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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24:50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江苏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江苏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我省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烟型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复合型污染呈加重趋势,灰霾天气发生频率居高不下。锅炉作为煤炭消费大户,是我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重要排放源之一。实施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是我省深入实施蓝天工程、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及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江苏省“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努力完成国家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促进我省空气质量根本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我省锅炉大气污染防治现状

(一)全省锅炉基本情况

目前,全省在用锅炉总计约2.57万台,呈现以中小型锅炉为主、布局分散的特点。其中大于65蒸吨/小时的锅炉占总数的1%,10-65(含)蒸吨/小时之间的锅炉占2%,4(含)-10(含)蒸吨/小时之间的锅炉占13%,1(含)-4蒸吨/小时之间的锅炉占32%,小于1蒸吨/小时的锅炉占52%;10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总计占97%。苏南、苏中、苏北分别占锅炉总数52.6%、22.3%和25.1%。从燃料类型来看,燃煤锅炉约2万台,占在用锅炉总数78%,燃油、燃生物质锅炉占12%,以天然气、余热及电等作为能源的锅炉占10%。

2012年,全省用煤量约2.78亿吨(实物量),其中锅炉用煤量约2.31亿吨,占全省总用煤量的83%。锅炉用煤量中,执行火电排放标准的锅炉煤炭消费量约1.64亿吨,占全省总用煤量59%;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煤炭消费量约0.67亿吨,占全省总用煤量24%。

(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1、执行的排放标准。现有单台出力65蒸吨/小时以上的发电锅炉(除层燃炉、抛煤机发电锅炉外),应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以下简称火电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单台出力小于65蒸吨/小时的发电锅炉(除煤粉发电锅炉、燃气轮机组火电厂锅炉外)及其他各类锅炉,目前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以下简称锅炉排放标准)。

2、烟气治理设施现状。执行火电排放标准的锅炉90%以上为燃煤锅炉,据调查均已安装除尘设施(目前现有锅炉执行原火电厂排放标准(GB13223-2003)),基本采用静电、袋式除尘器,少数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均建有脱硫设施,以湿法脱硫为主,其次为循环流化床炉内加钙脱硫;截至2012年底,约20%的锅炉已建成脱硝设施。

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中,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基本上已安装除尘设施,大部分未安装脱硫设施;4-1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约3/4未安装脱硫设施;4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未安装脱硫设施,多采用简易的湿法除尘、旋风除尘设施;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燃煤锅炉基本未安装脱硝设施。

3、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根据调研和监测,全省执行火电排放标准的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均值为53mg/m3。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中,规模在10-65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均值为106mg/m3,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普遍较高。根据测算,2012年,执行火电排放标准的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分别约48万吨、79万吨、7.5万吨;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分别约72.8万吨、40.8万吨、49.2万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燃煤锅炉总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锅炉燃烧是我省煤炭消费的主要途径,是煤烟型污染的主要来源;尤其是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强度大,排放量分别是执行火电排放标准锅炉的1.5倍、6.6倍。

二是布局分散,以中小型锅炉为主,治理和监管难度大。经多年整治,目前仍有约30%的燃煤锅炉处于集中供热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大部分燃煤锅炉特别是小锅炉分布在乡镇及村庄,治理设施差,监管难度大。

三是提标改造任务艰巨。现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经三次提标,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已达国际先进水平,特别是烟尘减排空间不大,经对除尘设施提标改造,约可减排烟尘4万吨左右。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总量大,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偏低,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大于电力行业排放量,减排空间较大,但要实现大幅度提标改造,经济技术可行性差,是整治的难点。

二、锅炉大气污染整治目标

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和“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的要求,我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的总体目标是:2017年底前,分阶段、分区域对各类锅炉按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完成整治;对电厂燃煤锅炉,通过高效脱硫除尘、低氮燃烧、烟气脱硝等技术全面实施提标改造;对1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综合运用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或可再生能源替代、提标改造等措施,实施整合、改造或淘汰;逐步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

(一)执行火电排放标准锅炉的整治目标。根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13年第14号)规定,推进现有火电行业燃煤机组高效除尘改造等。

(二)执行锅炉排放标准锅炉的整治目标。

1、第一阶段(2013-2014年)整治目标。

2014年底前,各地生态红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省级(含)以上开发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全省10蒸吨/小时以上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锅炉应实施烟气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或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等,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第二阶段(2015年)整治目标。

2015年底前,沿江8市建成区、省级以下各类开发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苏北5市建成区、省级以下各类开发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70%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3、第三阶段(2016-2017年)整治目标。2016年底前,沿江8市全区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苏北5市建成区和各类开发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全部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2017年底前,苏北5市全区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整治目标完成后,全省预计将分别削减二氧化硫55.7万吨、氮氧化物26万吨、烟尘40万吨,削减比例分别为77%、64%、81%。

三、工作任务

(一)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炭使用

1、推进燃料结构清洁化。大力推行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高污染燃料,努力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推广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高效清洁燃烧、煤炭气化等煤炭清洁化利用技术,提高煤炭使用效率,禁止燃用高硫、高灰份煤炭。制订火电厂燃煤改燃气的鼓励政策,保障气源供应,提高电力行业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比重。

2、推进生物质能源使用。鼓励生物质收集、加工、使用,规范生物质能源贮运、生产制造、燃料使用等各环节。加强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利用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发展生物质发电、气化和固体成型燃料。

3、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各省辖市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特征、能源消费结构、大气污染现状等因素,研究制定和实施本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将总量分解至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实行新、扩、改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有效遏制煤炭消费量快速增长势头。建立煤炭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对煤炭消费总量增长较快的地区及时预警调控。

(二)严格环保准入,强化源头管理

1、严格限制高耗能和高污染燃料锅炉项目建设。禁燃区内禁止新建燃烧高污染燃料项目,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用非清洁能源的供热锅炉。

2、新建锅炉应严格执行排放限值和排放减量控制要求。新建锅炉须符合本方案要求,不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的必须配套先进污染治理设施,同步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设施、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或烟气脱硝设备等,且需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新建锅炉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

(三)合理规划布局,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

1、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按照《关于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的通知》(苏大气办〔2013〕5号)要求,全省市、县(市)于2013年底前完成一轮禁燃区划定工作;原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应根据城市建成区发展现状适时调整。各地应根据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

2、禁燃区内锅炉燃料使用要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禁止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2014年12月31日前要予以拆除或改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四)推进集中供热,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

1、大力发展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各市、县(市)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区域供热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热源点和供热管网,逐步扩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积极推行工业园区(集中区)集中供热,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配备完善的供热系统,积极发展“热-电-冷”三联供。新建工业园区(集中区)要以热电联产企业为供热热源,或规划建设完善的集中供热系统;现有工业园区(集中区)应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将园区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尚不具备条件实施集中供热的,园区锅炉应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并分步推进园区集中供热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到2015年,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其他工业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城市建成区应结合大型发电或热电企业,加大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集中供热。

2、实施热电综合整治。支持电力企业实施区域供热,鼓励大型发电企业对外供热,替代小供热机组和燃煤小锅炉,鼓励热电厂上大压小或采用天然气替代燃煤。控制燃煤热电厂数量,2015年底前,各县(市、区)现有燃煤热电企业10家以上的,至少整合淘汰1-2家。2017年底前,各县(市、区)现有燃煤热电企业10家以上的,燃煤机组压缩1/3以上。

3、实施高能耗和高污染燃料锅炉更新替代。实施集中供热、改燃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方式,取代分散、小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供热。热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烧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全部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予以关闭。供热管网外、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施天然气改造工程。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或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或实施提标改造,确保达标排放。2014年底前,全省10蒸吨/小时以上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锅炉应实施烟气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或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等,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到2017年底前,全省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全部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或淘汰。

(五)全面开展锅炉烟气排放提标改造

1、升级改造锅炉燃烧系统。积极推广高效层燃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电锅炉等新型环保锅炉;对燃烧高污染燃料的锅炉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将型煤、全封闭高效煤粉锅炉改造、高效脱硫剂等洁净燃煤技术的研制及产业化列为治理煤烟污染控制的关键技术。

2、加强锅炉脱硫、脱硝和除尘技术应用。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锅炉,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排放标准,实施脱硫、脱硝和除尘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2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必须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按照全省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年度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单位,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年度目标任务,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保证锅炉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应加强对锅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和监督执法,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治理任务顺利实施。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科学制定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本方案相关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要加强对锅炉大气防治工作的监管,建立省级锅炉大气污染监控物联网系统,对锅炉排污进行实时监控。通过抽查、巡查等形式,确保淘汰工程顺利推进、清洁能源有效使用、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提高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水平。各地应于每年7月15日、次年1月15日前将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台帐报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强化考核评估。由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制订蓝天工程年度考核评估办法,把锅炉整治工作作为实施蓝天工程和全省大气“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组织开展年度考核评估,对未完成锅炉治理任务的,认定为未通过年度考评。考评结果通报各地,并向社会公布各地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情况。对锅炉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实施阶段性锅炉建设项目环评限批。

(四)加强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供应保障。多渠道拓宽清洁能源供应,加快LNG基地和天然气主干管网、支线管网建设,保障工业园区(集中区)天然气供应,推动电、液化石油气及符合清洁能源要求燃料的生产和供应,推进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制定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新型能源及配套设施的有关标准,规范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制造企业准入和生产,确保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企业具有稳定、充足的原料来源供应,为锅炉能源结构调整提供多元化保障。

(五)加大资金投入。各地要按照“企业承担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设立锅炉更新替代、整治的专项补助资金,研究制定相关的补贴政策,在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搬迁淘汰和烟尘治理以及生物质收集、加工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及优惠。要积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锅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热电联供、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的融资渠道,加快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进程。

(六)强化科技支撑。在省、市等相关科技专项计划中,加大对锅炉燃烧设备升级改造、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技术和污染防治技术研发支持力度。鼓励多渠道对锅炉洁净煤燃烧技术、高效脱硫脱硝除尘等技术研发与示范,开展锅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五、职责分工

省有关部门及各地要高度重视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完成国家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措施之一,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严格考核。

各市、县(市)政府作为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统一协调,组织实施辖区内锅炉淘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改造和治理等工作,负责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转型;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等。各级政府成立锅炉整治办公室,由政府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质监等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协同推进整治工作。

省环保厅负责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制定锅炉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 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推进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建设,淘汰落后产能,改善能源结构,确保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及新型高效、清洁燃料的推广,更新替代高污染、高耗能锅炉。

省财政厅负责安排环境保护相关专项资金,制定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经济补贴政策,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锅炉大气污染整治项目予以支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管网线路,扩大管网覆盖范围,推进管网建设进度。

省农委负责完善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建设,确保生物质成型燃料具有稳定、充足的原料来源供应,规范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生产制造,为锅炉能源结构调整提供保障。

省质监局负责新建锅炉准入,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锅炉不得许可安装和验收。对现有锅炉(设施)注册登记、校验、安全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在用锅炉,不得通过年检。组织制定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新型能源及配套设施等相关标准,规范生物质锅炉生产、使用和对燃料生产加工企业的准入及监管。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3年12月27日印发

推荐第2篇:燃煤锅炉操作规程

燃煤锅炉操作规程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一、切实执行《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确保锅炉及各种设施安全经济运行。

二、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的内容及标准,精通本岗位的技术业务知识,基础工作过硬。

三、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和锅炉各项规章制度,严密监视各种仪表及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

四、认真做好锅炉本体,水处理设备、给水设备、燃烧设备等各种附属设备用仪表的维护与保养,锅炉房内保持清洁卫生,达到文明生产。

五、及时做好本班的燃料,处理剂、水的用料计划,并填写好各种运行记录,不漏记,错记或超前记,报表准确、无误。

六、提高工作质量,根据天气变化调整好供汽需求,做到安全经济运行,锅炉用水达到规定标准。

七、对违章指挥人员(包括领导)有责任提出意见,严重违反规定有权拒绝执行,并可越级上报。

八、锅炉在运行时发现各种故障,应采取紧急措施排除,并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和擅自离开岗位。

九、锅炉房各种工具应妥善保管使用,不准丢失或损坏。

锅炉工岗位操作规程

一、按照生产调度指令,按时、按队按井位倒运锅炉保证供暖。

二、锅炉搬运标准:

1、提前做好吊装锅炉的准备工作(如:钢丝绳、绑绳、引绳、草垫、撬棍等工具)吊装时应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听从指挥人的口令,看指挥人的手势操作。

2、吊车和卡车摆放位置适当。

3、吊装时,钢丝绳套应牢固挂入正确位置,起吊时钢丝绳和吊物要平稳,吊物要拴引绳,起吊时严禁用手推,吊物和附近严禁站人。

4、车内摆放时物体下要垫草袋或其它物品,以防车厢板与物体打滑,摆放要平稳,绑扎要牢固,撬棍要将固定绳拧紧。

5、运送时,有带车人,不能开快车,踩急刹车,在路途中如遇有超低不能通车的供电线路时,不能强行通行,用绝缘杆将电线撑起,车辆缓慢通行,确保运送路途中的安全。

三、锅炉摆放标准:

1、与井队配合选好位置,摆放地点最好接近用户和用汽的地方,以利缩短蒸汽管线,减少管路散热损失,降低成本费用;

2、锅炉摆放地点要求地面平整,不积水通风良好,便于操作和检修;

3、摆放位置应考虑给排水方便,以及燃料供给方便等因素;

4、摆放位置还应距井口、油罐区至少30-50米以外,并在锅炉房内配有8kg干粉灭火器两个。

四、锅炉管线安装标准:

(一)、管线安装

1、负责本台锅炉管理操作人员,应根据井场实际情况铺设管线,本着节约成本,走向合理,保证供暖需要出发;

2、供热管线要与水、井控、泥浆管线同时铺设,以达到保温防冻目的;

3、暖气片安装,机泵房、钻台、发电房、地质房、住井房等部位,按规定应安装足够的暖气片;

4、阀气头安装,水泵、机泵房、钻台、循环罐等部位应有足够的阀气头,以备解冻之用;

5、供暖管线要采用毛毡保温,毛毡缠绕严密,绑扎牢固,无漏管线处。

6、各阀门、管线、暖气片联接处丝扣上紧,不刺不漏。

(二)、锅炉室内安装标准:

锅炉整体配套,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供水泵、盐泵、水处理设备、供水管线等,必须安全可靠,丝扣紧固,不刺不漏。水位表、压力表必须安装照明设备,便于观察。

五、水压试验标准:

锅炉给水管道安装完毕后,检查和清理锅炉内部,关闭人孔、手孔然后进行水压试验。

六、供汽标准:

1、当锅炉内气压接近工作压力时准备供汽,供汽前锅内水不应超过正常水位,供汽前炉膛内燃烧应稳定。

2、供汽时将总汽阀微微开启,微量蒸汽进入管网,同时将管路上的温水阀开启,池出冷凝水。冷凝水逐渐减少后方可全开总汽阀,开放时应缓慢进行,同时注意锅炉各部件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应全部检查。

3、总汽阀安全开放后,应将总汽阀手轮退还半圈,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

4、锅炉供汽后应再一次检查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汽等情况,工作是否正常。

5、为防止蒸汽带水,在任何情况下勿使水位淹没玻璃板上高水位线。

七、锅炉停炉操作标准:

(一)、临时停炉(压火停炉)

1、停炉之前要冲洗水位表1次。各排污阀排污1次,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2、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停止对外供汽、关闭外供汽总阀门。

3、用湿煤进行压火。关闭灰门,关闭炉门。

4、锅炉保持一定的压力,最低不少于0.4兆帕。

5、恢复燃烧之前,一定要进行自然通风,打开炉门和烟道挡板,通风5-10分钟,排除炉内的可燃性气体,不可直接启动引风机和鼓风机、灰门,防止炉膛爆炸。

6、自然通风结束之后,可先启动引风机,后启动鼓风机,恢复正常燃烧和供汽。

(二)、紧急停炉

1、停止燃料供给,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停止向外供汽。

2、迅速扒出正在燃烧的煤或用湿煤压火,禁止向炉膛内浇水。

3、如果是超压事故引起的停炉,要用主汽阀、安全阀、放空阀向外排汽降压。超压不严重的可以上水降压。水位线过高时可以排污。

4、如果是缺水事故引起的停炉,要冲洗水位表,判断水位的真实情况,然后用“叫水”的方法判断缺水的程度,如果能叫上水来,可以先缓慢向锅炉内上水,然后再恢复燃烧。如果叫不上水来,禁止向锅炉内上水,停止向外供汽。

5、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事故没处理完,不得进行交接班。

(三)、长期停炉

1、停止燃料供给,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放汽泄压。

2、水泵仍继续供水至水位正常量,水泵自动停止工作,此后切断总电源。

3、关闭供水系统,待炉温降至70℃后,放净锅炉内水、软水罐、生水罐、水处理设备,各种水泵都应放净积水,以免冻坏设备。炉内清渣除灰。

4、拆除各部位管线,做好回收准备。

八、交接班工作标准:

1、接班司炉工在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

2、交接班人要一道按照巡回检查逐点项进行检查交接,如锅炉蒸汽压力和水位是否正常,燃烧室内燃烧是否稳定,各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锅炉各附件是否正常、灵敏、可靠,锅炉房内是否清洁卫生,灯光明亮等;

3、交接燃料、盐及水质情况;

4、交接上一班时发生的特殊情况;

5、交接上一班的操作记录情况;

6、所用工具及消防器材。

(一)、不准交接班

1、不交接酒后上岗人员;

2、不交接神智不清,精神状态不良人员;

3、不交接发现问题,正在检查分析事故原因中(当班不准下班);

4、对以上不准交接班中的任何一项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解决。

(二)、巡回检查内容:

1、锅炉房内、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排污阀、给水泵、盐泵、水处理设备、燃烧设备、电控箱、配电盘等各项附属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2、井场供热系统,各种阀门、阀汽头、管线是否好用,无冻结,不刺不漏,毛毡绑扎良好;

3、锅炉软件管理,各种记录准确,无错记漏记或超前记录;

4、所用工具是否齐全,消防器材完好。

燃煤锅炉点火前的检查与准备

1、检查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安全阀、压力表的铅封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校验期内,水位表应有最高和最低安全水位的明显标志。

2、检查配电盘电路有无松动,接线头有无脱落,绝缘要良好。

3、鼓风机、引风机、给水泵、水处理泵启动之前要进行盘动,各种护罩齐全、牢固。

4、锅炉本体上的人孔、手孔要进行封闭,各种阀门齐全,开关应处于合适的位置。

5、对水处理系统要进行检查和调试,出水压力不低于0.2Mpa,吸盐管路不漏气、漏水,盐筒内要有盐筒高度3/4以上的大粒盐,排污管排出的污水要排向室外,不可排入盐筒或水罐内。

6、煤和水要充足,向炉膛内加煤时要注意煤中是否有异物。

7、正式点炉送汽之前,一定要先烘炉(夏天停放几个月之后,炉墙潮湿),防止炉墙倒塌,要先通风5—10分钟,打开灰门和烟囱挡板,启动引风机和鼓风机,要用小火烘炉三天,以防止锅炉内炉墙开裂。炉排上放入少量木柴(后期可添加少量的煤),占炉排面积的1/3—1/2,炉门半开,关闭灰门,控制炉膛负压。第一天炉水温升不超过80℃,以后温升每天不超过20℃,烘炉时间3-7天。

8、对汽水系统的管路和阀门进行检查,风烟系统中的风道、烟道、鼓风机、引风机、干式除尘器等有无损坏和异常。

9、正式点炉送汽之前,要先机械通风5-10分钟,打开风道和烟囱挡板。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

10、冷炉点火时,要先用小火燃烧5-6小时,然后再用大火燃烧,使锅炉内各处膨胀均匀,防止炉墙开裂。

燃煤锅炉运行时的操作与管理

1、要根据生产的需要调整好锅炉的蒸气压力、蒸汽负荷,加煤量与鼓引风量要互相配合好,做到安全经济运行。

2、每班要冲洗水位表和电极式水位传感器1—2次,以保证水位指示准确。

3、安全阀每周要做一次手动排汽试验,不得擅自用移动重锤的方法增加或降低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得私自打开铅封。

4、压力表要有铅封合格证,不得超过有效校验期,每周要冲洗一次存水弯管,保证管路畅通,发现压力表指示不准确时要及时检查更换。

5、锅炉排污要根据送汽量的大小,合理排污,每班排污1—2次,每次排污量是水位表刻度的1/4,排污时要防止蒸汽把人烫伤。

6、往炉膛里加煤时要匀而薄,每次不可加的太厚,影响通风。煤层厚度一般保持在150—200毫米。

7、清灰除渣时要降低锅炉负荷,停止或减少鼓风量,每1-2小时清灰一次,包括除尘器内的积灰,防止通风不好影响燃烧和炉排片的损坏。

8、锅炉运行期间要合理调整燃烧,勤检查,做到拨火、通火与通风相结合,调整燃煤的燃烧状况,在投煤时要注意煤中是否有异物(如雷管等)。

9、燃煤锅炉在压火之前,要先冲洗水位表,适当排污,然后上水到稍高于正常水位,压火期间要关闭灰门和烟囱挡板。要注意被压火的煤的熄灭或复燃。在挑火恢复送汽之前,一定要把烟道挡板和炉门打开,自然通风10—15分钟,以防止发生煤气爆炸。

10、鼓风机、引风机要勤检查,包括振动、轴承温度、轴承箱内的机油和油位,皮带是否松动、打滑、断裂等。水泵要检查出水压力、流量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异常现象。

11、禁止带压进行拆装、敲打、维修,发生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情况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停炉,用湿煤压火或迅速将燃煤从炉膛中扒出,禁止向炉膛内浇水。

12、发生严重缺水时,禁止向锅炉内上水。发生超压时,要及时扒出燃煤和向外排汽降压,判断事故原因和处理事故时,要“稳、准、快”。处理事故时禁止交接班。及时向上级汇报。

推荐第3篇:燃煤锅炉毕业论文

燃煤工业锅炉分析

[摘要]论述了我国工业燃煤锅炉现状,分析了燃煤工业锅炉存在的问题,对于燃煤工业锅炉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的分析,给出提升燃煤工业锅炉能效的意见。

[关键词]燃煤工业锅炉能源现状节能减排

绪论

伴随全球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各国的关注。我国是高速发展的工业国家,污染物排放、资源消耗占据全球的比例越来越大。节能减排已然成为缓解日益增长的能源消耗的必要而有效的途径。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污染物的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显。随着雾霾天气的日益频繁,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雾霾的成因有很多,但由于燃煤工业锅炉燃烧效率低、净化烟气设施简陋,排放大量有害气体,已经成为了治理燃煤污染物的重中之重。“十二五”期间,为了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 年)》和《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等文件,提出要加快淘汰落后燃煤工业锅炉,在全国树立了保障燃煤工业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提高能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目标,到 2017 年,要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 蒸 t/h 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1燃煤工业锅炉现状

锅炉是重要的能源转换设备,也是能源消费大户和重要的大气污染源。目前,我国电站锅炉、燃油燃气工业锅炉产品技术水平较高,设计效率和运行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当;而燃煤工业锅炉量大面广,产品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系统运行能效偏低,能效水平与国外相比有一定差距。截止2015年底,中国锅炉总数为57.92万台,在用燃煤工业锅炉约46.4万台,总容量177万蒸吨,年消耗原煤约7亿吨,占全国煤炭消耗总量的17%左右,实测平均效率仅为70%左右。如果平均效率从70%提高到80%以上,每年可节约1亿吨以上原煤,节能潜力巨大。

1.1燃煤工业锅炉系统使用现状

我国燃煤工业锅炉具有量大面广、小锅炉主导、烧原煤、南北地区经济差异、节能监管工作起步晚等诸多问题,虽有决策方案,但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燃煤工业锅炉系统运行能效仍然偏低。一是运行效率低于设计效率,运行工况与设计工况不符,对用户热负荷变化适应性低,机组配置不合理,风机、水泵等辅机设计裕量偏大,主、辅机匹配性差。二是燃料匹配性差,工业锅炉大部分以燃用未经洗选加工的原煤为主。三是运行管理水平不高,企业管理人员节能环保意识不够,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运行人员技术技术水平不高,流动性较大。四是锅炉系统效率低于系统应有效率,现有的泵与风机多为通用产品,无负荷调节档次,与锅炉的匹配性较差,辅机电耗过高,造成较大的能源浪费。五是缺少必要的与经济运行有关的监测、计量仪表及装置,司炉工凭经验进行操作和调节。六是全系统热工控制水平较低,大部分燃煤工业锅炉系统没有配备自动控制装置,运行、调节过程完全靠人工操作,设备及系统能效受司炉工技术水平影响较大 [1] 。

1.2 我国工业燃煤锅炉发展现状

1.2.1从燃料结构看,以煤为主,燃油次之

燃煤工业锅炉是我国工业锅炉的主导产品,尤其以 10 t/h 以上的大中型燃煤锅炉为主。据统计,从燃料结构上看,在中小型锅炉中,燃煤锅炉约占 80%,油气锅炉占 15% 以上,电热锅炉占 1 %以上[2],少数锅炉则以黑液、甘蔗渣、生物质等为燃料。 1.2.2 从容量分布看,以中小型为主

全国燃煤工业锅炉呈现量大、面广、规模偏小的特点。据统计,10 蒸 t/h 及以下锅炉比例最高,数量最大,均超过 50%,其中华东、中南、西北 3 个地区超过 70%。

1.2.3 从结构看,中小锅炉数量逐年减少

随着中心城区禁煤政策的实施和区域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等节能减排政策的推行,中小型燃煤锅炉正向着大容量、高参数、高能效、低排放的方向发展,10 t/h 以下的小容量工业锅炉的数量逐年下降。

2存在的问题

2.1锅炉总体技术水平落后,单机容量小

燃煤工业锅炉数量多,虽然工业锅炉平均容量每年上升,但是工业锅炉单机容量仍旧偏小,单台平均容量仅为3.8t/h,其中2t/h以下台数占66.5%。由于环保,高效率,低能耗的先进燃煤工业锅炉还没有得到大面积的推广应用,所以目前的燃煤工业锅炉热效率偏低,约 62% 左右,部分锅炉老化严重,很多超过折旧年限的锅炉,甚至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生产低效、高排放的锅炉仍在使用。大多数锅炉为链条炉,总体工艺水平较差,而高效锅炉价高、市场份额低、推广难度大。在燃煤工业锅炉中,层燃炉约占总容量的80%,不同容量的链条炉约占 45%。容量≤10 t/h 的锅炉数量约占总锅炉数的80%,而容量≤35 t/h 的锅炉数量约占总台数的 96%。

2.2用煤质量不稳定

我国锅炉燃料以未经加工的原煤为主,锅炉用煤品种多变、质量不稳定,热值不稳定。并且一直没有像欧美国家那样,采用链条锅炉专用煤。与链条锅炉专用煤相比,原煤不仅降低了锅炉效率,还加重了大气污染。目前我国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比重很低。我国燃煤工业锅炉以层燃锅炉为主,煤炭灰分和硫分普遍较高,煤的发热量波动大,细末煤含量大,无法满足层燃锅炉设计要求(要求粒度小于6 mm 的细末煤含量不大于30%),既降低锅炉热效率,也增加了锅炉的污染物排放。

2.3除尘与脱硫技术低,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高

我国的工业锅炉以燃煤为主,每年煤炭燃烧量大约在6.5亿t。多数燃煤工业锅炉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水平低,所采用的除尘设施效率不到 70%,烟尘排放超标。由于脱硫设备的投资和运行成本较高,目前工业锅炉基本没有配套脱硫装置,特别是小型锅炉,我国10 蒸 t/h 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数量占工业燃煤锅炉总数的 1/2,地域分散、量大面广,大多未安装脱硫、除尘设备,污染物属于无组织排放且接近地面,污染物稀释扩散程度低,短时间内浓度容易迅速积聚,极易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事故,甚至导致二次污染、耦合污染、复合污染,严重影响地表生态环境及人类身体健康。二氧化硫排放普遍超标。现有湿式除尘脱硫一体化装置实际脱硫效率一般为 30% ~ 60%,投资和脱硫成本都较高,用户不愿使用,环保部门很难监督。近几年,政府大力推行燃煤优质化工作,强调使用低硫煤,这方面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从整体上来讲,二氧化硫排放超标仍然是锅炉排放污染的一个重要问题。

2.4工业设计水平较低

锅炉制造企业新产品创新能力,研发能力较弱,技术开发、产品设计与制造工艺、生产脱节,产业集中度低,制造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水平普遍弱。上千家工业锅炉制造企业,真正具有产品设计能力的不足百家,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模式还不普遍,大部分制造企业的新产品设计处于“简单重复”的水平,产品性能低下,产品性能方面缺陷得不到及时的完善。

2.5余热资源利用的扶持力度低 以煤矿为例,据研究,目前除矿井水、矿井回风、热电联供形式外,其他余热资源由于热能总量、稳定性等原因,暂不具备单独利用并完全取代煤矿全部燃煤小锅炉的能力,但可因地制宜根据热源热量与供热负荷需求相匹配的原则,满足局部供热替代燃煤小锅炉的要求。建议国家应对余热余压综合利用项目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余热余压利用需要贷款的,各级商业银行应优先给予支持,实行国家财政贴息贷款、银行贷款优惠利率等金融扶持政策。

2.6政策法规不完善

锅炉设计、制造、运行、检测等在节能环保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尚不完善,准入门槛较低。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创新驱动不足,市场缺乏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锅炉污染物排 放,防治大气污染,国家已经制定了GB 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是,目前缺乏相应的规程规范去驱使工业锅炉用户满足这些环保指标,这就造成工业锅炉用户关注锅炉价格甚于关注锅炉的环保性能,因此环保政策以及这些政策的执行力度远没有对工业锅炉的发展产生制约作用。另外环保部门颁布的行政法规往往试图代替标准的做法也大大减弱了标准在用户心目中的权威性。

3 整改措施

3.1以煤改电、煤改气为主 煤改电、煤改气是替代燃煤锅炉的主要方式,煤电联动、煤电联营是煤改的重点措施。随着各地煤改步伐的加快,2016年电力及天然气消费量均有增长。据预测,2016 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 1亿 kW 左右,2016 年底全国发电装机达到 16.1 亿kW,同比增长 6.5% 左右[3]。据发改委运行快报统计,2016 上半年,天然气产量 675 亿 m3同比增长 2.9%; 天然气进口量356亿m3,增加21.2%;天然气消费量995亿m3增长9.8%。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 为推进煤改进程,各地政府出台了保障供电量及供气量、降低电采暖及气采暖价格、延长供电谷段时间、贴补取暖电器及燃气壁挂炉、以奖代补等一系列的补贴政策,燃煤锅炉整改进程明显加快,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3.2加强锅炉水质监督工作,实现水处理节能

一般锅炉给水中含有大量的溶解气体和盐类,如果给水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会造成锅炉受热面腐蚀和结垢现象。锅炉受热面结水垢时, 受热面热阻增大,传热性能变差,燃料燃烧所放出的热量不能迅速地传递到炉水中。在这种情况,为了保持锅炉的额定参数, 就必须更多地投加燃料,提高炉膛和烟气温度,因此造成能源的浪费。水垢的导热系数很小, 约为钢板导热系数的 1/30 ~ 1/50。据测算,锅炉本体内部每结1mm水垢,燃料消耗要增加 8% ~ 10%,整体热效率下降 3%, 而且锅炉结垢后对锅炉安全运行也极为不利。因此应该采取有效的水处理技术和除垢技术,加强对锅炉的给水、锅水检验分析,实现锅炉无垢运行。

3.3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 明确政府和企业的事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通过强化约束性法规标准,创新财税激励政策,推广市场化机制,引导和鼓励生产企业进一步提升所生产锅炉的效率。企业优先选用节能环保的工业锅炉,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工业锅炉。

从政策上应给予相应的支撑,如健全激励政策,对燃煤工业锅炉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给以投融资扶持;加强对锅炉效率和污染物排放的监督和控制;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力度;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工业锅炉标准;推广先进的工业锅炉技术等。

3.4优化调整锅炉的燃烧问题

燃煤工业锅炉的节能问题归根到底还是锅炉对燃料的利用效率的问题。所以进行燃料的优化调整工作就显的尤为重要了。要注意对那些新投入使用的锅炉设备的控制系统进行全面的调整,及时解决设备的不足,提高锅炉设备工作的效率,降低能源的消耗,将节能工作落实好。

3.5取用余热资源

一些位于偏远地区的工矿企业,市政集中供热管网暂时不能覆盖,但有用热刚性需求,其自身的余热资源具有极高的利用价值。以煤矿为例,我国煤矿存在大量的余热资源,如矿井排水、矿井回风、瓦斯电厂烟气、低热值燃料电厂冷却水、洗浴废水等废热。据统计,截至 2015 年底,全国煤矿矿井水每年理论上可提取的余热资源约 940万 t 标煤; 矿井回风总量理论上可回收热量约1 240万 t 标煤,是煤矿最大的余热资源。利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风源热泵等技术提取矿区余热资源替代燃煤小锅炉在煤炭企业已有一定应用历史和应用范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余热替代项目主要以水源热泵和风源热泵为主。

4工业燃煤锅炉技术发展的未来分析 4.1工业锅炉燃煤技术的未来发展分析

根据中国能源发展战略分析和我国未来中长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能源消费、环境保护政策,未来15 ~ 20年内 ,煤炭仍然是我国工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主要能源 ,煤炭燃烧仍然是煤炭的主要消费方式。但煤炭燃烧伴随有严重的粉尘、二氧化硫 (SO 2 )、氮氧化物 (NO x )以及二氧化碳 (CO 2 )排放, 会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

(1)煤燃烧技术及燃煤工业锅炉评价

煤利用的方式有:散煤燃烧、精煤燃烧、型煤燃烧、煤粉制品燃烧和煤转化产品燃烧等五种利用方式。

①散煤燃烧

主要有层燃的链条机械炉排燃烧和将原煤经过初级破碎的循环流化床燃烧。

a.层燃链条炉排燃烧 :层燃锅炉基建投资低 ,设备投资低 ,运行维护费用低;尽管层燃链条锅炉的运行费用低 ,但燃烧效率不高, 锅炉平均运行效率为65%,能源浪费严重; b.循环流化床燃烧:燃烧过程中能同时脱除二氧化硫 (SO 2 )和氮氧化物(NO x ),具有较好的环保效益,合燃烧劣质煤 ,循环流化床燃烧锅炉平均热效率可以稳定地达到 82% ~84%,高于链条炉排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房基建投资高, 设备投资大,运行维护费用比较高,所需要的燃料需要经过初级破碎。循环流化床锅炉制造需要较大的工厂设备投资和生产场地 ,将投资、环保、运行维护费用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可知:工业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热电联产, 容量须在 35 t /h以上,才具有综合的节能效益 ,单纯集中供热的综合效益低于层燃链条炉排锅炉。

②精煤燃烧

经过洗选和筛分的粒度相对均匀的煤 , 可以称为精煤 ,属于洁净煤的一种。精煤燃烧的锅炉平均热效率可达 85%左右。工业锅炉一般难以大面积采用精煤燃烧 ,但是 ,可以大面积使用简单筛分而不洗选的煤。

③型煤是将原煤、脱硫剂和助燃剂混和在一起制成一定形状和尺寸的煤制品,属于洁净煤的一种。型煤燃烧技术的最大优点是极大减少烟尘排放,也可以部分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但对氮氧化物无能为力。采用低硫煤制成型煤,可在一定范围内推广使用。

④煤粉制品燃烧

煤粉制品有干煤粉和湿煤粉之分 ,干煤粉主要用于大容量电站锅炉发电, 湿煤粉主要有水煤浆和油煤浆,油煤浆因用油较多,已经被实践证明没有应用前景;而水煤浆不用油 , 改用水 ,具有一定的代替石油的前景,但水是重要的物质资源,水煤浆对于一个缺水的国家来讲 , 每 10吨水煤浆白白浪费 3吨水,其发展必然受到国家的制约。因为水煤浆中水汽化吸收热量的白白浪费 , 水蒸气热损失占 4% ~5%,因此, 燃用水煤浆的锅炉热效率最高在 86%左右, 而燃用干煤粉的锅炉效率可以达到 91% ~93%, 因此, 燃用干煤粉综合效益高于燃用水煤浆 ,而其环保效益基本相当 ,因此 ,和水煤浆燃烧的锅炉相比 ,干煤粉锅炉具有决定性的高效优势。

⑤煤炭转化品燃烧

是指将原煤转化成油品和气体 (即煤的气化和液化 )来进行燃烧 , 这是目前国家积极推进的煤多联产技术。所谓煤多联产技术是将多种煤炭转化技术通过优化耦合集成, 同时获得多种洁净二次能源(气、液、电、热、冷等 )为目的的生产技术。这一技术已经超出了工业锅炉企业的一般投资范畴。

表2示出了煤的五种制品的原材料消耗、热效率、污染排放、运行、维护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

4.2工业燃煤锅炉节能技术的未来发展分析 4.2.1自动控制技术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有计算机系统负责锅炉运行数据的采集、分析、记录包括参数超过一定数值时的自动报警,这些已更加的普遍。当前,国内外对锅炉智能控制的研究主要在电站锅炉,比如采用 DCS控制和基于 OPC 技术与 PLC 的锅炉控制系统尤其是在燃气发电锅炉中,DCS 系统可根据负荷单独调节每个燃烧器的阀门、风阀,实现最佳经济运行的效率同时 DCS 还能集成炉膛安全监控系统,对关键的安全参数实施不间断的控制,从而确保锅炉在安全和节能之间取得平衡。由于 DCS系统价格较高,数量较多的中小型工业锅炉还是采用传统的 PID 控制。PID 控制虽然具有一定的自动控制能力,但锅炉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往往有非线性、随机性等特点,且参数设定较为复杂不能较好地适应目前节能减排的形势,为此,目前出现了一种以模糊 PID 算法为基础的锅炉温控技术。与单纯的 PID 控制相比,调节时间短,具有超调量小,振荡周期短的特点,实现更为精细的温度控制,以实现节能的目的。

节能技术

锅炉采用链条炉排的形式已有 100 多年的历史。由于其工艺成熟,结构简单,应用普遍。但也存在煤种适用性窄、燃烧效率低等弊病。针对这一问题,国内外有许多新的方法。从经济和安全等方面综合入手,对不同类型的锅炉均有不同的做法,有些取得了一定的认可程度,并最终变成行业的共识,对提升整个行业的节能水平提供了新的思路,有的则作为传统方式的有效补充。比如有对上煤系统和煤斗进行改造,使得煤在炉排上分布均匀;有使用分层分行给煤装置,使得燃煤按照粗的在下,细的在上有序排列,提高煤层的空隙率,从而保证煤的充分燃烧;有单位将锅炉混煤器与分层分行给煤装置相结合,进一步减少煤层间的通风阻力,提高燃烧效率;有单位采用机械拨火,让煤层然方式动态化,使其充分燃烧;有通过对煤层厚度和炉排速度的动态优化,来提高锅炉低负荷状态下的燃烧效率。这些技术虽然能从一定程度上提升链条炉的燃烧效率,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链条炉的不足,收效不明显,并没有在各使用单位大范围的应用。相对于链条炉排,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的出现,能使固体颗粒与气体充分接触,同时实现燃料的循环燃烧,其高效率低污染,对煤种有更高的适用性使其得到迅速的发展。尤其是在热电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我国循环流化床发电锅炉的总发电量已高居世界第一,目前在循环流化床锅炉领域也有各种新的节能技术的应用。比如,通过在床下设置油枪并结合脉动投炉的方法,来提高锅炉点火初始阶段煤炭的利用效率;采用高低差速的循环硫化床技术,使得锅炉具有两个不同的燃烧腔来应对燃料中的不同组份;有采用高压变频技术来对风机实时控制,提高风压的稳定性,从而实现燃料的充分燃烧;有采用协调控制系统来解决锅炉燃烧控制的非线性问题,来提高锅炉效率也有从燃料角度着手通过煤炭与 CO 2 反应得到 CO,实现循环流化床锅炉燃料的煤气化,提高燃烧效率。但同时由于其结构、制造成本的限制,相关技术在工业锅炉中使用还在少数。

锅炉运行效率与排烟温度有很大的关系,研究表明:排烟温度每升高 10℃,锅炉的运行效率就降低 1%。降低排烟温度,从理论上来讲可以通过增大炉膛容积等手段来实现,也可以增加屏式过热器的方法,但这两种方法仅在对新锅炉节能设计方面具有参考价值,在对旧锅炉节能改造中实际的可操作性不高。我国的大唐耒阳发电厂 1#、2#锅炉、莱城兴源热电公司 1# 锅炉,这些公司的锅炉均通过改造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提高热传导效率和换热面积的综合方案使得这些公司的锅炉效率较改造前提高 3%-4%。传统的理论认为,锅炉的排烟温度在 120-140℃之间为最佳,但随着能源价格的不断走高和出于脱硫脱硝等环保方面的考虑,进一步降低排烟温度势在必行,而再采用前面说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要求,为此德国和日本的热电厂采用烟气换热器(GGH)。我国在参考类似工艺,成功解决了烟气低温腐蚀和传热管积灰等问题后,使电站锅炉的排烟温度从原来的 123℃降到了 87℃,取得了良好的效益。随着自动控制技术的发展,在掌握排烟温度、进气温度、锅炉燃烧效率之间的关系后,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对排烟温度与进气温度实施控制,确保锅炉燃效率的稳定,这也新的研究方向。

为了延长炉内高温在锅炉内停留的时间,并提高炉内煤炭燃烧的时间,人们在锅炉内筑起各种形状的炉拱。一般炉拱分前后拱,前拱主要用来引燃煤炭,后拱则主要用来强化煤炭的燃烧。锅炉的燃烧效率与各拱的形状、尺寸、位置等有关。传统的炉拱涉及的是一个高而短的前拱和短而上倾的后拱,但由于我国燃煤质多变,传统的炉拱对燃煤的适应程度较低。上海交通大学经过多年调研认为,提高锅炉的燃烧效率燃煤的引燃是关键,前炉拱正是保证燃煤被充分引燃的关键结构。通过压低锅炉前拱,并将其改造成人字型,提高前拱的升温能力,更好地保证燃煤被充分引燃,此技术已在全国 700 余台锅炉上使用,收到较好的节能效果。人形炉拱虽可以提高燃煤的利用效率,但我国煤炭质量不稳定,尤其是中小锅炉,对煤炭进口把关不严的情况没有好转,只要煤炭质量出现大的波动,人形炉拱也不能更好地适应不同煤炭的燃烧要求。所以,有企业设计了一种可调节炉拱高度、角度和长度的可调式锅炉炉拱,改变了以往一类炉拱只能适应一类燃煤的限制。可调式锅炉炉拱,通过在后拱轴部安装一个耐高温材料制成的转轴,可以实现“煤变、拱变”使得炉拱根据燃煤种类实现动态的改变,从而提高燃煤的燃烧效率。该技术在辽宁、内蒙多台不同型号的锅炉上应用,包括 29MW 大型锅炉和14MW 以下的小型锅炉,均取得较好效果,最高比改造前热效率提高 10%。

5结语

我国能源结构决定,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燃煤工业锅炉仍将是我国能源利用的重要装备,而随着能源供应结构的调整和节能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提升燃煤工业锅炉能效对节约能源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必须要通过政府、锅炉制造企业和使用单位以及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参考文献:

[1] 第七届中美能效论坛发言材料.张清.GEF中国高效工业锅炉项目概述[J].工业锅炉 1998(1):4-9.[2]欧阳丽,王小明,赵建夫等.我国腈纶废水生化法处理进展[J].工业水处理,2001,21(9): 11 -14.

[3]郭奎建. 2007 年特种设备统计分析[J].中国特种设备安全,2008,24(5):33-35.

推荐第4篇:燃煤锅炉操作规程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司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办理“司炉工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学徒工、实习人员应由师傅带领,不得单独操作。

2、新装锅炉投入运行前,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和环保部门监测、验收,办理“锅炉使用证”、“锅炉烟尘排放合格证”后方可投用。

3、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控制系统、各种仪表、装置、汽水、给水、燃烧、除尘及排污、排渣系统情况。工作前必须巡视、检查设备的各部分运行情况和安全附件及通风除尘、给水设备等,并按规定认真进行交接,确认良好后,方可接班操作。

4、锅炉房各种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期校验,保证性能良好,并保持铅封和校验标签完好。操作控制柜及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的照明。备用的照明设备或灯具,值班人员必须会使用。

5、锅炉房内不准堆放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

6、皮带机运煤时,应慎重检查,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

7、严禁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进入煤仓捅煤。

8、锅炉运行期间,房门不得锁住或关闭。锅炉房属于厂级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9、锅炉房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做到定期检查并清除尘埃。操作时,应防止二次扬尘。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10、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不得从事与锅炉操作无关的事情。

11、机器外露传动部分的防护罩要保持完好,不准随意乱拆乱扔,也不准擦试正在转动的机器设备。

12、严禁在有压力或锅炉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汽、水喷出伤人。正在修理中的设备,要挂安全警示牌。电气设备检修,应由电气人员进行。

13、若在汽、水管道的法兰及接头处、安全阀、人手孔及检查孔等处巡视检查时,不应站在正面,而应侧视。操作时应戴防护手套,以防烫伤。

14、操作者拉、合电闸时,手必须干燥或采取绝缘措施,闸刀盖应完整,防止电弧

伤人。

15、如需进入锅炉内检修时,须先打开炉膛、烟道和人手孔,进行通风不少于30分钟。若该炉与其它运行的锅炉之间有共同的管道连接在一起,则这些管道或烟道(包括给水、蒸汽、排污管道等),必须用金属盲板隔开。有必要时,检测氧气浓度保持在18%以上时,才能进入锅炉内。

16、进入锅筒、炉膛或烟道内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能看见被监护者。关闭人孔、烟道门时,必须清点人数,保证无人滞留。

17、在锅筒、水箱内作业时,要轮换进行,最长不要超过30分钟。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作业时,照明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在干燥的烟道内,有妥善的安全措施时,可采用不高于36伏的电压照明。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18、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加强巡视检查。把锅炉水位、压力、水温控制在许可范围内,保持水循环系统通畅。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或向领导报告解决。

19、巡视检查锅炉时,应走扶梯或使用活动梯子,不得在其它部位随意踩上、踩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0、寒冷季节,锅炉及管道停用时,应放尽冷凝水,防止冻坏设备、管道。湿法保养的锅炉及管道应加强保温。发现管道冻结,应采用热水逐渐解冻,严禁用蒸汽解冻。

21、锅炉酸洗除垢,应经车间主管领导批准,工作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止酸液喷溅伤人。

22、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措施处理。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好现场。

2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二、升火前的准备

1、升火前,锅炉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下列检查:

1)首先检查锅炉烟道和炉膛内有无人员或杂物,再关闭锅炉人孔、手孔、灰门; 2)检查安全阀和各种管道上有无盲板,避免锅炉与给水管、蒸汽管和排污管有隔开现象;

3)检查各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和汽、水阀门是否灵敏完好,水位是否加到规定要求(一般为中水位偏下,在最低安全水位线以上);检查炉门、炉排及其它部位是否完好;备用给水装置是否正常。

2、升火前,炉膛和烟道必须先通风10--15分钟,若发现抽力小,应重新检查烟道

闸板是否全开,烟道抽风门是否关闭严密。

3、升火前,各阀门的开闭状态应符合规定,给水应符合锅炉给水指标要求。水质未经处理,不得投入运行。

三、点火和投入运行

1、点火时,必须关闭汽阀和关闭烟道闸板50%,打开安全阀或排空阀,在微火、小风的条件下进行升火。

冷炉启动必须经过烘炉(一般3~5天)。升火后的整个升压或降压过程应缓慢进行,所需时间规定如下:

压力≤1.3 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6小时; 压力>1.3 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8小时; 热水锅炉每小时升温不超过30℃。

2、当排空阀开始冒汽时,须将其关闭,然后开始加大风力,增强炉内火力,并密切注视压力表和水位表,按次序检查所有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

3、锅炉升压与暖管应做好以下工作:

1)当压力上升到0.05--0.1 MPa 时,应冲洗水位表。操作时要戴好防护手套,脸部不要正对水位表,动作要缓慢。

2)当汽压上升到0.1 --0.15MPa 时,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 3)当汽压上升到接近0.2 MPa 时,应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操作时应侧身,用力不得过猛,禁止使用长度超过螺栓直径20倍的扳手,以免将螺栓拧断。在汽压继续升高后,不可再次拧紧螺栓。

4)当汽压上升到0.2 --0.4 MPa 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在排污前先向锅炉给水。排污时密切观察水位,不得低于水位表的最低安全水位。排污后将排污阀关闭严密,并检查有无漏水的现象。

5)当汽压上升到工作压力的三分之二时,应进行暖管工作,以防止送汽时发生水击事故。暖管时间约30分钟左右。

4、锅炉与蒸汽管连通之前,必须烘暖蒸汽管道和排净凝结水,然后将蒸汽阀门缓慢打开。当锅炉与总汽管连接时,炉内压力应与总管压力低于0.05MPa。 若蒸汽管道发生振动或水击现象时,必须立即把锅炉与总汽管隔断,减弱炉膛火力,排除蒸汽管道凝结水。

5、在锅炉与蒸汽管连通之后,必须再检查一次各种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炉内水

位是否正常。

四、运行

1、锅炉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70%)。要经常观察压力表、水位表,不准超过最高压力红线和极限低水位和高水位运行。每天应试备用给水系统一次。

2、当运行中水位表看不清水位,需要判断时,首先应压火停炉,慎重处理,严禁盲目排污。可以通过“叫水”法,仍不见水位恢复,应紧急停炉检查。

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筒内进水,必须紧急停炉,并及时报告工厂领导和有关部门。

3、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且不得少于两次。冲洗时,动作应缓慢,要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司炉人员应定期作自动(至少每三个月一次)和手动排汽试验(至少每周一次),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及联锁保护装置的灵敏可靠。检查安全阀时要防止烫伤和坠落,面部应偏向一侧。调整起跳压力时,应缓慢升火,水位要正常,压力表应准确,并设专人监护。安全阀排汽必须做好记录。自动排汽应准确记录起座压力、回座压力、责任人、鉴证人。

5、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当发现压力表失灵,应立即更换。

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更换:

1)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偏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

2)表蒙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铅封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限; 4)表内漏汽,指针跳动或指针无动作; 5)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

6、排污工作每班应定时进行两次,在运行稳定及低负荷时,戴手套进行排污。不准用锤或其他任何物件敲开排污旋塞或排污阀。排污时,应严密监视水位。排污后,应检查排污阀关闭是否严密,并作好记录。

7、排污时必须有两人协同作业,禁止同一台锅炉的两个排污管或两台炉合用同一根总管同时进行排污。

8、锅炉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受压部位进行捻缝、补焊、松紧等项工作。如发现锅筒、炉管、人孔、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等

处有漏水或漏汽,必须要停炉检修。

9、司炉人员按规定每两小时摇灰一次。操作时,不准正视看火孔观察火焰,以防喷火伤人。

10、严格执行水处理制度,水质要按照规定及时化验、处理,符合标准后方允许使用。

11、锅炉运行时,汽压表指针不得超过表盘所定红线。超过时,应立即停止供煤,减弱通风,并打开安全阀,同时密切监视水位。

12、锅炉需并炉时,应在该炉汽压低于总气管内气压0.05MPa以下进行,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3、省煤器运行中应保持连续给水,并严格控制出水温度(一般低于锅炉饱和蒸汽温度20℃),过高时,应开启旁通管回水,或启用旁通烟道。

五、压

1、压火后,循环水泵应继续运转一小时左右后方可停止。

2、压火时,逐渐减少加煤次数和数量。

3、锅炉上水至高水位。

4、适当关闭风挡板,关闭灰门,关闭总汽阀,然后打开炉门。压火停炉应将风门调至最小,并经常监视炉膛,防止锅炉升压。

六、升

1、升火前全面检查一次锅炉安全附件,如压力表、水位表及给水设备等。

2、锅炉水位应高于中水位,并按规定进行排污。

3、确认设备完好后,打开风门、灰门、将炉排上的火炭扒匀,再撒薄薄一层煤,待炉排上的火着旺时,可继续加煤,直到锅炉压力升至工作压力后按规定送汽。

4、当汽压升至0.1--0.15MPa时,要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管。

七、停

1、停炉之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保持炉内在高水位,且检查排污阀,保证严密不漏; 2)停止加煤并逐渐放出蒸汽; 3)关小烟道挡板,减弱通风;

4)停止机械通风,关小烟道闸板,关闭炉门。

2、严禁用水浇入炉膛内未熄灭的、灼烫的煤。

3、当锅水温度降低到70℃以下时,扒出炉膛内全部灰渣并将锅水放出,要及时清除水垢泥渣。

4、停炉后,应及时清除烟道和受热面的积灰、烟炱,并按规定进行停炉保养。

八、紧急停炉

1、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紧急停炉,并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工厂主管领导: 1)锅炉严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2)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时;

3)锅炉水位超过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极限以上,经排污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时;

4)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无法向锅炉进水时;

5)水位表、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或排污阀泄漏严重,难以维持运行 6)锅炉元件损坏,锅筒、火管、火室、管板等处发现裂缝、变形、焊缝漏水,水管及烟管破裂等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8)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时。

2、紧急停炉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停止加煤,停止鼓风,减弱引风;

2)采取措施压灭炉火或扒出炉内炭火,链条炉排应快速将燃烧的煤退至灰斗,禁止用水浇入炉膛内或用煤压在燃烧着的煤上来灭火;

3)炉内停火后,把烟道闸板全部打开一段时间后,方可将炉门打开; 4)将锅炉与总汽管隔断,停止送汽;

5)超压时,打开安全阀排出炉内的蒸汽,降低锅炉压力,但应保持水位正常。若不超压、应稳定工况,靠缓慢自然冷却来降压。

3、整个紧急停炉应紧张而有秩序地进行,不要惊慌失措。紧急停炉措施要快,具体开关阀门时要准确操作。

水处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接班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2、交接班要认真查阅记录日志,了解上班水源、水处理设备、化验、软水供应等情况。检查设备、管路、附件、化验仪器、器皿、工具是否完好、齐全、,软水储备是否充足。并当场作一次水化验试样,校验水质是否符合要求。

3、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经常巡回检查水质处理设备、盐泵、管路、附件、仪表的运行情况,做好记录,若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处理。

4、按GB1576--96要求及时进行软水、炉水化验,读数要准确,使给水、炉水的硬度、碱度、溶解氧、PH等值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正确处理失效的交换器,降低盐耗,认真填写记录。

5、化验仪器、仪表、器皿要轻拿轻放,经常擦试保持其清洁和精度。

6、有腐蚀的酸、碱或有毒药品,必须要保管妥当,外表标签要完好。

7、注意原水水质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保证给水的质量和储存量。

8、交班前要做好环境、仪器、器皿设备的清洁工作及其他准备工作,便于接班人进行检查,当场化验,查阅日志,并主动向接班人交底。

热力点及热力管网作业

一、一般规定

1、热力管网加热站房每班应有两人以上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站房内,如有外单位参观学习,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方可入内。

2、运行值班人员应负责站内和外线安全运行工作,每天必须对管辖内外网进行巡视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

3、在运行中如发现设备供汽压力、流程及回水不正常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以便妥善处理。

4、执行交接班制度,若设备运行存在问题,处理后再进行交接。

二、操作规程

1、送汽操作程序

1)生产、生活和采暖的送汽工作,必须在接到车间调度通知后,方可供汽; 2)送汽工作应由工长或专人指挥;

3)送汽前应对全线和阀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送汽前,应在送汽沿线上派出人员,定点、定人进行泄水阀门的操作。要事先将泄水阀门打开,放净管内的余水,但泄水阀门不能开得过大;

5)沿线准备工作做完后,送汽时,指挥人一定要通知泄水操作人员注意,防止发生事故;

6)总阀门的开启,必须要缓慢进行。每微动一次,都要间隔一定的时间后再进行操作;

7)对锈死阀门,不易打开时,禁止用大管钳来扳动阀门手轮。

2、停汽操作程序

1)停汽工作应根据车间通知的停汽时间和范围进行;

2)关闭总阀门后,应观察阀门是否关严,并定点、定人将管内余汽放净; 3)禁止停汽后立即检查管道,一般应在半小时以后进行; 4)停汽后的送汽工作,按送汽操作程序重新做起。

推荐第5篇:三门峡市强推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

三门峡市强推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今辉防腐管

据今辉企业防腐管道事业部消息,近期,河南省三门峡市政府向全市下发《三门峡市城区燃煤锅炉(设施)大气污染整治实施方案》,从3月16日至7月底,强力推进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下猛药治理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这是三门峡市政府今年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的四项措施之一。

河南省三门峡市市区分布着燃煤锅炉60余台,燃煤锅炉排放的污染物是形成PM2.5 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取缔燃煤锅炉是市政府防治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这次整治活动的范围包括湖滨区、开发区、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和陕县城区。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在集中供热覆盖区内,严禁新建燃煤供热设施,现有燃煤供热锅炉全部限期拆除;在集中供热覆盖区外,现有燃煤供热锅炉全部限期拆除;洗浴业、餐饮业等商业服务功能燃煤锅炉和燃煤大灶全部限期拆除,改用清洁能源;其他生产性锅炉或燃煤设施必须全部采用高效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

这次整治工作由多部门联合行动,当地政府对本辖区锅炉污染整治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着各项监督管理职责: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质监部门停止审批新建燃煤供热设施;监察部门启动问责机制;公安部门加强治安管理;财政部门拨付专项补助资金;规划城管执法部门规划布局集中供热、供气区域;住建部门实施集中供热;工商部门对未按期完成锅炉污染整治任务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责令其变更或注销登记,拒不执行的,吊销其营业执照;供电部门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停止供电。

整治工作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拆除燃煤设施或改用清洁能源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对改用集中供热、使用燃气或电锅炉的单位或个人,热力公司、燃气公司和供电公司将在安装和费用上提供优惠;对按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或个人,吊销其营业执照,停止供电、供水,监察部门追究责任,并在新闻媒体曝光;拒不执行的,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推荐第6篇:燃煤导热油锅炉操作规程

杭州********有限公司

1.目的:为保障锅炉安全操作,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规程。

2.范围:适用于导热油锅炉操作人员。3.职责:

3.1 所有锅炉操作人必须执行本操作规程;

3.2 锅炉工属特种作业的人员,应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领取司炉工上岗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3.3 公司聘用的司炉工为锅炉使用责任人并对本操作规定负责; 3.4 司炉工必须对锅炉特性、各管道线路及安全操作规程非常熟悉。 4.操作规程: 4.1 锅炉启动

4.1.1 导热油炉启动时应先检查仪表、循环油泵及备用发电机、降温、灭火器具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后,再点火起炉 ,停机时需先停火,待导热油温降至100℃以下时方能关停循环泵;

4.1.2导热油升温时应循序加温,不能急燥。运行中应少加煤,勤加煤,保证炉火均匀;

4.1.3运行中如遇突然停电或线路故障,应立即按紧急停炉处理;循环油泵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启动备用油泵(以上过程必须在2分钟内完成),紧急停炉时,严禁用水冲浇炉膛;

4.1.4密切注意所有阀门、法兰连接处有无泄漏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汇报,不留隐患;

4.1.5对导热油炉受热管壁、盘管拉撑等连接处应勤检查,如发现有异常变型、渗油等,应及时停炉修理;

4.1.6密切注视进出口油温压差,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汇报。4.2 锅炉运行

4.2.1 正常工作时,高位槽内应保持高液位,低位槽内应保持低液位,每班至少检查二次,高位槽出现底液位时,应急时补充新导热油; 4.2.2导热油炉出口最高温度严禁超过320℃;

4.2.3锅炉工每小时应对锅炉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并如实作好记录,主要检查内容燃煤导热油锅炉操作规程 如下:

4.2.3.1热传导液进炉压力、温度、出炉压力、温度;过滤器前后压力;循环油泵进口压力与出口压力,循环流量;

4.2.3.2 锅炉本体(特别是辐射受热面)有无鼓包变形和渗漏。炉膛燃烧情况良好;

4.2.3.3炉排、出渣机、鼓、引风机运转情况、油位、冷却水是否正常,除尘器及排烟温度是否正常;

4.2.3.4 膨胀器液位应正常,膨胀器内热传导液温度应低于70℃,储存罐内是否有热传导液体?能否向膨胀器补液,加油泵是否正常; 4.2.3.5 检查锅炉燃油管道、阀门有无渗漏。 4.3 锅炉停炉

4.3.1 临时停炉(短时间停炉) 手烧炉炉排用少许湿煤压住红火后,开炉门、关鼓风及烟囱挡板,维持炉膛余火;循环泵不停,用热设备打开旁路,维持热传导液的正常循环,避免局部超温。当用热设备继续用热时,手烧炉排扒开火堆,关炉门、开鼓风、烟囱挡板,恢复燃烧;

4.3.2 较长时间停炉(一般在8小时以上) 当需要停炉8小时以上时,手烧炉排因炉膛较小,关闭风机和烟道挡板后,要用较厚的湿煤压住红火,停炉其间应有人值班,保留火种不让其熄灭。如湿煤自燃,要重新压上湿煤。循环泵在停炉时仍继续工作,油路打循环,用热设备不用热时打开旁路。当出口油温度降至100℃以下时,关闭循环泵。用热设备重新启用时,有机热载体炉先开循环泵,使热传导液先流动起来,再“扬火”恢复燃烧,如油温已降至100℃以下重新运行时,不能像短时停炉那样快速恢复燃烧,而是要控制升温速度,以免局部超温。 4.3.3检修停炉操作步骤:

4.3.3.1 逐渐降低负荷,减少供煤量和风量,当负荷停止后,停止供煤、送风,然后再停引风;

4.3.3.2关闭炉门、灰门、烟道挡板,防止锅炉急剧冷却;

4.3.3.3当炉体压力表降为零,热传导液温度降至150℃以下时,打开炉门、灰门、烟道挡板,加强自然通风冷却;

4.3.3.4锅炉内热传导液放入储油罐,锅炉供热管道等采取隔绝措施,然后打开检查孔,用蒸汽冲洗,清除焦垢和杂质等。4.3.4紧急停炉操 锅炉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并及时通知生产部和设备维修负责人;

4.3.4.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给水泵或自动给水系统失灵,不能向锅炉进水;

4.3.4.2水位表或安全装置失效;

4.3.4.3压力表或压力控制器失效,液位计液面剧烈波动,虽然采取措施,仍不能恢复正常时;

4.3.4.4 锅炉受压部件发生鼓包、变形、裂缝等缺陷,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4.3.4.5管道阀门破裂,法兰接合面填料冲出等造成导热油大量泄漏时; 4.3.4.6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4.3.5紧急停炉的操作步骤:

4.3.5.1 在采取紧急停炉操作时,应保持镇静,先判明原因,再针对直接原因采取措施;

4.3.5.2将煤闸门弧形板摇上,炉排走快挡,迅速将炉膛内燃煤走完,停鼓风、引风;关闭循环泵;

4.3.5.3打开放油阀门,将系统内热传导液全部放入储油槽,然后切断锅炉与其它设备的联系,关闭进出口阀门;

4.3.5.4 打开炉门、看火门、烟囱挡板,加快炉膛自然通风冷却。 4.4 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4.4.1司炉人员在操作中心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开关阀门时要轻、缓,头部不要正对阀盘,防止热传导液从阀杆与填料间隙中冲出而被烫伤; 4.4.2 锅炉房内应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4.4.3 循环系统管道需要焊接或氧乙炔切割时,必须排空导热油并用惰性气体置换后,才能动火检修;

4.4.4 在紧急停炉操作时,要谨慎小心,防止被烫伤;

4.4.5 锅炉房内严禁存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堆放杂物,要保持锅炉房干净、整洁;

4.4.5 上机操作人员应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设备润滑良好,各阀门法兰不泄漏。

4.4.6熟悉掌握操作规程,并有义务提出整改方案。

推荐第7篇: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点火前应做好锅炉本体、辅机、所有附件阀门、软水、供电和电控等

部分的检查,并确认正常。

二、向锅内进水(试排污阀)至略低于正常水位。启动风机,吹扫入膛,

按正常程序点火,并做好调整,保证安全。

三、正常运行后,应调整供煤、送风、给水,保持水位和气压稳定,适应

蒸气负荷需要,保证供气。

四、运行中每小时应进行巡视检查一次,并按规定做好各项记录,签名并

确认。

五、每班应进行洗水位表及排污各一次,安全阀排气试验及各项安全装置

每周至少校验一次。

六、暂时停炉时要先停止供煤,稍后停止送风,保持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七、完全停炉时,锅炉应保持缓慢冷却,待锅炉水温度降至30度以下时,

才能放水,停炉时间超过一个月,应加入干燥剂,采用干法保养。

八、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水位降到下极限以下仍不熄火及自动给水;

2、水位升至上极限以上仍不停止给水;

3、水位不断下降,虽经不断加大给水,水位仍然下降;

4、给水泵全部损坏,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可靠给水;

5、水位表、安全阀、压力调节器全部失效;

6、锅炉组件损坏或本体发生异常,危及人身安全;

7、锅炉房失火或发生火警等异常情况;

8、锅炉压力上升超过允许工作压力,安全阀排气,仍不自动熄火,压力继续上升。

九、紧急停炉程序:

1、切断电源;

2、关闭主气阀;

3、如遇缺水事故,严禁向锅炉进水,严禁排污或任何试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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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12年燃煤锅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根据省环保厅2013年2月27日下发的《关于报送2012年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程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我局将2012年工作总结如下。

1、2012年工作总结

(一)在全市开展燃煤锅炉调查2011年-2012年,我局按照市政府部署安排,联合市发改委、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燃煤锅炉调查,累计调查出142家单位燃煤锅炉使用情况。具体见附表。

(二)推进煤改清洁能源工作一是推进煤改气,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替代燃煤。主要是在天然气管道铺设范围内的燃煤企业,要求其尽量使用天然气。二是推进燃煤锅炉改生物质为燃料。主要针对天然气管道未铺设到的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三是推进燃煤锅炉改用电,如**市荆环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三)继续推进全市集中供暖工程建设**市拟通过引进华能热电联产项目,对**市主城区集中供暖,淘汰主城区燃煤锅炉。该工程于2011年4月25日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发改能源〔2011〕849号),本期工程建设两台35万千瓦国产超临界热电机组,配套建设热网工程,工程动态总投资约31.2亿元。该项目于2012年12月已正式动工开展土地平整、场内道路建设、排水沟渠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

推荐第9篇:淘汰燃煤锅炉方案

****有限公司锅炉整改方案

一、前言:

为改善环境,减少污染,响应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政策,公司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燃烧生物能(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锅炉。生物质燃料是可再生的碳源,具产量巨大、分布广泛、低硫、低氮、生长快、二氧化碳排放低的特点。生物质燃料作为锅炉燃料,是替代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煤等的理想燃料。

二、现状:

公司目前在用8吨燃煤锅炉,设备型号YLW5900MA、燃烧介质煤。

三、整改方案

1、改造方案主要为利用原有或闲置的链条炉排燃煤锅炉本体以及锅炉附属设备:鼓风机、引风机、出渣机、减速器、除尘器、锅炉控制柜以及仪表阀门等,增加1套螺旋式生物质颗粒燃料上料机、1套二次送风设备及二次送风管、1套湿式静电除尘设备或布袋除尘设备。

2、锅炉改造方案

(1)利用原有的链条炉排燃煤锅炉本体以及锅炉附属设备:鼓风机、引风机、出渣机、余热回收装置、减速器、布袋除尘器、锅炉控制柜以及仪表阀门等等。

(2)把原来进燃料用的煤斗改制作成密闭式料斗。

(3)在锅炉侧部安装1套二次送风设备及二次送风管。二次送风管一根通向锅炉炉膛,一根通向密闭式料斗,以保证燃料燃烧所需足够的氧气,达到完全燃烧的目的。

3、环保除尘设备的选用

目前,在工业尾气排放时使用的除尘形式主要有:湿式除尘和干法除尘两大类,生物质燃料锅炉出口的粉尘很细、温度高。考虑到部分粉尘直接从烟囱排出。为避免以上现象,本公司准备2套方案待选。

(1)采用高效湿式电除尘(雾)器对锅炉尾气夹带雾滴及细微颗粒等有害物质进行深度净化治理。其工作原理为烟气通过高压电场,高压电场使烟气中的烟尘和雾滴带电,形成带电离子,带电离子向相反电荷的电极运动,带电离子到达电极后进行放电,形成中性尘、雾颗粒,沉积于电极上凝集、降落而被除去。电除尘器总的除尘效率:≥90%,出口尘含量≤30mg/Nm3,从而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中在用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

(2)采用布袋除尘器对锅炉尾气进行除尘,其工作原理为含尘气体经过进气口阀导入袋式除尘器,依靠气流分布板分散烟气的同时,将较重的灰尘落下灰斗。含尘空气由布袋外面进入里面时,经布袋过滤成干净空气,再由外壳上端通过离线排气口阀排到外面去。关闭排气口阀,沾在布袋上的灰尘与气流成分离状态。通过滤袋上的脉冲喷吹管,瞬间喷射出来 的高压反洗气流把灰尘抖入灰斗里。这个反洗动作,按一定的间隔依次转换,因此不会影响连续集尘作用。其总的除尘效率:≥90%,出口尘含量≤30mg/Nm3,从而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中在用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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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随着人们对于环境的嗅觉越来越敏感,很多的地方都实行了不少的整改措施,努力实现零排放的目标,就像这几年比较热的就是燃煤锅炉拆改政策,是比较成功的,为什么这么说,下面看小编跟你说!

燃煤锅炉对大气的污染和对能源的浪费是惊人的,但它作为一种机械设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却又是必不可少的,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燃煤锅炉在国民经济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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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依托投资少、系统灵活性能高、维修养护简易的特点,成为国家节能降耗政策下锅炉市场发展的主导力量。在这一前景下,大力发展民用的燃气锅炉来取代燃煤锅炉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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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能源的供应以煤炭为主。但是能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大以后,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弊端日益突出,所以必须及时寻找其他能源替代煤炭作为主要能源。我国是一个缺乏原油的国家,所以燃气是最佳的选择。燃气的普遍应用使我国能源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所以说燃煤锅炉拆改就成了不可或缺的一项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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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单靠燃气改变经济就太过肤浅了,因为不顾后果随便排放气体,虽然产生了经济效益,但是给社会带来的消极影响还是看得到摸得着的,就像雾霾之类的,对人的健康的影响非常大,而且造成的浪费也是显而易见的。实行燃煤锅炉拆改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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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的燃煤锅炉拆改的话题就到这里,如果对此类内容想看更多的欢迎关注本站,一定有更多的内容会和你口味!谢谢您的收看!

第11篇:燃煤锅炉改造注意事项

燃煤锅炉改造注意事项

多年来,由于燃煤的廉价和燃烧便捷等原因,所以设计制作的热风炉都是燃煤的立式结构。鉴于当前国家对各地限煤、禁煤减少大气污染排放的环保形势的要求,通俗来讲就是不叫烧煤了。那么面临燃煤改燃气、燃油的问题,因热风炉结构原理不同于蒸汽、热水、导热油锅炉,没有水、油作为介质,而是干烧把燃料释放的热能通过炉换热体吸收换热,把常温的空气加热成高温热空气。

热风炉燃料的燃烧改造是有科学依据和专业要求的,不能凭自己的想象或者不良商家为了自己的蝇头小利,不考虑热风炉的独特结构和燃烧方式,盲目乱改,把原来的燃烧室加煤口封死,在一侧开一空直接将燃烧室喷火口插入燃烧室内,有的甚至于拆掉烟气引烟风机,靠烟气自然排放。

短时间内貌似可以燃烧时用的,但存在诸多的隐患,一个是升温时间长,浪费燃料;再就是烟气的走向极端的不合理,导致不长的时间内换热体的损坏。

燃煤的火焰是冲上所以热风炉是立式结构。而燃烧机喷射的火焰是水平走向,可想而知,火焰喷进燃烧室到对面的耐火材料后,顺墙壁自然上行到热风炉换热区,那么就产生了局部长期温度过高,受热压力过大,而另一端火焰够不到换热效果极差的恶性循环。换热效果差温度上不去就要加大燃料耗量,形成恶性循环直至炉体烧漏、报废。给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郑州汇绿科技科技有限公司就改造来言,不论改成燃气还是燃油,鉴于火焰是水平走向,那么热风炉必须遵照火焰的走向,也就是改成卧式结构。为了降低高温火焰对炉体内的吊胆等高温区域的冲刷,燃烧机配套的燃烧室必须是特殊结构,适合这种燃烧方式。按要求可以配套电控设计成全自动一键操作,自动点火、自动控温、自动调节运行工况,不仅仅是达到节能、降耗、操作便捷、省人工的优点,更主要的是大大缩短了升温时间,降低了能耗,延长了热风炉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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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成立市燃煤锅炉淘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市燃煤锅炉淘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政策组、技术指导和综合验收组、集中园区建设指导组、宣传推进组、督查组、维稳保障组进行实体化运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各镇乡(街道)、开发委要切实担负属地职责,确保整治工作按时完成。 各镇乡(街道)、开发委作为各辖区的责任部门,负责本辖区燃煤锅炉的整治工作,组织集中整治和拆除,汇总上报本辖区内整治工作情况,建立健全锅炉台账。建设集中园区的,镇乡(街道)需负责落实选址、土地征用和建设文件的确定。 教育局、卫生局分别负责本系统范围内的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

发改局牵头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负责编制《诸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和集中供热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年度计划,调研配套政策,提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环保局为整治工作的执法主体,依法查处逾期未完成改造的燃煤锅炉,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天然气锅炉的环评审批,负责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的核查验收。 质监局为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部门,负责做好燃煤锅炉淘汰的认定工作,为燃煤锅炉淘汰注销、更新改造提供技术指导;负责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的核查验收。 经信局负责对燃煤锅炉使用单位新上集中供热、集中供气、热水直供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统筹集中供热、供气园区布局,大力发展集中供热、供气和热水直供。

四个部门的副局长都是办公室主任,每个局负责7个镇街 办公室副主任

第13篇:燃煤小锅炉烟气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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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小锅炉烟气治理

作者:孙倩

来源:《科技创新导报》2012年第01期

摘 要:通过对燃煤小锅炉的现状分析,并对烟气治理设备进行分析,结合实际,介绍了自制烟气治理设施的结构和原理,证明小投资也能达到污染治理的目的。

关键词:烟气治理

中图分类号:X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01(a)-0127-01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要素,然而由于人类生产,生活活动的进行排出大量的有害物质,对大气造成了严重污染。而它们最主要的来源是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气。如何解决这些生存发展和环境污染的双方压力,必须寻求一种投资少,运行费用低,便于维护等集除尘和脱硫为一体的治理设施,它是环保工作者的责任和要求。

1 我县的企业现状

我县大型企业少,企业主要以小型板材和防水建材行业为主,企业生产规模小,但却是县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所以必须找到一种即解决企业污染又能使其投资不大的治理方法。根据实际情况,这类企业所用锅炉都在2吨以内,填煤主要是人工填煤,造成燃煤的煤层厚度和燃烧没有规律可言,当煤被大量投入炉膛时,此时正需大量空气进行燃烧,而从炉下通入的空气因煤层的加厚而不能充分接触,致使部分挥发物在高温缺氧的情况下分解和裂化生成炭黑。当煤层充分燃烧时,颗粒污染物相对减少。这样的小锅炉容易产生没有规律的烟气污染。另外我国各地的煤炭都有不同程度地含有化学成分“硫”,据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李新民介绍说,2010年在燃煤增长7亿吨的前提下,SO2增长了27%。SO2的主要来源有50%左右来自于燃煤。SO2排放总量高达2549万吨,居世界第一。因此对锅炉产生的烟气不但要进行除尘治理,还要进行脱硫除去SO2。而我县的小企业燃煤锅炉的之烟气治理,有必要选用高效率,低能耗,投资少,占地面积小的除尘脱硫装置。

2 烟气治理原理、结构及成效

自2008年以来,我们一直对企业小锅炉的烟尘净化进行跟踪研究和对比,并不断改进烟气净化设施,逐步完善了对小锅炉烟气的治理改造。以前的除尘设施主要是采用干式旋风除尘器,利用旋转气流的离心力来捕捉灰尘。这种除尘器阻力大,效率低,对小颗粒烟尘不起作用,也不能除去SO2。因此这种除尘设备不能满足当前环保形势的要求。而标准的湿法除尘设备,虽然降尘效率高,但投资大,企业不能接受。由于小锅炉大多采用填煤时开启引风机,然后自然通风的燃烧方式,其烟囱抽力很小,所以必须在原有湿式除尘器的原理基础上减少烟气与液体接触的阻力、同时所选液体具有脱硫功能。而脱硫效率与溶液的PH有关,并随pH值增加而增大。为增大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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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效率,需采取投加碱性物质的方法来提高除尘水的pH值。通过对比,发现一般除尘水的PH值控制在9~11之间。除去SO2的效果最好。常用的碱性物质有氨液、石灰、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等一些碱性物质。它主要是利用碱性物质与SO2反应达到除去SO2的目的。湿法除尘在增加烟气和液体接触时间的同时,又提高SO2的治理效率。所以采用的湿法除尘设备要尽可能使烟气和液体充分接触,这样就能很好地满足即能除尘又能除去SO2的目的。

通过对多家小企业调查研究发现,大多数企业在原有旋风除尘器的基础上,再增加自制湿法除尘器。企业可自制湿法除尘器,只要能有效地增大烟气与水的接触面积和接触时间,从而导致烟气和水混合充分。除尘效率就会提高,从而达到环保要求。现通过对一自制除尘设备进行介绍,在小企业增加少量投资的基础上,达到理想的治污效果。该湿式除尘器结构简单,其主要原理是使碱性液体从高空喷淋与从低处进入的烟气接触,并在气流的流动方向上安装折流板。利用碱性液体与灰尘的碰撞使灰尘吸附液滴,从而使灰尘的质量增大。在气流的流动方向安装折流板,使气流曲线运动,加大了烟气流动路程和时间,从而达到除尘的目的。折板越多,除尘效果越好。湿法除尘中的水被碱性液体所代替,而碱性液体可根据实际条件合理选用,宜选用便于取得成本低廉的物质。根据我县实际,可选用化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液氨。液氨和SO2反应,从而达到消除SO2的目的。该设备投资低,除尘脱硫效率高。其具体结构如图1所示,原理是碱性溶液通过淋淋水装置均匀喷出,撞击到挡板后碎裂成细小的液滴和水雾,极大地增加了与烟气的接触面积,使得SO2与碱液充分接触反应,达到了消除SO2的目的。同时灰尘吸附上大量的液滴,质量变大。依惯性继续沿直线前进,被折流板挡下达到除尘目的。折流板上的灰尘被溶液冲到沉淀池中,经粗细两层滤网过滤后变成溶液,由水泵加压后进入淋水装置循环使用,滤网上的污泥可定期清除。溶液定期检测pH并调整到9-11。此装置阻力小,效率高,无水污染等问题,碱液可循环使用,非常适合小锅炉的污染治理。

该组合式烟气治理设施自2008年投入运行以来,经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在近3年的使用中未出现异常情况。水泵有轻微的腐蚀,烟尘排放浓度为100-110mg/m3,SO2的排放浓度200-220mg/m3,林格曼黑度<1,符合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 结语

通过对锅炉现有治理设施的改造,,在不增加企业的过重负担,又满足了环保要求。碱液的循环使用,减少了用水量和水的二次污染,系统结构简单,便于维护。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定期检测溶液的pH,保证溶液的pH在9-11之间,以满足SO2吸收效率,而运行成本很低。烟气中SO2与碱性物质反应后,其生成物随除尘器除下的烟尘降落到过滤池中,需定期清理,污泥中含有一定量的铵盐,污泥可用于农田建设即增加了氮肥而又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第14篇:燃煤锅炉拆除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石环公路以内,在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燃煤锅炉,一律拆除。对能够拆除的废弃烟囱进行拆除,对不能拆除的烟囱进行美化。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市内五区、鹿泉市、栾城县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范围内燃煤锅炉、废弃烟囱的拆除及有碍观瞻烟囱的美化。

市环保局负责与能源办沟通热源和气源,制定可拆除燃煤锅炉计划;负责锅炉、烟囱拆除的统计、核实工作以及补助资金上报和发放工作。

市能源办负责落实热源和天然气气源,优先保障主城区内尚未供热(气)的区域。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锅炉拆除(烟囱拆除及美化)补助及奖励资金(执行往年标准)。

市规划局负责落实集中供热、供气管网的铺设工作。

*警备区军地协调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驻石部队燃煤锅炉的拆除工作。

第15篇: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

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要求。明确各级政府治理任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主动开展燃煤锅炉治理。根据企业所在地集中供热、天然气、新能源等具体条件,按照锅炉所处区域、实际用途、时限要求,逐台确定治理方式、时间等。强化政策资金扶持,严格安全节能环保监督管理,强化法律规章标准约束。组织实施示范项目,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环境管理等第三方治理新模式,为企业提供设计、融资、施工、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底,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城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7176台、22368蒸吨。到2017年底,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7402台、27018蒸吨,城乡结合部和其他远郊区县城镇地区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3669台、10478蒸吨,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同时,完成保留的23562台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提升,确保燃煤锅炉安全高效运行、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重点任务

(一)通过新增集中供热,拆除取缔一批。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加快发展热电联产,推进供热站提效改造,扩大集中供热能力;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区域,加快建设大型高效、排放达到燃气标准的燃煤锅炉,实现区域集中供热;组织实施余热供热专项行动,鼓励利用城区周边工业企业生产余热给附近居民供热。限期拆除实现集中供热区域内的小型分散燃煤锅炉,到2017年底,拆除取缔现有燃煤锅炉4125台、13731蒸吨。

(二)通过优化用能结构,置换调整一批。对集中供热管网暂时不能覆盖、有用热刚性需求并具备条件的分散燃煤锅炉,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煤改新能源等。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洗浴、宾馆、饭店等经营单位分散燃煤锅炉、茶浴炉,要率先实施改造,确保在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到2017年底,置换调整现有燃煤锅炉3111台、11024蒸吨。

(三)通过推广高效节能环保锅炉,更新替代一批。对远郊市(县、区)的城镇及热负荷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聚集区,引进有实力的专业化大型企业集团,采用BOO、BT、BOT等服务外包模式,建设运行效率高、排放达到燃气标准的大型煤粉高效锅炉、“微煤雾化”锅炉,实施“以大代小”。到2017年,力争更新替代现有燃煤锅炉159台、570蒸吨。

(四)通过实施节能改造和推广优质、洁净煤,提质提效一批。对城镇地区保留的和农村地区分散小型燃煤锅炉,开展燃烧优化、自动控制、低温烟气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改造,推广使用低灰、低硫、高热值优质煤及洁净型煤等,加快实现提质提效和节能减排。到2017年底,提质提效现有燃煤锅炉23562台、81988蒸吨。

三、责任分工

(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高效锅炉推广、锅炉节能改造和燃料结构优化,并牵头建立省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热电联产机组建设。确保廊坊、唐山西郊、渤海新区、邯郸东郊等4个在建热电项目2016年冬季供热前建成投产,新增供热面积6000万平方米。加快唐山北郊、承德上板城、邢台热电前期工作,确保2017年冬季供热前建成投产,新增供热面积4000万平方米。扩大清洁能源规模。积极争取国家增加天然气分配指标,加快拓展天然气供应渠道,2017年力争天然气供应规模达到160亿立方米以上。加快建设地热、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供热示范项目,并逐步推广,2017年新增新能源供热面积8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新增地热供热面积6000万平方米。保障优质洁净煤供应。落实好与神华集团签订的优质煤供应协议,增加省外优质煤源,2017年达到1800万吨以上。建设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2017年保供2000万吨以上。推进燃煤锅炉节能改造,推广高效节能锅炉,组织开展燃煤锅炉节能监察服务专项行动,到2017年,基本完成保留的燃煤锅炉节能改造提升。牵头建立燃煤锅炉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等部门会商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共同解决单个部门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

(二)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负责燃煤锅炉淘汰和污染治理工作,特别是已签署责任状的11071台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督导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按照确定的名单、方式和时限,逐台抓好落实,按时完成目标淘汰任务。建立淘汰锅炉季度调度、通报制度,将燃煤锅炉治理纳入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大气污染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奖惩,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暂停审批除民生项目以外的耗煤项目环评报告。严格环保监督管理,对查出的瞒报、违规新建、治理不达标的燃煤锅炉,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取缔。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城市供热采暖锅炉治理。加快集中供热设施建设。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抓好热电联产、新能源供热项目建设。对没有热电联产或供热能力已饱和的城市,推广高效煤粉锅炉、“微煤雾化”锅炉、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拆除取缔分散供热燃煤锅炉。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在供热能力满足的条件下,配合省环境保护厅限期拆除取缔分散燃煤锅炉,负责将拆除取缔分散燃煤锅炉的区域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置换调整供热燃煤锅炉。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分散供热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煤改新能源等。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工业燃煤锅炉治理。推广锅炉节能环保新技术,在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工业锅炉推广示范新型高效煤粉锅炉系统技术和燃煤烟气净化与热回收一体化技术,在食品、造纸、印染等行业中小型工业锅炉普及应用解耦燃烧技术。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能效不达标的在用工业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改造。实施“以大代小”锅炉更新。对热负荷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聚集区,建设大中型煤粉高效锅炉、“微煤雾化”高效锅炉,更新替代分散小型工业燃煤锅炉。置换调整工业燃煤锅炉。对具备条件的分散工业燃煤锅炉,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煤改新能源等。

(五)省农业厅负责农村采暖和生活小锅炉治理工作。推广新型清洁高效燃煤炉具,分期分批更换传统炉灶,提升热效率,到2017年,民用清洁高效燃煤炉具普及率达到80%以上。实施煤炭清洁燃烧改造。对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及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型燃煤锅炉实施秸秆成型燃料、优质低硫散煤和洁净型煤替代改造。到2015年底,50%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完成清洁燃烧改造,到2016年底,80%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业生产用煤完成清洁燃烧改造,到2017年底,完成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业生产用煤清洁燃烧改造。

(六)省质监局负责组织制定标准和加强检测。完善锅炉数据库。对新投入使用的锅炉及时办理使用登记,输入数据库,纳入安全监管;对拆除的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在数据库进行标注,增强锅炉数据对燃煤锅炉治理的指导性、实用性和权威性。加强锅炉能效测试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对1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在用燃煤锅炉能效普查,将锅炉能效数据纳入现有锅炉动态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对使用时间大于10年的锅炉,每2年开展1次能效测试。加快推进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标准的征集、立项、起草及审定发布工作,倒逼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建立煤炭质量标准体系,实行煤炭产品质量标识,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煤质专项监管,健全煤炭质量检验体系,将监督检验站点向县级延伸。

(七)省统计局负责利用锅炉削减煤炭量对相关行业煤耗进行评估。研究建立全社会煤炭消费季度试算制度,依据省环境保护厅提供的淘汰燃煤锅炉台数、蒸吨及煤炭消费量和省农业厅秸秆能源利用推广情况,合理测算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指导全省煤炭削减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要按照确定的治理方式和时限,逐台抓好列入计划的燃煤锅炉淘汰,不折不扣地完成省下达的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力争超额完成;对保留的燃煤锅炉,按照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30%、30%、40%的计划,确保按质按量完成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各级发展改革、环保、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质监、统计等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合力攻坚燃煤锅炉治理。各相关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规标准,增加资金投入,开展能效对标,按时完成承担的治理任务,确保锅炉安全高效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节能重点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支持我省燃煤锅炉治理。在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中,统筹安排燃煤锅炉治理资金,对超额完成淘汰任务的市、县(市、区)在分配大气资金时作为因素统筹考虑。对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电、生物质、新能源等,建立环评审批、项目备案绿色通道,实行同步建设、同步审批、同步备案。对采用达到燃气锅炉排放标准的“微煤雾化”、高效煤粉锅炉集中供热示范项目,实行煤炭减半替代。利用工业余热供居民采暖的热泵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采暖燃煤锅炉、生产燃煤锅炉、茶浴锅炉改天然气锅炉的不得收取燃气接口费。

(三)创新市场机制。培育大型化、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特别是鼓励锅炉制造企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环境管理等市场新模式,提供锅炉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设计、资金筹措、设备生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运行保障等整套服务。各类金融和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燃煤锅炉治理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绿色信贷和风险分担服务,创新适合燃煤锅炉治理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模式,探索排污权抵押贷款和融资机制。

(四)强化产业支撑。加大对锅炉节能环保基础性、前沿性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力度,攻克高效燃烧、高效余热利用、自动控制、污染控制等关键技术,组织实施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推动高效锅炉产业化。选择产品适用广、性能优、价格低的企业,在要素保障、资金扶持、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培育3至5家技术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具备核心竞争力的锅炉生产骨干企业,形成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产业链条为纽带,专、精、新、特中小企业配套的产业格局,为燃煤锅炉治理提供装备和技术支撑。

(五)依法监督管理。严格源头控制,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得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严格落实能评和环评制度以及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等制度,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锅炉。实施在线监测,鼓励企业和公共机构建立锅炉能源管理系统,加强计量管理,开展在线节能监测和诊断。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要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体系、节能监察体系和环境监管体系的作用,研究建立安全、节能、环保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督执法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六)加强宣传引导。省内主要新闻媒体要加大燃煤锅炉治理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引导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监督燃煤锅炉治理工作。要推介典型经验,曝光恶劣行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推进燃煤锅炉治理的整体合力。

第16篇:锅炉燃煤质量整改报告

锅炉燃煤质量整改报告

xxx环境保护局:

xxx已于11月15日对本厂原存的锅炉用煤进行了调配整改,现使用的锅炉燃煤完全达到了xxx政府加强主城区取暖期燃煤管制工作所要求的指标,今后锅炉用煤将严格使用硫分小于1%,灰分小于16%的优质燃煤。

xxx

2013年11月28日

第17篇:燃煤锅炉改造方案书

燃煤锅炉改造方案书

甲方(锅炉改造企业):汇嵘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乙方需要,甲方[汇嵘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为乙方提供燃煤锅炉改造服务。使乙方燃煤锅炉达到更高的燃烧效率,能量转化效率达到最优。为乙方达到15%~20%的节能率,为乙方节能省钱增效。 为明确方案内容,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方案书如下,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经双方检测、乙方燃煤锅炉存在燃煤燃烧不充分,换热效率低下问题:

1.燃煤锅炉结构限制,由于锅炉结构特点,所有的燃煤锅炉煤层厚度都控制在100mm以下,这样利于整个锅炉系统的运行。再加之所有的锅炉鼓风都为冷风,这样以来煤层过薄,燃烧温度环境无法升高,冷风鼓风加重了燃烧效率低下的弊端。还有所有燃煤锅炉所用煤炭燃料为粗粉状,颗粒粒径非常不均匀,小到几微米,大到几厘米。受鼓风速度的影响,几微米粒径的煤粉细微颗粒几乎在来不及燃烧的同时就被鼓风吹走排放了;100%的几厘米甚至几毫米粒径的优质大颗粒煤炭(15-30%左右的燃煤),因为燃烧温度环境低燃烧时间短,在被加热至700C°左右炽热的状态时就无法继续燃烧,经由出渣系统含混着燃尽的煤灰水冷排放了。造成了巨大的能源浪费。

2.由于锅炉是在燃烧后的热烟气含混着大量的细煤粉和煤灰等很多杂质,进入换热系统换热。这样就造成了烟气中的杂质所含带的大量热能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析出,而且会因为烟气杂质过多对换热系统造成较大磨损影响设备正常的使用寿命和换热效率。

3.由于干煤粉无法直接燃烧,需要在煤粉入炉前加水加湿后才可入炉正常燃烧。煤炭中的水分就会影响煤炭燃烧温度环境的提升。煤炭燃烧的过程是先将煤炭干燥,在经过预热,然后是干馏,接下来才是燃烧。煤炭中人为加水是一个粗无的做法,它会降低煤炭的热能利用率,直接导致大量的煤炭燃烧热能,在没有正常做功之前要先消耗大量的热能来对煤炭中的水份进行干燥加热。所以也存在了将近10%左右的能源浪费。

4.由于锅炉结构燃烧室通常比较大(可达3-5m³),由于企业系统配臵又不能长时间连续燃烧使用锅炉。这样就造成了燃烧室的燃烧温度环境不利于燃煤充分燃烧,从而导致了烟囱冒黑烟现象。然而这些都是燃烧值相当高的物质,也造成了资源极大地浪费。

汇嵘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技改方案:

一:煤炭转化燃烧:

该技术在以化工行业的煤炭气化技术为技术依托,根据锅炉的大小和企业燃煤量及蒸汽消耗量来定身量制,设计设备的关键尺寸和煤炭气化转化数据。将煤炭转化成洁净的燃烧气体进入锅炉系统燃烧换热。经过改造后的锅炉系统能达到99%的燃煤燃烧效率,几乎所有煤炭全部燃烧殆尽;90%换热效率,除了正常合理温度的烟气排放含带的热能外,没有任何因素影响热能利用;改变了煤炭燃烧方式,在入炉前处理了95%的烟气杂质,锅炉内改为清洁换热燃烧,大大改善了燃烧换热环境,提高了换热效率;由于烟气中没有的杂质的不利因素影响,也改善了锅炉换热系统的正常运行,没有了杂质的磨损,也就大大提高了锅炉系统的正常的使用寿命;由于在入炉燃烧前进行了必要的工艺性脱硫处理,不会增加运行费用,对锅炉系统设备也会减少因硫腐蚀带来的巨大危害,而且同时也减轻了锅炉系统中脱硫设备的系统工作压力,提高了锅炉烟气脱硫效果。

二、煤炭加工室外燃烧技术:

该技术是在热力发电系统燃烧技术的基础上,改进的一种新的锅炉燃烧技术。该方案是降低煤炭颗粒粒径,将煤炭粉碎至0.05mm直径一下,以便于提高燃煤燃烧效率;在此基础上新增加了室外燃烧,从而避开了因为燃烧室容积过大,燃烧温度低的较差燃烧环境。在锅炉外使用航空领域特制的耐高温材料制作的燃烧室进行燃烧,经过充分燃烧后的火焰进入锅炉系统进行换热。因为涉及的燃烧室是经过精确计算出煤粉预热和燃烧的速度、时间、距离和燃料空气配比,比传统的燃烧室的空间容积缩小了数十倍,更有利于提高燃烧环境温度和控制燃烧效率和质量。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了燃烧间断后燃烧室降温造成的燃烧不充分冒黑烟现象。可以达到将近100%的燃煤燃烧效率,由于采用的微粒燃烧方式,使得系统换热效率提高,有助于烟气中的粉尘释放热能。比常规燃烧排渣方式可以提高40%左右的热能利用率。由于微粒燃烧方式燃烧充分燃烧后的灰烬比重和硬度低,使得锅炉换热系统的磨损大大降低,可有效提高锅炉设备的使用寿命。

由于以上两种改进设计燃烧方式都是采用了干燥的煤炭进入燃烧室进行燃烧,较传统的煤炭加水进入锅炉燃烧的方式有了很大的效率提高,根本地解决的煤炭不加湿无法燃烧利用的技术瓶颈。大大提高了燃煤燃烧的效率。

三、锅炉尾气降温和鼓风系统改造技术:锅炉鼓风系统改为鼓热风,该技术一改传统的锅炉鼓冷风设计。在锅炉尾气降温的同时增加锅炉鼓风的温度。其一提高了煤炭燃烧温度环境,在燃烧的环节降低技术上的热能消耗,进一步提高了煤炭的燃烧效率。其二增加了锅炉热能利用率,对降低系统烟气排放温度提高换热效率创造了条件,排烟温度可以降至80C°左右,大大提高了锅炉系统的热。该技术可以在改造燃烧方式提高燃煤利用率的基础上再提高10%左右的燃烧热效率。

综合以上所述,独具匠心的设计方案达到了节能、降耗和低碳、环保同步发展和谐发展的最佳效果,实现了燃煤技术巨大质的飞跃。是在未来短期内最先进的煤炭燃烧换热方式。通过采用以上改造方案一定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资源能源效益和巨大的社会效益。

第18篇: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方案

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方案

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发„2014‟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分期分批淘汰市区现状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先管网内、后管网外,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主抓,属地负责、部门分责”的工作机制,坚持“集中供热为主,清洁能源替代为辅”的总体思路,实行“以奖代补”的优惠政策,引导燃煤小锅炉产权单位及供热、天然气、供电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面完成市区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年底,全部淘汰市区现状城市建成区内(总面积58平方公里)每小时10蒸吨(7MW)及以下燃煤小锅炉(以下简称燃煤小锅炉)。市区规划城市建成区内(总面积119平方公里)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14MW)以下的燃煤锅炉。在集中供热、供气管网暂时覆盖不到的区域,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和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淘汰燃煤小锅炉

2014年,市区已淘汰燃煤小锅炉165台,其中洗浴业燃煤小锅炉152台。按照省政府下达的任务要求,结合市区集中供热、供气已建成管网和拟建管网的建设进度,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淘汰燃煤小锅炉任务。

1.2015年,淘汰现已建成集中供热、供气管网覆盖区域内的所有燃煤小锅炉和到2017年年底前集中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区域的部分燃煤小锅炉,完成40%(以2014年底现存数量为基数,下同)的淘汰任务。

2.2016年,结合新建供热、供气管网建设进度,同步淘汰新建供热、供气管网覆盖区域内的所有燃煤小锅炉和到2017年年底前集中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区域的部分燃煤小锅炉,完成40%的淘汰任务。

3.2017年,淘汰所有剩余燃煤小锅炉,完成20%的淘汰任务。

(二)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

2015年年底前,结合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的进度安排,完成市区现状城市建成区内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的划定工作。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市区现状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0%。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01‟37号)中确定的高污染燃料。

(三)集中供热管网建设

市区集中供热管网已建设210公里,覆盖32.51平方公里供热区域。2015年,计划建设集中供热管网5.12公里,覆盖3.04平方公里供热区域;2016年,计划建设集中供热管网7.61公里,覆盖3.87平方公里供热区域;2017年,计划建设集中供热管网40.5公里,覆盖18.58平方公里供热区域。市区城市建成区供热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满足城市发展的供热要求和淘汰燃煤小锅炉的工作需要。

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及各工业园区等企业集聚区,按照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范围,可以集中建设符合国家要求的大型燃煤锅炉或热电联产机组,按本方案进度要求分期淘汰燃煤小锅炉。

(四)天然气供气管网建设

市区天然气供气管网已建设220公里,覆盖34.8平方公里供气区域。2015年,计划建设天然气供气管网35公里,覆盖11.6平方公里供气区域;2016年,计划建设天然气供气管网18公里,覆盖5.8平方公里供热区域;2017年,计划建设天然气供气管网18公里,覆盖5.8平方公里供气区域。市区城市建成区内基本实现天然气供气管网全覆盖,满足城市发展的天然气供气要求和淘汰燃煤小锅炉的工作需要。

四、奖补政策

为有效推动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调动锅炉产权单位工作积

极性,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市政府对淘汰燃煤小锅炉发生的费用支出给予适当奖补。

(一)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的奖补政策

1.经营性取暖燃煤小锅炉。由市住建局按市政府原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2.非经营性取暖燃煤小锅炉。对按时淘汰燃煤小锅炉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的产权单位,按照实际并网的供热面积予以奖补。其中,对财政拨款的产权单位,给予3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奖补;对企业(商业)的产权单位,给予2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奖补。

(二)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奖补政策

燃煤小锅炉淘汰后,改造为应用电、清洁能源、洁净煤或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燃料的,或实施污水源热泵等技术改造的,按照原燃煤小锅炉的额定容量,对产权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标准为:0.1蒸吨(0.07MW)及以下的锅炉,每台奖补0.3万元;0.5蒸吨(0.35MW)及以下、0.1蒸吨(0.07MW)以上的锅炉,每台奖补1万元;0.5蒸吨(0.35MW)以上的常压锅炉,以每台每蒸吨(0.7MW)2万元为系数予以奖补;0.35MW以上承压的热水锅炉,以每台每0.7MW 4万元为系数予以奖补;0.5蒸吨以上的承压蒸汽锅炉,以每台每蒸吨5万元为系数予以奖补。

(三)相关规定

1.从2014年2月27日《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发„2014‟4 号)发布后,所有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新建燃煤小锅炉的,要无条件拆除,不享受奖补政策。

2.受奖补的产权单位要有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银行账户等合法资格。

3.供暖与生产兼用的锅炉,其中供暖部分单独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的,按照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的奖补政策予以奖补;生产部分单独进行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的,按照清洁能源替代政策,依照实际生产需求改造后的锅炉吨位数予以奖补;供暖部分与生产部分一并进行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的,按照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奖补政策予以奖补。

4.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的,或清洁能源替代改造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不予奖补。已弃用的燃煤小锅炉不予奖补。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后吨位数大于原有锅炉吨位数的,按原有锅炉吨位数予以奖补。

5.应淘汰的燃煤小锅炉淘汰后,不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又不进行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的,对产权单位比照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政策予以一次性奖补。

6.洗浴业燃煤小锅炉淘汰的奖补政策按照《四平市环保局、四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四环联字„2014‟15号)执行。不适用本方案确定的奖补政策。

7.奖补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事宜,由市环保局会同

市财政局另行制定下发。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每年1月-4月)。2015年5月31日前,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南生态新城指挥部(以下简称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在市环保局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内燃煤小锅炉进行详细调查核实,确定淘汰燃煤小锅炉名单,制定本辖区淘汰燃煤小锅炉实施方案,20

15、20

16、2017年的年度淘汰比例分别为本辖区现有应淘汰燃煤小锅炉总数的40%、40%、20%。每年4月底前,要拟定本辖区年度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计划,提出当年淘汰燃煤小锅炉的名单,报市区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每年5月-12月)。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确定的应淘汰名单,组织开展本辖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并发布本辖区年度《关于淘汰燃煤小锅炉的通告》。其中,取暖用燃煤小锅炉要在每年9月30日前完成淘汰任务;生产用燃煤小锅炉要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淘汰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每年10月-次年2月)。各燃煤小锅炉产权单位完成淘汰任务后,要按照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实施办法提交验收申请。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审核后,联合下达奖补资金计划,并按比例拨付奖补资金。取暖用燃煤小锅炉要在 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及奖补资金拨付;生产用燃煤小锅炉要在次年2月28日前完成验收及奖补资金拨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市区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四平市市区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建立统一指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1.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是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所有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

2.市环保局负责全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督促、检查各区、各开发区燃煤小锅炉淘汰进度,总结通报进展情况;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具体奖补政策实施办法;适时成立专门工作组,分区域督促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负责组织对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的考核验收。

3.市发改委负责上报“煤改气”新增天然气用量指标,协调落实天然气资源供给,制定“煤改清洁燃料”以及集中供热、燃气工程建设等相应的优惠政策。

4.市住建局负责按照淘汰燃煤小锅炉总体目标和进度安排,推进市区集中供热、供气管网建设,满足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的管网覆盖需求;配合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开展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经营性取暖燃煤小锅炉的撤并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燃煤小锅炉淘汰奖补资金的筹集、审查、拨付及使用监督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单位拆除锅炉涉及的资产处理工作。

6.市工信局负责配合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推进辖区内工业企业生产用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并负责工信系统淘汰燃煤小锅炉的调度汇总工作。

7.市质监局负责燃煤小锅炉类型和吨位的确定,对锅炉改造工程提供服务支持,负责吊销应予淘汰锅炉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8.市商务局负责在全市范围内限制高灰份、高硫份劣质煤销售,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

9.市规划局负责确定市区现状城市建成区范围,做好工程建设的配合工作。

10.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建设单位申报并符合受理条件的燃煤小锅炉改造工程予以指导,提供服务,监督锅炉改造工程的安全和防火等相关措施的落实工作,优先受理相关审批事项。

11.市卫计委、市粮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负 责配合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推进本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并负责本系统的调度汇总工作。

1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四平日报社、四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利用舆论监督推进淘汰燃煤小锅炉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公开曝光拒不淘汰燃煤小锅炉的产权单位。

13.四平供电公司负责推进“煤改电”工程,执行我省有关电取暖优惠政策,按市政府要求对拒不淘汰的小锅炉采取断电措施。

14.市华生热力有限公司、市华生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加快集中供热、供气管网建设,按规划分步实施,适当减免相关收费,出台优惠政策,全面配合市区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

(三)加强执法监管。对列入淘汰计划的燃煤小锅炉,市环保局要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对淘汰燃煤小锅炉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督查,定期下发督查通报,对阻碍专项行动的产权单位(业主)依法予以处理。

(四)实施考核问责。每年4月,市政府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进行年度考核,2018年4月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市政府对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绩效考核的约束性指标。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区、开发区或部门,将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或区域限批等措施。

第19篇:燃煤锅炉拆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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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工业污染越来越严重,为了应对这种趋势,我国出台了很多的政策,燃煤锅炉拆改补助就是其中之一,这个政策还是在一定的程度上改善了我国的污染的现状,下面跟小编一起看看燃煤锅炉拆改补助究竟补助了什么。

为进一步降低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我国推行燃煤锅炉拆改,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资金补助政策。目前,全市尚有10蒸吨每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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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燃煤锅炉200余台,如果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每年可少排污染近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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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年度完成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所获得的补助金额,系按照上述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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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乘以年度调节系数计算得出。2015年至2018年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年度调节系数分别为1.2、1.0、0.

9、0.8。

通过改用天然气、污水源、海水源、土壤源、空气源、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淘汰燃煤锅炉的企业,或采取其他热源替代方式淘汰燃煤锅炉的,按照所淘汰的锅炉额定热功率每蒸吨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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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高效脱硫、脱硝(含低氮燃烧)、除尘改造实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企业,按照脱硫工程每蒸吨3.5万元、脱硝工程每蒸吨4.5万元、除尘工程每蒸吨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且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改造工程环保设施总投资额(包括工程土建、设备、建设安装和分布式控制系统投入,额定热功率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锅炉的在线监测投入,下同)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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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用高效煤粉、水煤浆等洁净煤技术或成型生物质等清洁燃料实现超低排放的企业,按照原燃煤锅炉额定热功率每蒸吨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且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改造工程环保设施总投资额的60%。

相信燃煤锅炉拆改可以改善我们的生活现状,同时,燃煤锅炉拆改补助又可以有一定的补给作用,给我们普通的老百姓一些补贴,感谢您的收看!

第20篇:六安市生活燃煤小锅炉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六安市生活燃煤小锅炉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

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简称“大气十条”)有关精神,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3〕89号)(简称“实施方案”)和《六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大气十条”、省“实施方案”和市“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分类整治、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开展全市生活燃煤小锅炉进行整治。自2014年起,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城镇建成区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2014年11月底前,市中心城区和县城要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生活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对10蒸吨以上各类燃煤锅炉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或改造升级,做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在完成集中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健全燃煤锅炉监管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燃煤锅炉的环境污染问题,努力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二、主要任务 1.编制燃煤小锅炉管理台账

在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清单(生活燃煤锅炉整治)的基础上,各地进一步开展生活燃煤小锅炉调查摸底工作,彻底查清生活燃煤小锅炉的所在位置、规模、用煤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建好管理台账。 2.淘汰生活燃煤小锅炉

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区通过关闭拆除、煤改气、改电、改热水配送等方式实施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生活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3.限期完成燃煤锅炉污染治理。

严格执行锅炉废气排放标准,10蒸吨以上各类燃煤锅炉必须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施限期改正,改造升级治理设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4.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省“实施方案”、市“实施细则”要求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区禁止新建2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城镇建成区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违规建设的锅炉坚决不予检验、登记并依法关闭。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新建锅炉,要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并同时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5.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通过建章立制,切实加强日常燃煤锅炉监管,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巩固整治成果,严格环境执法,严防整治工作反弹。实现燃煤锅炉管理的严格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时间步骤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4年6~7月)

以县(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生活燃煤小锅炉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彻底查清全市生活燃煤小锅炉分布使用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等情况,编制生活燃煤小锅炉整治清单,建立管理台账。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宣传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4年8月~2014年10月)

按照整治方案确定的目标和要求,下达限期治理任务,有组织、有计划、有力度地推进整治工作。

2014年8月31日前,各县区对辖区内城区生活燃煤锅炉业主,逐一下达整治通知书,锅炉业主自行整治,所有锅炉必须在11月底前淘汰或更换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市直企事业单位的锅炉由市环保局负责下达整改通知书。

对未按要求自行淘汰或更换为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燃煤锅炉用户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三)验收阶段(2014年11月)

以县(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生活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开展验收,11月3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总结。整治结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 (四) 巩固阶段(2014年12月)。

通过燃煤小锅炉整治,建立生活燃煤锅炉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四、奖励政策

对在自行整治阶段内,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燃煤锅炉用户,给予奖励。六安中心城区范围内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统一承担,其奖励标准为0.5蒸吨以下(不含0.5蒸吨)的奖励5000元、0.5-1蒸吨(不含1蒸吨)的奖励7000元、1蒸吨以上(含1蒸吨)的奖励10000元。各县区奖励标准自行设定并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是实施燃煤小锅炉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单位,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保证锅炉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同级政府的部署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完成燃煤小锅炉整治任务。 环保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制定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实施整治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整治工作的安全保障和秩序维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法检查。

质监部门负责对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区在用锅炉进行核实,建立在用锅炉清单,并加强燃煤锅炉行业管理,对违规锅炉不予检验和登记发证。

发改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天然气供应工作,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水平。 市级城管部门和县区住建部门负责协调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

财政部门负责支持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保障其必要经费,监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使用。

宣传部门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参与和监督整治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对整治工作实施效能监察,落实责任追究制。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燃煤小锅炉整治宣传教育,宣传燃煤小锅炉污染危害及整治要求,引导公众参与,强化舆论监督。对于未按要求实施整改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为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引导企业,自觉整治。企业是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切实履行环保责任,认真按照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整治措施,完成整治任务。

(四)依法整治,严格执法。坚持依法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对按规定必须淘汰的燃煤小锅炉,必须淘汰到位,依法拆除。对采取清洁能源替代的锅炉,必须限期完成改造,稳定使用清洁能源。对逾期整治不到位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责令实施停产停业整治。

(五)加大力度,严格考核。加强督查,跟踪问效,确保整治工作按时完成。严格实施考核,对整治工作实施不到位的,严格责任追究。

(六)及时总结,上报信息。各地要切实加强环境信息工作,及时公布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企业环境信息,每月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和工作进度。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汇报
《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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