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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非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4:46:00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整治“两非”工作汇报

整治“两非”工作汇报

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是全面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的重要举措。2011年8月16日,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们按照临清市委、市政府下发的《临清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门包括公安、卫生、计生、宣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现就工作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宣传方面、

镇统一印刷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明白纸,重点宣传性别比失调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市委市政府、镇党委政府整治“两非”的工作措施,并号召广大村民对存在该种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和举报。明白纸采取集中发放和定点发放,集中发放充分利用集市人群集中的优点,以及镇村人口学校在培训时发放,另外在医院挂号处、B超室、妇产科、公安户籍等地方摆放民白纸,形成全镇上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打击“两非”的氛围。

二、配合市领导小组各项清理专项工作、

1、清理整理B超,做好登记。

通过清理,发现镇辖区内有B超的医院、服务单位3处,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白铺村卫生所。虽然有B 超但对开展业务情况,对该B超进行有价收购,现存放于镇计生服务站,为广大育龄妇女健康查体所用。

2、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首先针对B超室实行两把锁,双人管理制度,为产妇做B超检查,检验生育证和身份证实名登记制度,并严禁告知性别。

第二、终止妊娠术实行执业许可制度,检验生育证和身份证实名登记制度,终止妊娠需执行“三级表”审批手续(镇、服务中心、计生局)。

3、严格药物市场管理

对于镇辖区的各诊所及两种药店都不得销售终止妊娠药物,并发放了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明白纸

三、加强孕情跟踪管理服务、

1、严格落实村级随访服务制度。

对于孕前、孕后随访服务要按时入户见面随访,每月村计生主任要本村持证待孕、在孕育龄妇女按时到计生服务站参加孕情监测,把孕情随访情况和叶酸发放情况报计生服务站站长。

2、严格落实每月孕情检测制度。要为持证待孕、在孕育龄妇女每月开展一次孕情监测服务,月监测率要达到100%,确保及时发现孕情、准确掌握孕情,确保持证怀孕三个月以内必须上报孕情,确保提高孕情上报及时率。

3、加强对持证流出育龄妇女孕情的跟踪管理。持证外出育龄妇女,在办理流动人口证明之前要通知其到计生服务站进行孕情查体,并按有关法定程序签定有效的有孕情监护内同的计划生育合同;要通过网上流动人口交流平台加强与流入地计生部门的联系,发现孕情及时上报。

4、严格因流产手术的管理。要严把因流产手术的审批关,严格会自行现行的因流产“三级表”审批手续,对不申请审批手续私自进行因流产的,要即使与市计生服务中心取得抽取标本送聊城市计生科研所进行鉴定,经鉴定属于选择性别因流产的,严格按照《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给予处理处罚。

四、严格责任追究

1、对本村持证育龄妇女到站参加孕情检测率达不到95%的村计生主任,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并按百分比扣发工资;检测率低于70%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百分比扣发工资;检测率低于60%的,建议予以解聘。

2、在孕情监测过程中,出现一列假查、替查或育龄妇女怀孕60天以上未确定孕情等情况的,给予孕检人员相应的行政处分;出现两例上述情况的,建议孕检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与服务站长相应的行政处分。

推荐第2篇: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呼兰区宏安医院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根据国家五部委印发《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保障社会性别平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面推进卫生系统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我院特制订本方案:

一、“两非”即: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二、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我院坚决按着国家、省、市整治“两非”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成立整治“两非”领导小组

组长:樊钟明

副组长刘天阳

成员:李冠

四、工作安排 宋红梅 毛东波

1、在B超室、计划生育门诊、产科等相关科室醒目位置张贴“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标志。

2、对B超室、妇产科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有关整治“两非”的法律、法规。

3、妇产科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医院和个人母婴执业许可证的技术范围开展工作。

推荐第3篇:集中整治两非工作汇报

科右前旗集中整治

“两非”违法行为工作总结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旗于2011年9月起全面启动并实施了集中整治两非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如下:

一、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旗委、政府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副旗长为组长,计生、卫生、宣传、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妇联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集中整治“两非”违法行为工作,并进行定期考核督导。二是制定了《科右前旗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部门职责、具体措施。三是多次组织召开我旗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相关部门会议。于9月15日,在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科右前旗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相关部门工作会议,印发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10月中旬及11月10日,分别召开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相关部门协调会,总结阶段工作,通报整治情况,寻找薄弱环节,调整工作方向,确保专项行动进展有序,措施有力。四是政府领导多次过问,主动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帮助解决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二)大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为了提高社会对专项行动

的认识,减少行动阻力,我们从高层倡导、法规培训、社会宣传

三个方面入手,因人施治,营造了多元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

一是实施高层倡导,争取领导支持。将《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

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及人口国情知识编入《党

委中心组学习人口理论教材》,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树

立了各级领导干部的人口安全意识和性别平等意识,为专项行动

赢得了有力后盾。二是实施培训教育,统一干部思想。对医疗卫

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了计生政策法规教育培

训以及《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对

上级每次会议精神、每份文件及时传达到位,做到逢会必讲,强

化学习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通过学习,

使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打击“两非”是促进出生人口性

别比平衡,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同时在旗医院、

旗妇幼保健所、各苏木乡镇卫生院、旗计生服务站、各苏木乡镇

计生办及个体医疗诊所的B超室、妇产科门诊、人流室、产房、

手术室等相关工作场所,设臵“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

“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警示标志。三是开展

社会宣传,扩大行动影响力。通过悬挂过街横幅,张贴标语、发

放关爱女孩宣传单、利益导向政策宣传单、设立临街宣传台、咨

询台,举办大集日宣传的方式,增强公众对活动的认识度,参与

度和支持度。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报道行动进展,宣

传典型案例,大力为行动造势。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旗乡两级

累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8场次,人口学校学习活动15次,发放

宣传单1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0条,张贴宣传标语122条,营

造了浓郁的宣传氛围。

(三)完善规章,强化源头管理。我旗从制度建设入手,抓

机制建设,抓源头管理,堵塞“两非”违法行为滋生的漏洞。计

生、卫生、药监等部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先后

制定了中期以上引产审批制度、分娩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

理制度、案件查办督办联合执法制度、政策内人工终止妊娠责任

倒查制度、婴儿出生、死亡实名制登记上报制度等20多项制度。

重点加强孕情监测,实行全程服务和管理。严把五个关口(严把

孕情监测医学鉴定关、严把终止妊娠审批管理关、严把分娩和引

产孕妇实名登记关、严把B超器械使用登记关、严把孕情服务关),

有效防止了两非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重拳出击,开展专项治理。一是计生、卫生等主要职

能部门与从业单位、从业单位与相关科室、科室与个人层层签订

了抵制两非违法行为承诺书,作出了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

别鉴定,不实施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不随意销售终止妊娠

药品的书面承诺,并在本单位显著位臵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建立了科右前旗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有奖举报制度,并以

公告、广播宣传的形式广泛告知,公布了有奖举报信箱和有奖举

报电话,明确规定对首位“两非”案件及溺弃女婴案件提供有效

线索并经查实的群众给予2000—3000元不等的奖励,激发了群众

参与打击“两非”工作的积极性。三是旗人口计生局、卫生局、

药监局在10月份分别进行自查,对技术人员资质、B超和终止妊

娠药品管理和使用情况重新审核、登记,对全旗的B超实行人口

计生和卫生部门双重备案,对全旗从事B超使用操作人员和妇产

科医生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的集中培训。四是把育龄

群众结婚、怀孕、生育的信息管理列为计划生育基层管理的重要

内容。采取四个结合的方法:即以微机信息为蓝本,与发动基层

干部、计生专干排查相结合;与群众座谈相结合;与个别走访相

结合;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对每例新婚人员自怀孕到生育的

全过程,明确责任人全过程跟踪管理。五是公安、卫生、药监等

六部门于11月份开展联合行动,对部分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

个体、私营诊所、药店等进行抽查,严肃查处打击“两非”行为

和出卖非法药品、器具的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现两非违法行为。

(五)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

我旗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放在突出位臵,把专项行动、集中

整治的过程变成了部门联动、强化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完善了综

合治理工作格局。 在工作中,各部门都本着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

感,主动履行部门职责,细化并落实相关措施,同时又注重相互

协作,相互配合,将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有形有实。宣传部门

动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的力量,多形式,有重点的对

专项行动进行了集中报道;卫生部门对本部门管辖内医疗保健机

构从事B超操作、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加强了监督检查;

取缔无证行医和个体医疗机构开展的计划生育手术项目。药监部

门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非法批发、销售、使用违规药品案件依法

进行了查处;对药品的批发、零售市场及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清理。

人口计生部门加强了人口计生基础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了两

非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两非”案件。公安部门积极参与了“两

非”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妇联

充分发挥社会群众团体的优势,积极参与、主动宣传,引导妇女

自尊、自爱、自强,使性别平等观念深入人心。在积极开展集中

整治活动的同时,我旗又通过利益引导,在全社会营造了“性别

平等,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

对计划生育家庭实施的三项制度和两项奖励政策,协助女孩户家

庭优先申报奖励金。二是成功为70名双女结扎户及38名蒙古族

独女户、三女户家庭,考取本二以上院校的女孩每人申报了2000

元的生育关怀奖励金和关爱女孩成才计划奖励金。三是各级政府

在宅基地、土地划分,低保户审批等工作中向计划生育女孩家庭

倾斜。四是为有创业意愿的妇女优先办理发展贷款,并扶持妇女

发展经济,增收致富。上述措施的综合运用,进一步提高了妇女

地位,也使计生女孩家庭在政治上有荣誉、心理上有安慰,经济

上得实惠,从思想观念上矫正了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由于长期以来,我旗出生人口性

别比相对稳定在目标值内,没有出现严重失衡的问题。因此,部

分地区、部份干部对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存在

宣传走过场,工作走形式,措施贯彻不彻底等问题,需进一步加

强培训教育。同时,案件查处难度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着力做好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造

浓舆论氛围。二是从严抓好案件查处。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

压”态势,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要求,严格履行职责,统一步调,

联手打击,做到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决不姑息迁就。三是不断

完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进一步加强B超管理,严格

执行流引产管理制度和定点引产制度。四是加强信息沟通。进一

步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互通制度,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

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严格督查考核,确保集中整治“两非”

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五是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奖励、

扶助、救助政策,进一步提高计生女孩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为

妇女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推荐第4篇:办公室两非整治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促进男女社会性别平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出台各系统内部规范性文件,明确执业规范,落实系统追究办法,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村(居)要张贴标语口号和过街联,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宣传国家和我省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营造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计生等部门要抓好本系统内部人员的培训教育,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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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计生等部门要组织好本系统内部的自查自纠活动。县政府成立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并下设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器械、药品批发零售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清查。要通过张贴举报办法,设立举报电话,集中查处“两非”案件,发现线索,一查到底,并依法依规严厉惩处。

(三)完善相关制度。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计生等部门要出台系统内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执业规范、操作规程和违规处理办法。通过建立健全B超使用管理和登记备案、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分娩、防疫、流引产实名登记、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信息交流、定期检查等各项制度,建立打击“两非”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计生部门:负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相关工作;加强对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做好孕情服务工作;会同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依规对发生“两非”行为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计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医疗保健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与计生部门建立出生实名登记信息和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

(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计生、公安、卫生、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工商部门:负责对药品经营企业加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无照、无证等非法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和排卵药品销售的监管。

(六)妇联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发挥社会群众团体优势,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配合。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计生等部门在搞好本系统自查的基础上,要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密切联系合作,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改正,依法严肃处理。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决不能以罚代刑。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加强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与加强行业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为。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要通过专项行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根源,强化依法行政,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推荐第5篇:医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工作汇报

医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工作汇

医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工作汇报

医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工作汇报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平衡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我们医务工作者的重要职责。自去年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以来,我院按上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严抓实管,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和同志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去年市委、市政府、卫生局开会部署集

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以后,我院立即成立了由一把手院长亲自挂帅、分管院长牵头负责、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院集中整治“两非”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市局专项整治活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全院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使整个集中整治活动得以稳步推进。

二、加强宣传,狠抓教育

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能否落实到位,关键在于对相关医务人员的教育工作如何开展,为此我们进一步认真强化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到逢会必讲,对上级每次会议精神、每份文件及时传达到位,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去年7月份,市委、市政府及卫生局召开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动员大会后,我院随即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全院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广泛宣传开展整治“两非”专

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召集b超室、妇产科、药剂科等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对上级会议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强化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决定》、《盐城市举报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奖励办法》等文件规章,以及《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打击“两非”是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在这项综合治理活动中,广大医务人员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教育,相关科室人员全部主动作出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不实施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不随意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书面承诺,并在医院大厅张贴公示。同时,医院在b超室、妇产科门诊、人流室、产房、手术室等相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

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警示标志,把打击“两非”的氛围营造得浓浓的,让每个人把打击“两非”这根弦绷得紧紧的,形成一股强大的高压势态。

三、立足管理,严格检查 在教育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强化对相关科室落实上级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相关措施情况的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我们积极响应上级有关规定,对妇产科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严格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特别是今年以来,根据上级要求,我院已严禁施行14周以上妊娠终止手术,并对门诊、病房、手术室等场所层层落实,层层把关,防微杜渐,确保各项工作做到位。对本院b超运行情况进行审核,操作人员进行确认登记,14周以上孕妇作b超检查前,必须有领导审批,检查时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并双签名;妇产科禁止对14周以上的中期妊娠进行引产手术;对终止妊娠药品进行清理汇总,登记造册,必须由妇产科执业医师开具

处方,方可取药、使用;同时,妇产科、b超室、药剂科相关科室负责人与医院签订了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工作责任状。 通过学习、教育、落实责任,我院绝大多数人充分认识到这项活动的严肃性、紧迫性,能自觉地参与这项活动,并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尽管如此,9月28日市公安部门来我院调查情况,反映我院个别人员躲开政府、主管部门及医院的层层监督,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不顾,避开医院领导和群众的目光,私下进行非法引产,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我们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积极响应上级有关部门对此事件的公正处理。这次事件的发生说明,我们在学习、宣传、思想教育上仍有待加强,要使每个人承诺与所为一致,管理还上不够严密,主要是对夜间值班人员监管不到位,痛定思痛,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努力做好今后的工作,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四、健全制度,长效管理

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为了使整治“两非”工作得到长效管理,我们制定了《孕妇b超检查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流产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及《非医学需要鉴别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如发现相关科室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负责人下岗三个月;当事人调离岗位,暂停执业资格一年,扣发当年的浮动工资,造成后果的按省人大《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关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抓长效管理,使整治“两非”活动能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我市能保持人口出生性别不失调,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推荐第6篇:两非药品专项整治方案

怀食药监[2011] 号

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药品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鹤城区、洪江区分局:

9月21日,省局下发了《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食药监市[2011]19号),对加强“两非”药品管理,开展集中整治做出了重要部署和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含促排卵药物,下同)行为,现将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集中力量在辖区内开展好整治工作。在专项行动中,要积极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合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

妊娠行为”案件。

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问题或情况,请及时反馈到市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0月20日前,请各局将本辖区内专项行动方案报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0月底起,每月28日前上报一次“两非”药品案件查处情况;2012年2月20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书面总结报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企业要认真对待,积极组织自查自纠,查摆存在问题,完善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两非”药品流通有序。

联系人:邓媖仁

联系电话(传真):0745-2855128

附件:怀化市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 “两非”药品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 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药品经营企业 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9日印发

附件:

怀化市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偏高问题做出的重要部署和省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食药监市[2011]19号)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及促排卵药物(以下简称“两非”药品)的行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食药监市[2011]19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两非”药品流通有序。

(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联合查处一批“两非”药品案件,依法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有效遏制非法销售“两非”药品案件和滥用促排卵药物行为的发生。

(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物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的相互配合,联合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案件,共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宣传“两非”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市局决定成立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与促排卵药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市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与促排卵药物专项行动。

组 长: 覃 颖 副局长

副组长: 刘明海 副局长 颜桂南 副局长

成 员: 王建国 办公室主任

韩 云 副调研员、市场科科长

丁仁兴 注册安监科科长

张跃华 医疗器械科科长

张仲民 稽查支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场监管科,负责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由韩 云兼任办公室主任,孙 梅、邓媖仁为联络员。

三、工作措施

(一)有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组织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列偏高问题做出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省局

《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同时,要协调电视台、广播、报刊等媒体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和“两非”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重要路段、场所开辟整治“两非”专栏,营造集中整治“两非”的舆论氛围。

(二)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各局要把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作为现阶段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进行地毯式清查,严肃查处非法销售“两非”药品和促排卵药物案件,对用于终止妊娠的药品复方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胶囊、米非司酮胶囊(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米非司酮胶丸、米索前列醇片、卡前列甲酯栓、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地诺前列素注射液、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注射用乳酸依沙吖啶、天花粉蛋白注射液、克罗米芬、乙烯雌酚等品种进行无缝隙监管,要查清每一笔购进和销售流向,落实到一针、一片(粒)。

(三)着力强化长效机制。各局要把整治“两非”行为常态化,着力强化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并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要加强对生产、销售“两非”药品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药品批发企业在经营场所张贴(悬挂)《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流程图》《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和终止妊娠药品警示语;督促药品批发企业建立健全购销资质审核制度、严格购销管理、做到票、帐、货相符,严格落实终

止妊娠药品“专人、专柜、专帐”管理。严格执行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物严格凭处方销售的规定,形成责任清晰、监督有力的管理体系。同时,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堵住漏洞,把住整治“两非”药品的关口。

(四)大力查处“两非”药品案件。各局要针对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隐蔽性,认真研究监管措施和有效方法,积极寻找线索、深挖案源。一经查明,依法从速、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的提请行政许可部门吊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出重拳,出实招,形成严打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案件的发生。

(五)、各涉药单位要认真对待,积极组织自查自纠,查摆存在问题。要从购销存全过程入手,严格执行“专人、专帐、专库(柜)”管理,帐票物要相符,流向要清晰。批发企业要在主要经营场所张贴或悬挂《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流程图》、《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和终止妊娠药品警示语;药品零售企业要在经营场地张贴禁止非法销售“两非”药品警告语,严格执行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物严格凭处方销售的规定。要完善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严堵管理漏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两非”药品和促排卵药物流通有序。

四、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时间: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0月)。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启动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各药品经营企业要整章建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2月)。各局要根据当地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查处非法销售“两非”药品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3月)。各局要切实开展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认真迎接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督查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局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按照每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将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强化制度建设。各局要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要全面加强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两非”药品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及管理制度。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局要与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信息,联合开展工作,共同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局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例问题的重大意义。

推荐第7篇: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促进男女社会性别平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按照省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建立胎儿性别鉴定与中期引产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我院的医疗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两非”行动的严重危害。

我院相关科室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工作环境。我院要在妇产科病房及门诊、妇科超声室、物理诊断彩超室的醒目位置悬挂“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标志。

(二)完善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

我院妇科超声室和物理诊断超声室要建立超声检查管理规定、设备检查管理责任制和检查登记制度,严禁个人使用超声诊断仪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三)加强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管理。

凡对妊娠14周以上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应当先检查孕妇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填写“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登记表”,术后要记录胎儿性别。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可能危及孕妇生

命安全,需紧急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要经两名以上医生确认、签字,术后查验身份证或户口簿,做好登记。发现妊娠妇女为选择性别要求终止妊娠手术的,应予以拒绝。

(四)普及有关法律知识。

妇产科、妇科超声室、物理诊断科要组织科室人员学习计划生育、规范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法律法规。继续教育科要安排专题法律知识讲座,每一名医务人员都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确保国家有关规范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开展,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11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

根据《香坊区卫生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制定《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明确工作时间,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二)自查阶段(2011年12月11日至20日)

各相关科室根据部署,结合本专科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治理阶段(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3月30日)

1、医务部对全院相关科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上报医德医风办公室,给予处罚。

2、各相关科室每月将“两非”工作情况向医务部汇报。

3、联络员将相关两非”工作情况上报区卫生局。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4月至5月)

将开展整治“两非”工作以来的信息及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探索我院长效管理机制。

四、实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医院成立了整治“两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络员,协调我院此项工作。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两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秦克力

组员:张铁林王尊丽侯丽辉宋云飞

“两非”专项工作办公室:

主任:张铁林(兼任)

成员:王珏满玉晶郑大伟

联络员:蔡宏波

科室责任人:吴丽娟(妇科超声室)

郑大伟(医技楼超声室)

马坚贞(门诊二部超声室)

苑成鲲(妇产科A区)

满玉晶(妇产科B区)

冯晓玲(妇产科C区)

举报电话:医务部:82111401-8625

医德医风办:82111401-8627

(二)依法行政,加强对违法案件的查处。

1、对于“两非”事件,由医务部、医德医风办负责调查核实,一经查实,立即上报区卫生行政部门。

2、对于涉案的科室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并通报全院,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

3、对于涉案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全院通报,记过、调离岗位直至开除等处分,并通报全院,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

(三)建立信息上报制度

各科室责任人负责整理本科室“两非”工作情况,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搜集、整理我院“两非”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区卫生局基层科,并抄报区妇幼保健所。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1年11月30日

推荐第8篇:集中整治两非工作汇报材料

XXXXXXXX集中整治“两非”案件

汇报材料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XX于2012年2月起全面启动并实施了集中整治“两非”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XX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工作。

一是成立了以XX工委副书记XXX同志为组长,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XXX同志和工委委员XXX同志任副组长,XX计生、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查处“两非”案件工作。

二是制定了《XXXXXXXX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公告》,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线索并同时为举报人保密的相关奖励条件,充分发动群众的积极性。

三是多次组织召开XX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相关部门会议,XX主要领导同志多次过问,主动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帮助解决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二)大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为了提高社会对专项行动的认识,减少行动阻力,我们从统一思想、法规培训、社会宣传三个方面入手,因人施治,营造了

多元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

一是统一思想,将“两非”的危害性宣传到户。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树立了各级领导干部的人口安全意识和性别平等意识,为专项行动赢得了有力后盾。

二是实施培训教育,统一干部思想。要求卫生院、个体诊所、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认真学习计生政策法规以及《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对上级每次会议精神、每份文件及时传达到位,做到逢会必讲,强化学习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通过学习,使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打击“两非”是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同时在相关的B超室、妇产科、手术室等相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警示标志。

三是开展社会宣传,扩大行动影响力。通过发放关爱女孩宣传单、利益导向政策宣传单、设立临街宣传台、咨询台,每季度定期的育龄妇女孕检和专干上门随访等时机进行宣传,增强公众对活动的认识度,参与度和支持度,营造了浓郁的宣传氛围。

(三)完善规章,强化源头管理。

XX从制度建设入手,抓机制建设,抓源头管理,堵塞两非违法行为滋生的漏洞。XX计生办、计生服务所、社区服务室等部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严把孕情监测关、严把终止妊娠审批管理关、严把孕妇实名登记关、严把B超器械使用登记

关、严把孕情服务关,有效防止了“两非”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重拳出击,开展专项治理。

一是建立了XXXXXXXX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有奖举报制度,并以公告、广播宣传的形式广泛告知,公布了举报方式,激发了群众参与打击“两非”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相关卫生院、诊所和从业人员作出了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不实施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不随意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书面承诺,并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将育龄群众结婚、怀孕、生育的信息管理列为计划生育基层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的方法:即以微机wis信息为蓝本,与发动基层干部、计生专干排查相结合;与召开群众座谈会相结合;与个别走访、随访相结合;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对每例新婚人员自怀孕到生育的全过程,明确社区计生专干或者包组干部全过程跟踪管理。

(五)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

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XX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放在突出位置,把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的过程变成了部门联动、强化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完善了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在工作中,各部门都本着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主动履行部门职责,细化并落实相关措施,同时又注重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将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有形有实。人口计生部门加强了人口计生基础工作,协调

相关部门开展了“两非”专项检查,积极提供“两非”案源,依法查处“两非”案件。

XX又通过利益引导,在全社会营造了“性别平等,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对计划生育家庭实施的奖励政策,相关政策重点对这些家庭进行倾斜。二是在拆迁补偿、低保户审批等工作中向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倾斜。三是为积极联系相关的金融部门对有创业意愿的妇女优先办理发展贷款,并扶持妇女发展经济,增收致富。

上述措施的综合运用,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地位,也使计生女孩家庭在政治上有荣誉、心理上有安慰,经济上得实惠,从思想观念上矫正了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

(六)重拳出击,打击“两非”,营造和谐。

2012年伊始,XX计生办共排查出“两非”案源7个,目前已立案4起,分别是:

1、XX社区村民XXX、XXX夫妇涉嫌非法做B超鉴定胎儿性别并非法终止妊娠。

此案已经查实,并移交给XXXXXX相关部门。日前,XXX相关部门对中间人做出了经济处罚,对涉案医生也做出了经济处罚并给与行政降级的处分;XXX相关部门对涉案的医院院长、副院长给与行政记大过处分,鉴于该院的涉案医生系退休返聘人员,蚌埠市相关部门也对涉案医生也给与了经济处罚。

2、XX社区村民XXX、XXX夫妇涉嫌非法做B超鉴定胎儿性别,

此案证据确凿、事实清楚。XX专案组已于2012年4月份完成了案件的前期调查工作,由于涉案医院在当地因涉嫌其他地方的“两非”案件,已被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查处,导致此案目前无法进一步进行查处。

3、XX社区村民XXX、XXX夫妇涉嫌非法做B超鉴定胎儿性别,此案已查实,目前正在移交阶段。且此案的中间介绍人已被县“两非”专案组处以10000元的经济处罚,XXX、XXX夫妇也被责令悔过并作出深刻的检查。

4、XX社区村民XXX、XXX夫妇涉嫌非法做B超鉴定胎儿性别,此案已查实,目前正在移交阶段。XXX、XXX夫妇也被责令悔过并作出深刻的检查。

其他几个案源正在进一步的摸排中。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部门、部分干部对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宣传走过场,工作走形式,措施贯彻不彻底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

2、案件查处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着力做好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造浓舆论氛围。

二是从严抓好案件查处。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XX”两非”专案组根据工作要求,严格履行职责,统一步调,

联手打击,做到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决不姑息迁就。

三、是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进一步提高计生女孩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妇女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四是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进一步提高计生女孩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妇女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我们将对整治“两非”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积极探索,不断开拓创新,努力将XX整治“两非”工作推向一个新高潮。

推荐第9篇:全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全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新闻发布会材料

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8月1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召开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两非”即“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9月5日下午,省、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分别部署了全省、全市集中整治“两非”行动。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决定:于2011年9月到2012年3月集中开展持续7个月的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联合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一步完善B超使用、终止妊娠药物销售等相关管理制度,下大力气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下面,我受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委托,就我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向大家作一个简要通报。

一、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仅是人口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十一五”以来, 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两禁止决定》,认真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建立了“党政协调、计生牵头、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社会保障”的工作机制,加大依法打击“两

非”行为的力度,有效地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处于高位。这种状况如果长期持续下去,不利于社会性别平等的推进,不利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不利于女孩的成长和发展,将会给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严重影响。

二、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实施:部署阶段(2011年9月上中旬)、自查阶段(2011年9月下旬—10月底)、督查阶段(2011年10—11月)、整改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2月)、总结阶段(2012年3月)。重点任务是: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两非”行为对家庭幸福和身心健康的严重危害,自觉抵制“两非”行为。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教育,坚决拒绝“两非”行为。协调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及时报道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进展,集中曝光“两非”典型案件,以儆效尤。

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各级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相关部门将抽调专门人员,以重点管理市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两非”案件。特别是抓好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单位的清查工作。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涉案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吊销执业资格、降级、撤职、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依法取缔涉案的非法行医机构,追究责任非法行医人员责

任。

三是抓好建章立制,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进一步完善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登记、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对B超使用、终止妊娠药物销售使用、怀孕14周以上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等重点环节的整治。各地各部门及相关市(区)之间进一步加强交流协作,逐步形成责权明晰、覆盖全面、上下协调、监督有力的管理体系。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市已成立以曹玉梅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泰州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地也将完善打击“两非”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部门、区域协作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全面落实制度管理、利益导向、动态跟踪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市对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市实施重点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经过考评达到目标值的可退出重点管理,对治理不力工作反弹的,重新纳入重点管理。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综合治理不力、治理目标不达标的有关部门领导、市(区)领导建立约谈和问责制度。

三、确保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将把此次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领导亲自负责,搞好协调,迅速行动,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工作要求,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并及时报告本地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二)强化督查检查。市人口计生、卫生、公安、药管、妇联等部门将积极协调配合重点开展两方面的督查:一是专项督查

各地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有关制度的执行,出生实名制、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落实凭证、定点引流产手术,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孕情检查报告制度以及出生、引产、死产婴儿统计报告、登记规定情况;二是专项督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强化工作成效。我们将采取有效手段查找案源,通过有奖举报,依据线索追踪及根据案件倒查等方法,使“两非”案件得到有效查处。专项行动各个阶段结束后,市领导小组将及时汇总通报各地工作情况。我们的举报电话是:市人口计生委86898376,市卫生局86393151,市药监局86201110,市公安局86329296,市妇联86839150。

打击“两非”行为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各有关方面通力合作,《泰州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将打击“两非”行为工作责任明确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相信这些部门一定会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综合治理,形成合力。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中来,自觉抵制“两非”行为,为促进全市出生性别结构平衡营造强大的社会声势。

推荐第10篇: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汇报材料

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为综合治理我市出生人口比例偏高问题,我院把打击非医学需要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了集中打击与经常性监督相 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办法。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

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开展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是目前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两个重要因素,是违反«母婴保护法»的行为。为此,我院成立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B超、流引产、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等制度,与B超及妇科人员层层签订了禁止“两非”的工作责任书,定期检查B超登记、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登记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加大宣传教育,扩大监督面,营造打击两非氛围

利用宣传橱窗、宣传牌及各科集中学习与分科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和宣传“两禁止”相关内容和法律法规等,充分认识到禁止“两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医院醒目位置、B超室、妇科门诊和手术室、病房等处张贴了“两禁止”警示标语及“关爱女孩”宣传内容,公开承诺对举报不法行为核实者给予1万元的奖励,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吊销医生执业资格并罚款3万元,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工作职责,及时做好信息上报

严格执行孕妇B超检查程序,凡检查者必须经妇科医师申请,科室主任审批签字后方可进行检查。对孕14周以上要求终止妊娠的必须持乡计生办出具的介绍证明,方可入院进行终止妊娠手术。人工终止妊娠的药品由专人负责、专帐管理,专门处方登记;要求相关人员做好一年一度的履职报告。同时,我们还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及上报工作:2013年我院引产胎儿34例;2014年我院引产胎儿22例; 2015年1-5月份我院引产胎儿11例;所有引产均有计生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四、加强对科室的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按照市卫生局与计生委、药监局联合会签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的要求,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或施行引产手术前及入院时,都要查验孕妇身份证明,并认真、完整、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登记。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实行双人申请、双人检查、双人签字、双人登记。对14周以上要求终止妊娠的必须出具证明和审批手续,严格按要求审批合格后方可终止妊娠,并按要求妥善做好病历归案管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本院使用。我院明确规定禁止利用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至今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第11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总结

**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

为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我区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自2011年8月23日至2012年2月29日利用半年时间深入开展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我们于2011年8月23日召开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认清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职责、全力配合、共同参与,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二是成立领导小组。由计生、公安、卫生、药监、武装部后勤科、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出台相关规定。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区深入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区人口计生局、卫生局、药监局制定了《**区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相关制度》,区计生、公安、卫生、药监、武装部后勤科、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制定下发了《**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为了在全区营造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学习教育。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驻区有关单位组织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学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等政策法规。使广大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执法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二是利用媒体,强化宣传。区有线电视台、**集团有线电视台及区广播站采取滚动式播放的形式,大力宣传《省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截止目前电视播放190期,广播播放98期。三是利用宣传车巡回宣讲。充分发挥计生服务车的宣传作用,在下乡过程中,播放录音带,宣传禁止“两非”的各种政策法规,各乡镇、街道也组织宣传车在各村进行了巡回宣传,覆盖面达到了99%以上。四是结合活动集中宣传。在**和**地区举行了百合计生服务进家庭、关爱母亲生殖健康行动、关爱女孩、文化下乡等多次全区性大型宣传活动,其他乡镇、街道也在人口聚集的地方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品18000多份,接受教育的群众达3万多人。五是张贴《通告》进行墙体宣传。印制《通告》和集中整治“两非”宣传品10000多份,在全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交通要道进行了张贴,在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个体诊所进行了张贴。通过以上宣传,全区上下形成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舆论氛围。

(三)建立机制,综合治理性别比。为了形成治理性别比失衡的长效机制,我们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强化综合治理力度。一是明确责任。靠实了人口计生部门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监管责任,对怀孕妇女的基本情况,入户访视,跟踪管理的责任。对包村专干疏于管理,造成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或出生婴儿假死亡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靠实了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和母婴保健机构的监管责任。对开展“两非”行为的所属医疗和母婴保健机构,吊销其执业证书;靠实了药监部门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管责任。对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由药监部门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靠实了公安部门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相关刑事案件的立案调查责任。靠实了妇联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倡导落实关爱女孩消除传统陋习的责任。二是完善制度。完善了《人工终止妊娠审批制度》,凡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者,须经乡镇、街道计生办或区计生局审批后方可施术,否则,视其为非法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依法追究施术单位的责任;完善了《终止妊娠手术定点制度》,除定点机构外,其他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终止妊娠业务;完善了《定点分娩制度》,明确了定点分娩机构。定点机构在接受分娩对象时,要严格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完善了《死婴查验制度》,各定点分娩机构对死产或新生儿死亡的,立即通知乡镇计生办进行现场查验确认,对新生儿出生后去向不明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完善了《B超管理和使用备案制度》,计生、卫生部门对全区医疗机构的B超及操作人员进行了登记、备案和资格审查,并在B超室醒目位置悬挂了严禁胎儿性别鉴定的标志,要求使用B超的单位严格落实B超检查实名登记制度;完善了《信息通报制度》,终止妊娠和分娩定点机构每月向我局和乡镇、街道计生办报送新生儿出生、死亡、终止妊娠术等信息;完善了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积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对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5000元的奖励。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问题,区委、区政府要求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从维护稳定、人口安全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将集中整治“两非”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区上在年终综合考评时,把性别比作为衡量各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四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当年两女结扎户办理养老储蓄,为自愿放弃生育指标的夫妇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为独生子女领证户每户兑现120元的奖励费;协调农林、工商、劳动、城建、卫生、教育、民政、水力、科技等部门,对计生户在就业、经商、就医、子女上学、办理低保、农田灌溉、危房改造、科技扶贫等方面给予了优先优惠,进一步解除了计生独女户和两女户的后顾之忧,提高了群众的自觉性。

(四)从严查处,开展治理活动。按照省、市人口委的统一部署,在专项治理活动中,我区首先通过调查摸底、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全面摸清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重点掌握了非法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个体诊所。在这次集中整治中,人口计生、公安、药监、卫生、工商、妇联等6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在乡镇、街道的积极配合下,对全区125家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药店和村卫生所进行了检查,全部进行登记造册。共查出非法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机构1家,下发处罚决定书1份,处罚金额达1万元。对近两年领取再生育《生育保健服务证》后不明原因孕怀消失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清理,并规定对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对报称新生儿死亡却无合法死亡证明的,对虐待女婴或者非法送养婴幼儿的,收回《生育保健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以后不再审批生育指标。在此基础上,联合执法队还定期不定期的对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并查处“两非”行为,切实形成了经常性工作机制。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经过全区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广大计生干部的不懈努力,我区集中整治“两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部分群众的生育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重男轻女的思想仍然存在。二是便利的交通条件为个别群众私下到外地鉴定胎儿性别提供了条件,大大增加了管理的难度。三是“两非”行为隐蔽性强取证难。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在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将专项治理活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抓出实效。二是加强宣传。会同宣传部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保护妇女权益、关爱女孩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及时通报集中整治“两非”行动进展成果、重大案件查处情况。三是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执业许可证的审核把关,对从事B 超操作、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技术服务人员严格管理,协调和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出生婴儿性别监测工作。积极开展出生性别调查,摸清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原因。五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掌握流动人口婴儿出生情况,制定治理流动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实施意见。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第12篇: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乌党发„2012‟68号 签发人:吴东德

中共乌江镇委员会

乌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打击两非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报告

区委督查室: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甘区政办发(2012)71号文件精神,以宣传为先导,以打击为手段,以治理为重点,建章立制,抓标治本,综合整治,全面促进。我镇把不断落实“宣传教育、政策导向、孕期监测服务、打击两非、实名登记”等措施作为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主要措施和工作主线。打击“两非”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打击“两非”工作舆论环境。

我们采取集中宣传、专题宣传、阵地宣传、入户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甘肃省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等具有胎儿性别鉴定功能的设备和

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办法》和国家计生委、卫生部、药监局第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重要性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提高了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育龄群众对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镇计生办设立打击“两非”举报电话:882500

1、8825127;卫生院举报电话:8825120;区人口委举报电话:821538

4、8213232。实行举报有奖制度。通过在户外张贴举报公告等形式,发动群众积极提供打击“两非”线索,为全镇打击“两非”关爱女孩治理性别比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开展“两非”治理,进一步改善工作环境。为了使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2012年3月30日我镇召开了由镇党委书记吴东德、镇长温晓同志主持的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镇、村、社三级干部参加。同时于4月2日下发了《乌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打击“两非”工作目标、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点地区以及工作措施,保证了打击“两非”工作顺利实施。

三、排查工作漏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我镇高度重视,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成立以镇长为组长,计生、公安、工商、卫生各村支部书记、主任、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为了全方位杜绝“两非”

案件的发生,我们坚持“三查三清”,全力杜绝工作漏洞。完善了孕情监测和随访服务制度,开展孕情消失倒查工作,落实孕情消失倒查责任,特别是加大对二孩批标对象的跟踪服务力度,对孕情消失及出生婴儿下落不明的生育对象,发现后加大调查力度,经查证属实的,按照规定坚决取消该生育对象的生育指标,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增强打击“两非”的效果和威慑力。与工商所、派出所、卫生等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参与“两非”案件查处,协同作战,综合治理,形成了全镇齐抓共管的局面。联合工商、公安、卫生部门依法对各村卫生所、医药零售网点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了B超管理制度,对B超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让其恪守职业道德,对医药网点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让其不得出售终止妊娠的药物。进一步规范了生育 “三定点”制度和怀孕对象终止妊娠审批制度。

四、落实责任,加强打击“两非”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把打击“两非”,关爱女孩成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做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始终坚持“三到位”,保证了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正常开展。经过镇计生办和卫生院两家的配合摸底,共清查出计划内终止妊娠的7例,其中因胎儿发育不正常,经过批准引产的4例,小月份(2个月)自然流产的2例,原因不明的1例。对于这1例镇政府正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按照区人口委责任书的要求,对全镇13个村无孩

对象、一女孩对象和二孩批标对象作为重点访视对象,加大孕情监测力度,通过专干上门访视,面对面宣传,让生育对象进一步了解生育政策。同时认真落实了“盯紧看牢”责任制,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实行 “一包到底”,从源头上杜绝“两非”案件的发生。

总之,我镇打击“两非”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村、社领导对打击“两非”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工作缺乏创造性;二是二孩出生人口性别比与正常值相比仍然不是很合理等。我镇决心继续深入贯彻甘区政办发(2012)71号文件精神,重拳出击,全面治理,全力抓好打击“两非”工作,不断推动我镇此项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 两非 活动情况 报告

抄 报: 区政府督查室

乌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2年5月9日印发

第13篇:集中整治两非工作汇报(例)[版]

科右前旗集中整治

“两非”违法行为工作总结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旗于2011年9月起全面启动并实施了集中整治两非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如下:

一、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旗委、政府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副旗长为组长,计生、卫生、宣传、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妇联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集中整治“两非”违法行为工作,并进行定期考核督导。二是制定了《科右前旗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部门职责、具体措施。三是多次组织召开我旗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相关部门会议。于9月15日,在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科右前旗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相关部门工作会议,印发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10月中旬及11月10日,分别召开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相关部门协调会,总结阶段工作,通报整治情况,寻找薄弱环节,调整工作方向,确保专项行动进展有序,措施有力。四是政府领导多次过问,主动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帮助解决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二)大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为了提高社会对专项行动

的认识,减少行动阻力,我们从高层倡导、法规培训、社会宣传三个方面入手,因人施治,营造了多元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一是实施高层倡导,争取领导支持。将《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及人口国情知识编入《党委中心组学习人口理论教材》,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树立了各级领导干部的人口安全意识和性别平等意识,为专项行动赢得了有力后盾。二是实施培训教育,统一干部思想。对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了计生政策法规教育培训以及《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对上级每次会议精神、每份文件及时传达到位,做到逢会必讲,强化学习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通过学习,使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打击“两非”是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同时在旗医院、旗妇幼保健所、各苏木乡镇卫生院、旗计生服务站、各苏木乡镇计生办及个体医疗诊所的B超室、妇产科门诊、人流室、产房、手术室等相关工作场所,设臵“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警示标志。三是开展社会宣传,扩大行动影响力。通过悬挂过街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关爱女孩宣传单、利益导向政策宣传单、设立临街宣传台、咨询台,举办大集日宣传的方式,增强公众对活动的认识度,参与度和支持度。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报道行动进展,宣传典型案例,大力为行动造势。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旗乡两级

累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8场次,人口学校学习活动15次,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0条,张贴宣传标语122条,营造了浓郁的宣传氛围。

(三)完善规章,强化源头管理。我旗从制度建设入手,抓机制建设,抓源头管理,堵塞“两非”违法行为滋生的漏洞。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中期以上引产审批制度、分娩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案件查办督办联合执法制度、政策内人工终止妊娠责任倒查制度、婴儿出生、死亡实名制登记上报制度等20多项制度。重点加强孕情监测,实行全程服务和管理。严把五个关口(严把孕情监测医学鉴定关、严把终止妊娠审批管理关、严把分娩和引产孕妇实名登记关、严把B超器械使用登记关、严把孕情服务关),有效防止了两非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重拳出击,开展专项治理。一是计生、卫生等主要职能部门与从业单位、从业单位与相关科室、科室与个人层层签订了抵制两非违法行为承诺书,作出了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不实施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不随意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书面承诺,并在本单位显著位臵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了科右前旗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有奖举报制度,并以公告、广播宣传的形式广泛告知,公布了有奖举报信箱和有奖举报电话,明确规定对首位“两非”案件及溺弃女婴案件提供有效线索并经查实的群众给予2000—3000元不等的奖励,激发了群众

参与打击“两非”工作的积极性。三是旗人口计生局、卫生局、药监局在10月份分别进行自查,对技术人员资质、B超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和使用情况重新审核、登记,对全旗的B超实行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双重备案,对全旗从事B超使用操作人员和妇产科医生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的集中培训。四是把育龄群众结婚、怀孕、生育的信息管理列为计划生育基层管理的重要内容。采取四个结合的方法:即以微机信息为蓝本,与发动基层干部、计生专干排查相结合;与群众座谈相结合;与个别走访相结合;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对每例新婚人员自怀孕到生育的全过程,明确责任人全过程跟踪管理。五是公安、卫生、药监等六部门于11月份开展联合行动,对部分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个体、私营诊所、药店等进行抽查,严肃查处打击“两非”行为和出卖非法药品、器具的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现两非违法行为。

(五)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我旗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放在突出位臵,把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的过程变成了部门联动、强化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完善了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在工作中,各部门都本着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主动履行部门职责,细化并落实相关措施,同时又注重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将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有形有实。宣传部门动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的力量,多形式,有重点的对专项行动进行了集中报道;卫生部门对本部门管辖内医疗保健机构从事B超操作、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加强了监督检查;

取缔无证行医和个体医疗机构开展的计划生育手术项目。药监部门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非法批发、销售、使用违规药品案件依法进行了查处;对药品的批发、零售市场及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清理。人口计生部门加强了人口计生基础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了两非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两非”案件。公安部门积极参与了“两非”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妇联充分发挥社会群众团体的优势,积极参与、主动宣传,引导妇女自尊、自爱、自强,使性别平等观念深入人心。在积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同时,我旗又通过利益引导,在全社会营造了“性别平等,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对计划生育家庭实施的三项制度和两项奖励政策,协助女孩户家庭优先申报奖励金。二是成功为70名双女结扎户及38名蒙古族独女户、三女户家庭,考取本二以上院校的女孩每人申报了2000元的生育关怀奖励金和关爱女孩成才计划奖励金。三是各级政府在宅基地、土地划分,低保户审批等工作中向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倾斜。四是为有创业意愿的妇女优先办理发展贷款,并扶持妇女发展经济,增收致富。上述措施的综合运用,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地位,也使计生女孩家庭在政治上有荣誉、心理上有安慰,经济上得实惠,从思想观念上矫正了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由于长期以来,我旗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对稳定在目标值内,没有出现严重失衡的问题。因此,部

分地区、部份干部对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宣传走过场,工作走形式,措施贯彻不彻底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同时,案件查处难度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着力做好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造浓舆论氛围。二是从严抓好案件查处。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要求,严格履行职责,统一步调,联手打击,做到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决不姑息迁就。三是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进一步加强B超管理,严格执行流引产管理制度和定点引产制度。四是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互通制度,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严格督查考核,确保集中整治“两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五是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进一步提高计生女孩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妇女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第14篇:市局两非整治

泰食药监办„2011‟125号

关于印发《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整治

“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现将《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方案。

二、加强部门配合,协调联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信息,联合开展整治行动,依法严查“两非”案件,加强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严肃处

— 1 — 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

三、加强调度,及时反馈。专项行动期间,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向市局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报告。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 2 — 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整治

“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文件精神,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省局《关于印发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鲁食药监办„2011‟21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组织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人口计生委、公安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妇联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泰人口发„2011‟38号)和市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结

— 3 — 合实际制订具体贯彻落实方案,并于10月17日前报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查“两非”案件

积极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和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案件。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于未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对违纪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日常监管

依照《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2年第8号令),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开展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的品种为用于终止妊娠药品复方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胶囊、米非司酮胶囊(Ⅱ)、米非司酮胶丸、米索前列醇片、卡前列甲酯栓、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地诺前列素注射液、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注射用乳酸依沙吖啶、天花粉蛋白注射液等;检查的内容是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有无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或者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药品零售企业有无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问题。

(四)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源头管理

— 4 — 对生产、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批发企业销售渠道进行日常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购销资质审核制度、严格购销管理;严格执行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规定,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品种进行认真清查,杜绝零售药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公安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妇联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鲁人口发„2011‟38号)要求,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自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集中开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8月-9月30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举报电话。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0月-2012年2月15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开展集中宣传,组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和使用单位突出重点开展自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大力开展“两非”案件查处行动。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2月16日-2月28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已经查实的案件,要全部严格按规定处理。

— 5 — 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区)局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请各县(市、区)局于2012年2月28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市局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6 —

附件:

市局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自坦 市局副局长

副组长:田 阳 市局药品市场监管科科长

陈忠新 市局药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王忠诚 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

任常平市局药品稽查大队队长

成 员:亓晓斌 市局药品市场监管科主任科员

于 飞 市局药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 张为民 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副科长

王 琳 市局药品稽查大队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品市场监管科,负责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田阳同志兼任。

— 7 —

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12日印发

— 8 —

第15篇: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小结

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小结

根据县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我镇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分工明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将各项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11日下午,我镇召开少数名族领导干部争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表率活动总结暨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镇党政班子成员,县派的维稳工作组成员,机关干部,学校,站,所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等参加会议。会议上镇党委书记作重要讲话并要求全体干部抓好此次专项行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及时掌握敌社情,能抓,敢抓,会抓宗教工作,为我镇的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为副组长,镇其他副职领导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统战办。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一是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向各族干部群众讲清工作的重要性及相关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为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和思想基础;二是营造氛围,各村、站所社、学校都采取挂横幅、贴标语、绘文化墙、发宣传单、致家庭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让各族干部群众了解政策、知晓活动,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攻势;三是开展宣讲,充分发挥三级宣讲队及驻村工作队作用,大力开展以新疆“三史”、民族团结、党的惠民政策及开展非法宣传品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明辨是非,主动参与和配合。

三、做好对“四种人”调查摸排,登记造册工作。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全面做好对“四种人”调查摸排,登记造册,每人一张表的工作要求,建立档案,掌握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

镇“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6月

第16篇:打击“两非”行为专项整治表态发言

****医院在全县卫生系统打击“两非”行为专项整治

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下午好!

今天,全县卫生系统召开了打击“两非”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许局长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我们***医院作为我县的一所综合性医院,社会及老百姓最为关注的医疗窗口之一,将率先响应,迅速行动,以更高的姿态、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决心,带头投入到打击“两非”行为的专项工作中去。

这次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目标、措施十分明确。会后,我院将迅速贯彻,扎实开展,立即召开院办公会,传达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成立以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考核方案,使大家清醒认识到打击“两非”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将通过自查自纠的方式对全院进行系统的细致的排查,对发现有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我们将一查到底,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决不护短。同时,客观分析医院可能存在的“两非”行为,认真制定整治方案。既保护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又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目的,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全县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工作的号角已经吹响,我院责无旁贷。为此,我们将在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把打击“两非”行为列入医院日常管理中,惩防并举,源头治理,努力将我院建成医疗技术精湛、医疗服务高效、人民放心满意的诚信医院。我们将坚决杜绝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手术,为我县能够保持正常人口性别构成,促进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第17篇:某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法严肃查处“两非”案件,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构建和谐计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以实施“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以依法整顿规范医疗市场和规范生育秩序为主线,坚持个案突破与全面整顿相结合,坚持案件查处与健全机制相结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多措并举,综合治理,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消除性别歧视,使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坚决依法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和服务,严禁服务和管理对象擅自人流、引产情况发生。加强B超、终止妊娠术管理,完善职业资质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实行严格的处方管理。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制度和机制,使整治 “两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合理。

三、方法步骤

(一)集中清理,排查案源。

1、全面清理各级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机构B超底数及从事计划生育手术情况。由卫生部门牵头,对全县范围内各级医疗机构、保健机构、技术服务机构、个私诊所逐一进行清理,登记备案。

2、全面清理医药批发零售市场。由药监部门牵头,其它部门配合,全县范围内清理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医药批发零售企业等。

3、全面清理涉嫌“两非”对象。由人口部门牵头,以乡镇为单位,采取审核资料、组织干部入户,逐村清理孕情丢失、外出躲生、长期漏检、外寄可疑证明、死胎、死产、生育一孩后去向不明、自流自引、出具假证明、做假手术等重点人群,尤其是怀孕14周以上的政策内怀孕对象要查清怀孕时间、人流引产原因、时间、地点等,同时各乡镇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举报,以多种渠道、全方位挖掘“两非”案源,并认真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为“两非”案件突破奠定坚实的基础。

4、各乡镇全面清理符合再生育政策人员的数量、生育意愿、孕情、节育措施、落实情况、现居住地等情况,进行个案跟踪。

(二)依法查处,集中突破。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从8月18日开始,到2012年3月30日结束,历时8个月。2011年8月为部署阶段,2011年9月-2012年2月为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3月为自查评估阶段。 集中整治活动期间,组织人口、卫生、药监、公安、妇联等部门人员进行“两非”案件深度调查取证、依法打击、依规依纪查处、案卷规范归档等工作,各乡镇将排查的“两非”案源统一上报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办公室,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办公室对各乡镇报送的案卷进行审查讨论,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查处。所有案件卷宗中均需注明涉案当事人的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凡跨区域(县及县级以上)的两非案件涉及到对方协查的,应注明协查单位名称和办案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各自的通讯联系方式等。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是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社会事件,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以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到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的势头。

2、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各乡镇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解难,尤其是要解决好经费保障问题,要划拨专项启动经费和运转经费,从组织上和经费上保证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团结协作,务求突破。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抓住证据,盯住不放,一查到底,加速案件侦破进程。在办案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务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办结一起。

4、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总结成果。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检查验收,对工作突出,案件有突破的,在年终综合考核时给予加分,对督查中发现弄虚作假、办假案件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18篇:阿克苏市中医医院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阿克苏市中医医院医院关于开展打击“两非”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各相关科室: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平衡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我们医务工作者的重要职责。自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以来,我院按上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严抓实管,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部署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以后,我院立即进行工作安排并由院长亲自挂帅、书记及分管院长牵头负责、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院集中整治“两非”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专项整治活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全院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使整个集中整治活动得以稳步推进。

二、加强宣传,狠抓教育

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能否落实到位,关键在于对相关医务人员的教育工作如何开展,为此我们进一步认真强化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到逢会必讲,对上级每次会议精神、每份文件及时传达到位,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我院随即召开职工大会,广泛宣传开展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召集B超室、妇产科、药剂科、门诊等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对上级会议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强化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决定》、《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打击“两非”是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在这项综合治理活动中,广大医务人员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医院在B超室、妇产科门诊、手术室等相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警示标志,把打击“两非”的氛围营造得浓浓的,让每个人把打击“两非”这根弦绷得紧紧的,形成一股强大的高压势态。

三、立足管理,严格检查

在教育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强化对相关科室落实上级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相关措施情况的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我们积极响应上级有关规定,对妇产科终止妊娠手术严格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特别是今年以来,根据上级要求,我院已严禁随意施行妊娠终止手术,并对门诊、病房、手术室等场所层层落实,层层把关,防微杜渐,确保各项工作做到位。对本院B超运行情况进行审核,操作人员进行确认登记,孕妇作B超检查检查时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并双签名;妇产科禁止随意进行引产手术;对终止妊娠药品进行清理汇总,登记造册,必须由妇产科执业医师开具处方,方可取药、使用;同时,妇产科、B超室、药剂科相关科室负责人与医院签订了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工作责任状。 通过学习、教育、落实责任,我院绝大多数人充分认识到这项活动的严肃性、紧迫性,能自觉地参与这项活动,并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四、健全制度,长效管理

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为了使整治“两非”工作得到长效管理,我们制定了《孕妇B超检查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流产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如发现相关科室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后果的按《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关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抓长效管理,使整治“两非”活动能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我区能保持人口出生性别不失调,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阿克苏市中医医院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第19篇: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东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

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做出的重要部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安排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1]399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食药监市[2011]19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食药监市发[2011]8号)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2002年第8号令)、《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省政府194号令)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安排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1]399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食药监市[2011]19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药品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食药监市发[2011]8号)要精神,开展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综合治理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联合查处一批“两非”药品案件,依法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有效遏制非法销售“两非”药品案件的发生。

(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终止妊娠药品经营行为。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与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的相互配合,联合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案件,共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宣传“两非”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有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辖区内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做出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安排的通知》、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同时,要协调电视台、广播、报刊等媒体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和“两非”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重要路段、场所开辟整治“两非”专栏,营造集中整治“两非”的舆论氛围。

(二)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要把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作为现阶段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生产、销售终止妊娠的药品进行地毯式清查,严肃查处非法销售“两非”药品案件。对用于终止妊娠的药品复方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胶囊、米非司酮胶囊(Ⅱ)、米非司酮胶丸、米索前列醇片、卡前列甲酯栓、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地诺前列素注射液、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注射用乳酸依沙吖啶、天花粉蛋白注射液等品种进行无缝隙监管,要查清每一笔购进和销售流向,落实到一针、一片(粒)。

(三)着力强化长效机制。要把“两非”行为常态化,着力强化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并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要加强对生产、销售“两非”药品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药品批发企业在经营场所张贴(悬挂)《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流程图》、《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和终止妊娠药品警示语;督促药品批发企业建立健全购销资质审核制度、严格购销管理、做到票、帐、货相符,严格落实终止妊娠药

品“专人、专柜、专账”管理,严格执行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规定,形成责任清晰、监督有力的管理体系。同时,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任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堵住漏洞,把住整治“两非”药品的关口。

(四)大力查处“两非”药品案件。要针对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隐蔽性,认真研究检查措施和有效方法,积极寻找线索、深挖案源。一经查明,依法从速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出重拳,出实招,形成严打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案件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时间: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11年10月底日前)。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启动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1月1日-2012年2月)。要根据我县实际,集中开展查处非法销售“两非”药品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3月)。要切实开展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认真迎接省、市、

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督察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药品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日程。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按照每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将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强化制度建设。要注重将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要全面加强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两非”药品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及管理制度。

(三)强化协调联动。要于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信息,联合开展工作,共同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

(四)强化宣传教育。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急迫性,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重大意义。

东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20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一、会议认为,全区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良好,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一是盟市领导普遍重视。各盟市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乌海、呼伦贝尔、通辽等市还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各盟市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紧密结合,安监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作战,共同推进两项工作深入开展。如,鄂尔多斯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安监等部门配合,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再如,赤峰市在全市范围内划定21个重点矿区,推进资源整合,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大部分盟市行动迅速,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清理拟关闭企业名单,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已公布第一批关闭名单。通辽市、包头市已经提出拟关闭企业名单,待政府公告后实施关闭。

二、会议指出,目前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方案迟迟没有制定印发,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缓慢;二是个别地方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力度不够,致使很多非法开采行为得不到取缔和制止,给专项整治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三是个别地方监管不到位,对边建边采、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惩处不力,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事故高发。

三、会议要求,下一步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步骤,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二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盗采和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此项工作应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对盗采和非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三要严格执行关闭程序和标准,按照内政办发

两非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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