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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台风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58:40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防御台风工作汇报

西乡塘区防御17号台风“纳沙”情况的汇报

受第17号台风“纳沙”的影响,西乡塘区9月29日8:00~9月30日8:00平均降雨量为19mm, 9月30日8:00~10月1日8:00平均降雨量为196.6mm,其中安吉街道办事处降雨量最大为245mm,坛洛镇降雨量最小为139.4mm,10月1日8:00~10月2日0时平均降雨量为40mm。强降雨严重影响我城区的生产、生活。现将我城区开展防御17号台风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做好第17号台风“纳沙”防御工作

收到做好第17号台风“纳沙”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及参加相关防御会议后,城区都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并进行部署,9月28日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关于做好第17号台风“纳沙”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传真到各镇和街道办事处,部署做好相关防洪度汛工作;9月29日下午5时,西乡塘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御Ⅲ级应急响应。防御第17号台风我城区突出抓好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在防御台风应急响应未解除之前,各级防汛责任人取消国庆节放假休息,有防汛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干部、职工一律不得外出,实行领导带班制轮流值班坚守岗位做好防御工作和应急抢险准备。

二是加强值班,延长防汛值班。各级防汛部门继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三是重点做好水库值守和巡查。落实水库专人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险情及时逐级上报并处置。

四是严格实行问责制,对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人和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了确保防御工作落实到位,从9月29日起,城区防汛办的2个检查组每天都下到各镇和街道办事处进行检查和

1 督察,并对辖区水库逐个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检查水库管理员在岗情况。防汛办每天不定时对水库值班员进行电话抽查,确保人员到位,电话畅通。

二、水库安全度汛情况

西乡塘区辖区内共有46座水库,其中中型水库1座(天雹水库),小

(一)型水库19座,小

(二)型水库26

33座,水库总库容10275.8万m,有效库容6398万m,死库33容405.1万m,10月2日零点统计水库蓄水量4154万m,占有效库容的65%,共有禾屋、、九曲、北畔、义梅、登修5座水库出排洪。由于安全措施到位,目前水库运行正常。

三、受灾情况

受17号台风影响,我城区双定、金陵、坛洛三镇受灾口约2.6万人,紧急转移安置21人(双定镇),房屋受损15间。农作物受灾13300亩,其中香蕉因灾倒伏造成绝收10500亩,初步估算经济损失约5000万元,暂无人员伤亡报告。

四、下一步措施

1、目前第17号台风“纳沙”已经消散,但降雨还在继续,我城区保持防汛工作力度不减至降雨结束。

2、继续加强水库和地址灾害易发区的安全检查,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和群众人身安全。

3、做好内涝排水及疏浚工作,降低受灾损失。

4、进一步核实受灾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农作物受灾损失。

西乡塘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日

推荐第2篇:06防御台风“尤特”工作汇报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黔江制糖有限公司 NKQJ-HA-SZ-05

防御台风“尤特”工作汇报

环安发[2013]006号

为做好防御台风“尤特”工作,我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全力以赴,迅速组织、协调和指挥环保安全部全体成员,有序、高效地开展防御台风“尤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现将有关防御工作汇报如下:

一、召开防御台风“尤特”工作紧急会议。

2013年10月14日上午9时,我部门紧急召开防御台风“尤特”工作会议。会议指出:此次降雨过程持续时间长、强度大,我部门防台抗汛工作作为近期的中心工作,加强氧化塘、废水沟、各车间及职工宿舍区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提前做好污染隐患和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

二、布臵防御工作。

1、根据武宣气象局预报:因“尤特”台风的影响,近期降雨三到五天,级别“大至暴雨”。8月14日上午10时我部停止对六队沟的抽水。

2、上午10时30分前组织人员将氧化塘环塘沟疏通,堵塞1-8号氧化塘的进水口,防止雨水侵入氧化塘导致氧化塘水位增高。

1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黔江制糖有限公司 NKQJ-HA-SZ-05

3、上午11时前对氧化塘及存在污染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排查,及时消除污染安全隐患。特别注意厌氧池到氧化塘水沟的排查,停止厌氧系统的运行,把厌氧池的水位降下40cm,禁止雨水混入导致废水浸漏发生。以上1-3项由潘汉广同志负责组织人力实施,曾文生同志监督、检查、落实到位。

4、上午10时前通知部室、车间注意财产安全,要求做好生活区、生产厂区的高空物体、门、窗、吊车等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上午10时检查施工工地,特别强调外协单位要安全生产,高空、室外生产从下午开始停止施工直到“尤特”消除。

6、通知环保安全部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注意自身安全。

7、上午10时20分前与“必佳公司”负责人一同排查氧化塘所有电器设备,及时排出隐患;把电器设备附近的树木砍掉,以防台风把树木吹倒压坏设备;停止氧化塘所有供电。此项由李绍智同志负责组织人力实施,曾文生同志负责监督、检查、落实到位。

8、向公司提出三个要求:

(1)、准备500个纺织袋、50把铁铲,50把锄头。 (2)、铲车司机、钩机司机、班车司机24小时待命。 (3)、立即成立应急抢险小分队随时待命,一旦发生险情马上组织人员到位抢险。

三、实施防御工作。

2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黔江制糖有限公司 NKQJ-HA-SZ-05

(一)、环保方面

1、10时40分,检查并停止

2、

5、7号的水泵。

2、11时把8号塘的进水口堵死。

3、11时30分,停止氧化塘供电。

4、15时500个应急编织袋已运到指定地点。

5、15时50分,厌氧池入水口已无水排出。

6、16时堵死1号塘进水口。

7、16时40分,关闭厌氧池通往1号氧化塘的出水口,疏通环塘沟。

8、16时50分,停止所有电器设备的运行。

9、应急小分队成员铲车司机、钩机司机、班车司机24小时待命。

(二)、安全方面

1、9时40分,检查酒库排水沟、避雷针、围墙、装车棚、酒罐。

2、10时05分,检查糖仓门、窗、棚。

3、10时15分,检查酒精车间宣传牌、门、窗、棚架等。

4、10时30分,检查桔水池清理工作,要求施工方在台风来前停止施工并把池内机械设备吊出,断开工地所有电源。

5、10时40分,分别检查动力、压榨、制炼三车间,通知压榨、制炼内工人:台风来后停止户外作业,进出注意个

3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黔江制糖有限公司 NKQJ-HA-SZ-05 人安全。

6、10时55分,检查生活区住房及危房改造施工工地,(1)发现搭手架有多条竹干松动,(2)18幢东面的施工配电开关如遇雨水容易漏电。(3)职工住房二楼以上的阳台内堆放旧门板、窗等杂物,(4)阳台边缘摆放花盆,以上高空物品极易被风吹落造成人、物伤害,(1)(2)项要求施工方现场整改,(3)(4)项给办公室下发整改通知书。

7、14时40分,我部安全员2人与必佳公司2人巡查厌氧池到氧化塘的电线路及电器设备,对线路、电器附近的树木进行修剪或清除;并给电排箱的电线进行加固。

四、存在问题。

(一)、污砖石散臭味影响周边住户生活。原因:从旧桔水池内运到公司甘蔗停车场边的污砖石散发臭味影响周边特别是四分场住户的生活。我部获悉此事后,即时启动应急方案:把运到停车场边的所有污砖石重新用铲车铲入深坑,然后用泥厚埋,再用铲车压实,密封臭气散发。

(二)、小量污水流入暗沟。原因:因近几天连降暴雨,大量雨水从四周混入堆放在旧复合肥厂房前的淤泥里,尔后再从泥中浸出生成次污染源流入酒库南面边的暗沟。由于发现及时,我部立即安排铲车填堵沟渠把污水与暗沟断开,没有造成污染后果发生。

五、经验教训。

4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黔江制糖有限公司 NKQJ-HA-SZ-05

(一)、环保方面。

1、按关于“尤特”台风防御工作布臵会议实施了的任务均未发生安全污染事故。

2、由于领会会议精神不透切,工作防范不周密,排查不认真、不仔细,督查不到位,更重要的是我部绝多数人对酒精车间暗沟分布不熟悉等因素而致使上述安全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方面。

1、按关于“尤特”台风防御工作布臵会议精神的要求,我部迅速组织安全员谨慎、仔细地重点排查酒库、四大车间、生活区及各生产工地的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各部门主管领导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2、发现安全隐患当即整改,未能及时落实整改的则立即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因工作落实到位,没有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六、今后防台风需要加强的工作

(一) 立足于防,防重于抢,切实抓好防台风预案的修订完善和落实。

(二) 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加强指挥,不断提高防台减灾应急处臵能力。

(三) 加快了解并清晰掌握我公司暗沟的分布情况。(四)加强领导及部门成员的责任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八日

推荐第3篇:防御台风工作总结

防御台风工作总结

台风是自然灾害之一,作为人类无法杜绝,只有预防,台风来了,预防工作是重中之重,只有及时做好预防工作,科学指挥,广大干群通力协作、严密防范,竭力奋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促进我镇的经济发展。近十年来,对我镇产生影响较大的台风有06年的珍珠,08年的黑格比,09年的莫拉菲,巨爵,,13年的尤特、海燕等,这些都对我镇产生的较大的影响,带来了较大的降雨量,特别是13年的尤特,对我镇产生较大影响,使我镇部分树木,铁皮房被吹倒,农田被浸达一百多亩,经济损失达一百多万元。 每次台风来临我中心都在做了最充分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把台风造成的损失减少到了最低程度,取得了多次防台工作的全面胜利,近年来我镇主要着重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加强体制建设

1、成立三防指挥所。在省市防总和镇政府的领导下,统一协调指挥我镇的防汛防风防旱、抢险救灾工作。镇政府对全镇三防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共同协作,做好防风、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所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三防办),三防办主任由农林水务局局长兼任,主持三防办日常工作。

2、编制三防应急方案。为了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涝灾害,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在现有的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涝灾害预先制定防御方案、对策、措施,给相关防汛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汛调度、抢险救灾以及灾后处理等方面提供指导,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镇三防办编制并指导各村居制定各自的三防应急预案。

3、责任落实到位。每次台风来临,布置防御工作任务,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监控。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取消休假值班待命,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值班,确保“三防”指挥畅通。及时传达信息;利用OA系统,设备通知辖区三防相关人员做好防范措施和做好人员疏散安置准备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发送到个村居。

4、组织协调到位。应急办、三防办、医院、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各派出所、各社区消防队等“三防”骨干力量随时待命。水利所安排专职检查组加强对全镇水库、山塘、排水闸等水利设施的巡查,安排人员24小时监视防守,密切关注水位变化。规划建设办等部门重点做好各建筑工地脚手架、工棚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安排人员检查各广告牌、电灯柱等公用设备安全。供电公司巡查各变电器和电线设备,防止发生漏电事故。

5、建立三防物资仓库。充分保障救灾物资。在水库及各村居设立三防物资仓库,根据三防的需要,及时按计划存放一定量的保障物资,确保紧急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科学防台,确保安全。防汛、水利、气象、水文等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认真做好防台值班和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提出针对性防御措施。

1、是提前预警,落实各项准备工作。随着台风的生成和发展,镇防指提前发出通知,要求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提前做好防御台风各项准备工作。随着台风的逼近,镇防指实时会商,提前作出研判,随时做好准备启动防台应急。要求各村居、各防指成员单位领导干部立即进岗到位,加强防御特大暴雨工作,落实各时段、各阶段的防御措施。同时,区防指又通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将最新的台风动向、水雨情信息和防台要求以短信形式及时发布给防汛相关人员,指导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在今年成立我市首家镇级气象服务站。

2、突出防御重点,全面落实防范措施。针对台风特点和区情实际,我镇以确保人员安全为重点,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防御工作。一是确保山塘水库安全。加强巡查,降低水位,空库运行。二是重点流域山洪防治。对我区容易受灾的石马河流域以及因官井头、黄洞、雁田水库,加强重点防范,及时预警预报。三是建筑工地停工。全区所有建筑工地于防台会议后全部停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市场,果断采取停业措施。四是城市易涝区防范。组织力量对地下空间、桥涵等易涝区进行巡查,防止发生严重积水。五是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防范,对我镇已查明的几处地质灾害点采取人员撤离等措施,确保群众人身安全。

3、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面对灾情,宣传先行。在防台风期间,发放各种宣传手册、通过各村的大喇叭,传达有关台风的最新消息、防御台风的基本知识等,让人民群众做到认识好、防御好台风,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三、台风灾害的反思

近年来的多次台风对我镇造成较大影响。抗台救灾工作中,虽然实现了“不死人、少伤人、低损失”的目标,但“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反思,不断提高防汛防台应急能力。

1、基础设施防汛防台能力不足。灾害中我镇由于风力较强且为单回路供电又没有备用电源,出现大面积停电,导致灾情上报、视频会商等暂时中断,各镇(街道、开发区)应该吸取教训,自备发电设备,确保主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2、河网排涝能力有待提升。本次台风灾害中,即使我镇全力排涝,平原河网水位仍上涨过快,除了上游来水较大的原因外,竹塘水闸排涝能力弱是另一主要原因。涝水根本排不出去,这也是我镇容易造成内涝额原因之一。初步分析,与石马河下游河段河床淤积有关。

3、基层防汛体系建设仍有待加强。要实现防汛工作“不死人、少伤人、低损失”的目标,基层是基础。目前,我区基层防汛体系规范化建设正在开展中,防汛工作暴露出基层防汛组织在组织管理、舆情应对、灾情统计等方面的不足。

四、对策措施

1、进一步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实践证明基层在防汛防台中的作用非常明显。但从台风灾害情况看,我镇部分基层领导干部防灾减灾意识不强,对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不够重视;战时对防汛工作程序不清楚,职责分工打乱仗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镇级和村居防指能力建设,增加人员充实到防汛办,同时要加强防汛防台抗旱业务培训,发生灾害时,要统筹安排人员,专人负责报灾、舆情、救灾指导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2、加大河网排涝能力建设。要以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为契机,加大力度,加快进度,进一步提竹塘水闸的排涝能力。同时,加快实施竹塘闸下游石马河清淤、疏浚整治工程,以提升排涝能力。

3、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点的治理。要围绕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对现有地质灾害点再做进一步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点要列入人代会的实事工程加快治理,通过政府补助,村级和个人自筹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推荐第4篇:防御台风工作总结

防御台风工作总结

为做好防御台风“莫拉菲”工作,塘厦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全力以赴,迅速组织、协调和指挥各社区和各有关部门,有序、高效地开展防御台风“莫拉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现将有关防御工作汇报如下:

一、受灾情况

据统计,截止19日12时,受台风影响,在财产损失方面主要表现为树木被吹倒,部分瓦屋、铁皮屋损坏和1000多亩农田果木受损,估计经济损失约196.5万元;在人员安置方面,共转移安置了126多人,其中林村天桥附近彩工甲板加工厂铁皮房遭受强风倒塌导致1人脚部受伤,目前已经送往塘厦人民医院医治,没有生命危险。除上述受灾情况外,全镇普遍较为平静,电讯、供水、市政等设施也没有受到什么影响,情况较为良好,没有发生什么事故。

二、防御措施

根据台风“莫拉菲”发展动态,塘厦镇委、镇政府于18日15时始启动防风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各社区、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防风应急预案要求,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及雨情、水情变化,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防止出现山体滑坡、泥石流及内涝等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责任落实到位。18日下午,书记、镇长和镇有关领导深入各社区视察水库、低洼菜田、建筑工地,指导各社区、有关单位全力做好防御台风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18日晚上10时30分,镇委、镇政府召开防御台风工作紧急会议,布置防御工作任务,落实专人

24小时值班监控。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取消休假值班待命,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值班,确保“三防”指挥畅通。

二、组织协调到位。应急办、三防办、医院、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各派出所、各社区消防队等“三防”骨干力量随时待命。水利所安排专职检查组加强对全镇水库、山塘、排水闸等水利设施的巡查,安排人员24小时监视防守,密切关注水位变化。规划建设办等部门重点做好各建筑工地脚手架、工棚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安排人员检查各广告牌、电灯柱等公用设备安全。供电公司巡查各变电器和电线设备,防止发生漏电事故。

三、防范工作到位。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排水口疏通。各社区书记督促指导辖区内的危房做好防护措施,加强对旧村旧房的跟踪排查,对防风能力差的临时建筑物、危旧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低保户、菜农居住场所,立即组织转移,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灾害损失。镇应急办、三防办迅速通过电视新闻、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各工厂企业和广大市民群众做好防风工作。各社区迅速检查应急物资储备库,检修冲锋舟等应急物资。治安联防队加强辖区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并报告险情。

塘厦镇应急办

2009年7月19日

推荐第5篇:建设局防御台风工作预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三防工作方针,确保汛期、台风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损,使三防各项工作能迅捷有序地展开,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xx市xx区建设局防御台风工作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建设局及局属各单位对xx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危旧房屋、在建建筑工地和低洼地段等灾害易发区域在台风期间的防御。

二、预案启动原则

我局防台预案启动原则为:当市(区)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可能影响我区,按区委、区政府、区三防指挥部统一部署,我局各系统职能部门即按预定方案进入防御状态,按照工作预案制定各项防御措施,局系统各级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必须按预案要求进入指定岗位,局防台工作预案启动。

三、组织指挥网络

区建设局三防工作在xx区委、区政府和区三防指挥部的直接指挥下,成立区建设局防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成员:各分管副局长、总工程师;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担任。

区建设局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我局的防台工作。防台工作实行以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局属市政处、房管处、质监站、园林公司、环卫公司根据各自的防台方案,负责实施分管范围内的防台工作。

局领导防台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局长:全面负责局防台工作。

2、分管“三防”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局防台工作。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及与上级部门的联系等工作。

3、各分管副局长:分管局属单位成立抢险机动分队。

四、实施防御工作要点

1、成立防台工作应急小分队,防台工作预案启动后,应急小分队立即进入待命状态。

2、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台工作要实行值班制度,密切注意台风、暴雨、潮位的动向,根据气象情况进行分析,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做好下一步防御准备工作。

3、对城区低洼积水地段,各分管单位要组织力量,落实强排应急措施。

4、市政处矸闸管理人员应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注意河道(渠道)水位,其中东港闸门和滨港路9座闸门要按潮位变化及时开启,对城区两座翻水站也应及时开启或关闭。

5、各单位主要领导须到岗值班,并根据当时实际情况部署、检查防台各项工作,并保持与局值班领导的联系。

6、各单位要落实抗台物资,动员各单位对危房、积水或易受淹地区进行自救和互救,及时疏导转移不安全人员。

7、局属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头做好防御工作:

——公用事业科、市政处做好城区各闸门、翻水站的开关工作,及时疏通受阻水道,做好在建政府实施项目和市政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

——建管科、工程管理科要对城区在建工程的脚手架、井架、塔吊等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好加固措施。做好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的居住安全工作。

——环卫公司做好主要街道的垃圾及时清扫工作。

——园林公司应对城区行道树做好加固防范措施。

——房管处、危房办要组织力量对危房进行抢修或动员居民安全转移。对低洼地居住住户应及时提供排水设施,避免因海水倒灌造成损失。

五、善后处理工作重点

当台风警报解除,降雨基本停止,潮位已下降至警戒水位以下时:

1、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恢复正常上班。局属各单位应及时将台风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并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统计汇总损失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2、局属各单位应组织力量,检查市政设施的受损程度,制定修复计划,损坏的设施要及时修复。

3、局防御台风工作值班电话:3052102。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推荐第6篇:防御台风工作措施情况汇报

防御台风工作措施情况汇报

为了切实做好防御今年第19号台风\"天兔\"的防御工作,我街昨日下午召开了防御台风\"天兔\"工作紧急会议,明确各正(副)片长,驻村组长,村书记、主任分组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及时将检查情况和采取措施汇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我街主要的水库(电站)共有7个,分别是长盛电站、锦一电站、天马水库、从业电站、青毛窿水库、莲塘水库、凤凰水库。我街已按照《关于加快水库、电站底闸放水的紧急通知》开启水库、电站的放水底闸,并按照《三防应急预案》落实了防汛责任人,采取村长负责制,由街、村、社干部和水土协管员分组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其中凤凰水库已于今日早上进行泄洪放水,采取发电和直排相结合,以最大流量放水,并派遣了两名干部24小时督促此项工作,现时(6:30pm)水位已经由早上的115.50m下降到115.10m,莲塘水库则由山下村村长担任第一责任人,安排专门人员值班巡查,现正清理周边垃圾和部分排洪工作。青毛窿水库由江埔村村长24小时负责值守,锦一天马水库由锦一村村长和水土协管员负责监管,通过巡查发现莲塘水库和天马水库堆积的漂浮物较多,存在堵塞排灌口的可能性,故立刻采取了清疏护理工作。其他水库(电站)均一切正常。

**市江埔街道办事处

推荐第7篇:防御台风工作通知

(篇1) 各单位:

今年第**号台风“**”将影响我省,现就进一步做好省级文化系统各单位本次及下一阶段台风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防台风工作责任

厅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台风工作,真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和措施到位。要立足强台风正面登陆的最不利打算,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防台工作的领导,克服麻痹思想,把困难估计得更多一些,把措施准备得更充分一些。要进一步明确分工职责,建立工作制度,落实好相关人员,切实履行防台风工作职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各项防台风措施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台风、暴雨的预报信息和发展趋势,认真分析本单位防台风形势,准确预判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可能带来的危害,明确防御重点,做好各项预案准备工作。必要时,要按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做好大型室外文化活动的控制,加强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三、加强隐患排查,进一步提高防汛防台风能力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防台风安全检查,对文化设施进行逐一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对在建工程工地要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进行一次重点检查。

四、加强值班执勤,进一步组织好防汛防台风安全巡查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台风值班执勤制度,及时充实值班、巡查力量。单位法人是防台工作第一责任人,在防汛防台风期间要24小时开通手机,及时上报灾情和突发性事件等信息,保证政令畅通。值班领导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篇2) 全校各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9号、10号、11号三台风先后形成并逐渐加强,尤其是第10号台风“莲花”(强热带风暴级),预计将于9日白天在**一带沿海登陆,厦门市已启动防台风3级应急响应。

为做好防台风防洪有关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和本单位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要求,加强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检查、补充有关防台抗洪物资,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发展趋势,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特此通知。 (篇3) 各部门:

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警报,今年第7号超强台风“苏力”正向我国逼近。预计于今天夜间到明天上午登陆或擦过台湾北部,明天中午到傍晚在福建北部到浙江南部一带登陆。可能将出现强风暴雨天气。

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检查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的门窗关闭(教室由学生处负责,宿舍由宿管科负责,公共场所由后勤处负责进行检查),后勤处召集水电工随时待命,做好用电安全抢修准备,做好有倒塌危险的物件(包括树木)的支撑加固及时排除各种隐患;请师生们注意外出安全,特别是注意参加自考用车出行安全,教务处负责做好与考试院沟通,准备应急预案。 特此通知。 (篇4) 各有关单位:

受今年第10号台风“莲花”影响,明天到9日我市有大雨到暴雨,局部有大暴雨,累积过程雨量50-80毫米,局部超过100毫米,且第9号台风“灿鸿”证逐渐向我省沿海靠近,根据市防汛办通知,全省及全市启动防台风III级预警。

请各单位及时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III级响应,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细化排水防涝应急措施,增强应急反应和灾害处置能力,及时排查防台风防汛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各建设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加强值班,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做好各项防汛防台风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低洼地带、易发生山体滑坡周边工程的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挡围墙等部位以及深基坑、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篇5):

我*即将进入台汛期,为进一步做好海塘及沿塘水闸防台风工作,确保海塘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按照海塘安全监管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切实落实各类海塘,尤其是辖区内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各类功能区内的海塘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不漏一条、不漏一座,不留死角;督促海塘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认真做好巡查、检查、观测、维护等工作,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二、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各地要结合省防指开展的洪涝台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强海塘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海塘和沿塘水闸、口门、旱闸、涵闸等交叉建筑物以及涉塘行为的安全隐患。要突出抓好隐患整改,做到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三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落实防台风应急预案。根据防台风预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海塘保护区内常住人员和临时居住人员转移的启动条件、转移的范围与线路、安置地点以及人员转移组织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并落实好海塘工程及配套设施应急抢险队伍和物料。

四、落实好在建海塘及涉塘建设项目度汛措施。海塘加固工程和涉塘建设项目要按照批准的度汛方案,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形象面貌达到施工度汛要求。明确台风影响前需临时封堵缺口的责任人,按照批准的封堵方案要求,备好所需的物料与设备,确保及时完成封堵;明确需临时撤离的人员与设备、撤离的时限和工作责任人,及时撤离,确保工程和人员安全。

推荐第8篇:防御台风、暴雨通知[推荐]

防御台风、暴雨通知

XXXX各业主:

今年第7号超强台风“苏力”预计在7月12日后半夜到13日上午登陆或擦过台湾北部沿海,13日中午到傍晚在福建中部到浙江南部一带沿海登陆,登陆时\"苏力\"强度为台风或强台风。届时厦门地区将出现强风、暴雨,请各业主做好防台准备:

1、请各业主在12日下班后,关闭好办公(工作)区域内的门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请各业主检查和保持户外物件的安全稳固性(如空调外机、花架、盆栽等);

3、请各业主配合保持公共区域的畅通;

特此通知!

XXXX公司二○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推荐第9篇:防御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XX[2010]XX号签发人:

关于做好“三股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工区、部门及施工队:

根据气象台预报,今年第6号强热带风暴“狮子山”已于31日3时在南海北部海面减弱为热带风暴, 5时其中心位于广东汕头以南大约270公里的海面上,就是北纬20.9度、东经116.6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9级(23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90百帕。预计,\"狮子山\"将在原地徘徊少动,以后将逐渐由偏北方向转西北方向移动,强度有可能再度加强,并向广东东部到福建南部一带沿海靠近。今年第7号台风“圆规”的中心31日5时位于浙江象山东南方大约93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就是北纬24.9度、东经129.8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3级(38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65百帕。预计,“圆规”将以每小时2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还将略有加强,将于31日晚上进入东海东南部海面。今年第8号热带风暴“南川”(Namtheum)的中心31日5时位于福建平潭以东大约140公里的东海南部海面,中心附近最大

风力有8级(18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95百帕。预计,风暴中心将以每小时5-10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南方向移动,逐渐向福建连江到泉州一带沿海靠近,有可能于31日夜间到9月1日白天擦过或登陆这一带沿海。预计对我项目工地造成影响和危害。对此项目部决定成立抗台应急领导小组,现将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公布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

同时项目部要求各部门、施工工区、班组切实做好台风来临前

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现场外架、盖梁临边、配电线路等设备、设施做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对民工疏散、安置一定要落实在避难场所,所有这些措施应在今天晚上18时前落实完毕,以保障集体财产和民工人身安全不受损害,各部门、工区接到通知后应全力以赴、提高认识、昼夜值班。贯彻上级领导部门的抗台指示精神要求,切实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施工班组必须充分认识做好防御

三股台风各项准备工作的重要性,要将防台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厌烦情绪,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充分认识三股台风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二、突出重点,严密防范。要把建设工地“不死人,少伤人”

作为防御工作的重中之重。一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落实应急机制

和人员、物资准备,确保能够根据市防指的统一指令随时启动防台

预案。二要重点检查工地临时工棚、围墙、脚手架、基坑、高空作

业等的安全,对高处零散材料进行清理。除进行必要的防风加固外,

还要防止因周边树木、广告牌等高耸物倾倒以及电线断落、低洼地

带积水等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三要将防台安全无法保证的工棚内

的人员立即转移到结构安全的建筑物内。四要确保施工现场排水设

施良好,排水畅通。五要特别注意在台风暴雨期间,必须切断临时

施工用电,停止一切高空施工作业。

三、落实责任,加强值班。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落实责任和24小

时值班不允许擅离职守,管辖范围内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或值班人员。

四、各工区施工办公室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务必于今天

下午5:00时前上报项目部办公室。传真:„ 值班电话:„(XX)

二O一O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台风防御通知

抄报:。

XX标段项目部2010年8月31日印发3

推荐第10篇:建筑工程防御台风有关文件

关于转发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防御台风有关文件

的通知

建质安函[2005]9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在防御今年第9号台风“麦莎”过程中,有关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如青岛市施工现场未因台风发生一起事故。现将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做好防御第九号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防御第九号台风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做好防台风善后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供在今后工作中参考。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做好防御第九号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当前防汛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据青岛气象台预报:今年第9号台风麦莎已进入东海东南部海面,预计,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移动,强度还将有所增加,台风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的风力将有11-12级,该台风将对我市建筑安全生产造成严重的影响。为充分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御第九号台风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市施工现场立即进入临战状态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御台风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要迅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到岗到位,切实提高警惕,做好防范台风工作。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报,要保证信息渠道的通畅和提高信息传递的时效。要确保一旦遭受台风影响,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抢险。8月5日16:00时起,全市各施工现场的防汛、防台风工作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全面停工,做好随时防御台风的准备,台风警报不解除禁止擅自开工。

二、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重点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立即布置,并带队对所有的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要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严密监控,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要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的检查、监控,重点检查基坑壁的有效支护,施工现场要设置观测点,要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要加强对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的检查,提高设备抗台风、防雨、防

雷击和防倒塌性能。

要加强对施工临时用电的检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规范,尤其要对变(配)电室做好防雨措施,汛期所有施工现场在大雨天气时要全部停止供电。在雨后继续施工前,首先要检查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的安全性,写出报告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要加强对脚手架的安全防范,要重点检查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拉结状况,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

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宿舍、伙房、办公室、仓库等临时设施及广告牌的安全检查,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坚决予以拆除,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三、要全面落实防汛应急预案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防御九号台风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要做好防台风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险情,要组织好现场人员的撤离;要落实好抢险救灾队伍、各类抢险物资、抢险机械及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随时待命;要组织好应急抢险救灾,立足于防大灾、救大险,一旦发生险情,能在最短的时间投入战斗,不惜代价的防止出现人员伤亡事故,把台风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确保应急预案成员的通讯联系和信息畅通,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施工现场要进一步落实值守人员,加强巡查,绝对不允许出现脱岗、漏岗现象。

四、严肃防汛工作纪律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有备无患的思想,深入施工生产第一线,对一些重点部门、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隐患,确保防台风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内四区有工程任务的企业,将检查情况和防范措施于8月6日下午3点前书面报市安监站;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8月6日下午5点前书面报告情况。在台风警报解除前,各部门、各单位于每日下午5点前报告情况,发现险情时随时报告,联系电话:85065009(传真),夜间值班电话:85061916。

对防范制度措施不落实、责任不落实、敷衍应付、把关不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将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五年八月五日十六时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防御第九号台风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建设、监理单位:

为在第九号台风登陆我市之际,确保各项防范措施到位,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防范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塔吊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自升式塔吊有附着装置的,在最上一道附着以上自由高度超过说明书设计高度的,应朝建筑物方向设置两根钢丝绳拉结。

(二)自升式塔吊未附着,但已达到设计说明书最大独立高度的,应设置四根钢丝绳对角拉结。

(三)一次性架设的非自升式塔吊,应设置四根钢丝绳对角拉结。

(四)拉结应用Φ15以上的钢丝绳,拉结点应设在转盘以下第一个标准节的根部;拉结点处标准节内侧应采用大于标准节角钢宽度的木方作支撑,以防拉伤塔身钢结构;四根拉结钢丝绳与塔身之间的角度应一致,控制在45。~60。之间;钢丝绳应采用地锚、地锚筐或与建筑物已达到设计强度的混凝土结构联结等形式进行锚固;钢丝绳应用左右丝拉钩进行调整,使钢丝绳松紧适度,确保塔身处于垂直状态。

(五)凡塔身设有标牌、横幅等悬挂物的,应立即清除;塔身上存有易坠物的,必须立即清除。

(六)塔身螺栓必须进行全部紧固,塔身附着装置应全面检查,确保无松动、无开焊、无变形。

(七)严禁对塔吊前后臂进行固定,确保自由旋转。塔机的避雷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有效,塔吊电源线路必须切断。

二、宿舍要设专人负责,进行昼夜值班,每个宿舍配备不少于2个手电筒。要加强对工人的全面教育,使工人详细了解此次台风的危害性,提高防护意识,一旦发现险情,要清晰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台风来临之际,严禁工人到海边游玩或观景看浪。

三、所有的彩钢板房必须采用钢管、绳索等进行加固,并与地面进行牢固连接,确保房屋稳固。

四、在台风来临时,所有在砖砌临建宿舍以及有安全隐患的临建宿舍,住宿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到安全地方。临近海边、基坑、砖砌围挡墙及广告牌的临建住宿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塔机一旦倒塌并能够危害到的临建设施内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五、加强对深基坑周边的监控,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措施。配备足够的潜水泵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六、台风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

七、各企业、各施工现场的防台风应急预案必须切合实际有针对性,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完好、物资齐全。

八、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24小时值班,严禁脱岗。施工、建设、监理企业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部相关人员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九、建筑物顶层及楼层内有可能因风刮落的物体材料,必须全面清理至物料堆放场集中存放,防止物体坠落伤人。

对第九号台风的防范工作,事关人民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经济发展,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必须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必须确保各项措施在8月7日15时之前全部落实到位。对责任不明、措施不力、防范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五年八月六日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做好防台风善后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台风善后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做好台风善后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来抓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做好施工现场防台风善后工作摆到突出重要的位置来抓,防范危险的意识不能松,巡查人员的干劲不能泄,尽职尽责,齐抓共管,全面消除施工现场因台风造成的隐患,切实为施工现场恢复生产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切实维护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安全检查

全市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在复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现场检查由项目经理牵头,会同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现场施工员、安全员等组成检查组。安全检查要严格落实标准规范,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地进行,尤其要重点检查塔吊、深基坑、脚手架、临时用电、职工宿舍、围挡墙等关键环节和部位,确保安全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施工现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经现场检查后,由监理单位下达复工令,并经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即可复工。未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联合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签字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开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要组成检查组,巡回各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和指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检查现场安全检查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并对现场的重点环节和部位进行抽查,对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

三、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全面地做好监督检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生产,尽最大的努力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这次安全检查与评选标准化工地等有机结合,对行动迟缓、整改不力、隐患严重的,一律不予评选标准化工地,严重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五年八月八日

第11篇:公司台风的防御措施

XXXXX有限公司 台风的防御措施

根据近期的“灿鸿”、“莲花”、“浪卡”3个台风将影响我市,根据上级要求公司制定了相关台风预防措施,具体安全措施如下:

1、根据公司各部门、项目施工作业情况和现场气象情况,公司组建由公司安全直接人为组长,公司安全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和项目经理为成员的防台风安全巡查小组,在全公司立即开展防台风安全巡查,重点巡查施工现场施工牌、反光锥、临时用电设施的安全情况。检查施工设施、标志牌、临时设施是否稳固,要求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各类门、窗等完整可靠;检查所管户外的松散物;将台风期间仍存放在户外的设备、物件、标志牌等固定牢;检查户外电气设备/临时电气设备的抗风/抗雨措施。

2、公司指定专人随时跟踪台风信息,注意及时收听收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当地气象台、电视台、广播电台、12121气象专线等媒体发布的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随时把相关信息传达到公司所有部门、项目和分包施工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应急处理准备。

3、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立即向各部门、项目部、分包施工单位传达上级单位和公司的防台风措施和要求,并且要求各部门、项目部、分包施工单位根据其现场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台风措施。

4、公司指定专人对公司所有施工作业车辆提前做好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并对司机做好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台风来临前尽量减少屋外

5、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排查高处作业情况,重点检查建筑工地“三宝”使用情况和临边洞口的防护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立即予以整改。遇暴雨、六级以上强风,一律禁止进行攀登、悬空露天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6、加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管理。排查施工现场临时工棚、材料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做好修缮加固工作,防止坍塌事故发生;对施工现场出现堵水或内涝的,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7、加强各部门、项目、分包施工单位应急处置准备管理。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用工作,储备应急物资、检查应急设备,组织应急队伍,要确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施工现场设施的稳固和防风安全,确保临时用电设施防水防触电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8、台风来临时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信号采取不同的防风行动: (1)绿色台风信号时的行动:中止户外一切高空作业;检查、保证消防设备及系统的可用性;关闭大门、窗户,并检查关闭是否牢固;将露于阳台的花盆及其他可能被风吹走的物品移入室内;检查、保证户外设备通道的安全性、即无阻塞、无松散物;检查、保证工作人员的交接安排;做好保安设备和保安亭的防护,必要时安排临时出入口控制措施;安排12小时内人员的交通;安排车辆和驾驶人员,保证抢险活动的交通和机械正常;进一步清理松散物的,加固户外堆放物件;检查停车场和停放车辆;注意收听广播和电视随播、增播、报道热带气旋的最新消息和有关抗风通知。

(2)黄色台风信号时的行动:大风到达前中断一切户外施工活动;关紧门窗;不要在 迎风的窗户旁站立;移走在风口位的家具及贵重物品;危险地带和危房人员应到避险场所避风;切断所有户外的室外电源;严密监视台风对设施的影响,出现险情时及时撤离;再次检查应急组织人员的到岗情况。

(3)红色或者黑色台风信号时的行动:单位进入“应急待命”状态,除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外,其他所有人员在原地待命,不得外出,远离迎风门窗;当门窗被风损毁时,应待风力没有威胁时再行安装;当台风中心经过当地时,风力会减到很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转向突然吹袭,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

9、台风到来前严格按规定停止作业。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要停止施工和高空作业。作业人员要减少户外停留时间。

10、清理现场临时用电箱,或对难以搬离的采取钢丝绳斜拉筋固定,台风来临时一定要切断现场施工总电源。

11、加强公司办公区域和各项目施工现场排水,确保管网畅通。各部门和项目要对周围的排水管道进行清理,确保排水畅通,减少台风期间工地积水。

12、公司和各项目部仓库应提前进行检查,若有缺陷要马上进行修整,露天库的材料要摆放整齐,易损物件应放入库房保管,较轻的物品用重物压好,或用铁丝捆牢。

第12篇:关于防御第九号台风

关于防御第九号台风“梅花”的紧急通知

8月5日,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成员收看了全省防御今年第九号台风“梅花”的部署视频会议,会上辽宁省省长陈政高、副省长赵化明对我省的防台工作做了重要指示,铁岭市市长吴野松、副市长张启发安排部署了铁岭市的防台工作,视频会后,开原市市长、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李长涛对我市的防台工作做了重要指示,提出两点意见及五项要求:

一、这次防台风工作农村由富义泰副市长负责,城镇由王德怀副市长负责,具体责任单位乡镇由党委书记、乡镇长负责,街道由党委书记、街道主任负责,特殊强调的是包乡镇领导、单位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旦出现问题,按责任追究。

二、工作重点:

1、农村险房一旦出现强台风,大暴雨容易垮塌,出现伤亡,一定要彻底清查一遍;

2、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土地部门要按照预案及时做好工作;

3、农村大棚垮塌容易引起电火,宁可损失大棚也要将人员转移出来;

4、沿河房屋如果不警惕,一旦涨水人容易被冲走,河道边住户人员要提前转移;

5、水库出问题人员伤亡最大,做好防范措施和出现险情时人员安置工作;

6、做好排涝设施检查检修工作,保证能及时排水,由辽河局负责落实;

7、城镇防汛工作重中之重是建筑工地,工业区建筑工地较多,塔吊容易出事,塔吊附近不能住人,城建部门做好立交桥的排水预案,保证不能淹人,低洼地区的房屋一旦出现内涝容易淹死人,要安排临时排水设施和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城建部门要做好下水道检查和疏通工作。

三、五点要求:

1、气象局随时随地报告气象信息,提供给领导和各单位、各乡镇街;

2、部队、武装部做好应急准备;

3、从今天晚间起,值班值宿一定到位,政府从我做起,由防办负责检查;

4、及时通报信息,各单位、各乡镇街要把信息及时报上来;

5、包乡镇领导和包乡镇部门,明天要下到各乡镇去,帮助各乡镇制定预案,检查各乡镇防汛准备情况。

开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第13篇:防御台风灾害应急预案

长海县防御台风灾害应急预案

(试行)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自然地理及社会经济概况 2.1 自然地理

2.2 社会经济及地理位置 3 台风汛情预警分级 3.1 Ⅳ级台情预警 3.2 Ⅲ级台情预警 3.3 Ⅱ级台情预警 3.4 Ⅰ级台情预警 3.5 紧急防台期

4 可能灾害分析及防御重点

4.1 Ⅳ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4.2 Ⅲ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1— 4.3 Ⅱ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4.4 Ⅰ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5 指挥系统和职责 5.1 指挥等级 5.2 工作职责

5.3 指挥工作机构及职责 6 预案的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6.1 预案的组织实施 6.2 预案的保障措施 7 工作程序

7.1 Ⅳ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7.2 Ⅲ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7.3 Ⅱ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7.4 Ⅰ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7.5 灾后自救 8 附则

8.

1预案更新及解释部门 8.

2预案实施时间

—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防御台风,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长海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全县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组织指挥、协调、宣传、抢险措施、灾后重建等。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原则。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台风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安全。

1.4.2 坚持防救并举、以防为主原则。建立健全台风灾害预防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重建工作。

1.4.3 坚持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原则。因地制宜、突出重

—3— 点,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台风灾害地区,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先期组织应急处置。

1.4.4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根据台风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资源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各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1.4.5 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原则。充分发挥和利用有关部门及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作用,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调度,形成应急合力。

1.4.6 坚持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原则。及时收集和掌握台风及水情、雨情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精简、统

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快速有效实施预案。

2 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概况 2.1 自然地理

长海县位于辽东半岛东侧的黄海北部海域,由142个岛屿和礁砣组成,海岸线长358.9公里,陆域面积为11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为7720平方公里,具有明显的大陆性气候特征,同时具有海洋性气候特征。台风是境内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台风中心经过时平均风力可达7—9级,最大12级,并伴有大暴雨。

2.2 社会经济及地理位置

长海县辖2镇3乡,总人口7.5万人。大长山岛镇位于里长山列岛北部,南距小长山乡2.5海里;小长山乡位于长山列岛腹地,北邻大长山岛镇;广鹿乡位于长山列岛西部,东距大长山岛

—4— 镇14海里;獐子岛镇位于长山列岛最南端,东与海洋岛相对,北与大长山岛、小长山岛相邻;海洋岛位于长山列岛东南边陲,东与朝鲜半岛隔海相望,西与獐子岛相邻。作为以渔为主的水产县,渔业既是传统产业和基础产业,也是支柱产业,主要有海洋捕捞业、海水增养殖业、水产品加工业和为渔业配套服务的港口工业及港贸业,

一、

二、三产业比例为71.5:6.4:22.1。近年来,海岛旅游及相关产业方兴未艾,呈迅猛发展之势。

3 台风汛情预警分级

根据台风运动位置和预测路径、气象部门对台风预报和预警级别及防御台风工作要求,将台风汛情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

3.1 Ⅳ级台情预警

具有下列情况中的两种,属Ⅳ级台情预警

3.1.1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热带风暴)消息,台风预警信号为蓝色。

3.1.2 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影响我县风力为沿海7—8级,内地6—7级。

3.1.3 气象部门预报我县未来24小时雨量达暴雨(50—99.9毫米)。

3.1.

4台风(热带风暴)预计将进入或接近我县区域。 3.2 Ⅲ级台情预警

具有下列情况中的两种,属Ⅲ级台情预警

3.2.1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热带风暴)警报,台风预警信

—5— 号为黄色。

3.2.

2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影响我县风力为沿海8—10级,内地7—8级。

3.2.3 气象部门预报我县未来24小时雨量达大暴雨(100—250毫米)。

3.2.4 台风(热带风暴)进入或接近我县区域。 3.3 Ⅱ级台情预警

具有下列情况中的两种,属Ⅱ级台情预警

3.3.1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热带风暴)警报,台风预警信号为橙色。

3.3.2

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影响我县风力为沿海10—12级,内地8—10级。

3.3.3 气象部门预报我县未来24小时雨量达大暴雨(100—250毫米)。

3.3.4 台风(热带风暴)将进入我县区域。 3.4 Ⅰ级台情预警

具有下列情况中的两种,属Ⅰ级台情预警

3.4.1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热带风暴)紧急警报,台风预警信号为红色。

3.4.2 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影响我县风力为沿海12级以上,内地10级以上。

3.4.3 气象部门预报我县未来24小时雨量达特大暴雨(250

—6— 毫米以上);水文部门预报我县沿海潮位将接近历史最高潮位。

3.4.4 台风(热带风暴)进入我县区域。 3.5 紧急防台期

当发生Ⅱ级、Ⅰ级台情预警时,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台风汛情预测情况,经县应急委同意,宣布进入“紧急防台期”。

4 可能灾害分析及防御重点

4.1 Ⅳ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4.1.1 可能发生以下灾害

我县沿海海面将出现较大风浪,出海船只容易出险;沿海局部台筏和养殖设施容易受损;受降雨影响,部分低洼地、县镇区等有可能出现局部涝灾,农业大棚出现险情。

4.1.2 防御重点

保障海上作业人员和船只安全,建设工地、沿海养殖、高空设施、农业大棚安全,低洼地及县镇区低洼地段安全等。

4.2 Ⅲ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4.2.1 可能发生以下灾害

沿海海面风力较大,海上作业人员和船只容易出险;局部海堤可能受损;电力、通讯等线路可能受损;受降雨影响,部分低洼地、县镇区地势较低地段可能被淹;受大风影响,高空设施可能会出现险情;城镇基础设施和绿化受到一定损坏。

4.2.2 防御重点

保障海上作业人员和船只安全,建设工地、海堤、高空设施

—7— 安全,电力、通讯等线路安全,农村低洼地及县镇区低洼地段安全,城镇基础设施和绿化安全,交通通畅等。

4.3 Ⅱ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4.3.1 可能发生以下灾害

海上作业人员和船只在避风过程中出现险情;局部海堤、部分港口受损;低洼易涝区遭受涝灾,城区部分地段受淹;公路水毁较严重;电力、电信、广电线路损毁较严重;危房易倒塌,城镇基础设施受到较大的损坏,对人民群众的生命造成一定的威胁,群众财产损失严重。

4.3.2 防御重点

保障海上作业人员、船只及沿海附近村民安全,水利工程安全,电力、通讯、供水等线路和城镇基础设施安全;组织疏散和转移低洼地区、危房户居住人员及学校、商业网点等场所的聚集人员;组织企业进行物资转移和防涝。

4.4 Ⅰ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4.4.1 可能发生以下灾害

低洼地区全面受淹;发生海难或交通事故,并有沉船可能;水利工程及海堤、港口损毁严重;电力、通讯等线路部分倒杆、中断;房屋受损,有相当数量的物资仓库、厂房进水;各行各业均遭受严重损失,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4.4.2 防御重点

组织水利、电力、通信、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进行防涝;

—8— 保障主干道路和通信畅通;全力转移、抢救灾民;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防止人员伤亡。

5 指挥系统和职责 5.1 指挥等级

5.1.1 当发生Ⅳ级台情预警时,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到岗,由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值班、协调。

5.1.2 当发生Ⅲ级台情预警时,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到岗指挥,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协助指挥;各成员单位领导到岗,并上报值班名单。

5.1.3 当发生Ⅱ级台情预警时,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到岗,县防指总指挥或副指挥负责指挥。

5.1.4 当发生Ⅰ级台情预警时,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到岗指挥。

5.1.5 当进入紧急防台期时,由县应急委领导主持指挥,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指挥。

5.2 工作职责 5.2.1 总指挥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防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统一指挥本辖区防台防汛工作,认真执行上级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命令、通知。

(2)贯彻“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9— 的方针。立足于防大灾,部署年度防台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任务。协调各部门间相互配合,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到防台准备工作的思想、组织、物资“三落实”。

(3)遇强台风或因强台风引起特大暴雨等可能出现较大灾害情况时,要全县掌握灾情,研究对策,指挥抗台抢险工作,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灾后组织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救灾,修复损毁设施,恢复生产,确保社会稳定,重建家园。

(4)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和指导农林水务、海洋渔业、城建、交通口岸等部门组织加固海堤、港口和保护养殖设施工作,不断提高防台抗灾能力。

(5)负责防台、抢险救灾的指挥,主持防台工作会议,研究总体调度方案,签发重要抗台抢险命令。及时向上级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台情、灾情和应对措施。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请示上级调派物资、人力支援抢险。

5.2.2 副总指挥职责 (1)负责抢险联络工作。

(2)负责抢险队伍的组织、调集。 (3)负责防洪工程抢险。

(4)负责抢险设备、物资等后勤保障。 (5)负责企业进行防台、抢险救灾。 5.2.3 各成员单位职责 5.2.3.1 县人武部

—10— 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协调驻岛部队参加全县抗台抢险,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2.3.

2县发展改革局

负责灾区市场商品价格监控,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所需资金向上争取工作。

5.2.3.

3县教育局

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增强防灾意识,做好全县各类学校的危房加固和学生、工作人员安全转移安置工作。

5.2.3.

4县公安局

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负责查处破坏防台设施案件;维护防台期间交通、抗台抢险秩序,确保防台期间防台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5.2.3.

5县民政劳动保障局

组织协调全县台风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协助做好灾民安置转移工作;及时掌握全县台风灾害损失情况,经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核准后,报告上级民政部门;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和物资,接收救灾捐赠款物,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5.2.3.6

县财政局

负责筹集和拨付防台防汛和抢险救灾专项资金,并做好资金

—11— 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5.2.3.7

县国土规划建设局

负责做好县镇区公用设施防台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建筑工地的防台防汛安全工作,组织好市政公共设施的抢修和维护;协助做好危旧房、临时工棚内人员转移工作;负责统计县镇区居民、道路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的受灾情况,并及时报告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

5.2.3.8

县交通口岸局

负责做好交通口岸设施的安全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海上客货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损毁设施的抢修和障碍物的清理工作;负责抢险人员及物资运输车辆、船舶的组织调度工作。

5.2.3.9 县农林水务局

做好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向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台风有关资料和抗台抢险方案;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安全,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抗洪抢险和修复损毁的防洪工程;负责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监督指导全县农业防台抢险和灾后生产恢复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救灾种子应急调拨安排;负责统计全县农业受灾情况,并及时报告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

5.2.3.10 县海洋渔业局

负责全县渔业防台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海上应急救援及抢险救灾船只的储备工作;加强渔业防台各项措施的检查,台风来临

—12— 前及时通知并组织近海与沿岸作业船只进港到岸避险,最大限度减少台风对渔业生产造成的损失。

5.2.3.1

1县外经贸局

负责组织协调防台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所需物资的应急调拨供应,并及时上报有关协调结果。

5.2.3.1

2县卫生人口计生局

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疾病流行;组织落实好抢险救灾医疗突击队,确保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5.2.3.1

3县安全生产监管局

负责监督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全县重大危险源单位和企业做好防台工作,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5.2.3.1

4县广电中心

把握新闻导向,根据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的台情、汛情以及防灾抢险的有关决策和部署,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加强防台知识宣传;及时组织抢修受损的广播、电视设施。

5.2.3.15 县气象局

做好天气预报和监测,及时、准确提供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有关气象信息。

5.2.3.16 县供电局

组织好防台救灾用电供应,负责所属变电站、所的防台工作;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台风灾害损失情况。

—13— 5.2.3.17 网通、联通、移动公司

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通信设施,确保防台抢险通讯畅通;负责本系统灾情统计并及时上报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

5.2.3.18 县保险部门

积极开展防台保险工作,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在台风来临前,督促投保单位做好设备、物资等防范工作。

5.3 指挥工作机构及职责 5.3.1 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是我县防台工作的指挥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在县应急委和上级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2)组织召开防台工作应急会议,听取民政、农林水务、海洋渔业、城建、交通、气象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的台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防台救灾工作。

(3)制定各项防台措施,落实防台物资和经费。 5.3.2 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是我县防台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每年台前组织进行本地区防台检查,做好制度、人员、物资、通讯、技术等各项准备工作,提出做好年度防台工作意见。

—14— (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防台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3)及时了解并分析气象信息、水情、工情,根据批准的防御方案和抗灾条件,提出抗台、防洪、抢险意见,供县应急委和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决策。

(5)做好防台信息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并积极组织实施县应急委、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的工作部署。

(6)收集整理防台有关资料,认真做好年度防台工作总结。 6 预案的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6.1 预案的组织实施 6.1.1 预案启动

根据台风预警信息要求,由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预案。

6.1.2 成员单位联络员

成员单位联络员由县人武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劳动保障局、县财政局、国土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口岸局、县农林水务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外经贸局、县卫生人口计生局、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广电中心、县气象局、县供电局、中国网通长海分公司、中国联通长海分公司、辽宁移动长海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6.2 预案的保障措施

为增强预案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按照分级负责,统一调配,

—15— 进一步落实并完成以下各项措施:

6.2.1 人员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部门要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抢险救灾队伍,作为抢险救灾的主要力量,各类专业应急队伍要作为先锋队,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各乡(镇)、村(社区)建立健全抢险应急队伍和抢险应急分队,在灾害期间听从乡(镇)防台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统一调遣。

6.2.2 物资保障措施

建立防台抢险物资分级储备制度,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分级分部门储备各类抢险救灾物资,确保险情灾情出现时能及时到位。

6.2.3 通信与信息报送保障措施

县联通、移动、网通公司要建立防御台风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做好损坏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受灾地区的通信畅通,并为防台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落实专职信息统计报送人员。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89890979

传真:89891119。灾害性天气期间,各乡镇政府要设立专用防台抗灾指挥室,并确定联系电话。

6.2.4 卫生医疗保障措施

卫生医疗部门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负责

—16— 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2.5 防台防汛评估和奖励制度

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年对各乡(镇)、村(社区)防台工作和预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在防台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 工作程序

7.1 Ⅳ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7.1.1 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台风情况和气象部门对台风未来趋势预报,预计台风可能影响我县,经指挥部批准,发出“Ⅳ级台情预警”通知。

7.1.2 气象部门应加强对台风(热带风暴)监测,及时向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台风趋势预报及降雨等情况。

7.1.

3国家海洋局小长山海洋环境监测站应加强对台风(热带风暴)监测,及时向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潮型等情况。

7.1.4 广播、电视等媒体要加强气象信息播报,海洋渔业等部门要及时向海上作业船只、沿海作业人员发送台风信息和做好避风准备的通知。

7.1.5 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值班,并密切关注天气(台风)动向,掌握台情动态,综合分析并及时提供给指挥部以及有关单位。

—17— 7.1.6 各乡镇政府、县交通口岸局组织对海堤码头防台安全进行再检查和再落实。各乡镇政府、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农林水务局、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加强对在建工地、排水设施、危旧房、农业塑料大棚、养殖厂房、育苗厂房等安全检查。

7.

2Ⅲ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7.2.1 台风正向我县逼近,24小时内将可能影响我县,经指挥部批准,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Ⅲ级台情预警”通知。

7.2.2 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值班,了解台情及防台准备情况,快速反应和传递防台信息(指令)。

7.2.3 各乡镇政府及民政、城建、经贸、安监等部门要进行对重点企业及危旧房等方面的防台安全检查,对低洼易涝地区的重要物资、仓库、重点企业及危旧房全面做好物资、人员安全转移,做好抢险各项准备工作。

7.2.4 各乡镇政府及农林水务、城建等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随时泄洪、排涝各项准备工作。

7.2.5 各乡镇政府、县广电中心要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并做好有关抗台抢险及灾情等报道准备。

7.2.6 广电、供电、通讯等部门要组织“三线”检查维修,落实应急措施。

7.2.7 各乡镇政府、县海洋渔业局要组织好渔船进港避风、

—18— 沿岸工作人员进行撤离。

7.3 Ⅱ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7.3.1 台风在12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县,对我县有严重影响,经县应急委批准,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Ⅱ级台情预警”通知。

7.3.2 县乡政府、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全部进岗,抢险应急队伍及预案明确的抢险机械在指定地点待命。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

7.3.3 经县应急委同意,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抗台紧急动员会议。

7.3.4 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全力以赴做好台情信息收录及上传下达工作,密切保持与各级防台组织机构、防台队伍的联络,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及抗台抢险工作情况。

7.3.5 民政、教育、城建、农林水务、安监等部门要根据预案进一步检查落实防御措施,重点组织危旧民房居民和在校学生进行就地转移,做好在建工程等易受灾设施的安全再检查及措施再落实工作,进一步落实低洼区防洪安全巡查与预警措施。

7.3.6 根据台风影响或可能影响程度,按照预案明确的撤离标准要求和职责分工,有轻重缓急地着手组织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发生重大险情时抢险救灾组要迅速组织各方力量实施抢险。

7.3.7 县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强抗台抢险期间的社会治安工

—19— 作;各乡镇政府按照抗台抢险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7.3.8 供电、通讯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应急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防台单位用电与通信安全。

7.4 Ⅰ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7.4.1 台风预测登陆时间6个小时,经县应急委批准,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Ⅰ级台情预警”通知。

7.4.2 县应急委领导坐镇指挥,随时组织召开台情、灾情分析会,决定是否采取非常手段,是否请求上级政府和部队支援。

7.4.3 县乡政府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一步部署本辖区、本单位的防灾抗灾工作,组织动员全体人员随时待命赶赴抢险救灾第一线,同时确保自身安全。

7.4.4 组织动员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好异地转移安置点,在离台风登陆5小时前,全面完成易受灾群众与重点物资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7.4.5 低洼易涝区内的人员和企业、仓库、商场等物资转移实行业主负责制,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7.5 灾后自救

7.5.1 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做好灾情统计工作,向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应急委报告,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防台预案。

—20— 7.5.2 各乡镇政府及民政等部门要及时组织撤离群众返家,安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后各项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7.5.3 各乡镇政府及教育、民政、城建、交通口岸、农林水务、供电、通讯等部门要做好损毁设施修复加固方案的制定,做好防台调度,及时组织抢修灾后损毁的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等设施,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7.5.4 各乡镇政府及发改、民政、农林水务、经贸、卫生、环保等部门要做好基本生活生产资料的组织以及发放救灾物品、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卫生防疫、监测治理水情污染、清理农田等工作。

7.5.5 卫生医疗部门要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并积极开展灾区防疫工作,发改、经贸等部门要组织灾区生活生产急需物资供应工作,其他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各负其责,开展救灾工作。

7.5.6 各级防台指挥机构应根据灾后及当年防台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台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5.7 每次台风过后,各级防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及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 附则

8.

1预案更新及解释部门

—21— 本预案由县农林水务局负责制定、更新和解释。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2—

第14篇:汕头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汕头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现状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2.2 工作职责

2.3 县(区)人民政府三防指挥部 3 预测、预警

3.1 信息监测和报告 3.2 预警

3.3 预警级别及发布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4.2 应急响应行动 4.3 信息共享和处理 4.4 新闻报道 4.5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 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御台风灾害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以及《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管理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汕头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汕头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登陆或影响我市的热带气旋引发的风灾、洪涝灾害防御和抗灾救灾工作。由台风带来的风暴潮灾害的防御适应于《汕头市防御风暴潮、海啸应急预案》。

1.4 工作原则

1.4.1 在省防总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分部门负责的原则,以市、县(区)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防台风责任主体,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1.4.2 依靠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对台风灾害预报水平。 1.4.3 遵循台风规律,以人为本,坚持防、避、抢、救相

- 3 村庄被淹,房屋倒塌18000多间,死亡504人。

海堤、防潮堤是我市防御台风、风暴潮的重要基础,建国以来,我市沿海地区共筑有江海堤围907.8公里,可防御20~50年一遇风暴潮,按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要求,汕头大围防潮标准应达到100年一遇防御能力,目前汕头大围防潮堤正在达标加固,因此台风、风暴潮灾害仍对我市构成巨大威胁。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市本级设立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称市三防指挥部),在省防总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全市的防台风工作。县(区)人民政府设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台风工作。镇(街道)设防汛防旱防风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台风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台风工作。

2.1.1 市三防指挥部

市三防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汕头警备区、市委宣传部、市水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武警汕头市支队、市财政局、汕头海事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气象局、广东省水文局汕头水文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安监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5 负责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用水等相关水利工程的配套实施。

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和及时拨付救灾补助资金,监督资金及时到位和使用。

汕头海事局:组织、指导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受灾群众。

市海洋与渔业局:督促、指导有关地区检查渔船回港避风情况,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渔排人员安全转移工作;洪涝灾害时,督促、指导有关地区检查桥闸附近的渔船安全防范情况。

市气象局:负责台风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信息报送、发布工作。

市教育局:指导、协调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及幼儿园(不含技工学校)落实防御措施,做好师生安全转移工作;指导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三防部门的意见,适时组织所属学校和幼儿园(不含技工学校)停课。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参与、组织、协调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省水文局汕头分局:负责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和预警,降雨量监测和分析;开展区域旱情、墒情的监测和水文干旱的预警;协助做好沿海河口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预警。

市发展和改革局:指导三防规划和建设工作;组织、协调保障灾区粮食供应。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和调控,必要时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 7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督促、指导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工地的三防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公安局:指导灾区公安机关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灾区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指挥、协调灾区公安机关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转移。

武警汕头支队:组织部署驻汕武警部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和救援受困群众。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管辖范围内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落实城市排涝应急保障措施。做好管辖范围内市政园林系统城市三防工作,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提供可能危及三防安全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

市安全监管局:依法综合监督、指导和协调抢险救灾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指导。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市三防办提供的灾情,指导、协调、监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水文、灾情信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市旅游局:协调旅游安全,限制旅游团队进入受灾地区和路段,配合灾区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撤离。

- 9 估热带气旋态势,提出防台风的对策和措施,向有关地区和部门传达市三防指挥部的防台风指令。

2.3 县(区)三防指挥部

各县(区)人民政府设立三防指挥部,在市三防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县(区)的防台风工作。县(区)三防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 3 预测、预警

3.1 信息监测和报告

热带气旋的监测和预报由气象部门负责。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热带气旋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以天气报告或重大气象信息快报的形式报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同时向社会发布热带气旋预警信号,以及热带气旋消息、热带气旋警报、热带气旋紧急警报和热带气旋解除警报。当监测和会商结果产生后,应在15分钟内做出报告。汕头水文分局做好风暴潮监测和预报并及时将成果向三防部门报告。各级三防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灾情,并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三防部门。

3.2 预警

气象部门负责台风报警、预警,发布台风预警信号;汕头水文分局负责风暴潮的报警、预警;三防部门负责接警和处警,发布处警指令,同时视情向党委、政府报告。

- 11 各级预警信号由汕头气象局发布,预警信号发出后,电视台、广播电台应在15分钟内向公众发出,当汕头气象局发布Ⅰ级预警信号时,广播电台、电视台要不间断播出警报消息。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IV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I级应急响应由市三防指挥部提请市政府启动,其他各级应急响应由市三防指挥部根据本预案规定条件启动。

4.2 应急响应行动

Ⅰ级应急响应为最紧急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IV级应急响应。每级应急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4.2.1 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响应

(1)市三防指挥部发出“关于××年××号台风消息通知”,将热带气旋消息告知广大人民群众,提醒大家注意。

(2)各级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值班,全天候开机接收卫星云图信息,主动与气象部门联系,收听气象台发布的热带气旋预报,密切注视动向,并将最新动态迅速上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

(3)汕头气象局要加强台风的监测,及时做好台风的预测预报;汕头水文分局和国家海洋局汕头海洋环境监测站要加强风暴潮和海洋信息预测预报,及时向市委办、市府办、市三防办通报。

(4)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

- 13 固。市民应将露于阳台、窗外的花盆等物品移入室内。

(9)国土部门加强对易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地带的监控。

4.2.3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当汕头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时,市三防指挥部发出“关于防御××年××号台风02号通知”,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1)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进驻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全市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防汛、气象、水文、海洋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破坏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2)各级政府应立即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动员和部署抗击台风的各项防范措施;各级领导要亲临第一线,加强防台风工作的领导。

(3)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自动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已到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学校应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在校学生(含寄宿、校车上)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离校返家。

(4)停止高空及户外危险作业,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5)气象部门要作出台风登陆地段、影响程度和风雨预报;水文部门要做好水情测报工作;水利部门对易涝地区的机

- 15 (2)市级领导根据联系挂钩各区(县)及部门的分工,分头深入各区(县),各有关重点部位,检查、指导各地防台风准备工作及防御措施,重点检查危险区域群众的撤离情况,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3)在校学生服从学校管理;学校应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在校学生(含寄宿、校车上)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离校返家。

(4)居民切勿随意外出;停止室内大型集会。

(5)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市三防指挥部研究部署交通、电力管制等措施。当风力达到10级时,发出关闭海湾大桥、礐石大桥、南澳大桥的紧急通知。

(6)市三防指挥部研究部署海上渔排养殖人员和渔船上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各级海洋与渔业、港口等部门要按照市三防指挥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回港船只数量和转移上岸人数。

(7)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控,协助各级政府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撤离。

(8)各种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各就岗位,服从统一指挥,执行各种任务。

(9)交通、电信、供电、供水、医院等部门要严守岗位,保证抗击台风工作的顺利进行。

4.2.5台风I级应急响应

当汕头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 17 关部门要千方百计通知非加强值班人员勿随意上街;当台风中心经过本市、本地时,风力会减到最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大风将会转变风向并突然重新吹袭,要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

(7)公安、武警部门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防止坏人趁机打劫;供电、交通、电信、供水、卫生等部门要组织抢险突击队,集结待命,做好随时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8)全市各行各业要加强值班,直到应急响应结束为止。 4.3 信息共享和处理

全市通过三防指挥系统实现防台风信息共享、互联、互换。市三防指挥部通过传真、电话向省防总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过会议、传真、电话、文本等方式交换信息,发布指令。

气象、水文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传真、电话等方式向三防指挥部报告热带气旋信息和风暴潮情况,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播放台风信号和热带气旋动态。

加强防台风和搜救工作的军地合作以及区域合作,如有必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通过省三防总指挥部或其它部门沟通,争取台港澳和其它国家或地区援助。

4.4 新闻报道

宣传部门负责新闻报道工作。新闻报道程序化、规范化,以公开、透明、时效、有利为原则。内容包括热带气旋的信息、预警、防台风动员和措施、灾情、救灾复产等。新闻发布

- 19 各级保险部门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5.4 调查和总结

三防部门负责灾情调查、收集、统计和核实,并向上级汇报灾情及抗灾行动实况。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风能力。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风工作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 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利用汕头市电子政务网,补充、完善现有防汛通信专网,建立三防指挥系统通信分系统,并实现省、市各有关单位的计算机网络互连,公网和专网互为备用,确保防风通信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6.1.3 通信部门建立防台风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做好损坏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防台风通信畅通,并为防台风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2 现场救助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飞机、船只、机械等搜救抢险设备由部队、公安、交通、水务等相关行业部门保障。

6.3 应急队伍保障

- 21 供销、物资及三防部门建立三防物资仓库,贮备足够数量的防台风物资和器材,必要时也可征用社会物资。

6.8 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每年预留一定的防台风专项经费,保证防台风应急需要,并监督使用。经费由各级三防指挥部会同财政部门做出计划。

6.9 紧急避险场所

民政部门负责开放各级灾害临时庇护中心。学校、剧院、礼堂、会议厅等公共场所可作为临时防台风避险场所,由教育等相关部门负责。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公众宣传教育

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防御台风的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各学校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和校内广播对学生进行防台风、风暴潮的教育。

7.2 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区)三防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市三防指挥部负责市、县(区)三防指挥部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县(区)三防指挥部负责乡镇三防指挥部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汛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 23

第15篇:镇防御台风措施情况汇报

**镇防御台风措施情况汇报

今年第9号台风“梅花”7月28日形成后,我镇即高度重视,镇党委、政府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动态,积极做好各项防台、抗台准备工作。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防台形势

我镇以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台风工作结合当前汛期救灾工作重点抓好,建立以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防台责任制。及时加强与各部门沟通联系,分析判断此次台风可能造成的危害。这次9号台风强度强、风力大、雨量大,我们充分认识到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密切关注台风的动向,按照防台预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切实把防御台风工作做实、做细,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迅速行动,周密部署防台工作

我镇已迅速启动预案,把防台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工作方针,对我镇防台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召开全镇各村、站所负责人会议,贯彻落实各级领导重要讲话精神,迅速把防御台风的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安排班子成员包村,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要求各村、各单位马上召开防御台风的紧急动员大会,建立以一把手负责的防台责任机制,把各级的各项部署传达到干部群众中,要求广大干部群众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力以赴做好防台抗台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求各党政领导不得外出,已经外出的要立即赶回,加强防台领导,靠前指挥防台工作。

三、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安全隐患

全镇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强化措施,加强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抓好高效农业设施的管护工作,特别是蔬菜大棚、养殖小区的加固和农田及水的引排工作;切实做好水库、河道、水闸、堤防的保护工作;切实做好学校房屋、农村危房、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各村、各单位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安排专人值班,负责观测和巡查,一旦发现险情,及时组织抢护和预警。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台风动态和防御工作的信息,紧急情况及时汇报。

四、做好准备,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按照职责分工,全镇各村、各单位己严阵以待,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都已做好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救灾人员、物资、资金到位。目前,全镇已征集了船只6艘,更新了一批防汛编织袋、救生衣、铁铲,配备了一些雨衣、雨裤、应急灯、铁丝和钢管等其它防汛物资。落实了14支抢险应急队伍,共计418人。扎实的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镇防台抗台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

下一步,我镇将密切关注台风的最新动态,按照省、市、县防台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全面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努力夺取防台抗台工作的最后胜利。

2011年8月7日

第16篇:如何理解台风灾害的防御?

如何理解台风灾害的防御?

2012年第15号台风“布拉万”的中心23日05时位于浙江省象山县东南方大约180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3级(38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65百帕。28日15时15分前后今年第15号台风“布拉万”在朝鲜西南(黄海南道)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2级(35米/秒),970百帕。22时50分前后,在朝鲜西北部的平安北道南部沿海再次登陆。

此次对台风的监测主要是利用气象卫星和气象雷达以及地面监测网。通过卫星云图可以清晰看到台风移动的实时状态,确定台风的位置,估计台风强度,监测台风移向和移速;当台风到达近海时,利用雷达可较准确地监测台风移向和移速、狂风暴雨可能出现的地区和时间等。预报员根据探测所得到的数据和各种物理量图表,通过科学的综合分析,得出台风可能登陆的地点和时间以及影响区域,及时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放台决策依据,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向社会公众发布警报或紧急预警,尽量大可能减少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

台风预报,一是未来台风移动方向和移动速度,称为台风路径预报;二是未来台风强度(中心气压)、风力、风速预报,一般称为台风强度预报;三是台风带来的风雨影响范围和强度预报,一般称为台风影响预报。

近些年来中国台风路径预报的总体水平阶级与国际先进水平。90年代初期以来,台风综合预报路径误差呈现逐年减小趋势,2009年,我国

24、48和72小时台风路径综合预报误差分别为1

19、205和299公里,优于日本和美国的预报水平。

台风预报方面。已建立和完善了国家、区域、省、市、县等5级联防的台风警报服务体系,借助于电视、手机、报纸、网络等多种信息传播手段分发各种台风预警信息和预警信号。各级政府根据气象部门发出的台风预警信息和防台预案,及时组织台风影响地区群众防台减灾,转移、安置危险地区群众,极大地减少了台风造成的影响,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于台风的警报,直观的是从电视上的台风预警信号可以看出台风的程度。 台风预警信号分五级,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图标:含义:48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

(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图标:含义: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三)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图标:含义: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四)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图标:含义: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五)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含义: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在台风面前不管是政府还是群众,我们都应该做好防灾措施,把台风的伤害降至最低。

对于政府: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2.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如回港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

4.加固门窗、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对于百姓:

1.气象台发出台风警报后,不要到台风经过的地区旅游或到海滩游泳,更不要驾船出海;外出的人应尽快回家。

2.住在大厦里的居民,应关好窗户,收掉阳台上的东西(花盆、晒衣架等);加固室外易被吹动的物体。

3.市民应留意媒体播放、刊载的台风消息,并采取预防措施。4.清理排水管道、保持排水畅通。 5.船只应及时驶入避风港。

6.台风袭来时,切勿靠近窗户.以免被强风吹破的窗玻璃片弄伤。

第17篇:各行业防御超强台风的注意事项

各行业各单位关于防御超强台风的紧急通知

一、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紧急通知

建筑工地防御超强台风山竹注意事项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委(局)建管科、质安科、质监站: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22号台风“山竹”(超强台风级)可能在9月17日凌晨到上午以台风或者强台风(13-15级)进入我区北部湾近海或从博白到合浦之间进入我区。请各市、县住房城乡建委(局)建管科、质安科、质监站高度重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从最不利的情况出发,做好最充分的防御准备(还记得2014年的“威马逊”吗),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从现在开始立即投入防御台风的工作,领导要在岗带班,各项准备工作要抓紧进行。9月17日是星期一,切忌本周末什么准备都不做,台风来时心慌乱忙。

二、全区各市、县住建部门要召集企业、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召开防台防汛紧急工作会议,提出工作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三、突出防御重点,切实把预防深基坑坍塌、高边坡崩塌、脚手架倒塌、临时围墙倒塌、办公生活设施倒塌、塔吊和施工升降机架等垂直运输设备倒塌作为防台风工作的重点来抓。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及早落实各项防范工作,加强对脚手架、垂直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附件、缆风绳等涉及结构稳定的关键设施的监控,要对工地围墙、临时设施、基坑支护等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稳固和防风安全,确保临时用电设施防水防触电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散、松、轻的材料不会被风吹飞。

四、台风来临前,所有临时设施内的人员必须及时撤离。对难以确保人身安全的设施,要坚决予以拆除。要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以备不时之需。

五、在台风袭击期间,全区所有受台风影响的地区,建筑工地要全面停止施工。

请各市县住建部门建管科、质安科、质监站迅速行动起来,共同防御台风。要马上办,要部署到位,要检查到位,领导要带头,党员要带头。

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2018年9月15日

二、市住建委通知:

根据玉林市气象局警报强台风“山竹”16日进入玉林境内,请各监督科通知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必须高度重视,强台风强降雨天气来临前,对深基坑、围墙、活动板房、塔吊、施工升降机、外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检查发现的各项安隐患,并釆取必要的加固强化措施,确保极端天气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台风期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收到请回复,谢谢!

三、工程项目部关于做好防御22号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栋号: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第22号台风“山竹”将预计9月16日起影响我区沿海地区。本次汛期影响时间长.台风破坏力,当受影响的区域集中.请各栋号高度重视, 为确保项目人员及财产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一下; 一, 在台风期间要暂停一切户外施工作业。施工人员应停留在室内减少户外停留时间特别不1 可在脚手架围墙下躲风避雨.二,宿舍区不能住有小孩。住有小孩在宿舍里的一律要有专人看管。临时搭设的板房在台风来临时一律不能住人.三.脚手架上一律不能堆放材料,如有材料要赶在台风来临之前进行清理.四, 外架班组要在台风来临之前进行对外架检查和加固。

五, 加强对塔吊,物料提升机及施工用电的检查,台风来临之前进行检查和加固,并关闭使用电源。 六, 建筑物顶层及楼层内有可能因台风刮落的物品物体材料,必须安排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物料堆场集中存放,防止物体坠落伤人。

七, 对22号台风的防范工作,事关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各栋号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明确责任,加强检查,确保在9月16日上午前全部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紧急通知:所有人,下午停工,各期经理务必按要求做好台风应对措施;劳务人员必须搬离板房宿舍并切断电源,暂时住到6-8#商铺内;临时广告牌附近禁止停车。

下午3:30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劳务负责人及监理到项目部集中,检查工地及生活区等台风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为防突发情况,请各单位、各部门安排相关人员(含水电工)值班,全体人员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待命,随叫随到排除险情。

台风后要求:雨停后立马排查隐患和统计损失。到现场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注意飘浮物悬挂物。组织管理人员及劳务管理员现场排隐患,隐患解除后方可开工,特别是机械设备租凭安装单位一定到场对每台设备排查检修。

现场排查回复:

1、办公区域、生活区域无损失,无异常

2、电工检查电源线路正常,塔吊,施工电梯等设备正常;

3、外架的架体稳固无异常;

4、项目无损失

四、***区防内涝抢险指挥部办公室紧急通知 辖区内各单位、企业、居民: 今年第22号超强台风\"山竹\"预计于9月16日夜间至17日凌晨在广东西部沿海一带登录,17日凌晨到上午,\"山竹\"以台风或强台风(13-15级)进入广西,受其影响,我市16-18日将出现强降雨,并伴有6-9级强台风。此次台风致灾风险大,为防御台风带来的不利影响,请辖区单位、企业和居民关注天气预报,台风期间减少外出,做好防涝、防风、防雷电等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加固及关紧门窗,同时防止坠物伤人;易积水、易内涝、低洼处商铺及居民,提前将物品物资、家具等搬移至高处;在建工地停止作业,做好塔吊、围挡(墙)、脚手架护网等排险加固工作,基坑蹋陷排险及积水抽排物资准备。请大家加强防范,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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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群主通知: 超强台风“山竹”将会于9月16日晚上11时从我国广东粤西的湛江登陆,到达防城港时间17日早上8时,预计到达防城港风力14-16级。 【一定要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1、有车的加满油,远离大树、建筑。

2、手机充满电,交满费。

3、准备一定的现金(断电自动取款机无法工作)。

4、家里储备好水,分饮用水和清洁水准备,充分估计困难。

5、准备充足的食物,最好不需要加工的(碗面、面包)。

6、冰箱清理干净(连续几天停电,全部化掉)。

7、所有的衣服、杂物全部整理、包装、装袋(防潮),远离阳台、窗口(整理后家里除了家具家电,基本上是光溜的)。

8、当台风来临时,关闭所有家用电器,拔掉所有电源,关闭水管。

9、将所有脏衣服洗净、晾干。(就是现在,开洗吧)

10、准备小型收音机,唯一获取外界信息的渠道,小型省电(无报纸、无法观看电视、网络无法连接)。

11、外出不要穿凉鞋,尽量平底前后不露(路上全是树枝)。

12、准备临时电源,充好电(手电筒、电脑、蜡烛、台风过后无限期停电)。

13、家人尽量呆在一起。

14、风力达到最大,人员最好远离窗户等玻璃,以免造成人员受伤。

六、***电网,尊敬的客户:

玉林受台风“山竹”的影响,期间将出现强降雨及强对流天气,玉林供电局提醒您注意用电安全:一是暴雨期间不要靠近电力设备,更不要在架空变压器、紧靠供电线路的树木或广告牌下面避雨;二是尽量不要在积水中行走,避免电器设备漏电造成伤害;三是发现供电线路断落在积水中,应提醒行人不要靠近并做好标记,及时拨打片区经理电话(1826921917

5、182692178

57、18269213116)进行处理;四是一旦发现有人触电倒地,必须让触电者脱离漏电范围后,方可对触电者进行抢救;五是电线掉落在自己附近时莫慌张,应单腿跳跃离开掉落点8米以外;六是好家居安全用电,请加装并检查家庭漏电保护开关的完好。

在台风影响导致停电时,我局将加强抢修力量修复,尽快为您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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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西安镇防御九号台风工作总结

超前部署 科学指挥 通力协作 严密防范

夺取防御台风的全面胜利

——西安镇防御2011年九号台风工作总结

8月5日晚,市、县防台工作会议通报,今年第9号强台风“梅花”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并缓慢加强。据预测,8—9日将在我市登陆,届时,将有9—10级大风,并伴有大暴雨,降雨量50—100mm,局部可达100—200mm,暴风、暴雨、大潮将对我市产生破坏性影响。面对可能出现的灾情,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超前部署、科学指挥,干部建众通力协作、严密防范,奋战三天四夜,夺取了御台风的全面胜利。

一、领导高度重视,超前部署,靠前指挥

在市、县召开防台工作会议之后,镇委、镇政府连夜部署防台具体工作,在“不死一个人,不伤一人”的原则指导下,制定详实的《西安镇防御第九号台风“梅花”应急方案》,并连续召开四次工作会议,做到了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受到了上级部门的通报表扬。

市、县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可能出现的灾情,亲临我镇视察指导防台防汛工作。8月6日,县领导陈宝库、丁喜庆、王冬梅及财政局、卫生局、农发局、旅游局等领导来到我镇指导防台防汛工作。8月7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发改委主任杨权在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孙洪军的陪

同下,来到上口子村对防台工作进行具体部署。8月8日下午,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陈宝库再次来到我镇检查人员安置情况,并就次生灾害的防御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镇机关、各村、各单位干部职工放弃休息日,深入村屯、坚守岗位、协同奋战,人力得到了保障,措施得到了落实。

二、突出防御重点,通办协作,形成合力

在防御过程中,按照“防、避、抢”的防台工作方针,以“不死人、少损失”为目标,全面做好防御工作。在台风暴雨来临之前,及时启动预案,突出防御重点,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早、做实各项防御工作,把防御工作落实在暴雨、台风之前,努力做好不漏一个环节、不漏一个部位、不漏一个居民,力求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一)通力协作,组织到位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防台工作,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局面。全体机关干部深入到各村,包片指导防台工作。全镇共组织成立了3000余人的抢险突击队、16支共42人的医疗小分队、20人的党员突击队。老干部党总支、妇联、团镇委分别发出倡议,号召全镇老干部、妇女、共青团员积极投身于防台工作中。

(二)科学调度,物资到位

认真落实了防台抢险物资、器材,水利、农业、交通、

防保等部门和单位共筹备纺织袋30000条,木杆1000余根,应急灯(手电筒)500个、收音机230台、救生衣1500件、挖掘机8台、运输车140辆、漂白粉2袋以及投施器材。

(三)统一安排,措施到位

一是认真排查,妥善转移。各村和民政部门认真排查了全镇的危房、险房、瓦房、草房3950户,设置了学校、敬老院、养老中心、文化站4处应急安置点,全镇采取宣传动员群众投亲靠友,就近安置的办法,共转移、安置群众11694人。

二是消除隐患,保障安全。各村、农业、乡建等部门和单位共清理排毛斗渠20公里,铺垫道路坑槽13公里,对300余栋大棚、路边大型广告牌和工业园区进行了周密排查,安监、教育部门认真检查旅游景区停业和沿河各村所有船只靠岸情况,并督促幼儿园停业放假。化工企业全部停产,所有产品和原材料全部入库封存,防止造成泄漏污染。鼎旭以及三个开发小区全部停工,拆除脚手架、塔吊,各类施工车辆存放到安全地带。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了造成重大损失。

三是履行职责,严阵以待。险情就是命令,全镇应急抢险队、党员突击队以及6台抢险车辆集中待命;卫生院、村卫生所组成了16支医疗卫生小分队,日夜坚守在机关、村部,捍卫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坚守战斗岗位,心系群众,狠抓落实

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防台风责任制度,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反复检查督促防御措施落实情况,迅速将部署工作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村屯和企事业单位。狠抓责任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同时,加大防汛抗旱责任追究力度,确保防台的各个环节不出遗漏,有力保障防抗台风工作有序和有效进行。

在防御台风过程中,各村、各单位的领导都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了防台风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顺畅有序进行。

桃园村:采取大屯两名干部一名居民组长、小屯一名干部一民居民组长分工包片的办法,对全村险房户、五保户进行认真排查和妥善安置。主动出资帮助缺少资金的养鱼户购买柴油。

上口子村:包村干部、村干部、村民组长对危房、险房反复排查,宣传台风危害,劝导群众服从安置。

洼边子村:提早准备水泵、应急车辆等防台防汛物质,并将原村小学作为安置点。

桑林子村:利用广播宣传防御台风知识,把部分孤寡老人已安置到敬老院。

刘家村:将全村90间瓦房户已全部安置在村委会。 韩家村:对全村的下水沟进行了彻底清理,发放防御台风宣传单,防汛物资准备充分。

小亮沟村:责令鱼船停止作业,统计坝外鱼池,对全村电力设施进行了排查。

小洼村:深入到各家各户,迅速疏散危房、险房群众。 八家子村:设立安置点5处,准备好食品、饮用水。 王家塘村:清理维修村屯排水系统、农田排水设施,做好小站强排准备。通过广播班子成员村民组长挨家挨户走访告知撤离到安全地点。

高坎湾村:共设立6个安置点,经过宣传和劝导,全村381户瓦房、危房、险房户已全部撤离,成立40人的抢险突击队。

高坎村:成立30人的抢险突击队,安排抢险车辆2台。 司法所干部和派出所全部警力坚持“大灾面前保稳定,确保稳定抗大灾”的思想,值班值守,深入村屯,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

老干部党总支、妇联、团镇委分别发出倡议,号召全镇老干部、妇女、共青团员积极投身于防台工作中。全镇上下凝聚着戮力同心、抗击台风的强大合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台风意识

面对灾情,宣传先行。在防台防汛期间,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包村干部为群众讲解防御台风的知识和避险常识,稳定了民心。同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还及时编发《防台防汛快报》9期,尽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

高群众台风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因停电通讯中断的情况,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一方面号召各村、各单位做好“各自为战”的思想准备,一方面通过购置收音机、组织通讯员等办法,最大范围拓宽信息渠道,为迎战台风搭建了信息平台。

五、坚定信心,开创我镇各项事业的新辉煌

面对可能出现的灾情,全镇上下听从指挥,协同作战,同舟共济,抗击台风,给了我们很多启示:给我们增添了新的动力。

——台风是连心锁,台风是同心结。连续三天四夜的奋战,百姓与我们共患难。高坎湾村民张贺福和小亮沟村民张海厚等积极配合村委会工作,主动腾出自家房屋,安置转移居民。正是有了许许多多这样的可亲可敬的群众,才是我们战胜任何艰难险阻的坚强后盾。

——台风是试金石,台风是冲锋号。在防台第一线,机关干部詹禄、孙洪涛一直坚守在包片村屯;高坎湾村干部刘忠会、镇财政所长孙景华和父母腾出5间房,作为安置点。正是有了这样许许多多这样的党员、干部,才是我们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重要保障。

第19篇:张家港防御台风应急预案修订稿

张家港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修订稿)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2.2 指挥、副指挥职责 2.3 成员单位职责

2.4 办事机构

2.5 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部

3 监测预报、预警和预防

3.1 监测预报

3.2 预警

3.3 预防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 信息报送与发布 4.3 应急响应结束

5 保障措施

5.1 通讯与信息保障

5.2 应急队伍保障

5.3 交通运输保障

5.4 电力保障 5.5 医疗卫生保障 5.6 治安保障 5.7 物资保障 5.8 资金保障 5.9 技术保障

5.10 宣传、培训与为演习

6 善后工作

6.1 灾后救灾

6.2 抢险物资补充 6.3 损毁工程修复

6.4 灾后重建 6.5 保险与补偿 6.6 总结与评估 6.7 奖励与责任追究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预案解释部门

7.3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张家港市滨江临海,容易受到台风等热带气旋影响,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因此,防台抗台历来是我市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防御台风工作程序,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苏州市防御台风预案》、《张家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张家港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相结合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的原则,建立岗位责任制;按照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张家港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简称市防指)是防御台风工作的指挥机构。各(区)镇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在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台风工作。有防台风任务的单位,也可设立防台风机构,开展本单位的防台风工作。

市防指主要职责是:

(1)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的防台风工作; (2)组织开展防台风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台风风安全的有关问题;

(3)组织制定全市防台风风预案,贯彻执行上级防台风风调度命令;

(4)负责发布、解除本市防台风工作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防台风应急响应”;

(5)依法清除影响防台风工作安全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6)检查督促防台工程设施建设、水毁工程修复和非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

(7)对各(区)镇和有关单位的防台风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2.2 指挥、副指挥职责

市防指设指挥和副指挥。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分别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人武部主要

负责人、市水利局局长、市住建局局长担任。

指挥职责:主持召开市防指成员会议,指挥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主持重要的防台风会商会议,研究总体防台风工作方案;签发重要防台风调度和抢险救灾命令,签发报灾等重要的上报材料;向苏州市防汛防台风指挥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灾情和应对措施;请示苏州市防汛防台风指挥部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负责指挥Ⅱ级应急响应时的防台风工作。当灾害仍在发展且有扩大的趋势时,向市长提请将预警响提高至Ⅰ级。

副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责:协助指挥组织全市防台风工作。

副指挥(市人武部主要负责人)职责:协助指挥工作,负责抢险部队官兵及民兵抢险队伍的调配,分工指挥部队支援防御台风工作。

副指挥(市水利局局长)职责:负责市防指日常工作。负责指挥Ⅲ级、Ⅳ级应急响应时的防台风工作。当灾害仍在发展且有扩大的趋势时,向指挥提请将Ⅲ级预警级别提高至Ⅱ级预警。

副指挥(市住建局局长)职责:协助指挥工作,负责协调城区防台风工作。

2.3 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水利局、住建局、气象局、发改委、便民服务中心、经信委、财政局、监察局、民政局、安监局、卫生局、国土局、规划局、民防局、港口局、城管

局、农业委员会、交通运输局、粮食局、园林局、商务局、供销总社、教育局、公安局、供电公司、电信局、张家港海事局、长江引航中心张家港引航站、长航公安局苏州分局等为市防指成员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市防指成员。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市防台风宣传工作导向,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台风新闻报导、灾害性天气警报、预警信号、公共信息的播发及防灾、减灾和自我保护等公益知识的宣传工作。

人武部:协调解放军驻苏部队、武警官兵、消防官兵、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支持地方防台风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地方完成紧急清障任务。

水利局:承担市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台风工作;做好水利工程调度;制定全市防台风措施以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提出防台风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油电方案;负责防台风工程的行业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市属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

住建局:负责城市防台风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行业、房屋拆迁等工地的防台风安全管理;负责协调督促城管、房管、给排水等部门和单位做好广告牌、太阳能热水器等高空构筑物、架设物及全市危房的防台风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排水管网、窨井、边井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做好城市排水管网等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

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实时气象信息和灾害

性天气的监测预报以及对灾害成因的天气分析,按规定发布各类台风预警。

发改委:协调安排防汛防台风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工程计划和资金,落实防台风救灾资金。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及时提供和反馈防台风期间的群众需求等信息,做好相关沟通工作。

经信委:负责有关防台风抢险抗灾所需油料、物资器材等的供应和调度;负责经信系统的防台风保安工作。

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台风工程、水毁工程建设及其他防台风工作经费,并监督使用。

监察局:负责对各(区)镇、各部门执行防指指令、落实防台风措施情况进行督查,严肃防汛防台风纪律。

民政局:负责台风影响的受灾地区灾民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拨发救灾款物。协助做好灾害损失情况的统计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送有关灾情信息。

安监局:负责综合监管全市防台风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防台风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做好全市防台风期间各类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和统计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防台风安全。

卫生局:负责防台风抗灾工作中的医疗救援、卫生防疫以及消杀等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告灾区疫情和防治情况。负责全市卫生系统的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

国土局:负责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负责调查统计被洪(涝)水毁坏、当年不能种植的耕地情况;

负责制定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做好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巡查和预防工作;协助地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分布情况及治理措施。

规划局:协助做好全市防洪排涝工程、城区防洪排水的规划管理工作。

民防局:负责全市人防工程的防台风安全工作,承担市政府指定的抢险救灾指挥保障工作,紧急情况下民防系统拉响防灾警报。

港口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口岸系统的防台风工作,对港口码头设施、存储设施等进行安全管理。

城管局:负责城市城镇户外广告牌、店招店牌、广告灯箱、霓虹灯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城市道路排水工作及被台风刮倒的城镇道路上的树木等障碍物的清理工作。

农业委员会:负责农业、渔业防台风和减灾救灾工作;协助清除在全市河道水域内非法设置的渔簖、缯网、围网、拦网等定置渔具;负责及时提供全市农业灾害情况;

交通运输局:根据防指指令组织开展防台风期间的抢险救灾物资和抢险救援人员的运输;负责调度安排出险受灾地区人员撤退、物资运输的交通工具和抢险机械、车辆;协助做好河道清障工作;协同公安部门保障防汛抢险救灾车辆、船只的畅通及紧急时期的水运管制;负责除张家港海事局管辖水域以外的闸内外河道中船舶的防台风管理。

粮食局:负责向台风影响的灾区提供粮食供应保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的防台风安全工作。

园林局:负责全市园林绿化的防台风安全工作;负责对市区行道树木的维护修剪,及时清除倒伏的树木。

商务局:负责向台风影响的受灾地区提供食品供应保障。负责商务系统及所属商业网点的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

供销总社:负责供销系统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负责相关防汛防台风抢险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教育局:负责全市学校的防台风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防台风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的道路畅通;依法制止和查处妨碍、影响防台风工作的事件;协助处理水事纠纷;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协助做好河道清障等以及抢险救灾通讯保障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保障防台风电力供应工作,供电线路及设施出现故障时及时组织抢修和恢复。确保医院、政府及其他重要部门的供电安全。

电信局:负责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安全,确保通讯畅通。做好防台风工作期间的应急通讯保障。

张家港海事局:负责辖区长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组织辖区内船舶做好防台抗台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的水上搜救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开展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长江引航中心张家港引航站:负责长江张家港段船舶引航秩序和安全,负责引航船舶的安全管理,配合做好水面人员的撤离和船舶保障工作。

长航公安苏州分局:负责维护长江张家港段防台风抢险

水上秩序。

2.4 办事机构

2.4.1 张家港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市防指下设张家港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市防办),设在水利局内,为市防指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有关防汛抗台工作的法规、政策和上级防汛防台风指挥部的决定、调度命令,执行市委、市政府对防汛抗台工作的部署;制定防汛防台风工作计划及安全度汛应急方案;组织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督促度汛应急工程和水毁工程的修复,检查督促清障任务的实施,掌握汛前防汛组织、工程准备、物资储备情况;掌握汛情、灾情、天气趋势以及水利工程运行情况,及时向指挥部领导和上级汇报,适时提供防汛、防台风信息;分析洪、涝、大风等灾害的发展趋势,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和灾情,做好领导决策参谋;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防台风工作;提出防汛抗台的物资储备计划,督促各地认真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调运工作;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确保上通下达,政令畅通;组织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开展防汛防台风宣传,总结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

2.4.2 张家港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城区防汛办公室 为加强城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组织协调,设立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城区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城区防办”),负责组织指导城区的防台风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主要职责:

在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城区防汛防台风相关部门开展城区防汛防台风工作;及时向市防指上报防台风工作情况;接受市防办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

2.4.3 应急工作组

当确定为Ⅱ级或者Ⅰ级应急响应时,市防指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督查组、综合组、宣传信息组、专业抢险组等应急工作组。

督查组:市防指抽调人员组成10个督查组分赴各(区)镇督促指导防汛抗台风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在汛前加以明确,有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主要职责:深入实地指导、检查、督促相关区镇落实市防指防台风指令,及时向市防指通报督查情况,提出督查意见建议。

综合组:由市防指抽调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研究室、水利局、气象局、供销合作总社、市防办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综合组,在市防指集中办公。工作职责:掌握水雨情和气象信息,起草防台风文件;组织防台风会商,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受灾人员应急救济;负责纵向、横向和各组的综合协调工作。

宣传信息组:由市防指抽调市委办、市政府办、宣传部、水利局等人员组成宣传组,在防指集中办公。工作职责:负责协调防台风工作宣传报道和台风灾害信息发布工作。

专业抢险组:由市防指抽调市人武部、交通局、住建局、园林局、电信局、供电局、供销合作总社、经信委(调度油料等防汛物资)、安监局(指导危化物处理)、卫生局(开展卫生防疫)、民政局(发放救灾物资)、水利局等相关人员组成。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各类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调度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及抢险队伍;指导开展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品的处理;开展卫生防疫,协调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制订救灾计划,协调调拨、发放救灾物资,恢复工农业生产。

市人武部、公安局、交通局、发改委、经贸委、国土局、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城区防办、海事局、电信局、卫生局、园林局、民防局、城管局、供电公司、水利局等各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分工,成立相应的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组,及时处置有关险情。

2.5.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部

各(区)镇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相应由本级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等组成,在张家港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防台风风工作。

3 监测预报、预警和预防 3.1 监测预报

(1)市气象局负责严密监视台风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

和降雨过程、范围、强度等信息报告给市防指。并做好台风未来趋势及可能影响本地区的风力、降雨等趋势预报。

(2)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在台风影响前、中、后及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运行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和市防指。

3.2 预警 3.2.1 预警等级

台风预警主要针对台风影响所造成的强风、暴雨、洪水与风暴潮超过一定的标准而向社会所进行的警示活动。

根据台风威胁和严重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Ⅳ、Ⅲ、Ⅱ、Ⅰ四级标准,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大、严重和特别严重。台风发展过程中其强度、范围、登陆地点、影响程度、危害程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等级。

3.2.2 预警及发布

市气象局负责发布有关台风的预警信息;市防办负责河湖水情的预警和有关信息发布;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预警和有关信息发布;城管、住建部门负责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等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农业渔业部门负责种养殖业、渔业等方面的预警与有关信息发布;公安、交通、海事、港口等部门根据职责做好公路、港口、码头、渡口、航道等的车辆、船只的预警与信息发布工作;其他部门也根据职责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向公众播报台风信息、预警信息和防台风风动态等。

3.3 预防

3.3.1 预防准备

(1)组织准备。汛前,市、镇两级及其他有防汛防台风风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根据要求建立健全防汛抗台组织指挥机构,明确防汛防台风风责任人,组建防汛防台风风队伍,落实易积水、易受淹等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抢险队的建设。

(2)工程准备。相关部门要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要提前落实应急除险措施;对跨汛期施工的在建水利工程,相关工程责任单位要制定防台风方案,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3)预案准备。市、(区)镇及其他相关单位,要及时制定、修订完善各类防台风预案,并加强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4)物料准备。汛前,市、镇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市防指下达的年度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计划,保质保量储备好相关防汛抢险物资,并加强管理。相关区镇、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市防指下达的任务足额落实好机动抢险车辆机械,确保随调随用。

(5)通信准备。建设完善市、镇两级防指防汛视频会商系统,加强日常维护测试,确保随时完好可用。健全完善

水文、气象等测报网络,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完好和畅通,尤其是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

3.3.2防台风检查。加强汛前及防台风期间各项防汛防台风风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

(1)检查原则及责任:防台风检查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以条查块的原则。

市防指成员单位及部门,要认真检查并消除辖区内或责任范围内防汛防台风隐患,落实防台风安全措施。各(区)镇要在每年初结合汛前检查开展防台风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整改。

入汛前,市防指组织人员对各区镇、有关防汛责任单位的防汛防台风准备工作进行抽查检查,督促相关镇(区)或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防台风风期间,各区镇、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检查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防台风风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紧急防汛期,市防指派出督查组对全市防台风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查防汛防台风预案的制定修订情况;二查防台风组织体系的建立抢险物资、队伍、车船机械的落实与管理情况;三查各单位各部门防台风措施的准备和落实情况。

(3)防台风巡查制度。台风影响期间,各区镇、各相关部门要对责任区域建立巡查制度,落实责任人和巡查队伍。水利部门会同各有关(区)镇、管理责任单位加大对沿江节制闸、涵洞、长江堤防、圩区堤防等易出险地段的巡查频次;

交通部门加强道路、航道、码头以及在建交通工程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城区防办要指导住建、城管、园林、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市政公用设施、高空建筑设施、危旧房屋、户外广告牌、灯箱,行道树等的巡查检查工作;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景区防台风巡查检查;教育部门加强中小学校的防台风巡查工作;其他部门也要根据职能做好相应工程或设施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 应急响应级别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1.2 应急响应启动权限

(1)Ⅰ级应急响应由市长签发;

(2)Ⅱ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指挥(分管副市长)签发; (3)Ⅲ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副指挥(水利局局长)签发; (4)Ⅳ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副指挥(水利局局长)签发。 4.1.3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4.1.3.1 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2)气象局发布因台风导致的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即12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出现大雨。

4.1.3.2 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2)气象局发布因台风导致的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即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1.3.3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2)气象局发布因台风导致的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即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1.3.4 Ⅰ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1)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2)气象局发布因台风导致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即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1.4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报送与处理、指挥与调度、人员转移与安置、抢险与救灾、安全防护与医疗救护、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等。响应内容和工作紧急程度根据响应级别有所不同。

4.1.4.1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在全市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后,由市防办主任主持防台风工作。市防办加强防汛防台风值班,加强与气象局的联系,密切关注台风动向,根据台风发展情况,适时组织气象局、城区防办等部门进行会商。通过短信平台向各区镇和防指成员的防汛指挥、副指挥、水利局机关和系统相关单位责任人发送防台风信息。指导和督促各区镇和防汛责任单位加强防汛值班,开展防御台风准备。加强水利工程调度和预降水工作。做好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

(2)市气象局加强对台风的监测,做好台风趋势预报,并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同时利用短信平台向有关人员发送台风信息。

(3)宣传部门协调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报气象局发布的台风信息播报,海事部门向江上作业船只发送台风消息和避风通知。

(4)各部门按防台风职责做好防台风工作,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水利工程巡查检查。

4.1.4.2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在全市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后,成立临时指挥部,由防指副指挥、市水利局局长主持临时指挥部工作。

(1)市气象局及时提供台风影响范围和风、雨量等级的预报,并向市防指报告,同时利用短信平台向有关人员发

送台风信息。

(2)海事部门通知长江水域船舶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沿江镇(区)负责通知外围圩和江心洲的养殖户撤离到安全地带。农业部门通知渔船进港避风。

(3)市城区防办检查和监督相关单位对城区建筑工地工棚、高空吊机、屋顶太阳能热水器、高空大型广告牌、灯箱、行道树木等进行加固,对排水系统进行检修疏通;撤离城区危险房屋内的居民,确保人员安全。

(4)各(区)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所在(区)镇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撤离危房房屋内的人员,以确保人员安全;做好农作物保护工作,检查和督促有关单位对所在(区)镇内的建筑工地工棚、高空吊机、蔬菜大棚等进行加固。

(5)临时指挥部抽调市水利局工作人员成立督查组,赴各区镇督促指导防台风工作,督查情况及时向市防办通报。同时,临时指挥部抽调水利局人员成立综合组、宣传信息组、工程抢险组等工作组,各组按应急工作组职责,在临时指挥部集中办公,协助落实临时指挥部部署的工作。

4.1.4.3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在全市启动防台风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后,市防指指挥(分管副市长)主持防台风工作,签发Ⅱ级响应行动通知。

(2)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市防指全体成员参加,成立应急工作组,按应急工作组法则进入抗台抢险工作。

(3)各地要紧急动员、全力以赴组织开展防台风工作,各区镇防指、各单位进入24小时防台风值班,主要领导到岗到位,在上级和同级指挥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做好责任范围内的防台风抗灾工作。防台抢险队伍、抢险车辆、船只集结待命,并落实好部分机动力量,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调度使用。各地组织人员加强堤防、险工险段的巡查,做好抢险准备,所有险工险段都要调运储备好足够的器材物资。海事部门通知督促长江上船舶进港或选择安全水域避风并采取有效的防抗台风措施。

(4)加强对城乡危房、简易房的检查,居住在危房中的人员要及时撤出安置。

4.1.4.4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长主持防台风工作,签发Ⅰ级响应行动通知。 (2)市防指全体成员参加会商,研究抗灾、抢险、救灾措施。成立应急工作组,按应急工作组法则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相关市领导分赴所联系的镇(区)指导和协助指挥防灾、抗灾工作。

(3)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一步部署本辖区、本单位的防灾、抗灾工作,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4)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严密关注和控制社会治安、传染病、火灾、基础设施失事及其他自然灾害等诱发性灾害的发生。

(5)市长决定是否采取非常手段,是否请求上级政府和部队的支援。当出现电力、交通、通信全面中断等极端情况时,此时上级下派的工作组可以代表上级指挥部现场指挥,工作重点是全力转移、抢救灾民,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维护治安秩序。

4.2 信息报送与发布

4.2.1各(区)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要明确防台风工作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区域、本单位防台风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经有权责任人审核并盖章后,及时上报市防指。

4.2.2严格规范防台风信息的发布工作。气象信息由气象台统一发布,汛情等级由市防指统一发布。防台风综合信息由市防指汇总后审核后发布。涉及台风灾情的,由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后发布。对本地有重大影响的洪涝台风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报道,由市防指和宣传部审查核实后,按本省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相关规定进行报道,如有必要可举行新闻发布会。

4.2.3 新闻报道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天气预报、防台风信息必须按市防指或市委宣传部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随意修改。

4.3 应急响应结束

4.3.1 当气象部门宣布台风警报解除,台风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市防汛防台风指挥部可视情况,宣布解除应急响应等级或者结束紧急防汛期。

4.3.2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响应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当地区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3.3 防台风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区镇、相关部门要及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生产自救及善后工作上来,重点抓好灾民安置、医疗防疫以及修复灾区水利工程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加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

4.3.4 气象部门应继续密切监测气象情况。市防办合理调度水利工程,继续做好值守和信息传递等后续工作。

5保障措施

5.1 通讯与信息保障

任何通讯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

市防指按照以公用通讯网为主、专用无线通讯网络为辅的原则,组建防台风专用无线通讯网络和气象短信群发平台,确保各类防台风风信息畅通。

市电信局应制定《应急通讯保障预案》,当发生台风灾害影响正常通讯时,迅速启动应急通讯保障预案,迅速调集

力量抢修损坏的通讯设施,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防台风通讯和现场指挥提供通讯保障。

5.2 应急队伍保障

每年汛前,各镇(区)按照市防指的统一部署,成立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的抢险队伍,由市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

5.3 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负责优先保证抗台风抢险人员、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灾害发生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负责内河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台风救灾顺利进行。

5.4 电力保障

市供电公司主要负责抗台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特别要落实大面积停电、各级防汛指挥部停电与抢险现场等电力的应急保障措施。

5.5 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及市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进行医疗救援,开展灾区卫生防疫和消毒等工作。

5.6 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台救灾行动和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

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抗台抢险时道路交通畅通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5.7 物资保障

按照市级、镇级及沿江有关单位分级储备的原则,市级储备的防台风抢险物资由市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处负责储存管理,分储在沿江重点防守地段;各镇(区)防台风物资储备在各镇(区)的防台风物资专用仓库内,受台风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防台风抢险物资在各单位内。市防指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及数量并在台风前、台风中及台风后对全市各镇(区)和有关单位的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对在防台抗台中已消耗的物资,相关镇(区)及有关单位应及时补充到位。

5.8 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全市防台抗台经费,并进行监督使用,为险工险段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提供经费保障。

5.9 技术保障

(1)建立市防汛指挥决策系统和无线通讯系统,形成覆盖全市沿江各节制闸、堤防的监视系统,建立与苏州市防指、各镇(区)防指连接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建立专家库,当发生台风灾害时,由市防指按照灾害程度,派出相应的专家组,进驻现场指导抗台抢险工作。

5.10 宣传、培训与演习

在媒体上公布报警电话,宣传防灾减灾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众应对能力和参与意识。编制台风灾害应急培训教材,多渠道、多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教育。防台风抢险演习由各镇(区)组织,应急抢险演习方案报市防指备案,市人武部应积极组织现役军人、预备役官兵和民兵参加应急抢险演习。演习结束后,认真总结,不断完善。

6 善后工作 6.1 灾后救助

市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市卫生局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2 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抗台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管理和常规防汛要求,市级抗台风物资补充由市防指负责,各(区)镇及有关单位的抗台风抢险物资由各自负责,及时补充到位。

6.3 损毁工程修复

市水利局负责修复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市级水毁防洪工程,并指导相关(区)镇对镇村级水毁防洪工程进行修复。

因台风影响而毁坏的交通、电力、通讯、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讯设施,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 灾后重建

各镇(区)负责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重建标准。

6.5 保险与补偿

保险部门应积极宣传、动员单位、家庭参加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6.6 总结与评估

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区)镇要应及时做好本单位(系统)和(区)镇的台风灾害统计工作。市防指、市民政局负责灾情调查、收集、统计和核实,由市防指按照国家防总的有关规定,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汇报灾情及抗灾情况。

市防指在台风过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综合防台风能力。

6.7 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政府设立防御台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对在抗台风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防台风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办负责组织编制,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苏州市防指备案。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可以适时进行修订,修订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7.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防指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20篇:防台风工作汇报

篇1:防台风工作小结 **乡防御台风工作小结

接到防御9号台风“苏拉”和10号台风“达维”的预警通知后,我乡立即认真落实防台指示和县会议精神,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科学指挥,广大干群通力协作、严密防范,竭力奋战,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精力,做了最充分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把台风造成的损失减少到了最低程度,取得了本次防台工作的全面胜利。

一、高度重视,组织到位

我乡高度警惕,迅速进入防御台风应战状态。一是乡村两级分别成立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二是立即召开全乡干部大会,迅速启动防台应急预案,部署防台工作具体措施。会议严格提出工作要求:要高度重视,保持警觉,杜绝麻痹思想,确保本次防台工作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三是领导干部分片包村,深入最前线指挥工作。分工干部深入各村,实地开展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持信息畅通无阻。四是成立3个督查组,分别为草危房督查组,防汛督查组,防台风督查组,排查情况、加强巡逻、督促工作。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面对灾情,宣传先行。在防台风期间,各村通过大喇叭,宣传防台知识、防御办法、应急措施,并稳定民心、坚定信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

我乡防台工作的重点是防汛、防台风和危房人员转移。我乡一是防汛督查组对**堤和全乡水系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查,对险工险段逐一排查并督促整治到位。乡内4条大沟水全部排清,前后闸门关闭,看闸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应急物资和抢险突击队全部筹集到位。二是防台风督查组对全乡钢架大棚合作社和农户上门通知,要求开放棚布,固定钢架,做好应急准备。对境内所有企业、工地、广告牌等进行隐患排查,督促整顿到位。三是草危房督查组对在档的所有81户草危房,逐一上门通知提醒,300多人全部撤离到安全地点,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

四、积极应对、恢复生产生活

台风过后,乡领导和分工干部立即深入前线,视察灾情,并立即组织核查受灾情况,及时准确上报信息。立即修复电力、电信设施,乡内企业、商业和群众进入正常生产生活状态。指导村民开展生产生活自救,对倒塌、受损房屋进行修缮重建,对倒伏农作物、大棚作物进行扶正。发动村民清理垃圾、整治环境、搞好卫生。篇2:防御台风工作汇报 山海湖河综合整治开发运营指挥部:

受强台风“麦德姆”影响,我公司认真贯彻指挥部领导精神,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动向,全力以赴,迅速组织、协调指挥公司各有关部门,有序、高效开展防御台风“麦德姆”工作,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现将有关防御工作汇报如下:

1、公司有关领导,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传达指挥部领导精神,同时深入工地现场布置防御工作任务,要求各项目部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

2、公司立即成立检查小组,对工地现场进行专项检查,加固树木支撑及挡水围堰;切实做好河道、涵闸、桥洞保护工作;巡查工地各配电箱及电线,防止发生漏电现象。

3、重点做好工地板房及临时建筑物安全检查,防止发生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4、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确保防御工作落实到位。

山东潍坊东盛园艺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4日篇3:防范强台风应急工作总结 关于防范强台风“梅花”的(演练)工作总结

今年第9号强台风“梅花”于本周日(8月7日)顺利通过上海地区,给上海地区带来了一定的风雨影响。由于此次台风方向的改变,没有给分厂造成任何损失。为了加强有针对性的防范工作,提高分厂防范台风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分厂应急体系的实用性,确保分厂员工及分厂生命财产安全,现对此次防台风工作进行总结:

1、分厂领导的高度重视使此次防台风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分厂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公司关于防范强台风“梅花”的通知后,积极应对,分厂领导立即组织人员展开工作,第一时间安排联系应急物资,并做好防台部署。

2、分厂应急小组成员反应及时、配合到位

分厂应急小组在接到公司通知后,立即安排专人与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防洪沙袋事宜,并部署安排防洪抢险人员名单。并在第一时间将台风到来的信息向分厂全体员工进行了通报。分厂安排电工对车间所有电器柜做了防雨处理,并为配电室准配了排水用的潜水泵。另外分厂安排专人在分厂库房、车间门口等位置摆放了沙袋,并准备了消防桶。在台风到来前,分厂领导再次带领分厂应急小组成员对分厂的防台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检查,务求做到万无一失。

3、统一思想,认真应对

通过本次防台预演,分厂员工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提高了分厂应急防范水平,为分厂今后开展类似应急演练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有了应对经验,分厂将对本次演练进行认真总结,力求将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周全,更扎实。

防御台风工作汇报
《防御台风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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