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工作汇报

荒山造林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4:33:14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荒山造林

甘肃牡丹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归纳出一套精练易行的直播造林手艺。

一、造林手艺的合用规模

将林木种子直接播种在造林地进行造林的体例。造林合用于交通前提差的远山、深山,浇灌很是坚苦或者无法实施浇灌,难以实施植苗造林的干旱瘠薄山地。

二、树种选择

树种选择应坚持适地适树和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兼顾的原则,以选择根系发家、萌蘖力强、遮拦雨量能力强、发展不变、耐瘠薄、啃似鹪强、病虫害少的乡土树种为主,适被选用经由持久考验的外来树种。

今朝,适合我省推广应用的首要树种,按照分歧造林地域划分,山桃、山杏、臭椿等。

此外,黑松、侧柏、刺槐、国槐等易受鸟、兽、虫风险的树种,在有防护法子的前提下,也可以进行直播造林。适合直播造林但未经试验的树种,可先行试验,总结经验后,推广应用。

三、种子来历、种子质量及种子检疫

1、种子来历 在选择种子来历时应按照以下三个原则:尽量采用当地种子;当地采种量不能知足造林需求的地域,应按照我国拟定并公布实施的《中国林木种子区划》的国家尺度执行;对于无种子区划的树种,在调进外埠种子时,要尽量选用与当地天色、土壤等前提不异或相似地域出产的种子。

2、种子质量与种子检疫 种子质量是直播造林成功的关头,经检疫、磨练质量及格种子,用于直播造林。

四、种子措置

1、种子储藏 种子入库前都必需净种,测定种子含水量,对含水量过高的种子要进行干燥措置,使其弘统曼藏尺度。为防止病虫害,入库前应对种子进行消毒措置。消毒措置可悠揭捉蒸法,即用56%的磷化铝片按每吨种子5~10片药量分手摆放在种袋上,密闭熏蒸96小时后,通风48小时。

推荐第2篇:荒山造林合同

XXXX县XXX年度荒山造林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文件精神,为改善XXX县城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决定对县城xxx进行森林屏障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造林技术要求,经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涉及xxxxxxxxX个乡镇,设计造林面积xxxx亩。

二、造林技术要求

1、整地规格

以“品”字形配臵栽植穴,株行距为2×3米,理论密度为111株/亩。整地规格为40×40×30厘米。

2、苗木规格

国家II级以上合格苗木。

3、栽植

苗木要垂直植穴正中,根部要完全植入穴内,不得曲根。定植时要做到根系舒展,苗木扶正,覆土压实。覆土时先放表土和湿润土,施放保水剂,分层压实后,浇足定根水,最后覆心土并略高于地面。

4、抚育管护

造林成活后,抚育管护3年。造林当年秋季抚育和施肥1次,次年和第三年春、秋各抚育和施肥1次。抚育以除草扶苗施肥培土为主,抚育规格为60×60厘米,挖土深度15cm,结合抚育进行追肥。

三、施工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xxx年xxx月xxx日止,其中:

1、造林阶段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xx年 xx月xx日止;

2、抚育管护及施肥阶段为xxx年xx月xx日至xxx年xx月xx日止;

四、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款。该工程按照XXXXX元/亩核算,工程总承包款XXXXXX.00元(XXXXXX元整),包括本次造林绿化所需的全部苗木款、苗木补植的苗木款及相关各项费用、肥料款、工资、一切运输费用、劳动保险费、管理费、税金及附加等各种相关费用。

2、付款方式

(1)付款以实际验收的合格面积为准。

(2)经验收合格后,实行分年度拨付工程款,第一年成活率验收后拨付工程款40%,第二年保成率验收后拨付工程款30%,余30%在第三年成效验收后支付。

(3)乙方凭开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算工程款(税金及附加由乙方负担)。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造林工程内的林地界及林地权属事宜。

2、如乙方提供的苗木、肥料或施工工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所产生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3、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逾期支付的工程款部分,按日万分之二计付给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4、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5、乙方不按工序要求施工或施工进度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做好施工准备工作,30日内组织好工人、自备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等合同约定内容进场施工。

2、乙方应根据天气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各施工环节,严格要求施工质量,确保造林成活。

3、如遇特殊情况,种植树种确须调整时,必须先书面报告甲方并经甲方书面核准同意。

4、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包括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及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条件等),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要求施工,施工期间安全问题、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要密切注意防火安全,严禁造林地炼山。

6、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的,乙方应采取补植、返工等必要的补救措施。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需提起诉讼的,由XXXXXXX县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签名: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推荐第3篇:荒山造林可行性报告

新开工项目入库申请表

项目编码:41032520420011034 项目名称:荒山植树造林

单位名称:嵩县德亭镇林业管护站 单位法人码:

申请入库时间:201104 开工时间:201103 材料份数:4 计划总投资:2678万元

①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德亭镇境内德亭村、赵元村、黄水庵村、栗子元村、南台村、孙元村、杨村、庄科、段平、杨庄十个村荒山造林15000亩。

嵩县德亭镇林业管护站

2011年3月14日

②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林业基地建设施工协议

甲方:嵩县德亭镇林业管护站

乙方:嵩县德亭德亭镇境内德亭村、赵元村、黄水庵村、栗子元村、南台村、孙元村、杨村、庄科、段平、杨庄十个村,本次协议由德亭村作为乙方全权代表。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嵩县德亭镇荒山造林工程交由乙方总承包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涉及的工程:

一、工程名称:嵩县德亭镇荒山造林工程

二、工程地址:嵩县德亭镇

三、主体工程概况:德亭镇境内德亭村、赵元村、黄水庵村、栗子元村、南台村、孙元村、杨村、庄科、段平、杨庄十个村荒山造林15000亩。

四、建筑面积:15000亩

五、工程造价:2678万元

六、工期:工程拟于2011年3月开工,2011年8月底全部结束

七、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15000亩荒山造林及管护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第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50%。

2、其余50%的工程款在全部工程交付给甲方后2年度内付清。即一年期满甲方支付乙方30%工程款,二年期满甲方支付乙方其余工程款。

3、本协议中未明确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极力配合乙方施工,解决乙方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乙方保证“合理安排、精心施工”,把质量摆在第一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并做到“目标管理,全过程监控”。

4、乙方保证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确保本工程无重大事故发生,负责所有治安保卫、消防管理工作,如果工程出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由于自身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顺利施工或停止施工10天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乙方自愿承担500万元违约金,退场后的工程价款按已完工程量审计决算结算。

2、乙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工程由自己施工队伍直接施工,不得发包、分包、转包,如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11年2月28日

③项目现场照片

④项目可行性报告

荒山造林项目可行性报告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我国的一项重大决策。最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的通知中,又再次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快造林绿化、发展林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项目基本情况

德亭镇境内虽森林资源丰富,但荒山依然较多。据研究,5万亩森林可蓄水100万立方米。森林多则地下水源丰富,因此,增加森林植被覆盖,发挥森林特有的蓄水保土功能,是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根本措施。另外搞好林木及林产品的生产、加工和综合利用,也是脱贫致富的一条重要途径。

二、项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提高森林覆盖率为中心,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资源,实行开源与节流并重,造林与管护并重,大力抓好森林资源管理,千方百计地堵塞造成森林资源减少的一切漏洞。

为了在2016年基本消灭现有宜林荒山,今后5年需要完成5万亩造林任务。其中2011年完成15000亩荒山造林任务。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我镇宜林荒山面积较大,水资源比较丰富,林木栽植成活率有保障。

(七)项目资金和效益分析

据测算,荒山造林每亩需投入1780元左右,项目总计资金需要

2678万元,其中甲方负责30%,乙方负责70%,其中乙方部分由政府协调金融、扶贫等部门资金予以扶持,实行苗木免费供应或补贴供应。技术方面,林业、农业、科技等部门联合,通过举办培训班、实地演示等方法,在育苗、后期管理等方面进行科技知识推广,依托镇农业服务中心、科技办等单位和部门,建立科研机构,强化在种植中的科技推广力度和新技术的研发。

计划通过5年努力,使荒山造林一项超过5万亩,年产值预计可达6000万元。按有林地每亩蓄水20m³、控制土壤流失3.6吨,每10亩林保1亩农田增产10%、年减灾10%计,建成后的直接经济效益、储备效益和生态经济效益总计2亿元(九)结论

四、结论和建议

德亭镇境内德亭村、赵元村、黄水庵村、栗子元村、南台村、孙元村、杨村、庄科、段平、杨庄十个村荒山造林15000亩。有可观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将会对经济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嵩县德亭镇林业管护站

2011年1月15日

推荐第4篇:承包荒山造林合同书

荒山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村自然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同意将林地亩(以林权证为准),租赁给乙方从事林业、农业、畜牧业等综合性开发,经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

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养殖、经济林开发等。

第二条林地山名为,东至,南

至,西至,北至,面积为亩,以林权证为准。

第三条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

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

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如承包期内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 - 1 -

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

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付承包款项的5%作

为订金,甲方协助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林权转让手续,从确定交地之日起

乙方应在3天内一次性支付承包款项的70%给甲方。剩余25%在交地2天

内付清。

第六条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甲方

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

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

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

任何费用。乙方承包范围内林地的基础设施由乙方维护,乙方承包范围外

的基础设施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林木砍伐相关事宜归甲方负责。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

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在承包期内,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

期内继承承包。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围内

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

种费用。在未承包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由双方协商另定,但不能违背国

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

林等相关项目。

第十一条

1、交给乙方的山林要保证产权清晰,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

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施工和林木管护工作,在承包期间,

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林地放养牲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或干扰甲方经营

的行为。甲方付全部责任。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相关附着物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

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或建房,如因葬新坟造

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

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2-3米),不计入承

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

修整,不得损坏周边林木。新建坟墓统一安葬在乙方指定位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

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

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过1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

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

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

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

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

优先承包权。

3、合同到期后,乙方未续租,林地上林木归甲方所有。可拆装建筑物等设

施归乙方处理。

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

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级人民政府有关

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交地确认书。

3、相关部门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4、以上手续在交地确认交地之日前由甲方提供或协助乙方办理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

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

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村委会签章:镇政府签章:林业站签章:

日 期

推荐第5篇:承包荒山造林合同书

篇1:承包荒山造林合同书 荒山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村自然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同意将 林地亩(以林权证 为准),租赁给乙方从事林业、农业、畜牧业等综合性开发,经营。双方达 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 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养殖、经济林开发等。 第二条林地山名为 ,东至,南

至 ,西至 ,北至 ,面积为亩,以林权证为准。

第三条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 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 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 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如承包期内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 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付承包款项的5%作

为订金,甲方协助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林权转让手续,从确定交地之日起 乙方应在3天内一次性支付承包款项的70%给甲方。剩余25%在交地2天 内付清。

第六条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甲方

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 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

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 任何费用。乙方承包范围内林地的基础设施由乙方维护,乙方承包范围外 的基础设施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林木砍伐相关事宜归甲方负责。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

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在承包期内,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 期内继承承包。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围内

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 种费用。在未承包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由双方协商另定,但不能违背国

家的有关政策。第十条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 林等相关项目。 第十一条

1、交给乙方的山林要保证产权清晰,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 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施工和林木管护工作,在承包期间, 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林地放养牲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或干扰甲方经营 的行为。甲方付全部责任。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相关附着物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 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或建房,如因葬新坟造 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 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2-3米),不计入承 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 修整,不得损坏周边林木。新建坟墓统一安葬在乙方指定位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 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

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过1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 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 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 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

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 优先承包权。 施归乙方处理。

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 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交地确认书。

3、相关部门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4、以上手续在交地确认交地之日前由甲方提供或协助乙方办理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 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 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委会签章:镇政府签章:林业站签章:

日 期篇2:承包荒山造林合同书

承包荒山造林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 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

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材林、经济 林等。

第二条林地山名为,东至南至 ,西至 ,北至 , 面积为亩,以人工测量为准。

第三条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造林、投资和经营, 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五十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 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每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元,如政策变

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

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在每年的12月 31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的承包款项给甲方。当年承包金计算方法 是:以年承包金为基数,从确定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实际天数比 例计付当年承包金。

第六条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乙方用地前60 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 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 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

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 期间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林

木砍伐手续。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地使用权采取 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

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 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 政策。

第十条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 实施植树造林。 第十一条

1、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 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治安和林木管护工作,如

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 行处理。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地下矿产资源归乙方,如

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如因葬新

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 助乙方对违反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 留,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 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

5、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

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 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 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 地承包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

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

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 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

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 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国家征占的。

3、乙方超过12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4、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 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约合同的,林木归乙方所

有,林地交回甲方,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 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林地后在林区所建的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归甲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 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

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五条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给人 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3、交地确认书。

4、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 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 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 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村委会签章:镇政府签章:林业站签章: 2010年月日篇3:荒山造林承包合同书 荒山造林承包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修溪乡葛藤溪村1组村民 乙方(承包方):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 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儿湾。四至:东至田公路;南至湾(罗家湾山交界);西至岭(罗家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12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 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 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25年,即从2013年1月1日 至2038年12月31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 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 费及其它杂费)。 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 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 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 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 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 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住 址:住 址: 签约时间:年月 日

鉴证单位: 鉴 证 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6篇:承包荒山造林合同

承 包 荒 山 造 林 合 同

山权所有者:乡村(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荒山造林者:(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林业生产需要,乙方向甲方承包荒山用于造林,经双方协商种费用。在未承包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由双方协商另定,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七、本合同乙方承包的这片荒山,今后若发生山权纠纷,由甲主负同意,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承包荒山造林地名:四抵界线:东抵、西至、南抵、北达,总面积亩。

二、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养殖、经济林开发等。

三、承包年限:年起到年止,共计年为承包期,合同期满后,山权由甲方收回使用。乙方若要继续使用,须另行签订合同。

四、根据“森林法”规定,乙方所造的林木,其所有权归乙方,并有继承、转让,砍伐和销售权。

五、林木收益分成:林木成林后,按活立木蓄积分成,即甲方成,乙方成。林木进行主伐时一次结清。造林、育林和护林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概不负责。如承包期内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由乙方实施,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

全部负责。

以上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造林公司、区林业站、乡政府、鉴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乡村

甲方代表

乙方

鉴证机关

(鉴章) (鉴章) (鉴章) (鉴章) 年月日

推荐第7篇:承包荒山造林合同

承包荒山造林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意将自己现有的责任荒山承包给乙方投资造林,承包年限为X拾年,从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具体地点:XXXXXXXX,上抵XXXXXXX,下抵XXXXX,左抵XXXXX,右抵XXXXX,面积为XXX亩。

第二条:山权山界有争议,由甲方自己解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甲方在山权山界界问题上处理不当,有损乙方经济利益,由甲方完全负责赔偿乙方。

第三条:根据本合同,山权归属XXXXX,林权归XXXX所有,在本合同期内乙有权转让、出租或抵押林业产权,并且有使用土地的权利。合同期满终止此合同,乙方把林木准砍完毕,第二代人工林由甲方植造。

第四条:乙方必须在伍年内植造成林,栽种期不得放火烧山,钻山植种,但原林地现有林木的取舍权由乙方决定,甲方不得干涉,凡乙方保留下来的林木同样按照本合同的分成比例。

第五条:山林发生意外火灾时,甲方有责任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调查起火原因。

第六条:林木出现人、畜破坏,甲方有义务帮助乙调查处理。

第七条:成林的分成比例:甲方XXXX,乙方XXXX,二人各享有成林纯利的50%。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互相遵守不得违反,如有一方违反,则按另一方损失的十倍罚款来理赔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特立此据

甲方当事人: 乙方当事人:

XXXX年XX月XX日

推荐第8篇:荒山造林承包合同书

荒山造林承包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修溪乡葛藤溪村1组村民 乙方(承包方):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 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儿湾。四至:东至田公路;南至湾(罗家湾山交界);西至岭(罗家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12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 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 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25年,即从2013年1月1日 至2038年12月31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 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 费及其它杂费)。

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 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 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 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 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

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 址: 住 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鉴 证 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租赁荒山造林协议

租赁荒山造林协议

甲方:当下冲组

乙方:枧头村陈明亮

为了充分利用荒山,发展产业经济,当下冲组将龙穴冲全部荒山以租赁的形式承包给枧头村下屋组陈明亮,经反复协商,双方就有关租赁,特立如下协议:

一 租赁范围:属当下冲组管辖的座落于下屋组龙穴冲地段全部荒山。

二 承包年限:2011年至2036年,期限二十五年。

三 租赁形式:甲方以盈利共享的方式将荒山承包给乙方自主经营。即林木成材砍伐时,除乙方所有成本开支外,剩余利润,甲方受益15%,乙方受益85%。

四 造林十年以后,间林时,如有利润,甲方同样按第三款的分配方案受益。

五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必须协同乙方共同划清山地界限。造林后,如果林木遭受任务破坏,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做出处理。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不得反悔。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单位:

推荐第10篇:承包荒山造林合同书

承包荒山造林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材林、经济林等。

第二条林地山名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为亩,以人工测量为准。

第三条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造林、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五十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每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元,如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 - 1 -

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在每年的12月

31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的承包款项给甲方。当年承包金计算方法

是:以年承包金为基数,从确定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实际天数比

例计付当年承包金。

第六条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乙方用地前60

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

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

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

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

期间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林

木砍伐手续。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地使用权采取

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

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

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

政策。

第十条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

实施植树造林。

第十一条

1、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

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治安和林木管护工作,如

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

行处理。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地下矿产资源归乙方,如

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如因葬新

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

助乙方对违反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

留,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

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

5、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

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

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

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

地承包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

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

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

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

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

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国家征占的。

3、乙方超过12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4、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

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约合同的,林木归乙方所

有,林地交回甲方,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

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林地后在林区所建的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归甲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

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

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给人

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3、交地确认书。

4、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

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

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

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村委会签章:镇政府签章:林业站签章:

2010年月日

第11篇:荒山瘠薄旱地造林技术

荒山瘠薄旱地造林技术

一、就地育苗,就地栽植

一般而言,宜林荒地大多干旱瘠薄,因此树种应选择耐瘠薄,抗干旱的苗木。根据适者生存的原理,你应该注意的是在那里造林,就应选择在那里进行育苗。阴坡育苗阴坡栽,阳坡育苗阳坡栽。这样做不仅可以减少运途运输耗埙,而切能够保证苗木适应当地气候环境,具有耐干旱、耐瘠薄的抗性,造林成活率就高。

二、巧妙用地,巧妙造林

荒山荒坡在我省来讲,原指那些石块地,往往被人们作为弃耕地。对此类地如果能够巧用小地形,在石块的间隙植树,巧妙地利用石块构成的小盆地,使石块上的雨水集流于穴内,充分利用雨水保证造林成活,可以起到“径流林业”的功效。

三、细心起苗,细心栽植

植树的成活率在很大长度上取于起苗和栽植,起苗要求不伤根,离土移栽的苗根应沾泥浆,保证苗栽植前根不干、不伤,栽植时坑内要使根放展,坑内土填好后踩实。每坑植苗后浇一碗“保命水”,水渗后散一层虚土,并用草或石块覆坑面,减少水分蒸发。

四、解决用水,解决干旱

解决干旱荒山造林都是因为缺水而成活率低,特别是刚栽植时的水是“生命”的开始。如何解决用水问题,本文推荐三种模式。1.在既无地表水、又缺地下水的造林区,建议植树用“固体水”,一般可保持三个月,用“固体水”造林的旱地与用水浇过的地相比成活率、长势基本一样。比用大水漫灌需浇三次水费用可节省10元以上。2.在造林区较近的地方如果能取用地下水或无地表水时,可耻下场铺设临时输水在水源软管送水。3.方便,位置低时可在高处建固定蓄水池,把水提入池内,再从池向下铺管进行灌溉。

五、适地选树,适地植树 不同树种对光、热条件,土壤肥瘠,墒情好坏和酸碱度等要求都不相同,因此荒山造林必须根据树种的特性和经济要求,把各种树栽到适合生长的地方或根据造林条件,选择合适的树种,才能获得较好的效果。如晋南老百姓总结多年的荒山造林经验,摸索出一套适树造林的办法即垣面川地林网化,选择杨树就不差;沟边阳坡栽刺槐,风口阴坡种油松;地埂核桃河边柳,黄土崖头木瓜稠;塌积土上种臭椿,湿润沟边栽泡桐。

六、抗旱植苗,抗旱造林 荒山造林也可用抗旱植树的技术,起到少蒸腾、少蒸发、多蓄水的功效。1.深栽浅埋。造林时将植苗穴挖深到湿土层,覆土时不慎满坑穴,以便存储雨水。2.截干造林。对萌蘖里强的树种,可在掘苗时或栽植后离根头5~10厘米截干,以利于萌发新条,减少苗木水分蒸腾,而且成活率高。3.穴面覆盖。植树后在穴面上覆盖一层茅草或在穴面上覆盖一层虚土,减少土壤水分蒸发,保持穴内湿润。

第12篇:荒山造林的技术要点

荒山造林的技术要点

我们国家在很多地区都有荒山荒地,荒山水土流失严重、气候恶劣、难以开发利用,不但抑制了当地经济发展,也影响了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为了提高我们国家的土地的利用率,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我们可以在荒山荒地上植树造林。,荒山荒地造林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的要求比较高。接下来我们将主要探讨荒山造林的技术要点:

一、选择优良树种,就地栽植

根据荒山不同的立地条件、各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及在不同立地类型的生长表现,考虑树种来源、劳力、资金条件等因素,本着适地适树和优先选用优良乡土树种的原则进行荒山绿化树种的选择。一般而言,宜林荒地大多干旱瘠薄,因此树种应选择耐瘠薄,抗干旱的苗木。苗木一般选择1~2 a生,侧柏最好使用容器苗,高度25.0 cm以上;刺槐地径1.0 cm以上;核桃地径1.5 cm以上。侧柏一般栽植在山坡的中上部或条件差的山脊,穴状或鱼鳞坑整地,密度可掌握在220~330株/667 m2;刺槐、核桃适宜在土壤条件较好的水平阶及梯田成片栽植,密度一般为110~150株/667 m2。为充分发挥水土保持林的水土保持作用,侧柏、刺槐在种植点配置上选用“品”字形,核桃采用正方形的配置方式。根据适者生存的原理,你应该注意的是在哪里造林,就应选择在哪里进行育苗。阴坡育苗阴坡栽,阳坡育苗阳坡栽。这样做不仅可以减少运途运输耗埙,而切能够保证苗木适应当地气候环境,具有耐干旱、耐瘠薄的抗性,造林成活率就高。

二、利用地形,巧妙造林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整地方式,尽量减少破土面,因地制宜。山坡上一般对山坡上部及25°坡以上的地段,采用穴状、鱼鳞坑整地,规格穴状坑穴径30.0~40.0 cm,深20.0~40.0 cm,穴面要稍向内倾斜;鱼鳞坑长径30.0~50.0 cm,短径30.0~40.0 cm,深20.0~40.0 cm,外侧有土埂,半环状,高10.0~20.0 cm,坑面外高里低,坑上方左右两角斜开引水沟,以积蓄坡面径流。对山坡中部及15°-25°坡的地方,采用鱼鳞坑、水平阶整地,规格 鱼鳞坑同上,水平阶宽0.8~1.5 m,长以便于整平田面为宜,深30.0~50.0 cm。对山坡下部及15°坡以下的地段,采用窄幅梯田整地,规格 宽2.0~5.0 m,长度随山坡情况而定,深30.0~50.0 cm,阶外缘培修土埂。荒山荒坡在我省来讲,原指那些石块地,往往被人们作为弃耕地。对此类地如果能够巧用小地形,在石块的间隙植树,巧妙地利用石块构成的小盆地,使石块上的雨水集流于穴内,充分利用雨水保证造林成活,可以起到“径流林业”的功效。

三、起苗要细心,栽苗要仔细

植树的成活率在很大长度上取于起苗和栽植,起苗要求不伤根,离土移栽的苗根应沾泥浆,保证苗栽植前根不干、不伤,栽植时坑内要使根放展,坑内土填好后踩实。每坑植苗后浇一碗“保命水”,水渗后散一层虚土,并用草或石块覆坑面,减少水分蒸发。根据山区土层浅薄,含水量低的特点,造林季节选择以春季、冬季、雨季造林为主。侧柏以雨季造林为主,最适宜的造林时机是进入雨季后下过一二场透地雨,然后天气连阴,此时造林成活率最高。切忌在无雨和降雨不多的时期强栽等雨,要严格遵循“三不栽”的原则,即“雨不透不栽,天不连阴不栽,雨过天晴不栽”。刺槐、核桃一般以春季、冬季造林为主 栽植时,一定要在根部蘸上泥浆。

四、防干旱、巧妙解决用水

解决干旱荒山造林都是因为缺水而成活率低,特别是刚栽植时的水是“生命”的开始。如何解决用水问题,本文推荐三种模式。

1.在既无地表水、又缺地下水的造林区,建议植树用“固体水”,一般可保持三个月,用“固体水”造林的旱地与用水浇过的地相比成活率、长势基本一样。比用大水漫灌需浇三次水费用可节省10元以上。 2.在造林区较近的地方如果能取用地下水或无地表水时,可耻下场铺设临时输水在水源软管送水。

3.方便,位置低时可在高处建固定蓄水池,把水提入池内,再从池向下铺管进行灌溉。

五、造林技术

容器苗造林,容器育苗造林要注意一下4个方面的问题:1)起苗时,应先挖掉容器袋周围的土,尽量不使袋内的土体松动,切忌用手拔苗起苗;2)栽植时应注意栽植深度,培土深度要比容器高出2.0~3.0 cm,切忌将营养袋露在外面;3)栽前一定要撕破袋底部;4)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散坨。 裸根苗造林,首先要把好起苗关,在起苗的前1 d圃地灌水,起苗时一律用铁锹深挖,做到根系完整,剔除细弱苗和病苗,对苗木进行分级,并用湿布覆盖,以减少苗木失水,随起随运,及时栽植。刺槐起苗时要进行截干,截干高度为地表以上5.0~10.0 cm。

栽植要点,将苗木放在筐内,遮盖湿布,栽一株拿一株。栽植时先把苗木放入植穴,理好根系,使其均匀舒展,不窝根,更不能上翘、外露,同时注意保持深度,然后分层覆土,把肥沃湿润的土壤填于根系,并分次踏实,使土壤与根系密接,防止干燥空气进入,保持根系湿润。冬季栽植核桃、刺槐,一定要进行培土,注意不能动摇踏实的根部,培土高度比茎干高3.0~5.0 cm。注意:栽植苗木后,栽植深度应高于苗木根颈处原土痕2.0~3.0cm。 不同树种对光、热条件,土壤肥瘠,墒情好坏和酸碱度等要求都不相同,因此荒山造林 必须根据树种的特性和经济要求,把各种树栽到适合生长的地方或根据造林条件,选择合适的树种,才能获得较好的效果。如晋南老百姓总结多年的荒山造林经验,摸索出一套适树造林的办法即垣面川地林网化,选择杨树就不差;沟边阳坡栽刺槐,风口阴坡种油松;地埂核桃河边柳,黄土崖头木瓜稠;塌积土上种臭椿,湿润沟边栽泡桐。

六、造林后的抚育管理

1、松土除草 要适时松土,以保墒和清除杂草。尤其是雨季造林后土壤易板结、干裂和滋生杂草。

2、穴面覆盖 造林后穴面踏实后可再覆一层虚土,或及时盖上枯树枝、碎草、石块等,以减少土壤水分蒸发。这种方法对穴面保墒和促进苗木生长有明显作用,应尽量采用。

3、浇水整穴 造林后尤其是裸根苗应尽可能地在栽后2~3 d内浇1次水,以保幼树成活。雨季造林要及时查苗看穴,如苗木被冲压,应及时扒出扶正,被大雨冲毁的穴面,要及时修筑好。

4、扒土扶苗 冬季造林经过培土的苗木,到第2年春天清明天气转暖后,即确定没有寒流入侵时,一定要把土堆扒开,扶正苗木,整好穴面。

第13篇:租赁荒山荒地造林合同

租赁荒山荒地造林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经济收入,走兴林致富的道路。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

一、营造林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乙方自愿将位于

屯(小地名

)共

块,面积共

亩的宜林荒山荒地租赁给甲方作造林地使用,具体地点、范围以图上圈定的林班、小班界线为准(实际造林面积详见附表)。

二、荒山荒地权属性质:

三、租赁期限:

四、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租赁乙方的荒山荒地的租金为每亩

元(共计人民币伍仟元),租金在甲方开始实施造林前一次付清。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乙方签订租赁荒山荒地造林合同后,甲方享有该荒山荒地的使用权,甲方开发造林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干涉和破坏甲方工作。

2、甲方在租赁该荒山荒地期间,属于该荒山荒地产出的林木及副产品所有权、出售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干涉。

3、甲方在荒山荒地造林过程中,所有投资投劳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租赁给甲方使用的荒山荒地无纠纷的荒山荒地。

2、不得干预甲方的投工投劳计划和管理措施。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给乙方施工。

3、甲方造林后,乙方不得擅自侵占林地,不得在林地内采矿、采石、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不得在造林地内放牧、野外用火和造成森地损失等违法活动。乙方可以在林地内间种农作物,但不能影响幼树的正常生长。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租赁给甲方的荒山荒地有争议或乙方其它原因导致甲方的造林损失或失败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所投入的全部费用。

2、合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违约方赔偿。

3、乙方将荒山荒地租赁给甲方后,不能再转租他人,否则,抟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联营期满自然失效。本合同不因双方签字人的变更而改变。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林业站一份存档备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在场人:

身份证号码:

第14篇:荒山荒地造林制图说明

2013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荒山荒地造林项目制图说明 此次项目要严格按照营造林作业设计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所设计的小班不允许与其他项目相重合,必须用arcgis制图。

一、勾绘小班时,将农田和不是宜林地的其他地类作为干扰面积从图中除掉;小班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亩,不超过300亩。

二、Potoshop制图模板中图名字体为黑体,字号30号(村名是24号);图签字体为仿宋体,字号11号;小班注记字体为仿宋体,字号6号。

三、Arcgis中小班界线,颜色纯黑R:0 G:0 B:0,轮廓线宽度3,间距在模板中调整,将灰色框框议长在第5个刻度线处即可。

四、小班属性表的所有因子都是必填项,计算面积(平方米)后,单击计算字段,输入round(( [面积] /10000)*15,1),面积变为亩并保留一位小数。

五、Arcgis中生态林小班着色,颜色R:217 G:255 B:204,经济林小班着色,颜色R:253 G:182 B:194; 封山育林小班着色,颜色R:190 G:232 B:255。

六、其它要求按操作手册进行。

第15篇:花亭村荒山造林申请

申请

安居区林业局:

我镇积极响应中、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决定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化建设。现已引进一家企业在我镇花亭村建设核桃产业化试点基地。为顺利推进我镇林业产业化建设,现特请求安排我镇花亭村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项目600亩。

安居区会龙镇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1日

第16篇:荒山造林标准及验收办法

邹城市2010年度荒山造林标准及验收办法

为全面搞好我市荒山造林工程的检查验收,落实荒山造林扶持政策,调动广大干部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按照《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全市林业改革与发展工作的意见》(邹政发〔2010〕4号)和《邹城市2010年度生态林业建设考核办法》(邹政发〔2010〕5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范围

新造林小班要求安排在“山东省荒山造林调查规划”小班范围内,与其它重点工程及2009年度雨季荒山造林小班互不重复,并且未进行过奖补资金兑付的地块。申报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10年林业生产分配任务。

二、申报程序

(一)造林前,造林承包户向所在镇街申报造林工程,由各镇街林业站将申报小班汇总后上报市林业局,由林业局统一登记备案,经批准后,将申报造林地纳入本年度工程造林计划,未列入计划的年底不予验收。

(二)造林完成后,造林承包户向所在镇街提出.申请验收。镇街初步验收后,将符合条件的地块、小班,落实到1:1万地形图上,形成小班自查汇总表,以镇街为单位上报市林业局;市政府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验收组实地进行核查验收。

三、验收标准

1、造林地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

2、造林成活保存率85%以上。

3、林种、树种:林种为防护林,树种为侧柏、黑松、刺槐、黄栌、五角枫等绿化树种及板栗、柿子、核桃等干杂果。栽植方式提倡混交林,混交比为6:4或7:3,树种以侧柏、黑松等常绿树种为主。

4、造林密度:侧柏每亩220株;黑松、黄栌、五角枫每亩167株;刺槐、软枣及核桃、山桃等干杂果每亩110株;所栽苗木分布均匀。混交林的密度按照主栽树种、混交树种所占比例分别计算。

5、苗木规格:侧柏、黑松要求使用容器苗,侧柏高50cm以上,地径0.7cm以上,黑松高40cm以上,地径0.5cm以上;其它树种一律为1-2年生优质壮苗,高50cm以上。所有苗木要求根系完整无病虫害。

6、整地:整地应提前一个月,标准为0.5×0.5×0.4m;不提前整地的不予验收。

7、以乡镇为单位,具有系统的造林作业规划设计和造林实施方案。

8、有长期封山管护措施,并落实管护人员,且封育效果良好。

9、不符合申报范围的小班、地块不予验收。

10、造林地块原有树木(3年生以下)密度在合理密度的20%以下的,视为新造林地;原有树木(3年生以下)密度在合理密度的20%以上的,视为有林地,造林不予验收。

四、验收要求

1、验收时间:造林结束后,由镇街进行初查,初查结果汇总后上报市林业局;市政府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于2010年10月份进行验收。造林栽植时间截止到2010年8月底,验收前突击应付栽植的,不予验收。

2、验收办法:验收时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察看的形式。面积核查:采用实地丈量、GPS航迹法测算或地形图网格勾绘测算的办法(造林核查面积指垂直投影面积)。

密度及成活率核查:采用小班随机抽样的方法对荒山造林小班内苗木的栽植密度、成活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100亩以下的造林地块设置2-3个10×20m的样方,100亩以上的造林地块设置3-5个10×20m的样方,进行成活率调查。调查时对样方内栽植的苗木全部清查,记录栽植总株数及成活株数,最后折算出该小班的造林成活率。

五、资金兑付要求

对验收合格的新造林,由市财政给予200元/亩的奖励补助,奖补资金要专款专用,足额兑付到户、到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第17篇:阳新县退耕还林荒山造林自查自纠报告

阳新县退耕还林工程2010年度荒山造林

资金兑现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惠农政策自查自纠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的通知》(阳纠办文[2011]0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退耕还林工程2010年度荒山造林资金兑现情况自查自纠报告如下:

一、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实施情况

阳新县退耕还林工程2010年度实施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5000亩。全部为生态林,符合国家生态林≥80%的要求。涉及到8个镇(场、区),32个村,69个小班。工程建设主要以富河流域重点生态区域为主,同时兼顾治理其它水土流失严重的生态脆弱区域。坚持“适地适树”和“谁退耕、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工程顺利实施。

二、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资金落实情况

2011年4月,根据我局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年度检查验收结果显示,当年造林面积全部合格。我局按照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规定,大力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国家下拨的100万元资金已到县财政局,目前还没有进行兑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的资金有限,个别地方的造林户会因

为缺少资金而影响后期抚育,对该工程的顺利实施将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四、整改措施

进一步加强技术人员的素质教育和培训学习,扎实指导和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帮助退耕还林户搞好管理,切实维护退耕农户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退耕还林户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管理,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取得预期效果。

阳新县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18篇:造林绿化工作汇报

某某乡造林绿化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和永安市“五大战役”誓师大会及全市造林绿化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大干150天,实施五大战役”的总体部署要求,将造林绿化工作与打好我乡“两大战役,八个战场”有机结合,并立足实际制定了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抢抓机遇做好造林绿化工作落实。

一、目标任务

我乡今冬明春造林绿化目标3350亩。其中:

1、林地造林3050亩(其中2010年采伐迹地1030亩,宜林荒山847亩);

2、非规划林地造林300亩(含“四绿工程”非规划林地造林部分)。

“四绿工程”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① 绿色乡镇建设:乡村绿化覆盖面积280亩、绿色校园1个。 ② 绿色村镇建设:建立绿色村庄1个。

③ 绿色通道建设:完成县乡道绿化1.8公里。

④绿色屏障建设:完成县道、梦溪河两岸一重山的造林78亩。

二、落实情况

现已完成造林地落实面积3398亩,占任务的101%,其中宜林荒山落实面积279亩(永林股份576亩在海拔1500米以上无法造林),疏林地落实面积1768亩,采伐迹地落实面积1051亩,非规划造林地300亩。已落实业主3398亩,完成林地清理 1

1117亩。

三、工作措施

(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造林绿化会议精神,于10月27日召开全乡某某乡造林绿化动员会,专项部署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制定今冬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11月24日上午全省造林绿化动员视频会议,我乡党委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村主干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后由各村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造林绿化宣传活动,迅速在全乡掀起造林绿化高潮。

(二)强化领导。为落实我乡今冬明春造林绿化目标,抓好造林绿化工作,成立了某某乡造林绿化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肖世龙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乡人民政府乡长吴建忠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及各挂村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乡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刘国武同志兼任。

(三)营造氛围。我乡召开全乡造林绿化动员会,制定了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各森林经营单位、造林大户宣传市造林绿化会议精神。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广播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全乡造林绿化氛围。各村、各部门增强政治意识、生态意识、责任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宣传活动,掀起“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新高潮。

(四)落实责任。为确保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落实,由乡党委、政府将今冬明春造林绿化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相关责任单位,并在全乡造林绿化动员大会上向相关责任单位颁发“造林绿化工作责任状”。各责任单位及时分解细化造林绿化任务,并落

实到具体的山场地块,逐片明确造林绿化业主,确定挂包责任人员,做到层层分解任务、片片落实责任。

(五)健全奖惩机制。造林工作作为2011年度乡党委、政府对各村、乡直各部门单位年终工作考核内容,各单位、各村定期向乡政府和乡绿化领导小组上报造林绿化任务落实情况。乡党委、乡政府将适时组织检查并召开汇报会听取开展情况汇报,并与某某乡打好“两大战役、八大战场”任务分解表相结合,对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照乡“大干150天、打好两大战役八大战场”相关奖励办法执行。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效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问责。

中共某某乡委员会某某乡人民政府2010年12月2日

第19篇:荒山造林补助资金拔付实施细则

崇义县荒山造林省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程序

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使用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开展人工造林,面积不小于1亩(含1亩)的林农、林业合作组织以及承包经营国有林的林业职工。

二、补贴标准。300元/亩。

三、补贴资金拨付程序。

(一)验收程序。

1、造林主体在完成年度造林任务后,应及时向试点县林业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县林业部门接到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补贴造林进行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作业设计执行、造林面积、抚育管理、造林成活率及保存率、资金使用、信息档案管理等。

2、承诺书。由造林主体提供承诺书。格式如下:

承诺书

崇义县财政局:

本人(或某单位)郑重承诺,本人(或某单位)提供的造林面积真实有效。若有虚报造林面积的行为,本人(或某单位)自愿放弃造林补贴,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3、由林业部门向财政局提供造林补贴专项资金申请表,并附上作业设计执行、造林面积、抚育管理、造林成活率及保存率、资金使用、信息档案管理等相关材料。

4、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对造林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确保造林的真实性。

(二)公示程序。

内容包括林地权属、造林地点、面积、树种、初植密度,补贴标准与金额,以及造林完成时间、质量要求、检查验收与资金拨付方式和时间、违约责任等事项,在街道、村部、村民小组、政务网等地公示1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把补贴资金拨付至造林主体的账户内。

备注:(赣财建指(13)283号)到位资金370万元。

制定人:崇义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 2014年9月25日

第20篇:大力造林 让荒山重新染绿事迹材料

XXX同志先进个人事迹

在哈拉道口镇,人们一提起“XXX”,都会伸出大拇指,表示由衷的敬佩。是什么原因让大伙儿对一个普通的农民这么尊重呢?这源于他成功地做好了很多利于家乡的事业,特别是在上新井村绿化荒山的事迹,被社会和群众交口赞叹,称道不已。

XXX今年XX岁,是一个被大家成为“能人’的人,因为他有胆有识,人又开朗大方,办事热心,受到群众的喜爱。九十年代,改革开放的春风温暖着祖国大地,也吹进了曹金城那渴望美好生活的心房。在亲朋好友的劝说下,在自己的自我鼓励下,他先后养过鸡、养过牛、养过兔、开过理石板材厂,都获得了不菲的经济效益。

上新井村有着1万多亩的荒山。到了春天,四周的庄稼地绿了,可这些荒山一年四季不变色,仍是一片荒芜。让荒山变绿,是XXX深藏心间多年的梦。他曾无数次攀登过荒山。一次又一次爬行在荒山的山路上,望着光秃秃的山脉,他曾无数次地幻想过,如果荒山满山遍野里长满了树,荒山就不会这么静悄悄了,如果再结合种草搞规模养殖业,那岂不是一举两得。他深深地意识到绿化荒山是一件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他终于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把自己多年的积蓄拿出来投入到荒山上,种树种草,发展林业。

2009年春天,他和当地有关部门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

1了全村1万多亩的荒山,承包期限为10年。荒山由南向北,坐落在哈拉道口镇上新井村。 他在山里奔波了一个多月,踏遍了荒山的每一道山梁和坡地,亲手画了一张较为完整的荒山地形地貌图。根据这纸图纸,他开始了治理荒山的计划。

首先,他投资了50多万元在离家较近的4000亩荒山凡是能够栽树的地方都栽植了树木,品种多为适合哈拉道口地区生长的山杏树、柠条等。每年春天到来之际,他都会雇用大批劳力栽树种草。他在每一道山坡上修建了梯田状的水平沟和拦洪坝。每年秋天,他还要在每个山坳坳里修建育林坑,为来年植树做准备。经过两年的努力,昔日的荒山终于有了一线生机。紧接着,他在山脚下申请了一块土地,建起了养殖场,连同盖厂房、购置种养又投资了70万元。

望着满山精心栽植、种植的草木、看着一大群绒山羊、小尾寒羊欢快的撒欢,曹金城的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可是两年下来,很多问题就出现了:由于技术原因和防护不周,自己辛辛苦苦栽植的草木出苗率低,并且有的已经旱死;再就是自己辛苦打造的草场被很多散放养殖户放牧,导致草木被牲畜啃噬,损失很大,看着一颗颗已经成活的草木被损毁,他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林业站得知此事后,联合畜牧站派技术员专程前往,为他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使他的栽植的树木有了新的生机。2011年他又投资80万元对剩余的6000亩地荒山进行了造林。同时,在当地林业、畜牧部门的大力帮助之下,对大部分所承包的荒山全部进行了围栏。

如今,放眼望去,原来荒秃秃的荒山,已经焕发了盎然的绿色生机,山脚下一栋栋养羊厂房赫然挺立。XXX不仅为荒山披上了绿装,自己通过种草养羊,也获得了丰厚的回报。

在收获着果实的同时,他没有忘记未来的事业还有很多未能完成,他的心里已经有了新的规划。他计划在2012年投资100万元打井上山,将水源分成滴灌和喷灌,滴灌用来浇树,管灌用于喷草;这样,他所栽植的树木成活率会大幅度提高。

多年来为了荒山绿化,XXX把积存的100余万元全部投入,他又先后借款和贷款投入了100多万元。这还只是前期工程。通过初步预算,仅上述计划投资还需100万元以上。缺资金,压力大,可这些并没有难倒他,他仍然四处奔忙,筹措资金。 让XXX感到欣慰的是,他的这一举措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镇党委、政府、林业等相关部门已经在诸多方面对他进行了帮助和支持。他对今后充满了信心:未来无限美好。

荒山造林工作汇报
《荒山造林工作汇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