联系紧密,陈亮注册规划师结合当前全球的环境问题和城市规划发展给我做了详细的介绍,学生们都受益匪浅,了解了许多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动态和最新知识。

二、大学生活动中心设计大赛(进行中) CAD、手绘、模型制作是土木建筑、装饰装潢、城市规划、园林设计、电子电路、机械设计等专业必须掌握的专业技能,为检验大学生是否具备综合运用专业技能和表达专业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的CAD技术应用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为其今后在工程技术领域中的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学会如何发现问题、总结提炼、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综合构思设计方案、表达构思理念,闽江学院规划协会将举办大学生活动中心设计大赛。

本次大学生活动中心设计大赛具体内容为大学生活动中心(建筑群)。该工程拟建于闽江学院校园内,建筑红线内用地面积4340㎡。拟建地段用地规整但有高差,环境优美。南面东面毗临学生宿舍区和第三食堂,东面为一片未名湖,西面为融侨文体中心,基地南北边为绿地与校园主干道相连。用地边沿行道树,结合设计可适当减少。

本次比赛以团队形式参加,每队2~4人。各队成员分工合作,将大学生活动中心设计成一个建筑群的形式,功能明确,满足大学生的文化艺术娱乐活动的需要。比赛成果形式可分别为:计算机图形文件、手绘图纸、模型等。

比赛前,参赛者到实地进行参观,结合实际构思自己心目中的方案,须考虑到:建筑群中各建筑之间的关系、植物配景、道路等方面,比赛成果(成果必须附上设计理念);

各组的成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后,由指导老师评定最终获奖名单,并举办展览,向全校师生展示比赛成果。

本次比赛设: 一等奖一名:奖金300元、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两名:奖金200元、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三名:奖金100元、颁发获奖证书。

设计进度:

第13周:讲课,考察基地,分析环境,收集资料,构思设想(图示+文字)。

第14周:第一轮草图,多向发散构思,2个以上构思方案。 第15周:第二轮草图,平面流线、空间组织、建筑形象,突出方案个性。

第16周:深入设计

(一),整体环境、平、立、剖面图(尺规表现)。

第17周:深入设计

(二),结构技术与建筑空间整合。第18周:深入设计

(三),细部推敲,造型语汇提炼。第19周:定稿图,平、立、剖面图,设计说明,透视小稿及分析图。

第20周:设计周,完成正图、透视图的绘制,交图。 我们计划本学期末完成最后的成果,寒假进行评定最终获奖名单,下学期初将在文化墙进行成果展示。

三、会刊编辑

协会成立之后,着力开始定期出版规划协会的专门刊物(会刊继承原来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专业的专业刊物《房产•视野》,并对其进行扩展延伸),会刊定名为《城乡规划·视野》,从开学初,我们就成立了会刊编委组, 并和指导老师开会共同探讨本期会刊的主题和栏目,确定之后便拟定了会刊征稿通知,下达至各年级各班级,目前会刊收稿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已进入编排阶段,估计下学期初便会进行印制。 总结

本协会开展的一系列活动都是为了在课余时间提高同学们的专业技能,丰富实践经验,激发大学生追求进步、不断开拓创新,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综合能力、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开展社团活动也使得我们自己从一个单纯的社团活动的参与者逐步走向一个社团活动的举办者,我也才真正体会到了举办社团活动的真正意义。虽然在筹备活动的过程中遇到了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困难,但是当我们大家齐心协力一一把困难解决了,再次回首的时候,我们收获的不仅仅是心中的那一份单纯的喜悦,更多的是满足感与成就感。

闽江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地理系分会

城乡规划协会

2011年12月

第20篇:葫芦岛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全文】

葫芦岛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

第152号

现将《葫芦岛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都本伟

2013年10月29日

葫芦岛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以及规划区内的城乡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公布的城乡规划,并有权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或者控告。

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乡规划。

第四条 市、县(含县级市,下同)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工作。 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环境保护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五条 本市城乡规划包括市域内跨县、区的城乡规划,葫芦岛市城市规划,兴城市城市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七条 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城市、镇的发展布局;

(二)功能分区;

(三)用地布局;

(四)综合交通体系;

(五)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

(六)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八条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限(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限(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限(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总量、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公共绿地面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建设控制指标等,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第九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综合分析和总平面设计;

(二)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工程管线设置;

(三)公共服务设施;

(四)工程量、拆迁量和造价估算。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进行建筑设计应当结合所在区域的风貌特征,注重与周边建筑的协调,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第十条 市域内跨县、区的城乡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需要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的,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审议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 城市、镇总体规划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和审批:

(一)葫芦岛市总体规划由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审议后,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兴城市总体规划由兴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审议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后,由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三)建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总体规划由建昌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审议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和审批:

(一)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建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建昌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建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备案;

(三)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三条 乡规划由所在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乡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四条 村庄规划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十五条 有关管理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交通、水利、电力、电信、邮政、气象、能源、生态环境保护、人民防空、防灾减灾、消防、地名命名等涉及空间资源利用的专项规划,应当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六条 市、县(含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编制需要,及时提供国家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

第十七条 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公告的内容,应当在政府信息网站、局域网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城乡规划批准后十五日内向社会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交通、供电、供水、排水、燃气、环卫、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九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为五年。 第二十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并依法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必须配建地下工程或者根据城乡地下空间规划需要预留连接通道以及附属设施出口的,应当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的规模、位置和要求,与地面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办理规划审批。

第二十一条 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一)含有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的选址申请书;

(二)建设单位法人等相关证明文件;

(三)建设项目需要批准、核准的证明文件;

(四)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有关图件;

(五)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以及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或者相应材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六)国家安全、地震、气象、文物、军事管理等部门依法出具的意见书;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选址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

受理申请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选址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城乡规划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前,应当在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建设项目现场等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十日。

城乡规划部门应当自核发选址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依法向社会公示,但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除外。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受理申请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受理申请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后,应当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由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放线,并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验线。验线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九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完成施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竣工测绘报告、竣工图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条件核实。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前,应当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拆除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因施工需要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全部拆除并清理场地。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经核实符合规划条件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出具规划核实证明;对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应当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一条 未经规划条件核实或者虽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出具收到竣工验收资料的证明。

第三十二条 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建设工程,设计部门不得对该项目工程进行设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有关单位不得施工、供水、供电。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不因法定事由,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三十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具征求意见的情况。

规划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划公示情况和公众意见;

(二)公共服务设施、社会公益设施等基础设施和住房保障的规划实施情况;

(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

(四)绿化、交通、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的规划实施情况;

(五)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的规划实施情况;

(六)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的意见。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原则上应当每二年进行一次,确定开展评估工作的具体时间上报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机关。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依法组织修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城乡规划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修改后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法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方可依法组织修改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总体规划修改后,需要修改的;

(二)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影响规划用地功能与布局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确需修改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的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四)修改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第三十八条 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四十条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每年应当对城乡规划许可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是否已办理规划许可;

(二)城乡规划许可的执行情况;

(三)规划控制情况;

(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五)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使用性质;

(六)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和阻挠。检查人员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四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监测系统,完善城乡规划信息平台,建立城乡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制度;设立、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主动接受公众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和配合新闻媒体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舆论监督。

第四十三条 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法作出行政许可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因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法建设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在限期内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能够使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但已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且建设内容符合或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后能够符合审查文件要求的。第四十七条 不能拆除的情形,是指拆除违法建设可能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或者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

第四十八条 违法收入按照新建、扩建、改建的存在违反城乡规划事实的建筑物、构筑物单体出售所得价款计算;出售所得价款明显低于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处罚机关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四十九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拆除。 第五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做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未拆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葫芦岛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1号)同时废止。

城乡规划工作汇报
《城乡规划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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