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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挂钩项目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5:15:57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增减挂钩项目合同

土地复垦项目

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委 托 方:

受 托 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

受托方:

(以下称为甲方) (以下称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和规章;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1.3《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第二条 复垦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土地开发整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及其引用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复垦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依据:

为保证工作顺利按期开展,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有关该项目的相关依据。

3.1XX县XX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及关于本项目入库的相关批复文件。

3.2实测的项目区1:10000地形图和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3.3拆旧区农民拆迁意愿调查表格;

3.4土地资源调查报告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更资料。

3.5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规划及相关部门规划。

3.6项目所在地相关土地整理的政策、法规及相关规定;有关项目建设的地方性规定及标准。

3.7项目区的气象、水文、地质等基础技术资料,项目区社会经济资料。

3.8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信息及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3.9其它有关资料。

第四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4.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成果编制所需的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时效性负责。甲方提供的图纸应满足乙方工作要求。

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在年月日前提供,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项目提交成果时间依次顺延。

4.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或因其它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返工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3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并负责和项目地有关部门的联络和相关的协调。

4.4 甲方负责工作过程中的项目论证、评审组织工作,出具有关的证明、文件。

4.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开始委托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委托费用(估算委托工作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委托费用(估算委托工作费)的全部支付。

4.6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五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5.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技术成果包括:

1、本项目拆旧区比例尺不小于1:2000的地形图及相关的测量资料;

2、本项目复垦规划设计报告、现状图、规划图、设计平面图、各设计单体横纵断面图、建(构)筑物结构图、项目预算书及说明、相关附件;(称为成果一)

5.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及时将设计成果报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有关部门等候评审。乙方应根据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主管部门审查通知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成果,成果数量由双方商定。

5.3乙方应按国家及重庆市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5.1规定的内容及5.2规定的时间、数量向甲方交付成果(出现4.2、4.5规定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成果的质量负责。

5.4由于甲方变更规划方案导致工作量增加,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多余工作量所引发的相关设计费用及推迟提交成果时间,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5乙方交付成果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做必要的修改。实施后,乙方负责正常的设计变更(特指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变更,双方可另行商议。

5.6发生以下情况的:

(1)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不详实导致方案不合理;(2)项目区外部环境变化,相关部门的影响导致规划方案不可行;(3)属于立项方面问题(如项目选址、水资源不足)导致项目审查未予通过;(4)双方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终止。乙方协助甲方解决相关问题,不承担任何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6.1经双方商定,项目的前期测量、复垦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费用参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规定计取:按项目实施规模以2000元/亩计取。

6.2本项目的实施规模以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有关部门批准的XX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所确定的拆旧区面积为准。

6.3支付方式:项目合同签订后,甲方3天内支付乙方万元的前期工作经费,项目通过市国土资源与房屋局入库备案并取得批文后,在一周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余下的全部勘测设计费用。

第七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果甲方、乙方不能达成共识,甲、乙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违约方须承担因违约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9.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9.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6此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名称(签章):

单位 负责人:

地址:

邮 政 编 码:

开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乙方名称(签章):单位 负责人:地址:邮 政 编 码:开户行:账号:电话:传真:

推荐第2篇:增减挂钩项目简介

丰县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概况介绍

2010年城乡增减挂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年初,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增减挂钩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保华任政委,县长、分管副县长任正副指挥的增减挂钩工作指挥部,县建设、规划、财政、农工、交通、水利、国土等单位为成员单位,明确各镇政府为增减挂钩工作的实施主体,并签订目标责任状,县考核办将增减挂钩工作列入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0年全县共向省市申请备案立项城乡增减挂钩项目29个,总规模2401亩,规划新增耕地2388亩。在增减挂钩工作实施过程中,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班子,制定方案,创新思路,强化措施,项目区搬迁复垦稳步有序推进。29个增减挂钩复垦项目,目前,已搬迁2066户,完成复垦2100亩。安置点占用农用地719亩(其中:耕地547亩),可为我县置换建设用地指标1682亩,实现项目区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布局优化的目标,在保障我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的同时,有效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推荐第3篇: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汇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工作报告

为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落实省、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精神,缓解我区城镇村建设用地供求矛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

[2008]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今年着手申报一个试点项目,现将该项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概念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二、挂钩项目实施工作任务及步骤

1、项目申报

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

镇规划,结合土地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初步确定项目区位置和规模。并按照国土资源听证管理规定的法定程序,对项目区选点布局、农房拆迁安置补偿、土地整理复垦等组织听证、论证。国土资源局依照国家和四川省相关规定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并附相关立项申报材料,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并转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2、项目实施

国土资源局制定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县(区)国土资源局应按批准的实施规划方案组织实施。拆旧地块土地整理复垦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土地整理复垦的有关规定,涉及工程建设的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公示制、监理制和廉政建设制度。项目区内建新地块需要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可按乡镇或城市批次以建设用地报批。

3、项目竣工验收

依据批准的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及有关规定,项目竣工后,按相关规划准备验收材料,县(区)国土资源局自查,市国土资源局对拆旧地块的复垦数量和质量、建新地块的规模及挂钩周转指标归还情况进行初验,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终验,并出具验收意见函。

三、保障措施

1、职能职责分工

区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项目申报,储备中心负责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通力协作。

2、资金统筹

一是财政部门列支专项经费,二是相关专项资金统筹,三是银行借贷资金,四适度吸纳社会资金。

3、宣传动员

一是召开全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部署增减挂钩工作,二是召开实施项目区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征求意见,提高全社会的认识,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障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

推荐第4篇:增减挂钩

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国土资发[2010]125号, 2010-10-21) 《贵州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地积极探索、抓紧实施。在探索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反

映。

贵州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69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就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将节余的用地指标用于城镇建设,用地收益反哺农村,可拓展城市反哺农村的资金渠道,保障城镇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经济

社会协调发展。

(二)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利于推进城镇化进程。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对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进行重新规划和综合利用,引导农村集中建设和村民有序转移,可促进自然村向中心村和集镇聚集,农村村民向住宅小区、新型社区和小城镇集中,加快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和城镇化进程。

(三)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建设农村住宅集中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能有力带动城乡投资

与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

(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利于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能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五)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利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在项目区内通过进一步提高集约用地水平所节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依法流转,增加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收入。

二、切实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划引导

(一)编制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专项规划。试点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组织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做到布局合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美化环境。编制专项规划,要综合考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田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等因素,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要依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资料,对村庄用地现状、整治潜力、投入和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位置、范围、规模和建设时序,建立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库。

(二)作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规划。应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以村庄整治、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移民搬迁等为重点,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大、投资成本低的村庄和分散居民点,优先纳入近期农村土地整治范围。实施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点拆旧建新安排、土地复垦设计、资金筹措、补偿安置、项目建设组织实施等。实施规划须征求项目区内村民意见,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审查,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转报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

(三)发挥好城乡规划的调控作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及村民住宅等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引导村民建设富有地域特色、民族特点、传统风貌的安全节能环保型住房。结合农村实际,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村散居住宅向中心村、乡镇集中建设。注重节约用地、少占耕地。通过对农村土地整治,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未编制城乡规划或已有规划但已明显不适应发展要求的,要及时组织编制或调整修编,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以适应农村土地整治和重点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的需要。

三、认真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

(一)严格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增减挂钩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可视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立项批复,各地可安排项目测量、设计及预算方案编制。县、乡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农村危旧房拆除、建设用地复垦、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新房建设及产权调整、补偿安置等工作。要依照有关规定设立增减挂钩工作流程,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

审计制,加强项目管理。

(二)做好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管理和对接。省、市(州、地)、县(市、特区、区)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增减挂钩指标调剂使用进行协调与管理。要建立挂钩指标使用管理台账,记载挂钩指标总量、挂钩使用及调剂情况,加强挂钩指标管理。同时,要对挂钩指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关的项目资金专项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支付村民拆旧补偿和复垦费用,剩余部分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所在的县(市、特区、区)、乡(镇)要设立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公开、透明,接受群

众监督。

四、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

(一)切实加强宣传。要广泛宣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做法和补偿安置标准等,做到家喻户晓,让农民真正认识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惠和集中建设的好处,引导村民积极主动参与。新村的建设选址、布局应广泛征求

村民的意见。

(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要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土地整理复垦方案、拆旧建新补偿标准、新村建设方案等,要广泛征询意见,与农户充分沟通,并签订整治及补偿协议,做到农村土地整治前农民同意、整治中农民参与、

整治后农民满意。

(三)依法实施补偿安置。要对农村土地整治涉及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布补偿标准,依法足额补偿到位,支持村民拆旧建新,改善居住环境。对一户一宅被拆旧的农村村民,可在村镇规划区内安排新的宅基地或统一规划建设安置房,保障其生活居住需要。对不需安排新宅基地或安置房的农村村民,在拆旧时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各地要综合考虑农村村民拆旧房屋的面积、质量和净退出的土地面积等因素,确定农户具体的补偿标准。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农户,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帮扶政策,妥善安置。拆旧地块复垦后的新增耕地,仍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给村民,或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各地在农村土地整治前,要认真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做到地类和面积清楚、权属无纠纷;农村土地整治后要及时进行变更调查,办理确权、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做到面积准确、产权明晰。认真做好土地权属调整,切实维

护农民权益。

五、切实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有效工作制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和群众积极参加的联动机制。试点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解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动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试点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要制定鼓励政策,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

适当奖励。

(二)创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机制。根据当地实际,积极探索适应现阶段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机制。加大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力度,除挂钩指标收益外,应多方整合有关涉农资金,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出资、村企共建、单位和个人捐助等多种形式的投入机制。认真研究新村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政策,引导少占甚至不占耕地。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办法,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试点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审核上报、资金筹措与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危旧房拆除、新房建设、土地整理复垦等具体实施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政策技术指导、新增耕地验收和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核定、土地增减挂钩指标调剂服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等工作。财政和审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整治资金收支情况监管,保证资金规范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加强农民新村建设的规划、设计指导。农业部门负责农用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参与项目新增耕

地的检查验收。

(四)做好相关服务。对使用土地增减挂钩指标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土地征收审批,优先办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安置用地,由乡镇国土资源所和村镇建设管理机构联合受理村民住宅用地和建设申请,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办理村民住宅用地和建设审批手续。住建部门要为村民提供住宅设计图,有效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荐第5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汇报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中指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制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之后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我省国土厅也

配套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可见,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要求,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有效的利用现有土地资源,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和环境,同时一定程度上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一、客观的用地需求与挂钩政策的可行性

挂钩政策就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分区的基础上,按照土地集约利用的要求,采取科学的工程技术手段,通过对一定规划用途分区内的农村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的复垦整理,以整理出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为途径,在动态过程中,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在特定规划区域内减少一定数量耕地的同时,相应增加一定数量城镇建设用地的一种做法。现阶段,我们江苏好多地方正进入经济发展的快速时期,产品结构的升级换代和城市建设对建设用地需求也越来越大,而许多市规划至的建设用地指标几乎用完,用地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充分利用挂钩政策必将是缓解用地供需矛盾,突破发展瓶颈制约的有效手段之一。对于挂钩政策,目前存在较大的潜力空间。

一是我省部分地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以我们为例,目前该市的建设用的面积为12.59万亩,而市域面积为332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占辖区面积的25%,如除去水域面积,陆地面积为228平方公里,那么建设用地占辖区面积的比例则达到34%。按照现在通行的建设用地用用地极限的方法来确定规模的说法,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辖区面积的30%,如果超过,这个区域的生态环境、居住环境会恶化。英国的建设用地占辖区面积的6%、韩国6%、荷兰15%,而我国的上海现在是29%、天津29%、北京19%,我们江苏为17%,可见该市的建设用地规模比例不但远远高于发达国家,也比国内城市高出许多,因此,通过挂钩工作,可以进一步提升集约水平,改善生活环境。

二是农村内部复垦潜力存在。仍以为例,目前该市农村建设用地面积为7.24万亩,全市共28万人口,其中60%是农业户口,按照户均3.5人计算,户均宅基地面积为1.5亩,远远超过国家和省市的标准,而由于子女上学、进城务工等原因,许多农民成为城市“两栖人口”,而他们人走地没走,使得农村房屋闲置或半闲置,因此复垦整理潜力较大。

三是由于区划的调整,我市前几年对乡镇、行政村和农村学校进行了拆并,闲置出一部分用地,加上有些乡镇企业由于市场淘汰、转产升级,也闲置出一部分用地,这些废旧的工矿用地也是复垦整理的资源之一。

四是属于长江冲积扇地区,有大面积江滩,由于水道的改线等等,使得好多地区有可观的潜力。

二、挂钩工作实施的具体情况

1、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增减挂钩工作。10月市委召开了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现场会,凌书记亲临挂钩复垦现场,并在会上作了重要指示;市委还明确冯书记牵头抓挂钩工作,从组织、宣传、资金、人员等方面做了精心部署。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实施意见》(扬政发〔〕98号),制定了实施方案,签订了拆旧补偿协议,落实居民点安置方案,高质量推进复垦整理,合理安排建新留用区,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各镇区党委政府领导也都很重视,均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总负责,协调解决挂钩中的遇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2、各镇(区)项目计划落实情况。根据、挂钩规划,我市共需完成882亩挂钩周转指标。其中挂钩周转指标为382亩,拆旧复垦项目总面积450.6亩,新增耕地382亩,挂钩周转指标为500亩,拆旧复垦项目总面积643.6亩,新增耕地500亩。我市挂钩工作现场会召开后,各镇区对辖区内的挂钩土地复垦项目重新进行了一次排查筛选,部分镇(区)对项目进行了调整,调减了个别实施难度较大、条件不成熟的项目,通过进一步挖潜,增加了部分新复垦项目。调整后,全市计划完成项目总面积1039.4亩,其中属于度376.6亩,度484.3亩,度先行实施178.5亩,所有项目计划在0

8、09两年内实施。项目全部完成后,可新增耕地900.2亩。

3、各镇(区)项目完成情况。目前,各镇(区)挂钩工作都取得了一些进展,大部分项目都已启动,有些项目已经完成,有些已接近尾声,还有部分已完成清障等前期工作。现全市已通过复垦新增耕地309.5亩。其中属于度61.2亩,属于度191.8亩,属于度56.5亩。

4、挂钩指标使用情况。我市使用、挂钩周转指标,共计

报批了551亩建设用地项目。,我市使用了挂钩周转指标,报批了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涉及10个项目,项目面积为323亩。我市使用了挂钩周转指标,报批了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涉及14个项目,项目面积为228亩。通过挂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市各镇区用地指标不足的矛盾。

5、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市财政前后分三次(11月、1月、9月)

下拨至各镇区挂钩资金1200万元,此前,国土局已先垫支了180万元资金,截止今年9月底,市级已拨付到镇区挂钩资金1380万元,镇区财政拨付到村712.49万元,国土局垫支到村180万元,另外9月底到帐的400万资金,各镇区将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尽快下拨到具体项目上。

三、挂钩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挂钩工作因为周期长,涉及到的部门多,牵涉到的利益复杂,所以在推进和实施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社会的认识不够。一方面是部分地方政府不能正确理解挂钩工作的重要意义,认为挂钩工作是国土部门的事情,地方只要有用地指标就行;另一方面,部分群众认为挂钩拆迁没有企业征地拆迁补偿高,不愿意上点建房。

2、资金筹措困难。因为省厅今年鼓励挂钩工作先拆后建。所以在推进的过程中需要地方政府先期投入一定的拆迁、安置费用,避免因群众补偿不到位而形成不稳定因素。以我们为例,截止到今年9月底,全市通过财政统筹的挂钩资金只有1200万元,而我市复垦结束的项目就已新增耕地309亩,到期资金需支付1500余万元,其它正在实施的项目进展等等不一,项目急需资金及时到位。因为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使得挂钩工作难以继续推进,有的项目因缺乏启动资金而无法开工,同时这也已经影响到基层复垦的积极性。

3、拆迁安置难。一是有的农户家庭条件差,即使拆迁补偿后也没有能力建新房;二是有的农民拆迁安置的居民点向集镇、中心村集中,但农民离责任田路途远,生产生活很不方便,群众不愿走;三是部分群众原来是农村户口,在农村有房,现是城镇居民户,他们不愿货币拆迁,想要划地建房但又不符合国家政策;四是极少数老百姓认识不够,借机漫天要价,不达目的不罢休。五是有的项目所在村没有相应的安置居民点,农户拆房后无地建房。

四、挂钩工作的几点对策及打算

1、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挂钩工作总的目标是消灭村庄,形成集中居住。但在实施的初期,由于受资金、社会认识、工作经验和政策支持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应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稳步推进。当前,可以对以下几类用地先行设施:一是规划拟撤并的村庄,现实已实施,但尚有少量住户住居或无人居住的房屋;二是废弃的工矿用地,堆场用地;三是废弃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用地。这几类用地拆迁整理工作难度小,社会认可度高,操作的可行性强,通过几年的努力,易形成成果,下一步再向深度推进。

2、以点带面,典型引导。挂钩工作无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其拆迁、补助标准、复垦标准、资金投入运作方式方法都没有统一的模式,所以在试点的过程中要通过某一个点为突破口,制订政策,同时在面上形成示范影响,然后再全面推广。

3、先拆后建,滚动推进。在面前的情况下定位、定时、定序,操作难度较大。可以通过筛选易拆、易复垦地块,先行启动,形成资金补充、政策效应和示范效应后,再滚动推进。

4、加强规划,落实项目。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对因实施挂钩规划,需要落实的拆迁安置居民点,应在规划镇村居民点规划时全部规划到位,保证今后挂钩拆迁户能顺利搬迁建房。对于批准的建新项目用地,各镇区要千方百计,抓紧项目的落实,确保所有项目尽早落地。千万不能将宝贵的用地指标闲置,影响挂钩资金的循环。

5、筹措资金,严格管理。财政部门需要继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证挂钩复垦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要将省厅返还的、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其它土地复垦专项资金集中统筹,用足用好,更快地推进挂钩工作的开展。在补贴标准上,各镇区应加强协调,尽可能采取一个标准执行,否则会在周边引起攀比,造成新的矛盾。在复垦资金使用上通盘考虑,统筹安排,不能简单地按5万元/亩拨付到村。镇村两级需要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各村在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将项目资料报送到镇国土、财政部门,以便市镇核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土、财政、审计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随时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防范于未然。在项目通过决算后,有关资料要及时整理存档,加强跟踪管理。

做好新时期的土地管理工作,离不开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今天的视察会为契机,认真听取各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耕地的关系,全力保护好每一寸耕地,合理利用好每一寸土地,共同推进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我的汇报完了,谢谢大家。

推荐第6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汇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汇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汇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汇报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指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制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之后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我省国土厅也

配套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可见,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要

求,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有效的利用现有土地资源,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和环境,同时一定程度上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一、客观的用地需求与挂钩政策的可行性

挂钩政策就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分区的基础上,按照土地集约利用的要求,采取科学的工程技术手段,通过对一定规划用途分区内的农村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的复垦整理,以整理出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为途径,在动态过程中,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在特定规划区域内减少一定数量耕地的同时,相应增加一定数量城镇建设用地的一种做法。现阶段,我们江苏好多地方正进入经济发展的快速时期,产品结构的升级换代和城市建设对建设用地需求也越来越大,而许多市规划至的建设用地指标几乎用完,用地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充分利用挂钩政策必将是缓解用地供需矛盾,突破发展瓶颈制约的

有效手段之一。对于挂钩政策,目前存在较大的潜力空间。

一是我省部分地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以我们为例,目前该市的建设用的面积为万亩,而市域面积为332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占辖区面积的25%,如除去水域面积,陆地面积为228平方公里,那么建设用地占辖区面积的比例则达到34%。按照现在通行的建设用地用用地极限的方法来确定规模的说法,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辖区面积的30%,如果超过,这个区域的生态环境、居住环境会恶化。英国的建设用地占辖区面积的6%、韩国6%、荷兰15%,而我国的上海现在是29%、天津29%、北京19%,我们江苏为17%,可见该市的建设用地规模比例不但远远高于发达国家,也比国内城市高出许多,因此,通过挂钩工作,可以进一步提升集约水平,改善生活环境。

二是农村内部复垦潜力存在。仍以为例,目前该市农村建设用地面积为万

亩,全市共28万人口,其中60%是农业户口,按照户均人计算,户均宅基地面积为亩,远远超过国家和省市的标准,而由于子女上学、进城务工等原因,许多农民成为城市“两栖人口”,而他们人走地没走,使得农村房屋闲置或半闲置,因此复垦整理潜力较大。

三是由于区划的调整,我市前几年对乡镇、行政村和农村学校进行了拆并,闲置出一部分用地,加上有些乡镇企业由于市场淘汰、转产升级,也闲置出一部分用地,这些废旧的工矿用地也是复垦整理的资源之一。

四是属于长江冲积扇地区,有大面积江滩,由于水道的改线等等,使得好多地区有可观的潜力。

二、挂钩工作实施的具体情况

1、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增减挂钩工作。10月市委召开了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现场会,凌书记亲临挂钩复垦现场,并在会上作了重要指示;市委还明确冯书记牵头抓挂钩工作,从

组织、宣传、资金、人员等方面做了精心部署。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方案,签订了拆旧补偿协议,落实居民点安置方案,高质量推进复垦整理,合理安排建新留用区,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各镇区党委政府领导也都很重视,均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总负责,协调解决挂钩中的遇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2、各镇项目计划落实情况。根据、挂钩规划,我市共需完成882亩挂钩周转指标。其中挂钩周转指标为382亩,拆旧复垦项目总面积亩,新增耕地382亩,挂钩周转指标为500亩,拆旧复垦项目总面积亩,新增耕地500亩。我市挂钩工作现场会召开后,各镇区对辖区内的挂钩土地复垦项目重新进行了一次排查筛选,部分镇对项目进行了调整,调减了个别实施难度较大、条件不成熟的项目,通过进一步挖潜,增加了部分新复垦项目。调整后,全市计划完成项

目总面积亩,其中属于度亩,度亩,度先行实施亩,所有项目计划在0

8、09两年内实施。项目全部完成后,可新增耕地亩。

3、各镇项目完成情况。目前,各镇挂钩工作都取得了一些进展,大部分项目都已启动,有些项目已经完成,有些已接近尾声,还有部分已完成清障等前期工作。现全市已通过复垦新增耕地亩。其中属于度亩,属于度亩,属于度亩。

4、挂钩指标使用情况。我市使用、挂钩周转指标,共计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

推荐第7篇: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宣传

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宣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国家推出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破解保护与保障“两难”困境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划和项目区规划等,对项目区内村庄撤并和用地布局的调整,对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村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利用,并将建设用地整理增加的耕地面积等量核定为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用于农村居民点和城镇建设。“挂钩”实行先安置再拆迁,先使用规划周转指标再归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一、项目依据

(一)200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00〕11号)提出,“对以迁村并点和土地整理等方式进行小城镇建设的,可在建设用地计划中予以适当支持”,“要严格限制分散建房的宅基地审批,鼓励农民进镇购房或按规划集中建房,节约的宅基地可用于小城镇建设用地。

(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37号),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主要通过“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和集镇集中”、“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和村庄整理等途径解决”,对试点小城镇“可以给予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周转指标,用于实施建新拆旧”。

(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提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

(五)《关于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易地扶贫搬迁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21号

(六)《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

(七)《关于加快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6〕6号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土地平整工程:通过平整土地,归并零碎地块,提高耕地平整度和集中程度;并通过土壤改良工程,提升土壤肥力,使耕地质量等别达到所在县较高等别。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重点建设农田灌排配套设施,修建灌溉渠道、排水沟,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确保项目区耕地“旱能灌、涝能排”。沟渠主要采用浆砌实心水泥砖或浆砌块石结构。

(三)田间道路工程:建设农业生产配套道路,适度修建田间骨干道路,提高农业生产运输效率。连接村屯之间的主道可修建混凝土路面,田间机耕道路采用砂石路面。

(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提高旱涝防灾能力。加强项目区内的农田生态保护,包括沿山截水沟、农田防冲护岸等。

(五)其他工程:在田间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完善以后,结合“美丽乡村”和扶贫等活动,适当考虑村屯巷道硬化、垃圾池、排污沟等村庄工程。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了,农民自愿。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和推动 自发开展耕地整治的作用,研究政策措施,加强指导监督,鼓励农民自愿前提下开展。

坚持量力而行,逐步推开。要从实际出发,充分结合当地农民自身经济情况量力而行,选择实施条件相对成熟,群众积极性较高的地区进行。 农村居民点整理的潜力来自下面几个方面:①农村宅基地超国家标准面积形成的潜力;②废弃建筑物压占土地形成的潜力;③由于村庄建设缺乏规划,村庄内部存在许多空闲地;④农村居民点内存在零星农用地; ⑤部分村庄搬迁而形成的整理潜力。

四、增减挂钩的效益

(一)增减挂钩是推进城乡统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机制。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建设,既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当地农民生活水平,又改变了农村落后面貌,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增减挂钩是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我国耕地保护的基本动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主导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重在以建设促保护,实现耕地数量增加、质量提高;二是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需要履行“占补平衡”义务,立足于耕地本身不能少。“增减挂钩”是“占补平衡”思路的合理延伸,是将建设用地整理增加的耕地面积等量核定为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最终实现项目区内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不降低。

(三)增减挂钩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的重要举措。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建设用地在规划的引导下,有计划地拆建,促进土地在空间上的调整和互换,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耕地细碎分耕、集体建设用地粗放浪费等问题。

(四)增减挂钩是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助推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不受国家指令性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限制,只要各地有拆旧的潜力,且又能够获得周转指标,就可以突破年度计划指标的限制,额外获得城镇建设用地。

(五)有利于实现就地转移农民、就地工业化和就地城镇化。增减挂钩并不是简单地把农村的建设用地整理到现有城镇中去,它实际上也是促进现有具有发展潜力和发展较好的小城镇不断成长和壮大的主要手段,是为广大农村地区诞生和成长起来的小城小镇就地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提供发展空间的操作平台,加速了农民向中心城镇、集镇集中,加快了城镇化的进程与速度。

(六)化解了单纯征地模式下保耕地红线的巨大压力。增减挂钩将整理出的农村建设用地调剂给城镇的前提是必须有等量的农村建设用地要复垦为耕地,周转指标只是先期借给城镇使用,到期以大于周转指标面积的复垦耕地来归还,保证了耕地面积总量不会减少,但在拆旧区的农村耕地面积则是增加的。

(七)推进了资源在城乡间的双向流动,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增减挂钩改变了单纯征地制度下只从农村抽取资源而很少向农村注入资源的做法,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统筹了城乡土地、资金、人员的双向流动。通过复垦中的土地整治,组建农民合作社和引入工商资本,促进了耕地集约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八)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挂钩政策实施后,推动了农民集中居住,农民居住环境、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

简而言之:项目是让群众得实惠,乡村振兴。

1、项目实施权属不变,原来是谁的仍然是谁的,项目验收后土地可种各种作物,不限制。

2、充分利用了村内空闲地、空心村,增加了耕地。

3、政府对地上建筑物(房屋)及占地和树木进行补偿,增加了群众的直接收入。

4、基础设施建设,给生产生活环境带来方便。

推荐第8篇:阳高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汇报

阳高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现阶段,我县处于经济发展的快速时期,城镇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对建设用地需求也越来越大,而建设用地指标相当紧张,用地矛盾十分突出。根据国土资发[2008]138号文件精神及我省下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函(晋国土资函[2011]169号),为缓解目前我县用地供需紧张,突破发展瓶颈制约,提供了解决途径。

我县属农业人口大县,农业人口所占比重约72.8%,近几年由于移民搬迁和“三年告别山庄窝铺”等惠农项目的实施,使得农村大量旧宅基地废弃,因此我县农村内部存在一定的整理复垦潜力。2006年以来,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首先针对居住条件差如土窑洞、房屋质量差的村庄进行了规划,搬迁建设,资金保障的落实等方面开展了扎实的工作,这也为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根据实地情况调查摸底和经过相关领导、技术人员的反复研讨,最终确定我县王官屯镇、大白登镇、东小村镇、马家皂乡、鳌石乡、北徐屯乡、长城乡、罗文皂镇、龙泉镇、下深井乡为本次项目的拆旧建新实施区域。

一、挂钩工作实施的具体情况

1、全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增减挂钩工作。

2010年6月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常务会议,县政府领导在会上作了重要指示并成立阳高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组。2011年8月,县政府出台了《阳高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从组织、宣传、资金、拆旧补偿、后期整理复垦、组织验收、挂钩项目土地增收等方面做了精心部署,要求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先易后难,依法自愿”的原则,同时要求高质量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合理安排建新区,规范使用专项资金。

2、挂钩项目计划落实

根据挂钩规划,拆旧区共计38.3402公顷,其中34.7619公顷可复垦为耕地。建新区面积为32.311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为32.2653公顷,占用耕地21.9125公顷。共申请使用周转指标32.2653公顷。

3、挂钩工作实施计划

本项目实施年限为2011-2012年两年时间,拆旧区村民已全部安置,建新区位于龙泉镇、王官屯镇、罗文皂镇、下深井乡。建新区主要用于王官屯镇330亩,作为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和药业辅料加工项目用地。罗文皂镇100亩作为观光农业基地项目建设用地。2012年完成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

二、挂钩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社会认识不够。一方面是部分领导不能正确理解增减挂钩工作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部分群众积极性不高,不支持此项工作。

2、资金筹措困难。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县财政十分困难。但挂钩工作需先补后拆,所以在工作推进中县政府要先期投入一定的拆迁、安置费用,避免因群众补偿不到位而形成不稳定因素。

3、极少数老百姓认识不高,借机要价偏高。

三、挂钩工作的保障措施

1、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挂钩工作总的目标集中建设、集约用地、优化布局。但在实施的初期,由于受资金、社会认识、工作经验和政策支持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应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稳步推进。

2、加强规划,落实项目。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对因实施挂钩规划,需要落实的拆迁安置居民点,应在规划镇村居民点规划时全部规划到位,保证今后挂钩拆迁户能顺利搬迁建房。对于批准的建新项目用地,抓紧项目的落实,确保所有项目尽早落地。

3、筹措资金,严格管理。财政部门在保证预拨450万元启动资金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证挂钩复垦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在补贴标准上,尽可能采取一个标准执行,否则会在周边引起攀比,造成新的矛盾。在项目实施

3 过程中,国土、财政、审计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随时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有关资料要及时整理存档,并加强跟踪后期管护管理。

做好新时期的土地管理工作,离不开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今天的项目审查为契机,认真听取各位领导、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耕地的关系,全力保护好每一寸耕地,合理利用好每一寸耕地,共同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O一一年十月

推荐第9篇:增减挂钩流程

几点说明:

1、为充分发挥增减挂钩试点的综合效益,土地整理不仅仅限于原宅基地,而是农村区域土地综合整治。

2、农民以宅基地换房设计为三种形式:一是村内置换;二是村外镇内置换;三是镇外置换,包括进县城和城市。

3、指标收益有两种:一是新增耕地指标,按现行省内异地置换委托补充耕地设计,不是市场定价,而是市级政府之间的博弈;二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指标和指标对应地块两种不同模式设计。

4、村内置换,集居点仍然是集体建设用地;镇内置换,集居点征用为国家建设用地;镇外置换,进入城市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市场。

5、立足于市场化操作,政府以项目形式的投入作为补充资金来源。

一、成立领导机构

按照“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村委会负责协调服务”的工作模式,成立领导机构,建立规范高效的决策指挥系统。

1、区县市成立领导小组。由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试点镇村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方案制定和政策研究,对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进行策划和包装,统一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组织提供服务,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部署、起草文件、组织协调、信息反馈等日常工作。

2、试点镇和试点村所在镇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抽调机关得力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宣传政策;研究制定宅基地换房、承包地换股换保障的具体办法;测量及认定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和住房面积,计算置换面积,签订置换补偿协议及货币补偿协议;做好维稳工作。

3、试点村成立工作小组。由支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挂钩试点项目和置换办法进行村级民主决策,发动农民积极参与;组织引导成立土地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以宅基地换房协议、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协议等文件;组织农民选房分房,搬迁入住、腾空旧房、归还原宅基地;配合做好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开展调查研究

1、区县市为责任主体,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资料为基础,对试点镇村进行调查摸底,查清土地利用现状、权属,分析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和节约建设用地的潜力,了解劳动力转移就业状况、农户生产生活条件。

2、初步确定土地综合整治范围、农民集中安居点位置、规模和建设步骤。

3、初步选定增减挂钩试点一期工程建新拆旧项目区。

4、组织草拟《土地专业合作社章程》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定意向协议样本。

5、草拟《农民以宅基地换房的置换办法》和《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城镇社会保障、以农村宅基地换城镇住房的置换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定置换申请样本。

三、广泛征求意见

1、依法就项目区选点布局、集中居住建设、置换办法、合作社章程、流转办法等政策文件组织听证,充分听取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意见,形成文件草案。

2、了解掌握农民群众对村内异地置换住房、镇内异地置换住房、镇外置换住房三种方式的意愿;如果镇内异地置换住房的农户达到一定数量,还要在城镇规划范围内确定集中安置点位置,做好安置点的征地拆迁或置换搬迁准备。

3、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项目实施方案、置换办法草案进行村级民主决策,有90%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后,形成正式决议;农民自愿提出置换申请。

4、对提出申请农户的住房、非住宅房屋和附属物、宅基地面积进行准确测量,经村民签字后予以确认,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由发起人召开土地专业合作社筹备大会,讨论通过合作社章程和流转办法,形成决议,组织志愿加入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

6、对项目进行包括耕地占补平衡、新增耕地和节约建设用地指标测算、投入预算和资金平衡方案等进行可行性论证。

四、申请规划审批

1、项目审批。由区县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写出项目申请书,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土地和资金平衡测算情况、投融资操作方式、实施步骤等,并提供村民意见征求情况;由市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书进行会审,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下达项目批复。

2、规划编制。项目批复后,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公司,编制试点镇村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综合整治、村庄及居民点建设、交通、水利、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子规划;国土部门制定《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规划部门编制《集居点修建性详细规划》。

3、规划审批。①省、市国土部门审批。区县市人民政府向市国土局提交增减挂钩项目资料入库,由市国土局提出挂钩指标申请,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②市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批复试点镇村总体规划,并对设计单位编制的居民点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批。

五、搭建操作平台

1、操作模式:实行政府指导下的市场化操作模式,有两种形式:一是融资与建设合一模式,由区县市组建投融资建设公司,负责融资和建设;二是融资与建设分立模式,由区县市组建投融资公司,只负责融资,试点镇和试点村所在镇成立建设公司,只负责建设。

2、组建方式:由区县市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形式明确一个投融资建设公司作为项目投融资建设主体,具体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开发、土地综合整治、节约的建设用地开发等。既可以是政府出资组建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政府为主导,吸引社会大企业参与,共同组建股份制公司。

3、操作机制。①投融资建设公司作为项目特许经营主体,负责申请建设项目立项、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土地周转指标、办理前期开发手续、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民集居点建设、承贷建设资金、归还银行贷款;②以增减挂钩节约建设用地指标或者项目土地出让收益权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进行项目建设;还可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企业,由施工企业筹资建设,建成后一次性回购;③通过宅基地置换出的建设用地指标议价出让或者土地直接出让获得收益,优先获取政府项目资金支持,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平衡建设资金。

六、签订项目协议

1、村民与村委会签订协议。项目和规划审批后,村内置换和镇内置换村民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内容包括:现有宅基地和住房情况;拟置换面积;货币补偿金额或补缴金额;交房时间;原有房屋拆除事宜;违约责任;其他事项。

镇外置换住房农户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内容包括:现有宅基地和住房情况;货币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参加城镇社会保障约定;房屋拆除事宜;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事宜;违约责任;其他事项。

2、村委会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村民与村委会签订协后,如果镇内异地置换的农户达到一定数量,村委会与镇人民政府还要签订协议,内容包括:置换原则;置换时间;办理产权手续;置换房屋维修;违约责任;其他事项。

3、村委会与投融资建设公司签订协议。对村内置换和镇外置换分别签订协议,村内置换内容包括:置换标准;置换住房套数及建筑面积;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原宅基地及附属物的权利归属;置换期限;群众工作与搬迁;宅基地整理复垦;违约责任;其他事项。

镇外置换内容包括:现有宅基地和住房情况;货币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原宅基地及附属物的权利归属;房屋拆除事宜;宅基地整理复垦;违约责任;其他事项。

4、镇人民政府与投融资建设公司签订协议。对镇内异地置换签订协议,包括置换标准;置换住房套数及建筑面积;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原宅基地及附属物的权利归属;置换期限;群众工作与搬迁;宅基地整理复垦;违约责任;其他事项。

七、项目建设实施

1、集居点建设。①由区县市国土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取得建设用地。对建新地块,启动征地拆迁或置换搬迁工作,对建新地块的农户进行征地补偿或给予置换搬迁过度补偿。②投融资建设公司作为建设主体,承担项目建设的各项责任,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设备、材料供应单位。③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监理”的原则施工建设,区县市建设、安监等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全程监督。④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基础配套工程在各阶段完工后,投融资建设公司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分阶段验收。⑤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投融资开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交付符合约定的住房;镇内异地置换住房,由镇人民政府再向村委会交付符合约定的住房。

2、农村土地综合整治。①土地综合整治前,由土地专业合作社与项目区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入股协议,由土地专业合作社颁发土地入股的股权证,明确股权金额和年度股权收益分配。②投融资建设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按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土地综合整治。③土地综合整治完工后,由投融资建设公司向区县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并开展初审;初审合格后,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竣工验收组,验收合格的,出具竣工验收报告。④竣工验收后,整理的土地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专业合作社经营。

八、农民搬迁集居

1、分配住房。由村委会提出分配住房方案,交签约农户讨论通过后,组织农户进行统一选房;发放货币补偿金额、农户缴足应补缴金额后,交付新房钥匙。有镇外置换住宅的,按合同约定兑现货币置换金额,并办理城镇社会保障参保手续和“农转非”手续,依法收回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住房所有权等证件。

2、搬迁腾房。置换农户在领取新房钥匙3个月内搬迁入住,腾空旧房,交出钥匙。投融资建设公司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办理并向农户发放土地使用证和住房所有权证。

3、收回宅基地。农民搬迁腾房后,原宅基地使用权由区县市政府依法收回,并依法注销相关证件。

4、宅基地复垦。由投融资建设公司组织施工企业对旧房进行拆除,对原宅基地进行整理复垦。经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后,复垦出的土地首先用于归还土地挂钩周转指标。

九、平衡建设资金

1、获得土地收益。通过政府回购新增耕地指标和节约建设用地指标获得收益,或者由投融资建设公司将节约建设用地指标经营地块通过招拍挂方式上市出让获得收益。

2、归还银行贷款。投融资建设公司用土地收益和政府项目支持资金,按照约定的还贷款计划,及时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实现资金平衡。

推荐第10篇: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程序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程序

一、项目经省国土资源厅立项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安置房设计单位,预计招标时间在50天内完成。

三、根据立项文件确定安置区位置。安置房的初步设计方案,主要体现安置房户型设计、立面效果图、安置小区整体布局、安置房用地面积、容积率和建设规模。

四、项目实施业主(乡镇政府)在立项实施规划文件中规划的拆旧区范围内的拆迁户召开动员大会,并与各拆迁户签订拆迁意向书和安置房户型意向书。

五、根据拆迁户签订的安置房户型意向书,确定安置房的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规模、户型设计和房屋设计方案。报县整治办审查后上报县规委会审批。

六、确定测绘、地勘、造价咨询和图审单位。费用在40万元以下的按县招监办【2011】3号文件由业主自主采购;40万元以上的采用招标方式确定,预计招标时间在20天内完成。

七、落实安置区的拆迁和补偿。

八、安置房的地勘和设计进场,地勘单位根据设计单位的方案布局进行地勘,预计在45天内完成。

九、根据图审单位审查后的安置房设计图纸和安置小区配套设计图纸编制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

并送财政评审。图审预计在20天内完成,造价咨询和财政评审预计在55天内完成。

十、根据财政评审金额,由业主与投资人签订投资合同。

一、乡镇政府与拆迁户签订正式房屋拆迁和补偿合同,同时签订安置房户型选定合同。

十二、安置房施工和监理单位由招标方式确定,预计招标时间在50天内完成。

十三、安置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成立协调小组负责在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十四、安置房完成后经建设部门和安置户验收后交付,建设部门出具房屋建设质量报告。

十五、拆迁户入驻安置房,原宅基地房屋拆迁并复耕(对拆迁房屋逐一照相,形成前后对比照),农业部门出具耕地质量报告。

十六、认真编制施工结算资料送审计部门审计,同时认真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待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第11篇:村民拆迁协议书(增减挂钩项目)

编号:

拆迁补偿协议书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加快我市第一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对xxx原居民点实施整体搬迁。根据《xxxx2010年第一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现就具体拆迁事宜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拆迁补偿

拆迁房屋产权所有人:,房屋结构,建筑面积m,补偿标准,补偿金额。

第二条 其它建构物及补偿金额

水柜:m,补偿标准100元/ m,补偿金额。 砖石墙:m,补偿标准25元/ m,补偿金额。 泥墙:m,补偿标准15元/ m,补偿金额。

第三条 房屋周边青苗补偿

第四条 地上附着物补偿金额2222222

第五条 搬迁奖励及补助

1、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搬出,甲方将给予奖励3000元。

2、甲方给予乙方新建安置房过渡期住房补助:250元/月,

乙方必须在搬出之日后六个月内建好安置房并入住,否则甲方将不再给予乙方住房补助。(适用于安置房未建好,需暂时租房居住的搬迁户)

3、甲方给予乙方建房困难补助:10000元(仅限现居住在拆

旧区,搬迁有困难的搬迁户)。

第六条 拆迁补偿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甲方以现金方式付给乙方房屋及其它建筑拆迁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奖励补助费共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甲方在先期支付给乙方补偿总金额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剩下的部分将根据乙方新建房屋的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第七条 权利义务

甲方责任:

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补偿费用,对本协议约定拆迁的房屋具备拆迁资格或取得准许拆迁的文件,加强拆迁施工现场管理,对于拆迁过程中的责任事故,自行或由受托拆迁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乙方责任:

协议约定的建构物权属明晰且无争议,乙方具有签订本协议的主体资格。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腾空并

完成搬迁工作,乙方将腾空好的房屋移交甲方,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回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拆除。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没有在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将房屋腾空并向甲方完成移交,除不得要求甲方给予奖励外,还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乙方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足额向乙方支付拆迁补偿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所欠款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将房屋腾空并移交甲方,乙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补偿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岭南镇人民政府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12篇:增减挂钩项目规划设计合同

w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方案编制委托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签订日期:

1 委托方 受托方

(以下称为甲方) (以下称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定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和规章。

1.2 《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69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第二条 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土地开发整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及其引用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重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为保证工作顺利按期开展,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有关该项目的相关依据。 3.1《重庆市** 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庆市**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XX区(市)县国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XX区(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4~2020)》;《XX区(市)县土地整理专项规划(2006~2010)》;《XX区(市)县新农村建设布点规划》;《XX区(市)县城乡建设规划(2004~2020)》;《XX区(市)县川西民居风貌保护规划》;《XX区(市)县XX镇产业布局规划(2004-2020)》;《XX区(市)县国家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3.2实测的项目区地形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形图比例尺不小于1:2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3.3土地资源调查报告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更资料。3.4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规划。 3.5相关部门规划。

w 2 3.6项目所在地相关土地整理的政策、法规及相关规定;有关项目建设的地方性规定及标准。

3.7项目区的气象、水文、地质等基础技术资料,项目区社会经济资料。3.8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信息。 3.9其它有关资料。 第四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4.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成果编制所需的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时效性负责。甲方提供的图纸应满足乙方工作要求。

4.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或因其它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返工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3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并负责和项目地有关部门的联络和相关的协调。

4.4 甲方负责工作过程中的项目论证、评审组织工作,出具有关的证明、文件。 4.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开始委托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委托费用(估算委托工作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委托费用(估算委托工作费)的全部支付。

4.6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费用。第五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5.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技术成果包括:本项目实施方案报告、现状图、规划图、设计平面图、各设计单体横纵断面图,及说明、相关附件。

5.2乙方应根据重庆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知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成果,成果数量由双方商定,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项目上报日期变更,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协商提交成果时间。

5.3乙方应按国家及重庆市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5.1规定的内容及5.2规定的时间、数量向甲方交付成果(出现4.2、4.5规定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成果的质量负责。

5.4由于甲方变更规划方案导致工作量增加,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多余工作量所引发的相关设计费用及推迟提交成果时间,甲方应承担由此所引发的全部责任。

w 3 5.5乙方交付成果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做必要的修改。实施后,乙方负责正常的设计变更(特指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变更,双方可另行商议。

5.6发生以下情况的:

(1)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不详实导致方案不合理;(2)项目区外部环境变化,相关部门的影响导致规划方案不可行;(3)属于立项方面问题(如项目选址、水资源不足)导致项目审查未予通过;(4)双方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终止。乙方协助甲方解决相关问题,不承担任何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6.1经双方商定,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费用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规定计取:按每增加一亩新增耕地,收取设计费 元的标准,最终取费按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为准。

6.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前期经费**元整。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成果,经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甲方在两周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果甲方、乙方不能达成共识,甲、乙方均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违约方须承担因违约给守约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9.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9.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任务,另行签定协议并支付费用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w 4

甲方名称:

(盖章)

单位负责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真:

w 乙方名称:

(盖章)

单位负责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第13篇:自贡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自贡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下简称“挂钩项目”)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挂钩项目”分为“拆旧区”和“建新区”。“拆旧区”是指农民宅基地拆除、整理复耕的区域;“建新区”是指农民集中安置建设区域和结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使用区域。 第三条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挂钩项目”的管理机关。

第四条 区(县)人民政府是“挂钩项目”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挂钩项目”的实施主体。 第五条 原则

(一)符合规划原则。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

(二)符合宅基地管理规定原则。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农民集中安置的建新区必须坚持农民自己居住;必须坚持原宅基地退出复耕。

(三)尊重民意原则。坚持民生优先,尊重农民意愿,积极鼓励引导农民参与,严格遵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方针,切实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

(四)统筹实施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第二章 项目立项、实施及竣工验收

第一节 项目立项

第六条 项目立项前期准备工作

(一)“挂钩项目”所在县(区)、乡镇政府要组织开展宣传动员,了解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建新拆旧意愿,充分调动农户的参与积极性,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同意后方可开展挂钩及其相关工作。

(二)“挂钩项目”所在县(区)、乡镇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组织开展调查摸底。一是要查清拟申报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权属;二是要分析拟申报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三是对拟“拆旧区”的地上建(构)筑物及其它附着物进行拆迁安置测算;四是要合理选择确定“建新区”地块。

(三)“挂钩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土地资源专项调查,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和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实施规划中拆迁农房安置方案、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方案、资金使用管理方案、土地权属调整方案要充分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并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同意后实施,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七条 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要求

(一)项目区实施规划要注重与农业产业化、金土地项目、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区相结合。

(二)项目区内结余的集体建设用地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采取出让、转让或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合作联营等形式用于发展

二、三产业,并纳入建新区规划。

(三)农民集中居住区应按照经济、舒适、方便、适用的要求,“山水田林路、种养加住环、医教文体广” 相配套,以川南民居风格为主体,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风貌、统一管理”。其选点布局应当举行听证、论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社会公众及有关专家的意见,每个农民集中居住点集中居住的农户原则上不少于40户,在乡镇周边的每个集中居住点集中居住的农户原则上不少于60户。 第八条 项目区申报条件

(一)项目区拆旧地块已完成勘测、确权、登记工作,权属清晰无争议。

(二)有项目资金平衡方案,能确保项目实施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有确保拆旧地块复耕的措施。

(三)当地政府重视,群众自愿参与度较高。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具有依法严格规范管理土地的意识,具有较强制度创新和探索能力。

(四)项目区原则上应在同一县(区)内安排,经批准也可跨县(区)设立,一个项目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原则上控制在50公顷以内。“拆旧区”应以村为单位整体推进,拆旧面积占所在行政村农村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建新区”原则上应安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用于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项目区内建新地块总面积不能大于拆旧地块总面积,做到项目区内耕地的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

(五)项目区所在区位具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所必须的路、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或已拟定相关的道路、水利、电力工程等建设方案,有关措施与资金已经落实,拟同步规划和实施。 第九条 项目区立项申报材料

(一)项目区所在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立项申请。

(二)项目区所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转报文件。

(三)项目区所在县(区)、乡镇政府资金承诺证明。

(四)项目区实施规划(含文本、图件、附件及电子文档);

(五)项目区所在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

(六)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有乡镇、村社签章同意进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意见书。

(七)涉及拆迁的农户同意拆迁的承诺书。

(八)初步拟定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含调整方案图、涉及调整的权属单位及三分之二村民签字确认书)。

(九)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

(十)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图。

(十一)项目区1/2000勘界测绘图,重点区域(包括“拆旧区”和“建新区”)1/500勘界测绘图(图件和比例尺具体要求详见《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十二)市、县(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对建新区选址的书面意见。第十条 项目区立项申报程序

项目区申报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项目区申报材料由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经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并转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项目区经批准后,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第二节 项目实施

第十一条 用于农民集中安置建设的“建新区”建设

(一)用于农民集中安置建设的“建新区”建设用地不需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但需依法办理规划建设手续和建设用地供地手续。占用农用地的,可先实施,然后按照挂钩周转指标使用管理原则到期归还。

(二)用于农民集中安置建设的“建新区”要按项目实施规划建设,可采取统规统建和统规自建方式建设。有关部门要按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三)项目实施业主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规划要求,同步实施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第十二条 “拆旧区”拆迁安置

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业主负责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组织对“拆旧区”农户的地上建(构)筑物及其它附着物参照市政府65号令自拆自建的方式实施拆迁安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要予以确认、签订协议。 第十三条 “拆旧区”建设用地复垦 项目区立项批复后,规划拆旧的农村建设用地两年内必须全部完成复垦整理工作。复垦后的耕地可用作对应挂钩的建新区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计入耕地台账。按项目区规划,对建设用地经复垦整理形成的耕地按耕地地类管理,对于符合基本农田条件的应补划为基本农田。

第十四条结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使用区域的建设用地报批

(一)结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使用区域的建设用地需要征收为国有土地的,要按照乡镇建设用地批次依法报经省政府批准。征收时,不占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涉及农用地转用、不缴纳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费用。

(二)结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使用区域的建设用地的征收原则上应一次性申报,其用地位置、地块必须与项目编制申报和批准的位置、地块一致。“拆旧区”建设用地复耕验收合格前,不得使用结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结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使用区域的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后,按项目规划的土地用途依法按程序规范供地,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拍挂方式供地。 第十五条 土地利用管理

(一)项目完成并经省国土资源厅检查验收合格后,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更新“拆旧区”和“建新区”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

(二)涉及土地权属调整变化的,依法办理相关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加强土地权属管理,按照项目区权属调整方案及时将已复垦的耕地移交给集体经济组织,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三)对符合“一户一宅、农民自己居住、原宅基地退出复耕”三个条件的农户,经申请可按程序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

第三节 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内容

项目区实施规划执行情况、拆迁农户满意程度调查、复垦耕地及增加的耕地有效面积的数量和质量、建新区农民集中安置区域及结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使用区域用地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工程质量、土地权属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工程管护措施、后续利用及挂钩周转指标归还情况等。在项目区踏勘、初验、核查、终验过程中,抽查的拆旧地块数量必须达到拆旧地块总数的20%,且各次所抽查地块不重复。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应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区竣工验收请示、自查报告和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初验意见。

(二)项目区实施规划(含文本、图件)。

(三)项目区竣工报告。

(四)项目区竣工图。

(五)项目区批准文件和经批准的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

(六)项目区实施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及相关影像资料。

(七)土地权属调整方案落实情况报告。

(八)项目区招标、监理、廉政建设有关资料。

(九)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含有验收资质单位出具的房屋验收报告)。

(十)资金使用、财务决算及审计报告。

(十一)乡、镇政府出具的拆迁农户满意程度调查报告。

(十二)拆旧地块农民安置去向表。

(十三)与农户签订的复垦耕地承包协议。

(十四)复垦耕地质量报告,符合条件的补划为基本农田的文件及图件。

(十五)挂钩周转指标归还情况报告。(十六)电子文档。 第十八条 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项目验收实行“三验制”,采取自下而上方式进行。由项目所在试点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验,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拆旧地块的复垦数量和质量、建新地块的规模及挂钩周转指标归还情况进行初验,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终验。

第三章 资金及指标的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 投融资模式

项目实施资金的筹措,要按照“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市场运作、持续发展、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主要采取由县(区)政府补助、项目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自筹、引入社会资金投入的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实施。 第二十条 资金来源

项目实施资金按照“涉农资金配套使用,鼓励社会投资”的原则整合使用。其资金来源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后结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变现增值收益,整合的相关项目资金,集体、农民、经济实体共同投资和社会资金投入。 第二十一条 资金使用管理

项目资金以“三专一封闭一滚动”的模式运行(即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市级投资为主体的由市级封闭运行,以县(区)级投资为主体的由县(区)封闭运行),专项用于拆旧地块的拆迁补助;拆旧地块的土地整理复垦;建新地块的水、电、气、路、邮、有限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的投入;建新区农民建房补助;产业发展的扶持;建立挂钩项目专项资金,滚动发展。 第二十二条 收益分配

(一)项目区结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变现增值收益除安排3%的工作经费外,全额专项用于项目区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首先用于新农房建设后,用于项目区集体经济组织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及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投入。结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的变现封闭运行,滚动使用;由县(区)政府自行制定管理办法,加强监管,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权益得到保障。

(二)属社会资金投入的,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由投资业主与项目区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平等互利,互惠双赢”的原则自行商定结余资金的分配比例。第二十三条 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管理

挂钩周转指标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进行管理,专项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并在规定时间内用拆旧地块复垦出来的耕地面积归还,归还的耕地面积数不得少于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其他地类整理复垦的耕地不能用于核定归还指标。

第二十四条 结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的使用管理

(一)实施挂钩项目结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可按规定直接使用,也可将其纳入县(区)政府建立的结余集体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储备库,在县(区)级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使用。直接使用的,可优先安排一定面积用于项目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二三产业,壮大村社集体经济,但不得由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房地产开发,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也可安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使用。

(二)市政府投资的挂钩项目,产生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进入市级储备库;县(区)政府投资的挂钩项目,产生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进入县(区)级储备库;县(区)级储备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市级储备库可以收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引入的社会资金投资的挂钩项目,产生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可由县(区)级收购储备。结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周转指标,收购价格不能低于项目拆旧区拆旧费用及建设用地复耕的总成本。

第四章 组织领导

第二十五条 挂钩项目实施工作实行“党政主导、国土指导、部门协同、村社主体、市场运作、各得其所”的组织管理制度。县(区)政府是“挂钩项目”的责任主体,对项目规划、实施、管理、验收等负总责;项目区的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挂钩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挂钩项目除招投标以外的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审查项目区实施规划和方案,项目的审查报批、负责组织项目验收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县(区)、乡镇政府应按批准的项目实施规划,切实组织好项目区的实施工作,并对其真实性、可行性负责。项目区涉及政府投入的工程建设必须按规范实行“阳光操作”。 第二十八条 项目区规划一旦批复,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和更改。确需变更的,应阐明原因,按申报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第二十九条 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已复垦的耕地加强监管,开展动态巡查,防止将复垦整理的耕地擅自改变用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实施“挂钩项目”为名用于解决未经依法查处的违法用地和将拆旧区已复垦的耕地改变其农用地性质,用于其他非农建设。 第三十条 建立检查制度、专家审查制度及廉政建设制度。由国土、农业、建设、交通、水利、财政、环保、审计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人或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和专家审查工作组。检查工作组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专家审查工作组负责对规划设计、招投标、监督、竣工验收等项目实施全过程提供咨询、评估、论证服务。由监察、财政、审计、检察等部门组成项目监督工作组,负责对项目实施整个过程的勤政廉洁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作好项目区有关文件和成果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对未能按计划及时归还挂钩周转指标的县(区),省上将停止下达下一年度的挂钩周转指标,并对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予以相应扣减,情节严重的,停止其开展挂钩试点工作;对复垦地块质量达不到耕地验收要求的县(区),挂钩项目不予验收,并暂停新项目区申报。

第三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自贡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挂钩项目”,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自贡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14篇:南康市—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

南康百事通论坛:http://

南康市2011年—2013年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

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试点工作,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区)和拟用于城乡建设用地的地块(即建新区)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

为扎实推进我市2011年—201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国土资发[2007]51号)及《南康市赤土畲族乡等11个乡(镇)1个街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2011年—2013年)》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考虑经济快速增长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关系,立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合理配置村镇土地资源,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项目区分布于赤土畲族乡、大坪乡、浮石乡、横市镇、横寨乡、镜坝镇、隆木乡、麻双乡、太窝乡、唐江镇、朱坊乡、东山街道等12个乡(镇、街道),拆旧区总面积496.33亩,可整理复垦新增耕地面积443亩,建新区总面积496.29亩。

1、制定实施方案

各有关乡(镇、街道)根据本《实施方案》,并结合当地实际,于2012年3月15日前,制定切实可行且具有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拆迁补偿安置、工程实施管理、土地权属调整、落实耕作主体及方式、资金管理及使用、土地整理复垦年度计划、建新区年度计划等;3月25日前各有关乡(镇、街道)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法规和政策,提高农民参与、支持该项工作的积极性;3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及召开动员大会书面情况报市增减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

2、组织实施

项目区拆旧复垦工作及建新区建设以乡(镇、街道)为实施主体。拆旧工作由乡(镇、街道)负责;复垦工作按工程施工设计、资金概算由乡(镇、街道)以招标投标方式组织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城镇建设的建新区征地拆迁及土地运作由乡(镇、街道)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建新区由市城发公司负责。

(1)拆旧区拆迁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80%拆旧规模面积,剩下20%必须在2013年3月31日前完成。

(2)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土地整理复垦及新增耕地指标任务80%; 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剩余的20%土地整理复垦及新增耕地指标任务。

(3)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拆旧复垦任务完成60%以上,经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初验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合格,新增耕地面积、质量达到要求后可申请挂钩周转指标,市国土资源局按程序组织土地报批,经批准后即可使用。

3、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验收

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工程竣工后,收集整理汇总好相关资料,按程序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市国土资源局按赣州市国土局《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试点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组织自验,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全市项目区实施情况后,逐级报请省、市国土部门总验收。

4、土地变更登记

拆旧区新增耕地权属调整、地类变更后,市国土资源局依照国土资发[1995]184号通知要求及变更登记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三、政策规定

1、拆旧复垦先于建新。项目建新区的挂钩周转指标必须在全市拆旧区拆迁及土地整理复垦任务完成60%后,经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初验合格方可申请周转指标。

2、合理补偿安置。各有关乡(镇、街道)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农民权益不受损害,对已建房、已达到一户一宅标准的农户,拆除旧房可按一定标准予以房屋拆迁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1);对未建房、只有一旧宅需拆除返耕的农户,拆除旧房可按一定标准予以房屋补偿的同时,宅基地可按同等面积安排返迁地或集中安置。实际工作中要妥善安置孤寡老人及特困户,充分体现党的政策,体现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行为。

3、土地权属调整。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前由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进行权属登记,并通过签订协议方式暂时收回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为土地整理复垦后确定土地分配的依据。土地整理复垦后,新增耕地所有权归项目区所在村组集体所有,使用权可收归村组集体或按权属登记情况返还给村民。

4、严格返迁地审批。对拆旧后符合一户一宅法律规定及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以户为单位自行新建住宅的,按农民建房程序优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宅基地;对集中安置区,由乡镇政府审核汇总后统一按程序报批宅基地。返迁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

5、规范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用地管理。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分期使用,拆旧复垦任务完成60%后,申请第一期50%用地指标;拆旧复垦任务全部完成后申请第二期50%,优先安排城市规划区建新指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用于城镇建设用地的,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用地政策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土地征收的要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并依法补偿;涉及经营性土地的,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并依法缴纳有关税费。

6、资金保障及管理。市政府按新增耕地面积每亩4万元的标准补助乡(镇、街道)用于项目实施。市财政局设立“增减挂”项目资金专户,乡(镇、街道)启动拆旧复垦工作时,经市国土局审核预拨2万元/亩;按要求完成拆旧复垦任务的60%后,经市国土局审核拨付1万元/亩,全面完成拆旧复垦任务经验收合格,按实际完成新增耕地面积结算后拨付余款。对乡镇新增耕地面积调剂到市主城区用于城市建设的,市政府对调剂乡镇予以适当奖励(奖励办法另定)。留乡(镇、街道)用于城镇建设的用地指标,在建新区土地招拍挂出让后,从土地收益中扣除4万元/亩及相关税费后,返还乡(镇、街道)用于城镇建设。项目申报、立项、验收所涉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市国土资源局。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柯岩松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邓晓楠任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农粮局、城乡规划建设局、水利局、市城发公司、监察局、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和项目区所在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审定增减挂试点专项规划,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组织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由罗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雪平同志任副主任,负责项目的日常协调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项目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工作职责。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该项工作的实施主体,具体

负责拆旧区的土地调查、拆迁登记、拆迁补偿及安置、土地权属调整,按施工设计要求完成土地整理复垦工程施工,资金使用及管理,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后新增耕地的耕作主体及方式,建新区周转指标的征地拆迁及具体使用,协助项目立项及验收;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该项目的技术指导及督促检查,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施工设计、初步验收,协调省市国土部门的项目验收,返迁地及建新区的土地报批、审批等。

3、加大政策宣传。各有关乡(镇、街道)要从实际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提高项目区广大群众参与、支持该项工作的积极性,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4、建立监督机制。市增减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根据各年度实施计划,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项目进度跟踪检查,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监察。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将拆旧区土地调查结果、拆迁补偿安置及落实耕作主体情况及时在项目所在村组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严格考核。市政府将该项目拆旧复垦工作列入乡(镇)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项目所在乡(镇、街道)签订责任状。对超计划指标完成拆旧区拆迁及土地整理复垦任务的,相应增加该乡(镇、街道)的第一期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优先拨付拆旧复垦资金;对不能按计划和施工设计要求完成拆旧区拆迁及土地整理复垦的,每推迟一个月,从项目包干费用中扣减4万元,因验收达不到要求而减少新增耕地面积的,扣减相应的挂钩周转指标及拆旧复垦资金;对不能完成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任务的,扣除全部周转指标,追还已拨付的拆旧复垦资金,暂停该乡(镇、街道)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15篇:增减挂钩工作流程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流程

山东元鸿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六月

一、前期准备工作 .........................................................................3

二、现场勘测.................................................................................5

三、图件制作和指标计算 ...............................................................5

四、附件收集.................................................................................6

五、报告编制.................................................................................6

六、省厅评审.................................................................................7

七、修改和上报 .............................................................................8

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流程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农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包括建新区和拆旧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图件和报告的编制可以参考:《山东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管理办法》(试行)鲁国土资发[2006]111号、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通知_国发〔2010〕4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1]12号文件要求。现将具体工作流程总结进行总结,因个人水平有限,如有不足之处请大家多多指正。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可以分为:前期准备工作、现场勘测、图件制作和指标计算、附件收集、报告编制、省厅评审、修改和上报六个步骤,现按照顺序介绍增减挂钩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前期准备工作

(一)人员培训

3 人员培训主要是对挂钩相关知识和指标计算方法的培训,一个完整的挂钩工作主要是由3个区组成—拆旧区、安置区和建新区。

拆旧区:是指现状为农村建设用地(可以是居民点也可以是其他),在规划后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地块。

安置区:是指在旧村拆除后,用来安置拆迁群众,建设新村(社区)的地块。(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建新区:根据规划使用挂钩指标进行城镇项目建设的地块。 指标(建新区)计算公式为:

指标(建新区)=复垦耕地面积-安置区占农用地面积

复垦耕地面积=拆旧区-安置区占拆旧区的面积-复垦区内的交通水利设施占地

(二)资料收集

1、业务受理后,要了解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部门领导,明确项目具体负责单位和负责人。必须要有本项目地方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qq)。将该项目的资料清单发给地方负责人,协调各部门尽快收集资料。

2、收集的主要资料有:(详见收集材料清单) (1)****县自然经济概况 (2)****县统计年鉴

(3)****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电子版) (4)****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电子版)

4 (5)****县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最新1:10000) (6)****县正摄遥感影像图(最新1:10000)

二、现场勘测

接到工作任务后要及时和地方沟通,参与项目的村庄和安置区的位置安排,在地方领导的指导下进入现场对拆旧区、安置区和建新区进行测量。

三、图件制作和指标计算

在对现场进行测量后进行图件制作,根据测绘成果制作勘测定界图,在完成勘测定界图后,将勘测定界图中的范围线转换后落到项目区1:10000分幅现状图、影像图和规划图中,并且加以文字注示,完成挂钩工作图件的制作。在实际工作中因为时间关系,有时不进现场进行测绘工作,此时可以根据地方要求,从1:10000分幅现状图中将拆旧区、安置区和建新区分别画出,然后将边界线提出、转换到ca制作勘测定界图。但是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计算数据都要以勘测定界图中的面积为准,并且在制作完勘测定界图之后,将坐标点成果表导出,以便在评审时用。

在完成图件制作后,按照勘测定界成果,计算拆旧区面积、安置区面积、复垦耕地面积和指标(建新区)面积,并且填写相应的挂钩指标表。

四、附件收集

根据鲁国土资发【2012】51号文件要求,挂钩工作需上报附件有:

(1)XX地市XX年度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区申报汇总表 (2)XX市人民政府请示文件 (3)XX县人民政府请示文件 (4)XX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 (5)XX市局踏勘报告

(6)XX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居民点撤并、改造和搬迁安置补偿方案的文件

(7)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单位同意撤并、改造和搬迁安置补偿的意见

(8)土地整理复垦协议

(9)居民点以外的其它农村建设用地要附县级人民政府用地批准文件或者权属证明

(10)项目区拆迁补偿协议——省厅2012年51号文件格式 (11)县国土局、镇(街道)、村签署的三方协议

五、报告编制

挂钩工作的文字报告包括:工作计划和实施规划两部分。根据鲁国土资发【2006】111号文件要求,规划文本要包括一下内容:

1、项目区规划目的、原则、任务、依据和规划期限;

2、项目区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区的人口、户数、面积、自然地理概况、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情况等;

3、分析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条件、潜力和可行性;

4、项目区规划方案:主要确定拆旧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规模、范围、落实拆旧地块,落实农村居民点迁建方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标准、总体布局及各项工程规划;确定建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的比例、规模、范围、落实建新地块;

5、提出项目区周转指标规模及分年度使用和归还计划;

6、制定拆旧安置补偿方案;

7、提出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总体安排和具体实施时间顺序,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资金预算,经费落实及筹措途径;

8、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不同的地市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如济南市国土局要求在做挂钩工作之前要先对挂钩复垦区进行立项,编制复垦区的复垦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垦规划方案、复垦预算和相应的图件。

六、省厅评审

挂钩工作一般是由省国土厅进行评审,一般采用集中评审方式,评审时的重点是图件和附件。

七、修改和上报

省厅评审时可能会提出问题,如果能解释的要现场给专家解释清楚,如果是确实存在问题的要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省厅还要进行检查,没有问题后方可上报。

附件:收集材料清单 8

挂钩项目材料清单

1、项目区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最新)

2、项目区1:10000遥感影像图(最新)

3、项目区所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版)

4、项目所在县1:5000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5、项目拆旧区、安置区、建新区位置

6、项目区人口数、户数

7、项目区所在乡镇自然经济状况

8、各级行文和请示

9、项目区1:2000土地勘测定界图

10、项目区涉及村庄集体土地证(2012年确权)

11、项目安置区详细规划

12、项目区现状影像资料(照片等)

13、项目实施资金安排情况

14、项目实施拆迁安置方案

第16篇:增减挂钩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度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下午好!

我受局长的委托,就我县2011年度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作一个简单汇报,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使我县下一步工作做得更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4月28日,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讨论并通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初步经费预算后,我县增减挂钩工作正式启动。经过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确认拆旧地块;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实施规划,召开县级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市局初审,区厅评审等三个阶段工作。于9月14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新街乡、新圩乡等五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的批复‣(桂国土资函„2011‟1277号)和•关于 洞井瑶族乡、观音阁乡、西山瑶族乡、黄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的批复‣(桂国土资函„2011‟1279号)。批复文件确认我县两个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地块为188个,总面积1517.6亩;建新地块为7个,允许新增城市建设用地1511.05亩,可先行用地755亩。这一成果缓解了我县2011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压力,可以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1月18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规划处李调来我县督察调研时指出:“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工作开展很有特点,有创新精神,效果非常好,希望再接再厉,按质、按时完成拆旧地块的整理复垦任务”。目前,我县增减挂钩工作正处在拆旧区规划设计阶段。由于我县拆旧地块点多、面积少、分布散,加上权属纠纷矛盾等原因,拆旧地块的地形测量和现状测量工作量大,困难多。11月初我县聘请2个测量单位,分5个测量组同时进行了近2个月的测量,也只能说是艰难而稳妥地推进。到今天为止,9个乡镇中只完成了8个乡镇的外业测量任务,预计到12月底前方可完成外业工作,争取在2012年1月底前完成编制拆旧区整理复垦规划设计并上报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审批。2011年12月19日,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决定投入财政资金约2500万元,争取201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拆旧整理复垦任务。

二、主要特点及做法

我县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文件精神开展的,但鉴于我县属边远山区县,农村村民居住分散,多数乡镇工业经济滞后,基本上没有废弃的工矿企业,拆旧地块只能是农村废弃的房屋、空闲宅基地。在学习了解北流市、昭平县经验、教训后,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取得市局、区厅支持的前提下,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找到一条既能得到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认可,又能调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的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路子。通过近一年的工作实践,我们的体会是:增减挂钩工作利国利民,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好事要办好,上级支持认可是前提,县委、县人民政府重视是关键,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是基础。我县增减挂钩工作始终围绕三个方面开展:

(一)积极争取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指导和认可

就我县而言,增减挂钩工作是一个全新的事,如何开展好,真正争取实效,刚开始心中没有底。为此,原县长沈荔芳带领县分管领导,县局领导,多次上市局、区厅请示汇报,得到了市局、区厅主要领导的指导和支持。刘涛局长指出:“ 人民政府决心很大,只要按照有关文件办理,市局大力支持,开绿灯,特事特办。”区厅领导强调:“开展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是缓解城乡统筹发展的好途径,只要你们有决心、有信心搞好,我们大力支持。”在具体制定•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时,就如何确定项目区范围,拆旧地块确认的条件等问题上,得到了市局张宝玉副局长、严立新科长等领导的具体指导,使得我县增减挂钩工作始终处在积极宽松的政策环境中进行。在此,我再次向关心、支持我县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列为全县重中之重的中心工作来抓

春节过后的第二天,原县长沈荔芳、原常务副县长谢小明、县委常委、副县长苏绍坤等县领导来我局慰问、调研时强调指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关系到今后5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县国土资源局要当作重中之重的工作来对待;县人民政府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国土资源局要落实一名副局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从3月1日起,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首次对全县农村居民点废弃的房屋、村内空闲宅基地进行调查统计,分门别类造册登记,约为8000亩。期间,县长、常务副县长等多次到乡(镇)、村、屯进行调研,充分听取村干部、村民代表意见和建议,并对调查统计工作不细、不实的乡(镇)进行督查指导。在此基础上,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集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县国土、农业、水电、环保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县国土资源局还召集各乡(镇)分管领导、部分村支书、主任、群众代表就拟定的工作方案、拆旧补助标准、工作经费进行了讨论,并修订完善。4月28日,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和初步经费预算。随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先后下发•关于成立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灌政办„2011‟33号)和•关于印发†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灌政办„2011‟47号)。5月19日,县人民政府在县电业有限责任公司8楼大会议室召开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动员培训会,县直有关单位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国土所长、村支书、主任参加会议。由常务副县长主持,县国土资源局邓革胜副局长作培训发言,原县长沈荔芳作重要讲话。沈县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要积极行动起来,严格按照国发47号、区厅、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和•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规定,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她强调指出,增减挂钩工作利国利民,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要把好事办好。在工作中,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创新工作方法,切实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她还指出,增减挂钩工作纳入2011年度三个文明建设年终考评,奖优罚劣;拆旧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

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资金的全额保障,极大地调动了乡(镇)、村委、以及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掀起了我县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热潮。乡(镇)、村主动要求增加拆旧地块,原计划实施1000亩,申请立项达2300亩,鉴于指标原因,最终确定1500亩。

(三)开拓创新,取得实效

1、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形成县、乡、村三级工作机构,确保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县不仅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其职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增减挂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主要是组织各拆旧点申报,指导各村编制实施方案、调处纠纷矛盾,并与各村签订整理复垦协议,监管资金使用等;有拆旧地块的村委会还成立了拆旧整理复垦项目实施机构(其成员以村干部为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村民推举群众代表,一般为3-5人),其主要职责是申报拆旧地块,确认群众意愿,调处纠纷矛盾,落实复垦后的土地调剂,水、电、路的布局,资金管理,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整理复垦协议等。基本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管理体系。

2、宣传动员培训到位,调查摸底深入扎实。

继5月19日,召开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动员培训会议后,各乡(镇)均召开了有村委干部参加的动员培训会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到会作政策讲话,并发放“ 拆旧整理复垦试点工作宣传资料5500余份,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到重点村、屯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50余场,基本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既全面宣传了增减挂钩的目的意义,又能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点带面,群众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同时,各乡(镇)于5月20日至5月30日认真开展第二轮的调查统计,认真核实和确认每个拆旧地块,初步确认可整理复垦点580个,面积3600亩,为今后3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西山瑶族乡第一轮摸底,仅为110亩,第二轮摸底达460多亩。

3、因地制宜,大胆创新

(1) 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配合,乡(镇)、村负责实施整理复垦的原则。

(2)项目区扩大到全县范围的原则,主要是考虑全县大多数乡(镇)工业、旅游、城市建设落滞后,很难落实建新地块。

(3) 拆旧地块条件适当放宽,县本级财政全额保障资金和经费。规划范围内可以允许保留少量房屋,每个地块面积可降至1.5亩左右。

(4)注重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考虑不需要安臵的的拆旧地块。从188个拆旧地块看,没有一户需要安臵的。

(5)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原则。一是涉及拆旧的房屋,原则上要求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二是整理复垦方式由村民自主选择。一种为村民自行拆除复垦,另一种为村项目实施机构统一实施,节余资金可以用于村公益事业,也可分给村民。我们意见是对拆旧地块面积小,易于拆除复垦的,采取第一种方式,如面积大,涉及拆除房屋多,应当从安全和复垦质量考虑,采取第二种方式。事实证明,全部拆旧地块均得到村民认可。

(6)改善村容村貌,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在整理复垦中,不仅注重复垦后的耕地质量,同时还注重引导合理布局水、电、路,指导调整土地。

(7)实行统一的拆旧整理复垦补助标准,全县拆旧整理复垦补助费平均控制在1.3万元/亩,主要有三大项:

建筑物、构筑物补助费,按每个村民的实际面积补给:①小砌墙有天面按占地面积30元/㎡;②木质结构有天面按建筑占地面积2

54猪栏按0.7、元/ ㎡;③小砌墙无天面按砌方量30元/ m;○厕所按0.6

3系数计算。

拆除及复垦费:①小砌墙类4500元/亩;②木质房类4000元/亩;

4如符合村民独③地面砂石、砾石较多的,可适当提高200-500元/亩;○5凡已自行复垦为耕地的,自复垦条件的,也按上述标准补助;○经县“挂钩”领导小组确认后,可以适当补助。

建筑垃圾处理:①小砌墙类2000元/ 亩;②木质房类1500元/ 亩。 (8)补助资金一律按征收土地、拆迁房屋的方式支付,不缴税,不招投标。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 (9)实行责任制考评,奖优罚劣。县人民政府不仅把增减挂钩工作纳入各乡(镇)三个文明建设考评,而且严格按照拆旧面积支付工作经费,县领导小组工作经费800元/亩,各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600元/亩,村委(村项目实施机构)工作经费800元/亩,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经费500元/亩,还预留部门奖励资金。

三、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一)补助标准略有偏低,村民的权属纠纷,以及危房改造、毛草房改造等惠民政策冲击等因素,导致个别规划范围内房屋村民不愿拆除,减少了整理复垦面积10-20%。对策: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调整范围或新增拆旧地块,以补充面积。

(二)二调成果显示,我县部分村庄或原有房屋灭失,导致村庄建设用地减少,增减挂钩后劲不是很足。对策:实事求是的纠正变更。

总之,我县增减挂钩工作在区厅、市局的关心指导,在兄弟县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也显现了诸多问题和不足。但我们有信心在区厅、市局以及兄弟县继续关心、指导下,按照指标与拆旧整理复垦并重、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要求,依法依规,扎实有效地做好每个环节,力争在2012年10月底完成拆旧复垦任务,迎接区厅、市局的验收。在此,恳请各位领导多指教,多提宝贵意见。

谢谢!

第17篇:开展增减挂钩简报

国土资源简报

第31期

合水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7月6日

合水县全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项目规划编制工作

2012年7月4日,合水县国土资源局召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省规划院的技术人员、县国土局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国土局副局长贾锐同志主持,分管副局长罗颐林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是一抓多促、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中心环节,关系到农村和城区统筹发展,关系到居民住房改善,关系到新农村建设,更关系到下一步的发展用地保障;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还是必须抓好的要事,上级有要求,群众有愿望,参与人员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工作上主动起来,争取按照既定的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各国土所、各相关人员要配合作业单位做好实地踏勘工作,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认真筛选项目点,科学规划,力争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点都能纳入其中。我县境内土地资源的特点是山地多、平地少,土地潜力大,这次的规划编制一定要注重潜力挖掘,力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双向最大化。作业单位也要尽力加快工作进度,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同时,也要把好质量关,所做的规划要符合我县的实际,相关标准也要符合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争取一次性通过省市评审。

(供稿 马通隆)

第18篇:土地增减挂钩政策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盘活闲置土地,挖掘土地潜力

1、什么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就是对空心村、闲置房、危旧房等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重新规划、整治,一部分复垦为耕地,一部分改建为新村。净增的耕地指标可用于城镇建设,将经营城镇土地所得的收益转移部分资金到农村,可用于拆旧区房屋拆迁补偿及新农村建设。

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目的和意义

一是盘活了农村的土地资源,农村提前获得未来的土地增值收益。

二是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农村居住环境和布局得到有效提高。

三是规范了城镇化建设进程,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促进谐调发展。

四是保障了耕地数量不减少,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总体要求。

五是缓解了用地不足的问题,给地方经济的建设带来发展的空间。

第19篇:增减挂钩监理工作报告

芮城县2011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拆旧区土地复垦 监理工作报告

一、项目区概况

芮城县位于山西省南端,晋陕豫三省交界处,西南分别与陕西省大荔县、潼关县和河南省灵宝市隔黄河相望,东与平陆县为邻,北依中条山与永济市、盐湖区接壤。地理坐标为东经l10°16′~l10°58′、北纬34°35′~34°51′。东西长65.7公里,南北平均宽18公里,总面积1180.4平方公里。辖7镇3乡:古魏镇、风陵渡镇、陌南镇、西陌镇、永乐镇、大王镇、阳城镇、东垆乡、南卫乡、学张乡。县政府驻古魏镇。

该项目为芮城县2011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2012年8月10日运城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通过了该项目的复垦设计评审。

整理总规模34.92公顷(523.8亩),建设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及配套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生产道路工程、渠道工程等。通过对项目区田、水、路的整理,新增耕地33.8454公顷,新增耕地率为96.92%。

二、工程概况

该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砌体拆除、道路工程、

水利设施工程。

(一)工程设计任务:

1、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共布置38块耕地,总土方量为12.62万m3。田坎占地面积为1163m2。

2、砌体拆除工程:砌体拆除工程量为5705m3。

3、农田水利工程:

本次规划设计为明渠灌溉。需对利用段进行更新维修。由于各个灌溉片区面积均较小,本次设计只设置农渠一级渠道,直接从干渠出水口引水。渠道采用C20现浇混凝土U型渠,农渠壁厚6cm。按照当地黄灌区实际情况,东垆乡三十里铺、学张乡斜口村及南卫乡高金联村,设计U型渠791m,占地面积525m2,土方开挖量为338m3。东垆乡三十里铺村沟渠140m,董壁村84m,斜口村301m,南卫乡高金联村266m。

本次项目区设计铺设DN110PVC管道3276m,给水栓36个,其中阳城镇阳城村铺设DN110PVC管道526m,东垆乡董壁村铺设DN110PVC管道300m,东垆乡城垣村铺设DN110PVC管道324m,学张乡孔村铺设DN110PVC管道298m,永乐镇历山村铺设DN110PVC管道173m,永乐镇杨涧村铺设DN110PVC管道381m,风陵渡镇北曲村铺设DN110PVC管道246m,风陵渡镇汉渡村铺设DN110PVC管道554m,风陵渡镇高家村铺设DN110PVC管道474m。

4、田间道路工程:

项目区田间道路分为两级,田间路和生产路。田间路是居民点到田间的通道,主要为货物运输、作业机械向田间转移及为机械加水、加油

等生产服务,因此尽量与村庄、现有公路相连接,设计路面宽为4m,路基宽度5m,路面采用20cm厚沙砾石垫层,路基为30cm厚素土垫层,两侧边坡比为1:1,田间路2条,总长度645.88m;生产路是指联系田块之间、通往田间的道路,主要起田间货物运输的作用,为人工田间作业和收获农产品服务,因此尽量与田间路连接,设计路面净宽为2.5m,路基宽度2.9m,用素土垫高20cm,道路两侧边坡比例为1:1,生产路共计6条,总长度974.84m。

(二)主要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1、底土工程:总土方量完成13.14万m3。较原设计增加0.53万m3。

2、农田水利工程:新铺设DN110PVC管道3278m,较原设计增加2m,给水栓36个,镇墩19个,U型渠791m。

3、砌体拆除工程:总方量完成5705m3

4、道路工程:项目区新修建2.5m宽生产路6条,长1136m,较原设计增加161m;修建4m宽田间路2条,长646m,田间路为碎石路面。

(三)工程总投资及工程完成情况

该工程设计总投资为213.97万元,施工费用为166.74万元。一标完成投资72.81万元,二标完成投资93.93万元。

三、监理规划

根据项目法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运城德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人)受项目法人委托对芮城县2011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施工监理。

(一)受监工程项目

该项目工程共有2个标段:县东、县西各一个标段,各标段承包单位、承包金额、工程内容、承包方式及工期要求在合同中已明确要求。全部项目共划分为2个单位工程,9个分部工程,57个单元工程。

(二)项目总目标

根据工程设计标准和基本建设工程有关规定以及项目法人的主导思想,本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确定为创建符合设计标准的合格工程。

1、工程质量目标。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业标准,即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标准。

2、建设工期目标。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良好的施工秩序的前提下,根据资金到位实际情况,按照项目法人批准的施工进度安排施工,工程项目各标段施工建设期为1个月,总工期目标控制在30天。

3、项目投资目标。项目投资控制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和施工实际进度情况规定进行工程计量,支付资金按有关工程款支付认证制度进行。项目投资目标确定在保证受监工程项目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合同项目全面完成的前提下,投资工程决算支付不超过80%。

(三)监理制度

根据受监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工程特点,制定了各项制度。

1、监理工程师现场工作制度;

2、质量控制工作制度;

3、工程质量认证制度;

4、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的报审制度;

5、现场监理月报制度;

6、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助理员分工协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7、资金支付认证制度等。

(四)项目监理组织机构(监理项目部) 运城市厚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后,组建了工程项目监理部,形成了完整的监理组织系统,并配备了相应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根据监理项目总目标和项目法人的要求,配备人员原则上要与工作目标相适应,,监理人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和重点突出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人选不仅有较强的职业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还要有丰富的施工和监理经验,其他监理人员由具有相应施工经验和监理经验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人员担任。

(五)检测方法和主要设备

对于项目区的范围和各标段划分,由整体到局部做到统一放线,最后对工程量给予复核。对于土方工程,我们与施工承包人共同取样现场检测的方法,按要求的数量、时间规范检验。

四、监理履行过程

芮城县2011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监理实施按监理规划执行,是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加强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的控制,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以维护国家和合同双方的利益,使项目法人在合理的投资条件下,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建设优良工程,保证施工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获得应有的收益。

(一)制定监理实施细则

全部项目共划分为2个单位工程,9个分部工程,57个单元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后接着进行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现场监理机构2012年11月进驻工地以后,驻地总监理工程师深入工地现场,调查研究现实存在的问题,组织项目法人委派的代表和施工承包人的技术人员实地踏勘分析,并认真汲取质量控制与检验评定和有关资料、信息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根据监理规划和设计项目,对受监工程分标段进行了细化量化分析,制定了监理实施细则及资料档案整理的内容和标准。

(二)认真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内容,施工合同是实现工程投资、建设进度、施工质量三大目标的基础,合同是监理对施工承包人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现场监理根据工程设计、施工等建设合同以及相应法律法规、规范,协调甲乙双方关系。站在第三方的高度上保证合同项目的顺利实施。按照合同条款约束甲乙双方行为,力求保证工程质量不降、投资不超、进度不托。由于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实行了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施工队伍素质较高,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都能严格执行合同,双方都能很好地配合监理工作,在监理期间没有发生合同纠纷和施工索赔。

(三)工程进度控制

1、该工程2个施工队自2012年11月12日陆续进入工地,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11月13日全面动工。首先各标段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实地考察,熟悉施工区内的地形地貌,其次进行了平面控制测量与高程控制测量,建立了各标段施工测量控制网;确定了标段的四周边线;然

后对标段内的田间道、生产路中线进行了打桩定线;根据道路划分的区域,逐块进行测量,采用纵断面法、角点法或中心点法,计算工程量。经过1个月的紧张施工,2个标段工程于2012年12月12日全部竣工。

(四)工程质量控制

芮城县2011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质量控制主要是分三个阶段进行。

事前控制措施:项目划分,制定细则,编制工序评定表,原材料分析试验,设备订贷考察,合同目标确定性分析等。

事中控制措施:严格三检制度,及时检验评定,工序交接控制,抽检试验,单元一次验收合格控制,不合格不签发单元工序评定表,不得进行下一单元施工、不签发支付证书等。

事后控制措施:主要是总结,组织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整编资料,分析施工评验收签证,对外观质量进行观测,非破坏性检查等。

该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监理组织机构服务的重点工作,总监主要控制承包人的工作质量,利用各种手段对每道工序的人、机械、材料、方法、环境等要素进行控制。质量控制由总监全面负责,现场监理、项目法人配备人员协助总监工作。我们召集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有关人员介绍在工序质量表的填写以及检测数据时应注意的事项和分析计算办法,并专门制定了监理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

总监组织项目法人、施工承包人的一起研究制定了工程质量评定划分的原则和办法,具体进行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项目划分。

在监理期间现场监理人员按照施工作业程序要求,坚持每天到工地全面巡视。对于施工中出现方案不合理现象时,与施工人员一起共同研究,现场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

(五)投资控制

投资控制对质量控制工作起着一定的支持和指导性作用,投资控制主要由现场监理并吸收项目法人现场代表、预算、财会人员共同进行。投资控制程序是:施工项目部提交进度支付申请表,现场监理和项目法人的现场施工代表共同审查,并以单元工程认证的工程量及人工、材料、机械等实际用量及单价进行分析、计算、核实,由现场监理签署意见、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核签字、监理机构签章后报项目法人(业主)审批,会计支付。

资金支付过程中,由于该工程国家预算内资金到位及时,资金拨付方面没有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再加上项目法人和施工承包人双方都能严格履行施工合同,从而保证了施工进度按照合同工期实现,工程投资控制也按合同支付。

2012年11月17日监理会议达成一致意见:杨涧村增加土地平整工程量10845m

3、土地翻耕0.33公顷,增加110PVC管道48m。孔村增加土方回填2686m

3、土地翻耕0.08公顷,增加110PVC管道55m。共计增加工程款62829元。所增加资金在不可预见费内,由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考虑解决,总投资未超出预算。

(六)搞好组织协调工作

工程监理是以合同为基础,协调好项目法人和承包人的关系,及时

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工程地点和实际条件,监理机构主要负责工程内部矛盾问题的协调,对于外部环境条件的影响主要由项目法人进行。施工开始后,项目法人派专人进行协调疏导都比较顺利,施工期间当地村民没有干扰施工现象。

在工程内部矛盾问题的协调上,主要方式是及时召开监理例会或碰头会,现场监理能协调的现场监理进行协调,现场监理人员协调有困难的由总监出面协调,组织有关人员开监理协调会议,统一思想,提出协调意见,同时总结上一段工作,提出下一段目标。

(七)搞好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主要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在不同阶段、不同部位的信息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编归档,为各方决策提供基本的数字依据。

信息要及时报送有关部门或有关领导,对于报出的信息资料,总监理审查后报项目法人审批,确保信息资料的准确完整性。

四、监理工作效果

(一)监理效果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于2012年11月进驻工地,监理人员对监理工作认真负责,经常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进行评定项目划分,组织质量评定,规范程序和工作流程,提供优质服务,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原则,力求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作好现场监理服务,在维护项目法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发挥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监理功能,圆满地完成了项目法人委托的监理任务。

(二)工程质量监理结果

芮城县2011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经过施工方三检、监理复核。所完成的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且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的单元工程质量合格,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工程施工过程中,水泥、砂、石子、PVC塑料管等原材料质量合格。

综合以上评定意见,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标准,芮城县2011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9个分部工程经监理复核均为合格分部工程。

五、经验与建议

芮城县2011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我们从思想上是高度重视的,把工作重点也放在该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上,对该工程建设实施监理的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

(一)选择好现场监理是搞好监理服务工作的基础

在接受监理任务后,对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查看,根据项目法人的要求,我们组建班子,现场监理人员尽量选择聘用有丰富的施工经验的或有过工程建设监理实践的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素质高的人员能够统筹兼顾,能够指导施工承包技术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能够独立自主地对施工承包人进行监理,出色地完成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

(二)严格审查承包人的进度、质量、安全等保证措施

在施工准备阶段就要对承包人进行跟踪监理,承包人要按建设合同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承包人的施工方案、人力机械配备与承担的施工任务、技术、工期相适应,保证措施得力。

监理在施工过程很好地进行了控制工作。

(三)实行监理例会制度,有助于及时纠正施工偏差

在施工阶段监理通过例会制度把工程施工中存在问题提到会议上,由各方负责人、监理代表等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可以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也可以通过会议交流情况、协调各方关系、解决各种纠纷等。这是监理搞好“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作的一个有效的途径。

总之,运城市厚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与芮城县国土资源局和各承包单位,相互支持与配合,相互信任与谅解,如期完成了该工程的建设监理任务,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也对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曾对我们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的主管部门领导,以及对我们监理工作大力支持过的领导表示衷心地感谢!

运城市厚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第20篇:增减挂钩监理工作报告

彭泽县2013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拆旧区土地复垦 监理工作报告

一、项目区概况

彭泽县地处长江中下游南岸,是江西省最北的门户,介于东经116°22′----116°53′和北纬29°35′—30°06′之间,东西宽约48公里,南北长约57公里,东与安徽省东至县交界,南与都昌、波阳县接壤,西邻湖口,北与安徽省望江、宿松县隔江相望,全县土地总面积1541.74平方公里。彭泽县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气候宜人,境内地势大致自东南向北逐渐倾斜,南东高,北西低。

整理总规模1070.80亩,建设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生产道路工程、渠道工程等。通过对项目区田、水、路的整理,新增耕地972.51亩,新增耕地率为90.82%。

二、工程概况

该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砌体拆除、道路工程、水利设施工程。

(一)工程设计任务:

1、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布置在十五个乡镇场73个地块,总土方量为16.92万m3。田埂为3872.02 m3, 土地平整按“拆除废弃建筑物-清理建筑垃圾-土方调运—格田平整—筑田坎、田埂”的顺序进行。

拆除旧宅基地上残余房屋设施,并挖除地基部分设施。覆盖土层0.5米以上。平整土地,自然沉实后,复垦为农田。废砖瓦场地(坯厂和窑基)宜采用高地取平后填补洼地,或利用边角废弃土坡回填。平整土地,尽量利用周围荒山荒坡作为土源,填平废弃沟垫。平整土地时,保护表土,应将表土和生土分别堆放,并防止流失;恢复为耕地时,表土覆盖于地表,土方调运一般采用铲运机挖运,应按照土方调配图的要求进行土方调运。格田内平整一般采用74KW推土机,田坎、田埂修筑均采用人工挖、填、夯实。土地平整采用格田内自平衡,一般应逐块格田平整到位,不允许大面积施工,只有规划了土方调运的部位允许多格田同时施工。

2、农田水利工程:

本次项目设计为农沟,开挖、回填工程包括沟、渠道、建筑物、道路等工程的开挖回填。

土方开挖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边坡观测、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将开挖可利用或废弃的土方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堆放区并加以保护、处理等。开土方挖主要采用推土机配合反铲挖装,自卸车运输,人工修坡。开挖土料先用于自身回填,多余土料由自卸车运于弃渣场弃渣。开挖深度小于3.0 m的可一次性开挖,大于3.0m的应由上而下分层开挖。

土方回填工作内容包括:土石料物平衡、运输、各种土料(含土地平整土料、主灌溉渠护砌、田间道路路面工程等)的基础土方的填筑、夯实碾压和接缝处理;排水设施和护砌以及各项工作内容的质量检查和

验收等。填筑土料利用自身开挖土料,人工配合推土机摊铺平料,气胎碾或振动碾分层压实,机械碾压不到的地方配以人工夯实。填筑前,现场先清基削坡,刨毛洒水,新老结合面必须先疏松土层,并清除表面杂草,而后自下而上,分层铺土填筑,分层土厚以不大于0.3m为宜,或由现场实验确定,压实度不小于0.90。应经常对料场的土质情况进行检查,确定土块大小,含水量和杂质含量是否符合上堤要求,出现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正式填筑前,应按所选定的施工机械安排压实试验,通过试验选定铺土厚度,含水量的适宜范围,压实方法及压实遍数。

沟渠道土方的开挖、回填由于沟渠道分布分散,可按沟渠分段同时组织施工。根据沟渠断面尺寸,断面顶宽在1.0米以内(含1.0米)的采用人工开挖,断面顶宽大于1.0米的土方开挖以机械开挖为主人工开挖为辅,其中机械开挖占90%,人工开挖占10%,沟渠开挖余土用于沟渠两侧培土。当开挖出的土方作为填筑土料时,应采取防雨措施,以防含水量过大,不利回填压实。土方填筑时,应严格控制土料质量,控制含水量和干容重,应按设计规定的标准施工。当开挖出的土方作为弃料处理时,应就近沿渠沟低洼区堆放、摊平、或移至附近需要填筑土料的渠段。

项目区各类建筑物开挖断面较小,因此均采用人工开挖、回填。开挖时,施工方的施工措施必须保证其原有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并尽可能做到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在雨季施工中,施工方应有保证基础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有效防止雨水冲刷边坡和侵蚀地基土壤。

施工方应在每项开挖工程开始前,尽可能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的布置,规划好开挖区域内外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并在向监理人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临时性排水措施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图纸和资料。为保护开挖边坡免受雨水冲刷,施工方应在边坡开挖前,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开挖设置截水沟,并经监理人批准后,在边坡开挖预以实施。施工方采取的临时排水措施,应注意保护已开挖的永久边坡面及附近建筑物及其基础免受冲刷和侵蚀破坏。

4、田间道路工程:

道路土方工程结合土地平整。施工前按设计要求放线。路床采用8~10t压路机或履带拖拉机碾压3~5遍。素土路基压实采用8~10t压路机或履带拖拉机碾压3~5遍,如果土壤过于干燥,应先进行洒水然后压实,如果土壤过湿,应先进行晾晒然后压实。泥结石路面工程施工时,先将材料用人工摊铺,然后用8~10t压路机碾压3~5遍,压实度不低于85%。

路面砂砾石可以用机械轧制,也可以用人工轧制或用天然砾石,石料的压碎值不宜大于35%;石料强度应大致相同,基颗粒形状最好接近于六面体或立方体,扁平长条状的石料含量不宜超过20%,并不允许含有其他杂质;碎石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40mm,嵌缝料的粒径为10mm以下;土垢塑性指数一般以15-18为宜,含土量不大于混合料质量的15%;水应清洁不含有害物质。

(2)生产路施工

路基填土机械压实,压实度不低于90%。生产路所需土方就近从附

近取土点及部分格田内调取。

为保护构筑物,所有下穿田间道及生产路的构筑物自路面起算埋置深度不小于50厘米。

(二)主要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1、土地平整工程:总土方量完成 150172 m3

2、灌溉与排水工程:农沟3666.51m

3、水工建筑物:涵管12座,下田涵34座

3、道路工程:新建生产路2609.8m

(三)工程总投资及工程完成情况

该工程设计总投资为460.23万元,施工费用为354万元。实际施工完成312万元。

三、监理规划

根据项目法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人)受项目法人委托对彭泽县2013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施工监理。

(一)受监工程项目

该项目工程共有73个地块:遍布十五个乡镇场,各标段承包单位、承包金额、工程内容、承包方式及工期要求在合同中已明确要求。全部项目共划分为19个单位工程,143个分部工程,313个单元工程。

(二)项目总目标

根据工程设计标准和基本建设工程有关规定以及项目法人的主导思想,本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确定为创建符合设计标准的合格工程。

1、工程质量目标。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业标准,即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标准。

2、建设工期目标。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良好的施工秩序的前提下,根据资金到位实际情况,按照项目法人批准的施工进度安排施工,工程项目各标段施工建设期为2-3个月,总工期目标控制在60-90天。

3、项目投资目标。项目投资控制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和施工实际进度情况规定进行工程计量,支付资金按有关工程款支付认证制度进行。项目投资目标确定在保证受监工程项目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合同项目全面完成的前提下,投资工程决算支付不超过80%。

(三)监理制度

根据受监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工程特点,制定了各项制度。

1、监理工程师现场工作制度;

2、质量控制工作制度;

3、工程质量认证制度;

4、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的报审制度;

5、现场监理月报制度;

6、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助理员分工协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7、资金支付认证制度等。

(四)项目监理组织机构(监理项目部) 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后,组建了工程项目监理部,形成了完整的监理组织系统,并配备了相应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根据监理项目总目标和项目法人的要求,配备人员原则上要与工作目标相适应,监理人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和重点突出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人选不仅有较强的职业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还要有丰富的施工和监理经验,其他监理人员由具有相应施工经验和监理经验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人员担任。

(五)检测方法和主要设备

对于项目区的范围和各标段划分,由整体到局部做到统一放线,最后对工程量给予复核。对于土方工程,我们与施工承包人共同取样现场检测的方法,按要求的数量、时间规范检验。

四、监理履行过程

彭泽县2013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监理实施按监理规划执行,是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加强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的控制,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以维护国家和合同双方的利益,使项目法人在合理的投资条件下,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建设优良工程,保证施工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获得应有的收益。

(一)制定监理实施细则

全部项目共划分19个单位工程,143个分部工程,313个单元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后接着进行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现场监理机构2014年2月进驻工地以后,驻地总监理工程师深入工地现场,调查研究现实存在的问题,组织项目法人委派的代表和施工承包人的技术人员实地踏勘分析,并认真汲取质量控制与检验评定和有关资料、信息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根据监理规划和设计项目,对受监工程分标段进行了细化量

化分析,制定了监理实施细则及资料档案整理的内容和标准。

(二)认真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内容,施工合同是实现工程投资、建设进度、施工质量三大目标的基础,合同是监理对施工承包人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现场监理根据工程设计、施工等建设合同以及相应法律法规、规范,协调甲乙双方关系。站在第三方的高度上保证合同项目的顺利实施。按照合同条款约束甲乙双方行为,力求保证工程质量不降、投资不超、进度不托。由于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实行了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施工队伍素质较高,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都能严格执行合同,双方都能很好地配合监理工作,在监理期间没有发生合同纠纷和施工索赔。

(三)工程进度控制

1、该工程8个施工单位自2014年2月陆续进入工地,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3月10日全面动工。首先各标段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实地考察,熟悉施工区内的地形地貌,其次进行了平面控制测量与高程控制测量,建立了各标段施工测量控制网;确定了标段的四周边线;然后对标段内的田间道、生产路中线进行了打桩定线;根据道路划分的区域,逐块进行测量,采用纵断面法、角点法或中心点法,计算工程量。经过3个月的紧张施工,工程于2014年6月10日全部完工。

(四)工程质量控制

彭泽县2013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质量控制主要是分三个阶段进行。

事前控制措施:项目划分,制定细则,编制工序评定表,原材料分析试验,合同目标确定性分析等。

事中控制措施:严格三检制度,及时检验评定,工序交接控制,抽检试验,单元一次验收合格控制,不合格不签发单元工序评定表,不得进行下一单元施工、不签发支付证书等。

事后控制措施:主要是总结,组织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整编资料,分析施工评验收签证,对外观质量进行观测,非破坏性检查等。

该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监理组织机构服务的重点工作,总监主要控制承包人的工作质量,利用各种手段对每道工序的人、机械、材料、方法、环境等要素进行控制。质量控制由总监全面负责,现场监理、项目法人配备人员协助总监工作。我们召集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有关人员介绍在工序质量表的填写以及检测数据时应注意的事项和分析计算办法,并专门制定了监理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

总监组织项目法人、施工承包人的一起研究制定了工程质量评定划分的原则和办法,具体进行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在监理期间现场监理人员按照施工作业程序要求,坚持每天到工地全面巡视。对于施工中出现方案不合理现象时,与施工人员一起共同研究,现场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

(五)投资控制

监理对工程投资的控制,主要抓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二是严格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手续,

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详细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单,现场监理复查核准,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证,最后由承担单位批准支付工程款。

2014年5月经监理对全县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核实:土地平整工程量150172 m

3、土地翻耕56.68公顷。生产路2609.8m、农沟3666.51m、过路涵管12座、下田涵34座。

(六)搞好组织协调工作

工程监理是以合同为基础,协调好项目法人和承包人的关系,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工程地点和实际条件,监理机构主要负责工程内部矛盾问题的协调,对于外部环境条件的影响主要由项目法人进行。施工开始后,项目法人派专人进行协调疏导都比较顺利,施工期间当地村民没有干扰施工现象。

在工程内部矛盾问题的协调上,主要方式是及时召开监理例会或碰头会,现场监理能协调的现场监理进行协调,现场监理人员协调有困难的由总监出面协调,组织有关人员开监理协调会议,统一思想,提出协调意见,同时总结上一段工作,提出下一段目标。

(七)搞好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主要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在不同阶段、不同部位的信息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编归档,为各方决策提供基本的数字依据。

信息要及时报送有关部门或有关领导,对于报出的信息资料,总监理审查后报项目法人审批,确保信息资料的准确完整性。

四、监理工作效果

(一)监理效果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于2014年2月进驻工地,监理人员对监理工作认真负责,经常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进行评定项目划分,组织质量评定,规范程序和工作流程,提供优质服务,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原则,力求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作好现场监理服务,在维护项目法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发挥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监理功能,圆满地完成了项目法人委托的监理任务。

(二)工程质量监理结果

彭泽县2013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经过施工方三检、监理复核。所完成的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且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的单元工程质量合格,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综合以上评定意见,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标准,彭泽县2013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43个分部工程经监理复核均为合格分部工程。

五、经验与建议

彭泽县2013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我们从思想上是高度重视的,把工作重点也放在该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上,对该工程建设实施监理的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

(一)选择好现场监理是搞好监理服务工作的基础

在接受监理任务后,对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查看,根据项目法人的要求,我们组建班子,现场监理人员尽量选择聘用有丰富的施工经验的或

有过工程建设监理实践的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素质高的人员能够统筹兼顾,能够指导施工承包技术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能够独立自主地对施工承包人进行监理,出色地完成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

(二)严格审查承包人的进度、质量、安全等保证措施

在施工准备阶段就要对承包人进行跟踪监理,承包人要按建设合同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承包人的施工方案、人力机械配备与承担的施工任务、技术、工期相适应,保证措施得力。监理在施工过程很好地进行了控制工作。

(三)实行监理例会制度,有助于及时纠正施工偏差

在施工阶段监理通过例会制度把工程施工中存在问题提到会议上,由各方负责人、监理代表等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可以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也可以通过会议交流情况、协调各方关系、解决各种纠纷等。这是监理搞好“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作的一个有效的途径。

总之,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与彭泽县国土资源局、十四个乡镇场和各承包单位,相互支持与配合,相互信任与谅解,如期完成了该工程的建设监理任务,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也对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曾对我们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的主管部门领导,以及对我们监理工作大力支持过的领导表示衷心地感谢!

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增减挂钩项目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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