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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一标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57:48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三品一标

“三品一标”信息上报

为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农业厅统一安排和部署,近日,市农业局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抽调农业执法支队与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的执法人员组成专班,对城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简称“三品一标”)标识规范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3月9日,执法人员对城区重点超市与多家特产广场商品的用标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登记用标品种30多种。从核实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企业用标情况规范有效,其中极少数企业存在冒用标志(含超范围用标)等不规范用标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市农业局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对伪造、冒用、超期和超范围使用“三品一标”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严厉打击,切实维护“三品一标”市场秩序,并将执法检查与大力宣传结合起来,使“三品一标”真正成为生产者追求的目标和消费者采购的首选。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维护“三品一标”市场信誉和社会公信力,江苏在2011年1-2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三品一标”生产基地(企业)与市场的产品质量安全和标识规范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主要包括2008至2010年已获得“三品一标”中的“菜篮子”产品。

本次检查分成各市自查和省级检查两个阶段。主要是通过检查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产地环境。现场检查产地环境质量(气、土、灌溉用水)、区域范围及周围污染源受控情况,掌握重点区域的农业环境变化趋势。

二、投入品使用。检查生产企业(基地)所使用的投入品是否符合“三品一标”的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名称、来源、使用和库存等情况是否做到及时记录,评估生产记录的真实性。

三、休药间隔期。查阅产品的收获、采摘和出栏的日期等,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休药间隔期等制度。

四、检验检测。是否对生产基地、销售市场上的“三品一标”进行抽样检测,对抽检中发现的不

合格产品是否依据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及时进行处理等情况。

五、包装标识。检查“三品一标”企业(基地)产品是否按包装设计规定要求,是否存在冒用、超范围用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三品一标”生产和经营企业都能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产品生产行为,产地环境、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状况也基本符合要求,但也存在企业认识程度不平衡,少部分生产企业生产记录不完善,包装标识不规范等问题。今后我办将不断加大对“三品一标”获证产品的证后监管力度,切实提高“三品一标”的社会认知度和市场公信力,维护“三品一标”品牌形象,真正促使“三品一标”企业能做到“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销售有标识,质量可追溯”。

推荐第2篇:三品一标

强化“三品一标”品牌提升 着力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在创先争优活动当中,以“三品一标”为载体,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高原牌、绿色牌、有机牌”发展战略,重培育、抓认证、强宣传、严监管,做大品牌规模,提升品牌效应,助推了优势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全省“三品一标”产值已首次突破20亿元。 ——着力强化“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壮大品牌。“三品一标”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在推进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基地化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本着认定一个产地,带动一片标准化基地建设;认证一个产品,树立一个品牌;认证一个产品,保障一方产品平安的目的,通过认证品种的增加、生产面积的扩大、品质规格的提升、安全可靠性的保证和市场营销服务的加强,全面加快“三品一标”的发展进程,扩大“三品一标”认证总量规模,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社会公信力。结合实际工作,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53个,认定产地105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规模达140万亩,畜牧业达到52.86万头(只));认证绿色食品生产企业51家,产品125个(其中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企业达到20家,产品58个);认证有机食品生产企业13家,产品65个(其中有效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生产企业9家,产品40个);获得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累计抽检12批次,产品850个,“三品一标”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达到100%,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着力搭建各种展会平台展示推介品牌。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展示展销会及贸易洽谈会,让“青字号”优质特色农产品走向全国、跨出国门,“三品一标”品牌宣传、产品贸易均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5次组团参加中国有机食品博览会和绿色食品博览会,4次组团参加农交会,3次组团参加清真食品博览会,5次组团参加“青洽会”,2次组团参加“西博会”,2次组团参加北京优质农产品展销周。先后15次获得优秀组织奖,5次获得展位设计银奖。2010年我省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荣获“第四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金奖”,这是我省参加历届有机食品博览会以来取得的第一次金奖。青海省诺木洪农场的枸杞、青海天露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乳制品、青海宏恩科技有限公司的富硒马铃薯、青海省海西州水产养殖场的河蟹等四家企业的产品荣获2011年中国绿色食品广州博览会“畅销产品奖”。青海省海西州水产养殖场的河蟹荣获“第五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Biofach China 2011 金奖”。累计正式签约2150万元,达成意向合同7.16亿元。在大型展会期间,邀请省内外主流媒体跟踪宣传报道,充分展示了我省“三品一标”产业发展成果。

——着力借力现代媒体常态化宣传品牌。注重“三品一标”宣传常态化,借力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现代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多视角开展宣传报道,做到每月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重点活动有报道,实现了创先争优活动与我省“三品一标”宣传工作双促进、新提升。一是采取与社会媒体合作的方式,在青海日报、青海政报、西海都市报上开辟了我省“三品一标”工作宣传窗口,建立了青海省绿色食品专业网站,宣传“三品一标”政策法规、工作亮点和获证产品,积极组织人员向中国绿色食品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青海农牧信息网和《绿色食品》杂志报送我省“三品一标”工作动态信息。同时,借助展会平台,扩大我省“三品一标”宣传;二是采取“润物无声和文火煲粥”的方式,把创先争优活动贯穿到“三品一标”和宣传工作的全过程,每年安排专项宣传经费8万元,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组织我省21家绿色食品企业开展了绿色食品知识竞赛。累计印制宣传资料5万余份,制作展板40多块,3次参加了省食安委在中心广场举办的“食品安全宣传日”活动。先后整理出版了《绿色食品知识》、《青海省“三品一标”标志使用手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资料汇编》等专业书籍5000多册。据统计,各大媒体刊登、播出、转载有关报道156篇(次)。

——着力采取强力措施进一步提升品牌。今年,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积极争取我省“三品一标”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落实2012-2014年青海省申报绿色食品认证的单位免收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对申报有机食品认证的单位减免1/3检查费的优惠政策。此政策的落实有利于推动我省“三品一标”事业加速形成生产优势和市场优势,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社会公信力。为进一步提升“三品一标”认证权威性和品牌公信力,2012年我省正式启动了 “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将通过“三个强化三个提升”,全面提高“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强化生产控制,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以强化获证单位质量管理为核心,加强获证单位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与获证单位签订向社会保证质量和规范使用标志的承诺书,建立获证单位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管理。二是强化认证审核,提升认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把产品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程序,完善认证制度,确保认证工作质量。三是强化证后监管,提升品牌公信力。建立举报投诉制度,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并开展专项跟踪抽检、认证工作质量督导检查和获证产品专项检查等工作。

推荐第3篇:三品一标承诺书

福州市“三品一标”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维护好“三品一标”安全、优质、营养的公共品牌形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们庄严承诺:

一、依法生产经营。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认真落实农产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树立诚信理念。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恪守职业道德,积极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树立企业诚实守信良好形象。

三、以质量为生命。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努力加强质量管理,100%达到生产有规程、过程有记录,100%落实内检员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决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要求,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凝聚行业力量,维护行业良好形象,共同履行“三品一标”行业社会责任。严格执行“三品一标”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标志管理等有关规定,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严格执行全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三品一标”标准,维护“三品一标”权威性和品牌公信力,规范使用“三品一标”标志、标识,树立“三品一标”的良好形象。

五、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公开有效信息,要让诚信、责任成为每一个“三品一标”企业的品格,让承诺化作自觉行动,带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筑防质量安全防线。

承诺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第4篇:三品一标申报

一、无公害农产品首次产品认证

企业或个人可以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报业务通过县级工作机构、地级工作机构、省级工作机构、部级工作机构各部门的材料审核、现场审查、产品检测、初审、复审、终审完成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工作。

(一)审批内容

1、无公害农产品的申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申请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申请材料填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3、申请产地是否符合相关条件,生产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农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二)办事条件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

2、资质证明文件(申请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

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5、《产地环检报告》和《产地环境评价报告》或者《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6、《产品检验报告》

7、其他相应材料。“公司+农户”或“协会+农户”形式的需提供公司或协会和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范本及对农户的管理措施或协议文本2——3份、农户花名册;有商标注册证书的,提供商标证书的复印件。

8、《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

9、《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

其中材料1~7申请人提供,材料8由县级、地级、省级、分中心和部中心共同填写完成,材料9由地级提供。 (三)办理程序

1、县级工作机构受理申请材料。申请人首先提交申请材料到县级工作机构,县级工作机构受理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

2、地级工作机构审查。地级工作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符合性确认,并实施现场检查,环境检验、产品检测。

3、省级工作结构初审。省级工作机构进行产地认定审核,通过则并颁发产地证书,并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进行认定产地备案;同时对产品证书申报进行初审。

4、专业认证分中心复审。专业认证分中心对申请进行复审,如果需要现场审核,委派检查员进行现场核查。

5、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终审。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处对申报进行终审,并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签批。

6、制证发证。部中心办公室制作并发放证书。

二、绿色食品标志申请与核准

(一)审核内容

1、绿色食品申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绿色食品相关要求。

2、申请人是否符合绿色食品申请人资质要求。

3、申请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原料来源、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是否符合绿色食品相关标准要求。(二)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家庭农场等,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和兵团团场等生产单位;

(二)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

(三)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

(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至少稳定运行一年;

(五)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 员;

(六)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七)与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或检测机构不存在利益关系。第六条 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绿色食品标志商标涵盖商品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二)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

(三)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四)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第七条 申请人至少在产品收获、屠宰或捕捞前三个月,向所在省级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完成网上在线申报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调查表》;

(二)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质量控制规范;

(四)生产技术规程;

(五)基地图、加工厂平面图、基地清单、农户清单等;

(六)合同、协议,购销发票,生产、加工记录;

(七)含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标签或设计样张(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

(八)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办事条件

1、首次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2)《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3)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4)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5)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6)产品执行标准

(7)法定资质文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使用商标注册证、国家强制要求办理的有关证书等)

(8)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9)申请产品预包装标签或其设计样张

(10)产地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11)产品检验报告

(12)现场检查评估报告(附现场检查照片)

(1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表)

(14)其他材料

其中1-9由申请人提供,

10、11由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提供,

12、13由省级工作机构提供。

2、续展申请需提供材料:

(1)《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申请书》

(2)法定资质文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使用商标注册证、国家强制要求办理的有关证书等)

(3)经核准的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

(4)续展期原料购销合同及批次购买票据复印件(包括公司与基地的协议或合同、基地清单)、自有基地的提供证明材料

(5)续展产品预包装标签或其设计样张

(6)现场检查确认回执表

(7)现场检查计划

(8)现场检查评估报告(附现场检查照片)

(9)产品检验报告

(10)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除产地环境质量发生变化)

(11)续展认证报告

(12)其他材料

其中1-6由申请人提供,7-11由省级工作机构提供。

(四)办理程序

1、首次申请办理程序

(1)省级工作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省级工作机构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对申请材料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实施现场检查。

(3)现场检查合格的,省级工作机构书面通知现场检查合格的申请人,并由申请人委托绿色食品定点产品和环境检测机构对申请产品和相应的产地环境进行检测。

(4)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监测报告,提交省级工作机构和申请人。 (5)省级工作机构收到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监测报告后提出初审意见。

(6)初审合格的,省级工作机构将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心。

(7)中心对省级工作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8)中心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作出是否颁证的决定。

(9)中心与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公告。

2、展申请办理程序。(1)续展申请人在标志有效期满前向所在地省级工作机构书面提出续展申请。(2)省级工作机构组织完成相关检查、检测及材料审核工作。(3)中心对续展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续展的决定。(4)准予续展的,与标志使用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颁发新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公告。

(五)承诺时限

1、首次申请。(1)省级工作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2)中心自收到省级工作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完成书面审查,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3)中心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颁证的决定。

2、续展申请。(1)续展申请人在标志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所在地省级工作机构书面提出续展申请。(2)省级工作机构应当在四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相关检查、检测及材料审核。(3)中心在收到省绿办初审合格的续展申请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续展的决定。

(六)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收费标准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7]1776号)规定,绿色食品认证费收费标准是:每个产品8000元,同类的(57小类)系列初级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每个产品1000元;主要原料相同和工艺相近的系列加工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每个产品2000元;其它系列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每个产品3000元。

三、有机食品认证

有机食品认证的初次申请业务全过程包括:企业提交有机食品认证申请,由一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文件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委派检查员进行实地检查并进行形式检查,然后由二部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再进行颁证决议和制证发证。(: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

(一)审批内容

1、申报材料是否规范齐全。

2、基地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是否符合GB/T19630《有机产品》要求。

(二)办事条件

1、申请人向提出正式申请,填写《有机食品认证申请书》,并同时填写相应认证领域的《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并按照《有机食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准备文件;若缩短、免除转换期则需要同时填写《缩短、免除转换期申请书》。

2、申请人与认证中心签订《检查合同》、《标志使用合同》。

3、缴纳相关费用。

(三)办理程序

1、代办申请。一部根据申请企业或个人的申请信息为其代办申请。

2、文件审核。一部按照《有机食品认证合同评审及文件审核》进行审核并委派检查员进行实地检查。

3、综合评审。二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表》、《调查表》等相关材料以及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报告等进行综合审查评估,编制《有机食品认证综合评审报告》,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4、颁证决议。认证决定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书》、《调查表》及相关文件、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的《有机食品认证综合评审报告》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客观的做出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有机转换颁证或拒绝《颁证的决定》。

5、缴费管理。二部对申请人的缴费情况进行核实,未交费催其缴费下发《催缴费通知书》已缴费发下证书。

6、制证发证。核实缴费信息后对申请企业下发相应的证件。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

(一)定义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申请人向省级机构提出申请,经过省级工作机构材料初审,现场检查,综合评定后再报送农业部质量安全中心审批,通过专家评审及公示后,向申请人发放地理标志证书。

(二)审批内容

1、地理标志申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申报材料是否规范齐全;

3、申请资料和数据是否真实可信。

(三)法律依据

1、11号令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2007年12月25日);

2、《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

3、《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感官品质鉴评规范》;

4、《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抽样检测技术规范》等。

(四)办事条件

1、地标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资质证明;

3、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报告;

4、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5、地域范围确定性文件和生产地域分布图;

6、产品实物样品或者样品图片;

7、其他必要的说明性或者证明性材料;

8、农产品地理标志现场核查报告;

9、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报告。

其中材料1~7由申请人提供,材料8和9由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提供。

其中材料1~7由申请人提供,材料8和9由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提供

(五)承诺时限

共85个工作日,其中:省级机构—45个工作日;部级机构—20个工作日;公示—20个工作日。上述时间为正常办理时间,当需要补充或整改材料时,承诺时间可以延长。

(六)地理标志使用申请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双方签订使用协议后,标志使用人可以选择农产品地理标志印刷使用或加贴使用。如印刷使用,需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进行;如要加贴使用防伪标识,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统一征订,部级工作机构进行协议备案,信息核实、标志发放等工作。

1、审批内容 ①标志的使用申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②申请人的资质是否满足地标使用申请的规范; ③标志使用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可信。

2、法律依据

①《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

②《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等。

3、办事条件。

①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②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③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④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⑤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⑥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

其中材料1~5由标志使用申请人提供,材料6由登记证书持有人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

4、承诺时限。无具体时间要求。

推荐第5篇:三品一标工作总结

“三品一标”工作总结

“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必须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工作重点转到质量监管上来,严格审查,严格监管,全力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随着“三品一标”认证规模的扩大,监管任务越来越重,中央和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社会公众的期望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各地要准确把握“三品一标”发展的重点和方向,统筹协调质量、速度和效益,做到好中选优,严字当头。

无公害农产品要牢牢把握“推进农业标准化、保障消费安全”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对生产主体质量控制能力的把关,稳步推进发展,提升产品质量;绿色食品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提高认证门槛,走精品化路线,充分发挥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力,保持稳定的发展态势,不断提升产业素质;有机食品一定要立足国情,因地制宜,重在依托资源和环境优势,在有条件的地方适度发展,满足国内较高层次消费需求,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农产品地理标志要坚持立足传统农耕文化和特殊地理资源,科学合理规划发展重点,规范有序实施登记保护,确保主体权益、品质特色和品牌价值。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三品一标”工作重点是稳步推进认证,全面强化监管。一要严格要求,稳步推进发展,坚决反对单纯将“三品一标”认证数量作为一项政绩工程,快上快出政绩的思想。二要坚持“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格把好质量检测关、现场检查关和材料审查关,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追究管理。三要把证后监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三品一标”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纳入各级农业行政部门例行监测范围,加大抽检比例和频率,坚决淘汰不合格的产地和产品;强化证后监督检查,以投入品使用管理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质量控制措施、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加强包装标识监管,力争用3-5年的时间,实现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基本包装标识上市和可追溯管理,同时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假冒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积极探索诚信分级管理,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建立健全认证登记主体质量安全诚信档案,完善监督检查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坚决淘汰失信企业。四要强化技术服务,紧紧围绕农业标准化,加快制定一批确保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规程,及时指导基层集成转化为简明操作手册和明白纸,让农民看得懂、用得好;强化培训服务,构建部、省、地、县、乡上下贯通、层次分明的培训体系,开展“三品一标”生产管理培训,把培训班办到田间地头,切实提高基地和企业质量控制能力和水平;强化信息服务,把认证登记相关规定、标准、程序等业务信息上网公开,为申报企业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信息。五要科学宣传,指导安全消费,利用多种途径和平台,经常性、系统性地宣传“三品一标”基本知识和消费常识,让全社会了解、支持、监督、推动“三品一标”工作;对被撤销证书的产地和产品,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告知社会公众,对日常监督检查的结果,及时报告和通报,对社会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要及时做出回应和提醒消费;对舆论突发事件或不实报道,要高度警觉、准确研判,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将事件处理在当地,把问题化解在源头,涉及科学的问题,要让专家有理有据地给公众讲清楚、说明白。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深入开展“三品一标”品牌提升专项行动,做到专项行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通过“三品一标”品牌提升专项行动的开展,切实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坚决退出一批不符合标准或有安全风险的产地和产品,坚决清理一批不合格包装标识,坚决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主体,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确保“三品一标”品牌公信力。

推荐第6篇:三品一标工作方案

永兴县农业“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2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认证及监管工作,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步伐,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农产品商品化、品牌化和市场化为目标,强化证后监管,扎实推进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新增农业“三品”认证产品3个以上,新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三品”复查换证率、续展率和保持认证率达到70%以上,“三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推广农业标准(规范)2项次以上,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人次以上。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元胜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绿色食品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局属相关单位要紧密配合,共同做好“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和培训。一是积极动员和组织“三品”认证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会、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展销推介活动,不断加大产品促销力度,促进企业宣传与推介,引导企业“走出去”,不断提高企业知名度。二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信息网络对“三品一标”相关知识、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等进行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广大农业工作者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对“三品一标”的认知度,营造全县发展“三品一标”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检查员业务培训和企业内检员培训,逐步提高检查员、监管员及企业内检员业务素质,逐步建立健全检查员负责制和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2、提高服务质量,引导“三品一标”开发。绿办积极主动为企业开展 “三品一标”认证服务。一是继续深入农产品企业宣传“三品一标”知识,为有意向认证的企业参照认证所要求的条件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积极为企业申报“三品一标”认证创造条件。二是积极为申报企业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写和修改以及形式审核进行指导。

3、依法加强证后监管和专项整治,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今年全县“三品一标”工作要突出抓好质量安全,确保认证产品不出现较大的质量安全事故。为此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抽检力度,加强认证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加强例行抽检工作,对有效期内的农业“三品一标”实施质量监督抽检,全年开展2-3次“三品一标”的专项检查行动,抽检比例要达到认证认可数的30%以上;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抽检任务,抽检完成率要达到100%;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予以查处,切实维护认证产品的品牌形象和公信力。二是坚定贯彻落实企业年检制度。把企业年检工作与绿色食品续展、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有机食品保持认证工作相结合,抓住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控制、投入品使用、标准化生产和生产档案记录等重点环节,把现场检查、证书有效期内质量安全事故和监督抽查等方面情况作为审核的重中之重。三是企业自查自律。帮助和督促企业建章建制,完善质量安全控制管理体系。四是切实加强标志监管工作。加强包装标识管理,对市场上的标志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历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农产品认证标志行为,维护获证单位、标识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企业自律为基础,行政执法监督为主导”的标志监管长效机制。

4、加强政策引导,实行奖励机制。为加快农业“三品”认证的步伐,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对企业“三品”认证按以奖代投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5、项目申报与“三品”认证挂钩。各农业项目申报单位要把项目申报与“三品”认证结合起来,把产品是否取得“三品”认证作为农业项目申报的优先条件之一,以大力促进我县企业申报“三品”认证积极性,提升我县企业的品牌战略意识,促进我县农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推荐第7篇:三品一标概念

三品一标概念

1、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在中国是对具有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总称。是指按特定生产方式生产,并经国家有关的专门机构认定,准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营养型的食品。

2、无公害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系采用无公害栽培(饲养)技术及其加工方法,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在清洁无污染的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加工的,安全性符合国家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是保障大众食用农产品消费身体健康、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的生产。广义上的无公害农产品,涵盖了有机食品(又叫生态食品)、绿色食品等无污染的安全营养类食品。

3、有机食品

是指采取一种有机的耕作和加工方式。有机产品是指按照这种方式生产和加工的;产品符合国际或国家有机产品要求和标准;并通过国家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

4、农产品地理标识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推荐第8篇:三品一标工作方案

镇原县农业“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5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认证及监管工作,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步伐,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农产品商品化、品牌化和市场化为目标,强化证后监管,扎实推进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新增农业“三品”认证产品5个以上,新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三品”复查换证率、续展率和保持认证率达到70%以上,认证的“三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办公室,固定专职人员办理“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和培训。一是积极动员和组织“三品”认证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会、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展销推介活动,不断加大产品促销力度,促进企业宣传与推介,引导企业“走出去”,不断提高企业知名度。二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信息网络对“三品一标”相关知识、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等进行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广大农业工作者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对“三品一标”的认知度,营造全县发展“三品一标”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检查员业务培训和企业内检员培训,逐步提高检查员、监管员及企业内检员业务素质,逐步建立健全检查员负责制和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2、提高服务质量,引导“三品一标”开发。积极主动为企业开展 “三品一标”认证服务。一是继续深入农产品企业宣传“三品一标”知识,为有意向认证的企业参照认证所要求的条件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积极为企业申报“三品一标”认证创造条件。二是积极为申报企业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写和修改以及形式审核进行指导。

3、依法加强证后监管和专项整治,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今年全县“三品一标”工作要突出抓好质量安全,确保认证产品不出现较大的质量安全事故。为此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抽检力度,加强认证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加强例行抽检工作,对有效期内的农业“三品一标”实施质量监督抽检,全年开展2-3次“三品一标”的专项检查行动,抽检比例要达到认证认可数的30%以上;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抽检任务,抽检完成率要达到100%;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予以查处,切实维护认证产品的品牌形象和公信力。二是坚定贯彻落实企业年检制度。把企业年检工作与绿色食品续展、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有机食品保持认证工作相结合,抓住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控制、投入品使用、标准化生产和生产档案记录等重点环节,把现场检查、证书有效期内质量安全事故和监督抽查等方面情况作为审核的重中之重。三是企业自查自律。帮助和督促企业建章建制,完善质量安全控制管理体系。四是切实加强标志监管工作。加强包装标识管理,对市场上的标志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历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农产品认证标志行为,维护获证单位、标识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企业自律为基础,行政执法监督为主导”的标志监管长效机制。

4、加强政策引导,实行奖励机制。为加快农业“三品”认证的步伐,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对企业“三品”认证按以奖代投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5、项目申报与“三品”认证挂钩。各农业项目申报单位要把项目申报与“三品”认证结合起来,把产品是否取得“三品”认证作为农业项目申报的优先条件之一,以大力促进我县企业申报“三品”认证积极性,提升我县企业的品牌战略意识,促进我县农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推荐第9篇:三品一标申报程序

“三品一标”申报程序

一、无公害农产品首次产品认证

企业或个人可以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报业务通过县级工作机构、地级工作机构、省级工作机构、部级工作机构各部门的材料审核、现场审查、产品检测、初审、复审、终审完成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工作。

(一)审批内容

1、无公害农产品的申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申请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申请材料填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3、申请产地是否符合相关条件,生产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农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二)办事条件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

2、资质证明文件(申请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

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5、《产地环检报告》和《产地环境评价报告》或者《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6、《产品检验报告》

7、其他相应材料。“公司+农户”或“协会+农户”形式的需提供公司或协会和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范本及对农户的管理措施或协议文本2~3份、农户花名册;有商标注册证书的,提供商标证书的复印件。

8、《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

9、《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

其中材料1-7申请人提供,材料8由县级、地级、省级、分中心和部中心共同填写完成,材料9由地级提供。 (三)办理程序

1、县级工作机构受理申请材料。申请人首先提交申请材料到县级工作机构,县级工作机构受理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

2、地级工作机构审查。地级工作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符合性确认,并实施现场检查,环境检验、产品检测。

3、省级工作结构初审。省级工作机构进行产地认定审核,通过则并颁发产地证书,并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进行认定产地备案;同时对产品证书申报进行初审。

4、专业认证分中心复审。专业认证分中心对申请进行复审,如果需要现场审核,委派检查员进行现场核查。

5、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终审。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处对申报进行终审,并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签批。

6、制证发证。部中心办公室制作并发放证书。

二、绿色食品标志申请与核准

(一)审核内容

1、绿色食品申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绿色食品相关要求。

2、申请人是否符合绿色食品申请人资质要求。

3、申请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原料来源、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是否符合绿色食品相关标准要求。

(二)办事条件

1、首次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2)《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3)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4)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5)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6)产品执行标准

(7)法定资质文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使用商标注册证、国家强制要求办理的有关证书等)

(8)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9)申请产品预包装标签或其设计样张

(10)产地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11)产品检验报告

(12)现场检查评估报告(附现场检查照片)

(1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表)

(14)其他材料

其中1~9由申请人提供,

10、11由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提供,

12、13由省级工作机构提供。

2、续展申请需提供材料:

(1)《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申请书》

(2)法定资质文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使用商标注册证、国家强制要求办理的有关证书等)

(3)经核准的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

(4)续展期原料购销合同及批次购买票据复印件(包括公司与基地的协议或合同、基地清单)、自有基地的提供证明材料

(5)续展产品预包装标签或其设计样张

(6)现场检查确认回执表

(7)现场检查计划

(8)现场检查评估报告(附现场检查照片)

(9)产品检验报告

(10)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除产地环境质量发生变化)

(11)续展认证报告

(12)其他材料

其中1~6由申请人提供,7~11由省级工作机构提供。

(三)办理程序

1、首次申请办理程序

(1)省级工作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省级工作机构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对申请材料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实施现场检查。

(3)现场检查合格的,省级工作机构书面通知现场检查合格的申请人,并由申请人委托绿色食品定点产品和环境检测机构对申请产品和相应的产地环境进行检测。

(4)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监测报告,提交省级工作机构和申请人。

(5)省级工作机构收到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监测报告后提出初审意见。

(6)初审合格的,省级工作机构将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心。

(7)中心对省级工作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8)中心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作出是否颁证的决定。 (9)中心与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公告。

2、展申请办理程序。

(1)续展申请人在标志有效期满前向所在地省级工作机构书面提出续展申请。(2)省级工作机构组织完成相关检查、检测及材料审核工作。

(3)中心对续展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续展的决定。

(4)准予续展的,与标志使用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颁发新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公告。

(四)承诺时限

1、首次申请。

(1)省级工作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

(2)中心自收到省级工作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完成书面审查,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

(3)中心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颁证的决定。

2、续展申请。

(1)续展申请人在标志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所在地省级工作机构书面提出续展申请。 (2)省级工作机构应当在四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相关检查、检测及材料审核。(3)中心在收到省绿办初审合格的续展申请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续展的决定。

(五)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收费标准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7〕1776号)规定,绿色食品认证费收费标准是:每个产品8000元,同类的(57小类)系列初级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每个产品1000元;主要原料相同和工艺相近的系列加工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每个产品2000元;其它系列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每个产品3000元。

三、有机食品认证

有机食品认证的初次申请业务全过程包括:企业提交有机食品认证申请,由一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文件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委派检查员进行实地检查并进行形式检查,然后由二部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再进行颁证决议和制证发证。(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

(一)审批内容

1、申报材料是否规范齐全。

2、基地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是否符合GB/T19630《有机产品》要求。

(二)办事条件

1、申请人向提出正式申请,填写《有机食品认证申请书》,并同时填写相应认证领域的《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并按照《有机食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准备文件;若缩短、免除转换期则需要同时填写《缩短、免除转换期申请书》。

2、申请人与认证中心签订《检查合同》、《标志使用合同》。

3、缴纳相关费用。

(三)办理程序

1、代办申请。一部根据申请企业或个人的申请信息为其代办申请。

2、文件审核。一部按照《有机食品认证合同评审及文件审核》进行审核并委派检查员进行实地检查。

3、综合评审。二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表》、《调查表》等相关材料以及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报告等进行综合审查评估,编制《有机食品认证综合评审报告》,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4、颁证决议。认证决定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书》、《调查表》及相关文件、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的《有机食品认证综合评审报告》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客观的做出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有机转换颁证或拒绝《颁证的决定》。

5、缴费管理。二部对申请人的缴费情况进行核实,未交费催其缴费下发《催缴费通知书》已缴费发下证书。

6、制证发证。核实缴费信息后对申请企业下发相应的证件。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

(一)定义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申请人向省级机构提出申请,经过省级工作机构材料初审,现场检查,综合评定后再报送农业部质量安全中心审批,通过专家评审及公示后,向申请人发放地理标志证书。

(二)审批内容

1、地理标志申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申报材料是否规范齐全;

3、申请资料和数据是否真实可信。

(三)法律依据

1、11号令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2007年12月25日);

2、《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

3、《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感官品质鉴评规范》;

4、《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抽样检测技术规范》等。

(四)办事条件

1、地标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资质证明;

3、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报告;

4、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5、地域范围确定性文件和生产地域分布图;

6、产品实物样品或者样品图片;

7、其他必要的说明性或者证明性材料;

8、农产品地理标志现场核查报告;

9、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报告。

其中材料1~7由申请人提供,材料8和9由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提供。

其中材料1~7由申请人提供,材料8和9由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提供

(五)承诺时限

共85个工作日,其中:省级机构45个工作日;部级机构20个工作日;公示20个工作日。上述时间为正常办理时间,当需要补充或整改材料时,承诺时间可以延长。

(六)地理标志使用申请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双方签订使用协议后,标志使用人可以选择农产品地理标志印刷使用或加贴使用。如印刷使用,需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进行;如要加贴使用防伪标识,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统一征订,部级工作机构进行协议备案,信息核实、标志发放等工作。

1、审批内容

①标志的使用申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②申请人的资质是否满足地标使用申请的规范; ③标志使用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可信。

2、法律依据

①《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

②《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等。

3、办事条件。

①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②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③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④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⑤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⑥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

其中材料1~5由标志使用申请人提供,材料6由登记证书持有人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

4、承诺时限。无具体时间要求。

推荐第10篇:何谓“三品一标”8

何谓“三品一标”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统称“三品一标”。“三品一标”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生产消费的主导产品。纵观“三品一标”发展历程,虽有其各自产生的背景和发展基础,但都是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战略选择,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标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统称“三品一标”。“三品一标”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生产消费的主导产品。纵观“三品一标”发展历程,虽有其各自产生的背景和发展基础,但都是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战略选择,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标志。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品的食用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是国家公共安全标志,目的是保障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主要有以下特征:

1、以大宗农产品为推进对象,主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茶叶、豆类、肉、蛋、奶、鱼等。

2、以大众化消费为层次,以日常消费品为对象,必然对应的是大众消费。

3、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基本对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环境,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无污染、安全、优质并使用专用标志的食用农产品及加工品。与普通食品相比,绿色食品强调产品出自最佳生态环境,从原料产地的生态环境入手,通过对原料产地及其周围的生态环境因子严格监测,判定其是否具备生产绿色食品的基础条件。绿色食品生产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通过产前环节的环境监测和原料检测;产中环节具体生产、加工操作规程的落实,以及产后环节产品质量、卫生指标、包装、保鲜、运输、储藏、销售控制,确保绿色食品的整体产品质量,并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 绿色食品标志是一个质量证明商标,属知识产权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有机食品按照有机农业方式生产,对产品质量安全不作特殊要求,满足特定消费,主要服务于出口贸易等高端市场;产品以初级和初加工农产品为主;强调常规农业向有机农业转换,推行基本不用化学投入品的技术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注重生产过程监控,一般不做环境监测和产品检测,一年一认证,按照国际惯例,采取市场化运作。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第11篇:全国三品一标工作会议

2012年全国“三品一标”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

3月29日, 全国“三品一标”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三品一标”成效,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主题是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品牌公信力。农业部党组成员张玉香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张玉香全面肯定了“三品一标”工作取得的成绩,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认定无公害产地6.7万多个,面积近8.7亿亩,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45%;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近7万个,产品总量3.7亿吨。绿色食品企业总数达到6622家,产品总数近1.7万个。农业系统认证的有机食品企业1300多家,产品超过6000个。登记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835个。“三品一标”产品总量已占全国食用农产品商品总量的40%以上,覆盖农产品及加工食品的1000多个品种。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9.5%;绿色食品产品抽检合格率99.4%;有机食品抽检合格率99.2%。农产品地理标志连续多年重点监测农药残留及重金属污染,合格率一直保持在100%。总体来看,“三品一标”总量规模稳步增长,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可靠,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功能作用日益明显。

张玉香在讲话中指出,各地要准确把握“三品一标”发展的重点和方向,统筹协调质量、速度和效益。做到好中选优,严字当头,坚决反对单纯将“三品一标”认证数量作为一项政绩工程,快上快出政绩的思想。无公害农产品,要牢牢把握“推进农业标准化、保障消费安全”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对生产主体质量控制能力的把关,稳步推进发展,提升产品质量。绿色食品,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提高认证门槛,走精品化路线,充分发挥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力,保持稳定的发展态势,不断提升产业素质。有机食品,一定要立足国情,因地制宜,重在依托资源和环境优势,在有条件的地方适度发展,满足国内较高层次消费需求,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农产品地理标志,要坚持立足传统农耕文化和特殊地理资源,科学合理规划发展重点,规范有序实施登记保护,确保主体权益、品质特色和品牌价值。

张玉香强调,随着认证规模的扩大,监管的任务越来越重,中央和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社会公众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要求我们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解决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维护品牌形象。当前“三品一标”工作已经由注重发展规模进入注重发展质量的新时期,由树立品牌进入提升品牌的新阶段。“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必须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工作重点转到质量监管上来,严格审查,严格监管。稍有不合,坚决不批;发现

问题,坚决出局。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工作机构要着力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要求,稳步推进发展;二是规范认证,严把入门关口;三是加强监管,维护品牌公信力;四是强化服务,落实标准化生产;五是科学宣传,指导安全消费。

张玉香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高度重视“三品一标”工作,将其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工作中谋划、推进;二是要积极争取调整现有农业资金使用结构,安排长期、稳定的专项资金投入;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优化工作程序,改进服务方式;四是要加强体系建设,把“三品一标”工作体系队伍建设一并纳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范围,在职能、人员和条件等方面予以加强。她强调指出,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开展“三品一标”品牌提升专项行动,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要坚决退出一批不符合标准或有安全风险的产地和产品,坚决清理一批不合格包装标识,坚决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主体,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

会议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马爱国局长主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陈章良到会致辞,国家认监委王大宁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

任刘新录、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王运浩分别就加强“三品一标”监管、确保品牌公信力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

部分农业(畜牧、渔业、农垦)厅局主管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负责人及部分检测机构负责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所在地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第12篇:“三品一标”政策摘录

“三品一标”政策摘录

2015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

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构建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等各个节点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产品上市前的全程质量追溯。2015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加快制定质量追溯制度、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推动国家追溯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同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投入,不断完善基层可追溯体系运行所需的装备条件,强化基层信息采集、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执法监管、宣传培训等能力建设。按照先试点再全面推进的原则,对“三品一标”获证主体及产品先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覆盖我国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管理目标。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指导意见:

以“改进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为抓手,调整优化产品结构。瞄准市场需求,增加市场紧缺和适销对路产品生产,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把产品结构调优调高调安全,满足居民消费结构升级需要。加强优质农产品品种研发、推广,着力选育引进一批有竞争力的名特新优农产品,促进农作物品种的升级换代。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抓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源头治理、过程管控和质量追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品牌营销推介,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培育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推进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实施,大力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稳步发展“三品一标”

加强品牌培育。大力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要强化安全生产,绿色食品要突出全程控制,有机农产品要坚持因地制宜和生态安全,地标农产品要立足地域特色和品质特性。强化品牌创建,培育一批以“三品一标”和“三园两场”为基础的安全优质知名农产品品牌和生产基地,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品牌引领、消费认知、市场增值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强化认证监管。进一步完善认证程序,落实工作责任,推动认证工作规范化。加强证后监管和标志使用管理,对认证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和跟踪抽检力度。完善“三品一标”退出机制,维护“三品一标”的公信力和品牌形象。

积极开展追溯试点。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以规模化的生产经营主体为载体,以农业投入品和有条件的农产品为重点,选择部分省市县和“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开展追溯试点。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种植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创新推进绿色防控。因地制宜集成一批适宜不同作物的病虫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加快建设一批绿色防控示范区,培养一批绿色防控的技术骨干力量,保障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在“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园艺作物标准园,率先建设218个国家级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示范区,1500个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及28个蜜蜂授粉与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区,集成推广84个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更大范围推广应用绿色防控。

第13篇:什么是三品一标

什么是“三品一标”

1、什么是“三品一标”?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统称“三品一标”。

2、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3、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

4、凡是质量安全的农产品就可冠以“无公害农产品”吗?

不能。无公害农产品是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基础上,在该产地上生产农产品的企业和个人,经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严格审查、评审符合农产品标准,同意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并许可加贴标志的农产品,才可以冠以“无公害农产品”称号。

5、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管理应符合哪些条件?

(1)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标准和要求; (2)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3)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

(4)投入品使用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相关要求; (5)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档案。

6、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应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要求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及主要措施建立生产过程记录档案。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应真实、客观地记录农产品从播种到收获所有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农事操作,包括作物名称、品种、种植时间、种子处理或苗木消毒、肥料使用情况、病虫草害防治情况、植物生长调节剂物质的使用、收获等内容,记录完成后,记录人应当签名。“公司+农户”型或者“协会+农户”型的申请人应与种植户签订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协议和产品购销协议,指导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记录档案。

7、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一体化复查换证?

无公害农产品一体化复查换证是指已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在证书有效期内,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提出重新取得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证书申请,经确认合格准予换发新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证书的过程。

8、什么是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9、绿色食品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整个图形为正圆形,意为安全和保护。

10、绿色食品的特征有哪些?

绿色食品与普通食品相比有三个显著特征: (1)产品出自良好生态环境; (2)产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

(3)产品兼备“安全、优质、营养”,体现了生命、资源、环境的协调。

11、绿色食品标志是商标吗?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使用时必须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一切假冒、伪造或使用与该标志近似的标志,均属违法行为。

12、消费者如何识别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不仅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严格标准申请认证,而且对获得认证后的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及其包装也有严格的规定。因此,普通消费者可以从产品包装的特有标识来识别绿色食品。获得认证后的绿色食品产品包装上都印有企业信息码,并与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组合图形)同时使用。企业信息码的编码形式为GFXXXXXXXXXXXX,其中GF是绿色食品英文“GREEN FOOD”头一个字母的缩写组合,后面为12为阿拉伯数字,其中一到六位为地区代码(按行政区划编制到县级),七到八位为企业获证年份,九到十二位为当年获证企业序号。

13、绿色食品企业必须做好哪些相关记录?

必须做好生产及其管理记录、基地投入品的使用记录,出入库记录、生产资料购买及使用记录、销售记录、卫生管理记录、培训记录等。

14、什么是有机食品?

有机食品是一种国际通称,是从英文Organic Food直译过来的。这里所说的“有机”不是化学上的概念,而是指采取一种有机的耕作和加工方式。有机食品是指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并按照这种方式生产和加工的,产品符合国际或国家有机食品要求和标准,并通过独立认证机构认证并颁发证书的一切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除有机食品外,目前国际上还把一些派生的产品如有机化妆品、纺织品、林产品或有机食品生产而提供的生产资料,包括生物农药、有机肥料等,经认证后统称有机产品。

15、有机食品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有机食品标志(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采用人手和叶片为创意元素。我们可以感觉到两种景象,其一是一只手向上持着一片绿叶,寓意人类对自然和生命的渴望;其二是两只手一上一下握在一起,将绿叶拟人化为自然的手,寓意人类的生存离不开大自然的呵护,人与自然需要和谐美好的生存关系,有机食品概念的提出正是这种理念的实际应用。人类的食物从自然中获取,人类的活动应尊重自然规律,这样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空间。

16、有机认证的产品与未认证的产品有什么区别?

有机食品标志识别,看产品包装物的标志和产品标志编号,是否按照“有机食品标志设计使用规范”的规定,正确使用标志和标准文体“有机食品”字样。消费者在超市购买认证农产品食品时,还可索看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辨别真伪。

17、什么是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以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如“安吉白茶”、“临安山核桃”。此处所称的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18、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必须具备哪些资质?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应当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择优确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社团法人或事业法人,并满足一下三个条件:

(1)具有监督和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产品的能力;

(2)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提供指导服务的能力;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9、企业和个人能否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

不能。农产品地理标志是集体公权的体现,企业和个人不能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申请人必须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

第14篇:上海市 “三品一标”奖补

政策名称

上海市 “三品一标”奖补

一、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本市“三品一标”工作发展的意见》(沪农委〔2013〕366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 “三品一标”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3〕367号)

二、支持方式/支持标准

(一)

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

1.

奖补依据:认证证书上载明的产量;

2.

奖补标准:85元/吨;

3.

奖补额度范围:无公害农产品奖补下限5000元,奖补上限30000元,绿色食品奖补下限8000元,奖补上限50000元;

4.

限制措施:首次奖补金额为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出来数额的50%,三年以后续展换证的,再奖补50%。

(二)

有机农产品

1.

奖补依据:认证证书上载明的产量;

2.

奖补标准:85元/吨;

3.

奖补额度范围:奖补下限10000元,奖补上限60000元;

4.

限制措施:须同一获证主体自2011年起连续三年获得有机(或有机转换)认证证书后,一次性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出来数额的100%进行奖补。

(三)

农产品地理标志

1.

奖补依据:登记证书;

2.

奖补标准:每个登记证书奖补20万元。

三、申请条件

奖补对象

1.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获证组织

2.

在本市注册登记并在本市区域及江苏大丰地区、安徽皖南地区的上海市属农场拥有固定生产基地,产品(不包括纯加工的产品)质量稳定,且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并取得商标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和兵团团场等生产单位。

3.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主体

4.

获得农业部颁发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的本市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奖补期限范围

奖补期限范围是指在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获得认证证书的“三品一标”产品。市级财政每年对前一年获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首次获证的和续展换证的)予以奖补。获证日期以认证证书或登记证书载明的日期为准。

四、申请流程/申请途径

(一)

每年3月底之前,获证日期在上两年9月1日至上一年8月31日的申请主体,向各区县农委工作机构或光明食品集团产业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的农产品认证证书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复印件;

2.

商标注册证书(或注册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3.

三年内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代表性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4.

其他相关材料。

(二)

在申请过程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奖补资金拨付之后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五年内不得申请奖补:

1.

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2.

产品中检出违禁物质或其他指标超标的;

3.

违法违规用地或破坏农业环境的。

五、提交材料

(一)

有效的农产品认证证书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

商标注册证书(或注册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三)

三年内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代表性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四)

其他相关材料。

第15篇:“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工作要求

“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工作要求

为做好“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整体提升基地质量安全水平,打造高标准、高质量标准化示范基地,现对各生产经营主体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有健全完善企业质量内部控制措施,有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有主导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健全完善基地相关制度,做到制度上墙;

3、建立生产记录档案,有规范完整的生产记录本;

4、农业投入品管理规范,购买使用记录清晰,能够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

5、借助农业各类扶持项目,规模化生产基地要逐步建立基地产品检测室,能够开展产品自检工作。

6、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产品销售时应当附合格证。

7、设立质量安全公示栏,主要展示主导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获证产品认证证书、企业荣誉等。

第16篇:某区农业三品一标方案

XX区2017年农业“三品一标”开发与推广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三品一标”认证步伐,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推进我区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湖北省2017年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三品一标”建设水平为目标,以覆盖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抓手,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保障,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目的,强化证后监管,扎实推进全区“三品一标”和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建设。

二、目标任务

新增农业“三品”认证产品10个以上,总数35个以上;“三品”复查换证率、展率和保持认证率达到96%以上,“三品”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区11个,面积13万亩;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人以上,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人员1000人次。

三、资金筹措

整个项目资金全用于“三品一标”农产品的开发与推广工作,共计捌万元整。

资金分配明细:

1、

产品质量抽检和检测费(购买检测物资):10000元

2、生产技术推广与培训费:10000元

3、“三品一标”标准化生产:(用于各乡镇生产基地)10000元

4、“三品一标”质量监管费(下乡补助资金和车辆费用)10000元

5、办公费(日常办公费用及物品采购费用)10000元

6、品牌开发(用于“三品一标)30000元

四、组织领导

成立“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丁大贤任组长,纪检书记、副局长蔡海金为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熊勇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局属相关单位要紧密配合,共同做好“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工作。

五、工作措施

1、提高服务质量,引导“三品一标”开发。绿色食品办公室积极主动为企业开展 “三品一标”认证服务。一是继续深入农产品企业宣传“三品一标”知识,为有意向认证的企业参照认证所要求的条件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积极为企业申报“三品一标”认证创造条件。二是积极为申报企业完善申报材料进行相关业务服务。

2、项目申报与“三品”认证挂钩。各相关农业项目申报单位要把项目申报与“三品”认证结合起来,把产品是否取得“三品”认证作为农业项目申报的优先条件之一,以大力促进我区企业申报“三品”认证积极性,提升我区企业的品牌战略意识,促进我区农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3、依法加强证后监管和专项整治,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今年全区“三品一标”工作要突出抓好质量安全,确保认证产品不出现较大的质量安全事故。为此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抽检力度,加强认证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强化例行抽检工作,对有效期内的农业“三品一标”实施质量监督抽检,每年开展2-3次“三品一标”的专项检查行动,抽检比例要达到认证认可数的30%以上;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抽检指标,抽检完成率要达到100%;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予以查处,切实维护认证产品的品牌形象和公信力。二是坚定贯彻落实企业年检制度。把企业年检工作与绿色食品续展、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有机食品保持认证工作相结合,抓住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控制、投入品使用、标准化生产和生产档案记录等重点环节,把现场检查、证书有效期内质量安全事故和监督抽查等方面情况作为审核的重中之重。三是企业自查自律。帮助和督促企业建章建制,完善质量安全控制管理体系。四是切实加强标志监管工作。加强包装标识管理,对市场上的标志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历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农产品认证标志行为,维护获证单位、标识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企业自律为基础,行政执法监督为主导”的标志监管长效机制。

4、加强宣传和培训。一是积极动员和组织“三品”认证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会、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展销推介活动,不断加大产品促销力度,促进企业宣传与推介,引导企业“走出去”,不断提高企业知名度。二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信息网络对“三品一标”相关知识、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等进行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广大农业工作者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对“三品一标”的认知度,营造全县发展“三品一标”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检查员业务培训和企业内检员培训,逐步提高检查员、监管员及企业内检员业务素质,逐步建立健全检查员负责制和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XX区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第17篇:全国“三品一标”工作会议讲话稿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及“十二五”“三品一标”工作,研究“十三五”发展思路,部署2016年重点任务。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十二五”期间“三品一标”工作成效和经验

“十二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及“三品一标”工作攻坚克难、快速提升的重要时期。5年来,各级“三品一标”工作机构认真贯彻部党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数量规模稳步增长,“三品一标”总数达到10.7万个,比“十一五”末提高37.7%,产品产量、生产面积、获证主体数量等均有大幅度增长。质量安全稳定可靠,“三品一标”监测合格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2015年超过99%。品牌影响力明显提升,据调查,消费者对“三品一标”的综合认知度已超过80%,无公害和地标农产品的价格平均增长5%-30%,绿色食品年销售额达4383亿元,年出口额达到24.9亿美元。制度规范日益健全,部里颁布了《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订“三品一标”技术标准255项,两个中心制定制度规范数十项,各省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体系队伍不断壮大,部省地县“三品一标”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共培训检(核)查员4.2万人次,企业内检员16.4万人次。总的看,“三品一标”发展成效明显,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回顾“十二五”“三品一标”的发展,有五个标志性的经验值得总结:

一是坚持严字当头,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管控。产品质量和信誉是“三品一标”的生命线。部领导对“三品一标”提出“严格审查、严格监管”及“认证从紧、监管从严、处罚从重”的系列要求。各级“三品一标”工作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对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进行全方位管控,在审查把关、监测抽检、标志管理等方面不断强化,确保产品质量经得起各方检验。5年来,全国共对570个不符合要求的“三品一标”撤销了证书,维护了“三品一标”的品牌信誉。湖北省专门印发了“三品一标”认证规范、机构考评办法、质量控制记录册等,将“三品一标”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对获证产品综合检查率达100%。

二是坚持标准引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体系。“三品一标”在我国比较早地提出并践行了农业标准化的路子,将安全理念以一种制度化安排、标志化管理和品牌化运作的形式固化下来。我们注重顶层制度设计,在操作规程、投入品使用、检验检测、包装标识、基地建设等方面推行标准化技术措施,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近年来,又在示范创建、一体化管理、复查续展、标志使用推广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措施,有力助推了“三品一标”的发展活力。陕西省通过“眉县猕猴桃”国家级地标示范创建,在制度机制等方面探索出了一条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的有效模式。

三是坚持“两轮驱动”,共同营造良性发展环境。政府和市场这两只手,在“三品一标”发展中缺一不可。这些年,我们注重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政策创设力度,通过奖励补贴、项目配套、绩效管理等方式加强扶持,营造有利环境。目前,多数省份对“三品一标”认证登记都有补贴或奖励,奖励的力度和精度都在提升。如海南省对每个地标产品奖励一百万,上海市以产量为标准进行定量化奖励,有效调动了主体的积极性。同时,注重让市场来说话,发挥“三品一标”在优质优价、便捷入市、国际对接等方面的优势。目前,国内看,国家《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将“三品一标”作为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的重要形式;国际看,绿色和有机已开展了海外产品认证,地标中欧互认谈判也到了提交名单的阶段,“走出去”步伐大大加快。可以说,“三品一标”搞得好的地方,都是政府和市场这两只手相辅相成,共同发挥作用。

四是坚持品牌培育,努力打造产业精品形象。“三品一标”是国家培育起来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如何使这块牌子干净、没有水份,真正叫得响、过得硬,部里部署了“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一方面,全系统依法履职、依规办事,严格认证程序,强化证后监管,及时清理不合格产品,确保产品公信力。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品牌宣传,组织《农民日报》等媒体进行专题推介。两个中心还通过出书、办展、拍片子、建网站等多方式加强“三品一标”推介。各地积极推进,开展了颁证、授牌、专营店、宣传周等大量宣传推广活动,如北京制作动画宣传片,浙江开展宣传月活动,黑龙江、内蒙古、xq等地连续多年在京举办优质特色农产品大集,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通过这些活动,赢得了消费者口碑,提升了品牌知名度,也打造了“三品一标”产业精品形象。

五是坚持自身建设,强化体系队伍保障。“三品一标”体系队伍是事业发展的最大优势和根基所在。目前,“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已基本健全,无公害农产品省、地、县工作机构分别达到68个、604个、5312个,绿色食品省、地、县工作机构分别达到36个、308个、1558个,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农业市县。同时,检测机构、技术专家、检查人员等支撑体系不断扩充和完善,绿色食品协会也在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内部和外部力量的不断强化,为“三品一标”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

“三品一标”的发展,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系统的尽职尽责、积极努力。在此,我代表农业部监管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明确“十三五”“三品一标”工作目标任务

在分析发展机遇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三品一标”工作还面临着一些短板和问题。从生产经营主体看,有的企业存在“重认证、轻实施”问题,认证后没做到按标生产,个别的甚至以次充好、不讲诚信;有的对首次认证看得很重,但对标志使用或续标复审不积极;有的觉得用标收益不明显,持续发展后劲不足。从自身工作开展看,有的地方存在“重发证、轻监管”现象,证后监管工作没有及时跟上;有的地方人员、设备、条件薄弱,监管维权的“硬手段”比较缺乏,对违规用标行为没及时“亮剑”;有的地方品牌建设手段有限,“三品一标”公共品牌没有用好。从社会公众消费认知看,当前既有假冒伪劣产品影响信任度的问题,也有对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回应不及时带来的影响扩大问题,还有公众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心存疑虑、消费信心不够的问题。这些问题反映了“三品一标”工作现阶段的不平衡性,也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由“乱”到“治”转型期的一个具体表现,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今年监管会上,陈部长在研究部署“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时专门指出,“农业提质增效,提高品质、创建品牌是重要抓手和途径。这是一条市场经济的路子,是一条生态环保的路子,也是一条产业振兴的路子。”现在“十三五”规划纲要已经发布,部里正在抓紧编制“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我们要抓住机遇,研究规划好“三品一标”发展的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十三五” “三品一标”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引领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和绿色化生产为核心,以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为动力,以“促发展、严监管、创品牌”为主线,不断做大总量、做强品牌、做严监管、做优服务,大力助推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为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重点抓好5项工作:

(二)从严加强审核监管。中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四个最严”的总要求,“三品一标”发展需要继续坚持“严”字当头。一要严把审查准入关,坚持用标准说话,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强化制度安排及落地,防范出现系统性风险隐患。二要建立退出机制,对不合格产品要坚决出局。能不能做到一经发现就立即查处和淘汰出局,直接关系到“三品一标”的公信力,部领导对这个问题也高度关注。大家对各方面反映或曝光的问题,既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又要坚持信息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回应。三要严查假冒伪劣,不能鱼龙混杂。对冒牌、套牌或超范围用牌等行为,内部能解决的,要主动进行处理;需要外部配合的,要用好打假平台,会同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三)加大品牌宣传培育。品牌是“三品一标”的价值所在,打品牌不能自娱自乐,关键要让生产者和消费者信得过。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把“三品一标”的理念、标准、要求及实际实施情况更直观地宣传出去,让社会更了解、更信任。对一些不实炒作要主动发声,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二要加强品牌培育。将“三品一标”与各地品牌建设工作挂好钩,形成抓农产品品牌就是抓“三品一标”的共识和氛围;对获证主体也要做好培训和服务,让他们会用标、用好标,切实提升经济效益。三要做好市场推广衔接。目前,“绿博会”“有机博览会”等专业展会已经创出了牌子、搭建了平台,去年农交会上农产品地理标志的首次专展也一炮打响,下一步要继续巩固和提升,办出特色和水平。四要全力推动追溯。中央和部里对追溯工作很重视,我们正在建设一个覆盖全国的追溯信息平台,制定追溯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打算年底前启动全国统一试点。“三品一标”搞追溯最有条件、最有优势。希望大家及早准备,及时将“三品一标”纳入首批试点,实现从生产到市场全程可追溯,让消费者买得更安全、更放心。

(四)推动工作改革创新。“三品一标”是创新的产物,发展上也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一要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积极融入农业农村工作大局。部里去年出台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文件,我们考虑结合农业提质增效转方式的要求,出台一个关于促进“三品一标”发展的综合性指导意见,希望大家深入调研、献言献策,针对性提出一些含金量高的举措,并按照意见要求落实好各项措施。二要做好示范带动。目前部里正在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在去年首批107个县市试点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再创建200个安全县。韩部长对安全县提出了“五化”及“五个率先”的总要求,局里将“三品一标”列为安全县创建的重要指标。大家要及时对安全县创建过程中“三品一标”发展情况进行跟进和对接,“三品一标”工作自身也要通过示范样板、绿色园区、原料基地县等形式,将现有的效益再放大,辐射带动更多地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要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强申报、用标、监管、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化管理,适应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不断提高“三品一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五)加强体系队伍建设。大家要巩固好已有体系基础,稳定好队伍,强化自身能力建设,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管理。一是依法管理,积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特别是在发证审核和查处核销上要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并严格执行。二是科学管理,发挥专家和技术机构的“外脑”和“智库”优势,多为“三品一标”发展建言献策。三是绩效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用好补贴手段,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同时,希望“三品一标”工作队伍与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联动和衔接,对质量安全工作主动入位、积极承担,共同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第18篇:三品一标Microsoft Word 文档

1、什么是“三品一标”?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统称“三品一标”。

2、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普通加工食品相关卫生质量标准要求,经政府相关部门认证合格、并允许使用无公害标志的食品。这类食品不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任何危害,是对食品的最起码要求,我们的食品均应符合这种食品的要求,所以无公害食品是指无污染、无毒害、安全的食品。2001年农业部提出“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并制定了相关国家标准,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无公害产品安全要求》和具体到每种产品如黄瓜、小麦、水稻等的生产标准。

3、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

8、什么是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是指无污染、优质、营养食品,经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可,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的产品。由于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事物和我国通常都冠以“绿色”,为了更加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因此称为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是中档食品,我国已有多家企业生产绿色食品,是人类食品在不远的将来要达到的食品。绿色食品分为两级,即A级绿色食品(生产条件要求较低的食品)和AA级绿色食品,要求质量较高,与有机食品要求基本相同。20世纪90年代,我们国家提出绿色食品的概念,相继也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如《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绿色食品生产农药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生产化肥使用准则》等。

9、绿色食品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整个图形为正圆形,意为安全和保护。

10、绿色食品的特征有哪些?

绿色食品与普通食品相比有三个显著特征: (1)产品出自良好生态环境; (2)产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

(3)产品兼备“安全、优质、营养”,体现了生命、资源、环境的协调。

11、绿色食品标志是商标吗?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使用时必须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一切假冒、伪造或使用与该标志近似的标志,均属违法行为。

12、消费者如何识别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不仅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严格标准申请认证,而且对获得认证后的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及其包装也有严格的规定。因此,普通消费者可以从产品包装的特有标识来识别绿色食品。获得认证后的绿色食品产品包装上都印有企业信息码,并与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组合图形)同时使用。企业信息码的编码形式为GFXXXXXXXXXXXX,其中GF是绿色食品英文“GREEN FOOD”头一个字母的缩写组合,后面为12为阿拉伯数字,其中一到六位为地区代码(按行政区划编制到县级),七到八位为企业获证年份,九到十二位为当年获证企业序号。

14、什么是有机食品? 有机食品是一种国际通称,是从英文Organic Food直译过来的。这里所说的“有机”不是化学上的概念,而是指采取一种有机的耕作和加工方式。有机食品是指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并按照这种方式生产和加工的,产品符合国际或国家有机食品要求和标准,并通过独立认证机构认证并颁发证书的一切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除有机食品外,目前国际上还把一些派生的产品如有机化妆品、纺织品、林产品或有机食品生产而提供的生产资料,包括生物农药、有机肥料等,经认证后统称有机产品。

有机农产品:是指根据有机农业原则,生产过程绝对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农药、化肥、色素等化学物质和采用对环境无害的方式生产、销售过程受专业认证机构全程监控,通过独立认证机构认证并颁发证书,销售总量受控制的一类真正纯天然、高品味、高质量的食品。有机食品是食品的最高档次,在我国刚刚起步,即使在发达国家也是一些高收入、追求高质量生活水平人士所追求的食品。

15、有机食品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有机食品标志(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采用人手和叶片为创意元素。我们可以感觉到两种景象,其一是一只手向上持着一片绿叶,寓意人类对自然和生命的渴望;其二是两只手一上一下握在一起,将绿叶拟人化为自然的手,寓意人类的生存离不开大自然的呵护,人与自然需要和谐美好的生存关系,有机食品概念的提出正是这种理念的实际应用。人类的食物从自然中获取,人类的活动应尊重自然规律,这样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空间。

16、有机认证的产品与未认证的产品有什么区别?

有机食品标志识别,看产品包装物的标志和产品标志编号,是否按照“有机食品标志设计使用规范”的规定,正确使用标志和标准文体“有机食品”字样。消费者在超市购买认证农产品食品时,还可索看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辨别真伪。

17、什么是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以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如“安吉白茶”、“临安山核桃”。此处所称的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始于本世纪初,是在适应入世和保障公众食品安全的大背景下推出的,农业部为此在全国启动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绿色食品产生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是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大背景下推动起来的;而有机食品又是国际有机农业宣传和辐射带动的结果。农产品地理标志则是借鉴欧洲发达国家的经验,为推进地域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农业部门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主要目的是挖掘、培育和发展独具地域特色的传统优势农产品品牌,保护各地独特的产地环境,提升独特的农产品品质,增强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区域经济发展。

第19篇:Ungpuz三品一标认证申请表[推荐]

生命是永恒不断的创造,因为在它内部蕴含着过剩的精力,它不断流溢,越出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它不停地追求,以形形色色的自我表现的形式表现出来。

--泰戈尔

第20篇:古浪提升“三品一标”产品公信力

古浪提升“三品一标”产品公信力

作者:李龙川 | 来源:武威日报 | 发布日期:2015-08-22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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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古浪县强化“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管理、证后监管和退出机制,着力提升“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公信力。

该县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制度,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防止源头污染。督促获证单位切实履行承诺,促进主体自律,提升主体诚信意识,指导督促获证主体认真落实标准化生产措施,健全生产档案、产品出入库记录、销售记录等资料,严格执行生产记录、休药期、间隔期等规定,不断提升质量安全控制能力,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快“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建设,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或合作互助的生产经营方式,组织技术人员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认证农产品增加抽样批次和抽样频次实施检测,推动“三品一标”生产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年检、续展、复查换证等工作,并开展市场监察,维护好“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的品牌信誉。加强证后监管,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畅通退出渠道,淘汰失信企业。加强宣传,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有关知识,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和市场经营主体正确识别、选购“三品一标”产品,提升认证农产品公信力。

三品一标工作汇报
《三品一标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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