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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4:00:05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汇报

XX市卫生监督所

2010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所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根据《XX市2010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要求,结合《XX市2010年卫生监督工作考核标准》,在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加强食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工作,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防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正轨。现将201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

1、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我市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开展了争创“五个好”先进基层组织、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结合工作实际,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开展了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活动。按照“敬业、务实、创新、奉献”的宗旨,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拒腐防变能力,在全体卫生监督员中开展了“遵章守法、

执法为民”教育活动,在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现象发生,塑造了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

2、强化内部管理,建章立制,促进效能建设。今年初,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订了《卫生监督所综合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保证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申请办证时间,为群众办证提供方便,使办证效率大大提高,得到群众的好评。

3、增强团结,提高凝聚力。1月份,在茗汤温泉会议厅举办了春节联欢会。节目形式丰富多彩,有歌舞、诗朗诵、双簧、三句半等节目30余个,全体职工积极参与、观看,气氛热烈。联欢会的举办给职工们带来了欢乐。增进干部职工之间的友谊、团结,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凝聚力。

二、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完成了2010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报表及总结上报工作。并将2010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安排表制成写真图发放到各相关科室,悬挂上墙,明确了承办科室、责任人、工作目标、整治时间、整治重点和范围、相关信息上报、监督抽检和监测、卫生知识培训、进度要求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措施,使每个科室的每一位监督执法人员对全年的工作均能做到心中有数,并按要求逐条逐项落实。为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5个综合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

科及3个职业卫生科牺牲了所有的双休日,每天早出晚归,各尽其责,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如期完成。围绕全年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卫生监督信息42期。

(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餐饮业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开展了各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活动。

1、2月至11月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乳品和含乳食品集中清查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乳粉情况进行监督清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餐饮单位5062户次。

2、3月22日至4月15日,10月26日至11月15日,对全市范围内的大、中、小餐饮业(特别是火锅店、麻辣烫等)、建筑工地、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了彻查“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筷子的整治行动。检查餐饮单位321家(其中与废弃油脂回收单位签订协议42户,餐厨废弃物管理符合要求305户,采购使用食用油脂建立索证索票、验收321户)。未查出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单位。

3、4月1日至4月20日,在辖区范围内针对餐饮单位所使用的消毒产品及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检查中型以上餐饮单位29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

业8家。通过检查发现:个别餐饮单位所使用的消毒产品索证不全;从业人员对消毒剂的配比和使用方法不当;6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的企业未取得廊坊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验收合格证明。针对检查中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4、6月1日至11月30日,对全市13家建筑工地食堂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了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和台帐建立情况、现场加工制作条件、食品储存设施、餐具消毒、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和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5、6月10日至7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早点、夜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全市早点摊、夜市经营单位,是否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是否使用“一次性筷子”、“地沟油”,餐(饮)具消毒情况,“三防”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加工或销售过期及“三无”食品;采购食品及原料是否索证(即索取卫生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或合格证,购货发票等);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备案和登记。

6、8月至12月,重点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索取肉及肉制品经营单位相关证照、证照是否齐全、票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购进肉及肉制品是否做了登记记录、购进肉及肉制品是否检疫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细致的核查,检查餐饮单位665家,其中417家使用肉类及肉制品,索票、索证齐全,均

建立了台帐

7、10月12日至11月25日,在辖区内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活动。

(二)公共场所重点监督检查

对辖区内273家公共场所实施了监督检查。对旅招业、美容美发、沐浴场所、游泳场所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对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持有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档案的建立情况;强制性浸脚消毒池的设臵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和游离余氯是否达标等方面。通过检查我市两家宾馆内设游泳场所和一家露天游泳池均持有卫生许可证,卫生档案健全,水质消毒情况良好。1家未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立即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在加强卫生监督的同时,还对3家游泳场所的池水进行了监测。截至目前,共采集游泳池水12份,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外,还对11家大中型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情况,卫生现状及清洗、消毒情况,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制定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三)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

完成了省卫生厅安排部署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对全市20个村街的水源水质进行了监督检验,并通过“疫情网”上报省卫生厅。同时,对市区内所有的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水质采样检验,并对市自来水公司所属的20眼供水井水源进行了水样检验,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下发了监督意见书,保障了全市人民的饮水安全。

(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共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544家,要求其接害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年度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制定情况、职业健康检查开展情况、体检项目与所从事工种的相关性、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对患有职业禁忌症人员的调离情况,对职业病病人妥善处理情况等。

(五)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检查医疗机构34家,有6家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检查医用诊断X射线机38台,CT机5台,对103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和培训。

(六)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检查了4所县级医院,12所乡镇级卫生院,2所民营医院和115所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重点检查了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

病疫情报告、控制措施、应急处臵、医疗废物处臵和医疗机构内镜诊疗活动时内镜消毒工作等情况以及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情况、生物安全的管理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苗购进、储存与分发和对医疗机构疫苗的接种的资质、种类、进货渠道、储存、收费等环节。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技术性指导,并以卫生监督意见书的形式提出整改意见。

(七)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4月26日至10月22日对全市53所中、小学及6所幼儿园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有无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学生晨检、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病因追查及病愈复课登记;学生健康档案;新生入学是否查验预防接种证;如设有医务室,医务室资质、医务人员资质及门诊登记,传染病登记是否规范;教室、宿舍的清扫、消毒制度、有无记录;使用的消毒液是否索证;是否在不同季节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

5月5日至6月4日,开展了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突击月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57人次,出动车辆210部次,检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282家(学校食堂62家;周边餐饮单位220家),其中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215户,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证544人。检查中发现:一些餐饮单位基础条件差,硬件设施投入不足,

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低,卫生知识缺乏对餐饮卫生不够重视,索证索票不齐全。对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下达限期整改意见867条。

(八)化妆品卫生监督检查

6月至10月重点对辖区内所有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持证情况、生产条件、人员管理、生产过程、产品检查、原料管理、仓储管理以及产品备案情况和化妆品经营单位销售化妆品的标签标识、产品合格标记、仓储条件等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37家,化妆品储存条件、标签标识及有效期均合格,制度建立及索证、索票合格的36家,1家索证不齐全,给予了警告。

(九)保健食品卫生监督检查

8月5日至11月18日,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营店、药点和商场超市的保健食品专柜进行检查,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52家,其中药店43家,商场、超市8家,保健品专卖店1家,检查保健食品268种。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能够守法经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效,经营的保健食品符合卫生要求。

(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从2010年6月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明查暗访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放过一个细节,不隐瞒一点真相。通过排查,对我市医疗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梳理,为各阶段的集中

检查打下了坚实基础。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出动检查车185余辆次,执法人员652余人次,接到群众举报8起,查处取缔非法行医10户,没收药品18箱,价值人民币2.7万元。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和监管力度的加大,我市医疗市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各单位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切实有效的整改,各医疗机构外聘人员都主动到县卫生局进行注册或变更注册。规范了各级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为净化全市医疗服务市场,创造一个和谐、安全、公平的就医环境提供了先决条件,也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医疗保障。2010年11月,我市针对集中执法监督检查的处理情况,再次对查处及提出整改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了重点督查。对责令整改而不整改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进一步处罚。

(十一)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

我市未设立血站,XX四院、XX市二院为我市两个指定供血点,所有临床用血都由廊坊市中心血站统一供应,而且都成立了输血管理委员会。血库“医院输血管理系统”运行良好,能实现与廊坊血站的正常联网使用,血库人员有执业资质,有相关上墙制度。并与各医疗机构签订了卫生系统临床用血管理责任状,明确要求医疗机构严禁以任何名义自采自供血液,如违反相关规定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执法人员对各医疗机构血源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医疗机构不存在非法采供血问题。

三、开展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1、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卫生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确保各项卫生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结合我所工作实际,制定了《2010年卫生监督员培训计划》,并将于4月开始设立“每月学习日”,举办卫生监督员培训班。培训根据卫生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提高教育培训质量”的培训原则,采用集中授课、自学、模拟演练、问题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相关专业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解决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以适应卫生监督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2、为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质量,充分展现执法为民、服务规范、技能过硬的精神风貌,营造“讲学习、钻业务、练技术、比水平”的良好氛围,2010年9月3日,副所长XXX带领三名卫生监督员参加了XX市卫生监督所举办的“2010年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技能比赛”,并取得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我所将努力构建一个学习型单位,打造一支专业知识过硬、技术全面、反应快捷灵敏、工作高质高效的监督员队伍,为推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努力!

四、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

1、3月15日上午,参加了市政府在XXX大剧院门前广场举办的纪念“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大型

咨询服务活动。设立了咨询台、悬挂了宣传条幅,摆放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展牌,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宣传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与法律法规,介绍卫生监督的职责范围,耐心告知大家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共解答群众咨询200余名,散发各类宣传材料1500余份,宣传手册500余本,有效地普及了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消费卫生知识,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4月24日至5月1日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以农民工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宣传对象,以“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中共向群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000余份,展出展牌8张,张贴宣传标语6条,接受现场咨询人数累计五百余人,同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

3、4月29日在市区繁华地段设臵了《传染病防治法》宣传点,开展了以传染病防治法法律法规、传染病防治知识为内容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在活动中共向群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余份,展出展牌4张,张贴宣传标语2条,接受现场咨询人数五百余人。

4、5-7月份是手足口病的高发期,我市出现多例手足口病,为防止手足口病在托幼机构内的暴发流行,5月份对市内所有托幼机构发放《预防手足口病宣传彩页》10000余册,加大对幼儿家长手足口病知识的宣传。

5、2010年9月6日—12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以“安全饮食,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此次宣传,分别在卫生监督所门前、市区繁华街道、国际酒店、皇冠大酒店等人员密集地带设臵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点,开展了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当前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为主要内容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在活动中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宣传册300余本,制作展板5张,张贴宣传标语6条,接受现场咨询人数累计五百余人,在《XXX》报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连载2期,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

通过宣传培训活动的开展,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卫生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大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五、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预案、食物中毒应急处臵预案、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臵预案,并于8月9日,组织开展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

2、开展重大活动卫生监督安全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了“人大、政协”会议、“XX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举重比赛、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6月份中高考期间卫生安全保障任务、361°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XX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游泳比赛、第三届XX文化艺术节暨XX建市20周年庆典、全

国县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期间卫生安全保障任务。根据各种活动不同特点,制定了可行性卫生安全工作预案,保障了活动期间的卫生安全。

3、进一步落实卫生许可网上审批制度。全年共计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647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03家,饮用水卫生许可证6家,放射卫生许可证8家。

4、今年继续完善健康培训证明管理系统。从业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发证大厅申请办理健康培训证明,交费后,由工作人员使用管理软件为从业人员照相、登记,并打印到体检表上,根据体检表及体检结果录入健康培训证明管理系统。体检结果合格的,发放统一编号的健康培训证明;不合格的开据复检通知单,由监督员负责通知其本人复检,如复检不合格,直接将化验单送至综合业务科,并由综合业务科开据调离通知单,监督员送达后将其调离工作岗位,有效防止了漏检和冒名顶替现象的发生。

5、完成了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从业单位电子数据库的建立。

6、综合业务科按照执法文书使用的种类和数量,定期到总务科领取并负责盖章、编号、发放、登记,落实专人负责,对各监督科、学校卫生科和职业卫生科的执法文书每天进行收集、电子登记存档,并做好作废执法文书的登记工作。

六、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按照制定的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1、执法责任制建立情况:存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配套实施文件,建立了行政许可岗位责任制,制定了工作流程,建立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罚没物品管理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及卫生行政处罚审核审批规定。

2、公示情况:对外公布了投诉咨询电话,公示了办事流程、卫生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书等。

3、卫生监督员风纪及行为规范情况:制定了执法文书使用管理制度和卫生监督员着装管理制度。开展了四次对执法文书的稽查和监督员着装风纪的稽查。

4、案件查处情况:建立了处罚案卷管理制度。今年有处罚案件1起,罚款金额2万元。

霸州市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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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第一季度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汇报

(浠水县公安消防大队)

第一季度,我大队紧紧围绕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不断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天网行动”,严厉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有效履行消防监督职责,确保了火灾形势的高度稳定。现将我大队第一季度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消防监督执法基本情况

(一)火灾形势高度稳定。今年1月至3月,全县共发生火灾32起,无人员因灾伤亡,直接财产损失15.9万元。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上升了40% ,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84.38% ,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不断完善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2月28日,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消防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县直单位、各乡镇、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县公安局与各派出所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量化了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县政府副县长程罡、县安监局局长张汉华、县公安局副局长段俊峰等领导出席会议,并在会上就全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各乡镇、各重点单位纷纷落实会议精神,层层明确了岗位责任人,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到了每一个工种,每一个部位,建全了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天网行动”。元至3月份,大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以公众聚集、易燃易爆、高层建筑等场所和在建工程为重点的“天网行动”大检查,不断加大消防执法力度。截止目前,共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54次,发现火灾隐患223处,当场改正200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25起,罚款10万余元,切实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力的打击了消防违法行为,净化了消防安全环境。同时3月份核查重大火灾隐患10处,4处已经督办初期整改措施。

(四)继续强化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年初,大队根据社会单位变化情况,按照重点单位确定标准对全县重点单位进行了调整。督促各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达标率和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提示”普及率均达100%,20家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全部落实“256”工作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不断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公信力建设。大队结合作风纪律教育整训活动,全员开展执法专项教育,不断提高消防监督干部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执法干部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严格执行公安部消防局制定的“六个严禁”的规定和总队相关规定,有效杜绝了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甚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六)广泛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元至3月份,大队坚持消防工作宣传先行的原则,结合冬季和节日防火特点,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利用电信、联通、移动短信平台,群发消防安全短信,通过电视平台,滚动播放防火常识,组织各乡镇在农村、社区、街道悬挂消防横幅,进一步深化拓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丰富商市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LED电子屏宣传内容,增加宣传时间。

二、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由于大队年初人员调整比较大,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正:一是执法行为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二是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三是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天网行动”开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派出所三级单位检查力度不大;四是消防监督业务系统的应用还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拟(制)定全县“十二五”消防规划,召开第一季度消防工作联席会议。

二是继续加大“天网行动”,联合各相关部门提高排查整治的单位覆盖面和火灾隐患的整改率,提请政府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三是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以证管火、以房管火、以业管火”消防监督模式。

四是督促单位深化“四个能力”建设,确保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率100%。五是严格按照支队行政案件办理和装修材料送检有关要求,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确保完成案件办理任务和装修材料送检任务。

六是组织全县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开展一次消防监督业务培训,指导派出所加强三级消防重点单位管理。

七是加强监督执法人员政治业务学习,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推荐第3篇:消防监督执法内部规定

消防监督执法内部规定

一、行政执法职责范围规定

1、执法队负责查处违法工程、违法建筑和其他违法行为,查办群众投诉、举报、来信来访案件,内部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追究,执法质量考核检查。

2、法制科负责查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违法案件。

3、指导科负责查处消防监督检查中的消防违法行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和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消防违法案件。

4、验收不合格的工程移交法制科跟踪监督。

5、大队负责辖区内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行政许可权限、职责规定

1、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必须进政务窗口,市区统一进市政务中心,市区大队不受理行政许可项目。

2、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和支队监督权限规定实施。

3、所有行政许可“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实行终身负责制。

4、窗口即时审批项目属大队管辖的,由大队长审签,支队管辖的,由支队签发领导审签,窗口盖章出窗。

5、其他行政许可项目可按程序出窗。

三、办理时效规定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时效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即进、出窗各1天,承办人15天,科、处、支队领导各1天)。但是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时效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即进、出窗各1天,承办人14天,科长2天,处、支队领导各1天)。但是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效规定:13天(即进、出窗各1天,承办人8天,科、处、支队领导各1天)。

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效规定:备案即时完成。备案后,对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建设工程的抽查,自收到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30天完成(即进、出窗各1天,承办人25天,科、处、支队领导各1天。)

5.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时效规定:3天。

四、窗口管理规定

1、明确窗口人员,法制科参谋、指导科参谋、值班处领导坐窗办公。

2、工程审核、验收项目、消防安全检查的资料均在窗口办结后再送回支队归档。

3、窗口公务程序图

五、警务公开制度

1、消防监督警务范围

(1)对城市公共消火栓、消防通讯、取水码头、消防通道等公共设施进行检查。

(2)对属于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新建、扩建、改建(含建筑内部装修、用途变更)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施工安装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

(3)对申请使用或开业的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

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洗浴馆、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4)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5)对消防产品在使用领域实施监督检查。

(6)对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单位进行抽查。 (7)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监督抽查。

(8)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做出处理。

(9)对举报、投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10)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2、办事程序

(1)申请人向政务服务中心接待窗口递交申请,经窗口工作人员审验,确认申报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填发《受理凭证》,并告知答复期限;申报资料不全的,当场一次性指出所缺资料,并填发《不予受理凭证》。

(2)申请人根据申报项目提供所需资料 (3)办理期限

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从受理之日起,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但是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②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从受理之日起,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但是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③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④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

自接到本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备案即时完成,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材料审核在30日内完成。

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备案即时完成,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材料审核在30日内完成。

六、集体议案制度

1、支队议案组织。支队成立集体议案委员会,由支队主官任主任,分管支队领导、防火处处长任副主任,承办人、法制科长、指导科长、法制审核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为成员。集体议案主持人由副主任担任。

2、集体议案范围。凡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整改方案论证、重特大火灾和疑难火灾原因的认定和处理、重大行政处罚、建筑工程疑难问题、采取强制措施等应实行集体议案。

3、集体议案程序。(1)议案的申请。承办人在议案2天前将需要集体议案的问题提出申请,报议案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批准。(2)召开议案应有超过半数以上的成员参加,议案会议允许发表意见,会议应充分讨论,作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有到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通过方能形成决议。(3)议案变更,应由议案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并说明理由,须由集体议案委员会到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通过。

4、集体议案决议的执行。议案形成以后,承办单位应严格依法按程序执行,如需采取“三停”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由支队主要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议案委员会副主任及其他成员必须参加。执行完毕后,承办单位应向议案委员会及时反馈信息。

七、印章管理制度

1、公安消防支队印章由秘书科保管,发文和填发法律文书(行政审批文书除外)必须由支队签发领导签字,方可盖章。

2、“2号章”为窗口专用,由窗口负责人保管,由支队签发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

3、建筑工程审核、验收章由窗口负责人保管,用于窗口即时审批项目,由处领导或大队长审签,方可盖章。

4、严禁未经审批,擅自盖章。

八、信访处理制度

1、内勤办负责社会面的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设立投诉电话:8863173。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不推诿,不刁难,不扯皮,说话和气,态度和蔼。

3、对来访者提出的各类问题和合理化建议要详细记录,认真分类按级办理。

4、对群众来信,要认真登记,加附文件处理单,交相关领导阅示,按领导批示办理,不得擅自作主处理或扣压信件,防止丢失、损毁。

5、对群众的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的案件,按时依法处理,并及时通知群众。

九、消防监督技术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1、明确装备的登记、移交程序和要求,使用或借用装备必须登记。

2、明确专人管理、维护和保养,装备的使用人员应熟悉装备和系统的性能、技术指标及有关标准,遵守操作规程。

3、所有设备和系统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技术改造设计图、维修和计量检定记录应存档备查。

十、工作例会制度

1、处务会每月召开一次,科务会每周召开一次,通常安排在周一上午召开,由单位主官组织实施,全体人员参加,内勤及科室有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2、处务会、科务会主要总结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本周工作。

3、汇报和总结工作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

4、及时向领导提供消防工作的决策意见,加强信息反馈。

5、对支队部署的紧急和重要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和落实。

十一、文书处理制度

(1)拟定公文必须执行公文格式、行文关系及起草公文的有关规定。

(2)认真审核公文,按程序审阅签发。

(3)上报和下发的公文要存档,个人不得保存机密文件,严防遗失、泄密。

(4)没有保存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定后,登记造册,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监督销毁。

(5)文件及有用价值的资料应逐年存档,所有存档文件,必须分类编目装订成册,交由档案室负责保管。

十二、请示报告制度

1、对于本部门或个人无权决定的重大事情在处理前应请示报告;对上级部署的专项性工作、督办工作和日常工作等应按规定报告。

2、日常消防监督工作大队每周向支队报告一次,支队每月向总队报告一次;专项及上级督办的工作应按规定的时限上报;重大事情应在发生、发展、终结和处理过程中随时报告。

3、请示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一般应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紧急,来不及书面报告的重要事项,可先口头汇报,然后按照要求进行书面报告。

4、请示报告要认真准备,口头报告应拟好报告提纲;书面报告应严格执行文书格式。

5、请示报告要认真听取领导指示,口头请示要做好记录;书面请示报告应按领导批示落实,并及时反馈信息。

十三、法制审核制度

1、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和采取强制措施以及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审核。

2、法制审核必须做到及时准确,重点审核事实的真实性、依据的正确性、程序的合法性、处罚的适当性以及法律文书的规范性等。

3、法制审核由专兼职法制人员负责。

4、法制审核人员对审核的法律文件或规范性文件等应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5、未经法制审核的法律文书或规范性文件,单位负责人不得签发。

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严格按公安部公消[2005]166号通知精神执行。

推荐第4篇: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公安部关于印发《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印发《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 公消[2006]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部党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我局组织制订了《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部局。

公安部消防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三十日

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消防监督执法档案,促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公安档案管理规定》和《公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消防机构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活动中形成的,记载完整执法过程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 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移交制度。

第四条 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主管公安机关、地方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档案分类和归档内容

第五条 消防监督执法档案分为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开业(使用)或举办大型活动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监督检查、消防产品质量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火灾统计6类。 第六条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档案设立审核卷、验收卷。 审核卷归档内容包括消防设计审核法律文书及其审批表,申请人申报材料,专家论证或集体审查意见,送达文书及其他有关材料。当申报材料中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较多时,可立分册并集中存放,有条件的可以电子档案的形式保存图纸。

验收卷归档内容包括消防验收法律文书及其审批表,申请人申报材料,现场抽查记录,送达文书,内部移交手续及其他材料。

第七条

开业(使用)或举办大型活动前消防安全检查档案设立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卷、举办大型活动前消防安全检查卷。 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卷归档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及其审批表,受理文书,申请人申报材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送达文书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举办大型活动前消防安全检查卷归档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及其审批表,受理文书,申请人申报材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送达文书及其他有关材料。

第八条

消防监督检查档案设立法律文书卷,其中重大火灾隐患设立专卷。 法律文书卷归档内容包括监督检查中各类责令改正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及其审批表,检查记录表,文书送达回执及其他材料。

第九条

消防产品质量检查档案设立法律文书卷、质量抽查卷。 法律文书卷归档内容包括产品质量检查法律文书及其审批表,检查记录表,消防产品质量现场检查判定报告,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及发还的凭证,送达文书及其他材料。

质量抽查卷归档内容包括有关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名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单,强制认证证书,型式认可证书,消防产品检验报告,消防产品质量通报以及其他材料。 第十条

火灾事故调查档案设立调查卷、重新认定卷和刑事案卷。

调查卷归档内容包括火灾报告表或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及其审批表,火灾现场勘验笔录,调查询(讯)问笔录,技术鉴定、模拟实验资料,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表,火灾现场图、照片,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物证目录和其他有关材料。

火灾事故重新认定的,分立重新认定卷,其归档内容包括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或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复核决定书及其审批表,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书或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重新核定申请书,火灾现场勘验笔录,调查询问(讯问)笔录,技术鉴定、模拟实验资料,火灾现场图、照片,其他有关材料。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分立刑事案卷,其归档内容包括诉讼文书、证据材料、侦查工作等,需要移交的,保留复印件。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的档案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实施行政处罚的,在每类档案中分立处罚卷,一案一册。其归档内容包括监督执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主要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审批表,结案报告(表),立(受)案材料,证据类材料,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听证材料,强制执行材料,罚没款票据,其他有关材料。

有消防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分立行政复议、诉讼卷。

第十二条

火灾统计档案,其归档内容包括火灾报告表,灭火救援出动报告表,火灾月报、季报和年报表。

第三章

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第十三条

公安消防机构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人员、经费、场地、设施;

(二)积极采用先进的档案管理技术;

(三)组织检查、鉴定、销毁档案。

根据需要,行政主要负责人可以明确由行政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设立能够保障档案安全的档案室,没有条件设立档案室的,可以设立档案专柜,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

第十五条

消防监督人员负责对所承办的消防监督执法有关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格保管案卷材料,严防遗失;

(二)归档案卷应当齐全完整,符合有关规定;

(三)按期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消防监督档案;

(四)严禁弄虚作假,私自留存或销毁案卷材料;

(五)调离本岗位应当同时移交所承办的案卷材料。

第十六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消防监督人员对案卷材料立卷、归档;

(二)接收移交的案卷,履行签字手续,编制移交清册;

(三)按照有关规定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排列和存放;

(四)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和销毁等情况登记工作;

(五)不得擅自复制、翻拍、抄录、涂改、伪造、抽取、销毁档案,严防丢失、损毁;

(六)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七条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开业(使用)或举办大型活动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监督检查、消防产品质量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档案以单位、项目建档,以执法阶段立卷,按类别集中存放。在消防监督执法活动完结后30个工作日内立卷归档,并将案卷移交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在接收案卷时应当逐卷清点,由交接双方在移交目录上签字。火灾统计档案按月装订、按年建档,并在每年3月份前完成对上一年火灾统计档案的归档工作。

第十八条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推行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编制消防监督业务管理软件时,应设立电子文件的归档功能,实现文档生成与归档一体化。逐步实现档案计算机数据管理、整理编目、检索查询、安全保密功能。 建立消防监督执法电子档案,应当进行物理归档,将保存载体与纸质档案一并移交档案室管理。

第十九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借阅、查阅制度,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服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查阅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的,应当提供服务。

第二十条

消防监督执法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长期为16年至50年,短期为2年至15年。各类档案保管期限如下:

(一)建筑工程消防监督档案

长期 其中建筑内部装修

5年

(二)开业(使用)或举办大型活动前消防安全检查档案15年 其中举办大型活动

2年

(三)消防监督检查档案

15年

(四)消防产品质量检查档案

长期

(五)火灾事故调查档案

长期 其中特大火灾事故

永久

(六)火灾统计档案

长期

第二十一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每年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保管期满且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编制销毁清册,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第二十二条

电子档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归档范围、内容、保管期限应符合本规定。 电子档案应当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不被非正常签发、修改和删除,保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

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在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及理论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三)坚持原则,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纳入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凡消防监督档案管理不符合本规定或者重要档案缺失的,考核评议结果应为不达标,单位执法质量考评不得评为优秀;连续2年不达标的,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五条 在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工作中,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其他消防监督工作档案另行规定。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县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的建立、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消防监督执法档案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案卷编号、卷内备考表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制订。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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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我现有干部职工24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7人,药学及相关专业15人。全县有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相对人615家,其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391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296处;药包材生产企业3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900余户,保健品150户,化妆品800余户。按照\"以监督为中心,监、

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和省、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工作的要求,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把队伍建设作为立局之本,以提高综合素质为主要目标,本着一要监督好,二要服务好,三要支持好食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建立团结有为的领导班子、培养一流队伍、树立一流行风、创造一流业绩,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强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以行风建设促进行政执法效率的提高,对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全程监管\",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提升监管文化、对外宣传、基本建设等工作。今年工作任务繁重,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将整个工作分成五条线,分别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一是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工作;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三是探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四是加强对外宣传工作;五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2004年以来受奖励情况:

1、被评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文明单位\";

2、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

3、被市局授予\"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单位\"、

4、药品药品监督管理科被授予\"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

5、在全市药监系统药品快检技术比武活动中,荣获团体第一名;

6、被授予\"十大改革发展新闻单位\"荣誉称号

7、\"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8、\"全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9、\"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10、\"全县招商引资先进单位\";

11、党支部被评为\"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12、工会工作被评为\"全县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3、团支部被评为\"全县五好团支部\";

14、被评为\"县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15、县委、县政府授予\"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先进单位\"。

二、强化措施,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健全制度,加强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1.制定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32项,做到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人。加强学习,提高食品药监队伍素质。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监管队伍的目标,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一是制定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培训制度,坚持个人自学,做到集中学习有记录,平时自学有笔记。二是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三是对照工作实际,聘请法律专家开展两次法制讲座,解决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10余个,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开展了药品法律法规\"每季一讲\"活动,每周重点学习一部法律,在学习的基础上每月进行一次法律小考,每季度进行一次大考,每年年终进行综合考试,并将考试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五是举行了\"创建和谐单位\"、\"建局三周年有感\"等演讲会,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读、写等表达能力。还举办了\"庆五一乒乓球比赛\"、\"创建和谐单位暨建局三周年文艺联欢会\"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

2.健全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效能。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了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制度,行政处罚实行票款分离,特别是对申请开办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审批程序予以公开,接受监督,受市局委托,认真搞好初审、上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工作。

3.开展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配合市局,组织了G认证企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全县176名药品经营企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在此基础上,在深入基层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随身携带《药品法律法规汇编》、《关于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管理的通告》宣传单,发放到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乡村医生手中,积极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案例对乡村医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4.开展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依法管理药品的法律意识。在xx、《xx报》开辟专栏,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责、工作动态进行报道。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7.1\"《行政许可法》实施日等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设立咨询台,现场展出了60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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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我现有干部职工24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7人,药学及相关专业15人。全县有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相对人615家,其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391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296处;药包材生产企业3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900余户,保健品150户,化妆品800余户。按照\"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和省、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工作的要求,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把队伍建设作为立局之本,以提高综合素质为主要目标,本着一要监督好,二要服务好,三要支持好食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建立团结有为的领导班子、培养一流队伍、树立一流行风、创造一流业绩,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强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以行风建设促进行政执法效率的提高,对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全程监管\",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提升监管文化、对外宣传、基本建设等工作。今年工作任务繁重,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将整个工作分成五条线,分别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一是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工作;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三是探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四是加强对外宣传工作;五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2004年以来受奖励情况:

1、被评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文明单位\";

2、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

3、被市局授予\"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单位\"、

4、药品药品监督管理科被授予\"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

5、在全市药监系统药品快检技术比武活动中,荣获团体第一名;

6、被授予\"十大改革发展新闻单位\"荣誉称号

7、\"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8、\"全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9、\"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10、\"全县招商引资先进单位\";

11、党支部被评为\"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12、工会工作被评为\"全县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3、团支部被评为\"全县五好团支部\";

14、被评为\"县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15、县委、县政府授予\"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先进单位\"。

二、强化措施,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健全制度,加强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1.制定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32项,做到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人。加强学习,提高食品药监队伍素质。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监管队伍的目标,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一是制定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培训制度,坚持个人自学,做到集中学习有记录,平时自学有笔记。二是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三是对照工作实际,聘请法律专家开展两次法制讲座,解决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10余个,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开展了药品法律法规\"每季一讲\"活动,每周重点学习一部法律,在学习的基础上每月进行一次法律小考,每季度进行一次大考,每年年终进行综合考试,并将考试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五是举行了\"创建和谐单位\"、\"建局三周年有感\"等演讲会,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读、写等表达能力。还举办了\"庆五一乒乓球比赛\"、\"创建和谐单位暨建局三周年文艺联欢会\"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

2.健全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效能。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了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制度,行政处罚实行票款分离,特别是对申请开办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审批程序予以公开,接受监督,受市局委托,认真搞好初审、上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工作。

3.开展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配合市局,组织了GSp认证企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全县176名药品经营企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在此基础上,在深入基层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随身携带《药品法律法规汇编》、《关于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管理的通告》宣传单,发放到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乡村医生手中,积极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案例对乡村医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4.开展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依法管理药品的法律意识。在xx、《xx报》开辟专栏,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责、工作动态进行报道。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7.1\"《行政许可法》实施

日等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设立咨询台,现场展出了60余种假劣药品,播放《药品管理法》录音,有3000余人对有关假劣药品的鉴别等问题进行了咨询,发放《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宣传材料5000余份。在9月10日\"食品药品安全周\"集中宣传活动中,现场设立宣传咨询、投诉台12个,制作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图板17个,悬挂宣传标语35条,播放《食品卫生法》录音,展出查处的假劣食品、药品120余种,发放宣传资料6500份,填写《食品安全现状消费者问卷调查表》1000份,参加现场咨询的群众1200余人,接受群众咨询260余次。县报社、县电视台等新闻记者进行跟踪采访报道。还通过《药监信息》进行广泛宣传,共印发《药监信息》26期2200余份。xx电视台多次报道了我局药品监督执法措施与取得的成效,为我县药品监督执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5.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将全县药品市场划分为2个责任区,组成2个执法队。每个责任区都由分管领导带队,业务科室牵头具体负责,实行包片责任制,年初与各包片领导、科室负责人签定了《划片监督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监管的范围、目标和责任。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建立了一系列药品监督责任考核机制,哪个地方由于监管不力出现假劣药品问题,要层层追究责任,确保了监管力度到位。

(二)强化措施,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及时清理,不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导致行政执法过错,决不损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各科室推行AB角服务工作,年初已与各科室签定了有关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的要求,开展了树立药监形象\"四个一\"活动(即对待来药监局办事的人要一个座位让座,一杯茶水相待,一片热心办事,一句好话送行),营造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执行案件审核制度。成立了案件审核委员会。对涉及的大案、要案和重大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杜绝违法实施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现象的发生。做到案件处理规范化,立案审理的案件手续完备,杜绝越权管辖、办案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移送案件的做法。按照《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案件质量评价标准》审理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立案查办的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对结案的案件,及时按标准进行归档管理。一年来无被诉讼败诉案件、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被变更或者撤消案件。

(三)严格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暂行办法》、《关于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工作制度,对各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2.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预防、减少和杜绝错案的发生,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追究办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3.建立政务公开制度。除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外,将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申办企业审批程序、重大、复杂案件办理结果等在大门厅内进行公开,让群众进一步明确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起到监督规范的作用。严格实行行政处罚罚款收缴分离制度。

4.强化社会监督机制,提高监管工作质量。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药品质量管理的意见、建议,提供检举、举报的渠道。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在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悬挂\"药品质量检举箱\",设立\"药品质量监督公示牌\"、举报电话等,及时听取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监管问题。

(四)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

今年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97家,出动执法人员2756人次,查处假劣药品标值3万余元,立案36起,结案30起,取缔无证经营5户,受理群众举报9起,查实5起,目前罚款到位资金28万元。履行了食品安全协调职责,摸清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基本情况。牵头组织了节日、夏季和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396人次,检查企业、学校食堂、饭店等175家。目前,各食品职能部门查处违法案件1290余起。

三、抓好行风建设和\"十项承诺\"工作

(一)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加强对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风建设动员大会暨\"十项承诺\"新闻发布会精神,分别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先后三次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行风建设。为加强廉政承诺宣传,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在xx电视台作了公开承诺。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二是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三有\"素质教育,培养\"三有人才\":即有好的文化素质、有好的品德素质、有好的思想素质;深入开展\"五查五看\"活动;三是建立和完善\"三个体系\"建设,即完善决策目标,完善制度,执法责任\"三个体系\"建设;四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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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执法如何拒腐防变树新风

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是公安消防部队对外服务的“窗口”和“平台”,其工作要求高、专业性强、敏感度大,工作成绩的好坏直接影响消防部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口碑。作为消防监督执法干部,在从事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容易受外界腐败思潮的影响,导致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违法乱纪等现象的发生,这些现象的发生,不仅影响了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同时也对整个部队的风气带来了极坏的影响。下面本人就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干部如何做到拒腐防变树立新风正气浅谈自己的一点看法。

一、心要静。思想严谨是廉洁从警的“指南针”。出现违法乱纪现象的消防监督执法干部,都是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思想防线放松开始的,因此,必须牢把思想防线,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意识支配行动”,思想意识到位了,行动措施就会跟上来。因此,全体消防监督执法干部要加强自我学习,努力提高道德修养。只有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思想觉悟、境界提高了、眼界开阔了,学以致用,才能够正确判断政治是非、理论是非,辨别假丑恶、真善美。要通过对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等位主要内容的学习,使之成为我们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思想武器,不断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依法行权的能力。要认真学习先进典型和反面教材,通过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努力形成践行宗旨、执法为民的崇高境界和优秀品质;吸取少数干部利用手中权力挥霍浪费、贪财敛物、顶风违纪、以身试法的血的教训。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不断规范工作行为,为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严格公正执法打好基础。要认识到,只有学好用好法律,学好业务用好业务,才能保护好自己。通过不断加强学习,树立好马克

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做到讲品位,尚情趣,慎交友,防范于未然,坚持求真务实、反对弄虚作假,坚持党性原则、反对歪风邪气,坚持秉公用权、反对以权谋私。

二、身要正。清正自律是廉洁从警的“身份证”。人无俭不立,家无俭不旺,党无俭必败,国无俭必亡。消防监督执法干部,要把执行公安消防部队“五个严禁”作为共产党人的“身份证”,做好廉洁表率。一要从严自律,防微杜渐。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特别是作为消防监督执法干部,每天在执法过程中,更是容易受到“灯红酒绿”的侵蚀。但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因此我们消防监督执法干部要加强廉洁自律,坚持“三个管住”,即管住手,做到不该伸的手绝对不伸、不该要的东西绝对不要、不该收的东西绝对不收,不该拿的东西绝对不拿、切实用干干净净的手办干干净净的事;管住脚,做到不该去的地方绝对不去、不该涉足的场所绝对不涉足、不该交的朋友绝对不交;管住嘴,做到不该吃的饭绝对不吃、不该喝的酒绝对不喝、不该说的话绝对不说,做到“六慎”,即慎初、慎欲、慎权、慎独、慎微、慎友,防微杜渐。二要以身作则,接受监督。要想时刻保持廉洁,就必须接受监督,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从严于自律做起,淡泊明志,固守节操,洁身自好,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始终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对以权谋私的违纪现象决不姑息迁就,敢于动真碰硬。同时,要正确对待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党组织和群众

的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和缺点,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自觉维护和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三、权要公。正确行使权力是廉洁从警的“指挥棒”。腐败和违法乱纪,主要原因是不能正确对待和运用权力。作为消防监督执法干部,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权力是做好拒腐防变的关键。一是要正确对待手中权力。作为消防监督执法干部,手中有一定的权力,我们一定要认清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权力只能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而不能用来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思想,坚持把让人民群众满意做好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要正确运用手中权力。权力是“双刃剑”,用权为公,可以造福社会,以权谋私,迟早会身败名裂。因此消防监督执法干部要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是为人民掌权用权,必须谨慎行使权力,依法用权,规范从政行为,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用好手中的权力,时刻牢记组织的重托、领导的教诲、同志们的提醒、家人的叮嘱,千万不能以为自己有点权力就为所欲为,千万不能因为受别人尊重而忘乎所以,千万不能把组织的真诚告诫提醒置若罔闻,千万不能因小失大、一失足而成千古恨。三是要推动阳光权力运作。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消防部门的办事制度、程序、法定时限、各个人员职责及开展的各项专题活动要求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加执法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尽量少走弯路;要规范执法程序,使各项执法活动实现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真正体现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

四、门要紧。家庭助廉是廉洁从警的“强心剂”。从一些反腐败案例中不难发现,一些腐化堕落,家庭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有的家庭成员把我们的干部当成保护伞,从事违法勾当;有的为了家庭利益公然践踏法律,铤而走险,最终导致家庭的瓦解和崩溃。可以说,家庭对官兵的价值取向、个人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消防监督执法干部要做到拒腐防变一定要向家庭延伸,防微杜渐。一是要严于律亲。消防监督执法干部要经常对家属和子女进行教育,要对家属进行贤良美德教育,树立廉洁家风;要对子女进行严加管制,培养从小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美德;严禁利用本人影响谋取私利,引导他们增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意识,激发亲情观念。同时消防监督执法干部回到家中要闭口不谈工作中的事情,积极倡导清廉勤俭、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良好的干部家庭风尚。二是要严于律友。要严格把好自己的“交际圈”、“生活圈”,用道德标准做过滤网,用党性原则架高压线,用法律法规筑防火墙,切实杜绝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同时要教育家属要严把“廉政门”,对于“拉关系”、“套近乎”、“走后门”等一些不良现象,坚决拒之门外,筑牢家庭廉政防线,彻底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从而做到拒腐防变树立新风正气。

如何做好消防监督科工作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抓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

迫感

二、健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三、建立与消防机构互通信息的联动机制

四、讲究方式方法,确保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实施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使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六、加大消防处罚力度,做到文明、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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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区第一季度消防监督执法情况通报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按照第一季度消防监督执法公告的要求,我们对全区95家社会单位进行检查。下发各类法律文书共135份,加大了处罚力度,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全区的安全稳定,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1至3月,大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4件,罚款60600元;其中当场处罚28家,罚款26500元,均系错时检查;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单位3家,拘留3人。

二、好的方面

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公告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及时进行整改,并能够克服季节性困难进行整改,加快整改速度,收到了较好效果。第一季度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具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一些国有制待改制企业和一些大型企业的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认识不到位,采取措施不到位,落实制度不到位,致使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得到整改。如蔬菜批发市场,中新花园物业和长春市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被处罚;二是,个别公共娱乐场所以冬季保暖为借口,占用消防通道或安全出口上锁被处罚。如弘扬网络、大千洗浴等单位。三是,个别人无视禁火令和禁烟令,在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或吸烟被拘留。

四、下步工作要求

1、抓好春防工作。根据春防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要真正做到消防工作自管,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要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对各单位春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要加强对高层、地下建筑的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自觉按照省市高层、地下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对不明白的问题可通过绿园区消防网或直接到消防大队进行咨询。

3、要加强对易燃可燃装修的专项治理工作。对可燃材料装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如隐匿不报或拒不整改,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将加大处罚力度,督促其必须整改。此通报

二00九年四月二日

推荐第9篇:如何做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如何结合新《消防法》做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摘要: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结合新《消防法》的实施,就如何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大格局与消防社会责任体系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新《消防法》;消防监督;执法管理

1、前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消防法》的修订和重新颁布实施,有利于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断提高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利于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有利于加强和改革消防工作制度,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有利于推进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防范火灾风险,切实发挥市场主体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作用;有利于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推进消防力量建设,提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有利于完善消防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促进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执法。

2、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大格局,健全消防社会责任体系

新《消防法》确定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并将其写入总则,为消防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新《消防法》明确规定了“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任何一方都不可偏废。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工作不仅仅是消防部门的事,而是“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共同参与的一项社会化工程,要逐步建立起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依法实施对单位的监管,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关注消防的社会化消防工作大格局。

首先,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要把提高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消防工作的重点来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同时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政府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部署,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起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其次,各部门要在加强行业监管的同时,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联动机制。要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局面。同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工作,履行法定的消防工作职责。而消防部门作为政府承担消防工作的统管、监督机构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承担起监督管理职责,而不能再充当统包统揽消防安全工作的“保姆”,应把更多消防监督力量放在对社会整体消防安全形势的评估、判断和分析上,要放在消防安全专业技术领域和突出问题的研究指导上。同时,新《消防法》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消防安全职责。单位作为其消防工作的责任主体,新《消防法》取消了消防部门对各重点单位每年定期检查制度,也即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自我管理,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明确了消防工作由单位全面负责,也即抓住了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的最关键、最基础的环节。另外,每个公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要通过自觉学习、培训消防知识,增强自身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共同维护社会消防安全。

3、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3.1 改革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采用抽查备案制度,实现由管理建筑消防的微观运动向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行为转变。把技术审核推到社会中介组织,发挥中介组织的专业技术优势,提高审核质量,走社会化之路,将消防监督人员从技术性事务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依法监管。消防机构只对建设单位和中介组织所遵守消防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安消防机构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前提下,进行验证、核准,公安消防机构不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质量承担直接责任。

3.2 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新《消防法》取消了部分1998年《消防法》行政处罚所设定的限期改正的前置性条件,同时增加了行政处罚后续的行政强制性措施,配套解决了消防执法乏力的问题,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1998年《消防法》中共涉及到25种消防违法行为,这其中的绝大部分在消防部门发现某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时均应先通知单位整改,给出一定的整改期限,到期再复查。针对一些危险而复杂的违法行为还应结合具体实际给出较长的整改时限,而多数火灾案例表明,很多火灾事故恰恰就发生在整改期限内。通过此次《消防法》赋予的各种法律手段,来整治火灾隐患,处理消防违法行为,惩治非法经营者,以此来维护消防执法的尊严。

3.3 依托公安派出所,全面增强基层消防监督执法力量

公安派出所是由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也是消防箱工作在基层最直接的抓手,理应培训好,利用好。新《消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明确了公安派出所的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和消防教育培训的职责,这对于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防范火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安消防机构应当积极争取各级公安机关的配合和支持,结合施行的《消防法》,及时创新改革现有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将消防监督工作推向纵深发展。要依托派出所点多面广,警力在基层的优势,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现有的治安巡逻队伍,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派出所工作范畴,切实形成“消防为主、多警联动、覆盖城乡”的消防安全监管局面。同时,为切实抓好派出所的日常消防监督工作,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积极行动起来,主动下到基层派出所开展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消防法律法规知识,从而尽快履行新《消防法》所赋予的消防监督职责,进一步夯实消防监督力量。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分管所长及专兼职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定期对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同时,要建立起公安机关对派出所消防工作业绩的绩效考评机制,明确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建立起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帮助派出所建立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档案,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的程序和法律文书的格式,落实派出所的三级管理职责,建立公安消防机构与派出所信息互通的联动机制。

3.4 提升消防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打造过硬消防执法队伍

要以学习新《消防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岗位轮训、晋职培训等各种方式,引导消防执法人员突破传统的思维模式,学习理解新的消防理论和知识,督促全体消防监督人员深入学习、正确理解、熟练掌握、严格执

法,不断优化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执法能力。二是要严格落实执法考评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各种执法考评机制,定期对各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要将执法考评结果与干部的晋职晋衔、任免、奖惩挂钩,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起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或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有关领导及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

4、结束语

新《消防法》的修订和重新颁布实施,对加强我国消防法治建设,推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要把构建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作为消防工作的最高追求,要将原来的消防监督模式由“管理型”转向“服务型”,加强对社会、群众的服务职能,拓展服务范围,增加服务意识,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单位开展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共同维护社会消防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推荐第10篇: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汇报

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汇报

市畜牧兽医局:

为提高我市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保证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按照市局文件精神,我所不断加强对全市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对纳入生物安全管理的20个兽医实验室实施监督执法,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全市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1、开展两轮次实验室生物安全例行检查

2012年初,我所制定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安排上、下半年分两阶段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例行检查,每半年内完成一轮辖区内所有实验室的巡回检查,检查重点是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开展、菌毒种的使用与保存、实验废弃物处理、对工作人员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等。至今,我所已按计划完成了全年的工作。

2、组织开展全市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

在“中秋”、“国庆”两节及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开展了全市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专项检查采取实验室设立单位自查与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市所和市局对天津农学院、天津中升挑战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青区、蓟县、北辰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等兽医实验室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菌株(毒株)保存、实验材料和废弃 - 1 -

物的生物安全处理、24小时值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以及公共安全防护储备等。

二、组织、督促各兽医实验室开展生物安全自查

要求全市各兽医实验室每半年开展一次生物安全自查,并向市监督所提交自查报告,以便及时发现生物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大部分实验室已完成全年自查工作,并提交了自查报告。

三、督促各兽医实验室完成农业部网上信息填报工作

督导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全国兽医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明确专人,依照系统使用说明书完成上一年度的实验室信息填报。除出入境检疫局动物与食品检测实验室不需要填报外,有5个实验室未完成填报工作。

四、监督检查发现及处理

目前,纳入我市生物安全管理的共20个兽医实验室(其中包括12个区县动物疫控中心、2个局下属市级单位、2个兽用生物制品公司、4个系统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动物、出入境检疫局等)实验室),均未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出入境检疫局的BLS-Ⅲ实验室也已关闭)。

经过近几年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各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都有很大提高:大部分实验室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生物安全制度并深入落实,有计划地开展实验室在岗人员培训及考核,严格按照国

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从事实验室活动、处理实验废弃物,尤其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有很大发展,已基本构建起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安全高效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体系。各实验室虽都有很大发展,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个别实验室仍存在生物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如:未明确生物安全责任,没有层层签署生物安全责任书,未建立应急值守制度,未明示生物危害标志,无洗眼装臵等生物安全设施设备,菌毒种及样本保存无双人双锁保管措施,生物安全制度不健全或未公示、实验人员在实验室内饮食等现象。

我所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都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上报市局。同时,不断督导各实验室完成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任务和实验室网上信息填报工作。

在以后的工作中,市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市局文件有关规定,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宣传,严格生物安全监督执法,深入检查各实验室的实验活动,督促各实验室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实验工作,确保全市动物病源微生物实验室不出任何生物安全事故。

近几年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及兽医实验室考核工作在发展全市兽医实验室上已经取得显著成绩,希望加快推进全市兽医

实验室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考核,以增强实验室的科学管理,使全市兽医实验室水平迈进更高台阶,同时促进生物安全工作的开展。

天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第11篇:消防执法

试论消防监督执法的现状及对策

近年来,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不断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新的社会背景下,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为最大限度地发挥消防监督执法在减少火灾方面的巨大作用,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浅析,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论文关键词:消防 监督 执法

一、浅析消防监督执法的社会背景

2011年已经成为昨天,但回想去年一年,似乎整个中国一直被一团团大火所包围着。仅仅以一月份为例,细数发生的重大的火灾事故。2011年1月1日,吉林省通化市的如家快捷连锁酒店发生巨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41人受伤;1月13日长沙市岳麓区一家宾馆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并造成多人受伤;1月17日湖北省武汉市一座商住楼发生火灾造成14人死亡以及4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漯河市老宫田村的一家花炮厂发生爆炸火光冲天,造成10人死亡22人受伤%看着这一幕幕火光冲天的场景,医院里那纱布层层包裹着的躯体,以及受害者尸体旁家属的撕心裂肺的撕扯,不能不让我们谈及火灾而不寒而栗,甚至是闻“火”色变,巨大的火灾除了带来无法挽回的生命流逝与损伤之外,也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财产损失。每一次火灾事故发生后各部门都会去分析、查找很多原本可以避免火灾的人为因素,试图全面提高群众的重视防火、规范防火的能力,但每次事故都会涉及最典型的就是消防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很多消防设施只是单纯的摆设,例如消防栓没有水源或者灭火器本身是失效过期的,没有发挥实际应有的及时灭火的功效,使得无形中扩大了火灾本身造成的损失,也丧失了最佳避免或者制止火灾发生时机,使得小火造成大灾,这也可以从另一方面说是消防执法监督工作没有到位,没有真正发挥消防监督作用,导致一次次的火灾事故当事人没有及时迅速地通过自救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由此可见,消防监督执法的认真落实贯彻,是降低火灾损失的重要环节,我们必须认真对待,以避免灾难的重现。

二、浅析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监督的服务意识不端正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一个重要的基础理论命题,就是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从意识的反作用看,它主要因意识的不同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作用,一是正确的思想意识,可以指导人们采取正确的行动,从而对事物的发展起促进作用;二是错误的思想意识,引导人们采取错误的行动,对事物的发展起阻碍作用。甚至在一定条件下,意识的反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对事物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而在消防监督执法的过程中,就存在着大量的对事物发展起着阻碍作用的思想意识。一是普遍存在的较为严重的特权思想。大量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服务意识较差,完全以管理者自居,而是趾高气扬,不能耐心细致的帮助社会单位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真正避免存在的火灾隐患。二是指导监督缺乏公正性,执法力度不够,存在大量的关系案、人情案。这样就极易导致执法不能有效对违法行为起到教育及法律震慑的作用,甚至会让一部分“关系户”变得更加猖獗,更加肆无忌惮。

(二)普遍缺乏严格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一方面现阶段各部门的消防安全意识极度薄弱,

缺乏强有力的法律责任强制性条款的规定,一般仅仅表现在行政管理责任的层面,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难以有效全面地制定、完善监督单位的消防工作措施,避免潜在的火灾的发生。

另一方面一部分执法人员廉洁意识淡薄,职业操守缺少,在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冲击和影响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难以抵挡金钱诱惑,大肆滥用手中的权力,甚至将手中的权力当作商品交换的筹码,办事必须有好处,否则能拖就拖,能推就推,视消防安全事故于儿戏,完全没有认真履行本身的职责,损害了消防监督执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除此外,消防执法单位通常仅仅对执法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应当采取的有效措施重视不够,查过隐患、发了通知书、罚过款后再无下文,对火灾隐患不能积极督促整改,时常走进“重罚轻纠、以罚代改”的误区,仅仅实施了经济处罚后,对该停产的不停产,该停业的不停业,监督执法的效果没有得到理想的实现,这样就使得很多被罚款的单位抱有“虚心接受、坚决不改”的错误心理,将隐患整改的责任推到消防部门,但由于现在我国的消防监督执法主体严重不足,所以就不能全力督促相关企业整改,这就演变成需要消防监督部门不断督促,造成“领导层没有精力、参谋没有毅力、违法违规单位没有压力、老百姓没有保障力”。

(三)行政指导过多干涉消防监督执法在我国社会发展中,经济发展历来是第一要务,而地方经济的高速发展又往往离不开外商投资的注入,所以各地政府行政机就会想方设法、千方百计的提供给外商大量优惠的条件来吸引他们到本地进行投资发展经济,在我国存在的大量的招商引资的项目中,往往地方政府机构为了经济利益的考虑,更多信奉的指导思想是“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政府行政部门对地方经济项目往往大开后门,一切以地方的经济利益为重,而投资方也往往因为片面追求眼前的经济效益,存有侥幸心态,对消防设施投入较少或者不投入,使得消防安全措施难以有效落实,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而查出问题后,地方政府会以权代法、以关系代法、以土政策代法,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等妨碍消防监督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监督执法人员配备人力资源匮乏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得知,在现阶段,我国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与全国总人数相比,其比例在万分之零点九以下,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也都是万分之三至五以上,在发达国家人数就更多,其比例均在万分之十以上。而我国作为一个世界人力大国,现在却出现消费人力资源匮乏的局面,这是很不应该存在的状况的。从数据可知,我国现有的消防警力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差距都比较巨大,人力资源相对极为匮乏,尤其是在地方基层直接从事消防监督执法的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就更为缺乏,这就使得一部分消防人员不仅要承担日常消防安全重点位的监督抽查工作,还要负责建设工程的审核验收、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火灾事故的调查等任务,这样就加重了基层消防人员的工作负担,超负荷的工作强度导致大部分消防工作人员难以积极主动的投入火灾的防护审查工作中,而一般消极应对,难以有效消除隐藏的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现阶段监督执法人员的流动性较大,执法队伍人员难以稳定,“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样就使得消防部队难以对消防监督队伍进行有效管理,难以保障重要岗位的专业人员的长期任职,这样就造成两大弊端,一是导致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难以通过长时间的积累和沉淀的方式提高,二是任期较短往往造成执法监督存在短期行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缺乏连续

性和长远规划。

(五)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基本行为就是执法行为,所以确保公正、严格、文明执法,不仅仅可以增强消防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也可以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所以提高执法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现在我国的消防监督人员整体文化理论水平不高,缺乏思想活跃、专业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消防执法人员,很多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实践中经常出现难以采取有效手段收集证据,甚至由于对监督执法的理解不够透彻,导致在实践中对案件违法性认识不足,导致违法定性不准确,在处罚过程中对处罚力度的自由裁量的幅度把握不准,甚至同样类似案件由于不同的执法人员的监督执法造成了截然不同的处理结果,这样就很大程度上减低了监督执法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难以保证监督执法的可行性,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原有质量。另一方面,我国大批的基层的派出所消防监督人员的消防监督能力严重不足,甚至由于对基础业务知识欠缺而导致不知消防监督的具体程序步骤,难以有效对消防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而且,对于监督人员工作要求没有明确的规定,消防监督工作没有明确的重点,这样就使得消防监督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难以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六)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效果不明显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是完善社会消防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对于改进和加强消防监督工作,防止消防安全失控漏管、提高社会面消防安全控制能力具有重大意义。而派出所作为基层公安系统,对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单位各方面都非常了解,拥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但受一些错误思想的腐蚀,大部分基层公安民警普遍认为消防任务是消防部门的工作,所以消防监督工作的执法主体也仅仅是消防部门,派出所没有义务去帮助消防部门管理消防工作,更没有必要加入消防监督执法的过程;另一部分公安民警则由于日程工作的繁忙与琐碎,不会把消防工作放置在日常的工作日程之上。

三、浅析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的具体措施

(一)树立正确的消防监督执法意识,建立积极的消防执法新体制要避免现在存在的严重的特权思想,克服存在大量的关关系案、人情案的泛滥,通过在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中相关学习的开张,增强服务意识、群众意识、法治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的规定监督执法,坚决杜绝乱摊派、乱收费的现象,保证廉洁的行政作风,严格依法依律执法,最大限度的发挥消防监督在实践中的积极作用。

建立积极的消防监督执法新体制,除了要建立完善规范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首先还要对执法机构进行变革完善,对火灾调查管辖、建筑审验、强制执行主体机关进行合理调整,在支队级消防机要逐渐增加其警力,并设置相应机构?U.其次还要完善责任制度,把消防监督执法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单位,明确每一层级的执法权力和责任,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人员身上,要建立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个人执法档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避免出现事故后找不到具体责任人而由单位领导、组织去弥补漏洞,很容易放纵执法主体滥用职权而缺少责任意识的束缚。

减少行政手段对消防监督执法的过多干预,就要明确法律责任,扭转各级行政部门对消

防监督的错误认识。认真贯彻《消防法》的实施,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系统的消防安全责任,推动消防责任由行政责任转化为法律责任,将单纯简单的“人治”转换为依法执法,以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来将当前的政府工作制度加以改革,将消防安全工作真正纳入政府工作日程上,从根本上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除此外,还可以把消防工作纳入其他行政机构工作考核的范围之中,加强行政机构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消防工作的实践影响力。

(二)扩大消防法律宣传,加快消防社会化步伐除了政府、教育部门采用传统的宣传教育的方式手段,还要合理充分利用多种媒介例如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不同媒体宣传消防安全、消防法律法规,还可以定期定时公开近期重大火灾隐患及已经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将消防的法律法规的内容变成普通公众认真遵守法律的依据,获得最广泛的群众基础的理解与支持,使得消防工作获得更多的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的消防监督执法的执法环境,这样就能加快消防的社会化进程,拥有良好的消防执法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更有利于抵制消极的消防违法行为,更广泛的落实消防安全的监督开展。

要增强企事业范围领导人员对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认真贯彻“61号令”的具体精神要领,建立自身的消防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能单纯依赖消防监督执法主体的督促而去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而要积极主动的配合执法主体消防安全检查,一旦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问题,要主动积极整改,落实企事业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责任主体,甚至可以通过制度的修改完善,将消防安全责任与具体负责人、单位的经济利益、补助待遇等相挂钩,以真正调动具体责任人和单位的工作积极性,避免互相推脱责任,难以真正保障消防安全。

(三)明确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主体由于现阶段我国存在的消防监督主体严重不足,超负荷的工作导致消防监督主体面临巨大的压力,而在我国,基层派出所也承担一部分的消防监督执法的任务,但实践中发挥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所以我们要扩大执法监督的主体,就可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责和范围,把消防监督业务变成派出所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可以把消防监督工作作为派出所日常监督考察、评定等级的一个重要部分,规范派出所的执法监督的程序,建立派出所消防工作长效机制,使得基层派出所的民警重视消防安全的监督执法,规范的程序也有利于民警提高消防业务素质,便于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四)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消防监督执法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人,而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就直接影响着执法质量的好坏,因此,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综合能力较强的新型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队伍就是当前一项相当重要的任务。

除了加强法律素质的宣传,扩大消防监督的基层执法主体,重视依法执法工作的开展,还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理论学习,有针对性的开展实践培训,着重对消防执法中常见的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以及执法监督的水平。例如《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就非常明确了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责、范围、方式,强化基层派出所消防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让消防执法人员直观地了解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程序,如何进行火灾调查,如何进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工作,使派出所真正融入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之中去。

例如2012年3月30日《闽东日报》报道,2012年3月23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派出

所消防监督工作,宁德市首次对全市2012年来自149个基层派出所的258名消防监督执法的民警开展培训,采取了集中授课、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等不同的形式,指导基层派出所民警熟悉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处罚以及消防监督业务系统操作、现场消防监督执法等业务流程。这样提高基层派出所人员的基本业务素质,提高监督人员处理案件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保障消防监督执法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有学者提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要具有针对性,不能一手抓,一刀切,要内外结合、点面结合。观点主要有四个层次,一是要对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提高全体普遍的消防安全理论知识,提升整体业务素质;二是实行分层次的分类培训;三是对于执法监督中出现的新的隐患、新的状况进行重点培训,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专业的授课解答。最后一种是针对具体工作中的一些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采取会议讨论、集中办案等各种手段,集体解决一些实践难题,提高消防执法办案的质量。

虽然现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一系列问题,但只要消防监督队伍的同志们全身心地投入到消防监督工作中,及时解决和纠正消防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将消防监督执法水平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消防监督工作就一定会向更完善、更有效的方向发展,那么消防安全监督队伍就能够具备现代管理水平并拥有高素质人才,同时装备有高科技设施,就一定能够有效预防火灾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12篇:五月份消防监督执法分析例会纪要

五月份消防监督执法分析例会纪要

五月份,我们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主要是抓好古建筑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培训,同时也对其他一些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五一期间开展了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检查。从执法过程来看,大家能够坚持严格、公正和文明执法。但也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针对问题做如下分析:

通过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由于警力不足,工作涉及面较广,在火灾调查方面,特别是乡村火灾,有时由于派出所上报太晚,故未能及时组织调查,给原因调查和认定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虽然在调查后能及时和按程序规定下发相关法律文书,但这样做对我们的工作是不利的;二是在开展安全检查时,虽然前期开展了检查,也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由于有时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按期进行复查,检查和复查在时间上的连贯性不够,从而影响到后面的工作;三是在出具法律文书时,有些文书用语还不够规范,纠正不够及时;四是由于支队组织开展执法为民学习教育活动,学习任务重,工作量较,也占用了较多的时间,致使对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数量不多,检查不够全面。在今后的工作中,应争取时间及时纠正和解决所存在的这些问题和不足,迎头赶上,进一步把消防执法工作做好,做细一些,以确保消防安全。

2004年5月28日

六月份消防监督执法分析例会纪要

本月主要是继续开展古建筑的专项治理的复查整改工作和对一些单位场所的检查。在执法中,大家能够认真和严格执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但在执法中,也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改进。现分析如下:

一是在由于大部分古建筑单位在乡下,因此,在检查时所下发的法律文书为了图个方便,就直接用旧的法律文书填写,这与支队关于消防法律文书全部用电脑打印的要求是不相符合的,也不够规范,今后要注意这个问题,并及时通过电脑打印,把它规范开来;二是所下发的检查法律文书,复查不够及时,虽然有多方面原因,但必须切实纠正,要不然就有可能影响到法律文书的规范化,也不合检查程序;三是一些档案管理还不够规范。经过支队防火处的检查指导,发现我们的法律文书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火灾档案和处罚档案还没有按要求填写受理登记,还有一个就是文书的文号填写不够规范,我们应当认真记录好所存在的问题,并切实整改,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2004年6月25日

七月份消防监督执法分析例会纪要

本月的执法工作主要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调查摸底和专项治理整治。由于大队有一名干警正常请假探家,在人员少的情况下,在职人员仍然能够积极开展好工作,自觉主动与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同志配合开展检查,完成任务也比较好。不足之处是由于人员少,其他工作任务繁重,顾不及全,因此,对有些单位场所虽然是开展检查了,但未能按期进入复查程序,连续性中断。另外,下发的法律文书也还不够规范,法律用语习惯口语话;再次是为了开展好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在与各单位签订责任状过程中,没有未到一些单位没有盖章,因此显示不出责任状的严肃性;四是法律文书分类归挡不够及时,档案还比较混乱。这些问题值得今后应该多加强,及时纠正。

本月,为了迎接八一建军节的到来,我们还召集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和场所召开执法工作座谈会,征求广大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执法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使执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从总体上看,群众对我们的执法工作还是比较满意的,今后应该继续发扬执法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克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把执法工作做好。

2004年7月27日

八月份消防监督执法分析例会纪要

本月主要是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治理工作,从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来看,还存在一些方面的不足,必须加强。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一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有些缓慢,虽然与各方面因素有关,但这不应是主要的理由。由于前面检查的一些文书,有些到期,没有能及时进行复查,有些复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整改,我们也没有进入处罚程序;另一方面是建筑行业,很多都下达了法律文书,建设单位没有依法办理手续,也没有进行处罚,说明我们的执法力度还不够大,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三是文书材料把关不够,导致材料不够规范;这些问题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克服和改进,争取执法文书规范化,把执法工作抓好、抓紧、抓实,要抓出实效。

2004年8月26日

第13篇:从消防监督执法中浅谈廉政消防

从消防监督执法中浅谈廉政消防

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苍梧大队 教导员 杨向荣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消防部队在扑救火灾、抢险救援及处置各项灾害事故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越来越重要。但也由于社会职业、分工的不断复杂化、新型产业多样化、消防工作的社会化、消防监督国际化趋势、违法手段技术化、相关法律健全更新滞后等诸多因素,当今公安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执法面临更多更复杂因素,这也对消防干部特别是消防监督执法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尤其是干部队伍教育中的廉政建设更是不容忽视。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加强廉政消防建设,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关键词:消防监督执法;问题;解决办法 1 消防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

1.1执法监督岗位稀缺,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就目前消防管理现状而言,基层大队监督人员少、任务重,造成内部监管的很多不规范。主要体现在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单位和个人纸质执法档案,执法档案归档不及时、装订不规范,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缺少档案目录,无收进借出记录,未开展监督执法自查自评等。同时,消防人事流动大,队伍人员很不稳定。导致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难以通过长时间的积累和沉淀的方式提高,造成执法监督存在短期行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缺乏连续性和长远规划。其次,消防监督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目前,从事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现役干部,主要有消防部队院校毕业和地方院校毕业两种,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法律知识教育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多,许多监督执法干部只能通过不断的自我摸索和经验积累来逐步提高监督执法水平,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思想活跃、功底扎实、经验丰富的优秀消防执法人员极其缺乏。还有少数消防监督人员放松学习,疏忽了对消防监督执法经验的总结和积累,不吃透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立法宗旨、立法原则和基本精神,不掌握调查取证的基本方法,不熟悉消防行政执法程序,不清楚完成一起消防行政执法的要素和环节,对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存在畏难情绪,即使进行查处也难以做到依法处理,监督执法效率不高,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消防执法质量。 1.2 执法过程不严格。

作为执法主体的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无一例外地学法、懂法、守法、会用法,但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法违法的现象却时有发生。一是不

按规定程序立案、调查、告知、裁决、执行等;二是把建筑、场所、个体工商户当成单位,违法主体界定不清;三是超越法定权限行使职权,越权许可、审批,造成 “乱收费、乱罚款、乱扣押”;四是证据意识差,不按照法定程序收集、保存证据;五是对行政自由栽量权的种类、数额、情节、方式、时限把握不准,或者对行政自由栽量权的法定性、专属性、合法性、广范性、特定性和自主选择性理解不透,导致同一种违法行为出现不同的处理结论;六是法律文书制作,用语不规范,马虎了事,漏洞百出。这些都是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3政府干预,影响执法。

公安消防是一支现役部队,由公安部垂直领导。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又规定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而政府又经常是为追求地方经济的高速、跨越式发展,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供许多十分优惠的条件,希望藉此吸引外地客商到本地区投资兴业。然而,部分行政领导责任意识不强,对消防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的现象,有的地方政府甚至采取“保姆式”服务,向外来投资者随意承诺可以缓办消防审批手续,允许其在消防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偷工减料。而投资方往往因为片面追求眼前的经济效益,抱有侥幸心理,导致“消防设施不投入或少投入、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消防部门对某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不能关停、责令限改等,直接致使了消防执法不公现象的出现。如果不开“绿灯”又会影响消防部门和政府不和谐,影响工作的开展。所以地方行政干预直接导致消防执法冲不破人情网、跳不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则。 2 加强消防监督执法的解决办法 2.1加强业务学习,改进工作作风

首先是以岗位自学为体,以教育培训为要,不断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切实重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军队优良传统和消防职业道德教育,使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所有消防监督人员牢固树立一心为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从思想、行动上强化宗旨、法治和忧患意识,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消防执法工作的根本标准,把消防执法规范化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把服务和保障民生贯穿于消防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使执法人员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二是在“大教育、大培训”战略思想指导下,以全员岗位练兵为载体,努力营造学习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防火业务的良好氛围,使全体执法人员

以学习为荣、以不学无术为耻,把学习、研究消防工作作为人生的第一需要,在业务培训中开视野、拓思路,在立足自学中增才干、长本事。三是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消防执法工作的根本标准,自觉把“执法为民”的思想贯穿于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消防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消防执法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基层消防大队要将开展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部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长期坚持下去,使全体监督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2.2 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2.2.1、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确保消防监督执法权力的正确行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就必须建立健全消防执法基本工作制度和专项工作制度,这是实现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的基础。要针对易出问题的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区分轻重缓急,逐一完善执法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督执法的基本制度。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制度。明确每一层级的执法权力和责任,把消防监督执法的责任落实到各个执法单位和岗位,贯穿于各项消防执法工作之中,要建立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个人执法档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三是推行执法公开制度。执法公开是加强外部监督、规范执法程序的重要保证,也是强化执法效果、取信于民、普法于民的重要手段。

2.2.2加强执法监督,廉政执法。

完善相关执法制度和“问廉制”建设相关制度,使每一项执法行为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监督员具体抓的分工负责制,对执法工作出了问题要追究监督员和审核把关签字领导的责任,实行“倒查制”。建立并实行执法目标责任制,严格兑现奖惩,签订目标责任书,自查自纠,严考细评。同时,要继续全力推进网上执法制度等各项制度,消防监督业务系统受理、分发、出文等环节全部在网上运行;消防法律文书制作、上报、审批等环节全部在网上运行,进行随时动态监督管理。其次时重视消防执法质量考评。在总队以定期、不定期地通过日常检查、定期考评、综合评比、专项督察等形式对基层支队(大队)的执法情况和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考评时,将执法质量考评结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与干部的晋升、任免、奖惩挂钩,对执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大力表彰,对发生执法过错的要严肃惩处。

2.3明确法律责任,推进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加快政府统一领导的责任法制化进程,减少行政手段对消防监督执法的干预,就必须扭转各级各部门对消防工作的错误认识,帮助各级各部门真正意识到各自在消防工作中应当担负的职责。要将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他副职应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定性、定量分解,以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加以明确。健全部门依法监管的联动制约机制,细化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及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管理职责,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使消防安全责任与单位、个人经济利益、政治待遇挂钩,调动广大干部和职工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加强法人代表和企事业消防管理人员的消防法制观念,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夯实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基础。同时要巩固和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消防安全组织队伍,切实加强管理,推进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2.4 建立完善信访及社会舆论工作长效机制

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完善案件办理程序,采取多种方式,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求访、座谈、上门服务”。借“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主动与上访群众零距离接触,加强沟通,消除隔阂,了解情况,积极为广大群众服务,帮助解决困难,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同时,重视社会舆论监督,抓好正反典型教育,高度敏感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反映或曝光的问题,及时组织核查,只有这样才能将社会舆论监督化为做好廉政建设的一面旗帜,摆正位置、做好消防工作、服务人民。同时,充分运用正反典型开展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从剖析案件入手,分析原因、汲取教训,警醒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通过组织开展培养树立勤政廉政先进典型活动,学习身边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先进典型的事迹,引导、激发官兵廉洁警官争先创优的热情。

综上所述,消防部队不仅担负着保卫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重任,具有消防监督执法、建筑审核等职权,同时也担负着保护人民群众财产的重要使命,这就更需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加强部队廉政消防建设。同时,消防监督干部的廉政教育要紧紧围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起“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新形象,切实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句话”为行动指南,这样才能促进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长远发展,才能树立消防官兵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光辉形象,让党和人民放心。

第14篇:消防监督执法岗位练兵复习题库

判断题(300道)

1.具备了燃烧的必要条件,燃烧一定能够发生。(×)★

2.可燃气体或蒸气只有达到一定浓度时,才会发生燃烧或爆炸。(√)★ 3.根据国家标准《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将火灾定义为,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

4.对于一般可燃固体,将其冷却到其燃点以下,燃烧反应就会中止。(√)★ 5.对于可燃液体,将其冷却到其燃点以下,燃烧反应就会中止。(×)★ 6.物质的有焰燃烧中的氧化反应,都是通过链式反应进行的。(√)★★ 7.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或固体能发生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

8.在规定条件下,固体材料在氧、氮混合气流中,维持平稳燃烧所需的最低氧含量称为氧指数。(√)★★

9.可燃液体的燃烧实际上是可燃液体蒸气的燃烧。(√)★ 10.液体在燃烧过程中产生沸溢和喷溅的现象称为突沸。(√)★ 11.液体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分级是根据其燃点来划分的。(×)★

12.燃烧区的温度愈高,与环境温度的温差愈大,热对流速度愈快。(√)★ 13.在火灾中燃烧放出的烟,大多是完全燃烧所生成的。(×)★ 14.热辐射不需要通过任何介质传播。(√)★

15.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机理主要是物理作用和化学作用。(×)★ 16.一切可燃液体的闪点都低于其燃点。(√)★

17.火灾产生的烟气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成分,如CO、HCH、S0

2、N02等,而CO是火灾中导致人员死亡的主要燃烧产物之一。(√)★ 18.物质的燃烧需要氧化剂,氧化剂就是含氧的化合物。(×)★

19.可燃液体或固体燃烧时,从火焰结构来看,内焰比焰心和外焰的亮度强,所以,内焰的温度最高。(×)★

20.自燃点是可燃物质与空气接触后,不需要明火源的作用,就能自动发生燃烧

1 的最低温度。可燃物质的自燃点只与物质本身属性有关,而与浓度、压力等因素无关。(√)★

21.可燃固体表面积越大,与空气中的氧接触的机会越多,氧化的速率越快,燃烧也就越容易。(√)★

22.石油、化工、粮食加工、粉末加工、纺织企业用管道输送气、液、粉体、纤维的作业中,不能产生静电。(×)★

23.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氧指数,材料的氧指数表示材料燃烧的难易程度。(√)★

24.爆炸物质在爆炸过程中都是由化学爆炸引起的。(×)★

25.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或钢筋混凝土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轻质防火墙体也受此限。(×)★

26.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底面基层。(√)★

27.防火墙的构造应使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致使防火墙倒塌。(√)★

28.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当道路宽度大于60.0m 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9.不燃烧体指用不燃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做成而用不燃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

30.难燃烧体指用难燃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做成而用不燃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

31.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

32.防烟楼梯间均应设机械防烟设施。( × )★★

33.气体灭火系统一般由灭火剂贮存瓶组、液体单向阀、集流管、选择阀、压力讯号器、管网和喷嘴以及阀驱动装置等组成。( √ )★★ 34.排烟方式分为机械排烟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

35.排烟的目的是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控制建筑内的有烟区域保持一定能见度。(√)★

2 36.防烟方式分为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 37.防烟的目的是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

38.划分防烟分区是为了在火灾猛烈阶段将烟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便有组织地将烟气排出室外,使人员疏散、避难空间的烟气层高度和烟气浓度处在安全允许值之内。(×)★★

39.发生火灾时,湿式系统由闭式喷头探测火灾,水流指示器报告起火区域,报警阀组或稳压泵的压力开关输出启动供水泵的信号,完成系统的启动。(√)★★

40.当气体灭火系统设置自动启动方式时,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报警信号后才能启动。(√)★★

41.消防行政案件只能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 42.几个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由级别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

(×)★

43.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规定的设置要求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调解决。(×)★★

44.经技术鉴定准予生产、销售、使用的消防产品,不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范围内。(√)。

★★

45.火灾公众责任险是强制保险,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必须投保,保险公司必须承保。(×)★★

46.消防车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应急救援任务时,收费公路、桥梁应当减半征收车辆通行费。(×)★

47.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48.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行政案件的证人。(√)★

49.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送达行政案件法律文书应当首先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

50.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

3 调取有关证据,并予以审查、核实。(√)★

5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被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

5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53.对作出的罚款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

54.对违法嫌疑人在异地但需要调查询问的,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所在地进行。(×) ★ 55.当事人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56.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案人员为了取证,可以向证人表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

57.询问违法嫌疑人,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录音、录像。(√)★ 58.违法嫌疑人自行书写陈述的,应要求违法嫌疑人在其陈述的末页上签名或者捺指印,办案人员收到后,应当在首页右上方写明收到时间并签名。(√)★

59.询问证人前,应当了解证人的身份以及证人与违法嫌疑人之间的关系,并告知其如实提供证据。(√)★

60.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在一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予行政处罚。(×)★

61.符合听证条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听证权利后三日内提出。

(√)★

6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办案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履行告知程序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63.抽样取证应当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样品的数量不限。(×)★

64.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案人员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65.某省消防条例(地方性法规)正在修订,已经过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该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将该条例(一审稿)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4 ★★

66.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或行政法规设定。(×)★ 67.不满16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68.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69.违法嫌疑人放弃听证或者撤回听证要求后,处罚决定作出前,又提出听证要求的,一律不允许。(×)★

70.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7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听证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72.两个以上违法嫌疑人分别对同一行政案件提出听证要求的,可以合并举行。(√)★

73.同一行政处罚案件中有两个以上违法嫌疑人的,其中部分违法嫌疑人提出听证申请的,可以先对未提出听证申请的嫌疑人进行裁决。(×)★

74.行政案件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写出听证报告书,连同听证笔录一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

75.第三人在听证时仅享有可以陈述事实的权利。(×)★

76.对当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进行口头传唤,无须补办传唤证。(√)★ 77.当事人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要求听证。(×)★

78.违法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但只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按照其自报的姓名、贴附照片作出处罚决定,并在相关法律文书中注明。(√)★

79.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采用书面或笔录的形式告知违法嫌疑人相关权利。(√)★

80.对依据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作出的罚款处罚时,关于适用听证的罚款数额,地方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后者执行。(×) ★

81.听证主持人不能是本案件的调查人员。(√)。★

82.听证终止以后,当事人不能再提起听证申请。当事人再次提起听证申请的,

5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一律不予受理。(×)。★

83.国家机关依职权制定的文书的证明效力高于其他书证。(√)。★ 84.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的证明力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85.法庭主持的勘验制作的笔录的证明力优于其他机关制作的勘验笔录。(√)。★

86.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停产停业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87.对依据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作出的罚款处罚,适用听证的罚款数额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88.询问笔录应当交给违法嫌疑人核对或者向其宣读,经违法嫌疑人核对无误后,由其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

89.行政许可证件的形式多种多样,既包括许可证、执照等许可证书,还包括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等。(√)★

90.只要涉及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都应设定行政许可。(×)★

91.未经公布的行政许可规定,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92.只有法律、法规、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其他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行政许可收费项目。 (×)★

93.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听证只能应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举行。(×)★

94.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应当视为给予行政许可。(×)★

95.申请人申请延续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未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96.利害关系人发现被许可人不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有权请求行政机关依法撤销行政许可。(√)★

97.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98.行政许可的申请书必须采用格式文本。(×)★

6 99.公民对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强制措施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0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消防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0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只能书面申请。(×)★

102.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签字之日起即为受理。(×)★ 103.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 104.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对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105.行政诉讼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

10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107.行政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

108.行政侵权行为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109.行政赔偿申请既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110.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逮捕决定的侦查机关承担刑事赔偿责任。(√)★★ 111.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不承认精神损害赔偿。(×)★

112.擅自拆封或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113.甲类库房应采用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二层。(×)★★ 114.封闭楼梯间的门必须采用乙级防火门。(×)★★

115.剧院、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容纳人数不超过2000人时,其安全出口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116.所有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都不应改变。(×)★★

7 117.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结构,其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作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要求。(√)★★ 118.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1.2米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119.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设置在公共建筑内。(√)★

120.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以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

121.纸质、布质壁纸当单位重量小于300g/平方米,且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可以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122.消防控制中心的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它装修应使用不低于B1级装修材料。(√)★★

123.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除顶棚外,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其它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等级可降低一个等级。(×)★★

124.卤钨灯和60W及以上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的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石棉、玻璃丝等不燃烧材料作隔热保护。(×)★★

125.规范未明确规定应设排烟设施的房间、地下室和隧道、勿需划分防烟分区。(√)★★

126.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后,仅确定的抽查对象应当出具备案凭证。(×)★★

127.存放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可以附设在民用建筑底层。(×)★ 128.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居住建筑属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129.高层民用建筑内的煤气管道不应穿过楼梯间,当必须局部水平穿过楼梯间时,应穿钢套管保护。(×)★★

130.高层民用建筑屋顶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消火栓。(√)★

131.货架高度超过18米的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库房为高架仓库。(×)★★

132.52度白酒库的火灾危险性属于甲类。(×)★

8 133.超过六层的多层组合式单元住宅和宿舍,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平屋顶,如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通至屋顶。(×)★★

134.可作为辅助防烟楼梯的室外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米。(√)★★

135.当按规范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自然排烟,该楼梯间可不设其他防烟设施。(√)★★

136.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加压送风风道,其风量应按两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

137.穿过多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应小于3.5米。(×)★★

138.在室外疏散楼梯周围2米范围内的墙上,除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139.高层民用建筑裙房是指与高层民用建筑相连的附属建筑。(×)★★ 140.设有排烟等设施,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出口的疏散走道称为避难走道。(×)★★

141.人防工程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当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 142.人防工程内的避难走道不应划分防火分区。(√)★★

143.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统称为修车库。(√ )★★

144.汽车库采取措施后可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组合建造。(×)★★

145.设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内的汽车库,其车辆疏散出口应与其他部分的人员安全出口分开设置。(√ )★★

146.当采用防火墙分隔,并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后,二个车位的喷漆间可与汽车库贴邻建造。(×)★★★

147.Ⅰ、Ⅱ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

148.地下水封式石油库、自然洞石油库适用于《石油库设计规范》。(×)★★★

9 149.

一、

二、

三、

四、五级石油库应设独立消防给水系统。(×)★★ 150.一级液化石油气加气站与二级加油站可合建。(

×

)★★

151.汽车加油站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0.25h。(√ )★★★

152.加油站油罐的总容量是指站内所有储存的汽油、柴油等实际容量。(×)★★

153.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的地坪应采用不发生火花地面。(√

)★★

154.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 B2 级的装修材料上。(×)★★ 15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

156.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可合在一起,但有明显标志。(×)★★★

15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是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纳入消防行政许可范围的建设工程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通过抽查、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158.消防验收应按照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

159.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消防验收不合格需要申请复验的建设工程,应查阅有关整改资料,并对不合格项目全部进行检查及功能测试。(×)★★★ 160.建设工程验收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应按照先单项评定、后子项评定的程序进行。(×)★★★

16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所有单项均评定为合格的,建设工程验收评定结论为合格。(×)★★★

16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子项评定中,有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内容,其误差不超过5%的,该子项评定为合格。(×)★★★

163.建设工程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验收原始技术资料保存期限为五年,其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16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后。

10 (×)★★★

165.住宅顶部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其它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16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标准喷头是指流量系数K=110的洒水喷头。(×)★★ 167.散发火花地点是指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内的砂轮、电焊、气焊(割)等固定地点。(×)★★

16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作用面积内开放的喷头,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选定的强度持续喷水。(√)★★

169.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将管道清水冲洗放空并将系统恢复到正常状态。(√)★★

170.气体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充装量不应小于设计充装量的5%。(×)★★★ 171.火灾声光报警信号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复位之前应能手动消除。(×)★★ 17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的供电,宜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173.对于临时高压给水系统,触发启泵按钮稳(增)压泵应停止运行。(√)★★

174.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用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175.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适用场所的环境温度范围为4-70℃。(√)★★ 176.设置在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规范的规定值加大。(√)★★

177.采用闭式喷头的湿式自动喷水灭水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不宜超过800个。(√)★★★

178.确定闭式喷头的动作温度,一般要求喷头的公称动作温度比环境最高温度高30℃。(√)★★

179.属一类高层建筑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旅馆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2h计算。(×)★★

180.气体灭火系统采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根据人员安全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应有不大于30s的

可控延迟喷射。(√)★★

11 181.半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是泡沫从储罐底部注入,并通过软管浮升到液体燃烧表面进行灭火的泡沫灭火系统。(√)★★

182.灭火器A类火灾配置场所为中危险级时,每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2A。(√)★★

183.C类火灾配置场所灭火器的配置基准应按B类火灾配置场所的规定执行。(√)★★

184.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均相同的相邻场所,可将一个楼层或一个防火分区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185.对于我国消防技术标准尚未规定的消防设计内容,负责审核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论证。(×)★★★ 186.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设置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8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危险级场所的作用面积比严重危险级场所的作用面积大。(√)★★

188.除规范另有规定外,一般情况下,整个大楼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在原规定基础上扩大一倍。(√)★★

189.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15mm且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20%。(√) ★★★

190.无论在何种条件下,在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均应采用防爆型的通风设备。(×)

★★ 191.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小距离计算。(× )★★★

192.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的排风机、除尘器,应与其他一般风机、除尘器分开设置。(√ )★★

193.净化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应布置在系统的正压段上。(√)★★

194.排除、输送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可布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中。(× )★★

195.浮顶式液体储罐宜采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

196.高、中倍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未封闭的带电设备火灾。(×

)★★

12 197.气体灭火系统管道可采用螺纹连接、法兰连接或焊接,公称直径等于或小于80mm的管道,宜选用螺纹连接;公称直径大于80mm的管道,宜采用法兰连接。(×

)★★★

198.报警区域是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戒的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探测区域是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 199.除规范另有规定外,风管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及其粘结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

200.对容量较大(或较集中)的消防设施(如消防电梯、消防水泵等)应自配电室采用放射式供电。(√

)★★★

201.排除、输送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通到室外的安全处,不应暗设。(√)★★

202.消防控制设备对常开防火门的控制。门两侧火灾探测器同时报警后.防火门应自动关闭。(×)★★

203.地下商场、地下展览厅的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展览台等,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

204.甲、乙类生产厂房、汽车库严禁采用明火采暖。(√)★★

205.对二分之一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的消防技术方案,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

206.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应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207.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208.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现行标准执行。(×)★★ 209.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210.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 13 消防设计审核。(×)★★

21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212.对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重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程建设消防安全和质量责任。(√)★★

213.依法应当备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

214.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米;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米。(√)★★★

215.对建筑物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216.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217.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218.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消除动火区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219.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实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直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

220.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从事消防监督检查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

221.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14 222.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对《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有异议的可以拒绝签名,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22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给予拘留处罚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

224.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期限。(√)★

225.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重大火灾隐患的,需自检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整改。(×)★

226.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当地检察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227.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或者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通报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228.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应在接到举办单位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 229.临时查封期限均不得超过一个月。(×)★

230.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

231.责令单位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3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某大型商场时,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严重不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完毕。(×)★★

23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某大型商场时,发现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全部损坏,应当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完毕。(×)★★ 234.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监督检查范围。(√)★

235.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责令改正程序仅仅适用于情况紧急必须立即改正的违法行为。(×)★

236.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在执法人员少的偏远山区,检查人

15 员不少于1人即可。(×)★

237.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238.室外消火栓应沿着道路布置,宽度超过60米的道路,为避免水带穿越道路影响交通或被车辆轧压,宜将消火栓在道路两侧布置,为方便使用,十字路口应设有消火栓。(√)★★

239.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用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240.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场所可不配置灭火器。(×)★★ 24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区域内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242.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均相同的相邻场所,可将一个楼层或一个防火分区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243.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应由数字和字母组成,数字表示灭火级别的大小,字母(A或B)表示灭火级别的单位及适用扑救火灾的种类。(√)★★

244.通过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进行放水试验时,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的水流指示器不会动作。(√)★★

245.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标志牌应正确。(√)★★

246.水泵控制柜按钮应能启停每台消防水泵,并有向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反馈水泵状态的信号。(√)★★

247.地下式水泵接合器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不应有积水或积聚的垃圾、砂土。(√)★★

248.水泵接合器采用墙壁式时,其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 249.甲、乙类生产场所可以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50.所有闭式喷头都具有感温功能。(√)★★

251.排烟口或排烟阀应与排烟风机连锁,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

252.现行国家标准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通常将仓库分为甲、乙、丙、

16 丁、戊五类,其中前两类为储存易燃、可燃物品仓库。(×)★★ 253.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254.煤气爆炸事故现场一般具有明显的烟熏痕迹。(×) ★★ 255.询问对象不可以亲笔书写证言。 (×) ★★

256.电气火灾中如认定为导线过负荷,可以只提取导线破坏严重的一段进行鉴定。(×) ★★

257.木材受明火作用形成的痕迹有明显的导电性。(×) ★★

258.火场中某处玻璃碎片朝下一面无烟熏痕迹,可说明此处的玻璃是火灾发生后打破的。(×) ★★

259.火灾痕迹物证是指证明火灾发生原因和经过的一切痕迹和物品。(√) ★★

260.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的规定期限内提出口头复核申请。(×)★★

261.火灾事故中可能负有责任的当事人的陈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 262.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伤亡统计范围。 (√) ★★ 263.火灾事故当事人的辩解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 ★★

264.现场勘验记录包括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和现场录像、录音等。(√) ★★

265.现场勘验中非正式询问知情人,可以由一名勘验人员进行。(√) ★★ 266.物证提取也是火灾现场勘验的一项工作内容。(√)★★

267.对受损单位和个人提供的由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火灾损失鉴定意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无须再审查就可以作为证据予以采用。(×)★★

268.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前,应当需要召集当事人到场,说明拟认定的起火原因。(√) ★★

269.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与火灾事故有关的行为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17 270.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有涉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

271.火灾事故调查应在规定期限作出事故认定,但如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时间不计入调查期限。(√)★★

272.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无须经负责组织调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就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实验。(×)★★

273.确定火灾现场死亡人员的死亡原因,除了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外,正规医院的医生也可以出具证明。(×) ★★

274.适用简易程序的直接财产损失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报公安部备案。(×)★★

275.适用一般程序调查火灾时,应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确定调查人员人数,案情简单的,也可以一名调查员进行调查。(×)★★

276.按属地管辖的原则,属于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火灾,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可以调查。(×) ★★

277.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其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278.一次火灾死亡一人,或者重伤十人以下或者受灾三十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279.火灾事故当事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等。(×) ★★

280.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定的火灾事故认定结论复核时,必须按调查程序重新进行调查取证。(×) ★★

281.火灾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只可能有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 282.当事人对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统计结果有异议时,可以申请复核。 (×)★★ 283.火灾调查询问结束时,询问笔录应当交由被询问对象核对,当被询问对象不识字时,直接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捺手印即可。(×)★★

284.起火部位、起火点是火灾发生和发展蔓延的初始场所,准确认定起火部位、起火点是查明火灾起火原因的基础。(√) ★★

285.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后,当事人不可以申请查阅、复制、摘录现场勘验笔录。(×)★★

18 286.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无法送达火灾事故认定书时,可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只要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

287.火灾事故认定时,不但要对起火原因进行认定或排除,还要对灾害成因进行认定。(√) ★★

288.根据规定,火灾受伤人员要求作医学鉴定的,必须由法医对其进行医学伤害鉴定。(√)★★

289.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 ★★

290.对于情况复杂、疑难的火灾调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经上级批准延长六十日作出火灾事故认定。(×)★★

291.适用简易调查程序进行火灾调查时,不要求对现场进行照相或录像。(×)★★

292.只要当事人对火灾事故没有任何异议,就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进行火灾调查。(×) ★★

293.只有在确认火灾具有放火嫌疑后,才能通知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参加调查。(×) ★★

294.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火灾。(√) ★★

295.现场勘验中,在现场对有关知情人进行的现场询问所作的记录不属于现场勘验记录。(√) ★★

296.火灾现场勘验工作遵循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合法、缜密的原则。(√)★★

297.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前,可以根据需要召集当事人到场,说明拟认定的起火原因。当事人有异议的,不能作出事故认定。(×) ★★ 298.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封闭火灾现场时,应当对封闭的范围、时间和要求等予以公告。(√) ★★

299.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调查取证制作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300.凡有人员死亡的火灾,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通知后都应派员到现场参加调

19 查。(√)★★

第15篇:支队消防监督执法督察队工作办法

***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监督执法

督察队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支队消防监督执法督察队(以下简称督察队)工作,完善消防监督执法机制,结合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察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监督全市消防执法人员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督察人员依照有关法律和本《办法》开展督察工作。

第三条 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及辖区社会单位自觉接受督察。

第二章 督察机构和督察人员

第四条 督察机构对支队军政首长负责,并接受防火处其业务指导。

第五条 督察队具体设置为:

(一)防火处负责督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检查,防火处参谋徐鹏程任队长,每次督察活动前,由支队抽调大队人员实施。成员由各大队抽调人员担任兼职队员,保持相对固定。

第六条 督察机构的职责是

(一)坚持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各个阶段中心工作,大力开展执法督察活动。

(二)对辖区大队及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贯彻落实中心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三)制定支队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定和具体实施办法。

(四)办理支队军政首长及防火处交办的有关督察事项。

第七条 督察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两年以上,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消防业务知识;

(二)坚守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办事公道;

第三章 督察范围、方式和工作制度

第八条 督察队对辖区下列情形进行督察:

(一)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抽查、消防产品监督、消防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消防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消防设施运行及灭火器材配置,火灾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督察。

(三)其他需要督察的情况

第九条 现场督察可以采取明查、暗访、重点督察、专项督察、随即督察等具体督察方式。

第十条 督察应建立以下制度:

(一)定期督察制度。支督察队每周督察不少于一次

(二)形势分析制度。防火处每季度对督察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并向支队首长提出工作建议。

(三)督察请示制度。督察队在执行督察任务时,发现较大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时,应拟定处理意见,并向支队军政首长、防火处处长请示,经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情况通报制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察队要及时如实记录,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向辖区大队下达《督察通知书》,辖区大队处理后将处理情况反馈督察队。

(五)建立台账制度。督察队应建立督察情况、处理情况、信息反馈等业务台账。

第四章 督察工作的权限和处理

第十一条 督察人员发现被检查单位由下列违法行为的,可根据情况暂扣相关手续,责令停止使用、营业,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一)已经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

(二)验收合格,但存在大量火灾隐患的。

第十二条 移交辖区大队处理的问题未得到整改的,由支队对辖区大队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同时由政治处根据有关考评规定和干部管理办法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督察队的工作受被督察单位和个人的监督。

第五章 督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督察人员执行明查任务时,应携带检查证件,不得少于两人;进行暗访时,应当着便装,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后应主动出示检查证件,填写检查记录。

第十五条 辖区大队对督察队提出的督察意见和移交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告。

第六章 督察保障及装备管理

第十六条 督察队配备专用车、照相机、手提电脑及消防监督检查器材等装备。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督察队,在工作业务方面接受防火处指导。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支队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6篇: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机制

消防执法规范化---五项机制

消防执法五项机制包括消防执法责任机制,消防执法制约机制,消防执法便民服务机制,消防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消防执法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约束机制,科学执法。长期执法实践证明,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执法队伍,必须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才能得以实现;在实践中,把执法工作的效力大小建立在领导个人作用的基础上,往往容易造成执法矛盾上交,执法防线后置,不利于执法工作的发展,不利于执法责任的落实,不利于执法行为的规范。对此,大队大胆探索依靠民主决策和机制约束相结合的新路子。成立了由熟悉法律、业务精通的监督员组成的业务攻坚小组,为一些重要、敏感以及有疑义的执法行为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逐步实现了由领导约束向机制约束,由领导决策向民主决策的转变,从而既使领导有效发挥了监督和指导作用,又有效地发挥了广大监督人员的主动性;既有效地促进了执法责任的落实,又极大地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

二是培养建立执法人员捍卫忠于法律、尊重法律的职业道德机制。在执法教育培训方面,由培训干警提高法律素质向培养干警忠诚信仰法律的职业素养上转变。大队坚持素质建设是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结合当前进行的三考活动,认真开展好执法为民教育,进一步树立消防干警捍卫法律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同时,通过树典型、学典型,进一步弘扬干警忠于法律、尊重法律的职业道德。

三是建立服务承诺机制。当前,公安消防机构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出台了许多好的服务措施和便民承诺,这些服务措施和便民承诺在本质上是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基于以上认识,大队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单为执法而执法,决不能以牺牲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换取辖区的暂时安宁。要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时刻注意维护和保障执法活动中涉及到的公民的各种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破解执法不作为问题。针对执法不作为问题从三个层面入手:首先,从思想层面上解决不作为。把监督人员执法不作为提高到一定高度来对待,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不作为就是渎职;干警对违法消防法规行为打击不力,人民群众就不能安居乐业,不作为就是犯罪。其次,从具体执法层面上解决不作为。第三,从长效机制层面上解决不作为。强力推进全体监督员绩效考评,充分利用奖惩杠杆作用。实行执法质量与晋职、晋级相结合。

五是建立监督机制,破解执法随意性问题。大队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决这一问题,完善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按照“四个负责”的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层层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岗位人员对自己的执法活动负责,发生执法错误的,承担相应执法过错责任,使每一名监督员权责分明,减少监督员之间相互扯皮现象。从而把领导审批、及执法干警的责任落到实处,真正体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

第17篇:消防监督执法岗位练兵题库多选

二、多项选择题(共37题)

1.固体可燃物燃烧方式主要有以下(ABCD)。

A、蒸发燃烧 B、分解燃烧 C、表面燃烧 D、阴燃 2.影响热传导的因素有(ABCD)等。

A、温度差 B、导热系数 C、导热物的截面积 D、时间 3.影响热辐射的主要因素有(ABCD)。

A、辐射物体温度与辐射面积 B、辐射物体间距离 C、辐射物体的相对位置 D、物体表面情况 4.影响影响热对流发展的因素有(BCD)。

A、环境空气密度 B、温度差

C、通风孔洞与面积 D、通风孔洞所处位置

5.典型的室内火灾根据温度变化可分为(ABCD)阶段。

A、初起阶段 B、发展阶段 C、下降阶段 D、轰燃阶段 6.发生有焰燃烧必须具备的条件是(ABCD)。

A、可燃物 B、氧化剂 C、温度 D、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7.发生无焰燃烧必须具备的条件是(ABC)。

A、可燃物 B、氧化剂 C、温度 D、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8.灭火的基本原理可分为(ABCD)

A、冷却 B、窒息 C、隔离 D、化学抑制

9.液体能否发生燃烧、燃烧速率的高低与液体的(ABCD)等性质有关。

A、蒸气压 B、闪点 C、沸点 D、蒸发速率 10.热传播的主要途径有(BCD)。

A、热传播 B、热对流 C、热传导 D、热辐射 11.粉尘爆炸的特点有(AD)。

A、多次爆炸 B、最小点火能量较低 C、重复爆炸机率小

D、最小点火能量较高。

12.燃烧产物通常指燃烧生成的(ABC)等。

A、气体 B、热量 C、可见烟 D、氧气 13.闪点是(ABC)类危险液体分类的依据。 A、甲

B、乙

C、丙

D、丁 14.可燃物发生自燃的主要方式有(ABCD)。

A、氧化发热、分解放热 B、聚合放热、吸附放热 C、发酵放热、活性物质遇水 D、可燃物与强氧化剂的混合。 15.下列可燃液体属甲类的有(ABD)。

A、汽油 B、甲醇 C、溶剂油 D、乙醚。 16.下列可燃液体属乙类的有(BC)。

A、汽油 B、松节油 C、煤油 D、柴油 17.下列可燃液体属丙类的有(ACD)。

A、柴油 B、甲醇 C、溶剂油 D、机油

18.火灾中产生含有大量如:(ABCD)等有毒成分的气体。

A、CO B、SO2 C、NO2 D、HCN 19.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或含水分较高时能发生阴燃的物质有(ABD)。

A、成捆堆放的麻 B、大堆垛的煤 C、大堆垛的汽油 D、成捆堆放的纸

20.下列燃烧产物中,人们仅凭嗅觉即可辨别的气体有(BCDE)。

A、一氧化碳 B、氯化氢 C、二氧化硫 D、硫化氢 E、氮氧化物

21.下列物质燃烧时,容易产生黑烟的有(BDE)。

A、一氧化碳 B、石油产品 C、氢气 D、橡胶 E、醋酸纤维

22.传热系数较小的固体材料具有良好的隔热作用,下列固体材料中可以 作为隔热材料的有(CE)。

A、铸铁 B、玻璃 C、石棉板 D、合金板 E、纤维板 23.防火分区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ABC)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A、防火墙 B、耐火楼板 C、特级防火卷帘 D、乙级防火门 24.防烟分区在建筑内部采用(BCD)等具有挡烟功能的构配件进行分隔所形成的,具有一定蓄烟能力的空间。

A、吊顶 B、高度超过500mm梁 C、挡烟垂壁 D、防火卷帘 25.耐火极限是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ABC)时止的这段时间。

A、稳定性 B、完整性 C、隔热性 D、密闭性 26.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BCD)

A、应具有自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 B、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C、防火门内外两侧应能手动开启;

D、设置在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开启后,其门扇不应跨越变形缝,并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

27.干式喷水灭火系统适用的环境温度为 AC 。

A、低于4℃ B、高于4℃ C、高于70℃ D、低于70℃ E、不限

28.末端试水装置的作用是 ABC 。

A、测定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 B、测定配水管道是否畅通

C、测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工况是否正常 D、直接启动消防水泵 E、清洗管道

29.下列系统中, ABE 属于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A、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B、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C、雨淋系统 D、水幕系统 E、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0.湿式喷水灭火系统是由 ABCDE 等组成。

A、闭式喷头 B、管道系统 C、湿式报警阀组 D、水流报警装置 E、供水设施 31.水喷雾灭火系统由 ABDE 等组成。

A、水雾喷头 B、雨淋阀组 C、闭式喷头 D、管道 E、供水设备 32.雨淋系统由 ABDE 等组成。

A、雨淋报警阀 B、开式洒水喷头 C、闭式喷头 D、火灾报警装置或传动管 E、管道、供水设施 33.BCD 属于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A、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B、雨淋系统 C、水幕系统 D、水喷雾灭火系统 E、重复启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由 BCDE 四部分组成,复杂系统还包括消防控制设备。

A、闭式喷头 B、电源 C、触发器件 D、火灾报警控制装置 E、火灾警报装置

35.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自动或手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称为触发器件,主要包括 ABD 。

A、点型火灾探测器 B、手动火灾报警钮 C、消火栓启泵按钮 D、线型火灾探测器 E、消防电梯控制钮

36.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设备应有(ABCDE)控制及显示功能。

A、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启、停 B、显示火灾报警、故障报警部位 C、消防控制室的消防通信设备

D、火灾警报装置与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

E、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

37.气体灭火系统一般由(ABCDE)等组成。

A、灭火剂贮存瓶组 B、液体单向阀、集流管、选择阀以及阀驱动装置 C、压力讯号器 D、管网 E、喷嘴

二、多项选择题(共79题)

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依法正确的处理办法是(ABCD)。A、责令限期改正

B、逾期不改正的,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

C、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D、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还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2.孙某经营的饭店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甲县公安消防大队受案后,指派消防监督员李某、吴某调查,拟责令该饭店停产停业并处罚款3万元。孙某向甲县公安消防大队提出听证,大队长马某指定大队另一监督员刘某主持听证。本案的听证参加人包括 (ABC )。

A、孙某

B、李某

C、吴某

D、马某

3.甲在加油站内违反禁令吸烟,公安机关依据《消防法》拟对甲作出拘留的处罚决定,处罚前应( AB )。

A、告知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B、告知其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C、告知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D、告知其案件的来源 4.实施罚款处罚时,(ACD)。

A、符合减轻处罚条件的,可以依法在法定的罚款幅度以下实施处罚 B、以没收的违法所得抵缴罚款

C、必须根据违法的情节,合理确定罚款的数额

D、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处罚 5.听证的必经程序有(ABD)。

A、申请与受理

B、举行听证 C、听证中止或者听证终止

D、听证后的处理 6.消防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有(ABCD)。

A、调查

B、告知

C、听证

D、决定 7.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错误的是( CD )。

A、本人不在,由家属签收 B、无法直接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

C、受送达人本人或代收人拒绝签收的,必须公告送达

D、可以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

8.《消防法》规定,应当先行责令行政相对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才能实施处罚的违法行为是(AD)。

A、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B、依法实行消防设计文件备案的建设工程未经备案擅自施工

C、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D、燃气用具的安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9.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的,依据消防法的规定,处理方式有 (AB)。 A、责令限期改正 B、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警告处罚 C、拘留 D、罚款

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 AB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A、陈述权

B、申辩权 C、控告权

D、抗辩权 11.收集证据时严禁采用(ABCD)等方式进行。

A、刑讯逼供

B、威胁

C、引诱

D、欺骗

1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据《消防法》办理下列行政处罚案件时,适用听证程序的是(ABD)。

A、对某酒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投入使用,责令停产停业

B、对某经营面积达5000平方米的歌城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C、对过失引起火灾的王某实施拘留处罚

D、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酒店予以5万元罚款 13.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C )。

A、两个以上违法嫌疑人分别对同一行政案件提出听证要求的,可以合并举行

B、两个以上违法嫌疑人分别对同一行政案件提出听证要求的,应当分别举行

C、同一行政案件中有两个以上违法嫌疑人,其中部分违法嫌疑人提出听证申请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后一并作出处理决定

D、同一行政案件中有两个以上违法嫌疑人,其中部分违法嫌疑人提出听证申请的,可先对未提出听证申请的作出处理决定

14.某单位发生重大火灾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负责人王某故意破坏火灾现场尚未构成犯罪。依据《消防法》,对王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实施处罚种类有(ABD )。

A、警告

B、罚款

C、没收财产

D、拘留

15.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甲公司经营的乙商场进行检查,发现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并对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整改。依法可能采取的处理方式有(ABD)。

A、对公司和有关责任人给予罚款

B、责令乙商场停产停业 C、责令甲公司停产停业 D、将案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合格消防产品的销售者进行查处

16.违法行为人有( ABCD )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对其从重处罚。

A、李某过失引起火灾造成较严重后果,尚不构成犯罪 B、教唆小孩玩火,造成较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 C、吴某对证人打击报复

D、在调查张某谎报火警时,发现其一年内曾因谎报火警两次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罚

17.下列有关询问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BCD)。

A、询问同案的证人,可以一起进行

B、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 C、询问违法嫌疑人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回答办案人员的所有提问 D、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时,其父母或教师必须到场 18.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询问证人,可以(ACD)进行。

A、到其所在单位

B、必要时通知或者传唤其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C、到其居住地居(村)委会

D、到其住所

19.下列情形中,属于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的是(ACD)。

A、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B、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C、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D、有立功表现,或者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20.下列证据种类是属于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的是(ABCD)。

A、书证

B、鉴定结论

C、现场笔录

D、物证

21.按照《消防法》的规定,下述机关可以作为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的主体(ACD)。

A、县公安局

B、公安派出所

C、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D、城区公安分局

22.留置送达消防法律文书的条件和要求包括(ABCD)。

A、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法律文书

B、邀请见证人见证 C、在送达回执上注明理由

D、送达回执由送达人、见证人分别签字 23.行政处罚调查取证的基本内容包括(ABCD)。

A、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B、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及是否为违法嫌疑人所实施

C、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和其他情节

D、违法嫌疑人是否具有减轻、从轻、从重以及不予处罚等情形

24.( AC )不能作为行政案件的证人。

A、精神上有缺陷,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B、年龄超过70周岁的人

C、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年幼的人

D、又聋又哑的人 25.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行政案件询问违法嫌疑人时,可以(ABC)。

A、到违法嫌疑人住处进行 B、到违法嫌疑人所在单位进行

C、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的市、县内的指定地点 D、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外较近的指定地点进行

26.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收集证据时,可以(ABD)。

A、现场勘验

B、抽样取证

C、监视居住

D、先行登记保存

27.有关询问查证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是(ACD )。

A、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B、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C、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D、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28.在作出下列(ACD)等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责令停产停业

B、没收违法所得 C、较大数额罚款

D、吊销资质

29.除涉及( BCD )的行政案件外,消防行政案件的听证公开举行。

A、企业信誉

B、国家秘密

C、商业秘密

D、个人隐私

30.消防行政案件听证参加人包括(ACD)等。

A、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B、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负责人 C、本案调查人员

D、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31.依据消防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行政规章做出下列行政处罚案件时,适用听证程序的是( ABC )。

A、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20000元

B、责令停止执业 C、对李某处罚款2000元

D、没收违法所得

32.依据消防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行政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时,属于听证范围的“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是( CD )。

A、对有非法所得的个人或单位处以100000元以上罚款 B、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C、对公民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D、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

33.在举行听证的过程中,( ABC

)可以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处罚种类和幅度等问题进行辩论。 A、听证申请人

B、第三人 C、案件的调查人员

D、听证主持人

34.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 ABC )等情形之一的,经批准,终止调查。

A、没有违法事实

B、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 C、违法嫌疑人死亡

D、违法嫌疑人为未成年人

35.违法行为人(ABCD),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作出处罚决定,但不执行拘留所处罚。

A、不满16周岁

B、70周岁以上 C、孕妇或者正在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D、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消防管理

36.对单位有下列( AD )行为进行处罚前,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才能实施处罚。

A、宾馆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

B、依法实行消防设计备案的建设工程未经备案,擅自施工 C、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 D、营业性场所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7.、有(AC)等行为之一的,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可处行政拘留。

A、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情节严重的 B、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情节不严重的 C、拒不执行火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D、故意破坏火灾现场,情节较轻的

38.负有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职责的行政机关有(ABC)。

A、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D、公安机关

39.在工程建设中,对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能依法进行处罚的对象有(ABCD)。

A、建设单位

B、设计单位

C、施工单位

D、工程监理单位 40.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单位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下列处理不正确的有( BCD )。

A、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B、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罚款

C、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D、将有关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41.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ABCD)进行统一管理。A、疏散通道

B、安全出口 C、建筑消防设施

D、消防车通道

4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ABD),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A、充装站

B、供应站 C、储存站

D、调压站

43.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ABC )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A、消防供水

B、消防通信 C、消防车通道

D、消防装备

44.有(ABCD)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A、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B、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C、谎报火警或者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 D、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45.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ABCD)事项。

A、使用各种水源

B、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C、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D、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46.按照我国《立法法》和有关立法规定,我国的消防立法包括(ABCD)。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规章 47.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 (ABCD) 等方式提出。

A、信函

B、电子邮件

C、传真

D、电子数据交换 48.公众有权查阅的行政许可工作资料有(ACD)。

A、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

B、涉及商业秘密的申请材料 C、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D、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情况记录

49.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ABD)。

A、不予受理行政许可

B、不予行政许可 C、追究行政许可申请人刑事责任

D、给予警告 50.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BCD)。

A、应当撤销 B、可以撤销

C、由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D、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1.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ABCD)。

A、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B、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 C、行政复议请求 D、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 52.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包括(ABCD)等。

A、撤销或责令重作 B、维持

C、限期履行法定职责 D、变更

5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ABCD)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A、乱收费

B、乱罚款

C、乱集资

D、乱摊派(费用)

54.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ABCD)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为违法。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B、适用依据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5.下面关于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说法,正确的是(ACD)。

A、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B、对于消防行政案件而言,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且不能延长

C、对于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D、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56.下面关于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说法,正确的是(ACD)。

A、申请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B、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只能书面申请

C、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D、申请人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57.行政复议决定包括(ABCD)。

A、维持

B、责令履行

C、撤销

D、确认违法 58.行政机关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应当履行的义务有(ABD)。

A、在法定时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提供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

B、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C、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D、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

59.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说法正确的有(ABCD)。

A、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撤诉 B、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C、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D、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60.行政机关拒绝履行行政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有(ABCD)。

A、通知银行从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资金 B、对行政机关处以罚款

C、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D、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61.下列行为中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BCD)。

A、宋某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

B、公民李某因占用防火间距被某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以50元罚款,李某对该处罚不服

C、王某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整改意见不服 D、张某对119在接报警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拒不出警 62.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向人民法院提供(AB)。

A、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B、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C、案件研究记录 D、行政机关介绍信

63.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行政职权,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赔偿范围包括(ABC)。

A、医疗费

B、护理费

C、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D、亲属探视的花费

64.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包括(ABD)。A、死亡赔偿金

B、丧葬费

C、生前抚养的有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费 D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费

65.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致人精神损害的,承担责任的方式有(ABCD)。

A、消除影响

B、恢复名誉

C、赔礼道歉

D、支付精神抚慰金 66.行政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下列财产损失中,适用支付赔偿金的方式的有( BD )。

A、罚款

B、扣押的财产灭失

C、能恢复原状的财产

D、变卖价值低于财产价值的财产 67.行政赔偿的时效规定有(ACD)。

A、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侵权行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两年 B、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之日起两年 C、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解除之日起两年

D、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时效

68.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或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在培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ACD)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

A、教育

B、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D、民政 69.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在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中应当承担的职责有(ABCD)。

A、指导和协调广播影视制作机构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B、制作、播出相关消防安全节目 C、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D、指导和监督电影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70.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下列属于失火案立案追诉情形的有()。A、造成死亡一人以上的

ABCD B、重伤三人以上的

C、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D、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71.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ABC)具有刑事侦查权。

A、公安机关

B、国家安全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人民法院 72.结案报告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ABCD)。

A、犯罪事实

B、证据

C、认罪态度

D、否定犯罪事实的根据 73.下列( BC )是公安司法文书。

A、通报

B、立案报告

C、起诉意见书

D、调查报告 74.刑事案件立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AB)。

A、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B、属于本单位管辖 C、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D、有证人现场质证 75.破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ABC)。

A、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

B、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

C、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D、举报人主动撤销举报控告的

76.下列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种类的是(ABCD)。

A、管制

B、拘役

C、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D、死刑 77.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种类有(ABC)。

A、罚金

B、剥夺政治权利

C、没收财产

D、监视居住

78.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条件有(ABD)。

A、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

B、当事人申请 C、人民法院同意

D、行政机关批准 79.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ABCD)。

A、警告

B、罚款

C、行政拘留

D、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二、多选题(共102题)

1.某单位拟在郊区修建一幢建筑高度为60米的综合楼,该建筑总平面布置应考虑( ABF)等因素。

A、消防车道

B、防火间距

C、常年风向 D、防火分区

E、防烟分区

F、消防水源

2.一幢18层的旅馆,设有两个无外窗防烟楼梯间,且每层设有一条长40米,宽1.4米的无自然采光和通风的内走道。该建筑必须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部位有(ABD)。

A、防烟楼梯间

B、合用前室的防烟楼梯间

C、防烟楼梯间前室 D、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

E、消防电梯井

3.某办公楼,地上33层,地下4层。其中地下一层为汽车库,建筑面积3840平方米。该建筑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剪刀楼梯间并设机械加压送风设备。则地下一层设置机械排烟系统设计应考虑(ABCDE)等因素。

A、防烟分区的划分

B、排烟管道机械排烟口的位置

C、是否设置送风系统

D、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照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确定

E、排烟风机的选型

4.某商业大楼,地上6层,建筑高度30米,每层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设置有两部楼梯间,两部电梯,采用地下水池作室内消防水源。该建筑至少应设(BC )

A、一台室内消火栓泵

B、两台室内消火栓泵 C、两台自动喷淋泵

D、一台自动喷淋泵

5.某建筑地下3层,地上10层,高38米,负三层为消防水池、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及不燃物品库房,负二层为风机房、消防控制室及不燃物品库房,负一层为车库,车位49个,

一、二层为商场,三至十层为办公用房,标准层面积为1480平方米,建筑内部采用三部封闭楼梯间进行疏散,设有一部消防电梯。该建筑在设计上哪些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ABC) A、柴油发电机房设在负三层

B、消防控制室设在负二层 C、楼梯间采用封闭楼梯间

D、消防电梯设一部

6.某建筑地下1层,为车库、消防控制室及柴油发电机房,停车位99辆,地上28层,其中1-3层为裙房,功能为商场,4-28层为塔楼,功能为住宅,裙房与塔楼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措施,建筑高度90米,设有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该建筑(ABCD)部位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A、消防控制室

B、柴油发电机房

C、商场营业厅 D、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7.一幢33层(建筑高度99米)的普通塔式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水泵房设在地下一层(层高3.3米),设有一部合用前室的剪刀楼梯间,该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应符合(ABCE)等要求。

A、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

B、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按钮 C、消防电梯前室应设消火栓

D、设置单阀双出口消火栓 E、消防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米

8.某综合办公楼,建筑高度21.6米,设有集中空气调节系统,该楼为六层,每层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楼内设有办公、会议及餐厅等用房。该楼应设(

ABD )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A.室内消火栓

B.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C.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D.灭火器

9.某商场地上四层,地下两层,建筑高度19米,总建筑面积18600平方米。每层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地下第二层商场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为11米。该商场地下部分应满足(A E )要求。 A.设置防烟楼梯间 烟设施

10.人防工程不应或不得设置(

BDE

)。

A、柴油发电机房

B、油浸电力变压器室

C、医院病房 D、甲、乙类的生产车间

E、甲、乙类的物品库房 11.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ABCD)。

A、哺乳室

B、幼儿园、托儿所

C、儿童游乐厅 D、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E、歌舞厅 12.下列(ABCD)人防工程或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的羽毛球馆

B、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的丙类生产车间

C、柴油发电机房

D、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的网吧

E、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的丁类库房

13.下列(

ABCE )人防工程和部位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A、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的地下商店

B、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丙类生产车间

C、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的旅馆

D、700个座位的电影院

E、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的丙类库房

14.不具备规定自然排烟条件内的下列(ABCD)人防工程或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A、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的丙类生产车间

B、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的旅馆房间

B.设置带乙级防火门的封闭楼梯间

C.货运电梯按照消防电梯设置

D.设置开敞楼梯间

E.设置防、排C、总长度为30米的疏散走道

D、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的网吧

E、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的丁类库房 15.地下汽车库不应设置(ABCD)。

A、修理车位

B、喷漆间

C、充电间

D、乙炔间

E、消防泵房

16.(ACDE )车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A、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

B、地下汽车库 C、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或复式汽车库

D、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

E、Ⅰ类修车库 17.下列( BCD)汽车库、修车库及停车场可不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A、耐火等级为三级,且停车数为5辆的汽车库

B、Ⅳ类修车库 C、停车数为5辆的停车场

D、耐火等级为二级,且停车数为4辆的汽车库

E、Ⅲ类修车库

18.为车库服务的下列( ABCD )可与汽车库、修车库贴邻建造,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A、贮存量为800Kg的甲类物品库房

B、贮存量为5个标准钢瓶的乙炔气瓶库

C、一个车位的喷漆间

D、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充电间

E、甲类生产厂房

19.汽车库符合下列( BCDE )条件可只设一个汽车疏散出口。

A、Ⅲ、Ⅳ类汽车库

B、汽车疏散坡道为双车道的Ⅲ类地上汽车库 C、停车数少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

D、Ⅱ类修车库

E、Ⅲ、Ⅳ类修车库

20.以下(

BC )汽车库、修车库宜设置泡沫喷淋灭火系统。

A、Ⅰ类地上汽车库

B、Ⅰ类地下汽车库

C、Ⅰ类修车库 D、Ⅱ类机械式立体汽车库

E、Ⅱ类修车库

21.下列建筑物的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二级负荷供电的有( BCD )。

A.高度超过50米的丙类厂房

B.1600座的影剧院

C.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的多层办公楼 D.每层面积为4000平方米的多层百货楼 22.下列建筑中,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是(

BCDE )。

A.耐火等级为

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多层厂房和库房

B.超过800座的剧场、电影院

C.超过1200座的礼堂、体育馆 D.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

E.六层办公楼

23.汽车库、修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其喷头布置还应符合(ABCDE)要求。A.应设置在汽车库停车位的上方

B.复式汽车库的喷头除在屋面板或楼板下按停车位的上方布置外,还应按停车的托板位置分层布置,且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板

C.机械式立体汽车库的喷头除在屋面板或楼板下按停车位的上方布置外,还应按停车的托板位置分层布置,且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板 D.错层式汽车库的车道、坡道上房均应设置喷头 E.斜楼板式汽车库的车道、坡道上房均应设置喷头

24.除敞开式汽车库以外,(ACDE)汽车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Ⅰ类汽车库

B.Ⅰ类修车库

C.Ⅱ类地下汽车库 D.高层汽车库以及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 E.采用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

25.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ABCD),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A、工厂

B、仓库

C、专用车站

D、专用码头

E、液体充装站

26.防火间距不足时可采取的防火技术措施有(ABCDE)。

A、改变建筑物的生产和使用性质

B、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 C、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防火墙

D、在建筑的相邻面减少开口面积

E、开口部位增设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

27.对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以下描述正确的有(ABCDE)。

A、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B、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C、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 D、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不应小于4米

E、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28.下列(ABDE)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A、甲类生产厂房

B、乙类生产厂房

C、丙类生产厂房 D、老年人建筑

E、儿童活动场所

29.观众厅、会议厅和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楼层时,除应满足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对建筑的一般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BCDE)。 A、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平方米 B、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平方米 C、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D、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E、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

30.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当必须设置在建筑的一层、二层、三层外的其他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BCDE)。

A、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米 B、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平方米

C、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可设置一个出口

D、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E、疏散走道和其他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31.设置在单、多层民用建筑内的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应符合下列条件:(ABCE)。

A、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

B、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米的窗槛墙

C、锅炉房、变压器室与其它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隔开

D、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窗时,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2h的防火门窗 E、锅炉房的储油间,其总储量不应大于1立方米` 32.设置在民用建筑内的锅炉房设置储油间时应满足下列要求:(ACD)。

A、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立方米 B、总储存量不应超过锅炉使用8小时的量 C、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

D、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E、应设置事故储油设施

33.设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满足下列要求:(ACDE)。

A、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墙隔开

B、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C、油浸电力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D、油浸电力变压器下面应设置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E、油浸式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占容量不应大于630KVA 34.设置在多层民用建筑内的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应设置(ABCD)。

A、火灾报警装置

B、设置与锅炉、油浸变压器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C、燃气锅炉房应设置防爆泄压设施

D、燃气、燃油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

35.柴油发电机设置在民用建筑内时应采用分隔措施与其它部位隔开,其分隔措施可为:(ACD)。

A、2.0h的隔墙

B、1.0h的楼板

C、1.5h的楼板 D、甲级防火门

E、乙级防火门

36.高层民用建筑的下列(ABCE)场所应设置消防电梯。

A、高层医院

B、十八层通廊式住宅

C、重要的高层科研楼 D、建筑高度为24米的办公楼

E、十五层塔式住宅 37.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有(ABCDE)。

A、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

B、在首层的消防电梯井外壁上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C、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且其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D、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前室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E、消防电梯的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38.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ABC)规定.A、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平方 米时,应设1台

B、当大于1500平方米但不大于4500平方米时,应设2台 C、当大于4500平方米时,应设3台 D、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39.高层民用建筑不宜布置在(ABCE)附近。

A.甲、乙类厂(库)房

B.甲、乙、丙类液体储罐

C.可燃材料堆场

D.公共建筑

E.可燃气体储罐

40.设置在地下一层的卡拉OK厅,应符合下列(ABDE)等规定。

A.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米 B.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平方米 C.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400平方米 D.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E.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厂房划分防火分区考虑的主要因素是(BCD)。

A.消防给水

B.生产类别

C.耐火等级

D.层数

E.消防通道

42.高层建筑的(ABCDE)应设置应急照明。

A.楼梯间

B.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

C.消防水泵房 D.多功能厅

E.疏散走道

43.下列(BCD)室内疏散楼梯均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A.十层的单元式住宅

B.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

C.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旅馆

D.32米的高层厂房

E.公共建筑

44.耐火等级选定正确的有:(ABCDE)

A、二层学校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

B、单层幼儿园采用四级耐火等级 C、多层商店采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D、二层食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E、二层菜市场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45.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蒸气的甲类生产厂房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生产厂房,应采取(ABD)措施。A、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

B、当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C、厂房的下部宜有向外排气口或排气装置 D、地面下不宜设置地沟

E、宜采用全部或局部轻质屋面板作为泄压设施 46.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宜设置在(ABCE)

A、单层厂房靠外墙的泄压面

B、泄压面应避开人员密集的场所 C、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宜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的位置来布置 D、多层厂房的最下一层靠外墙的泄压面处

E、泄压面应避开主要交通道路

47.对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的选定,正确的有(ABC)

A、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B、二类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C、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D、高级旅馆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E、超过32米的的二类高层建筑的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48.库房耐火等级和层数的选定,正确的有(BCDE)

A、采用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甲类库房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二层 B、采用三级耐火等级乙类库房,只允许单层 C、丙类库房只允许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及以上的建筑

D、丁、戊类库房如采用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则层数不限

E、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49.生产厂房耐火等级的选定,正确的有(ACDE)

A、甲、乙类生产厂房应采用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

B、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0平方米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C、丙、丁、戊类生产厂房如采用

一、二级耐火等级,所设层数不受限制,但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时,则不允许设在高层厂房、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D、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应采用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但当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时,也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

E、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应采用

一、二级的耐火等级建筑,但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 平方米时,也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 50.下列(ACDE)场所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

A、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0平方米的独立甲类单层厂房

B、独立的乙类单层厂房

C、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单层厂房

D、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单层厂房 E、无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丙类二层厂房

51.下列建筑在总平面布局中,比较合理的有(ABCE)。

A、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B、乙炔品等遇水产生可燃气体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的企业,严禁布置在可能被水淹没的地方

C、甲、乙、丙类液体的仓库,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方

D、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选择通风良好的地点独立设置

E、易燃材料的露天堆场宜设置在天然水源充足的地方,并宜布置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2.下列(CDE)场所中的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梁、柱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

A、单层乙类液体生产厂房

B、单层丙类液体生产厂房 C、丁、戊类厂房

D、丁、戊类库房 E、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固体加工厂房 53.下列(ABC)场所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A、甲类液体仓库

B、乙类液体仓库

C、丙类液体仓库

D、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

E、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物品仓库

54.下列描述正确的有(ABCDE)。A、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当非承重外墙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B、4层及4层以下的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当非承重外墙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C、

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D、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h E、以木柱承重且以不燃烧体材料作为墙体的厂房(库房),其耐火等级按四级确定

55.民用建筑的管道井、电缆井应考虑(ABCDE)措施

A、按相关规定作竖向防火分隔

B、竖井应分别独立设置 C、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D、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

E、与房间、走道相连通的孔洞应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其空隙填塞密实 56.下列设施中,(ACDE)属于防火分隔设施

A、防火墙

B、挡烟垂壁

C、防火阀

D、防火门

E、防火分隔水幕

57.防火阀与排烟防火阀相同之处在于(ABC)

A、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 B、能起到阻火隔烟作用

C、组成、形状和工作原理相似 D、安装在相同系统的管道上

E、动作温度相同 58.下列对防火墙的表述错误的有(AD)。

A、轻质防火墙必须直接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或钢筋混凝土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

B、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固定或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C、可燃气体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

D、防火墙应砌至屋面结构层的底面,不必高出屋面

E、当建筑物的外墙为不燃烧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

59.附设在多层建筑内的(ABCDE),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A、消防控制室

B、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室

C、消防水泵房

D、通风空气调节机房

E、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 60.下列对每座仓库占地面积表述正确的有(ABD)

A、二级耐火等级丙类1项单层仓库,未设自动灭火系统,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

B、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砖混结构单层桶装花生油仓库,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

C、二级耐火等级丙类1项单层仓库,未设自动灭火系统,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为6000平方米

D、二级耐火等级丙类2项单层仓库,未设自动灭火系统,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为6000平方米

E、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砖混结构单层桶装花生油仓库,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为12000平方米

61.下列对厂房防火分区面积表述正确的有(ABD)

A、二级耐火等级丙类单层厂房,未设自动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

B、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砖混结构单层服装加工厂房,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6000平方米

C、二级耐火等级丙类单层厂房,未设自动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

D、二级耐火等级丙类多层厂房,未设自动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

E、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砖混结构单层服装加工仓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2000平方米

62.下列对仓库防火分区面积表述正确的有(CDE)。

A、二级耐火等级丙类2项单层仓库,未设自动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

B、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砖混结构单层塑料制品仓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

C、二级耐火等级丙类2项单层仓库,未设自动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

D、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砖混结构单层塑料制品仓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

E、二级耐火等级丙类1项单层仓库,未设自动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

63.下列对电梯井的设置表述正确的有(ABCE)。

A、电梯井应独立设置

B、电梯井内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 C、电梯井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他洞口 D、电梯门应采用栅栏门

E、高层民用建筑电梯井的墙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 64.下列对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面积表述正确的有(AD )。

A、三层砖混结构学校教学楼,未设自动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

B、三层砖混结构学校教学楼,未设自动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

C、三级耐火等级的二层商店,未设自动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

D、三级耐火等级的二层商店,未设自动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

E、三级耐火等级的二层商店,未设自动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

65.多层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ABCD)条件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0平方米。A、设置在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建筑的首层 B、按规范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 C、按规范设置有排烟设施

D、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E、应设置在一级耐火等级单层建筑内 66.地下商店应符合(ABCDE)规定。

A、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B、不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C、单多层建筑内的地下商店,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且其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平方米

D、高层建筑内的地下商店,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且采用不燃或难燃内部装修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平方米 E、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67.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符合(BCE)条件时,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4000平方米

A、设置在裙房部位

B、设有自动灭火系统

C、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

D、设有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E、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8.高层建筑内的地下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符合(ABD)条件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平方米 A、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

B、设有自动灭火系统 C、设有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D、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设有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69.下列对防火窗耐火极限的表述,正确的有(BDE)。

A、甲级防火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B、甲级防火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20h C、乙级防火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D、乙级防火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90h E、丙级防火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0h 70.设置在地下一层的卡拉OK厅,应符合下列(ABDE)等规定。

A.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米 B.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平方米

C.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400平方米 D.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E.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1.高层民用建筑中庭连通面积叠加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采取(ABCD)等措施。

A.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B.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C.中庭每层回廊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D.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设有排烟设施

72.除有特殊规定外,当单层、多层建筑内设置有(AB)消防设施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原规定基础上降低一级,其它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以不限。

A、自动报警系统

B、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C、室内消火栓系统 D、机械排烟系统

E、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73.设在高层建筑内的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ACE)与其它部位隔开。

A、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

B、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楼板 C、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

D、乙级防火门

E、甲级防火门 74.下列(BCDE)通风空调系统组件可采用难燃材料。

A、通风空调系统的管道

B、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 C、接触腐蚀性介质柔性接头

D、风管的绝热材料 E、风管用于加湿器的加湿材料、消声材料和粘结剂 75.建筑内的安全疏散设计包括(ABCDE)。

A、楼梯间形式

B、出口数量

C、疏散距离 D、疏散宽度

E、疏散诱导指示

76.厂房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ABCDE)。

A、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且同一时间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B、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且同一时间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

C、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平方米,且同一时间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

D、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且同一时间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E、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

77.单多层民用建筑中,疏散用的楼梯间不应设置或附设(ABCD)。

A、烧水间

B、可燃材料储藏室

C、垃圾道 D、甲、乙、丙液体管道

E、电梯

78.多层建筑封闭楼梯间设置的要求有(ACDE)。

A、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

B、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 C、除楼梯间的门之外,楼梯间的内墙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D、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设置封闭楼梯间时,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E、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必须采用A级装修材料 79.下列(ABCD)场所需要设置为封闭楼梯间。

A、二层医院

B、三层商店

C、设有歌舞厅的三层地上民用建筑 D、四层旅馆

E、五层办公楼 80.下列(ABCE)需要设置为防烟楼梯间。

A、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层数为三层的地下建筑 B、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和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C、塔式高层住宅

D、十八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

E、十二层及以上的通廊式住宅

81.三级耐火等级的(ABCDE)等多层民用建筑层数不应超过二层。

A.商店

B.电影院

C.礼堂

D.菜市场

E.食堂 82.厂房内设置甲、乙类物品中间仓库时,中间仓库应符合()的要求。

A.靠外墙布置

B.采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隔开

C.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D.必须设置两个以上安全出口

83.下列(ABCD)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A、建筑高度不超过32米的高层厂房

B、甲类多层厂房

C、乙类多层厂房

D、丙类多层厂房

E、丁、戊类多层厂房

84.(ABDE)等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米计算。

A、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的人员密集的厅、室以及歌舞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宽度

B、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学校、商店等多层公共建筑中,四层及四层以上各层的疏散楼梯净宽度

C、高层民用建筑中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D、高层民用建筑内走道的净宽

E、高层民用建筑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净宽度 85.高层民用建筑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AB)等规定。

A、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 B、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C、前室的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平方米,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00平方米

D、楼梯间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材料装修 E、楼梯间应按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86.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下列建筑物中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是(ABC)。

A.高层针织厂房

B.占地面积为1200平方米的棉制品库 C.省级图书馆的书库

D.500平方米的演播室 87.下面场所应设置封闭楼梯间的有(ACDE)。

A、高层建筑的裙房

B、建筑高度为30米的省级防灾指挥调度楼 C、十二层的单元式住宅

D、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

E、三层商店 88.(AB)不应作为安全疏散设施。

A、自动扶梯

B、电梯

C、室外楼梯 D、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

E、敞开式楼梯

89.下面关于多层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说法正确的有(ADE)。

A、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之间时,应按规定减少5米

B、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可按规定增加3米 C、建筑物内局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规定增加25% D、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 E、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 90.多层建筑疏散用的楼梯间应符合下面(ABCDE)规定。

A、多层建筑的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B、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C、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

D、当多层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内必须设置可燃气体管道时,应采用金属套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 E、楼梯间宜靠外墙设置

91.在多层民用建筑中,作为疏散楼梯的室外楼梯应符合下列(BCD)要求。A、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米,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

B、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C、楼梯段和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平台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D、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室外开启

E、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1.5米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

92.下面关于前室面积描述正确的有(ABCD)。

A、居住建筑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4.5平方米 B、公共建筑消防电梯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6.0平方米 C、公共建筑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6.0平方米

D、当防烟楼梯间与消防电梯间共用前室时,工业建筑不应小于10平方米 E、当防烟楼梯间与消防电梯间共用前室时,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0平方米 93.下列(ABCD)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地下商店

B、设置在多层建筑第四层的网吧

C、总建筑面积为7000平方米的多层商场

D、建筑高度为105米的酒店

E、150床位的多层病房楼

94.下列(ABCD)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A、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的地下商店

B、设置在多层建筑地上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网吧 C、总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的商场 D、建筑高度为110米的办公楼

E、总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 多层办公楼

95.具有下列(ABD )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A、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B、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C、因建筑周边环境受限,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不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D、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96.建设单位承担下列(ABCDE)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A、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B、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C、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D.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E、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97.下列(BCDE)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A、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博物馆的展示厅; B、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 C、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商场、市场;

D.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

E、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F、建筑总面积大于二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 98.下列( CDEF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A、设人员密集场所的所有建设工程; B、机关办公楼;

C、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的所有公共建筑; D.城市轨道交通;

E、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 F、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供应站。

99.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AC)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

A、消防法规;

B、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C、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D.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100.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下列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为(ABC)。

A.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的地下商店

B.设置在半地下室的歌舞厅 C.设置在五层的网吧

D.设置在二层的旱冰场

10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适用于下列(ABD)的建设活动。

A.住宅室内装修

B.村民自建住宅

C.公共建筑室内装修

D.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

102.设计单位应当承担下列(ABC)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

A、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B、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C、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第18篇:消防监督执法岗位练兵复习题库

消防监督执法岗位练兵复习题库

公安部消防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

编 写 说 明

为深入推进消防监督执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全面提高消防监督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新修订《消防法》、《消防法》配套规章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部消防局防火监督处组织人员编写了《消防监督执法岗位练兵复习题库》,供全国消防监督人员学习使用。

题库共分消防基础理论知识、消防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五章,既有选择题、判断题和简答题,又有结合消防监督工作实际的案例分析题,基本涵盖了消防监督人员应知应会内容。

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黑龙江、江苏、山东、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云南、新疆等公安消防总队的大力支持。李悦、刘沐炎、李经政、刘梅梅、苏丹、赵长林、杨栋、袁政、金开能、李杰、孙玉丽、肖兴军、韩波等同志参加了编写,马恩强、吴礼龙、李彦军、王刚、刘激扬、鲁云龙、薄建伟、王欣、胡安雄、韩子忠等同志进行了审核。

由于时间仓促,题库中难免存在错误的地方,恳请提出宝贵意见。

二〇一〇年七月

第19篇:执法工作汇报

执法工作汇报

第1期 (总第102)

珠海市城市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5日 加强夜间市容执法

为民排难解忧

——市城管执法局夜间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为加强我市夜间市容环境管理,我局针对珠海亚热带海滨城市的特点,合理整合调整执法资源,自2008年12月起完善夜间执法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夜间市容环境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一年多来,各执法大队夜间小分队坚持来电必接、有诉必处的原则,快速、高效处置夜间各类违法行为,夜间市民投诉大大减少,口岸、情侣路等夜间市容污染的“重灾区”情况全面改观。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一)统筹安排,提出解决问题新思路。

2008年12月,为解决机动大队夜间小分队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局务会研究决定加强夜间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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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夜间执法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大队组建夜间值班小分队,承担各自辖区内的夜间执法工作,及时查处局“城管110”转办、局领导督办及群众投诉的事项。各大队从2008年12月11日晚上开始,正式启动夜间执法行动,大队领导亲自带队,认真安排值班人员执勤巡查。

局领导高度重视夜间执法工作,切实关注城管队员夜间执法安全,经常开展夜间市容巡视,掌握执法成效,局主要领导多次到各大队夜间小分队办公室及执法现场调研,并提出执法工作新思路。

(二)重新组建“城管110”指挥中心。

去年5月份,结合我局规范化建设,将原机动大队所属的“城管110” 划归市局统一管理,定为“城管110”指挥中心,并增加执法人员,实施24小时值班、一级调度,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规范了接报、转办、回复、跟踪等工作程序。同时定期编发《城管110执法动态》,通报各大队处理市民投诉情况,向各级领导提供相关信息。一年来,“城管110”已接受群众投诉10488宗,其中处理夜间投诉1603宗(夜间施工和社会噪音927宗,市容环境方面623宗,规划等其他53宗),全部转到各辖区执法大队夜间值班室得到及时处理。

(三)整合夜间执法执勤人员。

各大队除指定一名副大队长专门负责夜间执法工作外,每周还安排一名大队领导和一名中队领导亲自带班,及时抽调各中队精干力量,增聘城管协管员,进一步整合夜间执法力量。如拱北大队将辖区夜间执法力量分拱北、吉大、口岸3个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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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每班由2-3名执法队员及若干协管员组成;香洲大队抽调15名执法人员组成夜间小分队,确保城区夜间执法力量得到保障;高新大队安排专人晚间接电、专人处理。

二、规范管理,反应迅速,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开展夜间执法工作以来,我局制定了相关的运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城管110”指挥中心工作的相关规章,制作了《城管110指挥中心接线员文明用语》;各大队建立并完善了夜间值班、巡查等制度。并要求执法人员做好巡查执法日志,对群众投诉及时登记、回复。如拱北大队要求夜间执法队结束每周夜间执法工作后,在周一上午9时前,将夜间执法小结和巡查日志交大队部,由大队部根据小结和巡查日志进行汇总并报市局备案。

三、依法行政,服务于民,有效治理夜间违法行为。

(一)加大执法力度,实行无缝执法。

各大队在时段上大力推行主城区网格化管理,无缝隙执法。拱北大队把夜间执法工作分为上、下半夜,上半夜各辖区中队对市容进行机动巡查,下半夜夜间小分队负责处理110转来的群众投诉。对辖区重要区域和市容“六乱一占”行为多发地段安排专人定点。在夜间执法力量得到保障的同时,达到了执法无缝对接,执法整体“全覆盖”。

(二)积极处理群众投诉,为民办实事。

从为民办实事、把夜间执法打造成一项惠民工程的基点出发,各大队夜间小分队执法人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待每一宗投诉,满足市民群众的诉求,切实为投诉人排忧解难。高新区大队针对执法人员少的情况,大队夜间执法巡查小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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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排班执勤,重点查处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查处了唐家东岸村村口工地燃烧垃圾污染环境、散发臭味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夜间定点和巡查,控制好“四个周边”。乱摆乱卖主要集中在人流量大的广场、小区、大型商场、巴士站周边,要提升辖区的整体市容环境,控制好这“四个周边”的市容市貌尤为重要。各大队夜间小分队在处理投诉之余,将执法力量向情侣路、口岸周边等重点路段及投诉热点倾斜,加强定人、定岗执勤和机动巡查。对乱摆乱卖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使这些路段的乱摆卖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多措并举,集中治理夜间烧烤档等市容“黑点”。一年来,各大队夜间小分队处理夜间烧烤档、大排档等占道经营行为825宗,占投诉总量的一半。夜间烧烤档、大排档具有扰民严重、投诉量大、反复性强的突出特点,单纯采取定人、定岗或机动巡查的方式,难以取得明显的整治成效。为切实解决这一突出问题,香洲大队遵循“先教育、后处罚、再整治”的原则,分步骤治理夜间烧烤档,对118家拒不整改的商铺进行了立案查处。经过夜间小分队多管齐下的治理,夜间烧烤档得到了一定的遏制。拱北大队在迎澳门回归十周年庆典期间,对口岸地区、情侣南路、夏湾等地连续突击整治,有效遏制了夜间占道经营及乱摆卖严重回潮现象。

四、严查夜间噪音扰民行为,确保城区夜间安宁环境。在查处各类噪音和夜间施工扰民方面,执法队员始终以“给群众营造一个安宁的休息和生活环境”为宗旨,依法、严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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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去年10月20日凌晨两点,香洲大队夜间小分队在查处某工地夜间违法施工时,当事人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执法工作,执法人员毫不妥协,果断采取强制措施,阻止施工作业,受到周边居民的赞同。

目前,夜间执法工作虽然存在执法资源、执法手段有限等困难,尤其是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随季节有增加趋势,各大队将在今年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在运作模式上积极创新,务求实效。

附:各辖区大队的夜间执法工作统计。

香洲大队 夜间小分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294人次,执法车辆1713台次,受理各类举报1773宗。其中,夜间施工640宗,占举报总量的35.5%;夜间烧烤417宗,占举报总量的24%;占道经营434宗,占举报总量的24.5%。乱摆卖214宗,占举报总量的12%;社会噪声68宗,占举报总量的4%。

拱北大队 夜间小分队共处理群众举报1455宗,其中城管110转来举报1072宗,其中夜间施工举报157宗,教育整改违法行为2310宗,取缔流*摆卖和占道经营行为2522宗,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1宗。

高新大队 夜间巡查小分队共处理夜间举报74宗,涉及噪音扰民31宗、乱摆卖20宗、夜间施工18宗、占道经营5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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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应急办,市机关作风办,市城管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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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丽芳 编辑:彭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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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执法工作汇报

执法工作汇报材料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坚持不懈,一抓三年”的总体部署和省委政法委《200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所在分局局党委和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正确领导下,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延安为目标,强化职能、优质服务、与时俱进、创新工作,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使执法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维护了一方稳定和平安。

规范管理,营造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我所结合贯彻《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二00六年执法质量和基层基础工作大练兵暨大比武活动考核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办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适应网上办案和法制工作建设的要求。今年起,我所加强了对民警的业务学习,办案人员均在年内参加了执法培训,并经考核全部达标;在每周三的“大练兵学习日“中,我所实行“议案说法”制度,将疑难案件作为讨论的主题,广泛吸取民警的意见,并由业务精的同志为民警讲授专业知识和执法办案程序,使每个案子办成“铁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让老百姓满意。目前,工作热情高、学习风气浓、责任意识强,已成为队伍状况的主流。

努力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执法监督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执法办案、行政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办案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到了执法主体明确、职责清晰,并建立了执法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由所长亲自担当法制员,主抓案件质量。严格规范执法基础台帐的登记、以及办案民警的个人执法档案、法律文书,基本做到了台帐规范化、案卷等各类执法档案的完备。

从今年的执法质量看,我所的执法质量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首先,案件查处战果显著,今年,我所共接处警432起,受理治安案件63起,刑事案件7起,破伤害案5起,破寻衅滋事案1起,破盗窃案1起,破积案1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71人,其中行拘36人,刑拘10人,罚款16人,警告6人,劳教1人。其次,在执法考评中成绩显著,在今年第二季度执法质量评比中获第一名,全年未出现积案、隐案、错案,治安案件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98%,刑事案件合格率达100%。在积极侦破现行案件的同时,对积案积极攻坚,破获了积压半年之久的魏慧源被伤害一案。再次,我所能够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公开警务制度,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投诉案件,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一年来,我所民警为民排忧解难,积极为群众做好事,解决纠纷268起,使辖区内社会治安稳定,警民关系良好,切实做到了人民群众满意。第四,我所能够充分发挥快速反应的特点,有警必接,接警必出,接警后做到快查快出,有效的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稳定。对辖区外报警和协查案件也能做到不推不拖,于2006年4月4日晚成功拦截从志丹驾车驶来的四名涉嫌抢劫的持砍刀男青年,充分体现了枣园所民警闻警而动,反应迅速、不惧危险不怕牺牲的精神风貌。

执法工作是法制工作的核心,是社会各界评价公安工作好坏的基本标准,我们将坚持“执法为民、立警为公”的宗旨不变,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全力以赴,坚持严打方针,重点整治治安突出问题,以“破案打击”和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贯穿公安工作的始终,深挖犯罪,提高破案率,提高打击绝对数,切实把法制工作放到首要日程来抓,牢固树立与日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法制工作建设,为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执法队伍而努力。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汇报
《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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