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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5:00:54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县水利建设工作汇报

县水利建设工作汇报范文

**县高度重视水利项目建设工作,根据新的时期国家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治水思路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水利基础设施投资的机遇,认真分析和研究全县水利建设现状和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围绕项目抓发展,千方百计抓紧、抓实水利前期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争项目。近年来,为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及扩大内

需加大水利投资的大好时机,**县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全面研究和部署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上高瞻远瞩、因地制宜、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好水利项目前期规划工作,并成

立了前期项目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抓好督促、督办工作,而且还从全县范围内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前期项目的编写、论证、上报工作,为前期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领导保障。

二是研究政策定项目。在认真研究和吃透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前提下,瞄准国家水利投资方向,根据全县实际,做到统筹兼顾、科学规划,认真研究和分析前期项目,兼顾申报项目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按照避重就轻的原则,及时整理上报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投资导向的水利项目。

三是追踪落实促项目。水利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在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中,**县认真走好项目的争取、落实、建设三步曲。力争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对于把握性较大可能争取上马的项目列为重中之重,在落实项目工作中更是不厌其烦,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汇报力度,寻求上级的大力支持

和帮助,争取项目得以落实,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四是科学规划储项目。规划是指导全县水利建设的基础和龙头,做好规划工作事关水利工作的全局。在《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指导下,全县水利建设坚持以规划为依据,科学、合理的描绘全县水利“蓝图”。在全县陆续编制完成《**县水利十一·五规划》、《**县中小河流规划》、《**县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县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县小型农田水利规划》等,为全县水利发展和项目申报提供了可靠依据和保障。

五是落实经费优项目。**县建立健全工作有效机制,积极争取前期工作项目资金来源,不断优化水利前期项目建设,夯实水利建设发展后劲。为切实做好“十一五”末期和“十二五”期间的水利项目储备工作,认真落实水利工作项目前期经费。今年上半年,共争取到县级财政安排的水利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

用于开展锁龙桥、摆依寨2个中型水库的前期工作。按照轻重缓急、按部就班的原则将依次开展好德厚水库、锁龙桥水库、摆依寨水库、水结水库、湾子寨水库、新马房水库等工程的前期工作。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水利前期工作,文山县水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去年至今,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努力下,共争取到了布都河水库、以腻资水库、马塘中低产田地改造、中央财政小农水项目、小河尾水库干支渠防渗、小水电以电代燃料、卡莫小流域治理等项目7个,争取到各类水利建设资金亿元,成为一年来水利项目争取最多、投入最多、实现工程开工数量最多的县,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表扬。

推荐第2篇:县水利建设工作汇报

**县高度重视水利项目建设工作,根据新的时期国家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治水思路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水利基础设施投资的机遇,认真分析和研究全县水利建设现状和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围绕项目抓发展,千方百计抓紧、抓实水利前期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争项目。近年来,为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及扩大内

需加大水利投资的大好时机,**县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全面研究和部署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上高瞻远瞩、因地制宜、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好水利项目前期规划工作,并成立了前期项目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抓好督促、督办工作,而且还从全县范围内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前期项目的编写、论证、上报工作,为前期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领导保障。

二是研究政策定项目。在认真研究和吃透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前提下,瞄准国家水利投资方向,根据全县实际,做到统筹兼顾、科学规划,认真研究和分析前期项目,兼顾申报项目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按照避重就轻的原则,及时整理上报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投资导向的水利项目。

三是追踪落实促项目。水利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在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中,**县认真走好项目的争取、落实、建设三步曲。力争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对于把握性较大可能争取上马的项目列为重中之重,在落实项目工作中更是不厌其烦,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汇报力度,寻求上级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争取项目得以落实,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四是科学规划储项目。规划是指导全县水利建设的基础和龙头,做好规划工作事关水利工作的全局。在《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指导下,全县水利建设坚持以规划为依据,科学、合理的描绘全县水利“蓝图”。在全县陆续编制完成《**县水利十一·五规划》、《**县中小河流规划》、《**县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县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县小型农田水利规划》等,为全县水利发展和项目申报提供了可靠依据和保障。

五是落实经费优项目。**县建立健全工作有效机制,积极争取前期工作项目资金来源,不断优化水利前期项目建设,夯实水利建设发展后劲。为切实做好“十一五”末期和“十二五”期间的水利项目储备工作,认真落实水利工作项目前期经费。今年上半年,共争取到县级财政安排的水利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用于开展锁龙桥、摆依寨2个中型水库的前期工作。按照轻重缓急、按部就班的原则将依次开展好德厚水库、锁龙桥水库、摆依寨水库、水结水库、湾子寨水库、新马房水库等工程的前期工作。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水利前期工作,文山县水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去年至今,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努力下,共争取到了布都河水库、以腻资水库、马塘中低产田地改造、中央财政小农水项目、小河尾水库干支渠防渗、小水电以电代燃料、卡莫小流域治理等项目7个,争取到各类水利建设资金2.3亿元,成为一年来水利项目争取最多、投入最多、实现工程开工数量最多的县,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表扬。

推荐第3篇:水利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古塘乡水利建设的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领导来我乡指导工作。下面,我就我乡水利建设的工作作个汇报,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古塘乡位于湖南省涟源市西北部,辖24个行政村,总面积56平方公里,总人口2.3万,系干旱丘陵地区,水资源极缺,共有耕地面积3.25万亩,全乡现有小型水库3座,其中:小Ⅰ型水库1座(高峰水库)库容168万立方米,小Ⅱ型水库2座(东风、麦塘)水库,总库容180万立方米;塘坝1100面,现蓄水量0.5万立方米(蓄水率为8%左右);固定机电排灌站36座,总装机1350千瓦。主要河堤12公里。在所有水利设施中,只有高峰水库属乡人民政府管理外,其余的小型水利工程都是由村组或群众自行管理。

近几年来,乡党委政府加大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共投入资金1360多万元(其中高峰水库除险加固460万元,集中供水工程220万元),完成山塘砼化防渗改造35口,山塘清淤扩容40口,新建渠道25公里,改建、修复渠道28公里,新建村组饮水安全工程19处、乡集中供水工程1处,解决了1.7万多人的饮水困难,高峰水库除险加固正在进行。正是有了这些水利设施,大大增强了农业抗灾能力,促进了农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全乡1.2万亩水田,有效灌溉面积已达0.9万亩,占总面积的85%,旱涝保收 1

面积0.5万亩,占42 %,确保我乡粮食生产稳步增长。

二、我乡现在的水利建设工作情况

根据两型社会的发展内涵和需要,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乡先后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奖代投”促兴修水利热情。乡里明确,山塘底板及四面砼防渗厚度在10厘米以上、经乡水利站验收合格的,由乡财政按照15元/平方米(1万元/亩)的标准予以奖励;新修渠道由乡财政按照材料和机械台班费用的50%予以奖励,改建、翻新渠道按照材料费用的30%予以奖励。其他山塘低涵改造及水库溢洪道砼改造、维修等资金以项目的形式予以奖励扶助。这样一来,尽管乡财政每年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在80--100万元,但却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极大地调动了各村、组筹资筹劳冬修水利的积极性。仅2009年冬季,丁家片就完成山塘砼防渗改造16口,去年全乡又完成山塘砼防渗改造19口,今年又有18口山塘准备实施砼防渗改造,高峰水库泵站干渠砼改造及银河桥安保工程、麦塘水库溢洪道砼改造、天光井大坝维修等先后完成,全乡本级财政累计完成各种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资680多万元。

(二) “以工补农”促水源工程建设。古塘煤矿的开采对水源难免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此,乡党委、政府坚持“谁破坏、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先后督促马方、凤山、沙群等煤矿,主动筹措资金80余万元,在车溪、麦塘等村修建拦河坝2处、引水渠道6000多米以及拦淤堤、挡土墙、沉沙池等保护设施7处,

既改善了受影响农田的水利条件,又缓解了与村、组的农企矛盾,群众一致好评。

(三)“以点带面”保饮水安全。为改变供水能力不足、小供水工程散乱、水质不佳的现状,我乡聘请水利专家广泛勘测、集中论证,下大力修建了高峰水库集中供水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乡人大会及时做出保护高峰水库水资源、加强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决议,乡党委政府从多渠道筹集资金300余万元,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并安排乡领导、水利站人员驻点监督施工,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同时在白竹片新规划两处集中供水工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四)“以最优环境”保重点工程建设。高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是涟源市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建设之一,乡党委政府专门安排了乡人大主席及分管农业的副乡长负主责,乡派出所、综治办、水利站等相关单位协助,及时搞好征地拆迁、进场公路等“三通一平”基础性工作的督促协调,目前该工程是涟源市重点项目建设中施工环境最佳、质量最好、进度最快的工程之一。

三、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水资源利用的基础设施薄弱

由于自然环境的原因,我乡没有主干道河流,且没有大型水利工程,绝大部分的水利工程年久失修,全乡3座小型水库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险情,5口大山塘堤坝多处漏水,放水涵管堵塞严重,其中塘边村菲子河水坝因排水受阻2006年垮堤。其余山塘90%以上不能正常蓄水,处于干涸状态。全乡共有40公里引排水

渠道、36处电排提灌设施,多数是

七、八十年代兴建的,毁损严重需要更新和改造,从而导致全乡水资源非常匮乏。

(二)水质现状差

由于我乡是偏远乡镇,农民主要是依靠传统的产业来生活,种植农产品和养殖家禽;种植农产品的过程中农民使用化肥、农药,其残留降解率低,导致水质每况越下。另外,煤矿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目前,我乡总体节水意识比较淡薄,水资源利用率较低。农业灌溉主要是采取大水漫灌等传统方式。农村居民大多数分散居住,这给我乡集中供水和污水集中处理带来了巨大的难度,大大降低了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效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水利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下一步,我乡将着力在增加水源、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小流域治理等方面下功夫。

(一)以山塘建设为重点,兼治小流域,加快水土生态建设步伐

我乡历来水源少,蓄水是根主线,继续对原有1100口山塘砼化防渗,在有条件情况下适当提高以前的奖补标准。

同时加强兼治小流域。我乡有白竹河,长12.2公里。在遵循因地制宜和生态自然的原则上,通过修筑梯级滚水堤坝、清淤及绿化等措施,恢复水体水质,改善生态环境。

(二)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提高灌溉水利用率

我乡有茶叶基地约3200亩,金果林基地近10000亩,及药材基地约有11000亩。这些基地用水量都比较大,因此我乡计划推广农业节水技术,鼓励农民和企业采用节水新技术,降低单位农业生产收益的用水量,可采用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形式,以提升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带动农民增收。

(三)齐抓共管保水源,加大土壤蓄水量

我乡为丘陵山区,拥有一定的林业资源,为了保护好生态环境,打好生态牌,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行植树造林来确保水土质量,增加植被土壤蓄水能力,抑制水土流失。

(四)搞好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提高水源利用率

断续完善高峰水库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让12000多群众吃到放心水、安心水,对一些集中供水工程不能到的地域,充分利用长流的小水源建55个左右的安全饮水工程。

五、请求

1、我乡属高寒山区,水利条件为全市最差乡镇之一,在项目立项申报及资金安排上对我乡予以重点倾斜。

2、在水利工程建设技术上加强指导。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来我乡指导工作。我们将不断努力实现我乡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既能满足水生态、水环境的要求,还能满足群众对水的要求,达到人、水、自然的和谐统一。

推荐第4篇:市农村水利建设工作汇报

(四)严格标准,注重实效建管并举。

农村水利建设工程面广量大,既要充分发动群众,轰轰烈烈,更要坚持科学态度,严格标准,注重实效,强化建后管理。一是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严格工程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的要求,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施工承包合同制。二是加强督查,保证工程质量。为了确保用足用好资金,保证施工质量,我市明确以市***部门为主,牵头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活动,专项监督县级河道工程的质量、标准及经费使用等方面情况。三是建管并举,落实建后管理责任制。我市认真总结过去农村水利建设“重建轻管”的教训,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农田水利建后管理的新路子。按照“谁管理、谁受益”的管理原则,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落实管理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工程的建后管理。同时,按照农村水利工程的功能性质,把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与水环境整治、绿化建设和清除坝头坝埂、大交通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工程管理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将建后管理情况列入农村水利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以确保管理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实现水利建设的良性循环。

(五)落实责任,加大考核奖惩力度。

我市在农村水利建设的组织推进中,按照分级负责实施的原则,县级河道主要由市负责组织实施,乡级河道、横河及泯沟由各镇乡村为主负责组织实施,并明确要求各镇乡党委书记要亲自抓,镇乡长负总责。对乡级河道疏浚经费,除镇乡自筹一部分外,省、南通及本市给予的补助资金,必须要在各镇乡水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由市水利建设专户予以拨付。我市还专门制定了《~年度冬春农村水利建设的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奖惩办法。在考核方式上,实行百分考核,考核基本分为**分,加分为**分,具体分三次进行考核:第一次考核时间为~年11月底,主要检查考核各镇乡对全市农村水利建设现场推进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和行动情况;第二次考核时间为~年12月中下旬,重点检查各镇乡农村水利建设的进展情况;第三次考核为全面组织验收,由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全面验收今冬明春农村水利建设完成情况。在奖惩办法上,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我市加大专项评比奖励的力度,奖励总额从原来的**万元增加到***万元,提高奖励基数,实行以奖代补,在农村水利建设工程结束后,经验收合格,对完成任务的镇乡及评选的先进镇乡进行奖励;对考核总分不满**分的镇乡,将在全市予以通报。

我市冬春农村水利建设工程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阶段,我市将在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做到思想再发动、组织再加强、措施再加码,加大督查推进力度,重点督查推进工作进展缓慢的镇乡,努力克服前期由于***对推进工作带来的影响,进一步调动全市上下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全市农村水利建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既定的冬春农村水利建设目标任务。

推荐第5篇:县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一、去冬今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

去冬今春以来,全县共投入劳动积累工255万个,投入资金642.69万元,完成各类水利工程3670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完成人畜饮水工程16件、地窖274件、旱地水池251件、岁修1358件、防洪沟970件、排涝沟801件,增加蓄水2.56万立方米,解决了1.58万人和0.79万头大牲畜的饮用水困难。二是完成坡改梯500亩、造林1.52万亩。三是改造中低产田地3.13万亩。四是新修和维修公路160公里。五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6平方公里,新增灌溉面积0.56万亩,恢复灌溉面积0.7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9万亩,保护农田2.4万亩,除涝0.61万亩。

二、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早安排、早部署。我县高度重视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一是早在2003年10月底,县政府就责成县水利局抽出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项目进行勘测,提出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的初步意见。二是在全市召开2003年度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会议前,县委、县政府于2003年11月中旬,召集了有关部门就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以彝政发〔2003〕34号文件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下达,就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到工作早计划、任务早落实、群众早行动、工作见实效。三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及时将任务措施落实到项目、到技术人员,全县在12月中下旬就迅速掀起了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的高潮,所有建设工程在4月初就全面竣工。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为了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水利局局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水利部门直接抓。在整个工程建设中,还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发计、财政部门负责按工程进度划拨资金;审计、监察部门负责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用在项目上;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各乡镇负责组织发动群众,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竣工。同时,县水利局还对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片包干、分工合作、任务到人的工作制度,工资实行浮动,对工作不负责任的技术人员,除扣发工资外,还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调换,作待岗处理,形成了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真抓实干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在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中,宣传部、广电局和县水利局等有关职能部门采用电视、广播、报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关政策、建设意义、筹资渠道、技术规程等内容进行宣传,召开群众大会组织发动群众,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同时还抽调工作人员深入到乡村,与干部群众和村民进行交谈,采访报道,广泛宣传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从而鼓舞了广大群众的工作干劲,使广大村民深刻认识到了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克服了等、靠、要的思想,树立了自己出力,自己享受的思想,在全县形成了“村村有项目,社社有工程,户户有任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良好局面。

(四)抓样板,树典型,推动工程全面开展。在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中,水利部门派出了技术人员,深入到乡村社实地勘测、选点和技术指导,对坡改梯、河堤、防洪排涝、人畜饮水、地窖、水池等具体工程,还要求技术人员定项目、定措施,以点带面,搞好样板建设。样板要求统一规划、统一实施、连片治理。全县共完成人畜饮水工程、地窖、旱地水池、防洪沟等项目建设县级样板85件,乡级样板153件;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县级样板1255亩,乡级样板2853亩,有力地带动了大面工作。

(五)加强管理,严把质量关。在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中,要求水利局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做到重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使重点工程能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一是要求技术人员要以工地为家,住在工地,在切实搞好技术指导的同时,还要严格按工程设计要求施工,不得徇私舞弊,确保工程质量。二是与工程建设人员签订《工作任务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县工程检查组定期和不定期深入工地检查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进度,真正做到水利工程建成一件,投入一件,见效一件。

(六)创新投入机制,多渠道增加投入。在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中,我县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统筹兼顾、各记其功”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一是切实做好项目储备上报,积极争取上级投入。全县共争取到上级投入资金313.89万元,其中:中央投入164.7万元,省投入36.3万元,市投入112.9万元;二是整合退耕还林、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250余万元,在不改变资金投向和使用范围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整合使用,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三是努力克服财政困难,挤出资金115.45万元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四是按农村税费改革后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的要求,组织动员农民集资213.34万元、投工投劳255万个,弥补了建设资金的不足,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县财政十分困难,许多县级配套资金难以就位,致使部分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水利工程投入资金不足,影响了工程进度。同时,由

推荐第6篇:县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一、去冬今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

去冬今春以来,全县共投入劳动积累工255万个,投入资金642.69万元,完成各类水利工程3670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完成人畜饮水工程16件、地窖274件、旱地水池251件、岁修1358件、防洪沟970件、排涝沟801件,增加蓄水2.56万立方米,解决了1.58万人和0.79万

头大牲畜的饮用水困难。二是完成坡改梯500亩、造林1.52万亩。三是改造中低产田地3.13万亩。四是新修和维修公路160公里。五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6平方公里,新增灌溉面积0.56万亩,恢复灌溉面积0.7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9万亩,保护农田2.4万亩,除涝0.61万亩。

二、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早安排、早部署。我县高度重视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一是早在2003年10月底,县政府就责成县水利局抽出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项目进行勘测,提出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的初步意见。二是在全市召开2003年度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会议前,县委、县政府于2003年11月中旬,召集了有关部门就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以彝政发〔2003〕34号文件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下达,就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到工作早计划、任务早落实、群众早行动、工作见实效。三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及时将任务措施落实到项目、到技术人员,全县在12月中下旬就迅速掀起了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的高潮,所有建设工程在4月初就全面竣工。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为了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水利局局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水利部门直接抓。在整个工程建设中,还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发计、财政部门负责按工程进度划拨资金;审计、监察部门负责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用在项目上;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各乡镇负责组织发动群众,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竣工。同时,县水利局还对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片包干、分工合作、任务到人的工作制度,工资实行浮动,对工作不负责任的技术人员,除扣发工资外,还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调换,作待岗处理,形成了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真抓实干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在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中,宣传部、广电局和县水利局等有关职能部门采用电视、广播、报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关政策、建设意义、筹资渠道、技术规程等内容进行宣传,召开群众大会组织发动群众,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同时还抽调工作人员深入到乡村,与干部群众和村民进行交谈,采访报道,广泛宣传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从而鼓舞了广大群众的工作干劲,使广大村民深刻认识到了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克服了等、靠、要的思想,树立了自己出力,自己享受的思想,在全县形成了“村村有项目,社社有工程,户户有任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良好局面。

(四)抓样板,树典型,推动工程全面开展。在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中,水利部门派出了技术人员,深入到乡村社实地勘测、选点和技术指导,对坡改梯、河堤、防洪排涝、人畜饮水、地窖、水池等具体工程,还要求技术人员定项目、定措施,以点带面,搞好样板建设。样板要求统一规划、统一实施、连片治理。全县共完成人畜饮水工程、地窖、旱地水池、防洪沟等项目建设县级样板85件,乡级样板153件;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县级样板1255亩,乡级样板2853亩,有力地带动了大面工作。

(五)加强管理,严把质量关。在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中,要求水利局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做到重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使重点工程能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一是要求技术人员要以工地为家,住在工地,在切实搞好技术指导的同时,还要严格按工程设计要求施工,不得徇私舞弊,确保工程质量。二是与工程建设人员签订《工作任务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县工程检查组定期和不定期深入工地检查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进度,真正做到水利工程建成一件,投入一件,见效一件。

(六)创新投入机制,多渠道增加投入。在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中,我县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统筹兼顾、各记其功”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一是切实做好项目储备上报,积极争取上级投入。全县共争取到上级投入资金313.89万元,其中:中央投入164.7万

元,省投入36.3万元,市投入112.9万元;二是整合退耕还林、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250余万元,在不改变资金投向和使用范围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整合使用,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三是努力克服财政困难,挤出资金115.45万元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四是按农村税费改革后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的要求,组织动员农民集资213.34万

元、投工投劳255万个,弥补了建设资金的不足,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县财政十分困难,许多县级配套资金难以就位,致使部分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水利工程投入资金不足,影响了工程进度。同时,由于群众较困难,自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致使部分靠群众集资投劳的“千家万户工程”进度缓慢,不能及时投入使用。

二是少数乡(镇)对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工作精力不集中,责任感、紧迫感不强,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导致一些重点工程启动晚或工程进展缓慢。

三是部分乡镇存在重建轻管现象。对建后交付使用的工程,就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管理,制定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或村规民约,使工程管理逐步走向市场化、社会化,做到以水养水的思路不活,办法不多,致使部分水利工程不能充分发挥应有有经济社会效益。

四、下步工作打算

今冬明春,全县计划兴建各类水利工程2813件,完成总工程量125.46万立方米。工程完工后将实现新增灌溉面积0.9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27万亩,改善中低产田地1.2万亩,新增除涝面积0.58万亩,解决和改善2.78万人和1.24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工作中拟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县情,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并召开全县水利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继续加大筹资力度。一是做好项目的储备上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投入,用足用好国家水利建设资金;二是整合退耕还林、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在不改变资金投向和使用范围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整合使用,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三是积极引导各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投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按农村税费改革后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的要求,正确引导农民采取集资、投工投劳等办法,克服资金不足的困难。

(三)强化技术指导。及时派出技术骨干,深入基层,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责任制,加大质量监督力度,严格中间检查和验收环节,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真正做到建一件、成一件、发挥效益一件。

(四)切实加强建后管理。针对“重建轻管”的实际,对建后交付使用的工程,积极探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管理,使工程管理逐步走向市场化、社会化。对较小的集中供水工程,制定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或村规民约,落实管理人员;较大的供水工程由乡(镇)水管站进行管理,征收水费,以水养水,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分散的地、窑、井工程,按“谁建、谁有、谁管、谁用、谁受益”的原则,明确产权属农民自有,落实到一家一户。

(五)积极做好其他水利重点工作。一是抓好杉坝水库、三乐水库的工程建设进度。二是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度,确保在今年底完成我县小

(一)型以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三是力争双河水库可研在2005年5月前通过省水利厅评审。四是在今年底内完成新场水库和奎香水库的可研报告。五是在2005年4月底前完成龙潭堰水毁工程建设的初步设计。

推荐第7篇: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汇报

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汇报

社港镇地处XX市最北端,捞刀河发源地,总面移171平方公里,辖13个村3个社区(居)委会,有401个村民小组,4.6万人,耕地面积29152亩,其中水田面积23460亩,旱土面积5692亩。境内有中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3座,水塘2020口,小河坝302座,关山水库灌溉面积11000亩,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镇。

今年入冬以来,社港镇就把水利冬修作为农业发展绗头等天事,全面落实我市2014年农田水利畅通工程三年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开展今冬明春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加大投入,科学规划,典型带动和重点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充兴修本利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激活民间资金和社会资金对水利的投入。全镇水利建设工作重点是做好s319省道建设水利恢复,田间渠道清污工程,山塘扩容增蓄工程,增强我镇防汛抗旱能力。计划完成22口山塘清淤扩容整治,田间渠道清淤疏浚450公里,大山塘除险加固5座,新修电排2座,河坝11座,计划投入各类水利建设资金1180万元,移动土石方52万立方米,投入劳动工日1.5万个,目前已动工98处。具体内容是:沟渠疏浚已完成51公里,完成山塘清淤扩容整治12口。具体措施如下:

一、从战略的高度重视水利建设

我镇充分认识到水利冬修工程是防汛抗旱的基础性工作,镇党委、政府从确保社港农业长远发展战略的高度,扎实搞好今年水利冬修工作,着力解决农田水利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畅通农田水利“神经末梢”,提高我镇防汛抗旱能力,将农田水利建设纳入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顾问、镇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水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农办、水利、国土、烤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水利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带头办点,以点带面,各村明确支部书记、主任亲自抓水利建设工作,镇财政投入150万元用于冬修水利建设。

二、用有力的举措大兴水利冬修

市委、市政府的水利建设工作会议后,我镇于9月29日召开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动员大会,10月11日再次召开了推进会,将全镇水利建设任务分配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迅速将任务分解到组,积极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变“要我修水利”为“我要修水利”,严格按照XX市“民办公助”小农水项目实施办法,gps到点落实到工程项目,并组织动工,掀起了全镇的水利建设高潮。水管站切实加强了对工程进度、质量的指导和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关。镇政府将冬修水利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百分制考核内容,实行党政领导联片,站办所负责人联村责任制。

三、以良好的成效确保工程质量

我镇今年水利建设的重点是:s319省道建设水渠恢复、田间渠道清污疏浚450km,骨干大山塘除险加固5座,黄泥界渡槽拆除重建工程。对于重点工程我们严格按照招投标,用最好的工程队,关山水库管理所和水管站技术骨干具体分工到各重点工程监督工程质量,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我们一定抢抓当前,又好又快的推进冬修水利建设工作,确保我镇水利建设任务如期如质如量地完成。

推荐第8篇:农田水利建设

农田水利建设

农田水利建设(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新打机井72眼;新建大沟桥1座,疏浚中沟2.06千米/2条,疏浚小沟22条;新建中沟桥2座,新建小沟桥19座;新建石渠1453米,新建排灌站2个,修复灌溉站1座;完成土石方9万方。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0.75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0.4万亩。

推荐第9篇:水利建设重点

记者:“十二五”开局之年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即将展开,2011年我国水利建设有哪些重点任务和目标?

陈雷:2011年重点抓好五项水利建设:

一是着力抓好农村水利建设。全年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完成30处以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新启动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发展有效灌溉面积800万亩,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搞好农村河道清淤疏浚及水环境整治,实现新增农村水电装机260万千瓦。

二是抓紧防洪重点薄弱环节建设。

三是加强西南抗旱能力建设。加快西南地区“润滇”、“泽渝”、“兴蜀”、“滋黔”一期工程建设步伐,加快实施中型水库建设规划,抓紧落实西南五省份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兴修小微型蓄引提灌排工程,大力发展牧区水利,搞好集雨水窖工程建设,统筹推进其他地区抗旱薄弱环节建设。

四是继续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抓紧开工建设一批治淮重点项目,积极推进太湖、洞庭湖、鄱阳湖综合治理,加快建设一批骨干水库工程,搞好重点蓄滞洪区安全建设。

五是强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水生态保护。力争年内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万平方公里,深入推进石羊河等生态脆弱河流综合治理,加快实施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工程,加强以青海“三江源”、新疆内陆河流域、西藏等地区为重点的生态自然修复。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昨日正式公布。水利部部长陈雷表示,这是第一次在党的重要文件中全面深刻阐述水利的重要地位,第一次将水利提升到关系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第一次鲜明提出水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

推荐第10篇:水利建设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水行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动。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度或者影响其它工程、设施度汛安全的,由项目法人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第二十二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

第二十八条 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三十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当经水利部考核合格。

第三十一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本规定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备案资料后20日内,将有关备案资料抄送同级安

第11篇:水利建设实施方案

文章标题:2007年度水利建设实施方案

**县2007年度水利建设实施方案2007年度水利建设总任务为:计划开工水利工程3800处,计划完成土石方395万方,计划完成劳动工日415万个,完成投资3200万元。具体的任务:

一、病险山塘水库治理我县今年遭受了“7•15”

特大洪灾计划治理病险水库和因洪灾受损出险水库15座治理资金达2570万元(小一型8座,小二型7座)、因洪灾受损出险骨干塘17座治理资金达50多万元(行廊镇清水塘、坦坪乡的西双湾等)。其中江里水库和谢家水库因洪水受损出险,上级以特大防汛费各投资5万元外,其余13座水库和山塘治理资金以自筹为主。

二、人畜饮水解困项目投入力度加大今年我县遭受了“7•15”特大洪灾,陶家河沿岸村庄的人饮因受到上游临武县采矿的污染已不能饮用,需解决10个村一个茶场共计6869人的人饮困难,需投入资金共达410万元。目前,已完成石坡头、统水山、大泉三个村1194人饮困难,完成投资近100万元,其余7个村和行廊茶场已完成初设,正在实施。

三、水毁工程修复

1、水库的水毁渠道(1)泮头水库水毁渠道13处,需恢复资金共达489万元,其中总西干渠田心乡白子洞倒虹吸管出口渠垮方内坡长约100米、外坡长3处计60米修复资金合计约40余万元,目前石桥镇已完成工程投资21万元;总西干渠草塘段余下近60米长需21万元;总西干渠跃进段沉陷段兴建土渡槽需80万元。(2)盘江水库水毁渠道19处,需恢复资金共达353余万元,其中低涵总干0 570至1 026长556米修复资金需53万元;右干渠6 085至6 185段修复资金需40万元。(3)观音山水库水毁渠道1处,渠首段长80米需修复资金20万元。(4)千家洞水水库水毁渠道38处,需恢复资金共达149.8万元,其中中干渠长85米需修复资金20万元。(5)油榨滩水轮泵站水毁渠道16处,需恢复资金共达160万元,其中1 300至1 430需修复资金68万元。

2、水毁电排38处、10处水轮泵站修复,需恢复资金共达506万元(其中油榨滩水轮泵站的修复需资金160万元,石桥镇上坪水轮泵站拦河坝修复投资约30万元,其资金来源为省厅20万元、镇5万元、县财政5万)。

3、水毁河坝5处需恢复资金共达212万元,陶家河的茶场、旨背、康里河坝被冲毁,舂陵河的下车、麻地河坝均在“7•15”特大洪灾严重受损。

四、县城防洪洪工程百泉溪全长12.7km,其中流经县城3.3km,控制流域面积28.13km2,干流平均坡降8.3‰,二十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20.0m3/s,五十年一遇洪峰流量156m3/s。年平均径流量0.93m3/s。为排除洪灾,自2004年底以来**县人民政府拟对百泉溪珠泉商贸城段河道进行治理。该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252.03万元,其建安工程费116.43万元,其它费用30万元,房屋拆迁补偿105.6万元。百泉溪珠泉商贸城段河道长300m,工程项目有:河堤工程;珠泉市场拦河坝改造工程;桥梁工程。目前已完成商贸城段河道治理工程200多米,余下近100米。需在今冬明春进行。以后再进行统筹治理。

五、渠道清淤防渗由于受“7•15”特大洪灾和“7•26”洪灾的影响,各水库的灌溉渠淤塞严重。为的疏通水渠,保证来年的农田灌溉,今冬明春,盘江、泮头、千家洞、油榨滩等灌区的干渠按“一事一议”由受益乡镇出工出劳进清淤:盘江水库北干渠莲荷段富阳渡槽以上3公里与双口洞水库土渡槽以上1公里的清淤,由受益乡镇坦坪乡负责;右干渠石羔段王家渡槽以下5公里清淤,由石羔乡负责;东干渠盘江石码李家段以下2公里清淤,由城关镇负责。泮头水库总干渠大坝电站出口至分水闸4公里的清淤按原来划分由受益乡镇石桥镇负责;西干渠泮头乡段仇下隧洞出口以下1公里清淤由泮头乡负责;西干渠泮头乡段麻窝隧洞进口以上0.5公里清淤由石桥镇负责。千家洞水库中干渠清淤4.5公里由广发乡受益村楚江、圳头、平峰和莲荷乡的水溪村负责。油榨滩水轮泵站左干渠4公里长的清淤工作,由坦坪乡沈溪村负责。

五、时间:

1、在10月中下旬召开冬修会议

2、渠道清淤需在12月元月初完成

3、人饮工程力争在春节前完工

4、县城防洪、水毁工程修复与病险库治理需在明3月底前完成

六、措施:

1、上述任务没有按要求完成的乡镇和单位,在以后上报水利投资项目的计划不作考虑。

2、县里年终考核考评时,水利考核分以

低分论处,并对相关乡镇不予考虑该年度的冬修水利先进。

3、在工程管理上严格按水利水电工程“三制”执行。所有的重点水利工程将按照水利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的要求,将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监理负责人、施工责任人、技术联系人进行登记造册存档,依法进行质量跟踪。**县水利建设

指挥部办公室2006年10月8日

《2007年度水利建设实施方案》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2007年度水利建设实施方案。

第12篇:水利建设申请报告

篇1:道路水利建设申请报告 道路水利建设申请报告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位于新桥河镇新风村许家湾、桐家村两组,有80户350口人。

农村道路、水利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是农民生存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加强农村道路、水利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交通方便、粮食生产和人民生活富裕的重要保障,是农业兴旺、农村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 建国初期,五十年代由政府兴修了一条新桥河至汉寿的公路。经过我们组的路段,现已名存实亡:路基变窄,路边垮蹋,路面大小池洼不等。只要下雨,尤其雨水季节,路面积水,烂泥堆积,路滑难行,别说通车危险,连步行都困难。

两组有耕地面积400余亩,主要靠几口池塘、堤坝供水。但多年失修,塘坝淤泥堆积,蓄水过多,围堤欲垮。尤以提坝为甚,涨水满溢于良田,淹死农作物,干旱时无水供应,塘坝蓄水明显不足干旱所用。

如果道路、水利不建设好,就会严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为消除隐患,确保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农业丰收,请求上级领导实地考察,重视新农村建设,共创美好家园。 谨呈篇2:水利变更申请报告 cb23 (承包[ 东庄 2013 ]变更 01 号)

合同名称:新化县重点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标) 合同编号:13-ld-cxk-xh-01说明:本表一式 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设计单位、发包人3方审签后,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及监理机构各1份。篇3:水利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梅县新城大沙河唇段亲水公园、生态休闲带一期工程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单位工程名称及编号 第一单位:水利工程 工程范围:dl0+000~dl0+740 承包人(盖章):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梅县新城大沙河唇段亲水公园、生态休闲带一期工程项目部

申报日期:年月 日

梅县新城大沙河唇段亲水公园、生态休闲带一期工程

单位工程施工工法

单位工程名称及编号:第一单位:水利工程 工程范围:dl0+000~dl0+740 承包人(盖章):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梅县新城大沙河唇段亲水公园、生态休闲带一期工程项目部 申报日期:年月 日

一、工程概况

本分部施工范围桩号从dl0+000~dl0+740,全长0.74公里,其主要工作内容有:河岸防护工程、堤路工程、堤防连接工程。

二、主要施工工法 2.1河道清淤外运

2.1.1河道清淤外运,清理河道垃圾,堤基表层的不合格土和草皮、杂土杂物等清理干净,清运深度1米,并在边界线外加宽1米的清理范围,并将堤基范围内,堤基开挖线以下的树根、垃圾及遗留的坑、槽、孔穴全部清除。

2.1.2清基开挖中清除的弃土、废物、废渣等按要求运至指定的场地堆放。2.1.3堤基清理符合要求处理属隐蔽工程,故清理符合要求处理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签收后,再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2.2抛石固脚、护坡

2.2.1抛填块石作业应从最低处开始,按水平层次进行,不得顺坡铺填,分段作业面最小长度,机械作业不得小于100米,当堤基横断面坡度陡于1:5时,应削至缓于1:5。2.2.2铺筑宽度应超出设计边线两侧一定余量,填筑宜用后退卸料,再进行抛填。 2.2.3相邻施工段的作业面均衡上升,若段与段之间不可避免出现高差时,应以斜坡面相接,坡度可采用1:3~1:5。 2.3石笼挡墙

本工程固滨护坡使用石笼挡墙及石笼网垫施工,先施工石笼挡墙,待石笼挡墙后侧反滤料填筑完成及岸坡平整压实后,再施工石笼网垫。石笼挡墙及石笼网垫施工采用人工进行。 2.3.1、石笼挡墙及石笼网垫施工程序①、石笼挡墙及石笼网垫施工程序为:施工测量放线→清基压实(或铺设反滤料)→组装→将石笼挡墙及石笼网垫单元铺展到设计位置→填充石头→盖板(石笼墙)→置土及草籽播种(石笼网垫)。 ②、材料及规格

1)材料采用热镀5%铝锌钢丝外涂聚酯膜。网垫规格为6×2×0.4m,长6米,宽2米,高0.4米,内部第间隔1米采用隔板隔成独立的单元;长度、宽度、高度公关±5%;网垫为一次成型生产,隔板为双隔板(详见图标),除盖板外,边板、端板、隔板及底板间不可分割。 2.3.2、网孔规格为60×80mm,容许公差为-4/+16%;钢丝的抗张强度应在350-550n/mm^2之间,延伸率不能低于10%,符合en10223-3标准; 2.3.

3、聚酯膜试片:性能符合gb-2006标准规定,拉伸强度不小于15mpa,伸长率不小于160%。2.3.4、翻过要求:为加强网面与边端钢丝的连接强度,需采用专业的翻边机将网面钢丝缠绕在边缘钢丝上≥2.5圈,不能采用手工绞。详见图示。

2.3.5、绞边钢丝必须采用与网面钢丝一样材质的钢线,并且按照间隔10~15cm单圈一双圈交替绞合,详见设计图示。

2.3.6、石笼网垫的安装就在专业厂家的指导下进行。2.3.

7、石笼配件 ①螺旋形组合丝:间距105mm±3%,直径35mm±3%,涂膜后丝径4.4mm; ②组合丝:丝径2.5mm,涂膜后3.5mm;

网垫2.7mm,涂膜后3.7mm;边丝≥3.4mm,涂膜后≥4.4mm; 网箱2.7mm,涂膜后3.7mm;边丝≥3.4mm,涂膜后≥4.4mm;

③热镀10%铝锌钢丝的性能符合gb\\t20492-2006标准规定,热镀10%铝锌钢丝镀层量如下:③、组装

1)组装前,进行测量放线,确定其具体位置,设置控制线,并对开挖基础进行清理夯实,经监理验收合格后进行钢丝网铺设。

2)从捆扎包中把折叠的网垫单元取出并放置在坚固和平整的地面上,然后展开并压平; 3)前后面板、中间隔板和边板应该翻开至垂直立起成型,侧翼应适当的折叠并互相交迭。隔板和端部面板都要固定在护垫的前、后面板上;

4)石笼网垫在组装后,前后板、隔板和边板都应竖立,并确保所有的折痕都在正确的位置,而且每个边的顶部都水平。 ④、绞合

用绞边钢丝把石笼网垫的边连接。其步骤是:

1)用绞边钢丝把相应的盖子边缘与立起的隔板、前后面板、端部面板的上边缘绞合在一起,每隔大约15cm用单圈和双圈交互地绞合在一起,并拉紧; 2)把绞边钢丝的尾端绞合在钢丝面板上。 ⑤、安装

1)在完成组装以后,将石笼网垫一个紧接一个的摆放在设计线的位置。

2)在较陡的坡面上,应用硬木栓将石笼网垫固定在坡顶地面上,防止其往下滑动。 3)应把石笼网垫依次排开并安装到位后方才开始进行装填。 ⑥、装填

1)用于装填的石头必须坚硬,在水下不分解以及在护垫结构使用寿命之内不被风化。 石笼网垫的填充石头大小应在7.5cm到15cm之间,石笼挡墙的填充石头大小应在15cm到30cm之间可以有5%的变化,但不得小于网孔。并且石头不能太大,确保不同高度的护垫至少装填两层以上的石头;

2)为避免由于单边装填引起的隔板变形,紧靠隔板两边的石头必须同时进行装填; 3)在填充石头的时候应该尽量注意不要损坏护垫上的镀层,并且使用人工摆放以尽量缩小孔隙率;

4)在斜坡上施工时,应从坡底往坡顶的方向进行装填,并确保每个隔板的顶部都露出来,便于绞合。水下部分应当用专业的潜水人员进行水下施工。 5)填充石料的容重必须≥1.70t/m3。 ⑦、护垫的完成

1)考虑到石头沉降,填充石头应有2.5cm的超高。 2)为便于铰合,装填时必须确保隔板的上边缘外露。

3)将成卷的盖板网面铺上,用适当的工具将盖板边缘与即将被绞合在一块

第13篇:水利建设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发改委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广西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管理有关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桂财综〔2012〕79号

2012-09-24

全文有效

各市县财政局、发改局、水利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 今年以来,部分单位和企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桂财综〔2012〕18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执行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水利建设基金的补征问题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细则》第五条明确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期从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而《细则》第三十三条明确《细则》的总体实施时间是从《细则》发文之日起施行。涉及到2011年1月1日至发文之日的水利建设基金应依法补征。

二、关于国税部门和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的代征范围划分问题

《细则》第八条第

(四)项明确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其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国税部门代为征收。

《细则》第八条第

(七)项规定驻桂中央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集中到其驻广西主管部门统一申报,由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入(下称“专员办”)代为征收。为了避免重复征收,拟请专员办定期核实,并向税务部门提供驻桂中央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名单,以便税务部门开展代征工作。

三、关于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时限的掌握问题

《细则》第七条第

(一)、

(二)项以及第九条第

(一)项明确按增值税、营业税期限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的标准为按当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当年业务收入的千分之一。为方便执行,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期限可根据营业税、增值税的征收时限确定,即水利建设基金与营业税、增值税随征。

四、关于缴纳营业税纳税人的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部门问题 《细则》第八条第

(五)项规定:“缴纳营业税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旅游、交通运输、建筑安装、文化体育、娱乐、饮食和其他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税部门负责代征”。不论《细则》列举的行业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目一致,凡是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和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都要按照规定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并统一由地税部门代征。

五、关于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征收划分问题 《细则》第七条规定:对达起征点的农村个体工商户按每户每年50元征收;对达起征点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每户每年100元征收。鉴于目前地税部门税务登记是按单位纳税人、个体经营、临时等类型进行登记,无法区分农村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为了便于地税部门开展具体的征收工作,可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标准以区分认定农村或城镇个体工商户,即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税额1%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认定为农村个体工商户,按“三税”税额5%和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认定为城镇个体工商户。

六、关于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征收水利建设基金问题

(一)关于征收部门问题

细则第八条第

(六)项明确规定,“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分别由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负责按照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计算并代为征收”。为了简化操作,提高效率,对于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个体工商户,统一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

(二)关于征收标准问题。

按照细则第七条第

(六)项规定执行,即对达到税收起征点的农村个体工商户按每户每年50元征收;达到税收起征点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按每户每年100元征收。

七、关于水利建设基金滞纳金的收取问题

对于纳税人不缴或少缴的水利建设基金,《细则》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征收机关有权追缴其少缴或不缴的部分”。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征收机关不能对纳税人不缴或少缴的水利建设基金收取滞纳金。

八、关于加强水利基金的征收管理问题

根据《细则》的规定,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机关为财政部门。地税部门、国税部门和专员办作为代征机关,应当依照《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等规定,认真总结过去在征收“防洪保安费”中取得的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水利基金的征收管理。

九、关于代征过程中出现“多征”收入的处理问题

《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对违反规定多征的水利建设基金的单位和责任人应按规定追究责任。在代征过程中,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核实纳税人的申报情况,依法征收水利基金。对于纳税人计算错误、笔误等非主观故意的造成多征的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正或退库手续。

十、关于银行和保险公司中间业务收入的处理问题 按《细则》规定,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中间业务收入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可参照《细则》第七条规定,按其中间业务收入的0.6‰收取水利建设基金。对于保险公司免税的保费收入部分,按照过去“防洪保安费”的做法,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十一、关于国家专项储备资金形成的收入处理问题 对于国家专项储备资金形成的收入以及中储粮等单位轮库的粮食等拍卖收入,是国家政策性物资储备收入。对这部分收入,凡国家明文规定不缴纳流转税的,不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十二、关于小额收入的征收期限问题

对于月发生额较小的单位,其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期限可由代征问题根据不同情况,灵活确定。

十三、关于系统内部不同企业的水利基金的征收问题 部分企业和部门提出,对同一系统内部的产供销业务,如中石油等在广西境内业务是否可按增值部分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根据《细则》规定,我区征收企业的水利建设基金的课费对象为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没有采取按收入增值部分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的办法。对同一系统内部的不同企业,只要这些企业为独立核算的法人,承担独立的纳税义务,即符合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条件,应当认定为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主体,应按照《细则》规定的标准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十

四、关于代征水利建设基金的技术保障问题

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业务量大的工作,需要较高的技术保障。自治区财政厅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及时进行研究,采取可行措施,建立完善税库银联网系统,做好相关的技术保障,以减轻代征工作的难度,切实提高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效率。 十

五、关于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的组织实施问题虽然我区“防洪保安费”的征收已有十多年的历史,现行的水利建设基金是防洪保安费的延续。但由于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涉及广大缴费人的切身利益,仍然需要广大缴费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部门工作联系机制,采取各种可行的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和发动,及时研究解决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好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第14篇:水利建设,兴国安邦

水利建设,兴国安邦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是“八字宪法”之本,水也是生命之源。

中国地势西高东低,从北到南,多条水系。古往今来,中华祖先就以治水为治国安邦之本,这源自中国是最早进入农业社会的民族和国家。这从两大干流长江和黄河已是地上悬河就可知一二。

水利关乎到农业的稳定和收益,农业是立国之本,是国家的基础,关系到人民的生存和发展,加之中国又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中国的粮食问题只有依靠中国人民自己来解决。

所以,新中国建立之初,国家就投入了巨大的财力和人力,兴修水利,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修整了淮河,黄河,长江,珠江等多条水系,兴建了大量的水库和支系水利工程,为中国农业的稳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 各级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培养和使用水文化建设人才,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要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和水文化建设需要,组织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创新培训内容,提高干部职工的水文化素养。广大水利干部职工要加强自身学习,不仅要提高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熟练掌握水利业务技能,也要广泛学习政治、经济、法律、历史、哲学以及文学艺术等方面的知识,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学习一些水文化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博学多专的复合型人才,成为水文化建设的积极推动者,培养和造就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专业特长明显、结构合理的水文化建设团队,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水文化人才队伍。

而水利也与我校的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我校开展了许多有关促进水利建设活动,也培养了一批批优秀的水利人才,我校也始终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己任,在水文化及水教育理论与实践结合中不断提升自己,推进“文化软实力”的提高。

大力加强水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推进民生水利新发展的需要;是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是水利部门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社会公共服务能力的需要;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水利行业文化软实力,增强人们幸福感的需要。为此,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以更深刻的认识、更开阔的思路、更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水文化建设。

第15篇:水利建设基金

内财农[2014]1488号

各盟市财政局、水利(水务)局:

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内政发〔2012〕4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内财预〔2014〕844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2014年9月29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管理(以下简称“水利建设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内政发〔2012〕4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内财预〔2014〕号844号),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我区水利建设基金由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第三条 本办法规范自治区本级水利建设基金管理,盟市、旗县水利建设基金的管理须按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管理规定。中央补助地方的水利建设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可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征收及使用范围

第四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和征收标准:

(一)从收取的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提取3%。项目包括:车辆通行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地管理费。

(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收取的水土流失防治费,全额纳入水利建设基金。

(三)凡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上月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计征,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计征;保险公司一年期以上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业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他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6‰计征;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计征。

(四)从中央对自治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的资金,划入水利建设基金。

(五)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要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20%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

(六)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其他收入。

上述征收范围和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第五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和划转办法包括:

(一)从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财政部门直接办理划转国库。

(二)水土流失防治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代收,并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及时缴入国库。

(三)对电力企业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委托内蒙古国税局征收;对我区的其他中央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委托自治区地税局征收,并及时缴入自治区级国库。

(四)对除电力企业外的其他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委托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并及时缴入国库。

(五)从中央对自治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的水利建设基金,由自治区财政厅直接在年度预算中安排。

(六)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转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由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财政部门直接划转。

(七)以上缴入国库的水利建设基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第六条 各代征代缴单位应当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监制的财政票据或财政部门认可的税务代收票据。

第七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缴纳、划转、入库由人民银行国库和各商业银行办理。 第八条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多征、减征、缓征、停征或者侵占、截留、挪用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第九条 财政部门应视各代征代缴单位征缴任务的完成情况,按照入库情况由财政预算安排征管经费,用于征缴过程中的正常开支。

第十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和项目安排应符合政府性基金管理要求,重点支持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

第十一条 水利建设基金用途包括:

(一)大江大河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湖泊治理;(二)病险水库(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三)农田水利和草牧场节水灌溉工程;

(四)城市防洪设施;

(五)地方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六)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 (七)地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

(八)防汛和应急度汛;(九)地方水资源配置工程;

(十)其他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利项目。

第十二条 水利建设基金不得用于管理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修建楼堂馆所、购置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弥补经营性亏损和偿还债务,以及其他未经财政部门认定的项目开支。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 水利建设基金纳入自治区基金预算管理,按照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的时间和流程单独编制基金预算。

第十四条 在自治区本级部门列支的水利建设基金列入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下达盟市、旗县的水利建设基金列入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第十五条 水利建设基金收入预算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增减变化因素安排。水利建设基金支出预算实行项目管理制,按项目将预算资金细化到地区和具体用款单位。

第十六条 因客观原因虽已列入年初预算但在编制预算草案时未明确到具体项目的水利建设基金,以及在预算执行中收到的未明确具体项目的中央补助地方的水利建设基金,其分配和使用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细化到具体项目。

第十七条 凡纳入自治区政府采购目录的水利建设基金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水利建设基金可预留一部分资金,用于年度中间中央预算内水利建设项目配套和防汛、防凌、抗旱等不可预见支出。预留资金列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一般不超过收入总额的20%。 第十九条 自治区财政部门审核确定水利建设基金收支计划,连同其他政府性基金收支计划汇总形成自治区本级基金预算草案,报自治区政府研究审定后,提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第二十条 年度终了后,水利部门要编制水利建设基金财务决算,报财政部门备案审查。 第二十一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水利建设基金使用部门应当按照政府信息管理有关要求,公开水利建设基金预(决)算。

第二十二条 水利建设基金实行项目绩效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由水利厅会同财政厅组织。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水利建设基金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项目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 水利建设基金使用实行项目管理制,各级水利、财政部门应提早做好项目库建设,搞好项目储备,做到先有成熟的项目,后申报项目和安排资金。

第二十四条 根据申报和实施主体不同,水利建设基金项目分为自治区本级项目和盟市项目。自治区本级项目包括水利建设投融资项目及前期工作类等项目。水利建设基金单个申报项目一般不低于500万元。

第二十五条 申报水利建设基金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符合自治区水利建设总体要求。

(三)属于水利建设基金支持范围。

(四)有明确的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

第二十六条 每年4月底前自治区财政部门、水利部门下达下年度水利建设基金控制额度和申报指南。各盟市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要求负责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工作,并在5月底前将申请文件及申报材料联合上报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十七条 自治区本级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自治区重点水利投融资项目须提供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的批复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前期费项目须提供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门文件、项目前期经费使用预算支出明细和情况说明文件。

第二十八条 盟市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第二十九条 自治区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业评审机构或专业评审人员对自治区和盟市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规范性评审报告。

第三十条 评审报告应明确申报项目的名称、申报单位、总投资及申请补助额度和评审标准,并就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建设方案、资金筹措、运行机制和效益情况提出规范性评审意见。报告出具人对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第三十一条 自治区水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编制下年度水利建设基金项目支出预算。

第三十二条 水利建设基金支出预算经批准后,自治区财政部门应当于4月底前,将预算指标下达各盟市。盟市财政部门在接到自治区下达的水利建设基金指标文件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达到用款单位。

第三十三条 年初预留的水利建设基金应及时安排使用,并严格履行财政预算管理审批程序。对防汛、防凌、抗旱等救急救灾支出,应简化程序,特事特办。

第三十四条 自治区财政部门应当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管理,原则上当年收入,当年支出。

当年预算执行完成后,年底收支清算形成的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达不到80%的水利建设基金项目,可在本办法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内,将其累计结余资金调整到其他水利项目。 第三十五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客观条件变化,致使项目失去建设意义或达不到预期效益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工,资金余额由财政部门全部收回。

第三十六条 项目建设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内容依照项目实施计划或实施方案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第三十七条 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对水利建设基金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建立健全水利建设基金项目责任追究制度。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对截留、挪用水利建设基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单位,财政部门收回补助资金,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各级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水利建设基金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理》(国务院令427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水利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第16篇:水利建设基金

湘政办发[2011]27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全省水利建设步伐,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

第三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车辆通行费、用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耕地开垦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

(二)从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政府出让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取得的矿业权价款中提取3%。

(三)省级财政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划转3%。

(四)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划转水利建设基金。

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包括: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益阳市、岳阳市、衡阳市、常德市、邵阳市、娄底市、张家界市、怀化市、郴州市、永州市、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级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由市州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确定。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六)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10%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第四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办法: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缴入同级财政。

(二)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从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和矿业权价款中计提的水利建设基金,由财政部门负责计提和划缴。其中,从车辆通行费、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矿业权价款中计提划缴的水利建设基金缴入省级财政,从其他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从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矿业权价款中计提划缴的水利建设基金缴入同级财政。

(三)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转的水利建设基金,由财政部门负责预提和划转,缴入同级财政。

(四)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征收,并实行省与建设用地所在市州、省直管县市5:5比例分成。

第五条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湖泊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设施建设;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及项目前期工作;防汛应急度汛;水利科技教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水利工程项目。

资金使用结构为:50%用于水利工程建设;30%用于水利工程维护;20%用于应急度汛和水利科技教育,各部分资金结余可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 水利建设基金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安排使用。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年度水利建设基金支出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水利建设基金预算和基金实际筹集入库情况拨付资金。其中,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利建设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编制水利建设基金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第七条 各级财政、发展改革、审计、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应收不收、应缴不缴或侵占、截留、挪用水利建设基金的,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考核。各级财政部门是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的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管理工作。

第九条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等有关单位制定。

第十条 本办法中关于由财政部门直接计提和划缴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关于对从事生产经营、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实行。•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发[1997]23号)、•湖南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办法‣(湘政发„2001‟31号)予以废止。

本办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湘财综„2011‟45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切实加强我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发„2011‟27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发„2011‟2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管理具体事项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从有关非税收入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计提并划解国库。其中,从车辆通行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负责计提,并按实际征收数的3%,通过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划解国库;从用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开垦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矿业权价款中提取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同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计提,并按实际征收数的3%,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或用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的财政专户划解国库。

第四条 省级财政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划转3%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级财政纳入预算安排;

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由各级财政国库机构按不低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15%计提并从一般预算调至政府基金预算,增加水利建设基金收入来源。

第五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的,由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补征。

缴款义务人超过应缴数额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地方税务机关比照税款退还方式办理退还,或抵缴下期应缴水利建设基金。

第六条 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省国土资源厅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时,按应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10%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并实行省与建设用地所在市州、省直管县市5:5分成。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时,省国土资源厅应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缴款通知书,注明缴款项目、金额、期限和账户,同时将缴款通知书抄送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备案。缴款义务人缴款后凭银行缴款凭证领取批文。

第七条 •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所称车辆通行费,是指政府还贷性公路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办法‣第三条第五款所称单位,是指在我省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收入的单位。•办法‣第三条第五款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

•办法‣第三条第五款所称生产经营收入的计算口径与增值税或营业税计税依据的计算口径相同;以提供产品等非货币性资产或权益作为收入的,其收入额按照市场销售价格或参照市场价格计算。

•办法‣第三条第六款所称新增建设用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含村庄和集镇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依法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移民迁建用地占用城市(含建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经批准超出原建设用地面积的新增建设用地。

第八条 水利建设基金收入列“1030138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科目。

第九条 地方税务机关使用税收票证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纳入税收会计统计核算体系。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预算级次为省级,就地缴入省国库,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就地缴入同级国库。

省国土资源厅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必须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由省财政厅印制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第十条下列情形可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一)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三)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四)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第十一条 除第十条规定外,任何执收单位不得擅自缓征、减征、免征水利建设基金,确因特殊情况或特别困难需要缓征、减征、免征的,应依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由缴款义务人提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提出意见,报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受理,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

第十二条 企业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并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三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征管费用,省本级按水利建设基金征收额的5%,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予以安排,用于水利建设基金征管、宣传、奖励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市州、县市区级,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的主管部门,应会同水利、国土、地税等有关部门建立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切实加强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管理。

第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及时、准确地汇总和报送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入库情况。各市州应于每年6月份开始,按月汇总所辖区(县市)收入并向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报送“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统计报表”(见附件2)。县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年1月20日前填报年度报表,并附文字说明,报市州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各市州应于每年1月31日前汇总年报表,并附文字说明,报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第十六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按湘政发„2011‟27号文件第五条执行。

第十七条 本•细则‣关于财政部门直接计提和划缴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对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2011年9月1日(含)之后发生的生产经营收入,按本规定征收水利建设基金。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的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实行。

•湖南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湘财综„2007‟32号)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 本细则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湖南省湘阴县水利建设基金

催缴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2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1]27号)、•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实施细则‣(湘财综„2011‟45号)文件规定,你(单位)2012年度应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元,请于2012年 月 日之前到湘阴县水利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办公室办理缴款手续。逾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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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新疆水利建设

水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指出,加快新疆经济发展,必须突出以水利建设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关系全局的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重大项目建设,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保持天山南北的碧水、青山、蓝天。

一是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实施流域水资源配置工程,抓紧建设一批山区水库。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别建成一批水资源开发利用骨干工程和山区水库,实现水资源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合理调配。

二是切实抓好农业节水增效。今后10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0万亩,近5年实施1800万亩。通过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到2015年达到0.53,2020年提高到0.57,农业用水比重降低到90%以下。新疆是资源性缺水的地方,生存发展需要水资源的支撑,同时又不能超出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就必须通过发展高效农业节水,通过农业种植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使得有限的水资源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全面加强民生水利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流域防洪工程建设、中小河流重点治理、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及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牧区水利等工作力度,加快改善各族群众特别是广大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是强化水资源综合管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水资源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纳污控制等关键指标,严格控制无序垦荒盲目扩大灌溉面积,防止大规模工程建设造成用水过快增长、挤占生活、生态用水。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和河湖湿地的动态监测和科学保护,研究划定地下水重点保护区域作为应对特殊干旱情况下的战略储备水源。

五是切实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塔里木河干流及尾闾生态修复和天山北坡经济带生态修复,保证塔里木河等主要内陆河流生态得到持续性恢复,重点流域和湖泊生态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牧区草原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六是进一步深化水管体制改革。不断创新水利建设管理机制,继续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要建立完善的水资源调度体系。加强水政执法队伍。从体制、机制、措施、手段全过程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积极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建立健全农牧区水利建设新机制。

第18篇:水利建设讲话

在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形势,安排部署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迅速掀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热潮,全面完成今冬明春水利建设任务。刚才,大家参观了长滩镇安坡水库灌溉渠道疏挖清淤及汉北河河道整治工程现场,柴湖、长滩、石牌等镇(场)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经验。下面,我就如何抓好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几年,我市坚持不懈地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有力促进了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但水利设施存在突出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农业乃至全市经济的正常发展。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深刻反思,研究对策,抢抓机遇,切实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

第一,要充分认识加强水利建设的重要性。要联系近几年的防汛抗灾实践总结反思,充分认识加强水利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水利不仅是农业的命脉,也是工业的命脉,国民经济增长的命脉, 1 社会经济发展的命脉,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这些实践中获得的真知灼见,在我市近几年防汛抗灾实践中得到生动体现和证明,同时,水利工程在近几年防汛斗争中所发挥的巨大抗灾减灾效益,也充分证明了它是回报率最高的产业之一。如果没有坚实的水利工程基础,就不可能战胜近几年出现的严重灾害,不可能有现在这样人心稳定、社会安定的局面。

第二,要充分认识加强水利建设的紧迫性。要联系近几年我市水利工程暴露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充分认识加强水利建设的紧迫性。在近几年的防汛抗灾中,水利设施老化失修问题更加突出。一是堤防工程隐患多。全市15条堤防,除遥、围堤外,其余13条堤防防洪标准不到20年一遇,堤基大多为砂基础,翻沙鼓水的堤段多,散浸管涌的堤段多;汉江崩岸严重,有22.8公里崩岸亟待治理;沿江46座涵闸有35座存在不同程度的病险隐患。二是水库工程抗灾能力标准不高。全市175座小型水库中有21座存在不同程度的病险隐患,有40座水库因病险隐患不能按设计要求蓄水,每年少蓄水8200万方。三是排灌工程效益衰减严重。全市50%的排灌泵站因老化失修,不能正常运行;全市80%的排灌沟渠清淤不到位,导致有旱不能灌,有涝排不出。今年汛期,部分平原湖区乡镇渍涝严重,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排水沟渠不畅。四是抗旱用水矛盾不容忽视。全市60%的堰塘成了“盘子堰”、“碟子堰”,一灌即满,一放就干,抗灾能力低下。五是饮水不安全问题严重。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已解决36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但是目前仍有56万群众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严重影响群众的身 2 心健康。因此,加快建设,尽快恢复、巩固提高水利工程抗灾减灾能力,迎战明年和今后类似乃至更大的灾害,已是摆在我们面前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第三,要充分认识加强水利建设的必然性。要联系水利发展的外部条件抓住水利建设的机遇。当前水利发展面临着许多有利条件。一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已将农村改革作为重点,必将掀起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热潮,农村政策将更加完善,农村发展将更加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必将迎来新一轮良好机遇。二是各级政府对水利的投入不断加大,为我们争取项目、资金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连续多年受灾,使人们的水患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投入水利建设的意愿进一步增强,为开展水利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大干水利建设上符合中央精神,下符合群众意愿,既是当前抗灾的实际需要,又是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要看到机遇,抓住机遇,善于把握机遇,不断推进水利事业加快发展。

兴修水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计,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我们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看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全市经济持续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明确重点,突出难点,奋力打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攻坚战

3 今冬明春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水利设施抗灾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全面规划、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病险水库整治、堤防加固及崩岸治理、灌区配套改造、农村饮水安全、血防灭螺、平原湖区排水沟渠疏挖、山丘区堰塘新建与改造、水源工程建设等工程为重点,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为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水利支撑。

具体目标任务是:投资341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825万元,完成土石方335万方,标工363万个。实施21个国家投资水利建设项目,整治病险小水库16座,完成堤防岁修土方6万方,解决1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硬化渠道22.8千米,新挖、改造堰塘1009口,力争恢复灌溉面积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万亩,新增蓄水能力580万方,完成血防灭螺土方5.4万方,标工5万个,灭螺面积800亩。

4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2011年度水利血防建设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程建设。

1、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抓好两个方面的水库工程建设。一是抓好国家投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重点抓好陈沟、姚湾、丁垱、双河、魏家堰、张垱、康乐、寺古桥、花山、谢湾、榨屋河、平安、李岗冲、祖师殿、凤凰等15座小型水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完成投资6750万元。二是抓好16座病险小水库岁修整治。即长寿阳光水库,胡集小石桥、苏庙、李岗、黄土坡、窑堰、灯塔、陶冲水库,磷矿袁冲水库,冷水付泉、石牯牛水库,东桥新堰、史家大堰水库,张集张林冲、龙兴水库,九里祖师殿水库。

2、灌区配套改造工程。重点抓好石门、温峡灌区配套改造工程和郑家湾泵站改造工程及杨竹流域小农水项目建设,完成投资6875万元。继续抓好未级渠道硬化,重点抓好石牌、郢中等地未级渠道硬化工程建设,全市硬化未级渠道22.8千米。

3、堤防岁修及崩岸治理工程。完成13条堤防岁修任务,完 5 成土方6万方。重点抓好今年汉江汛期暴露出的崩岸、跌窝、裂缝等问题予以彻底整治,完成洋梓中直堤护岸200m。

4、水土保持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汉北河上段河道整治,完成投资2700.19万元。按照省下达的年度饮水工程建设计划,抓好潞市、文集、转斗、联合、黄鱼冲、高冲、旧口、军营、昌政水厂及管网延伸建设,解决1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完成投资8500万元。

5、血防灭螺工程。重点对长滩河、长寿河、遥河等水系有螺河道和沟渠进行治理,完成土方5.4万方。

6、小型大规模工程。下大力疏挖大中小排灌沟渠,恢复渠道过水能力,重点抓好漳河四干渠、温峡、石门及6座中型水库灌溉干渠和沿江石牌、文集、磷矿、胡集、丰乐、官庄湖、洋梓、柴湖、旧口等骨干排水沟渠的疏挖、清淤,确保旱能灌,涝能排。在山丘区大力开展水源工程建设,扩挖改造堰塘1009口,新增蓄水能力580万m3。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实效

今冬明春水利建设项目多,任务重,难度大。为此,各地要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不动摇。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为确保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负责抓好全市水利血防工程建设组织协调工作。在水利建设期间市政府成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检查督导工作组,对各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水利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大造农田水利建设的声势,做到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快速发展。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采取政府引导性投入与市场机制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以政府安排补助资金为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其它经济组织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抓住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投资 7 的战略机遇,加大项目争取的力度,力争更多国家投资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落户我市。二是拓宽投入渠道。采取组建股份制项目公司的方式,鼓励和引导用水大户、民间资本等进入水利工程投资和运营领域。严格“一事一议”程序,通过政策优惠、资金扶持、技术服务等工作,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三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将水利、财政、农业、国土、林业、交通等支农资金捆绑使用,采取资金按投资渠道管理、项目建设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实施的办法,集中连片进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提高有限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一是坚持科学规划。重点实施涉及“三农”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关注、效益好、见效快的水利工程项目。二是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尤其是国家投资水利工程,严格按“四制”要求,规范管理,确保进度质量。水利建设期间市水利局及有关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水利建设工地,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谁施工、谁负责,建一处,成一处,群众受益一处。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发挥工程效益。三是加强建后管理。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发挥工程效益,有利于农村经济发

8 展的原则,明确工程产权和管理方式,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四)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以新机制激发新活力。坚持“自愿互助、共同协商、民主决策”和“自力更生、量力而行”的原则,引导群众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真正将水利工程选项、投资、筹劳的决策权交给农民,建立农民自愿参与、政府协调监管的水利组织新形式。大力推广“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模式,积极拓宽水利投资渠道,发展民营水利,盘活水利存量资产,鼓励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多种形式管好与搞活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市情、水情和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同志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对农田水利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我们做好水利工作提供了更多有利条件。我们一定要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探索新机制,努力开拓新局面,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19篇:水利建设基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印发《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民政府 分类导航:

发布日期:1998-12-16

发布文号: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关键字: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财政部1998年10月26日的批复意见,省政府对《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作了修订。现重新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事业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防洪保安、重点水利工程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征管工作,务必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收缴入库。

二、1998年11月1日前按省政府《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发„1997‟57号)文件规定征收的水利基金及以前年度欠缴的部分,仍按原规定如数补缴;对欠缴和拒绝缴纳水利基金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执行扣缴和处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97‟7号)和财政部《关于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综字„1998‟1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水利建设基金(以下简称水利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省、地(市)、县三级水利基金组成,主要用于防洪保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国家机关(包括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司、事业和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地方各类企业、中央驻陕单位、“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在职职工等。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水利基金征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导,搞好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水利水患意识和水利基础产业观念,搞好水利基金的征管工作。

第二章 征收范围和标准

第五条 从各级收取的政府性基金中提取或征收3%。应提取和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包括: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车辆通行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地方交通及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地方分成的电力建设基金、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市>设施配套费。

第六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的在职职工,其月均工资收入在360-500元(含500元)的,每人每年缴纳10元水利基金;501-800元(含800元)的,每人每年缴纳20元;801-1000元(含1000元)的,每

人每年缴纳50元;1000元以上的,每人每年缴纳100元。

第七条 全民所有制单位、非本村集体单位和个人征用专业菜地、水浇地、水田和旱地进行非农建设的,每亩分别一次性征收1000-1800元、800-1500元、500-1000元和300-800元的水利基金。占用土地按上述标准的三分之一征收。

第八条 凡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8‰,银行(含信用社)按利息收入的0.5‰,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的0.5‰,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业务收入的1‰征收。 各单位缴纳的水利基金可计入成本。

第九条 地(市)、县水利基金的来源

(一)国有土地出让金的10%;

(二)有防洪任务的城镇,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15%纳入水利基金,这部分基金专项用于城市防洪工程建设;

(三)省级水利基金返还部分;

(四)其他。

第三章 征收办法和执行机关

第十条 非农业建设征(占)用耕地应缴纳的水利基金,由各级农税部门负责征收,其余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中央驻陕和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包括省属党>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兴办的经济实体、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在职职工应缴纳的水利基金,由省地税局直属分局或驻各地市征收处负责征收(未设征收处的地市由当地地税局征收);金融、保险及省级非银行金融机构、铁路、地方民航、电力企业和高等级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应缴纳的水利基金,由省主管部门汇总向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缴纳;纳入省财政预算的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和地方分成的电力建设基金,由省财政部门提取或划转,其余各项政府性基金由同级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省上管理的“三资”企业由省地税 局涉外分局征收。

第十一条 水利基金由财政专户管理。各征收机关征收和划转的基金一律就地缴入国库。由各级国库逐级上划省国库财政预算外存款户(0206-12为地税局直属局系统征收专户;0206-13为地税系统征收专户;0206-15为农税部门征收专户)。 第十二条 各征收机关征收水利基金,必须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水利基金缴款凭证。水利基金缴款凭证由同级财政部门管理。

第十三条 水利基金按月征收,在次月10日前入库。各级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级各类企业中的在职职工按规定于当年6月底前由单位财务部门代扣,与单位缴纳的基金一并缴库。 逾期不缴的除限期追缴外,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并入水利基金。对拒不缴纳的单位和个人,征收部门可持“专用扣缴通知书”通知当地银行扣缴。

第十四条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切实向征收机关提供资料、报表,不得弄虚作假。对>瞒收入、转移资金、故意少缴,不按规定缴纳或拖延缴纳的,由征收机关按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暂行规定》进行处罚。

水利基金的缴纳、报解和入库由各级国库和各专业银行办理。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征集、管理工作,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章 免征范围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水利基金:

(一)关、停企业(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批准);

(二)月收入低于360元的职工;

(三)农田灌溉水费收入;

(四)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福利事业、企业单位和残联管理的事企业单位的收入;

(五)经国务院和财政部、省政府批准减免的专项基金(资金)和收费;

(六)其他经省政府批准减免的项目。

第五章 管理使用

第十六条 水利基金由省财政厅商省地税局按省政府确定的任务下达征收计划。省对地(市)实行按比例返还的办法,即:省到年终以地(市)实际入库数按规定比例向地(市)返还,其中计划内入库数给地(市)返还25%,省上集中75%;超计划入库部分全部返还地(市),并

适当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征收计划的地(市),将通过财政预算如数扣回,并减少或不予安排下年度建设项目。 第十七条 水利基金省级集中部分的80%用于防洪保安、重点水利建设及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和生产性科研;20%用于其他农业基础建设。

第十八条 征收机关收取的水利基金,由省财政厅按各地(市)和省地税直属分局上缴省库金额的5%计提劳务费,用于支付基层征收管理人员的劳务报酬和奖励,其中征收部门70%,财政部门30%。对超额完成任务部分全额返还地(市)后,其超额返还部分由地(市)按8%计

提劳务费。省、地(市)财税部门的业务费分别按入库额的0.5%计提结算。

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地税部门必须于次月10日前逐级向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报送基金征收进度月(年)报表,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基金的收缴情况。

第二十条 水利基金的使用,由各级水利和其他主管部门根据水利及其他农业基础建设规划,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年度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拨付资金。水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水利基金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进行管理。每年年初由水利部门向同级计划部门报送年度基金安排计划建议意见,由计划部门审核综合平衡后,统一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财政部门对计划部门确定的基金使用计划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拨付 资金。

第二十一条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任意提高水利基金的征收标准,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各级财政、计划、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基金的监督检查,违者要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地(市)、县水利基金管理、使用依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水利基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商省水利厅等部门制定下达。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会同省计委、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1998年11月1日起实行。1997年12月25日省政府发布的《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陕>发„1997‟57号)同时废止。

第20篇:水利建设情况汇报

安化县水利建设情况汇报

一、安化县基本情况

安化县总面积4950平方公里,人口约98万,其中80%以上为农业人口。是全省的暴雨中心和有名的干旱走廊,山洪地质灾害频发。有集雨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河流163条,水能资源丰富,建有柘溪电站、东坪电站、株溪口电站及其他水电站248处,装机327台23250千瓦,年均发电量6340万度;有上型号水库138座,其中中型水库4座,小Ⅰ型水库25座,小Ⅱ型水库109座;有干渠760千米,设计灌溉面积35万多亩;有山塘16534处,河坝5120处,电灌站391处;有乡级集镇供水厂50个,设计供水26万人。

二、十一五期间水利建设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国家政策的积极扶持和上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安化县的水利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基础保障。

(一)、防灾减灾能力有效提高。安化县是湖南的三大暴雨中心之一,山洪灾害频繁,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安化县委、县政府一直把安全度汛摆到服务“三农”重中之重的位臵。十一五期间,共多方争取资金???万元,先后完成了廖家坪、红岩两座中型水库,大将、又

一、大丰山等??座小Ⅰ型水库、??座小Ⅱ型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采取“部门联库、捆绑资金”等

措施,由100多个县直部门累计投入近300万元对76座水库进行开槽设闸、应急处险,另有18座小Ⅰ型水库的工程计划已获得水利部审批通过,同时在县城南区及重点建制镇修建城市防洪堤20多千米,小城镇的防洪能力得到增强。长期困扰我县防汛安全的病险水库隐患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二)、农村饮水条件有效改善。安化县山高坡陡,涵养水能力差,降水时空分布不匀,群众饮水环境较差,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健康和新农村建设的水平。县委、县政府和水利部门一直把改善城乡居民饮水条件作为已任来抓,将其列入为民办的八件实事之一,全面推动农村人饮解困、饮水安全等项目实施。在十一五期间,共投入资金???万元,先后新建和高标准改建镇级集中供水工程30多处,新建村级集中供水工程800多处,建设简易供水工程4000多处,启动红岩水库向县城供水等大型供水项目,使全县??多万人饮水得到保障。

(三)、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取得突破。安化县是山洪地质灾害的多发区和易发区,全县共有灾害村132个、灾害点47处,受威胁群众1.4万人。十一五期间,我县在全国率先建成了较为完善的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和防汛视频会商系统,包括37处雨量、水位监测站,23套乡镇太阳能无线广播预警主站,70套村级预警分站,120个村级报警设施和市指挥部对接的视频会商系统,直接预警对象达15万人,同时完成前乡片防

汛抗旱指挥部的全面改造升级,极大提高我县山洪监测预警的能力。我县已连续六年没有发生山洪地质灾害死亡事件。

(四)、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治理整体推进。安化县的溪河众多、水系复杂,十一五期间,我县先后开展东坪镇柳溪、中砥溪、仙溪镇的大桥溪、龙溪、泉塘溪,梅城镇的大将、鹿角、道观、岩溪,乐安溪等12条小流域的综合治理,修筑各类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000多座(处),共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多平方公里。在2010年顺利启动滔溪、仙溪、乐安的中小河流治理(试点)项目,目前滔溪镇区河堤和滔溪、仙溪重点农田保护区建设已基本完成,乐安镇区防洪堤建设正如火如荼,梅城、马路、奎溪等地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将在2011年相继启动。

(五)小水电、生态水利良性发展。安化县拥有丰富的水能资源,河流水能理论蕴藏量达74.2万千瓦,可开发水能资源为43.7万千瓦,年电能可达19.5亿千瓦时,其中可开发的农村水电为29.1万千瓦。在十一五期间,我县累计投入资金5300万元,新建农村水电站有11处,装机容量1.34万千瓦,2009年底已竣工投产发电的共有6处,装机容量4930千瓦,2010年在建或准备开工的有9处、装机容量18700千瓦。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建成农村水电站68处、总装机容量3.8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8800万千瓦时,每年可实现产值2200万元。同时在十一五期间完成了廖家坪、将

军两处小水电代燃料工程,使???户,???万名群众实现了以电代柴,每年减少???万立方米的木材消耗,共保护林地????万亩。

二、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尽管我县水利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从时代发展的角度来分析,特别是从当前我县抗涝抗灾的需要和农业经济发展的形势需要来看,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六)、农田水利设施整体落后,功能退化。目前,我县许多蓄水、灌溉工程已运行了

二、三十年,特别是各大中小水库和灌区渠系均建于上世纪

六、七十年代,受到当时技术条件等诸多因素制约,建设标准普遍偏低,质量不高,配套不全,经多年运行,工程多处出现了老化;此外,各乡镇村级的小型农田水渠灌溉工程也有相当程度的损毁、老化,由于没有充裕经费进行维修,致使相当数量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发挥不出应有的效益,造成水资源浪费严重。同样因为建设成本过高,节水技术推广滞后,喷灌、滴灌、管道灌溉等先进灌溉技术控制面积很小。

(七)、防洪标准过低,应对山洪地质灾害能力薄弱。在十一五期间,我县以东坪城区为重点,对资江堤防进行了续建和扩建,基本保证了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但在大部分乡镇、集镇和乡村河道,一方面原有河道治理工程和堤防

建设标准低,没有形成整体的防洪保护圈,防洪标准已降低至不足10年一遇;另一方面河道两岸原有少量护坡大多老化、损坏严重,部分地段基本依靠自然地形或者松散堆积物护坡挡洪,已基本无防洪能力。而对于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易发点的治理,目前还处在论证、规划的起步阶段。

(八)、水利工程建设投入不足,融资渠道不宽。自从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群众投工投劳进行水利建设的势头不足,主要靠政府财政的投资模式后劲乏力。按测算,维持我县现有水管单位、水利工程正常运行(不包括新建水利工程项目在内),每年至少需要正常的维修养护经费???万元。特别是从2001年以来,受数次洪涝灾害的影响,我县的许多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直接加重了现有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难度,需要投入的水利维修建设的资金进一步加大。然而,据统计,2006年至2010年我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总的投入资金是????万元,平均每年投入的资金才????万元,远远满足不了我县当前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的需要。

(九)水利工程存在重建设而轻管理的现象。当前我县大部分水利工程在管理方面还是沿用着过去落后的管理体制,这当中存在着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责、权、利不明确,理论上说水利工程是“人人有份”,实际上“人人无责”,形成所有者管不了、使用者又不管的局面。

三、对安化水利改革发展的建议

推动我县水利改革发展,使之能切实满足当期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必须立足当前我县农业发展和农田水利建设的实情,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湖南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精神,具体要积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措施:

(十)、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的组织和领导。水利的改革与发展,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性工程,因此必须要加强对我县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建议市县两级成立领导水利发展改革的专门机构,以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调配和水土保持、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等水利行业规划为首要依据,统筹涉农资金、项目的规划、审批和实施;以河道管理条例、防洪度汛方案、水土保持规费收取为前臵条件,严格涉水工程建设的立项、审批和实施;以防洪保安、水资源管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为评判标准,深化对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的目标管理考核。

(十一)、采取多种投资渠道,着力解决水利建设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国家、省、市要进一步加大对山区贫困县水利建设的财政投支持力度,在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中小河流治理、四水治理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上给予更多的项目支持;同时通过适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有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改善山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如山塘清淤、渠

道配套等群众急需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县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划拨10%专项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要积极推进新《水土保持法》等“三法两条例”的执行,延长防洪保安经费收取年限至2020年,提高水保经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同时对全县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水库除险加固等民生水利工作,依据标准落实配套资金,对水利普查、水利争资立项前期工作,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前期经费。鼓励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投入水利工程建设,鼓励企业、单位、金融机构为水利工程建设投资、融资,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用电、税收实行政策优惠。

各乡镇应与县水利部门积极配合,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对现有小型水利设施,特别是堤防、渠道等基础性设施拟定出分期分批改造计划,根据工程的规模和质量,乡镇财政予以一定的补助。同时各乡镇应继续鼓励和引导好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做好筹资投劳工作,把“一事一议”政策用足、用活、用好,对跨村的水利工程,可发扬团结治水的传统,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协调,统筹解决。

(十二)加快水管体制改革,建立责权明晰的管理体制。要根据国务院、省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解决我县当前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中所存在的职能不清、

权责不明和机制不活、管理粗放等突出的问题。要全力推进水管单位的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的总体要求,尽快解决基层水管单位的全额财政拨款待遇,妥善推进阶梯水价体系建设;全力支持水利系统队伍建设和基层水管单位基础设施建设。

水利建设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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